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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4 10: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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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先勇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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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子

孽子试读:

牡丹因缘

我与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白先勇

我与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因《牡丹亭》而开始结缘。二〇〇四年由我领队制作的昆曲连台大戏三本青春版《牡丹亭》在台北首演一炮而红,我们在演出的同时由台湾远流出版社出版了《姹紫嫣红牡丹亭》,此书由我策划,收编了我们改编的二十七折青春版《牡丹亭》剧本,并有学者专家的阐释文章。书中汇辑多幅历来饰演《牡丹亭》名角影像,尤为珍贵。此书出版,在台湾反应甚佳,第一版一售而罄。同年青春版《牡丹亭》赴大陆巡演,到苏州、杭州、北京、上海等地。我们觉得《姹紫嫣红牡丹亭》应该出大陆版。远流找到合作对象: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这也可以说是一种特殊机缘,天作之合。我原籍广西桂林,由自己家乡的出版社来出版第一本有关青春版《牡丹亭》的书,特别有意义。出版后,刚巧五月全国书市在桂林召开,这是出版界的一个盛会,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的负责人之一刘瑞琳女士邀请我到桂林,为《姹紫嫣红牡丹亭》开新书发布会,我当然高兴,因为又可以乘机返乡一趟。发布会的场面多少出我意料之外,一下子来了五六十家媒体,记者发问非常热烈,《姹紫嫣红牡丹亭》的知名度也就从此散开了。

我觉得这本书的出版有多重意义:首先这是大陆出版第一本有关青春版《牡丹亭》的书,对这出戏起了先头宣传部队的作用。这部书最大的特色是用繁体字直排,这样书本身便蕴涵着一种古籍雅意。而这部书的装帧又特别精美,设计大方,图片悦目,难怪二〇〇五年这部书夺得了南方报业集团举办的首届华语图书传媒大奖。这是一份十分难得的殊荣。早些年大陆有些出版社出版古籍采用繁体字直排,这些年比较少见,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姹紫嫣红牡丹亭》竟用了繁体直排,而又获得大奖,我认为有其深远的文化意义。我很佩服出版社领导人的眼光。

接着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我的一本选集《青春·念想》,我跟出版社以及出版社的同仁们关系就更加密切了。因为这些年昆剧青春版《牡丹亭》经常到北京演出,我亲自领军到北京就有五次,每次演出我们都需要各界的支援,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驻北京的同仁在这方面,上下一体,对我们可说是做到仁尽义至,从联络媒体宣传到人员协助,无一不全力以赴,当然,演出时,出版社的同仁们一直是我们最热烈的啦啦队。出版社同仁给予我如此坚定的精神支持与鼓励,我想他们一定也认同我们推广昆曲是在兴灭继绝抢救我们的文化瑰宝,他们努力出版,一样在从事文化大业。其实我们的追求殊途同归,所以能够彼此欣赏。二〇〇六年适逢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成立二十周年社庆,在桂林总部盛大举行。为了替出版社庆祝,我们特地把青春版《牡丹亭》送到桂林,在广西师范大学校园连演三天,那真是盛况空前,每晚演出场里挤得水泄不通。前一年我在广西师大演讲,曾经许愿,有机会我一定要把我制作的《牡丹亭》带到桂林,让广西师大的同学及乡亲们看到这出戏。第二年,我们真的做到了,而且还替出版社热闹了一番。我跟出版社结的可说是“牡丹缘”。

中国出版业竞争激烈,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能够脱颖而出,名列前茅,诚非易事。国外如美国的哈佛、哥伦比亚,英国的牛津、剑桥,这几家名校的出版社在英美以及全世界的学术文化界举足轻重,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的影响不仅普及全国并能跨越海外,像余英时、许倬云这些海外学术界大师们的作品也被网罗旗下。广西师大出版社能够建立如此优良声誉,绝非偶然,我还没看见他们出版过一本浅俗媚众的读物。家乡能产生如此高层次的文化亮点,我深引以为傲。当总编辑刘瑞琳来跟我商洽出版我的作品集,我欣然同意,并感到义不容辞。刘瑞琳女士刚刚被《中国新闻周刊》选为“十年影响力人物”。在此,我特别要向她致谢,同时也要感谢为这套书花费大量精力的执行编辑刘哲双及曹凌志。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二日写给那一群,在最深最深的黑夜里,独自彷徨街头,无所依归的孩子们。

第一部 放逐

1

三个月零十天以前,一个异常晴朗的下午,父亲将我逐出了家门。阳光把我们那条小巷照得白花花的—片,我打着赤足,拼命往巷外奔逃,跑到巷口,回头望去,父亲正在我身后追赶着。他那高大的身躯,摇摇晃晃,一只手不停地挥动着他那管从前在大陆上当团长用的自卫枪。他那一头花白的头发,根根倒竖,一双血丝满布的眼睛,在射着怒火。他的声音,悲愤,颤抖,嘎哑地喊道:畜生!畜生!2

布告

查本校夜间部三下丙班学生李青于本月三日晚十一时许在本校化学实验室内与实验室管理员赵武胜发生淫亵行为为校警当场捕获该生品行不端恶性重大有碍校誉除记大过三次外并勒令退学以儆效尤。

特此公告省立育德中学校长高义天一九七〇年五月五日

第二部 在我们的王国里

1

在我们的王国里,只有黑夜,没有白天。天一亮,我们的王国便隐形起来了,因为这是一个极不合法的国度:我们没有政府,没有宪法,不被承认,不受尊重,我们有的只是一群乌合之众的国民。有时候我们推举一个元首——一个资格老、丰仪美、有架势、吃得开的人物,然而我们又很随便,很任性地把他推倒,因为我们是一个喜新厌旧、不守规矩的国族。说起我们王国的疆域,其实狭小得可怜,长不过两三百公尺,宽不过百把公尺,仅限于台北市馆前路新公园里那个长方形莲花池周围一小撮的土地。我们国土的边缘,都栽着一些重重叠叠、纠缠不清的热带树丛:绿珊瑚,面包树,一棵棵老得须发零落的棕榈,还有靠着马路的那一排终日摇头叹息的大王椰,如同一圈紧密的围篱,把我们的王国遮掩起来,与外面世界暂时隔离。然而围篱外面那个大千世界的威胁,在我们的国土内,却无时无刻不尖锐地感觉得到。丛林外播音台那边,那架喧嚣的扩音机,经常送过来,外面世界一些耸人听闻的消息。中广公司那位女广播员,一口京腔,咄咄逼人地叫道:美国太空人登陆月球!港台国际贩毒私枭今晨落网!水肥处贪污案明日开庭!

我们一个个都竖起耳朵,好像是虎狼满布的森林中,一群劫后余生的麋鹿,异常警觉地聆听着。风吹草动,每一声对我们都是一种警告。只要那打着铁钉的警察皮靴,咯轧咯轧,从那片棕榈丛中,一旦侵袭到我们的疆域里,我们便会不约而同,倏地一下,作鸟兽散。有的窜到播音台前,混入人堆中;有的钻进厕所里,撒尿的装撒尿,拉屎的装拉屎;有的逃到公园大门,那座古代陵墓般的博物馆石阶上,躲入那一根根矗立的石柱后面,在石柱的阴影掩蔽下,暂时获得苟延残喘的机会。我们那个无政府的王国,并不能给予我们任何的庇护,我们都得仰靠自己的动物本能,在黑暗中摸索出一条求存之道。

我们这个王国,历史暧昧,不知道是谁创立的,也不知道始于何时,然而在我们这个极隐秘、极不合法的蕞尔小国中,这些年,却也发生过不少可歌可泣、不足与外人道的沧桑痛史。我们那几位白发苍苍的元老,对我们提起从前那些斑斑往事来,总是颇带感伤又不免稍稍自傲地叹息道:“唉,你们哪里赶得上那些日子?”

据说若干年前,公园里那顷莲花池内,曾经栽满了红睡莲。到了夏天,那些睡莲一朵朵开放了起来,浮在水面上,像是一盏盏明艳的红灯笼。可是后来不知为了什么,市政府派人来,把一池红莲拔得精光,在池中央起了一座八角形的亭阁,池子的四周,也筑了几栋红柱绿瓦的凉亭,使得我们这片原来十分原始朴素的国土,凭空增添了许多矫饰的古香古色,一片世俗中透着几分怪异。我们那几位元老提起此事,总不免抚今追昔地惋叹:“那些鲜红的莲花哟,实在美得动人!”

于是他们又互相道出一些我们从来没有听过的姓名,追怀起一些令人心折的古老故事来。那些故事的主角,都是若干年前,脱离了我们的国籍,到外面去闯江湖的英雄好汉。有的早已失踪,音讯俱杳。有的夭折,墓上都爬满了野草。可是也有的,却在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后,一个又深又黑的夜里,突然会出现在莲花池畔,重返我们黑暗的王国,围着池子急切焦灼地轮回着,好像在寻找自己许多年前失去了的那个灵魂似的。于是我们那些白发苍苍的元老们,便点着头,半闭着眼,满面悲悯,带着智慧,而又十分感慨地结论道:“总是这样的,你们以为外面的世界很大么?有一天,总有那么一天,你们仍旧会乖乖地飞回到咱们自己这个老窝里来。”2

昨天,台北市的气温又升到了摄氏四十度。报纸上说,这是二十年来,最炎热、最干旱的一个夏天。整个八月,一滴雨水也没下过。公园里的树木,热得都在冒烟。那些棕榈、绿珊瑚、大王椰,一丛丛郁郁蒸蒸,顶上罩着一层热雾。公园内莲花池周围的水泥台阶,台阶上一道道的石栏杆,白天让太阳晒狠了,到了夜里,都在喷吐着热气。人站在石阶上,身上给热气熏得暖烘烘、痒麻麻的。天上黑沉沉,云层低得压到了地面上一般。夜空的一角,一团肥圆的大月亮,低低浮在椰树顶上,昏红昏红的,好像一只发着猩红热的大肉球,带着血丝。四周没有一点风,树林子黑魆魆,一棵棵静立在那里。空气又浓又热又闷,胶凝了起来一般。

因为是周末的晚上,我们都到齐了,一个挨着一个,站在莲花池的台阶上,靠着栏杆,把池子围得密密的,池子的周围,浮满了人头,在黑暗中,一颗颗,晃过来,晃过去,在绕着池子打圈圈。在幽冥的夜色里,我们可以看到,这边浮着一枚残秃的头颅,那边飘着一绺麻白的发鬓,一双双睁得老大、闪着欲念的眼睛,像夜猫的瞳孔,在射着精光。低低的,沙沙的,隐秘的私语,在各个角落,嗡嗡嘤嘤地进行着。偶尔,一下孟浪的笑声,会唐突地迸发到浓烈的夜空里,向四处滚跳过去。当然,这阵放肆的笑声,是从我们的师傅杨教头那儿发出来的。杨教头穿着一身绛红的套头紧身衫,一个胖大的肚子箍得圆滚滚地挺在身前,一条黑得发亮的奥龙裤子,却把个屁股包得扎扎实实隆在身后,好像前后都挂着一只大气球似的。杨教头穿来插去,在台阶上来回巡逻,忙着跟大家打招呼。手中擎着一柄两尺长的大纸折扇,扇一张,便亮出扇面“清风徐来”,扇底“好梦不惊”,八个龙飞凤舞的大字来。杨教头喘吁吁地叫着、笑着,一走动,身前身后的肉皮球,便颤抖抖,此起彼落地波动起来,很嚣张、很有架势。杨教头自己封为公园里的总教头。他说,我们这个老窝里,地上有几根草他都数得出,在他手下调理出来的徒子徒孙,少说些,怕也不下三五十人。他常常挥舞着他手上那柄两尺长的折扇,一杆指挥棒似的,猛地戳到我们面前来,喝骂道:“这起屄养的,师傅在公园出道,你们还都在娘胎里头呢!敢在师傅面前逞强么?吃屎不知香臭的兔崽子们!”

有一次,小玉穿了一件猩红翻领衬衫,一条宝蓝喇叭裤,脚下的半筒靴,磕跺磕跺,在台阶上亮来亮去,很俊、很帅、很骚包。不知怎的却触怒了我们师傅,他伸手一招锁骨擒拿法,便将小玉一只手扭到了背后去,冷笑道:“你这几根轻骨头,亮给谁看?在师傅面前献宝么?可知道师傅像你那点年纪,票戏还去杨宗保呢!你的骨头有几斤,我倒要来称一称。”

说着,另一只手在小玉脖子狠狠一捏,小玉痛得直叫哎哟,一连讨了二十个饶。我们的师傅杨金海杨总教头,在公园里确实是个很有来历、很有身价的人物。他是我们的开国元老,公园里的人,他泰半相识,各人的脾性好恶,他统统摸得一清二楚。杨教头,手段圆滑,八面玲珑,而且背后还有几个有头有脸的人替他撑腰,所以在公园里很吃得开。从前杨教头在中山北路六条通里几家酒馆饭店都当过经理领班,各色人等都应付过,见闻广博,路子特多,许多酒店旅馆都有他的眼线。哈啰哈啰,洋泾浜的英文,他说得出一大串,多得死嘎,日本话也能来几句,因此人又叫他六条通,条条都通。

据说我们师傅杨教头从前也是好人家的子弟。他老爸在大陆上还在山东烟台当地方官呢,跑到台湾却在台北六条通开了一家叫桃源春吃消夜的小酒馆来,杨教头便在酒馆子里替他父亲掌柜。那时候,公园里的人,夜夜都去桃源春捧场,生意着实兴盛了一阵。后来公园里的流氓也夹了进去,勒索生事,把警察招了去。有些人怕事,便不上门了,生意一淡,关门大吉。后来别人又陆续开了潇湘、香槟、六福堂,但统统不成气候。公园里的人,至今还是怀念着杨教头那家桃源春。他们说,冬天夜里,公园里冷了,大家挤到桃源春去,暖一壶绍兴酒,来两碟卤菜。大家醺醺然,敲碗的敲碗,敲碟的敲碟,勾肩搭背,一齐哼几支流行曲子,那种情调实在是好的。杨教头提起桃源春,便很得意:“我那家桃源春么,就是个世外桃源!那些鸟儿躲在里头,外面的风风雨雨都打不到,又舒服又安全。我呢,就是那千手观音,不知道普度过多少只苦命鸟!”

后来杨教头跟他老爸闹翻了,跑了出来。原因是老头子银行里的存款,他狠狠地提走了一大笔。据说那笔钱,完全用在了我们师傅的宝贝干儿子原始人阿雄仔的身上。阿雄仔是山地郎,会发羊癫风的,走着走着,噗通就会倒下去,满嘴吐着白沫子。那次他昏倒在马路上,一双腿让汽车撞断了,在台湾疗养院住了半年,花了几十万,是杨教头出的钱。阿雄仔身高六呎三,通身漆黑,胸膛上的肌肉块子铁那么硬。一双手爪,大得出奇,熊掌一般。有时候,他跟我们开玩笑,傻怔怔地伸出一双大手,抱住我们,使劲一搂。他的臂力大得惊人,吃他箍一下,全身的骨头都轧碎了似的,痛得我们大叫起来。阿雄仔最好吃,我们逗他,拿根冰棒在他脸上晃一下,说:“叫声哥哥!”他便伸手来抢,咧开嘴傻笑,咬着大舌头,叫道:“高高、高高。”其实他比我们要大十几岁,总有三十了。每次出来,他跟在杨教头身后,手里总是大包小包拎着:陈皮梅、加应子、花生酥,一面走一面往嘴里塞,见了我们,便扬起手里的零食,叫道:“要不要?”我们每人,他都分一点。有时杨教头看不过去,便用扇子敲他一记脑袋,骂道:“你穷大方吧,回头搞光了,我买根狗屌给你吃!”“徒弟们,还傻站在这里干么?”我们师傅杨教头踅到我们堆子里来,一把扇子指点了我们一轮,喝道:“那些大鱼回头一条条都让三水街的小幺儿钓走了,剩下几根隔夜油条,我看你们有没有胃口要?”

说着杨教头刷一下,豁开了他那柄大折扇,“清风徐来”,“好梦不惊”,拼命扇动起来。原始人阿雄仔竖在杨教头身后,庞然大物,好像马戏团里的大狗熊一般。他穿着一件亮紫尼龙运动衫,崭新的,把他胸膛上的肌肉,绷得块块凸起。“嚯,阿雄仔,你这件新衣裳好帅,是老龟头送给你的吧?”

小玉伸出手去捶了一下阿雄仔的胸膛,我们都笑了起来。我们想激我们师傅,就拿阿雄仔来开胃,老龟头是个六十开外的老色鬼,颈子上长满了牛皮癣。公园里的人,谁也不理他,他只有躲在黑暗里,趁我们不防备,猛伸出手来,抓我们一把。有一次,他拿了一包煮花生,把阿雄仔哄走了。事后我们师傅气得发昏,揪住老龟头,打得臭死。“你他妈狗娘养的,你那一身才是老龟头送的呢!”杨教头一把扇子戳到小玉额上,骂道,“雄仔这件衣裳么,你问问他自己,是谁买给他的?”“达达买给我的。”阿雄仔咬着大舌头,痴笑道。“傻仔,在哪里买的?”“今日公司。”“多少钱?”“一百——”“他娘的,一百八!”杨教头一个响巴掌打到阿雄仔宽厚的背上,呵呵地笑了起来,“啊唷!这个小贼,原来躲在这里——”

杨教头发现老鼠畏畏缩缩躲在小玉身后,抢前一把,揪住了老鼠的耳朵,把他拖了出来,捉住老鼠的手梗子,喝道:“你们快去拿把刀来,我来把这双贼爪子剁掉!这双贼手留来做什么?一天到晚只会偷鸡摸狗!找死也不找好日子,我介绍人给你,要你去打炮,谁许你偷别人东西的?师傅的脸都让你丢尽了!不等人家报警,我先把你这个死贼揪进警察局去,狠狠地修理修理,明天我就去告诉乌鸦,叫他把你吊起来打!”“师傅——”老鼠挣扎着,仓皇叫道,一张瘦黄的小三角脸,扭曲得变了怪相。“哦,”杨教头冷笑道,“你也知道害怕?上次不是我讲情,乌鸦早揍死你了,钢丝鞭的滋味你还记得么?”

杨教头扬手便给了老鼠两下耳光,打得老鼠的头晃过来,晃过去,然后又用扇柄戳了他两下额头,才带着阿雄仔扬长而去。他那一身肥肉,很有节奏地前后起伏波动着。“你又偷人家什么东西了?”小玉问道。“我不过拿了他一支钢笔罢咧,什么屁稀奇!”老鼠撇了一撇嘴,吐了一泡口水,“那个死郎,讲好三百,只给了老子两百。”“哟,你什么时候又涨价了?三百?”小玉诧异道。

老鼠讪讪地咧开嘴,忸怩了半天,才吞吞吐吐道:“他要来那一套。”

他伸出他那根细瘦的手臂,捞起袖子,露出膀子来。我们都凑过去看,借着碎石径那边射过来的荧光灯,我们看见老鼠那青瘦的臂膀上,冒着三枚乌黑的泡疮。“喔唷,这是什么玩意儿?”小玉用手去摸。“哎——”老鼠触电般跳了起来,“别碰,好痛,是火泡子——那个死郎用香烟头烧的。”“你这个该死的贱东西,你又搞这一套了,”小玉指着老鼠的鼻尖说道,“总有一天你撞见鬼,把你剁成肉饼吃掉!”

老鼠吱吱傻笑了两声,龇着他那一口焦黄的牙齿。“小玉,”老鼠低声恳求道,“你去替我向师傅讲一讲,千万别去告诉乌鸦好不好?”“我替你讲情,你怎么谢我?请我去看新南阳的《吊人树》吧?”小玉揪了老鼠耳朵一下,“你这个小贼,以后偷了东西,别忘记跟小爷分赃。”“没有问题。”老鼠咧开嘴笑道,他低下头去,抬起手臂,瞅着他自己臂上那几枚乌黑的燎泡,好像很感兴味似的。

小玉去了一会儿,回来向老鼠说道:“师傅讲,暂且饶了你这条小狗命,下次再犯,一定严办!瞧瞧你那副德性,提到乌鸦便吓得屁滚尿流!我问你,你到底怕他什么?是不是他那个东西特别大,把你的魂吓掉了还是怎的?”

我们都大笑起采,老鼠也跟着我们笑得吱吱叫。乌鸦是老鼠的长兄,老鼠说,他自小便没了爹娘,是在乌鸦家里长大的。乌鸦在江山楼晚香玉当保镖,脾气凶暴得不得了。老鼠在他那里,整天让他拳打脚踢,像个小奴隶一般。我们问老鼠为什么不跑出来。老鼠耸耸肩,也讲不出什么理,他说他跟乌鸦跟惯了。有一次,老鼠偷了一个客人一只手表,警察找到乌鸦家。乌鸦把老鼠吊了起来,一根三尺长的钢丝鞭一顿狠抽,打得老鼠许久伸不直腰,见了我们,佝起背,歪扯着脸,笑得一副怪模样。“阿青。”

小玉在我耳朵旁叫了一下,悄悄扯了我一把衣裳。我跟着他,走下台阶,钻进那丛樟木林中去。“拜托,拜托。”小玉抓住我的手臂,兴奋地央求道。“怎么样?又要我替你圆谎了?怎么请我吧?”“好兄弟,明天我带两个大芒果回来给你吃,”小玉笑道,“回头老周来找我,你就说我阿母生病,回三重埔去了。”“算了吧,”我摇手笑道,“上次也是说你老母有病,他还信么?”“管他信不信!”小玉冷笑道,“我又没有卖给他。懒得跟他吵罢咧!”

老周是小玉的干爹,两个人好好分分也有一年多了。老周在中和乡开了一家染织厂,手头还很宽,一天到晚给小玉买东西。上个礼拜,老周才送给小玉一只精工表,小玉戴着那只精工表,到处亮给人看:“是老周买给我的!”我问小玉,是不是跟定老周了,小玉却吁了一口气,叹道:“老头子对我不错的,就是管得太狠,吃不消!”老周逼小玉搬到中和乡跟他住,小玉不肯,只答应一个礼拜去三四天。小玉是匹小野马,老周降不住他,两人常常为了这个吵架。“这次又是个什么新户头啦?”我问道。“告诉你,千万替我保密,是个华侨。”“嘿,拜华侨干爹了呢!”“师傅告诉我,是从东京来的,本省人,据说很神气,我这就到六福客栈去见他去。”

小玉说着,蹦蹦跳跳,便往树林子外面跑去,一面又回头向我叫道:“老周那里千万拜托!”

树林中都是毒蚊子,站了片刻工夫,我的手臂已经给叮起好几个包了。我抓着痒,往外走去。突然身后有一只手,搭到我肩上。“谁?”

我吓了一跳,猛回转身,却看见吴敏那张脸,在幽暗中,好像一张飘在空中的白纸一般。“是你呀!什么时候出院的?”“今天下午。”吴敏的声音微弱、颤抖。“你这个家伙,出来了也不告诉我们一声!”“我就是来找你们的,刚才老鼠告诉我,你跟小玉到这里来了。”

我朝莲池那边走去,吴敏却一把抓住我的手臂央求道:“不要到那边去好么?人那么多。”

我回转身,往公园大门博物馆那边走去,小径两旁的荧光路灯,紫色的灯光,照在吴敏脸上,好像涂了一层蜡一般,惨白惨白,一点血色也没有。他那张原来十分清秀的面庞,两腮全削下去,一双乌黑露光的大眼睛,坑得深深的。他举起手,去擦额上的汗,我发觉他左腕上,仍然系着一圈纱布绷带,好像戴着一只白手铐似的。那天吴敏躺在台大医院急诊室里,左手腕上割下了两寸长的一道刀痕,鲜红的筋肉都翻了出来,淌得一身的血。吴敏没钱,交不出保证金,医院不肯替他输血。幸亏我、小玉、老鼠我们三人及时赶到,一个人输了五百CC的血给他,才保住了他一条性命。他见了我们,两只失神的大眼睛眨巴眨巴,嘴巴张了半天,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小玉却气得蹦跳,骂道:“你妈的,这种下作东西,为什么不去跳楼?摔死不干脆些?还要小爷来输血!”

吴敏割腕的前一天,还到公园里来,见到我们,说道:“阿青,我不想活了。”

他说时,笑笑的,我们都以为他在开玩笑。小玉接口道:“你去死,你去死,你死了我来替你烧纸钱!”

谁知道他真的用把刀片把手腕割得鲜血淋淋。“阿青——”吴敏嗫嚅地叫了我一声,我们在博物馆石阶上,背靠着石柱坐了下来。“嗯?”我望着他。“你能借点钱给我么?”吴敏一直低着头,“我还没吃晚饭。”我伸手到裤袋掏了半天,掏出了三张绉瘪瘪带着汗臭的十元钞票来,递了给他。“就是这点了。”“过两天再还给你。”吴敏含糊说道。“免啦,”我挥了挥手,“你没钱,为什么不向师傅去讨?”“不好意思再向他开口了,”吴敏干笑了一下,“住院的钱都是他垫的,一万多块呢。”“哇,这次师傅好大方!”我叫道,“到底你是他心爱的徒儿。”“我答应他,以后一定要想办法还他的。”“这么多钱,你一辈子也还不清。我看你还是快点去找个有钱的干爹,替你还债吧。”我笑道。

吴敏一直垂着头,那只绑着白纱布的手不停地在地上划字,半晌,幽幽地问道: “阿青,那天你到张先生家,到底见到张先生没有,他对你说些什么来着?”

吴敏割腕那天下午,我到敦化南路光武新村去找张先生。从前吴敏住在张先生家,我到那儿找过他一次,吴敏正跪在地板上,揪着一块大抹布,在擦地板。他打着赤膊,一双光足,一头的汗。他看见我非常高兴,从冰箱里拿了一瓶苹果西打来请我喝。他跪在地板上,一面奋力擦,一面跟我聊天。张先生那间公寓布置得非常华美,一套五件头黑漆皮高靠背的大沙发,几案都是银光闪闪克罗米架子镶玻璃面的。客厅正面墙有一座高酒柜,里面摆看各式各样的洋酒瓶。“张先生这个家真舒服,我一辈子能待在这里,也是愿的。”吴敏仰起面对我笑道,他一脸绯红,热汗淋淋。

那天我到张先生家,张先生正靠坐在客厅里一张沙发上,跷着脚,在看电视,客厅里放着冷气,凉阴阴的。张先生只穿了一条铁灰的绸睡裤,脚下趿着一双宝蓝缎子拖鞋。来开门的是萧勤快——我们都叫他小精怪。小精怪长得浓眉大眼,精壮得像匹小蛮牛,但是一张嘴却甜得像蜜糖,我们师傅杨教头对他说道:“小精怪,你那张嘴这么会讲话,树上那只八哥儿,你去替我哄下来。”“张先生,”我进到客厅里便对张先生说道,“吴敏自杀了。”

张先生起初吃了一惊。“人呢?死了么?”“在台大医院,手腕割开了,正在输血。”“哦——”

张先生舒了一口气,却又转过头去看电视了。彩色荧光幕上,映着《群星会》,青山和婉曲两人正做着情人的姿态,在合唱:菠萝甜蜜蜜菠萝就像你

萧勤快也踅了过来,一屁股坐在张先生旁边,一只脚却蜷到沙发上,手在抠着脚丫子,两个人好像同时都给青山和婉曲的歌吸住了,看着电视,眼睛也不眨一下。青山挽着婉曲的腰,踱来踱去,一首歌都快唱完了,张先生才猛然记起了似的,转过头来,问我道:“吴敏自杀,你来找我干什么?”

张先生大约四十上下,开了一家贸易洋行,专门出口塑胶玩具。他是个英俊的男人,鼻梁修挺,头发抿得一丝不苟,鬓脚微微带着一丝花白。可是他那张削薄的嘴,右边嘴角却斜拖着一条深得发黑的痕迹,好像一径挂着一抹冷笑似的。吴敏躺在急诊室里输血的时候,在我耳根下央求:请张先生到医院去一趟。可是我望着张先生嘴角那抹近乎凶残的笑容,一时舌结,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你来得正好,吴敏还有一包旧衣服留在这里,你顺便带给他吧,”张先生说着却向萧勤快指示了一下,“去把那包衣服拿来。”

萧勤快赶忙跳下沙发,跑到里面去,取出一包旧衣服来。那是几件发了黄绉成一团的内衣裤,还有两件破旧的花衬衫。萧勤快把那包旧衣服朝我手里一塞,连翻了几下他那双鼓鼓的金鱼眼,满脸得色。我回到台大医院,没有把那旧衣服拿出来,我对吴敏说:张先生不在家。“阿青,你知道,我在张先生家也住了一年多了。总是规规矩矩守在家里,一次都没有自己出来野过。张先生的脾气不好,可是我总是顺从他的。他爱干净,我天天都拼命擦地板。起初我不会烧菜,常挨骂。后来看食谱,看会了,张先生有次笑着对我说:‘小吴,你的豆瓣鲤鱼跟峨嵋的差不多了。’我高兴得不得了,以为张先生心里很喜欢呢。哪晓得他那天无缘无故发了一顿脾气,便叫我马上搬走,多一天都不许留。我没想到张先生竟是一个那样没有情义的人。阿青,你那天到底见着张先生没有?他还在生气么?——”

吴敏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颤抖抖的,听得人心烦。突然间,我好像又看到了张先生在嘴角上那道深深的、凶残的笑痕了似的,我打断了吴敏的怨诉:“我见着他了,他跟萧勤快两人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看《群星会》。”“哦——”吴敏暧昧地叹了一口气,过了片刻,他立起身来。“我先走了,我去买点东西吃。”

吴敏走下台阶,他那张白纸一样的脸,在黑暗里漂泊着。

回到莲花池那边,已是半夜时分。播音台的扩音已经寂灭,公园里的游人都已离去。于是我们的王国,从黑暗里便倏地涌现了出来。莲花池的台阶上,黑影幢幢。三水街那一群小幺儿,三三两两,木屐踏得啪哒啪哒,异常嚣张。亭子那边,我们那位年高望重的元老盛公,正拖着蹒跚的步子,蹭向我们的师傅杨教头,衰疲地探问道:“有新鲜的孩子么?”盛公已经老耄,而且背脊还患了严重的风湿。他找孩子做伴,只是为着陪他老人家消个夜,喝杯烧酒罢了。盛公晚上常常失眠,他说他只要看看一张年轻的面靥,他那颗不甘寂寞的心,便如同服了一粒安眠药似的,才肯消歇。盛公是万年青影片公司的董事长,摄制过好几张超级文艺爱情影片,赚了不少钱。据说盛公从前在上海自己也曾是位红小生,跟许多有名的女明星配过戏,可是他却无限感叹地对我们说道:“荣华富贵有什么用?孩子,青春才是世上最宝贵的东西哪!”那个尾随在老鼠后面,气吁吁叫着“耗子精”的,是聚宝盆的江浙名厨卢司务,卢司务体重两百零五磅,笑起来,好像一尊欢喜佛。他对老鼠有偏爱。“老鼠么,我就喜欢他那几根排骨,好像啃鸭翅膀,愈啃愈有味!”远远在树林子那边,掩掩藏藏,不敢抛头露面的,是一群良家子弟的大学生;那几个还来不及脱去制服的是外岛回来,到台北度假的充员士兵;还有一些三重镇到公园来打秋风登记有案的小流氓;还有西门町拍卖行、缝纫铺、皮鞋店的小伙计。也有心脏科的名医生,一位军法官,还有曾经红得发紫现在已经秃了头常戴着一顶巴黎帽的台语明星,还有那位皱得满面山川狂热地追求美的影子的艺术大师。艺术大师常常说一些我们不甚明了的话:“肉体、肉体哪里靠得住?只有艺术,只有艺术才能常存!”所以他把我们王国里的美少年,都画成了图画。当然,还有我们那位资格最老、历尽沧桑的老园丁郭老。郭老一个人远远地屹立在那棵绿珊瑚的下面,白发白眉,睁着他那双老眊的眼睛,满怀悲悯地瞅着公园里这一群青春鸟,在午夜的黑暗里,盲目地、危急地,四处飞扑。郭老在长春路开了一家照相馆青春艺苑。他收集了我们的照片,贴成了一本厚厚的相簿,取名“青春鸟集”。他把我编成八十七号,命名为小苍鹰。

在我们这个王国里,我们没有尊卑、没有贵贱,不分老少、不分强弱。我们共同有的,是一具具让欲望焚炼得痛不可当的躯体,一颗颗寂寞得发疯发狂的心。这一颗颗寂寞得疯狂的心,到了午夜,如同一群冲破了牢笼的猛兽,张牙舞爪,开始四处狺狺地猎狩起来。在那团昏红的月亮引照下,我们如同一群梦游症的患者,一个踏着一个影子,开始狂热地追逐,绕着那莲花池,无休无止,轮回下去,追逐我们那个巨大无比充满了爱与欲的梦魔。

在黑暗中,我踏上了莲花池的台阶,加入了行列,如同中了催眠术一般,身不由己,绕着莲花池,一圈一圈不停地转着。黑暗中,我看见那一双双给渴望、企求、疑惧、恐怖,炙得发出了碧火的眼睛,像萤火虫似的,互相追扑着。即使在又浓又黑的夜里,我也尖锐地感觉得到,其中有一对眼睛,每次跟我打照面,就如同两团火星子,落到我的面上,灼得人发疼。我感到不安,我感到心悸,可是我却无法回避那双眼睛。那双炯炯的眼睛,是那样地执著,那样地急切,好像拼命在向我探索,向我恳求什么似的。他是一个身材高瘦的陌生人,在公园里,我从来没有见他出现过。“去吧,不碍事的,”我们师傅杨教头在我身后凑近我耳根低声指示道,“我看见他跟了你一夜了。”

那个陌生客已走下了台阶,站在石径那端一棵大王椰下,面朝着我这边,高高地矗立在那里,静静地,然而却咄咄逼人地在那儿等待着。陌生客,平常我们都尽量避免,以免搭错了线,发生危险。我们总要等我们的师傅鉴定认可后,才敢跟去,因为杨教头看人,从来不会走眼。我走下台阶,步到那条通往公园路大门的石径上。我经过那位陌生客的面前,装作没看见他,径自往大门走去,我听见他跟在我身后的脚步声,踏在碎石径上。我走出公园大门,一直往前,蹭到台大医院那边,没有人迹的一条巷子口路灯下,停下脚来,等候着。

在路灯下,我才看清楚,那个陌生客跟我站在一起,要比我高出大半个头,总有六呎以上,一身嶙峋的瘦骨,一根根往外撑起。他身上那件深蓝的衬衫,好像是绷在一袭宽大的骨架上似的。他那长方形的面庞,颧骨高耸,两腮深削下去,鼻梁却挺得笔直的,一双修长的眉毛猛地往上飞扬,一头厚黑的浓发,蓬松松地张起。他看起来,大约三十多岁,脸上的轮廓该十分直挺的,可是他却是那般地枯瘦,好像全身的肌肉都干枯了似的。只有他那双深深下陷、异常奇特的眼睛,却像原始森林中两团熊熊焚烧的野火,在黑暗中碧荧荧地跳跃着,一径在急切地追寻着什么。当他望着我,露出一丝笑容的时候,我便提议道:“我们到圆环去。”3

瑶台旅社二楼二五号房的窗户,正遥遥向着圆环那边的夜市。人语笑声,一阵阵浪头似卷了上来,间或有一下悠长的小喇叭猛然奋起,又破又哑,夜市里有人在兜卖海狗丸。对面晚香玉、小蓬莱那些霓虹灯招牌,红红绿绿便闪进了窗里来。房中燠热异常,床头那架旧风扇轧轧地来回摇着头。风,吹过来,也是燥热的。

在黑暗中,我们赤裸地躺在一起,肩靠着肩。在黑暗中,我也感得到他那双闪灼灼、碧荧荧的眼睛,如同两团火球,在我身上滚来滚去,迫切地在搜索、在觅求。他仰卧在我的身旁,一身嶙峋的瘦骨,当他翻动身子,他那尖棱棱的手肘不意撞中我的侧面,我感到一阵痛楚,喔地叫了一声。“碰痛你了,小弟?”他问道。“没关系。”我含糊应道。“你看,我忘了,”他把那双又长又瘦的手臂伸到空中,十指张开,好像两把钉耙一般,“这双手臂只剩下两根硬骨头了,有时戳着自己也发疼——从前不是这个样子的,从前我的膀子也跟你的一样那么粗呢,你信不信,小弟?”“我信。”“你几岁了?”“十八。”“就是了,从前我像你那样的年纪,也跟你差不多。可是一个夏天,也不过三个月的光景,一个人的一身肉,会骤然间耗得精光,只剩下一层皮,一把骨头。一个夏天,只要一个夏天——”

他的声音从黑暗里传来,悠远、飘忽,好像是从一个深邃的地穴里,幽幽地冒了出来似的。

常常在午夜,在幽冥中,在一间隐蔽的旅栈阁楼,一铺破旧的床上,我们赤裸着身子,两个互相隐瞒着姓名的陌生人,肩并肩躺卧在一起,陡然间,一阵告悔的冲动,我们会把心底最隐秘最不可告人的事情,互相吐露出来。我们看不清彼此的面目,不知道对方的来历,我们会暂时忘却了羞耻顾忌,将我们那颗赤裸裸的心挖出来,捧在手上互相观看片刻。第一次跟我到瑶台旅社来的,是一个中学体育老师,北方人,两块腹肌练得铁板一样硬,那晚他喝了许多高粱,嘟嘟哝哝,讲了一夜的醉话。他说他那个北平太太是个好女人,对他很体贴,他却偏偏不能爱她。他心中暗恋的,是他们学校高中篮球校队的队长。那个校队队长,是他一手训练出来的,跟了他三年,情同父子。可是他却无法对那个孩子表露他的心意。那种暗恋,使他发狂。他替他提球鞋,拿运动衫,用毛巾给他揩汗。但是他就不敢接近那个孩子。一直等到毕业,他们学校跟外校最后一次球赛,那天比赛激烈,大家情绪紧张。那个队长却偏偏因故跟他起了冲突。他一阵暴怒,一巴掌把那个孩子打得坐到地上去。那些年来,他就渴望着抚摸,想拥抱那个孩子一下。然而,他却不知道为了什么,失去控制,将那个孩子脸上打出五道红指印。那五道指印,像烙痕般,一直深深刻在他的心上,时时隐隐作痛。那个体育老师,说着说着,一个北方彪形大汉,竟呜呜哭泣起来,哭得人心惊胆跳。那晚下着大雨,雨水在窗玻璃上蜿蜒地流着。对面晚香玉的霓虹灯影,给混得红绿模糊一片。“五天前,我的父亲下葬了。”“嗯?”我没有听懂他的话。“五天以前,我父亲下葬在六张犁极乐公墓,”他在抽一根烟,烟头在黑暗中亮起红红的一团火,“据说葬礼很隆重,我看见签名簿上,有好多政府要人的名字,可是我却不知道六张犁在哪儿,我从来没有去过。你知道么,小弟?”“你从信义路一直走下去,就到了,极乐公墓在六张犁山上。”“信义路四段下去么?台北的街道改得好厉害,统统不认识了,我有十年没有回来——”他吸了一下烟,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前天夜里,我才从美国回来的,走到南京东路一百二十二巷我们从前那栋老房子,前后左右全是些高楼大厦,我连自己的家都认不出来了。从前我们家后面是一片稻田。你猜猜,田里有些什么东西?”“稻子。”“当然,当然,”他摇着一杆瘦骨棱棱的手臂笑了起来,“我是说白鹭鸶,小弟。从前台北路边的稻田里都是鹭鸶,人走过,白纷纷地便飞了起来。在美国这么些年,我却从来没看见一只白鹭鸶。那儿有各种各样的老鹰、海鸥、野鸭子,就是没有白鹭鸶。小弟,有一首台湾童谣,就叫《白鹭鸶》,你会唱么?”“我听过,不会唱。”白鹭鸶车粪箕车到溪仔坑——

他突然用台湾话轻轻地哼了起来,《白鹭鸶》是一支天真而又哀伤的曲子,他的声音也变得幼稚温柔起来。“你怎么还记得?”我忍不住笑了。“我早忘了,一回到台北不知怎的又记起来了。这是我从前一个朋友教我的,他是一个台湾孩子。我们两人常跑到我们家后面松江路那头那一片稻田里去,那里有成百的鹭鸶。远远看去好像田里开了一片野百合。那个台湾孩子就不停地唱那首童谣,我也听会了。可是这次回来,台北的白鹭鸶都不见了。”“你是美国留学生么?”我问道。“我不是去留学,我是去逃亡的——”他的声音倏地又变得沉重起来,“十年前,我父亲从香港替我买到一张英国护照,把我送到高雄,搭上了一只日本邮轮,那只船叫白鹤丸,我还记得,在船上,吃了一个月的酱瓜。”

他猛吸了两口烟,沉默了半晌,才严肃地说道:“我父亲临走时,对我说:‘你这一去,我在世一天,你不许回来!’所以,我等到我父亲过世后,才回到台湾,我在美国,一等等了十年——”“小弟,你知道么?我的护照上有一个怪名字:Stephen Ng。广东人把‘吴’念成‘嗯’,所以那些美国人都从鼻子眼里叫我‘嗯,嗯,嗯’——”

说着他自己先笑了起来,我听着很滑稽,也笑了。“其实我姓王,”他舒了一口气,“王夔龙才是我的真名字。那个‘夔’字真难写,小时候我总写错。据说夔龙就是古代一种孽龙,一出现便引发天灾洪水。不知道为什么我父亲会给我取这样一个不吉祥的名字。你的名字呢,小弟?”

我犹豫起来,对陌生客,我们从来不肯吐露自己的真姓名的。“别害怕,小弟,”他拍了一拍我的肩膀,“我跟你,我们都是同路人。从前在美国,我也从来不肯告诉别人自己的真姓名。可是现在不要紧了,现在回到台北,我又变成王夔龙了。Stephen Ng,那是一个多么可笑的名字呢?Stephen Ng死了,王夔龙又活了过来!”“我姓李,”我终于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他们都叫我阿青。”“那么,我也叫你阿青吧。”“你是在美国旧金山么?”我试探着问道,我们公园里有一个五福楼的二厨,应聘出国,到旧金山唐人街一家饭馆当起大厨师来。他写信回来说,旧金山满街都是我们的同路人。“旧金山?我不在旧金山。”他猛吸了一口烟,坐起来,把烟头扔到床前的痰盂里,然后双手枕到脑后,仰卧到床上。“是纽约,我是在纽约上岸的,”他的声音,又飘忽起来,让那扇电风扇吹得四处回荡,“纽约全是一些几十层的摩天大楼,躲在下面,不见天日,谁也找不着你。我就在些摩天大楼的阴影下面,躲藏了十年,常常我藏身在纽约最黑暗的地方——中央公园,你听说过么?”“纽约也有公园么?”“怎么没有?那儿的中央公园要比咱们的新公园大几十倍,黑几十倍,就在城中心,黑得像一潭无底深渊。公园里有好多黑树林,一丛又一丛,走了进去,就像迷宫一般,半天也转不出来。天一暗,纽约的人,连公园的大门也不敢进去。里面发生过好多次谋杀案,有一个人的头给砍掉了,身体却挂在一棵树上。还有一个人,一个年轻孩子,身上给戳了三十几刀——”

他说着却叹了一口气道:“美国到处都是疯子。”“中央公园里,也有我们同路人么?”我悄声问道。“唉,太多了,我上了岸,第三天晚上,便闯进中央公园里去。就在那个音乐台后面一片树林里,一群人把我拖了进去,我数不清,大概总有七八个吧。有几个黑人,我摸到他们的头,头发好似一饼纠缠不清的铁丝一般。他们的声音在黑暗里咻咻地喘着,好像一群毛耸耸的饿狼,在啃噬着一块肉骨头似的。在黑暗中,我也看得到他们那森森的白牙。一直到天亮,一直到太阳从树顶穿了下来,他们才突然警觉,一个个夹着尾巴溜走了,只剩下一个又老又丑的黑人,跪在地上,兀自抖瑟瑟地伸出手来,抓我的裤角。我走出林子外,早晨的太阳照得我的眼睛都张不开了——”他把那一双瘦棱棱像钉耙似的长手臂伸到空中,抓了两下,“一夜工夫,我觉得我手臂上的肉,都给他们啃掉了似的,红红紫紫,一块块的伤斑。那个夏天,我跟那些美国人一样,也疯了起来,疯得厉害。我看着自己身上的肉,像头皮屑,一块块纷纷掉落,就像那些麻风病人一般,然而我一点知觉也没有。有一天,我坐在大街上,拿着一把刀片,在割自己的小腿,一刀刀割得鲜血直流——”“噢,为什么呢?”我问道,他讲得那样舒坦,好像是在割鸡割鸭似的。“我要试试,我还有没有感觉。”“不痛么?”“一点也不痛,我只闻到血腥味。”“嗳。”我暧昧地叫了起来,我觉得风扇吹到身上,毛毛的。“有几个女人看见,吓得大叫。警察跑过来,把我送到了疯人院里去。你去过疯人院么,阿青?”“没有。”“疯人院里也有意思呢。”“怎么会?”“疯人院里有好多漂亮的男护士。”“是么?”我笑道,好奇起来。“我进的那家疯人院在赫逊河边,河上有许多白帆船,我天天就坐在窗口数帆船。我顶记得,有一个叫大伟的男护士,美得惊人,一头闪亮的金发,一双绿得像海水的眼睛。他起码有六呎五,疯人院里的男护士都是大个子。他拿着两颗镇静剂,笑眯眯地哄我吞下去,我猛一把抓住他的手,按到我的胸房上,叫道:‘我的心,我的心呢?我的心不见了!’他误会我向他施暴,用擒拿法一把将我揿到地上去。你猜为什么?我讲的是中文,他听不懂!”

说着我们两个人都笑了起来。“他们放我出去,夏天早已过了,中央公园里,树上的叶子都掉得精光。我买了一包面包干,在公园里喂了一天的鸽子——”

他突然沉默起来,我侧过头去看他,在黑暗中,他那双眼睛,碧荧荧地浮在那里。床头那架风扇轧轧地扇过来一阵阵热风,我背上湿漉漉地浸在汗水里。窗外圆环夜市那边,人语车声,又沸沸扬扬地涌了过来。兜卖海狗丸的破喇叭,吹得分外起劲,可是不知怎的,那样喑哑的一支喇叭,却偏不停地在奏那首《六月茉莉》,一首极温馨的台湾小调,小时候,我常常听到的,现在让这些破喇叭吹得呜呜咽咽,听着又滑稽,又有股说不出的酸楚。“那些莲花呢,阿青?”“什么?”我吃了一惊,沉寂了半天,他的声音突然冒了起来。“我是说公园里那些莲花,都到哪里去了?”“噢,那些莲花么?听说市政府派人去拔光了。”“唉,可惜了。”“他们都说那些莲花很好看呢。”“新公园是全世界最丑的公园,”他笑道,“只有那些莲花是美的。”“据说是红睡莲,对么?”“对了,鲜红鲜红的。从前莲花开了,我便去数。最多的时候,有九十九朵。有一次,我摘了一朵,放在一个人的掌心上,他捧着那朵红莲,好像捧着一团火似的。那时候,他就是你这样的年纪,十八岁——”我感到他那钉耙似的手,尖硬的手指,伸到我头发里,轻轻地在耙梳着,他那双野火般跳跃的眼睛,又开始在我身上滚动起来,那样急切、那样强烈地乞求着,我感到一阵莫名的惧畏起来。“王先生,我得走了。”我坐起身来。“不能在这里过夜么?”他看见我在穿衣裤,失望地问道。“我得回去。”“明天可以见你么,阿青?”“对不起,王先生,明天我有约。”

我低下身去系鞋带,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撒这个谎。我并没有约会,可是明天,至少明天,我不能见他。我害怕看到他那双眼睛,他那双眼睛,好像一径在向我要什么东西似的,要得那么凶猛、那么痛苦。“那么什么时候再能见到你呢?”“我们在公园里,反正总会再碰面的。”

我走到房门口时,回头说道。一口气,我跑下瑶台旅社那道黑漆漆、咯吱咯吱发响的木楼梯,跑出那条湿叽叽臭熏熏的窄巷,投身到圆环那片喧嚣拥挤,到处挂满了鱿鱼、乌贼,以及油腻猪头肉的夜市中。我站到一家叫醉仙的小食店门口,望着那一排倒钩着油淋淋焦黄金亮的麻油鸭,突然间,我感到一阵猛烈的饥饿。我向老板娘要了半只又肥又大的麻油鸭,又点了一盅热气腾腾的当归鸡汤,咕嘟咕嘟,一下子我先把那盅带了药味滚烫的鸡汤,直灌了下去,烫得舌头都麻了,额上的汗水簌簌地泻下来,我也不去揩拭,两只手,一只扯了一夹肥腿,一只一根翅膀,左右开弓地撕啃起来,一阵工夫,半只肥鸭,只剩下一堆骨头,连鸭脑子也吸光了。我的肚子鼓得胀胀的,可是我的胃仍旧像个无底大洞一般,总也填不满似的。我又向老板娘要了一碟炒米粉,窸窸窣窣,风扫残叶一般,也卷得一根不剩。结账下来,一共一百八十七。我掏出胸前口袋里那卷钞票,五张一百的,从来没有人给过我那么多钱。刚才他把皮夹里所有的钞票都翻出来给我了,还抱歉地说:刚回来,没有换很多台币。

离开圆环,我漫步荡回锦州街的住所去。中山北路上,已经没有什么行人,紫白色的荧光灯,一路静荡荡地亮下去。我一个人,独自跨步在行人道上,我脚上打了铁钉的皮靴,击得人行道的水门汀嗑、嗑、嗑发着空寂的回响。我把裤带松开,将身上湿透了的衬衫扯到裤子外面,打开了扣子。路上总算起了一阵凌晨的凉风,把我的湿衬衫吹得扬了起来。我全身的汗毛微微一张,我感到一阵沉滞的满足,以及过度满足后的一片麻木。4

弟娃——

我猛然惊坐起来,听见自己叫喊道。满地扎眼的阳光,已是中午时分,房中热气沸腾。背上的汗水一条条流下来,好像许多条毛虫在上面爬动,痒痒麻麻的。床上的草席印着一大块阴黑的汗迹,又是一个火烈的大热天。我跟小玉合租的这间房间,是三夹板隔出来的,只有五个榻榻米大,除了一张床,两只竹篾笼子,什么都放不下了。因为朝西,一到下午,太阳凶狠地射进来,房里就像蒸笼,热得人惴惴不安。

我坐在床上,头感到一阵刚睡醒的昏疲,喉头却干得在冒火。窗外传来一阵女人的尖笑,大概锦州街那些吧女都热得跑到巷子里去乘凉调笑去了。巷子里的酒吧还没有上市,收音机却开得大大的,喷出一流狂躁的爵士乐来。渐渐地,我仿佛记了起来,刚才朦胧间,我看见了弟娃。他就站在我的床头,穿着他的童军制服,有肩带的那一套。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他那张雪白的娃娃脸,他笑嘻嘻地伸出手来,对我说道:“阿青,我的口琴呢?”

去年弟娃生日,十五岁,我送了一管口琴给他,是在功学社买的,蝴蝶牌,两百七十块,花了我半个月的送报钱。弟娃爱得不忍释手,上学他把口琴插在裤子后面袋里,晚上他便放在枕头底下。睡到床上,还要拿出来吹两下。开始弟娃只会吹单音,后来我教他和声,他一学便会,而且吹得比我还要有板有眼。那时候学校里正在教《踏雪寻梅》,弟娃天天回家便吹奏这首轻快得像流水似的曲子。有时我们上了床,熄了灯,弟娃还要把口琴掏出来,把被窝蒙起头来吹,口琴声从被窝里透出来,闷得呜呜地响。有一次,把父亲吵醒了,他气冲冲跑进来,一把将弟娃被窝掀开,弟娃怕挨揍,赶紧双手抱住头,缩成一团。父亲看着,竟笑了。那是唯一的一次,我看见父亲那张苍纹满布严峻的脸上,绽开那样一抹慈蔼的笑容。我跳下床,从床底拖出我那只竹篾笼子,从里面掣出了我送给弟娃的那管蝴蝶牌口琴来。几个月没有擦拭,口琴的白铜皮有点发黄了。我放到口边随便吹了两下,声音还是十分清越的,只是有点霉味。我从家里跑出来的那天,这管口琴正好插在裤袋里,是我从家里唯一带出来的东西。

三个多月了,这是第一次,我想起弟娃来。这三个多月,是一连串没有记忆的日子。白天,我们到处潜伏着,像冬眠的毒蛇,一个个分别蜷缩在自己的洞穴里。真到黑夜来临,我们才苏醒过来,在黑暗的保护下,如同一群蝙蝠,开始在台北的夜空中急乱地飞跃。在公园里,我们好像一队受了禁制的魂魄,在莲花池的台阶上,绕着圈圈,在跳着祭舞似的,疯狂地互相追逐,追到深夜、追到凌晨。我们窜逃到南阳街,一窝蜂钻进新南阳里,在那散着尿臊的冷气中,我们伸出八爪鱼似的手爪,在电影院的后排,去捕捉那些面目模糊的人体。我们躲过西门町霓虹灯网的射杀,溜进中华商场上中下各层那些闷臭的公厕中。我们用眼神、用手势、用脚步,发出各种神秘的暗号,来联络我们的同路人。我们在万华,我们在圆环,我们在三水街,我们在中山北路——我们鬼祟地穿进一条条潮湿的死巷,闪入一间间黝暗腐朽日据时代残留下来的客栈里。直到夜深,直到夜真的深了,路上的行人绝了迹,我们才一个个从各个角落里,爬回到大街上来,这时,这些冷落的、不设防的街道,才是真正属于我们的。我们手里捏着一沓沁着汗水的新台币,在黎明前的一刻,拖着我们流干精液的身体,放肆而又虚脱,漫步蹭回各自的洞穴里去。

这三个多月来,我的脑袋里,一直是空空的,好像有人将我的头盖揭开,把我的大脑一下子挖掉了一般,一点思念、一点感觉也没有了。弟娃,我最爱的弟娃,我竟没有去想过他。可是刚才那一刻,他却明明站在我的床前,离得我那样近,伸手出来,笑嘻嘻地向我说道:阿青,我的口琴呢?我记得我一把抓住了他的手,他的手是冰凉的。就像那晚一样,父亲先去睡了,我一个人坐在弟娃身边守住他,我去捏他的手,他的手冰冷,冷得叫我打了一个寒噤。我们在他身体下面垫了许多块砖头大的干冰。那些干冰一直在冒冷烟,弟娃如同睡在雾中一般。在市立殡仪馆,他们把他装进了一副小棺材里。他的小棺材,薄薄的,像只木箱,我趁他们不备,溜进了停尸间去,掀开了弟娃的棺材盖。弟娃十分局促地仰卧在里头,他们替他化了妆,在他那张雪白的娃娃脸上,涂上了淡淡的胭脂。他们把他的双手合拢在胸前,他的肩膀都给挤得拱缩了起来。弟娃看来好像在装睡的模样,满面调皮滑稽,好像随时都忍不住要笑出来似的。我们把弟娃运到碧潭公墓去,两个抬棺的脚伕,粗手粗脚,棺材从车上抬下来,东碰西撞,棺材头撞在车门上呼呼作响。我一阵暴怒,走过去,猛推了脚伕一把,喝道:“轻些,知道么?”“还不起来?日头晒屁股了!”

丽月探头进来笑道,她只穿了奶罩三角裤,披着一件粉红绸子的短袖睡衣,一头发卷还没有拆去。“小玉回来过么?”我问道。“问你呀,那个小玻璃,昨晚又野到哪里去了,”丽月乜斜着眼睛瞅着我,噗哧一声笑了出来,“阿青,你老实招来吧,昨晚你钓到大鱼没有?是条青花还是条老泥鳅?”“还有饭么?”我不理会丽月。“你上个月欠我的伙食还没还清,还想吃饭么?”“先还一百,这总可以了吧?”我从裤袋里掏出一张一百元的钞票来,丽月一把抢了过去,笑道:“快去吧,早上做的稀饭都发馊啦。”

我跟着丽月,走到她隔壁房去。她的房间,只跟我们的隔了一层薄薄的三夹板。从前丽月那个美国大兵情人强尼和她同居的时候,她把我们这间房布置成一间小客厅。强尼抛下她回美国后,她便分租给小玉,只收他四百块一个月,还让他搭中饭。小玉认识老周后,常常不回来住,他便叫我搬了进来,分担他一半租钱。

丽月是小玉的表姊,她很疼小玉,常常揪住小玉的腮叫他小玻璃。丽月体格很棒,而且风骚,在纽约吧里大红特红,那些美国兵都叫她丽丽。丽月用手捧起她那两团大奶子,面一扬,很不屑地说道:“怕什么?老娘有的是本钱!”有时候她白天去上班,家中阿巴桑忙着做事,便把她那个三岁大和强尼生的那个杂种仔小强尼赶到我们房间来,要我们看顾。那个杂种是个小可爱,一身洁白的娃娃肉,绿莹莹的眼珠子,却是一头乌黑微鬈的头发。丽月本来把她的杂种仔丢给了孤儿院,后来舍不得,又去把他接了回来。丽月说,小杂种的老爸,是个很标致的美国郎。她案上有一张他穿了一身白色海军制服的照片,咧着嘴,一双眼睛花花的,风风流流的模样。丽月跟他同居,倒贴了他一年,还替他生了一个小杂种,他拍拍屁股,便溜回国去了。一共只来过三封信,寄了二十块美金给小强尼买圣诞礼物。丽月无可奈何地叹道:“美国鸟,是很有良心的么?”然而她说她并不恨他,她原谅他,他来了她还要跟他睡觉。“啊唷,有鱿鱼吃!”

我看丽月房中饭桌上摆着一碟酸菜炒鱿鱼,一碗白稀饭。“丽月姊,你真是一个好人!”我摸了一下丽月扎实润凉的膀子。“去你的,少拍老娘马屁,”丽月坐到我对面笑道,“我问你,玉仔昨晚到底又到哪里去打野食去了?”“小玉么?找到一位华侨干爹啦,是从东京来的。”“伊娘咧!”丽月咯咯骚笑了起来,“那个小玻璃专爱吃‘沙西米’!去年有一个大阪来的华侨,开中华料理的。玉仔为了他失魂落魄,做了好几个月的樱花梦。昨天半夜老周还来找他,我替他撒谎,说他回三重镇去了。老周只是不信,抓住我诉苦,一口呢呢侬侬的上海话,我也听不大懂。我看那个胖阿公对玉仔还有几分真心。”“老周上星期才给小玉买了一只精工表,一千五,自动的,还有日历呢。”“我看到啦,玉仔戴在手上亮来亮去,”丽月笑叹道,“谁教那个胖阿公偏偏迷上这个没心肝的玻璃货,算他倒霉!”“阿母——”

阿巴桑带着小强尼走了进来,那个小杂种一看到他母亲,便摇摇晃晃,笑嘻嘻地一头撞进他母亲怀里叫道。丽月一把将小强尼抱了起来,剥开他的开裆裤,在他那浑圆的小屁股上咬了一口,恨道:“你这个小野仔,小杂种,你要了你阿母的命啦!”阿巴桑是个大胖子,性情异常急躁,爬上楼半天还喘不过气来,脸上的汗水滴滴答答的。她把手里一对红蜡烛,两炷香,四五串锡箔元宝,还有一大叠纸钱往桌上一搁,便一五一十跟丽月算起账来,我猛然才想起,今天竟是七月十五,中元节了。“你给谁烧冥钱,丽月姊?”我问道。“给我那个死鬼阿爸呀!”丽月叹息道,她提起一串元宝来,窸窸窣窣地抖响着,“他在的时候,天天向我讨钱。死了,梦里头还要向我讨。不烧给他,我害怕,怕他到阎王面前去告状。”“丽月姊,你分一半元宝给我,我钱给你。”我掏出了二十块钱来递给丽月。“你又烧给谁啦?”丽月诧异道。“我烧给我阿弟。”“他也向你要钱么?”“他向我要口琴,”我说,“今天是他的生日——十六岁了。”“口琴?”丽月哈哈大笑,“那个地方大概也有口琴卖的吧?人家说,阴间跟我们这里一样,什么都有。一定也有许多酒吧,我死翘翘了就到下面去当吧女去!要不然,越战打死那么多美国兵,怎么办?”

丽月笑得乱晃起来,两个大奶子战弹弹的,她指着我叫道:“玻璃鬼!玻璃鬼!你和玉仔两人死了,一定也变成玻璃鬼。你活着是什么货,死了也是什么货,想改也改不了!”

我把两串元宝拿回房中,搁在床上,然后到澡房去冲了一个冷水澡,把头发也洗干净了。我换上了一套新买的衣服,一条深蓝达克龙的西装裤,一件套头蓝白条子的紧身衫。我把一头又长又硬桀骜不驯的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还抿上了一些小玉的发蜡。临走时,我将那管蝴蝶牌的口琴,插到后面裤袋里。我经过丽月房门口,丽月吹了一声口哨,叫道:“这一身打扮,又去找郎客了!”

我头也没回,跑下楼去,闯进了外面的世界里。中山北路上上下下,好像都落满了白色冒烟的溶液一般,空气热得在闪闪颤动。我赶忙掏了我那副宽边深黑的墨镜来戴上。这副太阳眼镜,是一个客人遗留在旅馆里五斗柜上的,我收了起来,据为己有。白天在人群里,我便戴上这副宽边墨镜,把脸遮去一半。这样,即使碰见熟人,也可以装着没有看见,回避过去。

我在中山北路乘上公共汽车,坐到车子的最后一排角落里去,汽车里很燥热,刚洗完澡,一坐下来,一身又湿了。我要乘到西门町,然后转到南机场去。母亲就住在南机场那边。有五年多,没有见到母亲了。我得到关于她最后的消息,是她在南机场跟一个开地下茶室的男人同了居。那还是弟娃告诉我的,他曾经到南机场去看过母亲两三回。母亲带他到西门町一条龙去吃蒸饺,两人吃了三笼。可是母亲后来却吩咐弟娃:以后没有事,不要再去找她了。这次弟娃去世,母亲并不知道。好几次我都想去告诉她,不知怎的,总没有去成。因为许多年没有跟母亲见过面,怕见了大家尴尬,没有话说。

想到母亲,想到弟娃,我又不禁想起我们那个七零八落、破败不堪的家来。5

我们的家,在龙江街,龙江街二十八巷的巷子底里。就如同中国地图上靠近西伯利亚边陲黑龙江那块不毛之地一样,龙江街这一带,也是台北市荒漠的边疆地区。充军充到这里来的,都是一些贫寒的小户人家。我们那条巷子里,大都是一些不足轻重的公家单位中下级人员的宿舍。两排木板平房,一栋栋旧得发黑,木板上霉斑点点,门窗瓦檐统统破烂了,像一群褴褛的乞丐,拱肩缩背,挤在一堆。左边第一栋是秦参谋家,一扇大门给台风刮掉了,一直没有补上,好像秃着嘴巴,缺了一颗门牙似的。秦参谋喜欢坐在大门缺口一张矮凳上,手里抱着一把胡琴,自拉自唱,据他自己说他唱的是麒麟童麒派,嗓子沙哑得患了重伤风一般。去年他中了风,脸走了形,嘴巴歪掉了。可是他仍奋力地唱着《逍遥津》,很苍凉地在喊:欺寡人——。他一张嘴,下巴便好像掉下来了似的,一脸痛苦不堪的神情。右边第一栋住着萧队长和黄副队长两家,萧太太和黄太太吵了十几年的架,因为两家共用一个厨房,常常在深夜里从她们厨房中传出来一声声有板有眼的砧板咒。橐、橐、橐的刀声,配着尖厉的诅咒,在寒风中,听得人毛骨悚然。萧太太是大块头,声音洪亮,总是占上风。黄太太却干瘦得像条缩了水的黄瓜,一径瘪着嘴,泪眼汪汪,满面凄苦,好像给萧太太咒得永世不得超生了似的。大概大家的生活都很困难,一家家传出来,都是怨声。我记得,那么些年,我们那条巷子好像从来没有安宁过。这边哭声刚歇,那边吆喝怒骂又汹汹然扬了起来。然而我们那条二十八巷,却是一条叫人不太容易忘怀的死巷。它有一种特殊的腐烂臭味,一种特殊的破败与荒凉。巷子两侧的阴沟,常年都塞满了腐烂的菜头、破布、竹篾、发锈的铁罐头,一沟浓浊污黑的积水,太阳一晒,郁郁蒸蒸,一股强烈的秽气便冲了上来,在巷子里流转回荡。巷子中央那个敞口的垃圾箱,内容更是复杂。常常在堆积如山的秽物上,会赫然躺着一只肚子鼓得肿胀的死猫,暴着眼睛龇着白牙,不知是谁家毒死的,扔在那里,慢慢开始腐化;上面聚满了绿油油一颗颗指头大的红头苍蝇,人走过,嗡地一下都飞了起来,于是死猫灰黑的尸身上,便露出一窝白蠕蠕爬动的蛆来。巷子是黄泥地,一场大雨,即刻变成一片泥泞,滑叽叽的,我们打着赤足,在上面吱吱喳喳地走着,脚上裹满了泥浆,然后又把黄滚滚的泥浆带到屋里去。如果天气久旱,风一刮,整条巷子飞沙走石。于是一家家破缺的墙头撑出来的竹篙上,那些破得丝丝缕缕的尿布、三角裤、床单、枕头,在黄濛濛的风沙中,便异常热闹地招翻起来。

这条死巷巷底,那栋最破、最旧、最阴暗的矮屋,便是我们的家。前年黛西台风过境,把我们的屋顶掀走了一角。我跟父亲用一块黑色的大油布铺在漏洞上,遮盖起来,上面压了许多红砖头。雨下得大,屋内还是会漏的,于是铅桶、面盆,有时连痰盂也用上,到处接水。如果雨一夜不歇,屋内便叮叮咚咚,响到天明。我们的房子特别矮,阳光射不进来,屋内的水泥地分外潮湿,好像一径湿漉漉在出汗一样,整栋屋子终年都在静静地、默默地,发着霉。绿的、黄的、黑的,一块块霉斑,从墙脚下,毛茸茸地往上爬,一直爬到天花板上。我们的衣服,老是带着一股辛辣呛鼻的霉味,怎么洗也洗不掉。

然而父亲却说,我们能够弄到那样一幢房子,已经是万幸了。民国三十八年,父亲那个兵团在大别山和八路军交战,被围困了一个多礼拜,救兵赶不到,父亲被俘虏了。后来逃脱,来到台湾,革去了军籍。幸亏父亲一个旧日的老战友黄子伟黄处长,卖了一个人情,才让父亲暂时栖住在这栋矮小破烂的宿舍里。差不多每个星期天,父亲都到隔壁二十六巷黄子伟叔叔家里去,去的时候,总是拎着一瓶红露酒,一包盐脆花生;然后和黄叔叔两人对坐着,用水碗子装酒,你一碗我一碗地猛灌,嘴里的花生米嚼得咔嚓咔嚓。父亲本来就是一个刚毅木讷、不善言辞的人,喝了酒,更加一句话也没有了。他默默地坐在那里,一脸紫胀,两眼通红,一直挨到太阳下去,屋内黑了,父亲才立起身来,干咳一声,说道:“呃,不早了——”“在这里吃饭吧。”黄叔叔也立起身来。“改天再来。”

父亲也不等黄叔叔回话,便踏着他那受过严格训练的军人步伐,昂然离去。他的胸脯夸张地挺着,头高扬到滑稽的地步,一双穿得张了口的旧皮靴,踏在地上,发着啪哒啪哒空洞的响声。

据说父亲从前打日本人是立过功勋的——这是他自己告诉我们的。他讲到“长沙大捷”那一仗,突然间会变得滔滔不绝,操着他那浓浊的四川土腔,夹七夹八口齿不清地吐出一大堆我们半懂不懂的话来。他那张磨得灰败、皱纹满布的黑脸上,那一刻,会倏地闪起一片骄傲无比的光彩。父亲说,那一仗下来,长沙郊外那条河河水染得通红,他那柄马刀,砍日本人的头砍得刀锋卷起。他房中案头上一张全身戎装的照片,捆着斜皮带,穿着长筒马靴,手里捧着一顶穿了几个弹孔的日军军盔,脸上露着胜利的得色。那张照片,便是在长沙郊野战场上拍的,地上七横八竖都躺满了士兵的死尸。那时父亲刚升团长,并且还受了勋。父亲的床头搁着一只小小的红木箱,箱子用一把铜锁锁住,箱子里便珍藏着父亲那枚二等宝鼎勋章。在我考上育德中学高中那一年,有一天,父亲把我召进他房中,郑重其事地把他床头那只小红木箱捧到案上,小心翼翼地将箱子打开,里面搁着一枚五角星形的红铜镀金勋章,中间嵌着蓝白两色珐琅瓷的宝鼎。镀金已经发乌了,花纹缝里金面剥落的地方,沁出了点点铜绿来。系在顶角的那条红蓝白三色缎带,也都泛了黄。父亲指着那枚旧勋章,对我说道:“阿青,我要你牢牢记住:你父亲是受过勋的。”

我觉得那枚勋章很好看,便伸手去拿,父亲将我的手一把挡开,皱起眉头说道:“站好!站好!”

等我立正站好,双手贴在裤缝上,父亲才拿起那枚章,别在我的学生制服衣襟上,然后他也立了正,一声口令喝道:“敬礼!”

我不由自主,赶忙将手举到额上,向父亲行了一个举手礼。我差不多笑出了声来,但是看见父亲板着脸,满面严肃,便拼命忍住了。父亲说,等我高中毕业,便正式将那枚宝鼎勋章授给我。他一心希望,我毕业的时候,保送凤山陆军军官学校,继承他的志愿。

父亲做了一辈子的军人,除了冲锋陷阵以外,别无所长,找事十分困难。又是靠黄叔叔的面子,才挤进了一家公私合营的信用合作社,挂了一名顾问的闲职,月薪三千台币。在机关里,他连张办公桌也没有的,其实用不着天天去上班。可是父亲每天仍旧穿着他那唯一一套还像样的藏青哔叽中山装,手臂下夹着一只磨得泛了白、拉链只能拉拢一半的公事黑皮包,跑出跑进,踏着他那僵硬的军人步伐,风尘仆仆地去赶公共汽车。父亲跟旧日的同僚,统统断绝了来往。有一次,有两个父亲的老部下到我们家来探望他,父亲穿着内裤躲进了厕所里,隔着门对我悄声命令道:“快去告诉他们,不在家!”

就在我们那间闷热潮湿、终年发着霉的客厅里,父亲顽强地坐在他那张磨得油亮的竹靠椅上,打着赤膊,流着汗,戴着老花眼镜,在客厅那盏昏暗的灯下,一日复一日,一年复一年,在翻阅他那本起了毛、脱了线、上海广益书局出版的《三国演义》。有一年台北地震,我们屋顶的砖瓦震落了好几块,我们都吓得跑到巷子里去。等我们回返家中,却发觉父亲仍旧屹然端坐在客厅的竹椅上,手里兀自捏住他那本《三国演义》,他头上那盏吊灯,给震得像钟摆一般,来回地摆荡着。

父亲独自坐在客厅里研究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道理时,母亲便一个人在客厅外的天井中,蹲在地上,弯着腰,在搓洗那些堆积如山无穷无尽的床单衣裳。因为贴补家用,母亲每天都去兜揽一大堆别人家的床单衣裳回来洗。她常年都埋葬在那堆脏衣裳里,弓着背,拼命地搓,奋力地洗,两只手在肥皂水里,一径泡得红通通的。她蹲在地上,捞起裙子,露出一双青白的小腿来,一头乌黑的长发扎成一刷大马尾,拖在身后。有时候,母亲一面搓洗,一面一个人忘情地哼着台湾小调,搓着搓着,她会突然扬起面,皱着眉头,放声唱了起来:

啊——啊——被人放舍的小城市——寂寞月暗暝——

她的声音尖细、凌厉,颤抖抖地一声奋扬起来,听得人毛骨悚然,比《悲情城市》里那个台语悲旦白莺唱得还要叫人心酸。

母亲的身世和来历都是十分暧昧不明的。据说她是桃园乡下一户养鸭人家的养女,养父是个酒鬼,百般虐待,幸亏养母还疼她,少受了许多罪。可是有一天,养父一把镰刀飞过去,把她额头上削去了一块皮,于是她便逃了出来,跑到中坜,在第一军团军营附近一家下等茶室,当起女招待来。那段日子,母亲的行为大概不甚检点,经常跟第一军团那些军爷们制造事件。有一次,两个少尉军官为她争风吃醋,动起武来,险些出了人命案子。事情闹大了,母亲在中坜立不住脚,才到台北来帮人做下女。黄婶婶怀孕时,请了母亲临时帮忙,就是那样,便跟父亲搭上了。那年父亲四十五,母亲才十九岁。黄婶婶提起这件事,总捂起嘴巴笑。“我是叫你们阿母送红蛋去的,谁知你们阿爸红蛋留下,连人也留下了!”

母亲年轻时,大约的确是一个很有风情的女人。她长得身段娇巧,细细的腰肢,一头丰盛的长发,乌亮亮像匹黑缎子般披到背上来。她那张雪白的娃娃脸,一小撮嘴巴,嘴角翘翘的,满脸稚气,看起来,好像是一个总也长不大的小女孩一般。可是她那双大大的、深坑下去的眼睛,一双乌亮的眸子里,却一径闪烁得像两只受了惊的小鹿一般,东躲西藏,充满了彷徨疑惧。有时候,她会突然眉头一锁,一双大眼睛便像两团黑火般燃烧了起来,好像心中一腔怨毒都点着了似的。

母亲站在父亲身边,只到他的肩膀。两个人走在街上,父亲昂头挺胸,好像在阅兵,大步大步地跨着,母亲跟在他身后,碎步追赶,不住地两边张望。那样一个苍老灰败、满头白发倒竖的大男人,身后却跟着一个娃娃脸、惊惶不定的小女子——他们两人,是我们巷子中,一对极不相称,走在一起令人发噱的老夫少妻。

然而父亲大概也曾热爱过母亲的,只是他表示的方式却十分地暴烈。有一次,母亲在门口跟一个卖菜的小伙子调笑,她拿一根萝卜去敲那个年轻男人敞裸的胸膛,那个小伙子便乘机捏了一下母亲的膀子。父亲恰巧撞见了,回家以后,也不发言,倏地从门背后抽出一根藤鞭子,嗖、嗖、嗖在母亲背上便猛抽了三下。母亲跌倒在地,她细小的身躯蜷缩成一团,两只肩膀猛烈地抽搐着,一双青白的小腿不断地在蹬踢。她躺在地上的那副样子,使我想起我们过年时宰杀的一只小母鸡,喉头割断了,躺在地上,两只鸡爪子不断痉挛地蹬踢着,在做垂死的挣扎,一身雪白的羽毛溅满了鲜红的血点子。母亲躺在地上,并不哭泣,也不叫喊,一脸青苍,一小撮嘴巴紧紧闭着。她那双大眼睛望着父亲,好像要跳了出来似的。第二天,母亲没有起床。父亲回家时,却将一包花纸包着的盒子,往母亲床头一塞,急急转身便走了出去。盒子里是一件崭新的细麻纱连衣裙,豆绿的底子,起着大团大团的红芍药。母亲爬下床,将新衣裳换上,站在镜子面前左顾右盼起来。可是她露在外面的背项上,却添了两条手指粗的鞭痕,横斜在那里,青红青红地浮肿起来,像两条蛇,蟠爬在她那雪白的背上。

我八岁的那年,有一天,母亲忽然失踪了。她带走了她所有的衣裳,也带走了父亲买给她的那条花裙子。她跟了小东宝歌舞团里一个小喇叭手,私奔而逃。她也参加了他们那个歌舞团,环岛巡回表演去了。小东宝歌舞团的宿舍本来驻扎在长春路,母亲常常去领他们团员的衣服回来洗。有一次,我经过他们宿舍,窥见母亲正跟那些团员们混在一起,在唱歌。那个小喇叭手,是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穿了一身绛红的制服,胸前两排金色铜扣,袖子上两道宽宽的金边,他歪戴着一顶白色金边的帽子,露着两片渗黑油亮的发鬓来。他双手举着一管闪烁的铜喇叭,仰着身子,吹奏得异常嚣张。母亲夹在一伙女团员中间,一齐笑嘻嘻地在唱《望春风》。她的头上也歪戴着一顶白色金边的男人帽子,我从来没有看见她笑得那般开心过。

母亲出走的那个晚上,父亲擎着他从前在大陆上当团长用的那管自卫手枪,虚恫地摇挥着,跑了出去,声称要去毙掉那对狗男女。可是他半夜回来,却醉得连路都走不稳了。他把我和弟娃叫去,咿咿唔唔训了一大顿我们不甚明了的话,讲到后来,他自己却失声痛哭起来,他那张皱纹满布灰败苍老的脸上,泪水纵横——那是我所见过,最恐怖、最悲怆的一张面容。弟娃吓得大哭,我却感到全身的汗毛都张开了,寒意凛凛。

母亲出走,我似乎并没有感到特别难过。大概因为母亲对我从小嫌恶,使我对她只有畏惧,没有依恋。母亲生我的时候,头胎难产,子宫崩血,差点送掉性命,因此,她一口咬定我是她前世的冤孽,来投胎向她讨命的。她常常用大拇指来搓平我的额头,对我说道:“黑仔,莫要皱眉头,小孩子额头上有皱纹,要不得,犯凶的。”

母亲叫我黑仔,叫弟娃白仔。我长得像父亲,高大黝黑,弟娃却跟母亲脱了形。一身雪白,一张娃娃脸,他那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好像是从母亲那里借来的,可是却没有母亲眼里那股怨毒,一径眨巴眨巴,好像在憨笑似的。母亲说,她怀着弟娃时,梦见了送子观音,弟娃是观音娘娘特地送给她的,所以才长得跟她那样像。她亲自给弟娃缝了一套火红绸子的衣服,脖子上给他戴了一只镀银的白铜项圈,项圈上挂着十二生肖的铃铛,弟娃满地一爬,那些龙蛇虎兔的铃铛便丁丁当当地响了起来,于是母亲大乐,一把便将弟娃抱起搂入怀中,从他头顶一直亲到他那双胖嘟嘟圆滚滚的小腿上,亲得弟娃扎手舞脚,咯咯不停地傻笑。

有一天,母亲在天井里替弟娃洗澡,她用她自己那块檀香皂,把弟娃一身都搽满了肥皂泡子,她坐在木盆边,佝着背,一头乌黑的长发,袅袅地婉伸到膝上,她一面掬起手,舀水浇到弟娃白白胖胖的身子上,一面柔柔地哼着《六月茉莉》。弟娃笑,母亲也笑,他们母子俩清脆欢悦的笑声,在那金色的阳光照耀下,回荡着。等到母亲走进屋内去拿毛巾,我走了过去,站在木盆边,正当弟娃笑嘻嘻向我伸出手的那一刻,我一把抓住他的膀子,在他那白白嫩嫩的娃娃肉上,狠狠地咬下了八枚青红的牙齿印。母亲赶出来,举起火钳将我的膝盖打得乌青瘤肿,好几天,走路都是瘸的。我看着那青肿的膝盖,流出脓血来,心中只感到一阵报复的快意,我不哭,也不讨饶。那次后,母亲对我又添了几分嫌恶,说我一定是五鬼投的胎。

然而母亲一走,我跟弟娃两个人却突然变得相依为命起来。弟娃一向是跟母亲睡的,母亲出走那天晚上,他却跑到我房中,爬到我床上,拼命挤到我怀里来,大概他心里害怕。那晚我自己也很疲倦,便搂住他,学母亲那样,拍着他的背,一块儿睡去。

母亲离家后,我只见过她一次。那是她出走的第四个年头,我刚上初中。小东宝歌舞团回到台北,在三重镇美丽华戏院表演。我偷偷带着弟娃,乘公共汽车过台北桥到三重镇去。美丽华原来是演歌仔戏的,在重新路一个巷子口,戏院只是一个三夹板围起的大棚子,大门入口的地方,垂着两幅花布门幔,围墙板壁上贴满了彩色广告海报:小东宝歌舞团青春热舞。上面印着许多露着大腿的舞女。一个戴着花纸帽的男人,站在入口处,举着一只讲话筒,大声呼喊:标致小姐!精彩表演!我带着弟娃买了两张票,挤进了戏院,里面黑压压的人头,差不多满座了,闹哄哄的。戏棚里是水泥地,地上撒满了果皮、瓜子壳、香烟头、汽水瓶子。座位是一条条没有靠背的长板凳,挤得密密的。观众差不多全是男人,许多打着赤膊,汗叽叽地露着上体。大多数的人都趿着木屐,坐下来后,便将木屐踢掉,一只光脚板蜷到凳子上。里面的空气混浊,暖烘烘的一股子汗酸脚臭。我跟弟娃挤到院台左侧最边头的一张凳子上坐了下来。戏台上挂着一张破旧的茶红幔子,台上有一排反射的座灯,把戏台照得通亮。戏台右边坐着歌舞团的乐队,有五个人,都穿着他们那绛红色铜扣金边的制服,在那里大吹大打,好像万华市场大拍卖时洋鼓洋号那股喧嚣,那样热闹。我发觉带着母亲私奔的那个小喇叭手,就坐在乐队前排第二个座位上。他扬着头,鼓着腮帮子,眼睛瞪得老大,吹奏得很得意似的,手上的喇叭照得金光闪闪。他没有戴帽子,梳了一个十分标劲的飞机头,乌光水滑的。台上的司仪擎着麦克风出来报了幕,讲了几句风话,台下掀起一阵口哨飞彩,突然间,六个舞女便从幕后跑了出来。她们都穿着短短的粉红裙子,白白的大腿全露在外面,每个人的头上箍着一圈亮晶晶的金色锁片子,两只手腕上也戴满了闪烁的手钏子。她们出来后,肩靠肩站成一排,等乐队换了一支曲子,她们倏地都甩出一只手来,往来台下一指,一齐尖声唱了起来:宝岛姑娘真美丽——

台下的观众更加兴奋起来,大声叫道:跳!跳!跳!乐队敲打得愈来愈急切,于是台上的舞女互相勾肩搭背,一字排开,开始飞踢大腿,跳起舞来。她们一边踢,一边唱,手钏子铮铮铛铛。合下的男人们,拍手的拍手,叫好的叫好。司仪手执着麦克风,也在大声喊:嗨!嗨!嗨!好像在替那些舞女加油似的。

我和弟娃的座位很偏,看得不太清楚。我站了起来,张望了半天,赫然发觉,原来台上左边第一个舞女,就是母亲。她们六个人,都搽得一脸大团大团红通通的胭脂,眉毛眼睛画得又是蓝又是紫,脸谱勾得一模一样,不容易分别。母亲已经三十出头了,可是她身材娇小,又那样打扮着,看起来,竟像个十八九岁的小姑娘。她比其他的舞女都矮小,踢起腿来,总比她们迟缓一些。她一径咧着涂得红红的嘴巴,露着一口白牙,做出一副笑容来。可她那双大眼睛却一直急切地眨巴着,好像十分仓皇吃力的模样。我告诉弟娃,母亲也在上面跳舞,弟娃赶忙爬到凳子上去,寻找了片刻,突然,他叫了一声:“阿母——”便站在凳子上哭泣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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