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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3 05: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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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葳

出版社: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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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全传

林肯全传试读:

【序】风雨如晦,鸡鸣不已

在美国200多年的历史中,一共出现了45位总统,其中有一位尤为突出,他与华盛顿、罗斯福并列为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而且在2008年英国《泰晤士报》举办的“最伟大总统”评选活动中超过华盛顿和罗斯福,名列第一。

在他死后的一个半世纪,他的故事依然被人们广为传诵,他勤劳、俭朴、谦虚、宽容、诚实、正直、仁慈的品性,他坚韧不拔、不抛弃信念、不放弃理想的优秀品质以及他艰苦卓绝、努力奋斗的感人事迹,已经成为世人的励志典范。

这个人就是亚伯拉罕·林肯。

林肯出生于肯塔基州哈丁县霍尔荒原的一个贫苦之家,他的父亲是个垦荒者,母亲是个私生女。他4岁开始干家务,搬柴、提水、挤牛奶;9岁时,母亲病逝。他数次随家人迁徙,颠沛流离,15岁才上学,所受的正规教育加起来不过12个月。为了维持生计,他16岁成了森林伐木工,17岁当了俄亥俄河上的摆渡工、平板船水手,18岁以后做过种植园工人、小商店店员、邮递员、土地测绘员,直到25岁以前,他都没有固定的职业,四处谋生。可以说,林肯青少年时期的经历就是“一部贫穷的编年史”。

贫穷的梦魇始终缠绕着林肯,寸步不离。常言道,人生不可能永远走向低谷,总会有反弹的时候。然而,艰难度过青少年时期的林肯,成年后依然没有迎来“柳暗花明又一村”的生活,相反,失败之神频频地“眷顾”他,几乎与他的一生如影随形:

1831年,林肯经商失败;1832年,竞选州议员落选,之后想进法学院学法律,但未获入学资格;1833年失业,向朋友借钱经商,年底破产,花了近14年才把这笔钱还清;1835年,深爱的女友病逝,悲痛万分,几欲自杀;1838年,争取成为州议员的发言人,失败;1840年,争取选举提名,失败;1843年,参加国会大选,竞选国会议员连任,失败;1848年,寻求国会议员连任,失败;1849年,谋求在州内担任土地局长,失败;1854年,竞选参议员,失败; 1856年,在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上争取副总统提名,失败;1858年,竞选参议员再次失败。内战初期,林肯领导的北方军队作战连续失利,遭到参议员们的批评、诽谤、嘲笑和羞辱……

一系列的失败给林肯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但是,他始终高昂着头颅,迎难而上,践行着 “如果别无选择,那就勇敢地迎上去”的人生信条。他说:“虽然心碎,但依然火热;虽然痛苦,但依然镇定;虽然崩溃,但依然自信。因为我坚信,对付屡战屡败的最好办法,就是屡败屡战、永不放弃。”

对美国人民来说,林肯是完美政治家的化身,是自由、民主、和平的缔造者,是最杰出的爱国者和先驱。对世界人民来说,林肯超越了他生活的时代和国家,成为“属于一切时代的人物”。马克思评价林肯说:“这是一个不会被困难所吓倒,不会为成功所迷惑的人;他不屈不挠地迈向自己的伟大目标,而从不轻举妄动;他稳步向前,而从不倒退……总之,这是一位达到了伟大境界而仍然保持自己优良品质的罕有的人物。这位出类拔萃的道德高尚的人竟是那样谦虚,以至于只有在他成为殉难者倒下去之后,全世界才发现他是一位英雄。”

林肯贫贱不移、自强不息、坚毅卓绝的奋斗精神,充分体现了人类顽强不屈的优秀品性,他这种与失败共舞并最终取得成功的经历令后人敬佩不已,激励了无数人奋发向上。

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林肯上任后,接手的是一个烂摊子,国家面临着分裂的风险。面对华盛顿开创的美利坚合众国即将一分为二,面对军事上的屡战屡败、丢城失地,面对议会议员的大肆攻讦,林肯顶住内外压力,运筹帷幄,重整旗鼓,最终领导美国人民维护了联邦统一,废除了奴隶制,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扫除了障碍,促进了美国历史的发展。在国家处于重要历史关口之际,林肯矢志不渝,排除万难,成功维护了国家统一,也赢得了美国人民的爱戴和尊敬。

作为一个成功的政治家,林肯得到了世人的无数赞誉;作为一个成功的人物,林肯成为世人推崇与学习的榜样。但是,他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呢?时至今日,在很多人眼里,林肯仍然是一个谜一般的人物,他既坚如磐石又柔若云雾,内心可以狂野如风暴,也可以宁静如秋水。他一生中表现出的多重性格和复杂的内心世界,让世人永远难以真正了解他。

本书以史料为依据,选取真实可信的素材,秉笔直书,全方位地讲述了林肯的成长经历、性格特征和主要成就,并通过一些生动有趣的故事,力图展现一个有血有肉的英雄形象,使读者了解林肯从一个出身卑微的贫民最终成长为一位伟大总统的奋斗史,体会他灵魂的最深处饱受苦痛折磨的心路历程,从而走进那段难忘的历史,与一个高尚的灵魂一起震颤,感受伟人独特的人格魅力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第一篇荒原寒子出身卑微

公元1809年春,一场暴雪一夜之间覆盖了肯塔基州的“蓝草原”。在哈丁县霍金维尔城诺布河附近的一座小木屋里,一个小生命在2月12日黎明到来之际降临人间。他大声啼哭着,似乎是在抗议这寒冷的天气。而无情的西南风仍狂虐地吹着,挟带着雪片上下翻飞。乌云遮住了初升的太阳,茫茫原野被阴暗笼罩着透不过气来。在木屋内铺着玉米皮的床上,孩子的母亲南希·汉克斯经过一大早的折腾,已经筋疲力尽,浑身虚脱,脸色发白,但她的脸上流露出了慈母的微笑,眼睛里迸射出喜悦的光芒。孩子的父亲托马斯·林肯则是喜忧参半,喜的是孩子给生活带来了希望,忧的是眼下要面对如何让孩子活下去的难题。

南希是位善良而羞涩的女人,她问丈夫:“汤姆,该给我们的孩子起什么名字呢?”“给他起名叫亚伯拉罕吧,”托马斯是个目不识丁的拓荒者,他说,“林肯家族总要有个叫亚伯拉罕的。”

于是,这个孩子的名字就叫亚伯拉罕·林肯。托马斯联想到林肯家族,显然对这个男孩寄予了很大希望。孩子的爷爷也叫亚伯拉罕·林肯,托马斯把他父亲的名字留给儿子,也是为了纪念被印第安人杀害的父亲。

林肯的爷爷老亚伯拉罕·林肯是英国移民后裔。从1607年到1733年,英国移民先后在北美东海岸建立了包括弗吉尼亚在内的13个殖民地。林肯家族的祖先塞缪尔·林肯是在1637年从大西洋彼岸的英国移民过来的,最初定居于马萨诸塞州。后来,亚伯拉罕的父亲约翰·林肯移居到了弗吉尼亚州。1776年,弗吉尼亚与另外12个殖民地宣布《独立宣言》时,亚伯拉罕是罗金汉姆县的一位民兵上尉。他在雪伦多亚河谷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上建了一座木屋,还继承了父亲约翰·林肯留下的一个面积大约210英亩的农场。

但是,这个农场里除了荆棘草丛和树木外,什么也没有。亚伯拉罕带领妻子巴舍巴·郝林和三个儿子、两个女儿一起开荒,凡能拿动斧子、镰刀的人都要干活。全家人同甘共苦,辛勤劳作,渐渐将这片原属印第安人的荒凉之地整理出来,随季种上玉米、荞麦、大豆等作物,使得全家七口人的生活得以维持下去。

亚伯拉罕有个好友叫但尼尔·布恩,经常去西边紧邻的肯塔基州游乐、巡猎,每次回到东部后,他都会向朋友们绘声绘色地描述西部地区(以阿巴拉契亚山脉为界相对而言)的美丽。他向亚伯拉罕说起肯塔基州的自然风光和每一英亩仅合40美分的黑土地时,还不忘把那里的飞禽走兽和广阔的“蓝草原”大大夸赞一番。在布恩的蛊惑下,亚伯拉罕动心了。1782年,他毅然变卖了弗吉尼亚州的农场,举家迁往肯塔基州。弗吉尼亚与肯塔基仅一山之隔,但要选择最近的距离翻过去是不可能的。他们得沿着早期美国人西移的主要通道——“荒野大道”,穿过阿巴拉契亚山坎伯兰峡口,往北再往西,然后再向南渡过俄亥俄河,直达肯塔基州的洛林河畔,开始在新的土地上定居。这里是一个大荒原,属于南部印第安人的领地,土地价格非常便宜。亚伯拉罕花几百美元申请购买了2000多英亩的土地。

然而,这片土地并没有布恩说的那么神奇和富饶,亚伯拉罕像在弗吉尼亚州一样,带领全家人开荒种地。托马斯是亚伯拉罕的第三个儿子,他在这片黑土地上长大,干过很多活:修路、打猎、耕地、播种,还学会了木工手艺。兄弟姊妹五人渐渐长大了,各自独立,择地而居。托马斯住在肯塔基州的华盛顿县,给人当雇工,做木工活。他长得强壮结实,曾在州属民兵队服役,还一度被雇为带枪看守囚犯的警察。但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经历,他变得懒散起来,除非迫不得已,他很少下地干农活。

1803年,托马斯在肯塔基州哈丁县的霍詹维尔附近诺布河畔购置了一块面积238英亩的地产。这片原野非常美丽,河畔草木繁茂,河水绕着碧草葱葱的高地静静流淌。春夏之交,原野上开满了蓝色的野花,因而被称为“蓝草原”。但托马斯无心农事,这块地上的产出仅能勉强维持生计,他有时不得不外出干木工活,并做点小买卖,往返于哈丁县和新奥尔良之间贩运货物。实际上,青年时期的托马斯过的是半农半商的生活。

林肯的母亲南希·汉克斯是露西·汉克斯的私生女,又是斯帕罗和伊丽莎白夫妇的养女,与斯帕罗家一起生活,因而人们有时叫她南希·汉克斯,有时叫她南希·斯帕罗。

汉克斯家族原本居住在西弗吉尼亚州位于拉帕汉诺克河和波多马克河之间的一处狭长地段上。这一带还居住着华盛顿家族、里斯家族、卡特家族、福特罗伊斯家族等一些贵族。这些贵族平日与汉克斯这样的平民家族没有什么来往,唯一的交际就是周日在基督教堂做礼拜。

汉克斯家有一个女孩叫露西·汉克斯,1781年11月的一个周日,她在做礼拜时遇到了大名鼎鼎的华盛顿将军和他的朋友——拉法叶将军,于是随众人驻足观看。在教堂唱完赞歌以后,人们自觉列成纵队,与华盛顿和拉法叶两位将军握手祝福。拉法叶礼节性地亲吻了7个女孩,而露西·汉克斯就是这7个幸运女郎之一。而拉法叶在亲吻露西·汉克斯时,显然倾注了比其他女孩更多的热情。

这一幕被一位贵族公子看在眼里,给他留下了很特别的印象。他一向崇敬拉法叶将军,打心眼里钦佩这位将军的军事才能和欣赏女人的眼光。自那天起,他念念不忘出身卑微但貌美如花的露西小姐,甚至开始为他们将来能在一起而寻找依据。他是一个富有的农场主,不久就想到了一个主意,他独自骑着马来到汉克斯部落居住的小屋,雇用露西作为他庄园的仆人。

这种事情在美国南部是非常流行的。他的庄园里有很多女仆,露西只是其中之一,却受到他的格外关照,只干点轻松的活。露西渴望读书,也有时间偷偷躲到庄园主的藏书室(庄园主上过牛津大学,有很多藏书)翻看一些史书图册。有一天,她正好被主人撞见,但他不仅没有责备她,还坐下来教她认字读写。此后,露西得空便到藏书室里看书,她勤奋而聪明,几个月后字就写得非常好且很有个性,学习进步很快。

由于和庄园主过从甚密,露西发现自己爱上了这个不该爱的人。他们是主仆关系,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但露西信任他,大胆地跨过那道鸿沟投入了他的怀抱。事情的结局并不完美。当她怀孕后,他却说他不能娶她,也不能继续跟她来往(当时通奸是犯法的),给了一笔钱就将她打发了。

1784年,露西在弗吉尼亚州生下了女儿南希·汉克斯。为了避开人们的谩骂和诽谤攻击,她抱着襁褓中的宝贝女儿沿着“荒野大道”,经过坎伯兰峡口,逃到了肯塔基州福特哈德定居。

她原以为在福特哈德可用谎言来隐瞒这一丑闻,没想到她的隐私很快被人揭露出来,好事者把她以通奸罪告上了法庭。这次,露西不再选择逃离,她宁可面对法庭的审判,也要留在这里向众人表明,她是一个善良正派的人,能堂堂正正地生活。后来,她与很有胆识的亨利·斯帕罗结婚,又生了七八个孩子。

南希·汉克斯则被过继给了亨利的兄弟,她在养父母的抚养下长大,于1806年嫁给了同样清贫、地位卑微的托马斯·林肯。这对夫妇的共同之处,就是都是随家从弗吉尼亚州沿同一条道迁移过来的。

婚后,托马斯将家迁入伊丽莎白顿小镇,在镇上以做木匠活为生。不久,他在伐木场找到了一份工作,但由于他目不识丁,裁剪的木材不符合标准,所以老板拒绝支付工钱。他辛劳几个月,等于白干。

1807年,他们的女儿也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在一个简陋的小木屋里出生,取名莎拉。

家里添丁后,日子更加不好过了。托马斯在镇上混不下去,终于认识到自己不属于这个小镇。1808年5月,托马斯夫妇带着女儿莎拉从伊丽莎白顿搬回霍詹维尔附近的诺布河南岔口,在“蓝草原”这块贫瘠的土地上以每英亩6623美分的价格买了一个农场。这儿距离他原来的那个农场不远,但比原来那个要好。因为它已经开垦成了农田,田里有一间现成的小木屋,四周生长着野山楂树;几百米开外,就是诺布河。沿河有一条小道,步行约1000米就到了唯一的邻居家。再往前走不远,有一条马路连接路易斯维尔和纳什维尔两大城市。这条路上的往来行人很多,托马斯常站到路上看热闹。

由于时至夏季,托马斯的农场还没来得及整理耕种,为了生计,他除了给别人做散工,还经常猎鹿,人们都称他为“犄角林”。

对托马斯来说,这年最难熬的是冬天。别的农场没什么活,猎物也都躲起来了。夏秋没有准备足够的食物,在冬季就要忍饥挨饿。没有黄油,没有牛奶,没有鸡蛋,没有水果,没有蔬菜,甚至连马铃薯都没有,他们主要靠吃野味及坚果充饥。更要命的是,他们的小木屋十分简陋,由原生圆木垒成,地面是夯实的泥土,烟囱用黏土砌就。它没有门,也没有地板,又黑暗又阴冷,更经不起风吹雨淋。冬天到来的时候,寒冷的西南风呼啸着透过墙上的裂缝钻进屋里,让人难以忍受。林肯出生时正遇上了一场暴风雪,托马斯哪能不担忧呢!南希生产后,生活在如此恶劣的环境里,也落下了病根。

所幸林肯身体结实,长得很快,一岁零八个月就能蹒跚迈步了。第二年秋,南希牵着儿子的小手来到公园的广场前,这里有十几个阶梯的台阶,林肯挣脱母亲的手,要自己爬上去。他用胖胖的小手支撑身子,吃力地向上挪动,当爬上三个台阶时,他感到台阶实在太高了,回头看了一眼母亲,但母亲并没有伸手去搀扶他的意思,只是眼睛里充满了慈爱和鼓励。林肯又抬头向上看了看,放弃了让母亲抱的念头,手脚并用小心地往上爬。他爬得很吃力,屁股抬得老高,脸蛋憋得通红,衣服上粘满了土,小手也脏兮兮的,但他最终爬上去了。这时,南希才上前拍拍儿子身上的灰土,在他通红的小脸上亲了一口。

多年以后,林肯跟同事偶尔谈起自己的父母、祖父和外婆以及那个负心的外公,认为自己的智慧、分析能力、坚韧意志以及宽容大度、仁爱正义的品质等都不同于林肯家族,绝大部分特征是源自外公和母亲,并高度评价母亲“对他的无声感染力”。灰色的童年

在穷困的诺布河农场,林肯一天天成长着。他刚开始学会走路和跑动时,大多数时间是和他的姐姐莎拉一起玩耍。他们没有玩具,但照样过得很幸福。他们可以在这片荒原上尽情奔跑,大人们也允许他们到离家很近的小树林里去玩。每当春天来临时,一望无际的荒原上开遍了像盾果草、婆婆纳之类的蓝色野花,这儿便成了蜂蝶的乐园。林肯和姐姐嬉戏时,不时会碰到一些可爱的动物和飞禽,但他们从来不去捕捉和猎杀那些弱小的生灵。林肯尤其喜欢小鸟和松鼠,经常为它们提供力所能及的保护。

林肯一晃3岁了,和姐姐快到上学的年龄,但托马斯显然不太情愿让他们去读书,他觉得对于拓荒者来说,读书没有多大用处,他们只要勤快,会干家务、农活就行。事实上,两个逐渐长大的孩子也确实成了父母的好帮手。许多时候,林肯会拉扯着母亲的衣袍不放手,因为他想跟随她一起穿过田野到邻居家去,或者去河边提水,去牧场看她挤牛奶,他们家有三头奶牛呢。

后来诺布河的水干枯了,除了玉米,别的庄稼都长得不好。父亲托马斯经常出去狩猎。林肯经常在夜幕降临时,沿着林间小路跑去迎接父亲回家。父亲归来时手上拿着斧子或是肩上扛着猎枪,也有可能会是只小鹿和几只野兔。

稍大一点,林肯又学会了做日常零活,如劈柴、提水、扫地、除灰等。农忙的时候,他跟着父亲一起去开荒种地,小小的嫩手经常磨出大大小小的水泡。

多数时候林肯都是赤着脚,衣服也短小破旧。父亲没钱买法兰绒或者白棉布,也没钱买任何种类的麻料,所以他只能穿母亲在家手工改制的衣服。他房间的一个角落里,有一张直接用原木制成的粗糙床架,上面铺了狐狸毛皮做成的褥子,还有一床破旧的被子,里面装有玉米麸。这床被子还是母亲出嫁时手工缝制的。屋子里没有椅子,只有几个大树墩;桌子由一个大木架、两个钉进墙里的长木销支起一张拼接起来的木板搭成。

林肯4岁那年的冬天,是他们全家所遭遇的最严酷难耐的寒冬。那晚,下了几天的大雪终于停了,脚底下的积雪大部分冻成了坚硬的雪壳,只有表面一层保持着松软,脚踩在雪地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凛冽的寒风依然狂烈,参天大树的枝干被吹得左摇右摆,有些结冰的树枝已被狂风吹断。刺骨的西风呼啸着钻进屋里,令人瑟瑟发抖。

大人们对这种情景已经习以为常,他们在劳累了一天后呼呼入睡,似乎感觉不到天气到底有多冷。莎拉对寒冷很敏感,一阵冷风从壁缝吹进来,她就会直打哆嗦,她把毛褥子往她那边拽,紧紧裹住上身,头和脚则完全露在外面。林肯体格粗壮、结实,靠在墙壁一角,另一侧紧挨着姐姐。他试图将毛褥子拉过来一点,但莎拉抓得太紧,他没拽动。这时,一阵冷风刮来,掀下烟囱上的一块砖头,正好砸在姐弟俩床头的墙边。林肯被吓着了,再也无法入睡。借着壁炉里的炭火在小屋里泛出的一线光亮,他四处张望,生怕还有什么危险的东西:门边那个大大的铁皮桶,母亲每天用它从河里提水,全家人日常用水全靠它;壁上挂着一把发着寒光的斧子,那是父亲的劳动工具,平时绝不让人动它;烟囱的一角悬挂着搁板,上面是些器皿:几只白盘子,两三个马口铁杯子,几个修补过的陶罐,一个当砧板用的木盘……这些东西大概不会造成什么伤害。最后,他发现冷风是从一个较大的壁缝钻进来的,于是想找点什么把它堵上。他找来找去,发现了一条围巾,于是下床取来,踮起小脚将那个洞口用围巾堵上。之后,他重新躺回床上,静静望着睡在另一边的父母,在朦胧的幻想中获得了些许温暖,渐渐沉睡了。

第二天林肯醒来的时候,母亲已经开始干活了。三头奶牛昨晚冻死了一头,它的任务要由活着的两头奶牛来承担。南希挤完牛奶,接着为大家准备吃的食物。她在整个冬天几乎都是这样开始一天的劳动的。

由于雪太厚,托马斯无法出门干活,有充裕的时间给孩子们讲故事。他虽然目不识丁,甚至连字母表都不会写,但这并不妨碍他流利地讲故事,讲那些神奇而真实的故事——他的所见所闻或者亲身经历的故事,而且有些故事还讲得很生动。

他最喜欢讲的是关于打猎、野生动物、野蛮的印第安人的故事,以及建成肯塔基的英勇拓荒者们的故事:

那时整片土地都被原始森林覆盖着,一天早晨,那个拓荒者走出家门到他的田地里干活,年仅6岁的小儿子跟在他的身后,非常高兴地为正在生长的庄稼苗拔掉杂草。突然,“砰”的一声枪响,父亲老亚伯拉罕应声倒下,哥哥们慌忙逃回小木屋求助,只有小儿子呆立在原地没动,眼睁睁地看着父亲咽了气。父亲是被一个躲在灌木丛里的印第安人开枪打死的。伴随着疯狂的叫喊声,小儿子转身就逃,他的小腿竭尽全力以尽可能快的速度载着他越过田野,可印第安人很快追上了他——用粗大的胳膊捉住他——准备把他捉到森林中去。这时,哥哥们回来了,用猎枪冲着印第安人射击,印第安人头朝前栽倒在地上死掉了。借着四周的混乱,可怜的小儿子脱身了,他飞快地跑回家中,投入母亲安全的怀抱。

托马斯每次讲完这个故事,很动情地看着两个孩子,说道:“那个被野蛮的印第安人杀死的可怜人,就是你们的祖父老亚伯拉罕。那个跑得特别快、尖叫声特别高的小儿子,长成了一个大人——他就是你们的父亲。”然后,他盯着林肯说:“强壮的小家伙,请你记住你是林肯家族的亚伯拉罕!”

小小的林肯还不能明白这个故事的含义,更无法知道拯救一个贫穷落后的家族有多难,道路有多漫长。

1814年,林肯5岁了。南希壮起胆子向丈夫提出“孩子必须上学”,托马斯还是反对:“读书对于我们这样的人家是无关紧要的。”但在南希的坚持下,林肯和姐姐莎拉都进入了一所离家4英里,由英国人开办的简易学校。校舍是一间泥土地面、独门出入的旧木屋。

在这里,他们首先学习了26个英文字母和10个阿拉伯数字。林肯跟着老师学习写字,并养成了爱练字的习惯。对于充满好奇心的林肯来说,书法有着一种特殊的魅力,他经常在尘土上、沙地上和积雪上练习写字,做练习也通常是用木炭东涂西抹,根本没有正儿八经的练习本。当他拿起一根木炭写出自己名字的时候,他的父亲相当得意,因为当地的许多传教士也不会签名。

南希则比托马斯更细腻些,她非常关心孩子们的学习。“你们今天学了什么?”尽管每天的劳动都很累,但南希还是经常这样问。有一次,林肯天真地问着他不知从哪里听来的名词:“妈妈,什么是解放?”南希沉吟片刻,用惊异的目光注视着他:“解放就是自由,就是属于自己,而不像奴隶那样属于别人。这是每个人都应该拥有的权利,不管是什么肤色,这一点一定不要忘了。”林肯神情肃穆,深深地点了点头。南希无法确定这番话对幼稚的孩子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但她知道林肯听进去了。

不久,林肯又多了一个弟弟小托马斯。这个小家伙的身体天生就很羸弱,南希用尽全力倾心照顾他,但他也没能变得结实起来。

一天,林肯和姐姐回到家里,看到小弟弟安静地躺在一个粗糙的木箱子里面,那是他们的父亲用木板钉成的。他们被要求亲吻了小弟弟冰冷的面颊后,一个邻居把木箱盖住钉好,然后扛起木箱,把它从小屋里带走了。林肯困惑地抓着母亲的手,一起跟在那个邻居后面蹒跚前行,沿着农场弯弯曲曲的小路一直走到一处高坡上。那个邻居在一棵大树下挖好坑,然后将木箱放进去掩埋了。

林肯心里清楚,弟弟永远不会回那个破旧的小木屋了。自那以后,母亲在每年的夏末都会采摘一些黄色和白色的野菊花放到那棵大树底下。同时,母亲的精神状态和身体健康也越来越差了。由于要承担更多更繁重的活儿,林肯和姐姐双双辍学。

这些便是林肯对诺布河农场和小木屋生活的全部记忆。被迫迁徙

穷人的生活注定充满了动荡。1816年,在诺布河农场发生的事情,使托马斯·林肯不得不举家西迁,“部分是因为奴隶制问题,主要是因为地契上的纠纷”。

美洲的黑人奴隶制最早要追溯到1619年。那年,英帝国向他们在美国东海岸建立的殖民地输送黑人奴隶,头一批奴隶被贩卖到南部的弗吉尼亚州。此后几乎每年都有黑人奴隶被贩到美国南部各州。一个半世纪后,经过1775年至1783年由华盛顿领导的独立战争,美国人民推翻了英国的殖民统治,却没有实现消灭奴隶制的这一民主革命进程。因此,美国同时存在着两种社会经济制度,即北部的资本主义自由雇佣劳动制和南部的种植场黑人奴隶制。南部农场主残酷剥削压迫奴隶,利用廉价劳动力积累了大量资本。而黑人在奴隶制度下受到种族歧视,社会地位卑微,生活十分贫苦。整个南部的生产条件极差,劳动效率很低,经济发展远比北部落后。这恐怕是托马斯想要北迁的基本动因。当然,更直接的原因是他在霍金维尔原洛林河农场和当地诺布河农场的产权问题上所打的两场官司都落败了。

哈丁县的一个农场主在1816年拥有58名黑人奴隶,此人财大气粗,又十分贪婪。他向当地政府申诉,要求收回托马斯的农场土地,因为托马斯在购买洛林河农场和诺布河农场的两块土地时,都没有取得政府颁发的地契,最后被当作擅自占地者。而一份收回土地的公文更引发了托马斯的迁徙欲望。

1816年秋天,托马斯卖掉了他的农场,换回20美元和400加仑威士忌,然后便向西北边的印第安纳州迁徙。印第安纳州是美国的第十九个州,也是向西扩展的门户,大致以俄亥俄河为界,河北即属于美国的北部。

一个寒冷的早晨,托马斯带着妻子儿女,用一个超大马拉雪橇装上必需的家什,离开诺布河北上。托马斯牵着马走在前面,不满8岁的林肯拉着两头奶牛,紧紧跟在雪橇的后面。他们在丘陵起伏、草木丛生的原始荒野中长途跋涉,披荆斩棘,艰难前行。时值深秋,阴冷的湿气从地下喷吐而出,砭人肌骨。河湖溪流边早已冰冻,踩踏上去更是寒彻骨髓。

12月,托马斯一家渡过俄亥俄河,进入印第安纳州佩里(后改名为斯宾塞县),然后在距俄亥俄河约25公里的鸽子河畔落下脚。

他们到达这里的前一天已经下了一场冬雪。托马斯急忙在一处较为开阔的高地上盖了一间临时棚屋,它只有三面墙以及用圆柱、灌木搭成的棚顶,第四面则朝向寒风、冰雪敞开。敞开的这一边燃烧着一堆篝火,昼夜不熄。一家人靠野生的坚果和猎物为生。

在棚屋里度过艰难的几周之后,托马斯依靠邻居和儿子的帮助,在鸽子河畔盖起了一栋6米多长、5米多宽的三面单坡顶的带阁楼小木屋,木头墙壁上钉着几节小木棍,每天晚上,林肯都得踩着它们爬到阁楼的床上去睡觉。屋子里只有一只炉子御寒,顶楼上漆黑一片,看不到炉火,更看不到窗户带进来的晨曦。冬天,丝丝寒风一刻不停地从墙缝里钻进来,让人感觉冷飕飕的;而到了夏天,上面又不透气,闷热难受,一点风也没有。

在鸽子河,托马斯又购置了160亩的林地。这是一片未开垦的处女地,非常荒凉。林肯后来写道:“这是一片荒野地带,森林里还有熊群和别的野兽出没,豹吼声使夜空中充满了恐怖。这里人烟稀少,每隔两三英里才有一家农户。”

林肯一家在这里开始了艰辛的劳作。头一年的创业十分艰苦,要想在地里种上庄稼,必须砍倒林木,清除杂草,然后再选出几英亩可耕种的土地,挖出地里的草根。彻底斩草除根之后,再种上玉米、荞麦或黑豆等作物。在农田还没有任何产出之前,他们吃的多是从林子里捕猎的鹿、熊、野猪、野鸭和野火鸡等野味。晚上,小木屋里用木柴、松明子和野猪油照明。

这一期间,林肯也开始干很多农活了。从仲春到深秋,他帮着春播,帮着秋收,而后还要用斧头背在空的树墩里给谷子去糠;他每天要花上一刻多钟的时间从河边挑一趟水回来,然后帮母亲喂猪、挤牛奶、劈柴。生活就这样周而复始。有时,林肯还和姐姐光着脚到林子里去采摘榛果和其他野果。父亲则用草烟熏走树上的野蜂,然后割蜜吃,一家人吃得津津有味。由于住处附近缺水,托马斯辛辛苦苦打出的几口水井全都干涸了,姐弟俩不得不到2公里以外的地方去打水应急。

饿极的野熊常常闯到这儿来把他们养的猪吃掉,因此根本没法养猪。最初两年,林肯一家在这里的生活,甚至比他日后所解放的黑奴的生活还要穷困得多。

每天都有许多活要干,而林肯又很要强,一定要把每件事干得比别人好,因为他愿意而且也有能力做到这一点。他在地里干活的时候,姐姐莎拉则待在家里给奶牛挤奶,晚上再和母亲一道纺线。到了星期天,他们全家都坐到木屋前面,南希会用她那婉转的歌喉给他们小声哼唱古老的歌谣,有时还会讲一些《圣经》上的故事。林肯总是从母亲奇怪而又略显忧伤的淡褐色眼眸与和缓的声音中,认真领会每个故事的意义。

由于农田产出有限,托马斯在农闲的时候不得不做点小生意。年轻的时候,他曾多次去新奥尔良贩运货物,这对他来说可谓轻车熟路,所以他总是去路途较远但贸易发达的新奥尔良进货,然后回到俄亥俄河岸边的小镇上卖掉。后来林肯说过自己的父亲是个修鞋匠,但没有确切资料显示托马斯在什么地方替别人修过鞋。

印第安纳州是一个不蓄奴的自由的州。1817年秋,一个英国来访者考察了印第安纳,然后对外宣传说,他已感到“旧美国似乎正在解体并且开始向西迁移”。一些印第安人部落的土地大量割让给政府,与南部不同,那种每一棵树后随时可能冒出一个印第安人来杀害开拓者的情况不复存在了。而且有地契的土地每亩也只要2美元。因此,从这一年开始,迁来印第安纳州的人越来越多。他们或者坐着大车穿过东部山脉的隘口,或者乘坐平底船、驳船和汽艇沿着俄亥俄河向西部涌来,尽管不少人倒毙在途中,但人们还是争相向这个自由的州奔来。很快,林肯家附近便有了新邻居。因为要抵御野兽的侵袭,这一带的居民必须团结合作,互相帮助。而干农活、伐木很多时候也需要帮手,因此,他们的人际交往渐渐多了起来。不久,林肯的斯帕罗姨婆一家也来附近定居了,17岁的表哥丹尼斯·汉克斯与林肯很亲近。林肯家的生活在逐渐增加亮色,他们的信心也日渐增强,对未来满怀憧憬。

然而,1818年秋天,一场可怕的灾难突然降临到印第安纳州的鹿角山谷,一种疾病在鸽子河一带肆虐,牲畜都被传染了,成片倒下,许多人暴病身亡。在附近不到三里地,猎人彼得·布龙纳的妻子病重,心地善良的南希帮忙照料她,但疾病还是无情地夺走了布龙纳太太的生命。不久,南希也受到怪病袭击,在地里干活时突然晕倒了。托马斯把她扛回家里时,她头晕、腹痛、剧烈呕吐、四肢冰冷,身体却烧得像着了火一样烫人。

自从生下林肯后,南希忍饥受冻,身体一直不是很好,经常染病。这次她还以为跟以前一样,扛几天就会好,没想到这种怪病连高明的医生都束手无策。据说这是一种“牛乳症”,从英国移民开发初期起,中西部的拓荒者就饱受这种怪病之苦。由于没有对症的药物,只要一染上这种病,无论是牲口还是人,都必死无疑。有时甚至整个地区的人都会病死。但没有人知道病因是什么,直到百余年后,科学家才发现原来是动物吃下一种“白蛇草”后发的病,毒素经牛奶再传给人。而在森林牧场、绿荫峡谷,白蛇草到处都是。

面对重病的妻子,托马斯也只能干着急,一点办法也没有。而且,方圆40里内根本没有正儿八经的医生。南希被放在一张破破烂烂的用树叶和兽皮铺成的床上,除了不停地喝水,没有任何药物。

第二天晚上,不知从哪里跑来一只野狗,围着木屋不停地嚎叫。托马斯迷信凶兆和奇迹,认为这一定是预示南希没得救了,于是放弃了一切治疗。南希一直营养不良,骨瘦如柴,又缺乏求生意志,她也感觉到自己不行了,于是把两个孩子叫到身边,吩咐后事。她给儿女们留下遗言,要他们相互体恤,相互帮衬,坚强地生活,不要忘了她平日的教导,并要虔诚地信仰上帝。

她对儿女说了很多话,直到她的喉咙和身体逐渐麻木,陷入昏睡之中。南希苦苦挨了7天,于1818年10月15日去世。这个苦命的私生女年仅34岁就走完了她苦难的一生。

为了让妻子瞑目,托马斯取来两枚铜币,放在她的眼皮上。他用从森林中砍来的树木锯成的凹凸不平的木板,钉了一口棺材。林肯看着母亲像当年的弟弟一样被放进这个粗陋的棺木之中,心里疼痛不已。姐弟俩依次跟母亲道别,林肯咬着嘴唇,心里有说不出的凄凉和悲伤。

托马斯找来两个邻居将南希的棺木抬上雪橇,然后运到离家800米开外的荒坡埋葬了。两年前,托马斯用马拉雪橇将她带到这个荒原来,现在又用雪橇将她送到另一个世界,穷人的生命来和去都是如此简单。林肯紧跟在后面一边跑,一边默默祈祷,但愿上帝保佑母亲,在那个世界不用生活得这么辛苦。

母亲去世后,11岁的姐姐莎拉开始主持家务,几乎承担起了一个主妇的全部劳作;林肯照看炉火,莎拉则负责煮饭。他们连刀叉也没有,多数食物是用手抓着吃;他们的手难得有干净的时候,因为取水的地方太远了,而且也没有肥皂可用。林肯还得帮着父亲开垦更多的荒地,种上庄稼,努力把农场经营好。这时,表哥丹尼斯·汉克斯来到了林肯家。他很小就成了一个孤儿,是斯帕罗姨婆一手把他带大的,如今姨婆也去世了,他孤身一人,便来投奔表亲。林肯与丹尼斯同病相怜,两颗破碎的心灵相互寻找着慰藉,多少缓解了一些劳作的苦累。

托马斯大部分时间都在树林里打猎。失去了朝夕厮守、相依为命的爱妻,他的日子实在难熬。两个孩子毕竟还小,很多事情还做不来,他的床是由树叶和兽皮铺成的,无人整理,肮脏不堪。小屋里很少见到阳光,火炉或者猪油灯是唯一的光源。一个没有女人照料的家,可以想见是怎样一番景象:浊气熏天,到处都是跳蚤和臭虫。托马斯经过一番考虑,终于做出了一个决定:续弦,找一个跟南希一样勤劳朴实的女人来料理家务。

早在13年前,托马斯曾在肯塔基州向一个名叫萨拉·布什·约翰斯顿的女人求过婚。他觉得萨拉人品不错,而且身健体壮,善良勤劳,非常适合做他的老婆。可萨拉嫌弃他没出息,不同意,后来嫁给了哈丁县的一个狱卒。现在那个狱卒死了,只给这个苦命的女人留下三个孩子和不少债务。如果萨拉还没有改嫁,岂不是自己续弦的好对象?想到这里,托马斯那颗躁动的心再也安静不下来了。

这年年底,他不顾寒冷跳到溪水里洗了个澡,用沙子使劲搓洗了一番黑乎乎的脸孔和双手,然后穿上唯一的一套整洁衣服,佩戴了宝剑,经小道穿过茂密的森林,渡过俄亥俄河,回到了肯塔基州。他在熟悉的伊丽莎白顿小镇,又买了一条丝质吊裤带,然后直奔哈丁县的寡妇家求婚去了。1818年12月2日,托马斯与这位风韵犹存、朴素端庄的寡妇再结良缘。书籍的启迪

时间一晃到了1819年,一天早上,林肯姐弟俩正在地里劳动,忽听远远传来一阵急骤的马蹄声。他们抬眼望去,只见大道上有一辆驷马套车正飞驰而来。当马车驶近,他们发现来人正是他们日夜盼望的父亲。

除了父亲,车上还有一个三十几岁的妇人和三个孩子。林肯姐弟俩一脸狐疑地看着他们。这时,托马斯下车对他们说:“孩子们,她是你们的新妈妈和兄弟姐妹,快过来见见礼吧!”林肯跑过去,第一眼便对这位和蔼亲切、谈吐不俗的继母很有好感。继母介绍了她的三个子女。最大的女孩13岁,叫萨拉·伊丽莎白,男孩是10岁的马蒂尔达和9岁的约翰·约翰斯顿。他们一齐动手,从车上卸下一些家具和一大堆日用品:一床羽毛褥垫、几个枕头、一张核桃木黑柜、一张桌子、几把椅子、一口大衣箱,以及锅、壶、刀、叉、汤匙等餐饮用具。

随着继母及其三个孩子的到来,这个破碎的家庭终于回到正轨,幸福再次回到他们身边。

这一年发生了很多新奇的事情,整个世界都在发生变化。有艘轮船横越了大西洋,这是一大科技创举。美国战胜了西班牙,夺回佛罗里达及其毗邻地区,并与之签订了条约。美国又有了一个新的州。另外,托马斯当上了小镇街道管理员,不久又受聘为警察,因为他身材高大,很有一把力气。如果有机会跟父亲一起去镇里,林肯总会竖起耳朵仔细听那里的人们说话,听他们讲印第安纳这块神奇土地上发生的故事。然而让林肯迷惑不解的是:父亲见到黑人时,总要拦住他们,让他们出示一种许可证,以证明他们有权在这里居住和工作。林肯问父亲为什么这样做,父亲回答说:“你这小子!说了你也不懂!”

1820年夏天,林肯可以说长了不少见识。父亲用那把锃亮、锋利无比的斧子齐根砍断了几棵参天大树。他问:“我们已经有了一所房子,为什么还要伐树?”父亲回答说:“用树可以做木筏。”林肯接着问:“木筏是什么?”“木筏就是像船一样的东西,我们可以坐着它从小河飘到大海上去。”“大海在哪儿?”“在南方。”但林肯不知道,木筏是不能漂洋过海的。他还听到了人们对南方与北方的种种议论,并常常向人打听北方的一些城镇是什么样子的,但没有人能给他一个完整的描述。从这一年开始,他对城市充满了好奇与向往。

继母萨拉对姐弟俩都很和气,更重要的是鼓舞了林肯那争强好胜和自力更生的进取心。11岁生日过后,林肯去邻居詹姆斯·金特里的庄园里劈了一天木柴,挣了25美分工钱交给父亲。托马斯很高兴,似乎也很满足。但林肯却不明白,庄园主为什么那么有钱?他们自己不劳动,凭什么富有?林肯百思不得其解,内心渴望能学到更多的知识和本领。

继母萨拉来后第二年,林肯又获得了一次读书的机会。校舍就在地处荒僻的鸽子河畔,师资条件很差。学校只在农闲时开课,城里会派一些文化素质较差的教师来讲课,一般给孩子们教一些读、写、算之类的基础知识;待老师一走,学校也跟着关门大吉。

林肯在这所短训学校上过两学期课。他酷爱读书,几乎见书就读,孜孜不倦地刻苦学习。但家里除了一本《圣经》外,并没有别的书籍。所幸他的继母带来了几本书,有《鲁滨孙漂流记》《伊索寓言》《辛巴特水手》,还有约翰·班扬的《天路历程》,似乎是一套五卷册文库,这些书让他着了迷,他随时将其中一本带在身上,刚干完活就仰躺在地上读起来。多年以后,丹尼斯·汉克斯在回忆表弟刻苦攻读的情景时,不胜感慨地说:“亚伯从12岁起,总爱怀里揣着书本,我从来没见过他不带一本书出工的。他耕地时一定要带上书和玉米饼子,晌午时分便坐在树底下边读书边吃干粮。晚上收工回家,他又把椅子往烟囱边一放,背靠着墙壁埋头读起书来。”

长久以来,无法从书籍里获得神秘知识宝藏的缺憾一直困扰着林肯,使他内心不能平静,特别是当他听到神父、土地测量员和旅行至此的律师谈话的时候,这种感觉就愈发强烈。有时他不得不步行好几里路去跟别人借书看。

他很少有无所事事的时候,一有空闲就会问别人一些问题,这是他获取知识的又一个方法。关于经商、关于北部的大都市、关于奴隶制、关于州县区划和联邦政府、关于宗教等等,凡是他所不理解的就是他需要知道的。

据林肯后来回忆,帕森·威姆斯撰写的《华盛顿传》给他的印象特别深刻。他通过读书汲取的最大精神财富,乃是领悟到一个人事业的成功,全靠锲而不舍、始终不懈的追求和脚踏实地、艰苦卓绝的奋斗。据说林肯读这本书还发生了一个小小插曲。有一天,他读书时间太久,捧着书迷迷糊糊地睡着了。醒来时他发现书被窗口飘进来的雨淋湿了。这下怎么向书主交代呢?他慌忙跑去问继母怎么办。萨拉看着林肯,亲切地问道:“想想看,如果你所崇拜的华盛顿遇到这种情形,他会怎么做呢?”林肯默想片刻,恍然大悟地说:“我知道了,我要像华盛顿错砍樱桃树那样,勇敢地向对方认错。”第二天,他到书主家去道歉,并主动要求给对方做三天杂工作为补偿。书主见林肯诚实而勤快,不仅没有责怪他,还把这本《华盛顿传》送给了他。

还有一次,一位亲戚给林肯带来了一本厚厚的书,书名叫《史考特教本》,林肯仅用4天时间就逐字逐句地读完了它。这本书教会了他如何面对公众发言,使他认识了古罗马著名演说家西塞罗、古希腊雄辩家德摩斯梯尼,并领会了莎士比亚名剧中的精彩演说。他想,也许一个人的口才可以弥补文字叙述上的不足。他准备以讲故事的天分来训练自己的演讲口才。如果有机会和别人一同骑马去布恩维尔,他就会从商店的桌子上拿起一份报纸,读那些关于竞选的最新消息。他发现人们都十分拥戴杰斐逊这个人民代表,反感来自南部的贵族奴隶主们。于是,他确立了自己的第一个人生目标,希望将来能成为像杰斐逊那样为民请命的人。

1824年秋天,当阿泽尔·多西来鸽子河办学的时候,林肯非常渴望得到这一次机会,他的继母也很热心,劝说他的父亲同意了。从此,林肯姐弟俩每天都到新老师阿泽尔·多西的私塾里读书。林肯经常戴一顶松鼠皮帽,穿一条鹿皮马裤。这条马裤很短,裤脚常常离鞋面还有一段距离,发青的胫骨裸露着,任凭风吹雨打。

林肯聪明好学,学习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他还读了《肯塔基教师》一书,这是一部非常不错的教材,它将勇气、义务、自由、奴役思想、女性问题与杰斐逊的就职演说很好地融为了一体。他觉得书中的思想如湍流一般缓缓地涌进了自己那正在启蒙的大脑。

由于那时的纸张少而昂贵,林肯不能常用纸和笔练字,于是采用了老办法——把削尖的木柴熏黑,先在箱子盖上练习,等练得差不多了,才小心翼翼地拿出一张宝贵的纸,想出最重要的内容,尽可能简练地写在纸上。在那灰暗艰辛的岁月,正是书籍点亮了他心头的火炬,成为他探索前进的一盏明灯。林肯在学校里写的第一篇作文,是他看了朋友们所玩的残忍游戏后有感而发的。平时,他和朋友们一起去钓甲鱼,钓到甲鱼后,他们常将燃烧的煤炭放在甲鱼背上取乐。林肯请求朋友们不要这样做,并用他的光脚把炭火踢掉。为动物请命是他第一篇作文的主题,这也说明他从小就拥有对于弱小生命的怜悯之心。

随着岁月的流逝,林肯长成了一个高大魁梧的男子汉。17岁时,他的身高已接近6英尺4英寸,身强力壮,成为一个有劲而能干的成年劳力。这时,他担负着户外的主要劳动,包括砍烧灌木、斫伐大树、开荒造田、劈栅栏条、剥玉米皮、宰杀牲畜、帮邻居盖房子、收割庄稼等。农闲的时候,他还当过水果店的伙计、农场雇工、俄亥俄河上的摆渡工等。他还是当地著名的摔跤能手,很多壮汉都不是他的对手。他善于模仿某些地方怪物的滑稽动作和声音,常常逗得旁观者哈哈大笑。

对林肯来说,家里的农活和生炉子用的柴火比上学更重要,所以他接受正规教育的时间很短。不过,他已经养成了很好的自学习惯,不管每天的劳动使他多么困倦,他总忘不了通过多种渠道来猎取知识,不断充实自己。后来,他常怀着自豪的心情宣称,他的学问都是“顺手捡来的”。19世纪20年代,亚伯拉罕·林肯在印第安纳州的少年生活

比如,为了获得更多的写作机会,林肯主动包揽了家里和邻居们的写信任务。他认为,通过勤写勤练,能有效地提高写作水平,锻炼逻辑思维能力。他还曾经徒步近50公里,去法院听律师们唇枪舌剑地辩论。他欣赏律师们那口若悬河、绘声绘色的辩护,并仔细观察他们那舒卷自如的手势。观摩学习回来,他会模仿律师们说话的语调和手势,有时学得惟妙惟肖,令人忍俊不禁。在与别人一起下田劳动的时候,有时他会放下手里的锄头或草耙,爬到树杈上去背诵他从洛克波特或布恩维尔的律师那儿听来的辩护词。在林肯的努力下,虽然困于家中的客观环境,他的视野没有机会迅速扩大,但日积月累,他的知识面也越来越广了。

父亲也教会了林肯一些东西,其中教得最多的是如何使用斧子和猎枪。有一次,父亲给他演示如何使用猎枪,而后就把枪递给他,让他射击。当时,有几只山鹤正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他们慢慢移过去,发现那儿还有一只火鸡,林肯瞄准那只火鸡,一枪即中,火鸡应声扑地。托马斯很高兴,但林肯心里不仅没有收获的喜悦,反而生出了一种迷雾般的惆怅。

就家庭成员而言,对林肯的一生影响最大的,莫过于他的继母萨拉。这位精于理家的主妇不仅做得一手好针线活,而且勤劳、踏实,屋内屋外被她拾掇得井井有条。一大家子人虽然生活十分清苦,但她对所有的孩子都一视同仁地付出爱心。每当林肯感到烦恼时,她都会满怀慈爱地抚慰他,鼓励他。

林肯失学后,当了一段时间的伐木工,很快被公认为最优秀的伐木人。每次他都在自己砍倒的树木上写下一个自己名字的开头字母“a”。但有一天,他发现自己砍伐的树木上被人改写成了“h”,显然是有人想偷盗他辛苦的劳动成果。

林肯很生气,回家对继母说:“一定是那个叫亨德尔的家伙干的,我去他们家找他说理去!”萨拉看着林肯,温和地说:“孩子,你先别急,坐下来听我讲个故事吧。”接着,她跟林肯讲了猎人班普的故事:

从前在一片大森林里,有一个叫班普的猎人经常在森林中放置捕兽器抓捕猎物。因为他总是把捕兽器放在野兽经常出没的地方,所以几乎每天都能捕到猎物。有一天他去收捕兽器的时候,发现上面只有动物脱落的毛,却不见猎物的踪影。

班普很生气,觉得猎物一定是被别人偷走了。于是,他在纸上画了一张很生气的脸,放在捕兽器上。第二天他又去收捕兽器,发现捕兽器上有一片大树叶,树叶上画着一个圈,圈里有间房子,房子旁边还有一只狂吠的狗。班普看不懂那是什么意思。他想:明明拿走了别人的猎物,为什么还画这个图呢?他觉得应该和这个人见面说说理。于是,他又画了一个正午的太阳,还有两个人站在捕兽器旁边。

第三天中午,班普来了,看到有一个全身插满了野鸡毛的印第安人站在那里等他。他们彼此语言不通,只能通过打手势来对话。印第安人用手势告诉班普:“这里是我们的地盘,你不可以在这里放捕兽器。”斑普也打手势说:“这是我放的捕兽器,你不能拿走我的猎物。”两人比手画脚的样子很好笑,相互看着都大笑起来。班普心想:与其多一个敌人,还不如多一个朋友。于是,他大方地把捕兽器送给了印第安人。

有一天,班普打猎时被狼群追赶,被逼跳下悬崖。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正躺在印第安人的帐篷里,伤口上还有印第安人帮他包扎的药。从此,他成了印第安人的好朋友,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打猎。

继母讲完故事后,微笑着问林肯:“你觉得班普做得对吗?”“他做得很好,这样就少了敌人,多了朋友。”林肯回答。“对呀,孩子,你要学会宽容别人,多个朋友多条路,这样路才会越走越宽广。不然的话,你就会在社会上到处树立敌人,做任何事都难以成功。”“我懂了,妈妈。”林肯点点头。在后来的回忆中,林肯对这位继母充满了感激与敬仰。见见大世面

思想逐渐成熟的林肯,显然不会满足于安居鸽子河,他有着更大的抱负。1825年,一个邻居借了别人的钱到期还不上,由于托马斯是担保人且立下了字据,于是,这笔数目不小的账成了林肯一家的负担。为了尽快还清债务,林肯只得经常帮别人干活,父亲嘱咐他一天收取20美分作为报酬。这件事促使林肯在干活之余开始思考一些社会问题,他经常长时间地靠着墙蹲坐在地上,把腿跷得和肩一般高。对他来说,坐着、躺着思考问题要比走路骑马时思考舒服得多。

随着年龄的增长,林肯已经不满足于“修理地球”的生计,而热衷于走向人群密集的城镇,与形形色色的人士交往。可是,很多人都不愿意和他来往,认识他的年轻女孩都说:“亚伯拉罕长得真寒碜!”她们都只看到“他看上去就像刚用斧子砍下来,还没有经过任何雕琢的一块粗木头”的粗糙外表,而看不出他是个胸怀大志、充满智慧之人。而那些有钱人更瞧不起这个拓荒者的后代,嘲笑他是个土里土气的乡巴佬。此时,林肯在头脑里已经构筑了一套关于人的权利和尊严的思想体系。每次遇到别人遭受屈辱,他总能把这种情况和自己内心受辱时的感觉进行比较,从而出手相助。

詹姆斯·泰勒是经营渡船行业的船主,他经常往来于俄亥俄河两岸,承运过往旅客和各类货物。但他并没有因此感到满足,而是想要谋求更大的发展,这条河流也给了他足够大的发展空间。因为俄亥俄河素有“美国文明的大动脉”之称,满载农产品的成批平底船、来自工业区的大小货船、载运家什的走舸,以及各种民用、军用船舶都在这里交汇,航运生意十分好做。

1827年夏天,待新船造好后,泰勒对18岁的林肯进行了一番考查,确信他是个精明能干、诚实可靠的小伙子,于是雇用他当货船水手。一天,一艘轮船停泊在俄亥俄河的中央,两个旅客要求林肯将他们和他们的箱子用平底船送上轮船,并说好给他一枚银币作为报酬。这是相当可观的一个数目,而且费不了多少工夫,要知道他刚帮工时辛苦一天才25美分呢,所以他很麻利地完成了这项工作。当时附近还有一家领了营业执照的船主,他们就是一方之霸约翰·迪尔兄弟。因为林肯抢了他们的生意,迪尔兄弟要把泰勒告上法庭,并扬言要痛打林肯。表面胆怯的林肯很快就摆脱了纠缠,尽管对方有两人,他还是三拳两脚把他们打得落荒而逃。随后,林肯又主动代船主上法庭,申明缘由。最后他问法官佩特:“从印第安纳州一边送两个旅客至停在河心的轮船上,那两个客人急于上船,而迪尔兄弟的渡船却不在那里,即使他们拥有执照,但轮船不能久等,在这种紧急情况下是否我就不该帮忙呢?”

佩特认为林肯没错,驳回了上诉。从此,林肯对法律产生了敬畏之心。因为迪尔兄弟是有钱人,按照惯例,打官司从来都是有钱人赢,而不是像他这样的穷小子获胜。此后,他常常跑到布恩维尔甚至更远的洛克波特去旁听法庭的长时间的辩论,正是在洛克波特,他认识了一位杰出的执业律师约翰·皮彻。后来,皮彻读了林肯的一篇文章,觉得一个乡下穷孩子对如何维护宪法及使联邦永葆青春活力的问题居然有如此深刻的思考,实在是难得,对他大加赞赏,并鼓励他学习法律。自那时起,林肯对法学产生了很大兴趣。但因生计所困,他不得不拼命干活,没有进学校专习法律的机会和条件。

林肯的雇主泰勒还是个大农场主,拥有鸽子河垦区几个最大的农场。泰勒要林肯督造一条更大的平板船,准备装一船农产品沿“群河之父”密西西比河运到新奥尔良出售。外面纷繁多变的世界和密西西比河的急流,早就吸引着林肯做一次冒险,这次的任务意味着他可以走出树林和村庄,去饱览海上的风光!他跃跃欲试,很快,一条宽大结实的平板船就造好了。

为慎重起见,泰勒特意增派自己的儿子艾伦去辅助林肯。林肯用强有力的肩膀把玉米和肥美的家禽背到河边,分类装船,然后在宽阔迂回的大河中顺流而下,朝新奥尔良急驶而去。沿途他们看到了新的村庄和不同于荒原的风景,也经历了风暴和危险,穿越过沙坝,遇到过湍流,后来,他们又领教了一群黑人的野蛮行径:一天傍晚,他们在一个农场主的庄园借宿,夜里来了一群专门打劫的黑人,试图抢走他们的平板船和货物。艾伦年纪还小,吓得不知所措。林肯被惊醒后,顺手操起一根大圆木飞身冲向他们。当那群黑人看到他高大的体格和勇猛的动作,吓得慌忙潜入水中,拼命游向对岸。林肯怒气冲冲,紧追不舍,混乱中,一个黑人的刀划破了他的右额,最后,他血迹斑斑地回到平板船上。尽管这个工作分外艰苦,但他还是感到兴奋和快乐。

在这以前,这个农夫的儿子僻处乡村,从来没有见识过大都市。到达新奥尔良后,林肯目睹巨大的国际港口城市、熙熙攘攘的各色人种,不由得大为惊讶:高谈阔论的英国人,骄傲的法国人,蛮横的西班牙人;昂首阔步的北方佬,行色匆匆的墨西哥人和印第安人……所有人都显得极其愉快、忙忙碌碌、自由自在,所有人都很懂得享受。新奥尔良有4万人口,难怪这里会如此热闹繁华。

当然,再繁华的都市终究有其阴暗的一面。在某个街角,一张刺眼的广告牌上这样写着:“愿随时以高价购买各类黑奴,可亲自在拍卖中购买!本人有为奴隶特设的房舍!”下一个拐角处又是一张广告牌,写道:“谁给我带回逃走的混血奴隶,赏金100美元!他的名字叫萨姆,浅色头发,蓝眼睛,微红的浅色皮肤,人们常会把他误当成白种人。”林肯亲眼看见一大群黑奴被一条铁链锁着,叮叮当当地像牲口一样走在大街上……他们将被押到奴隶交易所,一旦被农场主买下,就会被送到种植场去从事艰苦的劳动,并沦为终身奴隶。林肯觉得,都市里最惨的还是黑奴,他们不仅要忍饥受辱,还失去了人身自由。奴隶制是一个多么不公平的制度!

一天上午,林肯和艾伦在新奥尔良大街上闲逛,无意中看到一个正在进行的奴隶拍卖会,一群人正围着一座高台观看拍卖黑人奴隶。林肯看见一个白人奴隶贩子口衔雪茄,手举皮鞭,当着众人的面拼命抽打带着镣铐的黑奴,然后又用烧红的铁条去烙他们,被毒打的黑奴不时发出一声声撕心裂肺的惨叫。他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悲愤。接着他又看见一个身体健壮、长相标致的混血女奴隶正在被拍卖,投标人为了彻底地检查她,使劲掐她身上的肉,痛得她又蹦又跳。出价购买者还以对待牲口的方式让她在一个小栏间里像马一般跑来跑去,这样一来,买家就能看出她的身体健康状况。林肯内心感到一种难以遏止的厌恶,他对同伴说:“上帝啊,男孩们,让我们逃离这一切吧!如果我有机会消灭奴隶制,我肯定会努力地将它消灭。”由于过去遭受的苦难,以及对祖母和母亲命运的思索,林肯的头脑中不断闪现出那个他未曾谋面的外祖父。他思来想去,所有的同情都汇集在那群赤裸的、带着枷锁的黑人身上。也正是这一次,他的心里埋下了仇恨奴隶制的种子。

他们在这个大都市里闲逛了好几天。这里既有小巧玲珑的古雅楼房和耗资巨大的高耸华厦,也有拥挤不堪的贫民土窟和杂乱无章的简陋小屋;既有宽阔平坦的马路和货积如山的码头,又有狭窄污秽的小巷。这个大都市堪称一个大杂烩。林肯回到繁忙嘈杂的码头,看着远方的轮船静静靠岸,听着启航的轮船汽笛长鸣,心里不由激动起来,这个城市给了他全新的感受。

他和艾伦将货物脱手后,便驾平板船逆流而上,返航了。回程中他们还购买了一些棉花、烟草和糖。这次新奥尔良之行,使林肯积累了很多知识和经验,并赚到了24美元。

不久,林肯帮泰勒先生看店子,生活倒也过得顺畅。然而,到1828年头一个月刚至下旬,就有坏消息传来:他的姐姐莎拉出嫁刚一年就死于难产。这件事对林肯的刺激很大,好几天他都在诵读一首名为“死亡”的诗,他感到人不能安于现状,不能听天由命,应该与命运抗争;要改变命运,就必须走出荒原,到外面的世界去闯一闯。

作为农民的儿子,林肯的想法大胆而激进,让在小城镇闯荡过的托马斯感到非常不满和不安,就像不同意林肯上学一样,他坚决反对林肯到外面去游荡。他认为,既然是拓荒者的后代,那么老老实实地开荒种地就是本分。父子之间因此产生了很大的隔阂。林肯既不想整天听父亲训斥,但也不想忤逆父命出逃,只得继续帮泰勒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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