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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1 00: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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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章宪法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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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大博弈

明朝大博弈试读:

沈万三:权力的假想敌

宫城,皇城,京城,层层叠叠,一派森严。偶尔的鹰隼越过天空,成为太祖威严的俯视。龙椅上的明太祖,双眼阴鸷——这才是真正的猛禽,他从不缺失自己的警觉,在捕杀显现的猎物后,依旧时刻寻觅潜在的敌人!

二十五岁起兵,十七年征战,这个名唤朱重八的凤阳僧人,荡平了天下所有的敌手,于南京登上帝王宝座,成为响当当的英雄朱元璋,更成为万民仰视的明太祖洪武皇帝。与那些守成、享乐的帝王迥然相异,大宝之上朱元璋的大兴土木,不是布展帝王之家的壮丽与奢华,而是在南京城圈起了一道又一道高墙,为权力打上坚硬的铁箍。还有权力的觊觎者么?一只不祥的猎物,在太祖的视线里渐渐明晰——这,就是沈万三。

一、“聚宝盆”的秘密

沈万山(约1306-1393),本名沈富,又名沈秀,字仲荣,祖籍浙江湖州,父辈时徙居吴县,后移居苏州。明初的这位沈秀,因巨富名闻天下,世称“沈万三”,后世民间的一尊“财神”。

民间传说、文人随笔、正史《明史》,魅力持久的火爆题材“沈万山”,其实仍是一个熟悉的陌生人:正史、族谱以及文人笔记中的沈万三,大约能见一百二十余种,叙述各异,你说是他说非,甚至有人怀疑历史上是否确有沈万三其人。但是,自明太祖起始的有明一代,沈万三代表的财富与王朝权力潜在的冲突,始终是显性而真实的。

当“要命”不再作为时代的主题,“要钱”便扩张为最显性的本能,明朝在财富的创造与追捧上也与前朝迅速拉开了距离。董谷《碧里杂存》言:明初年社会流行称巨富为“万户”,有钱人姓后多要被敬赠一个“万”字,通俗地说尊敬吧。富人也是有等级与档次的,富裕的程度则分“奇、畸、郎、官、秀”五等,“秀”为最高。“沈秀”与“沈万”,全是标识。称其“沈万”,后面再不厌其烦地加个“山”字,约等于着重号,意思就等于“沈秀”;而冒出个“三”字,据说是地方富豪排行榜,沈氏曾经屈居“第三”。后世著述中沈万三的各种乱,实际上又是相通的。

在被奉为中国“财神”的人物中,沈万三基本上属于“前有古人,后无来者”。他在民间的魅力,钱财的多少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在于他富贵荣华的因果奇异——这类致富传说,足以催生无数人的“富贵梦”:无需辛劳,运气来了,便有花不完的金山银山。

传说沈万三的财富,源于“聚宝盆”:盆中放金子,取出金子又生出金子;盆中放银子,取出银子又生出银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总之,沈万三确实是个大款,并且又不劳而获,连算盘珠子也不用拨一下。

沈万三是如何得到“聚宝盆”的呢?也乱了。虽是众说纷纭,却不外乎两类:基于道德,或基于智慧。一说沈万三救了一批青蛙,从而发现“聚宝盆”。做好事,发大财,也属于“正能量”。一说这年大旱,草木基本上都已枯绝,但沈家负责割草的佣人,却能每天顺利完成割草任务,早早收工。善于“全程管控”的主人沈万三顿生好奇,琢磨了一阵子,决定悄悄跟在佣人的后面,瞧它个明白。累出一身汗味的沈财主,很快眼睛一亮:万木皆枯,山中竟有一小块地,长着绿油油的青草,佣人前面割掉,后面它又长出来!待佣人走远,兴奋的沈万三赶紧拿锹来挖,挖出一个铁盆。结果,“聚宝盆”横空出世……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这个故事,但可以肯定,并没有多少人真正明白:故事的谜底,旨在证明沈万三聪明绝顶!如果脑子不好用,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就算“聚宝盆”近在咫尺,也不过是沈家的佣人,图得快活,始终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沉醉于割草的轻松,把老板们的差事打发掉。

传说中沈万三的异样,实则还有更重要的一条:他能琢磨人,还能不让人知道。这位沈万三,迟早要干出大事来。财,从来就没有乱发的。

一介农夫,满脑智商,即便乡村陋野,沈万三也断断不会沉醉在“聚宝盆”的“致富梦”中。

真实的沈万三,究竟如何完成了由农夫到富人的转变?答案:农耕。

元末是一个严重动荡的社会,破产成为乡村的普遍现象,不少土地失去业主或佃户沦为荒芜。沈祐、沈万三父子从南浔卜居周庄,依赖的便是将无主土地收归己有。别人不要的地,价值太有限,倘若耕种不善,很可能血本无归。辛苦一年,只收回种子,不种才是检验智商的唯一标准。所幸沈家父子手脚勤快,头脑好使,他们改良土壤,兴修水利,实施良法,贫瘠的土地一块块地变成良田,再渐渐蔓延成一片,成全沈家父子成为名副其实的乡村地主。“万物土中生,有土斯有财。”开始富裕的沈家父子,又不断开垦荒地,兼并良田,从此成为苏州地方的富户。依靠土地的占有与经营,这也是元末江南豪家的普遍起点。靠“躬稼起家”,辛辛苦苦取自于土地,继而“广辟田宅,富累金玉”,陶煦《周庄镇志》(光绪版)等地方史料中,沈万三的发家史清晰,而且可信。

年复一年的土地兼并与扩张,沈家的田产越发广大,沈万三也不再“躬稼”劳作,开始由体力劳动向脑力劳动的晋级——雇佣长工、短工,同时把田地出租给佃户,征收租米。传说中的“聚宝盆”,在这时真的落到了沈万三手中——

所谓“聚宝盆”,无非是让钱再生出钱来。沈万三的“聚宝盆”,便是高利贷。元末盛行的高利贷,同样为其他时代所不及,聪明的沈万三瞅准了这个时机,搞起了以钱生钱。高利贷这只“聚宝盆”,对沈万三的迅速致富,与传说中的“聚宝盆”并无二致。

沈万三除了“聚宝盆”,还有传说中的“摇钱树”——这就是经商。农耕与高利贷积累的资本,让沈万三有了进入商场的实力。他买卖粮食,贩购货物。明代的《逆臣录》中,可以看到沈家买卖过白蜡、珠宝、苏杭缎匹,经商圈覆盖到徽州、池州、太平府、常州和山东德州等地。沈家的生意,做在民间,也做到官府,甚至做到了海外。

沈万三还是一个运气极佳的人,因为他是一个信誉极好的人。清《周庄镇志》载:“沈万三秀之富得之于吴贾人陆氏,陆富甲江左……尽与秀。”元末苏州人陆德源富甲江左,沈万三还曾当过他的“管家”,陆对沈氏很是欣赏,自己已经老了,也看破了红尘,加之时局动荡,巨额财产极易招致横祸,不如慷慨送人。于是,陆德源将家产赠给了沈万三,自己去澄湖边的开云馆当了道士。

家产送人?有的。李延昰《南吴旧话录》中的诸生唐默,“父以贾起家,积资雄一乡,田亩十余万”。这位唐书生,就与陆道士想到一块了:金钱如粪土嘛,全部送人,让他们难受难受!

这世间,好事总是有的,可惜的是等人送钱的常有,要送人钱的不常有。而从吕毖《明朝小史》相关情节看,陆道士可能有女无子,与沈万三还结有一门姻亲,家财送沈家,并不是随机抽样,“中奖”者的面目外人是看不清的。所以,对普通人而言,坐等别人送钱的心思,有或无基本上差不多。不管怎么说,沈万三人好、运气好,有一大笔偶然所得,商海中自是如虎添翼。“东走沪渎,南通浙境”,周庄实在是个好地方。沈万三把水路交通发达的周庄,作为商品贸易和流通的基地,把内地的丝绸、瓷器、粮食和手工艺品等运往海外,又将海外的珠宝、象牙、犀角、香料和药材运到中国,开始了“竞以求富为务”的出海通番。《吴江县志》载:“沈万三有宅在吴江二十九都周庄,富甲天下,相传由通番而得。”著名历史学家吴晗也说:“苏州沈万三之所以发财,是由于做海外贸易。”

从第一产业干到第三产业,从国内贸易做到国际贸易,沈万三早已从“地主”晋级成了“资本家”。至于“资巨万万、田产逾吴下”,成为江南第一家,沈万三则另有一柄致富魔杖。

二、乱世之争

对财富的悲壮预言,陆道士算得上是“半个”预言家。他送给沈万三的财富,确实很快遇到了风险。元至正八年(1348年),方国珍兄弟造反。不过,方国珍造反的地点是在台州,离沈万三还比较远。元至正十三年(1353年),张士诚兄弟接着造反。这次沈万三麻烦大了,因为张士诚是泰州人,杀人越货的地点主要在高邮。离自己这么近,陆道士的财富预言看来要实现了。

但是,陆道士的预言始终没有实现。

张士诚(1321-1367),小名九四,泰州人。在元末诸多的造反者中,张士诚的身份最为特殊——他不是饥寒交迫,无路可走。张士诚贩盐起家,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天下大乱时,怀着称王天下的雄心,起兵反元,要做桩特大的买卖。造反的成果,一度也令他自己都感到欢欣鼓舞:1355年,张士诚建都平江(苏州)。1363年,自立为吴王。带什么团队创业,也没带军队来钱快啊!

张士诚起手这么顺利,绝非因为他是一个商人,有钱招人拉队伍。起兵时早年积累的那些资本,早已作为军饷花得无影无踪。乱世当兵,混的就是一口饭。没钱还带人造反,早被自己的人给反了。张士诚打仗不愁钱,与他的地盘有着直接的关联。江南富裕,朝廷的税不好收,但造反经费要起来就容易些:关系不好的,拿刀去砍,天下哪有真要钱不要命的人;关系好的,主动送上门,就当是朋友间的礼尚往来。换个老百姓都不能活的地方,造反也是非常困难的——人家确实没有钱,就算拿刀去砍,除了死人流血,钱也不会血一样地流出来,热闹一阵子往往也就自生自灭了。

沈万三那是何等聪明啊!与盐贩出身的张士诚早有过商业业务往来,沈万三商业诚信历来很好,张士诚对他本没有恶意。他不用张士诚派人来要,“朋友”的队伍缺钱花,沈万三早主动送来了。在张士诚雄心创业的始终,沈万三与他都是朋友,张士诚造他的反,沈万三经他的商,造反要花钱,经商能赚钱,一个就当是提供安保服务,一个就当是上交服务费用,无论白道还是黑道的特权,对财富都是一根魔杖。

张士诚除了坚强的经济后盾,人才资源也相对充裕。自宋代开始,国家的经济、文化中心就已移至江南。起事之初,后来写出流行小说《三国演义》的施耐庵、罗贯中,即投奔到他的帐下,幕府作宾。不过,这些文学青年眼高手低,纸上写起造反来头头是道,真干起造反的活来纯属纸上谈兵,张士诚也不拿他们当作回事,他们也不好意思混下去,先后去了别处,没有像沈万三那种韧劲,与张士诚精诚合作,坚持到底。而这些,对同行业竞争的朱元璋来说,该是怎样的羡慕嫉妒恨啊!

张士诚造反沈万三生意兴隆,朱元璋造反沈万三则被害得不轻。元至正十七年(1357年),朱元璋率部打下常州,把张士诚的弟弟张士德给活捉了。张士诚赶紧“捞人”,沈万三狠狠地砸了一笔钱,找人为张士德具保,办理出狱手续。但朱元璋做事够绝,竟把张士德给杀了。沈万三的银子虽然白花了,但与张士诚的关系更铁了。

比朱元璋更可恨的,还是蒙元朝廷。张士诚造反最终不成功,主要是地方选得太好。太好,“辩证法”的观点就意味着有太坏的一面——江南,整个朝廷就靠这块宝地过日子,你把它据为己有,朝廷的日子还怎么过?所以,在众多造反者中,张士诚是挨政府拳头最狠的一个。换个角度说,张士诚拼命闹,又等于给别处的造反兄弟帮忙。这一点,朱元璋很清楚,所以张士诚称王时,他一心埋头干实事,不称王显摆,也不随便到张士诚的地盘寻点便宜。

切断元朝的经济命脉,张士诚啃的其实是一块骨头,根本就不是一块肥肉。凡要人性命,必招人死拼。群雄乱战,张士诚又处在了朱元璋、方国珍和元军三方夹击之下。面对巨大压力,张士诚只好投降朝廷,当了个太尉。做出这等抉择,对张士诚来说显然有点无可奈何,对沈万三来说则是利益倍增——过去生意场上只有黑道保护,现在黑道、白道全齐了。

随着张士诚的变身,沈万三又名正言顺地用上了朝廷的优惠政策,干起了海上贸易。沈万三的两个儿子沈茂、沈旺便为张士诚督运漕粮,响当当地做了官方生意。沈万三于元末迅速暴富,主要集中在这个时期。

这个时候的张士诚其实也有风光的一面:脱“匪”为“官”,身份体面,又重兵在握。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元至正十九年(1359年),朝廷还派出使者莅临张士诚的驻地,张士诚在隆平府(苏州)举行隆重宴会,招待朝廷使臣伯颜。

这一次,沈万三接受了一个光荣而神圣的任务,就是为张士诚造一座“纪功碑”,扩大张士诚的社会影响,并流传后世。

做生意沈万三是强项,搞艺术他就有点勉为其难了,但他弄得非常出色:这座保留至今的“张士诚纪功碑”,高达三米,有一百一十八个浮雕人物,人物层次分明,最上方为朝中侍女,二层的正殿正中端坐着张士诚,三层的偏殿为朝中大臣,底层则是身穿铠甲的护卫官兵。沈万三的艺术天赋,是将使臣伯颜处理成一个小人物,居下方作陪:张士诚不是降将,也不是降臣,而是俨然面南背北的王者!“纪功碑”的树立,说明张士诚对此很满意,沈万三对张士诚的内心把握也很准确——这个时候的沈万三,已经熟悉了官场,精于政事,出色的商家已炼成了玩政治的行家里手。

沈万三花钱为张士诚涂脂抹粉,也不能说就是富人软骨头。在凭拳头说话的时代,一切取决于拳头的大小,更何况自己与张士诚利益相关。那阵子的张士诚,也确实需要表现与享受,因为有的是实力,即便是后来的明太祖,对他也是低声下气。元至正十六年(1356年),张士诚一路攻陷平江(苏州)、湖州、松江、常州,然后盘坐在隆平府(苏州)大殿里。朱元璋派人送信说:您在姑苏(苏州)称王,俺十分仰慕,俺每(俺们)睦邻友好,一起创业吧……

张士诚呢?根本就不搭理。做的一桩事,是把使者扣了。

但是,天下大势,急转直下。元朝气数将近时,朱元璋帝王之路上只剩下两大敌手:楚为陈友谅,吴为张士诚。这两大宿敌,谁都不好惹:“友谅最桀,士诚最富。”朱元璋的雄才大略,在于他吃透了陈、张:陈敢作敢为,张贯于自保。攻张,陈必出手;攻陈,张不敢趁火打劫。和气生财,那也是商家的一条古训。所以,朱元璋果断攻陈,而张果然作壁上观,然后成为陈友谅第二。

时势就是这么作弄人,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解决了陈友谅,朱元璋的人马如期而至,大军东进,攻破平江城。彻底失败的张士诚,放火烧死家人,然后投环自尽。结果,运气太差,没有死成,硬是被朱元璋的手下给活活生擒了。

在应天府(南京),朱元璋准备劝降张士诚。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能用上的东西,为什么不用呢?朱元璋小时没念过这段话,大了他自动明白了这个道理。大业未成,或是出于统战的需要,或是出于降伏对手的心理满足——将“天子”收到手下当差,马斯洛的层次需求理论,肯定还要再添一层。

但是,张士诚的回答就是这么添晦气:“天日照尔不照我!”意思是说:你有什么了不起啊,无非运气好点而已……

张士诚的回答,为自己的人生画上了句号,似乎也为自己找到了心理平衡,但无疑挑起了朱元璋的莫大恨意:他就是不给张士诚痛快而体面的一刀,而是倒垃圾一样地让人找了个破筐,装着张士诚,抬至竺桥,招人围观,然后主子打家奴一样地狂打,一棍,再一棍,直到张士诚魂飞魄散。

要说恨,朱元璋何止是独恨张士诚一个。多年以后,一统天下的朱元璋,对撑起张士诚的江南,也是恨意未消。为了泄愤,朱元璋对苏、松、嘉、湖等江南地区,课以重税。

现在,张士诚的难题算是一了百了,沈万三的难题则应运而生。张士诚割据江南的十四年里,沈万三捞足了好处。当然,沈万三对张士诚的财力支持也是难以计数的。这一点,让张士诚在自己的地盘免于搜刮,从而获得地方豪强的拥护与民众的支持,同样让朱元璋非常头痛。但是,凭拳头说话的时代,民心并不是决定因素。张士诚最终为朱元璋所败,这时的沈万三又做了一件事:收留了张士诚后人。

有一种传说,沈万三获得“聚宝盆”,是因为他给一批青蛙放生。这个传说可以信一回,因为这符合沈万三的为人与品性。这次他救的是一批人,沈万三能不能再得一只“聚宝盆”呢?

三、新朝旧主

只有沈万三最清楚,真正的“聚宝盆”是权力。有权力的庇护,才有财富的几何级膨胀。朱元璋问鼎天下,顶级的权力首先关注的是宏观财富,而不是江南一隅的沈万三。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十月,也就是朱元璋正式称帝的前夕,即迁一批江南富户至临濠(凤阳)。不久,再迁十四万富民去凤阳建设中都,沈万三之婿顾学文榜上有名,沈万三紧张了。

为保住万贯家产,沈万三自然想到再次攀结权力。对待已然帝王的朱元璋,沈万三显示出他作为商人的精明。好在新当家的朱元璋,钱缺得厉害,对送钱的人来者不拒。此时的沈万三,也以为找到了感觉:改天换地,新朝旧主,如此而已。钱与权,什么时候分过家呢?《吴江县志》记载:洪武初年,沈氏家族献给朝廷有白金二千锭、黄金三百斤,建南京廊房一千六百五十四楹、酒楼四座……费巨万万计。

洪武二年(1369年),朱元璋开始筑城墙,沈万三奉命筑洪武门到水西门一段城墙,以聚宝门(今中华门)工程最为宏大。

由于秦淮河的横贯,以明初的技术条件,聚宝门城墙工程施工难度客观上太大,屡建屡塌,几乎烂尾。传说沈万三埋下“聚宝盆”,城墙基础才成功施工。要说这“聚宝盆”,设计上也没有这种功能呀,怎么还能在土木工程中见神效呢?看似舍宝筑城,这其中的奥妙可想而知:为了国家的重点工程建设,沈万三下了怎样的决心!发家致富的命根子都不要,银子的事谁都别提了。

洪武六年(1373年),沈氏家族出资兴建的城墙全部完工,工程量约占总量的三分之一。既然社会上都知道“聚宝盆”没了,沈万三应该更清楚,实际上是自己的腰包已掏得差不多了。

作为世间挣钱的高手,始终不失挣钱的自信。修完城墙的沈万三,心情并没有太多的沮丧——洪武初年,鉴于沈万三的突出贡献,其子沈茂、沈旺被朱元璋赐授为“广积库提举”“户部员外郎”。官大官小是一回事,身份变了才是关键,地位也是金钱,同时也验证了有投资就有收益的真理。

新的社会,新的希望,沈万三的心情豁然豪迈起来——改朝换代,升官发财,几乎奋斗一生的沈万三,褶皱的额头闪动着亮色。明洪武三年(1370年)沈万三举家迁居南京,府址约在马道街,旧业只留入赘的孙女婿周箎打理,自己在京城过起了奢华的生活。

京城中的沈府,着实比较伤普通人的自尊:围墙即有三道,外层高六尺,中、内层皆三尺。奇怪的是三尺高的围墙也要修六尺宽,原来人家墙上要种珍贵的花木。花木品种齐全,“春则丽春、玉簪,夏则山矾、石菊,秋则芙蓉、水仙,冬则香兰、金盏”,保证四季花开艳冶,取名“绣垣”。墙内奇石为山,池养金鱼,亭台楼阁,小桥流水,俨若仙区胜境。沈家人居住的楼宇,栏杆皆以金银、宝石装饰,四角悬挂的是琉璃灯。沈府的室内、室外娱乐设施齐全,可供十数歌姬舞女表演,还是“温室”,具有“中央空调”效果。

寝室中,用的是貂皮被子,蜀锦枕头,没有一样不是顶级配置。沈家所用的器皿至少也是金银,桌布用的是真丝,搁筷子的则是羊脂玉筷枕。沈家有一把酒壶是玛瑙的,通体透明,宛如水晶,壶上有葡萄与蔓枝,如同水墨画,纯属天然,但并不是画上去的,至于怎么生得这般奇巧,没有人知道。沈家人的穿戴就不必说了,因为他们家的僮仆穿的都是绫罗绸缎。

沈万三富极一时,他的弟弟沈贵曾写诗劝他:“锦衣玉食非为福,檀板金樽亦可休。何事百年长久计,瓦盆载酒木棉裘。”一语成谶,这种日子沈万三果然没有维持太久。

四、犒军事件

修城墙已出了巨资,日子还过得这么滋润,沈万三“隆重”进入了朱元璋的鹰眼。

据董谷《碧里杂存》记载,这一日朱元璋找来了沈万三,交给他一枚铜钱,说你理财有方,这文钱你去为我放债,一月为限,每日收取“一对合”。“一对合”,就是每天利息是100%,利滚利。管家替沈万三算了半晌,天呀——到期本息是五亿四!

沈万三眉头皱都不皱,给了。这不是大款扔几个亿小钱将人砸死,而是沈万三心里怕了——太祖从他这里挣点“利息”,已经是皇恩浩荡了。

明太祖朱元璋是一个操控权力的高手,问鼎权力顶峰的他在老家留下了四个字“万世根本”,而不是秦始皇式的“万世基业”,前者的内涵远远超出了后者。“万世根本”也不尽指自家祖坟那底下的故人,而是包含地面活着的普通人。对这些底层的平民,朱元璋有着出自亲身体验基础上的理解与同情——这是关乎权力安危的庞大群体,并且处于财富大佬沈万三的对面。在朱元璋的眼里,财富的集中无疑危及自己的“万世根本”。而让朱元璋难堪的是,“万世根本”的老家并不给皇帝面子——洪武年间,《凤阳歌》风行大江南北:说凤阳,道凤阳,手打花鼓咚咚响,凤阳真是好地方,赤龙升天金凤翔,数数天上多少星,点点凤阳多少将。说凤阳,道凤阳,手打花鼓咚咚响,凤阳真是好地方,皇恩四季都浩荡,不服徭役不纳粮,淮河两岸喜洋洋。

中都凤阳,太祖老家,首先唱响的居然是这样一首《凤阳歌》。唱《凤阳歌》的多是乞丐,而“乞丐”之中居然还有富翁。其实,这并不稀奇,朱元璋坐上龙椅,便强迁江南巨户到凤阳府。这不是太祖关心家乡建设,报复江南富户曾支持政敌也只是一个方面。在太祖的眼里,财富意味着势力,也是自己权力的威胁。一个分散的小农社会,有益于朱家的社稷江山。“打土豪分田地”,百姓有日子过,谁愿意不要命跟皇帝过不去?

但是,江南的富户就惨了。他们聚集中都,原有的土地被剥夺。由于超强度的移民,凤阳地区人口激增,灾荒也不少,这些迁徙的江南巨户,长年返乡梦不断。虽说那里已经物是人非,但有梦总比没梦好,何况人是有情感的。朱元璋乐意吗?严禁他们离开。所以,人急了办法就多:他们假扮卖艺人,打鼓唱曲,顺便解决食宿问题,为的就是离开凤阳——唱着《凤阳歌》溜出中都的,夹杂着改头换面的昔日有钱人!

朱元璋没有让沈万三走向陌生的异乡,但成熟的商人是敏锐的。当沈万三跟着听到街头的《凤阳歌》时,他的音乐慧根顿时大开,彻底明白过来——应该再一次拯救自己了!

保险绳是什么呢?钱!沈家,也只有钱,还算个能出手的东西。现在,京城南京,城墙坚固,是铁打的江山。实在找不出皇上的稀罕物,那就替皇上打造一支王牌军队吧!练军,拉一支队伍,不合适,太危险。沈万三思来想去:那就再挤点钱,犒劳他们吧。

这一次,朱元璋的反应非常平淡:你们有的是钱,可知道俺究竟有多少兵马?

这个,沈万三确实没想过,但必须支撑下去:每人犒劳一两银子,应该还是行的……

沈万三的过度热情,让朱元璋醍醐灌顶。太祖打量着眼前的沈万三,一个“敌人”的轮廓,在朱皇帝的脑海里彻底清晰了——“百花发时我不发,我若发时都吓杀。要与西风战一场,遍身穿就黄金甲。”早年的太祖,敌手太多,无法分辨,犹如西风,横扫水面,但太祖有的就是不含糊。元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陈友谅的六十万大军于鄱阳湖灰飞烟灭。

顺我则友,逆我则敌,太祖就是这么敌我分明。消灭了陈友谅,敌人渐少,也渐明晰,那就是江南:“杀尽江南百万兵,腰间宝剑血犹腥!老僧不识英雄汉,只管哓哓问姓名。”哓哓啥?拿下了张士诚,这就乾坤已定……

太祖的诗,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里行间的明显血污,漫过敌手,最终写成太祖的英豪。太祖的诗“雄深宏伟”,意象鲜明,恨谁打谁,想到的,也就写下了。事实上,太祖正是这么不断地发现敌人,然后,消灭之!

沈万三,两朝的生意做得多,《明太祖集》读得少,根本不明白太祖的忌讳所在。大元朝,张士诚……不搭界的影子来回晃动。他们在哪?载舟覆舟,万民是水,恶人是浪,大明朝的江山社稷,那得旦夕提防。现在,沈万三没揣摩出太祖的心思,反惹出太祖的心思,几乎是自露马脚。“犒军”?他觊觎的是什么?太祖翻脸了:杀!《明史》载:“吴兴富民沈秀者,助筑都城三之一,又请犒军,帝怒曰:‘匹夫犒天子之军,此乱民也,宜诛之。’后曰:‘其富敌国,民自不祥,不祥之民,天将灾之,陛下何诛焉?’乃释秀,戍云南。”

沈万三躲过杀头的噩运,貌似出自马皇后的求情,其实朱元璋要剪除的,重在权力威胁,不单单是沈万三式的生命个体。“朕本农夫,深知民间疾苦。”朱元璋起自贫寒,基于自己的切身感受,视豪强大户为地方之恶,社稷之害。在文明与财富的关联面前,太祖以自卑支起自信,不自信,则刀砍之。当他登上权力的巅峰,便不断与底层联手,挤压中间富民(官绅),建立起皇权、中间层与底层之间的稳定三角。

史料显示,明初移民规模空前:江南富户及无地农户,山西北部和内蒙古的边民,山东、江西等地农户,迁凤阳;各地官吏、富户、工匠、军户,迁南京;塞外降卒或俘获的蒙古军民,迁北方各地;设立卫、所,军户有迁云南、甘肃等地……非军事移民七百万,总移民一千余万。移民原因十分复杂,强推手段也层出不穷:既有允许百姓垦荒田为己业、免徭役和赋税等政策优惠的引导,更有无端加罪夺其田产、充军流放的黑恶手段。只要有利于皇权的稳固,朱元璋无所不用其极。在他感到潜在的威胁时,最先将中间层视为“假想敌”。沈万三的不幸,就是早早地成为了太祖的靶垛。

风烛残年的沈万三,就此走上充军之路,成为又一个富人、穷人多部轮唱的《凤阳歌》传承人。

五、没有结局的背影

通俗地讲,不为文臣窃取,不为武将劫掠,不为富绅掏空,这就是明太祖朱元璋的权力安全观。朱元璋与沈万三的交集,其实都是权力与财富冲撞的标本。

太祖起自布衣,对危机的警觉与应对,习惯于简略地归于敌我。出于防患于未然的考虑,“假想敌”的影子在太祖的脑海中总是不时涌现,然后“被消失”。不断挨揍的沈万三,充当着太祖逻辑的演绎。这种推演,既似是而非,又简单深刻:沈万三早年与政敌联手,唯利是图的商海,他势必将机谋置于目的之下。正面的背面呢?对其背面的猜测,太祖有失分寸在所难免。只是沈万三的背面表露太少,其结局凄凉又赢得善良者的广泛同情。

沈万三的背面会是什么?历史没有关注到这个匆匆而去的人,只将他的背影描成了阴影。沈万三何时故去,除了族谱并无确切的史料。随着沈万三的故去,他的标本意义依旧附会于这个家族,这个阶层,这种现象,抑或延伸。在确凿的史实中,沈万三的子孙确实已难以圈点:败坏法度,为害乡邻,一步一步为社会所不容。纪纲是明代的一个“奸佞”,沈万三之孙沈文度(《明史》作“其子”)即与之勾结,欺男霸女,欺行霸市,鱼肉百姓。这个家族的是是非非,最终归并到“沈万三”这个“替身”上。

对于财富高度集中的危害性,现代社会学理论有着更深刻的表述。但在传统社会中,则简略为“敌人”。显现的是战场敌,潜在的是假想敌。作为“假想敌”,这样的“沈万三”,朱元璋注定是要斩尽杀绝。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明初四大案”的“蓝玉案”发,朱元璋对“假想敌”的猜想,再一次被引爆。

蓝玉,朱元璋争霸天下与开疆拓土时的一柄利剑。“利剑”,指向敌人时是人才的可用性;“利剑”,指向自己时便是宿敌的威胁。这个蓝玉,也确实是个始终不安分的人:领军凯旋时可以打破关门,军中擅权独断专行,对太祖也时常出语傲慢……够了,威胁皇权,你便是敌手!当有人告蓝玉谋反,朱元璋未加思索,迅速出手,蓝玉连同一万余党,尽行诛灭。《明史》对蓝玉不失感慨:“元功宿将,相继尽矣!”《明史》作为正史,又并非字字珠玑,很多时候像是外行写内行。太祖眼里的蓝玉,最终最准确的表述应该是:“元凶宿敌,相继尽矣!”但千人的明史馆,就是没弄明白一个朱元璋,只用准了一个词:相继。“相继”,就是“举一反三”,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达到标本兼治。更况“出于不得已,而非以剪除为私计”。而彻底剪除蓝玉的枝节与下线,就不能不包括与之确有关联的沈氏家族。

沈万三家族与“蓝玉案”关联,缘于沈万三之婿顾学文。顾学文的故事与《金瓶梅》的情节颇有相似之处,但不知顾学文是不是西门庆的文学原型——《弘治吴江志》记下的情节颇为生动:入赘沈家的顾学文,看上了街坊少妇梁氏,其长相大约如同潘金莲。梁氏的丈夫陈某,长得不比武大差,智力则比武大还低一截——“呆戆”。陈某的父亲官比武二稍大一点,从九品,再小也就不能叫官了。这位官人是洪武朝的序班,也就是在鸿胪寺上班,具体办办会务,安排吃喝等。

顾学文兼任地方的粮长,舟行往来常停泊梁氏的楼下,他有时唱唱曲子,有时假装上洗手间,如此反复,与梁氏终于熟悉了。怎么引开人家的老公呢?花钱叫人让陈公子喝酒、打牌。好在陈公子智商低,这两招明显见效。接下来就是要找一个“王婆”式的人物穿针引线,这也很容易。顾学文与梁氏的好事,就这么成了。

恽哥这个角色是陈序班的哥哥陈缩头,他吃的盐比恽哥多,处理问题自然比恽哥厉害:陈缩头抓住了顾学文与梁氏的往来物证,打捆寄给了当序班的弟弟。序班这个恨啊!但生气归生气,人家是个有钱人,也不是多重大的杀人越货刑事案件,还能把人家怎么地?

陈序班毕竟是个官场老手,没啥权,但有见识。“蓝玉案”发,陈序班笑了。有一天恰好为朱元璋近身服务,陈序班面奏太祖:“臣本县二十九都正粮长顾学文出备钱粮,通蓝谋逆!”

朱元璋斜睨了一眼:磨蹭什么?抓啊!

从听取口头汇报,到最终拍板决策,一瞬间。

皇上要抓人,那也太容易了。顾学文父子三人,老丈人家的六人,还有顺便搭进来的,八十余人悉数归案。再从重从快,全部杀头……

仅仅一个偷情案,办成一个政治谋反案,朱元璋这么冲动?貌似随心所欲,其实深思熟虑!沈家是不是掺乎到谋反,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沈家与蓝玉早有交集,且有人报告。蓝玉本人,也曾数次向朱元璋推荐自己家的教书先生王行,朱元璋也是面见过的。王行曾两次在沈家任门馆先生,与沈家的交往有三十年。这么一个中间人,一头有权,一头有钱,权钱之间勾肩搭背,不正是潜伏的宿敌吗?

自明洪武六年(1373年)前后的“犒军”事件,到洪武十九年(1386年)因田赋被人告发,沈万三两个孙子入狱。到“蓝玉案”发,沈家已是搭进去十余条人命。前后二十年,沈氏家族遭受朱明王朝三次沉重打击,不衰落,太难了。太祖呢?他不果断出手,“聚宝盆”里生出什么东西来,“摇钱树”上又落下什么怪物,晚上断断是睡不着的。

朱元璋决心铲除以蓝玉为首的武功集团,看准的正是其职务所在,以及上上下下派生出的盘根错节。其意图在于诛杀潜在的异己势力,而沈家误把冰山当作靠山,覆巢之下,岂有完卵……

六百年过去,沈万三为周庄留下了一块旅游招牌,激起无数过客羡慕的眼神。但在明代,沈氏家族不光有巨富的光环,还有无尽的耻辱,还有恶。明《大诰》为明太祖钦定,法律地位高于《大明律》,累计印制数千万册,以国家力量强力推行,全国臣民户有一册,为中国法制史上空前普及的一部法律。《大诰三编》中的“陆和仲”,即沈万三婿陆仲和,又因涉“胡惟庸案”而“身亡家破”,其子弟诛夷殆尽,只一幼孙幸存。大明的臣民,没有人不知道这个反面典型!

苏洵曰:“赂权而力亏,破灭之道也。”权与利,有着共同的欲望冲动,这是肯定的。封建专制制度下,作为商人的沈万三,明哲保身,行止“在商言商”的公共表达,或是一种理性的选择,只是做到太难。正义的视角下,选择明哲保身,貌似深刻,实流于肤浅,因为这个前提需要社会静止,阶层固化。士农工商,四民之末,富人与财富的如此定性,亦非太祖一人。令史家扼腕,散发出悲凉。这种悲凉,又恰似中国积贫、积弱的滥觞。中国历史上,历史事件汗牛充栋,但朱元璋始终锁定沈万三及其家族,《明史》里不断提及沈万三(沈秀),看准的都是他的标本意义——沈万三,标志着一个家族,一个阶层,标志着抽象的资本对现实权力的威胁。当权力意识到这个“假想敌”时,势必将之碾成齑粉。

沈万三归根结底只是元末明初的一个民间商人,《明史》等正史不可能专门为他立传,但好歹有“传说”为其在后世留了个名。而所谓“传说”,不过是对历史最冷血的补偿……

刘三吾:知识分子的实用功能

明初的知识分子命运多舛,高启因诗“小犬隔花空吠影,夜深宫禁有谁来”被腰斩,陈养浩因诗“城南有安妇,夜夜哭征夫”被溺死……其实,这些都是稗官野史的说法。所谓明太祖朱元璋时代的“文字狱”,正史中基本找不出实据。新朝百废待举,考虑到知识分子的有用性,朱元璋曾不择手段地收罗文人。刘三吾因此入朝为官,竟也差一点人头落地,这究竟是因为什么?

一、田园归来

刘三吾(1313-1400),名昆孙,字三吾,号坦翁,湖南茶陵人。

刘三吾出生于典型的知识分子家庭,祖父、父亲都是元末知名的文人,父亲刘平野曾担任元朝的翰林学士。两个哥哥也在元朝为官,可惜身逢元末乱世,不幸为匪寇所杀。为避寇乱,刘三吾去了广西教书为业,因为有学问、人品好,被举拔为靖江道的儒学副提举,相当于桂林市的教育局副局长。洪武元年,明军攻克广西,刘三吾随之返回故里。社会开始安定下来,刘三吾年届六旬且生性恬淡,暑则豆棚瓜架,寒则地炉活火,晚饭杯酒,促膝言欢,感到了满足。

现实中的诗酒田园,总是短暂的。平定四海,收揽英雄;治国安邦,求贤若渴。朱元璋宏图大业的转型,亟需巨量的知识分子承担官府事务,于是“寻人启事”贴满乡野街巷。地方官府的差人,时常手里拎着钱袋子走街串巷,遇上识字的人,谈好价钱,便一手交钱一手带人,让他们前去官衙听用。这种“求贤”,由于需求量太大,也作为硬任务分配给朝廷重臣。丞相徐达是个粗人,什么叫知识分子基本上都不明白,为了完成任务,见到识字的都抓,有不愿意的干脆绑起来送到京城,为此还受到了朱元璋的一顿批评。

作为知识分子,多少有些思想,有些见识,有些对时局的判断,新朝的这种“求贤”,并非一呼百应,回避或干脆拒绝的也不在少数。江西贵溪的夏伯启叔侄,对新朝的认识不到位,为了不出来当官为差,竟然自残,砍掉了自己的手指。这对叔侄被押到京城,朱元璋亲自将他们训斥了一通:生下你们的叫父母,有难救你一命的叫再生父母!现在天下太平,你们享受太平,我就是你们的再生父母!不为再生父母效力,要你每(你们)何用?

夏伯启叔侄被骂得心悦诚服,最后高高兴兴地接受了杀头。

较之于普通的知识分子,刘三吾与其显然不在一个层面。洪武十八年(1385年),朝廷需要特殊人才,通政使茹瑺举荐了刘三吾。

茹瑺,衡山人。明太祖朱元璋有天梦见“南岳神”来辅佐自己,第二天视察国子监,正好遇见太学生茹瑺,朱元璋大吃一惊:这小伙子跟“南岳神”长得一模一样!一问,居然还是“南岳衡山人”。朱元璋大喜过望,说你别去考试了,直接去当承敕郎,很快又将其提拔为通政司使。

衡山距茶陵不远,茹瑺与刘三吾一个是朝廷命官,一个是乡野文人,刘三吾不知道茹瑺,茹瑺却对刘三吾如雷贯耳,因为刘家在地方上实在是太有名了。

这一年,刘三吾已经七十三岁。明朝能活七十岁的人实在稀罕,所以地方官府通常给这些“寿星”发点“政府补贴”,他们死后还可以有几寸长的“传略”,载入地方志“耆宿传”。

七十多岁的人入朝,是茹瑺为了糊差事,还是这个人想混口饭吃?朱元璋感到很奇怪,决定抽时间当面见识见识。倘若有了差错,茹瑺与刘三吾的麻烦那都大了。

二、一言之失被“退休”

朱元璋本来想见识一下刘老头就算了,但见到刘三吾后主意又改了。刘三吾知识面太广,朱元璋想问的他都知道。更重要的是刘三吾身体特好,脑子清晰,干力气活都行。朱元璋情不自禁地与刘三吾谈了几个时辰,大有相见恨晚之感,当场决定留刘三吾吃饭,自己酒都比平时多喝了几杯,给了刘三吾一个左春坊左赞善,接着又让他做了翰林学士。朱元璋同时表扬了茹瑺,后来将其晋升为兵部尚书、吏部尚书,还写了个“中流砥柱”的字幅让茹瑺拿回家挂着。

刘三吾入朝后的工作一点都不轻松,因为新朝的治理难点旨在规范化,不能再像“创业”时期,头目一发话,大家就操起家伙把对方的城墙给拆了。刘三吾担负着教朱元璋三子晋王朱读书的任务,还要为朝廷制作大量公文,这种活普通知识分子也确实干不了。还有,倘若哪位王公去世,朝廷需要赏个碑文什么的,都得刘三吾执笔。特别是这个东西,人家的后人少则也得留个几百年,每个字都得讲究。

当然,饱学的刘三吾知识主要是应用在朝廷的典章、制度上,《存心灵》《省躬录》《礼制集要》《寰宇通志》等御用典籍,都由他主纂。单是这几本书,一般的知识分子都读不了,何况是写。其中有几种,刘基那么神通广大,也都没办法完成。刘三吾的学问加严谨,从来不出错。

帝制《大诰》,是明初最重要的“大明法典”,普及率比《圣经》还高,老百姓家里几乎是一户一册。明初的中国,基本上是个文盲大国,但老百姓一字不识没有关系,朱元璋领导文化工作是弱项,领导文盲工作是强项,他让全国的村庄村口都建两个亭子:“申明亭”与“旌善亭”。前者张贴朝廷文告,公布本地的坏人坏事,后者则用来宣传好人好事。亭子里面会有个读书人,免费给你讲《大诰》。但要牢记一条,家里必须有一本《大诰》!因为万一哪天家人犯事了,有它可以罪减一等,没有就会罪加一等。《大诰》的帝制,其实是朱元璋的口谕,也就是他听完案情汇报后,做个口头评点,刘三吾及相关文人将“最高指示”整理出来。整理时需要做技术处理,比方说皇帝评点时发出个语气词“嗷”,那得换成“嗯”什么的,否则给皇上造成精神损失,责任就转换到这帮知识分子头上了。

文字是刘三吾的,意思是朱元璋的,这一点刘三吾处理得很好。洪武十八年,同州人王权考中了进士,因为和朱元璋的第十七子朱权同名,朱元璋将他的名字改成王朴。钦赐佳名,王朴经常拿出来炫耀,事实上朱元璋对他确实不错,让其做了吏科给事中。科道官是皇帝直接领导的,王朴经常与朱元璋见面。有一次王朴逮着朱元璋的错误,便站出来与皇帝较真,朱元璋一生气,就把王朴赶回家了。

其实王朴没有错,所以朱元璋气消了之后便召回了王朴,并把他升为御史。朱元璋召回王朴,目的是让他好好做事,不是要他在自己身上挑刺。王朴则完全误会了皇上的意思,认为敢于直谏就是自己尽职,最后都能得到相应的好处。王朴回来后连夜起草了一篇“时事评论”,朱元璋见后大为光火,要把王朴推出去杀了。过了一会,朱元璋气又没了,派人追上王朴,说倘若承认错误、改正缺点,可以从轻处理。王朴这回又错误地总结了经验,认为又是一次升官的机会,毫不犹豫地将筹码押在当“谏臣”上,这就没救了。

一看是真杀,王朴慌了。路过史馆时,王朴冲着刘三吾大喊:“学士刘三吾志之——某年月日,皇帝杀无罪御史朴也!”

刘三吾当然听见了,但怎能真的这么写呢?后来,官民们见到《大诰》中“死罪进士”条文字是这样的:“王朴,任监察御史。一次为水灾受赃一百贯,戴绞罪还职;一次为奸顽诽谤不办事,处决。”

御用文人,关键是体现知识的应用功能。刘三吾厚道,人品好,但不是什么事都要逆着皇上干。刘三吾后来在《大诰后序》中说了段意味深长的话,大意是说:皇上励精图治,忙得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言外之意,大概是讲作为皇帝,忙中出错是在所难免。点评王朴案,文中最精彩的一句话便是“何尤乎人”!刘三吾告诫官员们,《大诰》中被当作反面典型的这些人,罪有应得也好,冤深似海也罢,都有咎由自取的一面,不要怨恨别人!

朱元璋信赖、赏识刘三吾,也并非因为刘三吾的处事风格,而是没有刘三吾这样的学识与智商,换了他人,根本没法适应。有一次,地方官送来一捆庄稼,这要是让徐达过来看,“老首长”瞧个半天,最后一准会说:这不是畜粪浇得多,谷穗长得大吗?

但刘三吾一眼就看出来了:这叫“嘉禾之祥”,祥瑞之物,周成王时出现过。只有明君再世,天下太平,才会天降祥瑞。然后,刘三吾安排人记到史书,还安排画师写生存档。这不叫拍马屁,古代通常都这么处理。况且,领导也需要增强信心,需要鼓励。

后来,南京上空又出现了一次五彩云。这种瞬息万变的东西,刘三吾也及时发现了,并且做了类似的解释,类似的处理。

朱元璋杀人甚多,后人称其为变态。这个,没有医疗档案,不好定论,但心理压力他肯定是有的。心情不好,脾气就差,人的本能都是差不多的。心理疗法毕竟也是科学,刘三吾的工作就是在完成任务的同时,还能让朱元璋有个好心情,这是各级干部的好事,老百姓的好事,等于是国家的好事。

有一年的夏天,朱元璋办公结束,特意找来刘三吾。朱元璋兴致勃勃地说:朕每观天象,自洪武初有黑气凝于奎壁,今年春暮其气始消,文运当兴。尔等宜考古证今,有所述作,以称朕意。

刘三吾为此迅速写了一首诗,朱元璋跟着和了一首。痛快啊!朱元璋高兴地赏给刘三吾一支笔,还是朝鲜进口的。

都这一把年纪了,工作尽心尽力到这份上,够不容易了。但刘三吾还是被吏部侍郎侯庸弹劾了一次,说他“怠职”。这些年轻干部也不想想,都跟你爷爷一辈的人了,还跟你一样上班下班,偶尔迟到早退,上班时间打个瞌睡,容易吗?朱元璋很公正,处分要给,但很快取消了。

刘三吾对明朝的贡献,还很微妙,几乎改变了明朝的格局。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太子朱标不幸逝世。悲痛之后,朱元璋不得不将议立太子之事提上议事日程。在众官面前,朱元璋先讲了个意见:燕王英武似朕,立之何如?

但这是个很大的难题。燕王朱棣,只是朱元璋的第四个儿子。朱标死了,排在他前面的,至少还有秦王朱樉、晋王朱两个。而这时皇室诸王多拥有重兵,凯觎皇位的,并不是朱棣一个。立储本是大事,现在又不按规则出牌,给不出合理的解释,诸王不服,内乱都会有的。

太敏感就不能妄议,有主意、没主意的百官,谁都不敢开口。刘三吾挺身走过来,对朱元璋劝了一句:立了燕王,置秦、晋二王何地?

朱元璋听后,一句话都没有,大哭一声,离开了大殿。

纠结啊!但也实在没有好办法。最后,按照礼制,立了皇太子朱标之子朱允炆为皇太孙。

如果没有刘三吾那一句话,朱棣很可能就是太子,那就没有建文帝,就没有“靖难之役”,就没有郑和下西洋……但是,历史没有“如果”。

睚眦必报的朱元璋,一口气出不来找了赵勉的茬。

赵勉,湖广夷陵(今宜昌)人,洪武十八年进士,后娶刘三吾之女为妻。老岳丈皇帝器重,赵勉官场直升,洪武二十二年晋刑部尚书,洪武二十三年迁户部尚书。但议立太子事件后不过半年,朱元璋就认为他们夫妇共同贪污,将二人给杀了。女儿、女婿死了,刘三吾也被降职。刘三吾心冷了,要求辞职,朱元璋同意他退休回家。“八十还乡能有几,当时画锦亦堪夸。”颐养天年,比起丢脑袋,结局也算不错。但回家没多久,朱元璋又将他召还朝廷,官复原职。一件用熟了的工具,朱元璋舍不得啊!

但这一次复出,刘三吾预想不到的祸事来了……

三、官复原职

洪武三十年(1397年)春天,朱元璋交给刘三吾一项光荣而神圣的任务:主持明朝开国以来的第九次科举考试。

这一年,刘三吾85岁。

刘三吾主持的是会试。明代的科举考试,考生先在县、府考试,考中的即为秀才。取得秀才资格,再到省里参加乡试,被录取的即所谓举人。秀才与举人都有相应的经济待遇,举人也可以被安排做官。

有了举人的资格,即可进京城参加会试。中了,再进宫殿,参加皇帝亲自主考的殿试。殿试成绩分成三甲:第一甲,三名,分别称状元、榜眼、探花;第二甲,不到十名,赐进士出身;第三甲,名额不等(每科少则几十,多则两三百),同进士出身。殿试只排出名次,分出等级,没有淘汰,所以科考的关键只在会试,被录取的都是后人所讲的进士。刘三吾主持会试,责任重大。

明朝科考的规定文体是“八股文”。对于究竟什么是“八股文”,很多人会想到《儒林外史》中的范进,天天研究“八股文”,折腾成癫狂,最后靠杀猪卖肉老丈人的一巴掌,才打回了原形。其实,这完全是一种误解。朝廷设计出八股文,为的就是选拔有用的人,替朝廷更加有效地干活。结果选出一帮疯子、傻子,那朝廷岂不是疯子、傻子吗?

八股文为朱元璋倡导,刘基创制,尔后盛行明清五百年。八股文的核心,一是题旨,二是程式,即在特定内容与形式要求下,写命题文章。其题旨,限定于《四书》《五经》之内。其程式,是必须先破题、承题再起讲,然后在规定的起、承、转、合中阐发题旨。“题旨”体现的是朝廷意志,是对文章思想性的要求。朝廷招你出来,给你发工资,目的是要你为它做事。你连思想上都不拥护朝廷,那它不是给反对党发钱,当冤大头吗?

内容与形式上的规定,客观上有助于应试者知晓考试范围,考官评卷时有评判标准,体现出科考的公平、公正。

科考也并不是写一篇“八股文”就行了,考试的内容十分全面,无非没有今天的外语与计算机方面的内容。无论乡试还是会试,都要考三场:第一场,考四书经义三道;第二场,试论一道,诏诰表内科一道,判语五条;第三场,考经史时务策五道。全部内容,大到治国总论、封建伦理、经济理财、军事武略、文化教育,细到农业生产、水利建设、钱粮赋税、马茶盐铁、公私财产、田亩纠纷,对上的报告怎么写,对下的批复怎么批,断的案子怎么给人家一纸判决书,等等。这一圈下来,被录取的人,放到下面当个地方官,或留在中央做个机关干部,直接上岗都是合格的。

所以,科举胜出的人,没有一个是低智商的,除非作弊。事实上作弊很难,考生进考场前,得从头到脚搜一遍。进了考棚,想抄袭,找不着人——每个考棚里,只有一人,并且吃喝拉撒都不准出来。跑出来抄别人?欠揍了。外面监考的,不光是戴眼镜的老师,还有带大刀长矛的军士。交卷后,有五道程序:吏员将试卷弥封、糊名,交给受卷官,盖上戳印后送至弥封所;弥封官将试卷折登、弥封、糊名、编号,送交誊录所;誊录官将考卷用朱笔誊录后,交对读所校对,对读后再交收掌所收藏。接下来,改卷开始,试卷先交同考试官评阅,考官手里拿着的试卷,是专人誊抄后的副本,字迹完全是一样的。同考试官看中的试卷,向主考试官推荐。最后,主考试官再将这些被推荐的试卷进行评阅。整个过程,均由内外监试官监督。

刘三吾主考的会试,就是在这种完备的制度下进行的。刘三吾除了年纪大了些,以其素质与学识,主持一场会试完全不在话下。刘三吾“为人慷慨,不设城府……至临大节,迄乎不可夺”,垂老之年,还受太祖如此器重,承担为国选才的重任,心怀感激,不敢懈怠。会试前后权贵中有人给他递条子、送礼,他都挡回去了。考前叮嘱考官,严肃考纪,公正阅卷,杜绝舞弊,报效皇恩。考中不顾年迈,亲临考场。考试结束,刘三吾亲自主持阅卷,反复调阅,直到排出的名次名副其实,才登出杏榜,报告礼部。

一切顺利,只等放榜。

四、“南北榜案”

但杏榜放出不久,京城就炸锅了!

会试结束,绝大多数考生都没走,赖在京城等结果。来参加会试的都是举人,大家在地方上没有一个不是出类拔萃的人物,自信心都强,有落第准备的举子几乎没有。杏榜一放出,考中、没考中的,跟这事毫无干系的,全过来瞧热闹,足足几万人!

会试录取的比例很低,举子们落第的概率其实很大,看完杏榜需要回去自励的人是绝大多数。但这一次是个例外,很多举子看完杏榜,不是认为自己能力水平欠火候,而是质疑朝廷存在严重不公:录取的五十一个人,全都是南方人,没有一个北方人——朝廷是埋汰北方人,偏袒南方人!“地域歧视”的“问题”发现了,“原因”也跟着琢磨出来了:主考官刘三吾,南方人;副考官白信蹈等,也是南方人;其他考官,还是南方人——刘三吾等考官,顿时成为众矢之的。

科举考试中的“地域歧视”,历史上还确实存在。北宋著名的宰相寇准就“重北轻南”,有一年的状元是南方人,寇准直接就把结果改了,并直截了当地对同僚说:状元必须是北方的!直接改考试结果,寇准却一点事没有。

但刘三吾却没有寇准那般好运——中国人的性格,南柔北刚,中榜者如果是“清一色”北方人,南方人说不定发发牢骚,或者写封举报信,也就算了。北方人则不,他们成群结队来到礼部衙门,要找主考官刘三吾讨说法,闹得礼部天翻地覆。礼部既讲“礼”,也说“理”,但思想工作根本不管用。想想人家情绪激动,也是可以理解的——这些举子哪个容易,苦苦准备了许多年不说,这进趟京城费用就得几百两银子,搁到现在得一二十万哪!怎么回去,竹篮打水,面子怎么放,给省吃俭用甚至卖田卖地凑盘缠的家人怎么交代?所以,这闹事的劲头越来越大,情绪也越来越激动。后来,锦衣卫出动了都不管用,抗议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整个南京城几乎沸腾了。

礼部官员一看事态不对,再捂着,自己又处理不了,生出什么乱子,那不要命吗?赶紧,上奏明太祖。朱元璋正在奉天殿办公呢,听到是举子们闹事,首先给了办公桌一巴掌:这么个事都处理不好,要你等何用?

礼部官员有苦难言,只好将举子们闹事的现场情形与事态发展,做了补充汇报。这等场面,朱元璋听后也皱眉了。朱元璋一面着礼部认真复查,一面又立即召来刘三吾。

刘三吾赶紧过去,朱元璋也不拖泥带水:你说说,怎么没有一个北方人?

刘三吾年纪大了,脑子却很清楚。他告诉皇上:北方不如南方,其实是一种正常现象。过去蒙古人对北方摧残得厉害,文人不能很好地读书,现在他们的文章难免不如南方的举子。

对历史与现状的分析,刘三吾显然是对的,但他也动了一下脑筋:北方文人所受的摧残,刘三吾全部推到了前朝身上,当朝的责任那就不提了。

听了刘三吾的解释,朱元璋既没有责怪他有失全面,也没有感谢他曲意奉承,因为他要的不是产生问题的原因,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北方举子闹事的事,要是原因解释清楚就管用的话,那礼部早就把事情给灭了。

朱元璋还是有耐心的,毕竟是刘三吾,换了别人,早拖到下面打屁股了。解铃还须系铃人,朱元璋启发刘三吾:先生为何不特地选拔几个北方举子,鼓舞一下北方举子的信心呢?

这下,刘三吾知识分子的昏劲上来了,他大讲了一通科举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根本没接朱元璋的茬。朱元璋怒了:既然北方人受压制那么久,都有一股怨气,那借会试的机会录取几个,安抚他们不正好吗?

刘三吾接下来的这一通,还是科举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百分之百的正确,百分之百的无用,朱元璋要的是管用的一招。文人,实际用途确实很有限。

刘三吾的方法正确而无效,朱元璋干脆来个错误而有效的:立即将全体考官都停职,试卷重新审阅。这一招,对所有的人都是一瓢凉水。北方的举子,火气消了不少。谁委屈,那无非涉及几个人,不碍朝廷大局。

朱元璋亲自负责重审工作,张信等六七位翰林、侍讲具体复阅试卷。朱元璋让张信负责这项工作,是很动了番脑筋的:张信是定海人,如果他纠正了“问题”,对南方人来说显得公正;张信是前科状元,复查结果能显示权威性。更重要的一点,张信只有二十四岁,年轻人脑子应该灵活些,不会像刘三吾那样固执,解决举子闹事的事应该比刘三吾有效些。朱元璋还特意叮嘱张信,发现作弊的蛛丝马迹,立即奏报。

张信复核试卷的消息不胫而走,北方举人看到了希望,心情开始好了起来。

四月十三日,朱元璋亲自在奉天殿和大臣们一起听张信复核试卷的报告,刘三吾和白信蹈也参加了。朱元璋神情严肃:这次会试,录取的都是南方举人,全国上下非常愤懑!朕让张信重新审阅试卷,今天张信等十二位官员已经审阅出结果,即将公布。刘三吾等人需要仔细听着,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还可以当面询问。张信等人也要公道,以服天下。

肩负使命,张信的报告非常严肃:臣查阅了北方举子的试卷,这几个在北方举子中属佼佼者,试卷文章通顺。

刘三吾一听,心都冷了:北方举子的试卷,稍微有点学识的一看就清楚。你这都是什么水平啊!

张信接着说:这次中榜的五十一人,最后一名是李容。北方举子中成绩最好的,当属韩克忠。但就这两个人作比较,韩克忠只能排上第五十二名!

奉天殿中的所有大臣,包括刘三吾,全都愣住了。但朱元璋没有,尽管他也是第一次听到这个结果。

朱元璋笑了,指着张信:你接着说,说说你到刘三吾家都干了些啥?

这回,只有张信和刘三吾两个人愣住了。张信说:臣与所有复核官,从接手之日起,家都没回过啊……

朱元璋说:那你就说说,刘三吾的家丁与你的家丁,在你家门口谈过的是什么?

两家家丁见面?张信不知道,朱元璋当然知道,因为锦衣卫就是专干这个的。

朱元璋吼了:翰林院官员相互庇护,会试和复审继续作弊,实在辜负了朕!

老一辈文人与新一代文人,确实太辜负太祖的期望了:太祖要你们泼水灭火,但你们泼出的都是油。

张信、刘三吾以及所有考官,全被拿下,送入大牢!

五、无用之用

从通过主考官员刘三吾主动“纠错”,到任用张信等复阅试卷,以调整会试结果平抑社会矛盾,朱元璋的心思一个都没实现。刘三吾主持的会试又找不到明显错误,发出的杏榜又不好作废,朱元璋只好下旨再举行一次会试。

第二次会试的结果出来了,一共录取了六十一名,比前榜还多十名。有意思的是,这次杏榜上的名单,全是北方人,居然没有一个南方人。

概率,概率论,反正明朝人谁都没学过。来京城考试的人,考上没考上,全都回去了——是谓“南北榜案(春夏榜案)”。“南北榜案”,张信、白信蹈等二十多个考官、复查官员被杀。刘三吾老了,又是世子老师,做过很多具体的事,免了一死,发配边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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