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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30 13: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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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英主编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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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史学刊(第16辑)

近代史学刊(第16辑)试读:

·中国近代大学与社会·

主持人语(章清)

现代意义上的大学成长于近代中国,构成这段历史演进的缩影,由此揭示近代中国的社会变迁,也成为研究的基本着眼点。有别于单纯的限于教育史的梳理,近些年对大学的审视渐渐聚焦于“社会”这一中间环节,致力于分析大学在知识生产、政治改革、社会变迁等诸多方面所扮演的角色,或从国家-社会的架构审视大学如何构成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或从近代知识转型的视野展现大学对各分科知识的成长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拟围绕“中国近代大学通史”组织重大课题,并在《近代史学刊》上开辟专栏“中国近代大学与社会”,值得期待。本期刊发的即是课题负责人撰写的专稿。何卓恩、柳恒《管辖错位与接收后台湾大学的困境》,检讨的是中国大学发展史上的特例,然而正是这一特例,映射出近代中国大学成长过程中“国立化”改造的得失。文章试图阐明:台北帝国大学被接收后更名为国立台湾大学,代校长罗宗洛着手依照大学制度进行国立化改造。由于战后初期国民政府对台湾地方的制度设计与教育部对国立大学的管理体制存在冲突,该校的改造面临双重管辖之局,陷于持续数年的动荡之中。许小青《中国现代文化史上的北大派与南高派》检讨的则是一个引起众多关注的问题。北京大学与东南大学在新文化运动中的立异与竞争,一向构成学人检讨“学分南北”的重要指标。该文所关注的不限于此,还将目光投向20世纪20—30年代经历北伐、迁都等政局的变动对这两所大学所产生的影响。论文指出北大派与南高派的立异,既显示出现代学人借助大学平台传播其文化观念的种种努力,也体现出复杂的人事纠葛,其实质在于对中国文化出路的“话语权”之争。

管辖错位与接收后台湾大学的困境[1]

何卓恩 柳恒

内容提要 台北帝国大学被中国政府接收后更名为国立台湾大学,代校长罗宗洛在勉力维持大学运转的同时,开始依照中国大学制度进行国立化改造。由于战后初期国民政府对台湾地方的制度设计与教育部对国立大学的管理体制存在冲突,台湾大学改造面临双重管辖之局。坚持国立大学格局和理想的罗宗洛,一面受到省公署的越权干预,一面遭遇教育部的官僚主义拖沓不作为,改造之旅举步维艰,最后挂冠而去。台湾大学陷于持续数年的动荡之中。

关键词 台湾大学 国立化改造 罗宗洛 教育部 陈仪

日本殖民者创立于1928年的台北帝国大学,1945年10月被中国国民政府教育部接收并更名为国立台湾大学,“台湾区教育复员辅导委员会”(亦称“大学接收委员会”)主任委员罗宗洛被任命为代理校长。罗校长一边勉力维持大学运转,一边开始依照中国学制进行大学国立化改造。台湾大学的国立化改造是战后台湾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环节,它的曲折过程反映了台湾光复后所面临的体制困境,对此进行具体探讨无论在教育史还是在政治史上都有一定的价值。关于罗宗洛对台湾大学的改造,两岸学者都曾进行过一些梳理,[2]但主要立足于罗宗洛、陈仪个人的行为;如果将罗宗洛的台湾大学改造放在管辖体制的角度来加以观察,或许可以有进一步的发现。一 制度设计

日本投降后,台湾回归中国。鉴于台湾脱离中国长达半世纪、与国内各省有较大差异的实际情况,国民政府对台湾行使主权的方式,采取了二元体制,即一方面中央各机关权力适用于台湾,各部会可以在台湾设立办事机构处理职权所属事务。光复初期,中央部会在台湾设立的办事机构有外交部台湾特派员公署、教育部台湾区教育复员辅导委员会、交通部台湾邮政管理局、中央银行驻台湾代表办公处、善后救济总署台湾分署等十多个单位。另一方面台湾暂时实行不同于其他各省的省政体制——行政长官公署制度,在这一制度中行政长官有比内地各省政府主席更多的支配本省事务的权力。

根据国民政府公布的《省政府组织法》,省政府职权包括“综理各省行政事务,并监督地方自治”;“于不抵触中央法令范围内得依法发布命令”;“对于所属各机关及县市政府之命令或处分,认为违反法令、逾越权限或其他不当情形者,得停止或撤销之。”省政府权力由省政府委员会行使,其主席对省政府委员会负责,权限为“召集省政府委员会,于会议时为主席”,“执行省政府委员会之决议案”,“监督所属行政机关职务之执行”,“处理省政府日常及紧急事务”。[3]而《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条例》则规定,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除了完全具有省政府权力,还具有“受中央之委托,得办理中央行政”之权,其职权由行政长官行使,行政长官隶属行政院,“对于在台湾省之中央各机关有指挥监督之权”。[4]

除省制明文规定外,蒋介石还亲发电令:“查台湾(含澎湖列岛)之受降、接收、警备,业经令由台湾省行政长官警备总司令陈仪全权负责在案,关于一切接收事项因台澎情形特殊,为齐一步骤,免致分歧贻误起见,各部会署所接收人员应尽可能纳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或警备总司令部组织之内,其必需另行组织者亦概受陈长官统一指挥,俟接收完了再行清划职权复归各主管部会署之节制。”[5]

台湾省制特殊化虽是“暂时”的制度安排,但时效显然超过将各部会在台接收的指挥权归入省政府的时程,而省政当局何时归还在台中央各部会职权,中央各部会哪些职权省政当局不必过问,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隐含着中央部会与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下称“省公署”)发生权力冲突,且权力天平向台湾省行政长官倾斜之可能。

在对待如何接收和改造日本殖民者开办的台北帝国大学问题上,省公署与教育部台湾区教育复员辅导委员会之间的冲突势所难免。按照当时国民政府接收台湾的政治安排,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全面负责各项接收工作,“求得事权统一,接收完整”,[6]这其中也包含教育接收,所以当陈仪被任命为台湾行政长官时,即开始注意物色台北帝大的接收负责人。有资料显示,曾留学日本的教育家许寿裳,便是他心目中的首任台湾大学校长理想人选。[7]不过,根据国民政府的教育体制,台北帝大符合国立大学条件,应作为国立大学接收,由中央政府教育部直接领导,建制上不属于地方政府职权范围,因此教育部也迅速开始筹划台北帝国大学的接收事宜,设置了“台湾区教育复员辅导委员会”负责此事,并具体实施将帝大改制为国立大学。

1945年9月中旬,中央研究院院长兼教育部长朱家骅在重庆北碚召集在当地的中央研究院的几个所长谈话,分别指派接收沦陷区不同大学和研究机构的任务,其中指派植物研究所所长罗宗洛作为台湾区教育复员辅导委员会主任到台湾接收台北帝国大学,[8]而且指令罗宗洛及辅导委员会其他成员立即动身前往台北。当时陈仪尚未到达台北履任,权势不足以与根基深厚的朱家骅相抗,只能接受教育部的这一安排。于是在随后的省公署的教育接收中,基本不再列入台北帝国大学的接收。[9]在大学接收中省公署的角色因而改变为行使“指挥监督之权”。二 接收、维持、改造

罗宗洛动身前,朱家骅交代对台北帝大的三点接收方针,一要完整接收、避免损失;二要维持不停课,可暂留日籍教师任教;三要在求得稳定之后逐渐按中国大学规章进行国立化改造。[10]这三点方针,也就是从台北帝大转变为国立台湾大学的三个阶段:接收-维持-改造。

罗宗洛到达台北后,领导教育部台湾区教育复员辅导委员会马不停蹄展开工作,在经过充分调查、访问及其他必要准备之后,10月25日举行了对台北帝大的接收仪式,基本实现“完整接收、避免损失”的目标。负责接收的“大学接收委员会”,实际上是教育部台湾区教育复员辅导委员会的别称。不过,由于教育部聘任的辅导委员有的并未到任,如刘光华、姜琦等;[11]同时根据实际需要有必要补充一些教育部事先未聘的人员,如杜聪敏、林茂生等,实际的大学接收委员会对教育部的原始任命有一定调整。

据罗宗洛《接收台湾大学日记》,接收进程比计划日程有所提前,主要是因教育部催促所致。这表明在接收阶段,教育部充当着主导者的角色。接收处理的主要是中方与日方之间的交涉,省公署干涉不多。陈仪于1945年10月24日到达台北履省公署行政长官职,以军人的强势,加以制度的庇护,起初他对于主导大学是信心满满的,以为教育部所派接收人员均一介书生,不难控制,所以对若干接收事宜尚算配合。例如当罗宗洛等得知公署民政处“以热带病研究所之血清部分为行政机关及大学附属医院原为省立为辞,欲由民政处接收,以增其收入”,此举势必增加大学接收困难,因而晋谒陈仪时,“公洽先生一一倾听……对于附属医院,并不坚持(由省接收),唯主张须有一规模较完备之市民医院云”,[12]“附属医院固不必论,即红十字会医院、热带病研究所,亦归大学,医专即取消”。[13]罗氏等亦将省公署与教育部同样尊重。接收前的视察报告及意见,罗宗洛抄写两份,一寄教育部,另一份“欲持见陈公洽”。[14]

但大学接收完成后,就涉及对大学的实际支配权归属问题,省公署的干预意图越来越强。11月2日省公署牵头成立台北大学校务维持委员会,委员除了已到任的“台湾区教育复员辅导委员会”成员罗宗洛、陆志鸿、马廷英、杜聪明、林茂生,还有省公署方面的赵乃传、范寿康(赵乃传为省公署教育处处长,范寿康为省公署图书馆馆长),并以范寿康为三位常务委员之一,[15]高调参与“大学之理想”的勾画和校务之组织。[16]

校务维持委员会虽仍以罗宗洛为主任,权力重心已有悄然向省公署倾斜的趋向。“陈仪把台湾视作他自己的独立王国,他认为台湾大学应由他接管”,[17]省公署希望通过支配校务维持委员会来主导台湾大学的运作,对于大学接收后的校务和人事安排,不惜直接加以干预。11月6日,罗宗洛等晋谒陈仪请示校务维持委员会工作范围,“彼言可不顾一切,进行改造,凡应做者不必待新校长。其欲干涉大学之校务已极明白。彼又言法币不能在台湾行使,此后台大经费势不能不依赖省政府。其欲将台湾作化外之地,不许中央染指之意可谓显然”。[18]7日,陈仪告以已推荐罗宗洛为代理校长且得教育部认可,并直接提出文、法二院院长人选名单,请罗同意;范寿康“袖出起草之台大校务委员会组织规章进行计划及院长名字,据言系承沈仲九(陈仪幕僚——引者注)之意而作者,其欲操纵大学之用意,昭然若揭”。[19]

罗宗洛等部派成员则自认受命于教育部,着力于台湾大学的国立化和自主化。罗氏向教育部报告校务维持会成立经过,教育部显然不甘仅为报备对象,回函只承认公署方面的赵、范二人为名义上的辅导委员,“规定名义上之辅导委员,开会时可提供意见,不必参加实际工作”。[20]罗宗洛等部派成员也不接受省公署对台湾大学文法二院院长人选的安排。他们与省公署的冲突因而逐渐呈现并持续激化。

干预大学事务遇阻,陈仪便对大学采取不合作甚至刁难的态度。台北大学校务维持委员会成立后召集的第一次会议,讨论了接收步骤及接收后处理教职员、学生及修缮房屋等问题。按照旧例,台湾各官厅之建筑及修缮,皆由总督府财政局营缮课负责办理,台湾光复一仍旧例,可是当罗宗洛向公署提出修缮要求时,陈仪以“台湾各处需要复旧之工程甚多,目前既无经费,又无材料”[21]为由,“表示为难”[22],致修缮房屋事迟迟不能动工。台湾大学虽然基础条件雄厚,但是由于战争破坏(战争末期,美军空袭台湾岛,曾落弹200余于帝大。[23]其中5月31日的大规模空袭致使大学总图书馆中弹五枚,文政学部大楼更被炸毁,医学部损毁亦大。[24])窗破屋漏,“颇呈荒芜景象”,罗宗洛先后向教育部(11月5日)和省公署(11月19日)争取经费,均无着落,最多只能根据复课的实际需要,动用日方移交的大学剩余经费,就最急需者略加改善。

省公署还在大学人事案遭拒后意图自办专门学院来削弱国立台湾大学。罗宗洛日记记载:1946年1月21日“晚间达夫来谈,谓省府方面决定创立法商、文、工、农各学院,以周宪文为法商学院院长,周予同为文学院院长,意在破坏大学云。此等举动近于胡闹。……以陈公洽部下之人才欲办独立学院,当然不会办好,但对于大学则有极大之影响。真所谓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也”。[25]最后与大学妥协的结果是各学院暂时不办,周宪文“进大学以教授代理法学院院长,并主持训练事宜”。[26]当时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称,罗校长虽然是外省人,可是他还是有心让台大可以建设发展,所以他很努力地去向行政长官公署争取经费来修缮,但是陈仪就是怎么样都不肯拨款。这篇报道里同时也提到林茂生当时是文学院教授,本来罗校长有意推荐林茂生担任文学院院长,但是陈仪却不同意,而陈仪所指派的院长,罗宗洛又不接受,于是就一直拖延下去。[27]

对立日渐加深,而大学又毫无对抗的资本,陆志鸿、马廷英等人于是建议罗宗洛放低姿态,坦白商谈,打开局面。罗宗洛也认识到这一切纠纷“实由于余等不听其支配。若吾人不俯首投降,彼此之关系,终于无法改善”,[28]于是派马廷英主动前往沟通。因大学方面放低姿态、主动沟通并在不伤及学术独立根本原则的范围内做出一定的妥协,与公署方面的紧张关系一度略有缓解,[29]大学的基本运转得以维持,并为了增加本省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进行了临时招生。[30]

维持工作大致有序进行,接下来的主要工作任务应该是着手大学的改造。这一工作非有稳定的校务领导不可,必须由正式校长来推动。2月8日罗宗洛便携带手撰的接收报告,及全部接收清册,与陆志鸿一起从台北飞往上海,转赴重庆,到教育部汇报接收工作,并向朱家骅部长陈述意见,“要求他履行前约,速派正式校长前去接替”。[31]三 大学、教育部与省公署

台北大学维持期的主要目标是“不停课”,这一目标的实现不可避免地伴随着局部的改造,如将“台北帝国大学”更名为“国立台湾大学”,将“学部”改为“学院”的工作开始进行。[32]1945年12月中旬,罗宗洛主导改组“台北大学校务维持委员会”为“台湾大学校务委员会”,将新到大学的苏步青、陈建功、蔡邦华补进为委员。19日召开的第一次校务会议审查了大学部招生投考者成绩,决定录取理、农、工三学院新生。23日,陈建功提议正式聘任教、总、训三长及各院院长名单。24日商讨教、总、训三长之聘,[33]26日开会决定理、工、农三院人事。30日文学院及先修班之人事第一次调整完毕。管理层人事聘用与教职员聘用相继进行,将日本教职员一统局面改变为尽量多聘用中国教职员。但这些工作离落实整个国立大学改造计划的目标尚远,全面的“按中国大学规章进行国立化改造”,还是有待“求得稳定”后进行。正式校长的确定是这一工作进程的第一步。罗宗洛赴京复命,催促派遣正式校长接手,就是要给新校长以发挥的空间。

接收台大对于罗宗洛来说,开始只是一项临时任务。当时,身为中研院植物所所长的罗宗洛正为该所复员上海而忙碌,虽仍以大局为重接受了任务,将植物所所务交饶钦止代理,但亦表示不能久留台湾,一旦接收完毕就请派正式校长到任,让自己回任研究所工作。

而按照教育部事先的计划,罗宗洛接收帝大完成后,先暂维持现状,具体的改造和重建,将派正式校长来进行,而且内定校长为时任考试院考选委员会委员长的心理学家陈大齐。罗宗洛向日方指令准备接收之后,11月1日便作书二通,托钱履周带渝分交朱家骅、陈大齐,11月6日又给朱、陈二人去函,其意不外说明接收在即,催促陈大齐尽早来台赴任。罗没有想到,接收尚未完成,校长任命案已然开始生变:第二次去函(6日)当晚收到教育部电报,指令接收后继续上课,“必要时校务由余暂兼”;[34]次日到省公署谒见陈仪,又得知“彼向教育部提出以余为台北大学代理校长,已得朱部长之认可”,这使罗氏急切感到有必要再次“作一函寄朱骝先部长,请速促陈百年到任”,并表示万一陈大齐不能来,可以“章鸿钊、陈建功二人为校长之候补者”。[35]陈建功为接收委员之一,章鸿钊当时为南京中央地质调查所研究员,早年亦留学日本。罗氏不愿任职台大,从其来台后一直与植物研究所保持频繁的书信往来来看,主要是中央研究院正在复员中,植物研究所的工作确实亟待他回任处理。因此他得空便写信给朱、陈,反复催促,[36]有时还致书中研院总干事萨本栋、总办事处秘书余又荪等曲线救驾“请向教部促余回所”。[37]其一再陈情,却未得到如意的答复,11月23日,陈大齐来电只有“校职未接受乞察”七字,显示已决心不受此职;12月3日,朱家骅来电,“谓台大重要,必须留代校务,以待正式校长之来,植物所迁移事尚无眉目云”。[38]罗只好暂时打消接收完成即离台的念头,坚持下去。根据教育部12月1日的指令,罗宗洛一行从7日开始,对全岛专科以上学校和相关研究机构进行了为期近两周的考察,19日回到台北时,见教育部文件,任命罗为国立台湾大学代校长。所谓“代”校长,意味着教育部仍然打算履行前诺,不久会派任正式校长接替。

然而,罗宗洛的重庆之行,并没有成为他的告别之旅。朱家骅告诉他“陈大齐本来也已允任台大校长之职,后来听说陈仪长官在台湾作风专横,他不肯去了”,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教育部显然不打算考虑罗宗洛推荐的两位候选人),要罗继续维持一下。4月9日,罗氏只得再回台北主持台大工作。

回到台大的罗宗洛,面临大学改造中几个棘手的问题。一是平息台大医学院罢诊事件,二是解决立即告罄的财政经费问题。前一问题他采取了同意罢诊职员的要求、宽恕罢诊参与人员的方式,使问题得到快刀斩乱麻式的解决;后一问题则一直卡在教育部无法支付和省公署拒绝垫付上。

办大学需要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国立大学的经费理所当然应由中央政府拨付,但在行政长官公署体制下,“陈公洽扣留中央在台湾之一切收入,故中央在台各机关之经费,亦必须由台省负担”。[39]接收大学后,罗宗洛已经初步感觉到陈仪欲借经费掌控大学的意图,11月6日即已向教育部提出“盼中央对台北大学经费能有补救办法”[40]的要求,未见教育部作出答复。接收后的大学运作,因为有日人移交的部分经费可供支付,暂时尚可应付,但到了两个月后,这部分经费已经消耗一半,而教育部仍无解决办法。校务维持会众人相聚而谈,咸谓经费情形严重,须代校长亲至教育部交涉。罗宗洛遂当即致电教育部部长朱家桦,告知台大经费3月后即无着落,正式概算书已拟就,即呈核,在该项经费未核准前,请转呈中央速电公署每月垫发台币300万元,以资维持。电文并郑重请求教育部电复。[41]1946年1月29日得教育部复电,称“自3月后台大经费每月台币300万元,已电长官公署照拨”,[42]这显然无法得到陈仪的配合。罗宗洛的重庆之行使命之一就是亲自将经费预算送呈教育部,敦促教育部切实落实。然而直到罗氏回到台湾,经费还没有批下来,问题仍无结果。无怪乎在答复报社记者采访时,罗宗洛脱口而出:“政府办事太慢了!”[43]

罗宗洛回到台大已经是4月上旬,尽管尽量压缩开支,日人移交的经费仍告罄在即,5月中旬后将毫无所出。4月17日、23日罗宗洛致电教育部反复催促,“请行政院速命令长官公署垫发经费”,“促速提出预算,设法救济本校经费”,然迭电告急,亦无回音。25日罗宗洛冒汗往见陈仪,“彼言台大经费不列入台湾省预算,则款无所出,无法按月支出,台大不能安定。最好请教部呈准行政院,授权省政府暂将台大经费列入省府预算,则以后事事便利。”[44]27日罗致电教育部“请教部呈准行政院,授权省政府暂将台大经费列入省府预算”。5月6日,再电朱家桦,“台大经费已罄,预算尚搁置部中,公署从未奉行政院明令,不允垫款,无法维持,请速简贤能前来接替,弟仅能负责至15日为止”,其无计可施、以辞职相迫之意甚明。而省公署方面也正希望借经费困境赶走“倔强”的罗宗洛。9日,具有校务委员身份的省公署教育处处长范寿康到大学传达陈仪之意,劝罗亲自赴京交涉经费,“若余至京经费仍无办法,可当面辞职,教部应派人来代”。[45]10日,罗宗洛亲至长官公署访陈仪,向其说明准备再度赴京请命、不遂不返之决心,希望在此期间省公署能“宽筹经费,使大学不致动摇”,然“公洽对于余之去留不加议论,唯竭力说明不能垫款之理由”。[46]5月13日,朱家桦终于来电,但也仅说明“预算迟未成立,行政院以档案未全不能电令长官垫款,仍请陈长官垫付五月份经费”等语。而陈仪那边则“表示即有行政院之电报,苟无确言担保,彼亦不允垫款,且对大学作种种无理之攻击”。[47]就这样,有着“两个婆婆”的台湾大学陷于万般无奈之中。基本经费得不到保证,维持不易,实现大学改造更无从谈起。四 不肯就范的罗宗洛

在教育部官僚主义的不作为和省公署越权主宰大学的强烈意图下,通常的选择是屈从于省公署。但代校长罗宗洛却选择了坚守和坚持,坚守“国立大学”的自主权,坚持办“真正大学”的信念。

罗宗洛乃学界名流,跟许多著名国立大学校长一样,坚持认为大学应该独立于政治权力之外,更认为台湾大学条件之好,不应局限于一省,只要办学方法适当,完全可以建设成全国性甚至世界一流的名校。11月21日,他在《新生报》发表文章,[48]向行政当局和台湾民众表达办学意旨。关于大学的目标,他说:

大学的目的在于真理之探求,为人群谋福利。世界各国大学之制度,容有不同,然其理想则一,故有学术无国界之说。台北大学将来必须负起此崇高之任务,不可以台湾之大学自居,局限于小范围之内。要知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仅得于下,吾人可从小处着手,但目标不可不高远。牛津大学设置于牛津,故名,但牛津大学不是牛津一地方之大学,乃英国之大学,亦世界之大学;剑桥大学亦然。台北大学虽以台北得名,然非台湾之大学,乃中国之国立大学,吾人必须努力,使成为世界之大学。办理大学,必须有如是高远之理想。若以近视的眼光、功利的思想来办理,则断不能成为真正的大学。

为此,他特别意味深长地提到不要用狭隘的政治意识指导学术之研究,更不要用行政权力干预大学事务。

大学之职责为探求真理,故其研究范围,不为时空所限,研究环境须有绝对自由。所导入近视的功利主义,甚至以大学为政治行动之工具,则大学之前途有不堪设想者。数年前在国内曾企图将大学置于政治控制之下,其结果各大学皆至窒息状态,奄奄无生气。今虽撤废,然痛定思痛,各大学师生犹有谈虎色变之慨。单就本大学而言,过去台北帝国大学,属于总督府,颇受其累。例如:要求缩短学年,限制台湾青年入学,不用台湾人才等等,皆非纯粹学府所应有之举动,实为政治意识贻害之例证。今后本大学已改为国立大学,在本省行政长官爱护之下,此等不合理之事,当不再发生。

罗宗洛所说的“不可以台湾之大学自居,局限于小范围之内”,“以大学为政治行动之工具,则大学之前途有不堪设想者”,特别是提到过去台北帝大受累于总督府的例证,其意甚明,即在于警示台湾省政当局不可干预台湾大学。

罗宗洛一面公开警示,一面也设法预防。他根据接收以来陈仪的表现,料定公署干预大学事务只会变本加厉,“将来台北大学校务之进行,必发生困难无疑”,而且他了解陈仪欲主宰大学,势必以扣发经费做文章(因为台湾使用台币,所有中央机关、事业单位的经费都需要省公署代拨),故急草一函致教育部长朱家桦,报告陈仪对大学之态度,促正式校长速来接任,并盼中央对台大经费能有补救办法,以免陷于难局,而自己在校务维持方面,则决定采取不妥协立场。

11月28日,罗宗洛忽接公署秘书长葛敬恩信,内云:“顷奉长官交下手条,为请吴芷芳为法学院长,未到派伍守恭代理一件。本拟趋教,适值事冗,不克分身,特以函奉,至祈察收办理为荷。”罗等感到陈仪以地方行政人员,竟颐指气使,条派大学院长、教授,此等藐视大学的做法,实中国大学史上所未有。愤激之余,先由蔡邦华、陆志鸿前去向葛质询,后由罗、蔡、苏、陈、马、陆(即部派六人)共同具名,起草一函致葛敬恩,文曰:“弟等奉命接收台北帝大,幸叨福荫,顺利完成,此后应行兴革事宜,亦勉竭弩钝,尽力规划。最近深感教育部与公署双方希望不甚一致,而公署对于大学之指导亦间有异乎寻常者,弟等菲才,无法效劳。除电请教育部派员接管外,敢请代向长官予以搭乘飞机之便利,俾得早日回都复命。”[49]言辞之锋利,几近公开抗议。12月5日派马廷英往见陈仪,“忠告公洽不应干涉学校行政,条派院长。谓苟不改变态度,稍有骨气者皆欲离去云”。[50]

罗宗洛抵制省公署对大学的干预,要实现建设高水平国立大学的理想。关于台大的改造、发展,他有比较成熟的思路。在接收后对学生的训话中,他就谈到“作将来发展之计划”为其接收工作之一,他提出的设想包括:普及本省人入学的机会;改造文政学部为文学院、法学院,使为本省研究祖国文化之中心;设备应求扩充;优秀学者不问其国籍省籍,出身何地,应尽量招聘,予以种种便利,使安心研究讲学,其中本省青年学者,将优先聘用,使有研究学术之机会,不足则自祖国招致优秀学者,再不足则留用日籍人员。[51]

1946年1月间,罗宗洛手撰的接收报告,向教育部提出“今后改进大学之意见”,内容包括院系改造与充实,教授聘用、遴选的举措,学制的改革,生源范围的扩大等。其中关于院系改造方面,设想更详:

文政学部:应改为文学院及法学院。文学院置中文系、哲学系、史学系,法学院置法律系、经济系、政治系,二院与思想文化有密切之关系,自应招聘国内优秀学者来台讲学,以图宣扬祖国之文化,日籍教员除一、二特殊者外,以不聘用为原则。旧文政学部中,颇多关于台湾、南洋华侨之文献,此后文、法两院自应继续搜求,详加研究。

理学部:改为理学院。添设数学、物理二系。数学过去仅一讲座,但图籍甚富,稍加补充即可成系;物理学系,则可以农业气象学、工业物理学,及理学院之普通物理第四讲座组织之,四讲座之设备即为物理学系之设备,加以适宜之扩充,研究、教课两无问题也。

工学部:改称工学院。旧帝大工学部成立于战争期内,教室与设备较各部大有逊色,此后三年应加速建筑教室及工场,添置机械及仪器。鉴于目前本省迫切之需要矿冶工程学系,亦应添设。

农学部:改称农学院。原有农学、农业经济、兽医、农艺化学及农业土木之五专攻,改为农学、园艺、农业生物、农业经济、畜牧兽医、农业化学及农业工学等七系,最近将来拟添设森林学系。

医学部:改称医学院。内容大体仍旧,唯因第二附属医院及汉药治疗科之添设,人员略有增加。

南方人文研究所:注重华南、南洋人文之研究,应改称华南人文研究所,研究台湾与荷兰、西班牙、葡萄牙、英、法、日等之历史的关系,台湾、华南、南洋之民俗学的研究,南洋华侨之发展史等等。关于此类之文献,所中甚多,过去所中有精通荷、西等国之文字及南洋史之日人,应予留用,使其搜集、整理、翻译稀有之史料。

南方资源科学研究所:改称华南资源研究所,旧有三部仍继续存在,添第四部以研究华南生物之资源为目的,注重野生动植物之生态的调查。

热带医学研究所:名称及组织,一仍其旧。所制血清向仅供给台湾一地之用,此后当扩大制造,输入内地。[52]

罗宗洛还对学制的改革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主张实行学年制度,逐渐改三年制为四年制,以与内地大学并轨,“日本学制,大学之修业年限,除医学部为四年外,余均为三年。今年暑后,台湾大学之修业年限,医学院应改为五年,余四年,即以现在先修班之二年级为大学一年级,而原大学之一、二、三年级,改为二、三、四年级,此后先修班之修业年限为一年,如是则学制可与国内大学一致,而台大之程度可不至于降低。”关于教学制度,他认为应该结合国情对台北帝大时期实行的讲座制扬长避短。他说讲座制有其优点,如讲座为教学及研究之单位,各有独立之预算,各讲座在其预算范围内,可作种种之计划,进行工作;讲座为预算之单位,预算较易实行。但也有其短处,比如,以讲座为单位,容易造成群雄割据之局面,设备重复者多,最不经济;每讲座仅一教授,苟非退职或停年,则从彼工作之优秀青年,无法取得教授之地位。“如此利害各半,吾人应用其长而舍其短,值得深加考虑者也。”[53]

罗宗洛改造台湾大学的这些设想,体现了其作为教育部台湾区教育复员辅导委员会主任和接收后台湾大学第一任校长,对于台湾大学迅速跻身为全国名校的信心,也显示了他发自内心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这种责任心和事业心,既为那一时代精英学人所共有,亦为以他为首的一批留日学者所特有,“盖目前台大情况适于留日学生之工作,而来此接收诸人,皆被目为留日之精华,依此条件,若不能治理台大,则留日学生将永被人讥笑矣。”[54]也就是说,赴台接收大学的这批留日学者之所以咬紧牙关坚持下去,在坚持民族大义的同时,还有在留学欧美的学者面前争口气的意义。

不过,浪漫的理想往往被残酷的现实击倒,在权力倒错的双重管辖格局下,罗宗洛和他的同道们最后还是失败了。经费不能在省公署得到解决,大学面临关门的危险,1946年5月18日罗氏决定再次回教育部交涉。陈仪对于不肯就范的罗宗洛,不仅别有用心逼其辞职(促其亲自赴京交涉,不遂不返),而且嘲弄有加(当罗氏登机之前十分钟,陈仪派人送行,通知他台大三、四月份经费,他已签发,显有戏弄之意)。五 困局持续

1946年5月20日,罗宗洛到达南京,向教育部陈情求助,要求制度性解决台湾大学经费问题,终“不得要领”,决定挂冠而去,回任中央研究院植物研究所所长。

教育部和台湾大学师生反复慰留不成,7月,教育部遂根据省公署长官陈仪的提议,任命接收成员之一、2月回重庆一直未返台的陆志鸿教授,[55]为国立台湾大学正式校长。陆志鸿8月13日到任后,对省公署有所退让,在根本上仍受制于双重管辖的制度,工作亦一直不顺,其间适逢发生“二二八”事件,文学院代理院长林茂生被杀害,医学院院长杜聪明被解职,矛盾更加复杂化。民怨沸腾,校务难以为继,教育部乃于1948年5月免去陆志鸿校长职务,任命北平研究院著名化学家庄长恭接任。陆志鸿被免职后,媒体曾有分析,明确将“两个婆婆”视为问题症结。“台湾大学既是国家管理,还要受省的控制,一个媳妇两个婆婆,它究竟应何去何从呢?当然‘奶子长的就是娘’,经济就是它的命脉,经济权既在省行政当局之手,‘欲左左,欲右右’,当然不敢执拗,只有趋承颜色,惟命是从,国立大学变成了私立大学!”[56]

陆志鸿长校期间,台湾已经变署为省,制度上取消了陈仪时期的特权,但货币体制仍与内地不同,台湾大学的经济命脉仍操之在省府,双重管辖之局仍然维持。这也使得庄长恭到任后同样打不开局面,一再请辞不准,12月仿罗宗洛旧例,断然离职。1949年1月,教育部选派中研院史语所所长、北大教授傅斯年为新任校长,经营台湾大学。斯时,整个国民党政府已经开始“撤退”台湾。在多种因素作用下,台湾大学才终于稳定下来,并成功实现改造。(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

[1]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近代大学与中国政治”(15JJD770010)、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CCNU16Z02004)资助成果。

[2] 有关教育部对台北帝国大学的接收与改造,大陆地区的研究成果有杨荣庆的《光复初期国民政府对台北帝国大学接收及改制的困境——以罗宗洛、陈仪之争为中心的考察》(《台湾研究集刊》2011年第1期),就罗宗洛与陈仪的治校理念和他们在师资、人事、经费上的争执进行了专题论述。台湾地区代表性的成果是李东华的论文《罗宗洛与国立台湾大学之接收改制》(《罗宗洛校长与台大相关史料集》代引言,台湾大学出版中心,2007),分“台北帝国大学概况”“罗宗洛与台北帝大的接收工作”“罗宗洛在台大与长官公署的交涉”“余论”四节论述了罗宗洛主持接收改制的背景、过程和功绩。另外,李东华还撰有《光复初期(1945—50)的民族情感与省籍冲突:从台湾大学的接收改制作观察》(《台大文史哲学报》2006年12月号),综论了罗宗洛、陆志鸿、庄长恭、傅斯年长校期间本省人士民族情感的变化过程;欧素瑛著有《战后初期台湾大学的再出发(1945—1950)》(台湾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6),论述了1945—1950年台湾大学人文、医学、农学等学科的学术研究进展情况。

[3] 《省政府组织法》,1944年4月28日国民政府公布。

[4] 《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条例》,1945年9月20日国民政府公布,《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公报》第1卷第1期,1945年12月1日,第1—2页。

[5]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海峡两岸交流出版中心:《馆藏民国台湾档案汇编》第35册,九州出版社,2007,第205页。

[6] 《台湾年鉴》,民生报社,1946,第七章“政治”。

[7] 《许寿裳日记》(福建教育出版社,2008)1945年11月18日记事有“航快寄公洽(附履历)”之语;12月27日记事有“航快寄公洽,为台大校长人选”之语。说明台湾大学完成接收后,新校长正式任命前,陈仪仍在争取许寿裳担当此任。后来,许寿裳到台湾,任行政长官公署编译馆馆长,“二二八”事件发生,编译馆被撤销,许寿裳转任台湾大学文学院院长。台湾大学校歌即为其所作,词曰:“海水洸洸,挟民族之辉光;沈郑遗烈,于今重矞皇。民权保障,宪政提其纲;民生安泰,气象炽而昌。阿里苍苍,对学府之讲堂;登峰造极,日知月无忘。不倦不厌,教学相得彰;光被大众,充塞乎八荒。学海洋洋,喜楫击而帆扬。研究有得,企业连系将;企业有利,研究益加强;前进前进!康乐祝无疆。”《国立台湾大学校刊》第1期,1947年10月1日。

[8] 《罗宗洛回忆录》,《罗宗洛校长与台大相关史料集》(以下简称《史料集》),台湾大学出版中心,2007,第114页。另据黄宗甄《科学巨匠:罗宗洛》,教育部之所以委派罗宗洛接收台北帝大,与战争结束前夕罗宗洛曾向朱家桦提出教育部日后接收帝大的建议有关,见黄宗甄《科学巨匠:罗宗洛》,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第128页。李东华由此认为朱家桦这项借调,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决定”,见《史料集》,第6页。

[9] 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教育处编印的《台湾省教育概况》(1946年5月)、《台湾一年来之教育》(1946年11月)等,对于台湾大学或取虚笔,或一笔带过。教育处长范寿康发表的《本省教育事业的现状及今后的趋向》(《台湾文化》第1期,1946年9月15日),也基本不涉及台湾大学。另据1946年2月27日教育部收台湾省公署教育处首任处长赵乃传具名公出《呈报接收情形及目前重要设施》文,省公署教育处的接收工作亦不涉台北帝国大学。该文还提到省公署教育接收开始于1946年11月1日,可见略晚于大学接收的开展。该文藏于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五/623。

[10] 《罗宗洛回忆录》,《史料集》,第115页。

[11] 教育部聘书第44102号聘任苏步青、刘光华为台湾区教育复员辅导委员会委员,见《教育部公报》第17卷第9期,第2页。教育部聘任国立编译馆教育组姜琦为台湾区教育复员辅导委员会委员,见《知识》(上海)1945年第5期,第13页。

[12] 罗宗洛:《接收台湾大学日记》,1945年10月29日记事,《史料集》,第213页。

[13] 罗宗洛:《接收台湾大学日记》,1945年10月30日记事,《史料集》,第214页。

[14] 罗宗洛:《接收台湾大学日记》,1945年10月27日记事,《史料集》,第211页。

[15] 罗宗洛:《接收台湾大学日记》,1945年11月2日记事,《史料集》,第217页。

[16] 罗宗洛:《接收台湾大学日记》,1945年11月12日记事,《史料集》,第224页。

[17] 《罗宗洛回忆录》,《史料集》,第117页。

[18] 罗宗洛:《接收台湾大学日记》,1945年11月6日记事,《史料集》,第219页。

[19] 罗宗洛:《接收台湾大学日记》,1945年11月7日记事,《史料集》,第221页。

[20] 罗宗洛:《接收台湾大学日记》,1945年12月19日记事,《史料集》,第260页。

[21] 罗宗洛:《接收台北帝国大学报告书》,《史料集》,第185页。

[22] 罗宗洛:《接收台湾大学日记》,1945年11月19日记事,《史料集》,第228页。

[23] 罗宗洛:《接收台湾大学日记》,1945年10月20日记事,《史料集》,第205页。

[24] 《两年来图书馆工作简报》,《台大校刊》第4期,1947年11月15日。

[25] 罗宗洛:《接收台湾大学日记》,1946年1月21日记事,《史料集》,第275—276页。

[26] 罗宗洛:《接收台湾大学日记》,1946年1月25日记事,《史料集》,第278页。实际上在成立省立工、农学院之外,也成立了省立法商学院。后者1947年1月4日由省公署教育处长范寿康移交给当时的台大校长陆志鸿,才算归并到台大。见《台湾省立法商学院移交清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卷宗号:五/2437。

[27] 杜淑纯:《杜聪明与我》,台北:“国史馆”,2005,第232页。

[28] 罗宗洛:《接收台湾大学日记》,1945年11月19日、1946年1月23日记事,《史料集》,第228、277页。

[29] 罗宗洛《接收台湾大学日记》1946年1月29日记事:“当即拟一电致朱骝先,告以省府与台大间形势已好转云”;2月6日记事:“范允臧兄来言,昨晚与陈公洽谈甚久,对于大学与省府之合作甚表满意,且劝余安心工作,彼可代余取消‘代理’二字。余笑谢之。”见《史料集》,第280、285页。

[30] 11月22日,罗与维持委员们“晚在寓讨论招生事甚久,决定招生简章”,28日招生广告在台湾《新生报》登出,12月23—24日先修班入学考试,罗与陆志鸿亲临巡视。此次招生报名者文科(文、法)414人,理科(理、农、工、医)1050人,共1464人,分台北、台南、台中三处受试,原计划录取文科120名,理科200名,因考生成绩欠佳,宁缺毋滥,最后录取文科109名,理科155名,共264名。此数据取自《接收台北帝国大学报告书》(见《史料集》,第185页)。《接收台湾大学日记》所记数字为:“此次招生报名者共1462人,台北区617人,其余在台南、台中受试”(12月23日记事,《史料集》,第261页),“文科方面总分数在100分以上者皆予录取,计109名。理科医类录取50名,总分数均在138分以上。工类录取42名,总分数在141分以上。共计录取246名”(12月30日记事,《史料集》,第264页),与报告书略有出入。

[31] 《罗宗洛回忆录》,《史料集》,第117页。

[32] 《台大各讲座改编,定为六学院制度》,《民报》1935年12月16日。真正落实却延迟到罗宗洛辞职以后。1946年7月19日《民报》有“医学部改制学院”的报道,可见六院改制学院亦非同步实现。不过,在罗宗洛任内,称谓上“学部”“学院”已经互用。

[33] 据《台湾新生报》1945年12月26日公布的《国立台湾大学布告》,陈建功为教务长,陈兼善(达夫)为总务长。

[34] 罗宗洛:《接收台湾大学日记》,1945年11月6日记事,《史料集》,第220页。

[35] 罗宗洛:《接收台湾大学日记》,1945年11月7日记事,《史料集》,第220—221页。

[36] 罗宗洛:《接收台湾大学日记》,1945年11月1日、6日、7日、17日、24日、29日记事,《史料集》,第216、219、220、227、230、234页。

[37] 罗宗洛:《接收台湾大学日记》,1945年11月17日、12月3日、12月5日记事,《史料集》,第227、236、237页。

[38] 罗宗洛:《接收台湾大学日记》,1945年12月4日记事,《史料集》,第237页。

[39] 罗宗洛:《接收台湾大学日记》,1946年5月23日记事,《史料集》,第307页。

[40] 罗宗洛:《接收台湾大学日记》,1945年11月6日记事,《史料集》,第220页。

[41] 罗宗洛:《接收台湾大学日记》,1946年1月16日记事,《史料集》,第272—273页。

[42] 罗宗洛:《接收台湾大学日记》,1946年1月29日记事,《史料集》,第280页。

[43] 姚原:《访问台大罗校长——重庆归来谈感想》,《人民导报》1946年4月11日。

[44] 罗宗洛:《接收台湾大学日记》,1946年4月25日记事,《史料集》,第292页。

[45] 罗宗洛:《接收台湾大学日记》,1946年5月9日记事,《史料集》,第299页。

[46] 罗宗洛:《接收台湾大学日记》,1946年5月10日记事,《史料集》,第300页。

[47] 罗宗洛:《接收台湾大学日记》,1946年5月15日记事,《史料集》,第303页。

[48] 此文很可能是11月19日罗宗洛在电台讲演的广播稿。19日日记有:“上午至大学,起草今晚之广播稿。……(晚)七时半送余电台……八时正开始演讲,照稿朗读,自觉声稍高稍速,至8时13分讲毕。”见《史料集》,第228页。

[49] 罗宗洛:《接收台湾大学日记》,1945年11月28日记事,《史料集》,第233—234页。

[50] 罗宗洛:《接收台湾大学日记》,1945年12月5日记事,《史料集》,第237页。

[51] 黄得时:《从台北帝国大学设立到国立台湾大学现况》,《台湾文献》第26卷第4期、第27卷第1期合刊,第237页。原文注明致辞时间为11月18日下午3时,查罗宗洛日记,18日为星期日,罗宗洛一行在草山温泉活动,“午饭后休息至4时回寓”,实不可能;而19日日记则有“下午2时,到校对学生训话,约15分钟而毕”字样,故订正为19日。

[52] 罗宗洛:《接收台北帝国大学报告书》,《史料集》,第187—189页。《台湾新生报》1946年5月12日刊载的《今后之台湾大学——罗校长宗洛述改进意见》(实为5月11日下午罗宗洛在参议会的报告稿),亦几乎一字不易地重申这一内容,这也说明直到他离开台湾大学之前,大学改造计划仍未推行,仍处于“意见”状态。

[53] 罗宗洛:《接收台北帝国大学报告书》,《史料集》,第191、196页。

[54] 罗宗洛:《接收台湾大学日记》,1945年12月25日记事,《史料集》,第262页。

[55] 陆志鸿回重庆后,一方面进行原所在中央大学材料试验室复员南京的工作,一方面代表台湾大学就近向教育部交涉各项事宜。参见李东华《罗宗洛与国立台湾大学之接收改制》,《史料集》,第43页第82注。

[56] 《陆志鸿侮辱魏伯聪》,《大地》1948年7月号,第8页。

中国现代文化史上的北大派与南高派[1]

许小青

内容摘要 在中国现代文化史上,国立北京大学与国立东南大学(后改中央大学)因学术文化上立异与竞争,不断成为时人与后人指认“学分南北”的重要指标,其中的关键不仅在场域(大学),更在人事(派分),即北大派与南高派学人的观念歧异与人事纠葛。北大派与南高派形成于新文化运动时期,因文化观念的差异,南北学人分别以北大和东大为聚合点,以现代新式传媒报刊为载体,在思想文化与学术研究众多领域展开论战与竞争。其后随着北伐、迁都等政局的变动,在南北大学地位升降的背景下,南高派和北大派凭借不同的社会资源和政治资源,在人事与观念诸方面,又出现新动向。以胡适为首的北大派借助中基会的资助,以新文化理念重整北大文学院,努力实现北大的中兴。北伐后南高派与太炎学派日益走近,在九一八后民族主义勃兴的浪潮中,南高学人倡导新孔学运动,表现出强烈的文化民族主义色彩。20世纪20—30年代北大派与南高派的立异,既显示出现代学人借助大学平台传播其文化观念的种种努力,也体现出复杂的人事纠葛,其实质在于对中国文化出路的“话语权”之争。北大派与南高派的竞争不仅成为民国“学分南北”的重要派系表征,而且背后所呈现的文化难题,更为今人重新理解民国文化史提供一个重要视角。

关键词 北京大学 东南大学 中央大学 北大派 南高派一 引言

1954年在美国作寓公的胡适得知南京高师出身的张其昀出任台湾“教育部长”,就对南高老校长郭秉文戏言“南高征服了北大”,郭秉文却严正地回应:“学术为公,再不可有门户之见。”[2]胡、郭二氏一谐一庄,语及“南高”、“北大”及“门户”等语,实牵涉中国现代文化史上的一桩公案,即民国时期“北大”与“南高-东大-中央大”学风的歧异与竞争。

众所周知,北京大学与东南大学—中央大学是民国时期两所地位特殊的国立大学,[3]它们之间的学术文化立异,随着政治中心的变动而变得更为复杂,正如任以都教授在《剑桥中华民国史》中所言:“北京大学作为第一所国立大学的地位,明显标志着高等教育与国家建设的关系。更全面地进行研究时,南京的国立东南大学(后改名中央大学)等其他主要大学的发展应能提供启发性的比较和对照。”[4]近些年来,笔者沿着任以都教授所提示的路径,对中央大学与国家的关系做了一些初步的探讨[5],更多的比较研究有待深入。

需要说明的是,从大学机构角度切入的探讨更多展示的是近代学术文化的地缘因素;此外,还有更为复杂的人员派分值得关注。现代学术文化史上的北大派与南高派的形成与演进,往往与民国时期“学分南北”关联在一起,这一问题越来越受到学者的关注,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两岸学者对民国以来的“学分南北”的现象进行了一些研究与讨论。在台湾地区,王汎森、彭明辉、杜正胜等教授是少数比较直接点出南北之争的学者,他们多从现代中国史学的发展过程入手,将“新派”与“传统派”一起放入20世纪20及30年代“新史学革命”的脉络中进行论证。如王汎森教授将以中央大学为首的史学派称之为“传统派”。[6]而彭明辉教授早年的研究多从历史地理学的兴起说明近代史学上南派的兴起,近期他发表专文,从学术网络的角度提出“学分南北”问题。[7]而杜正胜教授则明确揭示近代中国学派有趋新的“北大”和守旧的“南高”之分,并以此说明近代中国学术新与旧、北与南的对立。[8]此外,年轻学者王信凯则提出进一步的意见,指出所谓的“学分南北”,并不纯然属于二分式的区域、机构、学校、学风等区隔问题,实际情形则复杂得多。[9]

在大陆,讨论学派与学分南北这一问题的重要学者有桑兵、罗志田、沈卫威等教授。桑兵教授专门从近代学术的地缘与派分的角度,指出近代学术文化史上的北大派与南高派多是以居处而论,若是以籍贯分疏,则多为南方人士,并提示南北学派之分,虽有习惯的指认和叙述的方便,不免抹杀事实,尤其不能以新旧归纳南北,因为近代中国的变化日新月异,新旧的界线变动不居,先锋落伍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10]同样,罗志田教授在研究民初中国学术界关于“国学”的论争时,就指出二十年代的北京大学和东南大学的学术文化之论争实为教育界的“河洛之争”。[11]沈卫威教授对于学衡派有专门的研究,并从场域的角度明确提出南北大学在学术上的“学分南北”问题。[12]

本文试图在前人提示的基础上,对20世纪20—30年代的北大派及南高派形成与演进的历史脉络作一粗线条的梳理,对于前人研究比较充分的领域(如新文化派与学衡派、胡适派学人群、《独立评论》等)则大体一笔带过;本文的着力处在于尽力指出两派的渊源与形成脉络(他指和后认),注意历史语境下的人事与观念、行动等多维表现,尽量避免主观强指(完全避开恐怕较难),注意同一派别他指和后认下的差异,换言之,本文只是对前人研究相对忽略的地方稍稍用力补充而已。

另外,需补充说明的是,本文中的南高派,是泛指时人与后人对南高-东大-中大一系的指认。不同历史时期曾有不同称谓,如南高派、东大派、中大派等。五四时期“东大派”说法较多,后因南京国民政府上台后曾宣布东南大学为“反动的大本营”,“东大派”成为一个政治上的贬义词,其后社会上“东大派”的说法虽还零星存在,但“南高派”已成为中央大学学人自觉的选择了。因此,本文中一般论中以“南高派”来统称,涉及具体史料和特别语境时,则一仍其旧。二 五四时期北大派与南高派的指认

1.“北大人”与“北大派”

何谓“北大派”?这似乎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因圈内与圈外有别,圈内与主流派又有亲疏远近之分,各自感受差别很大。要弄清民国时期出现“北大派”这一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回到历史现场,将“北大派”放入具体的历史脉络中,整理其形或过程,厘清其与前后左右之间的关系,则可明了其具体的内涵与外延。联系前后左右不同人士的指认,可以推衍出“北大派”一词的内涵。事实上,自“北大派”一词出现以来,其内涵与外延从来没有一个明确的指称,这一概念不过是五四后不同评论人,在不同的场合,针对不同的现象所做的评论罢了。

随着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兴起,北京大学一跃而成为中国新思想的先锋大本营,引发了南北不同大学的学人关于历史、文化与现代民族国家关系的讨论,开启了中国现代史上学术地缘与派分的先河。30年代初《大公报》就有一评论:“民五以前,教育界原无党派之分,从事教育者,共皆纯洁自守,孜孜以熏陶青年为职志。别无利用青年之念产,更不杂些政治意味。民六以后,北大声誉日著,渐有笼罩全国之势。当时东南学阀,虽在地方崭露头角,隐操学权,而与北方之北大领袖人物尚能保持协调,维持南北策应之局面几及十年。”[13]显然将教育界派系之争的出现,归因于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北大势力的扩张和东南“学阀”“隐操学权”。

的确,五四新文化运动使北京大学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力,“北大”二字作为北京大学的简称,开始在社会上流行。北大教授马寅初在北伐后的一次演讲中明确指出:“五四运动以后,北大二字,乃名满中外,故五四运动之精神,不断在校中不可丧失,就在社会服务,仍须保存,随时运用出来,那时的精神,就是为国牺牲,是为牺牲精神。”[14]“北大人”这一概念的最早使用,并不是外界对北京大学知识界精英的指认,而是北大新文化派的自我体认。据北京大学教授李璜回忆,“北大人”这一概念的使用是当时新文化派领袖胡适有意为之,其目的最初不过是为团结北大内部不同派别而已。李璜回忆说,1925年左右北大教授中的新旧、中西之争早成过去,但“仍感到有种分野之争,这是根据当时国内政治见解的有异与留学国度所受学术熏陶有所歧出之故。我愿以胡适之为论点中心来说明我对北大当时教授思想分派的看法。在北大当时国民党左右两派都有教授为政治的宣传与活动,右派是以三民主义为号召,左派是以社会主义为宣传,而适之则以‘少谈主义,多谈问题’的主张歧出于其间,故左右两派对适之都不大高兴。但适之自五四前后新文化运动以来,其在北大的影响力,七八年间还在继续增高。并且他既任中美庚款分配于文化教育(中华文化教育基金董事会)的董事,而在十五年又兼任中英庚款顾问委员会的委员,好象他比别人大有办法,可以呼朋引类,不免遭受嫉视。幸适之为人,性格开朗,虽自己的思路是本于美国的实验主义,然而并不排斥在欧洲大陆德法两国留学而略有成就的学人,一视同仁,十分合作。并且适之提出一个‘北大人’的口号,以标榜北大为全国学术的中心,颇见其团结同事的技巧。”[15]这段文字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胡适提出“北大人”的口号首先是为了团结北大同人;二是“北大人”的提出是要表明北大人引领全国学术、在北大建立全国学术中心的意愿。从这个层面上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此时胡适说北大作为最高学府是不妨做学阀的。[16]由此可见“北大人”是五四后期的一个新名词,它的含义与新文化运动后北大在全国学界的领导地位是紧密相连的,且有强烈的排他性,所以有研究者称“北大人”的起源最初大概是从宗派的角度使用这一名词,[17]显然触及到了问题的实质。饶有意味的是,五四新文化时期出现的“北大人”一词,很快即在社会上广为传播,并逐步被“北大派”所取代。

如果说“北大人”一词的出现是北京大学教授寻求内部团结与自我认同的一种方式,那么后来出现的“北大派”一词,则多是社会上对北大新势力的一种认知和概括,包含的意义则超越了群体自我认同,而具有地盘、门户、势力等多种贬义了。鲁迅是较早提及“北大派”一词的学人。1925年北大举行二十七周年纪念,鲁迅写下《我观北大》,回顾了北大的光荣历史,重申北大精神的两大要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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