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与全球政治——21世纪国际关系学导论(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8-11 03:51:14

点击下载

作者:俞正樑

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国际关系与全球政治——21世纪国际关系学导论

国际关系与全球政治——21世纪国际关系学导论试读:

作者简介

俞正樑,1943年生于上海市,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研究生毕业,曾任该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关系学会副会长,全国高校国际政治研究会副理事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国际关系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四川大学、云南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名誉顾问。

内容提要

本书以全球化为切入点,从国际体系转型的角度,阐述21世纪国际关系全面而深刻的变化。

在全球化时代,国际政治向全球政治转化,军事安全扩大为全球综合安全,以经济发展为基调,涉及社会发展、人文发展的全球发展,都上了核心议程,国家不再是解决全球困境集体行动的唯一角色,传统的角色、问题与方式,被赋予新的内涵,建构新的观念和合作性行为,已经成为国际关系中的主导性趋势,人类文明是否能可持续发展,将取决于国际关系与全球政治的发展。

本书适宜作为高等院校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国际政治经济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及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教材或教学参考书,亦可为相关的教师和研究人员教学或科研时作参考。

引言 分析框架

本书用于21世纪国际关系或国际政治概论或导论性质的教程,它的分析框架强调:

·关键趋向——全球化和美国单极化,它们构成了21世纪国际关系与全球政治的主要特征

·关键概念——安全、经济、社会和认同

·关键角色——国家与非国家行为者

·关键之词——多边主义和单边主义

21世纪是全球化的时代,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一时代的国际关系与全球政治,我们必须对上述关键的趋向、概念、角色与关键点及其互动,作出正确的判断和阐发。[1]图1 分析框架

我们所要强调的两种关键趋向是全球化和美国单极化。21世纪的世界处于两种趋向激烈交锋的漫长过渡阶段,一种趋向是以相互依存和全球整合为主导面的全球化,这种趋向对全球合作和共同治理提出了日益强烈的需求。另一种趋向是美国成为独一无二的超强国家,它力图构建单极的霸权体系。这两种趋向构成了世界的最大悖论。它们之间斗争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是否遵行多边主义,前者强调多边主义的核心价值,后者崇尚单边主义,它即使承认多边主义的用处,也只是从工具性意义上来看待的。多边主义之所以成为衡量的标准,其原因在于全球化推动的全球整合,全球事务共同治理的日益强化,越来越企求多边制度、多边协调和多边行动,而美国的单边主义反其道而行之,极大地破坏了历史大趋势。

安全、经济、社会、认同等四个关键概念是本书所要论述的主体部分。在21世纪国际关系和全球政治中,所有这四个概念既与全球化,也与国家紧密相关。安全是全人类生存、发展和福祉的基本保障,安全已经越出传统的国家范围和军事范畴,形成了全球安全和综合安全,在21世纪安全被赋予新的时代含义和紧迫性。经济是全球化的核心,涉及国家和全球的可持续发展,涉及国家和全人类的核心利益。经济的成败主要决定于经济全球化、区域化与国家三者之间的相互协调与相对平衡,以及新经济的发展进程。社会是新世纪非常突出的命题。更好地共享发展成果,更好的生存安排及和谐,历来是国内社会的目标,与以往不同的是,它越来越与全球社会日益严重的全球问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由于人类的无知和愚蠢,在全球范围内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后果,我们唯有加倍努力,共同组织人类的地球生活,才能在地球村中一起生活得更好。认同牵涉到这样的问题:我们是谁?他们是谁?我们与他们认同吗?在国际关系与全球政治中,认同与民族、国家、国际价值、国际制度、一体化、全球社会之间具有最密切的联系。

上述四个概念——安全、经济、社会、认同构成本书的四大主题。它们是全世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我们力图分析达到共同安全、经济福利、社会和谐与认同目标的障碍,寻求问题的解决之道。

为实现上述四大目标而作出的共同努力,涉及国家与非国家两类关键角色。首先是国家,它仍然是当今世界最重要的行为者。长期以来,国家在其管辖的领土范围内捍卫全民的安全,促进经济福利,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聚焦民众的忠诚和认同,逐一解决各种社会难题。在国际范围内,国家通过竞争、合作与冲突,来促进目标的实现。迄今为止,这是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四大目标的主要形式和方式。但是,国家有其局限性,处置不当会引发经济灾难、内部分裂甚至内战,狭隘的国家利益,单边主义的不合作政策或霸权主义,都会挑起与别国或整个国际社会的冲突,导致国际紧张局势或战争,错误的国际经济政策也会引发灾难性后果。国家的传统角色不符合全球化时代的需求,全球整合对世界民族国家体制造成了极大冲击,它集中体现为全球化挑战国家。在21世纪的国际关系与全球政治中,国家在应对全球化两面性的过程中,必须转变它的理念,调整它的职能,用新的思维指导它的战略、政策和行为,国家的转型是历史的必然。

在全球化时代,国家不再是解决全球困境集体行动的唯一角色。以国际组织为代表的非国家行为者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像联合国等政府间国际组织是国家创立的多边组织,旨在推进共同目标的实现。它们在其职权范围内,在广阔的视野中考察多种国际问题,为国际多边合作提供舞台或雄辩的论坛,以全球规范影响国家行为,而不仅仅简单反映国家的利益。众多非政府组织和运动目标广泛,影响深远,它们游说国家,采取行动,意在塑造全球公共事务,使民众领悟国家与全球的难题、自己的责任,它们在许多公共领域中都作出了重要贡献。这样的公民组织、运动以至于个人正在塑造全球民间社会,进而建构全球市民社会。

为了理解全球化时代全球正在发生的一切,我们需要对多边主义有个清晰的认识。按照约翰·鲁杰的多边主义理论,多边主义是一种在广义的行动原则基础上协调三个或者更多国家之间关系的制度形式[2]。它涉及多个国家在一些普遍的行为原则基础上重复发生的互动行为,这在传统国际关系常态下是很常见的。多边主义是认识和分析国际关系的一种途径和实现国家间大量合作的方式。全球化时代的到来,突破了多边主义的“国家”及“国际”的框架,多边主义也不再是一个纯粹的工具,它成为多方参与的全球共治,以预先协调的方式处理一些公共性问题,为此提供有效性和合法性,赋予这种全球生活中的制度安排核心特征——多边合作的内涵与形式,因此,它在全球社会及其治理中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全球政治学家强调全球越来越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无论是人类的生存还是可持续发展,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任何一种全球问题莫不如此。这些问题之所以具有全球性的特点,在于它们在“国家内”或“国际间”常常无法得到有效的处理,成本与收益也因而越出国家的限制,进入外部领域。这些在全球范围内扩散的外部效应是如此重要,以至于没有多边主义将无法达到全球共治的目标。关于多边主义和共同治理的研究已经成为国际关系与全球政治创新研究的核心动力。多边主义主要包括体系层次上的全球多边主义、亚体系层次上的区域多边主义,以及单位层次上的国家多边主义,强调从个体到整体的合作性的互动实践方式,以及从全球到区域的多边制度结构。多边主义是关涉世界如何运转的一种信念,全球化时代赋予它新的生命力。当今多边主义的张扬源于这一时代的深层动力。

我们关于多边主义的扩张式的内涵溢出了鲁杰的架构,必然带来更多的问题。第一,多边主义的独特性,不仅仅在于其协调多方组成的载体的政策,同时也在于它是在调整多方间关系的、在一定原则基础上进行的协调活动。因此,提高它的效率是一个关键的问题。第二,多边主义有普遍的行为准则,这种原则规定合适的行动,并不考虑在任何特定事件条件下各方特殊的利益。第三,多边主义的一般制度形式不同于帝国主义的制度形式,它不是通过内部压制而是通过平等性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它禁止排他性、歧视性而倡导开放性、民主性、透明性、非强制性和合作性。第四,逻辑上,广义的组织原则必然提出集团成员行动范围上的不可分割性问题。决议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少数成员无法阻止组织作出决议,一旦行动在多边主义框架内开始执行,其成本和收益在地理和功能上具有确定的扩散范围。这里所说的不可分割性是一种社会构建,而不是一种技术性的状态。第五,多边主义具有较强的实践取向。在实践中获得成功的多边主义例子,可在其成员中导致出现基欧汉所谓的对“扩散的互惠性”的预期,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在量上给它们带来大致平等的收益,这种收益往往是长远的、涉及面广的。因此,鲁杰的结论是,多边主义是一种要求极高的[3]制度形式。它可以理解为一种国际规范,也等同于某种国际秩序。它有着与其他形式安排不同的许多特征。

选择多边主义就需要各方认同普遍性原则,牺牲决策上的一些自主性以及尽量克制对短期利益的追求。因此,设想各方都会选择多边主义,或者它们的行为完全符合多边主义规范,是不现实的。“美国在领导战后多边制度的建设上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它给像美国这样的霸权国家带来的收益可以主要归为三点:“降低交易成本;将小国的挑战压力转移到制度上;在相对实力发生变化时增加体系的稳定[4]性。”美国力图通过多边主义,把其国内政治和经济原则及其架构推向全世界。但是,随着全球化和国际关系民主化进程的加速,给多边主义带来的最大的潜在变化,就是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公民组织的影响力迅速增强,美国在多边结构中不再能垄断一切,与此同时,美国成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超强国家。布什政府意欲从“虚幻的国际社会”中解脱出来,放弃制度性多边主义,走向工具性多边主义,在理念和原则上代之以单边主义,并以武力加强国家的权力,建立一种独家控制的有纪律的世界秩序,垄断全球事务,其做法登峰造极。美国成了打破多边主义合作框架、推翻日益制度化的全球体系的主要力量。美国奉行的单边主义,与趋势性的全球多边主义发生了根本性的冲突,打乱了全球事务的轨迹,阻碍了全球整合和结构转型的历史进程。因此,多边主义和单边主义对于全球发展、人类命运来说,成了关键之词。

从传统国际关系的意义上来说,国际政治是指国家间政治关系,尤其是大国间政治关系。国际政治的转型意味着政治的全球化。全球化是21世纪国际体系的基本特征,是分散的地域国家走向全球社会的过程与趋势,国家时空、国际时空向全球时空转换,国际政治走向全球政治,世界的趋向是全球的,人们的关注是全球的,全球政治现象成为国际关系中一个突出的政治现象,全球政治是全球范围内的政治,它的结构性特征是,一切价值与资源的分配,日益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多元化的行为者及各种影响因素都在全球空间内强化相互依存和互动,国内政治、国际政治、区域政治、跨区域政治逐步纳入全球政治的范畴,形成具有多层结构的、最大的政治复合体,全球政治的中心议题拓深拓展,军事安全扩大为全球综合安全,以经济发展为基调,包括社会发展、人文发展的全球发展,也上了全球政治的核心议程。凡此种种全球事务,解决之道或重大障碍均来自全球政治,因为在本质上它们都是一种政治决定。总之,人类活动的空间走向全球,因此,政治调控的空间也必须突破世界民族国家体制的紧身衣,扩大到全球。全球政治是政治关系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延伸,政治权力和政治活动跨越任何界限的扩展。

新型的全球政治通过世界各国以及各种非国家行为体之间的沟通、共识与协调,进而通过合力行动促成全球共治,它是全球化、全球社会及其问题在政治层面的集中反映和体现。全球政治的目标是,解决全球公共问题的巨大需求与现有以国家为主的管理能力严重不足所形成的困境,动员和组织全球范围内的力量来完成和平、稳定与发展的全球任务,实现全人类价值、利益与尊严。

在全球化时代,研究国际关系和全球政治就等于探求人类的生存、发展之道。假设人类文明在不久的未来毁于一旦,首要的原因将不是全球问题,而是国际关系与全球政治的失败,因为它使我们几乎不可能为迎接人类作为一个整体所面临的生存挑战及时做好充分准备。避免人类的悲剧,崇尚全球中庸之道,诸事均衡合理,利益共享,合作共治,是21世纪国际关系和全球政治的神圣使命。[1]本书的分析框架参考了Paul R.Viotti and Mark V.Kauppi,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World Politics,1997 by Prentice-Hall,Inc。[2]约翰·罗杰主编:《多边主义》,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2页。[3]约翰·罗杰主编:《多边主义》,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6-13、60页。[4]约翰·罗杰主编:《多边主义》,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25页。

第一部分 总体观察

第一章 学科与历史

第一节 国际关系学的一般性问题

一、国际关系学的研究对象与范围

国际关系学是一门研究国际关系发展、演变规律的学科。

顾名思义,国际关系学是研究国家间关系的学问。然而,“国际关系”在其历史进程中,已经极大地超越了原本的含义,开拓全球空间,包容整个世界。因此,关于国际关系学的研究对象众说纷纭。归纳起来,有狭义和广义两种。

按照斯坦利·霍夫曼的看法,“定义的功能是指出正确的考察范围,而非揭示学科的本质。人们怎么能一劳永逸地同意某个领域的定义,而这个领域的范围经常处于变动之中,这种变动又确实是它们主[1]要特征之一呢?”霍夫曼正确地指出了学科领域的变动或扩大带来了定义的可变性,但是,定义的功能显然是为了规范学科的研究,有利于揭示学科的本质。

国际关系在当代的迅速拓展,使得对国际关系学的界定从传统走向未来。从其原初意义上来说,人们通常把它视为“关注国家间的联[2]系并且主要关注对外政策”的科学,或“关于国际关系体系运行和[3]演变规律的科学”。西方学者通常把国际关系学定义为研究关于国家间权力关系的学科。霍夫曼进而把它浓缩为大国的对外政策和权力:“国际关系学是关于影响组成世界的基本单位的对外政策和权力的因[4]素和活动的学问。”这是西方国际关系学界最有代表性的看法之一,也是得到最充分阐述和最有影响的认识。

全球化正在改变着人类的历史进程,也改变着国际关系,将其置于一个更广阔的历史视野加以重新审视,重新铸造。迅速变动中的国际关系以全球化作为新的逻辑起点,获得了意料不到的扩展空间,以至于我们再也不能把国际关系仅仅看做国家间关系,我们更应该把国际关系视为“全球关系”,这种新形态的国际关系注重所论关系的全球规模,更注重所论关系的本质意义的变化。它既有全球政治学含义又有全球社会学寓意,既包含国家间关系又包括跨国关系。国际关系的全球化,必然突破巴里·布赞所谓的“威斯特伐利亚束身衣”的束缚,以反映当今世界已经从基于军力和单边行动的国际无政府状态,逐渐转向多边合作共治和自主解决问题相结合的全球社会的早期状态。国际关系日益与全球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水乳交融,合为一体,明显地表现出“全球关系”的整体性和趋势性。其中,全球政治是国际关系这一最新发展中最重要、最敏感、最集中的代表和特征。

走向21世纪的国际关系学成了一门范围广阔、问题复杂的学科。它正在成为——甚至已经成为——一门把绝大多数社会科学,并适当包括自然、物理科学在内的理论观点,兼收并蓄的独立学科或[5]边缘学科。

扩展国际关系学的研究对象和视角,无疑是符合当今国际关系现实与走势的。中外学者几乎都聚焦于国际关系行为者的多元化,关注非国家行为者的识别、分类与作用,关注以国家为首的所有行为者的相互作用。因此有了国际关系学是有关跨越国家边界的一切人类互动[6]以及影响这些互动的因素的研究这一更广义的界定。这一界定使研究范围拓展到全球空间,强调的重点从国家中心主义的国际关系转移到合作共治的全球关系。这种新的视角与观念重视国家合作共治,关注非国家行为者参与全球政治的重大作用。研究所有行为者之间的关系,是为了有助于我们理解国际关系的全球化现象,理解全球政治现象。

国际关系的全球化是当前国际关系发展的大势,浩浩荡荡,但是,国际关系的转型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历史的惯性将长期存在。国家仍将是主要的行为者,尤其是大国的作用不容忽视,尽管美国依然是坚持单边主义的霸权国家,传统的国家行为依然大量存在,但国家不再是囿于国家中心主义之国家,而是处于全球化与全球共治之中的转型国家,它们从零和博弈转向共赢合作,它们突破国家主义的“围城”,转向区域一体化和区域共治,转向全球事务的共同治理,这种共治有非国家行为者的广泛参与,但国家的共治特别是大国的合作共治仍然是全球共治的重心所在。我们可以从中发现,国家及其行为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变化的方向是与历史指向一致的,它们在国际关系中的重要性发生了重大位移。它们开始摆脱国家狭隘性的约束,把国家利益与区域利益、全球利益统一起来,从而把它们所关注的问题,从国家扩展到区域和全球,谋求解决问题的方式,也从国家的传统方式扩展到多边主义的区域合作方式和全球合作方式,从而导致合作性的集体行动。

通过国际关系学研究对象的讨论,我们可以发现,随着国际关系内涵的深化,它的研究对象也在深化。非国家行为者的出现,为国际关系注入了新鲜血液,它们与国家不同,其观念、视野、关注与工作方式都是全球性的,不强调中央权威和权力,而是努力通过全球共治来管理全球事务。非国家行为者作为一种清新力量迅速崛起,导致国际关系行为者的多元化。多元化的行为者之间的互动,打破了行为者一元说及其国家中心主义。原先只有国家间关系一种,现在演化出三种互动关系,共同构成国际关系学研究的基本内容,这种复杂多样、新旧交替的互动,充分反映了当今国际关系从传统走向未来的丰富内涵、鲜明特点和发展趋势。当然,在这三对互动关系中,国家间关系仍然居于首要地位,但国家间关系的本质正在悄然发生蜕变,已经越出了传统国际关系的范畴。这是我们在研究国家及其在当代国际关系中的作用时,特别要加以注意的。关于多元行为者之间相互关系的研究,是国际关系在微观层次上的研究。它主要研究国家等国际关系行为者的行为及其动因,它们相互关系的基本状态、调控与趋势。传统的国际关系研究大都集中于此。此外,国际关系还有宏观层次上的研究。宏观研究是一种新的整体性、综合性的研究。它把国际关系视为全球范围内密切联动的体系,覆盖全球政治、经济、安全、社会、文化各领域,重点研究其结构、功能、运动、趋势的一般规律,即全球社会共同治理的规律。在国际关系越来越显示其整体性特征的21世纪,这种研究越来越具有本质性意义。它不仅涉及国际关系的转型、走势,以及不断拓展的研究新领域,也为微观研究奠定深厚的基础,提供广泛的背景。只有把微观层面与宏观层面这两种研究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求得对全球化时代国际关系完整、深入的认识。

国际关系学的研究围绕国际关系的理论和实践展开。我国学者一般认为国际关系学作为一门学科,应包括理论、历史和现状三个部分。

国际关系史有近代、现代与当代之分,都是国际关系的历史实践,它记载了现代国际关系发生、发展的客观进程,我们应当把国际关系作为一种绵延不绝的传统来加以考察,历史是国际行动的巨大实验室,提供经验、教训与启示。研究这一历史进程,揭示国际事件的性质、成因和结果,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可以成为国际关系理论之源。这一历史进程也可以用来验证国际关系理论的可靠性。因此,国际关系史是国际关系学不可或缺的基础部分。

当今国际关系实践即现状的研究,在国际关系学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是一种追踪国际问题及其发展趋势的动态研究,往往涉及国家、区域、全球或全人类的重大利益,尤为人所关注。因此,正确把握现状,把它导向良性发展的轨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外,现状研究与历史研究具有同样的理论意义,现在的事和过去的事都能为国际关系研究提供规律性的认识,前者尤以其前沿性的创新研究指明未来的走势,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国际关系理论。

国际关系理论旨在对历史研究和现状研究所得出的结论进行理论抽象,从中找出国际关系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用以解释过去和现在,预测未来。它通过概念、范畴及其理论体系揭示国际关系的内在逻辑和主要特点。国际关系理论对国际关系研究的指导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它是国际关系学的根基。理论研究是国际关系研究中最高层次的研究。

综上所述,国际关系的历史、现状与理论构成了国际关系学研究范围的三大领域。史、论是基础,为现状研究提供强大的思想武器,为现状研究服务。

国际关系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决定了国际关系研究的三大结合[7]:

1.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理论研究涉及概念、范畴以及一般理论,具有抽象性、一般性和原则性的特点。应用研究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理论为实践服务的部分,它直接用以指导和规范国际行为和活动,以外交政策分析和对策研究为主,具有实用性、操作性和技术性的特点。

2.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相结合。宏观研究是把国际关系视作体系或系统来加以研究,具有全局性的特点。微观研究是从以国家为主的多元行为者的国际行为,及其相互作用与后果的角度来研究国际关系。这两者必须紧密结合,才能深化国际关系研究,才能完整反映国际关系的全貌。

3.静态研究与动态研究相结合。静态研究主要是对历史、法律、制度、结构等层面的研究,具有规范性和确定性的特点。动态研究是国际关系研究的一大特色。国际形势瞬息万变,国际问题错综复杂,这就要求对国际关系动态过程进行不间断的跟踪研究。动态研究具有经验性和可变性的特点。[1]斯坦利·霍夫曼:《当代国际关系理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8页。[2]Webster's Ninth New Collegiate Dictionary,Merrian-Webster Inc.,Springfield,Ma.,1991,p.632.[3]张季良:《国际关系学概论》,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89年版,第10页。[4]斯坦利·霍夫曼:《当代国际关系理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7-8页。[5]詹姆斯·多尔蒂、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年版第598页。[6]Frederic S.Pearson and J.Martin Rochester,International Relations,New York:The McGraw-Hill Companies,Inc.,1998,p.15.[7]参阅王邦佐等:《新政治学概要》,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5页。

二、国际关系学的研究方法

国际关系学的研究方法是为认识、掌握与推进国际关系而进行的实践和理论活动的方式。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揭示:世界是统一的和相互联系的,国际关系的发展变化是有规律的,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不断飞跃。我们应当从“终极的经济原因”去考察国际关系的运动,但经济因素并非唯一的决定性因素,不能漠视上层建筑以至于个人在全球舞台上的作用。这是马克思主义为国际关系研究提供的最根本的方法论,具有指导意义的最高层次的方法论。这是与世界观紧密相连的方法论。我们熟练运用的一些研究方法渗透着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精神。

历史分析法。研究国际关系或任何国际问题,都要把它们放在一定的历史范围内予以考察,根据它们产生和发展所处的特定历史条件进行分析,寻求其发展、变迁的原因,既要考察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以及生产力发展这一根源,又要考察人类历史活动的动机,正确对待领袖人物和人民群众在国际关系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这是一个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研究方法,它的弱点是,历史经验不一定适于解释当今国际关系的新变化。

经济分析法。这是从经济方面分析国际关系的方法。它强调世界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力量,国际关系是世界生产力的表现,它必须与世界生产力相适应,并随世界生产力的发展而变化,即从国际关系是世界生产力的反映并受其制约的观点出发,分析国际关系的现象与趋势。同时,我们要重视国际关系的反作用,强调两者是辩证的、互动的关系。

阶级分析法。我们考察国际关系时,要注意它是否体现阶级关系,以及体现何种阶级关系,要研究国际关系行为主体及其相互关系的阶级属性,分析国际关系的社会政治和阶级内容,从本质上揭示国际现象。但是,国际关系不等于阶级关系,切忌简单化、扩大化。

国际关系的传统研究方法有规范研究与经验研究两种取向。

规范研究是从基本价值的思辨性分析中演绎出国际关系学说,并以此为标准来解释各种国际现象。这是一种定性分析的方法。演绎法以真实无误的知识为前提,用合理的逻辑推导出对国际问题的结论。国际问题错综复杂,对其演绎推理时往往需要更多的前提、更审慎的推理,使前提与结论具有必然性关系。

经验研究是从大量实际材料的经验分析中归纳出国际关系学说,并以此判断各种国际现象。这主要是一种实证主义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归纳法是根据对个别事物的分析、总结,得出该类事物和现象的一般性认识。在使用这一方法时,我们要特别注意,归纳推理中的前提与结论具有或然性的关系。

国际关系学是20世纪发展起来的新兴学科。它从其他学科中脱胎而来,从众多学科中得到借鉴,并与它们有广泛的交叉点、接触点和共同的增长点,因此,国际关系学具有综合性和跨学科性、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如抽象法、比较研究、案例分析、博弈论、概率分析、数学模型等,都能在国际关系研究中找到自己的适当位置,但要注意其适用范围和局限性,避免简单化、绝对性的倾向。多学科的综合研究方法,能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关系作多角度、多层次的观察和分析。

以系统论、控制论和信息论为代表的当代科学最新研究成果,为国际关系研究提供了诸如系统分析、结构功能分析、层次分析、心理分析、计量分析、内容分析等研究方法。

1.系统分析法。这种方法是把一般系统论运用于国际关系研究。它将国际关系视为一个体系或系统,强调系统的整体性、依存性、互动性、有序性、协调性、动态性、定量化等原则,信息和能量的输入、输出和反馈是其核心概念。系统内含若干子系统,例如国家、区域、国际组织等。系统的嬗变,母系统与子系统或子系统之间的互动,均导致国际关系的发展变化。系统分析法对国际体系及其活动进行整体性、有机性的宏观分析,是国际关系研究方法论的一大进展。

莫顿·卡普兰在《国际政治的系统和过程》一书中,提出了国际系统六大模式:均势系统、松散的两极系统、紧密的两极系统、等级系统、全球系统和单位否决系统。国际系统的稳定与变化取决于五大变量:基本规则、转换规则、行为者类型变量、权力变量和信息变量[1]。卡尔·多伊奇的沟通论强调,国际系统通过信息的获取、传递、利用和相互作用,对系统的行为进行调节、修正,影响国家的对外决策和行为,从而达到对系统过程的控制。K·J·霍尔斯蒂的国际系统模式、厄恩斯特·哈斯的新功能主义、布鲁斯·拉塞特的国际一体化论都对系统分析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20世纪70年代以后,系统分析法已成为国际关系研究的重要方法,但也受到众多批评。批评者认为,系统论过于强调系统的稳定和均衡,偏重于维持现状。最集中的批评意见是系统论概念过于抽象,与国际关系现实有较大差距。斯坦利·霍夫曼声称,根据少数原理创立纯粹抽象的假设,然后从中推导出种种论题——这种做法要么是一种荒诞不经的空谈游戏,完全脱离现实而无法加以“检验”;要么以有关经过选择的变项行为的假设为前提,而这些假设不是太武断就[2]是太多泛泛而谈。可以让人选择的不是违反常情,就是平庸陈腐。这就是建造“形式上的假想世界的模型,而不对现实世界进行概括”[3]的危险所在。这是形式对本质的胜利。

2.结构功能分析法。这一分析方法与系统分析法紧密相关,它认为国际社会由相互依存的不同类型的系统组合而成,不同的国际系统有不同的组合原则,不同的组合原则决定各系统不同的结构,结构随原则变化而变化,不同的结构有不同的功能,结构与功能之间存在着互动关系,一旦系统的功能变了,其结构也会随之而变。结构功能分析法较多地运用于国际一体化的研究。它的弱点是过于强调实力及其结构作用,容易忽视国内政治、国际规范等的影响。

3.层次分析法。这是系统分析的深化。戴维·辛格的论文《国际关系的层次分析问题》认为,国际关系是有机联系的整体,各行为者和因素的交互作用在不同层次上发挥自己的功能,因此,必须采用层次分析法来研究国际关系。他提出,国际关系以国际系统作为分析的层次,比较外交政策以民族国家作为分析的层次。这样,就把国际关系研究与外交政策比较研究区分开来。国际关系的分析除了系统层次、国家层次之外,还有国内层次,次国家角色越来越多地介入国际关系,使得国内层次在国际关系分析中的地位迅速提升。这三个层次各有其自身的规律性,又相互作用,构成了国际关系分析的大框架,使我们能够多层面、多向度审视国际关系。在运用层次分析法时,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上述三个层次的划分是总体性的,但层次分析并非仅此一种,对所有适当的国际问题均可作某种层次划分和分析;其二,专注于某一层次的国际问题研究是必要的,不同的层次涉及不同的问题,只有把所有层次的分析结合起来,才能形成对国际关系的全面认识。

4.心理分析法。这是重要的行为主义研究方法之一。它运用心理学的概念、理论与方法来研究国际关系,着重对领袖、群众等国际关系参与者的行为进行心理分析,试图揭示心理因素对国际关系的影响,以及外部因素对国际关系参与者产生的心理后果。由于决策者对外交政策的制定起着决定性作用,所以不少学者运用心理分析法解析重大的国际行为,剖析决策者的行为根源,对不同层次参与者的行为进行心理比较研究,从中探寻重大国际行为特别是战争与和平行为的社会心理根源。

心理分析法的基本模式是S-0-R,即刺激-参与者-反应。参与者产生行为的初始动因是内部刺激(Sn),决定因素是外部刺激(Sm,奖赏或惩罚)。不同的心理反应会导致两种不同的结果:奖赏寅友谊寅希望;惩罚寅敌视寅惧怕。心理分析法通过案例分析和个性鉴定等对国际关系进行心理分析,推动外交遵循第一条路径,防止第二种结果的产生。

5.计量分析法。它运用统计学方法和数学形式对国际关系行为者的属性资料和行为资料的各种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定量描绘,作“纯科学”研究,以获取对国际关系规律性的认识。计量分析法包括很多方式和模型,适用较多的是变量分析法与内容分析法。

变量分析法是把国际现象归结为一组变量,即量化为统计数据,从量化指标比较研究中得出结论。例如可以根据国际冲突的定义,把它的统计指标确定为战争次数、军队调动和动员次数、死亡人数、示威次数、断绝外交关系的国家数、驱逐和召回大使及其他外交人员的数量等,并可简化为战争(备战、作战与善后行为)、外交(非暴力冲突、驱逐或召回外交人员)和交战状态(断绝外交关系、显示强烈敌对情绪的冲突行为)等三个变量,依据这些变量的具体数据来分析国际冲突的规模及程度,作出明确的结论。

内容分析法是假设-统计-假设确认的论证方法,即对某一命题用假设的方法做预测性的研究,通过广泛搜集第一手相关资料,并对其进行分类、统计与对比,来验证假设的正确性。运用内容分析法研究国际关系的典型案例是“斯坦福工程”,研究结果证明了这样一个假设:德奥把受到威胁置于实力对比之上,明知实力不足,仍抢先发动第一次世界大战。

我们在充分利用这些最新的科学方法时,要研究这些方法与国际关系“同化”的条件和范围,促成两者的有机结合,使之在国际关系研究领域得到卓有成效的应用,用最为科学的研究方法研究、解决特定的国际问题。

当代自然科学的成果,还为国际关系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手段。突飞猛进的计算机技术,包括先进的信息贮存、检索系统和数据处理技术,大大加强了及时处理大量信息的能力,大大加速了纷繁复杂的统计分析过程,为国际关系研究跟上瞬息万变的国际关系的发展变化,创造了必要的条件。[1]莫顿·卡普兰:《国际政治的系统和过程》,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2]Stanley Hoffmann,“International Relations:The Long Road to Theory”,in James N.Rosenau,ed.,International Politics and Foreign Policy(New York:The Free Press,1961),p.426.[3]Stanley Hoffmann,“Theory as a Set of Questions”,in Stanley Hoffmann,ed.,Contemporary Theory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Greenwood Press Publishers,1977),p.44.

第二节 国际关系学:历史回溯

一、早期国际关系

国际关系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国于大地,必有于立。”世界上出现了国家,就必然会有其他国家和它一样建立起来,它们之间或多或少总会发生某种交往,这就是原始意义上的国际关系。在漫长的历史实践中,国际关系从幼稚走向成熟。

在古代国际关系时期,古代中国、古印度、古埃及、波斯帝国、古希腊、古罗马等国在国际关系中较为活跃,其间还出现了东西方经济、政治制度、文化互相交流和影响的希腊化时代。但是,总体上来说,东西方国家终因相距遥远,在基本隔绝的情况下,鲜有政治、外交、文化的相互联系,它们在有限实践的基础上,在国际关系理念、形式、手段等方面都有所创造,各有特点与侧重,国际关系的特征开始显现。

在东方,古代中国在外交、结盟、战争、争霸与反霸方面非常活跃。夏、商、周时期,诸侯林立,到公元前8世纪它们已经成为独立的诸侯国。天子与诸侯以及诸侯之间往来频繁,盟会众多。周武王九年八百诸侯和部落首领于孟津举行灭商的誓师仪式,这就是著名的“孟津之誓”的重要盟会。春秋时期,大国争霸。公元前656年,齐桓公大兵压楚境,在召陵与楚订立盟约,成为春秋第一个霸主。此后,齐桓公屡次大会诸侯,使其霸业登峰造极。公元前632年,城濮之战以晋胜楚败告终。战后,晋文公大会诸侯于践土,周襄王册封其为霸主。是年冬,晋文公又召集各路诸侯在温会盟,巩固了晋国的霸主地位。此后的吴越称霸,已是强弩之末。公元前279年秦昭王和赵惠文王的渑池之盟,则是战国时期双边首脑会议和订盟的著名实例。

仅据《春秋》记载,在242年间列国进行了483次战争,朝聘盟会450次。这些都是大国争霸及其对小国的掠夺。“会”与“盟”的频繁,主要意味着在自成一个世界的中国,诸侯国之间的关系趋于密切。“会”即为国际会议的雏形,实际上是多边首脑会议;“盟”则为缔结条约,它包括导言、本文和誓词三部分,形式已十分完备。其中,公元前6世纪的两次弭兵大会在国际关系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公元前579年,宋国约合晋楚,于宋相会,订立盟约,规定彼此不使用武力,互相救难,共伐违命反抗的诸侯。这是外交史上已知的第一个“互不侵犯条约”。公元前546年,在宋都举行了有14国参加的弭兵大会,决议原来晋楚的属国变成双方共同的归附国,对两国尽同样的义务,即所谓“仆仆于晋、楚之廷”。晋楚两国利用弭兵会议,牺牲中小国家的利益,瓜分霸权,形成均势。

战国时期七国争雄,纷纷采取“合纵连横”的外交策略。所谓“合纵”是“合众弱以攻一强”,以便阻止强国进行兼并;“连横”是“事一强以攻众弱”,强国迫使弱国助其兼并。秦国国势强盛,审时度势,采取远交近攻的策略,通过兼并弱小国家的战争,改变了大国间均势,确立了自己的优势地位,逐渐成为实现统一的中心力量。

夏、商、周除了对周边用兵讨伐外,也同它们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交流和融合。到了西汉时期,通过陆路和水路交通,西汉与周边国家进行频繁的经济文化交流。张骞两次出使西域,密切了与中亚、西亚各国的外交关系,以及经济文化交流,开辟了著名国际商道“丝绸之路”,中国的丝绸、漆器等远销印度、安息和罗马。张骞在大夏见到了从印度买来的蜀布和邛竹杖,说明中印间早就有贸易联系。西汉政府为了适应中西交通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在西边设立亭障,便利各国使节和商旅交通往来。于是,“殊方异物,四面而至”。西汉政府“设酒池肉林,以飨四夷之客”。东汉时期,班超出使西域,加强了中西政治经济联系。公元97年,班超派遣副使甘英出使大秦国(罗马帝国),抵达波斯湾,欲渡不得,乃归。公元166年大秦商人来华,以大秦王安敦的名义,向汉桓帝赠礼。东汉同大秦建立了直接海上贸易关系。

古代的中国和印度曾同周边各国互换外交使团,最高统治者互致文告,使节持有享有全权的文书和信物,还有使节的述职报告、书面条约以及外交谈判的特殊礼节。中国早在西周时期,已设立名曰宗伯的典礼官,职掌国家的外事礼宾,有一套外交礼仪。另有司市兼管外商外贸,司门办理关税事宜,还设有象胥(翻译)。春秋战国时期,外交活动非常活跃,已形成礼、信、敬、义等外交规则,即遵守公认的外交规则、诺言、礼仪、国际公理。这些外交规则还有具体的表达方式,例如取信的仪式是筑土为坛,杀牲歃血、载书、告神为盟。战国时期还倡导外交高于战争,即所谓“先礼而后兵”。当时,中国外交官已有相、使、介各个等级,按其使命分为会盟之专使、聘问通好之使、通命示整之使、庆贺吊丧之使。也有许多诸如“完璧归赵”的外交成功实例。三国时期,诸葛亮促进蜀吴联合,北拒曹操,使三国鼎立之势最终形成,更是外交典型案例。

古埃及甚至设置了外事办公厅来掌管外交信件,还出现了一批专门作为急使奉派出使亚洲各国的人员。公元前16世纪,侵占埃及北部的喜克索斯人向底比斯的法老提出了无法接受的条件,并以拒绝就要发动战争相威胁。这是国际关系史上最早提出最后通牒的实例。公元前1296年埃及与赫梯两国签订的和平友好条约是最古老的条约,它包括军事同盟、引渡政治逃犯等条款。

约公元1世纪时,古印度的摩奴法典阐述了外交和外交官的基本原理。它强调国际生活中最复杂的问题,应首先经由外交途径予以解决,武力则应退居第二位。根据摩奴法典,外交艺术在于防止战争和巩固和平。外交官的品质决定外交使命的成败。外交官应是德高望重、仪表堂堂、有魄力、善辞令、忠于职守、为人正直、老练圆滑、记忆力良好、善于察言观色和随机应变之人。他们为本国的安全,向自己的国王报告驻在国国王的意图与计划,努力通过谈判、收买、离间、煽动等各种方法,使本国免遭危险。

在西方,古希腊的国际联系多种多样,它的基础是优待外侨的制度。外侨得到庇护,外侨官在贸易、税收、司法以及各种荣誉权利方面,享有一定的优待。这是和平的国际联系和国际法的最古老的形式。古希腊国际联系的另一种主要方式是关于军事政治同盟的条约。其典型代表是以斯巴达为首的拉西第蒙军事政治同盟和以雅典为首的提洛同盟,它们于公元前5世纪进行了著名的伯罗奔尼撒战争。

伯罗奔尼撒战争以及在此之前进行的希波(斯)战争,推动了古希腊外交的发展。这是由于需要联络众多城邦国家所致。为了说服对方,不辱使命,往往选派德高望重、富有财产、能言善辩的公民出任使命,包括元老、高级官员或军官,甚至演说家和优伶。使节持有君主或元老院颁发的全权委任书。在雅典和斯巴达冲突期间,雅典著名政治家泰米斯托克利赴斯巴达谈判,目的是掩护雅典重建防御斯巴达强大陆军的城墙。他有效地采取了拖延谈判的战术,直到雅典城墙修建到防御高度时,他把消息告诉斯巴达人,并以继续谈判毫无意义为由,返回雅典。使节的职责之一是与他国结盟和签约,达成协议后,双方将条约原文与誓言刻在石碑上,保存在重要的神庙里。有关条约的争执与冲突,交由仲裁委员会审理,违约方将被处以罚金。在双方断绝外交关系和宣布战争时,石碑即被击碎,条约被废除。

在古希腊,“近邻同盟”也是一种同样古老的国际制度。最有影响的德尔菲——德摩底里近邻同盟,由12个城邦国家组成,各国权利平等,同盟不得干涉其成员的内政。每个国家派3名代表出席同盟会议,各享有两票投票权。同盟会议决定维持和平、举办宗教节庆、战争、仲裁、缔约等重大问题。这样,实际上形成了由共同规章制约的区域性国际秩序。

在古希腊,特别是希腊化时代频繁的外交活动中,逐步形成了一些公认的外交惯例,如未经宣战不能开战,通过外交谈判和仲裁解决争端,通过充当调停人的中立国结束战争,对在寺庙中避难的人不得加以杀害,交换或赎回战俘,掩埋双方阵亡将士,使节不可侵犯等。这些惯例有时也会遭到破坏。从公元前5世纪到公元前3世纪,希腊的外交方式和惯例获得地中海沿岸国家的认同,形成希腊化的地中海体系,从而形成一个较为统一的区域性国际社会。

古罗马最早的王政时期,国王派遣外交使团,使节由费启亚里斯祭司担任。在共和国时期,这种权利转归元老院。到帝国时期,由皇帝掌管对外政策的一切问题,具体事务则由元首私人办公厅主管。费启亚里斯祭司团的20名祭司分管对外关系。当时设有培养外交家的演说术——外交术学校。罗马共和国时期曾经取得一次举世闻名的外交胜利。公元前168年,罗马外交代表团团长波庇里乌斯迫使叙利亚王退出被其占领的埃及。

由于国际关系的发展,国际法的萌芽也开始出现于罗马。祭司在处理与外国及外国人的有关事务时,所依据的不是纯粹的世俗法律,而是费启亚里斯法。由于罗马的外国人越来越多,又出现了调整罗马人与外国人关系的一整套法律体系,即“万民法”。

关于战争与和平,罗马人也有一套法律规范。战争的正当理由是:(1)侵犯罗马领地;(2)侵犯使节;(3)违反条约;(4)在战争中先前的友好国家援助敌国。宣战的程序是:(1)派遣4名祭司前往该国,举行仪式,诅咒破坏者,并提出要求;(2)祭司们返回罗马,以33天为期等待答复;(3)得不到答复或要求被拒绝,祭司前往罗马边境,将一支枪头烧热并染有血污的镖枪投入该国境内,正式宣战。结束战争的条件是:(1)缔结和约(要举行许多繁杂的仪式)终止战争;(2)敌人投降终止战争,可保全敌人的生命财产;(3)征服敌人终止战争,可自由处置敌人的生命财产。

总之,罗马人是古代创立国家对外关系法律规范的典范。

在中世纪,国际关系有了一些发展,但在国际关系中起重大作用的国家也不多。在亚洲,中国与邻近中小国家建立了以册封与朝贡为特征的松散体系。这一地区体系以中国为中心,以儒家的礼义来规范,不涉及领土和统治。中国在向亚洲、向世界传播文明方面作出了伟大的贡献,从官制、文化到生产技术、音乐和医学等。在欧洲大陆建立了以教皇和神圣罗马帝国为中心的、松散的宗教、政治关系。随着这个大一统的精神体制和政治体制的解体,该地区的国际关系大为改观。其间,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奥斯曼帝国、蒙古帝国和沙俄等国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从奴隶社会走向封建社会的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曾长期处于世界先进水平,特别是从汉唐盛世开始,在国际关系中发挥过重大影响。

中国是亚洲拥有众多人口和广袤土地的大国,中华民族和邻近国家各民族保持着悠久的历史联系。中国在数千年对外关系中,交替使用政治、外交、经济与军事手段,既以结盟、和亲、赠礼、通商之法与境内少数民族政权和周边国家保持睦邻关系,也以军事手段维护国家统一,征服周边弱小国家。因此,在中国和邻国调整边境领土及解决民族矛盾的过程中,形成了封建性的国家间关系,即弱小国家在名义上依附于中国的封建王朝,并定期纳贡。有史记载的最早朝贡是公元57年,即在汉光武帝建武中元二年,日本邪马台国大倭王正式遣史前往洛阳“奉贡朝贺”,光武帝赐印为“汉委奴国王”。及至明朝又将外商当作朝贡使团来接待,将来华通商——朝贡“册封”联系起来,最终形成了包容数十国的东亚封贡体系。郑和下西洋的主要目的就是宣扬皇威,进行政治察访,巩固和扩大封贡体系,并给这种国际体系注入新的通商的意义。

这种封贡体系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条件。长期以来,中国是个大一统的国家,地大物博,出产丰饶,传统文化根深蒂固,因而具有“天朝大国”的观念,加之,在东亚具有较高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广泛的文化影响,从而形成以中国为中心的区域性国际体系。“诸番入贡,华夷一统”的东亚封贡体系,与西方的殖民主义体系有着根本的区别。中国并非殖民主义国家,从未将周边地区划为殖民地,进行殖民统治。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实际上负有条约义务的政治从属关系。明代以后形成的“宗藩制度”也不同于西方殖民主义体系中的宗主国与保护国制度。中国一般不干涉藩属国的内政。经济上的朝贡关系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中国通过更多的回赠,使之变成互通有无的通商与文化交流。值得注意的是,在清政府于1861年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之前,对外交往由礼部掌管,这反映出中国礼仪之邦的传统。总之,这是国际关系史上以“敬服”为特点的独一无二的国际关系体系。到19世纪中期,东亚封贡体系走向崩溃。

13世纪兴起的蒙古帝国,是世界上前所未有的大帝国。它长期进行的大规模军事征服,不仅破坏了亚欧各地的生产力,而且改变了那里的地缘政治格局。同时,它为了巩固统治,建立驿站制度,保护商路,奖励商业,货物云屯,商人群集,一时从中国到西欧的交通颇为畅通,贸易繁荣。庞大的蒙古帝国使亚欧国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

其后,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崛起于中世纪的穆斯林世界,横跨亚、非、欧三大洲。奥斯曼帝国的扩张在国际关系中产生了重要后果。它控制了东地中海,在各地设卡征税,阻碍了东西方的贸易往来和文化交流,迫使已产生资本主义的西欧更积极地寻找通向东方的新航路,进行远洋航行及殖民地掠夺,各国因贸易竞争矛盾日趋尖锐,东西欧、巴尔干和西亚的国际形势更加复杂化,马格里布各民族的社会发展进程亦受到影响。

在中世纪的欧洲,教权和王权发生了冲突。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利用意大利作为战略基地建立西欧的统治,德意志皇帝成为世俗世界的统治者。教皇也试图建立对天主教西方各国的统治,他不仅要作为宗教的统治者,也要成为政治的统治者,对世俗政权有最高权力,对世俗国家间的争端有仲裁权,把神权政治推向西欧和世界,其中包括利用十字军东征去扩大自己的统治区域,加强教皇的权威。教廷在外交活动中,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包括政治手段、开除教籍、禁止做礼拜、拉拢收买、安插坐探和进行暗杀等。于是,皇帝和教皇为争夺西欧的霸权地位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其结果,教皇日渐失去威望和权力,建立超国家的教皇国的企图终于破产。神圣罗马帝国也遭到削弱,陷于四分五裂。

中世纪末期,王权兴起,西欧国家走上统一之路,这为后来以民族国家为主体建立国际秩序铺平了道路。

中世纪西欧国际关系发展的重要成果是,除了为现代民族国家体制的建立创造了必要的历史条件之外,还出现了常驻外交使节与国际法的萌芽。

最早派出常驻使节的是罗马教皇。随着地中海地区国际贸易的发展,意大利诸共和国相互间派遣外交使节。威尼斯还为此颁布了使节须遵守的行为与活动的系列规章。到15世纪末、16世纪初,向其他国家首都派遣常驻外交代表已成为西欧各国的惯例,并且,外交官从古希腊时代临时的“演说家”变为常驻的“观察家”和“分析家”,即搜集驻在国的情报,研究其政治、经济、社会状况,向本国报告,他们开始用外交密码。这一切为现代外交法的诞生奠定了基础。

在中世纪的欧洲,所谓释义法学家的学说附带涉及国际关系,但是他们还是把民法规范应用于国际关系。而在后期释义法学家的学说里,国际法开始成为法律的特殊部门,专门适用于国际社会。他们提出各国拥有主权的学说,主张国内最高立法权和管理权、结盟和缔约权、以战争和复仇为形式的自卫权等都归国家所有。此外,后来国际法中的战争法以及使节法的大部分规则也起源于早期的国际惯例。这些都是国际法的萌芽。

古代和中世纪国际关系构成了早期国际关系。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商品货币关系不发达,国家自给自足,闭关自守,早期国际关系的发展缺乏基本的动因,再加上交通和通讯手段十分落后,使得世界各国、各地区的发展处于相对隔离、孤立的状态,国际关系处于不发达、不成熟状态,总体上呈现出幼年期的显著特点:

1.偶然性。由于自然经济缺乏经济联系的内在冲动,早期国际关系偶尔发生,简单松散,影响不大,不具有必然性、有机性和连续性。

2.地区性。受交通、通讯条件的制约,早期国际关系地域跨度狭窄,主要是邻近地区、邻国间的关系,活动范围受到极大限制,具有明显的地区性和亚地区性的特征。

3.有限性。早期国际关系缺乏内在发展的逻辑,从内容到形式都十分有限。首先是交流的内容有限,主要是一般商品和思想文化的交流。其次是交流的形式和途径极其有限。就形式而言,最先往往是民间交往,国家关系的表现形式较为单一,常常是一种双边或多边的临时接触和直接冲突。就途径而言,主要包括:(1)贸易途径;(2)宗教途径;(3)外交途径。除由国家(君王)派出临时使节外,还有联姻与政治察访等活动;(4)战争途径。战争是当时国家关系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用于兼并领土、掠夺财富和人才,是国家间人员、土地、物资以及文化科技流动的重要途径,具有明显的暴力性和掠夺性。

4.幼稚性。受制于文明程度,早期国际关系处于幼稚状态,国际交往的观念、行为、方式、习惯较为落后。与不发达的国际关系相适应的是,逐步形成了一些关于战争、外交、调停甚至仲裁的适用等国际惯例,尚无严格意义上的国际法。

因此,早期国际关系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国际关系。古代和中世纪是国际关系产生并缓慢走向规范、现代的历史过程。

中世纪末期,人类社会孕育着巨变。随着资本主义发生并向全世界拓展,封闭的世界被强行打开,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关系的萌芽出现[1]了。[1]参阅俞正樑等:《全球化时代的国际关系》,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10页。

二、资本主义与国际关系变革

国际关系是在人类社会生活领域国际化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在国际关系发展史上,资本主义的产生与发展起了巨大的变革作用,催生了现代国家和现代国际关系。

民族是国家存在、发展的基本要素。列宁指出,在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在民族问题上有两个历史趋向。其中,“第一个趋向是民族生活和民族运动的觉醒,反对一切民族压迫的斗争,民族国家的建立”。这指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要取得统治地位这一最深刻的经济动因,在欧洲促使现代民族意识的觉醒,要求建立统一的、现代的民族国家。当时,民族运动是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联系在一起的。近代资产阶级革命兴起后,代表新兴资产阶级利益的民族国家相继诞生。这是“拥有统一的政府、统一的法律、统一的民族阶级利益和统一的关税的国家”。这种现代国家和前资本主义国家有着根本的区别。由于历史与社会条件的差异,欧洲民族国家建立的时间和途径有所不同。西欧民族运动伴随着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为资本主义廓清道路,促进国内统一的民族市场形成,使同一民族居住的地域,用民族国家的形式统一起来。而在东欧中央集权的多民族国家里,弱小民族的年轻的资产阶级受到压迫和排挤,他们意识到,唯一的出路是推翻异族统治,建立独立的民族国家。总之,民族国家的形成,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运动的必然结果,是民族运动的必然结果。

民族国家作为国际关系最重要、最基本的行为主体,揭示了国家是国际事务的主要参与者,是一国整个对外活动的责任承担者,其国家的特征是第一性的。作为国际关系行为主体的民族国家必然具备下列四个要素:

1.定居的人民。这是国家得以形成和发展的主要物质基础之一,是国家组成中最活跃的因素,是国家在国际上有形存在的主要标志,以及发挥国际作用的客观前提。

2.一定界限的领土。这也是国家得以形成和发展的主要物质基础之一,国家在其固定的领土上拥有全部的管辖权。领土为人民繁衍生息、国家生存发展提供土地和资源,也是国家在国际上有形存在的主要标志,以及发挥国际作用的客观前提。

3.政府。这是国家的现代组织形式,是行使国家对内、对外主权和职能的机构,拥有实力和强制手段。无政府的社会不成其为国家,政府是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正式代表。

4.主权。这是国家最根本的属性,也是国家作为国际关系行为主体的最重要的特征。享有主权意味着一个国家拥有独立自主处理其内外事务的固有的最高权力,并以整个国家的名义来行使,具有鲜明的权威性,在国际社会中因而享有平等的地位。

简言之,任何国家只有在拥有一定数量的固定人民和固定领土的基础上,才能实施统治,才能成为国际上的实体;任何国家只有享有主权,才能独立自主地通过政府进行有效的对外活动,在国际上实现自己的目标和利益。必须指出,上述国家的四要素只是作为国际关系行为主体的国家存在的客观前提,并与前资本主义国家相区别,并不能否定国家的阶级本质。

在构成国家的四要素中,主权最为重要。一个国家只有拥有主权,才能独立自主地制定对外战略和外交政策,才能真正以独立国家的身份实施对外行为,在国际上发挥作用,真正确立自身国际关系行为主体的地位。

现代国家即主权的民族国家,奉主权原则为最高原则,以国家利益与理性原则取代王朝利益与道德原则,作为主权独立国家对外政策的准绳,并以主权原则规范自身的国际行为,奠定了现代国际关系及其运作的坚实基础。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确立了现代国际关系赖以生存的世界民族国家体制。

15世纪末、16世纪初,新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及其强大的生产力,摧枯拉朽般横扫西欧封建制度,摧毁了相对封闭的地方性关系,迅速扩展到全世界,推动人类社会日益走向一个紧密的整体。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论证了这一过程的历史地位。

资本主义产生后,西方先进国家于18世纪到19世纪中期相继完成工业革命,迅速发展的生产力需要原料与市场,需要国际分工与交换,竭力向国际领域拓展,促使或迫使世界各国卷入世界市场,一个世界经济体系逐步形成。同时,随着世界殖民主义体系的出现,世界被瓜分完毕,资本主义列强争夺世界霸权的斗争加剧,西班牙、法国、英国先后称霸,国际关系难分难解。大工业造就的现代交通、通讯工具,则为全球沟通和人类社会生活领域国际化进程,提供了现实可能性。世界各大洲、各地区以及各国间的交往日趋频繁、密切和复杂,突破了早期国际关系松弛、狭隘的框架,造就了现代意义上的国际关系。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一开始就是世界性的,具有外向性扩展的特性,追寻市场,追逐利润,生产和整个社会生活逐步国际化,密切了世界各国的联系,逐步使之形成有机的整体,为世界范围内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关系奠定了基础。到19世纪中期,一个囊括全球的国际关系体系初步形成。这是资本主义产生后国际关系发展的最主要特点。国际关系发展到世界规模,是资本主义发生后产生的社会现象,是资本主义内在逻辑充分展开后的外在表现。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崛起于欧洲,当其他地区尚处于落后的前资本主义社会发展阶段时,欧洲国家取得了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成为首批近代资产阶级民族国家。于是,民族国家开始成为国际关系的行为主体,而且,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成了国际关系中唯一的行为主体。国际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开始以民族国家的体制作为其活动的基础。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它才具有真正的“国际”的性质。

上述客观状况决定了该时期国际关系的另一个主要特点是欧洲占据世界中心舞台,在国际事务中占支配地位和起主宰作用的必然是欧洲列强,力量不相上下的欧洲群雄纵横捭阖,互相牵制,逐鹿欧洲,争霸世界,虽然多次变换组合,屡决雌雄,后来又有美国和日本参加进来,但是,大体上维持着多极均衡格局。

由于国际化进程的迅速推进,国际联系依存激增,越来越多的行政活动在客观上冲破了国界,须由各种国际行政联盟加以协调,来解决专门的、行政的、技术性的国际协作。接着,政治性的国际组织也开始出现。虽然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它们尚不具备国际关系行为主体的资格,但孕育着未来国际关系行为主体的多样化、国际关系的制度化,从而给整个国际关系带来富有意义的深刻变化。

国际关系与国际法都讲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前者研究国际关系的事实,后者研究国际关系的行为规范。国际关系在全球范围内的迅速推进,迫切要求制定共同遵守的国际法规范,以公认的、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与准则,实现对国际关系的调整,以利其发展。从17世纪起,国际法应运而生,并伴随着国际关系的发展而发展,逐步形成了国际法体系,与国际关系互为补充和促进。这是现代国际关系发展的又一个显著的特点。

少数资本主义强国长期垄断国际事务,推行强权政治,使弱肉强食成为现代国际关系中的普遍现象。19世纪末、20世纪初帝国主义形成后,国际关系中弱肉强食这一强权政治基本特征更加突出和典型化。在这方面最显著的特点是几个帝国主义大国争霸,力图摧毁对方[1]霸权,通过战争来重新分割世界。因此,现代国际关系的主题是战争与和平,对抗与冲突。

惨绝人寰的第一次世界大战是国际关系史上首次全球性战争,全世界被它的毁灭性所震撼,各国政治家和思想理论家对战争与和平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世界战争给人类带来了巨大威胁,必须对严峻而复杂的国际关系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正是在这种历史条件下,国际关系学应运而生。

巴黎和会期间,英美代表于1919年5月30日一致同意在本国设立国际关系学术研究机构。于是,英国国际事务研究所(英国对外关系委员会前身)、美国对外关系委员会、耶鲁大学国际研究所和哈佛大学国际与地区研究委员会相继成立。同年,英国威尔士大学率先设立国际关系讲座,设置了最早的国际关系教授职称。这标志着国际关系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诞生。从1919年到1926年,美国约40所大学正式开设国际关系课程,到1931年,美国各大学总共开设了3700门国际关系课程,一批专著陆续出版,学科体系逐渐形成,众多的官方和非官方研究机构纷纷设立。至此,国家关系学在西方尤其在美国率先确立了稳固的地位,这一新兴学科终于形成。[1]参阅俞正樑等:《全球化时代的国际关系》,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13页。

三、西方国际关系学的理论渊源

国际关系学是一门既年轻又古老的学问,其思想理论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

古代西方思想家作了许多探讨国家间关系的尝试,它首先集中表现在修昔底德的史学巨著《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中。这位古希腊历史学家是研究国际关系的先驱,他用三十余年的时间,搜集材料,撰写此书共8卷,叙述了战争背景、原因和经过,阐明了作者的战争历史观。他提出了国际冲突中一些重大的命题和规律性的认识,分析了强者的强权,联盟战略,战争的政治与道德,社会经济对历史的影响,政治领袖的性格及影响,战争对民众的影响等重大问题。因此,《伯罗奔尼撒战争史》被认为是古代西方唯一的国际关系经典之作,开“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研究之先河。

但是,国际关系研究最初主要始于一般政治现象的研究,它构成政治学研究的独特领域。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西方政治学缔造者,在他们的经典著作中都论述了希腊城邦国家间关系,他们的人性论、正义论和国家观都对后世的国际关系研究产生了广泛而持久的影响。在方法论上,他们也贡献了演绎法、归纳法及比较方法。

西方国际关系学理论渊源的直接源泉则是近代西方政治思想。

法国学者博丹的国家主权理论构筑了国际关系学的基础。不断完善的国家主权学说,成为现代国家以及世界民族国家体制的支柱。

荷兰学者格劳秀斯丰富了博丹的主权理论。他将主权分为对内主权(国内最高统治权)与对外主权(对外独立权),并从国际关系的角度确认主权国家是国际活动的主体。系统阐述国际法理论是格劳秀斯的主要贡献。国际法是各国共同订立的、公认的、有约束力的国际规范,用以调整国际关系,维持正常的国际秩序。他确立了主权国家的国际法主体地位。以格劳秀斯为代表的近代国际法理论及其实践,奠定了国际关系和国际法的基本准则:主权平等、领土完整、国家独立、互不侵犯、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重要原则。近代国际法理论是西方国际关系学的理论渊源之一。

在近代西方政治思想的传承中,西方国际关系学主要是沿着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两大思想路径发展而来的。这两大思想流派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植根于人性论之中。这种哲学思想引导人们从人性的善恶去分析人之间、国家之间的关系,由于对人性的不同解释,引申出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和政治主张。它既为西方国际关系分析提供了基本的方法论,又为西方国际关系理论提供了最基本的理论支撑点。其中,性恶论的影响更为深远。它强调人的生存欲望会转化为攫取权力的意志和扩张欲望,这种无穷的欲望比野兽还贪得无厌,因此,国家间的敌视、冲突和战争是无法避免的。从性恶论引申出来的“权力论”,成为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主流观点。

沿着理想主义的路径,我们会发现,文艺复兴尤其是启蒙时代所倡导的自由、平等、博爱和理性主义,是理想主义的近代源头。性善论认为,人在本质上具有爱心与正义,人性的缺陷可以通过启蒙运动加以改善。洛克、伏尔泰、孟德斯鸠和卢梭的思想影响深远,而且,近代思想家以全人类的名义进行启蒙活动,卢梭还提倡世界公民意识,他们宣扬自由、平等、博爱和人权,预言未来的“自由王国”。启蒙思想家把人看成是理性的动物,按理性的指引去生活,把一种永恒的和全人类共同的理性作为评判的最高权威,并依据理性原则建构理性王国。

德国哲学家、思想家康德1795年出版的《永久和平论》,是关于战争与和平的理想主义经典之作。康德的学说是西方国际关系理想主义学派的哲学源泉之一。追求永久和平是理想主义的最高境界。

康德的永久和平论建立在他所期待的人性基础之上。他相信从人性里面可以籀绎出一些秉性来,使人类不断趋向于善。人类的避恶本性使之由乱到治、由对立和纷争到安宁与和谐。他强调指出,建立永久和平是政治的主要目的和人类共同的道德职责,确立永久和平乃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他竭力反对侵略战争,反对任何战争准备,认为战争是对文明民族的最大灾难。他呼吁一切有道德的政治家都应该倡导和维护世界的永久和平。

如何实现永久和平?该书以国际条约的形式,从预备条款、正式条款和秘密条款三个层面,全面阐述了作者的和平主义思想,提出了消除战争,保障永久和平的理论、原则与方案。在预备条款中,他论述了建立永久和平的先决条件——各国主权独立、恪守信义、维护和平、在缔约时消除作战动机和隐患、废除常备军、不得把国债用于对外政治斗争等。在正式条款和秘密条款中,他分析了确保永久和平的主要条件——各国普遍实行共和制、建立自由国家的联盟、任何国家对外不应采取仇视和敌对行为、把世界公民权利限定为有在别国受到接待的权利等。共和制是永久和平的最基本的保证——由国家公民来决定是否应该进行战争。康德所设想的保障永久和平的国家联盟,完全是一种建立在国际法之上的自愿联盟,其成员的国家形式应是共和国,它们仍保持自己的独立和主权。因此,这个联盟应是每个国家的共和政体在国际关系上的自然延伸,保持和平状态便成为一种“义务”,世界公民权利“是为公开的一般人类权利,并且也是为永久和平而对国家权利与国际权利的不成文法典所作的一项必要的补充。[1]唯有在这种条件之下,我们才可以自诩为在不断趋近于永久和平”。简言之,共和制、国家联盟和世界公民权利的观念,构成永久和平的必要条件。国家法、国际法和世界法是永久和平的保障,只有在法的基础上使政治与道德结合起来,才能实现合理的制度和世界的永久和平。总之,康德从哲学高度深入分析和论证人类向善、自然演进、政治与道德合一等三大法则是根绝战争的充分条件。尽管康德逐渐感觉到永久和平计划难以实现,但仍要努力去建立一种国际关系,以不断接近永久和平的状态。他始终保持着这样的信念。

康德邃密的哲学思想代表了理想主义的最高索求,此后的理想主义者几乎都追随他的理想和目标。

顺着现实主义的脉搏,我们会发现,对于那些“以国家利益、权力平衡和‘自助’(self-help)学说为核心”的现实主义者,“马基雅弗利的‘君主论’哲学——其核心特征是重视权力、利益冲突的政治观以及对人性的悲观理解——是他们思想和理论定位的基本坐

[2]标”。

马基雅弗利认为人性邪恶、自私,追求权力、名誉、财富是人的本性。由于人心贪求无厌,反复无常,经常发生激烈争夺。为了防止人类无休止的争斗,国家应运而生。他非常强调实力的作用。他在最有影响的《君主论》一书中发挥得淋漓尽致的政治权术思想,被后人称为马基雅弗利主义。他相信“聪明的”统治者只根据自身的最大利益行事。他宣扬以“目的说明手段正当”为原则的政治无道德论,即政治与道德的分离,他把国家看做纯粹的权力组织。君主不应受任何道德准则的束缚,只应考虑效果是否有利,而无需考虑手段是否有害,可外示仁慈,内怀奸诈,一旦因遵守自己的诺言而要损害自己的利益时,就应随时背信弃义,欺骗、虚伪、尔虞我诈、阴谋诡计,对巩固政治统治更为至关重要。君主要同时具有人性和兽性,法律和暴力相结合;同时扮演“狮子和狐狸”两种角色,兼具凶猛与狡猾,暴力与欺骗相结合。他还谈到君主应当经常做弱小邻邦的保护者,但不要增加他们的力量,应当抑制大的邻国,而且无论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容忍一个强大的外国人得势。一个君主要巩固自己的权势,就应当专心致力于战争而不应当想其他的问题,否则他便会失去领土。任何统治者都应该视军事问题为他们的头等大事。

马基雅弗利的从政生涯,使他深刻洞察了国内与国际的政治斗争。他从个人经验和历史经验出发,强调应该做什么和怎样做,不重理论形式而重实际行动,这对西方现实主义理论产生了重大影响。

从西方现实主义的发展轨迹看,马基雅弗利在《君主论》和《对话》中率先提出,霍布斯予以系统化、理论化的国际关系“自然状态”论,具有最深远的影响,它涉及国际关系学研究中的一个基本命题: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即无最高权威的分散、孤立与对抗的状态。

霍布斯认为,按人的本性来说,人就是利己的,趋利避害即自我保存是支配人类行为的根本原则,人的欲望是无限的,人类第一共同的欲望,就是对“权力不断的、无休止的欲求,死而后已”。这一点引申到国际关系中去,就是国家间无休止的猜疑与争斗:武器相互瞄准,在边界布满堡垒、要塞和大炮,不断派遣特务刺探对方。霍布斯得出明确的结论:自然状态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在这种状态下,自我保护和生存的法则成为自然状态下的唯一法则,最强者的权利成为这一状态下的最高权利,因此,“自然权利”也就成了现实主义外交政策的代名词,唯一可以依据的安全,是他自身的力量,即自助。斯宾诺沙进一步指出,“自然权利”的大小取决于力量的大小,人们根据两利相权取其大,两害相权取其小的原则指导行动。要想克服自然状态中的战争状态,实现人类的和平,只有依靠外在权威的强制来约束人的邪恶本性。

诚如卢梭所指出的那样,列强以自然状态下的态度对待世界的其他部分,无所顾忌地发动民族间的战争。它们在国际关系中实行“强者法则”,处于支配地位,使弱小国家被迫居于依附地位。这实际上是在国际范围内推行弱肉强食的“丛林原则”,推行强权政治。

意大利史学家伯纳多·鲁塞莱和他的同胞马基雅弗利首先阐述了均势理论,他们都系统地用势力均衡的原理,来分析意大利境内城邦国家间的争夺与权力平衡。16世纪,欧洲开始普遍运用该理论处理国家间关系。1713年签订的《乌得勒支和约》正式写入“均势”一词,并打破法国独霸欧洲的局面,确立近代欧洲的均衡格局。卢梭在《建立永久和平的方案》里表达了这样的想法,欧洲列强构成了均衡体系,这是由历史决定的,一旦特定的历史条件改变,这种体系也会发生相应的改变。只要威斯特伐利亚体制存在,欧洲的均衡就不会消失,它只会遵循平衡——不平衡——平衡的轨迹。18-19世纪是均势理论的黄金时期。欧洲列强都把“均势”作为外交政策的基本原则。俾斯麦、梅特涅、帕麦斯顿和卡斯尔雷的均势思想和外交实践,尤其是英国丰富的均势外交思想和实践,极大地丰富了均势理论,使之成为近代国际关系领域唯一较为系统的、富蕴生命力的传统经典理论。20世纪国际关系学诞生之后,均势成为现实主义理论的基本概念,均势理论成为现实主义学派的主要理论支柱之一。建立在权力政治基础之上的权力平衡理论,与将权力视为核心和目标的现实主义学说,在心灵上是相通的。

所谓均势,是指国际力量的分布大致相等便可防止任何国家变得无比强大从而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均势是一种相对静止的状态,只是暂时的、相对的平衡。它经常遭到追求霸权国家的破坏,在此种情况下,其他国家纷纷加强自己的力量,或通过结盟增强力量,建立起新的平衡、新的均势。均势有利于维持国际社会的相对稳定,但不能根本解决问题,其实质是“大国协调”。况且,某些大国并不真心诚意地维持均势,实际上谋求力量对比有利于自己,力图操纵国际政治天平,建立自己的优势或霸权。国家一旦把势力均势付诸实践,就成了该国的外交政策,故有均势外交之称,这样,又变成人为地维持或创造均势。当时,国际社会不发达,组织程度也很低,国际行为大部分是少数强国作出的。各国政府运用军事、政治等手段,对国际关系发出某种作用力之后,便与该作用力的进一步运动过程有所分离,无法对作用的时间、空间、速度等实施基本控制,而且,作用过程中不同作用力之间缺乏足够的协调性,使国际关系的运行过程难以控制。虽然也存在某些实施控制的行为,但其作用和范围极其有限。因此,国际关系的运行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无序性。实力的自发均衡或[3]均势,就成为国际关系主导性的自发作用机制。

政治地理学的研究,早在古希腊时期就有。1897年德国地理学家拉采尔发表《政治地理学》一书,奠定了近代政治地理学的基础。他在该书以及其他学术论文中,提出了“国家有机体论”、“生存空间论”、“世界可变论”。瑞典学者鲁道夫·契伦继承了拉采尔的思想,于20世纪初首先使用了地缘政治这一术语。地缘政治学是关于国际政治与地理环境关系的学说,主要探讨地理要素如何影响国家力量、国家战略和外交政策,以及国际关系。

此后,随着全球性的拓展,各种地缘政治理论层出不穷。首先出现的是美国海军战略家马汉的“海权论”,它集中体现在他于1890年发表的《海军战略论》。他的名言是:“谁控制住海洋,谁就统治了世界”,“海权是统治世界的决定因素”。他认为,谁能有效地控制海洋,谁就会成为世界强国。而要称霸海洋,关键在于控制世界主要战略海运与海峡。他强调海权的六个必备条件:地理位置、领土结构、自然环境、人口特别是与海事有关的人口、民族素质与政府形式。

接着,英国地缘政治学家麦金德创立了陆权理论。他于1904、1919年先后发表的《地缘政治论》、《民主的理想和现实》两部著作,奠定了现代地缘政治学的基础。在他看来,欧洲、亚洲和非洲被大洋所围,构成一个大陆,即“世界岛”。其中,欧亚大陆是“世界政治的核心地带”,即“心脏地区”。随着陆上交通的发展,该“心脏地区”成为最重要的战略地区,而东欧正好处于通向它的门户的位置。因此,他断言:“谁统治东欧,谁就控制了心脏地区;谁统治心脏地区,谁就控制了世界岛;谁统治了世界岛,谁就控制了全世界。”此后,美国学者斯皮克曼又据此提出了“陆缘说”,强调欧亚与海相接的边缘地带的重要性。他的论断是:“谁控制边缘地带,谁就统治了欧亚大陆;谁统治欧亚大陆,谁就掌握了世界的命运。”美国地理学家科恩的地缘政治战略区模型、战略学家塞维尔斯基的“空权论”,以及布热津斯基的“大棋局”论,都是近代地缘政治理论的延伸。

近代西方关于国际关系的思想与理论有三个明显的特点。第一,国家被置于分析的焦点上,国家学说的中心越来越突出,为后来的现实主义的权力政治学派提供了最充沛的源泉,使之长久地占据主导地位;第二,战争与和平是国际关系研究中的第一关注,这个思维传统延续至今,成为国际关系的永恒主题;第三,欧洲中心主义,无论是研究领域、思想分析,还是概念、术语、模式、角度,无一不如此,贯串至今,现在不过是西方中心主义,或者更确切地说,是美国中心[4]主义。它代表着西方国际关系学的某种历史局限性。

上述各种理论与学说,为20世纪初西方国际关系学的诞生,奠定了深厚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1]康德:《永久和平论》,《历史理性批判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98-118页。[2]王逸舟:《西方国际政治学:历史与理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2页。[3]俞正樑:《当代国际关系学导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67-168页。[4]王逸舟:《西方国际政治学:历史与理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3-35页。

四、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历程

在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长河中,先后出现过理想主义、现实主义、行为主义、新自由主义与新现实主义、建构主义以及反思主义。在这些理论、学派中,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构成传统学派,一直占据主流地位,建构主义后来居上,大有造就三足鼎立之势,其他理论流派影响有限。(一)威尔逊和理想主义学派

两次世界大战之间为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初创时期。第一次世界大战和俄国十月革命,推动西方对战争与革命及其相互作用的研究,外交史研究开始系统化、理论化。国际联盟的建立,促进了对世界政府的设想,以及对国家行为规范、伦理道德和国际准则的探索,企图从中找出通向普遍和平、避免世界大战重演的道路,因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浩劫,证明了传统的欧洲外交在保障世界和平方面,存在着脆弱性和不充分性。这种探索努力的集中代表是以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为代表的理想主义学派。这一学派旨在使国家的外交政策和国际关系的本源,建立在道德、法律和理想的基础之上,相信人类以善为本,理性、正义、规范、秩序等终将取得最后胜利。它主要进行规范化研究。它的思想、理论归入自由主义传统。

理想主义主张通过国际合作、遵循国际法、建立国际组织,来规范国家行为,制止侵略,保障国际和平。它的核心原则是作为一种思想与制度安排的集体安全原则。

理想主义的特征是法制主义和规范主义。它强调以法律和司法程序解决一切国际冲突,制裁违法的国家,其准则是道德规范和民主原则,“凡是涉及个人的道德规范,均可类比运用于国家之间”,“要以文明国家的价值观念作为人类社会生存的基础”,即资本主义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应成为处理国际关系的原则,它追求的最终理想和目标,实际上是世界政府。它强调“要以世界政府和世界公民的意识来代替主权国家民族统一的意识”。美国学者纷纷设计世界政府的各种蓝图,不少人想按照美国联邦体制来模拟世界政府与各国的关系,这就是威尔逊“使国家和世界民主化”的理想。威尔逊为此提出争取世界和平的“十四点”计划,企图用“民族国家的独立自主”排挤欧洲殖民主义体系,用“门户开放、机会均等”建立平等的贸易条件,用公海航行的绝对自由打破英国的海上霸权,用“有组织的和平”和“权力共同体”取代欧洲列强传统的均势政策,倡议国际合作,建立国际联盟。这充分反映了美国崛起于世界舞台,从孤立主义的外交政策开始走向世界主义的外交政策,力图掌控世界事务的意愿。“十四点”计划集理想主义精华于一身,是理想主义学派的纲领性文件,以至理想主义学派被称之为“威尔逊学派”。威尔逊主义成为日后新理想主义的兴起之源。

理想主义的勃兴,反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世界人民向往和平、反对战争的强烈愿望,使谈判、调停等和平方法成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流行方式,促成了一批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此外,它还把国际关系研究从“问题研究”推进到研究对象、范围和方法论的探讨,促进了国际和平、国际组织、国际法及其互动的研究,有力地推动了国际关系学科的发展,为国际关系学的深入发展奠定了基础。

但是,理想主义缺乏客观基础。它崇尚理性、正义、秩序等抽象概念,对理想的憧憬替代了对现实的认识,理想的模式过于空泛而不切合实际,过分迷恋国际组织、国际公约等制约冲突与战争的作用,过分强调自由主义、和平主义、国际联盟主义,使这种情绪弥漫西方,充分展现了西方国际关系学幼年期的“乌托邦”倾向。随着法西斯到处侵略扩张,国际联盟软弱无力,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理想主义的蓝图最终埋葬于战火之中。理想主义学派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遭到[1]了彻底失败。(二)摩根索和现实主义学派

1939年英国学者爱德华·卡尔发表了《二十年危机(1919-1939)——国际关系研究导论》一书,对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国际关系作了系统的理论概括,抨击理想主义是空想,批判“乌托邦式的国际主义”。他认为,国家间的道德问题,不是个人尺度的机械套用,国家对其国民的义务,以及尊重其他国家对其公民的义务,是道德评判的基准,道德是起作用的。他强调人类应当面对政治斗争的现实,提出权力是政治活动的主要因素,政治权力是不可分割的,政治行为必须建立在权力与道德的某种协调之上。虽然,卡尔不是一个彻底的现实主义者,但他的名著标志着现实主义学派的兴起,它通过与理想主义的争论,开始在国际关系领域取得优势地位。这是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第一次论战,它是两次世界大战和冷战前期的历史产物。

汉斯·摩根索1948年出版的《国家间政治——为权力与和平而斗争》,构筑了完整的理论体系,奠定了现实主义国际关系学的根基。该书作为现实主义的权威著作,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及战后初期国际关系作了重要的理论总结,比卡尔又前进了一步,把现实主义理论引向鼎盛时期。摩根索在该书提出了著名的现实主义六原则,对现实主义精髓作了最好的概括。

1.政治受根植于人性的客观规律的支配。这些规律不受人们偏好的左右。政治理论必须受理性和经验的双重检验。我们要设身处地思考外交政策问题,假定政治家按理性方式行事,他在某种情况下有哪些可供选择的合理方案,他可能会选择其中的何种方案。正是对这种反映事实真相及其后果的理性解释的检验,赋予国际政治事实以理论意义。

2.现实主义的主要路标是以权力规定的国家利益概念。这一概念使国际政治成为区别于其他学科的独立研究领域,它建立了国际政治的理性与事实之间的联系,规定了行动的理性戒律,政治家是以权力为利益来思考和行动,以惊人的连续性赋予外交政策。

3.以权力为利益这一关键概念是普遍正确的客观范畴,但现实主义并未赋予这一概念以永恒不变的含义。决定特定历史时期政治行动的利益,取决于外交政策制定时所处的政治和文化环境。

4.现实主义深知政治行动的道德意义,也意识到道德要求与成功的政治行动的需要之间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冲突,普遍的道德原则不可能以其抽象的普遍公式应用于各国的行动,必须在具体的时间和地点中加以贯彻。不考虑道义行动的政治后果,就没有政治道德可言。因此,抽象的伦理学在判断行动时,看它是否符合道德律令,而政治伦理学在判断行动时,则看它的政治后果。

5.现实主义决不把某个特定国家的道德抱负认同于支配整个宇宙的道德律令,所有国家难免受到诱惑,都用整个宇宙的道德意义,来掩盖本国的特定抱负和行动。我们要公正地对待所有国家,就应该把它们都看做是追随各自以权力规定的利益的政治实体。这样,我们在保护和促进本国利益的同时,也能尊重别国的利益。

6.现实主义者坚持政治领域的独立性,根据以权力规定利益的原则来思考。“摩根索继承了自马基雅弗利、霍布斯和洛克以来关于国际社会依然处于‘自然状态’的分析传统和思想理论,认为国际关系同样受到人的本性和‘自然法则’的支配。由此形成了政治现实主义的三个基本观点:第一,人的私欲和生存意志在政治上就表现为‘权力的意志’,国家权力便是这种人的权力意志的扩大;第二,斗争和冲突是国际关系的基本特征,它来源于世界的‘自然状态’,即无政府状态,各国利益不可调和,国际关系只能以‘权力’和‘利益’为轴心,理想主义的‘民主’和‘道义’在现实世界里是行不通的;第三,国际关系理论应该着重研究和反映社会和世界的‘现状如何’(to be),而不能像理想主义那样强调‘应该如何’(ought to be)的理性原[2]则,人类不可陷入和谐的空想。”

摩根索的理论是权力政治理论。该理论以国际社会无政府状态为逻辑起点,这一假定表明,国际政治本质是一种零和游戏,是在权力政治的游戏中循环的。他以“权力”和“国家利益”为核心的基本原理,强调国际政治的本质是权力,权力、利益的冲突。权力是国家利益的保障,是国家的最高目标,是一个国家对其他国家的影响力和支配力。外交政策的目标是维持权力(维持现状政策)、增加权力(帝国主义政策)和显示权力(威望政策)。权力均衡政策是解决权力竞争造成的国际动荡或冲突的最佳办法。权力始终是摩根索理论的中轴,是认识和诠释国际关系的钥匙。

以摩根索为代表的现实主义者在规范的历史-经验研究中,确立了权力与利益的坐标,强化了人们对世界无政府状态下国际冲突的意识,全面论述了国际关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构建了完整、严密、系统的现实主义理论,对国际关系学的发展起了历史性的推动作用,摩根索的基本观点对国际关系理论与实践发挥着持久的影响力。摩根索所开创的经典现实主义最擅长解释传统国际关系时代的冲突与战争,它是国际关系学中影响最大的学派,长久地占据着主导地位。因此,在西方摩根索被誉为“国际关系理论的奠基人”。哈佛大学著名国际关系学者斯坦利·霍夫曼说:“如果我们这一学科有奠基人的话,他就是汉斯·摩根索。”

摩根索的本意在于说明客观事物的本质,然后通过国际法、国际道德、国际舆论、均势等限制权力与战争。他坚持认为,国家利益的基本构成是本国的生存和安全。一国追求的利益应与其实力相称,不应超出本国力量所能达到的范围进行对外干涉,也不应该按照本国的形象去塑造世界,否则会损害自身安全,违背国家利益。(三)行为主义学派与传统学派

1950年代末科学行为主义学派崛起,进入了所谓“行为主义方法论革命时期”,引发了一场与传统学派的方法论之争,1960年代这场争论达到高潮。这是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第二场争论。

所谓传统学派的研究方法,是指现实主义学派和理想主义(自由主义)学派的研究方法,即以政治学、哲学、法学、历史学、伦理学等传统学科的概念和范畴,以历史经验为资料来建立理论体系。战后成长起来的一批年轻学者认为,传统的研究方法不科学。他们把心理学中的行为主义概念和范畴,自然科学中新发展起来的研究方法,用来研究国际关系,试图设计出“科学的”理论体系。其主要代表人物有卡尔·多伊奇、莫顿·卡普兰和戴维·辛格等人。

战后初期芝加哥大学召开科学大会,探讨以行为主义来统一社会科学的问题。当时把行为主义的研究方法归结为三条:

1.以能够观察到的事实作为理论的肯定或否定的证明。

2.用数量的方法来说明一个理论或提出假设。

3.要像自然科学一样进行试验,以证明其正确与否。

行为主义学派批评传统的概念如权力、利益、主权等不能验证,主张用行为主义的概念取而代之,如角色、结构、功能、相互作用等。总之,要排除内含价值观的概念,采用中性的或自然科学的概念,来建立理论体系。例如,1950年代芝加哥大学莫顿·卡普兰提出国际系统论,1960年代密执安大学戴维·辛格建立层次分析法和计量国际政治学,哈佛大学卡尔·多伊奇创立沟通理论(一体化论、相互依存论和博弈论)等。

行为主义学派的基本特征是:

1.要求国际关系理论从经验和事实出发探讨其因果性,并以数量、公式、模式加以验证和预测,特别是运用控制论、系统论、信息论的方法和微机处理以及建立数据库等手段来研究国际关系,力求精确、科学、量化和可操作性。

2.从总体上研究国际关系和国际问题,即把世界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强调采取各学科包括自然科学在内的理论和方法,以便得出超越时间和空间的理论体系,使国际关系理论抽象化、系统化、一般化,由政策定向走向理论定向。

3.国家不再是国际关系的唯一角色,国际组织、跨国公司也是重要的行为者。要把国际关系与外交政策区别开来,国际关系是以国际体系为分析层次,外交政策是以民族国家为分析层次。这两个层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除注意分析层次外,还倡导宏观理论、中层(或中观)理论、微观理论研究。

行为主义学派扩大了国际关系研究的方法和手段,推进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相互渗透,提出了一系列新概念,运用整体研究、策略研究、定量研究、实证研究等新方法,超越了旧式的规范阶段,开拓了研究新领域,把研究重点放在经济、生态、资源、人口等方面,强调国际组织、跨国公司的作用,在深度和广度上拓展了国际关系研究。但是,行为主义学派仅仅长于科学的方法论、丰富的数据、严密的逻辑,而缺乏本体论的哲学和精邃的思想体系,是其致命的缺陷。它企图完全排除价值观念和传统概念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特别是过于强调方法论,忽视了社会科学的特点,会使国际关系研究变成机械式、经院式的研究,忽视了国际关系研究中的本质差别,建立行为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体系的努力最终也落了空。

1970年代,行为主义学派承认,“有必要使用两种技术和方法,如果忽视经验与历史所提供的有意义的东西,则是不明智的”。事实上,传统学派也吸收了行为主义学派许多有用的东西。两者互相补充、调和与合流。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采取折中主义的研究方法,把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政策定向与理论定向、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应用研究与基础研究结合起来,注意力从方法论向实质性问题转移。其主要动向是现实主义卷土重来,出现了一批新现实主义者。斯坦利·霍夫曼强调,现在需要的是寻求一种新的现实主义,它既承认世界处于无政府的状态,又努力通过各方面的合作和集体行动来改变战略,以防止大动乱和核战争。“为权力而斗争”的现实主义已经不够了,结合权力斗争和世界秩序的新现实主义必定会出现。与此同时,发轫于第二场大辩论的新自由主义发起了一场新的思想辩论。(四)新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与建构主义

现实主义的支配地位在1960年代达到了顶峰之后,在行为主义学派等进攻下,出现了颓势。到1970年代末,现实主义学派在“新现实主义”的旗帜下,调整理论,重新集结,力图重建昔日的辉煌。

新现实主义的理论是由肯尼思·沃尔兹的经典之作《国际政治理论》(1979)奠定的,它又称结构现实主义。他通过把国际政治体系的结构与这一体系中相互作用着的单位区分开,建立一门国际政治的理论。这是为解释国际政治后果提供了一种系统的理论。这种新的结构分析理论强调:第一,结构首先是根据系统排列所依照的原则界定的。就目前国际社会而言,亦即无政府主义的国际社会;第二,结构是根据不同单元的功能来界定的。在无政府状态的王国里,组成单元在功能上是相似的,并倾向于保持这种(独立、主权)状态;第三,结构是根据单元之间力量的分配来界定的。国际体系及其结构的变化,是由各单位实力对比的变化所造成的。更简单地讲,是由大国数量的变化而造成的。在一个自助体系内,国家是按其实力的大小排列的。对结构理论来讲,核心的问题是要回答,不稳定的状态或事件是在由两个大国构成的国际体系下,还是在由多个大国构成的国际体系下更能够得到较好的控制,亦即国际无政府状态性质取决于体系结构。结构现实主义理论强调体系层次和单位层次的区分及其互动,奠定了全[3]面发展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基础。它超越了现实主义仅仅或主要关注、研究单位层次要素的局限。

根据沃尔兹的看法,新现实主义保留了现实主义的主要内容。然而,新现实主义理论对于手段和目的、原因与结果的考察是不同的。首先,现实主义视权力为目的本身,“理性的”政治家就是孜孜不倦地致力于积累越来越多的权力。新现实主义则不同,它把权力看做是一种可能适用的手段,国家拥有的权力太小或太大都会有风险,明智的政治家总是拥有适度的权力。国家最终所关心的并不是权力,而是安全。这是新现实主义对现实主义的重要修正。这有助于传统“安全困境”的解套,也有助于修正现实主义对于国际合作过分悲观的论断,尽管新现实主义者仍然认为在合作性安排中,权力关系仍然起作用,较强大的国家在合作中所得份额会较大。此外,在现实主义者眼中,权力首先是军事实力,新现实主义者则认为是国家的综合国力,他们将权力的概念视为结构的根本特点,权力斗争是国际体系作为一个整体的产物,而不是人性的产物。其次,因果关系的转换,是新现实主义对现实主义所做的一项更为重要的修正。现实主义把因果关系看成是单向的,即主要从处于相互作用的个人和国家那里寻找原因,从个人和国家的行为及其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后果中寻找原因,从行为者的主要特征来推断后果。新现实主义则认为,因果关系是双向地进行的。国际后果的原因既存在于单位层次上,又存在于结构层次上,两种原因是相互作用的。这种方法能对付系统里发生的变化和连贯性[4]。新现实主义和现实主义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将国际关系看做是一个具有结构的国际体系。到1980年代,在西方国际关系理论领域内,新现实主义成为主导趋势。

在1970年代兴起的另一股理论思潮是新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是近代启蒙思想和“威尔逊主义”精神的折射。自由主义虽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与冷战的严酷岁月中被冷冻,一旦气候适宜就会苏醒。随着经济全球化起步,以及国际局势的缓和,经济的相互依存成为自由主义复活的起点。

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是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他们于1972年和1977年出版了《跨国关系与世界政治》和《权力与相互依存》,提出了“复合相互依存”模式,认为复合相互依存的联系渠道日趋扩大,国际关系行为者的多元化使得跨国参与者日益增多,国际议程涵盖同样重要的高级政治和低级政治,经济相互依存连同扩大了的政治关系,增大了国际合作的价值,而减少了军事力量的作用。因此,除了“相互依存”之外,“国际合作”和“国际制度”也是新自由主义的核心概念。1984年,基欧汉在《霸权之后》一书中,发展出一套系统的国际制度理论。它通过对国际制度在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功能价值的分析,充分说明国际制度对于促进无政府状态下的合作是可能的,对世界上相互依存的管理是有效的,并认为世界政治的制度化,将对各国政府的行为产生重大影响,只有通过对合作与纷争的模式分析,才能正确界定和评估国家的决策和行为。基欧汉主张以政府间或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国际机制和共识或协定等基本形式,来落实世界政治的机制或制度安排。这是一种深化和发展了的新自由主义,被称之为新自由制度主义。于是,国际制度理论成为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重心及重要发展路线。

在1980年代探求一种更好的国际关系理论的过程中,新现实主义开始受到批评,从而引发第三次论战,即新自由主义与新现实主义的论战,或称为制度与权力之争,因为新自由主义把非结构因素的国际制度当作自变量,是影响国家行为的重要原因,而新现实主义仍然将体系的权力结构当作国家行为的根本原因,认为国际制度依附权力,只是干预变量。

根据约瑟夫·奈和戴维·鲍德温等人的比较分析,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在理论和方法上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新现实主义对国际角色持国家中心观,强调国家是最重要的角色,而新自由主义在承认国家角色的重要性的同时,认为其作用和重要性逐渐下降,因此,更重视国际组织、跨国公司等非国家角色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2)新现实主义依照恪守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说,拒绝相互依存的重要含义,而新自由主义并未将无政府状态的程度和后果看得过分严重,强调世界各国在经济、政治领域出现了日益增长的相互依存;(3)新现实主义在坚持国家自助说的基础上,强调安全、生存、权力对国家来说是首位的,军事实力仍然是国际关系中最重要的因素,而新自由主义则认为,国际关系趋于缓和,军事实力的作用下降,明显扩大的国际合作是新的世界政治的重要标志之一;(4)双方都重视经济,但是,新现实主义强调国家必须依靠自身的实力,以维持在国际体系中的地位,为此甚至可以付出较高的经济代价,而新自由主义更强调经济问题,视经济利益与安全利益同等重要,在经济领域比在安全领域更有可能展开国际合作;(5)新现实主义强调从国际合作中取得相对收益,而新自由主义则看重绝对收益;(6)就研究方法或层次分析而言,新现实主义是一种结构层次上的分析方法,着重体系角色的权力分配,而新自由主义是一种体系过程层次上的分析方法,强调体系角色互动的权力模式。

第三次论战一浪高过一浪。基欧汉的制度分析而不是结构分析的理论主张,把论战引向深入。进入1990年代后,随着冷战结束和全球化深入发展,现实主义理论受到强烈质疑,新自由主义获得广泛认同,产生了更大的影响。现实主义深感边缘化之虞,出现反弹,以进攻性现实主义为代表的新古典现实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回归传统现实主义,又结合了沃尔兹的结构性思维,在新的国际形势下,更重视除体系层次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国家外交政策行为的影响,从而继承和发展了现实主义的传统,扩大了现实主义的影响。

在两个主流学派进行“范式间”辩论并趋同的过程中,非主流学派加入了进来,对主流学派的理性主义理论进行批判。非主流理论统称反思主义,它具有深刻批判和否定精神,从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高度,向主流学派的核心假定发起挑战,锋芒直指国际关系的本质。反思主义派别众多,但都否定理性主义的因果理论,强调社会建构的作用,由此也否定了对国际关系现象的实证主义研究。可是,主流学派对非主流学派基本上采取了漠视的态度,两者之间的对话、辩论无法展开,尤其是在新自由制度主义创立后,新现实主义者与新自由制度主义者在1980年代中后期更加专注于彼此间的学理论战,使得反思主义中的绝大部分派别,如批判理论、后现代主义、女性主义、规范理论等,影响十分有限。以温特为代表的建构主义却从中找到了发展空间,力图“建立一条介于理性主义和反思主义之间的所谓中间道路,取两派之长,弃两派之短,使国际关系理论成为一种既考虑国[5]际政治的社会建构,又坚持科学实在论的理论体系”。

建构主义在本体论、方法论上,与反思主义相通,在认识论上与理性主义相通。建构主义坚持理念主义的本体论,强调物质通过观念产生意义;建构主义坚持整体主义的方法论,强调国际体系社会性结构,尤其是国际体系文化,对国家身份、利益与行为的建构,同时,也不忽略结构与行为体之间存在的互构性;建构主义在认识论方面,采纳了科学实在论。建构主义的理论体系是由上述三个方面所构成的。建构主义并不拒绝主流理论的基本概念,而是要以其哲学观,对诸如国际无政府状态、国家、自助体系等几乎每一个基本概念加以改造。它想从社会建构、主体认知以及文化方面重新建构国际关系理论。

到1990年代中后期,建构主义不仅与新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形成三足鼎立之势,而且激发起第四次论战,即建构主义与以新自由制度主义为代表的理性主义的学理争辩,或可称之为文化与制度之争,焦点是国际制度的功能,究竟是对行为者身份和偏好的建构(文化与身份的关系),还是对行为者行为的影响(制度与利益的关系),这促使国际制度理论研究的深化,从结构与行为者单向、静态的作用过程,转向双向的互构过程,核心问题从理性主义内部关于国际制度是否能够,或在多大程度上促成国际合作,变成国际制度为何能够促成国际合作。两者是本体论之争,集中在三个焦点上面。第一个争论焦点在于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现实主义作为第四次论战的背景得到了反映。尽管新自由主义者认为,强调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不等于国际体系不存在合作的可能,有的甚至否认无政府状态是国际体系的标志性特征,建构主义则认为,无论是新现实主义还是新自由主义,都接受霍布斯无政府逻辑为研究起点,这是国际关系一大误区。温特指出,无政府逻辑是国家行为体在互动过程中形成的社会性建构,可以建构多种无政府逻辑,包括每个人反对每个人的霍布斯文化、承认相互的生存权并开展竞争的洛克文化和构筑友善共同体的康德文化。第二个争论焦点是国际制度的服务功能和建构功能。新现实主义的国际机制理论认为,国际机制是霸权国家供应的公共产品,所以,其理论始终围绕权力的杠杆展开,国际制度提供的合作是相对的。新自由制度主义认为,国家需要国际制度,因为国际制度具有服务功能,使国家知道如何权衡利弊,如何在国际制度提供的框架之内,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利益。结果是减弱了无政府性效应,加大了国家之间合作的可能。在基欧汉那里,国际制度获得了独立的地位,与权力结构共同成为影响国家合作行为的主要变量。这就是以国际制度需求理论为核心的新自由制度主义。建构主义则从国际制度在建立国际规范、建构国家身份认同方面提出了新的思考点。它的国际制度理论重心从解决问题的服务功能,转向国际制度塑造行为者偏好和身份的转化作用。第三个争论焦点是观念的作用。在新现实主义那里,观念是被排斥在研究框架之外的内容,是被抽象掉了的因素。新自由制度主义者将观念列为与其他客观因素同样重要的自变量。建构主义者认为这是一种进步,但也认为这是一种颠倒顺序的做法,在根本上是谬误的。对于建构主义来说,理念重于物质,观念先于利益。所以,合理的顺序是观念决定利益,利益决定行为,而不是观念和利益共同决定行为。建构主义强调国际规范属于观念范畴,形成于国际行为者的互动之中,在国际组织中逐步取得合法性,得到成员的认同,并影响成[6]员的偏好。[1]俞正樑:《当代国际关系学导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4-15页。[2]金应忠、倪世雄:《国际关系理论比较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62-63页。[3]参阅肯尼思·沃尔兹:《国际政治理论》,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19页,中文版序言。[4]参阅肯尼思·沃尔兹:《国际政治理论》,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19页,中文版序言。[5]参阅秦亚青:“译者前言”,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9-20页。[6]参阅彼得·卡赞斯坦、罗伯特·基欧汉、斯蒂芬·克拉斯纳:《世界政治理论的探索与争鸣》(秦亚青撰写的译者前言),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第三节 国际关系学在中国

一、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国际关系思想

中华文化作为一种世界性的文化资源,源远流长,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思想宝库。尤其是在全球化时代,中华文化对于全球与区域的整合,促进历史大趋势顺利发展,无疑提供了一种新的价值观和路径。

中国哲学重视生命关怀与现实关怀,其特质是实践哲学,它超越了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关注全人类正确的生活方式与生活目的,及其公共世界和政治生活。行知统一的实践观是中国古典哲学的核心理念之一,它具有本体论的意义,因为它崇尚实践本体,强调通过实践的媒介,把物质与观念统一起来,并化解人性的善恶之分,避免任何一个极端。中华传统文化把人性看做是自强不息地接受自然的赋予而“日生则日成”的过程。这一人性与天道交互作用的理论,是人性论的重要成就。两者的纽带是社会实践,人通过实践不断化自然之物为为我之物,从而不断地发展人的本质力量——人性,并获得越来越大的自由,在实践活动中,把物质力量与观念力量紧密结合起来,寻求全人类共治世界之道。

先秦是中华文化生命最健旺的时代。春秋战国,诸子百家,争鸣互补,形成中华文化之源。它蕴含着中华文化精粹,只要遵循并推进其内在逻辑,把握其本质,对其基本命题和主要概念作出新的诠释,使之具有现代精神,就会形成当代中国价值观的基本内涵,就会在世界范围内具有价值整合功能,那么,在全球化、区域化迅猛发展的时代,中华文化在21世纪将具有深远的全球意义。

中华文化深刻揭示世界大势,它昭示人类:“天行有常,不为尧[1]存,不为桀亡。”中庸辩证思维肯定宇宙万物处于不断演进的过程之中,在变化中繁衍,生生不息。全球社会走向进步之势,犹如火之燎于原,不可向迩,这是世界大势和客观规律。这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天下观。“天下为公”、“世界大同”或“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思想,与今天“全球化”、“地球村”或全球公民的观念与认同,在本质上是相通的。这充分体现了中华文化“天下观”的“和文化”内涵,以及以政治、经济、文化全面互动为特征的天下主义,其要旨是全人类融合和谐,达致天下太平。人类是历史的主宰,人心思和、思发展,势不可挡。世界各国必须顺天时、遂民意,共同缔造一个至安之世,即和谐世界。

中华文化所倡导的天下观,是一种独特的世界观。老子所谓“以天下观天下”。它超越西方的国家及国际的思维方式和理论,不是从国家出发去观察世界,而是从天下去思考世界,对天下负责任。“天下”的概念涵盖“天、地、人”,一个完整意义上的世界,一个不可分割的全球公共空间和资源,人类及其家园以及世界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这是中国哲学思考的对象,也是面对全球社会应具有的整体性理念。全球问题超出了国家及国际的范围,就需要在“天下”视野中去理解。天下理想内含完整性原则,多样性原则与和谐性原则。

西方思想长于思考冲突,与中国的天下观在逻辑上存在着不同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中华文化的人文精神和价值理想,是重视和追求事物的和谐、均衡与稳定,这恰恰是全球社会所要达到的持久和平、均衡发展、长期稳定的终极目标。这一目标的核心是和谐。和谐是人类共同的本质追求,是沟通人类心灵之桥。《礼记·中庸》断言:“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它强调只有达到和谐,才能正天地、育万物。致中和是中华文化最重要的特征,也是整个中华文明的精髓之所在。中华文化的基本精神不是优胜劣败的恶性竞争,也不是你死我活的持久斗争,而是《中庸》中所说的“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中华文化的这一根本性质指明,全球社会应寻求效率、公平、稳定,以及协调发展与共同富裕,防止失序、失衡与失范。

几千年来,中华民族的先哲们对“和谐”进行了不懈探索与实践,给世人以极大启迪。“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倡导全人类的友爱与和谐,以创造世界范围的“人和”氛围,为建立全球和谐社会奠定最广泛、最坚实的基础;“兼相爱,交相利”的思想,是以互爱互利的原则来处理国际关系以及一切国际事务,以便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实现天下太平与和谐;“礼乐”、“仁义”及“忠恕”之道,用以规范国家行为与其他一切国际行为,使国家间关系以及一切跨国关系做到“近者悦,远者来”,实现融洽与和谐;人类应崇“天志”,顺“天意”,恢复对自然的敬畏,以节用贵俭来恢复人与自然的和谐,应以“厚德载物”的兼容并蓄的宽容大度精神,达到“天人合一”、“民胞物与”,实现人类与环境的统一与和谐,这是全球社会达到全面和谐所不可或缺的,也是人类为之努力实现的社会目标或至上境界,一种生生不已、无所滞碍、万物并育而不相害的自然和谐世界。这是一种整体主义的宇宙观,其核心是倡导人类社会和自然界遵循同样的规律,天道和人道之间一以贯之。这是中华文化对人类的伟大贡献。

全球社会所谋求的是,在严格的国际行为准则与道德准则基础上的国际关系行为者之间的和谐,进而达到整个全球社会的公正、合理与和谐,其中包括人类与自然的和谐。这是全球社会和谐的最高目标——天下普遍和合。建构全球和谐社会应是中国国际关系理论追寻的终极目标。“和谐”是一个高度整合的体系,不仅仅是一个理想境界、一个价值理念。它既可以是价值目标,也可以是社会现实和趋势;它既可以是一种思想,也可以是一种社会行动方式;它既体现“和”的价值要求,也体现了相应的“礼”的社会秩序,从功能规则向制度限定演进,全球和谐,天下共享。中华文化充分展示了入世与出世兼容并包的、天下主义的、和平主义的特质。

要建构全球和谐社会,首先要建立全球社会公正、合理的基本原则及其良性的运作机制与状况,这是构筑全球社会和谐的保证。

有子在《论语·学而》中指出:“礼之用,和为贵。”这是全球秩序的基本原则。根据这种贵和思想,全球社会中的各种角色应当举措得当、相互协调、有机结合,重在和谐统一。这是中国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源头。但是,这种和合并非同一,而是多样性的辩证统一,这是中华文化的“和而不同”观。

目前,世界上有近200个国家,无论是历史传统、宗教信仰和价值观念,还是社会制度、政治发展和经济水平,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而且,每个国家和民族不管盛衰,都有自己的强点和弱点,即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况且,“国无常强,无常弱”。“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一部国际关系史,就是一部各国兴衰史。因此,首先要用发展变化的眼光,用祸福相倚的观点,来看待全球社会的万事兴废,不可恃一时之强而妄为,不可“骄恣不论于理”,要“视人之国,若视其国”。其次,要求同存异,求和平、发展合作之大同,存多样化之大异。老子在《道德经·四十二章》中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按照老子理论,全球多样性来自全球一体性,又是后者的必要生存条件。中国的传统精神是“天下无外”、“不拒他者”。它表达的是差异,而非不共戴天或异端的他者。只有这样,世界上所有主权国家才能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成为全球社会的平等成员,拥有平等参与全球事务的权利,才能相互尊重、互为补促、互不干涉内政、和睦共处,才能塑造一个百花斗妍、万紫千红的新世界。“和而不同”是要创造多样化而和谐的全球氛围。不承认、不尊重世界的多样性,企图建立自以为是的清一色的一统天下,其结果必定是纷乱的无秩序世界。大量非国家行为者的涌现,使全球社会具有最广泛的多样性和差异性,有差异才需要“和”,有多样才需要“谐”,多元必定不同,不同呼唤和谐,通过社会整合达致兼容并包,利益协调,实现多元的价值与利益,走全球参与、共建和谐之路,是全球社会和谐的核心。一个中庸的、采各方之长、顾各方之利的全球社会才是和谐社会。天下是依赖内在的多样性和谐来护持的。万物之间的和谐,是任何一种事物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和谐共存是生存与发展的前提。

中华文化的贵和思想也不是一团和气。它强调的“和”是有原则性的,凡事必缘理而不径绝。《礼记·中庸》倡导“和而不流”,就是强调与人相和而不随波逐流、同流合污。如果脱离了原则而言“和”,就是“不以礼节之”的“和”,是万万要不得的。贵和思想直接导出“非霸”的思想。世界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盛赞中华文明的这一内涵。他指出中国这个东方大国从来没有对其疆域之外表示过帝国主义野心,是一个大而不霸的大国。很难想象,不清楚全球社会中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富压贫的现象,不反对有的大国以“自由”、“民主”、“人权”卫道士自居,反“无为”之道而行之,恣意干涉别国人民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做法,会出现全球和谐局面。

贵和思想追求对立的统一。它在承认差异、承认矛盾的前提下,用中庸之道来防止斗争激化,促成矛盾的转化与解决,使有关各方达到协调与均衡。所谓中庸之道,是在两个极端间取其中项,执两用中,无过无不及,恰到好处,此中即所谓和。这是以“和”为目标,以“中”为途径,以兼容并包、互补互推求取动态的均衡,表面相悖的事物可以透过时间、空间和角色上的延伸或转换取得协调,避免执于一偏,使矛盾与冲突激化,失去大局或整体的平衡。这就是“和必中节”的道理。在全球社会中,国家行为总是以国家利益为出发点,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国家行为及其所代表的国家利益,常常产生过与不及的偏向,从而破坏国际上的和谐状态。在此种情势下,调节之法便是中庸之道,不偏不倚,调和持中,所谓“发而皆中节”,就是“皆安其位而不相夺”。这意味着在发生冲突时,国家行为和国家利益的自我克制,以合理的国家利益为基础各退一步,求得妥协解决。所谓“节”,就是两个极端之间的最佳区分点,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不偏向任何极端而又同时包含了两者,这就是对各方均有利的最佳妥协方案,这也就是“和”。“和”是自觉意识的结果。这种自觉意识是,相信对立是暂时的,通过谈判、对话、协商求得和解,即仇必和而解,进而达到新的统一,避免采用武力或武力威胁等极端手段激化矛盾,故而要求“君子无所争”,以“致中和”为最高境界,唯此才能和谐天下。这对于富含多样性和冲突性的全球社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全球社会的结构,无论是从理念或是功能来看,其理论假设不是“冲突”,而是“均衡”,用和谐原则,而不是用斗争哲学来化解矛盾、对立和冲突。建立全球和谐社会就是“执两用中”,动态的“中”就是“和”,其本质是一个和谐发展的架构,因此,有其独特的价值观和合法性。在建构全球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唯有推行全球中庸主义,才能达到和谐的终极目标。中庸和谐是全球和谐社会建设应遵循的原则。

中华文化所倡导的“和为贵”,“协和万邦”,是化解全球冲突的最好方法,其基石是墨子所推崇的建立在“交相利”基础上的“兼相爱”。他说,“兼相爱,交相利,此圣王之法,天下之治道也,不可[2][3]不务为也。”“天下兼爱则治,交相恶则乱”。因此,能否兼相爱、交相利,就成了决定全球社会治乱的主要因素。

墨子的兼爱是普遍的爱,爱无厚薄,人我皆同,大国小国、强国弱国之间彼此相爱,互不侵扰。“处大国不攻小国,处大家不纂小[4]家。强者不劫弱,贵者不傲贱。”墨子的兼爱是以利民为基础的,是在正义指导下的交相利,主要是调整贵贱、贫富、强弱之间的关系,它的实用价值是联合、协作、合作、共益。有了这种人类之爱,天下也就和谐、安宁了。试想,全球社会不兼相爱、交相利能组合在一起吗?

墨子的兼爱,就是仁、义,是以“利”为内涵的。他指出:“仁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将以为法乎天下。利人乎,[5]即为;不利人乎,即止。”他认为义也可以利人,“故曰,义天下之良室也”。总之,一切以是否“利人”、“利天下”为原则。兼相爱、交相利的思想,是以互爱互利的原则来处理人与人、国于国之间的关系,从而达到兼爱共处的理想状态。在目前的全球社会中,利益的调和与融合是安定天下的要旨。一要调整各方相互抵触的利益,以互谅互让的精神,在充分考虑到各方合理利益的基础上,求得共赢的方案,避免零和局面的出现;二要扩大共同利益的基础,使之不断增长。全球化与区域化的不断深化,相互依存度的不断提升,蕴含着更多的共同点和合作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大家都应求大利,求根本之利,弃小利,弃一己私利,互利互补,和平共处,共同发展,普遍繁荣,一起推进世界文明的进程,并使人类免遭灭顶之灾。

全球社会秩序的建立,还有赖于国际行为尤其是国际政治行为合乎规范与准则,这同样是达到天下普遍和合境界的保证。

汉代儒学宗师董仲舒把仁、义、礼、智、信尊为五常之道,即五种恒常不易之道德,以修德来达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孔子把“仁”视之为“爱人”,含有相互爱慕之意,“若地若天,孰疏孰亲?”这是相对内在的道德和伦理思想,用以调整相互关系。“仁者,爱人”包括“忠恕”之道。所谓“忠”,就是“己欲立而[6]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就是待人以诚,尽己之心。所谓“恕”,[7]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要将心比心,要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中华文化富蕴宽容精神,提倡君子之德,恪守自身的社会责任,豁达大度,推己及人,以“忠恕”相持,把爱己与爱人结合起来,让大家都能立得住,都能事事顺畅,让大家的欲求都能得到满足。这是诉诸人心的道德情感,有巨大的心灵震撼力。所以,忠恕之道对于21世纪国际关系与全球政治的良性运作极具指导意义。“仁者,爱人”的最高境界是以德治世,平治天下。孔子的“为政以德”,要求各国“正己”、“正身”,强化自身的道德修养,自觉地进行自我道德约束,“善不可失,恶不可长”,“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以德行仁是“王道”,以力假仁是“霸道”,“恃德者昌,恃力者亡”。墨子视对外侵略和攻无罪之国为“大不义”,他特别提倡“非攻”,反对兼并攻伐战争。若此,则世界各国便能相安无事,达到“安民”的目的,使全人类均能安居乐业,共享和平与发展的成果。

孔子将“义”作为处世立身之本,唐代大儒韩愈把义作为所行之宜,都是指思想、行为所要符合的标准。在全球社会里,人们崇尚大仁大义、仗义执言、见义勇为、鄙弃不仁不义、背信弃义、见利忘义。义是处理国际关系、全球政治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国际行为者之间,都应做到恭敬友顺、宽厚慈惠、中正忠信。义也是一定的国际道德规范的实行。在目前的历史条件下,强权与侵略尚未绝迹,贫困与饥饿依然存在,世界需要扶弱抑强,扶贫济困,使正义与人道主义畅行,人们将这种符合国际道德规范的行为称之为义行、义举。

中华文化中的“礼”,泛指道德规范与典章制度。礼是一种外在的伦理行为的道德约束,是仁、义、信等道德品质的规范化,使之成为可操作的道德行为。因此,对礼的借鉴,主要在于国际行为的道德约束,在于合乎正义。同时,礼作为规范,调节社会生活的手段,又是以各种典章制度为标志的,特别是荀子所谓的“礼”已具有“法”的含义。礼是法的根据、法的总纲,法是礼的体现、礼的确认。他认为礼的产生是为了调节“物欲”,防止“争夺”。所以,对礼的借鉴,又主要着眼于全球社会的调节功能。当今全球社会加速走向法治社会,日趋完善的国际法体系日益成为国际行为的依据与准则,对国际行为与秩序进行带有某种强制性的规范与约束。此外,全球社会的多元化、多样性,要求各种不同类型的国际组织,制定并实施相应的规章制度与行为准则,以便规范自身的行为与活动。总之,就礼的功效而言,孔子的至理名言是:“礼之用,和为贵。”他认为礼能调节各种关系,使之和谐。《礼记·曲礼上》:“太上贵德,其次务施极,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此谓以相互间互惠性往来为贵,由礼所规范的社会关系表达了仁。

至于中华文化中的“智”,作为一种道德修养、一种高尚品质,其核心在于知仁、知义、知礼,这是君子之国必备的“国格”与“国品”。“智者不惑”,表明智是一种处理与外界关系时的智慧,即对外在环境的认知与把握。荀子认为只有当认识与客观事实相符,方可称作智。智对环境的审视,应明大势而审时度势。智也是处理突发危机的智慧,一是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有很强的自制力,镇定自若地化解危机;二是本着“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弃”、“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的精神,应预设危机处理方案。这对于化解国际危机,防止其演化为战争或其他恶性事件,同样是十分重要的。

中华文化中的“信”,泛指诚实不欺、严守信用的品德。信,是国家立于世的根基。孔子强调“主忠信”,认为人而无信犹如大车无阴。国家亦无信不立。国之交,信为本。这种信是大信。在国际关系中讲信用、守诺言,是对以国家为代表的国际行为者的基本要求,涉及他们在全球社会中的信誉与形象,因而也涉及他们的国际活动空间与成效。“一诺千金”、“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已成为守信遵诺的格言。取信于世,是国际行为者处理国际关系、全球政治的一个永恒主题。国际行为者在对外交往、相互沟通、达成协议的过程中,总是希望获得理解、支持与合作,但前提条件是对方对己方的信任感,信是交往、沟通的准则,而任何一方的信用是在长期的国际实践中树立起来的,它一般体现为重诺守约,且具有可信性,必须兑现。这就是“言必信,行必果”的美德。轻诺必然寡信,背信弃义则无法参与正常的国际交往与沟通,因而也无法立足于世。

实施五常之道的最终目的是“平天下”,使人际关系有序化,达到协调状态,进而使整个国家、整个全球社会有序化,达到协调、稳定与发展,其理想状态是天下最大的协调、最高的和谐,即天下太平。“平”是社会系统的协调,而协调就是“和”的状态,孔子曰“平之以和也”。因此,“太平”是最大的“平”与最高的“和”,即孔子的“和之至也”。

墨子的平天下学说比起儒学来,可能闪耀着更多的人类智慧的光芒。《墨子》与同时代柏拉图的《理想国》、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相比较,虽然都是探讨以正义治国,但是墨子的政治理念超越国家,是以正义为标准“平天下”,即治理整个世界。他的平天下标准包括八大原则:大国不攻小国、强不劫弱、众不暴寡、诈不欺愚、贵不傲贱、贵不骄贫、壮不夺老。《墨子》所阐述的正义的内涵,主要是利、政、仁。“利”指利人,包括自己在内的整个人类;“政”指为政者应以传播正义、主持正义、伸张正义为己任;“仁”指人类之爱。墨子的正义观偏重于结果的正义与社会的正义,注重划清各自的利益范围,不容侵犯,不能“亏人以自利”,而应兼相爱、交相利,联合、协作、合作,构建天下太平的盛世。

此外,以《孙子兵法》为代表的中国古代军事思想,包括战争与外交的战略及策略思想,也是诸子百家中的一朵奇葩。《孙子兵法》首篇开宗明义,指出战争制胜基本条件以“道”为首,即“令民与上同意也”。他强调革新政治,使民众与士卒在战争中“与之死”,“与之生”,“而不畏危”。荀子也认为取胜的关键在于取得民众的支持。《荀子:议兵》说:“故兵要在乎善附民而已。”孙膑进一步总结和发展了孙武和荀子的思想,对道作出了全面阐述,“知道者,上知天之道,下知地之理,内得民之心,外知敌之情,陈[8]则知八阵之位,见胜而战,弗见而诤,此王者之将也”。可见,以孙武为代表的中国古代军事家触及了战争的根本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战争与政治的密切关系。

在历史上,孙武首次用简洁的语言,揭示“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战争指导规律,这是其军事思想的精华。孙武不仅指明战争指导者对敌我双方情况的了解与战争胜负间的关系,而且也指明了在此基础上把握双方行动规律,以战胜敌人。这就把知与行、认识与运用规律结合起来。这是孙武对军事思想的一大贡献。

孙武运用“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一普遍军事规律,从战争经验中总结出许多有价值的战争指导原则,如“我专而敌分”、“避实而击虚”、“因敌而制胜”、“避其锐气,击其惰归”、“兵贵胜,不贵久”等。孙武非常重视发挥将帅在战争中的能动作用,即所谓“任势”。他强调将帅要视情况“因利而制权”,塑造有利的作战态势。他也提出“兵者,诡道也”的兵不厌诈的策略,迷惑敌人,“攻其不备,出其不意”地予以打击。

中国古代军事思想有一个优秀传统:善战而不喜战,决不轻易言战。孙武最光辉的思想是:“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9]之兵,善之善者也。”孙膑也指出,“乐兵者伤亡,而胜利者辱,兵[10][11]非所乐也,而胜非所利也”,“恶战者,兵之王器也”。这种反对穷兵黩武的主张,于墨子的“非攻”思想如出一辙。他们作为精通战争的军事名家,在战争与和平问题上,表现出“自古知兵非好战”的态度,迫切追求和平,但又不主张放弃武力,认为止戈为武,不战而胜,才是最好的。诸子百家几乎都有明确的反战思想。孔子主张“慎战”,孟子认为“善战者服上刑”,老子宣称“善为士者不武”。

墨子深知战争的重要作用和巨大危害,大力倡导“强不执弱,富不侮贫”的思想,他一生为制止战争、实现和平奔走呼号。

墨子不仅表明了对战争与和平的基本观点,而且进一步区分正义战争与非正义战争。他强调,“义者,善政也”,“义者,正也”,“有义则治,无义则乱”。他借用上天的旨意,阐明正义就是要平等相处,友好相爱,不能以大攻小,以强凌弱。墨家军事家的可贵之处在于反对不义之战,积极支持并参加正义战争。孙膑继承了这种思想,他的[12]结论是:“战而无义,天下无能以固且强者。”

墨子是根据战争给世人带来的利害来判别战争性质的。他认为,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利天下、利民众、利弱小。他把春秋战国时期的战争,划分为“攻伐”与“诛讨”两类不同性质的战争,前者是“攻无罪”的非正义战争,失道寡助,后者是“诛无道”的正义战争,得道多助,贯串墨家军事思想的是注重“救守”的反非正义战争思[13]想:一是抑强救弱,“大国之攻小国也,则同救之。”二是主张安国之道,有备为宝,“深谋备御”,积极防御,忘战必危。儒家推崇“王道”,反对“霸道”以力服人,主张“以仁伐不仁”之战,“诛其君而吊其民”,即诛暴君救人民。

在中国古代军事思想中充满着政治、外交谋略与智慧。从《孙子兵法》到《三十六计(秘本兵法)》,传习久远,集“韬略”、“诡道”之大成,含纳天下万般变异机理,启迪世人无穷计谋智慧,其用途之广博达于军事、政治、经济各个层面。孙武的“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就是强调政治与外交谋略的重要性。诸如将计就计、走为上计、瞒天过海、围魏救赵、以逸待劳、声东击西、以迂为直、先发制人、后发制人、暗渡陈仓、隔岸观火、丢车保帅、顺手牵羊、避实击虚、调虎离山、欲擒故纵、擒贼擒王、攻心为上、釜底抽薪、金蝉脱壳、远交近攻、合纵连横、偷梁换柱、指桑骂槐、审时度势、韬光养晦、卧薪尝胆等韬略,都是在列国纷争时代发展出来的领导才能和斗争艺术。

以孙武为代表的中国古代军事思想家具有朴素的唯物论与辩证法思想,提出了许多精辟的军事理论原则。他们遵从客观规律,尊重客观规律,辩证地看待彼己、攻守、胜败、虚实、刚柔、劳逸、奇正等一系列相生相变、对立统一的现象,这不仅在军事学术史上有重要价值,在国际关系理论上也有重要地位。

总之,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积淀着刚健奋进、自强不息的生命力,积淀着互助友爱、互尊互信的和合精髓,具有完整的知识系统,从春秋战国可见其一斑,只要遵循其内在逻辑,实现时代转型,它的价值目标、理想追求、行为规范,以及重视整体、崇尚和谐、遵循中庸的思维方式,都会在21世纪的全球社会中获得广泛认同,发挥全方位的作用,与世界其他文明互为补促,成为世界新文明的主要精神支柱之一,新世纪的和平与发展,以及全球化进程的主旋律,都需要它的培育、维护与推进。可以预见,未来全球社会的局部对抗和战争破坏在所难免,族群冲突更为凸现,生态失衡日益加速,伦理道德迅速滑坡,世界的和谐性不断遭到削弱。在这种情势下,把中华文明精粹推向世界,普及于民,不仅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还具有某种紧迫性。特别是在族群冲突中,应倡导仁爱、兼爱的族群和谐精神;用“和为贵”、“中庸之道”化解民族、国家间矛盾;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伦理道德原则,来建树新世纪的行为德性规范,制约利己主义和霸权主义;传播“天人合一”、“民胞物与”的观念,从尽己之性、尽人之性、尽物之性的新视角,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开拓解决生态恶化的新思路;推广中华传统的人文精神,凝聚天下,和谐天下,造就和平共处、和谐共治的世界新秩序。[1]《荀子·天论》。[2]《墨子·兼爱中》。[3]《墨子·兼爱上》。[4]《天志上》。[5]《墨子·非乐》。[6]《论语·雍也》。[7]《论语·卫灵公》。[8]《孙膑兵法·八阵》。[9]《孙子兵法·谋攻篇》。[10]《孙膑兵法·见威王》。[11]《孙膑兵法·篡卒》。[12]《孙膑兵法·见威王》。[13]《墨子·非攻下》。

二、马克思主义与国际关系理论

关于国际关系的理论和论述,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占有重要地位,其篇幅之浩瀚,使任何国际关系学者望洋兴叹,它为国际关系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

首先,马克思主义指明了研究国际关系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这是最高层次的世界观与方法论。

其次,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对国际关系有普遍指导意义,是国际关系理论的重要内容。例如:

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生产力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并决定人类社会的发展,同时,生产关系又反作用于生产力,有相对稳定性。当代以高科技和知识为核心的世界生产力迅猛发展,新经济时代来临,造成了经济全球化的整体性发展趋势,它从根本上终结了冷战,凸现为全球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不合理的生产关系与秩序明显滞后,极大地阻碍了世界生产力的发展,也阻碍了世界各国的均衡发展。因此,从根本上消除这一不合理状况,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关于政治与经济的辩证关系。经济是基础,经济决定政治;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对经济有反作用,有相对独立性。这对国家是如此,对国际关系来说,同样如此。世界经济是全球政治的基础和决定性因素;全球政治是世界经济的集中体现,有能动的反作用。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世界经济的决定性作用表现得格外鲜明,它有力地冲击着旧的国际政治,逐步建构起新的全球政治。

在这里,马克思主义提出了国际关系研究,应遵循生产方式演变的总线索来进行,唯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把握国际关系演化的历史脉络,以及从深层次上解读国际关系的巨大历史事变。

关于“合力论”。恩格斯指出,“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此就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这个结果又可以看做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所以以往的历史总是像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而且实质上也是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的。但是,各个人的意志……虽然都达不到自己的愿望,而是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然而……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1]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推动历史前进的是“合力”,推动国际关系发展变化的也是“合力”。“合力论”使我们洞察国际关系的复杂性、曲折性以及非直线型的运动态势。

关于相互依存和经济全球化。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在一百多年前就明确指出:“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2]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今天,当我们每个人都在谈论全球社会的相互依存和经济全球化时,怎能不钦佩马克思主义的先哲们的高瞻远瞩呢?我们可以从中深刻领会全球化的动因、进程及其历史意义,用以审视当今以及未来的历史进程。

关于阶级分析的观点。我们在研究国际关系时,要充分注意到国际关系行为者及其相互关系的阶级属性,要分析国际关系的社会政治与阶级内容,但要防止扩大化的倾向。

正确对待民族问题、民族运动和民族主义。支持进步的民族运动、民族主义,反对反动的民族运动、民族主义,包括民族利己主义、民族沙文主义与民族分裂主义。正确实行民族自决权。

重视人民群众与领袖人物在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前者在推动历史前进中起决定作用,后者在历史舞台上有重大作用。这个观点在国际关系发展中表现得最典型、最突出,人民群众在决定当代国际关系的发展趋势方面,表现出越来越强劲的势头,尤其是在参与全球社会治理方面。

第三,马克思主义关于国际关系的理论、基本思想,以及对重大国际事件和国际问题的精辟论述。例如:

从资本主义产生、发展的历史进程,揭示主权的民族国家及现代国际关系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国际分工是一定生产方式的产物,一切国际关系都是某种国际分工的表现,随分工的改变而改变。

深刻地剖析资本主义列强外交政策的本质。马克思和恩格斯用大量篇幅揭露它们的侵略扩张政策,揭露它们为了达到夺取势力范围和霸权的目的,采用纵横捭阖的外交手段,时而相互勾结,时而相互背弃。马克思的《十八世纪外交史内幕》与恩格斯的《俄国沙皇政府的对外政策》,更是论述外交政策的专著。

战争的根源在于私有制,现代战争产生于帝国主义,只有消灭私有制,才能根除战争的土壤。要分析战争的性质及其在一定条件下的转化,战争是政治的继续,明确对不同战争的态度,要求各国工人阶级联合起来,反对资产阶级政府挑起战争,使工人阶级互相残杀,还要警惕大国的插手和利用。马克思深信,全世界工人的联合终究会根绝一切战争。

不能把军事上的考虑当成决定国界的原则。“如果国界应当根据军事利益决定,那么要求就会毫无止境,因为任何一条战线都必然有其缺点,可能用兼并邻近新地区的办法加以改进;并且这种国界永远也无法最终和公允地划定,因为每一次总是战胜者强迫战败者接受自[3]己的条件,从而播下新战争的种子。”也不能为了剥夺对手的进攻能力,就必须剥夺他们的防御手段,不能以索取对手的战略要地,作为防止侵略的物质保证,否则结果将是悲惨的。

提出民族殖民地问题的基本思想,高度评价其意义。马克思和恩格斯科学地阐明了殖民主义对殖民地、半殖民地的两重作用:其一是灾难性后果:生产力瓦解,生产关系解体,经济凋敝;其二是为新的生产方式开辟道路,先进思想得以传播,为殖民主义自身的灭亡准备了物质和精神条件。他们的民族殖民地理论内涵十分丰富,如关于资本殖民主义的产生、作用与灭亡;关于殖民地民族解放运动的性质、任务和前途;关于殖民地争取解放的道路和方法;关于民族解放运动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关于无产阶级对待殖民地民族解放运动的态度;关于资产阶级各种殖民理论的批判。

确立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原则,但同时强调决不应该在损害别国或别的民族独立自主的情况下实行国际联合,反对民族压迫,强调压迫其他民族的民族是不能获得解放的,坚持各民族独立自主原则,坚持民族自决权原则。

要工人阶级“洞悉国际政治的秘密”,监督本国资产阶级政府的外交活动,“在必要时就用能用的一切办法反抗它;在不可能防止这种活动时就团结起来同时揭露它,努力做到使私人关系间应该遵循的那种简单的道德和正义的准则,成为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中的至高无上的准则”。马克思认为,“为这样一种对外政策而进行的斗争,是争[4]取工人阶级解放的总斗争的一部分”。

提出了“新社会”的对外原则。马克思强调指出:“同那个经济贫困和政治昏聩的旧社会相对立,正在诞生一个新社会,而这个新社会的国际原则将是和平,因为每一个民族都将有同一个统治者——[5]劳动!”

强调在处理国际关系时,既要有原则的坚定性,又要有策略的灵活性。

以上从三个层面简略回顾了马克思主义对国际关系理论的贡献,它们都是研究当代国际关系,建立中国国际关系理论体系的基本武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必须看到,在19世纪中、后期的具体历史条件下,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对资本主义矛盾的分析,揭示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必然胜利的客观规律,创建了马克思主义学说。马克思主义关于国际关系的理论与论述,是被纳入无产阶级争取解放这一世界革命总战略的,一切都围绕和服从这一中心任务。对资本主义列强的强权政治本质的彻底揭露,对其外交政策的深刻批判,对殖民地民族解放运动的坚决支持,都是为了推进世界革命。换言之,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把国际关系作为一个独立的理论领域来加以研究。对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在国际关系中的实际运用,一定要牢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教导: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要改变以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历史论述,来代替对当代国际关系及其新现象、新理论进行具体研究的倾向,更不能生搬硬套现成的结论,因为它们是当时历史实践的反映,今天面临的国际形势和国际问题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更加复杂,应该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借鉴马克思主义对国际关系的论述,建立起中国国际关系理论体系。[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78-479页。[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54-255页。[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46页。[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34-135页。[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41页。

三、前进中的中国国际关系学

国际关系学在中国的形成与发展,在20世纪上半期表现为二元的进程。欧美的国际关系理论和观念被引入中国,不少译著问世,但西方国际关系学并未在中国扎下根,形成独立的学科体系。与此同时,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迅速传播,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开始深入观察国际关系,分析重大的国际事态,研究中国的历史命运,力图洞察国际关系的本质。

中国对国际问题的关注可以追溯到晚清。当时,帝国主义侵略、瓜分中国,中国处于民族存亡的历史关头,在报刊社和出版社的推动下,对国际关系的研究主要围绕反帝爱国的主题而展开,着重揭露帝国主义侵华、对重大国际时事作政治评述,以及中外关系通史与专史研究。

1902年中国最早研究国际问题的专刊《外交报》(旬刊)问世。该报至1911年共出300期,内容涉及国际法、国际会议、外交史、外交理论、大国外交、列强竞争、中外关系、英日同盟、俄法同盟、法日协定、美日协定、关税政策、世界政策、国家主权、国力比较、势力范围、利益均占、最惠国条款、西藏问题、租界、领事裁判制度等,并就学科建设提出设想,认为“外交学”宜设专科。

民国时期,一些专门研究机构开始建立,国际关系研究的范围逐渐扩大,理论研究进步。1930年代是国际关系研究活跃时期,著名的《世界知识》杂志于1934年9月16日在上海创刊,这是一个重要标志。

辛亥革命后,随着中国现代教育的迅速发展,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等都相继成立了政治学系或专业,以培养现代政治外交专门人才为目标之一,不少学校开设了欧洲政治思想史、欧洲外交史、现代国际政治、国际公法、各国政治制度等国际政治课程。除了西方和日本的国际关系著作继续翻译出版外,国内学者编著的国际关系著作也相继问世,如周鲠生的《国际政治概论》(1930),探讨了国际政治研究的对象、目的和范围,张奚若的《主权论》(1925),则介绍了主权的起源、演变及发展趋向,王亚南的《现代外交与国际关系》(1933),阐述了外交的意义、功能及近代外交的演进。学者们还对国际关系进行了分科研究,涉及的领域包括外交史与外交理论、国际关系理论、世界政治方法论、中外关系史、帝国主义侵华史、殖民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研究、国际时政研究、战争与和平研究等方面。但是,在民国时期,国际关系学并未作为一个独立学科,从政治学中分离出来。

俄国十月革命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得到传播,它使中国国际关系研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1920年5月,陈独秀、李达、李汉俊、陈望道、杨明斋等组成马克思主义研究会,以研究马克思主义和俄国十月革命为己任,翻译出版了一系列马克思主义著作。《新青年》、《共产党》和《向导》等革命刊物载有国际政治研究文章,首先喊出了“打倒帝国主义”、“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等口号。马克思主义为国际问题研究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关于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等的研究逐步展开,内容广泛,分析深入,为反帝反封建的中国革命作出了自己宝贵的贡献。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国际斗争中,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传统思想精华,概括出外交理论,在错综复杂的外交斗争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培养了一批外交人才,围绕着外交问题和国际斗争,对国际问题予以关注和研究,这一切为中国国际关系学的形成与发展,准备了充分的条件。但在新中国建国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并未得到足够重视,偏重于政治斗争的需要,偏重于具体的对策研究。

转机出现于1963年。根据毛泽东主席的指示,周恩来总理主持召开了加强研究外国问题的座谈会,会议达成共识,认为这一方面的研究工作,还远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并指出存在的问题是专门的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太少,几乎没有国际政治的学科和专业,以及资料匮乏、任务不明与缺乏协调。根据会议的建议,中共中央随即下达了《关于加强外国问题研究的决定》,对国际问题研究进行了全面部署,在北京、上海等地建立或加强了覆盖主要大国与世界各地区的研究机构,并在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和复旦大学设立国际政治系,它们的主要任务分别是培养研究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亚非、西欧与北美的人才。1964年中国国际关系学框架开始构建。但是,刚刚起步的国际问题研究和学科建设,因十年浩劫而陷于停顿。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际关系学进入复兴与全面发展的新时期。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在理论工作务虚会上强调指出:“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以及世界政治的研究,我们过去多年忽视了,[1]现在也需要赶快补课。”中国的改革开放和国际地位的迅速提高,对国际关系研究提出了迫切的要求。在此背景下,中国国际关系学会于1980年成立。人大、北大、复旦三校的国际政治系正式恢复,迅速完成了规范的学科建设,完善了课程体系,形成了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的培养系列。北大和复旦的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学科列入了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到2006年,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外交学、国际政治经济学专业及其硕士点、博士点,已扩散到全国各地主要高校,以及从中央到地方的社会科学院与党校等。随着大批博士和硕士的加盟,国际关系教学与研究的学术梯队形成。国内学者的教材、专著每年有多种付梓,已有系列丛书与教材问世,学术论文与研究报告不计其数,中国学者提出了不少创新观点和对策建议。一批当代外国国际关系名著出了中文版,国内外学术交流频繁,对外国理论、分析工具的引进、消化、吸收,促进了国内国际关系学界的学术意识和学术水平。中国国际关系研究出现了繁荣的局面。目前,中国国际关系学在不断完善学科体系的同时,正在努力通过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优秀的传统文化、外国研究成果的精华,以及实践经验等创建途径,建构自己的理论体系。1987年、1998年和2004年在上海先后举行了三次全国国际关系理论讨论会。这三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起步、发展和进入综合、创新的阶段。第三次会议提出了中国国际关系理论建设的明确目标:建构中国理论,创建中国学派。中国迅速和平发展,日益发挥负责任大国的作用,必然对中国国际关系理论产生巨大需求。努力创建中国理论和中国学派,已经成为我们肩负的历史使命。

综合这一时期中国国际关系学的发展趋势,我们至少可以发现一些大的重要转型:

1.指导思想的转型。从毛泽东、周恩来的外交思想,转到邓小平的国际战略思想。这并不抹杀他们之间的继承性和延续性。

2.对时代主题认识的转型。从“战争与革命”的时代观向“和平与发展”的时代观转移,不失为一种有对比性、能反映历史变迁的概括,并由此构建中国独特的“和平发展”理论。

3.国际关系价值取向的转型。意识形态、阶级分野曾经是我们研究国际关系的主要价值趋向。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完善和发展了独立自主和平外交,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集中体现国家核心利益的价值取向。

4.对国际关系研究态度的转型。从整体的否定性批判,转向实事求是的建设性研究。

5.对国际格局认识的转型。以前对国际战略力量的划分,都是从我们的价值偏好出发,而今对国际格局多极化的认识,则是按客观存在的政治经济军事力量中心来进行划分,这是一个巨大转变。

6.对体系认识的转型。过去,中国长期置身于传统国际关系的零和博弈中,对此有深刻的认识。随着全球化而来的国际体系的转型,中国高举和平合作发展的旗帜,更加关注全球稳定和全球发展,积极投身于全球问题的共同治理,充分发挥负责任大国的建设性作用,着力推动全球和谐社会的建构。

7.国际关系研究倾向和方法的转型。首先,从单一的对策研究转向应用研究与基础研究、动态研究与理论研究相结合;其次,从单学科研究转向多学科研究;第三,从单一方法的研究转向多种方法的研究;第四,从封闭式研究转向走向世界的开放式研究。

我国国际关系学面向世界,面向21世纪,面向迅速和平发展的中国,任重道远,前途无限。

思考题

1.国际关系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2.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各学派有哪些主要观点?

3.如何建构中国国际关系理论体系?[1]《邓小平文选》,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67页。

第二章 国际体系与国际格局

第一节 国际体系与体系转型

一、国际体系及其基本思想

国际体系客观存在的社会事实使我们可以从总体上来考察、研究和把握国际关系,在宏观层次上完善理论的解释力,并达到对微观研究的宏观指导。用体系视角去思考国际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常常会使我们的思路豁然开朗。

国际关系学界对国际体系的定义,并未进行过充分的讨论和求得完全的一致,但接受了基本的共识。卡尔·霍尔斯蒂认为,国际体系可以被定义为由一些按照特定的规律相当频繁地相互作用着的政治实[1]体——部落、城邦国家、国家或帝国——所构成的任何一种集合体。查尔斯·麦克莱兰指出,任何体系都呈现为一种结构,其组成部分处[2]于互动关系之中。乔治·莫德尔斯基把一个具有结构和功能需求的社[3]会体系称之为国际体系。简言之,国际体系是由其互动的各组成部分构成的,具有结构、功能并与环境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

为了理解国际体系的完整特征,我们要准确掌握国际体系的基本思想。

国际体系由其构成单位——行为主体所组成。它们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实体,充分的凝聚力使其具有自己的利益与目标,拥有独立权、自主权和决策权,具备独立的对外行为能力,自主参与国际事务,是国际体系中权利、利益、义务、责任的承受者。其中,实体是基础,独立性是保障,对外行为能力是途径,三者是不可分割的。只有这样的单位相互作用,才能构成具备整体性特点的国际体系,并使之具有作为有机整体存在的新的整体效应。国际体系构成单位可以依照其特点、功能与作用划分为不同的层次,它们在不同领域、区域互动,又可构成国际体系之下的次体系,形成明显的层次性。

就国际体系而言,持续性和实质性的互动是最基本的要素。当某种互动模式以特定规则性持续发生,进而产生某种互动类型,并进一步影响各自不同时空之下的行动与事件。体系的互动性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在体系层面上,体系与它的组成单位之间的互动。二是在单位层面上,体系的各个组成单位之间的互动。没有互动,体系就无法展示其内在逻辑,联系性的途径被切断,各单位便是孤立的和分离的,难以构成完整意义上的体系。

国际体系理论是结构理论。国际体系结构说的是组成单位之间具有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有机关联,从而结成相对稳定的、动态的体系网络。体系的关联性在空间上所表现出来的结构,以及它的动态性在时间上所表现出来的方向,使国际体系具有空间、时间和功能上的有序性质。一句话,单位的互动导致了体系结构的形成,反过来,体系结构为单位间的互动提供特定框架和特定行为模式,它不仅对单位的行为产生影响,也塑造了单位的身份和利益。身份决定利益,利益决定行为,这就是体系结构建构下单位行为选择的路径。如果单位互动能日益增长,体系过程表现出强化和多样性,体系结构会变得越来越稳固。体系另一个可识别的结构特征是,用来制定和实施规则、分配资源或者执行其他权威性任务的权威结构样式。

国际体系结构一旦形成,就可以发挥整体功能,即具有保持体系的结构稳定、互动稳定、发展稳定的能力。体系结构及其功能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只要体系结构能够维持,它就能发挥其固有的功能,体系就会处于基本稳定的发展状态。体系的结构、功能决定了体系的稳定性。体系在消除破坏其稳定性的调节过程中,如果可供选择的范围很大,可资利用的手段很多,就可以说该体系是高度灵活的,具有高度的自保功能,能够维持体系的特定模式,适应历史变迁的进程。[1]K.J.Holsti,International Politics:A Framework for Analysis,(Englewood Cliffs,N.J.:Prentice Hall,1967),p.27.[2]Charles McClelland,Theory and the International System,The MacMillan Company,1966,p.20.[3]GeorGe Modelski,Agraria and Industria:Two Models of the International System,in Klaus Knorr and Sidney Verba,eds.,The International System:Theoretical Essays(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61),p.121.

二、现代国际体系的转型

现代国际关系是以1648年召开的威斯特伐利亚和会为启端的。威斯特伐利亚和会及其和约对现代国际关系的最重要贡献是塑造了现代国际体系——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现代国际关系从欧洲走向世界,奠定了世界民族国家体系,它确立了现代民族国家在该体系中唯一构成单位的地位,在实践上肯定了国家主权(包括领土主权)原则,从而使国家主权平等原则成为该体系及其单位互动的基本准则和坚实基础。

现代国家作为现代国际体系的唯一构成单位,是建立在定居的人民、一定界限的领土、具有现代政府组织形式基础上的新型政治实体,享有主权,以实现国家利益为最高目标,并以整个国家的权威和名义,行使其处理内外事务的固有的最高权力,且能运用综合国力来实现其战略目标和利益。在体系层次上,国家间互相承认是同一类型的实体,并愿以此为基础相互给予法律上的平等地位。这标志着体系规则和共同身份的接受。

因此,在现代国际体系中不存在中央权威和强制约束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体系处于无政府状态,安全困境、自助、零和博弈成为常态。体系与其组成单位以及单位间没有隶属关系,体系组合的基本原则是无从属关系原则,换言之,现代国际体系是在平等原则基础上组合起来的,它是一个水平的权威结构,由唯一的单位——国家的互动所建构。国家间的互动关系直接规定了体系的结构特征、主要内涵和基本状态。

国家间的平等体现在体系层次上,在国家层次上,它们是不平等的,在体系互动中,决定性因素是它们的力量分配不平衡。这种不平衡不仅规定了国家在体系中的位置,而且还规定了它们利益、目标和地位的追求与获得。大国、强国、霸权国家成为现代国际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单位,它们在体系结构的建构过程中,在体系互动中,占尽优势,获利甚丰。这给现代国际体系造成了与生俱来的功能上的巨大缺失。300多年来的历史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20世纪后期,体系环境发生了全面而深刻的变化,全球大变革在全球化条件下发生和发展,推动现代国际体系转型。这是因为世界生产力在推动全球分工和全球资源配置上,锻造了一个整体性的世界,一方面把世界各国编织到一个密切联系、持续交往、相互依托的全球网络之中,另一方面推动了跨国社会力量,在全球公共领域拓展空间,培育合法性,逐步从全球民间社会走向全球公民社会。世界已经开始从基于军力和单边行动的国际无政府状态,逐渐转向多边合作共治和自主解决问题相结合的全球社会的早期状态。构成现代国际体系的历史条件正在悄然发生根本变迁:合作式的主权安排代替绝对主权观、共赢的相互依存代替零和博弈的安全困境,多元的价值分配代替国家独占的价值权威、以国家合作共治为重心的全球共治代替以追求权力为目标的霸权体系、体系互动的过程从军事——政治过程向经济——社会过程转化等。“全球化正‘重新设计’民族国家的权[1]力、功能和权威”。在全球化的作用下,“冷战的结束带来的不纯粹是国家间关系的调整,而且带来国家、市场与公民社会之间非同寻[2]常的权力分配”。此时,在权力逻辑上不再只有单一的垄断性的国家权力,全球民间社会与全球市场开始与国家一起分享权力,在这三[3]个权力容器之间进行“变位权力行为”(meta-power behavior)的反复作用。国际体系规模和强度的转换,是体系转型的关键性变化。当前,国际体系已经达到了地理上扩展的极限,它主要的扩展趋向,是在全球化的条件下强度增强。

这一时期国际体系开始发生重大变化这一事实引人注目,有必要深入探讨相关变革的本质以及这些变革是如何发展的。

在现代国家作为一个独具特色的角色登上历史舞台三百多年的岁月中,它几乎将所有其他政治单位湮没并取代,成为现代国际体系唯一行为者。随着全球化进程的逐步展开,国际体系的构成单位开始发生深刻变化。历史的力量塑造了新的角色,国家这一角色获得了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以至于发生转型。

首先,“国家是唯一行为者说”被“行为者多元论”取而代之。除了国家行为者之外,还出现了非国家行为者,如国际组织、跨国公司等,它们都是跨国的产物,数量庞大,活动范围广,拥有自己特定的资源,特定的活动方式,发挥特定的作用,不受别的权力的管辖,因而在利益、目标与手段方面具有不同于国家的普遍性和独特性,但是,它们也因此而产生一定的局限性。在体系单位多元化的情况下,国家成了现代国际体系中的主导性单位。目前,这一体系面临的真正重大的问题是:国家作为主导单位其自身以及它的地位正在发生何种深刻变化。国家历来是政治——军事单位,以领土和主权为基础,现在正在向一种不同的主导单位过渡。国家趋向于经济——社会单位,被植入分层的主权和全球共治之中,国家职能实行适应性转变,逐步向有限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治理型政府转型,并学会与全球化力量、全球民间社会力量和谐共舞,共同参与全球事务,在全球政治框架内建立良性互动关系,顺应全球化、区域化的历史指向。国家转型的方向主要表现为国家权力的多向转移:(1)大国间以和平方式达到权力转移和平衡,通过谈判结成建设性伙伴关系,合作共治,不再外在地表现为霸权的更替,即新兴大国取代原有霸权国成为新的世界盟主,而是新老大国通过制定国际规则和制度,来规范进行中的权力转换,在协调、合作而不是威慑的基础上建构全球新秩序,以期避免安全竞争和军事对抗。这将是一种超古典的国家权力平行转移。(2)国家权力向次区域、区域和全球共治及其制度、组织转移,这是国家权力向上转移。(3)国家权力向全球民间社会和国内市民社会转移,这是国家权力向下转移。(4)国家权力向全球市场和国内市场转移,这亦是国家权力平行转移。詹姆斯·罗西瑙指出,“权威重构的方向向上为跨国或超国家组织,横向为社会运动和非政府组织,向下为次国家集团。”通过上述国家权力的多重转移和国家职能的转型,国家将自己全面溶入全球社会,与全球市场、全球民间社会建立起全球政治的权威与治理网络,以便适应人类整体性发展的

[4]要求。在全球化时代,国家不再是一个个孤独的核心,它们正在向区域或次区域共同体转换,向全球共治体系的构成体转换,这是从传统国际政治角色向全球政治角色的转换。当前,国家仍然发挥着独特的多功能、多部门作用,它依旧是政治合法性的主要源泉。

其次,单位的变化不仅涉及国家,而且也涉及非国家单位。这主要归因于经济全球化快速推动跨国公司力量的扩张,以及全球公共事务管理需求迅速膨胀,导致政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的崛起,而后者的崛起完全是由于全球民间社会相对自治权力提升的结果。它们几乎遍布全世界各个领域,提供了全球共治的基础。这些非国家行为者,能够在开放的边界和分层治理创造的合法跨国空间内,比较自由、自主地行动。实际上,国家转型过程中所辟出的部分空间,现在正被转变为公共空间,供非国家单位参与全球共治。“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下去,它将表明国际体系不再只有单一的、明确居于主导地位的多功能、多部门的单位类型,而是代之以多种部门更加专业化的单位。”[5]这些单位与国家不同,没有主权和强制性,不需要领土,在实践中有极强的跨国流动性和协调性。这种体系单位的多元化,不仅标志着国际关系容量的最大化,而且意味着国际关系内涵的深化,突破了“国际”的框架,走向真正的全球化。在这一过程中,威斯特伐利亚体系鲜明的轮廓线日益模糊。“这一切都表明,单位转换问题已经稳[6]固而适时地置于当代国际体系分析的议程之上”。国际体系中存在着强大的集中化力量,正在某种程度上缓慢地拉动整个体系向一种水平与垂直相结合的权威结构发展。

在国际体系中,相互依存的程度越高,互动的程度和频率就越高,物质技术和社会技术的深入发展,也有利于互动的增强。现在,国际体系已经进入了罗西瑙所说的“瀑布式相互依存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互动模式在快速发生变化。这是体系转换的一个关键性要素。进入21世纪后,原有的主导单位不断发生权力变移,新型单位增加权力,并把它们特殊的内在动力释放到体系中去,体系互动加速,而且变得更加普遍了,在广泛的和前所未有的层次和方式上进行互动,对互动的限制日益被突破。体系转型的潜能就蕴涵于其中,其结果可能在将来的某一时刻超越量变,引发国际体系的质变。“历史表明互动能力是理解国际体系如何变化和发展的核心所在。它决定国际体系的[7]规模、范围、速度和发生于其中的过程的容量。”体系与单位间以及单位间的联系程度,决定了未来国际体系的主要特征。它主要体现在三个基本层次的互动模式上。第一个层次为体系层次。这个层次的互动模式基础,是人类所认识的全球社会及其需求的观念,以及对全球公共事务进行全球共治的制度和机制,单位建构体系的制度和机制,体系通过这些制度和机制,来规范单位的活动。第二个层次为单位间层次,即单位间互动新关系,如何在全球合作、共治的观念中被社会建构而成。第三个层次是行为层次。这个层次强调在观念、认识、制度的基础上,有规律地维持新的行为与活动,它们包括谈判、协调、合作、共治、和谐等。这意味着体系互动的范围、频率和强度的突破性扩展和增强。

在全球整合过程中,经历了巨大的扩展和强化,国际体系趋于集中,相互依存性更强,单位多元化且变得比过去强大得多,共享全球空间,这意味着体系不断增强的互动所产生的结构性力量,变得越来越强大,而这种结构性力量会不断增强各个单位按照新规则运转,以及体系内部自我构成的整体压力,促使体系属性发生蜕变。尽管如此,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的发生是均衡进行的。产生于全球化时代和全球社会的新单位的加入、旧单位的蜕变,以及互动能力的革命,使得一个不断发展壮大的全球文明,通过观念与价值、身份与认同的革新,新的全球行为与制度的建构,以及对单极霸权体系扬弃的方式,挣脱威斯特伐利亚紧身衣,建立起一个新的国际体系。这个后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应该是全球共治体系。国际体系结构转换的最大空间存在于全球社会之中,现代国际体系孕育着“否定的因素”,当否定因素超过肯定因素时,结构的稳定性和功能的稳定性终止,体系的变革最终完成。体系转型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一进程中,新的因素与旧的因素将长期并存,转换需要时间。[1]戴维·赫尔德、安东尼·麦克格鲁:《全球化与反全球化》,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12页。[2]参见杰西卡·马休(Jessic T.Mathens):“权力与转移”(Power Shift),载《外交事务》,1997年1月/2月号。[3]变位权力行为是斯蒂芬·D·克莱斯勒在《结构冲突——第三世界对抗全球自由主义》中提出的,它是指以改变秩序本身为目的的努力,在这里引申为全球民间社会、全球市场作为国家的反权力,以改变全球权力独享秩序本身为目的的努力。[4]俞正樑等:《21世纪全球政治范式》,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48页。[5]巴里·布赞、理查德·利特尔:《世界历史中的国际体系》,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318页。[6]巴里·布赞、理查德·利特尔:《世界历史中的国际体系》,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319页。[7]巴里·布赞、理查德·利特尔:《世界历史中的国际体系》,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333页。

第二节 国际格局

一、国际格局的结构分析

现代国际体系结构展现在全球层次上,是世界主要大国、国家集团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互动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国际核心结构和战略态势,它是体系内能够对全球重大事态发展发挥作用的单位,即所谓“极”,在利益和力量对比基础上构成的国际格局。目前,在现代国际体系的转型期,尚未形成可与之匹敌的全球力量,因此,国际格局的传统概念尚未改变,尽管从长远的历史视角来看,极的传统意义逐步下降,将被赋予新的含义。但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极的概念确实会告诉我们一些重要的事态及其发展变化,如关于单极化与多极化、格局转移、霸权体系、霸权国与挑战国、联盟与均衡、军事竞争与综合国力竞争、硬实力与软实力等。

国际格局之所以十分重要,主要是涉及国际体系的稳定性。体系运动的总趋势是原有的稳定总要被打破,经过不稳定达到新的稳定。所谓稳定,也非消极地维持现状,而是寻求动态的平衡。西方学者注意研究体系的结构、功能对稳定性的影响,重视极的数量、力量的集中与变革。

对于任何一个给定的国际格局来说,关键性的决定因素是极的数量和力量大小。随着极的数量发生变化,体系互动的模式必然发生变化,进而决定体系的运作方式和走向。每一极都是一个力量中心,但并非所有的力量中心大小一样,而且,此消彼长也是常态,或者极之间力量的集中、分散发生变移,体系的稳定性也会发生变化,最令人关心的问题是:极的数量对战争的频率和烈度的影响。

由于国际格局反映了国际体系的核心结构,西方学者以此为中心设计了各种国际体系模式,一类是力图反映实际的模式,另一类是分析性的理论模式,属可能的未来型。芝加哥大学教授莫顿·卡普兰对此做过系统的研究,他在《国际政治的系统与过程》一书中,建立了六个国际体系模式,其中的均势体系与松散的两极体系,分别近似地反映了近代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初期的国际体系,其他的四个模式为牢固的两极体系、全球体系、等级统治体系和单位否决体系,是纯粹为未来世界设计的。他比较分析了这六种模式的稳定机制和基本规则,认为国际体系的稳定性与其一体化程度成正比,因此,单位否决体系最不稳定,而全球体系和等级统治体系最为稳定。

就目前而言,最值得关注的是关于单极、多级与两极体系的研究。

随着冷战的终结,两极格局走完了它的生命历程,但人们对两极格局在多大程度上有利于稳定存在分歧。斯坦利·霍夫曼、肯尼思·华尔兹等人认为,两极体系比多级体系稳定,其主要依据是两极体系控制力强,多极体系控制力分散,体系平衡易遭破坏。约翰·米尔斯海默认为,以大致的军事平衡和核威慑为基础,二战后的两极体系是高度稳定的。他和华尔兹等人都认为,由于超级大国和其他国家之间的实力对比悬殊,而且两个超级大国都拥有巨大的核武器库,所以两极国际体系要比多级国际体系更稳定。华尔兹强调,在两极体系中两个相互竞争的超级大国保持其强大实力是有效用的,因为“拥有最强大[1]实力的国家很少被迫使用武力”。在他看来,“两极结构的表现,是两个最强大的国家由于相互对抗而造成相互控制的局面……每一方[2]都对对方的收益十分敏感”。

美国康涅狄格大学教授约翰·罗尔克对两极体系的评判是,“两个行为体或者行为体联盟大致平分秋色,是这一类体系的特征。……两极之间敏锐的敌意是两极体系的集中特征。因此首要的规则如下:(规则1)如果必要并且风险可接受的话,用包括战争在内的方法削弱某一集团。(规则2)通过诸如增加新成员和阻止其他国家加入敌方集团的方法来增强自己相对于另一集团的实力。”“在两极体系的运[3]作方式上,……可以见到‘非友即敌’的不容忍中立主义的现象。”

卡尔·多伊奇和戴维·辛格等人截然相反。按照他们的观点,就冲突的强度和后果而言,多极体系的稳定性要更大一些。他们认为,两极均势结构最为敏感,一方力量的任何消长,都会引起势力天平的倾斜,而多级均势结构由于相互之间的牵制作用,因而相对比较稳定。而霍夫曼对此持有不同看法,他认为,有五个不对称力量中心的国际体系,是不受欢迎的,也是很危险的,因为平衡的不确定性的增加,将导致军备竞赛,这必然使世界动荡不安。有的学者的研究结果表明,极和国际稳定之间存在着相关性,但无法确定这种关系是因果关系,或许有其他变量产生因果影响,例如美苏两个超级大国处于战争的边缘,却始终没有走向战争,这一事实或许说明,核威胁所起的约束作用,要大于两极结构所起的作用。

罗尔克认为包含了四个或者四个以上主要大国的多级体系相对而言更不稳定,更具有竞争性,体系中的国家不断地变换着同盟。这类体系有时候被刻画为势力均衡体系。“多极游戏的规则是:(规则1)反对任何具有成为霸权国危险的行为体或者同盟。这也是势力均衡政治的中心原则。(规则2)增强自己的实力,或者至少维持自己的实力。为了这一目标,尽可能通过谈判,必要时可以动用武力。(规则3)即使是通过武力,也不能毁灭另一个主要的行为体,以免破坏体系的稳定。因此,允许被击败的行为体维持或者重新获得它们的地位。这第3条规则是建立在今天的对手可能成为明天阻止今日盟友霸权野心的联盟伙伴的认识基础上。除此以外,多极体系的灵活性还意味着,主要行为体的崛起或者衰落不会明显地改变多级体系的基本性质。”[4]

冷战结束,两极体系解体,美国成为唯一超强国家的现实,以及美国国内关于建立罗马帝国式的美利坚新帝国的争论,使得单极体系研究提上了日程。一部分学者认为,单极体系既危险又不稳定。诸多强国倾向于结盟或联合起来反对那个最强大的国家,因为它的实力和影响对各国构成了威胁。按照这个逻辑,只有各国用集团的力量来对抗超级大国,才能重新建立均势。由此可见,单极体系很可能只是暂时的。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单极体系既和平又持久。单极体系是这样一种结构,其中单极强国的力量是如此强大,以至于任何其他国家的联合都无法与之抗衡。而单极体系的持久性取决于许多因素,其中包[5]括单极强国维护其地位的意愿。单极体系实质上是霸权体系。它的规则是:(规则1)霸权国家在国际事务、国际制度和行为规则诸方面拥有决定权,尤其主导、甚至垄断着军事、经济杠杆。(规则2)霸权国家在解决体系单位争端上掌握着生杀大权。(规则3)霸权国家遏制其他体系单位挑战霸权的任何企图,特别是崛起大国成为挑战国的企图。(规则4)其他大国或极,当它们不甘处于霸权统治之下时,会想方设法逃避或减弱霸权损害,同时,它们首要的外交政策目标之一是尽力促成世界由多极构成。[1]Kenneth N.Waltz,“International Structure,National Force,and the Balance of World Power”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XXI(2)(1967),p.223.[2]Ibid.,p.230.[3]约翰·罗尔克:《世界政治舞台上的国际政治》,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79页。[4]约翰·罗尔克:《世界政治舞台上的国际政治》,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80-81页。[5]詹姆斯·多尔蒂、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第五版),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年版,第141-142页。

二、国际格局:历史透视

现代国际体系即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存续期间,任何一种实际作用的基础都是变异和稳固性的统一。虽然,国家在长时期中作为主导单位的地位未变,但是,大国兴衰有常,数量增减、序列变移是常态,由此引起国际格局转移。

1618-1648年欧洲发生了“三十年战争”,标志着欧洲从中世纪国际关系转向现代国际关系。交战双方签订了《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定了欧洲大陆各国的国界,法国和瑞典在战争中取得了优势,获得了相应的领土,德意志境内各邦几大诸侯扩充了领地,享有内政、外交的自主权。荷兰和瑞士的独立地位获得承认。和约为欧洲众多大国兴衰、更替奠定了基础。欧洲各大国以谋求均势为名,行夺取霸权之实。优势大国都确立了自己的霸权目标,法国着意欧陆霸权,瑞典觊觎波罗的海霸权,英国钟情于海上霸权。欧洲的均势格局,并非是“一种神圣的稳定局面。事实上,各国的兴衰隆替以一种令人目眩的速度进行着。”直到拿破仑企图称霸欧洲,发动战争最终打破这一国际格局之时,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在欧洲大陆确立的相对均衡的多极格[1]局,维持了约一个半世纪。

拿破仑帝国瓦解后,于1814年10月至1815年6月召开了维也纳会议。英、奥、俄、普四国操纵了会议,在幕后激烈地争夺赃物,重新瓜分欧洲,但是,它们都反对再现一个大国称霸欧洲的局面。维也纳会议主要调整了战后各国的疆域,实现欧洲均势,重建欧洲和平。它为欧洲大国之间的关系创造了力量的平衡,使欧洲大国管辖的领土面积大致相等。战胜国四强为了防止法国重建霸权,增加法国周边国家的力量,堵住其向外扩张的通道。北面由荷兰与比利时合并成荷兰王国;东面的莱茵河左岸领土归普鲁士所有;东南方加强瑞士与撒丁王国的力量。维也纳会议恢复了欧洲的多极均衡格局,即由法国一国力图称霸欧陆,回归多强争霸欧洲的局面。在这一新格局中,列强并立,相互制约,形成了英、法、奥、普、俄“五角政治”,英俄两个侧翼大国占有明显优势,特别是英国在维持欧洲均势方面,起着“平衡手”的作用。这就是被称为19世纪“导致稳定的国际体系”、开创[2]“百年和平”的维也纳格局。

1870-1871年的普法战争和德意志帝国的建立,极大地改变了欧洲大国间的力量对比,法国战败削弱,意大利统一,德国统一后20年就一跃而成为欧陆头等强国,标志着支配欧洲政治的大国发生了位移,欧洲的均势在迅速失去平衡,维也纳格局的崩溃指日可待。与此同时,美国、日本也和德国一起,以大国的姿态登上了世界舞台,它们强烈要求按实力重新瓜分世界。一场扩张和争夺的狂潮,终于导致同盟国与协约国两大军事集团,以第一次世界大战来决一胜负。最终,战胜国英、美、法、日、意以和平的名义,建立起凡尔赛——华盛顿格局。战败国割地赔款,殖民地被瓜分。战胜国按照战后力量对比的变化,重划势力范围。压制和妥协造就了短暂的均势与和平。法国执意利用德国失败之机,重建它在欧陆的主导地位,英国却以支持德国复兴来制约法国,新兴的美国踌躇满志,寻求着走向世界霸权的时机与途径。日本和意大利对分赃不均强烈不满,德国复仇主义者仇视这一国际格局,它们一起走上法西斯侵略扩张之路。列强之间的实力对比不断发生重大变化,又进一步加深和激化了这些矛盾。大国争夺天天都在破坏大国均衡格局,侵蚀它的基础。短短20年之后,希特勒德国点燃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火,彻底埋葬了凡尔赛-华盛顿格[3]局。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在以雅尔塔会议为代表的一系列重要国际会议上,美英苏就结束战争与维持战后和平问题通过了各种文件、宣言、公告、原则和秘密协议,形成了雅尔塔格局。它的主要内容是美苏划分势力范围,战后维持大国合作。根据协议,欧洲一分为二,西欧属于美国的势力范围,东欧属于苏联的势力范围,德国则由美、英、法、苏分区占领,并由此分裂为两个德国;在远东,苏联满足于收回南库页岛、获取千岛群岛、外蒙古独立,以及取得在中国东北和北纬38度线以北朝鲜地区的势力范围,作为交换,苏联承认美国对日本和朝鲜南部的控制及其在中国的利益。大国合作主要是依据雅尔塔格局所确定的大国一致原则行事,其主要标志是大国在联合国安理会享有否决权。雅尔塔格局的建立,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合乎逻辑的结果。欧洲列强的衰竭或战败,日本的投降,急剧地减少了世界强国的数量,美国成为超级大国,苏联成为唯一的欧洲强国,继而也发展为超级大国,从而造成国际战略力量的新配置。雅尔塔格局就是美苏两极格局。这是现代国际关系史三百年来头一次出现两极格局,取代了以欧洲列强为中心的多极均衡格局。超级大国的出现,是一种全新的国际现象,美苏在政治上对国际事务有巨大的影响力,在经济上各自为中心,在军事上有压倒性优势。冷战的开始使两极格局迅速走向对抗,并一度扩大为分别以美苏为首的东西方两大阵营的冲突,其基本特征是长期冷战,即双方沿着势力范围的分界线,进行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以至心理的全面较量,这种较量带有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尖锐对立、军备竞赛的浓郁色彩,在世界范围内增强紧张而恐惧的气氛。美苏在其争斗的中心地区——欧洲呈现力量均衡,直接表现为北约与华约两大军事集团的紧张对峙,以及各自势力范围的制度化。美苏两极格局冲突强度大,具有总体的不稳定性和危险性,但在核威慑条件下,[4]双方表现出较强的控制力。[1]参阅俞正樑等:《全球化时代的国际关系》,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3-15页。[2]参阅俞正樑等:《全球化时代的国际关系》,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5页。[3]参阅俞正樑等:《全球化时代的国际关系》,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6页。[4]参阅俞正樑等:《全球化时代的国际关系》,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7页。[1]

三、两极格局向多极格局的和平转移

按照历史经验,一个国际格局的终结,就意味着另一个国际格局的诞生。回顾国际格局演变史,大规模战争成为国际格局转换的重要标志,上述国际格局的转换,就是通过拿破仑战争和两次世界大战完成的。战争在摧毁旧格局的同时,迅速建立起新格局,因为新格局是战争结果的展示,是武力对战胜国与战败国关系的断然分割。然而,这并非是国际格局发展的普遍规律。世纪之交国际格局的转换,与战争没有必然的联系,而是以和平方式进行的,即以两极格局中的一个超级大国自行解体为启端。

1991年苏联解体导致两极格局瓦解之后,全球中心结构就进入“序列易位和要素重组”的阶段,萌发于两极格局时期的多极化因素加速发展,世界主要国家和国家集团抓住这一历史性机遇,以及经济全球化提供的广阔的发展舞台,制定战略,调整相互关系,努力营造有利于自身的国际格局。从目前的状况来看,和平方式和战争方式的根本区别在于,它不是用武力实现国际格局的“瞬间”更替和突变,它是一种渐进或缓进的方式,避免了战争灾难,却大大延长了国际格局转换的时间。由于这一转换是渐进的,不确定、不可测因素很多,规律性现象时隐时现,一切均难以迅速把握,主要大国或国家集团需要足够的时间,对世界形势的重大转折及走向作出判断,进行战略与政策的重大调整。它们的结构调整与改革正处于重大的整合期,它们的战略取向和相互关系远未基本定位,它们的力量变化与发展空间,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和不确定性,一切处于迅速变动之中,尚不能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结构,因此,21世纪前半期大体上是国际格局从两极走向多极的过渡时期。

人们往往把处于变动之中的某一特定历史时刻的力量对比状态,混同于国际格局所应具有的稳定结构。所谓“一超多强”,是对两极格局解体之时大国力量对比的客观描述,它既未立即转变为美国单极格局,也未形成机制化的、美国主导下的单极——多极格局,而是展开渐变进程。实际上,格局的转换都需要时间,只是长短不同而已。何况这次国际格局的大变动,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发生的,其涉及面之广,变化之深刻,影响之久远,令历史上任何一次格局变迁望尘莫及。因此,新的国际格局的形成相对来说需要较长的转换时间。

在这一漫长的过渡时期中,如何保证国际格局和平转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严峻任务。核心问题是在何种条件下、通过何种路径和机制,确保向多极格局过渡的和平实现。目前,在核威胁下的格局转换具有冷和平的起点,仅仅有这一点是远远不够的,格局和平转移的热和平方式是令人十分关注的。

所谓热和平转移方式,即我们通常所讲的和平方式,应综合考虑国力、制度和认同三大因素在格局转移中的作用。格局转移是大国国力竞争、制度竞争和认同竞争的综合竞争的过程。

国力竞争是最古老的竞争,也是基础性的竞争,这种竞争决定了全球层次上的结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西方大国的国力竞争主要表现为权力竞争、霸权争夺,没有这种对权力、霸权的争夺,就没有对权力结构的争夺,也就无所谓格局转移过程中的战争与和平问题了。如果过于专注于这种权力竞争,冲突与战争爆发的可能性就很大。应当从这种恶性竞争回归正常态竞争,即相互攀比、相互争胜、相互追赶、相互超越,抑制其转化为冲突与战争的可能性。从目前的综合国力竞争态势来看,一方面竞争正在加速向经济与高科技转移,全方位的经济、高科技竞争日趋激烈,建立以高科技为龙头、经济力为基础、政治与外交为保障、军事力为后盾、政府为核心的综合国力是大势所趋;一方面大国综合国力有趋于均衡化的发展趋势。一般来说,国力竞争重点的转移,以及大国国力的均衡化,有利于格局的和平转换。此外,中国作为一个迅速崛起的大国,打破了大国兴衰的历史规律,她不扮演以追求霸权为目标的挑战国角色,而是以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推动全球和谐社会的建构。

如果我们明智地把注意力引向制度竞争与认同竞争,这两种竞争和磨合会大大削弱大国对权力竞争的过度关注,它们即使不会消除也会大大减少大国间的威胁意识。换言之,制度和认同在软化安全竞争方面举足轻重。制度竞争与认同竞争主要通过三条路径导致国际格局的和平转移。

第一,对立大国经过长期的战略克制和互适调整,最终将对方视为具有良好形象的国家,这个互适过程的主要目的是双方不再视对方为威胁。因此,国家特征的观念转化与认同,是国际格局和平转移的中心环节之一。促使两者形成相互间良好形象的办法有三个方面:一是存在着全局或局部的多种共同外部威胁;二是从战略高度出发,不断开发出越来越多的共同利益;三是求同存异,对歧见进行开诚布公的机制性磋商,克制、大度和不强加于人,这大大有助于建立起一种相互信任的良好形象。

第二,大国成功地就全球化时代的国际秩序基本达成一致,使之与国际体系转型期的全球形势相适应。这对于国际格局的和平转移极为重要。格局的和平转移不仅仅取决于一个稳定的国际秩序,更取决于这个秩序形成与维持的民主方式。如果秩序是一方强加于人的,它就不能长久,格局的和平转移就会遭到破坏。真正的和平转移须是各方合作和满意的结果,而不是相互威胁和围堵的结果。

第三,必须使达成的国际秩序合法化。合法性也是国际格局真正和平转移与否的重要因素。秩序来自对行为规范和治理制度达成的一致。合法性能强化全球范围内对秩序的认同和遵行,因而也就能使这些规范和制度建立起牢固的基础,更加富有持久的生命力。

目前,国际格局和平转移的最大障碍来自美国。

冷战结束对美国来说,战略环境发生了巨大变迁,对手消逝而自身实力极度膨胀,美国也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唯一的超级大国,法国人已经发明用“超强国家”(hyperpower)来界定美国的新地位。美国在全球政治事务中透露出越来越多的傲气和霸气,它现在觉得可以做它想做的任何事情,没有任何顾忌和障碍,它完全可以按照自己意志推行全球战略,它对于单极霸权政治既有意愿也有实力。

美国的实力及其对外行为的背后存在着关键因素:经济和技术。托夫勒夫妇认为,美国处于目前地位的原因不仅仅在于其“无与伦比的军事力量”,以及一部分强硬派梦想成为“21世纪的罗马帝国”,而且还在于美国在转瞬间的历史潮流中引导了伴有新型社会关系的知[2]识经济。新经济是美国政府对外行为的最深刻的根源,它奠定了美国相对于其他大国在实力上的质的优势。美国超强独霸地位,得益于它在20世纪90年代,及时抓住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的历史机遇,以超前意识和机制创新,率先跨越工业经济发展阶段,开始全面进入新经济时代,成为经济持续增长的源泉,并开始产生加速效应。我们已经看到,美国以新经济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使之从超级大国一跃而成为超级强国,奠定了美国推行单极世界霸权的坚实基础。历史证明,新的经济形态比起旧的经济形态来,总是具有无可比拟的压倒性的长期优势。

当今,美国的显著特点是将新经济实力首先和直接转化为新军事力量。在过去的十余年里,美军的装备已经有了质的飞跃,一系列科幻式的新式武器相继研制成功,有的已投入战争。美国进入了自动控制武器和网络战争的时代。美军凭借新技术试验新作战方式,无论战略、战术都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揭开了以远距离攻击型智能化武器、信息化武器为主导的非接触性空间战争的新篇章。当世界上其他大国只具备进行工业化战争能力的时候,美国已经进行了一场又一场后工业化战争,两者的鸿沟在不可避免地扩大。《纽约时报》声称,全球军备竞赛已经结束。美军如今是世界上有史以来最为强大的军队。没[3]有其他任何国家的军队能望其项背。现在,美国的军费开支相当于排在它后面的十几个大国的总和。这种状况引出了严重后果。这正是美国有恃无恐地推行单边主义、发动先发制人战争的原因所在。由高技术、高度专业化军人和高科技装备组成的新军事力量,确立起美国绝对优势的长期军事地位,它助长了美国用武力逐个消灭敌手的倾向。

进入21世纪,美国陷入了安全困境,不安全感与超强地位如影随形,美国似乎陷入了逻辑困境:越强大,越不安全;越不安全,越要控制世界。美国政府推行一项以显示单边意志、军事实力及先发制人战争为特征的“新帝国战略”,对外行为强硬专横,咄咄逼人,崇尚单边主义,漠视国际法、国际公理与国际制度,美国超级霸权登上了传统国际政治的峰巅,其根源在于其深植于美国政治文化中的新保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