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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3 13: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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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瑞典)安娜·瓦伦贝里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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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师的斗篷

巫师的斗篷试读:

作者介绍

安娜·瓦伦贝里,瑞典儿童作家中的代表。她出身于斯德哥尔摩中产阶级家庭,家境优渥,与丈夫育有两子。瓦伦贝里从1882年起开始用笔名写作,最为人称道的作品便是取材于瑞典民间传说的童话故事。此外,她还是一位独立女性,积极为广大女性同胞争取经济上的独立地位。

导言

在很久很久很久以前,久到人们还不知道电视是什么玩意儿,更别提手机和电脑的时代,那时的北欧有广袤的森林,有宁静的湖泊,那是动物的天堂。但在人类看不见的地方,还生活着侏儒、巨妖、女巫、巫师、精灵……你或许会问,世界上到底有没有这些精怪的存在?这个问题着实让人难以回答。因为我们的博物馆里从来没有展出过巨妖的尾巴、巫师的斗篷、侏儒的衣服……但人们写下了很多很多关于他们的故事,并且一代代传诵至今,成了我们手中的这本书。《巫师的斗篷》共有9个瑞典民间故事组成,包括《为国王洗衣服的巨妖母亲》、《巫师的斗篷》、《小侏儒勇闯巨妖窟》、《调包计》、《王后的珍珠项链》、《寻求历险的男孩》等等,带你走进一个不同于格林童话的奇异世界。

我们首先来谈谈巨妖吧。在北欧童话中,巨妖算是反面角色,他们通常居住在地下、山洞和丛林间,相貌丑陋、举止粗鲁,喜欢收藏金银珠宝,还会掠夺人类的牛羊。但巨妖并非十恶不赦的大坏蛋,他们有点像笨笨的大熊,傻呼呼的脑袋总是转不过弯来。其实,巨妖的形象很早就出现在北欧的民间故事当中,并且因为地域差异,形象也略有差别,有的地方的巨妖是有尾巴的,有的地方的巨妖长着好几个脑袋。托尔金在《指环王》中将巨妖分为石头巨妖、雪地巨妖、双头巨妖……巨妖虽然可怕,却害怕阳光,一旦被照射,就会变成石头。不过,这也不是普遍规律,像在《寻求历险的男孩》中,巨妖最忌惮的是新鲜的空气。

与巨妖相对的侏儒,有点像中国民间故事中的土地公。他们身形矮小,机智聪明,居住在农场上,保护家宅平安,甚至会帮助农场主人干活。侏儒一般是友善的,在《小侏儒勇闯巨妖窟》中,小侏儒特约维克为了报答农场主的女儿,悄悄潜入巨妖洞穴,偷走了一根金链子。但如果有谁胆敢把侏儒给惹毛了,他也会展开报复。在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的传世名作《骑鹅旅行记》中,调皮捣蛋的尼尔斯就因为戏弄了侏儒而变成了一个只有拇指大小的小人儿,此后,尼尔斯骑上大雁,经历种种历险。侏儒的形象为很多作家提供了灵感源泉,《哈利波特》当中那个善良勇敢的多比,《指环王》中的霍比特人都有民间故事的影子。

如果说巨妖和侏儒是一种特殊的生物,那么巫师就是实实在在的大活人了。只是,他们比普通人厉害得多,他们拥有强大的魔法或者神秘的宝物,能够点石成金、上天入地。人心有善恶,巫师自然也有好人和坏人之分。《指环王》中的甘道夫协助主人公消灭了魔戒,梅林帮助亚瑟王成为了一代明君,这本书中的巫师却是一个反派角色,他的斗篷到底能干哪些坏事呢?答案自会在书中揭晓。

民间故事往往是一国文明最瑰丽的珍宝,独具匠心的作者将民俗传统、宗教信仰、传奇故事糅杂在一起,并佐以信马由缰的想象,创造出了一个五彩斑斓的神奇世界。在这个世界当中,一切匪夷所思的事情都会成为可能:眼泪会串成珍珠项链,戒指能帮助王子找到真爱,动物能开口说话……还有无数次的历险等待着小读者的加入。你还不出发吗?编者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01为国王洗衣服的巨妖母亲埃尔莎·贝斯科夫

森林中,巨妖们的日子过得越发闹心了,因为人类正一步步侵占他们的领地。巨妖父亲年轻时,方圆三十里之内没有一户人家,可如今,人类砍伐原木,建造起一幢接一幢的农舍,定居者接连不断地采伐林木,开垦土地。随着人类逐渐逼近巨妖的领地,他们也越来越胆大妄为。任何一个诚实年迈的巨妖听见那砍伐声、锯木声,看见煤窑里升起滚滚浓烟,闻到农舍里飘来的煎培根和咖啡的香气,都会不由自主地火冒三丈。从个人喜好来讲,巨妖母亲是喜欢闻咖啡味道的,可每次巨妖父亲提到它时,她还是会发出“呃”的鄙夷之声。到了夜晚,她会蹑手蹑脚地跑出去,吸上一两缕咖啡和培根的混合香气,从小农舍的窗户向里窥探,瞧瞧人类正在做什么。

食物对巨妖来说同样日渐匮乏。曾几何时,森林和群山中到处是狼、熊和狐狸,巨妖每天都能大快朵颐,享用熊腿、狼排和狐尾汤。可如今,森林里的动物显然日渐稀少。为了捕获猎物,人类设下了不少陷阱圈套,巨妖母亲曾误入一个捕狐狸的陷阱,差点失去了尾巴。这事发生的不久之前,她还窥探过羊圈,企图寻找些美味佳肴当早餐呢。面对这样的危险境地,怪不得野生动物会放弃此地,迁往别处。

要是人类没有养狗,事情或许还有转机。那时,巨妖父亲还能够捕获可口的牛,可现在基本无望了,狗群狂吠咆哮,撕咬着他的脚跟和尾巴。这真是太过分了。大部分巨妖最终都迁往了北方。

最后,只剩下一个巨妖,带着他的妻子和儿子留在了崇山峻岭之中。巨妖父亲打定主意不走。这里难道不是他的家庭生活了三千年之久、属于他们自己的大山吗?他的妻子提起过搬家的事儿,可他生气地大吼大叫。随着时间推移,他变得越来越暴躁,喜怒无常,到后来他就压根不离开山里了,于是,老太太和儿子不得不自谋生路。

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人类开始要炸毁巨妖父亲的大山。一个在附近拥有一座煤窑的年轻铁匠发现大山之中蕴藏着铜矿,于是他和邻居决定在那儿开矿。第一次填充的炸药爆炸后,巨妖父亲怒不可遏,简直肺也气炸了;实际上,他真的气炸了。他像一块巨大的石头躺在一片瓦砾之中,只剩下巨妖母亲和她的儿子孤零零的,无家可归。人类要炸毁大山,他们现在就不能再待在这儿了。“我们必须离开,向北出发,进入荒野中。”儿子说。

但他的母亲不同意。她有自己的主意,盘算了好久,尽管她从不敢向巨妖父亲提起一丝一毫。她闻到的咖啡香和美味的煎培根肉香越多,向农舍的窗户窥视得越久,她就越发坚信,人类的生活方式才更好。最终,她那老化的巨妖脑袋里冒出了一个计划。

森林的湖边,距离大山两三英里处,有一座废弃的农舍。那家的主人原是一位老人,在他去世后,那里至少有六年无人居住了。于是,她和她的儿子德吕勒搬去了那儿。他们小心翼翼地拴住尾巴,穿上了衣服。巨妖母亲趁着夜访其他农舍的时候偷来好几件衣服。

最最重要的是,他们可以煮咖啡、煎美味的培根了,就像人类一样。然而,首先,他们得去弄来一些那种又小又圆、人们称之为钱的玩意儿——年迈的巨妖母亲也清楚如何下手。距离此地四英里以北的石头山小农场,住着一个农妇,以洗衣为生,养活自己和孩子。巨妖母亲曾一连几个小时观察农妇在洗衣房中洗涤衣物,现在她知道该怎么洗了。她也曾见到农妇因为她的劳动收下那些圆乎乎、亮闪闪、被称为钱的东西。后来,她就派她的孩子们去村庄用钱换来咖啡、牛奶和培根。巨妖母亲自有她的小算盘。她窥视过市场,见过那些可爱的东西,以及人们在那里的行为。她那巨妖水壶正适合用来清洗衣物。在水里加上少许的巨妖粉末,衣服很快会变得洁白如雪,简直易如反掌。巨妖也是明白事理的。与坐在山里大嚼兔子的骨头相比,这样的生活会截然不同。

好吧,巨妖儿子一时还无法适应这种想法,感到非常惊讶,一双大手困惑地抱住脑袋。然而,最终,煎培根的念头战胜了一切。夜晚来临,巨妖母亲和她的儿子离开了山里。他俩用一根竹竿挑着他们的巨妖水壶,剩下的家当捆起来背在身上。于是,他们长途跋涉来到了湖边的农舍,开始像人类一样生活。

第二天将近傍晚时,有人来敲牧师家的厨房门。只见一个长相丑陋的老女人站在门口,头巾遮过了双眼,她双手插在围裙里。“我是个可怜的女人,”她嘶哑着嗓子说道,“身无分文。尊贵的老爷小姐,能允许我来做洗衣的活儿吗?”

结果,就在那天,事情就这么发生了,在那片教区引发了好大一阵骚动。正巧有贵客即将到访,整个牧师家一片忙乱,要打扫卫生,酿制啤酒,烘烤面包,而牧师的妻子才发现,她那一整个礼拜都没法洗衣服了。于是,她决定让那个急着找活儿的老女人把衣服带回家去洗。洗完的衣服送回时,那位夫人会亲自决定给多少工钱,她要看看衣服是否洗得又白又净。

巨妖母亲欢天喜地地回了家。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她和儿子推着辆在棚屋捡到的破破烂烂的小推车,里面塞满了牧师家的脏衣服,由牧师家里推到湖边的农舍。

加了巨妖粉末,衣服洗得干净漂亮。几天后,牧师妻子非常惊讶地看见这些送回的衣物洁白如雪。这个洗衣婆是上帝的恩赐。而且,她要价又那么低。你想给多少就给多少,因为那个老婆子不会数数,无论收到多少硬币,她都感激再三。

牧师妻子把森林里洗衣婆的事告诉了乡里治安官的妻子、杂货铺老板的妻子,还有更多富农的妻子,不久,巨妖母亲便如愿接到了很多活儿。对于巨妖母子来说,那真是一段快乐的日子。火炉上的咖啡壶整天煮着咖啡,培根在平底锅里煎得嘶嘶作响。

工作也并不辛苦。他们在大水壶里灌满了水,倒入巨妖粉末,点上火。衣服只要一沾水,就立刻变得雪白,之后,他们拧干水,把衣服挂起来晾干。要是外面没有风,老婆子就挥动她的巨妖围裙——这是为数不多的几件以前留下的东西——马上就会掀起一丝微风,一个小时后,衣服就吹干了。巨妖的生意不错,很快他们买了一辆马车用来运送洗涤的衣物。德吕勒则从乡里的商店为自己买了一条绿底红点的领带。

正在此时,一位国王决定在不远处建造一座城堡。他的王后身体虚弱,他希望清新的森林空气能让她恢复健康。那个夏天,王后和她只有几个月大的小公主宝宝来到了城堡居住。

有一天,王后的侍女去拜访牧师家,大家说着说着便提起了那个老婆子和她的儿子,他们如此丑陋、羞涩,居然害怕狗,但他们洗衣服速度之快,工钱之低,简直无人能及。

侍女听得很入神,因为她负责整个王室的日常起居,每年有定额的开支。她希望能从中省下一点钱,装入自己的腰包。牧师妻子向她担保,她完全可以将最精致、最细洁的亚麻织品托付给这个奇怪的洗衣婆,绝对不会有丝毫损坏。于是,侍女也决定雇用她。

当巨妖母子被召唤前往城堡时,很容易想象他们有多么惊讶。巨妖儿子因为害怕王室的猎犬,不愿意去,但最后他还是坐着那丁零当啷的马车出发了,系着新领带,帽檐拉得极低,遮住他那黑色的刘海——安然无恙地带回了王室待洗的衣物。

巨妖母亲瞧见公主宝宝的小衣服时,不由得惊呆了。丝质的襁褓,迷你的刺绣马甲和睡袍,她一生中从未见过这么可爱的东西。她凝视了很久,用那修长扭曲的手指举起小衣服,接着叫来了儿子一起欣赏,但他不太理解这些东西。“听着,德吕勒,”巨妖母亲说着,用胳膊肘推了推他,“等到你结婚的那天,你必须要为你自己的小家伙准备这些东西。”“胡扯,”儿子郁闷地说,“这对一个小巨妖宝宝合适吗?”“小巨妖宝宝!”母亲尖着嗓子叫道,“你可不会娶一个巨妖,对吗?我们现在都快成人类了。哦,不。一个拥有一头柔顺黄色秀发的贤淑妻子才是你的目标,然后,你们会生下长着金色鬈发、最可爱的小宝宝。”她嘴里哼着曲,怀里捧着宝宝的衣服来回摇晃。“别做白日梦了,”儿子气愤地说,踢了一脚装衣服的木桶,“谁会要我?”

可一刹那,巨妖母亲脑子里冒出了一个主意,而且挥之不去。她取出几件公主的衣服,藏在怀里。“记住,他们来清点衣服的时候,你要转移他们的注意力。”儿子启程将衣物送回城堡时,她这么告诫他,“你巨妖的本事没有忘光吧,对吗?”她让儿子重复了一遍巨妖咒语,叮嘱他在等待王室随从清点衣物数量时就默念咒语。

结果非常令人满意。每周,儿子会收集国王的待洗衣物;每周,巨妖母亲会扣留一件小衣服,但每次清点衣物时,总是一件不少。

几个礼拜后,王室的保姆向侍女宣称,小公主价格不菲的小裙子神秘失踪了。他们怀疑有个城堡里的仆人偷了衣服,因为洗衣婆从没弄丢过东西。

他们的怀疑落到了一个名叫英加的孤女身上,她的工作是修补亚麻织品以及为小公主的衣服缝补纽扣和丝带。英加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因为没有其他人碰过这些衣服;更何况在她的房间里发现了两件小外衣,那是她拿去房里缝补的,她就是小偷,这似乎确凿无疑了。就在那天,她被赶出了城堡。

英加在大路上绝望地艰难跋涉。她不知道该去哪里,只知道大家要她远离城堡,远离那些认定她就是小偷的人,走得越远越好。在这个世界上,她没有人可以投靠,有谁会收留一个小偷呢?

最后,一天晚上,她来到森林湖边巨妖的小农舍。她走到湖岸,弯腰看着平静澄澈的水面。要是能沉入这冰凉的湖水,永远消失,那该多好啊!

这时,她感觉到有人在拉扯她的裙子。一个围着黑色头巾,又老又丑的女人正站在她身后。这个女人咧开巨大的嘴巴微笑着,她的小眼睛向女孩友善地眨了眨。“这么晚了你不应该在外面挨冻,”她认真地说道,“跟我进屋吧。”

英加害怕这个老太婆,但她还是跟她进了屋,因为有人好心地邀请她进屋实在是太好了。

她一走进小农场,便看见了一头蓬乱黑发的德吕勒,她终于意识到原来是森林里的洗衣婆收留了她,这让她感到安全了许多。老女人请她留下,做些家务活儿,英加感激不尽地接受了邀请,因为她实在无处可去。当然,她发现母子两人的行为举止颇为怪异,但也许在森林里孤独地生活太久了就会这样。除此以外,他们对她非常友善。

英加想要帮忙干洗衣活儿,但他们不同意,因为巨妖母亲说,她的双手柔软嫩白,不适合干这活儿。可要是她能够为他们做些吃的——就是他们在山谷里也能够烹饪的东西——洗衣婆就会很高兴了。

于是,女孩做了燕麦粥、煎饼和烤面包,这一切都让这对母子喜出望外。她收拾了农舍,整理了她的小房间和母子住的厨房,小农舍看上去焕然一新。

当时,巨妖母亲一看见那个小女孩站在黑暗的湖边,纤弱而美貌的模样,她立马打定主意,这就是她的儿媳。她赶紧悄悄地告诉了儿子。大部分时间,儿子对母亲说的话都毫不在意,可这回,他越看英加越爱,满心希望母亲说的话是对的。他会一连几个小时坐在厨房的角落里,目光追随着英加,看她来回忙着做家务。至于英加,发现他那棕色深沉的目光盯着自己,她觉得别扭极了。他丑得就像一条时常遭人拳打脚踢的赖皮狗。虽然她看得出,他渴望得到别人的善意,可实际上对一条狗表现出友善也要比对这个男孩友善来得容易些,她对这个男孩充满了难以解释的厌恶之情。可他迫切想要取悦她,只要她许了个愿,他立马就会去为她实现,弄得人十分尴尬、招人讨厌。

有一天,英加走进森林时正在思考这些事。她也想起,巨妖母亲时不时地挤眉弄眼,扮鬼脸。“很难跟他们相处太久,”她想道,“可我又能去哪儿呢?”

正当她沿着森林小路往前走时,遇见了王后的年轻侍从。这是她最不愿意见到的人。她被别人当小偷赶出城堡时,令她最为痛心的就是,那个年轻的侍从也认定她是个小偷。她以前在花园里缝纫时,他经常同她愉快而客气地聊天。于是,她扭过头,快步走上另一条小路。可是侍从却追了上来。“早上好,英加小姐。我找了你好久,就是为了告诉你,你是清白的。”

她停下脚步,打量着他,双眼饱含着热泪。终于有人相信她是清白的了。“跟我来,”他请求道,“我会带你去见我的母亲。过不了几年,等我继承了房产,我们就结婚。”

英加摇摇头,说:“你母亲不会喜欢我这个儿媳的,”她说,“要是跟我结婚,你的前途就毁了。但我还是要谢谢你,因为你信任我,非常感谢。”

年轻的侍从试图阻止她逃走,求她至少告诉他现在的住处,但英加态度坚决。“你不能跟着我。”她说着便慌慌张张地穿过了森林。

那天,巨妖儿子习惯性地跟着英加,躲藏在一块巨石之后,而且看见她在跟那个年轻的侍从说话。他气坏了,拖着步子回到农舍,耷拉着脑袋。

巨妖母亲在家里正满怀喜悦地查看一条公主的小裙子;上面绣着最精致的蕾丝,如蛛网一般细洁。“你快看看这条,”她向儿子叫道,“要是你的金发宝宝穿上这条裙子会好看吗?”

儿子生气地朝她发出嘘声,“安静点,母亲。你觉得她会喜欢我吗?哦,不会的。那个男人必定得身姿挺拔、玉树临风,头上戴着顶插羽毛的绿色丝绒帽。看看我这黑漆漆的头发,我的大嘴巴,还有我那毛茸茸的大手。”他一边咆哮着吼道,一边痛苦地用脑袋狠狠地撞墙壁,以至于整个屋子都摇晃了。“那么,那么,”他母亲说,“交给我吧。你赶紧带着清洗完的衣物去城堡,他们点衣服时,你别忘了分散他们的注意力,因为我要留下这条裙子!”于是,她将小裙子塞入怀中,合上了盖子。有好一阵子,她不敢再扣下公主的任何一件衣服,因为她听说了城堡里丢了东西,查得正紧。可是这条裙子她太喜欢了,无法抗拒诱惑。

儿子走后不久,英加进了农舍。“听着,小英加,”巨妖母亲歪着脖子,用温和的语气对她说道,“同德吕勒结婚,你觉得怎么样?”

瞧见她一脸惊恐的神色,她又凑近说:“到这儿来,小英加,我给你看些东西。”她露出了狡黠的神情,打开了箱子。“你一生中可曾见过如此可爱的东西吗?你同德吕勒结婚后,这些都是给你们的小宝宝预备的。”

英加痛苦地大叫道:“可这些都是公主的衣服。”“正是,”老女人心满意足地说,“我想,它们足够精致了。”“可是母亲,”英加说,“难道你不知道留下它们就是偷窃吗?”“偷窃!”她愤怒地嚷道,“人类说话真奇怪。唾手可得,为什么不拿。”“你难道不知道偷窃是有罪的吗?”英加害怕地问。“我不听,”巨妖母亲打断她的话。她那双狡黠的绿眼睛瞟了一眼英加,一把抓过小衣服,将它们扔回了箱子里。她太激动了,以至于弯腰时露出了尾巴。英加看得一清二楚。

英加坐到凳子上,吓得一动都不敢动。老女人关上箱子,怒气冲冲地跑出了门,尾巴就拖在身后。“我回来时,你要准备好咖啡,”她大嚷道,“现在我要去洗衣服了。”

巨妖母亲前脚刚走,英加就慌慌张张地离开了小农舍,跑向了森林深处。她不得不逃走,离巨妖们越远越好。一想到同巨妖生活了这么久,她仍然颤抖不已,她在森林中边哭边跑。

她直接去找那个年轻的侍从,他此刻正在那儿伤心地徘徊,不知英加的去向。这回她不会离开他了,她靠在他身上,瑟瑟发抖,咕哝着说什么很害怕巨妖。他立刻按住宝剑,问她:“巨妖在哪里?”“不,你不能伤害他们,”英加反对说,“他们对我很好。我无家可归时,只有他们才肯收留我。”

侍从再次请求让自己带她去见见他的母亲,这回她没有拒绝。她实在太累了,无法拒绝。年轻侍从的母亲是一个聪慧善良的女人,她一眼就看出英加需要帮助,甚至不用开口问她。她打发英加睡觉,把她当亲生女儿般照顾。

与此同时,巨妖儿子驾车前往国王的城堡,想到那个年轻的侍从,不由得满面怒容。在清点衣物时,他彻底忘了默念咒语。他一直在沉思,直到侍女不断重复那个尖刻的问题:“公主的洗礼服哪儿去了?”这时,他才意识到出了岔子。“哦,哦,”他一边抓头,一边说,“肯定是落在家了,我这就回家去取。”

他驾车四英里,回到了小农舍,却发现母亲和英加都不在家。他打开箱子,摸索了一番。要是他知道究竟丢的是哪件有褶边、带蕾丝的衣服就好了。保险起见,他决定最好是多带几件回去,于是他将几件小马甲和亚麻衣物塞进口袋里,再次出发了。

他走进御厨房时,举着一件小外套,问:“是这件吗?”管家惊奇地望着他。可他傻乎乎地又拿出了几件小衣服。“是这些衣服中的一件吗?”

管家向厨师示意找来侍女。她匆忙赶来,巨妖儿子浑然不觉危险到来,他突然感觉到一只手重重地搭在了他的肩头。原来竟是宫廷侍卫受召前来逮捕这个小偷,将他关进塔楼。直到此时,他才缓过神来,明白自己做了什么。他勃然大怒,踢倒一个侍卫,又一拳打趴下另一个。两人跌倒在地,他则飞身一跃,跳上了马车,飞速驶离了城堡。

待到他们回过神来打算追赶他时,德吕勒已经没了踪影;等侍卫们最终追到湖边的小农舍时,早已人去屋空。铰链上早已变形的门吱吱作响,还有些属于治安官妻子的未晾干的衣物正在迎风飘动。

现在,城堡里的人才知道,他们冤枉了英加,还把她赶走。王后为这残忍的行为而自责不已,她想找到这个女孩。当王后的侍从宣布,他知道英加的下落时,她别提多高兴了。英加得知小偷已经找到,两个巨妖已经逃之夭夭时,她很开心,而且身体很快恢复了健康。她兴高采烈地跟着侍从回到了城堡。

王后张开双臂欢迎她的到来,亲吻了她的双颊,所有人都向她表示善意和友好。王后想听听她所有的经历,听完之后,她说:“我一直希望把你带回城里的宫廷,把你培养成我的侍女,但现在也许你更愿意嫁给我的侍从?”

英加非常愿意,于是王后任命她的侍从为王家守林员,接着为他们建造最漂亮的房子,那里视野开阔,能够望见森林里的小湖。至于巨妖的农舍,则夷为了平地。

英加结婚一年后,一个秋天的晚上,她和丈夫坐在一起望着她腿上的小宝宝。孩子很可爱,英加笑得无比甜蜜。可是,她突然觉得自己听见了一声长叹。她抬头一看,发现两对忧郁的巨妖眼睛正透过窗户凝视着她。她吓得大叫一声,丈夫已经冲出屋外,去看看是否有人在那儿。可是他没发现任何人,只有飒飒的风声回应着他的呼号。他正打算关上门,却瞧见台阶上有些白乎乎的东西。那是一包衣物,正是公主剩余的衣服。

这是最后一次巨妖出现在这个区域。毫无疑问,他们已经跟随其他巨妖一起进入了北方的深山老林之中。但英加有时会想起巨妖母亲和她的儿子,她不由自主地希望他们的日子过得一切顺利。02巫师的斗篷安娜·瓦伦贝里

从前,有个邪恶的巫师在一座高山上建造了一栋气势恢宏的城堡。在城堡前的悬崖峭壁之间,他用魔法变出了一个美轮美奂的花园。美丽的花朵摇曳生姿,枝头上硕果累累,那里还长着世界上最甜的葡萄。巫师则躺在树枝下的天鹅绒沙发上,年轻貌美的姑娘们在草坪上为他翩翩起舞,边唱边跳,弹拨着吉他。

歌声悦耳,但跳舞的人却是满脸悲伤,因为她们憎恨这个丑陋邪恶的巫师,是他将她们从父母身边掳走的。她们扭动身躯是为了保命,因为一旦巫师觉得她们当中有人表演得不够好,他就会打开花园大门,将她推入森林的深处。那里到处是虎豹豺狼,许多跳舞的人迷了路,永远找不到回家的路。

每当巫师驱赶一名他厌弃了的女孩时,他会穿上精美的天鹅绒长袍,仿佛一位尊贵的绅士。他蘸着蜂蜜抹了抹嘴,这样说出口的话更甜蜜;还往眼睛里滴下魔法露水,好让眼神更加柔和、更加炯炯有神。随后,他会穿上黑色的飞行斗篷,这件斗篷能让他生出巨大的翅膀,飞到外界去寻找下一个受害者。

要是他瞧见一个讨人喜欢的女孩,他就会在她的脚下铺开斗篷,仿佛是一个高贵的骑士在向一位漂亮的少女致意。要是那个女孩心甘情愿地踏上去,他就会迅速将她裹进斗篷里,带着她飞走。可如果女孩无视他,那他就不能伤害她,因为他的魔力只对那些自愿踏上斗篷的女孩才有用。

有一次外出飞行,他来到了一个小村子,看见一个铁匠的女儿,她的名字叫阿尔维达。姑娘正坐在窗边,梳理她那黄色的长发。

她面容安详,眼神清澈,可以说人见人爱。巫师也对她一见倾心。然而,他不敢靠近,只是一边看一边等,一直等到她手上挎着篮子,走出门外,到森林深处去采摘浆果。这时,巫师飞到她前面,停在那森林小路的分岔口,他突然向前一步,在她面前铺开了黑色斗篷。“美丽的少女,”他说,“你的玉足小巧玲珑,它们不应该触碰地面。踩在我的斗篷上吧!”

起初,阿尔维达很害怕,但接着她哈哈大笑,说:“我不是什么美丽的少女。你倒是应该照看好你那精美的斗篷。想想看,把它丢在路中央,上面会沾满泥土和松针的。”

她捡起了斗篷,小心翼翼地抖了抖,将它还给巫师。“现在干净多了。不过,别再这么做了,毁了这么一件精美的斗篷实在可惜。”她手指着他责备了一番,点个头后,便轻快地跑进了森林里。

可是,巫师非常希望把她带回城堡,于是悄悄地跟着她,琢磨着怎样才能抓住她。

这时,他瞧见小山谷中有一群山羊在吃草,其中有一头巨大的公羊,头顶上长着卷曲的羊角。他想,如果我能让这公羊吓唬她,这样我就能展开斗篷保护她了。她就会躲在斗篷后面,并且踩上去。

巫师掏出一只魔法口哨,吹了起来,引来一大群蜜蜂和大黄蜂。它们蜇得公羊发了狂,公羊试图用羊角顶走蜜蜂,可这徒劳无用,它只得环顾四周寻找其他东西来顶撞。突然,公羊瞅见了阿尔维达,便全速向她冲了过去,这一切正如巫师所希望的那样。巫师快速蹿上前来,站在阿尔维达的一边,举起他的斗篷,仿佛要保护她免遭狂奔而来的公羊的袭击。

可是他失算了。阿尔维达被公羊吓坏了,但她没有躲到巫师的斗篷里避难,而是跑向一棵松树,公羊和她就绕着松树转圈子。

当她被树根绊倒时,巫师立即铺开斗篷,希望她倒在斗篷上。没想到,她却跌向了另外一边,反而是公羊猛地冲了过来,羊角与斗篷绞在了一起。巫师把公羊打晕;他将斗篷从那尖锐的羊角上松开时,发现斗篷裂了一个大口子,他勃然大怒。

阿尔维达也看见了这个裂口,觉得这起事故是由于巫师为了救她脱险才造成的,她觉得非常抱歉,于是走向他。“你漂亮的斗篷破了,真是太可惜了。”她说,“一切都是因我而起的。也许我能想办法补好它。”

她随手从玫瑰丛中摘下一根刺,然后用另一根刺在第一根刺的顶部穿了个洞,这样她就做成了一根缝衣针。随后,她扯下自己头上一缕细长的黄发,这样她就有了线。“把斗篷给我,”她催促道,“要是我仔细地缝补,你就看不出斗篷上的裂口了。你回家后,可以找人好好地修补一下。”她将斗篷叠放在膝盖上,尽力缝补这个裂口。

然而,巫师还是不愿放过她。“让我看看缝得怎么样。”他举起斗篷对着阳光,又摇了摇头,意思是:她必须再多缝几针。

阿尔维达手上拿着针,站起身想要去拿斗篷。与此同时,巫师垂下斗篷,拖到了地上。阿尔维达不假思索地踏在了斗篷的边褶上,一瞬间,巫师便把她裹进了斗篷。阿尔维达又气又急,她看见斗篷变成了一对巨大的翅膀,感到自己正离开地面,飞上了天。

更糟糕的是,巫师的嘴脸变了。他的眼睛变成了两颗火球,咧嘴一笑,像老虎一般可怕的尖牙从嘴巴中龇了出来。“救命,救命!”阿尔维达惊恐地大喊大叫。

她的喊叫声似乎被人听见了,缝在斗篷上的那缕黄发勾在了一棵松树高高的枝桠上。那缕秀发非常强韧,无论巫师怎样用力拽扯,都没法扯断;在他用力拽扯时,斗篷又跟树叶和枝干缠绕在了一起。为了松开斗篷,巫师不得不腾出抱着阿尔维达腰肢的手。一眨眼的工夫,她就从他身上滑了出来,跌在了靠近地面的一根树干上,接着跳到了地上。

她用这辈子最快的速度跑回了家,一跑进屋子,她便扑通一声跌坐在地上,精疲力竭。她歇息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气来,将事情的原委告诉了父母。

巫师怒气冲冲地飞回了他的城堡,城堡里的众人都因为害怕他发脾气而躲了起来。在他将自己关进房间之前,没人胆敢说话,哪怕是轻声细语也不敢。

他躺在床上,合上眼睛,却无法入眠。他的房间里似乎异常地亮。“肯定是月光照进了窗户,”他一边想着,一边翻了个身。

可是室内的光线仍然很亮,令他无法入睡。他起身拉起了百叶窗。他向外望去,发现天空中没有月亮,一转身却只见光亮是从那件挂在椅子上的飞行斗篷中发出的:是阿尔维达的黄色发丝在接缝处发出的光芒,在黑布的反衬下,发丝熠熠生辉,就仿佛善良之于邪恶的反差一般。“好吧,这好办。”他想。

他将斗篷紧紧地卷起,将接缝卷在里面,又上床睡觉了。但他仍然难以合眼,光芒布满了整个房间。金色的接缝从层层折叠的斗篷中散发出耀眼的光芒。

巫师拿起一把匕首愤怒地冲向斗篷,将接缝割开,留下了一个大洞。他随手将金线抛出窗外。

现在,我可以安心睡觉了,他想。

他再度合上眼睛,可是,一阵愤怒中他又蹦了起来。亮光没有消失。他仔细查看了斗篷,发现接缝还在原处,闪闪发光。

于是,巫师将斗篷拿到山上最深邃、最黑暗的地窖中,但这仍然没有用。只要他一躺到床上,光线就充满了整个房间,照得墙壁、地板和天花板都通亮,最后,他意识到,自己永远无法逃脱这亮光了。

那天晚上,他片刻也没有睡着,第二天晚上、第三天晚上也是如此。到了第四天晚上,他披上他的飞行斗篷,飞往山下阿尔维达住的小村子。他敲打着她的窗户。“是谁?”她从梦中惊醒,坐起身子问道。“是我,”他说,“打开窗户,我有话对你说。我不会伤害你的。”

阿尔维达认出了这个声音,躲在毯子下瑟瑟发抖,一声不吭。“出来吧,”他催促说,“你那邪恶的黄色头发,就是你用来缝补我斗篷的头发,一直在发光,搅得我无法睡觉。拆掉那个接缝,否则我要你好看。”

但他现在无法恐吓阿尔维达了,因为她想起,巨妖和巫师永远无法强行进入基督徒的家中。所以,阿尔维达静静地躺着,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

巫师开始恳求,甚至哀求她,“如果你拆掉它,我会给你一袋金子。”

阿尔维达没有动弹。“如果你剪掉接缝,你就能拥有一个大农场,还会有大片大片的农田和牧场。”

无论他如何百般诱惑,阿尔维达都不回答。最后,巫师只得徒劳无功地返回城堡。他踏进城堡花园时,想到了一个主意。他无法贿赂阿尔维达,但如果他能赠予她某些东西,也许她会心存感激,答应拆掉那发光的接缝。

于是,他压弯树枝,摘下最美味的水果,扯下成串的葡萄藤,将这些一股脑儿地裹进斗篷,再次飞到阿尔维达的窗边。他在那里种下了葡萄藤,将它们挂在墙上,安置在窗台和屋梁上,还把所有摘下的水果放在葡萄藤上,小窗周围被装点得可漂亮了。

巫师飞回城堡,上床睡觉。奇怪的是,这次当他合上眼睛时,金线的光芒非常微弱,他能够入睡了。

第二天早晨,阿尔维达望向窗外,瞧见一个可怜的老女人正坐在小沟边上吃着一个硕大多汁的梨子。老女人站起身,向她屈膝行礼。“谢谢你那美味的梨子,”她说,“它从你的窗户上掉在了大路上,人人都能捡来吃。”

阿尔维达看见她的窗户点缀得如此漂亮,意识到是巫师试图劝她拆掉那发光的金线。

阿尔维达自己没有碰任何水果。她任凭它们一个一个掉落,饥渴疲劳的旅客来往其间,会捡起一个梨子或苹果吃,感激这份礼物。每天晚上,藤上的水果都掉光了,可第二天早上,又会变得硕果累累。

一天晚上,巫师来敲阿尔维达的窗。“听着,我的姑娘,”他说,“我已经把我花园里的所有珍宝都献给了你,因为这样会使你那愚蠢的接缝发出的光变得弱一些。但这事儿总得有个了断。你现在愿意拆掉我斗篷上的发光金线,让我可以安安稳稳地睡上一觉吗?”

阿尔维达没有回答。她觉得,那接缝在原处就挺好。

巫师永远没有办法摆脱它。每一个晚上,一心只想作恶的他,只能为那些疲劳、伤心的人送去礼物。倘若他胆敢掳走少女,无论他将阿尔维达的窗户装点得如何美丽绝伦,金色的接缝会不分昼夜地发出刺眼的光芒,让他片刻不得安宁,直到他将少女送回家为止。03戒指海伦娜·尼布卢姆

从前,有一位年轻的王子在月色下骑马。空气轻薄,他觉得自己仿佛在飞翔一般。墨蓝色的天空中挂着一轮巨大的明月,云层卷成小团飘浮在周围。群山的远方,闪电无声无息地划过天际。王子快马加鞭,在月色下,他的身影如此庞大,仿佛一个神秘的巨人骑手。

王子到达他的城堡后,翻身下马,将马儿交给马夫,但自己却不愿入内。他手上拿着马鞭,走向海边,悠闲地沿着沙滩散步。他心中无所牵挂,只是漫无目的地散步,深深地呼吸着夜间冰凉的空气。正在散步的他突然用马鞭探进沙滩里,感觉鞭子尖上碰到了什么东西。那是什么?一枚戒指!

一枚戒指,王子想到,他在月光下举起了它。谁会在这里——海边遗失一枚戒指?它肯定属于一位侍女。于是,王子将戒指塞进了胸前的口袋中。这是一枚小小的戒指,细如线,上面点缀着几颗蓝色的石头,宛如一朵勿忘我。

晚餐过后,宫廷上下所有人都集中到了大厅,王子伸手摸了摸他胸前的口袋,问:“哪位女士无意中遗失了一枚戒指?”

一瞬间,在场所有的女士都看着她们的手。她们手上有形形色色的钻石戒指、翡翠戒指和蓝宝石戒指,此刻她们的目光迫不及待地在指间穿梭,看看那些精美的戒指是否有遗失。可是,它们都在原处,不曾掉落。“您的戒指是什么样的?”一位漂亮的女士鼓起勇气问道。

王子举起了戒指。

侍女们看清楚这枚戒指后,脸上通通露出了倨傲而鄙夷的神色。可想而知,她们中没人会索要这样一枚戒指。它一文不值,只是件廉价的首饰,而且它这么细小,仿佛是为儿童的手指定做的。

现在,侍女们可有说不完的话了,因为晚上剩下的时间里,她们忙着比较她们奢华的戒指,从一只手传到另一只手,大声叫嚷出它们的价值。王子站起身来,踱步至阳台,驻足凝视着月光。

不久,他来到了寝殿,脱下衣服,上了床。他将这枚小戒指搁在靠近自己的桌上。正当他要入睡时,他听见了一种奇怪的声响,咔哒声和呼呼声不断,好像是一只小虫子在桌上的玻璃杯间横冲直撞。王子睁开眼,惊讶地发现正是这枚小指环在来回穿梭,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操纵着。

他迅速点上蜡烛,戒指便消停下来。可他一吹灭蜡烛,戒指又开始跳舞了。实在古怪得很。王子把戒指放进抽屉,可他整晚还能听见它在蹦跶,根本睡不着觉。当然,他可以把戒指扔得远远的,但出于某种原因,他似乎办不到。他根本不希望和戒指分开,第二天晚上,他还是把戒指带进了寝殿。

只要他一熄灭蜡烛,那只戒指就开始跳舞,而且这回,它可不只是在桌子上跳跃,而是跳到了他的胸口,飞快地跳个不停。“这代表什么意思?”王子说着,在床上坐起身子。他一把抓住戒指,跳下了床,将它放在珠宝盒中,上了锁。当他用手指夹住它时,他似乎感觉到戒指在颤抖、躁动,仿佛有生命一般。

打那起,王子整日里闷闷不乐。他绞尽脑汁地思索着。他用马鞭捡到的究竟是一枚什么样的魔法戒指呢?那天晚上,他像往常一样将戒指搁在床边的桌上。他太累了,几乎刚躺下就睡着,可是没睡多久,他觉着有东西在摩擦他的脸庞,便醒了。他立刻感觉到是戒指一会儿在他的前额来回滚动,一会儿沿着脸颊跳舞,一会儿又贴着嘴唇旋转。“我现在明白了,”他惊呼一声,从床上一跃而起。“我必须要找到戒指的主人。”

海平面上刚刚露出曙光,他走向马厩,给马儿套上马鞍,风驰电掣般穿过了吊桥。他骑了一整天,一个人也没瞧见,临近傍晚时,他到达了一座巨大的城堡。城堡巍峨雄壮,坐落于一片绿野之中,周围是参天大树。藤蔓和玫瑰布满了城墙,高处一扇拱形的窗户里,一位夫人正驻足凝视着远方的乡村。她是个寡妇,但年轻貌美,牢牢统治着她的大片领地。她看见王子向这边靠近时,打发了一个仆人去迎接他,欢迎他进入城堡。

王子接受了她的邀请,欣然进入城堡内。这位贵妇以最友好的方式招待了他,把他安排在一间漂亮的卧室里,前来吃晚餐时,他发现盛大的晚宴灯火通明。餐桌上摆满了金器和银器。穿着盛装的仆人来回传递美味佳肴,夫人自己身着红色貂皮丝绒礼服,宛如一位王后般雍容华贵。她谈笑风生,似乎王子说的每句话都能逗乐她。他没有解释只身闯荡世界的原因,可此时,他飞快地瞥了一眼夫人的双手。会不会是她丢了戒指?

可事实上,这位贵妇双手又红又肿,且饱经风霜。她的举止和步履气度不凡,毫无疑问,她拥有贵族血统。可当你瞧见她那双大手和粗笨的手指时,你马上会想到,这是一个厨子的手。

她的手上戴着许多价值连城的戒指,可它们似乎与她的手并不相称,只能令她的双手看起来更加粗糙。晚宴接近尾声时,她为王子削了一只苹果,王子目光犀利地盯着她那戴满戒指的双手,问道:“夫人,你拥有这么多精美的戒指,我猜,你洗澡或是摘花时,会不会很容易弄丢一枚?”“我在湖中游泳之前都会摘下戒指,”她哈哈大笑道,“而且我从不亲自摘花。女仆会为我摘的。”

王子一时无语,随后他呈上那枚小戒指,问:“你觉得这枚戒指如何?”“这小玩意,”她边说边试图戴在自己的小拇指上,“都套不上小拇指的第一个指关节。它似乎是给小孩戴的。一个可怜的孩子。你从哪里得到的,殿下?”“恕我不能告诉你。”王子回答说,随后便把戒指藏回了胸前的口袋。

夫人那对狡黠的黑眼珠在他身上打量了一番,便扯开了话题。第二天早晨天还没亮,王子就骑马离开了城堡。

他的目光望向地平线。一个孩子,他想到。一个孩子——还是个穷孩子。可你在哪里呢?

他翻山越岭,跨过田野和牧场,直到日上三竿时,他来到了一座巨大的庄园,四周是迎风摇曳的麦田和美丽的花园。即使离得老远,他也能看见巨大的庭院中站着好多人。小提琴和小号悦耳的演奏声传到他的耳边,待他靠近,才发现这是一场婚礼。

新郎新娘站在前门的台阶上。新娘头上戴着用鲜艳丝带和鲜花编成的桂冠,新郎身上穿着银色纽扣的外套,头戴闪闪发亮的黑色帽子,一脸幸福的微笑。庭院里,一百个少男少女正在欢乐地起舞。王子在离庄园不远处的一座小山丘上勒住了马,欣赏着舞蹈。舞者跳完舞后开始坐下休息,他骑马越走越近,发现高大的椴树下摆满了长凳,树枝严严实实地遮住了院子。

所有人的眼睛齐刷刷地盯向了这个骑着马的不速之客。王子举起他的小戒指,高声喊道:“这里的女孩有没有人曾经丢失一枚戒指?”

女孩们如鸽子般飞快地拥到王子身边,七嘴八舌地叫道:“我丢了一枚戒指!”“我也是!”“还有我!”

可不一会儿——“不,我丢的戒指不是这样的,”女孩们纷纷说道,随后她们便开始叽叽喳喳,有说有笑的,音乐又响了起来。她们慌忙跑回去跳舞,王子则独自悲伤地骑着马走了。

直到晚上,王子感到累了,他放慢了马儿的速度,沿着河岸缓缓前进,这条河流截断了一大片草坪。这时,他瞧见一个身着黑衣的女子正低着头走路,仿佛在路边的乱石之中寻找什么。王子向她靠近,发现这女子十分美丽,但苍白的脸上那对又大又黑的眼睛里充满了痛苦和磨难。他替她感到难过。“亲爱的,你在寻找什么?”他问道,“你丢了什么贵重的东西吗?”

那女子的神情变得越发郁郁不乐。她抬起双眼,嘴唇颤抖,一边绞着双手,一边发出战栗的声音:“我丢失了我生命中的所有:我的丈夫,我的土地,我的财富。我只剩下一件东西,我已故丈夫送我的一枚戒指。我本来希望把它卖个好价钱,可现在我却弄丢了它。我不知道是怎么丢的、在哪儿丢的。因此,我最后的希望都破灭了。我以后只能靠乞讨度日了。”

王子的心怦怦直跳。她所说的戒指难道正是他此刻放在胸前的那枚吗?可见过它的人都说它一文不值。

他慢慢地举起戒指,问:“会不会是这枚戒指呢?”

她向他露出悲戚的微笑,说:“我的戒指上面镶嵌着一颗硕大无比、价值连城的钻石。你那枚不过是一个廉价的玩具。”

于是,王子打开了塞满金币的钱包,把金币撒入那寡妇的怀里。“拿去吧。这些至少足够你眼前的开销了,”他温柔地说,“这些金币对你有用。”那女子还没来得及感谢他,他就一溜烟地骑着马走了。

连着几天几夜他都没有碰到能够认出这枚戒指的人。他一直将它放在胸前的口袋里,尽管它已经不像最初几夜那样跳舞了,但他仍然能够感觉到它在拉扯自己,仿佛在悄悄地抽泣。王子听见自己心脏的律动之上,胸前还有一个微弱的、悲伤的突突作响的声音。日复一日,他越来越爱这枚戒指。

有一天早上,他来到一条奔腾不息的河边。河对岸是一座高山,清晨的迷雾笼罩山间,仿佛蓝色的面纱。山坡上到处闪着光芒,远看就像簇簇金色的火光,但它们其实是金雀花丛,如此迷人,王子不由得心花怒放。他想要靠近,更仔细地欣赏它们,可这并不容易,因为河面上没有桥。

王子心想,看来我必须游到河对岸,于是他和马儿踏入了湍急的水流之中。王子都没有意识到水花溅起越过了他的身子,他的马儿几乎被激流冲到了下游。他徒劳无功地摸索了半天,疲惫不堪,只得奋力挣扎,抵达远处的河岸。最后,他站在那儿,累得上气不接下气,马儿在他身边不停喘着粗气。高山矗立在他眼前。

王子无法骑在马背上攀爬山坡,于是他让马儿在一片绿草地上吃草,自己徒步沿着一条穿越森林的小径向山顶蜿蜒前进。

天气炎热,来到凉爽的森林里的树荫下,他觉得舒服极了。万物都是静止的。太阳在森林的地面上洒下金色的斑点,去年的落叶覆盖着小径两旁虬曲多结的树根,也抚平了地面。为什么我要这样不辞辛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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