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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13 12: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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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强

出版社:西南财大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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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银行的较量——中美银行经营比较

中美银行的较量——中美银行经营比较试读:

从华尔街说起——自序

1792年,荷兰殖民者为抵御英军的侵犯,从纽约东河到哈德逊河修筑了一堵土墙,沿墙形成了一条街,取名墙街(wall street),即举世闻名的华尔街。荷兰人败退后这堵土墙被拆除,淹没于历史尘埃中,但这条全长不过三分之一英里,宽仅11米的墙街却得以保留。时至今日,巨额财富在这里汇聚融合,大量资产在这里配置交易,众多精英在这里投身搏杀。华尔街,已当之无愧的成为了全美乃至全球的金融中心。

行走在华尔街上,道路两旁是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花旗、高盛和摩根斯丹利这些全球金融界的泰山北斗,也不过是这个建筑群中的一角。华尔街的他们在国际金融市场叱咤风云,充当美国金融霸权的急先锋,他们把美国的金融产品销向全球,让世界为美国人的生活方式买单,而当他们忽视自身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责任,并滥用自己的影响力时,又能把全世界拖入金融危机的深渊。华尔街拥有这样的魔力,他聚焦着世界的目光,引导并将在很长一段时间,继续引导着世界金融的主流。

在华尔街鲜丽的背后,流传的是一个个经典和传奇。提着篮子向经纪人推销债券的所罗门兄弟;召开拯救美国金融危机秘密会议的摩根;向全世界发行垃圾债券的米尔肯……当这些神话般的人物离开华尔街之后,他们的精神和信念依然君临华尔街上空,随时附身于某个年轻的银行家、基金经理、交易员,酝酿着下一个金融传奇。

支撑华尔街的不仅仅是商业巨头,更是一个个闻名遐迩的高等学府。所以,花旗,高盛和摩根斯丹利背后站着的是哈佛、耶鲁和伯克利。当我们诟病美国人太过注重享乐,当我们怀疑美国的核心竞争力时,哈佛通宵自习室的灯光告诉全世界,美国人相信自己的未来将一如既往的蓬勃和辉煌。每年,走向华尔街的是这些世界上最优秀大学培养出来的最精英的人才,他们在国际最顶级的金融机构中磨练和成长,继续演绎着一段又一段的美国梦。

所有这些美国梦,最终都凝固在华尔街上的铜牛雕像。这座由设计师狄摩迪卡在1987年纽约股市崩盘后创作的雕像,被称为是“美国人力量与勇气”的象征。哦,原来这才是华尔街一切力量的源泉,这才是华尔街从土墙边的小街转变为世界金融核心的动力。次贷危机并不是华尔街经历的第一场暴风雨,雷曼兄弟等的倒下,更多的是华尔街内部的进一步消化和重组,在洗牌过后,新生的银行和银行家将如自己的前辈们一样,用美国人的力量和勇气,继续全球金融的统治。

这,就是华尔街的魅力!

今天的全球金融可以说是“美国一马当先,中国一枝独秀”。中国银行业最近几年发展势头喜人,规模已能与华尔街巨人比肩,创造的利润甚至还要远超过他们。尽管美国银行业的发展模式并非完全适合中国,但不可否认,中国的银行在体制、管理、产品、人才等方面仍然需要向“华尔街”学习,而最终目的则是在国际金融舞台搭建属于中国的“华尔街”。与此同时,中国的银行必将陆续踏上国际舞台,中美银行业在国际市场上展开角逐不可避免,了解美国银行业,了解美国银行的经营管理,必将有利于中国银行业的国际化竞争。本书作者正是基于两个出发点,在美留学期间,大量查阅美国银行业经营管理的文献资料,参加在美召开的大型金融会议,如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年会,全球银行业年会等,并采访美国的美联储官员、经济学家、教授、银行行长、金融业从业人员等,最终完成这本《中美银行的较量——中美银行经营管理比较》。

应该说我很羡慕华尔街的魅力,甚至可以说是魔力。在我认识的在美国学金融的留学生中,绝大多数人都十分向往华尔街,想留美工作。于是我在想,如今,我们这代中国人有没有这样的志气,把我们的银行,我们的金融产品,我们的货币推向全球;更进一步的,我们这代中国人有没有这样的志气,创造属于我们的理念和模式,让它为全球所膜拜,让中国为世人所趋之若鹜?

中国加油,加油中国!

致谢

首先要感谢××出版社的××编辑,海峡都市报张小丹为本书的出版所提供的支持和努力。其次,感谢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商学院,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年会,第十四届全球银行业年会等会议所提供的平台,让我有机会与部分中美金融银行高层直接接触与对话;感谢Morgan Lynge教授的金融中介课程,提供了许多美国银行业经营管理的信息。另外,在本书的写作过程中,得到了许多美国友人的热心帮助,这里特向他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Sergio Masvidal——前美国运通银行副行长

Nathan T.Goebel——摩根大通银行香槟厄本那市分行行长

Nichole Guthridge——PNC银行香槟厄本那市分行行长

seth Lazarus——TCF银行香槟厄本那市分行行长

Jason Van Antwerp——Busey银行香槟厄本那市分行行长

Fred Solomon——PNC银行公司业务对外联络部副经理

Tom Kelly——摩根大通银行外联部

Surabhi Shukla——摩根大通银行个人业务经理

Heather Josey——Busey银行个人业务经理

Holly Ennis——PNC银行个人业务经理

Christopher M Lako——房地美分析师

Lisandro Bril——Ax Pymar风险基金合伙人

Georges Anayiotos——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高级经济学家

Jill Krivacek——前美洲银行抵押贷款业务运营经理,现UIUC MBA学生

Michael Felman——MSF资本顾问公司主席

最后感谢在各金融银行会议和论坛上,给予本书指导和帮助的美联储官员,经济学家,教授,银行行长,金融行业工作人员等。

基于时间和能力的限制,本书不可避免存在许多不足乃至错误之处,诚恳希望海内外专家和广大读者批评指正。第一章中国和美国的金融体系

所谓金融体系是一个经济体中资金流动的总体框架,它是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工具、金融交易等复杂而又相互紧密联系的金融要素的集合。金融体系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其最主要的功能之一为资源分配,包括横向的不同个体之间,以及纵向的不同时段之间的资源分配,此外,金融体系还具有风险分配和管理,清算支付以及信息提供等功能。

中美两国之间由于金融发展历史和阶段、资源禀赋、科技水平、经济发展需要,乃至社会文化等的不同,导致金融体系的极大差异。总体来看,美国为“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而中国则为“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一、中国和美国总体金融框架(一)美国金融体系

美国具有全球最大和最完善的金融体系,其在美国国内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美国经济能一直以来保持在全球的极大影响力,美国强大的金融体系功不可没。虽然美国是一个只有两百多年历史的年轻国家,但是美国金融系统的历史相对其他国家而言则显相当悠久。另外,美国金融体系一直以来保持的较为稳定,比如,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创建于1913年,直到现在总体还是最初的那套运行体系。又如,美国政府发行的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始于1862年,直到今天,凡美国政府发行的货币都依然有效,如果谁还持有那个时候的货币,仍然可以合法流通,世界上具有这样悠久金融历史的国家并不多见。

美国金融体系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美国联邦储备系统、储蓄类金融机构和非储蓄类金融机构。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实为美国的中央银行,具有相当高的独立性,它是由美国国会通过《联邦储备法》,美国总统Woodrow Wilson于1913年11月23日签署该法案后正式成立。最初目的是为美国经济提供一个更安全、更稳定和更有弹性的货币金融体系。今天,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的职责主要可以划分为四个方面,第一、制定全国性的货币金融政策以提高就业率和稳定物价;第二、监督管理银行机构;第三、保持金融稳定和防范系统风险;第四、为存款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的主要构成为:第一、联邦储备委员会,即美联储(Board of Governors),是位于华盛顿的联邦政府机构,为联邦储备系统的最高权力组织,由7名成员组成,其中主席副主席各一名,委员五名,均为通过美国总统提名美国参议员批准后产生。第二、联邦储备银行系统(Federal Reserve Banks),由12家联邦储备银行和他们的25家分行共同构成。1913年美国国会通过的联邦储备法,将美国划分12个储备区,每区设立一个联邦储备银行。每家区域性储备银行都是一个法人机构,拥有自己的董事会。12家联邦储备银行共同构成美国的支付清算体系,负责货币发行和监督管理银行机构等。第三、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Federal Open Market Committee,简称FOMC),由十二名成员组成,包括联邦储备委员会全部七名成员,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其它四个名额由另外11个联邦储备银行行长轮流担任。其它所有的联邦储备银行行长都可以参加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讨论会议,但是没有投票权。该委员通常依据传统,选举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为主席,选举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为副主席。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开市场操作。第四、会员银行(Member Banks)是美国的商业银行,除国民银行必须是会员银行外,其余银行是否加入全凭自愿而定。加入联邦储备系统就由该系统为会员银行的私人存款提供担保,但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存款准备金,对这部分资金,联邦储备系统不付给利息。第五、咨询委员会(Advisory Committees),为联邦储备系统提供农业、劳动力和中小企业等等方面的顾问和咨询。

美国储蓄类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商业银行、储蓄机构(thrifts)以及信用合作社。美国商业银行在美国金融体系中占有主要位置,1980年,美国共有商业银行15082家,总资产为21147亿美元,占金融界资产总额的30%左右,由于不断的兼并收购,美国商业银行数量不断减少。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6月30日,美国全部商业银行总资产为12.37万亿美元,商业银行数量共计6413家,目前其总资产仅占金融界总资产的20%左右。美国商业银行以存款和贷款为主,70年代以来各主要商业银行为扩大业务经营范围,增强生存能力,积极开展存贷款以外的业务。美国的储蓄机构包括储贷协会和信贷联盟。储贷协会致力于销售储蓄存款、提供住房抵押贷款以及其他面向个人和家庭的各种形式的信贷。信贷联盟是汇集成员储蓄并向同一组织的成员提供贷款的非营利性机构,此类公司包括芝加哥邮政员工信贷联盟等。截至2011年6月30日,美国全部储蓄机构总资产为1.23万亿美元,数量共计1100家。信用合作社是指由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其基本的经营目标是以简便的手续和较低的利率,向社员提供信贷服务,帮助经济薄弱的个人解决资金困难。到2011年,美国全部信用合作社的总资产为9380亿美元。

美国非储蓄类金融机构种类繁多,主要包括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投资银行和证券公司等。养老基金通过发行基金股份或受益凭证,募集社会上的养老保险资金(由雇主和雇员缴纳),委托专业基金管理机构用于产业投资、证券投资或其他项目的投资,以实现保值增值的目的。2011年,美国私人养老基金总资产规模为6.27万亿美元,政府养老基金3.03万亿美元,合计9.3万亿美元,可见其规模之庞大。保险公司方面,2011年美国保险公司总资产合计6.7万亿美元。美国的基金公司包括,共同基金、对冲基金、私募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2011年美国共同基金总资产规模为9.64万亿,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规模相对小点。

总体上看,美国的非储蓄类金融机构的资产总额占比更大,因此对美国金融及国民经济具有重大影响。所有这些非储蓄类机构与联邦储备体系、储蓄类金融机构一起,共同构成了多层次立体化的全球最庞大最完善的美国金融体系。(二)中国金融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正以越来越快的速度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中国金融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1980年4月恢复了在国际货币基金(IMF)的成员资格;同年5月恢复了在世界银行的地位;随后又成为国际清算银行的一员。1996年中国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的自由兑换,中国的金融市场通过不断进入的外资金融机构、B股市场以及越来越多的海外借款和债券发行,间接地与国际金融市场联系起来,国际金融体系对中国金融的影响也日益增强。中国加入WTO之后,金融市场开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目前,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金融体系已经是国际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金融体系大体可分为金融决策体系、银行体系和非银行体系。

中国的金融决策体系主要为国务院领导下的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中,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国的中央银行,主要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货币发行和经理国库,维护金融稳定防范系统风险等。

中国的银行体系可细分为:第一、国家级商业银行,共有五家,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这五家商业银行不论是网点数量、总资产和总利润都远远高于其他商业银行,为中国的系统稳定性银行。第二、政策性银行,分别为国家开发银行,主要职能为向政府经济发展计划和产业政策支持的重点项目提供长期融资,以支持和促进经济发展;中国进出口银行,是政府全资拥有的国家出口信用机构,主要服务对象为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推动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对外发展,营运资金主要来源于向境外发行人民币金融债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国有农业政策性银行,运营资金目前主要用于粮棉油收购等流动资金贷款,资金来源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贷款。第三、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主要包括招商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浙商银行;第四、其他商业银行,主要为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第五、外资银行,是中国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外资银行的进入使得中国金融市场竞争更为激烈,经营主体更为多元化,进而提升了中国金融市场的运作效率。

中国非银行金融体系,主要指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和财务公司等,尽管目前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中国金融体系中的比重还较低,但发展速度迅猛。非银行金融体系与银行金融体系既有竞争也有合作,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的蓬勃发展的中国金融市场。二、中国和美国的金融市场(一)美国金融市场

美国货币市场的建立晚于英国,但其发展迅速,在市场规模、市场结构、市场自由度、交易工具创新等方面都较其他国家更为先进、完善和成熟,因而美国货币市场成为世界上最发达的货币市场。美国货币市场实际是一个无形市场,由市场的参与者通过网络交易系统、电话、电传联系成交,它是一个竞争性很强的市场,成交金额很大,属批发市场。美国的货币市场大体上由承兑市场、商业票据市场、银行短期信贷市场、贴现市场、联邦基金市场和短期政府债券市场构成。这些短期金融凭证是由政府、银行以及工商企业所发行的。它们具有流动性高和风险性小的特征。美国货币市场的多层结构反映了这一市场的各利益主体具有很高的资金使用效率。

美国的资本市场包括债券市场、股票市场、抵押市场和贷款市场。债券市场可以分成政府债券市场和公司债券市场。政府债券市场包括中央、州地政府债券和外国政府债券。不论是国际债券市场还是国内债券市场,美国的未清偿余额均为全球第一,美元则是国际债券发行的主要币种。美国股票市场在整个资本市场中占绝极为重要的地位,公司无论大小,在投资银行的支持下,均有上市融资的机会。在美国,最重要的证券交易所包括:纽约股票交易所、美国股票交易所、中西部股票交易所等。股票交易所的目的是保证那些规模较大,财务状况良好的公司能有一个公平合理的股票价格和活跃的交易市场,并能提供该公司的有关情况以便投资者做出选择。与此相对应,场外交易市场(OTC)则主要为没有达到股票交易所上市标准的中小规模企业的股票、债券等提供交易场所。该市场没有固定的场所,都是由经纪人通过电话联系达成交易的。不仅企业的股票可以在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而且所有的货币市场工具及绝大部分的政府债券和公司债券都是在场外市场上交易。场外交易市场受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的管理。该协会于1971年建立了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NASDAQ),通过计算机网络向全国提供在场外市场上交易的所有证券的报价。目前NASDAQ已经发展成为仅次于有组织的证券交易所的第二大证券交易市场。美国股票市场在全球也具有重要地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国际金融市场报告》,美国纽约交易所集团美国区和纳斯达克的股票市值为全球第一与第二,股票交易规模也为全球前两名,占比全球股票市场成交规模比例分别为28.2%和20.1%,2010年纽约交易所集团美国区融资规模占全球股票市场总融资规模的21.5%,排名全球第一。

在美国外汇市场中,美国各家银行都可以自由地参与外汇的经营,但外汇业务主要集中在大金融中心的大银行。美国真正的外汇业务中心是在纽约,纽约的外汇市场主要由美国的商业银行、外国在纽约的银行机构以及一些专业外汇商组成,各城市的外汇交易都是由其在纽约的分行或总行进行的。外汇交易一般分为即期交易、远期交易和综合前两者的掉期交易三种。80年代以来,美国外汇市场期权交易也逐渐流行起来。美国纽约是全球三大外汇交易中心之一,截止2010年4月,其占全球外汇市场的比率为18%。另外,美元一直以来在全球外汇市场占据绝对主导地位,截止2010年4月,按双边统计,美元全球份额为84.9%。(二)中国金融市场

总体上看,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历史较短,成熟度比美国金融市场要低,因此在市场规模,交易工具等等方面都要落后于美国,但中国金融市场发展速度极快,许多指标都已达到全球前五的水平,尤其是经过2008年的金融风暴,中国金融市场的良好表现以及审慎稳健的态度,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中国金融市场可主要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股票市场,期货市场和黄金市场。第一、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监督管理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职能。人民银行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市场管理办法和规定,对市场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拟订市场发展规划和推动市场产品创新等。中央结算公司和同业中心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债券托管、结算服务以及交易中介和信息服务,同时负责对债券交易、结算进行实时监测和监督。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包括金融机构法人及其授权分支机构、非金融机构法人和基金等契约型资金等投资主体;财政部、政策性银行和中信公司等筹资主体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筹集资金;人民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公开市场操作,调节货币供应量,实现货币政策调控目标。截至2010年6月末,中国国内债券市场余额为2.84万亿美元,占全球国内债券市场余额的4.5%。第二、股票市场。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股票市场已形成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特色道路,规模不断扩大,上市公司数量持续增加,投资者积极性不断提高,制度建设日趋完善,但股票市场在诸多方面的不完善仍较为明显。据世界交易所联合会统计,截至2010年末,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值为27165亿美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值为13114亿美元,沪深两所总市值为40279亿美元,占全球股票市场市值的7.3%。201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成交金额为44962亿美元,成交额为全球第三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成交金额为35725亿美元,成交额全球第五位。第三、期货市场。中国期货市场目前的发展现状是,许多品种交易量居世界前列,如2010年,上海期货交易所铜、铝期货的成交量继续位居世界第二,锌、橡胶期货的交易量位居世界第一,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的成交量继续位居世界第一,豆粕、玉米和大豆期货的成交量分别位居世界第二,郑州商品交易所白糖期货的成交量保持世界第一,棉花和早籼稻期货的成交量跃居世界第一,小麦期货的成交量位居世界第三。但因参与者以国内为主,因此其国际影响力与其全球排名尚不相符。第四、黄金市场,当今的黄金市场可分为商品性市场和金融性市场,商品实物黄金交易额不足总交易额的3%,90%以上的市场份额是黄金金融衍生物。也就是说,黄金金融衍生物的交易才是市场的主流。而目前中国的黄金市场还停留在以实物商品交易为主的阶段,2010年上海黄金交易所累计成交黄金6052吨,日均成交量相当于伦敦金银市场协会的4.4%。三、中国和美国的金融监管

金融是高风险的行业,这个行业的风险是由其自身的市场风险和体制性风险组成,而这些风险具有很强的扩张性、周期性,社会影响很大。20世纪的后半叶,在高科技的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带动下,金融市场中的不确定因素也有明显增加,这使得金融风险的产生更加容易。它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为各国经济发展创造条件,另一方面他也会给各国经济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尽管如此,各国仍在不遗余力地发展金融市场,获得更多金融资源。为了避免这把双刃剑的有害部分,它们都在努力制定调整金融市场的规则,即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各国通过遵循这些法律规则行事,力图将金融市场中的不安定因素减少到最低,最终防止金融风险的产生。(一)美国金融监管体系

1999年,美国通过了《金融现代化服务法案》,这部法案的出台,标志着美国彻底终结了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局面,美国金融业开始走入混业经营、伞状监管模式的新纪元。与旧的金融监管体制作比较,这种模式很好地将原来机构监管转化为了功能性监管,即对于拥有银行、证券和保险子公司的金融控股公司,由银行监管机构、证券监管机构和州保险监管机构分别对其相应的业务或功能进行监管,包括制定各自的监管规章、进行现场和非现场检查、行使各自的裁决权等;同时,由美联储担任“牵头监管者”,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总体监管。目前美国主要金融监管机构是联邦储备体系、货币监理署、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州银行当局。美国法律制度对各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各机构之间只有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才可以实现对金融市场的全面监管,才能保证金融市场的安全。

第一、联邦储备体系包括联邦储备委员会、联邦储备银行、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联邦储备体系的这三个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行使监管职责,同时相互间密切配合,做好沟通和协作工作,使联邦储备体系—美国中央银行体系可以高效运行,促使美国金融业的安全运行;第二、货币监理署其职责主要是监管美国银行体系中的国家银行,行使对国家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进行审批的权力。其具体监管工作还包括制定行政法规和条例,对国家银行的违法乱纪行为做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同时对有责任的国家银行的高层管理人员严重违法行为做出相应的处分;第三、州银行当局是负责监督管理州银行的金融活动,由于美国实行双重银行体系,因此对银行的监管也是两种监管体制,货币监理署主要对国家银行设立进行审批,各州的银行当局对本州辖内的银行进行审批,同时还负责监管本州辖内的其他金融机构;第四、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简称FDIC)是美国国会建立的独立的联邦政府机构,通过为存款提供保险、检查和监督金融机构以及接管倒闭机构,来维持美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公众信心。FDIC成立于1933年,监管对象是商业银行等储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为银行的存款人提供最高额为10万美元的保险,检查被保险银行的账目,管制被保险银行拥有的各种资产。

美国实行伞状+功能型监管模式尤其特定的原因,是美国在全球金融业混业经营大背景下,为适应金融业发展的需要,所及时调整的金融监管体制。它一方面可以克服原来分业监管模式下导致监管真空和多重监管的问题,创建了一个更利于各部门沟通协作的模式,提高了工作效率,另一方面通过保持了伞状分业监管的形式,克服了统一监管模式的减少监管竞争导致权力膨胀、诱发道德风险等缺陷。伞状+功能型监管模式的优势体现在它既克服了纯粹的分业机构监管所带来的问题,同时也克服纯粹的功能监管导致的监管分割、分割集团等问题。将两者的结合起来使他们有利的方面最大的程度发挥出来,同时又最大限度克服了他们单个实行所带来的弊端,在功能监管和机构监管之间求得平衡。比起分业监管模式来说,伞状加功能型监管模式更符合金融全球化的要求,与分业机构监管模式相比,后者由于法律规定得过于严格而显得僵化,面对金融机构业务多元化的今天,前者更适合今天的金融市场。伞形监管者可以向功能监管者提供指导,交流信息,使其尽量减少对法定监管对象之外的集团其他的检查,减少重复监管、降低集团的合规成本。(二)中国金融监管体系

目前我国对金融市场的监管模式采用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即为了履行政府监管职能而设立相应的监管机构,由不同的监管当局对不同的金融机构分别实施监管的一种金融监管方式。我国目前金融监管机构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同时财政部、审计署也担负着一定的金融监管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在监管体系中负有协调职责,起到主导作用,主要对金融市场实施宏观调控,促使金融市场可以稳定健康的发展。中国银监会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以大银行业为口径,银监会成立了监管一部、二部、三部、合作金融监管部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自上而下相应设立了省局,市分局、县(市)办事处体制。证监会和保监会则分别负责证券、期货、基金和保险业的监管;内部设立了相应的监管部室,自上而下则建立了相应会、局(省、市、计划单列)的体制。银监会成立后,中国人民银行着重加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职能,负责金融体系的支付安全,发挥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和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中的作用。

这种金融监管组织结构表明,除中央银行负责宏观调控外,其他几个监管机构都是集中于相对行业的微观规制层面。选择这种监管体制的最大好处是有利于提高监管的专业化水平并及时达到监管目标,有利于提高“机构监管”的效率。几个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促使金融市场的得到有效监管。我国法律还要求金融行业本身要实施自律监管,如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上出现的银行公会、证券公会、保险公会都是行业自律监管机构,他们分别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业进行自律监管,是政府金融监管的重要补充。

我国目前实行的金融监管体制是在建立在我国目前的基本国情的基础之上,从其实际运行以来所取得的成效来看,在总体上是值得肯定的,它不仅统一了监管框架,加强了监管专业化,提高了监管效率,而且还有利于中央银行更加有效的制定与执行货币政策。但是,近几年随着金融全球化、自由化和金融创新的发展迅猛,金融业开放加快,金融监管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分业监管体制已显现出明显的不适应,其本身所固有的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三)金融危机后中美两国金融监管的变化

1、美国金融监管变化与《多德弗兰克法案》

以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为借鉴,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已初步形成共识,正在进入全面实质性操作阶段,“更加审慎”作为改革的方向已经得到确立,并将在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逐步得到实施。微观层面,将加强对单家金融机构稳健性的监管,包括更严格的资本、杠杆率、动态拨备和流动性的监管。中观层面,将加强金融市场监管,重点是推动场外金融交易“场内化”,以此促进衍生金融产品的标准化和信息披露。宏观层面,将强化“逆周期”的宏观审慎监管,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强化跨境和跨市场监管。

美国方面,金融危机后讨论最多的话题包括中央银行的职能和金融监管、宏观谨慎政策、系统性风险、衍生品的控制和房地产泡沫。应该说,金融危机的产生是各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首先,监管层面没有意识到如此严重的系统性风险和危机,可见金融监管存在严重问题;其次,美国的金融机构尤其是影子银行系统对金融危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最后,消费者在明知自己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下,依然铤而走险,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2010年7月21日,美国政府正式公布了自1929年大萧条以来最彻底的全面金融监管改革方案——《多德弗兰克法案》。该法案是以其提出者,参议员Chris Dodd和众议院议员Barney Frank的名字命名的。《多德弗兰克法案》仅仅是一个总体规划方案,总共2319页,关于该法案落实和实行的细节法律内容目前还在制定中,预计总计将有287条新的监管规定,330万字(相当于《战争与和平》的六倍)。截止2011年7月,该法案出台一周年之际,他的落实条款仅仅完成了12%。

这份改革方案几乎涉及美国金融领域的各个方面,从更严格的消费者保护政策到出台对金融产品更为严格的监管规则,这一计划把目前游离在监管之外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都要置于联邦政府的控制之下。该法案被认为是大萧条以来最全面最严厉的金融改革法案,其将成为与1933年金融危机后颁布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相比肩的金融监管基石。改革目的旨在全面修复美国现有金融监管体系,防止类似当前危机的再度发生。首先,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所有可能给金融系统带来严重风险的金融机构都必须受到严格监管;其次,建立对金融市场的全方位监管,成立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Oversight Council,FSOC),负责监管控制系统性风险,包括负责识别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不仅报告银行,还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中,非银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标准目前美国监管当局还在商议中,大致的指标包括:总资产500亿美元以上,可转让定期存单总额在300亿美元以上,衍生品负债在35亿美元以上,借款和发行债券总额200亿美元以上等;第三,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不受不当金融行为损害。第四,赋予政府应对金融危机所必需的政策工具,以避免政府为是否应救助困难企业或让其破产而左右为难。第五,建立国际监管标准,促进国际合作。该金融监管改革方案首次将金融业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是自上世纪30年代以来美国最大规模的一次金融监管改革。大大扩张了美联储的权力,将银行和对冲基金等都纳入了美联储的监管范围,撤销了用于监管储蓄和贷款的联邦机构——储蓄管理局。总之,通过以上对美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内容及原因的分析,可以看出美国由现行的多头功能性监管模式已经开始准备向监管机构更集中的目标性监管模式迈进。这种改革的路径与思路可以说完全契合了国际上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即集中监管的趋势。

尽管美国政府已经从金融危机中吸取了教训,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但是这还是远远不够的,更多的工作还需要细化和深化。例如,《多德弗兰克法案》的框架时间是十年,在未来的十年,有更多的目标和工作需要落实。另外,正如美联储主席所说的,“我们还需要更多的工作,来充分理解系统性风险的来源,来进一步完善监管工具,并对这些工具对于消除系统风险的有效性进行必要的评估”。也就是说,目前对于金融危机的根源的理解依然不够深刻,金融监管的工具和有效性依然缺乏。

2、中国金融监管变化

中国方面,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以及金融业的发展阶段,微观层面的全面审慎监管改革进程将是重点,推进速度也会更明显、更快速。具体表现在:从2011年开始,正式使用更严格的资本充足率、动态拨备率、杠杆率、流动性比率等“新四大工具”,其中“系统重要性银行”要求在2012年底前全面达标。随着这新四大工具的启用并逐步要求达标,国内银行机构将需要更多和更高质量的资本,贷款成本将上升、收益水平将下降,表内外总资产扩张将受到更加严格的限制,同时资产负债组合的构成也将面临更强约束。

另外,银监会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制度和文件,包括“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等,不断加大资本监管、业务监管、风险监管的力度,对商业银行资本的补充和计量、对各类具体业务和风险的监管等都提出了更加细致、更加严格的要求,其中的核心精神很明确,就是要引导商业银行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银监会也将正式使用更严格的资本充足率、动态拨备率、杠杆率、流动性比率等“新四大工具”,强化“逆周期”的宏观审慎监管。四、中美金融体系比较分析

由以上所述可知中美金融体系存在的巨大差别,对于我们来说,仅知道表面的不同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发现本质的不同以及参考美国金融体系对发展中国金融的意义。从根本上看,本质的不同可归结为,美国是“市场主导型”,而中国为“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

表一 中美银行及股市指标资料来源:由证监会、银监会,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世界银行数据整理

表一为中美两国银行及股市的部分指标比较,从银行贷款与GDP的比值来看,中国该指标一般在100%以上,而美国则仅为50%左右,中国银行系统的贷款与GDP的比值明显高于美国,实际上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银行贷款占非金融机构部门融资总量为75.2%,远远高于其他融资方式的比例。而从股票市场及股票交易量与GDP的比值来看,美国该二指标的值则远远高于中国。数据对比的实践意义在于,以股票、债券以及金融衍生品为核心的美国金融市场无论是规模还是产品多样性、创新速度,都是全球领先的。金融危机的产生,丝毫不能掩盖美国在风险投资、资产证券化和金融工程等理念方面的成熟与先进。而从中国当前的总体情况看,尽管证券、债券等市场发展迅速,但仍然是一个较为典型的银行主导金融体系,无论是总体规模和占比,居民资产选择还是全社会资源动员和资源配置,股票和债券市场还没有对银行体系的地位形成根本性挑战。

这两类金融系统存在如下的不同特征:第一、信息透明度:市场主导型市场具有严格的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因此市场透明度较高,从而保证市场参与者的信心和投资热情,而在银行主导型市场中,信息的透明度较低,大量真实情况与决策过程往往是公司与企业方的私有信息;第二、对价格信号的反应:市场主导型市场由于市场透明,信息传播速度快等原因,因此对价格信号的整体反应较快,而银行主导型系统对价格信号的反应则较弱;第三、企业融资渠道不同:市场体系中,企业所等取得的融资渠道较多,而以银行为核心的金融体系中,资本主要在一系列关联企业和机构之间周转,绝大多数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较窄;第四、定价方式不同:市场体系中,资金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与供求、风险等相关,但在银行主导型模式中,资金定价则缺乏弹性,难以反应市场供求及风险状况;第五、对新技术与新产业发展的促进程度不同,新技术及新产业的发展存在本身发展情况复杂,风险性较高的特点,基于银行主导型市场特殊的筛选机制,对新技术与新产业的支持严重不足,需要其他方式的补充,而市场体系中对该类型企业发展的有力支持,尤其是其中的风险投资与创业板市场,是创新和高科技企业的孵化器,通过这种有效的金融支持,能够有效实现产业升级、发展高新科技,进而促进整体经济结构优化和发展。

总体上看,美国金融体系发展历史较久,是目前世界上最为成熟和有效的金融系统之一。金融体系存在优劣,但对于特定国家而言,更重要的是能否与国家现实情况相适应,例如中国政府高效的组织和资源协调能力能够有效补充中国金融市场对新技术与新产业支持能力的不足。中国的的金融体系是与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的,30年来的改革开放也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也应该看到,随着世界金融体系的变革、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中国市场经济的深入,中国金融体系应该不断与时俱进,而美国金融体系则为中国金融体系的转型提供了参考和借鉴。第二章中国和美国的银行体系一、美国银行体系

自1782年费城成立美国第一家银行——北美银行(Bank of North America)以来,经过长达200多年的发展,目前美国银行业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银行体系,它是美国金融业的中坚力量,是世界金融舞台的重要角色。相对其他国家而言,美国银行体系更为多样化,多年来,美国银行业内的兼并已使美国银行数量不断下降,但美国银行业内大型控股公司、区域性银行以及小型银行之间的竞争依然十分激烈。(一)美国银行监管体系

基于本身经营的高杠杆性、风险性以及对于经济系统的重要性,银行业往往是一个国家中受政府监管最为严格的行业。在美国,联邦政府和州相关机构同时对银行进行监管,这种二元制监管体系一方面使州政府能更加严密地控制和把握其行政范围内银行的经营情况,另一方面,联邦政府通过监管,能确保银行在进行跨州业务经营时,免于遭受地区间的不公平待遇以及控制全国性的风险。美国的银行监管体系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联邦储备体系,是美国银行监控体系的伞形监管部分,负责监督和定期检查所有由州授权成立的会员银行及在美国营业的银行控股公司,强制收取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受理和批准会员银行的兼并收购、开立分支机构和经营信托业务的申请,负责监督和检查他国银行机构在美国的经营;第二、货币监理署(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OCC),授权成立新的国民银行和国民储蓄机构,对所有的国民银行和国民储蓄机构进行监督和定期稽核;受理和批准国民银行和国民储蓄机构的兼并收购、开立分支机构和经营信托业务的申请;第三、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FDIC),为银行存款提供保险,审核所有投保银行的财务报告;第四、国家信贷联盟署(Created National Credit Union Administration,NCUA),负责授权成立信用合作社,对信用合作社进行监督等;第五、司法部,根据公平竞争原则,审核银行提出的兼并和收购申请,着重审批兼并收购的公平性;第六、证劵交易委员会,审核银行或银行控股公司发行债券和股票申请,并监督银行证劵分支机构的经营情况;第七、州委员会,授权成立新的州立银行,监督和检查所属管辖范围内的州立银行。

美国的银行监管主要依据CAMELS原则,即重点考察银行的六个方面内容:资本充足情况(Capital adequancy)、资产质量(Asset quality)、管理水平(Management)、盈利情况(Earning)、流动性(Liquidity)和风险情况(Sensitivity to market risk)。FDIC将详细考察各个银行上述六个方面的情况,使用五分制对每个方面计分,1为最好,5为最差,最后计算一个最终的分数,也是使用五分制。得分为3-5的银行将被列入FDIC的问题银行清单,该清单每季度更新一次。FDIC的数据显示,截止2011年6月30日,被列入问题银行清单的银行和储蓄机构共计865家,总资产共计3970亿美元,其实正常年份该清单的上榜银行数一般仅为50家左右,可见金融危机导致美国问题银行数量剧增。(二)美国双轨银行制和特许经营

按照对商业银行管理体制不同来划分,银行制度可分为双轨银行制度和单轨银行制度。美国是实行双轨银行制的典型国家。在美国,银行可分为在联邦政府注册和在州政府注册两种。其中,有联邦政府颁发特许状的为国民银行,所有国民银行必须在国民银行必须是联邦储备体系的成员银行,受财政部货币监理署、美国联邦储备体系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监督管理。成为国民银行,其银行名称中必须加入国民字样或它的缩写,国民银行不必然是全国经营范围的银行。州银行可以选择成为联邦储备体系的会员,但这不是强制性的。如果州银行选择成为联邦储备体系的会员,则必须接受联邦和州银行监管当局的双重监管。

美国双轨银行制的形成与美国的政治架构有直接的关联。州先于联邦存在的历史特点,导致了州权力和联邦权力的真实分置,美国的州议会颁发给银行经营特许状是不容置疑的历史惯例,在美国,倒是联邦政府是否有设立银行的权利,在建国之初成了一个实实在在的问题。1864年6月3日,美国国会通过了《国民银行法》,根据该法案及其修正案,国会授予至少五个股东的团体以特许权,并按照其经营所在地的人口,规定其最小的资本额。每家银行必须认购等于其资本数量三分之一的联邦政府公债券,然后,该银行可以发行钞票,其数量等于所认购公债券当时市值的90%。《国民银行法》还规定在财政部设立货币监理署(the 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货币监理署是美国最早成立的联邦政府金融监管机构,隶属于财政部,它是国民银行的监管机构,由它负责国民从机构设立、业务运营到并购事宜的审批等事宜。至此,联邦与州政府正式分享对银行发行特许经营状的双轨银行制,同时,也宣告了两级政府共同监管银行业的制度。

在美国,任何人要开设银行,必须取得州立银行监管机构或货币监理署颁发的在美国设立银行的许可证,申请银行特许证的费用不菲。一般来说,对于颁发设立新银行的许可证,联邦的标准比州立银行监管机构更为严格。在联邦及州申请设立银行各有其好处:第一、申请成为国民银行的好处:可以为银行带来额外的声誉,在客户心目中树立更多的威信,从而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存款;在经济不景气时期,国家的银行管理当局将会向国民银行提供更高质量的技术支持,从而帮助其度过难关;联邦银行法规比各州法律效力更高。第二,申请成为州立银行的好处:取得州立银行特许经营许可证比较容易,且成本较低;无需加入联邦储备系统;许多州法律允许州立银行向单个借款人发放占其资本较大比例的贷款;州立银行拥有更广泛的业务范围,如房地产经纪服务。(三)美国的银行存款保险制度

美国是当今世界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最早,运行机制最为完善的国家。1934年大危机后,为恢复存款人对银行系统的信任,美国根据《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建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总部设在华盛顿,在全美约有6个大区办事处和80个分区办事机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由理事会负责管理,理事会成员内5人组成,其成员包括货币监理署总监、储蓄管理办公室主任以及总统任命的其他3名理事(含理事会主席),理事会约每月例会一次。美国法律要求国民银行、联邦储备体系会员银行必须参加存款保险,不是联邦储备体系成员的州立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可自愿参加保险。实际上,美国几乎所有吸收储蓄的银行都参加了保险。目前,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对每个账户的保险金额最高为25万美元,当然这一标准未来可能随着通货膨胀等因素进一步上调。

自1934年,美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以来,尽管联邦保险公司在近年来没能成功阻止众多银行免于破产,但还是显著减少了银行挤兑的发生。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要求每个参加投保的银行,在其存款额度和所面临风险的基础上,定期支付一笔保费,如此一来,在积累了一段时间后,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就积累了相当大的保费金额,从而足以对付银行破产的困局。1991年,美国通过《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修正案》,允许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从国库借款,从而是其对付大量银行倒闭的能力增强。

1934年金融危机以后,美国每年倒闭的银行数量不超过10家。但是有两个特别时期除外。第一是1984年-1992年储贷危机时,美国每年倒闭的银行超过200家。第二是2008到现在的次贷危机时期。截止到2011年11月,次贷危机以来倒闭的银行数量已经达到了413家。美国的存款保险公司将作为这些倒闭银行的接收者,致力解决倒闭银行的后续解决事宜。一般存款保险公司有三种方式解决处理倒闭银行:第一、接受倒闭银行所有资产,给予存款账户保险赔偿。这种情况下,原银行所有者丧失一切银行资产,银行的特许经营权消失,所有员工失业,银行彻底关闭;第二、将倒闭银行的不良资产剥离,而后拍卖。这种情况下,银行将以子公司或分行的形式继续存在,大部分员工未必失业;第三、为银行注入资金,让倒闭银行复活以继续经营。这种方式目前较少采用。

美国存款保险公司的存在为保护储户利益,维护银行系统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种存款保险制度也存在重大的缺陷——道德风险。所谓道德风险即指,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的同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存款保险制度将产生道德风险的理由如下:首先,弱化储户对银行的监督。在没有存款保险制度情况下,存款人会采取各种措施监督存款银行,以保证自身财产的安全性。一旦银行承担风险过高,存款人就会要求银行提高存款利率,当风险超出存款人的承受范围时,存款人就会进行挤兑。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后,由于存款受到保险的保护,存款人将放松对银行的监督,使存款人不再关心银行的经营业绩和承担风险的状况,从而弱化银行的市场约束。其次,可能导致银行更倾向于从事风险较高、利润较大的银行业务,从而加剧了银行体系的内在脆弱性。(四)美国银行系统概览

美国的银行种类繁多,比如,有专门吸收存款并向个人和家庭提供贷款的储蓄银行,有向新房屋和住房工程提供抵押贷款的抵押银行,有停止传统借贷业务转而以收费服务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服务银行,如道富银行。数据来源:联邦存款保险公司2010年数据

美国的银行系统的总体情况可以通过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报表看出。上表为联邦存款保险公司2010年末报表。总体上,美国的银行可大体分为商业银行和储蓄银行两大类,储蓄银行的性质和最终目标和商业银行没有根本差别,主要区别在于储蓄银行更侧重于不动产金融服务。从总体结构上看,商业银行不论是在数量、资产和利润在都处于绝对多数。按资产分布情况划分,美国的银行大体可分为信用卡银行、国际性银行、农业型银行、商业信贷银行、抵押银行、消费信贷银行和其他,从数量、资产和利润数字来看,国际性银行和商业信贷银行占比较大。数据来源: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2010年数据

从上表可见,虽然美国银行种类繁多,业务品种齐全,兼并收购不断,但目前大小银行之间的资产规模相差依然十分巨大,行业集中度较高,四家国际性银行的总资产占比达到美国银行业总资产的22.80%。上表中保费基数即为计入保额范围的存款,可见,大型银行占据美国国内存款的近乎半数,大小银行资源的不平等可见一斑。(五)美国的银行控股公司

实际上,美国银行体系远比上面银行系统概览所述的要复杂的多。随着《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通过,美国出现越来越多的金融控股公司,并逐步向全功能银行靠拢。所谓金融控股公司,一般又称银行控股公司,是指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大规模地提供服务的金融集团。例如1998年,花旗公司和旅行者集团合并成立的花旗集团,合并后的金融集团成为拥有花期银行、美邦证券和旅行者保险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

银行控股公司的发展模糊了传统中银行的概念,类似高盛集团,在美国也被称为银行控股公司,其项下也有从事传统银行业务的子公司,但是其更为主要从事的是投资银行业务。FDIC所提供的数据仅包括金融控股公司下属的存款型金融机构。

截止2011年5月末,美国前六大银行控股公司分别为:第一、美洲银行,总部位于美国夏洛特,总资产22764亿美元;第二、摩根大通,总部位于美国纽约,总资产21981亿美元;第三、花旗集团,总部位于美国纽约,总资产19178亿美元;第四、富国公司,总部位于美国加州的旧金山,总资产12447亿美元;第五、高盛集团,总部位于美国纽约,总资产9335亿美元,第六、摩根斯丹利,总部位于美国纽约,总资产8362亿美元。(六)美国的影子银行系统

所谓影子银行是指在法律上不属于银行,但实际上在功能上与银行并无本质区别的金融机构,如货币市场互助基金。从表面上看,货币市场互助基金是消费者认购基金份额,而后基金公司投资于货币市场上,如投资于大额存单和国库券等,最后基金公司将所得利润返还给消费者。但实际上,这一过程与消费者将资金存入银行,银行偿付利息并无本质区别。另在,在美国,货币市场互助基金能够像银行那样,为账户所有者提供支票服务。

影子银行系统是指由影子银行组成的金融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包括互助基金,对冲基金,投资银行和抵押贷款公司等。美联储提供的数据显示,2007年次贷危机爆发前,影子银行系统的资产总额以及增长速度都要大于传统银行系统。

影子银行系统在美国的次贷危机爆发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由于影子银行在法律上不属于银行,因此不用受到严格的银行监管条例的束缚,例如,美国对于银行资本充足率有极为严格的规定,一般美国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都在10%左右,即杠杠比率为10倍左右,但影子银行的杠杠比率可以高达30倍以上,风险要远远高于传统银行。另外,影子银行的高风险还在于不断循环借入短期资金用以偿还买入长期资产所产生的债务,如证券化的抵押贷款。因此,一旦市场形势恶化,无法从市场上续借到短期资金,则公司将濒于破产。当大量的影子银行面临破产,则将导致整个金融体系的危机。二、中国银行体系(一)中国银行业发展历程

与美国200多年的发展历史相比,中国银行业发展的时间并不长,但近些年来发展速度飞快,改革力度强大,银行业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以下简单回顾中国银行业发展历程,也从侧面了解中国银行体系的情况。

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1979-1994的专业化改革阶段。1979年,中国在固定资产投资领域进行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的拨改贷试点,1985年这一试点全面推行。拨改贷是中国银行业改革和发展的起点。拨改贷在增强企业预算约束的同时,也使企业对银行贷款的依赖增强,银行商业化转型就成为必然。随着拨改贷的实施和经济改革的深入,大一统的银行体制不再适应,进一步的改革势在必行。首先,中央银行与国家专业银行分离。1984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正式行使中央银行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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