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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4 01: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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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慕容素衣

出版社:红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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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华落尽,素心不改

繁华落尽,素心不改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繁华落尽,素心不改作者:慕容素衣设计:上官雅弘排版:狐辛出版社:红旗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07-01ISBN:9787505142169本书由天津博集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真正有气质的淑女,从不炫耀她所拥有的一切,她不告诉人她读过什么书,去过什么地方,有多少件衣服,买过什么珠宝,因为她没有自卑感。”一个生命力强悍的人,只要运气不算太差,总会遇到她理想的爱情,过上她理想的生活。美貌和才华,对于一个女人来说都是稀缺品,只要拥有其中任何一样就足以与众不同,能够集两者于一身,这样的人在人群中想不出众都难。心若是牢笼,处处为牢笼。自由不在外界,而在于内心。金枝玉叶,指的不是一种身份,而是一种品质,像金子一样硬,像玉石一样温润。一个女人出身再低,只要拥有这些品质,就配得上“金枝玉叶”四个字。一个女人无论到了什么年龄,仍然可以活出全新的可能性。也许人生的真谛就是不管你做出什么样的选择,都会有遗憾,我们所要做的,就是为自己的选择做出应有的承担。一段关系能同时为两个人带来滋养,让彼此成为更好的人,这才是美好的爱情。美丽如果和脆弱相伴是具有毁灭性的,身为一个美人,光美是不够的,还得拥有与美貌相匹配的勇气与定力,懂得拒绝诱惑,不怕屡败屡战,如此方能在这世间屹立不倒。莫回首前路,莫留恋过往,这样才有可能遇到更好的人、更好的未来。序言不为繁华易素心“苏老堤边玉一林,六桥风月是知音。任他桃李争欢赏,不为繁华易素心。”

元代诗人冯子振的这首《西湖梅》将梅花的高洁、脱俗写得淋漓尽致,“不为繁华易素心”写的是梅,也是人。

所谓素心者,是朴素之心,是纯洁之心,是恬淡之心,也是我们始终未泯的初心。

这本书里写的正是这样一群怀有素心的女子,她们在时代的夹缝里始终保持其个性、性情和初心,她们或出身寒微,或颠沛流离,可这并不妨碍她们努力经营自己,在岁月的打磨中愈加光彩夺目,幻化成现代众多女性心中的一个符号、一个梦想。

天下的女子何奇多,我为什么会选择书写这二十二位女子的故事?不仅仅因为她们是光彩照人的女神,也不仅仅是因为她们聪慧美丽,更因为她们身上有打动我的特质。这些女子身份悬殊,出身迥异,如果说她们有什么共性的话,那么最大的共性还是“不忘初心”这种特质。

二十世纪初期是一个动荡的时代,在流离中,却有一群纤纤女子,守住了内心的底线和操守,诠释了什么叫优雅和从容。穿越幽深的时光隧道,始终有一束光照在她们身上,循着光去,便抵达了一个时代的精神高度。

人的一生会受到很多考验,所以白居易的诗中才说:“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时身先死,一生真伪复谁知。”什么样的人,才有可能经受得起人生的重重考验?我想,只有那些坚守初心的人才能如此。正如这本书中所写的这些人物,她们无论经历过多少世事沉浮、爱恨悲喜,始终都没有动摇过自己的初心。

亦舒的初心是“自爱”,年轻时她那么爱岳华,分手后心痛得夜夜无眠,可也能在知道无法挽回后毅然转身,疯过傻过也痛过之后,她终于活成了自己期待的样子。年少时的锐气和野性一点点褪尽,留下的是云淡风轻、一派从容。

她何以能成为人人敬仰的“师太”?因为她始终把“爱自己”放在第一位。

郭婉莹的初心是“得体”,这位郭家的四小姐、上海的金枝玉叶,一度沦落到住在四面透风的亭子间,可即使住在亭子间里,她仍然会用铁丝在煤火上烤出恰到火候的金黄的吐司面包来。后来重重磨难降临在她身上,夺走了她的房子和家产,唯独没有夺去她的矜贵和得体。她用一生诠释了什么叫真正的“金枝玉叶”。

还有唐瑛的自律、郑念的耿介、李碧华的清醒、梁凤仪的自强、朱梅馥的忠贞……她们都活出了独属于自己的精彩,她们证明了身为女子,不仅可以身段柔软,而且能够风骨凛然。

她们和我们一样,也曾心碎过,也曾为爱放弃过自尊。但碎了的心,她们会一片片拼起来;丢掉的自尊,她们会一点点捡回来。她们从不会让自己死于心碎。

佛教禅宗五祖的弟子神秀和惠能曾经有过一段对话。神秀说:“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莫使惹尘埃。”惠能则辩驳说:“菩提本非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身为凡夫俗子,我们可能很难达到惠能这样的境界,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像神秀一样,时时勤拂拭,与污浊的世相保持一定距离,这样才能做到不染尘埃。就如那湖畔江边的梅花,傲然盛放于红尘浊世中,却能不被风雪摧残,不受繁华诱惑,始终暗香盈盈,洁白如初。卷一此心优雅,自在从容关于爱情,她坚持认为,最可怕的关系就是互相的黏缠,你占有我,我占有你,一百年不许变,而真正好的关系是让彼此都得到自由。三毛:永远的红尘追梦人——每个女孩心底都住着一个三毛

李安说:“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玉娇龙。”

我却觉得,每个女孩心底都住着一个三毛。

在年轻的时候,谁不曾盼望着浪迹天涯?谁不曾想过抛开一切,潇潇洒洒去远方?

自从三毛横空出世,有多少女孩走上了模仿她的路——她们穿波西米亚长裙,留中分“黑长直”,背着包到处穷游,走进漫天黄沙里,期待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异国艳遇。

可疯过癫过之后,她们往往会洗尽铅华,重新回到循规蹈矩的生活中去。

所以,她们永远成不了三毛。三毛的意义,绝不在于她穿什么衣服,去过什么地方,和什么人谈恋爱,而在于她拥有一颗不羁的心,在于她永远都在路上,永远都在追逐自由。

三毛之后,再无三毛。

她是一个连灵魂都在流浪的追梦人。壹

三毛的少女时代是很阴郁的。

在家里,她在四姐弟中排行第二,用她的话来说,排行第二,就像夹心饼干的中间层,明明最可口,可父母就是注意不到。

在学校里,她更是个问题学生,严重偏科,数学总是考不好。念初二时,数学老师为了惩罚她,拿起毛笔蘸满墨汁,在她眼睛周围画了两个大黑圈,还对全班同学说:“我们班上有一个同学想吃鸭蛋,今天老师想请她吃两只。”同学们一阵哄笑。

三毛从小就自尊心极强,哪受得了这种羞辱?第二天去上学时,由于心理压力太大,昏倒在教室门口,从此再也没去过学校。

那年她十二岁,决心不再去上学。因为不堪数学老师的凌辱,她甚至在家里割腕自杀过,幸好被发现得早。

从那以后,她就跳出了传统生活方式的框架,再也没有过上一天那种循规蹈矩的生活。

三毛的姐姐陈心田后来回忆说:“三毛对一切循规蹈矩的事都觉得很累,一个学期天天上课对于她来说太累、太可怕了,她认为整天坐在课堂里很无聊,还不如自己在家看看书。”

一个女孩子,长得不漂亮,成绩又不好,难免会有几分失意。那段时间,三毛特别自闭,除了外出学画画外,基本闭门不出,在家里一待就是七年。

海明威说,一个人要想成为作家,得有一个不幸的童年。

三毛的经历,似乎证明了这一点。她儿时就跟着父母逃难,整个少女时代都是灰色的。很多人将此归咎于那个惩罚了她的数学老师,我却觉得,数学老师固然难辞其咎,但三毛那样不快乐,主要还是因为她太敏感了。

敏感是柄双刃剑。要想成为一个作家,就必须拥有比常人更敏锐的感知能力,这注定了他们是难以快乐的一群人。

三毛的童年不太幸运,但很多人都有过与她类似的遭遇,只是她的敏感放大了这种不幸。就像她姐姐陈心田所说,当时在学校,罚站等体罚被当成习以为常的事情,一般学生都不反抗,可三毛就坚决不接受。

虽然被数学老师羞辱过,但少女三毛得到的爱并不比其他人少。她自嘲在家里是夹心饼干,其实父母对她呵护备至,她休学在家,每天都穿得很漂亮,坐着三轮车去画画,像小公主一样,父母对她连句重话都没说过。

可她依然不快乐。敏感如她,在现实世界中找不到自己的位置,索性遁入文学艺术中,以此证明自己的价值。

十几岁的天空,淅淅沥沥下了一场雨,她始终没有从雨季中走出来,阴郁成了她生命的底色,不管走了多远,她依然是那个竭力想证明自己价值的小女孩。贰

三毛的情路也十分坎坷。

在她所编剧的电影《滚滚红尘》中,张曼玉饰演的月凤自陈道:“我是一个爱情动物,一遇到自己心爱的男人,就都危险了。”

这其实是三毛的自白,毫无疑问,她就是一个爱情动物,生命不息恋爱不止的那种女人。

与荷西在一起之前,三毛的情史可以用“屡战屡败”来形容,所幸她拥有屡败屡战的勇气。在每一段爱情里,她都用尽全力,即使失败了,等到下一段开始时,依然如故。

和很多早慧的少女一样,她十几岁就开始恋爱了。她认真爱过的第一个人笔名叫舒凡,是戏剧系的高材生,她一眼就瞧上了他,用稿费请他喝酒,在他的手心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

才子和才女在一起,并不像旁人想象的那么珠联璧合。少女三毛的情感太浓烈了,而舒凡在这样浓的情感中只感到窒息,她想要的越来越多,他却越来越想逃。她着了魔似的想结婚,他却觉得为时尚早。“如果你不想结婚,那么我们现在就分手!”当三毛再一次赌气抛出这句话时,舒凡没有再挽留。

伤透了心的她,负气远走西班牙,从此踏上了流浪之路。

舒凡之后,她还爱过一些人,大多是一场错爱。她和一个不知名画家纠缠过,甚至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却在结婚前夕,发现那个画家原来是个隐瞒了已婚事实的无耻之徒;她还曾和一个大自己许多岁的德国人相爱,那个人对她很好,是她真心想嫁也可以嫁的人,不料他在快要结婚时猝死了。

就在三毛身心俱疲时,荷西再一次出现,终止了她在情感上的流浪。

很多人不能理解三毛在感情上那样折腾究竟是为什么,其实她只不过是一个缺爱的女子,内心有个黑洞,荷西就是照进她生命中的一束光。

他给了她很多很多的爱,填补了她心中的那个黑洞。这份爱,甚至是三毛的父母都给不了她的,因为她要的不只是爱,而是最爱。荷西满足了她这份渴求。

他们初次相识时,三毛风华正茂,很多男人为她着迷,荷西则完全还是个大孩子。她第一次见他,心里“咯噔”一声,暗叹怎么有这么英俊的男孩子,如果做男朋友一定能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还是高中生的荷西对三毛一见钟情,向她表白说:“你等我六年,我有四年大学要念,还有两年兵役要服,六年一过,我就娶你。”

三毛惊呆了,问他:“我们都还年轻,你才上高三,怎么就想结婚了呢?”

荷西说:“我是碰到你之后才想结婚的。”

那时的三毛,以为这个比自己小六岁的男孩在开玩笑,错愕之余,果断拒绝了他。

荷西离开时眼里噙满了泪水,挥舞着手里的帽子一边倒退着往后小跑,一边微笑着对她说:“Echo再见!Echo再见!Echo再见!”

六年后,三毛受尽了情伤,一颗心伤痕累累。荷西再次从天而降,执意娶她为妻,这一次三毛没有拒绝,她是真的有些累了,想要停下来栖息。

一开始,三毛也许并不那么爱荷西,她常说的是“荷西苦恋我六年”,可后来,她真的被他的锲而不舍打动了,她回报给了他同等的爱。叁

如果世间真有童话的话,我想名字应该叫《三毛和荷西》。

三毛缔造了很多传奇,而她和荷西的爱情故事,则成了传奇中的传奇。若是少了这段传奇,她的生命和作品都会黯然失色。

他们的爱情,让人们相信真的有人可以做到“有情饮水饱”,两个人若真的相爱,荒漠里真的能开出绚丽的爱情之花来。

三毛是特立独行的,她和荷西的爱情也是特立独行的。

很多女人看重的物质条件,她看得很轻。结婚前,荷西问她:“你要一个赚多少钱的丈夫?”

她回答说:“看得不顺眼的话,千万富翁也不嫁;看得中意,亿万富翁也嫁。”

荷西又问:“那么跟我呢?”

三毛说:“那只要吃得饱的钱就算了。”怕荷西不放心,又加了一句,“我吃得不多,以后还可以吃少点儿。”

对于三毛这样的女人来说,遇见爱、遇见性都不太稀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很幸运,荷西不仅爱她,他还真正地了解她、欣赏她。

三毛迷恋撒哈拉残阳如血的景致,他就放弃了向往已久的大海和潜水,事先在撒哈拉找好工作,陪她跑到干巴巴的沙漠中去。

两人公证结婚时,荷西手捧一个纸盒子送到三毛面前。三毛打开盒子,发现那不是花束,而是一个完整的骆驼头骨。荷西他几乎跑遍整个撒哈拉沙漠,最终在滚烫的沙子里找到这副完整的骆驼头骨。对于骆驼头骨,三毛喜欢极了,她把它放到书架上当作宝贝一样珍藏。

三毛的心底一直有道伤口,现在荷西治愈了她,他把阳光带到了她的生命中。甚至可以说,没有荷西,就没有后来的作家三毛。

正是在撒哈拉居住时,三毛提起笔,开始记录自己和荷西在沙漠中的生活,并一发不可收拾,从中国台湾地区一直红到了中国大陆。

那时还没有“秀恩爱”的说法,其实三毛前期的书就是“秀恩爱”的鼻祖。她秀恩爱秀得如此有趣,不但不招人烦,反而让人艳羡不已。时至今日,仍有不少粉丝跑去撒哈拉他们居住过的地方朝圣。

我记得小时候第一次看《撒哈拉的故事》,一看就着了迷,暗暗感叹世间居然有如此妙趣横生的人儿,过着如此妙趣横生的生活。

她本来是个活在云端上的人,和荷西的婚姻让她有了人间烟火味。

在三毛的叙述下,根本感受不到沙漠中的荒凉与艰苦,只觉得一切都有意思极了,我喜欢看她和荷西跑出去历险,看她兴致勃勃地在沙漠里淘宝,看她“哄骗”荷西,说粉丝是雨,看她去教邻居的小女孩们认字。

多么新奇,多么浪漫,却又如此亲切,如此家常。

就像三毛给人的感觉,仿佛近在眼前,却又远在天边。肆

太过美好的事物,往往会被上天嫉妒。

在沙漠中共同生活了六年后,荷西因潜水突发意外,死于大海中,年仅二十八岁。

当时三毛正陪父母在伦敦旅游,夜里,突然有人来电,像是有什么心灵感应,三毛马上接起电话,连连向对方发问:“是不是荷西死了?你是不是要告诉我荷西死了……”

她的预感不幸成真了。

荷西的尸体被打捞出来那天,正好是中秋节,看着被海水泡肿的尸体,三毛不敢相信那是她的荷西。那天晚上,她守在他身边,紧紧握住他已经变冷的手,一如他生前那样。只是,他再也不会睁开眼睛看她一眼。

生前,荷西曾经说过:“要到你很老我也很老,两个人都走不动也扶不动了,穿上干干净净的衣服,一齐躺在床上,闭上眼睛说:好吧!一齐去吧!”

言犹在耳,斯人已逝。他终究先她而去了,留下她孤零零一个人在这世间。

三毛把他安葬在他们经常散步的墓园里,写下了这样的话:“埋下去的,是你,也是我。走了的,是我们。”

她原本决意要随他而去,父母守着她不让,母亲捧着一碗汤哀求她喝下去,她怎么也不肯喝一口。父母怕她犯傻,执意将她带回了台湾,好朋友琼瑶苦苦相劝,直到她亲口答应不再想要自杀。

那个把阳光带到她生命中的男人走了,也彻底带走了她的快乐。失去了荷西之后,三毛被打回了原形,她的生活又回到了阴郁的状态。

她还是在写作,可满纸都是绝望,《梦里花落知多少》是令我不忍卒读的一本书,随便翻到哪一页,都会难过得掉下眼泪来。

她还是会恋爱,和形形色色的男人。据传她曾经爱慕过大她三十岁的西部歌王王洛宾,最终却不欢而散。也许确有其事,也许只是传闻。是真是假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没有人可以像荷西那样毫无保留地爱,他们谁都给不了她想要的爱。

荷西等了她六年,在一起六年,他走了之后,她在这世上又活了十二年。这十二年间,她实际上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怀念他。

荷西死后十二年,她用一根丝袜,在医院的洗手间上吊而死。

对于她的死,她的家人悲伤却不震惊,他们早就感觉到她的心早已随他而去。伍

对生于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姑娘们来说,三毛几乎具有不可复制的意义。

可以说,三毛塑造了她们的衣着打扮、审美情趣、生活方式和精神世界。

三毛爱好波西米亚式的打扮,爱穿宽袍大袖的长裙,最常穿的是牛仔裤配白衬衣,于是宽大的长裙、白衬衣成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文艺女青年的“标配”;三毛从小的心愿就是当个拾荒者,于是姑娘们一窝蜂地到处去淘破破烂烂的瓶子罐子;三毛住过撒哈拉,于是沙漠在姑娘们眼中成了最浪漫的地方;三毛喜欢荷西,于是她们也想着找个洋人谈恋爱,再不济也得找个长着大胡子的。

对于这一代的姑娘来说,三毛既是启蒙者,也是引领者。

她,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微启示

我曾以为,三毛的魅力源于她的真实不做作,后来发现不是的,真诚坦荡只是她魅力的一部分,她更大的魅力来源于她的生活。

木心说,一个艺术家活到极致,就连生活都是艺术。

三毛就是天生的艺术家,她连生活都是艺术,作品之类只不过是生活之余的消遣。她的爱情、她的流浪甚至她的死亡都是戏剧性的,发生在其他人身上难免显得突兀,发生在她身上却让人觉得自然而然。

因为,她是三毛。世上独一无二的三毛。

所以,那些质疑三毛与荷西真实爱情的人真是大煞风景,任何人书写日常,都是带着滤镜的,只不过有些滤去了美好,有些滤去了丑恶。三毛散文中呈现出的真实,是一种文学上的真实,她可能不是一个伟大的文学家,但绝对是一个出色的织梦者。

人生若只剩下平庸的现实,那该多乏味,所以人们永远需要三毛,她活出了生活的另一种可能性,让人们知道,除了眼前的苟且之外,真的还有诗和远方。

她注定是一个传奇。滚滚红尘中,至今还有隐约的耳语在跟随他俩的传说。亦舒:自爱的女人更好命——爱自己,是我们最重要的事

亦舒是谁?

江湖人称“师太”,一生出了300本书,还在源源不断地出着,你就算没看过她的书,一定也听过她书中的名言,诸如:

当一个男人不再爱他的女人,她哭闹是错,静默也是错,活着呼吸是错,连死了都是错。

我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爱,那么就要很多很多的钱,如果两件都没有,有健康也是好的。

人生短短数十载,最要紧的是满足自己,不是讨好人。

……

这些话对于陷入情海爱欲中不可自拔的女人们来说,句句都是醒世恒言。所以,亦舒永不过时,和她同龄的女作家们不是落伍了,就是被遗忘了,只有她的作品历久弥新,塑造了千千万万都市女性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而亦舒本人,已经活成了一个神话,她就是最好的亦舒女郎,年少时为爱痴狂,成熟后珍重自爱,因为这份自爱,上天回馈了她体面的生活,让她尚在人世时就已被万千女性捧上神坛。壹

年轻时的亦舒,长着一张让人过目不忘的脸。不是特别漂亮,但是相当硬朗,寒星似的一双眸子,冷冷地睥睨人间。

少女亦舒是张爱玲的粉丝,和偶像一样奉行“出名要趁早”,她比张爱玲还要幸运,后者的出名是靠苦心经营。她十五岁时就被一堆报刊编辑追到学校来要稿。亦舒的哥哥倪匡(卫斯理)也是写小说的,见此未免有些不平,但也心悦诚服地承认:“她的文字比我好,读者比我多。”

有些人说,在香港,要从事写作不知道要经过多少艰苦。这一点放在亦舒身上完全不成立,从她写第一篇小说开始,就一直被读者追捧,无数编辑通过倪匡来向她约稿,搞得做兄长的他好不恼火。

年少成名,本就心气极高的亦舒不免有些眼高于顶,她曾经写过一本书,书名叫《阿修罗》,书中说每个少女都是阿修罗,有着男子无法抗拒的魔力。这个阶段的亦舒就以阿修罗自居,骄傲得不可一世,认为没有什么是她不能征服的。

她十七岁中学毕业后就进了《明报》做记者,主要采访明星,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狗仔”。作为娱记的亦舒自信心“爆棚”,敢和最漂亮的女明星做闺密,也敢和最帅的男明星谈恋爱。

她一旦瞧上了某个男人,想也不想就主动追求,用尽一切“招数”,有种不管不顾的孤勇。

女人年轻时喜欢一个男人,要么看脸,要么看才华,清高如亦舒也不例外。她爱上的第一个男人叫蔡浩泉,是个穷画家,一辈子都没什么名气,也没什么钱,自豪的是“喝了别人三辈子才可能喝完的酒”。蔡浩泉在朋友的眼里是个典型的文艺青年,玩世不恭,吊儿郎当,与世俗格格不入。

这样一个穷得叮当响的艺术家,放在亦舒小说中铁定是被讽刺的对象,可那时她太年轻了,只懂得爱才子,朋友说她见了他“如乌蝇见蜜糖,甚至以自杀威胁”。

如此高浓度的热情,谁能抵挡得住?两人随即“闪婚”,然后以更快的速度“闪离”。

两人生有一子名叫蔡边村。刚离婚那几年,亦舒会间歇性探望由蔡浩泉抚养的儿子蔡边村,但随着蔡浩泉另娶,亦舒不愿再与前夫有任何瓜葛,干脆连亲生儿子也断绝来往,彻底将一段不愿记起的人生历史删除。

她下一个瞧上的男人是岳华,岳华年轻时长得确实风流倜傥,当时还是某女星的男友,被亦舒一眼相中,好一番倒追,硬是挖了人家的墙脚。

岳华送她回家,她顺势说自己怕黑,缠着他送上楼,一来二去,岳华真的变成了她的男朋友。

为什么会喜欢岳华?亦舒在一篇文章里说:“岳华给人的感觉就是他是好人。岳华有一张好人的脸,有好人的性格。幸亏实际上他也是个好人,他是那种会使别人自然去占他便宜的好人。因为谁都知道,占了岳华的便宜,不会有后顾之忧。”

跟她在一起时,岳华确实待她相当好,她自己说:“我不会查中文字典,岳华就是字典。他问我惭不惭愧,我就搬胡金铨的话,念洋书能这样,也不容易了,他没有办法,就常摇头。有时候他得空,就坐在沙发上讲解古文,讲得很不错,我也很虚心学习,居然得益不浅。”

明星自然粉丝多,亦舒太爱岳华了,以至于捕风捉影、草木皆兵,老是嫉妒得发狂。一次发起火来,将一把刀插在了岳华的床上,还把他的西装剪得粉碎。岳华的明星女友给岳华写信,信中并无出格的话,她看了大为恼火,公然将信发表在报纸上。

岳华实在受不了这样令人窒息的爱,毅然决然选择了分手。亦舒挽回无效,只好远赴英国求学,那些日子里,她始终忘不了岳华对她的好,总以为他有一天会回头。

亦舒小说中的玫瑰最后没有嫁给家明,亦舒最后也没有等到岳华回头。多年以后,两人相逢于加拿大的超市中,都装作互不相识。

记者问起岳华如何评价亦舒,他只说了一句“性格很个性”。亦舒倒是以另一种方式记住了岳华,我揣测,她笔下的家明是以岳华为原型的,天字第一号大“暖男”,无论女主角如何胡闹,他都不离不弃,永远守在原地。贰

很多人诧异于亦舒和前任分手后的无情。不是曾经深爱过吗?为什么大家不能和和气气地做朋友呢?

说这话的人,或许对亦舒太不了解。

亦舒这样的人,爱的时候有多痴狂,不爱的时候就有多决绝,她决不会给一个男人第二次伤害她的机会。

爱上落魄才子这种事,其实张爱玲和亦舒都干过,只是处理的方式完全不同。张爱玲决意和胡兰成分手后,还给他寄了写剧本的三十万元钱,亦舒就不同了,和蔡浩泉分手后,索性连儿子都不要了,避得远远的。你说,亦舒会向困境中的蔡画家伸出援手吗?“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这只能是张爱玲独有的姿势,换作亦舒,“即使没有很多很多的爱,有很多很多的钱也好”,总之,就算是要男人的爱,就算是要男人的钱,姿态一定要漂亮,一定要理直气壮,所以她笔下没有善于低头的白流苏,只有气势如虹的姜喜宝,白流苏幸好遇见了还有良心的范柳原,姜喜宝即使没有遇见勖存姿,也会遇见李存姿、张存姿。男人对于白流苏来说是雪中送来的炭,对于喜宝来说只不过是锦上添的花。

喜宝们是绝对不会让自己被男人辜负的。宁可我负人,莫让人负我。亦舒也是这样。

一个太爱自己的人,总显得有些自私。所以,当亦舒许多年不与儿子联系的新闻曝光后,很多人指责她凉薄。

凉薄也许未必,自保倒是真的。她和张爱玲一样,对一切有可能带来麻烦的关系都躲得远远的。张爱玲约定不和姑姑、弟弟联系,她母亲临终叫她去见一面,她也只是寄了点钱过去。

文学上的偶像未必是道德上的完人,我们根本不必把她的为人和她的作品挂钩,懂得了这一点,或许就能对亦舒不那么苛责了。

经历了两次伤筋动骨的恋爱后,亦舒不再为爱拼尽一切了,而是把省下来的力气都用来写小说,多年以后通过相亲认识了港大一个姓梁的教授,四十岁高龄用试管的方法冒险生下一个女儿,跟家人一起移民加拿大,过上了相夫教子的平静生活。据说梁教授颇有些名士风度,为人诙谐善谈,两人倒是颇为投契。

也许正是年轻时爱过疯过,中年后才能甘于平静。

有人问她:你还追寻爱情吗?

她平静地回答:“罐头也有限期。高跟凉鞋,穿迷你裙,装假眼睫毛,不是我们的。什么年纪做什么事。”

读者们总是一厢情愿地把亦舒和她笔下那些女主角画等号,事实上她写的不是自己,而是一个理想化的自己:淡定、克制,永远恰如其分。

她花了很多年时间,受了很多教训,才一步步向这个理想化的自己靠拢。叁

作为一个亦舒迷,我常常想,亦舒到底教会了我们什么?

她教会我们如何谈恋爱。

有人把她的小说当成爱情圣经,奉她为“爱情教母”。亦舒、倪匡、金庸并称为“香港文坛三大奇迹”,金庸创作流行武侠小说,倪匡创作流行科幻小说,亦舒创作流行言情小说。

姑且不论亦舒的小说是不是单纯的言情小说,女主角对待爱情的态度确实值得学习。爱情在琼瑶的小说里是必需品,在亦舒小说里则是奢侈品,爱情来了固然欣喜,爱情走了,至少还有自己。

她教会我们怎样打扮得不俗气。

有人把她的小说当成时尚指南,奉她为时尚达人。亦舒笔下的女主角,衣着打扮走简洁风,最喜欢穿白衬衣配“三个骨”裤子,冬天终日披一件开司米大衣,我一直纳闷什么是“三个骨”裤子,后来才知道是七分裤。安妮宝贝笔下那些爱穿白色棉裙、光脚穿球鞋的落拓女子正是脱胎于此。

亦舒对时尚品牌是很挑剔的,她曾经尖刻地说:“只有暴发户才只懂得卡地亚。”她笔下的女主角常常身着迪奥的套装或礼服裙抢尽风头,香水爱用“午夜飞行”或“哉”。

她最欣赏的女性类型,是施南生那种,到五十岁后仍然很时髦,头发剪得短短的,烫个漂亮的发型,穿麂皮鞋子、白色衬衣,仍然是瘦子,样子一点儿也不丢脸。

最重要的是,她教会我们自爱。

每个女人都爱把“爱自己”挂在嘴边,但到底如何才算是真正的爱自己呢?来听听亦舒是怎么说的吧。

懂得爱自己的女人,最要紧是姿态好看。

切忌成为那种吃相难看的女人,职场、情场,无论得失输赢都要体面。哭要一个人躲着哭,笑可以对着全世界笑。

亦舒最反感人得意扬扬,《圆舞》里的傅于琛教育周承钰说:“真正有气质的淑女,从不炫耀她所拥有的一切,她不告诉人她读过什么书,去过什么地方,有多少件衣服,买过什么珠宝,因为她没有自卑感。”

懂得爱自己的女人,一定要经济独立。

亦舒说过:“唯有工作从不负人。”

这句话不一定绝对正确,但绝对能够激励人。多少失婚少妇,看了《我的前半生》后奋发图强;多少受歧视的女儿,立志要做《流金岁月》中那个令家人刮目相看的蒋南荪。亦舒小说的女主角之所以励志,是因为她们从来都信奉个人奋斗。

亦舒本人就是个工作狂,和岳华分手后那样伤心,仍然笔耕不辍,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没勇气唔做工,好中意有收入”。

懂得爱自己的女人,决不会把男人当成自己的全部。

对于那些视爱情为生命的女人,亦舒说:“人为感情烦恼永远是不值得原谅的,感情是奢侈品,有些人一辈子也没有恋爱过。恋爱与瓶花一样,不能保持永久生命。”

对于那些一失恋就自暴自弃的女人,亦舒说:“无论怎么样,一个人借故堕落总是不值得原谅的,越是没有人爱,越是要爱自己。”

多少女人执意想寻找一个归宿,可亦舒笔下的女主角大胆地表示:“我的归宿就是健康与才干,一个人终究可以信赖的不过是他自己,能够为他扬眉吐气的也是他自己,我要什么归宿?我已找回我自己,我就是我的归宿。”

也许,这才是新时代女性的独立宣言!

所以,我总是提倡女孩们去读读亦舒的书,她书中的时尚也许有一天不再流行,书中的生活方式也许会变得并不吸引人,但独立自主的人生理念永不过时。

微启示

有人说,读亦舒的书多了,容易变成“剩女”,因为她的书写透了爱情和人生的真相。

这其实是一种误读。

亦舒和她笔下的女主角,都是那种认清了生活的真相依旧热爱人生,看破了爱情的短暂依然向往爱情的人。

这样的人当然不是刀枪不入的,也会受伤,也会自尊扫地。就像亦舒,当年和岳华分手后,她心痛得夜夜难眠,甚至干过跪在他面前求复合的事。

傻吗?是挺傻的,但只要不一直傻下去就行了。

后来的亦舒,人们有目共睹,她是怎么一步步恢复过来的。碎了的心,她会一片片拼起来;丢掉的自尊,她会一点点捡回来。她可不会让自己死于心碎。

傻过疯过也痛过之后,她终于活成了自己期待的样子,年少时的锐气和野性一点点褪尽,留下的是云淡风轻、一派从容。

晚年的亦舒,和家人住在加拿大的房子里,阳台下是前院,院外是参天松柏,参天松柏外还是参天松柏,再远是海和天。

她还在写,她还在爱。

读她书的那代人早已经长大,散落在各个城市的格子间里,她们或许穿不起迪奥,用不起“午夜飞行”,但她们都辛勤工作,保持微笑,从不放弃努力。

无论境遇如何,做人一定要体面,这永远是亦舒女郎们的共同期许。亦舒如此,我们也是如此。琼瑶:爱情从来不是她的全部——做不了公主,就做女王

曾经,读琼瑶是一种风尚;后来,看琼瑶剧是一种热潮;现在,“黑”琼瑶成了一种流行。

人们说到琼瑶,总是大摇其头,大摆其手,不以为意地说:“琼瑶啊?不就是那个写言情小说的。”

事实上,在年少轻狂的时候,即使没读过琼瑶,多少也看过几部琼瑶剧,谁敢说自己没有被她打动过?

年轻时,我们都视爱情为生命,等到成熟后,才明白爱情只不过是生命中极少的一部分。即便如此,那种将爱情视为信仰的青春岁月仍是极为珍贵的。琼瑶小说中的人物,只不过一直停留在青春期,何必大肆嘲笑。

人们无论喜欢她也好,讨厌她也罢,都无法否认她的地位,她是几代人的“言情教母”,只要她想,只要你愿意,她可以在商业上一直成功下去。

爱情是她小说永恒的主题,可她的人生远比小说丰富,也精彩得多,爱情从来都不是她的全部。壹

琼瑶的人生就是一出大戏,而且是一出励志大戏。

这出戏的前奏,要从她父母的相识说起。

琼瑶的母亲出身名门,性格活泼好强,在双吉中学读书时瞧上了年轻英俊的老师,趁上课时将情书搓成纸丸,弹进先生的口袋里,由此谱下了一段师生恋的佳话。

琼瑶原名陈喆,就是取“双吉”之义。和她一同诞生的还有个双胞胎弟弟,他俩一个乳名叫凤凰,一个乳名叫麒麟,可见父母对这对双胞胎的喜爱。

琼瑶生于战争年代,六岁起就跟着父母逃难,对于童年的记忆,最多的是困苦流离。在山里躲日本兵时,一大家子人一天只能分吃两碗白米饭,饿得差点死掉。两个弟弟在战乱中走散,父母带着她去投河,所幸小小的她唤醒了母亲的求生欲望,后来弟弟也终于找到了,一家人终于团聚。

困苦促进了她的成长,更让她形成了远比同龄人坚忍的性格。

琼瑶自幼对文学就有超强的感悟力,五六岁时,坐在门槛上听母亲讲“夜夜夜半啼,闻者为沾襟”,一群十几岁的学生没听懂,唯独她把诗中的含义解释得丝毫不差;七岁时已熟读《梁上双燕》和《慈乌夜啼》;九岁时就在《大公报》上发表了第一篇小说《可怜的小青》,家里人读了都感动得流泪。

这样一个聪慧的小姑娘,性格又安静,长得又漂亮,按说应该是大家的宠儿。可琼瑶从小就自卑,她脸上有块胎记,不大显眼,但削弱了她的自信心。战争结束后,她随父母从四川去上海读书,自诩是个乡下小姑娘,满口乡音,数学又差,遭到了同学的耻笑与排挤。

小琼瑶也曾哭着跑回家,说自己不想读书了。第二天照样咬着牙走进学校,学说上海话,学习怎么也弄不懂的数学,学着照顾两个弟弟,慢慢在学校里站稳了脚跟。

她一直是个娇小的女生,皮肤雪白,一张温婉秀丽的鹅蛋脸,从外表看那么柔弱,骨子里却十分坚强。

琼瑶祖籍湖南,湖南出辣妹子,她看上去一点儿都不辣,若你斗胆咬上一口,肯定辣出眼泪来。贰

自卑,一直缠绕着少女时代的琼瑶。

那时她随父母去了台湾,在女中读书。在家中她是长女,父母对她期望甚高,偏偏她成绩不好,数学差得一塌糊涂。

穷窘的家境也让她自觉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多年后写自传时,她仍对同学们都打扮时尚,只有她整天穿一件母亲旗袍改的旧裙子耿耿于怀。她苍白忧郁,弱不禁风,同学都戏称她为“林黛玉”。

由于成绩差,父母尤其是母亲逐渐对她这个长女感到失望,这加重了琼瑶的自卑。

她是个感情需求极强的人,少女时曾两次自杀,其中一次是为了抗议母亲对她关爱不够。饶是如此,母亲还是把更多的偏爱给了她的小妹。

在家中得不到足够爱的琼瑶,把目光转向了外界。于是,大她二十五岁的国文老师赢得了她的心,他那样潇洒倜傥,又那样善解人意,更重要的是,他懂得欣赏她的文学才华,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能打动一个自卑少女的心了。

属于琼瑶的人生大戏,就此拉开序幕。

那一年,她才十八岁,在当时保守的社会环境中,这场师生恋实属惊世骇俗。

母亲坚决反对他们相恋,这位当年用纸丸情书追求老师的新潮女学生,已经浑然忘了自己年轻时干的傻事,她只想把女儿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哪怕伤害了别人。

在母亲的强势干预下,最终国文老师被辞退了,黯然远走他乡。琼瑶伤心不已,高考两次落榜之后,拒绝了母亲为她安排的青年才俊,嫁给了一文不名的文学青年庆筠。

这是一段注定会失败的婚姻。琼瑶并不爱他,她只是想借他从家里逃出去。

如果说这段婚姻对我们有什么启发的话,就是千万别嫁男“文青”,特别是眼高手低一事无成的男“文青”。

他们在一起的五年,可以用七个字来概括——“贫贱夫妻百事哀”。庆筠工资不高,两人生活捉襟见肘,买只肉粽子都能够成为他们吵架的导火索。

就是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琼瑶一手抱着儿子,一手坚持写作,作品开始崭露头角。对于妻子的成功,庆筠却不平衡了,他开始流连于赌场,葬送了琼瑶对婚姻的最后一丝信心。

千辛万苦地维持了五年,他们的婚姻终于走到了尽头。

抱怨因为婚姻的拖累写不出东西的庆筠,离婚后再也没动笔写过什么。事实证明,写不出就是写不出,任何理由都只是借口。叁

经历了这么多感情上的波折,照说琼瑶应该心灰意冷了,可她依旧固执地相信爱情。

有时候,你想拥有一样东西,必须先去相信你会拥有。

终于,她期待的爱情降临了,虽然来得有点迟。

那个人叫平鑫涛,对于琼瑶来说,他如父如兄,是她的伯乐,也是她的知己,更是她的守护神。

他是《皇冠》的社长,琼瑶的《窗外》就是在《皇冠》上刊登的,《庭院深深》则登在他主编的联合报上,引起了女学生排队抢购的热潮。

两人第一次见面时,琼瑶穿一身黑衣服,打扮得很平常,可平鑫涛一眼就从人群中认出了她。琼瑶问他是怎么认出来的,他回答说:“从《窗外》里认识的,从《六个梦》里认识的,从《烟雨蒙蒙》里认识的。”

是否听上去“很琼瑶”?是的,这句话确实出自他之口。

平鑫涛后来形容初见琼瑶,感觉空气中有电光闪过。那时他还是有妇之夫、三子之父,但这一点也不妨碍他对琼瑶一见钟情。琼瑶外表柔弱清秀,性情温柔安静,让他一见就想保护她。

这段漫长的婚外恋持续了十四年。十四年内,除了婚姻,平鑫涛把一个男人该给女人的都给了琼瑶。

琼瑶自己也说,从二十五岁初识平鑫涛开始,他就一直照顾她。

知道她拙于家事,他就为她租房子,请女佣,替她打点生活上的一切琐事,琼瑶只需待在家里安心写作即可,其他的事都由他处理,连她的家人,他也照顾得无微不至。

知道她热爱写作,他就给她规划写作事业,让她同时在《联合报》和《皇冠》上连载长篇,帮她卖出《六个梦》的版权,从而引领她一脚踏进了影视的天地。

知道她喜欢浪漫,他就时不时地制造些浪漫,他喜欢送她礼物,每件礼物都是从她的小说中找灵感。小说里的女主角爱穿印尼布的衣裳,他就定做一件送给她;小说里的女主角爱“紫贝壳”,他就送来一颗晶莹剔透的“紫贝壳”;小说里的女主角爱狗,他送来一只纯白的小京巴狗,这就是琼瑶最爱的“小雪球”;小说里的女主角唱了一支歌,名叫《船》,他特意告诉她几月几日几时开电视,电视中有歌星唱着《船》……

可以说,平鑫涛基本满足了琼瑶对爱情的所有幻想,每个女人骨子里可能都渴望被一个男人用心地爱着,平鑫涛就完全做到了这一点,他不仅用心地爱着她,他还会采取一些戏剧化的行动,来满足她对于戏剧化爱情的憧憬。

琼瑶一度苦于自己第三者的身份,想和他分手,另嫁给一位事业有成的华人,他听了,以寻死来挽留她。他把车开到悬崖边,将她叫下车,一踩油门往前冲去,生死关头,琼瑶扑在了引擎盖上。

这两个人,不愧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同生共死的这一幕,多么感人,又多么戏剧化。

琼瑶评价说,平鑫涛的前妻纯净如一湖无波之水,他却强烈如燃烧的火炬,这决定了他们不能和谐。

而她,才是能和他匹配的那个人,因为她和他一样,都是那种容易燃烧的个性。

走过十几年的风风雨雨后,她终于如愿嫁给了他。婚礼很简单,她没有穿婚纱,只在胸前别了一朵兰花。婚后,他依然宠她如公主。她喜欢打保龄球,他就在地下室开辟了一个保龄球室。每年她过生日,他都会送她一屋子怒放的红玫瑰,不是九十九朵,而是好几百朵。

很多人质疑现实生活中存在琼瑶式的爱情,但实际上,他真的给了她琼瑶式的爱情。肆

作为看琼瑶小说长大的一代人,我常常在想,什么样的姑娘才会拥有琼瑶式的爱情?

我们首先想到的,肯定是琼瑶戏里的那些女主角,她们长身玉立,白衣飘飘,穿着长裙行走在林间草地上,眼神羞怯如小鹿,个个都不食人间烟火。

可事实上,即使拥有了惊人的美貌,这些女主角的扮演者也并非每个都嫁了良人,倒是红颜薄命的多。

和她们相比,琼瑶一没有过人的美貌,二没有“爆棚”的运气,为什么反而是她收获了自己理想中的爱情?

我想,可能是因为她足够强大吧。

琼瑶的个性是很强的,与其母相比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她形容平鑫涛,说他浑身都是力量,干什么都坚决果断。实际上,她自己也是这种性格。

琼瑶这一生,从来都目标明确、坚忍不拔,认准了的事顶着再大的压力也要做。她做出的每一项选择几乎都是发自内心的,除了没有和国文老师在一起,她把人生的主动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回顾琼瑶的奋斗史,会发现她一直都在迎难而上。她高考落榜两次,母亲让她继续考,她却毅然一头扎进写作里;她生了孩子后,寄居在娘家,没人帮她带小孩,她就一手抱着孩子,另一只手写作;她一开始投稿时,频频遭遇退稿,长篇写了一章后再也写不下去,她却毫不退缩,屡败屡战;对于她的写作,家人只有质疑,尤其是她发表《窗外》后,母亲更是指责她出卖家人换取名声,她一边跪在地上解释,一边还是顶着压力让电影公司把《窗外》改编成了电影;作品被抄袭了,纵使已年过七十,她也要用尽力气来打官司。

这就是琼瑶,姿态可以低一点,但想要的东西、想爱的人她从不会轻易放手。

平鑫涛为什么会选择她?正是因为他看到了她柔弱外表下的无限潜力。

有了琼瑶后,《皇冠》的发行量从几千份飞跃到了几万份,后来又成立了火鸟影视公司。

他们才是真正的强强联手。棋逢对手,谁也不肯放对方走。

微启示

同样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红遍全国的女作家,琼瑶和三毛私交甚好,却完全不是同类人:三毛看上去无所畏惧,内心却很脆弱;琼瑶则是外柔内刚,她一手缔造了自己的文学、影视帝国,在那个国度里,关上门来,她就是王后。

一个生命力强悍的人,只要运气不算太差,总会遇到她理想的爱情,过上她理想的生活。

其实,不必指责琼瑶的小说毒害少女。人人都知道言情小说是在造梦,谁要是照着小说中写的那样把爱情当作全部,光凭着年轻貌美和一点点运气,就眨巴着大眼睛等着白马王子来拯救自己,那她就是沉迷梦中无法认清现实。

要知道,美貌迟早会褪色,运气迟早会用完,“傻白甜”永远无法掌控自己的人生,她们遇到什么就是什么。

一个女性,真想遇到言情小说里那种理想的爱情,就得先把自己活成励志的女主角。

等到你真的把自己活成“女王”了,爱情来不来又有什么关系?琼瑶即使没有平鑫涛,依然是难以取代的琼瑶。李碧华:过上等生活,享下等情欲——婚姻需要“难得糊涂”

香港真是一个光怪陆离的地方,盛产千姿百态的女作家,有像亦舒那样玲珑剔透的,有像张小娴那样缠绵入骨的,有像黄碧云那样晦涩阴郁的,还有像李碧华这样妖魅诡异的。

都市中的男女,即使没看过李碧华编剧的《胭脂扣》《青蛇》《古今大战秦俑情》,至少也读过几段李碧华语录吧。

有些女作家擅长编织爱情,而李碧华则擅长的是解构爱情。多少爱情神话,被她解构得轰然坍塌。所以有人说,看多了李碧华的小说,是很难再相信爱情的。

很多人或许不知道,以解构爱情闻名的李碧华,自己却拥有一份细水长流的爱情。

爱情这东西,对于她笔下的女主角们来说是含笑饮的砒霜,对于她来说则是平平淡淡,而快乐多多。

很多女作家将现实和作品混为一谈,只有她,现实是现实,作品归作品,二者之间泾渭分明。

这,也许正是她真正聪明的地方。壹“这便是爱情:大概一千万人之中才有一双梁祝,才可以化蝶,其他的只化为蛾、蟑螂、蚊蚋、苍蝇、金龟子,就是化不成蝶,并无想象中的美丽。”

这是《胭脂扣》中最经典的一句话。

李碧华的爱情观,就浓缩在这短短的一句话中,她写过那么多作品,主题无非是将那些“化蝶”的传奇还原为化蛾、化蟑螂、化苍蝇的真相。《青蛇》中,以旁观者青蛇的眼睛,来透视姐姐白蛇与姐夫许仙的爱情,人们心目中感天动地的“人蛇恋”,原来只不过是一对男女彼此看透后的互相欺骗。《梁山伯自白书》里,梁山伯一早就知道祝英台是女儿身,只是以为她迟早是自己的囊中之物,所以欲擒故纵而已;而祝英台呢,准备了一箱子玉蝴蝶送人,梁山伯只不过是其中一个。最后,梁山伯被祝英台气得吐血,吞了玉蝴蝶而死。

所谓化蝶,原来只不过是为了面子,绝非殉情,读了让人哑然失笑,同时不禁流了一身的冷汗。

与偶像张爱玲一样,李碧华也有一双冷眼,看透了痴男怨女纠缠背后的计较、怯懦和自私。那些所谓同生共死的爱情神话,在她笔下无不是男女双方的相互算计。有人说,她笔下的男人大多无情,其实她笔下的女人又何尝不是如此。《胭脂扣》中,十二少与妓女如花相约一起殉情,结果如花一个人赴了黄泉,十二少却苟活了下来。当人们还在同情如花时,剧情再次推进,原来如花怕十二少不肯去死,竟偷偷给他下了毒,只是他命大,侥幸没死成。

真相就这样一层层剥开,人性的阴暗面暴露无遗。男人也好,女人也罢,谁又比谁更高尚?

李碧华的小说中,情欲具有压倒一切的力量,书中男女都只是欲望的奴仆,在情欲之海中百般挣扎而不自知。男人看似温和,实则软弱;女人看似炙热,实则狠辣。

她写的不是传奇,而是寓言,关于人性与爱欲的寓言。

李碧华常常被拿来和张爱玲比较,她自己也坦承从张爱玲的作品中获益良多,她把张爱玲比作一口古井——一口任由各界人士、四方君子尽情来淘的古井。

她在《青蛇》中有一段著名的比喻:“每个男人心里都有两个女人,一个白蛇,一个青蛇。娶了白蛇,白蛇就是衣服上一粒饭渣,青蛇还是美丽的余晖;娶了青蛇,青蛇就是地上一撮灰,白蛇还是窗前明月光。”

这明显是向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致敬。

可她们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不一样的爱情观,决定了她们小说不一样的面貌。张爱玲是外冷内热的,看上去冷漠,骨子里是深情的,所以她笔下既有白流苏这样精明的角色,又有曼桢那样天真浑厚的姑娘。李碧华则是彻头彻尾的冷心冷肠,舍得对她书里的角色下狠手。她书中的爱情,全是奇情孽恋,禁忌之花泣血而开。

看过《青蛇》《胭脂扣》的原著就知道,李碧华笔下的女人多半是被欲望冲昏了头脑,炽热的情欲迫切需要找一个出口。白素贞被许仙伤得魂飞魄散,复原之后,照例兴冲冲地去找蓝衣少年借伞,男人,只不过是医她的药,这味药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药效。

正如她在文章中所说的那样,没有所谓“矢志不渝”——只因找不到更好的;没有所谓“难舍难离”,只因外界诱惑不够大;若真大到足够让你离去,统统拨归于“缘尽”。

所以,李碧华被称为“文妖”,她一落笔就带有丝丝妖气,笔下更无分毫温度,令人越看越冷。贰

作品之外,李碧华的为人处世也大有特立独行的“文妖”做派。

和她书中那些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妖精们类似,她本人也是以神秘闻名。

她的家世是神秘的,只知道她出生于广东一个很有钱的乡绅之家,祖父是做中药的,有大小四个老婆。她的家庭,还带着旧时代的余晖残照,她从小就生活在那种楼很高、庭院深深的旧式楼宇中,也听闻过很多旧式的妻妾纷争,这种环境和残余的记忆为她以后的创作提供了不少素材和灵感。

她一度拒绝拍照,拒绝见报,以至于网上根本找不到她的真实照片,有一张据说是她和张国荣的合影,后来她出来澄清说照片中的并不是她。

据一位采访过她的记者描述,她年轻时个子娇小,留着一头直发,穿着打扮完全是邻家女孩式的。白上衣,牛仔裤,外加红色毛衣,脸上完全没有脂粉痕迹。

给人以邻家女孩印象的李碧华,驰骋文坛靠的却是语不惊人死不休。

她曾经给自己“画”过一幅自画像:

喜爱的饮品是饮恨,身体特征是头角峥嵘,外貌特征是充满内在美,性格是忠肝义胆、好逸恶劳。经常阅读的杂志是银行存款,最想旅行的地方是暗恋者的心,对名利的看法是极度虚荣、无可救药,最大的愿望是不劳而获、醉生梦死,所崇拜的快乐美满人生是七成饱、三分醉、十足收成,过上等生活,付出中等劳力,享下等情欲。

最后的结论是:

上述愿望均成泡影。

她真是了解读者的心理,这幅纯以文字描述的自画像,特别地令人过目不忘,比一张普普通通的照片给人留下的印象深多了。

拜《胭脂扣》《青蛇》《霸王别姬》等电影所赐,李碧华的名字广为人知。在一众女作家中,她的作品以画面感强、易被改编成影视作品而突出,很多喜欢她的读者都是先看了她编剧的电影,转而再去看她的书。

这和她的经历有关。别人是从小说到剧本,她却是从剧本到小说,初入行时,她是从编剧做起的,所以她的小说很像分镜头剧本,节奏紧凑,情节曲折,对白精彩。

当《胭脂扣》一举夺得香港电影金像奖时,李碧华声名鹊起,可她仍保持着神秘的作风,业界都知道,和李碧华合作,她会事先约法三章:一不上照片;二不参加签名售书仪式;三不接受直线电话采访。她甚至不同意在酒店前台留字给朋友,以免暴露身份。为回避与读者见面,她放弃了“香港十大畅销书奖”。

有记者曾问她,为何要如此低调?李碧华回答说,她不是什么公众人物,跟公众没有任何关系。希望人们喜欢作品,别理会作者是谁。与公众人物相比,她更喜欢当个普通人。

的确如此。

她本来并没有扬名立万的野心,从学校毕业后当了一名小学老师,走的就是一条普普通通的人生之路。可有才华的人注定要崭露头角,做老师的时候她向《文季月刊》投稿,被主编慧眼相中,邀她去做了记者,继而是主编,然后又转入了影视圈。

在香港,编剧往往是不被人注意的幕后角色,可李碧华不一样,她编剧的作品个人色彩太过强烈,一看就知道是出自她之手。

混迹于影视圈,李碧华和很多明星有过交情,也写过很多明星。在一众明星中,她偏爱张国荣,自称是他的粉丝,形容“哥哥”的容貌时,她用了“眉目如画”四个字,再没有比这四个字更贴切的形容了。她总是在专栏中为他叫屈,说当今世上最生不逢时的艺人就是张国荣先生。《霸王别姬》中的程蝶衣,便是以“哥哥”为原型来塑造的,所以她坚持让他来演程蝶衣。

虽然和明星靠得那么近,她仍然坚持当一个普通人。节假日,她最热衷的一件事就是一身便装呼朋唤友,齐齐过境到深圳,先去书城挑书,然后开着车在市区绕来绕去,寻觅美食,反正没人认识她,不用担心被认出来。

商业上的成功并没有冲昏她的头脑,有人评价说她的小说有丰富的内涵、深刻的主题,有别于通俗小说,她却自嘲说:“一流的小说是无法改编成电影的。”

她写过那么多小说,没有一本小说的女主角像她自己这样清醒。叁

李碧华把这份清醒,带到了她的婚姻中。

写言情小说的女作家大多敏感多情,渴望小说中那样轰轰烈烈的爱情,有时候甚至人戏不分,错把自己当成了言情小说的女主角。

同时期的女作家中,琼瑶上演了和平鑫涛先生惊世骇俗的剧情,三毛为爱远走异国他乡,亦舒敢抢女明星的男朋友。

李碧华不一样,她只想嫁一个普通的男人,拥有一份平淡的爱情,所以她很早就结了婚,先生叫郭崇元,台湾人,从事出版业。

郭崇元算是李碧华的粉丝,早就看过她的作品,也听闻过她的名字。两人的相识颇具戏剧性,他们一起参加一个文学研讨会,与会的每位嘉宾桌前都有一块姓名牌,李碧华的牌子上赫然写着“李白”。

李白是李碧华的原名,和中国有史以来最著名的诗人重名,想不引人注目都难。

坐在旁边的郭崇元频频向这块牌子看去,后来就变成了向牌子代表的人行注目礼,终于忍不住搭讪说:“你和大诗人齐名啊,羡慕!”

李碧华风趣地回答说:“这么说来先生也想姓李?”

如此妙语连珠,一下子拉近了两人的距离。郭崇元对她很感兴趣,为了接近她,故意打碎了会场的花瓶,还主动上门要求赔偿。

李碧华手一挥,豪迈地表示:“算了算了,就算在我账户上吧。”

郭崇元对她的兴趣更浓了,一双眼睛盯着她的手看,直到确定她手上没有戒指才放下心来。

第一次见面只是动心而已,真正令他倾心的还是李碧华的才华。她当时在《东方早报》上开有专栏,专栏名叫《白开水》,郭崇元每期必看,他也在报上开了一个时评专栏,借机常常拿着报纸登门向时任主编的李碧华请教。后来一次闲聊中他说漏了嘴,透露了“花瓶事件”是自己一手策划的,李碧华这时才明白他的心意。

他们交往没多久就结婚了,二人的婚礼也非常有意思,见证人是两人出版的书籍,高高厚厚地摞了一桌子。

在世人看来,郭崇元的才华、名气都远逊于李碧华,可她一点都不在乎,看对眼想嫁就嫁了。

婚后,郭崇元果然把她宠成了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懒妻”,经常帮她收拾凌乱的书桌、床铺。

李碧华写稿之余,想要什么就喊他:“郎君,冰箱里可有橙汁?”“我的《辞海》你看到没有?”郭崇元成了打杂的小工,一会儿端汤送水,一会儿又登高找书。婚后的新房越来越凌乱,屋内到处都是书,卧室的地板也被报纸杂志堆满。“这哪里像个主编之家?简直就是狗窝!”然而,郭崇元骂归骂,还是会整理。

嫁得良人的李碧华,终于如愿以偿过上了七成饱、三分醉、十足收成的快乐美满的日子。

微启示

李碧华有一句名言:“太聪明的女人不适合谈恋爱。”

这句话不知打动了多少女读者的心,于是她们掩卷之余纷纷感叹:做女人还是笨一点好,聪明的话,就只能孤独终老了。

其实我觉得她们误读了李碧华的话,通透如她,怎么可能提倡现代女性去做笨女人?她只是不主张女人太过聪明,重点在这个“太”字上。

老话说,过犹不及。太过聪明的女人,对爱情往往太过苛求完美,总是幻想有一份十全十美的爱情,对男人往往太过挑剔。有安全感的男人,她嫌人家没情趣;有情趣的男人,她嫌人家太花心;要了面子,又要里子。

这世上哪有十全十美的男人和爱情?那些自以为聪明的女人,往往机关算尽,落得孑然一身。

李碧华则是那种聪明得刚刚好的女人,她对爱情的态度务实而理性,从来没有过分的奢求。她和郭崇元之所以能够恩恩爱爱,多半是因为她不挑剔、不计较。她自己也说过,恋爱谈得四平八稳,很少卿卿我我,连花也没收到过。

若换了其他女人,可能会心有不甘,觉得太不浪漫了,可李碧华一笑置之。也许是她早已看透,浪漫和踏实本来就像鱼和熊掌,怎么可能兼得?

婚姻是场长跑,要想坚持到底,有时需要“难得糊涂”的精神。梁凤仪:一个离婚女人的“逆袭”之路——女人无论何时改变自己都不算晚

我认识的一位姐姐离婚了。在她三十五岁这年,丈夫有了外遇,无论她如何哭泣哀求,他都坚决不肯回头。

办完离婚手续那天,她走在街上,忽然觉得天色都比以往灰暗了不少。

离了婚的她,仿佛一下子被击溃了,脸色灰白,精神抑郁,时常在夜里以泪洗面。其实在旁人看来,她的工作、长相、性格都不差,仅仅因为离婚,就让她感觉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朋友们安慰她不如重新开始,她总是流着泪说:“我都三十五岁了,还怎么重新开始?”

三十五岁的离婚女人,真的没办法重新开始吗?

很多年以前,在香港,一个三十多岁的单身女人,也经历了离婚带来的挫败和灰暗,最终却化茧成蝶,华丽“逆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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