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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10 13: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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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桐木

出版社:江西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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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异闻录.2

中国异闻录.2试读:

第一章 诡绣

有许多

荒漠

诞生于虚无的满足

毁灭于真实的饥渴

所有人欢呼

即使她身上穿着嫁衣般殷红的鲜血

仍然露出

蚀骨的微笑1

我和谢如秀、檐下水猪在老金家里已经待了整整两天。我身上被吴家兄弟踹断的肋骨,在没有得到正规医治的情况下恢复得很慢,稍微一动就疼得厉害,夜里尤其折磨人。

檐下水猪和谢如秀身上也多多少少受了伤,老金见状就出去转了一圈,回来时手里抓着不少绿色的植物,有好几种,植物的根上还带着新鲜潮湿的泥土。老金说,这些都是消炎祛瘀的草药,让嚼碎了敷在伤口上,我心里将信将疑,不过还是依言试了,没想到还真的有些效果。

听老金说,吴家兄弟还守在树林外没走,我们几个只好按捺下焦虑的心情,耐着性子在老金家养伤,当然,还得继续和老金讲故事互动。

第三天的故事,老金并没有直接讲,而是先哼了一段歌谣,我觉得应该是什么地方的古老民谣。老金高高低低地吟唱着,我听着听着一下子就恍惚了。

过了半天,檐下水猪推了我一把,我这才清醒,身上不由得冒出一层白毛汗来。这是歌谣吗?咒语还差不多。“老金,你唱的是什么?我听不太懂。”我问道。“我听懂了,我来说吧。”檐下水猪说道。

然后就听他念道:“西方路上一颗谷,叶子尖尖心儿粗。一去吴郎前头走,巧娘手执红丝带。二月风吹桥头冷,妹儿小脚难走好。二去戚戚不归家,月上鼓楼头碰头……”

我听完有点儿蒙:“这什么意思?”

我不懂,谢如秀就更不懂了。檐下水猪轻咳一声:“这个我以前听过差不多的,但是不知道唱的什么意思。”

老金点点头:“这是一个女人带来的童谣,一个……很神秘的女人。”2

老金说,他要讲的这个故事曾经在他们家乡广为流传。老金的家乡在一个小县城,那时候他年纪还很小,但也能记住不少事情了。

故事就发生在民国末期,那时候国内大多数地方都解放了,他们家乡也在其中。

他记得,县城里的人大多在战争时期逃了出去,本来一个富庶之地在战争的肆虐下变得满目疮痍。不过,人的建设能力极强,有人的地方就有生机。战争结束后,不少人陆陆续续地回到了家乡,在众人的努力下,县城又慢慢地恢复了往日的繁荣热闹。

那时候因为战争的关系,几乎每家每户都有人死去,人口锐减。现在人都回来了,生活稳定了,就有很多人家为家里的儿女张罗亲事。

在这种情况下,鳏夫再娶、寡妇另嫁,都是常事。

在县城里有这么两家,有一户姓杨的人家的儿子在战争时期参过军,后来在战场上负了伤,养了一段时间总算是全须全尾地回来了,只落了个阴天下雨腿痛的毛病。

杨家的儿子叫杨从嘉,从军前结过婚,不过他媳妇命不好,逃难的时候生了一场病,因为缺医少药,人就这么去了,身后连个一男半女都没留下。杨母自打儿子回家后,就一直想给儿子再张罗娶一房媳妇。

杨家的邻居姓简,说起简家,在战争前家里算是富户,生有两子一女,战争时全家一起逃难在外,回来时就只剩下简家二老和一个女孩了。

简家姑娘名叫简雪梅,年方二十,长得十分清秀可人,性格也不错。杨母一早就看中了她,要是以前,她根本不敢去想,因为两家的家世相差比较大,而且杨从嘉结过婚,比简雪梅大了六七岁,从各方面看,两人都不般配。不过,简家的财物房子在战争时期都毁得差不多了,现在家境反倒不如杨家了。

简家二老看到生活稳定了,也想着给女儿找一个可靠的归宿,他们也好有个半子养老。

就这样,杨母和简家二老一拍即合,杨母喜欢简雪梅的温柔贤惠,简家二老欣赏杨从嘉的踏实稳重,两家很快就决定让二人结婚。

这个消息一传出去,很快就被众人所知。

杨家附近住了一户两母女,女儿二十多岁,名叫何小芬,因为她的脸颊上有一道暗色的伤疤,所以总是用头巾包着脸,附近的人都叫她“疤面女”。她们母女二人不是本地人,乃是一年前逃难来的。母女二人生活十分困苦,杨母心善,让杨从嘉给她们送了些东西,杨从嘉偶尔也会帮着她们劈柴挑水,两家人处得不错。后来何小芬的母亲病逝,也是杨家帮着料理了后事。

杨简两家的婚讯一传出来,何小芬将自己关在房间里几天几夜不出门。就在婚礼的前一天,她找到杨从嘉,向他表明自己的心迹。

杨从嘉十分诧异,因为在这之前,他和何小芬的接触其实并不多,每次他到何小芬家帮忙,何小芬都躲进屋里。

那天他们站在河边,何小芬没有戴头巾,一只手遮住了暗红色的伤疤,说:“杨大哥,我虽然长得不好看,但是我会做个好妻子的。”

何小芬头一次没有回避杨从嘉的目光,杨从嘉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极度的渴望,那一刻他意识到,何小芬的确像她说的一样,非常喜欢他,可惜他马上就要结婚了。

杨从嘉拒绝了何小芬,说自己只当她是妹妹。

何小芬十分失望,但是什么都没说,低着头走回了自己家。之后,杨从嘉也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婚礼很快就举行了,虽然简陋,但是十分热闹。

洞房之夜,简雪梅一直怯怯地低着头,非常紧张的模样。杨从嘉望着烛火下新娘秀丽的脸,心中十分高兴。

简雪梅着实害羞,杨从嘉刚要脱她的衣服,她就吹熄了烛火。二人在黑暗中缠绵,倒也别有滋味。

简雪梅婚后变得比当姑娘的时候能干得多,只是性格越发腼腆,出门的时候总是低着头。平日里最喜欢绣花,杨母见她的手艺这样好,对这个儿媳越发满意。他们俩的这段婚姻虽说是父母做主,可是杨从嘉本人也很喜欢简雪梅,婚前就对她有好感,婚后见她这样贤惠,更是高兴。不过到后来,他发现,简雪梅一到了晚间总是不喜点油灯或烛火,有时杨从嘉回房休息,看到床边坐着个黑压压的影子,总是会吓一跳。他说了简雪梅几次,简雪梅总是不听,他只好随她去了。

简雪梅除了绣花之外还喜欢唱歌,她经常唱一首奇怪的歌谣。杨从嘉无意中听过几次,好长时间才弄明白那首歌谣的内容。

西方路上一颗谷,叶子尖尖心儿粗。

一去吴郎前头走,巧娘手执红丝带。

二月风吹桥头冷,妹儿小脚难走好。

二去戚戚不归家,月上鼓楼头碰头。

……

杨从嘉问她歌谣是什么意思,她总是笑笑,却什么都不说。因二人新婚感情很好,杨从嘉也没有在意。

婚后简雪梅很少回娘家,虽然娘家就在旁边,可是她总是不愿意回去,见到自己爹娘感觉总是淡淡的,不像往日那样亲热。简母因此哭了几次,有道是儿大不由娘,女生外向,见她总是如此,也就由她去了。

杨从嘉是酱油厂的工人,一天,他拿了些黄豆酱回家,杨母分出一些让他给何小芬送去,杨从嘉这才想起,他从结婚之后就没看见过何小芬了。换句话说,就是何小芬从跟他表白过后,就没在他面前出现过。

杨从嘉走到何小芬家之后,发现那栋破败的房子院门紧闭,院内多处地方都生出了杂草,一副冷冷清清的模样。他疑窦顿生:何小芬是个很勤快的姑娘,她的家虽然破旧,可是一向收拾得很干净,为什么现在成了这副模样?

杨从嘉使劲拍打着院门,可是过了良久都没有人出来,他只好回家了。

杨从嘉虽然心中疑惑,但是并没有多想。过了一些日子,他在酱油厂干活的时候,突然听人说起一桩离奇的命案。3

本县城外有一条河,这条河绕过大半个县城,是县城内人们取水的主要来源之一。可是就在前几天,有个取水的人在河边发现了一具尸体,尸体是女性,看样子已经死了好些天。

最最奇怪的是,这具尸体,没有脸!

据检验,死去女子的年龄应该在二十左右,尸体的脸是被什么利器从头皮处到脖颈间给整个削掉了,死因是窒息而亡。从削掉的脸皮来看,凶手的手法很利落,但是他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呢?

由于尸体没有脸皮,而且尸体有腐烂的迹象,警方暂时还没查出尸体的身份,更无从查找凶手的身份,这个案子很可能会成为一桩悬案。

杨从嘉听到这桩命案后,心里有种奇怪的预感,他想到了何小芬。这几天,他又去了何家一趟,何家依然没人。不知道何小芬是什么时候离开的,除了她现在的家,她根本无处可去,她不出现,会不会因为她已经出事了呢?

杨从嘉因为拒绝了何小芬,心底总是对她有种愧疚感,所以在何小芬失踪后才这么关心。他思前想后,竟然跑到医院里去认尸。

不过尸体并不是何小芬,虽然没了脸皮,但是杨从嘉从那双手认出那并不是何小芬的尸体。因为何小芬常年操持家务,她的手有些粗糙难看,而尸体的手却比她的手好看得多。

杨从嘉顿时松了口气,他跑去打听何小芬的下落,当晚回到家天已经黑了,妻子和母亲早已吃完了饭。他对付一口饭之后回到房间,又被房间里那个黑漆漆的身影吓了一跳。“你回来了,你去干什么了?”简雪梅的声音在黑暗中幽幽响起。

杨从嘉是个光明磊落的人,自认自己做的事没什么不能对妻子说的,于是就把何小芬和他表白,到今天认尸的事都说了一遍。

简雪梅听完后久久不语,最后只是怅然地叹了一口气。

第二天一早,杨从嘉因为心中有事,所以天刚亮就睡不着了,他愣愣地盯着有些斑驳的墙壁,忽然间一回头,却一下看到妻子的脖颈上出现了一条若隐若现的血线,一直延伸到耳根旁,乍看之下,就像整颗头颅都被割断了似的。

杨从嘉吓了一跳,正当他要凑上去仔细看的时候,简雪梅一下子醒了,她看着近在咫尺的杨从嘉,立刻就坐了起来,随手扣上了衣服上的扣子,衣服是高领的,她的整个脖颈都被遮住了。

杨从嘉惊疑不定:“雪梅,我刚才看见你的脖子好像有红色的……”

简雪梅微微一愣,在脖颈里摸索两下,突然抽出一根一尺多长的红线。“你看到的是这根红线吧,大概是我昨天绣花的时候不小心掉进去的。”

杨从嘉看了一眼红线,虽然觉得有古怪,但是也许是刚才自己看错了。然而,他的目光突然被简雪梅的手吸引住了。

捏着红线的那双手,并不纤秀,稍显粗糙,肤色也和脸部的皮肤相差很大,显得很不协调。

简雪梅看到杨从嘉的视线,不自然地放下了手,嗫嚅道:“我去做饭了。”

杨从嘉握住简雪梅的手,道:“雪梅,为了这个家,你辛苦了。”

杨从嘉并未怀疑什么,简雪梅的手当然是为了这个家才变得如此粗糙,由此看来,简雪梅是个非常称职的妻子。

那天下工之后,杨从嘉特地买了些糕点想要送给妻子,当然他买了两份,一份给妻子,一份要送去给岳父和岳母。他快要走到家门口的时候,突然远远地看见简雪梅和简母一个院里、一个院外在说话。简母的脸色不太好,神色有异,简雪梅神情淡漠,似乎不太想搭理简母的样子。

杨从嘉情不自禁地放轻了脚步,快要走到两人跟前时,他听到简母说:“雪梅,虽然你和从嘉结婚了,但是你还姓简,还是我跟你爸的孩子。”

简雪梅道:“我嫁给杨大哥,自然是杨家的人,我不跟你回去,你以后别来打搅我和杨大哥。”

简母的脸色变得十分苍白,身形摇摇欲坠。她不知道怎么了,就算是女生外向,可是她和丈夫含辛茹苦养育了二十年的女儿,怎么突然就对她这么陌生了呢?就连回家看看都不肯。

杨从嘉惊疑不定,婚前简雪梅和简母的感情非常好,怎么现在变成了这样?难道发生了什么他不知道的事?

就在这时,简母突然抬起手狠狠地给了简雪梅一个耳光,打完后就流着泪跑了。等杨从嘉反应过来的时候,简母已经跑远了。杨从嘉愕然上前,简雪梅抬头时那怨毒的目光让杨从嘉愣在当场。

到底发生了什么,让简雪梅产生了如此大的变化?

二人结婚后的一幕幕浮现在杨从嘉的脑海中,简雪梅的确跟婚前有很大的不同,不过杨从嘉向来是个粗线条,只是觉得简雪梅的变化是结婚带来的,但是现在想想,结婚并不能改变一个人的习惯,与其说简雪梅变了,倒不如说她完全成了另外一个人。杨从嘉越想越是心惊,简雪梅每每看着他的时候,目光诡异,行为也跟那个温婉大方的姑娘相去甚远,反倒像是……那个羞怯畏缩的何小芬。

何小芬失踪多日,如今生死不知,而简雪梅的行为和何小芬惊人的相似,这之间是否有什么关联?

杨从嘉突然产生了一个让人毛骨悚然的想法—假如何小芬因为自己的拒绝而想不开,做出自绝的行为,而后附身在简雪梅的身上—那么所有的一切都说得通了。

简雪梅婚后不喜出门,她每日不停地绣花,有别于婚前的勤快能干,她对简父简母感情淡薄,她的嗓音也跟以前不同……这些都是很明显的证据,只恨他一开始没有想到。

杨从嘉认定简雪梅被附身,就想找个人驱邪。可是当时县城里并没有这类人,就连山上的和尚庙也因为战乱破败下来,和尚都跑了个精光。

杨从嘉思前想后,只好自己想办法,他想起小时候听过的鬼故事中说,鬼怪之类都怕黑狗血或者污秽之物,所以他暗地里准备了一些。因为怕杨母害怕,这件事他谁也没告诉。

那一天晚上,杨从嘉把准备好的一桶黑狗血藏在了卧室里,他当过兵,在战场上杀过不少敌人,自诩天不怕地不怕的他,这时候也紧张起来。

杨从嘉点燃一盏油灯,等简雪梅忙完活计进屋的时候,他立刻掩上房门,拎起木桶就把黑狗血淋在简雪梅的身上。简雪梅一声惊叫,浑身上下血红一片,脸上也没逃过,那血还兀自滴滴答答地往地上滴,十分狼狈。

杨从嘉死死地盯着简雪梅,简雪梅被他淋了一身狗血之后,并没有质问他,反倒是委委屈屈地哭了起来。“从嘉,你……你……”“你是何小芬对不对?”杨从嘉质问道。“从嘉,我是雪梅呀,我怎么会是何小芬呢?”简雪梅瞪大了眼睛,幽暗的光线下她的脸色惨白得可怕,衬着半张脸上的血污,尤其可怖。

杨从嘉厉声道:“何小芬,我不管你是什么目的,你快离开雪梅,否则别怪我把你打得魂飞魄散!”“从嘉!”简雪梅惊叫,“你要干什么?”

杨从嘉又拎出一个木桶,木桶中散发着恶臭,里面装着许多污秽之物。“从嘉你别这样……”简雪梅干呕几声,嗫嚅着说道,“我没有被鬼上身,不过何小芬……何小芬是我杀的!”

杨从嘉一下子愣住了:“你说什么?”

简雪梅颤抖地说:“结婚前一天,何小芬来找我,她……她约我到河边,她求我不要跟你结婚,我不答应。后来我要走的时候,她用绳子从后面勒住我,差点儿把我勒死……”

说到这里,简雪梅的眼泪滚滚而下,杨从嘉惊诧之余手上无力,木桶跌到了脚下。“当时我拼命挣扎,何小芬铁了心要我的命,我无意间抓到一根树枝,为了逼她放手,就……就用树枝戳瞎了她的眼睛。可我不是有意的,要不是她要杀我,我不会这么做。”

简雪梅浑身轻颤,仿佛这样的叙述让她想起了当时的情景,何小芬满脸是血的模样。“后来呢?”杨从嘉轻声问道。“之后她跌到河里淹死了。我很害怕,谁都不敢告诉。和你结婚之后,我经常梦到何小芬,所以连门都不敢出……杨大哥,我真不是有意的。”

简雪梅说到这里,已经泣不成声。

原来这才是真相。很久之后,杨从嘉叹了口气,他搂住哭个不停的简雪梅,抚摸她的头发,“别哭了,这件事……不能怪你。”

的确,如果简雪梅说的是真话,何小芬想杀简雪梅,简雪梅后来的反击就是自卫,何小芬跌进河里淹死,也只能说明她的运气不好罢了。

忙着安慰妻子的杨从嘉没有看到,简雪梅低垂的脸上,露出一抹诡异的微笑。

一年之后,简雪梅怀胎十月面临分娩,阵痛开始的时候,简雪梅无意间扯开了衣服的领子,正在陪伴妻子的杨从嘉再次看到了那条若有若无的血线,他伸手抹了一下,结果竟然蹭掉了一小块皮。简雪梅瞬间睁开了眼睛,她疼得满脸都是汗,不过脸上的表情很奇怪,眼神看起来有几分陌生和凌厉。杨从嘉吓了一跳,手不由垂了下来,那块皮肤掉在地上,被正忙着接生的杨母踏了几脚,便成了地上的泥垢。

简雪梅对着杨从嘉虚弱一笑,杨从嘉马上就忘了古怪,只当她是疼糊涂了。

当天夜里,简雪梅生下一个男孩。孩子很健康,但是脸颊上有一道浅浅的红印,应该是天生的胎记,那胎记像极了何小芬脸上的伤疤,无论形状和位置都是一模一样,甚至连颜色都十分相近。本来是喜得麟儿的好事,可是因为那一道胎记,杨从嘉心中无端生出了些许恐惧。

何小芬死于简雪梅之手,虽然直到现在何小芬的尸体也没出现,可是简雪梅没必要说谎,何小芬肯定是死了。现在他的儿子却有着和何小芬一般的胎记,这其中到底有什么关联呢?

就在杨从嘉为儿子的胎记而纠结的时候,杨家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杨母为了照顾半夜啼哭的孩子,竟然跌死了。

杨从嘉看着身体僵直,死后仍然瞪大眼睛、紧握双拳的杨母,悲痛之余,心思一转,越发觉得这个孩子有问题。

杨母的死,说起来不正是和孩子有关吗?4

我听老金讲到这里,已经在心里编出了一个完整的故事,老金讲的这些内容,让我想起小时候看过的一部电影。电影名叫《隔世追凶》,电影的主人公是一名警察,有一次他在办案的时候杀死了一男一女两名悍匪,后来警察的妻子怀孕,生下了一对龙凤胎。而这对龙凤胎的额上有胎记,跟他枪击悍匪的伤口位置一般无二。

孩子出生之后,发生了许多诡异的事。孩子渐渐长大了,他们经常对着他们的父亲露出诡异的笑容,还刺聋了父亲的耳朵。原来,两名悍匪投胎成为龙凤胎,他们带着仇恨而来,目的只为血债血偿!

老金的故事还在继续。

杨母不幸去世之后,杨从嘉对刚诞生的儿子开始不那么喜欢了,他的心底就像扎了一根刺,每次看到儿子都会想起母亲的死,更甚者想到死去的何小芬。简雪梅不满,二人经常因此争吵,杨从嘉渐渐地对简雪梅冷淡下来。

生完孩子,简雪梅过去的古怪毛病改掉了不少。有一天简雪梅抱着儿子晒太阳的时候,看见杨从嘉和一个年轻的女人有说有笑地往回走。杨从嘉已经很久没对简雪梅笑过了,自打杨母死后,他一次也没有抱过孩子,无论她多么辛苦,他仿佛一点儿都看不到,也从来不帮忙。

简雪梅定定地看着杨从嘉,杨从嘉跨进院子之后就收敛了笑容,沉默地走进屋子,连一句话都没跟简雪梅说。

这种情况搁在现在来说,就是婚姻冷暴力,现代的女性可以离婚,可是那时候的人不兴离婚,特别是女人,离了婚会被人耻笑,就连父母亲人都跟着抬不起头来。

以前就有这么一个例子,一个出身于保守家庭的女人和丈夫离婚了,她回到了父母家,可是过了没多久,不堪邻居耻笑的父母合力扼死了她。

那时候的夫妻即使不和睦也会吵吵闹闹过一辈子,也有的夫妻冷战多年不说话,却生了一大堆孩子。这样的婚姻无疑是痛苦的,但是那个时代被婚姻困住的人,却很少有人能走出围城。

杨从嘉一日比一日冷淡,简雪梅每天都坐在院门口望着那条杨从嘉回家的路,她经常能看到杨从嘉和那个年轻女人结伴回家。她出去偷偷打听过,那女人是酱油厂新来的会计,活泼爱笑,是酱油厂新晋的一枝花。

有一天晚上杨从嘉没回家,简雪梅从天黑坐到天明。第二天杨从嘉回家的时候,很意外地没看到一直以来都守着他回家的简雪梅。

杨从嘉进屋后,屋内黑漆漆的一片,唯有卧室里闪出一点儿幽光,屋子里还隐隐传出婴儿的啼哭声。他走进屋里,刚想呵斥一下简雪梅,就看见简雪梅披着一头长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他心中一凛,把脱口而出的呵斥咽进了喉咙。

自从杨母死后,杨从嘉不仅不喜欢自己的儿子,他还经常想起简雪梅身上的种种诡异,那种隐隐的恐惧和排斥让他无法和妻子正常相处。杨从嘉知道妻子很难过,可是他就是无法说服自己继续和简雪梅做恩爱夫妻。“你回来啦,饭在灶台上……”简雪梅的声音幽幽响起。“嗯……我在厂里吃过了,现在很累……今晚我到娘那屋去睡,你也早点儿睡吧。”杨从嘉说完就想落荒而逃。

杨从嘉刚迈步,就感觉下摆一紧,他的衣襟被简雪梅拉住了。“杨大哥你别急着走,我要给你看个好东西。”

简雪梅放开杨从嘉的衣摆,抬手向自己的脸上摸去,“杨大哥,你觉得我好看吗?”

杨从嘉顿时觉得有些不耐烦,敷衍了一声,“好看。”“那你觉得我和天天跟你一起走的姑娘,哪个更好看?”

杨从嘉皱着眉头,“你瞎说什么呢?”

简雪梅呵呵一笑,“你要是喜欢那个姑娘,我可以成全你呀。”

杨从嘉顿时面罩寒霜,“简雪梅,你是疯了吧?我现在很困,不想听你在这里胡说八道!”

简雪梅嫣然一笑,“杨大哥,你别生气,我的确是胡说八道。你过来坐,我给你讲个故事。”

杨从嘉踌躇片刻,还是坐到了简雪梅旁边的凳子上。“这个故事呀,讲的是很久以前的事。在一个老城里,有一个绣活非常好的女人,她的名字叫作秀娘。秀娘自小家贫,为了维持生计,她常常帮一些闺阁小姐绣制嫁衣,嫁衣绣好,穿在新嫁娘的身上,鲜红的嫁衣衬着闪闪的金线十分漂亮。呵,这正应了那句诗‘苦恨年年压金线,为他人作嫁衣裳’。“一年年过去,秀娘的年纪大了,早过了适婚的年龄。她爱上了一个大家公子,可惜那位公子马上就要娶一名小姐为妻,可偏偏秀娘还要帮那位小姐绣嫁衣。秀娘十分痛苦,她在油灯下赶制嫁衣时,眼泪不停地滴在嫁衣上,她在嫁衣上绣上了自己最喜欢的图案。过了几天嫁衣绣制完成,很快就送到了小姐手里。“就在公子娶妻的那天晚上,秀娘自缢而亡。当然,她的死没有人在意,就连她倾心爱恋的公子也毫不知情。“公子和小姐成亲后,二人相敬如宾,生活得十分幸福。可是时间久了,公子发觉小姐经常会有些古怪的行为。小姐夜里从不许人点灯,白日里足不出户,笑起来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有些僵硬,就好像戴了个假面具。而且每次小姐的家人来看望她的时候,她的脸色总是非常古怪。“久而久之,公子便有些疑心,他暗地里拷问小姐的贴身丫鬟,那丫鬟受不住拷问就招认了,公子得到了一个十分惊悚的答案—那位小姐其实在他们成亲的前一天就死了,死因十分奇怪,小姐死时全身的肌肉萎缩了,唯独那张花容月貌的脸,还如生前一般。“小姐的父亲是名小官,而他们要攀亲的那家门第很高,他们自然不想失去这门亲事,无奈小姐已死,想攀是攀不上了,或许还会让人觉得晦气。“就在府里乱成一团之时,秀娘来了。说也奇怪,这位秀娘虽是贫苦出身,但是她那张脸和小姐倒有几分相似,她手脚虽粗,但身段很好。“那小官情急之下病急乱投医,竟想出一个李代桃僵的办法来。秀娘听说后,不但没有反对,反倒答应认小官为父,愿嫁公子为妻,为小官家族牟利。“秀娘自是得偿所愿,可是她虽跟小姐有几分相像,毕竟还是差了几分,于是她便告诉小官,只要把小姐的脸皮割下缝在她的脸上,她扮小姐便会天衣无缝。“小官利欲熏心之下,就应了秀娘的办法,竟让人把亲生女儿的脸皮割了下来。那秀娘背着人一番动作,竟真的把小姐的脸皮缝在脸上。缝完之后,秀娘出现在人前时,脖子上还带着细细一道血痕,一直延伸到脖颈处,乍一看就好像被割断了头颅。“在场的丫鬟惨叫连连,顿时吓得昏倒了几个,小官就趁机处理掉知情的丫鬟仆役,只等婚礼过后,就要把这些仆人卖到外地。“就这样,秀娘嫁给了她爱慕的公子……”5

简雪梅说到这里,抿着嘴笑了笑,杨从嘉听得心惊,不由问了一句:“你这个故事怎么讲得颠三倒四的?不是说秀娘自杀死了吗?她又怎么会顶替那个小姐嫁人?”“其实,秀娘没死啊,她的死讯是小官安排传出去的,就是为了让她假扮小姐这件事天衣无缝,也为了绝她的后路。小官不知道,其实他女儿的死跟秀娘有关,秀娘在嫁衣上做了手脚,小姐死了,她便有机可乘。为了嫁给自己心爱的人,秀娘用尽手段,最终她成功了,便如我一样……”简雪梅的笑容诡异至极。

杨从嘉生生出了一身冷汗,他不由呵斥道:“瞎说什么,你疯了吗?”“我当然没疯……”简雪梅摸着自己的脸,摸着摸着,她的手朝下巴滑去,一只手在耳根处揉了几下,忽然拽起了一根肉色的、几乎透明的线。她拽了几下,只见那根线渐渐地染上了血色,简雪梅眉头间带着痛苦的神色,可偏偏脸上还带着笑。

杨从嘉看呆了,不,不如说他是吓呆了。

就这样,简雪梅拽着那根线,越拽越长,随着那根血色的线落下,她的脸皮就仿佛脱离了血肉,就这么一点点地剥落下来。“可惜了,再过几个月就完全长好了。”一边剥着自己的脸皮,简雪梅一边喃喃地说道。

杨从嘉张着嘴,他像是被人施了定身咒,已经完全动弹不得,就这样看着简雪梅把那层脸皮完全剥了下来。脸皮剥掉之后,并没有血肉模糊的景象,下面竟还长着一张脸。

虽然隔了很长时间,这张脸也过于惨白了些,杨从嘉还是认出这张是何小芬的脸。那张脸上的疤痕是那样鲜明,跟他儿子的胎记一般无二。

杨从嘉浑身颤抖起来:他虽上过战场,但是面对这么诡异的情景,还是抑制不住人的本能—对诡异未知事物的恐惧。

一切的古怪都有了解释。简雪梅嫁给他之后,发生的一桩一件,一一掠过杨从嘉的心头。他产生怀疑逼问那次,简雪梅,不,现在应该叫她何小芬,她所说的当然是谎话,那次死的应该是真正的简雪梅吧。

何小芬看着杨从嘉的表情,不由呵呵地笑了起来,越笑越大声,最后放声大笑,她一边笑着,眼泪却顺着眼角缓缓滑落。“想知道刚才那个故事的结局吗?”何小芬问道,之后,她不等杨从嘉回答,便自顾自地说,“公子发现了秀娘的秘密,他当然不会放任假小姐继续当他的妻子,他试图扯下秀娘的脸皮,可惜小姐的脸皮已经和秀娘的脸皮长到了一起,最后公子扯掉了大半张脸皮,其余的脸皮已经无法分开,硬扯的结果是秀娘的半张脸变得血肉模糊。公子将秀娘赶出家门,秀娘的脸没有及时得到治疗,于是就留下了一块碗大的疤痕。”

何小芬说着,一手抚摸着自己脸上的疤痕。

杨从嘉的心里又开始冒凉气,为什么何小芬故事中的秀娘和她自己如此相似,假使这个故事不是她瞎编的,那她是个妖怪不成?“你放心,我不是秀娘。”何小芬鄙夷一笑,“我是秀娘的后人,她自被赶出夫家的那一刻起,就中了诅咒,她的后人无论男女,出生后脸上都会有这块疤痕。”

杨从嘉这才明白自己儿子脸上的胎记为什么和何小芬如此相似。

是诅咒?他以前一直以为那都是胡编乱造,世上真可能存在那种东西吗?

不,也许真的存在,连何小芬把简雪梅的脸皮缝在脸上的事都可能发生,还有什么事情不可能呢?“是你杀了雪梅?你这个狠毒的女人!”杨从嘉的眼睛开始变得血红。“呵呵。”何小芬冷笑一声,“怪只怪你招惹了我,还要娶别的女人!杨大哥,我真不明白,我都变成了你喜欢的女人,你怎么能这么快就移情别恋?真可惜简雪梅这张不错的脸皮了。”

杨从嘉被何小芬气得直哆嗦,他一把拽住了何小芬的胳膊。“何小芬,杀人偿命,你逃不了的。”

何小芬毫不惊慌,“杨大哥,你喜欢那个小会计吗?只要把她的脸皮割下来,我马上就能变成她,继续和你在一起。无论你喜欢谁,我都可以……”

杨从嘉忍不住抬起手狠狠地扇了何小芬一个耳光,“何小芬,无论你变成谁,我永远都不会喜欢你!你的心是黑的,就算你变得漂亮,也没有人会喜欢你!”

何小芬的手臂在杨从嘉的手中颤抖了一下,她怨毒地盯着杨从嘉,杨从嘉想把她拉出屋子,突然间觉得手臂一阵剧痛,原来何小芬另一只手里还握着一根长针,现在那根针就齐根扎在杨从嘉的肉里,何小芬趁机抱起儿子,冲出了屋子。

她的动作极快,杨从嘉追出去的时候已经看不到她的身影了。6

老金讲到这里就开始叼起烟卷吸烟,我情不自禁地追问:“之后呢?”

老金摇摇头,他说自打何小芬跑出去之后,再也没有人见过她,后来人们在何小芬曾经居住过的院子里挖出了一具女人的尸体,尸体早已腐烂,尸体没有脸皮,按照这点判断,这具应该是简雪梅的尸体。没人知道何小芬是怎么杀人,又是怎样将别人的脸皮缝在自己脸上的,她的一切是那么神秘又诡异。

何小芬失踪之后,县城里突然有很多人都在唱一首古怪的童谣。

西方路上一颗谷,叶子尖尖心儿粗。

一去吴郎前头走,巧娘手执红丝带。

二月风吹桥头冷,妹儿小脚难走好。

二去戚戚不归家,月上鼓楼头碰头。

……

这正是何小芬经常唱的那首。

可是说起教他们唱这首歌谣的人,却没有人说得清了。

我想,之所以后来没有人再见过何小芬,不一定是因为她逃走了,也许她又割下了别人的脸皮,缝在了自己脸上,过着别人的人生呢。

第二章 淘金人

沙里藏着许多星星般闪耀的金属

千淘万筛之后

人们发现,它可以书写历史

一行闪耀

一行如血1

山里空气很好,可是蚊子特别多,别看那些蚊子个头不大,黑黑的一只扎进你的血管里,片刻就鼓出一个大包,痒得要命,抓得皮肤通红才能稍微缓解。

我和谢如秀都被叮得很惨,偏偏檐下水猪和老金没事人一样,我不禁暗暗地嫉妒这两个人:大家都是人,彼此的差距咋这么大呢?

后来还是老金看我们俩可怜(我估计他是受不了我们大半夜不睡“啪啪”打蚊子的声音),出去寻摸了一大把艾蒿在窗下点燃,把屋子里整个熏了一遍。虽然那味儿挺难闻,可是蚊子少了许多,我们总算畅快地睡了一晚觉。

到了第四天,我的伤势渐有好转,白天的时候檐下水猪跟着老金出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整个人狼狈不堪。原来老金给他指了一条出去的路,可是吴家兄弟竟不分日夜一直守在周围,他刚冒头就给了他一枪,幸运的是没打中。危急时刻老金出现,把他带了回来。

看来我们得耗到吴家兄弟自动放弃才能出去了,我们几个都焦虑万分,我们失踪这么多天,家里人可能都要急疯了。

不过檐下水猪这一趟也不是毫无收获,他暗地里告诉我和谢如秀,这里的地形颇为奇特,树木的排列也不寻常,他是干地质勘探的,长年行走山林,很少有迷路的情况,但是这次如果没有老金的带领,他自己根本走不出来。

这个情况确实不太寻常,吴家兄弟那么恨我们,为什么他们宁愿日夜守在外面,而不是直接冲进来结果我们呢?难道真是顾忌老金吗?

我看未必。

我敢确定,这片山林并不完全如老金说的那样,肯定还有其他的秘密,但是老金不愿意多说,也不肯直接把我们带出去,我们想走就只能干耗了,耗到吴家兄弟自动放弃为止。

当晚,我们几个都没心情听故事,但是老金抽着旱烟的时候讲起的故事,没多久还是把我们给吸引住了。

老金讲的故事发生在东北,是个跟淘金有关的故事。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说一说“闯关东”这一历史事件。自从满洲人入主中原之后,就把东北地区划为禁地,并且修筑千余公里的“柳条边长城”,保护满族的龙兴之地。2

东北地广人稀,各种矿产都很丰富,特别是金矿,许多人都甘冒杀头的危险进入东北腹地淘金。《天工开物》中有这样的记载:矿石中所出产的,有不必经过冶炼的天然黄金,大的叫马蹄金,中等的叫橄榄金,小的叫瓜子金,千余矿石,或可得一块。那时候偶尔能听说淘金客之中有人得到马蹄金或者橄榄金,一朝致富。

可是,有一种和马蹄金性质差不多的天然黄金,却很少有人知道。这种天然金名叫“鬼头金”,也有一说叫“骨头金”,是一种可遇而不可求的稀罕物。据说此物形状类似鬼怪的脸而得名,它的纯度非常高,比起马蹄金要高许多,用现在的标准来衡量的话,便是“4个9”的赤足金。

得到鬼头金的个别人都闷声发了大财,也因此闯关东的淘金客达到了一个历史的高度。可是后来不知是什么原因,人们对鬼头金的热情逐渐消减,直至今天,几乎已经没有人知道它的存在。据说这鬼头金是山鬼遗留的财宝,阴邪至极,接触过鬼头金的人都会莫名其妙地死去。也有人说,鬼头金会无故消失。

众说纷纭之中,人们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鬼头金是妖邪之物,得到它的人,就算是一朝致富,过后也都不会有好下场。

而这个故事,就是从一名淘金客得到一块鬼头金说起。不过,他得到鬼头金之初,并不知晓那就是鬼头金,只以为那是一块金母。

这名淘金客就是老金的二叔,名叫金易。

民国初期,已经有不少日本人涌进了东北,他们以各种名义抢占东北资源,尤其是矿产这一块,很多著名的金矿日本人都想方设法插一脚,但是伪满政府对矿场控制得极为严格,矿场主要依赖官僚资本投入和部分商业投入,倒也抵制了不少日本的商业渗透。

那时的采金技术还沿袭旧时的方法,实行封建把头制式的管理,对矿工的剥削和压迫十分严重。每次进出,矿主都会对矿工进行非常彻底的搜身,有时甚至会剥光全身的衣服检查。矿工若是想从矿场里带出含金的矿石,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金易能在这种情况下从矿场里带出一块鬼头金,固然是他比较幸运,但这其中的学问,也差不多能写一本书了。不过我们的重点并不在这上面,而是要单说这块鬼头金的故事。

当时金易在矿坑里发现这块鬼头金时,发现它大概有成年人拳头大小,纯度非常之高,那金灿灿的颜色闪得他眼睛发花。他激动之下,差点儿晕了过去。之后他想尽了办法把鬼头金带出矿场,很幸运,他成功了。可是他万万没想到,后来会因此发生那么多事。

金易的大哥,也就是老金的父亲,那时候还活着。金易偷出金母之后,不可能在矿场继续待下去,就想着带着金母去找他大哥一家。凭着这块金母,他们哥俩能够换取一笔不菲的金钱,然后用这笔钱做买卖或者干点儿什么事,不愁往后没好日子过。

不过,矿场对矿工的管制严格,他要想离开,也必须动一番脑子才行。当时矿工里有个叫阿铁的年轻人,比金易的年龄稍小,他是因为打抱不平,杀了一个有钱的老爷,被通缉才逃到了这边,为了挣一口活命饭,才当上了矿工。干矿工这一行,危险不说,赚的钱也不多,要不是实在活不下去了,或者是有什么难言之隐的人,通常都不会选择当矿工。

阿铁的经历其实和金易有些相似,二人有所接触后,金易就一直很照顾他。有一次阿铁下矿受了重伤,要不是金易每天给他喂饭喂药、清理伤口,阿铁早就挺不过去了。事后阿铁也确实知恩图报,把他当作亲哥哥一样尊重。而且后来金易能够把金母顺利地带出矿场,还多亏了阿铁的掩护,不然绝不会这么顺利。

现在有了逃走的资本和打算,金易就想着要不要把阿铁也一起带走。

他考虑了没多久,就被一件事打乱了步调。

金易带出金母的第二天,他佯装生病,跟把头请了一天假。因为平日里他一直没出过什么差错,在矿工中也算是有些威望,所以把头就应了他的假。

金易紧锣密鼓地做着逃走的准备,下午时候却听到了一个奇怪的消息:矿场里出现了奇怪的东西。

据说当时有几个矿工亲眼看到在一个矿坑里莫名地冒出许多癞蛤蟆,癞蛤蟆满身脓血,长相丑陋,还会攻击人。被攻击到的矿工有三个,幸好有反应快的矿工用矿镐拍死了几个,否则现在还不知道什么样呢。

那几个矿工现在已经被救上来,不过被攻击到的地方却开始溃烂流脓,把头叫来一个大夫随便给了点药,也不知道管不管用。来到这里的矿工通常都是签了身契的人,死了便死了,把头和那些管理者不会有丝毫的怜悯,顶多是再招些人。这种廉价的劳工随处可见,要多少有多少。

金易倒不准备蹚这趟浑水。不是他没有怜悯心,而是干他们这行的,本就是跟老天挣命、山神赏饭的活儿。以前帮阿铁,那是因为觉得他能活,其他无能为力的事,他不会上半点儿心。

让金易惊讶的不是那些人,而是那个出事的矿坑。

那个矿坑,正是他昨天带出金母的地方。

这件事是巧合吗?

尽管金易心里有了一些不好的联想,可是他从没打算放弃金母,那是他发家致富的唯一希望。只要能逃走,把金母尽快出手,就没事了。他这么坚信着。

当晚,阿铁接到了金易的暗号,趁着所有人都熟睡后,悄悄来到暗号中标示的地点,金易就在那里等着他。金易能把鬼头金顺利带出矿场,自然是有一颗非常灵光的头脑,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说服了阿铁,二人弄晕了看守,趁着夜色逃出了矿场。3

那一夜,他们不敢作丝毫停留,一直跑到他们认为安全的地方才止步。因为金母必须找个稳妥的时候才能出手,所以一路上的开销都依赖金易以前积攒下的工钱。

当天晚上,他们来到一个小镇,投宿到一家很简陋的旅店里。他们两人都十分疲倦,刚沾床就睡了个昏天暗地。

第二天醒来时,金易惊讶地发现,阿铁一张脸上满是青紫,狼狈不堪。

阿铁难道在他睡觉的时候出去打架了吗?

当然不可能。阿铁的个性老实,何况他们刚跑出来,正是应该低调做人的时候,阿铁怎么可能冒冒失失地招惹别人?

金易突然一惊:难道是矿场的人追来了?

阿铁马上就否定了他的猜测。他说这些伤都是他不小心摔的,金易将信将疑,不过好歹放下心来。

他们所在的小镇表面上看很普通,它一直依附着附近的几个矿场生存,外来人极多,倒也繁荣热闹。

附近的矿场都属于政府,日本人想要插上一脚很难,矿工也很难把矿石带离矿场。矿场管理得很严,可是那些处于管理层的把头却有法子弄到金矿石。

任何时代、任何地方都有可能出现这样贪图私利的蛀虫,他们不能带出大批量的矿石,可是带出小部分还是能做到的。小镇上就有将矿石提纯的小作坊,那时候金子就是最硬的货币,有了金子就是大爷。所以小镇表面看上去普通,其实私底下就是个销金窝,治安也比较混乱。

金易算是好运,但是像他这种能带出一块高纯度金子的人,也不是头一个。人类的智慧在为自己牟利方面总是体现得淋漓尽致。

金易在矿场上待了几年,自然对这边的情况十分了解,小镇上收金子的暗门不少,如果现在出手可能能得个好价钱,但是也很可能因此暴露自己。他们只有两个人,就算是钱财到手,也不一定能守得住。

金易有点儿焦躁。这些情况他未尝没有想过,但是在巨大利益支配的情况下,他只能看到最有利的一面。尽管把金母带到别的地方也能换钱,但是他心里总有种隐隐的预感,就仿佛是野兽的直觉:金母最好快些出手,越快越好,迟则生变。

就在金易探查小镇上收金子的暗门时,小镇里突然传出一则流言。

说是流言,也不尽然,因为流言就始于金易离开的那个矿场。据说那天继某个矿坑冒出癞蛤蟆之后,许多矿坑都陆陆续续地冒出了癞蛤蟆。癞蛤蟆身有毒性且又凶猛伤人,被伤到的矿工都开始皮肤溃烂,一夜之间整个身体就大变样,浑身脓血,十分可怕,可是人还好好地活着,就是不能干活了,动一动脓血就满身奔流,那模样让看到的人都恨不得戳瞎双眼。

情况爆发得十分迅速,金易和阿铁离开之后,不到一天的时间就倒下了十几个矿工。

那个时候的人都比较迷信,伐木的人要拜山神,跑山的人要拜山神,采矿的人更要拜山神,总之一句话,一切靠山吃饭的人都得拜山神。

俗话说,拜的神多,自有神保佑。这句话搁在现在来说,大多数人都是不信的,可是在那个时代,就是一种信仰,甚至属于职业道德的范畴。采矿的人拜山神,一是为了感谢山神赏这口饭吃,还要祈祝这口饭能长长久久地吃下去;二是希望山神能保佑采矿的人平平安安,不要发生事故。

以民国时期的采矿技术来说,事故是经常发生的,就算是现在,采矿也是一个比较危险的职业。每当矿场发生事故,往往不是几条人命的事。

人们喜爱黄金的闪耀贵气,却想不到上面会染着淘金人的鲜血。

矿难发生后,通常人们就会认为是山神发怒了,为了平息山神的怒气,就要进行祭祀。大自然之怒,来得快去得也快,为了高昂的利益,淘金人的性命根本算不上什么。

金易所在的金矿发生过几次事故,不过这次的事故跟以往都不相同,甚至处处透着诡异。以往的事故顶多几条人命,却不曾有过这样大面积的伤害。十几个浑身流脓的矿工被聚集到一处,他们皮肤上的伤到了一定程度就不会再恶化,可是上了药粉却丝毫不见好转。

采矿的淘金人一下子倒下了三分之一,金矿的管理者顿时焦头烂额。他们自然不是吝惜别人的性命,这些人不能干活再找些人就是了,可是现在谁都不敢往金矿里进,生怕再被癞蛤蟆所伤。

耽误了采矿,上头的人不会放过他们。于是,他们准备了大量的祭品祭祀山神,祭品都是从小镇上购买回去的,所以镇上的人才能拿到第一手消息,流言才能如此轻易地蔓延开来。

金易和阿铁之所以逃得这么轻易,也不曾见到追捕的人,也跟这件事有关。

金易听到流言的时候,已经祭祀完山神了。可惜,大量的祭品也没让山神息怒,受了伤的矿工仍不见好,金矿里的癞蛤蟆仍在,甚至还在源源不绝地从矿坑里往外冒。

有人肯定就会问,既然癞蛤蟆伤人,那把癞蛤蟆消灭就是了,堂堂的大活人还能被癞蛤蟆给害死了?

可惜的是,那时的人对于鬼神之事特别信,也特别惧怕。正因为你惹怒了山神所以才冒出来癞蛤蟆,要是你把癞蛤蟆给弄死了,山神不是更生气了吗?肯定还会因此降下更可怕的灾难。

这就像是历史上出现的蝗灾。人们视蝗灾为“天谴”,君主治国不力,上天就会降下“天谴”,因为是上天所降,老百姓不敢随意捕杀,当然,那时候技术手段也不行。直到唐太宗生吞蝗虫,将“天谴”都揽到自己头上,老百姓这才敢杀蝗虫,蝗灾才稍稍得到控制。

话题扯远了。祭祀过后就有人说了,既然祭祀山神也没用,那有没有可能是搞错了,得罪的不是山神,而是山鬼。

山鬼也有一说叫作山魈,《神异志》和《抱朴子》中都有记载。据说山魈很矮,身高仅一尺,是山中的精怪,喜欢在夜里出现吓人。而据《山海经》中描述,山魈是黑身有毛的巨人,力大无穷,还吃人。

也有一些古书中说,其实山魈就是山神的化身,山神为善时,就会化身成美丽的女子或者可爱的动物;山神为恶时,就变成山魈,作恶吃人,不在话下。

不论是哪种说法都好,反正都是很玄幻的东西。金矿的人解决不了那些癞蛤蟆,往后的麻烦就多了。

金易听完那些流言后,原本心底的怀疑和恐惧就放大了许多。他愈加渴望能把金母尽快脱手,然后离开这个地方,远远地离开。

那天金易并没有找到合适的买家,暗门之所以是暗门,当然不能让人轻易察觉。

金易满怀心事地回到旅店,当晚他在床上辗转反侧,突然就想起自己得到金母时的情景来。

金易所在的金矿属于脉金矿,脉金矿就是山金,想要淘得山金,就必须凿岩辟石、穴山破洞。

那天金易正使用矿镐在地下一点点挖着,挖矿时动作既要有力,还必须小心,一个不小心就有坍塌的危险。他小心翼翼地刨了一镐,一块灰扑扑的矿石下突然露出一角金色。他轻轻地用镐头敲打了几下,那金色就从矿石上脱落下来,躺在灰扑扑的矿石当中特别显眼。

作为一个老资历的淘金人,金易不会看错那抹金色,当时心中就是一喜。

但是附近有好几个人,他怎么做才能把他们的注意力引开?

金易不动声色地观察了一下周围,幸好大家都在认真干活,没有人注意到他。他将矿镐一扔,正好盖住了那抹金色,然后在自己枯草一般的头发里摸索几下,掏出几根烟来。

本来上工的时候不许抽烟,可是挖矿的活太累,抽支烟好歹能解解乏,于是就经常有矿工偷着带烟进来。实际上,只要你不把矿石私下带出金矿,其他小事,那些把头多半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金易分了一圈,烟就都被分光了,然后几个人围成一圈抽起烟来。金易借口要小解,叼着烟离开了,然后走到刚才的位置,拉开裤子就尿。他们这些成天像钻地鼠似的淘金人,有了屎尿一般都是就地解决,因为上去一趟比较麻烦,只要别弄得太恶心就行。

别人见他小解,自然不会一直盯着看,金易趁着所有人都不注意的时候,迅速地蹲下抠出那块金子揣进怀里。

他只匆匆一瞥,就确定那块金子是天然的金母。所谓金母,是自然形成的不需提炼就纯度极高的金子。他发现这块比拳头略大,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属于实打实的宝贝。

金易的心跳很快很热烈,几乎抑制不住血液的热度,然后他觉得越来越热,越来越热,怀里突然一阵异动。他忍不住掀开衣服瞅了一眼,那块金母竟然化成了汁,从金汁里钻出一只满是脓血的癞蛤蟆,狠狠地咬了他一口……4

金易满头大汗地惊醒过来。原来他想着想着竟然睡着了。果然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最后做那段梦更是真实得令人害怕。

金易惊醒后就睡不着觉了,阿铁倒是睡得很香。他看着阿铁,心中十分复杂。其实他得到金母的事阿铁还不知道实情,只大概得知他得了块金子。他虽带阿铁出来,但是并不能完全信任他,可以说除了他嫡亲的大哥,任何人他都无法全心地信任。

正当金易要入睡的时候,对面的阿铁突然一下子从床上蹿了起来,那动作十分矫健,完全看不出他刚刚还在熟睡。

金易刚要出声询问,只见阿铁突然提起拳头,狠狠地朝他自己的身上砸去,一下接一下,实打实的肉碰肉、骨碰骨,然后他就看到阿铁那还没有养好的脸,变得更加可怕了,甚至还从鼻管里流出两道鲜血……

金易是真的惊了,难道昨天阿铁脸上的伤就是这么来的?

可是看阿铁现在的模样,根本不觉得疼似的。

金易想起以前听老人提起过,有的人睡着后会梦游,梦游时常常会做出匪夷所思的举动,但是这个过程很短暂。如果碰到别人梦游的时候千万别打扰,要是对方被吓醒了,很可能会神经错乱。

但是看阿铁此时的举动,金易觉得那并不是梦游,这么打都没把自己打醒,这人的梦做得也太沉了。

如果不是梦游的话,看起来倒像是中邪了。

金易敢这么判断,是因为阿铁的眼睛没有焦距,像是两团死物一样,让人心惊不已。

金易见阿铁一直没停手,也顾不上他是梦游还是中邪,上前就拉住了他的两只手。

可是他失算了。阿铁的手劲儿异乎寻常的大,他根本没拉住,还挨了几拳。

阿铁一拳打在金易的眉心上,金易只觉脑浆子都波动了,然后就是一阵眩晕。幸好金易长年开采金矿,体格不错,要是普通人,此时恐怕不是昏过去了就是得了脑震荡。

金易暴怒。他大喊阿铁的名字,还狠狠地推了他一把,阿铁倒在地上,再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呆呆望着金易,突然间一个激灵,整个人像是惊醒了一般,捧脸大叫:“金哥,你为什么三更半夜不睡觉,还打我?”然后龇牙咧嘴地呼痛。

看着阿铁那委屈中带着疑惑的神情,金易快要气炸了肺,三言两语把刚才的事情说了。

阿铁顿时呆住了,露出一个哭丧的表情,“金哥,我是不是中邪了?”

金易皱紧了眉头,他隐约觉得不对劲,他以前照顾阿铁的时候,也曾跟阿铁同住过一段时间,那时候阿铁睡觉除了打呼噜,并没有梦游的毛病,而且若是阿铁真有毛病,跟他同住的几个人不可能不知道。

如果阿铁是中邪,那么,无缘无故的,他为什么会中邪?

金易再想到这几天金矿发生的诡异事件,顿时就有种坐立不安的感觉。阿铁哭丧着脸,坐在硬板床上一言不发。

金易现在突然觉得,那价值不菲的金母成了烫手的山芋,他再一次下定决心,非得尽快把它处理出去不可。

第二天,金易打发阿铁出去打探消息,他则留在旅店之中,听到周围没有人声时,悄悄地扒开硬板床,在床柱和墙壁的死角处掏出一个小布包来。

布包里放的正是金母。

金易将布包放入怀里,刚出门就碰到往回赶的阿铁。

阿铁的脸上带着慌张,还别说,他出去不久,就打探到了金矿的最新的消息。

为了遏制事态的发展,也为了驱逐那些有毒的癞蛤蟆,金矿的管理人让人请来了一个在本地非常有名气的萨满巫师。

据说萨满巫师能够通过舞蹈和吟唱与神灵沟通,祛病驱邪,十分灵验。其实搁在我们现在来说,萨满巫师就是跳大神的。

萨满巫师来到金矿之后,即刻就让人在出事的几个矿洞前方准备了祭台,一切就绪后,萨满巫师在祭台之上舞动着由各种颜色的布缠成的杆子,越舞越癫狂,看得人心旌摇曳,最后看得人都痴了,他才慢慢停下来跪倒在地,冲着几个矿坑倒头就拜。

萨满巫师和山神“沟通”的结果十分出人意料,萨满巫师传达了山神的意思:山神说自己丢失了一根骨头,只要能把那根丢失的骨头找回来,放回原处,那么一切灾厄即刻就会消除。

所有人都不明白山神的骨头指的是什么。不过萨满巫师既然这么说了,为了金矿能够继续下去,他们都必须把这根“骨头”找到。

金矿的人都在找所谓的“山神的骨头”,小镇上也因为这个传闻十分热闹,所以阿铁很容易就打听到了这件事。

金易不经意地摸了一把放在怀里的布包,他怎么觉得,萨满巫师说的“山神之骨”,指的就是这块金母呢?

这块金母形状虽古怪,但是绝不像是骨头的形状,应该是他想多了吧。

金易正要出门,阿铁突然期期艾艾地说:“金哥,你不是说我中邪了吗?我也感觉自己浑身不太对劲儿,我打听到一个驱邪很灵验的神婆,你陪我一起去看看呗。”

金易一想,虽然卖掉金母这件事很急,可是一时半会儿还真找不到好买主,不如就陪阿铁走一趟,说不定能顺道打探些消息。

阿铁见金易没拒绝,顿时露出一个憨傻的笑容。

二人一路走一路打听,不多时就找到了神婆的家。那神婆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婆子,满脸的皱纹如同弯弯曲曲的沟壑,眼睛十分浑浊,鼻翼两侧深深的法令纹和绷直的嘴角使她看上去异常严厉。

据一路上打听,那神婆人称“陈婆子”,驱邪掐邪病很有一手,四年前来到小镇上,除了接活儿,平日里深居简出,十分神秘。

陈婆子果然有两手,金易和阿铁往她身前一站,还未开口,她就指着阿铁的脸说了一句:“你中邪了,那邪祟十分厉害,要是不除,你恐怕没几日好活……”

阿铁顿时吓得浑身有如筛糠一般,把自己晚上睡着后自己打自己的事说了。陈婆子听完后表示自己能治,阿铁问价,她颤巍巍地伸出了两根手指,这表示要两块大洋。阿铁十分心痛地摸了摸口袋,虽心疼钱,但是性命要紧,于是拿出两块大洋交给陈婆子。

陈婆子也没含糊,收了钱就进屋了,出来后手里拿着一个黑得发亮的木钵,直接递给阿铁。金易偷觑一眼,里面盛着些红褐色的液体,似乎有些黏稠的样子,看不出是什么。

陈婆子示意阿铁喝下去,阿铁倒也听话,一扬脖儿就把木钵里的红褐色液体给干了。因为喝得比较急,一些红褐色液体还顺着他的嘴角流了下来。

金易有些傻眼。阿铁未免也太憨了,问都不问就喝了个精光。“你给他喝的是什么?”金易忍不住问道。

陈婆子瞥了他一眼,“让他睡觉的东西。”

话音刚落,只见阿铁突然扶着头,摇摇欲坠地直接坐到了地上,坐下去之后身体还有些晃悠,他的神情有些呆滞,金易喊他,他也仅能抬抬眼睛。

陈婆子微微牵动嘴角,“行了。”

陈婆子开始围着阿铁打转,一边转还一边从衣兜里掏出黄豆往阿铁的身上打去。一开始陈婆子的动作很慢,渐渐地,她的速度越来越快,她一边转嘴里还不停地叨念着什么,脸上汗出如浆,汗水顺着她的下巴流进了脖子里,洇湿了深色的衣料。

随着陈婆子的动作,阿铁的神情也开始产生了变化,他浑身抖动,神情焦躁,像是要起身却起不来的模样,让人也不由自主地跟着着急。

金易知道,这应该就是驱邪的过程了。他虽不懂其中的奥妙,但也知道过程中不能打扰,所以站得远远地看着。

在陈婆子的动作下,阿铁突然慢慢地站了起来,让金易目瞪口呆的是,他弯下腰,把身体弄成了弓的形状,然后举起两只手,曲起指尖开始在地上刨挖起来。

陈婆子并没有阻止他的意思,还是叨念着在他周围转圈,舞动得越发急促。阿铁的指尖上已经出现斑斑血痕,可是他像是没有痛感一样,仍在不停刨挖。

就在这时,陈婆子大喝一声,她的声音尖厉,金易听得浑身的寒毛都竖起来了。

阿铁蓦然直起了腰,眼睛翻白,在原地不停地抖动。陈婆子停下动作,她这时候已经成了汗人儿一个,但是神情森冷,看着十分吓人。

金易本是个胆大的,但是也被陈婆子的一番作态唬得不轻,刚来时那种狐疑的心态也没有了。

陈婆子看向金易,突然开口道:“他身上的邪祟太过厉害,老身只怕……”

金易蹙眉,“你不是说能给他驱除吗?”

陈婆子冷哼一声,“老身当然有法子,就看你能不能舍了。”“你还想要多少钱?”“老身不要钱,只要你身上那块恶石。”

金易心中一凛,“什么恶石?我没有那种东西。”

陈婆子冷冷地看着他,“你不愿舍?舍不舍本在你,今天是他帮你挡了一劫,明天可就要轮到你了!”

金易听了这句话顿时如遭雷击,可是他还是咬着牙,什么都没说,怀里那块紧贴着他皮肉的金母,像是在这一刻变得滚烫,让他的皮肤都有种灼烧的感觉。

舍,还是不舍?

当然不能舍,金母是他用命带出来的东西,舍了他可就什么都没了。

不舍,阿铁怎么办?

金易看见院子的角落里放着一个装满水的木盆,一咬牙,也不管那水干不干净,走过去端起来就朝阿铁泼去,阿铁顿时不抖了,湿淋淋地在原地站着,一脸茫然。

金易拉着阿铁,“咱们走!”

金易和阿铁在街上茫然地走着,走了一阵,阿铁突然开口:“金哥,我好像听陈婆子说我帮你挡了一劫,那是什么意思?”

金易顿时一震,一只手不由自主地往胸口处摸去。

阿铁又道:“金哥,在金矿的时候你救了我一命,我一直很感激你,把你当作我的亲哥一样。这次出来,也是想着要跟你一起好好干。”

金易听了这话突然感觉有些内疚,“阿铁……”

阿铁道:“金哥,你可能不知道我还有个娘……”

金易诧异地看着阿铁,他的确不知道这一茬,以前阿铁从来没跟他提过,现在突然提起是什么意思?

阿铁继续自顾自地说:“我娘年纪大了,我这做儿子的不争气,这么多年也没在跟前孝顺她。金哥,为了我娘,做弟弟的这回就对不住你了……”

最后那句话阿铁说得十分含糊,金易没听清,正要问一句,阿铁突然举起拳头朝他的肚子打来!

金易丝毫没有防备,硬生生地挨了一下,顿时五内翻搅,疼得差点儿站不住,下一刻阿铁又举起拳头打在他的太阳穴上,金易一阵眩晕,身形一晃。

金易体格虽好,但是挨了几下重击,又失去了先机,虽然极力反抗,但最终被阿铁打倒在地。

金易躺在地上,这时才发觉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进了一条死巷内,即便是阿铁把他打死,也不会有人看到,即便是看到了,也不一定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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