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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14 16: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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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少华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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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谭年谱

桓谭年谱试读:

出版前言

文学研究所学术文库经过本所学术委员会的郑重推荐,将逐年推出本所学者以青年为主体的新作。由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已有“博士文库”、“青年文库”,这个文库更多的是留下他们在“青年”、“博士”之后继续前行的足迹。基于建所重在出人才、出成果的思路,期待着这里能涌现出一批将来的名家的今日之名作。

自1953年建所以来,我们就执著地追求谦虚、刻苦、实事求是的所风,力戒浮躁,崇尚有根底的创新。创新而无根底,易成泡沫;讲根底而欠创新,易成老木疙瘩;创新与根底并重,才是我们增长实力、开拓新境的基本方法。文学所一代代学者的成长,都在实践着这一基本方法,避免了追波逐流或攻关抢滩之弊,培养了一批为中国现代人文建设做着实实在在工作的学人。如果要我不那么谦虚地说一说文学所的长处,这长处就在于从前代学者就开始了的文献功夫和贯通意识,以文献站稳脚跟,以贯通迈开脚步,以新材料、新思维、新发现,走向现代学术的深处、广处和前沿。因此我们也有理由以殷切的眼光期待,期待这个学术文库成为文学所的学风、学养和学术基本方法的历史见证。有期待的写作与有期待的阅读,其可成为人生之乐事乎?

走进新纪元的文学研究所,总要有一种与我们民族全面振兴相适应的文化姿态和文化行为。小康社会应有学术文化的“小康”。文学所近期正在启动三项学术工程:其一是这套“学术文库”,主要收集以中青年学者为主的新作,代表着我们的希望。其二是“文学研究所集刊”,重点发现本所学者见工夫、有分量的长篇论文,展示我们的学术阵容和实力。其三是“文学研究所学术汇刊”,重新汇集出版本所在1950年代以来的重要学术史文献,包括“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丛书”、“古典文艺理论译丛”、“现代文艺理论译丛”以及“中国古典文学读本丛书”,还准备选刊一批重要学者的名作精品,这反映着我们应该继承弘扬的传统和值得珍视的历史记忆。文学所和它的学术委员会愿为这些学术工程付出不懈的努力,以开辟文学研究的广阔的途径和富有生气的新境界。谨请学术界高明之士和新锐之友不吝赐教。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所长学术委员会主任 研究员杨义二〇〇六年七月十六日

整理说明

桓谭年谱类著作为数不多,笔者所见,主要有苏诚鉴《桓谭》附《桓谭年表》、钟肇鹏和周桂钿《桓谭王充评传》附《桓谭年表》,另钱穆《刘向歆父子年谱》、陆侃如《中古文学系年》、刘跃进《秦汉文学编年史》等书,有桓谭生平事迹资料,一并参用。日本学者大久保隆郎《桓谭年谱考》,由于并非逐年系年,故仅选择性使用。

桓谭的生卒年,争议较多,我们没有采用前人的现成结论,而是综合前人众说与各种文献记载,在前人研究成果基础上,为桓谭生平划定了一个大致的时间段。

桓谭是跨越两汉,历仕汉成、哀、平、王莽新朝、刘玄更始、东汉光武六朝的著名学者。他生活的时代,大致与刘歆、扬雄、王莽同时,且正逢古文经学初步兴起,音乐、天文、养生、谶纬与阴阳学说等思想极为盛行的历史时期。关于桓谭生卒年问题,历来争议较大。前人对桓谭研究已有综合述评〔张子侠《建国以来桓谭研究述评》,《淮北煤师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1期。以下资料多参本文,恕不一一赘注〕。在此基础上,我们拟对其再行思考。

前代史书与类书引桓谭《新论》有关其生卒年的资料颇夥:《太平御览》卷二百一十五:“桓谭《新论》曰:‘余年十七,为奉车郎中,卫殿中小苑西门。’”《北堂书钞》卷一百二:“桓子《新论》:‘吾少时为奉车郎,孝成帝出祠甘泉河东,见部先置华阴集灵宫,武帝所造,门曰“望仙”,殿曰“存仙”,欲书壁为之赋,以颂美二仙之行。’”《艺文类聚》卷七十八:“后汉桓君山《仙赋》曰:‘余少时为中郎,从孝成帝出祠甘泉河东,见郊先置华阴集灵宫。宫在华山下,武帝所造,欲以怀集仙者王乔、赤松子,故名殿为“存仙”。端门南向山,署曰“望仙门”。窃有乐高妙之志,即书壁为小赋以颂美,曰:夫王乔、赤松,呼则出故,翕则纳新。夭矫经引,积气关元。精神周洽,鬲塞流通。乘凌虚无,洞达幽明。诸物皆见,玉女在旁。仙道既成,神灵攸迎。乃骖驾青龙,赤腾为历,躇玄厉之擢,有似乎鸾凤之翔飞,集于胶葛之宇,泰山之台。吸玉液,食华芝,漱玉浆,饮金醪。出宇宙,与云浮,洒轻雾,济倾崖。观仓川而升天门,驰白鹿而从麒麟。周览八极,还崦华坛。氾氾乎滥滥,随天转璇,容容无为,寿极乾坤。’”《后汉书·桓谭传》:“其后,有诏会议灵台所处,帝谓谭曰:‘吾欲以谶决之,何如?’谭默然良久,曰:‘臣不读谶。’帝问其故,谭复极言谶之非经。帝大怒曰:‘桓谭非圣无法,将下斩之!’谭叩头流血,良久乃得解。出为六安郡丞,意忽忽不乐,道病卒,时年七十余。”

今人多参照这些材料进行了各方面研究,但对桓谭生卒年却众说纷纭,多有争议。今将一些主要观点胪述于次。(1)汉元帝建昭三年(公元前36年)至汉光武帝建武十二年(公元36年)说。邱耐久、汪廷奎认为,建武十二年之前,天下未定,光武又崇尚节俭,不可能有兴建明堂、灵台等大型建筑的举动。建武十二年,军阀割据的情形结束在望,天下行将实现统一,故桓谭因议灵台地址被贬而死的时间应在建武十二年,即公元36年。参照“年十七为奉车郎中”、“少时”随帝出祠、卒时“年七十余”等史料,桓谭的相对生年应在公元前36年(邱耐久、汪廷奎《桓谭生卒年代考》,《广东社会科学》1985年第3期)。(2)汉成帝建始二年(公元前31年)至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二年(公元46年)说。姜亮夫、陶秋英在《桓谭疑年的讨论》中认为,桓谭极有可能是永始四年(公元前13年)随汉成帝出祠,如此,其生当于成帝建始二年(庚寅),其卒在建武二十二年以前(姜亮夫、陶秋英《桓谭疑年的讨论》,《杭州大学学报》1962年第1期)。(3)汉成帝阳朔元年(公元前24年)至汉光武帝建武中元元年(公元56年)说。姜亮夫《历代人物年里碑传综表》等采此说。姜亮夫认定,绥和二年(公元前7年),桓谭随汉成帝出祠,上推十七年即为阳朔元年(公元前24年);其卒在汉光武帝建武中元元年(公元56年)。(4)汉成帝阳朔二年(公元前23年)至汉光武帝建武中元元年(公元56年)说。刘汝霖《汉晋学术编年》卷三据汉成帝绥和二年(公元前7年)祠甘泉、河东,又据《续汉书·礼志》立明堂乃中元元年事,考证桓谭当生于此年。陆侃如《中古文学系年》从之。今人多从此说。(5)汉元帝永光元年(公元前43年)至汉光武帝建武四年(公元28年)说。捷克斯洛伐克学者鲍格洛在其《桓谭的年代》和《再谈桓谭的年代》中提出了这一说法。他根据六安郡省并于建武十三年(公元37年)的史实,推断桓谭不会卒于该年之后。他据《后汉纪》建武四年条下记述了桓谭受宋弘举荐、罢给事中以及他两次上疏等事,认为这一年极有可能就是桓谭的卒年;他又根据桓谭享年有“七十”和“七十余”两种历史记载,认为“桓谭的年龄为六十九岁至七十二岁”,照此推算,其生卒年当以“公元前43年到公元28年为最可能”。董治安先生主编的《两汉全书》采纳此说。(6)生年在汉成帝阳朔二年(公元前23年)之前,卒年存疑说。曹道衡先生《桓谭生卒年问题志疑》认为,桓谭的年龄恐怕比刘汝霖推测的要大,他出仕的时间也比绥和二年为早。他的生年应早于阳朔二年(公元前23年)(曹道衡《桓谭生卒年问题志疑》,《辽宁大学学报》1990年第3期)。(7)汉成帝永始元年(公元前16年)至汉光武帝建武中元元年(公元56年)说。臧知非《桓谭生卒年考》认为,据《后汉书·光武帝纪》中元元年“初起明堂、灵台、辟雍”,桓谭因选灵台地址对奏不合上意被贬而死,其卒年“当在是年”。又按其卒时享年七十余,其生年应在公元前16年前后(臧知非《桓谭生卒年考》,《徐州师院学报》1987年第4期)。(8)日本学者大久保隆郎《桓谭年谱考》将桓谭生卒年定于汉元帝永光四年(公元前40年)与汉光武帝建武七年(公元31年),年七十一〔大久保隆郎《桓谭年谱考》,《福岛大学教育学部论集》(人文科学)第21之2,1969年11月〕。(9)钱穆先生认为桓谭生年在汉元帝永光元年(公元前43年)之前,卒年在汉光武帝建武初年。钱穆《刘向歆父子年谱》称:“《后汉书·桓谭传》:‘谭哀、平间,位不过郎。傅皇后父孔乡侯晏深善谭。时高安侯董贤宠幸,女弟为昭仪,皇后日疏。谭说晏谢远宾客,并诫后勿使巫医方技,傅氏得全。’按:谭卒在建武初年,年七十余,则其生年,盖与歆、莽略同时,及是当逾四十矣。”(钱穆《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88页)钱穆先生认为桓谭卒在“建武初年,年七十余”,其生年“与歆、莽略同时,及是当逾四十矣”,这个“是”,指的是汉哀帝建平四年(公元前3年),据“逾四十”算来,桓谭则必生于汉元帝永光元年(公元前43年)之前。

另外,还有汉成帝鸿嘉元年(公元前20年)前后至汉光武帝建武中元元年(公元56年)说、汉元帝竟宁元年(公元前33年)至汉光武帝建武十五年(公元39年)说、汉元帝永光四年(公元前40年)至汉光武帝建武八年(公元32年)说、存疑说,等等。

大致说来,前人对桓谭生卒年的说法各有援据,不无道理,但也有很多偏颇之处。如众人对“初起明堂、灵台、辟雍”、“道卒”、“年七十余”等关键词的理解,还是有值得商榷之处。

毫无疑问,“年十七为奉车郎”是考察桓谭生年的一个关键点。虽然有人怀疑这种说法不一定可靠(韩晖《桓谭生年质疑》,《新疆大学学报》1997年第3期),但没有切实证据,故我们还当信从此说。另外,桓谭与扬雄、刘歆的交往,也可作为考察其生卒年的依据。

历史明确记载的汉成帝出祠甘泉、河东,凡四次:永始四年(公元前13年)、元延二年(公元前11年)、元延四年(公元前9年)、绥和二年(公元前7年),我们现在所做的,就是进一步考察这四个年份哪一个符合桓谭“年十七”这个条件。

范晔《后汉书》称其“出为六安郡丞,意忽忽不乐,道病卒,时年七十余”,刘珍《东观汉记》、袁宏《后汉纪》亦皆称其“七十余”卒;明陈禹谟补注《北堂书钞》称“案谭时年七十余”。可见学者多以桓谭卒时在七十岁开外。唯谢承《后汉书》称:“桓谭年七十,憙非毁俗诸儒,出为六安郡丞,感而作赋,因思大道,遂发病卒。”(四库全书本)似乎谢承认为桓谭年七十而卒,其《后汉书》似与他书所记有差异。

但是,范晔《后汉书》桓谭“出为六安郡丞”与“道病卒,时年七十余”之间,有一个时间差;谢承《后汉书》称“桓谭年七十,憙非毁俗诸儒,出为六安郡丞,感而作赋,因思大道,遂发病卒”,其“年七十,憙非毁俗诸儒,出为六安郡丞”与“因思大道,遂发病卒”之间,也有一个时间差。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各书所记桓谭“道病卒”,谢承《后汉书》则称:“桓谭年七十,憙非毁俗诸儒,出为六安郡丞。感而作赋,因思大道,遂发病卒。”由谢承记载分析,好像桓谭只是在七十岁时出为六安郡丞,但并未“道卒”,而是在“感而作赋”之后才“发病卒”。孔广陶校注本《北堂书钞》(中国书店1989年版)引称桓谭“年七十,补六安郡丞,感而作赋,因思大道,遂发病”云云,称其七十“补六安郡丞”、“发病”,未言其卒,亦可证谢承说并非空穴来风。

由谢承的记载我们可以得出两个信息:第一,桓谭七十岁时出为六安郡丞;第二,桓谭“发病卒”时并非七十岁,实际上已逾七十。这样看来,谢承的记载与其他各书的记载还是一致的。另外,范晔《后汉书》与其他各书记载的“道病卒”,很像是谢承《后汉书》所言“因思大道,遂发病卒”之误,即各书在记载之初或流传过程中产生了脱字现象。如果确实如此,对范晔《后汉书》称桓谭“道病卒”的记载,就应该重新认识。

关于桓谭卒年,还有两条线索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其后,有诏会议灵台所处”与“出为六安郡丞”。

关于这两条线索,《资治通鉴》卷四十四的记载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是岁,起明堂、灵台、辟雍,宣布图谶于天下。初,上以《赤伏符》即帝位,由是信用谶文,多以决定嫌疑。给事中桓谭上疏谏曰:‘凡人情忽于见事而贵于异闻。观先王之所记述,咸以仁义正道为本,非有奇怪虚诞之事。盖天道性命,圣人所难言也,自子贡以下,不得而闻,况后世浅儒,能通之乎!今诸巧慧小才、伎数之人,增益图书,矫称谶记,以欺惑贪邪,诖误人主,焉可不抑远之哉!臣谭伏闻陛下穷折方士黄白之术,甚为明矣;而乃欲听纳谶记,又何误也!其事虽有时合,譬犹卜数只偶之类。陛下宜垂明听,发圣意,屏群小之曲说,述《五经》之正义。’疏奏,帝不悦。会议灵台所处,帝谓谭曰:‘吾以谶决之,何如?’谭默然,良久曰:‘臣不读谶。’帝问其故,谭复极言谶之非经。帝大怒曰:‘桓谭非圣无法,将下,斩之!’谭叩头流血,良久,乃得解。出为六安郡丞,道病卒。”《后汉书》称“有诏会议灵台所处”,与“起明堂、灵台、辟雍”并非同一事。故以“起明堂、灵台、辟雍”的中元元年作为桓谭卒年,值得商榷。很多学者认为,“有诏会议灵台所处”与“起明堂、灵台、辟雍”之间,有一个时间间隔。这种说法有其道理。因为第一,《后汉纪·光武皇帝纪》记载“是岁,起明堂、灵台、辟雍”之后,又以“初议灵台位,上问议郎桓谭”云云,转为叙述往事。而且桓谭非谶被光武“良久乃解”之后,又有“谭以屡不合旨,出为六安太守丞”,“屡”字显示“初议灵台位”与“出为六安太守丞”之间,应有一个时间段。《资治通鉴》采纳了这种记叙方式,在“是岁,起明堂、灵台、辟雍,宣布图谶于天下”之后,亦以“初”字领起转入倒叙桓谭反对谶纬与出为六安郡丞及“道病卒”事。可见,中元元年并非“有诏会议灵台所处”与桓谭出为六安郡丞之年,当然也并非其卒年。第二,《后汉书》、《太平御览》卷四百八十三引《东观汉记》与《资治通鉴》称桓谭出为“六安郡丞”,《后汉纪·光武皇帝纪》、《文选》卷五十四李善注引《东观汉记》与明王祎《大事记续编》卷九称其“出为六安太守丞(之官)”(《文选》卷五十四刘孝标《辩命论》李善注:“《东观汉记》曰:‘桓谭字君山,少好学,遍治五经。光武即位,拜议郎,诏会议云台。上问谭曰:“吾以谶决之,何如?”谭不应,良久对曰:‘臣生不读谶。’问其故,谭颇有所非是。上怒曰:‘桓谭非法,将去斩之。’谭叩头流血乃贳,由是失旨,遂不复转迁,出补六安太守丞之官。意不乐,道病卒。”),“郡丞”与“太守丞”应属于同一职官。据《后汉书·郡国四》:“庐江郡,建武十年省六安国,以其县属。”《宋书·州郡志》:“庐江太守,汉文帝十六年,分淮南国立。光武建武十三年,又省六安国以并焉。”《后汉书·肃宗孝章帝纪》:“(元和二年五月,)改庐江为六安国。”《东观汉记·丁鸿传》:“元和二年,车驾东巡狩……三年,以庐江郡为六安国。”《资治通鉴》卷四十四胡三省注:“贤曰:‘六安郡故城,在今寿州安丰县南。’余据《郡国志》,建武十六年省六安国,以其县属庐江郡。谭出为郡丞,不必在是年。《通鉴》因灵台事并书于此。”《后汉书考证》:“庐江郡,注:‘建武十年省六安国以其县属。’按建武十年应作十三年。后章帝元和二年,复改庐江为六安国。至章和二年,和帝即位,复省六安入庐江,此注未明。”据《后汉书·光武帝纪》:“(十三年)二月……六安属庐江。”据此可知,六安国入庐江当在光武建武十三年(公元37年),则桓谭出为六安郡丞时间必在建武十三年之前。如此,建武十三年,桓谭至少已经七十岁。也就是说,桓谭生年至晚当在汉元帝竟宁元年(公元前33年)。本此,上面所说的那四个汉成帝出祠的时间,都不符合桓谭任奉车郎的条件,因为如果桓谭在这四个年份满十七岁的话,至建武十三年,桓谭皆不满七十岁。故桓谭为奉车郎的时间,或者不在这四年之中。

检索史书,汉成帝除了这四次赴甘泉、河东,在鸿嘉元年(公元前20年)还有一次“微行”。《汉书·成帝纪》:“(二月)上始为微行出。”张晏曰:“于后门出,从期门郎及私奴客十余人,白衣组帻,单骑出入市里,不复警跸,若微贱之所为,故曰微行。”《资治通鉴》卷三十一:“(鸿嘉元年)二月,壬午,上行幸初陵,赦作徒;以新丰戏乡为昌陵县,奉初陵。上始为微行,从期门郎或私奴十余人,或乘小车,或皆骑,出入市里郊野,远至旁县甘泉、长杨、五柞,斗鸡、走马,常自称富平侯家人。”这次出行甘泉,汉成帝虽然属于“微行”,但应该少不了奉车郎中的侍奉。桓谭以奉车郎身份从汉成帝赴甘泉,或在鸿嘉元年(公元前20年)二月辛丑。

然而,《北堂书钞》、《艺文类聚》引桓谭《新论》,称“孝成帝出祠甘泉、河东”、“从孝成帝出祠甘泉、河东”,其时桓谭当为“奉车郎中”。《汉书·郊祀志》:“建始元年,徙甘泉泰畤、河东后土于长安南北郊。永始元年三月,以未有皇孙,复甘泉、河东祠。绥和二年,以卒不获佑,复长安南、北郊。建平三年,惧孝哀皇帝之疾未瘳,复甘泉、汾阴祠,竟复无福。”据此,如果按照桓谭《新论》所言,桓谭从汉成帝赴甘泉、河东“出祠”,当有两种可能的时间:第一,建始元年(公元前32年);第二,永始元年(公元前16年)与绥和二年(公元前7年)之间。第一种情况,即以建始元年桓谭十七岁算来,至建武十三年当超过八十岁,不合史实;第二种情况,实际上也就是史书记载的汉成帝赴甘泉的永始四年(公元前13年)、元延二年(公元前11年)、元延四年(公元前9年)、绥和二年(公元前7年)四种说法,上文中实际上我们已经做出了否定。《北堂书钞》卷一百二引《新论》:“吾少时为奉车郎。孝成帝出祠甘泉、河东,见部先置华阴集灵宫,武帝所造,门曰‘望仙’,殿曰‘存仙’。欲书壁为之赋,以颂美二仙之行。”桓谭颇有闲暇,竟然在集灵宫“书壁为之赋”,并且据四库全书本《北堂书钞》记载,桓谭作赋还是“承命”而作。这与《汉书》记载的汉成帝他们出祠甘泉、河东的庄重仪礼颇有不合。我们可以认定:桓谭所称此次“出祠甘泉、河东”,有可能并非朝廷正式行为,而是汉成帝的个人举动,故桓谭才能以优游之心游玩、作赋。其时甘泉祠皆罢,桓谭《新论》“出祠”之说,只不过是当时汉成帝掩人耳目的“托辞”而已。

本此,我们即将桓谭从汉成帝赴甘泉宫的时间,定在鸿嘉元年(公元前20年)二月辛丑,本年,汉成帝微行甘泉,桓谭十七岁,以奉车郎随行,则其生年当在汉元帝建昭三年(公元前36年)。由此时至建武十三年(公元37年),桓谭已逾七十。按照谢承记载桓谭七十出为六安郡丞的说法,其出为六安郡丞的时间当在建武十年(公元34年)。

建昭三年(公元前36年),扬雄十八岁,刘歆约十五岁,王莽十岁,桓谭一岁。钱穆《刘向歆父子年谱自序》以为,“桓谭、杜林与歆同时”;《刘向歆父子年谱》以为,桓谭卒在建武初年,年七十余,其生年与刘歆、王莽略同时,至建平四年(公元前3年)已逾四十岁(钱穆《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88页)。我们将桓谭生年系于建昭三年,与钱穆先生“桓谭、杜林与歆同时”、“其生年与刘歆、王莽略同时”的推断比较接近。

又,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卷十八上《桓谭传校补》称:“谭于西汉成帝时,即以父任为郎,又为乐府令,历哀、平两世,凡十一年。又更新莽、更始,至建武初元,凡二十年。其齿当已六十矣。卒年仅七十余,则仕光武朝不过十许年也。”(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035页)我们认为,王先谦之说不无道理,故桓谭卒年当在建武十九年(公元43年)之前。上文说过,桓谭七十岁出为六安郡丞,其后“因思大道,遂发病卒”,这个时间不会太久,我们系于一年之内。建武十年(公元34年),桓谭七十岁出为六安郡丞,结合王先谦“卒年仅七十余,则仕光武朝不过十许年”的推断,我们可将桓谭卒年定于建武十一年(公元35年),此时,桓谭七十一岁。

我们得出的结论,未必成为定论,但是,我们考证的这个时间段,大致符合桓谭生活的政治、经济、文化、文学思想等历史背景,将这段时间作为研究桓谭年谱的参照,是可行的。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本书的主要意图,是想通过编排桓谭生平事迹,梳理谶纬思想在当时产生、流变的轨迹,谶纬兴起的政治与学术原因,以及桓谭与谶纬思想的关系;同时,通过桓谭《新论》对古文经书的记载,考察古文《易》、《尚书》、《礼记》、《论语》、《孝经》等古书的出现与流传情况。

凡例

一、桓谭是两汉之际与刘向、刘歆、扬雄、班氏家族都有学术联系的重要学者。其生卒年多有争议,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对其一生的活动时间做出一个大致判断。这段时间,关乎两汉复杂的学术与文学风尚,将桓谭放在这个时间段内,并将其思想与时代学术风尚进行一个同步的梳理,是有意义的事情。

二、本年谱对当时与桓谭有关的重要学者如刘向、刘歆、扬雄等,重要的政治人物如王莽等的活动,多有载录。

三、桓谭学术思想与谶纬、音乐、古文经学、天文、历法、科技等思想多有关系,故多录当时有关天文、五行、灾异、神仙思想、养生、经学、音乐等文献记载。对当时文学、学术思想的变迁,则以按语形式附录于后。

四、桓谭《新论》文字多取朱谦之《新辑本桓谭新论》,部分取自唐宋类书。

五、本书资料,多引钱穆《刘向歆父子年谱》、刘汝霖《汉晋学术编年》、陆侃如《中古文学系年》、刘跃进《秦汉文学编年史》、苏诚鉴《桓谭》附《桓谭年表》、钟肇鹏和周桂钿《桓谭王充评传》附《桓谭年表》、大久保隆郎《

桓谭年谱

考》等,鉴于资料繁富,未能一一赘注。桓谭年谱

汉元帝建昭三年(乙酉、公元前36年) 桓谭生,一岁

刘向四十四岁。扬雄十八岁。刘歆十五岁。王莽十岁。1.刘向生于汉昭帝元凤二年(公元前79年)

钱穆《刘向歆父子年谱》:“《汉书·向传》:向字子政,本名更生。系出高祖同父少弟楚元王交后。交生红侯富,富生光禄大夫辟疆,辟疆生阳城侯德,为向父。又《向传》:‘向居列大夫官前后三十余年,年七十二卒。卒后十三岁而王氏代汉。’“王先谦《汉书补注》引钱大昕曰:‘依此推检,向当卒于成帝绥和元年。’又叶德辉曰:‘《汉纪》云:“前后四十余年。”案:传言“卒后十三年王氏代汉”,则向卒于成帝建平元年。由建平元年上推,向生于昭帝元凤四年。自既冠擢为谏大夫至此实四十余年。当以《汉纪》为是。吴修《续疑年录》亦推向生元凤四年,卒建平元年。盖莽代汉在孺子婴初始元年十二月,是年上距向卒正十三岁之后。钱氏误推,不足据。’“按:向生实元凤二年,钱氏推不误。自绥和元年后十三年为孺子婴居摄元年,莽称假皇帝,《汉书》帝纪尽于平帝元始五年,无孺子婴。《王子侯表》、《外戚恩泽侯表》、《百官公卿表》,皆及孝平而止,无记孺子婴者。此汉人以莽代汉在居摄元年之证也。又王莽班符命亦言:‘汉氏平帝末年,火德销尽,土德当代,皇天眷然,去汉与新。’《后汉·杜笃传》谓:‘创业于高祖,祚缺于孝平。传世十一,历载三百’,均不数孺子婴。或疑向年十二以父任为辇郎,当在地节四年德封阳城侯之岁。按:《哀纪》除任子令,应劭注引《汉仪注》:‘吏二千石以上视事满三年,得任同产若子一人为郎。’德以元凤三年即为宗正,本始三年赐爵关内侯,不必封阳城后乃得任子为郎。《德传》称德封阳城侯,‘宗家以德得官宿卫者二十余人’,亦非谓其亲子。又参其卒年及寿数,向生元凤二年甚信。”(钱穆《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9~10页。以下引此书,简称《平议》,但注页码)

刘跃进《秦汉文学编年史》:“从《汉书·礼乐志》记述可知,刘向卒于成帝之前,不可能卒于哀帝之即位建平元年明矣。钱穆说是。据此上推七十二年,则刘向生于本年。”(刘跃进《秦汉文学编年史》,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208页。以下引此书,简称《编年史》,但注页码)2.刘歆约生于汉宣帝甘露四年(公元前50年)左右

钱穆《刘向歆父子年谱》:“歆生年无考。成帝初即位,歆盖弱冠,其年当较王莽较长。又扬雄生年,刘向二十七岁,距成帝即位二十一年。雄、歆年盖相若,子云犹或稍长。然其来京师已年四十余。《伪经考》以子云著书多及古文,遂谓‘扬雄乃从歆学’,实无据。”(《平议》,第40页)

陆侃如《中古文学系年》称:“歆生年史无明文,以一生事迹推之,当生于前五〇年左右。”(陆侃如《中古文学系年》,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5页。以下引此书,简称《系年》,但注页码)3.扬雄生于汉宣帝甘露元年(公元前53年)

钱穆《刘向歆父子年谱》:“《文选》李善注任昉《王俭集序》引《七略》云:‘子云家牒言以甘露元年生。’”(《平议》,第23页)

刘跃进《编年史》云:“其卒于平帝天凤五年,时年七十一岁。逆推生于本年。”(第235页)

陆侃如《系年》:“关于生年,周寿昌《汉书注校补》卷四十八说:‘据此书,雄卒于莽之天凤五年戊寅,年七十一。则雄生适当宣帝甘露元年戊辰。’曾朴《补后汉书艺文志并考》卷十:‘案《书钞》九十四引“子云以甘露元年二月戊寅鸡鸣生,天凤五年四月癸丑晡卒,葬安陵坂上,弟子侯芭负土作坟,号曰玄冢。”(九十二引同。《艺文类聚》,《御览》五百五十,《长安志》引侯芭作侯苞。)称杨氏家牒。’据《汉书》卷八《宣帝纪》:元年二月丁巳许延寿卒,四月丙申太上皇庙火,则戊寅当在三月中。又查陈垣先生《中西回史日历》,天凤五年四月无癸丑,癸丑是三月初四或五月初五,可证家牒不可靠。不过他的生年是没有问题的,虽然卒年有人怀疑过。”(第3页)4.王莽生于汉元帝初元四年(公元前45年)《汉书·五行志》:“王莽生于元帝初元四年,至成帝封侯,为三公辅政,因以篡位。”

六月,丞相韦玄成薨。《汉书·韦玄成传》:“玄成为相七年,守正持重不及父贤,而文采过之。建昭三年薨,谥曰共侯。”

七月,匡衡为丞相,作《祷高祖孝文孝武庙》、《告谢毁庙》。《汉书·匡衡传》:“衡为少傅数年,数上疏陈便宜,及朝廷有政议,傅经以对,言多法义。上以为任公卿,由是为光禄勋、御史大夫。建昭三年,代韦玄成为丞相,封乐安侯,食邑六百户。”(《汉书·匡衡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3341页。以下皆用此本,不赘注)《汉书·韦玄成传》:“玄成薨,匡衡为丞相。上寝疾,梦祖宗谴罢郡国庙,上少弟楚孝王亦梦焉。上诏问衡,议欲复之,衡深言不可。上疾久不平,衡惶恐,祷高祖、孝文、孝武庙曰:‘嗣曾孙皇帝恭承洪业,夙夜不敢康宁,思育休烈,以章祖宗之盛功。故动作接神,必因古圣之经。往者有司以为前因所幸而立庙,将以系海内之心,非为尊祖严亲也。……唯高皇帝、孝文皇帝、孝武皇帝省察,右飨皇帝之孝,开赐皇帝眉寿亡疆,令所疾日瘳,平复反常,永保宗庙,天下幸甚!’又告谢毁庙曰:‘往者大臣以为,在昔帝王承祖宗之休典,取象于天地,天序五行,人亲五属,天子奉天,故率其意而尊其制。是以禘尝之序,靡有过五。受命之君躬接于天,万世不堕。继烈以下,五庙而迁,上陈太祖,间岁而祫,其道应天,故福禄永终。……皇帝愿复修承祀,臣衡等咸以为礼不得。如不合高皇帝、孝惠皇帝、孝文皇帝、孝武皇帝、孝昭皇帝、孝宣皇帝、太上皇、孝文太后、孝昭太后之意,罪尽在臣衡等,当受其咎。今皇帝尚未平,诏中朝臣具复毁庙之文。臣衡中朝臣咸复以为天子之祀义有所断,礼有所承,违统背制,不可以奉先祖,皇天不佑,鬼神不飨。《六艺》所载皆言不当,无所依缘以作其文。事如失指,罪乃在臣衡,当深受其殃。皇帝宜厚蒙祉福,嘉气日兴,疾病平复,永保宗庙,与天亡极,群生百神,有所归息。’诸庙皆同文。久之,上疾连年,遂尽复诸所罢寝庙园,皆修祀如故。初,上定迭毁礼,独尊孝文庙为太宗,而孝武庙亲未尽,故未毁。”

九月,王褒生。

宋张君房《云笈七签》卷一百六《清虚真人王君内传》:“华存师清虚真人王君讳褒,字子登,范阳襄平人也,安国侯七世之孙。君以汉元帝建昭三年九月二十七日诞焉。”(《张君房《云笈七签》,齐鲁书社1988年版,第579页》

卫尉李延寿为御史大夫。

谷永为繁延寿僚属,被举为太常丞。

繁延寿,颜师古注曰:“即李延寿也。”《汉书·谷永传》:“谷永字子云,长安人也。父吉,为卫司马,使送郅支单于侍子,为郅支所杀,语在《陈汤传》。永少为长安小史,后博学经书。建昭中,御史大夫繁延寿闻其有茂材,除补属,举为太常丞,数上疏言得失。”

甘延寿、陈汤伐匈奴,作《上疏斩送郅支首》;刘向作《理甘延寿陈汤疏》。《汉书·元帝纪》:“秋,使护西域骑都尉甘延寿、副校尉陈汤挢发戊己校尉屯田吏、士及西域胡兵攻郅支单于。冬,斩其首,传诣京师,县蛮夷邸门。”《汉书·陈汤传》:“于是延寿、汤上疏曰:‘臣闻天下之大义,当混为一,昔有唐、虞,今有强汉。匈奴呼韩邪单于已称北藩,唯郅支单于叛逆,未伏其辜,大夏之西,以为强汉不能臣也。郅支单于惨毒行于民,大恶通于天。臣延寿、臣汤将义兵,行天诛,赖陛下神灵,阴阳并应,天气精明,陷陈克敌,斩郅支首及名王以下。宜县头槁街蛮夷邸间,以示万里,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事下有司。丞相匡衡、御史大夫繁延寿以为:‘郅支及名王首更历诸国,蛮夷莫不闻知。《月令》春:“掩骼埋胔”之时,宜勿县。’车骑将军许嘉、右将军王商以为:‘春秋夹谷之会,优施笑君,孔子诛之,方盛夏,首足异门而出。宜县十日乃埋之。’有诏将军议是。……元帝内嘉延寿、汤功,而重违衡、显之议,议久不决。故宗正刘向上疏曰:‘郅支单于囚杀使者吏士以百数,事暴扬外国,伤威毁重,群臣皆闵焉。陛下赫然欲诛之,意未尝有忘。西域都护延寿、副校尉汤承圣指,倚神灵,总百蛮之君,揽城郭之兵,出百死,入绝域,遂蹈康居,屠五重城,搴歙侯之旗,斩郅支之首,县旌万里之外,扬威昆山之西,扫谷吉之耻,立昭明之功,万夷慑伏,莫不惧震。呼韩邪单于见郅支已诛,且喜且惧,乡风驰义,稽首来宾,愿守北藩,累世称臣。立千载之功,建万世之安,群臣之勋莫大焉。昔周大夫方叔、吉甫为宣王诛猃狁而百蛮从,其《诗》曰:“啴啴焞焞,如霆如雷,显允方叔,征伐猃狁,蛮荆来威。”《易》曰:“有嘉折首,获匪其丑。”言美诛首恶之人,而诸不顺者皆来从也。今延寿、汤所诛震,虽《易》之折首、《诗》之雷霆不能及也。论大功者不录小过,举大美者不疵细瑕。《司马法》曰“军赏不逾月”,欲民速得为善之利也。盖急武功,重用人也。吉甫之归,周厚赐之,其《诗》曰:“吉甫燕喜,既多受祉,来归自镐,我行永久。”千里之镐犹以为远,况万里之外,其勤至矣!延寿、汤既未获受祉之报,反屈捐命之功,久挫于刀笔之前,非所以劝有功厉戎士也。昔齐桓公前有尊周之功,后有灭项之罪;君子以功覆过而为之讳行事。贰师将军李广利捐五万之师,靡亿万之费,经四年之劳,而廑获骏马三十匹,虽斩宛王毌鼓之首,犹不足以复费,其私罪恶甚多。孝武以为万里征伐,不录其过,遂封拜两侯、三卿、二千石百有余人。今康居国强于大宛,郅支之号重于宛王,杀使者罪甚于留马,而延寿、汤不烦汉士,不费斗粮,比于贰师,功德百之。且常惠随欲击之乌孙,郑吉迎自来之日逐,犹皆裂土受爵。故言威武勤劳则大于方叔、吉甫,列功覆过则优于齐桓、贰师,近事之功则高于安远、长罗,而大功未著,小恶数布,臣窃痛之!宜以时解县通籍,除过勿治,尊宠爵位,以劝有功。’……元帝取安远侯郑吉故事,封千户,衡、显复争。乃封延寿为义成侯,赐汤爵关内侯,食邑各三百户,加赐黄金百斤。告上帝、宗庙,大赦天下。拜延寿为长水校尉,汤为射声校尉。”

汉元帝建昭四年(丙戌、公元前35年) 桓谭二岁

刘向四十五岁。扬雄十九岁。刘歆十六岁。王莽十一岁。

正月,汉元帝以讨郅支之图书示后宫贵人。《汉书·元帝纪》:“四年春正月,以诛郅支单于告祠郊庙。赦天下。群臣上寿,置酒,以其图书示后宫贵人。”

汉元帝作《赦甘延寿陈汤矫制罪诏》。《汉书·陈汤传》:“于是天子下诏曰:‘匈奴郅支单于背畔礼义,留杀汉使者、吏士,甚逆道理,朕岂忘之哉?所以优游而不征者,重动师众,劳将率,故隐忍而未有云也。今延寿、汤睹便宜,乘时利,结城郭诸国,擅兴师矫制而征之。赖天地宗庙之灵,诛讨郅支单于,斩获其首,及阏氏、贵人、名王以下千数。虽逾义干法,内不烦一夫之役,不开府库之臧,因敌之粮,以赡军用,立功万里之外,威震百蛮,名显四海,为国除残,兵革之原息,边竟得以安。然犹不免死亡之患,罪当在于奉宪,朕甚闵之。其赦延寿、汤罪,勿治。’”

三月,雨雪,燕死,谷永作《三月雨雪对》。《汉书·五行志》:“建昭四年三月,雨雪,燕多死。谷永对曰:‘皇后桑蚕以治祭服,共事天地宗庙,正以是日疾风自西北,大寒雨雪,坏败其功,以章不乡。宜齐戒辟寝,以深自责,请皇后就宫,鬲闭门户,毋得擅上。且令众妾人人更进,以时博施。皇天说喜,庶几可以得贤明之嗣。即不行臣言,灾异俞甚,天变成形,臣民欲复捐身关策,不及事已。’其后许后坐祝诅废。”

按:谷永此以“燕多死”之兆,说以“不行臣言,灾异俞甚,天变成形”,后又有“其后许后坐祝诅废”之语,《汉书·五行志》则记载:“阳朔四年四月,雨雪,燕雀死,后十六年,许皇后自杀。”此显然以自然现象预言人事吉凶。

谷永善言灾异,《汉书》对其记载颇多。洪迈《容斋随笔》“《汉书》多叙谷永”条:“予亡弟景何,少时读书甚精勤,昼夜不释卷,不幸有心疾,以至夭逝。尝见梁弘夫诵《汉书》,即云:‘惟谷永一人,无处不有。’弘夫验之于史,乃服其说。……《叙传》述其论许、班事,许皇后《传》云‘上采永所言以答书’,其载于史者,详复如此。本传云‘永善言灾异,前后所上四十余事’,盖谓是云。”由此可见,谷永应该是汉代“言灾异”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其学说是后来谶纬思想的文献来源之一。《汉书·谷永传》:“永于经书,泛为疏达,与杜钦、杜邺略等,不能洽浃如刘向父子及扬雄也。其于天官、《京氏易》最密,故善言灾异,前后所上四十余事,略相反复,专攻上身与后宫而已。党于王氏,上亦知之,不甚亲信也。”

由谷永“党于王氏”看,其言灾异,多能体现王氏家族思想。这说明王氏集团很早就有以言灾异谋取私利之事。而王氏集团周围,除了谷永,应该还聚集着一批其他以谶预言吉凶的学者。后来王莽、刘歆多言符命,其思想渊源有自。而谷永以灾异“专攻上身与后宫”之举,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外戚与皇族的政治斗争。

桓谭《新论》,多论阴阳五行、神仙与谶纬思想,为察其思想来源及这些思想的发生、流变,故将其生平中诸多与之有关的此类文献一一胪列。

四月,汉元帝作《遣使循行天下诏》。《汉书·元帝纪》:“夏四月,诏曰:‘朕承先帝之休烈,夙夜栗栗,惧不克任。间者阴阳不调,五行失序,百姓饥馑。惟烝庶之失业,临遣谏大夫博士赏等二十一人循行天下,存问耆老、鳏、寡、孤、独、乏困、失职之人,举茂材特立之士。相、将、九卿,其帅意毋怠,使朕获观教化之流焉。’”

汉元帝被疾,好音乐,史丹进谏。《汉书·史丹传》:“建昭之后,元帝被疾,不亲政事,留好音乐。或置鼙鼓殿下,天子自临轩槛上,铜丸以擿鼓,声中严鼓之节。后宫及左右习知音者莫能为,而定陶王亦能之,上数称其材。丹进曰:‘凡所谓材者,敏而好学,温故知新,皇太子是也。若乃器人于丝竹鼓鼙之间,则是陈惠、李微高于匡衡,可相国也。’于是上嘿然而笑。其后,中山哀王薨,太子前吊。哀王者,帝之少弟,与太子游学相长大。上望见太子,感念哀王,悲不能自止。太子既至前,不哀。上大恨曰:‘安有人不慈仁而可奉宗庙为民父母者乎!’上以责谓丹。丹免冠谢上曰:‘臣诚见陛下哀痛中山王,至以感损。向者太子当进见,臣窃戒属毋涕泣,感伤陛下。罪乃在臣,当死。’上以为然,意乃解。丹之辅相,皆此类也。”《汉书·佞幸传》:“元帝即位数年,恭死,显代为中书令。是时,元帝被疾,不亲政事,方隆好于音乐,以显久典事,中人无外党,精专可信任,遂委以政。”

按:“建昭之后……其后,中山哀王薨”,《汉书·元帝纪》:“(建昭四年)六月甲申,中山王竟薨。”则此事在六月前。

汉元帝好音乐,又多“后宫及左右习知音者”。桓谭幼时,多被此风。

汉元帝被疾,求方士。《新论·祛蔽篇》:“元帝被病,广求方士。汉中送道士王仲都。诏问何所能,对曰:‘但能忍寒暑耳。’因为待诏,乃以隆冬盛寒日,令袒衣载以驷马,于上林昆明池上环冰而驰。御者厚衣狐裘寒战,而仲都独无变色。卧于池台上,曛然自若。夏大暑,使曝日坐,环以十炉火,口不言热而又身不汗出,此性耐寒暑也。无仙道好奇者为之。”

按:《新论·祛蔽篇》称“元帝被病”,与《汉书·史丹传》“建昭之后,元帝被疾”相合。此时桓谭尚幼,此事或后来所闻。为与史书互证,故将此事系于此。据桓谭所言汉元帝所求方士之行为,在当时亦属“异能”之士,由此可见,王莽新朝所召“异能之士”,在汉元帝时早有活动。

六月,中山王刘竟薨。《汉书·宣元六王传》:“中山哀王竟,初元二年立为清河王。三年,徙中山,以幼少未之国。建昭四年,薨邸,葬杜陵,无子,绝。太后归居外家戎氏。”

蓝田地沙石雍霸水,安陵岸崩雍泾水,水逆流。

汉元帝建昭五年(丁亥、公元前34年) 桓谭三岁

刘向四十六岁。扬雄二十岁。刘歆十七岁。王莽十二岁。

三月,汉元帝作《赦天下诏》。《汉书·元帝纪》:“五年春三月,诏曰:‘盖闻明王之治国也,明好恶而定去就,崇敬让而民兴行,故法设而民不犯,令施而民从。今朕获保宗庙,兢兢业业,匪敢解怠,德薄明晻,教化浅微。传不云乎?“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其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三老、孝弟力田帛。又曰:‘方春农桑兴,百姓戮力自尽之时也,故是月劳农劝民,无使后时。今不良之吏,覆案小罪,征召证案,兴不急之事,以妨百姓,使失一时之作,亡终岁之功,公卿其明察申敕之。’”

六月,日食。复戾园。《汉书·五行志》:“建昭五年六月壬申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因入。”

七月,复太上皇寝庙园、原庙等。《汉书·元帝纪》:“秋七月庚子,复太上皇寝庙园、原庙,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卫思后园。”

兖州树木被伐而自立。谶言已经流行。《汉书·五行志》:“建昭五年,兖州刺史浩赏禁民私所自立社。山阳橐茅乡社有大槐树,吏伐断之,其夜树复立其故处。”

按:《搜神记》记此事,论曰:“凡枯断复起,皆废而复兴之象也,是世祖之应耳。”此“夜树复立其故处”之异,亦属谶兆思想,是对“公孙病已立”谶语的又一说法。《汉书·五行志》:“昭帝时,上林苑中大柳树断仆地,一朝起立,生枝叶,有虫食其叶,成文字,曰‘公孙病已立’。又,昌邑王国社有枯树复生枝叶。眭孟以为,木阴类,下民象,当有故废之家公孙氏从民间受命为天子者。”又曰:“孝昭元凤三年正月,泰山莱芜山南匈匈有数千人声。民视之,有大石自立,高丈五尺,大四十八围,入地深八尺,三石为足。石立处,有白鸟数千集其旁。眭孟以为:石,阴类,下民象;泰山,岱宗之岳,王者易姓告代之处,当有庶人为天子者。孟坐伏诛。”《汉书·眭弘传》:“孝昭元凤三年正月,泰山、莱芜山南匈匈有数千人声,民视之,有大石自立,高丈五尺,大四十八围,入地深八尺,三石为足。石立后有白乌数千下集其旁。是时,昌邑有枯社木卧复生,又上林苑中大柳树断枯卧地,亦自立生,有虫食树叶成文字,曰‘公孙病已立’,孟推《春秋》之意,以为:‘石、柳,皆阴类,下民之象;泰山者,岱宗之岳,王者易姓告代之外。今大石自立,僵柳复起,非人力所为,此当有从匹夫为天子者。枯社木复生,故废之家公孙氏当复兴者也。’孟意亦不知其所在,即说曰:‘先师董仲舒有言,虽有继体守文之君,不害圣人之受命。汉家尧后,有传国之运。汉帝宜谁差天下,求索贤人,禅以帝位,而退自封百里,如殷、周二王后,以承顺天命。’孟使友人内官长赐上此书。时,昭帝幼,大将军霍光秉政,恶之,下其书廷尉。奏赐、孟妄设祅言惑众,大逆不道,皆伏诛。后五年,孝宣帝兴于民间,即位,征孟子为郎。”

由此可见,西汉谶言之学,早在汉昭帝时期,就已流行。霍光诛杀眭弘等人,说明其所言之谶言,很可能触及外戚与皇室的政治利益。但是,这种学说无疑有利于藩国的利益,故“起于民间”之汉宣帝,方能“征孟子为郎”。汉宣帝即位后,是谶语学说由民间与藩国进入宫廷,为上层统治者所接受的开始。

制书以汉武帝为世宗。《汉书·韦贤传》:“成帝崩,哀帝即位。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言:‘永光五年制书,高皇帝为汉太祖,孝文皇帝为太宗。建昭五年制书,孝武皇帝为世宗。’”

汉元帝竟宁元年(戊子、公元前33年) 桓谭四岁

刘向四十七岁。扬雄二十一岁。刘歆十八岁。王莽十三岁。

正月,汉元帝作《改元竟宁诏》,和亲嫁王嫱。皇太子冠。《汉书·元帝纪》:“竟宁元年春正月,匈奴虖韩邪单于来朝。诏曰:‘匈奴郅支单于背叛礼义,既伏其辜,虖韩邪单于不忘恩德,乡慕礼义,复修朝贺之礼,愿保塞传之无穷,边垂长无兵革之事。其改元为竟宁,赐单于待诏掖庭王樯为阏氏。’”

二月,御史大夫李延寿卒。

三月,复孝惠皇帝寝庙园、孝文太后、孝昭太后寝园。

太子少傅张谭为御史大夫。汉元帝作《以张谭为御史大夫诏》。《汉书·冯奉世传》:“(元帝)乃下诏曰:‘刚强坚固,确然亡欲,大鸿胪野王是也;心辨善辞,可使四方,少府五鹿充宗是也;廉絜节俭,太子少傅张谭是也。其以少傅为御史大夫。’”

骑都尉甘延寿为列侯,副校尉陈汤爵关内侯、黄金百斤。

五月,汉元帝崩于未央宫。毁太上皇、孝惠、孝景皇帝庙。罢孝文、孝昭太后、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寝园。

六月,汉成帝即位,以王凤为大司马大将军。《汉书·成帝纪》:“竟宁元年五月,元帝崩。六月己未,太子即皇帝位,谒高庙。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以元舅侍中卫尉阳平侯王凤为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

七月,葬汉元帝于渭陵。大赦天下。

翟方进为议郎。《汉书·翟方进传》:“方进读经博士,受《春秋》。积十余年,经学明习,徒众日广,诸儒称之。以射策甲科为郎。二三岁,举明经,迁议郎。”

召信臣奏省乐府等。《汉书·循吏传》:“召信臣字翁卿,九江寿春人也。以明经甲科为郎,出补谷阳长。……竟宁中,征为少府,列于九卿,奏请上林诸离远宫馆稀幸御者,勿复缮治共张,又奏省乐府黄门倡优诸戏,及宫馆兵弩什器减过泰半。太官园种冬生葱韭菜茹,覆以屋庑,昼夜然蕴火,待温气乃生。信臣以为此皆不时之物,有伤于人,不宜以奉供养,乃它非法食物,悉奏罢,省费岁数千万。”

按:桓谭及其父曾任乐府令或太乐令,由此召信臣“奏省乐府黄门倡优诸戏”、“省费岁数千万”之言,“乐府黄门倡优诸戏”在当时还属于“末技”、“郑声”之流,但其声势在当时肯定很大,人数多,花费大,否则召信臣不必以罢乐府来“省费”。当然,汉元帝好乐,召信臣奏罢乐府,亦颇改汉元帝之政。

汉成帝建始元年(己丑、公元前32年) 桓谭五岁

刘向四十八岁。扬雄二十二岁。刘歆十九岁。王莽十四岁。

正月,石显以罪免。有星孛于营室。罢上林诏狱。《汉书·五行志》:“成帝建始元年正月,有星孛于营室,青白色,长六七丈,广尺余。刘向、谷永以为,营室为后宫怀任之象,彗星加之,将有害怀任绝继嗣者。一曰,后宫将受害也。其后,许皇后坐祝诅后宫怀妊者废。赵皇后立妹为昭仪,害两皇子,上遂无嗣。赵后姊妹卒皆伏辜。”

按:董仲舒《春秋繁露·必仁且知》:“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害以谴告之。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惊骇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以此见天意之仁,而不欲陷人也。”自董仲舒始,汉代阴阳五行思想的一大变化,即以阴阳五行灾异兆比人事。此刘向、谷永皆以星孛预言人事吉凶,且史书记载后有征验,则刘向、谷永之言,有谶兆之意,当属谶兆思想无疑。

谶是秦汉间巫师、方士编造的预示吉凶的隐语,纬是汉代附会儒家经义衍生的书籍。纬书中多谶记,亦颇多阴阳五行文献,与汉代黄老思想有关系。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就有黄老思想的色彩,刘向家族很多人都信奉黄老。这说明:汉武帝以后,黄老思想原来的学术地位虽然让位于儒学,但儒家学者头脑中固有的黄老思想,不会自动全然抹去。谶纬的产生,与方士有关,但主要的制作者应该是具有黄老思想的儒者。这个问题,可以再讨论。

谶纬的学术与政治意义在于:它们可能是西汉学者对儒学的主动改造,以作为刘氏王朝实现政治统治的思想基础。这是因为:刘邦起于民间,对儒学本来不感兴趣,故西汉初年以本来流行于藩国与民间的黄老思想作为治国方略,是有原因的。汉武帝以后,随着西汉政权的稳固,儒家“守成”的作用逐渐显现,但纯粹作为学术的儒学,已经不适应发生变化的汉代形势,故董仲舒等人以阴阳思想改造的儒术,就顺势而成为西汉主流学术。谶纬一类的书籍,可能是儒学改造过程中的进一步异化。王莽新朝,已经初步接受了谶纬作为治理国家、处理军事等事务的工具。至东汉光武帝刘秀,则完全接受了谶纬治国的思想,以谶决事,成为他处理政治与日常事务的主要手段。

汉代黄老思想、儒学、谶纬之间的关系问题,以及各种思想与西汉社会、政治之间的关系问题,需要引起关注。

皇曾祖悼考庙灾。《汉书·五行志》:“成帝建始元年正月乙丑,皇考庙灾。初,宣帝为昭帝后而立父庙,于礼不正。是时,大将军王凤颛权擅朝,甚于田蚡,将害国家,故天于元年正月而见象也。其后浸盛,五将世权,遂以亡道。”

刘向复进为郎,迁光禄大夫。

按:刘跃进《编年史》:“钱穆《汉刘向歆父子年谱》以为在本年。又《汉书·郊祀志》:‘明年,匡衡坐事免官爵。众庶多言不当变动祭祀者。又初罢甘泉泰畤作南郊日,大风坏甘泉竹宫,折拔畤中树木十围以上百余。天子异之,以问刘向。对曰’云云,据此,杨树达《汉书窥管》以为是建始二年时事。”(第262页)

张禹领尚书事。

二月,右将军长史姚尹等使匈奴还,去塞百余里,暴风火发,烧杀尹等七人。汉成帝作《火灾诏》。《汉书·成帝纪》:“诏曰:‘乃者火灾降于祖庙,有星孛于东方,始正而亏,咎孰大焉!《书》云:“惟先假王正厥事。”群公孜孜,帅先百寮,辅朕不逮。崇宽大,长和睦,凡事怒己,毋行苛刻。其大赦天下,使得自新。’”

封诸吏光禄大夫关内侯王崇为安成侯。赐王谭、商、立、根、逢时爵关内侯。

四月,黄雾四塞,博问公卿大夫,无有所讳。《汉书·五行志》:“成帝建始元年四月辛丑夜,西北有如火光。壬寅晨,大风从西北起,云气赤黄,四塞天下,终日夜下著地者黄土尘也。是岁,帝元舅大司马大将军王凤始用事;又封凤母弟崇为安成侯,食邑万户;庶弟谭等五人赐爵关内侯,食邑三千户。复益封凤五千户,悉封谭等为列侯,是为五侯。”

六月,有青蝇无万数集未央宫殿中朝者座。

按:“集未央宫殿中朝者坐”,服虔曰:“公卿以下朝会坐也。”晋灼曰:“内朝臣之朝坐也。”颜师古曰:“朝臣坐之在宫殿中者也。服说是矣。”

罢上林宫、馆希御幸者二十五所。

八月,两月相承,晨见东方。谶纬类文献开始出现。《汉书·五行志》:“成帝建始元年八月戊午,晨漏未尽三刻,有两月重见。京房《易传》曰:‘“妇贞厉,月几望,君子征,凶。”言君弱而妇强,为阴所乘,则月并出。晦而月见西方谓之朓,朔而月见东方谓之仄慝,仄慝则侯王其肃,朓则侯王其舒。’刘向以为,朓者疾也,君舒缓则臣骄慢,故日行迟而月行疾也。仄慝者不进之意。君肃急则臣恐惧,故日行疾而月行迟,不敢迫近君也。不舒不急,以正失之者,食朔日。刘歆以为,舒者侯王展意颛事,臣下促急,故月行疾也。肃者王侯缩朒不任事,臣下弛纵,故月行迟也。当春秋时,侯王率多缩朒不任事,故食二日仄慝者十八,食晦日朓者一,此其效也。考之汉家,食晦朓者三十六,终亡二日仄慝者,歆说信矣。此皆谓日月乱行者也。”

按:京房以《易传》释天象,“妇贞厉,月几望,君子征,凶”之语,实纬书之学。笔者怀疑此时谶纬类文献已经出现。而汉代后宫干政颇夥,“两月重见”,京房“君弱而妇强”,可知纬学亦学者攻击后宫武器。刘向、刘歆以日月比君臣,与京房之说不同。但其中以星相兆人事,亦谶纬思想基础之一。《易传》有人就以为出自黄老学者之手,如果确实如此,谶纬就有本于黄老学说的成分。《汉书·京房传》称京房:“其说长于灾变,分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以风雨寒温为候:各有占验。房用之尤精。”附会经书以言灾异,《汉书》记载京房最多;以阴阳五行言灾异,《汉书》记载谷永最多,疑汉成帝时谶学之兴,谷永最为有功;纬书之兴,京房最为得力。二人是将谶与纬学结合起来的主要推动者。

又《汉书》称:“汉兴,推阴阳言灾异者,孝武时有董仲舒、夏侯始昌;昭、宣则眭孟、夏侯胜;元、成则京房、翼奉、刘向、谷永;哀、平则李寻、田终术。此其纳说时君著明者也。”此数人皆后来谶纬之学发生的始作俑者。

九月,流星。《汉书·成帝纪》:“九月戊子,流星光烛地,长四五丈,委曲蛇形,贯紫宫。”

十二月,用匡衡议,作长安南北郊,罢甘泉、汾阴祠。毁太上皇、孝惠、孝景皇帝庙,罢孝文、孝昭太后、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寝园。是日大风,拔甘泉畤中大木十围以上。《汉书·郊祀志》:“建始元年,徙甘泉泰畤、河东后土于长安南北郊。”

匡衡、张谭、师丹、翟方进等议郊祀之制。《汉书·郊祀志》:“成帝初即位,丞相衡、御史大夫谭奏言:‘帝王之事莫大乎承天之序,承天之序莫重于郊祀,故圣王尽心极虑以建其制。祭天于南郊,就阳之义也;瘗地于北郊,即阴之象也。天之于天子也,因其所都而各飨焉。往者,孝武皇帝居甘泉宫,即于云阳立泰畤,祭于宫南。今行常幸长安,郊见皇天,反北之泰阴,祠后土,反东之少阳,事与古制殊。又至云阳,行溪谷中,厄陕且百里,汾阴则渡大川,有风波舟楫之危,皆非圣主所宜数乘,郡、县治道共张,吏民困苦,百官烦费。劳所保之民,行危险之地,难以奉神灵而祈福佑,殆未合于承天子民之意。昔者周文、武郊于丰、鄗,成王郊于雒邑。由此观之,天随王者所居而飨之,可见也。甘泉泰畤、河东后土之祠宜可徙置长安,合于古帝王。愿与群臣议定。’奏可。大司马车骑将军许嘉等八人以为:所以从来久远,宜如故。右将军王商、博士师丹、议郎翟方进等五十人以为:《礼记》曰:‘燔柴于太坛,祭天也;瘗薶于大折,祭地也。’兆于南郊,所以定天位也。祭地于大折,在北郊,就阴位也。郊外各在圣王所都之南、北。《书》曰:‘越三日丁巳,用牲于郊,牛二。’周公加牲,告徙新邑,定郊礼于雒。明王圣主,事天明,事地察。天地明察,神明章矣。天地以王者为主,故圣王制祭天地之礼必于国郊。长安,圣主之居,皇天所观视也。甘泉、河东之祠非神灵所飨,宜徙就正阳、大阴之处。违俗复古,循圣制,定天位,如礼便。于是衡、谭奏议曰:‘陛下圣德匆明上通,承天之大典,览群下,使务悉心尽虑,议郊祀之处,天下幸甚。臣闻广谋从众,则合于天心,故《洪范》曰“三人占,则从二人言”,言少从多之义也。论当往古,宜于万民,则依而从之;违道寡与,则废而不行。今议者五十八人,其五十人言当徙之义,皆著于经传,同于上世,便于吏民;八人不案经艺考古制,而以为不宜,无法之议,难以定吉凶。《太誓》曰:“正稽古立功立事,可以永年,丕天之大律。”《诗》曰“毋曰高高在上,陟降厥士,日监在兹”,言天之日监王者之处也。又曰“乃眷西顾,此维予宅”,言天以文王之都为居也。宜于长安定南、北郊,为万世基。’天子从之。“既定,衡言:‘甘泉泰畤紫坛,八觚宣通象八方。五帝坛周环其下,又有群神之坛。以《尚书》禋六宗、望山川、遍群神之义,紫坛有文章、采镂、黼黻之饰及玉、女乐,石坛、仙人祠,瘗鸾路、骍驹、寓龙马,不能得其象于古。臣闻郊柴飨帝之义,埽地而祭,上质也。歌大吕舞《云门》以俟天神,歌太蔟舞《咸池》以俟地祇,其牲用犊,其席槁稭,其器陶匏,皆因天地之性,贵诚上质,不敢修其文也。以为神祇功德至大,虽修精微而备庶物,犹不足以报功,唯至诚为可,故上质不饰,以章天德。紫坛伪饰女乐、鸾路、骍驹、龙马、石坛之属,宜皆勿修。’“衡又言:‘王者各以其礼制事天地,非因异世所立而继之。今雍鄜、密、上下畤,本秦侯各以其意所立,非礼之所载术也。汉兴之初,仪制未及定,即且因秦故祠,复立北畤。今既稽古,建定天地之大礼,郊见上帝,青、赤、白、黄、黑五方之帝皆毕陈,各有位馔,祭祀备具。诸侯所妄造,王者不当长遵。及北畤,未定时所立,不宜复修。’天子皆从焉。及陈宝祠,由是皆罢。”

匡衡更定诗名。《汉书·礼乐志》:“《惟泰元》七。建始元年,丞相匡衡奏罢‘鸾路龙鳞’,更定诗曰‘涓选休成’。”

冯逡作《奏请浚屯氏河》,有言治河堤方略之书。《汉书·冯奉世传》:“逡字子产,通《易》,太常察孝廉为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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