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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24 09: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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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马克·吐温

出版社: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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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流浪记

哈克流浪记试读:

1 教管下的生活

如果你从来没读过《汤姆历险记》的话,你是不会知道我是谁的啦。不过这没有什么。那本书是马克·吐温先生写的,虽然有些事他说得夸张了点,但大部分都是实话。不过,实话不实话的算不了什么,我从没看过谁不偶尔撒撒谎的,除了玻莉姨妈和那寡妇,也许玛莉也可以算进来吧。玻莉姨妈——她就是汤姆的姨妈——还有玛莉,以及那寡妇道格拉斯,这些人在书里面都曾被提到——就像我先前所说的,那本书里头所描述的故事大部分都是真的,虽然有些地方的确是夸张了点。

那本书的结局是这样的:汤姆跟我找到那帮抢匪藏在洞里的钱,靠着那笔钱我们发了大财。我们每个人分到了6000块——全是金币哟。当它们被堆成一堆时,看起来真是壮观极了。撒切尔法官把这些钱拿去生利息,我们每天可以拿到一块钱的年息——大家都知道他心里打的是什么主意。道格拉斯夫人认了我做养子,负责教养我,可是想想,和一个正经八百的寡妇住在一起,处处都要考虑到她可怕的生活规则,是一件多么糟糕的事啊!所以当我再也忍不下去的时候,我就逃了。穿上从前的破衣服,带着我的糖罐子,我又再次感到自由自在,心满意足。可是汤姆那家伙逮到了我,说要带头组一个强盗团,如果我肯乖乖回寡妇家的话,我就可以加入他们,所以我就回去啦。

那寡妇见到我便哭了起来,说我是只可怜的迷途羔羊,还拉拉杂杂地用一堆其他的名称叫我,不过她没啥恶意啦。像从前一样,她再次把我塞进新衣服里,害得我全身僵硬、汗流不止。唉,一切又开始啦!当她摇晚餐铃的时候,你一定得准时出现;当你坐在餐桌旁,你也不能马上开吃,还得等她低头对着食物喃喃自语一番,虽然她说的那些话和我们吃的东西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在这里,每样东西都规规矩矩地摆着,哪像我从前吃的大锅菜,各种东西和汤汁都混和在一起,那可是好吃多了。

吃过晚饭之后,她把书拿出来,给我讲些摩西的故事。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也很努力地想要知道关于那个人的一点一滴,可是后来她说摩西很久很久以前就死了,我便对他失去了兴趣,因为一个死人实在没啥好说的。

很快,我的烟瘾就犯了,所以我就求她让我吸一根,可是她不准。她说这是糟透了的坏习惯,叫我以后不许再犯。有些人就是这样,对一件事什么都不了解就一味地反对。像她对摩西关心得要命,可是他跟她非亲非故,对别人也没啥用处,而且老早就死掉了。然而她却因为抽烟这件天大的好事来找我的碴儿。她自己还不是吸鼻烟?当然她觉得这没啥关系,因为吸的人是她自己嘛。

现在她的妹妹瓦特森小姐拿着一本拼音课本坐在我旁边。她最近才搬来,是个戴着宽边眼镜,看上去瘦巴巴的老处女。她很卖力地教了我一个小时左右。后来那寡妇叫她放轻松一点。我实在是受不了啦,之后的那一个小时简直是无聊极了,于是我开始不安分地动来动去。瓦特森小姐会说:“哈克,别把脚抬起来!”“哈克,不要发出嘎吱嘎吱的怪声音,坐正!”没多久她又说:“别伸懒腰打哈欠,哈克,你可不可以乖一点啊?”然后她告诉我关于地狱的事,我说我宁愿待在那儿。她听了非常生气,可是我又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去别的地方走走,换换环境,这又不过分。她说我说的话实在是太邪恶了,她一辈子也不会说出那样的话来,她将来可是要上天堂的。我看不出那地方有啥好的,所以我才不会白费力气。当然,我嘴上可不这么说,因为那只会给我惹麻烦,对我没啥好处。

现在她的话匣子已经打开了,所以她继续告诉我一些关于天堂的事情。她说那里的人每天要做的事就是弹琴和唱歌,生生世世皆是如此。虽然我对那样的生活并不向往,但是我口头上可不能这么说。我问她觉不觉得汤姆以后会上天堂,她回答:“想都别想!”我松了一口气,因为我想和汤姆永远在一起。

瓦特森小姐一直找我的麻烦,烦都烦死了。没多久,她们把那些黑人找来做晚祷,之后呢,大家就上床睡觉了。我拿着一根蜡烛到我的房里,把它放在桌上,然后到窗边的椅子上坐下来,试着想一些有趣的事,但是我就是办不到。我感到非常孤独,几乎希望自己能够死掉。星星在天上闪烁着,而树林间的叶子带着一丝哀戚的气息,沙沙作响。远方有一只猫头鹰在咕咕地报着某个人的死讯,夜鸱的啼声和狗吠也预示着有人要死了。夜风试图在我耳边细语,我听不懂它在说什么,却浑身冷得直打哆嗦。然后,在遥远的树丛里,我听到鬼魂发出的声音,是那种因为心中的想法无法被别人了解而发出的叹息,由于这个缘故,它不得不夜夜游荡悲泣,无法在坟墓里安息。我既沮丧又害怕,真希望现在有个人陪在我身边。突然,有一只蜘蛛爬到我肩膀上,我把它拍落到蜡烛上,在我还来不及移开之前,它就迅速地蜷缩成焦黑的一团。不用想也知道,这是会给我带来霉运的坏兆头。我害怕极了,赶紧拍拍衣服站起来,在屋里来回走了三趟,边走边向上帝祈祷,然后用一根线绑起一撮头发,好用来驱走女巫。不过我对这么做是否灵验一点信心都没有,因为据说这是弄丢马蹄铁的时候采取的祛除霉运的方法,可从没有人告诉过我这对烧死一只蜘蛛管不管用。

我又坐了下来,打了个寒战,拿出烟斗吸口烟。现在整间屋子犹如死亡般寂静,所以那寡妇不会知道我在抽烟。我听着小镇的钟“当——当——当——”敲了12声,然后一切又重归宁静,甚至比之前还要更安静。突然,我听到树枝噼啪一响,在树丛底下的暗影处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动。我凝神听着,下面传来一声几乎听不到的“喵——”叫。听到这声音,我太兴奋了!马上尽可能轻柔地响应了几声“喵——喵”,随即关上灯,爬出窗户,从棚架上跳下去,钻进了树丛里。没错,汤姆正在那里等我呢。

2 秘密的誓词

我们沿着后花园的小径偷偷摸摸地弯着身子走,以免树枝打到我们的头。经过厨房的时候,我被树根绊倒,发出了声音。我们赶紧蹲下去不动。瓦特森小姐的老黑奴吉姆就睡在厨房门边,在他身后有一盏灯,所以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他。他起身把脖子探出来听着,然后问:“谁啊?”

他又听了一阵子,然后踮着脚尖走出来。黑暗里他就站在我们中间,我们几乎都可以碰到他了。就这样,几分钟过去了,一点儿响动也没有,而我们一直靠得很近。这时我的脚跟痒痒的,我强忍着不去挠它,然后我的耳朵也开始痒起来,后来是我的背,就在两边肩胛正中,假如我不挠的话,我真的会痒死。我老早就注意到这种情况,很多次了,像是跟一些大人在一起啦,或是参加葬礼啦,或是当你不想睡觉的时候试图装睡啦——在那些不该挠痒的场合,我总是会觉得全身上下无处不发痒。不久,吉姆说话了:“说,你是谁?你到底是谁?我可是听到声音了。好,老子就在这儿跟你耗上了!”

说着,他就在我跟汤姆之间坐了下来。他背靠着树,把腿伸开,差点儿就碰到我了。我的鼻子又开始发痒,痒到眼泪都流出来了,可是我还是没有挠;然后换成鼻孔在痒,接着连下面也痒起来了。我不知道我还可以撑多久。这种惨状持续了大约六七分钟,可能还更长些,我浑身上下每一个地方都奇痒难耐,我觉得自己再也忍不下去了,但还是咬紧牙关继续撑着。好在这个时候吉姆又睡着了,接着他打起鼾来——我终于解脱了。

汤姆小声地招呼我,于是我们蹑手蹑脚地爬了过去。当我们离开3米远的时候,汤姆悄声对我说,他想把吉姆绑在树上,整一整他。可是我不同意,因为那样可能会把他弄醒,引起一片骚动,然后所有人就都会发现我不在屋里了。汤姆说他没有带够蜡烛,想偷偷溜进厨房拿几根。我说吉姆随时会醒来,这么做不大妥当,但是汤姆执意要试一试,所以我们又偷偷溜进去拿了3根蜡烛。汤姆在桌上留了5分钱算作补偿。然后我们离开厨房,我吓得满身大汗,一心想赶快离开这里,可是汤姆偏偏要爬到吉姆那里去捉弄他,我只好在一边等着。四周依旧是一片寂静。

汤姆一回来我们就抄小路离开,绕过竹林,没一会儿就爬到房子另一边的山坡上。汤姆说他把吉姆的帽子挂在他头顶的树枝上,他动了一下,但是并没有醒过来。这件事过后,吉姆逢人就说女巫迷惑了他,把他弄得昏迷不醒,然后带他周游各地,最后把他放在树下,还把他的帽子挂在树枝上以证明这是她们所做的。到下一次吉姆再提起这件事的时候,他又说女巫把他带到了新奥尔良。总之,此后他每讲一遍这个故事,都不停地添油加醋,吹说这些女巫带着他环游全世界,把他累得半死,而他的背上至今还有马鞍的痕迹呢!吉姆对这件事情挺骄傲的,从此再不把其他黑奴放在眼里。住在几英里外的黑奴都会跑来听吉姆吹嘘这件事,于是在这个乡间,他比任何黑人都要受人尊敬,初来乍到的黑奴更是听得目瞪口呆。好像他是个神仙一般。黑人们通常喜欢在夜间围坐在炉火旁谈论着女巫的事情,但是每当有人谈起或者透露自己知道这种事的时候,吉姆就会插嘴说:“哼,你懂什么女巫啊?”而那个黑奴就会立刻闭嘴回座。吉姆把那枚5分硬币串成项链带在身边,说它是魔鬼亲赐给他的护身符,只要对它喃喃念咒,便可替人医治百病,甚至可召唤女巫,但是他从来不说他念的是什么。黑奴们从各处慕名而来,把自己最好的东西送给吉姆,只是为了看一眼用那枚5分钱硬币串成的项链,但是他们碰也不敢碰它,因为这是恶魔摸过的。对吉姆来说,仅仅作为一个仆役真是太屈才了,他可是亲眼见过魔鬼,并被女巫带去周游列国的大人物咧!

言归正传。当汤姆跟我爬上山顶,从山上俯视整个村庄时,可以看见三四户人家依然闪烁着灯光,也许那儿有人生病吧。繁星在我们头顶上方闪烁,那条无比壮丽的大河在村落旁无声地流淌。我俩走下山坡,看见乔依·哈波、班恩·罗杰和几个男孩已经在老鞋厂里等着。我们解开一艘小船,划了大约5英里,在山坡的一块大岩石旁上了岸。

我们钻进树丛。汤姆先要所有人发誓保守秘密,然后带大家去山里看一个洞。那个洞在树丛的最浓密处。我们点燃蜡烛,匍匐前进,爬了大约200米,终于到达了洞口。汤姆在前面领路,很快就带着我们钻到一堵墙下,如果你不注意,根本不会发现那里是有洞的。我们沿着一个狭窄的通道行走,最后到达一个应该可以称做房间的地方,里面又湿又冷。汤姆说:“现在,我们‘汤姆帮’成立的时候到了。想参加的人必须要起誓,歃血为盟。”

大家都没有异议。于是,汤姆拿出一张写有盟约的纸,读给大家听。这份帮规要求每个男孩都要忠于本帮,绝不泄漏秘密;如果有人胆敢伤害帮内成员,那么无论哪个男孩被指派来复仇,他都必须不吃不睡,直到杀了对方,并且在他们的胸前画上代表本帮的十字标记。非本帮中人不能使用此标记,若他使用的话,必遭法律追诉,而如果他胆敢再犯,非取他的狗命不可。此外,如果帮中成员泄漏了机密,将会遭到利刃封喉、尸体焚烧、骨灰四散的极刑,而且他的名字也将被除去,从此帮内不得再提起他的名字,他将永远背负着诅咒,消失在人们的记忆中。

大家都说这个帮规写得实在是太好了,纷纷询问汤姆是不是自己想出来的。汤姆说有些是的,但是剩下的就是从海盗和强盗冒险书中抄来的了,每一个有模有样的帮会都该有个帮规嘛。

有人觉得泄密者的家人最好也要杀掉。汤姆说这主意不错,就找了支铅笔把它记下来。可是班恩说:“哈克呢?他又没有家——你要拿他怎么办?”“他不是有爸爸吗?”汤姆说。“他是有爸爸没错,但是你又找不到他。他以前常常醉倒,跟那些猪躺在老鞋厂里,但是这一年多,在这附近都没有再见过他了。”

他们继续讨论着,想要把我除名,因为他们说每个男孩都必须要有家人或相干的人来惩罚,不然对别人来说就不公平。大家呆坐了好一会儿,可是想不出什么好法子来,我急得都快要哭出来了。突然,我想到了一个办法,于是我跟他们提起瓦特森小姐——他们可以惩罚她嘛!大家说:“噢,她可以啊,她可以。太好了,哈克可以参加了。”

然后他们用针刺破手指来签名,我也在纸上做了一个记号代替签名。“那么,”班恩说,“本帮成立的宗旨是什么呢?”“当然是抢劫和谋杀啦!”汤姆说。“那我们要去抢谁呢?民宅,牛羊,还是——”“闭嘴!干这些勾当算什么抢劫啊,那是小偷才做的事!”汤姆说,“我们不是小偷,那太没品位了。我们是拦路的蒙面大盗,我们专门拦截过往的马车,杀人劫财。”“我们一定要杀人吗?”“噢,当然。最好是这样。有些书上不这么说,但是大部分都觉得最好是把他们都杀掉,除非你要把他们抓到山洞里囚禁起来,直到他们付出赎金为止。”“付赎金?什么是付赎金?”“我不知道啊,但是那就是他们做的,我在书里看到过。所以我们当然也必须这么做。”“但是我们什么都不知道呀!”“不要找碴儿,我们就是要这么做。我不是告诉你书里面是这样写的吗?你想要做得跟书里面说的不一样,最后把所有的事都搞砸吗?”“哼,汤姆,你说得倒简单。如果我们什么都不知道的话怎么做?我们要怎么去勒索他们呢?这就是我想要知道的事啊!你认为付赎金到底是什么?”“嗯,我不知道。可是如果我们把他们关到付赎金为止的话,这可能意味着我们必须把他们关到死。”“对嘛,这才对嘛。你干吗不早这样讲?如果他们不付赎金,我们就把他们关到死——但是这可有点麻烦,他们会把所有的东西都吃光,而且总是会想方设法逃跑。”“班恩,你说得没错。但是他们怎么跑得掉呢?如果有一个守卫随时用枪指着他们,他们怎么可能逃跑?”“守卫?这主意真‘高’。这就是说,要有人整夜不睡觉地守着他们。我觉得这真是太没劲儿了。为什么我们不能拿着棒子,要求他们一到这儿就付赎金呢?”“因为书里面没有这样写——这就是为什么。班恩,你到底要不要照规矩来做?你不认为只有写书的人才知道该怎样才能把事情做对吗?你觉得你比他们懂得还多吗?当然不可能!先生!我们还是要照着正常的方法来要求他们付赎金。”“好吧!我不在意,可是无论如何我都觉得这样很蠢。唉——我们连女人都杀吗?”“班恩,如果我跟你一样笨的话,我是不会让人家知道的啦。杀女人?不——从来没有人在书里面看到过这样的事。你把她们抓到山洞里面,然后总是要尽可能地对她们有礼貌,然后慢慢地她们就会爱上你,之后就再也不会想要回家啦。”“好吧,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同意。可是这可跟我没关系。用不了多久,洞里面将会充满女人和等着付赎金的肉票,那我们就没有地方可以落脚啦。继续吧,我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汤米已经睡着了,当他们把他叫醒的时候,他害怕地哭了起来,说要回家找妈妈,再也不想当一个强盗了。

大伙儿全都嘲笑他,说他是一个爱哭鬼。汤米很生气,说他要把这些秘密跟所有人讲。汤姆给了他5分钱叫他闭嘴,并且说我们都可以回家了,下个礼拜再来聚会,到时候再看看是要抢谁还是要杀谁。

班恩说他不能常出来,只有每个礼拜天才能出来,所以他想到下礼拜天再开始,但是所有的男孩都说星期天做这种事太邪恶了。最后大家达成共识,同意尽快再聚,并且定下日期,然后推选汤姆为帮主,乔依为副帮主,然后就回家了。

当我爬上棚架溜回房间的时候,天已经快亮了,我的新衣服全都粘满了油渍和泥巴,而且我也累得像条狗似的。

3 抢劫阿拉伯人

早上,瓦特森小姐很仔细地检查了我的衣服,不过道格拉斯夫人倒是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皱着眉头清洗了我衣服上的油渍和泥巴。这让我觉得我应该乖一点,如果我做得到的话。然后瓦特森小姐带我进入小室祈祷,但是这没什么用。她跟我说如果每天祈祷的话,那么不论我向上帝要求什么我都会得到。可是事实上并非如此,我试过了。有一次我得到一条钓鱼线,但是没有钩子。没有钩子的钓鱼线,对我来说一点用处都没有。我向上帝祈祷了三四次,要个鱼钩,可是我的愿望从没有实现。有一天,我请瓦特森小姐帮我向上帝要要看,但她说我是个白痴。她从来不告诉我为什么,而我也实在是搞不懂。

有一次我在丛林里坐下来,花了很长的时间来思考这件事。我跟自己说,如果人可以得到他们所祈求的任何东西,那为什么狄根拿不回他在猪肉上损失的那笔钱呢?为什么寡妇找不回她被偷的银制烟壶呢?为什么瓦特森小姐胖不起来呢?我对自己说,祷告是没有用的。我去跟寡妇讲这件事,她说人祈祷惟一能得到的是精神上的“恩赐”。这对我来说太沉重了,但是她告诉我她所指的是——我必须帮助他人,而且尽我所能地为他人做事,随时随地为他人着想,要摒除一切一己之私。我想这应该包括瓦特森小姐吧。我走出森林,把这番话在脑子里想了又想,总觉得没啥好处——除了对他人来说——所以我最后决定再也不要为这件事情烦心了,于是就把它丢到一旁不管了。有时候那寡妇会把我带到一边,口沫横飞地跟我谈着上帝,可是也许隔天瓦特森小姐就会把她说的一切推翻。我猜大概有两个上帝,可怜的穷人呢,应该会站在道格拉斯夫人的上帝这边,因为如果他站在瓦特森小姐的上帝那边的话,对他是没有什么帮助的。我想通了,如果寡妇的上帝要我的话,我会站在他那边,虽然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因此比以前更好,因为我是这么的无知、顽劣又脾气暴躁。

算来也有一年多没有看到老爸了,这对我来说是再好不过了,因为他醒的时候常揍我,所以当他在附近的时候,我只好常常跑到树林里去。现在他可能已经淹死在离城20英里的河上游了,至少大家都这么说。他们猜那个人应该是他,说那个淹死的人跟他的身材很像,衣服破破烂烂的,而且留着一头少见的长发——这都很像老爸——但是他们认不清楚脸,因为长时间浸在水中的缘故,整张脸都模糊不清了。他们说他脸朝下在河里漂浮着,他们把他打捞上岸,埋在河边。可是我的好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情。我太了解了,一个淹死的男人不会背朝上,而应该是脸朝上,因此我知道这并不是老爸,而只是一个穿着男装的女人。所以我又开始担心了。我想那老头一定什么时候又会出现,虽然我打从心底不希望这天到来。

我们玩强盗游戏玩了将近一个月,然后我就退出了,接着所有的成员也都退出了。我们谁也没抢,谁也没杀,只是在那边装装样子而已。我们想突袭赶市集的庄稼汉和农妇,但是从来没成功过。汤姆把那些牲畜蔬果叫做“好货”,然后我们会去洞里炫耀我们的所作所为,杀了多少人,抢了多少东西。但事实上我们什么都没做。有一次汤姆派一个男孩举着一只火把到镇上转了一圈,然后说他从私人渠道得到密报,说隔天有一群西班牙商人和有钱的阿拉伯人将要在好莱洞扎营。他们带着200头大象、600只骆驼,还有超过1000只的骡子,上头全部装满了钻石,而他们只有400名守卫。我们可以事先埋伏,然后杀人越货。他要我们把刀枪准备好。虽然汤姆从来没有真正追赶过一辆马车,即使马车上满载的只是蔬果。但是他说我们必须把棍子和枪准备好,虽然这些只是木条跟扫帚柄,而且当你想把它磨亮时,它已经烂到只剩一堆渣滓了。我一点儿都不相信我们可以打败那群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可是我很想看看骆驼和大象,所以隔天我就参加了这次突袭。当我们得到信号的时候,我们冲出林子往山下跑,可是那里并没有什么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也没有骆驼和大象。那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群参加主日野餐的小朋友。我们把他们的野餐弄得一团糟,搞得小朋友四处奔逃,可是我们什么都没得到,只抢到一些甜甜圈和果酱。最后班恩抢到一个破玩偶,而乔依拿到一本赞美诗和传教本子,后来老师跑过来,叫我们把所有的东西都放下。我告诉汤姆我根本没有看到钻石,他说那里其实有很多钻石,而且阿拉伯人、大象以及其他的东西也都在那里。我说那为什么我看不见呢?他说真希望我不要那么笨,只要去读一本叫做《唐吉诃德》的书,我就不会问这种无知的问题了。他说这一切都是由法术形成的,又说那里有上百个士兵、大象和财宝等等,但是我们的敌人是所谓的魔术师,他们把所有的一切都变成小朋友了。我说,好吧,那现在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去找那些魔术师啦,但汤姆说我真是一个没脑筋的人。“为什么要去找?”汤姆说,“魔术师会召唤很多精灵,他们会把你碎尸万段,而且他们像树一样高,跟教堂一样大。”我说:“那如果我们也召一些精灵来帮忙,不就可以打败他们了吗?”“你要怎么把他们召来?”“我不知道。那些魔术师是怎么把他们召来的?”“他们只要擦亮一盏神灯,那些精灵就会从闪电交加的烟雾中出现,去执行你所指派的任何任务。他们来去自如,本领可是大大超乎你的想像呢。”“谁可以召唤他们前来呢?”“当然是擦亮神灯的人啊,这些精灵只听从那个人的使唤。如果他命令他们用钻石建一座60英里长的宫殿,然后用口香糖或其他什么东西把它填满,再从中国抓一个格格来跟他结婚,他们也会做得到——而且他们必须在第二天太阳升起之前完成。他们甚至可以把这座宫殿移往你想去的地方。你明白了吗?”“我想他们是一群大笨蛋,自己有豪华皇宫不住,却只会听从他人的使唤。假如我是他们其中一个的话,一定会赶在主人召唤我之前赶去耶利河抢那盏神灯的。”“哈克,帮帮忙。当你的主人擦亮神灯的时候,不论你愿不愿意,你都必须要听从召唤。”“什么?像我这样如树一般高、像教堂一样大的精灵也不能抗命吗?好吧——那我就去吧!但是我会把我的主人捆在全村最高的树上。”“去!唉,跟你说什么都没用!哈克,你什么都不知道,真是个白痴。”

我把这些事反复想了两三天,最后决定要看看油灯中是不是真的有精灵。我找了盏旧油灯,跑到丛林里擦呀擦的,直到我满身大汗,心里想着我要盖一座宫殿,然后把它卖了——但是一切都没有用,没有出现一只精灵。所以最后我认为这一切只不过都是汤姆的谎话罢了,我知道他相信真的有阿拉伯人和大象,但是对我来说,我可不这么想,我看到的只不过是群小朋友罢了。

4 毛球算灵卦

三四个月过去,现在已经是冬天了。这阵子我几乎都在上学,我的拼字和读写还都说得过去,但九九乘法还是常常出错。我一点都不相信继续背下去会有进步,所以我就不学了,反正我对数学也不感兴趣。

刚开始我很讨厌学校,但是渐渐可以忍受了。每当上课上得很烦的时候,我就逃课,而隔天的那一顿打总是能够使我感到精神振奋。因此随着时间推移,我在学校的日子越来越好混了。我也开始习惯道格拉斯寡妇定下的规矩,而她们也不太找我麻烦了。对我来说,住在房里、睡在床上这种事,大部分时间都让我感到很不习惯,所以在冬天来临之前,我有时候还是会溜出去睡在树林里,以偷得一点空闲。我喜欢过以前的生活,但是渐渐地我也开始喜欢新的生活,虽然只是一点点。那寡妇说我尽管学得慢,但是逐渐变乖了,而我的行为也令她十分满意。她说她觉得收养我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了。

有一天早上,我不小心在早餐的时候打翻了桌上的盐罐,我急忙伸手抓了一些盐,往左肩后扔,免得遭到恶运。但是瓦特森小姐站在我前面挡住我,说道:“哈克,把你的手拿开,看你搞得乱七八糟的。”道格拉斯夫人替我说情,但是我很清楚这并不能阻止厄运的发生。早餐之后,我走出房门,心中有些担忧,想着厄运会在何处降临,还有这将会是个什么样的厄运。有些灾祸是有办法防止的,不过眼下可不是这样一类的灾祸,所以我什么都不做,只是无精打采地走着,同时提高警觉。

我走到前院,爬上篱笆,地上铺着3厘米厚的新雪,上面有一些脚印,可能是那些矿工留下的吧。很奇怪,他们站了这么久却没有走进来,真是令人想不通。然而这却激起了我的好奇心,我决定要跟随那些脚印。我先蹲下来仔细观察那些脚印。起初,什么也没发现。后来在左脚靴子跟的部位,我发现了一个用来驱魔的十字。

我立刻起身跑到山下,不时地回头望,但是并没有发现任何人。我用最快的速度赶到撒切尔法官家。他说:“小鬼,你气喘吁吁地跑来,是来讨利息的吗?”“才不呢。”我说,“有利息给我吗?”“嗯哼,有啊,半年的利息昨晚刚进来,超过150块呢,对你来说很可观啦。你最好让我把它跟你其他的6000元一起投资,因为如果你把它领走的话,你就会把它花光。”“不,大人!”我说,“我才不想花它。我根本都不想要它——我也不要那6000块,你拿去好了。我要把它给你——那6000块,还有全部的钱。”

他一脸惊讶,似乎没搞懂我在说什么。他说:“你什么意思啊,小鬼?”“拜托不要问我任何问题——你会接受的,对不对?”“我都被你搞乱了,到底发生什么事了?”“请接受这笔钱吧。”我说,“而且不要再问我任何问题了——这样我才不会说谎。”

他想了一会儿,然后说:“噢,我知道了,你想要把所有财产都‘卖’给我——可不是给我的,没错吧?”

然后他在纸上写了一些东西,读了一遍,说:“你看——这上面写着 ‘双方同意’,也就是说我从你那里买过来,并且该付的也都付给你了。喏,这是1块钱。好,现在你就在这里签名吧。”

我签了字,然后离开了那里。

瓦特森小姐的黑奴吉姆有一个跟拳头一样大的毛球,是从一头公牛的第四个胃里拿出来的,他以前常常用这个来作法。他说那里面有一个神明,他什么都知道。所以我当晚就跑去找他,告诉他老爸又回来了,因为我在雪地里发现了他的足迹。我想知道的是,他回来做什么?他会留下来吗?吉姆把他的毛球拿出来,对着它念了一些咒语,然后把它举起来丢到地上。它摔下来的声音很沉重,而且只滚了3厘米左右。吉姆又试了几次,它的反应都是一样,吉姆跪下身,把耳朵靠在它上面听,可是都没有用,神明不肯讲话。他说有时候如果没有给钱的话,神明就不会讲话。我跟他说我有一个旧的二毛五的烂伪币,里面的铜都露出来了,而且就算里面的铜没有露出来,它也不能用,因为它实在是油得不像话(我并没有说这个钱是我从法官那里拿来的)。我说它是个烂钱,但也许那毛球会想要它,因为它可能分不出钱的真假。吉姆闻了一下,摇一摇,搓一搓,然后说他会试着让毛球认为这个钱是真货。他说他会切一个生的爱尔兰马铃薯,然后把那个钱放在里面一整晚,那么第二天早上不但看不到铜,而且它也不会油腻腻的,就算是城里人也不会发现它是假的,更不要说那颗毛球了。唔,我以前知道马铃薯有这样的功用,但是竟一时忘记了。

吉姆把那块钱币放在毛球底下,又趴下去听,这次他说毛球有反应了。他说如果我想要知道的话,毛球会告诉我所有的事情。我说:“说吧。”那毛球开始跟吉姆说,然后吉姆再告诉我,他说:“你的老爸不知道他自己要做什么,有时候他想走,有时候他想留下来。最好是由他去吧。他身边环绕着两个天使,一个是黑的,一个是白的。白天使想要让他变好,可是黑天使总是捣乱,没有人知道最后哪一方会得胜。至于你嘛,没什么大问题。你的生命里将有很多麻烦,同时也有很多欢乐,有时候你会受点伤,有时候你会生点病,但是每次你都会逢凶化吉。未来将会有两个女孩在你身边围绕,一个是白人,一个是黑人,一个有钱,一个贫穷。你会先跟穷的那一个结婚,然后再跟有钱的结婚。你要小心,尽可能离水远一点,而且千万别冒险啊。”

那晚,当我点燃蜡烛走进房间时,竟然看到老爸就坐在那里!

5 “改过自新”的爸爸

我把门关上,当我转身的时候,他就在那里。以前我很怕他,因为他常常揍我。我想我现在还是很害怕,但是我立刻发现我错了。虽然他的出现是这么突然,让我感到呼吸急促,但没过多久,我就不再觉得他有什么好怕的了。

他看起来五十多岁了,头发很长,油腻腻地揪成一团披在肩上,被头发遮住的两只眼睛亮晶晶的,像是躲在葡萄藤后闪烁着。他的头发全都是黑色的,一根白发都没有,而他长长的纠结在一起的大胡子也是如此。他的脸一点血色也没有,呈现着一种白色,但并不是一般的白,而是那种病态的白色,好像是树蛙或者鱼肚般的白色,让人看得毛骨悚然。至于他的衣服嘛——全都破破烂烂的。他跷着腿,靴子已经破旧不堪,甚至露出来两根脚趾,不时地动来动去。他的帽子放在地板上,是一顶老式的翻边便帽,顶头破了个洞,像个锅盖似的。

我站在门口望着他,他斜靠在椅子上瞄着我。我把蜡烛放下来,注意到窗户被打开了,他是从棚顶爬上来的。他一直瞄着我,然后说:“衣服还上了浆,你还以为自己是个大人物啊?”“说不准。”我说。“你难道不亲你老爸一下吗?”他说,“自从我走后,你也学会穿好衣服了!听说你上学了,能读也能写,你以为你现在这样就比你老爸强了吗?我要把这一切都从你身边带走。谁说你能够做这样的蠢事啊?谁说的?”“道格拉斯夫人说的啊!”“那寡妇?啊?谁让她乱管闲事的?”“没有人跟她讲啊。”“好,迟早我要让她不敢管闲事!给我听清楚,别再上学了,你听见了没?我要让大家知道,把一个小孩养大并不是要他在他爸面前骄傲得像只开屏的孔雀。你不要再让我逮到你去学校了,听见了没有?你妈死之前不会读也不会写,我们家里的人死之前都不会,我也不会。你以为你会读会写有多么了不起,你老子可受不了这个。喂,读点什么来听听看吧!”

我拿起一本书,从华盛顿将军和独立战争的地方读起,我只读了半分钟,他就把书抢去,远远地丢到一边,说:“这么说,你真的会读书了?我还以为你是骗我的哩。你现在给我听清楚,别再给我装模作样,自以为有学问,我可受不了!我告诉你,宝贝儿子,如果再让我抓到你去学校的话,我就让你好看!你也别信什么上帝,我没有你这样的儿子!”

他拿起一幅黄蓝色的、上面画着几头牛和一个小孩子的画,问道:“这是什么?”“这是她们奖励我用功读书的奖品。”

他把它撕烂,说:“我会给你更好的——赏你一顿皮鞭。”

他坐在那儿,喃喃地咆哮了一会儿,然后说:“你看看,你这样不是一位大少爷吗?有床、睡衣、镜子,地板还铺了地毯,而你老爸却跟猪窝在一起。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儿子。我一定要好好揍你一顿才甘心。还有,他们说你很有钱,是吗?”“他们乱说的啦,根本没这回事。”“喂!跟我讲话的时候态度小心一点!我现在就在你面前呢,别随便唬弄我。我来镇上已经两天了,大家都说你变有钱了,我在河的下游也听说了,这就是我回来的原因。明天你就把钱给我——我要钱!”“我没钱啊!”“骗人!撒切尔法官帮你保管的吧?去把它拿来,我要!”“我真的没钱啊,你去问撒切尔法官嘛,他也会这么说的。”“好,我会问他,而且我会叫他把钱吐出来,或者叫他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喂,你现在口袋里有多少钱啊?给我拿出来!”“我只有1块钱,我要把它——”“你要干吗我不管,把它拿出来就是了。”

他把钱放进嘴里咬了一下试试真假,然后说他要去镇上买一点威士忌,说他一整天都没喝酒了。当他顺着窗户爬出去后,又把头伸进来咒骂我穿成这副德性,还妄想要比他好。当我以为他已经走了,他又把头伸进来,叫我当心一点,如果我再去上学的话,就要痛揍我一顿。

隔天他喝醉了,跑去找撒切尔法官,逼法官把钱拿出来,但是法官不肯,然后他威胁说要控告撒切尔法官。

法官和道格拉斯夫人诉诸法律,要把我从老爸身边带走,由他们当中的一个做我的监护人。可是这次碰到的是一个刚来的新法官,他不了解那老头的德性,他说如果能够帮上忙的话,他们不鼓励干预或是分离一个家庭,他说他不愿意让小孩和他的爸爸分离。最后,撒切尔法官和道格拉斯夫人都败诉了。判决结果让那老家伙很高兴,但是他还是不肯罢休,他说如果我不把钱拿给他,他就要把我揍得鼻青脸肿。我从法官那里借了3块钱,他全拿去买酒喝个烂醉。然后他又拿了一个锡锅,敲啊打的闹到半夜,把整个镇子吵得鸡飞狗跳。后来人们把他抓起来。隔天开庭后,又把他关了一个礼拜。但是他说他很爽,因为他终于可以当家做主了,他会好好“照顾”他的儿子的。

他被释放的那一天,新法官说要让他洗心革面,把他带到自己家里,给他穿上干净的衣服,请他和家人一起吃饭,把他当做老朋友一般。晚餐后,新法官苦口婆心地劝老爸戒酒,最终把老爸说哭了,他说自己真是个傻瓜,前途都被他自己搞砸了,但是他现在开始要重新做人,不让别人以他为耻,希望法官能够帮他,不要瞧不起他。法官说他相信他是真心想要改过的,就和他的妻子一同哭了起来,老爸说他以前就一直被人家误会,又说一个人在最绝望的时候,最需要的就是同情。法官边哭边说:“你的话我全都相信。”等到该睡觉的时候,那老头站了起来,伸出手说:“法官大人、夫人,请握住我的手吧!从前这只手像猪脚似的不值得一握,但现在已经不是了。这是一只新生命的手。我会好好重新做人的。请各位听清楚了,现在这是一只干净的手,握着它吧,不要害怕。”这样,他们便握了手,都激动地哭了;法官夫人还吻了那只手。然后老爸发誓要改过自新,再也不喝酒了。法官说这是有史以来最神圣的一刻。然后他们带老爸去一间舒适的空房就寝。但是他夜里又忍不住口渴,爬出走廊,从柱子滑下去,拿他的新外衣去换酒喝,直到喝爽了才回来。天亮之前他又爬出去一次,喝得醉醺醺的,从屋顶跌下来,摔得鼻青脸肿,左臂骨折,天亮后被人家发现时,已经几乎快要冻死了。等法官他们到那间客房去看一下究竟的时候,只见房间里一片狼籍,简直无处下脚。

法官很恼火,他说朝那老头开一枪也许可以让他改变,不然可能没有什么其他方法了。

6 大战追命鬼

很快,老爸的伤就好了,不但去找撒切尔法官,要他放弃那笔钱,而且还要我别再去上学了。他逮到我几次,揍了我一顿,但是我还是偷偷地去上学,让他气得不得了。我本来不怎么愿意上学,但是我现在就是故意要拿上学来气他。这场官司进行得很慢——似乎永远都不会开庭,而我不时地会从法官那里借两三块钱来给老爸,以免他揍我。每次他一拿到钱就喝个烂醉,而喝醉之后又会闹事,每次都会被关进牢房。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他老是去道格拉斯夫人家闹,最后她警告说如果他再不停止胡闹的话,她就要不客气了。他可火大了,放话说要让大家知道谁才是哈克的老爸。于是在初春的某一天,他逮到我,划着一只小船,把我带到上游5英里远的伊利诺岸边。那里树林茂密,很少有人来,树林里有一间旧木屋,如果你不熟悉那里的话,保准找不到。他整天守着我,我根本就没有机会逃走。我们住在那木屋里,晚上他总是把门锁起来,将钥匙放在他的枕头下面。他有一支偷来的枪,我们靠钓鱼和狩猎为生。有时候他把我锁在屋里,自己划5英里的船到渡口去,用钓来的鱼换些酒回家,喝个烂醉之后就对我拳打脚踢。后来道格拉斯夫人终于知道了我在哪里,她派了个人想带我回去,可是老爸拿枪把他轰了出去,过了不久,我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觉得这样也不怎么差——当然挨揍除外啦。

这是一种闲散快乐的生活,整天懒洋洋地躺着,抽抽烟,钓钓鱼,而且不用读书上学。两个月过去了,我的衣服变得破烂、肮脏。我倒喜欢这样,不像在那寡妇家里,衣服脏了得洗,吃饭要规规矩矩,头发也要梳整齐,每天正正经经地生活,还得受书本和瓦特森小姐的唠叨之苦。我再也不想回去了。之前我已经有一阵子不说脏话了,因为那寡妇不喜欢。但是我现在又开始骂了,因为老爸觉得那没什么大不了的。在这丛林里鬼混的日子真是快乐极了。

可是渐渐地,老爸越来越凶了,凶到我实在快受不了了,搞得我浑身伤痕累累。他常常出去,把我一个人锁在房子里。有一次他锁了我三天,我都寂寞得要发疯了。我想万一他淹死了,那我就永远没法出去了。我害怕极了,于是决定要想个办法离开这里。我试了好多次,可是都没有办法逃出去。这里的窗户小到连狗都爬不过去。我又爬不上烟囱,那里太窄了。门是用又厚又硬的橡木做成的。老爸防我防得很紧,每次出去从不会留下刀或其他工具在屋里,我翻箱倒柜找了好几百次,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找东西上头,因为那是惟一可以打发时间的方法。最后我终于有了点收获,有一个缺了手把的生锈的木锯藏在屋顶上的椽架和墙板之间,我把它上了点油后就开始行动起来。有一块用来遮马的旧毯子,原本钉在桌子后面木屋尽头的一根圆木上,是为了防备风从木头缝里钻进来,把蜡烛给吹熄了。我爬到桌下掀起毛毯,看见一个很大的洞,足够让我钻出去,这真是一个天大的好机会。可是我刚要往外爬,忽然听见老爸的枪声在林中响起,我赶紧掩藏好证据,把毛毯放下,将锯子藏起来。不久,老爸就进来了。

老爸心情不太好——这是他的天性。他说他到镇上去,却什么鸟事都不顺。他的律师说如果继续上诉的话,他就可以获胜,而且可以拿到那笔钱。可是撒切尔法官知道怎么样拖延这起官司。他还说,人家又说,眼下又生出了另外一个案子,要叫我跟他脱离父子关系,让道格拉斯夫人成为我的监护人。他们预测胜诉的机会很大。我大吃一惊,因为我不想再回到寡妇那儿被“教化”。后来老爸开始咒骂每件事和他能想到的每个人,一个也不放过,最后甚至把一群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都没头没脑地骂了一顿。他说他倒想瞧瞧那寡妇如何争到我。他说他会保持警觉,如果他们敢玩什么花样的话,他就会把我藏到10英里外的地方,他们绝对找不到的。我听了觉得很不安,但是不久我就下定决心要立刻行动,绝对不让他得逞。老爸叫我去船上帮他拿几样东西:一包25磅的玉米粉、一块腌猪肉、几夹子弹、四加仑威士忌、一本旧书和两张用来包弹药末的旧报纸,还有一些大麻。我把它们打好包,然后坐在船头休息。我仔细地想了一下,如果能拿到枪,我就可以跑到树林里。我想我不会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并且只在晚上走动;我会在乡间四处流浪,以打猎或捕鱼为生,离那老头和寡妇越远越好,直到他们永远都找不到我。我判断,如果老爸今晚喝得够醉的话,我就可以逃走,而且我觉得他一定会喝醉。我想得太入神了,以致于忘了时间和周围的一切,直到老爸大声咒骂着走过来,问我是睡死了还是淹死了。

天快黑的时候,我把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好带回木屋。当我煮晚饭的时候,老爸喝了点酒暖身子,然后又开始骂了起来。他在镇上时就已经喝醉了,整晚都睡在水沟里,来来往往的人都不停地看他,大概会以为他是亚当吧,因为他全身都是泥巴。每次酒精开始起作用的时候,他总是会骂政府。这次他说:“这叫什么政府啊?看看它是什么德性,竟然能够判决让儿子离开老爸——这可是我辛辛苦苦拉扯大的亲骨肉啊!现在当我这惟一的儿子长大到可以赚钱孝顺老子的时候,他们竟然要让他离开我。这算什么政府啊?还有,法律竟然替撒切尔那臭法官撑腰,霸占我的财产。这就是法律啊!把一个人身上的6000块拿走,然后再把他关在这间破木屋里,穿着连猪都不想穿的衣服。什么政府嘛!人们的权益根本得不到保障。有时候我实在想离开这个国家,一走了之。没错,我就是这样跟他们讲的,我就是这样当面告诉那个臭撒切尔的。很多人都听到我说了,也都知道我在说什么。我说,即使为了两分钱,我也宁愿离开这个烂国家,绝对不再回来。我说,看看我的帽子——这是帽子吗?——帽顶往上翘,帽檐往下耷拉,竟然垂到了我的下巴上,简直不能看嘛。大家评评理,这顶烂帽子竟然戴在镇上数一数二的富翁头上——假如那该死的政府不挡我的财路的话。“噢,这个政府可真是妙透了啊。俄亥俄州有一个自由的黑鬼,是一个黑白混血儿,长得几乎跟白人没什么两样。他穿着白得糁人的衬衫,戴着花里胡哨的帽子,身上穿的衣服可以说是全镇最好的。他还有一只金表和一根银头手杖——看起来就像是个银发老贵族。你知道吗?他们说他是大学教授呢,会说好几种语言,什么都知道。可这还不是最糟的,他们说他还可以‘选举’哩,连我都没这个资格呢。我说啊,这样的政府到底想要干吗?选举日的时候,如果我没有醉得很离谱的话,我还打算自己亲自去投票呢。可是当他们跟我说这国家有一个州竟然允许黑鬼投票,我就不去投了。我说我再也不投票了。我就是这样说的,大家都听见了。我这辈子再也不投票了。再说这个黑鬼,如果不把他踹开,他们就总是会站在那里挡路。我就问他们,这黑鬼为什么没有被卖掉呢?——我就是想知道为什么。你知道他们说什么吗?他们说他如果没有在那个州待满6个月,他就不能被卖,而事实上他也没有待那么久。看!这就是一个例子吧。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政府啊,一个自由的奴隶竟然要在州里待满6个月才能够被买卖。这真是一个自以为是的政府,放任一个鬼鬼祟祟、贼头贼脑、穿着白衬衫的欠揍的自由黑鬼6个月不闻不问……”

老爸不停地咒骂,骂得浑然忘我,以致于没有留意到脚下那只装着腌猪肉的桶子,被狠狠地绊了一下,两条腿都擦破了皮。受了一肚子鸟气之后,他又继续用最恶毒的语言咒骂——骂黑奴骂政府,偶尔也骂一骂那该死的桶子。没过一会儿,他又在木屋里跳了起来,痛得双脚交替起舞,最后狠狠地踢了那桶子一脚。可是他这次却判断错误,因为他的靴子前面有破洞,脚趾都露出来了,一脚踢下去,只听他惨叫一声,跌坐在泥地上打滚,抱着脚趾咒骂自己怎么会那么蠢。他说他曾经也有呼风唤雨的日子,但我想他只是在吹牛罢了。

晚饭后,他拿着酒壶,嘴里喃喃地说里面的量足够他狠狠地喝两杯呢。他总是这么说,我猜他肯定过不了一个钟头就会醉了,到时我就有机会偷走钥匙,或者是有机会用锯子把木头锯断,偷偷溜出去。他喝了又喝,最后醉得滚倒在毯子上。但是我还是没有机会,因为他睡得并不熟,总是呻吟着说梦话,挥舞着手脚,搞到我的眼睛都睁不开了,终于沉沉地睡去。

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突然一阵尖叫声把我吓醒。那是老爸在鬼叫,发疯似的在屋里跑来跑去,喊着:“有蛇!有蛇!”他叫嚷着有好多蛇爬到他身上,忽然他又跳着脚说有一条蛇在咬他的脸——但是我根本没有看到任何蛇。他开始在木屋里狂奔,大喊着:“把它拿走,把它拿走,现在它在咬我的脖子了。”我从来没有看过如此疯狂的人。不久他就累得筋疲力尽,躺下来喘气,随后又在地上急速地滚来滚去,乱踢东西,伸手在空中乱抓,尖叫着说魔鬼抓住他了。最后,他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了。此刻我听见了树林里猫头鹰和狼群的叫声,实在是可怕极了。他躺在墙角边,渐渐地,他爬了起来,侧着头专心听着,低声说:“咚、咚、咚,死人的脚步声来了,咚、咚、咚。咚、咚、咚,他们来抓我了。可是我不要去啊——恶魔来了,别碰我!手拿开啊——冰死了!放开——喔,饶了我吧!”

然后他趴在地上,请求恶魔们放过他。他裹在毯子里打滚,不停地乞求着,最后他哭了起来,我甚至可以听见他从毯子底下传来的呜咽声。

不久,他又凶恶地跳了起来,靠近我,拿着一把钩刀追我,说我是死神,他要杀了我,让我再也不能靠近他。我求饶说我是哈克啊,但是他只是一脸诡异地笑着,叫喊并咒骂着,还是继续追着我不放。有一次我跑得慢了些,想从他的腋下溜过时,他抓住了我的衣服。我想这下死定了,但是幸亏我脑子转得快,闪电般地把外套褪下来,保住了小命。没过多久,他累得筋疲力尽,倒在门边,说他要先休息一下再来杀我。他把刀放在身旁,说要睡一会儿养养精神,然后再来看看到底谁厉害。

不一会儿他就睡熟了。我拖出了那张用柳条编的旧椅子,轻手轻脚地爬了上去,尽可能不发出任何声音,把枪拿了下来,检查是否装了子弹,然后再把它架在桶上,瞄准老爸,最后在他旁边坐了下来,观察他的动静。时间一分一秒地缓缓前进,这真是难熬的夜晚啊。

7 金蝉脱壳

“起来!你怎么了?”

我睁开眼睛四下打量,一时之间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太阳已经出来了,我想我一定睡得很熟。老爸站在我面前,生气地说:“你拿枪干什么?”我猜他肯定不记得昨晚发生的事了,于是说:“有人想要进来,我是拿来对付他的。”“那你为什么不把我叫起来?”“我试过啦,可是没办法,我又叫不动你!”“好吧!不要整天站在这里烦我,出去看看有没有鱼上钩,我要清静一会儿。”

他把门打开,于是我走到河边,看到河面上漂浮着一些树干和树皮,不时翻滚着。我知道河水正在涨潮,如果我现在在镇上的话就发了,6月的大潮总是给我带来好运气,因为每当涨潮,大片的木头就会顺流而下,有时候甚至会有十来根木头聚在一起,到时候你只要把它们捞起来卖给锯木厂,就可以大赚一笔了。

我沿着河岸走,一边提防着老爸,一边看看河里有什么好捡的。啊,突然飘来了一艘独木舟,看起来满不错的,大约有4米长吧,在水里漂流着,像只鸭子般上下起伏。我像只青蛙似的,衣服也没脱就跳到河里,伸手去抓这艘独木舟。我以为里面有人,因为有时候大家会以此来愚弄别人,当有人划着小船想去把独木舟拖回来的时候,他们就会从独木舟里爬起来大笑。但是,这一次船上没有任何人,显然,这是一艘弃船。于是我爬上船,把它划到岸边,我想那老头看到这东西一定会笑得合不拢嘴——它可值10块钱呢。然而当我快到岸边的时候,还没有看到老爸。于是我划着它经过一条布满了柳树和葡萄藤的湍急小溪。忽然间,我想到另外一个主意,我决定把它好好地藏起来,到逃跑时就不用去林子里了,我可以划着它往下游漂个七八十英里,然后找个地方扎营,就不用辛辛苦苦地花时间走路了。

我把它藏在离那间破屋不远的地方,藏的时候老是觉得听到老爸走近的声响,但是我还是把它藏得好好的。当我藏好之后,望望远处的柳树林,发现老爸正在里面拾掇他刚打到的鸟。他应该什么都没有看到吧。

当他走过来的时候,我正在跟那堆鱼线较劲。他骂我怎么这么慢,我告诉他我掉到河里去了,所以回来得比较慢。我知道他看到我全身湿了一定会追问我为什么。我们钓到了5条鲶鱼,然后就回家了。

早餐后,我们两个都累了,于是便躺下来休息了一会儿。我在想着,要怎么样才能够不被老爸和道格拉斯夫人找到,这样总比听天由命来得实际,天知道又会发生什么事。但是我想不出什么好方法。后来老爸起身喝水的时候说:“下次如果有人敢再来这里捣乱的话,一定要把我叫起来!他们来这里多半没安什么好心,我会给他们一枪的。下次你要把我叫起来,听到了没有?”

然后他又倒头大睡。不过他的话倒是给了我一些灵感。我想出不被人跟踪的办法了。

大约12点的时候,我们出门来到河岸边。河水涨得很快,许多漂流的木头起起伏伏,慢慢地聚集在一起,形成了一排9根木头的木筏。我们坐上小船,把浮木推到岸边,然后吃午餐。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人都会继续等待的,因为可以轻而易举地拦到更多的木头,但是这并不是老爸的风格,在他看来,一次收获9根木头就已经足够了。他现在就打算去镇上把它们卖掉,所以他就把我锁起来,自己乘着小船,带着浮木,在下午3点半时出发了。我推测他今天晚上应该不会回来。我静静地等,直到确定他已经离开了。然后我把锯子拿出来,又对着那根原木干开了。我想,在他到河对岸之前,我早就已经从洞里面溜出去了。此时老爸和他的船对我来说只是河岸另一边的一个小点罢了。

我把玉米粉搬出来,带到藏独木舟的地方,拨开葡萄藤和树枝,把它放进去。然后我又拿了腌猪肉、酒、所有的咖啡、糖和弹药,又拿了报纸、水桶和葫芦瓢,还拿了长柄勺、锡杯、锯子、两条毛毯、平底锅和咖啡壶,又带了钓鱼竿、火柴和其他杂物——只要值钱的东西我都带走了。我几乎把所有的东西席卷一空。我本来想要一把斧头,但是怎么找都找不到多余的,只有一把放在柴堆上,而我把它留下来不带走是另有目的的。最后我把那枝枪拿走了。

我从洞里爬进爬出,又拖出了这么多东西,把地面磨得相当厉害。因此我就从外面用心收拾了一下,撒了些尘土和锯屑,把磨平的地方盖住。接下来把那段木头放回原处,在木头下面垫上两块石头,另外又搬了一块顶住那段木头,不让它掉下来——因为木头恰巧在这个地方有点儿弯,并不贴着地面。你要是站在四五步外,不会发现这节木头是锯过了的。再说,这是在木屋的背后,没有人会到那儿去转悠。

从这里到独木舟那边,一路上长满了青草,因此我并没有留下什么痕迹。我站在河岸上,四处张望,俯看整个河面,一切都平静无事。于是我带着枪走到林里去打几只鸟,无意间看到一只野猪,那些猪一从农场里跑出来很快就变野了。我朝它开了一枪,把它带回了营地。

我拿起方才留下的斧头,把门劈开——我把门剁得惨不忍睹。之后,我把猪拖进来,放在靠近桌边的地方,用斧头割开它的喉咙,让它躺在地上淌血——我说的是真的地上,一块板子也没有。再后来,我找到一条旧麻袋,往里头装了很多大石头——尽可能地多装——然后我把猪和麻袋往外拖,经过门口,穿过树林,直到河边,最后把它丢到河里,任它沉入水中,直到再也看不见了。一路上,你可以很容易地注意到有东西被拖过的痕迹。我真希望汤姆现在就在这儿,我知道他对这样的事很有兴趣,而且会帮我出一些好主意。要说恶作剧的话,可是没有人比汤姆更在行呢!这时我又想起了一件事,于是跑去把我的玉米粉袋和旧锯子从独木舟里拿出来,把它们带回屋里。我把玉米粉袋拿到它之前放的地方,用锯子在下面捅个洞,因为这里既没刀子也没叉子——老爸总是用他那把刀做任何事情,煮饭也不例外。然后我抱着那个袋子穿过小屋东面的柳树丛,来到一条狭窄的小河边。那儿约莫七八米宽,河畔长满了杂草——如果季节对的话,鸭子也会在这儿满天飞的。河的一侧有条小溪,绵延数英里。我不知道它通往何处,只知道和小河是不相连的。玉米粉从袋子里漏出来,一路延伸到溪边,我把老爸的磨刀石也丢在那儿,让别人看起来一切都像是意外发生似的。然后我拿一条绳子把袋子绑住,这样它才不会继续漏,我带着它和锯子回到了独木舟那儿。

现在天已经快要黑了,我把独木舟推入那四周长满了柳树的河中,等待月亮升起。我把船绑在一棵柳树上,然后吃了点东西,躺在船上抽烟,盘算着下一步计划。我对自己说,他们一定会沿着石头拖过的痕迹找我,然后会跟着玉米粉的痕迹来到小河边,看到那条小溪,最后猜想抢匪一定是杀了我,把东西都抢走了。但是无论他们在河里怎么捞,也找不到我的尸体,很快他们就会觉得厌倦,再也不会管我了。太好了,那我就可以爱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了。杰克森岛似乎是个不错的地方,我对那个岛太熟了,没有人会去那儿,我可以在夜间进城,四处遛遛,买些日用品。嗯,就去杰克森岛吧!

我累得要命,所以睡着了。醒来的时候,一时之间竟搞不清楚我在哪里。我坐起来四处看看,感到有点害怕。后来便记起来我在哪儿了。这条河十分宽阔,月光明亮,亮到我几乎都可以数清身旁漂流过的浮木。四周一片死寂,看来不早了,你闻得出来,时间不早了。我是什么个意思,你准知道——我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词才能表达我的这个意思。

我打了个哈欠,伸伸懒腰,正要准备出发的时候,突然听见河面上有声音。我静静地听着,很快就知道那是什么声音了。那是在静夜里划船的有规则的摇桨声。我从柳树枝间偷看,没错,就在那儿——一艘小船在河的对岸。我看不清里面到底有多少人,只见它不停地向我这里划来,就在它几乎要撞到我的时候,我看清楚里面只有一个人,我猜也许是老爸吧,我才不希望再见他呢。他顺着水势,在我的下方停了桨,在水势平稳的地方划到岸边。他离我那么近,我要是把枪杆伸出去,准能触着他的身子。没错,那就是老爸——而且他清醒得不得了。我是从他摇桨的方式判断出来的。

我一点时间也不敢浪费,在岸边树影的掩护下快速往下游划去,划了大约有4英里半远,然后朝河中央划了l/4英里多一些,因为我很快便会划到渡口,人家可能会看到我,跟我打招呼。我从浮木里面爬出来,躺在独木舟里任它漂流。我躺在那儿好好地休息了一下,抽了会儿烟,往天空看去,一点云都没有。当你躺在月光下,天空看起来竟是如此深沉——这我以前一点都不知道呢。而且在这样的夜晚里,一个人在河里竟然能够听得如此之远!我听到码头上人们的谈话声,我也听到他们在说什么,每一句都清清楚楚的。其中有一个人说最近白天越来越长,夜晚越来越短了,另外一个人说,“这玩意儿”可不短——然后他们笑了,他又再说了一次,他们又哈哈大笑。后来他们把另外一个人摇醒,告诉他这个笑话,然后又自顾自地哈哈大笑,然而那个人并没有笑。他翻脸了,叫他们不要烦他。第一个家伙说他要跟家里那口子说——她一定会觉得很好笑,但是他说他自己可不屑说这种笑话。我听到其中一人说现在大概3点了,真希望天赶快亮。后来谈话声越来越不清楚,我再也无法分辨他们在说什么了,只听见一些喃喃声夹杂着笑声,我似乎离他们有一段距离了。

我现在离码头很远了,我站起身,发现杰克森岛就在前面。大约在下游4英里处,一座小岛矗立在河中央,高大而阴森,像是一艘在黑暗中没有开灯的汽艇。我看不到暗礁的踪影,现在一切都隐没在水中。

没花多少时间,我就到达那儿了。我巧妙地操纵独木舟,在湍急的水流中躲过暗礁。后来,我终于在面对着伊利诺州的一边靠了岸。我把独木舟划进一处我熟悉的深沟,我必须把柳树枝拨开才能够进得去呢。我把船在那儿绑好,心想,从外面看应该不会有任何人能够发现它吧。

我爬上这座岛,坐在一根木头上,望着大河和那一根根黑色的漂向小镇的浮木,小镇离这儿大约5英里远。不远处有三四盏灯闪烁着,有为数不少的木筏从2英里远的上游漂流下来,中间有盏灯火。我看着它漂流而下,当它快靠近我的时候,我听到有个人说:“快打桨啊!往右!”这句话我听得清清楚楚,仿佛这个人就在我旁边似的。现在天空有一点发白,我走入树林中小睡了一下,直到早饭时间才起身。

8 碰到吉姆

当我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高高升起,大概8点多了吧。我躺在草丛阴凉处沉思,觉得舒适而满足。我偶尔可以从浓密的树枝缝隙中看见太阳,但在这些大树掩映下,大部分光线都是阴沉幽暗的。从缝隙中洒进来的阳光在地面上形成点点斑影,随着微风的吹拂忽明忽暗。坐在树枝上的两只松鼠亲切地跟我打着招呼。

我浑身懒洋洋的,觉得舒服极了,一点也不想起身煮早餐。于是我又睡着了。忽然间,河面上“砰”的一声响把我惊醒了,我连忙坐了起来,用手撑着下巴听着。很快又听见了一声。我跳了起来,从树林的缝隙中往外瞧,看见河面上有一团烟雾——大概是在码头的另一边吧。渡船上挤满了人,往下游划去。现在我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砰”的又一声,我看见烟从渡船旁喷出。那些人不停地在水面上放炮,原来是为了要让我的尸体浮出来。

我饿疯了,但是现在又不能烧火煮饭,因为他们可能会看见烟。我只好坐在那儿看着河上的烟雾,听着砰砰的炮响。这条河大约有一英里半宽,在夏日的清晨看起来真是美极了——假如我现在有点东西吃的话,看着他们打捞我的尸体也是件蛮享受的事呢。啊,我突然想到了,他们一定会把嵌着水银的面包投入河中,因为它们总是会漂到尸体旁停住。所以,我想啊,我可要仔细瞧着点儿,假如有面包漂到我这儿来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于是我跑到伊利诺岸边去试试我的运气。果然不出我所料,有块很大的面包漂过来了。我用一根长杆去捞“它”,可是我的脚一滑,“它”又漂走了。我站的地方是最靠近河流的岸边,一会儿,又来了一块,这次我可就没有失手啦。我把水银挖出来,咬了一口面包,这可是所谓的“高级面包”,是社会名流吃的哟——可不是我们这种人吃得起的呢。

我在林间找到一个好位置,坐在树干上吃着面包,看着渡船,觉得很开心。突然间,我觉得大事不妙了,我想那寡妇或是牧师一定曾经祈祷这块面包能够找到我,结果它果然找到我了,这鬼面包,我可不吃这一套。

我叼着烟斗,继续张望着。渡船顺着水流行驶着,当它靠近的时候,我想我应该有机会可以看看谁在船上,因为就像刚刚面包漂过来一样,这艘船也会顺着水流靠近岸边。当它往我这里开过来的时候,我熄了烟斗,跑去刚刚捞面包的地方,伏在岸边一小片开阔地上的一根木头后边,借着树枝的掩护,从缝隙中偷看。

渐渐地,船越靠越近了,近到他们只要架一块板子就可以上岸。几乎全部人马都在船上:老爸、撒切尔法官夫妇、班恩、汤姆和汤姆的姨妈玻莉、席德,以及其他许多人。大家都在说着谋杀案,然而船长却打断他们说:“注意了,注意了,水流在这儿离岸最近,说不定他给冲上了岸,在水边矮树丛里给绊住了,至少我是这么想的。”

我可不希望如此。他们全都挤在栏杆旁,聚精会神地往岸上瞧。我可以很清楚地看见他们,但是他们并没有注意到我。之后船长大声喊着:“靠边!”然后就在我右前方燃起一个响炮,声音大得差点把我的耳朵震聋,烟也把我的眼睛熏得快要瞎掉了。如果他们在炮里放弹药的话,我想我现在十有八九已经变成他们要找的那具尸体了。谢天谢地,还好我没有受伤。船继续行驶,渐渐离开小岛看不见了。我还是不时地可以听到炮声砰砰响着,然而过了一个小时之后便完全听不见了。这座岛的长度大约有5英里,我想他们开到岛的另一端便会放弃了。但是我的猜想似乎错了。他们在小岛的尾端掉头,朝密苏里的方向前进,又开始边行驶边放炮。我跑到另一头看着他们,当他们开到岛的末端就不再放炮了,并且绕到密苏里沿岸,上岸回镇。

我想我现在应该安全了,不会有人再来找我了。我从独木舟里拿了一些东西,在浓密的丛林里搭了一个帐篷。我用毛毯架了营帐,好用来遮风避雨,又钓了条鲶鱼,收拾了一下,直到太阳下山的时候,才生起篝火把它煮了当晚餐,接着又架起钓竿,准备钓几条鱼当早餐。夜里我坐在火前抽烟,觉得很舒服,但没一会儿就感到有点孤单。于是我走到河岸边听着水流声,数着星星和浮木。当你孤单的时候,没有什么比这更容易打发时间了,很快你就会习惯的。

就这样过了三天三夜。到了第四天,我决定在岛上探探险。我是这座岛的大王,也就是说,它是属于我的,我想要了解它所有的一切,其实最重要的是想借此打发一些时间。我发现了很多熟透的草莓,还有青葡萄、青莓和黑莓。我想再过不久它们应该就会长得到处都是了。

我继续在树林里面闲逛,我想大概离岛的尾端不远了。我带着枪,但是并没有用它来打猎,我只是带着它防身用的,心想要是在家里的话,我可是会随便开几枪来玩玩呢。就在这个时候,我差点踩到一条很大的蛇,它从花草丛中溜走,我随后追赶,试着瞄准它。突然之间,我踩到一堆篝火的灰烬,而且还在冒烟呢。

我吓得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了,我顾不上停下来察看,马上把枪上的扳机拉起,踮着脚尖,偷偷往回缩,缩得越快越好。我不时地在浓密的树林中停住,凝神倾听,可是我的呼吸声实在太大了,以致于什么也听不见。我跑一会儿,又听一会儿,就这样一直反复着。我紧张得看到树干都把它认做是人,只要踩断一根树枝就吓得喘息不已。

当我回到营地的时候,已经不再那么慌张了,只觉得此地不宜久留。于是我把所有的家当再次搬上独木舟,好让它们不被别人发现,然后又把篝火弄灭,在四周撒上灰烬,让它看起来像一处很久没有人来过的营地,然后我爬到了树上。

我在树上待了差不多两小时,但是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我只是想像自己听见、看见了许许多多的事物。我想总不能老待在这上头啊,所以最后我下了树,但还是留在浓密的树丛里,并提高警觉,靠着那些野莓及剩下的早餐充饥。

天黑的时候,我已经很饿了。趁着月黑风高,我从岸边溜出来,晃到伊利诺岸边——离河岸大约250米左右。我钻进树林,煮好晚餐,在我几乎决定今晚就在这儿过夜的时候,突然听到了“得——得——得——得”的马蹄声,接下来又听到人的说话声。我赶紧把所有的东西都搬上了独木小舟,偷偷穿过林子,想看一看究竟。没走多远,就听到一个男子在说:“如果附近没没有合适的地方,最好就在这里扎营吧。马都累坏了,到四周看看去。”

我毫不迟疑,马上跳上船溜走,回到藏船的老地方,打算今晚在船上过夜。

我睡得不好,总梦见有人掐住我的脖子,所以不断地醒过来,根本睡不安稳。我实在受不了了,我一定要弄清楚到底是谁在岛上。这么一想反而立刻觉得好受多了。

于是我拿起桨,离开岸边,听任独木舟在阴暗的树影里漂浮。今晚月光很亮,阴影之外如同白昼。我暗中观察了一个钟头,一切都很宁静。这时已经几乎漂到岛的尾端了。掉头靠岸后,我带着枪溜到林子里。接着我爬到了树上,从树叶的缝隙中向外张望。这时月亮躲进了云层,黑暗覆盖了整个河面。过了一会儿,天边露出了白光,天快亮了。于是我带着枪,又溜回之前的营地,不时停下来听动静,但是并没有发现什么,我已经找不到那个地方了。我瞥见树林中有火光闪烁,就小心翼翼地靠过去,突然发现前方地上躺着一个人,吓了一大跳。一条毛毯裹住他的全身,离篝火十分近。我站在离他2米远的一棵树后,暗中观察他。这时天色微亮,他翻身掀开了毛毯。啊,原来是瓦特森小姐的黑奴吉姆!看见他我兴奋极了,于是从树林里跳了出来,叫道:“嘿!吉姆!”

他跳了起来,满怀恐惧地盯着我。然后跪倒在地上,双手合掌说“别害我啊——别害我!我对鬼一向都是很尊敬的,也诚心诚意为你祷告。请你快回到河里去,别伤害我!我可是你的朋友啊!”

我告诉他我并没有死,很高兴看到他,我终于不再感觉孤单了。我说个不停,但他只是沉默地站在那里,一言不发。然后我说:“天已经亮了,我们做早餐吧!先去生个火!”“为什么要煮这些恶心的烂莓子?你不是有枪吗?我们可以猎一些更好的食物啊!”“你说野莓这种烂东西?”我说,“你这几天都吃这些吗?”“我找不到别的东西啊!”他说。“吉姆,你在岛上多久啦?”“你被杀当晚我就来了。”“真的吗?”“没错。”“那你除了这些烂莓子之外,就再也没有吃过别的东西了吗?”“没有。”“天啊,那一定是饿疯了,不是吗?”“我想我可以吞下一匹马。你在这个岛上多久了?”“从我被杀当晚就来这里了。”“真的?那你吃什么过活啊?不过你有枪呀。对啦,有枪真好。好吧,那现在你去猎点东西,我来生火。”

于是我们走到停泊小船的地方。当吉姆在草地上生火的时候,我拿出了玉米粉、腌肉、咖啡、咖啡壶、煎锅、糖和锡杯。当他看见这些东西的时候,惊讶得说不出话来,觉得这些全都是用巫术变出来的。我抓到一条又肥又大的鲶鱼,吉姆收拾好之后,把它放到火上烤。

早餐做好后,我们就躺在草地上趁热吃起来。吉姆拼命地吃,我想他一定快饿疯了。后来,我们两个都吃得很饱,懒洋洋地躺在地上。吉姆说:“哈克啊,在木屋里被杀的如果不是你,那是谁呢?”

我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他,他说我实在聪明极了。他说汤姆也想不出这么好的计划。然后我说:“吉姆,那你为什么来这儿?你又是怎么来的呢?”

他看起来很不安,停了一分钟,什么话都没说。然后他说:“我想我最好不要说。”“为什么?吉姆?”“啊,也没有什么理由啦。可是如果我告诉你,你可不要对别人说啊。”“如果我告诉别人就遭天打雷劈,吉姆。”“好吧,我告诉你,哈克,我——我是逃跑的。”“吉姆!”“你说过你会保密的,哈克。”“没错,我会信守承诺的。我发誓!人家一定会说我是一个赞成废除黑奴制度的下流鬼——反正那也不错。我不打算说,而且我再也不会回那儿去了。好吧,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噢,你知道吗,那个老小姐——就是瓦特森小姐啦——她整天都盯着我,对我很不好,虽然她总是说她不会把我卖到奥尔良去,可是我最近发现镇上来了个黑奴贩子,我就开始紧张了。有天晚上,我听见她跟道格拉斯夫人说要把我卖到奥尔良,那寡妇并不想把我卖掉,可是瓦特森小姐说卖了我的话可以赚800块,那可是一笔谁都无法抗拒的大数目啊。道格拉斯夫人试着说服她不要把我卖掉,但是我听不下去了,于是当晚就一溜烟地逃走了。我逃到山脚下,本来想偷艘小船,因为怕惊动别人,于是我先躲到一间木桶店,想等岸上的人离开再行动。我等了一整夜,因为到处都有人走来走去。大概早上6点的时候,船只开始进进出出了,大约有七八艘船,船上的人都在谈论着你被谋杀的事。一些船上挤满了太太和老爷们,赶去现场看个究竟。通过偷听他们的谈话,我才知道你被杀的事。我实在感到很难过,哈克。但是现在知道你还活着,这实在是个好消息。“我在刨花堆里躺了一整天,饿极了,但是并不害怕。因为我知道瓦特森小姐和道格拉斯夫人早餐后要去聚会一整天,而且她们也知道我一大早就会带着牲畜去放牧,所以她们要等到傍晚才会发现我失踪了,而其他年轻仆人也不会想念我,因为只有老奴仆走了他们才会有出头的一天。“到了夜晚,我顺着河流走了三四英里路,一路上什么房子也没有。我对我的出走已经有了周全的计划,如果继续步行的话,狗儿们一定很快就会逮到我;而如果我偷一艘船溜走,他们就会发现船不见了,也一定会来逮我;所以我偷了一艘木筏,因为用木筏逃走是不会留下什么线索的。”“途中,我看到有灯火渐渐靠近,于是便跳到河里,游到河中央,把头压低,爬上顺流而下的木筏。过了一会儿,天色开始变暗,于是我爬上木筏休息。人群都聚集在远方灯火闪耀处,河又开始涨潮了,我想天亮时应该已经漂到40英里外了,到时得趁天亮前游到伊利诺岸,逃到树林里。“可是我运气不好,当我快到小岛前端的时候,有人提着盏灯向我靠来,我想待在木筏上也不是办法,于是跳下木筏,奋力游向小岛,那时我以为在任何地方都可以轻易上岸,可是我错了——因为河堤太陡了,费了好大的工夫才上了岸。等到了丛林里,心想再也不能靠木筏逃生了,因为天已经很亮了,而且又有人提着灯火四处巡逻。好在我的烟斗和火柴都没湿,终于可以坐下来抽口烟了。”“那你这阵子没肉没面包吃也能过啊?为什么不弄条鱼来吃吃呢?”“你要我怎么抓啊?总不能跳下河去捉它们吧?用石头丢也不管用啊,更何况是在晚上!白天我又不能在河堤上出现。”“嗯,这倒是真的,你得随时躲在树林里。你听得到他们在放水炮吗?”“听到了啊,我知道他们在找你,我从灌木丛里看着他们经过。”

这时,有几只小鸟飞过,空中掠过了闪电。吉姆说快要下雨了,他说下雨前小鸡都是这样子跳来跳去的,想来小鸟应该也是这样吧。我想要抓几只鸟儿,但是吉姆阻止了我,他说这样做会招来死神。以前他爸爸曾经病得很重,而他们家人在那时抓了一只鸟,他的祖母说这样他爸爸就会死掉,后来他果真死了。

吉姆还说要拿来煮晚餐的东西绝对不能数,因为这样做会带来厄运;同样,你也不能在太阳下山后抖桌布。此外,他还说如果拥有蜂窝的人死了的话,在第二天早晨之前必须告诉那些蜜蜂,不然它们全都会虚弱而死。吉姆说蜜蜂是不会叮白痴的,但是我才不信哩,因为我试过好几次,它们碰也不碰我一下。

我从前早就听过这些迷信了,虽然不是全部。吉姆知道所有的征兆,他自称大部分的事情他都很清楚。我说对我来说所有的征兆看起来都是坏的,所以我问他到底有没有什么是会带来好运的征兆呢?他说:“很少啦,几乎没有,就算有也没什么用。好运来的时候还有什么好知道的呢?你想要避开它吗?”他接着说,“如果你的手臂和胸前有很多体毛,表示你以后会很有钱。嗯,其实这些征兆有时候也有些好处啦,比方说也许刚开始你会很穷,但如果你不知道自己以后会有钱的话,你很可能会沮丧得想自杀。”“吉姆,那你手臂和胸前有很多毛吗?”“问它干吗?你看不出来吗?”“那你有钱吗?”“没有啊,但是我曾经很有钱,以后也会很有钱。我本来有14块呢,但是我后来拿去投资,就赔光了。”“你投资什么啊,吉姆?”“嗯,我先搞的是股票。”“什么样的股票?”“啊,活股票。就是牲畜啊。我花了10块钱买过一头母牛,但是我再也不花半毛钱在牲畜上了。因为在我还来不及卖掉前它就死掉了。”“啊,那你赔了10块啦?”“没有全赔,只赔了大约9块钱。因为后来我把它的皮拿去卖了1块零10分。”“那你还剩5元10分嘛。你又投资别的什么了吗?”“有啊!你知道米斯托先生那个瘸了一条腿的黑奴吗?他开了个银行,跟大家说如果存1块钱的话,年底可以拿回4块多。所有的黑奴都投资了,当然,他们的资本并不多。我是他们之中投资最多的一个,我投了4块多,而且说如果赚到钱的话,我自己就要开一间银行。当然了,那个黑奴要我别打这个主意,因为这个小地方可容不下两间银行。于是他说服我,告诉我如果我投资5块钱的话,到年底我就可以拿回35块钱。于是我就投资啦,心里一直想着拿到35块钱后要怎么样来投资。那个黑奴叫做鲍伯,偷偷瞒着他的主人买了一艘装木材的船。我告诉他年底我就要拿到那35块钱,但是当晚那艘船就被偷了。隔天那黑奴说银行倒闭了,于是大家就都赔光啦。”“那你剩下的10分钱拿去做什么了?”“我本来是要把它花掉的,但是我做了一个梦,梦里告诉我该把钱给一个叫做巴鲁姆的黑奴——人家为了叫起来方便,叫他巴鲁姆的驴。他有点呆呆的,可是他运气很好,跟我完全相反。那个梦告诉我说把那10分钱拿去给巴鲁姆投资,他会帮我赚一笔钱。拿了钱,有一次他到教堂听牧师说要是谁把钱奉献给上帝,必定会得到100倍的回报。于是巴鲁姆把那10分钱捐献了出去,想看看到底会发生什么事情。”“结果呢?”“当然什么也没有啊!我绝对不会这样子把钱用掉,但是巴鲁姆会。如果对方不可靠的话,我才不会把钱借给他呢。他倒还真相信牧师说可以得到100倍的回报哩。如果我可以再把那10分钱要回来的话,我会高兴死的!”“吉姆,还好啦,反正你以后还是会有钱的啊!”“没错——想想,我现在可是很有钱呢,我拥有我自己。我值800块呢!我真希望将来有钱,除此之外,也没别的想法了。”

9 河上凶宅

我想再去看看上次探险时在岛中央发现的那个地方。我们很快就到了那里,因为这个岛只有5英里长,250米左右宽。

这个地方是一处陡直的坡地,我们花了好大一番工夫才爬到坡顶。坡道很陡峭,灌木也长得很茂密。我们费力地在四周走了一圈,竟然在石堆中发现一个面向伊利诺湾的大山洞。这个洞大概有两三个房间大小,高度可以容下吉姆在里面站直身子。洞里十分凉爽,吉姆想立刻把我们的东西放到里头,我说我可不想整天在这儿爬上爬下的。

可是吉姆说如果我们可以把独木舟藏好,然后把东西都放在这个洞里面的话,当有人来的时候,我们就可以立刻冲到这里,除非他们带了狗,否则是没有办法找到我们的。再说,那些小鸟已经告诉我们快要下雨了,难道我想要让所有的东西都湿掉吗?

于是我们回到独木舟那里,把船划到洞口附近,然后把所有的东西都搬上去。又在附近找了个浓密的柳树丛,把船藏进去。接着抓了几条鱼,开始准备晚餐。这个洞口大到足够放一个大酒桶进去,洞里也很平坦,是个适合生火的好地方。于是我们生了火,开始煮晚饭。

我们在洞里铺上毯子当做地毯,在那儿吃着晚饭。我们把所有的东西都放进洞的深处。很快,天色开始变暗,雷电交加,小鸟的预感还真灵,转眼就下起雨来了,而且雨势还挺凶猛,虽然这是夏季常有的雷阵雨,我可还从没见过这么猛烈的暴风雨呢。雨来的时候,外头一片阴黑,远方的树木在雨丝的陪衬下看起来有点像蜘蛛网,阴森森的,偶尔还会吹来一阵强风,把树梢上的枝丫都吹断。接着,又一阵狂风随之而至,如刽子手般猛烈地摇晃树干;后来,当天色变得最阴暗的时候——咻!一道强烈的闪电让我瞥见了远处的树梢,视线甚至能延伸到几百米之外,刹那间,一切又变得漆黑无比,然后就听到雷电带着轰隆隆的巨响从天空倾泻而下,直达世界的另一端,那声音好像是空木桶从楼梯上被推下,在楼梯上弹跳时所发出来的声音。“吉姆,真不错呢!”我说,“我只想待在这里,哪里也不想去了。再给我一点鱼和几块热面包吧!”“如果不是有我的话,你也不会在这儿呢。你就会留在林子里,没有饭吃,还会给淋得半死!现在你知道了吧,小鸡知道什么时候会下雨,鸟儿也知道呢。”

在往后的十几天里,河水不断上涨,最后淹没了河堤,在伊利诺岸和岛上的一些低洼地区,水深已达一米,而且绵延了好几英里宽,但是在密苏里岸,情况却和往常一样,这是因为密苏里岸有一堵高高的悬崖挡住了水的缘故。

白天时,我们划着独木舟逛遍整座小岛。就算外面出了太阳,在树林深处还是一样的阴冷昏暗。我们不停地在树林中穿梭着。有时候藤蔓遮住了去路,我们不得不回头另觅他路。在每一棵卧倒的老树旁,你都可以看见兔子、蛇之类的动物,而当岛被淹了一两天之后,它们就会因为饿扁了而看起来非常温驯,那时你可以划到它们身旁,如果你想要的话,还可以伸手去摸摸它们,可是蛇和乌龟除外——它们马上就会溜到河里去了。在我们洞穴所在的那座山脊上,到处都是动物,要是我们想养宠物的话,要多少有多少。

有一天晚上,我们捞到一艘木筏的一部分——是上等的松板,约有4米宽、5米长,顶端离水面约20厘米,看起来就像一块结实又平坦的地板。有时候,在白天也可以看到一些浮木漂过,但是我们并不打算拦截它们,因为我们白天不露面。

另一天晚上,当我们在岛的最高处时,就在天快亮之前,从西边漂来了一栋木屋,大约有两层楼,歪歪斜斜的。我们划着船靠近,从二楼的窗户爬进去。可是里面实在是太暗了,什么都看不见。于是我们把独木舟绑在房子上,坐在船上等,打算等白天再进去瞧瞧。

在我们还没有漂到岛的尾端时,天就亮了。于是我们从窗户探头进去瞧,有张床、桌子,还有两把旧椅子,地板上还散落了满地的杂物,墙壁上挂了一些衣服,角落有一个看起来很像是人的东西躺在那里。吉姆说:“喂!”但是他并没有回答,于是我又喊了一声。然后吉姆说:“那个人不是在睡觉——他死了。你稳住船,我进去看看。”他走进去,弯下腰检查了一下,说:“他果然死了,还裸着身子呢!……他背上有枪伤,我想他应该死了两三天了。进来看看吧,但不要看他的脸——实在太恐怖了。”

我不想看他。吉姆在他身上盖了几块破布,其实他不必这样做,因为我根本不会去看那个死人。地板上散着一堆沾满油污的旧纸牌、空威士忌瓶子,另外还有一些黑布做的面罩。墙上布满了用炭笔画的一些图样,还有两件碎花洋装、一顶遮阳帽和几件女人的内衣,都挂在墙上,同时还挂有一些男人的衣服。我们把大部分东西都搬到船上,可能会有点用吧。地上有一顶男孩用的旧草帽,我把它拿走了。还有一个带奶嘴的奶瓶,里面还剩一点牛奶,我们本来连这个也想拿,可是它破了。另外还有一个破烂的旧箱子和一个拉链坏了的行李箱,里面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没有。根据东西散落的情形来看,我们猜想这些人离开的时候一定很匆忙,所以根本没有时间收拾东西。

我们还找到一盏旧锡灯,一把没有刀把的菜刀,一把值两便士的全新巴罗刀,一捆蜡烛,一只锡烛台,一个葫芦瓢,锡杯,旧床单,一个塞满了针线、封蜡、纽扣的针线盒和一把短柄小斧,上面钉着一根小拇指粗的钓竿,还挂了许多奇怪的钓锪,还有一卷鹿皮,一个皮项圈,一个马蹄铁和几瓶不知名的药。当我们要离开的时候,我又发现了一把还不错的马梳,吉姆也找到一把旧琴弓,还有一根木棒,虽然有点坏了,但是还可以用,只是对我来说它太长了,对吉姆来说又太短了。我们又四处找了找,再没有找到更多的东西。

这样子翻来翻去,我们可以说是满载而归。当我们要离开的时候,离岛的尾端已经有l/4英里了,天也早已亮透了。于是我叫吉姆盖着被子躺在船里,因为如果他坐在船上的话,人家老远就会看出他是一个黑奴。我又多划了1英里远才来到伊利诺岸,到达河堤时,并没有发生什么意外,也没有什么人看到我们,我们平安到了家。

10 玩蛇皮的结果

吃完早饭后,我想聊聊那个人到底是怎么死的,但是吉姆并不想谈论这件事,他说这样做会招来厄运的。除此之外,他说那个幽魂可能会来找我们,因为一个死人如果没有被埋葬的话,就会在世间游荡,打扰活着的人。这听起来挺合理的,于是我就闭嘴了。但我还是忍不住想知道到底是谁杀了他,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们翻了翻那些衣服,在一件旧绒外套的内层找到了8块银币。吉姆说一定是屋里的那个死人偷了这件外套,因为如果其他人知道里面有钱的话,一定不会把它留在那里的。我说大概是那些离开的人把那个人杀了吧,但是吉姆并不想谈这件事。于是我说:“你觉得这样做会带来厄运,那我前天在山顶捡到的那块蛇皮你又怎么说呢?你说用手碰蛇皮是全世界最不吉利的事情。噢,你所谓的倒霉指的就是这个吗?我们捡到这么多东西,还得到8块银币呢。我真希望我们每天都碰到这么倒霉的事啊,吉姆。”“你不相信就算了,别高兴得太早,霉运就快来了。我告诉你,它就快来啦!”

它还真的来了。真是恶运临头了。我们说这番话的时候是星期二。星期五晚饭以后,我们躺在草地上舒服地抽着烟,当我到洞里去拿烟草的时候,发现里面有一条响尾蛇。我杀了它,把它卷起来丢在吉姆的毯子旁,看起来就像是一条活生生的蛇,心想当吉姆发现时一定很好玩。到了晚上,我完全把蛇的这档事给忘了。后来,当我点着火,吉姆钻进毯子里要睡觉时,那只蛇的同伴竟然“恭候”在那儿,并且咬了吉姆一口。

吉姆痛得叫了起来,而我就着光线看到那条蛇盘了起来,似乎准备再跳上来咬人。我立刻用棍子打死了它,而吉姆则拿着老爸的酒瓶开始大口猛灌。

吉姆光着脚,那条蛇正巧咬到他的脚跟。这一切都要怪我实在是太笨了,竟然忘记蛇的同伴总是会聚集在死蛇的身边。吉姆叫我把蛇头砍掉丢弃,然后把剩下部分的皮剥掉烤一烤,我照办了。他把蛇吃了,说这可以治好他。他又要我把蛇的响环拔掉,绑在他的手腕上,说这样做也有疗效。后来我静静地溜到洞外,把原来的那条死蛇丢进灌木丛里。因为我不想让吉姆发现这一切都是我的错。

吉姆不停地灌着酒,不时地又叫又跳,一旦稍微清醒,又开始对着酒瓶猛灌。他的脚和腿部肿得很大。后来,他渐渐醉倒了,我猜想他应该没事了吧。不过换成是我的话,我宁愿被蛇咬也不愿喝老爸的威士忌。

吉姆躺了四天四夜,后来肿胀消了,他又康复了。我决定再也不用手碰蛇皮了,因为我已经知道它的厉害了。吉姆说下次我应该相信他了吧。他又接着说摸蛇皮会碰到很糟的厄运,恐怕我们的霉运还没有完呢。他说他宁愿朝左肩后望新月一千遍,也不愿用手摸蛇。我也有同感,虽然我一向认为朝左肩后望新月是最愚蠢不过的事了。老汉克曾经碰过一次,还大吹大擂哩,可是不到两年,他就喝醉酒从射击塔上摔了下来。人们把他斜着塞进用两块门板钉成的棺材中,就这样草草地埋了他。这是老爸告诉我的,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他像个白痴似的看着新月。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河水又退回到堤防下。我们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用只剥了皮的兔子当饵,捉了一条大肥鱼,大概有2米多长,重200多磅,简直就跟人一样重。我们当然捞不动它,它可能会把我们拖下水。我们坐在一旁看着它挣扎,直到它筋疲力尽而死。在它的肚子里我们发现了铜扣、圆球和一堆废物。我们用斧头劈开圆球,发现里面是一个线轴。吉姆说它在鱼肚子里有一段时间了,所以才变成一个球。我想这大概是有史以来在密西西比河里面所抓到的最大的一条鱼了吧。吉姆说他也没见过跟它一样大的鱼,如果拿到镇上的话,应该可以值不少钱吧,大家一定会买一些回家,享受它洁白如雪的鱼肉的鲜嫩口感。

隔天早上,我开始觉得日子有点无聊,想要找点什么刺激。我说我想到河的另一边去看看,吉姆也觉得这个主意挺好的。可是他说还是晚上去比较好,而且还应保持警惕。他又想了一下说,也许我可以穿一些旧衣服打扮成女孩的样子,这个主意真是棒极了。于是我们把一件碎花洋装裁短,我把裤脚卷到膝盖上,吉姆用钩子把它们固定好,看起来还挺合身的。我戴上遮阳帽,把带子系在下巴上,让人难以看清楚我的睑。吉姆说就算是在白天,也很难认出是我了。我练习了一整天,想揣摩一些女孩的神态和小动作。渐渐地,我模仿得越来越像了,只是吉姆说我走路不太像个女孩,他建议我不要直接拉起裙子翻口袋。我注意到这点后,果然更像个女孩了。

天一黑,我就立刻乘船从伊利诺出发了。

我从码头下游向城镇出发,顺着水流来到小镇的末端。我把船绑好,从河堤上岸。看见有灯光从一户看起来像是很久没人住的旧房子里透出来,我心想到底是谁住在里面呢。我溜了过去,从窗户偷看,发现里面坐着一个大约40岁的女人,正就着一盏松木桌上的蜡烛缝衣服。我没有见过她的睑,她是个陌生人,因为镇上没有一个人是我不认识的。这实在是太幸运了,因为我有些心虚,害怕到镇上来时,人们一听到我的声音就会认出我来。但如果这个女人已经在这个小镇住了两天,她就可以告诉我一切我想要知道的事情。于是我一边敲门,一边提醒自己:从现在开始,我是个女孩。

11 他们追来了

“进来!”那女人说。我走了进去,她说:“坐下吧!”

我照做了。她用她那双亮亮的小眼睛把我上下打量了一番“你叫什么?”“莎拉·威廉斯。”“你住在哪儿啊?附近吗?”“不,我住在10英里外的霍克菲尔。我一路上走路过来,快要累坏了。”“我想也饿坏了吧,我拿些东西给你吃。”“不,我并不饿。我走到离镇3英里远的农场时就已经饿坏了,在那儿吃了点东西,所以现在还挺饱。这也就是我耽搁了路程的原因。我妈妈病得很严重,我没有钱请医生,所以跑来找我舅舅艾伯摩尔。妈妈说他住在小镇附近的村子里,我从来没去过那儿。你认识他吗?”“不认识,我谁也不认识啊,我住这儿还不到两个礼拜呢。到那村子里还有好些路啊,你今晚就住在这儿吧。把帽子脱了吧。”“不,我想休息一下就继续赶路了,我不怕赶夜路。”

她说她不会让我一个人赶夜路的,她的丈夫大概再过一个半小时就会回来了,她会叫他陪我去。然后她继续说着她的丈夫,说他在河的上下游关系有多好,他们之前如何有钱,又说他们来到镇上住是一个多么错误的决定等等。她是那么絮叨,我开始后悔敲开她的门了。但是后来她话锋一转,把话题绕到老爸和谋杀案上,这时我才很甘愿地继续听她唠叨。她说起我和汤姆找到6000块金币(只是她说成l万块)的事,以及老爸和我之间如何如何,最后她讲到我被谋杀的事。我说:“是谁杀的啊?我们在霍克菲尔也听到很多关于这件事的传闻,但是我们并不知道凶手是谁。”“我想镇上也有很多人想知道是谁杀了哈克。有些人觉得是老哈克自己干的。”“不会吧——是真的吗?”“很多人刚开始都这么想,因为他打起孩子的样子可真吓人呢。可是到了傍晚,人们就改变想法了,觉得这应该是一个叫吉姆的逃跑黑奴干的。”“他——”

我停了下来,心想最好闭嘴。她继续说着,没注意到我的沉默。“哈克被杀的那晚,那黑奴就跑了。大家都在悬赏抓他——300块呢。另外又悬赏200块通缉老哈克。你想想看,在谋杀案发生的隔天早上,他就到镇上告诉大家这件事,跟他们坐着船四处搜寻,可是后来他一上岸就跑了,到了晚上他们想要拷问他时,他已经没影了。第二天,他们发现那个黑奴也跑了,大概在命案当晚的10点钟左右他就不见人影了,所以他们认为是他干的。在他们认定这是吉姆干的时候,老哈克回来了,缠着撒切尔法官给他钱作为捉拿黑奴的悬赏金。法官给了他一点钱,当晚他就喝醉了。午夜之后,他又跟一些看起来穷凶极恶的陌生人走了。自从那天后,他就再也没有回来过。而现在大家才回过神来——那个老酒鬼杀了那男孩,却又故意布下迷阵,让人以为是抢匪干的——因为这样他就可以拿了哈克的钱,又不会被诉讼缠身。大家都说他这样做一定没有好下场。我觉得他可真狡猾啊,如果他一年之内没有回来的话,他就可以逍遥法外了,因为找不到什么证据,到时一切都会回归平静,而他就可以轻轻松松地得到哈克的钱啦。”“没错,我想应该是这样吧,应该不会有其他的可能了。还有人觉得是那黑奴干的吗?”“并不是每个人都这么想,虽然有很多人觉得有可能是他做的。反正他们很快就会逮到他,到时候再让他认罪。”“真的?他们在追捕他吗?”“你真是个老实人啊,可不是每天都有300块躺在那儿等着人去捡的。有些人觉得那黑鬼逃不远,我也这么觉得——可是我可没有四处张扬。前几天我跟一对住在隔壁木屋的夫妇说起这件事,他们碰巧说到几乎没有人去过河中间的那个杰克森岛。我说‘没有人住在那儿吗?’‘没有,一个人也没有。’他们说。我什么话也没说,但是我想了一下,几乎很确定我看到那里生起过烟火,大概就在岛的前端吧,两三天前才看到的呢。所以我告诉我自己,说不定那黑奴就藏在那儿,无论如何,我对自己说那儿值得去找一找。后来我再也没有看到任何烟了,所以我想他应该跑了。可是我丈夫和另外一个人想去那儿瞧瞧。前几天他到河的上游去,但他今天回来了。两小时前他一回来我就把这件事告诉他了。”

我开始坐立不安,想找点什么事来缓解紧张感,便从桌上拿起一根针,准备把线穿过去。然而,我的手实在是太抖了,怎么也穿不过去。那女人停止了说话,我抬头,看到她带着微笑好奇地看着我。我把针线放下,假装很有兴趣——其实也是真的很有兴趣——问她:“300块可是笔大数目啊。我真希望我妈妈可以得到这笔钱。你先生今晚要去那儿吗?”“噢,对啊,他跟刚刚我和你提到的那个人一起去镇上准备船,顺便看看可不可以再借到一把枪。过了午夜他们就要出发了。”“等到白天再去不是比较好吗?”“对啊,可是到时那黑鬼也看得很清楚呢。午夜以后他很可能睡着了,到时他们就可以趁着夜黑,溜进树丛里搜寻他的营火。”“这倒是个好主意。” 那女人一直很好奇地看着我,让我觉得浑身不自在。过了一会儿,她问:“你叫什么,亲爱的?”“玛——玛莉·威廉斯。”我记得之前我说的名字好像不叫玛莉,所以我连头也不敢抬——我之前好像说我叫莎拉,因此话一出口我就有点担心,深怕被拆穿。我希望那女人能再多说点话,她越不开口,我就越感到不安。后来她说:“孩子,我记得你刚进来的时候说你叫莎拉吧?”“夫人,没错,莎拉·玛莉·威廉斯。莎拉是我的第一个名字,有些人叫我莎拉,有些人叫我玛莉。”“噢,是吗?”“是的,夫人。”

我觉得好多了,但是还是希望能赶快离开这儿。我再也装不下去了。

后来那女人开始说起他们有多苦、多穷,老鼠是多么猖獗等等,听了这些话让我觉得安心多了。她讲这些老鼠还真是讲对了,不时你就可以看到它们把鼻子探出来。她说当她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手边总得准备一些东西丢给它们,不然它们就会闹得天翻地覆。她给我看一根顶端扭曲成结的铅棒,说她射得很准的,但是她前两天拉伤了手,现在不知道还丢不丢得动。她静静地等待机会,直直地向一只老鼠丢去,但方向偏得很远,并且还大叫一声,她的手又弄伤了。然后她要我试试看。我想要在她先生回来之前赶快离开,但是我当然没有在脸上表露出我的想法。我拿了铅棒,当老鼠探出头来的时候,我就丢了过去,砸中了它,我想它一定是生了病,停在那儿动也不动。她说我技术太好了,要我再打一只。她把铅棒拿了回来,并且拿了一团毛线,要我帮她忙。我举起双手让她绕毛线,她继续说着她们家的事情,但是忽然她话锋一转说:“注意,留神那些老鼠。你最好把铅棒放在你的膝上。”

话一说完,她就把铅棒放在我的膝上,我把两腿并直。然后她继续聊着。但是过了一分钟之后,她把毛线拿走,直直地看着我,很和蔼地说:“好啦,别装了——你真正的名字是什么?”“啥——夫人?”“你到底叫什么名字?比尔、汤姆,还是鲍伯?——到底是什么呢?”

我想我大概颤抖得像片叶子似的,不知如何是好。但我还是说:“请别跟一个可怜的小女孩开玩笑,夫人。如果打扰到您,我想我还是——”“不行,坐在那儿不要动,我不会伤害你,也不会去跟别人告密。告诉我你的秘密,相信我,我会保密的。况且我还会帮助你,我的丈夫也会帮助你的。你离家出走的吧?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不算什么啦,你一定是被虐待才会决定离家的吧。愿上帝保佑你,我不会告诉别人的。现在告诉我一切吧——这才是好孩子。”

于是我说再继续装下去也没有用了,我会把一切都告诉她,只是她一定得信守她的承诺。于是我告诉她我的父母都死了,法律限制我要住在离河50英里外的一位严厉老农夫的家中。他对我非常坏,我实在是受不了了,趁着他外出几天,我逮住机会偷了他女儿的旧衣服溜出来。我在三天里走了50英里路,都是在晚上赶路啦,白天我就躲起来睡觉。我从家里偷来的那袋面包和肉使我在路上不致挨饿。我说我相信我舅舅艾伯摩尔会照顾我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我逃到哥珊镇的原因。“哥珊镇?孩子,这里不是哥珊镇,这里是圣彼得。哥珊镇还要再往上游走l6英里呢。谁告诉你这是哥珊镇的啊?”“真的吗?在我今天早上想要转进林子休息的时候,碰到一个酒醉的人,他告诉我从前面的岔路往右走,再走8公里就会到达哥珊镇的啊。”“我想他喝醉了吧,他指错路啦。”“嗯,他看起来像是喝醉了,反正现在也无所谓了。我还得赶路呢,天亮前才能到哥珊镇。”“等一会儿,我拿点儿点心给你,你会用得着的。”

于是她拿了点心给我,然后说:“喂——当一头母牛躺着的时候,它起身时哪一条腿先站起来呢?现在立刻回答我这个问题——别停下来想,哪边先站起来呢?”“后面那条腿,夫人。”“那好,那一匹马呢?”“前腿,夫人。”“树的哪一边青苔长得最茂盛呢?”“北边。”“如果山边有15头牛在吃草,有多少头朝着同一个方向呢?”“15只全部都朝同一个方向,夫人。”“好吧,我想你真的在乡下住过。我以为你又想耍我了。现在告诉我吧,你的真名到底叫什么?”“乔治·彼德斯,夫人。”“好吧,乔治,记清楚呦,免得你前脚出门跟我说你叫做亚历山大,后脚一踏出去又说你是乔治·亚历山大。还有,不要穿着那件旧洋装扮成女孩,你装得实在是太不像了——虽然也许还可以骗骗男人啦!上帝保佑你,孩子。下次穿针线的时候,别用针穿线,应该用线穿针——这才像是一个女人的动作,男人总是做相反的动作;还有啊,当你用东西丢老鼠的时候,要踮起脚尖,尽可能笨拙地把手举高,而且也不能射得太准,至少要差个一二米,要直直地从肩上丢出去,这样才像个女孩,不要用手腕或手肘丢,或是像个男孩般地伸出手臂;还有,一个女孩如果要双脚并拢放东西的时候啊,她会张开膝盖,不会像你刚才一样直直地并起来。你知道吗?当你在穿针线的时候,我就认出你是个男孩了,然后又靠着其他的线索,就更加确定这个事实了。好啦,现在去找你的舅舅吧。你这个莎拉玛莉威廉乔治亚历山大彼德斯。如果你在路上碰到什么麻烦,就托人传话给茱蒂斯·罗夫特斯夫人——就是我,我会尽我所能帮你解决困难的。顺着河走,下次你出门的时候记着穿鞋袜,河边的路可是条石头路呢。我想到哥珊镇之前,你的脚一定已经不行了。”

我顺着河堤走了大概50米,然后再顺着来时的路,溜回独木舟,快速地离开。我奋力地往岛前端划去,并且把帽子脱下,因为我不想被任何东西阻挡了视线。当我划到河中央的时候,听见钟开始响了。我停下来听着,声音清晰地从河的那端传来——11下。当我划到岛前端的时候,我停也不停,喘着气溜进之前在树林里的营地,在一处既高又干燥的地方生起火来。

然后我又冲进独木舟,向离此地两英里半远的洞口尽快地划去。我上了岸,穿过丛林,爬上山脊,进入山洞。吉姆躺在地上睡觉,我把他叫起来,然后说:“吉姆,快起来啊!没时间了!他们在找我们啊!”

吉姆什么问题也没问,什么话也没说,接下来半个小时的表现显示出他实在是怕极了。半小时过后,我们已经把所有的东西都搬上木筏,且一切都已经准备就绪,随时可以从柳树丛中出发了。我们把洞里的营火熄灭,没有再点蜡烛就离开了那儿。

我把独木舟划离岸边,向四周张望。其实,即使有船的话,我也看不见,因为星光不够亮。随后我们就把木筏撑出去,溜进了阴影里,朝下游漂去,悄无声息地漂过了岛尾,两人一句话也没有说。

12 干脆把他丢下吧

当我们最后到达岛的尾端的时候,应该已经将近l点钟了,木筏漂流的速度也缓慢了下来。如果有船靠过来的话,我们打算跳到独木舟里,溜到伊利诺岸上。还好没有看到什么船。我们并没有在船上放枪、鱼线或是食物,因为当时情况实在是太紧张了,根本来不及想别的事情。而且把所有东西都搬到船上也不是个好办法。

如果那些人到岛上的话,我想他们应该会找到我刚刚生起的那堆营火,然后整晚守在那里等吉姆回来,这样的话他们就离我们很远了。我生的火如果没能让他们上当那也不能怪我。我对他们施的花招,已经够绝的了。

当天边露出第一道曙光时,我们把船系在伊利诺岸边的一处滩头,用斧头砍了些树枝盖在木筏上,如此一来船看上去就像是河堤边的一个小洞。我所谓的滩头就是一处沙洲,上面长满了如耙齿般浓密的茂盛树丛。

我们来到密苏里岸边隆起的山丘上,由于伊利诺岸长满了茂密的树林,而且河道是在密苏里岸这边,因此我不怕会被人看到。我们整天都躺在那儿,看着浮木与汽船从密苏里岸顺流而下,以及逆水而上的汽船在河中央与汹涌的波涛抗衡。我把碰见那个女人的事情告诉吉姆,吉姆说她实在是很聪明,如果她要跟踪我们的话,她才不会被那营火所骗呢——不,她会带一只狗。我说那她自己为什么不叫她先生带只狗呢?吉姆说他打赌当她丈夫出发之前她一定会想到这一点。吉姆认为他们一定是到城里去找狗了,所以才失去了大好时机,不然我们现在可不会躲在这个离镇二十四五英里远的滩头上逍遥——我想我们一定会被抓回镇上的。我说只要他们没有抓到我们,我才不管是因为什么理由呢。

天快黑下来了,我们在白杨枝桠里探出脑袋,朝四下里张望了一番,什么也没有见到。吉姆便拿起木筏子上层的几块木板,搭起了一个挺舒适的小窝棚,好在太阳火辣或者下雨的时候,能有个保持东西干燥的去处。吉姆还在窝棚底下安了个地板,比木筏子高出一英尺多,这样,毯子之类的什物,就不会被过往的轮船激起的水浪冲打潮湿。在窝棚的正中央,我们铺了20厘米的土,安了个框架子,四周围得严严实实,好在刮风下雨的天气生起火来,火光能被窝棚遮住,从外边看不见。我们还做了一把备用的舵桨,以防万一碰上暗礁什么的把原有的桨碰坏了。我们竖起一根矮树杈子,把那盏旧锡灯挂了上去,因为每当有轮船往下游开来,我们必须点亮这盏灯,防止它把我们撞翻。不过,有上游的轮船开来,我们不用点灯,除非我们发现自己漂到了人家所说的“横水道”上,因为河水还涨得很高,低矮的河岸还有一小部分淹没在水下,因此上水的船往往不闯这个水道,而会寻找流得慢一些的水道走。

第二天晚上,我们乘着木筏漂了大约七八个钟头,水流每小时6英里。我们捉鱼,聊天,或者为了打破瞌睡,下水游它一会儿。顺着这静静的大河往下漂,仰卧在筏子上望着星星,倒是一件带着庄严意味的事。我们这时候无心大声说话,大笑的时候也挺少,只不过偶尔低低轻笑两声就是了。我们遇到的天气,一般总是好天气。那天夜里一切太平,第二天,第三天,都是如此。

每晚我们都会经过不同的城镇,有些就在远方的山麓上,看起来就像是一处闪烁着夺目光彩的灯床,一间房子也看不见。第五晚,我们经过圣路易,那幅景象就像是全世界的灯都亮起来了似的。以前在圣彼得时,他们常说圣路易有两三万人,我一直不怎么相信,但是在那晚约2点钟时,当我看到那炫目耀眼的光芒时,我终于相信了。那座城安安静静的,一点声音也没有,大家都入睡了。

现在每个晚上大约10点钟左右,我都会溜上岸到一些小村落去,花10到15分钱买些玉米粉、腌肉或其他食物来吃,有时候我也偷些流落在外的鸡带回来果腹。老爸总是说,当你逮到机会时就要偷只鸡,因为你自己不偷的话,别人也会偷,这亘古不变的法则千万别忘记啊。我倒是从来没有见过老爸偷鸡,不过他总这么说就是了。

一到清早,天大亮前,我便溜进玉米田,借一只西瓜或是甜瓜、南瓜,或是几个刚熟的玉米,诸如此类。爸爸常说,借借东西,只要你存心在有的时候偿还人家,那没有什么害处。不过,那位寡妇说,那不过是偷窃好听一些的说法罢了,正派人没有一个肯干这样的事。吉姆说,依他看,寡妇说的有一部分道理,你爸爸说的也有一部分道理,最理想的办法是我们搞好一份清单,从中挑出两三种东西,先借到手,然后说明,往后不再借了——依他看,这样一来以后再借别的东西就不碍事了。我们就这样商量了一整夜,一边在大河上朝下游漂过去,一边准备定下主意,看能否不用借西瓜,或者香瓜,或者甜瓜了。商量到天大亮,问题全都得到了圆满解决,决定不借山里红和柿子,把这两项从单子上删掉。在这样决定以前,大家心里总有点儿不大痛快,决定以后,大家都觉得心里好受了。能这样作出决定,我也很高兴,因为山里红根本不好吃,柿子呢,还要两三个月才熟透。

偶尔我们会打只太早起床或是太晚睡觉的野鸭。大致说来,我们过得还算不错。

在第五个晚上,小船漂到了圣路易下游。午夜前我们碰到一阵狂风,夹带着雷电,霎时下起了倾盆大雨。我们躲在帐篷里,任木筏漂流。当天边划过一道闪电的时候,我们只看见前方一片汪洋,两侧岩壁矗立。不久之后我说:“哟,吉姆,你看那里,那是一艘触礁的汽艇耶!”我们正朝着它漂过去,雷电闪闪,把它照得很清楚。船身已经歪斜倾倒,船头甲板的一部分浮出河面,在闪电的照耀下,可以清楚地看到上头的每根电线。船上的大钟旁靠着一把椅子,椅背上挂着一顶旧水手帽。

暴风雨逐渐过去了,在这样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看到如此的残骸凄惨孤独地漂在河中,我想任何一个男孩都会和我有相同的感觉。我想上船去逛逛,顺便看看里面有什么东西。于是我说:“吉姆,我们上去瞧瞧!”

刚开始吉姆死命反对,他说:“我才不要去那鬼地方乱逛呢!我们现在过得很顺利嘛,不要再去招惹是非啦,搞不好甲板上有守卫呢。”“守卫个鬼!”我说,“上面除了船长室外没什么好守卫的,你想有谁会愿意在这样的晚上冒着生命危险在上头守着船长室呀?尤其这艘船随时都有可能会沉没或者被河水冲走呢。”吉姆顿时无话可说。“除此之外,”我说,“也许我们可以从船长室借些值钱的东西啊,比如雪茄——我跟你打赌,一根可值5分钱呢。汽艇的船长通常都很有钱,一个月的薪水有60块,只要他们想要,他们才不管东西有多贵呢。拿根蜡烛吧,吉姆,我非得到船上搜一搜才心甘。你觉得汤姆会这么胆小吗?他才不会!他把这样的举动叫做冒险——他总是这么说的。他拼了命也要上船去瞧一瞧。他难道不会逮住机会好好表现一番吗?你就把它想成是哥伦布的大发现嘛,我真希望汤姆在这里。”

吉姆很不情愿地嘟囔了一番,但最后还是妥协了。他说我们不应该说大话,随后又低声咕哝着。闪电来的正是时候,我们抓住船右舷的吊杆,把独木舟靠了过去。

这里的甲板很高。我们顺势滑入,往船长室走去。因为里面实在太暗了,我们只好一点点地摸索前进,不时伸手拨开面前的电线。没过多久就看见了天窗,我们爬了上去,来到船长室前,门是开着的。天啊,这里头竟然有一盏灯!同时我们听到里头传来低沉的声音!

吉姆轻声告诉我说他觉得很不舒服,叫我自己去。我说好吧。而当我正想要往木筏方向前进的时候,突然听见船长室里传来一声哭嚎的声音:“噢,求求你们不要这样,我发誓我不会告诉别人的!”

又有一个人大声地说:“吉姆·透纳,你说谎。你每次都这么说,你总是要求多分一点,而且每次都得逞,因为你老是威胁我们如果不给你的话就要告诉别人。可是这次这招已经不管用啦,你真是世界上最卑鄙狡猾的人。”

这时候吉姆已经上了木筏,然而我却感到非常好奇。于是我对自己说如果是汤姆,他绝对不会就这样子回去的,所以我也不能逃跑,我要去看个究竟。于是我匍匐在地上,在过道上摸黑前进,直到和船长室只有一个房间之隔。我看到一个人躺在地板上,手脚都被绑住,旁边还站了两个人,其中一个手里提着一盏昏暗的灯,而另一个手里拿着一把枪,指着躺在地上的那个人,然后说:“噢,我就是喜欢这样,这么做真是爽快,你这个人渣!”

躺在地上的那个人缩着身子说:“噢,拜托,比尔,我一定不会说的。”

每次他说那句话时,提着灯的人就会冷笑说:“你不会说?你总是在撒谎!”然后他又说,“你听听他求饶!如果我们今天不是把他绑着,他肯定会把我们两个都杀了。为什么?没有为什么,我们只是要讨回公道——这就是原因。吉姆·透纳,我要你从今以后再也不敢威胁别人。比尔,把枪收起来吧。”

比尔说:“不,杰克,我反对。我一定要杀了他——他还不是这样杀了海菲德——他难道不该受报应吗?”“但是我不要他死,我自有原因。”“杰克,你真是好心啊——只要我活着,我永远不敢忘了你的大恩大德。”躺在地上的人呜咽着说。

杰克没有理会他,自顾自地把灯挂在钉子上,向我趴的地方走来,同时示意比尔过来。我尽我所能爬了将近2米,可是因为船是斜的,所以实在是很难爬。为了避免被逮到,我爬进了上方的一间客舱。他们摸黑走来,当杰克走到我所在的客舱前面时,他说:“这里——进来,这里。”

于是他便走了进来,比尔跟在后头。但是他们走进来之前,我已经爬到角落顶端的卧铺上了,心中觉得懊悔不已。因为他们站在那儿,手靠着床边说话。我虽然看不到他们,但是我知道他们站在哪儿,离我实在是太近了,从他们浑身的威士忌酒味就可以知道。我很高兴我没有喝酒,但是这也没什么差别,因为我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出。我怕极了,更何况听到他们这样的谈话时,谁还敢大声喘气呢?他们用低沉的语气严肃地讨论着。比尔想要杀了透纳,他说:“他嘴上说不会说出去,可是他一定会。即使我们现在把自己的那份都给了他,转过脸来他还是会继续威胁我们,你信不信?他一定会去作证的。你听清楚了,我一定要把这个祸害解决掉。”“我也是这么想。”杰克平静地说。“他妈的,我还以为你不想杀他哩。好吧,那就动手吧。”“等一会儿,我话还没有说完呢。你听我说,开枪是不错的方法,但如果要真正地把事情处理好,还有其他更安静的方法呢。我的意思是说我们应该用一种风险较小的方式来达到我们想要的效果,你说是不是?”“说得不错,那你现在要怎么做呢?”“我的想法是,我们现在赶快把船舱中看到的任何东西都搬上岸,把它们埋起来,然后我们耐心等着,我想这艘船顶多再撑两个小时就沉没了,到时候他一定会被淹死。这只能怪他自己运气不好。我觉得这比杀了他更好。我很不喜欢亲手杀人,这有点不人道,不是吗?”“好吧——就这么做。可是如果这艘船不沉的话怎么办呢?”“反正我们等两个小时再看看嘛。”“好吧,开始动手吧。”

他们走后,我溜了出来,吓得一身冷汗。船里一片漆黑,我沙哑着嗓音轻声唤着:“吉姆!”然后就听见他在我附近哼哼唧唧地答应。于是我说:“快点,吉姆!不要再嗷嗷叫了,没时间了。这边有一堆杀人犯,如果我们不赶快找到他们的船,把它解开,让这些人没办法逃离这儿的话,就有人要送命啦。可是如果我们抢先找到他们的船,就可以让这帮家伙都倒大霉——因为警长一定会找到他们——赶快啦!我从这儿找起,你去那里看看,你先从木筏那里找起,然后——”

天啊,我的天啊,木筏,再也没有木筏了。它被水冲走了!——我们被困在船上啦!

13 破船上的贼赃

啊,我倒吸了口气,几乎快晕倒了。我竟然和一群杀手困在一艘破船上。可是现在没时间想那么多了,我们一定要赶快找到他们的船——当然是找来自己用。于是我们一路摇摇晃晃地往右边甲板走去,走得很慢很慢,像是过了一个礼拜之久——但是并没有看到船的影子。吉姆说他走不动了——他吓得没有力气再走了。可是我说,快过来,如果我们待在这艘船上的话,我们就惨啦。于是我们又开始摸索,我们抓着船长室尽头的甲板,紧挨着窗板向天窗上爬去,因为天窗的边缘已经沉没到水里面去了。当我们快靠近船舱门的时候,我们看到了小船,真是谢天谢地啊!——虽然看得并不是很清楚。我高兴极了,本想马上跳上去,不料这时门打开了,有一个人探出头来,离我大概只有1米远,我想这下完了,但是他又缩了回去,然后说:“比尔,把那该死的灯笼给我拿过来!”

他丢了一袋什么东西到船上,然后爬上去坐下,原来是杰克。接着比尔也走出来上了船。杰克低声地说:“好——出发了!”我累死了,手几乎抓不住窗板。但是比尔说:“等一下——你搜过他的身了没有?”“没有啊,你没搜吗?”“没有——所以说,他已经拿到了他的那一份。”“好吧,再回去瞧瞧吧——拿了货不拿钱是没用的。”“他不会怀疑我们的企图吗?”“也许不会吧。但是不管如何,我们都要拿到。来吧!”

于是他们下了船,又进去了。

门“砰”地一声关上了。我乘机飞快地上了船,随后吉姆也跌跌撞撞地跟了上来。我拿出刀子把绳索割断了。

我们没有用桨,没有说话,也没低声交谈,更没有喘气。我们迅速地在沉默和宁静中航行,经过船杆、船尾,一两秒钟之后,已离沉船100米远了,黑暗迅速地将它吞噬,什么也看不见了。我们知道我们安全了。当我们划到离沉船约三四百米时,看见船长室的火光闪了一下,我们立刻知道那些混蛋发现船不见了,也清楚他们和吉姆·透纳一样,麻烦大啦。

吉姆划着桨,尾随在木筏之后。现在我开始担心那些人——之前可没工夫想那么多。我想就算对杀人犯来说,被丢在沉船上应该也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吧。用不着说,我自己现在已经变成一个杀人犯了。那我该怎么办呢?于是我对吉姆说:“等一会儿看到亮光的时候,就在离那100米左右的地方上岸吧,找个可以让你和小船藏身的好地方,然后我来编个故事,找人去抓那帮人,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报应。”

可是这个主意失败了,因为很快,暴风雨又来了,而且这次比上次还要厉害。大雨一直下个不停,看不到任何灯火,我想大家可能都睡觉了吧。我们被急流急冲而下,我一面仔细地寻找着灯光,一面寻找着我们的木筏。过了一阵子,雨终于停了,但是云层还是很厚,雷电闪闪,不时穿过天际透出闪光。忽然,一道闪电照亮前方那团漆黑的东西,我们便向它靠了过去。

原来是我们的木筏,我们很高兴能够再次坐上它。现在我们在右前方的岸上看到了一点灯光,于是我说:“我去那儿瞧瞧。”小船上堆满了那帮匪徒从沉船上抢来的东西,我们把它搬到木筏上排成一排。我叫吉姆继续向下划行,当他估摸着走出大概3英里的时候,点一盏灯等我回来找他。然后我拿着桨,向灯光处划去。当我向它靠拢的时候,又在山边看到了三四盏灯。看起来这里是一个村落。我划着桨向着岸边的灯光前进,等靠到近前,才发现那原来是一盏灯笼挂在一艘渡船的桅杆上。四周一片死寂,我从甲板下面靠近,绑上绳子,上了船,四处找着守卫,不知他睡在哪里。后来我找到他了,他把头深深地埋在两膝之间,睡得很沉。我摇了他肩膀两三下,然后开始哭了起来。他惊醒过来,但当他发现是我之后,就伸伸懒腰,打了个哈欠,然后说:“嗨,怎么啦?不要哭啊,孩子,发生什么事啦?”

我哭着说:“爸爸,妈妈,姐姐,还有——”

然后我大哭了起来。他说:“别这样嘛,人都会遇到困难的啊,但是总会有方法解决的嘛。他们怎么啦?”“他们——他们——,你是这条船的守卫吗?”“没错。”他一副很得意的样子,“我是这艘船的船长、船主、水手、领航员、守卫和大副。有时候我既是搬运工也是旅客呢。我虽然不像吉姆·豪贝克那么有钱,可以对汤姆·狄克和哈利那么慷慨,四处乱砸钱,但是我告诉他好几次了,我是不会和他交换生活的,因为我说啊,我要过的就是一个船员的生活,我想过与世无争的生活,就算是他把他所有的钱都拿来跟我换,我也不愿意放弃这种生活呢。我说啊——”

我打断他说:“他们有大麻烦了,而且——”“谁啊?”“爸爸,妈妈,姐姐和霍克小姐。你可不可以开船到——”“到哪儿?他们在哪里?”“在沉船上。”“什么沉船?”“就是那一艘啊!”“什么?你是说华特·史考特号吗?”“对啊。”“天啊,他们在那儿干吗?”“他们不是故意去那里的啦。”“我想也是!天啊,如果不赶快的话,他们肯定会惨遭灭顶之灾。他们到底为什么会被困在那儿呢?”“是这样子的啦,霍克小姐想要去镇上做客——”“对啦,是布斯滩嘛——继续说。”“她去那里做客,傍晚时她跟她的黑女佣坐着马,想坐渡船到她朋友家,好像叫什么小姐来着——我记不得她的名字了。中途她们掉了船桨,只好一路顺流而下,漂了大约3英里路之后便触礁了。那个划船的黑女佣和马儿都被水冲走了,还好霍克小姐爬上了那艘沉船。大约在天黑之后的一个小时,我们也乘着船顺流而下。因为天色很暗,所以当我们注意到的时候,已经撞上那艘沉船了。可是幸运的是我们全都获救了,除了比尔·惠波之外——天啊,他真是个大好人——我真希望落水的是我而不是他,我是说真的。”“天啊,这是我碰到过的最糟的事。那你们后来怎么办呢?”“我们拼命地叫喊啊,可是河太宽了,没有人听得到我们的呼救。于是老爸说必须要有人上岸求援,而我是里面惟一会游泳的,所以只好冒险试一下。霍克小姐说如果我找不到人的话,就去找她的舅舅,他会搞定一切的。我在离这儿大约2英里的下游上岸,四处寻找救兵,可是他们都说:‘什么?在这样的夜里,而且水流这么湍急,这是不可能的啊。去找汽船求救吧。’如果你可以帮我的话——”“我向老天发誓,我当然很想去,但是救援费用要谁来付呢?你想你老爸会不会——”“没问题!霍克小姐特别告诉我说她的舅舅豪贝克——”“什么?豪贝克是她舅舅吗?嗯,你朝远方那盏灯走,到那儿向西走大概l/4英里,就会看到一家酒馆,跟他们说你要找吉姆·豪贝克的家,要他们带你去见吉姆·豪贝克,到时他就会给你钱。你可不要耍什么花样,因为他一定会想知道这个消息。告诉他,在他赶到镇上之前,我就会把她的外甥女安全地救上岸,你赶快去吧。我要到转角去发动引擎啦。”

我朝灯光走去,但一等到他拐弯之后,我就立刻掉头溜回我的船上,快速地离开岸边。航行了将近600米,隐身于其他的木船之中——因为我必须要亲眼看到汽艇出发才会安心,但是大致说来我现在的感觉已经好多了,因为我已经尽力去帮助那帮歹徒了。我真希望道格拉斯夫人能够知道这件事。我想她一定会以我为荣的,因为歹徒和流氓这种人是道格拉斯夫人这类善良的人最关心的了。

没过多久我就看到沉船了,阴沉且灰暗,并在继续下沉着。我打了个寒战,向它前进。它沉得很深很深,我想再过一分钟船上的人大概就没有生还的可能了。我在它的四周绕着,轻声地叫喊,喊了一会儿之后,一点回音都没有,仍旧是一片死寂。我对那帮匪徒的遭遇感到有点同情,虽然并不是十分难过,因为如果他们能顶得住,那我也能顶得住。

后来渡船来了,于是我划到河的中央。当我认为那船夫应该看不见我的时候,就收起桨,回头看见他正在绕着沉船寻找霍克小姐的遗体,好给她舅舅一个交代。没过多久,那渡船便放弃了,向岸上划去,而我便快速地往河下游划去。

过了好久好久,我才看见吉姆的灯光。它刚出现的时候,看起来就像远在千里之外。我和吉姆会合的时候,东方的天空已经有点泛白了。于是我们驶向一个小岛,藏起木筏,把小船凿沉,上了岸,没一会儿工夫便像死人般沉沉睡去。

14 所罗门聪明吗

我们起床后,翻了翻那帮匪徒从沉船上搜来的东西,发现里头有靴子、毯子、衣服、很多书、一个望远镜,以及三盒雪茄,还有一些没有用的东西。我们这辈子从来都没有拥有过这么多东西,那盒雪茄还是上等货色呢。我们整个上午都躺在林间闲聊,我读读书,过得还算愉快。我把在沉船和汽艇上所发生的事都告诉了吉姆,我说这样的遭遇就是我所谓的冒险,但是他说他可不要再有什么冒险了。他说当我待在船长室里,而他爬回去找木筏,却发现它不见的时候,几乎快要吓死了。他觉得这下他完蛋了,因为,如果他不能获救的话,就会被淹死,但是就算他侥幸被救,不管是谁救他,都会把他抓回去领赏,然后瓦特森小姐一定会把他卖到南方。他说得的确没错,对一个黑奴来说,他的脑袋还算清楚。

我说了很多关于国王、公爵、伯爵等等的故事给吉姆听,说他们衣服穿得有多华丽,行为举止多么有派头,而且还彼此互称阁下和老爷等等,才不会只称对方先生呢。吉姆听得瞠目结舌,对这些非常感兴趣。他说:“我从来不知道有这么多的头衔,除了老所罗门王之外,我什么头衔也没听过,当然纸牌上的王除外啦。当一个王可以拿多少钱啊?”“拿多少钱?”我说,“如果他们想要每个月拿1000块的话,他就可以得到啊,他们要拿多少就拿多少,反正什么都是他们的。”“那不是太好了吗?那他们要做什么事,哈克?”“什么都不用做啊!真是的,问这种蠢问题!他们只要闲逛就够啦。”“不会吧——真的吗?”“当然是这样啊。他们只要闲逛就好了。除非战争来临才需要上战场,其他时间他们都是懒洋洋地闲着没事做,去放放老鹰——只要去放放老鹰和——嘘!你有没有听到声音?”

我们探出头看看,但是只瞧见一艘小艇经过,除此之外什么都没看见。于是我们又回到林中。“就是这样。”我说,“其他的时候呢,当他们觉得无聊时,就会去国会吵吵架,如果有人不听他的话啊,他就会把他们的头砍掉。不过他们大部分的时间都待在后宫里。”“在哪里啊?”“后宫啊。”“什么是后宫?”“就是他妻妾住的地方啊。你不知道什么是后宫吗?所罗门王就有一个后宫啊,里面住了将近100万个妃子呢。”“噢,原来如此!我——我想我忘了。我猜后宫大概就是一栋房子吧,吵吵闹闹像个幼儿园似的,里面的妻子每天争风吃醋地惹些小事端。大家都说所罗门王是有史以来最聪明的人,我才不信呢。为什么?我告诉你为什么,一个这么聪明的人难道会愿意每天住在这么吵闹的地方吗?不——他才不愿意哩。一个真正聪明的人会找个可以安静休息的地方住。”“可是不管如何,他的确是最聪明的人啊,那可是道格拉斯夫人亲口告诉我的喔。”“我不知道道格拉斯夫人是怎么跟你说的,不过所罗门王并不是最聪明的人,他有些行为是我见过的最残忍的。你知道他把一个小孩砍成两段的故事吗?”“知道啊,那寡妇告诉过我。”“噢,这不是天底下最惨的事吗?你只要想一想就晓得了。看,这根树枝——你把它想成是争夺小孩的女人之一,你来——当另外一个女人,我是所罗门王,然后我们再把这一块钱当做是那个小孩。你们两个都在我面前说这个小孩是你们的,那我要怎么办呢?我是不是应该去问问邻居到底这块钱是属于谁的?问清楚以后再把它完整地交给真正的主人。这不是常识吗?不——我把这张钞票一分为二,一半给你,一半给另一个女人,这就是所罗门王的做法。现在我问你,这张钞票有什么用啊?——什么东西也不能买。所以,半个小孩又能干什么呢?”“等一等,吉姆!你根本没搞懂——天啊,你实在错得太离谱了。”“谁?我吗?才怪呢!少拿你的那一套来教训我。我觉得我只是就事论事,那样做本来就是一件十分变态的事。重点不是半个小孩的问题,重要的是一个小孩啊。一个用砍断小孩这种方式来处理事情的人根本不配来领导群众。哈克,别再跟我说所罗门王了,我对他可是清楚得很。”“可是你根本不知道重点在哪里嘛。”“妈的,什么重点!我可是很清楚自己到底知道什么呢。让我提醒你,真正的重点其实更远、更深沉,这跟所罗门王的成长背景有关。你想,如果一个人只有一两个孩子,他会这样糟蹋他的孩子吗?不,他绝对不会的,他知道怎么去珍惜他们。但是你想想看,如果家里有500万个小孩跑来跑去的话,要他去珍惜孩子根本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小孩对他来说就像一只猫一样,随时可以切成两段,因为小孩实在太多了嘛。对所罗门王来说,多一个或少一个小孩根本就是无关紧要的!”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样的一个黑奴,实在是固执得很。他是我所见过的黑奴中对所罗门王最不屑的一个。于是我把话题转开,去说其他国王的故事。我说了很久以前路易十六世上断头台的故事,还有他那原本可以成为国王的儿子后来如何被关在监狱里死去的事情。“真是可怜的孩子啊!”“可是有人说他逃了出来,流亡到美国。”“太好了!可是他一定会很寂寞——这儿没有国王吧。哈克,不是吗?”“没有啊!”“那他也没有什么搞头啦。他在这里能做什么?”“嗯,我不知道。有些人去当警察,有些人跑去教法文了吧。”“咦,哈克,法国人跟我们说的话不一样吗?”“吉姆,当然不一样啊,他们讲什么你一句都听不懂呢——一个字也听不懂。”“天啊,怎么会这样?”“我不知道为什么,不过的确是这样,我从书里面读过一些他们的话。你想如果有一个人到你身前跟你说‘巴赫符——佛朗赛’的话——你会有什么反应?”“我一定什么都不想就把他狠揍一顿——如果他不是白人的话。我绝对不会让一个黑人这样叫我的。”“神经!这句话又不是在骂你。这句话的意思只是说‘你知道怎么讲法文吗?’”“妈的,他为什么不直接说?”“唉,他是在说啊。这就是法国人说话的方式。”“这真是天底下最可笑的说法,我再也不想听到这种话了,根本听不懂。”“吉姆,你听我说,猫会跟我们说一样的话吗?”“不会啊!”“那么母牛呢?”“母牛也不会啊。”“那猫会跟母牛讲一样的话吗?或者是母牛会讲猫的话吗?”“不,它们不会。”“它们讲不一样的话是很自然的,不是吗?”“是啊。”“那猫和母牛跟我们说话的方式不同也是很自然的啦?”“这再明显不过了。”“那为什么一个法国人跟我们讲话不一样就不自然呢?——你回答我这个问题。”“猫和人一样吗,哈克?”“不一样。”“所以,要一只猫跟人讲一样的话根本是件没意义的事。而母牛既不是人也不是猫,那么要它说话像人或者像猫根本就是件无聊的事。那法国人是人吗?”“没错啊。”“那为什么法国人讲话不像个人呢?——你倒是回答这个问题!”

我觉得无须再浪费口舌了——谁也别想讲得过黑奴。我只能闭嘴了。

15 跟老吉姆开玩笑

我们估计再过三晚就可以到达伊利诺河下游的凯洛城,这城恰巧位于俄亥俄河的汇流处。到了那里我们就可以把木筏卖掉,乘上汽艇到俄亥俄河上游的自由联邦,到时候我们就会没事了。

可是到了第二天晚上,天空飘起了浓浓的白雾。在这样的浓雾中实在是无法航行,于是我们想找个滩头把船系住。然而,当我们带着绳索,划着独木舟靠向岸边的时候,却发现滩头上只有几棵小树。我把绳子往其中一棵的身上绕了几圈,但是水流太急,强大的冲力使得木筏将那棵树连根拔起,往下游漂流而去。雾越来越浓,我感到很害怕,大概有一分半钟一动都不敢动——然后木筏便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大雾使得我无法看清20米开外的事物。我跳到独木舟上,跑到船尾,提起船桨用力向前划,但它就是原地不动。原来是我太慌张了,忘了把绳索解开。我站起身试着去解绳子,但是双手抖个不停,根本解不动它。

船绳一解开,我就开始追赶木筏。此刻它正从滩头的尾端漂走。这滩头不到60米长,等我漂到它的尾部时,我陷入一片白茫茫的浓雾中,像个死人一样失去了方向感。

我想再追下去也无济于事了。而且我很清楚,如果照这样划下去,肯定会撞上河堤、滩头之类的障碍物,因此我必须保持平稳的漂流状态。然而,在这个时候要保持双手平稳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啊。我一边大声呼唤着吉姆的名字,一边侧耳倾听,终于听到从下游不远的地方,传来一声微弱的呼喊,这让我精神一振。我急忙向下游划去,同时留神倾听声音是从什么方向传过来的。当我再次听到它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偏离了航道,漂流到它的右边去了;而再一次听到它的时候,又漂到左边去了——我实在是听不太清楚,因为独木舟时常被水流冲得东倒西歪的,好在声音总是从我的前方传来。

我真希望那白痴会想到把锅子拿起来不停地敲打,但他从来没想到这点,以至于我被他的呼唤声搞得七荤八素,只好自己一人孤军奋战。突然,我听见呼喊声从我的背后传来。我现在被搞得更乱了。那不会是别人的呼喊声吧?要不然就是我被河流冲得转向了。

我放下桨,又听见了呼喊声,它还是在我的背后,但是是从另外一个方位发出来的。它在努力地朝我靠拢,但是却一直在改变方向。我不断地响应,直到呼喊声逐渐从我前方发出。于是我知道水流把独木舟往下游冲去了。如果那个喊叫声是吉姆而不是其他船夫的声音的话,那就太好了。在雾里我根本无法分辨那些声音是谁的,因为雾里一切都看不清楚。

这呼喊声不断地持续着,大概一分钟之后,我被急流冲到了一处浓雾围绕、长满大树的河堤,然后急流又将我冲向堤的左岸,穿过发出隆隆巨响的树枝,继续向下游漂去。

又过了几秒钟,雾更浓了,一切又恢复了宁静。我坐着船尾一动不动,只听着我的心脏怦怦跳动,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我终于放弃了。我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了。这个河堤其实是一个岛,而吉姆从它的另一边漂往下游去了。这可不是一个你花10分钟就能通过的滩头,它至少有八九英里长,宽度不下一英里,岛上还长满了高大的树。

我保持安静,竖着耳朵听着,就这样过了大概一刻钟左右。当然同时我还在继续往下游漂流,时速大约七八英里。可如果换了你是我的话,你才不会这么想呢。你一定会觉得自己好像死了一般漂浮在河上。即使你身旁正好有一小段树枝漂过,你也不会觉得你现在移动的速度很快,你一定会吸一口凉气,然后想,天啊,那树枝往下冲的模样实在是吓人极了。如果你不觉得一个人航行在夜晚的迷雾中是一件多么凄凉寂寞的事的话,你不妨试试看,到时你就会知道了。

在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里,我又不时地呼喊着,后来终于从远处听到了响应。我想向那个方向划去,但是我做不到,我发现自己已经漂入一处长满树木的滩头,我隐约可以从船身两侧看见河堤,就像是从一处狭窄的运河中间通过似的。虽然有些树枝我看不见,但我却知道它们在那儿,因为我可以听见水流冲击那些枯老的树干和挂住树枝上的垃圾所发出的声响。过了没多久,连呼叫声也听不见了。唉,反正我也只能追踪它们一会儿,因为这实在是比追鬼火还要困难。你无法想像这呼喊声竟然能够飘幻不定到这种地步。

我必须很技巧地用船桨连撑河堤四五次,小船才不会撞向小岛。我想那木筏也一定不时地撞到河堤,不然它老早就被冲得更远了,呼喊声当然也就听不见了——我想它应该漂流得比我还要快一些吧。

渐渐地,我似乎又回到了宽阔的河面,但是我到处都听不见呼喊声了。我猜吉姆也许抓住漂浮的树干坐在上面了吧。我实在是累坏了,因此躺倒在船上,告诉自己不要再瞎操心了。当然啦,我并不想睡着,可是我实在困极了,于是我想小睡一下应该也无妨吧。

我想我应该睡了很久,因为当我醒来的时候,天上的星星正闪耀着,雾已经全部消散了,而我正从河道的一处弯口经过。起先我连自己在哪儿都不知道,以为我正在做梦呢。而当我稍微清醒了之后,觉得刚刚发生的一切都好像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了。

这条河实在是阔大极了,两岸矗立着又高又密的大树,像一堵堵坚固的墙壁一般。我往河的下游方向望去,瞥见水面上有个黑影,于是我向那边划过去,却发现那不过只是两根绑在一起的木头罢了。后来我又看到另外一个黑影,于是又向它追去,这次总算对了,那是我们的木筏。

当我靠近木筏的时候,看见吉姆在上面沉沉地睡着,头深深地埋在两膝之间,右手靠在船桨上,另外一只桨被撞烂了,而木筏上满是树叶、树枝和泥土,看来他也满惨的。

我把船系紧,趴在吉姆的下方,用拳头推推吉姆,叫着:“嘿,吉姆,我睡着了吗?你为什么不把我叫起来呢?”“谢天谢地,是你吗,哈克?你没淹死——你又回来了?真是难以让人相信啊!孩子,让我摸摸你,噢,你真的没死!你又活蹦乱跳地回来了,跟从前一模一样——跟以前的哈克一模一样,真是感谢老天啊!”“吉姆,你怎么啦?你喝醉了吗!”“喝醉?我有酒喝吗?我哪有机会去喝酒啊?”“如果你没醉的话,那你为什么一直胡言乱语啊?”“我哪有?”“你没有吗?你不是一直瞎扯着说我回来真好之类的吗?好像我曾经离开似的。”“哈克,看着我的眼睛,看着我,你没有离开过吗?”“离开?你到底在说什么啊?我哪儿也没去啊,我能去哪里啊?”“一定有什么事情不对劲。我还是我吗?我到底是谁啊?我想要搞个清楚。”“嗯,很清楚啊,我觉得你就在这儿啊,你是一个老呆瓜啊,吉姆。”“我是吗?那你回答我的问题。你不是划着独木舟想把绳子系在滩头上吗?”“我没有啊。什么滩头?我才没看到什么滩头哩。”“你没有看到滩头?你瞧瞧——那绳索松了之后,木筏不是被河流冲走,把你和独木舟留在浓雾中了吗?”“什么浓雾啊?”“就是那场笼罩了一夜的浓雾啊!我们不是曾经互相呼喊,在那些岛中间被搞得晕头转向,连自己在哪儿都弄不清楚吗?我不是被河流冲向那些小岛,差点被淹死吗?不是这样子的吗?”“吉姆啊,哪有发生这么多事。我没看到雾,也没看到岛,也没有麻烦,什么都没有。我整晚都坐在这儿跟你讲话啊。后来,大概10分钟以前你就睡着了,我想我大概也睡了一觉。你那个时候没有喝酒,所以你一定是在做梦。”“不!我怎么可能在10分钟里面做这么长的梦?”“嘿,你真的是在做梦啊,因为根本没有发生什么事嘛。”“可是,哈克,一切情形我都记得很清楚,就好像是——”“记得多清楚都没用,因为根本就没有发生什么事嘛。我知道得很清楚,因为我一直都在这儿。”

吉姆沉默了大约5分钟,沉思着,然后他说:“好吧,哈克,我承认我真的做了梦,但这可是我做过的梦里面最令人惊心动魄的,我以前从来没有做过这么累人的梦。”“噢,没错,有时候做某些梦可是会让人累得半死呢。这个梦可是很吓人的——吉姆,跟我说说吧!”

于是吉姆开始把整件事情从头到尾讲给我听,正如同所有发生过的情形一样,只不过他难免有些添油加醋。然后他说他必须要好好地“解”这个梦,因为它代表了一种警示。他说第一个滩头代表的是一个贵人,水流代表的是将我们和贵人拆散的某个人,而呼喊声代表那些不时会出现的警告,如果我们不试着去了解它的话,就会导致厄运的降临。其他的滩头代表的是我们将碰上的一些小人,但是假如我们不去招惹他们的话,这些过节就会像浓雾一样退去,我们最终会重新航向宽广的河流,也就是自由联邦,到那儿之后就什么麻烦都没有了。

当我刚上木筏的时候,天上的云层还很厚,但是现在几乎都散尽了。“噢,好吧,你把梦解释得很清楚了,吉姆。可是‘这些’东西代表的又是什么呢?”

我指的是木板上的树叶和垃圾,以及那只被撞烂的桨。现在这些东西实实在在地摆在眼前。

吉姆看看那些垃圾,又看看我,再看看那堆垃圾。他太过于沉浸在梦里,以至于没有办法立刻把它忘记,好好地面对现实。但是当他想清楚了之后,他直直地看着我,脸上不带一丝笑容地说:“它们代表着什么?我现在就告诉你。之前我在跟河流拼斗,大声呼喊你,后来我累得半死之后就睡着了。我的心几乎都碎了,因为你不见了。我连自己和这艘木筏会变成什么样都顾不得了。可是当我醒来,发现你又活蹦乱跳地回来之后,我高兴得哭了,真想跪下来亲吻你的脚,因为我是如此地感谢上帝。可是你心里想的只是要怎么样撒谎来骗我这个糊涂的老傻瓜。那些东西是垃圾,垃圾就是人们习惯丢在朋友头上,让他们感到难堪万分的东西。”

然后他慢慢地起身,什么话也没说就走进了帐篷。但是这就够我受了。我觉得无地自容,真想亲吻他的脚向他道歉,请他回来。我挣扎了15分钟,才打定主意去向一位黑奴认错——终于我做到了,而且并不觉得后悔。我再也不要耍花招玩弄他了,而且如果早知道他会这么伤心的话,我是不会骗他的。

16 蛇皮又惹祸

我们睡了几乎一整天,到了晚上才出发,尾随着一艘超长的木筏继续向下游漂去。这艘木筏每边都有4只脚,我们猜想它上面应该可以载30个人。木筏上散布着5个帐篷,中间有一处生营火的地方,头尾各有一只耸立的旗竿。木筏看起来极有特色,像是在跟众人宣告什么样的船主才配拥有它。

我们往下漂到了河流的一个大弯道处,天上布满了云,而天气也越来越热了。这条河非常宽,两岸长满了茂密的树木,没有半点儿缝隙露出光线来。我们谈着凯洛城,想着就算我们到了那儿也认不出它来,因为我听说那里房子不多,而且如果他们没有点着灯的话,我们怎么知道船已经经过它了呢?吉姆说如果那个地方是在两条河流的汇流处,我们很容易就可以知道了,但是我说也许我们会以为我们正经过岛的尾端,而事实仍旧是在同一条河流里而漂浮着。我和吉姆为这件事感到非常困惑。唉,问题就在于,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做呢?我说,当我们看到第一盏灯亮的时候,我们就划上岸,告诉岸上的人说我爸爸在后头乘着一艘平底舱过来,想打听到凯洛城到底还有多远。吉姆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主意,于是我们就边抽烟,边等待着。

但是大家都知道,当年轻人想要找出问题的答案时,通常都不会有很大的耐心来等待。我们聊着天,后来吉姆说天已经变得很黑了,现在游到那艘大木筏那儿上去偷听应该没有很大的危险——他们应该会谈论一些凯洛城的事,因为他们可能会想要在那儿上岸找点乐子,或者无论如何他们会派人到岸上买一些酒、肉或其他的东西。对一个黑人来说,吉姆的头脑算是不错的:当你想要做些什么事情的时候,他的脑中通常早已有了计划。

我站起来把衣服脱掉,扑通一声跳入河里,向木筏的灯火处游去。渐渐地,当我游近它的时候,我把动作放慢,并且尽量小心谨慎。一切都安全无事,没有人站在船桨的旁边。于是我跟着木筏向前漂流,直到靠近中央的营火,然后我爬上木筏,慢慢地接近,躲进营火旁的木柴堆里。营火旁有13个人——他们是船上的守卫,举止粗野,彼此不停地传着酒喝。其中一个人在唱歌——你也可以说他是在鬼嚎,因为唱得实在不怎么动听。他唱歌的方式像是从鼻子里面哼出来一般,每一段歌词的尾音都拖得很长,当他唱完之后,其他人都发出类似胜利的欢呼声,然后换下一个人唱。这首歌是这样唱的:

镇上有一个女人,她就住在我们镇上

我真的非常爱她呀,可是别的男人想要娶她

对我唱,哩罗,哩罗,哩罗

哩罗,哩罗,哩罗……

我真的非常爱她呀,可是别的男人想要娶她

就这样子唱了大概有14段,实在是很没水准。当他还要继续唱下去的时候,有人说再唱下去就会出人命啦,另外一个人也说:“天啊,饶了我们吧!”还有一个人干脆叫他一边凉快去。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嘲笑他,最后他被惹毛了,开始跳着脚对大家咒骂,说要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

他们本来都快放过他了,不料一个最强壮的人突然跳出来说:“兄弟们,坐下吧,把他交给我,他是我的。”

他跳了三下,在空中把鞋跟并拢发出声响。他把一件缀满了饰物的鹿皮衣丢到一边,然后说:“我要让你死无葬身之地。”说着把他那顶绑满了丝带的帽子往地上一丢,说道:“今天在这里,我要把你解决掉。”

然后他再次跳了起来,同样地在空中把鞋跟并拢敲响,大声地叫着:“呜呼!我是从阿钢索来的杀人魔——你看我!我就是他们所说的死神!我是飓风的血亲,被地震所诅咒,是霍乱的近亲,嗯,和梅毒也有点关系。看看我,当我精神好的时候,我拿19只鳄鱼和一桶威士忌当早餐,当我不舒服的时候,我就吃蝎、响尾蛇和死尸!我只要看上一眼,就可以让古老的硬石碎裂,我一说话,连闪电都要噤声。呜呼!大家向后站一点,留点空间让我发挥吧!我天生就爱喝血,死人的呻吟对我来说就像美妙的音乐。兄弟们,把你们的目光集中在我身上吧!——大家小心了,因为我要开始大展神威啦!”

他在自吹自擂的时候,不断地摇着头,眼露凶光,来回不停地跳动,不时站直身子,用拳头捶胸,然后说:“兄弟们,看着我吧,看着我!”说完他就跳了起来,又用脚跟在空中并拢敲响,然后大喊一声:“呜呼!我是全天下最神勇的人!”

先前引起骚动的那个人压低了帽沿,盖住右眼,身体向前弯曲,紧握拳头,在胸前来回比画了三圈,大声呼着气,开始积蓄力量。忽然他站直身体跳了起来,同样用脚跟在空中并拢敲响着(这使得围观的人鼓噪不已),对着众人叫道:“呜呼!大家把头低下去吧,因为死神已经快要来啦!把我紧紧抓住,因为我的力量大到快要让我飞上天啦!呜呼!我可是灾难之子,千万别来惹我!各位兄弟,可别想要用肉眼来看我!当我心情好的时候可是会以经纬线为网,在太平洋捞鲸鱼咧!当我头皮发痒,就用闪电抓挠,当我想睡觉,就用雷声催眠!冷的时候在墨西哥湾洗澡,渴的时候抓把云止渴,饿的时候,走过之处无不饥荒遍野!呜呼!把头低下来向我敬礼吧!我可以以手遮日,将大地变成漆黑一片,还可以任意操弄月亮的圆缺,加速四季的转换!我一抖身,群山都会随着颤动!别想用肉眼看我!我是十足的铁石心肠,屠杀散居的部落是我休闲时的游戏,毁家灭国是我终生的职责!广阔无际的美洲沙漠是我私人的领地,底下埋满了我屠杀的尸骸!”他跳了起来,再一次用脚跟在空中并拢敲响着(群众又欢呼了起来),落到地面之后大喊着:“呜呼!怀着敬畏之心把头低下来吧!因为灾难之子就在你的眼前!”

然后另一人——大伙叫他鲍伯的那个——向前站了出来,继续吹嘘着自己有多么的英勇。灾难之子插嘴说,他才是最使人敬畏的那一个。然后他们怒目相视,对着对方拳打脚踢,口中发着像印第安人一般的呼喊声。起先,他们互喊着彼此的姓名,然后用粗俗的言语辱骂对方,接着就动起手来,把帽子都掀了,灾难之子甚至把鲍伯的缎带帽踢出去足有2米远。鲍伯走过去,把帽子捡起来,说他并不介意,但是要大家走着瞧,他可是那种有仇必报的人,叫那小子给他小心点,到时会要他血债血还的!灾难之子说他可等不及了,现在他就要好好地警告鲍伯,要他走路留神,到时会要他流尽全身的每一滴血,现在只是看在他家人的份上才暂时放他一马。

他们双方互相对峙,一边环场游走一边摇着头,叫嚷着要如何修理对方,但都迟迟不肯动手。这时,一个留着黑胡子的人跳入场中说:“过来啊!你们这两个没胆的懦夫!看我怎么揍你们!”

说着就朝他们开打了。那人抓住他俩,甩到一边,把他们踢得四处乱跑,满地找牙。没到两分钟他俩便求起饶来——其他人则拍着手,对着他们笑着大喊:“冲啊!杀人魔!”“嗨!揍他啊,灾难之子!”“太棒了,小大卫!”就这么喧闹了好一阵子,鲍伯和灾难之子被打得鼻青脸肿。小大卫要他们向大家承认自己是下三滥的懦夫,根本不配和狗进食,也不配和黑鬼喝酒。后来鲍伯和灾难之子一本正经地握手言和,声称他们一向敬重对方,同时同意让一切恩怨就此一笔勾销。说完之后,他们用河水洗了把脸。突然传来一声大喝,说是要过渡口了。于是一部分人赶去划桨,其他的人则到后头去掌尾桨。

我躺在那儿动也不动地等了15分钟,抽了一管他们留下的烟斗,当船安全通过渡口之后,他们又全都回来了,继续喝酒、吹牛、唱歌。接着他们拿出一把小提琴,其中一人弹着,另一人打着拍子在旁和着,其余的人则跳着老式的船舞。他们没跳多久便气喘如牛,于是又坐下来喝酒。

他们大声合唱着“做一个船夫是如此快活”,然后谈论着各种猪的差别和习性,女人的种种姿态,还有房子失火时要怎样灭火比较有效,以及和印第安人要如何相处啦,一个国王该怎么治国,该拿多少财宝,要怎么样让猫儿打架,一个人癫痫发作该怎么办啦,还有清澈和污浊的河流差别何在等等。其中一个叫做艾德的家伙说,喝密西西比河的污水比喝俄亥俄河的清水还要来得健康。他说如果打2升密西西比河的水上来,随着水域的不同大概会有一半到三分之一的泥巴都留在底部,这并不比俄亥俄河的水来得糟——对俄亥俄河的水来说,要做的是不停地搅拌——当河水水位低的时候再将泥巴丢入,让它水中的泥巴含量增多,像密西西比河一样。

灾难之子说的确没错,他说泥巴里富含养分,一个喝了密西西比河水的人,只要他想的话,就可以在胃里种玉米。他说:“只要看看墓园,就一切都晓得啦,墓园会告诉你一切。辛辛那提的坟墓啥破树也长不出来,可是圣路易市墓园里头,树能长到25米高呢。这都是因为那些人死之前喝了不同的水的缘故,辛辛那提的尸体对土地没啥帮助。”

他们又接着说俄亥俄河水不和密西西比河水交混。艾德说:“如果你在俄亥俄河水位低的时候到密西西比河上航行,你会看见一股清澈的水流向东绵延好几百英里,将两条河分开,而你一旦过了那条线之后,水流又会像之前一样污浊。”接着他们又说着怎样才能使烟草不发霉,然后又说到他们碰到鬼,还有其他人经历的奇特遭遇等等。

你为什么不说说你们亲身碰到过的事情呢?让我先跟你们说一个我的亲身经历。5年前,我在一条跟这条差不多大的木筏上航行的时候,一个月光皎洁的夜晚,我正在船上守夜,一个叫做狄克的伙伴走到我坐的地方——边走边伸懒腰、打哈欠,弯腰在木筏的边缘洗了把脸,然后坐在我身边,把他的烟斗拿出来塞了点烟丝,抬头看着天,然后说——“‘你看看,看这边,’他说,‘弯道那头不是贝克·米勒的家吗?’”“‘没错啊!’我说,‘这是怎么回事呢?’”“他把烟斗放下,用手撑着头,然后说:‘我还以为我们已经离那儿很远了呢。’”“我说:‘当我来守夜的时候,我也这么想。——我们已经航行了12个小时了——可是他们告诉我这一个小时木筏几乎都没有动。现在它似乎有点在缓慢前进了。’”“他咕哝了一声,然后说:‘以前我在这儿也看过类似的情形,我觉得这两年水流好像不往这儿来了。’”“他起身了两三次,眼光直视着河的远方。我思索着,人总是重复做着别人做过的事,虽然这些事情可能一点意义都没有。没多久,我看到一个黑色的东西从远方向我们这里漂来,我看到他也正盯着瞧。我问:‘那是什么?’”“他说:‘没什么啦,只是一个空酒桶。’口气有些不太友好。”“‘空酒桶!’我说,‘人的眼睛是最不可靠的,你怎么知道那是一个空酒桶呢?’”“他说:‘我不知道啊。虽然我觉得它看起来不像是一个酒桶,可是我觉得它应该是。’”“‘也许它是吧,可是它也可能是别的东西。隔了这么远,谁都分不清楚啊。’”“我们继续望着它,后来我说:‘你看,狄克,我觉得那东西一直朝我们来了。’”“他没搭茬。那个东西一直游过来,我猜那应该是一只累坏的狗。当我们经过渡口时,皎洁的月光洒在河上,照亮了那东西。天啊,原来真是一个酒桶。我说:‘狄克,刚刚我们离这个东西足有一英里远,你为什么会觉得它是一个酒桶呢?’”“他说:‘我不知道。’”“我说,‘跟我说嘛,狄克。’”“他说:‘嗯,我就是知道它是一个酒桶,我以前就见过好几百次了。他们说它是一个被诅咒的酒桶。’”

我把其他的守卫叫来站在我旁边,然后我把狄克说的这件事告诉他们。现在它在我们的正前方漂浮着,并没有到我们这里来,离我们大概有六七米远。有些人说把它捞上来吧,可是其他人并不想。狄克说冒犯过它的木筏都没有什么好下场,守卫长说他才不相信呢,他说他觉得这个酒桶往我们这边来是因为水流的关系,它会渐渐离开的。

于是我们又继续说着别的事情,唱歌,然后休息。休息过后,守卫长又唱起了另外一首歌,然而现在天空乌云密布,水桶依然漂浮在那儿,歌唱声也似乎没有办法把气氛带起来。后来大家又试着扯些闲话,有一个人说了一个笑话,但是那笑话实在一般,甚至连说故事的人都没笑,真是不寻常到了极点。我们都坐了下来,看着酒桶,心中没来由地焦躁不安。它仍然浮在那儿。突然间,起了一阵狂风,接着雷电交加,眨眼间暴风雨就接踵而来。木筏上有一个人在逃跑的时候颠了一下,摔倒在地上,扭伤了脚踝,大家都摇着头。而每一次当有闪电的时候,酒桶旁边就会闪着蓝光。我们一直看着它,后来天快亮的时候它就漂走了。当天亮的时候,我们到处都找不到它,当然也不会觉得惋惜。

但是第二天晚上大概9点半时,当我们唱着歌,气氛很热烈的时候,它又回到了原先的地方。大家都变得严肃起来,一句话也不说。人们什么也没做,只是坐在那儿看着它。天空的云又开始聚集了,当守卫换班的时候,他们并没有立刻去睡觉,也都跟着守夜。暴风雨肆虐了一整晚,又有一个人跌倒扭伤了脚踝,必须躺着休息。天亮的时候,酒桶又离开了。然而没有一个人明白它的去处。

接下来的一整天,大家都显得清醒安静,我说的并不是那种不喝酒的清醒——并不是那样。他们很安静,但是喝酒喝得比之前还凶——并不是一起喝——而是各喝各的。

天黑后,交了班的守卫并没有进来睡觉,没人说话,也没人唱歌,更没有人四处闲逛。他们都靠在一起,在那儿静静地坐了约两个小时,眼睛直瞪瞪地看着同一个方向,不时地发出叹息声。突然,酒桶又出现在老地方,它整晚都在那儿漂着,没有人睡得着。午夜之后,风暴又来了,天空一片漆黑,大雨滂沱,还夹杂着冰雹,雷声怒吼,狂风肆虐,而闪电照亮了一切,使得那木桶的身影清晰得如同白天所见一般,河面被闪电照着,如同牛奶般洁白,绵延好几英里,而那酒桶依然浮在那儿。船长命令守卫去掌后桨,因为快到渡口了。可是没人敢去——他们说不想再扭伤脚踝了,他们甚至不肯走路。就在这时,闪电将天空划开,劈死了两个守卫,还使另外两个人受了伤。你问怎么受伤的?当然是扭伤脚踝啊!

在天快亮的时候,那酒桶又在雷电交加之中消失了。可想而知,那天晚上没有人吃得下饭。饭后船上的人四下散开,三三两两地低声谈话,但是没有人和狄克坐在一起,他们都给他脸色看,如果他走近他们,他们会立刻分头散去。他们不想跟他一起摇桨,船长把所有的帆都收起来放在帐篷边,不肯把那些尸体运上岸埋葬,他不相信水手们上了岸还会再回来,而他说得也的确没错。

夜晚又来临了,很明显,如果那酒桶又回来的话,就意味着又有麻烦到来——大家都私下讨论着。有些人想要杀了狄克,因为他以前就见过那个酒桶,而且他长得很难看,有些人叫他滚上岸,而有些人说如果酒桶再来的话,大家就一起上岸吧。

这样的耳语暗中传播着,大家都聚精会神地寻找酒桶的踪迹。突然间,它又出现了。缓慢而平稳地从上游漂下来,又回到了它的老地方。四周安静地连一根针掉到地上都听得见。于是船长走上前说:‘兄弟们,不要像一群白痴一样,我可不希望让那酒桶一路跟我们到新奥尔良,你们也不想吧?那么,阻止它的最好方法是什么呢?——烧了它,就是这样。我要把它拖上船。’在大家都还来不及表达意见的时候,他就跳下河去了。

他游到酒桶那儿,把它推向木筏,木筏上的人都退到一边。船长把它搬上木筏打了开来,里面竟然有一个小孩!没错,一个赤裸裸的婴孩。那是狄克的婴孩,他自己是这么说的。“‘没错。’他上前靠在酒桶上,‘没错,那是我可怜的死去的孩子查尔斯,’他结结巴巴地说着。他说他以前住在这个河的上游,有一天晚上小孩大哭大闹,他不小心把他闷死了——这可能是个谎话——后来他害怕了,把孩子放在一个酒桶里,在他太太回来之前出了门,向北边走,当起船夫来。这已经是酒桶跟着他的第三年了。他说这个厄运开始来时总是很轻微,直到死了四个人之后才会罢休。他说大家如果再忍一晚——像之前一样——可是大家已经受够了,他们打算乘船把他带到岸上,对他处以私刑。然而他突然抓住了那个小孩,流着泪,紧紧地把他抱在胸前,跳入河里。而我们这辈子再也没有见过他和他的小孩了。”“谁在哭啊?”鲍伯问,“是狄克还是那个小孩?”“当然是狄克啊。我不是跟你说那个小孩已经死了吗?死了三年了怎么能哭啊?”“嗯,你不要管他为什么能哭。他为什么能一直跟着狄克呢?”

大卫说,“你回答我这个问题啊。”“我不知道。”艾德说,“反正他就是会跟——我只知道这样。”“他们把那个酒桶怎么了?”灾难之子问。“他们把它丢下船,它像块铅一样沉到河底了。”“艾德,那个小孩看起来像是被闷死的吗?”另外一个人又问:“他的头发有分边吗?”“艾德,酒桶上的牌子叫什么?”一个叫做比尔的人问道。“艾德,你有书面的证据吗?”吉米说。“艾德,你是不是他们其中被雷劈死的一个啊?”大卫说。“他?不,被劈死的两个都是他。”鲍伯说。他们都吃吃地笑着。“艾德,你不觉得你应该吃药了吗?你的脸色不好噢,你不觉得你脸色很苍白吗?”灾难之子说。“别这样嘛,艾德。”吉米说,“证明给我们看嘛,你身上一定保留着一块酒桶的木板当证据才对啊。拿出来给我们看嘛——快——那我们大家就会相信你了。”

艾德气愤地站了起来,叫他们全部都给他小心,然后骂骂咧咧地走开了。其他的人则对着他起哄,喊声和笑声2英里外都听得见。“兄弟们,我们切个西瓜庆祝庆祝吧!”灾难之子说。然后他摸黑走到我的藏身之处,伸手碰到了我。这时我全身温暖柔软,而且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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