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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12 02: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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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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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经济论文集

休谟经济论文集试读:

内容提要

休谟(David Hume 、1711年4月26日—1776年8月25日),18世纪英国哲学家,历史学家,经济学家。他被视为是苏格兰启蒙运动以及西方哲学历史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虽然现代对于休谟的著作研究聚焦于其哲学思想上,他最先是以历史学家的身份成名。他所著的《英格兰史》一书在当时成为英格兰历史学界的基础著作长达60至70年。

简评休谟的经济理论

胡企林

大卫。休谟(1711—1776)是英国哲学家、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产生时期的代表人物之一。马克思说:“在1691到1752年这段时期,……这个出现了很多杰出思想家的时期,对研究政治经济学的逐渐产生来说是最重要的时期。”1752年就是休谟出版《政治论丛》的年份。这部著作收录的一系列经济论文,如《

论商业

》、《论货币》、《

论利息

》、《

论贸易平衡

》、《

论贸易的猜忌

》等等在一定程度上考察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内部联系,论证了“资本的理论,即现代社会结构的理论”。

休谟的经济理论的哲学基础是人性沦。休谟宣称,他的人性论是“一切科学唯一稳固的基础”(《人性论》引言),一切科学都在某种程度上依靠“人的科学”,各门具体科学只是研究“人性”的某一方面。经济理论自然也不例外。休谟认为,“自私”和,“贪欲”是人的本性,人们的欲望是劳动的唯一动机。一个人的劳动满足不了自己的多种欲望,这就引起了交换。人类的欲望超过了自然界的“稀少的供应”,这就导致了私人占有制度的产生。休谟把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和私人占有制度都归结为人类自然本性的结果,认为追求私利只要不威胁“公益”就不必加以限制。只是为了不使“自私”和“贪欲”同“公益”发生冲突,才有必要把私人利益的追求限制在对私人占有不构成威胁的范围之内。休谟的这种观点,无疑地反映了十八世纪发展成为资产阶级的中等市民的经济要求。

休谟撰写上述经济论文,是出于他所处的时代的需要,主要是反对重商主义的需要。按照美国学者雅各布·瓦伊纳在《亚当·斯密传》一书指南中的表述,大约在1748年至1758年间,当时的英、德等国学者以通信的方式开展了一场讨论,第一次提出是否有这样的“自然的”过程,在这种过程中,国际经济会自然而然地保持平衡,如果平衡被打乱,不需要政府的广泛或有步骤的干预即可自行恢复;如果有这样的“自然的”过程,它又是如何起作用的。休谟参加了这场讨论,这些经济论文就是他参与讨论的副产品。这场讨论实际上就是反对重商主义的论战。当时英国正处于工场手工业的鼎盛时期,产业革命即将发生,英国工业资本的发展已经超过了商业资本,资本主义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对外扩张的需要迫切要求克服重商主义体系的束缚,大力开展自由贸易。休谟的经济理论和政策主张适应了这种需要。

贯串于休谟的这些经济论文中的,是他的货币数量论。这种理论虽然是不科学的,但当时在实践上却具有反对重商主义的进步意义。

货币数量论并非创始于休漠。早在1S69年,法国学者让·博丹就在《对马莱斯特罗伊的谬沦的答复》一书中明确地把商品价格同货币数量联系了起来,用货币流通数量的变化来解释十六世纪西欧的价格波动。在博丹之后、休滇之前的近两个世纪里,西欧各国的一些经济学家如已尔本、洛克等人对这个理论作了进一步的发展。但是,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休漠是十八世纪这一理论的最重要的代表人物”。尽管他的某些观点沿袭了他的同时代人范德林特在《货币万能》一书中的表述,他的货币数量论仍然具有一定的特色。在本书中,他从各个方面对这个理论作了系统的论述,并由此出发提出了许多重要的理论观点。

付漠认为:“一切东西的价格取决于商品与货币之间的比例,任何一方的重大变化都能引起同样的结果——价格的起伏。看来这是不言自明的原理。商品增加,价钱就便宜;货币增加,商品就涨价,反之,商品减少或货币减少也都具有相反的倾向。”(本书第36页)但是,商品价格上升或下降的原因不在于商品或货币绝对数量的变动,而在于进入市场的商品或货币数量的变动。在休漠看来,容藏中的货币数量和下打算投入市场的产品对于商品价格的变动并没有什么影响。他说,“如果铸币锁在箱子里,对于价格来说它就好像消灭了一样;如果商品堆在仓库和谷仓里,结果也会相同”。(本书第36页)在这种情况下,货币和商品从不“相遇”,从而也“互不影响”。据此,他又说,“流通中的货币与市场上的商品之间的比例决定着物价的贵贱。”(本书第37页)实际上,在考察商品和货币之间的数量关系时,他的主要着眼点是货币数量的变动对商品价格的影响,或者说,货币数量对于商品价格的决定作用。他反复强调,“商品的价格总是与货币的数量成比例的”(本书第29页);“超出同劳动和商品的正常比例来增加货币,只能使商人和制造业主要出更高的价格去购买这些东西。”(本书第31页)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马克思将休谟的流通理论归结为以下三条原理:一、一国中商品的价格决定于国内存在的货币量;二、一国中流通着的货币代表国内现有的所有商品。按照代表即货币的数量增加的比例,每个代表所代表的被代表物就有多有少:三、如果商品增加,商品的价格就降低,或货币的价值就提高。如果货币增加,那末,相反地,商品的价格就提高,货币的价值就降低。

同早期的一些货币数量论者一样,休漠的货币数量论也建立在一种错误的假设上,即在进入流通过程以前商品没有价值,货币也没有价值,商品和货币二者只是在流通过程中形成一定的数量关系,即流通中的一堆商品和流通中的一堆货币相交换。休谟认为,货币不过是单纯的价值符号。他说,“十分明显,货币只是一种代表劳动和商品的象征,一种评价和估计劳动和商品的方法”,“一种交换的通用手段”(本书第32、37页)。在他看来,一定量的商品同一定量的货币只是在流通过程中相比较,它们才取得各自的价格或价值;他将货币的这种价值称为“主要是虚构的价值”。在休谟所处的时代,金属流通依然是流通的支配形式,因此他将金属货币理解为铸币,而将金属铸市理解为单纯的价值符号,并按照价值符号的流通规律认定商品价格决定于流通中的货币量,是很自然的。然而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休谟不了解,货币不仅仅是劳动和商品的代表,它同商品一样,本身也具有一定的内在价值,在金银作为金属货币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时,它们只有代表具有一定价值量的金量,才能成为价值符号,货币(商品也是一样)如果不先具有内在价值,就根本不能进入流通领域,在流通过程中它同商品相比较时表现的“价值”,只是它的相对价值。商品价格在一般情况下反映着商品价值和货币价值的关系,如果商品的价值和货币的价值都不变,则货币数量的增加决不会引起商品价格的提高,而只会使超出流通所必需的数量的那部分货币退出流通领域。休漠看不到这些,表明他丝毫不懂得价值,因而完全不了解贵金属作为价值尺度的职能。

货币数量论的错误还在于,它颠倒了货币流通与商品流通的关系,从而也曲解了货币流通量与商品价格的关系。休谟不了解,货币所以具有流通手段的职能,是因为货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表现着其他商品的价值。因此,货币作为流通手段,实际上只是商品本身的形式的运动。商品流通是货币流通的基础,货币流通实质上是商品流通的反映或表现。货币的不断运动服从于商品交换的需要,是为了实现各种商品的价格。这就在流通过程中形成了如下的规律:商品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首先取决于侍实现的商品价格总额,即流通中的商品量与商品价格水平的乘积,同时也取决于货币的流通速度。在使用金属货币的情况下,可以说,商品价格决定货币流通量。然而,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商品在流通中的运动不过是瞬息间的要素,而在流通中不息奔走却成为货币的职能。”商品流通的这种性质造成了一种假象,即虽然货币运动只是商品流通的表现,但是看起来商品流通反而只是货币运动的结果。休谟同其他的货币数量论者一样为这种假象所迷惑,不能正确理解货币流通与商品流通的关系,自然也就不可能摆正货币流通量与商品价格的关系。

从历史背景看,休漠提出他的货币数量论,是由于对美洲矿山发现以来随着金属货币量的增加而发生的商品价格的提高作了表面的、片面的考察。十六、十七世纪,由于美洲金银矿的发现以及开采金银矿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金银产量剧增,价值降低。十八世纪四十年代至六十年代,黄金平均产量比十八世纪头三十年增加一倍,比十七世纪增加两倍。价值大为降低的金银涌进欧洲,使得物价普遍高涨。这种情况使人们产生了错觉,似乎物价高涨是由于充当流通手段的金银愈益增多。休谟同样陷入了这种错觉。在研究商品价格和流通中的货币数量之间的关系时,他忽视了金银价值降低的事实,也没有注意掌握可靠的商品价格史资料,以及关于通货的膨胀和紧缩、贵金属的进口和出口等方面的统计材料。这样,他就只能根据特定历史时期的表面现象作出错误的论断。作为哲学家,休谟反对将片面观察到的事实说戍是一般原理,而作为货币理论家,他显然忘记了自己的这个观点。

休谟的货币数量论不同于范德林特的一点是,他从欧洲各国特别是法国的情况中看到,商品价格上涨虽然是金银增加的必然后果,但它不是紧跟着金银的增加而发生的,而是要在一段时间之后,即等到货币流通到全国各地、各行各业的人都感受到这种影响时才会出现。他认为,在这一期间,由于金银的增加,欧洲各国的工业部有发展。他说:“自从美洲发现了金银矿,不光矿主,连欧洲各国的生产情绪都普遍高涨;这种劲头的形成,除了别的原因,把它归之于金银的增加,是不过分的。”(本书第32页);“追溯货币在全体国民中流通的过程是很容易的,我们将看到:货币在提高劳动价格之前,必然首先刺激每个人的勤勉心。”(本书第33页)这就是说,贵金属的贬值要经历一个商品价格逐渐平衡的漫长过程,直到最后才影响劳动价格,即提高工资,在这种影响发生以前,必然首先刺激人们的“生产情绪”,也就是激励工业家和商人发展工商业的“勤勉心”,使他们在贵金属贬值过程中靠牺牲工人得到更多的利润。马克思肯定了休漠的这个“发现”的正确性,同时也指出,休谟将贵金属的任何增加都同它的贬值混为一谈(这是由于他不了解贵金属作为价值尺度的职能),因而不能深入地考虑这样的问题,即在货币材料的价值既定的情况下,贵金属货币数量的增加是否影响和怎样影响商品的价格。

休谟的货币数量论所具有的反对重商主义的进步意义,从他对于晚期重商主义的中心学说贸易差额论的批判中可以明已地看出。贸易差额沦者基于金银是一国真正的财富的观点,主张一国在对外贸易中采取各种政策措施使出口超过进口,获得顺差,以使更多的金银流入本国。在《论货币》、《论贸易平衡》等文中,付漠从自己的流通理论出发,研究了一国贸易平衡、货币数量和一般价格水平之间的关系,考察了货币和商品之间的数量关系发生变化的社会影响,批判了贸易差额论者的观点。他认为:

第一,“货币……只是人们约定用以便利商品交换的一种工具。它不是贸易机器上的齿轮,而是一种使齿轮的转动更加平滑自如的润滑油”(本书第29页);而“劳动产品的储备……乃是一切实力和财富的根本”(本书第34页),“臣民,只要拥有大量的商品,就是富裕幸福的;……与贵金属之多寡无关”(本书第35页)。从这里可以看到,他对于货币职能和财富内容的认识,远比贸易差额论者深刻。

第二,商品的价格总是与货币的数量成比例,因此,“如果我们单就一个国家来看,那未,用来计算或用来代表商品的铸币不论多少,都不会产生任何好的或坏的影响”(本书第32页):但是,“货币一多,百物腾贵,这是亦步亦趋、形影不离地伴随着老牌商业的一,种不利情况;而较穷的国家却可以在一切国外市场上,以低于较富国家的价格进行销售,从而限制了老牌商业在各国的活动范围。”(本书第30页)就是说,在一定条件下,一国物价上涨对国内和对对外贸易的影响不同,货币过乡不利于同外国的竞争,因而贸易差额论者单纯追逐货币是错误的。

第三,担心贸易会使金银大量外流,“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毫无根据的记忧。担心钱币会离开一个有人力有工业的国家,就象担心所有的泉温和江河会干涸一样。”(本书第53页)在所有的毗邻国家里,货币同商品、劳动、工业与技艺始终大体相称。货币的积聚只要超过其应有的水平就不可能不流动,一如任何一处水位升高,升高处的引力就会失去平衡,必须降低,直到取得平衡为止。货币量多了,物价就上涨,廉价商品就将由国外涌进,使货币流出。如果货币流出过多,商品价格因而低落,则将增强工业制品在国外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从而使货币回流,直到货币同商品、劳动、工业与技艺之间的比例恢复均衡为止。付漠这样表述他的这一观点:“假设英国全部货币的五分之四在一夜之间消失了,就货币量的情况来看,就同倒退到哈里王朝和爱德华王朝时期一样,那未结果又会怎么样呢?一同劳动和商品的价格不见得不会相应下降吧?各种物品的售价未必不会象在那两个王朝时期一样便宜吧?那时候还有哪个国家能在国外市场上同我们争夺呢?或者胆敢以同样的价格(这种价格会给我们提供足够的利润)来从事海运和销售工业品呢亨在这种情况下,弥补我们已失去的那些货币量并赶上所有毗邻国家的水平,准是用不了多久吧?一旦我们达到了这些目标,我们马上就丧失廉价劳动和商品的有利条件,我们的殷实宫足使货币的进一步流入停顿下来。”(本书第54页)因此,一国经济既不会长期保持贸易逆差,也不可能长期保持贸易顺差,由于货币数量和商品价格在国际贸易中的相互作用,贸易将自动地趋于平衡。贸易差额论者力求永远保持贸易顺差,是徒劳的。

作为古典经济学产生时期的代表人物之一,休漠自然也不免受到他所反对的重商主义的影响。例如,他在《论货币》一文中说:“一个货币在减少的国家确实要比当时货币虽不多却在上升的国家贫弱。”(本书第34页)什模的这一说法,带有明显的重商主义印记。但是,我们不能过高估计重商主义对休谟的影响,更不能同意现代西方经济学家关于休谟“还不失为一个重商主义者”的论断。

在批判贸易差额论的过程中,休谟展开了他的国际贸易理论,申述了自己的自由贸易主张。其基本内容为:

1.各国的才能、气候和土壤等自然条件不同,从而各国大都拥有根据本身的优势生产的主要产品,但任何同家的技艺和工业部不可能改进得那样精良,以致对他国无所需求。欲望的多样化使得人们总是向往获得一切尽善尽美的商品。这就为各国之间的交流通商提供了稳固的基础。

2.各国从进行商品交换发展到相互交换技术成果,将直接促进各国产业的发展。这是一种必然的趋势。

3.开展国际贸易,将发展各国之间的自由竞争,从而促使各国改进经营和技术,在本国生产出尽可能完美的商品。休谟说:“各国之间你追我赶的竞争……会使各自的工业蓬勃发展”(本书第71页)。

4.“国内工业的发展为对外贸易奠定了基础。当国内市场堆积着大批精致的商品时,总会有一部分商品可以出口牟利。”(本书第70页)因此,重要的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对外贸易出超,防止逆差,而是要保持人力,发展工业和技艺。

综上所述,休谟认为,通过国际贸易和自由竞争,各国之间的经济利益可以协调地发展。他说:“一般他说,任何一个国家的商业发展和财富增长,非但无损于、而且有助于所有邻国的商业发展和财富增长”(本书第69页)。

基于上述看法,休滇主张发展自由贸易,反对禁止货币输出和谷物出口,反对在贸易方面设置无数的障碍和关税,并认为人们出于“任何国家不牺牲毗邻各国就不能繁荣”的猜忌心理而强行限制对外贸易是错误的。然而,他提出:“不能把对外国商品征收的各种关税一律看作偏见或无用之举”(本书第67页)。他认为,凡属有利于扶植、发展国内产业的关税或保护措施,都是正当的、必要的。这表明,他的自由贸易理论不象范德林特那样勇敢和彻底。

休谟的货币数量论和以这一理论为依据提出的国际贸易理论,就其实质而言是为当时的英国统治世界服务的。十八世纪中叶,英国的资本主义不仅在工业上已经超过了西欧各国,而且在农业上也有了长足的进展。各部闩技艺的改进,分工的发展,成本的降低等等,大大提高了英国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能力,也进一步产生了扩展国外市场的需要。休谟的这些经济理论为反对宜商主义体系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工具,更为英国资本主义对外扩张的要求作了理论上的论证,因而受到了英国资产阶级的赞赏。但是,从客观上说,休谟的一些理论观点有利于发展资本主义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进一步扩大国际分工,促进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国际化,在国际范围内发展社会生产力。

当然,也应当看到,休谟着力渲染的只是国际贸易有利于贸易参加国的经济发展这一方面,至于资本主义发展程度高的国家在自由贸易中对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带来损害这一方面,休谟则矢口否认。

除上述问题以外,本书在《论利息》一章及其他地方着力论述了利息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他的表述越出了自己的货币数量论所限定的范围,同一些货币数量论者的见解相比也颇有进展。

继马西之后,休谟对洛克关于利息的观点提出了异议。洛克认为,正象地租率的高低是受土地量限制的一样,利息率的高低是受货币量限制的。这种看法混同了货币和借贷资本,将货币的供求状况当成了利息率高低的决定因素。休滇针锋相对地指出:“利息率并不取决于贵金属数量的多寡”,“想从一国所有的金银量的多寡中寻找利息率涨落的原因,实在是徒劳的。”(本书第42页)他着重论证了货币的价值对利息率的高低不发生影响。他说:“既然……金属货币基本上被当作代表物,那未不论其形状大小、数量多寡以及重量颜色如何,都下会使货币的真实价值或利息产生任何改变。同样的利息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着与本金相应的同样比例。假如你以百分之五的利率借给我那么些劳动和商品,你就会收回相应的劳动和商品,不论是以金市还是银市来代表,也不论是以磅或盎司来计算。”(本书第42页)换句话说,在利息和货币资本之间的比率已知的情况下,用货币表示的利息的价值和用货币表示的资本的价值会随货币价值的升降而升降,所以货币的价值不会影响利息率水平。在本书中,休漠还用一些实例有力地反驳了洛克的利息由流通中的货币量调节的观点。

休谟认识到,利息率的高低取决于借贷资本的供给和需求,尽管借贷资本是由货币代表的。他说:“商业的扩展产生官商,使货币所有者增加。商人有了大笔的资本,不管这些资本是由少量的铸币还是由大量的铸市代表,都必然要常常发生这种情况:当他们倦于经商,或者他们的后代不喜欢式没有才干经商的时候,有很大一部分资本就自然地寻求一个常年的可靠的收入。供应多了就使价格降低,使放债人接受低利息。”(本书第47页)如果没有商业将钱币聚集成大宗的资金,而地主的挥霍浪费又产生着持久的借贷需求,则在这样的国家,借贷者与放债人之间的比例必然严重失调,利息率也就会相应提高。这些话的意思很清楚:借贷资本供应过多将使利息卒下降,供不应求则将使利息率上升。我们知道,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利息率是利息量同贷出的货币资本之间的比率,在利润率不变的情况下,它的高低以借贷资本的供求关系为转移。显然,休谟以粗俗的形式说出了这一点。

休漠没有将借贷资本的供求状况当作决定利息率高低的唯一因素。他将利息同利润联系起来研究,认为二者密切相关。他说,在可以得到高利息的地方,没有人会以低利润为满足,而在可以得到高利润的地方,也没有人会以低利息为满足。具体地说,高利息的原因除了借贷需求大和满足这种需求的财富少这两点以外,还在于经商的利润高,低利息的原因则除了借贷需求小和满足这种需求的财富多这两点以外,还在于经商的利润低。这就是说,利润率的高低影响着利息卒的涨落。这表明,休漠同马西一样看出了利息取决于利润。他也将利润看作利息的基础,将利息看作利润的派生形式。

在配第、诺思、洛克等人那里,由于他们所处的时代资本主义发展程度较低,他们往往将地租看作剩余价值的正常形式,将利息当作派生形式从地租引出,并将利息同地租并列以论证利息的合理性。马克思曾指出,这是资本起来反抗土地所有权的最初形式。土地所有者注意到,利息下降,土地的价格就上升;在地租量已定时,土地价格的升降就同利息率的高低戍反比。因此,他们要求国家对利息作强制性的调整,即用法律来压低利息。配第、诺思、洛克等人维护高利贷者而反对土地所有者,他们提倡利息自由,实际上是主张高利息,这在当时是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因为高利贷,即土地所有者的一部分收入转入高利贷者手中,是资本积累的主要手段之一。随着工场手工业的蓬勃发展,借贷资本或生息资本日益从属于产业资本,利息不是从地租派生出来,而是从利润派生出来的事实逐步明显地表现出来。然而,在休漠生活的年代流行的观念依然是:借贷资本或生息资本不是从产业资本这一资本主义关系的基本形式派生的,利息也不是利润的一部分,它们都是作为独立形式存在的。而产业资本的利益则要求借贷资本或生息资本完全从属于自己,将它转化为自己派生的或特殊的职能,并将利息限定为利润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说明利息是利润的一部分,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马克思明确肯定了这一点,他指出:“直到十八世纪中叶,利息只是总利润的一部分这个事实,才(被马西,在他之后又被休谟)发现,而且竟然需要有这样一种发现。”为了维护产业资本的利益,休漠还主张低利息,他说:“低利息是说明一个国家繁荣状况的最可靠的标志”(本书第41页),并反复论证了低利息与工业发展的关系。这种主张对于促进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显然也具有积极作用。

关于利润率与利息率高低的原因,休漠的如下观点也值得重视。他认为,高利润和高利息“正是商业和工业不够发达、而不是缺乏金银的充分证明”,低利润和低利息则“是由于工商业的发展、而不是金银量的增加所促成的”(本书第43页)。在对此作具体论证的时候,他侧重于用资本积累和竞争来说明利润率下降的必然性。这表明,他已经看到,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会导致利润卒的下降,从而导致利息率的下降。

但是,对于利息是利润的一部分的观点,休谟的态度不如马西坚决和明确。有时休谟又认为,利润和利息虽然相互有关,但是二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他说:研究低利息和低利润这两种情况中,究竟哪一个是原因,哪一个是结果,是没有用处的。两者都是从大大扩展了的商业中产生的,并且彼此促进……大大扩展了的商业产生大量资本,因此,它既降低利息又降低利润;每当它降低利息的时候,总有利润的相应降低来促进它,反之也是一样。(本书第48页)这种说法显然离开了利息率由利润卒决定或调节的观点。

在本书若干地方,休漠隐约地提到了“商业利润”或利润的源泉问题。例如,他说:“制造商们不断辗转迁徙,……只要哪里有廉价的食物和劳动力,他们就飞向哪里”(本书第30页);“在……交易事务中,会有相当一部分商品和劳动(农产品)归商人所有,这是他们应得的报酬,是必要而且合理的”(本书第45页)。从这里可以看到,他已经意识到利润同劳动者的劳动、劳动价格有关。但是,总的说来,他很少谈到这个问题。因此,尽管他很早注意到利润这一经济范畴并对它进行了一些分析,他在剩余价值理论上仍未能有较大的建树。

对于赋税问题,休漠在《

论赋税

》一章中也有所论列。十八世纪内,英国人民一直在激烈反对罗伯特·沃尔波尔推行了多年的间接税制度,因为它只是有利于土地所有者和富人,而对广大劳动者则是沉重的负担。休漠完全站在土地所有者和富人一边,力图维护这个制度。他提出,对黎民百姓的消费品征税,在征收得当的情况下,可以使人们克制物欲,崇尚节俭,养成勤劳的习惯,并迫使穷人提高生产积极性,完戍更多的工作,以保持原先的生活水平;只是在下述情况下,消费税才算征收失当,即:“如果工匠不能以更加勤勉和节俭而又不提高劳动价格的方法,来交纳消费税,那末它们实际上应该说是很重的,是很丁合理的。”(本书第76页)他更明确地说,用节衣缩食、增加劳动这两种“开源节流”的办法使工匠得以交纳税金,“同提高工匠工资的办法相比,是较便可行、十分自然的”(本书第76页)。他反对减少制造商的利润以减轻劳动者的负担,也反对将这种税负转嫁给商人和地主。在当时,间接税既是英国辉格党寡头统治的重要财源,又是资本加速积累的方便措施,休漠作为辉格党寡头统治的热烈拥护者和资本主义社会的既得利益昔,称颂这个制度的确是“十分自然的”,然而如此赤裸裸地反对劳动吉的利益,在古典经济学家中却是罕见的。

无论如何,“休谟在政治经济学领域中也还是一位值得尊重的人物,(马克思语)。对于休漠在古典政治经济学产生过程中所处的重要地位,恩格斯也作了肯定的评价。休漠的经济论著对于当时英国的知识界曾经发生广泛的影响,坎南在整理出版斯密在格拉斯哥大学的讲稿时曾说,斯密写这些讲稿时大量利用了休谟的经济论文。马克思在批判继承古典政治经济学、创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过程中,对于休谟的经济理论给予了应有的注意。他从休谟论利息的著述中作了大量的摘录,井在撰述自己的利息理论时加以利用,可见休谟的利息理论对于马克思的利息理论的创立起过一定的作用。再就货币理论而言,马克思的货币理论是以劳动价值理论为基础的”第一个详尽无遗的货币理论。对马克思来说,批判资产阶级货币理论的过程和制定自己的货币理论的过程,是一个统一的研究过程。要透彻地弄清楚货币的起源、本质和职能,要科学地揭示出金属货币流通规律和纸币流通规律,就必须对已经成为科学研究的障碍的包括货币数量论在内的资产阶级货币理论进行批判,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标志着马克思货币理沦完成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对付漠货币数量论的评述费了那么多的笔墨。就这个意义来说,批判休谟货币理论的过程,从一个方面促进了马克思货币理论制定过程的完成。

在现代西方经济学家们致力于“复兴”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热潮中,休漠的经济理论也受到了他们的重视。一些人利用休谟的货币数量论进一步论证现代货币数量论,一些人则利用休谟的国际贸易理论来“充实”和“发展”国际经济学,论证资本帝国主义对外扩张的经济贸易政策。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有的学者也在对休谟的经济理论进行比较深入的探讨(例如对于休漠的《人性论》和《政治论文集》中的一些经济论文之间的思想联系的研究),提出了若千值得注意的见解。

因此,无论从深入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角度,还是从了解当代西方经济学的发展动向的角度看,认真研究休谟的经济理论,都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论商业

人类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才智短浅难窥玄奥的庸人,一类是出神入化超然物外的大智。大智固然凤毛麟角,为世所罕见,不过我以为,他们的作用极大,他们的价值十分宝贵。至少,他们对问题能提供启发性的看法,或者反面意见。尽管他们本人也许无力作深入的研究,却为后人提供了研究这些问题从而获得重大发现的机会,只要后人的思路更缜密、方法更精确的话。要不然,退一万步说,他们至少是妙语惊人、不落俗套,即使理解他们的所述要花一番推敲琢磨,人们也还是乐意听一些新奇不俗的议论。如果一位作者只能提供一些人们在任何一家咖啡馆里酒后茶余都能听到的老生常谈,那么这样的作者实无可取之处。

才情浅薄的人,总是惯于诋毁象大智那样具有真知的见的人物,乃至玄学家以及成一家言者;对于任何为他们那贫乏不开窍的头脑所不能理解的新东西,从来不会给予公正的评价。我以为,一种独具创见的一家之言,往往提供了一种有力的根据来推定谬误;而凡是令人信服的推理总是极其自然、毫无矫饰做作之态的。不过,一个人在考虑如何处理某一具体问题,或者在政治,贸易、经济以及仕何人生大计等方面制订计划方案时,决不可能使他的根据总是那么尽善尽美,也不可能对种种可能的后果作过分深远周详的考虑。使他的推理不能成立,或者出现一种为他始料所不及的局面,这一类事情是不可避免地会发生的。但是,只要是对问题作概括性的推理,我们就有充分的理由断言:这种推理,即便是正确的,也永远无法做到尽善尽美的地步;同样,还可以断言:庸才与天才的分水岭,主要就在于他们研究问题时所依据的这些原理究竟是肤浅的,还是深刻的。概括推理之所以显得复杂就在于其概括性,要在千头万绪纷纭繁复的具体问题中,把大多数人一致公认的普遍情况同其他枝节情况区分开来,或者说,去芜存真,概括提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也决非易事。在他们看来,每个判断和结论都是特定的。他们既不能把自己的视野扩大到那些包罗万象的命题,也不能用某一原理提纲挚领地概括全部知识。他们一看到这种无限广阔的景象,便眼花缭乱、迷惘失措,而那些从中得出的结论,哪怕说理再明白透彻,似乎也变得扑朔迷离、晦涩难解了。但是可以肯定:普遍性原理,不论看起来有多么错综复杂,只要立论精当,言之成理,必然在事物发展的总趋势中始终流传不衰,然而在个别场合下不起作用也是可能的;而密切关注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正是哲学家的天职。在这里不妨进一步说,这也是政治家的天职,尤其是在英国的内政治理方面,公众福利——这本是,或者说应该是政治家的宗旨一一取决于大批事业的协同配合;而不象外国政局那样,取决于偶然的机遇,乃至极少数人的任性妄为。这样,就形成了具体思考与概括推理之间的区别,从而使微言大义、巧妙发挥更适合于概括推理。

在下文就商业、货币、利息、贸易平衡等问题进行探讨之前,先作这一番引言,我以为很有必要;因为在这些讨论中,说不定会出现某种自出机纾的原理,而这样的原理用来讨论这样鄙俗的题目,未免有点儿过于精微玄妙。这些原理,设有谬误,任凭抛弃。不过,谁也不应该只因这些原理不同寻常而对之抱有成见。

一般公认,国家的昌盛,黎民百姓的幸福,都同商业有着密切难分的关系,尽管就某些方面而言,也可以认为彼此之间并无制约互赖的关系。而且,只要私人经商和私有财产得到社会权力机构的较大保障,社会本身就会随着私人商业的繁荣发达而相应强盛起来。这一准则一般他说是正确的,然而我不禁想到:这一准则完全可以容许有例外情形,我们却往往毫无保留地全盘加以确认。有时,商业、财富以及个人的崇尚奢侈,并不能增强本国的社会实力,而只会起削弱本国军事力量、降低其国际声望的作用,这种情形也是可以见到的。见异思迁、反复无常,本是人类的天性,所以极易受种种不同观点、原理和行为准则的影响。一种东西,当你信奉某种思想方法时可能认为是正确的,等到你接受了另一套截然相反的观点态度时就会认为是谬误。

每一个国家的大多数人口,可以划分为农民和工匠两大类。前者从事土地的耕作,后者则将前者所提供的原料加工制成各种人类生活的必需品和装饰品。人类一旦结束了以渔猎为生的原始状态,就必然立即分化为这两类人,但是从事耕作的人最初要占社会成员的绝大多数。随着时光的流逝和经验的积累,耕作技术有了很大的改进,土地的出产能够很容易地养活一大批较直接从事耕作的人口数量要多得多的人口,换句话说,即为工匠提供了更多的维持生命必需品。

如果这批多余的劳力从事通常称为奢侈艺术的那种精巧手工艺生产,那就为国家增添了生活的乐趣,因为他们为许多人提供了享受这种乐趣的机会,要不然,人们就无缘结识这种享乐。然而,对于这批多余劳力的使用,难道就无法提供别的方案了吗?难道君主就不会提出要求:把这些劳力隶属于他个人,利用他们扩充海陆军,扩大版图,增加领地,扬国威于海外了吗?当然,领主和农民的欲望和需求愈小,则其所雇用的手艺工匠愈少,因而土地的剩余产物可以不用来养活商人和工匠,而用以供养海陆军——这支军队的人数,比伺候满足个别人的奢侈需求的手工艺从业人员要多得多。这就产生了一种矛盾:国家的昌盛似乎是与臣民的幸福相对立的。如果一个国家的多余劳力完全不用于为社会服务,则这个国家决不会强盛起来。私人的安逸和方便,要求把这些劳力用于为他们自己服务。人总是要靠牺牲别人才能得到自己的满足。正如君主的雄才大略必然要侵犯个人的安乐舒适一样,个人的安乐舒适也必然要削弱君主的实力,妨碍其抱负的施展实现。

以上的立论,并非只是一种不着边际的泛泛之谈,而是有历史和经验的事实可据的不刊之论。斯巴达共和国,其国力之强盛,在当时的世界上,在拥有同等人口的城邦中,确实是首屈一指的;这种局面之形成,完全是出于商业和安逸享乐的需要。在当时的斯巴达,希洛特人从事农业劳动,斯巴达人则是士兵或上等人。希洛特人的劳动显然无法养活为数这么众多的斯巴达人,如果这些斯巴达人过着舒服讲究的生活,从事各式各样的贸易和手工业的话。

在古罗马,也可观察到类似的政策。事实上,纵览整个古代史,都可见到那些小小的城邦共和国招募供养着一支庞大的军队,其人数之多,就是今天人口为其三倍的国家也供养不起。据估计,当今所有的欧洲国家,其军队与居民人数之比,不超过一比一百。但是据史籍记载,在早期,仅罗马一城,就在其小小的领土上招募供养着十个军团以对付古拉丁人。雅典,其整个版图不大于英国的约克郡,却派出了一支四万人左右的大远征西西里。据修昔底德(Thucydides)卷七所载,老狄奥尼修斯(Dionysius the elder)供养过一支常备军,计步兵十万人,骑兵一万人,此外还拥有一支由四百艘战舰组成的庞大海军;但是他的疆域并没有超出锡拉丘兹城——约为西西里岛的三分之一,以及意大利和伊利里科姆沿岸的几座海港市镇和要塞。诚然,古代的军队在打仗的时候多半是靠掳掠劫夺作为军需给养的来源,可是对方不也是同样搞劫掠吗?劫掠,在一切所能设想的征敛手段中,是最具毁灭性的。古代国家军队人数之所以比现代为多,除了商业和安逸享乐的需要外,不可能有任何别的理由。靠农民的劳动来供养的工匠,为数寥寥,因此就可以养活更多的军队。李维写道,在他那个时代的罗马,要想供养一支象当初罗马派出去征服高卢人和拉丁人那样的庞大军队,是难以办到的。在奥古斯都时期,乐师、画师、厨师、优伶和裁缝,比比皆是,然而,象在凯米利时期那样,挺身而出为捍卫自由保卫帝国而战的公民兵,却几乎绝迹了;假定在这两个时期耕种的土地相等,土地的出产当然能养活同等数量的人口,不问其从事什么行业;但也只能提供维持生命之所需,仅此而已;这情形非但在奥古斯都时期是如此,在狄奥尼修时期更是如此。

写到这里,人们不免要问:君主们是否有可能倒退到古代政策的准则上去,因而就只考虑他们自己的利益而全然不顾为臣民造福了呢?我的回答是:在我看来,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古代的政策过于暴戾,不太合乎夭理人情,有违事物发展的正常过程。斯巴达实施的法律是多么独特,这个国家所创造的奇迹又是多么辉煌,这是尽人皆知的。凡是尊重人性的人,都理所当然地对之肃然起敬。这种情形,在别的国家和别的时代,也是有的。要不是历史的证据是那么确切详实的话,人们或许会以为:这样的政权似乎纯系哲学家们伪虚构,只是他们的心血来潮、想入非非,是永远也不可能实现的。尽管罗马和其他古代共和国是依靠比较顺乎天理人情的原则来支持维系的,但由于一系列特殊情况的协同起作用,最终导致了这些国家惨遭覆灭。这一系列的情况是:它们都是自由城邦,又是小国,那是个烽烟不熄、大战连绵的时代,他们和所有邻国都长期处于交战状态。酷爱自由必然产生共和精神,特别是在小的城邦国家里;而每当社会几乎长期处于戒备状态,人们时刻听命于征召,准备为保卫祖国而赴汤蹈火时,这种共和精神、这种对祖国之爱必然有增无已。连年征战,使得每个公民都得过戎马生涯,人人都会轮到上阵出征;而在服役期间,基本上要靠自己养活自己。这种服役,的确等于是一种沉重的赋税,但是对于打仗上瘾入迷的人,却是感觉不到的;这种人打仗不是为钱财,而是为了荣誉和复仇,他们既不察稼秸之辛劳,又浑然不知什么是人生的乐趣。不消说,在古代城邦共和国里,人们的财产是十分均等的,各人的份地都足以养活一个家庭,即使没有贸易和手工业,也是人丁兴旺。

虽然,对于崇尚黩武的自由民来说,他们之所以有时需要贸易和手工业,其宗旨也许只是为了进一步增强社会的实力;不过可以肯定,在人类共同事务的进程中,却有一种完全相反的趋势。对于人类,君主们只能按照他们的现状加以接受,决不能妄求以暴力强制人们改变自己的思想原则和方法。而要想产生那种伟大的革命,使人类事务的面貌起千姿万态的变化,则需要有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一个经历种种纷至沓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事件的长期演变过程。如果某一社会赖以维系的那一套原则愈是不太顺乎自然规律,立法者想要确立完善这套原则时所遇到的困难就愈大。在这种情势下,立法者最妥善的做法是:俯顺人心之所向,因势利导,提出为人们所易于接受的一切改进事宜。那末,工业、贸易和艺术就会按照事物发展的最合乎自然规律的进程,来提高君主的权力,增进臣民的幸福;那种导致国富民穷的政策乃是暴政。这一点,只要略加思索,是不难理解的,而且也使我们清楚地看到了懒惰和残暴的后果。

哪里的制造业和机械技术不发达,哪里的大多数人就得躬耕力田,从事农业;如果人们的劳动技能和生产情绪提高了,他们的劳动一定会生产出丰硕的成果,其数量将远远超过养活他们自身之所需而有余。既然他们不能用那部分剩余物换回那种可供他们消遣或满足他们虚荣心的商品,他们的生产情绪低落,也就下会有兴趣去提高劳动技能。懒惰的习性便乘虚而入,蔓延滋长,玫使大部分田地无入耕耘而荒芜。至于有人耕种的土地,其产量也因农民不肯尽心竭力而达不到应有的高水平。如果一旦因社会的迫切需要而使大量人力从事社会劳务,农民的劳动就无法提供剩余产物来养活这批人。农民的劳动技能和劳动热情不是一下子能提高的。荒芜了的土地要好几年之后才能有收成。这时,军队只得或者仓促出动去进行暴力征服,或者因给养匮乏而解散,两者必居其一。因此,对于这样的民族,不能指望有正规的进攻或防御,他们的士兵,也象其农民和工匠一样地愚昧和低能。

世界上的每一样东西都要靠劳动来购买,人们的欲望则是劳动的唯一动机。一个国家的工业产品丰富,机械技术发展,则非但农民、就连土地所有者也都把农业当作一门科学来研究,兢兢业业,干劲倍增。他们的劳动所产生的剩余物没有白白浪费,而是用来交换人们为了享受舒适生活而渴望得到的那些商品了。这样,土地除了满足耕种者本身的需要,还提供了大量的维持生命必需品。在太平盛世,这种剩余产物用于养活制造商品及繁荣文化的从业人员。但社会也极容易把工业部门中的许多人转入军队,并用农民劳动的剩余产物来供养他们。就我所知,一切文明社会的政府,其情形就是如此。当君主招募一支军队时,随之俱来的是什么呢?征敛赋税。这种赋税迫使全体国民勒紧裤带减少维持起码生活的必需品。那些生产这类商品的从业人员,要末入伍当兵,要末转业务农,从而迫使某些农民弃农经商。概而言之,只有制造部门积存了大量的产品,社会可以对这种产品提出所有权,而又不致剥夺任何个人的生活必需品时,制造业才能增强国家的实力。因此,任何国家用于超出维持起码生活的产品越多,就越强盛,因为从事这种劳动的人可以极容易地转入社会劳务。一个没有制造业的国家,尽管劳力的数量可能相等,可是产品的数量却不会相等,而且种类也不会一样。这个国家的全部劳动都用于维持起码生活,不容有丝毫的削减。

所以,就贸易和制造业而论,君主的强大和国家的幸福在很大程度上是结合一体的。强迫农民苦干,以求所生产的东西多于维持农民本人及其家庭之所需,这是一种残暴的办法,而且多半是行不通的。如果把制造品和商品提供给农民,那末他就会自觉自愿地这样干。进而你就会发现,要征收农民剩余产品的一部分,用之于社会劳务,是不难办到的。由于养成了勤劳的习惯,农民会认为:这种做法,比起你如果一下子强迫他增加无偿劳动,还不算太难以忍受。对于社会其他成员,情况亦然如此。各种劳动(产品)的储备越是充足,可以从中抽取的数量就越大,而又不致产生明显的变化。

在任何情况下,社会的粮食、布匹和武器储备,必须真正做到仓廪富足,实力雄厚。贸易和工业名副其实地成为劳动的库存,这种库存,在国泰民安之世,旨在满足个人的安逸舒适;一旦国家出现紧急情况,也可部分地转化而应社会之急需。如果我们能把一座城市转化为一座坚固设防的军营,在每个人身上培养一种真正的尚武精神,一种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献身精神,使得人人勤王国事,奋勇争先,赴汤蹈火,在所不辞;那末这种爱国热忱,正如古代所显示的那样,就足以充分激励发扬吃苦耐劳精神,使社会得以生存下去。在这种时刻,最好像军营里那样,废止一切繁文缛节,取缔奢侈享乐,限制铺张排场,提倡节衣缩食,使粮秣充足,即使军队增加若干额外人员,也可维持较长时间而无虞匠乏。然而有鉴于这些原则过于大公无私,极难获得人们拥赞,所以有必要用其他的爱好来影响人们,以利禄在于勤勉、技艺即是享受的精神来激励他们。在这种情况下,军营配备着额外的随军人员,口粮消耗相应地有所增加。总的一致仍得以保持,由于人心的自然爱好得到较好的照顾,非但社会、就连个人也都认为,恪遵这些准则是有好处的。

用同样的推理方法,我们就会清楚地看到海外贸易的好处:既使臣民富裕幸福,又使国家国力强盛。对外贸易能够增加国家的产品储备,君主可以从中把他所认为必需的份额转用于社会劳务。对外贸易通过进口可以为制造新产品提供原料,通过出口则可将本国消费不掉的某些商品换回产品。总之,一个从事大量进出口的国家,比起另一个满足于商品自给自足的国家来,其工业必然更加发达,在衣食住行各方面都更讲究享受。因此,这样的国家既富足又强盛。就个人来说,这些商品满足了他的各种欲望和爱好。就整个社会来说,也获得了利益,凭借这种办法,更多的劳动(产品)储备被贮存起来,以应一切紧急之需;也就是说,一大批劳力被维持下来,随时可以转入社会劳务,而又不剥夺其生活必需品,甚至基本日用品。

稽考史籍,就会发现:在大多数国家,对外贸易总是为国内制造业的幡然改进鸣锣开道,并带来穷奢极侈的享受。人们对于听候选购的舶来品,有一种别开生面的新鲜感,因而乐于使用舶来品,这种兴趣之浓厚总是超过了对本国商品实行改进的兴趣,遂使本国商品发展迟缓,即有新颖特色,也决不会引人注目。把那种在本国售价低廉、难以脱手的剩余货物,拿到土壤或气候不适宜于生产这种商品的外国去倾销,也是种利市十倍的生意。人们从而认识了享受奢华之乐,经商作贾之利;人们一旦开了窍,领悟到随机应变和惨谈经营的秘诀,就坚持不懈地进一步改进对外贸易和国内贸易的每一个部门。同外国人做生意所产生的主要好处也许就在于:它使一些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人奋发有为,它也为这个国家里那些寻欢作乐的纨绔子弟展示了穷奢极欲的新天地,这种奢侈豪华的生活,他们过去连做梦也想不到,因而在他们心中唤起了一股追求为他们的先辈所未曾享受过的更美妙的生活方式的欲望。与此同时,掌握了做进出口生意秘诀的少数商人,生财有道,大发其财;他们的财富已经比得上古代的贵族,惹得别的冒险家们眼红,因而也操陶朱之业同他们竞争。风气一开,竞相效法,各行各业,急起直追;于是国内制造业赶超外国,提高产品质量,精益求精,力求使所有国产商品达到尽可能完美的水准。经过能工巧匠的精心制作,他们手里的钢铁变得象印度的黄金和红宝石一样值钱。

一旦社会情况形成这种局面,那末,一个民族即使其海外贸易大部丧失,亦不失为一个实力雄厚的强国。如果外国人不乐意接受我们的某种商品,我们就必须停止生产这种商品。这批劳力将转向别的行业,致力于改进可能为本国所需要的其他商品。必须始终保证工匠们有加工制作的原料,以便让国内富豪人人都能充分享用理想合意的国货一一数量既丰富,质地又优良;然而这种情形却决不会有。试看:中国在一般人心目中是世界上最富庶的帝国之一,可就是它的商业很少越出本国的疆域。

我希望别人不致认为这是离题万里的废话,如果我在这里说:正如机械技术多多益善那样,负责生产这些机器的人也是越多越好。公民之间贫富过于悬殊,会使国家受到削弱。人人,如果可能,都应当能享受自己劳动的成果:占有充分的生活必需品以及基本的生活日用品。没有哪个人会不相信:正是这种平等十分适合于人类的天性,它增进穷人的幸福,却丝毫无损于富人的幸福。它还使人们对于任何额外的赋税都肯踊跃交纳,从而增强国家的实力。要是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则这少数人就得缴纳大量税款以供社会的需用。可是当财富分散在大多数人千里时,每个人肩上的负担也就轻了,赋税就不会对各人的生活方式造成多大的差别。

再说,财富如为少数人所独占,这少数人必然掌握着全部权力,就会千方百计地把负担完全转嫁到穷人头上,一步步压迫穷人,逼得他们最终失去辛勤劳动的热情。

上述情形,虽尚不及载入史册公诸于世,却正是今日英国大大优越于其他国家之处。诚然,英国人也感受到了海外贸易有某种不利的一面——农产品价格高昂;这部分地是由于英国工匠的富裕以及货币充足而造成的。不过,既然对外贸易并非专门注重于博取实利,则农产品价格事关数百万人的生计福利,自不应铢必较,与民争利。只要百姓们对本国自由政府的治理无限爱戴,即此一端,亦已足矣,夫复何求。老百姓的贫困乃是君主专制的必然(如果不说是绝对真实的话)恶果。可是,要是反过来说:老百姓的富裕是自由的绝对可靠的结果,这种说法,我怀疑,也不见得一贯真实吧。要获致这种结果,除了有自由,还必须辅之以特殊转折的出现和某种思潮的崛兴。培根爵土在论述几次英法战争中英国所获得的好处时说,主要是英国老百姓的生活得到了较多的舒适和富足,至于当时两国政府的境况,倒是伯仲之间未见轩轾。如果农民和工匠惯于低工资劳动,惯于只获得自己劳动果实的一小部分,那末,即使在自由政府的治理下,他们也难以改善自己的处境、或联合起来为提高自己的工资待遇而斗争。可是,要是在专制统治下,即使他们习惯于一种较为富足的生活方式,宫人也可施展种种鬼蜮伎俩,巧取豪夺,把全部赋税转嫁到他们头上。

在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老百姓的贫困,在某种意义上说,是由于物产富饶、气候宜人造成的;这种说法好像有点离奇,其实,这种怪论并非无稽之谈,其中自有道理。在欧洲大陆的这些偏南地带,由于土壤肥沃,农业是一种并不费力的技艺;一个农民只要有两匹劣马,一季的收成就可以向地主交清相当高的租子。农民所掌握的耕作技术,只是:一旦地力枯竭,就止土地休闲一年;凭阳光的热量和气候的温度,就足以使土壤的肥力得到恢复和贮存。所以这类贫苦农民对于自己的劳动要求不高,只求得一最起码的温饱。他们一无牲畜农具,二无财产,——那是非分之想;同时,他们永远仰赖地主的鼻息,而地主,既不给租约,也从不担心:这种拙劣的耕作方法会糟塌毁坏田地。在英国,土地是富饶的,只是粗糙点,耕种得花较高的代价;而且,要是经营不善,采用一种要在好几年之后才能充分发挥效应的方法的话,就会造成歉收。因此,英国的农民必须有相当的农具和较长期的租约,这样才能产生相应的收益。香巴尼和勃艮地的葡萄园常常使地主获得每英亩高于五英镑的收益,却是由几乎家无隔宿粮的农民种植的,其原因就在于:这类农民除了靠自己的双手和花二十个先令就能买到的小农具之外,不需要任何牲畜和农具。在这些国家里,农民的处境一般也还差强人意。不过在所有从事稼穑的人们中,就数畜牧业者最为逍遥闲舒。其原因亦同上述。人们的收益必须同其所付出的代价以及所冒的风险相称。当大量的象佃农和自耕农这样的劳苦大众处于赤贫的境地时,则不问这个国家是君主政体还是共和政体,其他一切人也必定要分担他们的贫困。

关于整个人类的历史,我们也可提出类似的见解。试问:为什么居住在热带地区的人,一直技术落后,教化欠施,内政不修,军纪松弛;而少数地处温带的国家却始终完全免除这些弊病?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可能是:在热带地区,四季常夏,衣服和住宅对当地居民来说不是十分必需的,因而部分地失去了这种需要,而这种需要却正是刺激一切勤劳和发明创造的巨大动力。需求促进入的才智。不消说,在任何国家,人们享有的这类货物或财产愈少,则人与人之间引起纷争的可能性就愈小,从而建立治安或正规的政权以保护捍卫他们免受外敌侵犯和内部侵害的必要性也就愈小。

论技艺的日新月异

Luxury(享受,奢侈)一词是个涵义摸不透的字眼,既可用于褒义,也可用于贬义。就一般而论,这个词是指满足感官需要的日益讲究,对于享受的每一步演进,都因时代、国家以及各人身份地位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评价,或认为无害,或认为应受谴责。在这方面,善与恶的界限,较之别的道德问题,更难于确切划定。试想,满足任何一种感宫的需要,或一味考究衣着吃喝,本身就是一种罪恶,怎么可能进入一个不为七情六欲所动的人的头脑里呢,我确实听说过,在外国有这么一位僧侣,因为他修行的斗室的窗户朝着一所贵族的宅邸,就发誓永远不把目光转向窗子,或者说,永远不接受这类感官的满足。不喜欢喝淡啤酒或黑啤酒,而爱饮香槟酒或葡萄酒,之所以成为罪恶,其道理就在于此。纵酒狂饮,如果有损于公正博爱这类美德,就绝对是罪恶;同样,这类嗜好如果使得一个人倾家荡产,贫困潦倒,沦于乞讨,则是愚蠢。若为畅叙友情,家团聚,或接风洗尘,设宴压惊,即便觥筹交错,开怀痛饮,根本无害可言,这几乎已为历来所有的道德家们所一致承认。如果一味沉溺于醇酒美味,对于事业学问以及待人接物之道等等,弃之下顾,无所用心,那只能说明一个人的昏庸愚蠢,这与凌云壮志、超群才华的旨趣实在是格格不入。一个人如果纵酒无度,消磨一生,完全不顾亲友之谊,家室之责,只能说明这个人冷酷无情,缺乏仁爱恻隐之心。但是一个人如果留出充分时间用之于值得称道的目标,而又乐善好施,慷慨解囊,则任何非难和指责就统统不会落在他头上。

既然享受不是被看作一种过错,就是被认为无害,对于这种颠三倒四、出尔反尔的看法,我们不免会感到惊讶莫名,然而这种看法却由来已久。生活放荡的人甚至对奢侈腐化也大加赞扬,认为对社会大有好处:可是在另一方面,古板道学的人,则连最无伤大雅的享受也要横加指斥,认为是随着民洽政体而来的一切腐败堕落、混乱骚动、倾轧内讧的根源。在这里,我们要对这两种各趋极端的观点匡谬纠偏,办法是证明:一、享受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日益精致,是人心所向极为正当的趋势:二、如果享受不再是无害的,也就不会是有益的;沉湎无度是有害处的,不过这种害处对于社会政治生活也许还不至于成为什么弥天大罪。

为了证明第一点,我们只需考察讲究享受对私人及社会生活的影响。按照普遍公认的看法,人类的幸福看来有三个方面:活动、消遣和悠闲。这三个方面必须按照各人的具体气质,以不同的比例结合为一体:这三者不可或缺,否则,便会在某种程度上破坏这个统一体的趣味。休息或悠闲本身,看来对人的享受确实不起多大作用,却象睡眠一样,对人是一种必不可少的生理嗜好,因为一个人办事或消遣,总得有所间断,否则是支持不了的,这是人天生的缺陷。那种使人全神贯注、忘乎一切并且得到基本满足的紧张的精神活动,最终会使人精疲力竭,而要求得到一定的休息,这种间歇和休息,哪怕是片刻工夫,也能令人感到惬意舒服;否则,继续活动下去,就会产生倦怠之感,昏昏欲睡,从而整个地破坏这种享受。教育、风俗和先例,对于改变一个人的精神生活,转移他的追求目标,具有极大的影响;必须承认,如果这种教育、风俗和先例有助于增进人们活动和消遣的旨趣,便是对当时的人类幸福起到了前所未有的促进作用。在工业发达技术进步的时代,人们终年操劳,安居乐业;作为对他们的报偿,这种操劳本身,也象作为他们劳动果实的消遣一样,使他们感到心满意足。人的思想总是生气勃勃,日新月异,人的才能和本领也在不断增长;依靠老老实实、勤勤恳恳的努力,一方面满足自己的正当欲望,同时防止邪恶欲念的孳生,而好逸恶劳往往是后者生长的温床。如果把社会上各行各业的活动都排除,那就取消了人的活动和消遣,只剩下一个悠闲,而且连悠闲的乐趣也给毁掉了;因为只有在劳动之后,为了使因操劳过度而疲惫不堪的精神得到恢复时,悠闲才是十分惬意的乐事。

工业和机械技术进步的另外一点好处是:往往促使文化艺术进步;这两者,在某种程度上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历史上产生伟大的哲学家和政治家、著名的将军和诗人的年代,通常也涌现大批技术高超的织布能手和造船巧匠。我们很难设想:在一个不懂天文学或不注重道德的国家里,会织出精美的呢绒。时代精神对各行各业部会产生影响,人们的思想一旦从沉睡中觉醒,就会酝酿反应,幡然改图,力求进取,给每项技艺、每门科学带来进步。愚昧无知被消除以后,人们在思想言行以及精神寄托和物质享受方面都享有理性人类的荣耀。

各种门类的技艺越是发达,人们就越爱好交际。因为当人们具备了丰富的知识,又拥有进行交际的钱财,要想让他们满足于当离群索居的隐士,或者以疏亲淡友的方式——那是一些蒙昧无知的化外之邦才有的异国情调——来和自己的同胞相处,那也是不可能的。人们聚集到城市里,热衷于接受和交流知识,显示才智和教养,表明各自的情趣——无论是谈吐的风雅,或生活上的爱好,以及对服饰家具的鉴赏力等。好奇心使人聪明,虚茉心使人愚蠢,追术享乐则兼而有之。到处都成立了各种社团和俱乐部,男士们和女士们济济一堂,无拘无束,恰然自得,人们的性格和举止立刻变得温文尔雅起来。由于养成了彼此之间倾心交谈和热情款待的习惯,人们不但增长了知识学问,提高了文化修养,也必然会感到人性变得更完善起来。勤劳、知识和仁爱就这样被一条牢不可破的锁链联结在一起了,人们根据理智和经验认为,这三者正是比较辉煌的年代、即通常称为崇尚享受的盛世的特征。

这些好处并不会相应地伴随产生任何弊端。人们的消遣享受越是考究,就越不会沉湎物欲,放纵无度,因为对于真正的消遣享受来讲,再没有比这种放纵无度更有害的了。我们可以满有把握他说:尽管欧洲国家的宫廷大臣们讲究饮食,纵情宴乐,然而鞑靼人杀马为筵,狂饮作乐,更加饕餮成性。要是寻花问柳、甚或移情别恋有违夫妇之义,往往只认为是一件风流韵事,在文明时代早已司空见惯;贪杯酗酒,倒不是十分普遍的现象,因为纵酒是一件更今人憎怒的罪恶,对一个人的身心健康更加有害。在这个问题上,我不仅要举出奥维德或皮特罗纽,也要提到塞尼加或凯托作为例证。大家知道,在凯蒂林谋反时期,恺撒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向凯托交出了一封情书——这封书信泄露了天机:他与凯托的胞妹塞维莉雅有暧昧关系;那位严峻的哲学家气得当场就把这封信摔回给恺撒,由于抑制不止心头怒火,无法心平气和以礼相待,便使用了一个极为无礼的字眼,大骂他是酒色之徒。

勤劳、知识和仁爱,非但在私生活方面显示出其益处,而且也在社会生活中扩散其有利的影响:它们既使个人富庶幸福,又使国家繁荣昌盛。一切美化生活的商品的增加和消费,都对社会有好处;因为它们在成倍地扩大满足那些无害的个人欲望的同时,也增加了劳动(产品)的贮存,这种贮存,在国家一旦出现紧急情况时,就可转入社会劳务。如果一个国家不要求这种积余,人们祟尚请静无为,对各种生活享受不感兴趣,那末这种人对社会是毫无用处的,因为社会不能指望这样的懒汉来供养维持自己的海军和陆军。

所有欧洲国家目前的版图和两百年前几乎一样,可是这些国家的繁华景象却有天壤之别!这不能不归之于百工的技艺日进,克尽厥职。当初法王查理八世入侵意大利时,所统率的军队约为二万人,可是据吉希亚亭的记载,就这么一支军队也把法国拖得民穷财尽,一蹶不振,好多年恢复不了元气。嗣后的法国国王在打仗时却雇佣着一支四十多万人的大军,而且从马扎林之死直到他本人去世为止,整整打了将近三十年的仗。

同各个时代的技艺进步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的的知识,大大地促进了这种勤劳;同时,正因为有了这种知识,社会便可以充分利用百姓们的勤劳获得最大的利益。人类的理性,在通过实践,以及通过至少在象商业和制造业这类较为庸俗的行业方面的应用,而获得提高和进步以前,要想改进法律、秩序、治安和纪律,并使之臻于完善,是绝对不可能的。怎能设想:一个连纺车也不会制造、或对纺织机的使用一窍不通的民族,会有一个治国有方堪为表率的政府。至于整个蒙昧时代,迷信泛滥,不用说,也会使政府形成错误的偏见,从而妨碍人们去寻求自己的利益和幸福。

通晓安邦定国之术,自然会产生宽厚中庸之道,用高尚的立身处世之道来教化万民,而不用酷刑峻法,因为苛政会导致官逼民反,而且由于断绝了赦免宽恕的希望,安抚招降就无法实现。随着知识的增长,人们的性情也变得温厚起来,人类的这种天性正在日益明显地表现出来,而这也是区分文明时代和原始蒙昧时代的基本特征。于是派系斗争就不是那样根深蒂固难以消除,变革和革命也不会成为那种惨绝人衰的灾难,法治也不致那么严峻,骚动叛乱也不会频频发生,甚至连对外战争也不显得那么残酷了。在战场上,荣誉感和利害关系驱使人们变得既冷酷又无畏;一旦沙场归来,这些经历战火洗礼的勇士便抛弃那种残忍的狠心,又恢复了真正的人的本性。

我们也毋需担心:人们抛弃了凶猛残忍的性格之后,会失去勇敢尚武精神,或者不能那么临危不惧勇往直前地保卫祖国、捍卫自由。技艺不会产生这种削弱身心的影响,相反,作为技艺的不可分离的伴当——勤劳,只会给身心增添新的力量。有人说“怒”是淬而勇气的磨刀石,如果礼貌和修养使“怒”失去了某种粗暴的棱角,那么,一种更有力、更稳定和更能起支配作用的天赋——荣誉感,就会通过增进知识和接受良好教养的途径来发扬这种精神而获得新的活力。此外,还必须辅之以纪律和军事训练,这种勇气才能是持久而有用的。这一点,在野蛮人中间几乎是办不到的。古人说,达塔姆斯是唯一懂得军事艺术的野蛮人。当皮鲁土看到罗马人的军队阵势整饬、训练有素时,不觉惊呼:“这帮野蛮人的纪律倒并不野蛮哪!”值得指出的是,正如古罗马人热衷于打仗,所以几乎是未开化民族当中唯一的军纪良好的民族一样,今天的意大利人却是欧洲人中间唯一缺乏勇敢尚武精神的民族。要是有人把意大利人的这种柔弱懦怯归之于他们的耽于逸乐、文质彬彬和酷爱艺术的话,只消让他看一看法国人和英国人的情况:这两国人民的勇敢精神,正如其热爱艺术、刻苦经商的精神一样,是无可争辩地令人叹服的。意大利的历史学家们对本国同胞的衰落提供了更加今人信服的理由,为我们说明了意大利诸国君主们的武功一落千丈的过程;一方面,成尼斯的贵族对其臣民心存戒惧;另一方面,佛罗伦萨的民主政体一味热衷于经商:罗马为僧侣所主宰,而那不勒斯却由妇人秉政。于是打仗成了军人发横财的职业,他们互不伤害,最令人吃惊的是,他们整天忙于他们所谓的厮杀,却居然可以兵不刃血安然无恙地在夜里返回军营。

一些道德家之所以猛烈抨击百工技艺的日新月异,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古罗马的前车之鉴。古罗马,尽管有贫穷、质朴和共和精神的一面,其宏伟庄严及民主自由却达到了惊人的高度;然而当它从被征服的行省学到了亚洲式的奢侈之后,就开始了全面的腐化堕落;从此叛乱迭起,内战频仍,结果终于完全失去自由。我们在儿童时代所熟读的拉丁著述家们的古典作品,都充满着这类感慨系之的情绪,普遍地把他们故国的没落崩溃归咎于从东方输入的技艺和财富,以致塞勒斯特把爱好绘画也称为一种罪恶,说它的危害程度不亚于酒色。在日后的共和时代,这种情绪依然流传不衰;所以这位历史家就尽情讴歌古罗马人古板拘谨的美德,虽然他本人倒是个最出名的穷奢极欲享乐腐化的人物;他虽然是世界上最讲究辞藻的著述家,却以十分轻蔑的口吻议论希腊人的雄辩;不仅如此,他还故意使用一些荒唐透顶离题万里的废话和慷慨激昂、滔滔不绝的雄辩,尽管他自己是一位赏奇析疑长于修辞的文章名家。

对于罗马国家的混乱局面,这些作者归咎于享受和艺术,完全是找错了原因,要证明这一点并不难。一个腐败不堪的政府和贪得无厌的征服能招致什么样的结局,也是极容易说明的。在生活上讲究享受和舒适,本身并不带有引起贪污腐化的必然趋势。人类对任何一种享受所给予的评价,取决于比较和经历。一个看门人和一个朝廷命官,都同样有贪财之心,不过前者把钱花在咸猪肉和白兰地上,后者用以买香槟和蒿雀。财富,在任何时代,对任何人都是宝贵的,因为人们总是要购买自己所习惯的和渴望的生活享受;除了荣誉感和美德,没有任何东西能够约束和控制一个人的爱财之心;而钱财,如果说它的数量在各个时代几乎都不等的话,那未在知识发展技术进步的时代,钱财自然最为充足。

在所有欧洲国家中,看来波兰,无论在战争时期或和平时期。也无论在机械方面或文化方面,各行各业的技术都最差劲;然而,贪污纳贿、腐化堕落之风,倒是就数那里最盛。波兰的贵族贮存克朗的唯一目的,就是卖给那些肯出高价的人。这几乎就是波兰人所懂得的唯一的商业活动。

英国的一些特别区,虽从技艺改进以来迄今未衰,却再也不能象那个时期那样繁荣了。尽管晚近以来腐败现象也许有所滋长,这种繁荣主要应归功于当时的英国诸侯已经认清了局势:不实行议会制,或如果议会担心特许会有名无实的话,就无法实施有效的统治;于是毅然准许成立特别区。不用说,这种腐败现象或贪污纳贿之风,多半是在有选举权的人中间、而不是在当选者中间流行;因此,归咎于讲究生活享受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如果我们从一个适当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就会发现:技艺进步对自由是相当有利的,它具有一种维护(如果不是产生的话)自由政府的天然趋势。在那些轻视百工技艺的未开化国度里,全部劳动都用在耕作方面;整个社会划分为两个等级——土地所有者及其奴隶或佃户。后者必然寄人篱下,与奴隶制相适应,处于被统治地位;尤其是,由于他们没有财产,他们的农业知识也就不为人重视,其结果必然形成轻视百工技艺。至于前者,必然自封为土皇帝,他们一定或者投靠一个专制独栽者,屈膝称臣,以保太平无事;或者,如果他们要想象古代贵族那样保持独立性,就必然实行封建割据,互相兼并,从而使整个社会陷入一片混乱,其结果说不定比一个最专制的政府更糟。只要讲究享受哺育了商业和工业,农民耕种得法,就会富裕和独立起来;与此同时,手艺人和商人都挣了一笔财产,赢得了第二流人物的势力和声望。这第二流人物正是自由社会最优秀最坚定的基础,他们既不肯象农民那样,由于经济上的贫困和精神上的自卑,而屈服于奴隶制统治的淫威;也不希望象贵族那样,骑在别人头上作威作福;既然如此,当然也不打算象贵族那样,拜倒在君主脚下,匍匐称臣。他们渴望人人平等的法律,以保障自己的财产不受君主以及贵族暴政的侵犯。

下议院乃是英国民选政府的支柱。举世公认,下议院的势力和威望基本上要归功于商业的发展,正是这种发展使得这么多财富落八平民之手。既然如此,对技艺改进横加指责,把它看作是自由和共和精神的死对头,岂不自相矛盾!

推崇古圣先贤的至德,针砭时弊,颂古非今,乃是人情之常、天生的倾向。既然只有文明时代的思想观念流传后世,人们所接触到的五花八门的说教,自然都是一味痛斥享受,甚至连科学也难逃批评,正是由于这个缘故,当代的人也就不加思索随声附和这种主张了。但要拆穿西洋镜,识破这种看法的谬误,也很容易,办法是:只要对当今之世的不同国家作一番比较对照;如果我们对双方都采取不偏不倚的态度,就能清楚地看出我们所熟知的那些风俗习惯的截然不同之处。变节和残忍,是一切罪恶中最可恨最恶毒的罪恶,似乎为未开化时代所特有;按照文雅的希腊人和罗马人的说法,是他们周围的一切野蛮民族所固有的特征。所以,他们本可以有理由推想,他们的祖先,尽管如此赫赫有名,可并没有什么崇高的德行,无论在道德情操上,或在爱好和科学方面,都远远不如其后代。一位古代的法兰克人或撒克逊人可以被人棒上天,然而我相信,每个人都会想到:他的生命和财产,在一位法国或英国上等人——这可是最文明国度里的最文明的人呵——的手里也不见得比在一个摩尔人或鞑靼人手里更加有保障得多。

现在再谈前面提出要加以阐述的第二点,即:正如无害的享受、或技艺和生活用品的精益求精,对社会是有利的;同样,只要享受不再是无害的,那末它也就不会是有利的;沉湎过度,就会产生害处,不过这种害处对于社会政治生活也许还不至于成为什么弥天大罪。

让我们仔细研究一下我们所谓的堕落的享受吧。一种嗜好,如果使得一个人沉溺其中,倾其所有,把钱都花在这上面,从而不能履行按其地位和财产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那末,这就是堕落的享受。假如一个人改过自新,把他的一部分花销用于教育自己的子女,周济朋友之急难,解救穷人于困,这会不会对社会造成损害呢?恰恰相反,虽然消费量还是不变,不过当初用于只使一个人得到小小的满足的劳动产品,如今用来扶困济贫,社会使数以百计的人得到满足。同样,圣诞节筵席上的一盘豌豆所耗费的操劳和辛苦,足以维持一户人家六个月的温饱。有人说,没有堕落的享受,杂役就会找不到雇主。这无非是等于说:在人类的习性中有某种天生的缺点,例如懒惰、自私、冷漠等,而享受,在某种意义上说,便是矫正这类缺点的补救办法,犹如药物学上的以毒攻毒。然而,善,就象营养滋补的食物一样,总是要比毒药(哪怕是中和了的)为好。

假设英国现有的人口数量不变,土地和气候条件也不变;试问:如果他们按所能设想到的最完善的生活方式生活,并且按照上帝的意志彻底改变他们的禀性和气质,岂非更幸福吗?如果有人敢说否,那显然是荒唐可笑的。既然土地的出产能够养活国内现有的全部人口,那末人们在这样一个乌托邦的国度里,除了疾患之灾,决不会再感到有什么别的祸患;然而人类的苦难决不止这些。除了疾病,其他一切祸患都产生于某种罪恶,或是我们自己的,或是别人的罪恶;甚至有不少疾病,也是起因于此。只要铲除这些罪恶,则祸息也就随之消失。不过千万注意除恶务净。如果除恶而不彻底,那只能使情况变得更糟。假使只排斥堕落的享受而不矫正懒散扣对别人漠不关心的恶习,那样,除了使本国的生产情绪低落外,丝毫也无助于发扬人们慷慨解囊、乐善好施的博爱精神。所以只能说,让两种相反的罪恶并存或许要比其中之一独存来得有利。但决不能说罪恶本身是有利的。如果有哪位作者在这一页上说,道德差别乃是政治家们维护公共利益的创造物,在另一页上却说,罪恶对社会有利,岂不是太自相矛盾了吗?(见《蜜蜂的寓言》)议论一种罪恶,而又一般他说它对社会有利。这种说法,无论根据哪种道德体系来看,确实是个矛盾。

为了使人们对于在英国一直争论不休的一个哲学问题有所了解,以上的论证,我以为很有必要。我称之为一个哲学问题、而不是政治问题。因为,不论人类这种不可思议的变革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比方说会赋予人类各种各样的美德,免除一切罪恶,这些统统不挂在地方行政官的心上,他所关切的只是:有哪些可能发生的情况。他不能用劝人为善的办法来处置每件罪恶,而往往只能以罪恶来矫正罪恶;既然如此,他只好择其中对社会害处最小者而为之。过分的享受,固然是种种祸害的根源,不过一般说来还是要比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为好,要是后者取代前者,则无论对个人或对社会,往往为害更烈。如果游荡成风,那末一种庸俗、缺乏教养的生活方式便在人们中间流行起来,既没有交际,也没有乐趣。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君主要求其臣民服役的话,本国的出产只能给劳动者本人提供生活必需品,根本无法给那些从事社会劳务的人提供任何东西。

论货币

严格地说,货币并不是一个商业方面的问题,而只是人们约定用以便利商品交换的一种工具。它不是贸易机器上的齿轮,而是一种使齿轮的转动更加平滑自如的润滑油。如呆单就一个国家自身来考察,那末货币量的多寡是无关紧要的;因为商品的价格总是与货币的数量成比例的,所以,哈里七世时代的一个克朗的作用,就和今天的一个英镑相等。只有社会才能从货币量的增加中获得好处,那也只是在同外国打仗或交涉的时候。正是由于这个缘故,所有富裕的贸易国家,从迦太基到英国和荷兰,都是使用从较穷的邻邦招募来的雇佣军的。假如使用本国的臣民,它们就觉得不利于积聚更多的金银财宝,因为付给它们所有的扈从的薪饷,必须按照社会的富庶程度而成比例地提高。维持一支二万人的小小英国军队所需的费用,足以维持一支人数为其两倍的法国军队。在最近的一次战争中,英国海军的给养开销,相当于占罗马帝制时期用以征服世界的全部军团的花费。人口众多,只要能刻苦耐劳,在一切场合,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也不论是为私还是为公,都是大有用处的。货币多了,用途却极其有限,有时甚至会造成一个国家在对外贸易方面的损失。

在人类事务中,仿佛有一种奇妙的机缘凑合,可以节制贸易和财富的增长,阻止某一民族独占贸易和发财之利;这一点,最初可能是由于害怕历史悠久的老牌商业的优势。要是一个国家在贸易上对另一个国家占了优势,由于前者在经营和技术上的优越条件,以及它的商人存货充足,实力雄厚,可以薄利倾销,后者就难以夺回它已经失去的地盘。可是在每个没有大规模商业和金银不多的国家里,劳动力的价格低廉,从而在某种程度上使这些凭仗优势的做法得到补偿。制造商们下断辗转迁徒,一次又一次地离开那些他们已经使之富裕起来的国家和省份,只要哪里有廉价的食物和劳动力,他们就飞向哪里,直到他们使这些地方也变得宫庶起来,于是,出于同样的原因,他们又开始了新的转移。我们可以普遍地观察到:货币一多,百物腾贵,这是亦步亦趋、形影不离地伴随着老牌商业的一种不利情况;而较穷的国家却可以在一切国外市场上,以低于较富国家的价格进行销售,从而限制了老牌商业在各国的活动范围。

这种情形使我对银行及纸币信用心存疑虑,虽然一般都认为的军官薪饷及杂项开销要比古罗马军团多出九十万镑。看来古罗马军队中的军官人数要比英国现有军队中的为少,恒英国所雇用的几个瑞士军团不在此例。古罗马的军官薪饷极低,例如百人队队长的薪饷仅为普通士兵的两倍。由于士兵们要以自己的薪饷来购置衣服、武器、帐篷以及行李(见塔西陀《编年史》卷五),势必大大减轻军队的其他开支项目。因而这个武功值赫的政府才得以花少量的经费轻而易举地主宰世界。根据上述估算得出这一结论,这乃是必然的。至于货币,在征服埃及之后,罗马就十分富足,其数量之多,几可与当今最富庶的欧洲国家相媲美。这对每个国家都有利。食物和劳动力的价格必须随贸易和货币的增长而提高,这固然有多方面的不便,然而是无可避免的,而其结果,则是社会的繁荣富强——这是人人向往的目标。作为补偿,我们获得了两方面的好处:一是拥有这些贵金属,二是加强了国家在对外战争及交涉中的实力。但是没有理由用赝币来增加这种不便,因为,一来在支付结算上,外商是不肯接受的,二来在国内的任何一次大动乱中,它将变得一分不值。确实也有不少殷实的富户,他们手里钱币很多,却宁愿要信用可靠的纸币,因为纸币便于运输,保存较为安全。如果不设立国家银行,私人银行家就会乘机大肆活动,就象从前伦敦的金匠那样,或象现在都柏林的银行家那样。所以不妨认为:应让国有的公司享有那种纸币信用的好处。这样反倒好些。因为在每个富裕的国家里,它总会占有一席之地。不过要是人为地致力于扩大这样一种信用,恐决不会对任何贸易国家有利,而是使这些国家蒙受不利;因为超出同劳动和商品的正常比例来增加货币,只能使商人和制造业主要出更高的价格去购买这些东西。由此看来,必须承认:只有银行打破目前流行的惯例,把收进来的钱都锁起来,永不把金库回收的部分投入商业,以避免增加流通中的货币,——只有这样的银行才是最有益的。国家银行采取这一手段,就可大量切断私人银行家和货币经纪人的买卖,不过国家就得承担支付这个银行的经理和出纳员等人的薪金的责任,因为按照上述假设这个银行是不会从其营业中获得利润的;国家从廉价劳动力和消灭纸币信用中所获得的好处,就足以补偿。不用说,国家手中掌握这么大量的货币,在紧急危难之际,可以随时动用,乃是一种极大的便利;至于所动用的部分,可以在国家恢复和平安定以后,慢慢归还。

关于纸币信用问题,下文还要作进一步的探讨。在这里,我要提出两点看法,并加以说明,以作为这篇货币论的结束语。这两点看法说不定与我国一些冒险的政治家的想法是不谋而合的。

有一位名叫阿那查西斯的塞西亚人,在本国从未见过钱币,曾敏锐地观察到,金银,在他看来,对希腊人似乎毫无用处,除了在计数和算术方面对他们有帮助之外。十分明显,货币只是一种代表劳动和商品的象征,一种评价和估计劳动和商品的方法。如果我们单就一个国家来看,那末,用来计算或用来代表商品的铸币不论多少,都不会产生任何好的或坏的影响,这就象某个商人不用数码少的阿拉伯记数法而用数码多的罗马记数法记账,并不改变他的账款一样。是的,较大量的货币就象罗马数码一样,反而不方便,无论在保管上或搬运上都更费事。这种说法虽然合乎情理,不过有一点却是肯定的,即自从美洲发现了金银矿,不光矿主,连欧洲各国的生产情绪都普遍高涨;这种劲头的形成,除了别的原因,把它归之于金银的增加,是不过分的。因此我们看到,在货币大量输入空前激增的各国,一切都有了起色,面貌一新:各行各业朝气蓬勃,干劲十足,商人更加雄心勃勃,力图进取,制造业者更加兢兢业业,精益求精,连农民抉犁也手脚轻捷格外用心了。如果我们只是考虑货币大量增加对一国本身所产生的影响,即抬高商品的价格,使每个人购买每样东西要付出更多的金币或银币,那是很难说明问题的。至于对外贸易,货币多了看来也对它不利,这就是说,货币一多会引起各种劳动产品的涨价。

为了说明这种现象,我们必须考虑:虽然商品价格的腾贵是金银增加的必然结果,可是这种腾贵并不紧跟着这种增加而来,而是需要一些时间,直到货币流通到全国并使各界人民都感觉到它的影响的时候。起初,看不出有什么变化,慢慢地,先是一种商品,随后是另一种商品,物价就一步步地上涨了,直到全部商品最终同国内新的货币量达成合适的比例为止。我认为,只有在人们获得货币同物价上涨之间的间隙或中间状态,金银量的不断增加才有利于提高生产情绪。任何数量的金银输入一个国家,并不是一开始就分散到许多人的手里,而只是被禁锢在少数人的保险箱里,这少数人立刻设法利用这些金银来牟利。这里面就牵涉到一系列的制造商和商人,假设这些人把货物运到加的斯而换回了一批金银。这样,他们就得以雇用较前为多的工人,这些工人从来不敢梦想要求较高的工资,因此,遇到这样肯出好价的雇主,自然乐于从命。如果工人稀少,制造商肯出较高的工资,不过最初是要求工人增加劳动量的;对于这种要求,工匠们只要能吃得好喝得足,以补偿其额外的辛劳,是欣然同意的。工匠带着钱上市场,发现市场上样样东西还是先前的老价钱,于是买回了更多更好的东西供养家活口之用。农民和菜农看到自己的货物销售一空,就乐意下回多种多产些,同时他们还能从商人手里多买些好布,因为布匹的价钱也和先前一样;这种大得其利的甜头自然激发了他们的积极性。追溯货币在全体国民中流通的过程是很容易的,我们将看到:货币在提高劳动价格之前,必然首先刺激每个人的勤勉心。

法国国王经常做货币交易,可以作为例证之一,说明钱币可以增加到一定程度而不引起上述后一种影响。在当时的法国常可见到:这种数值的增加并不引起物价的相应上升,至少在一段时期之内。在路易十四在位的最后一年,钱币增加了七分之三,而物价仅上升七分之一。目前法国谷物的售价与1683年相等,但是1683年的白银标价为三十利弗,如今却已上升到五十利弗。至于在前一个时期可能进入法国的大量黄金、白银的情形就更不必说了。

从以上的整个论证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货币数量之多寡,对于一个国家内部的幸福安乐,是无关紧要的。行政当局的上策是尽量保持这股增长的势头,只要当局采取这种措施,就能调动国内的生产积极性,增加劳动产品的储备,而这种储备乃是一切实力和财富的根本。一个货币在减少的国家确实要比当时货币虽不多却在上升的国家贫弱。这一点不难说明,只要我们承认货币量的那种变化,不论是消是长,都并不立即伴随发生商品价格的相应变化。在情势调整到一个新局面出现之前,总有间歇,在这个间歇期,金银减少会挫伤积极性,同样,金银增加会刺激积极性。工人受制造商和商人雇用的情况不尽相同,然而他在市场上购买每一样东西的价钱并不因此而有变化。农民可能卖不掉他的谷物和牲畜,不过租子还得向地主照缴。由此不难预见,贫困、行乞和懒惰必然接踵而至。

我对货币问题要提出的第二点看法,也许可以用下列方式来阐述:欧洲有几个国家和不少省份(它们都曾经历过同样的情况)货币奇缺,所以地主根本无法从佃户那里获得货币地租,而只能收取实物,这些实物不是供自己消费,便是运到别处去出售。在这些国家,君主只能以同样的方式征收少量的赋税,甚式无税可收;由于君主的税收之利极为微薄,这样的国家,国内的军队也是人数很少的,显然不可能象那种到处金银盈库的国家那样维持一支海陆军。德国今天的军队与三百年前相比,存在一种比例失调,而这种比例失调比起它在生产情绪、人口及制造业方面的比例失调,确实要大。帝国时代的奥地利,一般说来是个人口繁衍、农业发达、幅员辽阔的国家,可是在欧洲的力量对比中,不具备与之相称的分量;而这,如所公认,就是由于缺少货币造成的。那末,所有这些事实又怎样才能和那条推理原则,即金银数量之多寡根本是无关紧要的,相符合一致呢?按照这条原则,无比在什么地方,君主只要拥有众多的臣民,他就是强大有力的;而臣民,只要拥有大量的商品,就是富裕幸福的;这些都与贵金属之多寡无关。这些贵金属在很大程度上是容许分而又分的:如果硬币少到有完全消失的危险,人们就往往在金银里杂贱金属,就象现在有些欧洲国家所做的那样,用这种办法来大量铸造更方便更实用的硬币。这种硬币,不论其数值和颜色是什么样的,仍可同样用作交换的手段。

对于这些困惑,我的答复是:这里所认为的来自货币稀少的影响,实际上却是来自人们的风俗习惯;我们把附带的结果误认为原因了(这种事情屡见不鲜)。矛盾是十分明显的,但是要想发现那些能够把推理同经验协调一致起来的原则,却是需要下一番思考和推敲的工夫的。

一切东西的价格取决于商品与货币之间的比例,任何一方的重大变化部能引起同样的结果——价格的起伏。看来这是不言自明的原理。商品增加,价钱就便宜;货币增加,商品就涨价。反之,商品减少或货币减少也都具有相反的倾向。

同样明显的是:与其说价格是取决于国内的商品和货币的绝对数量,不如说它取决于进入或可能进入市场的商品的绝对数量以及处在流通中的货币的绝对数。如果铸币锁在箱子里,对于价格来说它就好像消灭了一样;如果商品堆在仓库和谷仓里,结果也会相同。在这种情况下,货币和商品永远彼此不相遇,所以也就互不影响。在任何时候,假如我们要推测粮食的价格,对于农民留作种子以及供他本人及其家庭食用的部分,决不可估算在内;只有剩余的部分,才能对照需求情况来决定其价值。

为了应用这些原理,我们必须承认,任何国家,在其最初的蒙昧时期,当人们只想到本能的需要,而还没有意识到国家社会的需要时,他们满足于自己田地上的出产,或满足于他们亲手能制作的那些粗糙而已经有所进步的用具,根本就不需要交换,至少是不需要货币——因为货币,据论证,是一种交换的通用手段。农民用自己所养的羊身上的羊毛,在自己家里纺线,请邻近的织匠加工以后,就能满足服饰之需,那位织匠则得到了谷物或羊毛作为报酬。人们雇请木匠、铁匠、瓦匠、裁缝等,也是付给类似性质的报酬;住在附近的地主本人,也满足于收受农民所种出来的东西作为地租,其中大部分供他一家人消费,过乡村式东道主的生活;其余的部分,也许拿到附近的市镇出售变成货币,以此获得少量的物品,供其享用。

在人们开始对这些享受日趋讲究,有所发展,不再总是自给自足、或满足于邻里之间的互通有无之后,更多的交换和各种商业便应运而生,于是就有更多的货币进入这种交换。买卖人不愿接受只用粮食支付,因为除了裹腹之外,他们还有别的需要。再者,农民往往到别的地区去购买自己所需的商品,总不能老是带着自己的产品去和提供他之所需的商人作交易。住在都市或国外的地主,也因为金银便于运输而要求农民以金银缴租子。各行各业都涌现了一批大企业家、大制造商和大商人,对于他们来说,只有使用钱币做买卖才最方便。在这种社会情势下,货币就迎合需要而更多地进入契约合同,用途比先前更加广泛得多。

其结果必然是:如果该国的货币没有增多,则在升平繁荣年代,比之蒙昧野蛮时代,一切物品一定便宜得多。因为正是流通中的货币与市场上的商品之间的比例决定着物价的贵贱。供自家消费的货物,或供邻里之间调剂有无的货物,决不会进入市场;这些货物对货币流通量毫无影响,就这点而论,这些货物几乎等于零;因此,货物的这种用途降低了商品总量的比例,从而使价格上升。但当货币进入契约和买卖,并处处成为交换的手段以后,国内的现金虽然数量未变,却承担了更大的任务;到那时一切商品都上市,流通的领域扩大了;这情景就同要把这笔现金在一个较大的国家里分配一样,降低了货币量的比例,从而必然使一切物品变得便宜些,价格也就逐渐下跌。

根据对全欧洲的最精确的估算——这种估算也把货币在数值和单位方面的变化考虑在内,——可以看到:自西印度群岛被发现以来,欧洲的所有物品的价格仅上升了两倍,至多三倍。可是又有谁肯断言:欧洲今天的硬币量比起十五世纪以及更早的世纪,不会超过其三倍呢?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通过开矿,英国人、法国人和荷兰人通过对非洲的贸易和侵占西印度群岛,每年运回欧洲的硬币约为六百万枚,其中运往东印度的不超过三分之一。仅照这个数目,十年以后,就有可能使欧洲自古以来的硬币库存量翻一番。举不出令人满意的理由来说明:为什么一切物品的价格,除了那些由于风俗习惯的改变而时兴的物品外,并没有上涨到异常昂贵的程度。此外,在人们摆脱了古代简陋的生活习俗之后,由于手工业和工业的发展,不但商品的生产量有所增加,而且进入市场的同类商品也多起来了。尽管这种商品的增加同货币的增加一直不相等,却也相当可观,从而使硬币与商品之间的比例保持在接近古代的水平。

人们的生活方式,究竟以哪一种对各社会等级或整个社会最为有利,简朴呢还是考究?要是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我将毫不犹豫地主张后者,至少从政治角度出发是如此;而且还要把它当作一种鼓励工商业的附带理由。

当人们以简朴的古代方式生活,全靠自给自足或左邻右舍调剂有无,君主就无法从相当一部分臣民身上征课货币赋税;假如他要向他们收税,他就只能收取实物,因为他们手里只有多余的实物;这种办法所带来的极大不便是显而易见的,毋庸在此赘述。君主所想要积聚的货币完全得靠各个封邑城镇,因为货币只在那些地方流通;而这些城镇显然无法提供全国所能提供的那么多,使金银足以在全国各地流通。除了税收的明显减少外,在这种情形下的社会贫困,还有其另外的原因:君主所收入的货币不但数量较少,而且花起来也不如在安居乐业、贸易发达的时代那样管用值钱。如果假定金银量相同,而一切物品较贵,那是由于进入市场的商品较少,货币总量的比例大于待售的货物量,从而决定了一切物品的价格。

在这里我们可以领悟到下列说法之谬误:任何国家,尽管土地肥沃,人烟稠密,文明开化,只要缺乏钱币,国势就积弱不振。这种论点在历史学家的著述中往往可见,甚至在日常琐谈中也时有所闻。其实,缺乏钱币本身绝不会对任何国家造成损害,因为只有人和物才是任何社会真正力量之所在。倒是简朴的生活方式才给社会造成损害,把金银禁锢在少数人手里,妨碍了金银的普遍扩散和流通。相反,勤勉和讲究享受却使金银,不论其数量多么少,无孔不入地在全国扩散,使它进入每一项交易和契约,打个比方说,就是把它消化后吸收入每一条血管,让人人手里都掌握一点金银。当一切物品的价格因此而下降时,君主就获得双重的好处:他可以向全国各地征税以获得钱币,同时,他所收入的钱币可以在各种购买和支付中发挥更大的效用。

根据物价的对比我们可以推测,中国现有的钱币并不比三百年前的欧洲多;可是那个帝国所拥有的实力是多么巨大,如果我可以根据它所维持的军政机构来判断的话。波里比乌斯告诉我们(见卷二第十五节),在他那个时代,意大利的粮食非常便宜,有些地方,在客栈里吃顿饭的规定价钱为每人一个赛米斯(semis),几乎只相当于四分之一便士,当时的罗马帝国已经征服了整个已知世界。就在那个时期之前大约一百年光景,那位迦太基使节以一种嘲弄的口吻说道,没有哪个民族比罗马人更爱好彼此交往,尽管如此,他们一行作为外国大臣所受到的一切款待,在每一次的宴席上总是看到老一套的饭菜(见普林尼文集卷三十三第二节)。贵金属的绝对数量倒是个无关紧要的问题,重要的只是下列两种情况,即贵金属的逐步增多以及在全国各地的彻底扩散和流通;对于这两种情况的影响,本文已经有所阐述。

在下一篇论文里,我们将看到一种和上面提到过的说法相类似的谬论,它把一种伴随发生的结果当作原因,并把后果归咎于货币的增多,这种后果其实是人们风俗习惯的改变所引起的。论利息

如所周知,低利息是说明一个国家繁荣状态的最可靠的标志,这是完全正当的意见;不过,在我看来,其原因却与一般人所理解的有些不同。低利息一般都归因于货币量的增多。然而不论货币怎么增多,除了使劳动(产品)价格上升(如货币量一旦确定下来)决不会产生别的影响。银市比金币价值低,所以出售同量的商品所获得的银币量要比金币多。但是付给借贷银币的利息是否就因此而稍低呢?利率,在巴塔维亚和牙买加为10%,在葡萄牙则为6%,虽然这些地方,正如我们可以根据物价而了解到的那样,富有金银,其数量超过了伦敦和阿姆斯特丹。

假如英国的全部黄金一下子消失,并用二十一先令来取代每个畿尼,那末货币是否会多些,或利息会低些呢?肯定不会,只是用白银来代替黄金而已。又假如金子和银子一样普通,而银子又和铜一样平常,那末货币是否会多些,或利息会低些?答复无疑还是上面那个。只是咱们的先令变成黄色的,半便士变成白色的,不再使用畿尼,如此而已。如果我们不把这种金属钱币颜色上的改变看作什么重大后果的话,那末就看不出有什么别的异样之处,而且也不会在商业、制造业、航海业或利息等方面引起什么变化。

在贵金属数量多寡方面所能明显见到的这些较大变化,都应该看作是次要的。如果金银增加十四、五倍也没有什么影响的话,那末增加二、三倍又何足道哉。因为无论怎么增加也只不过使劳动和商品的价格上升,此外别无其他影响;何况就连这类变化也无非是一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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