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茨杰拉德作品全集:所有悲伤的年轻人(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8-09 04: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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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菲茨杰拉德

出版社:浙江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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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茨杰拉德作品全集:所有悲伤的年轻人

菲茨杰拉德作品全集:所有悲伤的年轻人试读:

阔少爷

如果从某一个具体的人开始写起,还没有等你来得及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儿,你就会发觉,你居然已经创作出了一个典型;倘若你从某一个典型开始写起,结果却发觉,你创作出来的居然是个——什么也算不上的东西。这是因为,我们大家都是精神很不正常的怪物,在我们的面孔和声音的背后,我们更是古怪到了不想让任何人了解、自己也不想了解的地步。每当我听到有人标榜自己是一个“平凡、诚实、开朗的人”的时候,我就会非常自信地认为,此人身上肯定有某种确凿无疑的、说不定还是特别吓人的反常之处,这一点他自己也心知肚明,因而想把它隐藏起来——而他之所以坚称自己是一个平凡、诚实、开朗的人,不过是他时刻在提醒自己要把自身所存在的重大问题遮掩好的一种方法罢了。

这里可没有什么典型,也没有多少人物。这里只有这样一位阔少爷,而且这篇小说描写的就是他的生平故事,并不是他那几个兄弟的生平故事。我这辈子就生活在他这几个兄弟的圈子里,然而这位阔少爷却一直是我的朋友。此外,倘若我真要描写他这几个兄弟的话,那我从一开始就应该对所有的谎言逐一加以驳斥,这些谎言有些是穷人在议论富人时说出来的,有些则是那些富人在讲述他们自己的事情时讲出来的——他们营造出的是这样一套荒诞不经的结构,每当我们随手拿起一本描写富人的作品时,总有某种直觉会让我们做好心理准备:你就等着看不真实的东西吧。甚至连那些头脑聪明、充满激情、专门报道现实生活的人,也已把这个属于富人的国家描写得像仙境一样不真实了。

还是让我来讲讲那些大富豪们的情况吧。他们跟你我不一样。他们从小就拥有财富,而且坐享其成,但是这一点或多或少也影响了他们,造成了在我们态度强硬的地方,他们却心肠软弱,在我们深信不疑的地方,他们却冷嘲热讽,从某种程度上说,你如果不是生来就很富有的话,这一点是非常难以理解的。在他们的内心深处,他们总认为他们比我们强,因为我们不得不为自己的生计去四处奔波,去寻找生活的补偿和避难所。即便他们深入到我们这个世界里来,或者沦落到比我们还不如的地步,他们也照样会认为他们比我们强。他们这些人就是不一样。我能描写安森·亨特这位青年的唯一办法,就是努力去接近他,把他当作一个外国人,而且还要顽固地坚持我自己的观点。万一我接受了他的观点,哪怕只有那么一小会儿,我都会感到一派迷惘的——我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不过是一部有悖常理的电影而已。二

安森在六个子女中排行老大,有朝一日,这六个子女将会分割一笔数额达一千五百万美元的财产,况且他也到了开始懂事的年龄了——人应该在七岁就开始懂事了吧?——那时候正好是二十世纪之初,那些爱出风头的年轻女郎已经坐在电动“汽车”里招摇过市地行驶在第五大道上了。在那些日子里,他和他弟弟有一名英国籍的家庭女教师,这位家庭女教师说得一口非常清晰、干净利落也很好听的英语,于是,这兄弟俩说起话来渐渐也跟她一模一样了——他们字字句句都说得清脆利落、字正腔圆,绝不像我们这样呜里哇啦、口齿不清地说话。他们说起话来虽然并不完全像英国人的孩子,却已经学到了一种惟妙惟肖的口音,那是纽约市的时髦人士所特有的腔调。

这年夏天,他们把这六个孩子从坐落在第七十一号大街上的那幢别墅转移到位于康涅狄格州北部的一座大庄园里去了。那里可不是一个时髦的去处——安森的父亲想让他的儿女们尽可能晚一点儿知道人生的这一面。他这个人反正要比他那个阶层的人高明一些,而构成纽约上流社会的也就是他这个阶层的人,也比他所处的那个时代要高出一筹,他所处的那个时代就是以特别讲究派头和已经规约化了的庸俗之风为特色的“镀金时代”。因此,他要让他的儿子们逐步养成凡事都要专心致志的习惯,让他们练就一副健全的体魄,好让他们长大后能成为身心健康、事业有成的人。他和他太太总是尽其所能地时刻留意着他们的一举一动,直到那两个年龄大一些的男孩子离家去外地上学为止。不过,在规模如此宏大的庄园里,要想做到这一点也很困难——要是在那些面积小一些的,或者中等面积的屋子里,这种事情就简单多了,我自己的年轻时代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度过的——我从来没有远远超出过能听得见我母亲的呼唤声的范围,时时都能感觉到她就在身边,知道她是赞成抑或不赞成我的做法。

安森第一次切身体会到那种高人一等的优越感,是在他初到康涅狄格州的这个村落的时候,因为他发觉人们对他表示出的是那种半含着嫉妒的美国式的敬意。跟他一起玩耍的那些男孩子的家长们老是向他的爸爸和妈妈问好,每当他们自己的孩子被邀请到亨特家的豪宅里来做客时,他们都会隐隐约约地有些激动。他把这种情形当作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因此,每当他在哪一群人里没有成为众人瞩目的中心——不论在金钱方面、在地位方面,或是在威信方面,他就会变得有些不耐烦——在他后来的人生中,这种脾性一直都伴随着他。他不屑于跟别的孩子去争夺地位的高低、排名的先后——他指望着别人会把这种优先权拱手相让给他呢,一旦得不到,他便会缩回自己的家中。他家富裕得应有尽有,因为在东部地区,金钱多少还是一种带有封建色彩的东西,一种形成氏族集团的东西。在势利的西部地区,金钱则会使家族四分五裂,从而形成一个个“小群体”。

安森十八岁那年去纽黑文[1]的时候,就已经出落得身材高挑、体格健壮了,由于一向在学校里过着井然有序的生活,人显得眉清目秀的,气色也非常好。他的头发是黄色的,而且还颇有些滑稽地长在他的脑袋上,他的鼻子是鹰钩形的——这两样东西合在一起,就使他够不上英俊了——但是他具有一种充满自信的魅力,再加上他在一定程度上又有些桀骜不驯的做派,那些上流社会的人若是在大街上从他身边经过时,用不着向别人打听也会知道,他就是一个阔少爷,而且还在某一所最好的学校里就读过。不过,他那极度的优越感却也妨碍了他在念大学的时候成为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他那天马行空、独来独往的性格被人家误解为自恃清高、目中无人了,他不肯怀着应有的敬畏之心去遵从耶鲁大学的校规的表现,似乎就是对所有那些已经在这样做的人的一种蔑视。所以,在离毕业之日还遥遥无期的时候,他就开始把生活的中心转移到纽约来了。

到了纽约,他就感到如鱼得水了——这里有他自己家的房子,有“你今后恐怕再也寻觅不到的那种用人”,还有他自己的家人——因为他脾气好,又有一定的办事能力,很快就成了这个家庭的中心。除此之外,还有那些为刚刚步入社交界的青年男女举行的各种舞会,还有形形色色的男性夜总会里的那种充满阳刚之气的男性世界,以及偶尔跟那些风流成性的姑娘们在一起时放浪形骸的狂欢作乐,那种女孩子在纽黑文只有从第五排座位里才能找得到。他的种种抱负全都普通得很——甚至包括他遐想着有朝一日会结婚的那种无可指责的幻影,不过,他的那些抱负倒是跟大多数青年男子的抱负大不相同的,因为他的那些抱负并没有笼罩在迷雾之中,根本没有那种时而被称之为“理想主义”、时而被称之为“幻想”的特点。对于这个到处都充斥着高度聚财和高度挥霍、离婚和放荡、势利和特权的世界,安森都毫无保留地照单全收了。我们这些人的大部分人生都是以某种妥协而告终的——他的人生却是以妥协开始的。

我和他初次见面是在1917年的晚夏,那时恰逢他从耶鲁大学毕业,于是,跟我们这些人一样,他也被卷入了这场战争系统化的歇斯底里大发作中。他穿上了那身海军航空兵的蓝绿色军装,南下到了彭萨科拉[2],在那儿,宾馆的管弦乐队在演奏着《很抱歉,亲爱的》,而我们这些年轻军官则在搂着姑娘们跳舞。人人都喜欢他,尽管他总是与那些酒徒为伍,也算不上一名特别出色的飞行员,甚至连那些教官们都对他另眼相看呢。他常常跟他们泡在一块儿漫无止境地侃大山,说起话来既充满自信,又很有条理——说来说去,最终总免不了要说他自己,或者,更多的时候,说另外某个军官,说他是如何摆脱某个迫在眉睫的麻烦事儿的。他爱吃喝交际,爱说淫猥下流的话,劲头十足地渴望着到处去寻欢作乐,所以,当他后来爱上了一个思想保守、举止相当规矩的女孩子时,我们都感到十分惊讶。

那姑娘名叫葆拉·勒让德尔,是个浅黑色皮肤、表情严肃端庄的美人儿,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的某个地方。她家在此地一直保留着一幢过冬用的别墅,就在城外不远的地方,她虽说总是一本正经的样子,却极其讨人喜欢;世上有不少唯我独尊的男人,这等男人是受不了女人的脾气的。不过,安森却不是这号人,然而我没法理解的是,对于他那思维敏捷,而且多少还有些玩世不恭的头脑来说,她的“真诚”到底有多大的吸引力——用“真诚”这个词语来形容她最恰如其分了。

不管怎么说,反正他们相爱了——而且是按照她提出的条件相爱的。他再也不来参加在德·索塔酒吧里举行的暮色时分的聚会了,无论什么时候,人们只要看见他俩在一起,就会觉得他俩一直在进行着一场漫长而又严肃的对话,这场对话一定已经持续好几个星期了。过了很久以后,他才告诉我说,那场对话其实并没有涉及任何实质性的话题,不过是双方在各抒己见地聊着一些很不成熟,甚至是毫无意义的话罢了——后来,有关情感方面的内容终于渐渐增多了,却并不是从言谈中滋生出来的,而是从谈话时的那种十分严肃的气氛中滋生出来的。这简直就像在施行某种催眠术嘛。他们的谈话时常会受到干扰,让位给那种已经失去阳刚之气的幽默,全然没有我们所说的那种乐趣了;等到他们单独在一起时,这场对话又会再度进行下去,既庄重,又低调,而且还用装腔作势的声音说话,目的就是想让彼此都能在感情和思想上有一种和谐融洽的感觉。他们渐渐开始讨厌一切干扰了,对于那些拿生活当笑料的插科打诨也毫无反应,甚至对同龄人的那些还算温和的挖苦话也一概不予理会。只要这种对话在继续进行着,他们就感到快乐,而且还沉浸在那种一本正经的气氛中,就像沐浴在琥珀色的篝火的亮光中一样。到快要结束的时候,有一种忽然冒出来的干扰他们却一点儿也不讨厌——谈话开始被情欲所干扰了。

说来还真奇怪,安森居然也跟她一样完全沉浸在这种对话之中了,而且也同样被这种对话深深打动了,然而,与此同时,他也很清楚,他这边的许多话都不是真心实意的,而她那边的许多话则纯然就是些简单、肤浅的谈吐而已。起初,他也瞧不起她在感情上过于简单直白的言谈,不过,因为有了他的爱情,她的性格竟也变得深沉、成熟起来,于是,他也就不能再瞧不起她那些简单直白的言谈了。他的感觉是,如果他能走进葆拉那温馨而又安稳的生活,他一定会很幸福的。经过这么长时间的交谈,他们彼此也有了思想准备,什么拘谨也都消除了——他便把自己从那些更加喜欢冒险猎奇的女人身上学来的招数教给了她一些,她也怀着一种痴迷的、神圣的强烈感情欣然做出了响应。有一天晚上,在一场舞会结束之后,他们在谈婚论嫁这件事上达成了一致意见,于是,他便给他母亲写了一封很长的信,告诉了母亲有关她的情况。第二天,葆拉便告诉他说,她其实是很有钱的,她拥有一笔将近一百万美元的个人财产呢。三

那种情形倒还真像他们有可能说过:“我们俩都一无所有,我们将在一起过穷日子”这样的话——结果却发现他们居然很富有,那种喜出望外的高兴劲儿一点儿也不亚于这种情形。这也使他们在思想和情感上有了相同的经历过风险的体会。然而,当安森在四月里休假,葆拉和她母亲陪伴他一起来到北方的时候,他家在纽约的显赫地位和他们的生活水准,却在她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等到她第一次单独和安森一起待在他少年时期曾经嬉戏玩耍过的那些房间里时,她心中便充满了一种舒适安逸的感情,仿佛她已经提前领略到了无与伦比的安全感,提前享受到了无与伦比的呵护似的。那些琳琅满目的照片,有安森第一次上学时头戴一顶无檐便帽的照片,有安森在某个神秘的已经被遗忘了的夏天带着那个小甜心骑在马背上的照片,有安森在一次婚礼上与一群快乐的迎宾员和女傧相的合影,这些照片使她不由得嫉妒起他过去的那段没有她在其中的生活来,他这个说一不二的人看来确实已经把他曾经拥有过的这一切都彻底收拢起来了,彻底把它们典型化了,使她萌生出了要立即嫁给他,并以他妻子的身份返回彭萨科拉去的念头。

可是,立即结婚这件事他们并没有商议过——甚至连订婚这件事也还得保密呢,要等到战争结束之后才能向外界宣布。当她忽然意识到他的休假已经只剩下了两天时,她的不满便渐渐凝结成了一个明确的意向,要设法让他像她自己一样不愿再等下去。他们正要驱车去乡下吃晚饭,她决定当晚就强行采取措施,好让这件事有个结果。

且说葆拉有一个表姐,此时就跟他们一起住在里茨大酒店里,她是个不苟言笑、说话尖酸刻薄的姑娘,她很喜欢葆拉,但是对葆拉的那场洋洋大观的订婚仪式也多少有些嫉妒。由于葆拉正在忙着梳妆打扮,迟迟没有出来,这位不打算去参加此次聚会的表姐,便在这套豪华套房的客厅里接待了安森。

安森五点钟的时候跟几个朋友相聚在一起,大家毫无节制地开怀畅饮了足足一个小时的酒。他适时离开了耶鲁俱乐部,是他母亲的司机开车送他到里茨大酒店来的,可是他平日的风采却已不见了踪影,再加上有暖气的客厅里的热浪的冲击,他顿时感到头晕目眩起来。他知道自己有些失态,因而觉得既好笑又有些难为情。

葆拉的这位表姐虽说已经二十五岁了,却依然特别的天真幼稚,起初还没有看出来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她以前从没见过安森,因此,看见他在那儿嘟嘟囔囔地说着一些莫名其妙的话,还差点儿从座椅上摔下来,便感到十分惊讶,要不是葆拉出来了,她怎么也想不到,她本以为是干洗过的军装所发出的那种气味,竟然是地道的威士忌的气味。但是葆拉一出来就明白了。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要趁她母亲还没有看见安森,赶紧先把他打发走,她表姐看了看她的眼神,也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

葆拉和安森下楼来到那辆豪华型大轿车前,却发现车里还有两个人,都在呼呼大睡,他俩就是先前跟安森在耶鲁俱乐部里一起喝酒的人,也是来参加这次聚会的。他已经完全不记得他俩还在车子里。在去亨普斯特德[3]的途中,他们醒了,接着便唱起歌来。其中有几首歌的歌词十分粗俗,尽管葆拉在竭力隐忍着,因为安森倒没有口无遮拦地说出什么不该说的粗话来,但是由于难堪和嫌恶,她把嘴唇抿得紧紧的。

留在旅馆里的那位表姐,仍然还是一头雾水,又有些焦躁,把刚才发生的事儿思来想去,最后还是忍不住走进了勒让德尔太太的卧室,对她说:“他是不是很滑稽呀?”“谁很滑稽啊?”“哎呀——亨特先生呗。他好像挺滑稽的。”

勒让德尔太太警惕地朝她看了看。“他怎么会很滑稽呢?”“哎呀,他说他是法国人。我还真不知道他是法国人呢。”“简直是荒唐。一定是你搞错了吧。”她微笑着说,“那是他在开玩笑呢。”

表姐执拗地摇着头。“不会吧。他说他是在法国长大的。他说他一句英语也不会说,所以他没法跟我交谈。而且他也真的开不了口呢!”

勒让德尔太太不耐烦地扭过脸去望着别处,偏巧那位表姐又若有所思地补了一句:“大概是因为他酒喝多了的缘故吧。”说完便走出了屋子。

这位表姐出于好奇的告密说的全都是实情。安森是因为发觉自己说话口齿不清,连舌头也不听使唤,才迫不得已地找了这个非同寻常的借口,声称自己不会说英语的。过了若干年以后,他还时常向人讲起这段往事,而且一说到此事就忍不住要捧腹大笑,因为这段回忆总是让他暗自觉得好笑。

在接下来的那一个小时里,勒让德尔太太先后朝亨普斯特德那边打了五次电话。等到她终于接通了,那边又拖延了十分钟,这才听见了葆拉在电话里的声音。“乔表姐刚才告诉我说,安森喝醉了。”“啊,没有……”“啊,没错。乔表姐是这么说的,他喝醉了。他居然对她说他是法国人,还从椅子上摔了下来,举止也有失体统,看样子他确实醉得很厉害。我希望你不要把他带到家里来。”“妈妈,他没事儿!请你不要操心——”“可是,我实在放心不下呀。我觉得这事儿太让人担忧了。我要你答应我,别把他带到家里来。”“这事儿我来处理吧,妈妈……”“我希望你不要把他带到家里来。”“行啦,妈妈。再见吧。”“现在就要把话说定,葆拉。你就另找人送你回来吧。”

葆拉心事重重地从耳边取下电话听筒,随手把它挂好。她的一张脸涨得通红,心里感到既无奈又恼火。安森正七仰八叉地熟睡在楼上的一间卧室里呢,而楼下的宴会也乱糟糟地快要收场了。

那一个小时的驱车赶路,多少使他清醒了点儿——他的到来只是引起了众人的一阵哄堂大笑——而葆拉满心希望的则是,不管怎么样,只要今天晚上别让大伙儿扫兴就行,没想到,他晚宴前又冒冒失失地喝下了两杯鸡尾酒,这就雪上加霜地使这场灾难变得无法挽回了。他吵吵嚷嚷,甚至还有些令人生厌地冲着参加这次聚会的所有人吼叫了足足有十五分钟,然后便不声不响地哧溜一下滑到桌子底下去了,活像一幅旧版画上的某个人物——非但如此,还不如一幅旧版画好看呢,因为那场面着实相当糟糕,却没有一点儿雅趣可言。在场的那些年轻姑娘谁也没有对这件事大发议论——对这种事情看来也只有保持沉默为妙。他叔叔和另外两个男人架着他上楼去了,葆拉也就是在这一幕发生之后被人叫去接电话的。

一个小时之后,安森醒了过来,眼前是一片战战兢兢的痛苦的迷雾,过了一会儿,他才透过这层迷雾,看见他叔叔罗伯特的人影儿伫立在门口。“……我是说,你现在好些了吗?”“什么?”“你感觉好点儿了吗,老伙计?”“很难受。”安森说。“我再给你拿一瓶含溴矿泉水试试吧。你要是能喝下去不吐出来,它就会起点儿作用,能让你好好睡上一觉。”

安森费劲儿地把两条腿从床上挪下来,直挺挺地站在地上。“我没事儿。”他有气无力地说。“悠着点儿。”“我倒是觉得,你还不如给我来一杯白兰地呢,那样的话,我就可以下楼去啦。”“啊,不行——”“怎么不行,只有这玩意儿管用。我现在没事儿啦……我估计,我即使到了楼下也没人理睬我了。”“他们知道你有点儿不舒服,”他叔叔不以为然地说,“不过,这一点你就别担心啦。斯凯勒甚至都没上这儿来呢。他还待在高尔夫球场那边的更衣室里醉得不省人事呢。”

除了葆拉的看法之外,安森对谁的看法都毫不在乎,不过,他还是决定去补救一下晚会的残局,不料,等他洗了个冷水澡之后再堂而皇之地露面时,参加本次聚会的大多数人都已经走了。葆拉立即站起身来要回家。

在那辆豪华型的大轿车里,老一套的严肃对话又开始了。她知道他喝酒,她承认说,可是她万万没料到居然会闹出这样的事情来——在她看来,也许他俩彼此并不相配,毕竟是人生大事啊。他们的人生观相差太大了,她还说了许多诸如此类的话。等她讲完之后,安森就接着讲,头脑非常清醒。之后,葆拉说,她不得不把这件事从头至尾仔细想一想;她今晚不会做出决定的;她并不生气,她只是感到非常难过。她也不会让他陪她一起进旅馆的,不过,在下车前的那一刻,她还是探过身来,很不高兴地在他的脸颊上吻了一下。

第二天午后,安森跟勒让德尔太太长谈了一次,葆拉默默无语地坐在一旁听着。最后,他们达成了一致意见,让葆拉把这件事再好好考虑一段时候,到那个时候,要是母亲和女儿都认为这是最佳选择,她们会跟随安森去彭萨科拉的。在他这一方呢,他诚恳而又不失尊严地道了歉——也就仅此而已;勒让德尔太太虽然胜券在握,却一点儿也占不了他的上风。他没有作任何承诺,也没有表现得低声下气,只不过发表了几句对人生的严肃的看法,这几句话到头来反而使他带着一种精神上的优越感摆脱了困境。等到她们三个星期之后来南方时,无论是对这次团聚感到心满意足的安森,还是感到如释重负的葆拉,两人都没有意识到,那种心理上的最佳时机已经永远逝去了。四

他牢牢左右着她、深深吸引着她,然而与此同时,却也让她内心充满了焦虑。令她困惑不解的是,他这人既稳健踏实、又自我放纵,既多情善感、又玩世不恭——这些互为矛盾的性格特点是她那颗温柔的心所无法理解的——葆拉后来终于意识到,他就是一个双重性格在不断交替变换着的人。每当她看到他单独一个人,或是在某个正式宴会上,或是跟他的那些偶尔相识但远远比不上他的人在一起时,她便觉得他身上具有一种强烈、迷人的感染力,具有那种如父兄般的、通情达理的精神境界,一种无与伦比的自豪感便会油然而生。一旦他同另外那帮人搅和在一起时,她就会变得惴惴不安起来,这时候,他连起码的一点儿斯文也没有了,纯然是一副对什么都无动于衷的样子,露出了另一副面孔。这另一副面孔竟然如此粗俗不堪、滑稽可笑,只顾寻欢作乐,对别的一切都满不在乎。这副面孔吓得她一时都不敢再把心思放在他身上了,甚至还使她偷偷地试着同过去的一个情郎短暂来往了几次,但还是无济于事——在安森那遮天蔽日的旺盛活力的笼罩下过了四个月之后,别的男人统统都像得了贫血症一样黯然失色了。

七月里,他接到了要开赴外国前线的命令,他们的柔情蜜意和欲望也达到了高潮。葆拉也考虑过要在这生离死别的最后时刻举办一个婚礼——最后决定不这样做,完全是因为他现在的呼吸中总是有股子鸡尾酒的气味,不过,离别本身也使她悲伤得真的生病了。在他出发之后,她给他写了好几封缠绵悱恻的信,信中对他们因为等待而白白错过的那些情深意切的大好时光深表惋惜。八月里,安森驾驶的飞机一头栽进了北海。他在海水里浸泡了整整一夜之后被拖上了一艘驱逐舰,后来因为得了肺炎又被送进了医院,就在他最终要被遣送回国的前夕,停战协定签订了。

此后,虽然各种机会又再次接踵而来,虽然已经没有什么实质性的障碍需要去克服,可是他们特别喜欢在暗中较劲儿的那种气质特点却偏偏横亘在两人中间,耗干了他们的亲吻,耗干了他们的热泪,连说话的声音在彼此听来也不那么动听了,连推心置腹的缠绵絮语也哑然失声了,到后来,连从前的那种交流方式也只能在偶尔相隔遥远时通过写信来维系了。有一天下午,一位专门报道社会新闻的记者在亨特家中等了足足两个小时,就为了想确认他们是否订过婚。安森矢口否认了这一点,岂料,在随后的那一期刊物上却把这样一段报道作为头条新闻给登了出来,说——人们经常“看见他们出入成双地出现在南安普敦、温泉城、塔克西多·帕克[4]等地”。可是,原来的那种严肃的对话已经拐了弯,变成了一种漫无止境、持续不断的争吵,这场恋爱眼看就要告吹了。安森时常明目张胆地喝得醉醺醺的,有一次居然还错过了与她的约会,葆拉因此向他提出了若干条行为主义者[5]的要求。面对他的自尊心和他对自己的了解,他的绝望之情已经发展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这个婚约是必破无疑了。“最亲爱的,”这是他们如今在信中的称呼,“最亲爱的,最亲爱的,每当我在夜半时分醒来,意识到事情终究不是这么回事儿的时候,我就有一种想死的感觉。我没法再活下去啦。也许等我们今年夏天见面时,我们可以把情况再好好谈一谈,做出不同的决定——那天我们太激动,也太伤感了,可是我觉得,要是没有你,我这辈子就没法活下去。你老是谈起别人如何如何。难道你不知道,我心里没有别的人,唯独只有你……”

不过,葆拉在东部随波逐流地混日子的时候,有时也会提到一些她在那边狂欢作乐的事情,让他去煞费苦心地猜疑。安森精明得很,根本不去瞎猜。当他看到她的来信中有一个男人的名字时,反倒觉得对她更有把握了,而且还有那么点儿鄙视呢——他在这类事情上向来是高出一筹的。不过,他仍然希望他们有朝一日能够缔结良缘。

在这期间,他精力旺盛地一头扎进了战后纽约的各种活动频繁、令人眼花缭乱的生活中,进了一家经纪人事务所,加入了五六个俱乐部,常常跳舞跳到深夜,而且分别在三个不同的社交圈子里活动着——他自己的圈子、由耶鲁大学的那些年轻毕业生们所组成的圈子,以及一头连着百老汇半个世界的那片天地。不过,他总是雷打不动地把完完整整的八个小时奉献给他在华尔街的工作,在那里,他那些势力强大的家族关系网,加上他那过人的聪明才智,再加上他浑身上下总有使不完的力气,使他几乎一下子就脱颖而出了。他就是有那种难能可贵的头脑,思考起问题来条分缕析、丝毫不乱;有时候,还不到一个小时的睡眠之后,他就能面貌焕然一新地出现在他的办公室里了,但是这种情况很少发生。所以,早在1920年,他的薪资加佣金的收入就已大大超过了一万二千美元。

当耶鲁大学的传统悄无声息地渐渐成为历史时,他却在纽约他那帮同学中成了越来越红的人物,甚至比他在念大学那会儿还要有名气。他住在一幢非常豪华的别墅里,而且还有办法把那些年轻人介绍到别的豪华别墅里去住。更重要的是,他的人生似乎已经有了保障,而那些年轻人的人生,从总体上说,则又一次走到了一个很不稳定的开始阶段。他们纷纷前来向他求助,目的是为了消遣和逃避现实,安森倒也有求必应,愿意帮人家解决问题、安排事务,以此为乐。

现在,葆拉的来信中已经不再提那些男人了,反而通篇都洋溢着一种温馨缠绵的情调,这倒是以前从来不曾有过的事情。他从好几个渠道得知,她已经有了“一个膀大腰圆的情人”,名叫洛厄尔·塞耶,是个又有钱、又有地位的波士顿人,虽说他坚信她依然在爱着自己,可是一想到他毕竟有可能失去她,便不禁感到有些惴惴不安。除了那不能令人满意的一天之外,她已经有将近五个月没到纽约来了,随着诸如此类的传言越来越多,他也越来越急于见到她。二月里,他利用休假之便,南下去了佛罗里达。

棕榈滩雍容华贵、婀娜多姿地横卧在波光粼粼、闪烁着蓝宝石般晶莹光泽的沃思湖与大西洋延伸过来的那条黛绿色的巨大水带之间,美中不足的是,这里那里都停泊着一些水上船屋。“浪花”和“凤凰木”这两座雄伟的建筑物拔地而起,宛如一对大腹便便的孪生子,高高耸立在明媚、平坦的沙滩上,而环绕在它们周围的则是“格莱德舞厅”、“布拉德利赌场”,以及十来家专门设计与制售时尚女装的商店和专门设计与制售时尚女帽的商店,这些商品的价格是纽约的三倍呢。在“浪花”大酒店的花格凉亭式的游廊上,有两百来个女人在向右踏步、向左踏步、身段回旋、向前滑步,这就是当年广受追捧的健美操,叫作“双滑步舞”,与此同时,在二分之一节拍的音乐声中,有两千来只手镯在两百来条胳膊上咔嗒咔嗒、上上下下地晃动着。

天黑以后,在埃弗格莱茨夜总会里,葆拉、洛厄尔·塞耶、安森,以及因为三缺一才被临时拉来的一个朋友正在打桥牌,用的是那种画面热辣的扑克牌。在安森看来,她那张善良、严肃的脸庞似乎显得有些苍白,而且带着倦容——她周游各地已经有四五年了。他认识她也有三年了。“两张黑桃。”“有烟卷吗?……哦,请原谅。我过。”“过。”“出三张黑桃,我就加倍。”

这间屋子里有十二张桥牌桌,因为张张牌桌都快坐满了,到处都烟雾腾腾的。安森的目光遇上了葆拉的目光,便目不转睛地久久盯着她,即便有塞耶的眼神在他俩之间来回扫视着,他也全然不顾……“叫的是什么牌?”他心不在焉地问了一声。

华盛顿广场的玫瑰啊

是坐在角落里的那几个年轻人在歌唱呢,

我正在那儿渐渐枯萎

迎着地下室里的寒风——

烟气愈积愈浓,形成了如同浓雾般的屏障,有一扇门被推开了,屋子里顿时布满被风儿吹得直打转的灵的外质[6]。“一双明亮的小眼睛”飞快地掠过一张张桌子,在那帮英国人当中寻找着柯南·道尔先生[7],他们其实是假冒的英国人,正在大厅里四处溜达呢。“你可以拿把刀把它割断。”“……拿把刀把它割断。”“……拿把刀。”

这一局桥牌刚打完,葆拉便出人意料地站起身来,用一种急切、低沉的声音对安森说了句什么。他们几乎都没顾得上朝洛厄尔·塞耶看上一眼,就走出了大门,顺着长长的一溜石砌台阶走下来——转眼间,他们便手挽着手漫步在洒满月光的海滩上了。“亲爱的,亲爱的……”在一处暗影里,他们不顾一切、充满激情地拥抱在一起……激情过后,葆拉仰起脸来退让着,好让他的双唇吐露出她渴望听到的话来——当他们再度热吻在一起时,她能感觉到,那些话就在他的嘴边……她又一次挣脱开来,侧耳倾听着,可是,当他再一次把她揽过来紧贴着他时,她明白了,他其实什么也没说——只有那一声声“亲爱的!亲爱的!”那深沉、伤感的喃喃低语,总是让她忍不住要哭出声来。她羞涩、温顺、百般柔情地曲意逢迎着他,泪水在止不住地顺着她的脸颊流淌着,然而她的心却在一声声地呼唤着:“快向我求婚吧——啊,安森,最最亲爱的,快向我求婚吧!”“葆拉……葆拉!”

这声声呼唤犹如一双手在绞着她的心,而此时的安森,因为感觉到了她在战栗,心里顿时也明白了,有她这份情意就足够啦。他无需再说什么了,无需再把他们的命运交付给那些毫无实际意义的暧昧不明的话了。既然可以如此这般地拥抱着她,那他又何必要拿自己的青春年华做赌注,再拖上一年——甚至要永远拖下去呢?他是在为他们两个人着想,更多的是在为她着想呢。过了一会儿,她突然说,她得回到她下榻的宾馆去了,他犹豫了一下,心里首先想到的是:“不管怎么样,这也算一次难得的机遇呀。”转而又想:“不行,这事儿还是等等再说吧——反正她是我的人……”

他已经忘了,葆拉也已被三年来的精神重负折磨得心灰意冷了。她的激情早在那天夜里就已永远成为历史了。

第二天早晨,他怀着烦躁不安、大为不满的心情动身回纽约去了。四月下旬,在事先毫无征兆的情况下,他接到了一封从巴尔港拍来的电报,葆拉在电报中告诉他说,她已经跟洛厄尔·塞耶订了婚,他们即将在波士顿结婚。他从来没有真正相信过有可能会发生的事情,现在终于发生了。

那天早上,安森自斟自饮地喝了一肚子威士忌,然后便去了办公室,继续履行着自己的职责,甚至连中间的休息时间也免了——唯恐一停下来就会发生什么。到了晚上,他照样还像往常一样外出,闭口不谈已经发生的事情;他还是那样热情友好、富有幽默感,并没有表现出心不在焉的样子。不过,有一点他却实在没法子——连续三天,不管在什么场合,也不管跟什么人在一起,他都会突然低下头去,双手掩面,哭得像个孩子似的。五

1922年,安森陪同一位资历较浅的合伙人去了一趟外国,目的是要去调查伦敦的几笔贷款,这趟差事表明,他将要受聘进入这家商号了。如今他已经二十七岁,稍许有点儿发胖,但绝对不显得臃肿,而且举止也比他的实际年龄显得老成一些。无论是老年人还是小青年,大家都喜欢他、信任他,连那些做母亲的看到自己的女儿得到了他的照顾,心里都很有安全感,因为他自有他的一套办法,只要一进屋,他总有办法让自己跟在场的那些年事最高的人或思想最保守的人打成一片。“你们和我,”他好像在说,“都是靠得住的人。我们都是明白人。”

对于男人和女人的弱点,他有一种出自本能的而且颇为宽宏大度的了解,于是,如同牧师一样,这就使他更加注重于保持那种外在的仪容仪表了。最为典型的例子是,他每个星期天上午都要在一所时髦人士喜欢光顾的圣公会主日学校里讲课——哪怕只是冲个了冷水澡,匆匆换上了一身燕尾服,也能使他判若两人,绝不会显露出昨天一夜狂欢的痕迹。

他父亲去世后,他便成了一家人实实在在的主心骨,而且,从实际情况来看,他也确实主宰着他那几个弟弟妹妹的命运。出于某种错综复杂的原因,他的威信尚且没有扩展到他父亲的产业范围,这方面的事务是由他叔叔罗伯特管理的。罗伯特叔叔是这个家族中最喜爱赛马的人,一个性情温厚、嗜酒如命的人,是那帮以惠特利山区为中心的人当中的一员。

罗伯特叔叔连同他的妻子埃德娜,都曾经是安森小时候最要好的朋友,可是这位做叔叔的却感到很失望,他的这位侄儿竟然因为自己地位优越,坚决不肯加入一家赛马组织。他支持侄儿加入了一家城市俱乐部,那可是全美国最难进入的一家俱乐部呢——只有那些曾经“为建设纽约出过力”的家族(或者,换句话说,早在1880年以前就很富有的家族)的后人,才有可能加入这家城市俱乐部——而安森倒好,参加了选举之后,却压根儿没把这家俱乐部当回事儿,反而去加入了耶鲁俱乐部,罗伯特叔叔在这件事情上对他是颇有微词的。但是,最要命的是,安森居然还拒不肯加入罗伯特·亨特自己开的那家因循守旧、多少也有些疏于管理的经纪人事务所,他叔叔的态度便由此而日渐冷淡起来。好比一个小学老师把他所知道的全都教完了那样,他叔叔终于悄悄淡出了安森的生活。

安森这辈子有过许许多多的朋友——朋友圈里几乎没有一个人没有得到过他的一些非同寻常的热心帮助,也几乎没有一个人没有被他时不时地弄得非常窘迫难堪,无非是他的那些没来由地突然爆出的满口粗话所引起的,或者是他那动不动就要喝得酩酊大醉的恶习所造成的,他这人喜欢我行我素,从来不分时间和场合。要是别人在这方面出了差错,他就会很恼火——对于他自己的过失,他却总是诙谐地一笑了之。倘若碰到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他也会笑呵呵地讲给他那些朋友们听,他那爽朗的笑声还是很有感染力的。

这年的春天,我恰好也在纽约工作,便时常到耶鲁俱乐部来同他一起吃午饭,因为我们那所大学自己的俱乐部还没有建成,暂且还在和他们合用一家俱乐部。我在报上看到过葆拉结婚的消息,于是,有一天午后,当我向他问起有关葆拉的情况时,大概是有所触动的缘故吧,他便告诉了我这段往事。打那以后,他隔三岔五地就会邀请我去他的寓所里享用家宴,而且表现得也很亲密,仿佛我们之间已经有了一种很特殊的关系一样,仿佛随着他向我敞开了心扉,那段令人心碎的回忆也有点儿感染了我一样。

我发觉,尽管那些做母亲的都对他很放心,但他在对待那些女孩子们的态度上,却并不是不加区别地一概予以呵护的。这就要看那女孩子自己的表现了——如果她天生就有那种轻浮放浪的倾向,即使是跟他在一起,她也只能管好她自己为妙了。“生活,”他有时候会这样自我解嘲地说,“已经把我改造成了一个玩世不恭的人。”

他所说的生活,是针对葆拉有感而发的。有时候,尤其是在他借酒浇愁的时候,这种念头会使他变得有点儿乱了方寸,因为他认为,是她冷酷无情地抛弃了他。

正是这种“玩世不恭”的态度,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他总算认识到,那些天性放荡的女孩子是不值得宽恕的,这才促成了他与多莉·卡尔格的这段风流韵事。在那几年里,这也不是他绝无仅有的一段恋爱风波,不过,这一次来得最直接,深深地触动了他,而且对他的人生观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多莉是一位名声不大好的“国际法学家”的女儿,这位“国际法学家”是靠着裙带关系才混上这个头衔进入上流社会的。多莉本人长大以后加入了“青年女子联盟”[8],频频在“广场大酒店”[9]抛头露面,而且还进了州众议院。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家像亨特家族这样有着悠久历史的名门望族,才会对她是否“实至名归”提出质疑,因为她的照片经常出现在各大报纸上,而且她所受到的令人羡慕的关注,甚至比许多真正出身于名门望族的姑娘所受到的关注还要多。她有一头深色的秀发,嘴唇红润得像涂了胭脂一般,脸蛋上是一种妩媚可爱的樱红色,在初入社交界的头一年里,她每次外出都要施上淡粉色的香粉加以掩饰,因为樱红色的脸蛋已经不时兴了——维多利亚式的白皙才是当时大势所趋的流行色。她穿着简洁朴素的黑色套装,亭亭玉立地站在那儿,两手插在裤兜里,身子微微向前倾着,脸上带着幽默、矜持的表情。她的舞艺十分精湛——她就喜欢跳舞,别的一切她都可以全然不顾——除了做爱,跳舞就是她的最爱。她从十岁以来就一直在谈恋爱,而且,在通常情况下,她爱上的男生偏偏又对她毫无反应。那些对她确有反应的男生——为数倒也不少——只要经过一次短暂的接触之后,就让她感到厌倦了,尽管在情场上屡屡失意,她还是把恋爱中最温馨的一面都珍藏在心间。每当她遇见这些令她怦然心动的人时,她总要再做一次尝试——有时候她也能得手,但多数都是以失败而告终的。

这位难以遂愿的吉卜赛女郎从来就没有想到过,那些不肯钟情于她的人,骨子里其实都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他们的共同点是,他们都有一种不容怀疑的直觉,仅凭直觉就能一眼看透她的弱点,倒也不是情感方面的弱点,而是一种指导思想方面的弱点。安森第一次同她见面时就察觉到了这一点,那是在葆拉结婚之后还不到一个月的时候。他那段时间正好老是在没命地喝酒,于是,他便借机假装了一个星期,好像他当真已经爱上了她似的。随后,他便出其不意地撇下了她,把这事儿全忘了——这样一来,他竟立即占据了她心中的制高点。

像那个时代的许多姑娘一样,多莉也十分任性,言谈举止散漫而又浮躁。年龄稍大些的那一代人的不肯沿袭传统习俗的行为,仅仅只是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战后流行着的对一切过时的陈规旧习表示怀疑的一种趋势——多莉不遵从传统习俗的行为,却表现得更加守旧、更加媚俗,她看到安森身上也存在着这样两种极端,时而沉湎于纵情享乐,时而又变得很有保护力,这正是一个在感情上走投无路的女人所追求的。从他的性格中,她既感受到了他骄奢淫逸的一面,又感受到了他稳如磐石的一面,而这两方面都满足了她天性中的所有需求。

她察觉到这件事办起来势必会很难,然而她却把其中的原因理会错了——她以为安森和他的家人希望攀上的是一门更加显赫的亲事,不过,她很快就吃准了,她完全可以利用他那嗜酒如命的癖好。

他们频频相聚在那些规模盛大的专门为初入社交界的女孩子举办的舞会上,不过,随着她对他的迷恋程度与日俱增,他们便想方设法地要越来越多地待在一起了。像大多数做母亲的一样,卡尔格太太也认为安森是个格外靠得住的人,因此,她准许多莉跟着他一起到路途很远的乡村俱乐部和地处郊外的别墅去,即使他们回来得很晚,她也从不仔细盘问他们都干了些什么,或对女儿的解释提出质疑。起初,多莉的那些解释或许还都是实话,但是,多莉一心想俘获安森的那些俗不可耐的愿望,很快就被她那愈来愈高涨的情感狂潮吞没了。在出租车和汽车后座上的热吻已经远远满足不了他们的欲念,他们干了一件荒唐的事:

他们暂时脱离了他们原来的那个天地,另外开辟了一个档次稍低些的新的天地,在这个天地里,安森的酗酒、多莉神出鬼没的夤夜不归,都不大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和议论。这个天地可不一般,它是由各色各样的人物所构成的——有几个是安森在耶鲁大学时的朋友和他们的妻子,有两三个年纪轻轻的股票经纪人,有国债推销员,还有少数几个是刚从大学毕业、既有钱又喜欢挥霍、暂时还无牵无挂的单身汉。这个天地,就其活动范围和规模而言,还是存在一定缺憾的,但是却在另一方面得到了弥补,因为他们得到了一种其本身就弥足珍贵的自由。更重要的是,这个天地是以他们自己为中心的,这就使多莉获得了一种略微有点儿居高临下、屈尊俯就的快感——对于这种快感,安森是没法感同身受的,因为他的整个人生,从少年时代起就确有其事了,一直是带着一种居高临下、屈尊俯就的态度与人相处的。

他并不是在跟她谈恋爱,在那个漫长的、他们的风流韵事已经闹得沸沸扬扬的冬季里,他曾经多次对她说过这样的话。到了春天,他感到厌倦了——他要重新调整自己的生活、另寻新欢了——此外,他也看明白了,他要么现在就必须跟她断绝来往,要么就得对一起确凿无疑的诱奸行为承担责任。她家人竭力想撮合此事的怂恿态度,反而促使他当机立断地下了决心——有一天晚上,卡尔格先生小心翼翼地敲了敲那间书房的门,告知他们说,他在餐室里留了一瓶陈年白兰地,安森当即就感到,生活正在一步步地禁锢着他。当天晚上,他就给她写了一封很简短的信,告诉她说,他马上就要去度假了,信中还说,考虑到目前的种种情况,他们还是不要再见面为好。

转眼就是六月。他家人已经把那幢别墅贴上了封条,全家人都到乡下去了,所以,他只好暂时蛰居在耶鲁俱乐部里。有关他跟多莉之间的这段风流韵事的进展情况,我随时都可以听到——都被他添油加醋地描绘得妙趣横生,因为他压根儿就瞧不起那些水性杨花的女人,也不会在他所信仰的那座上流社会精心打造出的大厦里给她们以一席之地的——所以,当他那天晚上对我说,他肯定会跟她一刀两断的,我还暗自替他感到高兴呢。我时常在各种场合见到多莉,每次见到她在那儿作完全无望的挣扎时,都不免心生怜悯,也为自己知道了她那么多我本不该知道的事情而感到羞愧。她就是人们常说的那种“天生丽质的小尤物”,不过,她身上倒也有某种令我颇有些着迷的勇往直前的闯劲儿。她要是不那么精神百倍地投入的话,她那种崇尚绝代美女就该及时行乐的献身行为也许就不会表现得那么明显了——她极有可能会主动献身的,不过,当我得知她的这种牺牲行为不会在我的眼皮底下完成时,我还是感到很庆幸的。

安森打算第二天早晨就把那封诀别的信留在她家里。在第五大道上的这片住宅区里,这个季节只剩下少数几幢别墅里还住着人,她家的那幢别墅便是其中之一,而且他也知道,卡尔格夫妇由于听从了多莉所提供的错误信息,已经预先出国旅行去了,好给他们的女儿创造机会呀。当他刚刚踱出耶鲁俱乐部的大门,正要迈步走向麦迪逊大道时,忽然看见那名邮递员从他身边走了过去,于是,他便跟在后面返回到俱乐部里。他一眼瞥见的头一封信上就是多莉的手迹。

他知道那封信里写的都是些什么内容——无非就是一大通孤独、悲切的自我表白而已,通篇都是他所熟知的那些带有指责性的怨言、勾起的种种回忆、“我真不知道是否”等等之类的言辞——也包括如今已经无法追忆起来的、他曾经对葆拉·勒让德尔表达过的那些亲密无间的话语,那一切现在看来都恍若隔世了。他先翻看了那几张账单,接着再把那封信拿到最上面,然后才把它拆开。令他惊诧的是,信很简短,颇有点儿像那种礼节性的便条,信中说,多莉不能陪他一起去乡下度周末了,因为佩里·赫尔出人意料地从芝加哥来到了纽约。信中还说,安森这是在咎由自取:“——要是我真能感受到你是爱我的,就像我爱你那样,那么,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什么地方,我都会陪你一起去的,可是,佩里是那样的忠厚老实,而且他又是那样迫切地想要我嫁给他——”

安森不屑一顾地笑了笑——对于这种设圈套诱人上当的书信,他早就领教过了。再说,他也知道多莉是怎样挖空心思才想出这个计策来的,说不定还是派人前去把那个对她一片忠心的佩里请到这儿来的呢,而且还计算好了他抵达的时间——甚至还挖空心思地炮制了这张便条,这样一来,她就能既让他感到嫉妒,又不至于把他轰走了。好比大多数折中的办法一样,这封短信既没有确切意义、又缺乏应有的活力,有的只是一种怯生生的绝望之情。

突然间,他气恼起来。他在大厅里坐了下来,把那封信又看了一遍。随后,他走到电话机前,拨通了多莉的电话,用他那清晰、有力的嗓音告诉她说,他已经收到她那张便条了,他会按照他们原先安排好的计划在五点钟的时候前去拜访她的。几乎没容她来得及说完那句假装还不能确定的话:“也许我能够抽出一个小时来见你吧。”他就挂上了听筒,径直到他的办公室去了。走到半路上,他把自己写的那封信撕成了碎片,随手把它扔在了大街上。

他不是嫉妒——对他来说,她根本算不得什么——不过,面对她那可怜兮兮的小计谋,他内心的一切倔强和自我放纵的性格全都一股脑儿浮现到表层上来了。这是一个在心智上不如他的人所采取的自行其是的行为,是容不得忽视的。如果她想知道自己属于谁,那就让她等着瞧吧。

五点一刻,他站在她家的门槛外。多莉一身上街的打扮,他默默地听她讲完了那句话:“我只能抽出一个小时来见你。”这句话她刚才在电话里只说了个开头。“戴上帽子,多莉,”他说,“我们去散散步吧。”

他们悠闲地沿着麦迪逊大街漫步向前走去,一直走到第五大道上,由于置身在闷热难当的暑气中,安森的衬衣已经汗津津地贴在他伟岸的身躯上。他言语不多,只是责备了她几句,也没有对她说什么调情的话,可是,还没等他们走完六个街区,她就又成了他的人了,因为她一路上都在为那封短信道歉,主动表示决不再跟佩里见面了,权当是一种赎罪吧,还主动表示愿意向他献出一切。她满以为,他之所以能来,是因为他已经开始真心爱她了。“我热了,”他说,这时他们已经走到第七十一号街了。“这是一件冬装。路过那幢别墅时,如果我顺便进屋去换身衣服,你能不能在楼下等等我?我只要一分钟就行了。”

她很高兴;总算让她知道他热了,总算让她知道有关他身体那方面的事情了,这种私底下才会说的亲昵的话儿,使她激动得心里怦怦直跳。当他们走向那道装着铁栅栏的大门前,安森掏出他的钥匙时,她体验到了一种异样的喜悦。

楼下黑乎乎的,等他乘电梯上楼之后,多莉撩起一扇窗帘,隔着不透光的蕾丝窗纱眺望着路对面的一栋栋别墅。她听见电梯的机械声停了下来,便怀着要捉弄他一下的念头,顺手揿了一下那只按钮,让电梯降了下来。随后,反正绝不是出于一时的冲动,她走进了电梯,让电梯上升到了她估计是他此刻所在的那层楼面。“安森。”她喊道,还轻轻地笑了几声。“再等一分钟就好。”他在卧室里应答着……转眼又耽搁了一小会儿之后,他说,“现在你可以进来了。”

他已经换好衣服,正在扣那件背心的纽扣。“这就是我的房间,”他轻声说,“你觉得怎么样?”

她猛然看到有葆拉的照片挂在墙壁上,便出神地凝望着那张照片,那神情恰如葆拉五年前凝望着安森少年时代的那些小情人的照片一样。她对葆拉的情况略知一二——也正因为知道这段往事中的一些支离破碎的片段,她才时常自寻烦恼的。

突然间,她张开双臂,朝安森直扑过来。他们拥抱在一起了。在那孔天窗外,一派柔和的亦真亦幻的人造灯光已经在摇曳不定地闪烁着了,尽管太阳依然还亮晃晃地照耀在马路对面的一个后屋顶上。不出半个小时,这间屋子里就会变得十分幽暗。这个事先根本就没有想到的、自然而然地出现的机会,弄得他们兴奋得不知如何是好,弄得两人都激动得喘不过气来,于是,他们搂抱得更紧了。这事儿看来是明摆着的、不可避免的了。他们抬起头来,彼此依然紧紧相拥着——他们的目光一齐落在了葆拉的那张照片上,葆拉正在墙壁上目不转睛地俯视着他们呢。

突然间,安森垂下了双臂,在他的写字台前坐下,拿出一大串钥匙在试着开抽屉。“要来杯酒吗?”他声音粗哑地问道。“不要,安森。”

他用一只平底玻璃酒杯给自己斟了半杯威士忌,一口全倒进了肚里,然后打开了通向大厅的那扇门。“来吧。”他说。

多莉犹豫了一下。“安森——不管怎么样,我打算今晚陪你到乡下去。那种事情你是明白的,对不对?”“当然明白。”他粗暴地回答说。

他们开着多莉的车朝长岛驶去,两人在感情上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贴近了。他们心里明白将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不会再有葆拉的面孔来提醒他们眼下还缺少点儿什么了,不过,等他们两人单独在一起度过那静悄悄、热辣辣的长岛之夜时,他们就无所顾忌了。

华盛顿港那边有一座庄园,他们打算去那儿度过这个周末,那座庄园的产权属于安森的一位表姐,那位表姐后来嫁给了蒙大拿州的一位铜材经营商。一条长得一眼望不到头的私家车道,从看门人的那间小屋开始,蜿蜒曲折地掩映在外国进口的小白杨树下,一直通向一座规模宏大、呈粉红色的西班牙风格的别墅。安森以前是这儿的常客。

吃罢晚饭后,他们都到林克斯俱乐部跳舞去了。到了将近午夜的时候,安森暗自认定,他表姐一家两点钟之前是不会离开的——于是,他便解释说,多莉感到累了;他得送她回家,晚些时候再回到舞会上来。两人都激动得微微有些发抖,一起钻进了一辆借来的小轿车,然后便径直朝华盛顿港驶去。他们开到看门人的那间小屋门前时,安森停下车来,跟那位值夜班的看门人聊了几句。“你什么时候开始巡夜啊,卡尔?”“这就去。”“巡完夜之后,你会一直守在这儿等大家都进来吗?”“是的,先生。”“不错。你听着:如果有哪辆汽车,不管是谁的车,拐进了这道大门,我要你立刻打电话到别墅里去。”他把一张面额为五元的钞票塞进了卡尔的手里。“听清楚了没有?”“听清楚了,安森先生。”由于是老派的欧洲人,他既没有眨一下眼睛,也没有报以微笑。然而,坐在一旁的多莉却看不过去,把脸微微扭开了。

安森有一把钥匙。一进屋,他就给两人都斟了一杯酒——多莉由他把自己的那杯酒放在那儿,动也没去动它——随后,他特意去查看了一下,想确切地弄清那部电话的具体位置,却发觉那部电话就在他们房间附近,很容易听到,他俩的房间都在一楼。

五分钟之后,他在多莉那间房间的门上敲了敲。“是安森吗?”他昂然直入,随即把房门反锁上了。她已经上床了,正焦急万分地斜倚在那儿,胳膊肘支在枕头上;他坐到她身边,把她拥进自己的怀抱里。“安森,亲爱的。”

他没有回答。“安森。……安森!我爱你。……快说你也爱我呀。现在就说——这句话难道你现在还说不出口吗?即使你并不是真心的?”

他根本没听她在说什么。在她的头顶上方,他分明看见葆拉的照片就近在咫尺地悬挂在眼前这堵墙上。

他站起身来,上前朝那张照片凑过去。那只镜框上淡淡地闪烁着微光,映衬着呈三棱形折射过来的月光——镜框里是一张模模糊糊的人脸,他看出来了,这张脸他并不认识。他差点儿忍不住要哭起来,便急忙转过身去,带着厌恶的神情瞪着床上那个娇小的身影。“这纯粹是在干蠢事,”他嗓音沙哑地说,“我真不知道我刚才在动什么脑筋。我不爱你,所以,你最好还是等别人来爱你吧。我一点儿也不爱你,难道你不明白吗?”

他说话的声音都变了,说完便急匆匆地走了出去。回到客厅后,他想给自己倒上一杯酒,却连手指头都不听使唤了,就在这时,大门突然开了,他表姐走了进来。“怎么啦,安森,我听说多莉病了,”她开口便关切地说,“我听说她病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他打断了她的话,嗓门抬得很高,好让声音能传进多莉的房间,“她只是有点儿累。她已经上床睡了。”

事过之后,有好长一段时间,安森一直都相信有一个保护神在时不时地插手人间的事情。可是,多莉·卡尔格呢,她却眼睁睁地躺在床上,两眼直愣愣地望着天花板,从此对什么都不再相信了。六

多莉在接下来的那个秋天里结婚的时候,安森正好在伦敦出差。如同葆拉的婚事一样,这件事来得也很突然,但是对他产生的影响却大不一样。起初,他还觉得这事儿很可笑呢,而且只要一想起这件事,他就忍不住要放声大笑。后来,这件事终于让他沮丧起来——他感到自己已经老了。

这件事似乎颇有点儿重演历史的味道——怎么说,葆拉和多莉也是截然不同的两代人呀。他提前品尝到了一个四十岁男人在得知某个旧情人的女儿已经出嫁了的消息时的那种滋味。他拍去了一份表示祝贺的电报,而且,跟葆拉的情形不同的是,电报的贺词都是真心诚意的——他可从来没有真心希望过葆拉会有幸福美满的婚姻。

返回纽约后,他被擢升为那家公司的一名合伙人,于是,随着他担负的职责在不断增多,能够由他自己支配的时间越来越少了。有一家人寿保险公司居然拒绝给他签发保险单,这件事对他的触动实在太深,这才迫使他戒了一年的酒,为此,他逢人就说,他感觉身体好多了,尽管我认为,他还是怀念那些可供在纵酒宴乐时当作谈资的切利尼式的猎艳经历的,在他二十岁刚出头的那几年,那些猎艳经历是他生活中如此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呢。不过,他从来没有放弃耶鲁俱乐部的那些聚会。他在那里也算得上一个人物呀,是一个有头有脸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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