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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11 1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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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约翰·欧文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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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找到你

直到找到你试读: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直到找到你/(美)约翰·欧文(John Irving)著;李同洲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书名原文:Until I Find YouISBN 978-7-208-15845-0Ⅰ .①直…Ⅱ.①约…②李…Ⅲ.①长篇小说—美国—现代 Ⅳ.①I712.45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9)第082846号书名:直到找到你作者:[美]约翰 ·欧文 译者:李同洲责任编辑:卢茗转  码:南通众览在线数字科技有限公司ISBN:978-7-208-15845-0/I·1820本书版权,为北京世纪文景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所有,非经书面授权,不得在任何地区以任何方式进行编辑、翻印、仿制或节录。社科新知 文艺新潮新浪微博:@世纪文景 豆瓣小站:世纪文景Email:info@wenjingbook.cn献给我的小儿子埃弗雷特,他让我感觉自己重返青春。我衷心地希望,到了可以阅读这个故事的年龄时,你拥有过(或者依然拥有着)完美的童年,与这部小说中描绘的童年截然不同。

对我们来说,或至少就我自己而言,可以确信地说,回忆,比如一个时刻,一个场景,一种事实,它们被保存在脑海中,因此得以从遗忘的冲刷中留存。然而,回忆真的仅仅是讲故事的一种形式而已。故事一直在大脑中循环着,并且随着每次讲述发生变化。生活中相互冲突的情感得失多到我们难以全部将其接纳。讲故事的人可能会把其中的不同元素重新组合,以达到某种目的。总之,谈论过去的时候,我们的每一次呼吸都充满了谎言的味道。[1]——威廉·麦克斯韦尔,《再见,明天见》一 北海1 教徒和女校友的照顾

根据他母亲的说法,杰克·伯恩斯在成为演员之前就已经是演员了。但杰克最生动的童年回忆,是他迫不得已紧紧抓住他母亲手的那些瞬间。他当时可真的没在演戏。

当然,我们并不会记得多少四五岁之前的经历。我们记住的,要么是印象深刻的事情,要么是回忆的某些片段,我们的回忆甚至与现实截然相反。杰克回想自己第一次想要伸手去拉他妈妈的手的场景,那很可能已经是他第一百次或两百次那么做了。

学前测验表明,杰克·伯恩斯拥有超出他年龄的词汇量。就那些对成年人谈话习以为常的儿童而言,尤其是单亲父母的子女,这算不上多么罕见。但测验结果中更让人刮目相看的,是杰克连续记忆的能力。当时他年仅三岁,但连续记忆的能力已经相当于九岁儿童。四岁时,杰克对细节的记忆和对线性时间的理解不输给任何一个十一岁的学生。(这里的细节包括但不仅限于衣着和街道名称这样的琐事。)

杰克的母亲艾丽丝对测验的结果感到困惑。因为在她看来,自己的儿子只是一个心不在焉的孩子,而且经常开小差的习惯让杰克显得比同龄人幼稚不少。

1969年秋天,杰克年满四岁,还没进幼儿园的他被母亲领着来到了位于多伦多森林山皮克索尔和哈钦斯山道的拐角处。他们在等待学校放学,艾丽丝解释道,这样杰克就能见到那些女生了。

圣西尔达学校当时被人称作“女子教会学校”,学生从幼儿园阶段入学,可以一直读到高中毕业。当时的加拿大依然存在这类学校。杰克的母亲已经下定决心,要让杰克从这里开始接受学校教育,尽管他是个男孩。直到学校的正门打开时,她才把这个决定告诉杰克。女生如同欢迎队伍般走了出来,她们有的情绪阴郁,有的兴高采烈,有的容貌美丽,有的无精打采。

艾丽丝宣布:“明年开始,圣西尔达女校就要招收男生了。招生的数量很少,而且只能从幼儿园读到四年级。”

杰克被这个决定惊得无法动弹,几乎喘不过气来。他被放学的女生包围了,一些身材高大的女孩子在大声聒噪,她们都身穿制服。制服的颜色是灰色和栗色的,杰克·伯恩斯后来觉得自己会一直穿着这两种颜色的衣服躺进坟墓。女生们穿着白色水手服,外面套着灰色毛衫或者栗色的制服上衣。“他们会招收你的,我正在安排。”杰克的母亲对他说。“怎么安排?”他问道。“我还在琢磨。”艾丽丝回答。

这些女生的下半身穿着百褶裙和灰色及膝中筒袜。这是杰克第一次见到这样裸露的双腿。他还无法理解这些女孩子的内心有多么不安分,非要把袜子褪到脚踝,最高的也不到小腿,虽然学校明令规定及膝袜必须穿得及膝高。

杰克·伯恩斯进一步观察发现,所有的女孩都没看到他站在那里,或是干脆对他视而不见。然而,有一个高年级女生,她有成年女性般的丰满臀部和胸部,嘴唇和艾丽丝的双唇同样饱满。她与杰克四目相视,好像没办法控制自己的眼睛。

当时年仅四岁的杰克不确定到底是自己还是她,深陷对方的注视无力把目光移开。不管那个人是谁,她脸上那种了然于心的表情着实让杰克害怕。也许,她从杰克身上看到了他长大一些甚至成年后的样子,看到了他身上某种让她极度渴求的东西而目不转睛。(突然,这个女孩将目光移开,可能是因为恐惧和自觉羞愧。杰克·伯恩斯将来有一天也许会得知具体原因吧。)

直到女学生的人潮退去,杰克和他妈妈依旧站在那里。有些人步行离开,她们的脚步声与吓人的刺耳笑声也跟着消失了。不过,初秋空气中的暖意足够留存住女孩子们身上的气息。杰克不情愿地呼吸着弥漫着女生气味的空气,他以为这是香水味。就圣西尔达的大多数女生而言,萦绕在空气中的并不是香水味,而是她们的体味。杰克·伯恩斯永远都不会习惯这种味道,也无法对这味道漠然处之,甚至当他念完四年级离开这里时都未能适应。“可我为什么要到这里来上学呢?”等女孩子们都走光了,杰克问他妈妈。地上的落叶是这个街角唯一还在动的事物。“因为这是所好学校,而且你和女孩子们在一起会很安全。”艾丽丝回答。

杰克当时肯定不是这样想的,因为他立刻就伸手拉住了妈妈的手。

在杰克进入圣西尔达学校的前一年秋天,妈妈让杰克的生活充满了意外。在带着杰克见过这群日后会主宰他生活的女孩子后,艾丽丝宣布准备去北欧,一边工作一边寻找杰克出走的爸爸。她知道几座位于北海沿岸的城市,那个男人很可能就躲在其中之一。他们要一起找到他,就他遗弃的责任与他当面对质。杰克·伯恩斯之前经常听见他母亲把他们母子二人比作他父亲“遗弃的责任”。虽然只有四岁,但杰克已得出结论,爸爸已经永远离开了他们。不过实际情况是,爸爸在他出生前就离开了。

当他妈妈说会在那几座外国城市工作时,杰克就知道她会从事何种工作。和她的父亲一样,艾丽丝是一位刺青师,刺青是她唯一会做的工作。

在行程计划上的那几座北海沿岸的城市,当地刺青师会雇佣艾丽丝的。他们知道艾丽丝做过她父亲的学徒。艾丽丝的父亲是一位知名刺青师,来自苏格兰的爱丁堡。具体说来,是爱丁堡的利斯港。杰克的妈妈在那里遭遇厄运——遇见了杰克的父亲。还是在那里,他让艾丽丝怀孕了,又离开了她。

根据艾丽丝的讲述,杰克的父亲登上了开往加拿大新斯科舍省哈利法克斯的“新苏格兰”号轮船。等找到工作赚到钱,他就让艾丽丝过去。他大概就是这样承诺的。但艾丽丝说自己再也没有得到他的任何消息,除了从别人口中听到一些有关他的事情。在离开哈利法克斯之前,杰克的父亲在爱丁堡可谓人尽皆知。

杰克的父亲原名卡勒姆·伯恩斯,他还在念大学时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威廉·伯恩斯。威廉的父亲叫阿拉尔斯代尔,威廉说光这个名字就够苏格兰了。因为把艾丽丝肚子搞大的事在爱丁堡闹得沸沸扬扬,他被迫前往加拿大。在此之前,威廉·伯恩斯已经是皇家管风琴学院的准学士了,也就是说,他除了有音乐方面的学士文凭,还拥有一张管风琴演奏的文凭。遇见杰克的母亲时,威廉正在南利斯教区教堂担任管风琴师,而艾丽丝是那里的唱诗班成员。

威廉·伯恩斯进入爱丁堡大学研读音乐之前,念的是有三百多年历史的赫里奥特独立学校。对一个有着中上阶级式自命不凡的爱丁堡男孩而言,第一份工作竟然是在中下阶层聚居的利斯演奏管风琴,无异于掉入了贫民窟。不过,杰克的爸爸喜欢开玩笑说,苏格兰长老会可比苏格兰圣公会付的薪水高多了。虽然身为圣公会新教徒,但威廉觉得在南利斯教区也不错。那座教堂的墓地只有三百多块墓碑,但据说埋葬了一万一千个灵魂。

穷人是没有资格葬在教堂墓地的。杰克的妈妈告诉杰克,人们会在深夜把亲人的骨灰通过栅栏撒到墓地里。一想到众多死者的骨灰在黑夜里随风而起,杰克就会做噩梦。但那座教堂恰恰因为这座墓地成了一个著名景点。艾丽丝相信,自己因为威廉开始在那里唱歌,她死后一定会进入天堂。

在南利斯教区教堂,唱诗班和管风琴位于教众座位的后方。留给唱诗班的座位只有二十个——女孩在前,男孩在后。布道时,威廉特意让坐在前排的艾丽丝身子前倾,这样他可以清楚地看到她。她穿了件蓝色的长袍(“是蓝色松鸦的那种蓝”,她这样告诉杰克),还戴了个白色的假领。1964年4月的一天,当杰克的爸爸第一次弹奏管风琴时,杰克的妈妈就爱上了他。

艾丽丝是这么说的:“我们唱着基督复活赞美诗,墓地里开满了番红花和黄水仙。”(毫无疑问,那些被偷偷撒在墓地里的骨灰滋养了这些花。)

这名年轻的管风琴师也担任唱诗班的指挥。艾丽丝带着这个年轻人见了她父亲。她父亲的刺青店叫“持之以恒”,这恰好也是利斯港的训言。刺青店可能位于曼德尔森街或珍妮街,那是威廉人生中见到的第一家刺青店。杰克的妈妈解释说,在那段日子里,有一座铁路桥横穿利斯步道,把曼德尔森街和珍妮街连在了一起。杰克记不起那家刺青店到底位于哪条街上了。他只知道妈妈一家人都住在店里,每天可以清楚地听见火车的隆隆声。

杰克的妈妈把这种生活称作“睡在针尖上”,这是一句源于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的俗语。“睡在针尖上”的意思是说,时局艰难,你只能睡在刺青店里,因为你没有别的地方可住。不过有时候,这句话是用来描述一位刺青师死在了自己的店里,就像艾丽丝的父亲那样。反正无论是哪种意思,她爸爸总归是“睡在针尖上”了。

艾丽丝的母亲在分娩时去世了,艾丽丝是由父亲(杰克从未见过他的外祖父)在刺青圈里抚养大的。在杰克的眼中,他妈妈是一位独特的刺青师,因为她身上什么刺青都没有。艾丽丝的父亲对她说,在长大并对自身有基本认知之前,她不应该在身上刺青。他指的一定是所有做出后就无法改变的事情。

杰克的妈妈二十来岁时就常常对杰克说:“就算我现在已经六七十岁了,你想刺青的话也得等我死了以后。”她这么说的意思是,在身上刺青这件事他想都别想。

艾丽丝的父亲打第一眼就不喜欢威廉·伯恩斯。这两个男人见面的第一天,威廉就有了他人生中的第一个刺青。刺青位于他的右大腿上,威廉坐在马桶上时就可以看到。刺青的内容是他与艾丽丝一起排练的复活节赞美诗的第一句——“基督我主今复活”。如果不看歌词,还可以从刺青里的乐谱认出这首赞美诗,但你必须要坐得离杰克的父亲非常近,可能得坐在相邻的马桶上才行。

给这位才华横溢的年轻管风琴师刺青之后,艾丽丝的爸爸告诉她,威廉肯定会成为“墨水瘾君子”,是个“收集癖”。他的意思是,威廉不是那种有了一个刺青就满足的人,可能有二十个刺青也不会满足。他会不停地在身上添加新的刺青,直到他全身变成一张乐谱,他的每一寸肌肤都刺满了音符——这是个极端的预言,却没有吓退艾丽丝。这位对刺青充满狂热的管风琴师早已偷走了她的心。

杰克·伯恩斯在四岁时就已经听过这个故事了。当他妈妈宣布即将到来的欧洲之行时,最让他吃惊的是她下面这段话:“明年这个时候你要上学了,如果我们那会儿还是没找到你父亲,我们就彻底忘掉他,继续我们的生活。”

这段话令他震惊的原因是,自从杰克记事起,他的父亲便失踪了。(事实更悲惨,他的父亲“遗弃”了他们。)杰克和他妈妈为找到威廉·伯恩斯付出了很多。杰克以为他们最后总归会找到他的。“彻底忘掉他”这种想法对这个男孩来说,比去北欧还要陌生。杰克也没想到,在他妈妈的心目中,自己的入学竟然如此重要。

艾丽丝自己没有完成学业。威廉受过大学教育,她因此一直觉得自己低人一等。威廉的父母都是小学教师,还教授私人钢琴课程。他们都极为看重专业的艺术修养。在他们看来,在南利斯教区教堂演奏管风琴的工作着实配不上他们的儿子,这不仅仅是因为当时爱丁堡和利斯之间的阶级对立。(苏格兰圣公会和苏格兰长老会之间的差异也是个原因。)

艾丽丝的父亲从来都不是教徒。他之所以送艾丽丝去教堂参加唱诗班,是想让她拥有一种在刺青店之外的生活,但他未曾想到艾丽丝会在教堂唱诗班遇到她此生的厄运,或者说没想到她会把那个厚颜无耻的诱奸犯带到店里来做刺青!

尽管威廉是南利斯教区教堂的首席管风琴师,但他的父母坚持认为威廉应该接受老圣保罗教堂助理管风琴师的职位。在他们看来,最重要的原因是老圣保罗教堂属于苏格兰圣公会,而且在爱丁堡,不在利斯。

真正让威廉着迷的是管风琴。他六岁就开始学习钢琴,直到九岁才第一次触碰管风琴。七八岁时,威廉把碎纸贴到钢琴琴键的上方,把它们想象成管风琴的音栓。威廉早就梦想自己演奏管风琴了,而他梦寐以求的那架管风琴就是老圣保罗教堂的“威利斯老爹”。

按照他父母的想法,成为老圣保罗教堂的助理管风琴师比在南利斯教区教堂当首席管风琴师风光多了,但威廉只想演奏一次“威利斯老爹”。杰克的妈妈说,“威利斯老爹”之所以出名,老圣保罗教堂的声学效果是个重要原因。杰克后来不禁疑惑,既然混响时间(声音降低六十分贝所需的时间)比管风琴本身更重要,是不是任何一架管风琴在老圣保罗教堂都可以发出很好的声音?

艾丽丝还记得在老圣保罗参加过一次“管风琴马拉松”活动——一场持续二十四小时的管风琴音乐会,由不同的管风琴师分别演奏半小时到一小时。这种活动一定是为慈善筹款举办的吧。当然了,演奏的顺序是有等级的:最好的演奏者最先登场,这样可以让大部分人听到。年轻的威廉·伯恩斯预计的上场时间在午夜前,不过就比午夜早了半小时。

威廉上场时,教堂里只剩下了一半的人,可能还没有那么多。杰克的妈妈是其中最专注的一个。接下来上场的那位略微差些的演奏者也在场,他等着在午夜时分上场。

能在传说中具有绝佳混响的老圣保罗教堂演奏,威廉可不想把这次机会浪费在演奏一首“舒缓”的作品上。艾丽丝这样讲述时,就杰克的理解,他父亲是要演奏一首特别“响亮”的作品。威廉选择了法国作曲家莱昂·波尔曼的一首托卡塔,艾丽丝形容其“热闹而聒噪”。

老圣保罗教堂外侧有一条狭窄的巷道。爱丁堡无家可归的人——其中大部分是醉鬼——会在教堂的外墙挤成一团躲避风雨。他们可能是途经这个巷道时昏睡过去了,也可能是专门来此过夜的。也许他们几乎每个夜晚都能安然入眠,可是没有人能在波尔曼的托卡塔声中睡个安稳觉,哪怕在教堂外面也没用。

一个无家可归的醉鬼突然蹦出来吵嚷的样子把艾丽丝逗乐了。“你能不能别再弄那个他妈的吵死人的玩意儿了?那个该死的他妈的管风琴搞出的声音能把他妈的死人吵醒,他妈的我还怎么睡个他妈的安稳觉?”

艾丽丝觉得,如果那个醉鬼在教堂里说出这种话一定会被雷劈死。在上帝采取措施之前,威廉继续演奏着,而且故意弹得更加起劲。他演奏的声音大到老圣保罗教堂里的每个人都跑了出来,包括艾丽丝。接下来要在午夜时上场的演奏者在雨中与她站在一起。杰克的妈妈告诉杰克,那个满嘴脏话的醉鬼早就不见了踪影。“他很可能在搜寻一个听不到波尔曼托卡塔的藏身之处吧!”

虽然演奏的混响效果很出色,但威廉·伯恩斯对这架管风琴很失望。“威利斯老爹”建造于1888年,如果能维持原样,这架管风琴会获得更好的评价。然而,按照威廉的评估,这架管风琴被“过度改动”了。他有机会弹奏它以前,这架管风琴被改造过,还通了电,这种改动在1960年代那种反维多利亚时代风格的潮流下非常典型。

艾丽丝在乎的才不是什么管风琴。让她沮丧的是威廉辞去了在南利斯教区教堂当管风琴师的工作,来到了老圣保罗教堂做助理管风琴师,她却没办法跟他一起。因为那个时候,老圣保罗教堂的唱诗班成员都是从教众中选拔的男性。因此,艾丽丝每次去那里只能看见威廉背对着自己演奏。

她简直嫉妒死那些唱诗班成员了!仪式进行前,唱诗班会跟随十字架走到教众的前面,他们可以看到在场的所有人,不像在利斯那样是留在教众后面,完全没有存在感。不过,让杰克的母亲更加痛苦的是,她发现自己并不是唱诗班中唯一一个爱上杰克父亲的女孩,却是唯一一个怀孕的。

作为老圣保罗教堂的助理管风琴师,威廉·伯恩斯需要听命于高级管风琴师和牧师。他那雄心勃勃的父母和苏格兰圣公会,可不会对他把一个利斯刺青师女儿的肚子搞大这件事善罢甘休。是谁最后做的决定,杰克永远不得而知,但圣公会和威廉的父母很可能插手了。杰克的妈妈愤愤地说他们竟然要“把他撵到加拿大新斯科舍省”。

老圣保罗教堂在加拿大圣公会的哈利法克斯对口教堂也叫圣保罗。不过,他们没有“威利斯老爹”。位于牛津街的第一浸礼会教堂拥有整个哈利法克斯最好的管风琴。威廉·伯恩斯一定被告知必须在短时间内下定决心,否则他不可能为了教派而放弃管风琴。因为他真正在意的是音乐,不是教会。当时圣保罗教堂的管风琴师快要退休了,时机真凑巧。

据说,哈利法克斯的居民之所以几乎都知道威廉,十之八九是因为他和一两个唱诗班女孩(还有一说是一位年长的女子)搞到了一起。他与圣公会的关系很快就恶化了。根据杰克母亲的说法,杰克的父亲不想和这些教徒多相处一天。

据传闻,威廉的父母告诉艾丽丝,他们没有给威廉一分钱,也没有向她隐瞒威廉的去向。关于第一点,可以相信是真的。威廉的父母的确没什么钱。但艾丽丝很难相信他们没有合谋向她隐瞒他的去向。就在艾丽丝到达前不久,威廉被迫离开了哈利法克斯。他当时一定非常需要钱。刚开始找威廉时,艾丽丝发现他又做了个刺青——是在哈利法克斯的查理·斯诺的店里做的,那里的电力靠的还是汽车蓄电池。威廉花了颇久才在多伦多找到工作,但很快就丢了。

在安排威廉前往新斯科舍省的问题上,艾丽丝从来没有责怪过老圣保罗教堂在其中推波助澜。倒是老圣保罗的教区居民(反而不是她所在的南利斯的教众),共同出资让艾丽丝去哈利法克斯找威廉。

另外,艾丽丝在哈利法克斯也得到了加拿大圣公会的照料,而且照料得很不错。不过,他们把她安置在圣保罗教区位于阿盖尔街和王子街街角的教区社交厅里等待分娩。这样安排的结果,更像是把她放到那里“展览”。

杰克·伯恩斯的出生过程很艰难。“是剖腹产。”他妈妈在抵达第一座北海港口时这样告诉他。这个四岁的男孩当时根本不明白“剖腹产”的意思。又过了一段时间——很可能就是在欧洲之行的途中——杰克才明白“剖腹产”的真正含义。也就是在那个时候,艾丽丝向杰克解释了为什么他不能和妈妈一起洗澡,或者说不能看到妈妈的裸体。杰克的妈妈告诉他,她不想让他看到剖腹产留下的伤疤。

杰克·伯恩斯就这样在圣保罗教堂教众的照料下,在哈利法克斯出生了。根据艾丽丝的回忆,他们大部分人都对她充满了怜爱,向这位苏格兰长老会唱诗班的任性女孩展现了相当的同情,同时表达了对同为圣公会新教徒的淫荡管风琴师的极端蔑视。苏格兰圣公会与加拿大圣公会同属新教教派,正是因为哈利法克斯圣保罗教区的新教徒起到的作用,威廉没办法长期藏在多伦多。“教会盯上他了。”艾丽丝这样解释。

与此同时,杰克出生后,他的母亲开始给查理·斯诺工作。查理是英国人,曾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在英国商船队做水手。他因为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弃职离船而闻名。他在那里向弗雷迪·鲍德温学习了刺青。弗雷迪·鲍德温也是英国人,参加过南非布尔战争。

弗雷迪·鲍德温和查理·斯诺都认识那位刺青界闻名遐迩的“大欧

[2]米”。当时人们争相买票,只为了一睹大欧米那张满是刺青的脸。他以前经常跟着马戏团来哈利法克斯。他走在街上会戴一副滑雪面具。“没人能不花钱就看到他的脸。”杰克的妈妈告诉杰克。(这件事给这个男孩带来了更多因噩梦而不眠的夜晚。杰克忍不住想象大欧米脸上的恐怖刺青。)

艾丽丝从查理·斯诺那里学会了用无水酒精冲洗刺青的器具。她用烟斗清洗器来清洁针管,并把针管浸泡在酒精里。每天夜里,她都要把针管和针头放在蒸锅里煮沸。“就是那种用来煮蛤蜊和龙虾的锅。”艾丽丝说。

查理·斯诺则用亚麻布来制作绷带。“那时候可没有那么多肝炎患者。”艾丽丝解释道。

她说,弗雷迪·鲍德温给查理·斯诺刻了他一生最伟大的刺青。在查理的心脏部位,印第安酋长“坐牛”与率领美国骑兵的卡斯特将军对面而坐。卡斯特将军刺在查理的右胸上,他茫然地直视前方。查理的胸骨正中刺了一艘全速行驶的帆船。一条横幅在查理的锁骨处展开,上面写着“返乡之旅”。

查理·斯诺直到1969年八十岁时,才落叶归根。(他死于出血性溃疡。)艾丽丝从查理那里学到了很多手艺,却是从杰里·斯沃鲁那里学会刺日本鲤鱼图案的。杰里·斯沃鲁在刺青圈里的名字叫“水手杰里”,他1962年时成了查理·斯诺的学徒。艾丽丝很喜欢说自己和杰里·斯沃鲁“师出同门”。当然,她之前在她父亲位于利斯港的刺青店里早就当过学徒了。

早在到达哈利法克斯之前,杰克的母亲就会刺青了。

杰克·伯恩斯并没有对自己出生的地方留下太多回忆。直到四岁时,多伦多是他唯一知道的城市。毕竟,当他妈妈获得了他父亲在多伦多的消息,带着他离开哈利法克斯时,他还只是个婴儿。又一次,在他们到达之前,杰克的爸爸就离开了。等到杰克渐渐意识到父亲的缺席,又有传言称威廉再次跨越大西洋回到了欧洲。

在青少年时代的大部分时间里,杰克不禁疑惑,会不会是他爸爸在多伦多圣西尔达女校的“丰功伟绩”让他妈妈把他送到了这里读书。难以想象,圣西尔达女校竟然雇了威廉·伯恩斯来训练高年级合唱队。合唱队的成员都是该校九至十三年级的女生。威廉同时私下教授钢琴和管风琴,学生几乎仅限于高年级女生。对于十几岁的杰克而言,他父亲在女校中会有怎样的冒险行为,就只能靠想象了。(威廉对该校女生音乐教育的卓越贡献,甚至使圣西尔达女校将他任命为学校小教堂的首席管风琴师。)

不出所料,威廉在圣西尔达女校的成功好景不长。一个上过他钢琴课的十一年级女生第一个臣服于他的魅力,不过被搞大肚子的却是一个十三年级的女生。威廉后来开车带着这个女孩去美国水牛城接受了一次非法的堕胎手术。当艾丽丝带着自己的私生子来到多伦多时,威廉已经逃跑了。杰克和他的母亲再次受到了当地教区教众的热情接待。

圣西尔达是一所属于圣公会的教会学校。校园里有一座小教堂,很多圣西尔达的毕业生都在这里举办婚礼。这座教堂也是加拿大圣公会在多伦多的一处重要教堂。1960年代,学校为数不多的几份奖学金均来自女校毕业生协会这个强大校友会的资助。神职人员的孩子会被优先考虑,其他获得资助的人选就比较随意了。除了圣公会新教徒、圣西尔达的教工人员和管理层,女校毕业生协会也很快得知了艾丽丝的情况。(当然杰克也包含在该情况之内。)所以,当艾丽丝告诉杰克,她会安排圣西尔达招收他为第一批男学生时,杰克以为他妈妈得到了女校毕业生协会的帮助。

事实上,艾丽丝和杰克一直都很幸运。圣西尔达的一位校友让他们住到了自己的家里。威克斯蒂德夫人是校友会里冲锋陷阵的人物。自从她的丈夫去世后,她就令人费解地成了未婚妈妈的捍卫者。她不仅为了她们奋斗,甚至还把她们领进自己家里。

威克斯蒂德夫人是一名寡妇,但她早就走出了哀伤。她住在一座气派但算不上堂皇的房子里,它位于司帕蒂纳街和劳瑟街的拐角处。杰克和他妈妈被安排在两个房间居住。房间不大,而且共用卫浴,但干净舒适,还有挑高的天花板。

威克斯蒂德夫人的管家叫洛蒂,以前住在爱德华王子岛,走路一瘸一拐。艾丽丝出门找工作时,洛蒂就成了孩子的保姆。

多伦多在1960年代实在算不上北美刺青圈的重要城市。艾丽丝跟着父亲学过刺青,再加上她在哈利法克斯从查理·斯诺和“水手杰里”那里学到的手艺,到多伦多的刺青店里做工简直是大材小用。她的技术可比“海滩拾荒者比尔”好多了,但比尔拒绝雇用她(出于某些杰克并不知晓的原因)。“中国佬”也不如艾丽丝,却给了她工作。“中国佬”的真名叫保罗·哈珀,他看起来不像中国人。他清楚艾丽丝是1965年时多伦多最棒的刺青师,所以录用她时没有片刻犹豫。“中国佬”的店面位于邓达斯街和贾维斯街的西北角。老沃威克宾馆附近有一座维多利亚时代的房子,顺着阶梯可以走到地下室的门前。刺青店就在地下室里,你可以从邓达斯街的人行道上直接进到店里。地下室窗户的窗帘一直是放下来的。

杰克·伯恩斯记得自己在幼年时,偶尔会把保罗·哈珀这个名字加入自己的祈祷中。“中国佬”帮助艾丽丝在她选择的这座城市开始了自己的事业,虽然这座城市并不是杰克的选择。

可是,受制于人毕竟不是好事,受人恩惠也是有代价的。“中国佬”没有要求艾丽丝感恩戴德,但威克斯蒂德夫人就不同了。毋庸置疑,威克斯蒂德夫人是出于好意,可她离婚的女儿却说,杰克和艾丽丝是“不交租金的房客”。这种说法真是对“不交租金”的误用。

威克斯蒂德夫人草率地认为艾丽丝的苏格兰口音会拉低她的社会地位,比她那怪异还有些恶心的刺青手艺产生更加深远的损害。以杰克对事物的理解,威克斯蒂德夫人相信他妈妈口音中的小舌音既是对英语发音的亵渎——以威克斯蒂德夫人说的英语为准——也是一种诅咒,会让“可怜的艾丽丝”永远跌入比在利斯时还要低的阶层。

身为长期资助母校的富有女校友,威克斯蒂德夫人从圣西尔达雇了一位英语老师——卡罗琳·伍尔兹小姐,希望她可以改变艾丽丝那种让人不舒服的口音。在威克斯蒂德夫人看来,伍尔兹小姐不仅吐字清楚,措辞得体,而且似乎缺乏想象力,所以她不会觉得艾丽丝的小舌音很可爱。或者可能是伍尔兹小姐对艾丽丝更加看不顺眼,毕竟她的口音和刺青师的身份比起来已经不太让人感到厌恶了。

卡罗琳·伍尔兹来自德国,来多伦多之前在埃德蒙顿待了段时间。她是一位杰出的教师,能纠正任何人的外国口音。她强大的气场,让“外国”这个词无所遁形。无论伍尔兹小姐是听了谁的话而对艾丽丝看不顺眼,她却明显偏爱杰克。她甚至都没办法把目光从杰克身上移开。有时,她看着他的样子就像是在通过杰克脸庞的轮廓来预卜这个孩子的未来。

至于艾丽丝,她对苏格兰的依恋让伍尔兹小姐犯了难。她屈服于伍尔兹小姐对她吐字与用词的纠正,好像她的母语里没有任何让她感觉珍贵的东西。她父亲的去世——她到哈利法克斯之后,杰克出生之前——和威廉的逃避,让艾丽丝自觉低了伍尔兹小姐一等。

因此,艾丽丝在大西洋的一侧失去了自己的贞洁,在另一侧失去了自己的苏格兰口音。“这算不上失去。”她后来这样对杰克倾诉道。(这个男孩假定母亲指的是口音。)艾丽丝好像无论对伍尔兹小姐还是威克斯蒂德夫人都没有心生怨恨。杰克的妈妈没有接受过良好的教育,但她言语得体、礼貌周全。威克斯蒂德夫人就数对她和杰克态度最和蔼。

至于跛脚的洛蒂,杰克很喜欢她。洛蒂总是拉着他的手,经常是在杰克伸出手够到她之前,她就主动握住他的手。每当洛蒂拥抱他时,杰克便感觉洛蒂是为了让他感受到被爱护,也是因为她由衷地爱着他。“你憋住气,我也憋着。”她常常这样对他说。他们一起胸膛贴着胸膛屏住呼吸时,可以感受到对方的心跳。“你一定要活下去。”洛蒂总是这样说。“你也一定要活下去,洛蒂。”男孩回答道,然后赶紧吸了口气缓解窒息的感觉。

杰克后来了解到,洛蒂之所以离开爱德华王子岛,是出于与他母亲前往哈利法克斯类似的原因。不同的是,洛蒂的孩子在她抵达多伦多时夭折了。威克斯蒂德夫人和圣西尔达女校友在多伦多给了她很大的帮助。不管称她们是新教徒还是英国圣公会的敬拜者,这些女校友都是一个整体。而像杰克和他母亲这种在新大陆独自漂泊的人,能得到女校友的照料真是太幸运了。2 被最小的士兵救了一命

艾丽丝的父亲全名为比尔·斯特罗纳克。因为斯特罗纳克这个姓氏多见于苏格兰的阿伯丁郡,所以在刺青圈里,艾丽丝的父亲就以“阿伯丁比尔”的绰号为人熟知,虽然他是在利斯出生的,和阿伯丁几乎没有任何关系。根据他唯一的子嗣艾丽丝的说法,比尔·斯特罗纳克只在阿伯丁度过了一个酩酊大醉的周末,就是惯常的那种一切都不顺心的周末。他在余生都被叫作“阿伯丁比尔”。艾丽丝出生之前,年轻的“阿伯丁比尔”曾跟着马戏团游历各地。入夜,他常常就着一盏油灯的光在帐篷里给马戏团的成员刺青。他还学会了用油灯的烟垢混合糖浆制作他最好的墨汁。

1969年秋天,在杰克和他妈妈动身前往欧洲前,艾丽丝给即将前往的几座城市的刺青师写了信,虽然她只是听说过他们而已。她在信里说,自己在苏格兰利斯港“持之以恒”刺青店里学会了刺青。实际上,她只要说自己是“阿伯丁比尔”的女儿就足够了。如果这些北海沿岸城市的刺青师没听过“阿伯丁比尔”的大名,那他还不如自己手里的针值钱呢。

杰克和艾丽丝最先去了丹麦的哥本哈根。奥勒·汉森在市中心新港17号的店里,他收到了艾丽丝的信,并一直在等待她的到来。与“阿伯丁比尔”相似,“刺青奥勒”也是个海员。(他从来不称自己是刺青高手,而更喜欢说自己是一位刺青师。)另外一个与“阿伯丁比尔”的相似之处是,他也在身上刺了很多的心和美人鱼、毒蛇和船、旗帜和花朵,以及蝴蝶和裸女。

当时刚过四十岁的“刺青奥勒”给艾丽丝起了她在刺青圈的绰号。当时她和杰克走进奥勒位于新港的店铺,正值11月下旬,从波罗的海吹来的风带动着灰色运河上的船只拍打着波涛起伏的河水。工作中的奥勒抬起头来,他正在一个男人半裸的宽阔后背上刺一名裸女。“你就是‘女儿艾丽丝’吧。”“刺青奥勒”说。从此,还没有自己开店的艾丽丝有了她的刺青绰号。“刺青奥勒”当下就雇用了她。第一周,奥勒负责勾勒所有的轮廓图,然后让艾丽丝进行上色的工作。到第二周时,他便让艾丽丝独自负责轮廓图的刻画了。

在“刺青奥勒”的店里唯一需要注意的是,奥勒·汉森是位海员,“女儿艾丽丝”只要与他相处融洽就可以了。毕竟,她是在她父亲的调教下学习刺青的。在她父亲向她展示怎样使用刺青的电动器具之前,她人生中最初的几个刺青图案都是用手戳出来的。

因为有过在父亲店里当学徒的经历,艾丽丝对“刺青奥勒”用的乙酸模具并不陌生。她能刺出破碎的心、裂成两半的心或者被荆棘和玫瑰缠绕的滴血的心,能刺出非常骇人的海盗骷髅和喷火的巨龙,能刺出哥特风格的十字架上的基督,能精细地描绘脸上流淌着绿色泪水的圣母玛利亚,还能用刺青表现女神用剑斩落毒蛇的场景。她能刻画在大海上行驶的船只、各式各样的锚以及坐在海豚上的美人鱼。艾丽丝还刺了很多自创的裸女,并拒绝使用奥勒现成的模具。“刺青奥勒”的裸女刺青总让艾丽丝感到心烦。比如女性的阴毛总是很稀少,弯曲的弧度像一条颠倒的眉毛,看上去像在微笑的嘴唇中间有一条竖线穿过。而且奥勒的裸女总是长着茂密的腋毛。但艾丽丝当着奥勒的面做出的唯一评论是她更喜欢裸女的“背面”。

拉尔斯·马德森也是奥勒的学徒,他的绰号是“万人迷拉尔斯”或“万人迷马德森”。他是个不太自信的年轻人,他对艾丽丝说,只要能让他一亲芳泽,不管什么裸女他都喜欢。“正面和背面都可以。”他说。

如果回应,艾丽丝一般只会说:“别当着杰克的面说。”

杰克喜欢“万人迷拉尔斯”。他妈妈在多伦多时几乎没带他去过“中国佬”的店。杰克知道妈妈作为刺青高手的手艺,可艾丽丝对于让儿子看她工作似乎并不太热心。但是,哥本哈根没有洛蒂来照顾杰克了。直到“刺青奥勒”在英格兰酒店的女服务员居住区给他俩找到两间共用卫浴的房间之前,杰克和妈妈只能住在新港的店铺里。“我又‘睡在针尖上’了。”“女儿艾丽丝”常常这么说,好像这让她百感交集。

在多伦多时,尽管不太情愿,艾丽丝还是允许杰克使用刺青用的电动器具。对这个男孩来说,那玩意儿像是一把手枪,不过它发出的声音更像是牙医的钻头,每分钟可以刺戳两千次以上。

杰克和艾丽丝来到哥本哈根后,杰克只能用电动器具在橙子或柚子上刺戳,在比目鱼(“阿伯丁比尔”告诉艾丽丝新鲜比目鱼的质感最接近人类皮肤)上练习的次数仅有一次,因为他妈妈说新鲜的鱼很贵。可“万人迷拉尔斯”让杰克直接在他身上练习。

拉尔斯·马德森比杰克的母亲稍微年轻些,他作为学徒的手艺就生疏多了,也许这就是他对杰克这么慷慨的原因吧。当“刺青奥勒”看过艾丽丝的手艺后,可怜的拉尔斯就只被允许做上色的工作了。除了偶尔的例外,奥勒和艾丽丝只让拉尔斯在他们画好的轮廓线内上色,但“万人迷拉尔斯”却让杰克在他身上刺轮廓线。

拉尔斯让一个四岁大的孩子这么做,是一个大胆甚至鲁莽的决定。但幸好杰克只能在马德森脚踝的区域练习。某个“刮痕师”(糟糕的刺青师)在那里刻了他两任前女友的名字,而现在这成了拉尔斯爱情生活的阻碍——至少他相信如此。杰克接受了把他两任前女友的名字遮住的任务。

事实上,有两成的刺青都是为了遮盖而做。世界上有一半要除去的刺青都和人名有关。“万人迷马德森”一头金发,有一双蓝色的眼睛,微笑时会露出很大的齿缝,还因为一次斗殴导致鼻子歪斜。他的一只脚踝处刺着一根绿色的荆棘枝,一颗颗红心在上面含苞待放,好像是一株玫瑰因为“私通”开出了红心而非花朵。他另外一只脚踝则被黑色链条的刺青环绕着。荆棘枝缠绕的名字是克斯滕(Kirsten),而和链条连在一起的名字是埃利丝(Elise)。

刺青器具在杰克的小手中震动着。第一次在真人皮肤上进行刺戳,小男孩一定用力过猛了。如果顾客没有喝醉,正常情况下是不会流血的,马德森只是多喝了几杯咖啡而已。针头不应该导致流血。考虑到其刺穿皮肤的深度只有约0.4毫米,最深也不超过0.8毫米。显然,杰克在可怜的拉尔斯身上用力过猛了。“万人迷”对此倒是颇显风度,但随着墨汁的喷洒和鲜血的喷溅,已经到了必须要清理一下的地步了。马德森不仅在流血,他涂抹着凡士林的皮肤在闪闪发光。

拉尔斯毫无怨言,不仅说明他年轻不怕疼痛。他一定对艾丽丝产生了迷恋,所以试图牺牲自己的脚踝来赢得她的垂青。

艾丽丝当时只有二十岁出头,而拉尔斯还未满二十。在他们这个年纪,几乎任何差别都会被不必要地放大。此外,马德森的胡须也没起到好的作用。他那一小撮山羊胡与其说是胡须,不如说是剃须时的失误,让他增加了一种不必要的傲慢。

马德森家以卖鱼为生。(是卖真的鱼,不是做鱼的刺青。)“万人迷拉尔斯”不愿意加入这个行当。也许他在刺青方面的才华有限,但通过从事刺青这个行业,拉尔斯·马德森找到了一种从他的家庭和卖鱼生意中独立出来的方法。他每次都用新鲜榨取的柠檬汁来洗头发。和克斯滕与埃利丝这两位前女友“死守”他脚踝的情况一样,拉尔斯相信他们家族生意的鱼腥味已经渗透到了自己的发根。“刺青奥勒”仔细检查了杰克遮盖克斯滕(被长着红心的荆棘枝缠绕的那个名字)的完成情况后宣布,即使让德国汉堡著名的刺青大师赫伯特·霍夫曼来做,也不可能做得更好了。(虽然得到了如此高的赞誉,但杰克确实也让拉尔斯·马德森血流不止。)

艾丽丝用叶子和莓果的图案来遮盖字母。她告诉杰克,你可以根据每个字母的外形来构建一片叶子或是一颗莓果,偶尔也可能是一片花瓣。某些字母的外形更加圆滑,可以利用圆滑的部分来构建莓果,而带尖角的字母更适合刺成叶子。花瓣在两种情况下都适用。

要遮住克斯滕(Kirsten)这个名字更需要的是叶子,也许还要用到花瓣,但可能性不大。这样处理后,新的刺青与原有的红心和荆棘在拉尔斯的左脚踝处构成了一把乱七八糟的花束。看上去像是许多小动物被宰杀后,它们的心脏散落在一座杂乱的园子里。

杰克对遮住埃利丝(Elise)有了更高的期许,但无论是叶子还是莓果,与原有的黑色链条都反差太大。此外,用任何植物图案来改造字母“E”都不容易。

四岁的杰克选择冬青树枝的图案来进行第二次在真人皮肤上的尝试。杰克一眼就看中了冬青那锋利的绿叶与亮红色莓果的搭配,认为这组反差强烈的组合是改造像埃利丝这种短小名字的理想之选。不过,最后的效果让人想到损毁的圣诞装饰,被人恶搞似的系在了链条篱笆上。

尽管如此,“刺青奥勒”评价说连英国布里斯托的刺青大师莱斯·斯丘思也会嫉妒杰克的作品的。这真的是非常高的评价了。奥勒做出的更高评价是类似“阿伯丁比尔”会从坟墓里坐起来这类话,但奥勒明白艾丽丝对于这种把父亲和坟墓联系在一起的措辞很敏感。

艾丽丝没有机会回去将父亲的骨灰通过栅栏撒在南利斯教区教堂的墓地里了。她父亲早已托付一个渔民把他的骨灰撒进了北海。奥勒只有一次提到了“阿伯丁比尔”的去世,说他是喝酒喝死的,这件悲剧整个北海地区的刺青师都知道。

是因为他女儿使他蒙羞——跑去哈利法克斯,又生下了私生子——让他开始酗酒的吗?还是说“阿伯丁比尔”以前就是个酒鬼?也许他又遇到了一个诸事不顺的周末,但这次他女儿的离开让问题更加严重了。“女儿艾丽丝”从来不说这件事。“刺青奥勒”也不再提起这个话题。杰克·伯恩斯的成长过程中充满了有关这件事的各种传言和小道消息,而在新港17号的这段时间里,他接触到不少道听途说的消息。

四岁的杰克只能让他妈妈来给“万人迷”进行脚踝的清洗和包扎了。通常而言,刺青的伤口会自行愈合。只要包扎几个小时,然后用水和不带香味的肥皂洗净即可。千万别让伤口浸水,但可以涂抹润肤霜。奥勒告诉杰克,身上刚做好刺青后的感觉就像被晒伤了一样。

虽然从美学角度看,这个四岁男孩的作品是失败的,但那两个名字确实被成功地遮住了。至于“万人迷马德森”又在他的脚踝上刺了一圈像是人体器官模样的图案(“刺青奥勒”称之为“反圣诞的政治宣传”),那就是后话了。

可怜的拉尔斯。虽然奥勒给他起了绰号“万人迷”,但似乎事实恰好相反。杰克从未见过他和女孩在一起或是听他说起哪个女孩。杰克自然也没见过克斯滕或埃利丝(只见过她们的名字),虽然她们的名字是他亲手用刺青器具遮盖掉的。

与其他四岁的儿童一样,杰克·伯恩斯并不太在意成年人之间的交谈。虽然这个孩子对线性时间的理解也许相当于十一岁的儿童,但他对父亲那些事情的理解完全来自同母亲的私密谈话,而不是通过偶然听到艾丽丝与其他成年人的聊天得知的。即使听到了妈妈与别人的聊天,杰克也经常会走神。在倾听上,他完全没有达到十一岁儿童的水平。“刺青奥勒”给威廉·伯恩斯做过刺青,虽然刺的音符不需要上色,但连“万人迷拉尔斯”都记住了他。威廉身上的刺青都是黑色的,显然,只需要勾勒轮廓这个步骤。“有关他的一切都是‘黑’的。”奥勒说道。

杰克对这句话的理解仅限于他父亲全身上下穿着黑衣服。当然,前提是这孩子听见了这句话。(考虑到奥勒对“女儿艾丽丝”的青睐,这里的“黑”可能是指威廉的不忠。)

至于奥勒给杰克爸爸起的绰号,这个孩子倒是无误地听见奥勒称威廉“音乐小子”。

奥勒在威廉的右肩上刺了巴赫圣诞音乐的曲谱,铺展开的刺青像是从旗子上撕下来的一块。艾丽丝猜测,不是巴赫的《圣诞清唱剧》就是《圣诞赞美诗的卡农变奏曲》。她知道不少威廉喜欢弹奏的曲目。而在他后腰(在那个部位刺青尤其痛苦),奥勒刺了一段亨德尔的复杂长乐句。“还是圣诞音乐。”奥勒不屑地说。艾丽丝怀疑可能是亨德尔《弥赛亚》中圣诞部分的音乐。“刺青奥勒”对威廉身上的两个刺青评价很差。当然,它们不会出自“阿伯丁比尔”之手。(实际上,奥勒高度评价了“音乐小子”右大腿上的复活节赞美诗。)威廉左小腿部位似乎也刺了一段赞美诗的曲谱,看上去就像是一只仅剩下袜筒的袜子。这块刺青图案的曲谱里有唱词。“万人迷马德森”见到这块刺青时非常惊奇,甚至记住了一句唱词,就是在圣公会里被广为诵唱的那句:“愿主灵气吹我,赐我生命。”

艾丽丝知道这首赞美诗。与其说是赞美诗,不如说它更像一首圣咏,只不过简单地把祈祷文配上了旋律,但她还是称其为赞美诗。(她还给杰克唱过这首,威廉和她一起排练过。)因为奥勒和拉尔斯对那块刺青的高度赞美,艾丽丝推测其一定是出自查理·斯诺或“水手杰克”之手。她这两位老友曾经向她巨细靡遗地描述过他们在哈利法克斯给威廉做的刺青。

对于“刺青奥勒”批评的那两块差劲的刺青,拉尔斯倒是没有那么苛刻,但“万人迷”也承认其中的轮廓线手艺差了些。威廉的左髋部刺了很多曲谱,其刺青师没能预计到威廉弯腰时会把一些音符碾成一团。

从仅有的描述中,艾丽丝断定那是多伦多那位“海滩拾荒者比尔”的作品。不过艾丽丝后来也承认,那块刺青也可能是“中国佬”计算失误造成的。另一个失误之处在于,一些音符刺在了右臂下方靠近腋下的位置,影响了视觉完整度,他们两人中任何一个人都可能犯这种错误。

从“刺青奥勒”和“万人迷马德森”的描述中,杰克和他妈妈对“音乐小子”身上的刺青增加情况有了详细的认识。他是个“墨水瘾君子”,唉,是个刺青收集癖,真让“阿伯丁比尔”给说中了。“那么有关他音乐方面的情况呢?”艾丽丝问道。“什么音乐方面的情况?”“刺青奥勒”反问。“他一定是在什么地方演奏管风琴,我猜他找了个差事。”艾丽丝说。

杰克·伯恩斯非常清楚地记得这句话说完后无人回答的沉默。他之所以这么确信,是因为“刺青奥勒”的店里从来就没有安静的时候。调到流行音乐电台的收音机一直开着。虽然有三台刺青机器在工作,但当他妈妈提到他爸爸去向的话题时,即使是四岁的杰克也能意识到这是她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刺青奥勒”当时正在刺他最拿手的裸女——一条美人鱼,但这次没有让艾丽丝反感的颠倒的眉毛了。接受刺青的顾客是位老水手,睡得安稳极了,也可能是死了。当奥勒刺美人鱼尾巴上的鳞片时,他竟然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所谓美人鱼的尾巴就是在女人的丰臀上加了一条鱼尾巴,艾丽丝挺反感这种画法的。)“万人迷马德森”也在忙碌。他正在一个瑞典人身上给奥勒的一条深海蛇怪上色。那条蛇怪应该是条海蟒,正紧紧地勒住一颗红心。

艾丽丝正在给自己的招牌图案“耶利哥玫瑰”进行收尾工作。这株美丽的“耶利哥玫瑰”占据了一个男孩心侧肋骨一半的区域。在艾丽丝看来,他太年轻了,不太可能知道“耶利哥玫瑰”是什么东西。四岁的杰克自然更不可能知道。向他解释何为耶利哥玫瑰的方法,就是告诉他,那是一种花中另有他物的玫瑰。“那是一种藏有奥秘的玫瑰。”他妈妈这样告诉他。

隐藏在玫瑰花瓣之下的,是另外一种“花”的花瓣。你可以从“耶利哥玫瑰”中分辨出类似阴道口的叶鞘,但前提是你得知道阴道口什么样。正如杰克在未来某一天会明白,越难分辨出叶鞘,说明刺青的水准越高。(在高水准的“耶利哥玫瑰”刺青中,当你找到叶鞘时,你会发现那株“耶利哥玫瑰”朝你盛开了。)

三台刺青机器发出的噪声相当大,而且那个被刺着“耶利哥玫瑰”的男孩已经放声大哭了好久了。艾丽丝早就警告过他,连肩膀都会感受到在肋间上刺青造成的痛感。

然而,当艾丽丝说“我猜他找了个差事”时,杰克还以为电路出了问题,甚至连吵闹的收音机都安静下来。

没有一句口令或任何信号,这三位刺青师到底是怎样同时停下来的呢?不管是怎么做到的,三台机器都停止了工作。墨汁停止了流动,疼痛也暂时止住了。那位睡得昏死过去的水手睁开了眼,盯着发红的前臂上未完成的美人鱼。胸口上蛇怪图案的上色还未完成,瑞典人向拉尔斯投去了询问的目光。那个大哭的男孩屏住了呼吸。“耶利哥玫瑰”完成了?他受的罪总算到头了?

再次响起的收音机打破了沉默。(虽然都是丹麦语,但杰克还是能听出播放的是圣诞颂歌。)因为没人回答,于是艾丽丝重复了一遍自己的话:“他一定是在什么地方演奏管风琴,我猜他找了个差事。”“他确实有过一个差事。”“刺青奥勒”说。

杰克注意到两人的话在时态上的差异,他怀疑他们这次又来晚了一步,不过也可能这个四岁的男孩误解了其中的意思。他感到很惊讶,因为他妈妈毫不掩饰自己的失望。她重新投入到刚才的工作中,将玫红色的阴道唇瓣隐藏在花瓣里。男孩又开始了呻吟,而那名耐心的老水手闭上了双眼。一直专注于上色的拉尔斯则小心翼翼,确保瑞典人心口上方那条勒紧红心的蛇怪的颜色呈现出应有的明暗变化。“刺青奥勒”店里的墙上挂满了模具和手绘图纸,行话叫作“速绘”。正当杰克盯着一堵挂满速绘的墙入迷时,奥勒又说起了有关他那位不知所踪的父亲的事情。(这时杰克已经走神了。)“他当时在星堡教堂演奏管风琴,不过请注意,他并不是首席。”奥勒说道。“我想他该是助理管风琴师。”艾丽丝小心地说。“更像是学生之类的。”拉尔斯解释道。“没错,但他琴艺很不错。我承认自己没有听过他演奏,但我听说他是个水平很高的管风琴师。”“刺青奥勒”说。“还是个万人迷,我们听说……”拉尔斯也打开了话匣子。“别当着杰克的面讲。”艾丽丝示意他。

吸引了杰克注意力的那些速绘被大人们叫作“男人的祸根”。速绘的图案都是让男人沉沦而把自己推向毁灭的祸端——赌博、酗酒还有女人。他最喜欢的一幅图案是一个盛着一只乳房的鸡尾酒杯,只有看起来像橄榄的乳头露出酒液;还有一幅也与之类似,不过乳房换成了女人的光屁股。在这两幅速绘中,一对骰子像冰块似的漂浮在酒杯中。

杰克的妈妈也设计了一幅有趣的“男人的祸根”,但与其他的略有不同。在她的速绘中,一个赤裸的女人(当然只是背影)正喝着手里的半瓶酒,她的另一只手里是一只骰子。“所以他在星堡教堂遇到了麻烦?”艾丽丝问道。“万人迷马德森”羡慕地点了点头。“别当着杰克的面讲。”“刺青奥勒”说。“我知道是什么麻烦。”艾丽丝回答。“这次不是和一个唱诗班女孩,是和一个教民。”奥勒主动开口道。“是个军人的年轻妻子。”“万人迷拉尔斯”说。杰克一定理解错了这句话,他张大嘴巴盯着鸡尾酒杯中的乳头,呆若木鸡,好像在看电视。他没注意到艾丽丝瞪了拉尔斯一眼,示意他“别当着杰克的面讲”。“那么他离开这里了?”艾丽丝问道。“你得问教堂。”奥勒回答。“我猜你也没听说他去了哪里。”艾丽丝说。“我听说他去了瑞典斯德哥尔摩。”奥勒回答。

拉尔斯总算完成了瑞典人身上那条蛇怪的上色。“他在斯德哥尔摩可没办法找人做出像样的刺青。瑞典人都到哥本哈根来刺青,”拉尔斯迅速地看了瑞典人一眼,“我说得不对吗?”

那个瑞典人立刻拉起了他左腿的裤筒。“这个刺青就是我在斯德哥尔摩做的。”他说。

他小腿上的刺青相当不错,好到让人以为是出自“刺青奥勒”或“女儿艾丽丝”之手。一把带有金绿色华丽手柄的匕首刺穿了一朵玫瑰,玫瑰的两片花瓣和匕首的刀柄边缘是橙色的,一条金绿相间的蛇缠绕着匕首和玫瑰。(显然,这个瑞典人很喜欢蛇。)

杰克可以从他妈妈的表情看出,她很欣赏这幅刺青轮廓线的工艺。甚至连“刺青奥勒”也觉得这个刺青很不错。“万人迷马德森”更是羡慕得无言以对,也许他正想着自己未来只能回到家中继承卖鱼的买卖了。“是‘森林医生’做的。”那个瑞典人说。“他在哪家店?”奥勒问。“我都不知道斯德哥尔摩还有家刺青店!”拉尔斯说。“他在自己家里干活。”瑞典人如实回答。

杰克知道斯德哥尔摩并不在他们的行程中,他妈妈的城市名单中根本没有这座城市。

艾丽丝正小心翼翼地给男孩刺痛的肋部缠上绷带。男孩之所以想在肋骨部位刺一朵“耶利哥玫瑰”,是因为当他呼吸时,身上的花瓣会动起来。“向我保证,不要让你妈妈看到你身上的刺青。如果让她看到,别告诉她这是什么。尽量别让她盯着看太久。”艾丽丝对男孩说。“我保证。”男孩回答。

那位老水手正来回弯曲着自己的前臂,肌肉运动时的收缩搏动让还没有上色的美人鱼的尾巴看起来像是在蠕动。

那会儿已经快到圣诞节了,刺青店生意火爆。但威廉已经离开哥本哈根逃往斯德哥尔摩或其他地方的消息根本无助于提振艾丽丝和杰克的假日心情。

他们离开新港的刺青店时才下午四五点,但天早就黑了。不管当时是几点钟,新港所有的餐馆都已经开始准备晚餐。杰克和艾丽丝现在已经能通过气味辨别出食物了:兔肉、鹿腿、野鸭、烤多宝鱼、串烤三文鱼,还有细嫩的小牛排。他们能嗅出以野味酱汁调味的烩水果,而丹麦乳酪的浓烈气味足以穿透冬天紧闭的门窗飘散到大街上。

他们一直把停泊在运河边上的船只看作好运的兆头。也许是因为临近圣诞节了,他们居住的英格兰酒店旁边的广场上,一座雕塑上方的拱门被装饰得灯火通明。这座拱门似乎也在持久不渝地保护着他们。英格兰酒店则装饰着亮着彩灯的圣诞花环。

在前往住处的途中,杰克和他妈妈经常停下来喝一杯圣诞啤酒。啤酒颜色浓深,味道香甜,但酒精度数有些高,于是艾丽丝给杰克的那份中兑了水。

艾丽丝在“刺青奥勒”店里的一位顾客是个银行家,在自己的背部和胸前刺了各种面值的外国货币。他告诉她,圣诞啤酒对儿童有益,可以防止孩子做噩梦。杰克必须承认,自从他开始喝圣诞啤酒,就发现这位银行家给出的疗法还挺有效的。他这段时间以来一个噩梦都没做过,或者说他根本不记得自己做了什么梦。

杰克在梦里十分想念洛蒂,想念她毫无保留拥抱着自己,想念他们一起屏住呼吸、胸贴着胸感受着彼此的心跳。在英格兰酒店的一天夜里,杰克也想这样抱着他妈妈。艾丽丝对这个憋气的游戏一直很不耐烦。杰克感受着她的心跳,似乎比洛蒂的慢些,也更稳健。“你一定要活下去,妈妈。”他对艾丽丝说。“呃,我不是活得好好的吗?你也一定要活下去,小杰克——至少我刚刚看到你时,你还活着。”艾丽丝说道,她口吻中的不耐烦已经比杰克要她做这个游戏时更加明显了。

还没等杰克明白她的话,艾丽丝已经挣脱了杰克的拥抱。

第二天,在太阳升起之前(哥本哈根每年的那个时节,太阳升起都是八点以后了),杰克的妈妈领着他来到了星堡。人们惯称的“卡斯特雷特城堡”,是一座历史上著名的军事要塞。里面除了有士兵的营房,还有指挥官的住宅以及教堂,威廉·伯恩斯就在星堡教堂演奏过。

世界上会有不喜欢军事要塞的男孩子吗?他妈妈竟然带着他来到了一座真正的军事要塞,这可让杰克兴奋至极!当艾丽丝让他自己一个人去玩时,杰克从来没有这么心甘情愿过。“我有一些私事需要和管风琴师谈一谈。”她是这么说的。

杰克跑出了教堂。他最先发现的是监狱。一条监狱过道紧挨着教堂后面的墙壁,墙壁上凿有小孔,可以让犯人在不被看到的情况下听见教堂的礼拜仪式。杰克很失望,他并没有见到犯人,只看到空空的牢房。

管风琴师名叫安克尔·拉斯姆森,一个典型的丹麦名字。按照艾丽丝的说法,这位管风琴师彬彬有礼,很乐意把自己知道的告诉艾丽丝。杰克后来发现管风琴师身着军装,这让他感到奇怪。他妈妈解释说,在军事要塞的教堂里看到军人身份的管风琴师很正常。

威廉短暂地担任拉斯姆森的学徒期间,学习了巴赫的几首奏鸣曲、《b小调前奏曲与赋格》和《键盘练习曲之三》的演奏,而且达到了精通的地步。(令杰克印象深刻的是,他妈妈竟然记得威廉学习的几首作品的德语名称。)威廉演奏法国作曲家库普兰的《修道院弥撒曲》也很得心应手。艾丽丝之前推测,威廉选择了亨德尔《弥赛亚》圣诞部分的音乐做刺青,事实证明她是正确的。

至于那名被勾引的教民——一位军人的年轻妻子的情况,杰克的母亲并没有对他提及多少,只够让杰克猜到他父亲并不是因为演奏出错而离开星堡教堂的。

厌倦了监狱,杰克走了出来。外面冷得滴水成冰,日光透着灰色,让天空更加暗淡了。杰克兴奋地看着士兵们列队行进,他并没有走近,反而走开去看护城河了。

要塞护城河又被称为“河沟”。在一个四岁男童眼中,护城河更像是一座池塘或小湖。让杰克大为惊奇的是,护城河的水面结冰了。“刺青奥勒”店里的大人告诉过他,新港运河很少结冰,而波罗的海几乎从不结冰。除了个别极端寒冷的日子,海水是不会结冰的。那么护城河里的冰又是怎么回事呢?因为护城河里的是淡水,但杰克不懂这些,他只知道护城河结冰了。

对一个四岁的孩子来说,没有什么比那深不见底的黑色冰面更具诱惑。而这个四岁孩童又是怎样知道河水都冻住了呢?因为他看到几只海鸥和鸭子在冰面上行走,而且看上去没有丝毫担心。保险起见,杰克找了块小石头扔向冰面。那块石头从冰面弹起后滑走了。那几只海鸥受到惊吓而飞走,鸭子奔向那块石头,以为是块面包,然后便大摇大摆地走开了。海鸥重新回到了冰面上。很快,那些鸭子坐了下来,像是围坐在一起开会,几只海鸥则轻蔑地绕着鸭子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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