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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16 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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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朗霍尔(Ron Hall) 丹佛摩尔(Denver Moore)

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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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的另一个你(修订版)

世界上的另一个你(修订版)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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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佛·摩尔和朗·霍尔的故事让我感动落泪。这两个人在各自的危机下形成友谊,鼓励我们对平时接触的任何人要更有同情心。真的是一本好书!——芭芭拉·布什,美国前第一夫人

这是一个令人感叹的故事,关于悲剧、胜利、坚持、奉献、信念以及人性的坚忍不拔。黛博拉·霍尔坚定地奉献于帮助他人。她的离世让认识并爱她的人感觉生活中出现一个大洞。她对游民的服务,感动了成千上万个人。这其间,她让两个社会地位天差地远的灵魂更接近。现在,他们的精神感动了全世界无数人。——瑞德·史提戈尔,得州桂冠诗人

这故事是关于上帝的爱如何交织起两个男人的生活,启发并改变人心。朗·霍尔和丹佛·摩尔邀请你和他们走一段有关成长、痛苦与喜悦的旅程。一个人拥有世俗的成功,另一个人赤贫,通过一个善良女人的愿景与坚持而相会。他们的故事给我们一个信息,要活出自己,对别人的生活产生正面的影响。——卡罗尔·赖德,《魅力女人百分百》作者

这是我所读过最激励人心、最感人的故事,包括信念、坚忍与友谊。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愈疗、宽恕的力量,以及无条件的爱如何改变生命。很多人挂在嘴上,但很少人做到。毫无疑问,本书里的人做到了。

朗、丹佛、黛比,真诚谦卑并毫无保留地分享他们的故事,纵使有缺陷,还是会改变每一个读者。这个惊人的真实故事让我们不忘爱的无限力量。——马克·克雷门,《当幸福来敲门》制片人

这本书不只是一个回忆录,它更捕捉到可以改变我们社会的独特精神。如果一个人可以放下自己的需求和歧见,愿意诚心诚意关怀另一个人,那么,奇迹便会出现。借由书中两位主角,我们看见他们各自都成长了,也看到这个世界的美好面。很感谢朗与丹佛分享他们的故事,也希望这个故事可以启发更多人,让他们愿意以简单的一己之力,改变这个世界。——李克·派瑞,得州州长

保罗使徒在写给歌林多的信上写道:“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

这本书说的正是关于黛博拉·霍尔的信仰、希望与爱,她相信上帝、希望世界更美好,她永恒不渝的爱永远地改变了两个男人的一生:一个是她的丈夫——朗,富有的国际艺术品交易商;另一个是丹佛·摩尔,这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认为露宿街头可以让他的生活更上一层楼。

朗·霍尔与丹佛·摩尔以自己的话语叙述故事,让你的心弦随着叙述人的不同而改变,一时温暖一时痛苦。这种独特的双作者风格,以诚恳坦率的方式,谱写出引人入胜而情感丰富的故事,让人体验生命的改变。——迈克·蒙克里夫,沃思堡市市长

富豪与流浪汉,这两个生命几乎很难有交集的人,却奇妙地相遇了,并且,这样的相遇也改写了他们各自生命本来的基调——生命的质地事实上无关乎社会阶层的高低,但大部分人却还是迷惑,以至于执迷;无论是在世间的成就感中重复某种生活模式,或者是在失去盼望中自我放弃,都是活在一个框架中。

我们的人生或许没有富豪与流浪汉这般极端,但仔细想想,谁不是活在一种框架中呢?而这样的框架又该怎么样打破呢?

什么样的人该读这个故事?伤心的人、绝望的人,还有怀疑这个世界上为什么要有伤心的人、为什么要有绝望的人,以及让别人伤心的人、让别人绝望的人。说到底,就是他,就是你,就是我……这不是一个故事,这是许多人生命旅程剖面的集合。——彭蕙仙,作家

1.丹佛

呦——贫穷如我

死了之后的归宿在天堂……

有钱人一辈子过得好命

死了之后的归宿在地狱……

要在那万古磐石找个家才好,你还不懂吗?——黑人灵歌

在认识黛比小姐之前,我从来没跟白种女人说过话。可能只回答过几个问题——算不上说话。对我而言,那风险已经够大了,因为我最后一次蠢到开口跟白种女人说话,不但差点被打死,还几乎瞎了眼。

那时我十五六岁,正走在我住的棉花庄园前面一条红土路上,那里是路易斯安那州的红河郡。庄园又大又平坦,像一堆农田排在一起,然后有条支流从中间蜿蜒流过。丝柏树像蜘蛛一样蜷伏在水里,水是淡淡的苹果绿色。那片土地有许多不同的农田,每一块面积都是一两百英亩,边缘都种有阔叶树,大多是胡桃树。

但路边的树不多,所以那天我从姨婆家(她是我祖母的姐妹)走回来的时候,感觉很开阔。没多久,我看见一位白人小姐站在她的车子旁,一辆蓝色的福特,大概是1950或1951年份的车型。她戴帽子穿裙子,可能刚从城里回来。她望向我,一副想知道怎么修破胎的样子。所以我停下来。“您需要帮助吗,女士?”“是的,谢谢你。”她说。老实讲,她看起来心怀感激:“我真的需要。”

我问她有没有千斤顶,她说有。我们就讲这么多。

我把破胎修好之后,三个白人青年骑着枣红的马从林子里出来。我想他们是去打猎,他们骑马快步出现时没看见我,因为他们在路中间,而我低下身子在车子的另一边修理轮胎。马蹄扬起的红土围绕着我。一开始我没动,心想等他们离开再说。可是接着我决定站起来,因为我不希望他们认为我在躲。这时,其中一个人问那白人小姐需不需要帮忙。“我看不需要!”一个红发、有着大颗牙齿的家伙看到我时这么说,“已经有黑鬼帮她了!”

另一个黑发、看起来有点狡猾的人,把一只手放在马鞍的鞍桥上,另一只手把帽子往后推。“小子,你干吗骚扰这位好小姐?”

他自己也不过是个小子,大概十八九岁。我什么也没说,只看着他。“你看什么看,小子?”他说,吐了一口口水到土里。

另外两个光是笑。白人小姐没说什么,只低头看她的鞋子。当场只听得见马打响鼻的声音,像龙卷风要来之前的黄色警戒。然后一个最靠近我的小子,拿出一条草绳绑在我脖子上,像绑小牛一样,用力扯紧,使得我无法呼吸。绞索刺入我的脖子,恐惧从我的腿爬到我肚子。

我看了他们三个人一眼,他们都不比我大多少。但他们的眼神冷漠又恶毒。“给你一个教训,要你以后别再骚扰白人小姐。”拿绳子的那个人说。这就是那几个年轻人最后对我说的话。

接下来发生的事我不想多讲,因为我不想要怜悯。那个年代在路易斯安那州就是这样,我想密西西比州也是。因为两年之后,有人跟我讲过一个叫艾密特·提尔的黑人被打到面目全非的事。

他对一个白种女人吹口哨,然后一些好人家的男孩——林子里好像充满这种人——也不喜欢这个黑人这么做。他们把他打到一只眼睛掉出来,然后在他脖子上绑了一台轧棉机,从桥上丢到塔拉哈奇河里。听说,直到今天,走过那座桥的时候还可以听见被淹死的年轻人从河里传出来的哭声。

像艾密特·提尔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只是大部分没有上报。有人说,在红河郡的海湾里,满满堆到青豆色河岸的,都是被白人丢去喂鳄鱼的黑人碎骨头,以惩罚他们垂涎白种女人,或只是没有正眼看人。这种事不是每天都有,但这个可能性,像鬼魂一样高挂在棉花田上方,威胁着大家。

虽然照理说,奴隶制度在我祖母还是小女孩的时代就应该结束了,可我在棉花田工作了快三十年,还是跟个奴隶一样。我有一间不属于我的小屋、两条赊来的工作裤、一头猪,还有一间屋外厕所。我在农场种植、翻土、捡棉花,然后将所有棉花交给拥有土地的主子,没有支票和薪水。我连支票是什么都不知道。

你可能很难想象,但我就这样从小不点开始,干了无数个季节,一直到那个叫肯尼迪的总统在达拉斯被枪杀。

那些年里,一号公路旁边有条穿越红河郡的载货火车轨道。我每天听着那汽笛声,想象它大声念出我可以去的地方……比如纽约或底特律,我听说有色人种在那边工作是有钱赚的;或是去加州,听说那里几乎人手一沓像煎饼一样的钞票。

有一天,我实在受不了继续穷下去的生活,走到一号公路旁,等火车稍微减速,然后跳了上去。一直到门再次打开我才下车,结果那里刚好是得州沃思堡市。一个不会读书写字,不会算术,除了在棉花田工作以外,什么也不会的黑人到了大城市,他没有太多白人所谓的“就业机会”。所以我最后露宿街头了。

我没打算粉饰:街头会让一个人龌龊。我龌龊,是个游民,犯过法,待过安哥拉监狱,在遇见黛比小姐前又无家可归了多年。关于她,我有句话:她是我认识的最瘦、最多管闲事、最咄咄逼人的女人,不论是黑人或白人。

她那么咄咄逼人,害得我没法不让她知道我的名字叫丹佛——她自己去查了出来。我长时间试着躲开她。但过了一阵子,黛比小姐让我开始讲些我不爱讲的事情,那些我从来没跟任何人讲过的事,甚至包括那三个拿绳子的年轻人。接下来就让我来告诉你,这里头到底包括了哪些事。

2.朗

人一辈子,总有些不体面的时刻会永远留在脑海里。

某件发生在1952年的事,烧灼在我的脑海里,像长角牛身上的烙印。当时,所有学童都要带尿液样本到学校,让公共卫生人员筛检重大疾病。作为沃思堡市河边小学二年级的学生,我像其他乖巧的男孩女孩一样,小心翼翼地用塑料杯带着我的尿液样本到学校。但我搞错了,我没交给护士,而是直接拿给波小姐,她是我碰到过的最恶毒最丑陋的老师。

我犯的错误,让她暴怒到让人以为我是直接把尿液样本倒进她桌上的咖啡杯里。为了惩罚我,她像教官一样押着我的双手,叫全体二年级同学到操场,然后拍手叫我们注意。“同学们,我有事情宣布,”她用粗哑的声音说,老烟枪似的嗓门像大卡车的烂煞车一样刺耳,“朗·霍尔今天不参加休息时间。因为他笨到把他的塑料杯带到教室里,而不是拿到护理室。接下来的三十分钟,他的鼻子要贴在一个圆圈里。”

然后波小姐拿了一根新的粉笔,在学校红砖墙上画了一个圆圈。圆圈画在我不踮脚站的时候鼻尖上方三英寸之处。我觉得受到了羞辱,悄悄走向前,踮起脚把鼻子贴到墙上。五分钟后,我的眼睛变成了斗鸡眼,只好闭上。因为我想到妈妈警告我不要学斗鸡眼,否则眼睛会永远变成那样。十五分钟后,我的脚趾和小腿严重抽筋,二十分钟后,我的眼泪洗掉波小姐画的圈圈的下半段。

怀着童年被羞辱的厌恶,我痛恨着波小姐。长大以后,我真希望能寄给她一封信,说我并不笨。但我有很多年没有再想起她,直到1978年6月,某个风和日丽的一天,我坐在我的奔驰敞篷车里,沿着沃思堡市的北大街开。我像个摇滚巨星,大门口的保安挥手叫我开进米肯机场的私人停机坪。这时候我在想,如果能让波小姐、几个前女友——拉娜和丽塔·盖尔巴——还有我1963年霍顿高中毕业班的全体同学排成游行队伍,让他们看看我如何超越了我的中低阶级出身,那应该很完美。回想起来,我很惊讶那天我是怎么开到机场的,因为在从家里到停机坪的那十英里路程中,我一直在欣赏后视镜里的自己。

我把车开到一个站在私人喷气机“猎鹰”前等候的飞行员身边。他身着黑色便裤、烫熨过的白衬衫、油亮的牛仔靴,挥手向我致意。得州机场里的高温让他眯起眼睛。“早安,霍尔先生,”他提高音量以盖过喷气机的嗡嗡声,“你需要帮忙拿画吗?”

我们小心且一次一件地把三幅乔治亚·欧姬芙的画从奔驰移到猎鹰上。这几幅画的总值接近一百万美元。两年前,我把同一批画以五十万美元卖给南得州一个极富有的女人;两幅是欧姬芙最具代表性的花朵,一幅是骷髅画。当她在她的爱马仕支票簿填好金额、撕下一张私人支票时,我开玩笑地问她是否确定支票可以兑现。“我希望没问题,亲爱的,”她笑着用她甜腻又拖长的得州音调说,“银行是我开的。”

现在,这位客户要转手这几幅欧姬芙画作。新的买主是个年约五十的优雅女性,她拥有麦迪逊大道上最高级的百货商店之一,可能连沐浴时都戴着珍珠,而她也正要离婚。那天下午她办了个午餐会招待我,并邀请了几个爱好艺术的社交名流朋友,庆祝她最新的斩获。

毫无疑问,她也奉行“最棒的复仇就是过得更好”这套哲学,她把离婚所得到的一笔赡养费(就跟国王绑架赎金一样多)拿来买欧姬芙的画作,买入价格几乎是之前的一倍。她的富有程度让她连付一百万都不必讨价还价。我当然没意见,因为这样下来,我做这笔交易的佣金是十万美元整。

我的客户派“猎鹰”从纽约飞过来接我。登机之后,我在奶油色的皮沙发上伸展四肢,浏览当天的报纸头条。飞行员驾机如箭一般朝跑道前进,先往南起飞,然后轻轻向北。攀升的时候,我往下看着沃思堡市,亿万富翁即将改变这个城市,改变的幅度将不只是表面的:地上的大洞,预告了闪亮的钢筋玻璃大楼即将在此兴建。艺廊、咖啡店、博物馆和高级饭店不久会进驻,连同银行及律师事务所,一起把沃思堡从死气沉沉的小镇变成充满活力的都会中心点。

这个野心勃勃的计划,有系统地迁移游民人口,事实上,这是个很明确的目标,为的就是让我们的城市更适合居住。从三万英尺往下看,我暗地里高兴流浪汉就要被赶到铁路的另一边,因为我厌恶每次去沃思堡俱乐部健身的路上,都会碰到行乞的人。

我的妻子黛比不知道我如此反感,我小心地不让她知道我抱持着如暴发户一样的精英主义。毕竟,九年前我还在卖康宝浓汤,赚取四百五十块的月薪,七年前我才买卖我的第一幅画,而且是悄悄使用(也可说是偷用)黛比的50张福特汽车股票,那还是她从得州基督教大学毕业时父母送她的礼物。

对我而言,这些都是遥远的历史了。我像枚火箭,从罐装浓汤蹿升到投资银行,再到艺术界的顶点。简单来说就是,上帝赐给我两种好眼力:一是对艺术,一是对买卖。但那时的我可不这么想。我的想法是,我把自己从中低阶层乡下男孩,一路引导到“福布斯”前四百名,过那种稀有的生活。

我刚开始涉足艺术交易时,还保留白天的投资银行工作。但在1975年,我卖掉一幅查尔斯·罗素的画,净赚一万美元。买主住在比弗利山,他穿一双白蟒皮镶金鞋头的牛仔靴,镶满钻石的皮带扣大概是盘子那么大……之后我便辞掉银行的工作,在没有退路之下,冒险进入艺术界。

我的冒险得到了报酬。1977年,我卖出我的第一幅“雷诺阿”,然后在欧洲待了一个月,在传统世界的艺术精英圈子里打响了我的名号,证明了我对艺术的眼光。没多久,朗与黛比·霍尔银行户头后面的零就不断增加。我们的收入比不上我们的客户,他们的财产净值在五千万元到两亿之间。但我们受邀到他们的社交圈里做客:在加勒比海乘游艇出游,去犹加敦猎飞鸟,在小岛度假胜地或别墅里寒暄交流。

我照单全收,一整个衣柜的阿玛尼西装变成我的“制服”。黛比没有那么迷恋财富。1981年,我从亚利桑那州斯科特斯德的劳斯莱斯展示厅打电话给她,车商对我手上一幅重要的画有兴趣。“你一定不敢相信我刚用画换了什么!”她在我们位于沃思堡的家一接起电话,我立刻这么说。我就坐在那个“什么”里——一辆价值16万美元、火红色的“险路”敞篷车,白色皮革内装,红色滚边以搭配车身。我口齿不清,又快又急地对着我的卫星电话大声喊。

黛比听完,然后作出宣判:“你敢把那东西带回家就给我试试看!连展示厅都不可以开出去。要是被人看到我坐在那种车里,我会很难堪,更何况是停在我们车道上。”

她刚才真的把劳斯莱斯顶极车系称为“那东西”吗?“我觉得应该会很好玩。”我试图说服她。“朗,亲爱的?”“什么事?”听见她甜蜜的语气让我燃起一丝希望。“那辆劳斯莱斯有后视镜吗?”“有。”“你往里头看,”她说,“有看见一个摇滚巨星吗?”“呃,没有……”“你记住,你是以卖画为生的人。现在你给我下车,把你那霍尔特姆市的屁股坐上飞机回家。”

我只得照办。

黛比不屑劳斯莱斯的那年,我在沃思堡大街新兴的文化特区日舞广场开了一间艺廊,并雇用一位叫派蒂的女士来管理。我们展示了印象派和现代大师的画作——莫奈、毕加索及同期的画家,那些画至少都价值好几十万美金,所以在标价及仓管方面也很小心谨慎,因为还有许多流浪汉还不愿搬去新的住所,也就是东南部公路的底下。他们油腻又臭烘烘,每天都有几个人进来纳凉、取暖或探勘一番。黑人占大多数,而且我坚信他们全都是酒鬼和毒虫,虽然我从来没有花时间听他们的故事——我也不在乎。

有一天,一个吸了毒的黑人,穿着肮脏磨破的军队工作服,脚步不稳地走进来。“那幅画卖多少钱?”他含糊地问,并用手指猛戳一幅二十五万美元的“玛丽·卡萨特”。

我担心他抢劫,试着迎合他而不讲事实。“你口袋里有多少钱?”“五十块。”他说。“你五十块给我,就可以带着那幅画走出去。”“才不呢,先生!我才不花五十块买你那幅画!”“嗯,这里不是博物馆,我也没收门票,所以如果你不买,我要怎么付租金?”然后我便请他离开。

几天后,他带着一个看起来同样龌龊的伙伴,到我这来砸窗抢劫,拿了一袋现金和一些精工珠宝后便往人行道冲。派蒂按下我们几天前才安装的紧急呼叫钮,我从楼上套房往下跑,上演一出电影里的经典追逐战。抢匪闪进巷子,跳过垃圾桶,我在后面紧追,一边大喊:“拦住他们!我被抢了!”

一开始我全力冲刺,但过了一会儿便慢下来,忽然想到要是我逮到那些流浪汉能怎么办。(我提高音量以弥补渐慢的速度)警察在几条街口外逮到他们时,两个抢匪手上空空如也,十条街口的一路上都是他们掉的二十元钞票和珠宝。

这件事完全加深了我认为流浪汉等于流氓的印象,他们如同一群蚂蚁,等着破坏高尚人士的野餐。那时我完全不知道,上帝如何以他精巧的幽默感,安排了其中一个人来改变我的命运。

3.

从来没有人告诉过我为什么我的名字叫丹佛。有很长一段时间,大家只叫我小家伙。好像在我还是个小不点的时候,波波——我的爷爷,会把我放在他工作裤前面的口袋里到处走。所以人家才叫我小家伙,我猜。

我妈对我来说很陌生,她只是个年轻女孩,年轻到没办法照顾我。所以她做了该做的事——把我交给波波和大妈妈。在红河郡的庄园和农场就是这么办事的。在有色家庭里,什么组合都有。也许一个成年女性住一间长屋子,采棉花养她的弟弟妹妹,就是个家庭。或者叔叔阿姨抚养姐妹的小孩,那也是个家庭。很多小孩就只有妈妈,没有爸爸。

部分原因是穷。我知道现在这个年代讲这些不中听,但这是事实。往往,男人们在庄园上当佃农,环顾四周,不知道为何自己每年都这么努力在田里工作,却让拥有土地的那个人拿走所有的利润。

因为现在已经没有佃农制,让我告诉你那是怎么运作的:那个人拥有土地。然后他给你棉花种子、肥料、骡、几件衣服,以及所有你在一年内需要的东西。只不过他不是真的给你:他让你在商店里赊账,但那是他的商店,位于他拥有的庄园上。

你犁啊、种啊、照料着,直到采棉花的时候到来。然后到了年终,棉花收完,你就去跟那个人结账。照理说,棉花是一人一半对分,或者六四分。但等到收成的时候,你赊欠那个人太多,你的庄稼就被吃掉了。就算你不觉得会欠那么多,或是那年的收成特别好,但终究是那个人称了棉花以后写下数字,只有他看得懂账簿里的数字。

所以你工作了一整年,那个人什么都没做,但你还是欠他。你没别的办法,只好在他的土地上再做一年以偿还那笔账。结果就是:那个人不只拥有土地,他还拥有你。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应该是应该,数字是数字,全都给白人,什么都不留给黑人。”

当我还是个小家伙,人们说有一个人叫罗斯福,他住在一栋白色房子里,试着改善有色人种的生活条件。但是还有很多白人,尤其是警长他们,希望一切维持原状。这经常让有色人非常气馁,然后他们决定站起来就走,抛弃自己的女人和小孩。有的人是坏蛋,但有些只是很羞愧自己没办法做得更好。那也不算是理由,但这是真相。

我认识的人中,没有谁既有妈妈又有爸爸。所以,我和我哥哥瑟曼、大妈妈及波波一起住,我们没有想太多。我们也有个姐姐赫莎丽,但她已经长大了,住在别的地方。

大妈妈是我爸爸的妈妈,只是我不叫他爸爸,我叫他毕毕,他只是偶尔回家。我们跟大妈妈还有波波住在一座有三个房间的小屋,地板上的裂缝大到可以直接看到土地。屋里没窗户,只有木百叶窗,夏天热的时候我们不介意地上的缝;但冬天时,寒气就会从裂缝探出丑陋的头来咬我们,我们就试着用木板或锡罐的盖子挡住。

大妈妈和波波是有趣的一对。大妈妈是个“庞大”的女人——我的意思不只是她骨架大,她横的、直的,全身都大……从前她用面粉袋给自己做洋装。那个年代的面粉袋其实很漂亮,上面印着花或者鸟,要七八个大袋才能做一件大妈妈的洋装。

另外一方面,波波有点瘦小,站在大妈妈的旁边,看起来更加弱小。她可以把他揍扁,我猜想。但她是个安静的女人,而且很慈祥,我从来没见过她打人,甚至连高声说话也没有过。但不管大妈妈如何温柔,她也还是一家之主。波波除了自己的嘴巴之外,什么都管不了。但波波可以照顾好大妈妈,她不必去田里工作。她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孙子身上。

但大妈妈不只是我祖母,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爱她,也愿意照顾她。在我小时候的记忆里,她身体不太好,总是在痛。那时候我常帮她去拿药,我不知道她吃的是什么药,她总是管那些药叫红色恶魔。“小家伙,去帮大妈妈拿两颗‘红色恶魔’,”她会说,“我要舒服一下。”

我帮大妈妈做很多特别的事,比如把脏水罐拿出去倒,或到畜栏里抓一只鸡扭断它的脖子,好让大妈妈炸了当晚餐。每年,波波都会为感恩节养一只火鸡,喂它吃特别好的料,让它长得又高又壮。当她认为我够大的那一年,大妈妈说:“小家伙,你去外面把火鸡的头扭断。我来把它煮了。”

我跟你说,这活可真是不好干。我出去找那只公火鸡,它看到我马上一溜烟就跑掉了,像是魔鬼在追它。它跑过来又跑过去,踢起地上的土,叫得像是我正在杀它一样。我追那只“鸟”追到腿快断掉,一直到那天,我才知道火鸡会飞,它像一架飞机一样,飞到一棵高高的丝柏树上。

那只“鸟”也不是傻瓜。它一直待到感恩节过了三四天之后才回来,害得我们那年只好吃鸡肉。

火鸡逃跑后,我很笃定这回一定要挨平生第一次揍了。但大妈妈只是笑个不停,笑到我以为她快爆炸。我想是因为她知道我尽力了,她就是这么信任我。事实上,她对我的信任超过对我爸爸和我叔叔、伯伯——她自己的儿子——的信任。比如她绑在腰上那条放钱的腰带,她只允许我到她洋装下把钱拿出来。“小家伙,你到下面帮我拿两个十分和一个二十五分出来。”她会说,并让我把钱拿出来,交给收钱的人。

大妈妈总是会留东西给我,像是一些薄荷糖或是玻璃瓶盖,我就可以拿来做卡车。要做卡车的时候,我就拿一块木头,把四个瓶盖钉上去,前面两个,后面两个,然后就有一辆卡车可以在地上推过来推过去。但这种时候少之又少,我从来不是爱玩的小孩,也从来没有在圣诞节要过礼物。我的个性就是这样。

我想,这也是为什么在生命中第一次悲剧出现的时候,我会有那样的反应。

在我五六岁的时候,一天晚上,大妈妈的腿又疼了,叫我给她拿两颗“红色恶魔”之后就上床睡觉了。没过多久,我和瑟曼也睡了,但我们的表哥丘克说他还要在火炉边坐一会儿——他那时候跟我们住。

我和瑟曼的房间是屋子最里面的一间。我没有床,只有个床垫放在木板上,几个水泥砖垫着。但我还蛮喜欢的,因为我头上就是窗户。夏天的时候我可以开窗,闻到泥土温暖的味道,看着星星对着我眨眼。

那时候的星星似乎比现在多,没有什么电灯遮蔽天空。除了月亮在黑暗里切开一小角,夜晚黑得像糖蜜一样,星星就像碎玻璃在太阳里发出的光。我有一只小猫,在它还是一团小毛球的时候我捡到的。我现在不记得以前叫它什么,但它每天晚上都睡在我胸口。它的毛让我的脸发痒,它的呼噜声对我而言就像催眠曲一样,那个节奏让我安稳入睡。那天晚上,我好像已经睡了一阵子,猫忽然从我的胸口一跃而起,跳起来的时候还抓伤了我。我大叫一声醒来,这时小猫已经跳到了窗户上,大声叫个不停。我起来看它到底是怎么回事,在月光下,我看见屋子里有烟。

一开始我以为是幻觉,就使劲揉了揉眼睛,再睁开眼睛的时候烟还在,还一直转啊转的。我先把猫从窗户赶出去,然后跑到大妈妈的房间。虽然没看见火,但我知道房子着火了,因为烟越来越浓。火焰不知道在哪里,但我的喉咙和眼睛都像烧起来一样。我一阵猛咳,跑到前门,发现波波因为出门工作,把门锁了起来。我知道我还能够得到后门的木头闩子。

我跑回房间,试着把哥哥叫醒。“瑟曼!瑟曼!房子着火了!瑟曼,快起来!”

我使劲摇着他,但他睡得太死,怎么都摇不醒。最后我把他的毯子掀起来,尽全力用拳头打他的头,他这才跳了起来,气得跟淋湿的猫一样把我扑倒。我们滚倒在地上打了起来,我一直对他大叫说房子着火了。过了一分钟他才听明白,然后我们俩赶忙从窗户跳到外面的草丛里。虽然瑟曼年纪比我大,但他跌倒在地上以后就开始哭。

我脑子里飞快地想着我能做什么,大妈妈还在屋子里,丘克也是。我决定回去,试着把他们弄出来。我跳起来抓住窗户边缘,赤着脚一扭一摆地蹬着木板往上爬。进屋后,我往前面的房间跑,尽量让身体比烟还低。这时候我看到,丘克还坐在火炉边,一手拿着火钳,盯着火的眼神很呆滞。“丘克!屋子着火了!帮我扶住大妈妈,我们要赶快出去!”但丘克只是继续捅着火炉,完全恍惚。

我抬头看见火星从烟囱底下冒出来,像旋转木马一样混入打着转的烟里。这时我才知道是烟囱着火了,可能连屋顶也着起来了。我一直咳个不停,但还是得想办法救我祖母。我压低身体摸索着到她房里,她像瑟曼一样睡得很熟,我一直摇她,但她就是不醒。“大妈妈!大妈妈!”我对着她的耳朵大叫,但她比较像死了而不像睡着。这时我能听见烟囱里火焰的声音,像火车一样轰隆响着。我一直拉大妈妈,试着把她拉下床,但她太重了。“大妈妈!拜托你!大妈妈!醒醒!房子着火了!”

我以为烟把她呛死了,我站在那儿,心碎成两半,眼泪从脸上滚了下来。一部分是因为悲伤,一部分是因为烟。这时里面很热,我知道我一定要出去,否则也会死在这里。

我跑到前面的房间,对着丘克大喊大叫又咳嗽:“你一定要出去,丘克!烟把大妈妈呛死了!赶快出去!”

丘克只是转过头看着我,眼神跟死人没两样。“不,我要和大妈妈留在这里。”我奇怪,他甚至没咳一声。然后他又继续捅着火炉。

这时一个爆裂声,吓了我一跳,马上往上看去:屋顶就要塌了。烟很浓,已经连丘克都看不清楚了。我趴下来摸索前进,直到摸到圆形火炉的炉脚,确定我已经靠近后门。我再往前爬一点,看见一小道月光从门缝底下射进来。我站了起来,尽可能往上够,勉强用指尖勾到木头闩子。门一下子就打开了,我滚了出去,黑烟像一群恶魔一般紧贴在我后背翻腾着。

我跑出去找瑟曼,他在靠大妈妈房间那一边的屋子前大哭着。我也在哭。我们看见火舌沿着屋檐包围着木板,然后烧掉屋子一侧的墙。一阵热浪逼得我们退后,但我止不住大叫:“大妈妈!大妈妈!”

火像龙卷风一样一直盘旋到黎明来临,轰隆与爆裂声不断,散发着黑色的味道,闻起来像原本无法燃烧的东西却在疯狂燃烧。最可怕的是大妈妈在屋顶烧塌的时候醒来,我可以看见她在火焰和烟之间打滚,呼喊着主的名字。“上帝啊,帮帮我!救我!”她在浓烟里大喊、扭动和咳嗽着。紧接着又是一个巨大的爆炸声,大妈妈尖叫着,我看见一块大木头掉下来把她压在床上。她再也没有移动,但继续大喊:“上帝啊,救我!”

我只听见丘克叫了一声,之后就没再发出声音。我站在那儿尖叫嘶吼,眼睁睁地看着我的祖母被烧死。

4.

我刚才提过,我家不是富有人家。我出生在沃思堡的中低阶层地区,叫做霍尔特姆市。那个城市很丑陋,全得州都买不到介绍这个地区的风景明信片。一点也不奇怪:谁会想参观一个家家户户的院子里只有破烂拖车房屋、拆光零件的汽车,还有绑着长链条的看门杂种狗的地方?以前我们常开玩笑说,霍尔特姆市唯一的重工业,是三百磅重的雅芳直销小姐。

我的爸爸叫厄尔,是由单亲妈妈和两个没结婚的阿姨抚养长大的,她们俩爱吸盖瑞牌的烟,浸过烟草的口水老是沿着下巴往下流,然后在皱纹里干掉。我最讨厌亲她们。爸爸从前是个充满喜感又风趣的人,在可口可乐公司工作四十多年之后退休。然而不知道从我童年的哪一天起,他掉进了威士忌瓶子里,一直到我长大以后才出来。

我妈妈汤米是得州拜瑞市一个佃农的女儿。我们身上穿的每一件衣服都是她做的,她烤饼干,在我参加小联盟时帮我加油打气。小的时候,她和兄姐都骑马上学——同一匹马。她哥哥叫巴弟,她姐姐叫艾薇丝,跟猫王艾维斯的发音一样。

汤米、巴弟、艾薇丝,以及后来最小的薇达梅,全都在外公杰克·布鲁克斯的黑土农场上捡棉花。

这个嘛,大多数人都没兴趣买得州的黑土农场,因为一点也不浪漫。就地形来看,多是平地,因此没有那种沐浴在夕阳下的小山丘可以让你站在上头,望着庄园房屋,宣称灵魂深受爱尔兰式对土地热爱的感召。事实上,土地本身贫瘠透了,那糟透的土壤就像水泥的原始形态。一点点晨雾,都会让穿着工作靴的脚每走一步就像拔起一根泥柱。半英寸的降雨量,也会让最勤奋的农夫想把牵引机开回柏油路上,1因为不想在接下来的几天边咒骂边挖出他的“约翰迪尔”。

这也不意味着我外公家缺少任何乡村趣味,那地方位于沃思堡东南约七十五英里的科西卡纳外围。我哥哥约翰和我,都选择到这里过暑假,我们认为这比起花三个月时间,经常到无尾猴子酒吧把爸爸找回来要好多了。

所以每年六月,妈妈开车带我们回家时,我们都开心得像放假的军人,从她的庞蒂亚克跳下来,冲向外公外婆有着沥青屋顶的农庄。房子建于上世纪二十年代,像一个盒子的形状。我不记得是什么时候才有屋内自来水管的,只记得我还小的时候,后门旁边有个贮水槽,专门用来接屋顶流下来的雨水。要吃晚饭的时候,我们就从贮水槽舀一点水,用外婆在后门廊放的一个瓷盘里的熔岩肥皂洗手,触感像是用砂纸摩擦皮肤。你要是在黑土农场工作,也只有熔岩肥皂才能洗净手上的泥巴。2

外公像头骡子一样勤奋工作,是个真正的红脖子。这是因为他每星期有六天都穿咔叽裤、长袖咔叽工作衫和工作靴在工作。他全身雪白,只有手晒成古铜色,像皮革一样;当然了,他的脖子从左到右满布印度红的粗皱纹,像沃土上的犁痕。他是个正直诚实的人,愿意向任何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手。他也是我有生以来所知最勤奋工作的人。巴弟舅舅给我讲外公的故事,说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只身回到得州。战后,二十多岁的外公想尽办法照顾妻子和四个小孩,并负担一个小农场。有一天,他问一个叫伯恩斯的老农夫邻居,他怎样才能养活全家。“杰克,你照着我做吧,”伯恩斯说,“我工作的时候你就工作,我去城里你就跟着去城里。”

你大概可以猜到,伯恩斯先生从来不去城里,我外公也很少去。3黄尘时期和经济大萧条时期,外公瘦到必须在口袋里放石头才不会4被风吹走。那个时期连银行也没钱,就算你是洛克菲勒,也借不到五分钱。外公坚韧不拔地撑了下去,他白天一整天都在田里捡棉花,晚上用骡车拉到轧棉厂。他在棉花垛上睡觉,排着队等着轮到他轧棉,天亮时再拉回田里,重复这首“棉花华尔兹”直到这一季收成结束。

夏天大部分日子里,我和约翰都跟外公在田里捡棉花,有时候坐在牵引机的车盖上。没跟外公在一起的时候就常惹麻烦。外婆在农场旁靠路边有一个很大的桃子园,我最喜欢果园里水果成熟时空气中丝丝的甜味。熟透的桃子是最棒的手榴弹。有一天,约翰跟我比赛,看谁能从最远的地方用力击中路过的汽车。“我赌我可以先击中!”约翰从他的战斗位置大喊着,他站在一棵高高的满挂成熟水果的树上。

我在另一棵树的两根树枝中间,排好黏糊糊的“子弹”:“我赌你不行!”

我们试了几次,其中一个人——我们到现在还是不晓得是谁,终于击中一辆福特车的风挡玻璃。开车的是个女性,她把车停到路边,大步走进农舍跟外婆告状。听她的控述,仿佛我们用野战炮攻击过她一样。外公回到家以后,从桃树上砍下一根细枝,把我们俩狠狠打了一顿。我们另一次挨鞭子,是在未经允许下,把包括锡屋顶在内的整间鸡舍漆成可怕的淡蓝色。

可是,外公自己也喜欢胡闹。回想起来,他的一些恶作剧倒不算是恶作剧,而比较像是教男孩怎么变成男人。有一次,他把约翰和我丢进马槽,目的是要教我们游泳,事后才想起来他自己也不会游,根本没办法救我们。不过我们俩很快就学会了游泳。

有一年我们待在老家过圣诞节,约翰跟我打开两个闪亮包装,里头是一副拳击手套。外公把我们俩塞进他的小货车里,载着我们到巴瑞的加油站,当年那种地方也是老人下象棋、喝咖啡、聊天气和讨论牲口价格的地点。外公早已偷偷打电话给城里的家长,只要是年纪与我们相差三岁左右的小孩,就会请他们把小孩也带来。那天早上,他们乘着圣诞节的尘土赶到加油站,用小货车围成一个拳击场。约翰和我得和来的每个小孩对打,早餐时间还没到,两人的鼻子就都挂了彩,我们觉得很棒。外公自己笑得岔了气。每年圣诞节早上骑着新生的小牛,看它们用温暖的鼻息在寒冷清晨的空气里画出花纹,还有,那一次是我最爱的圣诞节回忆。

在农场上,外婆的工作是挤牛奶、养小孩和照顾花园,冬天给桃树、青豆和南瓜搭遮蔽,然后每天给外公做两个巧克力派。他晚餐吃一个,消夜再吃一个,一辈子维持6.1英尺、140磅重的瘦高个子。

以前大家说外公跟基尔迪看起来像,基尔迪是在布鲁明·葛罗理发店工作的黑人擦鞋匠。老基尔迪也是个瘦高个,嘴里没一颗牙齿,以前他常把下巴往鼻子上贴来娱乐大家。外公有一次给约翰五十美分,叫他亲基尔迪一下,约翰开心照做,不只因为赚到糖果钱,还因为大家都喜欢基尔迪。

直到今天,基尔迪还是得州布鲁明·葛罗市里唯一葬在玫瑰山墓园的黑人,和纳瓦罗郡最显赫的白人家庭的祖先同眠在一处。

在乡下其他地方,可能只有死人才不担心隔壁睡了个黑人。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的民权运动,直接跳过得州科西卡纳市,就像湿润的春雨可以不顾农夫最殷切的祈祷,直接跳过一块干枯的地一样。

上世纪五十年代,南方的社会秩序就像煤炭放在雪堆上那么显而易见。科西卡纳市的白人家庭大多住在农场上,或在城里排列整齐又刚刷好油漆的房子里。有色人有自己的居住区,在铁路另一边靠近轧棉厂和牲畜交易所的畜栏那边。我不知道那里有没有个正式名字,但我只听过别人称那里为“黑鬼城”。

在当时,这似乎不是什么坏事,因为住在那里的人都很和善,有很多人在外公的田里工作。就我所知,他们的名字都叫黑鬼,姓跟我们的名字一样:比尔、查理、吉姆等。有些人甚至叫《圣经》中人物的名字,例如亚伯拉罕、摩西、艾萨克。所以有“黑鬼比尔”和“黑鬼摩西”,但从没有人叫他们正式的姓名,比如我叫朗·雷·霍尔,或我外公叫杰克·布鲁克斯。说真的,那个年代似乎也没理由知道他们的姓,因为不会有人要开支票给他们,也绝对没有什么保险单要填之类的。我从没认真想过这个问题,当时的情况就是这样。

黑鬼城是一排排的两房简陋木屋,用灰色木材或是像从船难中捡回来的木头盖成,排列得像二手车厂的汽车。有人称其为“盒子屋”,因为我后来发现,那些屋子小到如果站在前门对着房子开枪,子弹会直接从后门射出去。

或许房子是在别的地方盖好的,因为房屋和房屋之间挤到没办法挥动榔头。仿佛有人用起重机把房子吊过来,直接放在锯好的桑橙树干上,因为下面一览无余。反过来想这也是好事,因为这些开放的地窖,让狗和鸡在得州的烈日下有地方遮阳。

外公雇用很多有色人和一些白人来帮他照顾棉花田。每天早上天还没亮,我们就开着卡车到黑鬼城,听到喇叭声、有能力除杂草,或那天也想工作的人,无论男女老幼,都会从屋里蹒跚走出来,边走边穿衣,然后爬上卡车。卡车上没什么安全扶手或硬性的安全规定,外公就尽量开慢一点,以防把人甩出去。

干了一个早上的活儿后,我们再把所有工人装上车,拉到兼做杂货店的加油站。工人们在白瓷肉品柜台的玻璃窗前排队,选一块厚熏肠或红椒腌黄瓜火腿和一块车达乳酪,外公站在收银台付账,会再加上一罐沙丁鱼罐头或几个生洋葱让大家分着吃。大家都拿着用白色包装纸包好的午餐,到商店后面坐在地上吃。那边有个贮水槽供饮水,罐子用黑色带子绑着,这样就不会有人搞错要用哪一个罐子喝了。

安排好有色工人之后,我们就跳回货车上,载那天来工作的白人回到农舍用晚餐。外婆总是摆好菜等着,炸鸡、新鲜眉豆、自己做的热奶油面包,然后总会有个派。我那时候虽然小,但看到有色工人在加油站后面的地上吃午餐肉,而白人工人像家人一样聚在一起吃热腾腾的家常菜时,也会因此觉得不安。有时候我有冲动想做点什么,却一直没有。

一天工作结束后,外公会付给所有工人同样的工资——一人三块或四块,然后拉着他们回城里。他一向和大家公平交易,甚至无息贷款给黑人家庭,在冬天工作不多的时候帮助他们撑过去。杰克·布鲁克斯借贷都是只握手,不记账,因此外婆也不知道都有谁欠了他们的钱。也因此,科西卡纳的黑鬼非常敬重他,1962年外公过世了,有些人不请自来向他致意及还债。

六七岁时我也开始在田里干活儿了,就是和他们一起劈棉花。

十四岁那年中的一天,我和一些人一起劈一长排的棉花,那时汗如雨下,还得对抗跟小型外国车一样大的蝗虫。黑土农场上的蝗虫是邪恶昆虫,像刺果一样会挂在你的衣服上,如果你要把它剥下来,它就会吐出恶心的咖啡色汁液。那天热得难受,热气在身边嗡嗡作响,仿佛外公把棉花种在有很多虫子的外星太阳下。

为了打发时间,在我身边劈棉花的两个人开始聊起他们晚上的活动安排。其中一个大家叫他黑鬼约翰,我有记忆以来他就开始帮外公工作。他一锄头锄进一片新鲜的强生草和刺夺麻丛里。“等太阳下山,”他跟他的朋友艾摩斯说,“我就要到芬妮那边喝杯啤酒,再找个女人。真希望现在就能去,真的快要烤焦了。”“我跟你一道,”艾摩斯宣告说,“只是我无法决定要一个女人和两杯啤酒,还是一杯啤酒和两个女人。”

约翰对着艾摩斯狡诈一笑。“你何不叫两个女人,然后一个给朗尼·雷?”

我知道他们说的“芬妮”是“点唱机酒吧”,传说那里是个黑漆漆又烟雾弥漫的小空间,是三教九流的流连之所。但十四岁的我还是没想过一个男人可以简单地“叫一个”女人,更别说是两个。我低下头仔细听着,假装正在锄一块特别难锄的杂草。

约翰不吃这一套。“你怎么这么安静,朗尼·雷?”他取笑我,“你是说,你没喝过温热的啤酒也没抱过冰凉的女人?”

虽然我很年轻,虽然这个世界还有很多东西我没经历过,但我也不笨。我站直身子,把稻草帽往后推,对着约翰微笑:“你是不是讲反了,约翰?你的意思是说冰凉的啤酒和温热的女人吧?”

接下来的一分半钟,约翰和艾摩斯表现得好像需要叫救护车一样。他们跌在彼此身上,大吼大笑,笑声像音乐传遍田里。直到约翰终于回过神来,把我的天真掀开一角。“不,朗尼,我没说反!”他说,“芬妮那儿的女人,火辣到要坐冰块冷却一下才能‘办事’。‘芬妮’小姐才不把冰块浪费在啤酒上。”

这就破坏了大规矩——外公外婆绝对禁酒。约翰认为我生日当天必定得体验一下“温啤酒”,并且把这个当成了他的任务。笑了我几天之后,他和艾摩斯终于对我“下手”。“你晚上到‘芬妮’来,我们帮你搞定。”约翰承诺。

于是,在一个热气腾腾的八月傍晚,我悄悄把外公的“雪佛兰”从山上农舍推到山下,安静启动引擎,开十英里到了科西卡纳。我那劈棉花的同伴正在铁路那边等我。

我还不曾在没有外公带领的情况下自己去黑鬼城,所以我很紧张,我们三个人沿着泥巴路走在盒子屋之间,路上连一颗灯泡都没有。大多数人坐在门廊里,在黑夜里瞪大眼睛看着我们,漆黑之中只有偶然一盏煤油灯、一根划亮的火柴,或是香烟的橘色微光。我们仿佛走过了大半个得州,才听见飘来的吉他声,像梦一样,一栋矮房子在黑暗中逐渐成形。

走进“芬妮”,屋内是烟雾迷蒙和暗红色灯光。一个体态丰满的女人站在肮脏的舞池前低声唱着蓝调,让整个地方像热带的雨落到滚烫的沙上一样热气蒸腾。约翰和艾摩斯介绍我给他们的朋友认识,他们把我当地方名流一样打招呼,塞给我一罐蓝带啤酒后就离开了,啤酒就跟他们说的一样,是温的。

接下来的一小时,我自己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盯着赤裸着上半身的汗湿男人和洋装紧贴着皮肤的女人侧影,他们交缠着身体,那种性感舞步我前所未见。但我听过这种音乐,真正现场的蓝调,演唱者的名字通常叫闪电霍金斯或胖莎拉。午夜时分,沃夫曼·杰克在拉里多的广播节目里,在受杂音干扰中传来的现场演出。

我假装痛饮蓝带啤酒。然而等我确定没人看见的时候,把啤酒泼到肮脏的地板上,因为我发现啤酒的味道令人作呕,让我想起去无尾猴子酒吧找父亲的往事。

5.

没过多久,大妈妈的房子就被烧成一堆冒烟的红色木炭。火熄灭之后,我光坐在旁边哭,不懂上帝为什么要夺走我最爱的人。

一段时间后,有人带我和瑟曼到大海湾和我爸爸毕毕同住。他对我来说很陌生,到现在也搞不清楚他以什么为生,只知道他在城里工作,好像是在什里夫波特市,在我阿姨佩莉·梅的家再过去一点。他在铁路局工作大概能赚一点钱,因为他有钱买车,而且还是双门的大车,像庞蒂亚克那种。

毕毕身材魁梧,身高不到六英尺,但看起来很高。从小我就知道他女人缘很好,毕毕也爱女人,常同时跟三四个女人交往。礼拜天的早上他不会踏进抹大拉的马利亚浸信会教堂一步,因为其中一两个女友是已婚妇人,她们跟丈夫都是会众。

但这不代表毕毕不爱耶稣,他只是得想别的法子在礼拜天拜访他。于是,他跟我和瑟曼上教堂的方式,就像开车看露天电影。教堂距离道路不远,外观漆成白色,门口有棵薄壳胡桃树,树荫下有些参差不齐的杂草。我们不像其他人,停好车从对开的大门进入,毕毕是直接把他的庞蒂亚克停到教堂旁边。他们一定是知道我们会来,因为毕毕开过去的时候,牧师就过来把靠车这一边的窗户打开,我们就能坐在车子里听布道。

我看不见教堂里头,但我能听到唱诗班以及会众唱圣歌的声音。如果有我喜欢的,我就跟着唱。

他的手中有河流和高山

他的手中有汪洋和大海

他的手中有你,他的手中有我

他的手中有全世界

我希望他的手中有大妈妈也有丘克。我很确定他们的确在他手里。

唱完之后,牧师就开始布道。他有自己的一套风格,他喜欢先用温柔低沉的声音起头,像唱摇篮曲一样,但没过多久,便激动到冒出一身正义凛然的大汗。我记得他说“上帝”的方式有点拖长,“上——帝”。

他最爱讲的就是罪。“罪就是什么呢?罪就是上帝给你一个射击目标,但你没射中。”他会说,“懒惰是罪,因为‘上——帝’给你的目标是勤奋;愚蠢是罪,因为‘上——帝’给你的目标是智慧;欲念是罪,因为‘上——帝’给你的目标是贞节。现场有没有见证人?”“阿门!”整个教会的人大喊,“赞美耶稣!”

我看不见说话的有谁,因为窗台比我高很多。但我记得里面的人反应非常热烈。布道结束之后,唱诗班接着唱歌。然后会有某个人把奉献盘递到窗外,毕毕就丢些钢板进去再递回去。

我跟瑟曼和毕毕住在一起还没几个礼拜,有一天晚上,毕毕离家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一个解释版本是,他的车在一号公路上抛锚;另外一个版本则是有人对他的车动了手脚。不管哪一个才是真的,总之他把车驶离公路,停在大海湾社交俱乐部旁,然后有人从林子里冲出来把他捅死了。有人说,杀死他的人是其中一个跟他有关系的女人的丈夫。我一直不晓得那人是否也是星期天和我们一起做礼拜的会众之一。

隔天,我叔叔詹姆斯·史提克曼驾着骡车来接我和瑟曼。我们搬到另一座农场,詹姆斯叔叔和艾莎阿姨在那里当佃农。

很多人说,佃农制就像新的奴隶制度。许多佃农(包括路易斯安那州少数的白人佃农)不只有一个主子,事实上有两个。一个是承租地的地主,第二个就是让你赊账买东西的商店店主。有时候两者是同一个人;有时候是不同的人。

拥有土地的人总是要你种越少食物越好,然后多种一点棉花好让他卖钱。在红河郡,这表示棉花是从门口种到路边。拥有土地的人最后变成你的主子,因为不管你交出去多少捆棉花,你永远欠他。我跟瑟曼、詹姆斯叔叔及艾莎阿姨一起住的第一年,我们好像交出两捆或三捆棉花。隔年我们交出五捆,但还是欠债。我们没拿到钱,什么都没有,唯一得到的特权就是再住一季,以偿还我们欠的钱。我虽然只是个小孩,但也在思考为什么我们工作那么辛苦,但每年还是欠债。

我知道那时候的白人瞧不起黑人,他们觉得我们又懒又笨。很多年之后,我还发现他们把黑人佃农当做额外的负担,觉得我们像象鼻虫,会带来破坏。有人跟我说,他忘了在哪里听到一个农场主说:佃农什么都没有,什么也不要,没有任何期待,也不试着去拥有什么,他们只会浪费和破坏一切。

我想那个农场主一定不认识我的詹姆斯叔叔。叔叔辛苦替主子种棉花,期待用这份工作得到的报酬来供养我们。他也是有话直说的人,没有人惹他——连主子也不会。又过了三年,詹姆斯叔叔受不了继续负债,他跟主子说他受不了了,打算举家搬到一个大庄园,听说那边的待遇比较好。主子也没说什么,他并不在乎詹姆斯叔叔欠他的钱,所以他没来追我们。

我们搬去的庄园非常广阔,一块又一块的田中间种着成排的胡桃树,每一块田都属于“棉花王”。我们到那里的第一年,棉花田里花开得正盛,我记得那一排又一排、一亩接着一亩的红白花朵从四面八方迎向蓝色天空。

那个庄园的主子雇用詹姆斯叔叔和艾莎阿姨捡棉花,也做一点佃农耕种。大妈妈的姐妹(我的姨婆)也住那里,我不知道她叫什么,只记得以前我都叫她阿姨。也许是因为我很怕她,以及她用树叶树根磨粉的那套怪力乱神的行为,特别是那次她祈雨成功以后。

詹姆斯叔叔用一头叫吉妮的骡子犁田。那时候,大家常争论到底是马好还是骡好。我从小到大都站在骡这边。骡的寿命比马长,不像马那么容易生病,也不会抱怨夏天太热。而且你可以训练骡的智力。当你说“吉”它就右转,说“吼”它就左转,吹口哨它便过来;可是马不是这样,你叫它做什么它还挑剔。骡子也不会踩到棉花树丛,不像马那么笨。骡子也不必浪费时间去喂它,吉妮会去林子里满足自己的需要。

詹姆斯叔叔和吉妮犁田的时候,瑟曼和我就跟在后头。有时我们胡闹起来,把泥巴往对方的头上丢,当然这只发生在詹姆斯叔叔没注意的时候。他一朝我们看过来,我们就一派认真,春天时帮忙撒棉花种子,夏天时帮忙抓夜盗蛾的幼虫。可是当我们一静下来,就很想念大妈妈,想到胸口痛。艾莎阿姨也跟我们在田里工作。她是个淡色皮肤的漂亮女人,高挑又亲和。她和詹姆斯叔叔一起工作,一起劈棉花、锄地,也一起捡棉花。等太阳晒到头顶,她就撩起裙摆回到屋里煮饭,因为她负责煮饭。

你或许以为那个时候只有女人才煮饭,其实事实不是这样的,只不过女人在屋里煮,男人则在林子里煮。

禁酒令早就解除,但在红河郡的商店还是买不到威士忌。我告诉你,林子里的玉米酒酿酒场简直跟树林里的伞菌一样多。

提到酿私酒,很多人以为就是乡巴佬和红脖子在大白天里坐在自5家门廊,拿着玻璃密封罐喝“白色闪电”。有的时候是这样没错。詹姆斯叔叔曾跟我提过一个他认识的白人佃农酒鬼:大部分时间,他就拿着一壶酒躺在院子里,跟猪一起懒在那里也一样开心。詹姆斯叔叔有点瞧不起他。

但正派体面的人也酿私酒。我认识一些黑人,在别处的白人庄园或农场工作,而那些白人是银行家之类的,没有一个不在自己的地方酿私酒。他们在林子里藏了个酿酒场,隔三差五就可以小酌一点威士忌。我大了一点之后,主子也带我去过那里一两次。“爬高一点,看到有人靠近就叫我。”主子跟我说,于是我便爬到树上把风,注意警长是否出现。

总之,詹姆斯叔叔家是艾莎阿姨煮饭。我们杀的东西她都能变成一道菜,负鼠、浣熊、兔子,什么都可以。

艾莎阿姨也种菜,因为我们不可能去摇摆小猪超市。唯一可以去的是主子的商店,买一点盐、胡椒和面粉,这些东西都是我们没法自己做出来的。所以,我们吃的东西大多从林子里或土里来。艾莎阿姨的菜园有许多好东西,比如豌豆、利马豆、洋葱、番薯和马铃薯。我记得她切野桃子或野梨子用糖熬煮时所散发出的甜味。早上她拿出小面包和果酱,散发出黏糊糊的甜味,像夏天的天堂。

我们自己种青菜、羽衣甘蓝、芜菁甘蓝和芥菜,用猪背部的肥肉和一点盐一起炖,再配上一大块玉米面包。玉米粉是我们拿自己种的玉米到主子商店旁边的小磨坊去磨的,商店里的白人会帮我们磨玉米,然后主子把磨的钱记在我们账上。我从来不晓得确切是多少钱。

他还会给我们免费牛奶,因为牛是我们照顾的。但要是有牛产不出奶,就会怪在我们头上。

圣诞节是杀戮时刻。每年主子都给我们两头猪去养。圣诞节一到,我们就把猪杀掉,挂在熏制房里。我管理熏制房,负责生火和看火,这个工作最棒了,因为我没事就能偷吃一小块肉。

艾莎阿姨喜欢做猪油渣,现在已经很少见了。首先,她在一个大的铸铁洗手盆下面生火,再倒进一大堆猪油,然后一直煮到油冒泡泡,上面浮起一块块脆硬的油渣,这就是猪油渣。油渣的味道会让田里工作的人丢下锄头,吸着鼻子走到滚沸的锅旁,像蚂蚁追逐教堂的野餐。我们把它当糖果吃,油渣还可以做猪油渣玉米面包。

那两只猪通常可以让我们撑一整年,因为我们连一丁点也不浪费。白人比较挑剔猪肉部位,我们不会。我们吃猪鼻子和猪尾巴,以及中间的一切——从头到尾都不放过!

如果一整年就只有这么多肉可以吃,当然一点都不能浪费。就算如此,我们还是得另外想办法加菜。我猜大概除了臭鼬以外,我们什么都能吃。有一次我在屋里给一只臭鼬下麻药,艾莎阿姨一看到就大叫:“你这小子,把那只臭鼬给我拿出去!”

詹姆斯叔叔打我屁股,但不是当场,因为我实在太臭了。我得先去溪里用碱性肥皂洗掉臭味,然后才回家被打屁股。

我被打过不少次,通常是用一根胡桃树的树枝。有时候,我会走到我不该去的远方,只为了跟一个我喜欢的女生讲话,因为我觉得回去被打屁股也值得。我最常因此而挨打。“小孩子心里都是些蠢想法,”詹姆斯叔叔板着脸说,引用《圣经》的话,“棍子的惩罚肯定可以赶走那些想法。”

不过有时我惹了麻烦,他只是笑着看我。“这次我不打你,”他会说,“但你再敢做一次,我就好好打你一顿。”有一次我累积了大概四份的挨打量……

他照管我们的愚蠢,艾莎阿姨则照管我们的身体和灵魂。我们很少生什么病,但真的生病时,阿姨一定有治疗方法——用她称之为“牛立茶”的东西。

牛立茶是淡咖啡色的,有点像主子商店里卖的立顿茶,但要浓得多。牛立茶是用牛粪上长出来的白色伞菌泡的。但泡的时候有个秘诀:不只要用伞菌,还必须加上一点点牛粪。所以才叫做牛立茶。“牛”就是牛粪,“立”就是立顿。至少艾莎阿姨是这么跟我说的。

泡牛立茶的方法:把伞菌和一点点干牛粪磨好以后过筛;不能用新鲜的绿色牛粪,因为这样不能磨;干牛粪磨成细粉末以后,放到一块布上,然后扎起来;加一点蜂蜜到沸腾的锅里,把布包放进水中,直到冒出泡泡,水变成咖啡色。牛立茶就做好了。

我生病的时候,艾莎阿姨就会叫我喝一整罐。“良药苦口!”她会说。然后她送我上床躺平,盖上一堆被子,管它是夏天还是冬天。到了早上,整张床透湿,床单变成黄色,但我的病就这样好了。我到快长大成人时才知道我喝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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