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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15 12: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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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爱伦·坡

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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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心人

失心人试读:

传世诅咒

【德】阿斯太·麦克劳德

居住在海边的卡洛斯一家人非常有名,那家的男主人卡洛斯养了一只个头很大的灰狗。

在狗扑跳过去的时候,人一定要向后退上两三步才能保持平衡。它的爪子习惯落在卡洛斯的肩膀上,还总用舌头舔他的脸,无论怎么看这只狗都是乖巧淘气的。

很难想到它当初是装在一只盒子里,不知被谁丢在了卡洛斯的家门口。

还有一次它差点断送了性命。

那是在十月里的一天,雨持续不断地下了好几天,地面被雨水浸泡得十分松软,小狗被疾驰而过的马车碾了一下,被压进了泥里,断了几根肋骨。

卡洛斯是在泥地里找到它的,他看起来悲伤极了,轻轻地抚摸着小狗受伤的部位,就像是在安抚自己的孩子。

家里的其他成员对这件事都报以同情,有人建议把小狗的脖子扭断,结束它的生命比让它这样长久痛苦下去要强得多。

但卡洛斯没有这样做,而是给它做了一个小匣子当作窝,还特意垫上了柔软的旧毛线。卡洛斯热了一杯牛奶还加了糖,左手抓住它因疼痛而颤动的爪子,一边用右手喂它喝。

这只狗总是用它褐色的大眼睛看着卡洛斯,或是看着远处浮云掠过的天空。“你一定是疯了。”“这狗看上去真够恶心的。”“它简直难闻死了。”

伴着这样的嘲讽和不满,卡洛斯依然细心地照料着小狗,小狗的情况也在一天天好转。

几周之后有迹象显示,小狗断掉的肋骨已经开始愈合了。匣子也是一个接着一个地换,很显然它的个头在一点点变大。

卡洛斯给它取了个名字,非常形象有趣——“大块头”。它已经不适合睡在匣子里,从而被挪到一个屋角去了。

随着大块头的渐渐长大,找配偶的事情又成了卡洛斯的一大烦恼。它的个头实在太大了,不管从叫声还是气息上,对那些求偶者都有着不可抗拒的诱惑力,但没有一只足够大的狗可以与它交配。卡洛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一只与它个头相近的公狗。

之后,卡洛斯带着两只狗来到了海边。海上有一块大岩石,一旦落潮就会露出海面。

卡洛斯让大块头先进入岩石上的一个洞穴,接着把另一只狗也弄上来,然后帮助它们交配。他偶尔见过人如何帮狗交配,尽管小心翼翼,但手上还是沾上了公狗腥臭的精液。

但是,没过多久,一件坏事情发生了——大块头失踪了。第二年春天,它消失得无声无息,没有人知道它去了哪里。

卡洛斯一家人唯有等待,抱着思念的心情翘首等待,可是到了第二年,依然没有大块头的任何音信。不久之后,它便被渐渐地遗忘。

多年之后,卡洛斯迎来了他的第十二个儿子,再没有什么比这个孩子能让他喜悦、挂念。

夏天到了,海上翻起汹涌的波浪,起初晴朗的天空变化得竟如此之快,乌云在漆黑的天际翻着花,风暴就要来了。

卡洛斯带着两个十几岁的儿子正在海上捕鱼,想让船靠岸恐怕已经来不及了,只好一个劲地划向附近的一个小岛。

当船头刚要靠岸的时候,小岛上响起了什么声音,卡洛斯顺着声响之处望去——大块头正站在一个小山的顶上。没有什么比那个地方更高更引人注目的了。“哦,我亲爱的大块头!”卡洛斯兴奋地呼喊着它的名字。

灰色的大狗闻声而动,带着欢快的叫声朝他飞奔而来。卡洛斯也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跳下船奋力地向岸边冲去。

大块头还是像往常那样飞扑上来,爪子重重地搭在卡洛斯的肩上,由于脚下被水冲过的砾石滑得要命,卡洛斯被弄得倒在地上。

一瞬之间,有六只更大的灰狗出现了,它们是大块头的后代,一齐朝倒地的卡洛斯冲了过来,不过那表情更像是要发起致命的攻击。

要么是嗜血成性,要么就是饱受饥饿的折磨,它们全都发疯般地朝倒地的卡洛斯撕咬、拉扯。

大块头已经无法控制眼前的局面,厉声咆哮着,把它们一个个咬得鲜血淋漓,但为时已晚,事态发展得太快了。

卡洛斯的两个儿子这才从惊恐中清醒过来,跌跌撞撞地来到了父亲身前,他们除了握紧他的手之外已经束手无策。

虽然卡洛斯的眼睛还睁着但却失去了光泽,他的脸和喉咙被撕开了很大的血口。攥紧的手慢慢失去了力量,越发变得冰冷起来。

两个年少的孩子,就这样守着尸体度过了一个可怕的夜晚。他们不敢把尸体带到船上,怕丢下尸体上的某些部分。幸好那些疯狂的狗没有再出现。

对于该不该把尸体带走的问题,两人发生了争执,计划是让一个人留在岛上,另一个人去找些人来帮忙。可单独留在这儿谁都不愿意,最后他们连拉带拽,几乎是让尸体在水上漂着给拖上了船。

卡洛斯遇难的消息很快传到附近每个人的耳朵里。一群村民围着那个小岛转了几遭,但没有发现那些狗的踪迹,之后察看小岛上所有的洞穴和峡谷,还是一无所获。

然而,人们却在不同的地方声称见到过那只大灰狗——大块头。

有人说它跨越了一个峡谷,也有人说能够在暮色中见到它的影子,当然也许这只是一个传言,真伪谁又知道呢?

大块头的神秘消失,引起了人们的很大关注,猜测也是接踵而来。

让人想到了装着它扔在卡洛斯家门口的匣子,还有丢弃它的那个人,没准是卡洛斯的什么仇人。猜测终究是猜测,始终无人能够找到任何线索。

也有这样一则说法:“大块头那年冬天越过了冰面到了那个小岛上,并生下了一窝小狗,由于冰面解冻它没有办法再返回来,即便会游泳,也是无法从那么远的距离游回来的。”

有人说,那个手上带着动物精液腥臭味的男人,是由于对野兽大发慈悲,得到的一种报应。

那悲惨的场面,成了在场的那两个儿子挥之不去的噩梦。

卡洛斯那个小点的儿子总会被噩梦惊醒,会梦到大块头,梦到它死了,梦到那吓人的叫喊声充满了整栋房子,那凄凉的叫声就像是在呼唤他。就在那个梦醒过后的早晨,他跑到了可以望见那片小岛的悬崖上,用捕鱼的刀割断了自己的喉管,坠入汪洋大海而身亡。

而卡洛斯另外一个儿子的死更加离奇。据说他来到了一个小酒馆里,喝得醉醺醺的,在黑暗中突然看到一个高大个子、头发灰白的老人,靠在墙边面对他坐着。可能是酒精产生的幻觉,他听到那个人把自己当作一只狗或是母狗的儿子之类的东西。他之后挤出了人群,而在酒店后面的过道里,有五六个灰白头发的人向他走来,把他打倒在地上,然后将他流血的头一次又一次地往石墙上撞。

家人看到他的尸体后,只能当作是那灰色的恶灵又出现了。

那只大灰狗就像是家族遗留下来的遗产,一直伴着卡洛斯家族,在每一代有人死亡的时候,人们都会感觉到它的存在。好比女人难产的时候,士兵冲向敌阵再也没有回来的时候,再或者是有人在深夜听到一个神秘声音在呼唤的时候……

卡洛斯家族的每个成员根本无法摆脱那种可怕的感觉,有些人即便在笑的时候也会出现那特有的神经质。

几代之后,卡洛斯家族有一位老人病危,儿子把他送到了当地的医院。

雨不停地下落在这宁静的城市,穿白色衣服的护士不停地从老人的病房里进出,儿子独自回想着一切,有关于那灰色大狗复仇的事迹。

老人正无力地躺在病床上,他的呼吸十分困难,微弱得快要让人感觉不到。可是,老人不住地喃喃自语,如果仔细听能听得出来,他在说:“这可恶的畜生,它终于来了!它要来把我也带走了!”

儿子抓着父亲的手,由于被家族中那吓人的死亡事件所困扰,儿子不希望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特别是在父亲临走的时候。

父亲死前的胡言乱语被医生称作“求生意识”,强烈的求生意识会导致精神错乱,可能会看到什么特别的景象,儿子的心里偷偷这样认为。

可这只是他的猜测,就算闭目塞听,睁着眼睛,他依然会看到那可怕的灰色头发已垂到了脖颈上,耳边响起那爪子抓门的特有响声。

对于父亲死时的异象,儿子刻骨铭心,他发誓要查出家族遭诅咒的根源,因为他想不明白自己的祖先好心地收留了一只可怜的狗,为什么却会遭到它这样残酷的报复?

他开始搜集自己家族的历史。几年之后,他查到自己的家族来自一个遥远的地方。于是,他到那个地方去搜集一个多世纪之前的有关祖先的信息,终于在一个图书馆的陈旧报纸上找到了答案。

那上面是这样写的:“卡拉家族世代以屠狗为业,技术精湛,积累了巨大财富。家族有祖传的屠狗秘籍,他们宰杀的狗肉味道鲜美,其秘诀在于活杀。也就是说,从活狗身上割肉,不到最后,被宰杀的狗不会死去。家族每代人的一生,所杀的狗不计其数。但不知何故,一天卡拉家族的人举家迁徙,从此音讯全无。”

看到这段记录,他马上知道自己的家族就是这个卡拉家族,而且也明白了自己家族遭诅咒的原因。

不肯安息的珍妮

【法】阿·费德勒

自从那件事发生之后,琴房就变得空空荡荡了。

事情得从很久以前说起。

珍妮是一个小庄园家的女儿,年轻貌美,人见人爱,而且弹得一手好琴。

父母早就为珍妮张罗好了婚事,对象是个贵族,虽然没有大多的财富,不过在这帕尼丝小城,论名气和地位,也算得上数一数二的了。

贵族家族的长子洛克·哈里斯是个英俊、很有教养的小伙子,不像其他几家贵族的公子哥,城里人都知道,他们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

珍妮嫁过去后,生活一直非常快乐,哈里斯一家对她都很好。两人生了一个女儿,长得也很可爱,非常像她的妈妈。

珍妮经常带着宝贝女儿去琴房,那里很安静,位于花园的右侧。

她是个出了名的贤妻良母,丈夫经常忙于公事,她则时常带着女儿去散步、荡秋千,甚至教她弹钢琴。

然而,在五年后的一天,她得了一场重病不幸去世了。

就在安葬她的那天晚上,打扫琴房的米娅大婶脸色苍白地来到了众人面前。

她一边喘着粗气,一边用明显颤抖的声音说:“她……她回来了……在琴房……”

几乎没有人能第一时间反应过来,米娅嘴里的“她”到底指的是谁。

在场的所有人都用困惑的眼睛望着米娅。

洛克·哈里斯听到“琴房”二字,轻轻地皱起了眉,话音急促地问道:“她?你……你说的她……是说珍妮吗?”

米娅大婶呆若木鸡地点着头。

这个消息在人群中产生了不小的轰动,洛克一路狂奔,其他人都跟在他的身后。

就在通向琴房的过道上,洛克像个木偶般愣在了那儿。

赶来的人们没有谁敢发出一点声音,纷纷朝琴房看去。

里面站着一个模糊的人影,一动不动。风突然吹开琴房的窗子,“咯噔”了一声。“珍妮!”不知是谁叫了起来,不过那声音卡在了喉咙里,闷闷的。

借着月光看去,珍妮穿着生前的衣服,无声地站在钢琴边,神情和容貌与死时没有什么区别,哀哀怨怨的,好像藏着心事。

她的上半身轮廓很清晰,而下半身却慢慢地变模糊,在渐渐消逝。身体完全是透明的,就像是一道清澈的水波,一触即碎,没有投下任何的影子。

顿时,几个人回过神来,疯似的跑掉了。

惶恐不安了一夜,早上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商量此事。

婆婆说:“这孩子可能很在意这架钢琴,想回来看看她的东西。我们还是明天叫人运走烧掉吧,还有那些衣服,一并都烧了。”

大伙讨论后,都纷纷赞成。

第二天,琴房里的大件物品便被运到了城中的教堂里。

事情处理得十分妥当,钢琴在一团大火里化成了灰烬,人们觉得事情总算是结束了。

孰料,晚上珍妮又出现了,还是静静地站着,望着摆放钢琴的位置。她总是带着一副忧虑的神情,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每晚都是如此。

哈里斯一家为此陷入了恐慌之中,家里整日死气沉沉。更没有人敢到那间琴房去,就连旁边的花园也很少有人涉足。

有人说,珍妮是有什么未了的心愿,也有人讲,她是舍不得女儿。

从此,婆婆每天都要去教堂做祷告,不管刮风或是下雨。有一次,她把痛苦和不安讲给了神父听,神父得知此事后打算帮助她,为了更加了解事情的经过,他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你是说她总是看着那架钢琴吗?”“啊,神父,我想是的。”婆婆一脸痛苦的表情,“可那架钢琴已经被搬走烧毁了啊。”

神父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那会不会是别的什么东西呢?”“还能有什么呢?椅子、柜子全都搬走烧掉了啊,只剩下些琐碎的东西,几乎是间空房子了。”“她和她可敬的丈夫发生过矛盾吗?有没有不快乐或是奇怪的举动?”“不,不,不!神父,她一直都很快乐,和我儿子十分恩爱。虽然吵过几次架,您也知道那不会影响到两人的感情,那孩子走的时候也是一脸安详。”“好吧,我知道了,我和你一起去看看吧。”神父尽量安慰着她,虽然对此仍旧毫无头绪。

婆婆感激地点着头说:“神父,那真是太谢谢你了。”“我到琴房里守着,到时候再想想办法吧。”说着,神父的表情一瞬间变得严肃起来,“不过,没有我的指示,谁也别进来。”“您就放心吧,没有人会去那种地方的。”

于是,神父来到了那间诡异的琴房,如老人所说的那样,里面除了些不起眼的瓶瓶罐罐,什么都没留下。

太阳一点点西垂,夜幕无声地降临。

琴房里异常安静,天色越来越暗,神父在房间里走了几遍,可能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发现,他闭眼念起了祷告词。

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夜风不断地从窗子里涌入,神父感到了一丝寒意。

子时一过,半空中突然出现了模糊的身影,如果不是月光很亮,那身影看上去就像是一团被拉长的烟雾,朦胧而虚幻。

神父似乎察觉到了什么,缓缓睁开了眼,两人的距离相隔不到五米,珍妮正静静地望着原先摆放钢琴的位置。

神父凝视着女人忧虑的表情,似乎想从中读到什么,他整理了一下思绪说道:“我是来帮你的,我猜你是在找什么东西吧?要不要我替你找找?”

珍妮幽幽地点了点头,像是在回答着对方,眼睛却一动不动。

由于起先钢琴的位置朝向窗子,神父走到了窗边,他陆续拿起废弃的瓶子,里面并没有水。窗台上残留着坏掉的剪纸,除了这些什么都没有。“你到底在找什么?”神父希望能从死者口中得到解答。

珍妮并没吭声,仍和以前那样焦急地望着。

神父只好顺着她的视线继续摸索,沿着窗台向前,这有一个堆满尘土的墙角。

神父在移动中,脚下不小心碰到了什么东西,发出“砰”的一声脆响。他低下头看去,角落里放着一个黑色的铁盒子,由于和夜色融在一起,用肉眼看的话根本发现不了。

神父将盖子打开,里面放着很多剪纸,但在盒子的最底层,他发现了一封信,很显然信是被藏在了这里,信和剪纸被一张牛皮纸隔开。

珍妮不知何时已经飘到了他跟前,终于动了动,盯着他手里的盒子。

神父从她的举动上大概猜到了,“你要找的是不是它?”

如幻影般的珍妮,再次幽幽地点了点头。

神父似乎明白了她点头的意思,“你要我替你把它烧掉,对吗?”

珍妮展露了笑颜,立刻低下了头,似乎是在向他致谢。“放心吧,天一亮我就回教堂把信烧掉。我发誓,除了我以外,绝不会让第二个人看到。”

第二天,当神父从琴房走出来的时候,大伙都在外面等他。“你们不用担心了,你们家媳妇不会再出现了!”神父是如此保证的。

果真,珍妮再也没有出现过。

当晚,神父看完了那封信,原来是珍妮年轻的时候,学钢琴时认识的一个小伙子写给她的情书。

可能珍妮是担心那封信会给丈夫带来误会和痛苦吧,如今,她终于可以安息了。

1919灵异档案

【英】阿美莉亚·爱德华兹

1939年冬天,我的工厂破产了,债主盈门。我不得不计划卖掉在市中心的豪宅,带着老婆和孩子到远郊,或者到其他小城去租一间便宜的房子。但是事业失败的打击,令我萎靡不振,我实在无心再出门。

眼看离债主来收房子的日期只剩下几天了,我才感觉急迫不安。

如果再不找房子,老婆和孩子就要跟着我睡大街了。我勉强打起精神,找来几份新报纸,开始翻看上面的住房出租广告。

经过大量地翻阅寻找,终于找到了一条令我心动的广告:诺福克希克林大街有一间平房出租,房内家具齐全,还配有花园、车库等。广告旁边还附带了几张房子内外的照片。但是,标出的房屋租金有些过高。

我对房子和配套的设施都很满意,但较高的租金令我犹豫不决。

我老婆看了房子的照片,说:“这所房子真的不错,我也喜欢。你不妨去见见房东,跟他谈谈,也许他会便宜一点出租的。”

于是,我按照报纸上的号码,拨通了房东的电话。

房东热情地欢迎我去考察他的房子,并邀请我去试住一晚上,我欣然接受了。

第二天,我冒着漫天大雪乘上火车,然后再转汽车,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颠簸,终于到达了诺福克希克林大街。

当我找到那间房子的时候,房东赛尔斯太太已经生好了火炉,并给我烤了一块牛排。

烤着暖烘烘的火,吃着香喷喷的牛排,我心里对她感激不尽。那块牛排很新鲜,味道很不错,加上我已经饥肠辘辘,吃起来真是神仙般的享受。

赛尔斯太太十分健谈,一边笑眯眯地看着我吃牛排,一边给我介绍房子的情况。“这房子一直在闲置。我住在离这里很远的另一个地方,因此不会有人打扰你们的。”

等我吃完牛排后,她领着我在屋子里转了一圈,让我仔细看看。

果然,房子里的一切都和报纸广告上说的一样,我感觉满意极了。

然后,她收拾好盘子和刀叉回家了。临走的时候,她微笑着祝福我:“祝你能度过一个愉快的夜晚。”

赛尔斯太太走后,我又把房子检查了一遍,然后走到屋外去。

外面雪还在下着,但是小了些。

我来到车库,绕着车库走了一圈。车库距离后门大约有十米远,后面是一个小棚子。我心里盘算着,这个小棚子可以堆放些杂物。

转了一圈后,我回到屋里,坐在火炉边,舒舒服服地烤着火。

可能坐车的时间太久让我有点累,我竟然在火炉边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我被一种声响惊醒,看看墙上的挂钟,还不到十一点。

我侧耳倾听,是汽车的声音。那车好像走走停停,一直朝这里开过来。

我站起身来,向窗外望了一眼,雪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停了。

大门外有灯光闪耀,似乎有人在外面。我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穿过院子,打开大门。在屋里灯光的照耀下,我看到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离大门约二十米远的路边。

车灯发出刺眼的光芒,照得我有点睁不开眼睛。

我走上前去,看见有个女人正俯身在检查轿车的发动机。她全身裹在毛皮大衣里,身材窈窕。

我咳嗽一声,问:“你好。请问,我能帮上什么忙吗?”

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微皱着眉,“谢谢,我不知道车子出了什么毛病,只是发动机停了,无法启动。”

我走过去摸了摸发动机,发动机散发着灼人的热量,十分烫手。“散热器里有没有水呢?”我问。“有水。”说完,她犹豫了一下,压低声音继续说,“应该有吧?因为,以前里面从来没有断过水。”“最好再加些,或许发动机无法启动就跟散热器里的水太少有关。”

她点点头。“你等一下,我回去给你取点水来。”说完,我转身朝屋子走去。

两分钟后,我提了一桶水出来。

她已经把散热器的盖子打开了。我倒进去少量水,等了几分钟,再往里倒水,可是倒进去的水都流到地上的雪里去了。很明显,散热器破了,里面早就没水了。“看来你的散热器需要好好修理一下了。”我对她苦笑了下。

她再次皱了皱眉头,“这么说,我今夜在这里是走不了了?”“如果您不嫌我的房子寒酸的话,您可以在我的房子里过一夜。”“我今晚必须回去!”她摇摇头,“我的车就放您这里吧,即使步行,今天也得回去。”

我忍不住提醒道:“离这里最近的村镇也有好几英里,而且,这么厚的雪……”我没有说完,而是指着路边厚厚的雪给她看。

她犹豫起来。

这时,我们听到有汽车的喇叭笛声从后面传了过来。不一会儿,就远远地看到了车灯照射的光。

我笑笑,指着远处车灯的方向,故作轻松地说:“你看,你的麻烦解决了,我们可以让这辆车帮个忙,把你的车拖到离这里最近的维修站,或者把你载到附近的旅馆去。”

但她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似乎十分不高兴。

我原以为她一定会很高兴的,然而,并非如此。我不禁感到纳闷:她不接受我的帮助,似乎也不想让别人带她上路。她到底想干什么呢?想到这里,我不禁对她有了戒心。

紧接着,她的反应更加奇怪。她突然抓住我的胳膊,急切地问:“那边开过来的是什么车?”

我笑笑说:“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应该是一辆运牛奶的罐车。”

她点点头,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过了没多久,那车到了我们跟前,果然是一辆装牛奶的罐车。

罐车到我们跟前时停住了。司机走下来,问:“需要什么帮助吗?”

我们把情况向他说了一遍。司机是个很热情的人,笑着对那女人说:“我叫威廉斯,我要到前面的镇上去。那里有个维修站,我可以帮你把车拖到那里。”

我以为她会答应,她却摇了摇头,说:“这车已经让我心烦意乱了,看到它我就难受。您把我带到前面的旅馆就行了。至于车子,还是扔到这里吧。”说着,她的目光转向我。“好的,没问题。”我连忙说,“车子就先在我这里放一夜,明天你再叫人来拖走吧。”

那女人点点头。

我回到屋子里,从抽屉里找到车库的钥匙,打开车库的门,和罐车司机威廉斯一起将轿车推了进去。然后,我请他们到屋里暖和一下。

进屋后,我顺便给他们每人倒了一杯浓烈的威士忌。

就这样,三个初次相遇的陌生人,在这个雪夜的陌生房子里,一起默默地喝着酒。直到此时,我才有闲暇慢慢打量那个女人。

她比我想象的要老一点,但是五官清秀,很有气质,不过显得十分拘谨,眼光里隐约流露出怀疑和敌意。她不肯跟我和威廉斯靠近,而是独自坐在离我们两米左右的暗处。

我们很快就喝完了第一杯酒,我和威廉斯各自添满了一杯。

她不要了,却一个劲地催威廉斯快点喝。

这显得有点不近情理,还好威廉斯并不在意,而是乐呵呵地将杯里的酒一饮而尽。烤了一会火以后,威廉斯和她一起走了出去,坐进了罐车的驾驶室。

当威廉斯发动车子时,我问那女子:“你有没有住旅馆的钱?不够的话,我可以借给你一些。”

她露出一个笑容:“谢谢!我兜里的钱还够用。”

威廉斯向我摆手告别,然后踩下油门,车子移动了。那女子也向我招招手。我看着车子消失在路的尽头。

我关好大门,返回屋子里。

天气太寒冷了,我一刻也不想离开火炉。忽然,我眼光扫见旁边桌子上的一本旅行地图。我便拿过来翻阅,发现大门口的那条路其实是条十分偏僻的道路,如果一个人想避开别人的关注,大概会选择这样的路,比如,偷汽车的。

我想到了那个女人,想到了她刚才的蹊跷反应,心里不禁纳闷:她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这冰天雪地里,她一个女人为什么会独自驾车出来呢?

想到这里,我觉得有必要去查看一下她留下来的汽车。如果有什么地方不对劲的话,我也可以尽快报警。

我点上蜡烛,拿起钥匙,踩着积雪直奔车库。

车库不大,停放汽车后,几乎再没有多余的空间。里面空气很不流通,蜡烛的火焰一动也不动。

我贴着墙壁,挤到汽车侧面,想打开车门。

刚碰到拉手,车门就被什么东西从里面猛地推开,重重地撞在我身上。同时,有什么东西从车内倒了出来,顶在对面的墙壁上。

我手里的蜡烛被打落在地,眼前立即一片漆黑。我小心翼翼地用手摸过去,结果摸到了一只冰冷的手。

车里刚才倒出来的,是个死人!

我刹那间冒出一身冷汗。

那死人原来一定是紧靠车门坐着的。所以,我一开车门,他才会倒下来。

我镇定一下精神,用力把他推回去,重新关上了车门。

我在车身下哆哆嗦嗦地摸了好长时间,才找到蜡烛。我重新点亮蜡烛,然后绕到车的另一边,打开车门。

我终于看清了那个死人,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是个身形高大、很瘦削的男人,瘦得皮包骨头,看上去给人一种极度诡异的感觉。他的面色微黑,双眼紧紧地闭着,身上穿着一件战壕雨衣,脚下是绿色胶鞋。

经过一番检查,我发现他的身体被子弹从背后射穿了,子弹洞就在右边的锁骨下面,显然是穿透了肺部。

我翻遍了他身上所有的口袋,也没有找到任何可以提供他身份的东西。但在车内物品筐里发现了一个钱包,里面只有十几英镑。

这个人是谁?到底谁杀死了他?是那个女人吗?如果是她,她似乎不应该载着这个死人到处乱跑;如果不是她,她为什么刚才对此事一字不提?

这时已经是半夜两点多了,我本想立即报警,可是发现房子里没有电话。我只好锁上车库的门,回房睡觉,等到天亮之后再说。

第二天,我早早地起床了。

起床后,我直奔车库,想确认一下昨天晚上发生的恐怖事件。

穿过院子时,我发现夜里又下了很大的雪,地上已经看不到任何脚印和车的轮胎痕迹。

我到达车库,打开门一看,僵住了。

里面空空如也!既没有车,也没有人。

我摸着自己的脑袋,疑心自己昨晚的经历是不是在做梦。但是,经过仔细查看,我在地上发现了一块蜡烛的油渍,而恰好就在我昨晚失手丢掉蜡烛的地方。

除此之外,似乎没有什么东西能够证明我夜里来过这里。

到底是我在做梦?还是有人在半夜进来把车弄走了?

我仿佛陷入了一片浓雾里,我有点摸不到头脑。为了稳定一下情绪,我特别想喝点威士忌。

于是,我返回屋子。我看到桌子上有三个杯子,这就是说,我昨晚并没有做梦,而是真的有人进车库把车弄走了。

我心里有点佩服这偷车贼:可真有本事,竟然没弄出一点响动。

忽然,借着屋外的光线,我突然发现其中一个杯子上有指纹。我马上拿起杯子对着亮光观看——上面真的有一枚清晰纤弱的指纹。

我回忆起这是那个女人用过的杯子。

这是条重要线索。无疑,我撞上了一桩凶杀案,而那个女人肯定是知情人。这指纹是她留下的唯一证据,我应该马上将它交给警方。

于是,我小心翼翼地将这个杯子用旧报纸包了起来。

在和赛尔斯太太告别后,我就动身回城。临行前对她说回去考虑一下再做决定。

回城之后,我直奔警察局。在那里,我把杯子交给一位警察,并告诉他这件证物可能和一件凶杀案有关。他疑惑地看着我。

我问他:“能否辨认出杯子上的指纹?”“我想,大概不能。”他回答。

不过,他还是立即将杯子送到了证物鉴定科。

没过多久,他拿着一份报告回来了。已经查到了那女人的名字和照片,他告诉我:“这个女人是个十足的女流氓,她曾经两次由于行窃而被捕,后来又同一个亡命之徒混在一起。”

接着,他看着我的眼睛,继续说:“有一次,两伙歹徒发生了械斗,她的男友中了枪。她把他放在一辆黑色轿车里,去医院的途中车子在诺福克希克林大街抛了锚,她就把车和死去的男友留在一家人的车库里,搭了一辆运牛奶的罐车到前面的镇子去。可是她没有到达目的地,因为罐车在路上打滑,她和司机都被抛到车外,两人的头撞在砖墙上,当场死亡。对了,那名罐车司机叫威廉斯。”

我听着他的讲述,感觉哪里有什么不对劲。我打断他的话:“请等等,你怎么这么快就知道这一切?这事是昨天夜里发生的,我还没有告诉你呢……”“见你的鬼去吧!没事别来警察局里找乐子!”那位警察立刻打断了我的话,举起手里的报告,面带怒色地说:“这事情发生在1919年的冬天,那几个人都已经死了二十年了!这就是结案报告!”

鬼逞凶

【美】阿格农·布克莱伍德

莫妮卡接到丽萨的电话时有些惊讶,因为她们自从高二分别之后就再也没见过。和丽萨的相识是在莫妮卡上小学的时候,那一天老师带着一个长相非常秀气的小女孩走进教室,告诉大家“这是丽萨,来自于加利福尼亚州的旧金山”,然后就让丽萨坐在莫妮卡旁边的位置。

于是,两个人的友谊就这样开始了。她们一起读完小学和中学,甚至打算考取同一所大学。但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就在高中的最后一年,丽萨一家突然决定要搬回旧金山。

分别总是痛苦的。这对莫妮卡和丽萨而言尤为甚之。莫妮卡用了好长时间才适应了没有丽萨陪伴的日子。

虽然两个人相互承诺要时常联系。但时间总是能轻而易举地抹杀很多东西,例如记忆,例如友谊。

不过,两个人的友情毕竟非常深厚,所以,当莫妮卡在时隔五年之后再次接到丽萨的电话时,虽然有些诧异,但心中却感到由衷的欢喜。

两个人在电话中说了好久,聊彼此的近况,以及过去的五年中所发生的事情。时钟的指针已经指向一点,但两个人却都不愿放下电话。“莫妮卡,你来我这里吧!我男朋友出差了。一周之后才能回来,我们可以好好聚聚。”丽萨在电话那边突然提议道。“这样啊!太好了。”莫妮卡欢呼起来。“那就这样说定啦,你买到机票后,告诉我时间,我去机场接你。现在已经很晚了,我明天还要上班,晚安!”丽萨笑着说,然后挂断了电话。

放下电话,莫妮卡就打电话订了第二天去旧金山的机票,然后发邮件告诉丽萨飞机到达旧金山的时间。

第二天,当飞机降落在旧金山的机场时,莫妮卡却没见到要来接她的丽萨。不过很快,丽萨就把电话打了过来,抱歉地说她工作脱不开身,然后告诉莫妮卡她家的地址,并让莫妮卡直接坐出租车过去。

丽萨住的地方环境非常不错,紧挨着一处公园,周围都是高大的乔木。

按照丽萨的指示,莫妮卡在门框上找到了房间的钥匙。然后打开房门走进去。屋子是两室一厅的格局,收拾得很干净,只是屋子内的香水味过于浓郁。

莫妮卡曾经患有严重的鼻息肉,自从做完手术之后,嗅觉便大大减退了。不过怪异的是,对香水味却非常敏感。

丽萨要在下午六点才能下班,莫妮卡只能坐在沙发上无聊地看着电视,电视中正在播报一条新闻。

新闻内容是关于新近发生的几起连环碎尸案。据警方介绍,凶手作案手法极其残忍,通常都是先割断被害者的脖子,然后对尸体进行肢解,并将尸体分块装好,最后抛尸荒野。警方分析,鉴于所发现尸体的状况,说明该凶手手法熟练,而且对人体结构非常了解。同时,根据一些市民的描述和无人摄像机所提供的影像资料,已经拼出该嫌疑人的面貌特征。主持人告诉观众,如果发现酷似该凶手的可疑人物,应当立即向旧金山警方报警。

莫妮卡看着电视画面出现的男子图像,心中暗叫可惜。因为按照图像显示,那男人必定长得十分英俊,尤其是那双眼睛,一定非常有魅力。

丽萨在六点半的时候准时回到家里。然后,两个人去了附近的一家餐厅吃晚餐。

莫妮卡发现丽萨的脸色有些苍白、憔悴,她面前的食物一口未动,甚至连口水都没喝,便问她是不是工作太累了。

丽萨叹了口气,说:“我本来以为这周会过得很清闲,不过今天上午老板却布置了一件紧急的工作。莫妮卡,真是对不起,我恐怕没办法陪你了。”“没关系的,丽萨。你不用担心我,能够再次看到你我已经很开心了,你先忙你的工作吧!而且你不要太累,你的脸色很不好。”莫妮卡握着丽萨的手,关心地说。

丽萨的脸色虽然不太好,但精神倒是不错。吃完晚餐,她们又去了附近的一家酒吧,一直到凌晨2点,才一起回到丽萨的家。

莫妮卡已经困得不行,但丽萨却依然很清醒。于是两个人躺在床上聊天,聊到快天亮的时候才双双睡去。

就这样,莫妮卡白天的时候一个人在家看书,或者到市区的一些地方游览,晚上则同丽萨一起出去玩。她们经常光顾一家叫作“菲力”的酒吧,那里的鸡尾酒很出名,只是酒保有些呆,因为第一次去的时候,他只给莫妮卡端了一杯酒,却对丽萨置之不理。“我是这儿的常客了,他们知道我不喝酒。”丽萨笑着解释。

莫妮卡长得很漂亮,身材高挑,皮肤白皙,金发碧眼,所以很受酒吧中男士的欢迎。经常有人请她喝酒或邀她共舞。莫妮卡玩得很开心,不过开心之余却有些奇怪,因为丽萨也是一位美人,单论容貌而言,甚至要高过自己,但却始终没有一个人去邀请她,仿佛当她不存在一样。

为了不让丽萨显得尴尬,后来的几天莫妮卡开始拒绝那些男人的邀请。“丽萨,你可能是太漂亮了,那些男人在你面前丧失掉了所有的自信。”莫妮卡不无恭维地说道。“呵呵,亲爱的,你不知道,我男友很凶的,他们都不敢惹他。”丽萨笑着说。“哦,原来是这样啊!”莫妮卡恍然大悟。

莫妮卡对于丽萨男友的情况一无所知,甚至连他的照片都没有见过,她也曾不止一次地向丽萨询问情况,但丽萨却有些遮遮掩掩,只说男友是一名外科医生,长得很帅,然后就什么都不说了,那表情仿佛是怕莫妮卡知道什么秘密。

不知为何,每当丽萨向莫妮卡形容男友的时候,莫妮卡的眼前都会浮现出一个面目英俊、双眼深邃有神的男子的形象。莫妮卡觉得自己有些莫名其妙,但某一天陡然想起自己脑海中出现的男子形象正是几天前新闻中的那个变态杀人狂。

莫妮卡突然被自己心里的这个荒谬想法逗得大笑起来。

时间匆匆而逝,一转眼,已经是莫妮卡来这的第四天了。丽萨说她男友马特会在明天回来,然后准备在周末为莫妮卡举办一个宴会。

莫妮卡听后很开心。两个人开始兴致勃勃地聊着应该穿什么样的衣服参加宴会。和前几天一样,一直聊到凌晨,然后才各自睡去。

莫妮卡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过去的,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丽萨自然是已经去上班了,饥肠辘辘的莫妮卡翻遍厨房只找到两块发霉的面包。

由于这些天两个人一直都在外面吃,所以莫妮卡从来不曾关心过丽萨家的厨房。莫妮卡在无奈的同时也有些疑惑,难道丽萨和她男朋友从不在家里吃饭吗?

没办法,莫妮卡只能出去买了一些食物回来。但当她拎着东西准备开门的时候,却发现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正盯着她看。“你是新搬进来的吗?”老妇人问。“不是,我朋友住在这里。”莫妮卡回答。“哦,你朋友让你来帮他看房子吧!这间屋子已经空很久了。如果你朋友想出租或者出卖的话请告诉我,我有个侄子想要在这附近找个房子。”“夫人,我想您一定是弄错了。我朋友一直在这里住的,只不过她挺忙的,晚上回来得很晚。”莫妮卡笑着解释,“而且她男友刚刚出差了,不过这周就会回来。”

老妇人听莫妮卡如此说,便转身走开了,不过就在莫妮卡要关门的一瞬间,却听到她不满地抱怨:“不租就不租吗,还找这么多借口。”“真是个糊涂的老家伙。”莫妮卡在心里暗骂。

一个人吃完午饭之后,莫妮卡决定先洗个澡再出去。但当她在浴室洗澡的时候,却发现随着水流的冲刷和浸泡,洗手间地面的瓷砖缝隙间竟然不断漂起一些暗红色的东西,就好像血液凝固之后残留的血痂。

莫妮卡最初以为只是一些污垢,但是几分钟之后便否定了这种推测,因为那些东西开始在水中分解,整个地面开始呈现出殷红的色泽,就像涂了一层血浆一样。“这一定是血!”莫妮卡坚信。“但是,这需要多少血才能出现这样的效果啊?而且会是谁的血?”想想刚才那个老妇人说的话,莫妮卡突然觉得有些不寒而栗。她立刻到客厅打电话给丽萨,但丽萨的手机却一直无法接通。

莫妮卡慌了,一失神,手机跌落在地上。她俯下身去捡手机,突然发现沙发的下面有一个亮晶晶的东西,似乎是一枚戒指。莫妮卡把手伸到沙发下,然后把那东西掏了出来。

根据手感,那似乎是一根细木棍一样的东西,但等莫妮卡打开手掌看的时候,却猛地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尖叫。那竟然是一根带着戒指的女人的手指,不过似乎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因为手指上的皮肤已经开始腐烂,正发出一阵阵的腐臭气味。

莫妮卡把那根手指扔得远远的,浑身颤抖着坐在地毯上。她终于知道为什么她来的那天屋子里充满呛人的香水味道,看来是有人想要掩盖这种臭味。“可是,这究竟是谁的手指?”当莫妮卡冷静下来之后,她脑海中立刻浮现出这个问题,“难道是丽萨的?”“不可能,不可能,”莫妮卡摇着头否认,壮着胆子捡起那根手指。然后把戒指从手指上取下来,看到戒指内侧铭刻的字句时,她这才松了一口气。

上面刻着:永远的爱,苏珊。“为什么丽萨的家里会出现一根手指?”莫妮卡百思不得其解。她走向另一间屋子,那是丽萨和她男友的卧室。

因为尊重别人的隐私,莫妮卡这几天从未进出过这间屋子。丽萨每天也都是和她在另一间屋子睡觉。

莫妮卡推了一下门,却没有推开,原来门是锁着的。莫妮卡疑心骤起,向后退了几步,然后用尽力气向门撞去。

随着“哐”的一声巨响,门应声而开。门开的时候,莫妮卡也随之跌了进去。

屋子里光线很暗,窗户上遮挡着厚厚的窗帘。莫妮卡爬起来,走到窗边拉开窗帘,屋子里一下明亮了许多。

这是一间很普通的卧室,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莫妮卡四处查看着,在床头柜中发现了一个粉红色的钱包。很明显这是一个女士钱包,里面有几张纸币,几张信用卡,还有一张相片。

莫妮卡看到这张相片的时候,如同被兜头浇了一桶冰水,寒彻骨髓。

照片是两个人的合影,一个是丽萨,另一个则是个面貌英俊的男子。那男子应该是丽萨口中的马特。原本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但令莫妮卡恐惧的是,那名男子简直和新闻中播报的变态杀人狂一模一样。

莫妮卡一下子跌坐在地上,手突然按在一个鼓鼓囊囊的包裹上。她把包裹打开,里面全都是各种式样的女士钱包。她一个个查看着,终于在一个黑色的钱包里翻出一张叫作苏珊的身份证。

莫妮卡突然明白了所有事情。丽萨的男友肯定就是那名变态杀人狂。“难道丽萨不知道吗?”莫妮卡困惑不解,她的眼睛突然注意到那堆钱包中有一张泛黄的纸片,那似乎是一张从报纸上剪下来的报道,上面的日期是一年前。内容是一个女孩被男友杀死的新闻报道,女孩的照片附在旁边,正是丽萨。

莫妮卡呆住了,她终于知道为什么丽萨的脸色总是那么苍白,为什么在酒吧时别人不会邀请她跳舞,为什么她从来不吃东西,为什么她总是在黑夜出现……

莫妮卡猛地站起来,跑回房间收拾好所有东西。但是已经晚了,门开了,一个面目英俊的男人正站在门口看着她,狰狞地笑着。丽萨也从虚空中缓缓地浮现,温柔地对那个男人说:“亲爱的,这是我给你找的新玩具……”

食人鱼

【美】弗拉瑞·欧康诺

洛伦特是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生物学教授,三天前他接到一个电话说某镇发现了一种神秘物种,他便立刻开车前往那个小镇。

小镇距离洛杉矶城不是很远,车程不超过2个小时。洛伦特一到,负责接待他的工作人员就带他去看那个所谓的神秘生物。

当洛伦特看到那个被装在一个圆形的鱼缸中的神秘生物时,才发现那不过是一条怪鱼。洛伦特的专业领域恰好是鱼类,并且在生物学界颇负盛名,所以当他看到这条鱼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发现了鱼的一个新种类。

这条鱼长约20厘米,头部成梭形,浑身覆满银灰色的鳞片,有尾有鳍,眼睛呈灰色。最为奇怪的是,鱼腹下靠近鱼鳃和后尾的部位有四处相互对称的小孔。

按照形状来看,这条怪鱼应该属于辐鳍鱼纲,鲤形目,但可能是外界环境的原因,导致其走上一条新的进化道路。“能带我去看看发现这条怪鱼的地方吗?”洛伦特要求道。“好的。”那名工作人员自然不会拒绝。

洛伦特原本以为对方会把自己带到某个小湖或小河,但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却发现是一个建筑工地。“怪鱼就是在这里发现的。这块地正要被开发成超级市场,但昨天施工的时候突然从地下挖出很多棺材和尸骨,这条鱼就是在其中的一个棺材中被发现的。”“哦,那些尸骨和棺材为什么会在这地下?难道是什么古墓吗?”“已经咨询过一些考古专家了,不是什么古墓。多年前这里曾经是一个很大的印第安部落。后来不知什么原因,那个部落的人都死光了。这里很可能是那个大部落的墓地。”工作人员解释说。

两个人随后又来到暂时放置那些尸骨和棺材的地方。

那些尸骨大约有几百具,保存还算完整,很少有缺胳膊少腿的情况。不过让人不可思议的是,那些尸骨都显得特别白,而不是大多数尸骨所呈现的灰色。

洛伦特走到一具尸骨面前看了看,发现这些骨头上布满了坑坑洼洼的痕迹,就好像被锋利的牙齿仔仔细细地啃过一样。“教授,当时这条鱼就是在这里发现的。”

洛伦特走过去,发现那是一个正方形的金属盒子,颜色呈青褐色,表面布满奇怪的符号和花纹。盒子原本应该是一个封闭的整体,但现在却在一面有一个开口,很显然是被现代化的切割工具切开的。“当时大家以为这是实体的金属块,切割开之后才发现中间是空的,当时鱼就在里面,另外还有很多的鱼骨。”“请把这个盒子上面的符号拓印下来给我一份。”洛伦特说。“好的。”

为什么会有人将鱼封闭在这个金属盒子里面呢?

洛伦特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只能放弃寻找这个答案,向那位工作人员表示感谢之后,便带着那条怪鱼回到洛杉矶。

洛伦特回到洛杉矶城时已经晚上七点多,原本想要去实验室,但考虑到天色已晚,就把那条怪鱼直接带回了家,准备第二天上班的时候直接带到实验室。

这条怪鱼对洛伦特很重要,如果在此之前真的没有人发现过,那么自己将拥有这条鱼的命名权,这就意味着自己的名字将会随着这种鱼一同载入史册。

想到这里,洛伦特就非常兴奋,甚至躺在床上之后还捧着一本《物种学》在看。

洛伦特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半睡半醒之间突然觉得有水滴落在脸上。还未等他睁开眼睛,脖子上便传来一阵剧痛……

马丁被电话吵醒的时候刚刚早上9点,按照他的计划原本应该睡到中午,然后起床到下面快餐店吃一个汉堡,下午和晚上的时间则用来钓鱼和游泳。但是这个电话却将他的所有计划都打乱了。

当马丁赶到案发现场的时候,依然满腹的怨气。但听完初步的案情描述之后,他却没心思向上级抱怨工作占用了自己的休息时间。

这个案子很诡异,马丁当了十几年的警察,各种各样的案发现场都见识过,但却从来没有一个能让他如此震惊。

死者是一个叫作洛伦特的生物学教授,供职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一个人住,昨天晚上,邻居看到他回到家中,但是今天早上却被发现死在家里,浑身的肌肉组织、五脏六腑、毛发全都消失,只剩下一具光溜溜的骨架。

通常而言,一具尸体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腐烂、分解之后才会出现这种情况。但这名死者却在一夜之内失去了除掉骨架之外的所有。

杀死一个人很容易,但在一夜之内将一个成年男子彻底变成一具骨架,这简直太罕见了。

看着这具躺在床上的尸骨,马丁想,这倒是方便了尸检官。

屋内非常整洁,不像大多数凶杀现场那样遍布血迹。事实上,除了床上的被子沾染了大量的血迹之外,别的地方几乎没有一点血迹。

马丁在屋子里转了几圈,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除了那个鱼缸和里面的那条怪鱼,以及公文包中一张带有奇怪文字和图案的纸。“莱斯,这是什么鱼?”

一个瘦弱的白人警察走了过来。“这我可没见过,这么丑的鱼我怎么会养?”莱斯看着那条鱼在鱼缸中悠闲地游动,“不过看这条鱼应该是挺珍贵的。”“把这个搬走,找一个专家问问。然后弄清楚那张纸上面的符号是什么内容。”马丁伸出手指贴近鱼缸的玻璃,他突然看到那怪鱼张了一下嘴,锋利的牙齿一闪而逝。

马丁吓了一跳,慌忙把手指缩回来,就好像缩得慢了就会被咬掉一样。

从现场回来之后,马丁依然一头雾水。虽然已经派出多名警探,但却依然毫无头绪。马丁并不是没有经历过线索皆无的疑案,但这样连嫌疑人都无法确定的案子确实很罕见。

回到家里的时候,儿子霍华德正抱着一个鱼缸。“爸爸,这条鱼和莱斯叔叔家里的那条一模一样。”霍华德盯着鱼缸里面的金鱼说道。

马丁一看到那些在水中游来游去的金鱼,就想到洛伦特家的那条怪鱼。“怎么突然买了一条鱼?”他问妻子。“霍华德缠着我,挺好看的,不是吗?”妻子一边为他倒水一边说。“嗯,是挺漂亮的。”马丁若有所思地说着。他突然想到那个死掉的生物学家,“他为什么要养一条那么奇怪的鱼呢?”

第二天早上,马丁依然是被电话吵醒的。但听到电话内容之后,他却出了一身冷汗。

莱斯死了。不仅是他,还有他的妻子。两个人都死在家里,和那个生物学教授一样,变成了骨架。“凶手为什么会杀掉莱斯呢?难道他掌握了什么关键的证据?”马丁在前往莱斯家的路上脑海中一直都在不断地推测着。

现场依然是毫无收获,并非是凶手掩盖了所有线索,而是根本就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室内的所有痕迹都是莱斯和他妻子的。没有搏斗,没有挣扎,他们就那么安静地躺在床上,被干干净净地割去了身上所有的东西。“这条怪鱼怎么在这里?”一个警员突然问道。

马丁走过去,发现正是昨天在洛伦特家里看到的那条怪鱼。他昨天曾经让莱斯将鱼带走,但却没想到莱斯把它带回了家中。“莱斯喜欢养鱼,对鱼类也有一定的了解。”思维转到这里,马丁猛地呆住,然后迅速转回到莱斯家的客厅。他记得客厅里放着一个巨大的长方形鱼缸,里面养着很多热带鱼。但此时,那鱼缸中竟然一条鱼都没有。刚刚进来的时候,他就感到有些不对,却没想到是在这里出现了问题。

鱼,全都消失了,只剩下一缸微微泛红的水。

这意味着什么?

马丁心念急转,“难道这是一个暗示吗?但为什么那条怪鱼还在?”

马丁决定将这条怪鱼的事情弄清楚,显然生物学教授洛伦特养这条鱼并非是为了观赏。派到洛杉矶分校去了解情况的探员反馈说,洛伦特当天去了一个据说发现神秘生物的镇子,去了之后便没有再回来,直到接到警方的死亡通知他们才知道他已经死了。

现在看来,所谓的神秘生物很可能是那条怪鱼。

马丁将那条怪鱼带回警局,然后拍了几幅照片传给一名国际上著名的生物学家。对方兴奋地回复说,这种鱼在生物学界并没有记录,应该是新的物种。

不过这些发现对案情却没有任何的帮助。随后,马丁向那个小镇的警局询问了关于洛伦特的一些事情,但并没有得到什么有价值的信息。

就在所有的线索都走进死局的时候,转机出现了。

电话是一个符号学家打过来的。那张纸上的内容令人震惊。“当恶魔游出的时候,白骨遍地。”

马丁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愣了一下,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想到那条鱼。

据他所知,这些字是刻在那个装怪鱼的金属盒子上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所谓的“恶魔”很可能就是指那条怪鱼;而“白骨”则是指洛伦特和莱斯夫妇的死亡场景。

马丁只是在心里推测,反正说出来也不会有人相信,更重要的是,不可能将怪鱼吃人的调查结果写进结案报告。

马丁抱着鱼缸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关紧门,然后给那位符号学家和历史学家打了电话,放下电话之后,他开始觉得浑身发冷。

原来那个小镇所在的地方曾经是印第安人中一个大部落的聚居地。不过后来随着移民潮的来临,大量的欧洲人进入,带来先进文化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纷争。

在外来移民和土著之间的冲突中,还在使用传统武器的印第安土著显然不具有优势,虽然不断地遭到驱赶,但他们却依然在不屈不挠地抗争。终于有一天,外来移民们组建的军队包围了他们的部落。经过激烈的战斗之后,这个印第安部落失败了,所有印第安人都被抓了起来,等待着被奴役或者被杀死。

不过,就在移民军以为自己获得胜利的时候,怪事发生了。一夜之间,所有人都死了,无论是土著还是移民士兵,都变成了骨架。

后来,知道这件事情的人都说是因为他们触怒了神灵,惹来了魔鬼的报复。但却没有人知道事情的真相。

不过,从马丁现在掌握的信息来推测,这些人的死亡肯定也和这条食人鱼有关。据那位通晓印第安历史的符号学家称,他曾在一些很古老的壁画中看到过“鱼刑”,行刑者被称为“络丝盖”,在印第安语中是指“魔鬼的舌头”。

马丁推测这个“鱼刑”中的鱼很可能就是这种怪鱼。想想那些死者只剩白骨的下场,还真是恰当的比喻。

从这些来看,怪鱼食人已经可以确定。不过,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疑团无法破解。抛开这条怪鱼能够活百年而不死的问题不谈,单单是它的食人方法就令人难以想象。

试想一下,一条困在鱼缸中的鱼,除非它长了翅膀能从鱼缸中飞出来,不然它只能在鱼缸里老老实实地呆着。

想到这儿,马丁突然狠狠地拍了下自己的额头,“只要把这鱼送到实验室去研究,不就都清楚了吗,何必自己在这里乱猜。”

正在这时,他突然听到一个轻微的声音,还未等他转过身,便感觉到有东西跳到自己的后背上,然后便是一阵刺痛。他伸手去抓,但抓不到。情急之下,他用尽全身的力气用后背向墙壁撞去。“扑哧”一声轻响,后背上的东西掉了下来。马丁转过身,便看到那只怪鱼正肚破肠流地躺在地上,鱼腹下伸出的四条细长的腿正在不停地颤抖,长满锋利牙齿的嘴巴不断开合。

原来那鱼是从鱼缸中爬出来的。马丁觉得浑身开始僵硬,四肢也麻木起来,虽然意识依然清醒,却无法移动分毫。

看来,这怪鱼的牙齿中能分泌导致神经麻痹的毒素,一旦被它咬了,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啃掉浑身的血肉。如果马丁刚刚没有及时将怪鱼撞死,那么他也将丧生在鱼口之下。

可怕的项链

【意】德尔罗·巴菲特

罗瑞尔从小就有个怪癖的嗜好,喜欢收集牙齿。每次发现牙齿总是会欣喜地捡来悄悄藏到只有她自己一个人才知道的地方。

她经营着一家怪异的小店,阴暗的小店里摆放着各式各样的古怪玩意儿。其中最吸引人的就是店里有好多用牙齿做的工艺品。那都是罗瑞尔亲自动手做的,当然是用动物尖锐的牙齿。“能帮我用我的牙齿做一个项链坠子吗?”一个鬼魅般的声音幽幽地飘进了小店。

罗瑞尔打了一个激灵,原来只是一个梦。

不过,说来也怪。罗瑞尔小时候的癖好到现在也没有改掉,她总是将捡来的牙齿收藏起来。

前几天,她去城市边上的林子里找一些动物的牙齿,希望能做出更美丽的坠子。可就在她要回去的时候,她发现了一颗人的牙齿。

这颗牙齿很漂亮,好像它从来都没有咀嚼过。雪白的牙齿上没有一点污渍,亮亮的像上了釉的白色陶瓷。罗瑞尔把牙齿捡了起来,捏在手里,感觉是那么光滑细柔。罗瑞尔将牙齿塞在衣兜里,而不是和那些畜生的牙齿放在一起。

被刚才的梦惊醒后,罗瑞尔早已睡意全无。她搬开床板,揭开正中的一块地板,里面是一个锈迹斑斑的铁皮盒子。罗瑞尔把盒子拿了出来。没错,这就是她收藏牙齿的地方。没有人会知道这个地方,因为没有人会来撬她家里床底下的地板。

罗瑞尔把那颗钟爱的牙齿挑出来,仔细端详着。忽然她想起了那个梦,她想或许可以把这颗牙齿做成世界上最漂亮的坠子。想到这,罗瑞尔兴奋得立刻开始动手干起来。

精细地钻孔,罗瑞尔每钻一下,都要一看再看有没有损害到牙齿的表面质地。当摆弄好这些,罗瑞尔选出自己最喜欢的链子,将牙齿穿了上去。

午夜,清冷的月光如水般泻到罗瑞尔的镜子前。

昏黄的台灯挣扎着散发出微弱的光。罗瑞尔并不喜欢太亮的地方,所以,这台灯已是家里最明亮的照明物,罗瑞尔就是在这样的灯光下制作出那么诡秘、神奇的牙齿坠子。

她走到镜子前,将刚刚完成的作品佩戴在自己的脖子上。

她反复打量镜子中的自己和那颗美丽的牙齿。在月光的映射下,牙齿散发着迷人的颜色,白得发紫,像是在微笑,有点诡异,与当日在林中发现时有截然不同的感觉。罗瑞尔诧异地摘下坠子。

她更睡不着了。她着魔似的爱上了这颗牙齿。可是,它那么孤单,孤零零的一颗悬在颈中,罗瑞尔希望它完美,不惜一切代价。

她搜寻着铁罐中所有的牙齿,可现在,这些在她眼中一文不值。

罗瑞尔失眠了,她睁着眼看着窗外泛起恶心的鱼肚白。

今天的天气真的不怎么样!阴沉沉的没有一点生气。似乎要下雨,却又一直不下,就这样僵持着,好像罗瑞尔现在的心情,闷着憋着,不透气。

可生意还是要照常做,不能因为心情不好而耽搁了。罗瑞尔把她心爱的牙齿坠子摆放在聚光灯下,阴暗的角落在聚光灯的照射下却是个十分显眼的地方,她想让所有进店的顾客注意到她的杰作,虽然暂时还没有完成。

门口的风铃清脆地响了起来,罗瑞尔抬眼看去,却并没有人进来。明明听见风铃声,怎么会没有人进来呢?“这是真的牙齿吧!”一个女人的声音飘荡在屋里。

罗瑞尔惊悚地看向四周。她定了定神,就在店里最黑暗的角落,一束刺眼的光线照射下的牙齿旁边确实站着一个女人,光线正好投射到她的脸上。她并不漂亮,还阴沉着脸,没有一丝笑容,长长的头发遮住了她半边的脸颊。

现在已是入秋的时候了,虽然没有冬天的寒冷,可被秋风一吹也会瑟瑟发抖的,但女人却穿着一身白色连衣裙。她看上去很柔弱,瘦瘦的,皮肤白得可以看见血管的分布。“我也喜欢收集牙齿。”女人又开口说话了,而且抿嘴一笑,没有牵动脸上的皮肤,更没有露出她的牙齿。笑得十分诡异。罗瑞尔慌了神。“你是想买点什么吗?”她只能这样问,除此之外,罗瑞尔实在想不出应该说些什么。“可是,我只收集人的牙齿。”女人不理会罗瑞尔,继续幽幽地说。“哦,是吗?我也喜欢收集人的牙齿。现在在你面前的这一颗也是我不久前捡回来的,很漂亮吧!可是,我不卖!你可以看看其他的,虽然是动物的牙齿,做工也很精细的。”罗瑞尔以为女人是要买下她的宝贝,急切地开始推荐她的其他作品,忘却了开始的恐惧。

女人看向罗瑞尔:“那能帮我做条链子吗?就用我的牙齿。”她走到罗瑞尔跟前。

罗瑞尔这下看清了女人的脸,消瘦的脸庞,眼睛里深色的眼球小得可怜,只看见了大多数的眼白,浑浊的血丝布满了眼白,看得罗瑞尔直想作呕。更加不可思议的是,女人说话的时候,嘴里只有黑漆漆的一个个窟窿,像是溃烂的伤洞。

她竟然没有牙齿!

罗瑞尔不敢大声喘气,恐惧开始在她周身蔓延。“能帮我用我的牙齿做个坠子吗?”女人重复了一遍,用她恐怖的声音。罗瑞尔颤抖着,瞥了一眼眼前的奇怪女人。

突然她觉得,也许,可以让这个女人告诉自己在哪里能找到漂亮的牙齿!“行。可是,作为条件,你得告诉我,你的牙齿都是在哪里收集的!”罗瑞尔为自己提出的条件感到庆幸。“在城市边上的林子里。林子中有个土墩,你可以去挖,那里,有我收集的所有牙齿!全部送给你!”女人诡秘地一笑,留下一份用白纱布包裹着的东西,想必是她的牙齿。

她走了,没有一点声音,罗瑞尔疑惑地看着女人远去的背影,感觉她的身体似乎没有一点重量。

罗瑞尔迫不及待地打开白纱布,想看看这会是怎样的一颗牙齿!

罗瑞尔有点害怕,她想起了刚才的女人。那么古怪的样子,满口溃烂,能给自己怎样一颗牙齿。

罗瑞尔犹豫了,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罗瑞尔还是慢慢打开白纱布。一颗明净的牙齿被包裹在布里。罗瑞尔惊喜的捏起牙齿,看了又看,不论是光洁、质地,还是色泽都与她的宝贝那么的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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