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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3 06: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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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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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故事(二)

都市言情故事(二)试读:

第一章

电话情思

宁宁终于有了一个小小的书亭,还装了二部公用电话,就在一所大学的旁边。虽然生意不是很好,但宁宁很满足,因为她是那么爱书,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尽情地荡漾在书海里了。

一个瘦瘦的戴一幅深度眼镜的男孩常来买书,后来每次临走时都要给女友打电话,宁宁看着他按出一个号码:5211314,然后他对着电话轻轻地说:“你好!我真的好想你,你知道么?”

开始宁宁对这个男孩不是很注意,次数多了宁宁就记住了他,男孩一进来,宁宁便把电话递给他,然后自己在心中不自觉冒出男孩要说的那句话:你好!我真的很想你,你知道么?果然男孩按下号码就说这些话,宁宁不禁笑出声来,对男孩说:“你好痴情”。

男孩回答:我真的爱她。

宁宁说:“她真幸福”!

男孩听了一脸陶醉走了。

这以后男孩还是常来买书还是每次必打那电话,不过这次说完那句真的好想你以后又说:“你剪了短发真好看,你是我眼里最美的风景”。

其实宁宁今天刚刚心血来潮把一头的飘然的长发剪掉。

宁宁说:“你真看见她头发剪了么?”

男孩说:“看见了,我看见她的发型跟你一样靓。”

这天男孩又来了,拿起话筒说完后,又加了一句:“今天天太热了,我看见你满脸是汗,你该装一个电扇呀”。

宁宁听了竟然感动极了,男孩走后,宁宁坐在那儿发呆了许久,那女孩有男孩这么爱她,多幸福呵,但这个幸福的女孩是什么样的呢?宁宁不知道,宁宁很想知道。

这天宁宁按下了男孩常打的那个号码:5211314。宁宁听到电话里这样一个声音:“这是空号,请查清后再拨。”没有记错呀。宁宁预感到什么,忽然明白了。

一天宁宁去了电信局请一个熟人把其中一个号码改成了“5211314”。

一天,男孩又来了,刚按下号码,另一台电话叮铃铃响了一起来,男孩一惊。宁宁看着男孩,嘻嘻一笑,然后从容地拿起电话,说:“你快说呀”。男孩羞红了脸,在短暂的沉默后,激动地对着话筒说:“我爱你一生一世……”

了然于心

我很丑,可是一点也不温柔,那天在楼梯上遇见你的时候我就对你说过:对不起,没办法我这个人总是这样一点也不温柔。

那一天,你满怀抱着书和稿纸,我用了半个钟点才把吹到楼下的稿纸全都捡回来,有两张被人踩了脚印,一张有鸡爪的痕迹,还有一张飞到花丛里,被月季花的刺儿刮着破破烂烂的。

对不起实在对不起我摇了摇头,我走路就是这样莽莽撞撞的,坏了的稿纸我给你重抄,不过要预先告诉你我的字很糟很糟。你说:不用了,不用了,我自己抄,给你抄我不是怕字糟是怕你莽莽撞撞地抄错了。

那就劳驾你了,懒人自有懒福,我说着笑着伸着懒腰继续上楼,开门后看见客厅里花花草草一片郁郁葱葱,后来你来这儿的时候说我种的花都绿得伤心。是吗?是吗?真的有那么伤心吗?我一迭声询问道。

你不回答我,就插了许多枝假花进花盆,它们开过了整个暑假直到我妈疗养回来后把它们从湿漉漉的花盆中拔出来。我说:别拔,别拔,指不定再插上几天会生根呢。

冬天我过得充实而快乐,最冷的季节里竟然下了雪,咯吱咯吱地压坏了许多树。我一跤跌进雪堆,把全身弄了个冰凉湿透,病了三天起床后看见外面满是健康得活蹦乱跳的人,一个个象刚出水的鲜鱼,正恨得牙根痒痒想随便找个碴逮着谁揍谁一顿的时候你自己撞上门来了。

你说找我借高中课本说你女朋友考函大要用,说如果我没有的话也一定要找我认识的朋友借。我说早年我缺钱用缺得急,缺得紧,缺得就差上街抢劫了,高中课本早就卖废纸了,我留着那玩意干嘛,不能当饭吃又不能当钱花的,放在那儿还怪占地方。

你说可惜可惜真可惜,这回女朋友一定要怨我说我没本事,借几本书都借不到。我说你真笨呵,课本就该到新华书店教材发行部去买,到时候唬你女朋友是借的,还嘎新嘎新呢,不更显示你有本事。

后来我告诉你课本其实我有,也真打算卖来着,可收废纸的小贩赚得太狠,只卖一分钱一斤,我一气之下不卖了——没事可以烧着玩呢。不给你是因为看见你拿工资那天提着大包小包回家,让人眼里有气,直想破你点财。

你说我有红眼病是中国人的劣根性,我说劣根性就劣根性,没点劣根性还哪能叫中国人呢?你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样子摇摇头叹气说我上次反你害得好惨,你女朋友一眼看出了书的来源。

我说你女朋友象孙悟空火眼金睛明察秋毫,以后你防着她点。你还说你女朋友对你的破费不仅不心存感激反而说你乱花钱,明明可以借到的书还要去买。我笑得兴灾乐祸说好好好,浪费可耻浪费可耻。你义愤填膺质问老天为什么我这种该死的小人不死。

我说这你就不懂了,世界最不容易死的就是该死的人,该死的人适应力特强,所以该死的死不了,不该死的反而早死,如果你是那种不该死的人你肯定比我早死。

你想想说也有道理,社会上现在就这种混混活得最带劲,整天闹得鸡犬不宁。我说不闹怎么行呢,不闹这世界不太寂寞了吗?是得闹,不闹大家一天到晚活着多没劲。

你一付醍醐灌顶大梦初醒的样子说这下认清了我的庐山真面目,我就是那种没人来折腾就跑去折腾别人的人。我嘿然而笑一付做贼心虚的神色好象偷油的耗子被人踩着尾巴。

总有一天,我会对你说,其实,我俩的相遇只是一个虚构的故事,那些个郁郁郁葱葱的绿色植物是这个故事中唯一真实的情节。你会同意的,我想,因为我对你的想法了然于心。

那场雪,那个人

谁也没想到,新年Party结束后,一出门会遇上初冬的第一场大雪。夜深了,这儿又是郊外,根本叫不到出租车,大家嚷嚷说能酒酣趟雪而归,也是一份难得的浪漫。

于是,十来个人上路了。大家在雪地里跑着跳着,她也疯狂地笑着跑着,又不时停下来,用红色的羊毛围巾去接一片片雪花,看它们慢慢融化。往日她那过于白皙没有血色的脸红红的,在白雪的映照下格外动人,自从做了母亲后,也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样孩子般开怀大笑了。

到了岔路口,大家要分头走了,他和她正好同路。她稍稍有点遗憾,因为这样的时候,在她身边的是她一直心存芥蒂的人,实在有点煞风景。其实也没有什么,只因为他比她早到这个单位,平日里常摆出一副老师傅的样子,教她做这个做那个,好像她什么也不懂。

一个圆柱形的大型照明灯矗立在马路正中,洒下了强烈的灯光,很像一束束璀璨的激光。她不由抬头仰望,突然发现漆黑的天空显得神秘而遥远。她喃喃地说:真美啊!

她在看雪,不知道他在看她。好像下定了决心,他突然蹲了下来,捡起一根枯枝,毫不犹豫地在雪地上写下了三个字:我爱你。

她惊慌失措。他说:不要怕,我只是想让你知道三年来有个人一直在默默地爱你、祝福你。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对你表白,可是人这一辈子,能遇到几次像现在这样美好的时刻?况且,我马上就要调走了。

不久,他真的调到了千里之外。人们发现她不再心高气傲,而是多一分平和与宽容。当她怀着这样善意而美好的心去对待常人常事时,她发现世界远比原来想象的美好。

每到冬天,她总会很久很久地倚在窗前,怀想那场雪,那个人,还有那个永远只属于他们的秘密。

问世间情为何物

其实那只是一张全班几十人合影的、一个站在角落边上的女孩的黑白照片,从我看到这张照片的那一瞬间起,却从此让我知道在世界上(也就是在我自己的学校里),竟然存在着这样一个完美的天使、女神。

那是在大一的第一个学期的一次校园合唱节后的壁报栏前,只是对着一小片黑白的影象、在还没见到真人的时候,我就得到了我一生中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这样独特的感觉。几天以后,我在食堂见到了这位安琪儿。没有任何话语可以形容她真人的美丽、她的典雅,她的出现直逼我的呼吸、我的心跳。我发狂似的到处查探她的个人资料,很快我就知道了她的名字、她的班级——仅仅比我高一届。

我们那时候是个保守的年代,男女生互不说话,一切都以学业为重。

我每天都早早地赶去她常去的阅览室,远远地窥视着大门边上她常坐的座位,期盼着她的出现……

虽然她比我早一年毕业,上帝保佑,她居然留校当了老师,这样我还可以常常在校园里遇见她。

我见过她兴高采烈的样子、也见过她憔悴的模样、甚至还有过四目赤裸裸长时间直视的交流——在那深深的灵魂之窗里,燃点了我生命的一切!

为了我心底的美神,上帝啊,我能奉献什么,才能获得我这永生的幸福?

后来有很长一段时间,她没在校园里出现,经了解,她是带学生出外实习去了。那是一段漫长难熬的日子,我每天都在校园她往日经常出现的地方闲逛。

山崩地裂的那一刻终于到来了。那天我刚从演艺厅出来,就看见她从校外回来,低着脑袋神色紧张地匆匆往宿舍方向走去。在她的身后,竟然跟着一个身材魁梧的青年。当时看到的情景,至今仍深深铭刻在我脑海里,每日都撕裂着我的神经。

从此我陷入了情感的地狱当中,书也没法读了,毕不了业,我如何去面对含辛茹苦供养我念大学的父母,面对一直支持我出外求学的家人朋友。

如果从此把这一切都忘记的话,又如何对得起自己内心激扬澎湃的爱情呢?

我决定把一切都对她和盘托出,希望以积极的态度主动解下这内心的重负。

一天晚自修之后,我在校园里跟上了她。“X红”,我第一次把这个名字喊出口来。

她惊讶地回过头来,茫然地看着我。“我们可以谈一会儿吗?”我鼓足了勇气大声的说。

她点了点头,跟在我后面,逆着从教室涌出的人流来到了我搞毕业创作的演艺厅。

掩上门后,我们两个单独面对面地坐下来,我第一次可以近距离地欣赏她的美丽,那对我来说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震撼。

在那短短的讯间,我脑海里闪过了无数的念头,这是一个美丽、幸福、神圣的偶像,我决不能“人为地、粗暴地”去改变她的一分一毫。那感觉,就好象俗话说的那样,“放在地下怕摔着、捧在手里又怕化了。”

我下定了决心,我只是向她提出做一个好朋友的要求,只要她能以一个朋友的身份,支持我把学业完成就行了。

命运的转折就在一瞬间发生了,我们的第一句话还没来得及说,大楼的电源总闸就被突然拉下,演艺厅里顿时变得一片漆黑,我当时只感到她象一只受惊的小鹿一般从我前面的椅子上弹跳开去……

这几十年我一直都在后悔,当时我为什么要把她带到快要停电锁门的教学大楼,而不是走到宽阔的运动场去。可惜,命运是不可逆转的。

当时我即刻安慰她说,“没事的,演艺厅还有动力电。”

当我用动力电点亮一盏射灯后,我们重新坐了下来。这时她开始慢慢地从惊魂中安定下来,想主动地搞清楚到底发生着什么事。

她主动问我,“你是不是那个……意思?”

我赶紧否定说,“不是的!”都什么时候了,还要硬撑?

本来我心底的原意是不想干扰她对爱情的选择(内心对爱情是非常的自负),可渐渐的,我心里潜意识地不断反复回放着刚才她从我身边弹跳开的镜头,这暗示着什么?

我于是紧紧地盯住她的眼睛,希望寻找到她心底的答案。

痛心的事发生了,刹那间她的眼神失去了往日的光彩,我似乎再也无法感觉到她美丽背后活着的爱的灵魂。“原来你心里根本就没爱着我”,一想到这我的心即刻凉了下来,既然你从没爱着我,那我遇到的问题就只是我个人的问题了,自负的我根本就不需要一个“陌生人”来帮我什么。

这时候,大楼门卫关门的哨声又响起来了,我狠了狠心跟她说,“没什么了,我没事了,你回去吧!”当时说的很决绝。“你?”她迷茫地看着我,她不知道、不明白为什么我突然把她叫来、把她吓了一惊,现在又突然让她走,这人到底是怎么了?

我把她送下楼梯,一路关照她小心别踩空摔着了。走到门口门卫身边,她完全放心地回头对我轻松地说道:“再见。”

从此我再也没见过这个美丽的面孔,这次见面短短的三句话,对我来说就是一辈子的永恒。

分手后我顶不住就感觉到情感的崩溃,我连夜给她写信,尽情表白自己对她洪水般的爱意。

但她一个字也没回,校园里再也见不到她的踪影,很快,毕业的我被分配到离学校五千里以外的荒蛮之地,虽然之后我还回学校试图找过她一次,但她还是彻底地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

一张照片起,三句话结束,这就是我一见钟情、奉献一生的爱情经历。

时间一晃就是四十多年,当日艺院之花的“红”你还在吗?

天高地阔,我到哪里才能再见你一面?

我的爱人在月亮上

女友想出国的念头,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现在回忆起来,刚认识的第一天(别人介绍我们在北海公园见面),这位长着古典的鹅蛋脸型的白领丽人,热衷的话题就是关于美国的。她说她的小姐妹们有谁嫁洋人了,又有谁成了曼哈顿的中国女人,满脸心驰神往的样子。为照顾她的谈兴进而获得其好感,我搜肠刮肚从海明威、福克纳讲到“垮掉的一代”金斯伯格(等于开了一堂美国文学课〕,好像还作为题外话描绘了一番好莱坞与玛丽莲·梦露,我渊博的学识果然把这位有“崇洋媚外”倾向的北京女孩给迷住了。她红着脸主动给我写了电话号码,分手时还忍不往问我英语水平怎么样,以后可否帮她进行一点口语训练。我暗自叹息:这哪是在找对象呀,分明在找家庭教师——介绍人是否搞错了?

过了一星期又是她主动打电话的,请我去美术馆看米罗画展。唉,我又当了一回义务讲解员。好在深夜送她回家时在黑暗的楼梯口进行了偷袭(西部牛仔式的吻),她半推半就,并没有真给我一记响亮的耳光什么的——也算是略有补偿吧。以闪电般的速度,她成了我的女友。从此她在我的怀抱里变得越来越乖了。像个日本式的小妻子,替我洗衣服、抄稿子、打扫房间,我有时赴酒会醉醺醺地回来很晚,她亮一盏台灯,披着我的旧大衣趴在桌上睡着了。我只来得及匆忙地拥抱她一下,又要送她转两趟车再乘最后一班地铁回30公里以外的娘家。她一路上总是很幸福的样子,家里长家里短跟我说个没完,到家了还站在门洞里冲我挥好几回手。我一个人在月光如水的长街上走着,擦拭着留在我嘴角的她的口红,沾沾自喜:这个女孩子真挺不错的,小鸟依人。

好景不长。女友“旧病复发”,又开始重温那霓虹灯下的美国梦。她说有个没见过面的远旁亲戚,在休斯敦帮她联系学校,就等她的托福成绩了。“你想不想去?”她用那双深得像井似的妩媚的眼睛凝视我。我一口回绝:我是个搞文学的,可不想远离自己的祖国和自己的读者,我去那儿写什么呀,写给谁看呀?女友黯然了,想了一会又战战兢兢地问我:“那——你会反对我去吗?”“我有反对的权利吗?”我见泪光在她眼圈里转悠,赶忙哄她:“逗你玩儿的。没准有远大前程在大洋彼岸等着你呢,别错过了。美国也许离上帝更近一点。只是到时侯选靠山怎么也要选个炎黄子孙——只要你别舍身给鬼佬,就算对得起你的‘前夫’了。”女友听完破涕为笑。【风清云淡的世界(http://fqyd.126.com)整理制作】

女友照样补她的外语。我照样写我的文章。我们照样谈我们的恋爱。总觉得有一个美国阻隔在中间,使我们不敢想象未来。生活仿佛不再是原来的模样——躲在没人的角落亲嘴,都带有吻别的意味。看来我们的两人世界确实出现了第三者——美国梦的阴魂不散。

很多次了,我都想像民族英雄一样拍案而起,厉声制止女友阴晴圆缺的美国梦,可她浅浅的一笑就能解除我的全副武装。我的语调顿时低了八度(快变成耳语了):“让我怎么说你才好呢,如果月球上也开发了——你没准还想到月亮上去。”女友笑望我脸上忧国忧民的神情:“如果我成嫦娥的话,你也可以当吴刚嘛,咱们种几棵桂树,再养一只小兔子——”我赶紧否诀她罗曼蒂克的联想:“我可没学过木匠,再说天天拿斧头砍树,也太累。即使上去了,思念祖国的时候我也会一闭眼跳下来的。”女友把她的小手塞进我手心里:“想当烈士也没那么容易吧?”这段对话是在建国门的美国大使馆门外。女友办护照,天没亮我就陪她在这儿排队,排队去美国。西北风把她的鹅蛋脸吹得红扑扑的。我瞧瞧前后左右,都是一些和女友一样漂亮的中国姑娘。世界到底怎么了?这么多中国女孩子发了疯似的想去美国。我头也不回地撇下女友走了,任她远远地喊我的名字,假装没听见。继续做你迷途的羔羊吧,牧羊人要下班了。

第二天女友在电话里哭了。她说对我没有更多的要求(如果我不愿意等待她的话),只请求我一定要为她送行。我可不愿意隔着偌大的太平洋等待一个人。我早不相信海枯石烂之类的誓言了。带着你的美国梦远走高飞吧,没人留你。我无情无义的话使女友在电话线那头沉吟了许久。我追加了一句:你去那儿之后,也别给我打什么越洋电话——我会到机场送你的,就当永别吧。【风清云淡的世界(http://fqyd.126.com)整理制作】

……在云淡风轻的航空港,送女友出国就像送女友出嫁一样,心情复杂。如果不是她强烈要求,我真不忍心送她。“让我再看你一眼”——候机大厅的有线广播正播放着流行歌曲,女友善解人意地对我仰起光洁的面庞。我踌躇一会,只象征性地在额头吻了一下,像长辈对晚辈。“你一点也不激动,”女友嗔怪道,“那我可就毫不犹豫地走了?”“你是要我失声痛哭?我即使泪飞顿作倾盆雨,你能留下吗!”我忽然觉得是在送嫦娥奔月,无可挽回的。你看你看那月亮的脸,悲欢离合的脸。“嫦娥”却跟我较劲(像两个孩子打赌):“如果你现在哭一场,我当场把飞机票撕了,跟你回家。”我偷看她的表情,不像开玩笑,又观察一下四周:“在大庭广众中哭?多难为情呀。换个没人的地方行吗?”“不行!我一生从不改变主意的,今天对你已算破例了。”女友很坚决(我从没见过她这样的表情),“如果你能坐在地上哭,双手抹眼泪,两条腿像孩子似的一蹬一踢的,我不仅不走了,而且明天就和你举行婚礼。”女友的笑容里显露出顽皮,这是一向最令我着迷的。

我试探性地挪了半步,终做不出来。她低头拎起行李箱。“我还以为你多喜欢我,多伤心呢,其实你对我出国留学根本无动于衷,跟没事儿人似的。假的就是假的。难道我真希望你丢人现眼吗?我这是给你一个机会。昨天晚上我还掷硬币来着,我掷到的是国徽的那一面:不走。我原以为在这最后一分钟,一切会改变的。”我在原地目瞪口呆:看来我还是太不了解她了。海关检验口的红灯亮了,女友在最后的瞬间一埋头闯进去了。“嫦娥”还是走了。我没成为吴刚,而成了后羿。想起一首美国歌曲《我的爱人在月亮上》,月亮成为我爱人的第二故乡。阻隔在我们中间的不是银河,而是太平洋。射日英雄也奈何不了月亮。命运真太刁难人了。女友要早跟我说清楚(透点底儿)不就省事了吗?我还以为她在出国之前也不忘捉弄我一下呢。什么都是假的,但她的眼泪是真的。

站在楼顶听吉他

周五下午的校园充斥着胜利大逃亡的喜悦与慌张。我在穿过走廊的时候被美术系的一个男生拦住了去路,他说实验楼后面那棵广玉兰的木栅栏上,系着一只篮气球,气球上面是他为我画的像。

我矜待而淡漠地与他对话,心中却有些窃喜。我没有看清那个男生的模样,却听清了一个浪漫的消息。

广玉兰在初秋时节依旧温润而饱满,吉他声就是在这个时候传送到我耳边的。怀抱一把吉他深情款款的沈淳成为流水般的画面在我今后的岁月里不断地近来又走远。

玉兰树的周围杂乱而喧嚣。在留着大胡子的导演和披着长头发的摄像师上蹿下跳的叫喊声里,一首久唱不衰的英文情歌洋洋洒洒地飘荡在苍天欲暮不暮的黄昏。

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孩子在摄像机前巧笑嫣然美目流盼了一阵子后,小鸟般飞向了吉他手。吉他手瞥见了栅栏上的一只蓝气球,于是递给了那个美丽的女孩。两人相视,温温暖暖地一笑。

导演气壮山河地一声断喝,封镜了。他们在拍广告。

我长发飘飘地仁立在风里不知所措的时候,吉他手递过那只蓝气球说,这是你的吧?

我点点头。

他指着气球上的画像说,和你很像。

再后来,我去水房冲水时遇见了广告里的那个女孩,我们很友善地微笑很友善地攀谈。我知道她是杜蕾,才女杜蕾,美女杜蕾,校园里无人不知的杜蕾。她的声音频频出现在学校的广播里。她的形象频频出现在男生的睡梦中。从杜蕾口中,我知道了那个吉他手叫沈淳,经贸系三年级,杜蕾的同班同学。

杜蕾提起沈淳的时候,眉宇间就有一种很甜蜜的东西散发出来,我心中同时有一阵柔柔的波涛涌动着,说不出是悲是喜。

杜蕾说,沈淳每天清晨都会坐在那棵广玉兰下弹吉他,弹到校园的路上三三两两出现了晨跑的人。

我坐在广玉兰树下的时候,天还没亮,周遭没有人也没有声音,我定定地盯着男生宿舍的方向。

当一个背着吉他的人影渐走渐近时,清晨倏然明亮了起来。

我快乐地爬上实验楼的六楼,趴在栏杆上俯瞰广玉兰下的沈淳自弹自唱和风而歌。

虽然沈淳的琴声和歌声无法扶摇直上,而我分明听见了铮铮淙淙的吉他声和他极富魅力的嗓音,我知道,这一切都来自我的心。

我走到沈淳面前说,同学,请问有没有捡到一本绿封面的笔记本?沈淳将我“遗落”在那儿的笔记本递给我时,念了念封面上的字。那上面写着我的班级和名字。

沈淳迎着我,我迎着阳光笑了一下。在很多个无风无雨的清晨我成了沈淳的听众。杜蕾是忍受不了五点起床的痛苦的。不过她偶尔也来:温情脉脉地看着沈淳,沈淳有时停下来和她说些什么。

每逢杜蕾来,我都离得远远的观望,树和他俩构成一幅画,画外还有音乐流淌。

在爱情里,这种感觉就足够了。

阳光在他俩身边一点一点灿烂起来,我的心就一点一点黯淡下去。

有时。他们离开广玉兰后会一同出现在早餐时的食堂。男生们两眼充血瞪着沈淳。

沈淳是让人妒忌的。

杜蕾又何尝不是?

渐渐地,杜蕾不愿早起的日子成了我的节日。我永远都是心虚虚地不敢看沈淳,静静地托着腮,眼光落在某个不知名的地方。

沈淳总是一如既往地弹他的吉他,几乎不和我谈些什么,可是我想,此刻在空气中流动的,除了音乐之外,总还有些别的什么吧?就像我坚信,比起出众的杜蕾来,我总会在不易被人察觉的地方有那么一点点动人之处吧。

终于有一天,沈淳对我说,你聆听的样子很专注。

我问,杜蕾不专注吗?

沈淳说,不一样的。你为音乐而来,杜蕾为我而来。

我有些恍惚,居心叵测地问,你弹奏的这些情歌不能吸引杜蕾吗?沈淳答非所问地说,你听到的都是情歌吗?

欣喜和忧伤说不清道不明地并肩而至,在我的心头潮涨潮落。

我们在广玉兰下告别的时候,沈淳在清晨的风里对我说;你很特别。

刹那间,所有的柔情漫天席地汹涌而来,而我,若闻天籁。

从此,我以为幻想中的一些情节应该在沈淳和我之间显山露水了。然而,什么也没有发生,日子一天又一天滑过,不留一点痕迹。

广玉兰谢了又开开了又谢之后,沈淳开始为寻找工作奔忙。广玉兰和我在期待中度过了一段又一段清晨时光。

我喜欢在广玉兰树下流连的消息渐渐传了开去,整天夹着一堆自荐材料往外跑的沈淳似乎没有在意。而广玉兰的木栅栏上又开始出现气球,相伴而来的是美术系那个男生快乐而单纯的脸。

当有一天我的手指牵着一只氢气球时,一转身看见沈淳在不远处看着我。

我望穿秋水地看他。

他悠悠地说,好好享受青春吧。

我一松手,氢气球飞升而去。

又一年秋天,沈淳进了一家外贸公司,杜蕾回到家乡所在的那座北方城市。我始终不知道,沈淳和杜蕾在缤纷校园里是否演绎了一场清纯的爱情故事。

因为生活在同一座城市,我偶尔会见到衣冠楚楚行色匆匆的沈淳。问及那些熟捻于心的情歌,沈淳苦笑着摇头说,恍若隔世了,现在得为生计奔忙。

又过了两年,我离开了学校就职于一家旅行社,天南海北跑了不少地方。我渐渐发现,那些校园里风花雪月的尘封往事,换了任何场景都幼稚得近乎可笑。但是广玉兰树下的情歌真的如同一双温柔的臂膀曾深情款款地环绕过我的青春。

第二章

春天无法保守秘密

十七八岁的那点心事啊,透亮如杯中的水,我们怀着美好的梦想一天天盼着迷一样的日子到来。

那时我17岁的生日刚过,就被一辆大轿车拉到华山脚下的一个部队农场当兵。因能写几篇可上报纸的“本报讯”就被教导员留在场部当文书。于洁因长得漂亮在场销售科干供销之事。其他女兵一见我们每天都坐办公室吹着风扇聊着天,而她们却要整天三班倒着做方便面,就生气,觉得这世界特不公平。为了公平,我们俩晚上一出去肯定就进不了宿舍。甚至有人在场办后墙上写着:文清丽是徐才人,于洁是武媚娘。唐太宗是谁,没写。那时电视上正在放《武则天》。于洁哭着找教导员,教导员说她们不懂这叫物尽其用,人尽其才。“别理这些闲话,好好发挥特长为咱们的方便面畅销全国而奉献你们的青春年华。”于是我们不再为同伴的恶作剧而生气。不让进门我俩就干脆坐在门前说悄悄话。当时月明星稀,风顺地寂,正是聊天的好时间。那些女兵们看拿我们没治,主动开了门。

教导员爱在晚上抓蝉。他拿手电往树上一照,蝉就纷纷落在地上。第二天我们和教导员就吃上香喷喷的油炸蝉肉了。后来时间长了。大概附近的蝉儿让我们吃尽了,教导员就去很远的地方抓。吃饭桌上是没有了,教导员把有限的几个放在了他的宿舍。一次我为他整理房间时,看见了一张写给我的条子:小文,吃掉它。那时我们的伙食整天是水煮白菜,难得见多少荤腥。我幸福地吃完,心里升起一股无法言说的情愫。教导员为啥不让于洁吃,偏让我?那个毛茸茸的心事像满天的蒲公英一样谁也没法把它赶出我的心田。看多了小说的我展开了想象的翅膀,第一次发现教导员长得那么帅,那么动人心弦。

有一天,教导员和于洁一起去驻地收要欠账,我一天啥都没干成。一直到夜深了,他们才回来。于洁一进门就叽叽喳喳说一路风景。可我心里悬着的石头总卸不下,想了半天终于开口了:于洁,现在坏人多得很,咱们还小,得防着点。小女兵满脸单纯状,我稍有点安慰。仍作牧师布道状,诸如不能相信任何人,包括我们的教导员,如果真还想在部队提干的话。小女兵仍在认真地听着,未了很感激地说:你真好。我在心里打了自己一个耳光。然而有一天晚上,于洁咬着我的耳朵说教导员对她有意思。我心里恶狠狠嘴上平淡淡地问:何以见得?她声音低得我费了半天劲才套出了秘密:教导员说她的脸真白。刹那间我觉得世界上最坏的男人只有一个,就是我们的教导员。我和于洁的友谊随着渐凉的天气慢慢淡了。教导员为了我们的团结,找了这个找那个。碰上这事儿谁能拎得清呢?

教导员有一天突然换大床,听说还让给养员上街买了一束花。我想新娘肯定是漂亮的于洁。于洁却说教导员爱才,新娘是我。我们怀着美好的梦想一天天盼着谜一样的日子到来。

新娘是位军官,还是个大学生。这消息足以使我们俩晕倒。大家都说新娘长得漂亮,可我们俩发现她脸上有雀斑。而且不止一个,整整两个。我们又开始说教导员其实一点儿也不帅,一点儿不值得我们去爱。假如我们把他说于洁的脸真白告诉女军官把我偷偷吃蝉肉的事也全说了,女军官肯定不会嫁给他。可教导员的好处我们说也说不完。虽然他有缺点,可毛主席他老人家不是说人无完人吗?我俩给教导员买了一只音乐盒,花完了我们一个月的津贴。我们很高兴,一起走到教导员宿舍,看到的是一张大红的结婚证,一对相爱的人。教导员让我们把女军官叫嫂子。我们异口同声地喊了一声:嫂子。教导员结婚的晚上我们谁也没有去,相对着哭了一夜。第二天我们早早起来为我们的教导员清扫了门前的花屑。开门的教导员非要我们进去吃糖块。我们就高高兴兴地吃了,教导员就甜甜地笑了:你们真长大了。回去的路上,于洁说:我一定要嫁教导员那样的军官。如果实现不了,我就让妹妹嫁。我有四个如花的妹妹。我则想我一定要考上解放军艺术学院。我有一次还梦见我脸上长了两个雀斑。

洁白的围巾

我和大姐相识,缘于我叫她阿姨。大三那年,我到一家建筑单位实习,大姐在工地上做饭,伙房紧邻我们的工棚,因为天天相见,出于礼貌,称她为“阿姨”。有一天,见她正洗满满一盆衣服,就问:“你怎么洗这么多衣服?”她笑着说:“有几个民工,和我弟弟差不多,天天干那么重的话,衣服脏了来不及洗,我帮他们。”我心中有说不出的感动。她问我:“你多大了?”“23啦。”“我才32,天天总叫我阿姨,多不好意思。”直说得我脸红耳赤。“叫我大姐好啦,我小弟和你一般大。”就这样,我认识了一位善良的大姐。

从此,我和大姐的话多了,也更注意起大姐来了。食堂有位老伙夫,捡柴,烧火,忙个不停,一套衣服满是灰,混浊的双眼,熏得红红的。负责食堂的老板经常呵:斥他,让他吃剩饭剩菜。我虽然看不惯那老板,但也没办法。一天,大姐从抽屉里端出一碗热饭菜,送给老伙夫。大姐一脸的关怀和同情。老伙夫颤抖着手,接过饭菜,不知怎么感谢大姐才好。对大姐,我又多了一份敬意。暗想,日后有妻,如有大姐这般心肠,多好!

不知为什么,每天总想见到大姐,一日不见,好像少了些什么。难道爱上她了,这么想时,我自己都笑了。或许是大姐的美吧。大姐的确很美,脸上常挂着笑,水灵灵的眼睛露着慈祥,乌黑的秀发,盘在脑后,衣服总是干净而合身,衬着匀称丰满的身材。一天,施工单位请我们喝酒。归来后,口干舌燥,头昏沉沉的。我平时很少喝酒。大姐见状,扶我到她屋里休息。安置好我,她端来一杯水,接杯的刹那,大姐真美!明亮的眸子,似梨花带雨,弯弯的眉,略施粉黛,飘着一缕清香。紧身毛衣,显得她更加丰满。只觉得心突突直跳,我一把搂住了大姐。“唉呀,你醉了,快松手。”她一下急红了脸,掰开我的手,飞也似地逃了。这时,我才意识到错了,愧疚之情一下涌了上来。

第二天一大早偏偏碰上大姐,我低头,站着等好骂我,她默默地走过去。我更加后悔做错了事。第三天,又见到大姐,“早啊,小弟。”她脸上依旧挂着灿烂的笑,那么安详自然,没有一丝责备,好像什么也没发生。因心中有愧,我喊大姐的次数少了,可大姐仍像以前一样待我好。

临近春节,我的实习即将结束。一天,大姐喊我晚上到她屋一趟。会是什么事呢?我不安地想。晚上,雪花静悄悄地飘着。推开门,一股暖意迎面扑来。红通通的火炉,把小屋暖得热乎乎的。大姐停下手中的毛衣,笑着招呼我坐下。“听说你要走了,大姐没啥送你的,就织了条围巾。”我忐忑不安的心才静下来,一条洁白的长围巾,托在她手上,一股暖意从心底涌起。谢谢你,好大姐。“谢倒不用,”她收敛了笑严肃地说:“那天的事,我很生气,本想一辈子不理你。看你第二天的样子,就知跟后悔了。你是个老实的孩子,只是一时冲动。大姐也从年轻时走过来的,能理解你;但你要记住,男人要有出息,不要再干没出息的事。”大姐那清澈的眸子,露出无限的关怀和慈祥。我使劲地点点头说:“大姐,小弟记住了。”屋外的雪,无声地下着,炉火映红了大姐那秀丽的脸庞。洁白的围巾,就像她纯洁的心灵。披上围巾,带着大姐的嘱咐,我步人茫茫大雪。回首时,小屋内炉火正旺,大姐正向我深情地挥手。

我收好围巾将它珍藏,也珍藏一份爱的秘密。这洁白的围巾凝聚着大姐对我的一份谅解,一份关怀,一份希望。

月亮惹的祸

暄桐与镇涛是那种一见钟情的男女。自从在一个朋友的家庭舞会上认识后,彼此心里就隐隐有种期待。

起初,镇涛总以为自己是单相恩。或者,那晚的美丽心情只是迷离舞曲和魅惑灯影撩起的错觉。在那样一些春风沉醉的晚上,类似的错觉总是与他若即若离,但大多都会随着光阴的流水湮没无痕。

但这回不一样了。这个一袭素衣,长发飘飘、裙也飘飘的女子竟一下子闯进了他的心房,而且宛如他灵魂中的熟客,一驻下来就没有要走的意思。

整整一个月,那一袭长发总像月夜的垂柳在他的梦里飘摇,而无边的绮丽怀想亦随夜色将他淹没,甚至让他辗转难眠。当身体内的某种欲望潮水般涌涨,并在那个月圆的春夜就要涨破他的皮囊时,他终于下定决心要见她一面。

然后,他预设了一千个要约她出来的理由。但是,当电话那头浮起她那水一般澄澈的声音时,他发现从自己喉咙深处吐出来的竟是“我想见你”四个字。更让他恍然如梦的是电话线那一端的回答比他更简捷,去哪儿?

就这样他俩来到了流花湖畔的咖啡廊。这真是一个迷离的夜晚。如水的月色在疏疏落落的枝叶间漏厂来,轻洒在他们身上。透边叮咚滑落,然后漂浮在霓影明灭的湖面。

他俩的谈话其实有点暧昧,表面上似乎无话不谈,但又像彼此都穿着一套透明的玻璃盔甲,一些敏感的话题都被隔在盔甲之外。

但迷离的氛围总是泛滥着诱惑,让镇涛想起余华的小说《河边的错误》。他于是想起了缘分,想起他俩本是两只素未谋面的水鸟,因为缘分的牵引,不期然地邂逅在湖边。

而湖畔是滋生错误的地方啊!当四目相投,话语如泉水缓缓流动,一种情愫已在彼此心间潜滋暗长。不知不觉中,月儿坠落于树影的背后,咖啡廊的烛光渐次熄灭,他们才依依惜别。

自此以后,镇涛每天黄昏都会往暄桐单位打电话。但不知为什么,每次提起约会,暄桐就总是婉言拒绝,仿佛那个月夜的感觉已在风中飘逝。然后在那次约会的一个月后,镇涛收到一个粉红色的信封,拆开后,一朵黄玫瑰竟顺着展开的信笺滚落地上,而信笺上是几行娟秀的行楷。镇涛:谢谢你那一夜的相约。你是一个让我心动的男人,然而我已没有选择的权利,因为,我已是一个已婚的妇人,一个不愿失去安宁的母亲。其实,在这封信之前,我对你说的大多是谎言,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在此以前,我自信是个真诚的女人。所以,我觉得对你有种深深的歉疚,我知道再不向你说明白,我将跌落地狱。涛,请原谅我!同时,再一次感谢你给我的那一个月夜,让我重新品尝青涩的初恋。这是我寄给你的最后一封信,也请你不要再打电话来。恳求你尊重我灵魂挣扎了一个月后的选择。切切!x年x月x日。

多年以后,镇涛对这封信的内容仍然似懂非懂;对那一个月夜发生的事情更是疑幻疑真;比较清晰的是,他竟然没有受骗的感觉。

偶尔向朋友说起,他脸上仍会飘起一抹红云,仍会有心动加速的感觉,而且总忘不了在故事的末段来一句口头禅:月夜的感觉让谎言如此美丽,这真是月亮惹的祸。

但镇涛心里仍犯迷糊,彼此共同栖居于一座城市,俩人却再也没有邂逅,仿佛天地之间,压根就没有过这样一位长发飘飘裙也飘飘的清逸佳人。

清音梦萦旧时光

进大学时,吉它正热,我一进校就知道全校有两个最知名的人物,一个是外语系的女生,因为天生不可思议的漂亮,被公认为“校花”;还有一个就是林学系的男生,叫成波,很高很帅,留一头潇洒的长发,他的吉它弹得行云流水,听他弹琴,看着他缤纷复杂的指法,让人疑心这手指是仙人的手。

入校不久的迎新晚会上,我和成波认识了。很偶然却又像是冥冥之中注定的缘分。当时我的演出正好结束,他的古典吉它奏排在后面,见我抱着手风琴回到后台,就让我用键盘给他的吉它正音,他说:“你的手风琴拉得挺好。”“谢谢夸奖。”我说。“学了多长时间?”他问。“接触挺早,进高中后我的成绩很差,家里打算让我考艺术学校,他们觉得我还有点音乐的天分,就请了老师教我,正经学了不到一年。”很自然的,我把这些告诉了他。“怎么不继续学下去,却考到这儿来了,真可惜!”我明白他的意思,这个学校在大学只能算个末流,并不如人所愿。“我也没想到。高二分到文科后,我的成绩又好起来了,于是就放弃了学音乐。当时觉得还是考个正式学校好,只想把音乐当作业余爱好。”“有些人是为音乐而生的,不知道你是不是。”他的神情有些忧郁,不知是在感叹我,还是在感叹他自己。

我开始学吉它了。音乐都是相通的,有了手风琴的基础,我学起吉它来进步很快。何况我有一位难得的好老师——成波。

我学得很勤奋,每天早上起床后就坐在床边对着《卡尔卡西教程》练指法,直到第二遍上课铃响,才慌慌忙忙地奔跑到教室。除了上课,我的业余时间都是怀抱着吉它度过的。在有些不大有意思的课上,我不是抄借来的曲谱,就是拿着背面划了六条线的铁铅笔盒练左手的和弦。手指上的茧子起一层,磨一层,别人看了我的手指头后惊讶得不敢相信这会是女孩子的手。那段时间我痴迷吉它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直到有一天同寝室一个同学正儿八经提醒我:“吴荞你知不知道,上一级物理系有个男生就是因为学吉它,一学期弄了四门补考,今年上不成学了。”一语惊醒梦中人,我稍稍有所收敛,上课也开始记点笔记,然而吉它带给我的乐趣,终是枯燥的功课所无法比的。

成波对我琴技的进步总是毫不吝啬给予褒奖,我至今还记得他说:“你的音乐悟性真好,我真担心这样下去你会把我的东西学完,到那时我就得叫你老师了。”

然而只有一年,一年时间,还没等到我把他的东西学完,他就毕业回到故乡的小城了。他离校的前一天晚上,好几个琴友一起来到足球场空旷的草坪上,夏夜里月光温柔如水,清悠悠地泻在我们身上,怀中的六弦琴也镀上了一层银光,我们一起合奏《绿袖子》和《红河谷》,这些忧伤的旋律让人心中溢满了别离的感伤。我在幽暗中看着成波,他的长发遮住了脸,无法看清他的表情。也许他感觉到我在看他,抬起头来,凝视着我。我突然有些害怕这种氛围——这种膜胧的夜色和这种蒙的心情。我匆忙避开了他的眼睛,却听见他叫我的名字。“轮指学会了吗?”他问我。“感觉还行。”我用轮指奏了一个和弦。“你终于把我的看家本领也学去了,”他笑着说,“不过能教到你这样的学生是我的幸运。以后好好练,不要荒了。”

成波走后,吉它就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我知道,在一个小城里,有一个忧郁的男孩也在时时刻刻拥抱吉它,我们会在同一时刻奏响同一个和弦吗?暗夜里弹琴,是我们惟一的联系方式,我们期待着碰撞在天宇之间的和音共鸣。

他毕业后我继续在大学过了三年,我们没再见过。几年里我与两个朋友曾在学校旁边的“红豆”咖啡里办过几次吉它培训班,并没有发现很有灵气的学生,我也没有成为成波那样的好老师。

如今九年过去了,大学校园的情怀早已离我远去。我从一个城市奔波到另一个城市,不变的家当就是一把吉它,我不清楚我的内心深处是不是有些怀旧,或者说怀抱吉它已经成为我生活中的一种习惯。我喜欢在夜深人静时,怀抱六弦琴坐在月光下,在手指的拨弄中慢慢回忆起年少时的激情与欢乐,忧伤和思念。

我到的城市越来越大,可一席安静的月夜之地却越来越难寻找。上大学时熬夜费神誉抄的满满一本曲谱,也在西安的一家小面馆里被人连包偷走了。那种伤心我不想再提起,我想到了多年以前坐在桌边凝望着我抄曲谱的成波。不知道他现在过得怎么样,还弹琴吗?还有我的那些因琴而结识的朋友们,在暗夜中,他们的琴声会不会不再悠扬,五线谱早已在风中飘散?

现在我住的地方,是一间小房子带一个大仓库,仓库空荡荡的,回声效果却出奇的好,这一发现让我伫立在空旷的大仓库中央感慨不已。我就常常这样在生存空间和音乐空间的尴尬交错中,缅怀旧日时光,为心灵找寻栖居的处所。

宝蓝色衣裙的故事

朱颜在深圳的大街小巷转了两个星期了,依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本来有家夜总会让她去做咨客小姐,朱颜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工作,回来问朋友,朋友说就是站在门口的迎宾小姐,朱颜不喜欢抛头露面,就推辞了。朱颜想去公司里当个正正经经的文秘,去过几家公司面试,但都是石沉大海。

朋友说,是朱颜的服装碍了事。朱颜看了看自己,觉得没有什么不妥。朱颜穿看一身宝蓝色的绸料衣裙,小小的立领,一点点覆袖,细密的盘花纽沿着起伏的胸脯排下来,A字裙型,裙边散着一圈密密的白色小花朵,裙裾总是在脚踝间跳荡。朋友说,你看。这像个秘书小姐穿的衣服吗?我看是旧式人家的大小姐。

朱颜不语,她知道朋友说得对,但是这么说她心爱的衣物她还是有一点不高兴。朱颜觉得这套衣服此刻最谙合自己的心境,柔弱体贴,有一点顾影自怜。不过,朱颜还是想改换一下行头,但现在她还无能为力。

朱颜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会来深圳,虽然这座城市是许多人向往的天堂,但朱颜觉得她的天堂就是她生活的那个小城,慈爱的父母。忠实的朋友,当然还因为有他,朱颜想:没有这一切,深圳又会好到哪里去呢?不过。这一切的宁静安谧转瞬即逝。半年内,父母竟然相继病逝,而他又背叛了她。即没有原因也没有借口,让朱颜觉得一切犹如一场梦。朱颜心里有说不出的痛,她不愿意再看见熟悉的一切一切,就收拾了简单的行李来到了深圳。在简单的行李中,就有朱颜喜爱的这套宝蓝色衣裙。

明天,朱颜又要去一家公司面试了,临睡前,她检点了一下自己的皮箱。并没有找到更适合的,就只好把那套刚用清水漂净的宝蓝色衣裙挂在了窗前最通风的地方。第二天起来,衣裙果然干爽透了,朱颜洗漱完毕,依然穿上它,出了门。晨风拂动着朱颜乌亮的秀发和蓝色的裙摆,使朱颜的心稍稍有了一些亮色。

当前台小姐把朱颜引进门去时,朱颜没有想到老总会是那么年轻,大概三十五六的样子。老总的眼光很锐利,朱颜一进门,就感觉到他已经上上下下把自己打量透了,朱颜想起了朋友的话,第一次对自己的衣服羞愧起来,她拘谨地坐了下来,把裙摆紧紧夹在弯曲的膝盖后面,不让它们太肆意。老总的眼睛一直盯着朱颜,嘴里却例行公事地问着朱颜的个人资料,朱颜被逼得抬不起头,就讷讷地回答着。

出了门,朱颜擦了擦汗,瞄了一眼从路边玻璃窗里映照出来的身影,感到很沮丧。

两天后,正当朱颜在朋友的宿舍里百无聊赖之时,朋友却打来电话,告诉她有家公司让她去上班。朱颜是留下朋友的呼机和面试公司联系的,朱颜想:大概朋友和她一样都松了一口气。

朱颜上了班才知道,老总姓陈,叫陈涛,当然她得管他叫陈总,她的工作就是替他整理文件和资料。以及承担其它办公杂务。朱颜的办公室在陈涛的外间,一般来电来人都由朱颜先掌握。朱颜的工作繁忙而琐细,朱颜是个好性子的人,她并不讨厌琐细的事情,这使她能够一直从容不迫地工作着。她感到很充实。

朱颜在最初的一个月时间还是穿看那套宝蓝色的衣裙。公司里还有很多女职员,她们总是像蝴蝶一样招展,尽管艳丽,但也是在拘谨的套装中玩着花祥,像朱颜这样裙裾飘飘的确实很少。朱颜觉出了一些尴尬,倒不是自惭于别人的夺目,而是觉出自己的妆扮有一点不合于群,而格外显眼,而她是最不爱突显自己的。

朱颜似乎还感觉到陈涛对她的服装也有不满,好几回,她在转身出门之际都捕捉到了他的余光,朱颜想:他一定在观察她,如果她的工作没有被他指出差池的话,不是因为这身衣服又会是什么呢?

这身衣服果然让朱颜当众出了一次洋相。那天,几个重要的客户来到了公司,陈涛让朱颜上几杯茶来,朱颜兑好水,半蹲着往沙发前那张矮几上的茶杯中冲水。当她起身时,她的裙角挂在了自己的鞋扣上,让朱颜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坐在一旁正在谈话的陈涛连忙关切地扶住了她,但是他眼睛里的责备却并不轻微。

朱颜回去后,第一件事就是换下了那身衣裙。拿到第一个月的工资后,朱颜首先买了两身套裙,一套纯黑,一套银灰,单穿、套开穿都可以,这让朱颜可以来一点有限的变化。朱颜还买了一双黑色坡跟浅口皮鞋,一只黑色的手袋。这些服饰怎么搭配都行,使朱颜省去了很多烦恼,朱颜想,服饰其实真的是可以左右人的,现在这一黑一灰的,像是铜墙铁壁一样把自己护得紧紧的,而自己,穿着它们,也果然走出了女强人的凌厉步伐。效果果然不错,朱颜观察了一段时间后,认定陈涛没有再暗中盯着自己。

那晚,朱颜跟着陈涛到晶都陪客户吃饭,尽管是红葡萄酒,陈涛还是喝出了醉意,因为那些叫嚷着“敬朱小姐”的酒因为朱颜的执意不喝都被陈涛拦了下来,而这些人就更加有意地让陈涛多代了两杯。

当他们俩上了宝马车后,朱颜有些担心,就按住了陈涛准备扭动油门的手,让他歇一会儿再开。陈涛却趁机握住了她的手,而且很有力。朱颜没有对付过这种事,她不知道该不该抽回自己的手,就只好任他握着。

陈涛扬着浓黑的眉,睁着充满血丝的眼睛看着她,说:朱颜啊,朱颜,你为什么不穿那套蓝色的衣裙了?你只有穿上那套衣服才是最美的,很古典,很有味道。你知道,什么对女人最重要吗?是韵味,没有韵味的女人是死的,死沉沉的,一点也不好看。陈涛晃着脑袋,越说越不清晰,头也越垂越低,最后,他握着朱颜的手倒在了她的肩头。

朱颜轻轻挣出自己的手,找出了陈涛的手机,她拨了司机的电话,让他马上过来。这时,陈涛己是微酣,他很驯服的样子让朱颜有了一点心动。她肆无忌惮地把陈涛看了个够,平时,她从来没敢这祥大胆过。朱颜甚至想轻轻地、轻轻地在陈涛那闭合着的长而卷的睫毛上印上一个吻,但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朱颜只是用舌尖舔了舔自己干渴的唇。

当晚,朱颜还是忍不住陈涛一番话的诱惑,把那身衣裙取出来,贴在脸上久久感受着那久违了的柔滑的感觉。然后,朱颜穿上它在镜子里照了又照……

第二天,在换衣准备上班时,朱颜再次拿起了挂在床头的宝蓝色衣裙,对着镜子比划了一下,她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有一些茫然。她又想:也许那只是他酒后的戏言罢了,你却当真,张爱玲所说的“天真的可耻”也不过如此啊!想到这里,朱颜毅然换上了那身纯黑的套装,踏进黑色的皮鞋,拎了黑色的手袋,踩着忐忑的心情到了公司。

陈涛很晚才到公司,他走进了办公室,走向里间房门。启门时,陈涛回过头落落大方地向朱颜说了一声好,朱颜也仓促地应了一句。之后,门无声地合上了。

朱颜紧张地看了一下自己的一身玄衣嘘了一口气。其实,在她心里,她自己也说不上是庆幸还是遗憾……

蝴蝶的爱情长了翅膀

在我避开正组长的耳目,鬼鬼祟祟地叫过副组长华梓请求再背一遍《诚实的孩子》来代替别的课文时,我绝没想到,我和华梓会在十余年后重演这段历史。与十余年前不同的是,那次是背课文,而这次是有关爱情的承诺。

那时我们上二年级。我7岁,华梓8岁。

准确一点说,是14年后,当我听说华梓毅然辞去在青岛的工作而开始单干时,我不由得对华梓刮目相看。在我的印象中,他好象不是那种很有魄力的人。不然的话,他不会在小学二年级就在一个女组长旗下甘愿当一个副的而且为庇护一个下属还得偷偷摸摸,更不会和我同了高中四年学还是不咸不淡让我这个很善于观察人的阴险人物对他置若罔闻。不过,他也干过一件可以称得上是事的事。

事情发生在我们同甘共苦的高四。我兴高采烈地逛商场,出来后乐极生悲:我的自行车不见了。但祸兮福所倚,在我一筹莫展正准备以步代尺量量商场与家的距离究竟有几何时,华梓出现了。华梓很有魄力地把他的自行车让我骑,而他骑着一辆不知主人是何人也没上锁的自行车在警察眼皮底下兜风。结果很惨,那辆没上锁的自行车是警察下的诱铒,表演英雄救美人的主人公华梓被打了一个鼻青脸肿。

后来有人问我华梓为什么肯为你冒那么大的险时,我答非所问地说他追的那个和我同名还是班花的女孩怎么那么差劲?

我决定去看华梓。

华梓穿着一件很白很款的衬衫,那件白得气派的衬衫让他充满了男人味而不再有丝毫的孩子气。

而且,还沧桑。

恍惚间想起一个阳光很均匀的下午,华梓穿着一件大大宽宽的休闲服在街头喊我名字,然后露出几颗被虫蛀过的小黑牙挠挠头望着我笑。

毕竟几年过去了。

只一年的社会经历便让我的灵魂好像漂泊了一百年,为什么他不?正如他所说,想起每一件小事,他都想哭。而我又何尝不是?我们的成熟只集中在了大学毕业的第一年,包括思想,包括感情,这是毛毛虫变成蝴蝶的重要环节。

华梓对我说了他对1100元的认识。他为公司推出了11万元的商品,领导升他为主任,工资上调为800元,而且还给了他们1100元的奖金。他说他从内心里感到高兴。然后某一天他听说他应得的奖金是1100元的10倍而不是1100元,刹那间他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就像一只表演的猴子为主人赢得了一大片面包而主人却只给了它几片面包屑,而它却沾沾自喜以为占了莫大的便宜。为什么,它不能自己做自己的主人?最后华梓调侃说他的价值差点被那点小恩小惠所淹没。

那天我出奇地沉默出奇地深沉。然后我给他打传呼,只一个,好像能表明我的什么也能表明他的什么。

他没回电话。

我知道他周旋在几个女孩之间,我不算其中的一个。我只是他的一个“哥们”,和其他男同学一样。而我也乐于用这种方式来保护自己,还有,我那从自行车一直延续到今日臻成熟的爱。

我奇怪为什么每个女孩都对华梓含情脉脉而华梓对每一个女孩又都温情款款。我曾强烈要求看过其中一个女孩的照片,暗暗比较的结果是没我漂亮但比我时髦,最后我言不由衷地下了结论:牙真白。

华梓似笑非笑看着我,我的表情在刹那间失去了遥控。我知道我的心情华梓能理解。

我决定认真地对他说。

华梓很严肃地回答我,你是我哥们,我不想伤害你。

我的眼泪已经预测到了结果,但我还是用牙把眼泪狠狠地咬住,沉默如今。

华梓说,我要先挣钱,我要做父母的孝顺儿子,妻子依靠的丈夫和孩子自豪的父亲。一个让孩子受不到最好教育的父亲是有罪的。

我一字一顿像十四年前那个二年级的小女孩那样说:我可不可以用别人来代替你?

我的目光绝望地盯着华梓,爱情的承诺可以置人于死地。

可以。华梓如十四年前那样宽容,对我的宽容。

我的泪水纷纷扬扬,我知道是我自己伤害了自己:蝴蝶的爱情长了翅膀,它无拘无束。

第三章

山盟依旧

有一个女孩曾经对我说,她拒绝誓言。因为誓言意味着永恒。而“永恒”又是一个人类难以达到的高度:巍峨的宫殿也会毁于战火,一个灿烂文明的古国也会被历史的风尘座没。

女孩对我讲了一个故事。大约在十五年以前,一个十七岁的女孩爱上了一个男孩。在一个月亮很圆的晚上,男孩对着月亮发下了誓言,愿此生相许,生生世世……女孩在月亮的清辉里,将这每一个字全都镌在了心里。那时候,女孩十七岁的生命柔得像水,十七岁的目光晶莹得好像那天晚上的月光。八年的日子像雁翼般划过,那又是一个月光很好的晚上,那个男孩又对她说,我不得不离开你了……女孩先是一惊,但她很快就平静了。

她无语地望着天上的月亮,两行清泪无声地划落,月亮什么也不说,就那么亿万年地宠辱不惊。

女孩很想提醒他,“你原是发过誓的……”

但她终于忍住了,什么也没有说。

男孩走了,去投奔他富庶的异国亲戚去了。

留下女孩一个人,仁立在他们童年时曾经嬉戏过的树下,树已经枯死了;女孩想,“它一定是因为另一棵树的负心伤心而死的……”想到这,女孩的泪就淋落在老树上,夕阳老树与女孩枯瘦的背影,构成了黄昏里一幅令人伤心的风景;

男孩走后,女孩也同时离开故乡,开始了她的漂泊。因为那里堆积了太多的记亿的碎片,她不能,也不忍去触摸。故乡已经在她的身后慢慢地关上了大门。

女孩漂泊着,不需要目的地。人其实就好像是一颗蒲公英的种子。任命运把它抛到哪里,都能苦巴巴地长出一片绿来。

女孩来到东北边陲的一个小城;这个小城与俄罗斯陆地接壤,在这个城市里,如果在刮风的天气打网球,也许一不小心会把球打到邻国的土地上。女孩随着盲目的人群来到了这里,陌生的小城对女孩面孔冷陌。

这个城市里经常缺水;竟有黑了心的人出售菜窖里面渗出的脏水,一元钱一桶。

当女孩把一桶珍贵的脏水泼泼洒洒地拎回住处的时候,她对着那又咸又腥的水流下了眼泪;故乡那条不知浸润了她多少回梦境的大江已经远不可及,她多想化作一条故乡浪花里的小鱼……人在异乡,难捺的最是长夜;寒冷和孤独伴着月光袭来;房间里只有老鼠旅咬的声曰。

女孩瑟缩在黑暗里,遥远的故乡和母亲,就像不远处的天堂;出现在女孩晕黄的灯影里……漂泊的人就像一颗被风吹落的浆果,它多想重返枝头,而命运却让它委身于泥土。

在一个春天的日子,她来到了这座小城边缘的山脚下;一位老人安详地坐在春日的阳光里打吨,脸上的皱纹就像火山岩的皱沼一样,他的身后是一片开得沉醉的达紫香花。女孩问老者,这山叫什么山?

老人指着两座山告诉女孩,这山一座叫天长,一座叫地久……

天长地久?地久天长?女孩惊诧了,她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美丽的名字。

为什么要叫天长地久?是为了纪念爱情吗?

老者摇摇头,却不再说话,佛般地跃坐着。

这时女孩却像是顿悟了什么,也许只有山才配有这么美丽的名字呢。天长地久,地久天长……人类的誓约在大山的面前显得那么苍白而丑陋了。

女孩甚至还在一片达紫香花的花丛中为自己找好了一块穴地。她想如果有来生,就让我化作一块“天长地久”的石头吧。

又过了几年,女孩在一家杂志社里当编辑。

一天,她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是好多年前的那个男孩打来的。

男孩已经成为一名外商了,他为了生意,经常在中国的各个城市里飞来飞去。他告诉女孩,找到她纯属偶然。一次临上飞机的时候,他信手买了一本杂志,他在杂志里发现了一个稔熟的名字,一个人的文字就像一个人的指纹,是无论经历怎样沧桑也无法改变的。男孩熟悉女孩的文体,就像熟悉她的长发一样。在豆蔻年华的岁月里,他们一直不停地写信。当爱情远去的时候,留给他们的只有一堆亦真亦幻的废纸。

女孩赴了男孩之约,在一家豪华的西餐厅里。当她来到他的面前时,彼此的眼神里已经沉淀着太多的陌生。

没有爱,也没有恨,女孩很奇怪自己的心情竟能如此的平静。

女孩告诉他,今生不会再为任何人留长发了……他们相视而坐,原以为会有很多话要说;可是此时却只有一团令人尴尬的沉默。

男孩为了打破这尴尬的局面,讲起了他在异国的奋斗……女孩望着他;她心里明白,一个爱写诗的男孩死了,从此又多了一个商人。原来当一种物质消失的时候,就会转化为另一种物质,以其它形态存在着。

男孩和男人;女孩和女人,何尝不是一种物质的转化呢。

女人对他讲了一个故事:从前有个砍柴的人,在山脚下发现了一处藏宝的山洞,这个洞很小,人是无法进去的,如果想得到财宝,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把心掏出来,然后变成豺狼就可以钻进去……砍柴人得宝心切;他把自己的心掏出来,放在石头上,他变成了一只豺狼。变成豺狼的砍柴人终于得到了宝藏,珠宝玉器车载斗量;他再也不用砍柴了。可是他回来找心的时候,心却丢了;他已无法还原成粗衫短褐的砍柴人,只能是一只豺狼……

男人听了女人的故事微微动容,他说我更相信用财宝可以制成一种奇异的胶水,这种胶水可以弥合一切伤痕……

女人听了男人的话,她就笑了,笑容里竟然是一派天真。她告诉男人,爱情不是一种器皿,它只是一块透明的玻璃……

分手的时候,男人握了一下女人的手,女人发现这双曾经熟悉的手不再温暖,不再瘦骨嶙峋,肥厚的手掌属于商人。女人把这次相见处理得温文尔雅,就像所有的社交活动一样。

当男人的身影消失在夜色里的时候,女人打了一辆“的士”独自回家了。当她穿过城市的夜幕时,不知怎么,竟想起了叫“天长地久”的大山了,这个世界上,也许只有大山才配叫作“天长地久”,人如果想要变成一块石头,不知要经过几世的轮回,多少次涅磐?

女人想像着自己来生的样子。女人变成的一块石头上,也许叠印着一层层水样的纹理,也许身上长满了青苔,但无论怎么说,石头毕竟是可以信赖的呵!

我是你的灰姑娘

“在海的远处,水是那么蓝,像最美丽的矢车菊花瓣……”那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坐在走廊上轻轻地诵读着童话《海的女儿》。那不可言传的感觉沁人心脾,让我觉得空气都染上了馨香。“请问赵科长住哪里?”有人问。我掠了他一眼,用笔给他指了一下。他道了声“谢谢”,我“嗯”了一声便继续低头读书。“请问您知道他去哪里了吗?”一会儿,他又折回来问。“不知道。”我头也没抬。“请问您是哪个学校的学生?”他又问。

我看着这个黑黑高高的男孩:“你问这个干什么?”“现在潜心读童话的人太少了。你是这个小城里我所见的读童话的人中第二个不是儿童的人。第一个是我。”“你为什么要认定我是学生?”“你第一次看我的眼神像个天使。如果一个成人有这样的眼神,那么她不是太简单就是太复杂不是太可爱就是太可怕不是太纯洁就是太邪恶了。”

我大笑起来:你很会骂人也很会恭维人。“真的,”他一本正经,“每次读童话,我都会惊叹世界上竟会有这样美妙的梦幻、这样透明的灵魂和这样清澈而深刻的思想。所以每次见到读童话的人我都十分敬畏。如果真有天堂的话,我想他们是最先拥有居住权的人。《圣经》上也说:除非你成为一个孩子,否则你决计进入不了上帝的国度!”

他的神情辽远而庄重,我也不禁肃然。他却看着我微微笑了:“你的模样像个孩子,可给人的感觉却是个十足的大人。”“我17岁毕业,已经上班5年了。”

他感慨地点点头,没有说话,却拿过我手中的童话集,轻轻读起来:“祭司仍捧着香炉,新郎和新娘挽着手来接受主教的祝福。小人鱼穿着丝绸,戴起金饰。托着新嫁娘的披纱,可是她的耳朵听不见这欢乐的音乐,她的眼睛看不见这神圣的仪式。她想起了她要灭亡的早晨、和她在这世界上已经失去了的一切东西……”

不知何时,我已泪落如雨。我想起了尘世中许多悲哀而又美丽的人和事,想起了许多沉沉浮浮的情绪和明明灭灭的情节。也许是我本性太苛求太贪婪的缘故,在过去的日子里,我总是忙于应酬眼前许多重要或不重要的事,而很少让自己放松和休闲。像这个上午,安恬地坐在阳光中聆听一段优美深刻的童话,这本身简直就是一个难于预想的童话,是一种精神的奢侈。可现在我真的置身于童话中时,却从这飘逸的言辞和语句中明悟了生命的底蕴。一个人,无论他如何普通如何平凡,在心里其实都拥有最美的梦,都想拥有最真的爱。白雪公主的美丽,海的女儿的崇高,小克劳斯的聪慧,拇指姑娘的善良……任何一个人,只要他愿意,都可以从童话中找到自己心灵的影迹。

童话不是痴言妄语,不是无根浮萍。它是现实中的超观实,是人类最永恒的理想最本质的真用和最美妙的精神极境。

他告辞时,我问他姓甚名谁家任哪里。虽然知道不该问,但还是问了。尽管打破了童话的氛围却也怕错过后造成更大的遗失。“佛家有言,从来处来,到去处去,姓我姓,名我名,何须多问。有人相邻终生却陌生得不谋一面,有人千年一遇却亲近如亘古知己,都是心缘。既是缘,便随缘吧。”他跨上车,微笑地看着我:“今天上午,我也好像在做梦……顺便告诉你,你很像是那个在灶灰里捡豆子的灰姑娘。”

灰姑娘?我是那位衣衫破旧但眼神清亮的灰姑娘?是那个眉头站着两只鸽子的因美好的灵魂而最终获得幸福的灰姑娘?我久久咀嚼着这句话,目送着他的身影渐渐远去……

再见他时,时间已过了一年。那天我正在一家酒店吃饭,出来取餐巾纸时在走廊上碰见了他。我们都停下来,吃惊地相互打量着对方。他西装革履,像个富绅。而我服饰平平,在装磺豪华的酒店中,倒真是名副其实的灰姑娘了。“灰姑娘到哪里去?”他笑问。“到去处去。”“还读童话吗?”“灰姑娘总是在童话里的。”“那就好。”他淡淡地笑着:“原以为小城这么小,可以常碰见你的。谁知竟不是这样。那天我在车里看见你正在逛街,左手拎着一兜青菜,石手搂着一只玩具狗。很想下车和你说话,又怕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唐突了你。”

我们默默停顿了一刻,我便匆匆离去。吃过饭后,我独自在大街上缓缓地散着步,神思漫游,不知所想。“整个夏天,可怜的拇指姑娘单独住在这个巨大的树林里。她用草叶为自己编了一个小床。她把它挂在一片大牛旁叶底下,好使得雨不致淋到她头上。她从花里取出蜜来作为食物,她的饮料是每天早晨凝结在叶子上的露珠。夏天和秋天就这么过去了……”一个低沉的男中音从身后传来,每一句话都好像在诠释我自己。在这个物欲横流虚繁无度的世界上,我这个固执而丑陋的女孩,坚持用精神的花环和思想的闪光来作自己最主要的装饰。又有谁知道灰姑娘和白雪公主本是同种血型的姊妹呢?他知道,我们的童话知道。“最后,拇指姑娘和小!燕子来到了温暖的国度。那儿的天似乎加倍地高,田沟里,篱笆上,都生满了最美丽的绿葡萄和蓝葡萄……”他的声音充满了一种不可抗拒的磁性和魔力,似乎渲染了整个夜空。我们静静地坐在一座破旧的石桥上。风很大,空旷的街上没有一个人——没人以为我们是疯子。“我写过诗,养活不了自己,还是改行经商了。没有你幸福。好好作你的灰姑娘吧,作这个世纪末最完整最美丽的童话。”“幸福在哪里?”“在皇帝那件看不见的新装上。当幸福达到一定程度时,你几乎就看不见它了。最通透的东西人们最容易忽略它。”“谁会给灰姑娘送来最适合她穿的红舞鞋?”“你的另一个灵魂,你的王子。也许会是我,也许不是。但无论如何,你永远是我的灰姑娘。”

我默默地看着他的脸,没有说话。我怕打碎这真实的梦境或梦境的真实。我知道,无论如何,多年以后,即使我没有找到我的王子,我也依然会执著地作灰姑娘。为了我自己,为了他,为了这个世纪末所有高洁、善良和美好的灵魂。

人生若只如初见

娟是我初中的同学,就坐在我后面。她是我们班的学习委员,学习尖子,也是全班公认最漂亮的女生。她的睫毛很长很密,很像封面上的大明星,唯一的区别是娟的长睫毛是真的。一对美丽的大眼睛又黑又亮,有一种奇特的魅力,当它们没有看你的时候,你的目光会被不自觉地吸引过去,然而当它们看着你的时候,你不敢与之瞬息对视,否则会被灼得脸红心跳。

七七年,我们上初三了。也许是由于学习还好,能时不时帮哥们儿一把,我在男生中还是颇有威信的。为此老师竟让我当小组长,实指望我能管住组里几个包括我自己在内的调皮捣蛋的男生。那个年代,十五、六岁的男女中学生之间是不说话的。实在不得已时,也要尽可能避人耳目,以免被同学取笑。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班委的娟实际负起了带领组里几个女生的责任。

那年夏天,学校照例停课两周,到附近农村去帮农民收麦子。为了干得快,老师让我们各组之间展开竞赛。我简单地向组里同学交代了几句,就身先士卒地干了起来。别看我们组的男生平常淘气,学习不行,干起活来还就数这些淘气包干得快。当然了,女生在娟的带领下也顶起了“半边天”。不久我们组便遥遥领先,率先干完了分给我们的那一块地,在其他组同学惊讶的目光中转移到另一块地去了。

虽然时值三伏,但为了防止被麦秸扎,同学们都穿着厚棉布做的制服,连凉鞋都不敢穿。一阵猛干下来,大家都是又累又热。这时,几个男生开始跟我商量:“该歇会儿了,反正咱们已经领先了。”其实,我何尝不想歇一会,只是……。我用征询的目光望了娟一眼,她长长的睫毛扑闪了一下,冲我调皮地一笑,算是默许了。我一下子楞了,这是我们第一次四目相对。我的心腾的一热,直烧到脸上。

她显然发现了我的表情异样,羞涩地低下了头,依然浅浅地笑着。毛绒绒,黑漆漆,亮晶晶的大眼睛闪烁着羞怯,娇嗔与友善。晒得微黑的脸上泛着红晕。一身洗得发白的蓝制服显得有些短小,却更充分地勾勒出她那少女的曲线。赤着脚穿一双白塑料底布鞋。朴素的衣著衬托着她的天生丽质,近乎原始的劳作更给她增添了几分野性的美。

天蓝得没有一丝白云,金黄的麦浪送来田野的芳香。微风悄然地吹拂着发烧的脸,舒畅,怡然。我默默地望着她骄羞的面庞,好美好美,只想就这样永远地看着她,看着她,婷婷地站在这无边的蓝天和田野间,清丽娇柔,纯朴自然。四周静止了,时间凝住了,一种奇异的感觉在少年心中荡漾着。从那天起,这幅田园少女图就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中,并伴随我浪迹天涯,从未被磨平过。

两周的劳动结束了,同学们又回到了平静的校园。娟依旧是那样酷酷地漠视着男生们的“注目礼”。

那时刚刚恢复高考不久,学校老师抓学习的积极性非常之高。好象憋了十年的劲一下子爆发出来。数学老师组织了数学小组,不时出点难题让大家解。娟是学习尖子,自然是其中一员。我的成绩还算上游,且善解难题,所以也侥幸入选。一次数学老师在楼道里碰上我,就把一份数学题给了我。我作完后把题传给了坐在我后面的娟。她作完后,连题带解答又都传回给了我。我忍不住心中的好奇,打开了她的作业本。

娟的字很漂亮,且颇有几分男孩子的豪放,一如她本人,娟秀而任性。直到现在我都认为,她本是个无拘无束,活泼调皮的女孩,只是因为长得太漂亮,又天资聪慧,从小就受到大家的呵护,老师的喜爱,一直当着班干部,才成为一个好学生的吧。

我飞快地浏览了一下她的答案,发现有两道题做错了。那天刚好我们组作值日,放学后,我趁着大家都在打扫卫生的时候,鼓起勇气,走到她身边悄声地说:“你的题有两道好象做错了。”说完,我就把我的数学作业本递给了她。

第二天交作业时,她把我的本和她的放在一起交给了我。我打开一看,吃惊地发现她在我的解答后面密密麻麻地写了整整一面。我的脸一热,赶紧合上本看看左右没人注意,这才打开仔细地读起来。

前面简短地写着一段话:

谢谢你!我仔细地看了你的答案,你的是对的。以前,我总以为你只是个顽皮的孩子,才发现其实你真的很聪明。你应该努力学习,争取入团,我会帮助你的。“我这还有几道题,你帮着解一下,好吗?”

接着,下面是六道数学题。

我的心狂跳不已,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收到女生写给我的东西,而且是来自她,我心中仰慕的女生。只是,她将这些直接写在我的作业本上,叫我怎能再交给老师判,只好新换了个数学作业本。也是因为如此,娟写给我的第一张条才得以保存至今。

吃完晚饭,我把自己关在屋里,向这些题发起了进攻。这些题都不是教科书上的,连题型都没见过。如果是老师给的,我八成是要交白卷了,但这是娟给我的。那天也真是神了,也许就是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之间的两性相吸,两情相悦所产生的力量吧。我仅用了一个多小时就解出了五道题,剩下的一道我又作了一个多小时还是解不开,灵机一动竟找出了个反例说明此题不成立。

这是一道关于整数、质数与整除的题。直到一年后,随着某位数学家的走红,这类简单数论的题目也在各类中学生数学竞赛及数学小组中火起来后,我才明白,原来娟给我的这道题目应该是限于自然数,而不是整数,这样就有解了。然而当娟给我这份题时,那位大数学家还窝在小屋里往麻袋里塞草稿纸呢。只可惜他当时尚未遇到心上人,未能得此灵感,否则怕是早已摘下那颗数学王冠上的明珠,兴许还拿个与诺贝尔奖齐名的数学奖什么的。

第二天,我带着答案去了学校。由于娟是学习委员,有些课目没有课代表,就由她代收作业,交给老师。这种时候,就由我先收齐本组同学包括娟的作业后,再连我的一起交给她。我回过头,引过娟的视线,然后将答案夹在我的作业本里,放在全组的最上面交给了她。

从此,我们开始了我们的奇特交往。娟不知从哪儿搞到各种古怪的题目,就夹在她的本里交给我,我作完后又夹在我的本里交还给她。渐渐地,我们笔谈的内容越来越多了。她还是常鼓励我,并为我的每一点进步而高兴。

在同学们面前,我们仍然不说话。但当我们的目光相接时,我不再躲闪了。其实,任何话都是多余的了,在默默的对视中,我们已经传递了信息。“哎,你好吗?”“很好,谢谢你的题。”“也谢谢你的解答,本里又有条。”“知道了。”

……

我心里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娟,但我从未向她表白过。在那个年代里我们受的是最正统的教育。无论是学校还是社会都告诉我们“早恋”是不健康的思想,会影响学习。当时我们所能见到的文艺作品都是没有情没有爱的政治题材,那时连“伤痕文学”都还没出现。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我怕失去她。我认真地解答她给我的每一道题,学习也努力起来,我要缩短我们之间的距离。人有时真是奇怪,无论师长如何教育你,你总是无动于衷,而心上的姑娘几句话却能改变你的人生。

尽管我们已经无话不谈,我们都在小心地回避着那个话题。竭力劝说自己这只是男女同学之间“纯洁的友谊”。我们在用我们的方式默默地表达着相互的关爱,用心体验着这份纯情似水的爱意。

我们这种关系维持了将近半年。初中临毕业之前,我收到她最后一张条,告诉我她父亲即将从部队转业,她准备报考护士学校,好保住北京市户口。我心里很难过,我多么希望能够和她一起上高中,一起考大学。

中考发榜那天,我和几个男生一起去的学校。校门外是一条笔直的大路,远远地,我们就看到从校门里涌出了一大群女生。当时我们离校门口尚在百米开外,我却一下子就在人群中发现了那对熟悉的黑眼睛。“那不是娟吗?”我的心怦怦地跳了起来。

我放慢了脚步想拉在后面。但是不行,同行的男生已开始在看我。最近,同学们之间已经开始流传关于我们俩的关系。虽然从未有人截获过我们的纸条,但在大家的想象中,里面一定是充满了热烈的字眼。

我当时的心里矛盾极了,我多想站下来和她说几句话,问问她考到哪儿了。但看看她身边的一群女生,再瞧瞧我身边的男生,我终于没敢停下来。我们越走越近了,我看到她若即若离的目光,欲言又止的样子,心里一阵冲动。突然,她的脸一红,低下了头,我的勇气也彻底消失了。直到我们走到几乎面对面的时候,两人才又一次四目相交,她幽幽地看了我一眼,就擦身而过。当时我怎么也没想到这竟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多年以后,我仍时常回想起那对美眸中含着的一丝幽怨。两颗年少的心曾是如此地贴近,并为对方的吸引而慑动不已。然而竟是这样轻轻地一擦而过,就沿着各自的轨道远远离去了,再也不曾相会。

分别后,我继续上高中,后来又考上清华。大学毕业后,我成了家,又漂洋过海,流落他乡。妻直到一年多以后才拿到护照,得以和我团聚。在那段孤独寂寞的日子里,我常常回忆起往事。我惊异地发现,最常出现在我心中的,除了爱妻之外,竟还有一个她。只是一个是有缘千里聚清华,经历一场轰轰烈烈的青春热恋后终生相许;一个是无缘对面竟无语,轻轻地擦身一过,便消失在茫茫人海,只留下几许痴男怨女的青涩。

缘分,难道真的有缘分吗?

我常想,如果我们不是相逢在那个年代,如果我们不是相识在那个年龄,如果我再大胆些……,我们也许最终会一起浪迹天涯。但命中注定的是我们就是相逢在那个年代,相识在那个微妙的年龄。她那时是我心中一尊冰清玉洁的偶像,我不敢对她有丝毫的冒犯。

尽管二十多年音信渺茫,回忆起中学时代那段情谊,对她,我仍充满感激。虽然我们从未提到过一个“爱”字,甚至连手都没握过。但那种少男少女之间朦朦胧胧,心慌意乱,欲言又止的纯情在我的人生路上留下了美好的一页,也改变了我的人生。“你现在还好吗?我真的一直好牵挂。……”

现在,每当我独自驾车在高速公路上疾驰的时候,我常常反复地放着这首歌。我的心又漂回了大洋彼岸,梦中的故乡,难忘的田野,朴素娟秀的少女,……。

如果把人的一生比作一本书的话,那么,童年的欢乐,少年的纯情,青年的热恋,中年的奋斗,老年的安逸,就构成了各章的美。

我把少年的这一章献给了娟——我的初恋!

预约失恋

钟是在某个春天的黄昏看到燕子的。当时,钟正在教学楼前和一群男孩就昨晚的足球赛神侃。当他偶然间抬起头来,看见远处走过来的燕子时,有一刻的愣怔。没有人注意到钟此刻的神色,只有燕子,在经过这群人身边的时候,仿佛是不经意地朝钟看了一眼,唇边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那个晚上钟失眠了。钟为这种失眠感到很羞愧,觉得自己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年。而事实上他已经大四,还有两个月他就要毕业,永远地离开这个城市,回千里之外的老家工作。一切都已经安排好了,现在的他只是在等待毕业而已。他从来没有想过,到了这样一个时候,他竟然还会为一个只见过一次的女孩失眠。其实连那个女孩长得什么样子他都想不清楚了,所清楚的只是那双眼睛。那是一双清澈的,如小鹿般的眼睛——虽然钟从来没有看见过哪怕一只小鹿。

第二天过了中午钟才醒过来,他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出了一会神,才懒懒地起了床。这段时间,正是四年中最轻松也最迷茫的日子。没有了考试的拖累,不必早起,没有作业,但也意味着一种结束。四年的同学朋友都将各奔东西,所有的人便都忙着抓紧最后的时间做各种各样的聚会。钟也常被人拖去参加各种活动,但他从不主动参加。不知为什么,他觉得自己始终是游离在这些迷茫的边缘,却不能深入。像一张在镜框里微微泛了黄的相片,虽然泛了黄,却还是笑着。

寝室里的人显然都出去了,钟在某个角落翻到了一包方便面,便就着昨天的凉水干吃了,一边想着今天去哪里。吃完了,他决定去图书馆看书。在图书馆坐下来,翻开书之前,他没来由地又想起了那双眼睛,那双清澈的如小鹿般的眼睛。

钟微微地有些吃惊,没有想到一夜之后他还会想起这双眼睛。你这是怎么了!他在心中很严厉地责问自己:别忘了,你在这个城市里,只剩下两个月的时间了。两个月……他翻开了书。“对不起。”忽然有声音在旁边说。钟抬起头,看见了那双眼睛。“我去借这本书,管理员说在你这儿。能不能让我先看一下?我想查点资料。”那双眼睛笑着,让钟不知所措起来。“我就在你旁边看好了。”眼睛的主人说着话,就拉开了钟旁边的椅子坐了下来。走出图书馆时,钟已经知道了这个女孩的名字:燕子。知道了燕子是一年级的新生,知道了很多关于燕子的事。但燕子却一直没有问钟的名字。当他想介绍自己的时候,燕子却说:不用说了,我全知道。钟扬了扬眉毛。当然,这也不是没有可能。他一向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直到大四下半年,他才安静了下来。“我看过你写的很多文章,也参加过你主持的晚会。”燕子说,“你知道吗,我们班好多女孩很崇拜你呢。”她忽然笑了一下,站住了说:“当然,也包括我。”说这话的时候,他们正走在图书馆前的路上。校园里到处都种了蔷薇,她就站在一丛盛开的蔷薇花下,傍晚的斜阳落在她的脸上,让钟觉得很晃眼,只看见她的小虎牙顽皮地冲他闪了一下。

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那个挥斥方遒意气风发的少年不见了,只剩下一个傻了眼的傻小子。燕子又笑起来,却不说什么了,只是垂下头安静地看着自己的鞋尖,半晌,才抬起头来问钟:“今天晚上,我们系里有个舞会,你来不来?”

钟不免又小小的吃了一惊。事后他回想起来,那时的模样一定是傻极了,因为燕子笑得不可抑制,然后她就跑开了,一边跑,一边回过头对傻站在那里的他喊:“别忘了,晚上八点,我在那儿等你!”

到了晚上七点半的时候,钟仍然坐在寝室里。他打不定主意要不要去赴那个约会。他觉得整件事情都非同寻常,很可能,他会爱上那双小鹿一样的眼睛。现在他就觉得那双眼睛可爱了,但是,一切都是不可能的。他对自己说,还有两个月他就要去千里之外。而这个叫燕子的有一双美丽眼睛的女孩,将留在这里。当一切都还没有开始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那个必然要来临的分离了,那么,又何必开始呢?

钟就在桌边坐着。寝室里不知怎么又没有人,只有一只小闹钟在滴滴答答地走。他看着那钟一分钟一分钟地走过去,心底是越来越深的绝望,和没来由的、从心底深处一层层涌上来的悲伤。

准八点的时候,闹钟忽然响了。钟直跳起来。是谁把闹钟定在八点的?他瞪着闹钟,简直有点愤怒。然后,当他终于安静下来,便换了衣服,想出门走走。已经过了时间了,钟疲惫地想,还会有什么开始,也还会有什么结束了。

钟走到了宿舍楼的大门口,一眼就看见了燕子。

燕子安静地站在台阶上,灯光直照着她,以致于她像是一尊雕像,浮在四周的黑暗里。他们隔着那扇门相望着。门是开着的,只有风在他们之间穿梭。钟觉得自己的肌肤准确地感受到了那种只有春天的晚上才会有的同:纯净而柔软。

那个晚上他们没有去参加舞会,而是走进了校园里一片被学生们称为“情人林”的小树林里。钟不记得那个晚上是否有月光了,只记得那片树林里无处不在的耳语声,仿佛是风吹过整片林子时发出的声音。整个晚上他们都没有说话。无处不在的甜蜜笼罩了他们,使他们以为他们与春天已经合二为一。

直到钟送燕子回去时,钟才对燕子说:“燕子,你知道,两个月后我就要回去了。这是无法改变的……”“我知道。”燕子说,“我知道两个月后,我们就都会失恋。”她抬头看他,梦一般地笑,“可是没关系。有一首歌,叫‘预约失恋’,那就让我们来预约失恋吧。只要这两个月,我们好好地过,好吗?”

钟有一刻的不能思想。他觉得自己老了。预约失恋?他从未听过这首歌,也从不知道失恋也可预约。但是,燕子正看着他,他便被蛊惑了,点了点头。

燕子低低叹了一声,朝他伸出小手指:“我们来拉钩。”

拉钩?他又迷惑起来,听凭燕子将他的手拉起来,将两个人的小手指钩在一起。“说好了啊,两个月里,我们好好恋爱,两个月,两个月后,我们就失恋。”燕子看着他,清清楚楚地说。接下来的两个月可能是钟一生中最甜蜜的时光了。他和燕子恋爱着,连一点小小的分歧都没有。一旦有一点不愉快的事,他们当中的某一个就会想起那个预约而不再计较——仿佛是一种在结局前退让的姿态。那个关于失恋的预约在他们整个恋爱过程中无处不在。因为明了结局,他们抓紧一切时间守在一起,而越是如此,必然要来的结局就显得更加让人恐慌。他们体验不可避免的悲伤和一种绝望的快乐。那段时间整个校园都弥漫着一种别离的气息,又有着就要结束前纵情狂欢的味道。每天晚上都有人喝醉,每天早上,都有人在校门口抱头痛哭。钟和燕子穿行在校园里,觉得这一切都像那个预约一样,在提醒他们。但他们从不提及这个话题。他们只是恋爱着,无比认真的恋爱着,孤注一掷地化学自己的情感,也透支着以后岁月中可能会有的所有与爱情有关的快乐。

钟知道,燕子和他一样,一天天地在算着分别的日子。可是每天临分手时,他们还是热切地讨论着:明天去哪里?怎么玩?这让钟想起《红楼梦》中不知何处的一句话:“倒像有几百年的熬煎”。想到这句话时,钟心里便是一阵难受,脸就阴下来,却不能说,燕子看到了,也并不问,只是将话扯开去。这让他觉得,燕子就是他二十几年里最美丽的梦——也只是梦,因为梦终究是要醒的。

钟的同学渐渐地都走得差不多了。到了最后,只剩下了钟一个。而钟也终于买好了火车票。走的前一天,燕子帮他来收拾行李。钟抽起了烟。看着凌乱的房间和在这凌乱中忙碌的燕子,忽然有一阵尖锐的痛楚击中了他,他冲过去握住燕子的肩,狂乱地问:“为什么,为什么?”燕子抬起头,看着他。她的安静让他崩溃了,他冲出去,冲进空无一人的水房里,大哭了一场。等钟回到寝室里的时候,他的行李已经打好,燕子也已经走了。门上有一张纸,只写了一句话:明天,让我们一起失恋。纸是被图钉扎在门上的,像只惨白的蝴蝶,无力地挣扎着,想跟着走廊里很大的穿堂风飘走。钟静静地看了它一会,就伸出手拔掉了图钉,立刻,那张纸就打着转飞了,头也不回地。

第二天,钟一直在月台上等到最后一分钟,也没有看见燕子。他上了车,无助地坐下来,像个刚刚丢了最心爱的玩具的孩子。车子渐渐开动起来,越来越远地离开了这个城市,离开了那场被预约了失恋的恋爱。在以后的岁月中,遵守着约定,他们再也没有过任何形式上的来往。所有的消息都隐隐约约。其中有一个消息,辗转传到钟这里,说是燕子毕业不久就嫁到很远的地方去了,据说燕子曾在出嫁之前,和几个朋友喝醉了,说了很多醉话,说她已经有过最完美的一次恋爱,因为预约了失恋因而完美的恋爱。

预约失恋?说这个消息给钟听的朋友一脸迷惑地问,失恋也可以预约吗?

钟在风里笑了一笑。当然是可以的。他说,如果有时候我们不得不失恋的话。

那是关于燕子的最后一个消息。

再后来,钟也有了自己的家,和城市里大多数人一样,每天穿行于高楼于高楼之间。

许多有关爱情的故事,都被岁月渐渐淡忘了。只有那个约定,深深刻在钟的心底,当春夜的风吹过,就安静地想起。

寂寞如雪

“唰”,用那只最喜爱的生日礼物——打火机点燃手中的烟,蓝色的烟雾和潮冷的空气混合地涌入体内,缓缓吐出,瞬时间烟雾被寒风吹散在稀薄的空气中。“好冷啊!”,我竖起衣领,慢慢地向前走去。

98年的春天上海终于下起了大雪,也许是很久没有这么冷过了,也许感觉有些淡漠,而往事如同老式的电影一般,犹如昨日……

考试的日子快到了,我还是同以前一样整天晃来晃去。这次如果再考不好,怎么有脸向父母交代?要我好好复习几乎已是不可能的事情了,我的心里老有无数的杂念翻来覆去,读书却怎么也读不进去。

怎么办?怎么办?

我反反复复地问自己?怎么想个作弊的办法,又没有危险,又能将这次的考试应付过去?回到家,吃完饭,我很早就上了床,父母以为我这几天复习累了,也没说什么,我却在为想一个万全之策几乎想破了头。有了!突然,一道灵光闪过我的脑海。太妙了,这个方法大概从没有人想出过,也永远没有一个监考的老师能抓住我!哈哈,我不禁为自己的智慧笑出了声。第二天,我一早来到学校,就等着她来。她是坐在我前面的女生,功课一直是全班的前三名。平时和我关系还过得去,这事成功与否就全靠她了。没等多久,她和往常一样来到了学校。我拍了拍她,她笑着回头说:“怎么,昨天作业又没做?”说完,便打开书包,翻找起来。我也不禁笑了起来:“不是这事,和你商量一件大事。”她奇怪的问道:“大事?什么大事?”我一脸的严肃:“咱们是不是朋友?”她点点头:“当然是啊!”我说:“我也这么想,所以有件事和你商量。”她说:“好啊,你说吧!”我说:“这次快考了,想请你在考的时候帮帮我,好吗?”她歪着头说:“作弊?可这次考试有两个监考老师啊!我怎么帮你?”我说:“没关系,就算有十个老师也不要紧,这次考试主要是选择题,你只要把脚伸到后面,我把脚伸上来,记住,你踢我一脚,就是A,两脚就是B,以次类推,懂吗?”她笑着说:“那踢错了怎么办?”我说:“我早想到了,你发现错了,就乱踢一气,我就知道了,然后再踢正确答案,最后做完,再对一遍,万无一失。”她点点头:“你真聪明,其实你放点心思在学习上,一定能读好的。”我哈哈一笑:“也许吧。”

漫长的考试终于过去了,用这个办法我如愿地通过了考试,全部及格,从没有过的成绩,我不禁为自己的智慧暗暗自豪。也是从那时起,我开始注意她了,我感觉她和别的女孩不同,没有那些女孩的自私,小心眼。第二个学期开始了,我和她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我们突然发现两人之间有那么多相同爱好的文学,音乐,体育。我再也不感觉到上课是一件令我讨厌的事了,上课可以和她谈很多很多的话,我从来没对一个人说过那么多。后来,每到星期六的下午,我都和她通电话,仿佛我们有永远都说不完的话。我一向是个沉默寡言的人,虽然有很多的朋友,他们也对我不错,可很少有人愿意听我诉说,我在朋友面前永远是个听众。可她却那么与众不同,她愿意听我说我的兴趣爱好,也愿意听我的欢乐和烦恼。而我也同样喜欢听她说她的事。

一天,我们上课测验地理,那是我最讨厌的学科,我作完后便没上交,藏到了自己的课桌里。她回头来收卷子,见没有我的卷子,便问我:“你的卷子呢?”我挥手让她先将卷子传上去,然后再告诉她我根本没打算交。她奇怪地问我:“为什么你不交呢?”我心情非常不好,说:“不交了,反正我也做不出,交上去也是不及格。”她见我心情不好,也就没再问下去,便叉开了话题。我们又开始聊了起来,我的心情也开始好了起来。我突然觉得她的鼻子长得很可爱,就开玩笑的说:“我可以刮刮你的鼻子吗?”她微笑地闭上眼睛。我伸出手刮了刮她的鼻子,忽然有一种异样感觉传遍全身,就从那一刻,我知道自己已经爱上了她。我用自己所能的一切来关心她,我从没有想到对一个人好原来也是一件这么快乐的事。我渐渐地自信起来,因为每次她都给我鼓励,我再也不象从前那样的自卑,一切都变的美好起来。

可这段时光并不长,我发觉她有了很大的转变,她再也不象从前那么的开心了,和我谈话也是心不在焉的样子。我是个很敏感的人,很少有人能瞒过我什么。于是我就开始观察,仔细看她的表情和目光。终于,我发现了她的秘密。她爱上了另一个人。从此仿佛有一座看不见的高墙隔住了我们。于是,我们之间再也没有了从前的无话不谈。我终于忍不住给她打了电话,倾诉了我的感情,她只对我说了一句:“我们还是做好朋友吧!”我的心沉了下去,好象跌进了深谷,跌的粉碎。从那一天起,她对我越来越冷淡,我们渐渐什么也不说了。到了高三,我们学校分班了,我和她分到了两个班级,也渐渐失去了联系,就连电话也不打了。有一天,我正在家看书,她打来了一个电话,我一接就觉得她的声音很奇怪,变问她有什么事。过了很久,她才说了一句,“你对我太好了。”说完,她便挂了电话,我却感到非常疑惑。第二天,我在学校见到了她,她把最喜欢的长发剪了。我顿时明白了,她在剪发前打的电话。我下午一回到家,就又接到了她的电话,便问她为什么要剪去自己最喜欢的长发?她告诉我,她和他之间发生了矛盾,为了忘了他,就剪去自己的头发来下这个决心。而在此时,她想到了我。我感到非常的愤怒,为什么她只有在这个时候才会想到我。我也知道她是忘不了他的。我对她第一次发了火,我们争吵起来,她失望地对我说:“没想到你会这样自私,我不会再打电话给你了。”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毕业的时候。毕业那天,我去了学校。出门的时候正好看见她。她斜着脸,眼光始终在另一个人身上。我一见到她这眼色,一颗心顿时沉了下去,我曾记得清请楚楚,那天测验物理完的时候,她就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可现在她的这种目光已给了别人,再也不会给我了。我失意地向前走着,心里却希望她能回头来看我一眼,哪怕就一眼可走了很远很远,她始终没有回头。

整整两年我再也没有了她的消息。

突然有一天,我又接到了她的电话,她的声音非常的奇怪,只是问了我家的通信地址,就把电话挂了。我开始奇怪起来,为什么她要问我这个?这个时候,我正打算出国到日本去学语言,事情非常忙,而时间已经把我心里的伤慢慢地治愈,所以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不久,我就接到了她的来信,我带着疑问的心情打开了信:你好:两年多以后的我终于鼓起勇气给你写了这封信,一个人呆在寝室里,静静地坐在桌边一时不知说什么好。可我最想告诉你的是:这一年多来,从未间断对你的思念。我在黑暗中孤寂中,悲伤中,怀念中轻声念着你的名字。脑中回想起从前的一切,一股冲动使我不顾一切奔向电话,只想告诉你我的愧疚。

只想告诉你我思念你,可一听到你的声音,啊,太熟悉了,所有的话都堵在喉咙口,什么也说不出,只能无奈地放下电话。回想高中三年,最快乐,最幸福的就是高二的日子,现在突然明白那是因为生活中有了你,你用你无私的真心关心我,照亮了我原本暗淡的生命,使之灿烂充实,可我在以后的日子里,曾经做过许多伤害你的事,我现在悔恨极了,真的!我当初不是有意那么干的,知道你的这段感情,你是把这段感情忘却了,还是永远沉淀在你的心底呢?哎!我是没有权利问这个问题的。我不奢求你对我的原谅,只想对你道歉,我从心底里把你当成一生的朋友,永远的朋友。我永远会记住你的,即使我将来消失了,我的灵魂里也会包含着你的名字,永远永远……

看完这封信,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该不该再打电话给她呢?我终于发现在心里始终没有忘记过她,可这一次又会是什么结果呢?我不敢去想。过了好几天,是星期天的上午,我按奈自己不安的心情,拨了那个熟悉的电话号码。是她接的:“喂,找哪位?”我深吸了一口气:“是我,你好吗?”电话那头突然停顿下来,过了很久都没有声音。我奇怪地问:“怎么了?不说话?”话筒的那头传来了她的哭声,很长时间的哭声。我深深吸了口气,想不出用什么话来安慰她,只好这么等着。这样不知过了多久,她停止了哭泣,说:“我以为再也不会听到你的声音了。”我努力使自己笑出声来:“我不是打电话来了吗?你别胡思乱想。”过了很久,她才停止抽泣,我只好和她谈一些无关紧要的事使她能平静下来。她突然问我:“你还记得你送我的那件生日礼物吗?”我摇头说道:“哪件?”她说:“就是那个会唱歌的小人,我一按鼻子,它就会唱歌给我听,那时我就会想起你……”说到这里,她又抽泣起来。我已记不清后面说了些什么,只记得挂电话的时候心里很感动,但也很乱。

过了几天的一个晚上,我刚吃完晚饭,就接到了她的电话,说她就在楼下。我马上就走了下去,她正在电话亭里等我。我走了过去,看到我的时候,她的脸上分明洋溢出幸福的微笑。我们一起走了很远的路,仿佛又回到了从前,有说不完的话。送她到家的时候,她给了我一个包,并让我回家再看。我疑惑地接过包,心里猜想这到底是什么。到家后,我躲进自己的房间,打开了包。是她的头发,那次剪去的长发。

我躺在床上,反反复复地想,我觉得,应该给她回封信。“你好,谢谢你这么长时间还能记得我,也谢谢你的信,这封信让我很感动。我想告诉你,我从来就没怪过你。我很怀念从前的时光,那些我们一起度过的日子。我觉得人渐渐长大了,责任也越来越重,再也不会有从前的快乐。所以我要感谢你曾给我那么多,只有你才能给我这些人生中最美好的东西。在我心里,你是我认识的最好的女孩,也永远没人能替代你在我心里的位置。可我们都已经长大,不再是以前的孩子了。社会是很现实的,你和我的路并不一样。我是一个将会被社会淘汰的人,我追求的是已经被大多数人所不看重的东西。但我不会改变自己的原则,永不会改变。你会过很好的日子,会有很好的工作,穿很漂亮的衣服,你应该得到这些东西,而这些我都不能给你。我们现在还是不要见面了,彼此能留下个好的回忆,不是很好吗?但请你相信,无论我将来走到哪里,都会永远祝福你。我坚信有一天,在茫茫人海中,我们还会有再见的一天。就象天上的云聚了又散,散了又总会有聚的时候。再见了。”

我从回忆中惊醒,又开始下雪了。现在的她一定很好吧?今天是她的生日,我从她家楼下慢慢走过,心想,能离她那么近,真的已经是很幸运了。今天的她还会不会按按那个小人的鼻子,让它再唱首歌呢?地上都是雪,白茫茫的一片。真是寂寞啊。我把剩下的烟蒂弹了出去,燃烧着的烟头在空中划了条美丽的弧线,落在远处的雪里,灭了。

他放她远走,她有爱的自由,就当他曾经是一片哭过的天空。他让自己自由,在下过雨之后,当她是一道划过的彩虹。他,她有不得已的苦衷,谁能不断的隐瞒心痛,谁不想在那风雨过后找回宽容……谁能一再的言不由衷,谁能漫无目的的等候,谁能强求,谁能留得住爱要走的时候……

天堂的钥匙

如果,重要的是过程,那么开启天堂的钥匙就该生锈了!

中文系女生宿舍楼平时总是美女云集,紧靠的西区食堂当然是热闹之所在,尤其是周末夜,这里便张灯结彩,舞乐飞扬。平时在此汲取生命营养的学子们此时则在此握着异性的手,释放着青春的热量。大白菜的味道和俊男氤氲而来,音乐声里,整个食堂宛如一大锅煮沸的饺子。

我的舞伴是一个高个儿。当他从人流中向我走来时,我正因无聊而玩弄手中的钥匙圈。一旦两人站在一起时,又不便直视其脸,眼睛的余光告诉我:他很黑,戴着一副大眼镜。

是一曲快三,舞伴的舞技特好,带着我飞快地旋转,我亦沉醉在那怡人的节奏和旋律中,感觉到耳畔生风,自己的裙裾正在飘飞。

突然,一个意外发生了。在做旋转时,我的左手中指上的宝贝圈从手中飞出去不见了踪影。我猛地怔住了。

舞伴感觉到了我的异样,他问我:“怎么了?”很好听的男中音。“我的钥匙圈飞了。”我晃了晃我的左手指,又着急又不好意思。

他马上明白了,便和我一起朝舞场的地上看。只见各式各样的腿、鞋在那儿扫来扫去,宛如千军万马,哪有我的钥匙圈呢?

一曲终了,舞场上的人都已退下。只剩下我们俩在场子中央低头弯腰作寻觅状,众目睽睽之下,我们成了全场的焦点。

终于,他先发现了那个小小的钥匙圈,忙奔过去拾了起来。“谢谢,谢谢,真不好意思。”

我连忙致谢。这时,新的舞曲响起,舞潮又汹涌而来。于是,他又向我伸出了一双的手。

这是一曲慢三,两个人悠然地在音乐里散步。因了刚才的事故,觉得熟悉了许多,便随便聊起来。他是物理系马上面临毕业的大四学生。“我刚才就利用抛物线定律估计你的钥匙会掉在什么地方的。”他风趣地说,亮出一口洁白而又整齐的牙齿。

那一天舞会散后,他给我一个建议:“你最好用一根红丝带把你的钥匙圈挂起来,否则,没准哪天跳舞时会成为飞出去的暗器。”

他真是个大方而热情的人,非常给人好感。但是,随之而来的是慌乱的毕业分配、期末考试,我们无暇再见。一转眼,我就大四了。

开学第一天,收拾好自己的一切后,便和久别重逢的室友们一块去跳舞。开学时,这也是一门需要重温的功课。

在盈盈沸沸的人潮中,我又见到了他。我好惊讶:“你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

他笑着拿出了他的工作证:某电脑公司的护理维修人员。太好了,他留在了武汉。“以后可以常回学校跳舞了。”我说。他的公司离学校只有两站路。“当然,就找你跳。”他回答,一边上下打量我。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根长长的红丝带,问我:“钥匙呢?”我明白了,我的心中有一丝幸福的涟漪。直到现在,我才将他的形象看了个清楚:高大、结实、一头浓密的黑发,一口整齐的牙齿,开朗而自信的模样。我的心为之一动,便将自己的钥匙递给他。他灵巧地用那根红丝带将钥匙串好,打了个漂亮的结,递给了我。

有了这样的开端,以后的交往便十分轻松怡然。我们常在周末一起去跳舞、看电影,或者在冬夜找一个热气腾腾的大排档吃粉丝煲或羊肉串。我是那种不怕自己长胖的不娇气的女孩,他说他最欣赏我这一点。而他是那种诚实而可信赖的阳光男孩,与他交往十分自然轻松。

但他从不对我说那三个字,我也淡然处之。在一起时倒常常讲些别人或电影里的爱情故事,评头论足一番。

我们在不经意中保持着一种距离的平衡。

虽然心中有些期待,但却不敢轻易尝试。毕竟,马上又临“黑色的七月”,这次,离去的将会是我。

求职函递了一家又一家,均杳无音讯。我有些伤心,自认为优秀的自己却不能被这座城市接纳。最后,我终于在家乡的一所中学找到了一个语文教师的位置。尽管这是我的理想职业,但我却更想留在这座城市里,因为有他。

在我情绪低落到极点时,他请我去了那家熟悉的小餐馆。在朦胧的灯光中,他给我讲了许许多多他们同班同学毕业时的趣事,我们笑成了一团。我们明白他是努力让我开心。

突然,我们之间出现了长长的沉默。他不开口,我亦不想开口。只有音乐如潮水般在我们中间回转起伏。他点燃了一支烟,我也要了一杯热茶。于是,他的烟雾与我茶杯上的水汽以相同的姿势飘逸着,我的眼眶一下就湿了。“对不起!”他低声说,“我的能力太有限了,我帮不上你的忙。”“不!”我说。虽然我盼望着完全相反的另外一句,但我知道,那是不现实的。

10天后,他将我送到车站。此时的我已心无微澜,我微笑着看他将我的行李塞放到行李架上,又将一瓶矿泉水和一沓面巾纸递到我手中。

最后,在车将启动的刹那,他从背后拿出一个信封来,递给我,说了声“珍重”,便挥着手退到了路边。

我看着他在视野中消失,然后才打开了那个信封,里面是一枚锃亮的铜钥匙,还有一张薄薄的信笺,上面是他遒劲而潦草的字迹:

叶子,我不能挽留你,但我在等待你。我从不言爱,因为那样对你不公平。毕竟,从现在开始,你接触的社会才是与我同样广阔的,也许,你能从中找到你的至爱。我不想过早剥夺你选择的权利,现在,我在等待你的选择,无怨无悔。“这枚钥匙是我宿舍的,它代替我陪伴在你的左右。每一把钥匙都能打开一座天堂,但不同的钥匙,开启的则是不同的幸福。”“珍重,珍重。”

我泪如泉涌。

第四章

千里赴约

从你发出邀约开始,到我终于抵达你生活的城市,这一场女人之约已经延迟了整整三年。通过千里航路去见相知极深却素未谋面的你,此番心情如同会晤久别的故人一般悲喜交织。

机场的出口处攒动着一张张像刚出炉似的呼着白气的脸庞,我与你在没有任何辨别标志的情况下仅仅凭着心灵感应便很快寻找到对方。当两颗交已久的心终于熠熠相照,当两只分隔南北的手终于紧紧相握时,我顿感暖意盈怀。风仿佛已平息,雪仿佛已燃烧,原来过去那九百多个日子的鱼雁往返早已为我们今日这个一见如故的时刻做了充分的准备哦!

记得你曾不止一次向我描绘过你的故乡,而生长于南方见惯了小桥流水的我自然无法想象你在雪国里度过的童年是何等模样,于是你的故乡成了我梦想中的磁场,如今彻底地将我吸引过来了。

你的老家就在铁路边上,那是一个清冷寂静的小村庄,所有的屋顶和麦秸都盖上了白灿灿的积雪。小巷深处那一间低矮的红砖平房就是你的祖屋,墙垣已经斑驳,篱笆已经散落,你却站在一派苍凉里向我追怀那曾经有过的风光:“夏天的时候,这里开满了丁香花,只是到了冬天才……”我当时并不理解你在冬天回忆夏天是一种怎样飘零的感受,却自鸣得意地插嘴:“我故乡是四季如春的呢!”

村庄背后是一片灰蒙蒙的白桦林,林中没有一片绿叶,没有一声鸟语,只有我与你两个穿着大衣披着围巾的女人迎着风雪散步,点点星状的雪花落满了我们的肩头。我仰着脸陶醉地说:“我选择在冬天来是因为我喜欢看雪,在雪地上走路多浪漫多有诗意啊!你说是不是?”你动不动,良久,你才说:“在雪里长大的人很难对雪产生浪漫和诗意的感觉。小时候,我的父母都在油田上工作,我跟着祖母生活,那时候我很害怕下雪,我每天要跑两个小时的雪路去上学。有一回,在途中风雪越来越大,我终于支撑不住倒下了,我认为我会死掉……”这时我仿佛看到白皑皑的雪野上躺着一个娇小的女孩,这场幻觉长久地盘踞于我的脑海,使我浑身颤栗。雪花依然在我们头上无遮无挡地飘洒着,我紧紧地握住了你的手,那一刻我幡然醒悟:若要透彻地理解一个人万万不能忽略对方的童年!

冰城相聚的最后一夜,你的居室外面正是萧瑟的大风大雪,双层的玻璃窗似乎也不堪承受那份寒意。我与你坐在淡红色的地毯上聊天,两张脸朝向一个热烘烘的壁炉。当我呷着你亲手泡的人参茶时,你忽然叹息:“我们相隔得太遥远了!”可我偏偏喜欢这种遥远:空间的遥远,时间的遥远,心路的遥远,邮路的遥远。人与人之间因为有距离才会有牵挂和系念,彼此隔着千重山水和万里云月,十年见一回未必是憾事啊!我指指墙角的那台电话说:“你随时可打电话给我,无论是清晨还是黄昏,也无论是正午还是子夜,我都在另一端听着……”

告别的时候,依然是细雪纷飞。当飞机离开地面的时候,我已经看不到你临风而立的身影和徐徐挥动的手臂,但我知道,白云下面正有一双深情的眼睛送我归去。从此,思念的种子将在南北两地默默生根并且在一夜之间沙沙成林,我见到南国的蒲葵就会想起你,你见到北国的白桦就会想起我,两地的缘分不会断——也断不了。

一张双座电影票

那本来是一张很普通的电影票,普通得如同电影票背面印着的那个日子:1992年12月12日。只因为它浓缩了一个冬夜的美丽回忆而在我心目中显得不再普通。更重要的是,它默默地验证了人世间确实存在着这么一种纯真透明的男女之情:比友情浓,又比爱情淡。

那一天晚饭后,我安静地坐在露台的葡萄架下捧读一本《百年孤独》,翻到第57页时,服务员叫我听电话。穿过从露台到服务台的那条长廊时,我有一点预感,好像知道电话是谁打来的。果然是他。他第一句是礼节式的问候,第二句是问我晚上有没有约会。我答没有。他匆匆地说:“今晚我约你!我请你看电影!”我还没反应过来,那边的电话已经搁下了。我知道身为经理的他平时很忙,白天忙工作夜晚忙应酬,而他能抽空陪我这位远道而来的友人看一场电影也实在不容易啊!

在暮色渐浓华灯初亮的时分,我听到了三下轻轻的叩门声。他出现在我的房间门口。我与他一直没有握手的习惯,哪怕久别相逢也只是微微地点头一笑。他交给我一只时下正流行的印花纸袋,里面有一包蜜枣一包橄揽一包瓜子。他笑着解释:“我知道你们女孩子看电影总喜欢吃些甜甜酸酸的零食。”我一时之间竟不知说什么好,眼眶里渐渐地蓄满了两汪淋漓滚烫的感动。

一直以来,他是那样单纯地关心着我,而对我没有任何企图和要求。在这个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势利的社会里,像他这样的人实在不多见。因此,在欣赏他的才华的同时,我更加敬重他人格方面的光辉。

他带我到一间艺术影院。那里的装饰非常高雅,墙壁挂着油画,座位全是银灰色的长沙发,两个人坐一张恰恰好。我们看的是香港影片《人在纽约》,里面有许多英文对白,我听得不太懂,他耐心地给我翻译,一句又一句。

电影散场后,我们边走边谈论着电影里那三个分别来自香港、大陆、台湾的女人。忽然有一个戴着红帽子捧着花篮的女孩挡住了我们的去路。女孩天真地冲我笑笑,然后对他说:“先生,买一支玫瑰花送给你的女朋友吧!”我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听到这样的话,着实吓了一跳,但很快便回复了平静。我事不关己似的站着,双手背在身后,带着一种恶作剧式的微笑注视着他,看他如何应付这种尴尬的场面。谁知,他不慌不忙地弯着腰微笑着问女孩:“小朋友,你告诉我,哪一种花适合送给很好很好的朋友?”女孩答不出来,在她那样的年纪,大概还不明白“很好很好的朋友”到底是什么意思吧?她将花篮递给他:“你随便看看吧!”他调头看看我,然后从花篮中抽出一支白色的茶花,毕恭毕敬地对我说:“小姐,送给你!”我伸出双手去接,衷心地说一声:“谢谢!”他在付款时,我悄悄地低下头闻一闻那朵白茶花。没料到那个苯拙的动作竟被他发现了,他脱口念出徐志摩那句诗“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这样的诗句如果由一位文人念出来,我一点也不会觉得奇怪,可当它出自一位在生意场上打滚多年的商人之口,我便不仅惊讶而且感动了。

我们继续穿行在寒风呼啸的街道。许多的店店铺铺已经关门了,只有街灯依旧亮着。我淘气地将那朵茶花插进大衣领前的那只钮孔里,他赞叹:“哟,这样子很高贵呢!我俩好像去参加什么宴会!”听了这句话,我得意地笑了。

最后,我们在十字街上的天桥挥手告别。转身离开的那一刹,彼此没有依依不舍也没有频频回首;汽车的喇叭声在我耳畔轰鸣着,我忽然想到,我与他的相聚相分就像街道上的车来车往一样自自然然坦坦荡荡,男女朋友之间能够保持这样轻松的来往,真好!

第二天中午,他去市府参加一个会议,顺路来看看我,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重要的话要说,只是问我住得惯不惯,水土服不服。

我给他倒茶时,他正专注地望着我的床头柜。床头柜上摆着一只透明的水晶杯,杯里插着他昨夜送的那枝白茶花。我有点惭愧地搓着双手解释:“宿舍没有花瓶……”他笑起来:我今天才发现原来杯子当花瓶是这么合适!我被他的风趣逗笑了。他坐了一会,说开会的时间快到,便起身告辞。

我送他去搭电梯。我忽然想到昨夜忘了向他要一张电影票作纪念,因为我素来有收藏电影票的癖好。于是我带着试试的念头问他:“昨天的电影票你丢了没有?”他收住脚步,从西装的口袋里掏出一只咖啡色的小皮夹,再往里面抽出一张米黄色的电影票。我真没想到,一位五大三粗的男子汉竟会这么细心地收藏已经过期的电影票。

当他将那张电影票放在我摊开的手掌,我终于看清楚,那是一张属于两个人的双座电影票,中间没有分界线。“你拿着吧,反正由谁收藏都是一样的!”他说。那一刻我真正感受到了一张轻飘飘的电影票原来有着不可估计的份量!

不久,我就要离开那个城市了,我在车站打了一个电话给他,说了一句对他也许并不重要然而我必须要说的话:“谢谢你请我看了一场电影!”

从此我与他再也没有见过面,只是偶有鸿雁飞来飞去,传递着彼此的近况。本来,两个生活在不同城市的人,能够相逢已经很难得了,彼此在一起看电影的机会也许就只有那么一次了。因此,我格外地珍惜这一份从市侩俗世和喧嚣生活中赢来的清净记忆。

如今,那一张双座电影票被我夹在那本《百年孤独》的第57页,连同一朵早已干枯了的白茶花……

哦,一张双座电影票,一段水晶情谊。

老地方

这本是一个很普通的地方:一口种着莲藕的池塘,池塘边长着一棵芭蕉,芭蕉下有一块长方形的石头。后来有一对小情人常常坐在这石头上说些悄悄话,于是,这石头便成了石凳,这池塘的一角便成了“老地方”。

初恋时节,这对小情人不逛公园不逛大街不逛商店,偏偏喜欢到城郊的这个“老地方”来,他们坐在石头上,可以望到天上那点点的星光,可以闻到池塘那淡淡的荷香,可以听到田野那阵阵的蛙声。

多少个夜色温柔的周末,这对小情人牵着手走来。每一次,男孩都弯下腰用嘴吹去石头上的尘土,女孩总是优雅地扯扯裙摆坐下来。

池塘干涸了,又涨满水;芭蕉叶黄了,又吐新绿。渐渐地,石头旁的草地雷出了一小块光秃秃的黄泥,那是他俩踏出来的。

原以为,只要他俩愿意,这个老地方会永远属于他俩。

可是,有一晚,老地方居然被人占领了!借着月色依稀看得出那是一对老人。女孩觉得扫兴,不服气地说:“他们这么大年纪了还来和年轻人争夺恋爱地盘。”“就是嘛!”男孩附和着。

又一个星期六的傍晚。这对小情人说说笑笑地走在田埂上;忽然发觉前方有两个人影正慢慢地移近那个“老地方”。女孩紧张地对男孩说:你快去守住那里!“男孩松开女孩的手,独自奔去,他终于超过那两个人抢先一步占领了”老地方“女孩带着满意的微笑款款地向男孩奔去,刚好在一条石板桥上和两位老人擦肩而过,她看不请对方的脸庞,却清清楚楚地听到了”嗒、嗒、嗒“的声音,是拐杖落在石板上的声音。女孩不由自主地收任脚步,回头望着那两个背影,忽然感觉有点不安。在”老地方“坐下,女孩说:我刚才不该叫你来抢这个地方,那两个老人一定很失望了。”男孩安慰女孩:他们不一定想坐这里,也许他们仅仅散步而已。但愿是这样。女孩的心总算平静下来。

又一天,是女孩21岁的生白。他们坐在“老地方”,男孩为女孩唱了一首英文生日歌,然后把一粒甜心巧克力送到女孩嘴里。巧克力正在女孩的舌头上悄悄地溶化,她忽然听到了嗒、嗒、嗒“的声音,她惊愕地朝石板桥望去,有两个移动的人影。凭着”嗒、嗒、嗒“的拐杖声,女孩认定了这就是上次见过的那对老人。女孩立即拉起男孩的手离开,两人沿着池塘边走了半个圈才停下来。大约十分钟之后,那对老人果然在那”老地方“坐下来。女孩望着池塘那边的”老地方“喃喃细语:他们喜欢坐那石头,我们以后让给他们好了。”男孩扶着女孩的双肩:“你舍得放弃吗?”女孩幽幽地说:“我也舍不得,可是,我也不忍心和老人家争夺这个‘老地方’。”男孩激动地捧起女孩的脸:“你今天真正长大了!”

当这对小情人转身离开的时候,女孩指着不远处那一排灯火通明的房子说:“那个小村庄多美!”男孩纠正她:那不是村庄,那是新建的疗养院。“女孩”哦“了一声,忽然又说:那两位老人会不会是从疗养院出来散步的呢?”男孩答:大概是吧。“女孩对男孩说:‘也许我们还有机会重新找一个’老地方。”男孩拍拍女孩的肩:“一定会的!”

情人节的那场舞会

因为上班要穿制服,下班又要忙着躲起来写写划划,害得我从来就不敢买什么衣服。偶尔有情绪到周末舞会上去亮一次相,穿件夸张一点的衣裙,使会别别扭扭地在镜子前面嘀咕老半天,再三问自己,不会有别的那么嫌疑吧?

王林说:“喂,别老自我多情好不好?你都结婚啦,还嫌疑什么?”

他总是很放心很坦然地放我一个人去跳舞,也不知安的什么心?我拿出全套化妆品来决心狠狠地化一次妆,又把项链、耳环、手链统统披挂上,来它个环佩叮当。“你就不怕我做了别人的情人?”望着镜中那个美人我一脸骄傲地问。“情人是什么东西?”丈夫还沉浸在世界局势里。“情人就是不在一起的时候老想在一起,在一起的时候老有说不完的话。”“哦,明白了。”我只好叮叮当当地往外走,感觉好像个送信的。“我走了啊!”“再见情人!”他用轰我似的口气把我打发出家门。

跳舞是我唯一的运动。跑步总让人想起“渣滓洞”里的疯老头,因为操场只有巴掌大;做健美操吧王林又老担心我一脚踢在他那堆宝贝音响上。我只有“离家出走”了。舞场地儿大,我跳“花步探戈”把腿伸得老长也没有拦着我。王林总是不来看看我的舞姿,大家排队等着请我跳舞的人多得都快打起来了。总是怀疑自己干错了行,要是把笔扔了不写作,没准也能成一“星”呐。

我的舞伴很多,总没有固定的。大家都是熟人,也没有太多的讲究。我觉得我的舞步都快让乱七八糟的人给带坏了,这个一来这样跳,那个上来那样走。老实说,我倒不憋着劲儿想遇个多么盖世的情人,一心想找个好舞伴倒是真的。

他是个中年人,在我眼里属“成熟型”的。个子中等,舞步稳稳的,花样做得特别棒。他第一次请我,就说“感觉真好”,说得我有点脸红心跳。后面几支曲子音乐一响他就赶在别人前面请,很有点捷足先登的味道。我们跳快舞的时候就上下翻飞做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花儿”,跳慢舞的时候就聊天。他说他喜欢文学,我说我也喜欢文学;他说他喜欢徐志摩的诗,我就我也是。不一会就成老熟人了。散场的时候,他温柔地问我,用不用他送送我,我瞪大眼睛说:“送我?我一溜小跑就可以回家了,我住得很近的。”说着就开始“预备跑”,舞伴一把捉住我的胳膊,“我还是送你吧,我有车。”“现在不用你陪我跳舞啦!”回到家我向王林庄严宣布,“我有舞伴了,跳得可棒呢。”“是嘛,那就替我谢谢那人吧。”

王林打开电视看夜间的新闻节目。他这种不痛不痒的态度最气人,也不会吃个醋什么的有所表示,要是别的丈夫早被打破砂锅问到底了。我和“舞伴”开始双入双出,成为“紫水晶”最引人注目的一对儿。“舞伴”带舞,总有那么一种深情款款的风度。并且,他从不请别的女孩跳舞。

一天,在一支柔情蜜意的舞曲里,“舞伴”忽然低下头来问我:“可以问问你叫什么名字吗?”

我说:“我叫赵凝。”“啊,赵凝?你是不是写过一篇爱情小说叫《芍园小屋》?”我立刻不好意思的谦虚道:“写着玩的。”

舞伴慢慢滑动着脚步说道:“你舞跳得这么好,想不到还是个才女呢。”

我不知道他这话是夸我呢还是骂我呢,“才女”应该什么样?心里感觉有些受伤。“美丽的女人上舞场,丑女人才躲在家里写文章。”舞伴那惊怪的眼神分明这样讲。“唉呀,我以后再也不去跳舞了。”回到家便把跳舞穿的那条长裙脱下来揉成团扔得老远。“怎么啦?跟你那个特棒的舞伴吵架了吗?”丈夫幸灾乐祸地问我。“别理我,烦着呢!”我决心“戒舞”了。我倒要让他们瞧瞧,好女人是怎么写出好文章的。一头扎进小书房,找出笔墨纸张,立刻拟了一个中篇的小说提纲,正给女主角起名呢,王林邦邦敲着门嚷:“你回来了,我倒要出去一趟。”

回头一看,见他领带扎得人模人样,就问:“这么晚了,上哪儿?”“晚吗?才8点多呀!我去去就回,12点钟再见。”“你打算玩通宵吗?不是跟哪个女孩约会吧……”再回头时,王林早就没影了。楼下的自行车铃一串脆响。

一个月来我写得天昏地暗,早就忘了外面的世界。有一天吃饭王林说起“紫水昌”,我倒以为他在说钻石。王林这些日子显得很神秘,隔三差五就得出去一回,而且穿得跟相亲似的,又笔挺又漂亮。“情人节”的日子就要到了,男人们都显得比往常要忙。“情人节”那天上午,我意外收到三枝红玫瑰。是一个梳短头发的送花小姐送来的。我接过花激动了老半天,却想不出送花人是谁。王林就在一旁经验十足地提醒我道,看看花里那张卡。卡上的话神秘得好像特务接头暗号:“晚8点紫水晶见。”“啧啧,红玫瑰!一定是你那位大舞伴送来的吧?”王林话里有话地说。“不会吧?”“别不好意思承认。”“那我把花扔了啊?”“喜欢就插上吧。”王林递给我一只白瓷花瓶。

晚饭后我开始梳妆打扮,我一定要去会一会那位神秘的送花人。“王林,跟我一起去吧。”我把一串项链挂在脖子上。“那多不合适呀,再说,我还有事呢。”他也打了领带正准备出门。这家伙,“情人节”还有事。“可不可以问一问你去哪里?”我不得不问。“暂时保密。”丈夫正人君子似的回答。

好久没到“紫水晶”来跳舞了,我的那个有辆豪华轿车的“铁舞伴”已经不见了。此刻我真想见到他,问问他送花人是谁。

我正懒懒地坐在座位上喝雪碧,有位英俊小伙目光坚定地向我走来。他,身材很高,举止很帅,身上有一种压倒一切的男人气概。在一支西班牙探戈舞曲里,他毅然决然伸出手臂:“请——”

我站起身来面带微笑,对他小声说:“王林,别出洋相,这是探戈,很难跳的。”

我真怕这么帅的小伙当众把绊倒。王林却出我意料地来了个“起步”,动作做得十分老到,可以说是技术精湛。“天哪,你这一手是跟谁学的?”“当然是一个女的——教师,”他拖长了声音告诉我,“这个月我进了一个舞蹈高级班。”“高级班”果然身手不凡,我已被他带得晕头转向,他跳好极了。“现在知道红玫瑰是谁送的了吧?”丈夫深情地望着我。

我说:“知道了,知道了。”

我们相互依偎穿过“情人节”的大街小巷,见到许多美丽的男孩和女孩。推开家门,满室花香。是那三朵红玫瑰。

鹿儿和她的“分房合作社”

鹿儿28岁了,可一直还 瞻前顾后弄不清自己该嫁谁才好。大概是好男人全都齐心合力跑进书里去了吧?鹿儿坐在葡萄架下读书的时候常为那些多情而又善良的男主人公落泪,而自己,永远扮演着那美丽温柔的女主角。

在生活中她也想温柔,可是跟谁温柔去?家在外地,集体宿舍里挤得像鸽子窝,常常为了该谁扫地吵成一锅粥,还不时地有男客人“友情客串”一回,拎了一兜的水果来看女友,其他人统统都得装作很忙碌的样子腋下夹着本书急匆匆往门外走。

鹿儿已经工作六年了,没有结婚执照,分房子是一点戏也没有的,如果一辈子不结婚,鹿儿大概要一辈子坐在这葡萄架下看书了吧?也许这株葡萄树都活不了那么久呢?鹿儿有点伤心地想道。

强子走过来的时候,鹿儿吓了一跳,书底下多了一双脚。高帮耐克,虎虎生生的。鹿儿顺着这双脚往上望去,见是明明眸皓齿的强子。强子说:“嗨,鹿儿,找你商量点事。”“什么事,该不是求婚吧?”整天混在一个处里上班,平时贫惯了。本是一句玩笑话,没想到强子却说:“还真差不离,鹿儿你可真聪明!我说咱们俩个不如去领张结婚证算了,因为——”

鹿儿立刻站起身来打断他道:“强子,你是喝多了还是吃错药了?”说着转身就要走,被强子拦住,“晚上我请你吃饭,你一定来。”强子一字一板地说。

同事这么多年了,吃一顿饭还是可以的。但鹿儿宣称,绝不答应其它条件。因为鹿儿听说英俊的强子拥有众多女朋友,并且个个“强哥”、“强哥”叫得很嗲。

强子精心点了几样菜,都是鹿儿最爱吃的。每天挤在一个食堂里吃饭,闭着眼睛也知道对方爱吃什么了。鹿儿很高兴,边吃边问强子你最近到哪儿发财去了?认识你六年多了也没见你拔过一根毛?

强子咂了口啤酒道:“不瞒你说,我这是走投无路才找你的。”“你到底干了什么,杀了人吗?”鹿儿着急的时候,眼睛睁得老大,水灵灵的一张脸儿。

强子喝着闷酒说:“那个又脏又臭的集体宿舍我真是住够了!不结婚又分不到房子,现在只有一条路了——”“结婚?”“不,我是独身主义者。鹿儿你听我说,不如我们成立个‘分房合作社’,咱俩合领一份结婚执照,分得住房一套,你一间我一间,公平合理……”

鹿儿气得差点把桌子给掀翻民,指着强子的鼻子大骂:“强子,今天我才认识你,满肚子坏主意,想骗我嫁给你,门都没有!”

说完拂袖而去。第二天一早在办公室门口强子碰到鹿儿,鹿儿不理,强子却凑上去交给她一把钥匙说:“去看看吧,花园村1幢2门501。主任说只要结婚证到手,那套房子就归咱们了。”

鹿儿拖了三天才去看房子,也是因为跟同屋的小姐妹吵了嘴,一气之下动了心的。鹿儿一进去就不肯出来了。宽敞的两房一厅,四面的大玻璃窗,暖气、煤气一应俱全,还有电话。鹿儿当时就往办公室挂了个电话,说你的意见可以考虑。强子乐得一蹦三尺高。

一周之内鹿儿和强子就把诸如体检、领证之类罗里啰嗦的事办了。搬家那天,同屋的女孩拉住鹿儿问:“你们结婚怎么不请客呢?总觉得怪怪的。”“怎么?还要我把结婚证贴脑门上吗?”说着扛起铺盖卷一溜小跑逃出了那个又脏又乱的集体宿舍。“分房合格社”成立初期,气氛祥和,彬彬有礼俩人各来各的朋友,厨房和客厅是公用的,两班人马就拉拉扯扯相互谦让,看着就跟打架似的。一来二去还真“打”成了一对,那是秋眉和大利。秋眉以前是鹿儿的上铺,大利则是强子的铁哥们。“你猜他俩干嘛去了?”吃早饭的时候强子一脸“坏笑”地问鹿儿。“干嘛去了?”鹿儿嚼着果酱馒头问。“说你聪明你又挺笨的,”强子说,“这还用问吗?准是跟咱俩一样‘同居’了呗!”“做梦吧你!”鹿儿拎起小包上班去,又折回来补了句“别‘同居’、‘同居’地瞎说,叫‘分房合作社’比较实事求是。”

鹿儿想着房子也有了,钱留着也没什么用了,就拿出六年来的全部积蓄买了一套组合音响回来。鹿儿再也不到葡萄架下看书了,而是坐在家里听贝多芬。激动的时候鹿儿会站起来指挥整个交响乐队,谁知这阵子一向爱玩的强子却忽然猛攻起“研究生入学考试大全”来,整日愁眉苦脸,一边念书一边敲脑袋,忍无可忍终于冲过去问:“鹿小姐你有完没完呀?一天到晚贝多芬,还让不让人活!”“我听音乐碍你什么事啦?夏天的时候你们几个一夜一夜地光着膀子喝扎啤,吆五喝六的,我还没提抗议呢!”鹿儿反倒气冲冲地给强子上了一课。从此俩人关系紧张,早饭也不合在一起吃了。

转眼春天就来了。那天天上飘着寂寞的小雨,鹿儿独自坐在房间里,没有开灯,眼看着天色一点点暗下去。强子推门进来的时候,黑黑的一团如同一道鬼影。“鹿儿你病了吗?”强子走过来轻轻地问。鹿儿擦干眼泪淡淡地说:“强子,我不想这样继续下去了。我想要一个真正的家,一个下雨天让人不想流泪的家。所以,咱们的‘合作社’还是解散了吧!”

强子一把把鹿儿拥进怀里,轻抚她的脊背吻她的耳朵:“鹿儿,外面雨已经停了,不信你摸摸我的头发。”鹿儿伸手去摸,那些头发刚刚硬硬充满了一种男人的味道。“今夜,只有你和我。”强子说。

窗外的雨,淅淅沥沥下了一夜,那是春天第一场雨。

一百零一次求婚

我第一次向朱颜求婚那年,她只有18岁。

她是董太婆的外孙女,来外婆家过暑假,我家与董家毗邻而居,我是家中老三,哥哥们去游泳,不肯带我。我追到门口哇哇大哭,她在隔壁听见了,就过来问:“小弟,你哭什么呢?”

朱颜问明白了,便自己带我去,经过冰棒摊的时候,还给我买一根红豆冰棒。我问她为什么叫朱颜,她便说给我听:“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她只说了一遍,而我就记住了,并且永远不会忘记。

她每天都带我去,每天给我买一根冰棒,我因此觉得全世界人只有她最好,就跟她说:“朱姐姐,等我长大我要娶你。”她答应丁,却又马上说:“等你18岁,我就36岁,比你妈妈还老,你还要娶我吗?”

我想了一个晚上才终于做出回答:“愿意。”大清早就兴冲冲地想往外跑,妈斥我:“去找谁呢,朱姐姐已经去北京念大学了。”

再见朱颜,我已14岁,是羞涩的少年,常穿一条被磨得淡白的仔裤,因为喜欢那种我自己没有的沧桑。朱颜那年已大学毕业,在外地工作,这次回来,是因为董太婆过世,回家奔丧。见到我,她轻轻将我一抱:“长大了。”我全身的血都涌上了脸颊。我去参加丧仪,她向我恍惚地笑,好像没有看见我。我便在她身边站定。在人们为董太婆盖上白布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肩上的重量,侧过头,是朱颜伏在我肩上哭了。隔着衣服,我分明地感到她眼泪的重量,应该是冰凉的吧,却仿佛烛油般滚烫,一滴滴打在我身上,竟是疼的,我很想为她拭泪,可是,没有勇气,便只有站得笔直,任我的肩一滴滴承受了她的泪,第一次邵样强烈地感觉到身为男人的骄傲和力量,和她的女人的柔弱此后三四年没见过她,我也渐渐不再想起。高考、读大学、结识女友,大学生活斑斓多彩。有段日子学画,兴兴头头地为小女友画,画完了她看了半晌,道:“不是我嘛。”怎么不是,海军蓝的裙,飞扬的长发,笑起来冰淇淋将融的软与甜……我蓦地-凛,这的确不是她,这是朱颜。

好像刹那间懂得了自己少年的心情,明明是初初相识,难道就已是永别?子夜醒转,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我不甘心。”

写写撕斯用了半本信纸,因为不知道该叫她什么,最后我到底大义凛然地在抬头写上“朱颜”,连名带姓,像叫校园里亲密的女生。我已经18岁了,算得上是成年人了,该有资挤与她平起平坐丁吧。

然而信才投进邮筒我就后悔了,她有什么记住我的理由呢,却仍是每天两遍地看信箱,不久方了寒假,大年初一大雪铺天盖地,街上几无行人,我却冒雪去了学校,一看到信,我的心就狂跳起来。除了朱颜,还有谁当得起这样妖媚的字。抬头一句“小弟”亲切而遥远,仿佛她在久远的童年喊我。而我与她,其实已是长相识了。每天无论多忙,我都会给她写信,不是求她帮忙,也不是叫她为我排忧解难,只是要告诉她,好像说给自己听,好像她的胸中跳动的是我的另一颗心。也喜欢在灯下一页页翻她的信,信纸、便条、资料纸、废打字纸背面,是她的随意也是她的平常心。可是都是一样的,抬头的“小弟”,字里行间的云淡风轻,说不出的体贴入微。她的细丽的字,与我粗重的笔迹一道放着,截然不同,却又分明紧密相连。

那年秋天,我决定做一件大胆的事。是朱颜来开的门,我把手里的红玫瑰一伸:“生日快乐。”她疑感地看着我,忽然深吸一口气:“小弟!”她只及我肩际,细细地打量我,良久道:“真是雕栏玉砌应犹在。”

但是朱颜并没有改,笑容依然,唯多点沧桑意味,说着她美丽容颜下的底蕴。坐在她的宿舍里,捧着她给我倒的冰水,忽然觉得,一年来纷纷扰扰的心,定了下来,那年我19,朱颜28。

她带我去游览。爬香山,她问我:“你行吗?”依然是大人对孩子的不放心。我笑一笑,不说什么,三步两步爬上去,反身拉她,她神色讶然:“小弟,你真长大了。”是的,已经长大到可以追求我心爱的女人了。回程,她是累了,闭着眼大盹,头渐渐落到我肩上。我的手一点点伸出去,终于轻轻搂住她。车一个巨震,她滑过我怀里。温暖的身体与我紧紧相贴。快到站,她醒了,笑着抬头看我,正遇上我大无畏的目光。她吃了一惊,脸慢慢地,慢慢地烧了起来。那一刻,我明白地觉察到,那一瞬间,她是在把我当男人看了。

时间飞跃,转眼假期就过完了。临别的晚上,她帮我清理东西。我想问一句重要的话,却没有勇气,终于我问:“朱颜,你喜欢我吗?”她温和地说:“像你这么优秀的男孩,谁会不喜欢呢?”啊,她终于对我说了喜欢。

第二天下午我到了家,晚饭桌上,母亲忽然说,“咦,你去了北京,怎么没有去看你朱姐姐?听你朱伯伯说,她要结婚了……”以下的话我都听不见了。

她的门半开着,可以看见她正坐在窗边,那晚有大而圆的月亮,月光下地微微忧伤的脸容,仿佛若有所思,她所想的东西,我无从知道,再没有一刻,我那样强烈地感觉到我与她之间时间的天堑。她是成年人,而我,还是孩子。朱颜看到我,吃了一惊:“咦,你没回去?还是,又来了?”我的眼睛一直盯着她:“你要结婚了,为什么不告诉我?”她一楞,然后笑了:“有什么好说的。”我忽然大声地说:“可是,可是,你说过你喜欢我的。”

朱颜脸色大变,她怔怔地看着我。我在她膝前蹲了下去:“你爱那个人吗?”她缓缓地摇头:“这种年代,这种年纪,说爱不爱实在是很可笑的。”“既然你不爱他,那么给我时间,给我三年时间,三年以后我就毕业了,我就可以娶你了,我,”我的声音突然哽住了,“我,我喜欢你。”朱颜勉强张嘴,似乎想笑,可是忽然间泪水倾泻而下:“我还一直以为是我的错觉。原来,原来是真的。可是,我哪有时间给你呢,我已经28了,三年后就31岁了。我怎么能拿我的幸福来赌一个少年的诺言。小弟,回去吧。”

我轻轻地,无限绝望地问:“你真的喜欢过我吗?”

她点了点头:“是,我喜欢你。”

我以为这就是永别了,念书、毕业、找工作,一点点舔净自己的伤口,挂牵着千里之外朱颜的喜与悲。

一天,在公共汽车上,迟迟的,我认出熟悉的背影,明知不可能,我还是脱口而出:“朱颜。”她转过身来,对我静静地笑,竞真是朱颜。

四年时间过去了,我已23岁,年纪渐长,遂不动声色。她32岁,眼角初生皱纹,然而风韵更胜当年。我们随意地聊着,知道她离了婚,又调回本市,她给我留了电话号码,我们从此便淡淡地来往着。走在街上,喜欢在橱窗里看我们的侧影,我的高大和她的娇小,如此相配,看不出任何的差距。一日,我邀她到我的宿舍里坐坐,屋子窄小,她在床上坐下,打翻了一个木盒“咦,”她蹲下去,我听见她的声音变了调:“这是什么?”我也蹲下去:“这是冰棒纸,14年前你买给我的。一天一张,一共是38张。”她的呼吸突然间急促起来,我轻轻说:“你记不记得,我九岁那年你就答应过要嫁给我。你现在还愿意吗?”我开始每天给她送花,大束大束的红政瑰,上面只有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嫁给我。”朱颜始终避而不见,我送了98束后,她终于约我出来见面,开口道:“小弟,我已经决定要嫁给一个50岁的丧偶男人了。”我的心整个沉了下去,“为什么,从九岁那年开始,我向你求了100次婚,你还是不能被我感动?”

她沉默了许久:“不是因为我不能被你感动,而是因为我已经感动了,有一段时间我真的想这样嫁给你也好。但是,我也23岁过,我也全心全意地爱过一个人,我相信你的情意,可是到你32岁的时候,一切也许都会改变。而到了那时,我就真的老了。对不起,小弟,我输不起。”

朱颜已经走了,我久久地坐在咖啡厅里,好久,听见邻桌的收音机里,主持人正在播送热线电话的号码,突然一阵热浪涌上心头,我冲向最近的公用电话,按下了号码。

电话通了:从当年第一根冰棒,到14年后最后一朵玫瑰,她始终是我心中唯一的新娘,广漠世间我愿牵手的伴侣。隔开我们的,是时间,时间真的是不能战胜的吗?我问:“我应该爱她吗?”

放下电话,我立刻去了隔壁的音响商店买收音机,颤抖地调准频道,屏息,仿佛等待上帝的裁判。

第一个电话:“你应该爱她。”第二个电话:“她应该爱你。”好像全世界的电话都为这个频道响起,此起彼落的,是各种各样的声音。“时间不是理由,有理由的还叫什么爱情!”“人生本来就是一场大赌,做个负责的好男人,让她敢于下注,让她赢。”

而最后的一个电话:“再向她求婚!”

这时我已站在朱颜门口,收音机的声音是从她房里传出来的,传出来的还有她的啜泣声。而我举起手中的玫瑰,敲门,准备我的第101次求婚。

第五章

办公室之恋

张默第一次见到关丽美是在老板的办公室。老板刘天鸣陪她坐着,正温柔地跟她说话。

看到张默进来,关丽美的眼睛立即变得明亮炽热起来。一次日在大厦停车场,张默再次与关丽美相遇,她亭亭玉立在门口台阶旁,如画的眉目冷艳动人,引得许多人向她注目。“智通公司怎么走?”看见张默走过来,她樱唇微启突兀地问道。

张默很是惊讶,她昨天不还在公司吗,怎么会有此一问?但他还是笑道:“跟我来吧,我是智通技术部的。”

她便低头跟在张默身后悄没声地走。

张默没想到,关丽美在智通的技术部做资料员,跟他一个部门。

下班时间到了,张默鼻端忽嗅到一阵幽香,抬眼看,关丽美立在他身边。张默讶然地问:“有事吗?”她淡然道:“我不知道该怎么回住处。”“你住在哪儿?”“天下城。”“天下城”是这个城市很高端的一个别墅花园小区。张默很奇怪,住在那地方的人家非富即贵,还用得着来智通做个小小的资料员,每月挣两干多元的工资?只怕这女孩儿的精神有些问题。

他就送她回家。一连多天,每当下班的时候,关丽美就跟个猫似的悄没声去找张默,让他担任护花使者的角色,羡慕得公司里那些男同胞眼珠子都红了。跟张默在一起时,关丽美总是安安静静的,渐渐地,张默看着她的时候,开始有些怜惜的感觉。

老板刘天鸣从南方一个贸易会上回来,第一时间不是召开中层会,而是把关丽美给叫到了办公室谈了半天的话。

这天下班走时,刘天鸣直接把关丽美给带走了,他搂着她的肩,态度亲密,不时低声跟她说着话。关丽美扭头看了张默一眼,没有挣扎,顺从地跟着刘天鸣走了。

张默的眼圈都红了,他忽然想到了一种可能。

几天后,公司里传开一个小道消息,关丽美是刘天鸣包养起来的一只金丝雀,也许她太寂寞,刘天鸣才叫她来公司消遣解闷。

一些人看张默的目光就有些幸灾乐祸,原以为这小子交了桃花运,想不到却是踩了一脚臭狗屎。这要让刘天鸣知道张默敢打他女人的主意,会有好果子吃?

张默变得比以往更沉默,每次看到关丽美,他的心就隐隐地疼,他想做个从恶魔洞窟里救出美丽公主的骑士,却始终鼓不起勇气。

所以他在办公室里走动时总低垂着脑袋。关丽美却偏又来招惹,上班时间,猫一样走过来,直愣愣地问他:你怎么不看我?张默只埋着头装作没听到她的话,他还能跟她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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