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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7 22: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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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易中天

出版社:浙江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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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中华史:青春志

易中天中华史:青春志试读:

第一章 刺客

豫让把剑拔出,然后跳起来,跳起来,再跳起来,挥剑击斩襄子的衣服。他一边行刺一边哭:老天爷呀老天爷,我终于可以报答智伯了!

复仇者

赵襄子又看了豫让一眼,然后长叹一声说:好吧,拔出你的剑来!

豫让就把剑拔出来了。

这是他第二次行刺。

为这一天,他吃尽苦头。

豫让要杀的这个人名叫赵毋恤,是当时晋国最有权势的人之一,死后谥为襄子。周代,天子、诸侯、大夫死后,都要给一个盖棺论定的称呼,叫谥号。天子的叫某王,如周成王、周康王。诸侯的叫某公,如晋灵公、晋出公。大夫的叫某子,如赵简子、赵襄子。

豫让行刺赵襄子时,春秋已经结束,战国尚未开始。晋国国君的大权,包括土地、人民、资源和财产,早已旁落到了六个氏室手中。氏室,就是大夫的家族。天子的家族叫王室,诸侯的叫公室,大夫的叫氏室。把持晋国大权的氏室,是赵、范、中行(读如杭)、知(智)、魏、韩六家。

知氏的家君叫智伯,正如晋国国君叫晋侯。

豫让是智伯的手下。

公元前453年,智伯死了,他死在六大氏室的争权夺利中。起先,是智伯联合赵、魏、韩三家灭了范氏和中行氏。然后,是赵襄子、韩康子和魏桓子联合起来灭了智伯。赵襄子为了解恨,还把智伯的头盖骨刷上油漆做成了酒具。

也有人说,做成了夜壶。

杀人不过头点地,士可杀不可辱。襄子的快意恩仇,对于豫让来说就是必雪之耻。豫让刺赵襄子据山东嘉祥武氏祠东汉画像石。

豫让决心复仇。

复仇之路坎坷曲折,艰难而漫长。

其实,知氏兵败之后,豫让原本是逃进了山里的。但为了智伯,他又改姓更名,潜入晋阳(今山西太原),假扮成服劳役的犯人,到宫里去粉刷厕所。抹墙的抹子里暗藏着尖刀。只要赵襄子现身,就一刀刺将过去。

可惜“天不灭赵”。正要走向厕所的襄子忽然心中一动,两道鹰隼般的目光也立即射向豫让。

豫让束手就擒。

而且他供认不讳,公开承认“就是要为智伯报仇”。

卫士们围过去拔出了刀,赵襄子却挥手下令放人。他说,这是一个义士啊!智伯死了,并无后代。他的家臣竟然来替他报仇,难得呀!

然而豫让并不甘心。

当然,仍以本来面目招摇过市,肯定是不行的了,必须整容。于是,豫让拔掉了眉毛和胡子,又在身上涂满油漆,弄出中毒后的累累瘢痕。为了验证整容效果,他假扮成乞丐去要饭。走到家门口,连他妻子都认不出来,只是说:这人的声音咋那么像我丈夫呢?豫让又吞火炭把嗓子弄哑。

如此受尽折磨,终于面目全非。

面目全非的豫让潜伏在赵襄子的必经之路上,准备一搏。赵襄子的车辇也按照原定路线,缓缓过桥而来。但谁都没想到,拉车的马突然惊了。

心有灵犀,赵襄子一跃而起──

一定是豫让,别让他跑了!

豫让再次被捕。这一回,他也实在没有理由被放过。

赵襄子该怎么办?

豫让又该怎么办?

谁该去死

豫让最后自杀了。

自杀前,襄子帮他完成了一桩心愿,这是回头要说的。

其实豫让并不是第一个自杀的刺客,赵家被人暗算也不是头一回。赵襄子既不是赵氏家族的始祖,也不是他们家族遇刺的第一人。第一个遭遇了刺客的是赵盾,亦即“赵氏孤儿”赵武的祖父赵宣子。

刺客名叫鉏麑(读如锄泥)。

这个名字怪异的刺客,是晋灵公派来的。

灵公是晋国的国君,赵盾则是晋国的正卿,两人的关系相当于总统和总理。总统刺杀总理,当然非比寻常。他挑选的杀手,也应该非比寻常。

然而鉏麑却下不了手。

现在已经无法弄清灵公是怎样找到鉏麑的,也不知道鉏麑又是什么人。贴身心腹?宫廷卫士?职业杀手?都不清楚。他准备用什么手段行刺,也不清楚。总之,此人接受了任务,并潜入赵盾府中。

鉏麑到达赵府,正是黎明时分,赵家三道大门全部洞开。由于上朝的时间还早,赵盾便衣冠楚楚地端坐在室内养神,完全不知道刺客已经来了,身边一个卫士都没有。

鉏麑肃然起敬。

据说,深受感动的鉏麑当时喟然叹息:孤身一人也不忘恭敬的赵盾大人,是可以为民做主的啊!

这样的人,也是可以谋杀的吗?

不可以。

实际上,真正该死的不是赵盾,而是晋灵公。作为历史上有名的荒唐君主,他昼思夜想的事情除了吃熊掌,就是搜刮民脂民膏来装修自己的宫室;乐此不疲的游戏,则是站在高台上拿弹弓射人,看行人躲避弹丸寻开心。公元前607年,即春秋时期的鲁宣公二年某日,仅仅因为熊掌没煮烂,他就把厨子杀了,装在簸箕里往外扔,结果被赵盾撞见。身为“一国总理”,赵盾当然不能不闻不问;而灵公做出的反应,竟是派出杀手把赵盾做掉。

这时的鉏麑,有点像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

自从冤魂显灵,丹麦王子哈姆雷特便陷入困境。因为他明确得知:父王是被谋杀的,凶手则是自己的亲叔叔,动机是因为觊觎父亲的王位,垂涎母亲的美色。更可恶的是,奸人已经得逞,父王却在地狱里受尽煎熬。

这很不好办。

是的,作为人子,哈姆雷特应该拿起复仇之剑;作为臣子,他却不能谋杀国君,更不能谋杀母后。谋杀他们,是以恶抗恶;不报父仇,是姑息养奸。他甚至也不能自杀,因为那是逃避责任。看来,他大约只能“苟活”。但,肩负重任的他,苟活在世间又有什么意义呢?

于是,杀不杀叔王,就变成了杀不杀自己。他也只好自问:我为什么要活着?该不该活着?生与死的意义是什么?

这就有了著名的“哈姆雷特之问”──

活着,还是去死,这是个问题。

鉏麑同样陷入两难:命令必须服从,忠良不可杀害。杀害国之栋梁是不义,违背君主之命是不忠。要么不义,要么不忠,鉏麑该怎么办?

他选择了自己去死。

进退两难的鉏麑一头撞到槐树上,成为历史上第一个“自杀的刺客”。

拔出你的剑来

现在回到豫让的现场。

就在赵襄子大喝一声之后,豫让毫无悬念地落入敌手,襄子也下车走到豫让跟前。他看到的,是一个变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对手。

豫让这仇,原本不必报得这么苦。

事实上,就在豫让痛苦“整容”时,他的朋友就曾流着眼泪劝阻他。朋友说:犯不着呀犯不着!以老兄的才干,如果愿意投靠,不难得到赵某的重用。有了亲近的机会,你要做的事情不就方便了吗?何苦折磨自己?你这样做,要说志气是真有志气,要说聪明是真不聪明。

豫让笑着回答:老兄的办法,要说可行是当真可行,要说道德是真不道德。如果赵君真的亲近信任我,我又去杀他,那就是为了老知己而报复新知己,为了前主公而杀害后主公,没有这样破坏君臣之义的。我现在的做法,确实很难成功。但千难万难,正是为了昭明大义于天下,这才是我的目的啊!我怎么能拿着见面礼去应聘,心里却想着如何取人家项上人头呢?

这些故事,赵襄子当然未必知道。

但此刻,他站在了豫让的对面。

这时的襄子权势更大,可以自称寡人。

赵襄子说:豫让啊豫让!你要报仇,寡人原本是可以理解的。但寡人实在不明白,你先前不也服务过范氏和中行氏吗?智伯灭了范氏和中行氏,你不替他们报仇,反倒改换门庭化敌为友,自己上门去为智伯服务。同样是主公,你为什么只忠于智伯,不忠于范氏和中行氏?同样是仇家,你为什么只憎恨寡人,不憎恨智伯,还拼死拼活要为他报仇?

豫让傲然作答。

豫让说: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臣为范氏和中行氏服务时,他们把臣当作普通人,臣当然像普通人那样来报答。智伯却把臣看作国士,看作天底下最杰出的人,臣就要像最杰出的人一样报答他。

襄子听了,泪流满面长叹一声:好吧,好吧,豫先生呀豫先生!你为智伯尽忠,声名已经成就;寡人对于先生,也算给够意思。请先生做好准备,寡人不会再放你一马!

言毕,下令卫士把豫让围起来。

显然,襄子是要让这位令人崇敬的刺客体面地死去。而战死,无疑是最光荣的。这是赵襄子所能表达的最大尊重,也是他最崇高的敬意。

然而豫让却并不迎战。

自知必死无疑的豫让面不改色,昂然上前一步说:君上!臣听说,明主不掩人之美,忠臣有死节之义。今日之事,臣死罪难逃,理应伏法受诛。但,臣斗胆请求君上成全,让臣行刺君上的外衣,也算了却一桩心愿。

这是襄子没想到的,却是他可理解的。

好吧,拔出你的剑来!

豫让把剑拔出,然后跳起来,跳起来,再跳起来,挥剑击斩襄子的衣服。他一边行刺一边哭:老天爷呀老天爷,我终于可以报答智伯了!

三剑之后,豫让从容自刎。

现在轮到赵的仁人志士们失声痛哭了。因为他们一致认为,君子就该像豫让那样死得高贵。当然,他们也一致认同豫让说过的那句话──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剑春秋后期,青铜剑发展为长剑,形制趋于统一。吴、越、楚三国的铸剑工艺远超中原各商代与西周的骨制、青铜短剑。春秋中期,中原地区的青铜短剑,多用于近战护体。战国中期,越王州句剑和越王勾践剑,剑身长达50厘米,是吴越两国铸剑最高水准的代表。

行刺,还是演出

士为知己者死,荆轲要算一个。

荆轲是“明星刺客”。

从《史记》起,荆轲的头上就一直戴着道德的光环,他的身上也被倾注了无限的同情和遐想。因为他要谋杀的是秦王嬴政,也就是后来的秦始皇,而且功败垂成。人们对嬴政有多痛恨,对荆轲就会有多敬重;对弱者有多少同情,对荆轲就会有多少讴歌。但这是靠不住的。道德的判断从来就很容易遮蔽真相,做研究却要的是实事求是,不能感情用事。

那就来作事实判断。

从司马迁的描述中我们得知,荆轲是卫国人。他流浪到燕国不走,只因为热爱燕国的狗肉和美酒,以及杀狗的屠夫还有音乐家高渐离。这并不能构成所谓爱国主义的要素。也就是说,燕国的存亡,其实浑不关他的痛痒。这是他听了燕太子丹一番慷慨陈词后,愣了半天不说话的真实原因。

事实上,荆轲刺秦并非主动请缨,燕太子丹则是买凶杀人。所谓“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便一语道破天机。

字里行间,蛛丝马迹,不容小觑。

荆轲,是被当作“神风突击队员”的。

当然,也可以换种说法叫“国士待之”。

事实上他的排场之大,成本之高,所用之费,十分惊人。徐夫人之匕首,樊将军之头颅;千金之礼品,督亢之地图;高渐离之击筑,田先生之筹谋。一切高成本又具有戏剧性的要素,在这里应有尽有,而且惊心动魄,光彩夺目。唯一没作交代的,是不知道有没有过行动前的沙盘推演。

这就怎么看,怎么像演戏。

没错,演戏。包括燕太子丹的“催场”,包括众人“皆白衣冠以送之”,包括临别之际痛哭流涕慷慨悲歌,也包括十三岁就会杀人,但见了秦王就尿裤子的副使秦舞阳,都是必需的舞美、道具和伴奏。

是啊,刺杀秦王是何等机密之事,有这么敲锣打鼓的吗?就不怕秦国的卧底和线人?实际上,一次秘密行动的排场越大,戏剧性和仪式感越强,真实性就越弱。结果,作为“无韵之离骚”华彩乐章的荆轲刺秦,便成了燕太子丹编剧和导演的一场大型演出。“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是主题歌。荆轲刺秦王据山东嘉祥武氏祠东汉画像石。

这种语境下的荆轲,已不是刺客,而是演员。

可惜战场不是剧场。一旦图穷匕首见,那就必须动真格。然而正如武林高手鲁勾践所言,荆轲剑术不精,还不肯虚心学习。结果怎么样呢?秦王近在咫尺,他却一败涂地。抓,抓不住;刺,刺不中;追,追不上;打,打不赢。什么都干不成功的荆轲只能在遍体鳞伤之后,靠在柱子上说完最后的台词:嬴政!老子本来就没想杀你,是要劫持了你做人质,让你跟诸侯签订条约的!

荆轲没有撒谎,燕太子丹的策划就是如此:劫秦是第一方案,刺秦不过退而求其次。这是丹的如意算盘,他其实很贪。

问题是,可能吗?

荆轲心里多半也没底。他迟迟不肯成行,恐怕就因为此。

但,历史上那些伟大的艺术家,总是会在内心深处呼唤悲剧的出现。何况太子已经起了疑心,那就什么都不要说了。荆轲义无反顾地走向他的战场或剧场,哪怕明知不能全身而退,哪怕明知这不过一场真人秀。

是的,血溅王廷的真人秀。

杀手情

聂政却不会这样。

聂政是豫让之后、荆轲之前的刺客。与荆轲不同,他的目标很明确,就是刺杀韩相侠累。他的行动也很机密,只有他和严仲子两个人知道。

这更像一个职业杀手。

的确,如果说鉏麑忠义,豫让执著,荆轲会演,那么,聂政专业。他的“活”实在干得漂亮,不但干净利落地杀掉了侠累,还清理了现场,掐断了线索,让韩国人永远无法知道凶手是谁,更无法从凶手这里追到幕后。

这样的刺客,是手艺人。

手艺人是要有金刚钻的。没有金刚钻,他不揽瓷器活。就算有,也不轻易揽活。

聂政就是这样。

没错,聂政也是“士为知己者死”。他的出山,主要是感念严仲子的看重赏识。实际上,这也几乎是“中国式杀手”的共同特点。但同样毋庸讳言,聂政跟豫让不同。他不是自己要报仇,而是受雇于人,严仲子更明明白白是买凶杀人。奉黄金百镒,前为聂政母寿,就是他出的价钱。

但再高的价钱,聂政也不为所动。他谢绝了严仲子的馈赠,明确表示“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不过,他心里是领情的。而且他认为,严仲子“奉黄金百镒”正是稀罕自己的表现。既然如此,我聂政“将为知己者用”。

因此,当母亲去世居丧已毕时,聂政专程从齐国西行到卫国,在濮阳面见严仲子,并直截了当地说:你的仇人是谁?现在交给我吧!

严仲子大喜过望。

隐忍已久的严仲子,决定给聂政配备一支小分队。因为这次行动的目标是韩国的国相,也是韩侯的叔叔。此公人多势众,防卫森严,不易下手。

然而聂政却坚决反对。他说,这事绝不可以人多。人多嘴杂,是非也多,哪有不泄密的?一旦走漏风声,后果不堪设想。因此,臣只能一人前往执行任务。

只身前往的聂政如入无人之境。他手提三尺之剑,入韩境,进国都,闯相府,上厅堂,在手持戈戟的卫士们还没来得及反应时,就一剑刺死了侠累。然后,又一声长啸,击杀了侠累的卫队数十人,剩下的则全都呆若木鸡。

聂政开始对自己动手。他先是割掉了自己的面皮,又挖掉自己的眼睛,然后剖腹挑出肠子,这才倒地而死。这一系列的动作,他做得有条不紊,一丝不苟,平心静气。

聂政,莫非是“冷血杀手”?

不,他有情有义。

什么情?

亲情,还有友情。

事实上,聂政原本是可以全身而退的。他毅然毁容不为别的,就是要保护所有相关人,包括严仲子。这也是他反对成立小分队的初衷。他对严仲子说得很清楚:韩卫两国相距不远。一旦走漏风声,韩人举国与主公作对,岂不危险?同样,一旦暴露真面目,生活在齐国的姐姐岂能不受牵连?

为此,聂政甘当无名英雄。

这就是聂政的情义了。

只不过他没想到,自己的姐姐更是一个侠女。

这样的女人和男人

聂政的姐姐叫聂荣。

聂荣也到了韩国。因为聂政死后,韩国人成了没头的苍蝇。他们不知道这个刺客是谁,为什么要刺杀侠累,又是谁在幕后指使。冤有头,债有主。怒不可遏的韩侯下令将聂政暴尸街头,悬赏千金,务必查清他的真名实姓。

消息传来,聂荣立即赶往韩都,并一眼就认出了弟弟。

聂荣伏尸大哭。

围观的韩国人替她捏把汗。他们说:我们国君正在悬赏追查这个刺客,夫人难道不清楚吗?怎么还敢来认尸?

聂荣说:我当然知道,我怎么会不知道?想我这苦命的弟弟,虽然身怀绝技,志向远大,却因为放心不下老母和妾身,只能忍辱负重,屈身市井,混迹于贩夫走卒之中。现在老母宾天,妾身已嫁,他可以“为知己者死”,也可以大显身手,扬名立万了。但,弟弟因为妾身尚存,不忍牵连,竟如此地毁坏自己的容貌。我又怎么忍心为了苟活在世,而泯灭贤弟的英名呢?说完,聂荣竟哭死在弟弟的尸体旁。

这让人想到了安提戈涅。

安提戈涅是古希腊剧作家索福克勒斯的剧中人。她的哥哥波吕尼克斯在宫廷斗争中失败,被他们的舅舅、新国王克瑞翁宣布为“叛国者”,抛尸郊外,去喂野狗和猛禽。然而安提戈涅却不顾克瑞翁“收尸者杀无赦”的命令,在哥哥的尸体上撒土三次,以代掩埋。

克瑞翁盛怒。

盛怒的克瑞翁抓住自己的外甥女,问她是否知道国王的命令是不可违抗的。

安提戈涅平静地回答──我知道。不过,我也知道另一种命令。这命令不是今天或明天的,而是永远的。谁也不知道它来自何处,但谁都不能违抗它却不受神的谴责。正是这命令叫我去埋葬波吕尼克斯,因为不能让我母亲死去的儿子没有葬身之地。

聂荣接到的,莫非也是这样的命令?

塑造了安提戈涅形象的索福克勒斯,跟聂荣应该是同时代人。距离那位“自杀的刺客”鉏麑,则大约二百多年。真没想到,两个伟大的民族的童年气质,竟会如此相同。《广陵散》减字谱即《聂政刺韩王曲》,含“刺韩”、“冲冠”、“发怒”、“报剑”等乐段,嵇康就以善弹此曲著称。

鉏麑接到的,也是另一种命令。正是这命令让他义无反顾,正是这命令让他杀身成仁。当然,这三个人的出发点是不一样的。鉏麑是为了国,聂荣和安提戈涅是为了家;鉏麑是为了正义,聂荣和安提戈涅是为了亲情。然而他们接到的命令却来自同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就叫天良。

天良在,则天理存。

不过鉏麑虽然死了,灵公却没有住手。他设宴招待赵盾,后堂则埋伏着甲士,还有恶犬。靠着别人的帮助,被迫害的赵盾才杀出重围,逃离国都。如此步步紧逼的结果,是灵公终于被赵盾的堂弟或堂侄赵穿所杀。时间,是在这年的农历九月二十六日。

但这笔账,最后还是算到了赵盾的头上。赵穿杀了灵公后,晋国的太史董狐立即将此事记录在案,称“赵盾弑其君”,并在朝廷上拿给大家看。

赵盾说:不对,不是我杀的。

董狐说:你是晋国正卿。你被追杀,并没逃出国境;你回朝廷,又不严惩凶手。国君不是你杀的,是谁杀的?

史官的尊严有如哨兵,神圣不可侵犯。

赵盾无言以对。

这就是文天祥《正气歌》中所谓“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它比刺客的刀子还要锐利,因为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精神的力量虽然无形,却也无敌。因此,文天祥那句话也可以改成“在韩聂荣哭,在晋董狐笔”。

这是怎样的女人!

这是怎样的男人!

有这样的女人和男人,当然会有非同寻常的情人。

第二章 情人

夏姬成为尤物,原本是上天的安排。她不过希望能够主宰自己的命运,因此一生都在等待和努力。如果长时间都只遇到庸才或人渣,那不是她的错。

尤物夏姬

不知道夏姬长什么样,正如没人当真见过海伦。

海伦的名字我们耳熟能详,长达十年之久的特洛伊战争据说就是她惹出来的。荷马的《伊利亚特》告诉我们,特洛伊王子帕里斯乘船来到希腊,在斯巴达受到了盛情款待。然而这位英俊少年、盖世英雄兼花花公子的回报,却是跟美艳绝伦的王后海伦偷情上床,并勾引她一起私奔到特洛伊。

怒不可遏的斯巴达国王向希腊各邦发出绿林柬,首领尤利西斯、英雄阿喀琉斯等纷纷响应。这些阿卡亚人在迈锡尼国王阿伽门农的率领下,挥戈杀向特洛伊。奥林帕斯山上的诸神也不甘寂寞,不但分别站队,而且亲自参战。战争震撼了尘世也搅动了神界,难怪诗人会如此感叹──她的脸蛋令千舰齐发,烧毁了特洛伊高耸入云的城塔。

但,荷马始终没有告诉我们海伦到底长什么样。我们只知道,当希腊联军直逼城下时,特洛伊的元老院里也吵成一团。该不该为这样一个女人赔上身家性命,跟阿卡亚人血战一场?不少人认为不该。一个白胡子老头甚至怒火中烧地说:干脆把那妖精扔进海里得了!

也就在这时,海伦披着一袭长纱无意间从会场边款款走过。爱琴海午后的阳光柔和地洒落在她的脸上和身上,勾勒出那摄人魂魄的容貌和线条。所有的男人都屏住了呼吸,议事厅里鸦雀无声。最后,当老头子们缓过神来时,元老院的决议是:为女神而战,虽死无憾!

夏姬的“杀伤力”,也差不多。

中国的夏姬跟海伦十分相似,又有所不同。海伦是传说人物,记载于荷马史诗;夏姬是历史人物,生活在春秋时期。关于夏姬的可靠史料,在《左传》。但,跟荷马一样,左丘明也没有描述夏姬的长相,我们只知道她有过很多男人。到底有多少,没人能准确说出。坊间所谓“三为王后,七为夫人,九为寡妇”的说法,是靠不住的。这种演绎,明显带着羡慕嫉妒恨,以及伪道学的真下流。战国长袖曲裾衣舞女玉雕洛阳金村韩墓出土,据沈从文《中国古代服饰研究》。战国绣云纹曲裾衣女彩绘俑长沙仰天湖楚墓出土,据沈从文《中国古代服饰研究》。楚墓帛画长沙陈家大山出土,据郭沫若《文史论集》图版。春秋战国时期女性服饰、发饰、妆容已十分精美,其多样性亦可见一斑。

同样,也没人知道她靠什么征服男人。天使脸蛋?魔鬼身材?勾魂媚眼?床上功夫?或许兼而有之。反正,夏姬在这方面天赋极高,且经验丰富,也名声在外,堪称“性感女神”。于是上至国君,下至大夫,这些妻妾成群的男人,只要一看见她就眼睛发直,变成正在发情的公狗。

这样的女人,是“尤物”。

尤物是可以改变世界的,至少可以左右她的男人。

这是一位老太太的观点。这位老太太,是晋国大夫叔向的母亲。公元前514年,晋国的国君做媒,要叔向娶夏姬的女儿为妻,老太太却坚决反对。反对的理由,就是“夫有尤物,足以移人;苟非德义,则必有祸”。意思也很清楚:一个女人如果性感美丽,那就是尤物。尤物是会惹是生非的。如果她的男人没有大德大义,事情就麻烦了。

表面上看,晋国老太太的话没有错,夏姬确实弄得国无宁日。她嫁到陈国,陈国因她而亡;嫁到楚国,楚国内讧不止。在她五十岁以前,跟她有过性关系的男人几乎都没有好下场,不是身败,就是名裂,甚至死于非命。结果最好的也是英年早逝,没享过几天福。

这确乎是“祸水”。

其实夏姬惹的祸,跟海伦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特洛伊城沦陷后,居民遭到大规模的杀戮和蹂躏。其他女人都成了战利品,要么做苦力,要么做性奴。只有海伦,安然无恙地回到斯巴达,回到了丈夫的身边,再次成为人间最美丽的女王,坐在铺着金毛毯的椅子上安享尊荣。无论是交战的哪一方,也无论是战前还是战后,没有任何人指责她怨恨她,反倒对她百般呵护和安慰。

同样,也没有人谴责和嘲笑阿卡亚人和特洛伊人做了蠢事,不该为一个女人作出牺牲。对此,《伊利亚特》第三章的解释是:因为海伦就像绝世的女神一样美得令人敬仰。

夏姬得到的待遇却相反。《左传·昭公二十八年》说:甚美必有甚恶——最美丽的就是最丑恶的。一个女人如果漂亮得像夏姬那样,一定不是好东西。上天既然把所有的美丽都集中在她身上,那就肯定是要让她干坏事。这虽然是那位晋国老太太的观点,却未必没有代表性。

于是,我们很想问个为什么。

郑国女孩

夏姬是郑穆公的女儿,郑灵公的妹妹,郑国公主,姓姬。因为嫁给了陈国大夫夏御叔,所以叫夏姬,意思是“陈国夏氏氏族的姬姓媳妇”。

这很有点意思。

事实上郑国和陈国,是当时诸侯列国中最风流的。本中华史第三卷《奠基者》提到的“中国情人节”故事,就发生在郑国。那首“东周版《花儿与少年》”的《溱洧》,也正好是郑国民歌。我们知道,《诗经》收入郑国民歌共二十一首,其中可以确定为情歌的十六首。十六首情歌中,描述场景的两首,男性示爱的三首。其余十一首,都是女人向男人表达爱情。

示爱是多种多样的,比如《萚兮》(萚读如拓,去声)。《萚兮》与《溱洧》的不同在于,《溱洧》的场景是春波浩荡弥漫,《萚兮》的时节却是秋风落叶满天。姑娘渴望爱情的心,也像落叶一样翻腾回旋──落叶遍地,秋风吹起。哥哥你就唱吧,妹妹我跟着你。

是啊,爱,并不分春秋。而且只要心动,郑国的女孩子就会明明白白说出来。说,有委婉的,也有搞笑的,比如《山有扶苏》──山有扶苏,隰有荷华(隰读如席)。不见子都,乃见狂且(且读如居)!

翻译过来就是──山上有棵扶苏树,池中有株玉莲花。不见心中美男子,撞上个轻狂坏娃娃!

这就是调侃了。

实际上,狂且、狂童、狡童等等,都是昵称,因为“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子都,则是当时帅哥美男的代表,相当于“大众情人”。因此这诗也可以这样翻译──山上有棵扶苏树,池中有株玉莲花。不见子都美男子,撞上个欢喜俏冤家!

但,俏冤家也好,坏娃娃也罢,其实都是心上人。一旦满心欢喜,郑国女孩的表达还可能更加火辣,比如《褰裳》(褰读如迁)──你要真有爱,卷起裤腿过河来。你要不爱我,难道我就没人爱?你这傻瓜中的傻瓜,呆!

原文,是“狂童之狂也且”。

好一个“狂童之狂也且”!看不上我?告诉你,本姑奶奶还不稀罕!

这是怎样的郑国女孩!

然而有过恋爱经验的人都知道,女孩子所谓“不稀罕”,其实往往是“很在意”,否则犯不着说出来。谁要是当了真,谁就是犯傻。

当然,也有直说的,比如《子衿》──青青的,是你的衣领;悠悠的,是我的痴心。就算我没去找你,你就不能捎封信?就算我没去找你,你就不能来亲亲?

呵呵。“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由此可见,郑国女孩的怨恨、解嘲、戏谑、闹情绪,都因为爱得太深。思念之切,即生抱怨。抱怨,就撒娇。比如《狡童》──莲鹤方壶新郑市李家楼郑公大墓出土。郑国曾经繁盛一时,富甲一方,拥有发达的冶炼技术,所那个坏小子,不跟我说话,害得我饭都吃不下。那个臭小子,不跟我吃饭,害得我觉都睡不安。

我们完全不知道这事的结果如何,不知道那坏小子后来是不是跟这女孩吃饭说话,或者干脆就各奔东西。但失恋的事肯定经常发生,比如《东门之》(读如扇)中的姑娘。她跟自己暗恋的对象几乎天天都能见面,只是那男孩对她无动于衷。这实在是一件折磨人的事,她的情歌也就唱得惆怅万分──东门之路,多么平坦;栗树成行,茜草丰满。他的家离我这么近,他的心离我那么远。

好得很!暗恋、热恋、失恋,《诗经·郑风》中应有尽有。也许,这就是郑国女孩的情感世界。这样的体验,夏姬也曾有过吗?

应该有。

风流本非罪过

事实上,敢爱并敢表示,并非只有郑国女孩。周代女子之爽气,其实是超出我们想象的。比如《有杕之杜》(杕读如第)中的晋国女孩──孤零零一棵赤棠,直挺挺长在路旁。帅呆呆我的情郎,啥时候到我身旁?

女孩如此,男孩也一样。比如《静女》中的卫国小伙,与姑娘相约在城角。然而左等不来,右等不来,害得他搔首徘徊。最后,躲起来的姑娘露面了,还送给他一支彤管、一棵青草,这可真是喜出望外──文文静静的你,那样美丽,那样美丽!我在城角等了半天,你在哪里,你在哪里?原来你悄悄躲起,你真调皮,你真调皮!送我什么没有关系,只要是你,只要是你!

不过,说起来还是女人更彪悍,比如《摽有梅》(摽读如标,去声)中的召南女子──熟了的梅子往下掉,枝头只剩六七成;熟了的梅子往下掉,枝头只剩二三成;熟了的梅子往下掉,枝头一个都不剩。你想求爱就快点来,磨磨蹭蹭急死个人!

呵呵,简直是逼婚。

有逼婚的,还有逼人私奔的。《王风·大车》中一个女子就这么说──牛车款款,毛衣软软。我想私奔,怕你不敢!

接下来的话更火辣──活着不能睡一床,死了也要同一房!你要问我真与假,看那天上红太阳!

这是怎样的女人!

其实所谓“王风”,就是周王国的民歌。之所以叫“王风”而不叫“周风”,一方面因为王国乃天子所在,另一方面也因为这时已迁都洛阳。天子脚下尚且如此,诸侯各国可想而知。反正,只要她们有了爱,就会不管不顾。比如《柏舟》中的卫国姑娘──河里一只柏木船,漂呀漂在水中间;眼中一位美少年,爱呀爱在我心尖。就是到死也心不变!哎哟妈妈,哎哟老天,为什么不懂我心愿?

这事同样没有下文。

弄不好,这姑娘只能私奔,或者偷情。

偷情在周代也是常有的事。比如召南的《野有死麕》(麕读如军)中,一位猎人就在山里跟小妞一见钟情。猎人用刚刚打到的獐子(麕)作定情礼物,两人便一起走进了树林。只不过那小妞说──轻一点,慢慢来好吗?不要动我的围裙,别让那长毛狗叫个不停。

哈,很真实。

召南这对恋人在山上野合,齐国那对情人则在男人住处幽会。唯其如此,偷情的女人对时间很在意,也很警觉。一到黎明,就会推醒怀中的情郎,男人则只会把她搂得更紧。

于是,《齐风·鸡鸣》中就有了这样一番对话──亲爱的,鸡叫了,天亮了!什么鸡鸣?那是苍蝇。真的天亮了,太阳都出来了!什么太阳?那是月亮!

接下来男的又说:别管那些虫子,让它们乱飞吧,我们再亲热一会。女的却说:不行不行,真的不行!我必须走了,你可别恨我啊!

怎么会呢?

花非花,雾非雾,金缕慢移莲花步。巴山夜雨巫山云,便是灵犀相通处。

事实上,有男女便有性爱,有婚姻便有偷情。因为正如恩格斯所说,一夫一妻的制度“决不是个人性爱的结果”。真正的热恋,性冲动的最高形式,是中世纪的“骑士之爱”。骑士和情人睡在床上,门外站着卫士,以便一见晨曦就催促他溜之大吉。恩格斯甚至认为天主教会禁止离婚的原因是──偷情就像死亡,没有任何药物可治。

因此,婚外恋和一夜情,几乎任何民族和时代都有,社会也往往睁只眼闭只眼。风流不是罪过,只要不弄得像夏姬那样鸡飞狗跳就行。

不幸与万幸

夏姬似乎命不好。

传言说,夏姬出嫁前就已经有了情人,叫子蛮,是她同父异母的哥哥。甚至还有人说,他就是郑灵公。这显然不对。因为郑灵公的字是子貉(读如何),不是子蛮。也有人说,子蛮是她的第一任丈夫。这同样可疑。至少没人告诉我们,这位子蛮是哪一国的公子。也没人告诉我们,他俩是什么时候结婚的,婚后又生活了多少年。总之,子蛮究竟是夏姬的丈夫,还是情夫,死无对证。我们只知道,在与夏姬有了性关系后不久,子蛮就去世了。这让夏姬一开始便背上了“克夫”的罪名,叫“夭子蛮”。

坏事开了头,后面就收不住。子蛮去世后,跟他上过床的这位郑国公主,便嫁给了陈国大夫夏御叔,从此叫“夏姬”。夏姬跟夏御叔过得似乎不错。他们生下了儿子夏征舒,也没听说有过什么不雅之闻。可惜十几年后,夏御叔也撒手人寰。这在那些视红颜为祸水的人眼里,便理所当然地成为夏姬“不祥”的证据。没有人替她想想,作为天生尤物,年纪轻轻便成为寡妇是何等的不幸。

寡妇门前是非多,何况还是在陈国。

陈人跟郑人一样风流成性,两国也都有一个特别的地方叫“东门”。东门未必是“红灯区”,但肯定是恋人或情人寻偶求爱的“约会区”。所以,郑国的情歌便说“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而陈国情歌所谓“东门之池,可以沤麻;彼美淑姬,可与晤歌”,也可以理解为“东门之池,可以泡妞”。

郑国和陈国,都是性爱的自由王国。

实际上陈国比郑国更开放。前面说过,郑国是有情人节的,叫上巳节,时间是在三月三。陈国却似乎天天都是情人节。陈人因为自称是舜帝之后,巫风盛行,国人个个能歌善舞。他们甚至有一部分女子,专门从事巫术,以歌舞祭祀神祇。这种“神妓”其实是最早的性工作者。《诗经·陈风》中的《宛丘》,就是某个男子献给巫女的情诗。

何况陈国的祭祀活动次数频繁,地点则除了东门和宛丘,还有南方之原。于是每到这时,陈国的男男女女便成群结队地倾城而出,泡巫女,会情人,找对象,大开其性爱派对。

不难想象,在风气如此的陈国,性感漂亮的夏姬一旦变成单身,事情会怎么样。

首先是国君陈灵公“当仁不让”,然后是他与卿大夫孔宁和仪行父“资源共享”,君臣三人共同成为夏姬的情人。他们甚至穿着夏姬的内衣,公开在朝堂上谈论偷情的过程,交流做爱的经验,大讲三十七八的她如何风韵犹存。夏姬的内衣怎么会到他们的身上?是夏姬给的,还是他们偷的?不清楚。但可以肯定,他们的行为丝毫都不避人耳目,在陈国朝野已是公开的秘密。

这事终于闹得沸沸扬扬。《诗经·陈风》中的《株林》,便是当时国民议论此事的讽刺诗。这诗说:我们国君为什么要去株林?谁都知道那里住着什么人。他是去看子南(夏姬之子夏征舒)的吧!第二天早上,他在那里吃点心。

看来,即便是主张性自由的陈国人,也觉得事情有点过分。舆论监督的结果,是导致了一位大夫的死亡。因为他对灵公君臣的所作所为,公开提出了批评。于是,在陈灵公的默许下,他被孔宁和仪行父谋杀。

没有了监督的君臣三人更加肆无忌惮。一年后,也就是前面一章说到的鉏麑自杀后八年,即鲁宣公十年的五月八日,这三个家伙居然在夏姬的客厅里,嘻嘻哈哈地争论她儿子夏征舒长得更像他们当中的谁。

陈灵公嬉皮笑脸地对仪行父说:征舒像你。

仪行父厚颜无耻地回答:也像君上您。

这玩笑开得实在过分,因为夏征舒无论如何不可能是他们的私生子。士可杀不可辱。忍无可忍的夏征舒,便在陈灵公出门时一箭射死了那家伙。

这应该是第三个死于非命的“灵公”。第一个是前一章讲过的晋灵公。他是因为为君无道,被赵盾的族人赵穿杀掉的,时间是在公元前607年(鲁宣公二年)。第二个就是夏姬的哥哥郑灵公。他是在晋灵公死后两年(鲁宣公四年),因为吃王八而起纠纷,被本国两位公子杀死的,当国君还不足一年。六年后(鲁宣公十年),便轮到这位因偷情而丧命的陈灵公。前面说过,谥号叫做“灵”的,其实都不灵。但八年之内一连死了三位灵公,也未免太有戏剧性。夏姬六年前死了哥哥,这会儿又死了情人,实在倒霉透顶。

更倒霉的是,就连郑灵公的死,后来也被某些人说成与夏姬有关。他们说郑灵公就是子蛮。他被本国两位公子杀死,其实不是因为吃王八,而是因为吃醋。也就是说,郑灵公和某公子,不但都是夏姬的哥哥,而且也都是夏姬的情人。他们争风吃醋积怨已久,这才刀兵相见,翻脸不认人。

当然,这种无稽之谈夏姬并不知道。同样,我们也不知道陈灵公被杀后,她是什么态度和心情。我们能知道的是,惹出大祸的孔宁和仪行父逃到了楚国,杀死陈灵公的夏征舒则自立为君。弑君和篡位,在当时可是滔天大罪。垂涎已久的楚人便有了可乘之机,也有了灭亡陈国的“正当理由”。第二年(鲁宣公十一年)十月,楚军攻进陈国,杀死夏征舒。然后搂草打兔子,顺手牵羊把夏姬带了回去。

等待夏姬的,将是她无法主宰的命运。

幸运的是,她遇到了巫臣。

情种巫臣

关于巫臣,我们掌握的材料不多,只知道他是楚国申县的县公,家族为屈氏,字子灵。他的名字,几乎仅仅是因为夏姬才被载入史册的,因此除《左传·宣公十二年》提到过一笔外,以后便事事与夏姬相关。

巫臣与夏姬,前世有缘。

夏姬被带到楚国后,庄王和大夫子反(公子侧)便眼睛发直,都想要她,却被巫臣阻止。巫臣劝阻庄王的说辞是:大王出兵陈国,原本是讨伐有罪;如果占有夏姬,那就是贪恋美色了。以小贪而害大义,可以吗?

庄王只好放弃。

巫臣劝阻子反的说辞,则是夏姬“不祥”。巫臣说,这个女人,克死了她的第一个男人子蛮和第二个男人御叔,害死了第三个男人灵公,连累了亲儿子夏子南,搞垮了大夫孔宁和仪行父,灭亡了陈国,真是谁沾上谁会倒霉。人生苦短,保命要紧啊!再说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一棵树上吊死呢?

子反也只好放弃。

庄王和子反弃权后,夏姬被分配给了襄老,实际上成为襄老儿子的情人。因为八个月后,襄老就战死在疆场。夏姬则似乎没有片刻犹豫,就跟襄老的儿子上了床。没有人对此表示大惊小怪。也许在公众看来,夏姬这样的尤物,可是从来就不在乎什么后果的。

谁都没有想到,这里面其实另有文章。

时隔多年人们才发现,巫臣劝阻庄王和子反,其实是自己想要夏姬,而夏姬似乎也钟情于巫臣。史书没有记载他们相爱的过程,只知道他俩配合默契,利用国际政治斗争“曲线救国”,终于双双私奔到晋国。

这事相当复杂,也只能长话短说。

简单地说,夏姬被许配给襄老是在鲁宣公十一年十月。第二年六月,就发生了晋楚之战,交战地点则在郑国。战争中晋军射死了襄老,又俘虏了楚国的王子,并带了回去,准备用来交换被楚国俘虏的自己人。

于是巫臣就觉得机会来了。

巫臣的办法,是先跟夏姬打招呼:只要你回到郑国,我就娶你。然后又让人从郑国送信给夏姬:只要你回国,就能得到襄老的尸身。夏姬跟襄老,毕竟是法定的夫妻。她要回国收尸,楚庄王不能不批准,何况巫臣也做了工作。夏姬心里也清楚,所谓葬夫只是借口。事成之后,巫臣也不可能再回到楚国。于是夏姬扬言:得不到我丈夫的尸体,就不回楚国。

果然,夏姬一回到郑国,巫臣就跟她秘密结婚。

婚后,夏姬留在了郑国,巫臣却没有马上叛逃。事实上,他一直等到楚庄王去世,等到楚共王(共读如恭)即位后的第二年,才付诸行动。这一次,他利用了出使齐国的机会。只不过走到郑国,他就把任务和礼品都交给副使,自己则带着夏姬远走高飞。他俩原本是想去齐国的。由于齐国刚刚战败,便改变主意去了晋国。这一对情侣在晋国安家落户,巫臣还做了晋国的大夫。

当然,襄老的尸体和被俘的楚国王子,也被晋国归还了。但这是在巫臣叛逃后的第二年(鲁成公三年),跟巫臣和夏姬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回顾夏姬一生,性爱游戏不少。她甚至不在乎情人们之间的关系是君臣,是父子,可谓上下老少通吃。但这一回,夏姬和巫臣可是玩真的了。种种迹象表明,他们应该是一见钟情,而且相见恨晚。为了这难得的爱情,从密谋私奔到实施叛逃,他们用了七八年的时间。

真心相爱的结果,是让巫臣和楚国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巫臣叛逃五年后(鲁成公七年),没能得到夏姬的楚国大夫子反杀光了巫臣的族人,巫臣则说服了晋国与吴国联盟伐楚。他甚至亲自到吴国担任军事顾问和教练,害得子反他们一年之内七次疲于奔命,被打得顾首不顾尾。

只有夏姬修成正果。

与巫臣结合后的夏姬是幸福的。晋国老太太反对迎娶的儿媳妇,就是他们的女儿。尽管与巫臣相爱时,夏姬已五十上下,但好歹等到了真爱。实际上,夏姬成为尤物,原本是上天的安排。能否遇到德义之人,其实由不得自己。她的所作所为,不过希望能够主宰自己的命运,因此一生都在等待和努力。在巫臣之前只遇到庸才或人渣,那不是她的错。

赖不到神头上

跟海伦相比,夏姬有点冤。

没错,夏姬是乱了伦,但乱伦在当时习以为常。夏姬也偷了情,但没有一次是在婚姻状态中。相反,当她跟丈夫御叔一起生活时,甚至在等待巫臣来团圆时,从未有过绯闻。比起海伦的背叛丈夫来,哪个问题更严重?

夏姬当然也惹了祸,但海伦惹的祸更大:特洛伊城彻底毁灭,众多英雄战死沙场,无数百姓惨遭蹂躏。然而结果却两样:我们被告知夏姬是一个淫妇,却几乎听不到对海伦的任何谴责。事实上,她一直以美丽女神的形象活在人间。2004年5月9日,华纳兄弟拍摄的影片《特洛伊》上映,第一个周末就赢得了4560万美元的票房。海伦的魅力毋庸置疑。

夏姬备受争议,海伦无限风光,这是为什么?

最简单的解释,是人神有别。

对!夏姬是“人之罪”,海伦是“神之过”。

谁都知道事情的起因:天后赫拉、智慧女神雅典娜和爱情女神阿芙洛狄忒进行天界选美,奖杯是一只苹果,上面刻着“送给最美丽的人”。诸神让特洛伊王子帕里斯裁决。帕里斯鬼使神差地将苹果给了阿芙洛狄忒,阿芙洛狄忒则把海伦作为奖品给了帕里斯。所以,从偷情到私奔,海伦都没有责任,也可以不负责任。至于奥林帕斯山上的诸神,当然也不会负责。

没人负责,就没法问责,也不必指责。该做的,是狂欢、起哄和看热闹。

这是典型的希腊做派。

夏姬就没有那么好运。中国没有希腊那样的神,更没有谁会为一个女人的选择埋单。甚至按照宗法和礼教,女人就不该选择自己的命运。她要做的,是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跟一个自己不认识的人结婚,然后生儿育女,相夫教子。如果遇人不淑,只能自认倒霉。如果不幸丧夫,也只能自认倒霉。夏姬,怎么会有人理解有人同情?

当然,她也赖不到谁头上。

这样看,有神是好的?

错!问题不在神,而在人。我们知道,希腊的宗教,其实是艺术;希腊的神,则其实是人。看看奥林帕斯山上的那些伙计吧!骄纵、蛮横、放荡、小心眼。他们相互欺骗,故意找碴,争风吃醋,互不买账,还积极参与人类的战争和偷情,很黄很暴力。这跟人有什么区别?金苹果事件据英国画家约翰·斐拉克曼(John Flaxman)画作,左边是“裁决者”帕里斯,右边是阿芙洛狄忒、雅典娜、赫拉三女神。帕里斯与海伦作为回报,爱神阿芙洛狄忒引海伦与帕里斯相会。亦据斐拉克曼画作。

区别就在人会死,神则是不死的。不死的神不受自然规律的限制,这才恣意妄为又不负责任。这当然很没道理。在特洛伊战争中,英雄阿喀琉斯对破坏游戏规则的阿波罗怒吼:你当然不担心将来会有报复!大埃阿斯则对降下漫天迷雾的众神之王宙斯怒吼:如果我们必须死,那就让我们死在阳光下吧!

这是正义的呼声,它比神性更高贵。

好吧!既然神可以行为乖张,人当然也可自由选择,至少人类的某些天性和天赋可以免责,比如爱和美。因此,海伦和帕里斯是不受谴责的。为他们的偷情打一场战争,也是值得的,甚至是必需的。有这样一场战争,英雄才成其为英雄,正义才成其为正义,爱情才成其为爱情,美才成其为美。一位英国学者甚至说,《伊利亚特》的真正寓意,也许就体现在它的两行诗中──比所有事情都重要的,一是爱情,二是战争。

这让我们想起了《左传》,想起了“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模仿前面的句式,这话翻译过来就是──比所有事情都重要的,一是祭祖,二是打仗。

呵呵,希腊更看重女人,我们更看重祖宗。但无论希腊还是华夏,战争都是重要的,战士也都是重要的,更是史家不可忽略的。因为只有在战争中,人性的美和丑才会暴露无遗,并表现得淋漓尽致。

那就来说战士。

第三章 战士

子路说,一个君子,必须活得体面而有尊严。就算去死,也不能免冠。于是放下武器腾出双手,从容地系紧冠缨,任由敌人砍杀。

极品战俘

夏姬和巫臣叛逃到晋国的第二年,知罃(读如智英)也被楚国释放了。

知罃是个战俘。

战俘知罃是晋国大夫荀首的儿子,所以也叫荀罃。荀首的采邑叫智(也写作知,是同一个字,都读智),因此荀首被称为智伯或知伯,谥号知庄子。他的接班人,当然代代都称智伯,正如晋国的国君代代都称晋侯。知罃后来就成为智伯,谥号知武子。本卷第一章讲到的那个智伯,那个豫让拼死拼活也要为之复仇的智伯,则叫荀瑶,谥号知襄子。

在前章说过的夏姬故事中,我们知道楚国和晋国发生了一场战争,史称“邲之战”(邲读如必)。邲之战,晋军是一败涂地的,知罃也被楚军俘虏。这时的荀首,是晋国的下军大夫。荀首说:抓不到别人的儿子,就要不回自己的儿子。于是,本已战败的荀首便在撤退的途中带领亲兵杀了回去,一箭射死了夏姬的丈夫襄老,又一箭射伤了楚国的王子,并把这一死一伤两个人带回晋国。

这事给了巫臣一个机会,让他成功地娶到了夏姬。当时巫臣就曾告诉楚庄王,晋国一定会提出交换战俘。果然,鲁成公三年(前588),晋楚两国达成协议:晋国送还楚国王子和襄老尸体,楚人则放知罃回国。

这时,知罃已经做了九年战俘。

于是楚王为知罃送行。

当然,这时的楚王已经不是庄王,而是年轻的共王。

送行时,双方都客客气气,彬彬有礼。共王称知罃为“子”,也就是“先生”或“您”;自称,有时称“我”,有时称“不穀”(读如谷),意思是“我这不善之人”。这是王者的谦称,因为楚君已经称王。但严格地说,他应该自称“寡人”,也就是“我这寡德之人”,这才是诸侯的谦称。

知罃则自称“臣”,或“累臣”,也就是“被俘的小臣”;称自己的父亲为“外臣”,也就是“外邦小臣”,而且直呼其名。提到自己的国君,则称“寡君”,也就是“敝国寡德之君”。这些称谓,都是当时的外交礼仪。

谈话温文尔雅,又充满张力。

共王问:先生怨恨我吗?

知罃答:不怨恨。两国交兵,下臣无能,做了俘虏。贵国的执法官没有用下臣的血来涂抹贵军的军鼓(执事不以衅鼓),而是让下臣回国接受军事法庭的审判,这是贵君上的恩典。下臣自己如此无能,又敢怨恨谁?

理解这段话,需要有一点知识。按照当时的制度,将士出征之前先要祭祀社神,叫“祭社”。祭祀用的肉和酒要分给大家,叫“受脤”。同时要用血涂抹军鼓,叫“衅鼓”。衅鼓的血,往往是用战俘的,而且最好是等级高贵的战俘。知罃所谓“执事不以臣衅鼓”,其实是说楚人没有杀他。

不杀之恩,照理说是应该表示感谢的。

因此共王又问:那么先生感谢我吗?

然而知罃却回答:不感谢。两国君臣为了国泰民安,克制自己,宽待他人,释放战俘,永结友好。这样功德无量的事,下臣不曾与闻,哪有资格表示感谢?

共王再问:先生回国后,拿什么报答我?

知罃答:不知道。下臣心里没有怨恨,君上也不会居功自傲。既没有怨恨,又没有功德,下臣不知怎样报答。

楚共王碰了一鼻子灰。

于心不甘又无可奈何的共王只好说:尽管如此,还是恳请先生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寡人。

结果知罃说了三种可能。

知罃说,第一,如果承蒙贵君上的福佑,下臣得以作为战俘,带着这一把朽骨回到祖国,被敝国寡德之君军法从事,以振军威,以儆效尤,臣虽死无憾,永垂不朽。

第二,如果寡君法外施恩网开一面,将臣赐予您卑微的外邦小臣荀首,任其处置;家父经寡君批准,在宗庙实行家法,戮臣于列祖列宗灵前,臣同样虽死无憾,永垂不朽。

第三,如果寡君不批准家父的请求,那么,下臣将依法担任敝国的职务,率领一支小部队,镇守边疆保家卫国。到那个时候,如果不幸与贵军相遇,下臣将奋勇当先拼力死战,决不三心二意,左顾右盼。这一片赤胆忠心,就是下臣可以报答君上您的。

楚共王肃然起敬。

被震撼的共王以最隆重的礼仪送知罃出境。他甚至感叹说:晋国有这样的战士,我们是无法与之争雄的。

这是怎样的战俘!

事实上,这样的战俘在春秋时期并不罕见。鲁襄公十七年(前556),一个名叫臧坚的鲁国战士在战败后被齐军俘虏。齐灵公居然派了一个宦官去看他,并对他说“你不会死”。这事做得实在不靠谱。但此公既然是一个被谥为“灵公”的昏君,离谱也不足为奇。

然而对于臧坚,却无异于奇耻大辱。因为按照当时的制度和礼仪,宦官是不可以对贵族下命令的,更无权决定贵族的死生,哪怕只是传达国君的命令。这样做,不但对接受命令的人是羞辱,对下达命令的人其实也是侮辱。于是臧坚朝着齐灵公所在的方向叩首说:承蒙关照,实不敢当!但君上既然赐下臣不死,又何苦要派这么个人来传达厚爱?

说完,坚持认为“士可杀不可辱”的臧坚用一根尖锐的小木棍挖开自己的伤口,流血而死。

这又是怎样的战俘!

战俘尚且如此,战士又该是怎样的风采、风骨和风度,也就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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