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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31 17: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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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琦

出版社:台海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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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读13:消失的作家

单读13:消失的作家试读:

消失的作家

作者:吴琦排版:Lucky Read出版社:台海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11-01ISBN:9787516811283本书由北京理想国时代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

消失的作家

最近学了一个新词——泡面番,又是日本人的发明。利用一杯泡面的制作时间,讲完一个故事,牙缝一般的几分钟空闲,完美地被填满。实习生同学们教会我许多事,这是其中一件。

我惊讶于影像是如何紧密地构成他们认知世界的基本单元,在那个由无数的屏幕所组成的楚门新世界里,视觉主导一切。与他们谈话,门槛在于你是否能够援引最近的电影、电视和动漫,以及随时可以拿出手机来展示的GIF和短视频。这让我想起几年前去一户美国人家做客,互不相熟的各位,完全依靠流行歌手、影视明星来延续饭局。大众文化的状况必然是这样的。这时候你必须承认,早就没人看书了,看书的人也不大会把最近看过什么书挂在嘴边。《单读》的作者、作家李静在朋友圈里说过一句,大意是,现在英美电视剧正继续着19世纪古典小说家们做过的事情。这个断言值得更细致的推敲,但伟大的叙事传统的确正在转换它的媒介。偶然看到一部叫作《百年酒馆》(Horace and Pete)的美剧,演到一半时,屏幕一黑,音乐响起,打出一行字“intermission(幕间休息)”。时空陡然翻转,这可是歌剧里最堂皇的暂停!

在这间经营了一百年的酒馆里,不卖时髦的鸡尾酒,老板一言不合就骂人,老顾客买一瓶啤酒三美金,误打误撞进来的人却要付四块五。老板说,他们是来喝酒的,你们是来看热闹的,你们已经得到了别的东西。那些出色的影像作品,除开过分猎奇的部分,的确比其他人更加仔细、敏感地听到了时代的声音。而作家们似乎“消失”了,成为过去的风景。

但怀旧的时刻还远未到来。当严肃的痛切的声音在主流中丧失,边缘的隐秘的创造出现了,他们冲进社会之前首先滋养了文学。即便在青春文学一代之中,一些作者在自我意识内部的探索,也比另外一些甜腻的商业趣味更加叛逆。更多的人改头换面、登堂入室,进入影视的世界,依然产出了《百年酒馆》《路边野餐》这一类的影片。这样看来,讨论作家的创作仍然比谈论他们的处境更重要一些。这是我们与时代之间一场互相的围猎。

至少需要一些时刻停止抱怨,如果我们不希望抱怨成为唯一的灵感来源。这一期,单读试图更清晰地辨认关于“消失”的预言,作家访谈、书评、随笔,以及越来越普遍的跨媒介实践,是我们进入的方式。

如果说历史和政治搭成的死角,让外部的死亡变得难以探讨,那么内部的失踪呢?“更多的人死于心碎。”一些作家“消失”在盛名中,我们很少真正接近他们。供上神坛的马尔克斯,在他的牙医眼中是一个怎样的人?同样作为文学偶像的张爱玲,她的文学和自我如何影响她的后辈?和张爱玲一样,在海外用英文写作的哈金,何以回到中文,回到诗歌?因写作中国而爆得大名的美国记者何伟,也成为某种榜样,让更年轻的中国作者重走中国。整个世界在位移,文学幸存其中。

所有的逝去都是值得哭泣的,但逝去本身也是自然的生命规律。在山中放马,草不会尽,在水上写字,河流不停。有的时候我坐在家里什么都不干,就看着日光从卧室走到客厅,经过床铺、沙发和几株植物的茎叶,最后在厨房的水槽里离开我的房间,仿佛亲眼见到了时间的本体。它掠过你,你却看不到任何改变。“在这个充满苦难的世界上想要得到幸福,这是多么荒谬的想法啊。”张定浩在评述格雷厄姆·格林时引用了这一句。即便表达是荒谬的,即便作家会消失,那又如何呢?在一百年后的酒馆里,语言会幸存其间。为了欣赏它,你可能还需要多付几块钱。撰文:吴琦

话题

一位长了蛀牙的诺奖得主在城里的牙科医生那里寻找什么?

撰文 胡里奥·维亚努埃瓦·张译者 廖晓玮

这种事情在文学史上一直都在发生:荷马失去了视力,塞万提斯失去了一条胳膊,马尔克斯失去了一颗蛀牙。[一]

这天,当加萨博大夫推开他在卡塔赫纳牙科诊所的门的时候,他发现加西亚·马尔克斯(Gabriel García Má rquez)像个宇航员一样独自待在候诊室里。这是1991年2月11日下午两点半,这位病人第一次问诊,他准时到了。“七年来牙医一直这么跟我说——永远别迟到。”在他面前的桌子上放着一本牙科诊所小册子,还有一些用来打发时间、配合镇定剂般的音乐一起打哈欠的杂志。戴着牙医专用眼镜的哈伊梅·加萨博大夫看起来很精神,他有着一种在哥伦比亚海边长大的人特有的天真,一把胡子看起来精心打理过,笑容也无懈可击。第一次问诊,加西亚·马尔克斯是让司机送过来的。这个诊所所在的街区有一个对于牙医来说超级完美的名字:Bocagrande(大嘴)。

加萨博大夫过来找他的时候,这位作家刚刚填完病历表:“患者姓名: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职业:终身患者;电话:没交费停机了;是否结婚及配偶职业:是,无业;配偶所在公司:我也想知道;治疗费用付款人姓名:加博,一个电报员的儿子;有不适或疼痛吗?有点不舒服,估计马上要疼了;可以告诉我们谁推荐您来的吗?大夫自己的名气。”这第一次戏剧性的造访,加西亚·马尔克斯填了一份我们所有人曾经或者有天来拔牙时都会填的表格。“就像你在等医生的时候给自己讲了一个故事。”约翰·奇弗(John Cheever)说。

在治疗最开始的七年里,面对加西亚·马尔克斯,加萨博大夫一直使用的都是那种面对大师时崇敬的语气。再后来,加萨博就叫他干亲了。因为得知大夫的妻子正怀着第六个孩子的时候,加西亚·马尔克斯就像一个刚刚被任命的热情的神甫一样,问大夫:“我们什么时候送他去受洗?”这次他和妻子将迎来第一个男孩。加萨博记得当时他没太听懂,直到后来有个在墨西哥住过一段时间的人跟他解释,他才明白:在墨西哥,想成为一个孩子的教父,有时要主动提出,而不只是等待别人邀请。在孩子受洗的那天,加西亚·马尔克斯和他的妻子梅赛德斯·巴尔查是最早到达教堂的。“我觉得这世上没有巧合,”加萨博跟我说,“这是一次马孔多式的受洗。”

在这次受洗之前,他们也有一些交集。加萨博大夫记得,他们两家在皮耶德拉波巴街区曾经是邻居,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姐姐和他姐姐还是好朋友,常来他家里玩。那时加萨博才一岁,马尔克斯二十多岁,是那种典型的加勒比海边人的性格,看上去挺烦人的,老和你开玩笑,让你再也受不了一本正经。马尔克斯和他是完全不同时代的人:当加西亚·马尔克斯拿到诺贝尔奖的时候,加萨博还在俄亥俄州立大学的口腔修复系念研究生。后来,马尔克斯在他孩子受洗前也来过他家一次,那次他从正门进,但是从后门出,因为他想跟在后面干活的女用人们打个招呼。

一位一向不喜欢采访的明星作家在牙医面前开了口,应该很有料吧,但没人像加萨博一样对于他们之间的事这么守口如瓶。他只说加西亚·马尔克斯很喜欢告诉他,每次他回卡塔赫纳,都是第一个给他打电话。自从马尔克斯来找他看牙后,加萨博医生的生活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有一天他还被邀请在卡塔赫纳航海博物馆朗读一段《百年孤独》。他的朋友常常给他寄书,希望能让马尔克斯签个名题个词,或者随便写几笔都行。女士们求他找个机会让她们和马尔克斯合影或者一起待一分钟。在加萨博诊所里用来休息的黑色躺椅对面,来看牙的人还能看到一张装裱的合影,一个大明星患者和一个令人羡慕的牙医。

照片里马尔克斯本人正靠在这把椅子上,他穿着一件黑色衬衣,双手握得很紧,像是拍照前被人捆在椅子上了一样。看过这张照片的人大部分以为它是人工合成的——可能是一个懂电脑的加勒比小姑娘和一个马尔克斯小说的狂热粉丝随便用软件做的一张粗糙的照片。但对于加萨博大夫来说,这张照片是他给患者们的第一针麻醉剂。一看到它,人们就忘记了他们自己的牙齿或者任何一种疼痛,而开始被一个永恒的问题缠绕着。加西亚·马尔克斯坐在这里干吗?[二]

在我认识加萨博大夫的第五年,有一天他在我面前打开了一个有密码锁的黑色手提箱。加萨博和他的家人才搬到佛罗里达州的坦帕市。之前他和他妻子是哥伦比亚一个基督教社区激进的福音派,后来他们感到军方不再欢迎他们,就被迫离开了自己的国家。这是一个秋天的夜晚,加萨博大夫穿着一件印有很多树形图案的黑色衬衣。他站在新家的餐桌旁边,在刚刚打开的手提箱里找东西。当时他的家还没搬完,客厅里还有好多箱子没拆开。在餐桌底下,他的那只叫小黑的迷你杜宾犬正来回转悠,加萨博说它其实就跟人一样,除了不会说话。屋子周围的墙上挂着他妻子、艺术家安吉拉·斯奇帕画的画。在来到美国最初的几个月,加萨博在佛罗里达还不能给人看牙,所以他就在一个牙齿修复实验室做烤瓷牙,成了一个烤瓷牙雕塑师。

已经半夜了,加萨博大夫从箱子里拿出一个蓝色天鹅绒的小袋子,那种珠宝商们保存珍贵首饰、让它们不受抓痕和时间侵害的袋子。在另一间屋子里,他的小儿子哈伊梅·恩里克已经睡着了,马尔克斯曾参加孩子的受洗礼。加萨博拿出一张照片,上面是儿子受洗的某个瞬间,马尔克斯和妻子站在他和神甫身边。当时的那个婴儿现在已经七岁了,如果你问起他的教父,估计他也只知道父母给他讲的那些。但加萨博不一样,他珍视一切。这天晚上,他已经准备好向我展示自从我第一次去他在Bocagrande的诊所以来这五年里他从未跟我提起过的事情。在这个蓝色天鹅绒的小袋子里,他保存着一个秘密。[三]

加西亚·马尔克斯来找加萨博大夫看牙的原因,其实并不像小说情节那样迷人。一位在波哥大的牙医给马尔克斯矫正过牙齿,然后他推荐了一位叫路易斯·爱德华多·波特罗的医生,好让他回卡塔赫纳后能继续治疗。有一天,在波特罗医生给马尔克斯矫正牙齿的时候,他发现他的牙周不太好。简单来说就是牙龈很疼。因为加萨博大夫是这方面的专家,所以就推荐加西亚·马尔克斯去找他。这也就是为什么在1991年2月的一个下午,加萨博会在自己位于Bocagrande的诊所里看到那位电报员的儿子,为什么马尔克斯会在夹在硬纸板上的病历上填下那些字,随后交给加萨博的秘书奥妮拉·马德拉。“这就像是上帝的安排。”加萨博在那个瞬间发生十三年后的今天,在他佛罗里达的家里跟我说。

看牙的时候,加西亚·马尔克斯聊起政治来就像个普通人一样,所以有一次作为福音派的加萨博也鼓起勇气想跟他聊一些关于上帝的看法。“加博和其他人一样,”他回忆说,“打了个幌子,然后换了

话题

。”

加萨博明白,马尔克斯不想和他聊这些神圣的东西。当时他心里有一个很形而上的问题:当加西亚·马尔克斯死的时候,他会变成什么呢?“没人会知道答案,”他接着说,“除非有人在他之前死去,在那边等他。”“牙医是不会去天堂的。”我提醒他。“但我会去的。”他说。

我们都知道,一个人总是会去到什么地方的。感觉自己是个好人也许是唯一让加萨博感到无比骄傲的事情。他还记下了马尔克斯最后一次来他诊所的时间:1999年1月20日,一个末日般的周三。

后来加西亚·马尔克斯离开了卡塔赫纳:他得了淋巴癌。而加萨博搬去了美国,离开前他给马尔克斯寄了一封信。多年以后,在这个佛罗里达的秋天的晚上,在给我展示那个黑色手提箱里的东西时,加萨博说,他没有收到回信。[四]

没有明显的原因可以解释加西亚·马尔克斯为什么选加萨博做他的牙医,后来又做他的干亲。加萨博只是一个普通的医生。在他卡塔赫纳诊所的书架上,你找不到任何文学作品,只有一本英文的牙科巨著《牙周疾病》——供牙医们阅读的关于痛苦的“文学史”。加萨博没读过君特·格拉斯(Gü nter Grass)的《局部麻醉》、阿尔弗雷德·波尔加(Alfred Polgar)的《牙科医生》,也没有读过《地下室手记》的那一段话,陀思妥耶夫斯基在里面描述过牙疼是一种怎样的快感。不过加萨博医生读过那首叫《幸福所必需》的诗,所以他把它挂在诊所的一面墙上,在一个摆了漱口水和假牙的柜子上面。他的办公桌上有一个骷髅头,这跟哈姆雷特没什么关系,只是给诊所的一点装饰,这是一个曾完成过无数拔牙的地方。

加萨博医生有一套自己的理论解释一切:加西亚·马尔克斯选他作为干亲,是为了打破他自己名气的枷锁。他提到马尔克斯时是一种熟悉、尊敬的语气,并不是崇拜。“人们,”他说,“总是忘记加博也是一个普通人。”但人们还总忘记的是牙医也是普通人,因为总有人问加萨博给一位像马尔克斯这样的干亲看牙他会收多少钱。“可以告诉我们是谁推荐您来的吗?”“医生自己的名气。”加西亚·马尔克斯在病历上写过。[五]

这位牙科医生一边整理着保存他回忆的手提箱,一边继续在讲那位诺贝尔奖得主的故事。患者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病历,和马尔克斯一起的家庭照,关于马尔克斯的剪报,一颗马尔克斯的牙,是的。这位牙科医生的宝藏是一颗有三个牙根、镶了一点金边的牙齿。一旦你知道这是马尔克斯的牙齿,它就有了一种虚幻的色彩,从那个蓝色天鹅绒袋子里拿出来的瞬间也耀眼得可怕。每次看到这种不出现在嘴里的牙齿,我们都会本能地转转舌头,确认一下自己的牙还在不在,顺便嚼一嚼咬一咬。这位天才的牙齿看起来和普通人的牙齿一样可怕,而且它创造了一种幻觉:每个人在牙医的镊子下面都是平等的。但对于加萨博来说,一颗马尔克斯的牙齿远不止这些,它还包含着关于一个微笑的隐秘历史。

其实好多年以前,加西亚·马尔克斯就有一种对于牙齿不可名状的偏爱。在一些小说的章节里,他也描述过一个人在牙疼来临时的毫无防备,以及牙齿能给人带来的神奇幻觉。在他著名的短篇小说《这些日子中的一天》中,无照牙医奥雷里奥·埃斯科瓦帮一个他不喜欢的市长看牙,在没打麻醉药的情况下,拔掉了一颗折磨了市长五天的牙。好在马尔克斯从来不想当市长,而加萨博也是一个有执照的医生。多年之后在小说《百年孤独》里,马尔克斯还用一种预言性的方式描述了他第一次去看牙:“附上一个铜板就看到了青春焕发的梅尔基亚德斯:身体痊愈,皱纹平复,全新的牙齿闪闪发亮。凡是还记得他的牙龈如何毁于坏血病、脸颊如何松弛、嘴唇如何干瘪的人,面对这一无可置疑的明证,都不禁为吉卜赛的魔力而惊栗。”换句话说,梅尔基亚德斯在牙齿全部掉光后立马就衰老了,后来等又有了一口牙齿,他才找回了青春焕发的笑容。马尔克斯很明白:当一个人不再长新牙的时候,他就开始变老了。而失去一颗牙齿,也是失去力量的一种隐喻。

马尔克斯不是第一个对牙齿有特殊感情的作家。乔伊斯和纳博科夫在五十岁前也失去过牙齿,后来在作品里,他们还把牙齿当作一种超越面部特征的东西而常常提到。另一位牙齿俱乐部的作家马丁·艾米斯(Martin Amis),在他的回忆录《经历》里还提到了一些使用假牙作家的共同点:“除了超强的文采和一口坏牙,纳博科夫和乔伊斯之间还有什么共同点?被流放和很不稳定、几乎接近贫穷的经济状况,对于过剩的一种强迫症式的追求,以及对各自妻子无节制的顺从,因为她们曾给自己带来过无数灵感。”所有这些都跟马尔克斯很像,但也许只是一个巧合。“他就像文学世界里的神,所有人对他做的一切事情都感兴趣。”这位牙科医生跟我说,“加博自己也知道,我没办法隐藏我和他之间的故事。”

最后一次加萨博在自己的诊所里见到马尔克斯时,他明白,加西亚·马尔克斯唯一缺的那颗牙是理智的牙。多年以前,在那个1991年春天的下午,在他Bocagrande的诊所里,马尔克斯有一颗蛀牙,而加萨博医生决定给他拔了:他给他打了一针麻药,拔掉了一颗牙,缝合了伤口,然后在那个缺口植入了一个假体。他说,马尔克斯一声也没有吭。不过,在这第一次问诊之后,马尔克斯失去了一样东西。这种事情在文学史上一直都在发生:荷马失去了视力,塞万提斯失去了一条胳膊,马尔克斯失去了一颗蛀牙。“牙线其实比牙刷更重要。”加萨博医生最后告诉我。

最后的秘鲁诗人

撰文 晓宇

手机和全球化毁掉了一切革命的可能,通迅工具的普及取代了政治权威的必要。

在阿亚库乔找到一位英文向导并非易事。这座殖民时代的重镇隐匿在安第斯山脉之中,十七年前才和外界通上水泥路。说服我坐上十六个小时巴士、翻越五百多公里山路的,并非它身上这股固执的传统气息。作为“光荣之路”的发源地,阿亚库乔和我这个远渡重洋的异乡人之间,有一条不切实的精神脐带。

每一座西班牙的殖民城镇,都能在中心找到一片“武器广场”(Plaza de Armas)。和走过的其他秘鲁城市不一样,阿亚库乔的武器广场上没有兜售纪念品的小贩或是牵着羊驼找外国佬(Gringo)照相的妇女。情侣、工作者和散步的老人穿过广场,还原了一个小城日常的图景。

然而这种令人渴求的“当地感”却给出行带来了不小的麻烦。中介多是主打自然风光和印加遗址,没有会说英语的向导。当听到“要去当年政治冲突之地”的要求时,他们立马摆了摆手。日落之前,我们窜进当地大学的语言系。那是一栋殖民建筑改成的二层庭院,楼上为数不多的亮着灯的教室中,传来跟着播音重复的朗读声。前台的姑娘不会英语,也没有弄懂我们的来意。她示意我们等一会儿,出门去找人。

门外排着队的是想报名夜班的好学者们,我们只能以笑容交流。办公室内摆着两把椅子,等了半天,我挑了其中看似牢固的一把坐下来。屁股刚和椅子咬上,一个戴着鸭舌帽的影子出现在门口的地板上。抬起头,高个子和白皮肤——我不由判定他是教英语的外国人。“听说你们在找会英语的向导?”得到肯定的答案后,他接着问,“你们想去哪?”

瞧他这么直接坦诚的样子,我便挑明:“我们不是来看景点的,过来是想了解‘内部冲突’(Internal Conflicts,指秘鲁1980年到2000年间因游击革命引发的国内长期冲突)那段历史。”“这样啊。这里学生的英语都不好,帮不了你们。我能带你们走走。”

我们也没有选择的余地。“那好,明天上午十点见。”他痛快地替我们决定了。

就这样,我们有了一位来之不易的英语向导。和猜想的不同,阿拉贡不是一个外国佬,他家是世代的阿亚库乔人。第二天早饭后,我和田麒讨论阿拉贡什么时候会到。田麒早习惯了秘鲁时间,抱着至少延迟半个小时的估计,要回屋躺着等。“我怎么有种感觉,他会准时到呢。”我说。“我找了个车,五分钟内到。”阿拉贡提前到了。

他戴着昨天的红色鸭舌帽。打开车门,坐在驾驶座上的仍是一位白人,这成了我们几日以来见到的白人面孔的峰值。

司机不会说英语,稻草色的圆帽檐上别着一朵白羽毛。阿拉贡带我们去的第一个地方是“光荣之路”起义攻占的监狱。在这场革命游击队和政府公开对抗的冲突中,16人丧生,255个囚犯逃逸。伊迪丝·拉各斯(Edith Lagos)是带头冲进监狱的女游击队员。这一年,她刚十九岁。同年,伊迪丝被政府军逮捕并处死。当局宣布她的葬礼是非法集会,阿亚库乔却万人空巷,人群像潮水一样涌向墓地。

在这场断断续续持续二十年的革命中,留下姓名是件幸运的事。车开到市郊,阿拉贡指了指路边的山谷:“我们当地人管这儿叫‘小地狱’(Little Hell),当时政府军抓到人拷打之后,把死人从这里扔下去。要找失踪的亲人、家人都是到这来,赶在野兽把尸体吃掉之前。”“所以这也是革命烈士牺牲的地方?”“哪是什么革命者,葬身这里的人多是无辜的百姓,只不过是被怀疑和革命有关。游击队和政府军打完之后,非死即逃,哪能抓得到人呢。”

这场吞食了七万多人的革命是由一个知识分子掀起的。阿维马埃尔·古斯曼(Abimael Guzmá n)曾是阿亚库乔大学的哲学教授。1965年,他回到秘鲁领导“光荣之路”,从校内的激进团体到全国性的游击武装,“光荣之路”并没有实践其倡导的社会改造。相反,对着政府军的枪口很快转向不认同他们意识形态的异见者。偏远地区的农民被夹在政府和游击队之间,成了两者都怀疑和杀害的对象。

六七十年代是左派思潮流行的年代,阿拉贡也承认,真心觉得这就是光明未来的可能。但“光荣之路”的恐怖让他们一帮年轻人疏远了革命思想。当我们问到革命和土地的关系时,阿拉贡笑了笑:“我们的土地,早在之前都被收走了。”

阿拉贡口中的“我们”,指的是当地的士绅阶层,是西班牙殖民时期大庄园经济的产物。那些占有大量土地的殖民者后裔,过去是拉丁美洲不折不扣的“贵族”(Nobleman),在一轮轮的土改中失去了经济和社会地位。开车的乔治也是贵族的后代,按阿拉贡的说法,现在他们一个成了教书匠,一个成了老司机,穷得叮当响。“你看,我现在出门都不戴帽子了,就这个棒球帽凑合。乔治还戴帽子呢。”“我戴是因为没了头发,”乔治摘下帽子向我们示意,“所以要遮遮。”

我们一同午饭的地方,离古斯曼的故居不远。那是一条被抛弃的街道,古斯曼聚集左派沙龙的小楼年久失修,还配有一座荒芜的院子。旁边的房子被拆了,碎瓦颓垣躺在厚厚的灰尘中。路过的醉汉,大白天东倒西歪地到破墙边解开皮带,正在舒坦地“释放自我”。阿拉贡的脚步更快了。

革命并不那么让阿拉贡着迷,他对传统更感兴趣。传统和他那个没落家族有着数个世纪的联系,但也不完全如此。阿拉贡说一口流利的盖丘亚语(安第斯的印第安人语言),也是少数几个真正研究这门语言的当地人。他希望这门语言能和其他传统一起保留下来,借以抵御那些做着毒品或是采矿生意暴富的新贵们。殖民者的后代成了印第安文化的守护人,历史在个人身上有一种超乎逻辑的演变。“如果你们愿意,明天我带你们去见两个人,一个幸存的贵族,一个革命的幸存者。”阿拉贡提议说。

为了防止高原反应引发昏昏沉沉的困乏,第二天早上我灌下大杯咖啡,外加古柯茶。阿拉贡换上了一顶绅士帽,边缘已经磨得光亮。穿过教堂前面的街道,他敲着一扇数米高的大木门。“不知道他在不在。说不定去了利马。”阿拉贡刚说完这话,大门中的那扇供人进出的小木门吱吱地开了一个缝。门后人的个子不高,白发像一团枯草卷在头顶,眼眶深深陷进去,双眼通红,让人不寒而栗。他看到阿拉贡,便迎我们进门。我这才发现他身后那条大狼狗,本是叫人害怕的东西,比起主人来,倒算是亲切友好。

大院子是一根根的石柱撑起来的,正在翻修之中。主人说,这还要两年才能完工,指不定以后会成为一家酒店。二楼每个房间内的东西都有不下两百年的历史。从老教堂抢救回来的油画堆在角落,拐杖和篆刻着拉丁文的长剑并排在一起,主人展示着一台手动摇杆的留声机,音乐响起来的时候,时间也开始背着手向后走。主人情不自禁地拿出来十九岁那年父亲送他的第一件斗牛士服,披上外套,坐在乱糟糟的床上同我们闲聊。除了床,所有的地方都积着灰尘。

斗牛士的家族世代出产安第斯最好的马匹,西班牙人从欧洲带来的这个物种帮助他们征服了这个大陆。天台的房间里收藏着马鞍,临近的屋里则堆满了越南制的藤椅。在吧台的梦露画像旁边,斗牛士翻开了扣在桌上的四个杯子。盛入杯中却不是酒,而是当地的软饮“印加可乐”,金黄色的液体像是西班牙人苦求的黄金融化在了玻璃里。我们问斗牛士:“现在还骑马吗?”“骑,在梦里。”斗牛士又点上了一根烟。“你看他现在只剩烟和酒了。”阿拉贡说道。

斗牛士的咳嗽不止,他扬起的眉尖伴着咳嗽声上下剧烈地起伏。阿拉贡和他交换了对彼此健康的担忧。走出门,阿拉贡就对我们说,不知这老家伙还能撑多久。“年轻的时候太霸道了,生起气来像一头公牛。你看老了都没人来找他。”贵族圈内的熟人担心斗牛士的身后事,虽然大家受不了他的脾气,但都知道他是这个文化最后的守护人。“老东西保留得最多的就是他了。其他的家族移民去美国或欧洲,家产早就卖光了。”“他的子女继承人呢?”“这就是故事最忧伤的地方了——他没有子嗣。”“一个也没有?”“没有。最近的继承人应该是外甥。谁知道他是会变卖这个大院,还是把东西都一并扔了呢。”“斗牛士没结婚么?”“结过。几十年前的事了。一天清晨,他妻子的心脏上多了一颗子弹。至今也不知道是谁干的,有人说是斗牛士。”我想起了斗牛士给我们展示的左轮手枪,他熟练地上膛,把手枪在指尖转了一圈。“我们接下来去见诗人。”诗人是革命的幸存者,他和贵族阶层合不来,自认是无产阶级,若是和斗牛士坐在一起,指不定会爆发什么激烈的冲突。阿拉贡带我们到了一家不大的酒馆,工作日的上午坐满了喝酒寻欢的人。诗人进来的时候我们没注意到他:一头卷发压在皮帽下,干瘦的身子,像是街头流浪汉。

他坐下来同我们喝酒,说起话来让人着迷。诗人出生在利马市郊,大学在阿亚库乔,期间绘画、足球、拳击,是个受欢迎的人物。他成了学生领袖,组织沙龙和集会,从来没和革命扯上边儿——但他的政治立场引起了当局怀疑。“先开始是搜查。回到寓所的时候经常是乱糟糟的一片。但他们没发现任何宣传资料,只有安全套和脏衣服。”诗人说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意地大笑。“后来我被抓去了,在警察局被来来回回拷打了七次。他们以为我已经死了吧,一天晚上把我扔进了‘小地狱’。醒来的时候是凌晨四五点的样子,我的身边是二十多具朋友的尸体。我全身赤裸,只好从死人身上扒下衣服,一点点从峡谷中爬了出来。”

那个一心成为画家的学生领袖和他的同伴彻底“葬身”在了谷底,因为长时间的拷打,他的眼睛近乎瞎了,无法继续绘画,便开始写诗。阿亚库乔的当代诗人自此从死人堆里诞生了。诗人不相信命运,在利马躲藏了五年后,他又回来了,站在了朋友为他立的墓碑前。人们说,恶灵是杀不死的,尤其是在阿亚库乔,这个地名在当地盖丘亚语里的意思是“死人的角落”。“我回来了。”诗人再次得意地说。知道了他的经历后,似乎每一句话都托着生死的沉重和轻浮,只是他自己,却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我们问诗人经历了这么多,反过来对革命怎么想。“但当代已经没有革命了,哲学也没有。”阿拉贡插话进来,他拿起桌上的手机,“这东西和全球化毁掉了一切革命的可能。”通迅工具的普及取代了政治权威的必要,农民们只需一个电话就能和利马的供应商确定今年的产量和价格。普通人不再以机构作为他们的代理,一切组织似乎都失去了存在价值。农民都买了汽车,过上中产的生活,推翻或是不推翻,政治或是不政治,都是非常遥远的事了。

诗人和阿拉贡没有怀念革命的意思,但他们字里行间渗出的怀旧又是什么呢?如果没有全球化,我们恐怕也不会到这里听没落的贵族和重生的诗人讲故事。阿拉贡安排的造访中,无意间让我们看到了这个时代正在同时告别的东西:贵族与革命。这一对相生相杀的概念如今却在一起消亡,与它们相关的激情、热血和尊严,成了历史的叙事,在当下的现实中带着强烈的不实的色彩——无论是可以化成一尊雕像的斗牛士,还是和马尔克斯笔下事迹惊人相似的诗人。

这种不实感围绕着我,也围绕着我们周围的人。坐在旁边的大学老师中有一位是古巴人,他死活不相信我是牛津大学的学生,拿着我的学生卡反复研究,他不明白我来这个穷乡僻壤的目的。时代也告别了理念。我们的行为不再能被模糊不清的理念解释,它一定得符合理性的逻辑。就像我们对阿拉贡的猜测:他带我们一程也不会是出于讲故事的冲动。他要捡起英语这门技能,这是当年为了留学美国准备的,不知最终为何没能成行。他的姐姐,和不少当地人士一样,早就移民美国了。所以,这可能是未来美国之行的准备,或是他口中“多赚些钱”的方式之一。

正当我们犹豫要如何开口讨论报酬的时候,阿拉贡却先和我们告别了。“我所知道的故事就此讲完了。在阿亚库乔,所有的人都已离去,留下的一切等待死亡。”

他说自己不是写作的料,但随口的感叹竟和流淌的诗歌一样。我们在倾斜的街道上分走两头,我们要去下面的闹市,他背起手朝上走。强烈的阳光从街道的顶端照下来,阿拉贡成了一个模糊的黑影,随着他一步步向上接近太阳,影子也越来越小,最终融为一个突然消失不见的黑点,就像它从未出现过一样。我想他是听不见道别了。

临水照花人的尤利西斯——谈张爱玲的后期写作

撰文 文珍

也许所有的创作者与英雄,最后都必须回归自身。张爱玲的中后期写作,就是一场艰难无比的奥德修斯之旅。

尤利西斯就是荷马史诗里的奥德修斯。即便肉身无法回归,魂魄也要万里寻亲,寻最初的往生和来路。[一]

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期的台湾,她已如同任何一个被过度波普化的偶像一样,随时可能出现在恰当或不恰当的地方。好比切·格瓦拉的红黑头像或许象征革命、自由与正义,也可能仅仅只是一张代表反叛姿态的旅行明信片或海报;梦露的白裙代表永恒的玫瑰与性感,也不无轻佻地暗示消费主义时代日益被物化的女性。

而她,作为最后的海上传奇和最著名的民国女子,无数假她之名的金句在互联网上广为流传——然而多半连腔调都没有学像。每逢她的生辰忌日,各大网站也多推出图文并茂的纪念专题,里面却往往错夹了她母亲的照片。和她有关的文章不胜枚举,却只纠缠于那场著名的情爱官司,讨论男女攻防之道。他们并不认得她,却一直消费她,只因她是个名人、任人涂抹的偶像,鲜少有人肯把她还原成一位单纯的作家。

起初我认识她,也只不过是低垂的单眼皮,睫毛的阴影像蝶翼一样轻打在瘦削长圆的鹅蛋脸上。另一张常见的照片上,她双手叉腰,冷眼斜睨世人,眼睛里并没有想要取悦谁的神气,但写着人人都爱看的故事。

有人说见她之后,才知道原来“艳也不是那艳法,惊也不是那惊法”。只好笼统说成是“临水照花人”。还是她提醒他可以用宋江赞九天玄女的话形容自己,“天然妙目,正大仙容”。当然是自恋,但一看也知道是在尽管短暂但有恃无恐的爱中。

她早年的照片还有一张是童花头挤在两个女眷中间——其中一个可能就是她年轻时候的姑姑。齐刘海下面的圆脸抿出微笑,远看不出来后来的特立独行。并且胖,看上去对这个世界是满意的。

最后一张就是临去世前两月拿着金日成去世讣闻的照片了。眼睛里忍笑的光似乎还在。

镜子里反映着的翠竹帘子和一副金绿山水屏条依旧在风中来回荡漾着,望久了,便有一种晕船的感觉。再定睛看时,翠竹帘子已经褪了色……镜子里的人也老了十年。

比起她鼎盛风光的时期,这照片已经整整老了五十年。半个世纪以来,她不但行迹难觅,公开发表的近作同样寥寥。然而因为命运种种离奇的安排,这个被文学史错过几十年的名字,旧作、佚作、遗作再度被人从故纸堆里逐一翻检出来,重新奉为圭臬。

在还活着时,她就被封了神。海内外文学从业者追踪她后半生的行踪,细数她赴美早期的出版挫折和职业打击,研究她与友人的通信,用工笔描摹出一个心如古井孤寂度日的晚年形象。最疯狂的案例,自然是一九八〇年某记者搬到洛杉矶她的寓所隔壁,每天翻检她丢出的垃圾,完成一篇“侧写报道”——然而这都是他们自己的小说,不是她的。

是的,说了这么多,我说的正是她:Eileen Chang。本名张煐,后为张爱玲。

一个名字的诞生或许只是出于偶然。而一个名字的传世多半是一个人曾奋力创造以抗虚无的明证。[二]

这无疑是我这一生中最难写的文章之一。比任何论文、小说、散文、诗歌都要难,因为对象是她。

和所有人一样,我早看惯她的奇装异服,记得分明她讥诮世人的笑,听说她“身材怎会这样高”,知道她爱吃“司空”小面包却不喜下厨,通感力好到闻得见桃红色的香气,会弹钢琴也会画画,写过剧本并曾想过以此谋生。然而如此种种全是皮相,全不重要。正如她写给夏志清的信里说:你知道的,我得到的世间好意全来自文章——原书不在手边,意思大抵如此。

我想她一生中的大多数狂喜,也多半来自懂得她文章者的“连朝语不息”。第一个张迷,就是她第一次的爱。

她早年说,但凡报上夸她,说得不对,她亦高兴,文章会一一剪下留存。却不知道晚年她对追捧避之不及,想起当年的话是否啼笑皆非——寂寞了这么些年,作家也许如藏在阿拉丁神灯里的巨人,有报复迟来的发现者的快意。

抛开作者心情不提,根据断点印象快速勾勒一个人物生平也是容易的:早年只觉“出名要趁早”。五十年代起,意图以英文写作打开欧美市场终至幻灭,靠翻译、创作剧本只可糊口并不扬名,研究求职屡屡受挫,六十年代前往台湾,寄希望能靠写张学良赵四故事转运也无果而终。晚年她彻底隐居,每日受困于“咬啮性的小烦恼”,而将那些改了又改总不肯示人的晚期作品压在箱柜,甘愿领受外界江郎才尽的猜测——事实大抵如此。人证物证一应俱全,非要我用自己的话把这些重说一遍又有何意义?

这十几年来写过关于她的文章,除了一篇《异乡记》的三四百字读书笔记,不过一篇比较《十八春》和《半生缘》版本的短文,也不到两千字。越喜欢就越不知从何谈起,就像对最要紧的人往往说不出那个最要紧的字。这些年她的书有几本也一再重看,也并不觉得一定要为之写些什么。真要动笔了,才知道自己原来离一个合格的“张迷”境界还远,世上早有无数比我更肯花工夫在她身上的人。书越看越多,最终只发现自己仍然无话。

胡兰成说“桃花难画,因要画得它静”,因桃花本是最明艳生动的花。而张爱玲难写,也是同样。所有的话似乎都已说尽。女性观,文学观,情爱观,弗洛伊德心理,反抗父权意识,乃至于月亮太阳种种意象,都早有人大费周章做了论文,中间不乏真知灼见者,林林总总,完全不差我这一篇。然而吴琦是这样一个合格的主编和出色的催稿者,绝不肯让我反悔自己年初在“张爱玲之夜”后信口说的话,又提醒这一期《单读》的主题是“消失的作家”,她正好合适。

天涯海角,有个名字在牵我招我,一再唤我回去。

已经有这么多人找过她、写过她了。而她还必得要我再找一次。

找她就是找自己,也许。厘清一个志业写作者可能遭遇的一生:这诱惑之大我躲不过去。[三]

张爱玲最先叩问海外市场的作品是《秧歌》和《赤地之恋》。前者的英文版The Rice Sprout Song勉强算小获成功,后者完稿后却迟迟卖不出去,作者给出最窝囊的理由是,中国人的名字全是三个字,外国人分不清——却无视俄罗斯人名显然更冗长,并不影响他国阅读的事实。归根结底还是人离乡贱,欧美读者不买账。

她以前从没这样费心取悦过读者。生于钟鸣鼎食之家,饱读中西诗书,又有不世出之才,把亲戚间遗老遗少的故事改头换面,便足以成为上海孤岛时期文坛“最美的收获”。胡兰成曾问过她有什么是写不了的,“答说还没有何种感觉或意态形致,是她所不能描写的,惟要存在心里过一过,总可以说得明白”。

势必要遇挫之后才知此一时,彼一时。在人矮檐下,不得不低头。

有人说张爱玲写作英文比中文耐心完整,但《赤地之恋》艰难付梓之后,几乎没有反响,偶有评论也很尖刻,说“里面的人物让人作呕”。作者的苦心孤诣完全明珠暗投,陌生读者对她曾经的盛名毫无认识,对小众题材和繁复意象也缺乏兴致。他们要看的也许是“对中国农民生活史诗般的描述……使人类的同情心越过遥远的种族距离,并对人类的理想典型做了伟大而高贵的艺术上的表现”(诺贝尔文学奖获奖评语),比如凭《大地》获1938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赛珍珠;抑或是战火纷飞中富有罗曼蒂克色彩的异国传奇,比如韩素音的《瑰宝》;再不济,因“赤祸千里”而饱受荼毒的中国社会速写也能满足部分读者,他们对他国局势好奇,却早有成见了。张爱玲所能提供的一切全不合适。饶是她已做出了对于时局批判的最大努力,也依旧要被美国杂志批评,“把旧社会写得这样坏,岂不是说共产党英明”?

张氏特有的华丽苍凉、软弱不彻底的主人公,愈往后愈“平淡而近自然”的风格,情调全是中国古典式,离开本乡本土就要害水土不服:原本就不是放诸世界而皆准的。与其说“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不妨从读者接受理论分析,不过所谓“甲之熊掌,乙之砒霜”。

她没有想到从小向往的西方文明世界,广大读者的肠胃竟不能够消化她特供的珍食美馔。这打击之大非同小可,即便正处于创作盛年的作家,也同样需要好几年的时间方能真正接受。

而对于当时各种运动甚嚣尘上的国内,去国之举已相当于在新中国成立后的文坛自动除名,这两本书更等同于给万恶的资本主义世界的投名状,中文版至今无法出版,张爱玲写作时大概也从未想过要再回头。然而出师未捷,我们可以想象她彼时的进退维谷:就像古代书生穿越到现代,陡然发现自己的锦心绣口再无用武之地。从此不但在她所不擅长的现实生活中“等于一个废物”,连在最引以为自傲的文字世界里,也随时可能沦为边缘。

现实的风霜刀剑之下,张爱玲不得已提笔重为中文读者写作。这时的中文出版市场已急遽萎缩,她的创作只能暂时供应有限的港台读者。《五四遗事》就于1957年发表在夏济安、宋淇等人编辑的《文学杂志》上,是她在台湾刊登的第一篇小说。

去国方始怀乡。如果说她的中后期写作是一场艰难无比的奥德修斯重返自身之旅,也许正可以从这篇不算引人注目的《五四遗事》说起。[四]

张爱玲当时或许已知胡兰成在台湾,却偏写了一个三美团圆的故事。“小团圆”的同主题变奏初现端倪。

这篇与华美的早年风格相比,文字已趋向洗练,情节则愈见婉曲。人物一开始的动心都是真的,罗和密斯范西湖同舟的脉脉含情仿佛也足够用个十年八年。在柏拉图式的恋爱维持了一段时间后,双方都感到关系再进一步的需要。

当天她并没有吐口同意他离婚。但是那天晚上他们四个人在楼外楼吃饭,罗已经感到这可以说是他们的定情之夕,同时觉得他已经献身于一种奋斗。

然而罗回去之后一切进行得并不顺利。

这天晚上,他向她开口提出离婚。她哭了一夜。那情形的不可忍受,简直仿佛是一个法官与他判处死刑的罪犯同睡在一张床上。不论他怎样为自己辩护,他知道他是判她终身守寡,而且是不名誉的守寡。

——这一段不禁让我想起哈金的《等待》出色的开头:“每年夏天,孔林都回到鹅庄同妻子淑玉离婚。”而哈金毕竟比张爱玲幸运得多,他所处的时代,西方人已经有较多的耐心和同理心对待中国现实的复杂与独特性。

回到《五四遗事》。在漫长到仿佛无望的等待中,密斯范迫于家庭压力与当铺老板相亲。然而罗此时其实已离婚在即,甫一成功立刻借媒妁之言负气娶了别人。密斯范婚事并不顺利。这时又有好事者安排范罗重逢。果然他们也就如电影小说常见的桥段,迅速旧情复炽起来:“罗这次离婚又是长期奋斗”。此前多是限制视角的男主人公单方面描写,这时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出现了密斯范的心理分析:

密斯范呢,也在奋斗。她斗争的对象是岁月的侵蚀,是男子喜新厌旧的天性。而且她是孤军奋斗……结果若是成功,也要使人浑然不觉,决不能露出努力的痕迹。她仍旧保持着秀丽的面貌。她的发式与服装都经过缜密的研究,是流行的式样与回忆之间的微妙的妥协。他永远不要她改变,要她和最初相识的时候一模一样。然而男子的心理是矛盾的,如果有一天他突然发觉她变老式,落伍,他也会感到惊异与悲哀。她迎合他的每一种心境,而并非一味地千依百顺。他送给她的书,她无不从头至尾阅读。她崇拜雪莱,十年如一日。

笔调颇为轻快,背后却有无尽哀矜——我们也许记得《小团圆》里,盛九莉最初对邵之雍也有强烈的崇拜——很难说此处没有作者本人的心理投射。果然他们历经磨难结婚后,一切过往情愫都因为对现实的失望迅速败坏。罗失望于密斯范不再讲究妆容,而密斯范犹如绷紧太久的弹簧陡然松开,出恶声说罗不像男人。此处叙述转急而字字刻毒:罗重新想起前两个妻子的好处,听人劝说陆续都接回同住——即便“从前的男人没有负心的必要”,但这故事也发生在五四运动的十几年后了!这正是这小说甚至胜过《金锁记》的平静恐怖之处。罗反抗若干年,最后对荒诞现实非但全盘接受,甚至比一般人更进一步;密斯范虽然哭闹着要自杀,到头来依旧设宴招待两位情敌的娘家——也许是自恃地位已足够安全了。《五四遗事》的英文版名字比中文版名字更一目了然:STALE MATES : A Short Story Set in the Time When Love Came to China。“当自由恋爱最初进入中国”,这漫画式的速写短篇,一方面也许为讽刺过渡时代的中国新旧思想混乱的现实;另一方面,正可视作作者对自身情事的首次翻案,以及对同时代若干同性的怒其不争:比如周训德,抑或范秀美。换她自己,这情形自然是不能容许的:因为热情的丧亡,因为情感的背叛,因为局面本身的“嘈剁剁,一锅烩”。但事实上她自己也差一点就沦落到了这地步。胡兰成的《今生今世》里说:“我已有妻室,她并不在意。再或我有许多女友,乃至挟妓游玩,她也不会吃醋。”又说张曾对他表白:“你将来就是在我这里来来去去也都可以。”这无可无不可的风流自赏对比后来《小团圆》里九莉的万念俱灰,尤显残忍可笑。

然而无人能够拔起头发来脱离自己的时代。邵之雍不能,盛九莉不能,张爱玲同样不能——作为创作者的唯一可安慰处,在于可以一遍遍通过文字检视内心与过去的距离,无数次重说变形。[五]

五六十年代张爱玲给“电懋”写的那些剧本我都找来看过,多半不喜。那些用中文写就的剧本,竟比她的英文小说离我们更远。里面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张爱玲对于市民阶级的同情和通俗化的努力,几乎放弃了她原本对小说的立场:“戏剧化是不健康的”。然而创作惯性使然,她习惯构建的冲突仍旧是茶杯里的风暴,精巧单薄的世情轻喜剧,因此格局并不开阔,趣味也就流俗。这也许是作者对电影观众始终不如对待小说读者打起全副精神的缘故。她早年在《论写作》里就写说:“作者们感到曲高和寡的苦闷,有意的去迎合低级趣味。存心迎合低级趣味的人,多半是自处甚高,不把读者看在眼里,这就种下了失败的根。既不相信他们那一套,又要利用他们那一套为号召,结果是有他们的浅薄而没有他们的真挚。读者们不是傻子,很快地就觉得了。”

她的剧本人物除了《多少恨》里的虞家茵,多数不够可爱。而性格最彻底的是虞老太爷,又实在坏得太无孔不入了些,是所有创作中最扁平的人物,集中体现了张爱玲对父权的蔑视也未可知。总而言之,张爱玲的电影剧本里,多的是小说缺点而非优点。

正如替美新处所做的翻译工作一样,这一切在她,都是谋生之道,而非真正的使命。在后世看来,不免要替她痛惜不必要的精力旁落,然而试想之,失落感、水土不服和写作瓶颈只是张爱玲必须要克服的心理障碍,没有固定经济来源是更无法忽视的物质窘境。她1954年开始和胡适通信,被称赞《秧歌》“写得真细致、忠厚……近年来我读的中国文艺作品,此书当然是最好的了”,然而胡适不过是一个偏巧也喜欢《海上花》风格的中国学者,影响力既不足以撼动美国主流文坛,推荐语亦不能印在作品腰封上变现。即便《秧歌》得到《纽约时报》《星球六文学评论》《时代》杂志的一致好评,该书的畅销程度也远比不上张认为不如自己的韩素音。

韩素音,英籍华裔,1917年生——只比张爱玲早三年——几乎可视作同时代人。父亲祖籍广东五华,母亲玛格丽特出生于比利时贵族家庭,第一本自传体小说《瑰宝》在美一出版即大获欢迎,成为英文世界第一位如日中天的中文女作家。1955年,好莱坞将《瑰宝》搬上银幕,翌年即斩获三项奥斯卡奖项。符立中在《张爱玲大事记》里如是记录:该影片拍摄时曾赴香港取景,“为开埠以来一大盛事,而张爱玲彼时亦在香港”。

韩当年风光,对另一个自视甚高成名亦更早的同时代女作家的刺激,自然不应小觑。有理由相信,也许正因《瑰宝》的一纸风行,首次让张爱玲产生写作自传性小说的念头。而1957年其母黄逸梵在英国病逝,其父张志沂早已在四年前于上海辞世,父母双亡于她既是打击,更是自传性写作得以实施的重大驱动。

很多人都无法原谅张爱玲在《雷峰塔》里早早把另一位当事人陵写死,但考虑到文中十七岁的琵琶被监禁时,弟弟给亲戚写的不分皂白的信,我们也许能原谅作者偶一为之的任性。人对背叛至爱亲朋的痛恨,向来比对敌人的报复要更彻底。更何况也许作者还抱有一丝侥幸:《雷峰塔》是英文小说,国内不一定看到——况且她弟弟英语不好。

情节本是创造者能获得的最大自由。同一母题的每次重述,如同一场微型的改朝换代,任何人都很难不着迷于这创世的权力。在下一次同题变奏《小团圆》中,她悄然放弃了报这一信之仇,继续让弟弟九林安享晚年,假装上一次只是一场儿时游戏的延续——孩提时代,琵琶和弟弟总是扮演两名相争的青年骁将月红与杏红,而游戏的结果,从来不是你死,便是我亡。[六]《雷峰塔》主要包括琵琶的童年和少女时代,而《易经》写女主人公十八岁到二十二岁的维多利亚大学阶段,同时包括极复杂的母女暗斗。这两本书都尚未言及情爱。《小团圆》又在前两只小板凳的基础上往前走了更远。前半部分有一句话值得特别注意:“归途明月当头,她不禁一阵空虚,二十二岁了,写爱情故事,但是从来没恋爱过,给人知道不好。”这是在九莉即将告诉比比遇到邵之雍之前的最后一段。

通常研究者讨论张的创作阶段,多数以她离开大陆、离港赴美等具体空间的改变作为分水岭。但鲜少有人提及“情感教育”。事实上,在遇到胡兰成之前,张爱玲已相当得心应手地处理了一个早慧者在大家族冷眼旁观得来的大量间接经验,中间也不乏爱情故事,但真正属于她自己的罗曼司却还没有开始——童年和少年阴影不算,哪怕对于母亲和姑姑无条件的爱,也夹杂了对于西方世界和文明的向往,不够纯粹。

张爱玲与胡兰成相遇,当在《封锁》登出不久,1943年的初冬。认识胡后完成的第一篇作品,应是《年轻的时候》,刊登于《杂志》1944年2月。比较这两篇,也许能看出《年轻的时候》比《封锁》的笔触已多了几分温度。她初入文坛及得心应手的“传奇”写法渐渐被摒弃了。爱中的人也许还有一种改变,就是不再迷恋于定义爱情。她此后一两年的作品,《等》《留情》《桂花蒸 阿小悲秋》,题材更为广阔,讽刺却转温和。高强度的写作到一定程度自动进阶,另一方面,最初的情感教育让作者真正成为人生的槛内人,再非仅仅只以“一双毒眼看透三姑六婆”的局外人。

以一篇被谈论较少的早期小说《茉莉香片》为例试做分析。《小团圆》里,九莉和邵之雍邂逅之前,楚娣已经开始断断续续地告诉她蕊秋的当年情事。“二婶那时候想逃婚,写信给汤孤鹜。”

这句线索大概就是《茉莉香片》的写作缘起。那是一个相当阴郁的哥特式成长故事,虽然也提到爱情,字里行间却充满了一个早熟而不幸的少年无法自择身世的无望,又藏有一种恨不能毁灭一切的孩子气的暴虐。男主人公聂传庆被母亲曾经的恋人言子夜在国文课堂上斥责后,子夜的女儿、同班女生言丹朱随他上山意图安慰,他受到感动,对她有过一段突如其来的热情表白:

他紧紧抓住了铁栏杆,仿佛那就是她的手,热烈地说道:“丹朱,如果你同别人相爱着,对于他,你不过是一个爱人。可是对于我,你不单是一个爱人,你是一个创造者,一个父亲,母亲,一个新的环境,新的天地。你是过去与未来。你是神。”

张爱玲早期的小说里,对于“爱”最剧烈的表达程度,不过如此。然而这显然不是真正的爱:爱没有那么复杂,不承担那么多外在意义。爱就是男女相悦本身。这篇小说是作家代青春期饱受屈辱、自己逃出后仍留在家中受苦的弟弟而写,连聂传庆的外貌特征,都和《小团圆》里对九林的外貌描写一致:

惟有他的鼻子却是过分地高了一点,与那纤柔的脸庞犯了冲。(《茉莉香片》)

还是颈项太细,显得头太大,太沉重,鼻子太高,孤峰独起。如果鼻子是鸡喙,整个就是一只高大的小鸡。(《小团圆》)

她和她想象中的弟弟同样不懂得爱情,只希渴望快速结束这漫长的痛苦的青春,一种懵懂混沌尚未对外发作过的蛮荒之力,总而言之,这心智情感并不完全属于成年人,更不属于一个真正成熟有力的作家。《沉香屑·第一炉香》《封锁》《心经》《琉璃瓦》的爱情,也统统带有不同程度的幻想成分。里面看待女性的态度,如果不是小女孩对待成年人情爱世界的轻微的不洁感,就是一种青春期未恋爱的女生看待同班女生跌入爱河的微妙不屑。她自己当然并不在里面,她只是个过分理性又聪明的看客。《倾城之恋》和《金锁记》的好处,也不在于男女,而在于男女之外的世态人心。也许正因为此,傅雷才会如此严厉地批评范柳原和白流苏:

两人的心理变化,就只这一些。方舟上的一对可怜虫,只有“天长地久的一切全不可靠了”这样淡漠的惆怅。倾城大祸(给予他们的痛苦实在太少,作者不曾尽量利用对比),不过替他们收拾了残局;共患难的果实,“仅仅是一刹那的彻底的谅解”,仅仅是“活个十年八年”的念头。笼统的感慨,不彻底的反省。病态文明培植了他们的轻佻,残酷的毁灭使他们感到虚无,幻灭,同样没有深刻的反应……勾勒得不够深刻,是因为对人物思索得不够深刻,生活得不够深刻;并且作品的重心过于偏向顽皮而风雅的调情。

这批评非常敏锐地感知到了张早期小说中某种不够健康的倾向,虽然完全开错了处方。事实上,关键并不在于作者思索得够不够深刻,而在于虽有稀世才华和技巧,本人却“情窦未开”——非不愿为,是不能为也。张爱玲也许意识到了这一点,才会在若干年后自嘲。然而很快,可以爱的人就出现了。一切的一切,都全不相同了。“一切该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而只要发生,便就永远没有回头路。

他坐了一会站起来,微笑着拉着她一只手往床前走去,两人的手臂拉成一条直线。在黯淡的灯光里,她忽然看见有五六个女人连头裹在回教或是古希腊服装里,只是个昏黑的剪影,一个跟着一个,走在他们前面。她知道是他从前的女人,但是恐怖中也有点什么地方使她比较安心,仿佛加入了人群的行列。

情感教育更大的作用,也许不足以让她立刻完全懂得另一个性别,却足以让作者开始理解母亲、姑姑、继母,乃至于生命中一切重要过或者继续重要的女性角色。她从此加入她们,也开始由一个女孩理解世界上所有的女人,理解自己所处的性别,理解她所抗拒和不得不成为的一种发自本能的规定。开始理解生命。

最初写《年轻的时候》,还只有隐隐的怅惘的不确定性。这初尝的人生况味尚属年轻,还不乏狂喜,真正的痛苦,日后才会愈演愈烈。[七]

一个自成风格的作家,必然有其处理材料的惯用方式。这方式同样随时日增加而改变。

张爱玲早期的短篇小说结尾常常是陈述性的:“他现在……”“汝良从此……”“然而敦凤与米先生在回家的路上还是相爱着”,用现代某类批评的说法,或许可以称作故事的完成度高。到《雷峰塔》《少帅》,她的风格为之一变,未必是未完成的戛然而止,也可能是某种有意为之的解甲归田,让小说的结尾具备了某种门户洞开的现代性。

他已结束了军阀时代……终于是二十世纪了,迟到三十年而他还带着两个太太,但是他进来了。中国进来了。(《少帅》)

她顺着车厢走,望进车窗里。走道上挤满了人,可是她还许能挤进去,找到何干,再说一次再见。她回头朝车厢门走,心里业已怅然若失。宽敞半黑暗的火车站里水门汀回荡着人声足声,混乱匆促,与她意念中的佛教地狱倒颇类似。那个地下工厂,营营地织造着命运的锦绣。前头远远的地方汽笛呜呜响,一股风吹开了向外的道路。火车动了。

基本放弃判断,放弃引导和影响读者,是张爱玲晚期写作的另一大特色。同时文字日趋洗练,四处留白增多,她自己定义这是一种“含蓄”。而无节制的感伤主义,也即郁达夫所谓“三底门答尔”(sentimental),正是张爱玲绝不认同的:“现代西方态度严肃的文艺,至少在宗旨上力避‘三底门答尔’。”

如果不“三底门答尔”,那么究竟如何含蓄?

含蓄的效果最能表现日常生活的一种浑浑噩噩,许多怪人怪事或惨状都“习惯成自然”,出之于家常的口吻,所以读者没有牛鬼蛇神“游贫民窟”(slumming)的感觉。(《谈看书》)

此处以《小团圆》为例。开头第二段,即点明故事主角,限制视角与任由时间背景游移不定,时空自由切换。

九莉快三十岁的时候在笔记簿上写道:“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

……

但是她常想着,老了至少有一样好处,用不着考试了。不过仍旧一直做梦梦见大考,总是噩梦。

等待的当然不仅仅是考试,更等噩梦悠悠醒转,一切重新洗牌。从这个意义上,《小团圆》和《红楼梦》相类,都是一场疑幻实真之梦。梦中幻影幢幢似乎都非实体,不足以对“我”乃至于创作者本体造成任何实质性伤害。这种看似浑浑噩噩、实则心理上启动自我保护机制,在文本其他地方也随处可见。

从这时候起,直到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有大半年的工夫,她内心有一种混乱。上面一层白蜡封住了它,是表面上的平静安全感。这段时间内生的事,总当作是上一年或是下一年的,除非从别方面证明不可能是上一年还是下一年。这一年内一件事也不记得,可以称为失落的一年。

九莉始终默然,心里也一片空白,一听见了就“暂停判断”……也许因为她与三姑是同舟的难友。

碧桃与她一同度过她在北方的童年,像有种巫魇封住了的,没有生老病死的那一段沉酣的岁月,也许心理上都受影响。她刚才还在笑碧桃天真,不知道她自己才天真得不可救药。一直以为之雍与小康小姐与辛巧玉没发生关系。

九莉尽量地使自己麻木。也许太彻底了,不光是对她母亲,整个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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