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越独立,活得越高级(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25 06:15:17

点击下载

作者:苏芩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女人越独立,活得越高级

女人越独立,活得越高级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女人越独立,活得越高级作者:苏芩设计:上官雅弘排版:郝禾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时间:2017-12-22ISBN:9787550256613本书由北京磨铁数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第 1 章| chapter 1爱好自己多年以后,我终于放过了自己。不会再计较一些微小琐碎的尊严之得失。别人赞我是知性。只有我自己知道:最从容的优雅,被委屈历练出来。曾经生活的百般凌辱,后来低头一笑,释然了。它生长得稳妥而坚固,沉静而安谧。时间深处,越发动人。我也曾问过自己:为何性情越来越柔软和开阔?另一个我回答说:“我不在乎在感情中低到很低很低,因为在其他方面,我有站得起来的能力!”想跟自己说声“对不起”你看到了我的光鲜,是因为我想让你看到我转身隐藏的伤痕,不比任何人少“你的工作压力太大了,你必须要休息。”

不止一个医生这样对我说。拿到曼谷Vichaivej医院的体检报告,没有任何意外。一年365天全年无假,2月5日,一大早飞机落地。从曼谷返回北京。关了网络,疲惫至极。依旧被电话吵醒:明天,新节目新闻发布会、韩国阿里郎(亚洲新女性)专题片制作组要来拍摄纪录片、晚上出席好友的时装发布会……又是匆匆忙忙的一天。疯狂工作模式继续开启。

有时候我羡慕身边的女孩子。不是故作矫情。羡慕她们可以在周末时光赖赖床,可以跟闺蜜一起喝杯下午茶,可以在饭点的时候搜搜美食地图。而我,似乎从步入职场,便未有过这样的待遇。早年从外企到媒体,再到现在的为自己打工,每份工作无不高强度连轴运转。工作就是生活,生活就是工作。一次媒体采访我:“如果给你三个月假期,你会怎么安排?”我说:“不知道。”——我是真不知道。从没试过给自己三个月空闲会是怎样,大概我会恐慌,会不适应,会不知道如何面对漫长的一天24小时。也可能会欣喜不已,会爱上懒散的漫不经心。没试过的事,谁说得准呢?

这些年,来往各个城市,一年365天有近百天在飞机上度过。出席各种活动,演讲,录制节目,头脑风暴。我已习惯了出租车堵在路上时赶写微博、在飞机的万米高空上写书稿、在节目录制间歇回复媒体访问,一天也不间断,这,已经成了日常习惯。每每记者问“业余时间喜欢做什么”,脑袋里都是一片空白。

说出来还真有点难为情,作为一个资深的眼泪依赖症患者,我平时最重要的业余爱好是——哭。

我有套公寓,在26层,有空时喜欢来这里写写东西、看看远空变化的云朵、试试买来的新裙子,也漫无目的地掉掉眼泪。泪珠儿噼里啪啦掉上一个小时,似乎是一种很大的宣泄,感觉终于可以对无奈的工作和现实做点反抗。过后风干眼泪、化好妆,继续笑着出发。或者想哭的时候不敢哭,掉完眼泪的眼睛会肿起来,旁人会关切地问:“你眼睛怎么回事?”好吧,忍着。

也有忍不住的时候。有一次在录制现场,也不知是当事人的故事勾起了莫名的情绪还是怎的,其实也并不是感人的故事,突然就那样委屈,眼泪汪汪,忍都忍不住。主持人也是多年的好朋友涂磊惊讶地问:“你怎么哭了?”

我直了直腰:“呃,睫毛胶过敏了。”

其实很不喜欢在节目里掉眼泪,想哭也要尽力忍住,有时我都不知道为何要这样苛刻自己,我只知道:要强,是我一生的软肋!

就像很多朋友都问我:“为什么你这么幸运,会成为现在的你?”

我并没有比谁幸运,只不过,我不愿意被人看到哭的样子。

自己的路,一步步靠自己走出来。脚上的水晶鞋你看得到,脚底的血印儿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不能倒下,因为背后没人撑着。

时常收到网友各种来信,有的看到眼泪簌簌,大家把连对父母、亲人都不会说的话讲给我听,是真的感动。在感谢信任的同时,亦不能个个回复,也真的抱歉。又到了开春的季节,真心希望接下来的每一个365天可以继续跟你们的闺蜜情,因为我羡慕那些疼爱自己的你们:可以和自己喝喝茶,把自己照顾得很舒服,把最好的留给自己……有时候人活得自私一点似乎也不是坏事。

各位亲爱的你,千万不要学我,因为我真的不够爱自己。

我给自己设了个目标:做个努力的学生,学着照顾自己。

疼爱自己,什么时候都不会吃亏。这个道理我才懂得,希望不晚,还有机会跟自己说声抱歉——“让你受了那么多委屈,真是对不起。”

闺蜜们,咱们都得牢牢记住一句话:你爱的人、你爱的事,都没有爱你自己重要。

我们还要陪自己很久很久,值得在自己身上多下功夫。要知道,低能量的你遇不到高能量的人生。最好的一切,总在你正能量爆棚时,不邀而至。

我不会再随便地去生活,希望你也如此。

时光除了在我们脸上留下些皱纹,希望还有智慧,以及对自己的厚待。你可以选择放弃,但不能放弃选择与幸运相比,我更信赖自己创造的奇迹上天并没有让谁走得特别容易于是,我不爱哭诉,我把力气攒着用来起跑

那一年,我20岁出头。在一家世界五百强的知名外企干得好好的,突然想折腾折腾,萌生出要写书的念头。

不是因为有钱才任性,年少也是轻狂。这是我人生中第一份正式职业,拿着在当时绝不算低的薪水,被不少当初的同学羡慕着。但我的心,似乎一直没放在这里。我觉得,自己还可以有更好的选择。

你可以选择放弃,但不能放弃选择。

我向来是行动派,想做的事几乎不能隔夜,否则抓心挠肝地难受。不出两个月,辞了工作,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稿纸、电脑,从超市搬来若干零食、饮料、泡面……未经世事又信心满满开始了创作之路。晚上是最佳时间,隔绝车水马龙的喧嚣,可以安静写作,经常是熬至天亮,太阳取代月亮,然后揉揉红肿的眼睛,迎接新的一天的开始。那时候很喜欢手写,稿纸如山,屋子凌乱,有时困意上来,就酣睡在稿子堆间。几个月下来,几乎就白天睡觉晚上写作,昼夜颠倒,三餐不定,透支着体力也不以为然。后来,一个朋友见到我,惊讶地说:“怎么回事,暴瘦这么多?看着太憔悴了!”从她的表情,我看到了自己辛苦付出又让人心疼的模样。

文字很神奇,可以补给内心的脆弱和能量,让人在无望中还能砥砺前行。但是生活是真实的,必须每一天每一天认真对待。有时累了,看到窗外人声响动,会突然有些焦虑,有时候是烦心于来催租的房东,有时候是故意怪罪住客的嘈杂而让自己总难有好水平的发挥。

我也知道这真是矫情,人不顺的时候,总要给自己找点借口,我也不想那么快地承认自己就是笨蛋。

那年的国庆节,我踏上了一路向东的火车回家过节,毫不夸张地说,当时全部身家就剩下这张火车票了。这其中有个小插曲,那阵子写稿子写得稀里糊涂,有次去银行柜员机取钱,取完便转身走了,浑然不觉没把卡拔出来。N天后再次取款时才记起这档事儿,已是呼叫无门!那是唯一一张有余额的银行卡,上面的积蓄原本可以让我支撑到那部稿子写完,这么一来,凄风苦雨提前到来!那年国庆节在家待了一周,临走时妈妈说:“再多给你点钱吧?”

我脱口而出:“不用,卡上还多着呢!”

话一出口就后悔了,回来就得交房租,一日三餐要自给自足,能蹭饭的姐儿们家都蹭了个遍,当初做外企白领时的包包配饰几乎都低价转让了,稿子还写了不到一半儿!

光截流管什么用,我得开源啊!

然后我开始接兼职的会议司仪、活动主持、为无数的报纸杂志写专栏,看着空荡敞阔的房间,想想不敢触碰的明天,空旷,依然漫无边际……

幸好我效率确实很高,写了两部书稿,其中一部被某位出版商看中,要独家买断,署以其他作者的名字出版。

我问他:“为什么?”

书商也很直接:“因为你不红。”

坦白说,我差一点儿就答应了,买断版权的稿费对那一刻的我几乎算天文数字!不用再苦撑苦熬一天20多小时连轴工作,可以立马买下上星期在精品店看上的那件衣服,可以支撑我再写完下一本书稿。——看着书商那冷淡倨傲的脸,也不知哪来的自信,刺激了我已在飘摇之中的自尊心“不卖!”

多年以后,我的名字也上了作家富豪榜,虽然此时的我早已不再靠版税收入过日子,但那上面的那个名字,还是让我想起了最初的我,那么执拗,那么任性,像个笨蛋,却无比可爱!

虽然我还是得说:那一年的那一天,走出书商的门,有点小后悔……

正是拿着这本处女作,从未有过任何媒体从业经历的我,求职到一家新创刊的杂志社,主编看完它之后说:“编辑的职位刚刚已经招满了。”

心一霎灰蒙。

他顿了口气说:“编辑部主任的职位还在空缺,如果让你试试,你行吗?”

一束光瞬间刺破云层,直入眼底,却又另是一种新的压力。

进入新行业的压力不多赘述,另是一种煎熬。明枪暗箭挨了无数,万幸也都忍了过来。倒是很想说说我当时的另一部书稿。是一本小说,青春范儿、姐弟恋,十多年前的故事,现在想来也绝不算落伍。遗憾的是,一次电脑故障,几近收尾的稿子就这样被永久性删除了!以致后来一直有出版商约请我:“苏芩老师,您什么时候写小说呀?”——我写过啊,只是再也找不回来了!

和你们一样,各种奇葩经历,我一件也没落下,只是不习惯把哭着的那张脸望向你而已。

与幸运相比,我更信赖自己创造的奇迹。幸运天赐,拿走它太容易了。我不迷恋运气,因为知道:若是我不够努力,它也不会多看我一眼。

我并非生而活在天堂,刺脚的路同样也走了不少,脚底的血印终究磨成了茧子,也渐渐活得踏实。

这份安全感不是别人给的,只是因为我笃信:即便跌落地狱,我仍有再爬回天堂的能力!我们不是认输,只是放过了自己认输,是一种自我解救的方式输给生活不丢脸,别输了人生就好

从小,我就是个很敏感的孩子。很容易被激怒,不太感动的电影也会背着人哭到一塌糊涂,别人一个眼神儿有时会让我愣上半晌……用长辈们的话说:“小小年纪,心事重重。”

妈妈是个性格爽利干脆的人,似乎并不欣赏我这样多愁善感的女儿,她总是鼓励我去跟班里那些个性更像男孩的女生们多接触,给我剪极短的头发,只穿各种长短的裤子,衣服总以冷色为主,这似乎并未矫正我敏感的情绪,我也就这样一年一年地长起来了。

因为体弱多病,加之后来转学,到了新的环境,我很害怕被同学欺负,也最讨厌仗强欺弱的人。记得小学转学至另外一所学校,班里有个很淘气的男同学,最爱欺负弱小,很喜欢看同学求饶的样子。因为一点点小事,我的一双手背被他的长指甲抓得血淋淋。我咬着牙昂着头一脸豁出命去的表情死盯着他!我的不肯服输,让他倍感扫兴,此后几年,时常被他有意无意踢一下撞一下。我从不求饶,也不寻求帮助。一手的伤到了老师面前定要藏进裤兜里,似乎生怕老师教训那个男生,显得我弱小不堪只会打小报告!妈妈看到了我手上的伤,惊问原因。我扯了个理由:“做值日时被铁丝划的。”此后一段时间,妈妈和姨妈们总端详着我的手背担心:“这么漂亮的小手,不会留下疤吧?”留下疤我不怕,我只怕被人知道是因打不过人才被印下这羞辱的疤痕!

现在想来,那个年纪我真是不可思议地倔强!

初中时有个最要好的女同学,成绩极好,但性情也极温软,常常被班里几个调皮的男生欺负。现在看来说“欺负”有点严重了,青春叛逆阶段,似乎很多人都有过一些讨人嫌的举动:越是成绩好的同学,越是要跟她调皮一下,拽一下她的头发,故意踩一下她的新鞋子,恶作剧地在她铅笔盒里放一只飞蛾……其实就是一种挑战,以此彰显:我也有胜过你的地方!

那一次她又被恶作剧了,在旁边的我终于忍不住爆发了,看着对面三个幸灾乐祸的男生,约架——“有本事你们仨中午别走!”

他们当然有这个本事,三个高个子男生,俯视着我这样一个瘦到像一根小竹竿的小女生,有啥不敢赴约的?!

那天中午放学后,我把一脸紧张的她赶出教室,门一闩,就剩我们四个人。三个男生嘻嘻哈哈,各种轻蔑的言辞,但都没有动手的意思,因为没人相信一个体育成绩从来没考及格过的女生会干“单挑”这种傻事。于是先动手的必然是我,甚至都忘了当初是怎么拳打脚踢的了,但我必须承认他们只是稍微应付了一下,他们任何一个人出真力气,我都不是对手。但最终我那种决绝的眼神儿可能还是有些威慑力,他们率先拉开教室的门,“好男不跟女斗”,一个个快步离开了。

从教室到校门的那几百步距离,眼泪一直在眼眶里打转转,好姐们儿在旁边小心翼翼地给我鼓劲儿:“你要是哭了,就输了。”小孩子真是可爱,就那么把脑袋仰起来对着天,迎着正午的太阳就这样把欲滴的泪水挥发个精光。

可能连她也不理解,一件小事,何至于如此大动干戈?!其实那时的我也不明白,只是觉得不打这一架,整个人都过不了这一关。

现在回想那个佯装强大的自己,实在弱小得让人心疼。

二十年后,我长成了现在的样子。回头细想,竟然完全无法把这两个人联系到一起。

不一样了,首先是性情。

那时候我也是阳光的,却容易被乌云蔽日。现在我也是阳光的,却坚信自己内心的太阳可以刺破阴云。

现在常有人问我:“你的幸福秘诀是什么?”“我呀,我这个人就是记性不好。”

曾经发脾气,三天五天哄不好,如今生个气,五分钟后就觉得没必要。不论朋友、亲人、爱人,我越来越成了主动退让的那一个。刚刚还吵得不可开交,十分钟后一扭脸:“今晚咱们吃什么?”——气得家人啼笑皆非:“你刚刚在跟我吵架好不好!”

我常说,一个人的成熟和自信,体现在他处理怒气的时间长短上。忽然明白了自己和那时最大的不同是:我已经不再认为认输是一件没面子的事。

当不再要靠别人的屈服来证明自己的强大时,才是一个人真正走向强大的开端。

现在的我,平和多了,也懒散多了,老朋友总说:“你没有之前那么强的好胜心了。”

我不反驳。

其实当你得到了很多你想得到的东西,也知道有些东西即便靠努力也终究无法近身,生活就变得简单多了。——我们不是认输,只是放过自己了。

如今的我常常认错,也懂得原谅别人。这并非是我较他人有多么的高尚。——我不在乎在感情中低到很低很低,因为在其他方面,我有站得起来的能力!你爱的、爱你的,都不如适合你的当你老了,会如何看待感情我想我会说:“那时的我,只爱适合我的。”

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意识到自己已经不再是青春少女了呢?(呃,我指的是心理上。)

回想了一下,某个时刻起,关于感情种种,我开始有意无意地说“你爱的、爱你的,都不如适合你的”,从那个时候起,我便慢慢老去……

虽然道理挑不出错处,适合的,确实更能和风细雨一辈子。风平浪静之下,似乎总缺了点什么,是啊,曾经那年,不管不顾的热情澎湃,再也找不回。

看看周围,每天许许多多年轻男女来找我拿主意:“A或B,哪个适合结婚?”“嫁给他,万一将来日子过得艰难怎么办?”“她没有稳定工作,个儿还矮点儿,我妈老唠叨我。咋办?”

我不想评价什么,只是感慨:多少人,顶着一张青春的面庞,却从未年轻过。

后来的后来才明白:“合适”两个字,不是找得到。它如同珍珠,散发光彩的背后,注定经历过各种疼痛。

有个朋友曾经给我讲起他姨妈的婚姻故事。“姨妈刚结婚不久,姨夫是她二十年前的相亲对象。当年那是年轻气盛,谁也入不了谁的眼,二十年后兜兜转转,这只碗配了这双筷,合适!”

这一转身,就是二十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可又一想,若没有中间这二十年,这一对心高气傲的男女,又如何肯放低身价?

人就这样,起初死活看不顺眼的人,没准儿过几年会怦然心动。曾经坚决不能忍受的事,后来也许会成为无法离开的习惯。时间总会给出最意想不到的答案。但这一切,都有赖时间的打磨。三十岁时的时光静好,能让生活平添安稳。二十岁时就一头扎进安逸的生活,若是日后狂风骤雨来袭,怕是连招架的力气都没有。

我不建议年轻人一切只盯着“合适”二字,工作、爱情,皆是如此。先把自己丢出去摔打两年,爱过,伤过,不用再多问旁人,已知最适合你的是什么。有些弯路,不亲自走过,永远难以走到直路上来。

别急着让自己那么快地老去。等我们老得爱也爱不动了,有的是时间大把大把谈条件。在此之前,你只需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一辈子不长,趁着年轻,做自己想做的事,哪怕只有一件,也是一辈子最大的胜利。

虽然说了那么多“适合不适合”的话题,难免我还是想问:你有没有玩命儿地爱过一个人?

如果没有,那简直算是白活了。

成熟的人都懂得保护自己,恋爱也谈得温温吞吞,不顾一切的心动遍寻不到。也总有一段情,让你怀念至今,可能用力过猛,但此生不留遗憾。一本我从未读完的书不必赋予阅读太崇高的定义,它不是为了无所不知而是为了拿出一点时间,与自己相处那些年,在书里,我相识了自己

大概是在小学三年级的那个暑假。时间过于久远,记忆里留下的仅剩电风扇的转轮声和窗外成片的蝉鸣声。我们这一代,很多人和我一样,都是在爷爷奶奶家度过寒、暑两假的,这个时间段会有大把的时间用来无聊。一次百无聊赖时在叔叔的房间里翻出了一本小说,名字完全记不得了,内容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被卖入了青楼,因为“不听话”,每天挨打,做好多脏活累活,天天栖身于阴冷的厨房里,逃跑了许多次,每次都被抓了回来,继而被打得更狠。

女孩子如此倔强,运气如此不堪,令我每天都急盼着叔叔上班,好偷摸进他房间关注女孩逃亡大计的进展,无奈小学三年级的识字水平太过有限,磕磕绊绊的阅读能力使得我的阅读进展极其缓慢。大概四五天之后,被叔叔发现了,他毫不留情地没收了小说,把我的小学课外阅读材料丢过来:“小孩儿不能看这样的书!看你自己的书去!”

余下的假期我就一直惦记着:“那个小女孩到底有没有逃出去呢?如果没逃出去会怎样?如果逃出去了又怎样?”

或许是从那时候起,我对好强的女孩就格外青睐,似乎这也成了我日后性格的基调,以至于在初中一年级遇到《飘》时,顿时觉得与斯嘉丽简直是一见如故。

整整一年,我利用了各种时间来读这位“乱世佳人”,把英语书的书皮儿撕了糊在上面,上学时看、放学后看,期末考试的前一晚还是在如痴如醉地看,爸妈一直说“就考个试嘛,不用那么紧张吧”。当然,发下成绩,英语分数并不高。

那时候越看到后来越怕看完,当看到书页只剩薄薄一沓时,各种失落感无可名状。一年中这本书连续读了几遍,至今仍然深深记得斯嘉丽决定去亚特兰大借钱时,把母亲的窗帘改成了“战袍”。后来录制央视一期节目,我对一位衣着邋遢、总是遭遇不顺的女孩说:“你穿什么样的衣服,你就是什么样的人!”那一刻我脑海里,快闪出的就是一身墨绿色天鹅绒窗帘改成洋装的斯嘉丽。

后来我想,那样决绝的新衣,恰如其分地描画了一个永远不向厄运低头的斯嘉丽。而这样的斯嘉丽,对我而言,似乎是另一种心理补偿,那个总也逃不出青楼却总在努力逃脱的小女孩,命运在这一刻获得了圆满。她们已经不是哪一个单独的个体,她们代表了一个类群,对一个刚刚进入青春期、一切人生观世界观正在萌芽的女孩而言,那种骨子里透出的韧性,心向往之!

从不对命运弯腰称谢,除非它给予的正是我想要的。——至今,我仍然只认同这条真理。你必须像男人一样活着有时,你必须像男人一样活着才能活成最风光的女人……

曾录过一期《苏芩女学馆》,讲“前任”。编辑们推荐了一堆资料给我参考,其中有徐志摩的前任林徽因。有网友直言:“喜欢林徽因的男人脑子有问题,喜欢林徽因的女人品行有问题。”

嗬!这话说得,狠到家了!

后世人看林徽因,很有意思,分两派:一派极喜欢,一派极厌恶。通常没有中间地带。

喜欢的人说:你还能再美丽点吗?你还能再才情点吗?你还能再聪慧点吗?

厌恶的人说:你还能再虚荣点吗?你还能再自私点吗?你还能再做作点吗?

有人说三个男人成就了林徽因这样一个女人。爱情成就了她。不过这个女人不迷信爱情。爱情是什么?爱情是多年前看过的一部电影,如今想起仍会有感动,但颜色也已经褪去不少。女人更重要的,是安稳的前途。

选择花心浪荡且妻正有孕的徐志摩,那无疑是要自绝于对口碑有硬性要求的上流社会朋友圈,偶尔秀恩爱刷个屏,怎好意思让人点个赞!选择默默痴情但家世不够显赫的金岳霖,那注定要熄灭头顶的三分光环,女人对于“嫁得好”的定义,主要来源于周围有多少人羡慕嫉妒恨!梁思成,任何一个有眼光有野心的女人,都会选他做丈夫。这就是女神的优势。追的人多了,对于纯感情的事儿,也就看淡许多了。

林徽因是个非常理性的女人,她是女人中的男人。永远,做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如果一个女人在“选择”的时候可以克服感性化特征,这样的女人注定是要成功的。后世人对林徽因的赞赏,更多源于她的“取舍”之道。用句励志的话说:你只有克服一些诱惑,才能走得更远。

林徽因虽然姓林,但个性显然更像薛宝钗。对于生活,她的逻辑性太缜密。如此贤妻良母,乃至让凡夫俗子生出一些距离感。

也是后来才发现,相比林徽因,更喜欢陆小曼。

有人说她太作。最后把老公给作死了。

可站在女人的立场上想一想:嫁给你就是为了幸福,让我过得好是你的承诺。可你不光没让我过得好,还天天惦记前女友。怎么就不能跟你闹?!

陆小曼的逻辑都是女人的逻辑。

每每看到陆小曼,难免想到林黛玉。我们都喜欢真实的女人,真实的女人却不一定能过好真实的日子。鼻子一酸,就掏心掏肺了。——我们以为输给了生活,其实只是输给了感情。

林徽因的一生,相对而言是完满的。没人真正知道她最爱的男人是哪一个,或许在她心里,爱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时刻谨记,你最爱的必须是自己!

所以,陆小曼嫁给徐志摩后,撕裂开童话的一角,满腔泪珠子的味道。林徽因却一直笑着、优雅着,成为文人圈子里的客厅领袖。

像男人一样活着。理智,能帮你活得更好。长时间走不出过往的人不爱了就放手很简单的一句话却很难做到人性中就有一种邪恶叫:我们只爱不爱我们的人于是,他们越被甩越痴情

人间自是有情痴。

很多人用它来形容《红楼梦》中的男人女人。

红楼中的女人,情痴不少。红楼中的男人,多情的、滥情的,却都跟“痴”字扯不上关系。

虽然冯渊为香菱送了命。那更像是豪门公子的意气之争,我先看上的女人,凭什么要让给你?!

也有潘又安为司棋陪了葬。那则像是还一笔良心债,你为我丧命,我无以回报,只以命来还你吧。

即便是贾宝玉,也是一厢深情着,一厢滥情着。一边深深说着“木石前盟”的誓言,一边万花丛中过,片叶未放过。他这样形容恋人间的知理明事:“若一方早死,另一方因此孤守,那就是有碍大节了。”——新人照样可以来者不拒,偶尔还能想起旧人,就算是有情有义了。

贾宝玉,绝不是会为失恋悲伤太久的男人。

我特别相信曹雪芹原来的构思中,黛玉死后,宝玉是自愿娶了宝钗。林仙姝已去,薛高士自然是第一等对象人选。高鹗续本的掉包计,反倒是美化和拔高了宝玉的痴情,却让凤姐做了恶人。其实与凤姐何干?!各种条件的权衡下,宝玉没有道理不愿娶宝钗为妻,哪怕她有点像班主任,唠里唠叨。——再理性的女人也是感性的,再感性的男人也是理性的。

有时候会很气那些为了失恋而伤害自己的人,切腕的、跳河的、吃药的,若是命大不死,多年后回头看看,会不会想狠狠打上自己两耳光?

也有些人,不至于那么极端,他不会伤身动命,却会把余下的生命全用来祭奠上一段失去的感情。多少人多少年后仍然说着“我爱你,与你无关”。这话说起来实在是气冲云霄,但我常常泼他们冷水:痴情,是可耻的!

她们总问我:“分开很久,可还是想他,总期待着还有重圆的一天。我还该等吗?”

等不起的人就不要等了!你的痴情感动不了一个不爱你的人。伤害你的不是对方的绝情,而是你心存幻想的坚持!时间不是平复伤口的最好办法,绝情才是。如果有些记忆注定让你疼痛,不如假装忘记。每个跟他有关的念头都要拦腰截断,工作、交友、健身、旅行……让自己忙碌到没时间想这事儿。

其实在感情的领域,男人多情且长情,女人专情且绝情。痴情的女人一旦醒来,没什么能留得住她。到后来,女人往往会比男人更决绝。一个女人头也不回地离开,未必是“不爱了”,也许是因为“不值得”。

多么盼望每一个痴情被伤的女人都早点醒来。长时间都走不出过往的人,都因纵容自己无限期地去想念一个不可能的人!——别傻了!你不对自己狠一点,那人也不会对你好一点!

我并不喜欢贾宝玉,不过有时想想他对待感情的态度,也挺值得现代人拿来用用。

爱你时,把最滚烫的自己给你;无法再爱你时,找个不错的人过接下来的日子。

如此深情,却不痴情。——这就对了。因缘分而来的东西总有期限多年以后,我仍然怀念当初那个傻傻的自己但那年的怦然心动,却再也回不去……

分手后,频频回头的人很多。

下定了的决心、松开了的手,总似不甘心地一再回顾。在一起时,被各种难题折磨得苦不堪言,终于分开后,却忍不住回想、再回想。牵手时,烦。分手后,想。——感情中总有各种临界点,在进和退之间,人最矛盾不堪。

于是吃回头草的人,才比比皆是。前任,似乎是每个人都回避不了的一道路障。立在那里,惹人不住地回头张望。

只是回头草的味道,嚼在人嘴里,未必都是好滋味。

有个姑娘,跟男友分合六次,每次都是被男人伤、绝望地选择分手,但分开后想想前情往事,初恋,五年的相处,为了他换了生活的城市……投入太多,不舍得彻底斩断。每每忍耐、原谅,这样一段挑战极限的恋情,如此让她左右为难。在面临男人第六度伤害和求饶的时候,连她自己都没了心劲儿。走下去,当然很难。可真断掉,面对那男人告饶时的可怜楚楚,舍不得。——“我想,我还是爱他的对不对?”“傻丫头,也许你爱的早已不是他,仅仅是那时的自己。”

你以为这是余情未了。

纵然是留恋,但留恋的已未必是他(她)。

过往经历的一切,都是生命行进的历程。每个人的生命都不是独立存在的,都要与种种人关联着而行进。恋爱,无疑是生命过程中最具存在感的阶段。恋爱中,每个人都清晰意识到自我的存在。人都会在爱情中成长,无论是朝好的一面,还是糟的一面。这样的一段经历,不论最终结果如何,都长进了生命里。割裂,自然会疼痛。

从某种程度上讲,对前情的不舍,也是一种对自我的爱怜,是为了维护生命历程的完整性。人性之中有一种对“圆满”的需求,就像看一部电影,如果结局不是大团圆的,纵然再凄美感人,也总有一种不满漫布心头。我们一生,是一个不断失去的过程,当你长大,便失却了童年;当你成熟,便失却了青春。亲人、朋友、恋人,尽皆相伴一时,美景美馔华服良天,也不过是云烟之享。我们害怕一切不长久的东西,费尽一切力量,让可留住的人留得久一点,是人性对于生命完满性的一种渴望。

也正因如此,我们给自己徒添了诸多包袱。但凡让你累的,都是因为抓得太多,不肯撒手。

生命,都是在割裂中成长。不曾割舍的,也不曾蜕变。

因缘分而来的东西,总有期限。当它要走,你拦也拦不住。不如,给缘,一个最好的告别。

你来,我感谢。

你走,我不送。

若干年后再回首,希望你会说:“如果我回头,看的已经不再是你,而是当初的我自己。”当心里装满一个“不可能”的人时单身也会渐渐成为一种习惯所以很多人总在择偶问题上挑挑拣拣其实,并非没有满意的人,而是单身太久,成了习惯

在我从小生活的那个地方,有位年过四十的单身女人。

二十年前的小城,还不太能接受四十开外的剩女。一直伴随着她的,有很多指指点点。这些热闹的冷言冷语,令她寡言沉默、离群索居。

后来她离开了,去了其他城市。大概是实在承受不起家人逼婚,索性远走。这么多年,一直没再听说她的消息。只是自此后断断续续有些流言,说起她年轻时曾经的一段恋情,无果,那个男人丢下她娶了别的女人……

世俗的人,实在无法理解一个女人会为了一个不爱她的男人耽搁了十数年最好的青春。各种指摘皆有。“痴心女子负心汉”的故事来到尘世中,往往很难按照常理思路来走:你以为众人会对痴心女且怜且惜,恰恰围观者时常乐于给弱者挑毛病。——凡俗人最喜欢的证明自己聪明的方式,是用各种方式来证明别人的不聪明。

后来想想,那位女士并不能用“聪明”或“不聪明”来定义,从某种意义上看,她已经是位爱无能的患者了。

如今的时代,此一类人越来越多。人们似乎早已毫不避讳,甚至正牌的、冒牌的都有,有人甚至为了躲避一些感情中的麻烦,宣称自己不会爱,虽然他们只是犯懒,懒得应对感情中的一些麻烦。与其说是“爱无能”,不如说是自私而已。

后来发现这些爱无能者,并不是不会爱了,而是因为太爱一个人,而不会爱其他人了。当心里满满装着一个“不可能的人”时,所呈现出的方式,就是对爱的抵触。

曾经喜欢一个人,现在喜欢一个人。

想想真是太有道理。

很多感情,分手,却未曾分开。至少某一个人是如此。他们活在自己构建的情爱世界中,我当然不认为那还是爱的一种,其实只是一种惯性的依赖。我们一直害怕分离,从小时候与母体的分离,到后来从原生家庭中独立,每一次别离,内心都有隐隐的恐慌,人性真的很奇怪:我们既喜新厌旧,又害怕重新来过。

失恋后的与岁月的坚守,嘴上说“其实一个人挺好”,内心或多或少是有恨意的,未必是恨某个具象的人,或许是对爱的恨意。——爱辜负了我,于是我选择离它远点。工作中能愈挫愈勇的人,感情中未必有一样的胆气,只因为,爱,让我们倾尽全部尊严。它走了,尊严也没着落了。

爱,如此容易就失散于眼前;恨,却无声无息地地久天长。

不是爱无能了,只是学会了敬而远之。自此,再无瓜葛。

于是,我们都渐渐学会了与自己相处,与自己玩得越来越好,也慢慢坚硬而独立,此后婚姻也就不好办了。

真的,爱啊,婚姻哪,都是依赖的人才需要它们……一荤一素,看透女人吃什么是你的自由但别人如何看待你吃什么,也是他们的自由我不喜欢吃给别人看的生活

有位单身优质男,说起选择女友的标准,提到了一点:“有时候跟一个女孩初次见面,点菜时她说自己只爱吃蔬菜沙拉,用餐时恨不能跟虫子似的一点一点咬着菜叶儿。吃到差不多了,起身说要去趟洗手间,回来时发现她脸上的妆经过了精心修补,唇膏也涂得更鲜艳了,通常这样的女人我是不会考虑的。即便还会有下一次见面,也只不过维持一段短期关系。娶回家做老婆那是不可能的。这样的女人太刻意,不够真诚。再漂亮也没什么吸引力。”

聊到这儿,不由得想起当年影星T小姐那个著名的“香菇油菜和红烧肉”的段子。T小姐接受采访时被问到喜欢吃什么菜,脱口就说“香菇油菜”,可后来强大的网友扒拉扒拉真相发现,T小姐其实爱吃肉,最爱吃的是“红烧肉”。

爱吃肉就不够高贵淑女了吗?!

这事儿当年一时被讨论得沸沸扬扬。

吃肉,为何如此让女人羞于出口?

这有男女两性差异的原因。

美国有一种说法:“真正的男子汉不吃蛋挞。”

男女在饮食方面也有性别差异,男性是绝对的食肉动物,女性偏爱素食,喜欢清淡绿色饮食。沙拉和蛋挞“阴柔”,大鱼大肉则“阳刚”。似乎在大家的意识里,肉代表着欲望,蔬菜自然就是无欲无求了。人们会把肉食动物的攻击性嫁接到对嗜肉一族的评价中,这就容易跟“野心”“目的性”“强烈的欲望”等词汇联系在一起。似乎女人在饮食上过于阳刚,她的性情也就难免凶猛。当然,相信大多数女人必然不认同这观点。

还有就是,大众对于社会身份的认知,往往是从饮食来评判的。在经济水平低的社会中,吃得起肉,代表富裕;物质繁荣的时代里,清淡的饮食,彰显了身份。《红楼梦》里,小厨房给芳官端来了晚餐:酒酿清蒸鸭子、胭脂鹅脯,外加一碗虾丸鸡皮汤。看得芳姑娘直皱眉:“油腻腻的,怎么吃啊!”名门闺秀宝钗、探春在小厨房单点的却是一道“油盐炒枸杞芽”,贾府各层主子都爱吃刘姥姥地里产的“大倭瓜、干豆角、灰灰菜”。素食,在当今的时代,似乎更是生活品质的象征。当然,这也是出于健康的考量。多种因素加起来,具备生活品质更高要求的人,也是一种生活阶层的彰显。

我不爱吃肉。

据说三岁前的我特别喜欢肉味,吃起来没够。妈妈觉得就一个宝贝儿,喜欢吃就管够,结果是,从三岁到十八岁,我是坚决不沾肉腥的。后来离家工作了,没人那么惯着自己了,也开始吃一些,但称不上热衷。偶尔吃一些应酬饭,东道主点菜的时候总是询问:“有什么爱吃的,有什么不爱吃的?”

每每我说起不太喜肉荤的时候,对方总是答“明白明白,现在的美女都不爱吃肉”,笑得一脸意味深长。

我心里总忍不住开火:“明白明白,你怎会明白!”

一人一个口味。嗜肉还是嗜菜,都没问题。要装成另外一个人的样子,就难免不自然了。这个年代的女人,就贵在一个“真”字。把真实的自己表达出来,那是怎样一种勇气!

这样的女人才是珍品。

职业场合中,女人真真假假的背后,爬满了你看得到或看不到的野心。

宴会上,各式美女手里的碟子精致地摆着几粒点心,偶尔咬下一角。或许,能控制食欲的女人,野心你更看不到。

当然,有野心,也未必是坏事。

我对于吃,有热情,但热情不到极高。听说了有排队的馆子,顺路也会去探探风,如果真的在排队,也就扭头撤了。

尤其参加一些晚宴活动,盼着尽快开餐,吃完饭就可以开聊了,聊完就可以撤了,对社交应酬实在是没有瘾。

记得某次晚宴,早早由着工作人员引领来到了宴会厅,自助的餐台前各种吃的、喝的都摆好了,一屋子人干聊了半小时,就是迟迟不说“吃饭”的事儿。

我溜达到餐台前问:“能吃了吗?”

待命的厨师们说:“等老半天了,这不就等你们发话嘛!”

我一咬牙自作主张:“那就吃吧!”“好嘞!”

厨师、来宾,皆大欢喜。一阵风卷残云之后,终于可以进入下一个环节。

别在吃饭上耽误太多工夫,这是我的信条。但有的吃时也不能饿着。我不喜欢吃给别人看的生活。

模糊记得一部电影中的场景,一位成熟的女人对初出茅庐的年轻姑娘说:“如果你惦记着party中的食物,就永远别想走进上流社会!”

瞬间想到了参加晚宴一定要吃饱再聊天的自己。一脸黑线!

幸好,眼下的日子自我感觉还挺良好。一个女人如何走到了知性我不在乎你眼中的我是谁,因为我深知我是谁

常有人问:“怎么理解‘知性’?”“呃,大概,知性就是知道很多事情……”

知性,其实不是一种很好解释的气质,偏偏如今的女性极为追捧它。

它不是简单的理性,比理性带点柔情味。也不是纯粹的感性,比感性多几分自控。当一个女人,了解了世间的很多人情世故之后,为人处世就多了若干分寸。——这分寸间火候的把控,就是知性。

理性、感性、知性。其实是人身上的三种特质。

理性,是一种思想。感性,是一种性格。知性,是一种情商。懂事体、知进退,自成一脉的女人味。

现在男人对女人最得体的赞美,早已不是“年轻、漂亮、身材好”,而是“你很知性”。

越是浮于表面的赞美,越令女人缺乏安全感。异性那些只停留在“皮肤之上”的称赞,总会隐隐传递给女人一种油腔滑调的感受。女人也是渴望获得一些“思想上”的赞美。就如同花瓶也渴望产自名地,有内容的,才美得持久。但真正的“思想性”又是太抽象和深奥的东西,一般人未必具备得了。于是,不深不浅的“知性”,才大受欢迎。

一个真正知性的女人,擅长适度的隐藏和彰显。

懂得什么时候该表达自己的观点,也懂得何时该隐藏自己的锋芒。她未必美艳,却让人感觉舒服,喜与怒之间,已找到了收放自如的平衡。她不刻意优雅,或许言谈间偶尔也故意丢出几句荤俗,但这并不妨碍她清新地存在于人潮之中。

知性的女人必然是成熟的。但女人的成熟不在于深沉,而是面对那些厌恶的人和事,不迎合也不抵触,只淡然一笑对之。当内心可以容纳很多自己不喜欢的事物时,这份知性,自成气场!

这个时代的男人通常会喜欢知性的女人。

因为,知性的女人相信爱情,但不相信誓言。她可以跟你风花雪月,当走失于人群,也可以与你各安天涯。

一个女人能从感性走到知性,必定也经历过那个痴痴缠缠、哭哭闹闹的曾经。幸好,她闯过来了,没闯过这一关的女人,则横生不少怨气。

女人终归是要知性,唯此证明与自我达成了和解……与你一生完满有关的99个关键词

关于绝望

失望不怕,怕的是不够失望。攒够了失望,就可以一切从头再来。我赞赏那些在感情中狠话说透、狠事做绝的人。如果不能够给予一个人未来,也就不要让他永远沉迷于现在。

关于生活与活着

活着是被动接受,是与不喜欢的一切虚与委蛇。生活则是享受,是和喜欢的一切在一起。从这个意义上讲,大多数人除了呼吸,并未活过。

关于单身

没人爱你,就爱自己。和自己恋爱,一生做自己的情人。广有四海,美景独享。“我爱自己,没有情敌。”

关于你爱的人不爱你

如果一个人仅仅因为你对他好才爱你,不如算了吧,这样的感情多累呀。没有人会因你的自我牺牲而感动一辈子,没有回报的爱,久了都会怨气横生。爱自己,顺便也爱一下你爱的人,这样的温度足矣。

关于理性和感性

再理性的女人也是感性的,再感性的男人也是理性的。尤其在面对婚姻选择的时候。浪漫是种情怀,最终都会屈从于现实。容貌、性格、能力,如果你不能成为对他“最有利的选择”,就不要期待他痴情到底。

关于“该不该让男人放心?”

假装是男人,是因为我们不想给男人添麻烦。不过久而久之男人也就真的把你当成男人使,什么事都舍得让你独自去扛。所以,女人终究还是不能让男人“太放心”。当你让男人太放心了,他也就不会把心过多地放在你身上了。

关于暧昧

一个打死不说,一个假装不懂。眉眼交接时以为浓情蜜意,其实细想想,也无甚瓜葛。若觉得暧昧的感觉总是忽近忽远,这就对了。一切暧昧都不过是备胎行为,离得太近、隔得太远,都是麻烦。

关于你的不完美

你不完美的地方最接近本真的人性,所以聪明人为人处世一定不会自我吹捧,反而会故意“露怯”,满足对方的优越心理需求。敢于揭自己短的人往往是人生赢家。这就像是赛跑一样,稍稍俯下身子,冲刺起来才更有力度!

关于选择

你可以不去选择,但永远不能放弃选择!不论倔强还是柔软、明媚还是忧伤,你选择的人生,就为自己负责到底!

关于个性与任性

个性,都是从任性开始的。只不过任性是初级的个性,生长到一定阶段后,思想、阅历、坚持统统掺和进来,就有了你独家定制的个性。有本事就任性到底:风华渐息,依然故我。

关于付出

每个人都追求爱情,但不代表每个人都准备付出爱情。我的爱情要牢牢捂住、你的爱情要全盘奉上。要总是这么精明地对待爱情中的得失,谁还敢跟你一起玩耍?

关于你爱的人不爱你

如果遇上的人不够爱你,那是上天在教会你如何爱自己。别再抱怨命运凄惨,其实也没人逼着你去付出。你不是救苦救难的女超人,懂得心疼自己了,女人才真正开始走向魅力了。

关于自爱

原来无常那么近,就住在隔壁。当你爱其他胜过爱自己时,它就破门而入。我们都为那些人那些事耗尽了狂热,再爱的人、再爱的事,也终究无法替你再活一次。跟自己说声抱歉吧——“让你受了那么多委屈,真是对不起。”

关于懂事

太懂事的女人多半命不好,她认为的爱,都是以委屈自己为代价。就好比是会哭的孩子才有糖吃,幸福,有时就是任性要来的。

关于自私

自私的男人注定训练出自私的女人。没人护着的女人才要拼命护着自己。当万般柔情慢慢变得坚硬,就知道一颗心是如何走过了漫长的冷漠。

关于自恋

有些人的性格就是这样:自带美图秀秀功能,不论身上有啥瑕疵,一键就给美化了。他们总认为别人都是为了嫉妒他才来到这个世界。好吧,如果这就是你理解的生活,但愿生活也能理解你。

关于分手的修养

即便有了新欢,也不要把旧爱说得太过不堪。感情没有绝对的对错,任何“果”,都是两个人种下的“因”。此后,做一对沉默的陌路人。有一种修养,叫闭口不言。第 2 章| chapter 2读懂爱情如果我有一个女儿,一定会逼着她去多见世面。读书、旅行、恋爱、社交……但凡能让内心更丰富的事情,即便强迫自己也要多去尝试。一个人的狭隘、纠结、怯弱,都是因为世面见得太少。所以我跟闺蜜们说:“你必须很努力,才会成为自己喜欢的人。”我一直很努力地生活,就是为了某一天,仍会在老去的时光中,爱上自己。风华渐息,依然故我。任何好运都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如果你正在梦中,就好好享受当有一天梦实在做不下去的时候赶快醒来,重新开始

姑娘,别傻了!

如果他在搂着你的时候有意无意说他更喜欢儿子或女儿,这不代表他真的想娶你!

也许他在第一次约会时就想尽一切办法想和你上床,这不代表他真的会尊重一个这么容易得手的女人!

姑娘,别傻了!

也许他也同样喜欢性感美女,这不代表他喜欢你成为令别的男人流口水的性感尤物!

或者他会说喜欢你的撒娇任性、小鸟依人,但这不代表他真的想娶一个时时依赖他的老婆!

也许他真的爱你到入心入肺,但这并不代表他会为了你忤逆父母的意愿!

…………

你永远要明白:男人是目的性动物,他的一切行为,都是以目标达成为前提。

在婚姻问题上,扒开男人的内心看一看,其理智程度简直令女人胆寒。也许追你的时候他能极尽一切讨好之事,甚至冲动到可以为你做一些幼稚乃至癫狂的事,如果你没能让他在头脑发热的那一小阶段里不顾一切地把你娶回家,过几个月回头再看,理性重新占领高地,在现实条件与内心感受的拉锯战中,他有时会舍弃那个更爱的,而选择那个可以让他生活得更轻松的。

当然,即便没打算娶你,99%的男人通常还是渴望能睡你,这是动物性本能反应。为了更快地睡到你,男人会有意无意地跟你聊到一些有关“未来”的话题,就比如上面提到的“我更喜欢女儿,要有个像你一样漂亮的女儿多好”,再比如“我希望将来买一处海边的房子,我们每天踏着夕阳沙滩漫步”……傻傻的你以为这就是承诺,实则,不过是男人通向床笫的必经一站:他潜意识中会不自觉地向你释放一些暧昧不清的信号,类似承诺,但又含糊不清,实则是诱饵,就像是猎人猎物时的香饵,作为一个死心塌地爱上了的傻女人,男人一眼便能看穿你拼了命想要的到底是什么。他给你构建了一个梦想城堡,未必是为了安放你余下的后半生,甚至他根本未曾考虑清楚是否要娶你,只不过那一瞬间,他最直接也最强烈的需求是——睡到你。

所以男人在“性”问题上总表现出强烈的矛盾性:如果一个女人总不让他睡到,那他很难坚持到娶她;如果一个女人太容易被他睡到,那他则不敢娶她。

很多姑娘对于爱情的经营之道本身是有问题的,或许是习读了一些“两性宝典”,也受一些“男人因性而爱”言论的诱导,似乎认定,只要肉体够辣,他对你就会够爱。这些女人在亲密关系上总是各种奔放、极尽取悦,男人在享受如此梦幻般服务的同时,也会隐隐忧心:在亲密关系中,男人永远渴望的是征服,而非被征服。——女人可以略含诱惑,但不可直接引诱。

女人对男人的误解还有很多很多。比如,男人或许都会喜欢温温弱弱的软妹子,更愿意把小鸟依人的她护于怀中,但真正涉及婚姻选择时,却往往是那个更有主见、更能担事儿的女人胜出!关于“男人最爱哪种相貌的女人”的心理学调查发现:男人更愿意与面部线条柔和娇美的女人约会,但在婚姻对象选择上,更偏爱面部线条略显坚毅的女性。后者给予男人的心理印象会更加地坚强独立。

男人比女人想象的还要弱,他并没有足够的自信和能力扛得起整个生活的担子。有个极火的论点“中国男人配不上中国女人”,一时热议纷纷。其实我想说,不是男人配不上女人,而是女人把男人想得太强大。男人本是一个和女人平等质量的物种,而不是神。

去年年终新出炉的婚恋报告显示,婚姻市场上最受欢迎的女性是经济条件好、相貌中等。男人、女人的婚姻观本质上是趋同的:女人渴望更强大的男人来保障自己未来的婚姻稳定富足性,男人同样需要更能干的女人来帮助自己完成一个全新家庭细胞的建立。——现实是,除非你运气好到真能遇到这样的男人,他已经强有力到完全不需要倚仗女人的互助来生活。否则,你只有变得更强大,才能遇到更强大的男人。婚姻完全是一种力与力的持恒!

除了物质方面的外在条件,再就是关于女人的各种关系处理能力,是影响男人婚姻选择的重要因素。大概没有女人不希望男人能帮她摆平婆婆的刁难、亲戚的难缠。多少姑娘因为受不到未来婆婆的认可而迟迟迈不进婚姻这道关口,她抱怨男人的无能,心寒于他的不作为。事实上,在她抱怨他的同时,他或许也在抱怨着她:在婚姻选择面前,男人通常并不看好不善于处理家族关系的女人。所以多半男人最终选择了顺从父母,即便爱她,他还是更愿意选择轻松无负担的婚姻生活。

…………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略有醒悟?

谁都希望遇到一个人,无条件地爱你、没理由地宠你。醒醒吧,姑娘!被喜欢,不是运气,是实力!别期望别人毫无理由地喜欢上你,这个时代的爱情,是一堂活生生的励志课。你有优势,一辈子有人真心爱你!

真的,姑娘,别傻了!任何好运都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世上或许有无缘无故的爱,但一定都是短暂的,想把它长久地留在生命里,靠的不是运气,而是——实力!对待爱情要适当地耍点心机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但有些感情就能打败时间那是因为人家背后下了功夫

朋友聊到丹麦有一档真人秀节目,极为有趣:从你参与节目的第一天起,就被收走了身上一切物品,衣服、鞋子、帽子、钱包、钥匙、银行卡……一切统统都没有了,裸着,但是每一天你都可以向剧组要回你身上的一样物品,在此之前,你还要和之前一样正常地去上班、应酬、约会。不少参与者在尴尬的第一天里,把裸露的身体裹着报纸去上班,万般崩溃。节目的意义在于让你发现自己身边任何一样东西的可贵之处。那些我们曾经或容易或不容易获得的东西,之后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已经意识不到它的价值。但是有一天它消失了,你就知道它有多重要了。

聊到这儿突然想到了《聊斋志异》中的《恒娘》。这个故事我经常会在女性情感培育课程中讲到,完全可当作原配斗小三之经典案例。今天不妨再讲一遍。故事有点长,耐下心看完,或许对你有启发。

商人洪先生的太太朱女士年轻漂亮,却丝毫引不起丈夫的兴趣,洪先生极宠爱新纳的小妾宝带,这宝带论姿色、论气质,跟朱女士完全不在一个层次,无奈洪先生就是喜欢宠她,搞得朱女士哭诉无门。

后来洪家旁边搬来了一户新邻居,也是商人,姓狄,也有一妻一妾。这家情况不同:这位名叫恒娘的正室太太,三十出头一半老徐娘,却能专宠于老公,那位二十多岁的美貌小妾则形同虚设。

朱女士纳闷了,偷偷跑来请教恒娘驭夫夺宠之术。于是恒娘就给朱女士制订了以下之婚姻保卫战术:

第一个月,不要管你老公,他爱跟宝带睡就让他睡去,让他们朝夕相处,慢慢地他新鲜劲儿过了你就好筹划接下来的事了。

第二个月,你要改变自己的形象,但不是往美了变,因为你已经够美了,你得先往丑了变。把自己最旧、最难看的衣服穿上,头不梳脸不洗,怎么邋遢怎么来,专要混在仆人堆里一起去干粗活。

两个月满后,来我家,我帮你梳洗打扮,在我这儿吃过晚饭后再回家,回家之后你要路过客厅,和你老公打个照面然后再回房间。回房间之后,如果他来敲门,不管你说“累了”还是“不方便”,反正说啥都不能让他进去。此后几天要拒之再三,然后才老大不情愿地恩准他进门来。之后,你便可以把他从宝带那里抢回来了。

…………

朱女士很听话,恒娘的计划也极见效。当朱女士蓬头垢面一个月之后,在狄家梳洗完毕焕然一新出现在老公面前时,洪先生简直惊得魂飞魄散,当晚就跑到太太屋门外哀声求欢。当朱女士终于恩准他进屋后,他那恩爱逢迎的劲头儿,绝不逊于新婚之夜。

恒娘是狐仙,但她的战术并不难懂,就是在“喜新厌旧”四个字上做足功夫。朱女士新婚之初,一定也备受宠爱过,只是天长日久,白璧也难免惹尘,仙女看久了也似无味一般。她要把自己弄得邋遢,混在仆人堆里做事。好比是把自己隐藏了起来,哪个男人会把眼神浪费在一个粗野仆妇身上?!当你消失良久之后,再次闪亮登场,新鲜感的魔力就能更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了。

很多太太抱怨:“我换了新发型,在他面前转悠好多圈了,他竟然没看见!”——这就是天天一块儿待着,万变也不见其变了。

每一个长婚期的女人,都要有“离家出走”的本事。你不适当地消失几天,或许没人能真正意识到你的存在。

在新疆有次女性培训课程,班上有位女学员,一天的课上整个一坐立不安。课间我问她咋回事。她是位全职太太,结婚二十多年来以照顾家庭为工作,一切都听老公的。老公不愿她多出门,她就老老实实在家待着,朋友也很少交往。老公是位挺成功的商人,一直是由她精心照顾。她一面抱怨着老公对自己不关注、动不动就发脾气,一面又担忧着“我来上这个课还是被闺蜜硬拉来的,从我家赶到乌鲁木齐上课,来回要两天的时间,他胃又不好,我不在他吃不好可怎么办”!

我叫了她一声“大姐啊”,慢慢跟她说:“我从幼儿园起就落下了胃病根儿。我以一个资深胃病患者的经验告诉你,少吃两天饭死不了人,但你要总是像现在这样一步不离地守着家,守着老公,将来问题或许会更严重……”

那天在我们的劝说下,她慢慢把自己身上那层紧紧包裹着的紧张和焦虑放下了。讲完课我着急赶飞机,路上突然想起,该把恒娘的故事再分享给她听。

大道理不再多说。虽然很多人不屑恒娘式的做法,觉得女人动用心机媚术去取悦男人,实有低贱之嫌。不过不能否认的是,恒娘很成功地获得了老公的宠爱,还成功地帮助学生朱女士打败了小三。

男人未必喜欢心计太多的女人。有时候想想,一个女人搜肠刮肚用尽心机来索取一个男人的宠爱,他心里不会觉得有成就感吗?

男人不喜欢女人耍脾气、玩心眼儿。女人对自己喜欢的男人耍脾气、玩心眼儿,恰正是对男人最华丽的赞美。

生活不是纯情的偶像剧。偶像剧中的心机女都被打败了,现实中好多故事恰恰相反。心机纵然被识破,男人依旧舍不得。

你的心机,但愿用不上,真要用的时候,不能没有。我不是鼓励你做狐狸精。而是,狐狸精来了,你不能输给她。感情都有污点,别为情伤太伤那些传世的爱情,只让我们看到了正面背面呢?依然满篇的欲望与背叛所以我看一次醒一次

三月五日元宵节,正值结束工作开始准备晚餐,《华商报》记者突然打来采访电话。“您说,女人该怎么看待情伤呢?”“通常,婚姻都是有污点的:重则出轨背叛、轻则小欺小骗,情伤对你伤害有多重,首先得看你到底对婚姻的纯洁度要求有多高。睁一眼闭一眼过日子的女人最终过得都挺好,感情至上论的女人都惨得一塌糊涂。——关键还是你以什么心态看婚姻。”“如果感情受伤了,试着转移自己的感情,开始下一段恋情,是不是过后也会觉得之前那个人也没啥可留恋的?”“治疗情伤,这一招,慎用!”

有些恋情因爱而来,有些恋情因感动而来。尤其在情伤淋漓的时候,恰好需要一位疗伤的好大夫,我正疼得哭天喊地,你款款递我一味止痛药,教我如何不赶紧跟你走?!有一天,伤口平复了,曾经的感情也风轻云淡了,理性思维难免重新占领高地了——“这个人真的适合我吗?我当初怎么就一时心软跟他了!”

因感动而来的爱情,要求太高,一开始对你好,就要持之以恒地对你好,哪天稍有一点不好,你就要大哭大闹不肯罢休。其实双方都挺有理:“我不能一辈子给你当奴隶啊!”“谁让你把我宠坏了,宠到一半不宠我了这算怎么回事!”

我不赞成用情疗情伤。当下你是舒服了,过后发现这非你真正心仪之人,负气的事、负气的话,照样做得出。别人把你伤了,你又扭头把另外的人伤了,三个人恶性传递,都以“爱”的名义……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儿,还是别干吧!“那情伤了就该忍气吞声吗?到底该怎么走出来呢?”“不可以转移感情,还是可以‘移情’的。”老公看着眼烦,可以多看看孩子。家里待着气闷,就多去会会闺蜜。我鼓励受伤女人去发疯地工作,至少那一段时间里你需要一个舞台,来证明自己仍然优秀。很多三人战争中,对手间之所以争得热火朝天,真的未必是那个标的物有多棒,而是我们都不愿输在情场上!感情是女人获取自信的重要途径,当一个女人对面出现了情敌,她首先被挑战的是自信,她对自己的魅力产生了强烈质疑,所以不爱的男人也要争,因为,输掉的不是感情,而是作为女人的竞争力。你在情场的不自信,可以在职场中冷艳华丽地捡回来。你可以拼命工作以获得赞赏,你见过哪个女王死乞白赖求着男人留下?!当一个女人足够认可自己,男人就变得没那么重要了。

不论哪一种办法吧,都是让你学着少看点、看少点。你对情伤的关注越少,它对你的伤害也就越小。我向来不同情那些身陷情伤N多年走不出来的人,貌似痴情,实则愚懒,不论男人、女人,你的痴情除了证明自己可与伤情天长地久之外,其他无甚价值。人家那厢浓情蜜意,你这边孤冷寡寂。如果说一开始你是受害者的身份,那么到后来,便成了真正的施害者——用你自以为是的坚持,把自己害得毒毒的。

感情的伤谁都会遇到,我也从不相信爱情真的会地久天长。

但我认同那句话:“爱情都会死。有钱、有智慧,能让它死得晚一点。”能长久维系一段感情的,是有所保留恋爱中的女人常有圣母情结想用宽怀感化那个爱胡闹的男人结果,你的百般隐忍只成就了他的不知好歹

从来不欣赏“圣母”,特别是一个女人把自己打磨得无所不包容、无所不忍让,放心,悲剧随后就会找上你!

那些曾经骄傲的公主,一旦爱上一个男人,脸面也不顾了、尊严也不要了,一切都是为你付出,为你牺牲,为你无怨无悔。——喂,姑娘,你有圣母癌吗?!

想想这事儿也不能全然去怨女人。

男人是孩子,需要用一生来长大。女人都想当孩子,最擅长的角色却是妈妈。恋爱一开始,是两个孩子之间的游戏。到后来,成了大人与孩子之间的游戏。恋爱这事,总要有一个人先长大,对另一半多些包容和宠溺。通常来看:谁更心软,谁就先长大。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