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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4 14: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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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顾明远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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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教育(认识中国·了解中国”书系)

当代中国教育(认识中国·了解中国”书系)试读:

前言

《当代中国教育》是一本为外国朋友了解中国教育而做的小册子。中国历史悠久,地域广阔,人口众多,虽然经济发展总量已是世界第二,但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教育有了快速发展,为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从全国范围来看,教育发展还很不平衡,教育发展受到地域环境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因而发展中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这本小册子只是从一般层面上介绍中国的教育制度,特别是近些年国家对教育发展的总体设计和规划,以及当前学校教育发展的一般概况。本书中的数据图表由李敏谊、滕珺博士编制。

感谢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对本书的精心设计。作者2016年5月10日第一章中国教育发展的历史简述第一节 中国古代和近代教育

中国教育源远流长,早在远古时代就有教育活动。中国考古学家考察了元谋人、蓝田人、北京人等属于旧石器时代早期的人类遗址,揭示了中国教育的起源。在我国古籍中就有用火、耕牧等记载。史书《白虎通》曰:“教民熟食,养人利性,避臭去毒”,就是教人用火熟食,可以增强体质,调节性情;据《尸子》载:“宓羲氏之世,天下多兽,故教民以猎”“燧人之世,天下多水,故教民以渔”,就是教人捕鱼、狩猎;《易经·系辞下传》又曰:“包羲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就是教民耕种了。我国古籍中还有图腾崇拜、宗教祭祀等活动的记载,这些活动都是通过教育一代一代传下来的。至氏族社会末期,出现“家学”学校教育形式的萌芽,但是这种学校是由氏族显贵垄断着的。

文字的出现促进了学校的产生和发展。我国最早发现的文字是三千多年以前刻在龟壳和兽骨上的,考古学家称它为甲骨文。后来又刻在青铜器皿上,称为金文。前几年在陕西眉县出土的27件青铜器上有3500字左右的铭文,记载着西周的历史。以后文字又刻在竹简或木简上,书写在布帛上。大约到西汉时,我国就出现了最早的植物纤维纸,东汉蔡伦总结、推广了前人的造纸经验,纸就可以大量生产了。纸的发明和应用对人类文化的继承和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对学校教育的发展也起了巨大的作用。它不仅便于书写,而且便于保存和传播。于是出现了经典的读本,这些教材得以传承至今。

印刷术的发明是中国人民对人类文化又一次伟大的贡献。我国5世纪出现碑石石刻,11世纪毕昇发明活字印刷术。印刷术的发明对于文化的广泛传播和教材的普及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纸和印刷术的发明大大便利了教和学的进行,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发展。

我国古代很早就有学校,根据古籍记载的传说,最早的学校有“庠”“序”“校”等名称,《孟子·滕文公上》中称:“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可见中国的学校大约出现在氏族社会后期,奴隶社会早期。

春秋时期开始有私人办学。一般认为是孔子(公元前551—公元前479)首开私学之风。孔子在鲁国曲阜设学授徒(公元前529年),以诗书礼乐教弟子。他还带着学生周游列国,是春秋末期最大的私人讲学团体。同时代还有少正卯(?—公元前496)也在鲁国讲学。墨子(约公元前468—公元前376)自称有弟子三百人。战国时期,诸子蜂起,各自设学授徒传道,学生也可以自由择师,形成百家争鸣、人才辈出的盛况。魏晋南北朝时期,私学又有了发展。这个时期除了世俗性的私学外,还有佛教、道教的宗教教育的私学。隋唐以后,私学的名称更是繁多,有家塾、经馆、义学、私塾、村塾等,形成庶民学习的风气。唐朝末年又出现了书院,宋代有了较大发展。总之,私学在我国教育发展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它对中国文化的传播和发展是功不可灭的。孔子像

到了汉朝,汉武帝建元五年(公元前136年)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教政策。儒家经典就成为我国封建时代学校教育的主要内容,中国儒学化的传统教育也由此而形成。孔子修身治国的思想内容不仅影响了中国几千年,而且他的教育思想至今仍为教育学界所遵崇。例如,他提出“有教无类”“因材施教”“不愤不启,不悱不发”“温故而知新”“教学相长”等教育思想,至今仍然指导着中国的教育教学工作。《学记》是我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系统的教育理论著作,成书于战国后期。它全面系统地总结了我国先秦时期儒家教育的经验和理论。它比古罗马教育家昆体良的《论演说家的教育》一书要早整整三个世纪。虽然《学记》是我国两千多年以前的教育论著,但它对中国教育的影响很深远。两千多年来中国教育基本上是遵循着书中的思想和原则展开的,而且许多思想今天仍然有很现实的意义。《学记》全面阐述了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教育与社会政治的关系、学校制度、教学原则和方法、教师、学生和师生关系等。例如,它提到教育的作用,从国家来讲,可以兴国安民,从个体来讲,可以成为德才兼备的人才;它强调教育要遵循儿童发展的规律,因材施教,讲究教育的方法。[1]

隋唐时期建立科举制度,隋炀帝大业二年(公元606年)设进士科,此为科举之始。科举把教育与选拔人才结合起来,科举考试的内容也是以儒学经典为主。科举制度改变了官僚系统的世袭制度,使庶民百姓有机会通过考试进入官僚阶层,这是一种时代的进步,同时也刺激了人民大众对教育和教师的重视,促进了教育的发展,这种制度影响我国教育达两千年。科举制度也促成了教育的政治伦理化。儒学从孔子开始就强调教化、德治和仁政,并重视教育的政治作用。汉武帝的独尊儒学意味着接受儒学教化、德治的思想,即所谓“教化立而奸邪皆止”(《汉书·董仲舒传》)。使儒学教育更加政治化,教育的政治化也就成为中国教育的传统。科举考试制度影响到今天中国的考试制度。学生修完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以后,必须通过中考才能进入高中,高中毕业以后必须经过高考才能进入高等学校学习,从而引起了教育的激烈竞争。古代科举考试考场

古代学校分官学和私学。官学由官府主办,朝廷直接举办管辖的为中央官学,如西周国学,汉代太学、官邸学、鸿都门学,唐代的国子学、太学,元明清的国子监等。地方设置的为地方官学,如西周乡学,汉代郡国学,唐宋元明清的府州县学等。私学是私人举办的学校,以塾为主,有家塾、村塾、私塾、义学、经学等。书院是中国古代特有的一种学校教育机构,始于唐开元六年(公元718年),朝廷设丽正修书院,原专为修书、校书、藏书之所。当时私人隐居读书或聚众讲学,也称书院。宋代得到官府奖励,书院兴盛一时。但是随着朝代的更迭,各代文教政策的不同,书院的发展时起时落。清末行新政,光绪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诏改书院为学堂。书院逐渐随着新学制改革和科举的废除而告终。白鹿洞书院(朱熹曾在此讲学)

汉以后两千年来,中国教育虽然也随着朝代的更迭而有所变化,但直到鸦片战争之前传统教育都没有本质的改变,只是到近代才受到较大的冲击。

明末清初,西学开始东渐,一批西方传教士来华传教办学,开始有现代形态的学校。但为数很少,主要在沿海地区,对中国教育并未产生多大影响。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的门户被打开,中国封建统治阶级内部一些官僚逐渐认识到,中国的军事、经济、教育落后于西方列强。以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张之洞等为代表的一批洋务派倡导洋务运动。所谓洋务,简单地说,就是与外国有关的一切事务,包括工业、商业、外交、教育等。洋务运动在教育方面的主张就是张之洞提出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所谓“中学为体”就是把封建主义的三纲五常视为中国文化的基础,“西学为用”就是“学夷之技以制夷”,学习西方的技术,就是认为可以在封建专制制度和封建伦理纲常不变的条件下,开办一些工厂、学校、报馆等,接纳一些西方资本主义的自然科学和技术,就能富国强兵。在洋务运动的提倡下,中国第一次办起洋学堂,派出了第一批留学生。第一批洋学堂主要是外国语学校、工业学校和军事学校,如京师同文馆、上海广方言馆、福建船政学堂、天津水师学堂、江南水师学堂等。

甲午战败以后,一批具有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发起维新运动。他们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了反思和批判,猛力批判维护封建政体的伦理道德,批判封建主义教育,抨击八股取士制度,要求废除科举考试,改革传统的教育模式,建立现代形式的新学校,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培养实用人才。1905年,在中国存在了一千多年的科举考试终于被废除,西方的教育制度和先进的科学教育内容才得以在中国建立和传播。

光绪二十二年(公元1896年),刑部左侍郎李端棻就倡议创办京师大学堂。光绪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光绪帝发布上谕,令军机处和总理衙门着手办理。以“广育人才,讲求时务”为宗旨,规定京师大学堂为全国最高学府和最高教育行政机关,“各省学堂皆归大学堂统辖”;教育方针仍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谓“中学体也,西学用也,二者相需,缺一不可”[2]。课程也是“中西并重,观其会通,无得偏废”。学生入学后,先习普通学,卒业后再习专门学。1898年11月开学时,学生不足百人。1900年因义和团运动起,学堂停办。1902年复校,张百熙继任管学大臣,颁布《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先设预备科(分政、艺两科)和速成科(包括仕学、师范两馆)。1903年增设进士馆、译学馆及医学实业馆。1907年又增设博物品实习科。1910年分科大学正式开办,陆续开设经、文、法政、格致、农、工、商七科。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改名北京大学。京师大学堂的成立,为以后新学制的建立打下了基础。京师大学堂旧址

1902年清政府颁布了《钦定学堂章程》,以日本的学制为蓝本,规定了各级各类学堂的目标、性质、年限、入学条件、课程设置等。但此学制未及实施,即被1904年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代替。从此,中国有了系统的学校制度。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同时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1912年9月3日颁布了学校系统。该学制缩短了清末的癸卯学制的修业年限,废除了封建的制度和内容。根据教育总长蔡元培提出的《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新的教育宗旨为: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国民公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之成其道德。小学废除读经,大学取消经科;加强实业教育和职业教育。

这个学制施行了10年。1922年北洋政府又颁布了《学校系统改革案》,称“新学制”。这次改革主要是为适应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的工业发展,需要掌握工业技术的实业人才。新学制规定初等教育6年,分初、高两级。初级小学4年,高级小学2年。中等教育6年,分初、高两级,各3年。初中也可兼设职业科。高中设普通、农业、工业、商业、师范、家事等科。旧制中的乙、甲种实业学校改为职业学校和中学职业科。高等教育4~6年。其中大学本科4~6年,专门学校3年。大学院为研究之所,年限不定。儿童6岁入学,至大学毕业共16~18学年。这个学制一直沿用到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学制改革以前。

民国时期教育有所发展,建立了一批著名的大学,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中央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等。但由于日军侵略,教育发展受到重大打击。许多大学被迫西迁到荒僻的地区。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南开大学联合成立了西南联合大学,在西南边陲昆明等地办学。中小学校更是受到严重摧残。据统计,1947年全国仅有大学和学院125所,其中私立学校约占44%,接受外国教会津贴的21所,学生共15万人。1946年中等学校在校学生179.8万人,小学在校学生2285.8万人。全国80%的人是文盲,学龄儿童入学率仅20%多。[3]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则另有一套教育制度。1927年以后,中国共产党开展了土地革命,在革命根据地建立了工农政权。革命根据地时期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苏区时期,二是抗日民主根据地时期。苏区时期苏维埃政府提出了“一切苏维埃工作服从革命战争的要求”,教育工作也不例外。1934年1月,毛泽东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所做的报告中提出,苏维埃文化教育的总方针是:“在于用共产主义的精神来教育广大劳苦民众,在于使文化教育为革命战争与阶级斗争服务,在于使教育与劳动联系起来,在于使广大中国民众成为享受文明幸福的人。”[4]在当时的战争条件下,不可能有系统的学校制度,主要以干部教育为主。学校主要有:中国工农红军大学(1933年),苏维埃大学(1933年),中央农业学校(1933年),高尔基戏剧学校(1934年);等等。苏区也很重视工农业余教育和儿童教育。各地普遍开展了群众性的扫除文盲运动。苏区的儿童教育实行免费的、义务的和普及的教育。学制规定列宁小学为五年制,分初级小学和高级小学,初级小学三年,高级小学两年。为了适应农村的情况,列宁小学采用半日制和全日制两种办法,让年龄大的能参加生产劳动的儿童,编入半日制班里。教学为了适应农业季节的需要,规定农忙放假,全年三十天。列宁小学的学习与生产劳动紧密结合,劳作实习是教学计划的主要组成部分。

1937年卢沟桥事变,全面抗日战争开始,中国共产党深入敌后,在陕甘宁、晋察冀、晋冀鲁豫、华中、东江等地区建立了抗日民主根据地。根据地实施“抗战教育”,教育为长期抗战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是当时的教育方针。也是以干部教育为主,建有: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1936年),并先后在山东、晋察冀、淮北、苏北、苏中、鄂豫皖、太行、太岳等解放区办了12所分校;陕北公学(1937年),1941年并入延安大学、鲁迅艺术文学院(1938年)、中国女子大学(1939年)、华北联合大学(1939年)、延安自然科学院(1940年)等。以抗大为首的抗日根据地的高等学校师生,一边打仗,一边学习,为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培养了大批革命干部。义务教育规定小学修业五年,前三年为初小,后两年为高小。[5]注释

[1] 参见顾明远:《中国教育的文化基础》,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04。

[2] 朱有谳主编:《中国近代学制史料》,上册,602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

[3] 参见《中国教育年鉴(1949—1981)》,78页,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

[4] 《毛泽东同志论教育工作》,15页,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58。

[5] 参见顾明远:《中国教育的文化基础》,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04。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教育一、新学制的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中“文化教育政策”的要求,对旧教育进行改造。《共同纲领》对共和国教育的性质、任务、方法以及教育发展的步骤和重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为此,政府接管旧学校,废除了带有封建的、国民党党化教育的内容;私立学校逐步由政府接管为国家公办学校;处理和接收外资津贴学校。

国家实行教育向工农开门的方针。一是优先录取工农青年和工农子女,并在中等以上的学校设立学生助学金以解决工农在经济上的困难。二是成立新型学校。为了让工农青年尽快掌握文化基础知识,以便进一步学习专业理论,各地办起工农速成小学、工农速成中学,在大专院校设立干部班,招收早期参加革命的工农干部。1958年停办。三是大力开展扫除文盲和发展职工、农民业余教育活动。

新学制改革。1951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新学制的组织系统如图1—1所示。

幼儿教育由幼儿园实施,招收3~7岁儿童。

初等教育由小学实施,修业年限为5年,实行一贯制,入学年龄以7岁为标准。对成人实施初等教育的学校为工农速成初等学校、业余初等学校和识字学校。图1—1 中华人民共和国1951年学制图

资料来源:顾明远主编:《教育大辞典》,2012页,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农村幼儿园(1959年初)莞城中心小学(20世纪70年代)

中等教育设中学,分初、高两级,修业年限各为三年;同时设立工农速成中学,修业年限为3~4年;中等专业学校,修业年限为2~4年;为成人设立业余中学,分初、高两级,修业年限各为3~4年。20世纪50年代的瓯海中学(今温州四中)

高等教育设大学、专门学院,修业年限3~5年;专科学校,修业年限2~3年。大学和专门学院设研究生部,修业年限为两年以上。各种政治学校和政治训练班的学校等级、修业年限、招生来源都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规定。

此外还规定设立各级各类补习学校和函授学校及盲人、聋哑学校。

新学制反映了当时政治和经济发展的要求,继承了老解放区教育的优良传统,吸取了外国先进教育经验,批判地吸收了旧学制中某些合理的东西。

新学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充分保障了全国人民,首先是劳动人民和工农干部受教育的机会,体现了为工农服务的方针。

第二,小学阶段改为五年,不再分段,使学生接受完整的小学教育。但因师资、教材等准备不足,于1953年秋季开始暂停执行。小学仍为六年,四二分段。随着条件成熟,逐步成为六年一贯制小学。

第三,为适应培养大量国家建设人才的需要,明确规定了各类技术学校和专门学院在学制中的地位,重视科学技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还规定了各类技术学校可附设短期技术训练班或技术补习班,为国家培养中、初级技术人才。体现了教育为生产服务的方针,同时为当时恢复生产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第四,重视成人教育,在初等、中等、高等学校里附设专修科、专修班和补习班,另外还有各类补习学校和函授学校。这样就保证了青年知识分子和工作干部有受到再教育的机会。

第五,重视政治教育,规定设立政治学校和政治训练班,培养政治工作干部。

在实施新学制的同时,人民政府对全国的教育进行改革调整。二、教育改革和发展(一)高等学校院系调整

旧中国的高等教育,专业残缺不全,院系和专业设置重复庞杂,学校布局不合理。为了更好地培养各种专门人才,人民政府在1952年进行了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工作,这次院系调整主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改变旧中国重文科,轻理、工科的缺陷,加强了工科、农林和师范教育。根据国家需要,建立了地质、矿业、钢铁、航空、化工、铁道、邮电、水利、农林等专门学院,加强和新办了一批高等师范院校。据统计,新中国成立前,1947年大学中的工科学生,最高年份只有27555人,占大学生总数的17%,调整后,1952年达到66583人,占大学生总数的34.8%。[1]二是适当集中人力、物力,加强建设部分重点学校。三是注意内地和边远省份高等教育的发展,改变高等学校集中在沿海城市、布局不合理的情况。但这次院系调整也带来了不少问题,主要是把原本很有水平的综合大学拆散了,如北京大学变成文理大学、清华大学变成理工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等的学术力量都分散了,削弱了大学的综合实力。这就造成后来20世纪90年代的大学合并问题。(二)教育方针的确立

1957年毛泽东在国务会议上提出社会主义的教育方针,“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2]。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提出:“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在办学方针方面,确定“办学的形式应该是多样性的,即国家办学与厂矿、企业、农业合作社办学并举,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并举,成人教育与儿童教育并举,全日制学校与半工半读、业余学校并举,学校教育与自学(包括函授、广播学校)并举,免费的教育与不免费的教育并举。这就是说,全国将有三类主要的学校:第一类是全日制的学校,第二类是半工半读的学校,第三类是各种形式的业余学习的学校”[3]。

1966年6月至1976年10月中国经历了一场长达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在这期间,1966—1970年高等学校四年没有招生,许多学校被撤销,大批知识分子受到迫害;普通学校被缩短为小学五年、中学四年,课程内容被砍削和合并,大大降低了教学质量;1958年以后创建的农业中学、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都被撤销停办。1970年开始部分高等学校恢复招生,采取推荐的办法,招收工农兵学员,但多数学生文化程度偏低,大大降低了高等学校教育的质量。(三)拨乱反正

1976年粉碎了“四人帮”,结束了“文化大革命”。邓小平主持中央工作,拨乱反正,提出“实现四个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现代化”“科学技术人才的培养,基础在教育”[4]。因此,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5]。按照邓小平同志的指示于1977年底恢复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制度,重新激发起了青年学习的热情。1978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我国从此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教育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1980年2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从此建立了我国的学位制度,促进了高层次人才的培养。

1983年邓小平为景山学校题词“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其成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方针。(四)教育体制改革

1985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同年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文件指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又提出,新时期需要的人才“都应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都应该不断追求新知,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6]。该决定提出: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改革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分配制度,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等等。

198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并要求在20世纪末实现。经过全国人民的努力,这个目标基本上达到,截至2000年全国学龄儿童毛入学率达到99.1%,初中学生保留率达到90.1%。[7]到21世纪初则实现了全面普及。2006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从此义务教育实现了全免费教育。(五)完善法制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国教育进入了法制阶段。1993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5年颁布了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部教育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8年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六)现代教育发展

199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对中国教育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做了分析;对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战略和指导方针进行了深入阐述;对教育体制改革、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经费问题,做了全面论述和政策规定,为20世纪90年代乃至21世纪初叶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为实现教育现代化,绘制了蓝图。1989年党中央开启“希望工程”项目,旨在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儿童;1995年江泽民同志提出科教兴国战略,坚持以教育为本,加大教育投入;1998年国家提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985工程”应运而生。1996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简称《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发展呈现出政府推动、外部驱动、规模发展迅速等特点。1998年底教育部制定了《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1999年6月中共中央召开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做出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为21世纪我国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至2001年,我国基本普及了九年义务制教育,基本扫除了青壮年文盲。在国家教育方针及政策的指导下,学校的课程设置更为多样化,致力于推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2010年7月13日至14日,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7月29日正式公布了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描绘了中国未来十年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宏伟蓝图。

回顾历史,中国教育是在源远流长的中国文化传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中华民族素有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几千年来沉积了丰厚的文化底蕴和教育经验。新中国教育在传承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基础上,曲折前行,建立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注释

[1] 参见《中国教育成就统计资料(1949—1983)》,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4。

[2] 《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论教育》,36页,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

[3] 《中国教育年鉴(1949—1981)》,688~689页,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

[4] 《邓小平文选》,2版,第2卷,9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5] 《邓小平文选》,2版,第2卷,4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6] 《教育体制改革重要文献选编》,1、2页,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5。

[7]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编:《2000年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简况》,见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2011-12-19。第二章中国现行学制第一节 学校系统

中国自1951年颁布新学制以来,学校制度已经过多次变革。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同时,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教育和终身教育。这就使得现行中国学制呈现出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共同发展的显著特征。

现行教育制度包含如下各级各类教育:(一)学前教育

实施学前教育的机构为托儿所和幼儿园。托儿所接受从出生到3岁的幼儿。幼儿园招收3~6岁的儿童。

幼儿园一般按年龄分班进行教育。小班为3~4岁,中班为4~5岁,大班为5~6岁直到入小学以前,也有混合编班的。1989年发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规定: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

学前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对幼儿进行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使其身心健康活泼地成长,为幼小衔接做准备,为造就一代新人打好基础。教育内容按照幼儿活动的范畴相应划分为健康、社会、科学、语言、艺术五个方面;教育手段是游戏、体育活动、上课、观察、劳动、娱乐和日常生活等。根据1999年10月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实施。(二)初等教育

实施初等教育的机构是小学。2006年6月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全日制小学学制有5年和6年两种。除按教学计划开设全部课程的全日制小学外,采取多种形式办学。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小学教育的任务是通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以后接受中等教育打下良好的基础。小学阶段以综合课程为主。小学低年级开设品德与生活、语文、数学、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等课程;小学高年级开设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科学、外语、综合实践活动、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等课程。(三)普通中等教育

实施普通中等教育的机构是普通中学。普通中学分为两个阶段: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初中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收小学毕业生入学,学制为三年或四年。小学与初中可以合并设立九年一贯制学校。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为三年。初中和高中可以单独设校,也可以合并设校。政府应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普通中等教育的任务是,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劳动后备力量和为高一级学校培养合格的新生。培养目标是使学生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在小学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语文、数学、外国语等课程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一定的生产知识,身心得到正常的发展,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劳动习惯。

初中阶段设置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科学(或物理、化学、生物)、历史与社会(或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积极倡导各地选择综合课程。学校应努力创造条件开设选修课程。在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艺术、美术课中要加强写字教学。

高中以分科课程为主。主要课程有:语文、数学、外语、生物、生理卫生、化学、物理、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技术等。为使学生在普遍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实现有个性的发展,课程标准应有不同水平的要求,在开设必修课的同时,设置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开设技术类课程。积极试行学分制管理。(四)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实施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机构为职业高中/高级职业中学、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

职业高级中学/高级职业中学(简称“职业高中”“职高”)是在改革教育结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中等职业学校,大部分由普通中学改建而成,一般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以3年为主,中专学历。在职业高中不但要学习高中的基本课程(包括数学、语文、英语等)还要学习一些技术知识和技能(与相应专业有关)。一般有以下一些专业:幼师、种植、养殖、机电、电子电工、汽修、计算机、建筑、旅游、医卫、财会、文秘、商贸、英语、音乐、美术、服装、服饰艺术、表演、烹饪、影视节目制作等。培养目标与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类似,以生产服务一线的操作人员为主。职业高中的学生毕业后可参加普通高考继续升学。

技工学校的任务是培养各类技术技能人才,招生对象包括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及社会再就业人员。技工学校开设的专业学制一般分为一年制、两年制、三年制、四年制、五年制等。技工学校由国家人力资源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管辖。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由学校的主管部门制定,课程分普通文化课、技术理论课和生产实习课。在整个教学工作中,以生产实习教学为主。生产实习教学时间与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学时间原则上各占一半,着重培养学生的基本操作技能和解决实际生产问题的能力。

中等专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主要为国民经济各部门培养一线的工作人员。招生对象主要是初中毕业生,学习年限为3~5年。中等专业学校的专业主要包括:旅游餐饮服务、机械加工、电子加工、计算机类等。中等专业学校以行业办学为主,由教育部主管。(五)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由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高等专科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实施。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建设。这些人才都应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都应该不断追求新知,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富于创造的科学精神。

高等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高等学历教育分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实施非学历高等教育。专科招收高中毕业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本科招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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