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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1 02: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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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地舞人

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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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启示录:经济视野下的历史变迁

帝国启示录:经济视野下的历史变迁试读:

引言

中华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其中遍布王朝兴衰更替的故事,它看似锦绣纷呈的万花筒,又像变化无端的魔方。这不单使执著于文化的猎奇者神往,也使许多醉心于社会科学的研究者们痴迷。一句古话经常被提起,那就是:以史为鉴,可知兴衰。这句话流传了千年,业已为后世之人达成共识,也是千百年来读史者最广普的理由。然而“为鉴”之法,却大相径庭。

显然,以道德作为衡量历史得失的尺度,不是个明智的选择。原因在于,道德不是一个恒定的常量,而是一个变量,会因时间、地域乃至个体的不同而有所差别,甚至是完全相反。可以说,简单的道德,容易让人迷失于偏颇的价值观中,使人辨不出历史的真实面貌。

挖掘历史中的权谋,无疑是成熟些的选择,对于采取此种视角的读史者来说,褒义的评价是老谋深算,贬义的评价是老奸巨滑。应该说,中国的历史文化中,向来不缺少这种算计人的智谋,但是对于兴衰变化的深层原因却少有研究,除了简单地贴上道德标签做为总结外,很少拿得出规律性的、带有技术含量的内容。

由此可见,常见的读史视角实在难以起到“知兴衰”的作用,它的局限性使它承载不了如此庞大的负荷。于是我们不得不另辟蹊径,来找寻这规律性的、带有技术含量的内容。

既然谈到规律,那么我们的视角就该定位于科学而非玄学。科学,就要有系统的论据作为支持,而论据的来源则无一能脱离历史。我们不妨这样理解,历史,是当今社会科学的分析样本,更是过去社会科学的实践报告。

无可否认,历史是客观存在的,无论世人以什么样的方式去看待或阐释,总有些历经沧海桑田仍不能改变的事物永存。这才是我们要的带有技术含量的内容,也是无数历史爱好同仁皓首穷经,试图通过冗杂的历史资料,穿越时光的障碍,拨开重重人性迷雾所要探询的兴衰密码——历史的一般规律。

然而揭示历史的一般规律却远非易事,除去要仔细品读卷帙浩繁的史籍外,还要在读史的过程中,过滤掉虚假信息。这是个绝对不能忽略的问题。自孔夫子开始,许多历史的记录者就根据自己的好恶肆意篡改历史,为这个坏风气开了一个极为恶劣的先河。以至于后世的统治者们修史,也没了道德底线。典型的如乾隆皇帝,公然命人在四库全书里杜撰、篡改历史,此行为不可谓不无耻。

若说孔丘篡改历史(文学界通行的说法叫“曲笔”)还有几分可爱,毕竟是出于一种善意的理想,那么岳珂杜撰历史就有了明显的功利色彩。在一个重血缘,重门第,重承传,重渊源的国度里,背负着死刑犯后人的名头,想在政治上出人头地,不免有呓语之嫌。想要在政治上翻身,首先就要洗清自己“政治审查”上的污点——祖一辈的案子一定要给平反,否则不单自己无法出头,恐怕自己的子孙也要捎带着见不得天日。因此他把毕生的精力都用在为祖父平反上。究其一生,在政绩上乏善可陈,但是在仕途上却能步步高升,实乃是他在平反工作中功绩彪炳的证明:宁宗、理宗大约都认可,当初高宗惩处岳飞过于严厉,于是对其子孙给予了相当的政治补偿。

平心而论,岳珂的所为于情于理都可以理解,但是做为修史者,将其翻案所杜撰的论据列入堂堂正史,就显得太过荒诞。

历史中更多的伪信息来自于记录者的曲笔,原因不言自明,是受到了当时统治者的暴力胁迫,如司马迁,就为此丧失了做男人的权利。为了保全生命,他只能有选择地写出历史,许多应该明确出示的信息就变成了隐含信息。类似的情形在历史记录中层出不穷,这使得我们今天看到的历史大多都很“讲政治”。讲政治,无疑会得到统治者的首肯,但是却使历史失真,更为后世的历史的研究工作无端凭添了许多负担。

至于战国时期秉笔直书崔杼弑君的史官兄弟四人,不说在历史上绝无仅有,却也相差无几。出现此种情形,只能说当时的政治氛围尚未像后世一样压抑,君权也未神化,统治者的权术意识维持在相对较低的水准。而史官在记录历史的态度上,尚能保持严谨客观的态度,甚至愿意用生命捍卫这一信仰,实在是难能可贵。

从后世之史中曲笔成分不断增多可以判断,中华历代帝国的政治文明中,统治者的权力、权术意识是递增的,而道德基准线却一降再降。由此不难看出,中华的历史不单是一个权力集中的渐进过程,还是个道德水准的逆向淘汰过程。

因此说,甄别历史素材的真伪和挖掘出隐藏在表象后面的潜在信息,才是我们揭示历史一般规律最难的课题。只有突破这一瓶颈,才能利用我们现有的社会科学知识,对历史规律进行技术性解剖。

信息的遗失和篡改过的秽史固然是探询规律的天敌,除此外,我们又时常有感,总有一种力量在冥冥中左右着历史的走向,而那王朝兴衰更替的神奇变化,就像被上帝之手翻动着的魔方一样变化无端。然而细究起来却不难发现,这其中虽有诸多偶然,却绝非无迹可寻。问其症结,实难脱离政治范畴。

课本上常说,经济是政治的基础。个人认为,这说法太过含蓄也太模棱两可,起码不够直观。换一种说法,似乎更能清晰地表达出两者的关系,即:经济是政治的目的。反过来说,政治的终极目的一定与经济挂钩。基于此种逻辑,我们可以判定,经济是影响历史进程的主要力量——黄仁宇先生在他的大历史观(Macro-History)中,也充分地表达了这一观点。对此的认同,意味着我们未来解剖历史将以经济做为初始切入点,再辅以其他社会科学并行,来阐释历史的一般规律。

中华历史悠久绵长,完全将其解析,几乎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撰写此文的初衷,旨在提供一种视角重新衡量历史中的得失,因此所选素材求精毋求全,只截取先秦两汉中典型的历史断面做为基础分析样本,并由此延展开做深入浅出的探讨。然而仅仅这些断面,在经济视野下,也足以让我们得出许多与传统读史相悖的结论。对于文中句句诛心之言,甚至是带有颠覆性的观点,希望不要以传统的价值观来约束、批判。

言而简之:欲知兴衰,须探人性密码;欲问政治脉搏,必先理清经济谜团,是为开篇。

帝国起点——秦篇

当文明的曙光照耀着神州大地,当封地建国成为社会的主流,当狼烟杀戮奏响了时代的旋律,是他,终结了一切,一统中原。

他麾下的军队自西北方出发,仅仅十年的时间,就结束了延续五百年的战乱,用武力征服了这片土地上的所有部落,并首次创建了一个大一统的国家:秦帝国。

翻开史卷,我不禁有些疑惑了,这是一支什么样的军队,竟能以武力创造历史!它战无不胜的根源在哪里,是什么驱动了它所向披靡,它靠什么建立了前无古人的丰功伟业?

战国时代结束后,自秦始皇统一中国开始,中国就结束了封建时代,进入帝国时代。传统历史学界把民国前,西周后定义成封建时代的观点,是不准确的。因为自秦开始,封地建国的历史特征就不存在了,虽然在秦之后的历史中,有所反复,但是终究成不了主流气候,因此说,封建时代自秦结束。

而秦之后的历史,根据它的特点,我们把它统称帝国时代。因为这样的说法更加便于理解。之所以称其为帝国时代,主要的特征是:1、有一个最高统治者:皇帝;2、中央集权,地方政府由中央政府统一管理;3、自上而下的正金字塔型社会结构;4、不断对外扩张的政治意图。

有关秦帝国诞生的基础,以及它的鼎盛和消亡,公认的说法是自商鞅变法后,处于战国时期的弱国——秦,逐渐从弱小走向强大,直到消灭其他六国,统一了中华大地。史书上还说,商鞅变法导致的一系列政治、经济乃至社会结构的改变。然而这“改变”之中内在的联系,却没有尽然。对于史书里刻板、僵硬、符号化的说教,我始终难以理解得透彻,所以读起那段历史也就不得其法,总觉得其中有些奥妙没有品透。待到自己的阅历和社会知识日渐丰厚,再回过头来看那段历史不禁豁然开朗,才发现,原来如此——

一、战国末年的军国主义

商鞅变法是后发而先至的全方位改革[1]

公元前356年,也就是商鞅向秦孝公提出变法的3年后,他被任命为秦国的左庶长,正式主持了变法。此前3年时间里,秦国内部为了变法的事宜一直在争执,最终以传统贵族们的妥协——同意变法而告终。

所谓变法,就是对政治、经济制度进行改革,后世的政治、经济改革,也都选择了同样的字眼作为改革的专有政治术语。例如北宋年[2]间的王安石变法,清末的戊戌变法等。

当时的秦国,在综合国力上已经远远落后于同时代的齐、楚、燕、赵、魏、韩六国(后称关东六国)。究其原因,是因为铁器和耕牛的广泛使用,令当时的农业生产出现了跨时代的技术革命,而经济制度和税收制度,却双双不能满足当时生产力的要求。典型的社会问题都集中在土地与税收上。譬如:大量的荒地被开垦后,隐瞒在私人手中,成为私有财产;同时贵族之间通过转让、互相劫夺、赏赐等途径转化的私有土地也急剧增加。而当时的税法没有与时俱进地进行更改,把税源只锁定在旧的国有土地上,这使得新垦私田成为避税的天堂。因此,一些先知先觉的国家纷纷先后开始了经济制度和税制的改革。

在秦国变法之前,关东六国均已完成了改革,在新制度与新技术的双重推进下,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国库充实,导致了国家综合实力的大幅度提高。

秦国选择改革的时间比关东六国晚很多,用冠冕堂皇的说法,是顺应历史发展潮流,制度为生产力让路。但是更有说服力的说法是当时严峻的政治形式,逼得秦国不得不改弦易辙。自战国时代始,各国的竞争进入白热化阶段。那个时代并无和平发展的原则,强国对弱国的做法只有一个,武力吞并。应该说,秦孝公算是个智者,他感觉到了无时无刻不在的危机,因此才选择了谋求变革的道路。商鞅的出现,是迎合了秦孝公的需要。

商鞅向秦孝公提出的政治观点非常鲜明,而且极端:农战。这两个字就概括了未来秦国的基本国策,也成了商鞅执政的政治诺言。

商鞅所提倡的“农战”政治路线其实很好理解,就是把整个国家打造成一个战争机器,民众要做的只有耕种和战争。或者说,耕种也是为了战争这个核心目的所服务的。这点从他载入史册中的言论就可以清楚,他策动战争的潜在意图已经昭然若揭:“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

历史的结论告诉我们,商鞅的这番说辞打动了秦孝公,于是得到了由他来主导改革进程的权力。至于这个中原因,还需在后文中会有详细的剖析。这里,我们先看商鞅的具体改革措施。

土地左右走的意见

商鞅的制度改革,直接作用于经济的政策,在《史记》中记录的并不多,最为重要的部分只有两句话: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平斗桶权衡丈尺。

两句话中,后一句在学术研究中并无太大争议,是指统一度量衡。商鞅的初始本意是方便国家税收,有一个固定标准的尺度。客观上,则为经济交流活动提供了足够的便利条件。在正常经济交换行为中,这会降低交易成本,于经济角度而言,这是一项绝大的进步。

前一句,即对土地的政策上,学界是有所争议的。在这个问题上,有两种观点,一种是认为商鞅将土地私有化,另一种观点是商鞅不仅没有将土地私有化,而是加强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管理。[3]

说商鞅将土地私有化的依据,是《汉书·食货志》中董仲舒的一段言论,大意是,秦国在商鞅变法的时候,将土地使用权变成了私产,允许买卖,最终结果是导致了富人的土地连成大片,而穷人没有立锥之地。

而在商鞅变法的同一时期,关东六国已经完成了土地私有化的制度改革。

但仅从经济常识角度来看,这种说法显然不能成立。

土地一旦私有化,伴生的经济现象是土地商业化流转,即土地成为商品。土地交易合法化,对于一个经济结构健康,贫富差距不大的经济环境来说,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当然,这要建立在合理的土地私有化制度的前提条件下。未来,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可能会出现土地资源整合情况,但是不会出现大规模土地兼并的现象。这种仅仅是依靠市场完成的土地资源整合,并不会影响到经济的秩序。

简单些说,某甲在经营自有土地中并不得法,导致生产效率低下,并不能维持继续经营,他可能就会选择将土地转让。土地受让方,肯定会想出合理的经营策略使新得到的土地生产效率提高,否则他也不能继续将土地经营下去。

由此可见,土地的整合原因,是因为效率问题,所以说,这样的土地整合会促进经济发展的效率,可以理解成良性整合。

然而在一个经济结构严重失衡,贫富差距悬殊的经济环境下,土地私有化,则为土地大规模兼并大开便利之门。尤其在一个特权横行,权力肆意寻租的环境下,这个时候的土地私有化将不再遵循市场原则和效率至上的原则,而是成为富有者(往往是权力的掌控者及与其相关的利益团体)瓜分弱势群体财产的盛宴。因为在这个缺乏正常机制的社会里,土地,作为生产资源的价值会被权力等外界因素严重扭曲,从而使贫穷者(无权者,通常指小农和庶民)无法以正常的手段保住自己的土地。

对于在这种特殊条件下的土地获得者来说,土地的生产效率高与低,并不会影响到他未来的经营资格,于是主动提高土地生产效率的动因就丧失了。这样的土地兼并不会为经济发展带来任何促进效应,因此说这是不打折扣的恶性整合。[4]

这种恶性整合引发马太效应告诉我们,贫者越贫而富者越富的局面只会越演越烈,从而导致贫者既无生产能力又无消费能力,最终导致经济萧条。

市场的资源配置以及自我调节功能,是建立在公平的环境,而且是严格遵循社会契约精神,才可以履行相应的责任权利,任何凌驾于市场之上的特殊权力,都会打破市场秩序的平衡,从而使市场功能失灵。

战国时期的政治环境,显然不具备促成一个健全的市场的客观条件。当时也没有类似于现代经济学的理论基础,但凭借此就认定那个时候无人对政治现实有着清醒的认识,显然是有失公允的。甚至说,在那个年代出现的许多朴素的理论至今仍然不过时,丝毫不比今天那些眼花缭乱的理论逊色。

结合当时的历史情况我们可知,商鞅变法前,秦国积弱已久,而变法后几年,秦国竟然一跃跻身至强国之列。联系到变法前土地类私有制(贵族非法占用国有生产资料)而导致经济发展不振,若说将土地私有化催生了经济快速发展的结果,显然是逻辑不通的。

况且除了《汉书》中记载的董仲舒言论外,再无别的资料可以证[5]明,当时秦国采用的土地政策是私有制。反倒是《云梦秦简》和[6]《青川秦牍》中的记录可以佐证,商鞅变法时,秦国的土地政策是实实在在的国有制。因为在其中记录了当时种种商品的市场价格,却单单缺了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对于土地私有制来说,这显然不够合理。而授田,也只能建立在土地国有的基础上才能完成。

将国有土地强化管理,统一调控,平均分配,才是商鞅变法真正的土地政策。这也就是为什么当时甘龙、杜挚等贵族极力反对变法的根本原因。商鞅的政策,等于剥夺了贵族们占有国有土地的特权,直接破坏了他们的经济利益。至于说什么法古无错,只不过是贵族们为维护自己的利益披上道德的外衣而已。若商鞅变法是要把国有土地私有化,怕是这些贵族们要纷纷高举双手拥护了。

历史没有假设,于是孝公归天后,商鞅被车裂了。

由此,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在政治中,往往政客们嘴里说出的冠冕堂皇的台词,一定不是他们的真实意图,反而是一些无足轻重的借口。若是想挖掘出他们的潜台词,就需要考虑到他们的立场,然后从他们的立场出发,理清楚其中的利害关系,再根据他们的公开台词所倡导的方向,两相对比,才能品味出一二。

人多力量大

基于土地国有化制度强化的思路,商鞅变法中其它的部分就很好理解了。如授地后,设定阡陌封疆,不许私自更动;如每个农户所获得土地数量及向国家缴纳的赋税都相等;如改百步周(小)亩为二百四十步秦(大)亩;如努力耕种者可以免除徭役(劳役和兵役)等。这一系列措施,着实解决了秦国经济发展缓慢的问题,而且改善了因经济落后而导致综合国力落后的窘境。

单看这些,似乎商鞅成了劳苦大众利益的代言人,然而这并不是变法的全部,因此商鞅也不是民众利益的代言人。

商鞅的政策还有一部分是吸引外来人口落户秦国的,如从外国迁来的居民,会享受到国民的待遇,同样得到授田。商鞅也鼓励小家庭,政策里明确指出,一个家庭中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儿子,成年后,必须分财别居,自立门户,各自耕种生产,否则要加倍征税。

这一政策,核心的目的是增加秦国的人口,提高秦国的劳动生产力质量。增加人口是这政策目的的重中之重,因为人是战争的主体,是有生力量。没有足够的人口,也就无从谈起发动战争。

社会结构改造是项系统工程

至于编撰严密的户籍制度,设置严格而残酷的连坐法,则更称不上为民谋利,而是为了用合法暴力来为改造社会结构护航。进行社会结构的改造,是项系统的工程,单是经济的改良并不能维系社会结构的稳定,总会因一些细节上的缺憾,导致改良部分或全部失效。依照一定规则的暴力,无疑是保护改良措施最为有效的办法,也是降低机会成本的办法。

当然,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改良措施的可执行性。倘若改良措施是不可执行的,那么即便有暴力维护,也是无法立足的。其根本,在改良措施主体上。换句话说,改良措施不可执行,而用暴力强制施行,那么会导致暴力的使用成本无穷大,而无任何收益获得。用句打比方的话解释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说到底,户籍制度和连坐法得以施行,是因为有足够的经济利益基础做交换,即服从就可以获得利益,反对不但无利益可言,反会遭到暴力的惩罚。倘若服从也无利益获得,是死路一条,那么这两个暴力制度最终是要破产的。

挑一挑改革的毛病

户籍制度的妙用除去对人的组织管理和地域控制外,还可以把人分类,区别对待。首先,就要把从事商业的人员打入另册,用课高税加限制物价的办法,逼迫他们放弃商业转为耕种。如果转为农业户,不去努力劳作,导致经济拮据的,就要转成奴隶籍,成为官府奴隶,强制劳动。这近似于当代的劳动改造。对于商业户口的人,不单严格限制数量,还要加大摊派徭役(无偿社会劳动)的力度。

在待遇差距如此明显的条件下,基础本就薄弱的商业轻而易举地就被扼杀了。

户籍制度中,很重要一点就是严格限制居民的迁徙,辅助的是禁止经营餐饮旅游服务业,这使得普通民众无法在旅途中落脚,变相地限制了民众的活动范围。

连坐法是我最不愿意谈及的问题之一。这是一个鼓励告密的措施,将无辜者也牵连进去,并进行惩罚的措施。这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击穿了道德底线,把人类的良知当成了可赎买的商品,为日后的道德滑坡创造了首开先河的必要条件。

当然,若从加强统治的角度来看,连坐法无疑降低了相当的机会成本,否则也不会大行其道。

说到禁止私斗,主要是针对城邑间的,说得更深些,是针对贵族的,因为他们才能为抢土地而指挥人私斗。土地国有制强化后,利益团体瓦解了,这种私斗现象自然会消失。辅之的思想政治工作是鼓励为国公斗。公斗有奖,私斗重罚,从制度上又铲除了可能滋生私斗的土壤。

至于《商君书·垦令》则彻底阉割了当时秦国民众的娱乐生活,[7]使之精神消费处于空白阶段。而后灌输的思想也都是耕地杀敌得利等功利思想。

而严格控制粮食贸易,限制民间消费,这无疑是高积累低消费的经济运行模式。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战争做积极准备。由此我们可知,商鞅不打折扣的兑现了他的政治诺言。

战国末年的军国主义

商鞅的政治理念显然不是以民为重,他所推崇的政治理念,最终的利益获得者是统治者,而和民众无任何关系。即便是藏富于民,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但是从客观上,他满足了当时令耕者有其田的需求。

对比二十世纪30年代的德国、日本、意大利、苏联等,我们不难发现,两千多年前秦国所奉行的国策,竟和这些现代国家所奉行的国策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在历史上,我们把这种崇尚武力和军事扩张,将穷兵黩武和侵略扩张作为立国之本,把国家完全置于军事控制之下,使政治、经济、文教等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均服务于扩军备战和对外战争的思想和政治制度,统一称为军国主义,或称黩武主义。

在两千年前,尚不流行主义这一说法,倘若流行,恐怕也要有个商鞅主义。其实商鞅主义也好,军国主义也罢,其核心内容是相同的,至多是在政策细节上有些许差异,这并不能影响其本质上的一致。

由是可见,我们两千年前的老祖宗们在政治思想上就已经很成熟了,若说后世的我们还要效仿国外的政治理念,实在是舍本逐末。其实有的时候,外国的和尚未必就比中国的和尚会念经啊。

二、政治推销员&政治经理人

商鞅是个业务员

从《史记》中我们得知,秦孝公同商鞅有过深一步接触后,他们[8]有过连续数天长谈的记录,且“语数日不厌”。一个统治者和一个政客的长谈,肯定不会是风花雪月、家长里短。历史中对此并无直接记录,因此我们无法模拟出当时秦王与商鞅长谈的场面。但我们可以从历史的侧面记录中得知,商鞅是在充当一个蛊惑者、怂恿者的角色。

但我更愿意把他定义成政治推销员,而他所兜售的产品理所当然的是政治理论。

商鞅名义上携带的政治理论是“帝王之道”和“强国之术”。据说帝王之道,得要到三代之后才能见着成果和收益,显然是个远景规划。如果把政治策略当成投资,把未来的政治结果当成收益,那么帝王之道在理论上会有非常高的政治收益,而成本则是非常漫长的等待周期,这周期长到孝公不仅要耗掉自己的一生,还要搭上自己的子孙合计三代人的励精图治,才能见到成效。这成本太过高昂,高昂得让秦孝公无法接受,于是他拒绝了这种投资方式,而选择了强国之术这种现得利的方式。[9]

用费雪的时间偏好理论解释:孝公的选择符合正时间偏好率的特征,即认为当下的快乐要比未来的快乐有价值。

我们姑且放下商鞅的帝王之道是否有效不论,单是这漫长的时间风险,就是一切收益的大敌。这收益,包括并不仅限于政治。

为政者在任期之内看不到成效一点,就足够让其望而却步了,尤其是他的任期的终点和生命的终点是一致的。孝公的理由非常务实:让我一辈子郁闷等着成帝王,这买卖不中,我要干一番事业,得在我自己有生之年看到成果。

商鞅有没有帝王之道,这帝王之道是否有效,我们已经永远没有机会去验证了,反倒是这强国之术最终使孝公五代之后的子孙完成了一统天下的帝王大业,至于那些或是采用或是没采用帝王之道的君主,他们的家国业已先秦一步消弭在历史的尘埃中间。这难免令我们唏嘘不已。

推销原来很简单

一种理论的正确与否,需要的是实践的检验。而这种检验,往往是要冒些风险的。比起经济上的试错风险,政治上的试错风险更可怕,因为这可能导致整个社会的动荡,甚至出现灾难性的后果。后世王莽[10]的“王田”政策,王安石的“青苗法”,都是经不起实践的检验而终成大祸。

自然科学的理论尚可假定,随着技术能力提高而逐渐检验,去伪存真;至于社会科学的理论,则须立足现实,针对当前情况循序渐进发展。

许多伪科学往往听起来令人心驰神往,然而却有悖于常识。虽然能描述一幅非常美丽的远景画面,却无通往这远景的通路。如此看来,这帝王之道,很可能属于伪科学的范畴——除了传说外,我们并无确凿证据证明,它可以助哪一个国家长盛不衰。上古时期的神话,倘若是真实的,又何来后世的兴衰更替呢。

我们不妨做一个大胆的设想:商鞅的帝王之道是子虚乌有的,而他想兜售给秦王的,仅仅是他的农战思想。作为推销者,商鞅的策略是很有效的。他提供了两个可选择的商品。把自己拿不出的产品好处说得天花乱坠,但是却非常不靠谱;能提供的产品却说得朴实无华,而且现实可行。

这种可选择的推销方式,无疑很容易将潜在客户——秦孝公的思维限制在两个产品之中。倘若只是一味地吹嘘强国之术多么多么优秀,恐怕这生意就吹了。孝公的第二个选择很可能是拒绝商鞅的商品。面对寡头的时候,难免让人滋生戒备的心理

在没有其他竞争对手的时候,人为地制造出一个虚拟竞争对手,会让你的客户有着莫大的安全感,使他感觉自己是寡头而面对多头。然而这只是个心理作用,也算是个思维陷阱,其实在真实的世界里,客户面对的依然是寡头,只是他不容易觉察而已。

当然,客户可能跳出这个思维陷阱,那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产品同客户的需求差距过大。秦孝公选择了商鞅的强国之术,证明商鞅兜售的产品在他那里有市场,和他的利益诉求有契合点,符合他的需求。

说到这,又出现了个问题,假使孝公对帝王之道感兴趣,作为商鞅该如何处理呢?有两种办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一是偷换概念,用玩文字游戏的手法,将农战政策换汤不换药地呈给孝公,通俗的说法是两头堵;二是将帝王之道尽量往离谱了介绍,如果孝公务虚不务实,大可以借此登上庙堂过几年好日子,若是他追究效果,可以用未到约定时限为由搪塞,如果再进一步,孝公等得不耐烦了,要些可见成效的内容,就可以重新拿出强国之术来。

如此之行,实属诡道,不登大雅之堂,但大多行之有效。

幸运的是,孝公是个务实的人,用不着商鞅煞费苦心地采用诡道手段,就顺理成章地接受了农战思想。而商鞅,也顺利地达成了自己货与帝王家的夙愿。

商鞅的推销术,以经济视野来看,实在有些太过微观了,至多是营销学范畴中一个小小的分支。然而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这需要用显微镜观看的片段,往往能起到扭转历史车轮走向的作用。

以商鞅的职业性质以及特点做界定,显然他又可以认定为在历史舞台上的另外一种角色。没有权力资源,而依靠自身的专业技能与权力资源掌握者合作,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这与现代的职业经理人在本质上非常类似,只是针对的利益团体不同。一个是政治,一个是经济。反过来说,现代的职业经理人,所兜售的内容是他的管理理论,这种价值交换同样可以看做销售行为。

诸子百家是社会化专业分工的鼻祖

战国年间,界于经理人与推销员双重身份之间的大有人在,他们游走于各国之间,尽可能地将自己所擅长的专业技能应用于社会分工中去。他们所擅长的专业技能各不相同,由技能的差别导致了被分成了不同的派别,如阴阳、儒、墨、名、法、道、纵横、杂、农、小说、[11]兵、医等共计十二大类。这些在学术思想上分别独立成体系的派别连同主要的学术人物,则被后世合称为诸子百家。

诸子百家这个特定人群的兴起,与战国时期的社会环境密切相关。自打西周时代终结后,古中国就不再是维持一个整体的大社会群落,转而进入一个由多个小社会群落以竞合形式存在的时代。这源于人口数量的激增,造成了经济结构以及经济形式产生了变化。当固有的社会结构已无力承载为整个社会提供经济给养的任务时,它将自动退出历史舞台,它的使命也将宣告终结。也就是说,春秋和战国的社会形态是在特定历史时期中必然的产物。

经济形式的变化,间接地推动了经济发展技术的提高,也促进了社会化大分工的深入展开。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盈余,令其分配、二次分配以及再利用成了一个非常难以协调的矛盾。因此,社会急需这样一个具备掌握经济规律以及管理技术的人群来化解这个矛盾。于是诸子百家应运而生。

政治与经济是对密不可分的孪生体。随着经济形式的变化而引发的政治形式变化,也是令诸子百家兴起的重要原因。当时的政治平民化,使得社会中有了对社会规律产生深入思考的风潮。相当大的一个人群为了自身的前途,被迫参与到这种思考中去,在对人、事及社会的广泛探讨中成长,并提高认识。

由于各个社会群落的利益不同,它们形成了各自的利益体。社会群落间为了生存而出现全方位竞争的局面。为了保证自身的胜出,各个社会群落对人力资源和技术的需求空前繁荣。这相当于一个庞大的人才需求市场,直接地促进了人才流动,也成了各种政治、经济理论的试金石。优者胜,劣者汰,吻合社会现实并有建设意义的理论得以在实践中保留、继承并且发扬广大,反之则被遗弃在历史的尘埃之中。

秦帝国的诞生,终结了诸子百家的黄金时代。不过反过来看,在秦帝国诞生之前,现实已经检验出了哪一种理论更有持久的生命力。换句话说,帝国的横空出世,只不过是为这一场精神盛宴做一个总结,把最朴素也是最符合经济规律的理论去芜存菁地保留下来而已。

三、战争经济学

“农”与“战”的背后

前面我们谈了商鞅变法中的几个技术问题,对变法的内涵有了大概的认识,又了解过商鞅如何把军国主义政策“卖”给秦孝公,不过这些还不够透彻,也谈不到规律性的总结,于是这又催生了另一个问题:为什么军国主义政策能使国家“强大”到足以支撑旷日持久的战争,战争与经济又有什么内在的联系?

我们已知,农战思想,侧重的是“战”,战即战争,那么什么是战争呢?[12][13]

孙子说战争是“存亡之道”,克劳塞维茨说战争是“暴力行为”,两者的说法都完全吻合战争的特点,但没指明其本质。究其本质,实为政治的延续。

战争——作为人类社会成集群地大规模互相残杀,它一旦发生,就必然有着深刻的政治原因,或是为了利益,或是为了意识形态,更有可能两者皆有之。参战的双方,一定是在常规政治手段解决不了相关的利益纠葛问题,才会采取这种暴力流血的方式来解决。虽然这种方式解决问题快捷有效,但是它的负面作用也不可小视,那就是巨大的破坏性。

为了避免这种破坏性带来的危害,一些军事理论家就提出了“攻心为上”的理念,具体的策略如恐吓、讹诈等。

战争可能发生于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民族(部落)与民族(部落)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甚至是宗教与宗教之间——也只有这些大的人类集群间的利益冲突才具备导致战争的条件。

战争的根本原因,往往是战争的目的所在,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无论是政治之争,或是意识形态之争,核心的目的都脱离不开经济范畴。换言之,这两者的利益必定或直接或间接地囊括了经济利益。

秦孝公认同商鞅的农战理念,无异于认同了用武力的方式将经济价值从其他人手里掠夺过来的意图。对于孝公的想法,我们无意做道德上的批判,在这样的问题上,做道德批判的意义也很寥寥。我们要做的,至多是从中窥出一些未曾披露过的信息。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孝公最想通过战争得到的利益是什么。毋庸置疑,政治意义大,经济价值高的事物当是首选。

纵观历史,我们会发现,政治意义最大的资源莫过于土地;而结合战国时期的生产环境及条件,我们又可知,当时最重要的经济资源也惟有土地——土地是当时经济活动中最为重要的生产资料,有了土地才有农业生产的空间,有了农业生产,就有了粮食,有了粮食,才能养活人,才能有供养统治阶层的经济富余。

因此说,无论金、银这些贵金属,还是珠宝玉器这些奢侈品,较之经济价值,无一能超过土地。可以说,土地是最佳的战争标的物。甚至说,土地那个时代是当之无愧的硬通货。

然而战争这个东西,远不是想想那么简单。能不能打,什么时候打,怎么打,打不打得赢,打完了怎么办,这一系列的内容就成了另一个问题。

战争,作为大型的社会集群活动,决不可能孤立存在,更不可能突然发生。在战争前的准备工作,是非常复杂且细致的。《孙子兵法》中所言“庙算”正是这种准备工作中的一环,是谓“多算胜少算”。“庙算”到底指什么呢?单从字面上理解,庙指庙堂,代指朝廷、政府,算指算计,引申为统筹、策划工作。

严格些讲,庙算是指掌控政治资源的人对战争元素进行有计划地处理、配置,以准备进行战争,和对战争进程的控制。

战争的元素主要囊括:人、武器、食物、战场。无论古今中外,任何时间、地点所发生的战争,无一能脱离开这四个元素。

我们可以看到,扣除战场这个元素外,其他三个元素又都与经济有着密切的关联。

人,在战争过程中,充当着战斗力;而在生产过程中,又充当着劳动力。若我们以单以经济价值获得的视角去看待,那么战争俨然就成了一种另类的生产。而武器则成了“生产工具”。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武器的质量就决定了“生产”效率的高低,武器的数量就决定了可以参加“生产”人数的多寡,武器生产的效率就决定了因工具而导致“生产”停滞时间的短长。这简单的经济逻辑充分地展示了经济之于战争到底处在何种地位了。

至于食物,这维持生命的最基本经济元素,就更无须多言了。甚至说战场,也和经济密切相关,这里暂不详解,待到后文合适的场合一并解释。

组织是提高效率的捷径

我们一直着力探讨着有关战争的物质因素,那么这是战争决定胜负唯一的因素么?显然又不是。一些非物质因素,也在悄然无息地影响着战争的进程和结局。典型的如,作战者的战斗意志和欲望,作战群体的人力组织效率,作战群体的配合、协同熟练程度等等,都在战争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历史上有很多在物质因素上有所欠缺,但是由于非物质因素的富[14][15]足而导致战争的最后获胜。例如后世中的破釜沉舟、背水一战,都是所谓的“以少胜多、以弱胜强”。这似乎违背了《战争论》告诉我们的道理:数量上的优势不论在战术上还是在战略上都是最普遍的致胜因素。

但是我们忽略了其中一个问题,那就是有效数量和物理数量未必相等。

作为社会人,应该能意识到,有的工作,作为个体并不能独立完成,而是需要一个群体来协同完成。进行这样的工作过程中,如果缺乏有效的组织及合理的配合,就不能达到这一群体的最大工作效率。我们假设这个群体是100人,由于上述因素,完成工作的进度只相当于30人的效果。那么100人无疑是物理人数,而用30人的工作效果来换算衡量,30人是有效数量。这也就回到了前文的问题:有效数量与物理数量不对等。

战争,无疑是这种群体完成的社会性工作。

回过头来,我们用“有效数量”这个思路走进《战争论》的观点,就变得好理解了。但是我们又发现了个难解的题目,就是物理数量容易计算,而有效数量却非常难以计算,在没具体进入工作(开战)前,我们根本无从衡量。

应该说,采取措施,尽最大可能提高己方部队中作战单位的“有效数量”,是做为每一个战争策划者的必修课。常见的措施如军事训练,设置军功制度等等。

这又是种经济的题目,以军事训练为例。训练,必然要耗费时间。扣除机会成本,不仅等值时间所创造的经济价值要被抵扣掉,在这段时间里还要有额外的经济消耗(如吃饭,如武器的损耗等),若是没有足够的经济储备,定是难以为继的。

当然,这里要补充一点是,有效数量受物理数量制约,即有效数量小于等于物理数量。换句话说,在绝对数量上有着巨大差异的以少胜多是个案,是小概率事件,不能做为普遍规律来看待。

合理的激励手段将使组织行为更有效

战斗意志和欲望,是影响作战单位有效数量的一个关键因素。单体作战单位积极而旺盛的战斗意志,会使其全力以赴投入到战斗中去,尽可能发挥个体的最大工作效率。由于人的攀比及互相影响心理,一个群体中,单体的心理及行为会影响到其他单体,从而催生整个作战群体的战斗意志。相反,单体的消极行为也可能渗透到作战群体之中,使之战斗意志降低、衰减。

这种可以影响到群体作战单位有效数量的非物质因素,通常被称为“士气”。正面的非物质刺激,通常被定义成“精神激励”。精神激励,作为一种正面刺激的辅助作用,往往有特殊的功效,但是完全依赖于它,则会丧失作用,有的时候还会起到反作用。

广普有效而可持续使用时间长的正面刺激手段,当属经济交换。用这种思路去思考,我们一定要清楚地认识到,个体参与战争行为是种经济手段而非其他。比起把这行为定义成职业,我更愿意将其定义成一种生意,以命为本的生意。

既是生意,就要逐利,利是多多益善。以命为底本,活命即是保本,然而命不能多赚两条,于是利便是身外之物,即经济利益。可预期“利”越高,那么积极搏命的动力就越足,是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可预期“利”越低,甚至无“利”可图,那么谋求保本之道的念头就应运而生了,比如出工不出力,甚至逃避战争,在战争过程中私自脱离战场,是谓非战斗减员。

通常,人对利益追求的意志随着利益放大而愈加坚定,即利益的大小与获得利益的意志坚定程度成正比。在战争中完成战术目的的成绩和所获得利益挂钩。这战术成绩通俗的说法叫军功,利益与军功对等。通过对二者进行的换算,我们不难发现,这又是个经济的选择,而且这个问题有史为证。《商君书·农战》载:不以农战,则无官爵。

联系到商鞅变法后秦国的“二十级爵位”制度,我们可知,“爵”不是个空头荣誉,而是有深刻的经济利益如影随行般伴随着的:级别低的,可以多分地;级别高的,可以吃皇粮,即由政府的财政收入供养。而没有爵位的,就不能享受到些经济利益。

这俨然是以爵位为核心、为基准的权利与财产再分配运动!

至此,我们回过头来看第一节中提过的“以私斗为耻以国斗为荣”,应该清晰地认识到,这只是处于辅助地位的引导,而不是主导事态进程的核心因素。

以命换钱还是以钱换命

然而以命为本的生意,毕竟风险过于巨大,属于下下策,但凡不是走投无路,都不会选择它做谋生的行当。或者说,这依然是种经济的选择,当任何选择都不比以命为本的成本更低时,这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我们换个角度考虑:作为普通个体,他们可能并不愿意从事这种以命为本的交易,不过有人却期望他们以命为本,而这人恰恰又具备这样的能力(如控制国家机器这威力巨大的工具):无限度提高这些普通个体其他出路的成本,以至于彻底断绝他们其他的出路(如商鞅对商业等采取极其苛刻的政策,彻底毁灭其经济来源的渠道)。

当他动用这种能力时,普通个体变得别无选择,一批未来战场上的搏命之徒就此出炉,是谓战争动员。

透支是个赔本的买卖

说了这么多,我们好象已经触摸到军国主义制度缘何可以支撑起旷日持久战争的神髓了,一个模糊地影子正若隐若现地漂浮在眼前。但这还不够,我们要尽其可能地勾勒出这制度的全貌。

值得我们注意的一点是,史料中,农战政策里,务农也是可以拜爵的。军功可以拜爵,农功(姑且这里称为农功)也可以拜爵,倘若说,这农功不须以血相搏,工作强度偏低,同军功不能对等,哪还有人愿意以军功换爵位。

历史的进程告诉我们,秦并未因农功而导致军功缺失。由此我们可做一推论:因农功获得爵位所需要工作强度与因军功大致相当,才使得这二者未因其一而偏废。

想到这,我突发奇想,如果我们把这农功获取的范围扩大化,演化成一切生产活动皆可获得,只要达到一个高标准(标准高到需普通劳动力接近搏命的姿态才能达到)即可,那会是幅什么样的画面?

以近似搏命的态度来发展经济,怕是很容易就可以释放出最大生产潜能吧。然而若非关系生死,谁又肯如此努力劳作呢?我们不难想象,最容易造就这种局面的原因,除了正在战争外,只有准备战争。

战争,是种对经济消耗巨大的行为,于经济学范畴,可以将其看做需求;而被战争激活的巨大经济产能,则可以看做供给。供给与需求,将形成一个经济发展的循环链,战争的高消费逼迫着产能继续提高,高产能给战争以支持,两者成为共生互相促进的因素。从这个逻辑来说,符合一些经济学者的理论:战争可以促进经济增长。[16]

黑兹利特的“破窗理论”是对战争拉动经济这观点彻底持否定态度的,他认为,人们投入在战时经济中的精力,用于非战争时态的经济,也能取得非常大的发展,因此靠战争拉动经济是种谬论。

不过黑兹利特先生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非战争时态,非生死攸关,人是否能有动力以搏命的姿态来创造经济价值,从而达到社会经济产能的最大效应。我想,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因为人的惰性。

战争拉动经济,从现实考虑,的确有个悖论,与人相关。首先,战争是场杀戮,从客观上讲,杀戮会导致生产力从地球上消失。没了生产力,经济也就无从发展。从主观上讲,战争是为了经济,而经济是为了满足人的消费需求。而人们因忙于杀戮,忙于生产而无心消费时,难道这就是他们的初衷吗?

这个令人头疼的难题,还是留给读者们自己去斟酌吧。

联系到前文所言的,商鞅变法后秦国的情况,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的整个社会体制无不是围绕着战争而建立的,这完全符合军国主义的特点:通过综合运用经济、政治手段,进而改变经济秩序,由经济秩序的改变,导致社会文化产生了扭曲,最终将国家打造成一具战争机器。

毫无疑问,这种体制的爆发力是非常强的,因为这是在尽其可能地挖掘整个国家的战争潜力。然而,这种体制往往避免不了透支未来,于是可持续性就成了问题。一旦耗光了所有战争潜力时(如没有足够的经济支撑,如有生力量不足以维系继续战争),战争机器无力发动,停止运转时的惯性,会给社会的安定带来非常大的冲击。而更可怕的是另一种情形:当消灭所有对手后,当无战可打的时候,依附于这个体制生存的战争单位就没了获取养分的土壤(比如军人不再能获得军功,丧失了进爵的阶梯,从而丧失了获取经济利益的机会),这个体制就会产生癌变,甚至会自我吞噬,而这过程中,给社会安定带来的打击将是毁灭性的,这便是后文了。

四、战争福利学

谁的钱包在战争里变鼓

有句在军阀中流行已久的俗语叫“枪炮一响,黄金万两”,是形容现代战争一旦开始,将会产生巨大的经济收益。这通俗易懂的八个字,可以说是战争经济学具体表现形式,道理古今通用,在古代战争里,这同样不失为一条真理,只是要改上两个字,“枪炮”改成“战鼓”。

战争一旦打响,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到底是谁在欢喜谁在愁,我们不妨把答案隐藏在后文里,让大家自己慢慢品味。这里要做的是,将战争进行一种换算,根据其作用于经济上的效果,将它计算成一种福利。而我们,则重点着力于探讨这福利该按什么样的形式分配。

在我们未进入现代社会之前,社会宏观结构的形态一直是处于正金字塔状。金字塔可分为三层,塔尖的食利阶层,塔腰的次食利阶层,和塔底的被食利阶层。而社会的福利分配却是倒置的,呈倒金字塔状。总的来说,战争福利的分配原则大致也是如此。

然而细化来看,还有少许不同。

最大福利的获得者,毫无疑问是最高统治者:他会获得更多的土地,以供养他自己;他还能获得更多的人口,这包括即时掠夺来战败方的人口,也包括未来新生的人口,新生人口可以依靠抢来的土地产生经济价值;他还可能获得一些高经济价值的奢侈品,以及获得战败方的直接经济赔偿。

而次级福利获得者,相对比较复杂。次级福利获得者,从参与战争的角度分析,大致分为直接参与战争者,和非直接参与战争者。

直接参与战争者,获得福利方式有两种:第一,直接从敌手或敌生活区掠夺而得。典型的福利如食物、衣物等,或可进入商品流通领域的奢侈品,如珠宝等,或是通用货币,如贵金属、铸钱等;第二,从统治者所得利益中二次分配来获得,比如提高自身的政治地位,以获得更高的经济供养,或者获得土地等其他经济资源。

间接参与战争者获得福利方式,如得到二次分配的利益,同直接参与战争者差不多,都是等战后由统治者统一发放。而直接经济利益的获得方式,却有所差别,虽然同为掠夺,但是并不像战场中那么血腥,他们针对的掠夺群体是与其生活在同一社会群落中的底层,或在支持战争的经济行为中进行贪污。典型的获利渠道如军粮或后勤物资筹集,武器生产、管理或交易,以及征兵。

说到这,我们会发现其中一个规律:能获得战争福利的人,所从事的社会分工,一定和战争即时必须资源有着密切的联系,如人财物等,而他们获得经济收益的时间段与战争密切相关。只要有战争,他们的工作就处于动态中,于是便有了可观的经济利益收获。

出力最多的反而不挣钱

这里要说清楚的是,次级战争福利获得者一定来源于次食利阶层,但是不见得每一个次食利阶层都具备获得战争福利的机会。绝大多数在战争中,将处于一个被掠夺者的位置,或是被敌人掠夺,或是被己方以支持战争的名义而掠夺。哪怕没有被掠夺,也是处于经济获得减缓或停滞的状态中。我们退一万步讲,即便这些战争福利非获得者,在战时同日常的经济获得相差无几,他们在相应的次食利阶层中,也是损失者。因为战争福利获得者的经济收益效率将使得自身的经济积累速度变得惊人,随者战争时间的延续,他们将在经济储备上远远甩开那些无法获得战争福利的人。

为研究而建立的模型,往往是理想状态下的,对负面效应考虑并不充分,联系到现实中具体情况可知,战争福利,对于同一个社会群落来说,仍然不是一种广普的福利,更不是社会的整体福利,而是少数人的福利盛宴:通过战争对现有的政治、经济权利进行再分配,从而淘汰一批次食利阶层。

被食利阶层在战争中经常扮演着最悲惨的角色:在战场上,他们是流血流汗的主体;在非战场上,他们是被掠夺的主体。战场上大部分缴获归次食利阶层所有,非战场上他们既要创造经济价值支持、供养战争继续,又要防止被敌方掠夺。

他们是当之无愧的最低福利的获得者,甚至在非良性制度下,几乎没有福利可言。例如社会阶层泾渭分明,导致被食利阶层永远无晋升到次食利阶层。具体如后世的两晋时代,庶民几乎永无见天日的机会。做为庶民,无论他个人多么优秀,给社会带来多么大的贡献,一个出身门第先天不足,就把他彻底卡死在底层社会里而永世不得超生。

这样的制度,是典型的失衡制度,是种危险的制度,经济上的风吹草动都会引发大规模的社会动荡,说成是安定的天然大敌一点也不为过。而这样的制度在战争活动中,是经不起考验的,都必将走上失败之路。原因在于,作为参与战争的主体阶层没有取得战争胜利的欲望和动力——即便胜利了也与其无关,这使得他们的战斗积极性大为降低。

劳有所得是个好制度

良性制度则使被食利阶层有机会获得战争福利,最大的福利是晋升到次食利阶层中,这对于他们将有非常的诱惑力。我们可以把这看成是一种价值交换,以在战场上达到食利阶层的政治目的为标的物来交换福利。合理的价值交换,可以刺激被食利阶层提高战斗积极性,因为这和自身利益密切相关。

军功,做为军人的绩效考核,作为衡量获得福利的标准,是相对公正公平的。

通过战争获得军功,通过军功确认相应的政治地位,根据政治地位来确认应获得的经济供养。这样的流程,基本符合良性制度下获得战争福利的情况。按照这个标准来看,商鞅变法时为秦拟订的制度,[17]可以算得上是良性制度。

分别执行良性和非良性制度的社会群落间的战争,相当于两种制度的碰撞。在其他物质条件大致相等的前提下,良性制度获胜的概率非常高,几乎立于不败之地。

秦携良性制度,打破了当时的历史僵局,我们反观当时的关东六国,都不具备这种应和战争状态的良性制度,于是最终覆灭了。这是再所难免的,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由此,我们不难理解这样一个有趣的现象:建立在良性制度下的社会群落,军事技能熟练的人群并不惧怕战争,甚至乐于看到战争。对于这些无处觅封侯的半职业军人,战争那简直就是他们安身立命的本钱,是快速致富的阳关大道,不说明码实价童叟无欺也相差无几。

看来战争这种福利,还真不是每个人都能享受得到的,这不仅和社会制度密切相关,还和人群的社会分工有关。应该说,只有特定的人群才有获得这种福利的机会,而不论他们是主动还是被动。

老板可能把红包打折发放

有一笔福利是战争获胜后的利益二次分配,作为食利阶层与其统治下的社会群落成员共享战争福利的手段。打个比方就是企业老板在年终岁尾给员工发红包,大多是非透明的,做不到明码实价。这在为数不多的时候,是最大手笔的福利分配,然而通常的做法是雷声大雨点小,从实际分配效果看,并不乐观,套用经济术语的说法是通货膨胀率颇高。当然,还有一种最坏的可能是负福利分配。

采取何种二次分配方式,取决于最高统治者的性格,看其是否足够慷慨,如果他过于吝惜财物,他在战前或战争期间做出的政治承诺很可能跳票。为了避免自身的信用折损,他可能会编制非常美丽的谎言来掩饰这一切,或者是将福利掺水份发放。另一种使政治承诺成为空头支票的原因是,最高统治者因客观原因而导致无力负担并兑现承诺,这往往与个人品格无关。比如说,对战争的后续发展预估不足,原本预计达到的目标打了折扣,而承诺给参与战争者的利益远超过战争得来的利益,这使失信成为一种不得已的选择。

政治利益,大多时候很难量化,这成了利益分配无法明码实价的难题。

至于最坏的情形,如负福利这种情况出现,大多是因战争中损失过大,虽胜犹败。倘若统治者又不肯舍利,那么将会给社会带来雪上加霜的灾难。

战争总福利减去分配给次食利阶层和被食利阶层的福利后,获得的福利都归食利阶层所有。这部分利益,用马克思的经济理论解释叫[18]“剩余价值”。吴思先生在他的《血酬定律》里,把相似的这部分福利定义成“血利”。对于这个看法,我是没有异议的。

假定把分给次食利阶层和被食利阶层的福利看做成本,根据收益=总收入-成本这个公式可知,食利阶层可获得收益的多寡,取决于外分的利益多寡,两者间成反比关系。为了降低因福利发放而导致高企的成本,食利阶层的借口层出不穷。最常见且屡试不爽的策略是偷换概念,颠倒是非。动辄用集体利益、民族利益、国家利益做噱头绕圈子,用“无私奉献”来降低福利的发放标准。其实,这些借口除了遮羞布的作用外,再就是营造一种环境,使得克扣非食利阶层的福利成为合理行为。

战争的风险是谁来负担

战争,同其他一切经济行为一样,都有风险。风险的预算是确保自身获得福利的必备方案。作为战争的策动者,大多是食利阶层,最不济是次食利阶层,但概率偏低。根据前文福利分配的规律,我们可以看到,战争福利的最大受益者多是这些战争策动者,这是他们乐于策动战争的根本原因。当然,我们只是讨论的假定前提条件是非战败。

如果一旦战败,扣除丧失权力的政治风险或因战败而导致丢了命的风险外,几乎不再有额外的风险。如果需要经济赔偿,大可以把这份经济压力转嫁给被食利阶层。甚至在外交上吃了亏,都可以用同样的办法来解决问题。

对被食利阶层敲骨榨髓,然后营造出一种氛围,将这影响社会的经济灾难嫁祸给天灾人祸,或者将仇恨外引,树立一个虚拟的敌人群体。这是最常见的转移经济压力的手段。

在进入现代社会前的历史上,没有战争法庭的说法,战争策划者也没有被推上战争法庭的风险,而社会群落间的经济索赔都需要有人来负责,保留既有的食利阶层有助于战胜一方索取赔偿,作为战胜方,多是愿意保留战败方的旧食利阶层的,因此他们常常能逃脱战败的惩罚。那么这又变相纵容了这些战争策动者们。

有一点是我们一直没做精算的,那就是通过战争获得福利的方式,对于这些被动接受的人是否划算,或者说,这到底是不是他们真正所需要的。

我们再次建立一个非常理想的模型,按战争胜利后,食利阶层在不倒搭利益的基础上尽可能多地给其他阶层分配福利。次食利阶层和被食利阶层获得到了经济利益,但是他们失去了自己的休息时间,也失去了安全感,也失去了获得精神愉悦的条件。他们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以战争为核心的社会活动中去,或是杀戮,或是生产。

我们很容易联想到一个类比:企业中的员工无限度地加班加点,以求得最大生产效能。若按这个观点来看,战争带来的福利,对于这些次食利阶层和被食利阶层来说,无非就是相当于“加班费”而已。

虽然老板支付了加班费,可是员工仍旧疲惫不堪,并无幸福感可言。脱离模型联系现实可知,老板们并不都很慷慨,个个都会支付“加班费”,大多是经常性克扣这种“加班费”。从这个角度说,战争福利对于被食利阶层,无论如何计算,都算不得真正的福利。

说到这,我们又可以看出一点,战争福利中的责任与权利是不对等的。担负最大责任者,权利往往最小,甚至低微到可以忽略不计。由此可推论出,食利阶层捏造的“无私奉献”,或是“爱集体利益就是爱自己利益”等相似话语,无非是种抢占道德制高点的谎言。剥去谎言的外壳,我们不难看出,标榜这些“集体利益高于一切”的,多是些野心家,所谓“集体的利益”,实际上却是他们的利益诉求点。

换句话说,爱了集体的利益就等于爱了这些野心家的利益。倘若相信了他们冠冕堂皇的说法,就会被他们所利用,就会上了天大的当。

吃亏的人总是觉得自己在占便宜

临了,突然想起一句荒唐的话: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这是经由顾炎武所著《日知录》中“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一句篡改而来。套用前文分析战争福利的思路,我们非常容易就点中这句话的死穴:凭什么没有权利的“匹夫”要承担“国家兴亡”的责任?这显然在逻辑上讲不过去。因此说,在责任权利不对等的前提下,国家的兴亡,匹夫实无承担责任的义务。

因此,类似的说法一定是从食利阶层的嘴里说出来的,因为他的立场就决定了他应该且一定会这么说。然而一个奇怪的现象在生活中也偶有发生,那就是被食利阶层,也有人操着同样的说法,这就令人费解了。

非得利者却总习惯于站在既得利益者的立场说话,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有些不足为外人道的利益,亦或是其他因素?这又为我们带来一个巨大的悬念。

五、饕餮之宴

惯性推着我们向前走

请原谅我选择这样一个看似哗众取宠的题目,因为我实在想不到其它比这更为贴切。那纠缠在脑子里的疯狂吞噬一切的形象始终挥之不去。

饕餮,龙之五子,有头无身,大嘴贪食。这上古传说中的神兽,原来其实是有身子的,只是它太过贪吃了,居然把自己的身体也当做食物吃掉,于是就成了如今的模样,只剩了头和一张大嘴。由于它吃的太多,最终被撑死。

奉行着军国主义的秦国,正如这饕餮般逐步蚕食鲸吞着关东六国的土地,最终走向自我毁灭,同这神兽的下场倒是颇有几分异曲同工。

秦国的商鞅化,没因商鞅的死去而终结,反而是愈演愈烈,这与其他政治改革相比,最值得称道的,莫过于没有人去政空。社会制度固化,尚需要时间来进行。正如一架机器,各部分零件组合到一起,总会有些不适,于是需要磨合。在运行一段时间,各部分零件习惯于这种运行方式后,那么它的最大潜能就会被释放出来。

秦国的这架战争机器,在几代秦王的磨合操作下,于公元前230年,终于彻底迸发出了所向披靡的威力,至公元前221年,关东六国[19]全部被秦的铁蹄征服。十年战争,秦歼灭六国军队高达160余万。

秦国的技术领先优势

从制度上看,胜利的天平是倾向于秦国的;而经济能力上,也是秦国占尽优势;于技术能力上,秦国也遥遥领先于关东六国。

关于技术能力的甄别,有考古学家对陕西省临潼县兵马俑的考证为凭据:在俑坑中所发现的武器,其制造精度接近于现代化流水线工程的水平,而工艺上,也非常的巧妙。典型的如弩,根据复原的测试可知,秦弩的射程应该能够达到300米,有效杀伤距离在150米之内。这样恐怖的杀伤距离几乎可以接近现代化的火器。而巧妙的机簧组合,可以使扣动扳机变得异常轻巧,这无疑会大大提高瞄准击发的精度,也降低了使用者的操作难度。相对于当时的远距离攻击武器——弓来说,是占据了绝对优势的。

为秦弩配备的箭,所使用的箭头全部是三棱形而无倒刺。有倒刺的箭头,在创伤后无疑更难医治,然而因倒刺的风翼过高而产生的风阻,则容易使箭头偏离目标,从而降低杀伤效果。反观秦制的无倒刺箭头,由于拥有三个锋利的棱角,在击中目标的瞬间,棱的锋刃处就会形成切割力,使得箭头能更有效地穿透铠甲、直达人体,反倒达到了最大的杀伤效果。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考古专家们的实际测量秦制箭头后,居然惊奇地发现,箭头的三个弧面几乎完全相同,是一种接近完美的流线型箭头。这样的箭头,意味着和现代的子弹形状近似。换句话说,秦人凭经验设计出了符合现代空气动力学规律的武器。

毫无疑问,秦制弩箭,这种高攻击能力的输出组合很可能代表了当时的最高科技,是当时技术含量最高的武器。

然而仅仅这些,就足以令当代人所震惊且动容。至于其他的接近于制式化的秦制武器,也都同样精密而富于杀伤力,如青铜长剑,秦戈等等,同样展现了与其时代不相吻合的科技含量。[20][21]

弗朗西斯·培根说,知识就是力量;小平同志说,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无论从这两者哪一个角度,都能说通秦国军事能力强大的道理。前文我们类比过生产力和军事杀伤能力,这里就不重复论述了。

而仅仅军事杀伤能力强大,并不足以构成秦灭六国的充分条件。对此,黄仁宇先生在他的《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一书中提到过,地质、气候等一系列自然环境的变迁,可能是促进秦统一天下的催化剂。

技术领先不如经济领先

尽管战国末年农业技术水平有所提高,看天吃饭却仍然是无可回避的客观现实。气候对农业的影响,足以左右一切,即灾荒之年可能颗粒无收。这样的结果,对于以农业经济为主的社会群落来说是场无法承受的灾难。社会群落内无法完成赈灾工作,就要向群落外求助。其他群落辅助赈灾往往不是无条件的,甚至会拒绝赈灾。为了活命,民众会自发地,或有组织地对其他经济尚良好的地区采用暴力,以获取基本生存条件。为此而产生的社会摩擦,乃至武装冲突,都已司空见惯。春秋时期,秦晋两国就因为一方灾荒而另一方拒绝赈灾而爆发[22]了战争。

一个社会群落,往往作为同一个经济体存在,其控制资源越多,抵御风险能力也就越强。比如说这个经济体控制土地疆域极广,部分地区发生灾荒,那么其他地区的农业收成可以赈济受灾地区,群落内就可以解决问题,不仅会降低经济问题引发社会动荡的风险,还会使其他相关的矛盾得到良好的缓冲。

因此说,相对大一些的经济体,其经济稳定程度要高于小的经济体,尤其在以农耕为主的社会群落里。出于对经济的考虑,如为了降低抗击经济风险的成本等,一些小的社会群落选择了合并成大的社会群落。

天无二日,国无双主

社会群落的合并通常不会和平进行。合并的最大阻力来自于群落的食利阶层。尤其是综合实力较弱的社会群落中,这种征兆更为明显。根据社会的金字塔模型可知,塔尖只有一个。在一个群落里,断然不能双塔尖并存,为了保证自身的利益,弱群落中的食利阶层会拼命抵制这种合并,甚至会组织武装力量反抗。

食利阶层用于抵制群落合并的常见理由是民族或宗教,也有文化、生活习惯等借口。从社会运行成本的角度来看,这些非物质因素的确可能影响到不同社会群落的有效融合,使运行成本陡增。然而在物质因素的制约下,它们却显得渺小而微不足道——没有什么比大部分群落成员的生存及生存舒适感更重要。物质因素的选择,往往是社会群落中大部分成员的选择,更是历史的选择。尽管旧食利阶层为社会群落的合并设置了种种人为障碍,可是在历史条件适宜的情况下,许多群落仍然合并了——这并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是谓大势所趋,不可避免。

应该说,群落合并最经济的做法是尽量降低暴力带来的破坏性,这取决于反对合并者的数量及反对意志的坚定程度。倘若群落中绝大部分成员坚持抵制合并,那么合并是不可能成功的,除非以纯武力彻底消灭另一群落的有生力量。这就丧失了经济意义,其结果是带来的是大片空旷的土地、荒芜的人烟和累累的白骨。

群落的合并不同于争夺生存空间,虽然二者的社会行为表现形式都是战争。往往这两者又很难界定。唯一的鉴别办法,是看社会的实际运转情形。首先,群落合并不拒绝另一群落成员进入社会,更不会以灭绝种族为手段或目的。

简单些说,对新纳入群落中成员采取同等的社会待遇的政策,即是群落合并;对于另一群落成员采取非同等社会待遇的政策,如奴役、驱逐甚至屠杀等,并以此手段拒绝纳入自己的社会群落,就是争夺生存空间。《孙子兵法》提到过“攻心为上”,从本质上讲是降低战争成本的策略。将其放大来看,应用于社会群落合并,道理亦然。既是“攻心”,就要有战略战术,就要打击人性中最脆弱的点:恐惧与贪婪。以力吓之,以利诱之是千百年来通行的准则,从无变更。

两个及两个以上社会群落合并,会消灭一部分旧食利阶层,使这原社会金字塔架构中的塔尖堕入塔腰,甚至塔底,或者更极端一些:彻底消灭。和平合并的群落,旧食利阶层变成次食利阶层概率较大,但仍有风险。风险源于现食利阶层的不安,惧怕旧食利阶层的社会影响力,以及他未被消灭的政治力量。为了避免旧食利阶层有能力组织力量威胁到自身利益的风险,及早将其政治动员能力彻底瓦解掉才是首选要务。暂时允许旧食利阶层做次食利阶层,是为了稳定形式,从长久来看,旧食利阶层在新的社会群落里终归是要被消灭的。

由此看来,综合实力较弱的社会群落中,食利阶层反对群落合并也就不足为奇了。

天灾人祸中的吃饭问题

或许前文说得有些抽象,略微复杂了些,请容许我把问题简化处理:

当天灾来临,颗粒无收,饿殍遍野的时候,秦国军队的实力只要建立在足够和对手抗衡,从而保证自身的经济价值不受敌方侵犯的前提条件下,那么它征服对手的最好武器就会是仓库里储备雄厚的粮食。

而历史似乎也正验证了这难以掩盖的规律:在公元前236年,中华大地上发生了重大的旱灾,到了农历六月,才下了雨。就在同年,秦攻占了赵九座城池。如果仅仅孤立地看,这两者似乎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然而仅仅6年之后,赵再次发生了重大的旱灾,而次年秦赵的战争再次爆发,就不得不令人深思——历史上的相似之处,总有些令人玩味的疑点。

而旧时的民谣曾如此说道:“赵为号,秦为笑,以为不信,视地之生毛”,倒是足以反应出当时是怎样一番情形。[23]

公元前230年是一个多事之秋,秦吞并了韩,死了华阳太后,又发生了地震,产生了相当一批流离失所的难民。地震带来的直接负面效应是摧毁了震区居民的一切生存条件,如居所、食物、工作。以秦多年来积累的雄厚经济基础来看,赈济灾民并非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然而对于以扩张为基本国策的秦来说,这无疑是扩军的良好契机:大量丧失生存资源的劳动力可以迅速地转化成战斗力。还有一点不可忽视的是,秦当时的从军制度是供给粮食的。换句话说,当兵打仗就有饭吃,还有机会搏一搏爵位,让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经济状况有所好转。

反观赵,经过早些年的长平、邯郸之战,青壮年劳动力大部分在战场上折损,又遭遇了旱灾,综合国力受损之巨,使得这战国早年的军事强国显得岌岌可危,犹如风烛残年的垂迈老者。

两相对比可见,战争尚未开始前,胜负早已一目了然,赵覆灭已是必然,只不过是时间问题罢了。受衣食所迫,寻求赈济的灾民纷纷倒向秦,军队也无心恋战,秦军在赵几乎没有遇到什么有力的抵抗就长驱直入,将赵的土地尽数并入怀中。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秦军以骁勇嗜杀闻名,但在征服赵,甚至在一年前征服韩之后,都没有大规模的屠杀事件发生,这显然有点蹊跷。如果当时的秦军仍沿袭着以人头换爵位的军功制度,大规模的屠杀恐怕是不可避免的。没有出现这样的行为,除去军纪严格外,几乎可以反证出,秦军的军功制度是有所变化的,同时也能佐证,当时秦军并未遭遇到有效的抵抗,否则也不能如此迅速就将对峙百年以上的僵局改写。

谁有钱谁当老板

纵观秦统一六国之战,除去楚国外,对其他五国均无可圈可点的战役发生,忽略军事力量对比差距因素,我们不得不对当时的经济受气候影响这一重大因素考虑在内。上溯到公元前243年,自这一年起,[24]接连的二十几年里,神州大地上的自然灾害频发,加上频繁的战事,这连绵不绝的天灾人祸,导致了这片土地上所有社会群落的经济秩序都产生了大的动荡,并且不得恢复。

在经济同样受到创伤后,经济资源的储备和制度的力量就迸发了出来。这个时候国与国之间比拼的是经济的弹性。弹性越好,经济链条的韧性就越足,经济秩序的恢复能力就越强。而经济弹性差的,经济链条就直接断裂掉,以至于导致整个经济秩序的崩溃。那么未崩溃的经济体系整合已崩溃的经济体系也就不足为怪了。

由上不难判断,秦统一六国中,强大的秦军除去充当武力输出工具外,更重大的意义在于作为战略威慑性工具存在,如现代战争中的原子弹。真正作为大一统的常规武器,当属雄厚的经济资源储备。在灾难面前,秦有能力利用自己的储备赈灾,才使得关中六国几乎彻底放弃了抵抗。

唯一做出抵抗的楚,除了民风彪悍外,更重要的原因是,由于昔日在经济上非常富足,军力强盛,才具备了对抗的欲望和条件。然而骤然的灾难沉重的打击了楚的经济,又经历了一场大规模战争的消耗,使其经济的秩序彻底紊乱。而秦再次发动的战争来得又如此迅速,半点休养生息的机会都不留给楚,在战争与经济匮乏的双重压力下,民心军心日渐涣散,最终使这战国时期的老牌强国最终踏上了覆灭之路。

总的来说,秦统一六国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多年积累的必然结果,是自然环境的变迁导致了旧经济秩序无法维系,于是出现了整合,也令新的秩序有了诞生的基础。从考古学家得到的信息中可知,地质变化和气候变迁是长期趋势,并且是不可逆的,短期内,经济秩序难以恢复,各个社会群落间因对经济风险防范的需求,也有了合并的需要。因此从长远来看,中华大地走向统一是种必然。即便不是秦来统一,也会有其他强有力的社会群落来统一,并构成一个完整而强大的经济体。

终于统一了

公元前221年,韩、赵、魏、楚、燕、齐六国全部灭亡,至此神州大地统一,成为了一个国家,这在中华历史上首开先河,为亘古所未有。秦王政觉得“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于是下令群臣讨论该采用什么样的帝号。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廷尉李斯等认为:秦王政“德兼三皇,功盖五帝”,拟上尊号“秦皇”,命为“制”,令为“诏”,自称为“朕”。经秦王政审定后,决定去“秦”,取“皇”,并采纳上古帝位称号,留“帝”,合称为“皇帝”,其它均如众所讨论。之后又探讨了给死去的君主议定谥号的问题,秦王政认为这是“子议父,臣议君”,很不妥当,于是下令废除谥法,自号“始皇帝”,后世依次为“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从秦王政的理想来看,他雄心壮志地试图打造一个千秋万代的帝国,然而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巨大落差,却为这段历史画上了一个遗憾的句号,众所周知,秦王朝是个短命的王朝,只经历了十五个春秋。

秦帝国究竟因何而亡,两千年来,众说纷纭,而这始终是个悬而未解之谜。[25]

西汉儒生贾谊的一篇《过秦论》,把一顶残暴的大帽子扣在了成为皇帝的秦王政的头上,并且给秦帝国贴上了暴政的道德标签。在后世的历史中,儒家把持了话语权,使得“暴政亡秦”的这种说法以讹传讹地流传了两千年。难道事情真如传闻中的那样,秦帝国是亡于暴政?这其中恐怕还有很多令人费解的疑点,似乎问题也不尽如一句“不施仁政”那么简单。

六、暴政的悖论

暴政是个很有妖魔化色彩的说法

公元前210年的那个冬天,秦始皇——也就是当年的秦王政,在第四次东巡的路上,告别了他殚精竭虑,耗尽毕生心血所创建的帝国,带着些许遗憾与世长辞。令他至死都耿耿于怀的是东郡(今河南濮阳西南)那石头上的几个字:始皇帝死而地分。的确,一语成谶,在秦始皇逝世的三年后,雄霸四海的秦帝国轰然坍塌。

本文在撰写初始的时候就提过,要摈除以贴道德标签为主视角的读史方法,而“暴政”论就属于典型的贴道德标签。

首先,暴政这个说法就很有妖魔化的嫌疑,缺乏公正的色彩;其次,暴政并没有明确的界定标准,只是种很模糊的形容,由于时代、立场以及个体的理解差异,对这个问题的衡量尺度莫衷一是,不便于对历史的规律进行精确的提炼。因此本文在关于秦帝国的终结是由于暴政这一主流常见说法,是不予承认的。

退一步讲,我们姑且假定有暴政存在,至多也就是把当时秦帝国政府秉承的基本治国方针——严刑峻法拿来当做标准。而按照这个标准,试问,两千年中国历史上,还有不是暴政的朝代吗?就史料而言,率先诬秦“暴政”的汉朝,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们司法当局手中的法律武器不如秦时的那样全面,或者明显地没有那样严酷。

况且,所谓的“暴政”真的就是维系政权与统治的天然大敌么?这似乎又未必。

受害者替施害者表白是一种病

我们来看两段真实而有趣的故事:

1973年8月23日,两名有前科的罪犯,詹·埃里克·奥洛森与克拉克·奥佛森,意图抢劫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市内最大的一家银行。在他们发觉抢劫行动失败后,采取了挟持人质作为自保手段。被挟持的人质均为银行内职员,共有四人。此后,为保证人质安全,警方与歹徒保持僵持状态长达130个小时。最终,事件因歹徒放弃抵抗并释放人质而结束。

然而这起事件发生后的几个月时间里,这四名遭受到挟持的银行职员,仍然对绑架他们的人显露出怜悯的情感,他们不但拒绝在法院指控这些绑匪,甚至还为绑匪们筹措法律辩护的资金,他们都表明自己并不痛恨歹徒,相反却表达出感激之情。他们的理由是,绑匪们非但没有伤害他们,反而对他们照顾有加。而对警察及司法机关,他们却采取了敌对态度。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人质中一名女职员克里丝婷竟然爱上了劫匪奥洛森,并与他在服刑期间订婚。这件事情的发生,一时间令全世界舆论为之瞠目结舌。

无独有偶。

1974年2月4日,美国加州地区激进武装组织“共生军”[26](SymbioneseLiberationArmy)绑架了报业大王威廉·伦道夫·赫斯特19岁的孙女——帕特丽夏·赫斯特(后简称帕蒂)。是时,帕蒂被软禁在旧金山大学附近的金门大街1827-6号公寓里,只能不时通过电话向父母报平安。“共生军”通过控制帕蒂人身自由的方式,对其父母进行了怪异的勒索:要求赫斯特家族捐出六百万美元的食品分给加利福尼亚当地的穷人,救女心切的赫斯特夫妇不得不满足了他们的要求。在分发食品的现场,大批的穷人因免费得到食品而过度兴奋,以至于出现了哄抢的场面,导致了大规模骚乱的发生。之后警方的介入使这项活动终止。

由于帕蒂出身名门,她的被绑架惊动了整个美国新闻界,大批媒体对此围追堵截,纷纷安营扎寨在帕蒂父母家门口,以期获得最新消息。帕蒂的父母与共生军反复交涉,要求释放帕蒂,结果被拒绝,此后双方的谈判戛然而止,赫斯特夫妇再没收到任何有关帕蒂的消息。

在帕蒂的家人均以为她遭到不测的两个星期后,却意外地收到了几盒录有帕蒂声音的录音带。出人意料的是,在录音带中,帕蒂开始赞美起“共生军”来。对此,赫斯特夫妇坚持认为,自己的女儿是受了胁迫才这样说。

然而戏剧性的一幕发生在两个月之后,这几乎让所有关注这件事的人啼笑皆非:1974年4月15日的早上9时40分,美国旧金山日落大道的爱尔兰银行遭遇了抢劫,劫匪中竟然出现了失踪两个月的帕蒂。令人感觉更不可思议的是,帕蒂在抢劫中手持卡宾枪,神情激动,表现得异常投入角色。

而后,帕蒂的家人再次收到了她寄来的录音带和“共生军”的宣传单。宣传单上,是帕蒂头戴贝雷帽,手执卡宾枪的英姿,她身后,是共生军的标志画面——盘踞的七头响尾蛇。帕蒂在这次录音中宣称自己已加入“共生军”,并表示要与自己出身的资产阶级家庭决裂,此时的她,已改名为“Tania”(塔妮娅,切·格瓦拉女友的名字),并同一名“共生军”组织成员堕入爱河。

1975年,也就是在帕蒂加入“共生军”1年半后,她和另外两名[27]“共生军”成员在旧金山被FBI逮捕,直至被法院起诉前,她还歇斯底里地大骂自己的父母是猪。

这两个真实而滑稽的故事,让人看了说什么也笑不起来。作为受害者,竟然对施害者产生认同感,甚至加入到施害者的立场中去。这种呈病态的情感及行为令人非常费解,于是引起了社会学家的关注。在对此做出深入的研究后却发现,这不仅仅是个案,而是在特定条件下一种普遍的心理反应,而围绕着这种心理反应所衍生出的一切行为,则被认定是一种心理疾病的具体表现。由于这种病症的首次发现是在斯德哥尔摩银行抢劫案之后,故将其命名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造就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条件有四条:

1、受害者受到重大的威胁,包括并不仅限于生命;2、受害者会得到施害者给予的小恩小惠;3、受害者处于封闭的环境下,只能得到施害者单向给予的信息;4、受害者感觉无路可逃,或对脱离施害者的控制不抱任何希望。

接受不能改变的现实

实践证明,斯德哥尔摩症的获得者,既可以是一两个人,也可是一群人、一个族群、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只要有施暴者与造就病症的四个条件共存,就会产生这种病,而且这种疾病的普遍性,高得令人吃惊。

如,清朝雍正年间,儒生曾静因阴谋煽动造反而被捕入狱,经历了囚禁、审判后,低头伏法认罪。谋逆本是大罪,理应处死。然而可以杀掉他的雍正帝,不但没杀他,反而给了他一个小官做,这使得曾静的态度大为转变,对朝廷对皇上感激涕零,臣服得五体投地。而后跟随朝廷大员辗转于江宁、杭州、苏州等地,对官办图书《大义觉迷

[28]录》进行反复宣讲,其言辞中谄媚之色令闻者不忍卒听。

显然,曾静是得了斯德哥尔摩症。历史上类似的例子比比皆是,最常见的就是所谓的“(罪臣)谢(皇上)不杀之恩”。

从某种意义上讲,商鞅的变法也是在制造这种疾病,而且异乎寻[29]常地成功。《史记》中对此有很含蓄的记载,说商鞅变法初年,上访声称新法不便的老百姓以千计数,在强制执行新法后,按部就班过了十年,秦国百姓开始对这法产生了好感,当年诋毁这部法的,在十年后纷纷到首都去夸赞这部法的优秀。

人所共知,商鞅的新法非常苛刻,动辙便大刑伺候;同时有引导性的给以恩惠,如拜爵获赏等;用户籍管理,禁止旅店营业的办法将人口锁定在固有的生活区域,既不能逃逸,又无法拒绝官府单向给出的信息。这些条件恰恰够得上制造斯德哥尔摩症,而从秦国百姓的行为上判断,正是感染了这种疾病且症状表现得很典型。

弗洛伊德曾说,人若落入一种无法摆脱的痛苦之中,到了难以承受的地步,就会把这种痛苦看作是幸福,用这种方式来寻求解脱。

种种迹象表明,虽然古医学、社会学并没有对斯德哥尔摩症做出概念性的描述,但是古中国的政论家、社会学家对于这一规律却不是一无所知。法家理论中的“重刑薄赏”,一些权术论述中所谈及的“恩威并施”,都是对人这种心理疾病进行合理的运用。

从经济角度看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会发现这是个比较成本的问题,即对抗施害者的生存成本无限高,而顺从施害者的生存成本偏低,甚至能得到些额外的收获。作为生物体本能的求生意识就令人做出最经济的选择:顺从施害者并选择站到施害者的立场中去。在受害者脱离施害者后,一定时间内,心理行为的惯性仍然延续着曾经的经济意识,于是就产生了种种令人难以理解的现象。这种扭曲的经济意识会随着环境的改变而逐渐淡化。当然,因个体差异,也有极个别的特例,[30]在脱离了受害环境后表现了剧烈的不适感使其走上极端,如王国维的自杀。

与暴政无关

抛除人道因素考虑,利用斯德哥尔摩症对于维护政权统治是非常行之有效的,而造就这种病症必然要施加暴力。法律与刑罚,这暴力的具体表现形式。从这个角度可以说,暴政并不是维护统治的天敌,反而是有效的工具。联系到秦帝国以法家思想为内核的立国之本,若仅从暴政不暴政的角度讨论政权稳固与否的问题,合理的解释应该是相反的,因暴力施加不足而导致社会对威胁感体会得不够强烈,于是才有了颠覆政权的愿望。

换句话说,秦帝国的衰亡与暴政无关。因为这种说法的逻辑基石根本就不存在,那么构筑在其之上的一切说法,必然都是虚幻的空中楼阁,站不住脚。换言之,只要立足于科学视角,以暴政做为切入点来探询秦帝国衰亡原因,就是一条走不通的死路。

因此,若要探询秦的衰亡真相,只能另辟奚径,重新从故纸堆里寻找历史的蛛丝马迹。

七、帝国的涅盘

无知者无畏

秦朝末年,天下大乱,各地烽烟四起,到处有人“起义”,所有史书对这段历史的记载不外如是。我们姑且暂且先不去预设起义的原因,转而先去考虑到底是些什么人参与了武装反政府组织,又是谁在试图颠覆秦政权:

陈胜、吴广,出身佃农,是社会的最底层,但是不甘心在被食利阶层终老,一直在试图寻找着跻身更高一阶层的机会。倘若早出生个三、四十年,尚可赶上秦征战六国。及早到秦国参军,尚可凭借健康的体格搏一搏军功,以期获得爵位和封赏,使自己所处阶层有所提高。而秦一统天下之后,社会的利益分配格局已经固化,这个群体的人几乎永远不会再有阶层跃迁的机会了,这是他们痛苦的根本。

从他们揭竿起义前的酝酿中可知,他们造反的政治旗号非常可[31]笑,是假借了公子扶苏和项燕名义。殊不知,这风马牛不相及的两者,政治立场完全不同。强行将这两个人的名头捏合到一起做政治旗号,着实太过不伦不类。对此,除去无知者无畏外,实在找不到其他合适的形容。这里不排除一种可能,陈吴二人只听过这两个政治人物的名字,而对其他为政者几乎一无所知。

好在公子扶苏和项燕已死,死人不能复生,不能出来和他们对质,这使得他们更加有恃无恐。

在历史记载中,不曾看到陈、吴二人有何政治目标或政治理想,从他们造反的出发点不难看出,他们对推翻大秦帝国的统治并没有什么坚定的信念和意志,至多只想在其中捞一笔利益供个人享受而已。倘若条件合适,利益足够,哪怕做山贼土匪,他们也会欣然前往,趋之若骛。至于他们筹备谋反的举措如鱼腹丹书、篝火狐鸣等,则均属鸡鸣狗盗,上不得台面的小伎俩。

说到底,自比天鹅、大雁的陈胜,无非是个惟恐天下不乱的文盲[32]加流氓而已,其日后称王时对待昔日故交的态度,也充分的说明了这个问题。那时的他,早已将年轻时的誓言忘在了脑后:苟富贵,无相忘。

然而正是这文盲加流氓,却撕开了秦帝国华丽却藏满虱蚤的长袍,撰写了王朝更替的历史扉页。

客观地说,大泽乡的叛军与当时天降大雨有着莫大的关系,但是对于陈胜、吴广二人来说,天降大雨赶不上工期只是个借口,更是个条件。即便没有这场雨,他们也会选择适当的时机,创造必要的条件来滋生出其他的事端。只是他们恰逢秦帝国最高政权更替,政局不稳的情况下起兵,才有机会被载入史册。若是政局稳定,一群乌合之众的武装力量,短时间内就会被政府武装直接镇压下去,几乎不可能在历史上留下任何痕迹。

在秦末这段动荡时期里出现的反政府武装组织者,有相当一部分类似于陈胜、吴广这样的平民或小吏,他们都属于被食利阶层,典型[33][34][35]的如武臣、韩广、刘邦等人。他们均是无法从政治体制内获得养分的人,更没有谋求阶层跃迁的途径。他们社会地位低下,而又不满于现状,在特定的时期里,他们就会成为扰乱社会秩序的生力军。

寻求事业的发展是主流的想法

这里我们似乎触及了些历史的实质:比起条件艰苦环境残酷,人们似乎更惧怕没有希望。秦帝国的统一中华,使得神州大地上再无大规模战事发生,军国制度的骤然停摆,断绝了无数人试图以军功封侯拜爵的梦想。

通过军功晋升的这条快捷通道被堵死,而又无其它晋升通道,这使得被食利阶层试图在体制内寻求社会阶层跃迁的机会大约为零。被忽视的晋升需求在体制内得不到满足,被食利阶层就会寻找体制外解决的办法,自己创造出社会阶层跃迁和利益再分配的机会。毫无疑问,用武力解决此类问题往往直接有效,因此,在适宜的条件下,被食利阶层所参与的武装暴动就会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

这个问题有史为证,《史记》中曾记载,在陈胜刚刚自立为王时,一些过去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如陵县人秦嘉、铚县人董緤、符离人[36]朱鸡石、取虑人郑布、徐县人丁疾等都各自单独起兵造反,这足以证明陈、吴造反事件绝非偶然,只是在选择合适的时机而已。至于其他人,除了等待时机外,还持有观望态度,在等首开先河者的出现。一是作为自己效仿的榜样,二是控制风险。通俗点讲,就是先看看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到底什么下场,倘若没便宜可占,就暂缓或放弃造反行动。

有一种先天优势叫继承

然而被食利阶层并不是造反起义的全部,相当一部分起义者的主体是原关东六国的旧贵族。他们的政治野心可不是陈胜、吴广这些不入流的小流氓可比的。有代表性的如项梁项羽叔侄俩,如称过齐王的田儋(音同“丹”),称过赵王的赵歇等人,他们才是真正动摇帝国根基的中坚力量。甚至许多平民草根出身被拥戴为王的人身后,都有这些旧贵族的支持,如韩广等人。

旧贵族的意图非常明显,那就是推翻秦的统治,建立自己的政权,让官府为自己服务,成为保障自己权益的工具。从战争的进程和结果上看,旧贵族的见识,政治视野的宽度,政治素养的高度,军事行动的理解程度及对可利用资源的整合能力,这些都让平民草根出身的谋反者难以望其项背。

与政府军对抗过程中,旧贵族组织起的军队与平民组织起的军队表现出截然不同的气质和战斗力,这点从历史进程上就可以一览无余:只有少部分贵族率领的军队外,其余造反军队在政府军面前几乎不堪一击。

应该说,陈胜死后,纯正的草根军队就已经彻底没有了,至于剩下的反秦军队里,或多或少都有些旧六国贵族的影子在其中若隐若现。

资源的传递与继承,是创造历史的必要条件,无论是经济领域还是政治领域都是如此。这资源包括并不仅限于物质。良好的教育环境,宽阔的人脉渠道,上佳的社会声望……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人处于社会中可利用的资源。只有具备充足的资源,在适宜的条件下,才能出现创造历史的壮丽画面。退一步说,即便只是在社会中立足和生存,既有资源的拥有者要比无资源者更容易获得社会的认可和接纳。

而依照人类的生存发展规律来看,对资源的传递及继承,绝大多数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或者说,血缘关系在资源的传递及继承的分配次序上,优先于其他社会关系。因此说,王侯将相确有种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一般规律而不是特例。在没有特殊机遇的前提下,普通民众受资源制约,极难封侯拜相。

说到底,封侯也好,拜相也罢,其最高目的诉求无非是成为社会中优势资源的掌控者。秦的一统江山,使这优势资源进一步垄断于最高统治者——皇帝手中。反观六国的旧贵族,无不因独立政权的消失而丧失了自己大部分的优势资源。在优势资源的占有和掌控问题上,六国的旧贵族与秦帝国的利益矛盾是不可调和的。为了自身的利益,旧贵族也会成为意图颠覆秦政权的主力军。

由此,不难看出,看似四海升平、一统江山的大秦帝国其实蕴涵着丰富的不安定因素,掩盖在平静的表面下说成波谲云诡也不为过。看似突然的崩塌实在绝非偶然,而是有着深刻的必然因素在冥冥中主导着一切。

应该说,秦始皇对这些不安定因素并非没有丝毫察觉。于建国初年,他就动用行政手段将六国旧贵族及富豪迁移到首都咸阳,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瓦解掉旧贵族在当地的政治影响力。然而此举做得并不够彻底,并非所有的旧贵族都被纳入控制范围,这使得不安定因素仍然存在。迁移旧贵族和富豪另一层目的是改善首都地区的经济环境,这些富庶群体一起迁入首都,他们所带来的财富会加速首都地区的经济发展。

史上说秦始皇残暴,大概是因为“焚书坑儒”,然而看他对旧贵族的态度,个人认为太过于心慈手软了。若不以人道角度考虑,而完全以维护政权及金字塔社会架构稳定的角度来考虑,消灭潜在政治隐患是非常必要的。在天下大局既定之后,就应该对旧贵族大规模清算镇压。未必要将他们全部杀死,但是最不济也要杀得这些旧贵族万马齐喑、噤若寒蝉,之后再施以恩惠,如将其纳入政府供养的体制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因远离优势物质资源,其非物质资源的力量会逐渐弱化消亡。尤其是经历两代甚至是三代人之后,一切优势资源都与他们渐行渐远,他们也习惯于没有优势资源的日子,妄图颠覆政权的念头自然会彻底根除。

正因为秦始皇的心慈手软,或者是因为他把这些旧贵族也当成了自己的私人财产(人口数量),所以才没有采取找借口对其进行大肆诛戮。要知道,以当时的社会普遍文化程度来看,普通百姓是不识字的,更毋论写字。那么“始皇帝死而地分”这几个字到底是何人所刻,可称得上昭然若揭。这样的问题,是严重的政治事件,完全可以利用其掀起对六国旧贵族清算的政治风暴,然而秦始皇却没有这么做,只是草草处理了周边的居民即告终。

不安定因素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才为日后的烽烟四起、国崩地分埋下了隐隐的伏笔。

被捆绑在权力十字架上的人

秦始皇死于51岁,按照今日社会的衡量标准,他正当壮年,而以当时社会的平均寿命来看,他算得上长寿。在日复一日的高强度工作下,在当时落后的医疗条件下,仍然能如此高寿确是难能可贵。

生老病死是无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优越的条件虽然可以延长人的寿命,但是长生不死却是笑谈。金字塔式的社会架构下,最高掌权者的寿命长度,有效地限制了帝国政治制度的延续性和长期性。简单些说,秦始皇一个人的命再长,也不可能耗过六国旧贵族的三代人。他的死去,引发了一系列政局的乃至社会的动荡,则成为旧贵族谋反的契机。

秦始皇至死前,一直未做权力交接工作,只是匆忙拟了一份遗嘱。遗嘱的低透明度成了权力移交的不可靠因素,二世皇帝仓促即位以及即位后的政治大清洗皆因它而起。

无数历史证明,权力交接的过程中,准备的越充分,过渡得越平稳,权力的移交成本越低,因权力交替而导致的社会动荡越轻微,甚至可以忽略不计。然而绝大多数掌权者却不愿过早地让他人染指权力,这使得许多权力移交变得充满不确定因素。恋权和贪财一样,是人的本能。为了争夺权力,无数血亲反目,这使得我们看到的宫闱之变无不血迹班驳。而权力的执掌者,也尽数被捆绑在权力的十字架上不得脱身。

秦始皇,就是这典型被捆缚在权力十字架上的人。帝国的迅速毁灭与其恋权虽无直接关系,却有间接影响。或许他没意识到,自己竟然如此快地离开人世,就是这点出乎意料,使得秦帝国权力更替的成本高到无以复加。

大秦帝国经济危机的开始[37]

一切政治须立足于现实,钱穆先生在他的著作里不止一次提到这个观点,对此,我个人深以为然。客观地说,秦始皇治下的秦帝国政府,并非没顺应时势做出转变,在统一后产生的一切国策,无不是为解决现实问题而制定。如为了稳定治安,政府收缴民间的武器并销毁;为了鼓励商业发展,给予畜牧商人乌氏倮政治身份,允许其按期行朝请礼。这些政治信号无不是在向外界证明,为切实解决社会问题,秦政府在逐步做出转变。于经济制度改革中,秦政府的建树还不止于此,如规范了长度、面积、体积、重量的标准,统一了货币的单位等等,这些都为经济发展带来了长足的进步。然而,这样做还远远不够。原因在于,还有更多的社会实际问题有待解决,而对应出现的政治措施大多既不治标又不治本。

以经济为例,基于我们已知的土地国有制及授田政策,统一后的土地分配,就会成为一个巨大的难题,即已有的土地无法承载依照既定土地制度进行的分配方式。

云梦秦简中《秦律杂抄》部分曾记载“战死事不出,论其后”,而《法律答问》部分则记载“官其男为爵后”,两者合在一起说明了一个问题:爵位可以继承,与爵位对应的土地及房产等也可以继承。土地使用权的可继承性,会使政府可用于授田的土地数量越来越少。对外发动战争时期,尚可以凭借新获得土地做为分配标的。然而对外战争结束后,土地的数量就成为了一个常量,再无增长。而人口数量却始终是变量。从理论上说,只要人口保持持续增长,原有的土地制度迟早要破产。

土地是有限的,而农用土地的更加有限,则造成现实中的问题远比理论中的更复杂也更棘手。众所周知,于公元前221年,六国的土地尽数被秦收入囊中,而原六国土地上的居民也都成了秦的子民,他们统称为“黔首”。由于执行了秦的土地制度,基于原土地制度下的旧经济秩序顷刻间即灰飞湮灭,而新经济秩序的建立工作只是刚刚开始。彻底重建经济秩序,是项浩大的工程,不仅要投入人力物力,还需要时间。

经济秩序与经济制度息息相关。若制度与现实不相吻合,执行中势必会出现无法解决的矛盾,这将直接导致建立经济秩序的希望破灭。公元前216年,也就是秦帝国建国的五年之后,原有的授田制度土崩瓦解,新的土地制度变成了“名田”,即命百姓自报所占土地数量。改变土地制度原因在于,按照授田制度,旧有的农用土地无法满足现有人口的需要,于是就需要开垦新的土地。而新土地以什么样的形式开垦,开垦后的使用权又归属何人,都成了悬而未解的难题。“使黔首自实田”意味着政府不再按制度规定向黔首授田,黔首应占有的土地由他们自己去设法解决。政策潜在含义是允许农民自行垦荒,谁开垦谁就拥有土地使用权。而另一层含义则表示,政府对土地的所有权仍未改变,要依照土地实际数量征收税款。尽管这条政策并未公开宣布土地为私人合法所有,可这却为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悄然打开了一条门缝。

土地制度的仓促变更,使尚未建立起新秩序的经济环境再次遭到巨大冲击:制度颁布的当年,粮食的价格突飞猛进,暴涨至每石米高达一千六百钱。据史料记载,战国时期粮食价格大体比较稳定,基本都围绕着每石三十钱这个价格基础波动,偶遇灾荒年,粮价虽有上涨,但也不至于如此离谱。粮价的波动如此剧烈,充分地表明社会对新制度的措手不及。而由此引发的社会恐慌和不适感,对经济环境产生破坏力的惊人程度更是叹为观止。

我们甚至可以就此做出推断:由于政府对土地制度的更改,导致农用土地、以及土地衍生品——粮食,马上在绝大部分人眼中成为奇货,商人乘机屯积居奇,利用这一契机哄抬物价,最终导致了粮价的突然暴涨。

土地,这最为重要的生产资源,是一切经济的载体,无论是对于个人还是国家,都是安身立命之本。对于其制订政策制度,若不秉承着谨慎的态度,出现大的经济问题自是在所难免。秦统一六国后,对于过去的土地制度及政策并未做大的改变和调整,仅仅统一了各地田亩丈量制度,这于解决实际问题来看是远远不够的。六国旧址上,人口密度迥异,地区经济形式差异巨大,盲目执行秦制定于战国时期的土地制度,可以说既惘顾现实又缺乏前瞻意识。

在经济危机中徒劳无功的挣扎[38]

消灭六国后,秦依然谋求对外扩张,但是战事的规模已大不如前,也无须将六国旧部组织起来投入战斗,裁军成了大势所趋。军人退伍归田,将重新转化成劳动力,而土地的供应不足,势必使得这些劳动力闲置。用现代经济视角来看,这种现象叫做失业。失业即意味着丧失经济来源,生存就会受到挑战。

无论是工业社会还是农业社会,无论是现代社会还是古代社会,就业的不充分,必然会成为社会安定的隐患。雪上加霜的是,由于战争的结束,社会对武器的需求量急剧下降,使得六国混战时期得以迅猛发展的冶金业和手工制造业作坊大量倒闭,依附于这些产业的劳动力也转为闲置状态并丧失了经济来源。

尽管帝国创立之初,政府就给出明确的政治信号,将对商业放松管制。可是长时期的战争或类战争经济模式扭曲了经济环境,令经济结构过于简单且僵化,即便政策有所改变,短期内也不能彻底改善社会经济交换与流动性不足的问题。经济环境的亚健康,使得失业问题变得更加难以解决。失业者没有经济收入,就会节衣缩食,压缩消费支出,进而导致整个经济环境中呈现出需求不足的状态。

在经济体内部需求不振,失业率高涨的状态下,秦帝国政府采取了对交通、水利、国防工事、政府行政办公场地等基础设施斥下巨资进行开发建设的政治措施。由于史料对其记载得不够详尽,时至今日,我们已无从推断当时的最高决策者秦始皇做出这样的政策决定是出于什么目的。但是仅仅用“好大喜功”等字眼来概括这些,未免过于看轻了这意图使苍生庶民免于挨饿并以此为政治目标的执政者,而我又欠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他大肆投资基建的目的是为了扩大就业、增加内需。不管怎样,我们看到是一段以政府为主导,集约化发展经济的历史。

在现代金融技术未进入社会经济体系之前,政府难以做到以赤字来提高财政支出,只能凭借提高财政收入的办法来提高财政支出。冷静地分析后,不难发现,这样的举措对于挽救濒临运转停滞的经济环境并无任何好处。激活僵死的经济,需要的是促进经济的流动,并减少不必要的阻碍和损耗。由政府来主导经济,势必会将资源集中到政府手里,这首先就为资源的合理分配使用带来不必要的困难,使资源在经济活动中得不到及时使用,从而导致其无法在经济活动中发挥尽可能大的作用;其次,政府属于非创造价值的社会构成部分,过度介入经济,只会使经济流动领域中凭空多出一个不创造价值的层级。多出这一层级,不单会阻碍经济的流动,还会使社会财富在通过这一层级时,产生大量的无谓损耗。

因此,依靠政府主导的经济行为来改善经济环境实为饮鸩止渴。有一点我们应该意识到,政府自身不能创造经济价值,因此它的任何经济输出,都要仰仗从社会中吸取经济给养才能完成。换言之,政府的财政支出越大,从社会中获取的收入就要越大。尤其是,当社会创造经济价值的速度跟不上财政收入增加速度,就会出现财政收入和社会财富的比例失衡,直到社会经济体系无力负担,最终导致经济萧条、衰退。从某种意义上讲,政府主导经济,除了榨取社会经济的活力外,对经济发展并无任何促进作用或有益价值。

从经济角度看立法及社会制度建设,其最高目的诉求是为了降低社会运转成本。秦帝国的立法理念脱胎于法家思想。法家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重刑薄赏。从李斯对秦始皇的立法建议来看,他显然没有掌握法家思想的神髓。薄赏不等于不赏,没了恩惠,仅靠刑罚的高压,民众对政府的认同感是要大打折扣的。更可怕的是,当民众认为认同政府和反对政府的成本相似而后者的收益远高于前者的时候,就会出现遏止不住的反政府狂潮。

前文曾说过,固化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使得下层民众丧失脱离自身阶层的机会,这意味着他们永远无法染指社会福利的分配,这显然是制度的缺陷所导致。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没有平衡点,就会使整个社会的运转过程中频有摩擦,陡增许多不必要的成本,这就和立法的初衷相悖了。

从解体中得来的经验

至此,我们可以看到,帝国初建时期,众多的社会问题并未得到妥善的解决,反倒是一干不得体的政治措施大行其道,这使得本就严峻的政治形式日益恶化。关于此,个人认为,不能将其简单的归咎于执政者的道德水准上,而无视历史现实。公正客观地分析、评判造成此种情况的因素,才能使后世人成功地从这段历史中汲取到经验。

如此庞大的土地,如此众多的人口,完全由同一个政权管辖,于中国历史来讲,尚属于破天荒头一遭。地域的辽阔,经济带的绵长,使得制订一套合理的经济制度成为巨大的难题。早于秦帝国的春秋、战国时期,虽然社会各界对政治、经济问题的理论探索层出不穷,但是其针对性明确,均是直指当时群雄并起、多国共存状态下的社会问题,同后战国时代的大一统政治现实并不吻合,于帝国的构建,并无有效的指导意义。

前无古人的秦帝国在创建过程中,由于在政治、经济等诸多社会科学领域里,既缺乏实践的经验借鉴,又缺乏完整的理论指导。一切制度的建设,都只能靠自己在实践中摸索,这将给具体操作过程中,带来极大的不可预期风险。

经由我们对于历史断面的剖析可知,造成秦帝国的无以为继是多种因素造成的,这其中既有政治上的,也有经济上的。而相当一部分因素,按后世的眼光来看,是完全可以规避的。然而正因为历史无法超越,所以才成为今日的经验。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秦帝国的崩溃是由于社会群落的突然扩大,而管理经验却不充分才导致的结果。

现实的残酷与无情,让今天的我们翻开历史总难免唏嘘不已。尽管秦帝国短暂的历史称不上成功,甚至被后世披着知识分子外衣的政客横加污蔑,可我们仍旧对其表示敬意。因为那是跨时代的先行者,是新政治制度的开拓者。

虽然秦帝国有着这样那样的缺陷,不尽人意,但是它的历史价值却是无与伦比,不可否认。它的终结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政治遗产,除了丰富的极权统治实践经验外,还有一整套有关政治、经济的管理制度及体系,这不仅为汉帝国持续四百年奠定了深厚的基础,还对之后的中华文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直到今天,帝国的痕迹仍然遗留在我们身边。

与其说秦帝国覆灭,不如说它永存,它傲岸身躯的残骸早已彻底渗透在这片土地中,永不消逝。这不生不灭的状态正符合一句佛语:涅盘。[1]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卫国(今河南安阳市内黄梁庄镇一带)人,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应秦孝公求贤令入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图强。孝公死后,被贵族诬害,车裂而死。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2]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晚号半山,小字獾郎,世称临川先生。因封荆国公,又被称为王荆公,抚州临川人。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熙宁三年起进行改革,六年后宣告改革失败,被罢免官职后,隐居于江宁直至病故。[3] 董仲舒(前179-前104),广川(今河北景县)人,西汉时期著名思想家、政治家。于元光元年(前134),向汉武帝其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终被采纳。[4] 马太效应(MatthewEffect),是指好的愈好,坏的愈坏,多的愈多,少的愈少的一种现象。源自《圣经·马太福音》[5] 云梦秦简,又称睡虎地秦墓竹简,睡虎地秦简。指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中出土的大量竹简,其内容主要是秦朝时的法律制度、行政文书、医学著作以及关于吉凶时日的占书,为研究秦帝国的政治、法律、经济、文化、医学、等方面的发展历史提供了翔实的资料,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6] 青川秦牍,中国战国时期秦墓中出土的木牍。1979年四川省博物馆等单位在四川省青川县郝家坪50号秦墓发掘出土。内容为秦武王二年(公元前309)颁布的,由丞相甘茂等修定的《为田律》和与该法律有关的记事。木牍文字记录了秦统一前田制变化的史实及整治田亩的具体规定,对研究战国时期秦土地制度及社会经济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7] 原文为:声伎无通于百县,则民行作不顾,休居不听。休居不听,则气不淫,行作不顾,则意必一。意一而志不淫,则草必垦矣。

大意为:没了音乐和杂耍,百姓就会在家休息好,休息好了,就能努力参与生产。[8] 出自《史记·商君列传》,原文为:卫鞅复见孝公。公与语,不自知跶之前于席也。语数日不厌。大意为:(于是)卫鞅重新觐见孝公,孝公与之讨论时倍感投机,不知不觉间,在垫席上竟然向前移动膝盖好多次,两人一连谈了好几天都不觉得厌倦。[9] 费雪(Irving注isher1867-1947),美国经济学家、数学家、经济计量学的先驱者之一。著有《利息率》(1907)、《利息理论》(1930)《通货膨胀》(1933)、《百分之百的货币》(1935)等经济理论书籍。[10] 王莽(前45年-23年10月6日)字巨君,魏郡元城人,西汉政治家,新朝的建立者,公元8年—23年在位。因改革失败而导致政变最终被杀。[11] 出自吕思勉所著《先秦学术概论》。[12] 孙子,名武,字长卿,春秋末年军事家,齐国乐安(今山东广饶,另一说为惠民县)人,生卒年代不详,著有《孙子兵法》。[13] 克劳塞维茨,全名卡尔·菲利普·戈特弗里德·冯·克劳塞维茨(1780年~1831年),德国军事理论家和军事历史学家,普鲁士军队少将,著有《战争论》。[14] 出自《史记·项羽本纪》,指秦末钜鹿之战时,项羽率军渡过漳河救援赵王歇部队的历史事件,当时项羽带兵渡过漳河后,就把船只、锅碗、军营尽数销毁,而后以“到敌人军营中取锅做饭”为口号,一路披靡,最终打败章邯、王离麾下的秦军。[15] 出自《史记·淮阴侯列传》,指汉初统一战争时,汉将韩信率军攻赵,穿出井陉口,命令将士背靠大河摆开阵势,与敌人交战。韩以前临大敌,后无退路的的处境来激发将士拼死求胜的决心,结果大破赵军。[16] 亨利·黑兹利特(HenryHazlitt),美国经济学者,著有《一课经济学》。[17] “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语出《商君书·境内》,意为杀敌一人就可以获得一级爵位的封赏,杀敌的证据是敌人的首级。这是秦国当时典型的军功绩效考核制度。[18] 吴思(1957-),作家,《炎黄春秋》杂志副社长兼执行主编。著有、《潜规则》、《血酬定律》、《隐蔽的秩序》等作品。[19] 歼灭战,(Annihilation),军事术语,指全部或大部杀伤、生俘敌人,彻底剥夺敌人战斗力的作战。这是一种不对称的战术,它不以攻城夺地为唯一目标,而是以歼敌有生力量作为主要目的,具体执操作中,有很多独特的作战方式,就不逐一列举了。根据歼灭战的概念可知,秦国歼灭六国军队的数量,不见得完全指杀伤,不排除一种可能是俘虏对方并解除对方武装,关于此,后文有详细的论述。[20] 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Bacon,1561-1626),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散文作家、哲学家、政治家。[21] 指邓小平(1904-1997)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中国主要领导人之一。[22] 指秦晋韩原之战,发生于周襄王八年、秦缪公十四年(公元前645年),此战的利益纠葛背景较复杂。晋惠公在未继位前,曾以割让黄河以西的土地为条件请秦国发兵,助其返晋为君。然而晋惠公在即位后就违背了当初的政治约定。秦缪公对此极为恼火,但没有过激举动。之后,晋国因天灾发生了饥荒,向秦国求助。秦缪公不计前嫌地赠予了晋国大批粮食。再之后,秦国遭灾向晋国求粮时,却遭到拒绝。结果引发了秦晋之战。公元前645年秋,秦缪公率军攻晋,三战尽数告捷,顺利击败戍边晋军,并东渡黄河进入晋地纵深。晋惠公领兵迎敌。十一月,秦、晋两军战于韩原(今山西河津与万荣之间的黄河东岸)。晋大夫梁由靡于混战中率部截击秦缪公,将其击伤,并围困于乱军之中。随缪公作战的300名岐人(今陕西岐山东北)发现缪公被围,遂奋勇冲杀,将其救出。晋惠公因战车陷入泥泞之中,无法行动,被秦军俘获。晋军由于失去主帅,终导致全军溃败。次年,双方议和,晋国割让其河西之地给秦过,秦国以释放惠公归国为交换条件。[23] 即华阳夫人,秦孝文王王后,楚国贵族,芈姓,与秦国的宣太后、穰侯及华阳君有血缘关系。[24] 前243年,整个中国发生蝗虫灾害及瘟疫;前240,238年,频繁出现流星雨,而后又有夏季低温;前236,出现旱情;前234,再次出现流行雨;前232,出现地震;前230年,大旱;前228,燕发生重大饥荒;前226,楚降大雪,降雪量达57CM。[25] 贾谊(前200-前168年),又称贾太傅、贾长沙、贾生。洛阳(今河南洛阳市东)人,西汉初年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26] 共生军,20世纪60-70年代产生于美国加州的一个武装反政府激进组织,美国反越战和民权两大运动社会背景下的产物,其灵感来自于共产政权和南美革命,成员有不甘被压迫的黑人,也有前越战老兵,还有激进的大学学生,他们同情穷人和弱势群体,主张为他们争取权利;但也因主张暴力革命而有过激行为,如大量购买武器,制造炸弹,枪杀5人并抢劫过银行。其最惊人之举,是绑架了帕特丽夏·赫斯特,此举后来被美国《时代》周刊列入20世纪百年大案之一。[27] 美国联邦调查局,英文全称FederalBureauofInvestigation,英文缩写FBI。[28] 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清世宗胤禛因曾静反清案件而刊布。内收有关上谕十道、审讯词和曾静口供四十七篇、张熙等口供两篇,后附曾静《归仁说》一篇。全书共四卷,清世宗胤禛时期官修。[29] 出自《史记·商君列传》,原文为:“令行于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行之十年,秦民大说(悦)……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30] 王国维(1877年-1927年),字伯隅、静安,号观堂、永观,浙江海宁人。近代中国著名学者,杰出的古文字、古器物、古史地学家,诗人,文艺理论学,哲学家,国学大师。因清王朝覆灭而自杀。[31] 出自《史记·陈涉世家》,原文为:陈胜曰:“天下苦秦久矣。吾闻二世少子也,不当立,当立者乃公子扶苏。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今或闻无罪,二世杀之。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为楚将,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今诚以吾众诈自称公子扶苏、项燕,为天下唱,宜多应者。”[32] 陈胜称王后,当年曾同他一起被雇佣给人家耕田的伙计听说了这件事,便去投靠他,只因有人说其言论对陈不敬,有损陈的威严,陈立刻下令把故人诛杀。[33] 武臣(·-前208)秦末反政府武装组织将领,陈县人。前209年8月立为赵王,前208年被其部将李良诛杀。[34] 韩广,原六国中赵国上谷小吏,秦末陈胜吴广起义时期,在武臣[注34]手下听命,后至旧燕国领地进行安抚过程中,被立为燕王,后死于手下大将臧荼之手。[35] 汉高祖刘邦(公元前256-前195年),原名刘季,秦帝国时期曾任政府小吏(泗水亭长),参与秦末武装暴动并在斗争中获得政权。“汉高祖”其实既非其庙号,也非谥号。作为汉朝开国皇帝,刘邦的庙号为“太祖”,谥号为“高皇帝”。但自司马迁称刘邦为“高祖”后,后世史学者习惯性地沿用了这个说法。因此“太祖高皇帝”、“汉高帝”或“汉高祖”都是代指刘邦。[36] 出自《史记·陈涉世家》,原文为:陈王初立时,陵人秦嘉、铚人董緤、符离人朱鸡石、取虑人郑布、徐人丁疾等皆特起。[37] 钱穆(1895-1990)现代历史学家,国学大师。江苏无锡人,字宾四。笔名公沙、梁隐、与忘、孤云,晚号素书老人、七房桥人,斋号素书堂、素书楼。[38] 公元前214年,秦将蒙恬西驱戎狄,北逐匈奴,同年,秦政府发兵南征百越,夺取陆梁地区,设置桂林、象郡、南海三郡。

帝国辉煌——汉篇

他建立了一个国家前所未有的尊严,他给了一个种族挺立千秋的自信,他的国号成了一个民族永远的名字。这慷慨激昂的三句话,给了一个帝国统治者至高的评价。这位统治者所生存的年代,就是被后世广为传诵的“汉唐盛世”中的汉帝国时代。“犯强汉者,虽远必诛”成了时代的最强音。

这因开国皇帝发迹地为汉水源头而就此命名为“汉”的朝代,其政权统治中华大地长达四百年。它的存在,标志着帝国文明走出了秦时期的探索,进入了一个辉煌的阶段。前朝的执政经验,为汉帝国提供了充分而有效的执政理论依据。帝国政权的稳固续存,昭示着帝国文明鼎盛时期的到来。

同时期的亚洲大陆上,游牧文化同样在经历了一幕剧烈的盛衰变化,匈奴的神话,月氏的传奇……一个个动人心魄的故事频露峥嵘。而欧洲大陆上,正处于爱琴文明的晚期。罗马帝国,这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即将从欧洲众多的社会群落中脱颖而出,用武力开创古历史中另一段文明。似乎整个人类文明都就此进入到一个繁荣时期,在历史的长河里群星璀璨、熠熠生辉。

汉帝国缘何而生,缘何而盛,又缘何而衰?它和秦帝国又有着怎样的关系?在未翻开汉的史卷前,这问题纠缠着我终不得解。然而真的打开了史卷,更多的问题迎面而来,让我不禁惶惑了,难道这就是两千年来备受推崇的“强汉盛世”?

八、历史原来可以开倒车

公元前205年的关中往事[1]

公元前206年十月,秦王子婴素服白马,带着业已打包封好的,象征着秦皇帝至高无上权力的玺、符、节等信物,向一个叫刘季——后来更名做刘邦的男人投降。至此,雄霸四海的秦帝国彻底土崩瓦解。

两个月之后,一个军事天才带着四十万军队,尾随着刘季的足迹,一路烧杀掠夺地来到了关中地区,随后就把这里变成了惨不忍睹的人[2]间地狱。这个近似瘟神样的天才男子叫项籍,字羽,反秦政府武装组织的首领,后来的西楚霸王。

项羽及其手下的入关,像是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带给关中百姓无穷无尽的灾难,却扣留了仅存的希望。他们一连折腾了三个月,仍然不愿罢休。然而为了更大的利益,他们不得不选择了结束这一切,并离开关中。公元前205年的春天,这群灾星带着满心的憧憬和因掠夺而带来的快感,离开了这片被他们蹂躏得几乎体无完肤的焦土。吸引他们离开的,是各自获封的王位和土地。这似乎让业已消亡十余年的封建制度死灰复燃。后世的历史学家无不对此口诛笔伐,尤其是谴责那只看似主导着这一切发展的幕后黑手及它的主人项羽。主流的说法,认为他开了历史倒车。而持这主流说法的人,往往是历史唯物主义者。

常见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或称唯物史观,在判定历史进步与否的依据上,有着无法回避的硬伤和缺陷。首先是过于迷信物质因素并弱化人的因素,这直接导致了历史价值观的扭曲,彻底蜕变为只承认成王败寇,即胜利者就是历史的进步方向,失败者就是历史的落后角落,而彻底忽视历史事件中的偶然性。

成王败寇的逻辑,常使得判断历史事件出现双重标准。以项羽和刘邦为例,他们面临着同样的历史客观条件,相近的历史时间,选择了相似的政策,在历史中却得到了截然不同的评价。项羽的分封就是逆历史发展潮流,开历史倒车,而刘邦的分封就是顺应天意,符合历史进步的发展轨迹?两相对比,不难发现,这说法荒唐得近乎可笑。

另一个缺陷是执迷于生产力及生产关系而不能自拔,而全然罔顾经济规律及一切历史事件的本质。典型的表现是,只用条条框框圈定现象,如农民起义等,而不加理性、客观、具体的分析,就将其一律定义成所谓的“历史进步”。比如陈胜、吴广的反政府行为,其本意也好,带来的后果也罢,对于当时的社会来说,除了破坏经济秩序,引发社会动荡,制造社会创伤外,再无其他意义。如此行为,本谈不上任何的历史进步,可是却堂而皇之地被历史唯物主义者列入进步行为当中。这过于草率的结论,不只是引人发笑那么简单,而是很容易给后世的读史、学史者带来误导的麻烦。

诚然,历史有规律,但不全是一般规律,往往起到扭转历史走向作用的,都是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偶然。这偶然,就好比那左右天平倾斜的最小砝码,放上了,就会打破原有的平衡。一个微小却关键的点失去了平衡后,会成为引发一个小系统失衡的因素,一个小系统失衡则会成为一个大系统失衡的因素,这种失衡层层叠加,失衡所带来的震荡效应随着新发生而逐级放大,直到引发整个社会的平衡产生彻底变更,最终产生新的平衡并形成新的系统才算彻底告一段落。

这种初始条件的极小偏差,就可能会引起结果的极大差异的情[3]况,在当代科学中被称为“蝴蝶效应”。而如前文所述,社会秩序由失衡再到重新平衡并形成新系统的过程,就是所谓的历史运行轨迹。

如果把一段时期的历史运行轨迹当做一个系统,那么就会发现,在诸多的偶然做为不确定因素存在的前提下,它的变化一定的时段里相当难于预测。根据既有的条件,却无法对未来作出准确判断,“规律”二字就无从谈起了,更毋论“必然规律”。

然而在偶然因素介入前,事态发展仍旧能按照线性变化逻辑进行着常规运行的社会行为系统,却是存在的。也只有这样的社会行为系统,才能有规律可言。而符合这个标准的,却惟有一个经济系统。

换言之,历史的经济形态才是历史的一般规律。由于其具备可证明性,才称得上科学。而依成王败寇和生产关系条框作为判断依据的历史唯物主义,因为缺乏可证明性,所以遍布着伪科学的色彩。

米价高涨后的非典型通货膨胀

有人说,历史是沿着时间的脉络呈螺旋式进步的。我个人认为,这个说法过于含蓄了。直接一点可以说,历史不总是进步的,时常会出现开倒车的情形。从无数个改变历史走向的偶然中,也可以做出这种假想。我认同历史会开倒车,但不认同唯物史观中的倒车论,关于这点,可以重新回到史卷中去验证。

我们姑且可以不管项羽的分封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也不去过早地给它定性是否进步,只看历史的进程与结果可知,分封并未结束当时混乱的局面,狼烟依旧升腾,战争仍在继续,离天下太平还有那么一段距离。

社会环境及秩序的不稳定,对于经济发展的杀伤力是非常可怕的。如典型的农业、制造业(手工业)生产、商业运输、经济价值交换,都因社会的动荡而无法正常进行。尤其是战争,对于社会环境及秩序的影响几乎是毁灭性的。在战争时期,处于战区和与战区接壤的地域,无一例外的都会受到战争的冲击,从而导致相关区域的经济环境急剧恶化。战争的持续使得危害更甚,这会使得经济环境的恶化呈长期化。在这种条件的作用下,经济的衰退、萧条将成为一种必然的结果。

从秦末首次出现武装暴乱起,到三年后的秦朝终结,再到五年后的汉王朝建立,这前后共八年多的时间里,战乱在中华大地上就没有休止过。凭经济常识,我们就可以判断,在那个时候,社会的经济状况一定不会乐观。然而根据史料记载中了解到的当时的情形,却发现要比想象中更为触目惊心。《汉书·高帝纪》中曾记载,于公元前205[4]年7月,关中地区米价一度高达每斛米上万钱,这比起秦朝土地制度突变时期的米价还要离谱。食物价格的居高不下,使得当地居民无力承受如此沉重的经济负担,社会中竟然因此出现人吃人的惨状。

这种反人类、反人道、反文明的现象,无论如何也谈不到历史的进步。反过来说,把这理解成开历史倒车倒是非常妥帖,而且不需有异议。而追究起这现象的根源来,所谓“义军”是绝对不能逃脱干系的。从本质上讲,他们就不是想依照经济的价值交换原则来获得经济给养,而是通过暴力手段获得,通俗的说法就是明抢。一旦有人开了先河而且没有为此行为付出代价,那么后来者就会更加无所顾忌,以至于使这些名义上的“义军”产生一种错觉,即谁更野蛮,谁更残忍,谁更无人性,谁就能获得更多的经济给养。

无须多言即可知晓,这样的社会氛围只会激活人性中兽性的一面,令这些人竞相比拼着降低自身的人性基准线。无论是文明还是人道,在那一刻皆被尽数忘却。当人抛弃了人性,彻底退化成了野兽,难道不是最大的历史倒车?相比之下,分封,这被部分史学家们臆造出的历史倒退,在人性返祖面前干脆不值一提。况且,那个特殊时期的分封就是开历史倒车么?我看又未必。

本能的占有欲

秦篇里曾说过,一切政治需立足于现实,这里依然要旧话重提。分封,其实是针对当时的政治形式选择的一种政治策略,项羽和刘邦都曾采用过。如果扣除成败因素,其实不难发现,两者采取相同政治策略的内在原因有着太多的相似。最起码主观上,他们并不乐于分封,但是客观形式迫使他们不得不这样做。关于此,可以在史料里找到些蛛丝马迹来证明。《史记·淮阴侯列传》中有这样一笔记载:(项王)至使人有功当[5]封爵者,印刓敝,忍不能予。这句话是韩信口述,意思是说,项羽是个舍不得封赏功臣的人,即便有人立下战功,应该加封进爵,他也舍不得给封赏,宁可把刻好的大印放在手里玩磨的失去了棱角。

这一说法不排除韩信因个人境遇而出于私心的诽谤,因为历史上记载,他在项羽帐下做郎中的时候,曾为项羽提出过作战计划上的建议,但是都未被采纳,也谈不到有功。所以,韩信的话是掺杂了个人情感在其中,并不足信。但换个角度考虑,假如说韩信这段话属实,或者有八成的可信度,这就又从侧面反应了一个问题,项羽主观上是不愿意别人瓜分自己的权力和资源的。

其实不单是项羽如此,刘邦也是一样。同样还是《史记·淮阴侯列传》中的记载,刘邦在被项羽围困于荥阳的时候,韩信曾经有过近乎敲竹杠的做法,要求刘邦任命他为代理齐王。刘邦为此气得破口大骂,但是在张良、陈平的提醒下,他冷静地忍了下来,圆回话头,装做批评韩信讨功的魄力太小,反而开出了价码更高的政治支票,任命[6]了韩信做了正式的齐王。这里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刘邦表面上表现得大度,其实骨子里是极为不愿意这么做的,甚至是相当痛恨韩信的要挟,但是迫于形式,不得已而为之。

对经济或权力的占有欲望,是人的本能意识。就像不愿意把自己碗里的肉夹给别人吃,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这点不论是项羽还是刘邦,或者是其他人,本质上并无太大分别。之所以同意把自己的利益拿出去与人分享,最大的可能是因为现实所迫。若是经济上的利益,还有可能是为了谋求更长期的利益而采取的特殊投资形式,至于政治上的利益,则完全可以把这种可能性排除掉。换句话说,促使政治利益的拥有者释出自己的利益,并提供给他人的原因只能是迫于现实而决非其他。

共同的利益是合作的基础

秦末的武装政变,不是一支由同种政治理念贯穿的军队完成的,而是由利益各不相同的多股政治势力绞在一起形成的武装力量完成的。这样的形式注定不会有任何一股政治力量,可以独享接收秦帝国剩余资源的特权,项羽不能,刘邦也不能。直白些说,各地的军队组织者之所以认同他们作为领导者,是因为他们承诺在完成核心政治目的(如武装推翻秦政府,或消灭西楚政权)后,将给予追随者和支持者足够的政治利益,如领地和政治地位。

众生熙熙,皆为利来,众生攘攘,皆为利往。正是因为有可预期的利益存在,项羽和刘邦才能组织起大批的追随者组成联盟式的军队。若没有分封这样巨大的利益在其中起到支配的作用,联盟也就不复存在了。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也很值得思量。在推翻秦政府后,项羽并没采取政客们常用的办法,政治支票跳票,恐怕这和他无力全盘控制局势有关。而后刘邦所面临的形式大致和项羽相同。在当时,如果因违背分封约定而引起哗变,所带来的政治后果将非常严重,除去将自己孤立并成为众矢之的外,不会有其它任何正面的效果。这种丧失政治信用带来的被动形式一旦出现,将极难扭转局势,即便有更优质的政治信用背书也无力回天。

所幸,两者都没有犯低级的政治错误。从历史上看,项羽和刘邦的差别,只在于政权是否延续并传承下去。这就是所谓的历史成败。除此外,在政治技术上着实找不到二者本质上的差别。因此说,将分封这种务实的权宜政治措施说成历史倒退是既不科学又不公平的。

殊途同归的分赃,天渊之别的评价

这里还有一个证据可以证明,项羽和刘邦没有开历史倒车,并隐含着他们并不乐于分封的意图。因为两者的分封均是建立在秦郡县制的基础上,即郡县制与分封制并存。如果是乐于分封,完全可以将秦帝国建立的郡县制推翻。没有推翻这个制度,说明两者对消灭诸侯并建立大一统的帝国都有所图,只是成败有所不同罢了。

郡县制是秦帝国在政治制度上的探索与创新,与分封制相比,其对于行政区域的划分更为合理,社会运营成本、效率,以及抵御风险的能力均有所提高,是历史划时代的进步。然而在秦帝国时期,这进步的制度并没在施行中发挥出它的最大的政治效用。归其效果不理想的原因,其实并不复杂,只不过是新制度施行得过于仓促,而新旧制度交替中间又缺乏必要的过渡,制度上的硬着陆最终遭到了社会的反弹而已。

受政治现实所迫,项羽做了大胆的尝试,采取了即郡县制与分封制并存的方式来过渡。实践经验表明,这个过渡非常必要且行之有效,为再次造就大一统的帝国立下不可埋没之功。这从侧面也反映了,制定如此制度,项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然而遗憾的是,这制度的缔造者却没有成为验证者,反倒是成就了他政敌的千秋霸业。

倘若以推动历史进程及政治务实性为进步的标准,以今日眼光来看,项羽采取分封的理论基础和目的,实为进步之举措,因为既符合历史现实又推动了历史发展。然而一直以来却从没获得过公正的历史评价及待遇,不能不说是种悲哀。

屡屠城为哪般

由史籍的记载中我们可知,在秦汉两个王朝交替过程中,在人性上确有种种开历史倒车的情形,而这一切又皆因经济而起。自项羽分封始,向回倒翻史卷,却发现大泽乡暴乱才是人性倒车的源头。一幕幕武装暴徒将屠刀挥向平民的惨剧自那时起,不时在历史舞台中间上演。

公元前207年正月,项羽奉命带领部属攻打军事要地襄城(今河南许昌南部),经过一番苦战,夺取襄城后,对城内居民进行了灭绝[7]式的屠杀。公元前207年七月,项羽携刘邦共同奉命攻打城阳(今山东青岛北部),在攻占城阳后,又一次采取了屠城的方式来结束打扫战场。公元前206年四月,刘邦率军向西进发,意图进攻秦中央政府所在的关中地区,途中曾在颖阳地区遭遇秦政府组织的阻击。战斗以刘邦带领的反政府军获胜而告终,但是在战斗结束后,反政府军中再次出现大规模屠戮平民的事件。

难道是他们杀人杀红了眼,杀出了瘾?学界研究发现,生物界中,动物会因食物的缺乏而互相残杀,但极少有物种能在对同类的杀戮中感受到快感。然而很不幸的是,人类的近亲,灵长目动物黑猩猩就在这极少中占有一席之地。它们在族群争夺生存空间时,会因杀掉对方族群的成员而产生异样的兴奋。

在史册记载中,也确有以杀戮为乐的人存在过,然而这样的例子并不广谱且具备代表性。这种具备杀人癖好的个案,在暴露出畸形人格后,会持续表现出病理状的杀戮偏好。典型的有三国东吴末帝孙皓、十六国时期前秦厉王苻生、北齐文宣帝高洋,还有明末反政府武装组织头领张献忠。

从史料中看,项羽和刘邦并非持续地进行大规模屠杀,并以此为乐趣。从他们不具备典型的病理特征这一点,基本可以断定他们并非因人格扭曲或心理变态而杀人。那么,他们屡屡屠城又是为了哪般?

就历史记载而言,项羽首次屠城的时间是公元前207年正月。根据经济常识可知,这个时段距春季农业播种时间为期不远,正是一年中经济作物相对匮乏的时期。那么,会不会是迫于经济压力,才出现大规模的杀戮行为呢?这可以做为我的一个猜想,而后来逐步分析其是否具备合理性。

秦末反政府武装组织的成员构成比较复杂,既有昔日的贵族,也有草根出身的平民,还有秦政府的底层公务员,这些人加入反政府武装的理由各异,其中并没有什么特定的规律可供参考。率先参加反政府武装组织的平民,多是由于经济基础薄弱,在断绝经济来源后,为谋求生计才铤而走险。而其它成员中,除去旧贵族是主动策划者外,剩余成员多是受形式所胁迫,不得不进行武装叛乱。

这里我们应该考虑到一点,旧贵族们虽然曾经是贵族,但是在当时,他们早已脱离昔日的优势资源,起码所掌握的物质资源,并不比普通平民多出许多。以他们自身经济能力来供养一支军队,基本是无法实现的目标。旧贵族都无法提供出的经济支持,指望组织内其他成员来完成,更是难以实现。基于此可以判断,大部分组织成员的赤贫化,使整个组织面临极为庞大的经济压力。具体些说,一大群壮汉的吃饭、穿衣,以及手中的武器来源,都是有待解决的持续性经济问题。

反政府武装组织不同于政府的正规军。正规军的一切经济供养由政府来完成,既有的财政收入体系能及时地将经济给养补充给军队,以供其必要之需。而反政府武装组织除去抢劫外,并没有其他经济来源方式。由于他们流动扩张,并且拒绝负担维护社会秩序的责任,这种等同于流寇的特质,决定了其索取经济价值的方式必然是涸泽而渔。因为这种方式才是最经济的选择。换个角度说,反政府武装组织对所经过地区中的社会及经济秩序带来的破坏几乎是毁灭性的,这也就导致了地区内原居民为自我保护而产生本能式的反抗。然而反抗失败后,生命正在受到掠夺者的屠刀威胁时,居民们仍然不愿交出经济资源,这可能性只有一个,那就是当时的经济资源太有限了,有限到以至于交出去后就丧失了基本的生存底线。

或许这才是项羽屠杀平民的真相:为争夺有限的经济资源而做出不够人道的政治选择。顺着这条线索,我们可以尝试分析他第二次屠城的原因。

第二次屠城的地点是山东城阳,时间是公元前207年七月。山东的主要农作物为小麦,小麦的收割季节一般在农历五月到六月间,鉴于这两点客观常识,我们可以判断,项羽在攻打城阳时,城阳地区已经完成了小麦的收割。依照常理,收获季节刚过,平民家中正应该有些粮食的储备,在面对无从抵抗的武装力量时,咬咬牙,拿出一部分粮食赎买自己的身家性命,是很天经地义的事。要知道,土匪流寇们杀人是手段,获得经济给养才是根本目的,如果能打着秋风,本不至于非将事情弄到见血的地步。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

从历史的时间脉络上看,这距大泽乡武装暴动两年时间,离大规模社会动乱大约一年半时间。这一年有余的社会秩序紊乱逐渐渗透到经济秩序中:农民无心耕种,商人无心经营,在经济的震荡衰退中,将各自的储备消耗一空……若这种猜想是真实的历史情况,那么由此推论下去,被屠杀的城阳居民也应该没有富足的粮食储备用来赎命,尽管收获的季节刚刚来过。

种种的历史迹象表明,项羽麾下的军队一直处于经济窘迫的压力之下,逼着他一路杀将过去,以掠夺的方式来作为基本经济来源。有[8]这样一个历史线索能为当时的经济窘迫情况做出佐证,即钜鹿之战[9][10]前,项羽在杀宋义时曾提过军中粮食短缺的问题。而钜鹿之战后,与章邯的和谈,也和军中短缺粮食有着不可回避的联系,以至于后来[11]的坑杀秦卒,甚至是楚汉相争的败北,都与经济给养不足有着莫大的关联。

经济资源的匮乏,如附骨之疽般伴随着项羽的全部戎马生涯,这使得文韬武略,天纵之才的西楚霸王不得不屈从于现实。而经济上的无以为继,则葬送了他的全部江山,临终前那无奈的自嘲——非战之过,如今看来却是充满了不甘的惆怅和深深的悲哀。

无底线的人性,倒退的历史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虽然历史上无明确记载,处于同时代的其他武装组织也有相似的大规模屠杀行为,但也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他们取得经济给养是遵循经济交换原则而非暴力手段。劣因换不来良果,社会动荡引发了经济衰退,人群为争夺有限的经济资源而拔刀相向,在当时确是不争的事实。

人类的需求推动了经济的发展,经济的发展使得人类的物质文明渐次进步,伴随着物质文明的进步,精神文明也不甘落后地奋起追赶——人性因此而成长。应该说,人性健康成长的方向,才是历史进步的方向。

由上述观点可以推论,经济是人类文明的基石和载体,是历史进步的源动力。若经济系统出现故障,引发经济资源的严重不足,人性就会在那一刹那倒退,并且直接击穿底线,将人类打回到野兽的原形。因此说,一切恶意破坏经济秩序的行为都是开历史倒车。

历史证明,令历史大开倒车之路的,多是这些打着正义旗号却行着土匪流寇之事的“农民起义”。而这些所谓的农民起义,往往其始作俑者又不是真正的农民,而是处于社会底层的流氓,他们为了一己私利不惜捏造谎言,煽动淳朴的农民生事,破坏当时的社会秩序。社会秩序一旦被破坏,就会像被推倒的多米诺骨牌一样,带来一系列的连锁反应,最终波及到经济秩序,导致社会系统就此彻底紊乱。而历史同样也证明,参与进动乱的农民,永远不会成为受益者,只会成为野心家牟利的工具和登上高位的垫脚石。

无论这些秩序的破坏者最终牟利目的是否达到,历史终会因他们的倒行逆施而开倒车,整个社会也都将被迫着为他们的私心支付着额外的成本。那些无奈地被混乱裹胁着,又渴望安定生活的平常人,只能在恪尽职守中痛苦地生存。他们多么希望历史从此不再倒行。然而可悲的是,人性在继续,历史也在继续,贪婪和野心的频繁出没使得人性屡屡击穿底线,令历史的书卷上写满血迹班驳的篇章,永不停息。

有关此事的诱因,据史书记载而言,是因为秦军降卒对反政府军的虐待不满,怀疑他们接受投降的诚意,另外又担心一旦反帝国政府的军事行为失败,会令居住于关中的父母妻儿遭至杀身之祸。种种的迹象表明随时有哗变的可能,这令项羽决定痛下杀手。

个人认为这种说法只是浅表原因,更深层次的原因可能还是与经济有关。军粮短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着项羽的决策,比如与章邯在殷墟和谈。

除此外,还有另一层因素是出于对日后政治利益的考虑,关于此将在后文有所详细解释。

资料篇:钜鹿战役中的一些不合理之处

钜鹿之战起因是赵地军事告急。

事情的发展是:秦政府北方集团军司令王离接到急调令,由上郡(治今陕西榆林东南)急调至河北,对赵地武装叛乱分子进行军事镇压,在邯郸地界取得初步胜利后,继续进军,意图全歼叛军,取得彻底胜利。赵地反政府武装首领赵王歇及其助理张耳在首战失利后,决定退保钜鹿。由于军事实力上的差距,被王离麾下的军队包围在这一地区。这时,中原集团军在司令章邯的指挥下,已经在东部战场上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击败项梁领导的反政府武装组织,之后西进增援王离的北方集团军。

在钜鹿面临朝不保夕的危机面前,赵王竭力派出使者向其他反政府武装组织求援,但是回应者寥寥,惟独陈馀象征性地派遣5000人救援,结果全部阵亡。此役后,陈馀再不敢发兵。任凭钜鹿城内呼救连连。这一过节,成了日后陈馀、张耳这对昔日好友交恶的直接理由。要说清楚的一点是,其实导致两者日后形同陌路的深层次原因,还是在利益的根本矛盾上。由于两者的利益有分歧点,相互间又不愿意妥协,于是就撕破了脸皮,翻脸成仇。当然,这只是题外话。

在钜鹿城失守计日可待之时,先前被章邯击溃的楚地反政府军却神奇地出现在漳河北岸,先是多次骚扰章邯军的粮道,小胜之后,项羽按捺不住获胜的欲望,将自己手下的所有士兵集结起来,孤注一掷地越过漳河,与章邯带领的政府军厮杀起来。经过一番血战,章邯所率领政府军战败,退守于钜鹿以南的安阳。随后项羽所率领军队开始疯狂地进攻王离的军队。在榜样力量的鼓舞下,其他反政府军陆续投入战斗。此战后,反政府军取得了对秦作战的决定性胜利,秦军主力损失过半。

关于史上记载的钜鹿战役,个人觉得有些疑点,退一步说,起码是令我感觉很费解的点,这里列举出来仅供读者参考。

第一,为什么章邯军队抵达钜鹿之后,没有协同王离的军队直接强攻处于守势的赵军。根据项羽杀宋义时的说法(“不引兵渡河因赵食,与赵并力攻秦”,大意为:不率领部队渡河去从赵国取得粮食,跟赵合力攻秦),从中可以挖掘出一条隐藏信息,那就是赵军所占据的钜鹿城内粮草还算充足。假设秦政府军有一种打算,那就是封锁住钜鹿城,让城内的经济给养消耗空,城不攻自破,那么这种可能必定要建立在他们有足够的经济补给的基础上。因为这是消耗战,只有自身控制的经济资源多于对方才能有胜算,由此假设,可以引出下一个问题。

第二,从军事技术角度考虑,可以利用被围困的钜鹿城做诱饵,采取围点打援的方式来吸引其他反政府军营救,从而形成主力会战的形式,一次性将反政府军彻底击溃。如果做好这个准备,那么依章邯麾下军队曾经表现出的战斗力来看,绝不该仅是具备歼灭陈馀的5000人小股部队的实力,而抵挡不住项羽的区区三万人。

第三,以章邯卓越的战争头脑和丰富的战场知识来看,他不该意识不到经济补给线对于部队的重要性。那么着力保护粮道就应该是他战略部署的重中之重,而多条经济补给途径无疑是分散、降低风险的必然手段。任何有军事常识的人,都不会在率领部队中只保留单一的粮道,更不会任由其被攻击而无动于衷,不做防范。就史书中所言来看,这显得太不合情理,除非有一个巨大的陷阱隐藏在其背后,否则就难以解释通了。

第四,如果章邯为项羽布下了一个陷阱,那么后来的败退又成了一个无法解释的话题。根据史书上的说法,章邯军队的败退有相当大的成分是因为准备不充分。由上述的种种自相矛盾之处不难看出,这段历史若不失真,那么其中必然又隐含着些特殊的信息。

应该说,章邯与王离这两个集团军司令间的沟通出现了重大的问题。

个人推测,很可能是双方因战功的利益矛盾而产生分歧,导致了章邯坐山观虎斗,看王离带兵围困钜鹿而按兵不动。因此在抵挡项羽的反政府军时,章邯的作战意志也绝非坚定,以至于看到所有反政府武装围攻王离军团都拒施援手。当然,这里不排除一种可能,章邯在等王离的妥协,而后发兵,却不想王离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没等他决定妥协之时就已经全军覆没。

九、霸王之殇

把感动留给人间的传说

楚汉相争的千年之后,一位女诗人为了缅怀当年叱咤风云的西楚霸王,曾写下一首荡气回肠的诗,诗中那句“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12]东”直到今天依然广为流传。

项羽死去的那一年,他刚刚三十岁出头,正是雄姿英发风华正茂的大好年华。纵观他短暂而传奇的一生,无论是初涉沙场,还是久经战阵,常有神来之笔撰写功绩于历史卷中。不管是钜鹿之战的破釜沉舟,还是彭城之战的以弱胜强,无不体现出其骁勇善战的英雄本色,甚至连他穷途末路时的垓下突围,都表现出有别于常人的悲壮与豪[13]迈。他和虞姬的爱情故事,也为后人津津乐道,广为传诵。甚至说,他不经意间的所为,每每都在历史上画出浓墨重彩的一笔。然而遗憾的是,这样一个神话式的人物,却只像一颗璀璨的流星般匆匆划破历史的天际,辉煌一瞬后便华丽地消逝去了。

项羽的早亡,除了令后世人扼腕惋惜之外,更多的是对其戎马倥偬生涯的思考,以图总结出他失败的经验教训,以供日后参考、借鉴。由于时代的差异,观念的变迁,使得史学者对历史的理解也有了变化,于是在史评中对项羽的评价可谓人口一词,有人说他有勇无谋,有人说他沽名钓誉。在这众说纷纭的说法中,项羽的历史形象模糊起来,不仅不再丰满,还变得干瘪僵硬而符号化。

虽然史评里从不吝惜对项羽的评价,但几乎所有的评价都试图从他的性格、喜好、道德水平等个人因素中推导出他在楚汉相争时的必然失败理由。而且多年以来一直没有脱离这种思路的局限。这里不禁有了一个疑问,这些果真能成为左右历史走向的主要因素吗?是不是其中漏掉了些什么?

坐地分赃背后的阴谋

众所周知,灭秦入关之后,各路军马齐聚关中,在关中烧杀掳掠无所不为。也就是从那一刻起,囊括所有反政府武装组织利益的政治目标业已完成,即颠覆秦政府的统治。此后,统一的利益联盟不复存在,这些参与亡秦工作的组织者们根据利益的相似点而分化成各自的利益团体。此时,已经进入瓜分胜利果实的阶段,通俗些说叫坐地分赃,凡是有些功劳并具备一定军事势力的,都在各自的心里打下了自己的小算盘。项羽自也是不能免俗而例外。

在亡秦工作中,功劳最大,声望最高的首推项羽,各路人马惟其马首是瞻。于是分封工作由他牵头主导。前文说过,形式逼迫着项羽必须裂土封侯,而他又并不希望如此,于是分封工作进展得非常缓慢。在分封的议订过程中,这些昔日的叛军今日的胜利者没有闲着,在关中地区搞着肆无忌惮的破坏,将人性中黑暗的一面释放得淋漓尽致。

对于此,我不知道是项羽的刻意纵容还是有心控制而无力执行,抑或二者皆有之?也不排除在控制不住局面的时候反过来顺势纵容恶行,毕竟教人向恶易引人向善难。总之,没有明确的历史证据可以用来解释这些暴行的原因。当然,也不排除项羽本身就充满了破坏的欲望。但我宁愿相信,他就是个有血有肉,真实而鲜明的人,因此做出的猜想的基础是,不把他脸谱化、妖魔化成一个毫无人性、十恶不赦的混蛋。

我们不妨作为一个旁观者,设身处地的考虑一下项羽的环境:身边跟随着一群等待着瓜分利益的大小军阀,如嗷嗷待哺的狼崽子一般,如果处理的失当,落下口实,恐怕自己都会被他们五马分尸。这样严酷的现实逼迫下,无论是谁,只要清醒地认识到问题的实质,不管他否志在天下,都不可能冒天下之大不韪提出拒绝分封的想法。

作为志在天下图谋一番霸业的项羽,更不会逆势而为,这个时候的他,所行事之一切准则皆以政治需要为标准,而绝非诚实与善良。[14]马基雅维里曾在他的著作《君主论》里,对类似的问题做出过非常精彩的阐释。

那么就此看来,项羽的分地只是权宜之计,而其终极目的是要把分出去的土地逐步地收将回来,归自己所有。那么如何分封才便于日后收回土地呢?从常识范畴考虑,对于经济体来讲,其规模越小,抵御风险的能力就越差;对于社会群落来讲,其规模越小,人口越少,形成的政治力量就越微弱。因此项羽一口气封了十八个王,甚至沾点边,带点功劳的,都给封了王。

如果细考究,会发现这分封里面,还有些颇值得玩味的内容。即各个受到封赏的王侯间,由于各自的利益不同,导致了他们之间的矛盾难以调和,使得他们所控制的小经济体极难采用低成本的方式合并成大的经济体。甚至说,在他们之间没有矛盾的情况下,要人为地帮他们制造出矛盾来,比如离间。典型的是把下属抬到和上司一样的高度,如燕王韩广和燕将臧荼同封为王,如赵王赵歇和赵相张耳也同封为王。

人性使然,他们之间的猜忌,会让他们陷入无休止的内斗消耗中去而不能自拔。

如果看到这,仍偏执地认为项羽有勇无谋,该是种多么幼稚和愚蠢的想法!分封的第一步棋,就呈现出令人叹为观止的老辣,而这仅仅是开始的布局而已。之后的事态发展也的确达到了项羽的初始政治目的,分封刚刚结束,诸侯间就因利益的纷争而再次搅得神州大地上血雨腥风、乌烟瘴气。

史上记载,关于这个问题曾有很大的非议,说是项羽的分配不均才导致了混乱的产生。个人认为,这个问题要分两点来看,其一是,项羽根本就没想让他们和平地相处下去,这本就是故意而为之,他这么做的目的,完全是给自己日后统一天下留一道后门;其二是,这种利益分配,总会因个人对利益的期望值不同而产生心理落差。换句话说,无论怎么分,都不能达到所有人都满意的公平,总会有人觉得自己分到的不如预期中的多而因此觉得失望。道理很简单:贪欲是道永远无法填平的沟壑,古今亦然。

一笑泯恩仇是种谋略

从分封的细节中不难看出,项羽是一个既有政治野心又有政治韬略的人。此时再回过头来再看他带领着大小军阀们在关中的作为,固然有一层无法阻拦他们劫掠行为的因素在其中,难道在这顺水推舟中就没有点别的考虑?不妨凭臆测,尝试着更深一层次挖掘,推断一下其中别样的意味。

投降项羽前,章邯麾下的大军几乎所向披靡,战无不胜,即便是偶尔攻势受阻,也是无损大局。钜鹿之战过后,虽然王离的军队尽数被项羽歼灭,但在军事实力对比上,章邯所控制的政府军依然占有绝对优势,如果放手一搏,鹿死谁手还未得知。准确些说,是章邯胜算更大一些。之所以选择投降,是利益的驱使。因为继续打下去,即使是赢了也无利可图,必然会因功高盖主而丢了身家性命。而投降,不单可以活下去,反倒可以谋得封地和王位。

章邯为自己选了一条短期内看成本最低的路,算是走了一步活[15]棋,然而却把他手下的二十万秦兵走进了死地。前文说过,项羽军中一直缺粮,再打下去他没有胜算,与章邯和谈的原因就在于此。另外,还有一点原因,史料中没有明确记载,个人推测,项羽对秦军的勇悍也是有几分忌惮的。这两方面的原因叠加起来,成了他大规模坑杀战俘的原因。

依常理,项羽有充分的理由该杀掉章邯,最天经地义的理由莫过[16]于为叔父项梁报仇。从史料中我们可以看出,项梁对于项羽来说,不只是叔叔那么简单。因为项羽从小就在叔叔身边长大,项梁对他有抚育之恩,可以说是半个父亲。项梁兵败,死于章邯之手。国仇家恨,这理由足够项羽杀掉章邯一万次。然而,项羽却一反常态地饶恕了他。从这个细节,也能看出项羽绝非有勇无谋之徒。相反,他的冷静和理智表现出绝佳的政治素质。之所以没有杀章邯,应该有如下两方面原因,其一是顾及到自身的政治信用问题,其二是章邯仍有利用价值。

章邯的投降,意味着天下的大局已成定势。从日后的三分关中来看,在秦楚两军和谈成功的那个时候,项羽其实就已经谋定了章邯的去向。他既不信任章邯,又忌惮秦人的勇悍,为了防止章邯在关中重新组织起一支强大的军队,他选择了杀掉已成为俘虏的秦军。除此外再能做的,就只剩下尽可能地破坏关中地区的战争潜力。因为只有这样做才能避免昔日强大的秦军死灰复燃。三分关中,其实主要目的是为了限制章邯的实力,其次才是为了压制被“流放”到蜀地的刘邦。

技术不能决定一切

尽管项羽如此地处心积虑,尽管他的做法在政治技术层面上无懈可击,可是他终究还是踏上了败亡之路,这又是何故呢?答案并不复杂,是战略上出现了致命的疏漏——由于信息获得的不够充分,导致了他对形式出现了误判,从而做出了错误的战略决策,最终把自己精心筹划的大好江山拱手让给了刘邦。

据史可知,刘邦先入关中进咸阳后,他手下的参谋长,未来的总[17]理大臣萧何,直接扑到秦皇宫里,把秦政府的法律条文、地理图册、户籍档案等文献资料全部收入囊中,这些宝贵的资料为刘邦日后夺取天下起到了定海神针的作用。而后一步入关中的项羽刚进入咸阳,也是直奔皇宫而去,但可惜的是,重要文献尽数落于萧何之手,再不复得。出于泄愤也好,出于剪除潜在战争能力也罢,总之,项羽在秦皇宫里进行了破坏行为,能拿走的东西拿,拿不走的东西毁掉,这也就是《史记·项羽本纪》中所言的“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

项羽虽然出身名门,受到过良好的教育,才智过人,但是受限于所获得的知识的渠道,终究是没有站在秦帝国一统天下高度上统揽全局。原因在于,传授给他知识的人,其视野无不局限在偏安一隅的基础之上,没有人领略过秦帝国富有四海的精彩。

缺少秦帝国的政治、经济文献资料做参考,又被道听途说来的信息所误导,是项羽错误判断天下局势的重要原因。对巴蜀之地的富庶估计不足,则成了项羽最终葬送江山的导火线。

交通不便,且据说秦时期流放犯人都送至巴蜀之地,这使得项羽产生了一种错觉,认为巴蜀之地是一个穷乡僻壤,遂产生了将刘邦发配到那里去的念头。殊不知,四川盆地是秦帝国的大粮仓,有天府之国的美称。而交通的不便,则成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环境的天然保护屏障,令中原地区的混乱几乎无法直接对当地造成冲击。

刘邦到了四川,在当地迅速地获得了经济的补给,缓解了经济匮乏而带来的压力。对巴蜀之地的理解不够深刻,使得项羽主观上想削弱、打击刘邦的意图不单没有实现,反倒给了刘邦休养生息,解决了后勤补给问题的机会,也相当于给了刘邦反败为胜的机会。这绝对是项羽始料未及的结果。

反观项羽,一直紧绷着的经济供给链从头至尾也没有舒缓过,直到他兵败垓下,乌江自刎,也没能摆脱一穷二白的经济窘迫状况。

战略错,步步错,一失足成千古恨

定都彭城,是项羽的另一个重大战略失误,尽管在这个问题上他有着充分的战略考虑。

古之彭城,就是今天的徐州,历史上著名的火药桶,自古的兵家战略要地,几乎一切席卷全国性的兵变都会祸及这里。此种情形,与其独特的地理位置有着难以割裂的联系。

徐州位于江苏西北,是苏、鲁、豫、皖的交界处。这个位置正是南北方过渡的咽喉地带,为北国锁钥,南国门户。古语对徐州的描述为:东襟黄海、西接中原、南屏江淮、北扼齐鲁,素有通衢之称。这意味着徐州的交通四通八达,异常便利。控制了徐州,就等于控制了南北方经济交流、物资传输的枢纽。况且徐州地区的气候以及土地资源,也都适合农作物生长,具备长期经济发展的基础。

无论怎么看起来都是优势资源的徐州,其实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是夺得天下的利刃,用不好,伤自己也是见血封喉。徐州便利的交通条件,固然在运输物资、集结兵力、控制中转上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然而一旦遭遇变故,优势马上就会转化成劣势。在没有后方作为依托、缓冲、支援的前提条件下,徐州不啻于一个标准的固定靶子。因为无论从任何方向,都可以直接对徐州地区发动武装进攻,轻则袭扰重则合围,几乎所有经济区域都能涵盖在敌方军事打击范围之内。彭越帐下游击军团的频繁突袭就验证了这个事实。接连的游击战不仅极大地牵制了项羽的精力,同时也影响了他辖区内的经济秩序,使得他所掌控的军队在经济补给上一直没有得到过舒缓。尽管未来的战事里,项羽屡战屡胜,可是经济上的后继乏力使他的军事实力日渐衰弱。

说到底,缺乏天然屏障的徐州,根本就不适合做都城使用,只能作为战略要地牢牢地控制在手里。它的作用在于整合资源后输出力量,而不是以它做可以依托的后方。

这里不排除项羽有这样一种想法,即暂时定都彭城,并利用其优质的经济资源以休养生息,然后逐步蚕食其他诸侯王的土地,慢慢打出一片后方。然而非常之时的一切,实在是无法用常规思维来思考。倘若这时仍按偏于保守而稳健的思路来考虑问题,非但难以奏效,还会引人误入歧途,处于更大的风险之中。

分封后的形式变化之快,绝对是出乎项羽意料的。田荣定三齐,刘邦定三秦,这严峻的形式根本没给项羽任何休整喘息的机会,就将他再次拖入战争泥潭。此后的战争中,项羽的经济补给链仍旧时常处于绷紧状态。鲜明的佐证是,项羽征讨田荣的时候,又出现了挥刀向平民的行为。

项羽在战略决策上的失误,造就了自己的被动形式,令自身的优势在分封后的战争中大打折扣。长期的战争消耗,使得项羽控制的经[18]济资源在逐渐枯竭。潍水之战中,项羽帐下的龙且因轻敌而导致的失败,则成了历史的关键转折点。这一战不仅成就了韩信的英名,还彻底断送了霸王君临天下的梦想。此后形式急转直下,变得对项羽极为不利,无力扭转局势的他,最终以垓下之战的失利宣告败北。而刘邦,则在种种必然和偶然的交错下,堂而皇之地成了胜利者,夺得了天下,建立了自己的汉政权。

如前文所言,不难看出,项羽争夺天下的失败确有必然因素,但不是广为人知的那些。起码说,那些个人色彩浓厚的因素并不能为左右失败的决定性因素,至多起到催化剂的作用。更多的时候,那些个人因素只能作为一些花絮来看待。真正影响到成败的核心因素,往往都在战略层面上。信息的充分程度和甄别能力,是制约着战略决策的重要条件。项羽的战略上出现重大失误,和缺乏秦政府的政治文献做参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此种情况实为信息资源不足。反观得到秦政府政治资料的刘邦,能逐步摆脱被动的局面,不能不说是充分的信息源给予了他做出正确战略决策的条件。

回想起霸王乌江自尽前的感慨,恐怕他至死都没有想透自己缘何而败,只带着满心的疑惑与不解告别了这赋予他一切毁誉的人间。

楚汉相争的成败给后世最大的借鉴是,在筹划受多种因素影响的事项时,如经济运作,如军事行动,如政治变革等等,只要在战略上犯了错误,不管在技术层面做得多么优秀,都难以逃脱全局失败的命运。甚至说,一旦执行错误的战略决策,在技术层面上做得越优秀,偏路走得就越远,失败得就越快,挽回的余地就越小。反过来说,在操作复杂的事项中,谋求胜利的途径至少要建立在精准而妥帖的战略决策上。大到社会群落,小至独立个体,这点道理都是通用的。

十、经济复苏——自由经济PK管制经济

一穷二白的帝国初建

秦末的大混乱彻底摧毁了当时整个中国的社会秩序,以经济为尤。秦帝国崩塌后的剩余资源,则成了汉朝创建的基础,这其中包含完整的政治制度、法律条文、地理图册、户籍档案等图文资料,也包含着具备相应政治管理经验的人力资源,同时还包含着被战祸破坏殆尽的经济环境。《汉书》和《史记》中均对汉初严峻的经济环境有所记载,两者大意是相近的,都是因战乱而导致大规模的经济衰退,连做为最高统治者的刘邦的车,都配备不齐四匹同样颜色的马,更不要谈其他政府官员。政府官员能混得上有公务用车待遇的,都是高官,通俗的说法叫够级别。现代些的说法是部级官员,在那个时候叫三公九卿。但他们的公务用车,也仅仅是牛车而已。至于平头百姓家,基本上穷得吃完上顿没下顿。因为常年的战祸使得他们把家中的经济储备消耗一空。

史籍中定义汉朝开始的标志是秦末帝子婴的投降。在那个时候,天下的战乱非但没有停止,反而越演越烈。持续的战乱对经济的破坏日益加深,特别是被项羽联军刻意破坏的关中地区,经济形式曾紧张到人吃人的地步,前文曾对这个问题有所提及。《史记·平准书》中只记载了粮价暴涨,并将其归咎到商人的囤积居奇和货币制度变更上,而没有记载当时的人吃人现象。至于《汉书》的《食货志》和《高帝纪》则没有回避这一历史事实。料想这应该是政治机密过了保密期,允许解禁的原因。联系到《史记》作者司马迁的个人经历,可以肯定他记录的绝大多数历史都很讲政治,因此在以《史记》为证的历史推断中,一定要注意甄别其内容的合理性,否则[19]将无法归纳出真正的历史规律。

不靠谱的粮价与人吃人

粮食价格的暴涨,如果将其认定为通货膨胀,那么货币体现出了问题肯定可以作为原因来看待。而商业行为将商品价格扭曲,也不是不可能。这种人为扭曲市场价格体系的做法,古代叫囤积居奇,今天我们叫它炒做。如果脱离开人吃人这一历史细节,几乎可以认定,这就是导致粮食价格变化的真相了。然而人吃人的惨相告诉我们,粮食价格的变化却是另一种画面。

如果到了靠吃人才能活命的地步,那么对于这个人群来说,铤而走险,行凶抢劫根本不算什么挑战勇气与道德的事,甚至不用权衡利弊就可以判断出,这是种低成本生存的办法。这样的社会环境和氛围根本容不得所谓的囤积居奇。道理很简单,如果某人有粮食,价格高到大多数人都买不起,那么买不起粮的人公开联合起来,明抢粮主就是最简单的解决问题办法。当商业规则已经破坏,社会秩序不复存在的时候,事态的变化不能按照秩序井然时的社会逻辑来推测。

由此可以断定,汉初年通货膨胀问题的根本原因很可能只是粮食和经济物资的短缺,或许货币制度问题可能是推波助澜的凶手,但绝不是主导因素。至于商人从中作梗的说法,基本是不可信的,应该是[20]司马迁迫于政治原因而进行的的栽赃。

历史中记载,刘邦当时解决饥荒问题的办法是让百姓把孩子卖掉,然后到四川去寻求赈济。我个人认为这个说法很令人费解。粮食短缺如斯,多一口人,就多一张嘴吃粮。谁能愚蠢到在这种情形下买一个消耗粮食的累赘?即便是豢养家奴,眼下的成本未免太过高昂了吧。

以经济观点看待,以交易行为增添人口,可以按投资定性,然而在那个特定的时期中,投资于人口,显然不会在短期内有可预期的收益,那么增添的人口相当于购进亏损资产,是不符合经济原则的。因此可以判定,若以投资的角度,人口在当时一定缺乏足够的市场需求。难道这是历史中无端的一笔?我个人不愿相信这种草率的结论,于是又做了些猜想。

将购置人口当成投资,是基于最大限度保留人口的初衷,如果改变初衷,不以最大限度保留人口为准则,那么这人口交易是为了什么?难不成是消费?如果顺着这条思路捋下去,那么结论将是令人毛骨悚然的:易子而食、析骨而炊。

仔细对比《汉书·食货志》和《汉书·高帝纪》中记述的那段历史,可以发现刘邦在当时是急征兵进行战略防御。有一个问题实际上是被回避了的,那就是军粮从何而来。因此可以做出一个设想:本就极为稀缺的粮食被征做军用,极少数的粮食流入黑市,其价格高达上万钱一斛,为了防止百姓因无饭可吃而哗变,军队采取了戒严行动,采取诱骗加武力的办法,驱逐百姓到巴蜀之地自谋生路。为了暂时避免因饥饿而死亡,刘邦鼓励平民易子而食。自己的孩子下不去口吃,换着吃起来,情感上至少要比吃自己的孩子容易接受一些,而且历史[21]上曾有先例。[22]

从这个角度来看,“令民就食蜀、汉”并非史评者通常认定的赈灾行为,而是军管政府的临时应激措施。那么就此推论,起码在公元前205年的下半年时期,经济秩序仍未有任何恢复的迹象。

拨乱反正的前夜

汉高祖刘邦着力稳定社会及经济的秩序始于其最大政敌项羽死后,那是公元前201年初。他率先做的是释放囚犯,用过去的说法叫[23]大赦天下。这也是每每改朝换代,尤其是僭主上位的时候,都会有此举措。最常见的解释是,这些虚伪的僭主为了向社会表达他们的善良而采取的手段,其目的是取得社会的信任,降低因过度恐惧或置疑而带来不必要的执政成本。我个人认为这只是浅表原因,更深层次的原因或者说更直接的原因,还在经济中。

由于僭主多是通过武力而夺取政权,在夺取政权过程中,不免因战争造成大量人口伤亡,此时用于生产的原始经济资源是过剩的,如土地等不再稀缺,反倒是劳动力成了稀缺资源。因此说,战后恢复经济的最重要一环是恢复劳动力增长,也就是恢复人口增长。囚犯作为基础人口存在,是促进未来人口增长的原始资源,同时他们具备参与社会劳动的能力,将其免罪释放出来,有助于加快经济恢复的速度。

然而恢复经济和稳固统治尚需要一个平衡点。项羽死后,其政治势力虽然就此烟消云散,但这并不代表刘邦就可以高枕无忧。因为在第二次分封后,新一轮的政治势力割据就此重新开始,刘邦面临的政治威胁依然存在。

史中记载,汉高祖称帝后,曾允许士兵解甲归田,定居关中的士[24]兵,给予十二年免税政策,返回原籍的,给予六年的免税政策。乍一看,很容易将这理解成是在就此解散军队,让士兵彻底回家务农,投入到经济建设中去。然而细一推敲,却发现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前文说过,由于第二次分封,作为政治安全隐患的割据势力仍旧存在,未将他们剪除之前,解除武装力量的做法根本是自寻死路。

翻回头去史卷中找答案,不难看到,刘邦解散军队这件事,至多只是一个噱头,因为两个月之后他就再次调动军队开展军事行动,以谋反之名对时为燕王的臧荼动武。

兵员的组织和动员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可以,倘若真如史中所言,刘邦将军队解散,那么他征讨臧荼的事情就难以得到合理的解释。因为在如此仓促的时间内,将归家种田的士兵重新集结、组织起来是很困难的事情,就更不要提进行武装征讨了。

由历史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到,刘邦至死前,都没有彻底停下军事行动,由此可见,在他有生之年里,根本没有过真心实意地裁军念头。当然,这也受形式所迫。在执政者的军事神经始终绷紧的前提下,其辖区的经济体系实难脱离战时状态。而战时状态的经济环境往往处于高度集中管理之下,政治权力频频会插手经济事务。这种政治权力干预经济的情形,就是典型的管制经济。典型的例证是,在汉高祖刘邦在被确立为核心领导者的政治地位后,曾动用行政命令,严格限制富庶人群的消费标准,尤其是商人,如禁止穿丝绸衣服,禁止使用马车等。同时伴有抑制商业发展的政策存在,不仅提高商业税率,还对商[25]人施行低国民待遇,如人格歧视、侮辱等。

由此可知,刘邦执政期间的经济环境仍旧处于政府的高度管制之下。曾有史学家认定汉初的经济政策,是类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其实是不够准确的。因为没有半点迹象表明政府直接干预经济的力度减弱。

黄老之术是泛自由主义经济理念[26]“黄老之术”于汉初的盛行,是个较为模糊的背景,并不能成为自由经济的明确证据,至少在刘邦执政阶段,经济政策尚未向自由化发展。真正逐渐推动经济向自由化发展,实始于惠帝、吕后执政时期。而经济泛自由化的高峰则在文、景二帝执政时期,是谓“文景之[27]治”。[28]

文帝执政期间,主要着力于恢复经济秩序,鼓励农业生产。对于这一点,无须过多怀疑。然而在政治气候上的宽松,比如放松对民间言论的管制,废除连坐法并减少肉刑的施行等,却要换一种角度来思考和看待。因为这段历史首次被载入史册的背景是我们所不能忽略的。做为记录者的司马迁,由于其生活年代距那段历史过于相近,以至于令人无法相信他所记录的历史完全属实,并没有半点因政治压力而杜撰的美化成分。尤其是当我们了解到,他曾因写史不慎而受刑的这一历史细节,更应对他笔下特殊时期的历史,有着清醒的认识和理性的态度。

所谓肉刑,就是指伤害人肢体的刑罚,其设立目的是以其残酷性威慑社会成员,使其不敢抵制或否认统治者的权威性。肉刑的施加,绝大部分会伤害到人的劳动能力。从保护劳动力的角度讲,汉文帝时期有可能会减少肉刑的使用,但不能就此认为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体现人道主义精神。当其统治者权威性受到挑战或玷污,他下达死刑命令[29]时的决绝,丝毫不比其他任何暴君逊色。在新垣平一案上,文帝就展示了其作为统治者的冷酷无情。普通的欺诈,断不至于以生命来作为支付失败的成本。然而这欺诈行为若是施加到统治者身上,令其不可侵犯的权威性有蒙羞之感,那么难免遭至极刑。于是我们看到,在骗局被拆穿后,自觉被愚弄的文帝对新垣平没留半点情面,果断而毅然地下达了处决及灭族命令。

连死刑都不吝使用的统治者,不能奢望其对肉刑完全望而却步。

据史而言,文帝执政时最被史官称道的是建立了针对老年人的社[30]会福利制度,一旦年龄达标(八十岁以上),即可按月领取政府给予的经济保障。仔细辨析,却发现这制度的形式主义倾向非常严重。就当时社会的平均寿命而言,能达到这个标准的几乎是凤毛麟角。因此这看起来具有人文色彩的政策实为镜花水月般遥不可及,以此来作为对汉文帝歌功颂德的依据实在过于单薄。

究汉文帝刘恒一生的政治历程可知,其执政目标惟有经济复苏。在位二十三年的时间里,他始终贯彻着政府少干预经济的自由经济理念,推行减税政策,放宽对商业的管制,允许个人承包山林川泽等国有资产。这些举措无疑为汉帝国的经济从萧条走向复苏起到了难以替代的作用。

作为执政者,文帝更喜欢采用权术也就是阴谋政治来控制局势,而并不推崇暴力镇压或严刑峻法。这与当时的社会实际情况息息相关,人口的密度不足,使得劳动力显得的稀少而珍贵,不到万不得已的程度,轻易不会采取伤害劳动力的激烈措施。经济积累的薄弱,不至于造成社会矛盾激烈到难以控制的地步,所以也无须用刑见血。[31]

景帝执政时期,曾经对经济政策尝试过改变。由于对新政的风险预估不足,只能浅尝辙止,之后仍旧沿袭着文帝时期的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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