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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12 07: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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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克·吐温

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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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大作家.短故事幽默篇

哈!:大作家.短故事幽默篇试读:

卡拉维拉斯县驰名的跳蛙

马克·吐温1 马克·吐温(1835—1910),美国作家,当过排字工人、密西西比河上的舵手和新闻记者,以语言幽默见长,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汤姆·索耶历险记》、《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等。}/pz朋友从东部来信,托我拜访西蒙·威勒,并向其打听我这位朋友的朋友列昂尼达斯·W.斯迈雷的下落。这个老威勒,脾气倒有是挺好的,就是嘴巴特别碎。他都跟我絮叨了些啥呢,我这就给大家说说。我心里隐隐觉着,这位列昂尼达斯·W.斯迈雷肯定是瞎编的;我朋友兴许根本就不认识这号人;他准是算准了,只要我向老威勒一提起此人,他肯定就会联想到那位名声不好的吉姆·斯迈雷,并由此拉扯开来,将那些又长又臭、与我八竿子打不着的陈年烂谷子的事情数落给我,把我烦死。如果这都是我朋友事先设好的局,那他还真是没白费心思。

我找到西蒙·威勒时,他正在一家酒馆里,靠着吧台边的火炉子舒舒服服地打盹儿。这家馆子破破烂烂的,坐落在废弃的安吉儿矿场。我注意到他,胖胖的,顶着个秃头,面容安详,显得和气、朴实。见我过来,便起身,向我打了个招呼。我告诉他,有朋友托我来打听他儿时的一位死党,名叫列昂尼达斯·W.斯迈雷——也就是列昂尼达斯·W.斯迈雷神父,听人说这位年轻的福音传教士曾在这儿呆过。我随后又补充说,要是威勒先生能跟我聊聊这位列昂尼达斯·W.斯迈雷神父,不管聊什么,我都会感激不尽的。

西蒙·威勒让我退到墙角,然后拿椅子将我堵在那儿,以防我听不下去中途开溜。坐好后,便开始絮絮叨叨地说起我在下面段落里提到的那些枯燥乏味的事情来。他一直绷着脸,连眉头都不皱一下。说起话来慢慢悠悠,打从开口以来,就一直这个调,热情似乎从来与他毫不相干。你说也是的,他就这么唠叨个没完没了,还一直都能保持那么真挚、那么诚恳,真是令人佩服。看得出,他从来都没想过他讲的那些事有什么滑稽可笑的,他可是把它们当作老大的正经事来说的,而且他对其中的两位人物推崇备至,认为他俩谋略过人。我由着他这么一路讲下去,一次都没去打断他。

列昂尼达斯神父,嗯,这位神父叫列什么来着——反正,这里从前还真有过一个叫吉姆·斯迈雷的家伙。那是四九年的冬天——要不就是五〇年的春天——我记不大清楚了,总归不是这个就是那个,因为他刚来矿场的时候,那大渡槽还没造好呢;可是,不管怎么说,他都算得上是最稀奇古怪的家伙了。他总是见着什么就赌什么,而且总跟别人对着干。你要赌大,他就赌小;你要赌小,他就赌大。反正,别人觉着怎么赌好,他都没问题——怎么说呢,只要有得赌,他就开心。你别说,他还真有运气,而且运气还不一般,十有八九都是他赢。他总是随时准备着,一有机会就赌;这世上,还没有哪样东西,是你提出来而他又不能赌的。而且,两边任你挑,这我刚才都跟你说啦。若是赛马,那到收场的时候,你就会看到,他不是赢得盆满钵满,就是输得一文不名;若是斗狗,他要赌;若是斗猫,他也要赌;若是斗鸡,他更要赌;唉,即便是有两只鸟落在篱笆上,他也[1]要跟你赌哪一只先飞走;若是有野营布道会,他也会按时到场,到了就拿沃克牧师打赌,赌沃克牧师的布道在这一带是最棒的;那还用说,这是事实,而且他本来就是个好人么。即使在路上看见一只屎壳郎,他也会跟你赌,赌它几天才能到——不论到哪儿都行;若是你接下招来,那就是赶去墨西哥,他也会跟着那只屎壳郎,看看它到底去不去那儿,路上花了多长时间。这儿的很多小孩都见过这个斯迈雷,关于他的事,也都能跟你聊上几句。至于,别人怎么讲,他都无所谓——他反正是见啥赌啥——还真没有谁比这家伙更神的。记得有那么一次,沃克牧师的太太病得厉害,有好些日子都卧床不起,眼看着她就快没救了。有一天早晨,牧师进来了,斯迈雷起身过来问他太太怎么样,他回答,她好多了——感谢主的无限仁慈——照这样下去,有主保佑,她会好起来的;可没等他把话说完,斯迈雷脱口而出:“那好,我押两块半,赌她好不了。”

这个斯迈雷有一匹母马——孩子们都管它叫“十五分钟老马”,这只不过是说着玩的,当真在赛场上跑起来它肯定是不用十五分钟的——斯迈雷还经常靠这匹马赢钱呢。因为它总是那么慢吞吞的,让人觉着它不是得气喘,生瘟热,就是有痨病这一类的病。所以,人家总是让它先跑个两三百码,然后,再在中途超过它。可是,等快到终点,大伙儿筋疲力尽的时候,它就来劲了,它会拼了老命,撒欢尥蹶子;四只蹄子到处乱甩,甩空了的也有,甩偏了踢到篱笆上的也有,弄得尘土飞扬,再加上咳嗽、打喷嚏、擤鼻涕,搞得场上沸沸扬扬——等到裁判席跟前的时候,它总能比别的马快上一个头,这几乎你都可以算得出来。

他还有一只小斗犬,光看外表你准以为它一钱不值,只配在那儿拴着,一副贼眉鼠眼的样子,像是老想伺机偷点什么。不过,一旦你在它身上押了注,这狗立马跟脱胎换骨似的;下颌向前伸出,就像蒸汽船的船首楼,牙齿龇出,跟烧着了的炉子一样,闪闪发光。别的狗[2]只管欺侮它,抓它,咬它,甚至摔它个两三次,安德鲁·杰克逊——这狗的名字——都会不露声色,让你觉着它还蛮享受似的,巴不得多来几下——一直等押到对手身上的筹码就这么不断地往上翻,翻到所有的钱都押上了;然后,它会突然一口死死咬住对手的后腿关节,一动不动——不是嚼的那种,你知道的,就只是紧紧咬住不放,一直等到对方投降,哪怕耗个一年半载也不成问题。斯迈雷拿这只狗打赌还从没输过呢,直到有一次遇上了一条没有后腿的狗,因为它的两条腿都让圆锯给锯掉了。等斗到差不多的时候,钱都押上了,安德鲁·杰克逊开始使出绝招,一口朝它熟悉的地方咬去,但它立刻发现自己完全给骗了,可以这么说,完全中了对手的圈套。它显得很吃惊,而且看上去有点儿泄气的样子,一点斗志也没有了,结果被修理得好惨。它就这么看了斯迈雷一眼,好像是说自己伤心透了,都怪他,弄了条没后腿的狗让它斗,搞得它连绝招都使不上。它一瘸一拐地没走几步,便身子一倒,死了。

那真是条好狗,那个安德鲁·杰克逊要是还活着,一定很出名,因为它就是这块料,而且它也确是天赋异禀——这个我知道,为什么呢?不用问,它有那么多战绩可以证明,而且,它若是没有两下子,又怎能在那种架势下想出它那样的打法呢。每次,一想起它最后的那场决斗,想起那场决斗的结果,我的心就疼得厉害。

除此之外,这个斯迈雷手头上还有像拿耗子的狗、小公鸡、公猫这类玩意儿,只要你愿意跟他赌,无论拿什么来都成,他总要跟你斗个没完没了。有一天,他逮着了一只青蛙,便弄回家,说要好生调教调教。于是,整整三个月,他什么事都不做,一门心思地窝在他们家后院,教那只青蛙跳高。你还别说,他真的把它给调教出来了。只要在它屁股后头轻轻一戳,它就会嗖地一下蹦起来,就像抛起的面团一般,在空中打着转儿——通常你看到,它都是翻上这样一个筋斗,但若是起跳好的话,它或许能翻上两个,然后,啪嗒一声顺利落下来,跟个猫儿似的。他还这样训练它去逮苍蝇,反反复复地练个没完,到后来,每回有苍蝇飞过,不论多远,只要让它见着,它都能一口一个。斯迈雷说了,青蛙就爱学习,而且啥都学得会——这话我信。真不[3]奇怪,我就亲眼见过他把丹尼尔·韦伯斯特放在这地板上——丹尼尔·韦伯斯特是这只青蛙的名字——然后大喊一声,“苍蝇,丹尼尔,苍蝇!”不等你眨眼,它就已经蹦了起来,把柜台那边的一只苍蝇一口卷了进去,然后像摊烂泥一样啪嗒一声落回地板上,接着伸出后脚挠了挠后脑勺,一幅若无其事的样子,好像也没觉着自己比别的青蛙有什么了不起的。你哪里见过有像它这般才华横溢,却又能居功不傲、诚恳朴实的青蛙呢。只要是在平地上就这么干跳,不来点小动作,那它会比你见过的任何青蛙都要跳得更高。知道吗,平地起跳可是它的拿手好戏,每回赌这个,斯迈雷只要还有一个子儿,都会押上去。他为这只青蛙骄傲得要死。要说也是,连那些云游四海、见过许多世面的人都说,比起他们见过的青蛙,就属他的这只最牛。

我们接着说吧,斯迈雷将这个宝贝装在一个小笼子里,平日里时不时地拎着在街上转悠,找人打个赌。有一天,他们那儿来了个外地人,正好遇上斯迈雷拎着这个笼子,就上前问道:“你这笼子里关着个啥玩意儿?”

斯迈雷摆出一副爱搭不理的样子,说:“你猜它是只鹦鹉,或是只金丝雀,也许吧,可它就不是——它是只青蛙。”

那家伙拿过笼子,左转转右转转,仔仔细细地看了看,说:“哎——还真是的啊。那它有啥稀奇的呢?”“这个嘛,”斯迈雷漫不经心地答道,“够稀奇的也就一样,依我看——在卡拉维拉斯县,怕是没有哪只青蛙能跳得过它。”

那家伙拿起笼子,又仔仔细细地看了好一会儿,这才还给斯迈雷,然后,不慌不忙地“哦”了一声,接着说:“就这么只青蛙,我实在看不出它能比别的青蛙强到哪里去。”“可能你是看不出。”斯迈雷说,“说起青蛙嘛,你可能懂,也可能不懂。或许你还是个老手,再不,姑且这么说,你也是有那么几手的。反正,我就是这么看,你若不信,我赌你四十块钱,敢说在卡拉维拉斯县,没有哪只青蛙能跳得过它。”

那家伙在心里盘算了一会儿,然后,有点儿为难地说:“呃,我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也没处弄个青蛙什么的。要是我手头有那么一只,我非跟你赌上一赌不可。”听他这么一说,斯迈雷接过腔来,“那好——那好——你替我把这笼子拿上一会儿,我这就去给你逮一只来。”就这样,那家伙拿着笼子,把他的四十块钱跟斯迈雷的钱摆在一起,坐下来等着。

那家伙在那儿坐了好一阵子,心里琢磨来琢磨去,然后,将那只青蛙取了出来,把嘴扒开,再拿出一把小勺,给它灌了一肚子的猎枪砂弹——都快灌到它的腮帮子了——然后,把它放在地上。斯迈雷呢,他跑去湿地,在稀泥里头搅和了好一阵子,总算给他逮着一只,带了回来,交给那家伙,说:“成了,你要是准备好了,就把它与丹尼尔并排摆着,将它的前爪与丹尼尔的齐平,然后,我来发个令。”接着,他喊道:“一——二——三——起!”说罢,两人各自从后面轻轻推了下青蛙。那只刚抓到的青蛙劲头十足地一下子就窜了出去,而丹尼尔只是隆了隆身子,抬了抬肩——那架势就像个法国佬似的。没用的——它是动不了的;它就像生了根似的,趴在那儿纹丝不动,连翻个个儿都不成,就跟抛了锚一般。这下,斯迈雷可纳闷了,他怎么都搞不明白怎么会这样,你说他上火不上火。

那家伙拿了钱就走人,临出门的时候,还在肩后翻起拇指——就这样——指了指丹尼尔,慢条斯理地跟斯迈雷说:“我就说嘛,”又是那句话——“你那只青蛙,我实在看不出它比别的青蛙强到哪里去。”

斯迈雷呢,他站在那儿,一边挠头,一边看着地上的丹尼尔,迷糊了老半天,最后说:“真是搞不懂,我这只青蛙居然会输——该不是它出什么状况了吧——怎么它看起来肚子胀鼓鼓的呢。”于是,他伸手抓住丹尼尔的后颈,将它提了起来,惊讶地说:“我靠,它要没有五磅重,我把脑袋摘下来!”说着,将它头朝下地倒了过来,那青蛙顿时吐出满满两把砂弹。这会儿他才算明白过来,心里这个气啊——放下青蛙就追,可那家伙早溜之大吉了。而且——(这时,前院有人在叫西蒙·威勒的名字,他听到后起身去看找他有什么事。)一边走,还一边回头跟我说:“你是稀客,先坐会别走,放心——我马上就回来。”

可是,恕我失陪,我想,就是再接下去听他讲那嗜赌如命的二流子吉姆·斯迈雷的故事,也打听不到有关列昂尼达斯·W.斯迈雷神父的什么事来的,于是我拔腿就走。可刚到门口,就又被转回来的威勒逮个正着,这个特会套近乎的家伙,扯着我又来了:“听我说,这个斯迈雷还有一头黄牛,一只眼瞎了,尾巴也没了,光剩个小把儿,跟个香蕉似的,而且——”

可我哪有那份功夫和兴致去听他唠叨这头凄惨的母牛,不等他说完,我赶紧走人。注释[1]野营布道会,一般指在很大的帐篷内举行的连续数天的宗教集会。[2]安德鲁·杰克逊(1767—1845),美国第七任总统(1829—1837),第二次反英战争时的将军,保卫新奥尔良城,击败英军(1815)。[3]丹尼尔·韦伯斯特(1782—1852),美国国务卿(1841—1843;1850—1852)、美国众议员和参议员,支持1826年关税法案,主张保护贸易和英国签订《韦伯斯特–阿什伯顿条约》(1842),曾为美国辉格党三名总统候选人之一(1836)。

隐之言难

保罗·德·科克1 保罗·德·科克(1794—1871),法国作家,约有100部作品,其作品多描述19世纪法国中下阶级的生活,直击现实,观察入微,语调辛辣讽刺又极具幽默感。}/pz塔莉·德奥特维尔年纪轻轻便做了寡妇,丈夫是三年前去世的,她现年也才二十二岁。在巴黎,她算得上是最美丽的女人之一纳了:一双乌黑的大眼睛,闪着迷人的光彩。在她身上,既有意大利人的热情奔放,又有西班牙人的款款深情。这种独特的魅力,令她与那些土生土长的巴黎女人大相径庭。想着自己这个年纪,不方便这么一个人住,纳塔莉很早以前就向年迈的伯父达布兰古先生发出邀请,希望他能搬过来跟她一起住。

达布兰古先生是个老单身汉,在这世上,除了自己,他谁也不放在心上。他事事以自我为中心,伤天害理的事他懒得做,乐善好施的事他也不愿做,除非能让他直接捞到好处。不过,这次他倒是一口答应了下来。表面上装得很殷切,仿佛他就是只为身边的人着想,其实是指望着这个侄女予他多多关照,让他过得更惬意些。

每当侄女外出社交的时候,达布兰古先生就得随同做伴。但有时,他若是不想出门,便会对她说:“我亲爱的纳塔莉,恐怕今晚的聚会没什么意思啦,你肯定不会喜欢。那些人只是玩玩牌,而且,我想你朋友应该都不会去的。当然啦,你若是想去,我随时奉陪。”

于是,纳塔莉便会乖乖地留在家里。反正,她伯父的话,不管是什么,她都深信不疑。

达布兰古先生特别挑食,他会用同样的方法对侄女说:“亲爱的,你知道我根本不怎么挑食的。食物再简单,我也没意见。但我得跟你说,你那个厨子烧菜放盐太多,什么菜都咸。这对身体非常不好。”

就这样,他们把那个厨子给换了。

还有一次,花园需要打理,这位老绅士想把挡在他窗前的那些树砍掉,当然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因为树荫无疑会让房子潮气加重,这对纳塔莉的健康不利。再或者,那辆轻便马车该换成那种更气派的两厢马车了。

纳塔莉是个风情万种的女子,面对无数求婚者的爱慕表白,她总是一边听着,一边迷人地冲他们微笑着。她将他们通通领到伯父的跟前,对他们说:“在我给你任何承诺之前,我得先听听伯父怎么说。”

当然啦,若是纳塔莉当真有了自己心仪的对象,那她的答复可能会截然不同。但迄今为止,她似乎更喜欢一个人自由自在的。

现在,在侄女家,是他这位老伯父说了算,所以,纳塔莉若是能够维持现状,对他来说,那是求之不得。毕竟,与纳塔莉相比,未来的侄女婿可能就不会对自己这么百依百顺了。因此,那些想娶这位漂亮寡妇的,无一能逃过他的挑剔。他总能在他们身上找出无法容忍的毛病。

除了自私自利,喜欢享受安乐,我们这位伯父还有一个喜好——下双陆棋。这棋下起来真让他开心,可问题是找不着人陪他下。偶尔,到访的客人中有会下这种棋的,那这位老绅士必定会缠着人家陪他下好一阵。但比起下棋来,大多数人更乐意玩牌。

为了让伯父开心,纳塔莉也想学着下,可这对她来说太难了。要一次专注那么长时间,她哪能做得到?为此,伯父难免说上几句。纳塔莉觉得学不会,也就放弃了。“我之所以想要教你这个游戏,那全是为了逗你开心的。”这位好心的达布兰古先生如此辩解道。

日子原本就这样过下去,直到某个晚上,纳塔莉在舞会上认识了海军上校达普勒蒙先生。

在纳塔莉的印象中,出色的水手都是装着一条假腿,戴着一只眼罩的。可当她抬起头来,却惊讶地看到,眼前这位男子30来岁,个头高大,身形优美,双腿修长,两眼有神。

阿尔芒·达普勒蒙很早便入伍当了海军,年纪轻轻就已荣升上校。除了祖传的家业,他自己也积攒了一大笔钱财,这次是回家休养。虽然如此,他还是不想结婚。对于爱情,他从不当回事,总是一笑了之。

但见到纳塔莉之后,他的想法发生了改变。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后悔,怎么没把跳舞学会。无奈之下,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视线再也没有从她身上移开过。

他对这位年轻寡妇的兴趣,很快便成了街头巷尾人们谈论的话题,最后,这事传到了达布兰古的耳朵里。一天晚上,当纳塔莉说起,想邀请上校晚上来家做客时,这位老绅士差点发火了。“纳塔莉,”他说,“这事你完全没有问过我。我听说上校这人举止粗鲁,不懂礼貌。的确没错,我看见他一直站在你座位后面,可他连招呼都不跟我打一声。我这么说是为你好,你现在肯定是昏了头啦。”

纳塔莉恳求伯父原谅,甚至主动提出要谢绝上校的来访。达布兰古先生确有这种想法,只是忍着没有说出口。但他心底暗暗盘算,决不会让他来得太勤。

可是,人类的意志是多么不堪一击,连最微不足道的琐事也能将它击得粉碎。这一次,双陆棋功不可没。就因为这种游戏,纳塔莉成了达普勒蒙夫人。这着实让人料想不到。上校是双陆棋高手,当这位伯父大人得知后,便提出玩上一局,上校欣然应诺,因为他知道,自己能否博得这位伯父的好感,此举甚为重要。

这可让纳塔莉不开心了。她当然希望上校陪的人是她,而不是伯父。等客人都走了以后,她转身对伯父说:“伯父,还是您说的对,上校确实没有礼貌。我现在算是明白了,真的不该请他来。”“那你刚好说错了,我的乖侄女,他这人其实很有礼貌。我已经邀了他常来坐坐,顺便跟我对上几局——换句话说,也就是叫他多在你面前献献殷勤。”

纳塔莉看到上校居然赢得了伯父的欢心,也就原谅了他这次对自己的怠慢。很快,上校又来造访了,因为双陆棋的缘故,他越来越讨这位伯父的喜欢。

而且,他很快也俘获了这位漂亮寡妇的芳心。一天早晨,纳塔莉羞红着脸来找伯父。“上校已经向我求婚了,要我嫁给他。您说我该怎么办好呢?”

他想了一会儿:“如果让她拒绝上校,那他以后便不会再来了,也就是说,以后再也玩不成双陆棋了。但如果让她嫁给他,那他就会一直留在这里,以后就会陪我下棋了。”想到这儿,他便开口答道:“你要嫁给他,那最好啦。”

纳塔莉是真心喜欢上校的,但又不想答应得那么容易。她派人把上校请来。“如果你真的爱我——”“啊,你怀疑我不是真心的?”“嘘!听我把话说完。如果你是真的爱我,那你要证明给我看。”“只要你开口。我发誓——”“不,你千万别再发什么誓了。我嘛,只要你答应我最后一件事,你必须把烟戒掉,我讨厌烟味儿,我可不想有个烟鬼老公。”

阿尔芒叹了口气,答应下来。

刚结婚头几个月,一切都顺顺利利,只是有的时候,阿尔芒的脸色显得阴沉,像是有什么心思,焦躁不安。一段时间后,这种低落的情绪越发频繁。

有一天,纳塔莉看到他在那里烦躁地跺着脚,终于忍不住问道:“你这是怎么啦?干吗这么焦躁呢?”“没呢——没什么事!”上校回答道,似乎为自己的失态感到难为情。“告诉我,”纳塔莉不依不饶,“是不是我有什么事惹你不高兴了?”

上校向她保证,他对她事事满意,绝无怨言。之后的一段日子,他又一点事都没有了。但很快,就又不行了,而且情况较之前愈发糟糕。

纳塔莉为此万分苦恼。她将自己的忧虑向伯父倾诉。伯父听了,回答道:“没错,亲爱的,我明白你的意思。下棋的时候我也常常见他这副样子。一点都不专心,老是用手摸额头,还时不时地突然站起来,好像有什么事情让他焦虑不安似的。”

终于有一天,上校的老毛病又犯了,心烦意乱,坐立不安,较之前更加明显。他对妻子说:“亲爱的,晚饭后,我想出去走走。这对我应该很有帮助。像我这样当了这么多年水手的人,实在受不了吃过晚饭后在家闲坐着。当然啦,你要是不同意——”“噢,不!我哪会不同意?”

他出门了。此后,每天,在同一时间,上校都会出去溜达一会儿,每次回来,又会像换了个人似的,心情舒畅,精神饱满。

纳塔莉这会儿可真是高兴不起来了。“说不定他心里有了别的女人,”她寻思,“所以,他肯定天天跑去见她。唉!我真是命苦!但我得让他知道,他的背信弃义我都看在眼里了。不,我得等,等到证据确凿,我再与他当面对质。”

于是,她就去找伯父。“唉,我真是这世上最命苦的人!”她呜咽道。“又怎么啦?”老伯父斜躺在椅子上,大声问道。“每天吃完晚饭,阿尔芒要外出呆上两个小时,然后会神采奕奕地回来,迫不及待地讨好我,就像刚结婚时的样子。唉,伯父,我真的再也受不了啦!如果您不帮我查出他到底去了哪儿,那我就跟他各过各的。”“可是,我亲爱的侄女——”“我的好伯父,您一向都那么好心,乐于助人,这次就帮帮我吧,我敢肯定,他背地里有了别的女人。”

达布兰古先生打心底不想看着侄女和侄女婿关系破裂,倘若真的闹僵,那他在这里平静安宁的生活就会彻底被搅乱了。他假装跟踪阿尔芒,但很快就打道回府,谎称把人跟丢了。“但他究竟往哪边走呢?”“他有时走这边,有时走那边,从没看到他去见过别人。所以,你的怀疑是毫无根据的。放心吧,他只是出去走走,锻炼锻炼。”

纳塔莉可没那么好哄。她派人找来一个跑腿的小男孩,这小家伙机灵过人,她早有所闻。“达普勒蒙先生每晚都会外出。”“是的,夫人。”“等明天,你就跟着他,看他去了哪里,然后,回来悄悄告诉我,明白吗?”“明白,夫人。”

纳塔莉迫不及待,好不容易等到第二天她丈夫出门。真相大白的时候到了——小家伙一路跟了过去——纳塔莉如坐针毡。45分钟过去,那小家伙风尘仆仆地回来了。“太好了,”纳塔莉大声嚷道,“说说吧!把你看到的一五一十都告诉我。”[1]“夫人,我跟着达普勒蒙先生,远远地,一直跟到圣殿老街。在那里,他进了一栋小房子,是在巷子里的那种,没看到有佣人过来开门。”“进了巷子!还没有佣人给开门!太可怕了!”“我紧跟着他钻了进去,然后听到他上了楼,打开门。”“他自己开门,没有敲门!你确信吗?”“是的,夫人。”“真不要脸!这么说他有钥匙!算了,你接着说吧。”“他随手关上门后,我悄悄跟上楼去,然后透过钥匙孔偷偷往里看。”“我再给你加二十法郎。”“我从钥匙孔偷看过去,看到他不知从哪儿拖出来个箱子放在地板上。”“箱子?”“然后,他就脱了衣服,再后来——”“他把衣服脱了!”“再后来,有那么一会儿,我在孔里没看到他,但紧接着他又出现了,身上穿着件像是灰色的罩衫,头上戴着顶帽子。”“罩衫!他穿件罩衫究竟要干吗?那后来呢?”“后来我走开了,夫人,然后就赶来告诉你。他还在那儿呢。”“好的,现在赶紧去路口帮我拦辆马车,告诉车夫你之前去过的那栋房子的地址。”

等小家伙出去拦车,纳塔莉赶紧戴好帽子,穿上披风,然后直奔伯父的房间。“我找到他了——他果然有了别人。他现在就在她家里,还穿了件灰色的罩衫。我这就去跟他当面对质,以后,您就再也见不到我了。”

老伯父还来不及反应,她就带着那个传信的小男孩上了马车,走了。马车终于停了下来。“就是那栋房子。”

纳塔莉下了马车,脸色惨白,浑身不住地颤抖。“要不要我陪您上去,夫人?”小男孩问道。“不用了,我自己上去。三楼是吧?”“没错,夫人,就在楼梯口,靠左手边那扇门。”

事到如今,仿佛这一切的一切很快就能有个了结了。

楼梯阴暗狭窄,纳塔莉一步一步往上走,终于到了那扇门前。这时,她连站的力气都没有了。她大声喊道:“开门,不然我死给你看!”

门开了,纳塔莉顺势倒在丈夫怀里。房间里就他一个人,裹着一件灰色的罩衫,嘴里还叼着一只土耳其烟斗。“怎么是你,老婆!”阿尔芒惊讶地叫道。“不是你老婆,你想是谁。我怀疑你背着我与别人幽会,就跟着你,看看你为什么总是鬼鬼祟祟的。”“纳塔莉,我怎么鬼鬼祟祟了?看吧,在这儿呢!”(他说着舞了舞手上的烟斗。)“结婚前,你不让我抽烟,我答应了你。几个月来,我一直信守承诺。但你要知道,我可遭了罪了。你记得吧,我那会儿多烦躁,多难过啊!我好想叼着我的烟斗,我那可爱的烟斗,抽上几口。终于有一天,在乡下,我发现了一间小木屋,里面有个农夫在那儿抽烟,我问他可否将罩衫和帽子借给我。我是想跟他一块儿抽,但这事又必须瞒着你,所以身上是绝对不能留下烟味儿的。这事很快敲定了。我每天傍晚都去那儿,尽情地抽上一阵子。我真的怕你知道,才事先戴了帽子,免得让烟味留在头发上。事情就是这样。秘密我都坦白了,请你原谅我吧。”

纳塔莉仰起脸亲了他一口,笑着说:“我早该知道你不是那种人!我现在开心了。你以后就在家里抽吧。想抽多少就抽多少。”

纳塔莉回来找到伯父,说:“伯父,他爱我呢!他只是背着我去抽烟了。不过,以后他不用再去外头了,家里就可以抽啦。”“这事包在我身上。”达布兰古说,“他下棋的时候可以抽烟。”

老头心里盘算着:“这样一来,我这下棋就该没有问题了。”注释[1]圣殿老街位于巴黎玛莱区(跨第三区和第四区)的正中心。圣殿老街是靠近圣殿及其塔楼的一条街,建于13世纪。

信箱里的小鸟

勒内·巴赞1 勒内·巴赞(1853—1932),法国小说家,擅长描写乡村生活,观点上非常保守传统。他的作品风格素雅,表达了他对大自然的迷恋,对简单朴实的美德的追求以及对工作(特别是土地上的劳作)的热爱。}/pz村的牧师住宅,四周静谧得难以名状。这里,教区不大,却不乏生机,教民也都比较真诚。老牧师已经管理这里三十个春秋,乡人们习以为常了。牧师住宅在镇子的尽头,从这里开始便是成片的草地。草地顺着斜坡往下一直延伸到河边,那儿每到夏天,便处处鸟语花香。住宅的后面是一个菜园,占去了一大片草地。每天,这里迎来第一缕曙光,送走最后一抹晚霞。在这里,樱桃五月就成熟了,[1]黑加仑熟得更早。通常,在圣母升天节的前一个星期,只要打此地经过,不出百尺,你肯定会闻到从树篱间飘散出来的浓郁的瓜果芳香。

但是,你可千万不要以为圣菲勒蒙的神父是个贪吃的人。到了他这把年纪,只能看着别人眼馋了。你瞧他,背也驼了,脸也皱了。两只暗淡无光的小眼睛,有一只已经看不见了。耳朵也有一只背了,如果你碰巧在他这一侧,那你得绕到另一侧说话他才能听得见。

哎呀,不会吧!他一个人怎吃得了果园里这么多果子?其实,很多果子他都分给孩子们吃了,但吃得最多的肯定还是各种各样的鸟儿。其中有常年栖息在此的黑鸟,它们过得非常舒适,作为回报,也会尽其所能一展歌喉;还有迁徙到此的黄鹂,这些美丽的鸟儿每到夏天就会过来啄食果实;还有麻雀和各种各样的林莺;也有羽毛丰厚的山雀,一群一群,栖在树枝上,或啄食葡萄,或抓咬梨子。这些讨厌的小家伙是不折不扣的掠食者,你所能指望的唯一回报,就是忍受它们像拉锯般尖锐刺耳的鸣叫,好似在说“谢谢”。

圣菲勒蒙的神父上了年纪,对这些鸟儿也就不再驱赶了。他常说:“畜牲是不知道改正错误的。倘若为此便生它们的气,那么,面对我众多的教民,我不气死才怪!”

所以,每次走进果园,他只是使劲地拍拍手,吓唬吓唬它们,聊以自慰。他实在是不想看到太多偷食的鸟儿。

每每此时,百鸟展翅,宛如飓风中无助的落花,随风飞去。漫天的鸟儿,灰色、白色、黄色,还有杂色,伴着树叶的沙沙声,转眼间散个干净。接下来的五分钟,万籁俱寂。多么宁静的时刻啊!如果可以的话,你不妨想象一番:在这样的乡村,一个厂子也没有,没有织布的,没有打铁的;人们赶着牛马的喧嚣声,传向广漠无垠的平原,融入飒飒的微风,直至悄然而逝。这里,磨坊鲜有人知,道路人迹罕至,铁路天远地远。说实话,要不是果园有鸟儿常来窃食,神父早趴在祈祷书上静静地睡着了。

好在鸟儿很快就飞了回来。最先飞来的是一只麻雀,松鸦则紧随其后,接着整个鸟群全都飞回来了,它们各取所需。神父被弄得坐立不安,祈祷书盖上又翻开,嘴里嘟囔着:“今年它们一颗果子也不给我留了!”

其实抱怨也没用。到嘴边的东西,又有哪只鸟儿会舍弃呢?它们只当好心的神父是一棵梨树,下面粗上面细,长着浓浓的树叶,颤颤巍巍,立在砾石路上。

鸟儿们也知道,那些爱抱怨的人通常耍的只是光说不练的假把式。于是,每年在圣菲勒蒙的牧师住宅一带,鸟巢的数量比别的任何地方都要多得多。那些最好筑巢的地方很快被占据,像是树洞、墙孔、苹果树和榆树的枝杈。你还能看到,屋顶的椽梁之间,不时探出一个棕色的鸟喙,如剑尖一般,衔着一小束草秸。这些地方都被占光的那年,我想,没地方筑巢的山雀,瞄上了住宅门外右边的信箱,那上面虽有盖子挡着,下面可是留了一条狭缝。等它溜进去,四周这么一打探,便满心欢喜,然后带着材料进去筑个巢。只要能把鸟巢筑暖和,能带进去的东西,它一样都不会落下,像羽毛、马鬃、羊毛,甚至是覆在朽木上的苔藓。

一天早晨,管家拿着一张票据,怒气冲冲地走了进来。这是她在花园另一头的月桂丛下发现的。“您瞧,先生,一张票据,弄脏了!都是它们干的好事!”“是谁干的啊,菲洛梅纳?”“是您那些讨厌的鸟儿!都是您把它们留下来!要不了多久,它们就会在您的汤盆里筑巢了!”“可我只有一个汤盆啊。”“它们该不会想到在您的信箱里下蛋吧!我是听到送信的铃声才会去打开它,不会每天都去看的。我刚才看到,信箱里满满的都是稻草、鬃毛和蜘蛛网,羽毛多得都够做一床被子了。这还不算,那中间居然还趴着一个小东西,虽然看不见,但我听到它冲着我像蛇一样嘶嘶地叫!”

每每听到这种小闹剧,圣菲勒蒙的神父都会忍俊不禁,笑得像慈祥的祖父。“那准是只山雀,”他说,“这些聪明的小东西,只有它们才能想得到。菲洛梅纳,你可千万小心,别去招惹它。”“我才不怕呢,只是觉着恶心!”

神父便急匆匆赶过去,穿过花园,经过屋舍和那座栽有文竹的庭院,一直走到墙边。墙里是牧师住宅,外边是一条公路。信箱就立在这里,神父小心翼翼地打开信箱。那里头有足够的空间,塞得进村里的居民们一年收到的所有信件。

确实,他一点都没弄错。他欣喜地看到里面有一个像松球般的鸟巢,看到了鸟巢的颜色和材质,还有透出来的衬垫。听到里面一只抱窝的雌鸟发出的嘶嘶声,他赶紧应诺:“别紧张,小家伙,我知道是你。你要二十一天孵蛋,再要三个星期来喂雏鸟,是不是这样?我不会让人打扰你的。我这就把钥匙拿走。”

他真的把钥匙拿走了。这个上午,他去看望了一些教民,他们有的生病了,有的遇上麻烦事儿了;还吩咐那个为他在村里采摘水果的男孩,叮嘱他爬到教堂的尖顶去做些修葺工作,那上面有几块石头在风暴中松动了。等这一切都做完,他又想起了那只山雀,开始担心起来,怕它正在孵蛋的时候,有信件塞进来,吓着它。

这种担心几乎毫无道理,因为圣菲勒蒙的人很少写信,也就很少收信了。邮递员当个班也没什么事可做,不是在这家尝口汤,就是在那家喝口酒。很久才会有一次,去给在外当兵的往家里捎信,或者去[2]偏远的农场递个税单。不过,圣罗贝尔日马上要到了,你知道的,就是4月29日。神父以为最好还是给他的三位朋友写封信,免得来信惊扰到孵蛋的雌鸟。在他看来,唯有还健在的这三位配得上“朋友”二字。三位中一位是普通教民,另两位都是牧师。“吾友惠鉴,今年的圣徒纪念日,请勿道贺予我。此间收信,多有不便。个中缘由,容我稍后解释,望多见谅。”

这三位朋友以为他眼疾加重了,便如他所愿没有回信。

圣菲勒蒙的神父这下开心了。整整三个星期,每次只要一走进大门,他都会去想一想信箱里那些长着粉红斑点的鸟蛋。二十一天终于到了,他俯下身子,将耳朵贴到信箱的投信口上听。然后,他微笑着直起身来:“我听到它们的叫声了,菲洛梅纳,我听到它们的叫声了。没错吧,幸亏有我它们才得以活下来。这下我没有遗憾了,它们也是。”

神父始终都有一颗童心。

与此同时,在本省首府主教宅邸的休息室里,主教正忙着商讨委任的事情。在场的有他的常务顾问、两位大牧师、牧师会的教长、主教宅邸的秘书长,还有神学院的院长。在任命了几位牧师和神职人员之后,主教提议:“理事会的先生们,关于X教区,我心中倒是有一人选,他各方面都非常适合。但我还是想把这份职责和荣耀授予我们最年长的牧师,圣菲勒蒙的神父,这样做至少也不坏。他资历深却为人谦逊,对这种事必会加以推让。但我们也须尽心竭力以表我们对他美好品德的敬意。”

五位理事一致同意。就在当晚,由主教亲笔签署的信函自府邸寄出,信后还特地嘱咐:“亲爱的神父,请即刻回信。抑或,最好前来与我一晤。我须在三日内向政府提呈我的任命。”

信函到达圣菲勒蒙的当日,正逢雏鸟孵出。投递员费了老大的劲才将信函从信箱的投信口塞了进去,转眼便消失在信箱里。信躺在鸟巢的底部,像是黑漆漆的卧室里的一条白生生的过道。

小山雀的翅膀开始长出绒毛,共有十四只。它们啾啾乱叫,撑起小腿,摇摇晃晃。一张张小嘴张得老大,从早到晚等着喂食。吃完了,消化掉,再来要。这还是第一阶段,这时的雏鸟还没有任何感觉。但这段时间并不长。很快,它们便在窝里吵闹起来。先是扇动翅膀拍拍打打,然后跌跌撞撞地从窝里出来,在信箱边转悠,从投信口窥视外面的大世界,最后终于壮着胆子钻了出去。

圣菲勒蒙的神父同附近的一位牧师一起参加了这次愉快的花园聚会。小家伙们三三两两在信箱的顶盖下出现。全都到齐后,便振翅飞了起来。像蜂房门口的蜜蜂一般,飞了回来,再飞出去。神父说:“你瞧,它们不再是雏鸟了,我这件好事也做成了。都长大了,个个强壮。”

第二天,晚饭后闲来无事,神父拿着钥匙来到信箱前。“笃,笃”他轻轻敲了敲,没有动静。“我想你们这些小家伙也不在。”他自言自语道。于是,他打开信箱,那封信一下落到他手中,上面沾满鸟巢的碎屑。

神父认出笔迹,不禁惊呼:“天哪!这可是主教的来信。怎么弄成这样!这信寄过来多久了?”

这一看,他脸都白了。“菲洛梅纳,快去备马。”

菲洛梅纳动身去备马之前,走过来看个究竟。“先生,您这是怎么了?”“主教都等我三个星期了!”“您已错过机会了。”老妇人说。

神父一直到第二天傍晚才回来。回来时,他气色祥和,但有时也会禁不住露出火气来。大家只好各自克制,不去招惹他。他帮着将挽具从马上卸下来,又给马儿喂了一些干草,换下了长袍,然后把箱子打开,从里面拿出很多小包的东西,都是这次进城买回来的。就在这时,小鸟们一齐飞上枝头,叽叽喳喳,仿佛在述说各自的一天。早些时候下过一场阵雨。那些想在树下过夜的风流男女,只要动动树干,便仍有水滴从树叶落下。

神父在砾石路上踱来踱去。鸟儿们认出了它们的这位朋友和主人,便飞了下来,在他身边兴奋地扑扇着翅膀,叫得格外地响亮。那十四只小山雀,羽毛还未完全丰满。它们首次尝试绕着梨树来回盘旋,在自由的天地间,放声歌唱。

看着这群鸟儿,圣菲勒蒙的神父眼里充满了慈爱,但这种爱怜却也带着一丝忧伤,那眼神就如同我们看着那些曾经耗费过我们太多心血的事物一般。“罢了,你们这些小家伙,没了我,你们也不会在这儿。没了你们,我说不定也活不长。这件事,我是一点都不后悔,可你们也别太缠人了。我知道你们这是在感谢我,可你们这七嘴八舌的太吵了。”

他实在受不了,只得拍了拍手让它们散了。

他向来与世无争,这是事实。但在这个节骨眼上,他也就不再瞒着什么了。他与菲洛梅纳谈了一个晚上,次日,对她说:“菲洛梅纳,等明年,如果山雀再来,你就告诉我。那真是挺烦人的。”

可是,山雀没有飞回来。主教也没有再来信。注释[1]圣母升天节,天主教于公历8月15日举行,东正教于公历8月27日或28日举行。这是关于圣母玛利亚最古老、神圣的节日。[2]圣罗贝尔日(4月29日),1098年,莫莱斯密的圣罗贝尔带领21位克吕尼隐修士自莫莱斯密的隐修院出发去创建一座新的隐修院。他们希望建立一个社区,隐修士们可以在这里更严格地遵守圣本笃会规。

穿越红海

亨利·米尔热1 亨利·米尔热(1822—1861),法国小说家和诗人。主要以作品《波西米亚人》而出名,作品是依据其个人经历创作的,他曾是穷酸文人,住在巴黎的一个阁楼里。亨利的作品把同情和幽默与直觉巧妙结合,作品的基调主要是伤感的。

亨利·米尔热海红越穿}/pz那么五六年的时间,马塞尔一直全心投入到一幅名画的创作[1]中,画的是“穿越红海”的典故;而在这五六年间,这幅在有色彩表现上的杰作却屡屡遭到评审委员会的拒绝。从画室到卢浮宫,再从卢浮宫到画室,来来回回,反反复复,连他那幅画都把这条路跑熟了,只要给它安上轮子,不劳您的大驾,它自己也能跑到卢浮宫了。马塞尔把这幅画反反复复画了十次,每次都从上到下仔仔细细修改过。他发誓,唯有评审委员会部分成员出于私人恩怨的缘由,[2]否则,又如何解释每年的沙龙艺术展都将他拒之门外呢?为了向法兰西艺术院的“看门狗”表示敬意,他在闲暇之余编了一本脏话词典。词典不大,却配了不少插画,极尽讽刺之能事。这本集子,在各个画室以及美院,引起了广泛的反响,并获得了极高的声誉。在巴黎,每个画家的脑子里都存了这样一本,其受欢迎程度丝毫不亚于土耳其[3]大苏丹的御用画家乔瓦尼·贝利尼所发的千古“牢骚”。

长期以来,马塞尔并未因在每次展览会都遭断然拒绝而心灰意冷;相反,他悠然自得地以为:他的画,谦虚点讲,也算是《迦南的[4]婚礼》那令人翘首以待的姊妹篇了。《迦南的婚礼》这幅恢宏画卷,纵使尘封三百年也无法掩盖它耀眼的光芒。因此,每年一到沙龙艺术展时期,马塞尔照例把他的画送给评审委员会审查。不过,为了迷惑评审员,或有可能让他们改变对这幅名为“穿越红海”的油画的排斥做法,在无论如何不影响主体结构的情况下,马塞尔也会对某些细节做些修改,再不就改换个别的什么标题。

例如,有一次,这画呈到评审委员会面前,名字改成了“横渡鲁[5]比孔河”。可惜,画中身着披风的恺撒大帝被轻易认出,那不过是由原来的法老改扮而成。作品被驳回,荣誉再次与他失之交臂。

第二年,马塞尔在画的表面涂上了一层白色来表示大雪,在画的一角添了一棵松树,还把一个埃及人装扮成皇家卫队的掷弹兵模样,[6]最后把画更名为“穿越别列津纳河”。

那画送来的当天,评审员们用考究的衣服衬里把眼镜擦得锃亮,马塞尔的这点小伎俩无论如何都没法逃过他们的法眼。他们之所以能够一眼就认出这幅屡遭拒绝的油画,最主要是因为画中那匹色彩斑斓的骏马。这马体型庞大,从红海的波浪中奔腾而出。在马匹的涂色上,马塞尔做过各种各样的尝试。私下里,他把这称作是自己的色彩绝配大全,因为在此,他再现了光影作用下各种可能出现的色彩组合。但是,对这一细节,评审委员会却视而不见。“穿越别列津纳河”几乎被全票否决,再次被拒。“好得很,”马塞尔狠狠地说,“果然不出我所料。等明年我再送来,标题改成‘穿越所有的河’。”“那就是对他们的打击——打击——打击,击,击。”音乐家绍纳尔唱道,想要将这些词填进他新谱的曲子里。那真是一首要命的曲子,声音大得跟打雷似的,给它伴奏的钢琴没有一部经受得住。“他们怎么能够就这样拒绝这幅画,脸上居然没有粘上我涂在‘红海’上的点点朱砂而变得羞红呢?”马塞尔盯着自己那幅画,心里嘀咕着,“这画可花了我几百克朗的颜料,费了我无数的心思,更不用说我那大好的青春年华匆匆逝去,就如同我那浓密的头发一样!但是,他们休想对我盖棺论定;只要我一息尚存,我就不断地把画给他们送过去。我要让他们对我的画刻骨铭心。”“不错!要让人印象深刻,这法子肯定最靠谱儿。”古斯塔夫·科利纳语调哀怨,自言自语,“这法子不错,真的不错;下次,要是再被赶出来,我一定记住也用这个法子。”

马塞尔在那儿不停地诅咒,绍纳尔则不停地把他的诅咒写进歌里。“噢,他们不会接受我的。”马塞尔说,“哦!政府付他们报酬,供他们食宿,给他们荣誉,就是为了让他们在每年的3月1日拒绝我一次。我现在总算明白他们打什么鬼主意了——我再清楚不过;他们是想逼我弃笔认栽。说不定,他们还巴望着,通过拒绝我的这幅画,好把我逼得万念俱灰,跳窗自尽。若是他们想要靠这种拙劣的伎俩来算计我,那他们真是太不懂人心了。我连一年一度的艺术展都懒得等。[7]从今天开始,我要将我的这幅作品变成达摩克利斯之‘画’,永远悬在他们的头上,让他们不得安宁。从现在开始,我要每周一次,把画送去给他们每个人,就在他们回家休息的时候,与家人共享天伦的时候,与爱人卿卿我我的时候。要让他们寝食难安,让他们觉得喝酒不醇,吃饭不香,娇妻也成悍妇。不用多久,他们就会神经错乱,等哪天去艺术院碰头议事,个个穿着精神病人的束身衣,那我就开心啦!”

过了几天,准备向评审委员会那帮混蛋实施报复的可怕计划,早给马塞尔忘光了。这时,梅迪西神父上门造访。大家都这么称呼这个犹太人。他的真名叫所罗门,经常跟潇洒不羁的文艺人做生意,在圈子里还蛮有些名气。梅迪西神父经营各种各样的小摆设。他卖过全套的家居用品,价格不一,少则12法郎,多则上千克朗。他什么东西[8]都买,而且知道如何转手获利。他的店铺开在卡鲁索广场,在那里,只要你能想到的,都能找得到,可神奇了。一切自然的产物,一切艺术的创作,甭管是地里挖出来的还是人脑想出来的,梅迪西总能从中发现商机,并从中牟利。他的生意包罗万象,除非它根本不存在;他甚至给理想明码标价。他连创意也愿意买,要不给自己用,要不转手给别人。在作家和艺术家圈中,他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是画[9]家的知己,作家的神交,他简直就是艺术界的神灵阿斯蒙蒂斯。他会拿雪茄来换一本廉价小说的情节,拿拖鞋换一首十四行诗,拿刚捞上来的鲜鱼换一句似是而非的隽语;他会给那些专事时髦人士花边新闻的记者,一刻不停地讲上好几个小时。他会给你弄到国会大厦的通行证,或私人晚会的邀请函;他给那些流浪的画家提供过租房,或租一晚,或租一周,或租一月,租金是给他临摹卢浮宫里那些早期大师的名画。他是剧场后台的常客;他能帮你把剧本交到经纪人的手里;总之,不管是什么忙,他都能帮得上。他的脑子里装着本日历,上面记着25,000个地址,而且他还知道所有那些名人的住所、姓名和隐私,不管是当红的还是过气的。

这位犹太人带着一副他惯有的机敏表情,一走进这群艺术家的住所,就立马猜到了他这会儿来得正是时候。事实上,此时此刻,这四位朋友正聚在一起,饥肠辘辘地商讨着怎么才能弄到面包和肉这等重大事情。那天是周日,是那个月的最后一天。真是要命的一天,凶多吉少的日子!

梅迪西这一来,立即引来大伙儿的欢呼,因为谁都知道,这个犹太人惜时如金,绝不会把时间浪费在仅仅是礼节性的拜访上;因此,他的出现总是意味着讨价还价的开始。“晚上好,先生们,”犹太人给大家打招呼,“你们都还好吗?”“科利纳,”躺在床上的鲁道夫最先开口,“你来好好招待一下,帮我们客人弄把椅子;”然而,我们这位诗人自己却一动不动,直挺挺地躺在那里,优哉游哉,说完还补上一句,“客人是神圣不可冒犯[10]的。亚伯拉罕,我向你致敬。”

科利纳应声给犹太人拖过来一把椅子,那椅子硬得像块青铜,梅迪西在那上面才坐好,便开始抱怨这椅子太硬不舒服。这时,他突然记起来,这椅子原是他自己卖给科利纳的,当时跟他换了一首宣扬信念的诗,后来又把这首诗转手卖给了一位议员。当犹太人坐下来的时候,口袋里的钱币发出了叮叮当当的响声,那悦耳的交响乐令四位艺术家浮想联翩。“现在,”鲁道夫用低沉的声调对马塞尔说,“让我们来听听这首歌吧。伴奏部分听起来不错。”“马塞尔先生,”梅迪西开口说,“我这次来没别的意思,就是让你发财。也就是说,我来是要给你提供一个绝佳的机会,让你登入艺术的殿堂。你应该很清楚,马塞尔先生,艺术所途经的都是不毛之地,唯有荣耀才是这不毛之地的生命绿洲。”

马塞尔此时已经是热锅上的蚂蚁,一听这话赶忙应道:“梅迪西神父,就对半开,我尊敬的财神爷,来点爽快的。”“那好,机会来了!”梅迪西答道,“有一位有钱的主儿,特喜欢画儿,现在正在张罗一个画展,准备去欧洲巡回展出。他托我帮他搞一些与众不同的作品。我来这里,是给你机会,可以把画拿去参加这次巡展。不啰唆了,我来是想买你那幅‘穿越红海’的油画。”

马塞尔问:“给现钱吗?”“给现钱。”这犹太人一边回答,一边拍了拍口袋,立刻响起叮叮当当的美妙声音。“那成,梅迪西,”马塞尔说着指了指他那幅画,“我就让你给这幅作品定个价,它可是无价之宝啊。”

犹太人往桌上倒了50克朗闪闪发光的洋银。“这个头儿开得好,”马塞尔兴奋地说,“别停下啊。”“马塞尔先生,”梅迪西说,“你应该很清楚,我从来都是说一不二的。我一分钱也不加了。但你想好,这可是50克朗,等于150法郎。这可是个大数目啊。”“大你个头,”画家答道,“光是画法老的这件袍子,我就用了50克朗的颜料。我画得那么辛苦,至少也得付点工钱吧。”“我懒得再说了,”梅迪西回答,“我一个子儿都不会加;不过,我请大伙吃一顿,包酒水的,吃完点心,我拿金币付账。”“没人反对吧?”科利纳一边吼着,一边用拳头在桌上咚咚咚擂了三下,“成交!”

马塞尔只好说:“罢了!罢了!我没意见。”“我明天派人过来取画,”犹太人兴奋地说,“来吧,先生们,我们出发吧!你们的座位我都订好了。”[11]

四位朋友从楼上下来,禁不住齐声欢唱起《胡格诺派教徒》中的唱段:“去赴宴,去赴宴。”

梅迪西这次请客,总的来说,也算是下了本钱的。他请他们吃的很多菜肴,他们至今都叫不上名来。打吃了这顿大餐之后,绍纳尔总算明白何为龙虾了,而且他开始迷恋上这种两栖动物,爱得要命。

吃完盛宴出来,四位朋友个个酩酊大醉,仿佛泡了一天的酒坛子似的。为此,马塞尔差点酿成苦果。凌晨两点,他路过裁缝店,非要去叫醒他的债主,把这刚到手的150法郎分期偿付给他。所幸科利纳脑子还有一丝清醒,才使他悬崖勒马。

欢宴过后一周,马塞尔才明白他的画挂在哪儿展出了。一次,途[12]经圣·奥诺雷的福宝大街,他在人群中停了下来。很多人挤在一家商店门前,像是在盯着一块刚竖起的招牌。这招牌不是别的,正是马塞尔的那幅画。梅迪西买下后,把它转手给了一位供应商。只是这幅“穿越红海”的油画又经历了一番修饰,还被安了个新的名字。画中多了一艘汽船,现在管它叫“在马赛港”了。看到这幅画,人们无不颔首称赞,鼓掌欢呼。马塞尔转身走开,心中充满胜利的喜悦。他轻声地自言自语:“人们的声音就是上帝的声音!”注释[1]“穿越红海”讲的是《圣经·出埃及记》中摩西率领在埃及为奴的以色列人穿越红海逃离埃及的故事。[2]始于1725年,由法兰西研究院下的法兰西艺术院主办,1881年起改由法国美术家协会主办。沙龙展为法国乃至世界最重要的艺术展览会之一,每届作品均在卢浮宫博物馆内展出。1748年起参展作品实行评定制。[3]乔瓦尼·贝利尼(1430—1516),意大利画家,文艺复兴时期威尼斯画派奠基人之一,善用丰富的色彩表现宁静的世俗人物和风景,主要作品有《圣母加冕》、《诸神之宴》等。[4]《迦南的婚礼》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晚期画家保罗·维罗奈塞的一幅气势恢宏的画卷,如今该画是巴黎卢浮宫的藏品之一,并且是卢浮宫藏品中尺寸最大的画作。《迦南的婚礼》本是意大利威尼斯圣·乔治—马吉奥雷岛上的修道院的壁画,1797年拿破仑率军入侵,将画剥下搬进卢浮宫。这幅名画后来影响了一大批法国画家,间接影响并促成了印象派的诞生。[5]鲁比孔河,位于意大利北部,罗马共和国时代为山南高卢与意大利的界河。公元前49年恺撒冲破不得越出所驻行省的法律,渡河宣告与罗马执政官庞培决战。[6]别列津纳河,在白俄罗斯共和国境内,源出明斯克高地,东南流经沼泽和森林茂密的盆地,在列奇察附近注入第聂伯河。1812年拿破仑从莫斯科撤退时,曾在河上发生激战。[7]此处引用了达摩克利斯之剑的典故,喻指临头的危险。传说叙拉古暴君狄奥尼修斯邀达摩克利斯饮宴时在其头顶用细线悬一出鞘之剑,以表示大权在握者常朝不保夕。[8]卡鲁索广场,法国巴黎卡鲁索凯旋门附近的一个广场,面对卢浮宫的卡鲁索凯旋门是法国巴黎的另一座凯旋门,也叫小凯旋门。[9]阿斯蒙蒂斯,犹太神话中的恶魔,对几何学、算术和力学非常精通,而且还掌握了搜寻宝物的能力。[10]亚伯拉罕,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先知。此处借以戏称梅迪西。[11]《胡格诺派教徒》,德国歌剧作曲家贾科莫·梅耶贝尔(1791—1864)的歌剧,1836年于巴黎首演。[12]圣·奥诺雷的福宝大街,法国巴黎的一条街道,虽然相比香榭丽舍大街较为狭窄和不伦不类,但仍被视为世界上最时尚的街道之一,因为这里有几乎全球每一个主要的时尚品牌。

怪诞天使

埃德加·爱伦·坡1 埃德加·爱伦·坡(1809—1849),19世纪美国诗人、小说家和文艺评论家,现代侦探小说的创始人,主要作品有诗歌《乌鸦》、恐怖小说《莉盖亚》、侦探小说《莫格街凶杀案》等。}/pz是11月的一个下午,天气冷得让人难受。吃完晚饭,我独自一人坐在餐厅里,双脚架在壁炉的护栏上,身边就是被我挪到那炉火边的小桌,上面摆了些权作点心的小吃,还有几瓶不同牌子的红酒、烈酒和白酒。今天这顿饭吃得真是丰盛,其中那道松露最值得回味,到现在都让我觉得撑得不行。

从早上开始,我就一直在阅读格洛弗的《利奥尼达斯》、威尔基的《埃皮哥尼亚》、拉马丁的《天国之旅》、巴洛的《哥伦比亚》、[1]塔克曼的《西西里》以及格里斯沃尔德的《奇闻异事》,因此,到[2]这会儿,我是真的觉得脑子有点犯糊涂了。我试着喝了几口拉菲酒来提神,可都无济于事。绝望之余,我转身去翻那沓乱七八糟的报纸。先是仔仔细细看了“房屋出租”和“寻狗启事”,接着又一字一句地读了“太太与学徒私奔”的专栏文章。最后,雄心一起,我将矛头指向那篇由编辑写的评论。我从头到尾把它读了一遍,可一个字也没搞懂,还以为是用中文写的呢,于是,又从尾看到头,但结果还是不尽如人意。厌恶至极,我真想扔了这玩意儿——“这对开的四页,真是赏心悦目;[3]即便不爱挑剔,也想道个短长。”

这时,以下这段文字不知怎地引起了我的注意:“通往死亡的道路数不胜数,而且千奇百怪。伦敦一家报纸报道了一起离奇死亡。死者当时正在玩一种‘吹飞镖’的游戏,就是将一端插着毛球的长针,通过锡管用力吹向靶子。他错将长针放到管子的这一头,当他使劲吸气想要将飞镖用力吹出去的时候,却把针吸进了喉咙。长针穿入肺部,没几天他就一命呜呼了。”

看到这儿,我不知怎地感到极为恼火。“这种事,”我吼道,“是可鄙的谎言——卑劣的骗局——无中生有的糟粕,必是出自某个可怜的穷酸文人,或是某个龌龊的专门捏造伦敦意外事故的骗子之手。这些家伙知道,这年头人们是说什么都信的。他们挖空心思,想出些不大可能的可能,他们管这叫奇闻异事。但是,只要你有知识会反思(顺便插一句,正如鄙人。我不自觉地用手指了指自己),或是有我这般思维能力和理解能力,那你就能一眼看出:最近这些所谓的‘奇闻异事’怎么一下子冒出来这么多,这件事本身就是最最奇异的事情。我个人看来,以后若是有了什么‘怪异’的事,我要信了,那才叫怪。”

刚说完,就听到一个声音说:“嗡的天,你蒸傻,还为震重事生气!”我从未听过这么古怪的声音,起初,以为是自己耳鸣——就像有时喝得烂醉时的那种感觉——但转而一想,又觉得好像是有人用一根粗棍敲打空桶所发出的声音;事实上,要不是还能依稀听出其中的几个音节和词语,我会以为当真如此。我胆子本来就大,加上刚刚又喝了几杯拉菲酒,胆子就更壮了些,所以,这会儿什么都不怕了。我若无其事地抬起双眼,在屋里仔细地搜寻这位不速之客。可结果,连他的影子都没见着。

就在我继续环视的时候,那声音又一次响起:“哼!你肯盯醉得像淘猪;我酌在你身边,你嘟吭不见。”

顺着声音,我赶紧往前一看。果不其然,一个模样很难描述的怪人,就坐在我的桌子对面。当然,说他很难描述并不是说他不能描述。他的体型像个大的葡萄酒桶,或是酿朗姆酒的木桶,反正就是这般模[4]样的东西,而且颇有些福斯塔夫的范儿。那下端杵着两只小桶,看来是当脚用的。躯体的上部晃荡着两个不算太长的瓶子,算是手臂;瓶颈向外,权作双手。这怪物整个头部就像一种军用水壶,看起来与那种在盖子中间打了孔的大号鼻烟壶差不多。这个水壶(顶部高高隆起,像个漏斗,宛如一顶骑士帽,歪歪斜斜地立在眼睛上方)就架在躯干的边上,拿孔冲着我;那孔像是一位始终绷着脸的老处女嘟着的小嘴。便是通过这个孔,那东西发出咕咕隆隆的声音;不过,看得出他是想跟我说些什么。“我嗦,”他说,“你谆戏醉得像淘猪;因维,唑在那儿,竟然看不叨我就唑在这儿。我还要嗦,你谆戏个苯都像驴一样的达傻呱,竟然会布信印在报子上的事。那戏镇事——戏镇的——只字属石。”他的话,听得我似懂非懂。我一本正经地问道:“请问阁下是谁?你怎么进来的?还有,你到底在说些什么啊?”“至于我如荷而来,”那东西回答,“这不馆你的事;至于我所嗦的,那哆戏我任为该嗦的;而至于我的身粉,我就戏来剁这咯的,让你自己明伯。”“你就是个醉鬼无赖,”我说,“我要按铃,叫我的仆人把你踢到街上去。”“呵!呵!呵!”这家伙笑道,“呼!呼!呼!喆个你做不到。”“做不到!”我说,“你什么意思?我做不到什么?”“按铃啊。”他咧着那张邪恶的小嘴笑着答道。

我可是说到做到的。听到这儿,我挣扎着想站起身来,可还没等我身子站直,那恶棍就大模大样地从桌子那边够过来,用其中一只长酒瓶的瓶颈在我的前额上轻轻一敲,便将我敲回原位。我惊呆了,好一阵完全不知所措。这时,他接着唠叨起来。“哼,”他说,“你坠好坐啧别动。现在你该知道我戏谁了吧。看着我!看钦楚了!我就戏怪诞天使。”“而且你本人也够奇怪的,”我壮着胆子回答,“但在我的印象中,天使都是有翅膀的。”“翅膀!”他暴跳如雷,大声吼道,“怅个翅膀,那我成了啥?

天呐!你认为我戏小鸡?”“哦——不!”我吓得赶紧回答,“你绝对不是小鸡——肯定不是。”“那好吧,放归距些,坐着别东,否则,我又要印拳头敲你。小鸡柴有翅膀,猫头鹰柴有翅膀,妖精柴有翅膀,魔头柴有翅膀。天使戏没有翅膀的,我是怪诞天使。”“那你现在找我是——是要——”“这是我的事!”这家伙突然吼道,“像你则样下贱的傻小子,振可以过问绅士和天使的大事!”

这话说得,即便出自天使之口,我也是可忍孰不可忍。于是,我鼓起勇气,操起手边的盐盅,朝那怪物头上掷了过去。可是,不知道是他躲开了,还是我掷偏了,盐盅没打到他,却把壁炉上盖在表针上面的水晶罩给打碎了。而那天使,在察觉到我的攻击后,就又像刚才那样,狠狠地在我额头上连敲了两三下,立马将我治得服服帖帖。我真是羞于启齿,不知是因为疼痛还是因为恼怒,竟有好几滴泪花在我眼中闪烁。

看到我痛苦的样子,这位怪诞天使显然心软了许多:“天呐,你个大男人,戏喝醉了还戏真伤心了?你肯丁还伊为这酒不够劲——你必希格酒里加喋水了。来,别寨闹了,把这个豁了。现寨不哭了——不哭了!”

于是,怪诞天使从他其中一只当手臂使的长酒瓶里,往我的高脚[5]杯(里面大约还有三分之一的波尔图酒)添了一种无色的液体。我[6]注意到,那两个长酒瓶的瓶颈上贴着标签,上面写着“樱桃酒”。

难得这位天使如此体贴,在他好心劝说下,我的心情平和了许多。他几次三番地往我的波尔图酒里掺水,也多亏了这些水,我才能缓过神来听他讲怪诞至极的故事。这些故事,你让我从头到尾再讲给你听,我还真做不到。但从他的话里,我也听出来了:他是掌管人间不幸遭遇的神灵,专门负责搞出一些怪事来,让那些不信神的人不断受到惊吓。有那么一两次,我壮着胆子试着表达我根本不信他那些夸夸其谈,没想到他竟勃然大怒。因此,我终于决定,还是不说话为妙,他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果然,他长篇大论,说个没完没了,而我只管靠在椅子上,闭着眼睛,自娱自乐地嚼着葡萄干,还把葡萄蒂吐得满屋都是。可是不久,他突然意识到我这样做实是对他的不敬。他火冒三丈地站了起来,将他那漏斗拉下遮住眼睛,发了一大堆的毒誓,还说了[7]些我听不太懂的咒语。最后,他引用《吉尔·布拉斯》里那位大主教的话,愿我“有理性,行好运”。说着,冲我深深鞠了一躬,扬长而去。

他这一走,我如释重负。之前喝下的那几杯拉菲酒现在来了劲,弄得我昏昏欲睡。我想打个盹,睡上个15到20分钟,这是我饭后的习惯。6点钟我有个重要的约会,万万爽约不得。我住所的保险前一天到期;而且中间还惹出了些争议,所以按约定,我得在6点钟赶去与公司的董事会碰个面,敲定续约一事。我抬头扫了一眼壁炉台上的时钟(我实在太困,不想掏表),欣喜地发现还有25分钟。现在五点半,去保险公司走个5分钟,绰绰有余;况且,通常这种小憩从来都不超过25分钟。所以,我一点儿都不着急,很快放下心来睡着了。

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醒来之后,我又看了下时钟,发现我并没有像往常那样睡上15或者20分钟,这次我才睡了3分钟,离约定时间尚余27分钟。我半信半疑,难道真有这等怪事不成?我努力让自己再小睡一会,等最后再醒过来,我彻底傻眼了,怎么还有27分钟才到6点?我跳起来,过去看个究竟,才发现那钟早就停了。再看表,7点30分。我睡了两个小时,不用想,约会早错过了。“也没事,”我自言自语,“明天早上再给他们办公室打个电话,道个歉吧。这么一会儿,这钟到底怎么了?”一检查我才发现,之前在怪诞天使说话时,我曾在屋里乱吐葡萄蒂儿,其中一根从破了的钟面飞进去,正好插入发条钥匙眼,一端伸在外面,就这样把分针给卡住了。“哦!”我说,“我还以为怎么了,原来就这么回事。这种事时有发生,实在不值得大惊小怪。”

这事,我没再多想。像往常一样,到点上床。睡前,我在床头的[8]小书桌上点了蜡烛,打算好好看几页《神无处不在》,遗憾的是,不到20秒我便睡着了,蜡烛就那么一直燃着。

但是我睡得一点儿都不踏实,老是梦到怪诞天使。我梦见他站在床脚,拨开床帷,用那从朗姆酒桶里发出的空洞恶心的声音威胁我,要对我进行最恶毒的报复,就因为我曾蔑视过他。他火气十足地骂了半天,然后,脱下他那漏斗状的帽子,将管子一端插入我的喉咙,就这样不知给我灌了多少樱桃酒。这次他没用手臂,而是从充当脚的一只长颈酒瓶中,源源不断地倾泻而入,终于我痛得无法忍受,一醒来正好看到一只老鼠叼着那根燃着的蜡烛从小书桌上窜出,不等我阻挡,就从洞口溜了进去。顷刻间,一股强烈的、令人窒息的气味扑鼻而来,不用想,房子着火了。几分钟后,燃起了熊熊烈火,转眼间整栋房子陷入一片火海。除了一扇窗子,我卧房的其他通道都被切断。好在大伙儿很快找来了长梯,架了过来,就这样,我赶紧爬了下去,等退到看来比较安全的一层,我看到下面有一头猪,这猪,圆滚滚的肚子,还有那副神态和模样,不知怎么,令我想起怪诞天使。这头猪原本一直静静地趴在泥地里睡觉,这会儿突然觉着要蹭蹭他的左前臂,正愁找不到可以蹭的柱子,如今这送上来的梯子,真是再方便不过。它这么一蹭,我旋即掉了下来,不幸摔断了胳膊。

保险没了,头发损失更惨重,这场大火把我变成了秃头。这次事故让我未雨绸缪,想到许多严重的问题。于是我最后决定娶个妻子。当时有位富有的寡妇,正为失去她的第七任丈夫而郁郁寡欢。为抚慰她受伤的心灵,我海誓山盟向她求婚,她勉强同意了我的恳求。我跪在她的脚下,心里充满了感激和爱慕。她涨红着脸,朝我俯过身来,浓密的长发,与我临时戴的假发贴在一起。我不知道我俩的头发是怎么缠到一起的,但事情就是这样,等我站起身来,假发掉了,我的秃头锃光瓦亮,她被假发半遮住脸,对我显出一副鄙视和气恼的样子。就这样,我向这位寡妇求婚的希望落空了。这次意外谁也料想不到,但因果相承,却也是情理之中。

不过,我并没有绝望,开始去追求一位算是比较通情达理的女士。曾经有一段短暂的时光,命运又变得顺风顺水,但这种好运再次毁于一件小事。我与未婚妻约好在一条聚集这个城市精英的大街上见面。我系上最考究的蝴蝶领结,匆匆忙忙地赶去向她致意。这时,一粒微小的异物飞进我的眼角,我当时什么也看不到了。我还未恢复视力,我爱的那位女子已经走了。她认定我早有预谋,从她身边经过也不看她。这种无礼是对她的侮辱,不可饶恕。我站在那里被眼前突如其来的事情完全搞懵了(不过,这种事,别人说不定早遇见过也不一定),视力半天都恢复不过来。这时,怪诞天使走过来,向我伸出援手,客气得让我怎么也想不到。他先是查看我那只不适的眼睛,动作十分轻缓而熟练,告诉我里面有一个滴状物,然后(管它是一“滴”什么),他将它弄了出来。这才让我舒服了许多。既然命运非要捉弄于我,我想我还是早死早超生。于是,我朝最近的河边走去。到了河边,我脱光衣服(既然是赤条条地来,那还是光溜溜地去的好),一头扎进河流。我跳河的唯一目击者是一只单飞的乌鸦。有人把用白兰地酒浸过的玉米洒在路上,这家伙抵挡不住诱惑吃了,结果就这样摇摇晃晃地离群了。我刚一入水,这家伙灵光一闪,要把我最不可或缺的裤子叼走。眼下,我只好推迟我的自杀大计。将上衣当裤子穿上,起身朝那挨千刀的鸟儿追去,能跑多快就跑多快。但是,我的厄运仍没放过我。我仰着头拼命跑着,一心盯着偷我裤子的飞贼,突然,我觉得双脚踏空了,原来我竟然从悬崖上跳了下去,原以为必会摔个粉身碎骨,却幸运地一把抓住了一根绳子。这是一条长长的导索,导索的另一头连着一只刚好路过的气球。

等我回过神来,我立刻觉察到自己处境不妙,不,应该是命悬一线。我憋足了气呼喊,想把我的困境告诉头顶的气球驾驶员。但是,我喊了很久也没回应。除非他是聋子,听不到自然不会理我;要不,他就是恶棍,故意不想理我。那玩意儿飞得真快,而我的力气泄得更快。就在我准备听天由命,就那样撒手人寰,静静地掉进大海的时候,我突然又打起精神,因为我听到从上面传来一种空洞的声音,那声音像是慢吞吞地哼着歌剧。一抬头,我认出了是怪诞天使。他双手交叉抱在胸前,斜靠在吊舱的边上,嘴里叼着烟斗,悠闲地抽着,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我实在没有力气说话,只有眼巴巴地看着他。

好几分钟,他就那样直盯着我,一句话也不说。最后,他将他那海泡石烟斗小心翼翼地从嘴角的右边挪到左边,然后盛气凌人地向我发话。“你算老几,”他问,“你他妈算老几,竟敢说那种话?”

听到这些傲慢无礼、毫无人性又装腔作势的话,我突然冒出一句“救命”来。“救命,”这个恶棍答道,“不是我来救你吧。这里有瓶酒——来,听话,你自己倒。”

说着,他扔下一大瓶樱桃酒,不偏不倚砸在我的头顶上,我觉得整个脑子都被砸出来了。想到这儿,我真想放开绳子,遂了这个鬼怪的心愿。这时,我听到怪诞天使冲我大喊,要我坚持住,所以我没再乱动。“坚持住!”他喊道,“不要桌急——不要,你是还要寨来一瓶酒呢,还是你已经亲醒过来恢复理枝了呢?”

听到这儿,我赶紧点头,点了两次。一次表示否定,自然是说,眼下我不想再来一瓶了;另一次是表示肯定,意思是我还是清醒的,肯定已经恢复理智了。就这么着,我总算让他消了些气。

他问我:“那木,你终于还戏信了吗?你江信会有意外事故了?”

我再次点头表示同意。“那木,你江信我,我是怪诞天使了?”

我又点了点头。“那木,你承认你戏个有眼无珠的酒鬼,是个撒瓜?”

我再点点头。“那木,把右手放进你裤子卓边的口袋,表戏你测底地服了怪诞天使。”

摆明了,这种事我根本做不到,首先,在我从梯子上下来时,我把左手摔断了,因此,如果我松了右手,那我真的是全完了;其次,在我找到那只乌鸦前,我连裤子都没有,哪来的裤子口袋?实在不得已,我只好摇摇头,让他明白这个时候,实在是不方便服从他的要求,尽管这样一点儿都不过分。可是,不等我把头停下,怪诞天使就大吼道:“那木,你就见鬼去吧!”

说着,他抽出一把尖刀,划过把我悬空吊着的那根导索。当时我们正好就在我屋子的上空(在我外出时,我那屋子又重新造好了,而且造得很是气派)。就这样,我一头扎进宽大的烟囱,落到餐厅的壁炉边。

等我苏醒过来(因为摔下来时,我完全昏迷了),我发现大约是早上4点。我手脚摊开,趴在从气球上掉下来的地方,脑袋埋在烧完火的灰烬里,而我的双脚搭在一张打翻在地、严重损毁的小桌子上,在一堆杂七杂八的甜点碎屑里,混着一沓报纸、一些打碎的玻璃杯和[9]破碎的酒瓶,还有一个斯希开樱桃酒的空酒壶。就这样,怪诞天使为自己一雪耻辱。注释[1]理查德·格洛弗(1712—1785),英国诗人和政治家;威廉·威尔基·柯林斯(1824—1889),英国著名小说家、剧作家,代表作为《白衣女人》与《月亮宝石》,被认为是推理小说的先驱者之一;阿尔方斯·德·拉马丁(1790—1869),法国著名浪漫主义诗人、作家和政治家;乔尔·巴洛(1754—1812),美国诗人、外交家和政治家;亨利·塔克曼(1813—1871),美国作家、散文家和评论家;鲁弗斯·格里斯沃尔德(1815—1857),美国诗人、编辑、评论家。[2]拉菲葡萄酒,法国波尔多拉菲庄园出产的享誉世界的葡萄酒之一。拉菲酒芳醇柔顺,十分典雅,被称为葡萄酒王国中的“皇后”。[3]英国诗人威廉·古柏(1731—1800)描写报纸的诗句。[4]福斯塔夫,莎士比亚笔下脍炙人口的喜剧人物,外形肥胖,生性贪婪怯懦,然喜发豪言或作机智妙语,先后出现于《亨利四世》及《温莎的风流娘儿们》等剧中。[5]波尔图葡萄酒,产自葡萄牙,性醇,通常为深红色。[6]樱桃酒,一种烈酒,樱桃发酵后经蒸馏制成,通常种类为欧洲甜樱桃和樱桃白兰地。[7]《吉尔·布拉斯》是法国作家阿兰–勒内·勒萨热的长篇小说,全名为《吉尔·布拉斯·德·桑蒂亚纳传》,是勒萨热的代表作,也是法国著名的流浪汉小说。[8]《神无处不在》的作者罗伯特·蒙哥马利(1807—1855)是英国诗人,该书于1828年出版,因其极其精准地直击大众的宗教感情,在数月里再版八次。[9]斯希开,荷兰地名,是荷兰国酒荷式金酒的主要产区。

苹果园里的哲学家

安东尼·霍普1 安东尼·霍普(1863—1933),英国小说家,成名作是《赞达的囚犯》及其续集《鲁珀特·亨扎》,这两本书都是描写一个虚构的国家鲁里塔尼亚所发生的富于浪漫色彩的冒险故事。}/pz是一个舒适宜人的日子,天气不冷不热。太阳照在苹果园外,但果园里却荫蔽清凉。轻风阵阵,枝叶婆娑。在一棵老苹果树那下,坐着我们的哲学家,膝上摆着一本大部头的书。要不是风儿吹乱了书页,让他找不着读到的地方,他可能根本不会留意到周围的一切。这下,他可要冲那风儿发火了,他得重新整理书页,找回刚才读的地方,再静下心来继续阅读。那是一本有关本体论的专著,作者是他的朋友,也是哲学家。书中有不少的谬误,他正忙着将它们一一找出,并统统标注在书末的扉页上。他可不是要挑这本书的毛病(他看起来仿佛是要这么做),他甚至都不会在自己的著作里提及它。他这么做,纯粹是出于一种乐趣;只要是歪理邪说,他都会去揭露,去批驳。就在这时,一位身着白色长裙的女孩走进果园。她随手抓起一个苹果,咬了一口,顿觉满口生津。她把苹果抓在手里,朝哲学家坐的地方走过去,然后看着他,他却一动也不动。女孩又咬了一口手里的苹果,嚼了嚼,咽了下去。趁这会儿功夫,哲学家在扉页上又记下了一个错误。女孩将苹果狠狠地扔了出去。“杰宁汉先生,”女孩开口问道,“您这会儿很忙吗?”

哲学家抬起头来,答道:“不忙,梅小姐。”“不是很忙。”他接着补充道,可手里仍抓着笔不放。“我想听下您的意见。”“稍等片刻。”哲学家不好意思地说。

他翻回到扉页,在最后那个错误的批语上又多加了几句。女孩不耐烦地看着他,刚开始还有点悦色,接着生气地皱起眉来,最后陷入恼人的沉思。她心想:他这么老成,哪像他这个年龄的人;他最多三十出头;满头浓发,一卷一卷的,眼睛清澈明亮,面容依旧焕发着年轻的光泽。“好了,梅小姐,你说吧。”哲学家依依不舍地看了最后一眼那订好的错误,把书合了起来,却还是没有从膝上放下。

女孩坐了下来,正对着他。“我要问你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女孩一边说一边去拽一蓬青草,“这件事也很难。你不许跟任何人说我问过你,至少我不愿意你这样做。”“我不会提起这件事。说不定我都想不起来。”哲学家说道。“我问你的时候,你不许看着我,算我求你了。”

哲学家略带歉意地说:“我想我一直都还没看你呢。如果看了,请你原谅。”

她将手上那蓬青草生生地从地里拽了出来,使足劲扔了出去。“假设有一个男人——”她开始讲道,“不,不是这样。”“你想怎么假设都行,”哲学家说,“但当然,你过后得说出道理来。”“哎,我接着说吧。假设一个女孩,杰宁汉先生——我希望你不要点头。”“我只是表示我在注意听呢。”“哎,你当然要‘注意听’啦,这可是你说的。假设一个女孩爱上两个男人——你又在点头——或者,我应该说,假设有两个男人爱上同一个女孩。”“只有两个吗?”哲学家问,“你知道,这个数可没个准儿——”“哎,我们别管其他人,”梅小姐说着,脸颊突然现出个酒窝,“其他人无关紧要。”“那太好了,”哲学家说,“如果其他人不相干,我们就不考虑了。”“那么,假设他俩中的一个,哎,非常爱这位女孩,而且——而且你知道,他都提——”“等一等!”哲学家边说边打开本子,“让我把他的提议记下来。他都提议什么了?”“什么‘提议’,是向她提亲——求她嫁给他。”女孩说着瞪了他一眼。“天呐!我真笨!我都忘了这层意思。然后呢?”“这女孩也很喜欢他,而且她家人也赞成。这一切,你知道,都顺理成章。”“那问题就简单了。”哲学家说着,又点起头来。“但你知道,她并不爱他。她不是真的喜欢他——不是很喜欢。你明不明白?”“当然明白。这再平常不过了。”“那好,假设有另一个男人——你又在写什么?”“我只是标个B——像这样的。”哲学家一边解释,一边把本子在她面前晃了一下。

她恼火地看着他,一点办法都没有,只有苦笑。“哎,你真是——”她叹出声来,“我继续说吧。这个男人是她的一个朋友。他很聪明——噢,聪明得不得了——而且他还帅得不得了。这你没必要记下来。”“这的确不太重要,”哲学家表示同意。他把“帅”字划去,但留下了“聪明”。“而这位女孩呢,她非常非常地——这么说吧,她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你知道,她把他当作这世上最伟大的人。而且她还——她还——”女孩开不了口了。“她还怎么了?”哲学家托着铅笔追问道。“她还认为,如果——如果能成为他的什么人,你懂的,那她就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你是指成为他的妻子吗?”“嗯,那当然了,至少,我是这样想的。”“可你知道,你说得很含糊。”

女孩瞟了哲学家一眼,说:“嗯,是的。我就是说成为他的妻子。”“好吧。那然后呢?”“可是,”女孩接着说,手又伸出去拽另一蓬草,“他却不怎么把这些事放在心上。他是喜欢她的。至少我这样认为——”“就是说他并不讨厌她咯?”哲学家提醒道,“我们该不该说他冷漠?”“我不知道。是的,是很冷漠。我想他自己才不会这么认为呢,你说呢?可她——她是真的漂亮。这个你不必记了。”“我没打算记呢。”哲学家说。“她想着跟他在一起会非常非常幸福,而且——而且她想她也会让他很幸福。她会——她会为拥有像他这样的丈夫而自豪的,你知不知道?”“知道。然后呢?”“嗯——我不知道该怎么说,的确——她认为只要他真往那方面想,他会喜欢她的。因为别的什么人他都不喜欢,而且她真是很漂亮——”“这个你刚说了。”“哎呀,可能我是说了。大多数男人都会喜欢上某个人,不是吗?我是说,某个女孩。”“没错,大多数男人都这样。”哲学家承认。“那好,她该怎么做?你知道,杰宁汉先生,这不是真人真事。这是在——在我看的小说里的情节。”她赶紧补充,说的时候脸都红了。“哦,天哪!这可真是很有趣的事情!是的,我知道是在讲故事。问题是,她最明智的决定是接受那位特别爱她的男士的求婚吗?可是,她对他感觉只是一般啊——”“是的,喜欢而已。他最多只能算是朋友。”“果真如此,那她就嫁给另一位她所钟爱的——”“那不成。她怎么能嫁给他呢?你知道,他都——问也没问过她。”“那倒是事实,我给忘了。不过,暂且让我们假设一下,他是问过她的,那她就不得不考虑嫁给谁才会收获更多的——”“噢,但这个就不劳你操心了。”“可这好像是最合逻辑的。之后,我们还能将那个不确定因素考虑进去——”“噢,不,我可不想弄成这样。如果他——你知道,就是另外那位——向她求婚,她会选谁,我最清楚。”“那按你的理解就是——”“你别管我‘理解’什么。只管照我告诉你的去想。”“那太好了。A男是已经向她求过婚,B男却没有。”“没错。”“我可不可以这样认为,要是没有B男的干扰,A男会是——中意的人选?”“是——吧,我是这样认为。”“那好,如果她嫁给A男,她肯定会非常幸福,是吗?”“是——吧,但不完美,你知道,因为——B男。”“确实如此,确实如此,但还是会很幸福的。不对吗?”“我不好说——哎,或许吧。”“另一方面,如果B男真的向她求了婚,我们是否要假设她会更幸福?”“是的,杰宁汉先生,就是这样,会幸福很多。”“他们两个都会吗?”“她会的。他嘛,我们不管。”“很好。问题又简单了。但他向她求婚却是非必然的哦?”“是的,一点没错。”

哲学家把手摊开。“我亲爱的大小姐,”他说,“这成了一个程度上的问题。看它有多大可能抑或不可能呢?”“我不知道。不大可能吧——除非——”“哦?”“除非,你知道,他真的碰巧意识到了。”“啊,是的。我们不妨这样假设,如果他往这方面想过,他或许会迈出这理想的一步——至少,可以引导他这样做。她可不可以——嗯——向他袒露自己的心扉呢?”“她会做些尝试——不行,她不能太主动。你知道,他——他都没往这方面想过。”“这我很清楚。而且,在我看来,梅小姐,我们找到了解决这一难题的方法。”“真的吗?”她问。“我想是的。很明显,他对她并没有动真情——或至少对婚姻是如此。如果说他动了情,那份感情必然也不会太深。而且,很难说是发乎自然,十之八九只是一时冲动而已。再说了,假如她主动引导他那么想的话,那可能就会出现二选一的情况。你在听我说吗?”“我听着呢,杰宁汉先生。”“要不,他会因为她太过主动而心生反感,——你得承认有这可能,——那样,情况就糟了,而且,更会让她颜面扫地。要不,他说不定也会出于一时的侠义之心——”“出于什么?”“出于那种所谓的礼貌,或是那种所谓的善意,而使自己陷入他并非真正喜欢的关系之中。你认为还有别的可能吗?”“不,我想没有,除非他真的喜欢上她。”“哎,你又回到那个假设了。我想,这样假设绝对行不通。不,她倒不必非A男不嫁,但她必须离开B男。”

哲学家合上书本,摘下眼镜,擦了擦,重新戴上,然后往后斜靠在苹果树干上。女孩将手上的蒲公英一片一片地扯下来。两人谁也没有说话。过了很久,女孩开口问道:“你认为B男的感情就一点也不会——改变吗?”“那要看他是什么样的人。但是,如果他是一个有才能的人,专心追求知识,或是一个有坚定的生活目标的人,或是一个对他来说未必需要有女性陪伴的人——”“他就是这种人。”女孩说着,掐掉了一棵雏菊的花朵儿。“那么,”哲学家说,“我想不出任何理由来假设他会有情感上的变化。”“那你是建议她嫁给另一个——A男啦?”“嗯,通盘考虑,我想是这样的。A男真的不错(我想我们都认为他是好人),也很配她,他爱她,真心诚意——”“那就是好得很咯!”“没错——可以说——好得不能再好。她也喜欢他。完全有理由相信,这种喜欢会发展成一种深厚的、牢固的爱情。她会忘掉对B男的那些愚蠢的念头,做好A男的贤妻。是的,梅小姐,如果我是你那部小说的作者,我会让她嫁给A男,这样,小说能有个欢喜的结局。”

之后,两人谁也没有说话。还是哲学家先开口。“梅小姐,你想听我的意见就这些吗?”他说着,伸手去翻那部本体论的著作。“是的,我想就这些了。希望没烦着你。”“我非常喜欢这种讨论。我从没想过小说会提出这种有趣的心理问题。我得找点时间读一本。”

女孩挪了挪位置,将脸撇了过去,不再面对着他。她的视线落到了远处牧场。牧场不大,紧挨着苹果园,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女孩一边在膝盖上绞动着双手,一边一字一句地低声问道:“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之后B男发现——你要知道,那时她已经嫁给了A男——原来她那么那么地喜欢他,或许他会觉得有点儿惋惜吗?”“如果他很重感情,他会为此深深后悔的。”“我的意思是——由于他自己的原因而感到遗憾,因为——因为是他把这些给放弃掉的,不是吗?”

哲学家沉思了一会儿。“我想,这很有可能。”他断言,“这我完全可以想象出来。”“他或许再也找不到那样爱他的人了。”她望着那片闪闪发光的牧场说道。“或许吧。”哲学家附和道。“而且——而且谁不想有人爱呢,不是吗?”“渴望爱情几乎是每个人的天性,梅小姐。”“是的,几乎是。”她说着,露出一丝苦笑,“要知道,他会变老的,又——又没人来照顾他。”“是的。”“又没个家。”“哦,在某种意义上,是没有。”哲学家笑着纠正道,“话说回来,你真的吓着我了。梅小姐,我自己就是单身,这你知道。”“我知道。”她小声回应。“那你所说的那些可怕的事儿,我可是都要面对的。”“嗯,除非——”“哦,这个‘除非’我们就不必了,”哲学家开怀大笑,“梅小姐,这种事哪有‘除非’啊。”

女孩一下子站起身来。有那么一会儿,她注视着眼前这位哲学家。她张口像是有话要说,可话到嘴边,一想起来就脸红。哲学家却将目光扫过女孩,若有所思地停在那片闪闪发光的牧场上。“哇,阳光,真美啊!”他说。

她羞红的脸变得惨白,双唇紧闭。她低着头,默默地转过身去,徐徐走开。哲学家听到裙摆扫过果园里的长草所发出的沙沙声。好一会儿,他就这么目送着她。“多么漂亮、文雅的女孩!”他微笑着说。接着,他打开书,拿起笔来,专心致志地在扉页上做起笔记来。

过了正午,太阳开始向西偏移。他还是没能把书看完。他伸伸懒腰,看了看手表。“天哪,都两点了!赶不上吃午饭了!”他赶紧站起身来。

等他回去的时候,午餐时间早就过了。“饭菜都凉了,”他的女房东叹声道,“你去哪儿了,杰宁汉先生?”“就在果园里看书呀。”“那你就错过梅小姐了!”“错过梅小姐?怎么这么说呢?我今早跟她聊了好久呢——聊得真开心。”“可你刚才没过来跟她道别。你不会说你忘了她要坐两点的火车离开吧?你这人真是的!”“天呐!我居然把这事给忘了!”哲学家满脸愧疚地说。“她嘱咐我给你道个别。”“她真好。我该死。”

女房东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然后叹了口气,笑了笑,又叹了口气。“你还需要些什么吗?”她问道。“够了,谢谢。”他说着,坐到奶酪面前,将书搁在一条面包上(他想把最后一章简单地再过一遍),“我什么都不要了,谢谢。”

有件事,房东没跟他说,女孩从苹果园回来后,便匆匆跑上楼了,生怕她的朋友看了她的模样就会明白过来。所以,他还蒙在鼓里,浑然不觉别人已经向他示爱了——而他却回绝了。不过,关于这件事,他只字不提,只是有一次看着看着书,停下来,开口说:“真的很遗憾,我错过了梅小姐。她那个故事真是有趣。不过,我也给出了正确答案,女孩应该嫁给A男。”

之后,女孩真的如他所愿了。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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