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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10 1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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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躲躲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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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关于前男友的葬礼

一场关于前男友的葬礼试读:

前言

有一年,我的一个闺密跟男朋友吵架,说尽人间狠话。她千里迢迢跑到北京的雍和宫来烧香,说要诅咒她男朋友做生意稳赔不赚。没过几天,她男朋友追过来,两人和好如初,如胶似漆,她完全忘记许下的愿。没承想,接下来的大半年里,她男友倒霉倒到了外太空,买股票赔钱,签合同被骗,去南方养虾还遭遇了大台风,几万尾虾苗都被吹跑。闺密在惊恐中想到了自己曾经许下的恶愿,吓得屁滚尿流,急忙赶到雍和宫,加倍奉上香火钱。

每次想到这件事我都笑得肚子疼,企图写到稿子里挣稿费,她都恶狠狠地威胁我说:“胆敢走漏风声,当心我也咒你一次。”玩笑归玩笑,仔细想想这很可怕。被爱情冲昏头脑丧失心智的女人什么手段都使得出来,我那么爱你,你不爱我,你就得死。

但事实上,凭我对“作女”们的了解,那些“作”的人比被害者还心痛。因为我就曾经是个特别“作”的人,占有欲强,忌妒心重,翻男朋友手机短信、调查骚扰他的女性朋友、翻他书包口袋这种事儿,我每样都做过。后来他离开了我,我买醉、发疯,在人来人往的路边大哭。我甚至深深地诅咒过他:“没有我,你不会幸福的。”过了很久才大彻大悟,爱不是放肆撒野,爱也不能强行求证,爱是越证明越少的东西。在懂得节制之前,我们都分不清“爱”与“爱欲”的区别。前者是简单纯粹的付出与欢喜,后者则揉进太多控制和痴缠。

我絮絮叨叨写了好多故事,翻来覆去想说清的,也不过是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

我想,当我这本书上市的时候,里面的故事多半已经在网上流传开了。他们纷纷跑来对我说:“我就是你故事里的人。”“故事里主人公的心情我感同身受。”“我也处在那样的处境,你告诉我该怎么做?”当然,问得最多的还是:“这故事是真的还是假的?”

我统一回复:“如果你相信,就是真的。如果你不信,那就是假的。”

作为讲述者,我只能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呈现出这样一个故事、一份感动、一种觉悟。真相和虚妄之间原本就只隔着很微小的距离,一些遗漏或隐藏的细节可能影响它的性质。若一定要追问我的态度,我只能说,即便它有虚构的成分,其中的情意却真,所以我选择相信。

这本书写得特别不容易,几乎把我眼见的、耳闻的、经历的失恋都重温了一遍。把各种相思的煎熬、离别的怅然、刻骨的觉悟都做了一番整理,甚至连续很多个晚上做梦都会梦到旧人旧事。我梦见他们明眸皓齿、年华正好,在甜蜜的恋情中绽放笑容,一转眼却又眼含热泪,说此情难续、生无可恋。然后我就失眠,跑到阳台上看路灯、看月亮,狠狠发誓再也不写东西。

写完之后,又深感庆幸。很少有人能够把自己的青春做一次干净利落的梳理,并以文字的形式保存。我做到了。在青春的尾巴尖儿上完成这样一本书,把自己、朋友们的恋情都做了一个华丽谢幕。告别是最好的成长体验,当我们能够将一次次失声痛哭转化成一个个含泪的微笑的时候,就真正懂得人生的可贵了。

这个令人震惊的书名是编辑帮我想到的。起初觉得太突兀,后来细想,越发觉得在理。我做不到那么狠心肠,诅咒所有前男友去死,但是扪心自问,那些所有被劈腿、被抛弃、被小三的人,谁没有咬牙切齿地恨前任如附骨之疽?

世界上最残忍的不是分手,是分手之后你还爱他,还以为他会回来找你;最可怕的并不是变心,而是明知道自己是在做错的事情,但依然继续。

与其放任自己在那个沼泽里放纵、沉沦、堕落,不如当他死了。死了,一了百了。这样才不会浪费更多时间在这个终究看不到未来的人身上。斩断跟他最后的联系,让他在记忆中变成一捧灰烬,随风丢掉,连一丝一毫的温情都别留恋。把曾经放在他身上的痴迷、专注、奉献,统统用到自己的身上。

认真去爱永远都不是一种浪费,勉强去爱,才是。

有一年我特别穷,又特别想出去玩,就开启了骚扰朋友模式,从北京出发,一路找老同学蹭吃蹭喝,最后到了丽江。约了同学去虎跳峡,不巧她临时有急事要出门,就把我托付给她的一个闺密纳云。纳云和我同学在同一所高校当老师,为人爽快,笑声爽朗,“吐槽”的时候像直筒倒豆子,是个一见面就能喝酒诉衷肠的坯子。当然,那天我们没喝酒,她要开车。

一场关于前男友的葬礼

一路上有说有笑,纳云给我讲她当老师的种种哭笑不得的经历。她说现在的孩子太奇葩,简直没法管理。你跟他们亲近吧,他们就跟你没大没小;你跟他们疏远吧,他们又不愿配合你工作。我说,其实历届学生都差不多,我当学生那会儿也没少让老师头痛。她说:“现在你老师要以你为骄傲啦,你都是作家了。”我就惭愧得想用脑袋撞车窗。

就这样聊到了我正在写的小说,纳云问我在写什么,我说我打算写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说到“爱情”这俩字,我自己都有点儿不好意思。“真尴尬,我已经到了一个羞于说爱的年纪。”“有什么好尴尬的!”纳云说,“你素材够吗?写写我吧,我的故事可以写成流行的那种,虐恋。”她像是要加重语气似的,强调了一下,“特别虐,虐到死那种。”

我一下子笑出声:“太好了,我就喜欢这种要死要活的,快给我讲。”“那时候我刚参加工作,舞会上认识了我男友。他是搞地质勘探的,在深山老林里工作了好几年,然后回学校读博士。他虽然年轻,但是阅历丰富,张嘴就是故事。他的知识储备量惊人,认识每一种植物、动物和石头,夜观天象懂得日月星辰的各种变化。有些男人是娱乐频道,乍一看有趣,但是哈哈一笑之后就什么都没有了。但是有些男人是探索频道,乍一看枯燥,但是越看越觉得有意思、有品位,只要看进去就戒不掉。他就是后一款!“你知道吗,那种男人带着一种浑然天成的神秘气息,就像裹在顽石里面的一块璞玉,只有有慧眼的人才能看到其中的精华。我从小就跟我爸爸学赌石,我知道我这次一定会赌赢。“差不多全学校的人都知道我追他追得多疯狂,他上课我都跟着去,为了多些时间跟他在一起,我把自己的课程安排都改了。那时候我带大一新生,我自己却跟大一新生似的完全没头脑,心智都被这个男人迷住了。我的学生都打趣我,说要帮我去他宿舍楼下弹吉他、点蜡烛、献花表白。”

纳云描述得眉飞色舞,我都跟着激动起来,忙着追问下文。“下文就是,我们在一起了呀!他说他喜欢我的单纯,说白了就是傻气。但是我不介意啊,谁让他那么有智慧!我再怎么有小聪明,到他面前都是傻子。我愿意当这样的傻子,听他讲让人心悦诚服的道理。只要拉着他的手走在一起,每天跟他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以后生两个聪明的小孩,再养一条老狗,生活就圆满无比。“当年我俩谈恋爱还算学校的一条新闻呢,因为我是老师,他是学生,有人说我不讲‘师德’。不过无所谓呀,我是硕士,他是博士,而且工作过好几年,他比我成熟得多,实际上他是我的老师。而且他懂得照顾我、帮助我,帮我改掉很多毛病。说我们不般配的,就是因为忌妒!“你有过那种感觉吗?每天晚上想着一个人的名字入睡,早上醒来睁开眼想到的就是他,恨不得和他手拉手一夜白头。有他在身边,无聊的生活有了光彩,按部就班的日子变得充满期待。得到什么好东西,只有跟他分享才会真正开心。取得一点点成绩,只有他点头认可了才会真正自我肯定。就好像……就好像一条小船在海上独自漂泊了很久,终于找到了可以停靠的母舰,要结伴而行,在生活的大风大浪里同行了。”

纳云像诗人,回忆起恋爱的日子时妙语连珠。“后来呢?”我迫不及待地追问。“他是在虎跳峡向我求婚的。那次我们一起出去玩,天气特别好,浪花飞溅,我站在江水前,他帮我拍照。他说,一瞬间,他看到彩虹架在我头顶,美得不可思议,快门都忘了按,却跑到我身边拉着我的手说:‘嫁给我吧!’我当时完全傻掉了,还以为是江流轰鸣声太大导致我耳鸣幻听。我大声追问了一句:‘什么?’他大声喊:‘纳云,嫁给我!’连旁边的游客都听到了,都朝我们看过来。我高兴死了,整个人要爆炸了,我使劲儿喊了出来:‘我愿意!’旁边的人集体为我们鼓掌。”“你看,”纳云把钱包递给我,说,“就是这张照片。”

她的长钱包很厚,有好几个夹层,整洁有序,依次摆放着银行卡、票据、纸钞,最后一个夹层里单独放了一张彩色照片,背景是虎跳峡的滚滚江水,上面的两个人抱在一起,笑得灿烂,头顶上方隐约还有彩虹。真是最好时节里最幸福的一对璧人。“我们一起装修了新房子,我喜欢欧式,他喜欢中式,不过没关系,我愿意妥协,都依他。阳台种了花草,摆了天文望远镜,书架摆上我们共同喜欢的书、CD以及矿物标本。我想我们的孩子一定是达·芬奇那样的天才,如果有两个孩子,我希望一个是男孩,一个是女孩。“我们的婚期定在他博士毕业之后。我们特别期待那天到来,可惜他的论文进行得不太顺利,导师带他和另外的几个人去做田野调查,需要采集一些数据支持。数据总是不对,他心情特别不好。然后我们开始有争执。我说,糊弄一下,只要没有硬伤就好,实在不行我帮你去疏通一下关系,我爸爸在地理系有熟人。他说我这是学术造假,非常卑劣,是他最瞧不起的行为。”

纳云愉快的表情有了愁容。“专业是他的命根子,怪我当时不懂,偏偏戳他的痛处。我责怪他做事太较真,这会让自己有很多麻烦。我这话不亚于火上浇油,他更生气了,甚至提出要跟我分手。我们越来越频繁地吵架。他说如果不能顺利毕业,婚礼就延期。我当然不同意,毕业是早晚的事儿,日本的博士生推迟毕业好几年的多的是,总不至于把结婚生子都耽误掉吧。可是他坚持说,那份论文是他几年的心血,如果做不好,他就不结婚。”

纳云叹了口气:“回头想想,我怎么那么傻呢?如果我不逼迫他,让他安心做调查写论文,我们就不会有那样一个不愉快的结局了。可惜,懂了,也晚了。”

我记得同学跟我讲过,纳云是单身,所以暗自猜测他们是分手了,于是就小心翼翼劝她:“懂得爱情时已太迟,大多数爱情变成遗憾都是这个原因,你也别太自责。你的急切,他的固执,都有错,也都不是错,怪就怪年轻吧,不会为对方着想。”“后来有一次,我们吵得特别凶,我气急了就骂他:‘有本事你拿到诺贝尔奖再回来!’他就真的睡实验室,好多天不回家,连我电话都不接了。我到处找他都找不到人,问了好几个人才知道他自己跑出去做田野调查。他同学说他写论文很拼命,是那个导师带过的最满意的学生。他甚至还跟同学讲过,以后要出国去最好的实验室一门心思做研究,当然,他会带我一起去。我真傻,他的人生规划中有我,他不过是在逐步推行他的计划。我恨死我自己,下定决心等他一回来就跑去跟他认错,再不闹了,也不催他,一切听他的,慢慢来。”

车子在山路上前行,时不时可以看到江水。金沙江混浊湍急,引得无数探险者来此挑战自然。纳云朝窗外看了一眼,说:“可惜,他再没回来。”

我怀疑我听错了,张大嘴巴惊讶地望着她。她接着说:“他没回来。他最后一个电话是打给导师的,说申请延期毕业的事情。最后一封电子邮件是发给同学的,请同学在学校的报刊资料数据库里检索一篇文章。他说他要在江边待一阵子,采集一些水样。后来他就跟所有人断了音信,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是我最先发现情况不对的,报了案。起初警察说我不是直系亲属,不能立案。我急疯了,联系他父母、同一个实验室的同学,大家都发觉有问题,后来终于立案。警方找到了他租住的房子,钱包、手机等一切物品都在,电脑也在,只少了一个素描本。他有个习惯,喜欢随身带素描本和铅笔,画些植物什么的,警察清点了他的物品,只少了那个本子。附近有村民看到他在一个早晨拿着本子出门,说是出去写生,之后就再没人见过他。后来警方推测,他可能在写生时发生意外,溺水,或者别的什么事故。”

我惊讶得不知道说什么好。男友玩失踪的故事我听过,男友死掉的故事我也听过,但是男友生死不明的故事我真的是第一次亲耳听到,并且是当事人亲口对我讲的。我的脑子里顿时涌起很多画面,想象当时的纳云歇斯底里一般守着男友的“遗物”一边忏悔一边祈祷的样子。“时间久了,很多人都相信他死了,连他爸妈都相信他死了,甚至给他办了葬礼。我也信了。但是我偶尔还会做梦,梦见他回来了,他说他只是不想见我,不肯原谅我,但是清净了这么久,他原谅我了,决定回来跟我结婚。然后我就高兴地笑了,一笑,就醒了。真遗憾啊,梦总会醒的。阳台上一起种的花开得特别好,我照着说明书已经能够熟练使用天文望远镜,他的那些矿物标本我也都认得。可惜,他不会回来了。”

那天,我们在虎跳峡玩得很开心,并没有因为前男友的事搞得愁眉不展。这是纳云可爱的地方,能够迈开步子往前走。她说她已经准备好开始新的恋情,只是还没有遇到很心动的人。爱情这东西,说起来很简单,就是心动和行动。可是世上的人千差万别,又会遇到千差万别的人,从排列组合的概率角度讲,想套用整齐划一的幸福模式是不可能的。我暗想,换作我是纳云,未必能够像她一样坚强,这也是我更加喜欢她的理由。虎跳峡的水浪好壮观,我们拍了许多照片,虽然没有看到彩虹,但是天空很美,抬头看上去,是无限接近透明的蓝。

后来回城,我回同学家借住,跟同学聊起纳云。我同学说:“这几年也真够她受的。我们是一路看着她走过来的,刚出事的时候闹得人不人鬼不鬼,瘦得脱了形,工作不干了,精神也恍惚,差点儿被诊断为精神病。挨到今天,又能正常说笑,真不容易。我们都希望她过得好。”“问题就在于事情太蹊跷,一个大活人,说失踪就失踪了。”“其实吧,”我同学拿着指甲锉锉指甲,语气再平淡不过,“那男的后来找到了。”“啊?”我一把抢过指甲锉抵住她喉咙,“你说什么?”“那男的找到了啊。”我同学淡定地看着我,眼神里充满嫌弃和怜悯,“你不会真的相信一个大活人会凭空消失吧,你小说看多了吧。”

这次轮到我用指甲锉自刎。

同学叹气说:“当年纳云倒追她男友,差不多轰动了我们整个学校,又唱歌又送花又送饭,那小伙子也确实被感动了。俩人在一起倒也开心过,好歹也算才子佳人。不过纳云从小就娇生惯养,大小姐脾气严重得很,在工作和生活上都很强势。时间一长,那男的有点儿招架不住。他想出国,纳云死活不允许,怕他走了就不回来,还搬出她爸爸来给他施加压力。纳云的爸爸是老教授,德高望重,开了口就让人没办法拒绝。纳云的男朋友只好答应留下来,毕业之后结婚,然后两个人一起出国深造。不过勉强在一起就是不幸福,那男的笑容越来越少,后来几乎不参加我们这些朋友的任何聚会。”“原来是这样。”我听到了故事的不同版本。“结婚的事情纳云都一手包办,那男的也懒得管,只顾着忙自己的事。后来临近婚期,他说出去走走,纳云也没多想,只照看着婚礼这边,谁想到准新郎一去不回,人间蒸发了。纳云跟你说的也算是实情,只不过她自己改了结局,省略了她最不想知道的那部分。”“哪部分?”“新郎官后来悄悄出现了啊。他跑到外省去了,隐姓埋名过日子,连学位都不要了。后来是为了跟一姑娘结婚,必须用户口簿,这才露面。你想想吧,他为了躲纳云费了这么大的心思,纳云得伤成什么样。这件事过了很久才传到纳云耳朵里,我们谁都不知道应该怎样告诉她真相。可要不说,她就一直等,她一直相信她未婚夫不会死,她要等他回来。”

同学看到我目瞪口呆的样子,摇摇头,拿过指甲锉继续锉指甲。“当初咬定未婚夫不会死的,是纳云。现在咬定未婚夫死了的,也是纳云。说来说去,爱情死不了人呀,就是往人心上最疼的地方扎针。纳云不是让你写她吗,你要怎么写?这么倒霉的女主角不好写吧。”

我同学收起指甲锉,正襟危坐,说:“不过说真的,纳云经历了这件事,变得可爱多了。以前她那一手遮天的大小姐脾气,我们都有点儿受不了。这件事之后,她大概也自我反省了,学着收敛脾气,拔掉芒刺,体谅别人。以后再恋爱结婚的话,会是个好妻子的。这学费交得有点儿贵,不过也值。”

同学去睡觉,我却睡不着,我不能赞同她的话。硬要刺猬拔掉利刺来成就别人想要的柔软,有人考虑过刺猬的感受吗?很难想象在未婚夫失踪的一千个日夜里纳云是怎么过的,房间为结婚而准备,墙上挂着婚纱照,阳台上种着男主人喜欢的花草,甚至早早准备出了一间育婴房。她不过是想守着自己喜欢的男人过日子,却被迫接受这样一个教训。讽刺的是,那个像躲避瘟神一样要逃离她的男人,最终都没有站出来给她一句明确的交代。强势不是她的错,她错在选择了弱者。

我给纳云发了条短信:“好好生活,好好恋爱,别再想一个死人。”她回复说:“刚刚跟相亲对象看完电影,感觉还不错,等我好消息!”

动人的故事总写在分手后

她开始哭。他问她怎么了。她不说话,只是哭。先是默默掉眼泪,后来变成呜咽,然后突然推门下车,站在路边大哭,肩膀耸动,像个受了天大委屈的孩子。他急忙下车去,扯着她的胳膊问她到底怎么了。她哽咽着,只是反反复复说一个字:“闷。”她揪着胸口的衣服,好像真的有什么堵在那里让她无法呼吸似的,说:“我闷。”然后用力推开他,抬脚踢车。一下,又一下。他想拉住她,可她挣扎得太用力,险些把他推倒。他稍一松手,她就捡起路边的一块大石头,朝车玻璃砸过去……

刘夏离开之后,卫东开始失眠。那种感觉很奇怪,明明很困,但就是睡不着,眼睛无论闭着还是睁着都睡不着,脑子里不断闪现各种人和事,有发生过的,也有想象的,渐渐地,这些都混在一起,分不清真假。他曾经一度以为自己是睡着了,那些混沌不清的画面都是梦境,可现实显示的结果是他并没有睡。失眠带来的负面影响十分明显,没有食欲,迅速消瘦,黑眼圈赛过熊猫,眼球上布满红血丝。神奇的是,他白天还能正常工作,大脑就像真空了一样,机械地说话、签字、填表格、打电话、陪客户吃饭。那是一种特别奇妙的体验,就像是变成了机器人,不动感情,不追问任何意义,只是按部就班地执行每一步。去参加同学会的时候,一个学中医的博士说:“哥们儿,你这脸色太不好了,五脏都有问题。你熬夜不睡觉干吗呢?年纪不小了,跟年轻人比不了,别糟蹋自己的身体。”卫东就很无奈,他太渴望那种跌进一枕黑甜的酣睡了,可偏偏没有,每次关掉手机、关掉电视、关掉电脑,满屋子都黑了,以为这样就可以入睡了,但总是眼睁睁看着窗子外面又渐渐亮起,车水马龙的喧闹声传进来。他已经换了更厚的窗帘以便挡住光线,下一步只有搬家了。

对,也许搬家会好一些。说不定刘夏在离开之前对这个房间下了什么诅咒,请来什么可以偷走睡眠的神灵来惩罚他。在一个死活睡不着的晚上,卫东把家里的角角落落都搜了个遍,一切可能藏东西的包、盒、袋都看了一遍,渴望在里面发现被针刺着的木偶娃娃什么的,或者某种写了他生辰八字的符咒。他会把它们淋上白酒付之一炬,那样他就会找回睡眠了。从两点钟忙到六点钟,窗外响起大妈跳广场舞的音乐,他倒在沙发上傻笑,觉得自己真的中邪了,竟然做这么幼稚的事。刘夏虽然喜欢星座运程、生辰八字、塔罗牌等神秘力量,但是从来没有用它们做过什么坏事。她永远是祈求神灵保护他的,怎么可能在离开之后种下一个恶果,让他吞咽得这么痛苦。这不是她的风格。况且,即便这间屋子被诅咒了,他出差睡酒店时也应该暂时逃离诅咒啊。他在最好的广告公司工作,出差住的是最好的酒店,洗按摩浴缸,躺两米大床,坐马桶时都有52英寸液晶电视看,但同样是一夜不能合眼。

他尝试运动。在学校时,他每天早上跑五千米,风雨无阻。参加工作后加班多,应酬也多,几乎没有周末,渐渐就把运动这件事放弃了。刘夏还特意买了最好的跑步机放在家里,方便他做运动,但没过多久那跑步机就成了猫咪的卧榻、临时鞋架、随手放快递的置物柜……反正就是没迎来他穿着跑步鞋的双脚。

为了找回睡眠,卫东决定重新运动起来。今天加班时间短,晚上到家还不到九点钟。他在衣柜的最里面找到运动短裤和背心,又在鞋柜的最里面找到跑步鞋。刘夏离开的时候带走了她的衣服和鞋子,衣柜鞋柜空了大半。卫东曾觉得这空荡荡的衣柜和鞋柜像一张血盆大口,几乎要吞了他,害得他完全没有勇气整理,任它们一直乱着。这下好,方便翻找。

出了小区,卫东沿着马路慢跑。不跑不知道,几年的时间,体力下降得如此之快,呼吸的节奏跟迈腿的节奏完全合不上,摆动手臂时也总觉得不协调。大汗淋漓了,他以为已经跑了三公里,看看手机App,只有300多米。心脏一阵紧似一阵地痛,整个人快要倒下了。他想,不管怎样也要跑够400米吧,那是操场一圈,画个圆,也好重新开始。他咬牙硬撑着往回跑了一段,心想好歹够400米了,可惜App显示398米。“操!”卫东绝望地骂了一句,这个App一定是骗钱的狗屎。他坚信朋友圈里那些晒跑步公里数的人都是用PS做的图。

回家、洗澡、休息、点支烟。刚才翻找运动衣时摊在床上的衣服他懒得收拾,就在它们旁边挪出一块地方来躺下。单身汉多自在,换成刘夏在的时候,一定生拉硬拽地让他站起来把衣服叠整齐收进柜子里。只有同居过的人才知道一个女人在叠衣服这件小事上能发作出多么可怕的强迫症,他永远无法理解,反正衣服是要拿来穿的,为什么不能就搭在椅背上或者沙发上随手拿起来就穿,而是一定要叠起来放进衣柜里。刘夏说:“我们的房间小,如果衣服都堆在外面会显得屋子特别乱。”卫东就回嘴说:“你就是嫌房子小呗,我努力挣钱买大房子给你住就行了。”刘夏不高兴:“你为什么歪曲我的意思,我跟你一起住了六年,有嫌房子小吗?”卫东就说:“你以前也许不会,现在也许会。”刘夏就不再说话,把所有衣服整整齐齐叠起来放进衣柜里,然后戴上耳机,默默坐到电脑前看韩剧,看着看着就随剧情哭得稀里哗啦。

卫东摇摇头,从回忆里挣扎出来。这个房子真是太小了,他们从大三时开始租房子同居,前前后后租过的房子没有十间也有八间了吧。这是最宽敞的一间,一居室,三十多平方米,每个月4000元,是他工资的三分之一,是刘夏工资的全部。最初他们是跟别人合租三居室,他和刘夏住最小的一间,八平方米,一张床、一张电脑桌、一个超级简陋的衣柜。怎么完全不记得那时候为衣服应该怎么放吵过架呢?也许是因为那时候衣服少吧。不过,也许是因为刘夏一直在收衣服,而他完全没有注意过。

他懒得跟回忆周旋,决定出去逛逛。同事跟他提过一处超正点的麻辣小龙虾,离他这里不算远。反正睡不着,反正没食欲,去试一试,把这无聊的时间打发掉。

发动车子开上公路的那一刻,卫东突然有些惊恐,除了上班,他好像什么都不会。他不会娱乐,好吃的、好玩的都要听别人的意见;他不会做早餐,当然也不会做午餐和晚餐;不会洗衣服、熨衣服、收衣服;不会修车,甚至不会洗车;在相恋了八年的女友说离开的时候不会挽留,哪怕她的名字喊出口就是“留下”。

在三环上开了没多远就堵车。卫东很后悔,大半夜的吃什么小龙虾,被困在这狭小的空间里前进不得后退不得。他想抽支烟,习惯性地把手伸到口袋里拿烟,却空空如也。他才想起刚才下楼直接穿的运动短裤,没带烟。而此刻他被堵在环线主路上,完全不能下车去买烟。他突然就犯了一种越抽不到越想抽的病,烦躁地把副驾驶位置的储物箱打开,里面乱七八糟有很多东西,总能翻出半包随手丢进去的烟卷吧——哪怕只有一支也好啊。

目标出现了,一个硬硬的盒子,手感类似硬盒红塔山。太棒了!有救了!有一阵子他喜欢这烟,一定是什么时候放在车里的,可能是刘夏顺手放进储物箱的。她有一种“见到东西就要收起来”的整理癖,他最厌烦这一点,这次竟然帮了大忙。虽然不知道时间多久了,但聊胜于无,总可以应急啊。他探身用力把盒子掏出来,却发现跟红塔山没有半毛钱关系。那是一个长方形的透明的塑料盒子,里面装着一副耳机,薄荷绿的颜色,绕在粉色的鱼骨形绕线器上,安安静静躺在盒子里。他记起来了,刘夏曾经非常喜欢这副耳机,一上车就戴上。他还记起她听音乐的样子,把车窗摇到最低,手肘半探出车窗,下巴搁在胳膊上,刘海迎风浮动。即使最热的天气里,车子要开空调,她也要把车窗打开。为此,卫东说她是“败家子”,但她觉得自己是个音乐小公主。

不对,记忆好像有所偏差,上述画面也许不是真的。大概是睡眠不足影响了记忆力,那种半真半假的画面又出现了。买到车的第一天,卫东和刘夏一起开回家去。其实那时卫东已经是开了几年车的老司机,但之前都是蹭单位或者同事的车开,抽空练手,跟开属于自己的新车感觉完全不同。坐在驾驶位上,钱包里放着驾照,包里装着买车的各种手续,他手心里全是汗,恨不得再多生出两只眼睛来看路况。这份紧张转化到语言上,就是厉声喝住刘夏那只伸向音响的手。“别瞎动!你影响我开车了!”“我就是想听听音乐嘛,有什么大不了的。”刘夏受了委屈,把手缩回去。

其实存储卡里只有两支特别简单的曲子,是试音响效果用的。而当时的刘夏也仅仅是想感受坐在自己的车里听音乐兜风的快感,至于那音乐是什么,她并不在意。然而当时的卫东丝毫没有想到这一层,他只担心音乐声音会掩盖导航播报路况的声音,或者干扰他驾驶。虽然不至于手忙脚乱,可他还不敢掉以轻心。

那次之后,刘夏就没再主动开过车里的音响,过了很久很久,卫东才把存储卡里装了新音乐,但都是他喜欢的激烈的摇滚乐。刘夏喜欢的轻柔的情歌或者小清新类型以及日文动漫歌曲,他都以“不适合驾驶时听”为由拒绝了。后来,忘了从什么时候起,刘夏就戴着耳机坐车,先是听MP3,后来直接就用手机,再后来干脆不再听音乐,改看连续剧。他听着摇滚乐开车,她戴着耳机看肥皂剧,一左一右,互不相扰,也毫无交流。

这是一个非常缓慢的转变,身在其中时难以觉察,如今在一个失眠者的回忆中清晰浮现,多多少少有点儿文艺片似的煽情味道。刘夏为什么不听音乐改看韩剧,为什么不再跟他唠叨剧情,他从来没有认真想过。

卫东本想打开耳机盒子看看的,身后突然响起汽车喇叭声。绿灯了。他把耳机丢回储物箱,发动车子。

下一个红灯的时候,卫东又把手伸进储物箱,这回摸出来的是一截桃木。食指大小,粗细匀称,截面打磨得很光滑,一头穿了孔,系了条编织精巧的红绳。这是个什么东西?卫东把它拎到眼前,认真想了想。哦,想起来了,这是有一年他们一起去爬山,山下的果农摆摊卖各种小纪念品,很多是用桃木雕刻的小玩意儿,有手串,也有小宝剑,最简单的就是这种桃木。摊主说:“买一个吧,辟邪的。”刘夏就兴奋地说:“好哇好哇,这个造型赞!可以挂在车里,比那些挂手串的酷多了。”卫东哭笑不得,因为那会儿他们根本就没有车,而且因为摇号政策的关系,也完全无法预测什么时候才会有车。而刘夏总是热衷于在想象中装饰他们的爱车,今天买个靠垫,明天买个车贴,都统一收进一个大袋子里,说是早晚有一天能用到。这下可好,连车里挂什么辟邪的都想好了,她简直有点儿魔怔。

曾经有一个时期,卫东觉得刘夏对车的着迷跟追求她的那个富家子弟有关。那人家境富裕,开学报到时就开了辆宝马越野车,甚是拉风。后面的几年里,究竟有多少女生上过那辆神秘的越野车,又有多少女生因为得不到上车资格而含恨,无法统计。越野男曾把橄榄枝伸向刘夏,但那时刘夏已经是卫东的女友。她傻乎乎地对卫东说:“要是我喜欢的人,开二手夏利也没关系;要是我不喜欢的人,开凯迪拉克我也不稀罕。”但卫东并不感动,卫东酸溜溜地说:“反正你就是喜欢有车的。”刘夏被说得愣了一下,好看的大眼睛睁得圆溜溜的,然后忽然眯成一条缝,大笑说:“你这个讨厌鬼,就会拿我开玩笑!”然后甜蜜地挽住他的胳膊说:“有车当然好啊,想去哪儿去哪儿,随时准备出发!以后有了车我们去看汽车电影,我觉得两个人在车里看电影好浪漫。”

卫东也拿不准自己究竟有没有在开玩笑,主观意愿上他喜欢逗她笑,也希望她单纯地把这个理解为一个笑话。可是深究起来,内心深处,他是有怒火和妒火的吧。因为那会儿别说汽车了,他连自行车都是二手的,车把老松动,车链子还总掉,刘夏坐在后座的时候总担心把车压散架——其实那时她只有八十斤。

大四开始实习,把实习工资全部存起来,卫东终于考了驾照。他对汽车电影不感兴趣,他只是迫切想证明自己有这个能力去得到更好的东西,掌控更大的局面。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的姑娘不管再怎么抱紧他的腰,都有一种随时会飞走的感觉。但如果把她装在车里,坐在他身旁,应该就稳稳当当了,他想。爱情就是这样一种神秘又隐秘的力量,你为了爱情去做很多事,可事后又发现你早就偏离了爱情的初衷。

现在他已经开过各种类型的车,公司的商务车,领导的轿车,“土豪”同事的跑车。自己买的这辆标致307操作起来更是十分熟练,仿佛手脚衍生的一部分。可是坐在副驾驶的人,不在了。刘夏离开前跟他大吵,甚至动手砸他的爱车。他急红了眼说她是疯子。她说:“我不是疯子,是傻子,傻到想跟你过一辈子,我会闷死的,一定会闷死的。”卫东不懂,她不是喜欢车吗?不是喜欢兜风吗?现在有车了,还不满意,还说闷,那没有其他解释了,就是嫌房子小呗。车子好买,房子难。看来想留住心爱的姑娘,车小了点儿,还得有房子。那他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更努力地加班,更努力地挣钱,把少得可怜的业余时间再利用起来做点儿兼职什么的,在杀死肉体之前更先一步杀死灵魂,换大房子的心愿就能实现了。

终于开出了主路。卫东在辅路边上停下来,随手把那截桃木挂在后视镜上,下车买烟。超市刚开业,有各种促销活动,门口挂了个广告牌,上面印着二维码,文字说明写着:扫码可以换电影票。电影的名字很打动人:《我想和你好好的》。

卫东迟疑了一下,掏出手机扫了二维码,原来是超市的公众号。他问收银员,电影票怎么领。收银员说,把这个公众号发到自己的朋友圈,征集30个赞,截屏回复给公众号,就可以换电影票。卫东苦笑,想看场免费电影还真麻烦,手续这么烦琐,让独自看电影的人更觉凄凉。算了。

再次上路,他不想回家,叼着烟卷,在三环上继续逛,不久就到了同事介绍的那家小龙虾店。他发现了一件有意思的事,前面不远处就是刘夏说过的汽车电影院。原来这个地方跟小龙虾店很近。仔细想想也不奇怪,情侣们吃完小龙虾然后去看电影,或者看完电影出来吃小龙虾,合情合理。难怪传闻都说汽车电影放映过程中如果你钻出车来看一眼,多一半的车都在震。伴着小龙虾辛辣诱人的香气,情欲和肉欲纷纷释放,无论是跑车、轿车还是越野车,都只是一个欲望的温床。如果让《香水》里的格雷诺耶过来看一场电影,说不定能够做出更加迷幻、更加疯魔的香水。这么想着,卫东似乎能够看到气味变成了图形,从不同的车窗缝隙钻出来,飘荡在汽车影院的上空,互相碰撞融合,幻化成一半男人一半女人的怪兽,一脸痛苦又幸福的表情,扭曲着冲他笑,对他说:“来呀,来呀。”

卫东笑。刘夏心目中最浪漫的一个情结竟然是这样的。

他买了票进场,开着车找那场名叫《我想和你好好的》的电影。果然爱情片是最受欢迎的,好不容易才找到空位。两旁的车已经在震了,看样子人和戏都到了高潮。

卫东停好车,挂在后视镜上的桃木一晃一晃的,在女主角脸上摇摇摆摆。他把收音机的频率调好,听到声音,男女主角正在吵架。原本那样相爱的两个人,因为猜忌和控制欲爆发,撕碎所有信任和亲密,只剩吵吵吵。卫东把声音关掉,抬手把晃动的桃木扶正。

刘夏从来没有那样跟他吵过。总的来说,她是一个温和又安静的人,初识的时候甚至有些腼腆。那时候卫东和几个哥们儿是十足的愤青,信誓旦旦要组建摇滚乐队,身边围着好些好奇的小姑娘,刘夏是其中一个。卫东问她最喜欢的摇滚歌星是谁,刘夏想了想说:“郑钧。”卫东就笑,问她最喜欢哪首歌,刘夏说:“《灰姑娘》。”卫东几乎要笑出声了,这也算摇滚吗?看来这姑娘是纯粹的外行,凑热闹的。但是刘夏又说了一句,用很认真很坚定的语气:“这首歌特别感动我。如果这是梦,我愿长醉不愿醒。”卫东就被一个温柔的梦俘获了,他遇到了自己的灰姑娘。

后面的日子里,可爱至极的灰姑娘刘夏一直陪在他身边。他成为学校里耀眼的“摇滚明星”,她就躲在他的光芒里做透明小女友。他在酒吧喝醉酒跟人打架,她负责收拾烂摊子。他学分不够拿不到毕业证,她找班主任、系主任、院长去求情。他不想工作,她交房租买菜做饭养他。后来刘夏的妈妈气不过,找到他们租住的小房子,劈头盖脸骂他一顿:“堂堂七尺男子汉,不务正业等着女朋友来养,怎么好意思!”卫东从此放弃摇滚,脱下军绿色T恤和破洞牛仔裤,穿上白衬衣黑西裤去找工作。但是刘夏对他说:“不要勉强自己,做你喜欢的,我支持你。”卫东咧了咧嘴角笑,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天真。

卫东抽到第五支烟的时候问自己,那么温柔的灰姑娘,最后那么坚定地要分手的原因究竟是什么?电影剧情不复杂,不用听声音也知道,俩人都固执,都倔强,最后终于掰了。可刘夏呢?他呢?他们是如何走到这一步的?

刘夏离开前,说得最多的就是一个字:闷。

到底哪里闷,他不明白。生活明明越来越好。他拿出当初玩摇滚的劲头去工作,进步很快,升职,加薪,一路走来,虽然累,但是再不至于看刘夏妈妈的脸色。他没有时间陪刘夏,但是送给她各种礼物哄她高兴,公司里的女孩谈论什么包、衣服、鞋子、首饰、化妆品,他都尽量买回去。以前嫌贵舍不得买的冰激凌,看她吃到恶心为止。他们那些同学,除了家里特别有钱能够“啃老”的,哪一个不是住在五环外,每天挤地铁公交折腾三小时上下班,只有他们住在三环,且不用合租,还有车开。有一次,一个女同学去他们家里做客,羡慕地说:“刘夏,你真有眼光,谁能想到卫东那种摇滚叛逆青年一下子变成了钻石王老五,你真是火眼金睛啊。像我家那位,整天就知道看电影玩游戏,拿着几千块钱的工资还心满意足的。”那时刘夏怎么说的?对,她说:“我倒希望卫东能陪我看场电影或者肥皂剧,他太忙了,早上睁眼时见不到,晚上闭眼时也见不到。好不容易有个周末,随时都可能被叫去加班。我心疼他。”同学说:“花着男朋友的工资享受单身生活,太美了,你享福去吧!”刘夏说:“一起吃苦倒容易,一起享福好难。”

那天同学走后,刘夏说:“卫东,我们去看汽车电影吧。”“难得有点儿闲工夫,我想在家休息。”“我们去看汽车电影吧,我一直都想去,现在终于有车了,我们去看一场吧。”“你要想去就去考个驾照吧,然后开车去,想看多少看多少。”

刘夏面露失望的神色,不再出声。卫东哄她:“要不我们在家看。你想看什么,我给你下载,拷到电视上看。要是嫌电视小,咱们买个投影仪,在墙上看,那不跟电影院一样吗?”

她像着了魔似的说:“我只想看场汽车电影,和你一起。这么多年了一直想看,你就不能满足我一个愿望吗?”

卫东莫名其妙就烦躁起来,关于汽车电影院的各种好笑传闻一窝蜂地在他脑袋里炸响,他极不耐烦地说:“有什么好看的?不如电影院清楚,不如家里舒服,不如电脑上看方便,画面音效一点儿都不好,有什么好看的?你怎么就这么死心眼儿,非得看?”

刘夏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眼眶慢慢变红,但眼泪始终没掉下来。也许从那个时刻开始,她心里曾经为他燃烧过的火焰,她因他而起的种种烂漫,悉数熄灭了。

卫东抽完了半包烟,银幕上的情侣还在吵架,愈演愈烈。那女的可真能作,往大马路上跑,也不怕被汽车撞死。可是那种剧烈背后又有点儿让人羡慕,年轻的爱恋真好啊,灿烂壮烈,炽热燃烧,连动手打架都要见红,跟仇人似的。他甚至有点儿希望刘夏像那个女主角一样,狠狠跟他闹一闹,发泄一下。但是刘夏没有。一个朋友说过,刘夏是那种看似温柔,但内心有所坚持的人,一旦碰触她的底线,她是不会动摇的。卫东觉得可笑,一场电影就是底线?还不是矫情。所以当刘夏坚决地提出分手,收拾东西离开的时候,他说:“你不是小孩子了,别再闹小孩子脾气好不好?我真的没有力气玩那些风花雪月,存款都在你手里,你想怎么玩都可以,为什么一定要拉上我呢?”这话倒像给刘夏提了醒,她拿出一个本子递给他:“这是我们的账簿,每个月进账与支出都在上面。其实我们的生活开支并不多,所以攒下了一些钱。如果我用这些钱买你的假期,你能不能和我一起看电影?”卫东受不了,挥挥手说:“走吧走吧,我一个人过清静日子。”刘夏就这么走了。卫东清静了,但开始失眠。

卫东突然有一种感觉——闷。他几乎是在一瞬间理解了这个字的含义。心里那口气怎么都出不来,你想说的话对方根本就不听,你的好意对方完全不接受,你一直在努力却得不到对方的肯定,你想坚持到终点,对方却说:“我不跟你玩了。”

他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失眠了,就是闷的,这口气在他五脏六腑里憋得他不得安宁,他必须让刘夏知道,放弃他是她人生中最错误的决定,他还要让她知道,她这种不识好歹的人再也不会遇到更好的爱情。他越想越气,拿起手机就拨打了刘夏的号码。

电话很快通了,刘夏的声音响起:“找我什么事?”“我就是想告诉你,我在看汽车电影。”“好看吗?”“不怎么样。车里坐着不舒服。”“哦,那回家吧,早点儿睡。再见。”

她居然这么快就说“再见”!卫东更闷了。他以为她至少要感慨一下,心酸一下,哽咽一下。毕竟他们在一起那么多年,风雨兼程,相依相伴。她说走就走了,还急着挂他电话。“你就不好奇我看的什么电影吗?”“哦。你看的什么电影?”

刘夏问出来,卫东反倒不好意思开口了。难道要说《我想和你好好的》?太讽刺了。他机智地转移话题:“我就是想告诉你,汽车电影真的没啥好看的,就是方便小情侣在车里亲热。我旁边的两辆车都动着呢。等你跟新男友约会的时候,可以过来试试。外面还有卖麻辣小龙虾的,看电影前可以过去爽一下,或者,看完电影爽完了可以过去吃一顿。”

卫东说出这句话的同时就后悔了,这酸葡萄的意味也太明显了。他害怕刘夏说“好的”,或者“我已经试过了”。他甚至掩耳盗铃地想迅速挂断电话。可是刘夏什么都没说,话筒里只有让人尴尬的安静。卫东怀疑线路出了问题,犹豫要不要再说些什么,可是真说了什么,而线路又没出问题的话,会不会显得他太心急太在乎她了?

等了好一会儿,刘夏终于说话了:“等你不忙的时候,把车里的储物箱收拾收拾吧,里面乱七八糟的东西太多了,我走前忘了整理。有用的你都收好,没用的就扔掉。要是还有我的东西,你就帮我扔了吧。我明天还要上班,先睡了,再见。”说完就挂了电话。

她竟然就这么挂掉电话!

竟然这么绝情地挂掉电话!

好,既然说扔,就扔掉吧!

卫东打开车窗,拽下后视镜上挂的桃木,甩了出去。薄荷色的耳机,装在透明的盒子里,甩了出去。探身把储物箱的东西三下两下都抓出来,杂乱无章的单据、彩页、广告册一大把,全都甩了出去。既然你懂得断舍离,我也没有必要纠缠过去。

储物箱很深,好像还有东西没掏干净。他伸长手臂继续拿,发现众多彩页中间夹着一个信封,粉色,上面印着凹凸的玫瑰花形纹路,一个字都没有。他打开信封,里面有张贺卡,打开来看,竟然写着“To亲爱的东东”。记忆再次苏醒,是多久以前,她的确喊他“东东”,甚至更肉麻地喊过“小东东”“东宝贝”呢?可又是从什么时候起不再叫了呢?忘了。

贺卡上密密麻麻地写了很多字,美丽又温柔的字迹,那么熟悉。刚才暴怒时心中碎裂的亿万片玻璃碴儿顿时化成天鹅绒,轻轻柔柔地捅他的鼻孔。他一时觉得眼睛雾蒙蒙的,看不清楚,就先看落款,“爱你的夏夏”。这自然也是以前的爱称,什么时候废弃的,忘了。日期倒是很清楚,是一年半以前,他生日的前一天。他隐约记得那次她说准备了礼物给他,但那几天他因为丢了一单生意脾气特别暴躁,不想过什么生日,所以推掉了那天的安排,也就一直不知道那份礼物是什么,现在只看到这张贺卡。他闭上眼睛,做了几次深呼吸,才看得清贺卡上那片密密麻麻的字。

To亲爱的东东:

今天是我们在一起七周年的日子。一直没有告诉过你,在我心中你是英雄,并不仅仅因为你能用吉他倾诉心中的迷茫和愤怒,更因为你敢于还击生活,奋力一搏。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精彩演出。

但我知道你并不快乐,越忙碌就越孤独,你的笑容在减少,你听的音乐越来越悲伤。我很想变成偶像剧里的脱线女主角,拥有美貌和智慧,让男主角看到我就笑。可惜我无能,我就这样束手无策地坐在你身旁,越来越绝望。

不如我们换一个方式活着,像流浪歌手那样,像汽车电影那样,天涯放歌,走走停停,寻找我们喜欢的频率,看我们喜欢的风景。选择的权利在我们手上,何必勉强?如果你决定启程,我随时跟你出征。

爱你的夏夏

卫东只觉得心脏被轻易撕裂,温热的眼泪溢满眼眶。他不想为逝去的爱情哭泣,只有弱者才向错过的东西低头。他骄傲地抬起头想把眼泪憋回去,却看到前方的电影银幕上,男女主角坐在他们的车里,影像飞快倒退,时光飞快倒退,退到恋爱的最开始。而那个女主角,无论是哭还是笑,都和刘夏长着同样的一张脸。

在美食最多的季节谈恋爱

我有过一个男朋友,会做饭,猪肉炖粉条和酸菜粉丝汤都做得美味无比。但是那时候我一心只想减肥,每次只吃一点点。他说你吃吧,你不胖。我说不吃,我要更瘦更漂亮。后来,我真的更瘦更漂亮了,而我们已经分手了。

我还有过一个男朋友,不会做饭,但有一样看家本领:蒸包子。每当想起他,印象最深的画面就是他叼着烟卷围着围裙在厨房搅拌肉馅,我在他身边蹭来蹭去拿面粉给他画猫脸。想想也真逗,很多女生留恋的是香奈儿或者迪奥的香水味,而我的幸福味道是猪肉大葱。后来我们也分手了。

说这话的时候,我和陆布丁就坐在合租屋的客厅里吃她做的丰盛晚餐,有日式的炸虾、煎蛋卷,也有她最拿手的回锅肉和清蒸狮子头。那天是我正式成为她室友的日子。她从房东手里整租下一室一厅的小公寓,但房租略高,在网上招合租室友。

陆布丁是个太奇葩的二房东,放着好好的主卧不住,自己要住在客厅里。那房子的装修很特别,小客厅里连着一个开放式的厨房,她说,整洁的灶台、簇新的抽油烟机和巨大的电冰箱给她带来格外熨帖的安全感。她说这房东原本装修了房子要结婚,可是房子刚装修好,女朋友出国了,他不想一个人住进来,所以要租出去。“这房子大概风水不好吧,咱俩住这里会不会找不到男朋友?”我一边看房子,一边跟陆布丁开玩笑。陆布丁说:“找不到男朋友也没关系,我给你做好吃的,肯定比男人还销魂。”这是我当即拍板交了押金第二天就拎包入住的原因。

陆布丁真是爱做饭,也爱吃,个子不高,小圆脸肉肉的,胳膊腿儿也都肉肉的。她每天为自己准备午餐便当,一定有肉、有蛋、有菜、有水果,其精细程度让人咋舌。她解释说,她妈妈是东北人,爸爸是上海人。妈妈在上海读大学,毕业之后回到东北,爸爸竟然义无反顾地追到了东北,连分配的工作和干部身份都不要了,在那个年代堪称英勇。而这个浪漫爱情故事的结晶就是她这个南北结合的既食肠宽大又心细如发的杂食动物。她三岁的时候第一次跟爸爸回上海见爷爷奶奶,老人带着宝贝孙女去吃小笼包。那是多么精致考究的食物啊,最世俗的食物却最考验一个人的餐桌礼仪。爷爷奶奶正打算培养精致小淑女,却看到陆布丁抓起一个包子铿锵有力地整个儿塞进嘴里,并且要吃大蒜。爷爷奶奶顿时觉得家门不幸,穷山恶水培养出这样野蛮的孙女,再不想见到她。而陆布丁也同时开始排斥爷爷奶奶:“他们家的饭菜,我吃不饱。”

这样的矛盾并不影响陆布丁的好胃口,该吃吃该喝喝,哈尔滨红肠和油炸花生米培养出她对肉类和油炸食品特殊的偏爱,而日后在四川上大学的经历又让她对麻辣口味和油重酱香的烹饪特色产生了深度迷恋。大学毕业时,同学们都在发愁舍不得丢掉的专业书籍怎么托运,而陆布丁最担心的是她大批量采购的豆瓣酱和红辣椒要如何收藏。

我安顿好了新住处,陆布丁做饭招待我。几罐啤酒下肚,菜碟见底,两个胖女人已经成为莫逆之交,互相交代家庭背景和恋爱经历。陆布丁说她大学时有个男友,两人毕业时一起来北京工作,有过一段同甘共苦的时光。但是后来男朋友劈腿了,找了个腰肢纤细的小妖精。陆布丁气急,找上门去骂,但那女孩理直气壮地说:“你自己没有魅力看不住男朋友,还有脸骂别人?有本事你也变成瘦子抢别人男朋友去。”而当时她男友就在那女人身后,都不敢正眼瞧她一眼。陆布丁受到刺激,奋发图强。“减肥最拼命的时候,每天只吃苹果,饿得眼冒金星。瘦得真快,一下子轻了十斤。但是没过多久就得了肠炎,上吐下泻还发高烧,一个人差点儿死在出租屋里。病好之后我就想通了,何必拿别人的过错惩罚自己,原本是个快乐的胖子,为了变成瘦子搞得自己不快乐,划不来。活着已经这么艰难,不应该再为难自己。”

后来陆布丁换了工作也换了住所,把前男友的东西都丢到了垃圾桶,删除了一切他的联系方式。一个人在北京,没有什么朋友,也没有什么爱好,工作之外最大的精神寄托就是吃。北京那么大,好吃的那么多,干吗不把自己的专长发挥到极致呢?“有时候想想,我也蛮失败的,不会穿衣打扮又没毅力减肥,整天就知道吃吃吃,唯一的追求就在嘴上,人生还有什么希望?”

陆布丁吃完最后一个煎蛋卷,拍拍鼓起的胃说:“不过,通过吃我交到很多好朋友啊,周末一起组个团去吃各种私房菜,吃完再回家来研究怎么做,做好了再带给朋友吃。难过的日子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失恋是一时的,美食是永恒的。干杯!”

我和陆布丁碰杯:“胃口好的人,运气不会太差!”

没过多久,陆布丁的桃花运来了。她在旅游公司工作,负责接洽大的旅游团,多半是企业为职工安排的福利旅游。某天接了一个科技公司的单子,对方过来接洽的是个斯斯文文的男孩,看年纪不过二十五六岁。男孩说要定一个二十人的大理丽江五日游套餐,陆布丁给他建议说,如果日期能够延长两天刚好可以赶上大理的火把节,既然是出去玩,为什么不疯一点儿尽兴一点儿呢。而且那边好吃的又多,多玩两天不亏的。男孩当即拍板同意。陆布丁好心提醒他,不用征求老板的意见吗?那男孩说:“我就是老板,我说了算。”陆布丁感慨:“哇,你这么年轻就当老板,好厉害。”男孩说:“不过是一只老程序猿带着一群小程序猿整天忙到吐血。”陆布丁随口说:“程序猿都聪明,是女孩子找男朋友的最佳人选。”男孩就说:“那么,布丁小姐,你愿意跟我这个又笨又穷的程序猿谈恋爱吗?”陆布丁只听到“叮”的一声响,她说:“哎呀,我的午饭热好了,你要一起吃吗?”

听了整个过程之后我惊叹地说:“陆布丁,你简直是套狼高手好吗?年轻多金的钻石王老五轻而易举就被你搞到手了!我跑中关村那么多趟也没捡到过一个!”

陆布丁哭笑不得:“对天发誓,我绝对善良啊,话赶话,没想到就一拍即合了。”“那你怎么不拒绝?假装犹豫一下也好啊!”“我又不是傻子,我才不想单身。”

其实陆布丁真不会套狼,她挺缺乏想象力的,撒娇卖萌那一套完全不会,对人好就是请人吃饭、给人做饭,但是给人一种笨笨的、暖暖的亲切感。她比我下班早,每天我推门进家的时候,家里已经弥漫了饭菜香,我几乎习惯了进门就换衣服洗手准备吃饭。依赖一个人是那么容易上瘾的事情。

显而易见,程序猿也跟我一样,很快就习惯了饭来张口的幸福。他的公司离我们住的地方不近,但是乘地铁的话倒也方便。我们把开饭时间推迟半小时,他就可以跟我们一起吃。两个人的餐桌变成三个人的,两荤一素变成了两荤两素一汤,陆布丁的任务增加了不少,但是她每天笑吟吟的,格外有精神,连QQ签名都变成了“在美食最多的季节谈恋爱”。

哎,也不怪她,有恋爱可谈,谁没精神呢。吃饱了,小两口儿依偎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茶几上摆着陆布丁做好的水果布丁,程序猿吃起来理直气壮,我下手快,速度却永远赶不上他。我开玩笑说“你们快滚蛋吧,结婚去吧”,程序猿说“正有此意”。我突然就觉得失落,万一陆布丁真搬走了,我独守空房,会很寂寞的。世界上最孤独的不是单身,而是好朋友比你先脱离单身。

怕什么来什么,陆布丁终于对我说:“我可能要搬出去跟程序猿一起住。”我哀号说:“不是吧,这么快!”她说:“他买的房子就在他公司附近,而且离我的公司也很近。我搬过去住的话,对两个人都有利。”陆布丁有些欲言又止的样子,让我感觉同居的原因远远不止于此。但是她没再多说,只是补充说:“是我不对,违反了租房协议。我补给你一个月的房租好不好,你招个合租的室友进来。等我跟房东的租约到期了,我就让你直接跟他签。”我能说什么呢,我总不能撒泼耍赖一定要当电灯泡吧。

陆布丁提着简单的行李搬走了,留给我一个整洁、充实的厨房,以及满满一冰箱简单加工就可以吃的方便食品。她说女孩子自己住一定要有一个好厨房,这样才不会在感冒发烧或者加班到深夜时连口鸡蛋面都吃不上。有时她会约我去她家里吃饭,起先我会厚着脸皮去蹭饭,但是她的邀请越来越少,我也越来越忙,渐渐就去得少了。

我在网上征室友合租房子,但是没有人愿意住在客厅里。我想过要不要自己住在客厅,把主卧转租出去,可是试了一个晚上,放弃了。厨房虽然漂亮,可是没有饭菜香的时候总觉得冷冰冰的,半夜在家加班到凌晨,饿了去冰箱拿东西吃,转身再回到电脑前总觉得格外冷清。我想我是不是应该养只猫或者狗呢?可是想到我要给它准备吃的,又觉得麻烦。那时候我就格外佩服陆布丁,她对美食有抑制不住的热情,对人更有用不尽的耐心。她有很多吃货朋友,总是分享各种新的烹饪方法,并且能找到各种风味餐厅的打折券。跟她在一起,总能发现好吃的东西、见到有趣的人。程序猿遇到她,并且这么快就把她占为己有,真是太有眼光了。

就在我无聊得骂娘的时候,陆布丁给我打电话:“你找到室友了吗?”

我觉察出她的语气不对,小心翼翼地说:“还没有。”“那么,我可以搬回去住吗?”“当然可以啊,我求之不得啊!”我恨不得手脚并用欢呼起来,“可是为什么呢,你和程序猿吵架了?”“嗯,我决定跟他分手了。”

在我们美好的大厨房里,陆布丁炒了虾球,蒸了膏蟹,做了椒盐皮皮虾,煮了毛豆,还下了两大碗海鲜面。她说:“我很久没给男朋友以外的人做饭了,这感觉很好。”“所以,你是来我这儿红杏出墙一下子,再回去做贤内助,是吗?”“滚!我都说了是分手,真的分手了。”“可是为什么呢?”“因为他只想找个做饭的阿姨,而且是只伺候他一个人的阿姨。在他的家里,我不能招待我的朋友,他也不带自己的朋友回家。他说他没有朋友,公司里的下属不能走太近,太近了就没办法管理。我说那你可以跟我的朋友做朋友啊,以前大家到了周末就轮流到家里做好吃的,一人一个拿手菜,吃得可high了。他说那样好烦好无聊,去别人家里觉得不自在,到自己家里弄脏了收拾起来又好麻烦。我觉得我受不了这样的日子。”陆布丁舔舔手上的蟹黄说,“我的人生原本是自助餐,想吃什么吃什么;现在变成了一成不变又定时定量的盒饭,有什么意思?”“当初他急着让你搬过去同居,是不是也嫌我碍手碍脚呢?”

陆布丁拍拍我的肩:“你不要太难过啦,我已迷途知返。”

我的幸福生活突然又回来了,下班又有大厨做好吃的。我们的厨房再次忙碌起来,也更热闹,基本上周末总有我们各自的同事朋友过来吃吃喝喝。陆布丁看起来很快乐。但是我也明白,走出失恋阴影不是那么容易的。在喧嚣的聚会过后,在所有杯盘碗碟都冲洗干净之后,在我回到卧室睡觉之后,陆布丁一个人在厨房旁边的客厅里辗转反侧,那并不是在构思新食谱。她免不了质问自己究竟有没有错。分手时,她男朋友曾放出狠话:“人生不光是吃吃喝喝,吃吃喝喝那叫消遣。你想消遣一辈子,当心自己被别人消遣了!”连陆布丁的妈妈都在电话里批评她:“你这男朋友多好,年轻有为,样子又帅气,又诚心诚意想跟你结婚。你为了一帮吃喝玩乐的朋友就放弃一段好姻缘,妈觉得你太任性。有你后悔的那一天。”

真的太任性了吗?以后会后悔吗?陆布丁翻身下床,从冰箱里翻出一桶冰激凌来吃,一边吃一边回忆她跟程序猿相处的这些日子。他不浪漫,从不给她买花;但他很实际,直接就塞给她工资卡让她随便刷。他不懂美食,甚至吃不出蟹子和鱼子的区别;但是只要她做的饭菜,他统统都吃光,还说好吃。他不文艺,缓慢深沉的电影他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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