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丝(插图珍藏本)(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8-25 09: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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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托马斯·哈代,Agnes Miller Parker(绘)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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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丝(插图珍藏本)

苔丝(插图珍藏本)试读:

译本序

托马斯·哈代一八四〇年出生于英国西南部多塞特郡邻近多尔切斯特的一个小村庄。他的父亲是石匠师傅,也是本地教堂圣乐团里的提琴演奏者。从一八五六年起哈代跟一位擅长修葺哥特式教堂的建筑师学艺。学徒期满后,从一八六二年至一八六七年他在伦敦一家建筑事务所当了几年助理员,同时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哈代起先写诗,因为得不到出版便转向小说创作。他早期的三部长篇小说是《计出无奈》(1871)、《绿林荫下》(1872)和《一双蓝眼睛》(1873)。第一部是匿名发表的,而且哈代没有得到稿酬反而支付了一些辅助出版费用。第二部的出版使他得到三十英镑稿酬;情况有了这样的好转之后,他在应约写第三部的时候便决定放弃当建筑师的打算,选择写作为终身职业。一八七四年,哈代与吉福特小姐结婚,也是在这一年,他的第一部获得普遍赞扬的小说《远离尘嚣》在连载后以单行本形式出版,使他在文坛上确立了地位。接着他又写了几部重要的小说:《还乡》(1878)、《卡斯特桥市长》(1886)、《森林中人》(1887)、《苔丝》(1891)和《无名的裘德》(1895);后两部小说冒犯了维多利亚时代的道德观念,受到激烈的攻击,哈代愤而不再写小说,转而重新写诗,直至一九二八年逝世。

哈代的写作生涯以诗开始,中间经过二十几年的小说阶段,最后仍以写诗告终。他比较著名的诗集有《韦塞克斯诗集》(1898)、《时代的笑柄及其他》(1909)、《情势的讽刺》(1914)和《幻想的时刻》(1917)等,而最重要的是他的关于拿破仑战争的史诗剧《统治者》三卷(分别发表于1903年、1906年和1908年)。他的抒情诗中不乏情节有戏剧性并语句隽永的作品。有人认为哈代在精神上始终是一位诗人。

哈代的长篇小说绝大多数以英国西南部那个叫韦塞克斯的地区作背景,描写人被命运播弄,在生活和爱情上的不幸遭遇(他的故事极少有幸福美满的结局)。这大抵因为他是在近代工业侵入之前的乡村度过他的童年和青年时期的,鸟语花香、风景宜人的自然环境给他留下了深刻的美好印象,而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却看到美丽的乡村和城镇渐渐工业化以后在经济、政治和社会风俗等方面发生了使他伤感的悲剧性变化,加上他在研读《圣经》之后反而对基督教失去信仰,不相信有那么一个全能、公正、仁慈的上帝在治理世界和照顾天下的芸芸众生。哈代通过描写爱情和婚姻,表达了他认为人们对幸福生活的追求均属徒劳以及陷入悲惨境地的人无论怎样挣扎都无补于事的观点。

在哈代的长篇小说中,《苔丝》是最著名的一部。女主人公苔丝出生于一个贫苦小贩的家庭,父亲约翰·德比有一天被人告知他是古代贵族德伯的后代便得意忘形起来,他和他那短视而爱虚荣的老婆决定让女儿到一个自称也是德伯家族后裔的富老太婆家去攀亲戚,以期在经济上得到帮助。苔丝去了以后被老太婆的儿子亚历克诱奸,她怀孕回家,孩子一生下即夭折。过了几年,苔丝再次离家来到陶勃赛乳牛场干挤奶的活儿,在这里他与牧师的儿子安吉尔·克莱尔恋爱并订婚。苔丝对文质彬彬颇有知识的安吉尔十分崇拜和热爱,几次想把自己曾被亚历克奸污的事告诉他,都因种种缘故而没有办到,结婚前数日她写了一封长信从房门下边塞进安吉尔的屋子却塞到了地毯下面。新婚之夜她把自己昔日的这一不幸事件向丈夫坦白,但是安吉尔没能原谅她。这以后他们两人分居,安吉尔去巴西发展他的事业,苔丝仍在一些农场打工糊口,命运却让她再次与已经披上牧师黑袍四处布道的亚历克·德伯相遇;亚历克对苔丝的情欲顿时击败了他那没有根基的宗教信仰,他纠缠苔丝,不得到她决不罢休。这时候苔丝的父亲病故,为了母亲和弟弟妹妹们的生活,她被迫与亚历克同居。不久,安吉尔·克莱尔从巴西回国,找到妻子并表示悔恨以往的冷酷无情。苔丝在这种情况下痛苦地觉得,是亚历克·德伯使她第二次失去了安吉尔,又一次毁掉了她的幸福,她怀着懊恼和愤怒到极点的心情,同时也带着一种责任感,杀死了亚历克。在与安吉尔一起度过幸福、满足的最后五天之后,苔丝被捕并被处以绞刑。“诸神之主(这是埃斯库勒斯的话)跟苔丝所开的玩笑到此结束了。”(《苔丝》末段首句。)《苔丝》典型地体现了托马斯·哈代悲观的宿命论。如同索福克勒斯笔下的俄狄浦斯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必然杀父娶母最后自己刺瞎双目流浪而死,熟读古希腊悲剧大师作品的哈代让他的读者看到,苔丝也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最后必然走上绝路。不过,哈代与他的古希腊导师不同,他并不纯粹借助于一个个偶然事件来展开他的故事,而是以人物的性格为依据,使故事情节合乎情理地一环扣一环地向前发展,因此他的故事更有说服力和感染力。

试分析男女主人公的一些主要行为。在第一章第三节,苔丝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秉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愿意去,但是因为她在与弟弟亚伯拉罕一起送蜂蜜进城去的路上出了事故,把家里那匹老马“王子”弄死了,她觉得自己有责任帮助父母使家庭摆脱困境,所以才答应去,这导致她被亚历克·德伯奸污。表面上看来,是苔丝父母亲想要高攀富亲戚的打算给亚历克·德伯提供了机会,但实际上在这里起决定性作用的是苔丝性格中的责任感。倘若她对父母没有孝心,倘若她对“王子”死后他们这个家庭陷入困境这件事毫不内疚,那么她就不会去德伯家,也就不会遇上亚历克了。至于在这之前的那天夜里进城送蜂蜜,本来也应该是她父亲的事,也是因为父亲喝醉了酒,苔丝怕他在半夜里醉醺醺地赶长路会出意外,认为自己应该尽女儿的责任才主动提出由她带上弟弟代替父亲跑一趟的。善良、孝顺的苔丝的责任感驱使她做了这两件事情,也就使她落入了亚历克·德伯的魔掌,使她遭受了一个少女所可能受到的最悲惨最可怕的打击,并且弄得她无法自救,一步步走向最后的毁灭。

苔丝第二次离家外出,在陶勃赛乳牛场认识了安吉尔·克莱尔,经过甜蜜的恋爱后两人决定结婚。本来,他们会过上十分幸福的生活,苔丝可以甩掉不幸的过去了,可是,苔丝偏偏要把自己曾被亚历克·德伯奸污的事向心上人坦白,结果,出乎她意料之外,她视若神明的安吉尔·克莱尔没能原谅她,苔丝不得不重又承受生活加在她肉体上和心灵上的新的苦难和折磨。不难看出,在这里,还是苔丝那强烈的责任感造成了恶果——她认为自己有责任把自己的一切都让所爱的人知道,否则对他就是不公平。与安吉尔分手之后,苔丝在承受生活中新的煎熬时,又不幸地与亚历克·德伯狭路相逢,最后重新落入他的掌握之中。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一方面固然是亚历克·德伯这个恶棍本性难改,但是在另一方面,依然是苔丝的责任感在起决定性的作用——在她父亲去世、母亲和弟弟妹妹生活困难的时候她的责任感迫使她同意与仇人同居在一个屋顶之下!

我们还可以说,最后苔丝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把亚历克·德伯杀死,仍然是受到她那责任感的驱使;且看她在完成了这件大事后追上安吉尔·克莱尔的这一段:……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吉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

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

杀了!”她这么说着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什么!”克莱尔说;他觉得苔丝神态奇怪,以为她是在说

胡话。“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苔丝接着又

说。“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

可。……”显而易见,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是她应尽的责任——为她自己,为她的丈夫,也为了可能与她遭受同样不幸的姑娘!因为任务完成了,所以她迫不及待地要告诉她的丈夫,所以她的脸上露出了微笑!

或许有人会说,苔丝强烈的责任感确实是她个性中一个关键性的特点,如一条主线贯串于她的每一个重大行为;可是,哈代为什么把男主人公安吉尔·克莱尔描写得那么不近人情呢?如果说苔丝的行为十分符合她的性格的话,那么安吉尔·克莱尔的行为似乎令人费解。这个人物思想开通,他本人也曾与一个女人有过一段荒唐的交往,但是在苔丝向他坦白了自己过去的遭遇之后,他却不予同情,冷酷地与她分手。哈代在刻画克莱尔这个人物时难道就不遵守行为与性格一致的规则了吗?

当然不是。克莱尔的行为当然仍是由他的性格决定的。从小说的前半部分我们看得很清楚,他的个性中确实有反抗传统风俗习惯这一特点;正是因为他思想开通,不受常规束缚,他才敢于违抗父命不娶默茜·钱特小姐,才会拒绝像两个哥哥一样去当牧师而偏偏走上务农的道路,才会在乳牛场遇见苔丝这么一个挤奶姑娘后便真心地爱上她。也就是说,安吉尔·克莱尔对苔丝的爱是超越门第和贫富观念的,是一种真正纯洁的爱;他所爱的纯粹是他眼中所见如此美丽、心中所想应是十全十美的苔丝。因此,陶醉于甜蜜爱情之中的他当然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人奸污这一事实,当然承受不了如此沉重的打击。苔丝向他坦白之后,他简直无法相信苔丝说的不是疯话:“苔丝!”“呣?最亲爱的。”“我得相信你说的事吗?看你的样子我得相信它是真的。哦,

你这会儿不可能是精神错乱的!你应该精神错乱才对呀!可是你

没有……我的妻子,我的苔丝——你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使得我有

理由做这样的假设吗?”(第35节)此时此刻,安吉尔·克莱尔所想到的,不是苔丝那不幸遭遇的性质,他更没有想到把苔丝的遭遇和他自己昔日的荒唐事作一个比较。不,他想到的不是这些,他当时不可能如此冷静地思考这一类问题;他想到的只有一点——多么令人痛心啊,世上再也不存在这么好的苔丝了!他觉得,“苔丝说出了自己过去的事情,使他的生活以及他的整个世界发生了彻底的、可怕的变化。”他努力“扼杀自己对她的情感。……一颗泪珠正慢慢地淌下克莱尔的面颊——一颗很大的泪珠……”(第35节)十分明显,安吉尔·克莱尔这时候正在经受巨大的失望和痛苦。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不应该把他在听过苔丝的坦白之后所作出的反应,看成是一个向来习惯于严格要求他人的人在无视其本身的错处却以高标准谴责别人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态度(从小说的前半部分,没有哪个读者会得到印象,认为安吉尔·克莱尔是一个严于律人疏于责己的人);我们不应该指着安吉尔·克莱尔的鼻子责备他说:“你自己这么不检点,还用这种态度对待苔丝!”不,我们不应该这样,而是应该体会哈代所写:“一个受了愚弄的老实人一旦醒悟过来往往会觉得自己受到了残酷的对待,克莱尔此刻这种感受正十分强烈。”(第35节)也就是说,热恋中的安吉尔·克莱尔这时候不但感到失望和痛苦,而且还觉得受到了命运的愚弄,受到了残酷的对待,因此他克制不住自己,对苔丝采取了严厉的态度,提出两人分居的主张,把苔丝推向了亚历克一边。这以后,他和苔丝天各一方;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反省并饱受相思之苦,他才慢慢改变这种态度,恢复了对苔丝那种深沉的爱,那就是苔丝被捕之前他们两人在一起度过的五天里读者所看见的情形了。

男女主人公的性格使他们在特定环境里遇到各种事情的时候做出种种必然的反应,这些反应相互作用形成的合力把他们拖入困境,使他们最后遭遇悲剧性的结果;哈代的《苔丝》就是这样用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和感人的故事表达了作者对生活的看法。这部一百多年前写下的小说对于今日读者的意义,当然不在于它的具体故事内容和所宣扬的思想,而在于它为我们提供了研究托马斯·哈代这位跨越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的英国诗人和小说家的生动材料,同时也启发我们思考人生的各种问题,尽管,在生活发展的总趋势这个问题上,我们不必与哈代持相同观点。郑大民一九九六年四月“……可怜的受了伤的名字!我的胸膛是一张床,让你得以将养。”——威廉·莎士比亚

第一版说明

下面这个故事的主要部分曾在《记录报》上刊载过,此次发表仅稍有修改;其他几章——那是比较着意写给成年读者看的——曾以连载小说的形式在《双周评论》和《国家观察员》上刊登。在此我谨向这些刊物的编辑和业主表示谢忱,是他们使我在今天能将这部小说的躯干和肢体拼接成一个整体,以两年前我所写原稿的本来面貌完整地出版。

我还想说明一点:写这么一个故事给大家阅读,我抱着一个极其真诚的目的,那就是力图用艺术的形式把一连串真实事件表现出来;至于本书所表达的意见和感情,它们道出了时下众人的想法和感受,如果有哪一位过分高雅的读者觉得忍受不了,那么我想提醒他记得圣(1)热罗姆的一句尽人皆知的话:倘若说出真理会得罪他人,那么,宁可得罪人,也胜于埋没真理。托马斯·哈代一八九一年十一月(1)圣热罗姆(347—420),早期西方教会领袖,《圣经》学家,通俗拉丁文本《圣经》译者。

第五版及以后各版的前言

这部小说所描写的女主人公是在经历了一个重大事件之后才开始其主要活动的,这个事件通常会被认为对于她的主角地位有致命的影响,或者至少会被认为在实际上毁掉了她的希望,使她没有可能再做任何大事;鉴于本书的这一特点,倘若公众竟会欢迎它,竟会与我持相同的观点,认为拿一个众所周知的悲剧为题材写成小说,会比单单把注意力放在这一悲剧的阴暗面上有更多的见解可以表达,那么,这种情形与公认的社会习俗和惯例就是完全对立的。但是,英国和美国的读者对于《苔丝》的反响,他们读了这本书以后所表现出来的态度,似乎证明了,极其真实地按照沉默的公众的实际想法叙述故事,而不是削足适履地将它纳入社会所公开宣称的那些行为准则的框框,这么一种做法并非毫无可取之处,即使这一点眼下只是被本书获得的如此微不足道和不能代表全面的成绩所证明。对于读者的这一反应,我忍不住要表示感谢,同时我也觉得遗憾:在这个人们渴望友谊却常常无法得到友谊的世界里,在这个人们甚至觉得不被别人恣意误解就已经算是受到仁慈对待的世界里,我永远不能亲自与这些有鉴赏力的男女读者见面和握手。

我所说的这些有鉴赏力的男女读者里面,包括那些宽宏大量地对这部小说表示欢迎的评论作家(他们显然占读者的大多数)。他们所写的文字表明了,和其他读者一样,他们用丰富的想象力和敏锐的洞察力极大地弥补了我的叙述的不足之处。

不过,虽然这部小说既没有教训人也没有攻击人的意图,在描写自然景色的部分力求具有代表性,在表达思想的部分力求较多地记录一些印象而较少地下断语,但是,仍然有人反对它——既有人反对它的内容也有人反对它的表述方式。

这些反对者当中,比较严厉者觉得良心迫使他们在包括什么是适合于艺术的题材等一些问题上无法同意我的观点,他们的意见实际上暴露了,他们只会将本书副题中那个形容词的概念与文明社会的种种法规使之具有的、纯系人为的、被引申出来的意思联系在一起。他们忽视了这个字在大自然中的意思,忽视了美学要求它具备的全部意思,更不用说他们自己的基督教最美好的一面赋予这个字的神圣解释。另有一类不同意我这部小说的人,其依据的理由实质上只有一条,那就是,他们断言,这部小说体现的是流行于十九世纪末的那种生活观念,而不是较早较纯朴的那一代人的生活观念——对于这种断言,我所能做的只有下面这一点:希望它有充分的根据。让我重复一遍,一部小说是作者的一种印象,不是他的一篇论证。这个问题只能说到这儿为止了;正如席勒给歌德的那些评判这一类人的信里面有一个段落提醒我们:“他们是这样一些人——只在一部作品中寻找他们自己的观点,并且把事物应该如何看得重于它实际如何。因此,争论的起因在于最基本的原则,希图与他们取得谅解是根本不可能的。”还有一段:“一旦我发现某个人——在评判诗作时——认为还有比内在的‘必然’和‘真实’更加重要的东西,我就跟他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在本书第一版的说明里我曾估计,也许会有哪一位高雅的人士将忍受不了书里的某些东西。这样的人果然出现在上面说到的反对者当中。其中有一位,由于我没有作出过那种巨大努力——那种“唯一能证明这样一个人的灵魂已经得救”的努力——所以他无法把这本书读完三遍,为此他感到苦恼。另外一位则反对在一个不错的故事里出现诸如大恶魔的三尖齿叉、公寓里的切肉刀以及给人带来耻辱的阳伞这一类庸俗的东西。还有一位绅士充当了半个小时的基督徒,以更好地表示他的悲伤——为这本书里竟然对不朽的神使用了不敬的字眼而悲伤,虽然,也还是他那天生的高雅迫使他说了一句让人感激不尽的怜悯的话来原谅本书作者:“他实在是尽了最大的努力为我们写这本书的。”对这位了不起的批评家,我可以肯定地说,乖戾地猛烈斥责一位神或者几位神,并非如他所想象的是我这个人的原罪(他似乎是在作如此想象)。确实,这一罪恶也许有某种区域性的根源;虽然,倘若莎士比亚是一位历史权威的话——也许他不是——我就能(1)让大家都看到,这一罪恶是早在七王国时代就被引进韦塞克斯了。(2)在《黎琊王》里(有人说黎琊是韦塞克斯国王伊那),葛洛斯忒说:天神们对我们好比顽童对苍蝇,(3)把弄死我们当作玩

剩下那两三位巧妙地批评《苔丝》的,是属于那种态度不问可知的一类,大多数作家和读者会乐意把他们忘掉:有的是遇上机会准要宣扬他们那种坚定不移的观点的职业文坛拳师;有的是现代“镇压异(4)端之锤”;有的是立誓打击他人信心者,始终留神注意着要阻止那些带试验性质的尚不完全的成功在日后变成百分之百的成功;他们把别人明明白白的意思加以曲解,并且在实践伟大的历史方法的名义下搞起人身攻击来。不过,这些人也许有需要推动的事业,有需要捍卫的特权,有需要维持下去的传统,而他们的这些东西当中的某一些,却被一个写故事的人——这个人不带任何蓄意隐瞒着的目的而纯粹只是记下世上事物所给予他的印象——忽略过去,而且这个人还可能在没有丝毫挑衅意图而只是在完全漫不经心的情况下与它们发生了抵触。某个人在梦后一时想到的念头,倘若被广泛地遵照实行,也许就会在地位、利益、家庭、仆人、牛、驴、邻居,或者邻居之妻等方(5)面给这么一位攻击者造成很大的不方便。于是他英勇地把他的真实身份隐蔽在一家出版社的百叶窗后面,大声喊道:“真丢脸!”这个世界真是太拥挤了,以致稍微挪动一下位置,即使是最正当地向前挪动一下,都会擦伤某人踵部的冻疮。这样的挪动位置往往始于柔情,而这样的柔情有时候是由一部小说引起的。一八九二年七月

前面这些话是在这本书问世后不久写下的,当时,对于人们公开地或在私下对这故事的要点所提出的激烈批评,作者感觉上仍相当新鲜。这些话过去已经说了,那么它们自有其存在的价值,我就不妨把它们保留在这里;不过,要是在今天,我很可能就不会这么写了。甚至在自本书初版以来的这么一个短时期里,那些惹我写下前面这一答(6)复的批评家当中已经有几位“下到寂静中”了,这仿佛是要提醒人们,那些批评家所说的话和我所说的都没有一丝一毫的重要性。一八九五年一月

在这部小说目前这一版里面,有几页是以前各个版本里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当我把这个故事的分离的各个章节如我在一八九一年第一版前言中所说的那样汇集成一个整体的时候,这几页被遗漏了,虽然(7)在原稿中它们本是存在的。这几页在第十节内。

关于以前曾提及的本书副题,在这儿我想补充说一下,它是在我看完清样的最后时刻加上去的,以作为一个持公正态度的人对女主人公品格的评判——本以为这是一个没有人会表示异议的评判。实际发生的情形却是,人们对它提出的异议多于对全书任何别的部分。(8)Melius fuerat non scribere.不过它仍被保留在那儿。

这部小说于一八九一年十一月分为三册首次完整地出版。托马斯·哈代一九一二年三月(1)英国历史上公元7世纪初至9世纪初七国并立的时代。(2)这是指英国学者、伊丽莎白时代的历史学家威廉·卡姆登(1551—1623)的考证。(3)《黎琊王》第4幕第1景第38—39行;此处译文引自孙大雨译《黎琊王》第167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4)这是西班牙多明我会修士、西班牙第一任宗教总裁判官托玛斯·德·托尔克马达(1420—1498)的绰号;他任职期间以火刑处死异端分子约2000人。(5)哈代在此处显然想到基督教的十诫。(6)参见《圣经·旧约·诗篇》第115篇第17节:“死人不能赞美耶和华。下到寂静中的,也都不能。”(7)这是第一章第十节里描写一些赶集的特兰特里奇人在蔡斯勃勒一个兼捆干草的泥炭贩子家里跳舞的几段。(8)拉丁文:倘若不写就更好一些。第一章处女1

五月下半月的一天傍晚,一个中年男子正步行在从沙斯顿往家里去的路上;他的家是在与沙斯顿毗邻的布雷克摩谷(人们也称它作布莱克莫谷)的马勒特村。支撑着他的那两条腿摇摇晃晃;他的步态则总是使他的步子往左偏斜,难以笔直地朝前走。他偶尔轻快地点一点头,仿佛是对某种意见表示赞同,尽管他这会儿实际上并没有在思考什么问题。他的一条胳膊上挎着一只空蛋篮;他帽子上的绒毛是乱糟糟的,帽檐上那块在脱帽时拇指触摸的地方绒毛已磨耗殆尽。不一会儿他遇见一位上了年纪的牧师,这牧师骑着一匹灰马,一边赶路一边信口哼着小调。“祝你晚安,”挎篮子的人说。“晚安,约翰爵士,”牧师应道。

步行者向前走了一两步之后站住脚转过身来。“喂,先生,这是怎么回事?上一个集市日差不多也是在这个时候我们在这条道上相遇,我对你说‘晚安’,你跟今天一样回答说‘晚安,约翰爵士’。”“是的,”牧师说。“在那之前还有一次,差不多是一个月以前。”“可能有那回事。”“那么,你好几次这样称呼我‘约翰爵士’究竟是什么意思呢?(1)我只是普普通通的杰克·德比,一个四处跑的小贩呀。”

牧师拍马向杰克·德比靠近一些。“这只是我一时的兴致,”他说。迟疑了一下他又说:“我之所以这么称呼你,是因为不久前我在为编撰新郡志而搜寻各家家谱的时候发现了一件事情。我是斯塔格富特街的特林厄姆牧师,也是古物收藏者。德比,你真的不知道你就是德伯那个古老的武士世家的嫡传子孙吗?德伯家的始祖就是那位著名的武士佩根·德伯爵士,根据‘记功(2)(3)寺名册’,他是跟随‘征服者威廉’从法国诺曼底来到英国的。”“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先生!”“嗯,这是真的。把你的下巴抬起一会儿,让我把你的脸从侧面看得清楚些。没错,是德伯家的鼻子和下巴,只是欠威武了一点儿。你的祖先是帮助诺曼底的埃斯特里玛维拉勋爵征服格拉摩根郡的十二位武士之一。你们家族的支派在英国这一带曾到处都有采邑;在斯蒂(4)芬王的时代,他们的姓名出现在卷筒卷宗上。在约翰王的时代,你(5)的一位祖先十分富有,把一处采邑捐赠给了僧侣骑士团;在爱德华二世统治时期,你的祖先布赖恩应召到西敏寺去参加在那儿召开的大议事会。在奥立佛·克伦威尔任护国公的时代,你们家族衰落了一点儿,但情况并不严重。在查理二世统治时期,你们家族因为对君主的(6)忠诚而被封为‘保王栎枝爵士’。唉,你们家族已经有过好几代的(7)约翰爵士了,要是爵士的身份跟准男爵的身份一样可以世袭的话——其实古时候爵士身份确是父子相传的——那么你现在就是约翰爵士了。”“不会是这样的吧!”“总而言之,”牧师态度坚决地用马鞭子拍拍自己的腿,下结论说,“在英国很难再找到像你们这样的家族了。”“真是不得了,再也找不到了吗?”德比说。“可是我呢,一年又一年,老是东奔西跑,四处逛荡,就好像我跟教区里最普通的人没有什么两样……特林厄姆牧师,关于我的这个新情况,传到外面已经有多长时间了?”

牧师告诉德比说,据他所知,这件事已是湮没无闻,很难说还有谁知道了。他自己对此事的调查是在上一个春季的某一天开始的;那时候,他正致力于探索德伯家的兴衰过程,恰好注意到德比写在自己大车上的姓名,于是进一步对他的父亲和祖父作了一些查考,直到对这个问题不再有疑问为止。“起初我决定不要拿这么一个没有用处的消息来打扰你,”他说。“可是,有的时候我们的理智控制不住我们强烈的冲动。我原以为你也许对这个情况是一直有所了解的。”“嗯,没错,我曾经有一两次听人说过,我们家在搬来布雷克摩谷之前有过好日子。但是对这话我并不留意,认为那不过是说我们从前曾养过两匹马,现在只有一匹了。我家里倒是有一柄古银匙,还有一方雕刻精细的古印,可是,老天爷啊,汤匙和印算得了什么呢?想想吧,我跟高贵的德伯家族向来就是亲属。据说我的曾祖父心里藏有秘密,不愿谈论他是从哪里到这儿来的。哦,牧师,我想冒昧问一句,现在我们家的人在哪儿生火煮饭?我是说,我们德伯家族的人现在住在哪里?”“你们家的人哪儿也不在了。要说作为郡内一个家族这么一个整体,你们已经灭绝了。”“那太糟糕了。”“是的——也就是那些好说谎的家谱上记载的所谓男系灭绝——也就是说,衰败了——没落了。”“那么我们的人埋在哪里呢?”“在格林山下的金斯庇:那里有一排排你们的墓穴,顶上覆盖着(8)波倍克石的墓碑上刻有肖像。”“我们家的宅第和庄园呢?”“你们没有宅第和庄园了。”“哦?地也没有了吗?”“没有了。虽然如我刚才所说,你们家曾经有过许多地产,因为你们家族有很多很多支派。在这个郡里,从前你们家在金斯庇有一处府邸,在谢顿有一处,在米尔滂有一处,在勒尔斯台有一处,在韦尔布里奇也有一处。”“那么我们这个家族会不会再次兴盛?”“呃——这我可说不上来。”“先生,我该怎么做才好呢?”德比停了一会儿问道。“哦,没什么可做的,没什么可做的;你只有想想‘大英雄何竟(9)死亡’这句话,让自己得到一些安慰。这个事实只是对一些地方史和家系研究者有点儿意义,除此以外没有别的。这个郡里还有好几个现在住小屋的人家,从前差不多跟你们家一样显赫呢。再见吧。”“可是,特林厄姆牧师,你我既有这样的缘分,那你就回来跟我一起喝一夸脱啤酒吧。滴滴纯酒店有好酒供应,尽管当然还比不上露粒芬酒店的。”“不,谢谢你,今天晚上不喝了,德比。你已经喝得够多的了。”说完牧师拍马离去,同时心里怀疑,自己把这么一件事情告诉德比从而引起了他的好奇心是否不够谨慎。

牧师离去之后,德比沉思着向前走了几步,随后在路边长着花草的斜坡上坐了下来,把鸡蛋篮子放在跟前。不一会儿,远处出现一个少年,正朝这儿走来,他所走的方向跟德比刚才的方向一致。德比见了,高举起一只手,这少年便加快步子走上前来。“小家伙,把这篮子拿起来!我要你替我做件事情。”

这瘦削的少年皱起了眉头。“你是什么人哪,约翰·德比,居然要差使我,还叫我‘小家伙’?你认识我,我也认识你!”“你认识我?你认识我?这里头有个秘密——这里头有个秘密!现在听我的吩咐,把我交待你的事情去办好。嗯,弗雷德,我看把这个秘密告诉你也没有关系:我是一个望族的后代。这是我今天下午刚刚知道的,今天下午。”这样宣布了以后,本来是坐着的德比往后躺去,伸开手脚舒服地仰卧在斜坡上的雏菊丛中。

这少年站在德比跟前,从头到脚地打量他。“约翰·德伯爵士——这才是我,”躺在地上的人接着又说。“也就是说如果爵士跟准男爵是一样的话——他们本来就是一样的嘛。我的这事情全都记在书上呢。小家伙,你知不知道格林山下的金斯庇那个地方?”“知道。我去过那里的格林山集市。”“嗯,在那个城市的教堂下面埋着——”“那不是一个城市,我说的那个地方不是一个城市;至少我去的时候那地方不是一个城市。它只是很小很差劲的那么一个鬼地方。”“你不要管那是个什么样的地方了,小家伙,这不是我们现在要谈的问题。我要说的是,在那个教区的教堂下面埋着我的祖先,有好几百个,都穿着带宝石饰物的锁子铠甲,装在很重很重的铅的大棺材里。在整个南韦塞克斯这块地方,没有哪一个家族墓群里的祖先比得上我家祖先那样气派那样高贵。”“哦?”“现在你拿这篮子到马勒特村去。到了滴滴纯酒店以后,叫他们立刻派一辆马车来接我回家。还要告诉他们,该用一个小瓶子装一点儿朗姆酒放在车里,记在我的账上好了。这件事办完以后你把篮子送到我家里去,叫我老婆把要洗的衣服撂到一边,因为她不用再洗了,叫她在家里等着我,我有事情要告诉她。”

见这少年半信半疑地站着没动,德比便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先令;长时间以来他一直只有不多几个先令。“这是给你的报酬,孩子。”

这一来少年对眼前的情况改变了看法。“是,约翰爵士。谢谢你。还有什么别的事情我可以为您效劳吗,约翰爵士?”“告诉我家里人,晚饭时我想吃——呃——煎羊杂碎,假如他们能弄到的话;要是没有,就吃香肠;如果香肠也没有,那么小肠也行。”“是,约翰爵士。”

这孩子拿起篮子正要出发,忽然从村子那边传来铜管乐声。“那是怎么回事?”德比说。“不是为了我吧?”“那是妇女们在搞联欢游行,约翰爵士。嗨,你的女儿也在她们当中呢。”“一点儿不错——我光想着大事把这给忘了!好吧,现在你去马勒特村,让他们派车来,也许我要坐车去视察她们的聚会呢。”

这孩子转身离去,德比在夕阳中躺在芳草和雏菊上等待着。好长一段时间那条道上再没有人经过。在这青山围绕的环境里,那依稀可辨的铜管乐声是唯一能够听见的表明有人类在活动的声音。2

马勒特村位于前面提到的那美丽的布雷克摩谷(或称布莱克莫谷)东北部的一片起伏地带当中。布雷克摩谷是一个群山环抱、幽静偏僻的地方,虽然距伦敦不过四小时路程,但它的大部分却还不曾有过旅游者或风景画家的足迹。

要认识这个谷地,最好是从周围群山的顶上对它观望——也许夏季的干旱时节是例外。天气不好的时候,没有向导引路的人若漫步进入谷地的幽深之处,往往对它那弯弯曲曲、狭窄泥泞的路径产生不满。

在这一片山峦屏蔽的丰饶的乡村土地上,田地永远不黄,泉水永远不干;它的南边以一道陡峭的白垩质山岭为界,这道山岭包括汉勃顿山、巴尔贝洛、奈脱柯匋、道格伯里、海厄斯托伊和巴布唐这些冈峦。一个从沿海地带来的旅客,向着北方费劲地走过几十英里的石灰质丘陵和麦地之后,不知不觉地登上了这些峻岭之中的一个,看见了跟他刚才所经过的地方迥然不同的一片区域地图般展现在他的眼底,会又惊又喜。在他的身后,山是开阔的,强烈的阳光照耀着如此大片的土地,使整个景色平添一种开豁无垠的特色;路径是白色的,两旁有树枝互相缠绕的低矮树篱,空气是没有颜色的。而在他前面的这个谷地里,世界像是按较小的比例较为细致地建造起来;一块块田地只是一个个围场似的,它们显得如此之小,以致从这个高度看去它们的树篱就像是一张用深绿色的线编织而成的网铺展在浅绿色的草地上。山下的空气是懒洋洋的,而且染上了蔚蓝色,因此连这片被艺术家称为中景的部分也带有那种色彩,而远处的天际则呈现最深的佛青色。耕地不多,面积有限;除开小部分例外,整个景色就是一些在这个大山谷里边的小山和小谷地,上面覆盖着茂盛、显眼的草木。这就是布雷克摩谷。

这块地方不但地形有趣,而且还有历史故事。这谷地从前叫做“白鹿御猎场”,源自国王亨利三世统治时期一个有趣的传说,讲的是亨利王有一回在打猎时追上了一只美丽的白鹿而后又放它逃生,但一个名叫托马斯·德拉·林德的人却杀死了它,国王因此重重地罚了他一笔钱。在那个时代,以及到离开现在较近的时候,这块地方一直树木茂盛。即使在如今,山坡上还存留着的古老矮栎树林和一些不规则的林带,以及那些给许多牧草地带来荫凉的空心大树,由此也可以见到当年那种状况的痕迹。

繁密的树林不复存在,然而昔日林间树下的一些风俗习惯仍然被保留着。不过,它们当中的许多都改变了形式。例如,在这个下午,(10)五朔节舞会这一风俗就以联欢聚会——或者按当地的叫法“联欢游行”——的形式表现出来。

这一活动,马勒特村的年轻居民都觉得饶有趣味,虽然它的真正意义并不为这个仪式的参加者所注意。它的特别之处,不仅在于保留了每年一度的列队行进及跳舞的习俗,更在于参加者一律是女性。在类似马勒特村这个女子团体的一些男子团体里,这样的庆祝仪式并不少见,虽然如今正在渐渐消亡;但是在这种女子团体里(要是除开马勒特村这一个,别处也还有存留下来的话),由于女性天生的羞涩,或是由于她们的男性亲属的讥讽态度,这种仪式——此类团体的光荣和完美——已经被取消了。只有马勒特村的联欢游行仍然被保留(11)下来,当地人用这一仪式记念刻瑞斯节。这个女子团体不算是一个(12)互济会,它是村里妇女们的一种对神祇表示虔敬的组织。它按期举行联欢游行已经有好几百年了,现在仍然举行这一活动。

所有站在游行队列里的人都穿着白色的连衣裙。在这种欢乐的场(13)合穿这样的服装是旧历通行时代的遗风——那时候,快乐与五月时光两者简直就是同一回事;那时候,人们尚未养成作长远考虑的习惯,没有让这种习惯把自己丰富的感情弄得单调划一。这一天她们最初出现的时候是两人一排地在教区里列队行进。在绿色的树篱和墙上满是攀援植物的房屋正面的衬托之下,她们的身躯受到阳光照耀,便显示出理想和现实有小小的冲突——虽然队伍里的人穿的都是白色衣服,但是没有任何两件白得完全一样。它们有的近似于纯白;有的稍微带一点儿蓝色;一些年长的成员所穿的衣服(很有可能叠放在箱(14)子里已经许多年了)则近乎死灰色,式样具有乔治时代的风格。

这支队伍除了全体列队者都穿白色连衣裙这一特点之外,另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每一个人,无论是年长的妇女或是年轻的姑娘,右手都拿着一根剥去了皮的柳条,左手都拿着一束白花。修剥柳条和挑选花朵,这两件事情每个人都费过一番心思。

在这支队伍里,有几个中年妇女,甚至还有上了年纪的;她们饱尝人生的艰辛,头发白了、干枯了,脸上满是皱纹,却也出现在这种活泼愉快的场合,未免让人觉得怪诞,而且一定会引起人们的同情。说真的,她们历尽忧患,阅世经验丰富,也已临近该说“我毫无喜乐(15)”的年岁,也许,跟她们的年轻伙伴相比较,这些人个个都有更多的故事供人搜集和叙述。不过,在这儿,还是让这些上了年纪的人把主角的地位让给那些生命在连衣裙下快速而热烈地跳动的年轻人吧。

在队伍里年轻姑娘也确实占大多数。她们浓密的秀发在阳光下反映出各种深浅不同的金色、黑色和棕色。她们当中有的长着美丽的眼睛,有的长着漂亮的鼻子,还有人嘴巴和身段非常好看;而五官和身材都美的却少得很,如果说不是根本没有。如此毫无掩饰地置身于众目睽睽之下,显然她们便感到有这样那样的困难:不知嘴唇应该做出什么样子,脑袋应该偏向哪里,面部表情怎样才能显得自然。这一情况表明,她们不折不扣是乡村姑娘,还不习惯众人的注目。

好比她们全体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里,她们每一个人的内心也有一个小小的太阳温暖着各自的灵魂;某个梦想、某种情爱、某个老是喜欢想到的念头,或者至少也有某个缥缈的希望,虽然也许正在慢慢地归于破灭,却依然存在着,因为希望本来如此嘛。所以她们个个都很快乐,许多人兴高采烈。

她们走过滴滴纯酒店,正要离开大道经由一扇便门进入草地,突然其中一个说:“嗨,我的天哪!瞧呀,苔丝·德比,那不是你爸爸坐着马车回家来了吗?”

队伍中一位年轻姑娘听见有人叫喊便回过头去。她长得秀丽端庄,也许并不比有些姑娘漂亮,但她那两片娇艳的表情丰富的嘴唇和一双天真的大眼睛给她的整体形象增添了魅力。她的头发上扎着一条红缎带,在这白色队伍里,仅她一人有如此引人注目的装饰。此刻她回头张望,看见德比正坐在滴滴纯酒店的一辆轻便马车里顺着大道而来,赶车的是一个头发鬈曲、体格健壮的姑娘,外衣袖口卷到肘部以上。她是滴滴纯酒店那位快活的伙计,作为总管,她有时充当马夫和车夫。车上的德比这时候身子往后靠着,悠然自得地闭着双眼,一只手在脑袋上方摆动,正以缓慢的调子吟唱:“我们家——在金斯庇——有一座——大坟地;我的祖先——是武士——葬在那儿——铅棺材里!”

除了名叫苔丝的姑娘,所有参加联欢游行的人都哧哧地笑了;苔丝呢,看来是因为意识到父亲在同伴们面前丢人现眼,脸上慢慢地感到有点儿发热。“他累了,没别的,”她赶紧说,“这是搭别人的车回家来,因为我们家的马儿今天得歇息。”“别装糊涂了,苔丝,”她的同伴们说。“他是赶集后喝过酒了。哈哈!”“听我说,要是你们再拿他开玩笑,我就一步也不跟你们往前走了!”苔丝喊道;她先是两颊起了红晕,后来整个脸和脖子都红了。不一会儿她的眼睛也湿润了,她低下头去,两眼望着地上。伙伴们发现她们真的让苔丝心里难受了,便不再说什么,队伍继续行进。苔丝的自尊心强,不好意思再回过头去看看她父亲这么做究竟是什么目的,如果说约翰·德比这样的举动果真有什么目的的话;于是她跟着大伙儿向四周有围篱、待会儿将在里面举行舞会的草地走去。到了那儿,情绪已经平静下来,她用柳条轻轻地拍打身旁的伙伴,跟平时一样谈笑自如了。

现在这年纪的苔丝·德比只是一团感情,还没有阅世经验。尽管她上过乡村学校,说话的时候总还多少带有方言:这个地区的方言特点是,那个差不离可以用UR这一字母组合来表示的音总是被发得圆润洪亮,可以比得上人类语言中任何一个音。苔丝那两片生来就说这种方言的深红色的撅嘴唇尚未完全定型,而当她每说完一个字闭上嘴的时候,下唇总要把上唇的中部往上一挤。

从她现在的容貌仍隐约可见童年时代各个不同阶段的模样。今天她在队伍里跟伙伴们一起向前走的时候,尽管充分显示了女性的健壮和端庄,然而你从她的两颊有时还是可以看到她十二岁时的样子,从她的眼神能看到她九岁时的表情,甚至她五岁时的模样也会不时地从她嘴边流露出来。

但是很少有人知道这一点,更少有人注意到这点。极少数人,主要是一些陌生人,会在偶然经过的时候对她注目,一时被她的青春活力所深深吸引,还会思忖,不知以后能否再见到她;可是,一般情况下,对于差不多每一个人来说,苔丝只是个秀丽、标致的农村姑娘而已。

约翰·德比充满自豪感地坐在轻便马车上,由那位女车夫赶着,这会儿已不见踪影,他的声音也已经听不见了。联欢游行的参加者进入预先规定的地点,开始跳起舞来。起初因为没有男伴,姑娘们便彼此对跳,后来,收工的时候就要到了,村里的男子以及别的一些闲着没事的人和过路行人聚集在场子周围,现出欲找舞伴参加跳舞的倾向。

在这些旁观者中间有三位出身高贵的年轻人,肩上背着小背包,手里拿着粗手杖。他们的模样相像,年龄互相连续,让人看了几乎会以为他们大概是亲兄弟,其实的确如此。老大穿戴的是普通副牧师的白领带、圆领背心和薄边帽子;老二是个平常的大学生;第三个最年轻,单凭外貌很难看出他是什么样的人,他的眼神和衣着都有一种无拘无束的神气,显示他还没有找到职业之门。我们只能猜测,他也许是一个什么都想试什么都想学的学生。(16)

这三兄弟与身旁一些人交谈,说他们正在利用圣灵降临节的假期,徒步游览布雷克摩谷,路线是从东北的沙斯顿镇往西南去。

他们倚在大道旁的小门上,询问这些全都穿着白色衣服的妇女在草地上跳舞是什么意思。两个哥哥显然只想稍微停留一会儿,但是老三看见一群女孩在没有男伴的情况下跳舞似乎产生了兴趣,因此也就不急于继续往前走。他卸下背包,把它跟手杖一起放在树篱下的坡地上,推开了小门。“你要干什么,安吉尔?”大哥问道。“我想去跟她们一起乐一乐。我们三个都去不好吗?只玩一会儿,不会耽搁太久的。”“不行,不行。你胡说什么呀!”大哥说。“在公共场合跟一群粗野的乡下姑娘跳舞!被人看见怎么办?快走吧,否则我们还没赶到斯托卡斯尔天就要黑了,而我们又没有比斯托卡斯尔更近的地方可以投宿。还有,既然我不嫌麻烦把《驳不可知论》这本书带来了,我们在睡觉之前还得再念完一章。”“好吧,五分钟后我赶上你和卡思伯特。你们不要停,我保证一定赶上你们,费利克斯。”

两个哥哥不很情愿地离开弟弟继续向前走,还捎上了他的背包,以便他待会儿追赶的时候可以轻快些,安吉尔则进入了跳舞场地。“这真是太可惜了,”当跳舞的人刚刚暂停一会儿的时候他就对离他最近的两三个姑娘殷勤地说。“你们的舞伴在哪儿,亲爱的姑娘们?”“他们还没有收工呢,”最直率的那些女孩子当中的一个回答说。“一会儿他们就来了。现在他们还没到,你来当我们的舞伴好不好,先生?”“当然好啊。可是我一个人,你们这么许多,怎么跳呢?”“有你这么个舞伴总归比没有好。全是我们女的面对面跳,什么拉手啦,拥抱啦,一点儿都没有,真是太乏味了。好了,现在你仔细选人吧。”“嘘——别这么不害臊!”一个比较怕羞的姑娘说。

小伙子受到这样的邀请,便扫视了一下面前的这些女孩,想在她们之间作一个比较,可是她们对他都是如此陌生,他比不出什么结果。于是他随手拉住一位,差不多就是第一个走到他跟前的;刚才跟他说话的那个姑娘的希望落了空;被选中的也不是苔丝·德比。名门世系、祖先的墓地、显赫的功绩,以及德比家的相貌,这些都还没有在苔丝的人生战斗中帮她的忙,甚至没有帮助她战胜最普通的乡下姑娘而赢得一个舞伴。诺曼血统在没有得到维多利亚王朝的财富援助时,充其量不过如此了。

那位压倒群芳的姑娘叫什么名字——不管是不是好听——反正后来一直没有人知道。不过,因为那天傍晚她第一个享受到与男伴共舞的快乐,全体在场的姑娘都羡慕她。榜样是有力量的:先前在没有外人闯入的情况下,聚集在周围观看的村里那些年轻小伙子倒并不急于进入场内,这时候却一拥而上,使得场子里迅速出现许多一男一女的对子,后来终于连相貌最平常的女性也不必充当男性舞伴了。

教堂的钟敲响时,那学生突然说他得走了——他只顾跳舞差点儿忘记必须赶上他的同伴。在离开场子的时候他的目光落到苔丝·德比的身上;说实在的,苔丝那双大眼睛正流露出一丝怨意,似乎有点责怪对方为什么不选她作舞伴。安吉尔此刻心里也觉得遗憾:由于苔丝先前畏缩不前自己没有注意到她。带着这样的心情他离开了场子。

因为耽搁久了,他开始沿着西去的小路飞跑,不一会儿便越过谷地爬上又一个山坡。他还没有赶上两个哥哥,然而他暂时停住脚步,喘一喘气并回头望去。在这儿他能看见绿草地上姑娘们的白色身影在旋转,跟刚才自己和她们在一起的时候一样。她们似乎已经完全把他忘了。

她们都忘记了他,也许只有一位是例外。这一个白色的身影离开人群,独自在树篱旁。从她的位置安吉尔知道那就是他没能与之共舞的那位美丽的姑娘。尽管这是件小事,但他本能地感觉到,姑娘是因为被忽视而心里难受。他想,刚才要是邀请了她做自己的舞伴该有多好!他还后悔没有问她的姓名。那姑娘如此文静,她的神态如此富有情意,她穿着薄薄的白色连衣裙显得那么温柔,安吉尔觉得自己刚才做得太愚蠢了。

可是,木已成舟,无法挽回,于是他转过身子,弯下腰来快步赶路,不再去多想这件事情。3

苔丝·德比却没能那么容易就把这件事情抛到脑后。好长一段时间她无法打起精神来再去跳舞,尽管要是她去的话她会有许多舞伴;可是,啊!他们说起话来,有哪一个比得上那位陌生的年轻小伙子那么动听!一直等到那年轻人在山上渐渐远去的身影溶化在夕阳的余晖之中,她才甩开这一时的哀愁,接受了别人请她跳舞的邀请。

她和伙伴们待在一起直到暮色降临,对于跳舞她倾注了相当高的热情。诚然,眼下她尚未坠入爱河,喜欢踏着拍子起舞纯粹是为了跳舞本身;当她看见那些被人追求并被赢去芳心的女孩子经受“温柔的折磨、苦涩的甜蜜、惬意的痛苦和讨人喜欢的悲伤”时,差不多一点儿都不去猜测自己在这方面的能力如何。小伙子们吵闹着、争夺着要和她跳舞的时候,她只觉得好玩——此外没有任何想法。当他们争吵得太激烈的时候,她还会呵斥他们。

她本来也许会待更长一些时间,只是她想起父亲刚才那种古怪的模样和举动,心里焦急,很想知道他现在情况如何,于是离开伙伴们,拐弯向村子的尽头走去;她家住的小屋就在那里。

在距离家门口还有数十码的地方,她听到了与刚刚离开的跳舞场地上所能听见的完全不同的一种有节奏的声音。一种她非常熟悉的声音——太熟悉了。这是屋里一只摇篮被猛烈摇动在石板地上发出的一连串有规律的嘭嘭声。和着摇篮的摆动,一个女人的嗓音正以活泼(17)(18)的加洛佩德舞曲节奏唱着她喜爱的歌谣《花点母牛》:我看见她——躺了下来——在那边绿树林里,心爱的人,你快来!究竟在哪儿,让我告诉你!

歌声和摇篮的嘭嘭声有时候一起停顿一会儿,这时那嗓门会扯到最高点发出尖声喊叫。“愿上帝保佑你这双羯羊眼睛!你白嫩的脸蛋!你的樱桃小嘴!你这两条丘比特的大腿!愿上帝保佑小宝贝儿身上的每一块地方吧!”

这种祈祷式的喊叫停止,摇篮的嘭嘭声和歌声重新开始,《花点母牛》像先前一样被接着往下唱。当苔丝推开门站在门里的擦脚地垫上往屋里张望时所看到的正是这样的情形。

尽管有歌声,屋里的景象却使苔丝感到一种说不出的悲凉。刚才置身于户外,陶醉在庆祝节日的欢乐之中——白色的连衣裙、芬芳的花束、柳条儿、草地上的翩翩起舞,以及她内心深处对那位陌生小伙子所产生的一阵柔情——此刻步入这仅有一支蜡烛的令人郁悒的昏暗环境里,真有天壤之别啊!这种强烈的对比除了给她以刺激,还使她感到深深的自责,怨恨自己贪恋外面的玩耍而没有早一点儿回家来帮助母亲料理家务。

她母亲站在一群孩子中间,跟她先前出门去参加联欢游行的时候一样,俯身对着星期一就该刷洗的一盆衣服;家里的脏衣服老是从星期一拖拉到周末才被洗掉,眼前这一盆也不例外。苔丝身上现在穿着的这件白色连衣裙本来也在这个盆里浸着——她穿得不注意,在湿漉漉的草地上把裙裾弄脏了——是母亲昨天从盆里取出来亲手洗净、绞干、熨平的,想到这些苔丝非常懊悔。

德比太太跟往常一样,一只脚站在洗衣盆旁边,支撑着身体的重量,另一只脚呢,在执行前面提到的晃动摇篮里她最年幼孩子的任务。这摇篮多年来在石头地板上承受过这么多孩子的重量,服过了这么艰苦的劳役,它的弧形弯脚差不多已被磨平,因此当德比太太在歌声鼓舞下用劳累了一天之后剩下的力气使劲地每摇动它一次,它就猛烈地震动一下,把小孩如织布的梭子似地从这一边甩到那一边。

摇篮继续发出嘭嘭的响声;蜡烛的火苗越燃越长,并开始上下跳跃。洗衣水从德比太太的胳膊肘上滴滴答答地往下淌,《花点母牛》很快地唱到了段落的末尾,这时候她的目光落到女儿身上。尽管肩负着扶养一大群孩子的重担,琼·德比现在依然非常喜欢唱歌。凡是从外面传进布雷克摩谷的歌谣、小曲,苔丝的母亲只要一个星期就能把它的调子学会。

从这位太太的面貌现在还隐约能看出她年轻时的清秀甚至漂亮,人们相信,苔丝能引以自豪的美貌多半是母亲给她的,因此跟历史上那个世家望族没有多大关系。“我来替你摇摇篮吧,妈,”女儿温柔地说。“要不我把身上这件好衣服脱了帮你把盆里的拧干吧。我还以为你早就洗完了呢。”

母亲并没有因为苔丝离家这么长时间弄得自己不得不一个人做家务而责怪她。说实在的,琼很少因为这个原故责备女儿;她要是想休息,自然就会把活儿暂时搁一搁,所以,没有苔丝帮忙,她也并不觉得有多大问题。不过,今天晚上她显得比平时更加高兴。她的脸上带有那么一种遐想悠悠、如痴如醉、心潮澎湃的表情,而这是女儿所不懂的。“嗯,你回来得正好,”《花点母牛》刚一哼完母亲就说。“我正要去把你爸爸找回来。不过,还有别的事呢,我要告诉你发生了什么。你听了一定会得意的,我的宝贝!”(德比太太习惯说方言。她的女(19)儿曾在“国家学校”读完六年级,授课的是伦敦培养的女教师,所以会说两种话;在家里或多或少地说方言,而在外面以及对有身份的人说话时便说普通国语。)“是我不在家的时候发生的吗?”苔丝问。“没错!”“今天下午爸爸坐在马车里那模样活像个稻草人,是不是跟这件事情有关系?他那是在干什么呀?当时我真觉得羞死人了,恨不得地上有个洞赶紧钻进去。”“就是因为这件了不起的事情你爸爸才会弄成那个模样。想不到原来我们家是全郡最有地位的高门大姓——我们的家史长着呢,很(20)早很早就开始了,比奥立佛·咕哝威尔的时代还要早得多,算起来(21)要从佩根·土耳其那时候开始——有墓碑、墓穴,有头盔、盾牌,(22)还有天晓得别的一些东西。在圣查理当权的时候,我们的祖宗被封为‘保王栎枝爵士’;我们家原本姓‘德伯’!这消息不让你感到得意吗?就是这个缘故你爸爸才坐马车回家来,并不是因为像人家说的那样,喝醉了酒。”“那真是太好了。会给我们带来什么好处不,妈?”“噢,会的!恐怕会有大好事呢。这消息传出去以后,肯定会有许多跟我们一样身份高贵的人坐着马车来拜访我们。你爸爸在从沙斯顿回来的路上听说了这个消息,到了家里就一五一十统统告诉了我。”“爸爸这会儿到哪里去了?”苔丝忽然问。

德比太太说一些不相干的话算是回答:“他今天在沙斯顿看过医生了。看起来他根本不是得了肺病。是心脏外面长脂肪了,医生说。喏,就像是这样。”琼·德比一边说一边用她在肥皂水里泡得皮肤都已起皱的拇指和食指比划出一个有缺口的圆圈,用另一只手的食指指着。“‘眼下呢,’医生对你爸爸说,‘你的心脏这一面和这一面都被脂肪包住了,只剩下这一点儿还没有被包住,’他说。‘一旦连这一点儿也被脂肪包住,变成这样,’”——说到这儿德比太太把拇指尖和食指尖碰到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圆圈——“‘你就会立刻完蛋,德比先生,’他说。‘你也许能再活十年,也许十个月过后就完蛋了,也许十天。’”

苔丝现出一脸的惊讶。尽管突然变成了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她的父亲也可能一下子就寿终正寝的!“可是爸爸现在究竟在哪里呢?”她再一次问道。

她母亲的表情显示她不赞成女儿这种态度。“喏,你不要发火!那可怜的家伙,听了牧师告诉他的消息就美得了不得,半个钟头前去了露粒芬酒店。他很想恢复他的体力,明天好带着蜂箱赶路;那些东西是非送走不可的,不管我们的祖上是不是高门大姓。路很远哪,半夜十二点过后不多久他就得上路。”“恢复他的体力!”苔丝焦躁地说,眼里噙着泪水。“哦,我的天哪!到酒店里去恢复他的体力!你怎么会同意他去的,妈!”

苔丝的责备和她焦急的神态似乎充斥整个屋子,仿佛使屋里的家具、那支蜡烛、在一旁玩耍的弟妹以及她母亲的脸上都现出了害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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