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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14 1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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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黎紫书

出版社:花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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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生

余生试读:

辑一

我在

爸说的,当时爷爷在,爸也在。

哪里?“这一边。”爸的手指在相片上滑过去,往左越过相片的边沿,停在约莫两厘米外,“这儿吧。摄影师的镜头再移过来一点,一点点就好,我和你爷爷都会在这相片里了。”

那可是一张历史性的图片呢,中学课本里印着它,报纸和电视上偶尔也会出现。爸说那时爷爷抱着稚龄的他挤在背后的人群里,就在这镜头的视野以外,两厘米之遥。

两厘米也就够远了,爷爷和爸爸终究没上镜,也就不会在历史课本里出现。爷爷把图片从报纸上剪下来,放到他们家的相册里,就像那也是他们家里参与过的事。这多么可惜啊。有时候他会想,要是当时镜头稍微往左移动0.1厘米吧,他就可以骄傲地告诉班上的同学,甚至是他的历史老师,喏,这是我爷爷,骑在他肩上的是我爸。“说不定是入了镜的,只是后来冲洗照片时被裁掉了。”舅舅对那相片仔细研究了一番。舅舅以前在学校里是摄影学会的会员,有过几次在暗房里冲洗照片的经验,“那是没办法的事,我们有个小工具,裁照片得有个标准尺寸。”

就是这“标准”让他感到迷惑。不是尺寸的事,而是冲洗照片的人怎么在暗房里昏暗的红灯照射下做出判断,框选时凭什么决定该偏左或偏右,将哪些人从这些历史性的相片里裁汰。“呵呵,反正被裁的总是那些边缘人啊。”舅舅伸手拨乱他的头发,阻止他再往细里想,“别傻,你爷爷和爸爸不一定真的在那里。不都是你爷爷说的吗?你爸那时才多大?根本不可能有印象。”“谁都可以说自己在场嘛。”舅舅把他整理着的头发再拨乱一遍。在各种阻挠人思考的方法中,他最讨厌这一手了。

以后他读了一些关于摄影的书,多少懂了一点裁剪照片的原则和道理。要怎么裁、裁哪里、裁多少,其实不真有一套尺寸。若真有所谓方圆,都以照片里的“主角”为准——裁掉别人,无非是为了突出这些人。

于是他后来再看见那张相片,便总是忍不住细细端详里头那个“主人翁”。那人站在照片左侧,脸朝左方,手里拿着纸像在宣读什么。这样的照片,专业取角不该把镜头往左边拉,尽量把背景里的群众收纳进来,好表现场面的壮观么?却是因为这人的背后站着一排当时很显赫,今已无人叫得出名字来的大人物,这照片便不得不这样拍了。

他想,当时挤身在人群里的爷爷一定不知道,自己竟不偏不倚,正好站在一张意义重大的照片的边缘,他和他肩上的孩子也就成了可有可无的人。

他是因为这缘故,后来才会迷恋上自拍的。他说他不能容忍这种事,不能让历史遗漏他,把他当作多出来的枝叶般剪除。所以我才会在许多大场合里遇见他,并且总是能一眼把他认出来。他就是那个你常常看见的人——带着像素最好的手机,背包侧旁的兜子里还插着自拍神器,在各种集会和示威活动中跑上跑下,争取在种种时机举起手机见证历史,以及那个总是站在各个大人物前面的自己。

老实说,他自拍的技术相当不错,取角更是常常出人意料。对于他要以“吾辈的历史”为题开一个摄影展,我一点也不感到意外。我真的挺喜欢那些作品。我是说,要是能少一点修图的痕迹,应该会更了不起。

同行

他向易先生借火。易先生借了。

那是在两节车厢之间,脚下晃动得特别厉害,噪声也特别大,轰隆隆轰隆隆。好在他们不需要说话,他只是看了一眼,易先生便把打火机递过去。

其实刚才在车厢里,易先生一进来,他就认出来了。好些年过去,易先生的外貌没什么变化。后来他还听见他在后头讲电话,像是对一个什么客户解说交易的细节和程序,就像以前在服务中心里对乡民说话的口吻,依然声音洪亮,慢条斯理,语态声调丝毫未变。如果硬说有什么变了的,也许就在于他不提公文包了,背了个计算机背包,而对于身形魁梧的易先生而言,那背包多么小巧,看着让人觉得有些儿戏。

易先生自然是认不得他的。毕竟他们没见过几次面,而且那是很久远以前的事。他自己辞职不当记者都已经好些年了,而之前他们碰面的场合不外乎记者招待会和政党大会什么的,易先生只是个陪跑的小角色,最了不起也不过在经济大好的那几年中选过一回,当上州议员。而他一直是小报社里头跑杂差的小记者,职场上人来人往啊。

真说起来,他之前不是没碰见过别的“故人”。那些人经常在机场出没。退位多年的前房屋部长依然满头白发,过气的前贸工部长依然珠光宝气。但易先生……他把打火机还回去,两个人拈着各自的烟,分别站在通道两旁,各靠着一扇门,无所谓地看着不断流动的外头。

他记得易先生帮过他的家人做了些事,却记不起来那是什么事了。他们家坐落在他的选区,家里的老人遇事情了都爱到易先生的服务中心里嚷嚷。易先生声音大、脾气好,能做的却实在有限。他跟访[1]过几回,不外乎看他领人通沟渠,处理巴剎外面堆积的垃圾,或是到印度庙那里声若洪钟地排解什么纠纷。

他不觉得易先生有什么好,也说不出来有什么不好。大概心底老觉得他虽然办事有点魄力,却不似是有志向和理想的人,甚至也没有野心,倒像是役役地给谁打工,而恰巧就服务于他向来鄙夷的政党。

那时他年轻,愤世。两届大选,他都费尽唇舌,软硬兼施地让家里老老少少不得把票投给易先生。

倒也不是针对易先生这人……

反正都过去了。他抽了一口烟,慢慢地,把它深深吸入肺腑,又缓缓地,像是巡经五脏再吐出来。没当记者以后,他对这些事再没这般热心,也不那么热血了,去年大选还因事没回去投票呢。而易先生,也就只当过一届州议员便被拉下马,他们党后来让一个律师在那选区上阵,可那些年反风大吹,他一直没中选,便连服务中心也撤了。

这些年过去,世界还是老样子。谁管易先生在通沟渠抑或在卖保险呢?他也知道报社每年招聘记者,去应征的大学毕业生数以百计,人来人往啊。要说变了的,唯有这火车,速度比过去快了,似乎很少误点了,车厢外的风景流逝得更快,根本来不及看清楚什么。

一根烟的时间,几个吞吐过去。他和易先生都不想回到座位上,便站在那儿再续了一根,或者两根、三根。那打火机在他们之间往来,他后来回报了一根香烟。奇怪的是他们两人谁都无意说话。他仍然看着外头,天光被时间卷走。车舱里的播音器响起来,他总是听不真切。可是他想,管它呢。反正他和易先生总会同时抵达,在同一个站下车。

窗帘

这窗帘是怎么回事啊?

那是在上庭的前一天,他在饭厅,看着挂在饭桌旁的窗帘。料子是不错的,虽用了好些年,可因为这窗户向北,日照不强,倒还不太陈旧,颜色仍艳着的。

这窗户挂不挂帘子,本来是不打紧的。刚搬进来时也真没想过要挂,但对窗的房子后来搬进一对年轻夫妇,真恩爱得有点过头,常常就在那窗边拥抱接吻,偶尔还光着身子乍现,快没把他与老妻吓坏,还为此担了个偷窥的罪名,当年在坊间闹了点小风波。

于是便有了这窗帘。正好平日看的报纸搞促销,让订户累积分数换礼物。他与妻在礼品册上选了这窗帘,大小合宜,现在还可以看见帘子上印着那家报社的标识和口号。从那时起,除了偶尔换洗,这窗帘常垂下,算是与对窗人家划清界限。他以为,挂一幅窗帘也算是礼貌。非礼勿视,谁说不是。

果然那窗帘让两户人家相安无事。那对年轻夫妇前几年还来串过门,借或还点油啊盐啊什么的,算是两家交好。他后来也真的忘了之前的不愉快,偶尔跟那个在文化圈有点小名气的年轻丈夫下棋啊或谈论时事,以为彼此的印象还是不错的。

但这窗帘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他真搞糊涂了。就去年的事,那年轻丈夫突然搞离婚,对外公开自己是同性恋,并坦言长年为世俗道德与价值观所苦。事情好像闹开了,那年轻人获得广泛的支持,据说还被称为文化觉醒什么的。他没留意,搞不懂嘛。

然后是另一个年轻男子住进对窗的房子,两个男人同居起来。他当然不敢掀开那窗帘,确实有点吾不欲观之的心态。但那窗帘总是礼貌的,它跟平日没什么不同。怎么后来会收到控书,对方说他日均24小时垂下窗帘,是为歧视。

他真不明白这窗帘是怎样出卖他的,不就是老样子吗,怎么人家会嗅出歧视的味道来。还有报社在跟进呢,在对窗拍了他这边的照片,有图为证。于是坊间又有了舆论与风波。家里收到匿名信,有人痛斥他搞歧视,恫吓他再不拿下窗帘,就率众到他家门前自渎抗议。那家在窗帘上印了字号的报社派人来沟通,像要销毁证据似的,说要高价回收他们家的窗帘,或可选择十年免费阅报。

他还没答应,事情乱七八糟的,他还需要一点时间去整理思绪。最起码,得先搞清楚这窗帘到底出了什么错。

遗失

午后,再走过那里,已经不见了女孩的踪影。

午后,是刚办了点公事,在咖啡馆喝了杯卡布其诺,戴上耳机听着音乐,循来时路步行回公司的时候。午后,是MP3播到班得瑞音乐The Way of The Wind的时候,曲长4分35秒。就那么点时间,他穿过公园,打那一棵榆树下走过,看了一眼树下的长椅,空的,没人。

有五六天了吧,每天上班下班都看见女孩坐在那里,直至今天上午走过时,她还在。

女孩是个盲人。平日常碰见的,提着很大的藤篮;由一只拉布拉多犬在前头领着,向公园里的游人兜售纸巾或钥匙圈这类小物件。那狗看来十分温驯良善,黑眼珠里有赤诚,很讨喜;有不少人被它逗乐了,才愿意帮衬买些什么。

他记得自己也曾几次向女孩买过一些纸巾,多是因为那天上班匆忙,忘了带手帕。女孩很有礼貌,狗也快乐地摇尾巴。他觉得自己被感谢着,像是做了善事,帮了人,心情便特别好。为此,有一次还慷慨地多买了些,听那女孩感激地一再说谢谢。

当然,那些都是女孩遗失导盲犬以前的事。也不久,才几天前,他像今天那样出去办事,在公园东面的出入口遇见那只狗——像是被麻醉了,正被两个男人匆忙地抬走。他也认得那两人的面孔,不外是常在这公园里流连的人。他只瞥了一眼,对事情有点了然。可怜的女孩啊,他在心里感叹。

然后他就在榆树下见到那女孩。当时她还是焦虑的,站在那里一直在喊狗儿的名字,声音在颤抖,如泣。他觉得很不忍,迟疑着是否该把事情告诉她。而结果没说,以为那是比不说更残忍的事。直至第二天第三天看见女孩还在,一个薄薄的身影,腰板挺得直直的,静静地坐在长椅上,像要慢慢融入树荫里;他既有点懊恼又有点心虚,反而更犹豫了些。总想着下次若再看见,便要劝她别等,然而每次经过看见了,又想还是下次再说吧,也该多给她时间保留住那一线希望。

如今女孩不在那儿了,他有点如释重负,便想,那样的一线希望也许比绝望更残酷,倒真愿那女孩从此死了心。想到这里,The Way of The Wind播到最后十五秒,快要步出公园了。那里有两个男人站在小径旁抽烟聊天,他认出来是那天把狗抬走的人,不禁多注视了些时间,却在其中一人回头瞥他一眼时,慌忙地移开视线。

这种人真叫人厌恶啊,他皱着眉离开公园。音乐的最后一秒,想起那只讨喜的拉布拉多犬,感到宽怀了些。他想,幸好,自己从来不吃狗肉。

新生

人们总是记不太清楚,他是什么时候去弄了这一口牙齿的。人们就说是他那年轻的越南老婆来了以后的事吧。

用那么洁白齐整的牙齿去替代他以前那七零八落的烟屎牙,人们看不惯。他明白,这大概就像他看见对面那长年秃头的邻居忽然戴了一顶假发。

可这副牙齿,虽然是假的,他却宝贝得很。甚至为了它,年岁这么大了,他才开始养成每天早晚刷牙的习惯。[2]

最前面十几年,那是家里没管好。那年代,父母在芭里生下一箩筺孩子,那么多张嘴巴,吃都顾不上了,哪管得着各人嘴里的二三十颗牙齿?

一定是因为营养不良吧?他天生牙齿偏黄,也从没长整齐。这种牙齿,他丝毫没想过该去“保养”。后来他抽烟,加上蛀牙的问题,这里那里参差不齐,他就更豁出去了。反正他和老婆奉子成婚时,两人都还年轻,口腔的毛病还没真浮出水面。后来老二出生,他与老婆三天吵一通,五天干一架。他烟抽得凶了,话却愈来愈少,牙齿在门户紧闭的口腔里一颗接一颗腐坏,直至他开口说话时连自己都闻得到一股恶臭,老婆和孩子自然是嫌恶的,连街头的流莺也曾忍不住埋怨,于是他更不愿意开口,不笑,也越来越寡言了。

没想到就这样过了大半生。孩子还没成人,老婆便跑路了;孩子长大后,孩子也跑了。虽然他后来把烟戒掉,但牙齿早已凋零。有一阵子牙疼,痛得脑壳都发颤了,他硬着头皮去找牙医,然后不知哪里来的决心,他让医生把那些幸存的牙齿抄家灭族,连根拔起,换上全口活动假牙。“要最白最好的!”于是便有了这前所未有的三十二颗牙齿,齐齐整整,白而锃亮。

至于娶个越南老婆,那是后来的事。也不能说与这新牙齿无关。毕竟年纪相差甚远,人家那么紧实完整的一个女人,他要不是靠这副假牙解决掉口腔的恶疾,大概是提不起勇气飞到那么远去吃饭相亲的。

新老婆很好。人良善,也勤俭,一管牙膏用再久也还能挤出下一次要用的分量来。纵然有点语言不通,生活上多有难处,但他疼她,她总是体会得到的吧?为了日常沟通,他不得不多说些话,还不敢说粗口,慢慢地话愈说愈顺溜,别人都觉得他成了个谈笑风生的人。那些人因为看不惯他的牙齿,便说那两排白森森的牙齿有什么好炫耀的呢,假的嘛,而且看着根本不匹配。

他明白。就像他也看不惯对面房子的老秃头枯木逢春似的,突然“长”出一大丛茂密的黑发,怎么看怎么不自然。

他的新老婆没见过那老头子以前没戴假发的模样,却也一眼看出来“那不是他的头发”。这古怪的说法像什么戳到他胳肢窝了,惹得他咭咭地笑。“如果头发没有这么黑,如果没有这么漂亮,看起来会比较好,”新老婆说着熄了床头的灯,话在暗中变得像呓语,“会比较像是他的。”

他没有忘记到浴室里卸下他的假牙。新老婆早把牙膏挤好在牙刷上。他细细地把牙齿刷了一遍,以清水冲洗,再把它浸泡在水里。出来的时候就着背后浴室的灯光,看见新老婆在床上沉沉睡去的脸。他忽然感到一阵满足,忍不住咧嘴而笑。那嘴里无牙,像一个幽深的黑洞。他不管了,自从习惯了那假牙以后,他已经很久不再遮掩自己的笑。

春满乾坤

要开饭了,老二一家还没到。惯了的,往年都这样,但饭桌上仍不免有人鼓噪,有人掏出手机来,被她阻挠了。别,老二和他媳妇的脾气你们不是不知道。

好容易等到老二一家三口坐下,这才总算到齐,完完整整的一家。三代人呢,老中青,谁的个头都不小,顿时把小饭厅撑饱。房子里忽然人声鼎沸,像一锅刚煮开的水,加上一室春景,年花簇拥,还有电视机溢出的流光与声浪。过节就该这样,团圆饭是该在家里吃的。

于是她开始奔忙,拖鞋在厨房与饭厅之间吧嗒吧嗒地响。菜肴一盘接一盘上桌,空气中蒸腾着油气和饭香。老大开了一瓶酒。有人喊她,妈你坐下吧,每年都这样弄一桌子,你不累我们看着都累了。谁又跟着起哄,对啊去年不是已经说好,今年团圆饭到福满门吃的嘛。

老大的女儿即时嚷起来:“我知道我知道!奶奶那天看见电视上有个专家说啊,味道是人类最后的记忆。我说奶奶一定是怕我们吃了别处的就会忘掉她。”

大家失笑,笑得像电视上的罐装笑声那样齐整。她也笑着端上最后一道菜。这下连素来矜持的二媳妇也认出来,鲈鱼啊,妈的拿手好戏。鱼才放下,许多筷子便伸过去各取所需。有的说好啊妈这私房菜,这么多年就是百吃不厌,有的说你没尝过呢人家褔满门的更有特色。

她坐下来,才发觉没有胃口,于是静静地端详围着饭桌的一家人。除了身旁的老头子和老二那生性腼腆的儿子在默默扒饭以外,其他人都兴致高昂,说话声量大了,尤其谈到股市和房价的事。话题扯到这旧楼房,兄弟三人各有看法,很快话不投机,嗓子便粗了,酒嗝中透着戾气,又有高亢的女声硬生生地加入。气氛有点煳,像快要烧出焦味来的半锅残羹。“啪”,有人摔下筷子。

老头子发作,大伙儿马上噤声,其时已杯盘狼藉。老二一家先走,老大一家随后,媳妇们一个劲儿堆着笑脸打圆场。妈辛苦了,菜做得真好,哪家饭馆都比不上。明年吧明年得把功夫传给我们。

等人都走了,老三与媳妇无声地窜到睡房。听到闩门的声音。依然一室春景,年花俗艳,电视机还在倾出欢腾之声。她去收拾,老头子在身后煮水沏茶,一边喃喃嘀咕。“什么人类最后的记忆,这下你输得甘心了。亏你还花这些钱。刚才那鲈鱼做得真一般。哪家饭馆点的菜啊?”

她开始洗碗,没回头。“福满门。”

留守

囡囡要被带走,家里的狗像是有所察觉,这一上午都病恹恹地趴在角落里,就连她带它出门散步,它也不太提得起劲来。

她带它走老路,路口拐右,让它在路旁的绿化带上拉撒,然后沿后巷走小半圈,再从大路走回来。这一天狗拒绝走进后巷里,拉撒过了马上拽着她走来时路。她觉得狗真知道囡囡要走了,还想回去再与她多缱绻,闻一闻她身上越来越淡薄了的孩儿香。

这狗可是看着囡囡长大的。囡囡被带到她这儿时,才刚过满月,如今竟然已快要四岁了。狗在这家里可是住了十四年,从毛茸茸的一团小东西,变成了今天这老态龙钟的模样。

那时女儿大学还没毕业,有一个假期她把小狗抱回来,“老爸走了,我找了一只小狗来陪你过日子。”可女儿明明知道她向来不喜欢狗,她鼻子太敏感,忍受不了狗身上的气味。“这怎么是给我找个伴?你是以为我太清闲,无端端给我一堆事情做。”

是啊,老家伙的病拖了三年多,又屎又尿的,她筋疲力尽了。好不容易挨过去,来了一只畜生,吃喝拉撒的事依然要由她来伺候。

后来她才知道,那狗有来路,女儿从刚交往的男朋友家里“领养”回来,说是名种犬。

她才不管它名不名种,她连名字也没给它取(女儿倒有个英文名字给它,她笨口拙舌,发不了那个音),就这么相处了十几年。

狗就慢慢老了,女儿毕业后留在吉隆坡工作,然后嫁人,生孩子,把刚满月的囡囡带回来。“是你的亲外孙女呢,让她陪陪你。”

最初一年多,那日日夜夜的,她年纪那么大了,一个人带孩子,真的心力交瘁。偶尔向女儿抱怨,反被她与她的夫婿左右开炮,对她说许多负气的话,“连自己的妈都这样,那我们随便在外面找个保姆算了。”

她怎么能不疼囡囡呢?那是她一手带了四年的亲外孙女呀!四年呢,别说人,就连狗也懂得疼囡囡了。它见着囡囡总是很欢喜的,尾巴甩得像风车轮子一样;囡囡也喜欢它,总是被它逗得咯咯笑。“那狗这么脏,又这么臭;妈你留心点,别让囡囡去碰它。”女婿说这话以后,隔好一阵子她才想起来,这狗当初就是从他家里领回来的嘛。

据说当初被送出去的三只小狗中,就这一只最长命,它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全都不在了。她记得以前女儿把狗留在家里,说好了过两年她毕业后自己找到房子,就会把狗带过去。当然这么说只是为了安抚她,过两年,女儿大概已忘了狗的来历,对它完全不闻不问。

于是狗成了她一个人的狗,囡囡倒终究是他们夫妇俩的女儿,给她把玩了四年,最难带的时候过去了,女儿和丈夫就要把她带回去,说是该上幼儿园了。“本来去年就该带走,我还不忍心呢,才让她多陪你一年。”

女儿与女婿把四年来囤在她那里的许多用品一股脑儿搬上车,放不下的那些就留下来,说下次回来再取。她点点头说好的好的,心里却想,囡囡不在这儿,他们下次回来不知会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她觉得还好,总算又可以去打太极,和那些未死的朋友一起去喝早茶了。

她看一眼那狗,它一直趴在地上,耷拉着耳朵,翻起眼来看他们忙上忙下,唯有看见囡囡向它走来的时候,它才高兴地爬起来,猛摇尾巴。

囡囡咯咯地笑了。女儿一把将她拉住,说别过去啊,狗狗脏,狗狗臭臭。

归路

经常来报失的那个老人,昨天失踪了。

他儿子到派出所来报案。说老人早上出去溜达,第二日还没回家。我与同事面面相觑,都觉得有点滑稽。其中两个最年轻的忍不住拧过脸笑,来报失的老人被报失了。

可昨天早上我还看见过他。毕竟住在同一个小区,我每天清晨在阳台上练桩功,总会看见他骑着自行车,穿过大门拐右,再转入左边的小道,往河边的方向去。昨天也一样,虽然有点雨,我还是看见了那一袭熟悉的灰蓝色身影,头上仍然戴着一顶过时的旧呢帽。

老人失踪了,这天就再没有人到派出所来报失。平日所里无聊的时候,我们还是挺乐意看见老人推门进来,看他又有什么新奇的发现。“我以前种下的一棵树”“猪肉的香味”“我家的粮本儿”“街头的老店”“去年的团圆饭”“城墙、城墙”“公园,城东的小公园!”。老人说得认真,大家被他那煞有介事的样子逗乐了,没事时便陪他玩,也装模作样地打开本子给他备案。

有一次正好上级来巡,所里进入紧急状况,突然闯入的老人遂成了不速之客,急得大家手忙脚乱,差点没出洋相。那天我们不得不召人来把老人领回家,顺便由所长训了一番话。好好管住他吧,这年纪了,何况还有这老人痴呆症。

我却知道老人得的未必是痴呆症。小区里的妇人时有往来,各家各户的奇闻轶事就成了睦邻联谊的好材料。据说老人多年前因工受伤一昏不起,当了好些年的植物人。本来家里人已不抱希望,可两年前他毫无征兆地醒转过来,只是脑筋已不灵活,而且有点记忆错乱。由于行为失常,也不太能认路,因而总给家里添乱。听我妻说,老人的儿媳对此不无埋怨。

直到下班时,所里也没有发下指示要去找老人。两个年轻的同事似乎还没把老人的失踪当真,仍不时拿“报失的老人被报失”开玩笑。我离开派出所时天色已沉,雨又下起来了。快要回到家时,我忽然发现小区前面的小道,那一条老人每天骑车往返的必经之路,不知什么时候已被铲除,看来是要并入一条绿化带里。一定是铲泥机干的吧。似乎昨天,就在昨天早晨,我最后一次看见这条路。

晚饭时说起老人的事,妻提起那条绿化带。据说奥运期间会有载着选手的车队从大路上经过。她有点得意,拉我到阳台上一起看雨中的夜色。雨中景观浅窄,但也许是因为这阳台的高度,妻脸上的神情兴奋而肃穆,仿佛她看见了大好河山。

守望

现在他已经习惯了,每天去搜索那个红色的身影。每天,只要踏进厨房或书房,他总是不期然望向窗外。那里向北,正对着另一栋楼房;十楼,非常洁净明亮的落地窗。

洁净得几乎觉不出玻璃的存在,而住户似乎从来不拉上窗帘。于是那厅就像一个舞台似的对外敞开。尤其是在夜晚,厅里亮灯,他更习惯了让自己坐在暗中,静静等待演出者登场。

住户只有一人,是个女子。他确定这个。一个外籍亚裔。有好几次他们在楼下的石子小径上碰面,他试图攀谈,对方懂的普通话却实在有限。而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女子长相秀美,皮肤白皙,高挑,长发如黑漆泻下。

还有更重要的,女子喜欢穿红衣。艳红,火红,红得让人感觉眼睛灼痛。这红给他很多启发,让他想起小时候听过的许多复仇的传说。那些女人穿红衣自杀,死后化为厉鬼索命讨债。想起这些他就感到战栗,尤其是每次看见那女子穿着大红睡衣,爬到窗外去擦窗时,他就禁不住手心发冷,头皮冒汗,紧张得浑身要起鸡皮疙瘩。

那女子有严重的洁癖。他确定。似乎只要呆在家中便没日没夜地打扫。地板是每日一定要清理的,床单每周清洗;至于那落地窗,一周也有两次吧,或者更多。女子像个特技演员,先跨过窗口爬到窗外,两脚踏在细窄的台沿上;一只手扶着窗框,另一只手拿了湿布擦窗。还有些手够不着的地方,她会换一根擦窗用的长柄抹把,歪着身子,伸长自己,甚至也踮起脚尖。

当初他被这情景吓了一大跳。没见过有人那样卖命,那样大无畏,就为了擦窗?是的。红衣女子在十楼的窗外摇摇欲坠,擦窗擦得那么专注而视死如归。他以后多看见几次也就不觉得太过心惊了,反而渐渐觉得有点意思,并且也激发了一点灵感。这灵感如同火烧,对他是一种折腾。独居,美女,外国人,尤其是那一袭夺魂摄魄的红衣。这些全都是元素,充满了隐喻和张力。他早已忍不住动笔了,写写删删,弄出几个不同的版本。

然而现在说这些毕竟太早。他还得等。所以才养成这习惯,每天下意识地搜寻那红色的身影。耐性和冷静是个前提,这是职业守则,他必须等到事情发生,才能根据情况判断要把哪个稿子呈给老总。红衣女子终有失足的一日——这个他不太敢确定,却并非毫无把握。

杀人者

“谁想到老郝会干出这种事。”

不管来的是电视台抑或是报社记者,不管同事们谁被采访,都会这么说。

大家确实太吃惊了。老郝杀了人。

他是我们单位里的杂工。黑黑实实,挺高的个儿,背却有点驼。人们回想起来,都只记得他常常一个人坐在楼梯间抽烟。还有他常常挂在嘴上的那一句,对不起对不起。

人们说,谁想到呢。那样任劳任怨的一个人。

在老郝出现以前,我是单位里最早上班的一个。他来了以后,我每天走到办公楼,都会在楼下看见他那老旧的破摩托车,像宝贝一样地上了两重锁。上到六楼走过卫生间,就会看到老郝在里面,多半正伛背在擦地,或在洗尿兜。我说哎老郝,早。他便会转过身,笑着说,哎早早早。

因为我资历浅,是新进,平日总有被同事颐指气使的时候。我有时候生气,便会到楼梯间抽烟。有几次推门进去,碰到老郝神情呆滞地坐在梯阶那里。可他一看见有人来,便像变脸似的瞬间换了副生动的表情,并且马上站起来让座。对不起对不起,你来。

谁想到啊。他这人特别温顺特别好商量。

我听说老郝的老婆下岗很多年了,孩子还在念书,他自己过去总是没有稳定的工作,好容易才在我们单位谋到一份差事。可这些都是听别人说的,老郝自己从没跟我提过。我只知道老郝很勤劳,人家不做的他都做,但是都做得战战兢兢。工作上不管出了什么状况,他总是抢着道歉,说对不起对不起。

出事的两天前,我在医院碰见老郝。我想我是单位里最后一个看见他的人了。那天周末,我陪母亲到医院去复诊,就在大厅撞见老郝。他那时被一群男女堵着,七嘴八舌,唾沫星子溅了他一脸,许多手指戳在他身上。我上前去问,才知道他开摩托车撞倒了邻居一个老人家,现在把人送来医治。我没来得及探询太多。老郝一个劲儿伛背认错,对不起对不起,我负责我负责。那动作越来越迟缓,脸上的表情越来越僵硬。我觉得,很像玩具的电池快要耗尽。

后来在医院药房又碰上他,一个人,拿着药单蹲在门口。我喊他。他抬起头,却像不识得我,又缓缓低下头去,举起两手抱着后脑。我瞥见他的两边脸肿了起来,那是之前在大厅没见到的。我说哎老郝,他们抽你耳光了?不问犹好,我问了老郝便蜷起自己,把头深深地埋到两膝中间,很久,很久。

我想,我听到他抽泣的声音。

那药是我给钱让老郝去买的,一百二十元。他先前付了千多块让老人家进院,已经没钱了。老郝买了药出来,又换上了他平日那张笑脸,他说对不起对不起,这钱我一定尽快还给你,我一定我一定。

第二天老郝没来工作。第三天上班前我收到他的短信。很短。小老弟,对不起。那一百二十元,我不能还了。后来的事,我听别人说的。老人家骨折,医药费要两万块。老郝躲起来不敢接电话,对方的家人给他发短信,说他要是耍赖,便让他活着比死更难过。老郝便去了医院,突然拿刀扎老人家。五刀;然后扎自己,四刀。他说,我以命抵命。

我在电视上看见那老人家的儿女,还有老郝的妻儿,每个人都在镜头前痛哭流涕。他们说,谁想到呢,谁想到他会这么干……之前,明明是好端端的啊。

暗巷

天又黑了。路又烂了。街灯又坏了。天气又冷了。这什么鬼日子!

你骑着自行车,一边呼吸着自己嗝出来的酒气,一边嘀嘀咕咕地穿进那一条讨厌的暗巷。

今天在学校忙了整个上午,下午又开了个闷死人的大会,完了还得陪校长和县里的官员推杯换盏。一顿饭局花的时间可不比开会少,中间又有媳妇两次打电话来侦查行踪。你都老实说了,可她还是将信将疑,不断说着许多带刺的话。你酒喝多了,胆子壮了,竟朝她吼了一声,把电话挂断。

那手机便没再响起。可是等你向正在上车的官员挥别,又被校长搂着胳膊说了几句赞好的话以后,你回身看见自己那一台破自行车孤零零地守在冷风中,酒意便醒了七分。唉,回家还有你好看呢。

跨上自行车以后,你忽然想起下午拿的那一张奖状。于是你把它掏出来,就着街灯昏黄的光线,细细端详“优秀教师荣誉证书”几个宋体大字和下面的朱漆大印。唉,今天就为这个瞎忙了一整日吗?不,十几年了,就为这个吗?

它是不值钱的,不就一张纸吗?顶个!可你想别人想要还拿不到呢!于是你小心翼翼地把它揣在怀中,一边打着酒嗝一边哼着歌,摇摇晃晃地骑车往回家的路上走。想到刚才挂了媳妇的电话,你既沾沾自喜,又有点惴惴不安。媳妇的脾性你是知道的,这么做简直像是扇了她一记耳光。

为了赶快回家安抚媳妇,你选择了那一条暗巷。平时即使是光天化日,你也不喜欢穿过那巷子。路太烂了,又太僻静,倒是你学校里那些不良少年老爱往那里钻。据说还时有殴斗和抢劫,路上,墙上,有些像血渍的污痕。

呸!你不该想这些的,想这些自己心里就发毛了。那些问题学生你是见识过的,有几个的眼神可阴鸷得很。你对付他们也不手软,严拿严办,三扒两拨也就赶出校门了。反正都是些屡教不改、无药可救的货。想到这里,你不禁心头一热,便吸了一口大气,弓着背使劲蹬着踏板往前冲。

你几乎就要成功穿越那巷子了。真的,你已经看到巷口前面再走远一些,伫立着一盏还没故障的街灯。可谁想到会有人自黑暗中蹿出呢?你被他……被他们堵住,藉着晃动的刀光,你看见一双,两双,或者是更多阴鸷的眼睛。你抽了一口凉气,张开嘴巴,却不知道该呵斥抑或该求饶。

真的。那一夜,在那一道暗巷。你唯一想到,也是最后想到的,是你怀里那一张流着血的奖状。

寻人记

终于没见着罗三。也是,在这城中当局长,门槛太高了。

骑车要骑好久,途中多少次停下来摊开路线图,才终于在错综复杂的红蓝色线团中,找到这一栋大楼。指路的人说,看吧,从底层往上数,第四十九层。局长办公室就在那里。

于是,头要抬得很高。楼像一个巍峨的巨人,像一座光秃秃的高山,像一根顶天的大柱。罗三就在那里。

罗三真行。乡里的年轻人没有谁不曾听过他的轶事。正义,英勇,机智。最叫人神往的是有一次他下水救了四个城里人,没留下姓名,也不取分文。这事后来上了报纸,电视台采访队领着获救者到学校找少年罗三,可轰动哪。

因为想着可以见到心目中的英雄,才会答应乡里的老人,把一大包核桃转交罗三。为此还得向工厂请半天假,冒着再次在城里迷路的危险,天未亮便骑着破单车踏上朝圣之路。

奇怪的是这一回竟没怎么迷失方向。城市的路比一个月前更纠缠不清,许多新路像一夜之间疯长起来的枝蔓。可罗三所在的大楼,在城的中心,如一座灯塔。可惜的是四十九楼毕竟太高了,底层已有人重重拦阻。接待处的女孩以娇美的笑容和坚定的眼神说“不”。不行,不成,不能,不可以,不好意思。再纠缠下去,便有保安员过来,用粗壮多毛的手腕和巨大的手掌示意,到此为止。

沮丧至极,正想离开,却被一个女人唤住。她说,是我,以前住在同条巷子的胡小兰。你不是总叫我兰姐姐的么。

不知道。认不出来。兰姐姐,那是个清纯的大姑娘,虽然她离开村子已经多年了,这印象却还在心里,如同尚未融化的春雪。而眼前这位,大墨镜遮掩住半张脸,唇红得像刚吸饱了血。最重要的是兰姐姐脸上清清白白,嘴角哪有这颗痣,多碍眼,像黑芝麻。

哈哈哈,黑芝麻,你真逗。女人明明笑着,笑声却戛然而止。你那核桃是要送给罗三的吧?别天真。就一包核桃,怎么可能上到四十九楼。

女人说,你交给我吧,他今晚会去我那儿。

尽管有些疑惑,却还是把核桃给了她。人家何必骗这一包核桃呢。人家手上的钻戒都要比核桃大。可是,你,又是怎么找到罗三的呢?

我?女人笑。我在酒家找到他。啊不,或者说,我被他找到。

走出大楼前,有点不放心地回头看了一眼。大厅里人们交织穿梭,自称胡小兰的女人已经不在。而因为心里怀着挥之不去的疑惑,回去时终于又迷了路。

今天不是周三

今天不是周三,老瘸还是坐上了这趟车。

老瘸就是那个每逢周三特价日,一定坐上第一轮购物班车到商场里买两公斤特价鸡蛋的老头。这是儿媳妇指派下来的差事,老瘸看来很乐意。他拖着瘸腿蹭四层楼,花个把小时排队买蛋,再花二十分钟排队结账,之后还得提着两袋鸡蛋颤巍巍地爬四层楼

回家

老瘸的成就感当然不是来自鸡蛋,他只是喜欢坐上这购物班车。周三早上的班车总是挤满人,到他上车的时候,已经挤得连站着也很困难了。可是人们很好,每次都会有人给他让座。他们男的女的,叫老瘸大爷。大爷你坐你坐。

可今天不是周三,商场的鸡蛋没特价。老瘸却仍然要去买鸡蛋。他带上他的小本子——他总是随时带着的,很残破的小本子。老瘸常常把它掏出来,一页一页地翻,小心翼翼地看。因为这一串动作看来有点神经质,老瘸的儿子媳妇才会疑心他藏了些钱。他们以为他在记账。记什么账呢?你这年纪存钱来干什么?况且你没交代好,万一有个三长两短,这些钱岂不都要烟消云散?

就今早,老瘸从衣袋里掏出他的小本子,向儿媳“交代”。那上面密密麻麻地抄了些老朋友、老乡、老邻居的名字,以及他们的电话地址,以及许多姓名电话地址上面画的大交叉。“老赵昨天去了,我想做个记号。”

因为冤屈了老瘸,儿媳有点过意不去,于是便想到叫老瘸去买鸡蛋,好让老瘸开心。而因为今天的鸡蛋没特价,她只要老瘸买一公斤。“还有,路上小心。城里人可不同乡里的;别惹,你惹不起。”

于是老瘸怀揣着十元钱和他的小本子出门。他慢慢走下楼,经过每一道深锁的门,听到每一道门里似有若无的人声。老瘸用了走这四层楼的工夫,想他那小本子上的事。那小本子里还有几页空白,他怎么就不能填上一些新名字?城里人……至少,班车上的人很不错。

可今天不是周三,班车上没有多少人。老瘸从前门上车,看见人不多,都零零落落地坐在靠前的座位上,只有最后面高起来的一排无人问津。老瘸拖着瘸腿踉踉跄跄地走过去,他认得这些乘客当中的几个。奇怪的是这些人都像没看见老瘸,他们朝外坐的便跷起腿堵住了里面的座位,靠窗坐的又把个什么包包或购物袋搁在身边的位子上。有人看了看老瘸的目光,又低下头去查看手机短信,或是别过脸去戴上随身听。

因为无人让座,老瘸就这样跌跌撞撞地走到尽头。他坐下来,看着人们凝固的背影,有点怀疑自己上错车。

看来还是周三好,周三的鸡蛋好,人好。老瘸像其他人一样转过头去看窗外的风景,也把握在手里的小本子,放回衣袋里。回家

2009年1月15日,通过举报人提供的信息与当地公安的配合,我们终于成功把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在当地的一家医院里,我亲手给病床上的他戴上手铐。“七年了,”我说,“我们来带你回家。”

犯罪嫌疑人浑身一颤。

据医生说,这人患有严重的失眠症,身体状况很差。

这点我们可以看出来。他太瘦了,眼眶深陷,而且精神十分紧张,以致心律不整,呼吸急促。像绷得太紧,随时会断裂的弦。

上一次断裂,他杀了自己的妻子,重伤一个男人。

七年的失眠症把他折磨得不成人形,要不是有人举报,别说我们不可能把他认出来,就算是让他的父母亲眼看见,也未必能够辨识。再说,他的父母实在太老了,母亲还哭瞎了眼睛。

在犯罪嫌疑人的住处,我们循例搜了一下,在一个铁罐子里找到几张火车票。五年了,每年春节前他都会买一张回乡的车票。

在检查那些车票时,他轻声地说了整个过程中唯一的一句话,“早知道你们会来,我今年就不必去排队了。”

我们用警车把他送回来。十几个小时的车程,他一直在高度紧绷的状态中,完全没有合上眼。倒是我们几个同事累得不行,必须轮流休息,交替看守。

直至凌晨时车子进入境内,要经过他家的村子。

他忽然挺直腰背,两手紧扣,怔怔地凝视着那个方向。那个黑暗中的远处。

车子都已经过去了,他依然要回过头去。

我那时正在半梦半醒之中,依稀听到车厢里有人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抵达派出所时,天刚破晓。我伸了个懒腰,回头看看后座的犯罪嫌疑人,他合上双眼,斜着头枕在车窗上。

阳光像一张落叶掉在他的脸上。我听到均匀的鼾声。

老林不喜欢这点子。

他见过那个“华文老师”,小孙女说,喏,Cikgu哈米娜。

"Cikgu哈米娜”这称呼听着别扭,就像这个点子本身,不伦不类的,是个怪胎。

孩子的父母倒无所谓,还感到挺新奇的,说有电视台拉队来拍上课实况呢。华文老师戴头巾,穿baju kurung,嘴巴大大的,像哪个马来女歌星,说的华语每一个音都拉得很长。

小孙女问他,baju kurung华文叫什么呢,爷爷?他翻了个白眼。“窟窿长衫。”

孩子的父母都兴奋地等在电视前,要在那剪成一分钟的新闻播报中,找出孩子惊鸿一瞥的脸孔。

老林冷哼,说他不喜欢Cikgu哈米娜把华语说得像唱歌一样。“比唱的还好听呢。”孩子的妈妈说,“人家在北京学了四年华语,很正宗的。”

唉,他们这一代……不懂。

路口那一档孟加拉国外劳炒的福建面难道也正宗吗?那孟加拉国仔跟着福建佬当头手,也炒了三几年了。

他的媳妇向来爱抬杠,她撇嘴,说后面街的痘皮婆不是河婆人吗?她卖的海南鸡饭很好吃啊!爸你自己不也天天吃。

小孙女眨巴着眼睛,看他的脸慢慢涨红。

你们不懂,你们就不懂。“好吃”不等于正宗,不等于地道。

差了一个时代就这样。什么警觉心,什么危机感都没有了,就只知道每年一度穿红着绿地去参加大集会。现在谈的事可是母语呢,是文化啊。五千年的传统,怎么是一盘海南鸡饭可比?“那好吧,你们等着看,有一天让孟加拉国人教你们的孩子炒正宗福建面,煮正宗肉骨茶。”

为这个,老林连着生了几天闷气,却也不晓得到底在生谁的气。白天顾店的时候脸臭臭的,谁也不敢惹他。唯一不识相的是印度老头苏里,这家伙干干瘦瘦,脸上的皱纹纵横交织,自成笑容。平日他常来店里买些零零碎碎的让人赚不了钱的东西,也有人背地里说他手脚不干净,却因为一口华语和几种方言说得比谁都流利,多少让老林感到亲切,好像也感到被恭维,所以平时见到苏里总爱撩他说说话,听他用淡米尔腔把华语粤语说得大珠小珠落玉盘。

这苏里还真仗着巧舌如簧,今天下午为那一毛五分的事,站在收款机前与他争执。他话说得越顺溜,老林就越生气,呼吸变急,思路和语言便频频顿挫,几次被苏里抢白,把他滚到舌尖却突然消失了的话语偷了过去。

老林急起来,指着苏里,你你你,你跟我争这个?你别以为我不知道,每次你来,我店里总少了东西我都没跟你算呢!

不知怎么,忽然有那么一刻他觉得苏里说的这些语言,有不少是过去许多年在他这儿学的。

事情并没有闹很大,但邻里很快传开,家人也都知道了,也才觉出老林这些天的躁郁。儿子媳妇遣小孙女来安抚,那小女孩拿着学校的习字本过来让他看。今天写的什么字呢?小孙女嘟着嘴念,小指头一个字一个字地点算——我,们,都,是,一,家,人。

"Cikgu哈米娜说我的字写很美哦。”

老林看了一眼。顶端那一行蓝笔写的字确实端正秀丽,应该是那个什么哈密瓜老师的字体吧?下面铅笔写的字大多歪歪扭扭,那个“家”字头上还少了一点,老师却没看出来。

或者是看到了却没点出来?

唉。老林不喜欢的,就是这一点。

海鸥之舞

舞台很简陋,舞蹈员很老。

灯光很亮。

这灯照太强,打得太不专业了,竟像是有种放大镜的效果,突显了舞台上一切细节的粗糙。

布景上斑驳的油漆,衣裙上洗褪了的颜色,老人们脸上抹不均匀的脂粉,脂粉底下清清楚楚的年轮。

还有那怎么也遮掩不住的,他们喜不自胜的笑。

那笑自然是见牙不见眼的,当中有的人连门牙也没了。台上六男六女十二个老人家全是天生的盲人,这次受命为残疾中心对外的活动组团献艺,跳一支《海鸥之舞》。

这舞,我已经看过许多遍了。我看的是老人们的排练,两个多月里多少个汗流浃背的下午啊,老人们气喘吁吁,瞎子摸象似的跳着各人自以为是的海鸥。其实那舞蹈设计得十分简单,但我看着他们从最初的乱成一团,经过了无数次磕磕碰碰,有人摔过跤也有人累得哮喘病发,好不容易才算跳得有模有样。

那“有模有样”当然是十分粗糙的,就像这舞台一样,但这些失明的老者不会看到。事实上,直至前天最后一次排练,老人们喘着粗气,一边揩汗一边听那指导老师形容他们跳得有多好看,又充分表现出海鸥坚毅勇敢的精神云云。那老师跳舞的造诣可不怎么样,说话倒伶牙俐齿,总有源源不绝的形容词。老人们大概不晓得“好看”是个什么境界吧?大家却十分受用,都听得眉飞色舞,似乎只要话从那老师口中说出来了,便真能有海鸥飞入他们漆黑的想象。

指导老师说的,今晚的舞台会布置得十分华丽,背后的大布幕会播映着海浪,他们穿的衣衫会有珍珠般的光彩。

所以那些老人才一个劲儿地叫我来捧场,还叮嘱我记得带上相机给他们拍照。

这舞曲全长才五分钟,可因为舞台的寒碜,老人们的舞姿显得特别笨拙,还有台前那几个破音箱烂透了的效果,音乐被它筛过,听起来宛如一片嘲笑的声浪。我不知怎么,很替老人们感到窘迫,心里只希望时间能快些过去,让这一支看着别扭的舞蹈早点结束吧。

不知道是哪里出的差错,也不知是谁的刻意安排抑或纯粹巧合,正当我忽地想起老人们的叮嘱,连忙掏出相机来往台上对焦,就那一刻,毫无预警地,全场灯光突然熄灭。那黑暗来得骤然,我的眼睛,相机的眼睛,台下所有人的眼睛忽然与世界失去联系。观众席上响起了一小片聒噪,大家左顾右盼,努力睁大眼睛想要适应这黑暗。

也许是因为音乐一直未歇吧,人们压低了鼓噪不敢声张,只有静下来听那舞曲在破音箱中沙沙地响。也不知是谁在哪个角落忽然按了一下相机,镁光灯闪电似的给了一剎那的光明。就那电光石火之间,我们赫然发现老人都还在台上,舞者在,舞也未曾停下来。

那真像一张黑白照片啊,场中所有的杂音马上消沉下去,刚才那瞬间的影像却还残留在暗中。我们在那种苍白得月光似的明亮中看见了之前所没有发现的细节,老人们紧闭着眼,咬着牙关,汗珠一串串地挂在额脸与脖颈上……

我愣在那里。这舞我是看过许多遍了,然而刚才那画面看着却十分陌生,像是我一直不断地错失了的部分。

人们完全安静下来。安静下来便听到了,老人们踏踏的脚步在舞台上纷纷沓沓地响,音箱里的沙沙声听着像一卷一卷海浪在岸上摊开。

不说了,我无法告诉你那黑暗里的内容,还不如让我举起相机吧。从这时候直至曲终,这里那里,镁光灯接连地闪,直把那舞台照耀得如同白昼。【注释】

[1] 马来语“Pasar”的音译,在马来西亚被普遍使用,意为菜市场。

[2] 指“山芭里面”,意为开垦中的丛林里。

辑二

人寰

便如此开始。宽衣,解带,沾水,揩干,穿衣,扣纽。

这一套动作,已经习以为常了,连老人的体味也是熟悉的,有汗酸,有尿膻,有咸,有馊。掌心和指尖触抚到的身体,仍是那么干旱,榨不出一滴水来,唯眼角悬着有泪,很慢很慢地,渗入两颊皮肤的纹理内。

老人中风瘫痪以后,手脚都这么僵硬;问他,痛么,痒么,都只是眯着眼睛摇头。怎么会不痛不痒,背脊的皮肤已经开始溃烂了,很臭,有脓水,浸洗过的被单仍然透着一股异味。还有便溺,拉的屎稀糊糊,尿液少而浊黄。就这样,老人和她,都像纸尿片一样,无语地承受着生命的重量。

家人也有微言,很臭啊,气味从门缝钻出来了,而且老人痛的时候还会呜咽,多半是在夜里,味道和声音都挤进大家的梦境。早上谁说昨晚梦见死亡了,谁又说梦见一大摊的血。连带对她也嫌恶起来,妈妈你的手,刚替房里那人揩过身子吧,才换过尿片吧,别碰我们。

哥哥说,现在你知道了吧,多难伺候。真的很难,那么干瘪瘦削的身子,像一张晒干的人皮裹着几根骨头,却重得离奇,而且一日比一日重,连抬动一只手臂都难了。她说,太重了,等到有一天再也抬不动,我就放弃吧。老人家大概也这番心思,呼吸越来越困难,间有哮喘,好像空气很重,肺叶不能负荷,总有一天再也吐纳不了这些沉甸甸的空气吧,那我只好放弃了。

医生摇头,他说,你们唯有放弃了。病房里只有她一个人哭,兄弟姐妹都木着脸,有人嘘了一口气,也好,都解脱了。那时老人还没离去,嘴角有唾液淌下,这一觉睡得有多馋,再没有醒过来。她伏在床沿抽泣,丈夫的手触摸她的背脊,掌心有话传来,别哭了,顾着自己的身体。她哭累了便昏昏沉沉地睡去,醒来时有一个四天三夜的丧礼等在外头。哥哥姐姐说,你给他洗一洗吧,只有你能做了。

仍然是那一组相同的动作,死后的身躯依然有着生前的气味,汗,尿,屎,唾液,脓汁。她如常演习,不轻忽也不特别卖力,只是那躯体仍然沉重,灵魂不是已经走了吗,怎么好像又比往日重了一点?她纳闷着深深吸进一口气,咬紧下唇,很用力地摆动老人的遗体。

孩子就是在那时候突然抢着要出来的,她痛得蹲下身子,两手紧紧抓住老人的手腕,像是要把那尸体里面最后的意志都榨出来。很痛,腹部重得像有什么要坠下,羊水决堤似的流出。

听说入殓时,老人忽然变得很轻,几乎等于一张薄皮裹着棉絮。她觉得不可思议,想着以后该怎样把它当成一个奇谈似的,说给孩子听。现在孩子已经不必躺在氧气箱里了,她将他抱回家,把老人以前的房间改成婴儿房;挂在婴儿床正上方的风铃总是叮铃铃地响,和着孩子的哭声,夜里渗入一家人的梦中。

有人还在梦中看见死亡和血,但已经和老人无关。她照旧翻动着谁的身体,忍受所有污秽和不堪。这一套动作多么自然,真不觉得有什么好抱怨的,如果有,也只是这孩子越来越重了,她便想,这样下去,总有一天她不得不放弃。

像往常一样,先把纸尿片脱下,再给婴儿宽衣解带,用蘸了温水的毛巾替他把身子揩抹干净,然后换上清洁的衣物,扣纽。最后,她挽起水桶和该扔掉的纸尿片,朝尿片上印着的泰迪熊瞥了一眼,便如此结束。

众·人

那个女孩叫她“大姐”。她听着有些不惯,但瞥了一眼,也真是个小女孩。二十左右吧,叫她大姐并无不妥,只是她向来少与这年龄层的孩子打交道,才会觉得不自在。

女孩是来打听的,这里做人工流产要多少钱。想来是刚才登记时被这女孩听见了,她有点被侵犯了隐私的不悦,因而推说不知,得问问医生。女孩犹不识趣,连着问了其他有的没的。她有点烦不过来,便随口回问,你呢?你到这里来干什么?女孩低下头,似乎很用力地注视手上的挂号单,忽然又有点神经质地回过头来对她笑。“跟你一样啊。”

然后她们两人都沉默了,似乎有过一剎那的心照不宣、体己和谅解。上午的妇科部清静得有点寂寥,仿佛只得她们两个病人。空椅子很多,消毒药水的味道在空气中慢慢毒杀各种细菌。她一直在寻思着该说些什么话,却无法确定这女孩需要什么。安慰?认同?悲悯?而她还没想清楚,丈夫已提着一塑料袋的药物回来,在她身边坐下。

女孩似乎愣了一下,然后有点无趣又像满不在乎地站起来,踱步走远。她禁不住要去看那女孩的背影。或许是因为医院太老了,走廊很阴暗,水泥地,特别衬出了那背影的年轻和孤单。

为这,她有点忐忑,觉得像是背弃了一个女孩的信任。丈夫问她那是谁,她原想说是一个来打胎的女孩,但话到嘴边,却把“打胎”两字咽下。“一个陌生人。”她苦笑。

手术安排在下午,手术前她被遣到这里那里,治疗,观察,输液。而那时候走廊上的人已逐渐拥挤。到妇科来的人都很年轻,女孩们有的孤身有的结伴,都有着出奇相似的衣着和卷发。人们谈笑风生,有人还躺在治疗室的床上,张开腿洞开自己大声谈电话。她开始感到不适应,便总是东张西望,想要在众人中找一副稍为熟悉的面孔。她想起那个说“跟你一样”的女孩,可她总找不着,仿佛她自己抑或是那女孩,已经被淹没在上午的静寂或后来的声浪之中。

终于在进手术室前,她们再次碰面。就在卫生间门口,碰巧女孩出来,正与另一个手上还在输液的女孩说着什么好笑的事。她朝女孩笑了笑,可女孩回她以擦身而过。她正想着该怎样消化这尴尬,听到另一个女孩问,那是谁啊?“谁知道,不就是个来打胎的女人吗?”

阳光淡淡

孩子死去那一天,阳光就这么淡淡的,缓慢而无声,渗入泳池的水中。

她想起来总觉得虚假,当时离孩子那么近,却没有发现孩子沉落水底。不过是在池畔的躺椅上假寐几分钟,阳光舔她,怪舒服的,梦在远处向她招手。睁开眼睛时,孩子已经死了。救生员把那瘦削但结实的小身躯拖上来,小脸庞便一抹紫蓝,就是那种溺死者的脸。她退了两步,怎么会呢,刚才还活泼调皮的一个孩子,还一边蹬着水一边笑。

她摇头,那不是我的孩子。目光飞掠过泳池、池畔。池水因为阳光的穿入而褪色,到处有拿着浮圈的小孩瞪着眼睛看她,一脸的同情和怜悯。

黏在她脖颈上的阳光,迅速变冷。

就这么死了个儿子,她在这种慵懒的阳光下感到哀愁。也没有人责怪她这做母亲的,可她巨大的哀恸里藏着心虚,想到儿子溺死前的恐惧和绝望,她心里崩陷一个深深的窟窿。

都怪这阳光诱人入眠。她躲在房里,只有小女儿顺从地听她说哥哥的事。女孩太小了,大概不了解母亲的愧疚和思念,却乖巧地陪她一同想象一个男孩之死;想那靛蓝色池水怎样将他裹住,又拥他到泳池底部,像邪教的祭典那样秘密处决。

女孩猛眨动眼睛,懵懂而不动情,无法共鸣。她有点丧气,懊恼地背过身子。大白天里一个人群簇拥的场所,有人的生命如冰溶解。游泳的人仍然划着水,小憩的人依然酣眠;救生员在与穿比基尼的少女谈论天气,没有人察觉。你哥哥就这样死了,她幽幽地说。

这时候,母女两个听到屋外有人叫门。她透过百叶窗看去,瘦小个子的一个印度男孩,抱着皮球,一直在摇晃她家的铁门。是儿子的同学,很黏性的一个朋友,近乎痴缠了。她对这孩童常感到不耐烦,丈夫也是,于是视线里出现丈夫的背影,走上前去打发他走。“李健明在家吗?”男孩常常被驱逐,看见大人便不经意地挺直身子,咽一口唾液才说话。丈夫对男孩胆怯而憨直的表现感到愕然,说不出话来。他摇摇头,做个手势示意他走。

男孩抿着薄薄的唇,很不罢休地跨前一步,“叔叔,李健明到哪里去了?他已经三天没来上学了。”

丈夫照旧不语,似乎在迟疑着该怎样回答。男孩倒是焦虑地抓住铁门,大声问:“是不是他生病了?同学都很想念他。”丈夫再摇摇头,把手从铁枝的间隙伸过去,触摸男孩的平头,“不是,他去外公那里了;很远很远的地方,要很久很久才回来。”

男孩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目光中隐隐闪着狐疑。他不知道该追问什么,又并住两脚立正,深深吸一口气,“李健明回来了,叫他快快去上学,我等他。”说罢回身走,黝黑的一个影子闯入街上淡淡的阳光中。突然又回过头来,傻气地搔一搔头,大声喊“谢谢叔叔……”。那身薄薄的,飘摇,仿佛剪纸,被阳光穿透。

丈夫怔在那里好一会儿才进门,她已经抱着女儿站在厅里,相望,两人的眼眶都红了一圈。只有女儿不动情,眨眼睛,一边用童稚的腔调对她耳语:“如果这哥哥也去游泳池,他一定会看见。”

窗外阳光满溢,似乎随时将拟态而入。

童年的最后一天

夏日炎炎,黑狗炭头是那样走路的——蹑手蹑脚,舌头伸得好长。好长,几乎要触到路面了。哈。

大太阳让上学的路变得漫长。炭头一路上嗬嗬嗬地努力呼吸,直至走到学校门口,女孩拿手上的野芒草抽一抽它的头。去吧,放学时再来。炭头才转身往回家的路上嗬嗬嗬地走。夏日的阳光让炭头看来比平日黑得更纯粹一些,皮毛发亮,长尾巴竖起来扇啊扇的,像在赶苍蝇,也像妈妈坐在病榻上摇蒲扇的动作和节拍。夏日的夜,纳凉,赶蚊蚋,驱不走的郁闷。

炭头是在妈妈犯病后才来的。女孩那时误以为是只小猫,把它捡回来。爸爸不喜欢炭头,他说狗毛会让妈妈的病加重。女孩听话把小狗丢弃,可它自己循路回来,女孩就再也舍不得了。不依不依不依!她一脸倔强,把小狗紧紧揣在怀中,爸没辙。邻居说自来狗是好兆头,而小狗还真适时地在家里发现了借宿的毒蛇,汪汪汪,算是救了大家的命。妈先心软了,爸也就无话。从此家里多了条狗,黑不溜秋的,叫炭头吧。

炭头真黑,浑身不夹半丝杂毛。只有眼珠略带棕褐,像两枚琥珀色纽扣钉在一团黑绒上。这双眼睛就那样看着女孩一年一年长大,也陪女孩一起凝视妈妈染在墙上的身影,以及爸爸愈来愈精瘦黝黑的背脊。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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