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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3 01: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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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卡耐基著/曹顺发译

出版社:北京燕山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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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光辉

人性的光辉试读:

本书的写作过程及原因

数年前,我曾下榻在伦敦的黛萨特酒店。某个春日,我一如往常地边吃早餐,边翻阅《晨报》,期望从其中几个专栏中筛选到一点美国新闻。在通常情况下,我一无所获,可就在那个幸运的早晨,我像个走运的掘金者,竟意想不到地有了重大收获。

当时,被誉为“下议院之父”的已故议员T.P.奥康纳在《晨报》主持了一个名为“名人与记忆”的专栏。就在那个早晨以及接下来的几个早晨,“泰伊·派伊”专栏专为亚伯拉罕·林肯而设。该栏目并不针对林肯从事的政治活动,而是其生涯中的个人生活,即他的无数次失败、他的贫困、他对安·拉特利奇的无限爱恋,以及他跟玛丽·托德的悲剧性婚姻。

我带着浓厚的兴趣以及惊讶的神情,读完了整个系列。我曾在中西部度过我生命中的前20年。那地方跟林肯生活过的地方不算太远。此外,我一直对美国历史怀有一种浓厚的兴趣,当然有理由认为自己对林肯的生平再熟悉不过了。不过,我很快便觉得不是那么一回事儿。事实上,作为一名美国人,我竟然是在远道前往伦敦,且在阅读过一位爱尔兰人在英国报纸上撰写的系列文章后才意识到,林肯一生的事迹完全称得上是整个人类史册中最为动人心弦的故事之一。

难道无知得如此可悲的只有我一个人吗?我曾纳闷过。不过,我并没有纳闷多久,因为不久之后我跟不少国人探讨过这一话题,结果发现我们大家的了解都不过尔尔,他们对林肯的认识也不外乎是:他出生在一个小木屋里,跋涉数英里去借书,平躺在壁炉前挑灯夜读;他劈过圆木,当过律师,讲过不少非常逗乐的故事,说过男人的腿应长得足以脚踏实地,故被赞誉为“诚实的亚伯”;他跟道格拉斯法官展开多次辩论,当选过美国总统,戴过丝绒礼帽,解放了黑奴,在葛底斯堡发表过演说;他还宣称自己希望弄明白格兰特将军喝的是什么牌子的威士忌,以便给手下的其他将军也一人送去一桶;他是在华盛顿的一家剧院遭到了布思的暗杀。

在《晨报》这些文章的激发下,我去了大英博物馆下设的图书馆,阅读了不少有关林肯的书籍。我越读越被吸引,最后竟着迷不已,于是决定亲自写一本有关林肯的书。我知道,要写出供学者和历史学家参考的学术专著,本人并不具备那种必需的动机、气质、受训或能力。此外,我觉得再写那类书籍也没有太大的必要,因为现存于世的许多书籍已相当优秀。然而,在阅读过诸多有关林肯的书籍之后,我倒真觉得有必要为林肯写个小传,以便给当今劳碌奔波、行色匆匆的普通大众简明扼要地讲述林肯生涯中那些最为有趣的事例。我已尝试着写出这样一本书。

这一工作始于欧洲,在那儿我为此折腾了一年的时间,之后又在纽约花了两年的时间。可我最后还是把所有的草稿撕了粉碎,扔进了垃圾篓里。然后,我去了伊利诺伊州,就在林肯曾梦想、劳作的地方写作有关他的故事。我花了数月时间生活在这样一群人中,他们的父辈曾与林肯一道丈量土地、搭建篱笆、赶着生猪去集市;我花了数月时间潜心钻研那些陈旧的书籍、信件、演说、被人几近遗忘的报纸以及发霉的庭审记录,旨在真正读懂林肯其人。

我在彼得堡小镇度过了一个夏天。我去那儿,就因为那地方离刚修复的新萨勒姆村仅一英里之遥。林肯度过其人生最快乐时光以及性格形成的黄金时段就在这个萨勒姆村。他在此地经营过一个小作坊、开过一家杂货店、学过法律、作过铁匠、当过斗鸡、赛马的裁判、坠入过爱河,还伤心欲绝过。

即便是在其鼎盛时期,新萨勒姆村的居民也从未超过100人。它存在的时间总共没超过10年。林肯离开村庄不久,此地便荒芜了。蝙蝠和燕子在腐朽的木屋里筑巢,牛群在那片土地上放牧长达半个世纪之久。

然而在几年前,伊利诺伊州征用了那片土地,并将其改成一个公园,还仿造了一些100年前的类似木屋。所以,现今的新萨勒姆村看上去还颇有几分林肯时代那荒芜村庄的模样。

林肯曾经学习、摔跤、恋爱过的那些白橡树依旧矗立在那儿。我曾天天带上打字机,从彼得堡驱车前往那个地方。本书有一半的章节就是在那些树下完成的。在那么美丽的地方从事写作真是惬意极了!流淌在我面前的是蜿蜒的桑加蒙河,四周环绕的那些树林和干草地,由于山齿鹑的叫声而变得极富音乐感。冠蓝鸦、金翼啄木鸟、红雀等在树间一闪而过。我觉得林肯就在那儿。

在桑加蒙河两岸的三声夜莺在树林欢唱、空中明月映衬着拉特利奇小酒店的夏夜,我常独自前往那儿。面对此情此景,我意识到,约100年前,差不多也是在这样的夜晚,年轻的亚伯和安·拉特利奇手挽着手,在月光下走过这相同的地方,一边聆听夜莺的歌唱,一边做着注定绝无可能实现的梦想。然而,我却坚信,正是在新塞勒姆这个地方,林肯一生才体会到了无上幸福的滋味。

就在准备写作有关林肯心上人去世的那一章节时,我将一张折叠桌和一台打字机放进车里,然后沿着乡村小路、经过一个猪圈和一个牧场,驶往掩埋安·拉特利奇的那个静谧而隐蔽之地。现在,那地方已经完全荒芜,杂草丛生。要想靠近她的坟头,非得砍掉旁边那些杂草、灌木及藤根植物不可。在林肯曾哭泣的那个地方,我记录下了他那悲伤的故事。

本书的多数章节是在斯普林菲尔德写成的。其中一部分章节是在林肯旧居的客厅里写成的,他在那里度过了16年的心酸人生,一部分章节是在他第一次起草就职演说的书桌上写成的,余下的那些章节则是在林肯出庭及与玛丽·托德争吵的地方写成的。

第一部分

第一章

在哈罗兹堡——当时人们称之为哈罗德要塞——曾有这样一名妇女,名叫安·麦克金迪。据一些史书记载,为肯塔基州带来第一批生猪、第一批鸭子和第一台纺纱车的就是这个叫安·麦克金迪的女人和她的丈夫。还有史书声称,安·麦克金迪还是那片黑暗而血腥的荒野之地中第一个制作出黄油的女人。但真正使她获得声誉的还是如下这一事实,即是她创造了一种经济和纺织奇迹。在大灰狼捕杀羊群的那片神奇的印第安人之地,没人种植棉花,也买不着那玩意儿。因此,要找到织布用的任何原材料几乎是不可能的。在当时,通过采用荨麻棉和水牛毛这两种普通而廉价的材料,聪明无比的安·麦克金迪找到了一种纺线并制作成“麦克金迪布”的方法。

这可是个了不起的发现。不少家庭主妇从150英里之外赶到她的木屋,跟她学习这门新手艺。她们一边纺织,一边闲聊。她们谈论的主题并非总是荨麻棉和水牛毛。她们的交流常常很快就蜕变成了一些流言蜚语,因此安·麦克金迪的木屋很快成为其所在村落公认的丑闻交流中心。

在那个年代,通奸可是要被定罪的,养私生子也在不端行为之列。很明显,就安·麦克金迪那空洞的心灵而言,发现某个倒霉姑娘的韵事并跑去大陪审团那儿告发,一生中没多少比这件事更能带给她深刻而难以抑制的快感。哈罗德要塞的《季度庭审会》屡次记录着“由安·麦克金迪告发”的某个可怜姑娘因通奸而遭起诉之事。1783年的春季,在哈罗兹堡审理的17状案子中,其中8件便是通奸案。

在这些起诉中,1789年11月24日大陪审团审理其中一件之后的记录如下:“露西·汉克斯犯通奸罪”。

这可不是露西第一次被定罪。她的第一次是在数年前的弗吉尼亚州。

这是一件陈年往事,但旧的记录信息少得可怜:只有几条干巴巴的事实,而无事实背景。不过,仅从那些事实以及别的信息来源,仍然可以还原出来一个可信的故事来。不管怎么说,那个故事的基本要素总是存在的。

汉克斯家族曾住在弗吉尼亚州一片狭长的地带上,两边分别靠着拉帕汉诺克河以及波托马克河。同住在这片狭长地带的还有华盛顿家族、李氏家族、卡特家族、方特勒罗伊家族,以及不少其他的权贵家族。这些贵族跟周围邻里的那些贫穷而大字不识一斗的家族,如汉克斯家族等都属于基督教徒。1781年11月的第二个星期天,华盛顿将军带着其令人翘首以盼的客人拉法耶特将军来到教堂,露西·汉克斯当时也在现场。一个月之前,这位杰出的法国将军协助华盛顿活捉了驻守约克镇的康华里斯勋爵及其军队,人人都渴望着能够目睹这位将军的风采。

那天上午,在唱完最后一首赞美诗并祈祷完毕之后,该教区的教徒们一边成单列前行,一边跟这两位战斗英雄一一握手。

不过,除军事策略及国家事务之外,拉法耶特将军还有一个嗜好,那就是对漂亮的年轻女士情有独钟。每当被介绍给一位吸引他的女性后,他习惯性地亲吻对方以示赞美。就在那个特殊的上午,他在基督教堂前就曾亲吻过七位姑娘,由此引发的赞美程度,大大超过了教区牧师长以圣路加那洪亮的声音诵读《福音》第三章的情形。那些曾被亲吻过的七位姑娘中就有露西·汉克斯。

这一亲吻引发了一连串事件,对美国未来的改变之大,绝不逊色于拉法耶特为我国打赢的诸多场战斗,想必要大得多。

在那天的集会上出现过一个富有的贵族单身汉。此人对贫困潦倒、大字不识几个且地位远低于他的汉克斯家族早有耳闻。但是,就在那天上午——当然,此事也许纯属想象——他认为拉法耶特在亲吻露西·汉克斯时,相比对另外几位姑娘所倾注的热情和爱意略多那么一点儿。

这位种植园主非常敬仰那位法国将军的军事天才以及对漂亮女性的鉴赏,于是开始对露西·汉克斯想入非非起来。他后来细想了一下,结果明白了这一点:世上最著名的佳丽中有些跟露西一样出身寒门,有些美人的背景甚至比她更加低微,比如说汉密尔顿夫人、比如说身为某贫困潦倒的裁缝私生女的迪巴里夫人,她几乎不识字,却差不多是跟路易十五比肩统治过法国。这些历史先例能让人望梅止渴,因而也有助于那位单身汉的种种欲望变得更加有尊严。

前面说的是星期天的事儿。在随后那个星期一里,那位单身汉翻来覆去地把这件事儿思忖了一整天。星期二大清早,他便策马来到汉克斯家族的泥地木屋里,将露西雇为他那种植园农舍的佣人。

他家里已经有了不少的奴隶,压根儿就用不着再请别的什么佣人。尽管如此,他还是雇佣了露西,给她一些室内的轻松活儿,而且没有要求她跟那些奴隶有什么往来。

在当时,弗吉尼亚州不少富有的人家习惯把自家的少爷都送去英国接受教育。露西的这位雇主曾求学于牛津大学,还将其爱不释手的大量书籍带回到了美国。一天,他信步走进书房,发现露西手持抹布坐在那儿,凝神翻看着一本历史书中的一幅幅插图。

佣人能做这事儿的可不常见。尽管如此,他不仅没有责怪她,反而关上书房的门,坐下来,把附在插图下面的那些解说词一一读给她听,还给她讲解了其中的一些含义。

显而易见,她听得津津有味。最后,让单身汉惊讶不已的是,她竟然告诉他,说她很想学习文化。

早在1781年之时,一个佣人竟有如此令人惊讶的志向,在当今时代看来是难以理解的。当时的弗吉尼亚州根本没有任何免费学校,在交易达成后会签上自己姓名的业主不足一半,而转让土地的女性基本上也只会作个符号以示自己的签名。

然而,这里竟有一名有志学习文化的女佣人。在当时的弗吉尼亚上流社会人看来,这一想法即使不被认为有“革命”之企图,至少也会认为是个危险的信号。但那一想法却吸引住了露西的雇主,他于是主动提出当她的私人教师。那天晚上吃过晚饭后,他把她叫进自己的书房里,开始教她学习英文中的26个字母,几个晚上后,他手把手地教她如何握住鹅毛笔,还告诉她怎样将那些字母进行组合。经过他长时间非常出色的教学,她还真给他长了脸!露西的一份手迹被留存至今,它显示出她书写时那份大胆而自信的笔画。她的手迹表明其精神、个性和品格。她不仅使用过“赞许”这个单词,而且拼写得准确无误。在连乔治·华盛顿等人的拼写也难保万无一失的时代里,这可算得上是个不小的成就。

在结束当晚的阅读及拼写课程之后,师徒二人在书房并肩而坐,望着火炉中的火苗,欣赏起从树林边上升起的明月。

她爱上了他、信赖他,只不过是对他的信赖过火了一些……。紧接着是她为期数周的惴惴不安。她茶饭不思,也很少合眼。焦虑使得她看上去骨瘦如柴。当她觉得连自己都无法怀疑事情的真相时,她向对方说出了实情。有那么一小会儿,他想到过跟她结婚,不过也仅限于那么一小会儿。家庭、朋友、社会地位、各种复杂的关系、难以入目的场景……。不行。再说,他开始对她产生了一些厌恶之感,于是给了她一些钱后便将她打发回家去了。

在随后的数月时间里,人们纷纷对她指指点点,且唯恐避之不及。

一个星期天的早上,她竟恬不知耻地抱着自己的婴儿去了教堂,由此引起了轩然大波。集会上的淑女个个群情激奋,其中一位在会堂起身,强烈要求“把那个婊子赶出去”。

这一羞辱足够让人难以忍受了。露西的父亲不想再让女儿受到任何侮辱,于是,这个汉克斯家族将其屈指可数的几件家产装上一辆马车,沿着荒野上的小道,穿过坎伯兰峡口,最后定居在肯塔基州的哈罗德要塞。那儿没人知晓他们的家事:要隐藏露西孩子父亲的身份就有效得多。

即使在哈罗德要塞,露西跟先前在弗吉尼亚州一样漂亮,一样能够吸引男人。追求她、赞美她的人无计其数。她再度坠入情网。这次的迷失来得更容易些。有人发现了她的秘密,还口口相传开来。如前文所述,这事儿在安·麦克金迪家又被转述了一番,露西被大陪审团裁定为犯有通奸罪。不过,司法官认为露西不在起诉之列,于是将传票揣进兜里,没有过问露西的事儿,便出门猎鹿去了。

裁定是在1月份做出的。在次年3月份,法庭再次审理此案。其间,某个妇女出庭时,对露西展开了更多的传闻和诽谤,并要求将这名荡妇拖进法庭,当面回应对她的种种指控。于是,另一张传票又发了出去。不过,傲骨凛然的露西当场将传票撕了个粉碎,继而朝传票送达人的脸上扔去。到5月份时,法庭仍会再审理此案。若不是某个了不起的小伙子出现在现场,露西无疑将会被强行带到法庭去。

这位小伙子名叫亨利·斯帕罗。他策马来到镇上,在露西家的门前拴好马匹,径直走进屋去。“露西,”他或许就是这样对她敞开心扉的,“我他妈的才不在乎那些女人是如何非议你的。我爱你,也非常愿意娶你为妻。”无论如何,他曾请求过露西嫁给他。

不过,露西并不愿意马上嫁给他,她不想让镇上的人说斯帕罗是被迫成婚的。“咱俩就再等上一年吧,亨利,”她坚持道,“在此期间,我想证明给每个人看看,我也一样会过体面的生活。如果一年后你还打算娶我,那就过来吧。我一定会等着你的。”

1790年4月26日,亨利·斯帕罗出示那张结婚证,之后再也没听人再提起过什么传票的事儿。差不多一年之后,他俩结为了夫妻。

这桩婚姻让安·麦克金迪家的那群婆姨一边摇头,一边饶舌:他俩的婚姻可长不了。露西还会故伎重演的。这话亨利·斯帕罗听见了,其他任何人也都听见了。亨利·斯帕罗想保护露西,于是建议再往西部迁移,去一个更友好些的环境中开始他俩的全新生活,但她却拒绝了那种传统式的逃避方式。她说自己不是人们认为那种烂污的女人,言语间,她昂起了头。她不打算逃走。她决定就在哈罗德要塞继续生活下去,非跟世俗搏斗到底不可。

她照那样去做了,还养育过八个孩子,并在其所在的社区洗清了一度曾被视为粗俗笑料的名声。

后来,露西有两个儿子成为了牧师;她的一个外孙,即她那个私生女的儿子,还成为了美国的总统。他的名字叫做亚伯拉罕·林肯。

我之所以讲出这个故事,旨在揭示出林肯那些更为直系的祖先。他本人也很珍视那位受过良好教育的弗吉尼亚外公。

作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威廉·H.霍恩登跟林肯合作长达21年之久。他也许比世上任何人更了解林肯一些。非常幸运的是,此人在1888年出版了一部有关林肯的三卷本传记。就有关林肯的大量作品中,该传记算得上是最有分量的著作。现在,本书作者便摘录其第一卷之第3页至第4页中的内容如下:

关于其祖先和家族根源,我仅记得林肯先生曾提到过一次。大约是在1850年前后,当时我和他乘坐他那辆轻便马车前往伊利诺伊州的蒙纳德县。我们即将参与辩护的那场诉讼,可能直接或间接地触及到遗传特征这个话题。在途中,我第一次听到他聊到了自己的母亲。他详细讲述到了她的特点,或提到或列举了从母亲那里传承下来的那些品行。除此之外,他还说道,他的母亲是露西·汉克斯和一位受过良好教养的弗吉尼亚农场主或种植园主的私生女。他辨析道,正是最后那一点造就了他的分析能力、他的逻辑推断力、他的精神活动、他的宏伟志向,以及他有别于汉克斯家族成员及后代的那种品质。就遗传特征一事的讨论,他一直认定的理论是,出于种种原因,非婚生子常常比合法生子更强壮、更聪慧。就他的个案而言,他坚信的善良和优秀品质就来源于他那心胸宽广而又默默无闻的弗吉尼亚母亲。尽管追忆使人痛苦,但这仿佛使其母亲的形象活生生地出现在眼前。随着轻便马车一路颠簸前行,林肯还哀婉地补充道:“愿上帝保佑我的母亲!无论是现在的我,还是我希望成为的人,都得益于她,”他紧接着又陷入沉默之中。我俩的思想交流就此打住,在继续行进中,我俩再没有任何交流。林肯显得哀伤而专注。他沉浸在思索中,冥思的无疑是他刚揭示过的自己身世。此番举动犹如他周围筑起的一道屏障,我不便再随意穿越。他那番话和忧伤的语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次经历让我没齿难忘。

第二章

林肯的母亲南希·汉克斯,是在她叔叔和婶婶的抚养下长大成人的,极可能没上过一天的学校。我们知道她不会书写,因为她的签名是用符号来替代的。

南希·汉克斯深居昏暗的森林里,交友甚少。她在时年22岁时嫁给了肯塔基州一个最无文化、身份最低贱的男人。此人是个毫无情趣、愚昧无知的散工和猎鹿人,名叫托马斯·林肯。不过,那些边远的藤丛居民纷纷称呼他为“林可憨”。

托马斯·林肯是个流浪汉、闲逛者、窝囊废,在饥饿难耐之时,会跑到各地打打零工。他修过马路、砍伐过灌木、捕捉过熊、开垦过林地、种植过玉米、搭建过木屋等。据史料记载,他曾在三个不同的地方持枪看守过犯人。在1805年,肯塔基州的哈尔丁县曾雇他追捕并鞭挞那些桀骜不驯的奴隶,付给他的报酬是每小时6美分。

托马斯·林肯对金钱概念非常淡漠。他曾在印第安纳州的一家农场上呆过14年,在此期间,他连每年土地租金所需缴纳的10美金都付不起。曾有段时间,他家的生活可谓捉襟见肘,因此妻子只能用荆棘中的刺来别上自己的裙子。可他却跑到肯塔基州伊丽莎白镇的一家店铺,靠赊账买回一条丝质吊带长裤。之后不久,他还在拍卖会上花过3美金拍下一把剑。即便是光着脚,他也许还穿着那条吊带裤,佩戴着那把剑呢!

婚后不久,他便搬到了镇上,靠做木活儿过日子。他找到了一个建造作坊的活儿,可他不是没把木材刨得整整齐齐,就是切割得长短不一。于是,雇主断然拒绝为他那笨拙的活儿支付工钱,为此还引发了三场官司。

托马斯·林肯来自森林,尽管有些呆笨,但便快便意识到自己只能属于那些森林,于是又带着妻子回到森林边上一个贫瘠且乱石林立的农场,之后再也没有为搬去某个村庄而轻率地放弃过那片土地。

离伊丽莎白镇不远处有一大片没有树木的土地,人称“荒地”。印第安人世世代代在那里点火、烧掉那里的森林、灌木和树丛,以便那些无需人为打理的牧草能借着阳光得以生长,水牛可以来这里打滚、觅食。

在1808年的12月份,托马斯·林肯以每公顷66.66美分的价格买下了“荒地”上的一个农场。那个农场上有个供猎人暂住的草棚,即用野苹果树围起来、看上去很是粗糙的木屋。半英里之外,诺林溪南岔口的水静静流淌着,春季的山茱萸在那儿竞相开放。夏季时分,山鹰在头顶上懒懒地盘旋着,那些高高的草丛在劲风中不断翻滚,犹如绵延不尽大海中的绿波一般。稍有一点儿判断力的人都绝不会选择在那个地方居住。可想而知的是,冬季一到,那地方便成为了全肯塔基州最为孤寂而荒凉的地区之一。

然而,时至1809年的浓冬,就在人烟稀少的荒地边缘的那个供猎人暂住的草棚里,亚伯拉罕·林肯降临到了这个世界。某星期天的早晨,林肯在一张盖满玉米壳的木板床上出生。屋外正刮着风暴,2月的寒风借着木屋上的缝隙,将雪花吹进棚里,继而飘落到盖在南希·汉克斯和婴儿身上的那张熊皮上。由于农垦生活的艰难困苦,她注定会在9年后,即在她年满35岁的那年离开这个世界。她未曾尝到过幸福的滋味。无论她住在何处,有关她是私生女身份的闲言碎语都会紧追不放。在她受尽折磨而后来又成为圣洁的地方,一个感恩的民族为她建起了一块大理石碑。她在那天早上岂会预知自己的未来,又岂能看到那块碑,真是令人遗憾之极!

在这个荒野之地,流通于当时的纸币到底价值几许颇值得怀疑。大多数纸币可谓一文不值。于是,生猪、鹿肉火腿、威士忌、浣熊皮、熊皮及农产品等常常用作交换物。牧师有时收取威士忌当作其提供服务的报酬。1816年的秋天,亚伯拉罕年仅7岁,父亲汤姆·林肯用他肯塔基州的那个农场换取了大约400加仑的玉米威士忌,然后全家搬往印第安州一个阴暗、荒凉且寂静的森林地区。离他们最近的邻居是一名捕熊的猎人。那地方四周是非常密集的森林、灌木和低矮树丛,凡要穿林而穿的人不得不拿刀斧砍出一条路来。这就是邓尼斯·汉克斯描述为“灌木丛中的洗礼”的地方。亚伯拉罕·林肯随后将在此地度过他生命中的前14年头。

全家刚到此地之时,正好迎面赶上那里正下着的第一场雪。汤姆·林肯匆匆搭建起一个时称“三边帐篷”的屋子。现在的人管这个叫棚屋。这种建筑没有地板、没有门、也没有窗户,除了三边的遮挡和用杆子、灌木支撑起的屋顶外,什么都没有。帐篷的第四边完全敞开着,任随寒冷的风雪和冰雹恣意侵入。就现今的印第安那州的农夫而言,他们连自家的牛群、生猪等牲畜都不会关进如此粗糙的棚屋过冬。可是,汤姆·林肯却觉得这棚屋对他和他的家人来说已经不错了,因此,全家人在那里度过了1816年至1817年间那个漫长的冬天,那可是我国历史上最严酷、最要命的冬天啊。

整个那年冬天,南希·汉克斯和她的孩子们就睡在那里面,像狗一样蜷缩在棚屋一角乱扔着的一堆树叶和熊皮里面。

说到食物,他们一家没有黄油、没有牛奶、没有鸡蛋、没有水果、没有蔬菜、甚至连土豆也没有。他们基本靠吃野味和坚果勉强度日。

汤姆·林肯尝试着养过生猪,不过森林里的那些熊饥饿难忍,竟把它们一个个活活地给吃掉了。

在印第安那的那些岁月里,亚伯拉罕·林肯所忍受的艰难困苦,远非他后来解放的那些成千上万的奴隶可比。

在那个地区,牙科医生一说可谓闻所未闻,连离他们最近的医生也住在35英里之外。于是,当南希·林肯患上牙疼时,汤姆·林肯老爹或许就是按照其他拓荒者的方法予以处理的。他把山核桃木做成销子状,将带尖的那部分靠在疼痛的臼齿上,然后用石头敲打那木销。

从中西部最早的时候开始,开拓者们便受到一种莫名其妙的疾病侵扰,人们称其为“乳毒病”。这种病对牛群、绵羊、马匹非常具有致命性,有时甚至让一个个社区看上去毫无生命迹象。没人知道这种病因何而起。100年以来,这种病也让医学界深感困惑。直到本世纪初,科学表明,其毒性来自吃过一种名为白荨麻叶泽兰植物的动物。那种毒是通过牛奶传播给人类的。白荨麻叶泽兰在林地牧场和庇荫的沟壑里生长得非常繁茂,时至今日,这种植物仍在夺走人类的生命。伊利诺伊州农业部门每年都在各县法院张贴公告,告诫人们要铲除这种植物,以防后患。

1818年的秋天,这种可怕的病魔降临到印第安纳州的巴克汉流域,将众多家庭一洗而空。南希·林肯曾前往半英里外那名捕熊猎人比特·布鲁纳的家,去帮助照顾过他的妻子。布鲁纳夫人离开人世之后,南希随即觉得自己身体不适。她头晕,腹部出现一阵阵钻心的疼痛。由于她呕吐得非常厉害,于是被人抬回到家中,躺在那可怜的树叶加熊皮的床上。她的四肢冰凉,但五脏六腑却跟火烧火燎一般,她一个劲儿地喊叫着水,水,水,水。

汤姆·林肯对迹象和预兆可谓深信不疑,于是在他妻子生病的第二个夜里,当他的棚屋外有只狗发出长长的哀鸣之声时,他便放弃了所有希望,还说她难逃此劫。

到后来,南希连把头移开枕头的力气都没有,只能悄声低语。她曾把亚伯拉罕和他的妹妹招呼到跟前,试图说点什么。兄妹俩弯腰凑近她,想听清她会嘱咐什么话。她恳请兄妹俩要善待对方,按照她所教他们的方式生活,还要信奉上帝。

这番话成了她的临终话语,因为她此时的喉咙以及整个肠道系统已经处于初期的麻木状态。她陷入了长时间的昏迷状态,最后在其患病第七天后的1818年10月5日离开了人世。

为了让妻子能够紧闭双眼,汤姆·林肯在她的两个眼睑上各放了一枚铜币,然后去林中砍下一棵树,再切成粗糙而凹凸不堪的板子,用木销将其固定在一起,最后,他将饱经风霜、疲惫至极、满脸愁容的露西·汉克斯女儿的身躯放进那口粗制的棺材里。

两年前,他曾用雪橇带着她来到这个居住地,这下他还是用雪橇将她的身躯拖到离家半英里之外的一个树木茂密的小山顶上,入土时既无葬礼,也无别的任何仪式。

亚伯拉罕·林肯的母亲就这样诀别了人世。她的长相如何,她是个什么样的女性,我们或许永远都无从得知,因为她那短暂生命的多数时间都是在暗淡的森林中度过的,给见过其面的屈指可数之人也仅留下过些许模糊的印象。

亚伯拉罕·林肯去世后不久,一位传记作者开始收集有关总统母亲的信息。至此,这位母亲已经去世长达半个世纪之久。该作者采访了见过林肯母亲的那几个为数不多的在世老人,可他们对她的记忆有如一场逝去的梦。几位老人就连她的外貌都其说不一。一位将她描述为一个“健壮、矮胖的女人”,另一位又说她“身材消瘦、娇小”。有一名男子认为她长着一双黑眼睛,另一位又将其眼睛描述成淡褐色,还有一位确信她的双眼是淡绿色的。跟她在同一屋檐下生活长达15年之久的堂兄邓尼斯·汉克斯曾写道,说她留有一头“浅发”。在进一步思索之后,他又改口说她的头发是黑色的。

在她去世后的60年里,她的安息之地连一块石碑都没有,因此,人们迄今为止也只知道她坟墓的大致位置,也就是埋在曾经养育过她的叔叔和婶婶的旁边,但人们却难以核实到底哪一座坟墓才是她的。

在南希去世前不久,汤姆·林肯又修了一个木屋。这个木屋有四边,但是屋内即没有地板,也没有门或者窗户。一块脏兮兮的熊皮挂在入口处,里面漆黑一片、肮脏不堪。汤姆·林肯多半时间在森林里狩猎,留下两个没妈的孩子打理家务。萨拉负责煮饭,亚伯拉罕生火、添柴以及到一英里之外的地方担回泉水。由于没有任何刀叉,一家人都是用手指抓着吃。因为取水十分困难,外加没有肥皂,因此他们的手指很少是干净的。南希生前可能自制过柔软的碱液肥皂,但她去世时仅剩的那一点或许早已用完。两个年幼的孩子根本不知道如何再做一些肥皂,而汤姆·林肯又不愿去做。于是,一家人也就在一如既往地生活在贫苦而肮脏的环境中。

在那为时数月的漫长而寒冷的冬季期间,一家人不曾洗过澡,也很少换洗过早变得油腻而破烂的衣服。他们那几张铺着树叶、兽皮的床越发肮脏。没有阳光温暖那个棚屋,为其杀菌消毒,仅有的那点光线则来源于壁炉上或许以猪油为燃料的那盏灯。从对别的边疆拓荒者的准确描述中,我们不难想象出那个没有女人持家的林肯小屋一定会像啥样儿。满屋臭气熏天,里面爬满了跳蚤、虱子和臭虫。

就这样熬过了一年之后,就连父亲汤姆·林肯都无法再忍受下去,于是决定再讨个老婆回家帮助收拾家务。

13年前,他曾经向一个名为萨拉·布什的肯塔基女人求过婚。她当时拒绝了他,后嫁给了哈尔丁县监狱的一个看守,不过那名看守后来去世了,还给她留下了三个孩子和不少的债务。汤姆·林肯觉得这是个重新求婚的绝妙时机,于是便去溪流边上,把全身上下洗了个遍,还用沙子将自己那双手和脸搓洗得干干净净,然后将那把剑别在腰上,穿过茂密而阴暗的森林返回肯塔基州去了。

汤姆·林肯一到伊丽莎白镇,又买了一条丝质的吊带裤,一边吹着口哨,一边沿街行走着。

那是1819年,有不少大事正在发生,人们都在谈论世界的进步。一艘蒸汽动力船已经成功地横渡过了大西洋!

第三章

到15岁时,林肯已经学会了英文中的26个字母,且能勉强读懂一点儿文字,但却压根儿不会写作。1824年的秋天,一位落后地区来的巡游教书先生沿着鸽子溪来到他们的定居点,还开办了一所学校。林肯和他的妹妹每天穿过4英里的森林,早出晚归,去向那位名叫阿泽尔·多尔西的新来老师求学。多尔西办的是一所人称“哇哇叫”的学校。孩子们大声朗读。多尔西认为,通过那种方式,他就能够辨别出孩子们是否在真正用功读书。他手握一根杖条,在教室前后来回走动,一见哪个学生闷着不吭声,便会一棍子打过去。知道老师对哇哇叫声有这么个优惠,每个孩子都试图比自己的同学嚷得更响亮。那喧闹声儿让老远的地方都能听见。

在该学校就读期间,林肯头戴一顶松鼠皮帽,下身穿着鹿皮马裤。不过那马裤底部高出鞋面几英寸,让露在外面的胫骨被风雪冻得发紫。

上课的地方就在一个简陋的木屋里,老师站着时差不多可头顶天花板。里面没有任何窗户,墙体四周各横着一根木头,入口处一张油纸遮挡着,以便让些许光线进入。地面和座位都是由劈开的木头做成的。

林肯的阅读课文均选自《圣经》的一些章节,从他的书写练习本可以看出,他模仿的全是华盛顿和杰斐逊的字迹。他的书写也颇像那两位伟人的笔迹,即非常清晰可辨。人们对此非常赞赏,那些不识字的邻居常常步行上数英里,请求亚伯拉罕帮他们写信。

林肯在学习方面投入了极大的兴趣和热情。在学校的时间不够用,他就把学习资料带回到家中。当时的纸张非常稀缺而昂贵,于是他用木炭在木板上写字。有时候,他还在木屋四壁的平滑表面上做算术。每当一个空白的表面写满了数字和文字之后,他就用小刀子将其彻底清除,然后在上面重新写字。

由于家里太穷而买不起算术书,林肯就跟同学借来一本,将其中的内容抄写在一张张如信头大小的纸片上,然后再用麻绳缝在一起,因此就有了自制的算术书。就在林肯去世之时,他的继母还保留着这本算术书的一些残余部分。

此时,林肯开始表现出某种与落后地区学生完全不一样的气质。他希望就不同的主题写出自己的观点。有时候,他还朗诵诗句。他甚至将自己写的诗句和散文送到邻居威廉·伍德那里,请他评判。他熟记并背诵自己创作的韵文,他的散文也受到了人们的关注。一位律师被林肯关于国内政治的文章所感染,于是将其寄出去发表了。俄亥俄州的一家报纸还专门刊登过林肯撰写的一篇有关禁酒的文章。

但这些都只是后话。他第一篇作文的灵感源于一位玩伴的残忍游戏。他们常常抓来一些乌龟,然后在龟背上放上一些燃烧的炭火。林肯恳请玩伴们停止那样做,还光着脚跑上前去踢掉了炭火。他的处女作便是希望人类善待动物的呼吁。这个小男孩已经流露出了一个成年人对痛苦所特有的那种深深的同情。

5年之后,林肯时断时续地就读于另一所学校,用他的话来说,上过“一点点学”。

林肯受过的正式求学就此打住了,加起来总共不到12个月时间。

林肯于1847年当选为国会议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他遇上了“你是什么学历?”这一栏。对此,他仅用了“欠缺”二字予以回答。

在他被提名为总统候选人时,他曾说过:“当我成年时,我所知甚少。但无论如何,我总算是学会了读、写、算三原则。仅此而已。之后我再没有上过学。迫于压力之需,我不时学了一点知识。现今取得的那点小成绩便得益于教育。”

都有谁当过他的老师呢?就是那些四处漂泊、相信巫术且认为地球是扁平的愚昧教书先生。然而就在那些支离破碎且非正规的求学期间,林肯培育出了一种任何人皆可从大学教育中获得的无价之宝:对知识的热爱和对学习的渴求。

阅读能力为林肯打开了一个全新而神奇的世界,一个他过去连做梦都没有做过的世界。在四分之一个世纪中,阅读一直是他生活中的主要激情。他的继母曾带过来如下5本书:《圣经》、《伊索寓言》、《鲁滨逊漂流记》、《天路历程》和《水手辛巴德》。幼年的林肯对这些无价之宝如饥似渴地研读。他将《圣经》和《伊索寓言》放在伸手可及之处,随时翻阅,以至于他的风格、谈吐方式以及陈述论点的策略皆受到那两本书的深刻影响。

不过,仅有上述那几本书还不够。林肯渴望读到更多的书籍,可他却没钱购买。于是,他开始跟别人借书、报纸以及任何印刷品。他沿着俄亥俄河下游走去,从一名律师的手中借到了一本《印第安那州修订法》。之后,他第一次读到了《独立宣言》以及《美国宪法》。

林肯曾经常帮助附近一位农夫干些掘树桩、锄玉米之类的活儿。他从此人手里借到了两三本传记。其中一本是帕尔森·维姆斯撰写的《华盛顿生平》。林肯对该书痴迷不已,经常会读到深夜才肯罢休。在他入睡之时,他将该书放进木屋的墙缝里,以便在次日第一缕光线照进屋子时又可以继续阅读。某天夜里,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将那本书淋了个湿透。由于主人拒绝收回那本破书,林肯不得已,只好替人家收割了3天的牲畜饲料并一一捆扎好作为赔偿。

不过,在林肯所有的借书历程中,让他最受益匪浅的莫过于《斯科特教程》。这本书不仅让他领略到了公众演讲术的诀窍,而且还使他了解到了西塞罗、狄摩西尼等人物的著名演说以及莎士比亚剧本中的主要人物。

他常常手捧着《斯科特教程》,在树下来回踱步,高声朗诵《哈姆雷特》中各个人物的台词,不断重复安东尼面对凯撒尸首时所作的演说:“朋友们,罗马人,同胞们,请听我言:我来此与其说是赞美凯撒,还不如说是埋葬他。”

当他碰到特别吸引他的某一段落时,如果手头没有纸张,他便会将那一段写在一块木板上。最后,他索性自制了一个粗糙的剪贴本。他用鹅毛笔蘸上野果汁,在那上面写下自己尤为喜爱的那些词句。他随身带着那个本子,不断研读,直至能将那些长长的诗句和演说熟记于心为止。

每当他去田间劳作时,他也总是带着那个本子。趁着马儿在玉米拢旁休息之际,他便坐在篱笆的高处读上一会儿。午间时分,家人都坐下来吃饭,可他却一手拿着玉米团,一手拿着书本,仰坐在一边,双腿高过脑袋,沉浸在书本中的那些字里行间中。

当法官开庭时,林肯常常走上15英里,去各沿江城镇聆听律师们如何作辩护。后来,当林肯跟其他男人一起在田间地头劳作时,他总是不时地放下锄头和草叉,爬上一个篱笆,把他从罗克波特镇或者布恩维尔镇律师们那儿听到的演说给在场的人复述一番。在别的时候,他还模仿鸽子溪小教堂那些冥顽不化的牧师们星期天洗礼步道时发出的尖声。

亚伯去田间地头干活时,兜里常揣着一本《奎因笑话集》。每当他跨坐在一根木头上朗读其中部分段落时,森林中总会回荡起听众们发出的一阵阵哄笑声。可惜的是,玉米陇间的杂草开始丛生,田地里的麦苗渐渐枯黄起来。

雇佣林肯的那个农夫抱怨不堪,说他偷懒:“简直太偷懒了。”林肯承认这一事实。“我的父亲教过我怎样干活,”他说道,“可他却没有教过我如何热爱干活。”

汤姆·林肯老爹发出过一道道死命令:停止所有这一切愚蠢的行为!但这愚蠢行为却从没有停止下来过。亚伯不停地讲出各种笑话,发表不同的演说。有一天,老人当着众人的面朝林肯脸上一拳挥去,将他打翻在地上。亚伯哭了,但他却默不做声。父亲和儿子之间由此产生了一道终生都不曾弥合的疏远情结。尽管林肯在父亲年迈之时给予过经济方面的支持,但在老人1851年处于病榻之际,他也未曾前往父亲身边看过他一眼。“即便我俩现在再见面,”林肯说过,“到底是痛苦还是愉快,我都无从回答。”

1830年的冬天,“乳毒病”再次爆发,再一次把死亡撒向印第安纳州的整个巴克汉流域。

带着满心的恐惧和沮丧,习惯流浪且迁徙的汤姆·林肯变卖了自家的生猪和玉米,以80美金的价格处理掉了他那满地树桩的农场,自作了一辆笨重的马车,载上全家人及家具,将鞭子交给亚伯,自己却吆喝着牛群,朝着伊利诺伊州的一个河谷地带走去。印第安人称那个河谷为桑加蒙,意为“不缺吃的地方”。

在长达两个星期的时间里,随着沉重的马车吱吱嘎嘎地翻越印第安那州一座座小山、穿过一道道茂密的森林,牛群缓慢向前行进,之后穿越了伊利诺伊州一个个惨淡、凄凉且荒无人烟的大草原。这些大草原此刻铺满了枯萎的金色牧草,它们在头一年夏日阳光的照耀下长到了6英尺高。

在温森斯那地方,林肯第一次见到了一台印刷机。他时年21岁。

到迪凯特之时,林肯家的迁徙者们露营在法院门前的广场上。26年之后,林肯还准确地指出了他家马车停靠的位置。“当时,我并不知道自己竟会成为一名律师,”他说道。

赫恩登如是记录道:

林肯先生曾经向我描述过这段旅程。他说,当时冬天的霜期尚未逝去,那些路面上的冰雪白天会融化,可一到夜晚又重新凝结上。这就使得旅程,尤其是赶着牛群的旅程显得更让人疲惫不堪。当然,那时候没有桥梁,除非通过迂回的小道,这一行人就只得涉水趟过一条条溪流。每天开始旅程之时,路上还结有一层薄冰,因此牛群在薄冰每迈开一步,都会踏碎那么一小块。随同这一家子颠沛流离的还有他家的一只宠物狗,它蹦蹦跳跳地紧随在马车之后。有一天,这小家伙掉队了,直到他们一家趟过了一条溪流,它才赶了上来。因为不见它的踪影,一家人回头望去,结果那只狗站溪流对面的岸上,不住地跑来跑去,边跑边发出不安的哀鸣。溪水涌流在踏碎的冰层上,那只可怜的小动物不敢贸然下水。由于急着赶路,多数家庭成员认为,让牛群和马车返回小溪对岸搭上小狗不划算,于是决定丢下小狗继续前行。“但是,就连扔下一只狗的想法,我不能容忍,”林肯说道,“于是,我脱下了鞋和袜,涉水回到溪流的对岸,怀抱着颤抖的小狗成功返回到家人这一边。小狗表现出的欣喜若狂跳跃以及流露出的深深感激之情,这些都让我觉得先前忍受的冰冻再值得不过了。”

就在牛群载着林肯一家人穿过大草原之时,国会正在为州政府是否有权脱离联邦政府这一问题展开火药味十足的辩论。就在那场辩论中,丹尼尔·韦伯斯特从议会席上起身,以其深沉、银铃般的声音发表了一场演说,该演说后来被林肯称为“美国历史上最光辉的典范”。这就是著名的《韦伯斯特答海恩》。演说结尾处的遣词让人难以忘怀,后来被林肯引为其政治信仰:“自由与联盟,现在与永远,一个国家,不可分割!”

这一关系到国家分裂与否的风暴式问题,在三分之一个世纪后注定将会被解决,但不是由强悍的韦伯斯特,不是由天才的克莱,也不是由著名的卡尔霍恩,而是由身无分文、名不见经传的林肯。不过,此刻头顶浣熊皮帽、身着鹿皮裤的他一边正笨拙地驱赶着一辆牛拉车直奔伊利诺伊州,一边兴致勃勃地吟唱不雅的歌词:“嗨,哥伦比亚,幸福之乡呀,

你要没醉,那我他妈的醉了。”

第四章

林肯一家安顿在伊利诺伊州迪凯特附近的一块林地上。那片林地沿悬崖延伸开来,下面的桑加蒙河可以尽收眼底。

亚伯帮着家里砍伐树木、搭建木屋、清除灌木、开垦林地,靠耕牛开劈出了15公顷的草地,继而在上面种上了玉米、搭起了篱笆,还将自家的财产都圈入那片草地之中。

到第二年,亚伯去周边一些地方当雇工,为别的农夫打点零活儿,比如犁地、叉干草、劈围栏、宰杀生猪等。

亚伯·林肯在伊利诺伊州度过的第一个冬天是美国最冷的冬天之一。大草原上积雪厚度达15英尺之深。牛群死去,鹿子和野火鸡几近灭绝,甚至还出现了有人被冻死的情况。

就在那年的冬天,仅为换取一条经白核桃树皮浸染的褐色牛仔裤,林肯答应劈出1,000根围栏。他每天得步行3英里赶到打工的地方。有一次,就在他划船横渡桑加蒙河时,他划的那艘独木舟翻了,他也因此掉进了冰冷的河水中。他还没走到离他最近的房子,即沃尼克少校的家,他的双脚早已冻僵了。整个一个月,他都没法行走,于是便躺在沃尼克少校家中的壁炉旁讲故事,还阅读了一卷《伊利诺伊州法律》。

在此之前,林肯曾向那位少校的女儿求过婚,但少校对此皱起眉头,以示反对。为什么呢?少校的女儿,嫁给一个呆头呆脑且没土地、没现钱、没前途的男子?绝对不行。

没错,林肯的确没有任何土地,但那并不能说明什么,因为他不想拥有土地。他在农场上待过21年之久,吃尽了开荒种地的苦头。他厌恶那折磨人的苦力活儿,还有那种枯燥乏味的生活。由于渴望出人头地,还有跟外面世界的人接触,他想谋得一份工作,以便跟人打交道、在自己周围聚集一群人、让他们听他讲的笑话后大笑不止。

还是在印第安纳州生活的时候,亚伯曾帮人将一艘平底船沿江漂到新奥尔良。那次经历让他多快乐呀!新奇、刺激、惊险。一天夜晚,船就靠在杜谢那夫人种植园旁的岸边,一帮黑人手持刀剑、棍棒爬到了船上。他们打算杀掉所有船员、抛尸江中,继而将货物沿江漂到这群强盗所在的新奥尔良总部去。

林肯抓起一根棍子,借助他那长长的手臂,将其中3名打劫者打进河里,然后将其他强盗追到了岸上。不过,在那场打斗中,其中一个黑人的刀划着了林肯的额头,他右眼上方留下的那个刀疤从此伴随其一生。

这下,父亲汤姆·林肯没法再将自家的亚伯小子强行留在农场上开荒种地了。

见识过一次新奥尔良后,亚伯这下又找到了一份在船上干活的差事。每天的工资50美分,外加奖金。亚伯、继母带来的兄弟和一个堂弟一起砍伐树木、剔成原木并将其漂到一个锯木厂,造出了一艘长达80英尺的平底船,再装上香肠、玉米、生猪等商品,沿着密西西比河漂到下游去出售。

林肯在船上煮饭、掌舵、讲故事、玩七分牌戏,还高声欢唱:“裹头巾的土耳其人真傲,

四处横行,胡须还上翘,

除他本人,谁都看不到。”

这次漂流经历给林肯留下了深刻而永不磨灭的影响。赫恩登如是描述道:

在新奥尔良,林肯第一次亲眼目睹了人类奴隶制的恐怖画面。他之前曾看过《带镣铐受鞭挞的黑奴》。面对这种非人道的惨景,他内心的公平正义感不禁反叛起来,他的心灵及良心使他猛然意识到先前的所见所闻。毋容置疑,诚如他的一个同伴所言:“就在当时当地,奴隶制给他的灵魂打下了烙印。”一天早上,就在他们3人在城中闲逛时,他们途径一个奴隶拍卖会。一个活泼而俏丽的混血姑娘正被拍卖。那姑娘被迫让那些竞价者左瞧右看。开价的人还不停地掐她身上的肉,让她像一匹马似的在屋里蹦来跳去,以便获知她的行走姿态,好让打算掏钱购买商品的开价者,按拍卖师的话说,“得到满足”。这整个拍卖过程非常令人作呕,林肯怀着“难以抑制的憎恨”离开了现场。他一边叫走同伴,一边说道:“天啊,兄弟们,我们快离开这个地方吧。我一旦有机会抗击它(他指的就是奴隶制),我将毫不留情。”

派林肯前往新奥尔良的雇主邓顿·奥夫特非常赏识他。奥夫特喜欢林肯讲的笑话、故事以及他的诚实为人。他把林肯请回伊利诺伊州,去砍伐树木,还在新塞勒姆建造了一个木房杂货店。新塞勒姆是一个由15到20座木房组成的小村庄,那地方坐落在蜿蜒流淌的桑加蒙河边的悬崖峭壁之上。林肯负责打理那家杂货店,还管理一个面粉磨坊以及一个锯木厂。林肯在那里一待就是6年,而这6年对他的未来产生过巨大的影响。

在那个村庄里有一个凶狠、好斗且胡作非为的流氓帮,人称“克拉里家的林中小子们”。这伙人吹嘘,说他们是伊利诺伊州最能喝酒、最会骂人、最能摔跤且最能打架的一帮人。

从本质上看,这伙人并不是什么坏人。他们非常忠义、坦诚、大方且不乏同情心,只是过于爱显摆而已。于是,当说话不把门的邓顿·奥夫特来镇上,并宣称他杂货店的店员亚伯·林肯力大无比之后,“克拉里家的林中小子们”高兴得不亦乐乎。他们想给这个自命不凡的新来者一点颜色看看。

可让人不曾想到的是,那场比武的结果恰恰相反。这个年轻的巨人在赛跑和跳高等赛事上都赢了对方。凭着他那修长的手臂,林肯在实心球的比赛中也打败了对方所有人。此外,林肯还能讲出一些那帮人一听就懂的笑话,让他们一听那些林中趣事便爆笑数小时。

有一天,全镇的人都汇集到那颗白橡树下,观看林肯跟“克拉里家的林中小子们”的头儿杰克·阿姆斯特朗摔跤。就这伙人而言,林肯在新塞勒姆已达到了其生涯中的高水准。当林肯把阿姆斯特朗摔倒在地后,他的确达到且实现了人生的最高境界。从那一刻起,“克拉里家的林中小子们”为他送上了友谊,真心实意地效忠他,并请他担任赛马、斗鸡的裁判。当林肯失业、无家可归时,他们还曾带他回家,为他提供过食宿。

在新塞勒姆这个地方,林肯还发现了他多年以来一直在寻找的机会,一种战胜恐惧以及试着在大庭广众下演说的机会。原先在印第安纳州之时,他唯一有过的类似经历不过是在田间地头跟一群人数不多的劳动者讲话。但是,在新塞勒姆这个地方,每逢星期六晚上,一个有组织的“文化社”就会集中在拉特利奇旅馆的餐厅。林肯总是积极参与,并在其活动中处于领导地位,他讲故事、朗诵自己所写的诗句,就诸如桑加蒙河的航行等话题作即兴发言,甚至还就各种各样的时政问题展开过争论。

这类活动可谓无价之宝。它拓宽了林肯的精神境界,唤醒了他的雄心大志。他发现自己拥有通过自己的演讲去影响他人的非凡能力。这一发现增强了他的勇气和自信心,这是别的任何举动都不曾做到过的。

数月之后,奥夫特的商店倒闭了,林肯再度失业。一场选举即将来临,全州上下燃起一股政治热情。于是,他打算充分发挥一下自己的演说能力。

在当地教师蒙特·格雷厄姆的帮助下,林肯花去数周时间准备他的第一次公开演说词。在那次的演说词中,他宣布自己打算进入该州的立法会。他说他拥护“州内诸种改进措施…….桑加蒙河的航行……更好的教育……公平”等等。

在其演说词的结尾处,他说道:“我生长在最为贫寒的社会阶层。我没有任何富裕或者颇具影响力的亲朋好友给予我举荐。”他结束演说时采用了如下一句激发同情心的话语:“如果智慧的善良之人认为不让我脱颖而出更合适,我无怨无悔,我曾遭遇过的类似失望可谓不胜枚举。”

几天后,一名骑马人带着一条惊骇人心的消息冲进了新塞勒姆,说印第安人的酋长布莱克·霍克正率领其骁勇的手下一路杀戮而来,他们烧掉房屋、掠走妇女、屠杀居民,让其红色恐怖笼罩着整个洛克河沿岸。

慌乱中,雷诺兹州长立马招募志愿兵。“无业且无钱的公职候选人”林肯投身那支为期30天的军队,还被选为队长,于是他试着说服“克拉里家的林中小子们”参加军事训练。让林肯不曾想到的是,他们竟对他的命令回顶了一句:“见你的鬼去吧。”

赫恩登说,林肯总是把他参与的这场抗击布莱克·霍克的战斗视为“度假和偷鸡摸狗行动”。事实也不过如此。

后来,在一场国会演说中,林肯声称他并没有攻击过任何一名红皮肤的印第安人,他只是“朝野洋葱头冲锋”而已。他声称自己没见过任何印第安人,却“跟苍蝇进行过好多场殊死的搏斗”。

从战场归来之后,“林肯队长”再度投入到了政治竞选中。他挨门逐户地跟选民们握手、讲故事、认同每个人的见解,且在有人群之时、有人群之地发表演说。

然而当竞选来临时,整个新塞勒姆投下的280张选票中,他因仅获3张而惨遭淘汰。

两年后,他再度参选。这次他获胜了,但只得穿着借钱买来的服装前去参加立法会。

他先后于1836年、1838年和1840年连续三届成功当选。

在当时的新塞勒姆,有个不成器的男子。在他外出钓鱼、拉提琴、朗诵诗歌期间,他的妻子只能靠接纳一些寄宿客人来补贴家用。镇上的多数人都认为杰克·科尔索一无是处,因而对他不屑一顾。不过,林肯倒是非常喜欢他,还跟他交朋友,并且深受此人的影响。在见到科尔索之前,林肯对莎士比亚、彭斯等人物毫无概念。它们只不过是些人名而已,而且还是些模糊的人名。不过,当林肯坐着聆听科尔索朗诵《哈姆雷特》、背诵《麦克白》之后,他第一次意识到英语这门语言竟然可以奏出那么美妙的交响乐来。这门语言是何等的壮美!其体验和情感是何等的强烈啊!

莎士比亚令他敬畏不已,博比·彭斯则赢得了他的热爱和同情。他甚至与彭斯有一种强烈的同感。跟林肯一样贫穷,彭斯也出生在一个木屋里,那木屋不比迎接亚伯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个棚屋好多少;彭斯也曾是一名耕田人,但却是一位把捣毁田鼠窝视为一场小小的悲剧、值得用诗歌去捕捉且使之成为永恒之事的耕田人。通过阅读彭斯和莎士比亚的诗歌,亚伯拉罕·林肯面前展现出了一个极富意义、情感和美丽的世界。

然而在林肯看来,所有这一切中最令人吃惊的是:莎士比亚和彭斯都没有上过大学,他俩所受的教育也并不比他更多。

林肯有时还斗胆想象,父亲汤姆·林肯是个文盲,也许他那未曾接受正规教育的儿子可以干出一些更文雅的事来,也许他没必要继续留在杂货铺当店员,也没必要干铁匠这门营生。

从那时起,彭斯和莎士比亚便成了林肯最喜爱的作家。他阅读过的莎士比亚作品,比所有其他作家的作品加在一起还多。这些作品为他的风格留下了深刻的影响。就连林肯入主白宫之后,当南北内战的重负和焦虑正在他脸上凿出一道道沟痕之时,他都会挤出不少时间去研读莎士比亚作品。尽管他日理万机,但还会跟一些莎士比亚权威探讨莎翁的剧本,还就某个段落的理解进行过通信联系。就在他遇刺的那个星期,他还跟朋友们大声朗诵过两小时的《麦克白》呢。

那个得过且过、家住新塞勒姆镇的钓鱼者杰克·科尔索,竟将自己的影响送进了白宫……。

新塞勒姆创建人兼那家旅馆的主人是一位南方人,名叫詹姆斯·拉特利奇。此人有一个动人无比的女儿,名叫安。林肯第一次见到那姑娘时,金发碧眼的她年仅19岁。尽管她当时已经跟镇上最富有的那位商人订了婚,但林肯还是不由自主地爱上了她。

安已经答应嫁给约翰·麦克内尔,双方约定在她上完两年大学之后便可完婚。

林肯刚到新塞勒姆不久,一件离奇的事件发生了。麦克内尔卖掉了自己的店铺,说他要回纽约州去把包括他父母在内的家人接回到伊利诺伊州来。在离开之前,他向安·拉特利奇坦言相告了一件事儿。这事几乎让对方惊呆了。然而,她少不更事,加上倾心于对方,于是相信了他的那套说辞。

数日之后,他离开了新塞勒姆,一边向安道别,一边承诺会常给她写信。

林肯那会儿是镇上邮政所的所长。驿站马车每周送来两次邮件,当时的邮件极少,因为按照里程长短,一封信的收费在6.25美分至25美分之间。林肯将信件放进头上那顶帽子里四处发送。凡碰上他的人通常会问有无自己的邮件,而林肯则会取下帽子逐一查看。

安·拉特利奇每星期两次都找他打听有无来信之类的事儿。过了三个月之后,她才收到了第一封来信。麦克内尔给出了这样的解释,说他在经过俄亥俄州时因患伤寒病倒了,而且这三个月一直卧床不起,其中部分时间还处在昏迷状态,因此没能尽早回信。

又过了三个月时间,她收到了对方的第二封来信。收到这封来信比不收到更糟糕。信中的话语非常冷淡而闪烁其词。来信人说他的父亲病得非常严重,说他父亲的债主们缠得他脱不开身,而且还说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何时才能返回。

在此之后的数月时间里,她期盼着收到对方的来信,可什么也没有等到。他到底是不是真的爱她?她这下开始怀疑起来。

见她焦虑不安的样子,林肯主动提出前去寻找麦克内尔。“算了吧,”她回答道,“他知道我住的地方。如果他不在乎给我写信,我确信自己也不必麻烦你再去找他。”

之后,那位姑娘将麦克内尔离开时跟她说过的话如实禀告了父亲。麦克内尔曾承认自己多年来都是隐姓埋名生活的。他的真名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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