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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21 23: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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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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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往事——女孩

大学往事——女孩试读:

内容提要

本书分为第四辑,分别为:

第一辑 这种感觉你不会懂

、第二辑 爱情曾经来过、第三辑 你真的走了吗、第四辑 平凡的故事。第一辑 

这种感觉你不会懂

不要轻易地

对爱说再见

,也不要轻易地承诺,爱情是一个永远严肃而轻松的话题。这种感觉你不会懂,三个女人一台戏,

那些永恒的瞬间

,在你的人生里,恐怕是永远的回忆。

·这种感觉你不会懂 空蝉/中央民族大学

·对爱说再见 空蝉/中央民族大学

·那些永恒的瞬间 空蝉/中央民族大学

·

梅子的故事

 空蝉/中央民族大学

·

小姨

 空蝉/中央民族大学

·

三个女人一台戏

 空蝉/中央民族大学

·

追悔莫及

 空蝉/中央民族大学这种感觉你不会懂空蝉/中央民族大学对待生活,我不知道该采取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太认真了会面临许多尴尬,太马虎了,又觉得对不住自己,闲时还会觉得恶心。

我不知道是因为我这个人比较倒霉,还是生活原本这样乱七八糟,让人恶心。也许我看到的生活是它漂亮的外表,而我所过的生活却是它的本来面目,总之我眼中的生活仅仅是一群人带着虚伪的面具,上演一处又一处的无聊的或者是恶心的戏。

可是,我明明看到有的人一家其乐融融,快乐无比,他们的生活似乎很是让人羡慕,难道生活除了虚伪,矫饰还有别样滋味。因此,我想说说我所见到的和我所经历的那些生活,也就是那些让我愿意永远呆在娘胎时不要出来的生活。

首先,我要向大家隆重介绍一下我的父亲,即使我这样说是忘恩负义,或者说是大逆不道,我的父亲是一位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我母亲不在家时,他不出一个月就和某邻居家的老婆勾搭上了。而仅仅因为我们家那一田萝卜,此家男主人公只管用我家的萝卜去喂猪,也不管自家老婆躺在谁家的床上,这就是被人们讴歌了几千年的爱情和婚姻。

我的母亲是那种大字不识几个,但是异常聪明的那种,她的聪明只体现在麻将桌上,赌博场上,她能把别的文盲不认识的扑克牌玩得轻松自如。她能把麻将场上复杂的收入和支出算得一清二楚,我母亲的聪明还体现在“若为信仰故,亲情皆可抛”的崇高的思想觉悟上,她在别人的耸恿下学了几次基督教,竟然郑重宣布和我们脱离亲戚关系,要和她的教兄教姐们共上天堂,尽管最终她因为害怕孤独,最主要的是怕其赌博经招致“我主耶稣”的惩罚而放弃了她的信仰,看来,再坚定的信仰仍过不了赌博这一关,我仍然觉得亲情在她的意识中仅排在了第三位,有可能还在更后面。因为她在98年特大洪水期间不到县城去看我,唯一的原因是害怕染上可怕的传染病,而实际上据我所知她是在赌场上分不开身。

如果我父亲仅仅勾引了我的女邻居,我会觉得情有可原,因为“爱色之心,男皆有之。”可他竟然连我大舅妈,二姨妈都不放过,甚至将我放在他们所睡的床的一侧,那年我几岁,我记不清楚,可是更让我奇怪我的那些一个个自称贤良淑德的女亲戚竟然无一例外地会抗拒不了他的勾引,也许这是原始社会姐妹共夫制的残余,可是据我所知,他们都是穿着体面,有时甚至是西装革履的现代人,此种行为应当是属于那种道德返祖现象。这就是我所见生活中的那些表面上礼尚往来,暗地里肉体经来的亲戚关系。

我现在想说说我所见生活中那些人的价值标准。我总结了半天,只有一个“钱”字了得。十个女子出去打工,八个女子都在做鸡,年轻最小的只有十四岁,不过,做了几年以后,人倒是出落得越发标致,看来,外面的水土确实比乡下的水土养人。当然,我也知道,最初人们做出这种决定时,是极不愿意的,因为人有脸,树有皮,但大家都撕破了脸皮,我撕破脸皮又有什么关系呢?于是老公让妻子去做,父母让女儿去做。我不知道他们的内心是否非常的痛苦,但我的确看不出他们的快乐有什么不真实,也许这就叫麻木。

我不知道,村干部的话是否由屁眼里蹦出来。我们村冷不妨到乡干部那里就多成了家家户户年收入上万元的小康村,也许大家都显身不外露把成捆的钞票都换成了金器,银器或者价值连城的古董,挖了个深洞埋起来了,如果是这样,我岂不是可以回乡专事挖宝,工作就不用愁了。不过,事实证明,我们村要扶贫,但因为该把学校建在村东还是村西这个问题,两个地方的人们谁也不是好惹的,于是进行了激烈的争斗,最终扶贫人员鉴于人身安全的考虑只好全线撤退了。

最后,我想说说我所见到的人的娱乐,这里的娱乐是指乡下人的娱乐,除了赌博我找不到别的名词,我甚至也曾在赌场上施展了一番拳脚,毕竟我不能出淤泥而不染,连十几岁的小孩子都可以,我又为什么不可以呢?不过,我的技术有时候倒不及小孩子,真可谓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我敌不过未来的小赌神们。

写到这儿我写不下去了,如果能再次选择的话,我宁愿我不曾出生。有人说我太过理想化,但我又何尝不是以理想中美好来代替现实的不足,但往往只会造成更大的反差。

生活的美好的背后有更多的辛酸和无可奈何,我咒骂生活,但我又不能不食人间烟火,我唯有希翼生活能够再美好一点,或者说希望自己能过上再美好一点的生活。

后记:文中“我”的生活并不是本人的生活,但它确实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一些生活状态,希望生活不如意的人能从中找到平衡,希望生活幸福的人能因此懂得珍惜。对爱说再见空蝉/中央民族大学静静的,我们朝着相反的方向,说要远走。稍稍的,一回便不再回头,谁说爱情必须把泪流,谁说相爱定会长相守,笑着对爱说再见。不管是否有明天。轻轻的道一声:“我的爱,一路好走。”

又是一个落叶满径的季节,我和忠的往事却似恍若隔世,只是隐约的感到在那遥远的西安,有一片树叶仍隐隐牵动着我的痛。因为痛过,所以爱过。因为爱过,所以没有遗憾。

那一天我和几位男生同被关在了宿舍的大门外,几位男生都翻墙而入,只有你留下来陪我在冰冷的教室度过了漫长的一夜。一根火柴,几根蜡烛,却照亮了两个世界。我们畅谈名自的家庭,各自的过去还有未来的梦想,就因为这一夜四个秋天都为此定格。

你不是一个优秀的人,你没有英俊的外表,也没有挺拔的身材,你甚至心胸狭窄,脾气暴躁,但不管怎么样,我们相爱了,在那个不该有爱的季节。即使我不漂亮,也不可爱,更不懂得温柔体贴。你却爱我到死去活来。也许相爱并不需要理由。

今天我回想我们所走过的那段路,仍禁不住涌现出几份悲壮情怀。你让我哭,因为你看到我和别的男生嘻笑打闹就吃醋,可是你的每一次怒火都在我死皮赖脸地的从1数到2,再到2.1……不到3.0的时候就全消了。你让我笑,因为每一次玩牌你都输得很惨,只好在大庭广众之下任我处置。你让我感动,大冬天的,拿了我的衣裳到男生的水房去洗。丝毫不顾男子汉的“尊严”。至今仍清晰地记得你一手拿着我的中午饭,一手拿着作业本和书在中午2点10分时从教学楼下匆匆跑上来的身影和那一脸兴高采烈的笑容。你不无得意地夸自己是一手托着爱情,一手托着事业。

我不记得我曾经对你有什么好,只记得你曾经对我说,你喜欢看我笑时翘起的嘴角。你喜欢听我天南海北大吹特吹,你甚至说你永远难忘有那么一次我又哭又笑的窘态是那么的可爱。情人眼里出西施,只有在你的眼时我才是那样的可爱,才坐如玫瑰花般的娇艳。

你喜欢吃豆腐,我喜欢吃青菜,我们俩凑在一起用你的话来说是一清而白。我们都有足够的胆量在校长的跟踪上去看电影院,并且一直似乎都心安理得。我们甚至不去理会老师们异样的眼光和亲友们善意的提醒。事实证明,我们胜利了,我们都考上了大学,即使结果并不很理想,我们没有相约在北大,但我们没有能够成为母校几十年的反面教材。

你很勇敢,你可以在老师的注视下,从课堂上冲出来,抢过伏在同学背上的我,风一样地向医院奔去,连我的班主任也不得不退却,让你和其他同学一起在我的病床前守了一天一夜。可你又是那样的胆怯。你没有勇气在黑暗中抓住我的手,你更不会有别的过激的行为,而正是这一切,使你让我觉得一切都很心安理得,我们似乎一直都在精神恋爱。直到走进大学,你有一封信里说你很后悔没有吻过我。而这一切似乎再也没有弥补的机会了。

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你去了另一个城市,你被高考中的某些不公平的行径残酷地挤到了一所普通的本科院校,而我却上了重点。你逃避我,曾经的那句你不上重点我们俩就没戏只是一句玩笑而已,而你却当真的,一直到离开家乡到北京我都没有再见到你。

一下子进入北京,我是那样的失落惶恐,我是那样的想看到你的信,想听到你的声音,想那种被你捧在你手心的感觉,我原来是那样的脆弱,可直到离开你的那一天,我一直都以为自己是位有钢铁般意志的奇女子。

没有你的信的日子,我的心仿佛被掏空,一次次地猜测,一次次地反省,你为什么不和我联系,是因为我爱得不够真切,或者是另有别的原因。黑暗里强迫自己忘记,睡去,却又不经意地被梦一一拾起。害怕醒来,面对所有的躁动不安和遥遥无期的等待。

终于盼到了你的一封来信,可是你的幽默感哪儿去了,你的笑容哪儿去了,你的乐观向上的生活哪儿去了,你给我的只有满纸的思念满腹的心酸,我哭了,因为失望而哭了。

你在接下来的信中请求我每天写一封信给你,因为读我的信是你最大的乐趣,于是,我只好强作笑颜,找一些快乐讯息,甚至直接到杂志上去摘抄一些笑话寄给你。我多么的希望,你不要自暴自弃,能够勇敢的面对人生的挫折。可是你的一封封让人心寒的信却宣告了我的一切动力都是白费。我甚至对你说:“我不奢求大红的玫瑰,也不希望你给我金银首饰,我只希望有一个自信乐观的人能伴我一生。”可是我所写的一切都成了你逃避自己的精神食粮,你最终选择了流泪彷徨,有对我的不信任,当你一遍又一遍的质问我是否有新男友时,我只有苦涩,就这样你我的距离越来越远了……

来肖主看冬天飘雪,也等不到春暖花武术,你我爱情的大火熊熊的燃烧已经停止,回忆成了瓢泼大雨。你我的爱情接近了丧葬的钟声。接到你用红笔写给我的信,我没有哭泣。

那些一起吵吵闹闹,吃家常小菜,相对而歌的岁月已成了永远的过去。而你不顾一切背着我冲向医院的身影仍涤荡着几分昔日的轰轰烈烈。我不敢说今天我仍然爱你,但我更没有勇气说我没有爱过。

也许在我和忠之间有些东西注定要失去才会美丽,就像维纳斯的断臂,就像离Rose而去的Jack。上天有时候是很公平的,给了一个爱我的人却又让我们因为种种的原因而分开。就像母校门前理发店的那位哑女,上天给了她天仙般的美貌,那就是让她那张漂亮的小嘴发不出声音来。

对爱说再见,有几分轻松,也有几分惆怅。以至于在夜深人静之时,往事仍一幕一幕催我落下泪来。

生活强迫我哭泣,但生活却剥夺不了我爱的权利。这句话我说给自己,也说给忠。那些永恒的瞬间空蝉/中央民族大学每一个人的生活中都有许多美好的瞬间,也许只是一句话,一个微笑,甚至是一个眼神,可有时候,它们都能让我们永生难忘。

夜已经很累了,我躺在床上紧闭着眼睛,可是脑子异常的清醒,外面有人在扯着嗓子唱摇滚,那人肯定也是极其无聊,否则不会出卖他的嗓子,是不是在这茫茫的大千世界找不到归路,亦或又是有满腹的心酸不屑对他人说。隐隐的有男人的哭声传来,是因为喝醉了酒?是因为失恋?是因为别的原因呢?我就这样做一些无由的猜测,渐渐的烦躁起来,越发的不想睡觉了。

我从床上爬起来,拧开床头的那盏桔红色的小台灯,台灯所散发出来的桔黄的灯光,在黑夜中是那样的明亮而温馨,我从枕头底下掏出那本老相册,这本相册的第一页存放的是初中的毕业照,当我的眼光仅仅停留在一个人的脸上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她正冲着我甜甜的笑,因为她的前方此时只有拿着照片的我,没有别人,于是我也笑了。当我的眼光不得不移到另一张笑脸上的时候,我又笑了。虽然这里的笑似乎仅仅是因为回报,但同时却使得这样一个夜晚有了它别样的意义。我的那些很久以前的伙伴那一刹那的笑容今天仍使我感到无比的温暖,我有些惊奇。

仔细的想想,在生活中有许多的刹那都有可能成为永恒。黑暗中一刹那的光明会让你记起光明的存在。孤独中一刹那的温情会使你无比的感动。

有那么一天,我独自一人被抛在了陌生的街道上,因为有个狗娘养的偷走了我的钱包,当昏黄的路灯将我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我仍然在那条肮脏的街道上如孤魂般游荡,所有人似乎都是那么的冷漠,没有人能听见我肚子里的咕咕响。夜风吹得我打了一个寒颤,我的双眼被汽车扬起的灰尘弄得更加迷茫。一时间,我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我开始想家,那个原本我不愿意回去的地方。

在此之前的一个月,升学的压力,家庭的变故已将我折磨得脆弱不堪,我甚至感到我的心只要发丝轻轻一碰就会滴血。我压住心底抑制不住的悲恸,竭力让自己变得从容,而不至于在大庭广众之下失声痛哭。

突然,有一个瘦瘦的男孩子的身影从我的眼睛余光里一晃而过,我的心骤然紧张,我猛然转过身去,是他,一定是他!一样的背影,一样的走路姿势。我很想叫住他,可我的嗓子眼里就是发不出一点声音来。眼看他就要从拐角处消失,我立即不顾一切地冲了上去,我举起手在他的肩头重重的拍了一下。他转过身来,显然很意外,在这样一个夜晚碰到身穿白长裙披着凌乱长发的我。而此时我的泪水已经不顾一切地一批接一批地滚落下来。他吓坏了,一个劲儿的问我怎么了,而我除了点头和摇头,什么也说不出来。

最终,他确认我没事后离开了,边走边不断的回头张望,直到消失在远处的黑暗里。我驻立街头,竟然含着眼泪笑了。这个男孩其实仅仅是很久以前一位熟识的同学,他肯定不知道我当时是多么惊喜地发现他的存在。就如同我历经艰辛穿越一片荒漠,却突然发现砾石堆里长着一颗仅剩几片叶子的小草,我有了前进的勇气。就这样,我转过身迈开步子向家的方向走去,壮着胆子叫停了一辆货车,顺利的到家了。可是,这个晚上的经历却让我终生难忘。

我想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许多美丽的瞬间,也许只是一句话,一个微笑甚至是一个眼神,不妨将那些感人难忘的瞬间小心的珍藏起来,等到自己闲时或者是在这样一个夜晚再拿出来细细品味,相信你一定会有所收获。

那些无聊的人们,那些痛哭的人们,你们有那样难忘的瞬间吗?你们可曾想起,可曾品味。梅子的故事空蝉/中央民族大学梅子很漂亮。梅子的故事也很精彩。梅子喜欢讲故事给别人听。梅子也喜欢给自己创造故事。没有故事的梅子就不是梅子了。

梅子是们理想中的那种美女,按照阿拉伯关于理想女性的要求,梅子是美得不能再美了,身材如竹子般苗条,像石榴一般丰满,脸蛋像满月,肤色白皙而透红,眼睛大而黑,口若樱桃,牙如珊瑚上镶嵌的珍珠,十指纤细,头发比夜还黑。唯一缺少的就是脸上那颗黑痣。不过,在这个人人都想用手术或药物去痣的时代,一切似乎又是锦上添花了,加上她开口大笑时露出来的那两颗可爱的小虎牙,真是连女人见了也会怦然心动,当然必须是我这种爱美但不嫉妒美的人才会有此感觉。

刚进大学时,我正在呼呼大睡,梅子已经开始和周围的人打得一片火热了。我天生喜欢和美女交往,我不是变态,只是感觉美人在侧,赏心阅目,而且加上我的心智尝在幼稚园阶段,很喜欢听故事,于是美貌健谈的梅子便如磁石一般吸引了我。

她在开学的第一个晚上,告诉我们她的一次恋爱也就是她要执守的那一场恋爱发生在幼稚园的阶段,男主人公目前正在美国念书,长得英俊潇洒,一表人才。她非常详细而生动地给我们描述了一下男主人公离开时那场生离死别,催人泪下的场面,而且还伴随了好几次哽咽,好几颗眼泪,我当时被她的故事深深的感动了,我于是就成了她最忠实的听众。我总想知道得再清楚一点,再详细一点,她也问我这方面的情况,当她听说我将唯一的一封别人写给我的情书撕到粉碎悄悄扔进两间不同的厕所时,差点就笑得没气了。从此,我俩就成了铁杆姐儿们。开学没有多久,我的命运有了转机,在一次植树活动中,我碰到了一位北大男生。他每天给我打电话,说一些玄得不能再玄的问题,如叔本华的悲观主义哲学,佛教教义之类的玩意儿,经常教育我,他第一次约我出去我不敢去,室友们一再劝说,理由是你这种生活毫无条理,经常穿错袜子的女生有人要已经偷笑了,我想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于是抱着大不了一死的决心我就去了。

梅子的故事随着时间的推移日益变得丰富多彩。她的另一个情节比较具体的故事是描写一位花痴型的男人是如何在她高中的三年生活中风雨无阻地陪她走完每一寸上学和回家的路,我说:“你喜欢他吗?”她说:“这种花痴天底下比比皆是,当然不喜欢。”我心里挺为那位花痴抱不平的,因为此等精神实在可佳,但是长久的感情付出没有回报,岂不是下场很惨,但梅子说,他以此为乐。并告诉我花痴曾说:“你可以不喜欢我,但你无权阻止我喜欢你。”我似懂非懂,心里挺佩服梅子的魅力的。梅子后来又告诉我,花痴曾花巨资买了一块高级手表给她,就是她现在手上戴的那块。开学没多久,她非常兴奋地给大家念了一封花痴所写的感情真挚,感人肺腑的情书,其中的话都是些我原来以为只是在言情小说中出现的话,如今在梅子这儿都成了现实,梅子读完信以后,又是一阵笑,露出那两颗迷人的小虎牙,梅子的故事从来没有让人失望过。

虽然民大的美女如云,但如梅子一般的毕竟不多,因此开学不多久,梅子就招惹了一群花痴。一位老是给梅子唱那首张雨生的《大海》,另一位一喝酒就打电话来倾诉衷肠;梅子总是如哄孩子一般,对着电话说:“乖乖,不要喝那么多酒,好了,去睡觉。”美术系一男生还在学校的草坪上为她弹吉它,画素描,艺术系的男生明显就比较浪漫,但梅子似乎仍不为所动,不过也并不拒绝。这也许和梅子的性格有关,很多时候她对人都是热情澎湃。梅子是一个典型的“夜猫子”,一到晚上就精神抖擞,和以前的女朋友们,男朋友们长聊不止。有一天睡上我听见她对着话筒哭诉说:“你回来吧,我好想你。”我吃了一惊。

和梅子一起呆得久了,我的恋爱经验也一天天丰富起来。可是,当那位北大的高才生知道我的恋爱智商不是零以后,开始大讲特讲什么同居,接吻之类的,我实在无福消受,只好逃这这夭夭了。可就在此时,梅子却再一次坠入情网。

当梅子每天在固定的时间打电话出去或者接电话的时候,我就意识到梅子的现实故事就要开始了。

那一段时间,梅子在一家广告公司做兼职。工作似乎很清闲,报酬也很优厚,每次发工资她都会带我出去搓一顿。有一次她问我什么样的男人最有吸引力,我就按我的标准大讲特讲了一番,什么应该比较英俊,比较活泼,比较幽默之类的。她听后却矢口否认道:“不对,书上说有成熟魅力的男人是最有吸引力的。”我在一些言情小说里曾看到过类似的言论,仔细想想,觉得还有些道理,不过,当她告诉我她上班的那家公司的某部门经理有吸引力时我差点将嘴里的汉堡包掉到桌子上,因为据我所知,那位部门经理已经四十多岁了。后来,梅子上班的时间越来越早,下班的时间越来越晚,装扮风格也和以前大不一样。她甚至从西单商场买了一堆化妆品,每次去上班,都画得跟熊猫似的。

那天我因为有事去她上班的地方找她。远远的看见梅子和一个男人站在一起,我马上就意识到他是谁了,那个男人真如梅子所描述的那样帅气,只是稍显苍老了一点。梅子在那个男人说了一句什么之后,爽朗的笑了起来,我想那个男子没有可能不为之怦然心动。我呆呆地看着梅子兴高采烈的笑容,我心里有些担心,暗暗祈祷她此时的热烈不会在一个季节之后出现霜冻。梅子不会受到伤害,因为她那脂粉掩饰不住的无邪天真让每一个人都不忍伤害,我当时就这样天真地想到。

直到有一天我正自习回来看见梅子躺在床上,以前不到十一点见不着她的影子,我觉得事情不对头。于是,我掀开她的被子,她睁着眼睛在听收音机。她甚至冲我眨了眨她的媚眼。我心想也许是我太多虑了,但我真心的希望什么都没有发生。可第二天,她告诉我说她不做兼职了,我问为什么,她说不想做了,就不做了呗。

没过几天,刚好我拿到了奖学金,于是请梅子去吃饭。我们俩都喝了点酒,然后开始谈一些似懂非懂的东西。后来,我终于忍不住了,打断她的高谈宏论问她怎么了。她苦笑了一下,但很快就开始嘻皮笑脸:“没有啊!我这不挺开心的。”

我有些生气地望着她那张夸张的笑脸,过了好一会儿,为了结束这尴尬的局面,她说:“不会吧,这么夸张,不就是那么回事吗?我喜欢人家,人家却说抛不下老婆孩子,所以不理我了,行了吧。”我又呆住了:“你应该知道人家是有老婆孩子的,都那么大岁数了。”她没说什么,仍然大口的吃菜,大口的喝酒,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那晚上,我喝得很醉,有一种受骗的感觉让我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不再喜欢听梅子的故事。虽然接下来梅子的故事仍然不断,听说她目前正和一位香港的摄影师恋得火热。

也许是我比较老土,甚至是跟不上时代,我不希望人们那样轻轻松松地说爱,又那样笑嘻嘻地说拜拜。我突然想起一段话,一个女人问那个深爱她的男人:“你爱我吗。”那个男人说:“我爱。”“如果我老了,牙齿都掉了呢?”“我吻你的牙床。”心里莫名的感动,也许爱情的天长地久只是某些人所能享有的奢侈品,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只是一个永远的神话。而梅子却是另外一种类型的女孩,她会为一处风景而停留,但绝不会在此修建一个小屋,并打算长住。她追逐爱情,却又不会为缘份而停留,只是在追膛的过程中浅尝爱情的滋味。

我不再听梅子讲她的故事,但我仍然感谢梅子给我上了这爱情的第一课,让我认真地去对待生活,慎重地去对待感情,有关梅子的话题以此为止。当有一天,缘份与你擦肩时,希望你会用真诚去捕捉缘份,不要让它与你擦肩而过。小姨空蝉/中央民族大学关于小姨的选择和小姨所走过的路,我不想作任何的评论,可是小姨的故事,也许可以让你我深刻地感受生活五彩斑斓的背后那极其残酷的一面。

那天晚上,突然接到小姨的电话,我吃了一惊。电话那头的小姨情绪似乎很低落,比起印象中的小姨显然已经苍老了许多。尽管相隔万里,我仍能感觉到电话那端那个我原本没有好感的女人这些年肯定走得很辛苦。电话那头的小姨幽幽的说着她的遭遇,不时的还如小孩子般嘤嘤哭泣,完全忽视了十年前她出去时我只是一个什么也不懂的小姑娘。也许她再也找不到别的可以倾诉的人。否则,她断然没有勇气放下长者的尊严说出她的一切,我的心里禁不住一阵痛楚。

大概是在十年前,小姨穿着一件蓝色的上衣,打着一把黑布伞,远远的站着叫我妈到马路上去,说有话要讲。后来,小姨就放声大哭起来。原来小姨向我妈借钱说要南下打工,我妈当然没有答应。当时这件事闹得很凶,大舅曾经扬言:如果小姨南下,将不许她再踏进娘家门半步,否则要让其非死即残。因为南下就意味着胡搞,这对一向自以为是、自命清高的大舅来说,自然是不可容忍的。那时外婆还健在,虽然一再挽留,小姨最终还是南下了,直到今天,我仍不明白小姨当初为什么那样义无反顾,当然不仅仅是钱的缘故。我不知道姨父有什么反应,但我肯定他没有反对,他对小姨向来是百依百顺,即使后来小姨成了他人的情妇,为其族人所不容,他仍然背着小姨过河,抱着小姨上楼。也许是因为他自己太丑,找到小姨这样的老婆是他的福份,也许他深爱着小姨——一个愧对她,甚至不将他放在眼里的女人。

小姨哭着对我说:“他自从听说我跟别人那个以后就不再爱我了。”听着听筒那边传来的哭泣声和那个老男人的咳嗽声,感到愤怒,可同时又是那样的无可奈何。“他经常打我,打得我鼻青脸肿,昨天将我当胸两拳,我都吐了血。”接下来又是一阵痛哭。我的感情的天平逐渐的倾向小姨这一边,可是从她断断续续的叙述中,我都丝毫没有感觉到她对那个男人的恨,她似乎只是觉得委屈,只是寄希望那个说闲话的人能够为她澄清一切。我能说什么呢?我问了一句:“你真的爱他吗?”她叹了一口气说:“这么多年了,怎么会没有感情呢。”那个老男人已经六十多岁了,我总觉得他是个心肠狠毒的魔鬼。他是个台胞,但不是我们印象中的那种有钱人,只是个穷光蛋而已。我不明白小姨为什么会舍不得他,他长得也实在让人不敢恭维,光是他下巴上那颗硕大的肉痣,上面长有一根足有七厘米长的白毛,已足以让人不寒而栗了。

小姨南下之初,也不过老老实实地做女工罢了。她做过玩具,当过清洁工,后来不知怎么小姨就发了,原来她用赚来的钱开了一家发廊,我不知道凭着她的简单脑瓜,怎么会瞄准如此一个赚钱的行当。钱的确赚得很容易,也不用愁没有人心甘情愿地把钱让她赚。丈夫心知肚明地让其妻子去操皮肉生计,他在家整日搓麻将也可以盖楼房,岂不清闲,这个社会能赚钱就是本事,能娶到赚钱的老婆也是本事。父母不掉眼泪不害臊地将自己的亲生女儿送入虎口。赚了钱又盖新房又买彩电,日子过得心安理得。我虽然写此种丈夫是王八,视此种父母为禽兽,但却以得承认这一事实。

小姨发了以后,就开始寄钱给大舅,大舅眉开眼笑了。后来,小姨便开始将家乡的人一批批往南方带,没工作找工作,被抓了去保释,这些人后来也大多发了,不过,小姨也成了他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包括小姨的发廊和小姨的身份。我这时知道小姨成了他人的情妇,并引以为耻。大舅一家在小姨的帮助承包了一家食堂,一年下来赚了好几万,但大舅和我一样,也不满小姨的行径,因此有一次大舅将其狂扁了一顿,小姨似乎也就认了,并没有记仇。小姨就这样扶植了大舅扶大姨,扶完了大姨扶小舅。小舅谋到了一份好差使,于是在外面养了一个情人。还哄着小舅妈带着三个孩子,穿着裤衩,背心去开荒种地,晒得如同非洲一般,自己倒在外面风流快活。真他妈的莫名其妙。

小姨在电话里面所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她不甘心。我不知道小姨是否会听从我的劝告回到姨父的身边,过一种正常人的生活,但她的最后一句话仍涤荡着昔日南下时的那份苦涩的倔强。我唯有祝愿她过得再开心一点。

对于小姨的选择,和小姨所走过的路,我不想作任何的评论。但小姨的一切都让我深切地感受到了生活五彩斑斓的背后那极其残酷的一面。

人类与生俱来的亲情在金钱的面前可否不要扭曲,变形!三个女人一台戏空蝉/中央民族大学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就在那个酷暑难耐的假期,三个沦落天涯的“歌女”结下了同志般的友谊,于是生活中又有了许多属于我们三个的酸甜故事。

来自黑龙江齐齐哈尔的二宝,是黑龙江这块宝地孕育出来的精华。不仅长得高大强壮,而且天生乐观豪爽,至于假期第一天她在那儿放声大哭一事理当别论。她被管宿舍的大妈逼得如同丧家之犬(宝知道我如此叫她,非得把我揍扁),无处栖身,想不哭也难,更主要的是她过去的那群铁杆哥们随着毕业都如鸟兽散,只剩她一人孤苦伶仃,好不凄凉!以至于我见其惨状也不得不洒下了同情之泪水。

我和小菲于是热忱邀请二宝加入我们的假期打工营,小菲来自牧丹之城洛阳,毫无疑问,长得是花容月貌,只是老是痴言傻语,以至于婚姻大事至今毫无着落,我和二宝都狗拿耗子——为此操了不少心,可仍然没有眉目,主要是因为如今兼二宝之英俊豪爽和我之才华横溢之男士过为稀少。(实际上,本人无才无德,只是有感于二宝的快乐哲学才有此语。二宝说:“快乐的秘笈就是在夸别人的同时顺便夸夸自己。”)

在那个骄阳如火的夏天,二宝和小菲整日在外奔忙,为我找一份可供糊口又可锻炼能力的工作,而我则一人留守大本营,等用人单位打来的电话,结果跑了几天一无所获。

一日闲游归来,见宿舍楼前的宣传栏里贴了几则手写的招聘广告,我等三人顿时心花怒放,跳到宣传栏下一阵猛撕,正准备马上冲回宿舍打电话,听见二宝大叫:“小米,全撕了。”于是我又冲回去一阵猛撕,这下,总算没有竞争对手了,我终于松了一口气。这时一直静坐其侧的一位男士礼貌地道了一声谢谢,搞得我莫名其妙。等到我们去见招聘者时,我吃了一惊,原来就是那位一直坐在宣传栏旁边的男士,谁知此时倒是峰回路转,我们意外地获得了这份工作——编书。让我们过足了一把编书瘾。

从找到工作的那天开始,我们便过着日夜颠倒的生活,中午11:00起床,然后看北京台播的电视连续剧《冤家宜解不宜结》。三个人同挤在一张床上,围着一台巴掌大的电视(这里的巴掌指二宝的巴掌),对于剧中的男女主人公谁是谁非的问题,争论不休。到了下午,大家开始集中精神,绞尽脑汁来编书。编完之后,开始大发感慨,内容多半是关于天下文章一大抄之类的。到了晚上,我们便开始到外面去游荡。我们坐在马路两边的花池沿上唱着懒懒散散的歌。讲一些各自所经历的喜联乐事。那些日子,我们发现马路两边的草很绿,发现北京城的夜色很美。我们经常占据着情人坡上面的一把情人椅,相互偎依,挤成一堆,二宝因为强壮,充当了我和小菲的依靠,我因为怕冷,所以蜷在她们中间。我闭着眼睛听她们唱那首张艾嘉的老歌:“走吧,走吧,人总要学会自己长大。”就这样一个月的日子很快地过去了。虽然我们些了很多受苦,三个人吃一份菜,吃一缸饭,虽然我们没有赚到钱,也没有学到多少经验,但我们三个都结下了同志般的友谊,这就是我们一个暑假的收获。

记得一位哲人曾经说过:“没有朋友就如同生命没有花朵。”因为有了朋友,在你失落痛苦的时候,才会有人陪伴在你的左右,因为有了朋友,你才会发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朋友会告诉你:“别哭,有我。”朋友也会告诉你:“走吧,人总要学会自己长大。”

那天因为生活中的一些不尽如人意的事,二宝硬拉着我出去逛逛,我们步行到了家乐福,一路上二宝利用她的三寸不烂之舌不停的安慰我,后来又准备大出血,请我去吃爱得熊,结果是没吃爱得熊,坐车去了利客隆,然后我们俩就去吃肯德鸡。吃得差不多的时候,二宝拿着肯德基店里的那个可乐杯于玩弄了半天,突然发话:“你知道这老头是谁吗。”

我摇摇头说:“不知道,应该是肯德基当初的老板吧。”“这个老头一辈子都在搞投资,但每次都输得一败涂地,于是,在他临死之前,他用他的养老金做了最后一笔投资,就是开办了名为肯德基的一家快餐店,现在,肯德基作为快餐业已经风靡全球,那个老头一年后就死了。但通过这件事就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人做事一定要坚持不懈,总会有成功的那一天。”

就在那一天,我明白了许多许多,如果从一本书或者一篇文章里面看到了这一席话,我也许毫无感觉,但是从朋友的嘴里说出来,它却能直接流进你的心里,注入你的血液。

一本书上说:“真正的友情不依靠什么,它从本性上拒绝功利,拒绝归属,拒绝契约,它是独立人格之间的相互呼应和确认。它使人们独而不孤,互相解读自己存在的意义。”我到现在才深刻地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

我和小菲同住在一个宿舍,由于我平时的生活总是乱七八糟,她不得不一日提醒无数次,久而久之,我非常习惯地吊着她的一只胳膊去吃饭,搂着她的腰去逛街,以至于有一次因为小菲去学校的洗衣店打工,我不得不一个人去吃饭时,我走在前往食堂的路上,竟然一个人触景伤情,流着泪回来了。

终于有一天,小菲不等我回来一人去吃饭了,我心里空荡荡的,难受的要命。接下来的一顿她又一个人去吃饭,我终于忍不住了,打电话给我一个要好的同学,哭了个天昏地暗。

晚上,小菲叫我出去一趟说有话对我说,我虽然心里酸酸的,但我还是去了,坐在学校外面的小饭馆里,她对我说一番也许将影响我一生的那番话。

她捏捏我哭得发红的脸蛋说:“你哭什么啊?我又不是不理你了,只是觉得我们两个人分开一点会对彼此好一点,特别是对你好一点。”“那也太突然了,我一点也不习惯。”我又是一阵哽咽。“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吗?因为我突然发现你能够独自处理好多事情,但你却由于跟我在一起,所以你从来就不尝试着去做。”“你是怎么发现的,这一点我从来都没觉察到。”我傻傻地问。“就从昨天你和××讲话的那一刻起,你讲话时的语气和神情让我猛然一振,觉得你其实可以很好的照顾自己,很好的与人交际,你其实挺有才华的,也是很坚强的,但是你却养成了一种惰性,不到万不得已,你能依赖别人你都依赖别人,自己从不尝试,你不尝试你怎么知道不行呢?”小菲一口气说了一大堆我自认识她以来最严肃的一番话。

霎那间,我想起了高三时因为家里变故,我独自打理一切时也曾经那么从容。平时,一个人外出,我也可以壮着胆子问路,从没有露宿街头。也许,有时候给自己一处无路可退的悬崖真是给了自己又一次高处进发的机会。

因为有了另外两个女人,我的生活更加精彩。因为那句:“为人不要太计较,否则谁气死谁活该!”我学会了宽容的对待他人,同时,宽容地对待自己。朋友让我不孤独,朋友也让我不懈怠。

三个女人的故事仍在继续,我们仍然不时地集在一起唱那些懒懒散散的歌,仍然免不了一些无聊玩笑和一些小打小闹。但我们同时也在“走吧,走吧。”也在学着“自己长大”。

最后,我想引用余秋雨先生的一句话作为此文的结尾。

来一次世间,容易吗?

有一次相遇,容易吗?

叫一声朋友,容易吗?

仍然是那句话——

学会珍惜,小心翼翼。

后记:我借此文来感谢我的两位朋友对我鼓励和陪伴,并希望我们三人的友谊能够地久天长,天长地久。追悔莫及空蝉/中央民族大学大话西游里面说: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可是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人世间的痛苦莫过与此,如果上天可以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一定要对她说三个字——我爱你。

那年我初中二年级,爱情方面的智商仅仅是个零,我最珍惜的是我和我的那群哥儿们、姐儿们的嘻笑打闹所带来的快乐。因为我平时有那么几份侠义心肠,加上天生胆大泼辣。因此他们都奉我为“大姐大。”一群人经常聚在一起吃吃喝喝,周末的时候喜欢整晚都泡在电影院,日子过得有些低级趣味,但总算马马虎虎,还过得去。

那天我们像往常一样早早地就在电影院前几排占据一堆好位子,然后开始嗑瓜子,开始嘻笑打闹。谁知过了一会儿一个大傻帽竟然拿着票叫我的一位姐妹让位子,仗着人多,我的那位姐妹当然不让,再说在这种电影院从来就没有对号入座的规矩,谁知那位傻帽竟然想动手打人。我哪里受得了这个,不等那个傻帽动手,我已经跳上前去,一耳光扇在他的左脸上,不等他反映过来,右脸又挨了一耳光。我是搞体育专业的,平时的大力训练这时刚好排上了用场。那位男生也不是好惹的,混乱中我挨了一拳,我立即破口大骂,那个男生跑远了,我仍在大骂:“狗娘养的,有本事你就回来。”

电影开演的铃声拉响之后,我坐回自己的座位,有些得意地对刚才那位惊魂未定的姐们儿笑了笑。可就在那一霎那,我瞥见他那双略带嘲讽的眼睛,和他那满脸幸灾乐祸的笑容。我才不吃他这一套,我冲他做了鬼脸,我甚至还给他抛了一个媚眼儿。虽然我当时并不是很清楚“放电”的含义,但事实证明,他被我“电”倒了。

他以后就经常出现在我回家的路上,训练场地的旁边,有时候他还会玩笑地称我为“小太妹”。我也开始慢慢地忘记了他当初那满脸的幸灾乐祸,他开始带我去玩桌球,打游戏,每一次我都玩得精疲力尽,就这样一晃就是一年。

他是我所在的那所学校篮球队的队长,经常会和别的学校或别的单位打球,每次我都会带领一大群人为他加油助阵,每次赢球之后,他都会带我去吃麻辣烫或者吃三下馆,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了。我的简单的脑瓜让我没有深思他无数深情的眼神,以及每一次进球之后他双手支在膝盖上向我投来的那灿烂的笑容,我天真的以为我们只是纯粹的哥儿们关系。

当我即将步入高中生活的时候,他已经要走进大学了。就在临开学的半个月的那一天,他打电话叫我去和他的朋友到一起去划船,但结果却只有我们两个。“他们都没来吗。”远远的,我扯开大嗓门就开始喊。

他没有回答我,只是满脸笑意地看着我经过长堤坝向河对岸的他跑去。“今天别人都没来,就我们两个。”他开始解系在船上的绳子。“为什么没来,放我们鸽子啊!”我有些扫兴。“我告诉他们船翻了。”他有些诡秘地说道。

那天,我照样玩得很开心,而他却似乎若有所思,老是心不在焉。当傍晚的夕阳把波光染成红色的时候,我们坐在河边的草地上开始唱Byond的歌,当唱到那首“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的时候,他突然朝着天空大喊了一声。“小太妹,你知道我有多喜欢你吗?”“小太妹,可是我并不喜欢你啊!”我也玩笑地躺在草地上朝天大喊。

我的粗心让我没有注意到他的表情。我以为他仅仅只是在像平时一样开玩笑,可是后来我知道他是认真的。他走的那天,我和我的那群哥儿们去了乡下,没有去送他。接下来刚进高中时的那股新鲜劲儿使我几乎忘记了他的存在。直到那天我收到他的一封沉甸甸的信。他在信中说:“我自己也不敢相信,从见到你的第一天起,我就再也无法将你从我的脑子里的抹去,你的那两个耳光打在那个人的脸上,却让我再也无法看见别的女孩子的脸庞,和你相比,别人是那样的娇揉造作。缺乏情趣,如果可以,请你收回那天你在河岸上喊的那句”我不爱你……

那天晚上,我照样让我的哥儿们分享了这封信,后来大家商议说话给他一个机会,后来我们就开始书信往来,每逢长假,他都会坐车回来看我,几十年小时的颠簸却仅仅只为了那几个小时的相聚,有时候他甚至写信时我冒充他的父母给他发电报,理由只有一个——他想我。后来,我渐渐烦了,我懒得写信,于是我告诉他:“我们分手吧。”我当时几乎想都没想就匆匆地扼杀了这份真挚的感情。接到我的那封只有五个字的信后,他没有请假就匆匆地赶了回来,可是当时我正在另一个县参加篮球比赛。他就这样走了,临走前托我的一位姐儿们转交给我一封信,信中说他希望我慎重地对待我们两个人的感情,我当时并没有理会。

转眼间,我的高三生活就要结束了。我马上就要告别那熟悉的校园,熟悉的城市,那天,走在我和他曾经走过的草地时,我开始疯狂的想他,想他那双深情的眼睛,和那熟悉的笑容。接下来的几个晚上,我一闭上眼就满脑子都是他的影子,我只好通宵的看电视,把我父母气了个半死。

在打了几个电话都找不到他的情况下,我顾不上请假就跳上了去他们学校的班车,我当时是那样的害怕我再晚几分钟他就会从我的世界里永远的消失。终于,我到了他所在的学校,也见到了朝思暮想的他,他显然有些意外,在送我去招待所的路上,平时本来都很健谈的我们,竟然都多得那样的沉默。到了招待所,他说:“你先睡一觉吧,晚上我带你去吃四川菜。”然后,就带上门走了。

晚上,他带我来到他们校外的一家四川餐馆,远远的,我看见一个女孩对他招手,我当时觉得全身似乎遭到电击,一种不祥的预感袭上心头。经过他的一番简单介绍,我明白了我们三个人的关系,我是他曾经的女友。她不愧是搞艺术的,有着艺术家的气质,外加艺术家的涵养,穿着白色的连衣裙,看起来文静而高雅,和身穿牛仔裤和格子衬衫的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席间,她见我不吃菜,轻轻的说:“我听烨子说起过你,吃菜吧。”接下来,他们两个人便轮番给我夹菜,等到碗里的菜堆成了一座小山,我哭着跑了出去。

回来的时候,他执意要送我。许久的沉默之后,他说:“我等过你,但我却没有等到。开始,我只是理解为你太小了,还不懂感情。可是后来发生的一切,我只能理解为你根本就不在乎我。”我又开始大雨滂沱。“我这次是专程来看你的。”我哽咽着说。“我知道,但是我太累了,我不想再回头,如果你一年前给我一个肯定的答复,即使爱你只意味着痛苦,我也会全力以赴……”

回到学校,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再嬉笑打闹,我第一次感到那样的失落和空虚,我开始拼命的学习,学习。上天总算是公平的,让我失去了一份感情,却收获了一张大学录通知书,这一点让所有的人都颇感意外。

今天,当大学的象牙塔将我磨练得如同绵羊一般的乖巧和温顺,我仍不时地想起当年粗俗泼辣的我和满面笑容的他。他两手支在膝盖上冲我而来的那一脸的陶醉,我将永远无法忘怀,直到有一天我走向坟墓。

第二辑 

爱情曾经来过

面对爱情,你手足无措吗?面对爱情,你脸红心跳吗?如果是,那么,请你摸着自己的心口,对你的爱人说:“我爱你……”

·爱情曾经来过 秋后/中央民族大学

·

网事

 秋后/中央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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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傻瓜

 秋后/中央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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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的天空

 秋后/中央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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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难买

 秋后/中央民族大学

·

错位

 秋后/中央民族大学爱情曾经来过秋后/中央民族大学如果让我再这样做作地假扮天真,我宁愿离开他,结束这一切。我宁愿牺牲这一切,去探究我深爱着的男人关目光背后的真实真实的心灵。

他不是我的瑞德,他是艾希礼,他有他的媚兰尼。

今天,是与他分手的五周年纪念了。望着窗外星星点点,我强迫自己不要想,但往事如烟,伤感的回忆像无边的黑夜将我笼罩吞蚀……(一)

祖是那种深沉有型的男人,我们第一次相遇是在一次聚会上。那时我还是个无忧无虑,无拘无束的大学二年级学生,谈过一次玩玩闹闹般的恋爱。我喜欢,仅仅是喜欢那个高我一级的理科男生,是因为他见我第一面时讲:“我是个医生即医学院学生”反正以后人都要生病,那提前认识一下并很快发展为他的女朋友。那时的我们不懂爱情,我想在遇到祖之前,我并没有真真正正地爱过。

那次聚会除了让我有食不衷腹的感觉外,就是他让我认识了社会,经历了一场刻骨铭心的爱,留下彻及心菲的痛。

聚会以跳舞为主,少有几块可以充饥的蛋糕。在我把手中仅有的那块“奋斗”完后,原本麻木处于“休克”状态的胃开始不安份了,那天为了搞一个活动,我已经一整天没吃饭了,我四下搜寻,一无所获,却发现了一双深沉的眼睛,饶有兴味地打量着我。这种人我见多了。自以为潇洒地认为可以用眼睛杀死人。我毫不客气地回望他。马马虎虎,长相一般,但很高大的挺拔。我可不傻傻地梦想如同琼瑶笔下的女主人公,走了桃花运,碰上了骑白马的王子。

他还在看我,冲我笑,我感觉到他的目光,他的眼睛深邃,有点有深情,有几分溺爱,像是爸爸看自己的女儿,加上那蛮有爱心的笑,我默然感觉这种关爱的神情久违了,温暖丝丝缓缕缕从周身传到心头。难道我的瑞德出现了,而我就是那为他倾倒的斯嘉丽?可我一向不相信这种一见钟情的,从我大学里的第一场恋情草草收尾我就更加坚定。

我收拾了驰骋万里的思绪,冲他笑笑,他魔术般从身后变出一盘水果拼盘递给我,我没犹豫,一扫而空。“看来你是饿坏了,要不要吃宵夜?”“好啊。”我没细想,随他从一群红男绿女中穿出。在人群中轻易消失,我才意识到自己和一个陌生男子在一起,不免心虚。他仿佛看透了我的心事,调侃地问:“害怕了?”“谁怕谁呀!”我故作轻松地说。

我坐上了他的白色宝马,满心好奇,今天真的走了大运,有车坐有饭吃,还有个好帅的司机噢。我暗自乐,他问我笑什么,我说:“笑我自己傍大款呀。”“我第一次听女孩子这样说自己。”他那父亲般的笑意又在脸上漾开了。

那晚玩得好痛快,我们吃了饭,蹦了迪,快快乐乐地在校门口分了手,没有意想中的纠缠和喋喋不休,他递了我一张名片,我冲他笑了笑,拜拜,扬长而去。(二)

这样的免费午餐吃了几顿,他似乎一直胃口不好,看我在对面狼吞虎咽。我冷不丁问他:“我只个大白吃,干吗总请我吃饭?”他一本正经地说:“请你帮忙。”“做什么?”“我需要你为我们公司撰稿,因为我觉得你思想活跃,有见解,听说你文笔也不错。”

吃人家的嘴短,那就“撰”吧。我爽快地答应了他。

结果比我预想要难得多,几百字的小文要改几十遍,做完一份,我已累得不想再动大脑了。

他带我去了公司,那是家广告公司,不大,装修却豪华到奢侈,他几分无奈地说:“都是老板的。”我很为他“为富却还仁”的话激动了一阵,心生好感。

经过半学期的奔波,学习,撰稿,我和他已是很默契的搭挡了。他思维敏捷,头脑灵活,有好多出人意料的创意,还有丰富的经验和处变不惊的定力,这是我望尘莫及的,在他表面前我越表现得镇定自若,反而越弄巧成拙。

我常在闲暇的时候问自己:我喜欢他吗?他喜欢我吗?两个人都互相喜欢,还是一方单相思?还是两个人都视对方为好朋友?

我是喜欢他,如果最初是我不愿承认的一见钟情,那么半个学期的风风雨雨,经历共同创作的艰辛,无数改稿的繁琐,收获成功的喜悦,我认为自己了解这个有着含蓄深沉爱意的男人,我爱着他。

他爱我吗?他对我有着无微不至的关怀,偶尔纵容我的小心眼和坏脾气。我学习完接着工作,他常在我困倦时递上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我喜欢那种清淡的苦涩;体育课我把脚扭伤了,那时他是多么地紧张,他的神情,他关切,心痛的眼神,时时在我身边围绕,包围我,温暖我,像轻轻搂紧褓中的婴儿;我对他的小小的脾气和恶作剧,心服口不服的胡辩,他总微微一笑,很宽容的样子,难道他把我当小孩子看待了吗?我不愿永远做一个懵懂的小孩,不愿做他的宠儿,我要做他全心全力爱着的女人。如果让我再这样做作地假扮天真,我宁愿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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