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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8 19: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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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勃朗特

出版社:大众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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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经典世界名著)

简·爱(经典世界名著)试读:

前言

《简·爱》讲述的是女主人公简·爱的成长历程,她从小失去父母,寄住在舅妈家,不平等的待遇让她饱受欺凌,小小年纪就承受了别人无法想象的委屈和痛苦。成年后,她成了桑菲尔德贵族庄园的家庭教师,她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主人的尊敬和爱恋,谁料命运对她如此残忍,她为这段婚姻又付出了难以计算的代价,但自始至终她都一直坚持着自己的信念,执著自己的理想与追求。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罗切斯特自己也成了一个残疾人,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情的。

小说告诉我们,人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和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浮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位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特别是广大青少年读者的共鸣。

第1章

哎,今天没有办法出去散步了。清早,我们在那片光秃秃的树林里溜达了一个小时,中午之后,老天刮起了凛冽的寒风,天上布满了阴森的乌云,接着大雨便下个不停,看来是不能进行户外活动了。

不过,我却非常高兴。我历来不愿意出远门,特别是在寒冷的下午。你想想,在阴冷的傍晚才回到家,手脚都冻僵了,还要受到保姆贝茜的指责,又自觉体格不如伊丽莎、约翰和乔治亚娜健壮,心里既难过又惭愧,那是怎么一回事啊。

我们刚刚提到的伊丽莎、约翰和乔治亚娜如今都在客厅里,簇拥着他们的妈妈。她则斜倚在炉边的沙发上,身旁坐着自己的宝贝女儿,一副其乐融融的样子。她允许一个人到一边去,说是她很遗憾,就让我一个人在一边呆着。她说,要是没有亲耳从贝茜那儿听到,并且亲眼看到我确实在尽力培养一种单纯随和的性情,活泼可爱的举止,也就是更开朗、更率直、更自然些,那她真的没法让我享受那些只配给予快乐满足的孩子们的特权了。“贝茜说我干了什么?”我问。“简,我讨厌吹毛求疵或者寻根的人,更何况小孩子家这么跟大人顶嘴也让人厌烦。找个地方去坐着,不会说话就别张嘴,自讨没趣。”

客厅的隔壁是一间小的餐室,我就向那里走去。屋内有一个书架。过了一会儿,我从上面拿了一本书下来,专门挑插图多的,爬上窗台,缩起脚,像土耳其人那样盘腿坐下,将红色的波纹窗帘几乎拉拢,把自己掩饰起来。

右侧,绯红色窗幔的皱褶挡住了我的视线;左侧,明亮的玻璃窗保护着我,使我既免受11月阴沉天气的侵扰,同时我又能看到外边。在翻书的时刻,我抬头细看冬日下午的景色,只见远方白茫茫一片云雾,近处湿漉漉一块草地和受风雨袭击的灌木。一阵持久而凄厉的狂风横扫过去,驱赶着倾盆大雨。

我依旧低下头看书,那是比尤伊克的《英国鸟类史》。文字部分我并一点兴趣也没有,然而有几页导言,尽管我还是个孩子,然而不愿当作空页随手翻过还是认真看了。书中写到了海鸟生息的时候,写到了只有海鸟栖居的“孤零零的岩石和海岬”,写到了最南端林纳斯尼斯或纳斯到北角到处遍布小岛的挪威海岸:在那里,北冰洋掀起的巨大漩涡,咆哮在极地光秃荒凉的小岛上。而大西洋的波涛骇浪,注入了狂暴的赫布里底群岛。

还有些地方写着这种内容:书中提到的拉普兰、西伯利亚、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新地岛、冰岛和格陵兰荒凉的海岸。还有“广阔无垠的北极地带和那些荒无人烟的地方,这里好像冰雪的储存库,比如阿尔卑斯山的层层高峰,千万个寒冬所积聚成的坚冰,光滑晶莹,包围着地极,把与日俱增的严寒集中在一起。”

我对这些惨白色的地域,比较了解,然而一时难以捉摸,像孩子们某些似懂非懂的念头,朦朦胧胧浮现在脑海,却出奇地生动。导言中的那些文字,与后面的插图相配,使兀立于大海波涛中的孤岩,搁浅在荒凉海岸上的破船,还有透过云缝俯视着沉船的幽幽般的月光,使画面更为重要了。

我说不出是一种什么样的情调弥漫在孤寂的墓地:刻有墓志铭的墓碑、一扇大门、两棵树、低低的地平线、破败的围墙、一弯初升的新月,时间正是黄昏之时。

两条轮船独自地停泊在水波荡漾的海面,我个人认为它们是海上的幽灵鬼怪。

魔鬼从身后按住窃贼的背包,那样子太可怕了,我连忙翻了过去。

我膝头摊着比尤伊克的书,心里特别高兴,至少是自得其乐,就怕别人来打扰。但是没过一会儿,我就受到了打扰,餐室的门开了。“喂!苦恼小姐!”约翰·里德叫唤着,随后又打住了,可能是他发觉房间里无人。“见鬼,会去哪儿呢?”他接着说,“丽茜!乔琪!(他喊着他的姐妹)琼不在这儿,告诉妈妈她跑到雨地里去了,这个小坏蛋!”“幸亏我拉上了窗帘,”真希望他发现不了我在什么地方。约翰·里德自己是看不见的,他头脑也不灵活,眼睛不好使,可惜伊丽莎在门口一伸进头来,就说:“她在窗台上,没错,杰克。”

我只好走了出来,由于一想到要是被这个杰克硬拖出去,身子便直哆嗦。“什么事呀?”我问,既尴尬又不安。“该说你要怎么样,里德少爷?”这就是得到的回答。“我要你到这里来,”他在扶手椅上坐下,做了个手势,示意我走过去站到他那里。约翰·里德是个14岁的小学生,比我大4岁,因为我才10岁。他长得又高又胖,但肤色灰暗,像有病的样子。脸盘阔,五官粗,四肢壮,手脚大。他还喜欢暴饮暴食,落得个肝火旺盛,目光迟钝,两颊松弛。这时,他本应该在学校里,可是他妈把他领了回来,住上一两个月,说是因为“身体不太好”。但他老师迈尔斯先生却认为,要是家里少送些糕点糖果去,他会很正常的,做母亲的总是不愿听这种刻薄的话,而倾向于一种更随和的想法,认为约翰面色蜡黄是过于用功,或许还因为想家。

约翰对他的母亲和姐妹们没有多少感情,而对我则很讨厌。他欺侮我,虐待我,一周两三次,一天一两回甚至超过这种情况,而是往往这样。弄得我每根神经都怕他。他一走近,我身子骨上的每块肌肉都会紧张起来。有时我会被他吓呆了。因为面对他的恐吓和欺侮,我无法诉说。佣人们不能站在我这一边去得罪他们的少爷,里德太太则装聋作哑,儿子打我骂我,她视而不见,尽管他动不动当着她的面这样做,而背着她打我的次数,就更多。

我对约翰已惯于逆来顺受,因此便走到他椅子面前。他费了大约三分钟,拼命向我伸出舌头,就差没有绷断舌根。我明白他会马上出手,一面担心挨打,一面盯着这个就要动手的人那副令人厌恶的丑象。不知道他是否看出我的心思,他一句话也没说,突然狠命揍我。我一个踉跄,从他椅子前倒退了一两步。“这是对你的教训,谁叫你刚才那么无礼跟妈妈顶嘴,”他说,“谁叫你偷偷摸摸躲到窗帘后面,谁叫你两分钟之前眼睛里露出那副鬼样子。你这耗子!”

我听惯约翰·里德的谩骂了,从来不去顶嘴,只想着怎么去忍受辱骂以后的殴打。“你躲在窗帘后面干什么?”他问。“在看书。”“把书拿来。”

我把书取来。“你凭什么动我们的书。妈妈说的,是别人养活你,你没有钱,你爸爸什么也没留给你,你应当去要饭,而不该同我们这样体面人家的孩子一起生活,不该同我们吃一样的饭,穿妈妈出钱买的衣服。现在我要教训你,让你知道翻我们书架的好处。书都是我的,连整座房子都是我的,过不了几年就归我了。去,站到门边去,离镜子和窗子远些。”

我照他的话做了,起初并不知道他什么用意。但是他把书举起,拿稳当了,立起身来摆出要扔过来时,我一声惊叫,本能地往旁边一躲,可是晚了。那本书已经扔过来,正好打中了我,我应声倒下,脑袋撞在门上,流出了血,疼痛极了。我的恐惧心理已经超过了极限,被其他情感所代替。“你是个恶毒残暴的孩子!”我说,“你像个杀人犯!你是个奴隶监工!你像罗马皇帝!”

我读过哥尔斯密的《罗马史》,对尼禄、卡利古拉等人物已有自己的看法,并暗暗作过比较,但决没有想到会如此大声地说出声来。“什么!什么!”他大声叫喊,“那是她说的吗?伊丽莎、乔治亚娜,你们可听见她说了?我会不去告诉妈妈吗?不过我得先——”

他向我直冲过来,他抓住了我的头发和肩膀。我发现他是个暴君,是个杀人犯。我觉得一两滴血从头上顺着脖子淌下来,感到一阵热辣辣的剧痛。愤怒,使我不再恐惧,而发疯似的同他对打起来。我不清楚自己的双手到底干了什么,只听得他骂我“耗子!耗子!”并且杀猪似的嚎叫着。他的帮手就在身边,伊丽莎和乔治亚娜早已跑出去讨救兵,里德太太上了楼梯,这会儿来到现场,后面跟随着贝茜和女佣艾博特。她们把我们拉开了,我听见她们说:“哎呀!哎呀!不得了,怎么这样胆大,敢打约翰少爷!”“谁见过动那么大脾气的!”

随后里德太太下命令式的说:“送她到红房子里关起来。”马上就有两双手按住了我,把我拖上楼去。

第2章

我一路上反抗着,对我来说是有生以来第一次。这样大大加深了贝茜和艾博特小姐对我的恶感。我确实有点儿无法控制,或者如法国人所说,失去了正常的状态。我意识到,因为一时的反抗,一定会遭受离奇古怪的惩罚。所以,我像其他造反的奴隶一样,下了决心,一定要反抗到底。“抓住她的胳膊,艾博特小姐,她多像一只发了疯的猫。”“真丢脸!真丢脸!”这位女主人的侍女叫道,“多吓人的举动,爱小姐,你居然敢打小少爷,他是你恩人的儿子,你的小主人!”“主人,他怎么是我主人,难道我是仆人了?”“不,你都不如仆人。你什么事不干,白吃饭。喂,坐下来,好好看一看你有多坏。”

这时候她们已经把我拖进了里德太太指定的那间屋子里,推到在一张矮凳上,我不由自主地像弹簧一样蹦起来,但马上有两双手把我按住了。“要是你不老老实实坐着,我们就得绑住你了,”贝茜说,“艾博特小姐,把你的吊袜带借给我,我那根会被她一下子挣断的。”

艾博特小姐很快从她粗壮的腿上,解下那条必备的带子。捆绑前的准备工作以及由此而增加的耻辱,使我的激愤情绪稍微平静了一些。“别解啦,”我叫道,“我不动就是了。”

为了让她们相信,我让双手紧贴着凳子。“记住别动,”贝茜说,确定我已经平静了,才松了手。然后她和艾博特小姐抱着胳臂站在那里,沉着脸,心里充满了怀疑地瞪着我,不相信我的神经还是不是正常的。“她以前不是这样的,”末了,贝茜转身对那位艾比盖尔说。“不过她脾气一直是这样的,”对方回答,“我经常跟太太说起我对这孩子的看法,太太也同意。这小东西贼头贼脑的,从来没见过像她这样年纪的小姑娘,居然会有那么多鬼点子。”

贝茜没有说话,但不一会儿便冲着我说:“小姐,你应该明白,你在受里德太太的恩惠,是她养活你的。要是她把你赶走,你就只好进贫民院了。”

听了她们这些话,我没什么可说,因为这些话对我来讲并不新鲜。在我生活的最早记忆里就包含着这样的暗示,这些责备和我依靠别人养活的话,在我耳朵里早已成了意义模糊的陈词滥调,叫人听了既难受,又痛苦,又不好懂。艾博特小姐附和她们说:“你不能因为太太好心好意把你同里德小姐和少爷一起抚养大,你就以为自己和他们的地位平等了。他们将来会有很多钱,而你却一分钱也不会有。你得学谦让些,顺着他们,这才是你要做的。”“我们同你说的全是为了你好,”贝茜补充道,声调倒并不严厉,“你得学得乖巧一些,做事要顺从他们,那样也许能在这个家住下去,要是你意气用事,粗暴无礼,我敢保证,太太准会把你撵走。”“另外,”艾博特小姐说,“上帝会惩罚她,也许在她发火时,把她处死,死后她能上哪儿呢,来,贝茜,咱们走吧,不管她。反正我看无论如何打动不了她啦。爱小姐,你一个人呆在这里,祈祷吧。要是你不忏悔,说不准有个可恶的东西会从烟囱进来,把你抓走。”

她们走了,关了门,随手上了锁。

红房子是间空闲的卧房,难得有人在里面过夜。可以说,从来没有。除非盖茨黑德府上偶尔来一大群客人时,才动用这里房间。所有府里的卧室,算是它最宽敞、最堂皇了。一张红木床赫然立在房子中间,粗大的床柱上,罩着深红色锦缎幔帐,活像一个帐篷似的立在屋子中央。两扇终日紧闭窗帘的大窗,窗帘是用同样料子做的,缓缓地低垂下来。地毯是红的,床脚边的桌子上铺着一块深红色的台布,墙呈柔和的黄褐色,略带粉红。大橱、梳妆台和椅子都是乌黑发亮的红木做的。床上高高地叠着褥垫和枕头,上面铺着雪白的马赛布床罩,在四周深色调陈设的映衬下,白得刺眼。特别显眼的是床头边一把铺着坐垫的大安乐椅,同样的白色,前面还放着一只脚凳,在我看来,它像一个苍白的宝座。

房子里很少生火,因此很冷;因为远离保育室和厨房,因此非常静;又因为很少有人进去,因此显得庄严肃穆。只有女佣每到星期六到这里来,把一星期来落在镜子上和家具上的灰尘抹去。里德太太,好长时间才来一次,查看大橱里某个秘密抽屉里的东西。这里存放着各类羊皮文件,她的首饰盒,还有她已故丈夫的肖像。上面提到的最后几句话,给红房子带来了一种神秘感,一种魔力,虽然它富丽堂皇,却显得格外凄凉。

里德先生死去已经九年了,他是在这间房子里死的,他的遗容在这里让人瞻仰,后来棺材由殡葬工人从这里抬走。从此以后,屋子里便始终散发着一种阴森森的祭奠气氛,因此不常有人闯进来。

贝茜和刻薄的艾博特小姐让我一动不动坐着的,是一条软垫矮凳,摆在靠近大理石壁炉的地方。我面前是高耸的床,我右面是黑漆漆的大橱,橱上柔和、斑驳的反光,使镶板的光泽摇曳变幻。我左面是遮蔽起来的窗子,两扇窗子中间有一面大镜子,映照出床和房间的空旷和肃穆。我不敢肯定他们锁了门没有,等到敢于走动时,便起来看个明白。哎呀,锁上啦,比牢房锁得还紧呐。回到原地时,我必须经过大镜子前。我的目光被吸引住了,不由自主探究起镜中的世界来。在虚幻的映像中,一切都显得比现实更冷酷、更阴沉。那个陌生的小家伙瞧着我,白白的脸上和胳膊上都蒙上了斑驳的阴影,在一切都停滞时,只有那双明亮恐惧的眼睛在转动,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幽灵。我觉得她像那种半仙半人的小精灵,就像贝茜在夜晚讲的故事中所描绘的那样,从沼泽地带山蕨丛生的荒谷中冒出来,现身于迟归的旅行者眼前。我回到我的矮凳上。

这时候我忽然迷信起来了,但并没有到了完全听凭摆布的地步,我依旧热血沸腾,反叛的那种苦涩情绪仍旧刺激着我。往事如潮,在我脑海中升腾,如果我不加以控制,我就不会对阴暗的现实屈服。

约翰·里德的专横霸道、他姐妹的高傲冷漠、他母亲的厌恶、仆人们的偏心无知,像一口浑浊的水井中黑色的污泥,猛地泛起在我烦躁难安的心头。

为什么我总是受苦,总是遭人欺侮,总是让人瞧不起,永远受到责备呢?为什么我永远不能讨人喜欢?为什么我尽力博得欢心,却仍旧无济于事呢?伊丽莎自私任性,却受到尊敬;乔治亚娜好耍小脾气,心肠狠毒,而且强词夺理撒泼耍赖,却能得到很多人的默许,她的美貌,她红润的面颊,金色的卷发,使得她人见人爱,一俊便可遮百丑。至于约翰,没有人同他顶撞,更不用说教训他了,虽然他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捏死鸽子,拔小孔雀的翎毛,放狗去咬羊,采摘温室中的未熟的葡萄,掐断暖房上等花木的嫩芽。有时还叫他母亲“老姑娘”,又因为她皮肤黝黑像他自己而破口大骂。他粗暴地与母亲作对,经常撕坏她的丝绸衣服,而他却仍旧是“她的好宝贝”。而我却一天胆战心惊,干什么都尽心尽责,人家还是骂我淘气鬼,败家子,骂我傻乎乎,贼溜溜,一天骂不绝口。

我因为挨了打、跌了跤,头仍旧疼痛,仍旧流着血。约翰毫无顾忌地打我,却不受责备,而我只不过为了免受进一步无理殴打,反抗了一下,便受到众人指责。“不公平,不公平!”我的理智呼喊着,在反抗。在痛苦的刺激下我的思想变得早熟而敏感,同时化作了一种短暂的力量,并且鼓起了决心,激发我去使用某种奇怪的手段,来摆脱无法忍受的压迫,譬如逃跑,要是不能成功,那就不吃不喝,绝食饿死。

那个晦暗的下午,我心里始终惶恐不安!我的整个脑袋如一锅粥,我的整颗心在不屈地抗争。然而那场内心斗争又显得多么渺然,多么无知啊!我无法回答心中无尽无休的问题——为什么我命这般苦。在相隔——我不说多少年以后,我终于明白了。

我与盖茨黑德府里的人总合不来。在那里我跟谁都不像,同里德太太、她的孩子、她看中的家仆,都不能融洽。他们嫌弃我,说实话我也一样不喜欢接近他们。他们没有必要热情对待一个与自己相异的家伙,一个无论是个性、地位,还是嗜好都同他们大相径庭;一个既不能为他们效劳,也不能给他们带来欢乐的废物;一个对自己的处境心存不满而又蔑视他们想法的调皮鬼。我十分清楚,如果我是一个既聪明又开朗、漂亮顽皮、难侍候的孩子,一样是寄人篱下,一样是举目无亲,里德太太也会对我的处境稍加宽容的;她的孩子们也会对我友善些;佣人们也就不再把我当作保育室的替罪羊了。

红房子里的光线渐渐暗了下来。时候已是四点过后,阴暗的下午正转为凄凉的黄昏。我听见雨点仍不停地敲打着楼梯的窗户,狂风在门厅后面的树丛中号叫。我的心逐渐冷下来了,勇气也烟消云散。以往那种屈辱感,那种缺乏自信、孤独沮丧的情绪,浇灭了我将消失的怒火,谁都说我坏,也许我确实是吧。我不是一心谋划绝食吗?这当然是一种罪过。我怎么就该死?或者,盖茨黑德教堂圣坛底下的墓穴就是我最好归宿吗?听说里德先生就在那样的墓穴里长眠。这一念头又勾起了我对他的回忆,而越往下细想,就越惶恐起来。我已经不记得他了,只知道他是我舅父——我母亲的哥哥,他收养了我这个苦命的孤儿,而且在弥留之际,要里德太太允诺,把我当作她自己的孩子来抚养。里德太太也许自我感觉是信守诺言的,而我以为就她本性而论,也确是实践了当初的许诺。可是她怎么能发自内心喜欢一个不属于她家的外姓、一个在丈夫死后同她已毫无瓜葛的人呢?她发现自己受这勉为其难的保证的约束,充当一个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的母亲,眼睁睁看着一位与己无关的外人永远硬挤在自己的家人中间。对她来说,这想必是件最恼火的事情了。

我突然有一个古怪的念头闪过。我不怀疑——也从来没有怀疑过——里德先生要是在世,一定会待我很好。此刻,我坐着,一面看着白白的床和模糊不清的墙,时不时用贪婪的目光,瞥一眼泛着微光的镜子,不由得想起了关于死人的种种传闻。据说由于人们违反他们临终的嘱托,他们在坟墓里经常不安,就会重访人间,严惩发假誓的人,并为受压者报仇。我以为,里德先生的灵魂为外甥女的冤屈所动,会走出坟墓,不管那是教堂的墓穴,还是死者无人知晓的世界,来到这间房子,站在我面前。我抹去眼泪,忍住哭泣,担心大哭会使什么不可知的声音来抚慰我,或者在昏暗中召来某些带光环的面孔,露出奇异怜悯的神色,俯身对着我。这想法听起来很令人高兴,不过要是真的做起来,想必会非常恐怖。我努力不去想它,抬起头来,壮着胆子环顾了一下暗洞洞的房间。就在这时,墙上闪过一道亮光。我问自己,会不会是一缕月光,透过百叶窗的缝隙照了进来?不,月光是不动的,而这透光却是流动的。定睛一看,这光线滑到了天花板上,在我头顶上抖动起来。现在我会很自然地联想到,那也许是有人提着灯笼穿过草地时照进来的光。但那会儿,我脑子里尽往恐怖处去想,我的神经也由于激动变得紧张起来,我认为那道飞快滑过的光,是某个幽灵从另一个世界到来的预兆。我紧张极了,脑袋又热又胀,耳朵里轰轰作响,以为那是翅膀拍击声,好像什么东西已经逼近我了。我感到压抑,感到憋闷,我的忍耐力崩溃了,不由自主发疯似的大叫了一声,冲向大门,拼命摇着门锁。顿时外面走廊上响起了脚步飞跑的声音,钥匙转动了,门开了,贝茜和艾博特走进房间。“啊!我看到了一道光,我以为是鬼来了。”这时,我拉住了贝茜的手,而她并没有抽回去。“她是有意乱叫乱嚷的,”艾博特不耐烦地冲着我说,“而且叫得那么凶!要是真痛得厉害,倒还可以原谅,可她只不过要把我们骗到这里来。我知道她的诡计。”“是怎么回事?”一个咄咄逼人的声音问道。接着,里德太太从走廊里走过来,帽子飘忽着被风鼓得大大的,睡袍发出悉悉簌簌地响声。“艾博特,贝茜,我早以吩咐过,让简·爱呆在红房子里,由我亲自来管。”“简小姐叫声很大,夫人。”贝茜恳求着。“放开她,”这是唯一的回答。“松开贝茜的手,孩子。你尽可放心,用这办法,是不会出去的,我讨厌耍花招,特别是小孩子,我有责任让你知道,鬼把戏不管用。现在你要在这里多呆一个小时,而且只有老老实实,不能动一下,才放你出来。”“啊,舅妈,您可怜可怜我吧,宽恕我吧!我实在受不了啦,换个办法惩罚我吧!我会憋死的,要是——”“住嘴!这么闹闹吵吵让人烦透了。”她肯定认为。我是个早熟的演员,她从心眼里认为,我是个本性恶毒、灵魂卑劣、为人阴险的货色。

贝茜和艾博特走了出去。里德太太对我疯狂近于绝望的痛苦嚎叫束手无措,无意再往下谈了,猛然把我往后一推,锁上了门。我听见她堂而皇之地走了。她走后不久,我便一阵痉挛,昏了过去,这场吵闹结束了。

第3章

五分钟后,心里明白多了。我发现我在自己的床上,那红光是保育室的炉火。时间是夜间,桌上燃着蜡烛。贝茜端着脸盆站在床头,一位老先生坐在我枕边的椅子上,俯身看着我。

我知道房间里有一个陌生人,一个不是盖茨黑德府、也不与里德太太有瓜葛的人。这时,我感到了一种说不出的宽慰,一种确信受到庇护而觉得安全的感觉。我的目光离开贝茜(尽管她在身边远没有艾博特那么讨厌),仔细端详这位先生的面容。我认识他,他是劳埃德先生,是个药剂师,有时里德太太请他来给佣人们看病。但她自己和孩子们不舒服时,请的是位内科医生。“喂,你说我是谁?”他问。

我叫出了他的名字,并把手伸给他,他握住了我的手,悄然一笑说:“很快会好起来的。”然后他扶我躺下,并叮嘱贝茜特别注意,在夜里别让我受到打扰。他又叮嘱了一番,说了声再见,便走了。我很难过。有他坐在我身旁,我感到既温暖又亲近,而他一走,门一关上,整个房间便沉寂了下来,我的心再次伤感了起来,一种无法说清的伤感压着我。“你觉得该睡了吗,小姐?”贝茜问,口气非常温和。

我几乎不敢回答她,害怕说出的话又会粗鲁难听。“我试试。”“你想喝什么,或者想吃点什么吗?”“谢谢,不用,贝茜。”“那我去睡了,已经午夜啦,如果夜里需要什么,你尽管叫我。”

多么有礼貌啊!所以我壮着胆子问了个问题。“贝茜,我病了吗?”“你生病了,一定是在红房子里哭出病来的,不过马上就会好的。”

贝茜走进了旁边佣人的卧房。我听见她说:“萨拉,过来咱们一起睡在保育室吧,今儿晚上,说什么,我也不敢同那个可怜孩子睡在一起了,她说不准会死的。真奇怪她竟会昏过去,不知道她看见了什么没有。里德太太也心太狠了。”

萨拉同她回来了,在床上唠唠叨叨说了半个小时才睡着。我只听到了片言只语,但我可以清楚地推断出她们讨论的题。“不知是什么从她身边经过,一身素装,转眼看不见了”、“一条大黑狗跟在后面”、“房门上被砰砰砰敲了三下”、“墓地里一道白光正好擦过他的坟墓”等等。

后来,两人都睡着了,炉火和烛光也都熄灭。我就心惊胆战地醒着捱过了漫长的黑夜,吓得全身都紧张起来,这种感觉是只有小时候才能感觉到的。

红房子事件并没有给我的身体留下什么后遗症,但是我的神经受了惊吓,对此我至今记忆犹新。是的,里德太太,你让我受到了可怕的精神伤害,但我可以谅解你,因为你并不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明明是在切断我的心弦,却自认为无非是要铲除我的恶习。

第二天中午,我起来穿好衣服,裹了块浴巾,坐在保育室壁炉旁边。我身体很弱,几乎要垮下来。但最大的伤痛却是内心不尽的烦恼,使我不得不暗自流泪。刚从脸颊上抹去一滴苦涩的泪水,另一滴又随之落下。不过,我应该感到高兴,因为里德一家人都不在,他们都坐了车随妈妈出去了。艾博特也在另一间屋里做针线活。而贝茜呢,正忙着把玩具收拾起来,还不时地同我说两句少有的体贴话。这对于我,应该感到习惯了那种整天挨骂、辛辛苦苦吃力不讨好的日子后,这时候该好像是平静的乐园。然而,我的神经已被折磨得麻木了,终于连平静也安慰不了我,欢乐也很难使我兴奋了。

贝茜去厨房端来一个小烘饼,放在一个图案鲜艳的瓷盘里,图案上画的是一只极乐鸟,栖息在一圈旋花和玫瑰花苞上。这幅画曾激起我热切的羡慕之心。我曾恳求让我端一端这只盘子哪怕只是一次,好仔细看一看,但总是被认为不配享受这样的待遇。此刻,这只珍贵的瓷盘就放在我面前,我还受到热情邀请,品尝器皿里精美的糕点。徒有虚名的怜爱啊!跟其他久拖不予而又始终期望着的宠爱一样,来得太晚了!我已不能光顾这烘饼,而且那鸟的羽毛和花卉也莫名其妙地黯然失色了。我把盘子和烘饼推开。贝茜问我是否想要一本书。“书”字产生了刹那间的刺激,我要她去图书室取来一本《格列佛游记》。我曾兴致盎然地读过这本书,认为书中叙述的都实实在在,因而觉得比童话中写的有趣。至于那些小精灵们,我在毛地黄叶子与花冠之间,在蘑菇底下和爬满老墙角落的常春藤下遍寻不着之后,终于明白了:他们都已逃离英国到某个原始的乡间去了,那儿树林更荒凉茂密,人口更为稀少。而我相信,小人国和大人国都是地球表面实有其事的一部分。我以为将来有一天我会去远航,亲自看一看小人国和大人国的秘密。然而,此刻当我手里捧着这本珍爱的书,一页页翻过去,从精妙的插图中寻觅以前诱人的魅力时,我找到的只是怪异和失望。巨人成了憔悴的妖怪,矮子沦为恶毒阴险的小鬼,而格列佛则已是孤独的流浪汉了。我不敢往下看了,合上书,把它放在桌上一口未尝的小烘饼旁边。

我从前常听贝茜唱歌,而且总认为贝茜的嗓子很美,至少我这么认为。而此时,虽然她甜美的嗓子依旧,但歌里流出了悲伤。有时,她干活出了神,把迭句唱得很低沉,拉得很长。一句“很久很久以前”唱出来,如同挽歌中最哀伤凄悲的调子。她接着又唱起一首民谣来,这回可是真的哀怨凄凄使人落泪。

我的双脚酸痛啊四肢没力,前路漫漫啊大山荒芜。星月无光啊天色阴凄,暮霭沉沉啊笼罩着可怜孤儿的旅程。

为什么要让我一个人孤独地远走他乡,流落在荒野连绵峭岩重叠的异乡。人心狠毒啊,惟有天使善良,关心着可怜孤儿的足迹。向何处流浪。

从天边吹来了温和的夜风,晴空中繁星闪烁着迷人的光芒。仁慈的上帝啊,你赐福于万众,可怜的孤儿有了保护、安慰和希望。哪怕我走过断桥不小心坠落,或是在迷茫恍惚中误入泥淖。神哪,你带祝福与承诺,把可怜的孤儿搂入你怀中。

哪怕我无家可归无亲无故,一个给人力量的信念在我心上。天堂啊,你永远是归宿和安息之地,上帝是可怜孤儿的好朋友。“来吧,简小姐,别哭了,”贝茜唱完了说,其实,她还不如对火说“你别燃烧!”不过,她怎么能猜得出我此时的感受?早上劳埃德先生又来了。“怎么,已经起来了!”他迈进保育室就说,“嗨,保姆,她好了吗?”

贝茜回答说我恢复得很好。“那她应该高兴才对。过来,简小姐,你的名字叫简,是吗?”“对,先生,叫简·爱。”“瞧,你爱哭,简·爱小姐,你能告诉我究竟为什么吗?哪儿不舒服吗?”“不,先生。”“啊,我以为是因为不能和小姐们一起玩才哭的。”贝茜插话说。“怎么能呢?她那么大了,不能为这点小事闹情绪的。”

我也是这么想的。而她这么冤枉我损伤了我的自尊心,因此我立即回答:“我长这么大还没有为这种事哭过,而且我是因为心里难过才哭的。”“嘿,小姐!”贝茜说。

善良和蔼的药剂师似乎有点糊涂了。我站在他面前,他认真看着我。他灰色的小眼睛不是很明亮,但现在说来也许应当算是非常敏锐的。他的面相既严厉又温和,他认认真真地打量了我一番后说:“昨天你怎么生病的呢?”“她摔了一跤。”贝茜又插嘴了。“摔跤,胡闹!她这样年纪还不会走路?八九岁总有了吧。”“我是被人给打倒的,”我脱口而出。由于自尊心又一次受到伤害,引起了一阵疼痛,我冒昧地作了这样的解释。“但就那样也不至于生病。”我趁劳埃德先生取了一撮鼻烟抽起来时说。

他把烟盒放进背心口袋。这时,铃声大响,佣人们去吃饭了,药剂师清楚是怎么回事。“那是叫你的,保姆,”他说,“你可以出去啦,我来劝一劝简小姐,等着你回来,”

贝茜本想留下来,但又不能不走,准时吃饭是盖茨黑德府的一条规矩。“你不是认为摔了跤才生病吧?究竟怎么回事呢?”贝茜一走,劳埃德先生便追问道。“他们把我关在一间闹鬼的房子里,整整一天。”

我看到劳埃德先生微微一笑,同时又皱起眉头来:“鬼?瞧,你毕竟还是个孩子!你怕鬼吗?”“里德先生的鬼魂我是怕的,他就死在那房子里,还在那里停过灵。无论贝茜,还是别人,都不敢进去,她们不在夜里进那房间的。多狠心呀,把我一个人单独关在里面,连根蜡烛也不点。心肠那么狠,我一辈子都不会忘的。”“胡说!就因为这个使你心里难过?现在是白天,你还害怕吗?”“现在不怕,不过马上又要到黑夜了。另外,我不快乐,很难过,为的是别的事情。”“别的什么事?能让我听听吗?”

我多么希望能真实回答这个问题!然而要作出回答又多么困难:孩子们能够感觉,但无法分析自己的感觉,即使部分能够意会,分析的过程也难以言传。但是我又怕失去这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倾吐心声的机会,因此急促不安地停了一停之后,便想出一个虽不详细却很真实的回答。“可能是因为我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的原因。”“可是你有一位和蔼可亲的舅母,还有表兄妹们。”

我又停了停,然后拙笨地说:“可是约翰·里德把我推倒了,舅妈又把我关在红房子里。”

劳埃德先生再次掏出了鼻烟盒。“盖茨黑德府的房子多漂亮啊?”“让你住那么好一个地方,你还不高兴?”“这又不是我的房子,先生。艾博特就说我比这儿的佣人还低一等呢。”“去!你总不至于闹得要离开这个好地方吧。”“要是我有地方去,我宁肯走。可是不等长大到成人我不可能离开盖茨黑德。”“也许可以,谁知道?除了里德太太,你还有别的亲戚吗?”“我以为没有了,先生。”“你父亲那边也没有了吗?”“我不知道,有一次我问过舅妈,舅妈说可能有些姓爱的亲戚,可人又穷,地位又低,她对他们的情况毫无了解。”“要是有这样的亲戚,你愿意去吗?”

我沉思起来,在大人看来贫穷显得冷酷无情,孩子则尤其如此。至于勤劳刻苦、令人敬佩的贫困,孩子们不能了解。他们认为这个字眼始终与衣衫槛褛、食品匮乏、壁炉无火、行为粗鲁以及低贱的恶习联系起来。对我来说,贫困等于堕落。“不,我不愿与穷人在一起。”这就是我的回答。“即使他们对你很好也不愿意?”

我摇了摇头,不懂穷人怎么会对人仁慈,不用说我还得学他们的言谈,与他们一样没有文化,长大了像常见到的那种贫苦女人那样,坐在盖茨黑德府茅屋门口,奶孩子或者搓洗衣服。不,我可不愿意,宁愿不要身份来换取自由。“但是你的亲戚那么穷,是靠干什么谋生的?”“我说不知道。里德舅妈说,要是我有亲戚,一定是一群乞丐的,我可不愿去当乞丐。”“你想读书吗?”

我再次沉思起来。我根本不知道学校是什么,只是听贝茜偶尔说起过,那个地方,女孩子带足枷坐着,戴着脊骨矫正板,还必须要非常文雅和规矩才行。约翰·里德对学校痛恨已极,还大骂过老师,不过他的感受不足为据。如果贝茜关于校纪的说法(她来盖茨黑德之前,从她主人家一些年轻小姐那儿收集来的)有些耸人听闻,那么她细说的关于那些小姐所学得的知识,我以为也肯定令人向往。她有声有色地说起了她们描绘的风景画和花卉画;说起了她们能唱的歌,能弹的曲,能编织的钱包,能翻译的法文书,一直谈得我听着听着就为之神往,跃跃欲试。更何况上学也是改换环境,也是一次远行,意味着同盖茨黑德完全决裂,意味着踏上新的生活旅程。“我真的愿意去上学,”这是我深思熟虑之后轻声说出的。“唉,唉,谁知道后来会怎样呢?”劳埃德先生站起身来说。“这孩子应当换换环境,换换地方,”他自言自语地补充说,“神经不是很好。”

这时,贝茜回来了,只听得见砂石路上响起了隆隆的马车声。“是你们太太回来了吗,保姆?”劳埃德先生问道。“我认为我得跟她谈一谈。”

贝茜引路请他进早餐室,从以后发生的情况可以推测,药剂师在随后与里德太太的会见中,大胆建议让我去上学。无疑,这个建议被接受了。一天夜里,艾博特和贝茜坐在保育室里,闲聊时,谈起了这件事。那时,我已经上床,她们以为我睡着了。艾博特说:“我以为太太一定想摆脱这个既讨厌、品质又差的孩子,她那样子就好像眼睛总盯着每个人,背地里在搞什么鬼似的。”我以为艾博特准认为我是童年的盖伊·福克斯式人物了。

就是这一回,我从艾博特与贝茜的谈话中第一次知道,我父亲生前是个牧师,我母亲违背了朋友们的愿望嫁给他了,他们认为这桩婚事有失她的身份。我的外祖父里德,因为我母亲嫁给我父亲,一气之下同她断绝了父女关系,没留给她一分钱。我父母亲结婚才一年,父亲得了斑疹伤寒,因为他奔走于畜牧师供职地区——一个大工业城镇的穷人中间,而当时这个地方流行着斑疹伤寒。我母亲从父亲那儿染上了同一疾病,结果父母前后双双故去。相差不到一个月。

贝茜听了这番话便长叹一声说:“可怜的简小姐真是苦命的孩子啊,艾博特。”“对呀,”艾博特回答,“她要是漂亮可爱,别人倒也会可怜她,可是像她那样的丑小鸭,实在令人厌烦。”“确实如此,”贝茜表示同意,“至少在同样环境下,乔治亚娜这样的美人儿更加招人喜爱。”“对呀,我就是喜欢乔治亚娜小姐!”狂热的艾博特叫道,“真是个小宝贝,长长的卷发,蓝蓝的眼睛,还有那么可爱的肤色,比画出来的还漂亮!贝茜,晚餐我真想吃威尔士兔子。”“我也是——外加烤洋葱。走,我们下楼去。”她们走了。

第4章

伊丽莎和乔治亚娜分明是按吩咐行事,尽量少同我在一起。而约翰一见我就装鬼脸,有一次竟还想对我大打出手。像上次一样,我怒不可遏、忍无可忍,激起了一种反抗的本性,一下子扑了上去。他一想还是住手的好,便离开了我,一边破口大骂,诬告我撕裂了他的鼻子。我的拳头确实瞄准了他的鼻子,使足力气狠狠一击。我看这一招还有我的目光使他吓破了胆时,我真想乘胜攻击,达到目的,可是他已经逃到他妈妈那里了。我听他哭哭啼啼,开始说“那个讨厌的简·爱”如何像疯猫一样扑向他的故事。但他的哭诉立即被厉声打断了。“别同我提起她了,约翰。我同你说过不要同她接近,她不值得搭理。我不愿意你或者你妹妹同她在一块玩。”

这时,我扑出栏杆,向他们大叫了一声:“他们还不配同我交往呢。”

尽管里德太太的体形有些臃肿,但一听见我这不可思议的大胆反抗,竟然敏捷地蹬蹬跑上楼梯,凶狠地把我拖进保育室,按倒在小床的床沿上,气势汹汹地看着我,从此我那天再也不敢从那里爬起来,或是再吭一声了。“要是里德先生还活着,你也会这样吗?”我似乎无意中问了这个问题。我说似乎无意,是因为我的舌头好像不由自主地露出了这句话,完全是随意倾吐,不受控制。“什么,”里德太太怔住了。她的灰色眸子显得惶惶不安,流露出了几乎绝望恐惧的神色。她从我的胳膊中抽回手,愣愣盯着我,好像真的搞不懂我究竟是个孩子还是魔鬼。这时,我左右为难了。“里德舅舅在天堂里,你做的和想的,他都知道。我爸爸妈妈也知道。他们知道你把我关了一整天,还恨不得我马上死掉。”

里德太太马上便定下神来,狠命推搡我,扇我耳光,然后气咻咻地扔下我就走。在留下的时间里,贝茜不厌其烦地进行了长达一个小时的说教,证实我无非是家里养大的最不可救药的孩子,搞得我也有点半信半疑。因为我确实觉得,在我心里翻滚的只有罪恶感。

两个半月转眼已逝去。在盖茨黑德,圣诞节和元旦依旧喜气洋洋地庆贺一番,相互交换礼物,举行圣诞晚餐和晚会,当然,这些享受是没有我的份的,我的那份乐趣是每天眼看着伊丽莎和乔治亚娜的打扮,看她们着薄纱上衣,系大红腰带,披着精心制作的卷发下楼到客厅去。随后倾听楼下传来美妙的音乐声,管家和仆人匆匆的脚步声,上点心时杯盘磕碰的叮哨声,随着客厅门开关时不时传来的谈话声。听烦了,我会离开楼梯口,走进孤寂的保育室。那里尽管也有些悲哀,但心里并不难过,说实话,我绝对不想去凑热闹,因为就是去了,没有人理我,要是贝茜肯好好陪我,我觉得与她在一起,安静地度过几个夜晚倒也算是享受,强似在满屋少爷小姐、太太先生中间、里德太太令人畏惧的目光下,挨过那些时刻,但是,贝茜往往把小姐们一打扮好,便转身上厨房、女管家室凑热闹去了,还总把蜡烛也带走。随后,我把玩偶放在膝头静坐着,直至炉火慢慢暗淡,还不时东瞧西望,弄清楚除了我没有更可怕的东西光临这昏暗的房间,待到余烬褪为暗红色,我便匆匆忙忙脱下衣裤,钻进被子里,躲避寒冷与黑暗,我常把玩偶随身带到床上。人总得爱点什么,在缺少更值得爱的东西的时候,我便设想以珍爱一个褪了色的布偶来获得欢乐,尽管这个玩偶已经破烂不堪,不再吸引人了,此刻想起这件往事,也令我迷惑不解,当时,我是带着多么荒谬的虔诚来溺爱这小玩具的呀!我还有点相信它有生命感觉,只有把它裹进了睡袍我才能入睡,一旦它暖洋洋安然无恙地躺在那里,我便觉得高兴多了,而且这玩偶似乎也有同感。

客人们散去了,才等到贝茜上楼的脚步声,有时她会在中间上楼来,找顶针或剪刀,或者端上一个小面包、奶酪饼什么的给我吃。她就坐在床上看着我吃,我一吃完,她会替我把被子盖好,亲着我,说:“晚安,简小姐。”贝茜和颜悦色的时候,我就感觉她是人世间最好、最漂亮、最善良的人,我真希望她总是那样该多好,那么友善,不要老是支使我,骂我,无理教训我,我现在想来,贝茜·李一定是位很聪慧的姑娘,因为她干什么都行,还有善讲故事的天赋,至少保育室故事留给我的印象,让我可以作出这样的判断。如果我对她的脸蛋和身材没有记错,那她还长得很漂亮。在我的记忆中,她是个体形婀娜的少妇,有着墨色的头发,乌黑的眼睛,端正的五官和光滑的皮肤,但她脾气古怪,缺少原则性和正义感。尽管如此,在盖茨黑德府的人中,我最喜欢她。

那是1月15日早上9点,贝茜已下楼去用早餐,我的表兄妹们还没有被叫到他们妈妈身边。伊丽莎正戴上宽边帽,穿上暖洋洋的园艺服,去喂她的家禽。这活儿她特感兴趣,并不逊色于把鸡鱼卖给女管家,把所得钱自己端起来,她有做买卖的才能,有特殊地赚钱瘾,不仅表现在出售鸡蛋和鸡方面,而且也在跟园艺工就花茎、花籽和插枝而拼命讨价还价上显露出来,里德太太曾吩咐园艺工,凡是伊丽莎想卖掉的花圃产品,他都得全部买下。而要是能赚大钱,伊丽莎宁肯卖掉自己的头发也毫无怨言。至于所得的钱,开始她用破布或陈旧的卷发纸包好,藏在偏僻的角落里。

但后来其中一些秘藏物被女佣发现,她害怕有一天失去她值钱的宝藏,同意由她母亲照管,收取近乎高利贷的利息——百分之五十或六十,一个季度索讨一次。她还有一个小账本,算得毫厘不差。

乔治亚娜坐在一条高脚凳上,对镜梳理着自己的头发。她把一朵朵人造花和一根根褪色的羽毛插到卷发上,这些东西是她在阁楼上的一个抽屉里翻到的。我正在铺床,因为根据贝茜的严厉要求,我必须在她回来之前把一切都收拾妥当(贝茜现在往往把我当作保育室女佣下手来使唤,吩咐我整理房间、擦掉椅子上的灰尘等等),我摊开被子,叠好睡衣后,向窗子走去,正想把散乱的图画书和玩偶家具摆好,却突然传来了乔治亚娜疯狂的叫喊不许我动她的玩具(因为这些椅子、镜子、小盘子和小杯子都是她的财产),所以我停下手。一时无事可做,便开始往冻结在窗上的霜花哈气,在玻璃上化开了一小块地方,透过它可以看见外面的院落,那里的一切在严霜的威力之下,好像凝固了似的漠然不动。

从这扇窗子后看得清门房和马车道。我在蒙着一簇簇银白色霜花的窗玻璃上,正哈出一块可以向外眺望的地方时,只见大门开了,一辆马车驶了进来,我毫无兴趣地看着它爬上小道,因为尽管马车经常来盖茨黑德府,却从未进来一位我所感兴趣的客人。这辆车在房子前停下,门铃大响,来客被请进了门,既然这种事情与我无关,百无聊赖之中,我便被一种更有生气的景象吸引了。只见一只小小的、饿坏了的知更鸟,从不知什么地方飞来,落在紧贴靠窗的墙上一棵光秃秃的樱桃树枝头上,叽叽喳喳叫个不停。这时,桌上放着我早饭时吃剩的牛奶和面包,我把一小块面包弄碎,正准备推窗把它放到窗沿上喂小鸟时,贝茜奔上楼梯,走进了保育室。“简小姐,把围裙脱掉。你在那儿做什么呀?今天早上擦了脸,洗了手了吗?”

我先没有回答,自顾又推了一下窗子,因为我要让这鸟儿能吃到面包。窗子推开了,我撒出了面包屑,有的落在石头窗沿上,有的落在樱桃树枝上。随后我关好窗,一面回答说:“没有呢,贝茜,我才掸好灰尘。”“你这个粗心大意的淘气鬼!你在干什么呀?你的脸红什么?好像干了什么坏事似的,你开窗干什么?”

贝茜似乎很匆忙,来不及听我解释。她将我一把拖到洗脸架前,不由分说往我脸上、手上擦了肥皂,抹上水,用一块粗糙的毛巾一擦,虽然重手重脚,倒也干脆爽快。她又用一把粗毛刷子,把我的头清理了一番,脱下我的围裙,急急忙忙把我领到楼梯口,吩咐我自己下楼去,说是早餐室有人找我。

我本想问她是谁在找我,问一下里德太太是不是在那里。可是贝茜已经走了,并且关上了保育室的门,我极不情愿地走下楼梯。近三个月来,我从没被叫到里德太太跟前。由于在保育室里禁锢了那么久,早餐室、餐室和客厅都成了令我恐惧的地方,一跨进去便感到不安。

这时,我站在空空荡荡的大厅里,面前就是餐室的门。我停住了脚步,腿直发抖,可怜的胆小鬼,那时候不公的惩罚竟使她怕成了那个样子!我既不敢退后返回保育室,又怕往前走向客厅。我进退不得、犹犹豫豫地站着,直到早餐室一阵喧闹的铃声使我横下了心来:我非进去不可了。“会是谁找我呢?”我心里有点纳闷,一面用两只手去转动僵硬的门把手,足有一两秒钟,那把手纹丝不动,“除了里德舅妈之外,我还会在客厅里见到谁呢?男人还是女人?”把手转动了一下,门开了。我进去行了一个低低的屈膝礼,抬起头来竟看见了一根黑色的柱子!至少猛的一看是如此。那笔直、狭小裹着貂皮的东西笔直地立在地毯上,那张凶神般的脸,像是雕刻成的假面,置于柱子顶端好像柱顶似的。

里德太太坐在壁炉旁以往所坐的位置上,她示意我走近他。我照着做了。她向那个面无表情的陌生人说:“这就是我跟你谈起过的小女孩。”

他——因为是个男人——缓慢地把头转向我站立的地方,用他那双浓眉下闪着奇特的眼光的灰色眼睛仔细地看着我,随后他严肃地问:“个子这么矮,几岁了?”“10岁。”“这么大了?”他怀疑地问道。随后又认真打量了我几分钟,马上跟我说起话来。“你叫什么名字,小姑娘?”“简·爱,先生。”

说完,我抬起头来,我感觉他是位身材魁梧的人,不过,那时我自己是个小不点。他的五官粗大,面部的每根线条,都是一样的粗糙和呆板。“瞧,简·爱,你是个好孩子吗?”

我不敢回答说“是的”,我生活的环境里的人都持有不同的看法,所以我没有说话。里德太太猛劲摇了一下头,等于替我做了回答,并补充说:“这个话题最好暂时不谈,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很遗憾听你这么说,我必须同她谈一谈。”他俯下挺拔的身子,一屁股坐进里德太太对面的扶手椅里。“过来,”他说。

我走过地毯,他让我站在他面前,这时他的脸与我的几乎处在同一个水平面上,那是一张多么奇怪的脸呀!高大的鼻子,难看的嘴巴,还有那一口黄色的大板牙!“一个淘气孩子的模样最让人痛心,”他开始说,“特别是不听话的小姑娘。你知道坏人死后到哪里去吗?”“他们下地狱,”我的回答既现成又正统。“地狱是什么地方?你知道吗?”“是个火坑。”“你愿意掉到那个火坑里,永远被火烤吗?”“不,先生。”“那你怎样做才能躲避呢?”

我认真地想了一会儿,终于作出了使他们不满意的回答:“我得保持健康,我不想死去。”“你怎么可能保持健康呢?比你年龄小的孩子,每天都会死掉的。一两天前我才埋葬了一个仅仅五岁的孩子,一个好孩子,现在他的灵魂已经上了天,要是你被召唤去的话,恐怕很难能同他一样了。”

我没法消除他的疑虑,便只好低下头去看他那双站立在地毯上的大脚,还叹了一口气,恨不得自己离得远一些。“但愿你的叹息是出自内心的,但愿你已后悔不该给你的大恩人带来不愉快。”“恩人!恩人!”我心里重复着,“里德太太是我的恩人?要真是这样,那么我宁肯不要这个恩人。”“你早晚都祷告吗?”大个子男人继续说。“是的,先生。”“你读《圣经》吗?”“有时候读。”“喜欢读吗?喜欢哪些章节?”“我喜欢《启示录》、《但以理书》、《创世纪》和《撒母耳记》,以及《出埃及记》的一小部分,《列王记》和《历代志》的几个部分,还有《约伯纪》和《约拿书》。”“还有《诗篇》呢?你也愿意看吗?”“不愿意,先生。”“不愿意?哎呀,真让人吃惊!有个小男孩,比你年龄还小,却能背六首赞美诗。你要是问他,愿意吃姜饼呢,还是背一首赞美诗,他就会说:‘啊,背赞美诗!因为天使也在唱。’还说:‘我真愿意当一个人间的小天使,’随后他得到了两块姜饼,他小小年纪就那么虔诚。”“赞美诗没有意思,”我说。“这说明你心不好,你应当祈求上帝给你换一颗新的纯洁的心,把那颗石头般的心换掉,赐给你一颗有血有肉的心。”

我正要问他怎么换,里德太太说话了,吩咐我坐下来,然后她接着说了下去。“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我相信三个星期以前我给你的信中已经提到,这个小姑娘缺少正常的人品与气质。如果你批准她进罗沃德学校,我希望校长和教师们对她严加管教,尤其要提防她身上最大的毛病,一种爱说谎的坏毛病。我当着你的面说这件事,简,目的是让你不好再欺骗布罗克赫斯特先生。”

我特别害怕里德太太,讨厌她,因为她生来就爱恶毒地伤害我,在她面前我感到恐惧痛苦。不管我怎么陪着小心顺从讨好,千方百计讨她欢心,我的努力始终毫无收效,并被报之以上述这类说法。她当着陌生人的面,竟如此指控我,实在伤透了我的心。我依稀感到,她抹去了我对新生活持有的希望,这种生活是她特意给我安排的。尽管我不能流露自己的感情,但我觉得,她在通向我未来的道路上,播下了反感和无情的种子。我看到自己在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的眼中,已变成了一个无可救药孩子,我还能有什么办法来证明自己是个好孩子呢?“说实在的,没有。”我以为。一面竭力忍住哭泣,急忙擦掉几滴眼泪,露出无可奈何的痛苦的表情。“在孩子身上,欺骗是一种可怕的缺点,”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说,“它相当于说谎,而所有的说谎者,都有份儿落到燃烧着硫磺烈火的湖里。不过,我们会对她严加管教,我要告诉坦普尔小姐和教师们。”“我希望根据她的前途来培养她,”里德太太继续说,“使她成为有用之材,永远保持谦逊。至于假期嘛,只要你准许,就让她一直呆在罗沃德吧。”“你的决定无比英明,太太,”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回答,“谦逊是基督教徒的美德,对罗沃德的学生尤其适用。为此我下了指令,要特别注重在学生中培养这种品质。我已经研究过怎样最有效地控制他们世俗的矫情。最近,我还得到了可喜的依据,证明我做的是正确的。我的第二个女儿奥古斯塔随同她妈妈访问了学校,一回来她就嚷嚷着说:‘啊,亲爱的爸爸,罗沃德学校的姑娘都显得好文静,好朴实呀!头发都梳到了耳后,都戴着长长的围裙,上衣外面都有一个用亚麻细布做的小口袋,他们几乎就同穷人家的孩子一样!还有,’她说,‘她们都瞧着我和妈妈的衣着,似乎从来没有看到过一件丝裙似的。’”“这种状况我十分满意,”里德太太回答道,“就是找遍整个英国,也很难找到一个更适合像简·爱这样孩子生活的地方了。韧性,我亲爱的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我主张干什么都要有韧性。”“夫人,韧性是基督徒的首要职责。它贯穿于罗沃德学校的一切安排之中:吃得简单,穿得朴实,住得随便,养成吃苦耐劳、做事讨好的习惯。在学校里,在寄宿者中间,这一切都已很普遍了。”“说得很对,先生。那我可以相信这孩子已被罗沃德学校收为学生,并根据她的地位和前途加以教育了,对吗?”“太太,你可以这么说。她将像苗圃里的花草一样受到精心照顾,我相信她会因为无比幸运地被选中而感高兴。”“既然这样,我会尽快送她来的,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因为说真的,我急于放下这付令人厌烦的担子呢。”“确实,的确是这样,太太。现在我就向你告辞了。一两周之后我要回到布罗克赫斯特府去,我的好朋友——一位副主教不许我早走。我会通知坦普尔小姐,一位新来的姑娘要到了。这样,接待她就不会有什么困难了。再见。”“再见,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请向布罗克赫斯特太太和小姐,向奥古斯塔、西奥多和布劳顿·布罗克赫斯特少爷问好。”“好的,太太。小姑娘,这本《儿童指南》,祷告后再读,特别要注意那个部分,说的是‘一个满口谎言、欺骗成性的淘气鬼,玛莎·格XX暴死的经过’。”

说完,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把一本装有封皮的薄薄小册子塞进我手里,打铃让人备好马车,便离去了。

房间里只有里德太太和我。她在做针线活,我在看着她,当时里德太太也许才三十六七岁年龄,是个体魄强健的女人,肩膀宽阔,四肢发达,中等身材,体形匀称,她的下腭很发达并结实,因此她的脸也就有些大了。她的眉毛很低,下巴大而突出,嘴巴和鼻子倒是满好看的。在她浅色的眉毛下,闪动着一双冷漠的眼睛。她的皮肤黝黑而灰暗,头发近似亚麻色。她的身体很好,从不生病。她是一位精明干练的总管,家庭和租赁的产业都由她一手操持。只有她的孩子有时敢蔑视她的权威,不以为然。她穿着讲究,她的风度和举止有助于衬托出她漂亮的服饰。

我坐在一条矮凳上,离她的扶手椅有几码远,打量着她的身材。仔细端详着她的面部。我手里拿着《儿童指南》,他们曾把这个故事作为一种适当的警告引起我注意。刚才发生的一切,里德太太跟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所说的关于我的话,他们谈话的内容,仍在耳边回响并刺痛了我的心。每句话都那么刺耳那么难听。此刻,我的内心正燃起一腔反抗的火焰。里德太太放下手头的活儿,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她的手指也同时停止了针线活计。“出去,回到保育室去。”她命令道。我的神情或者别的什么想必让她感到讨厌,因为她说话时尽可能克制着,却仍然极其愤怒。我站起身来,走到门边,却又回来,穿过房间到了窗前,一直走到她面前。

我必须要说了,我被践踏得够了,我必须反抗。可是怎么反抗呢,我有什么办法来回击对手呢?我鼓足勇气,正面向她发动了进攻:“我不骗人,要是我骗,我会说我爱你。但我告诉你,我不爱你,除了约翰·里德,你是世界上最讨厌的人,这本《儿童指南》,你完全可以送给你的女儿乔治亚娜,因为说谎的是她,不是我。”

里德太太的手仍在干她的活儿,冰冷冷的目光,继续阴狠狠地盯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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