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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22 14: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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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志新

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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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视角下的低碳城市及其建设路径研究:以宁波为例

伦理视角下的低碳城市及其建设路径研究:以宁波为例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伦理视角下的低碳城市及其建设路径研究:以宁波为例作者:王志新排版:清茉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3-12-01ISBN:9787308123273本书由浙江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第一章| 低碳城市建设的伦理学基础自19世纪末以来,由于经济和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使人类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有了极大的增长;但与工业经济腾飞相伴而来的是严重的环境危机和生态恶化,使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受到威胁。20世纪60年代《寂静的春天》一书问世,全球开始注重生态环境的治理,人类一直在努力探索如何解决生态危机。低碳城市建设的提出,为人类提供了处理生态问题的一条新出路。低碳城市绝不仅仅是一种应对全球变暖的应急之策,或一种新的城市建设模式,它也是人类价值观、伦理观、审美观和消费观的一次深刻变革。因此,以低碳伦理理念为引导,探讨低碳城市建设的人文路径,为低碳城市建设提供价值导向和道德支撑,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第一节 低碳城市建设的兴起

人类生产和生活造成的能源安全和全球变暖问题引起了全球的广泛关注,从利用更少的环境资源消耗,产生更少的环境污染,到提倡减少碳排放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治理模式,低碳的理念在生产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迅速地推广。城市作为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核心单元,必将以自然资源开发和利用为支撑,成为碳排放的集中地。因此,在发展低碳经济战略中,发展低碳城市成为重中之重。从2007年开始,低碳城市建设成为低碳发展的新兴领域,世界各国对低碳城市建设进行了有益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也遇到了很多问题。

一、低碳城市的战略选择

低碳城市是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提出的。近些年,科学界以及各国政府已基本达成一致意见,那就是气候正在发生变化,人类活动导致地球大气层中的温室气体(尤其是二氧化碳)不断增多,碳排放是影响全球气候增温的主要因数。在此背景下,旨在降低人类活动造成碳排放的“低碳”发展模式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普遍认同,并成为新时期人类发展的目标。

1.气候变暖与全球碳减排行动

根据20世纪以来已有的气象仪器的观测记录,近百年(1906—2005年)气候变暖的速度大约为 0.74℃/100 a(范围 :0.56~0.92℃/100 a),尤以近50年变暖明显,线性趋势是0.13℃/10 a(范[1]围:0.10~0.16℃/10 a)。进入80年代以后,全球气温明显上升,据世界气象组织的调查显示,1998年至2007年是有记载以来最暖和的十年。全球气候的变化给人类及生态系统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如极端天气、冰川消融、永久冻土层融化、海平面上升、生态系统改变、旱涝灾害增加等。80年代以来,气候变暖问题日益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问题。

造成全球气候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目前人们比较认同的观点是:人为来源的温室气体排放是当前观测到的全球气候变化现象最主要的驱动因素。大气中的水蒸气、二氧化碳和其他微量气体,如甲烷、臭氧、氟利昂等,可以使太阳的短波辐射几乎无衰减地通过,但却可以吸收地球的长波辐射。因此,这类气体有类似温室的效应,被称为“温室气体”。温室气体吸收长波辐射并再反射回地球,从而减少向外层空间的能量净排放,大气层和地球表面将变得热起来,这就是“温室效应”。人类在近一个世纪以来大量使用矿物燃料,排放大量的温室气体。自1850年开始,温室气体(主要是CO、CH、NO)242[2]的排放量急剧增大。大气中CO含量从280ppm增加到380ppm,增2加了35%;CH 含量从1850年到1990年增加了142.2%;NO从185042年的270ppm增加到2005年的319ppm,上升了18%(见图1-1)。图1-1 全球大气中温室气体含量变化曲线

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浓度已经到了危险水平,控制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成为人类社会刻不容缓的事情。只有到2050年将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增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的2倍以内,才可能避免发生极端的[3]气候变化。温室气体减排是目前最重要的气候变化减缓举措,也是国际社会最广泛认同的气候变化减缓行动。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影响,世界各国都在积极寻求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有效措施,围绕碳排放问题分别举行了几次具有重要影响的气候变化会议。

第一次关于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会议是1992年6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发展大会。会议最重要的结果是达成《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这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对付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公约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规定的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程序有所区别。公约要求发达国家作为温室气体的排放大户,采取具体措施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以支付他们履行公约义务所需的费用。而发展中国家只承担提供温室气[4]体源与温室气体汇的国家清单的义务,制定并执行含有关于温室气体源与汇方面措施的方案,不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限控义务。公约建立了一个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使其能够履行公约义务的资金机制。

第二次关于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会议是1997年在日本京都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3次缔约方大会。这次会议共有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参加,并通过了《京都议定书》,它规定从2008年到2012年期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将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这次会议首次对温室气体的减排作出量化的规定,迈出了具有实质性的一步,对抑制全球气候变化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

第三次关于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会议是2007年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3次缔约方大会。这次会议着重讨论“后京都”问题并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启动了加强《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全面实施的谈判进程,致力于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2012年到期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安排的谈判并签署有关协议。

第四次关于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会议是2009年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共有192个国家的领导人、环境部长和其他官员参加了这次会议,共同商讨《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并就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签署新的协议。这个协议被人们认为是继《京都议定书》后又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全球气候协议书,对地球今后的气候变化走向将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被喻为“拯救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的会议。

2.建设低碳城市是新时期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

城市是一个以人为主体、以空间利用和自然环境利用为特征、以集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的,集约人口、经济、科学、技术和文化的空间地域大系统。从最终使用的角度看,人为碳排放的来源可以[5]分为产业、居民生活和交通三个主要的组成部分,主要来自火力发电、交通运输、煅烧水泥、冶炼金属、取暖做饭等方面,都和城市有着密切的联系。城市作为世界人口的生产和生活中心,是人口、建筑、交通、工业、物流的集中地,成为能源的主要消耗者和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者。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特别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生产型城市)的发展模式和发展轨迹成为全球低碳发展的关注焦点。目前,二氧化碳排放据统计,全球大城市消耗的能源占全球的75%,温室气体排放量占世界的80%。根据国外的一些资料统计,由建筑物排放的二氧化碳约占39%,交通工具排放的二氧化碳约占33%,工业排放的二氧化碳约占25%。英国80%的化学燃料是由建筑和交通消耗的,城[6]市是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者。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学术界、国际组织和各级政府于2007年开始关注“低碳城市”的概念。建设低碳城市是减少碳排放的一个有效途径,目前世界上许多大城市开始实践低碳经济理念,以建设和发展低碳城市为荣。

3.建设低碳城市是中国城市发展的新机遇

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迅速,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已跃居世界前列。经济的高速发展和资源生产率的低下导致我国资源和能源消耗巨大,能源消耗在世界范围内的比重持续走高。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人口数量的增多,城市规模越来越大,已经进入城市化加速发展的时期,每年近千万人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将导致城市能源消耗总量不断增加。中国城市与发达国家相比,城市住宅能耗高3.5倍,每平方米建筑用钢55千克,比发达国家平均高出20%。中国机动车保有量也快速增加,截至2012年6月底达2.33亿辆。我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已经越发突出,如果继续保持目前的资源消耗率和污染排放水平,将对环境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害,威胁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稳定发展。

快速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对中国的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低碳城市为我国城市建设发挥后发优势提供了可能。根据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2007年公布的城市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城市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均作为重要的竞争力指标,也是城市社会发展的指标。低碳产业以及相关的环保产业不仅提供了这样的产业选择,而且提供了大量的地区性就业机会。中国的发展必须摒弃发达国家工业化初期普遍采用的高耗、高污染、低效率的发展模式,走出一条既有利于经济社会进步又环保的低碳发展模式。尽早面对减排压力,调整城市治理模式,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严格执行环保监控、提升城市居民理念,实现跨越式发展,提升我国城市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还没有受到国际上强制减排的要求。但是面对日益清晰的全球气候变化威胁,全人类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减缓和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已经形成了广泛的共识,国际社会对我国温室气体强制减排的呼声也越来越高。面对压力,我国一方面在国内通过推行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低碳城市构建等行动,积极探索低碳发展之路;另一方面也在国际舞台逐渐展现出积极姿态。我国大多数城市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城市类别繁多、特点各异,我国低碳城市建设的实践和理论都将为世界低碳城市建设提供宝贵的经验材料。

二、低碳城市的概念和内涵

城市是人口及经济活动的集中区域,在运行过程中消耗了大量的资源能源,排放了大量的温室气体,是碳减排的重要区域和研究对象,低碳城市成为全世界的研究焦点。国内外学者对低碳城市的概念和理论内涵进行了积极而有益的探索,各国政府也从本国实际出发,对低碳城市的构建进行着有益的尝试。

1.低碳城市建设的兴起

面对新阶段、新情况,在新的发展理念指导下,各国政府纷纷调整发展战略,发展低碳城市。英国是低碳城市规划和实践的先行者。2003年,英国政府发布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首次明确提出发展“低碳经济”。在白皮书中,明确提出了2010年CO排放量要在1990年水平上减少20%,到2050年减少260%,到时从根本上把英国变成一个低碳经济的国家。为了推动英国尽快向低碳经济转型,英国政府成立了碳信托基金会(Carbon Trust),碳信托基金会与能源节约基金会(EST)联合推动了英国的低碳城市项目(Low Carbon Cities Programme, LCCP)。首批三个示范城市(布里斯托、利兹、曼彻斯特)在LCCP提供的专家和技术支持下制定了全市范围的低碳城市规划。

2004年日本政府与学者开始对低碳社会模式与途径进行研究,2007年2月颁布的《日本低碳社会模式及其可行性研究》,以日本2050年CO排放在1990年水平上降低 70%为目标,提出了可供选择2的低碳社会模式,并在2008年5月进一步提出《低碳社会规划行动方案》。低碳社会的基本理念是争取将温室气体排放量控制在能被自然吸收的范围之内,为此需要摆脱以往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又大量废弃的社会经济运行模式。日本低碳社会遵循三个基本原则,即:在所有部门减少碳排放;提倡物尽其用的节俭精神,通过更简单的生活方式达到高质量的生活,从高消费社会向高质量社会转变;与大自然和谐生存,保持和维护自然环境成为人类社会的本质追求。

低碳城市实质上是低碳经济理念、低碳社会理念在城市发展中的实际运用,既要涵盖低碳生产也要顾及低碳消费,在一个城市的范围内维持良性的可持续能源和生态体系。发展低碳城市得到主要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广泛共识,各国都在积极开展行动。欧盟2004年3月已完成主要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定工作,制订了排放权交易计划。欧盟排放机制(EUETS)于2005年1月1日正式启动,被看做是欧盟25个成员国履行《京都议定书》承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2006年又推出“欧洲委员会行动计划——实现能效潜力”等。尽管美国在气候变化问题上,态度一向与其他国家相左,但在2007年7月11日,美国参议院还是提出了《低碳经济法案》。

2.低碳城市的概念研究

与低碳城市实践相比,国内外关于低碳城市研究的文献还不多,尚缺少综合系统的研究。目前,国外对低碳城市理论的研究还处在探索阶段,多侧重于实证的量化分析。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爱德华•格拉什(Edward L. Glaeser)比较系统地研究了城市CO的排量计算2方法及应用分析。他对美国10个典型大城市中心与郊区单位家庭采暖、空调、交通及生活能耗进行了实证分析,按照CO/t排放折合432美元的经济成本核算,从碳排放的经济学角度,科学地提出了实现城[7]市低碳化发展的政策建议。日本学者柳下正治通过研究日本家庭、运输部门及工业部门的碳排放比重,从建筑结构、低碳交通、产业分布及新节能技术应用等方面提出了减少城市碳排放的具体措施。还有一些学者,从经济发展与能耗之间的关系分析了制约城市低碳发展的三大要素,即城市生产、交通和家庭生活,并对未来的发展进行了预测。也有学者研究发现,当代城市土地开发主要体现在社区的建设上,社区的密度和结构对城市能源及CO排放起着关键性作用。如上所述,2国外学者对于低碳城市理论的内涵的界定还没有完全形成一致,界定各有侧重,都是立足于本国实际,各有特色。

对于低碳城市的理论内涵和发展途径,我国学者们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研究,并取得了一些理论成果。从低碳能源和低碳生产的角度,金石认为,低碳城市发展是指城市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前提下,保持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处于较低水平;从低碳消费、低碳社会的角度,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驻华代表处首任主任夏堃堡认为,低碳城市就是在城市实行低碳经济,包括低碳生产和低碳消费,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一个良性的可持续的能源生态体系;从建筑节能和城市规划的角度,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组长牛文元教授在“2007城市可持续发展国际市长高层论坛”上说,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应根据我国特殊国情,走环境友好的低碳型城市发展之路,发展低碳城市应重视城市规划、建筑节能和规划环评等领域;从低碳理念和公众的参与角度,刘志林等更加强调“低碳理念”及“公众的参与”,他们认为,“低碳城市应当被理解为通过经济发展模式、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在保证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前提下,[8]实现有助于减少碳排放的城市建设模式和社会发展方式”。

学者们对于低碳城市理论内涵的理解和认识是个不断加深的过程,低碳城市理论内涵也是不断完善的过程。综合以上的论点和当前低碳城市的实践,低碳城市的发展模式应当包括四大内涵:①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低碳城市的本质是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建设低碳城市必须立足中国国情,在努力降低城市社会经济活动的“碳足迹”同时,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②碳排放量增加与社会经济发展速度脱钩的目标。以降低城市社会经济活动的碳排放强度为近期目标,首先实现碳排放量与社会经济发展脱钩的目标,即碳排放量增速小于城市经济总量增速,长期和最终目标是降低城市社会经济活动碳排放总量。③对全球碳减排作出贡献。对单个城市而言,低碳应当包含两个层次。狭义上,城市内部社会经济系统的碳排放降低并维持在较低水平,能被自然系统正常回收;广义上,一个地区通过发展低碳技术或产品,其应用对全球碳减排作出贡献。④低碳城市发展的核心在于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一是需要低碳技术的创新与应用。核心技术,特别是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节能技术和新能源的生产应用技术,是城市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技术基础。二是需要公共治理模式创新和制度创新。低碳行动需要政府、公司、组织、家庭和个人的广泛参与,其中,政府对低碳的认识程度决定低碳城市发展的高度,政府的机制设计和管理创新发挥着主要推动和激励作用。

三、低碳城市建设中的问题和困惑

在我国,随着城市理念的蓬勃兴起,越来越多的城市投入到低碳生态城建设中。2008年1月,世界自然基金会启动了“中国低碳城市发展项目”,以期推动城市发展模式的转型,保定和上海成为首批试点城市。随后,北京、杭州、无锡、南昌、厦门、宁波等城市相继成为低碳试点城市,到2012年年底国内有20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提出建设低碳城市的目标,低碳城市建设成为继国际型都市、花园城市、宜居城市之后又一轮城建热潮。

尽管我国许多城市拥有建设低碳城市的热情和积极性,但据新华社记者报道,我国低碳城市建设存在许多问题,如口号喊得响,宣传动作大,但实际行动未见多大进展。低碳城市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和困惑,仅仅限于技术的维度是很难解释的。例如,为什么看上去很美的低碳城市理念,在实践中却举步维艰?为什么尽管有相对成熟的低碳技术,但却没有被相关经济部门和企业尽可能地利用?为什么许多市民懂得如何节能减排和绿色消费的知识,但在实际生活中却没有采取行动?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位专家表示:“我国并没有一[9]个真正意义上的低碳城市。”

我国低碳城市出现伪低碳现象:一方面是既得利益者短期利益的选择;另一方面是缺少相应法律与制度的激励,但根本仍在于我国城市决策者、建设者、城市居民缺乏正确的低碳伦理精神。低碳城市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更是一个新价值观的重塑和环境美德的形成和内化过程。低碳实践困境的产生与传统工业文明观密切相关,而传统工业文明观是建立在西方世界“主客二分”的哲学基础上的。这种“主客二分”的哲学思想忽视了自然环境的整体性及其价值尊严,致使自然环境在人类意识中成为了物质财富增长的原料库,导致了人类为追求工业增长而广泛推行高碳发展模式。低碳实践困境的产生也与传统伦理观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传统伦理观中,伦理仅仅限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自然环境没有获得“道德关怀”的资格,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却被排除在外,导致了人类在利用及改造自然环境资源的过程中没有必要的伦理准则制约。

因此,“低碳”问题也是一个低碳伦理道德问题。要想真正建设低碳城市,纠正已经被部分人严重扭曲的生产目的性和消费行为习惯,解决人类的环境灾难,实现人类与生存环境系统的和谐同在和永续利用。只有在高度自觉的低碳伦理道德观念指引下,自觉遵守新的低碳伦理原则和伦理准则,抑制人们的极端个人主义人生观、价值观;认识到节能减排不单纯是为了人类生存而采取的种种手段,从而改变用能和消费习惯,激发人们的道德情感,最终形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关怀人类命运的伦理美德。

注释

[1]Solomon S,Qin D,Manning M,et al. Climate Change 2007:The Physical Science Basis. IPCC WG1 AR4 Report,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7:996.

[2]di Norcia. V Global Warming is Man-made:Key Points in the Internation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2007 Report.2008.

[3]邢继俊等:《中国要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中国科技论坛》2007年第10期。

[4]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所谓温室气体的源,简单地讲,就是指温室气体向大气排放的过程或活动;而温室气体的汇是指温室气体从大气中清除的过程、活动或机制。

[5]顾朝林、谭纵波、刘宛等:《气候变化、碳排放与低碳城市规划研究进展》,《城市规划学刊》2009年第3期。

[6]顾朝林、潭纵波、刘宛等:《低碳城市规划:寻求低碳化发展》,《建设科技》2009年第15期。

[7]Edward L G,Matthew K.The Greenness of City.Rappaport Institute Taubman Center Policy Briefs,2008(3):1-11.

[8]刘志林、戴亦欣、董长贵等:《低碳城市理念与国际经验》,《城市发展研究》2009年第6期。

[9]《上百城市争贴“低碳”标签,新一轮“城建浮躁化”须警惕》,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0-12/03/c_12841347.htm。第二节 低碳伦理的蕴涵

随着“低碳”成为时髦话题,理论界一些学者对“低碳社会”“低碳经济”“低碳城市”“低碳生活”等进行了伦理的探讨,深化和拓展了对“低碳”问题探讨的深度和广度。低碳伦理是一种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价值目标、以减少碳排放为行为规范的伦理观,我们首先要探索低碳伦理的思想哲学基础、概念界定和理论内涵,分析低碳城市建设的伦理价值。

一、低碳伦理的思想基础

低碳伦理是整个人类生态伦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价值目标、以减少碳排放和节约资源能源为行为规范的伦理观,是生态伦理在低碳排放和低碳节能方面的道德体现。低碳伦理思想是在中国传统伦理学思想资源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生态伦理思想和现代西方各种生态伦理思想的扬弃和整合。

1.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思想

传统伦理中蕴含着相当丰富的生态伦理智慧。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思想上形成的环境伦理观,作为农业文明语境下人们素朴的生存智慧与道德体悟,不仅构成了古代文明传承及环境保护的精神力量,还可成为当今低碳伦理学建构的理论资源,从而为调整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人类主体自身的关系提供智力支持。“天人合一”的思想观念最早是由庄子阐述,后被汉代思想家、阴阳家董仲舒发展为“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体系,并由此构建了中华传统文化的主体。环境伦理学的实质和核心问题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国传统哲学处理“天人关系”的独特视角,为我们考察现代社会环境伦理问题提供合理视域。

早在两千多年前,中国古代哲学家就以朴素的形式阐述“人与自然是统一”的问题。“天人合一”的思想最早见于周代,那时就有天地人“三才”的表述,认为天地人是个统一的整体。《易传》指出:[1]“易之为书也,广大奚备,有天道焉,有地道焉,有人道焉。”道家始祖老子又提出“道”的说法,他说:“有物混成,先天地而生,吾不知其名,故强曰之道,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城中有四大,[2]而人居其一焉。”这种思想强调人来自于“道”,也就是自然,是自然的一部分,天道与人道是和谐统一的。同时老子还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认为人应该遵循天道,应该摒弃人的主观目的、愿望和意志,在自然面前无所作为,将自己等同于自然,被动地服从自然,归根到底是人必须师法自然。

明确提出“天人合一”命题的是张载。他说:“儒者因明至诚,因诚至明,故天人合一。”宋代儒学大师程颐指出“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思想。他把“天理”作为他哲学的最高范畴,并说:天只以生为道。他认为天理即“生”,“生”是宇宙的本体,也就是在生生不息的天道之下,通过阴阳二气化生,产生天地万物,人是天地万物之一,即“人与天地万物为一体”。人明白这个道理才成为仁者。程颐通过“气”这一概念把天地万物联系起来,从而进一步阐述了[3]“天人统一”的观点。

现代环境伦理构建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要认真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正确认识人与自然之间的依存性,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中国古代的环境伦理意识与现代环境伦理观念是相通的。尤其是以现代西方环境伦理学为代表,他们强调人类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强调尊重自然规律,遵守自然法则。现在的生物圈、大气圈是经过地球几十亿年漫长的进化过程逐渐形成的,是能够维持自我平衡与和谐发展的自然生态系统。人类作为自然生态系统的成员之一,他的身心组织的产生和进化,他的生存和发展不能超越对自然界的联系和依赖。从根本上说,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是以自然规律为基础的,是从属于自然规律的。因此,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古代环境伦理意识的前提和出发点,同样也是现代环境伦理观念的哲学基础。

2.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伦理思想

马克思生态伦理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体系中的有机内容,并取得了原创性的成果。马克思生态伦理思想的构建,是马克思对解决19世纪的生态环境问题所作出的伦理回应。尽管19世纪还只是生态环境问题的初发期,马克思对当时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了具体揭示:对土地资源的滥用;对森林的滥伐;气候变化异常;人居环境遭到破坏;环境被破坏已危及到了人的生命存在。马克思、恩格斯的一系列著作中,包含着丰富而深刻的生态伦理思想,明确地提出了生态伦理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及基本规范。(1)人的自然的本质与自然界的人的本质相统一的生态伦理理念。在马克思看来,人与自然万物同根同源,人与自然万物互依共存,人与自然万物皆受自然规律的制约。马克思曾指出:“不以伟大的自[4]然规律为依据的人类计划,只会带来灾难。”恩格斯曾告诫:“我们必须时时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统治者征服异民一样,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样——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5]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正确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蕴涵着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同自然规律相一致,尊重自然,保持人与自然平衡共存的环境伦理思想。

马克思的环境伦理理念,蕴涵着马克思在人与自然关系上所持的基本的价值立场和善恶判断。马克思主张在人与自然的交互作用中,应确认并实现人的价值及福利,并同时确认和实现自然万物本身的价值及福利。由此,他明确提出了人的价值包含人本身的价值和人对自然界的效用价值,同时充分肯定自然界的价值和尊严,明确提出了自然界具有本身的价值的重要命题,自然生命物具有生存权利的重要观点。(2)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与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相统一的生态伦理原则。人与自然的统一正是这一环境伦理原则的实质。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认为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质是:“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之间、[6]人和人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在这里,马克思将完成了的人与自然的本质统一状态,归为自然主义和人道主义的实现,这就是从自然主义、人道主义及其结合的视角来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将人与自然的本质统一同人的道德品格的构造联系起来考察,这样人与自然的关系进入了伦理学的领域,从而拓展了传统伦理学的论域。马克思所提出的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与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相统一的环境伦理观念,应成为人类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所依循的基本的伦理道德[7]原则。(3)人利用自然界所应遵守的基本的生态伦理规范。马克思一方面对人利用自然这一必要性给予了充分肯定;另一方面又明确提出必须对其予以规范。在马克思的众多理论著作的论述中所系统阐明的[8]关于人利用自然应当遵循的环境伦理规范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善待自然。马克思批判了蔑视和贬低自然界的观念和行为,否定了荒谬的、虚置的人对自然具有所有权的观念,提出要恢复人与自然之间的温情脉脉关系。二是依从物道。马克思提出人对自然的利用中,既应贯彻人的内在尺度,又应贯彻物的外在尺度,要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人与自然的关系。三是保护资源。马克思提出,自然界是人的无机身体,人应该像关爱自己的有机身体那样,仁爱善待自己的无机身体。他主张应将土地改良后传给后代,人对自然的利用中,保护自然界处在优先位置。四是循环生产。马克思主张人在生产中只能像自然界那样发挥作用,人的生产应该遵循生态规律,做到没有浪费和污染。他提出了循环生产和清洁生产的重要主张,认为在生产过程中应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量,对生产过程的废物,要实现再利用,使其成为新的生产要素。五是节制消费。马克思批判了近代工业社会中的浪费现象,否决了拥有、所有式的生产观念和消费观念。他提出自然万物不仅是人们利用的对象,而且是与人共生一体的存在。他主张人应该合理地消费。六是联合利用。马克思主张人们联合起来利用自然,消除人利用自然过程中的盲目性,人应该共同地、合理地调节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使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既合乎人的本性,又合乎自然界的本性。

3.生态马克思主义的环境伦理思想

所谓“生态马克思主义”,是生态学与马克思主义的结合。20世纪30—70年代,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发生了“八大环境公害事件”,生态马克思主义和生态社会主义即是中左翼力量对环境公害事件进行理论反思的直接结果。这些研究,绝不是在重复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基本内容,生态马克思主义注重对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弘扬与重塑,是对全球人类的生态环保意识觉醒的新召唤。因此,生态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环境伦理思想,对建设低碳城市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性。

西方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者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人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在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理论的基础上,分析了当代资本主义世界生态危机的根源,指出生态危机是资本主义的新危机,倡导生态化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提出了解决全球生态问题的方法和思路:

首先,生态马克思主义把生态危机和资本主义制度联系起来,把生态危机的根源归结于资本主义制度。因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唯一的目的就是追求利润,这就决定了它必然要把自然作为掠夺的对象。在此基础上,生态马克思主义通过对生态帝国主义的批判,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与全球生态恶化的内在联系,认为要恢复人与自然的和谐,必须构建生态社会主义社会。更严重的是,资本主义通过推行“生态殖民主义”和“生态帝国主义”向发展中国家转嫁生态危机。把高污染、高消耗的企业直接转移到发展中国家,直接把其他国家变成原料产地和垃圾填埋场,或通过“结构性暴力”实现对发展中国家资源的掠夺,由此造成了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和生态环境灾难。

其次,消费异化导致生态危机。依据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异化劳动理论,为了解释和解决资本主义病态的消费行为方式,生态马克思主义者发展出了当今资本主义的“异化消费”概念,为生态危机寻找到了直接的社会根源。同时,当代西方人的需求是一种被资本所支配和控制的“虚假需求”,在异化消费与虚假消费存在的条件下,资本主义并没有将其活动仅仅局限于人类基本需要的商品生产和人类与社会发展必需的服务设施上,而是为满足虚浮的消费生产,导致了生态危机。

最后,科学技术不能解决生态危机。生态马克思主义在对待科学技术与生态环境之间关系的问题上,从总体上肯定了科学技术的社会价值,重点批判了科学技术的资本主义使用方式。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只是给一部分人带来了福利,而给人类的发展带来的却是灾难。马尔库塞认为,必须使技术从以营利为目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解脱出来,使其从资本主义的“技术合理性”转变为满足人类基本需要、与自然和平共处和激发人类潜力的[9]“后技术合理性”(post-technological rationality)。克沃尔将科学技术革新、资本主义经济增长和全球性生态危机联系在一起,提出了仅仅通过科学技术革新无法改善生态环境继续恶化的观点。

4.西方的环境伦理学理论

面对环境与发展,西方环境伦理思想对于西方社会的转型起了重要的作用。1923年,法国施韦兹的《文明的哲学:文化与伦理学》的出版代表着环境伦理思想的开端,1933年美国的莱奥波尔德在《大地伦理学》中,提出必须把人类当做大自然中平等的成员,主张把道德对象的范围扩展到人与自然关系的领域,并且要建立起尊重生命和自然界的新的价值尺度,这是人与自然关系在理论中的重大进展。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蕾切尔•卡逊出版了《寂静的春天》,将人类正当行为的内涵重新进行了解释,扩大到包括对自然界的关心,尊重所有生命和自然界。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罗尔斯顿进一步在《环境伦理》一书中系统地建构了关于环境伦理的基本理论框架。

现代环境伦理在其后短短的30多年的发展中,又形成了诸多流派和观点。其中影响较大的主要有人类中心主义学说和非人类中心主义学说。人类中心主义认为只有人才是价值的主体,自然界是没有价值的,自然界的价值应以人类的需要为前提。由于人类中心主义漠视自然客体,过分强调人类的价值主体地位,忽视自然环境系统生存发展的需要及其对人类的长远价值,已逐渐失去社会思维的主体地位。非人类中心主义主张把道德义务的范围扩展到人以外的其他自然存在物,其理论要求是确立自然界的价值和自然界权利,实践要求是保护地球上的生命和自然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主要观点分为动物解放论[10]或动物权利论、生物中心论和生态中心论三种。

其实,大多数从事环境伦理研究的西方学者一般都主张非人类中心论的观点,他们基本是从“自然中心主义”的立场出发,对“人类中心主义”思想加以责难。按照美国学者泰勒的说法:“人类中心主义,即人类行为影响自然环境和它的非人类居民的对错与否来自于两种批评:一种批评认为,人类行为的后果是有利于还是不利于人类的幸福;另一种批评认为,人类的行为能否以坚实的或非坚实的规范系[11]统保护和补充人类的权利。”目前,非人类中心主义学说在西方环境伦理领域日益居于主流地位。特别是生态中心论(Ecocentrism)学派进一步深化和发展(目前形成了浅层次生态中心论和深层次生态中心论两个支派),把生态学、系统论的最新研究成果应用到道德伦[12]理层面,增强了该理论学派的说服力和科学性。

总而言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经典论著、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环保典籍、西方有关绿色文献、环境伦理学的非人类中心主义思想,构成低碳伦理的哲学基础与思想资源。

二、低碳伦理的理论蕴涵

伦理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以其特有的功能和方式为社会经济基础服务,并对社会经济基础发生重大作用。低碳生活的提出是人类理性反思的结果,工业社会全面物化的生活方式加速了二氧化碳的排放和环境的恶化,人类不得不反思高污染、高消费、高排放的高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低碳伦理是人类在确认自然价值、尊重自然、感恩自然的思想基础上,以碳排放量不损害人们的健康权、生存权、发展权为善恶标准,以低碳排放和低碳节能来制约调节企业的生产行为、个人消费行为、政府管理行为的价值观念、伦理秩序和道德精神的总和。

低碳伦理这一概念,蕴含着丰富的理论内涵。

1.低碳伦理要求承认自然具有价值

人类对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历来有两种相反的观点:一是“人类中心主义”;二是“非人类中心主义”。“人类中心主义”的基本特征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坚持人是主体、中心和主宰,只有人才具有内在价值,才有资格获得伦理关怀,自然界只是为人类服务的对象。作为西方现代化运动的精神支柱,“人类中心论”曾经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是,人与自然关系中的“人类中心论”也是人类为了自身需要而肆意挥霍和掠夺的认识论根源,在“征服自然”“人定胜天”“自然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等思想指导下,现代工业文明在追求经济增长的过程中给环境带来极大破坏,造成了今天全球气候变暖的整体趋势和严峻现实。在人类中心主义的范畴内,降低碳排放、建设低碳城市问题注定是无解的。与人类中心主义相反,非人类中心主义是承认自然的内在价值的:地球上的所有生物都是平等的,并非只有人类才具有内在价值,动植物、生态系统乃至自然本身都具有内在价值,它们也是道德共同体的组成部分,是否具有理性和某些生物学特征并不能成为获得伦理关怀的必要条件。霍尔姆斯•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大自然的价值以及人对自然的义务》一书中,对自然界呈现的多种价值(支撑生命的价值、经济价值、消遣价值、科学价值、审美价值、使基因多样化的价值、历史价值、文化象征的价值、塑造性格的价值、多样性和统一性的价值、稳定性和自发性的价值、生命价值、宗教价值等)进行了细致的阐述。低碳伦理承认自然具有价值,强化了人类的生态道德责任,维护了人类与自然界的共同利益。

2.低碳伦理是一个从个人、企业到政府的责任伦理体系

我们把低碳伦理分为政府、企业和个人三个方面,分别表现为政府的低碳伦理(政府自身行为责任和管理伦理)、企业的低碳伦理(企业的生产伦理和企业管理伦理)和个人的低碳消费伦理,形成一个以低碳为核心的伦理体系。它包括调节政府管理、企业生产、商业交换、生活消费等社会行为的道德行为规范,是一个包含生产、消费、管理低碳化在内的综合道德价值体系。

低碳伦理中的政府责任。在伦理学观念中,责任也与义务联系在一起的,责任意味着负责地使用诸种权力。康德说过:“道德的价值,则只当置在下面一个事实中,就是行为必须是本于职责,即单单是为[13]了法则才成立的。”政府责任是由公共职位和地位带来的责任。政府在促进低碳形成方面的制度安排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出现高碳排放与发展决策缺少伦理关怀、缺少对发展伦理问题的深入研究是分不开的。低碳伦理的实现要通过以分配正义为价值基础的制度安排,尊重资源的公平分配,遵循机会平等原则,保障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体拥有平等享受基本资源的权益,并为其提供普遍的发展机会。

低碳伦理中的企业责任。在对待环境方面,企业已成为改变环境的巨大力量。企业可以通过技术路径转变生产模式来履行生态道德责任:通过降低资源消耗量,使生产成本下降,从而不污染环境;通过减少污水废气排放、主动进行废弃物处置,同时,开发绿色产品,实施绿色营销;企业改变传统的经营理念,倡导绿色消费,促进和改善环境,全面提高企业竞争力。另外,由于企业向空气、土壤、水排放污染物的社会成本无法在企业的账簿上体现,企业倾向于转嫁污染,还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法律规范企业的行为,使环境伦理的要求在法律上予以体现,将一定的环境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制度。

低碳伦理中的个人责任。以往机械论观点认为,人类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操纵环境,而不必考虑任何后果,而且进化论的观点使人类以强者自居。这样,发生肆意破坏自然的事件也就不足为怪了。今天盛行消费主义文化,以“占有”为主要特征的人的生活方式,把人对物的欲望高度地、无节制地加以刺激。低碳道路的选择实际上就是生活方式的选择,低碳生活需要摆脱消费主义、享乐主义的价值观,构建新的生活方式。

3.低碳伦理体现公民道德的生态价值向度

低碳发展理念指导下的低碳生活,实质上是人的一种内在的德性修养与生存态度,“是一种自然而然的适度而又节制地消费各种资源[14]的良好日常行为习惯”。低碳伦理不仅引导人类的经济发展方式,倡导社会文化的变革,同时也提出通约发展的属人本性,重新诠释实现幸福生活的方式,深度地追问“什么样的生活是有意义的”[15]。低碳伦理在人生观层面抵制消费主义。消费本是一种正常的经济现象,但当它和人的贪欲结合起来时,就成了带有意识形态色彩的消费主义。作为资本时代的总体性意识形态,消费主义为精神无着的人们提供了享乐和奢华,而作为消费社会的既得利益者,享受奢华的人们自然不会发出低碳环保的形而上的倡议,因为低碳环保拒绝享乐和奢华。低碳生活一方面满足了消费的需要;另一方面又使原来的物质主义消费模式进行生态转向。

4.低碳伦理的本质在于通过创新满足人类发展的需要

理论界认为生态危机是人类无限制地追求增长而导致的,因而主张抑制增长。罗马俱乐部是其中典型代表,《增长的极限》提出世界是有限的,包括粮食和不可再生资源,当这些资源达到极限时,人类就面临严峻的生存问题。美国的赫尔曼•戴利认为“增长经济碰到了[16]两种基本的限制:生物物理上的和社会伦理上的”。中国也有学者提出要达到生态文明的理想状态,人类最好停止增长。总结国内外低碳城市的发展实践来看,普遍侧重于技术、制度、政策层面,将低碳城市定位于建立低碳能源系统、低碳生产方式、生活模式和鼓励低碳发展的相关政策、法律体系和市场机制,核心是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低碳伦理的精神不再否定科技或生产力的进步,而是以“低能耗、低物耗、低污染、低排放、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为主导,不惜一切代价研发节能技术,引进国外的先进成熟的低碳技术和产品,促进各种低碳科技成果的产生,以及各种新的可再生清洁绿色能源科技蓬勃发展,转变粗放型的、以过度消耗资源、破坏环境为代价的增长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低碳城市建设的伦理价值“低碳城市”绝不是一种应对城市现代化负面效应的“被动之举”,而是人类对于人、自然、经济、社会等复杂关系进行深刻反思,在自我意识觉醒基础上的“主动应对”。作为一种新的城市建设模式和社会发展方式,“低碳城市”既是一种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创新思维,也是一种对于人的生存方式和发展模式的道德诠释,蕴含了丰富的生态伦理诉求,具有终极意义上的伦理价值。

1.低碳城市的实践理念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

人类的发展史既是一部碳资源、碳能量的发掘、利用史,也是一部碳废料的排放史。人一方面出于生存和发展的目的从自然界中获取碳能量和碳资源;另一方面又将利用后的碳废料排放到自然界中,在“人—碳—自然”关系中,自然界不仅是人类生产生活所需要的碳资源、碳能量的供给者,而且也是碳废料的接纳者和承受者。通常情况下,“人—碳—自然”系统处于动态平衡之中,人类对碳资源、碳能量的发掘利用程度、对碳废弃物的排放与自然生态的承载能力、自净能力相协调。然而当人类对碳资源、碳能量的发掘利用程度、对碳废弃物的排放超过了自然生态的承载能力、自净能力的时候,碳与人、碳与大自然之间原有的平衡状态被打破,碳不仅之于自然界成为了生态问题,而且之于人成为了社会问题。低碳城市发展模式的重要内涵是资源保护和生态平衡,彰显了“人—碳—自然”和谐发展的伦理思想。低碳城市的目标就是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升华。

2.低碳城市坚持了以人为本的道德目标“以人为本”就是一切都是为了人,即为了人的生存和发展,为了人的幸福美好,为了人的近期和长远的需求。低碳城市提倡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本质上就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根本起点,也是最后要达到的终点。低碳城市内含的“以人为本”,突出了发展的根本目的。很长时间以来,我们对于城市的理解在很大程度上是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忽略了城市的居住功能,这是城市的原始内涵。即使看来是注重居住功能,大搞房地产,城市的规模在不断扩大,消耗大量的资源、能源,走的是一条高消耗、高消费的道路。低碳城市的建设目标是要把城市打造成人类“诗意栖居之所”,应该是人们的“乐居之所”。正如海德格尔推崇的荷尔德林“人,诗意的栖居”一样,我们要诗意般居住,不要去掠夺和破坏这个世界,而是以自己充满劳绩的活动来创造和丰富我们的世界,使大地和生命得到不断的充盈和繁荣。这才是“低碳城市”应有的道德维度。

3.低碳城市体现了强制性的道德约束力

由于低碳问题的复杂性和紧迫性,低碳伦理不同于传统意义上强调道德主体“自觉”“自省”的伦理,低碳伦理更强调强制执行。近年来全球极端天气及其引发的海洋、地质和生态环境灾害的集中出现,就是自然界对于人类过度索取的“疯狂报复”。发展低碳城市,保持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处于较低水平,实现城市的清洁发展、高效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这是人类对于自身生态道德责任的反思,更是对城市经济社会活动主体强烈的道德约束。霍尔姆斯•罗尔斯顿认为:“尽管伦理主要依赖于人们的自愿接受,但是,一种社会伦理如果完全依赖于[17]人们的自愿,那它就不可能是稳定的。”我国“十二五”规划编制首次将碳排放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其中,强化低碳发展、节能降耗、推广低碳技术等有力措施。低碳城市发展确定的强制性节能减排指标不但具有法律约束力,更具有道德约束力,体现了低碳伦理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特有的引导、规范、调节功能。

注释

[1]《易传•系辞下•传》。

[2]《老子》第二十五章。

[3]焦华:《中国古代环境伦理意识与现代环境伦理观念探析》,《环境科学与管理》2005年第4期。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18—519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83—384页。

[6]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7页。

[7]宋周尧:《马克思的环境伦理思想及其现实价值》,《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8]宋周尧:《马克思的环境伦理规范思想解读》,《学习论坛》2007年第6期。

[9][德]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重庆出版社1988年版,第143页。

[10]宋蕾、闫金明:《环境伦理之争与我国环境法的伦理抉择》,《江汉论坛》2012年第8期。

[11]Taylor P W. The Ethics of Respect for Nature. Environmental Ethics,1981(3):197-198.

[12]田文富:《环境伦理的当代意蕴与中国环境伦理体系的构建思考》,《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6年第6期。

[13][德]康德:《实践理性批判》,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83页。

[14]马丽:《过度消费抑或低碳生活:生态价值观的思考》,《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

[15]薛勇民、王继创:《论低碳发展的生态价值意蕴》,《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

[16][美]赫尔曼•戴利:《超越增长——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学》,褚大建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版,第38页。

[17][美]霍尔姆斯•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大自然的价值以及人对大自然的义务》,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0页。第三节 低碳伦理体系的构建

低碳伦理是对人与自然环境之间道德关系的系统研究,是整个人类生态环境伦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低碳伦理体系构建与人际伦理体系具有一致性,主要包括三个层次的问题:伦理原则、伦理规范和伦理美德问题。伦理原则牵涉到人类对待道德对象需要遵循的基本思维模式、思想方法和思想观念;伦理规范是作为在社会发展和日常生活中面临生态环境问题时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伦理美德则致力于回答人在与环境交往中存在何种美德以及如何培养低碳节能的个体。

一、低碳伦理的基本原则

低碳伦理原则是人类如何对待二氧化碳排放的一整套思维模式、思想方法和思想观念。低碳伦理所提倡的和谐共生理念、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和关爱自然原则,为低碳城市、低碳社会建设、倡导低碳生活提供了价值导向与道德支撑。

1.和谐共生的原则

人类高碳行为导致全球气候变暖,使人类面临农作物减产、水资源短缺、海平面上升、物种灭绝、疾病增多等诸多严重的环境后果,造成了人与自然的对立、人类自身矛盾的加剧,以及诸多社会问题的丛生。在这一时代背景下,人与自然、人与人在生态文明下共生的观念呼之即出。首先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在工业文明主客二分观念中,人在改造自然过程中的高碳行为,正好体现人的主体性;在生态文明共生观念下,提出人对自然界的恰当尊重和责任,低碳行为出于对整个人类、整个生态系统的道德关切,被赋予了道德崇高性,低碳伦理取得价值合理性。其次是人与人的共生才是“共生”哲学的真义,构成低碳伦理的终极价值目标。工业文明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其本质是以少数人经济利益为导向的个人主义价值观,以狭隘的个体利益、企业利益、地方利益和国家利益为中心,而非整体的“全人类尺度”为价值标准,才产生畸形发展、高碳排放、透支环境的非生态行为,造成今天环境与生态严重失衡的问题。

和谐共生的观念,在处理矛盾的情景中,必然导向“正义”的原则。在低碳伦理理论框架下,“环境正义”可以作为解决基于环境问题的人类矛盾的根本原则。环境正义是指人类不分国籍、种族、政治地位、经济状况、家庭背景、教育状况、性别,都平等地享有自然环境方面的权利,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层面。其一,国际环境正义原则推动国与国之间的和平共生。全球变暖主要是由发达国家高碳排放造成的,而不是由发展中国家造成。其二,社会环境正义原则促进社会不同阶层的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共生。弱势群体、穷人总是容易被置于恶劣的生态环境里,承受更多的二氧化碳、更多的污染,吸纳更多的废气和噪音,吃更多的高含毒性食物,承受更多的灾疫之难。而富人则相反,越是富裕,就越能享受低碳排放的生活环境。在环境正义原则的指导下,必须在资产者与被剥削者之间实行生态补偿原则:实现资产者对处于被剥削地位的弱势人群的经济利益补偿。其三,代际环境正义原则确保人类现代和将来世代子孙间的历史性共生。受狭隘利己主义的根本制约,一些国家、企业和个人往往只看到局部的短期利益,无限开发资源,过度污染环境,全然不顾子孙后代的生态权益,产生代际环境正义问题。代际环境正义原则要求现代社会节制使用资源,维护生态环境平衡,为未来子孙的发展创造条件,而不是竭泽而渔。

2.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是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所确定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环境合作原则,这一原则现已成为国际社会关于气候问题的基础性机制。我们认为“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也是低碳伦理的基本原则,“共同”是指每个国家都要承担起应对气候变化的义务,“区别”责任是指发达国家要对其历史排放和当前的高人均排放负责。发达国家拥有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和技术,而发展中国家仍在以“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消除贫困为首要和压倒一切的优先事项”,发达国家理应承担更多的节能减排、治理环境义务,在道义应为承担发展中国家提供碳减排的资金和技术、帮助第三世界发展经济。

低碳伦理要求“共同”责任。从气候来看低碳,这是个全球性问题,因为全球大气层是相通的。一个地方低碳了,其他地方照样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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