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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6 14: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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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查尔斯·兰姆(Charles Lamb)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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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亚随笔选

伊利亚随笔选试读:

兰姆及其《伊利亚随笔》(译序)

介绍兰姆,不能不先谈一谈英国随笔的发展,而谈到英国随笔,又离不开法国的著名散文作家蒙田(Michel Eyqu-em de Montaigne,1533—92),他那以“我写我自己”为主导思想的《随笔》(“Essais”)一书是近代欧洲随笔散文发展的奠基石。英国的随笔写作即以此书的最初英译本(出版于1603年)为其滥觞。此后三四百年,随笔在英国不断发展,作者迭出。最初的硕果是培根的五十八篇《随笔》(Francis Bacon:“Essays”,1597—1625)。但培根的随笔是哲理性的,和蒙田那富于个人风趣的笔调不同。到十七世纪,英国出了两部模仿蒙田的作品,那就是考莱的《随笔集》(Abraham Cowley:“Essays in Verse and Prose”,1668)和邓普尔的《杂谈集》(William Temple:“Miscellanea”,1680—1701)。但英国随笔的大发展却是在十八世纪。当时,文人办期刊蔚然成风。例如,大家熟知的笛福,在他六十岁写作《鲁滨孙历险记》之前,早就是办刊物的老手,而且是英国头一份期刊《评论报》(“Review”1704—13)的主笔。此外,斯威夫特办过《检察者》(“The Examiner”,1710—11),斯梯尔和阿狄生办过《闲话报》(“The Tatler”,1709—11)和《旁观者》(“The Spectator”,1711—12;1714),约翰逊博士办过《漫游者》(“The Rambler”,1750—52),后来哥尔斯密也办过短期的小刊物《蜜蜂》(“The Bee”,1759)。由于时代的风气、刊物的需要,随笔得到广泛的应用,作家用它来立论、抒情、写人、叙事,还不动声色地把自己的个性因素贯穿进去,将随笔开拓成为一种非常灵活、非常吸引读者的文学体裁。到了十九世纪,随笔散文成为英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一个分支,出现了一批著名的随笔作家,如兰姆、赫兹利特、德·昆西和利·亨特等。英国随笔在十九世纪发展到了一个顶峰,题材扩展到了日常生活各个方面,作者的个性色彩也更为浓厚,名篇佳作甚多,其流风余绪一直影响到二十世纪。从二十世纪初到三十年代,英国随笔还又经历了一段相当繁荣的时期。

这算是英国随笔散文发展的一个非常粗略的轮廓。二

查尔斯·兰姆(Charles Lamb,1775—1834)生于伦敦一个律师的佣人之家。七岁时,进入为贫寒子弟而开设的基督慈幼学校念书,并与诗人柯勒律治同学结下终身友谊。兰姆是高材生,拉丁文学得很好,可惜有口吃的毛病,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被剥夺了在高等学校中才能享受的娱情怡性的精神养料”,引为终身憾事。由于家境困难,他十四岁即开始谋生,先在南海公司、后在东印度公司,整整做了三十六年职员,到五十岁退休。

兰姆一生平静,但屡遭不幸。小时候,他常到外祖母为人做管家的乡下庄园里去住,认识一位叫安妮·西蒙斯的金发姑娘,青梅竹马,有了感情。但他二十岁时,这个姑娘与一个当铺老板结了婚。在失恋的打击下,兰姆一度精神失常,在疯人院里住了六周,方得复元。次年(1796年),他家里发生一桩惨剧:比他大十岁的姐姐玛利,由于日夜操劳赶做针线活贴补家用,劳累过度,遗传的疯病发作,竟拿刀子刺死了他们的母亲。这件事决定了兰姆一生的道路。他独自一人挑起了赡养老父、照料疯姐的家庭重担。他父亲死后,姐弟二人相依为命。玛利的病时好时坏,病好的时候,姐弟在一起读书、写作(因为玛利也是一个文学才能很高的人)。玛利发病常有预感,每到此时,姐弟俩就手拉手哭着向疯人院走去。在伦敦,查尔斯曾经暗自爱慕一位邻居的姑娘,未及说话,她已去世,只能写篇文章表示怀念。他又曾向一位熟识的女演员写信求婚,但信发出后考虑一下自己的家庭状况,又去信撤回。为了不使玛利流离失所,他一生未婚。晚年,兰姆姐弟移居乡下,收了一个祖籍意大利的孤女爱玛·伊索拉为养女。他们培养这个小女孩,亲自为她编写课本,还让她学意大利文、读《神曲》原文。这给他们的凄凉岁月增添不少乐趣。爱玛长大,与一个年轻书商结婚,兰姆姐弟又过着寂寞的日子。玛利时时犯病,为邻居所嫌,住所搬来搬去。最后,他们再也无法料理自己的生活,寄居在别人家,只求有个食宿之所。姐弟相约,最好玛利先死,免得她孤苦无依。不料,查尔斯在1834年底跌倒伤脸,竟不治而死。玛利在衰病昏迷中活到了1847年。兰姆为照顾姐姐牺牲自己,这种无私精神常为评论家所称道。

兰姆个子不高,身体瘦弱,长长的面孔和宽宽的额头透着过人的聪敏,淡褐色的眼珠有时闪出调皮的光芒,有时流露忧郁的神情。他衣着朴素,总是穿着那身普通职员穿的黑色燕尾服,下摆贴在他那瘦瘦的腿上。他生性温和,在生人面前拘束害羞,有时为了摆脱窘境说些傻话、怪话,那是因为急了。只有在知心好友中间他才流露出自己的真实性情。他的要好朋友自然首先是诗人柯勒律治和华兹华斯,但他同一直拥护法国革命、思想激进的作家葛德文、赫兹利特、亨特等人也一直保持友谊;此外,他还有一批穷朋友,多半是些有才能、有学问、有见识的“穷哥儿们”,像那位身无分文却敢碰反动势力、捋虎须的穷编辑约翰·芬维克,那位刻苦读书、一直到眼睛失明的穷学者乔治·代厄尔,那位同情穷苦儿童、每年设宴招待扫烟囱小孩的穷文人吉姆·怀特,等等,对于这些下层奇人,兰姆怀有深厚的情谊。

兰姆在伦敦当职员那些年,每周星期三晚上,他在文学界的朋友就到他的住所聚会。虽然房间低矮狭窄,但室内绝不缺少书画;房中摆下两张小桌,可以打打扑克;壁橱里有冷牛肉、黑啤酒,客人们可以随意取来吃喝;大家无拘无束地谈天,谈得高兴了,兰姆也插入一两句俏皮话凑个热闹。譬如说,有一天,华兹华斯谈起了《哈姆雷特》,夸口说,莎士比亚尽管很行,别的诗人只要掌握了关于哈姆雷特的史料,把它改编成戏,搬上舞台,照样成功。兰姆就挖苦他,大声说:“好,华兹华斯说了,他也能写出《哈姆雷特》来——只要他有这么一个愿望!”这些夜晚是兰姆最高兴的时候。

兰姆口吃,偏爱说笑话。晚年,他住在伦敦郊区。有一回,他的养女爱玛患病初愈,兰姆送她到伦敦去玩一玩。在马车上碰到一个旅客,向兰姆问这问那,兰姆很头疼。实在没话可说了,那位先生忽然瞥见车窗外有一片菜地,又提出一个没头没脑的问题:“请问,我国今年萝卜的收成如何?”兰姆连想也不想,就一本正经回答道:“敝见以为,这全要看燉羊肉的味道如何才能决定。”小姑娘听了,扭过脸去哈哈大笑,苍白的面孔愁颜一破。

兰姆生活在十八、十九世纪之交,当时法国革命震动全欧。兰姆和其他英国热血青年一样受到法国革命的影响,结交了一批思想激进的朋友,他们一同写作诗文向反动保守势力开战,同时也一同受到对方的攻击谩骂。但滑铁卢一战,拿破仑下台,欧洲形势大变,封建势力复辟,英国政府的方针政策日趋反动,英国文学界中原来思想急进的人,有的被审讯,有的下狱,有的受舆论围攻、陷于孤立,有的思想变化、趋于保守。在这种形势下,兰姆写文章只谈日常琐事,再也不谈政治了。这当然也有他的苦衷。批评家贝雷尔(Augustine Birrell)说:“兰姆知道自己神经脆弱,又深知自己一生中所要承受的沉重负担,所以他拼命躲进那些琐事里,有意装傻,以免由于激动而变成疯子。”(Introduction to“Essays of Elia”)为了自己和姐姐的起码生存,兰姆不得不收敛了往日的锋芒。

尽管如此,他对于社会下层的受苦的贫困者、弱小者始终怀着真挚的同情,对于他那些身处逆境、思想激进的朋友始终一如既往地保持着友谊,还尽自己的微力给他们以帮助。葛德文晚年穷困,兰姆曾送钱给他;亨特因讽刺英国摄政王而入狱,兰姆风雨无阻地去探望;“桂冠诗人”骚塞攻击亨特和赫兹利特,兰姆发表公开信为之一辩;赫兹利特在1830年病逝,临终前又穷又孤独,只有兰姆到病床前去安慰他。兰姆自己收入不多,勉强度日,但别人有了困难,他不吝解囊相助。“他总是帮助别人,而很少接受别人的帮助。”(贝雷尔语)这么看来,兰姆不失为一个性格善良正直的人。

自然,由于生平屡遭不幸,家庭负担沉重,兰姆性格中还有忧郁和痛苦的一面,这使他与烟酒结下不解之缘。这在他作品中也有所反映。三

兰姆一生,大部分时间消磨在东印度公司的账房里。因此,他曾开玩笑说,自己的真正著作是公司里的那些大账本。他的文学活动都是在下班后业余进行的。他开始写作时,和柯勒律治或其他朋友一起出过诗集,但除一两首名篇外,诗歌成就不大。他写的一部散文传奇《罗莎芒德·葛雷》曾得到雪莱的欣赏。他从小喜欢看戏,还认识一些演员,努力写过一阵子剧本,但只有一部喜剧上演过,而且一演就“砸锅”,兰姆自己跟观众一起向舞台上喝倒彩。不过,他在戏上下的工夫并没有白费,在另一方面开了花、结了果:他成了一名莎剧评论家,他的《论莎士比亚的悲剧》是莎剧评论中的一篇重要文献;他还编了一部《莎士比亚同时代戏剧家作品拔萃》,他在为此书所写的按语里对这些剧作家作出了精辟的论断,在批评界起了重要作用;特别是他和姐姐玛利合写的《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Tales from Shakespeare”,1807),开始虽是作为儿童读物而写的,现在已经成为全世界“从八岁到八十岁的儿童”攻读莎剧时不可少的入门书。此外,兰姆还是英国屈指可数的几个最好的书信作家之一,在信里他用日常的语言直截了当地谈他对于种种事物的看法。

但是,兰姆创作的最高成就是他的两集《伊利亚随笔》(“Essays of Elia”,1823;“Last Essays of Elia”,1833)。它们是他的代表作。从1820年开始,兰姆以“伊利亚”为笔名在《伦敦杂志》和其他刊物上发表随笔,连续十余年,后来收进这两个集子,共有长短六十八篇文章。这些随笔,或写作者青少年时代的往事,或写他的亲属、朋友、熟人,或写他当小职员的辛苦生涯,或写他在忙里偷闲中的小小快乐和种种遐想,或漫评他念过的诗、读过的书,或回忆他看过的戏、认识的演员,或写伦敦的市风,写乞丐,写单身汉,写酒鬼,并对种种世俗成见提出批评。这些作品题材平凡,写法别致,一经发表,读者和批评家都感到不同凡响,一百年来,一直被公认为英国随笔散文的典范。

原因何在?写这些随笔时,兰姆已到创作后期,而且,在1818年他已经出过自己的《文集》,把他的那些不大成功的诗文都收集进去,好像了结了一笔账,大有从此搁笔之意。而且,如果他真的还要再写那些平平无奇的诗歌、结构松散的剧本,也实在没有多大意思了。但是,1820年对于兰姆的写作生涯是个“时来运转”之年,《伦敦杂志》在这年创刊,一位能干的编辑向他约稿,不拘题材、不限写法,每月可以发他一篇文章。这就像一把对路的钥匙打开了他多年来自然积累的生活素材的宝库,那些亲友印象、往事回忆、伦敦见闻、世事观感,都是“近取诸身”,无需远求,熟烂胸中,左右逢源。而且,兰姆在长期写作(包括书信)中自然形成的语言风格,到这时也臻于成熟。凡此种种,熔铸成他这一路既不同于古人、也不同于当代作家的作品:总的情调是怀旧的,笔法则是亦庄亦谐,寓庄于谐,在谐谑之中暗含着个人的辛酸。

兰姆耽读十七世纪英国散文名家伯尔顿和勃朗的作品,酷爱莎士比亚的戏剧和弥尔顿的诗歌,浸淫既久,在写作中不免常常加以引用,古词古语时时出于笔下。他的思路和笔法看来有些古怪。但是,他这古怪的笔法只是一层语言外壳,像蜗牛的硬壳一样,包藏着一个有血有肉的软体。细心的读者对照兰姆的生平,透过他那仿古的文风,他那特别的用语,以及他那迂曲的思路,不难看出在这语言硬壳下所包着的“文心”,亦即作者的心,看出来他是一个苦人,也是一个好人,他的随笔乃是一颗善良的心里所发出的含泪微笑。四

本书从两集《伊利亚随笔》中选译文章三十二篇,可以大致代表兰姆所写的各种题材的随笔作品。关于每篇文章的内容和背景,各篇的第一条注释可以算是题解,兹不赘述。这里只对于兰姆作品的基本特点,上文言有未尽者,再补充几句。

兰姆的随笔是十九世纪英国浪漫主义运动的产物。从思想上摆脱理性主义的约束,任直感,重个性,师造化;从文学上摆脱古典主义的框框,虽然有时也引用一两句拉丁诗文,但心目中真正感到亲切的文学典范并非古代的维吉尔和奥维德,而是从莎士比亚、弥尔顿到华兹华斯这些英国本土的诗人——在这些特征上,兰姆和英国的其他浪漫主义诗人作家并无二致。不同之处在于:华兹华斯的诗歌以农村为自己的讴歌对象,而兰姆的随笔却以城市为自己的描写对象。喧闹繁华的伦敦几乎是他全部灵感的源泉。他从城市里的芸芸众生和平凡小事当中寻找富有诗意的东西,正如华兹华斯从乡间的山川湖泊、田野平民那里汲取自己的诗歌灵感。兰姆说:“伦敦所有的大街小道全是纯金铺成的——至少说,我懂得一种点金术,能够点伦敦的泥成金,那就是爱在人群中过活的心。”(致华兹华斯的信)换句话说,他以热爱人群、热爱城市的心,赋予伦敦生活中的平凡小事以一种浪漫的异彩。他不必像十八世纪的英国随笔作家那样以启蒙读者为己任,尽可自己说自己的话。

不过,要说兰姆的随笔毫无社会内容和思想倾向,像佩特在他的论文《查尔斯·兰姆》中把兰姆当作一个“为艺术而艺术”的作家,那也不对。美国学者鲁宾斯坦博士在《英国文学的伟大传统》一书中指出:兰姆是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社会中职员、教员、会计、雇佣文人等中下层“白领工人”的代言人。这些人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稍有苦中作乐的余暇,但在短暂的欢乐中又透出生活的苦辛。兰姆在自己的文章里有些话说得比较含糊曲折,但他在书信里有时候可就叫苦连天了。他在1822年给华兹华斯的一封信里写道:“三十年来,我为那些市侩们干活,可是我的脖子始终不肯向那个轭套屈服。你不知道,一天一天,每天从上午十点到下午四点的整个宝贵时间,我不能休息,不能间断,像被关禁闭似的只能在那四堵墙里呼吸,得不到一点安慰,这叫人多么烦闷……唉,但愿在我从办公桌走到坟墓之前,能够有一两年自己支配的时间!办公桌和坟墓是一样的,区别仅仅在于你坐在办公桌前的时候是一件外加的机器。”

由于自己的生活地位,兰姆对于穷人、妇女、儿童、弱者、残废人是同情的,并在文章里多次表现出来,明眼的读者不难找到。

兰姆使用的是一种特殊的文风:首先,它是个性毕露、披肝沥胆的,作者拉住读者,谈自己的一切,“说到哪里算哪里”;抒情、记事、议论互相穿插;文言、白话,秾丽、简古,交互使用,怎么方便就怎么写;有话即长,无话即短,跌宕多姿,妙趣横生。这是一种具有高度艺术性的散文。

然而,“风格即人”。这样的奇文,是作者付出了沉重代价才获得的:他那由不幸遭遇所形成的特别性格,他的“杂学”,决定了他不可能采取一般的爽朗明快、浅显易懂的语言——他的风格像是突破了重重障碍、从大石下弯弯曲曲发芽生长、终于开放的奇花异葩。他的随笔写作,是把个人不幸升华为美妙的文学作品。(《梦幻中的孩子们》一文可为代表,少年时的失恋之痛本来终生难忘,他却将它幻化为一个儿女绕膝、充满天伦之乐的美梦。)他还常常板着面孔说笑话。大家都知道,兰姆是英国独一无二的幽默作家。

对幽默很难下一个定义。暂用一个日本作家的说法吧。鹤见祐辅说:幽默是“寂寞的内心的安全瓣”,是“多泪的内心的安全瓣”;又说:“泪和笑只隔一张纸。恐怕只有尝过了泪的深味的人,这才懂得人生的笑的心情。”(《说幽默》,见鲁迅译《思想·山水·人物》)

兰姆的幽默,前边说过,就是这么一种含泪的微笑。幽默这个东西,过去被人说得太玄,太高雅了。怎样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呢?在翻译《伊利亚随笔》当中,偶然读到我国当代作家聂绀弩的《散宜生诗》,得到了启发。这位曾经“身历古今天地愁”(何满子悼绀弩诗句)的著名杂文作家,在逆境中所写的诗歌却具有诙谐、滑稽的意味,让人读了有时掉眼泪,有时忍不住要笑。而作者自称他这些诗里写的是一种阿Q气,还说,处于苦难中,“人没有阿Q气怎能生活?”在这种时候,阿Q气还是一种“救心丹”,“人能以它为精神依靠,从某种情况下活过来。”(《散宜生诗》后记)

据我国三十年代研究介绍兰姆的梁遇春先生说,兰姆对于自己心灵的创伤也有一种“止血的灵药”、“止血的妙方”:“兰姆一生逢着好多不顺意的事,可是他能用飘逸的想头,轻快的字句,把很沉重的苦痛拨开了。什么事情他都取了一种特别观察点,所以可给普通人许多愁闷的事情,他随随便便地不当作一回事地过去了。”用兰姆自己的话说:“我练成了一种习惯,不把外界事情看重——对这盲目的现在不满意,我努力去采取一种宽大的胸怀;这种胸怀支持我的精神。”(以上引自梁遇春《春醪集》)

举兰姆自己的例子来说明他这种“胸怀”或者“精神”吧:明明是自己的恋人被一个“小开”夺走了,自己却把失恋当作一种胜利,说什么:“我甘心情愿为阿丽思·温——兰姆在文章中为恋人所起的假名——那迷人的金发和她那更迷人的碧眼所俘虏,在相思憔悴中度过七年的黄金岁月,也决不愿让这样刻骨铭心的爱情冒险事件根本不曾发生。”明明是自己的一大笔财产被人骗走了,还犟嘴说:“我宁肯让我们全家失去了被道雷尔老头所骗走的那一笔遗产,也不愿意在此刻还拥有两千英镑的财富存于银行之中,却在眼前失去了那个老奸巨猾的坏蛋的影子。”(以上引自《除夕随想》)这不是跟阿Q的一大堆洋钱被人抢走之后,自己打自己一个嘴巴,然后就心满意足、“得胜回朝”差不多吗?自然,从使用的词汇来说,他比阿Q文雅得多了。诸如此类,例子甚多,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细细寻找,比较一下倒是很有意思的。说不定对于阿Q精神的世界意义会有所发现。

人性大概是一种相当微妙的东西。它既有顽强的生存力,又有灵活的适应性,两者结合起来,遇到再大的不可抗的天灾人祸,人性的光芒总还是要从微小的缝隙中曲曲折折地透露出来。将眼泪化为微笑,也许就是人性的一种特殊表现,也就是人在患难中自我防护、自我肯定的一种本能,一种“止血的灵药”、“止血的妙方”。这种现象大概中外古今都有,只是在不同的阶层中表现形式有雅俗文野之分。这是我对兰姆的幽默,也就是含泪的微笑的理解。在此质之高明。五

我国介绍兰姆,大约是从林纾以《吟边燕语》为名翻译《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开始。后来,这本书又以《莎氏乐府本事》之名在我国出过不知多少回原文注释本、英汉对照本和汉译本。解放后,又出了萧乾先生的新译本。几十年来,我国的英文教材里也不断出现兰姆的一些随笔名篇。“五四”以来,兰姆对我国的散文作家起过重要影响。不过,多数诗人、作家是通过英文原作来阅读、研究兰姆的。(例如,诗人朱湘的书单中就有《伊利亚随笔》,北京图书馆所藏的《兰姆传》的早年借书卡上还留着散文作家李广田的名字。最近,冯亦代先生在《得益于兰姆》一文中谈到他在散文写作中向兰姆学习借鉴的经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三十年代初不幸早逝的作家梁遇春,他那篇洋洋万言、才气横溢的《兰姆评传》是我国作家评介兰姆的重要文献(见《春醪集》)。现在译者所做的工作,私心以为是梁遇春先生所开创的译介兰姆事业的一种继续,而动机自然是想为我国今天和明天的散文作者提供一组可以参考借鉴的外国随笔作品。兰姆是一个“冷门”,他不可能是畅销书作者。但在文学史上他也自有一定地位,翻译介绍他是值得做的。而且,我相信,他在中国也会找到自己的读者。

为帮助读者了解兰姆,笔者特译出英国批评家沃尔特·佩特的论文《查尔斯·兰姆》,作为附录。这篇论文虽然写在十九世纪后期,内容相当全面充实,而且本身也是一篇优美的散文名作。至于佩特的唯美主义观点,却需读者注意加以分析了。

兰姆的作品,一向被认为难译。在前人翻译研究的基础上,我尽了自己的努力,拿出这么一组译稿,只能算是一种尝试。译文和这篇序言的谬误之处,尚盼国内外专家学者不吝指教。

对于兰姆的翻译工作,前后多承《世界文学》编辑部英美组诸同志和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谢大光同志的热诚支持鼓励;资料准备、抄写复印等等繁重工作,则全部由河南大学外国文学研究二室储国蕾同志承担。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谢意。刘炳善1986年5月22日完稿于上海客居

南海公司回忆

看官,假定你也像我一样,是一个瘦瘦怯怯、靠着养老金过活的人,当你在英格兰银行领过了半年的用度,要到花盆客栈,定上往达尔斯顿、夏克威尔或者北郊其他地方的住所去的马车座位,难道你就没有注意:从针线街拐向主教门大街的左首,有一幢外表壮观、神态凄凉的砖石结构大楼吗?恐怕,你看了它那敞开的气宇轩昂大门,露出暗幽幽的庭院,其中曲廊回绕,圆柱矗立,却罕有人迹出入,一眼望去,只见像巴克鲁萨似的一派荒凉景象,你也不免常常要流连一番吧!领取半年的用度

往年,这里是一家公司——熙熙攘攘的商业活动中心。那时,大批商人为赢利的欲望所鼓舞,纷纷来到这里——如今,这里仍然进行着某些交易活动,可是过去的那种热火朝天劲儿再也没有了。现在,这里仍然可以看到雄伟的柱廊,阔大的楼梯,办公室宽敞得如同宫殿里的豪华大厅——其中却是空空如也,要不然,稀稀落落地只有一两个小职员;在那更为神圣的内院和会议室,只能看到小差役和门房的尊容——室内的桃花心木的长条桌案已被虫蛀,那烫金的台布颜色业已暗淡,桌子上其大无比的银制墨水壶也早已干涸,只有到了某些隆重日子,董事们才到这里庄严就座(宣布某项股息作废);——在那些壁板上悬挂着已故的经理和副经理的画像,安妮女王的画像,以及来自汉诺威王室的两位国王的画像;悬挂着极大的海上航线图——后来的地理发现已使它们变成古董;——墨西哥的地图,由于灰尘厚积,像梦幻似的蒙蒙眬眬;还有巴拿马的海湾深度表!——在长廊的墙壁上,白白挂着许多吊桶,里边装的内容足可消灭任何火灾——除了最近发生的那一次;在这些建筑的下边,还有一排排巨大的地窖,往日里数不清的金银钱币曾在那里存放,形成“不见天日的窖藏”,足够让玛门去安慰他那孤寂的心;——然而,那次鼎鼎大名的骗局像气泡一般破灭时,这一切财富都一下子荡光散尽了!

这就是南海公司。至少,这就是四十年前我所熟知的那个南海公司——一座壮观的遗址。从那时以来,它又有了什么变化,我可就没有机会亲自验证了。我想,时间总不能使它焕然一新吧。风也无法使得一潭死水掀起波澜。到如今,那水面上的污垢只能积得更厚。当年,靠着啃吃公司里那些陈年分类账、日记账把自己养肥的那一批蠹虫,自然早已停止了劫掠活动,而由一代又一代更为伶俐的子孙接替着它们,在那单式、复式的账册上编织纤细的回纹花样。一层层新的灰尘积聚在旧的积尘之上(这叫作污垢的异期复孕!),它们很少受到触动,只是偶有好事者的手指伸进来,想要探究一下安妮女王时代的簿记到底是什么格式;再不然,也有人怀着并不那么神圣的好奇心,企图揭出那次骗案的一些秘密——它那巨大的规模,让我们当代那些侵吞公款的小人物回顾起来只觉得惊佩不已、望尘莫及,就像现今搞阴谋的人想起沃克斯那一回超人的大阴谋脸上所流露的表情一样。

在那场骗局中崩散的南海公司,愿你的灵魂安息!辉煌的建筑,如今,在你那墙垣之上,留下来的只有寂静和荒凉!

古老的商行,你坐落在繁忙热闹的商业中心——处于狂热不安的投机活动之间——离你不远的英格兰银行、伦敦交易所和东印度公司如今正当生意兴隆,它们那自尊自大的神气,对于你这么一位失了业的穷街坊来说,简直是一种侮辱——但是,对于像我这样以沉思默想为事的闲散人,你那悄然无声中的吸引力——那种万动俱息的状态——摆脱一切俗务,归于恬静自安——那种简直像是修道院似的懒洋洋的情调,叫人何等喜爱!到了黄昏时分,我怀着何等虔诚的敬意,在你那空荡荡的房间和院落里漫步!它们,唤起我对于往事的回忆——某位已故会计师的幽灵,耳轮上似乎还影影绰绰夹着一枝鹅毛笔,从我身边轻轻走过,像他生前一样拘谨古板。活的账目,活着的会计师,统统让我糊涂,因为我不会算账。但是,存放在你橱架内的那些废弃无用的大账本,如今这些体质退化的小职员三个人也休想把它们挪动一下——它们上边那些古趣盎然的花体字,朱红色的装饰纹样,那些写得一丝不苟、带着一串串多余零头的三栏计数金额——还有,在账本开头那些充满宗教热情的话语,因为我们虔诚的祖先若不先把这些话念诵一番,绝不动笔记账、写提货单——而且,有些账簿使用了那么贵重的小牛皮做封面,简直使人感到自己正在打开一部“精本图书”,——这一切,令人看了不唯赏心悦目,而且受到教益。对于这些往昔的陈迹,我可以欣然观赏。你所留下的那些沉甸甸的、样式奇特的象牙柄削笔刀,仿佛和赫库力士所使用的东西一样结实——因为,我们的祖先不同于今之所好,无论什么东西都爱使用大号的。所以,就连如今的吸墨粉的盒子,也比过去的小。

回想起来——我说的是四十年前的老话——南海公司里的那些职员也和我以后在公事房里碰见的那些人迥然不同。他们身上沾染着这个地方的独特风味。

他们当中大多数是单身汉——因为公司付不起丰足的薪水。事情又不怎么多,他们也就成了爱耽于空想的好事之徒。由于上边说过的理由,一个个老气横秋的。他们脾气各不相同,加之并非从小就凑在一块儿(那样倒可使得团体中各个成员之间自自然然互相了解、接近),而大多是到了中年、性格都已定型的时候才进入这个公司,所以,他们必然要把各自的习惯和怪癖统统带到这里来——这对于一个公共团体来说有点儿格格不入。这么一来,他们就好像形成了一只挪亚的方舟,一批怪物,一伙带发修行的僧侣,大户人家的一群食客——养起来,与其说是为了使唤,不如说是为了摆排场。然而,他们又是一群爱聊天儿、爱玩儿的快活人——光是擅长吹奏德国长笛的就有好几位。

那时候的出纳员是一位叫埃文斯的威尔士人。一看此人的脸色,就知他有点儿他们贵同乡的那种火暴脾气,可是在根本上他倒是一位可敬的聪明人。他往自己头发上撒了发粉,让它卷起来,自始至终留着我年轻时候在漫画里见过、大家称为“花花公子式”的发型。他就是那种公子哥儿的最后一个代表。我仿佛又看见他坐在账桌旁,整个下午,如有人所云:“像一头阉过的雄猫似的闷闷不乐。”他在清点现金的时候,手指头老是打颤,好像生怕周围的人都要来偷他的公款;在疑神疑鬼当中,觉得连自己也不例外,至少,愈想就愈觉得自己真说不定会成为一个盗窃公款的人。只有到了下午两点,当他坐在安德顿的店里吃烤小牛颈肉的时候,他那凄然的面孔上才露出一点儿高兴的神气(那个咖啡店里至今还挂着他的肖像,那是在他去世前不久,店主特地叫人为他画的,因为他连续二十五年一直是那里的常客)——但是,到了傍晚,茶会和访友才是他真正兴高采烈的时候。钟声敲响六点,他那为大家听熟的剥啄之声同时也在门上响起——这已经成为朋友们家中多次谈笑的题目。这位老单身汉到哪家,哪家就高兴。这时候,他的拿手好戏才算开场。他一边吃着小松糕,一边谈笑风生,聊开了遗闻轶事。谈起了伦敦的今昔,就连他那鼎鼎大名的老乡班南特也不见得比他更滔滔不绝、如数家珍:那些早已倒塌的古老剧院、教堂、街道的遗址——过去的洛萨芒德池塘在什么地方——还有桑园和奇普塞德的大喷水池——还有许许多多从老辈子传下来的有趣故事——以及霍加斯画入他那名画《中午》里、因而使之千古不朽的那些模样特别的人物,即那些法国人——他们的祖先本是新教的勇士,为了躲避路易十四及其龙骑兵的迫害,逃到我国,在七日晷仪近旁,在猪巷那微贱的避难之地继续燃烧那纯正的宗教信仰之火。

埃文斯属下的副手叫做托马斯·台姆。这个人爱弯着腰,带出点儿贵族的派头。你如果在通往西敏大厅的半路上遇见过他,也会把他当成一位贵族。我说的弯腰,指的是把身子略微向前欠一欠——这在大人物来说,就表示出由于常常放下身份听取小人物的请求,时间久了,养成这么一种习惯。交谈正在进行之时,你觉得这样的人高不可攀,跟他谈话真有点紧张。但是,等谈话结束,你松一口气,想一想自己竟被他那样的拿腔作势所震慑,相当无聊,又不禁哑然失笑。他的智力低下,连一句格言或谚语都弄不懂。他的头脑处于像一张白纸那样的原始状态。一个吃奶小孩子也能把他问住。那么,他凭什么那样神气?他有钱吗?哦,不!托马斯·台姆很穷。他和他太太表面上装得像上流人,可在家里天天日子怕都不大好过。他太太身材长得匀称而瘦弱,显然并没有沾染上过分娇养自己的毛病。不过,她的血管里流有高贵的血液。据她说,她的门第,通过某种曲折复杂的亲戚套亲戚的关系——这个,我当初就没有彻底弄明白,如今更无法从宗谱学方面找出确凿证据来说明,——可以一直追溯到那赫赫有名而又命运险凶的德文瓦特家族。托马斯·台姆那欠身为礼的奥秘就在于此。这一双性格温顺、乐在其中的夫妇,你们居于卑微的地位,又处于无知无识的暗夜之中,大概唯有如此一念,如此一点儿温情,才是生活当中鼓舞着你们的一颗孤零零的明星吧!对于你们来说,它代替了财富、地位、光辉的成就——它抵得上所有这一切。而且,你们并不凭借它去侮辱别人;但是,只要你们把它佩戴起来,仅仅作为一件防身铠甲,就没有人敢来侮辱你们——它是“荣誉和安慰”。

当时那位会计师约翰·蒂普却完全是另外一种人。他既不自命血统高贵,也根本不把这种问题放在心上。他认为“会计师乃是天下最最了不起的人物,而他自己又是天下最最了不起的会计师。”不过,约翰并非没有自己的业余爱好。他拿小提琴来打发自己的空闲时间。他还唱歌——他唱的歌儿自然比不上奥尔菲斯弹着七弦琴唱得那么好听,而是发出一种非常刺耳的尖叫和噪音。他住在针线街的一套漂亮公房里(那套房子,不知如今换了何人居住),其中虽说没有多么值钱的东西,但也足够宽敞,可以让人充分享受自得之乐——在那里,每隔两周,总有古人所谓的“美妙歌喉”在那里引声高唱,都是他从各个俱乐部、乐队、合唱队里搜罗而来的——还有那些第一、第二大提琴手、低音提琴手、单簧管吹奏者聚集在他的房间里,吃他的冷羊肉,喝他的甜酒,夸他是知音。他高坐在他们当中,就像迈达斯国王。可是,一回到办公桌,他就变了一个人。在那里,无关正事的念头一律取消。谁要扯什么花里胡哨的闲话准要挨骂。政治不谈。连报纸也太文雅、太抽象。人生的天职就在于注销股息单。为了结算出公司全年账目中的收支差额,他得在年底日日夜夜工作,花掉整整一个月的时间,虽然与上年的差额相比,那出入之数也不过仅有二十五镑一先令六便士而已。他那心爱的公司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像伦敦人说的),蒂普并非熟视无睹,他也并非不盼着过去开发南海的希望刚刚兴起的时候那种激动人心的日子能够再来——因为,不管把他放到现在或是过去的最最生意兴隆的公司里,处理错综复杂的账目他都是一把好手。但是,对于一个真正的会计师来说,进款数目多少是无关紧要的。小小的零头和在它前边的成千上万巨款对他都是同等重要。他是一位真正的演员,不管扮演的角色是国王或是农夫,他都同样认真卖力。在蒂普看来,规矩就是一切。他的生活过得规规矩矩,做事情就像拿尺子在纸上画出来似的。他手里的笔就像他的心一样正直。他是世界上顶可靠的遗嘱执行人,所以,不断有人来缠着他做遗嘱执行人——这往往既惹他大发脾气又舒解其好名之心,两者程度相抵。这时,他往往要把那些小孤儿咒骂一通(因为他爱赌咒),可他又坚决维护他们的权利,就像那位托孤的死者的手抓得一样紧。尽管如此,他也有个胆小的毛病——对这一点,有一两个跟他作对的人起了一个难听的外号——然而,为了尊重死者,请你允许我们把这件事说得稍稍体面一点儿。造物主的确赐给约翰·蒂普过多自我保存的本能。但是,对于这种怯懦,我们并无鄙视之意,因为它在本质上并不包含任何卑劣或奸诈的东西;它只暴露自己,并不伤害你;这只是个人气质问题——他缺乏罗曼蒂克情调和敢做敢为的气魄;生活中碰上拦路虎,他是绝不会像福丁布拉斯那样,“为一根草也要大争特争”,即使事关所谓的面子。蒂普一辈子不敢登上驿马车的车夫座位,不敢倚靠阳台上的栏杆,不在围栏顶上行走,不从悬崖边缘向下望,没有放过枪,也从不参加水上聚会——只要做得到,他总是尽量让你去。然而,也从来没有人说他为了钱财或者由于受到威胁而抛弃自己的朋友或原则。

下边,我们再把哪些死者从尘埃之中呼唤出来——他们那寻常的性格具有不寻常的特色?亨利·曼,我能把你忘记吗?——你,南海公司的才子、精练的笔杆子、“作家”!你上午进办公室,中午离开,(你在办公室有什么可干的?)都要说一句带刺儿的笑话。你那些嘲讽和笑话现在已经销声匿迹,它们只保存在已被世人忘却的两本旧书里,两三天以前我幸而在巴比康一家书摊上找到它们,读了读,觉得你的文笔简洁、清新、带有警句味道,依然生气勃勃。但是,你那样的俏皮话,在如今这种吹毛求疵的时代是有点儿黯然失色了——你那些题目,跟今天流行的这些“时髦的小玩意儿”相比,的确已经陈旧了——然而,曾几何时,你在《公簿报》和《纪事报》上关于查塔姆、谢尔本、罗金厄姆、豪、伯戈因和克林顿等人,以及把不服王化的一批殖民地从大英帝国活活拆散的那场战争——关于凯佩尔、威尔基、索布里奇、布尔、邓宁、普拉特和里奇蒙,以及如此这般的小小政治权谋,发表种种高见;在那些年月,你也是风云一时。——

没有这么滑稽可笑,而且性格还相当暴躁的,是那位爱吵吵嚷嚷、絮絮叨叨的普鲁默。他的身世,据口碑所传,来自赫特福郡的普鲁默家族,不过,从血统上讲大约算是庶出而非嫡传,只能用左斜线当作纹章。——某些家族相貌特征也证实了这种看法。他那传说中的生父,老瓦尔特·普鲁默,在生前是位浪荡公子,常到意大利游历,是个见过世面的人。他也是那位如今依然健在,在威尔一带有一所漂亮、古老的宅子,并且代表本郡出席一届又一届议会的老辉格党人的光棍儿伯伯。瓦尔特在乔治二世时期是位活跃人物,曾经因为免费邮递权的问题,和马尔巴罗老公爵夫人一同受到下议院传讯。这件事,你也许在约翰逊写的《凯夫传》里读到过。凯夫本人则聪明地摆脱了干系。至于那种谣传,我们说的这位普鲁默并没有表示否认。当别人有礼貌地暗示这回事的时候,他似乎还有点儿高兴。除了以出身名门自负以外,普鲁默倒是一个性情可爱的人物,而且歌子也唱得蛮好。——

不过,脾气温柔、像小孩子似的、简直是世外桃源中的人物老梅,你比普鲁默唱得还要好听。当你唱起了阿珉斯为被放逐的公爵唱过的那支歌儿,它宣告说:严冬的朔风比起无情无义的人来还要厚道得多呢,这时候,长笛的吹奏也比不上你那田园牧歌般的声调那么美妙、那么娓娓动听。你的父亲就是在主教门做教堂管事的又怪又倔的梅老头——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要把你生下来,就像狂风呼啸的寒冬生出了一个温馨的春天——然而,你那样的结局太不幸了,它本来应该是安安静静、柔柔和和,像天鹅那样。——

要吟唱的歌还有很多。许许多多幻影在我眼前飘动,但这些都属于我个人的秘密。——而且,我已经大大蒙混了读者;——不然的话,我怎能对于伍莱特那个怪人略过不提——他生前为了学习问案花钱买官司来打——还有那个更怪的、怪得没法比的、老是板着脸的赫普沃思——他总是神气极为庄重,牛顿的重力定律一定是从他脸上得到启发,推算出来的。他削鹅毛笔的时候是那样郑重其事,舔湿封缄纸的时候又是那样小心翼翼……

然而,文章该结束了——夜神的车轮在我头顶飞快地转过——我这样板起面孔说话,也该收场了。

看官,万一我刚才只是跟你闹着玩儿,你又作何感想?——我刚才向你提到的那些人名说不定都是假想的——虚构的——就像亨利·品泊尼尔,希腊的老约翰·纳普斯……

不过,你可以放心:在这些名字的掩盖之下,总还是实有其人——他们在昔日曾经显赫一时。

牛津度假记

细心的行家在鉴定版画的时候,必先飞快地扫一眼(那眼神在似看似不看之间)画角上的“刻工之名”,才断言这是维瓦列斯或伍莱特的一件珍贵作品;同样,看官,你在阅读本篇之前,肯定也要看一下文末的署名,而且,我似乎还听见你大声问道:“这个伊利亚到底是何许人也?”

为了使你醒倦破闷,我在上一篇文章里曾经提到一所早就破败不堪的商行里某些故世的老职员的差不多被人遗忘的幽默轶闻。这么一来,在你心目中肯定也就把我当成了这个公司里的一员——一个为办公桌而献身的人——一个头发剪得短短、过着刻板生活的书记员——他靠着一管鹅毛笔来维持生计,正像有些病人据说要靠一根鹅毛管来吸取营养一样。

对啦,差不多就是这样。我承认:这是我的雅兴,我的爱好,每天的前一段,当你们文人学士需要让脑筋松弛一下的时候——(其实,休息之道莫妙于做做那些乍看起来与你们喜爱的学业毫不相干的事情)——我偏偏要费心思去考虑那些蓝靛、棉纱、生丝、印花或者不印花的布匹,借以消磨掉好几个钟头的时间。因为,首先……其次,当你下班回家,对于读书就产生了一种更加强烈的欲望……且不说在办公时间内你还可以往那些多余的表格、无用的大张包装纸上写下你那些十四行、讽刺小诗、小品文的构思——这么一来,账房里的边角下料便在某种意义上成了培养作家的有益材料。我这支鹅毛笔整个上午陷在数字、号码堆里,像马儿在杂沓密集的车马群中艰难前进,一旦得到解放,在午夜挥笔成文,犹如马儿脱缰,在开满鲜花的草地上奔腾、撒欢儿——这支笔感觉到自己正渐入佳境……因此,你瞧,屈居下僚对于伊利亚这高尚的文学事业要说有什么影响,也妨碍不大。

我这么急急地详细列举出这许多商品的名目,并不想表明我对于公事房生活的缺点闭眼不看,因为一个眼尖的人从约瑟的袍子上也能找出毛病来。所以,我要在这里恳求得到许可,对于在一年四季当中能稍稍给人安慰的间隙,那些点点滴滴的自由时间统统都被废除、取消,——日历上那些用红字印出的喜庆节日,如今实际上都变成了徒具空文的倒霉日子,不能不从心灵深处表示遗憾。保罗,司提反,巴拿巴,还有——古时大名鼎鼎的人物安德鲁和约翰,

——早当我在慈幼上学的时候就纪念着他们的圣名日。就连那时候用的巴斯基特版的《祈祷书里他们的画像,我还记得清清楚楚:彼得以一种很不舒服的姿势给吊起来——圣巴托列米正遭受着痛苦的剥皮之刑,跟斯巴诺来蒂画的马尔夏士一样——他们,我全都崇敬,甚至为了伊斯加略盗用公款我几乎流下眼泪——因为我们希望多来几个圣名纪念日;——所以,对于好人犹大和西蒙两个人合在一起才凑成一个寒伧的节日,我有点儿不大乐意——这样省事恐怕于教规不合。

这些本来是上天赐给学生和职员的好日子——它们“在远处闪着光,冉冉而来。”我对它们了如指掌,像一本历书一样可靠。那时候,我说得出哪个圣徒节是在下一周或下下周的哪一天。由于周期性的差错,主显节可能每隔六年跟一个安息日合并。现在呢,我可就比一个不信教的人也好不了多少。我不想叫人说我指责上司缺乏英明,他们认为继续遵守这些神圣节日乃是旧教的陈规陋习。但是,对于这种由来已久的风俗习惯,为了礼貌起见,似乎不妨首先问一问那些主教大人——不,我说走了嘴。我怎有资格决定政权和教权的范围?——我只是小人物伊利亚——既不是塞尔顿,也不是大主教乌舍尔——虽然,我此刻正在学府的中心,在庞大的波德莱图书馆的庇荫之下,埋头攻读他们的大著。

在校园里,我可以充一充上流人,当一当大学生。对于像我这样一个早年被剥夺掉在高等学府里娱情怡性的精神养料的人,能在这一所或那一所大学里消磨一两周闲暇的时光,是再愉快不过的事情。况且,这两所大学的假期在今年又恰巧和我们公司的假期一致。在这里,我可以不受干扰地散步,随心所欲地想象自己得到了什么样的学位、什么样的身份。我仿佛已经获准取得“该项学历”。过去失去的机会得到了补偿。小教堂的钟声一响,我就起身,幻想这钟声正是为我而鸣。我心情谦卑之时,想象自己是一名减费生,校役生。骨子里的傲气一抬头,我又大摇大摆走路,以自费上学的贵族子弟自居。我一本正经地给自己授予了硕士学位。说实在话,跟那种体面人物相比,我也差不多可以乱真。我在校园里走路,有些眼神不好的校工向我点头致意,有些戴眼镜的管宿舍女仆向我行弯膝礼,他们挺聪明地把我错当成有学位的人。我身穿黑衣服走来走去,这也助长了他们这种看法。但是,进入了基督教会学院那充满虔诚气氛的四方院子,我一定得摆出“神学大老”的派头,这才心满意足。

在这些时候,大学里的散步场所——基督学院里高高的树木,玛格大仑学院里的小树丛,简直就归我一人所有了!那些冷冷清清的大厅,门扉敞开着,招引人悄悄溜进去拜望某位学院创建人或者出自名门或皇家的女恩主(那也应该算是咱们大家的恩人)——他们的画像仿佛向着我这个过去为他们所忽略的受惠者微笑,表示现在可以接纳我。然后,我再顺便去看一看食品小卖部和碗碟贮藏室,包括极大的地窖厨房,以及从那地穴深处发出诱人红光的炉火——这些地方使人想起往昔的伙食盛况:那些炉灶在四百年前就烘烤出第一批馅饼,那些铁叉曾经为乔叟烤过肉吃!经他那灵心妙手点染,那些端菜送饭的最卑贱的仆役在我眼里也变得神圣了,我甚至看见了他写过的那位厨师走在伙食经理的前边。

古昔,你那神奇的魔力究竟是怎么回事?你本是一种幻影,却又无所不在!当你存在于世上的时候,你并不是什么古昔——那时你无足轻重,以盲目崇拜的心情回顾一个更为遥远的所谓“古昔”——在你眼睛里,你自己不过是平淡无奇、枯燥乏味的“现今”!那么,在这怀古之中究竟隐藏着什么样的奥秘?我们在展望未来的时候总不能像回顾过去时那样带着盲目崇拜的心情,我们岂不就是只生着半张脸的雅努斯神嘛!那包容一切的未来,为什么仿佛一无所有?而那早已化为泡影的过去,看起来倒像是万物皆备!

你那“黑暗时代”又是怎么回事?那时候,太阳肯定也像现在这样光辉灿烂地升起,人也一清早就去干活。然而,一听人提起那个时代,为什么我们就产生一种感觉,仿佛黑夜立即笼罩一切,而我们的祖先也只好在一片黑暗中摸索、徘徊!

古老的牛津,在你那一切稀世珍宝之中,最最使我倾心、最能给我以慰藉者,莫过于你那些贮存古籍的宝库,你那些藏书架——极大的地窖厨房

钻在古老的书库里,真是得其所哉!那些往昔的作家把自己的劳动成果传给了波德莱图书馆的这些职员,他们的精魂也就在这里安息,仿佛躺在什么寝室里,一排排,整整齐齐。我不去摸弄那些朽坏的书页,那是他们的尸衣,我不愿亵渎他们。我怕一摸,就有一个幽灵从书里走出来。我在这书林之中漫步,呼吸着学术的空气;那些带着虫蛀霉味的古书封套,散发出在无忧无虑的学艺园地里那些知识之果鲜花初放时的阵阵幽香。

对于那些古老的抄本,我更不敢妄动好奇之念,打扰它们的安息。那些不同本子里的“异文”,对于博雅君子具有那么大的吸引力,只能使我眼花缭乱、三心二意。我不想在故纸堆里刨来刨去。看书,我也无需三论六证方才相信。钩奇索隐,那是波尔森或乔·代·的事——后边这一位,顺便说说,我刚才还见他在奥略尔学院一个偏僻的角落里,像一个书虫似地,正忙着钻研不知从哪个无人过问的书橱里搜检出来的一份儿断烂案卷。由于长年埋头于书堆之中,他自己也几乎变成一本书。他站在那些古老的书架之间,一动不动,跟一本书差不多。我真想把他塞进一个俄罗斯皮的封套,放到书架上去。他肚子里的学问,也足够编成一大部希腊文词典。

老代不断到这两所学府去作客。他那不太富裕的财产,怕有相当大一部分都花费在从克利福旅馆到这两所大学去的路上了。他糊里糊涂地住进这家旅馆,像一只鸽子进入蛇窟,与那些和他格格不入的律师、律师的办事员、法庭传令使、起诉人等等司法界的害人虫为邻,而且长期定居下来,“过着恬静、无罪的和平日子”。法律的毒牙居然于他无伤——打官司的风风雨雨仅仅从他那寒斋门外轻轻飘过——当他走过时,那面目严酷的司法小吏还要向他脱帽致意——无论合法的或者不合法的无礼行为都不曾触及到他身上——也没有人会想到用暴力来伤害他、欺负他——这是因为打他,还不如“打一个抽象概念”。

老代告诉我:多年以来,他对于跟两所大学有关的一切奇闻轶事,一直辛辛苦苦进行着调查研究;最近,他偶然弄到一部有关剑桥的成立特许状手抄本,希望靠着这个来澄清一些争议问题——特别是两所大学之间关于创建先后问题的争论。可是,我担心,他这种高尚的研究热情,无论在牛津、在剑桥,都没有受到应得的鼓励。那些学院的首脑、院长们,对于这些问题比别人更不关心——他们只是心安理得地吮吸母校那源源不断的乳汁,并不想查问一下自己古老的母校高龄几何——相反,他们认为这些奇闻轶事是无补实际、无关紧要的。既然有良田在手,他们自然就不会为搜寻地契而伤脑筋了。这些情况,我都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因为老代不是爱埋三怨四的人。

我打断了老代用功,他像一头未经驯养的小母牛似地惊跳起来。因为,“先验地”说来,我们两个人本来是不可能在奥略尔学院见面的。不过,即如我在克利福旅馆,或在伦敦法学院的散步道上碰见他,突然跟他打招呼,他也同样会吓一跳。因为,除了他那叫人恼火的近视(这是晚上看书、点灯熬到深更半夜所造成的结果),老代还是个大迷糊人。一天早晨,他到贝德福广场我们朋友老孟家去串门;佣人领他进入大厅,主人不在,他就要了笔和墨水,把他的名字和来访目的都仔仔细细写在本子上——在这些地方通常都要放着这么一个本子,以备那些来的时候不巧、访人不遇的客人登记之用的——,然后,他客客气气告辞,再三表示遗憾之至。两三个钟头之后,他蹓跶着、蹓跶着,又拐回到这一带,老孟那一家子在炉边安静团聚的画面——孟太太像家庭女神似地执掌大权,他们漂亮的女儿陪伴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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