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历年真题与模拟试题详解(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24 0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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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历年真题与模拟试题详解

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历年真题与模拟试题详解试读:

第一部分 历年真题及详解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真题及详解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甲户籍所在地在青岛,到北京培训半年后,到深圳工作半年,因病到上海治疗,目前已在上海某医院住院2年。甲的住所地为(  )。

A.青岛

B.北京

C.深圳

D.上海【答案】A【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5条,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根据《民通意见》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院治疗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2.法人享有的人身权包括(  )。

A.名称权和继承权

B.名称权和隐私权

C.名誉权和隐私权

D.名誉权和荣誉权【答案】D【解析】《民法通则》第101条在确认自然人、法人享有名誉权的同时,又以禁止性规范规定:“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法通则》第102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3.某地连日大雨,甲为防止邻居乙地里的西瓜被雨水浸泡而烂掉,在其邻居全家外出未归期间,采摘西瓜并予保管,为此支出费用若干。甲、乙之间债的发生原因是(  )。

A.侵权行为

B.单独行为

C.无因管理

D.不当得利【答案】C【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93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4.下列请求权中,应当适用两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是(   )。

A.出租人对承租人交付租金的请求权

B.存款人对银行的支付存款本息请求权

C.公司对股东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D.出卖人向买受人主张价金请求权【答案】D【解析】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又称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诉讼时效规定》第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①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②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③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④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此外,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③延付或拒付租金的;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5.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专属于国家所有的是(   )。

A.草原

B.水流

C.滩涂

D.森林【答案】B【解析】根据《物权法》第45、46、47、48、58条,草原、森林、滩涂既可归国家所有也可归集体所有。水流专属于国家。

6.甲承包农村耕地10亩,下列关于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及流转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登记备案之日起设立

B.甲有权将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抵押

C.甲与乙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后,未变更登记的,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D.在承包期限内,发包人可以随意调整承包地【答案】C【解析】A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B项,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C项,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D项,在承包期限内,发包人不得随意调整承包地。

7.甲将自行车借给乙使用,不久乙去世。乙之子丙误将自行车当成遗产继承。因甲向丙要求返还自行车,引起纠纷。下列关于丙的地位及其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丙属于恶意占有人

B.丙应当返还自行车给甲

C.丙应当赔偿甲的损失

D.丙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任【答案】ABC【解析】A项,甲将自行车借给乙使用,乙去世乙之子丙误将自行车当成遗产继承,丙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善意占有、自主占有。B项,现在所有权人甲有权基于所有权请求善意的无权占有人丙返还自行车,即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C项,如果该自行车丢失,所有权人甲无权向善意占有人丙请求赔偿损失。D项,丙与甲没有借用合同关系因此丙不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8.甲和乙(均15岁)为游泳健将,因甲打算去国外训练但经费不足,于是向乙借款50万,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并由某国有企业的全资子公司出面担保,对此借款合同,甲、乙的父母均不予追认。关于担保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担保有效,因为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又不违反法律

B.担保无效,因为被担保的债权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担保无效,因为子公司没有担保能力

D.担保无效,因为借款合同无效【答案】D【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方可具有法律效力。效力待定合同经有权人拒绝追认后,自始无效。本案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了超出其行为能力的效力待定的借款合同,这一借款合同双方监护人均没有追认,因此该合同由效力待定转为无效。

根据《担保法》第5条第1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在本案中,主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故从合同——担保合同自然无效。

9.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万人民币,借款期限为2年,由丙企业作为借款保证人。合同签订5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遂与乙银行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150万元,甲企业和乙银行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未予答复。后甲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关于本案中保证责任的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丙企业对全部债务均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企业与乙银行变更合同条款未得到丙企业的同意

B.丙企业对全部债务均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保证合同因甲企业、乙银行变更了合同的数额条款而无效

C.丙企业应承担150万元的保证责任,因为丙企业对于甲企业和乙银行的通知未予答复,视为默认

D.丙企业对100万元应承担保证责任,对增加的50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答案】D【解析】根据我国《担保法》第24条和《担保法解释》第30条的规定,主债权债务数额变更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如果是减轻保证人责任,则保证人依据减轻后数额承担;如果是增加保证人责任,则保证人对增加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10.甲向乙订购30万元货物,双方约定:“乙收到甲的10万元定金后,即应交付全部货物。”合同订立后,乙在约定时间内只收到甲的6万元定金,但并未提出异议。关于本案中定金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成立

B.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生效

C.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的变更

D.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无效【答案】C【解析】AB两项,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约定只能标志合同成立,交付才标志着合同生效,即定金合同签订(成立)+交付=生效。C项,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的变更。D项,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可作预付款处理。

11.根据《合同法》,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

A.租赁合同

B.承揽合同

C.保管合同

D.运输合同【答案】C【解析】C项,实践合同,是指除意思表示一致外还必须交付标的物方可成立的合同。合同法规定了四大实践合同:借款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

12.甲因资金紧张,决定将自己的一套房屋卖掉,遂对乙说:“我急需用钱,没有办法,这个房屋价值200万元,现在150万元卖给你吧!”乙欣然同意,但事后甲反悔。关于该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的行为构成乘人之危,甲有权主张撤销该合同

B.甲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甲有权主张撤销该合同

C.甲、乙之间的合同合法有效,甲无权主张撤销该合同

D.甲、乙之间的合同显失公平,甲有权主张撤销该合同【答案】C【解析】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示公平成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

A项,乘人之危有三大构成要件:①一方趁对方处于危难之际;②逼迫对方做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③严重损害对方利益。本案没有这三种情节,乙的行为并不构成乘人之危。

B项,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有三:①表意人对合同内容发生重大误解(例如:对合同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均构成重大误解);②因为误解,致使表意人表示出来的意思与其内心真意不一致;③表意人因误解遭受较大损失。本案甲的行为并不构成重大误解。

D项,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显失公平仅仅适用于双务合同。保证、赠与、抵押等单务合同不适用显失公平。显失公平的要件有三:①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②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③受害一方通常是在缺乏经验或紧迫的情况下非自愿地实施民事行为。本案并没有显失公平。

13.甲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应于2012年8月10日向乙公司供应一批原料,乙公司于9月10日支付货款。同年7月23日,媒体报道乙公司生产的食品添加了有毒物质,乙公司因此丧失了商业信誉,并进入破产程序。8月10日,甲公司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关于甲公司行为的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

B.甲公司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

C.甲公司的行为系行使不安抗辩权

D.甲公司的行为系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答案】C【解析】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有:①双务合同;②有先后履行顺序;③应该先履行的一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有未为对待给付之风险。

14.甲公司将一批货物销售给乙公司,后甲公司将其对乙公司的货款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以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拒绝支付货款,引起纠纷。关于本案中债权转让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转让协议自通知乙公司后生效

B.甲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转让协议自乙公司同意后生效

C.乙公司应向甲公司主张货物存在瑕疵的抗辩权

D.乙公司应向丙公司主张货物存在瑕疵的抗辩权【答案】D【解析】根据《合同法》第82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本案债权转让前的合同当事人是甲丙(约定的合同),债权转让之后合同当事人是乙和丙(法定的合同),因此如果甲交付给乙的货物有瑕疵,乙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只能向丙主张抗辩。

1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定金2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支付3万元违约金。后甲公司未向乙公司交付定金。乙公司未依约履行合同。则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  )万元。

A.3

B.4

C.5

D.7【答案】A【解析】定金与违约金只能择一适用,不能同时适用。本案由于定金没有实际交付,因此定金合同未生效,在此种情况下一方违约只能支付违约金3万元。

16.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双方于10月5日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10月5日至次年的10月4日。乙银行因工作人员失误直至11月5日才将款汇入甲公司账户,且预扣利息5万元。后因还款引起纠纷。关于该贷款合同的成立及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为11月5日

B.甲公司有权请求乙银行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应按照100万元本金偿还贷款

D.甲公司应按照100万元本金支付利息【答案】B【解析】A项,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不同的是,企业向银行贷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因此本案甲乙贷款合同10月5日成立并生效。B项,乙银行因工作人员失误直至11月5日才将款汇入甲公司账户,且预扣利息5万元,乙公司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CD两项,根据相关法律解释,贷款合同按照实际借款还本付息。

17.甲公司为开业庆典,将一块玉石交给雕刻家乙,要求由乙亲自雕刻一件玉雕作为开业当天的摆件,双方约定,雕刻的成果不得留置,雕刻完成后,甲公司发现玉雕效果不是很理想,经了解,雕刻工作是由乙的徒弟完成的,遂拒绝支付报酬,乙遂将该玉雕扣留,下列关于甲、乙之间法律关系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B.乙对该玉雕享有留置权

C.甲公司有权拒绝支付酬金

D.甲公司有权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答案】B【解析】B项,留置权虽为唯一法定担保物权,但是双方当事人在约定中可以予以排除。

18.关某(13岁)、李某(12岁)和孙某(13岁)放学后在学校附近的河提玩“推人下河”的游戏,三人在互推时,被学校老师栗某路过看到,栗某制止了一声便离开。之后,关某、李某和孙某继续玩耍互推,此时,姜某恰巧路过,不慎被推下河堤,摔断胳膊。后经查,无法确定姜某是被谁推倒,下列关于姜某所受伤害的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应由学校和关某、李某、孙某的监护人共同承担责任

B.应由栗某和关某、李某、孙某的监护人共同承担责任

C.应由关某、李某、孙某的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关某、李某、孙某的监护人分别对姜某承担1/3责任【答案】C【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在本案中,三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附近的共同危险行为学校不负侵权责任而由他们的监护人承担。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0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本案中,不能确定是谁侵权的情况下,由三者的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

19.曹某家盖房,请同村邻居尚某帮忙,由于尚某当天没空,便让其弟过去帮忙。事毕,曹某请当天帮忙的邻居们吃饭。在吃饭过程中,尚某之弟喝了一杯啤酒,酒后身体不适,离开曹某家不到十米便摔倒,后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为心梗。关于尚某之弟死亡的责任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由曹某承担全部责任

B.应由尚某承担全部责任

C.应由曹某、尚某承担连带责任

D.应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由曹某给予适当补偿【答案】D【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4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本案当事人双方都没有过错但是造成了损害发生,由当事人双方适当公平分担,由曹某给予适当补偿。

20.夏某在住所附近的河边钓鱼,在回家的途中为抄近道穿过两座高压电塔,其竖拿鱼竿横穿高压线下时被高压电电击致死。经查事发地点的高压电塔属于某供电公司,离高压电塔1米处树立有警示牌,上面喷涂有“有电危险”、“高压危险”、“严禁穿行”等字样,但其中标示的字迹已不清晰。下列关于夏某死亡的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应由供电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B.应由夏某自担全部责任

C.应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由夏某和供电公司分担责任

D.应由夏某和供电公司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答案】D【解析】双方都有过错,根据各自过错程度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本案不属于公平责任,因为公平责任的前提是“双方都没有过错”。

21.下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中,属于单独股东权的是(   )。

A.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

B.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权

C.临时议案的提案权

D.股东派生诉权【答案】A【解析】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单独股东权);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权(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股份的股东请求,因此属于少数股东权);临时议案的提案权(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股份的股东请求);股东派生诉权〈有限公司任一股东、股份公司180天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股份的股东请求〉。【说明】最新版考试教材已将该部分内容移到《企业法律顾问实务》一科中。

22.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对分红事宜作出决议的机构是(   )。

A.股东会

B.董事会

C.监事会

D.工会【答案】A【解析】分红属于公司重大事项,由股东会决议。【说明】最新版考试教材已将该部分内容移到《企业法律顾问实务》一科中。

23.某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讨论公司合并问题,董事长甲因病住院不能主持此次会议,副董事长乙出国也不能主持会议,根据《公司法》,此次会议应由(  )主持。

A.股东会确定的一名董事

B.监事会确定的一名董事

C.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

D.任一其他董事【答案】C【解析】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主持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主持,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说明】最新版考试教材已将该部分内容移到《企业法律顾问实务》一科中。

24.王某为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并持有该公司股份,王某的下列行为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在任期内一次性转让其全部股份

B.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已有

C.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D.经股东大会同意,自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答案】D【解析】根据《公司法》,董事、监事、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25%;禁止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禁止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当然如果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可以自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说明】最新版考试教材已将该部分内容移到《企业法律顾问实务》一科中。

25.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下列人员中,应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任免的是(  )。

A.国有独资企业的副经理

B.国有独资公司的职工监事

C.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

D.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职工监事【答案】A【解析】A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有权任免国有独资企业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章程中规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任免的高级管理人员。

26.某国有独资企业出资设立了一家全资子公司,现该子公司拟减资,该国有独资企业及其子公司对减资事项并无特殊规定。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该事项应由(  )决定。

A.对该国有独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请本级人民政府

B.对该国有独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C.该国有独资企业

D.该子公司【答案】B【解析】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31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27.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构成,下列说法正确的事(   )。

A.董事会成员数额应为3~9人

B.董事会成员均应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C.董事会成员中应有职工代表

D.董事长应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答案】C【解析】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委派董事+选举董事+职工董事,3~13人;董事长由国资委指定产生。【说明】最新版考试教材已将该部分内容移到《企业法律顾问实务》一科中。

28.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改制方案,应由(   )批准。

A.上级人民政府

B.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C.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D.本级人民政府【答案】D【解析】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40条,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改制方案,应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9.在涉及关联方交易、国有资产转让等交易活动中,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该交易行为(  )。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答案】B【解析】B项,根据法律,在涉及关联方交易、国有资产转让等交易活动中,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该交易行为无效。

30.根据《证券法》,证券业协会是(   )。

A.事业单位法人

B.社会团体法人

C.企业法人

D.机关法人【答案】B【解析】B项,证券业协会是由证券公司组成的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31.根据《商业银行法》,下列关于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B.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80%

C.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

D.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8%【答案】C【解析】根据《商业银行法》第39条,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

32.根据《信托法》,委托人享有对受托人的解任权和特定情形下解除信托的权利,下列关于委托人解任权和解除信托权利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

B.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委托人可以解除信托

C.受益人对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委托人可以解除信托

D.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除信托文件另有规定外,委托人可以解除信托【答案】CD【解析】根据《信托法》,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形成三角法律关系。A项,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B项,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委托人可以解除信托。C项,受益人对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委托人不可以解除信托,因为这没有危害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信托基础。D项,根据《信托法》第43条,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也可以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受托人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33.关于票据变造的效力,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票据上有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B.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

C.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

D.不能辨别是在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后签章【答案】C【解析】C项,根据《票据法》第14条,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34.关于保险合同的效力和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保险合同成立后,在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时保险合同生效

B.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合同无效

C.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未向投保人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D.对保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应当做出有利于保险人的解释【答案】C【解析】A项,保险合同签订时成立并生效。B项,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足以影响保险人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也就是当投保人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时,(合同有效但)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C项,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未向投保人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D项,对保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应当做出不利于保险人的解释。

35.某企业为其价值200万的房屋投保了300万的财产险,后因保险事故,该房屋毁损灭失。保险人应支付的保险金为(  )万元。

A.300

B.250

C.200

D.150【答案】C【解析】C项,财产足额保险足额赔偿,超额保险按足额财产赔偿,此为财产保险损失填补原则的体现。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可以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也可以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的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36.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下列关于期货交易必须遵守的规则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在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的,应当是期货交易所会员

B.期货公司不得向客户作获利保证

C.期货公司可以在经纪业务中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担风险

D.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保证金,属于会员所有【答案】C【解析】C项,期货公司在经纪业务中不得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担风险,否则因为恶意串通而有扰乱经济秩序之嫌疑。

37.2012年末,受塑化剂和禁酒影响,内地高端白酒在本应旺销的季节遭遇寒冬,面对经销商竞相低价出货的态势,为保住1519元的市场价,某著名白酒品牌企业甲公司下发通报文件,对低价销售的经销商开出罚单,暂停执行该品牌酒的合同计划,并扣减20%保证金、提出黄牌警告。2013年2月19日,据某权威媒体报道,甲公司因实施垄断,被国家发改委处罚数亿元,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甲公司的作法属于(  )。

A.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B.纵向垄断协议

C.横向垄断协议

D.经营者集中【答案】B【解析】B项,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处于同一经营层次的同业竞争者之间的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是指处于同一产业中,不同经营阶段的经营者订立的排除其他竞争者的协议。

38.某市一电器商场发布促销公告:“凡在本商场购买××数码相机的,返还价款的10%,凡是介绍他人购买的,付给介绍者价款2%的佣金。”另外一家电器商场向有关部门举报,有关部门调查确认,该商场给付的返款和佣金在账上有明确记载。所售数码相机的成本为价款的65%,关于该公司促销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构成虚假宣传

B.构成低价倾销

C.构成商业贿赂

D.属于正常销售行为【答案】D【解析】D项,给付的返款和佣金在账上有明确记载属于正当销售行为。虚假宣传、低价倾销和商业贿赂构成不正当竞争。

39.在某征税纠纷中,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某纳税人少缴了税款。关于该少缴税款如何补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税务机关可在3年内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

B.税务机关可在3年内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

C.税务机关可在5年内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

D.税务机关可在5年内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答案】A【解析】A项,根据《税法》,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某纳税人少缴了税款,税务机关可在3年内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

40.甲公司是经营体育文化用品的企业,经营业绩一直良好,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知名度,树立企业的形象,现甲公司欲向公益事业和社会提供捐赠。如果该笔捐赠必须在计算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部据实扣除,则该笔捐赠不得超过(  )。

A.当年销售收入的12%

B.当年销售收入的20%

C.年度利润总额的12%

D.年度利润总额的20%【答案】C【解析】C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41.甲和乙签订一份租房协议,约定如果甲之子在一年内出国,则甲将房租给乙居住。关于该民事行为的性质及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未成立,也未生效

B.已成立,但未生效

C.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答案】BC【解析】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取决于未来某一特定事实的成就与否,该特定事实即条件。甲乙租赁合同因为签订而成立,因条件成就而生效。

42.关于合伙企业的特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普通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有限合伙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C.有限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D.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答案】AD【解析】A项,普通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项,有限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C项,有限合伙人不可以劳务出资。D项,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由各个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

43.关于法人的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企业法人的成立必须经过登记

B.依法律或者行政命令设立的机关法人,不需要登记

C.事业单位法人都不需要登记

D.国有独资公司需要登记【答案】ABD【解析】依照法律规定或行政命令组建的事业单位,从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由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建的事业单位,应依法办理法人登记,方可取得法人资格。

44.下列权利中,属于《物权法》规定的用益物权的有(   )。

A.永佃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典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答案】BD【解析】我国的用益物权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典型的用益物权,以及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等准物权。

45.根据《物权法》,下列财产中,可以抵押的有(   )。

A.农民所有的农用汽车

B.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

C.造船厂正在建造的船舶

D.公立医院所有的外科大楼【答案】AC【解析】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和公立医院所有的外科大楼涉及公共利益,禁止抵押。

46.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为此,丙、丁以各自房产分别向乙银行设定抵押,戊、己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现借款合同已届期,甲无力还款,由于丙、丁、戊、己对担保债权的份额及顺序均未有约定。引起纠纷。下列关于乙银行行使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乙银行可以就丙或者丁的房产行使抵押权

B.丙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丁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C.乙银行可以要求戊或者己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D.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只能向甲公司追偿,无权要求己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答案】ABC【解析】A项,丙、丁为甲的债务向乙进行了抵押,虽然是分别提供,但是由于没有约定份额及其顺序,因此判定为连带抵押,因此根据《担保法解释》第75条第2款,债权人(抵押权人)乙银行可以就丙或者丁的房产行使抵押权。

B项,根据《担保法解释》第75条第3款,抵押人丙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债务人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另一抵押人丁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CD两项,戊己虽然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但是由于对担保债权的份额及顺序均未有约定,因此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乙银行可以要求戊或者己承担全部保证责任,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债务人甲公司追偿,也可以要求另一保证人已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47.下列关于保证期间及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保证期间届满后,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期间不再计算

B.保证期间自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起算时起算

C.保证的诉讼时效随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而中止

D.保证的诉讼时效随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而中断【答案】AC【解析】保证期间届满后,保证人免责,保证之债消灭;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时起算;(不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诉讼时效随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而中止;但是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随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而中断,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则不随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而中断。

48.债务人有下列行为,导致债务人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的有(  )。

A.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

B.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债权

C.债务人放弃其债权担保

D.债务人出售财产后将价款挥霍一空【答案】ABC【解析】ABC三项,根据《合同法》第74条,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18条,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D项,属于事实行为,完全不存在撤销这一问题。

49.甲公司向乙公司要约购买一批汽车配件,乙公司在承诺通知中对甲公司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变更,乙公司对要约所做的下列变更中,属于实质性变更要约内容的有(  )。

A.将交货时间推迟30日

B.将总价款增加5万元

C.将本次交易的业务员由李某变为王某

D.将交货地点由甲公司所在地变更为乙公司所在地【答案】ABD【解析】对要约的履行时间、价款、和履行地点的变更,都是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

50.下列合同中,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有(   )。

A.甲公司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B.乙公司受胁迫而订立的租赁合同

C.丙公司向某地震孤儿(8岁)进行捐赠的合同

D.丁公司与某外国公司签订的进口洋垃圾的合同【答案】AB【解析】AB两项,可撤销的合同只有五种: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C项,属于公益性捐赠,属于不可撤销合同;D项,违反国家法律,属于无效合同。

51.下列合同债权中,可以转让的有(   )。

A.甲、乙签订租赁合同,甲对乙享有的租金请求权

B.甲、乙签订承揽合同,甲对乙享有的报酬请求权

C.甲、乙签订演出合同,甲对乙(演员)享有的表演请求权

D.甲因无因管理而对乙享有的必要费用请求权【答案】ABD【解析】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权转让限于财产性债权,不包括人身性债权。

52.下列侵权责任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有(   )。

A.产品责任

B.高度危险责任

C.医疗损害责任

D.环境污染责任【答案】ABD【解析】产品责任、高度危险责任、环境污染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而医疗损害责任=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

53.刘某路过某建筑工地,被路旁石堆上突然滚落的石块砸中,刘某受伤,经查,该石堆为某建筑公司放置,由其员工葛某负责看管,葛某当日值班时并未检查石堆是否用苫布盖好,而且未设置任何警示标识。关于刘某所受伤害的责任承担及堆放人是否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应由建筑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B.应由建筑公司和葛某承担连带责任

C.应由刘某承担举证责任

D.应由建筑公司承担举证责任【答案】AD【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8条,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54.甲、乙、丙为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分别持有该公司1%、2%和5%的股份,现该三人欲向公司的股东大会提出一项临时提案,下列关于该项临时提案的要求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甲、乙、丙均可以单独提出临时提案

B.甲和乙可以共同提出临时提案

C.该临时提案须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

D.提出临时提案须书面提交董事会【答案】BCD【解析】根据《公司法》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通知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通知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东会提案权的行使方式,《公司法》没有具体规定,由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说明】最新版考试教材已将该部分内容移到《企业法律顾问实务》一科中。

55.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股东应为50人以下

B.公司名称中须标明“有限公司”的字样

C.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万元

D.公司章程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答案】ABD【解析】根据2013年版新《公司法》,公司已经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限制。【说明】最新版考试教材已将该部分内容移到《企业法律顾问实务》一科中。

56.根据《公司法》,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   )。

A.股东会

B.董事会

C.监事会

D.职工代表大会【答案】BC【解析】国有独资公司只有一个股东,没有股东会;公司组织机构只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没有职工代表大会。【说明】最新版考试教材已将该部分内容移到《企业法律顾问实务》一科中。

57.下列关于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B.发行价格可以低于票面金额

C.必须采取面额股形式,不得发行无面额股

D.必须采取记名股票,不得发行无记名股票【答案】AC【解析】根据《证券法》,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股份发行价格不能低于票面金额,只能等于或者高于票面金额发行;且必须采取面额股形式,不得发行无面额股;不是必须采取记名股票,可以发行无记名股票。

58.关于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企业负有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不得侵占企业资产

B.不得超越职权决定企业重大事项

C.不得与本企业的关联方进行交易

D.不得利用职权取得不当利益【答案】ABD【解析】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26条规定,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对企业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取得其他非法收入和不当利益,不得侵占、挪用企业资产,不得超越职权或者违反程序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不得有其他侵害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行为。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46条规定,国家出资企业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59.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下列情形中,属于企业改制的有(   )。

A.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

B.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C.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D.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改为国有独资公司【答案】ABC【解析】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39条,企业改制是指:①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③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60.某重要的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转让部分国有资产,该转让可能致使国家对该企业不再具有控股地位,下列关于该国有资产转让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该转让只需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即可

B.该转让应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C.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该转让应当进入产权交易所公开进行

D.所转让的国有资产应当依法进行评估【答案】BCD【解析】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53条,国有资产转让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转让全部国有资产的,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对该企业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第54条,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转让方应当如实披露有关信息,征集受让方;征集产生的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转让应当采用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转让上市交易的股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进行。【说明】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考点已删除。

61.国家出资企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资产评估中的义务包括(   )。

A.依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指示决定评估价格

B.依法委托评估机构

C.向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进行报告

D.对外披露评估结果【答案】BC【解析】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48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符合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涉及应当报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事项的,应当将委托资产评估机构的情况向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说明】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考点已删除。

62.下列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该支出可用于发展国有经济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B.该支出可用于支持中央企业进行重大技术创新

C.该支出可用于弥补国有企业改革成本

D.该支出可列赤字【答案】ABC【解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即全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所做的分配。实践中主要包括:①资本性支出,即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发展要求以及国家战略等需要,安排的支出;②费用性支出,即用于弥补国有企业改革成本等方面的费用性支出;③其他支出。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60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人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63.根据《证券法》,下列公司信息中属于内幕信息的有(   )。

A.甲公司9名董事中的2名董事发生变动

B.甲公司4名监事中的1名监事发生变动

C.持有甲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D.甲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答案】ACD【解析】根据《证券法》第75条,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①本法第67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②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③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④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⑤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⑦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76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法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4.下列属于信托设立的生效要件的有(   )。

A.信托目的合法

B.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确定

C.信托财产均应办理信托登记

D.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答案】ABD【解析】作为一种法律行为,信托的设立应当满足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益等基本要件。此外,信托还需满足的特殊生效要件为:①信托目的合法;②确定、合法的信托财产;③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确定;④须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

65.下列属于汇票必须记载事项的有(   )。

A.表明“汇票”的字样

B.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C.付款人名称

D.付款日期【答案】ABC【解析】根据《票据法》第22条,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①表明“汇票”的字样;②无条件支付的委托;③确定的金额;④付款人名称;⑤收款人名称;⑥出票日期;⑦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66.关于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之间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B.投保人可以为受益人

C.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D.投保人不可以为受益人,但可自行指定受益人【答案】ABC【解析】根据《保险法》第39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第40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第41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67.甲、乙两个工程公司组成施工联合体投标,参与竞标某房地产开发商的住宅工程。下列关于该联合体投标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甲、乙两个工程公司可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投标

B.中标后,甲、乙两个工程公司应就各自承担的部分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合同

C.中标后,甲、乙两个工程公司应就中标项目向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连带责任

D.在履行合同中乙工程公司破产的,甲工程公司应当承担原由乙工程公司承担的工程任务【答案】ACD【解析】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1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68.某外国人受雇于北京某大学,于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在华工作居住,在此期间,该外国人的下列收入中,应当依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北京某大学向其支付的月薪1万元人民币

B.其本国某企业向其支付的劳务报酬5000美元

C.从国外取得的稿酬800美元

D.在南京某大学作讲座,取得报酬5000元人民币【答案】AD【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2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①工资、薪金所得;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③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④劳务报酬所得;⑤稿酬所得;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⑧财产租赁所得;⑨财产转让所得;⑩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69.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B.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C.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D.所有企业都适用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答案】ABC【解析】A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条,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第3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4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B项,第28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C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0.下列关于消费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消费税是对所有消费品进行课征的一种税

B.消费税一律采取单一的比例税率

C.特定的消费行为也可以成为消费税的课税对象

D.消费税属于中央税【答案】CD【解析】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特定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消费税是采取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两者复合计税。消费税属于中央税。

三、案例分析题(共20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一)

2012年8月25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并用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9月3日、5日,甲分别向丙、丁借款10万元。同样以该汽车抵押,并分别于9月7日、8日办理了抵押登记。9月15日,甲向戊贷款10万元,他用该汽车抵押,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戊要求甲在提供其他担保,甲的好友己交给戊一份文书,表明自己愿意为甲和戊的借款合同作保证人,戊收下后未作任何表示。甲在8月29日将该车租给了庚,租期2个月,每月租金15000元。9月20日,甲将汽车以48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王某,王某首期付款20万元,尾款28万元5日内支付,汽车待租期届满时交付。此事,甲均未征得乙、丙、丁、戊同意。10月1日,甲的各项借款均已到期,但甲均未偿还,乙、丙、丁、戊诉至法院,法院对该汽车采取了限制措施,并将该汽车已抵押的事实通知了承租人。后戊感到抵押权诉讼过程繁琐并且费用过高,因此在诉讼过程中撤诉,并且对甲表示放弃抵押权。

71、关于甲的汽车上各抵押权实现的先后顺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①乙、②丙、③丁

B.①丙、②乙、③丁

C.①丁、②丙、③乙

D.①丙、②丁、③乙【答案】D【解析】对于动产抵押,遵循:①动产抵押合同生效=动产抵押权生效;②登记的抵押与未登记的抵押:登记>未登记;③抵押都登记的:先登记>后登记;④抵押都未登记的:未登记=未登记,平等受偿。据此,丙先登记的抵押权>丁后登记的抵押权>乙未登记的抵押权=戊未登记的抵押权,平等受偿。

72.关于戊放弃抵押权的后果,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由于戊放弃了抵押权,保证合同自动失去效力

B.由于戊放弃了抵押权,己在其放弃的抵押权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C.由于戊放弃了抵押权,则无权请求己承担保证责任

D.戊放弃抵押权,对己的保证责任不产生任何影响【答案】B【解析】根据《担保法》第28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时,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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