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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5 04: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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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S.菲茨杰拉德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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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茨杰拉德文集套装

菲茨杰拉德文集套装试读:

人间天堂

!……

并没有多少安逸可享。[1]——鲁泼特·布鲁克

所谓经验,那是许许多多的人

给他们所犯错误加的美名。[2]——奥斯卡·王尔德

[1] 鲁泼特·布鲁克(Rupert Brooke,1887—1915),英国诗人,费边社成员,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参加海军。此处两句引自《塔希提岛提亚雷酒店》(1914)一诗最后两行。

[2] 奥斯卡·王尔德(Oscar Wilde,1854—1900),爱尔兰作家、诗人,十九世纪末英国唯美主义主要代表,主要作品有喜剧《认真的重要》、《少奶奶的扇子》、长篇小说《道林·格雷的画像》等,此处

引文

见《少奶奶的扇子》(1892)第三幕。

献词

[1]

献给西格尼·费伊

译序

一、

美国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作家之一,弗朗西斯·司各特·菲茨杰拉德(Francis Scott Fitzgerald,1896-1940),出生于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城一个信仰爱尔兰天主教的家庭。一八九八年,全家搬到纽约州的边远地区,但是在作家十一岁生日前,他们又回到他的出生地,所以他始终认为自己是一个中西部人。不过,后来他被送往东部,在新泽西州一所贵族预备学校读书,毕业后就进了普林斯顿大学。在大学期间,他活跃在业余社交、体育和文学等等活动中,但他的学业并不顺利(社交活动忙碌显然是其中一个原因),中途辍学,后又回到学校,终于在一九一七年因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参军而永久离开学校。在军队的训练营里,他写下了第一部小说最早的初稿。

菲茨杰拉德的第一部小说《人间天堂》(This Side of Paradise)于一九二○年九月出版,这部书的出版也并非一帆风顺,这里要提一提编辑、出版家麦克斯威尔·帕金斯(Maxwell Perkins,1884-1947)。帕金斯原是《纽约时报》记者,一九一○年加盟著名的查尔斯·史克里布纳出版社(Charles Scribner’s Sons),编辑出版过约翰·高尔斯华绥、亨利·詹姆斯等大作家的作品,但同时他也有心扶掖年轻作家(菲茨杰拉德时方二十三岁,他第一次文学上的练笔则是十二岁时发表在一份校刊上的侦探故事)。菲茨杰拉德的第一部小说交到他手里时暂被定名为《爱空想的自负者》(The Romantic Egotist)。在帕金斯的帮助下,作者对小说做了大刀阔斧的修改,帕金斯又做了大量工作,出版社才予以接受(此外出版社无一人看中这部书)。帕金斯发现了新一代的文学天才。后来帕金斯又给作者的另一部长篇《了不起的盖茨比》(The Great Gatsby,1925)提出过很有价值的批评意见。菲茨杰拉德《人间天堂》的出版赢得了批评界的一致好评,批评家们肯认为这部小说是他当时读到的“最优秀的美国小说”。这部书销量惊人,两年里印了十二次,近五万册。据美国南卡罗来那大学英语教授、菲茨杰拉德研究专家约瑟夫·布鲁科里(Matthew Joseph Bruccoli,1931-2008)的说法,只有当时普林斯顿的校长对小说颇有些微辞,他从教育家的角度观察,不能想象我们的年轻人大学四年里只是“生活在乡村俱乐部里”,不能想象他们的生活完全是“在自私打算和自命不凡的风气里度过”。

书的出版改变了菲茨杰拉德的人生,毁婚的恋人赛尔达回来了,并且与他结婚,他和他的妻子成了“爵士时代”(他创造的术语)的“吉祥物”,他英俊潇洒,言词妙趣横生;他的妻子美丽动人,衣着入时。他们的生活简直就是一个不散的盛大聚会。在第一部小说出版以后的二十年间,他又写了《落难丽人》(The Beautiful and Damned,1922),《了不起的盖茨比》,《夜色温柔》(Tender Is the Night,1934),《最后的巨头》(The Last Tycoon,1941)四个长篇。人们一致认为,《了不起的盖茨比》是菲茨杰拉德最优秀的小说,也是我们中国读者最熟悉的美国小说之一,作家在书中用讽刺和同情的笔触描绘了一个“美国梦”的破灭,这部书也成了他的代表作。菲茨杰拉德潜心创作长篇小说,但只有第一部小说给他带来巨大收入,因此,为了支撑婚后奢华生活的巨大开支以及妻子的医疗费用(赛尔达一九三六年精神分裂症发作),他也和当时的其他作家一样,靠写短篇小说来弥补不足。他的短篇小说结集出版,例如,《爵士时代的故事》(Tales of the JazzAge)(1922),收集包括《五一节》(May Day)和《一颗像里兹饭店那么大的钻石》(The Diamondas Bigas the Ritz)等十一个短篇小说,以及《所有那些忧伤的年轻人》(All the Sad Young Men,1926),收集包括《冬天的梦》(Winter Dreams)和《免责》(Absolution)等九个短篇。菲茨杰拉德的第四部长篇出版后评论界反应并不热烈,作家自己也很苦恼。同时又为了应付经济上的困难,他到好莱坞电影制片厂改编电影剧本,并动手写他的最后一部长篇《最后一个巨头》。菲茨杰拉德从大学时代起就酗酒(尤其爱喝伏特加),又有年轻时留下的肺结核病根,他的健康状况每况愈下,最终因心脏病发作而逝世,生前并没有完成最后一部长篇。在他去世后,由比他高一届的大学时期的好友、文学评论家埃德蒙·威尔逊(Edmund Wilson,1895-1972)编辑出版。在菲茨杰拉德去世后,他的作品又不断出版,甚至到了二十一世纪,他的作品仍在赢得读者。二、

菲茨杰拉德第一部小说的出版,使他的生活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二十年代,他几次前往欧洲,例如,法国的巴黎和里维埃拉避暑胜地,在那里结识了旅法美国文化人,尤其是与海明威交往甚深。所以有人说《人间天堂》写的是大学里的“迷惘的一代”,但是,这部小说的意义并非只局限于大学校园。

美国社会在南北战争以后的一百年里发生了巨大变化,那是“数不清的、很少惹人注意的革命的时代。这些革命不是发生在立法机关的会议厅里,也不是发生在战场上或街垒旁,而是发生在家庭、农场、工厂、学校和商店里,发生在江河大地上,发生在空中——这些革命之所以很少惹人注意,是因为他们来得太快,是因为它们每天每处[2]都在影响着美国人。”但是,善于观察生活的作家不会不注意这些变革,比如菲茨杰拉德描绘的就是他称为“爵士时代”的二十世纪的二十年代,它从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开始,至三十年代经济大萧条到来为止。顾名思义,这个时代与爵士乐有关,芝加哥和纽约则是当时爵士乐的温床。青年男女围着维克多手摇唱机大唱爵士四重唱。据研究,不仅是大城市,小城镇也一样火热。第一个有声电影拍摄的就是爵士歌手。“爵士时代”的含义也不仅局限于音乐,它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一切时尚的东西就是爵士的。青年男女聚在一起抽烟、喝酒、飚车、坐在汽车后座“亲热”。女孩子尤其奢华,他们花几百块钱做一个新发型。有声电影里的美丽动人的演员统领美国的流行文化。菲茨杰拉德的小说推动了这一时尚成为潮流,他的聪明伶俐、衣着入[3]时的妻子赛尔达与一些如路易斯·布鲁克斯、洛伊丝·朗那样的“新[4]女性”也成了二十年代通俗文化不可小看的推动力。当然,在“欣欣向荣”的二十年代,人们切不可无视社会的贫困、失业、饥饿的存在,尤其是矿区和农村。也不可忘记那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时代,是俄国十月革命给世界带来巨大影响的年代。美国社会主义运动产生分裂,一九一九年美国共产党成立,几个月后党员队伍就迅速扩大。此外,美国普遍产生对布尔什维克的恐惧,美国政府开始对“赤色恐怖”进行剿灭和镇压。

菲茨杰拉德的成名作《人间天堂》就是这个时代的作品。它在很大程度上是一部自传体小说。作者出生在十九世纪末,是在二十世纪初成长起来的。小说的主人公艾默里·布莱恩与作者有相似的家庭出身。但是,在菲茨杰拉德的笔下,艾默里的成长是与六个女性紧密相连的,这也就是《人间天堂》这部小说的基本结构。

第一个女性是年轻漂亮的母亲贝雅特丽丝,少年英俊的艾默里是贝雅特丽丝的儿子,母亲自然对他有很大影响,家庭活动都围着艾默里转,他的父亲的角色是在家庭舞台的幕后;第二个是少年时代的小朋友,影响不大,可以不说;第三个是伊莎贝尔,是艾默里十八岁时的初恋情人,那时他已经是普林斯顿大学校报的编辑,五月间他几乎每天都要给伊莎贝尔写三十张信纸的情书,在鼓鼓囊囊的信封外面写上“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字样,热恋到了甚至不想继续读大学的程度,但是他没有得到真正的爱情,最终两人分手。这个阶段艾默里开始“求索”人生。第四个是克拉拉,他的远房丧偶的表姐,她太老于世故了,尽管他们年龄相当,他也非常喜欢她,但是他的求婚没有被接受。

第五个女孩子是艾默里大学同学的妹妹罗莎琳,在这个女主人公身上可以见到作者自己的两个恋人的身影。但是她毁了婚约,她与一个比艾默里富有得多的人结婚,因为艾默里很穷(他家有财产,但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人的观念与简·奥斯汀小说里的英国人不同,他们看重的是人们花钱花得多而不是拥有多少财产,正是这种心理很[5]大程度上标志着“欣欣向荣”的二十年代特色;罗莎琳的母亲康尼奇太太非常不喜欢艾默里,不想把女儿嫁给他,她说过艾默里“名下又没有一分钱”的话),他只是一个广告公司的小雇员,一周六十元的工钱,父母的遗产早就名存实亡。“他的状况太像舞台上的悲剧,并且最终出现了三个星期毫无节制的狂饮那样令人费解的可怕情景,到了现在他在情感上已经精疲力竭了。他记忆中是冷漠和无处不假装的人和环境,现在似乎很可以成为他的慰籍。他以他父亲的死为背景写了一个愤世嫉俗的故事,寄给一家杂志,收到了一张六十块的支票,并请他再为他们写同样风格的故事。这一下他的虚荣得到了满足,但是并没有激励他继续写作。”(点击此处见小说)

这以后他又像在大学里一样大量阅读。“他似乎突然觉得生活有着丰富的遗产,只要这种旧时的兴趣的再次复活并不意味着他再次逃离生活——逃离生活本身。”(点击此处见小说)

这时候,他遇上了第六个女孩子艾里诺,但是他们并没有爱情,分手以后他并不想再见面,艾里诺不过是照见他自己情绪的一面镜子而已。他曾经将这几个女孩子与他的母亲比较:“罗莎琳不像贝雅特丽丝,艾里诺像贝雅特丽丝,只是更疯一点,更聪明一点。”(点击此处见小说)这说明他的心里仍然有罗莎琳。其实,罗莎琳的哥哥、艾默里的同窗好友亚力克曾对他的小妹西塞丽娅说过:“我不想让艾默里爱上罗莎琳。”“我很喜欢艾默里。他很敏感,我不想让他因某一个不喜欢他的人而伤心。”(点击此处见小说)而对于艾里诺,艾默里没有像对罗莎琳那样当真:“他们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相互之间只有恨,只有痛苦伤心。但是,正如艾默里在艾里诺身上爱的是他自己,他现在恨的也只是一面镜子而已。他们的装腔作势在泛白的黎明时分就像碎玻璃一样洒落。星星早已经消失,留下的唯有一阵阵轻轻呼啸的风,以及阵风停息时的寂静……然而赤裸裸的灵魂是可鄙的,不多久他就转身回家,迎接太阳带来新的光明。”(点击此处见小说)

读到这里,我们也有一丝欣慰,毕竟艾默里在失恋以后还能“迎接太阳带来新的光明”。然而就在这时,支撑主人公的三根精神支柱坍塌了:他得知罗莎琳已经与人结婚,再也不可能爱他;母亲留下的公司已经破产,律师说他再也收不到一分汇款;母亲年轻时候的朋友、他成长道路上的导师达西神甫突然去世。

厄运使艾默里逐渐成熟,他开始思考自己的命运,思考自己走过的路,思考人生,他在雨中望着人们看完日场电影,走出电影院回到真实的外部世界。“天空不停地飘着毛毛细雨,艾默里徒劳地回望他人生的溪流,回望溪流的所有闪光发亮的地方,回望它的肮脏的浅滩。”(点击此处见小说)

艾默里十五岁时靠在年轻漂亮的母亲身上会感到羞涩,他带着一个被母亲宠坏的孩子的脾气进入贵族学校的势利环境,成了一个不合群的中学生,然后又以自负的心态进入高等学府,他想出人头地,但是他不愿走艰苦奋斗的道路,于是遇到种种挫折;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美国宣布参战,他也参了军,战后他规划自己的人生道路,“他要写出不朽的文学作品”(菲茨杰拉德自己就曾对他的大学好友埃德蒙·威尔逊说过:“我要成为美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你不想吗?”)。但是他的恋爱因为贫穷而失败,他开始讨厌贫困,“艾默里有生以来从来没有好好关心过贫穷的人。他很悲观地认为他完全缺少对于人的同情心。欧·亨利在这些人中找到了浪漫、悲情、爱、恨——而艾默里只看见粗鲁、身体的肮脏以及愚蠢。他没有自责:他再也没有因他那些自然与真诚的感情而责备自己。他相信所有他的反应都是他自身的一部分,不可改变,也没有道德观念。贫困这个问题,如果性质改变了,扩大了,成了某个更崇高、更庄重的见解的一部分,或许在将来某一天甚至会成为他的问题;这个问题目前只是引起他的深深的厌恶罢了。”(点击此处见小说)

作者似乎是要告诉读者,艾默里思考人生的结果是会在将来某一天成为一个社会主义者,因为“艾默里心中萌生想要给予别人安全感的强烈的愿望”,(点击此处见小说)“社会主义是我知道的唯一解决问题的万全之策”。(点击此处见小说)他说:“假如活着不是追求渴望实现的目标,那么生活就是非常发噱的游戏”。(第三六七页)最后小说就是以他一句充满自信的话结束的:“我了解自己,但是仅此而已。”同时也给读者留下充分想象的空间。三、

小说《人间天堂》明白地分三个部分,记录艾默里成长的三个阶段。

第一卷,“爱空想的自负者”,共四章,从男主人公的家庭写到他大学参军,是立志要成为一个作家的大学生的奋斗经历,作者用抒情的笔触描写了充满幻想的大学生活。“插曲:一九一七年五月至一九一九年二月”,这是小说第二部分。菲茨杰拉德参过军,但是他参加的部队还在长岛呆着,战争就结束了,因此他并没有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实际体验。不过这一部分,包括两封信,一首诗,一首挽歌,写的是艾默里参军以及战后人生道路的规划,补救了作者没有战争经历的缺憾。“插曲”承前启后,使小说的修改没有留下斧凿痕迹。

第二卷,“一个重要人物获得的教育”——战争以及生活给予年轻一代的“教育”,共五章,应该就是作者没有发表过的剧本、短篇小说和诗歌为基础改写的。艾默里从一个“有个性的人”开始成长,接受了生活的教育,成了一个“重要的人”。第一章是三幕剧(我们曾在小说里读到诗歌,读到书信,读到日记,读到哲学著作,这一回我们读到了剧本),是用人物语言描述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的美国社会的变化以及抒发作者对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时尚、婚姻、财富的看法,人物形象逼真,富有个性,观点鲜明,语言简洁。第三章是另一种类型的恋爱,写的是一个冲破传统束缚的女性的苦恼;第四章,“鄙视一切的牺牲”,写的是一个社会生活故事,以及艾默里为了朋友挺身而出的机智,艾默里似乎已经成熟;第五章写的是艾默里对于社会问题的思考,“艾默里很孤独——他从一个狭小围场走出来,进入了一个巨大的迷宫。”(点击此处见小说)

尤其是第五章,作者的创作方法显然不同,我们可以读到在纽约第五大道上,在濛濛细雨中,在公共汽车的车顶座位上的一个人(而不是两个人)的“对话”;在通向普林斯顿的乡间公路上,坐在大学同学、在法国阵亡的杰西·菲伦比的父亲的车子上的谈话;以及在午夜望着普林斯顿大学依旧亮着灯光的窗户发出的感叹,“昔日的精神在新的一代人心头萦绕”。其实这些都是艾默里的“意识”。

尽管有人说这部小说是大学生活的日记,是菲茨杰拉德的作品选集,译者倒认为小说形式新颖,给人清新之感,语言流畅,读来引人入胜。《人间天堂》是用优美的文字风格抒写与我们相隔遥远(无论在空间还是在时间上)的年轻一代人,然而我们仍旧觉得很近,因为这部小说是“一面镜子”,可以照见我们自己、照见我们周围的人、照见我们的生活,不过我们不会因此“复制”那样的生活。金绍禹二○○九年十月

[1] 西格尼·费伊(Sigourney Fay)神甫在菲茨杰拉德一九一一年至一九一三年新泽西纽曼预备学校就读期间,对他志向的确立曾有过很大影响,他显然是小说中的人物达西大人的原型。

[2] 参看丹尼尔·J·布尔斯廷:《美国人:南北战争以来的经历》,第二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5月第1版。

[3] 路易斯·布鲁克斯(Louise Brooks,1906-1985),舞蹈演员、模特、无声电影演员,尤其是她的短发发型是美国当时的时尚;洛伊丝·朗(Lois Long),《纽约客》的专栏作家,是当时行动与衣着不受传统约束的新女性的典范。

[4] 并参看美国杂志编辑、擅写二十世纪上半叶美国生活的历史学家埃伦(Frederick Lewis Allen,1890-1954)的《仅仅昨天:二十年代野史》(Only Yesterday:An Informal History of the 1920s)(1931)。

[5] 参阅A·T·鲁宾斯坦:《美国文学源流》(英文本),外语与教学研究出版社,北京,1988年3月第一版。第一章贝雅特丽丝的儿子艾默里

除少数几个孤立而又难以言传的特点外,艾默里·布莱恩从他母亲身上继承了她性格的每一个特点,于是才有了他这个不错的儿子。他父亲原本就是个没有用的人,不善表达,却喜好读拜伦的诗,还总会在翻阅《大英百科全书》的时候打瞌睡,由于他的两个在芝加哥事业有成的经纪人哥哥相继去世,他三十岁时成了一个富有的人,就在第一次心情无比兴奋,觉得这世界是属于自己的时候,他来到了度假[1]胜地巴尔港,在那里与贝雅特丽丝·奥哈拉相遇。结果,斯蒂芬·布莱恩将他将近六英尺的身高和到了关键时刻就会优柔寡断的性格传给了后代,而这两个特点都在他儿子艾默里的身上有所体现。许多年来,他就在他那一家人生活的幕后徘徊,纯然是一个缺乏自信的人的形象,呆板细软的头发遮住了他半张脸,脑子里老想着“照顾好”他的太太,心里老是因为不理解、也没法理解他的太太而苦恼。

可贝雅特丽丝·布莱恩不一样!她可是个了不起的女人!从早年她在威斯康星州日内瓦湖她父亲的庄园拍的照片上,或者从她在罗马圣心女修道院照的相上——她年轻的时候,那些特别富有的人家的女儿才享有这种教育方面的奢华待遇——都可以看出她相貌清秀,她的衣裙做工精湛、式样简洁。她接受过绝好的教育——她的青年时代是在文艺复兴的鼎盛阶段度过的,她对于古老罗马家族最新的传闻耳熟能详;就连红衣主教维多利和意大利女王玛格丽塔,以及须有相当文化造诣才会听说的更加神秘的名流,都说得出她的芳名,知道她是一个非常富有的美国姑娘。她在英国学会了挑选威士忌加苏打水而不喝葡萄酒,在维也纳待了一个冬天,于是她闲聊的题材两方面都得到了拓展。总而言之,贝雅特丽丝接受了今后再也不可能有的教育;那是一种根据一个人或鄙视或喜爱的人和物的多寡来衡量的个别指导;那是一种富有一切艺术和传统,但是缺乏任何思想的文化,好比一个伟大的园丁修剪了劣质的玫瑰让一朵理想的花苞开放之后最终产生的文化。

她在不那么显赫的时候回到了美国,与斯蒂芬·布莱恩相遇,并且嫁给了他——她作出这样的决定几乎完全是因为她有一点厌倦,有一点伤心。她的独生子是在一个令人疲惫的季节怀上的,在一八九六年的一个春日,他被带到了这个世界上。

到了艾默里五岁的时候,他已经是让她开心的伴儿了。他是一个长着赤褐色头发的孩子,有一对总有一天会长得非常吸引人的漂亮的大眼睛,还有非常灵活而富有想象力的头脑和对于化妆舞会上的化妆服的审美观。从四岁起到他十岁这些年里,他和他的母亲坐上他外祖[2]父的私家车探险旅游,从科罗纳多一直南下到墨西哥城,可是在科罗纳多他母亲由于太厌倦,结果在一家时尚人物光顾的酒店精神失常,而到了墨西哥城竟染上了轻度、几乎是流行性的结核病。可是得了这个病倒反而让她高兴起来,而且后来还利用了这个病,把它看作是自己周围环境里固有的组成部分——尤其是在喝了几口令人大惊失色的烈性酒之后。[3]

就这样,那些多少算得上幸运的富家子弟在新港海滩还在不服[4]家庭女教师的管教,或挨打、挨训、听父母读小说《敢作敢为》或[5]者《密西西比河上的弗兰克》的时候,艾默里却已经在纽约的沃尔多夫大酒店招惹默默服从的搬行李的侍者,对室内乐和交响乐已经没有了那种天生的厌恶,并从他母亲那里获得了非常专门的教育。“艾默里。”“唔,贝雅特丽丝。”(这样叫他的母亲真怪;但是她坚持要他这样叫。)“亲爱的,现在别想着要起床。我总怀疑幼年阶段就早起床会让人情绪不安。克洛蒂尔德会把你的早餐送上来的。”“好吧。”“艾默里,我今天感觉自己已经非常衰老了,”她说道,她那张脸就像一幅生动逼真的表现伤感的浮雕,说话的声音压得非常低,而[6]她的双手却就像莎拉·伯恩哈特的一样非常灵巧敏捷。“我的情绪非常烦躁不安——不安。我们明天就必须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去寻找明媚的阳光。”

听了母亲这一席话,艾默里敏锐的绿眼睛就会透过他那蓬乱的头发紧紧盯着他的母亲。即使是在这个年龄他对她也没有抱着幻想。“艾默里,”“啊,哎。”“我要你洗一个滚烫的热水澡——水要尽量地热,这样就可以放松你的情绪。你要是想看书的话就在浴缸里躺着看。”[7]

他十岁还不满她就给他念《戏装游乐图》的片断;到了十一岁他就会滔滔不绝地,大谈勃拉姆斯、莫扎特和贝多芬,即使这样说颇[8]有点怀旧。一天下午,他独自一人留在温泉城的酒店里,结果他喝了几口母亲的杏子酒,由于杏子浸的酒正合他的口味,他多喝了几口,微微有点醉了。这也只是一时好玩而已,可是在异常兴奋的情况下他拿起香烟来抽,抵挡不住诱惑做出了低俗、粗野的反应。尽管这件事贝雅特丽丝得知以后感到非常骇怕,但是也让她暗暗觉得有趣,并且成了后代人恐怕会说的她“兴趣”的组成部分。“我这个儿子,”有一天他听见她对着一房间无比惊讶、满脸钦佩的女人说,“十分地老成、相当地可爱——但是有点娇弱——我们一家都娇弱;这儿,你们知道。”她把光华照人的手贴在非常美丽的胸脯上;接着她放低嗓门悄声地给她们说了儿子喝杏子酒的事。她们一个个都乐了,因为她讲起故事来有声有色的,不过那天夜里餐具柜能锁的都锁上了,就是要提防出事,不管是小子还是姑娘……

这些家庭内朝圣始终是很讲究排场的;两个女佣,私家车,或者还有布莱恩先生,假如他叫得应的话,往往还有一个医生。假如艾默里一叠连声地咳嗽不止,四个感到厌恶的专职人员就会围着他的床怒目对视;在他染上了猩红热的时候,伺候的人包括医生和护士,总数就会有十四个。不过,血总比餐桌上的清汤要浓,他的身体也康复了。

布莱恩家族并不属于任何一个大城市。他们是日内瓦湖的布莱恩姓人;他们要招待的亲戚有不少,朋友倒不是很多,而且从帕萨迪纳[9]到科德角拥有令人眼红的地位。但是贝雅特丽丝越来越喜欢只跟新结识的朋友交往,因为她家的有些事情,比如她自己的病史及其许多新情况,对于她在国外度过的岁月的回忆,她觉得都必须定期再讲述一遍。就像弗洛伊德之梦一样,这些记忆都必须说出来,否则往事的回忆就会迅速蔓延,困扰她的情绪,使得她心烦意乱。但是对于美国的女人,贝雅特丽丝非常爱挑剔,特别是说到那些以前从西部来的流动人口她更没有好话。“她们说起话来口音很重,亲爱的,”她对爱默里说,“这口音不是南方口音,也不是波士顿口音,哪个地方的口音都不是,就是口音很重”——她已经恍恍惚惚了。“她们说的是偶然学得的老式、过时的伦敦口音,虽然不吃香,也总得有人说这种话。她们说起话来就像一个在一家芝加哥的大歌剧团呆过几年的英国男管家那样。”她现在说话已经前言不搭后语——“比如——每个西部女人一生中都会碰到那种时候——她觉得她的丈夫已经足够有钱而她已经可以有——口音——她们想给我留下一个好印象,亲爱的——”

尽管她把自己的身体看作是一堆虚弱的肌体,但是她认为她的灵魂也一样不健康,因此在她的生活中至关重要。她过去曾一度是一个天主教徒,但是她发现,当自己处于丧失对母教的信念或重新找回这种信念的过程时,那些神职人员就会比平时表现出更大的关注,于是,她就采取了一个可爱的举棋不定的态度。她常常悲叹美国的天主教神职人员品格粗俗平庸,深信倘若她在欧洲大陆大教堂的庇荫下生活,她的灵魂就依然是罗马巨大圣坛上一点微弱的火光。话虽如此,除了医生之外,神职人员仍旧是她最乐于打交道的人。“啊,威斯顿主教,”她会这样说道,“我不愿意谈论我自己的事情。我能想见情绪无比激动的女人络绎不绝匆匆忙忙地奔向你的门口,请求你能与她们配合一点”——然后在与神职人员交往一段时日之后——“可是我的心态——还是——很奇怪还是不一样。”

只有对大主教以及职位更高的神职人员,她才会吐露可以跟他们倾诉的自己的恋爱。她第一次回国的时候,遇到了一个没有宗教信仰[10]的人,一个家住阿什维尔的斯温伯恩式的青年,对于他的充满激情的亲吻和讲究实际的谈话,她显然非常喜欢——他们从正反两个方面讨论过这件事,而且是完全没有一点虚情假意的理智恋爱。最终她还是决定跟门当户对的人结婚,而那个阿什维尔的青年在经历了一场精神危机后,进了天主教会,他就是现在的——达西大人。“真的,布莱恩太太,他还是一个很亲密的朋友——真是红衣主教的得力助手。”“艾默里总有一天会跟着他的,我知道,”漂亮的太太低声说道,“达西大人了解我,他也一样会了解他的。”

艾默里已经十三岁了,生得瘦削修长,越来越猜透了他的凯尔特人母亲的心思。偶尔他也接受家庭教师的辅导——基本的想法是要“跟得上”,把每样他“没有完成的功课都补上去”,然而由于家庭教师都找不到他未完成的功课,不知从何处着手,因此他的自我感觉依然非常好。这样下去再过几年他会是什么状况还是个问题。然而,他与贝雅特丽丝乘船离开美国前往意大利,才离港四个小时,他的阑尾就已经穿孔了。大概这也是由于老是躺在床上进食之故吧。就这样在发了一连串的紧急电报到欧洲和美国之后,令一船旅客惊讶的是,大轮船慢慢地掉过头来又回到纽约,将艾默里送上了码头。假如不是性命攸关的事,轮船掉头回港那就太慷慨了。

艾默里阑尾手术以后贝雅特丽丝精神失常,颇有点疑似震颤性谵[11]妄的症状,于是艾默里被送到明尼阿波利斯,预定今后两年跟着他的姨妈和姨夫一起生活。到了那里,西部文明天然、粗野的气氛第一次吸引了他——好比是几乎赤裸裸的接触。给艾默里的一个吻

看到这张纸条他嘴角撇了一下。“十二月十七日,星期四,”纸条上写道,“下午五点钟,我要举办一个雪橇游晚会,假如你能来我会非常高兴的。

请回复梅拉·圣·克莱尔”

他在明尼阿波利斯已经待了两个月了,在这里最需要让他伤脑筋的就是要竭力对旁人掩饰,“不让学校里的同学知道”他感觉自己有多么优越,然而对于这种优越感的信念是建立在移动的沙滩上的,并不牢靠。有一天在法语课上(他分在法语高级班),他表现了一下自己,艾默里非常瞧不起老师说法语时的口音,弄得利尔顿老师非常尴尬,而班上的同学却都非常高兴。十年前在法国巴黎待过好几个星期的这位利尔顿老师,一打开书本上课就拿法语动词的词形变化来报复。可是艾默里有一次在历史课上又卖弄了一回,结果是大出洋相,因为那些男生都跟他同年,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他们说起话来相互之间就怪声怪气地含沙射影:“啊——我认为,你们知道吗,美国革命主要是中产阶级关心的事,”还说什么“华盛顿是出身名门——很有名望的家庭——我认为”。

艾默里灵机一动,有时故意说错话,借此挽回一点面子。两年前他就开始读一本美国历史了,这本历史虽然只讲到殖民战争为止,他母亲却觉得写得非常引人入胜。

他的主要弱点是在运动方面,但是一旦发现运动是检验你在学校里的实力和人缘的试金石之后,他就开始锲而不舍地发奋锻炼,要争取在冬季运动会上取得优胜,而且脚踝胀痛、怎么也挺不起来的时候,他还是非常勇敢地坚持每天到洛莱溜冰场一圈一圈地锻炼,心中纳闷,他要多久才学得会不让冰球的球棍与冰鞋莫名其妙地绊在一起。

梅拉·圣·克莱尔小姐举办雪橇晚会的邀请信在他的外衣口袋里放了一个上午,与一块脏兮兮的花生薄脆糖牢牢地粘在一起。到了下午他总算把纸条和糖扯开,舒了一口气,于是他打了一个腹稿,并在科勒和丹尼尔合编的《初级拉丁读本》的封底上写了一个草稿,然后给她写了一个回复:

亲爱的圣·克莱尔小姐:

你下星期四晚上举办晚会的很客气的邀请今天早上收到了,我非常高兴。我下星期四晚上很乐意前来参加晚会。忠于你的艾默里·布莱恩

于是,到了星期四他心事重重地走在用铁锹铲平、很容易打滑的人行道上,并且望见了梅拉家的房屋,那时已经是五点过了半个钟头了,他想他母亲会很赞同他晚到半个小时。他站在门口的台阶上,两只眼睛故作冷漠地略微闭上,准备毫不含糊地迈进门去。然后走上前去,不很急匆匆地,去见圣·克莱尔太太,用完全正确的语调说道:“亲爱的圣克莱尔太太,非常抱歉我迟到了,可是我的女佣”——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觉得自己就会像背书一样说话——“可是我和姨夫要去看一个人——对了,我是在舞蹈学校遇上您可爱女儿的。”

然后他就会运用略显外国式的动作微微欠身,去与所有态度拘谨的小女人们握手,并且朝在一旁站着的人点头,他们三五成群相互依靠,都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

这时一个男管家(明尼阿波利斯三名男管家之一)开了门。艾默里走进门去,脱了帽子和外套。他没听见隔壁房间有哇哇大声说话的声音,便感到有一点意外,心想这一定是很讲究礼节的缘故。他很赞同这样的规矩——就像他很赞同男管家的举止一样。“梅拉小姐,”他说道。

让他感到惊讶的是男管家很可怖地咧嘴而笑。“哦,是的,”他说,“她在家。”他没有意识到他不能说带伦敦口音的话已经损害了他的身份。艾默里冷漠地注视着他。“不过,”男管家继续说道,无端地提高了嗓音,“就她一个人呆在家里。要参加晚会的人都已经走了。”

艾默里目瞪口呆了。“什么?”“她一直在等着艾默里·布莱恩。你就是吧?她母亲说了,假如你[12]五点半钟到,你们两个就乘派克车去追他们。”

看到梅拉一人走出房间,艾默里更是一脸的绝望无助,只见她穿一件厚绒呢轻便大衣,一直裹到了耳朵,她显然是一脸的怒气,说话口气勉强还算带着喜悦。“哎,艾默里。”“哎,梅拉。”他曾经形容过自己充沛的精力。“哦——你总算到这里了。”“哦——我跟你解释一下。我猜想你还没有听说我来的时候车子出了事故,”他开始说谎,胡编乱造。

梅拉睁大了眼睛。“谁伤着了?”“哦,”他继续编造,“姨夫姨妈还有我。”“有没有死人?”

艾默里停顿一下,然后点了点头。“你的姨夫吗?”——大吃一惊。“啊,不是——就一匹马——好像是一匹灰色的马。”

听到这里,那个带苏格兰高地人口音的男管家偷偷地笑了。“大概是汽车引擎死了,”他说道。艾默里真想毫无顾忌地给他一点颜色看看。“我们现在就走吧,”梅拉冷淡地说。“跟你说,艾默里,我们预订了五人坐的大雪橇,而且大家都到了,所以我们不能再等——”“哦,我也是不得已,对吗?”“所以妈妈叫我等到五点半。我们赶在雪橇到达明尼哈哈乡村俱乐部之前追上他们,艾默里。”

艾默里尚存的些许镇静现在也已经消失了。他脑海里浮现出一幅图画,只见一群快乐的人乘坐的雪橇响着叮叮当当的铃儿在铺满积雪的大街上飞奔,这时豪华的轿车到了,他和梅拉非常招摇地降临在三十几个眼睛里充满责怪的人的面前,他向人们道歉——这一回是真正的道歉。他发出一声很响的叹息。“怎么了?”梅拉问道。“没什么。我打哈欠呢。咱们肯定能在他们到那里之前赶上吗?”他巴不得还有一线微弱的希望,也许他们的汽车会悄悄地溜进明尼哈哈乡村俱乐部,在那里遇见其他的人,也许他们可以找一个僻静幽闭的地方,舒舒服服地坐在暖融融的炉火面前,从而重新找回他丧失的矜持。“唔,迈克有把握,我们定能赶上——我们抓紧吧。”

他感到胃不舒服。他们刚坐上汽车,他就急急忙忙地照着他已经想好的颇有点像一个方格形的程序表,说出略带外交辞令色彩的话来。那是他根据在舞蹈学校听到的几句“恭维话”设想的,那样的恭维话意思是说他“很漂亮、有几分像英国人”。“梅拉,”他放低了声音,字斟句酌地说道,“我真是十分抱歉。你能不能原谅我呢?”

她严肃地打量着他,他那双专注的绿眼睛,他的嘴巴,对于她这么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子、喜好时尚的审美眼光来说,无疑是浪漫的典范。是的,梅拉非常轻易地就可以原谅他。“噢——嗯——可以。”

他又朝她看了一眼,然后垂下双眼。他有很长的眼睫毛。“我感觉很难受,”他伤心地说道。“我跟人家不同。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做出不成体统的事来。我想,是因为我不拘小节吧。”接着,他很随便地说了一句,“我烟抽得太多了。我的心脏受了烟草毒害,心律不齐。”

梅拉脑海里出现了一幅通宵达旦烟雾腾腾的画面,只见艾默里脸色苍白,由于两只肺充满了尼古丁,他人变得昏昏沉沉。她轻轻地惊叫了一声。“啊,艾默里,不要再抽烟了。这样会阻碍你的发育的!”“我才不在乎呢,”他一脸愁容,仍然这样坚持。“我非抽不可。已经成习惯了。我做的许多事情要是家里知道了”——他犹豫了一下,没有说下去,让她有时间想象阴郁恐怖的情景——“上个星期[13]我去看滑稽歌舞杂剧了。”

梅拉差一点昏过去。他的绿眼睛又朝她看了看。“全城我非常喜欢的姑娘只有你一个,”他情绪非常激动地说道。“你非常讨人喜欢。”

梅拉自己也说不明白她是不是这样的人,这话听起来很时髦,尽管隐隐觉得总有点不妥。

外面浓重的暮色已经开始笼罩;轿车突然来了一个转弯,把她甩到他的身上;他们的手碰到了一起。“你真不该抽烟,艾默里,”她悄声说道。“你不知道吗?”

他摇了摇头。“谁在乎呢。”

梅拉一时有点犹豫。“我在乎。”

艾默里心里咯噔了一下。“啊,没错,你在乎!你跟蛙喉帕克好着呢。我看那是谁都知道的。”“没有,我没有,”她慢慢地说出话来。

出现一阵沉默,而艾默里心里却很兴奋。梅拉舒舒服服地坐在车子里,与外面阴冷的空气隔绝,样子真是楚楚动人。梅拉整个身子都裹着,就像小小的一包衣服,几缕卷曲的黄头发露在溜冰帽的下面。“因为我也有很爱恋的人——”他停下来,没有说下去,因为他听见远处一群小孩子的笑声,在灯光照耀的马路上透过结了霜的车窗玻璃,他看到了在雪橇上坐着的影影绰绰的一群人。他必须迅速采取行动。他用力挣扎了一下,坐起来,俯身抓住了梅拉的手——确切地说,抓住了她的一只大拇指。“你叫他不要停下来,直接开到明尼哈哈,”他悄声说道。“我要跟你说说话——我一定要跟你说说话。”

梅拉看出了前方的一群人,并且立即看到了她的母亲,然后——哎呀也是出于礼节吧——瞥了一眼坐在旁边的人的双眼。“理查德,从这边的横马路弯过去,直接开到明尼哈哈俱乐部!”她对着话筒大声道。艾默里坐下来倒在靠垫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我可以亲她一下,”他心里说。“我打赌我可以。我打赌我可以的。”

头顶上的天空一半是清明的,一半则气氛氤氲,周围的夜很寒冷,充满了紧张的气氛。道路从乡村俱乐部入口处的台阶开始往外伸展,就像白床单上的深颜色皱褶;道路两旁的巨大雪堆仿佛一排排高高的防波堤。他们在台阶上逗留了一忽儿,抬头望着假日的月亮。“像这一轮泻着银光的月亮”——艾默里朦朦胧胧地做了一个手势——“让人们蒙上了一层神秘感。你看上去就像一个脱下帽子、露出一头乱发的巫婆”——她伸手去抓她的头发——“哦,别动它,这样很好看。”

他们登上扶梯,梅拉走在前面,进入一间他梦中的小小密室,室内一张大的长沙发前烧着暖融融的炉火。过几年以后这里将是艾默里的一个大舞台,将是许多个情感危机的摇篮。现在他们在这里谈论了一会儿与雪橇晚会相关的事。“总是会有一帮子羞羞答答的人,”他大发议论道,“她们坐在雪橇的后面,可说是躲起来说悄悄话还推推搡搡的。还有总会遇到一个斗鸡眼的女孩子”——他模仿女孩子的样子做了一个很恐怖的动作——“似乎她老是对陪她外出参加晚会的人唧唧喳喳个没完。”“你真是个滑稽的人,”梅拉很不理解地说道。“你这是什么意思?”艾默里立即警惕起来,他终于回到了自己能把握的状态。“哦——老说些无聊的事。明天你干吗不来跟我和玛丽莲一起溜冰呢?”“白天我不喜欢女孩子,”他即刻接嘴道,然后觉得说这样的话太唐突,又加了一句:“不过我喜欢你。”他清了清喉咙。“我喜欢你,第一位,第二位,第三位都是你。”

梅拉两眼矇眬,飘飘然了。假如说给玛丽莲听那多生动啊!此刻与这么帅的男孩子坐在长沙发上——面前是暖融融的炉火——一想到现在就只有他们两个人单独坐在这幢大楼里——

梅拉缴械投降了。这时的气氛再合适不过了。“我喜欢的人前二十五名都是你,”她坦白道,声音在颤抖,“蛙喉帕克挨在第二十六名。”

蛙喉在一个小时里跌了二十五位。他到现在甚至还没注意到这一点。

可是艾默里就在她身边占尽了风光,他很快俯身在她的面颊上吻了一下。他以前从来没有吻过女孩子,这时他很好奇地咂嘴,仿佛他吃了一种新尝到的水果。然后,就像野外新开放的花儿在风中摇曳一样,他们的嘴唇不停地碰擦。“我们太吓人了,”梅拉欣喜地,轻声说道。她把手伸到他的手里,头靠着他的肩膀。一阵反感突然在艾默里心头泛起,他感到厌恶,讨厌整个事情。他很想夺路逃走,再也不想见到梅拉,再也不想亲吻任何人;他难受地感觉到了他和她的脸贴在一起,感觉到了他们手拉着手,因此,他很想从他的躯体里钻出去,躲到一个见不到人的安全地方,在他内心的一个角落里。“再吻我吧。”她的声音从一个广袤的空旷地方传来。“我不想,”他听到自己这样说。接着是又一个停顿。“我不想!”他带着强烈的情感又说了一遍。

梅拉猛地跳起来,受了伤的虚荣心弄得她两颊绯红,脑袋后面的大蝴蝶结也跟着颤抖起来。“我讨厌你!”她大声喊道。“你别再厚着脸皮来跟我说话!”“你说什么?”艾默里结结巴巴地说。“我要跟我妈妈说你亲我的嘴!我会这么说的!我会这么说的!要是我跟妈妈说了,她就不会让我跟你玩了!”

艾默里站起来,无可奈何地望着她,仿佛她是迄今为止地球上从来没有听说过的一头新发现的野生动物。

突然大门开了,门口站着梅拉的母亲,一手抚弄她的长柄眼镜。“哎呀,”她说道,一边慈祥地调节眼镜,“接待处的那个男人告诉我你们两个孩子在楼上——你好,艾默里。”

艾默里眼盯着梅拉,等待她大发脾气——但是什么也没有发生。气呼呼的样子消逝了,脸上的通红消退了,梅拉回答母亲问话的时候语气平和,就像夏日的湖面那样平静。“哎,我们出门的时候晚了一点,所以我想我们干脆就——”

他听见楼下传来的尖厉笑声,默默地跟着母女二人下楼的时候还闻到了巧克力热饮和淡淡的茶点味道。留声机放出的音乐与许多姑娘哼着曲调的声音融合在一起,他觉得脸上微微发热,接着这热遍及了全身:“凯西·琼斯——他攀上火车头,

凯西·琼斯——工作命令手中握。

凯西·琼斯——他攀上火车头,[14]

朝着希望之乡挥手告别含情脉脉。”自负少年的快照

艾默里在明尼阿波利斯度过了将近两年的时光。在那里的第一个冬天他穿的是一双莫卡辛软帮鞋,鞋子新的时候是黄颜色的,但是在擦了许多回鞋油、又沾了脏东西之后,鞋子显出了成熟的颜色,即一种肮脏而黄中带绿的褐色;穿一件灰色麦基诺彩格厚呢双排纽束腰带的短大衣,头上戴一顶红色绒线滑雪帽。由于他的一条狗戴尔蒙伯爵见了这顶红色绒线帽就要衔走,他的姨夫给了他一顶灰色的,帽子可以拉下来遮住整个脸。这顶帽子有一个缺点,戴了帽子呼出来的气会结冰;有一天这顶绒线帽上结的冰和他的面颊粘在一起了。他抓了一把雪在脸上搓,但是冻伤的地方还是变得乌青。

戴尔蒙伯爵吃下整整一盒蓝色漂白剂,吃了倒没有大碍。可是后来它发疯了,在马路上乱跑,迎着篱笆撞上去,在街沟里打滚,躲着艾默里做出古怪的举动。艾默里倒在床上大哭。“可怜的小伯爵,”他叫道。“啊,可怜的小伯爵!”

过了几个月,他怀疑伯爵很会演戏。

艾默里和蛙喉帕克都认为文学上最出名的台词出现在《绅士大

[15]盗》第三幕。

他们坐在星期三和星期六的日场演出的第一排。这句台词是:“假如你不能成为一个伟大的艺术家或者一个杰出的军人,那么,退而求其次成为一个大罪犯。”

艾默里又恋爱了,并且写了一首诗。诗是这样的:“玛丽莲和赛莉,

两个姑娘我久已心仪。

玛丽莲的可爱显而易见,

赛莉的柔情叫人难猜深浅。”

他的兴趣很泛:明尼苏达的麦戈文是否会当上全美最佳橄榄球运动员或者得第二,纸牌魔术怎么变,硬币魔术怎么变,变色领带是怎么一回事,婴儿是怎么生出来的,三个指头的布朗当棒球投手是否真比克里斯蒂·马修生还要厉害。

他读的书也很杂,例如:《为学校争光》、《小妇人》(两遍)、《普通法》、《萨福》、《危险的丹·麦克格鲁》、《宽阔的公路》(三遍)、《阿什尔庄园的倒塌》、《三周》、《小长官的好友玛丽·威尔》、[16][17]《营房谣》、《警察杂志》、《Jim Jam Jems》杂志。[18]

对于历史他把亨迪的全部历史偏见兼收并蓄,尤其爱读玛丽·[19]罗伯茨·莱恩哈特的令人振奋的探案小说。

上学反而使他的法语荒废了,也使他变得对权威作家的作品不感兴趣。他的老师们都说他懒散、不可靠,耍小聪明。

他从许多女孩子那里搜集一绺绺头发。他手上戴着几个人的戒指。到最后他连戒指也借不到,因为他情绪不安的时候有把戒指咬得变形的习惯。这个坏习惯似乎通常会引起别的要借戒指的人的提防和猜忌。

在整个夏季的那几个月里,艾默里和蛙喉帕克每个星期都要到专业剧团去看演出。看完演出之后,他们在八月夜晚暖融融的空气里,一起漫步回家,沿着汉涅坪和尼克列大道,穿行在快乐的人群中,漫无边际地幻想。艾默里心中不明白,人们怎么会注意不到他是一个将来要出人头地的男孩子,而在人群里的人一个个别过头来朝他看的时候,在人们的说不清是什么样意味的目光投向他的时候,他就会流露出最浪漫的表情,仿佛双脚是踩在沥青路上铺的气垫上。

他在床上躺下来以后往往就可以听到说话声——模模糊糊、越来越轻、让人神魂颠倒——仿佛就在他的窗外,而在他入睡之前,他就会做一个他醒着的时候最喜欢做的梦,那是一个自己成为一名棒球前卫的梦,或者是梦见日本人入侵、自己被任命为世界上最年轻的将军而获得嘉奖。他梦见的始终是自己处在转变的过程中,而从来没有梦见过已经完成转变的状态。这一点也是非常符合艾默里性格特点的。自负少年的行为准则

在母亲叫他回日内瓦湖之前,他虽然外表腼腆,内心却踌躇满志,第一次穿起西装长裤,配上紫色折叠式领带,一个两边非常伏贴的“培尔蒙”衣领,紫色的袜子,镶紫边的手绢在他上衣胸口口袋里露出一角。但是他远非只是外表变化而已,他已经建立了自己第一个哲学思想,一个要遵循的行为准则,这个准则,尽可能地说得贴切一点,即是一种势利的自高自大。

他已经认识到,他的最大利益已经跟某一个有差别的、变化中的人的利益紧紧结合在一起,这个人有一个称呼,因为有了一个称呼他的过去始终可以跟他联系在一起,这个称呼就是艾默里·布莱恩。艾默里将自己定性为幸运儿,有无限拓展的能力,无论是好是坏。他认为自己不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而是靠他的技能(学习新事物较快),靠他的优越的心态(阅读大量内容高深的书籍)。他颇引以自豪的是,他绝不会成为一个机械的或者科学的天才。而攀登其他的任何高峰他都将所向披靡。

身体方面。——艾默里觉得他自己非常漂亮。他确实是漂亮。他认为自己是一个有发展前途的运动员,是一个体态轻盈的舞者。

社交方面。——在这方面他的条件,也许,非常不安全。他承认自己有个性,有魅力,有吸引力,有泰然自若的态度,有驾驭所有同龄男性的能力,有让所有女人倾倒的天赋。

心理方面。——完全而无争议的优越感。

说到这里有一点是要承认的。艾默里倒是有一个清教徒的良心。倒不是说他完全听从这样的良心的支配——到了他人生的后来他几乎完全将它排除——而是说在他十五岁的时候他认为自己比别的男孩子坏很多……鲁莽放肆……几乎在任何方面都有支配别人的欲望,甚至是恶意……有某种冷漠,亦缺乏感情,有时甚至达到冷酷的程度……一种变幻不定的荣誉感……一种邪恶的自私心理……凡是与性有关的事物他都感兴趣,煞费苦心,鬼鬼祟祟。

此外,在他的性格里贯穿着一个奇怪的特点……倘若比他大一点的男孩子(一般说来比他大一点的男孩子都讨厌他)嘴里说出一句刻薄的话,他听了心态就会失却平静,变得乖戾地敏感,或者表现出胆怯的蠢态……他会被自己的情绪所左右,觉得他尽管有时会很鲁莽、肆无忌惮,但是他既没有勇气,没有毅力,也没有自尊。

虚荣,调和在一起的还有自我怀疑,即便不说是自我认识,把人们当作是服从他个人意志的自动装置的意识,“超过”尽可能多的孩子、登上朦胧的世界之巅的愿望……就是在这样的心理背景下,艾默里随波逐流进入了青春期。重大历险之前的准备

火车带着仲夏的倦怠在日内瓦湖慢慢地停下来,艾默里看到母亲在她停在车站砾石路上的电气汽车里坐着。这是一辆很老式的车子,是早期的车型,外表漆成灰色。一看见她在车子里坐着的样子,以她为荣的自豪感在他心中油然而生,只见她身材苗条挺拔,她那外形的美与内在的尊严结合在一起的脸庞融化了,变成朦胧静思的微笑。他们见面冷淡地亲吻,他坐进车里,很快就感到担忧,生怕他已经失去了他必需的魅力,让她感到失望。“亲爱的儿子——你长这么高了……你看一下车子后面,看看有没有车子上来……”

她左边看看又右边瞧瞧,小心谨慎地开到一小时两公里的速度,她还要他担当警戒;车子开到一个车流很大的十字路口,她叫他下车跑到前面像交通警一样指挥她开车。不妨说贝雅特丽丝是一个谨慎驾驶的司机。“你长高了——不过你还是非常英俊——已经过了青春期初期,是十六岁了吧;也许是十四岁、十五岁;我从来记不住;不过你已经过了这个年龄了。”“别烦我了,”艾默里嘟哝道。“可是,亲爱的儿子,你穿的衣服真怪!身上穿的看上去都像是配套的,不是吗?你的内衣也是紫色的吗?”

艾默里很不礼貌地发出嘟哝声。“你要到布鲁克斯兄弟服装专卖店去买几套真正好的衣服。唔,今天晚上我们要好好聊聊,要不就明天晚上。我要跟你谈谈你的心——可能你把你的心忽略了——你还不知道。”

艾默里心里想他们这一代人的服饰是多么的草率。除了有一点微小的腼腆外,他觉得他与他母亲之间的旧有的疑心丝毫也没有破除。然而在回家后的最初几天里,他在花园里,在湖岸边没有目的地散步,心中只有超孤独的感觉,只是在车库里和其中一位司机一起抽“公牛”牌香烟的时候还有一点百无聊赖的满足。

六十英亩的土地上点缀着旧有的和新建的避暑别墅,还有许许多多的喷水池,以及蓦地闯入眼帘的藏在茂密的树叶丛中的白色长凳;一大家子、并且还在不断增多的白猫在许多花坛里寻觅,晚上在渐渐暗下来的树丛里突然隐现。在布莱恩先生像往常一样一到晚上就躲到他的别人不进去的书房以后,就是在这里的一条幽暗的小径里贝雅特丽丝终于找到了艾默里。在说了他几句为什么老躲着她的话之后,她与他在月光下进行了一次长时间的促膝谈心。他跟她在一起总觉得别扭,他无法面对她的美貌,而正因为有了这美貌他才这样英俊,他也无法面对这秀丽的脖子和双肩,一个三十岁的幸运女人的妩媚。“艾默里,亲爱的,”她低声说道,“我离开你之后日子过得真奇怪,真不可思议。”“是吗,贝雅特丽丝?”“我上一次精神失常之后”——她把这件事说得像一个刚毅、豪侠的英雄事迹。“大夫们跟我说”——她换了一种敞开心扉、非常信任的口吻说道——“假如世界上任何一个男人像我这样经常喝酒,他的身体早就垮了,亲爱的,早就呜呼哀哉,进了坟墓——早进坟墓了。”

艾默里脸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心里纳闷,不知蛙喉帕克听了这个话会作何感想。“没错,”贝雅特丽丝悲叹地继续说道,“我老做梦——看到让人惊叹的情景。”她拿手掌捂着眼睛。“我看见黄褐色的河水拍打着大理石砌的河岸,看见大鸟在空中翱翔,是杂色的鸟,彩虹色的羽毛。我听见奇怪的音乐,听见发疯似的吹响的喇叭声——怎么了?”

艾默里暗自发笑。“我是说再讲下去,贝雅特丽丝。”“讲完了——这梦只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重现——花园里是鲜花争艳,花团锦簇,相比之下,梦里的色彩就非常单调了,月亮在旋转摇摆,比冬天的月亮暗得多了,又比秋天的月亮更显得金黄——”“你现在感觉还好吧,贝雅特丽丝?”“很好——以后也会一样很好。没有人理解我,艾默里。我知道我说这个话你也不明白,艾默里,可是——没有人理解我。”

艾默里见这情景非常感动。他伸手搂住他的母亲,他的头在他母亲的肩膀上轻轻地来回移动。“可怜的贝雅特丽丝——可怜的贝雅特丽丝。”“跟我说说你自己吧,艾默里。你这两年日子过得很惨吧?”

艾默里本来想跟她说个谎,然后他还是打消了这样的念头。“没有,贝雅特丽丝。我过得很快活。我自己去适应中产阶级的生活。我变得遇事都要遵守传统。”他说出这样的话连自己都感到意外,他想象假如蛙喉在场他会听得目瞪口呆的。“贝雅特丽丝,”他突然冒出一句话来,“我想出去读书。在明尼阿波利斯,人人都准备出去念书。”

贝雅特丽丝显得有点惊慌。“可是你还只有十五岁。”“没错,可是人家都是十五岁的时候出去念书的,我也想出去,贝雅特丽丝。”

由于贝雅特丽丝不想再说下去,接下来的散步中这个话题就没有再提起,但是过了一个星期以后她让他非常高兴,因为她对他说:“艾默里,我决定还是让你照自己的意思办吧。假如你还想的话,你可以出去念书。”“真的吗?”“到康涅狄格州的圣雷吉士教会学校去念书。”

艾默里一下子兴奋起来。“事情都安排好了,”贝雅特丽丝继续说道。“你还是出去念书的好。我过去是想你应该到伊顿公学念书,然后进牛津大学基督堂学院,不过现在还不可能这么办——而目前上大学的问题暂不考虑,到时候自然会解决的。”“你准备怎么办,贝雅特丽丝?”“天知道。我的命运似乎是我要待在这个国家心烦意乱地耗费我的年华。做一个美国人我没有一丁点的后悔——其实,我认为说后悔那是庸俗之辈才有的悔恨,我坚定地认为我们是一个前途无量的伟大国家——可是”——她叹了一口气说道——“我的生命原是应该与一个更加古老、更加成熟的文明一起消磨的,在一个到处苍松翠柏、秋日一片金黄的国度里度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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