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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2 14: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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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托马斯·哈代

出版社:汕头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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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丝

苔丝试读:

导读

托马斯·哈代(1840—1928),英国诗人、小说家。他是横跨两个世纪的作家,早期和中期的创作以小说为主,继承和发扬了维多利亚时代的文学传统;晚年以其出色的诗歌开拓了英国20世纪的文学。托马斯25岁开始写诗,他把自己的诗看得比小说更重要,他的诗作很多,其中一小部分表达了高度提炼和深刻的个人感情,这可能是他最优秀的文学成就。1866年托马斯开始小说创作,第一部小说《穷人与贵妇》未出版。随后创作了一部以爱情、阴谋、凶杀、侦破为内容的情节小说《计出无奈》,出版后受到肯定性评价。从1869年至19世纪末近30年间,托马斯共创作长篇小说14部、中短篇小说近50篇。小说创作辍笔后,托马斯将早年诗作汇集成册,并继续诗歌及诗剧创作。1928年1月11日,托马斯·哈代在多塞特多切斯特去世。托马斯·哈代至今仍是拥有最多读者的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家之一。托马斯·哈代一生大部分时间都住在家乡——英国南部多塞特郡,他的大部分小说,包括《苔丝》,都选材于他生活的时代。它们的地理背景,则全部没有脱离过多切斯特及其周围毗邻的郡、市,这一带是农牧区,所以他对英国农村的生活、风俗习惯、生产等都有比较深刻的了解。托马斯·哈代能够敏锐而深刻地洞察世事的变化,并捕捉到资本主义毁灭农民的罪恶。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托马斯·哈代创作了《苔丝》这本巨作。苔丝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社会丑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远亲家的少爷亚雷克骗去了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尔相爱,又因为她在新婚之夜坦诚了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了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地沦为亚雷克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杀死了亚雷克。通过本书,托马斯·哈代严厉批评了以亚雷克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的伦理道德,并且指出这种伦理道德已经成为人们精神上的枷锁。主人公苔丝就是这种世俗谬见的牺牲品。哈代通过苔丝的悲惨遭遇无情揭示出这种伦理道德的伪善及其劣根性,把它的残酷内容暴露出来。同时,托马斯·哈代揭露了资产阶级道德、法律和宗教的虚伪性。他的作品承上启下,既继承了英国批判现实主义的优秀传统,也为20世纪的英国文学开拓了道路。

美丽的苔丝

马勒村穷苦的中年男子杰克•德北,在5月的一个傍晚卖货归来,途中从一名牧师那里得知,他是古老高贵的爵士世家德伯氏的嫡派子孙。高兴无比的他,竟然花了一先令叫人从酒店派来了一辆轻便马车,送他回家……马勒村坐落在美丽的布莱克摩山谷中,它与沙斯顿毗邻,群山环抱,幽深僻静。这里土壤肥沃,终年青草碧绿,泉水叮咚作响。一条条通往村中的小路曲折蜿蜒,呈现出淡淡的白色;道路两旁一排排红黄相见的小花儿,在微风中点头微笑;绿水之中,厚密的常春藤偷偷地爬上了房檐。据说布莱克摩山谷又名“白鹿苑”,在亨利三世执政时期,亨利王追捕到了一只白鹿,这只白鹿美丽异常,亨利王没舍得杀害,将它放掉了。然而这只白鹿最终还是没有逃脱被捕杀的厄运,一个叫塔姆•德拉林德的人将它杀了,国王非常生气,重罚了这个人。为了纪念那只美丽而又可怜的白鹿,从此,这块地方便以“白鹿苑”命名并闻名遐迩。现如今,御猎场早已不复存在了,就连葱茏茂密的树林也没有了往日的风采,但是旧日林间树下的一些古风,却被改换成了另一种方式悄然留存下来,比如在杰克•德北回家的这个傍晚,有着五朔节意味的游行会就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结对而行的妇女们穿着白色长裙,手中拿着精心准备的柳条儿和怒放的花朵,向草场走去。队伍里面,大多数为年轻姑娘。远远望去,窈窕的身姿,高耸的云鬓,轻盈的步伐,是那样的美丽动人。她们正准备离开大道进入草场,也就是舞会的场地时,一辆马车沿路驶来,队列中的一个女人看到马车,情不自禁地喊了起来:“天啊!快看,快看呀,苔丝•德北,乘坐大马车的那位不是你爹吗?”一个年轻姑娘抬起头来,这是一个多么漂亮的姑娘啊!娇嫩的脸庞,天真清澈的大眼睛,娇艳生动得如同花朵一样的红唇,头上的一根红丝带随风舞动,在一片白色的队列中鲜明而美丽。她随着马蹄声望去,看到德北——她的父亲,正舒服地靠在“醇沥酒店”的马车上,微闭着眼睛,边行驶边振振有词:“我家在不远处有一大片祖坟;我祖宗是武将哩!都躺在那儿的名贵棺材里面了。”这位叫做苔丝的漂亮女孩儿看见大家都在窃窃私语,暗中嘲笑她的父亲,脸上不禁泛起了一阵热辣辣的感觉。“我想他是累了,走了那么远的路去卖货,所以就顺路找别人把他带回来了。”女孩连忙解释道。“你可别掩饰了,苔丝,他是赶集的时候灌多了,哈哈!”“你们怎么这样呢!要是再笑话我爹,我就不跟你们一起走了!”苔丝将头低下,忍住了即将流出的泪水。女伴们本就是想开开玩笑,一看她这样,就没敢再吭声,继续向草场行进,那辆大马车也渐行渐远。大家走进跳舞场地,开始跳了起来,最开始,由于村里男人们还没收工,姑娘们便自己找起女伴,对舞起来。这时,有3个年轻人挎着背包从此路过,从他们年龄以及相貌上看,他们应该是三兄弟。老大系着白色领带,穿着黑色马甲,戴着薄边帽子,好像是位副牧师;他身边站着一个身材修长、规规矩矩、眼神木讷的男孩儿,应该是他大弟弟,仿佛是个大学生;至于年龄最小那个,仅凭相貌和举手投足来看,很难辨出他的身份,在他身上有一种天真自然,无拘无束的东西。这兄弟3人是来布莱克摩山谷游历旅行的。看到一群女孩自己对舞,老三感到非常有趣,于是将背包和拐杖放下,跃跃欲试。“你要干吗,安琪?”老大问道。“走啊!咱们去玩一会儿吧!”“你可别闹了!”老大说,“众目睽睽,同一群乡下丫头跳舞,成什么体统!快走吧!咱们还得赶路呢!”“这样,你和二哥先走,我小玩一会儿,随后就来。”老大叹了口气,拿起弟弟的背包,和老二继续上路了。老三走进草地,对女孩儿们说道:“美丽的姑娘们,你们的舞伴呢?”“他们还没收工呢!先生,趁他们没来,你当个舞伴好不好?”一个姑娘说道。“好啊!可这么多姑娘,就我一个男的啊!”“嗨!没关系,你想和谁跳,就和谁跳,随便挑。”“哎呀!你怎么这么说呢!”一个比较腼腆的姑娘向刚才那位大大咧咧的女孩儿小声说道。青年虽然觉得有趣,但也不好意思真的在姑娘们当中挑选,于是最后,他就和离身边最近的女孩儿跳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村里的年轻人收了工,也都纷纷来到舞场,邀请各自心仪的女伴儿翩翩起舞。“咚咚咚……”教堂的大钟敲醒了那个青年,刚才只顾着玩得高兴,都忘记时间了,他必须得走了,他的两位哥哥一定已经走出很远了。当他穿过跳舞的人群,走到草场边缘时,一双大眼睛吸引住了他,那是苔丝•德北的眼睛——美丽、清澈而又带着一丝幽怨,有着一种动人心魄的力量。端庄清丽、娴雅幽静的她,在身上那件单薄白裙的衬托下又显得那么的温柔娇弱。看到她,青年后悔极了,刚才他怎么就没有注意到她,他竟然错过了与这般漂亮的女孩儿共舞的机会。苔丝•德北站在那儿,看着青年从身边走过,看着他走了好远还回头看自己。最后,他跑了起来,一会儿的工夫,便跑过了山拗,登上了一个山坡。苔丝•德北望了很久,直到霞光在山间将陌生青年的身影完全吞没……她轻叹了一声,这个年轻人是多么的阳光帅气啊!他的身上散发着一种好似太阳般耀眼的光芒,在村子里面,在草场中间,谁的眼神都不如他的皎洁清澈,谁的气质也不如他的优雅独特。其实像苔丝这样一个刚满17岁,天真纯洁、情窦未开的女孩,即使是参加这样的舞会,也不过是为了单纯的跳舞,即使她知道有的伙伴们已经坠入爱河并深陷其中,但她却从来没往自己的身上联想过。舞会上,小伙子们对她的各种殷勤以及争风吃醋的举动,她觉得很有意思并享受其中,可如果一旦追得紧了,她便要逃开了。她和伙伴们一直流连到暮色苍茫之际,才转身回家。途中,她想起了父亲白天古怪的举动,不由得加快步伐,父亲到底怎么了?

“王子”之死

在离家还很远的地方,苔丝便听到了母亲的歌声以及摇篮在石头地上剧烈摇摆发出的一连串声音……推开门,苔丝怔了怔神儿,半天才从刚才过节的气氛中跳了出来。从美丽的花束,旋转的舞步,阳光般的陌生青年,到现在的一只红烛,光线幽暗,母亲埋头劳作的屋内景象,苔丝还有些不适应。和苔丝出门时候一样,母亲身旁围着一群孩子,她一只脚站在洗衣盆旁边用来稳住身子,另一只脚正忙着摇晃最小的孩子,双手在洗衣盆中忙碌,洗衣水从她的胳膊肘上往下直滴,已经在地面上形成了一个小水滩儿。那个摇篮,早已经破烂不堪,摇轴几乎已经磨平,每晃动一下,都会发出嘎吱嘎吱的刺耳响声。德北太太一边洗着衣服,一边哼着小调,还不时地瞅一下摇篮中的小女儿。虽然抚养一大群孩子的担子很沉重,但是仍旧没有影响到她对生活的热情。只要是从外面流传到布莱克摩山谷的小曲儿,苔丝的妈妈准能学会并且唱得很好。苔丝缓过神儿来,产生了强烈的自责心理,对于自己在外面贪恋游玩,没能早点回来帮助母亲干家务活儿,苔丝内心充满了愧疚。“妈,我帮你摇一会儿摇篮吧!要不我帮你洗洗衣服也行。”苔丝温和地说。“女儿回来啦!”今晚,母亲似乎很快乐,连嘴角都是向上翘着的。“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知道吗?其实咱们家是全郡最有名望的大户人家哩……咱们的真实姓氏是德伯……真是没想到啊!这真是太棒了。”她的眼睛闪着光芒,“你爹也高兴坏了,今儿还特意雇了辆马车回家呢。”“真的呀!真好!”苔丝高兴地说。“妈,你说这事儿对咱们来说都有啥好处啊?”“傻孩子,先不用说别的,这事儿只要一传出去,就会有很多高贵的亲戚朋友,坐着漂亮的大马车,来看望咱们啦!”“那我爹这会儿上哪儿去啦?”苔丝突然问道。“他今儿上沙斯顿去找大夫来着,他的病好像不是肺痨,好像是心脏外头长了脂肪啦!大夫说要是再长下去,就会将心脏全蒙上,那就活不成了。”苔丝惊愕之余非常担心,“我爹到底上哪儿去啦?”“你先别着急!那老头子被牧师的那些话捧上了天,就按捺不住啦!早就跑到罗利弗酒馆去啦!明天凌晨一点前,他得赶集去送那些蜂窝,他要趁着动身之前好好放松一下。”“放松?”苔丝疾言厉色地说,“跑到酒馆去放松?妈,你怎么不管着他?”“哪有,”母亲辩驳道,“我现在就去找他,我一直想着,等你一回来,我就去找他的。”德北太太拿起外衣,“对了,你把测命书拿到外边的草棚里去吧!”苔丝听从母亲的话并送母亲出了门,看着母亲的背影在暮色中消失,她不禁暗暗地想:母亲今天看测命书,一定和刚刚知道的爵士世家有关——事实上她想错了,这事恰恰和她相关。回到屋内,9岁的弟弟亚伯拉罕和12岁半的妹妹埃丽莎•露易莎大家都习惯叫她丽莎,还在地上玩耍,而其他更小的弟弟妹妹们已经进入了梦乡。天彻底黑了,可父亲和母亲还没有回来。苔丝向门外望去,整个村庄已经慢慢地陷入了黑暗之中。明天父亲还要起早赶集,却这么晚还不回来。她走到亚伯拉罕面前,“弟弟,你去一趟罗利弗酒馆,让爹妈赶快回来。”“好嘞!”小男孩跳起来,一把抓起帽子,蹿了出去。又是半个钟头过去了,父亲、母亲、小亚伯拉罕,谁都没回来。连小亚伯拉罕也像父母一样,让酒馆给粘住了。苔丝在屋里转来转去,最后,拿起衣服,也进入了茫茫夜色之中……在村尽头的罗利弗酒馆里,杰克•德北一边拿着酒杯,一边出神地嘟囔:“我是名门望族后代,整个村庄谁也比不上我!”兴高采烈的妻子来到丈夫身边,“我有一个好主意,想跟你说一说。”她用胳膊肘推了推丈夫,“知道这事儿之后,我就不停地在琢磨,我想起一位有钱的老太太,住在狩猎林边、她就姓德伯。”“噢?”德北抬起头。“那位德伯老太太,一定就是咱们的本家。”她说。“我打算让苔丝去

认亲

。”“我想起来了,的确有一个姓德伯的老太太。”德北说,“但是,她能有我们家正宗吗?说不上只是从诺曼王朝时代传下来的一支末房哩!”“管她呢!反正这老太太很有钱,她见了苔丝,保准会喜欢的。”德北太太继续说,“这是一桩多好的事啊!认了亲,就可以彼此来往了。”’“好啊!认亲去!咱们都认亲去!”亚伯拉罕在桌子底下兴高采烈地拍手,“等认了亲,咱们也能坐大马车,穿漂亮衣服了!太好了!”“这孩子,你怎么跑来啦?大人说话小孩儿别插嘴!去楼梯上玩去吧!一会儿走时叫你!”德北太大边说边推着小亚伯拉罕,“我说,苔丝应该去看看咱们那个本家。她一定会让老太太喜欢上她的——一定能。说不定趁这个机会她还能嫁给一个高贵的绅士呢!我觉得这事儿靠谱。”“你怎么知道?”“我翻了一下测命书、给她算了算命,上面说她婚姻大吉呢!再说,你又不是没看到,她有多漂亮!她那娇嫩的皮肤呀!吹弹可破,做个公爵夫人绰绰有余。”“苔丝自己愿意吗?那丫头的脾气可倔着呢!”“没事,她挺听话的。这事就都交给我好啦!”德北夫妇的话被酒馆里邻桌的客人听得清清楚楚,他们不禁私下里暗暗地议论了起来,“我今儿个看见苔丝和那一大群姑娘了,苔丝那姑娘,还真是个漂亮妞儿!”一个老酒鬼低声说。“不过,约翰•德北可要小心了,可别‘偷鸡不成反蚀把米’。”这时,楼底下响起了脚步声,不一会儿,苔丝便走进了酒馆。德北夫妇一看女儿来了,连忙住了嘴,母亲似乎察觉出苔丝出现在这浑浊不堪的酒馆里不太合适,于是急忙拉起丈夫和儿子,张罗着回家。一路上父亲一边吐着酒气,一边继续嘟囔着自己的显贵家世,好不容易才被别人搀扶着进了家门。在结束了一天的喧闹后,他们终于可以上床睡觉了。半夜1时30分,德北夫人突然敲开了女儿的房门。“你那可恨的爹去不成了。”苔丝从床上坐了起来,迷迷糊糊地在那儿直发愣。“那怎么办呀?”她问道,“卖蜂窝本来就已经晚了,要是再耽误到下次赶集的时候,还有谁要?最后只能由咱们自个儿兜着了。”德北夫人一时没了主意,“要不找别人去咋样?在昨天那些非要和你跳舞的里面,找一个?”“不行,我就是死了也不能那么办!”苔丝蹭地一下从床上站了起来,“那丢死人了!我去吧!让亚伯拉罕跟我去!”于是,小亚伯拉罕也在梦中被拉起,神志恍惚地和苔丝坐上了破旧的马车。拉车的是一匹老马,名叫“王子”。姐弟俩将灯笼挂在马车上,然后拍马启程。直到这时,亚伯拉罕才有些清醒,看看这,望望那,一会儿说这棵树像老虎,一会儿又说那棵树像鬼怪。“姐姐,咱们现在成了贵族了,你高兴吗?”“不是很高兴。”“等你嫁到有钱绅士家里的时候,就会高兴了吧?”“你说什么?”苔丝惊讶地转过头来。“昨天我听咱爹妈说的,说要让你去一个老太太家认亲,然后好帮你找个有钱的绅士。”苔丝突然变得一声不吭,一脸凝重。亚伯拉罕见姐姐不吭声儿,于是背靠着蜂箱,仰着脸儿观察起夜空来,星星在苍穹中闪烁着,好像完全将世上那两个如草芥的渺小生命置之度外。亚伯拉罕看着看着又迷糊起来,不一会儿就睡着了。苔丝接过缰绳,继续向前驶去。这会儿,没有亚伯拉罕缠着她说话,她就往后靠在蜂箱上,出起神儿来。冥想中,她仿佛看到了父亲在大声吹嘘,母亲在自鸣得意,而那个传说中的上等绅士正一脸鄙视,在嘲笑她贫穷的家境,嘲笑她父母的老旧腐朽……突然,车子猛地一震,她醒了,原来刚才,她也睡着了。“喂——唉”,不知是谁在前面大声地叫着,还有——好像是一种非常沉重的呻吟声。苔丝跳下了车,看清了眼前的情景,她不自觉地晃了一下,原来,呻吟的声音是老马“王子”发出的。一辆早班邮车与她那可怜的车马纠缠在一起了。邮车那尖尖的车辕,好像一柄锋利的宝剑,对“王子”穿胸而入,鲜血正从伤口处向外直喷,只一刹那的工夫,地上便已形成了一大滩血迹……杰克•德北没有过多地责怪女儿,他为“王子”挖了一个坟。在将“王子”入土的时候,一家人都围在四周,孩子们更是嚎啕大哭。苔丝木然地站在坟边,面色苍白,她已经把自己看成了杀害老马的凶手。做小生意,拉货办货,全都靠马。“王子”一死,生意也就泡汤了,这对于本就穷困潦倒的德北家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苔丝觉得,是自己把父母推到这一团烂泥里的,她有责任拯救他们,拯救整个家庭。因此,当母亲提出要她去狩猎林边上的德伯老太太那认亲的时候,虽然出于高傲的自尊心,她本是百般不愿,但最终还是答应了母亲的请求。认亲一个难忘的清晨,苔丝步行到了依山为镇的沙斯顿,又在那里坐上了一周两次的大篷车,去拜访住在特兰岭教区的那位神秘本家——德伯老太太。德伯老太太的宅第建在狩猎林的边儿上,当苔丝小心翼翼地走到那儿时,一所红砖门房赫然出现在她的面前,房屋的四周爬满厚密的常春藤,为整个宅第增加了一丝神秘色彩。但这还并不是宅第的全部,当苔丝惶惶不安地来到院子里时,才发现这里还有漂亮的马厩,精致的帐篷,以及顺着斜坡一直延伸到坡下的小灌木林里的玻璃花房子……这一切简直就像教堂一样华丽。苔丝•德北傻傻地站立在院子中间,有些发晕。“还以为是个老门户呢,原来竟全都是新的!”她不禁喃喃自语。这里的幽静安逸、华丽耀眼使她还没来得及辨清方向,就已不知不觉地信步走开。这儿的房屋和庭院已经出乎了她的想象,她突然感到很后悔,觉得不该就这样听从了母亲的怂恿,为了改变家中的境况,她似乎应该再想想别的办法。此时的苔丝并不知道,事实上这所宅第的主人并非德伯家族的后裔。在本郡或附近地区,古老的德伯家族唯一真正的嫡系子孙还真的就苔丝一家。而此处已经过世的主人原名叫西蒙•斯托克,是北方的一个商人,为了摆脱精明的买卖人形象,他在来此处定居之前,在大英博物馆里花了很长时间找到了。“德伯”这个看起来比较高贵的姓氏,于是便把“德伯”与自己的姓氏连接起来,变成了德伯家族的一支,当然,是冒名的一支。苔丝迟疑地站在房子前面,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这时,一个人从房子中走了出来。这是一个身材高大的青年,嘴里还叼着烟卷。他皮肤暗黑,两片厚嘴唇虽然红润饱满,但并不端正;它不过二十三四岁,但嘴上却早已留了两撇八字须,两个尖儿还朝上撅着。从他的身形和那双滴溜乱转的眼睛里,苔丝看到了一些粗鄙的习气。他叫亚雷克,是已经去世的西蒙•斯托克先生的独生子。“嗬,大美人儿,你上这儿来有什么事儿啊?”他走上前来,发觉苔丝站在那儿不知道如何是好,便接着说,“我是德伯先生,你有什么事儿需要帮忙尽管说。你是来找我的吗?还是找我母亲的呀?”“先生,我是来找您母亲的。”在苔丝的想象中,德伯先生应该是一位相貌端正、德高望重的老人,有着丰富的学识和阅历,而眼前这位,不仅与她心中勾勒的形象大相径庭,还给她一种非常不舒服的流氓气息。“她正在生病,有什么事儿你就和我说吧!”“也没什么事儿,只是……哎呀……”现在的苔丝,觉得这次拜访竟然是荒谬可笑的,让她无论如何也张不开口。她那玫瑰花瓣似的红唇张张合合,局促不安的神情可爱极了,让那位留着八字胡须的先生看着心痒难挠,“没关系,说吧!好姑娘。”亚雷克貌似和蔼可亲。“这事儿说起来像个笑话,是我妈妈让我来的”,苔丝窘迫地说,“她让我告诉你,我们跟你们是本家。”“哦?姓斯托克?”“不,姓德伯。”“对,对,我说的也是德伯。”“村里的人有时念白了也叫我们德北,我们家还有非常古老的徽章和一把银钥匙,上面还刻着城堡呢!”“不错,我也有那玩意儿。”他温和地说。“我们家最近出了事,死了一匹马,母亲说我们是本家,所以应该来跟你们说一声儿。”“噢!我明白了,这倒没什么不好的。你家住在哪儿?你父亲是干什么的?”亚雷克边说边打量着苔丝,弄得她脸都红了。苔丝简单地介绍了一下家里的情况,之后就要向亚雷克道别。“要想等到大篷车,还早着呢?本家小妹妹,我领着你在这周边转一转吧!”苔丝本想拒绝,但青年的热情使她又不好意思开口,只得跟着他参观了附近的花圃、温室以及果园。“爱吃草莓吗?”亚雷克打破寂静。“嗯!爱吃。”苔丝乖巧地说。亚雷克将她带到一片草莓中间,弯下身去采摘了好多草莓塞给苔丝,后来,他摘了一个品种非常名贵、口感非常甘甜的草莓,直起腰来,亲手要往苔丝嘴里送。“别——别!我自己来就好。”苔丝赶紧伸出手挡住了递过来的草莓。“别动!”亚雷克坚持把草莓塞进了苔丝的嘴里,苔丝一脸尴尬。接着,他们来到了一大片的玫瑰花旁,他挑选了一些漂亮的花戴到苔丝胸前,又选了一两枝花苞插在她的帽子上,最后还摘了好多放在她的篮子里。苔丝在惶恐之中,一切都由着他摆布。最后,他带着苔丝回到房子里,等着大篷车返回。“花儿漂亮吗?”“哦!是的,先生。”苔丝•德北天真无邪地摆弄着篮子里的玫瑰花儿,压根儿没有看到亚雷克正坐在她的对面,一面吸着烟,一面眯着眼睛透过缕缕青烟,从上到下打量着她。当然,她更加没有料到,在迷蒙的青色烟雾后面,正隐藏着她人生舞台上的悲剧……也许,作为旁观者的我们不禁会想:美丽单纯的苔丝怎么会遇到这样一个人?为什么她就不能遇到心中的白马王子,一个真正儒雅的绅士?然而世事就是这样,真正彼此相配,彼此相爱的人却总是得不到恰当的时机,上天也很少肩负起指点迷津的重任,对那些可怜的人们说一声“小心”,或是对一个痛苦的灵魂回答一声“我在这里”……苔丝•德北走后,亚雷克坐在房子里,翘起二郎腿,低声淫笑,“哈,真是有趣!上哪儿去找这种好事儿?好一个迷人的小妞儿!”与此同时,大篷车上的苔丝在低头的一瞬间,被戴在胸口的玫瑰的尖刺意外扎到了下巴,“这似乎是个不祥之兆!”苔丝隐隐约约地觉得。一个礼拜后,经过一番思想斗争的苔丝坐上了亚雷克•德伯所驾的崭新明净的双轮马车。她接受了德伯太太的邀请,前往特兰岭去照顾老太太的养鸡场。车子在美丽的布莱克摩山谷奔驰,亚雷克就坐在苔丝的旁边,轻便的双轮马车用不了一会儿的工夫就把那些装箱子的大车甩得老远。一路上,亚雷克不停地和苔丝逗话。山路越来越高,山脊旁,大片美丽的风景从他们眼前掠过,转眼间,车子便来到了一个山顶上。自从上次“王子”出事以后,苔丝•德北特别害怕马车,车子稍有些晃动,她就惊慌不已。现在亚雷克驾车一路狂奔,她自然害怕得要命,嘴唇都咬得死死的。“怎么,害怕了?”亚雷克扭过头来看了看她,咧开两片厚嘴唇笑了起来,露出了不是很白的牙齿。“你慢点儿!”苔丝尽可能地想稳住自己的声音。“没想到我的本家小妹妹也会害怕?亲爱的,你不觉得策马疾行的感觉非常好吗?还有什么比这更刺激的呢?”“你最好还是慢一些,太危险了!”“唉!”他摇了摇头,接着说,“其实快慢也不能完全由我一人做主。蒂勃这匹马脾气可坏着呢!都已经摔死一个主人了,我把它买到手后不久还差点儿摔死了我,后来虽然驯服了些,但脾气依旧大得很,所以呀!快慢与否,还得看它的脾气呢!”他们开始下坡,马车飞奔,车轮子嗡嗡直响。有时,车轮子似乎飞起来半天不着地;有时,一块石子被马蹄踢得直打旋儿;还有时,车轮与路面碰撞的火花耀眼夺目。路两边的景色在马车的颠簸中飞驰而过,苔丝也在车上被颠得头脑发胀,两眼直冒金星,她的头发随着风儿向后高高飘舞,因为她并不想表露出自己的恐惧,所以手也开始不自觉地抓住了亚雷克的胳膊。“别抓我胳膊!抱住我的腰!否则咱俩都得完蛋!”她抱住了他的腰,就这样马车飞奔到了山下。“谢天谢地,终于平安了,你太能胡闹了!”她松开了手臂,气鼓鼓地说。“哎!你不能一脱离危险,就不理我啊!”亚雷克无赖地说。苔丝坐在那儿,半天没吱声,脸上渐渐恢复了红润。然而,转眼间,他们又来到了另一个山坡上。“可准备好了啊!又要下坡了!”亚雷克说道。“别,别!别再胡闹啦!”“可是,已经在这么高的顶儿上了,还能不下去吗?”他倒是振振有词。亚雷克把缰绳一松,车子再次向前飞去。“亲爱的,要是害怕,就再搂住我的腰吧!”“我不!”苔丝坚定地说。“你要是让我吻一下你那樱桃小嘴儿,或是让我亲一下你那张红红的小脸蛋儿,我就叫车停下来,我说话绝对算数!”苔丝瞪大眼睛,像看猛兽一样看着他,急忙往后缩,亚雷克见状又打马狂奔,车摇晃得更加猛烈了。“别那样,行吗?”她绝望地喊道,一双大眼睛瞪着他,像是一只受惊的小兔儿。“不行!”他非常冷酷。“好吧!好吧!我不管啦!”她满脸通红,因为惊吓,更因为气愤。他放慢了马车,刚一转身想要有亲昵的举动,苔丝便本能地往旁边一躲。“嗨!他妈的,你还要不要命了?”这位车夫大声骂道。“好吧!我不动了!还说是我的本家呢!就知道欺负我,如果我早知道,就不来了。”一颗豆大的泪珠从她的脸上滚落下来,她竭力忍住自己的哭声。亚雷克丝毫没有动容,强吻了苔丝。他刚亲完,苔丝就害羞得掏出手绢,在脸上擦了一下。而这一幕,恰好被亚雷克看个正着。拿手绢往脸上擦,只是出于苔丝的本能,而这对于亚雷克来说却是一个大大的羞辱。没过多久,前方又出现了一个山坡。“我得让你为刚才的行为后悔!”他的口气里显然带着余恨,“除非你同意让我再亲一下,并且不擦。”他边说边挥舞着鞭子。“好吧,先生!”苔丝叹了口气。“哎哟,我的帽子!”一阵风将她的帽子吹到了路面上,亚雷克停住马车,正要去捡,可苔丝却趁着这个空挡迫不及待地跳下了马车。“我不上去了,先生。”她捡起帽子,拿在手里说。“你说什么?那你怎么走?”“我可以步行。”“可还有很远呢!”“再远我也不在乎。”“你这个诡计多端的丫头片子!快说,你是不是成心让帽子吹掉的?”她故意不回答,证实他猜中了。亚雷克不禁咒骂起来,许多不堪入耳的话都从他的嘴里蹦出来。“你真粗鲁!我一点也不喜欢你!我讨厌你!我要回家,我不去啦!”苔丝也动了气,像小孩子一样鼓着腮帮子。见到她发脾气的模样甚是可爱,亚雷克不禁哈哈大笑起来。“你生气的模样真招人喜欢。好了,我们不闹了,我也不逼你了。来!上车吧!”苔丝仍旧没有上车,她满腹心事地向前走着,亚雷克驾车跟在她的身后。她、正在思考是否该掉头回家,后来她自己摇了摇头,否定了这个想法,如果就这样回去,未免太孩子气了,太对不起父母了,她决定还是去养鸡场。苔丝的这份新差事,是去照顾喂养一大群公鸡和母鸡。养鸡场的主人德伯太太是一个白发苍苍的女人,她已经年近60岁,是一个瞎子,她非常喜欢鸡,尽管她的宅第装饰华贵,富丽堂皇,但是,房前羽毛飞舞,草地上到处摆着鸡笼。每天她都要坐在一楼起居室里的一把扶手椅上,把鸡一只一只地放到膝上摸过一遍。在检查鸡的时候,她的面部表情多变,完全不像真正的瞎子,她总是能轻易地分辨出每一只鸡,并且能够非常清晰地指出哪只鸡的羽毛有异样,以及哪只鸡吃的是什么,是否吃得太多或是太少。来到养鸡场的第一天,德伯太太见了苔丝。像往常一样看过鸡后,古怪的太太突然向苔丝问道:“你会打口哨吗?”苔丝和大部分乡下姑娘一样,会打很好的口哨,于是温顺地承认了。“那么你每天早晨吹一回。从前这儿有一个小伙子,口哨吹得可好啦!不过他已经离开了。以后,我要你像他一样,也对着我的宝贝儿们吹,让它们跟着你学,已经好几天都没人管它们了。”“太太,今儿一大早德伯先生还对鸟儿打了口哨呢!”女佣伊丽莎白说道。“他呀!呸!”老太太显出一副很厌恶的样子,没再答话。德伯老太太并不知道苔丝之前来认亲的事,亚雷克跟她只字未提。对于德伯太太的行为举止,苔丝也没觉得怎么奇怪,她只是从老太太的表情中,猜想这位瞎老太太和儿子之间的感情并不是很好。但是她却不了解“可怜天下父母心”,德伯老太太也只是对自己的儿子恨铁不成钢而已。第二天早上,阳光明媚,苔丝怀着对新生活的向往,开始练习起打哨儿来。她郑重其事地将嘴唇撮起,却发现她从前的本领已经有所退化,吹不出清晰的音调了。正在这时,亚雷克出现了,他答应教苔丝怎样吹口哨。一遍,两遍……在他的带领下,苔丝终于成功了,一个圆润的声音从她的嘴中发出,她高兴极了,对亚雷克不禁莞尔一笑……苔丝就这样在这里住了下来,按照德伯太太的要求,每天她都会对着鸡打口哨。而亚雷克•德伯则处心积虑地与苔丝接近,想方设法地讨好她。时间久了,苔丝便渐渐放松了警惕,与他熟悉了起来,但是,她却始终没有产生别的情感,只是,由于不得已寄身在他母亲的篱下,而在一定程度上对他有所顺从罢了。

失去清白

9月里的一个傍晚,苔丝和其他伙伴一起到小集镇切斯堡游玩。直到23时15分,他们才陆续地踏上了通往家乡的山道。游玩的时候,这些伙伴们喝多了酒,因此在途中,嬉笑打骂不断,最后,一个有着黑桃王后之称的醉妇卡尔•达齐竟然毫无缘由地辱骂刁难起苔丝来,苔丝夹在一群醉鬼之中,又羞又恼。正在这时,亚雷克•德伯骑着大马在拐角处出现了,他跟随苔丝等人已经有一段路程了,自然也知道究竟发生了何事。他向苔丝俯下身子,“上来,我带你走,转眼间,我们就能把这群醉鬼甩远!”如果是在平时,苔丝绝不会上马,但刚才情势的危急,对她的刺激太强烈了,她差一点儿没晕过去,现在只要她的脚一跳,尴尬和愤怒就会被她甩开,所以她什么都没想,直接就跳了上去。苔丝一路上抱着亚雷克,心情难以平复。不过对于亚雷克,她也难以完全没有忌惮,她请求把马儿放慢一些,亚雷克照办了。“真痛快,是不是,亲爱的苔丝?”他过了一会儿说。“嗯!是啊!”她说。“我真应该好好谢谢你。”“你真的感激我吗?”她没回答。“苔丝,为什么我吻你,你总是不愿意呢?”“我想那是——因为我不爱你吧!”“真是这样吗?”“嗯!有的时候我还会生你的气呢!”“啊!别,别,我最害怕的就是你生气。”虽然如此,亚雷克听了苔丝的这番自白,并没太在意。他知道,不管怎样,都比苔丝倔强起来好。“不是每次和你在一起,你都生气吧?”“有几次。”“多少次?”“你自己知道的。”“哈!我每次一和你亲近,就会惹你生气,是不是?”苔丝不再说话,马渐渐地走了很远,走到后来,一片迷蒙的雾气把他们紧紧包围了起来。这片雾气本来是弥漫在山谷里的,现在散布得到处都是,仿佛把月光也遮住了。不知是出于这个原因,还是由于心不在焉,或是累了一天,苔丝睡意变浓,她没有发现他们早已过了通往特兰岭的岔道口,而亚雷克并没有带她走上回家的道路。亚雷克勒住马,在马背上侧过身子,搂住昏昏欲睡的苔丝。她立刻惊醒过来,把他从自己身边推开。亚雷克没加防范,差点儿失去平衡,从马上掉下去。“你怎么不识好歹!我只是看到你有些迷糊,怕你摔下去。”她非常窘迫,烦躁不安地扭动身体,凝望远方,“请你原谅,我只是——哎呀!我们这是到哪儿了啊?”这时,她才发现他们早就偏离了原来的大道,行进在一条偏僻的小路上。“我们这是在哪儿啊?”她又一次大声问道。“我们正走在树林里。”“怎么会有树林?我怎么不记得来时走过这儿?”“这个狩猎林是英国最古老的一片树林——我只是觉得夜色很美,想多骑一会儿罢了,这样不好吗?”“你太胡闹了啊!”苔丝惊愕地说道,开始挣扎着要从马上下来,“看样儿我还真没错怪你!我要下去,我自己走回去!”“傻丫头,时间这么晚,路程又这么远,你根本走不回去呀!不要说回家了,就连这片林子,恐怕几个钟头你也走不出去!”“这个不用你管。”她执拗地说,“放我下马,我不管这是什么地方,总之我要下去!”“你啊!真拿你没办法,这样吧!是我把你带到这儿的,不管怎样,反正我觉得把你安全地送回家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现在,你抬头看看,这大雾越来越浓,连我自己都分辨不清方向,更何况是你!听话,你先在这匹马旁等我,我去探探路,回来再让你走,到时,是骑马还是步行,都随你!”她用沉默表示同意了这个方法,他们相继下马。“我是不是得牵着马儿啊?”苔丝问道。“不用。”他把马牵到灌木丛中,拴在一棵树上,又在堆积得厚厚的干树叶子中间,给苔丝铺了个窝儿。“你坐在这儿就行,马你不用管,跑不掉。”他顿了顿,又说,“对了,告诉你一件事儿,今天别人给你父亲送了一匹新马。”“别人?是你吧?”德伯透过雾色,看着她,点了点头。“啊,你真好!”她勉强地说道。“我还给孩子们买了一些玩具。”“啊?你也给了他们东西?我——宁愿你什么也没送!”她嘟囔着,有些不知所措的样子。“为什么?”“这样,我会觉得欠你很多。”“难道你不会因此而有点儿爱我吗?”“对你,我真的很感激,但恐怕我还是不……”意识到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她,这使她很难受,一颗泪珠禁不住慢慢滚落,接着又是一颗,一颗接着一颗……“别哭,别哭!你坐在这儿,我一会儿就回来。”苔丝没有反抗,坐到亚雷克堆的树叶上,用手蒙住脸,哭泣仍然止不住。月亮已经掩去了它的光芒,现在是黎明之前最黑暗的时刻,整个狩猎林浓雾弥漫,伸手不见五指。“苔丝!”亚雷克探完地形后回到原地。附近依旧一片黑暗,除了脚边那一片朦胧的灰白云雾外,亚雷克几乎什么也看不清,什么也听不清,而那片灰白云雾就是身穿白纱裙的苔丝的美丽身影。亚雷克跪下身子,听到了苔丝轻柔均匀的呼吸声,她正在酣然沉睡,睫毛上挂着泪珠儿,她呼出的气息吹到他的脸上,暖暖的。他凝视了一阵儿,最后俯身上去……黑暗统治了一切。在这个原始树林里,鸟儿正安详地打着瞌睡,猫头鹰睁着眼睛静静地看着周围的一切,不时地发出几声叫唤,野兔们偷偷地在林中蹿来蹿去……可是,又有谁能保护美丽的苔丝呢?天使哪儿去了?上帝又到哪里去了?善良的苔丝,如同白雪一般纯洁,如同天使一样美丽,却偏偏遭此厄运,实在令人痛心。从此,我们的女主人公,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单纯的少女,她的人生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几个礼拜后,苔丝选择离开特兰岭。这段生活使她深深明白,有美丽的鸟儿欢唱的地方,也都隐藏着残忍的毒蛇。拖着沉重的包袱,苔丝望向前面的山谷,难过得不能自已。一辆双轮马车从后面追了上来,是亚雷克!“你怎么跑啦?之前也不打声招呼?我一发现便赶快驾车追过来。干吗偷着跑啊?谁也不会拦着你。再说,拿着这么重的东西多累啊!我送你一程吧!当然,你要是能跟我回特兰岭去,那是最好不过了。”亚雷克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我不回去。”她面无表情。“唉!我猜你也不会回去了,那么好吧!把东西给我,上车。”她机械地把包袱放到车上,自己也上了车。他们继续前行,为了打破彼此间的尴尬,亚雷克谈论起了路边的景物,苔丝一声不吭。也许亚雷克已经忘记了,就在几个月前,也是在这条路上,他无赖地对待苔丝。那时的苔丝,是那样的害怕,无助——可现在,她已经不怕他了,这也正是她的伤心所在。她像个没有灵魂的木偶,坐在车上,面无表情,亚雷克问她话时,也只是“哦”“啊”地简单应付。但当她看见一片茂密的树丛,而那身后就是她的家时,却再也禁不住潸然泪下。“哎,你怎么哭了啊?”“我——只是在想,那儿是我出生的地方。”苔丝抹了一把眼泪。“嗨,这有什么可哭的啊。”他一脸不解。“可我宁愿没有出生,不管是在哪儿,都不要出生,不要这样活着!”“嗨,那哪儿由得了你?当初你还不愿意去我家呢,最后不是也去了吗?”她的泪水流得更凶了。“你在我家这么久,从来就没爱上过我吗?”她转过头,眼睛里充满了仇恨。“是的,如果我什么时候爱过你,如果我现在还爱着你,我就不会这样了,我现在真恨不得杀了你!”“女人都喜欢这么说。”他耸了下肩膀,不以为然。苔丝死死地盯着他,嘴唇颤抖,气得说不出话来。“好啦!”他笑着说,“对不起,我伤害你了。是我不对,我道歉。”突然他又变得一副很激愤的样子,“不过,你也不给我机会啊!你完全可以不用再到养鸡场里去干活,完全可以穿得体体面面的,我养得起你。”苔丝露出鄙夷的神情,冷笑了两声。“哼!你把我当成什么了?你的玩物?”“瞧你那样儿,你还真以为你是名门望族,是公主啊!好啦!我亲爱的苔丝,我什么也不说啦!在你面前,我就是个坏人,一个心眼儿坏透了的人。但是,以后我不对你坏了,我发誓。如果你以后有什么困难,我能效劳的,就告诉我,我一定会帮你。最近我可能不在特兰岭,要到伦敦去,我实在忍受不了家里的那个瞎老婆子,不过你可以给我写信,我会回来的。”他顿了顿,接着说,“苔丝,实话告诉你,其实你根本用不着那么伤心。就凭你的美貌,什么大家闺秀、小家碧玉,谁也比不上你,所以你要是聪明的话,就别等到容颜老去,要好好把握青春!”看苔丝又射过来一道鄙视的目光,他住了嘴,小声说道,“好啦!苔丝,我再最后问你一遍,你还能跟我回去吗?我是真的不想就这样让你离开。”“不,绝不可能!”“哎!那再见吧!我的本家妹妹,漂亮的妹妹!”亚雷克目送苔丝跳下车,慢吞吞地走在弯弯曲曲的路上。太阳从山后慢慢露出了头,那忽隐忽现的光线,一点点地落在苔丝的头上,伴着她向家中走去……

天堂与地狱

父母对苔丝没有过多的责怪,因为苔丝已经把自己折磨得不成样子了。在回到家乡的好长一段时间里,苔丝连教堂都不敢上,她怕别人将她的事情拿来议论,她怕见到别人鄙夷的眼神和幸灾乐祸的表情。她每天就在家中那不大的茅顶下面,仰望太阳的东升西落,月亮的阴晴圆缺。偶尔她也会出门,但那也只是在夜幕低垂的时候,跑到树林里,躲开人群,躲开冷酷的世界,去品味心灵的片刻自由,也只有在这种时候,她的痛苦才能减少到最低的程度。她总是在想别人会用什么样的激烈言语在背后议论她,怎样斜眼窥视她家的茅屋,发出种种冷笑的声音,其实她的这种想法,完全来自于虚构的幻想。她的存在、她的经历、她的感觉,除了她自己,不为任何人所拥有。对其他人来说,苔丝只不过是一时的谈资,时间久了,就变成了一个转瞬即逝的念头,再久远些,连这样的念头都没有了。因为——她如此深居简出,到后来人们几乎都认为她已经离开了家。苔丝生下一个孩子,做了母亲。孩子的出世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她。长时间的各种悔恨与耻辱折磨着她那颗敏感的心,现在,她却突然想通了。她觉得自己可以再次成为有用的人,再一次做到独立自主,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过去的已经过去了,一切还要向前看,更何况,她还有孩子!农忙时节,她把自己打扮得整齐干净,到地里去收庄稼。思想转变之后,苔丝又开始有了自信,即使怀里抱着孩子,她也不那么怕见到别人了。简单重复的劳动,苔丝每天都和大家一起干到黄昏时分,然后大家都坐到一辆大马车上一起回家。在月色的掩映下,人们唱着歌曲,唱出了对生活的热爱,也唱出了对苔丝的同情以及重生的喜悦……但是,在苔丝刚刚从道德上的纠结中解脱出来时,一个新的痛苦又随之而来——孩子病了。从宗教的角度来说,婴儿出生后身上带有罪孽,必须接受洗礼,才能洗去罪恶。如果小孩没有接受洗礼就死去了,那么他就永远也上不了天堂,只能待在地狱里承受无尽的苦难。苔丝年少生子,痛苦与耻辱已经让她忘记了这一点,或是说还未曾想到这一点,她一直只想着怎样才能保护好自己孩子的性命,至于洗礼的事情,从来没有人提醒过她。然而,很快她就发现,她的孩子已经病入膏肓,无法医治,也就是说他马上就要进入天堂了,天堂?这时她才猛然醒悟,她的孩子还没有接受洗礼呢!这一发现让她陷入了极度的痛苦中,因为她所痛苦的不仅仅是孩子的死亡,还有更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孩子究竟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在失去清白又未婚生子之后,苔丝从未奢望自己死后可以上天堂,她甚至总是在想,下了地狱之后,那些小鬼们会是什么模样?但是,现在同样的问题涉及到了她的孩子,她便无比焦灼,坐立不安了,她的孩子就要死了,她必须在那之前为孩子洗礼,拯救他的灵魂,使她的宝贝死后能升入天堂。此时的马勒村已经完全进入睡眠中,苔丝连衣服都没披上便冲到楼下打算去请牧师,在家门口,她迎面撞上了酒醉归来的父亲。虽然在苔丝回来的这些日子里,父母亲并未曾责备过她,但此时借着酒劲儿,父亲还是忍不住向她发起了牢骚,将苔丝未婚生子的事翻了出来,说起个没完。当他知道苔丝要出门请牧师的时候,更是来了劲头,不分青红皂白地数落起来,“都说家丑不可外扬,遮羞还遮不过来呢!你竟然还要请牧师?从现在开始谁也不准进入我的家门,干涉我家的事情,你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呢!”并一把将门锁了起来,拿走了钥匙。苔丝尽管痛苦万分,却没有任何办法。她回到房间,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她将脸贴到孩子的脸上,就这样瞪着眼睛看着黑暗的房间,其实她的双眼根本就没有焦距。半夜的时候,孩子的病情更重了,只剩下出气儿,没有入气儿的份了,停止呼吸也只是刹那间的事。苔丝心里难受极了,各种想法和猜测从她的脑海里蹦了出来。这个孩子既没有受洗礼,又是名不正言不顺的私生子,两罪叠加,一定会被扔到地狱底层的某个角落,饱受煎熬。想着想着,她仿佛看到了一个可怕的魔鬼,手里拿着把叉子,把她那可怜的孩子叉来叉去,她仿佛还看到了一团烈火,她的孩子在里面挣扎着喊妈妈……想着想着,她甚至觉得那些阴森恐怖的情形就活灵活现地出现在这个寂静的房间里。她一身冷汗,清晰地听到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嘭——嘭——嘭”,她的睡衣湿透了。孩子的脸憋得通红,呼吸越来越艰难。她颤抖着双唇吻遍了孩子的全身,最后她也受不了了,在房间里像疯了一样地转来转去。“我的主啊!请可怜可怜我的孩子吧!请将所有的罪都加到我的身上来吧!我心甘情愿受罚,只求你,求求你,可怜可怜这个孩子吧!”她不停地乞求着,靠在柜上,语无伦次。突然,她跳了起来。“牧师能拯救孩子,我也可以!”她的眼睛在一片昏暗中闪闪发光。她神情亢奋,将睡在这间屋子里的弟弟妹妹们都唤醒了,她自己从洗脸盆后面的大水壶里倒出一些清水,并叫那些孩子们围跪在地上,每个人都要把手掌合起来。这些孩子们还都处在半梦半醒之间,睡意朦胧地听从着姐姐的摆布,一双双眼睛盯着庄严肃穆的姐姐。苔丝从床上抱起那个小小的婴儿,笔直地站在脸盆旁边,妹妹埃丽莎•露易莎翻开祈祷书,放在苔丝面前,苔丝就这样开始给自己的孩子进行洗礼。一袭白色长裙,一条又黑又粗的发辫,一张苍白瘦弱的脸蛋儿,苔丝静静地站在那儿,一脸肃穆。微弱的烛光暗淡柔和,遮掩了她眼中的倦容以及胳膊上那一条条被麦茬划破的痕迹。高度的虔诚使她的面孔愈发地纯洁无暇,并且显现出好似王后一般的尊严。弟弟妹妹们跪在四周,一个个眼睛红红的,一眨一眨地看着姐姐为自己的孩子洗礼。“姐姐,你真的给他洗礼吗?”“是的!”她满眼坚定。“那么一会儿你叫他什么名字呢?”苔丝抿嘴想了想,《创世纪》中的一个词语“苦恼”出现在她的脑海中,于是她念道:“苦恼,我现在以圣父、圣子及圣灵的名义,给你洗礼。”她洒起水来,屋里一片安静。她低头对弟弟妹妹们说:“你们一起说‘阿门!”’“阿门!”苔丝接着念道:“我们接受这孩子……”她将手在水盆里蘸了蘸,对着孩子画了一个很大的十字,接着又说了一些要孩子坚强、勇敢、善良等洗礼时常用的句子。接着她虔诚地念起了主祷文,孩子们也都咿咿呀呀地跟着她念,念到最后一句时,他们就像教堂里的助手一样,提高了嗓门,在静悄悄的屋子里,齐声喊出了“阿门!”随着洗礼仪式的深入,他们的姐姐越来越坚信这一圣礼的功效,从心灵深处颂起感恩祷文来,她念的时候,神采奕奕,声音琅琅,仿佛风琴一样清脆动听。虔诚使她的脸上光辉四射,腮上也生出了两朵红晕,甚至连映在她眼中的微弱的烛光,也如同宝石一般闪耀。孩子们越来越恭敬地看着她,在他们的眼里,她已经不再是他们的姐姐了,而是一位高高在上的天神,伟大、威严,令人敬仰。洗礼结束了,这个可怜的孩子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对此,苔丝显得非常平静,自从施过洗礼之后,她的心情便安稳了许多,她甚至觉得自己在夜间对于小孩死后灵魂的种种恐怖猜测有些过分。不管怎样,现在的她已经恢复了平静,因为她觉得,如果上帝对这种非正式的洗礼仪式不认可,而且不允许孩子的灵魂升入天堂的话,那么,这种天堂,无论是对于她,还是孩子,就都不值得稀罕。同一天的晚上,苔丝将孩子装进一个小小的松木箱子里,上面盖上了一块儿女人用过的白围巾,送到了教堂的墓地。大家点着灯笼,把婴儿埋在墓地的破烂角落里。那里荆棘密布,埋葬的都是一些劣迹斑斑的酒鬼、自尽而亡的懦夫以及一些所谓不能上天堂的人们。苔丝不再去想这些,她自己用两根木板条做了一个十字架,并装饰上鲜花,立在孩子的坟头上,又找了一个小瓶子,灌上清水,也插上同样的鲜花。尽管瓶子外面还写着“基维尔果酱”的字样,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在慈爱的母亲眼里,是看不到这些杂质的,她的孩子已经升上了天堂。孩子死后的整个冬天,她都待在家里,拔鸡毛或是把亚雷克送给她的美丽服饰——那些她是不屑穿的,给她的弟弟妹妹们改成了小衣裳。至于说写信求他,她是断然不肯的。她经常以哲学家般的冷静思维,去审视那些曾经的日子:有她自己在特兰岭留下终身遗恨的惨痛的一夜;有她的婴儿出生的那一天和死去的那一天;还有她自己出世的那一天;甚至还有其他因为发生过的与她有关的事情,而成为不同寻常的那些日日夜夜……就连死亡的日子,她也想到了。苔丝就这样从一个头脑简单的女孩,一跃而变为思想复杂的妇女了。她的脸上常挂着沉思的表情,语言里也经常流露出凄楚伤感的味道。她的眼睛开始越发明亮,越发有着动人的力量。她长成了一个更为标致的美人儿,漂亮精致,惹人注目;她的灵魂一直纯洁坚贞,虽然近一两年来,她经历了常人所想象不到的可怕遭遇,但她始终没有被压垮。苔丝心里很明白,在马勒村里,她是永远不会真正过好的,因为这儿的人亲眼见过她家企图与有钱的德伯一家扯上关系,亲眼见过这种企图最后归于失败。虽然人们不再总是谈论,但对于她自己而言,至少要到多年以后,等到她完全忘却这件事情之后,她在这里才会感到轻松,因而她决定离开这里。

新的开始

苔丝母亲的一个老朋友给她寄来了一封信,说是位于南部富润谷的一个牛奶场需要一个手脚灵巧的挤奶女工,苔丝可以去碰碰运气。苔丝欣然答应,在一个草香扑鼻、露水清新的早晨,她踏上了第二次离开家乡的路途。她在艾格敦荒原上一步一步向前走,带着对新生活的向往,朝着她的目的地——牛奶场直奔过去……这是一个很大的牛奶场,巧合的是,它还紧靠着苔丝父母一直引以为傲的老祖宗的坟地。曾几何时,这个家族繁荣昌盛,不可一世,然而数百年之后,不仅是整个家族如同巴比伦一样倾倒了,就连她这个卑微的后裔也悄无声息地失去了个人的贞洁。原来的苔丝对家族的历史很不以为然,她一直觉得人应该活在当下,历史根本说明不了什么,然而当她越是靠近这片土地时,她越是涌起了一股冲动,她觉得这片土地给了她一种安定的力量,祖辈们似乎一直在她的身边,保护她、鼓励她、帮助她,于是,她对生活的热情,在经过暂时的压抑之后,又重新澎湃起来,对于未来,她又充满希望了。老板克里克拥有上百头奶牛,挤奶的工人中不只有女人,还有男人,通常,难挤的牛归男人,比较温和一些的牛给女人,而其中七八头最难挤的牛则是由老板亲自动手。老板是一个性格温和而又大大咧咧的人,他完全不像其他农场主那般苛刻、霸道,他经常是一副工人打扮,混在挤奶的大军中。对于那七八头难缠的牛,老板轻易不交给其他男工挤,因为怕他们粗心大意;当然他也不愿意把它们交给女工,因为怕她们手上没劲儿。开工了,整个牛奶场全都是牛奶哗啦哗啦地流向奶桶的声音,中间偶尔还夹杂着一两声吆喝,那是叫牛转身或站稳的意思。苔丝坐在牛的身旁,一双纤长细嫩的手忽上忽下,在她的身后,平坦的草场一直延伸到山谷两旁,草场上到处都是郁郁葱葱的小草,五颜六色的花也不少,再加上数百头红牛、白牛,就如同一幅美丽的风景画,美不胜收。“我怎么觉得今儿的牛奶出得不如以往多了。”老板从一头牛前站了起来,一手抓着三脚凳,一手提着奶桶,向旁边另一头难缠的奶牛走去。“可能和苔丝•德北来咱们牛奶场有关吧!奶牛比较怕生人。”乔纳森•凯尔说。“嗯!别说,还真有可能。”“那牛奶都跑到哪里去了,难道是钻进牛角尖里了?呵呵。”一个女工打趣着说。“是不是跑到牛角尖里,我可不知道。但姑娘小伙儿们,我们把动听的歌儿唱起来,让牛奶随着歌声哗啦哗啦地流吧!”老板拍着手说。养牛的人都知道,奶牛也喜欢音乐,每当牛儿出奶不好的时候,一唱起歌儿来,牛奶就能被引诱出来。所以,这帮挤奶工人听老板这么一说,便争相张嘴唱了起来。歌声虽然不够优美,唱歌的人也不够专业,但由于声音很齐,却也有着一种鼓舞人心的力量。歌声悠扬,奶牛在歌声的伴奏下,牛奶出得更快了。唱了一会儿工夫,一个男工在牛身旁说:“累死我了,弯着腰唱歌还真是费劲啊!先生,你可以弹竖琴啊!不过最好还是拉小提琴。”“为什么?”一个声音从一头黄牛肚子底下传出来,说话的人坐在牛的后面,声音浑厚动听。“哦!不错,没有能比得上小提琴的,”老板插话说,“不过以我多年的养牛经验来说,我觉得犍牛比奶牛更容易受到音乐的感染。关于这个,还有一个生动的小故事呢!”“我认识一个老头,他叫威廉•杜威,他很喜欢拉小提琴,有一天晚上回家,他想借着月色抄近路,就横穿了一块儿田地。当时,田地里正好有一头犍牛,它一见有生人闯入,就立马竖起两只角来,朝威廉冲去。”“当时可把威廉给吓坏了,拼命地跑呀跑呀,想穿过前面的篱栅,可还没跑到那的时候牛就要追上他了,突然间他低头看到了身上的小提琴,就边跑边取下,转身对着犍牛,一边退一边拉起了一首舒缓的曲子。犍牛顿时温和多了,静静地站着,脸上好像还露出了笑容。”“可是,只要小提琴一停,这头犍牛便立刻收住笑容,竖起牛角,又要往前冲。为了防止犍牛伤害自己,威廉只好不停地拉着小提琴,一直拉了两个钟头,后来他又突然想起在一个圣诞节前夜,他曾看到牛成群地跪在地上。”“于是他就顺手拉起了《耶稣降诞颂》,结果哩!这头牛真的慢慢跪了下来,还以为这一天真的是耶稣降生的日子呢!威廉趁着这个空档,猛然转过身子跑了,幸运地逃过一劫。”“这故事真有趣,好像把我们带回到了中古时代,那时候,连牛都知道耶稣,信仰还是件鲜活的东西。”浑厚动听的声音再次从黄牛后面飘出,新颖独到而又充满哲理。“怎么,先生,你不相信吗?我讲的可都是真的,我和那个人还很熟悉呢。”老板解释道。“我完全相信。”黄牛后面的人说。连老板都称他为“先生”,苔丝觉得很奇怪,不免对黄牛后面的人多了几分留意,他一直待在那牛肚子下面,头紧贴在牛身上,花了别人差不多能挤3头奶牛的工夫,却一头都没有挤完。他不时地嘟囔两句,好像很焦躁的样子。苔丝探了探头,却仍然看不清他的模样。“干这个得使窍门,用蛮力可不行。轻一点儿,对,再轻一点儿。”老板在一旁指导。“嗯!我也发现是这样,唉!可算挤完了,我的手指头都痛了。他终于站了起来,伸了伸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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