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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23 20:5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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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雷海宗

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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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兵史:畸形兵制下的中国的病

中国兵史:畸形兵制下的中国的病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中国兵史:畸形兵制下的中国的病作者:雷海宗排版:JINAN ENPUTDATA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11-01ISBN:9787511730985本书由东方巴别塔(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代自序在望的第三周文化

只看目前,我们是在抗战中建国。但若把眼光放得远大些,我们今日显然的是正在结束第二周的传统文化,建设第三周的崭新文化。从任何方面看,旧的文化已没有继续维持的可能,新的文化有必须建设的趋势,此次抗战不过加速这种迟早必定实现的过程而已。我们近来时常称今日为“大时代”,真正的意义就在此点。

此次抗战,有如塞翁失马,在表面损失的背后,隐藏着莫大的好处。自抗战开始之后,著者对它的最后意义,时常拟题自问,自供的答案也日愈清楚。假定开战三两月后,列强就出来武力调停,勉强日本由中国领土完全退出。那与日前这种沿江沿海与各大都市以及重要交通线全因战败而丧失的局面,孰优孰劣?答案是:战败失地远胜于调停成功。假定开战不久,列强中一国或两国因同情或利益的关系而出来参战,协助中国于短期内战败日本。那与目前这种沿江沿海与各大都市以及重要交通线全因战败而丧失的局面,孰优孰劣?答案是:战败失地远胜于借外力而成功。假定战争初开或开战不久,日本又发生一次大地震,较1923年那一次尤为严重,都市全部破坏,轻重工业整个消毁,全国公私一并破产,元气丧失到不可恢复的程度,因而被迫不得不无条件向中国求和。那与目前这种沿江沿海与各大都市以及重要交通线全因战败而丧失的局面,孰优孰劣?答案是:战败失地远胜于因敌遭天灾而成功。假定我们有一位科学天才,发明一种非常的利器,能使我们于一两个月之内将日本的实力全部歼灭。那与目前这种沿江沿海与各大都市以及重要交通线全因战败而丧失的局面,孰优孰劣?答案是:战败失地远胜于靠特殊利器而胜利。假定日本因国内与国际的种种顾忌而不敢发动此次的侵略战争,容许我们再有十年的准备,以致我们与敌人势均力抵,能用外交的压力或战场上短期的正面决战强迫它退出中国。那与目前这种沿江沿海与各大都市以及重要交通线全因战败而丧失的局面,孰优孰劣?这个拟题的诱惑力,诚然太大;与上面的几个假设相比,的确是一个深值考虑的出路。但我们仍不妨狠心而大胆地回答:把眼光放远放大些,战败失地还是胜于外交压迫或短期决战的胜利。

我们为何无情地摒弃一切可能的成功捷径,而宁可忍受目前这种无上的损失与痛苦?理由其实很简单:为此后千万年的民族幸福计,我们此次抗战的成功断乎不可依靠任何的侥幸因素。日本速战速决的胜利是不可能的;中国速战速胜的战果是不应该的。即或可能,我们的胜利也不当太简易得来。若要健全地推行建国运动,我们整个的民族必须经过一番悲壮惨烈的磨炼。二干年来,中华民族所种的病根太深,非忍受一次彻底澄清的刀兵水火的洗礼,万难洗净过去的一切肮脏污浊,万难创造民族的新生。“新生”一词含意甚广,但一个最重要的意义就是“武德”。非有目前这种整个民族生死关头的严重局面,不能使一般顺民与文人学士从心坎中了解征兵的必要。好在我们沦陷的区域甚广,敌人的疯狂残暴逼得向来自扫门前雪的老百姓不得不挺身自卫,不得不变成为个人,为家庭,为国家民族拼命的斗士。同时,为应付势所必然的长期战争,未沦陷的后方又不得不加紧推行战前已经开端而未完成的国民兵役制度。所以全国之内可说都在向普遍征兵的方向迈进。此中虽然因二千年来的积习太深,不免有许多障碍与困难,但经过此番波动,自卫卫国的观念必可渗入每个国民的意识中,将来彻底实行征兵,可无很大的困难。

旧中国传统的污浊,因循、苟且、侥幸、欺诈、阴险、小器、不彻底,以及一切类似的特征,都是纯粹文德的劣根性。二个民族或个人,既是软弱无能以致无力自卫,当然不会有直爽痛快的性格。因为直爽痛快不免与人发生摩擦,摩擦太多就不免动武。但由弱者的眼光看来,动武是非常可怕的事,所以只有专门使用心计了。处世为人,小则畏事,大则畏死。平日只知用鬼鬼祟祟的手段去谋私利,紧急关头则以“明哲保身”的一句漂亮话去掩饰自己的怯弱。这种人格如何的可耻!这种人所创出的社会风气如何的可鄙!上面所列的一切恶德,都是由这种使用心计与明哲保身的哲学而来。此次抗战有涤尽一切恶劣文德的功用。

文德的虚伪与卑鄙,当然不好;但纯粹武德的暴躁与残忍,恐怕比文德尤坏。我们的理想是恢复战国以上文武并重的文化。每个国民,尤其是处于社会领导地位的人,必须文武兼备。非如此,不能有光明磊落的人格;非如此,社会不能有光明磊落的风气;非如此,不能创造光明磊落的文化。此点若不能达到,将来我们若仍与以往二千年同样地去度纯文德的卑鄙生活,还不如就此亡国灭种,反倒痛快!

初级教育与军事训练都当成为每个国民必有的义务与权利。义教是文化的起点,军训是武化的起点。两者都是基本的国民训练。这个目标达到之后,整个中国的面目就要改观。当然在面积广大边防极长的中国,恐怕非有一个常备军甚至职业军不可,但这只能作为征兵的附庸,必须由征兵训练中产生。所有的兵必须直接出自民间,兵与民必须一体,二千年来兵民对立的现象必须彻底打破。由此次抗战的英勇,我们可知中华民族虽然很老,但并不衰,仍是第一等的兵士材料。这是征兵制能够成功的绝对保障,也是新文化必定实现的无上把握。

兵的问题,牵动整个的社会;兵制与家族制度又是不能分开的。中国历来讲“忠孝”,认为忠与孝有密切的关系:在家孝,在国必忠。但这大半是理论。实际上,为家庭的利益而牺牲国家社会的利益,在以往几乎成了公认的美德。二千年来无兵的文化,全都由此而来。所以旧日夺人志气的大家族,必须废除。反之,近世欧美的小家庭也不是绝对无疵的办法,因为小家庭无形中容易培养成一个极端个人主义的风气,发展到极点,就必演成民族自杀的行动——节制生育。这恐怕是许多古代文化消灭的主要原因,这也是今日西洋文化的最大危机。中国于战国秦汉间也曾一度遇到这个难关,所幸太古传下的家族观念始终没有完全消灭,汉代的人口政策大体成功,所以此种恶风未能普遍的流行,民族的生机未被不可挽回的斩断。我们今日能如此英勇的抗战,就是受此种强度的家族观念之赐。否则我们的民族与文化恐怕也早已与埃及、巴比伦或希腊罗马同样的完全成为博物馆中的标本,欲求今日流离颠沛的抗战生活,亦不可得矣!这个问题,比兵的问题尤其难以应付。

兵的问题是一个可以捉摸的问题,可以用法令解决。家庭生活虽有利益的关系,但情感的成分甚大,不是法令所能随意支配的。舆论的倡导,学人的意见,社会领导者的榜样,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必要力量。我们虽不必仍像从前以无限制的多子多孙为理想,但像西洋上等社会流行的独身与婚而不育的风气,却必须当作洪水猛兽去防御。所幸此种现象,在中国尚未成为固执的风气。现在的中心问题是大小家庭的问题,不是节制生育的问题。大家族与小家庭的调和,虽不免困难,但并不是绝对不可能的。近年来,中国实际正在向这方面进行。现在的趋势,是在大家族的观念与形式仍然保留之下,每个成年人都去过他独立的生活。旧日老人专权的家族制,当然不能再维持,因为那是使社会停顿与国家衰弱的势力。但西洋的个人完全与父母兄弟隔绝的办法,也万不可仿效;因为无论短期间的效果如何,那到最后是使社会国家破裂与民族生命毁灭的势力。中国自古以来善讲中庸之道。中庸之道,无论在其他方面是否仍当维持,在家族制度方面却无疑的是绝对需要继续采用的。我们若要度健全的生活,若要使民族的生命能万古不绝,一个平衡的家族制度是一个必不可缺的条件。这个问题非三言两语所能说尽,最后的解决仍有待于来日与来人。

兵的问题与家族问题之外,我们还有一个政治问题。政治问题虽然千头万绪,但最少由表面看来,一个固定的元首制度是最为重要的。因为政局的稳定与否,就由元首产生时的平静与否而定。近年来吃了群龙无首的大亏之后,国人已渐觉到首领的必要;此次抗战尤其增进了这种认识,我们已有了全民族所绝对拥护的领袖。毫无疑问的,这对将来政治问题的解决可以有莫大的帮助。但这个问题,微妙难言。古代罗马帝国的制度,或可供我们将来的参考。

建国运动,创造新生,问题何只万千?但兵可说是民族文化基本精神的问题,家族可说是社会的基本问题,元首可说是政治的基本问题。三个问题若都能圆满的解决,建国运动就必可成功,第三周文化就必可实现。但我们万不可认为这是轻而易举的工作。此次的复兴建国,是人类史上的空前盛事,因为从古至今向来没有一个整个文化区组成一个真正统一的国家的现象。罗马帝国或秦汉以下的中国皆为大而无当的庞大社会,绝非春秋战国或近世欧美的许多真正统一的一类国家。所以我们是在进行一件旷古未有的事业,绝无任何类似的前例可援,其困难可想而知。抗战开始以前,著者对于第三周只认为有实现的可能,而不敢有成功的希望。抗战到今日,著者不只有成功的希望,并且有必成的自信。以一年半以来的战局而论,中华民族的潜力实在惊人,最后决战的胜利确有很大的把握。我们即或承认最坏的可能,最后决战我们仍然失败;但此次抗战所发挥的民族力量与民族精神仍是我们终究要创造新生的无上保障。

我们生为今日的中国人,当然是不免痛苦的,但也可说是非常荣幸的。今日是中国文化第二周与第三周的中间时代。新旧交替,时代当然混乱;外患乘机侵来,当然更增加我们的痛苦。但处在太平盛世,消极的去度坐享其成的生活,岂不是一种太无价值太无趣味的权利?反之,生逢二千年来所未有的乱世,身经四千年来所仅见的外患,担起拨乱反正,抗敌复国,变旧创新的重任——那是何等难得的机会!何等伟大的权利!何等光荣的使命!无论何人,若因意志薄弱或毅力不坚,逃避自己分内的责任,把这个机会平白错过,把这个权利自动放弃,把这个使命轻易抹煞,岂不是枉生人世一场!中国的兵

历代史家关于兵的记载多偏于制度方面,对于兵的精神反不十分注意。本文范围以内的兵的制度,《文献通考》一类的书已经叙述甚详。所以作者的主要目的是要在零散材料的许可范围内看看由春秋时代到东汉末年当兵的是什么人,兵的纪律怎样,兵的风气怎样,兵的心理怎样;至于制度的变迁不过附带论及,因为那只是这种精神情况的格架,本身并无足轻重。作者相信这是明了民族盛衰的一个方法。春秋

西周的兵制无从稽考,后世理想的记载不足为凭。但西周若与其他民族的封建时代没有大的差别,那时一定是所有的贵族(士)男子都当兵,一般平民不当兵,即或当兵也是极少数,并且是处在不重要的地位。

关于春秋时代,虽有《左传》《国语》内容比较丰富的史籍,我们对于当时的兵制仍是不甚清楚。只有齐国在管仲时期的军制,我们可由《国语》中得知梗概,其他各国的情形都非常模糊。按《国语》:

管子于是制国以为二十一乡,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公帅五乡焉,国子帅五乡焉,高子帅五乡焉。

这段简单的记载有一点可以注意,就是工商人没有军事义务,因为只有十五个士乡的人才当兵。这些“士”大概都是世袭的贵族,历来是以战争为主要职务的。这个军队的组织与行政组织是二位一体的。行政的划分如下:(一)国分十五乡——由乡良人治理;(二)乡分十连——由连长治理;(三)连分四里——由里有司治理;(四)里分十轨——由轨长治理;(五)每轨五家。

与这个行政划分并行的是管仲所制定的军政制度:(一)每轨五家,出五人——五人为伍,由轨长统率;(二)每里五十人——五十人为小戎,即戎车一乘,由里有司统率;(三)每连二百人——二百人为卒,合戎车四乘,由连长统率;(四)每乡二千人——二千人为旅,合戎车四十乘,由乡良人统率;(五)每五乡万人——万人为军,合戎车二百乘;(六)全国十五乡共三万人——全国三军,戎车六百乘,由国君、国子、高子分别统率。

这是“国”的军队,是由三万家出三万人组织而成。所谓“国”是指京都与附近的地方,只占全国的一小部分。“国”中的居民除工商外,都是世袭的“士”,并无农民。工商直到齐桓公时(公元前685年—前643年)仍无当兵的义务。农民当初有否这种义务虽不可考,管仲变法之后却有了当兵的责任;但并不是全体农民当兵,而是拣择其中的优秀分子。据《国语》:

是故农之子恒为农。野处而不昵,其秀民之能为士者必足赖也。有司见而不告,其罪五。

可见选择农民中的特出人才“能为士者”是有司的一项重要任务。“国”以外的地方统称为“鄙”,一定有“士”散处各处,但鄙中多数的人当然是人口中绝对多数的农民。管仲所定的鄙组织如下:(一)三十家为邑;(二)十邑为卒——三百家;(三)十卒为乡——三千家;(四)三乡为县——九千家;(五)十县为属——九万家;(六)鄙共五属——四十五万家。

国中每家出一人,鄙中却不如此;既然规定选择农民中优秀的为士,当然不能有固定的数目。但《国语》中说齐桓公有“革车八百乘”,而“国”中实际只有六百乘;其余二百乘,合一万人,似乎是鄙所出的兵额。这若不足实数,最少是管仲所定的标准。假定四十五万家中有四十五万壮丁,由其中选择一万人,等于每四十五人出一人当兵。所以春秋时代的齐国仍是士族全体当兵,但农民中已有少数由法律规定也有入伍的责任。

别国的情形如何,不得而知。但在同一个文化区域内,各方面的发展一般都是一致的,春秋时代各国的情形大概都与齐国相仿。关于秦穆公(公元前659年—前621年),战国时代有如下的一个传说:

昔有秦穆公乘马而车为败,右服失而野人取之。见野人方将食之于岐山之阳,穆公叹曰:“食骏马之肉而不还饮酒,余恐其伤汝也!”于是遍饮而去。处一年,为韩原之战,晋人已环穆公之车矣……野人尝食马肉于岐山之阳者三百有余人,毕力为穆公疾斗于车下。遂大克晋,反获惠公以归(《吕氏春秋》卷八《仲秋纪》)。

这虽是很晚的传说,但《吕氏春秋》是秦国的作品,关于秦国先君的记载或者不至全为虚构。由这个故事我们可见韩原一战秦国军队中最少有三百个平民出身的兵。

春秋时代虽已有平民当兵,但兵的主体仍是士族。所以春秋时代的军队仍可说是贵族阶级的军队。因为是贵族的,所以仍为传统封建贵族的侠义精神所支配。封建制度所造成的贵族,男子都以当兵为职务,为荣誉,为乐趣。不能当兵是莫大的羞耻。我们看《左传》《国语》中的人物由上到下没有一个不上阵的,没有一个不能上阵的,没有一个不乐意上阵的。国君往往亲自出战,所以晋惠公才遇到被虏的厄难。国君的弟兄子侄也都习武,并且从极幼小时就练习。如晋悼公弟扬干最多不过十五六岁就入伍;因为年纪太小,以致扰乱行伍。连天子之尊也亲自出征,甚至在阵上受伤。如周桓王亲率诸侯伐郑,当场中箭。此外,春秋各国上由首相,下至一般士族子弟,都踊跃入伍。当兵不是下贱的事,乃是社会上层阶级的荣誉职务。战术或者仍很幼稚,但军心的旺盛是无问题的。一般地说来,当时的人毫无畏死的心理;在整部的《左传》中,我们找不到一个因胆怯而临阵脱逃的人。当时的人可说没有文武的分别。士族子弟自幼都受文武两方面的训练。少数的史筮专司国家的文书宗教职务,似乎不亲自上阵。但他们也都是士族出身,幼年时必也受过武事的训练,不过因专门职务的关系不便当兵而已。即如春秋末期专门提倡文教的孔子也知武事。《论语・述而篇》记孔子“钓而不纲,戈不射宿”,可见孔子也会射猎,并不像后世白面书生的手无缚鸡之力。又《论语・季氏篇》,孔子讲“君子有三戒”说:“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孔子此地所讲的“君子”似乎不只是阶级的,也是伦理的,就是“有德者”如孔子弟子一类的人。他们要“戒之在斗”,必有“斗”的技艺与勇气,不像后世的文人只会打笔墨官司与研究骂人的艺术。战国

战国初期文化的各方面都起了绝大的变化。可惜关于这个时代,史料非常缺乏。《左传》《国语》都已结束;《战国策》本身即不可靠,对战国初期又多缺略;《竹书纪年》真本后世愚妄的士大夫又眼看着它失传。所以这个轰轰烈烈的革命时代使后来研究的人感到极大的苦闷。我们由《史记》中粗枝大叶的记载,只能知道那一百年间(约公元前470年—前370年)曾有几个政治革命,革命的结果是,国君都成了专制统一的绝对君主,旧的贵族失去春秋时代仍然残留的一些封建权利。同时在春秋时代已经兴起但仍然幼稚的工商业到春秋末战国初已进入政治的领域。范蠡与子贡、白圭诸人的传说可代表此时商业的发达与商人地位的提高。

传统的贵族政治与贵族社会都被推翻,代兴的是国君的专制政治与贵贱不分、至少在名义上平等的社会。在这种演变中,旧的文物当然不能继续维持,春秋时代全体贵族文武两兼的教育制度无形破裂,所有的人现在都要靠自己的努力与运气去谋求政治上与社会上的优越地位。文武的分离开始出现。张仪的故事可代表典型的新兴文人:

张仪已学而游说诸侯,尝从楚相饮。已而楚相亡璧,门下意张仪曰:“仪贫无行,必此盗相君之璧!”共执张仪,掠笞数百。不服,醳之。其妻曰:“嘻!子毋读书游说,安得此辱乎?”张仪谓其妻曰:“视吾舌尚在不?”其妻笑曰:“舌在也。”仪曰:“足矣!”

这种人只有三寸之舌为惟一的法宝,凭着读书所学的一些理论去游说人君。运气好,可谋得卿相的地位;运气坏,可受辱挨打。他们并无军事的知识,个人恐怕也无自卫的武技,完全是文人。

另外一种人就专习武技,并又私淑古代封建贵族所倡导的侠义精神。聂政与荆轲的故事最足以表现这种精神。他们虽学了旧贵族的武艺与外表的精神,但旧贵族所代表的文化已成过去。旧贵族用他们文武兼备的才能去维持一种政治社会的制度,他们有他们的特殊主张,并不滥用他们的才能。他们主要的目的,在国内是要维持贵族政治与贵族社会,在天下是要维持国际的均势局面。这些新的侠士并无固定的主张,谁出高价就为谁尽力,甚至卖命,也正如文人求主而事只求自己的私利一样。列国的君王也就利用这些无固定主张的人去实现君王自己的目的,就是统一天下。历史已发展到一个极紧张的阶段,兵制也很自然地扩张到极端的限度。

可惜关于战国时代没有一部像《左传》或《国语》的史籍,以致时代虽然较晚,我们对于那时的政治史与政治制度反不如春秋时代知道得清楚。各国似乎都行军国主义;虽不见得人人当兵,最少国家设法鼓励每个男子去当兵。关于这种近乎征兵的制度,只《荀子》中有一段极简略而不清楚的记载:

齐人隆技击,其技也,得一首者则赐赎锱金。……魏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服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宅。……秦人其生民也陿阸,其使民也酷烈,劫之以执,隐之以阸,忸之以庆赏,鰌之以刑罚,使天下之民所以要利于上者,非斗无由也。

这是一段战国时代好空谈的儒家的记载,对于军事并无同情,所以记载得也不清楚。但看来秦国似乎是行全民皆兵的制度,齐、魏两国最少希望为多数的人民都能当兵定出一定的标准,以重利为诱惑,驱使多数人都努力去达到规定的标准。

战国时代的战争非常残酷。春秋时代的战争由贵族包办,多少具有一些游戏的性质。我们看《左传》中每次战争都有各种的繁文缛礼,杀戮并不甚多,战争并不以杀伤为事,也不以灭国为目的,只求维持国际势力的均衡。到战国时代,情形大变,战争的目的在乎攻灭对方,所以各国都极力奖励战杀,对俘虏甚至降卒往往大批地坑杀,以便早日达到消灭对方势力的地步。吴越之争是春秋末年的长期大战,也可说是第一次的战国战争。前此大国互相之间并无吞并的野心,对小国也多只求服从,不求占领。吴国仍有春秋时代的精神,虽有灭越的机会仍然放过,但伍子胥已极力主张灭越。后来越国就不客气,把横行东南百余年的大吴国一股脑儿吞并。从此之后,这就成为常事。

坑卒与战争时大量的杀伤,据《史记・秦本纪》与《秦始皇本纪》,前后共十五次:(一)献公二十一年,与晋战于石门,斩首六万;(二)惠文王七年,与魏战,斩首八万;(三)惠文王后元七年,秦败五国兵,斩首八万二千;(四)惠文王后元十一年,败韩岸门,斩首万;(五)惠文王后元十三年,击楚于丹阳,斩首八万;(六)武王四年,拔韩宜阳,斩首六万;(七)昭襄王六年,伐楚,斩首二万;(八)昭襄王十四年,白起攻韩、魏于伊阙,斩首二十四万;(九)昭襄王三十三年,破魏,斩首十五万;(十)昭襄王四十三年,白起攻韩,斩首五万;(十一)昭襄王四十七年,白起破赵于长平,坑降卒四十余万;(十二)昭襄王五十年,攻三晋,斩首六千,晋军走死河中二万;(十三)昭襄王五十一年,攻韩,斩首四万;攻赵,首虏九万;(十四)王政二年,攻卷,斩首三万;(十五)王政十三年,攻赵,斩首十万。《秦本纪》与《秦始皇本纪》是太史公根据《秦纪》所作,事实大致可靠。其中所记都是秦国战胜后的杀伤数目。此外秦国失利甚至战胜时的死伤并未记载,其他六国相互间的战争当然杀伤也很可观。这是各国都全民武装的自然结果。斩首与大规模的坑杀成为常事,无人认为奇怪。

后代的人对于战国时代斩首数目的宏大,尤其对于坑杀至数十万人的惊人事实,往往不肯置信。这可说都是因为后代不善战、不肯战的文人不能想象历史上会有这种残酷的时代。秦国以斩首多少定功行赏,斩首的数目不会有误。别国恐怕也采同样的办法。我们不可忘记这是一个列国拼命的时代,战争的目的是要彻底消灭对方的抵抗力。战争都是灭国的战争,为达到灭国的目的,任何手段都可采择。这是一个文化区域将要统一时的必有现象。罗马与迦太基的死战是古代地中海文化区将要统一时的大战。迦太基是当时的大国,但三战之后罗马不只灭了迦太基的国家,并且连它的人民也大多屠戮。这是有可靠的史料可凭的史实。可惜战国时代完全可凭的材料太少,但关于政治史与战争史,《秦本纪》与《秦始皇本纪》还算是最可靠的资料,我们没有否认的理由。

这种紧张的空气当然是不易忍受的。厌战的心理与军国主义相偕并进。墨子、宋钘一般人的奔走和平,不过是最惹当时与后世注意的厌战表现。一般的人民,虽然受暗示与群众心理以及国家威胁利诱的支配,或者多数乐意入伍,但必有少数是不愿参加这种屠宰场式的战争的。这种平民的呼声当然难以传到后代,但并非全无痕迹可寻。关于吴起,有如下的一段记载:

起之为将,与士卒最下者同衣食,卧不设席,行不骑乘,亲裹赢粮,与士卒分劳苦。卒有病疽者,起为吮之。卒母闻而哭之。人曰:“子,卒也,而将军自吮其疽。何哭为?”母曰:“非然也!往年吴公吮其父,其父战不旋踵,遂死于敌。吴公今又吮其子,妾不知其死所矣!”

可见在战国的死拼局势下当权的人想尽方法去鼓励人民善战,战死的特别多,整个家庭绝灭的事例一定也不少;民间自然有厌战的心理发生,故事中士卒的老母不过是我们由古籍中所见的一人而已。

总之,战国时代虽是战争极烈,但由军心民气方面看,两种不健全的现象也萌芽于此时:一是上等阶级的文武分离与和平主义的宣传提倡,一是一般人民中厌战心理的渐渐发生。在当时的紧张空气之下,这两种现象好似都不严重,不过是狂曲中陪衬的低音,使正曲益发显得壮烈。但后代军民隔离、社会解体的没落局面都孕育在这两种不甚惹人注意的现象中。秦代

秦在战国时代行征兵制,大概是无疑问的。情形特别严重时,甚至连童子也上阵。例如长平之战,秦王亲自到河内,“赐民爵各一级,发年十五以上悉诣长平”。不过天下一统之后这种制度就不便不加修改而仍全部地实行。前此征兵制是因各国竞争,需要人人当兵。现在天下一家,内战理当消灭,对外也不一定需要天下人都去从军。并且六国虽被武力统一,最少一部分人仍有旧国的留恋,秦始皇对这般人也不敢轻于信任,所以即皇帝位的当年(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就大规模地缴械:

大酺。收天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钟鐻,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置廷宫中。

这几句轻描淡写的文字所讲的是当时一件富有危险性而办理十分敏捷的大事。秦汉时代平时禁止人民聚饮:

汉律:三人已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

汉制多承秦旧,这条汉律一定也是秦时的旧法。秦方并天下,于是就表示庆祝,特别许人民随意聚饮。这是很自然的事。人民当然不疑有什么作用。始皇暗中摆布,很容易的就把民间所藏的军械查出没收。虽然全部检出是办不到的事,被没收的一定占很大的部分。因为前此民间都有兵器,并无禁例,所以军械一定都公开的摆列,没有藏匿的需要,检查没收并无困难。

不过有一点《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没有言明,却是很关重要的事,就是所谓“收天下兵”的“天下”是否也包括秦国旧地在内。按理秦国人民对新局面不致不满意,无需缴械。若秦人也缴械岂非国家就要无兵可用?所以十二铜人与铜器所用的大概都是六国的铜。

但无论如何,天下的重兵都驻在关中,兵士大多必是旧秦国人。此点由秦始皇的驰道政策可以看出。秦始皇并天下的次年。二十七年,就开始治驰道。驰道的形势,据汉初人的传说:

为驰道于天下,东穷燕齐,南极吴楚,江湖之上,濒海之观毕至。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厚筑其外,隐以金椎,树以青松。

文中“东穷燕齐,南极吴楚”两句话极可注意。只讲东与南,不提西与北,可见所有驰道的路线都以秦,尤其咸阳,为起发点,直达六国的各冲要地,以便秦兵随时能迅速地开出平乱。这证明天下的重兵驻在关中,其他各地只有轻兵镇压,或者只有郡尉所领地方的保安兵,并非正式的军队。始皇相信民间兵器大部没收,又有驰道可任秦兵随时开往各地,六国的旧地不致有大问题发生。若地方有兵驻守,我们很难想见秦二世时各地起兵何以那样容易。

秦代当初要将军队限于秦人,但事实上不免有很大的困难。内战虽已停止,边患并未消灭。并且从前各国分担的边防现在归秦独自担当,同时关中所驻以防六国复起的重兵也不见得比战国末期秦国所需的兵少得许多。所以按始皇原来的计划,一定要有感到兵不足用的一天。尤其四边用兵与边疆的防戍,规模太大,只靠秦国人绝难办到。所以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

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粱地。

这里并未说所发的限于秦国,并且秦国逋亡人等恐怕原有当兵的责任,无需特别征发。所以这次所发的一定是天下各地的人。此外还有一个证据:秦二世二年,天下大乱,李斯等谏二世:

关东群盗并起,秦发兵诛击,所杀亡甚众,然犹不止。盗多,皆以戍,漕转,作事苦,赋税大也。请且止阿房宫作者,减省四边戍转。

由此可见边疆戍转是关东大乱的一个重要原因,证明边疆上的兵并不是秦人,至少秦人不占多数。由始皇三十三年取陆梁地所发的人,我们可知戍边人的成分:逋亡人是流民,赘婿都是贫困无赖的人,贾人是抑商政策下所认为卑贱的人。总而言之,所发的都是社会所认为下流的人。这些下流人大概没有留恋旧国的思想,所以将他们发到边疆并无危险。这是后代只有流民当兵,兵匪不分,军民互相仇视的变态局面的滥觞。同时,良家子弟渐渐不愿当兵恐怕也是秦代不得不发流民的一个原因。缴天下械,征发流民,一方面是与秦有利的政策,一方面恐怕也正合乎一般厌战人民的心理。在这种两便的局面下,古代健全活泼的社会就被断送。楚汉之际

六国遗民的复国思想,秦代用民的过于积极,是秦亡的两个主要原因。各地起兵叛秦的多是乌合之众。例如陈胜起兵的基本队伍就是发遣屯戍渔阳的人,彭越起兵时所领的不过是些强盗与流浪少年,黥布也是强盗头目,郦商是流氓头目。《史记》中常常讲到这些人到各处“略人”“略地”,或“徇地”。所谓“略人”云云就是到各处招募流氓的意思。这些初起的都是流氓集团。

在起事的人中,只有项羽、刘邦两人的兵比较可用。两人起事的地方(沛与会稽)都是战国时代楚国的旧地。楚在战国末期是秦以外最强的国家。各国在亡国的前夕抵抗的能力已经消灭。缘故虽然不很明显,但秦的奖励战杀与大规模坑杀降卒恐怕是使列国的青年与壮丁日愈减少以至抵抗力几乎消灭的重大原因。所以五国最后吞并时,秦国反倒不觉特别费力。只有楚国情形不同。李信当初率二十万人攻楚,为楚所败。后来老将王翦用六十万兵才把楚国解决。可见楚国仍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六国虽都有散兵游勇,恐怕只有楚国余的退伍士卒比较盛多,因为《史记》与《战国策》中都没有亡国时楚国军队为秦国大批屠杀的记载。在以前二三十年间,秦国的兵力多用在北方,无暇顾到楚国,在别国大受痛创时楚国的元气仍得保全。所以楚国虽亡,可能的实力还是很大。“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的谶语意义虽不清楚,必有事实上的根据。当时的人恐怕都觉得只有楚国将来或有翻身的能力,甚或将秦推倒。所以北方起事的军队都不值章邯所领的秦兵一击,只有楚军可与秦兵一拼。太史公将这种情形描写得极为透彻鲜活:

当是时楚兵冠诸侯,诸侯军救巨鹿下者十余壁,莫敢纵兵。及楚击秦,诸将皆从壁上观。楚战士无不一以当十,楚兵呼声动天。诸侯军无不人人惴恐。于是已破秦军,项羽召见诸侯将。入辕门,无不膝行而前,莫敢仰视。项羽由是始为诸侯上将军,诸侯皆属焉。

巨鹿之战虽有善战的项羽为将,但若无比较强悍的兵,也决难与历来有胜无败的秦军相抗。这次战争的结果极为重要。当时秦国最大的一支军队由章邯率领,驻在巨鹿附近的棘原,与项羽有过几次小接触,都不利。但两方大军若背水一战,胜负正不可知。所以项羽虽已击破巨鹿的秦兵,对这支大军能否应付还是问题。章邯若能败项羽,秦朝的寿命或能延长下去也未可知。章邯与项羽的相拒是历史上一个紧要的关头。但最后的结局却是出乎意外的荒谬可笑。因为后方有赵高作祟,章邯于是不经大战就带二十万的劲旅向项羽投降,并为诸军的前导向西攻秦。然而项羽对这支强大的秦军终不敢信任,于是乘夜把它全部坑杀。这是战国以来最末次的大批坑杀降卒。这支军队代表当时秦国实力的主体,从此秦的命运不卜可知。同时这支军队又可说是最后的一支国家军队,代表战国时代所遗留下来征兵制度下有训练、有组织的正式军队。从此以后,这类的军队在中国历史上就完全绝迹。

各地起事的人虽都打着六国的旗号,实际他们谁都不代表,只代表他们自己。军队并不属于任何国家或任何地方,只属于他们自己。此后的军队都是个人的军队。军队的品格、纪律、战斗力等等都靠主帅一人。主帅若肯忠于国家,他的军队临时就是国家的军队。主帅若要反抗国家,十有八九他的军队是牺牲国家而拥护主帅的。列国并立时所激荡而生的国家主义到统一之后渐渐衰弱。用六国的名义推翻秦朝,可说是旧日国家主义的回光返照。

在这次的大混乱中,旧的爱国思想就寿终正寝。汉代虽常有内乱,但决不是由地方爱国思想所推动的内乱。爱国思想本由列国竞争所产生,天下一统之后爱国思想既然源泉枯竭,当然要趋于消灭。同时将当初狭义的爱国观念崇高化,推广于天下一统的大帝国,在理论上当然是可以办到,但实际只有极少数想象力较大、信仰心较深、知识较广的人或者能了解这种大而无外的理想,大多数人对这种观念根本不发生兴趣。爱国观念中消极的成分较积极的成分浓厚得多。爱国志士与其说是爱本国,不如说是恨别国。恨恶别国,轻视别国,是爱国观念的必需条件;要不然,爱国观念就必渐渐衰弱以至于消灭。秦代与楚汉之际就是中国历史上这种大转变的时期。爱国的观念消灭,爱天下的观念流产,人民渐多不愿入伍,结果就产生了一个麻木昏睡的社会。西汉初期

汉初在理论上又恢复了战国时代流行而秦代临时间断的征兵制。当时力役与军役是同一件事。据董仲舒说:

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

颜师古注:“更卒,谓给郡县一月而更者也。正卒,谓给中都官者也。”

在乡间当差称“更卒”,在中央当差称“正卒”。这些正卒实际恐怕就是保卫京师宫殿以及各官署的卫士。同时在地方当差的,除为地方官署服役外,又是地方的军队:《汉仪注》云: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陈。又曰:年五十六衰老,乃得免为庶民,就田里。

这种种的力役与军役总称为“更”。更又分三种:

更有三品:有卒更,有践更,有过更。古者正卒无常人,皆当迭为之。一月一更,是谓卒更也。贫者欲得顾更钱者,次直者出钱顾之,月二千,是谓践更也。天下人皆直戍边三日,亦名为更,律所谓繇戍也,虽丞相子亦在戍边之调。不可人人自行三日戍;又行者当自戍三日,不可往便还,因便住,一岁一更。诸不行者出钱三百入官,官以给戍者,是谓过更也。

这显然是事实修改理论的现象。天下统一后无需人民全体当兵,并不是这种新更赋制的主要原因。即或无需全体上阵,在地方受训练是每人可做也是健全社会每人当做的事。现在有践更的规定,一定有许多人根本就不再与军役发生任何的关系。并且这些人既能出雇更钱,多半都是在社会上地位比较高、资产比较厚、知识也比较深的人。春秋时代是上等社会全体当兵,战国时代除了少数以三寸舌为生的文人外,是全体人民当兵,现在上等社会不服军役而将全部卫国的责任移到贫民甚至无赖流民的肩上。所以汉代称这种制度为“更赋”,其中“更”的成分恐怕很少,“赋”的成分却极重要。“过更”当然完全是一种戍边税;“践更”虽不是直接交纳与国家的一种税,但国家既正式承认有钱者雇无钱者代替当兵,也等于一种税。少数“卒更”的人虽可说是直接尽国民当兵的义务,但实际他们恐怕都是终身当兵的,因为他们自己的期限满了之后就继续受雇“践更”或领饷“过更”。所以汉初在理论上虽仍行征兵制,实际所行的已是募兵制,不过尚未有募兵名义而已。秦代发流民的临时政策到汉代就成了国家法定的制度。

汉高帝出身民间,对一般人民不肯当兵的情形恐怕知道得很清楚。所以他定制度时已默认征兵是不能实行的:

高祖命天下郡国选能引关蹶张材力武猛者,以为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常以立秋后讲肄课试,各有员数。平地用车骑,山阻用材官,水泉用楼船。

文中的“选”字很可注意,“选”实际就是“募”。不过不被选的人要直接纳一种免役税,名义上算是认为大家都有当兵的义务。

汉初的兵力极其微弱。楚汉竞争的劳民伤财只能解释这种情形的一部分。征兵制破裂,募兵制又没有完全成立,兵制不定,组织一个可用的军队恐怕很不容易。同时又逢边疆上有强大的部落集团出现,以致大汉帝国只能守而不能攻。汉高帝虽然统一天下,却被匈奴困于白登,后来贿赂阏氏才得脱险。高帝算是受了一番教训,从此知道匈奴不像项羽一般人那样容易对付,只得委曲求和,行和亲的政策。高帝死后,单于冒顿甚至向吕后下求婚书:

孤偾之君生于沮泽之中,长于平野牛马之域,数至边境,愿游中国。陛下独立,孤偾独居;两主不乐,无以自虞。愿以所有,易其所无!

中国虽受了这样大的侮辱,吕后虽然怒不可遏,终不敢向匈奴发兵,只得婉词谢绝冒顿开玩笑的请求:

单于不忘弊邑,赐之以书。弊邑恐惧,退日自图:年老气衰,发齿堕落。行步失度。单于过听,不足以自污。弊邑无罪,宜在见赦!窃有御车二乘,马二驷,以奉常驾。

冒顿还算是好汉,肯认错,回想自己向岳母求婚未免过于无聊,覆书向吕后谢罪。后来文、景二帝时中国虽照旧和亲并送重礼,仍不能防止匈奴屡屡寇边,焚杀劫掠。

汉代最后一次壮丁的全部或大部被征发,只限于一个地方,就是七国之乱时的吴国。吴王濞下令吴国:“寡人年六十二,身自将;少子年十四,亦为士卒先。诸年上与寡人比,下与少子等者,皆发。”发二十余万人。

吴不只征发壮丁,连老幼的男子凡能勉强上阵的也都发出。除吴外,七国中楚最强,但史籍中没有楚国兵额的记载。这里所谓吴、楚二国就是战国末期楚国的地方,也是秦末惟一兵强的区域。楚汉之争时项羽就是以此地为根据地,并且由垓下楚歌的故事可知项王的士兵大部都是楚人。七国之乱是旧日楚地武力充实的最后表现,以后就长久的寂寞无闻。天下也不再有征发全体男子当兵的现象。汉武帝

到汉武帝时(公元前140年—前87年),兵制上各种不健全的办法都发展成熟;所以武功虽盛,却是建在不稳固的基础之上。因为一般人不肯当兵(武帝向西南夷发展,要征发巴蜀的人,许多人宁可自杀而死,也不愿应征,这或者是极端的例子,但也可见出当时的空气),武帝就开始正式募兵。旧日戍边的制度在人心涣散的局面下极难维持,于是屯田的制度成立。募兵与屯兵仍有时感到不足用,就大批地发囚徒,甚至雇用外族人当兵。一方面由于汉初六十年的养息,一方面由于武帝能牢笼人才,在种种的畸形发展下中国历史上居然有空前绝后纯汉族的大帝国出现。

汉初中央有南北军。关于南北军的组织与统制,《汉书》中没有清楚的记载。南北军有多少兵也不可考。在理论上南北军或者是由郡国的人民轮流番上,但实际上恐怕终身当兵的人必定不少。南北军的兵额不见得很大,只够维持京师的治安;国家需用大军时,多半要靠郡国临时调发。这种办法或者可以维持苟安的局面,但若想彻底解决边疆的问题,非另辟途径不可。武帝看到这一点,所以即位后就招募精兵维护京师。第一种称期门,次一等的称羽林。至于期门、羽林从此就代替了当初的南北军,或与南北军并立,或与南北军混合,都不可知。

最少由武帝以下南军的名称未再提及,似乎期门、羽林是代替了南军。武帝所选的都是关西六郡(陕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的良家子弟,从此六郡多出名将。期门、羽林专选强健武勇的子弟。例如元帝时甘延寿是北地人,善骑射,为羽林,后升为期门,屡次有功,至于封侯。这虽是较晚的例子,甘延寿却是一个典型的六郡子弟,是以当兵为职业而起家的。

北军的名称武帝以下仍旧。但性质也与以前不同。武帝设置了八校尉:(一)中垒校尉,掌北军垒门内,外掌西域;(二)屯骑校尉,掌骑士;(三)步兵校尉,掌上林苑门屯兵;(四)越骑校尉,掌越骑;(五)长水校尉,掌长水、宣曲胡骑;(六)胡骑校尉,掌池阳胡骑;(七)射声校尉,掌待诏射声士;(八)虎贲校尉,掌轻车。

北军的名义虽仍存在,但已被新设的中垒校尉所并。七校统称北军,由中垒校尉总管。中垒校尉同时又掌管西域,所谓北军已不是专卫京师的禁军。至于这七支军队的组成方法,三支外族兵当然是由胡越的降人充当;其他四军的士兵如何召来虽不可考,但由期门、羽林的例子与当时人民不肯当兵的风气来看,一定是由招募而来,或者也多是六郡的子弟。这是汉武帝时第一种新的兵力。

汉初戍边的人以一年为期。但这种办法并不妥当,文帝时晁错已见到此点。胡人游牧为生,往来不定,乘虚入寇,边兵防不胜防。中央或邻地发大兵来援,胡寇早已不知去向。所以边兵费的粮饷虽多,效力却微乎其微。戍兵屯边一年,对边情方才熟习,就又调回,新来的兵仍是生手。况且戍边本是苦事,内地人多不愿去。晁错见到这种种困难,于是想出屯田的方法,专用囚犯与奴婢,不足用时再以厚利高爵招致良民。这些边兵兼营农业,可省去国家一大笔军费;都终身甚至世世代代守边,对边情必定熟习,防御边寇的效率必高。文帝听信了晁错的话,开始在边境屯田。但大规模的屯田到武帝时才实行。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在西北置武威、酒泉二郡,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又分两郡地,加置张掖、敦煌二郡,徙民六十万为屯田。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卫青、霍去病大败匈奴,漠南空虚,自朔方以至令居(甘肃永登)屯田五六万人。开发西域以后,由敦煌至盐泽(吐鲁番西南)又随地置屯亭,远至轮台渠犁(迪化以南)之地都有田卒数百人,有使者校尉负责维持,一方面为汉在西北的驻防军,一方面又可接济中国遣往西域的使臣。总理西北屯田事务的并有屯田校尉。屯兵是武帝时第二种军力。

武帝时第三种重要的军士就是外国兵。胡越骑上面已经提到。此外尚有属国骑,是匈奴兵。元狩二年,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带四万人来降,武帝划降地为武威、酒泉郡,并置五属国使匈奴降人居住。五属国并不设在原地。昆邪王的旧地置为二郡,后又析为四郡,由汉人屯田,渐渐汉化。属国都设在后方,为的是便于控制。五属国就是天水郡的勇士县,安定郡的三水县,上郡的龟兹县,西河郡的美稷县,五原郡的蒲泽县,每属国都有皇帝派的属国都尉治理。这些地方都在匈奴旧地的河南(河套)与河南以南的地带,都是原来的汉地或已经汉化的地方。

武帝时第四种军力就是囚徒。发囚徒为兵并不始于武帝。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陈胜势力膨胀,二世一时来不及调动大军,于是就赦宥骊山修治始皇陵寝的囚徒,由章邯率领去攻陈胜。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用囚徒为兵的例。但这是临时不得已的办法,后来继续发兵。所以章邯部下的主体仍是正式的军队。第二次用囚徒,似乎是在汉高帝十一年(公元前196年)英布反时。北军三万人与关中巴蜀的材官只足保护关中,不敢出发远方;汉统一天下不过六七年。对国本重地不敢不慎重。高帝不得已,于是“赦天下死罪以下,皆令从军”,才把英布打败。这次也是临时救急的措置。此后八十年间,国家似乎没有再采用这种办法。到武帝大规模向四方发展时,发囚徒才成了固定的政策。详情容待下面再讲。

由上述的情形我们可得一个结论,就是兵与民隔离的局面已经非常明显。募兵是少数或因喜好冒险、或因受厚赏的诱惑才入伍的人,是一种职业兵。屯兵有的出于强迫(囚徒),有的出于自愿,但到边疆之后就成了永久固定的边军,也是一种职业兵。胡越骑与属国骑是国家雇用的外族,更是以当兵为职业的。

囚徒不是职业兵,乃是国家无办法时强迫入伍的,但一经入伍之后恐怕也就成了终身的职业。汉武帝虽然也发郡国的民兵,但这四种职业兵的地位比民兵的地位日趋重要。这四种兵,从兵的身份上说,都不是直接由民间产生的,大半都是民间的流浪分子,甚至外族的浪人。他们既不直接出于民间,与一般的人民自然没有多少情感上的联系。对于国家他们也很难说有多大的忠心,不过皇帝养他们,他们替皇帝卖死就是了。一般的民众处在大致安定的大帝国之内,渐渐都不知兵。这些既不肯卫国又不能自卫的顺民难免要遭流浪集团的军人的轻视。由轻视到侮辱,是很短很自然的一步。同时因为军人多是浪人,所以很容易遭一般清白自守的良民的轻视。不过这种轻视没有武力作后盾,不能直接侮辱军人,只能在言语上诋毁。“好铁不打钉,好汉不当兵”的成语不知起于何时,但这种鄙视军人的心理一定是由汉时开始发生的。

由春秋时代到汉代的发展经过,总括一句,先是军民不分,后来军民分立,最后军民对立。军民对立之下的军队最难驾御。除粮饷充足外,将才是必不可少的条件。当然任何的军队都需要有才的人率领。但真正的民兵,即或主将不得人,顶多也不过是打败仗,决不至直接祸国殃民。流浪军却非有才将率领不可,否则不止要战败辱国,并且要行动如土匪,甚至公开地变成土匪。汉武帝的伟大时代就建设在这种军力之上。武帝个人缺点虽多,却是认识人才、善用人才的明主。他能从社会各阶级中找出有才的人,并且能尽量用这些人才,我们可将武帝一代的战争列一个表,就可看出他的武功的经纬:

武帝在位五十四年间(公元前140年—前87年)前后共大小二十五次对外的战争,可由上表得一个大概的印象。有几点特别可以注意:(一)匈奴是外患中最严重的;二十五次战争中有十五次是针对匈奴。(二)关于兵的数目与种类,数目几乎都有记载,种类可惜多半只记“骑”“楼船”等,对于兵的来源没有说明。元狩四年,卫青、霍去病大伐匈奴时,军队中有人民自告奋勇代军士运粮的人。这些人虽不见得都是无赖,但社会上的流浪分子一定占重要的地位。元鼎五年攻南越与西南夷时,除江淮以南的楼船外,又发罪囚与夜郎兵。这是武帝第一次大规模用囚犯与外国兵的例。元封二年攻朝鲜所用的都是天下死罪的人。元封六年伐昆明,所用的是长安的亡命。太初元年伐大宛,所用的是天下的谪民与恶少年及属国骑。天汉四年大伐匈奴,所用的军队一部分是谪徒与自告奋勇的勇敢士。总之,二十五次战争中最少有六次是部分或全部用的囚徒、流民、恶少年、乐从的流浪人或外族人。此外有三次清清楚楚地讲明所用的是正常的军队:建元三年救东瓯,发会稽兵,意思大概是指会稽的楼船;元鼎六年攻西羌,用的是陇西、天水、安定的骑士,河南、河内的步卒,与京师中尉所领的步卒;元封二年平西南夷,用的是巴蜀地方的军队。其余十六次军役所用的到底是什么兵我们无从知道。假定都是中央或地方的正式军队,二十五次中有六次(百分之二十四)用的是非常的军队,仍是一件深可玩味的事。尤其像伐大宛用兵数十万,除少数的属国骑外,都是谪民与恶少年,可见中央与地方的正式军队不足用或不可用到如何程度。兵制破裂的情形,没有比这个再清楚的了。(三)将军的出身高低不齐。有的是良家子或古代名将的后裔,有少数甚至是文人出身,但也有来历极不高明的,如倡家子、私生子、强盗之类。又有的是胡越投降的小头目。天下一统之后,人才的需要较列国并立时并不减少。有才就可擢用,尊崇无比的皇帝并不计较臣子的出身。并且因为尚武的风气日衰,将才很感缺乏,使皇帝要计较出身也办不到。(四)战争的结果大半靠将才。卫青与霍去病二人从未打过败仗,每次都是大胜。李广利个人虽武艺高强,将才甚为平庸,所以总是打败,或需重大的代价才能求得小小的胜利,如伐大宛的一次。这也是兵制破裂的间接证据。当时的边族无论人力、财力都远在中国之下。文帝时,中国投降匈奴的中行说劝诫单于说:

匈奴人众不能当汉之一郡。然所以强者,以衣食异,无仰于汉也。今单于变俗,好汉物,汉物不过什二,则匈奴尽归于汉矣!

这种小小的胡人,在战国分立时赵或燕能毫无困难地单独应付。战国时中国内部互相攻伐,战败的将很多,像赵括一类的笨将也不少。但汉时成为大患的匈奴对燕赵并不是严重的问题。当然到汉时匈奴方才组成一个坚固的帝国,战国时匈奴内部仍然分裂。但匈奴分裂时中国也分裂,中国与匈奴的统一也同时实现。所以匈奴统一虽或是中国感到威胁的一个原因,但决不是最重要的原因。惟一可能的结论,就是战国时代的兵可用,汉时的兵不可用,只有遇到才将率领时才能打胜仗。这是军队由流浪分子组成的当然结果。

汉武帝时代武功的伟大是显然的,是人人能看到的。但若把内幕揭穿,我们就知道这个伟大时代是建筑在极不健全的基础之上。武帝以后——光武中兴

武帝后兵制的发展,一日千里的顺序退步。例如屯兵的制度仍旧,并且范围日广。宣帝时(公元前73年—前49年)为防止西羌内侵,用赵充国的计策,大量地在西北屯田。然而边疆的屯兵第一代或者还是兵,第二代以下就有变成边地农民的危险,对当兵并无特别的热心。宣帝五凤三年(公元前55年)匈奴因内部分裂而投降之后,边疆的大患消灭,所谓屯田更是有名无实。宣帝以下又屡次在西域屯兵。匈奴投降之后,本就不强的西域更不敢轻于为乱,所以中国略为屯兵就可维持西域的秩序,并非所屯的兵真正强盛。

武帝以后外族在中国军队中的地位日愈提高。昭帝时(公元前86年—前74年)开始用羌人。据《后汉书》,景帝时已有羌人投降中国,迁入边地。但这个说法不知是否可靠,《史记》与《汉书》中都没有记载。昭帝时所用的羌人也不知道来源。昭帝始元元年(公元前86年)益州反,中国用羌人助战平乱。推想起来,这大概是武帝威震西北以后投降中国的羌人。神爵元年(公元前61年),西羌反,宣帝所发的兵各色都有——囚徒,羽林,材官,骑士,胡越骑,此外并有羌骑。次年平服羌人之后,降羌很多,于是就设置了金城属国。前此的降羌大概较少,此次有大批的人投降,才加置了一个羌族的属国。五凤三年呼韩邪单于率匈奴来降,又设置了西河、北地两属国,仍在河套与河套以南的地方。所以河套一带虽由秦汉两次征服并移民,但胡人的势力始终未曾完全消灭。

囚徒与恶少年的军队昭、宣二帝时也屡次征发,并又时常临时募兵。至于像武帝时调发正式军队的例子,现在极其少见。西南夷与两粤平定之后,楼船似乎无形间废弃不用。其余三种正式军队一共只发过两次,并且都在宣帝一朝。本始二年(公元前72年)发关东的轻车与步卒去帮助乌孙攻打匈奴。神爵元年西羌反时,一方面发三河、颍川、沛郡、淮阳、汝南的材官,一方面又发金城、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的骑士。这种情形证明地方的兵一天比一天的不可用,所以国家非万不得已时不去征发。愈不征发,兵愈不可用。在这种恶劣的循环关系之下,由战国时代遗留下来的征兵制的痕迹就无形间消灭净尽。

到王莽时所用的就只有募兵、囚犯与外族兵,旧日正式的军队已经绝迹。例如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伐匈奴,“募天下囚徒丁男甲卒三十万人”,又发高句丽的兵,但高句丽不肯奉诏。此时适逢天灾流行,各地盗贼蜂起,最著名的是临淮的瓜田仪、琅琊女匪吕母与樊崇所率领由琅琊起事的赤眉贼,都于天凤四五年间(公元17年—18年)发动。王莽在这种情形下,于天凤六年仍要大伐匈奴,所用的仍是“天下丁男及死罪囚吏民奴”。这种军队王莽大概也觉得不足用,于是:

又博募有奇技术可以攻匈奴者,将待以不次之位。言便宜者以万数:或言能渡水不用舟楫,连马接骑,济百万师;或言不持斗粮,服食药物,三军不饥;或言能飞,一日千里,可窥匈奴。莽辄试之,取大鸟翮为两翼,头与身皆著毛,通引环纽,飞数百步堕。莽知其不可用,苟欲获其名,皆拜为理军,赐以车马,待发。

思用法术一类的把戏去打仗,这是一个兵力堕落不堪的社会才会发生的事,一个真正尚武的民族绝不屑于享受这些幼稚的幻想。后来闹到三辅之地也“盗贼麻起”,遣兵捕剿,“军师放纵,百姓重困”。现在已到了兵匪不分的时代,这是军民分立最后的当然结果。兵的行动与匪无异,无告的人民不得已也多起来为匪。一个社会发展到这个阶段之后,兵事可说是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任何理论上可通的方法都不能根本改善这种病态。

我们明白这种情形,对光武帝废除郡国兵的政策就不致认为难解。建武七年(公元31年)诏:

今国有众军,并多精勇。宜且罢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及军假吏,令还复民伍。

地方兵现在已全不可用。太平时代,一般所谓好人都不肯当兵;天下一旦混乱,少数流氓与多数饥民就成为土匪,只能扰乱社会秩序,并不能卫国卫民。这些土匪往往打着军队的旗号,但旗号是不能掩盖实际的。只有善将兵的人经过相当时期的训练,才能造出一支真会打仗的军队。诏书中所谓“国有众军,并多精勇”,并非一句空话。光武起事时所领的虽也不过是些流氓与饥民,但经过十年左右的戎马生活,光武帝已锻炼出一个很大并且可用的军队。地方军反成了赘疣,在很多地方恐怕实际早已不存在,光武的诏书不过是承认一件既成的事实。隗嚣与公孙述是光武的两个大敌,在建武七年仍未平服,地方军若有丝毫的用处,光武也决不会在此时一纸公文把它废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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