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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5 09: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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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靳秋,郝晓鸣

出版社: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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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大众传媒研究:媒介融合背景下传媒监管的制度创新

新加坡大众传媒研究:媒介融合背景下传媒监管的制度创新试读:

总序:加强亚洲传媒研究 促进亚洲交流合作

在当今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大背景下,大众传播媒介日益成为国家间合作交流的重要参与者和活动平台。在亚洲各国的合作中,媒体扮演了重要角色,通过新闻报道、节目共享、稿件交流和人员往来等形式,向各国人民介绍彼此的生活、信仰和价值观,增进了亚洲人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认同。

然而,从世界的格局来看,长期以来,全球的传播体系一直被欧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所主导,非西方国家处于一个被动的地位,整个亚洲的形象还不能在全球媒体中完全确立起来,从而会产生偏颇与扭曲,甚至被妖魔化。为了将话语传播权和形象塑造权牢牢抓在自己手里,亚洲传媒必须像经济发展那样在世界格局中建立自己的份额与地位。

就亚洲传媒研究者而言,一个重要的工作就是要通过自己的研究,超越既有的欧美学术范式,发掘并建立亚洲的传播研究范式。然而,因为视野、体系和语言等的限制,目前国内外关于亚洲各国和地区传媒研究的成果并不丰富,研究对象也多集中于日本、韩国等国,大多数亚洲国家和地区的传媒研究还是一片处女地。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由中国传媒大学与韩国高等教育财团联合建立的亚洲传媒研究中心(http://amrc.cuc.edu.cn/)自2002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打造亚洲传媒研究的学术网络和智库平台,多年来在许多领域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自2009年起,中心决定集中力量用五年的时间,开展“亚洲国家与地区传媒研究”这一比较大的科研工程,对亚洲各个国家与地区的传媒和传媒业状况,从学术的角度进行梳理和深入研究,以填补亚洲传媒研究领域的空白。为了使这一课题工程取得高质量的成果,中心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公开招标,遴选出高水平的研究人员,计划在五年的时间内出版一套约35本左右的“亚洲国家与地区传媒研究”丛书。

本套丛书希望能在以下三个层面有所收获:

一、基础性研究。本套丛书致力于对亚洲46个国家和地区的传媒历史、现状与未来发展进行全面的梳理,力图在亚洲传媒研究领域弥补亚洲各国和地区传媒研究总体性不足的缺陷,建立起内容翔实、脉络清晰的基础性资料。在这一研究过程中,一定要研究相关国家和地区传媒、传媒业的独特特征,同时要具备完整性和系统性。应该说,这是一个苦差事,但是却值得。这一研究将为未来的研究奠定基础,树立中国的亚洲传媒研究领头羊地位。

二、应用性研究。亚洲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汇聚区,传媒在各国政治生活、国家形象建构,以及助推亚洲走向复兴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深入研究亚洲各国和地区传媒业的整体现状、发展路径与未来范式,不仅可以透彻了解和把握亚洲各国和地区传媒的运行模式和发展规律,也可以为我国传媒发展提供一些可资借鉴的教训和支持性的经验。另一方面,在我国建设文化强国,助推中国传媒和文化走出去的过程中,对亚洲各个国家和地区传媒进行研究,将为更好地利用当地的媒介提供帮助,减少误区和盲目性。本课题项目将从以上两个方面进行应用性研究,为我国政府决策、新闻传媒和外宣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三、建立亚洲视野和亚洲意识。通过对亚洲各国和地区传媒的深入研究,全面考察各国各类媒介形态对国家社会变迁的影响,将亚洲传媒研究置于全新的视角之下,建立亚洲视野和亚洲意识。这一成果分三个阶段完成。第一,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思考亚洲传播的现实本质;第二,理解并解释亚洲新闻传播存在的对立与争议;第三,探索亚洲新闻传播的对立统一,找到各国和地区可以普遍认同的亚洲媒介传播价值观。亚洲视野和亚洲意识符合时代发展的需求,有利于打造有利于中国发展的亚洲舞台。

中国传媒大学校长、亚洲传媒研究中心理事会理事长苏志武先生,金在烈前理事长,朴仁国理事长和一大批致力于亚洲传媒研究的国内外专家,都对本丛书的出版给予厚望,谢谢他们的大力支持。也衷心感谢本丛书的每位作者和责编,正是你们的辛勤耕耘才成就了“亚洲国家与地区传媒研究”课题成果的不断呈现,使这一课题成为原创性的思想文化项目。希望通过本套丛书撒播的种子,培植出亚洲传媒研究的参天大树,进一步促进亚洲各国的交流和合作。

是为序。丁俊杰 教授 博士生导师中国传媒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亚洲传媒研究中心主任序

就如李光耀2000年出版的英文自传书名所标示,新加坡于1965年独立建国,在35年间,从“第三世界迈入第一世界”。在这一时代的建国历程中,政府主导大众传媒遵循“发展传播”(development communication)模式,积极发挥了传播媒体推动社会发展的功能。由于新加坡独特的历史背景,政治文化,以及多元社会结构,新加坡也发展出一套“新加坡式”的传媒结构以及监管模式,成为一个值得深入研讨的个案。也是李光耀笔下的一段“新加坡故事”。

但是,所谓“新加坡式”的传媒结构以及监管模式,不是一成不变,也不可能一成不变。独立之后几十年来,正是由于社会发展,生活水平提升;教育普及,民智已开,更加上信息革命,新媒体普及全民而带来无限空间。在如此的历史脉络下,不论是媒体结构、媒体法规,或是媒体管理模式,都需要做出适当的调适。这种调适,或是主动,或是被动,但是不如此便无法配合已经步入“第一世界”的新加坡社会的需求。这其中含有政治力、社会力、经济力,以及信息科技之间的互动激荡,是个动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抵制,有冲击,也有矛盾,但是长期的趋势,终究还是在政府的主导下,缓慢而稳定地趋向开放。如何在开放和稳定之间,求得平衡发展,新加坡提供了一个成功的范例。

赵靳秋和郝晓鸣两位教授所著《新加坡大众传媒研究:媒介融合背景下传媒监管的制度创新》,是第一部完整分析新加坡大众传媒体系的中文专著,弥补了这方面的空缺。这部著作由新加坡历史、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宏观情境出发,细述大众传媒的历史和现状,以及在媒介融合大趋势下的调适和演变。在呈现翔实资料之余,本书对新加坡政府与媒体的互动和有关传播法规,以及由实践中发展出来的媒体监管机制,有深入论述。

本书的两位作者和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南大)黄金辉传播与信息学院关系密切。赵靳秋于2001年到南大研读硕士学位,表现杰出,2002年以优秀成绩毕业。两年后又获南大全额奖学金,再度前来狮城,继续修读博士课程。于2007年完成论文,获颁传播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在中国传媒大学的岗位上,致力传播学教学和研究,孜孜不倦,成绩蔚然。是南洋理工大学传播学院引以为荣的杰出校友。

郝晓鸣1993年完成美国密苏里大学博士学位,随即应聘到南洋理工大学任教,是当年南大传播学院创院团队的核心成员。历任系主任、副院长等职,多年来在行政以及教学研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领导角色。现在是英文《亚洲传播学刊》(Asian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主编。在将近20年间,作为一名传播学者,他不但亲身观察新加坡传媒的运作和演变,并且也直接或间接参与相关媒体政策的检讨和策划。

新加坡的发展经验,以及新加坡媒体生态和媒体管理机制的演变,在自由化的趋势下,值得有心学者长期的关注。我期望两位学者在这个课题上,继续观察探讨,继续讲这个讲不完的故事。郭振羽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黄金辉传播与信息学院荣誉教授 暨创院院长(1992-2003)

第一章 新加坡的基本国情

新加坡共和国是亚洲热带城市岛国,位于马来半岛南端,马六甲海峡出口处,北隔柔佛海峡与马来西亚为邻,南隔新加坡海峡与印度尼西亚的苏门答腊岛相望。新加坡的地理位置位于赤道以北136.8公里,东经103°36′至东经104°25′,北纬1°09′至1°29之间。新加坡国土由一个本岛和63个小岛组成,包括所有大小岛屿在内总面积为710.3平方公里。新加坡本岛是马来半岛的延伸,由东到西最长距离约47.2公里,由南到北最宽约23.2公里,海岸线长182.4公里。本岛以外的较大岛屿有德光岛、乌敏岛和圣淘沙岛等。(图1-1)图1-1 新加坡地图

新加坡共和国是一个多种族(华人、马来人、印度人等)和多元化语言(英语、华语、马来语、泰米尔语等)并存的国家。新加坡的殖民地传统和独特的人文特征对这个国家传媒体系的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使其具有本国的特色,因此在许多方面都有其研究价值。本章通过追溯新加坡大众传媒体系形成的历史文化渊源,从新加坡特有的政治体制(殖民地政治传统,威斯敏斯特议会制民主模式及威权政治)、经济模式(兼具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混合经济以及经济先行的政策取向)、文化价值观(儒家文化与多种族多元文化并存)及社会环境(多元种族组成的移民社会)出发,考察环境因素对于新加坡传媒体制的建构和发展的影响。

第一节 历史概况

一、开埠前的新加坡(1819年之前)

关于新加坡早期历史的文字记载非常有限。公元3世纪,新加坡现在所处的位置被当时的中国人称做“蒲罗中”,意思是“半岛末端的岛屿”。 据史料记载,1320年元朝派人到“龙牙门”(Selat Panikam)寻找大象,经考证“龙牙门”就是今天的岌巴港(Keppel Habour),位于新加坡南岸的海峡中。1330年前后,元代航海家汪大渊首次来到现在的新加坡,在所著《岛夷志略》一书中将其称为“单马锡”,并提到当地有华人居住。汪大渊是这样描述的:“男女兼中国人居之,多椎髻,穿短布衫,系青布布捎。”据《岛夷志略》记载,当时的华人和泉州通商,并与土著民族和睦共处。1365年的《爪哇史颂》把新加坡叫做“Tamusik”,而绘制于1430年(明朝宣德五年)的《郑和航海图》则称新加坡为“淡马锡”。显然,无论是“单马锡”、“淡马锡”,还是“Tamusik”,都是马来文“Temasek” (海城)的谐音,源自梵文“tamarasa”(黄金)。到公元14世纪末,梵文名称“新加坡拉”(Singapura,狮城)才成为通用的名称。

据历史学家推断,14世纪90年代,室利佛逝王国(Srivijaya,中国古称三佛齐)被位于爪哇岛的满者伯夷(Majapahit Empire)攻占,最后一世王子拜里米苏拉(Parameswara)从巨港(Palembang)逃亡至淡马锡成为新加坡拉的统治者。有关新加坡拉的情况,在马来人最早的一部历史著作《马来纪年》(Sejarah Melayu)中有这样的记述:“新加坡拉是一个大国,从各方来的商贾不可胜数,它的口岸人口稠密。”这一时期,新加坡开始卷入暹罗以及满者伯夷(Majapahit Empire)争夺马来半岛控制权的战争。几年后,暹罗大举进攻新加坡岛,拜里米苏拉率领臣属辗转逃到满剌加(Melaka,今马六甲)。15世纪初,拜里米苏拉摆脱了暹罗的骚扰,建立了马六甲苏丹国(Sultanate of Malacca)。新加坡岛当时虽是马六甲苏丹国的属地,但马六甲取而代之迅速发展成为东南亚的国际贸易中心和东西方航运的中转站。

在其后一百多年的时间里,马六甲苏丹国凭借强大的国力,以武力陆续征服了马六甲海峡沿岸各国,其疆域和势力范围几乎包括整个马来半岛和苏门答腊岛屿,从而控制了东西方的海上交通,并向四周传播伊斯兰教,成为东南亚地区最强盛的国家。16世纪初,由于统治集团内部争权夺利愈演愈烈,马六甲苏丹国国势日渐衰弱。1511年,葡萄牙战舰驶进马六甲海峡,一度强盛的马六甲王朝分崩离析。马六甲国王率领民众退入内地进行长期抵抗,并建立柔佛王国(Sultanate of Johor),新加坡成为其中的一部分。1613年,葡萄牙人烧毁了位于新加坡河河口的贸易站,这个弹丸岛国从此几近消亡了两个世纪。屡遭战火使新加坡失去了往日的辉煌,逐渐变成人口稀少的渔村。二、新加坡开埠与海峡殖民地的建立(1819-1867)

16世纪以后,葡萄牙、西班牙、荷兰、法国、英国等殖民国家相继将势力范围扩展到东南亚地区。到了18世纪初,马来半岛的大部分港口仍处于荷兰的控制之下。为了绕过荷兰的管辖区域,保证印度和中国之间的贸易航运畅通无阻,英国急需沿马六甲海峡开发一个能够让帝国舰队停泊、维修的新港口。1818年底,当时出任英国东印度公司驻苏门答腊明古连(Bencoolen)副总督的莱佛士(Sir Thomas Stamford Raffles)前往马六甲海峡进行殖民探索。在考察了附近岛屿后,莱佛士认为新加坡岛正是自己寻找的理想港口——位于马来半岛南端,紧邻马六甲海峡,拥有天然深水港、充足的淡水补给及适于修补船只的木材。1819年1月29日,莱佛士登陆新加坡。当时,新加坡隶属柔佛王国的管辖范围,经过一番努力,1819年2月6日莱佛士与镇守新加坡及柔佛的天猛公(Temenggong)阿都拉曼(Abdual Rahman),以及新扶持的柔佛王朝苏丹(Sultan)胡欣(Husain )签订条约。双方约定:英国拥立柔佛王国被流放的长子东姑(Tengku )胡欣为法定王位继承人,以此为交换条件,英国获准租借新加坡并建立贸易港。

莱佛士委任法夸尔(William Farquhar)为新加坡第一任驻扎官,并授意将新加坡建为自由港,免征港口税。听闻新加坡成为自由港的消息,早已厌烦荷兰人对商贸限制的中国和中东的商人云集而至。1824年,新加坡当地人口猛增至上万人,港口贸易额超过了英国当时已经经营了近40年的槟榔屿(Penangulau,又称槟城)。1823年6月7日,莱佛士与柔佛王国的苏丹第二次签订协议,以保留和尊重马来文化风俗、传统与宗教为前提,将英国的控制权扩展到整个新加坡岛。由此,英国法律开始直接适用于新加坡,包括英国的各种刑事法律。

1824年《英荷条约》(AngloDutch Treaty)的签订更加明确了新加坡的归属。依据条约,新加坡以南的廖内群岛、苏门答腊、爪哇等地归荷兰所属;马六甲海峡以北,包括新加坡,则落入英国的势力范围。1826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将新加坡、马六甲、槟榔屿三地进行合并,史称海峡殖民地(Straits Settlements)。成立初期,海峡殖民地隶属东印度公司派驻印度的总督管辖。1832年新加坡取代槟榔屿,成为海峡殖民地的首府,逐渐成为英国在远东的转口贸易商埠和东南亚的主要军事基地。三、从英国的殖民统治到日本占领时期(1867-1945)

1867年4月1日,海峡殖民地改由位于伦敦的殖民署直接管辖,新加坡、马六甲和槟城正式成为英国政府的直辖殖民地。蒸汽船的发明应用以及当地橡胶和锡矿业的繁荣,使新加坡的商业贸易优势脱颖而出。随着1869年苏伊士运河的开通,新加坡迅速成为欧亚贸易的重要停泊港,加之新加坡免征港口税,使其胜过雅加达、马尼拉等征税的商业港,吸引了大批在东南亚从事贸易的中国人、阿拉伯人、印度人和马来人。到19世纪末,新加坡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繁荣,1873年到1913年间,当地的贸易增长了8倍。经济的发展也吸引了区域内的移民。到1860年,当地人口已经增长到80792人,其中华人占61.9%,马来人和印度人分别占13.5%和16.05%,其他人种(包括欧洲人)占8.5%。

与新加坡港一片繁荣景象形成巨大反差的是当地社会的无序和混乱状态。人口增加的同时,社会问题也凸显出来。殖民政府无法为民众提供公共医疗服务,霍乱、天花等传染病在劳工居住区蔓延。赌博、娼妓、鸦片流行。帮会经常因为争夺地盘而械斗。英国殖民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应对新加坡当时严峻的社会问题。如1877年,当局委派威廉•必麒麟(William A.Pickering)成立华民护卫署来满足华人社区的需求,特别是对贩卖劳工(俗称猪仔)及强迫华人女性卖淫进行控制。1889年,当时的总督史密斯(Sir Cecil Clementi Smith)下令禁止帮会组织,使之转入地下活动。然而,很多社会问题,如住房短缺、医疗卫生匮乏以及生活水平低下,一直持续到二战后都没有得到明显改善。

1906年,由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在新加坡设立南洋分会。作为同盟会在东南亚的总部,南洋分会组织华侨踊跃捐款,为辛亥革命的胜利作出了一定贡献。

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1918)并未波及新加坡。一战结束后,为牵制日本雄霸亚洲的野心,英国斥资5亿美元在新加坡修建了一个海军基地。1939年建成的海军基地拥有世界上最大的船坞,存储的油箱可供整个英国海军使用半年。当时的英国首相温斯顿•丘吉尔(Winston Churchill)骄傲地将之称为“东方的直布罗陀”。可惜的是,帝国舰队为捍卫本土而自顾不暇,这个耗费巨资的海军基地在二战期间没有派上任何用场。

1941年12月7日,日本突袭珍珠港,揭开了太平洋战争的序幕。仅几个小时后,日本就将战火燃到了东南亚,驻中南半岛的日军第25军开始向马来亚和新加坡进攻。新加坡是由太平洋进入印度洋的咽喉要道,也是日军进攻的主要目标。为了保护这一战略要地,丘吉尔派出“威尔斯亲王号”和“却敌号”两艘战列舰赶赴新加坡。除此之外,英国还象征性地给当地的华人与印度人社区分发了弹药和武器,而此前几乎从来没有人把新加坡当做自己的家园。

12月8日,日军在马来亚北部的哥打巴鲁(Kota Bahru)登陆,同时日空军对新加坡进行了密集轰炸。12月9日,英国战列舰“威尔斯亲王号”和“却敌号”为了消灭在关丹(Kuantan)登陆的日军从新加坡出航,10日晨,在接近关丹时遭到日本轰炸机和鱼雷机的攻击而沉没。至此,英国在太平洋地区完全失去了制空权和制海权。日军利用轻型坦克势如破竹地穿过了马来半岛,盟军节节败退,最后撤至新加坡。为了达到阻退日军的目的,盟军将连接新加坡和柔佛的长堤炸毁。1942年1月31日,战争开始仅55天,日军就占领了整个马来亚半岛。

1942年2月8日,占领了马来亚的日本军队向驻守新加坡西北部的澳军发起进攻。7天之后,英军总司令白思华中将(Arthur Ernest Percival)宣布无条件投降,逾10万名包括英军、澳军、印军在内的驻新加坡守军官兵沦为阶下囚。新加坡也开始了长达3年6个月屈辱的沦陷时期,日本取“昭和年间所得之南地”将其改称“昭南特别市”。

新加坡失陷是亚洲现代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英军投降给大英帝国国民严重的心理冲击。在此之前,英国报纸曾把新加坡形容为“坚不可摧的堡垒”,认为英军的防御可以使日军寸步难进,日军的所有进攻都会在英军坚固的防御面前败下阵来。当时,英国政府狂妄的吹嘘使许多人都飘飘然,以为驻新加坡的英军能够打赢远东可能爆发的任何战争。但是有“东方直布罗陀”之称的新加坡转眼间便落入日军之手,对英国的作战努力以至整个大英帝国,无疑是一次沉重的打击。就连丘吉尔也不得不承认,这是“英国历史上最严重的灾难,也是规模最大的投降”。

日占时期是新加坡历史上最黑暗的时刻。为了报复新加坡华人之前支持中国抗日和新加坡的义勇军,日军从1942年2月18日至25日进行了“新加坡肃清大屠杀”。大屠杀的死亡人数大约在2.5万人到5万之间,而幸存者在日军占领的三年半时间里也饱受煎熬。四、日不落帝国的余辉到走向独立(1945-1965)

1945年9月12日,日本正式投降后,英军重新恢复了殖民秩序并对新加坡实施了7个月的军事管制。1946年4月1日,海峡殖民地正式解散。战后的新加坡满目疮痍,电力、供水、通信、港口等基础设施破坏殆尽。此外,食物严重匮乏导致民众营养不良、疾病流行。居高不下的粮价和失业率致使1947年爆发多起罢工事件,交通和其他公共事业受到严重影响。(一)第一次立法议院选举

英军在战时的懦弱表现让新加坡人极为失望,反殖民思想和民族意识逐渐增强,人民要求在政府中有更大的发言权。1947年,英国同意让新加坡成立立法议院 ( Legislative Council ),以落实有限度的自治。当时通过的立法议院选举法规定:总督担任立法议院主席,人民可竞选立法议院议员,但在22名议员中只有6名开放竞选,这反映出殖民政府高度掌控新加坡的意图相当明显。1948年3月20日,新加坡举行了有史以来的第一次选举,英国殖民当局对选民的投票资格施以严格管制。1947年创建的新加坡进步党 ( Singapore Progressive Party, SPP )是唯一参与1948年选举的政党。最后的选举结果是,6席直选议员中,3位是新加坡进步党的党员,另外三位则为独立候选人。

1948年6月,此次选举三个月后,马来亚共产党组织武装起义试图夺取马来亚及新加坡的政权,新加坡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持续了长达12年的时间。英国对新加坡和马来亚的左翼进行了残酷镇压,颁布《内部安全法》(Internal Security Act),规定不经审讯可直接拘捕威胁国家安全的人士。(二)第二次立法议院选举

20世纪50年代,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在新加坡迅速蔓延,建立主权独立国家的呼声不断高涨。新加坡的新兴政党纷纷成立,希望英国能放宽选民基础,激发新加坡人的参政欲望。在1951年的第二次立法议院选举中,英国将立法议院中原本开放民选的六个席次增加为九席,结果新加坡进步党赢得六个席位,工党取得两席,剩下的一个民选席位则由独立人士获得。虽然英国同意扩大立法议院里的民选席位,但殖民当局并未放松对选民投票资格的严格管控。(三)林德宪制选举与新加坡取得部分自治

在新加坡当地精英不断要求拥有更多参政权并组织自治政府的压力之下,1953年英国殖民政府成立由林德爵士(Sir George Rendel)领导的宪制改革委员会。1954年2月公布的林德宪制 (The Rendel Constitution)放宽了之前对选民的限制,规定选民实行自动登记的办法,立法议院议席增加至32席,其中25席可由新加坡人民直选产生,新的立法议院另有委任的三名官方议员 (政务部长、律政部长、财务部长)及四名非官方议员。不过,总督仍掌握国防、外交与政府人事的大权。林德宪制的内容比起之前英国政府对于选民资格和直接民选议员席位的限制有了明显的改善,使进步人士看到了掌握国家命运的希望。为了参加选举,各政党纷纷成立。

1954年11月21日,对新加坡发展有举足轻重地位的人民行动党(People’s Action Party, PAP)在新加坡维多利亚纪念堂成立。李光耀在成立大会上发言,宣布人民行动党的奋斗目标是让所有成年人都具有选举权、工作权,经济上得到充分报酬,消灭社会财富分配不均。李光耀及其同僚采取了积极联合社会进步力量的策略,得到“左倾亲共”报纸的支持,扩大了人民行动党在华人中的影响,为人民行动党在1955年取得大选的席位奠定了基础。

1955年4月,时任新加坡总督柏立基(Sir Robert Brown Black)宣布进行林德宪制选举(The Rendel Constitution General Elections)或称立法议会选举 (The Legislative Assembly Elections)。这次选举是新加坡历史上一次重要的政治事件。新的登记制度使原本只有7.5万人的合格选民增加到30万人,而且华人选民的数量首次大幅度增加。1955年的大选共有六个政党投入“选战”,这场大选被形容为新加坡历史上首次战况激烈的政治角逐。劳工阵线(Labor Front)推出了17名候选人,有10人当选,是该次选举囊括最多席位的政党;新加坡进步党拿下4席;民主党(Democratic Party, DP)2席;巫统马华联盟(UMNO-MCA Alliance)3席;人民行动党3席 ;独立人士3席。劳工阵线的领导人马绍尔(David Marshall)出任新加坡的首席部长(Chief Minister),劳工阵线与巫统马华联盟组成联合政府。

马绍尔执政期间(1955年4月6日至1956年6月6日)既没得到殖民政府的帮助,也没有获得当地其他党派的协作。1955年5月爆发的“福利车厂事件”(the Hock Lee Bus Riots)导致4人死亡,30多人受伤。1956年新加坡又发生了华校骚乱,社会动荡不断升级。各界要求完全自治和独立的呼声不断,故马绍尔积极和殖民当局交涉,争取新加坡制定新宪法以达成完全自治。1956年4月,马歇尔带领代表团前往伦敦进行新加坡完全自治的宪制谈判。英方不满当地政府处理暴动事件不力,考虑到共产党和工人罢工严重影响到新加坡经济的稳定,拒绝了马歇尔的提议。谈判破裂后,马绍尔提出辞职,由劳工部部长林有福(Lim Yew Hock)出任新的首席部长。

林有福上任后大刀阔斧地镇压共产党人和左派团体。通过实施内部安全法令,很多商会领袖和人民行动党的亲共人士遭到逮捕。英方对林有福的反共立场非常赞赏,1958年5月双方在伦敦签署制宪协议,英国国会于同年8月通过“新加坡国家法令”,同意新加坡成为内政完全自治的城市国家,英国只掌控其外交及国防事务。新宪法将立法议会扩充到51个席位,全部通过民选产生。(四)1959年立法议会全国大选与新加坡自治

1959年5月,新加坡举行了首届全部由人民直选而产生的立法议会选举,竞逐的政党增至10个,投票也改成强制性。得益于工会及激进学生团体中华人的鼎力支持,人民行动党赢得51席中的43席,成为最大党。反对党总共拿下8席:人民联盟4席,巫统马华联盟3席,无党派的独立人士1席。同年6月5日,新加坡自治邦首任政府宣誓就职,李光耀出任首任总理。

1959年的大选是新加坡历史的转折点,因为这次选举是在新加坡取得完全自治的新宪法下举行的。人民行动党在大选中的胜利,标志着新加坡正式摆脱英国殖民地统治的阴影,从此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原《联合早报》副总编辑,长期致力于新加坡语言及教育政策研究的吴元华博士指出,1959年大选人民行动党主要争取到受华文教育者的支持,而当时受英文教育者非常惧怕人民行动党掌权。因为人民行动党成员中有不少亲共人士,许多外籍和本地的企业家都对人民行动党在选举中获胜持悲观态度,纷纷将企业总部从新加坡迁至吉隆坡。

在逆境中,针对国内的各种社会及经济问题,人民行动党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当时的财政部长吴庆瑞(Goh Keng Swee)启动了税收刺激及在裕廊(Jurong)建立工业园区等措施吸引国际和地方投资。教育体系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旨在培养有技能的劳动力;同时将英文强化为主要教学语言。为了避免工人发起暴动和骚乱,政府将已有的各工会组织纳入统一机构——全国职工总会(the National Trades Union Congress, NTUC)进行监管。1960年2月,人民行动党地方政府设立了建屋发展局(The Housing and Development Board, HDB)来替代殖民地政府设立的新加坡改良信托局(Singapore Improvement Trust, SIT),大规模推动公共住屋计划(Public Housing Program)。在短短五年内,建屋局建造了多达5.5万间组屋,是殖民地政府时期新加坡改良信托局30年建屋总数的3倍,缓解了新加坡建国之初的屋荒问题。(五)短暂的合并与建国

尽管人民行动党在新加坡自治初期所推行的社会经济改革初见成效,但李光耀和吴庆瑞等认为,有鉴于新马两地在地缘、历史、文化等方面的紧密联系,将两地合二为一更有利于新加坡的发展。这一提议遭到了人民行动党亲共人士的极力反对,他们担心马来亚的执政党——马来民族统一机构会联合人民行动党内部的反共势力对亲共人士赶尽杀绝。对于新马合并的提议,马来亚方面也心存疑虑,担心新加坡占人数优势的华人会对马来亚的种族平衡产生影响。

随着自治政府推动新马合并的决心日益坚决,人民行动党内部分裂出“社会主义阵线”,反对党势力和马来亚共产党都活跃起来,这使得害怕马来亚共产党以及华人的马来亚政府改变思想。1961年5月,马来亚首相东姑阿都拉曼在新加坡提出将新加坡、文莱(Brunei)、砂劳越(Sarawak)、北婆罗州(现在的沙巴)和马来亚合并成一个新国家,叫“马来西亚”,得到热烈反应。李光耀到吉隆坡谈判,同意将外交、国防、内部治安的权力交给马来西亚中央政府,新加坡保留教育、劳工等地方自主权。1962年9月1日,经全民投票新加坡政府决定加入马来西亚。1963年9月16日,新加坡、马来亚联邦、砂劳越和北婆罗州成立马来西亚联邦,第一任首相由东姑阿都拉曼担任,文莱选择不加入。

新马合并遭到了印度尼西亚的强烈反对,印马随即断绝了外交关系。印尼特务还在加东公园、芽笼、独立桥、乌节路等地制造爆炸事件。在马来西亚大选中,人民行动党提出“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纲领,再加上新加坡发生种族骚乱,使新马关系不断恶化。东姑阿都拉曼决定将新加坡驱逐出马来西亚联邦。1965年8月9日,马来西亚国会以126票赞成,0票反对,同意将新加坡驱逐出联邦。由此,新加坡正式退出马来西亚联邦,宣布独立。新加坡共和国的第一位总统是尤索夫•伊萨(Encik Yusof Bin Ishak),总理是李光耀。

第二节 政治制度

一、宪法

新加坡早在海峡殖民地时期就开始了制宪活动,其后经过自治宪法、州宪法直至共和国宪法的发展,完成了新加坡从隶属于英国的殖民地走向最终独立的过程。更为重要的是,其发展的过程反映了新加坡对西方先进宪政制度的借鉴。1963年9月,新加坡并入马来西亚后,为了适应政治地位的变化,颁布了新加坡州宪法,废除了自治宪法中带有殖民地色彩的制度和规定。除去殖民地制度的部分外,州宪法基本沿袭自治宪法的主要内容,并增添了马来西亚宪法在新加坡适用的条款。

新马合并后,整个马来西亚地区并未产生预期的繁荣与稳定。新马领导人在中央政府领导人选、联邦中央议会议席分配、新加坡自治权益和经济贸易等一系列问题上出现分歧,双方摩擦不断,两地逐渐失去了合作的基础。新加坡从马来西亚联邦退出实属无奈之举,匆忙独立后,新加坡政府领导人短时间内来不及对本国该采用的政治制度进行深入思考和精心设计,只能将原有的宪法进行修改后应用于新加坡。面对巨大的生存压力,新加坡从很大程度上保留或恢复了原有殖民地的政治结构。1965年12月,新加坡国会通过宪法(修正)法案和新加坡独立法案,原来的新加坡州宪法经过修改成为新加坡共和国宪法,并规定马来西亚宪法中的部分内容对新加坡仍适用。

宪法规定,新加坡的政治体制是议会内阁制,实行一院制议会。总统为国家元首,由国会选举产生。总统任命议会中的多数党领袖为总理,根据总理的提名任命各部部长、政务部长和次长,组成内阁,内阁集体对国会负责(如图1-2)。该宪法取消了原来需要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才能修改宪法的规定,规定只要简单多数通过即可修宪。

新加坡宪法自颁布以来,几乎每年都有补充,也经历过几次大的修改。1980年之前,新加坡的宪法包括三个基本文件,即新加坡共和国宪法、新加坡独立法案以及马来西亚宪法中适用于新加坡的部分。1980年3月31日,新加坡出版新加坡共和国宪法重印本,将三个文件融为一体。1991年1月的宪法修正案将总统由国会选举改为由全体新加坡公民直接选举,规定任期为6年。总统的权限也得到扩大,有权否决预算和对公职的任命;有权检查政府在实施《国内安全法》、维护宗教和谐的法律,以及在腐败案件调查中的执法行为。由此,新加坡总统从一个象征性的领袖转变为一个拥有否决权的民选总统。图1-2 新加坡的政治制度二、立法、行政与司法(一)英国威斯敏斯特的国会制度

新加坡的国会制度经历了从殖民时代的立法议院、立法议会到一个独立国家的立法机关的发展过程。虽然新加坡的国会制度移植于英国的威斯敏斯特议会内阁制模式,但却随着经济社会条件的变化进行了适合于本国特点的调整和变革。新加坡的议会制与英国有所不同:首先,新加坡拥有自己的成文宪法,而英国没有成文宪法。其次,新加坡是一院制立法机构,而非英国式的两院制。此外,新加坡并非君主立宪制国家。

在新加坡整个宪制演变的过程中,立法机关一直保持了一院制的结构。新加坡选择了一院制而不是两院制,主要是因为其领土狭小的地理特征,在政治权力的制衡方面不存在问题。另一个原因是,与其他一些亚洲和非洲的新兴国家一样,新加坡的政治领袖需要依靠更大的权力和权威来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一院制有利于保证主权的不可分割性,同时也避免了议会内部的制约,有效保证了国家决策过程及实施过程的效率。

国会议员分为三类:民选议员(Constituency Member of Parliament)、非选区议员(Non-Constituency Member of Parliament)和官委议员(Nominated Member of Parliament)。民选议员通过大选或补选产生,他们主要为各自的选区服务。非选区议员是新加坡独创的议员产生方式,是由选举中获得选票最多的反对党候选人担任。这主要是为了保证国会中存在非执政党议员。按照宪法规定,非选区议员的人数不超过6名。官委议员共有9名,不经由选举产生,而是由总统直接委任。目前的第11届国会是由2006年5月6日的大选产生,共有94名国会议员,其中包括84名民选议员、1名非选区议员和9名官委议员。在选举中,选民直接选出82名人民行动党议员,1名工人党议员和1名新加坡民主联盟议员。

国会开会由议长主持,如果议长无法出席则由副议长主持。国会有两名副议长。议长和副议长都是由国会议员推选的。议员如果没有担任部长或政务次长,都有资格被选为议长或副议长。非议员,但有资格竞选的人,也可以被推选为正副议长。每届国会的任期是5年,从第一次开会的日期算起。国会可以提早解散,国会一旦解散,大选就必须在3个月内举行。要参加国会选举的人士必须是新加坡公民,年满21岁,以及符合宪法所规定的一些要求。公民满21岁者即有投票权,投票是秘密的,也是强制性的。

新加坡国会的主要功能是立法、财政监控以及监督和批评政府。根据宪法第58条规定,“立法机关制定法律的权力须以国会通过法案并经总统表示同意的方式行使”。因此,可以理解为立法权是由总统与国会共同行使的,国会有权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但这些必须经由总统批准。财政监控主要是指政府每年的年度预算都要经过国会的批准。此外,政府在增加税收、举债或放贷以及提供担保等方面也要经过国会同意。

由于人民行动党控制着超过绝对多数的国会议席,国会监督政府的一些通常手段如特定问题调查、提出不信任案等在新加坡独立后几乎没有使用过。新加坡国会主要通过质询的方式监督和批评政府。反对党议员在严格限制的质询时间内对政府提出批评。此外,执政党的后座议员在一定程度上也扮演了批评政府的角色。(二)有效政府

新加坡的行政体系由总统、内阁与总检察长(Attorney-General)组成。总统由全体合法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有权否决政府预算和对公职的任命。内阁由总理及各部部长组成,各部部长从国会议员中产生,均由总统依照总理的意见进行委任。内阁对政府进行整体的领导及控制,并集体向国会负责。总检察长的职能是为政府提出法律建议并有权就刑事犯罪提起公诉。

1.总统

宪法第13条规定,“新加坡的行政权力属于总统,并由总统或内阁或内阁所授权的任何部长根据本宪法各项规定行使”。 新加坡历史上的首次总统民主直选于1993年8月28日举行, 当选者为王鼎昌(Ong Teng Cheong)。现任总统塞拉潘•纳丹(S.R.Nathan)于1999年9月1日成为第二位民选总统。2005年8月17日,纳丹总统再度当选,并于2005年9月1日宣誓就任。表1-1 新加坡历任及现任总统

新加坡总统依照内阁或内阁授权的部长所提供的意见,行使宪法所赋予的职权。总统在财政事务、委任公职人员及以国家安全为由拘留他人等方面享有有限的否决权。总统可以自行履行的职能包括:委任总理;拒绝或同意解散国会的请求;拒绝或同意某些法案;拒绝或同意政府给予或作出的任何担保或贷款;拒绝或同意及批准法定机构及国营公司人员的委任及财政预算;拒绝政府提出有关可能动用政府储备的交易建议,或可能动用法定机构或国营公司累积储备的交易建议;拒绝或同意根据宪法第12篇(对付颠覆行动的特别权力及紧急权力)制定或颁布的任何法律或条例拘留或进一步拘留任何人;行使《维护宗教和谐法》所规定的有关职能及宪法赋予总统自行履行的任何其他职能。

总统在履行以上职能时,需要首先咨询总统顾问理事会(Council of Presidential Advisers)的意见。总统顾问理事会是1991年宪法修正案所建立的机构。该理事会由六名成员组成,其中两名由总统本人任命,两名由总理推荐任命,一名由最高大法官推荐任命,还有一名由主管公务员的公共服务委员会主席推荐任命。总统顾问理事会主席在总统无法行使元首职责时代理元首行使职责。在总统顾问理事会主席也不能代理元首职责时,由国会议长代理行使。

2.内阁

新加坡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是国家最高的行政机构,由总理、副总理和各部部长组成(见表1-2)。根据宪法第25条,总统有权委任一名他认为能够获得国会多数议员信任的议员为总理,然后依照总理的建议从国会议员中委任各部部长。内阁总理和有关部长定期向国会报告工作,集体对国会负责。当总统认为总理已不再拥有多数议员的信任时,总统可以宣布总理缺位。出现这一情况时,总统必须通知总理并允许总理选择解散国会。自1959年以来,新加坡的历任总理是李光耀(1959年6月3日至1990年11月28日)、吴作栋(1990年11月28日至2004年8月12日)与李显龙(现任)。宪法规定,内阁成员不能担任营利性职务,并且不能从事任何商业活动。表1-2 新加坡内阁成员名单 (2010)

新加坡政府的职权主要包括:(1)制定政策,保障法律的贯彻执行,管理全国的公共行政事务;(2)提出各类法律草案并提请议会讨论通过;(3)管理国防及国内社会治安,领导全国的武装部队及警察部队;(4)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国家财政预算,设立法定机构,直接参与经济发展过程;(5)处理外交事务,发展与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为新加坡的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国际环境等。

3.总检察长

从体制上而言,总检察署(Attorney-General’s Chambers)被纳入新加坡政府行政系统,但与立法、司法等有着密切的关系,负责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指导以及负责新加坡的一切检控事宜。总统和内阁均可以为总检察长分配任务。另外,总检察长还有权就刑事犯罪提起公诉。总检察长有权行使自由裁量权,决定提起、进行或中止刑事程序。除了宪法规定的职责以外,根据普通法,总检察长还是公共利益的保卫者,即他可以通过所谓的“促讼人诉讼”向任何当事人提起诉讼以保护公共利益。在这种制度下,任何普通的公民如果希望法院介入保护某些公共利益和权利,就可以对违反这些权利或利益者提起诉讼。尽管他自己的实际利益并没有受到损害,他只要借助总检察长的名义就有权提起诉讼。新加坡总检察长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任何个人的干涉,唯有高等法院有权纠正总检察长的检察权的行使。对于一切刑事案件,总检察长都可以以大主控官或检察长的身份出庭公诉,但只有关系到公共利益的重大刑事案件,总检察长才会出庭公诉。(三)立法严、执法苛的司法制度

新加坡一直以严刑峻法而著称,人民行动党将法律作为实现其治国理念的工具。因此,新加坡的司法体系及基本的审判行为显现出高度从属政治权力并与政治目的相配合的特征。例如,人民行动党通过法官的委任程序对司法施加影响。此外,在司法实践中,人民行动党还通过启动司法程序(如诽谤诉讼等)对反对党进行打压。下面简要介绍新加坡司法机构的架构。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第93条规定,新加坡的司法权力归属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以及按照现行成文法所规定的任何初级法院(Subordinate Courts)。初级法院包括刑事法庭(Criminal Justice Division)、民事法庭(Civil Justice Division)以及家事(Family Justice Division)与少年法庭(Juvenile Justice Division),主要负责审理一定刑期或一定诉讼争议标的以下的刑事和民事初审案件。从新加坡初级法院官方网站可以看出各个法庭的不同使命:刑事法庭的使命是依法而治(the Rule of Law)及保护公众;民事法庭负责监督和确保民事案件审理过程顺畅、及时;保护家庭义务及给予青少年罪犯改过自新的机会是家事及少年法庭的主要责任。

最高法院由上诉庭(Court of Appeal)和高等法庭(High Court)组成,审理民事与刑事案件。最高法院本身由大法官、上诉庭法官、高等法庭法官和司法委员组成。大法官是司法机构的首席领导。

高等法庭由大法官和高等法庭法官组成。上诉庭法官也可以高等法庭法官的身份听审高等法庭的案件。通常情况下,在高等法庭,案件由一名法官听审。高等法庭也可委任一名或者更多的有关专家,在聆讯时协助法官,对诉讼标的事项提供专家意见。高等法庭是刑事和民事案件的一审法庭。此外,高等法庭也审理对各初级法庭的民事及刑事裁决的上诉案件,同时也裁决关于初级法庭在特殊案件中保留以待高等法庭作出裁定的法律论点。就任何民事和刑事案件而言,高等法庭对所有初级法庭均具有监管和修正的司法管辖权。高等法庭具有审理一切涉及在新加坡犯罪案件的权力。在某种情况下,高等法庭也可以审理涉及在新加坡以外所犯罪行的案件。在刑事案件方面,高等法庭一般审理可能判处死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

上诉庭审理不服高等法庭裁决的民事与刑事上诉案件。1994年4月,新加坡通过《司法委员会法案》,正式断绝与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的历史性联系,新加坡最终上诉庭便是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英国法院的判例对新加坡法庭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只有说服力,供新加坡法庭借鉴。上诉庭的案件由大法官和上诉庭法官联审。应大法官要求,高等法庭法官也可在上诉庭同席聆审。上诉庭的案件由大法官主持聆讯;若大法官因其他公事而无法主持聆讯,案件可由上诉庭法官或高等法庭法官代为审理。三、人民行动党与国家意识构建(一)“多党并存,一党独大”的政党制度

新加坡政党制度的主要特点可以概括为“多党并存,一党独大”。“一党独大”制又称“一党居优”制,是指在允许多个政党存在的条件下,人民行动党长期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即该党长期掌握着国家政权,其他政党获得议席席位很少,很难分享政治权利。人民行动党自1959年以来,连续执政达50多年,无论大选还是补选,从未让反对党赢得过国会的多数席位,始终占据着新加坡政治舞台的中心位置。1968年1月,人民行动党第一次赢得国会的全部58个席位,得票率为84.4%,这是迄今为止人民行动党史上的最高得票率,标志着“一党独大”政党体制的最终形成。此后,人民行动党在新加坡政坛难逢敌手,反对党成为新加坡政治生活的点缀。除了人民行动党以外,新加坡还有工人党、社会主义阵线、新加坡正义党等20多个登记注册的合法政党,但这些政党无一例外都势单力薄,或是无法获得国会议席,或是只能得到有限的议席,无法挑战人民行动党的统治地位(见表1-3)。

人民行动党的执政机制主要通过对新加坡立法、行政与司法体系的控制与影响完成。立法方面体现在人民行动党对立法选举(简单多数当选制与集选区制度等)与立法制宪过程进行控制。行政方面,人民行动党对新加坡政府的控制主要是通过左右政府的组成人员来实现。在决策层,人民行动党和新加坡政府高度重叠。人民行动党的秘书长担任政府总理,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又与内阁部长绝大多数重叠。可以说,新加坡政府就是人民行动党政府。司法方面,人民行动党通过法官的委任程序对司法施加影响。此外,新加坡的司法机关具有维护人民行动党统治工具的特征。这主要体现在政府通过制定严格的国内安全法或相关法律,监管社会团体和异议分子,压制反对党势力,控制反政府言论与媒体,维护国家秩序。表1-3 新加坡注册政党(二)威权政治(authoritarianism)与共同价值观构建

长期以来以李光耀为核心的人民行动党高层领袖主宰着新加坡政治。李的这种家长式统治被许多学者称为“威权政治”或“软权威主义”。新加坡威权政治模式的产生实际上是英国殖民统治所遗留下来的政治遗产与华人儒家思想相嫁接而衍生出来的统治模式。英国在新加坡的殖民统治长达140多年,独立后新加坡很大程度地继承了殖民时期的政治与法律制度,如集权专制传统、议会民主制的政治架构、内部安全法等。

作为一个华人占多数的移民国家,儒家思想随着华人移民传入新加坡,成为新加坡威权政治的主要思想基础。人民行动党的领导人深受民贵君轻、内圣外王、德主刑辅、礼法并用等中国古代儒家思想的影响。在对中国古代儒家思想进行改造并加以运用的基础上,人民行动党领导人强调新加坡民族国家至高无上的地位,树立人民行动党是新加坡民族国家支柱的观念,主张好人、好政府治理新加坡;重视家庭对促进社会发展及维护国家稳定所发挥的作用,坚持家庭本位的主张。

从新加坡独立到20世纪80年代初,人民行动党威权政治格局已经初步形成并得以巩固。政治方面,通过制定宪法,人民行动党为自己的统治提供法理基础;建立健全的立法、行政与司法制度,调整议会民主制政府的内部权力结构,“行政权独大”,造就强政府;压制反对党,形成人民行动党“一党独大”局面;建立和健全人民行动党控制的基层组织(社区中心、公民协商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切断反对党与基层组织的联系。经济社会方面,实行种族平等,缩小种族间的差距,实行“居者有其屋”政策,推动社会的重新融合;推行出口导向工业化战略,加速经济的发展。

除威权政治以外,新加坡政治的另一重要特征就是多元种族主义。新加坡建国初期,各种族的移民很难形成对这块土地的认同感。种族问题在新加坡是极为敏感的问题。“任何人在新加坡从早到晚的日常生活中,无时无刻不碰到涉及种族的事情。因此,种族问题、语文问题、文化问题,都变成生活于新加坡境内的人的意识或下意识中的一部分。再加上大众传播媒体以不同的语文来增强人们对种族或方言群体的意识,更使人无法避开这一问题不谈。”这一社会特征在新加坡政治制度的形成和演变以及政治运作过程等许多方面都有明显体现。直至今天,培养公民的共识,保持社会安定以及种族和睦仍是新加坡治国的一项重要目标。新加坡领导人认为,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就是要建立整体的国家意识,“为国民营造一个新加坡人的身份”。他们希望新加坡各种族都把自己认定是新加坡人而不是其本来从属的种族。

1988年10月,时任新加坡第一副总理的吴作栋在对人民行动党年青一代所作的演讲中,第一次公开建议制定一套各种族和各种信仰的新加坡人均能接受的共同价值观,作为未来社会和政治稳定的基础。吴作栋认为,一个国家必须有自己的国家意识,作为国家的立国之本、治国之纲,人民才有归属感,才有思想的准则,才能具备共同的国民意识。他建议把东方的基本价值观提升为新加坡的国家意识。1991年1月,新加坡政府正式发表了《共同价值观白皮书》,正式确认了五大共同价值观: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关怀扶持,同舟共济;求同存异,协商共识;种族和谐,宗教宽容。共同价值观的提出为构建统一的国家意识,推进种族融合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被誉为人民行动党在国家意识形态方面的创新。学者郑维川指出,新加坡国家意识的构建过程实际上是“把新加坡国民中的非新加坡成分改造成为新加坡所有的成分,把多元种族的移民社会改造成为具有统一的新加坡意识的新加坡人的社会”。

第三节 经济模式

在政策取向上,人民行动党领导人所奉行的是经济先行的发展策略,也就是说新加坡选择了经济优先于政治发展的道路,并且取得了成功。从经济制度上来说,很难说新加坡属于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其实质是二者的混合体,或是一种混合经济。新加坡政府相信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经济制度可以相互竞争和补充。人民行动党的领导人认为,政府不但要保持政治稳定从而为经济发展创造前提条件,而且还必须加强领导以加快经济发展的进程。有学者评论说,“新加坡迄今为止所取得的经济成就与其说是自由市场调节的结果,还不如说是伸得长长的国家干预的手捏成的。”

新加坡经济与政治发展的不平衡与自身外部资源环境、殖民地时期政治制度、人民行动党的执政理念、新加坡人实用主义的态度等因素是分不开的。新加坡是被迫独立而建立的国家,周边被穆斯林国家所包围,因此建国初期政府和人民最为关心的是如何在自然资源极为匮乏的条件下保证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寻求国家的生存和稳定。“在1960和1970年代,政治领袖集中关心的是经济发展而很少关注政治发展尤其是政治参与。”当时绝大多数新加坡人希望看到的是一个既能提供就业和改善生活水平,又能保证法律和秩序的政府,而不愿意盲目追求可能带来混乱和政治不安定的自由民主。此外,从殖民时代开始,新加坡社会便对政治漠不关心,这种态度一直传承至今。新加坡人大多持实用主义的态度,不太关心政治理念和价值。社会对政治的淡漠为人民行动党优先发展经济提供了社会条件。在上述情况下,新加坡的政治领袖在接受和继承殖民地时期政治制度的同时,将精力集中于经济建设。

新加坡经济从自治以来迅速腾飞,自80年代以来便被称为亚洲四小龙之一。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取得了骄人的经济成就。新加坡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 GDP)从1960年的21.565亿新元(7.045亿美元)增加到2009年的2650.579亿新元(1822.33亿美元),50年增长了近122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Per Capita GDP)从1310新元(428美元)增加到53143新元(36537美元),50年增长了近40倍。2009年新加坡人均国民总收入(Per Capita Gross National Income, GNI)(按照现行市场价格计算)已达到52251新元(35294美元)。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如果按照平价购买力(Purchasing Power Parity, PPP)计算,2009年新加坡人均国民总收入高达49850美元,在213个评估国家中位居第11位,中国则排在第120位。

回顾新加坡经济的发展历程,其主要特征是政府在坚持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的同时,积极引导和干预,制定并推行了工业化战略,改变单一经济的格局,建立以工业为主导的多元经济体系。新加坡经济各个时期的发展特征可以简要概括为以下五个阶段:一、20世纪60年代: 经济前景迷茫的动荡时代

60年代初的新加坡是一个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不到450美元的第三世界国家。当时新加坡的基础设施薄弱,缺乏资金;仅有的少数工业生产也只够供应国内消费。当时新加坡的经济以低端的商贸活动为主,工业基础十分薄弱,几乎没有外国的直接投资。在自治初期,为了发展工业来解决迅速扩大的失业问题,新加坡政府于1959年颁布了《新兴工业法令》和《工业扩展法令》,作为政府鼓励发展国内工业、推行工业化计划的基本政策。新加坡政府把握时机,鼓励本国发展劳动密集型工业,60年代前半期着重发展食品、纺织、印刷、木材加工等工业,缓解了失业压力,减少了对进口消费品的依赖。

与此同时,新加坡政府通过扩建基础设施、培养专业人才、实行税收优惠等措施, 吸引外国资本,发展本国工业。为营造一个利于工业发展的环境,1961年新加坡在位于西海岸的沼泽地带大胆建立了首个工业区——裕廊大型工业特区。随后,新加坡又建立了其他一些工业特区。这些特区吸引了通用电器、惠普、日本电子仪器和富士等著名企业前来投资。经过第一个五年计划(1961-1965)的实施,新加坡经济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制造工业企业由1959年的500余个增加到1965年的上千个左右,工人由2.5万余名增加到4.6万余名,失业率由15%降至8.9%,为实现国家工业化,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奠定了基础。

1965年,新加坡脱离马来西亚独立,原来新马之间紧密的传统经济联系受到破坏。这意味着新加坡失去了原本获取原材料的广阔腹地,商品的销售市场也在缩小。此后,英国又宣布提前撤出在新加坡基地的驻军。60年代末,新加坡的经济因丧失了英军开支而一度遭受重挫,出现了严峻的失业以及工人动乱问题。李光耀在其回忆录中指出,英军的这项开支占新加坡国内生产总值的20%左右,直接提供了三万多份工作,间接地在支援服务领域提供了另外四万份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新加坡选择了“出口主导型”工业化战略,发展外向型经济。新加坡在大力引进外资和技术的基础上,通过进口所需设备和原材料,利用本身的各种有利条件和廉价的劳动力,大力发展出口加工工业,并将大部分产品向国外出口。1967年,政府颁布《经济扩展奖励法案》,1970年和1975年根据工业发展的需要两次修改了该法案,以促使新加坡经济从主要依靠本国资本转为依靠外来投资,从发展劳动密集型工业转向发展资本和技术密集型工业。

1968年,政府设立“新加坡开发银行”和“裕廊工业区管理局”。同年,颁布《雇佣法》和《劳资关系(修正)法令》,对雇员的权利和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以减少摩擦,推进劳资合作,创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政府借助优惠政策吸引外资,通过发行公债筹集10.7亿新元资金,其中7亿用做建设基金,重点发展炼油业、电子业和修船造船业等制造业。从1968年起,新加坡经济开始起飞,就业紧张问题得到缓解,失业率下降到4.8%。1966年至1970年,新加坡实际经济增长率(real economic growth)平均高达12.86%。这种实际增长率保持两位数的增长态势一直持续到1973年,这一时期的经济成就进一步奠定了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二、20世纪70年代:向技术密集型产业过渡

到了70年代,失业对新加坡而言已不再是个问题,工业活动也得到充分的发展。政府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开展工艺技术培训,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放宽移民限制,吸收国外技术工人以补充劳动力。政府于1972年制订“公共工程五年计划”,先后投资258亿新元,用于建设交通、电讯、工业区等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居民区建设。这一时期,新加坡的工业基础不断得到扩展,产品趋向复杂化、精密化,其中包括电脑零件、电脑配件、软件配套及硅晶片等。这不仅带来了特别是在电子产品领域的新投资,也促使产品多样化,令新加坡在全球经济衰退的环境下仍能继续发展出口贸易。1975年的全球性经济衰退虽然略微拖慢了新加坡经济的发展,但新加坡经济始终活力不减。政府在这期间争取到更多的工业项目,制造业也超出贸易,一跃成为新加坡经济中的最大组成部分。

70年代新加坡经济高速发展,实际经济增长率年均为9.41%(1970年至1979年)。1979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071美元。新加坡基本实现了工业化,形成了制造业、金融业、运输业、通讯业为支柱的多元经济结构。

随着新加坡工业化进程不断深入,60年代中期蓬勃兴起的出口加工主导型经济,到70年代末遇到双重难题,一方面是由于经济的迅速发展,国内劳动力日渐短缺;另一方面是建立在劳动密集型工业基础上的工业产品日益丧失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为了摆脱这种经济困境,1979年新加坡政府作出了实行重组经济结构或称为“第二次工业革命”的重大决策,迅速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使其劳动密集型产业,促进各个产业部门实现机械化、自动化和电脑化,开辟80年代经济发展的新途径。三、20世纪80年代: 资本密集型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时代

1981年,新加坡政府推出“80年代新加坡经济发展计划”,提出重组经济结构,建设以科技、技能和知识为基础的,以制造业、贸易、通讯交通、旅游和脑力服务(Brain Service)为支柱的现代化国家的战略目标。其中11个先进技术项目成为鼓励优先投资的领域,包括自动化器材组件和汽车部件、机械与机械器具、医疗与外科仪器设备、化学品与医疗制品、电脑及电脑硬件与软件开发、电子测试仪器、光学仪器与设备、精密机械工程、高技术电子产品、水压机及空气压缩机系统,以及上述各项工业部门的重要辅助工业。新兴工业企业享有许多优惠待遇,对于能带来突出经济技术效益的企业,政府委托经济发展局购买其50%的股份(即政府直接出资),或给予企业5-10年的中长期贷款。引进机械和计算机设备的投资者,可得到三年加速折旧补贴,补贴率高达33.5%。投资高科技工业,但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可获得50%的投资补贴。政府注重开发人力资源,加强对工人的技术培训;发展和扩大高级技术教育,培养管理人才;改善劳资关系,提高工人待遇。

1979年至1984年期间,新加坡实际经济增长率年均水平达到9.12%。经济重组进一步改善了新加坡的经济结构,巩固了以机械、运输、外贸、旅游和服务五大支柱为主的多元化国民经济格局,并使经济朝高级化的方向发展。1984年,国内生产总值为414.8亿新元(约合194.5亿美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5182新元(约合7117美元)。 1980年至1984年间,新加坡国民储蓄总额(Gross National Savings)占国民生产总值(Gross National Product, GNP)的比重均值达到42.2%,远远高出70年代前半期(1970-1974)的24.4%及后半期(1975-1979)的31.2%,成为当时亚洲国民储蓄率最高的国家。

然而,随着世界经济增长放缓,政府大幅的加薪使工资膨胀,企业工资负担加重,新加坡经济也陷入了衰退的困境。1985年新加坡实际经济增长率下降到-0.7%,这是从自治和独立以来第一次陷入经济负增长。经营成本上升,加上石油危机导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更使新加坡经济雪上加霜。政府遂成立一个由时任贸工部部长李显龙领导下的经济委员会,提出应付危机、走出困境的措施,并制定了由工业生产向高技术、高增值转化的中长期经济发展战略。具体的应急措施包括:启用灵活的工资制度,把薪酬增幅与公司的赢利挂钩,规定工资水平的增幅不得高于劳动生产力的增幅,两年内不涨工资;降低公积金交纳比率;两年内停征2%的工资税;降低技能发展基金税;降低公司所得税税率;三年内减征工商企业财产税;全面降低公用事业的收费标准;降低企业贷款利息;鼓励风险投资,创建新技术工业等。四、20世纪90年代:服务业奠定其第二大经济支柱的地位

进入90年代,新加坡经济在保持平稳增长的同时也经历了动荡。1990年、1993年及1994年的实际经济增长率均超过10%,而其他年份则低于这一水平。1997年7月金融危机从泰国全面爆发后,新加坡虽然有着良好的宏观经济政策和基础设施以及高效廉洁的政府,但由于它是开放型经济,与受危机影响严重的其他东亚及东南亚国家和地区有着密切的经济联系,其经济不可避免地受到了严重的冲击。1997年的后两个季度,新加坡的经济凭借其良好的基础继续高速增长。但到1998年初,随着经济危机的蔓延和深化,新加坡已无力抵御危机的冲击,经济增长速度开始放缓。1998年新加坡实际经济增长率跌落到-2.1%,这是继1985年该国经济遭遇的第二次负增长。

总的来说,90年代新加坡经济进入科技密集发展的阶段,服务业成为新加坡经济增长的第二大动力,强健的制造业与服务业成为新加坡经济的两大支柱。随着经济基础逐步稳固,新加坡企业希望通过技术来实现向高附加值方向迈进。政府在加强建设化工、电子和工程业等重点行业的同时,凭借在这些行业的优势,逐步开拓包括制药、生物技术和医疗技术等在内的生物医学产业。这些领域的发展有助于平衡新加坡的经济结构,使之趋向更多样化。至此,新加坡已形成了多元的产业形态,尤其在高增值产业领域。五、21世纪:专注于创新、知识密集和研发的时代

21世纪的头10年中,新加坡经济经历了急剧波动。2000年经济呈现快速复苏和强劲反弹,增长率高达9.1%。此后,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及2003年非典型肺炎疫情使经济再度遭受严重打击,增长大幅减缓,特别是2001年增长率衰退至-1.2%。2003年下半年经济开始复苏并呈现强劲的增长势头,2004年经济增长率高达9.2%,是5年来增速最快的一年,使新加坡成为亚洲增长最快的经济体之一。电子行业增长加快带动出口是推动2004年新加坡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

2005年到2007年之间,新加坡全年经济增长率在7%-9%之间徘徊。2008年受金融危机影响,新加坡经济从第二季度开始衰退,全年经济增长只有1.8%。为应对自独立以来最严重的经济危机,新政府2009年1月宣布实施总值205亿新元的振兴配套(Resilience Package)计划,缓解企业与国人所面对的问题,以增强新加坡长远的竞争力。振兴配套计划环绕五个主题,在帮助国人保住就业机会之余,通过分担风险鼓励银行贷款给企业,推行多项税务举措增强企业的现金周转与竞争力,同时也不忘给予新加坡家庭经济上的援助,并投入资金发展一级的基础设施。尽管如此,2009年实际经济增长率依然跌至-1.3%,这是从自治以来新加坡第5次经历经济负增长。

世纪之交,新加坡逐步加强知识和创新密集型产业的发展,研发已逐渐成为经济发展的基石。政府在2006年拨出130多亿新元来推动研发活动,目标是要在未来的5年内,将研发经费总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由2.25%提高到3%。此外,为了打造一个以信息产业为主导的经济体,新加坡致力于建立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被评选为亚洲排名第一的国家。2006年新加坡成立了国立研究基金会,负责制定、统筹并执行国家的研究和创新战略。目前,大部分的研发活动都专注于环境和水处理技术、生物医药科学及互动数字媒体等领域。此外,公共和私营部门的研发中心也在密切合作,建立起强大的网络,为创新科技、程序和产品的商业化共同努力。

第四节 社会与文化形态

东南亚是世界上种族众多、情况较为复杂的地区,新加坡又是东南亚各国中典型的多种族国家,这对其社会与文化形态产生了复杂的影响。自1819年以来,随着英国人把新加坡发展成一个生气蓬勃的自由港,来自中国、印度、马来半岛和印尼群岛的移民随即纷纷涌入。华人、马来人、印度人等大量拥有不同血统的种族来到新加坡,并在这里久居,繁衍生息。每个种族群体都有自己独特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传统道德、价值观念、宗教信仰。不同种族的文化经过了碰撞、融合、共荣、发展,构成了多元种族、多元宗教、多元语言、多元文化的移民社会。人民行动党在新加坡独立后坚定地推行种族和谐政策,主要包括促进各种族政治地位平等,缩小种族间经济差距,坚持各种族语言平等,实施“居者有其屋”政策,坚持政教分离,提倡宗教宽容等。一、多元种族

新加坡统计局2009年中期统计结果显示,居住在新加坡的人口约498万人,其中新加坡公民和获得永久居留身份的外国人约为373万人(约占人口总数的74.9%)。在这373万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中,华人占74.2%,马来人占13.4%,印度人占9.2%,其他种族占3.2%。(见图1-3)图1-3 新加坡人口的种族构成(公民及永久居民)

在新加坡,华人接近总人口的3/4,占新加坡人口结构中的主体。然而,在实际社会生活中,华人并没有高于其他种族之上的优越感。为了防止国内出现“大民族主义”倾向而影响各个族群关系的和谐,新加坡政府在种族政策上特别重视兼顾少数族群的权益,以便更好地维护各族之间的平等和团结。马来人在新加坡虽然属少数族群,但从整个马来半岛看,它却是当地最大的种族,且一向自视为当地的原住民和当然主人。在地理位置上,新加坡北隔柔佛海峡与马来西亚相望,西南隔新加坡海峡与印度尼西亚的苏门答腊为邻,位于东南亚马来人穆斯林世界的中心。这种环境决定了新加坡国内的族群关系状况必然会对周边邻国产生影响,同时周边邻国族群关系又对新加坡产生影响。由于华人在新加坡人口中占多数,国内的其他族群和许多邻国都担心新加坡成为“海外中国”。因此,在战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新加坡的政治领袖在处理与中国的关系时十分小心谨慎,以免引起国内少数族群和周边国家的疑虑和猜忌。

20世纪五六十年代,华人和马来人之间发生过多次族群冲突。新加坡的“种族和谐日”就是因1964年7月21日发生在华人与马来人之间的族群冲突事件而设。每年7月21日是新加坡的“种族和谐日”,接下来的一周则是“种族和谐周”。在此期间,新加坡各个社区组织和学校都将举行各种活动,介绍不同种族的传统与文化,宣传种族和谐的重要性。1964年以后的近半个世纪,新加坡再没有发生过严重的族群冲突,堪称东南亚地区族群和谐的典范,而这一成就的取得与新加坡政府实施的种族和谐政策密不可分。新加坡政府十分注重新加坡人观念的培养和塑造,在国家认同的前提下,保障多元族群的认同与发展。前总理、现内阁资政李光耀在刚独立时就指出,“新加坡不是一个马来人的国家,也不是一个华人的国家,更不是一个印度人的国家,而是一个综合民族的国家。”二、多元宗教

新加坡各种族信仰的宗教包括佛教(Buddhism)、伊斯兰教(Islam)、基督教(Christianity)、印度教(Hinduism)及锡克教(Sikhism)等。2000年人口普查(每10年一次)的结果显示,新加坡15岁及以上的249万成年居民中,信仰宗教的人数约为212万,占85.2%。其中,信奉佛教的人数约为106万,占居民总数的42.5%;伊斯兰教信徒约为37万,占居民总数的14.9%;信奉基督教的人数约为36万,占居民总数的14.6%;信奉道教及其他华族宗教的人数约为21万,占居民总数的8.5%;印度教及锡克教信徒近11万,占居民总数的4.4%;其他宗教约占0.25%。(见图1-4)随着新加坡人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接受良好教育的华人开始倾向于信仰基督教,这使新加坡居民中基督教信徒的比例从1980年的10%及1990年的13%缓慢攀升至2000年的14.6%。图1-4 新加坡居民的宗教信仰构成

除基督教之外,新加坡的其他宗教都是建立在种族基础上的,因而,新加坡政府认为,多元种族导致多元宗教,种族矛盾会加深宗教隔阂,种族的和谐则可以促进宗教的和谐。基于以上认识,新加坡政府采纳了多元宗教政策,即对各种宗教持平等、中立的立场。多元宗教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不设国教,平等地对待每一种宗教,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促进和实现各种宗教之间的和谐、容忍与节制;坚决反对宗教干涉和介入政治,实现宗教与政治的严格分离。早在1959年3月,新加坡就成立了一个由各派宗教领袖组成的宗教联合会,该机构的成员包括佛教徒、基督教徒、印度教徒、穆斯林教徒、犹太教徒、锡克教徒和拜火教徒。成立宗教联合会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鼓励各种宗教信徒经常接触,促进彼此间的容忍、谅解和互相尊重,避免分歧和争论,求同存异。

建国后,新加坡不断通过立法维护宗教信仰的多元并存、宗教平等和相互和谐。1989年政府发布了《维持宗教和谐白皮书》,国会又于1990年通过了《维持宗教和谐法案》。2003年7月20日,新加坡政府发表了《宗教和谐声明》,鼓励新加坡人在每年种族和谐日的一周内朗诵此声明,即“我们同为新加坡人民,谨此声明:宗教和谐是确保我国多元种族、多元宗教社会之和平、进步与繁荣的要素。我们决心通过互相容忍、信任、尊重和了解,强化宗教和谐。我们将始终如一,确认国家的世俗性,提升社会的凝聚力,尊重个人的信仰自由,既增广共同空间也尊重彼此差异,促进宗教间的沟通。从而确保在新加坡宗教不会被滥用来制造冲突与不和”。三、多元语言

虽然华人占新加坡总人口的多数,但华语并没有因人多取胜而成为这个城市国家的行政语言,而是与英语、马来语和泰米尔语并列为官方语言。尽管英语不是当地各种族所使用的语言,却成为新加坡行政、经济和教育的主要媒介语。出于政治和经济因素的考虑,新加坡政府采纳了以英语作为行政语言的多语言政策。由于语言教育政策对于新加坡大众传媒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此这一部分特别回顾了新加坡各个时期所推行的语言政策以及这一政策所引发的华语的社会地位与功能的变化。

殖民地时期为方便殖民统治,殖民地政府执行的是英语至上的语言政策,对华语等其他语言既不支持也不打压,抱着开放和容忍的态度。当时的社会语言呈现出两大层面:上层语言是英语,即与政府施政有关的立法、行政、公告、文书等都以英语的形式出现,下层语言是华人、马来人、印度人所使用的语言及方言。

二战期间新加坡成为中国革命党人在海外活动的重要据点,华校生响应革命号召,独立与自由的意识不断高涨。日本战败后,新加坡重归英国殖民统治之下。殖民政府认为华侨的爱国热情是华语教育的结果,因此在40年代末50年代初颁布了《十年教育计划》、《五年教育补充计划》、《1950年学校注册法令》及《两种语文教育白皮书》,以行政措施全力发展英语教育并对华语教育进行严格管制。在其影响下,华校生的比重由1950年的53.28%降至1960年的42.14%。而这一时期政府改编了华语学校的教科书,大大增加了与马来亚相关的内容,目的是为了淡化华校生以中国为祖国的情结。

此外,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初所采取的“单一国籍”的政策,使大部分华侨面临回国或在当地入籍的选择。因为无法割舍多年来苦心经营的事业,很多华人选择留在新加坡。1959年新加坡脱离殖民统治,成立自治邦。新加坡自治前多语盛行,1957年就有25种母语群,仅华人社会的家庭用语 (方言)就有12种之多。在讲四大语言( 英、华、马、泰)的群体中, 能听懂他族语言的人很少,族际交流无法有效进行,各族群内部也往往因为方言的阻隔而难以顺畅沟通。以语言 ( 或方言)为界线,各族群保持着强烈的我群意识,常常引发摩擦和冲突。人民行动党上台执政时,新加坡国内政治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把四分五裂的四大语言流合而为一,建立统一的新加坡国家意识。

出于生存和政治策略的考虑,自治邦宪法规定马来语、华语、泰米尔语和英语为新加坡的官方语言,并宣布马来语为国语,以此向马来族领袖表明新加坡加入联邦的诚意。四年后新加坡如愿加入马来西亚联邦,但由于文化和民族政策上存在严重分歧,1965年新加坡被迫脱离马来西亚,成立新加坡共和国。尽管马来语在共和国宪法中仍被视为国语,但其使用价值明显降低,除了在国歌和军队口令中使用之外,其国语地位仅具有象征意义。

多年的反殖民运动使新加坡政府认识到,它所面临的是一个种族矛盾重重,自然资源匮乏,同时又与邻国积怨颇深的弱小岛国。华人、马来人和印度人这三大种族“在血缘、语言、文化和宗教上与中国、马来西亚和印度有密切关系,各国内部民族间的冲突往往会引起国际上的矛盾,所以言论上的疏忽很容易导致民族和国际关系的恶化”。

鉴于上述情况,即便在华人占大多数的多种族和多语言的大环境下,李光耀所领导的人民行动党为发展经济和培养新的国家意识,决定采纳以英语作为行政语言的多语言政策。建国后,新加坡政府开始推行以英语为主、母语为辅的双语教育制度。1969年起,学生在小学毕业后基本上按英语水平分流再接受学术、技术或职业教育。其双语教育政策也成为以英语为中心的强制语文教育。 双语教育政策的实施使母语学校迅速走向衰亡。首先是泰米尔语学校,1975年便没有人报读了,接着是马来语学校,1978年面临招不到新生的窘境。至于华文学校,形势也急剧逆转,1959年,华校新生还占各类学校新生总数的45.9%,而到1979年,已下降到9%。

1979年,政府实施“浸儒计划”,即让华校中学生到英校学习,加快提高英语程度。不能适应这一转变的学生,中学毕业后便升学无门。到了80年代,对于华族学生来说,华语在中小学只是一门单独的课程,整个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学语言是英语。由此,双语政策逐渐演变成以英语为中心的强制性语言教育,其直接的后果是母语学校的迅速衰亡。在不到30年的时间里(1959-1987),原有的华文教育体系,从小学到中学到大学,消失殆尽。

如吴元华博士指出,政府之所以选择保留殖民地时期的官方语言英语作为行政语言,创建一个讲英语的新加坡主要基于以下三种考虑:首先,英语是国际通用语,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对新加坡的现代化与工业化发展至关重要。其次,殖民地时期传承下来的英语是独立于华语、马来语和泰米尔语的中立语。从华、马、印三大民族的母语中选择任何一种作为共同语都可能引起“语言地位之争”,不利于国内各种族之间的和谐共处。最后,以英语为行政语言可以避免新加坡被邻国看成是“海外中国”,有利于与东南亚邻国和睦共处。由此来看,新加坡政府在建国后所采纳的语言政策和教育策略主要出于政治上和经济上的考虑,而非语言本身。

在英语至上的语言环境中,政府的一切文件以及对外通讯均使用英语,政府机关及大公司一律聘用懂英语的职员。一个只懂华语的人几乎和文盲差不多,因此华人家长纷纷把子女送到英语学校就读。尽管为响应政府的教育政策,顺应社会发展的趋势,华校努力在教学中中英双语并重,却仍然无法避免日渐边缘化的命运。

在英语占主导地位的语言环境里,华语的使用已经出现了“语”与“文”分离的现象,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华语的社会功能。一方面,随着华语使用范围的缩小,新加坡华人阅读、书写华语的能力大大降低。另一方面,政府从1979年发起一年一度的讲华语运动月,积极鼓励华人以普通话代替方言,新加坡人听说华语的能力有所提高,但多停留在简单口语表达的层面上。根据新加坡统计局公布的2005年家庭调查(2005 General Household Survey),5岁及以上的受访华人中,47.2%与家人沟通时使用普通话,28.7%讲英语,23.9%说方言;2000年上述比例分别为45.1%,23.9%,30.7%。(如图1-5) 这种听说和读写能力的不均衡发展直接影响到媒介消费和使用习惯,相当一部分华人选择看华语电视台,收听华语电台广播,却不看华文报纸。所以,尽管华语电视台的收视率和电台的收听率高于英语台,但华文报的销量却远不及英文报。图1-5 年龄在5岁及以上华人在家所讲的语言比较

建国后华人经历了从方言向普通话,从华语向英语的转变,伴随这一过程逐步形成了对于“新加坡人”的身份认同。作为新加坡华人文化的重要载体,《联合早报》记录并承载着华人所面临的文化危机和文化焦虑。《母语将成为新加坡华人的外语》一文援引了中国中山大学唐钰明教授的评论:“华语被英语取代的趋势势不可当……这种‘脱华入英’的趋势每年大约以2%的速度推进,如果不加以扭转,快者三十年、慢者五十年,新加坡所有华人的母语将变成英语,而华语反而变成外语。”随着英语取得社会通用语言的地位,在华族社群里,越来越多的人对华语的心态和感情也产生了变化。在华语与英语的选择之间,不少人从功利观点出发,自觉放弃了华语而选择英语。新加坡华人对于母语的生疏,不但使他们远离了华文媒体,也使他们远离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与道德,潜移默化地影响了他们对于华人文化的认同。

进入21世纪,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显著提高,华语国际地位和经济价值的提升已经迫使新加坡政府检讨和调整语言教育政策,鼓励培养华语精英或是双语并重的精英,力求把握中国崛起为新加坡所带来的发展机遇。2009年12月3日早报网刊载了“李总理:我国的华文教学方式须进行必要的更新”的短讯。李显龙总理认为,随着外部环境的改变和国内情况的变化,华文教学方式也必须相应进行必要的更新,以确保语文能力和家庭语文背景不同的学生,都能通过为他们特别设计的教学法,学习以各自能力所能达到的最高华文水平。

综上所述,多元种族、多元宗教及多元语言的移民社会对新加坡大众传媒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在新加坡,不仅有华语、马来语、印度语和英语的报纸和杂志,还分别设有四种语言的电台,电视广播方面也对这四种语言的播出时间和频道进行了合理的分配。下一章在对新加坡的大众传媒体系进行简单勾勒的基础上,着重讨论新加坡所遵循的传播制度及传媒监管体制。

附录一 新加坡基本数据(2009)人口经济指标新加坡主要贸易伙伴:法国、德国、英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日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韩国、中国台湾、中国内地、沙特阿拉伯、美国和澳大利亚。就业(2009年6月)识字率与教育交通与通讯服务业与旅游业机场统计数字手机普及率宽带互联网使用量①手机账户总数包括预付账户(2G)和后付账户(2G),以及3G手机账户。3G手机账户的数据从2005年5月开始计算。②自2007年4月,宽带互联网账户总数包括零售xDSL、电缆调制解调器、宽带组线、3/3.5G高速下行封包 接入、WiMAX等无线网用户订户和Wi-Fi无线互联网热点连接(包括Wireless@SG账户)。③该数据是指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的住户宽带网络用户的数量。自2007年4月,住户宽带互联网普及率只计算无线网账户(包括3/3.5G高速下行封包接入、WiMAX等无线网),但不包括3G 订户和Wi-Fi无线互联网热点。

第二章 新加坡的大众传媒体系与监管体制

新加坡特定的国情使其把经济发展、社会安定以及种族和睦当做发展的首要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新加坡推行类似“发展新闻”(development journalism)的传播制度,即媒体应积极传播国家意识并支持和宣传政府制定的政策,从而成为政府发展国民经济和促进种族和睦的伙伴。政府明确表明,西方所推行的新闻自由体制在新加坡不适用,并不惜通过对国内新闻媒体的整肃和对境外媒体的有力限制来维系其独特的传播体系。新加坡的发展经验表明,施拉姆等人提出的集权主义理论、自由主义理论、社会责任理论和苏维埃-极权主义理论虽然具有一定的历史真实性并在世界上产生了广泛影响,但却无法准确地概括发展中国家所保持的政府和媒体的关系。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建设经济和提升国力是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如果没有较高的经济水平,民主和自由是难以巩固的。因此,“发展新闻”的传播制度对媒体在国家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进行了重新的诠释,而新加坡的经验一定程度上验证了这种传播制度对国家发展的积极意义。

第一节 发展新闻的传播制度

尽管报刊的四种理论被新闻传播学界反复阐述和引用,但难掩其冷战思维和西方主流思想的烙印。这种对世界上不同的传播制度简单化的分类反映了西方学者的偏见。20世纪7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为了谋求自身发展,开始抛弃西方的发展模式,采取了符合自己国情的传播制度。面临跨国传播和全球信息化的飞速发展,这些国家把生存和发展放在首要地位,认为新闻传媒应该为国家发展服务,多报道政府政策和国家的正面消息。这种新型的传播制度——“发展新闻”的传播制度在新加坡这个迅速崛起的亚洲经济强国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英国学者麦奎尔(Dennis McQuail)认为,“发展新闻”的传播制度有以下主要特点:(1)大众传播活动要以推动国家发展为首要任务,必须与政府政策保持一致;(2)媒体应遵循经济优先的原则并满足社会需求,在享受自由的同时,更要负有责任; (3)媒体应优先传播本国文化并优先使用本民族语言;(4)国家有权对媒体进行审查和管制,以保障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

作为实施“发展新闻”传播制度的一个典型国家,新加坡建国后,经济迅速腾飞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20世纪80年代以来与中国台湾、韩国和中国香港并称“亚洲四小龙”,成为亚洲国家的发展楷模。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自1960年至2009年增长了近40倍。新加坡在经济上取得的成就与其实行的政治体制和传播制度是分不开的。新加坡没有盲目效仿西方式的民主自由,而是根据自己的国情形成了一套与发展和稳定的目标相配套的新闻体制。下文将详细论述新加坡如何利用“发展新闻”的传播模式,使新闻媒介成为政府在发展国家经济、促进种族和谐过程中的伙伴,而非西方模式中的对立派。

新加坡政府在独立后把经济发展、社会安定以及种族和睦当做发展的首要目标。新加坡领导人认为,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就是要建立整体的国家意识,“为国民营造一个新加坡人的身份”。他们希望新加坡各种族都把自己认定是新加坡人而不是其本来的种族。为了减少差异和消除隔阂,新加坡政府极力推广英语,作为各种族之间互通的语言。

新加坡政府在制定政策和法规时还充分考虑到各种族间在语言、宗教信仰和文化上的差异,尽量给予各种族平等的地位,以免发生种族纷争和流血冲突。新加坡总理李显龙曾说过,在新加坡发生种族骚乱的可能性依然存在,一旦发生流血事件,新加坡多年来为建设国家和加强种族间相互信任而作出的努力都将付之东流。

新加坡之所以采纳“发展新闻”的传播制度,与新加坡执政党对媒体所持的观念是分不开的。人民行动党的领导人认为,媒体对民众的态度和意见会产生强大的影响。西方肥皂剧等娱乐节目及流行歌曲里所推崇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虽然表面上看和新加坡毫无关系,但会潜移默化地对国家建设和经济发展造成危害。因此,媒体应该在国家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努力报道国家的正面消息,帮助民众正确理解国家政策而不是对公众进行误导和煽动。虽然内阁资政李光耀本人接受过西方的教育,但他却对在新加坡实行美国的新闻自由制度持批判态度。李光耀认为,美国的模式并不是世界通用的模式。媒体在不同国家里发挥的功能和作用是不同的。媒体发挥的作用应该由一个国家的历史经验、政治制度和民族构成所决定。印度和斯里兰卡这些发展中国家的经验表明,在多种族和多宗教的社会中奉行西方的新闻自由制度将会加剧分歧和偏见,很难达成共识。

新加坡的历史经验及其多种族、多宗教的社会构成决定了新加坡政府对媒体所采取的严格管制的态度。政府认为媒体的首要任务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国家安定。因此,新加坡政府和媒体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依存的合作关系。

第二节 媒体与政府的合作关系

许多西方人士认为,新加坡政府对媒体的管制是儒家思想和家长制的一种体现,常常被称为“软权威主义”,原因在于新加坡现行的媒介法律和审查标准都十分严苛。而政府对新闻自由的基本看法是,其一,自由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宜的。因此,没有责任就无所谓自由。其二,新加坡政府是民选的政府,可以通过民众的授权对媒体的责任和自由限度加以诠释。最终对民众负有责任的是政府而不是媒体。因此,当政府和媒体之间出现分歧,政府可以运用法律和道德手段进行仲裁。其三,新加坡政府反复强调,作为一个多种族和多宗教的新建国家,新加坡社会所奉行的亚洲价值观和西方价值观是有本质差异的,这种独特的国情背景和社会环境的脆弱性决定了政府对媒体实施管制是极为必要的。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新加坡政府在国家建设时期,把民族生存和促成社会各界达成共识的任务当做是重中之重,因此要求新闻媒体必须服从于国家利益。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新加坡政府和媒体之间形成了一种合作伙伴关系。新加坡采纳的“发展新闻”的传播制度使得媒体在国家建设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媒体积极传播国家意识并支持和宣传政府制定的政策,成为政府在发展国民经济和促进民族团结过程中的伙伴。而新加坡媒体之所以采取与政府合作的态度,是因为自1959年新加坡取得自治以来,人民行动党一直保持着执政党的地位,民众通过选举表明了对政府的支持和肯定,媒体对政府的支持是顺乎民意的做法。

曾任《联合早报》电子版主编的袁舟教授指出,当今的新加坡报人已经不只停留在消极接受政府颁布的传媒法令、界限或规则的层面,而是更进一步,和政府一道在许多重大问题上取得高度共识,积极和主动地采取与政府合作的态度。媒体在提高社会凝聚力,协助政府达到政策目标,促进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成为有利于新加坡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的社会基础设施。

为了使媒体向自觉接受政府指导的方向发展,保证它们发挥引导受众正确处理各种信息的作用,新加坡的政府官员经常向媒体通报情况并与媒体保持密切联系。政府高层通过聚餐、座谈等形式定期和各报总编或记者进行交流,介绍政府在一些热点问题上的立场观点。新闻工作者也会受邀参加一些政府部门组织的会议,从而加深对国情与政府立场的认识。此外,新加坡许多媒体的领导人也都曾在政府内部担任要职。新加坡前总理、现任国务资政吴作栋曾明确提出政府对新闻媒体的要求:“你们对新加坡人的最佳服务,就是准确的报道,清楚的分析,以及从新加坡人的角度,为新加坡人明智地诠释事件与事态的发展;澄清问题,清楚地说明各项选择。”通过加强与政府高层的沟通,新加坡媒体能够做到有效地宣传国家政策和引导舆论的正确导向,让民众在选择与识别中增强判断力,从而增强整个社会抵御不良影响的能力。

新加坡政府对国外信息在国内的自由传播一直持欢迎和支持的态度。李光耀认为,信息的自由流通可以让国人跟上世界的发展步伐。他指出,外国记者可以从任何角度向美国和欧洲的读者报道新加坡,但他们如果把一些关键性事实搞错,新加坡政府有纠正和答复的权利。新加坡政府对西方或境外媒体所持的态度总的来说是本着下面四个基本原则的:

一、信息自由流动的原则。这一原则指的是新加坡不回避外国的观念和影响。新加坡政府欢迎来自世界其他地方的客观信息。新加坡政府认为,丰富的信息资源不仅可以使新加坡与世界保持同步,而且还能让这个城市国家的经济在全球的大环境中得到长足的发展。

二、不限制面向外国受众对新加坡进行报道的原则。在外国记者面向外国受众对新加坡进行报道时,无论采取何种角度或意识形态,只要不偏离事实,新加坡政府基本上不做任何限制。政府强调,如果一些事实或结论搞错了,政府有权致信对错误进行纠正。新加坡政府并不关心记者所持的政治立场或偏见。在新加坡设立记者站的广播团体众多,其中包括英国广播公司、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美国家庭影院等,这些公司在新加坡的活动一般情况下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三、不干涉内政原则。对于面向新加坡受众并在国内拥有巨大发行量的境外刊物,新加坡政府则采取非常审慎的态度。总理李显龙曾指出,新加坡不欢迎外国刊物对新加坡的内部事务“指手画脚”,不管这种干涉是出于增加发行量的目的还是为了左右事态的发展。对于新加坡的内部事务,外国媒体是绝对没有发言权的。而新加坡政府所持的立场并不是出于对言论自由的害怕和担忧。政府有权维护和捍卫国家政策,但与此同时也做好了随时应对批评的准备。如果境外报刊的报道片面或失实,而政府对此却只能听之任之的话,那么这些媒体就可以借机歪曲事实,从而在新加坡蛊惑人心或是制造事端。因此,新加坡政府将国外媒体不更正失实报道,或拒绝刊登新加坡政府反驳文章的做法视为干涉内政。如果这些媒体被认定为干涉新加坡的内部事务,那么政府会毫不犹豫地对其进行遏制。

四、政府控制境外媒体发行权原则。尽管许多境外刊物在新加坡发行,但新加坡政府强调,境外刊物在新加坡的发行权是政府批准的一种特权。境外刊物取得发行权的条件之一就是当新加坡政府认为其报道失实时,境外刊物必须刊登新加坡政府的反驳或更正文章。如果境外刊物拒绝做到这一点,那么政府将禁止这些刊物的发行或削减其发行量。

基于上述指导思想,新加坡一直对境外媒体采取警惕的态度。20世纪70年代末期,新加坡国民中绝大部分接受的是华语教育。因此,西方的英语报刊在国内拥有的读者很少,也就谈不上什么影响。这一时期,新加坡政府的主要整肃对象是以香港为基地的一些华文报纸。对这些被控受到敌对势力指使的报刊,新加坡政府曾采取过禁止发行的极端措施。

到了80年代,新加坡国民已开始由接受华语教育为主向接受英语教育为主过渡。英语逐渐代替华语、马来语和泰米尔语成为新加坡各大中小学的通用授课语言。随着新加坡英文读者群的扩大,西方国家拥有的英文报刊在新加坡逐渐形成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香港为基地的《亚洲华尔街日报》( The Asian Wall Street Journal )等新刊物开始发行。这些报刊针对的主要不是美国或欧洲的读者,他们选择向东亚及东南亚受众及时报道这一地区每天发生的事情。从《亚洲华尔街日报》及《远东经济评论》(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80年代后期在新加坡的发行情况看,新加坡虽然在亚洲属于人口最少的国家之一,当时却拥有这两家刊物最大的发行市场(见表2-1)。表2-1 《远东经济评论》和 《亚洲华尔街日报》的发行情况**数据来自发行量审计局(Audit Bureau of Circulation)(伦敦)。《远东经济评论》 截至1987年6月;《亚洲华尔街日报》截至1986年12月。

在新加坡政府看来,由于这些媒体的本质发生改变,即它们已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国外媒体,而是境外的“新加坡媒体”,再加上这些媒体的记者常以西方的视角报道和评价时事,因此成为80年代以来新加坡政府与媒体冲突中的主要打击对象。以下实例可以看出,新加坡政府通过控制境外媒体发行权对西方媒体发布不实报道予以惩治。

1986年10月,美国《时代周刊》(The Time Magazine)报道了新加坡一名反对党议员被控私自变卖资产,诈骗债权人并提供伪证,结果被裁定有罪的消息。当时李光耀的新闻秘书去信更正报道中三处不符事实的地方并要求全文刊登答复信,但遭到《时代周刊》的拒绝。于是新加坡政府下令将《时代周刊》的发行量从18000册减少到9000册,最后限制在12000册。直到8个月后,《时代周刊》全文照登了新加坡政府的答复信,才得以恢复其原有销量。1986年12月,《亚洲华尔街日报》在对新加坡建议设立第二级股市一事的报道中指责新加坡政府设立第二级股市是为了把经营不良的政府企业转嫁给国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致信驳斥这些指责,但《亚洲华尔街日报》拒绝刊登更正信,并声称更正信有损该报通讯员的名誉。新加坡政府于是在1987年2月开始限制该报发行量,从5000份减少到400份。1987年9月,美国人出版的《亚洲新闻》周刊 (Asiaweek)与新加坡政府发生意见冲突,其发行量从11000册被减少到500册。新加坡政府一年后才解除对《亚洲新闻》的限制。同年12月,新加坡政府谴责《远东经济评论》干涉内政,下令将其发行量由9000册减至500册。

新加坡政府与境外新闻媒体的冲突充分显示了新加坡对西方盛行的“思想自由市场”观点的排斥以及政府对媒体的强有力的监管和约束。李光耀认为: “如果我们不站起来回应外国媒体的抨击,新加坡人民,尤其是记者和学者们,便会相信自己的领袖不敢辩驳或辩不过人家而不再尊敬我们……我们必须想办法确保新加坡政府的声音不会在众说纷纭中被淹没。新加坡人一定要知道政府在大事上的正式立场,这是很重要的。”

第三节 主要传媒公司简介

新信息通讯技术所引发的信息革命以及经济全球化的普遍趋势使新加坡政府认识到,对传媒的过度束缚会大大限制本地经济的自由发展。因此,近年来,新加坡传媒业的发展反映出政府的实用性态度。一方面,政府积极建设通讯基础设施,努力将新加坡建设成环球媒体城市;此外,广播电视、出版和电信领域的开放程度也逐渐提高以确保传媒业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政府从未放松对大众传媒的控制:不仅确保当地媒体对政府各项活动进行显著报道,而且还密切关注报道方式。对于任何具有误导性的信息或评论,政府都会作出迅速而有效的反应。

在广播电视和出版领域,政府积极推行多媒体融合策略,通过平面报纸、电子报纸、电台和电视广播各媒体之间的互相支持和造势对现有媒体资源进行整合。自2000年6月开始,新加坡政府开始对本地媒体进行重组,允许新加坡两大传媒集团——新加坡报业控股有限公司和新加坡传媒私人有限公司跨界经营。在电信领域,面对全球信息产业迅猛发展所带来的严峻挑战,上个世纪90年代新加坡政府就已经意识到政企一体以及仅有一家国有运营企业(新加坡电信)的弊端。因此,政府希望通过国有电信企业私有化及引入新的竞争企业,形成有效竞争的局面。21世纪初,新加坡基本实现了电信市场自由化,形成了以新加坡电信、第一通以及星和三家主流运营商为主,数十家新兴服务供应商为辅的运营格局,为后来实现电信全面自由化打好了基础。

新加坡通过大力发展本国通信与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吸引了大量的外资企业进驻,从而提升了新加坡经济的科技含量,使新加坡依靠信息技术,在信息领域取得了迅猛的发展,而这一策略将长期成为新加坡改革的重点。通过电信自由化改革,其他经济产业能够从高效率的电信业发展中得益。2006年4月,新加坡出台了第六个国家信息化蓝图“智慧国2015计划”(IN2015),该计划的核心目标是,继续推进信息通信科技在新加坡政府和各主要支柱产业的应用,以促进新加坡在国际经济舞台上的核心竞争力。“一个智慧的国家、全球化的城市、信息科技无处不在”是新加坡“智慧国2015计划”所描绘的基本愿景。这一规划的根本目标就是要利用信息通信技术(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ICT)推动未来10年的经济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下面通过对新加坡广播电视、出版及电信领域的五大公司的介绍(如图2-1),旨在对新加坡的传媒业进行简单的勾勒和描绘,详细而具体的描述请见第三章至第六章。图2-1 新加坡大众传媒业概览一、新加坡报业控股有限公司

在第一级股市上市的新加坡报业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报业控股)(Singapore Press Holdings Ltd, SPH)成立于1984年,是东南亚顶尖的媒体机构。报业控股的最大股东是由政府全资拥有的淡马锡控股(Temasek Holdings)。报业控股的股份分为管理股和普通股两种,所有董事都必须是新加坡公民。报业控股的管理股只占全部股份的3%,但在公司决策时管理股一股等于普通股二百股,这意味着公司的决策权实际上掌握在管理股持有人的手上。购买、持有管理股必须经过政府的严格审批。报业控股的业务主要包括报纸和期刊的出版发行、互联网多媒体及移动服务、广播、户外广告及房地产等。

1.报纸和期刊:报业控股以四种官方语言出版17份报纸,其新闻出版物的读者群每天高达300万人,占新加坡15岁以上人口的79%(见表2-2)。此外,报业控股还在新加坡和邻近地区出版并发行100多份不同类型的杂志期刊,其内容从日常生活到科技讯息,几乎无所不包,满足不同类别读者的口味。

2.互联网多媒体及移动服务:除了印刷业务,报业控股旗下报纸的新闻网站平均每个月的网页浏览量超过2.25亿,拥有独立浏览访客1400万个。除了AsiaOne门户网站,集团互联网和新媒体服务还包括:提供产品交易、服务和求职信息的网络平台“ST701”,本地互联网搜寻和指南引擎“rednano.sg”,通过互联网及手机短信与读者交流的门户网站“Stomp” (Straits Times Online Mobile Print),双语新闻和互动网站“omy”及提供免费互动网络电视服务及视频点播服务的“Straits Times RazorTV”。

3.广播:报业控股拥有新传媒电视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MediaCorp TV Holdings Pte Ltd)20%的股权,该公司经营本地免费电视第5、8、U频道和移动电视频道(TV Mobile)。集团在新传媒出版(MediaCorp Press)也拥有40%的股权,该公司出版本地免费报纸《今日报》(Today)。此外,报业控股还在联盟传讯(SPH UnionWorks Pte Ltd)有80%的股权,联盟传讯经营两家娱乐电台,分别为中文电台Radio100.3 FM和英文电台Radio 91.3 FM。表2-2 报业控股旗下主要报纸及日平均发行量(2010年8月)

4.户外广告:报业控股还通过其子公司媒体票房公司(SPH MediaBoxOffice Pte Ltd)进军户外广告市场,媒体票房公司是当地最大的户外广告网络媒体公司。

5.房地产:报业控股拥有并经营地处新加坡商业中心乌节路的高级购物中心和商业大厦百利宫(Paragon)。此外,报业控股的全属子公司时报发展公司(Times Development Pte Ltd)也开展高级商业住宅的开发业务。二、新加坡传媒私人有限公司

新加坡传媒私人有限公司(简称新传媒)(MediaCorp Pte.Ltd)的电台广播和电视广播分别开始于1936年和1963年,是新加坡最大的广播业者。新传媒采用四种官方语言制作和发行50多种传媒产品,其核心媒体业务囊括电视、电台、出版、新媒体、节目制作等。

新传媒下辖新加坡最大的,也是唯一的免费电视台,旗下经营八个电视频道,即亚洲新闻台(Channel News Asia)、5频道、高清5频道(HD5)、8频道、U频道、朝阳频道(Suria)、春天频道(Vasantham)、奥多频道(Okto)。此外,新传媒通过5频道、8频道以及亚洲新闻台为观众提供新闻及资讯的点播服务。(见表2-3)表2-3 新传媒集团电视业务一览

新传媒拥有13个本地调频电台,以内容丰富的广播节目和即时的新闻资讯,为不同文化背景的听众提供信息与娱乐。新传媒电台从1936年的一家电台已发展成为区域顶尖的广播公司。(见表2-4)表2-4 新传媒集团广播业务一览

新传媒的出版部主要出版和发行娱乐休闲杂志及两份报纸(《今日报》和《健康报》),杂志定位涵盖了生活时尚、潮流品位、娱乐、家庭亲子和专门兴趣等。

新传媒搭建的新媒体平台因提供丰富的资讯及娱乐节目而著称。其网络服务包括:(1)亚洲新闻网(channelnewsasia.com)24小时不间断地更新内容,通过即时的新闻资讯及丰富的影像,为生活在亚洲的专业人士和投资家带来真正的互动体验; (2)茂卡网(MOCCA)是新传媒的网上分类广告服务平台,也是各大在线俱乐部的交流站; (3)今日网(todayonline.com)是《今日报》的电子版,除了提供新闻、时事评论与新闻特写外,也有丰富的博客及多媒体内容,网民可从今日网获取最新的本地及国际新闻;(4)新微软网(xinmsn)结合了微软新加坡的网上资讯与新传媒旗下电视频道、电台、平面媒体和网站最精彩的内容,是独具新加坡特色的双语网站。

新传媒制作下设加利谷制作国际、新传媒鹰眼制作公司、新传媒新闻中心、新传媒制作四个部门,主要负责为电视台、电台、报章和网站供应多语言的新闻内容及节目。新传媒制作的业务内容还包括艺人管理与节目分销,通过区域合作,透过多种渠道与平台,将节目分销至区域和国际市场。

除上述核心业务之外,新传媒也涉足教育、市场调研、活动策划及电影制作等领域,旗下的新传媒研究可以为战略性商业伙伴提供高素质的研究服务;新加坡传媒学院为传媒界的专业人士提供专业培训并颁发媒体技能资格证书;新传媒星霖电影致力于电影的制作与发行;新传媒VizPro国际是首屈一指的活动策划公司,承办大型的演出、演唱会和会展。三、新加坡电信公司

新加坡电信公司(简称新电信)(Singapore Telecommunications Limited)成立于1879年,至今已拥有130多年的运营经验,是一家由新加坡政府全资拥有的公司,同时也是新加坡最大的电讯公司。新电信主要提供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数据、互联网、信息通信技术、卫星及付费电视服务。自新加坡电信业2000年4月自由化以来,新电信集团一直积极实行向海外扩张的转型发展战略。经过不断地开拓和摸索,新电信已经成功形成了以亚太地区为核心、逐步向全球扩张的经营版图。Optus是新电信在澳大利亚的全资子公司,也是澳洲电讯(Telstra)在该国电信市场上的最大挑战者。除了澳大利亚以外,新电信与印度尼西亚、印度、菲律宾、泰国、巴基斯坦、孟加拉六家电信公司联营。截至2010年3月,新电信在亚太地区拥有2亿9千3百万用户。根据新电信公布的2009/2010财政报告,集团的经营收入为168.71亿新元,其中73%的收入来自除新加坡本土以外的海外市场。

在新加坡本土,新电信是最大的移动通讯运营商,占据45%的市场份额,为310万用户提供移动通讯服务。此外,新电信也是新加坡最大的固定电话运营商,占据87%的市场份额,固定电话线超过190万条。新电信十分注重推动多媒体融合及新信息通信技术的应用,为用户提供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宽带三合一服务的同时,还开始尝试进军家庭娱乐市场。2007年3月,电信推出mio TV付费电视业务,该业务帮助用户灵活选择节目内容和播出时间。截至2010年3月,新加坡mio TV用户群已达19万。四、星和私人有限公司

星和(StarHub)于1995年6月开始提供有线电视服务,1998年5月获准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和移动通信服务。星和是新加坡第二大移动通讯运营商,同时也通过固定网络、有线电视网络、移动网络和宽带互联网为用户提供信息、通信和娱乐服务。星和目前运营GSM和3G网络,并在这两个网络上独家提供i-mode移动互联网业务。星和的竞争优势在于其先进的移动宽带服务,公司从2009年7月开始通过HSPA+网络提供最快的移动宽带服务,即峰值高达21Mbps的下载速率。2010年3月,星和宣布完成了42.2Mbps HSPA+网络的测试,将下行传输速率提高为此前最大值21Mbps的两倍,成为东南亚地区首家在HSPA+网络上成功部署双载波技术的移动运营商。同时,星和还通过其覆盖新加坡全国的HFC网络为企业和个人用户提供多频道有线电视(包括高清及点播电视)、电话业务和互联网接入等服务。

根据星和公布的2009年度报告,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operating revenue)为21.5亿新元,各部分业务按照收益的多少依次排序为:移动通讯(10.94亿新元,50.9%),付费电视(4.055亿新元,18.9%),固定网络(3.175亿新元,14.8%),宽带业务(2.405亿新元,11.2%),设备出售(0.926亿新元,4.3%)。2009年星和的移动用户为191.8万,其中约51%为预付费用户(97.9万),近49%为后付费用户(93.9万)。星和的手机用户可以收到24个频道的电视服务。作为新加坡最大的付费电视运营商,自2009年9月起,星和的电视服务以数字信号全面取代模拟信号,所提供的145个电视频道服务包括9个点播频道及8个免费频道,其签约的付费电视用户达53.9万。星和的主要股东包括亚洲移动控股(Asia Mobile Holdings Pte.Ltd)、日本电信电话公司(NTT Communications Corporation)、新传媒等。五、第一通移动电话与国际长途电话服务公司

第一通(Mobile One Limited, M1)是新加坡移动电话与国际长途电话服务公司,成立于1994年8月,主要提供移动通讯、互联网以及国际长途电信等服务。第一通是新加坡首家推出免费短讯服务计划及3.5G电信服务的供应商。截至2009年12月,第一通的移动用户已达175.8万,占新加坡市场份额的25.7%。其中近52%为预付费用户(91.2万),约48%为后付费用户(84.6万)。根据第一通公布的2009年度报告,公司全年的经营收入(operating revenue)为78160万新元,各部分业务按照收益的多少依次排序为:移动通讯(56570万新元,72.4%),国际长途(12840万新元,16.4%),手机销售(8090万新元,10.4%),固话业务(660万新元,0.8%)。第一通的三大主要股东为新加坡吉宝讯通(Keppel Telecoms Pte Ltd,19.92%),新加坡报业控股的子公司报业控股多媒体(SPH Multimedia Private Limited,13.86%),马来西亚阳光股权投资公司 (SunShare Investments Ltd , 29.56%),共占63.34%的股份。

第四节 传媒监管体制

一、主要监管机构

新加坡是电信、广电管理机构分立的典型国家。随着信息通信产业和传统媒体产业的进一步融合,新加坡政府将负责电信监管的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Infocomm Development Authority, IDA)与负责媒体监管的媒体发展管理局(Media Development Authority)置于同一政府部门——新加坡新闻、通讯及艺术部(Ministry of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s and the Arts, MITA)的管辖之下,通过新闻、通讯及艺术部制定统一的发展政策,确保在信息通信和广播媒体融合阶段国家发展目标的实现(如图2-2)。图2-2 新加坡传媒监管的主要机构及前身

新加坡新闻、通讯及艺术部的使命是将新加坡建设成信息、通信与艺术高度发展的国际都市,努力发展创意经济,创建文明礼仪社区,在多元文化的基础上培养新加坡人意识,构建互通互联的社会。具体而言,新加坡新闻、通讯及艺术部的工作重点主要围绕推进创造型经济与构建互联社会两个方面进行。推进创意经济是指通过发展创意工业(艺术与文化、设计、媒体)及信息通信技术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与就业机会。构建互联社会中“社会”的含义既包括新加坡的内部社会,也针对新加坡外部的国际社会。就内部而言,构建互联社会旨在通过利用和开发艺术、文化资源;提供高质量的传媒内容;扩大公众接触信息通信技术的机会并帮助提高他们的技术使用能力等措施培养新加坡人的国家意识,增进社会凝聚力。就外部而言,互联是指通过有效的公共传播增进政府、新加坡人与国际社会的相互了解与沟通。

从新加坡新闻、通讯及艺术部对其使命及愿景的描述可以看出,新加坡政府既将媒体及信息通信技术看做推动经济增长的助推器,又将其作为国内多元种族群体的黏合剂以及与国际社会沟通的重要载体和渠道。如果说新加坡新闻、通讯及艺术部对于传媒领域的监管更多是从宏观政策的制定方面着手的粗线条的管理,那么媒体发展管理局及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则分别从内容及技术层面对大众传媒进行“细致入微”的规范和监督。

媒体发展管理局成立于2003年1月1日,是新加坡政府将出版和广电领域的监管机构进行合并的产物。为了适应媒介融合的发展大趋势,满足新媒体发展与管理的需要,原来的新加坡广播管理局(Singapore Broadcasting Authority,SBA)、电影及出版署(the Films and Publications Department,FPD)、新加坡电影委员会(the Singapore Film Commission, SFC)三家机构合并,成立了媒体发展管理局。媒体发展管理局监管的媒体主要划分为数字媒体、电影、电子游戏、音乐、出版、广播、电视、教学游戏与软件(mediainlearning)及其他媒体(指兼具前七种媒体中多种媒体特征的媒体)(如图2-3)。图2-3 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的媒体分类

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成立于1999年12月1日,由国家电脑局(National Computer Board)与新加坡电信管理局(Telecommunication Authority of Singapore)合并而成,以顺应信息技术与电信融合的大趋势。预见到信息技术、电信和广播电视业的下一个融合阶段的到来,新加坡政府在2001年12月将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从原来的信息通信科技部(Ministry of 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转至新闻、通讯及艺术部。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主要承担信息科技和电信部门的综合规划、政策建议、行业监管和产业发展职能。其职责包括制定政府部门的通信总体规划,执行各种通信管理项目和系统,设计有关标准,管理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制定国家信息通信发展总蓝图和政策;管制电信业;促进及发展信息通信技术在商界及社会的使用,致力于创造既有利于消费者也有利于企业的创新竞争环境。二、监管方式与措施(一)立法规制

新加坡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其媒体不可能成为第四势力,或是监督政府施政的“看门狗”。新加坡的领导人充分意识到大众传媒既可以成为政府的伙伴,也可以成为政府的对立派。因此,政府通过设立法律对传媒进行严格管制。新加坡的传媒法主要源于英国,为了适应本地的情况对有些部分进行了修改,其中颇具影响力的专门法及相关法包括《诽谤法令》、《官方机密法令》、《内部安全法令》、《报章与印刷馆法令》、《不良出版物法令》、《广播电视法令》、《电影法令》等。

新加坡对媒体的立法规制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种是由立法机构依据宪法的基本原则,制定传媒业的专门法或相关法,直接为广播电视等媒体的设立、存续以及传播活动提供法理依据,并作出必要的限制性规定(如《电影法令》、《报章与印刷馆法令》等)。另一种是由立法机构通过立法或修法,为政府监管机构的设立、权限、职能等提供法理依据,并作出必要的限制性规定,从而通过对这些监管机构的法律约束,间接达到监管媒体的目的(如《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法令2002》、《信息通信管理局法令》等)。可以说,新加坡已经形成了宪法、法律、法规、政策相互配套的传媒法律规范体系。

在借鉴印度宪法相关条款的基础上,新加坡宪法第14条赋予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但这是一项有限的权利。首先,它只保障新加坡公民的言论自由。其次,宪法赋予的是进行表达的权利,而非接受表达的权利。第三,宪法虽然没有明确涉及事前限制制度,但实际上默许了事前限制言论表达和出版自由的实施。第四,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社会道德及外交关系的需要,言论自由受限于国会的立法权。《新加坡大众传媒法规》一书收录了52条与传媒有关的法令(截至1998年4月),内容涉及宪法条款、保护性传播、雇用人员、印刷出版、电影、广播、广告等各个传媒领域。

20世纪60至70年代间,新加坡政府曾利用与传媒相关的各项法令对新闻界进行了严厉的整顿,消除了传媒与政府对抗的可能性。这些传媒法令使新加坡政府合理合法地对新闻自由进行了限制,从而使新加坡的新闻体制呈现出“立法严,执法苛”的局面。新加坡的新闻界摆脱了一度出现的自由化倾向,逐渐形成了很强的自律性,与政府建立了一种合作伙伴关系。新加坡媒体已学会通过“自我审查”避免涉及种族和宗教问题是非,以防有关新闻报道引起种族冲突、社会动乱或影响与邻国的关系。

为了适应媒介融合及数字化转换的需要,新加坡政府对既有传媒法进行了修订,并出台了新的传媒法规,对媒体实施有效监管。目前,媒体发展管理局依照的法律主要包括《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法令2002》第172章(Media Development Authority of Singapore Act 2002 Cap.172)、《广播电视法令》第28章(Broadcasting Act Cap.28)、《电影法令》第107章(Films Act Cap.107)、《报章与印刷馆法令》第206章(Newspaper and Printing Presses Act Cap.206)、《不良出版物法令》第338章(Undesirable Publications Act Cap.338)、《公众娱乐与集会法令》第257章(Public Entertainment and Meetings Act Cap.257)、《广播电视法令》第28章第9款“广播电视(类别执照)公告”(Class Licence)等。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依照的法律有《新加坡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法令》第137A章(Infocommunications Development Authority of Singapore Act Cap.137A)、《电信法令》第323章(Telecommunications Act Cap.323)、《邮政服务法令》第237A章(Postal Services Act Cap.237A)、《电子交易法令》(Electronic Transactions Act Cap.88)等。(二) 媒体发展管理局:侧重内容监管

新闻、通讯及艺术部通过媒体发展管理局对媒体及内容进行监管。新闻、通讯及艺术部协同媒体发展管理局定期对既定的传媒政策及行业准则进行审查,确保这些规定符合技术、社会及传媒业发展的需求。媒体发展管理局具体负责贯彻实施监管政策、标准及准则,以达到规范媒体及其所承载内容的目的。根据《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法令2002》,媒体发展管理局负责规划和管理新加坡的传媒业。其主要职能包括:(1)发放有关新加坡媒体业务的执照并对这些业务进行监管;(2)鼓励、推动和促进新加坡传媒业的发展;(3)规范市场行为以确保传媒业的公平竞争;(4)提高新加坡媒体服务的质量,确保媒体内容多样化;(5)制定行业准则并监督业界遵守准则的情况。下文分别以执照管理及内容分级为例,说明媒体发展管理局如何运用行政手段,依法对媒体进行监管及干预。

1.营业执照的发放与管理

上文提到,发放有关新加坡媒体业务的执照并对这些业务进行监管是媒体发展管理局的主要职能之一。从表2-5可以看出,媒体发展管理局管理的执照种类不仅涉及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还囊括了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执照的类别划分十分详细,增加了实际操作性,为媒体发展管理局有效实施监管提供了便利。

在执照管理方面,媒体发展管理局采取了区分个别执照及类别执照(也称集体执照)的执照制度,区别对待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艺术娱乐、报纸许可、广播电视等经营者需要向媒体发展管理局提出申请并经过严格审批,方能获得上述媒体的经营权。而对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与特定的内容提供商而言,他们只要在媒体发展管理局登记,便被视为“自动”获得经营执照,前提是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与内容提供商承诺遵守《广播电视法令》第28章第9款“广播电视(类别执照)公告”、《互联网操作守则》(Internet Code of Practice)以及所有其他法律。类别执照的管理方式一方面大大放宽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与内容提供商的市场准入,服务提供商与内容提供商在开办网站时不需要经过审批,通过注册登记的形式,“自动”获得了经营权,极大地促进了网络信息的公开和自由流动。另一方面,政府鼓励有责任地使用网络媒体,通过网络经营者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对网络实施管制。表2-5 媒体发展管理局管理的媒体执照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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