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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31 20: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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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绽梦社

出版社:当代中国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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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先生1:生理进化篇

女先生1:生理进化篇试读:

卷首语

波伏娃曾说:“一个人不是生下来就是女人,她是变成女人的。”

好比一个泥娃娃,

初潮的青春期,要成为乖巧玲珑的动人款,

清婉的少女时代,要担当纯洁赤诚的耀眼款,

成熟的主妇岁月,要驾驭睿智脱俗的优雅款,

知天命的夕阳时光,要崇尚贤良淑德的基本款,

作为这个世界的第二性,

我们推演着如此高明的进化属性。

在这里,就有12位处于不同阶段的女性,

将带你进入她们的命格,

谁管叛逆、出格、愚昧、呆滞、自由、独立、

从容是什么?

序言:姑娘,为何你的世界一片阴霾

绵绵续续的雪仍旧没有停,已是傍晚六点多的光景,校园里赤黄色的路灯一盏盏亮着,堆叠的一层白仿佛是浸润了一般,散发着柔柔的光,连周遭灰蒙蒙的天边,都挤出一点点暖色。

路夕埋着头,裹了裹褐色的羽绒衣,快步走着,个子中等,驼着背,曲着身子背一个双肩包。心里咒骂着过于寒冷的天气,嘴在围巾里冒着哈气,很快就湿了一片,越发的冷了。厚厚的眼镜片也不得不摘下来,眼前顿时只是灰茫茫的白了。

砰!路夕狠狠地用脚踢开门,把书包往床上一丢,径直走向暖气前。宿舍仍旧安静,室友各自做着事,并没有什么反应。路夕向来是不多言语的,但有时也会自言自语,把自己要做的事细细数落一遍,把某个唠叨的教授狠狠讥讽半天,仿佛这点小小的快感,能让她觉知自己的存在,并乐此不疲。

NND,这月补助还没到,还得自己去充钱,路夕自言自语着,宿舍的其他人也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状态,并不去附和,银色漆过的暖气管露着斑驳的红漆,窗棂上结着滴落的水珠。路夕搓着手,理了理额前的被浸湿的碎发,随即钻进了在墙角的被窝里,床吱呀地响着,有种生涩的冷。“今日支出,6元,饭,电池……”这是路夕每天回来必做的功课,记账。钱,只有那么一点点,路夕每天算计着要怎么花,每天都是一种越来越压缩的状态,对需求的压缩,对欲望的压缩,进而对自己的压缩,仿佛上了一道无形的枷锁,附带着可怕的咒语,日日如此,连身形,都渐渐缩小,更练就了一副斤斤计较的厌世面容。

路夕家里的事情,谁也不知道,不知道她是否有兄妹,不知道她家是否遥远,不知道她家乡的风味,从进校门的那天起,路夕给人的印象就是很封闭,不说话,亦没有送行的家人。只有一个简单的提包,匆匆收拾好了床铺,床头一个被磕了边角的白色陶瓷杯煞是引人注目,在这个年代,这样的东西是很久远了吧。

路夕心里那么多惨痛的回忆成了凝聚在心头的结实壁垒,通不过去,也透不出来。父亲早早出了意外,整个天都在路夕心间塌了下来,跌落的灰尘掩埋了快乐,吹走了幸福,只留下死一般的静默和憎恶。眼角那份凌厉的仇恨,是怎么样都抿不掉的。在跌失的平衡里,路夕唯有贬低周遭的一切,来获得一点安慰,虽然是一种卑微的姿态。

拉上窗帘,电台成了每天唯一的陪伴,那些不开心的事或许可以暂且放在脑后吧,也可以沉浸在浮世的安逸里。门吱呀一声开了,是宿舍的立然回来了,包装袋窸窣的声音,路夕心里嘀咕着,NND,又买新衣服了吧。宿舍里顿时欢声笑语起来,大家忙着剪掉衣领上拴着的字母堆叠的名牌时装,踏上高跟鞋,在宿舍里的黑灰色水泥地上来回踱着。路夕透过窗帘的朦胧,偷偷看着外面婀娜的身姿,一阵羡慕而后成了嫉妒,进而成了愤恨,猛地扭回头来,把收音机调高了一个分贝,把周身的毯子又紧了紧,听着电台里嬉笑怒骂夹杂着宿舍洗漱开关门的声音,思索着要挑哪一天没课的日子,来洗这一件棉衣,这一件整个冬日唯一过冬的棉衣,要把饭提前买回来放在暖气上焐着,要在冰水里把棉衣扭得尽量干,趁她们不在的时候,举着在暖气前烘一会儿,而后吊起来,而后躲回被窝细细嚼着仍有点温度的馒头,趴在桌上看一块钱淘来的杂志,念叨着某个文艺青年的张狂……想到这里,路夕又浮躁不安起来,腹中也隐隐作痛。长期饥饿的缘故。路夕听着周遭的动静,“腾”的一声翻身下床,把灯绳绕在钉子上,灯盒是早已坏掉了的,也懒得去和楼管阿姨说一声,索性就这么将就着。 

这是一所很有历史的学校,井盖上被磨得圆润发亮的数字是1979年,宿舍楼前突兀的浮雕,沾染着青绿与红锈,不知什么时候改了楼门,原先的也就封了起来,看新砌的砖块与原先的接缝,也可很明晰地看到原来的轮廓。宿舍阴冷,窗外是狰狞的大树,单是冬日也不见光线好一点,拉了灰蓝色的窗帘,更是一股阴冷气。大家各自开着床头灯,这宿舍的大灯,也就无所谓了。

路夕最怕去的地方,就是澡堂了,一个个娇柔的裸体,路夕佝偻着背,长期以来的自卑心理塑成了这种自我保护的身姿,随时退后的低姿态,胸前平平的。因为在青春期里她觉得,胸前隆起是件可耻的事情,不过现在的她自顾地安慰着自己,正好还不用破费买胸衣,多划算。

路夕的生活就这样痛苦地继续,但这痛苦持续了太久,对她来说,也就平淡了吧。

早晨,清冷,路夕在前往自习室的路上,突然间,电话震了震,陌生号码,接起来,是妈妈:“小夕,家里被拆了,没地方住了,我去找你吧。”路夕这头的步伐早已停住,思维瞬间凝固了一般:“嗯,妈,我等你。”对相依为命的母亲,路夕的言语中,只有爱怜。

来不及温一下旧日温暖,路夕早已变得不知所措,年迈的母亲无家可归,自己尚在求学,这样拮据的日子怎么安排。路夕掉头就往宿舍跑,气喘吁吁,拿出了放在饼干袋子里的150块钱,只有这么多了,路夕把它放在羽绒衣内侧的兜里,沿着公车站牌,向火车站走去,还有三个小时才到,我走着过去,应该刚刚好吧。路夕戴上了帽子,身子前倾着,一步步,向火车站走去。

妈妈和我睡一张床就行,说不定找班主任帮忙,还能给妈妈找份临时工作,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路夕这样安慰着自己,不知道酸楚的双脚来回交替地向前迈了多久。已近午时,路上雪水掺杂着泥水,一路上嚣张的车子从身边飞过,溅在了路夕的棉衣上。“慢点会死啊。”路夕对着飞奔过去的身影,谩骂着。

来到车站,见母亲已拎着几个小包,站在了大门口,“妈”,路夕冲了上去,还是熟悉的样子。“妈实在是没办法了,老家那边……”“您别说了,我知道。”路夕知道世态炎凉,知道薄情寡义,路夕拉着母亲到街边的面摊上吃了碗面,母亲连连夸着好吃,不顾汤里的烂菜叶子,不顾地上散发着的腥臭味。“多少钱?”“两碗八块。”摊主忙着煮面,头也没回。

住在哪儿,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路夕让母亲走在自己右边,挡着宿舍楼前的窗口,躲着不让楼管阿姨看见。终究不管用,楼管阿姨吆喝着:“喂,喂,你干嘛的?”“哦,阿姨,这是我妈,她上去坐会儿,一会儿就下来。”“来这里登记下。”楼管阿姨冷冷地说着。

上了楼,路夕一推门,把妈妈带的小包一一放在墙角,宿舍里的言语嬉笑刹那间戛然而止。母亲也在门外拘谨着不敢进来,路夕扬着头,拉着母亲在床边坐下,又去倒热水,丝毫不理会这尴尬的气氛。

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家常,用家乡话,局促的小床上窝着娘儿俩,还来不及温暖,生硬的敲门声,楼管阿姨推门而入:“该关楼门了,你妈该回了。”

路夕赔着笑应对着,想和楼管阿姨到外面商量,她不想让宿舍人听见,楼管阿姨故意立着不动。有点小权也要摆弄摆弄,高高在上的感觉实在很好么?路夕心里嘀咕着,脸上却赔着笑,跟楼管阿姨商量着,说母亲刚来,说没有地方住,说到后来,堆砌的笑就有点酸涩了,路夕不会哭,路夕好久没哭了。“明天一定得走,要不然我跟领导说去。”楼管很得意地扬长而去。

那一晚,母亲和路夕和衣侧身睡着,一夜无言,心里也不是滋味。

第二天一大早,路夕就跑去班主任的办公室,老师看着这并不熟悉的面容,诧异了一番,路夕还得自己报上名来,说清了来意,指间不停地摩挲着衣角,班主任满脸微笑地回应着,说一定帮你解决,而后是一番客气的说辞。路夕心里稍稍安定了下,转身回宿舍,到了楼门口,见吵吵闹闹围了一堆人。

楼管阿姨的大嗓门叫嚷着,“你也不看看是什么地方,容得下你住吗?没地儿住也不能挤在大学宿舍啊,你们也不为人家其他同学想想……”振振有词。

母亲弯腰收拾着显然是被扔在地上的行李,脸上那几缕碎发在这清冷的冬日格外醒目。路夕只觉得心里的怒火往上蹿,楼管阿姨叫嚷的声音也远了许多,脚软的挪不动步子,还是强撑着走到母亲身边,看着母亲微红的眼眶,心一阵阵揪着。“妈,咱走。”路夕搀扶着母亲,并不知道往哪里去。母亲在一旁说着宽慰的话:“没关系,娃,你别往心里去,咱再想办法……”路夕已经不知道母亲在说什么,只知道她一直在说,目光呆滞,转身看到了校门口的小亭子,定了定,扭头看着母亲,异常镇定地说了句:“妈,你在这里等等,我回去拿点东西。”

回去的一小截路此刻竟漫长凝重了许多,路夕只觉得头嗡嗡响着,心里怒火蹿着,却觉得格外冷,冷得厉害。开了老式的挂锁,门吱呀着开了,宿舍的人这个点已经去上自习了,窗帘仍旧拉着,阳光虽好,屋里还是阴暗。路夕挪着步子,要开灯,手摸索到了灯绳,这样的熟悉,路夕扭过头来,拉着灯绳,看着镜子里陌生的自己,竟微微笑了笑,把自己唯一的羽绒衣脱下,随便拿起不知道谁的袋子装好,放在了床头。又顿了下,把收音机也装了进去。而后转身,踩着凳子,把灯绳向上往上面的暖气管上绕了一圈,使劲儿打着结,心里只想着,想不到绝望至极的解脱,也简单得很。

路夕知道,自己的生活,是一片阴霾,看不到光,亦察觉不到温暖,唯有母亲,让她心疼。她想要努力,改变母女的处境,可是她也恨恨地发现,她活的越发像她的母亲,背再挺不直,胸永远是平的。

身体上的不完美好像一种嘲笑她的病,一种折磨她没法正常地好好生活的病,无药可医,如影随形。

于是路夕越发觉着生活的阴霾在加重,那加注在她身上过沉的负荷,那令人讨厌的身形,那所有所有……第1章致青春1.1说真的,我也曾拿青春赌明天

认识匆匆是在一场校园招聘会上,我是面试官,她是应聘者。

匆匆跟别的同学一样,穿着绿色西装校服,跟别的同学不一样的是,她胸前用暗红条纹格子的绸带打了个领结,校服袖子微微挽起,露出白色衬衫,裤腿处也稍微挽了一下,能看到白色运动鞋和打底袜。一套闷闷的校服被她穿得有几分俏皮。匆匆个头不高,身材挺匀称,化了淡妆,一头乌黑的盘于后脑发髻头,背着时下流行的双肩金属黑皮包。

她递过简历,刚上大三。“自我介绍一下吧。”我说。

她看起来有点紧张,声音低低的,交代了自己的出身和专业背景,便不知说什么了。

同事接着问她:“你有什么特长?”

匆匆低头沉吟了一下:“搭配衣服,算,特长吗?”“哈哈,倒是跟我们服装公司挺对口啊。”同事笑道。

匆匆也笑笑。“那你平时都看哪些时尚杂志?”

匆匆有点卡壳儿:“网上浏览的图片算不算?”

同事不置可否,我这时说:“谈下你的职业规划吧。”“我毕业以后想开一家服装店!”匆匆说,“我觉着女生每天把自己打扮得美美的,是一种修养。”

这是我对匆匆最初的印象。只是她没能进我们单位实习。

凑巧的是,我选修的英语泛读正好是她们专业的必修课,于是我们就这样认识了。不参加面试的她穿着打扮夸张得多,每次上课她的装束和发型都会变个新花样,由于时间关系,我经常坐到班级的最后一排,于是我们俩总能挨着,她从来不听课,就在一旁摆弄手机。

我好奇,过去瞅:“手机有什么好玩的,打游戏?”

她今儿扎着辣椒辫,摇摇头:“不,刷我们学校的论坛呢,你不玩这个?”

我摇头。“哈哈,你看,我发了一张照片问谁敢跟我一起染灰色头发,下面好多人跟帖。”

我凑过去,帖子里有一张银灰色发型靓照,果然跟帖的人不少。“你们学校不是禁止染发烫发吗?”据我所知,她所在的学校是出了名的军事化管理,连寝室的被子都要叠成豆腐块,每天早晨都有学生会成员检查。“嗨,这群人都是跟着凑热闹吹牛的,我明天就染成银灰色的,看她们敢不敢继续跟帖叫嚣。”

第二周去上课,她果然顶着一脑袋灰色的头发,穿着一件明黄色套头衫,穿着露膝盖打底裤,脚上一双高跟铆钉靴。“匆匆你这死孩子,真把头发染了!”

她嘻嘻哈哈跟我一通闹:“是不是酷毙了,觉着我自己帅呆了!”

我指着她破洞的裤子:“你看看你,穿那裤子不冷吗?东北的10月刮起风来可刺骨得很呐!”“这有啥,12月零下20度我照样这么穿!”

我指了指她的脑门做无奈状,就当她信口胡诌。“就你这头发,老师也没管你?”

上课铃响,老师进来了,我在桌子下面偷偷给她塞纸条。“管了,咋没管,一有空就把我请去办公室,说如果头发不染回来就要给我记过处分。”她的字虽然歪歪扭扭,但笔画很清晰,有点稚气。“我记得你不是有个黑色的假发吗?平时上课戴假发吧,总让老师找你碴儿也不好。”“大检的时候戴就行,我都混两年了,比你懂这些套路,放心吧!”

看着她漫不经心的样子,我想她应该心里有数,便不再多言。

不一会儿,她戳了我几下,给我一只耳机,我戴上,里面传来好听的女声,Brika的《moon》 。“月光下吟唱。”她递过来小纸条,我扭过头看到她正沉浸在音乐里,有点忧郁,那样认真的样子,与平日的吊儿郎当完全不一样。“看你平时也总塞着个耳机,在哪里找的这些奇奇怪怪又好听的歌。”我问。“瞎找呗,经常听,自然就能筛选出我喜欢的,自成一个体系。”

小丫头说的挺像那么回事。“看来你除了喜欢捯饬衣服,还喜欢听歌。”“我就见不得那些不美的人,一开始我只是想把自己捯饬好看,可是那些衣服大多我穿了第一次就不想穿第二次,放着多浪费!我现在就想开个服装店,所有衣服我都能自己先穿一遍,拍美美的照片,然后卖出去挣钱,还能把别人收拾漂亮,多有成就感的事儿呀。”

我心悦诚服地点点头:“开店是开店,你现在也不能老这样不认真上课呀。”“哎呀,我知道了,你别老说我了,真啰唆。”匆匆不耐烦了。

就这样,我跟匆匆渐渐熟络起来。

她很聪明,又很任性,花起钱来毫无节制,尤其在买衣服这件事上,隔三岔五就去逛街淘货,没钱就跟家里打电话要,不给就跟妈妈吵。

她得意扬扬地到处跟别人讲:“我妈可喜欢我了,我不高兴还揍她,她都舍不得动我一下。”

我听了心里不是滋味,斥责她:“你是不是傻,是不是脑子有毛病,你揍你妈是什么光彩的事么?值得这样跟人到处炫耀?”“我,我明明说的是实话,何况我哪能真的揍疼我妈,你瞅瞅我这细胳膊小腿的。”“那你也不能那么跟人说!”我有些生气,这孩子,都是家里给惯的。“行了行了,我知道了!”匆匆不耐烦地打断我,“走走走,陪我去理发店做头发。”“又做头发?”我吃惊地看着她脑袋上软趴趴的毛发,“你这几根毛可再经不起折腾了。”“哎呀,你就别瞎操心了,我用最好的护理液还不行吗?走吧,我这次要染成绿色!”

听完她的话,我直翻白眼,还绿色?“走不走!带你去我新认识的一家理发店,里面的男生老帅了!”

拗不过她的生拉硬拽,我被拖去一家非主流理发店。匆匆就喜欢搞这些非主流,其实在我印象中,大多是初高中生偏爱非主流,但匆匆身上有一股不一样的执着。

一入理发店,一个阳光帅气的大男孩就迎了出来:“匆匆今天要换个什么发型?”“我要染头发!”

理发师都愣了愣,过来抓了抓她的头发:“就你这样的,劝你暂时别染了。”“不,我就要染!”匆匆在男生面前有一种别样的活力。理发师无奈地笑笑:“说吧,想染什么样的!”“绿色!”匆匆嘻嘻哈哈地过去洗头,我在一旁玩手机。

不一会儿,匆匆出来,理发师开始给她头发上色。“我跟你讲,一会儿有个学弟过来找我。”匆匆神秘兮兮地笑起来。

我立即领会到她的表情:“学弟?大几啊?”“大一的,哈哈哈。”“哎哟,我的姑奶奶,你是少男杀手啊。”

匆匆属于娇小玲珑类型的,年龄界限不很分明。

不一会儿,一个高高大大的男生进来理发店,引得店员纷纷侧目。

这个男生叫霍,个子高高的,皮肤黝黑,眼睛小小的,转来转去,给人感觉格外灵活。

说实话,我对他的初次印象不是很好,倒不是他的长相,而是他跟匆匆初次见面,便毫不客气地在理发店洗头发,要店员刷匆匆的卡。

我提前离开了。

第二周上课如期见到匆匆,问她和霍的相处近况。“他开口闭口就想带我去开房。”匆匆边补妆边随口回道。“这小学弟,正是青春期,你可得Hold住自己才行,好好观察观察。”我斟酌着提醒她。“嗯,知道了。”“你们约会几次了?”“两次吧,每次我喊他出来陪我,他不是打篮球就是社团活动,除非他自己有空。”“你看看你,你没给他买了什么东西吧?”“嗯,没啊。”“嗯,那还好,该约会约会,先把这个人观察好了啊。”“行了,知道了,我走了啊!他现在喊我出去呢。”

不待我说话,她猫着腰从后门溜走了,真不知该为她恋爱的状态欢喜还是担忧,霍的眼神多了欲念,少了深情。

这样的状态大概持续了两周,有一天匆匆跑来跟我骂娘:“霍是个××。”“咋的了?”“×××,现在跟我出去全是我花钱!”“什么?”“他说了,如果我不跟他开房,是他主动提出约会,就他花钱,如果是我主动提出,就是我花钱!”“这……”“所以这周他都没有主动约我,都是我主动约的他!”“小学弟挺奇葩呀。”“他是逼我跟他开房呢!”“呃……你怎么想的。”其实依我所知,匆匆一直有一帮狐朋狗友,经常在外喝酒作乐,应该不至于为开房的事所限制。我当时是比较欣慰的,看来这个姑娘虽放浪不羁,却也是自尊自爱的。“我不想跟他开,我现在有病呢,开个毛线!”“嗯?”我讶异。“我也不知道什么病,肯定就是妇科病那些了,反正会很疼,我可受不了。”“那你也不去医院看看。”“没钱,不去。”

这个匆匆,真拿她一点办法没有。

就这样,匆匆跟霍吹了。她开始日日约着曾经的小伙伴出外喝酒,美其名曰,治疗失恋。

有一天匆匆带着朋友来学校,喊我一起去吃饭,我拗不过她们几个小伙伴的热情便跟着去了。

席间几个人大喝特喝,醉得七倒八歪,满口胡言。“匆匆别看人小,料足着呢,干劲十足!”“记不记得那次,她跟那小子在九路宾馆,整个楼道都听得清清楚楚,哈哈哈。”

……

几个女孩大讲特讲曾经的黄段子,我那时好像才真正走入匆匆的生活,我只知道她曾经是个很奔放的女孩,但没想到她们几个玩的如此开。

那次吃饭过后,我找匆匆很严肃地谈了一次话:“你告诉我,你身体的病是不是这么玩出来的!”

她撇撇嘴:“哎呀,我怎么知道。”“赶紧去医院看看,这样拖着不是办法,你不觉得难受吗?”“有什么可难受的,我买的都是最好的护垫。”

我瞪大眼睛:“你个小妮子,内裤都不换?每天用护垫?”

她不屑:“瞅你大惊小怪那样,现在都流行这样啊,多省事。”“不行,你必须去医院。”“大姐,别闹了行不行,我哪有钱去医院啊,太特么贵了。”“那跟我去诊所吧。”“哎呀,不去!”

匆匆到底没听我话,日日活得潇洒自在,转眼已是寒冬腊月,她竟穿着短裙和丝袜来上课,进屋冻得浑身发抖,嘴唇都有点发紫。“该!零下27度啊!你怎么死作死作的。”“要你管,啰唆。”

她大口啃着包子:“跟你讲,今天下午陪我去见个人。”“嗯?什么人?”“小帅哥呗。”“你又从哪里勾搭的学弟?”“哈哈,你一猜就中,我勾搭的就是学弟。”“啊?”

下午我跟匆匆出去,一个瘦瘦小小的男孩等在校门口,看着像高中生,他是阿莱。

阿莱虽其貌不扬,年纪不大,但对匆匆还是很用心的,总过来陪着她胡闹。看得出来匆匆的心情比以前好太多了。

有一天匆匆过来找我,面色有些犹疑。“怎么了?有话赶紧说。”我看她一反常态的样子忍不住好奇。“我,我月经来了大半个月了,还不干净。”她的脸泛红。“妹妹,咱赶紧上医院吧,好不?”我又心疼又无奈。“那我跟我妈要钱吧,可是这事怎么开口呢?”她一脸为难。“现在知道不好意思了。”“我,我不会不孕不育吧!”

我叹了口气:“就你这小身板,我们先去诊所看看吧,好吧。”

这一次,她终于愿意去找医生了。

那学期课修完,我由于工作忙,便少了与匆匆见面的机会。有一晚她打电话给我:“姐,我毕业了。”“哈哈,恭喜啊,以后怎么打算。”“我在学校附近开了个小店,卖衣服,哈哈哈。”“不错嘛,身体咋样了,恢复得不错?”“嗯,我不喝酒不抽烟了,就想把买卖干好。”“嗯,跟阿莱咋样了?”“就那样呗,我现在算想明白了,以前总觉着自己年轻,就想趁着青春时光疯狂一把,没想到疯狂的结果是透支自己的身体。”“没想到这么久不见,你长进了不少啊。”“姐,你别拿我开玩笑了,我那时候每天都把自己打扮得美美的,就是希望能吸引到自己的白马王子。女孩子嘛,不趁年轻找个好人嫁了,老了谁还要,我也是想赌一把。”“你呀你,那你这个赌博是赢了?”“赢倒是没赢,但也没输,还好及时悬崖勒马,以后我要踏踏实实过日子,修炼好自己,比什么都强。”“哈哈,匆匆,棒棒的!”

匆匆的身体恢复了,整个人状态也有了很大的进步,经此一事,她成长了不少。匆匆是幸运的,可以及时去除病痛,别的姑娘们呢?如果你也在拿青春赌明天,请首先爱护好自己的身体。1.2如果这样是坏女人“莎莎是个坏女人。”认识她的人都这么评价。“莎莎处的那个对象好像在吸毒。”有人爆料她的事情。“莎莎的前男友发财了,现在开凯迪拉克,放高利贷的,啧啧。”

不同的人对莎莎有不同的看法和评价,不过大多一边倒,都觉着莎莎不是个正经人。世人对正经人的定位是什么呢?处一个对象,25岁结婚,有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再生个大胖儿子?

若按照这个标准来衡量,莎莎确实不是个正经人。

其实莎莎是个富二代,从小家境优越,养尊处优,上学时候,老师们都对她特殊对待。莎莎自小聪明伶俐,学什么都很快,不过上初中后她的重心就脱离学校了。

那时候总有些个染着黄头发,穿着破洞牛仔裤的小混混在街上无所事事地晃悠。莎莎觉着他们很酷,很自由,很拉风,心生向往。了解到他们经常出入旱冰场,莎莎便找到从前要好的同学一起去滑旱冰。由此一来二去,莎莎便认识很多“江湖朋友”。

初高中时期的莎莎,几乎一直在跟父母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哪怕老师们看管得再严,她依然能想出办法和她的那群“狐朋狗友”去外面厮混。莎莎身高一米六五,属于丰满优雅体形,她穿着打扮也喜欢成熟、性感、妖娆等风格,看着很贵气。

那时候莎莎认识了雷子。

雷子比莎莎大两岁,在太原的小店区混得小有名气,雷子瘦瘦的,跟莎莎站一起比她还要瘦一圈。雷子剃着干净清爽的小平头,不染发,也不穿破洞牛仔裤,肤色白皙,整个人看起来精神气十足,一点不像人们口中的“二流子”。

不过雷子耍起流氓来可真像变了个人似的,那气势,真能把旁人吓蒙,雷子是那群小混混里的头儿,一群男孩子天天腻在一起吃喝玩乐,招摇过市,就差飞起来了。

莎莎是在一个五星级豪华宾馆的麻将桌上认识雷子的,雷子的哥们里有两个家境不错的,是他们玩乐开销的主要来源。那晚莎莎赢了一局又一局,就雷子输得最惨,不过雷子破天荒没让哥们垫钱,竟然刷了自己的卡。要知道,那可是他一点点从生活费里攒出来要买新电脑的。雷子眼睛都没眨一下,他看着眼前的莎莎,觉着别的都不那么重要了!

当晚莎莎就带着雷子回到自己市区的家里,两人疯狂地滚床单。那也是头一次,莎莎没有招呼那群朋友过去开派对,她对眼前的雷子,产生了一种奇妙地想要独自享用的冲动。

两个人干柴烈火,好像彼此都跋山涉水不远千里而来,终于在这一刻相融一体。

莎莎和雷子非常高调地谈起恋爱。两个人日日出双入对,无论什么活动都一起参加,但凡见过莎莎和雷子的,都对他们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更多人是被他们脸上那种被爱情笼罩的幸福所震撼。

莎莎是幸福的,雷子也是,他们是彼此生活的重心,也是唯一。尽管两个人吵起架来能把整座楼掀翻,被小区居民投诉了不止一次。有时候在酒店莎莎和雷子就开始干架,朋友们劝的劝,拉的拉,挤作一团,酒店保安都全部出动,那阵仗,不知道的以为两个犯罪团伙火拼呢。由此,莎莎的名头也几乎传遍了小店区。

有一次半夜时分,莎莎敲响朋友小萨的房门,那是个飘雪的冬夜,门外的莎莎裹着闪烁宝石晶光的纱巾,带着大大的墨镜,冻得瑟瑟发抖。小萨赶紧把莎莎让进房门。“快进来,你怎么搞成这样,雷子呢?”“死了。”

莎莎的声音略显粗哑,明显是用嗓过度,她换了鞋,褪去围巾,直奔小萨房里的壁炉烤手。“这破天,冻死老娘了。”莎莎喉咙喑哑,恨恨地说道。

小萨给她披了个毯子:“大半夜的带什么墨镜。”“哼,不戴能行么?这副损样怎么见人,真败兴哩!”莎莎摘下眼镜,小萨又惊讶又心疼。莎莎的双眼红肿,右脸颊还有明显的瘀青,明显被人下狠手打的。“莎莎!快说!怎么回事?”

莎莎冷冷地哼了一声:“能怎么回事,就被人打了呗。”“谁干的?”小萨惊呼后便后悔了。

莎莎斜瞟她一眼:“还能有谁,还有谁特么敢动手揍我!”

莎莎略过激动,嗓子撑不住,“咳咳咳”咳嗽起来,小萨赶紧给她接了一杯热水。莎莎捧着热水杯,面容带着几分憔悴和凄凉,却愣是没有眼泪掉下来。

莎莎过去轻抚她的背,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是不是没想到雷子能干出这种事?”莎莎问。小萨语塞。其实雷子本就手狠,不然怎么能镇得住那帮天不怕地不怕的小混混,只是平日里雷子对莎莎特别宠爱,简直要把她宠上天,而且莎莎也是不吃亏的火暴脾气,往常他们两个闹别扭,简直比孙悟空大闹天宫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即使那样也从未见雷子舍得对莎莎动手。“你们这次遇到什么难解的问题了吗?”小萨只想到这样的原因。“我要和他分手!”“分手?”小萨愣住,“为什么?”“唉,我不想多说,希望他好自为之吧。”

自此,雷子像疯了一样找莎莎,但莎莎去意已决,便如人间蒸发一般销声匿迹了。自此,人们茶余饭后提起雷子和莎莎,都会感叹:“那会儿两个年轻人天天闹呀,闹得人又莫名其妙又心烦,不过最近太安静,太无聊了,连闹剧也没得看了。”

雷子和莎莎曾经爱得死去活来,在旁人眼里不过是一出闹剧,除了给吃瓜群众一些谈资,似乎什么也没有留下。

雷子换了一个又一个女朋友,却始终觉着空虚。

莎莎仍跟一群朋友吃喝玩乐,只不过换了地点和场所。

一年后,莎莎认识了阿虎。

阿虎原名不叫阿虎,只因为他开的一辆红色奥拓上贴了个路虎的假标识,大家都戏称他为阿虎。

阿虎比莎莎小一岁,身形却高大很多,接近一米八的个头,拥有男子体型健硕的好看曲线。阿虎个性颇沉稳,说话做事也很低调周全,莎莎跟他在一起,总算有了小鸟依人的感觉。两个人并肩走在一起,很是登对。

莎莎跟阿虎也总吵架,但阿虎震得住她,每次莎莎都被哄得服服帖帖。雷子知道了莎莎跟阿虎在一起,便再没有出现过,也再没有找过莎莎。

莎莎觉着清净的同时,不免有点失落。她知道,雷子在她心里是铭心刻骨的,无论如何,阿虎的爱,怎么能比得上雷子呢?

人活着就是稀里糊涂的,感情尤其如此。莎莎和雷子走到了尽头,尽管她心里清清楚楚地知道,这世上再不会有人像雷子那样爱她了,而她也不会像爱雷子那样爱别人了,她和雷子的爱,是最真最纯最激动人心的。但有句话说得好,情深不寿,慧极必伤,因为太爱,两个人没办法继续走下去。

阿虎跟莎莎在一起的同时,还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绿绿存在。莎莎知道这件事,但从未真正在意过绿绿,她知道,只要她愿意,阿虎肯定是围着她转的。莎莎就这么自信,尽管有时候这种自信盲目得可笑。

上个月没来大姨妈,莎莎一开始没当回事,偶然听朋友说起怀孕她才恍然一惊,连忙去买了早孕试纸,果然,是已孕标识。

莎莎害怕了,没想到会出现这种事,她第一个想到的竟然是父母,不知道爸爸妈妈得气成什么样。

莎莎给阿虎打电话:“我,我好像怀孕了。”

阿虎沉默:“你在哪里,我过去找你。”

莎莎本以为阿虎会欣喜若狂,兴高采烈,喜出望外,但统统不是,出现在她面前的阿虎沉着一张脸。

莎莎突然有点害怕。“怎么会怀孕呢?”阿虎皱着眉头,“我每次都弄外面了啊。”“是不是那次,你险些没控制好那次?”莎莎说。

阿虎有点心虚,但很快否定地摇了摇头:“不能吧。”“去医院检查一下吧,看看多久了。”

阿虎陪莎莎去了医院做B超,医生说B超里显示宝宝很健康,不过宝宝长得挺大,大概有5-7周了。

阿虎面色犹疑不定:“真是那次?”

莎莎不耐烦了:“不管哪一次,现在怎么办吧?”“提亲呗,还能咋办。”

阿虎去莎莎家提亲,被莎莎父母赶了出来。“怀孕就非得嫁人?谁规定的!莎莎,你才多大,你可想好了,你现在生了孩子嫁给这个一无是处的穷小子,这一生可就这样了,别指望父母能一辈子养着你!”

那一刻,莎莎犹豫了。

是啊,她才25岁,就这样嫁为人妇结婚生子了么?这比她预想的来太早了,她有点承受不住,也有点接受不了,更没办法接受眼前的阿虎就是陪她走一生的那个人。虽然模模糊糊里,她也不知道自己未来的另一半是啥样,但偏偏不是阿虎这样的。

莎莎承受了她这辈子都没承受过的压力,精神和身体双重负重。父母虽对她关爱有加,但心底对这个来得毫无预兆的宝宝是不接纳的,也没办法接纳。阿虎呢?遭到莎莎父母的拒绝后,情绪一直不好,对待莎莎也总是一副犹疑不定的样子,他似乎也一直没办法接受这个现实。阿虎莫名地觉着,自己肩上多了些他根本无力承担的负荷。

莎莎害喜害得厉害,什么都想吃,但吃什么吐什么,那时候“食欲”这个词对她而言等同于“作呕”。

莎莎有时候会腰酸,整日里昏昏沉沉,肚子也总是隐隐作痛,每每去洗手间,内裤都会有血迹。她很害怕,又害怕宝宝保不住,又害怕生宝宝的苦痛,总之她就一直害怕。她想寻求帮助,可是阿虎的表现只让她倍感绝望。

阿虎几乎是在硬着头皮见她,安抚她,她能从阿虎的眼里读出来,这个男人比她还要害怕,甚至在抗拒。这不是她想要的。

莎莎脾气越发不好,但已没力气出去撒欢了。因为一直出血,状况也不乐观,医生建议她好好休养,于是只能卧床度日。

难道要在床上躺一年?莎莎想想都害怕,莎莎的父母心疼女儿,却也束手无策。

终于,一个要命的夜晚,莎莎肚子剧烈地痉挛起来,她整个人都快要昏死过去,但她心里清清楚楚地知道,那是胚胎要滑落了。

在卫生间的马桶上坐了半个小时,一个毛茸茸的胎囊落入便池内,莎莎身子一轻,昏了过去。

就这样,怀孕的事也如胚囊一样被马桶冲走了。莎莎休养了一段时间,总算恢复了元气,父母也松了口气。

莎莎和阿虎的感情变质了。莎莎想体谅阿虎的退缩,但又没办法做到像以前那样全心全意地对待他。阿虎至今仍不敢面对莎莎怀孕的事,他仍在犹疑这个孩子来得莫名其妙,他最终提出了分手。

莎莎哭了,为这个她想要信任托付终身的男人,为自己挥霍浪费的青春,更为那个还未成形的胚胎。

一个女人,永远没办法释怀,那块从她身上掉下去的肉。

这一年,莎莎过得无比糟糕,突然妊娠停滞导致她体内激素分泌失调,身材也跟着走样变形,脸色发黄,还长斑。这一切都发生在不经意间,却又赤裸裸地呈现在众人眼前,让人无法忽视。莎莎的父母为她找了很多医生,试了各种中医偏方药剂,却不见起色。

莎莎知道,她难过的是自己心里那一关,那是一种极度冰冷、极度抑郁、极度自责、极度悲伤、极度灰暗的心理阴影,她好像做了一件永远无法被原谅的坏事。

就这样,一年过去了,老酸出现在了莎莎的生命中。老酸比莎莎大8岁,事业有成,虽然头发少了点,人看着却很精神,身材不错,为人随和但不乏威严。

老酸说莎莎应该走出来,女人遇到这种事很正常,怀孕本就是个危险的事情,有的怀葡萄胎,有的患宫外孕甚至都危及生命,莎莎已经算很幸运了,滑胎得比较安全顺利。现在有了经验,以后做好全面的备孕准备,好好地生个健康可爱的大胖小子都不是问题。

在老酸的开导和照顾下,莎莎渐渐恢复了对自己的信心,对生活的信心,面色也越发好起来,只不过体型微微发胖,减起来还是有点吃力。但不管怎么说,莎莎跟老酸在一起,依然傲娇地像个公主。

莎莎本来也是小公主,只是曾为了爱的人试图不做公主,但没想到绕了一圈,还是回到了自己的宝座之上。

跟老酸在一起,莎莎依旧“作”性难改,但老酸能压得住莎莎,也能把她哄得服服帖帖。莎莎父母依旧拒老酸于门外,嫌他年纪大,还有过婚史,怎么能配得上他们的宝贝女儿?

老酸倒很淡然,仍旧乐呵呵地宠着莎莎。父母给莎莎介绍了份体面的工作,她去办公室干巴巴坐了半天,下午就叫老酸把她接了回去。“那是人干的工作吗?坐在那儿跟个泥人似的,太要命了!”莎莎抱怨。“你不想工作就待着呗。”老酸说,他又不是养不起是吧。“待着不行,总不能这么一直跟父母要钱吧。我还是要做个营生赚钱。”莎莎大了,想问题也有条有理了。“那你想做什么,让你既不会无聊,又能挣钱的。”“咱们开个小清吧咋样?”莎莎妙计生出,“租个两层楼的店面,可以点酒水,可以唱K、跳舞,或者就打打麻将扑克的那种去处,现在年轻人最喜欢这种文艺范儿的休闲方式了。”

老酸点点头,决定帮助莎莎完成心愿。

里里外外前前后后张罗忙活了三个多月,莎莎的小清吧开张了,“来吧”。

开业那天莎莎邀请了所有亲朋好友来捧场,当然,亲戚长辈们是没有去的,都是她曾经的玩伴。她心里从没有过的踏实,这个小清吧不但有机会盈利,也为她自己娱乐消遣提供了去处,真是再好不过了!

晚上大家玩得很嗨,推杯送盏间,有人说起雷子:“莎莎,你当时跟雷子分手简直太明智了,原来雷子倒腾毒品,自己也染上毒瘾了。我听在戒毒大队的熟人说雷子爸爸去公安局报的警。”“对对,我也听说了,雷子把自己跟媳妇关在房间里,整日云里雾里,他神智已经不清了。现在的雷子瘦得皮包骨,根本不像人样。”“可怜雷子父亲一大把年纪了,糟心啊。”

莎莎强力隐下心头的窒息,当初她发现雷子倒腾毒品跟雷子大吵一架,雷子却理直气壮:“我不赶紧挣钱怎么娶你?你父母能同意吗?”

那一刻莎莎看到雷子眼睛里冒出的火光,她忽然发现,这个为爱燃烧的男人,似乎也拥有为爱而毁天灭地的勇气和魄力。那一刻她害怕了,她知道她和雷子的爱,快要形成燎原之势,如果再继续这样下去,两个人都会被燃烧殆尽。

几番劝告不成,莎莎逃走了。是的,落荒而逃,出于人趋利避害的本能。

派对还在继续,大家转移话题聊起别的八卦,老酸拍拍莎莎的背,示意她可以出去透透气。就在莎莎刚要转身的瞬间,又有人说起一个熟悉的名字。“你们知道阿虎不?开着破奥拓贴假牌照的阿虎。”“怎么了?”众人纷纷好奇追问。“那个阿虎现在可了不得了,开的是100万的凯迪拉克。”“哇……”

众人一片艳羡唏嘘声。“当初我就觉着阿虎那小子做事有股子劲,没想到现在放高利贷发财了。”“他媳妇是不是那个叫绿绿的,听说跟他青梅竹马。”“什么青梅竹马红梅竹马的,绿绿哪里管得住阿虎,阿虎天天在外面玩乐,绿绿抓奸都不知道抓了几次,有屁用。”“我看啊,放眼整个太原也就莎莎能收得住他!”说话的人自觉失言,大家把眼光投递到莎莎身上。

莎莎眼白一翻,做轻松状道:“看我干什么,如果阿虎跟了我,说不定现在还吃我软饭呢!哪里来的凯迪拉克!”“哈哈哈,莎莎就是豪爽!”众人大笑,莎莎亦跟着笑。

每每莎莎跟老酸在一起,还是会遇到很多异样的眼光,人们说起莎莎,也总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痛心疾首的样子,都说莎莎那么好的条件不学好,偏偏做个坏女孩。

对于这些,莎莎早都释然了,如果我是坏女孩,那就让我继续自在地坏下去好了……冷暖自知,懂不懂!1.3总有一天,他会成熟的

冬季,刮很大的风,发出尖锐的嘶吼声。

涛子和黎一走在明亮的阳光下,顶着强烈的气流,呼吸艰难,疼痛在脸上肆虐。

民政局那棱角分明的建筑物静静地伫立在狂风里,宠辱不惊,与这疯狂翻卷的寒流形成鲜明的对比。

那一瞬间,涛子的脸颊多了两行温润,之后结冰,伴随而来的是清晰的痛觉。

这一天,2013年1月4日,涛子和黎一领证了。

这一天,2013年1月4日,涛子和秦雅彻底断了联系。

还记得五年前,黎一问涛子:“跟我去长春吧?”

涛子犹豫半晌:“不了,我去北京。”

娴静的黎一没再多问。她考上吉大,肯定要去念的,涛子什么也没考上,选个学校交学费就好。

北京是帝都,那才是涛子想去的地方,无可厚非。

2008年9月,涛子在机场跟黎一告别,黎一还是那样,淡淡地、温和地笑着:“我走了。”

她心里有不舍,却又很坚定,分开又怎样,涛子是她的唯一。

涛子温柔地点点头:“去吧,照顾好自己。”

送走黎一,涛子去火车站搭动车。事实上,他去北京不是向往帝都,只为了寻一个梦。

这个梦能不能成真,当时还是未知。

初遇黎一,是在高二那年。

一天晚自习过后,涛子去隔壁班找哥们玩。不经意地扭头,眼神扫过的人群里,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闯入视线。

那双瞳眸溢着沉静的光,淡淡的忧伤,隐隐的坚定,眼睛的主人皮肤白皙,透着红润。注意到涛子在盯着自己看,她匆匆含羞垂下眼帘,涛子的心在那一瞬,有被拉拽下沉的错觉。

是啊,人生有那么多偶然,那么多瞬间,那么多不经意,那么多不可遗忘。

涛子再也没能忘掉这双眼睛。

她就是黎一,安静内敛,几乎从不和男生讲话。

辗转得到了她的手机号码和QQ。涛子有空时便和她聊天。很随意的话语。

黎一给涛子踏实的感觉,走到心底的安全和温暖,安静的美好。

他们有时候会生气闹别扭,但也会相互倾诉。她脾气很好,也很有耐心,静静地听,给他安慰。

涛子仿佛找到一个后盾,无比依赖黎一给予的温存港湾。

黎一对涛子确实死心塌地,她是那种不随意表露情绪、隐忍着种种的类型。涛子自然知道,对黎一也格外珍惜和体贴。

涛子有个发小儿,叫初晴,两个人穿开裆裤的时候就经常混在一起,上房揭瓦、偷鸡摸狗的事没少干,那时他跟初晴吹牛:“你信不信,我一句话,黎一就能跟我去开房!”

初晴头摇得像拨浪鼓:“高中还没毕业就想着开房,真龌龊!”

涛子暗暗呼了口气,就知道这丫头开窍晚,得亏先试探了下,如果一开口就告诉她他跟黎一已经圆了房,不定这丫头怎么大呼小叫呢。

是的,黎一把自己给了涛子。那样一个不与人多言的女孩,表情总是淡淡的,恬静得十分美好。

其实,就这样平平静静走下去,两个人一起,彼此依靠,用心相待,未尝不是一个美丽的故事。

可是,上天还是跟涛子开了个残忍的玩笑。

还得从初晴说起。初晴女生缘不错,出没于她身边的女孩子涛子见过不少,都是名声在外的美女。

一天中午,初晴又跑到班里找涛子,塞给他一叠厚厚的传单,口口声声说她要开玩具店,让涛子帮着发传单打广告。涛子知道她在胡闹,但也装模作样应承下来,然后一如既往地看看她身后的美女。

惊鸿一瞥。可以用惊艳来形容。

以前从未见过,也绝没听说过,高挑的个子,长长的披肩发垂顺柔软,瓜子脸型,眼眉弯弯,薄唇轻抿,架着副红色边框眼镜,更显成熟性感。眼神淡然,有些游离的清高气息,又有些平易的世俗气息,两种气息纠结融合,塑造出了如此令人心动的美女。

初晴交代完事情,拉着那个女生离开了,说笑间,能看到她整齐秀气的牙齿,平添几分清爽调皮,煞是动人。

自古以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涛子从她身上,看到了心目中完美女神的影子。

不急不缓,不动声色,全听命运安排,涛子能看得到,能看得到他的眼前,是一份不远不近,摆不脱、求不得的爱情苦果。

飞蛾扑火,是人的本性。尤其在爱情里,哪怕是醉生梦死,也愿奔赴。

涛子开始刻意制造和初晴及女神见面的机会,自然不自然地,和美女搭话。不经意见便捕获了女神的联系方式。之后便是耐不住寂寞地“问候”。

她就是秦雅,老家在上元村。很巧,上元村,也是涛子的老家。

借此,他们有了共通的话题。谈论小时候的趣事,小时候共知的好玩去处,好玩人物。然后彼此诧异,为啥我们竟没见过?

那么小的村庄,那么少的孩子们,竟然对彼此没有印象。

自此,回家祭祖时,涛子便会邀秦雅搭车。只是,两人之间的距离还是恰到好处的远。

高考结束后,初晴去了深圳,黎一去了长春,秦雅去了北京,涛子也决定去北京。虽没在同一个校区,至少,他和秦雅在同一座城市,同一片天空下。

这样,涛子和秦雅约会的次数相应增多。二人一起走遍了这座城市的每个角落,尝过各种美味,一起在网吧熬通宵,一起拍照,一起出去旅游。几乎去过的每个地方,都留下了他们的欢声笑语。涛子知道,他爱她,爱到不能自拔。

初晴对涛子和秦雅的事也是知道的,只不过她总觉着秦雅不会看上涛子。她实在没发现他与别的男生有什么不同,其貌不扬,个头都没秦雅高,至少观感上,也不怎么般配。

彼时的初晴,还沉浸在帅哥美女的韩剧故事里,现实中的感情,她确实不懂。

秦雅喜欢涛子,喜欢他沁人心脾的温柔,喜欢他的善良和包容,他们之间的温情,外人怎么会懂?

那一晚,涛子给初晴发了条短信:“床单红了。”

初晴傻眼:“真的假的?”

涛子乐了:“你觉着我有那本事?”

初晴这才松了口气:“吓死我啦……”

涛子看着手机屏幕无奈地笑笑,这个初晴吧,在男女之事上总慢那么几拍。

日子就这么波澜不惊地过着,秦雅不知道涛子和黎一还有联系,黎一自然也不知道秦雅的存在。

暑假回到家乡,涛子教秦雅开车,两个人好得如胶似漆,初晴头一次有了自己是外人的感觉。她看得出来,涛子对秦雅确实不一样。

这厢送回秦雅,那厢去接了黎一出来,黎一话不多,涛子在她面前更有一家之主的气场。

他掏出一枚黄金戒指,在黎一眼前撩了一圈:“宝贝,喜欢不?”

黎一害羞地笑笑,他把戒指放回口袋:“以后给你买个更好的,这个是帮别人买的。”

黎一点点头。

初晴在心里狂翻白眼,送回黎一,就对着涛子劈头盖脸一顿骂:“实在看不下去了,你到底想咋的?”

涛子面露哭相:“不知道。”

2010年秋,东窗事发。

彼时,初晴找到了自己的黑马王子,帅帅的亮子,两个人手牵手在公园约会,眉来眼去,浓情蜜意。

叮零零……,电话铃响,来电显示,黎一。初晴暗道不好,接起电话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到里面撕心裂肺的恸哭。“涛子这个畜生!”

温柔的黎一第一次破口大骂,几乎把今生能说的脏话都说了一遍,骂了一遍。初晴心痛又无奈,一个女人得到了怎样绝望的境地,才会这样不顾形象,更何况是一向安静恬美的黎一。“黎一,你冷静下。”“初晴,你告诉我,该怎么办?”

遭此打击,黎一此刻已经失去理智,她问初晴,怎么会有答案。“如果你受不了,就跟涛子断了吧。如果你爱涛子,就把这件事翻篇。”

初晴连问题的要点都没抓住,黎一此刻的绝望,并不是自己要不要原谅涛子,而是涛子,到底还要不要她!

初晴给涛子打电话,涛子只是沉默。

初晴又给秦雅打电话,秦雅哭诉:“黎一的朋友找上门骂她小三,还去她空间开骂。”“这样做太过分了吧……”初晴心里有火,毕竟秦雅是她的朋友,被人这样欺负,心里也是不痛快的。但是说到底,这件事里,谁能坦然?

初晴自己呢?涛子呢?一股罪恶感油然而生。

事情的结果是秦雅决定退出,她跟涛子断了。

涛子、黎一、秦雅三人的感情进入了不明朗的晦暗期。

这期间,明面上黎一是涛子的正牌女友,但涛子跟秦雅也一直有联系。

2011年,他们毕业了,黎一回到家乡,涛子的父亲帮黎一找了份体面的工作,算是默认黎一的儿媳妇身份。

有一次出门,初晴搭涛子的顺风车,路上涛子接了个电话,柔情蜜语:“大概半小时吧,我把初晴送到地点就去找你。”“谁啊?”初晴问。“美女呗。”涛子不说,初晴心里却是有数的。“你跟秦雅怎么个情况,真不处了?”“她父母不同意呗,没看上我。”“那你加把劲儿呀。”初晴知道涛子心里想的是谁,自然希望他能如愿以偿。“随缘吧,关键是秦雅心里也过不去这一关。”

初晴不语,她明白,谁都希望自己的婚姻能得到长辈的祝福。

秦雅的母亲阻止他们交往,不轻易放她出来。给她找了工作,离涛子十万八千里。

最让涛子伤心的是,秦雅自己也在动摇。

吵架声多了,别扭多了,冷战多了。分了几次,又和好几次。

后来涛子做生意去外地待了半年,这期间他给初晴打过一次电话:“你猜我现在在哪里呢?”“哪里?”初晴问。“酒店里呀,桌子上有两杯红酒……”“行了,打住。”初晴的第一感觉,他身边的应该是黎一。不过,到底是谁,至今还是个谜团。

2012年年底,秦雅结婚了,结婚对象帅气逼人、幽默风趣,两人站在一起,相当登对。

初晴的心里就有点复杂了,璧人一双,自然是她喜闻乐见的,只是,涛子呢?

涛子醉了。

初晴看着涛子的模样,写了一篇日记。

我想我大概还是不大明白自己现在的思维或是感觉。心跳的速率没有改变,却为何疼痛难忍?眼前的景象都模糊成背景,衬托出脑海里那个人的身影,于是自己仿佛被撕裂一样的难过起来。

难过的状态一直持续着,直到我开始依赖这种情感。伤痛,也很容易让人上瘾。沉溺其间的时候,有种麻痹的刺激。

生活的步骤没有任何改变。但我知道它被掏空了一大段。掏空的这段仿佛从我身上刮走的皮肤,带着斑斑血迹。空洞了,一时漏风,冷冷的,没了保护。

我看到路边的大树。依然挺拔,兀自骄傲。然而缠绕它的藤蔓却已经枯萎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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