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零售业发展监测与分析报告(2017)(中国人民大学研究报告系列)(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29 10: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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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强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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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零售业发展监测与分析报告(2017)(中国人民大学研究报告系列)

中国零售业发展监测与分析报告(2017)(中国人民大学研究报告系列)试读:

总序

陈雨露

当前中国的各类研究报告层出不穷,种类繁多,写法各异,成百舸争流、各领风骚之势。中国人民大学经过精心组织、整合设计,隆重推出了由人大学者协同编撰的研究报告系列。这一系列主要是应用对策型研究报告,集中推出的本意在于,直面重大社会现实问题,开展动态分析和评估预测,建言献策于资政与学术。“学术领先、内容原创、关注时事、资政助企”是中国人民大学研究报告系列的基本定位与功能。研究报告是一种科研成果载体,它承载了人大学者立足创新,致力于建设学术高地和咨询智库的学术责任和社会关怀;研究报告是一种研究模式,它以相关领域的指标和统计数据为基础,评估现状,预测未来,推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研究报告还是一种学术品牌,它持续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焦点和重大战略问题,以扎实有力的研究成果服务于党和政府以及企业的计划、决策,服务于专门领域的研究,并以其专题性、周期性和翔实性赢得读者的识别与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推出研究报告系列,有自己的学术积淀和学术思考。我校素以人文社会科学见长,注重学术研究资政育人、服务社会的作用,曾陆续推出若干有影响力的研究报告。比如自2002年始,我们组织跨学科课题组研究编写了《中国经济发展研究报告》《中国社会发展研究报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报告》,紧密联系和真实反映中国经济、社会和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领域的重大现实问题,十年不辍,近年又推出《中国法律发展报告》等,与前三种合称为“四大报告”。此外还有一些不同学科的专题研究报告也连续多年出版,在学界和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这些研究报告都是观察分析、评估预测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重大问题的专题研究,其中既有客观数据和事例,又有深度分析和战略预测,兼具实证性、前瞻性和学术性。我们把这些研究报告整合起来,与中国人民大学的出版资源相结合,再进行新的策划、征集、遴选,形成了这个研究报告系列,以期放大规模效应,扩展社会服务功能。这个系列是开放的,未来会依情势有所增减,动态成长。

中国人民大学推出研究报告系列,还具有关注学科建设、强化育人功能、推进协同创新等多重意义。作为连续性出版物,研究报告可以成为本学科学者展示、交流学术成果的平台。编写一本好的研究报告,通常需要集结力量,精诚携手,合作者随报告之连续而成为稳定团队,亦可增益学科实力。研究报告立足于丰富的素材,常常动员学生参与,而这可以使他们在系统研究中得到学术训练,增长才干。此外,面向社会实践的研究报告必然要与政府、企业保持密切联系,关注社会的状况与需要,从而带动高校与行业、企业、政府、学界以及国外科研机构之间的深度合作,收“协同创新”之效。

为适应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的发展趋势,中国人民大学的研究报告系列在出版纸质版本的同时将开发相应的文献数据库,形成丰富的数字资源,借助知识管理工具实现信息关联和知识挖掘,方便网络查询和跨专题检索,为广大读者提供方便适用的增值服务。

中国人民大学的研究报告系列是我们在整合科研力量、促进成果转化方面的新探索,我们将紧紧把握时代脉搏,敏锐捕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焦点问题,力争使每一种研究报告和整个系列都成为精品,都适应读者的需要,从而打造高质量的学术品牌,形成核心学术价值,更好地承担学术服务社会的职责。第1章绪论1.1 本报告的撰写

中国零售业担负着商品流通和城乡居民消费实现的重任,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也是提供就业的主战场,更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载体之一。

本书按照年度全面监测中国零售业发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消费发展、零售产业、行业效率、地区发展、城乡零售、综合业态、专业业态、收购兼并、高管变动、营销活动、技术运用、公共关系、社会责任、政策法规、公共事务与海外概览等多个零售商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与热点问题,并通过对行业代表性企业的追踪,以实现对中国零售业发展现状、特点、脉络和问题等的监测与分析。

除绪论外,本报告每章监测与分析一个专题的内容。具体包括中国经济增长与零售商业、中国零售业产业发展分析报告、中国零售业地区发展分析报告、中国综合零售业发展分析报告、中国专业零售业发展分析报告、中国零售公司管理与运营分析报告、中国零售业综合事务与海外概览。

每个专题包括监测与分析报告和数据附表两个部分。

其中,监测与分析报告是针对中国零售业发展的监测与分析,一般包含该专题的零售商业发展全景,行业与代表性企业的基本情况、发展动向监控、问题思考与展望等,即本书的纸质版;数据附表是根据专题进行的统计,即我们根据研究的需要,设计了相关的统计数据表格和企业动态监控表格,包括产业数据分析表、地区数据分析表、业态数据分析表和零售公司动态监控数据分析表四类数据表格,共计59张,以连续反映年度中国零售业发展的基本情况。所有数据附表都是电子版,读者朋友可扫描本书附表中的二维码获取。

本报告主体上仍然延续了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零售业发展监测与分析报告2016》的编写思路、结构体系和主要内容。

2017年的报告对局部内容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和补充,主要包括: 1)基于国家层面的统计数据发布和获取的原因,“十二五”最后一年的零售商业行业发展数据只能在《中国贸易外经统计年鉴2016》中获得,故2017年的报告延续了2016年的做法,继续增加对“十二五”期间零售商业发展的整体回顾性分析内容;2) 2017年的报告暂时取消了原第三章中第一节分类商品月度分析,拟在2018年的报告中将此部分单列为一章。1.2 本报告的结构

本报告的结构如图1-1所示。图1-1 本报告结构示意图1.3 本报告的数据1.3.1 本报告数据来源概述

本报告所有的资料信息均通过公开信息渠道获得,数据来源主要有:

1)统计年鉴数据,包括《中国统计年鉴》(历年版)、《中国贸易外经统计年鉴》(历年版)、《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历年版)、《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历年版)、《中国住户调查年鉴》(历年版)。

2)国家各级政府部门及其附属部门的官方数据和信息,包括国家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各省市政府和统计局等政府权威网站发布的信息、动态、数据和统计资料,以及中经网统计数据库、国研网统计数据库、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权威网站发布的数据和统计资料。

3)行业协会数据和信息,包括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百货业协会、中国商业经济学会、中国流通三十人论坛(G30)等国内权威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发布的官方信息、动态和数据。

4)企业官方数据和信息,包括中国零售业代表性企业在其官方网站公布的有关该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和经营动向等信息,零售业中上市公司在交易所指定官方网站和社会媒体发布的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等信息与数据。

5)新闻媒体和专业网站信息,包括国内外多种新闻媒体的新闻报道和相关资讯信息,以及联商网、超商网、第一零售网、零售网等行业专业资讯网站信息。

6)国外数据,包括海外主要国家的官方统计数据,海外大型零售公司的官方网站信息和年报数据,美国STORES杂志发布的历年零售业250强数据等。

关于以上数据来源所采集的数据的年限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1)关于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公报和其他月度、季度数据:国家统计局每年年初发布全国统计公报,各省、市统计局相应发布本级统计公报,所以,本报告中所有涉及此类统计公报的数据,都是截至2016年的数据;国家统计局口径按月、季度公布的诸如GDP、CPI、货币、类别商品销售额等月度、季度数据,所以,本报告中所有涉及此类月度、季度的数据,也都是截至2016年的数据。

2)关于国家统计局口径的统计年鉴数据:由于国家统计局年鉴发布的时间限制,即大部分统计年鉴是在每年的8—11月发布,其中数据均是上一年度的数据,而非本年数据,因此,本报告各章节中所有涉及统计年鉴的数据,都是截至2016年的数据。

3)国内其他数据,包括代表性企业官方信息数据、上市公司信息数据、行业协会信息数据、新闻媒体和专业网站资讯数据等,是随时更新的数据,所以,本报告中所有涉及此类的信息和数据,也都是截至2016年的信息和数据。

4)国外数据,涉及不同国家会计结算年度问题,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一般是上一年度的数据,即截至2016财年;宏观统计数据涉及该国统计制度和数据发布时间问题,可能会是2015—2016年的数据;企业资讯是2016年企业官方公布的资讯信息和数据。1.3.2 本报告各部分数据来源

本报告各章节所用到的统计数据,以及本报告撰写小组自行收集整理的数据,具体数据来源、年份、性质等如表1-1所示。表1-1本报告数据来源一览续前表续前表续前表1.4 本报告数据附表说明与相关阅读指南1.4.1 本报告各章数据附表说明

本报告根据中国零售商业行业发展监测与分析的需要,在进行一手数据采集和二手统计数据收集与整理的过程中编制了大量的行业发展情况一览表,共计59张,这些数据附表和各章的对应关系,具体如表1-2所示。

应该指出的是,所有这些数据附表凝聚了本报告编制小组全体成员的大量心血,是本报告的核心价值之一。

首先,对于所有涉及公司发展情况的数据附表,我们在对行业内代表性公司的海量资讯信息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和规范化的基础上,根据每一章主题分析的需要,进行了艰巨的数据编码和再处理工作。尤其是我们在针对每章主题设计的附表中,针对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成长型、大中型公司的资讯进行了系统的收集和整理,所有表格都有较丰富的维度。这些维度及其内含数据,是行业分析和进一步研究的基础,也是目前现有统计年鉴类资料无法提供的宝贵信息来源。

当然,需要指出的是,部分行业数据和零售公司的信息,比如公司销售额、员工人数、门店数等可能会因为商业机密和官网信息披露的缘故,确实无法获取,出现缺失,所以部分章节的附表中会存在一些空白的行和列,在此我们统一解释(为控制全书篇幅,不在各章的每个附表中单独解释),敬请读者谅解。

其次,所有行业发展的数据附表,是我们收集与整理了统计口径的数据后,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再加工和深化后得到的,我们力图将这些数据经过适当的比例、比率、相对值等计算和处理,尽可能地反映行业、子行业、业态、所有权、地区等多个维度的规律、差异性和背后的故事,这些数据也可以作为进一步研究的基础。

最后,这些数据附表和正文存在对应关系。整体而言,在正文中,我们引用了小部分的数据附表:有些情况下,我们将其转换成了各种图形;有些情况下,我们截取了其中的关键数据做成小型的表格放入正文中。当然,在对正文相应部分的内容进行分析时,我们也会引用或提及附表中的数据,或作为证据,或作为对比,不一而足,请有兴趣的读者对照查看。表1-2 本报告各章数据附表一览表续前表续前表1.4.2 相关阅读指南

由于篇幅的限制和电子化的要求,本报告的59张数据附表现已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进行了电子化处理,并全部做成了二维码模式,请各位读者扫码后对照阅读。对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表示歉意并请您谅解。

同时,应该指出的是,编写零售业年度监测报告是一个比较庞大的工程,既要全面反映中国零售业的年度发展特点,又要避免成为年鉴或者大事记,同时还要体现对中国零售产业分析研究的成果,因而任务艰巨。我们将竭尽全力编写高质量的年度监测与分析报告,但其中可能会有一定的遗漏或者错误,责任在我们作者,敬请读者批评指正。(王 强)第2章中国经济增长与零售商业

首先,本章对2016年中国零售商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增长、投资、税收、就业、利用外资、对外投资、人口、收支、三类消费、工农业生产、电子商务、物流运输、货币流通、消费贷款、地区发展等的基本关系进行监测与分析。其次,本章对中国零售商业2016年的发展情况进行综述,包括零售业的总体情况、各主要综合业态情况、各主要专业业态情况、公司管理运营和政策法规综合事务等。最后,本章针对行业发展的主要指标,整理并制作了零售商业发展的一览表——中国零售商业的一天,并区分为2016年和2015年两张表。

由于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发布的时间限制,本报告2016年的数据采用国家统计局2017年2月28日发布的《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口径数据,但由于统计公报仅有全国层面的基本总体数据,因此其他部分的数据采用《中国统计年鉴2016》《中国贸易外经统计年鉴2016》《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16》所刊载公布的2015年数据,以及以前年份《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贸易外经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的当年版本数据。也正是基于国家层面的统计数据发布和获取的原因,“十二五”以来完整的行业发展数据只能在今年获得,故本期报告仍然增加对“十二五”期间零售商业发展分析的内容。

本报告附录编制了3张数据分析表用于监测与分析中国经济和零售商业2015—2016年的总体情况与结构比例问题,请读者朋友扫描本书附表中的二维码免费查阅。2.1 中国的经济增长与零售商业2.1.1 经济增长与零售商业的总体情况

2016年国民经济继续稳定增长,但是增长幅度降低了0.2个百分点,同比增幅降至6.7%,实现了74.4万亿元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平均每天创造GDP约2 038.7亿元,全国人均GDP约5.38万元。其中,第三产业继续保持7.8%的较高增速,增加值为38.4万亿元,第三产业占比延续2015年首次突破50%的良好态势,进一步提高了1.1个百分点,达到51.6%。

全年零售和消费市场稳定增长,实现了33.2万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简称社零额),但增速回落至10.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降幅达2个百分点,为9.6%。平均每天实现社零额约910.5亿元,全国人均年社零额2.4万元。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8.6万亿元,约占86%;商品零售额29.6万亿元,约占89.2%。

从发展趋势来看,按照当年统计公报口径的中国社会消费如图2-1所示,社零额增速2006年以来显著高于GDP增速, 2008年差值的峰值达到约12.6个百分点。但是2013年以来,社零额增长率下降速度快于GDP增长率的下降速度,目前两者差距缩小到3.7个百分点,这从总体上反映出国民经济和国内零售商业经营双双遇到一定的困难,增速持续放缓。

按照《中国统计年鉴2016》追溯调整后的数据,“十二五”期间社零额保持了年均13.75%的较高增速,总量上相比“十一五”末期的15.8万亿元接近翻倍,显著快于GDP年均10.78%的增速,高出约3个百分点,社零额占GDP的比重从“十一五”末期的38.26%增长到2015年的43.67%。“十二五”期间,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也逐步提高,从“十一五”末期的3.59万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6.62万亿元,年均增长13.04%,占比则从2010年的8.69%增长到2015年的9.61%,提高了约1个百分点。图2-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其增长率与GDP增长率(2006—2016年)

但是,“十二五”期间社零额和GDP的增长率都延续了“十一五”期间的下降态势,按照《中国统计年鉴2016》追溯调整后的数据, GDP增速相比2010年的18.3%大幅度降低到7%,降低了11.3个百分点,同期社零额增长率则从“十一五”末期的18.3%下降到10.7%,降低了7.6个百分点。这是“十二五”期间国内经济增长放缓、结构性调整的体现。2.1.2 投资与零售商业

2016年中国全年投入的全社会口径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为59.7万亿元,平均每天约1 634.2亿元,全国人均约4.4万元。其中,批发和零售业约1.79万亿元,平均每天约49.1亿元,全国人均约1 297元,全行业整体较上年有4%的缩减,追溯调整后降幅为5.21%。

从发展趋势来看,如图2-2所示,中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多年来一直高于GDP增速,“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为16.99%,高出GDP年均增长率6个百分点以上,也显著高于社会消费的增速,中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仍需努力。但是,从固定资产投资自身的增速变化来看,“十二五”期间,增长率持续较快下滑,从2011年的23.76%下降到2015年的10%。“十二五”期间,批发和零售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稳步增长,从“十一五”末期的6 032亿元增长到18 925亿元,增长约3倍,年均增速为25.7%,实现了历史性的增长和跨越,彻底改变了中国商业的面貌。而且,这一增速也明显快于全国水平约8.7个百分点,因此固定资产投资中批发和零售业的占比也由“十一五”末期的2.4%增长到2015年的3.43%。

城镇零售业口径的新增固定资产也有较大增长, 2015年达到7 509亿元,是“十一五”末期2 003亿元的3.7倍。城镇零售业50万元以上的施工项目在2009年以来明显上了一个台阶,从之前的每年6 000~7 000个增长到约1万个, 2015年更是超过1.5万,达到15 154个。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新开工项目2011年和2012年都在7 200个左右, 2013—2015年出现跳跃式发展,分别达到8 280个、9 544个和12 012 个,进而全部建成投产的城镇零售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015年有大幅度增长,达到12 152个,这些数据既表明社会资本对进入零售商业具有较大兴趣,也反映出资本极大地改变了中国零售业的面貌。图2-2 批发和零售业固定资产投资及其增长率(2006—2016年)2.1.3 税收与零售商业

2016年全国实现公共财政收入16万亿元,平均每天约437亿元,全国人均约11 539元。其中,税收部分为13万亿元,平均每天约357亿元,全国人均缴纳税收约9 427元。税收约相当于全国城乡可支配收入与纯收入总量(本报告预估)的38.4%,约占城乡居民消费性支出与生活消费支出总量(本报告预估)的53.7%,约占最终消费支出(本报告预估)的32.8%,约占全年社零额的39.2%。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营业税以及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扣减出口货物退增值税、消费税),我们估算2015年以上主要流转类税收合计约6万亿元,平均每天约166亿元,全国人均缴纳流转类税收约4 410元。主要流转类税收约占全年社零额的20.2%,较2014年降低约4.2个百分点。

按人均水平来看, 2015年估算人均主要流转税合计占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约为20%,估算人均主要流转税合计占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约为28%。

从发展趋势来看,如图2-3所示,“十二五”期间,全国税收从“十一五”末期的7.32万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2.5万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1.28%,本报告估算的主要流转税合计从“十一五”末期的4.15万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6.06万亿元,年均增长率为7.88%。

同时,“十二五”期间,受到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全国税收增长率和主要流转税合计增长率也持续下降,税收增长率从“十一五”末期的23%降至2015年的4.8%,主要流转税合计增长率从“十一五”末期的23.8%降低至2015年的接近零增长,主要流转税合计增长率下降幅度略大于全国税收增长率下降幅度,因此,两者占全国社零额的比重在“十二五”期间略有下降。其中,全国税收占比从“十一五”末期的46.6%下降到2015年的41.5%, 2016年进一步降低到39.2%;主要流转类税收占比则从“十一五”末期的26.4%下降到2015年的20.2%。图2-3 税收、主要流转类税收及其占社零额的比重(2006—2016年)2.1.4 就业与零售商业

从全国的就业情况看, 2016年全国就业人员达7.76亿人,其中城镇部分4.14亿人,农村部分3.62亿人。从已经公布的就业结构数据看, 2015年中国实现就业7.75亿人。其中,民营企业和个体就业实现2.81亿人,具体为城镇部分1.9亿人,农村部分0.91亿人;农村就业人员3.7亿人,城镇就业人员4.05亿人,其中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约1.81亿人。

零售商业一直是中国就业提供领域当之无愧的主战场,如表2-1所示, 2015年中国的批发和零售业提供了883万人的城镇单位就业岗位,提供了11 277万人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就业岗位,合计提供了12 160万人的就业岗位。从全国占比角度来看,批发和零售业估计提供的就业岗位占全国就业人员合计的15.7%。从发展趋势来看,“十二五”期间批发和零售业的就业提供增长速度明显加快, 2015年批发和零售业就业占全国就业的比例较2010年的9.1%提高了约6.6个百分点。

其中,城镇单位批发和零售业就业人数,相较于“十一五”末期的535.1万人,“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0.54%,远高于全国6.71%的平均增长水平;民营企业和个体批发和零售业就业人数,相较于“十一五”末期的6 388.5万人,年均增长12.04%,略高于全国11.32%的平均增长水平。

但是,批发和零售业国有单位的就业人数从“十一五”末期的137.3万人减少到2015年的90.8万人,年均减少7.94%,减少速度高于全国0.96%的平均水平,这反映出批发和零售业国有资本退出速度仍然较快。城镇集体单位的就业人数也有相应的缩减,从48万人减少到31.7万人,年均减少7.96%。

从零售商业提供就业的内部结构看, 2015年全国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18.3万个,相比2014年增长率有较大下降,但是相比“十一五”期末增加了7.1万个,年均增长10.4%,提供就业1 174万人,较之2014年的1 182万人出现了首次下降的情况,但是整体上相比“十一五”末期年均增长6.6%,占全国全部批发和零售业就业人数的9.65%。其中,限额以上零售业法人企业9.1万个,较上年增速明显放缓,提供就业682.8万人,基本和上年持平,导致就业占比略微下降到5.6%,但是,相比“十一五”末期仍然分别实现了年均增长11.77%和6.37%。

一方面,这反映出批发和零售业中较大规模的限额以上企业在2015年遇到了较大困难,增速放缓甚至就业人数出现负增长;另一方面,从“十二五”期间的整体情况看,仍然实现了较大的年均增长率,行业的就业吸纳能力得到了充分展现。预计“十三五”期间,就业吸纳能力将有可能维持在高位小幅波动。

从零售商业提供就业的地区差别来看,一方面,城镇部分实现的就业(包含城镇单位、城镇民营企业和个体)合计8 915.6万人,乡村部分(包含乡村民营企业和个体)约3 244.7万人。从“十二五”期间的情况看,城镇单位部分的批发和零售业就业年均增长率10.54%,城镇民营和个体部分的批发和零售业就业年均增长率12.04%,均明显高于乡村民营企业和个体部分的批发和零售业就业[1]9.01%的年均增长率。另一方面,地级及以上城市口径指标显示,合计提供批零业就业1 159.25万人,其市辖区部分提供就业707.81万人,占全国批零就业的比例分别为9.53%和5.82%左右。

但是,批发和零售业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仍然普遍偏低,从行业角度看,城镇单位的批发和零售业人员工资水平约6万元/年,虽较“十一五”末期提高了79%,年均增长12.4%,但仅仅是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城镇的民营单位人员工资水平更低,仅为3.66万元/年,较“十一五”末期提高了84%,年均增长12.95%,却仍然只达到全国水平的93%。表2-1 批发和零售业就业情况一览表(2012—2016年)续前表2.1.5 利用外资、对外投资与零售商业

中国的国家外汇储备2016年延续了2015年的减少态势,但降幅有所收缓,为3万亿美元,全国人均减少到2 177美元。

从发展趋势来看,“十二五”期间,全国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项目个数(国家统计局后期调整为新批家数口径)有所下降,从“十一五”末期的27 406个下降到2015年的26 575个,但是批发和零售业的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项目个数却有所逆势增长,相比“十一五”末期的6 786个, 2015年全年非金融领域新批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中批发和零售业有9 156家,约占全国的34.5%,较“十一五”末期年均增长6.17%,占比提高9.8个百分点。

同时,如图24所示,在全国外商直接投资实际使用金额基本稳定的背景下,“十二五”期间批发和零售业外商直接投资实际使用金额除2014年之外,基本上稳定在20%以上的增速,从“十一五”末期的65.96亿美元增长到120.23亿美元,接近翻倍,其占比也从6.2%提高到9.5%。

批发和零售业2015年年底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企业数为11万户,约占全国的22.8%,相比“十一五”期末的6.4万户,年均增长11.3%,占比也提高了约7.5个百分点。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来看,批发和零售业分别实现3 084亿美元和1 678亿美元,是“十一五”末期的3倍和2.8倍,年均增长率分别高达24.5%和22.7%,较之全国平均水平高出约1倍。但是整体而言偏低,占全国的比例仅为6.8% 和6.3%。折算到每个企业,批发和零售业外商投资企业的企均注册资本、企均投资总额、平均每个合同项目实际使用金额等,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这是因为受到了行业外资进入规模小、数量多的特点的制约。

批发和零售业对外投资水平继续保持较高增长态势。其中, 2015年对外直接投资净额为192亿美元,约占全国全年非金融领域对外直接投资额1 456.7亿美元的13.2%,相比“十一五”期末的67.3亿美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高达23.35%,占比也提高了约5个百分点,整体上了一个大台阶,显示出行业对外直接投资热情高涨;批发和零售业对外直接投资存量截至2015年为1 219亿美元,约为“十一五”末期420亿美元的2.9 倍,“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为23.76%,约占全国存量总额的11%。图2-4 批发和零售业外商直接投资与对外直接投资(2006—2016年)注释

[1]地级及以上城市就业数据来源:《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16》。2.2 中国的人口、收支与消费2.2.1 人口、收支与消费的总体情况

2016年年底中国总人口为13.8亿人,实现了33.2万亿元的社零额[1]。其中,城镇人口7.9亿人,实现社零额28.6万亿元;乡村人口5.9亿人,实现社零额4.6万亿元。全部就业人员7.76亿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14亿人,另外,农民工总量2.82亿人。

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 079元,增速较上年有所回暖,暂时止住了下滑态势,本报告按照城镇人口总量估算全国约实现城镇居民消费18.3万亿元。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 130元,首次突破万元大关,本报告按照乡村人口总量估算全国约实现农村居民消费5.97万亿元,合计估算全国实现居民消费约24.3万亿元。

从发展趋势来看,如图2-5所示,一方面,居民消费在“十二五”期间,城镇年均增长率9.69%,农村年均增长率16%,“十二五”期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年均增长率持续显著高于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年均增长率(高出约6.3个百分点),成为消费增长的关键部分和新引擎;另一方面,近年来中国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城镇总人口和乡村总人口的差距逐渐拉大,“十二五”期末达到1.68亿人的差距,最终导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城镇部分的比重在“十二五”期间缓慢下降至86%左右。图2-5 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水平和增长率(2006—2016年)

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 616元,本报告按照城镇人口总量估算全国城镇居民收入约26.7万亿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 363元,按照乡村人口总量估算全国农村居民纯收入约7.29万亿元,合计估算全国城乡居民收入约34万亿元。

从发展趋势来看,如图2-6所示,“十二五”期间,城镇和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增长率都呈现下滑态势,但是,总体来看,城乡居民收入在“十二五”期间保持了较快增长,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0.3%和14%。从城乡内部对比来看, 2005年以来,即“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情况较好,增长率在“十二五”期间连续五年快于城镇居民,年均增长率高出约3.7个百分点。

由于以上两方面因素的推动,中国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人均收支差距在2009年以来得到显著改善。其中,城乡人均收入差距在“十二五”期间全面扭转了之前扩大的局面,差距逐年缩小,从“十一五”期间的峰值3.33倍缩小到2015年的2.73倍;城乡居民人均消费差距在“十二五”期间以更大的幅度下降,“十二五”末期已经缩小到2.32倍, 2016年又进一步下降到2.28倍。图2-6 城镇与农村居民收入、消费支出对比(2006—2016年)

2.2.2 工资增长、消费与零售商业

根据目前中国的法律法规,国家实行劳动者从全年日历时间365天中扣除52个星期的公休日104天和法定节假日11天,全年应工作250天,每月平均工作20.83天,每天工作8小时。

从2016年12月13日国家人社部在其官网更新的最新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看,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 000元的只有上海和深圳两市,最高的前5个省份是上海、天津、广东、北京、浙江,分别为2 190元、1 950元、1 895元、1 890元、1 860 元,青海和湖南最低,分别为1 270元和1 390元。

但是,综合考虑到中国真实时薪的可比性、权威性和连续性,本报告采用了国家统计局年度公布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进行分析,对应的消费和零售数据调整成城镇部分。2015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2 029元/人,折算时薪为31 元/人,日薪为248元/人。其中,国有单位的工资水平最高,达到65 296元,且不同行业之间差距较大。与此同时,城镇民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仅为39 589元/人,折算时薪为19.8元/人,日薪为158元/人,仅是国有单位人员工资水平的60.6%。另外,国家统计局没有公布农村地区的相应工资水平。

从发展趋势看,“十二五”期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稳定增长,年均增长率11.16%,比民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年均增长率高出2.6个百分点。从各年趋势看,如图2-7所示,“十二五”期间,两类工资增长率都呈现下降态势,导致了2011年以来的消费支出和消费品零售额的持续下降。其中,除个别年份外,人均消费支出增长速度低于两类工资增速,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增速介于两类工资增速之间, 2015年略有好转。2.2.3 三类消费的结构与比例

从消费总量看,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按照支出法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中, 2015年农村居民消费支出5.9万亿元,城镇居民消费支出20.6万亿元,政府消费支出9.5万亿元,三类消费在“十二五”期间都呈现较快增长态势,年均增长率分别是13.75%、15%和12%,合计最终消费支出36万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为14%。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贡献率也从“十一五”末期的44.9%提高到2015年的59.7%。

对于2016年,由于缺少国家统计局正式公布的数据,本报告根据上年社零额占消费支出82.7%的比例以及政府消费占比26.36%来进行推算,估计2016年最终消费支出约39.7万亿元,其中居民消费支出29.2万亿元,政府消费支出10.5万亿元;进一步推算,在2016年的社零额中,估计政府实现8.76万亿元,居民实现24.47万亿元,约占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纯收入合计总量的72%。图2-7 城镇平均工资水平与消费支出、零售额对比(2010—2016年)图2-8 三类消费支出及其增长率(2006—2015年)

从发展趋势来看,如图2-8所示,三大类消费支出在“十二五”期间的总量持续增长,但是从增长率看,除2014年居民消费支出增长率不同于政府消费支出增长率的继续下降趋势而有所回升外,“十二五”期间三大类消费支出的增长率均明显持续下降。另外,需要注意的是2014年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增长率首次低于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增长率,这也是整个“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的首次低于。

从结构上看,根据国家统计局2004年以来发布的统计年鉴中按照支出法计算的GDP中居民消费支出和政府消费支出数据,政府消费支出占比自2005年以来基本上维持在27%左右, 2010年后有极为小幅的下降。从增长率看,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增长率在大部分年份高于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增长率,导致城镇居民消费在三类消费中占比从2005年的53.5%提高到2015年的57.3%,增加了3.8个百分点。2.2.4 网络零售与新兴商业

国家统计局从2015年2月开始,在《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公布网络零售商业的发展情况和基本数据, 2016年的统计公报是第三次公布。

从网络零售的总量看, 2016年网上零售额为5.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6.2%(但是按照上年统计公报数据计算为增长33%),折合每天约141.2亿元,全国人均约3 729元。按照全国互联网上网人数7.31亿人折算,人均网上零售额为7 052.8元,如表2-2所示。

从网络零售与新兴快递物流的关系来看,全国快递业务量和快递业务收入在“十二五”期间呈现爆发式增长,年均增长率分别高达54.61%和36.97%。按照全国互联网上网人数7.31亿人折算,人均快递业务量约42.79件,是“十一五”期末5.1件的8.39倍,人均支出快递费约543.64元,是“十一五”期末125.65元的4.3倍。2016年快递应用更加普及,平均每件快递对应网络零售额继续下降,约164.82元/件,每元快递业务收入对应网络零售额约13元。

从网络零售的结构与比例来看, 2016年网上商品零售额约4.2万亿元,占全部网上零售额的比例约为81.4%,而占全国社零额的比例则约为12.6%。本报告进一步剔除餐饮消费部分,计算2016年网上商品零售额占全国商品零售额的比例约为14.15%, 较2015年的12.07%提高了约2个百分点。表2-2 网络零售与快递物流发展(2014—2016年)续前表注释

[1]关于居民部分实现的社零额计算问题,本报告根据上年消费支出中居民消费支出占比73.64%来估算,本年度社零额中居民消费实现的部分约为24.47万亿元。2.3 零售商业与经济发展的结构与比例2.3.1 零售商业和工农业生产的结构与比例“十一五”和“十二五”两个五年计划期间,中国的工农业生产保持了较好、较快的增长势头。从产业对比角度,“十二五”期间特别是2012年以后,相对而言,中国零售商业消费的增长速度略快于工农业生产,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占商品零售额的比例逐年下降,从2011年的0.5降至2015年的0.4,如表2-3所示。

由于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的变化,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口径指标基本上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指标替代,全国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和全部工业增加值近几年来波动幅度较大,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2011年增速较快,其占商品零售额的比例在2011年较上年有所增加,为5.17;但在2012年以后逐年下滑, 2015年为4.13。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占商品零售额的比例在2010年和2011年稳定在1.15的水平,但是全部工业增加值2012年增速有所放缓,该比例下降到1.07,“十二五”期间零售商业增长速度较快,导致2015年该比例下滑至0.88, 2016年则进一步下滑至0.84。表2-3 零售商业和工农业生产(2011—2016年)

2.3.2 零售商业和物流运输的结构与比例

2016年中国的全年货物运输出现一定程度的回暖,货物运输总量为440亿吨,货物运输周转量为18.53万亿吨公里,虽扭转了2015年的下滑态势,但也仅仅恢复到了2014年的水平,这反映出中国实体经济发展近两年来遇到了一定的困难。即便如此,“十二五”期间这两个指标仍保持整体增长态势,全年货物运输总量和货物运输周转量分别实现年均5.19%和4.69%的增长率。

对应中国的零售商业发展,“十二五”期间中国的货物运输总量和周转量都有明显下降,如图2-9所示,每万元商品零售额中所含货物运输总量从2010年的23.26吨降低至2015年的15.55吨, 2016年又进一步下降到14.84吨。同期,每元商品零售额中所含货运周转量也从2010年的1.02吨公里逐渐下滑至“十二五”末期的0.66吨公里, 2016年进一步下滑至0.62吨公里。

推动这一变化的,既有物价上涨即小幅通胀的影响,也有近年来网络零售兴起和快递业务迅猛发展的双重影响。“十二五”期间快递业务的大发展推动了行业效率提升以及成本和运费的下降,每件快递成本(收入)已经从“十一五”末期的24.57元下降到“十二五”末期的13.4元, 2016年进一步降低至12.7元,成本的下降又相应推动快递业务越发普及,形成良性循环。“十二五”期间,全国商品零售额中每万元使用快递业务量从“十一五”末期的1.68件增长到7.69件,增长了4.58倍,因此,虽然快递业务本身的单价有所下降,但是综合下来,每万元商品零售额中发生的快递费用从“十一五”末期的41.23元增长到2016年的134.02元,增长了3.25倍。图2-9 商品零售与货物运输、快递物流(2012—2016年)

2.3.3 零售商业与货币流通的结构与比例

中国的货币流通和信贷发放在整个“十二五”期间继续增长,到2016年更是达到创纪录的水平,其中广义货币(货币和准货币)(M2)达到155万亿元、狭义货币(M1)达到48.7万亿元、流通中现金(M0)达到6.8万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分别高达13.92%、8.5%和7.1%。

据此折算, 2016年每元货币(流通中的现金M0)所拥有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约4.89元,所拥有的商品零售额约4.36元。每元货币(货币M1)所拥有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约0.68元,所拥有的商品零售额约0.61元。按照城乡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口径计算的每元人民币存款所拥有的社零额2016年为0.55元,较“十一五”期间的0.5元左右的水平有所提高,反映出国内居民储蓄存款相对下降,消费相对上升。

从发展趋势来看,如图2-10所示,每元货币(M2)流通量所拥有的社零额在整个“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都比较稳定,保持在0.22元的水平,这是由于M2指标含有定活期存款和保证金在内的储蓄存款,实质上是全社会消费支出的最终支付保证,也表明从社会消费的角度看货币投放量整体合理。

但是,由于流通中现金(M0)和狭义货币供应量(M1)在“十二五”期间增速低于社零额增速,因此,“十二五”期间,每元货币(M1)流通量所拥有的社零额和每元货币(M0)流通量所拥有的社零额均有所增长,相较于“十一五”末期,分别从0.59元增长到0.75元和从3.52元增长到4.78元。

以上三者的差异整体上来源于三种货币投放量的构成差异,相对于消费支付, M1指标如果加上历年的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消费贷款余额,其所拥有的社零额指标在“十二五”期间则是缓慢下降, M0指标加上历年的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消费贷款余额,其所拥有的社零额指标则仅有较小幅度的增加。图2-10 货币投放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值(2006—2016年)“十二五”时期,中国的消费贷款余额出现快速增长的态势,到2016年,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消费贷款余额超过25万亿元,较“十一五”末期的7.39万亿元增长了3.4倍,“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高达20.72%,远高于同期GDP和社零额增速,每元社零额中所包含的消费贷款从2010年的0.47元增长到“十二五”末期的0.63元, 2016年达到0.75元。

其中,个人短期消费贷款余额增速更为惊人,“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高达33.72%,到2016年,个人短期消费贷款余额接近5万亿元大关,达到4.9万亿元,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每元社零额中所包含的个人短期消费贷款从2011年的0.07元快速增长到2015年的0.15元。这些数据表明了中国居民消费观念和支付形式的巨大变化,现代金融和信用消费已经成为新时期居民消费模式的主流之一。

从发展趋势看,如图2-11所示,全部消费贷款和个人短期消费贷款、个人中长期消费贷款增长率持续高位运行,受到房地产形势趋于稳定的影响,个人中长期消费贷款和全部消费贷款增长率明显低于个人短期消费贷款增长率。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受宏观经济下滑和消费意愿降低的影响, 2014—2016年连续三年,个人短期消费贷款增长率较2013年出现较大幅度下滑,而与此同时,消费贷款余额的增长率在2014年以来持续上升, 2016年已经反超个人短期消费贷款增长率。图2-11 消费贷款及个人短期消费贷款(2011—2016年)2.3.4 零售商业与地区发展的结构与比例

根据《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16》的数据, 2015年中国城市合计有656个,其中,直辖市4个,副省级城市15个,地级城市276个,县级城市361个。整个“十二五”期间,大中型城市具有远超出其人口应有比例的生产能力和消费辐射能力,产业集聚和消费集聚继续深化。

从零售商业发展的城市地区结构分化来看,人口和消费的城市化集聚现象较为突出,中国的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作为国内的一线城市和二线城市的代表, 2015年仅用18.77%的全国人口,创造了全国40.55%的GDP,占有38.26%的城乡居民储蓄存款,贡献了12.11万亿[1]元的社零额,占比40.23%。

从发展趋势来看,中国的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总人口“十二五”期间有小幅增长,从“十一五”末期的25 126万人增长到2015年的25 808万人,占比也基本上稳定在18%~19%。GDP增长在“十二五”期间经历了从2010年和2011年的18.15% 和19.11%的相对高速,逐年回落到2015年的7.35%,整体略快于全国水平,其占比如图2-12所示,呈倒U形变化,仅微幅提高了约0.35个百分点。相应的财富占有自2004年以来有一定的波动, 2010年以后持续下降, 2015年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城乡居民储蓄年末余额占全国比例相较于“十一五”末期下降约4个百分点。社会消费水平“十二五”期间基本保持稳定,消费能力占比维持在40%左右,整体上呈现极为轻微的下降态势, 2015年占比较2011年下降了0.35个百分点。这些数据表明中国特大型城市的集聚能力相对稳定,但增长后劲相对开始减缓。图2-12 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GDP、社零额及其增长率(2006—2015年)

中国的地级城市,按照市辖区口径,即一般意义上包含一线、二线、三线和部分四线城市的中国全部城市市区(即国家统计局口径的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市辖区)。截至2015年年底,拥有31.4%的全国人口,创造了全国62.32%的GDP,实现了19.04万亿元的社零额,占比[2]62.3%。

中国的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市辖区在“十一五”和“十二五”两个五年规划期间,出现了较为明显的扩张态势,核心表现在市辖区城市土地面积和人口的双扩张上。一方面,所有地级城市市辖区土地面积从2005年的57.4万平方千米增加到2015年的73.35万平方千米,占全国的比例也增加了1.65个百分点,特别是“十二五”期间的城市加速扩张,仅这五年占比就增加了约1.1个百分点;另一方面,人口也有明显增长,从2005年的3.63亿人增长到2015年的4.46亿人,占全国的比例则增长了近4.7个百分点,特别是“十二五”期间的城市人口加速流入,仅这五年占比就增加了约3.5个百分点。这充分反映了中国特色的城市化进程在“十二五”期间有加速的迹象,特别是以传统城市的面积扩张和人口涌入为主要推动力量。

在以上两个因素的推动下,全部地级城市市辖区的GDP增速和消费增速在“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都呈现扩张态势,如图2-13所示,“十二五”期间, GDP占比从“十一五”末期的61.31%提高到2013年的63.87%,增长了2.5个百分点,但是2014年和2015年增速回落,占比也相应回落至62.32%和62.45%。全部地级城市市辖区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国比例在“十二五”期间出现小幅度增长趋势,从“十一五”末期的61.68%提高到2015年的63.26%,尤其是2015年当年就提高了约1个百分点。

社零额占比的变化率相较于面积与人口占比,在“十二五”期间有一定的差距,可能的原因在于中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虽然在“十二五”期间持续扩张且并入新的原有农村地区,也在加大吸引人员流入的力度,但是相较于其他县及县以下地区的收入与消费的快速增长,呈现持续性差距,导致城市消费能力的增长实际上相对减缓。另外,城市居民的消费结构也在发生变化,导致社零额部分的消费相对减少。图2-13 地级城市GDP、社零额及其增长率(2007—2015年)注释

[1]《中国统计年鉴2016》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2015年主要指标,其中各城市数据加总计算。

[2]2015年各城市GDP数据来源于国研网城市数据库并加总计算,其他各项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16》地级及以上城市数据。2.4 中国零售业发展综述

由于行业数据的获取原因,本节数据涉及的年份在各小节中有所差别。

1)采用2015年国家统计局数据的是: 2.4.1中国限额以上零售业发展、2.4.2中国连锁零售业发展部分;2)结合2015年统计局数据和本报告搜集与监测的2016年数据的是: 2.4.3中国综合零售业发展、2.4.4中国专业零售业发展部分;3)采用本报告搜集与监测的2016年数据的是: 2.4.5中国零售业的管理、运营与综合事务部分。

2.4.1 中国限额以上零售业发展

关于行业数据,由于国家统计局仅公布了限额以上口径且数据有一年滞后期,因此,本报告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贸易外经统计年鉴2016》中公布的2015年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数据,汇总整理成表2-5“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基本情况(2015年)”,其中数据归口有所调整,具体说明如下。

1)限额以上批发业指标加上限额以上零售业指标,等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总计指标。2)按登记注册类型分,内资企业指标、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指标、外商投资企业指标3项合计等于限额以上零售业指标。3)按国民经济行业分,本报告的“行业:综合零售业”指标加“行业:专业零售业”指标等于限额以上零售业指标,但是,其中的“行业:综合零售业”不是原始统计年鉴中的综合零售,而是本报告对原始年鉴中的综合零售业指标和货摊、无店铺及其他指标这2项的合计,“行业:专业零售业”指标是本报告对原始统计年鉴中7项专门零售指标的合计。另外,原始统计年鉴中的百货零售指标、超级市场零售指标加总小于原始的综合零售指标,中间差值部分,本报告用“其他综合零售业”一栏来反映。4)按零售业态分,“业态:综合零售业态”指标是本报告对原始统计年鉴中的超市指标、大型超市指标、百货店指标、无店铺零售指标4项的合计,“业态:专业零售业态”是本报告对原始统计年鉴中的专业店指标、专卖店指标这2项的合计;本报告的“业态:综合零售业态”指标加“业态:专业零售业态”指标要小于限额以上零售业指标,中间差值部分,本报告用“业态:其他业态”一栏来反映。5)按有无店铺分,有店铺零售、无店铺零售均是原始统计年鉴指标,合计等于限额以上零售业指标。

中国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2015年实现商品销售额总计51.56万亿元,其中零售业实现11.43万亿元。从限额以上零售业发展的总体情况看,如图2-14所示,其商品销售总额在“十二五”期间保持总量上的整体稳定增长,较“十一五”末期的5.75万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4.7%,但各年度增长率从2010年开始出现持续下滑态势。

与此同时,限额以上零售业门店面积的扩张速度较低,“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约4.51%,到2015年年底零售营业面积达到3.27亿平方米,零售业的坪效指标相应从“十一五”末期的2.2万元/平方米提高到3.50万元/平方米,年均增长率为9.77%。这反映出在行业发展势头整体良好,总量规模扩张的同时,单位零售营业面积的生产率也有较大提高。

具体到限额以上零售业近年来的发展情况,如表2-4所示,近年来行业进入热情较高,限额以上零售业的法人企业数量增长较快,从“十一五”末期的5.23万个增长到2015年年底的9.13万个,年均增长率为11.77%,吸纳的就业人数也有一定程度的增长,从“十一五”末期的501.3万人增长到2015年年底的682.8万人,年均增长率为6.38%,和销售额的大幅增长对应,限额以上零售业的劳动效率也有较大提高,在“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为7.84%,到2015年年底增长为167.3万元/人。但是,限额以上零售业的利润率情况不容乐观,毛利率和净利率较“十一五”期间均有所下降,这也是行业内部竞争加剧、部分企业经营困难的反映。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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