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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6 1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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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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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腐败纪实

中国腐败纪实试读:

简介

人生道路崎岖不平,人生旅途“关隘”遍布,每位党员领导干部理应把握自己,正确用权,辨别是非,善始善终,走好人生每一步。然而,少数领导干部一开始倘能保持清醒头脑,度过了一道又一道关口,眼看就要功成名遂,安享晚年,却犯上“59综合症”,黄昏“落水”,晚节不保,栽倒在“最后一班岗”上。本书包含的内容就是其中典型的反面教材。一开始他们还能珍惜权力,用好权力,注意自己言行,为党和人民做了一些事情,然而,他们却意志衰退,放松要求,利用职权狠捞一把,滑向身败名裂的人生沼泽。

第一章 自酿的苦酒 无尽的悔恨

贵阳市原政府秘书长受审

现年55岁的董兰杵,曾先后任贵阳市白云区常务副区长、区长(兼任白云区建设项目规划定点审批领导小组组长、南湖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白云区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等职务),2005年10月开始,任贵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兼贵阳市人民政府应急办主任。因涉嫌受贿罪于2009年11月1日被贵阳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12月11日经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5日被执行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董兰杵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2000年7月至案发前,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06.9万元,美金0.7万元;VERTU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4.6万元;别墅一套,价值人民币55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称,在2007年,经贵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决定,同意将原贵阳市农业局办公用房以实物方式冲抵贵阳市建一公司的企业改制成本缺口。该决定形成后,由于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未下文,导致原农业局办公大楼的产权过户手续不能及时办理,为此市建一公司董事长王某找到了负责此项工作的市政府秘书长董兰杵,希望其帮助加快办理产权过户。在此期间,王某于2008年送给董兰杵10万元人名币。2009年初,贵阳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经请示董兰杵后下文,该公司据此顺利办理完毕产权过户手续。

在昨日的庭审中,针对检察机关的此项起诉,董兰杵却称“我收到的是烟,不是什么10万元钱”。据其当庭陈述,当时王某的确来找过自己,希望能得到自己的支持,事后送了点烟给自己。“当时我认为这只是朋友间的礼尚往来,几条烟也没什么就收下了。”董兰杵称当时自己拿着烟回到家中,随意的就将烟放在茶几中间,一直没动过,这一放就是2年,直到案发后,才被检察机关发现里面装的不是烟,而是10万元现金。

2006年,浙江广厦建设集团贵州分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金阳新区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后,因拆迁、规划等问题迟迟未能开工建设。2008年,该公司总经理吴某找到时任贵阳市政府秘书长的董兰杵。其后,董兰杵就此事给金阳管委会负责人张某打了招呼。在此过程中,2008年10月,吴某以“童嘉勇”的名义在建设银行贵阳花溪大道储蓄所存入现金人名币5万元,随后到董兰杵办公室将该卡送给董兰杵。“当时吴某给我卡时是用一个黑色的牛皮信封袋装着的,我根本不知道里面是什么银行卡。”董兰杵针对这5万元的受贿也是颇有“怨言”。其称当时快过节了,吴某也是很随意的将东西拿给自己,并称马上过节,叫自己拿着随便买点过节的东西,当时自己还以为是什么超市的购物卡就收下了,顺手就放在办公室的衣柜内,也是一直没有动过,根本不知道里面是存有5万元的银行卡。

2003年,白云区朝晖地产公司总经理邵某到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看望时任白云区区长的董兰杵,在该医院门口邵某送给董兰杵现金人民币5万元,后董兰杵用自己的名义存于交通银行中北支行。对这5万的指控,庭审上董兰杵也称自己当时并不知道是5万的现金,邵某带了些礼品来探视,以为就是营养品什么的,回到医院才发现是5万元现金,而此时邵某不在贵阳,自己只好先存入银行。

2003年下半年,白云区朝晖地产公司开发育才路一块土地,受邵某请托,董兰杵协调白云区相关职能部门,在朝晖公司未缴清土地出让金之前,为该公司先行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使其项目得以开工建设。在朝晖公司的朝晖星城项目遇到拆迁阻碍时,受邵某请托,董兰杵对该项目的拆迁工作给予了支持。

同时,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邵某约董兰杵在翠微巷水岸南桥茶楼喝茶,分手时,邵某送给董兰杵现金人民币20万元;2008年,邵某借董兰杵生病住院看望之机,在贵阳市一医送给董兰杵VERTU手机一部,价值人名币4.6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称,2002年,经董兰杵主持召开的当年白云区第七次城建例会决定,减免谢某永茂房开公司开发的丽水名苑项目城市建设配套费;2005年,白云区政府及规划部门向贵阳市申请调整了南湖公园部分土地用地性质,调整后的土地,在招拍挂中附加了限制性条件,使永茂公司全部顺利竞得。竞得后,董兰杵在相关会议上同意在永茂未缴清出让金前为该公司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为感谢董兰杵的“帮助”,从2001年至2007年春节、中秋节期间,谢某以拜年为名,共计送给董兰杵现金7万元。

2004年下半年,董兰杵之妻范某某在丽水名苑选中联排别墅一套,其后董兰杵与谢某商定,由董预交10万元购房定金,永茂公司将此套别墅按65万元卖给董。2005年,范某某按事先约定交了10万元购房定金给谢某,谢某以个人名义向公司借款55万元,范某某以65万元的价格用“罗碧华”的名义购买了此别墅。

据公诉机关指控,每逢过年过节,也是董兰杵最“繁忙”的时候。

在2001年白云区旧城改造过程中,受贵州七冶总公司刘某、章某的请托,董兰杵在相关会议上表示要解决七冶总公司的困难。2002年至2005年春节期间,刘某以拜年为名通过章某送给董兰杵现金人民币1万元;2001年至2007年中秋、春节期间,章某共计送给董兰杵现金人民币5万元。

类似“礼尚往来”的事件,检察机关指控的有14起,少则数千,多则数万,大都是请求董兰杵给予帮助,而董兰杵则利用职权给予帮忙的企业送的。

案发后,检察机关在董兰杵住所卫生间天花板上面起获一厚厚的信封,里面装有78万余元人民币现金。庭审中,董兰杵解释说是自己图方便,随手将这些钱放在天花板上,这些钱都是自己的奖金,还有过年过节时,朋友、同学、战友与自己的“礼尚往来”。

在昨日的庭审中,董兰杵推翻了曾在检察机关做的部分供述,称自己当时因为生病,且工作忙碌,思绪很混乱,因此在检察机关的供述部分并不是实际情况,且自己也不像检察机关指控的那样,收受这么多贿赂,希望法庭对自己从轻判决。检察机关认为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法,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个县委书记的渐进式腐败

王先民在任甘肃省宕昌县委书记三年多时间里,受贿金额逐年递增:2007年受贿42.2万元,2008年受贿125万元,2009年受贿724万元,2010年1月至3月受贿476万元。就在被立案调查当天,王先民还收受一家建筑公司经理贿赂50万元。

11月2日,甘肃省宕昌县原县委书记王先民涉嫌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白银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王先民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在工程建设领域、干部人事调整、春节及本人生病住院期间,大肆受贿,疯狂敛财1500余万元。另外,王先民对家庭财产中的362.2万余元和670克黄金,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11月19日,办案检察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一个财政支出主要依靠国家转移支付、人均财政收入全省排名靠后的国家级贫困县,王先民在短短三年多时间里敛财逾千万元,数额之大,令人震惊。同时,其‘渐进式’腐败特征发人深省。”

疯狂敛财的“捞钱”书记

王先民先后在工程建设领域、干部人事调整、春节及生病住院期间,疯狂敛财1500余万元。

2010年3月18日,王先民因涉嫌受贿犯罪被甘肃省检察院立案侦查。3月22日,甘肃省检察院与省纪委成立联合办案组。同日,王先民被“双规”。

检察机关侦查查明,2006年至2010年3月,王先民在工程建设中,先后收受15名建筑商贿赂款1108.7万元和价值258余万元的房产三套;在招商引资、矿业管理、市政建设等工作中,收受8名企业主贿赂款103万元;在人事调整调动中,收受8人贿赂款36万元;在春节及生病住院期间,收受贿赂款51万元及金条等物。王先民总计受贿1556.8万元,另对家中362.2万余元和670克黄金,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从几百元到上千元,到上万元,再到数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从过年、患病收“人情礼”,到不给钱不办事;从半推半就到来者不拒,王先民的贪婪令人瞠目。从一个让宕昌经济增速由2006年的陇南倒数第一提高至2008年的全市排名第二,工作能力得到大家一致认可的县委书记,到专权霸道,把“造福百姓”变成“造福自己”,使手中的权力蜕变为“敛财”工具的贪官污吏,王先民的堕落令人叹息。

宕昌县,位于甘肃省陇南市西北部,财政支出主要依靠国家转移支付,人均财政收入全省排名靠后,是国家级贫困县。而王先民大部分的受贿敛财正是在这样一个国家级贫困县进行的,在任期间,他采取各种手段敛财,成了宕昌干部群众眼里名副其实的“捞钱”书记。“渐进式”腐败特征明显

王先民在任县委书记三年多时间里,受贿金额逐年递增:2007年受贿42.2万元,2008年受贿125万元,2009年受贿724万元,2010年1月至3月受贿476万元。

11月19日,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王先民涉案资产超过千万元,作案时间主要集中在其任宕昌县委书记期间。自2006年11月24日被任命为宕昌县委书记至案发,王先民在1212天内共敛财1556.8万元,平均每天受贿超过1万元,真所谓日进斗金。

这超千万元的受贿款物,是王先民在122次收受了102人的贿赂后积累起来的。其中,单笔受贿50万元以上的有8笔,100万元以上的有3笔。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王先民案涉案人数达103人,目前已立案4件4人。涉案人员既有党政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又有工程承包商、房地产开发商、高校管理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案件涉及扶贫开发、灾后重建、矿山管理、交通营运及人事管理、干部调整等众多领域。

仅在工程建设领域,王先民就先后收受贿赂19人48次,总金额达1315.2万元,占已查实受贿总额的93%。

在案卷中,记者看到了这样的犯罪事实:2009年至2010年,王先民在四次收受陇南华业建筑公司经理杨某640万元后,先后安排宕昌县体育中心、县党校教学楼、理川中学教学楼等总造价近5000万元的工程由该公司承建。

2007年底至2010年3月,王先民先后收下宕昌龙海建筑公司经理冉某送来的165万元后,“关照”冉某承揽到了总造价1600万元的工程;在收下陇南金鑫建筑公司经理李某送的价值258余万元的三套房产后,让李某得到了六项总造价7000多万元的工程。

干部人事调整也是王先民的敛财手段之一。他在任宕昌县委书记三年多时间内,共研究干部13批,涉及正科级岗位263人次,部分干部在一个正科级岗位上工作仅一年左右即被调任。而这每一次的干部任免、调动、调整都成为王先民借机敛财的机会。

宕昌县城关镇原党委书记杨某想到县直部门任职,向王先民行贿5万元后,即被调任县粮食局局长。2009年9月,宕昌县原农牧局副局长罗银听到要把农牧局分设成农业局和畜牧局的消息后,为了当上畜牧局局长,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16万元,并将其中的10万元送给王先民。

王先民在任县委书记三年多时间里,受贿金额逐年递增:2007年受贿42.2万元,2008年受贿125万元,2009年受贿724万元,2010年1月至3月受贿476万元。就在被立案调查当天,王先民还收受龙海建筑公司经理冉某贿赂款50万元。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王先民的受贿财物有现金、房屋、金条、玉器、提货卡、购物卡、银行卡、烟酒、服装等。其中,以房屋、现金、银行卡为主。

武都某路桥公司经理在连续两次送高档烟酒被王先民及其妻退回后,有业内朋友告知其诀窍:“送东西不行,王书记要钱呢。”果然,呈上40万元现金后,他如愿拿到了宕昌的多个道路桥梁工程项目。

侥幸心理占上风“当初自认为行受贿是‘一对一’,自己在受贿中遵循‘办成事收钱、办不成退还’的做法,行贿人不会告发,群众和组织也不知情。”

王先民36岁就担任陇南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39岁担任宕昌县委书记,是当时甘肃省最年轻的县委书记之一。

2007年1月9日,在中共宕昌县第十四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王先民发表了就任县委书记后的首次施政演说。他的题为“争当一名人民满意的县委书记”的演讲,让与会代表们印象深刻。可是,谁能想到,从刚刚上任时的踌躇满志到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王先民只用了短短三年的时间。

就在王先民刚刚主政宕昌的2007年,礼县原县委书记任登宏腐败窝案被查处,但他没有引以为戒。王先民曾对办案人员说:“听说任登宏被抓,我错误地认为,现在社会上搞腐败比较普遍,反腐败是‘隔墙扔砖头’,‘砸住谁谁倒霉’,任登宏被查是他运气不好,没想到今天会轮到我的头上。”

案发后,王先民自己也承认,当初也知道受贿是一种犯罪行为,初次受贿后也有激烈的思想斗争,但最终还是侥幸心理占了上风。

王先民供述说:“当初自认为行受贿是‘一对一’交易,自己在受贿中遵循‘办成事收钱、办不成退还’的做法,行贿人不会告发,群众和组织也不知情。”王先民在受贿后还设计出“给下属打招呼不违法”、“大家都一样”等种种理由来减少和解脱心理压力。

然而在上百次收受上百人贿赂之后,“王书记爱钱”在宕昌早已是公开的秘密,王先民只是掩耳盗铃罢了。

办案检察官说,春节拜年,无论是一些领导干部还是普通群众,无论是送钱者还是收钱者,“人情往来”成了最大的借口,一些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随之下降,一旦案发,剥去“人情”外衣,剩下的就是赤裸裸的行贿受贿了。据初步统计,仅2010年春节,王先民就以接受拜年为名受贿187万元。

也正是在拜金主义和侥幸心理的影响下,王先民的政绩观发生了扭曲,把“造福一方”变为了“造福自己”。

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在宕昌,没有人能够监督我这个县委书记,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不了,本县检察机关监督不了,就是上级监督也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就在王先民被“双规”的当天,曾经敢怒不敢言的宕昌县百姓无不拍手称快,有的还燃放鞭炮以示庆贺。人们不禁要问,到底是什么原因让王先民在宕昌肆无忌惮地大肆敛财呢?“纵观全案不难发现,王先民无所顾忌地捞钱,除了其自身贪欲滋长、心存侥幸等主观因素外,还有权力缺乏有效监督等客观因素。”办案检察官说。

县委书记作为县委领导集体的“班长”,处于承上启下、指导协调、总揽全局的核心位置,负有重大职责。但是,由于管理体制上存在的职责不清、权责不明的问题,往往造成县委书记过度“集权”。而王先民则正好钻了这种“集权”的空子,把公共权力当成自己牟取私利的工具。

在宕昌,围绕干部晋升调整、项目决策实施等权力的运行,主要以王先民的“个人意志”展开。他几乎完全垄断了宕昌县域的政治、经济、人事、资源、纪检、司法、财政大权。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上,王先民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大搞“一言堂”,将集体的权力个人化,把本应属于政府的决策权拿到县委来。他这个县委书记拥有极大的权力,是一个标准的“县太爷”。也正是有了这样的权力温床,王先民的专权霸道瞬间增长、迅速膨胀。

王先民有句话给办案人员留下深刻印象:“在宕昌,没有人能够监督我这个县委书记,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不了,本县检察机关监督不了,就是上级监督也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正是这种缺乏有效监督的权力,使得王先民大权独揽,大小事情都要他拍板,也使得他一步步走向犯罪。

投资项目管理体制不健全

研究论证、审批手续、组织实施、项目监督以及招投标制度不完善等方面的漏洞和问题,为王先民进行权钱交易提供了可乘之机。“近年来,政府性投资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研究论证、审批手续、组织实施、项目监督以及招投标制度不完善等方面的漏洞和问题,为王先民进行权钱交易提供了可乘之机。”办案检察官对记者分析说。

2008年以来,为了应对汶川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政府将大量资金投入灾后重建和基础建设。宕昌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和地震灾区,是国家扶贫和救灾的重点地区。国家投放巨额资金,目的在于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发展、改善民生,但王先民却把这当成“以权谋私”的“天赐良机”。

王先民在悔过材料中说:“2008年后,项目短时间内剧增,当时找人托关系或直接找我要求帮助承揽工程的人很快多了起来,这既是诱惑,又是极大的陷阱。我当时没有意识到陷阱的极端危险性,走上了以权谋私的犯罪道路。”

在缺乏有效监督的绝对权力下,王先民向来一言定标,招投标法律制度在宕昌形同虚设,使工程建设领域成为他最大的敛财来源,也使工程建设领域成为宕昌商业贿赂的重灾区。“不跑不送,说啥没用。”“送一千落一万,怎么都合算。”这是到宕昌投资的老板们的口头禅,形象地说明了承揽工程项目过程中的“潜规则”。

陇南市盛泰置业公司经理罗刚看上宕昌的山水雅园项目,尽管没有经济实力,他却“胆略”非凡,以高利贷形式筹资60万元向王先民行贿,结果顺利拿下该项目。为归还高利贷,他以这一项目为饵吸引投资方,以投资方的资金归还高利贷。

像罗刚出手阔绰的工程承包商有很多,他们为了获得暴利,动辄行贿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拉拢腐蚀王先民。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个别企业负责人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给王先民行贿的8名公司法人代表中,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的就有4人。

在法庭上,王先民说到自己从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沦为阶下囚时曾一度哽咽:“最难面对的是来世,难以弥补的是愧疚。我愧对生我养我挂念我嘱我一路走好的父母,愧对爱我靠我把我作为她们精神支柱的妻子女儿。我如今身陷囹圄,度日如年,痛心疾首,追悔莫及!”

湖南郴州原副市长忏悔录

忏悔人:雷渊利

原任职务:湖南省郴州市副市长,兼任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

触犯罪名: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

判决结果:2008年2月22日,湖南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处雷渊利有期徒刑二十年

犯罪事实:雷渊利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他人财物671万余元;指使他人挪用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款2650万元;指使他人虚开发票侵吞公款共计18.74万元

新闻背景:这是前不久雷渊利在监狱组织的一次警示教育活动中所作的现身说法

万恶之源皆为“贪”。我的犯罪也是从“贪”开始的。在仕途顺利,事业有成时,没有把握好自己,忘乎所以,利令智昏,贪欲恶性膨胀,在罪恶的深渊里不能自拔,最终让贪欲送进了牢房。

只要别人有“表示”一概笑纳

我的犯罪始于1996年。这年冬天,一个朋友找我帮忙调动他亲戚的工作。当时我是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委书记,这点小事对我来说是举手之劳。事后,这个朋友送给我一个1万元的红包。接过钱后,我曾有短暂的犹豫,也想过是不是该把钱退回去或者上交纪委,但很快我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认为自己帮了他大忙,这点礼收之无愧,于是心安理得地把钱存入了银行。

潘多拉魔盒一旦打开,就难以关上了。我以前就喜欢帮别人办事,因此社会上有人叫我“雷大使”、“雷大胆”。自从收受了这个红包后,我帮别人办事就开始慢慢变味了,觉得自己掌握的权力是一种资源,而资源应该是有价值的、有回报的。

后来,我在工作安排、承揽工程、减免费用等方面给别人帮忙办成了事,总企望别人会有所表示,有时甚至还会暗示。只要别人有“表示”,我不再拒绝,少则千元,多则几万元,一概笑纳,最后发展到一次收受几十万、上百万元也心安理得。

我担任副市长后,分管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等实权部门,找我办事的人很多,有时在办公室等我批条的人都排队,我每天究竟作了多少批示自己也搞不清,批条多得满天飞,客观上为自己受贿创造了条件。就这样,多年来,我收受30多人的钱物折合人民币达670多万元。

明知违规的事也敢铤而走险

为了捞钱,有时明知违规的事,我也敢铤而走险。广东一个姓周的老板到郴州搞房地产,找到我说,如果能帮他筹到资金,开发项目利润平分。我明知住房公积金不得挪作他用,但在金钱的诱惑下利令智昏,违规批示动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银行存款设立质押,向银行贷款1650万元给了他,后来分得商铺500多平方米,价值230多万元。我还违规批示1000万元住房公积金给广东珠海在郴州搞房地产的一个姓许的老板,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

随着自己地位的升迁和事业的顺利,加之耳濡目染一些所谓的朋友吃喝玩乐的生活方式,我内心深处在逐渐变质,开始追求糜烂的生活方式。

由于色迷心窍,这些年来我先后有过好几个情人,被她们搞得头昏脑涨,影响了工作,破坏了家庭,败坏了自身形象。为了满足她们的金钱欲望,我大肆受贿,在罪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像我这样一把年纪的人,有什么值得年轻漂亮女人以身相许?只因为有权力、有金钱。我出事以后,社会上有人送给我一顶帽子,叫我“三玩市长”,即玩权力、玩金钱、玩女人,话虽有些夸张,但确实也还相符。

把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

2008年5月,我被押送到监狱服刑。反思自己犯罪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放弃了学习。自担任县区主要领导职务以后,我成天忙于事务,忙于应酬,忙于玩乐,看文件、报纸只看标题,批文件基本上是秘书代劳,有时连看也不看就签字了。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反腐倡廉方面的文件和规章制度、国家的有关法律,我基本上没有认真学习过,普法知识考试也是抄答案、走过场。我也参加过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大会,看过腐败分子的典型案例,但我没有把它当做受教育的机会,而是把它当做故事和茶余饭后的谈资,没有与自己的作为相联系。

二是放弃了世界观的改造。自从滋生贪欲的念头后,我从没对照党章和党规党纪检查自己的言行,更没有“一日三省吾身”,头脑完全被贪婪所占领。认为自己年过半百,在位日子屈指可数,如果不抓紧捞一把金钱,抓紧享受一番“快乐”,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三是逃避了监督。为了使自己的犯罪不被发现,我千方百计逃避监督。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我从来没有执行过。为了掩盖自己的受贿,每年过节我都会向纪委交一些小的红包礼金,以误导媒体,欺骗组织,蒙蔽群众。为了方便自己违法犯罪,我学会了开车,这样有许多事就避开了司机,其实这也是逃避监督的一种手段。

四是心存侥幸。我认为,现在社会上这样做的不只我一个人,别人没有事,未必我就倒霉。为了安慰自己,凡是游览寺庙,我都会捐点香火钱,祈求菩萨保佑我平安无事。

五是择友不慎。在我交往的朋友中,有人对吃喝玩乐很在行,对我也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我犯罪的胆子越来越大,贪恋金钱女色,贪图玩乐的欲望越来越强烈。故交朋友时,不可不审慎“择交”,要交益友,不交损友。

毁掉了原本幸福的家庭

一人坐牢,全家痛苦。我犯罪坐牢,给家庭带来毁灭性打击,给亲人带来巨大耻辱。含辛茹苦把我培养成人的母亲,今年已85岁高龄。自从我被“双规”后,她每天以泪洗面,痛不欲生,三年多来哭瞎了一只眼睛。

结发妻子与我离了婚,儿子因我的事影响到学习,推迟一年才拿到学位。我的两个正在读中学的侄子,因忍受不了同学们的议论,一个高考失误,一个连高中也没有考上,只好南下打工。

我的犯罪,毁掉了原本幸福的家庭,害了亲友。我真是抱恨终生,高墙内的我今生今世已无法弥补,只有永远的愧疚和无尽的自责。

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买,领导干部要想做到让自己永远不后悔,就要时时刻刻慎独慎微,时时刻刻严格要求,以德修身,廉洁自律。人一旦坐牢,失去自由,其精神痛苦用语言是无法形容的。

我想了几句顺口溜,算是对沉痛教训的总结:

人生在世难百年,谨慎把握每一天,遵纪守法第一位,钱财女色切莫贪;一旦失足千古恨,身败名裂悔也晚,平淡自由过日子,胜于地位与金钱。

自酿的苦酒,无尽的悔恨

服刑整四年了,四年前的那一天就像坐过山车一样,一瞬间把自己由人生的顶端突然摔向了最低点,这种落差彻底地改变了我的人生道路,使自己陷入了迷茫绝望之中。入狱后,在监狱领导的教育、管理下,我经过努力学习,深刻反省,逐渐认清了犯罪危害,深感自责。

我今年58岁,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顺风顺水地招工、入党、上大学、选调为国家干部,进入政府机关。在党的培养教育下不断进步,由一个不懂事的孩童成长为政府部门的负责人。记得刚进入机关工作时,自己也是一心扑在工作上,严格按国家政策法规办事,对一些人的送礼现象比较反感,更是坚决拒绝。当时自己经常想,刚30多岁,已是党员,又是国家公务员,并在政府部门工作,应该为党多做工作,为国家多做贡献。自己和同龄人相比,要地位有地位,要荣誉有荣誉,工资也不低,福利也挺高,自我感觉很知足。

随着社会的变化,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自己周围一些人也“下海”捞金成为大款。对此自己羡慕不已,思想上开始发生了变化,认为靠自己这点死工资,猴年马月能富起来?思想的蜕变,使我把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置于脑后,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丢掉了人民公仆的本色,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使自己陷入不能自拔的污泥浊坑。我还清楚地记得第一次接受贿赂的情景,那是1995年春季,国家劳动部组织各地劳动部门一部分官员到瑞士参加“中小企业经济管理”培训班,我是成员之一。那是我第一次出国,心情很兴奋。出国前按要求到北京统一集合。说也凑巧,恰好所属劳动服务公司一企业经理正在北京出差,他设宴招待了我,为我饯行。吃饭时他趁机送给我一个“红包”说“出国花销大,这是一点心意”。说实在话,当时根本没有料想会有这事,感到很突然,也不习惯,坚决推辞拒绝接收。该经理执意非给不可,我便没有再推辞,收下了1000美元。事后心里一直忐忑不安,就怕出事。但时间一长,没有什么动静,心里也就慢慢安然了。如果说第一次受贿时自己思想很不习惯,行为上还有些抵制,而第二次就有些顺其自然了。1997年秋季乔迁新居,搬家对个人来说是件大事、喜事,也是一件很普通正常的事。没想到下属家电公司经理却不邀而至,并送来了冰箱、空调等家电,说是祝贺乔迁之喜。看到有人来祝贺,心里也高兴,认为图个吉利,也给新居增添了光彩。当表示要付钱时,经理说这也是让领导试用新产品提宝贵意见。基于此情形,自己也没有再多说什么,以后也就不了了之。

由于自己放松了思想改造,为私利所惑,为“香风”所迷,为“糖弹”所击,私欲膨胀,成了金钱的奴隶,超越了法律的界线,在腐化堕落的泥坑里越陷越深,直至受到国家法律无情的惩罚,我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把自己的一生钉在了耻辱柱上。

我是一个有着30多年党龄的中共党员,是一个参加工作35年的国家公务员。而个人的所作所为,却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严和信誉,在群众中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恶劣影响。自己的行为也给家庭和个人带来了重大损害。自己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父母年事已高,子孙满堂,儿女孝敬,家庭融乐,生活富足。老人本应该无忧无虑地安度幸福晚年,但由于受我的牵连,老人饭吃不好,觉睡不好,白天晚上牵挂着这个出事的儿子,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特别是老母亲,由于想儿心切,竟于去年5月份,以85岁的高龄,不顾身体有病,不怕晕车难受,亲自跑到监狱来看望我这个不孝之子。以我之罪有何脸面见父母啊!妻子是受牵连最重的亲人,在我羁押期间,是她操心上火,为我的案子到处奔波;在我服刑期间,是她顶着社会舆论的压力,受着世态炎凉的煎熬,担起家庭的重担。我的出事,给孩子的打击是最残酷的。那时女儿刚刚就业一年,这个家庭是她精神上、政治上、经济上和生活上的有力靠山。而瞬间一切都变了。我的犯罪影响了她的前程,影响了她的生活,影响了她的婚姻,更为严重的是在她的心灵上烙上了创伤,留下了阴影。自己的行为更是给自己造成毁灭性的灾难,辛辛苦苦奋斗了大半辈子,公职没有了,退休待遇没有了,福利保障没有了。这就是我自酿的苦酒、无尽的悔恨啊!

背景资料:

孙尚坤,男。山东省招远市人,1953年出生,大学文化程度,捕前任招远市劳动局副局长。2006年被开除党籍、公职,2007年6月21日被招远市人民法院以贪污受贿、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落马书记忏悔:第一个出卖我的人曾是“兄弟”

忏悔人:虞军明

原任职务: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委副书记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0年9月16日,虞军明被舟山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犯罪事实:虞军明在1999年至2010年担任定海区马岙镇党委书记、定海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舟山市临港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和定海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期间,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共计60余万元。

4月20日,虞军明在被浙江省舟山市纪委“双规”时就写下了满满10页纸的忏悔书。后在检察机关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法院审理阶段,他又多次剖析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教训,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本文根据他的多次忏悔整理而成。

回首往事,自己的人生道路,既有立足本职、兢兢业业、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历程,也有碌碌无为、消极应付、腐化堕落的过程,形成了一个在工作上雷厉风行、敢作敢为,生活上不拘小节、以权谋私的两面人生。这其中真正的思想转变是从我被提升为副处级领导干部开始的。

2003年4月,因为我工作表现突出,组织上提拔我担任舟山市临港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当时,我高兴之余,思想上开始有了转变,认为像我这种从农村出来的人,没有靠山后台,纯粹是靠自己的努力干到副处级领导岗位,已经很不错了,再往上提拔的希望很渺茫。所以,对于工作,我就有了能应付过去不至于太落后的想法;对于生活,追求享受、多考虑家人、改变清贫生活的念头越来越强烈,以至于最后走上犯罪道路,受到了法律的惩处。这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而且是有深层次原因的。

疏于学习和个人主义膨胀让我迷失方向

我参加工作20多年,起初对学习还是重视的,无论是政治学习还是其他知识的学习,我都比较主动。我想,这也是我能够不断进步的一大原因吧。但是,随着工作岗位的不断变动,工作量越来越大,特别是担任副处级领导干部以后,我很少有时间能静下心来看些书,单位里组织的学习体会基本上由办公室或者秘书代劳,纯粹是应付。我白天忙着应付处理工作事务,晚上忙着喝酒应酬,双休日还要出去打牌休闲。即便是担任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分管政法工作,我也没有认真地学习过相关的法律知识。时间一长,人生观、价值观就发生了偏差,思想道德滑坡,法律意识淡薄,人生失去方向,进而走上受贿犯罪道路。

纵观我的整个受贿过程,虽然在1999年担任镇党委书记时就开始为别人谋利,但真正收钱却是在2003年4月当了副处级干部后,这跟我当时个人主义极度膨胀不无关系。

参加工作以来,我的仕途一直比较顺畅,尽管担任副处级干部七年还没有被提拔,但岗位一个比一个重要,权力也越来越大,这说明组织上还是关心我信任我的。于是自我感觉越来越好,有时甚至觉得没有我,有些工作就无法开展,问题就处理不了、解决不好。这样,当上副处级干部以后,我就一直飘飘然,头脑发热,个人主义倾向到了很严重的地步,这就导致不严格要求自己,不注重小节,认为搓搓麻将、喝酒唱歌找女人都是小问题,甚至认为每年一些同事、企业老板来我家拜年送些礼金,给我女儿压岁钱,都是很正常的事。即使是收了老板的钱,我也认为自己替他们办了事,这是我应该得的。

追求享乐让我选择了权钱交易

工作以后,我一直很少考虑自己的家庭和个人享受,对物质要求不高,能够知足常乐。2003年被提拔到副处级领导岗位后,多年的努力总算有了结果,我觉得该考虑考虑自己的家庭,自己也应该好好享受一下了。

当时我住的还是70平方米的旧房子,所以我首先想到的就是换个大房子。但是,自己家里的积蓄只有10多万元,于是我就向曾经帮过他们忙的一些老板去借,觉得向他们借的钱和我自己的钱没什么两样。过了一年多,我买了第二套房子,180多平方米。

除了买房,我还喜欢喝酒唱歌搓麻将,还与多名女子保持不正当关系,同时还要帮在农村的弟弟改善生活条件,这一切都需要钱。于是,我想到了手中的权,开始利用权钱交易为自己享乐埋单。一次次地在工程业务承接、土地规划、费用缓缴和减免、政策协调、户口迁移等方面给予别人关照和支持,一次次收受他们给的钱财。

不过,我进行权钱交易是选择性收钱,对一对一的钱放心收,对多人知道的钱一律不收,对过去有劣迹的人送的钱基本不收,对关系较铁口风紧的人送的钱大胆地收。我从2003年4月到2010年4月,共收受10余人19次的60余万元钱物。

交友不慎让我自毁前程

回忆起自己这些年交往过的各种各样的人,不少是与我称兄道弟的老板朋友。尤其是当上副处级领导干部后,我更热衷于跟企业家交朋友,与他们一起过潇洒生活,觉得在他们面前,自己很风光。事实上,这些所谓的朋友绝大多数跟我交往都是有目的的,都是看中我手中的权力能为他们办事。他们当中有的人搞所谓的长期感情投资,平时找你喝酒唱歌搓麻将,貌似关系很铁,其实是拖你下水,关键时刻第一个出卖你的很可能也是这些“称兄道弟的朋友”。

舟山某仓储公司董事长朱某为了在工程承接、费用缓缴及土地指标安排方面得到关照和支持,想方设法靠近我,投我所好,除了送给我20万元外,还将一辆车以超低价卖给我,在我搬家之际又送我一台液晶电视机。我也曾拒绝过他的钱财,但面对他许下的“这些事我绝不会说出去”的承诺时,我便坦然地收下了。没想到,他进去后就把我出卖了。唉,这也不能怪他,怪就怪自己贪,不该交这样的朋友。

我现在很怀念刚参加工作时交的真心朋友,他们在事业上默默地支持着我,却不图我手中的权力,还不时提醒我注意用好手中的权。可惜,随着职位的升迁,我越来越听不进朋友们的真言,渐渐远离了这些真正的朋友,陷入另外一些不怀好意的朋友设计的“圈套”。刚被立案时,办案人员对我说:“你现在不出事,今后会出更大的事。”当时,我不太明白,现在想起来,确实如此——这些年交了一大群乱七八糟的朋友,在经济上不出问题才怪呢。

海门教育局原副局长王思飞自述堕落历程

海门教育局原副局长王思飞受贿24万多元获刑6年半

一名早在22年前就是南大研究生的高级人才,却在47岁时从自己的副局岗位上“栽”了下来。因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且多次收受贿赂达24万多元人民币,海门市原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思飞,近日被海门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并没收财产12万元和非法所得。他在忏悔书中说:“自己是80年代的研究生,高知学历,跟那些低学历但又腰缠万贯的人相比,觉得自己太不值了。没那个条件怎么办?就只有用别人的钱过自己的安逸日子……但现在自己真是愧对父母,愧对家庭,愧对儿子。”

他一步步陷入贪腐深渊

买了房后开始笑纳老板礼金

生于1963年的王思飞,是个农民的儿子,1981年考入南京大学历史系,1988年研究生毕业。回到老家后,作为少有的高级人才,被引进到海门市政府办工作。1997年,刚满30岁的他,就被提拔为海门市教育局副局长。

作为局领导,他先后分管教育装备、勤工俭学、成教等,虽然刚开始也有人向他行贿,却都被王思飞一概回绝。考虑到未来儿子的升学、成家,母亲的养老等现实问题后,王思飞超前购买了房子,一度造成了他的资金窟窿。

2004年春节前,海门一校办工厂厂长黄某为了“拜年”,送给王思飞装有1万元现金的贺年卡信封,王思飞推辞了一下,拿着钱就走了。

王思飞说,拿了这第一笔钱后,最初自己很恐慌,但很快发现风平浪静,自己就心安理得“笑纳”了。

当年8月的一天,知道王思飞买了新房并准备搬家,黄某又送给王思飞1万元,祝贺他乔迁新居,这一次,王思飞很爽快地收下了。而黄某之意,则是希望在王思飞的关照下,他的企业能成为教育局的定点企业。钱的效应是明显的,2005年春节前,黄某如愿以偿,这一次,为表示感谢,黄某又一次向王思飞送5000元拜年费。

开廉政会议没空和老板们赌博“更重要”

从第一次收钱的恐慌到以后的心安理得,王思飞不管是平时还是过节、不管是朋友还是陌生人、不管是人民币还是港币,也不管是在局里还是在家中,只要别人送,他几乎就照单全收。

张家港一针织厂负责人徐某为了拿到海门学生校服面料的生意,先后3次送给王思飞1万元;老板赵某为了给海门学校统一提供某指定用品,送给王思飞1.5万元;上海一家公司为了在教育现代化装备采购招标中中标,4次送给王思飞5.3万元;南京一家公司为了承接软件业务,5次送给王思飞4.8万元;深圳一家电脑公司老板张某为了承接海门教育系统的电脑主板业务,送给王思飞2万港币……记者发现,王思飞的单次受贿数额从3000元到4万元不等。

收人钱财,替人“谋财”,有些他分管范围内的事,自己还能摆平,但有些事需要集体决定,王思飞即使收了别人的钱,事情却没有办成。受贿成瘾、逐渐变质的王思飞,渐渐被金钱冲昏了头脑。今年3月22日上午,海门市召开全市干部大会,市委书记曹斌同志号召干部要树形象、正风气,要清廉从政。但当天的会议,王思飞不仅无故缺席,还去和老板赌钱,来的是“一元钱”长牌“笃子胡”。

据说,这种规格的赌钱,“一场胡”输赢要在两三万元左右。而王思飞赌钱,成了一些供应商、企业老板和局长联络感情的“纽带”。

获刑6年半

为了掩饰亦或是假装清廉,王思飞也曾向当地廉政账户退过钱,只不过,收得多退的少。在收取黄某的25000元后,在2005年上半年,据王思飞说,他将其中的5000元上缴到了廉政账户。

检察机关指控,王思飞于2004年至2010年期间,利用担任海门市教育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共计225000元、港币20000元(折合人民币17308元),共折合人民币24万多元。

虽然在被刑拘前,王思飞也陆续向行贿人退还了赃款,但却为时已晚。今年5月27日,因涉嫌犯受贿罪,经海门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海门市公安局对王思飞执行刑事拘留;6月10日被执行逮捕。今年9月6日,海门市人民法院对王思飞开庭审理,认定了检察机关的指控。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王思飞有期徒刑六年半,没收财产12万元,并对其非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第二章 追悔莫及

人生要走很多路,但紧要处仅有几步

林朗,四川省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原局长,曾任万源市委书记,2010年1月被双流县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至2009年,林朗利用担任万源市委书记和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局长的职务之便,为请托人在介绍、协调修建工程和合作事宜,核发选址意见书及房地产开发许可证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便利,收受贿赂人民币523万元、美金4万元。

倒在人情关和金钱关上【忏悔】我在担任一定领导职务以后,特别是在担任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局长期间,尽管也曾勤奋工作,在不同岗位上为党为人民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自己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受拜金主义、享乐思想的影响,再加上放松了党纪国法的学习,导致党纪观念松懈,法律观念淡薄,在与一些房地产开发商的交往中,没有经得起人情的考验,也没能抵挡住金钱的诱惑,收受了开发商以拜年、看望等名义送来的钱物。我没有保持住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在金钱面前打了败仗,当了俘虏,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给自己留下的是无尽的悔恨。

人这一生要走很多路,但紧要处仅有几步。我在人生的关键时刻迷失了方向,走错了路。【记者旁白】有谚语云,学习如驾车爬坡,不进就退。对待学习,永远不能懈怠。特别是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手握人民赋予的权力,更应该坚持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而林朗正是因为放松了学习,没有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法制观,最终沦为一名腐败分子。他用他的经历警示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加强学习,特别是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处理公私问题上,一定要坚持原则;在金钱的诱惑面前,一定要紧守廉洁这一道德底线。

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信任【忏悔】我悔恨自己辜负了党组织的培养和信任。我从一名普通教师、普通干部,一步一步地走上县级党政和部门领导岗位,组织上对我的培养不容易。我是从最基层干起来的,每一页艰辛的履历,既记载了我自身的努力,也记载了党组织对我的培养和信任。

组织上为了培养我,除了在工作上给我压担子,还先后送我到省委党校、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和美国乔治亚大学学习培训,目的是让我更好地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而不是让我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捞取好处。作为一名党员,我辜负了党组织的培养,给党组织抹了黑;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我辜负了政府的信任,成为公务员中的败类。我将自己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将悔恨伴随余生。【记者旁白】林朗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勤奋工作,从一名普通的教师、干部一步一个脚印,成长为处级领导干部。可他没有抵制住诱惑,渐渐迷失了方向,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初衷,逐步堕落,最终从巅峰跌落谷底。这样的教训非常沉重惨痛。领导干部必须时刻以党纪国法来要求和规范自己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称得上是党的好干部,是人民的好公仆。愧对家人的寄托和牵挂【忏悔】我悔恨自己辜负了亲人的寄托和牵挂。父母从小就教育我要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他们让我接受良好的教育,希望我能成才、争气。而现在,我却沦为一名腐败分子,不但没有给年逾七旬的父母带来安慰和快乐,还给老人增添了担忧和不安,我真是一个不孝之人。

我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妻子贤淑,女儿品学兼优,她们对我寄予了厚望。以前一家人生活得很幸福,如今因为我的犯罪,给她们带去了耻辱和心理上的阴影、经济上的负担。原本幸福的家庭如今被苦闷和痛苦笼罩。一想到这些,我就心如刀割。【记者旁白】一失足成千古恨。林朗意识到自己给家庭带来了耻辱和痛苦,觉得心如刀割。但是他可能还没有意识到,家人的痛苦更甚于他本人。也许林朗的行为是为了给家人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但是采用错误的手段注定了他的家庭会为此付出代价。为年迈的父母和妻女追求更好的物质生活值得提倡,但切不可用“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的犯罪行为来实现。其实,一家人健健康康、平平安安、团团圆圆,才是最大的幸福。

查处是对我的一种挽救【忏悔】在省纪委调查组对我采取“协助调查”的措施和双流县检察院对我立案侦查期间,在各位领导和检察官的教育、帮助下,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和罪行,并以积极的态度配合调查和侦查。我主动如实地交代了自己收受贿赂的犯罪行为,并积极退赃。

我要真诚感谢检察官对我的教育和挽救,是他们对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指之以路。现在对我进行教育和查处,实际上是对我的一种挽救,避免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走得更远。

失去自由才知自由的珍贵,离开工作岗位才知工作的快乐和幸福。我渴望自由,渴望有重新为党为社会工作的机会。在此,我恳求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使我能够早日回归社会。我一定认罪服法,服从教育,服从改造,做一个遵纪守法、有益于社会的人。【记者旁白】林朗在失去自由后才知道自由的可贵,才认真审视自己的行为,感叹辜负了领导、亲人、朋友和同事的重托。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如果当初加强法律学习,廉洁为官,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坚守自己的原则和底线,林朗断然是不会落到违法犯罪的地步的。林朗的教训可以视为警钟,提醒手中握权的公职人员,应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其位就该谋其政。

6年沦为“腐败老总”的“反腐英雄”

6年前他举报自己的顶头上司,在徐州物资系统中成了“反腐英雄”;6年后他被“请”进了检察院,身份已经不再是举报人了,而是一名涉嫌受贿犯罪的“腐败老总”。(2010年6月10日《检察日报》)

读了这则报道,让人耳目一新。仅仅6年,汪大田就由举报腐败的“反腐英雄”沦落为被人重复举报的腐败分子,演绎了和他当年的举报对象,其顶头上司——原徐州物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正处级)付厚刚差不多一样的轨迹:当官、被举报、接受检察机关询问、拘留、讯问、逮捕、起诉、法院审判。二人的犯罪性质、程序相似,而且作案的手段和方法也一脉相承,汪大田仿佛在“克隆”、“抄袭”、“复制”举报信中付厚刚的所作所为。

实在让人触目惊心!善于学习敌人之长,方可克敌制胜。可汪大田学习的并非其举报对象,以前上司的长处,而是学习、“复制”其贪腐伎俩,从而步其后尘,重蹈覆辙,被判刑10年。

表面看,从举报上司贪腐的“反腐英雄”沦落为被人举报的“腐败老总”,前后只有短短的6年时间,实在有些让人匪夷所思。但细查当初他举报上司的原因,就不难明白。当初他举报贪腐,并非因为自己党性强、富于正义感、拒绝腐蚀,而是因为出于争权夺利不成、遭受排挤打击后的报复心理使然。也就是说,其价值观的核心是“私利”,而非“公理”,这就不难理解,当他搬倒上司付厚刚、梁伟民,得到组织信任升任副总经理,分管的工作全都是“吃香”的差事以后的所作所为了:利用自己的职权千方百计谋取私利。所以,他监督班子其他人尽职尽责,自己行使职权时,偏偏执意暗箱操作。所以他能把握心理、审时度势,“该出手时就出手”,能分清哪些客户是长期合作伙伴,哪些客户是“一锤子”买卖;哪些项目利润大,哪些工程结算能“拖”出钱;哪些没有眼色的业主能挤出“油”来。能肆无忌惮地拿几位老客户开刀,利用手中的权力猛敲他们几笔。所以他在工作中养成“靠山吃山”的恶习,就连他正常的家用开支也不放过叫工程客户埋单的机会。

由上可见,虽然汪大田披着“反腐英雄”的光环升官提拔了,但是他思想深处、骨子里却是肮脏不堪的,如此,也就不难理解:当他再次见到当初他作为举报人时见过的检察官林云时,他“噌”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一把拉住林云的手,表情严肃、神态坚定、言语“自信”地说:“我是什么样的人,别人不了解,您还不了解呀?像我这样憎恨腐败的人怎么可能有受贿方面的经济问题呢?我汪大田拿人格担保,请组织上相信我。”他的表演实在让人喷饭、倒胃、作呕!

一个一心只为夺权,想谋取私利之徒,还有什么人格可言?可拿什么人格来担保?

已然犯下41次收受李俊等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47506元的事实。还恬不知耻地说什么“憎恨腐败”、“拿人格担保,请组织上相信我。”已经蒙骗过组织一次,误以为他是反腐真英雄,提拔了他、重用了他,还想再骗过组织一次?只可惜,检察官的眼睛并非那么好蒙蔽!

汪大田在法庭上的表现更彰显其“无人格”:一会儿辩解自己的受贿行为是普普通通的人情来往,一会儿又表示悔罪认罪,一会儿又害怕法庭认定他的言行属于翻供或不认罪,因此对他处以重刑。总之,他是一边辩解,一边认罪,目光反复地在几位法官和检察官之间游离着。其毫无人格的可怜相,简直和6年以前那个理直气壮的举报人判若两人,哪里还有半点英雄味?其脸厚心黑也可见一斑!

从举报腐败到沦为腐败分子,此等功夫只用6年练就,这一典型案例,给我们不少思考和启示:

其一,真正的反腐是源自坚强的党性原则、正义感和正确的价值观念,而绝非自己的一己私利或小集团利益。这可兹为评选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和组织部门选拔人才借鉴。要尽早识别其动机,免遭汪大田似的蒙蔽。

其二,领导干部要真正“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要加强人格修养,提升人格魅力,提高非权力影响力,以信义服人,以德才服众。切莫在耍心眼、玩手段、讲“厚黑”上下功夫。更不能“当面说一套,背后做一套”、“满口勤政廉政、私下贪污腐化”,否则,领导丢了“人格”,难免沦落为汪大田似的“可怜人”。

其三,廉政文化建设须深入推进。汪大田当年的举报反腐并非真心反腐,全因报复所致,暗藏“不得腐而反腐”之意,有了腐败机会自然就顺理成章搞腐败了。这种“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的“羡腐心理”在广大群众中还不乏存在,致使“廉荣贪耻”氛围的形成大受影响。所以廉政文化建设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更需要借鉴香港、新加坡等在这方面的有益经验。

没过好五关,走向腐败是必然的

北京市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以自己腐败堕落的教训告诫领导干部——“胆子大了私心有了,走向腐败是必然的”

周良洛,北京市海淀区原区长,曾担任北京市朝阳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长、常务副区长,以及海淀区委副书记等职务。经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2008年3月28日,周良洛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法院经审理查明,周良洛利用职务便利,接受多家企业的请托,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鲁小丹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款物共计1672万余元。“亲爱的党”,写下这几个字时,我的泪已落下。我在为党作出应有贡献的同时,近些年踏上了腐败之路,且渐行渐远。在接受审查期间,我经历了环境落差带来的身心之痛、对亲人的牵挂之痛、向党坦陈全部过错悔恨之痛、反思自己背离理想信念灵魂之痛的过程。痛定思痛,我唯有认真检讨存在的问题,全力反思犯罪根源,才能赎罪过。

我犯下的严重错误,主要责任在我自身。我担任领导干部后,在私心杂念的影响下,没有经得起复杂社会生活重要关口的考验,丧失了共产党员的革命本色,用属于人民的权力谋取了个人利益。

没有过好权力关,闯入了以权谋私的误区

我对权力利害缺乏清醒警觉,被权力腐蚀。我被委以重任后,感受到权力的巨大作用,感觉周围的世界同过去都不一样了,在下属的恭维声中,逐渐认为自己的功劳越来越多,个人的能耐越来越大,为人处事不再小心谨慎了。在谋利之人的追逐下,我逐渐抵御不住各种诱惑,也不再严格要求自己了。这样,我日益骄傲自满,胆大妄为。

我在用权上掺入了私利。随着手中权力增大和运用权力的熟练,我看到权力使用中弹性很大,逐渐认为,只要在个人裁量权内,只要不违反规定,只要与公共利益不直接冲突,权力可以公私两用。从我的教训可出看出,掌权之人,只要胆子大了,私心有了,走向腐败是必然的。

没有过好金钱关,变成了金钱的俘虏

金钱,在人世间有巨大魔力,正当得到它时,它是天使;谋取不义之财时,它是魔鬼。有十几年工龄且经过政治考验的我,却成了金钱的俘虏。

我收钱的第一种情况是心理失衡。在目睹了老板靠权力瞬间发财的现实后,我的心理开始失衡,不再满足于清廉朴素的生活,接过了老板们一直想送给我的钱。

第二种情况是收人情钱,我没有勇气也舍不得拒绝这种情分。

第三种情况是欲望增加而收钱。金钱驱使人的欲望提升,我在房地产商的反复劝说下,为孩子谋个好前程的愿望一时充满头脑,权钱交易演变得更为严重。

第四种情况是在金钱的诱惑下难以自拔。我也想到过要改邪归正,但身不由己的我在朋友的设计下,走上了更隐蔽的权钱交易之路。我们采取新的办法,如把想送我的钱存在别人名下,或相约将来再收取利益,或接受我关照过的企业通过另一企业给我利益等,企图以此来躲避监督。

没有过好社交关,进入了交友的误区

对于领导干部,交友绝对不是私事,而是廉政与否的是非问题。我和早些年交的朋友志同道合,情真意切,至今我还十分怀念这份友谊。当我有了权后,朋友圈开始发生变化,我的失足很多是在朋友的组织下,真是友爱我友亦害我。值得总结的教训是:交朋友要有选择,社交要有分寸。

我是广交友,而不是慎交友。我手中有了权后,大部分是被动交友,交友过多过杂,良莠不齐,特别是身边关系密切的朋友,多数是企业老板。在与他们的交往中,我渐渐地放松了警惕。这些人中,利益需求者多,志同道合者寡,久而久之我身边的真挚友情淡了,身边诤友少了。

我是与友同,缺乏与友异。领导干部如果头脑清醒,与各色人物打交道应当是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如果糊里糊涂,交往没有分寸,非栽大跟头不可,我恰恰成了这类人。有时候,我也告诫身边的朋友,让他们注意我的身份、注意外界的影响等等,但那是怕影响我的仕途。

没有过好生活关,滑进了堕落的生活方式

其实,辨别领导干部价值取向是否纯正,在工作作风上难区分,而在生活作风上则能直接体现出来。就我而言,从未消磨过锐意进取的精神,从未改变过勤奋工作的作风。但是,近十年来,生活作风在一步步发生变化,也不知不觉地改变了生活作风工作作风的纯洁度。领导干部一旦认为生活作风是小节,一旦放弃了共产党员道德标准,必然会滑进堕落的生活方式。

我就是经历了这个过程。这个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走进娱乐场所,被声色犬马的世界腐蚀。二是游走于两个情趣之间,过起了“两面人”的生活。由于自己政治上有追求,两种思想道德在自己身上有斗争,这些年是在两种完全不同的生活中切换。在工作岗位和同事们眼中,是正儿八经的领导干部形象;在业余生活中,在相当多的时间和家庭里,读书、运动、一副正人君子形象;在放松的时间和特殊的场合,依然纵欲而为。

没有过好诚实关,玩起了侥幸的游戏

都说从政有风险,其实最大的风险是自己不过硬。我这种言行不一的生活,实际是玩起了侥幸的游戏。我在认为容易暴露问题的方面,不越雷池一步,在自认为别人发现不了的方面为所欲为,且自欺欺人地认为自己是为党挑重担的有功之臣,领导会权衡利弊保护自己。我想以自己在国内银行没有大额存款、家中没有大笔资金的廉洁假象来掩盖自己的问题,企图躲避法纪的惩罚。

在侥幸心理的游戏过程中,我品味到了人生的得与失。原来没钱的时候,生活得很安宁;得到不义之财后,安宁的生活已离我远去,取而代之的是经常担惊受怕,这就是游戏人生的恶果。

“卖官书记”周光全:收了退,退了又收,收了又退

今年6月初,安徽省巢湖市6名处级干部因“买官”被免职;此前的5月份,该市两名副市长和一名区委书记因“买官”被免职。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该市先后有10多名处级干部因“买官”被免职。而这些“买官”事件皆与该市原市委书记周光全有关。

在周光全任职巢湖市委书记的57个月里,他80多次受贿达300余万元。36名行贿人中近20名是想让他提携的下属官员,少则2000元,多则数万元,他来者不拒,有求必应。

收钱给“帽子”,来者不拒

6月3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席上的周光全身穿橘黄色囚衣,精神萎靡,头发斑白。庭审进入最后陈述阶段时,他无法自控,失声痛哭说:“这一年多来,我一直生活在自责、悔恨、痛苦的煎熬中。我母亲28岁守寡,含辛茹苦把3个孩子拉扯大。我后来参加工作,走上领导岗位,她以我为荣。如今她风烛残年,我却不能尽孝,反而给她打击,我枉为人子。”这是周光全一边流泪抽泣、一边对自己所犯错误的忏悔。

周光全曾先后任巢湖市委书记、巢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徽省委副秘书长、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委主任等职务,其受贿行为绝大多数发生在任巢湖市委书记期间。

2008年10月,他受贿被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指控,周光全收受新亚特电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顶峰、巢湖市原政府秘书长曹亚东、巢湖市原副市长彭蓬等36人贿赂合计约500万元,另有巨额财产约300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贫苦的童年,奋斗的青年,辉煌的中年,悲哀的晚年,以此形容周光全十分贴切。

对于他的贪欲,公诉人说:“小到2000元,大到100万元,来者不拒,贪欲就像决堤之水,把他吞没了。从一个农民的儿子到一名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在金钱、物质、权欲的种种诱惑下,一步一步地走向深渊,沦为法庭上的被告人,成为腐败典型。”

据了解,在向周光全行贿的36人中,一系列其下属官员的名字在列:原巢湖地区物资集团公司总经理曹亚东送2万元,不到两年,便调任巢湖市居巢区区长。如愿以偿的曹亚东“知恩图报”,几乎每年春节都会给周送2000元至5000元不等。同时,他的职务也从区长变成区委书记、巢湖市政府秘书长。类似送钱要官的,还有巢湖市原副市长彭蓬、居巢区原区委书记倪进玉、居巢区原区长李家法、巢湖市原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张大传等人。

对于不在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只要周光全收下了钱,仍会想方设法、牵线搭桥让送钱人如愿以偿,真可谓“尽心尽力”。2003年3月,时任和县交通局副局长的朱先智到周家,送1万元,通过周妻请求周光全帮忙。周妻将此事转告给周,周让其妻给时任和县县委书记打电话,让其安排朱先智任和县交通局长。6个月后,和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朱先智为县交通局长。

此外,巢湖市原副市长吴晓天、庐江县原政协副主席刘华安、含山县原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付悦栓、巢湖市房产局原局长戴祥业、庐江县原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张平等10余人都在给周送钱的名单中。周案发后,这些人先后被查处免职。

风声一紧忙退钱,风头一过又收钱

记者从周案庭审中了解到,他对一些贿赂款收下后退回——退回又收下——收下又退回,其行为反反复复,反映了一些腐败官员如履薄冰又暗存侥幸的心态。

起诉书说,2000年至2004年,周光全先后收取安徽华菱电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姜文人民币31万元、美元2万元。2006年下半年,周光全获悉安徽省纪委对曾任含山县县委书记的王寿林进行审查后,为掩饰犯罪,他退给姜文15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此外,周光全在得知安徽大平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魏国平在安徽省纪委交代向其行贿10多万元后,分两次退给魏国平合计人民币8万元。

但是,周光全的受贿行为并未到此打住。2007年初,已调至安徽省人大任职的周光全到北戴河学习,途经北京时主动和姜文联系。姜文将周退款折合20万元人民币再次送给周,他又全部收下。2008年3月,为了继续和周保持关系,姜文到北京又送5万元给周。2008年4月,周了解到自己正在被纪委调查,又再次退给姜文25万元;另退给魏国平9万元。

周在接受办案人员讯问时供述,他听到风声紧就赶忙退回贿赂款,认为退掉了就会没事。但他同时抱有很大的侥幸心理,认为纪检机关不会查到自己头上,所以才会收了退,退了又收,收了又退。

安庆市检察机关认为,周光全受贿案具有受贿数额巨大、受贿次数多、受贿不择手段的特点。他在担任巢湖市委书记期间受贿金额人民币310余万元和美元约4万元,占受贿总额的74%。周还利用其职务身份请托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对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不力,发人深省

公诉人在庭审中指出:“目前,我国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途径和渠道非常之多,权力机关监督,上下级相互监督,专门监督机关监督、党内监督、新闻媒体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等等,但仍不能有效防止腐败情况的发生和蔓延,这其中有深层次的原因,其中对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不力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方面。”

公诉人的话发人深省。山东省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曾说:“干部做到我这个程度就没有监督了。”胡建学的话再次得到了印证。如果不健全监督机制,类似的腐败问题还会出现。

在腐败官员身边,已经形成了错综复杂的腐败关系网。据调查,安徽建川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先正给周光全送110万元,也3次送给巢湖市政府原秘书长曹亚东1.7万元。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杨俊斌给周光全送钱4万元,也曾先后3次送给曹亚东1.7万元。巢湖南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晏文胜给周光全送7万余元,也曾3次给曹亚东送钱1.8万元。

与此同时,曹亚东为了能在职务上得到提升,多次给周光全送钱合计人民币5万多元。就这样,腐败分子之间的行贿受贿,变成了一对多、多对多的复杂关系。

从周案可以看出,不论是个人职务提拔升迁,还是工程项目启动,最终都是周光全说了算,反映出权力过于集中且缺乏有效监督。

公诉人认为,领导决策实行集中制过程中,强调集中的同时,更应该强调民主。民主是保证决策的方向,集中是保证决策的成效,二者缺一不可。

从周案还可看出,尽管下级领导干部的提拔重用要经过上级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但请托者往往送钱给周光全个人,就能达到预期目的。这表明一些领导干部在实行民主集中制过程中,民主的内容已被弱化。“腐败不除,国家无以立本;腐败不除,政党无以立威;腐败不除,政府无以立信。”公诉人席上,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金高说,把类似周光全的腐败分子清除出党的队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显示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不管什么人,不管职务有多高,功劳有多大,只要触犯了法律,就会受到查处,决不手软。任何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的腐败分子,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浙江一贪官忏悔:“一个人干了坏事总是会留下痕迹的”

阮文秦,浙江省财政厅农业处原副处长,2009年1月3日被杭州市拱墅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08年初,阮文秦在任浙江省财政厅农业处副处长期间,利用负责农业产业化财政资金管理的职务便利,在企业申报相关农业产业化项目补助、扶持资金过程中,收受或索要相关企业负责人、联系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3.5万元、美金7000元及价值人民币7500余元的银币2枚。

我失去了前进的指挥棒

1984年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浙江省财政厅,1985年开始从事财政扶贫工作,这一干就是20来年。据我所知,我是全省省级机关中从事该项工作年限最长的干部。

开始时,在本职工作上,我一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工作上的付出很快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工作还不到6年,我就当上了农业处的副处长,负责财政扶贫资金和部分支农专项资金的管理。由于专业比较对口,而且毕业后自己一直没有放松与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学习,所以我的业务能力可以说是出类拔萃的。

对于工作,我有自己的看法,认为业务干部只要业务精通,工作能抓得起就可以了,至于日常的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等那些虚的、看不到业绩的事情,是政工干部的事,与我没什么关系。于是,单位发的不少学习材料都被我弃之不看,或束之高阁或扔进纸篓。慢慢地,我的思想境界已经没有了政治高度,头脑里没有了廉洁意识,原有的警惕性也逐渐放松。之后,企业老板们一个个来了,给我送来了“酬劳费”、“辛苦费”,面对这些“好处”的诱惑,我在稍许挣扎之后,就伸出了双手一一笑纳。

不知道,这可不可以归结为“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直到被纪委叫去谈话,我才意识到,自己的思想是多么的贫瘠!我知道,这是因为在我身上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情,那就是我失去了前进的方向和奋进的动力——政治学习这一支前进的指挥棒!

现在我才终于明白,只有绷紧政治思想这根弦,自己所掌握的业务知识才能真正服务于民,否则只能沦为谋一己之私的手段和逐步走向堕落的标尺。而我,就是最好的明证。

整日担惊受怕可仍心存侥幸

自从收受了企业老板们送来的钱财后,我就一直提心吊胆,整日担惊受怕,白天在大家面前装得和没事人一样,晚上却经常失眠,担心自己做的事有朝一日会东窗事发。毕竟,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干了坏事总是会留下痕迹的。陈毅同志曾说过“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句话时常会在我脑海中浮现。

就在2007年3月股市较好的时候,我投资的股票也赚了不少钱。当时我曾想着把自己收的钱财给人家退回去,免得整天提心吊胆地过日子。可最后还是侥幸心理占了上风,我没有把钱还回去,心想这种事只有收受双方知道,只要没有别人扯进来是出不了问题的,倒霉的事不一定就会轮到我的头上。甚至有时候还自我安慰,我收的那些钱财既不是偷来的也不是抢来的,都是老板们主动自愿送来的,况且对国家财产又没造成损失,怕什么?再后来,股市大跌,我投资的股票市值大幅缩水,因此退还钱财的念头就被我淡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直到东窗事发,我才真正明白古人所言“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深刻含义,但为时已晚。

内心深处总有一种撕心裂肺的痛

我知道,都是因为自己放松了思想改造,才没能经受住糖衣炮弹的袭击,没能守得住拒腐防线,直至沦落为一名罪犯。我的悔恨、悲痛之情已难以用语言来表达。

我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不仅影响了我省财政厅的廉政教育和财政支农工作,更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给党和政府的脸上抹了黑,而这种形象的损失是短期内难以弥补的,我成了党和人民的罪人。我对不起党组织对我多年的培养,对不起单位领导、同事对我的信任和支持,也对不起生我养我如今已年逾古稀的父母,对不起朝夕相处的家人。

每每思及此处,我的内心深处总有一种撕心裂肺的痛,我也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追悔莫及,什么叫痛不欲生,什么叫生不如死。有几次,我都恨不得马上结束自己的生命,以此来谢罪。尤其是刚进监狱的那段时间,我的思想波动很大。这些都被检察官和管教干部看在眼里,他们多次找我谈心,帮我分析自己的犯罪原因。在他们的开导和教育下,我逐渐意识到,自己过去铸成的大错已无法更改和挽回,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认罪服法,积极改造,悔过自新。

记得一位先哲说过,一个人如果不是从1岁向80岁生活,而是由80岁向1岁生活,那么这个世界上将有一半的人可以成为伟人。如果真能这样,我并不期望自己能成为一名伟人,只希望自己做一个清白的人,做一个光明正大、踏踏实实的人。可这也只是如果而已。

如今,能有机会从灵魂深处反思过去,剖析自我,也算是我的人生幸事。毕竟我的心灵可以不再贫瘠,我的人生路可以不再荒芜,我可以清醒地走向新生。对此,我充满信心和决心。

小官大贪

刘怀寅,初中文化,1968年当兵退役后在原合肥郊区的永青公社工作,历任政工组办事员、藕塘大队团支部书记、民兵营长、藕塘大队队长、党支部副书记、藕塘社区党支部书记。他从2001年至2008年,在征地、土地补偿费、提供工程方面,对开发商、承包商等“鼎力相助”,并从中大肆渔利。日前合肥市中级法院已正式开庭审理该案。

单笔受贿竟高达340万元

刘怀寅的受贿数额可以说是创下了安徽村官之最,高达人民币928.6万元、美元3.1万元、日元20万元。其中,对刘怀寅11笔受贿指控中,单笔受贿数额百万元以上就达4笔,最高一笔高达340万元。

据指控,浙江某投资集团公司董事长为感谢刘怀寅在征地及土地补偿费等方面的帮忙,分别于2006年4月、2007年1月,两次以支付咨询费的名义转入刘设立的合肥昊然投资咨询公司账户340万元。安徽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为感谢刘怀寅在征地及土地补偿等方面的帮忙,分别于2007年春节前、2008年春节前,两次在合肥市黄山大厦送给刘200万元。

寸土寸金造就“千万巨贪”

从对刘怀寅的起诉书中可以看出,身为一个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刘怀寅之所以能够广纳钱财,受贿数额令安徽所有受审的高官望尘莫及,主要与其“辖区”的大建设和征地拆迁密不可分。在11起受贿指控中,涉及征地的占到9起。

据指控,合肥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为感谢刘怀寅在征地及转让等方面的帮忙,分别于2001年春节前后、2001年5月、2001年10月和2002年春节前后,四次到刘怀寅的办公室或家里送给刘70万元。合肥某工程咨询公司董事长为感谢刘怀寅在征地及土地补偿费等方面的帮忙,于2006年12月15日转入刘提供的合肥昊然投资咨询公司账上100万元;分别于2008年9月、2008年11月,两次以支付工资的名义送给刘24万元。

只要有行贿皆来者不拒

据起诉书指控显示,刘怀寅对行贿来者不拒。11笔受贿指控中,数额最低的是1.6万元。指控受贿原因也不光是征地等事情,而是还有帮助提供工程等。

合肥某浴场公司总经理为感谢刘怀寅在转让藕塘村北方农贸市场项目及经营浴场等方面的帮忙,分别于2003年至2008年春节期间,六次到刘的家中送给刘9万元。合肥某装饰集团董事长为感谢刘怀寅在征地及土地补偿费等方面的帮忙,分别于2004年1月、2004年4月两次在合肥市亳州路一茶楼送给刘10万元人民币和美元3万元。合肥某服装厂厂长为感谢刘怀寅在征地等方面的帮忙,分别于2005年至2007年春节期间以及2007年下半年,四次到刘的办公室送给刘1.6万元。

缺乏制约容易滋生腐败

多年在藕塘经营的人脉和威望,使刘怀寅成为村里说一不二的人,他个人的意思就成为村集体的意思。他的霸权和一言堂作风日渐明显,只要他答应,就可以转让土地;只要他答应,就可以少付村民土地补偿金、拆迁费;只要他答应,应该到位的补偿金、拆违费都可以缓……到刘怀寅案发时,仍有开发商拖欠藕塘村的补偿金等费用。刘怀寅的一句话可以给开发商带来百万经济利益,也可以为开发商减少百万经济支出。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随着城市发展扩容,地处原本城郊接合地带的集体土地开始显现巨大的商业价值,由于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转让操作方式有别,直接给了村官权力寻租的巨大空间。加之村务公开往往仍停留在口号和形式上,村集体缺少行政监督,导致村民自治依旧没有完全落到实处,村民对村集体的事情很少有发言权,造成刘怀寅这样文化程度不高、在村集体中具有高度威望和社会活动能力的人一手遮天,成为侵蚀百姓利益的腐败分子。

原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让86岁的老母亲“抬不起头”

2008年11月20日,长沙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曾锦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审理认定,曾锦春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和子女(均另案处理)等人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195次,收受贿赂及索贿折合人民币共计3151.84万元。此外,曾锦春的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尚有折合人民币共计952.72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春天的景色是迷人的。在桃花盛开的时节,我和调研组的同志来到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为了探寻曾锦春的人生轨迹,我们在汝城县相关部门人员的陪同下专程走访了曾锦春的母亲。

86岁的老人眼泪不停地往下流

曾锦春的老家在汝城县附城乡斗山村铜坡店组,离县城不远。车窗外春意盎然,一派生机,我们的心里却是沉甸甸的。汝城县是全国贫困县,被称为“老、少、边、穷”,民风淳朴。吉普车顺着乡村公路前行,两边是低矮的瓦房,小块小块的农田一直延伸到远处的山丘。大约20分钟后,我们远远看见一片稀疏的村落里有一幢四层“洋房”,这就是曾家。这个院落由一人多高的砖墙围着,院子里有花坛、水池、小桥、盆景、凉亭,只有一扇大铁门与外面相通。曾锦春的母亲和村支书在家门口迎接我们。曾母今年86岁,一脸慈祥,不停地拿瓜子、花生给我们吃,同时眼泪不停地往下流。我与老人家正面坐定,看着她那双红肿的眼睛,便知道老人家是经常哭的。我想,“人老泪少”,老人家有这么多泪,心里真是苦到了极限。

曾锦春幼年家境贫寒,他的父亲是小学教师(因病已过世多年),从小就教育曾锦春要“学有所成,事有所成”。曾家有八兄妹,五男三女,老大是姐姐,曾锦春是老二。一提起曾锦春,曾母便不停地擦眼泪,说曾锦春小时候受了不少苦,经常上山砍柴帮助干农活。家里没有吃的,曾锦春就到田沟里抓泥鳅、捉鱼。读高中的时候,他和村民们到湘粤交界处的广东韶关帮人家收割稻谷,做了一个星期才挣到了10斤米、20斤木薯。那时候的曾锦春,又小又瘦,干不了重活,还是乡亲们照顾才把他带出去的。为了帮助家里积肥,曾锦春拾狗粪、捡牛粪,什么事都做。但是,他聪明好学,成绩很好,一直读到湖南师范大学毕业。在读大学二年级的时候,他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大学毕业后他当过工人、教师、乡干部、乡党委书记,后来当了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上了重要领导岗位。曾锦春是这个偏远小村方圆几十里走出来的级别最高的干部,他曾经是同学们学习的榜样,是家乡人民的骄傲,更是老人家的荣耀。

在与老人家交谈的时候,我环顾了一下这个复合式的大客厅,高大宽敞,不少地方用的是上等的石料。一座一人高的大钟已停止摆动,意味着这个家庭失去了往日的热闹,也似乎暗示着这幢房屋的“主人”戏剧般地拉下了“帷幕”。客厅上方是一张全家福,这张照片是2001年曾锦春在家时和家人一起在曾家祠堂照的。照片上的曾锦春意气风发,一大家十几口人其乐融融。看到相框上有些灰尘,老人家拿出纸巾轻轻擦拭。看到儿子的照片,老人家又哭了起来。“我最对不起的就是我的母亲”

曾锦春有一个孩提朋友,他叫曾宪法,和曾锦春同小学、同中学、同大学,还一同教过书。曾锦春从政后,曾宪法依然兢兢业业教书,直到在汝城县三中教导主任的岗位上退休。曾锦春的这位昔日好友,清晰地记得年轻时的曾锦春好学上进。那时候的曾锦春,看到马路上有一坨牛粪会用双手捧到田里肥田,当中学老师时曾被评为汝城县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曾宪法为曾锦春“犯这么大的事”深感痛惜,他对我说:“无论在什么位置,一个人永远不能忘本,越是有权有地位的时候,越要警钟长鸣,才能确保自己和家人平安。”是啊!当年风光百倍的曾锦春如今该是多么羡慕“普通人”曾宪法呀!

在回去的路上,我们几个人都陷入了沉思。在走访曾母前不久,我和同事曾到看守所与曾锦春进行了一次谈话。曾锦春说自己也是一个穷孩子,小时候家里没有钱,母亲炒了一罐豆子,八个兄妹分着吃。他忏悔自己“在金钱、权力面前过不了关”,犯了大罪。他痛哭流涕地说:“我最对不起的就是我的母亲。”

她为儿子贪赃枉法而蒙羞

曾锦春严重违法犯罪案件是湖南省反腐败斗争中查处的重大案件之一,它给了我们一些重要的警示。首先要深化对权力“两重性”的认识。英国思想家罗素说过:“权力从它产生的那一天起,就掺杂着私欲的成分……一部权力史,也就是一部权力扩张和权力制约的历史。”德国历史学家费里德里希的话更经典:“腐败是附着在权力上的咒语,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腐败的存在。”权力的“两重性”说明掌握权力的人既有运用权力服务百姓、管理国家的一面,也有利用权力谋取私利、危害社会的一面。那种把“权力”等同于“权利”,甚至认为有“权”就有“利”的观点是非常有害的。

其次,公务人员要加强道德修养。公务人员是社会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从政道德,节制私欲。金钱的诱惑力很强,而权变钱的交易却很容易。因此,防止以权谋私是公务人员必须解决的大难题。曾锦春是老牌大学生,算是一个有文化的人,且是有相当级别的领导干部。然而,他竟然背弃了为官的基本道德,他把权力“使到了边”,“用到了极致”。他甚至“两边通吃”,不问黑白,哪一边给的钱多就给哪一边办事。他的结局应验了雨果在《悲惨世界》里的一句名言:“黄金的枷锁是最重的。”

最后,要在制度防腐上下大力气。曾锦春严重违法犯罪案件说明,一方面,在一些公务人员中,有的人“官本位”、“权本位”思想还很强,法制观念淡薄;另一方面,公共权力的运行还不够规范,监督还不够严格,存在不少漏洞。我们要按照中央提出的从制度上预防腐败的思想,合理设置权力,严格限制权力,切实实行“公开透明”原则,将公共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尽可能地减少以权谋私的机会,以使公务人员少犯错误,不犯大罪。

在走访曾母许多天之后,老人家的那双泪眼仍时常在我脑海里浮现。曾母是平凡的,她像千千万万的普通母亲一样,用善良的心和勤劳的手抚养子女成人;曾母更是不幸的,她为自己的儿子贪赃枉法犯了大罪而蒙羞,在“老弯了腰”的时候还“抬不起头”。曾母的泪是对儿子无限的爱,也是替儿子无限的悔。

“小金库第一案”

北京市一清环卫工程集团的女会计于小兰在董事长唐大明给了她两套房产,又提拔她担任总会计师之后,感激董事长的知遇之恩,不惜冒着犯罪的危险私设账户转存巨额资金,在小金库里积攒下3600万元。唐大明突然病故后,眼见老板指使她隐匿在小金库里的巨额财产无人知晓,于小兰动了贪念……

小金库里孳生女巨贪,知恩图报却最终让总会计师身陷牢笼。于小兰贪污案是全国严查小金库专项活动期间审结的数额最大的案例,堪称小金库第一案。2009年5月22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于小兰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6月1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于小兰上诉案。2009年8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于小兰上诉案。

会计遇到好领导,金钱官位唾手得

作为一个女人,51岁的于小兰并不贪恋官位,但她的仕途却出人意料的一帆风顺。在担任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部部长之前,她还曾任北京市第一清洁车辆场财务科科长、北京市一清环卫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在公司领导层中排名第四。

参加工作近30年来,于小兰在单位里人缘极好,不管是当普通会计,还是当总会计师,地位的变化并未改变她低调做人的风格,很多人都认为让成熟稳重的于小兰掌握单位的财权,是董事长唐大明最明智的选择。

唐大明与于小兰是一起共事多年的老同事,1993年年初唐大明担任北京市第一清洁车辆场场长,6月份就任命于小兰为财务科长。1999年,清洁车辆场在朝阳区甘露园小区购买了48套住宅。按照唐大明定下来的规矩,这次分房要经过严格透明的程序。而于小兰和唐大明都分别已有3套住房,均已超标,两人都没有向单位提出过要房申请。谁都知道在北京拥有一套住房就等于拥有几十万甚至数百万的家产。于小兰虽然非常想要套房子,但她刚刚分过房不久,当然不好意思开口。

让于小兰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好事突然落在了她的头上。1999年10月的一天,唐大明把于小兰叫到办公室说:“财政又补了200万元,你入到下属的振环公司账上。另外,买甘露园的房子还有一部分尾款没结,你跟我一起去看看吧。”原来,由于开发商没有按时交房,开发商同意以优惠的价格再卖给清洁车辆场5套房,为此唐大明向上级单位多申请了200万元。

唐大明和于小兰一起找到甘露园的开发商王总经理。在这次只有3人的商谈中,唐大明向王总经理提出要求:“我这次亲自来是准备给领导买3套房,但不方便以单位或者个人的名义买,希望王总经理能够帮我们代买,我们全额付款,只有一个要求就是这事只有我们3个人知道。”王总经理担心一清公司退房,爽快地答应了唐大明的要求。唐大明随即把具体办理手续的任务交给了于小兰。按照唐大明的指示,于小兰把金额分别为200万元和38万余元的两张支票交给了王总经理。这两张支票都是于小兰从下属的振环公司会计那里领取的。这238万元中,房价是225万元,多付的13万元是税款。就这样,在以给单位购买甘露园53套房产的名义掩盖下,唐大明指派于小兰购买了朝阳区晨曦园的3套房产。

购买到晨曦园的3套房子之后,唐大明让于小兰亲自办理了这3套房子的手续,其中一套房子的产权人是唐大明的爱人陈某,而另外两套产权人则成了于小兰。唐大明说:“这3套房子你一套我一套,另外一套写你名字,先放着再说。这几套房子的房产证也由你全部保管,不能让咱们两人之外的任何人知道。”

两套房子的房产证办在了于小兰名下。2003年于小兰花了7万多元对自己名下的两套房子进行装修。2006年3月1日唐大明突然去世,1年之后,于小兰将晨曦园唐大明爱人名下的房子交给了唐的女儿。

在妻子为唐大明留下的房产迷茫的同时,于小兰也陷入无人商量的迷惘之中。她的主心骨唐大明已经去世,这两套房子都在自己名下,她不知道该把房子交给谁。交给组织显然是个自投罗网的笨办法,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神不知鬼不觉地处理掉。

2007年1月,于小兰把其中一套房子卖了107万元。随后她在银行存进100万元做基金理财业务,收益为11万余元。案发后,于小兰被法院认定伙同唐大明贪污238万余元购房款,构成了她贪污罪的第一项罪状。

知恩图报唯命从,公款存进小金库

于小兰还没从天上掉下两套房子的兴奋中缓过劲来,2001年2月,唐大明任命于小兰担任一清车辆场总会计师兼财务科科长。唐大明此举非常明显,就是让于小兰进入一清车辆场的决策层。

需要说明的是,北京市环卫系统下属有很多大大小小的企业,在这些企业中,有一些小企业没有独立的财务,而是归上一级企业统一掌控。一清车辆场下属有十几家企业,财务统一归一清车辆场管理。早在1998年前后,唐大明就先后将下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统一由自己担任,进一步掌控了所辖企业的权力。按照唐大明的思路,管理下属这么多的小企业,的确需要一个像于小兰这样唯命是从的好管家。而于小兰也的确不负唐大明的倚重,不但把一清车辆场的账目搞得清清楚楚,而且在账外资金管理上,同样也是滴水不漏。

2001年12月,一清车辆场改制组建为一清环卫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大明任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于小兰当上了一清集团总会计师。于小兰对唐大明更加感恩,当唐大明安排她独自管理单位的账外资金时,于小兰几乎想都没想就答应下来。尽管作为一名资深财务人员,于小兰明白单位私设小金库是违法的。一清集团公司下属10多个子公司,这些公司的所有收入均不入企业大账,而是单独立账,成为企业的小金库。而这些小金库的存在,只有唐大明和于小兰两人知道。

那么,这些钱都是从哪里来的呢?以一清集团下属的京环出租汽车公司为例,京环公司将企业50辆车转让给其他出租汽车公司后,剩余300余万元入到京环账上,加上京环账上原有的七八百万元,总计1000余万元。2001年底,唐大明让京环公司的副经理将所有资金转到于小兰指定的账户上。后来,这个账户经过累积变成了单位的小金库。

2005年7月,唐大明以合作开发环保项目为名,成立了董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因项目没做起来,董村公司后来就成了空壳公司,只有唐大明和于小兰知道它的存在。很快,董村公司成了于小兰和唐大明倒账的工具,一清集团小金库中的资金开始不断存入董村公司的账户,至2006年2月,账户内的资金已高达3600余万元。

按照唐大明的指示,于小兰对这笔资金守口如瓶,除了她和唐大明,这个世界上没有第三个人知道。

老板驾鹤杳然去,部下贪念惊天下

时间很快到了2006年春节,唐大明突然被查出肝癌晚期。心急如焚的于小兰几次想请示唐大明如何处置这笔巨款,但看到唐大明被癌症折磨得无比痛苦,她不忍心加重老板的痛苦,想等到唐大明好转之后再作请示。

令于小兰意想不到的是,2006年3月1日唐大明突然去世。对于这3600万元小金库和那3套房子如何处置,唐大明并没有留下遗言,也从未对任何人提起过。

于小兰不知道该如何处置老板留下的“遗产”。房子的事情好处理,但3600万元的小金库毕竟不是个小数目。唐大明活着的时候不让于小兰说,现在唐大明死了,于小兰害怕自己说不清楚,一旦说出去,责任必然落在自己头上。于小兰只能像头顶一颗定时炸弹一样,独自掌管着这3600万元巨款。这个世界上只有自己知道这个惊天的秘密,只有自己掌握着这个巨大宝藏的密语。

宝藏密语:芝麻开门。可开门之后,自己会成为获得利益后全身而退的阿里巴巴吗?还是像阿里巴巴的哥哥戈希姆一样被困死在山洞里然后被杀害并肢解?于小兰不敢继续想下去。

也就在唐大明去世一个月后的2006年4月,一清集团、二清集团等4家集团合并重组为北京环卫集团,一清集团成为环卫集团下属的一清分公司。2006年4月,在对一清集团审计过程中,北京市国资委及一清集团共同编制了清产核资管理手册。因为于小兰的隐瞒,这个审计报告和核资手册中没有涉案3600余万元账外资金。

此后,审计组对唐大明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2007年1月24日的这份审计报告中也没有董村公司及其账户内3600余万元资金的内容。小金库一直没被发现。

2006年8月,于小兰调任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部部长。随后,于小兰让人注销了董村公司。注销时于小兰只让手下负责到工商、税务部门去办理注销手续,并没有安排注销银行账号。

于小兰轻易地避开了这几次审计和清理,依然独守着这个3600余万元小金库的惊天秘密。但这笔钱让于小兰辗转难眠,她决定先将这笔钱从董村公司的账上转出去。不久后的一天,于小兰通过在兴业银行亚运村支行工作的包先生,将3500万元从北京银行转到兴业银行。2007年6月,于小兰又通过包先生的朋友,将这笔钱转到北京农商行高碑店支行。至此,这笔账外资金完全脱离了国家控制。

很少有人知道董村公司的存在,更没有人想到这个空壳公司的账上还“潜伏”着一笔惊天巨款。直到2008年3月初,因有人举报于小兰的会计证造假,她才进入纪检部门的视线。经过大规模审计,2008年3月3日,于小兰隐匿小金库一事终于浮出水面。

此时的于小兰,纵有一百张嘴,也已经说不清楚了。到案发时,3600多万元公款已被全部追缴。

2008年4月29日,于小兰因涉嫌犯贪污罪被逮捕。11月17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于小兰与唐大明将公款238万余元非法占有购买3套住房,将公款3612万余元予以隐匿并非法占有。

2009年5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于小兰贪污案作出一审判决。从法官宣读判决书开始,于小兰的右手一直紧紧捏着衣角。当法官宣读到“被告人于小兰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时,她的身体晃动了几下,随后仅说了一句“听明白了”。

“39岁现象”在他身上应验

8月25日上午9时,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审判大厅庄重肃穆。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该市大渡口区原副区长顾绯,正在接受一审宣判:“被告人顾绯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64.6万元、美金2万元、港币3万元,多次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产,获取贿赂价值人民币60.9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在接受纪委审查期间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其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这个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后辞职去“打工”的贪官,最终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是年,顾绯39岁。

1年轻有为,36岁官至副厅级

生于1970年2月的顾绯,硕士研究生毕业。顾绯的父亲是一名桥梁专家,他从小受父亲的熏陶,对建筑很感兴趣,他大学上的是原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学的是城市规划专业。毕业后,顾绯被分到重庆市规划设计院工作。1996年,他到重庆市规划局建筑管理处当联络员,主要负责该市渝中区的建筑管理工作。那时的顾绯任劳任怨,踏实肯干,在业务方面崭露头角,工作成绩得到了人们的认可。“他那时工作上如此,生活中也是一个很好的人。”熟悉顾绯的人都这样评价他。

顾绯较强的业务能力加上自身的勤奋努力,使他很快脱颖而出。1998年6月,顾绯被任命为渝中区规划办办公室副主任,2000年10月任重庆市规划局规划编制处副处长,2002年1月任重庆市规划局总体规划处处长兼详细规划处处长。2006年12月,顾绯被提升为大渡口区副区长,分管规划、建设、国土、征地和房管等工作。是年,顾绯36岁。

不到37岁就官至副厅级,顾绯可谓春风得意。有人说,照这样发展下去,顾绯一定会成为重庆政坛上的一颗新星,前途不可估量。然而,顾绯却没有把握住自己。

其实早在1997年,顾绯就开始受贿。当年初春,当时在重庆市规划局建管处当联络员的顾绯推荐一个老板承接了一个项目建筑方案设计业务。为感谢顾绯的关照,这位老板先后两次到他办公室送好处费,一次2万元、一次4万元。这是顾绯第一次收受他人钱财,难免有些担心,但在花花绿绿钞票的诱惑下,他最终还是将钱揣进了腰包。是年,顾绯27岁。

后来,顾绯陆续给这个老板介绍了一些业务。这个老板当然知道投桃报李,到2006年,他一共7次向顾绯行贿18万元。

就这样,顾绯在权钱交易中,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2突然辞官,企图玩“金蝉脱壳”术

2007年,中央纪委收到一封来自重庆的实名举报信,被举报对象是重庆市渝中区分管城建的副区长王政和渝中区委副书记郑维。中央纪委非常重视,迅速成立办案组赶到重庆调查,涉及数名厅级官员和多家房地产公司的重庆房地产“窝案”浮出水面。其中,有曾在重庆市规划局当处长的沙坪坝区原副区长陈明;重庆侨联原主席罗静虹(王政之妻);由原重庆建筑工程学院教师改行成为九龙坡区区长的黄云;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巡视员、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唐文峰;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原副局长王斌;重庆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和原副局长梁晓琦,以及重庆市规划局原党组成员、市规划展览馆原馆长查红。

顾绯是重庆房地产“窝案”主要涉案官员蒋勇、梁晓琦、黄云的大学校友。案发前,顾绯与陈明、蒋勇、梁晓琦等人关系密切,甚至互相介绍行贿人。因此,重庆房地产“窝案”暴露后,顾绯如坐针毡。

2008年1月,顾绯突然辞去大渡口区副区长职务,转投北京一家房地产公司“打工”,这在当地引起了极大震动。许多人不明白,顾绯的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随着真相的逐渐揭开,顾绯“急流勇退”原来是在玩“金蝉脱壳”之计——他企图以此逃避法律的惩处。

3历尽艰辛,检察官智降贪官

2008年4月8日,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检察院联合组成的办案组决定,将顾绯受贿案交由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查办。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王定顺要求干警以讲政治的高度办好此案,给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该院职务犯罪侦查局迅速成立了以侦查处处长张超为组长的办案组。办案组制定了周密的侦查方案,确定了案件取证方向和突破口,一张抓捕顾绯的法网迅速撒开。

接受任务的第二天,张超便带领侦查员风尘仆仆地赶赴重庆主城区,有人说顾绯已到北京。然而,办案组得到的消息是,此时顾绯并不在北京。原来,顾绯早有警觉,企图用躲避来逃脱检察机关对他的追查。办案组一方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对顾绯实行边控,严防其逃至国外;另一方面申请公安部门网上追逃,使其早日归案。

顾绯到北京后,知道末日即将来临,他精心安排了自己的逃亡路线——先从北京逃到广州,继而飞至杭州,然后回到老家上海。

2008年4月12日晚,上海市长宁区警方在一大酒店将顾绯抓获。办案组得到消息后,马上派干警赶赴上海,将顾绯顺利押解回重庆。

顾绯到案,并不意味着案件就能顺利突破。接触过形形色色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办案组组长张超说,顾绯是一个十分精明的人,他不但在业务上是个专家型人才,而且能揣摩审讯人员的心理,检察官提出的问题他会甄别出意图,时刻保持“警惕”,审讯工作进展缓慢。

为打破僵局,办案组在寻求突破口、加大外围取证的同时,从生活上关心顾绯,实行人性化办案。为彻底打消顾绯的侥幸心理,张超急中生智,想出了两句话:“以正确的态度面对组织的审查,以积极的心态面对自己的未来。”并打印张贴在审讯桌上,每天让顾绯阅读。渐渐地,顾绯的思想有所松动。

汶川“5·12”特大地震发生时,顾绯正在接受审讯,房间刚发生摇晃,两名办案人员就在第一时间意识到危险来临,他们急忙上前护住顾绯的头,并迅速把他转移到安全地带。不久,顾绯年过90岁的外祖母过生日,家人打掩护说顾绯出差了,但外祖母非要在她生日这天与顾绯通电话。办案人员得知这个消息后,满足了顾绯家人的要求,他因此很受感动。之后,顾绯的态度大为转变,陆续交代了受贿事实。

接下来,办案人员开始了大量而艰巨的外围调查取证工作。

在“火炉”重庆,七、八、九三个月是最炎热的季节,办案人员在高温下高强度地工作,吃饭、睡觉没有规律,有的甚至体力不支因病倒在床上,但他们没有打退堂鼓,病情稍有缓解又投入战斗。

经向100多名证人取证,该案轮廓基本清晰。但是,顾绯每笔是否利用职务之便,还需归纳分析,用书证佐证。而书证的搜集难度更大,因为涉及专业知识,需要侦查人员从头至尾把握学习。经过检察官的努力,在36本侦查卷中,他们收集的书证材料就占了一半。

2008年11月12日,顾绯受贿案移送审查起诉。为了成功起诉这起涉案金额大、涉及人员多、牵涉地域广、证据材料多、案情十分复杂的特大受贿案,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领导特意指派重庆市“十佳公诉人”、女主诉检察官廖祥勇主办。经廖祥勇等检察官5个月的艰辛努力,2009年4月17日,顾绯被依法提起公诉。

4疯狂敛财,变着花样收受贿赂200余万元

检察机关查明,顾绯在进入重庆市规划局工作不久,便开始被腐蚀,并一发不可收。他利用手中的权力大搞权钱交易,变着花样收取贿赂200余万元:

——出国“考察”收钱。2000年,某房地产公司为了争取重庆市规划局有关处室对该公司开发的一家大酒店项目的支持,邀请时任重庆市规划局渝中区规划办公室副主任的顾绯等人,到欧洲“考察”。临出国前,该公司秘书受董事长彭某委派,将2000美元送给了顾绯。2004年,彭某得知顾绯将赴澳大利亚“考察”,为了公司新开发的项目能够继续得到顾绯的支持,彭某以“考察”需零花钱为由,送给顾绯3000美元。后来,顾绯又收受该公司感谢费42万元。

——买房得到“优惠”。2001年11月,时任重庆市规划局编制处处长的顾绯欲在某小区购房,房地产商张某为得到顾绯的关照和支持,授意公司经办人员以每平方米4000元的套内单价,按15.4万余元的合同总价款,将套内面积为38.52平方米的一间门面房销售给了顾绯。后经鉴定,购房时该房价值25.6万余元,顾绯从中获取贿赂价值人民币10万余元。2004年7月,顾绯以其弟的名义,从彭某公司购买了套内面积为161.73平方米的住房一套。彭某授意工作人员按每平方米3885元的套内价格,以57.98万余元的合同总价款将该房屋销售给顾绯。后经鉴定,购房时该房屋市场价值为96.63万余元,顾绯从中获取贿赂价值人民币38万余元。2005年9月,顾绯之妻与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以每平方米3000元的单价,以19万余元的总价款购买一套套内面积为63.53平方米的商品房。后来顾绯仅支付了7万元,从中获取贿赂价值人民币12万余元。

——过年收取“红包”。2002年10月,重庆某规划设计公司为申办城市规划编制乙级资质,找到顾绯帮忙。事后,为感谢顾绯的支持,该公司于同年底以拜年的名义,送给顾绯人民币3万元。从2002年至2007年,该公司每年春节前以拜年为名,先后送给顾绯“红包”共计13万元人民币。

5顾绯受贿案再次敲响防范“39岁现象”警钟

9月4日,主诉检察官廖祥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顾绯是一位曾经前途看好的年轻副厅级领导干部,但在人生道路上却因金钱迷失了方向,最终走向犯罪深渊,自毁前程,教训深刻。

廖祥勇指出,作为一名行使城市规划管理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顾绯原本应该是打造优美人居环境、规划美好城市蓝图的设计师和管理者。但因这一权能与建筑开发、房地产业等高利润行业息息相关,使得无数建筑商、开发商不断觊觎这权力背后隐藏的巨大收益。他们不断用手中的金钱,向城市规划管理职权换取更大的利益。于是,如顾绯一样握有这一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便成为他们收买的对象。为了获取不义之财,顾绯之流从领导干部一步步沦为金钱的奴隶。检察机关将顾绯交付法庭审判,就是以他在走向人生辉煌的同时却走入犯罪深渊的沉痛教训再次告诫人们:警惕金钱的腐蚀,让防腐拒变的警钟长鸣!

廖祥勇说,顾绯大学毕业后,从一名规划设计院的助理工程师开始,到重庆市规划局建管处联络员,渝中区规划办副主任,重庆市规划局编制处副处长、处长,直到大渡口区副区长,可谓一路顺畅。到2006年底,还不到37岁的顾绯已经具备了许多人梦寐以求的政治地位。当时的他年轻有为,前面等待他的原本应该是更加光明的前途。然而,让人遗憾的是,他一路走来,那些光鲜的脚印后面却隐藏着那么多黑暗的权钱交易。顾绯在用双手创造自己人生辉煌的同时,也在成长的道路上亲手挖下了毁灭自己人生的陷阱。专家和媒体总结的“39岁现象”,在顾绯身上应验了。在党和国家大力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的大环境下,顾绯案暴露的一些问题,值得有关部门警惕。那些年轻有为的领导干部们,在自己事业的黄金年龄段,需要吸取顾绯的深刻教训,真正做到“进不失廉,退不失行”,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第三章 罪有应得

昆明巨贪讲述12载境外逃亡:挥霍一空后因吸毒入狱

十二年前,昆明官渡区乡企业开发公司王如春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六百余万元后潜逃。

十二年后,王如春被瑞丽边防检查站以境外追逃的方式成功抓获。

十二年来,当地警方追捕王如春及同伙的工作从未停止。

十二年间,一直逃亡境外的王如春过着怎样的生活无人知晓。

近日,在瑞丽市看守所,这名巨贪含泪讲述了十二年来境外逃亡生涯,亲身感受这名巨贪在境外的“别样”生活。

巨贪落网

2009年8月17日19时左右,瑞丽边防检查站侦查员老刘接到一个境外朋友打来的电话称:在缅甸木姐,有一名自称王如春的中国籍男子,拿着一份中国驻缅甸大使馆曼德勒办事处出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回国证明》四处打听回国的方法,行迹非常可疑。

挂了电话后,老刘迅速打开电脑,将“王如春”三个字输入计算机系统进行查询。“滴滴滴……”计算机迅速发出报警声,并弹出一条在逃人员登记信息:王如春,男,云南昆明人,于1997年11月10日伙同他人贪污公款600余万无潜逃至今。“正四处打听回国方式的王如春,是一名公安部督办追捕的外逃贪官。”老刘迅速将这个情况向正在口岸值班的站长何嘉林汇报。“巨贪潜逃十一年后终于首次现身。”得知情况的瑞丽边防检查站站长何嘉林异常兴奋。“巨贪虽然近在咫尺,但他却在境外。”如何才能将这名公安机关苦苦追捕了十二年的巨贪成功抓获?何嘉林这名老侦察员陷入了沉思。

……

迅速成立境外追逃专案组、组织情报侦查人员进行紧急布控、布置大量警力在边境一线进行守点巡逻,防止巨贪从边境一线潜入、安排境外朋友与王如春进行周旋,稳住对方、与缅方警察局进行会谈,争取他们的支持……

十分钟后,在境外追逃专案组的统一指挥下,一张无形的抓捕大网迅速张开,一场境外追逃大战迅速打响。

半小时后,王如春在缅甸木姐被成功抓获,并被顺利遣送回国。

一名十二年前贪污600余万元公款潜逃境外的巨贪,在十二年后首次露面便被成功抓获,彻底结束了他的境外逃亡生涯。

王如春被成功抓获后,瑞丽边防检查站迅速向立案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核实并通报情况。在证实其身份后,该站将王如春拘押在瑞丽市看守所。

巨贪出逃

160公分的个子,又黑又瘦,身穿一件印有“瑞丽市看守所”字样的囚服,戴着手铐的王如春大步走出看守所的大门,从他那长满胡须的脸上,笔者读出了他如释重负的心情。

与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上的照片相比,王如春瘦了黑了,往日的风采淡然无存,多出的却是眼角那几缕标志性皱纹。通过他那长满茧子的双手,可以看出王如春流亡境外的生活并不是想像中的那么好过。“登记表上的照片是他工作时拍的。”从昆明赶来“接”王如春的一名检察官说“我原来和王如春打过交道,在他逃亡的头一天我们还在街上碰到他,想不到第二天他便消失了,他让我们苦苦找了近十二年……”“那次在街上碰到他们是我去为我女儿买生日蛋糕,那天是她一周岁的生日。”为女儿过完生日后,第二天王如春便彻底失踪。

王如春的失踪引起了当地公安机关的注意,在随后的调查中,公安机关发现他有重大贪污嫌疑。

随即,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也介入了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王如春贪污公款的事实渐渐露出了冰山一角。王如春所掌管的600多万元公款和大量有价证券,随着他的消失而不翼而飞。“王如春伙同他人贪污600多万元公款后潜逃。”1997年11月10日,在王如春失踪半个月后,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正式立案侦察,追捕王如春的工作全面展开。

此时的王如春在什么地方呢?

出逃后的王如春带着剩下的50多万元现金,来到德宏州潞西市。在这个边境小城,他出入境外赌场,出入高级娱乐场所,吃山珍海味,享美味佳肴,在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便将50多万元公款挥霍得所剩无几。

享尽人间乐趣而余犹未尽的王如春,此时也嗅到了检察机关正四处寻找他的气息,他感觉到一张法律的大网正向他撒来。

他知道,国内已经不能久留。

于是,自知罪责难逃的他开始策划自己的逃亡路。

巨贪流亡“11月初,我从边境小道非法出境到缅甸木姐,原想从缅甸再偷渡到泰国,但是中间发生了一点意外……”面对铁面无私的检察官,王如春说。

决定了逃亡路线的王如春,用所剩无几的赃款兑换了3万多盾缅币后,在境外朋友的帮助下从边境小道悄悄逃往缅甸木姐市。

在潜逃的过程中,他经历了人生第一次的绝望。那天,惊慌失措的王如春刚跨过边境线还没顾得上喘一口气,就被几名缅甸警察给团团围住。

他被捕了,第一次戴上冰凉的手铐。“缅甸警察搜走了我身上所有的钱物和证件,并被带到当地的一个警察局,我吓坏了,也彻底绝望了,我怕他们把我遣送回国。”说起当时的情景,王如春仍心有余悸。

两天后,王如春被他在境外的朋友通过当地情报局把他保了出来,他得以侥幸逃脱。“他们通知我到当地警察局领取我的钱物和证件,可我不敢去,我怕暴露身份,我只想早日离开那个地方。”当天,身无分文的王如春便化名为张伟办理了一张马邦丁(缅甸居民的身份证),并在朋友的安排下从木姐乘座直升飞机逃往缅甸瓦城。

从此,王如春这个名字彻底在人们的视线里消失。

从此,缅甸瓦城多了一名自称来自果敢地区、名叫张伟的打工者。

在瓦城,化名张伟的王如春生活得并不开心,他在一个缅甸果敢朋友开的公司里打工,主要是负责打扫卫生,有时也上山帮他们打柴,这与他在国内奢华的生活相比,真是天壤之别。“我平时不敢出门,也不敢说话,在那里我怕别人认出我,最难熬的是夜晚,只要一听到有警车的声音我就会迅速躲藏起来。”没有弄到护照,王如春偷渡泰国的梦彻底破灭。在那个陌生的城市每天都是战战兢兢地生活着,他度日如年的同时,精神也备受煎熬。

为了麻痹自己的,他开始吸食毒品。冰毒、鸦片、卡苦……只要能在一时间忘记所犯罪恶的东西他是来者不拒。

由于长时间吸食毒品,造成了王如春的精神紊乱。每次吸食毒品后,他总是见人就打,见东西就砸,还满大街乱跑,边跑边大呼有人要杀他。

这名自称来自果敢地区的打工者“疯”了,当地警方把他送进了精神病院。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渐渐恢复意识的王如春再次绝望了。在戒备森严的精神病院,他担心自己的身份暴露而被遣送回国。为了早日离开精神病院,王如春尽力表现出自己很正常。

最终,他在精神病院“康复”后被放了出来。“康复”出院的王如春不敢再回朋友的公司工作,他以打零工度日。“我出来后不敢再在城市里呆了,只好去那些偏僻的地方打零工,我帮别人种过西瓜,种过甘蔗,我不求工钱,只要能有一碗饭吃就行。”王如春的生活过得非常窘迫。

2004年5月,几乎过着乞讨生活的王如春在瓦城一个赌场找到了第二份稳定的工作,但仍然是打扫卫生。

看着每日来赌博的人挥金如土,他想到了自己曾经奢华的生活,也感受到了从天堂跌落到地狱滋味,精神极度空虚的王如春再次与毒品不期而遇。

2006年11月的一天,王如春正和几名毒友躺在床上享受毒品带来的那种酣畅淋漓飘飘然感觉的时候,突然房门被几名缅甸警察撞开,他再次被捕了。

这一天,正好是他逃亡的第九个年头。然而,这一次他却没有前两次那么幸运。他以吸食毒品罪被判入狱,他面临的将是四年的牢狱之灾。

在缅甸曼德勒监狱服刑期间,他仍坚持称自己是果敢人,名叫张伟。由于他伪装得严密,直到今年8月中旬被提前释放也没暴露自己的身份。

巨贪落泪“终于回家了。”在瑞丽边防检查站官兵为王如春戴上冰冷的手铐那一刻,他长出一口气木然地说出了第一句话。

出狱后的王如春感到缅甸已无他容身之地,长年浪迹异国他乡的他,开始厌倦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流亡生活,在逃亡境外十一年后他第一次产生了回国的念头。

他想回家,但是一想到回国后可能会再次面对铁窗铁门铁栅栏的生活,王如春感到了后怕感到了莫大的恐惧,可是不回国不回家,也许他将客死他乡。

他不知道当地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从未放松过对他的追捕,更不知道家里的情况,对于国内的情况他是一无所知。“我出逃后就断了与家里的一切联系,唯一能了解家乡情况的途径,就是通过当地电视台对中国发展情况那少得可怜的介绍。”说到这个“家”字,王如春泪如雨下。“我想家,想我的女儿,我出来时她刚满一周岁,这么多年我没有关于她的半点消息,我对不起家里人,更对不起组织对我的培养。”

与其客死他乡,不如回国看看,兴许公安机关早就把他的事给忘了。抱着侥幸的心理,王如春走进了中国驻缅甸大使馆曼德勒办事处。在那里,王如春报出了自己早已不用十二年的真名,但他隐瞒了自己贪污公款一事,慌称自己是一名到缅甸打工的华人,由于弄丢了证件而不能回国。

办事处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他,对他的“遭遇”深表同情,并为他开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回国证明》。

在成功骗取回国证明后,王如春马不停蹄地来到缅甸木姐口岸。“我真想一步跨进国门,回到祖国。”但是,当王如春看到瑞丽口岸严格的出入境边防检查和检查员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他犹豫了。“如果一脚跨过去,等待他的可能是法律庄严的审判,也可能逃脱法律的制裁,潜回家中感受已失去快十二年的家的温暖。”好与坏只在一举之间。

王如春在境外观察、徘徊,并四处打听回国的最佳方法。他的举动引起当地一名热心华人的怀疑,他立即打电话向瑞丽边防检查站老刘报告了这名男子可疑的举动。

得知巨贪王如春就在缅甸木姐后,瑞丽边防检查站迅速展开境外追逃工作。这一次,王如春再也没能逃脱针对他而撒开的追逃大网。

巨贪蜕变“如果不贪污公款,王如春真的前途无量,他头脑灵活,会经营生意。”这是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人员对他的评价。

王如春头脑灵活,这是大伙公认的最大优点,也正是他这个最大的优点导致了他走上犯罪的道路,而且越走越远。

1996年,刚刚32岁的王如春因能吃苦,会管理而当上了官渡区乡企业开发公司经理,在别人眼里他是那么的年轻有为。

但是这位年轻的经理上任后开始变了,他并没有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而是一门心思打起了公款的主意。他采用借鸡生蛋的方式,将自己所掌管的公款拿出来,伙同公司会计王某(在逃)一起到广州倒卖外汇,将赚得的钱全部占为己有。“刚开始是赚了一点,但是后来还是亏了。”初次投资,便赚得大把钞票的王如春欣喜若狂,他开始把大把的公款投入到外汇市场,同时也大肆进行挥霍。

倒卖外汇赔了,他不在乎,因为那钱不是自己的。

高额消费开支,他不在意,因为那是公家的钱。

王如春彻底变了,不再是别人眼中那个老实本分、能吃苦耐劳且精于管理的优秀人才。

他花花钱流水。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王如春和会计王某便将600多万元公款和部份有价证券全部占为己有,并挥霍得所剩无几。

王如春慌了、急了。当他发现公司的账目上已经有一个他这一辈子也无法填补的黑洞时,他开始慌乱、开始手足无措。

于是,他抛下妻儿老小,开始了自己近十二年的逃亡路。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流亡境外近十二年后,尝尽人间辛酸的王如春最终还是落入了法网。“尽管他逃亡近十二年,但他仍将面临法律的审判。”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检察官说。

内蒙赤峰原市长狂敛3200万

27日8时30分,内蒙古赤峰市原市长徐国元贪污受贿案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市长,6年间涉嫌狂敛钱财约3200万元,其畸变的灵魂与无尽的贪欲堪称新版“拍案惊奇”。

顶风作案,接受调查期间成为受贿敛财的“高峰”期

位于内蒙古东南部的赤峰市,12个旗县区中有9个是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贫困旗县。而“父母官”徐国元竟在6年里,涉嫌年均敛财533.3万元,月均敛财44.42万元,日均受贿达1.5万元。

作为握有重权的市长,徐国元失去了为官的道德底线,推崇“办事送钱、送钱办事”的社会潜规则,该办的事没钱他不办,该出面的事没钱他不去,逢年过节、出国考察等不送钱他就给人“小鞋”穿,甚至发展到逢年过节“谁送了钱我记不住,谁没送钱我能记住”的地步。

徐国元收受礼金的次数和数额逐年攀升,收送礼金的名目和方式也日渐多样化:有的利用项目审批、剪彩、典礼的机会送;有的以谋求对本地区、本单位工作支持送;有的利用礼尚往来送;有的以顾问费、辛苦费、赞助费等名义送……

在徐国元案中,被查扣的货币有人民币、美元、欧元、澳元、加元、港元、日元和泰铢等,物品有金、银、玉、翠、象牙、鸡血石和古董字画等。只要有人送,他什么都敢收。

更加令人吃惊的是,徐国元“刀架脖子”都不收敛。2006年,徐国元受贿一套价值380多万元别墅的事情已经败露,有关部门根据举报已经对他进行案前调查。然而,在相关领导找他谈话时,他一边信誓旦旦地向组织表白清廉,一边毫不收敛地顶风作案:有人在此时送其30万美元和20万元人民币时,徐国元照样“笑纳”。

据办案人员介绍,接受调查期间,反而是徐国元受贿敛财的“高峰”。仅2007年,他就“进账”1000多万元。被抓的前一天,徐国元夫妻俩还在商量如何收取他人要送的1幅名画,其胆大妄为和贪得无厌达到极致。

信仰丧失,每收一笔赃钱先要放在“佛龛”下面

徐国元玩弄权力、追求金钱,热衷于穿名牌、戴名表、坐好车、住豪宅,最终因精神空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垮塌,政治颓废,人生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检方指控,徐国元利用职务便利涉嫌受贿约3200万元,他明知自己罪不能赦,还幻想寻求佛的保佑。他在家中设立佛堂供奉佛像,夫妻俩每天烧香拜佛。即使进了监狱,也每日手捧佛经念诵。

实际上,徐国元不是真心信佛,也不想诵经忏悔,而是心存侥幸,并以浅薄之心寻求被扭曲的罪恶灵魂的慰藉。每收到一笔赃钱他都要先在“佛龛”下面放一段时间。由于心里有鬼,在他隐匿赃物的箱包中,箱包四角也各摆放一捆钞票,中间放置“金佛”或“菩萨”,企求“平安”。他甚至还荒唐地幻想“放生”一条蛇,期待佛陀赐他长命百岁。

在隐匿和转移赃物中,他居然能把赃款赃物转移至寺庙。2006年,有关部门对徐国元开始初查,他一边挖空心思编造虚假事实、伪造书证,为其违纪违法所得捏造合法来源,一边向外转移藏匿现金和贵重物品。他把200余万元现金和珠宝装在一个密码箱里,从祖国北疆运至云南省的一座寺院里,放置在寺院住持的住处,密码箱的钥匙竟轻薄地藏匿在了佛像耳朵里。

其实,徐国元的灵魂深处除了金钱什么都没有,他念佛诵经只是希望佛陀字字“送金”。2004年12月26日,徐国元和妻子李敏杰在北京逛商场,看好一副价值10万元的玉镯子。尽管李敏杰随身带有上百万元的银联卡,徐国元却不让妻子划卡购物。他把妻子购物当作一次索贿的机会,指使妻子给赤峰市特虎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某某打电话“借”钱。次日,刘某某就乖乖地将10万元人民币汇入了李敏杰的账号上。

放纵私欲,思想蜕变颠覆了人生观和价值观

徐国元在《忏悔书》中说“我不是个庸官,却是一个贪官”。他出生于普通工人家庭,下过乡,36岁就当上一个县级市市长,39岁晋升为呼伦贝尔盟委组织部长,48岁任赤峰市市长,有30多年的党龄,也有过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有所作为的昨天。

然而,随着职务的升迁,徐国元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和改造,放纵自己对权力和金钱的欲望,导致思想蜕变,人生观与价值观严重扭曲,私欲恶性膨胀。

在拜金主义思想作祟下,徐国元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敛财的工具,在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税费减免、土地出让金减免等的拍板决策中,完全按照个人意志操作。2003年,巴林右旗建设投资1750万元草原水库工程,一房地产开发商找到徐国元,说明想用虚假资质投标该工程,他满口承诺。之后,在他的操作下,这个房地产开发商居然以中水十三局的资质中标。而徐国元先后从中受贿210万元人民币、7万美元和1万欧元。

徐国元不懂得权力有多大风险就有多大,手握重权而不慎权。重大问题“先拍板后走程序”,是徐国元滥权的主要伎俩。一些项目建设,徐国元开个所谓“市长办公会”就定了,连个会议纪要或记录都没有。

2005年初,大连开发商孙某在赤峰市开发“水榭花都”住宅小区,徐国元未依法变更规划,仅在餐桌上开了个所谓的“市长办公会”,就决定以每亩30万元的价格,将附近的文化娱乐用地、体育设施用地和压缩原规划城市绿地扩增的土地出让,并指示赤峰市建委协调自治区建设厅减免“水榭花都”小区的建设老保基金。他还决定缓交“水榭花都”小区契税。据孙某交代,这个项目他净赚2亿元,徐国元也得到一套精装修、带家具的高级别墅和30万美元、20万元人民币。

内蒙古某矿冶集团公司董事长王某与徐国元相识后,先利用过节“赠送”徐100万元人民币理财金卡和2万美元。2004年王某开始收取回报,让徐国元帮助收购林西县铅冶炼厂,徐便在饭桌上与林西县领导“协调”,让王某以环保标准明显低于他人、增值税返还比例高于他人20%、退税截止期限模糊等优惠条件成功收购了这个厂。这起收购案仅税款就给国家造成120余万元损失。

徐国元的身边经常簇拥着许多“大款”朋友,他与“大款”们称兄道弟,官商勾结,大搞权钱交易,以至于当地很多官员找徐国元办事都得找他的“大款兄弟”——赤峰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刘某某搭桥。

其实,徐国元和刘某某也是一种金钱关系。从2002年10月至2007年9月,徐国元多次收受刘某某贿赂217万多元,美元1万元。办案人员说:“刘某某不送钱徐国元照样不给他办事。”

徐国元的妻子李敏杰是一个贪性十足的“内助”。丈夫往家里大笔拿钱,她不仅不劝阻,甚至比丈夫还贪婪。徐国元在仕途上发迹,李敏杰在私下里发财。徐案的许多行贿、送礼者,都是通过李敏杰实现的。凡有人到徐家送钱送物,不管丈夫在不在家,她都照收不误,甚至一些送钱物的人她根本不认识,也照样收下。所以,她在交代材料中用“大高个”、“旗县的”、“矮个稍胖”等来形容送钱的人。孙某送别墅时,徐国元起先也有拒绝之意,但李敏杰坚持要。正是这套豪华别墅引爆了徐国元腐败案件。

徐国元从一个地级市的市长堕落成人民的罪人,这巨大的人生反差值得每一位领导干部反思,也留下了太多的教训和警示。

从张仕武案解读海口规划局腐败窝案

2009年7月16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法院对该市规划局原副局长张仕武、姚继韵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和有期徒刑七年。至此,海口市规划局腐败窝案4名被告人均被判刑。该市规划局干部为何相继倒下?该案办理过程中有哪些不为人知的细节?7月21日,记者采访了有关办案干警。

坐在被告人席上的张仕武面无表情

听完宣判,张仕武面无表情,表示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得知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均被法院采纳,出庭支持公诉的海口市检察院检察官甚是高兴;侦破该案的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检察官心情复杂,办理案件过程中的一幕幕场景,不禁浮现在脑海中……“文火慢炖”突破张仕武心理防线“该案是海南省检察院海南分院查办中介人卓仁周行贿案件时牵出的。”办理张仕武受贿案的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羊建民说,“卓仁周在海南专门代房地产开发商跑规划许可证,同时帮助其提高项目容积率。当时他交代曾向海口市规划局副局长张仕武等人行贿的事实。”2008年6月20日,海南省检察院反贪局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决定,由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立案查办张仕武涉嫌受贿案。

在海南省检察院反贪局领导下,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很快成立了办案小组,副检察长韩学元任总指挥,并立即召集反贪局羊建民等办案骨干分析案情,研究制订侦查方案。办案干警经过外围调查,掌握了张仕武受贿的初步证据,6月23日对其立案侦查(25日对其刑事拘留)。“立即传唤张仕武。”韩学元一声令下,张仕武很快被“请”到检察院讯问室。“张仕武走进讯问室,神情紧张,面无颜色,看起来很害怕。”羊建民说,“等他坐下后,我轻声地问道:你工作中有无违法违纪问题,有无收受他人钱财?”

听到问话,张仕武既没承认,也没否认,一个劲儿地说:“让我想想,让我想想。”说完,他仿佛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之中,很长时间没有说话。“我们找你来,是掌握了一定的证据,否则也不会找你。”张仕武拖了很长时间后,羊建民提醒他。

接下来,讯问室中又是长时间的沉默。羊建民说:“当时讯问室开着空调,但张仕武额头上慢慢渗出了汗珠,看得出他很紧张,也很痛苦,内心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我们趁机把相关法律规定拿给他看。”“又拖了好长时间之后,张仕武手脚开始无处放了,像个小孩子一样,一会儿低头摆弄摆弄手,一会儿低头摆弄摆弄脚,一会儿又抬起头来看看我们,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羊建民知道张仕武的心理防线即将崩溃,也不催他,而是耐心地做其思想工作。

张仕武的汗出完了,办案干警该讲的也讲完了,张仕武叹了口气,对羊建民说:“我想跟你谈谈。”

羊建民觉得,该是捅破这层窗户纸的时候了,于是平静地说:“我非常理解你的心情,用不着不好意思。”然后问他是自己写,还是他说办案干警记。张仕武选择了前者。

羊建民说张仕武写的时间很长,也很痛苦,有时写出一个问题后又撕掉。“因此,后来等他写好一两个问题,我们就立即收走。”羊建民解释说,因为张仕武主管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问题非常专业,有些问题得反复咨询他,所以书记员用了两天时间,才将他写出来的东西录入电脑中。张仕武共交代,自1993年5月至2008年4月,他在担任海口市规划局规划设计管理科副科长、科长、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5次收受15家单位及个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55万余元、美元5000元。

急赴京津收集、固定证据

办案干警根据张仕武的交代,迅速展开相关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的收集,对其犯罪事实加以证实。证据收集工作比较顺利,但当核实海南福奈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行贿张仕武60万元时,出现了问题。

张仕武交代,2005年底马某在办理“吉欣花园”、“宝景温泉大酒店”等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共送给他贿赂款60万元。但当办案干警找到马某调查取证时,马某先是一愣,稍微想了一下后回答:“我送给他的不是60万元,而是160万元。”马某还说出了这笔钱的详细处置情况。“整整差了100万元。由此断定,张仕武构成受贿罪无疑了。”羊建民告诉记者,2008年7月8日,秀英区检察院决定逮捕张仕武,并异地羁押在文昌市看守所,核实“所差的100万元受贿款”也同时进行。“在马某的贿赂款问题上,你为什么要隐瞒?”“既然你们已经知道了,那我就说了吧,确实是160万元。隐瞒的目的是想给孩子留点钱,我以后照顾不了他了。”接着,张仕武交代了这笔钱的具体处置情况。

160万元,是张仕武掌权以来收受的最大一笔贿赂款。为安全起见,他说暂不需要资金,让马某先保存着。2006年12月20日,他担心马某不给他这笔钱,才指使同学杨某与马某签订了一份虚假的借款协议书,写明马某借给杨某人民币160万元。但这笔款仍存放在马某处。2008年初,张仕武因儿子出国读书需要资金,才让马某将其中46万元通过建行从海南福奈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转到杨某提供的天津市商业银行开发区支行西安大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账户上。同年6月10日,杨某在北京将其中10万元交给张仕武的妻子,余款兑换成美元交给张仕武的儿子带出国。案发后,马某主动交出了其余114万元。

得到确切口供后,办案干警马上汇报给海南省检察院和秀英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开华,领导指示立即赶赴天津、北京取证。办案干警马上飞往天津找杨某核实这一情况,并调取了天津和北京相关银行的转账凭证,又找到张仕武的妻子调查取证,及时固定了证据,为以后顺利提起公诉、开庭审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据办案干警讲,由于案情复杂,调查取证、固定证据工作量大,该案先后分别经海口市检察院及海南省检察院批准延长羁押期限2个月,最终查明,张仕武任职期间,共15次收受15家单位及个人贿赂款人民币255.538万元,美元5000元。

2008年12月18日,秀英区检察院侦查终结该案,并移送海口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出庭公诉多媒体示证指控犯罪

海口市检察院公诉处原副处长冯永忠、检察官李传明受理该案后,依法提审了张仕武,核实相关犯罪事实,认真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细致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并就其中6个问题退查一次。秀英区检察院将相关证据材料补充后,再次移送审查起诉。今年3月23日,海口市检察院将该案提起公诉。

4月20日,海口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出庭支持公诉前,冯永忠、李传明做了充分的准备:准备了详细充分的出庭预案,预测庭上可能出现的问题;准备了多媒体示证材料指控犯罪,提高庭审效率;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市规划局干部职工等旁听庭审等。

由于侦查阶段证据收集全面、客观,出庭支持公诉前准备充分,庭审的4个多小时中,公诉人指控有力,张仕武显得非常后悔,当审判长询问他对起诉书指控的罪行有何意见时,他表示“对检察机关的指控,除了一两笔款项属于个人劳动所得外,其他均无异议,愿意认罪服法”。

权力失控发生腐败窝案不奇怪

张仕武本是海口市1992年2月从湖北引进的专业规划设计人才(先任规划局规划管理科副科长,2003年12月被提拔为该局副局长),对修建性详细规划很是擅长,侦破、起诉该案的检察官一致认为,看到他走到犯罪的地步,办案干警也很是惋惜。

羊建民说办案过程中,他调查了许多房地产老板,他们都反映张仕武对分管的工作比较投入,比较专注,特别是到国外学习考察时,看到好的景观设计、有特色的楼房设计,都用照相机拍摄下来,或者用录像机录下来。其中不乏人说:“他不是把规划设计当工作来完成,而是当事业来做。他为海口的城市规划设计是作了贡献的。”

张仕武是怎么跌进犯罪的深渊并越陷越深的?翻开该案卷宗可以看到,他思想的裂变是从他调入海口市规划局任职开始的。

张仕武第一笔受贿款,是1993年5月海南省农垦城开发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莫某送给他的2万元,当时他曾再三推托;最后一笔受贿款,是2008年4月海南恒瑞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送给他的10万元,而此时他拿得已经十分坦然,毫无拒绝羞愧之意。“任职15年,受贿犯罪一直不间断,就从没被发现过?”记者问。“张仕武调到海口市规划局后,一直主管项目报建、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工作。工作中基本是他个人说了算,用当地老百姓的话说:规划局权力本来就特别大,张仕武的位置尤其重要,很吃香。”羊建民回答。

秀英区检察院办案干警认为,“权力特别大,很吃香”成了张仕武的原罪,并让这个从小城镇走出的设计人才,最终走向了犯罪的深渊。规划局的权力大,也毁掉了海口市规划局另外两名副局长姚继韵、陈立奇,以及总规划师王小山。

一名已退休的海南省建设厅干部透露,开发商常常向他们(建设厅)抱怨,向海口规划局报批时总是难以通过,很多项目规划被反复要求修改,等不及的开发商只好行贿。他还透露,开发商的设计方案报批时,所要求的建筑物容积率往往会超过标准要求,是否获批,“就看开发商和规划局的私下交易了。”因此,他对海口市规划局腐败窝案一点都不吃惊,倒觉得出事是正常的,不出事才奇怪了。

他的说法与张仕武的想法不谋而合。办案中检察官了解到,早在案发一两年前,张仕武就想离开规划局了,因为他觉得“这样下去,迟早要出事”,至于什么原因使他最终没有离开,不得而知。“权力缺乏监督到了这个程度,海口市规划局的干部相继倒下,就不难理解了。”一位办案检察官说,“规划部门在人们心目当中的形象,也可想而知了。”

对此,该案结案后,海南省检察院向省委写出案件情况汇报,提出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建立公开透明、健康有序的城市规划制度,是有效防止规划部门工作人员权力滥用的办法。为警示他人,海口市纪委将该案作为反腐倡廉的反面教材,制作了《警钟》教育片,教育全市党员干部。海口市规划局也制定了一系列监督制约制度,重大项目都在媒体上公示,接受公众监督。“据开发商反馈的消息,海口市规划局的办事效率确实提高了,吃拿卡要现象没有了。”办案检察官说。

公职人员“免费旅游”为何屡禁不止

这是普遍现象——很多网友如此评价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人大用公款出国旅游这一事件。

4月13日,有媒体报道称,交口县人大于2008年5月30日至12月20日,未经批准,擅自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公款出国旅游,共花费企业赞助款539460元;现吕梁市纪委已对7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党政纪处分。

4月13日至14日,《法制日报》记者分别致电吕梁市委纪委、新闻办和交口县委办公室等部门,欲以上述539460元的构成、赞助形式和出国旅游人次等问题进行采访,均未得到确切回复。

但综观近年来媒体曝光的公款旅游事例,539460元这一数额几乎可以“傲视群雄”,企业赞助这一形式也更加“耐人寻味”。

三令五申VS三番五次

对于公职人员“免费旅游”这一问题,国家、政府已是三令五申。“相关文件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至今下发的已有数十个。”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4月14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但“公款旅游这个老问题依然久治不愈”。

今年“两会”前夕,一些网站出现了《出国考察还是出国旅游?看看行程表就心中有数!》的视频:公职人员流连于埃及金字塔、南非蔚蓝海岸之间,乘豪华邮轮看肚皮舞表演;视频曝光后,“考察团”负责人被免职,参与者作检查并承担全部旅游费用;去年11月26日,有网友在论坛里发出了《晒晒咱们公务员的福利》一贴,罗列了十多张江西省新余市和浙江省温州市公职人员出国考察、培训清单,行程中出现多处旅游景点,随后事件涉及人员分别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惩处。

类似的事例不胜枚举,2006年11月发生的安徽省检察院公务考察团伪造芬兰司法部邀请函,以及擅自变更出访路线、增加目的地国家等违规违纪事件更是令民众哗然。

2008年8月,中央纪委、外交部、中央组织部等十部委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党和国家领导人作出重要批示,中央纪委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下发相关文件。“打击力度前所未有,效果比较明显。在金融危机下,公职人员理当起到奉行节约的表率作用。”4月13日,一位不愿具名的国家部委公职人员对本报记者说:“其实省级以上单位在出国考察方面做得一直都很好,我自己有过亲身经历,时间安排得很紧凑,就是去学习的;但一些基层单位确实存在违规违纪公款旅游的问题,要彻底根除难度很大。”

灰色地带有利用空间“公职人员的培训和考察是绝对必要的,西方发达国家有很多公共管理的经验和技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国内各地也需要及时交流和跟进;目前的问题是要尽量剔除那些假借培训、考察之名旅游的情况。”上述部委公职人员说。“公权力受到有效监督制约的根本性体制没有形成;财政预算体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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