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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26 08: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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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昌文

出版社: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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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炮制技术

中药炮制技术试读:

编写说明

本教材为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职业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之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中医药高等职业教育的引领作用,满足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于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由全国中医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规划、宏观指导,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具体组织,全国中医药高等职业教育院校联合编写而成。可供中医药高等职业院校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生使用。

中药炮制技术是中药制药技术的核心内容,是保证中药临床疗效和用药安全的核心技术。本教材的编写总结汲取了以前中药炮制教材的成功经验,紧密结合现代中药炮制的工艺与技术,在内容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和《全国中药炮制规范》等现行国家药品标准为依据,涵盖了执业药师考试与全国技能大赛的知识点,充分体现基础理论的系统性、工艺流程的科学性、操作程序的规范性,做到与职业岗位及技能大赛的有机结合。

本教材按照“模块+项目”的编写体例,全书共有十四个模块,其中炮制技术模块原则上分为三个项目,项目一重点讲述中药炮制技术的基础理论知识,项目二重点讲述炮制操作规程与现代炮制工艺流程,项目三为实训部分,重点讲述炮制标准与操作关键点。把每个炮制技术的理论、规程与实训放在一个模块体现了内容的整体性,有利于学生阅读,有利于教师教学,引导学生准确把握教学内容,提高学习质量;把传统炮制操作规程、现代设备操作规程、现代炮制操作工艺流程集中放在项目二,体现了中药炮制技术的岗位针对性与对技能大赛的高度重视,有利于学生零距离就业,并可作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中药制药企业相关岗位的培训教材和自学参考书。

本教材的编写分工如下:模块一、附录由张昌文编写,模块二、模块三由迟栋编写,模块四由谢仲德编写,模块五由孙亚楠编写,模块六由黄文华编写,模块七由亓国锋编写,模块八由武莹编写,模块九由姜建辉编写,模块十、模块十一由商庆节编写,模块十二由王云峰编写,模块十三由马光宇编写,模块十四由沈伟编写,罗帅参与全书现代炮制操作规程与工艺流程的编写工作,张昌文负责全书的统稿工作。

由于编者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有限,教材难免有错漏和不足之处,请各院校在使用本教材过程中,通过教学实践不断总结经验,并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再版时修订提高。《中药炮制技术》编委会2018年2月模块一中药炮制技术概述扫一扫,看课件【学习目标】

1.掌握中药炮制与中药炮制技术的概念和含义;掌握中药炮制的发展阶段及中药炮制代表性著作。

2.熟悉中药炮制的起源;熟悉中药炮制的有关法规与中药炮制药品标准;熟悉中药饮片生产GMP相关知识。

3.了解中药炮制技术和其他学科的关系。

中药炮制是根据中医药理论,依照辨证施治用药的需要和药物自身性质,以及调剂、制剂的不同要求,对中药材进行特殊加工所采取的制药技术。中药炮制技术是专门研究中药炮制理论、工艺、规格、质量标准、历史沿革及其发展方向的一门学科,与中医药基础理论、中药化学、中药鉴定等有着密切的联系。

中药材系指药用植物、动物、矿物的药用部分,采收后经产地加工而成的原药材,简称药材。中药饮片系指药材经过炮制后直接用于中医临床或制剂生产使用的处方药品,简称饮片。中成药系指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以中药饮片为原料,根据疗效确切、应用广泛的处方,按一定标准制成一定剂型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是中药行业的三大支柱,中医在临床用以治病的物质是中药饮片和中成药,中药材只有经过净制、切制或炮炙等处理后,才能应用于临床或用于制备中成药,这是中医临床用药的一大特点,是保证用药安全、增强疗效的重要措施,也是中药有别于天然药物的显著标志。

中药炮制是我国独有的传统制药技术,是中医药遗产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历代有关资料来看,曾有“炮炙”“修治”“修事”“修制”“炮制”等多种称谓,虽然名称不同,但所叙述的内容都是一致的,其中“炮炙”和“炮制”两词多用。“炮炙”古代是指用火加工处理药物的方法,现代一般是指除净制、切制以外的其他炮制方法,不能概括中药炮制技术的全部内涵,为了保持炮炙的原意,又能较广泛地代表中药的加工技术,现代多用“炮制”一词。

学习中药炮制技术,一是遵循中医药理论,在继承中药传统炮制的基础上,应用现代炮制技术和设备,进行中药饮片的加工生产;二是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探讨炮制原理,改进炮制工艺和设备,完善质量标准,提高中药饮片质量,不断创新和发展中药炮制技术,保证中医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 项目一/中药炮制的起源与发展一、中药炮制的起源

中药炮制起源于原始社会,是随着中药的发现和应用而产生的,有了中药就有了中药炮制。“药食同源”形象地说明了人类在猎取食物和加工食物的过程中,逐渐认识了药物及其处理方法,并将食物的加工方法用于药物的加工处理,采用清洗、打碎、擘劈、锉为粗末等方法处理药物,便是中药炮制的萌芽。

火的出现及应用,是人类一大进步。《礼纬·含文嘉》明确指出:“燧人氏始钻木取火,炮生为熟,令人无腹疾,有异于禽兽。”炮制古称“炮炙”,据《说文解字》载:“炮,毛炙肉也。”“炙,炙肉也,从肉在火上。”炮生为熟,并将“炮”“炙”等食物加工方法用于药物加工,便是中药炮制的雏形。

酒的发明与应用,起源于旧石器时代。《汉书·王莽传》称“酒为百药之长”,后世将酒应用于药物的炮制,并由此开启了辅料炮制药物的先河,丰富了中药炮制的内容。

陶器的发明与应用,出现在仰韶文化时期。陶器从最初作为烹饪器和储物器,逐渐被人们用于浸泡药酒、蒸煮药物以及煅制药物的必要工具,促进了中药炮制的发展。二、中药炮制的发展

从现存的文献资料分析来看,中药炮制的发展大体可分为以下四个时期:中药炮制技术的起始与形成时期、中药炮制理论形成时期、炮制品种和技术的扩大应用时期、中药炮制振兴发展时期。

1.春秋战国至宋代——中药炮制技术的起始与形成期 汉代以前,个别药物的简单炮制在中医药文献中有零散的记载。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中出土的帛书《五十二病方》大约成书于春秋战国时期,是迄今为止我国发现的最早记载中药炮制方法的医方书,共修复整理出医方283个,其中含中药247种,文中对中药炮制有详细的记载,包括修治、切制、水制、火制、水火共制等多个方面,不仅有炮、炙、燔、煅、细切、熬、渍等炮制术语,并有操作过程及炮制目的简单记述,例如“取商牢(陆)渍醯中”“止出血者燔发”。中医四大经典之一的《黄帝内经》约为战国至秦汉时期的著作,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医学文献,在《灵枢·雅客》篇中有“治半夏”的记载,可见当时已注意到有毒物质的炮制,书中的“五味所入,酸入肝、辛入肺、苦入心、咸入肾、甘入脾”理论就是后世炮制理论学说的本源。

汉代,中药炮制技术有了很大的进步和发展,开始向药性处理方面发展,炮制理论也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初步确立了中药炮制的目的和原则,并出现了大量的炮制方法和炮制品,但炮制方法比较简单。第一部药学专著《神农本草经》的序录中,阐述了炮制有毒药物的机理,并注意到生品与熟品间的差异,书中365种中药中有13种记载了炮制技术,一些方法至今仍在使用。张仲景在《金匮玉函经》中提出,药物“有须烧炼炮炙,生熟有定”,开创了药物生熟异用学说的先导;在《伤寒杂病论》中有些药物,在不同的方剂中,分别采用不同的炮制方法,充分体现了依法炮制与辨证施治的关系。

两晋、南北朝时期,对中药的性能、炮制又有了许多新的认识,从单一的用酒或醋作为辅料发展到采用多种辅料炮制,使得炮制品种增加,炮制工艺复杂,出现了第一部中药炮制专著——《雷公炮炙论》。晋代葛洪所著的《肘后备急方》书中记载了80余种药物的炮制方法,首次提出了采用干馏法制备竹沥,用大豆汁、甘草、生姜等可解乌头、芫花、半夏之毒等。梁代陶弘景在《本草经集注》中首次提出了“炮制通则”,较为系统地归纳总结了炮制内容。南北朝刘宋时期,雷敩撰写《雷公炮炙论》,书中较详细地阐述了药物的炮制方法,增加了切制品种数量,改进了粉碎加工技术,并广泛应用辅料炮制药物,如净制有“拣、去甲土、去粗皮……洗”,切制有“切、锉、擘、水飞”等,干燥方法有“阴干、晒干、焙干”等,加热炮制有“煮、煎、熬、炼、炒、炙、焙、炮、煅”和“酒浸、苦酒浸……药汁制”,其中许多炮制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对后世中药炮制的传承和发展有较大的影响。

唐代,炮制方法日臻完善,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中提出:“诸经方用药所有熬炼节度,皆脚注之,今方则不然,与此篇具条之,更不烦方下別注也。”具有以法统药的雏形。世界最早的药典《新修本草》(《唐本草》)把炮制内容列为法定内容,增加了钟乳石水飞制细粉、反复蒸曝制熟地黄等多种炮制方法,并明确提出“辅料用酒,唯米酒入药”,对保证中药饮片质量和统一饮片规格都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宋代,政府对药学事业非常重视,不仅建立了世界上第一所药局,还组织翰林医官重修本草,对宋以前的医药著作进行整理、校注、增辑,在此时期,药物的炮制方法有很大改进,炮制目的从降低毒性、副作用向增强或改变疗效方面改变,很多炮制方法一直沿用到现在。医官王怀隐所著大型方书《太平圣惠方》,不仅具体记载了大量炮制内容,还始载乳制法。唐慎微所著的《经史证类备急本草》,几乎囊括了宋以前主要本草著作的精华和丰富的炮制内容,载药1558种,并在每种药物之后附有炮制方法,为后世制药行业提供了宝贵的炮制资料。陈师文等受诏编撰的《太平惠民和剂局方》是第一部国家成药规范,该书强调“凡有修合,依法炮制……”并特设专章“论炮炙三品药石类例”,专章收录了185种中药的炮制方法和要求,成为国家法定制药技术标准的组成部分,保证了药品质量,现代应用与该书所列配制成药时的炮制方法有诸多相似。

从春秋战国至宋代,是中药炮制技术的形成时期。中药炮制的发展,取得了三方面成就:一是从最早的个别药物的简单处理,发展形成了较系统的炮制通则;二是中药炮制技术工艺方法和炮制品种初具规模;三是在文献中出现了论述炮制的专门章节和炮制专著,炮制理论在文献中出现了专门论述,为后世炮制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2.金元至明代——中药炮制理论形成时期 金元时期名医辈出,各有专长,他们结合临床实用阐述炮制理论,使得炮制理论不断发展和提高。元代王好古在《汤液本草》中对酒制药物理论进行了论述:“黄芩、黄连、黄檗、知母,病在头面及手梢皮肤者,须用酒炒之,借酒力以上腾也。咽之下、脐之上,须酒洗之。在下生用。”葛可久在《十药神书》中首次提出“大抵血热则行,血冷则凝……见黑则止”的炭药止血理论,根据这一理论,创制了专治肺痨呕血、吐血、咯血的“十灰散”。

明代,中药炮制在传统工艺技术方面有较大的进步,在炮制理论上也有显著的建树。徐彦纯在《本草发挥》中提出了童便制和盐制的炮制作用。陈嘉谟在《本草蒙筌》的“制造资水火”中写道: “凡药制造,贵在适中,不及则功效难求,太过则气味反失。火制四:有煅、有炮、有炙、有炒之不同;水制三:或渍、或泡、或洗之弗等;水火共制造者:若蒸、若煮而有二焉,余外制虽多端,总不离此两者……酒制升提,姜制发散。入盐走肾脏,仍使软坚;用醋注肝经,且资住痛。童便制,除劣性降下;米泔制,去燥性和中;乳制滋润回枯,助生阴血;蜜制甘缓难化,增益元阳;陈壁土制,窃真气骤补中焦;麦麸皮制,抑酷性勿伤上膈……有剜去瓤免胀,有抽去心除烦。”总结了“水制”“火制”“水火共制”三类中药炮制法,并第一次系统概括了辅料在中药炮制中的作用。明代伟大的医药学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将药物的炮制方法专列一项,称为“修治”。所收载的1892种药物中,有330味列有“修治”专目,记载的炮制方法有近20类70法,其中载有李时珍本人炮制经验或见解的有144条,有50多种炮制方法至今仍被沿用,这大大地发展了前人的炮制技能和理论。缪希雍编撰的《炮炙大法》是继《雷公炮炙论》后第二部炮制专著,收载了439种药物的炮制方法,简要叙述了各种药物的出处、采药时间、优劣鉴别、炮制辅料、操作工艺、饮片贮藏。将前人的炮制方法归纳为十七种,即“雷公炮炙十七法”。

金元明时期,炮制技术有了较大的进步。更重要的是,系统归纳总结了以前的有关中药炮制通则、炮制作用等内容,逐步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炮制理论,是中药炮制理论的形成时期。

3.清代——中药炮制品种和技术的扩大应用时期 清代,本草著作有近400种之多,民间医药得到进一步发掘和整理,在明代炮制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增加了炮制品种及炮制方法,出现了繁杂炮制工艺,炮制理论也有增加。

张仲岩所著《修事指南》为第三部炮制专著,收录药物232种,较为系统地叙述了各种炮制方法,提出“炮制不明,药性不确,则汤方无准而病症无验也”。炮制理论上也有所拓展,提出“吴茱萸汁制抑苦寒而扶胃气,猪胆汁制泻胆火而达木郁,牛胆汁制去燥烈而清润,秋石制抑阳而养阴,枸杞汤制抑阴而养阳”等,丰富了中药炮制的理论;赵学敏的《本草纲目拾遗》和唐容川的《血证论》既记载了当时很多炮制方法,又记载了相当数量的炭药,并在张仲景“烧灰存性”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炒炭存性”的要求,炭药的炮制和应用,在清代有相当大的发展,具有显著特色;徐大椿(灵胎)在《医学源流论·制药论》中将传统的炮制原则归纳为:“或以相反为制,或以相资为制,或以相恶为制,或以相畏为制,或以相喜为制。”具体操作方法是: “或制其形,或制其性,或制其味,或制其质。”对中药炮制具有指导意义。

清代在明代中药炮制理论的基础上,对某些炮制作用有所发挥,炮制品种有所增多,是炮制品和技术的扩大应用时期。

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中药炮制振兴发展时期 20世纪初,由于当时政府提出了“废止旧医(即中医)以扫除医事卫生之障碍案”,严重阻碍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中药炮制也难以进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中药炮制的发展,现代科学技术应用于中药炮制的各个领域,使其从一门传统的炮制技术发展为一门学科。(1)文献整理与继承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从1963年版起,正式把中药炮制作为法定内容予以收载,并在附录中收载了中药炮制通则;1963年经中医研究院(现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整理汇编了《中药炮制经验集成》,共收载501味中药的炮制方法;王孝涛等编撰了《历代中药炮制法汇典》等炮制专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相应制定了具有地域特色的中药炮制规范。(2)法律与质量标准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中药饮片属于药品,明确了中药饮片的法定地位。《中国药典》自2005年版开始单列了中药饮片的国家药品标准,明确了中药饮片作为处方药品的法定特性,在安全性、有效性方面全面提升了中药的质量标准。原卫生部于1988年制定了《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1994年制定了《中药饮片质量通则》。(3)人才培养方面 一是沿袭“师徒相承”的带徒形式,使炮制技术和实践经验得以承传;二是举办了炮制培训班,提高在职中药炮制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三是在全国各中医药院校的中药专业开设中药炮制专业课程,出版中高等中医药院校统编和规划教材,培养了大量不同层次的中药饮片研究、生产、使用等方面专业人才。(4)炮制研究方面 建立了科研机构,形成了中高级科技人员组成的科研队伍,自国家“七五”计划以来,中药炮制研究均被列为国家重点科技项目,从饮片炮制工艺规范化、质量标准、共性技术、生产设备以及炮制原理等方面设项研究,至今已对200多种常用中药进行了较深入的实验和生产研究,对一些药物的炮制机理有了深入认识,改进了炮制工艺,制定了科学而合理的质量标准,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2006—2020年)》把“开展中药饮片传统炮制经验继承研究” “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提取物及制剂的质量标准”“开展炮制工艺与设备现代化研究”作为优先研究领域。(5)规范化生产方面 随着中医药事业的快速发展,中药饮片工业化生产势在必行,1955年以来,全国各地陆续建立了不同规模的饮片加工厂,中药饮片的生产向大生产、机械化、自动化方面发展。特别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所有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必须在符合GMP条件下生产,以及实行中药饮片“批准文号”管理,对统一和规范炮制方法及炮制品质量起到了保障作用。

总之,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在继承传统经验的基础上,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炮制原理,改进炮制工艺设备,制订出了合理和科学的质量标准,使中药炮制的理论和技术更趋完善。/ 项目二/中药炮制的有关法规与质量标准

随着社会发展、科技的进步和大众健康理念的提升,中药质量问题引起了政府和广大人民的高度关注,对中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中药质量标准更加科学,为保证中药质量提供了有力支撑和科学依据。一、中药炮制的相关法律

1984年9月20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自1985年7月1日起施行,现行版本为修订后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是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检验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二章第十条规定:“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应当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016年12月25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七条载:“国家保护中药饮片传统炮制技术和工艺,支持应用传统工艺炮制中药饮片,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开展中药饮片炮制技术研究。”二、中药炮制的质量标准

中药饮片的质量标准有国家药品标准和地方药品标准,凡是国家药品标准收载的品种,必须执行国家药品标准的有关规定,国家标准没有收载的品种,按相关规定执行地方标准。《中国药典》自1963年版开始均在一部收载中药,正文项下有“饮片”和“炮制”项,并规定了饮片生产工艺流程、成品性状、用法、用量等,某些药物还规定了炮制品的含量指标;附录中设有“中药炮制通则”专篇,规定了各种炮制方法的含义、具有共性的操作方法及质量标准。2005年版,首次单列中药饮片的国家标准。2010年版在“凡例”中对中药饮片作出了新的定位,突出了中药饮片作为处方药品的法定特性,将中药饮片纳入处方药监管范畴,中药炮制技术和方法以及相关的炮制品需遵循国家的法定标准。2015年版完善了“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炮制通则”,增加了中药材及饮片中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度标准,建立和完善重金属及有害元素、黄曲霉毒素、农药残留量等物质的检测限度标准。《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是1988年由原卫生部颁布执行,也称部颁标准,一直沿用至今。该规范精选了各省(市)、自治区近代使用的炮制工艺以及相适应的质量标准,力求做到统一每一炮制品的炮制工艺。附录中收录了“中药炮制通则”及“全国中药炮制法概况表”,共收载554种常用中药饮片。《中药饮片质量通则》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1994年颁布的,分为两部分,一是《中药饮片生产过程质量标准通则(试行)》,对每道加工工序(包括挑选整理、水处理、切制、粉碎、干燥、炮炙)制定了质量标准;二是《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对中药饮片的性状、片型、水分、药屑杂质、包装等制定了质量标准,属于国家药品质量标准。

由于中药饮片品种多、规格多,各地用药习惯与炮制方法的差异,有些炮制工艺还不能做到全国统一,对国家标准没有收载的品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制订了适合本地的质量标准,即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中药炮制规范》。地方标准需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才能作为本地法定的强制性标准。/ 项目三/中药饮片生产GMP简介“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缩写,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为保证药品在规定的质量下持续生产的体系,是为把药品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的危险降低到最小而设立的。GMP包含方方面面的要求,从厂房到地面、设备、人员和培训、卫生、空气和水的纯化、生产和文件,GMP所规定的内容,是药品加工企业必须达到的最基本的条件。

1988年3月卫生部颁布我国第一部法定的GMP,现行为2010版,2003年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中药饮片、医用氧GMP补充规定》,2004年10月制定了《中药饮片GMP认证检查项目》,自2008年1月1日起,所有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必须在符合GMP的条件下生产,对未在规定期限内达到GMP要求并取得“药品GMP证书”的相关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一律停止生产。中药饮片GMP认证检查项目共111项,其中关键项目18项,一般项目93项。下面对主要项目进行简要介绍。一、人员

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应建立与质量保证体系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企业的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三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或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八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企业的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应当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并有中药饮片生产或质量管理五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质量管理经验。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企业的关键人员以及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等人员均应为企业的全职在岗人员。质量保证(QA)和质量控制(QC)人员应具备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控制的实际能力,具备鉴别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真伪优劣的能力。从事中药材炮制操作人员应具有中药炮制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从事毒性中药材等有特殊要求的生产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知相关的劳动保护要求。负责中药材采购及验收的人员应具备鉴别中药材真伪优劣的能力。从事养护、仓储保管人员应掌握中药材、中药饮片贮存养护知识与技能。二、厂房与设施

生产区应与生活区严格分开,不得设在同一建筑物内。厂房与设施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设置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净制、切制、炮炙等操作间。同一厂房内的生产操作之间和相邻厂房之间的生产操作不得互相妨碍。

直接口服饮片的粉碎、过筛、内包装等生产区域应按照D级洁净区的要求设置,企业应根据产品的标准和特性对该区域采取适当的微生物监控措施。毒性中药材加工、炮制应使用专用设施和设备,并与其他饮片生产区严格分开,生产的废弃物应经过处理并符合要求。中药饮片炮制过程中产热产气的工序,应设置必要的通风、除烟、排湿、降温等设施;拣选、筛选、切制、粉碎等易产尘的工序,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控制粉尘扩散,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如安装捕尘设备、排风设施等。

仓库应有足够空间,面积与生产规模相适应。中药材与中药饮片应分库存放;毒性中药材和饮片等有特殊要求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当设置专库存放,并有相应的防盗及监控设施。仓库内应当配备适当的设施,并采取有效措施,对温、湿度进行监控,保证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照规定条件贮存;贮存易串味、鲜活中药材应当有适当的设施(如专库、冷藏设施)。三、设备

应根据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不同特性及炮制工艺的需要,选用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设备。与中药材、中药饮片直接接触的设备、工具、容器应易清洁消毒,不易产生脱落物,不对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产生不良影响。中药饮片生产用水至少应为饮用水,企业定期监测生产用水的质量,饮用水每年至少一次送相关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四、物料与产品

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用物料的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并建立质量档案;直接从农户购入中药材应收集农户的身份证明材料,评估所购入中药材质量,并建立质量档案。对每次接收的中药材均应当按产地、供应商、采收时间、药材规格等进行分类,分别编制批号并管理。购入的中药材,每件包装上应有明显标签,注明品名、规格、数量、产地、采收(初加工)时间等信息,毒性中药材等有特殊要求的中药材外包装上应有明显的标志。

中药饮片包装必须印有或者贴有标签,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药品批准文号。直接接触中药饮片的包装材料应至少符合食品包装材料标准。五、确认与验证

净制、切制可按制法进行工艺验证,炮炙应按品种进行工艺验证,关键工艺参数应在工艺验证中体现。关键生产设备和仪器应进行确认,关键设备应进行清洁验证。直接口服饮片生产车间的空气净化系统应进行确认。验证文件应包括验证总计划、验证方案、验证报告以及记录,确保验证的真实性。六、文件管理

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管理文件至少应包含内容:物料的购进、验收、贮存、养护制度与养护操作规程;每种中药饮片的生产工艺规程与各关键工艺参数要求;每种中药饮片的收率限度范围,关键工序物料平衡参数;每种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质量标准及相应的检验操作规程及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的质量控制指标。

中药饮片生产和包装的全过程的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情况记录,批记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批生产和包装指令;中药材以及辅料的名称、批号、投料量及投料记录;净制、切制、炮炙工艺的设备编号;生产前的检查和核对的记录;各工序的生产操作记录,包括各关键工序的技术参数;清场记录;关键控制点及工艺执行情况检查审核记录;产品标签的实样;不同工序的产量,必要环节物料平衡的计算;对特殊问题和异常事件的记录,包括偏离生产工艺规程等偏差情况的说明和调查,并经签字批准;中药材、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中药饮片的检验记录和审核放行记录。七、生产管理

净制后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应当使用流动的饮用水清洗中药材,用过的水不得用于清洗其他中药材。不同的中药材不得同时在同一容器中清洗、浸润。毒性中药材和毒性中药饮片的生产操作应当有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并对中药材炮制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控。

中药饮片以中药材投料日期作为生产日期。中药饮片应以同一批中药材在同一连续生产周期生产的一定数量相对均质的成品为一批。在同一操作间内同时进行不同品种、规格的中药饮片生产操作应有防止交叉污染的隔离措施。八、质量管理

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按法定标准进行检验;企业应配备必要的检验仪器,并有相应标准操作规程和使用记录,检验仪器应能满足实际生产品种要求,除重金属及有害元素、农药残留、黄曲霉毒素等特殊检验项目和使用频次较少的大型仪器外,原则上不允许委托检验。

每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当留样,中药材留样量至少能满足鉴别的需要,中药饮片留样量至少应为两倍检验量,毒性药材及毒性饮片的留样应符合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规定。中药饮片留样时间至少为放行后一年,企业应设置中药标本室(柜),标本品种至少包括生产所用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九、术语

直接口服中药饮片指标准中明确使用过程无需经过煎煮,可直接口服或冲服的中药饮片。

产地趁鲜加工中药饮片指在产地用鲜活中药材进行切制等加工中药饮片。不包括中药材的产地初加工。复习思考

1.解释:中药炮制、中药饮片。

2.中药炮制的发展分为几个阶段,各个阶段有哪些特点?

3.中药炮制应遵循哪些主要的法规?

4.我国古代的炮制专著有哪几部?并说出作者和成书年代。

5.中药炮制的质量标准有哪些?它们的相互关系怎样?

6.中药饮片生产GMP包含哪些内容?扫一扫,知答案模块二中药炮制的目的及对药物的影响扫一扫,看课件【学习目标】

1.知识目标(1)掌握中药炮制的目的和炮制对药物四气五味的影响。(2)熟悉传统制药原则与方法。(3)熟悉炮制对中药化学成分生物碱、苷、挥发油、无机成分的影响。

2.技能目标

具备按炮制规范要求说明炮制目的和对药物影响的能力。/ 项目一/中药炮制的目的与原则一、中药炮制的目的

中药来源于自然界的植物、动物和矿物,品种繁多,性质各异。它们有的质地坚硬、粗大,影响成分溶出和调剂;有的含有杂质、非药用部位,影响调配剂量的准确性;有的含有毒性成分,影响临床用药的安全性等。因此,中药材必须通过炮制后才能入药,其炮制目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九个方面。

1.纯净药材,确保质量 中药在采收、加工、运输、贮藏等过程中,常会混有杂质、残留的非药用部位,或出现虫蛀、发霉、泛油等现象,需要通过挑拣、筛选、清洗等加工处理,使其达到规定的净度,以保证用药剂量的准确性和方便贮存。

2.便于调剂和制剂 个体较粗大的植物类药材切制成一定规格的饮片,便于称量,同时增加药材与溶剂之间的接触面积,利于有效成分的煎出,便于制剂。一些矿物甲壳类药物如石决明、自然铜等,经烧、醋淬等炮制处理,使之酥脆,同样也是为了有效成分易于煎出的目的。

3.降低或消除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 有的药物虽有较好的疗效,但因毒性或副作用太大,临床应用不安全,需炮制后使用。故此,历代医家非常重视有毒药物的炮制,去毒常用的炮制方法有净制去毒、水制去毒、加热去毒、辅料去毒等。

毒性中药炮制时要根据其所含的毒性成分及其性质,选用恰当的炮制方法,达到在降低药物毒性的同时确保临床疗效。如马钱子砂炒或油炸后,可破坏部分生物碱,使毒性成分含量减少;如川乌、草乌经蒸煮炮制后,使毒性成分发生改变;如半夏、天南星利用白矾、生姜炮制,利用辅料的解毒作用消除或降低其毒性。炮制还可以消除或降低药物的副作用,如柏子仁去油制霜后减少了滑肠致泻的副作用,槟榔炒黄后能减少恶心、腹泻、腹痛的副作用。

总之,炮制有毒药物时一定要注意去毒与存效并重,绝不可偏废,否则,顾此失彼,可能造成毒去效失,甚至效失毒存的结果,达不到炮制目的。

4.改变或缓和药物的性能 性味偏盛的药物,在临床应用时,会带来副作用。如太寒伤阳,太热伤阴,过苦伤胃耗液,过甘生湿助满,过辛损津耗气,过咸助痰湿等。通过炮制来改变或缓和药物偏盛的性味以适应不同病情和患者体质的需要。如麻黄生品辛温发散,发汗力强,蜜炙后,辛散作用缓和,发汗作用减弱,止咳平喘作用增强;生地黄性味甘、苦,寒,能清热凉血,酒蒸后的熟地黄性味甘,微温,具滋阴补血的功能。

5.增强药物疗效 增强疗效是中药炮制的主要目的之一。通过炮制后改变药物质地,使其质地酥脆、易于粉碎、利于成分的煎出而提高疗效,如种子类药物炒黄;借助辅料的协同作用增强疗效,如蜜炙款冬花、紫菀等,由于蜂蜜的协同作用,可增强其润肺止咳作用。

6.改变或增强药物的作用趋向和部位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载:“升者引之以咸寒,则沉而直达下焦;沉者引之以酒,则浮而上至巅顶。”如生黄柏作用于下焦,有清热燥湿的作用,酒炙后,能借助酒的升腾作用,引药上行,清上焦头面之火。

陈嘉谟在所著的《本草蒙筌》“制造资水火”中指出:“……入盐走肾脏,仍仗软坚,用醋注肝经且资住痛……”如知母归肺、胃、肾经;具有清肺、凉胃、泻相火的作用;盐炙后增强滋阴降火的作用,主入肾经。前人从实践中总结出 “盐制入肾” “醋制入肝”“蜜制入脾”等一些规律性的认识,具有一定的科学性。

7.有利于贮存及保存药效 药物在加工炮制过程中都经过干燥处理,使药物含水量降低,避免霉烂变质,有利于贮存。某些昆虫类、动物类药物经过加热处理,如蒸、炒等能杀死虫卵,防止孵化,便于贮存,如桑螵蛸等。植物种子类药物经过加热处理,如蒸、炒、等,能终止种子发芽,便于贮存而不变质,如苏子、莱菔子等。某些含苷类药物经加热处理破坏酶的活性,避免有效成分被酶解损失,以利久贮,如黄芩、杏仁等。

8.矫臭矫味,便于服用 动物类或其他有特异腥臭味的药物,一般为病人所厌恶,难以口服或服后出现恶心、呕吐、心烦等不良反应。为了利于服用,常将此类药物采用漂洗、酒制、醋制、蜜制、麸炒等方法处理,能起到矫臭矫味的效果。如酒制乌梢蛇、紫河车,麸炒僵蚕、椿根皮,醋制乳香、没药等。

9.制造新药,扩大用药品种 炮制可制造新药,扩大用药品种。如头发扣锅煅后制成血余炭,具有止血散瘀作用。一些药物又可通过不同的炮制方法产生多个功效,具有多种用途,如黑豆有滋补肝肾、养血祛风、解毒的功能;干馏后制成的黑豆馏油,具有止痒、收敛作用;发酵后制成的淡豆豉,具有解表、除烦功效;发芽法制成的大豆黄卷则有清热利湿、发汗解表的功能。

总之,中药炮制目的是多方面的,往往一种中药可以有多种炮制方法,一种炮制方法兼有几方面的目的,这些既有主次之分,又彼此密切联系。二、中药炮制的原则

运用中药七情合和的配伍理论,选择炮制方法和辅料,依据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者补之,实则泻之,清代徐灵胎将传统的制药原则归纳为:相反为制,相资为制,相畏为制,相恶为制。其具体方法为:或制其形,或制其性,或制其味,或制其质。(一)传统制药原则

1.相反为制 是指用药性相对立的辅料(包括药物)来制约中药的偏性或改变药性。如用咸寒润燥的盐水炮制益智仁,可缓和其温燥之性。如用辛热升提的酒来炮制苦寒沉降的大黄,使药性转降为升。用辛热的吴茱萸炮制黄连,可杀其大寒之性。

2.相资为制 是指用药性相似的辅料或某种炮制方法来增强药效。资,有资助的意思。如蜜炙百合可增强其润肺止咳的功效。蜜炙甘草可增强补中益气作用。知母、黄柏本为苦寒之品,清热泻火同时有一定清虚热之效,用咸寒的盐水炮制可引药入肾,增强滋阴降火作用。仙茅、阳起石本为辛热壮阳之品,用辛热之酒炮制可增强温肾助阳作用,己被长期临床实践所证实。

3.相畏(或相杀)为制 是指利用某种辅料以制约某种药物的毒副作用。如生姜炮制半夏、天南星,使其毒性降低,故用生姜来炮制半夏、天南星,不但被临床实践证实也被现代药效学证实。

4.相恶为制 是中药配伍中“相恶”内容在炮制中的延伸应用,即炮制时利用某种辅料或某种方法来减弱药物的烈性,以免损伤正气。如米泔水制苍术,可缓和苍术的燥性;麸炒枳实可缓和其破气作用;煨木香无走散之性,能实大肠,止泻痢。药物的辛香温燥之性有时可能是治疗的需要,有时可能带来不良反应或副作用,利用某种辅料炮制来抑制其副作用,据药理实验证实苍术过量的挥发油对生物体是有害的,用麸炒后可抑其“酷性”。(二)传统制药方法

1.制其形 改变药物的外观形态和分开药用部位。“形”,指形状、部位。中药因形态各异,体积较大,不利于配方和煎熬,所以,在配方前都要加工成饮片,煎熬时才能达到“药力共出”的要求。如白芍切薄片后,由圆柱形变成薄片形;茯苓个大体实,切片后亦改变了外形,矿石类、贝壳类质地坚硬,常常通过碾、捣或切片等处理方法来达到目的。

2.制其性 通过炮制改变药物的性能。通过炮制,抑制过偏之性,免伤正气;或改变药物寒、热、温、凉或升、降、浮、沉的性质,满足临床灵活用药的要求。如生大黄酒炙;生甘草制成炙甘草;生地制成熟地;莱菔子炒黄;苍术麸炒;栀子炒焦等。

3.制其味 通过炮制,调整中药的五味偏胜或偏衰或矫正劣味。根据临床用药要求,用不同的方法炮制,特别是用辅料炮制,能改变中药固有的味,使某些味得以增强或减弱,达到“制其太过,扶其不足”之目的。如黄连味苦恐伤胃,酒或姜制可缓之;乌梅、山楂有过酸损齿伤筋之虑,炒焦可缓之;麻黄辛味太甚恐发散太过,蜜制可缓之等。

4.制其质 通过炮制,改变药物的性质或质地,或制其毒性。如穿山甲砂炒至酥泡,龟板、鳖甲砂炒至酥脆,矿物药煅或淬,川乌、草乌加水煮等,均有利于煎出有效成分或易于粉碎或降低毒性。毒剧药多以蒸、煮等法加热透心而有余味。煨或制霜,既要求保留原有性质,又能纠偏。加入它药共制,或发酵,或复制等,都是在无损或少损固有药效的前提下,增加新的作用,扩大治疗范围或抑制其偏性,更好地适应临床用药的需要。/ 项目二/中药炮制的分类

中药炮制的分类既要体现对传统炮制方法的继承性,又要有利于现代科学方法的归纳和研究。因此,分类不仅要能够体现炮制内容的系统性、完整性和科学性,还要便于学习、掌握中药炮制的内容,有助于教学和指导生产。一、雷公炮炙十七法

明代缪希雍在《炮炙大法》(第二部中药炮制专著)卷首,把当时的炮制方法进行了归纳总结,“按雷公炮炙法有十七:曰炮、曰、曰煿、曰炙、曰煨、曰炒、曰煅、曰炼、曰制、曰度、曰飞、曰伏、曰镑、曰摋、曰、曰曝、曰露是也,用者宜如法,各尽其宜”这就是后世所说的“雷公炮炙十七法”。

1.炮 古代,炮是指将药物埋在灰火中,“炮”到焦黑的一种火制方法。现代,炮属炒法,即用武火将药物炒至微黑,如炮姜;或以高温砂炒至发炮鼓起,如炮甲珠等。

2. 是指焚烧、烘烤药物。如《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云:“骨碎补,去毛。”

3.煿 是指以火烧物至干燥爆裂(有爆裂的响声)。

4.炙 不同时代含义不同。一是指将药物置于近火处烤黄,如《五十二病方》中的“炙蚕卵”及“炙梓叶”;二是“炙”同于“炒”,如张仲景用的炙阿胶即为炒阿胶;三是“炙”与“炒”无区别,如《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中“炒香”与“炙香”区别不明显。现代已基本统一,“炙”是指药物与定量液体辅料用文火拌炒至干。

5.煨 是将药物埋在尚有余烬的灰火中缓慢令熟的意思。现代发展为采用湿面或湿纸包裹药物,放入加热的滑石粉中缓慢加热令熟。

6.炒 汉代以前“炒”法少见,多为“熬”法,只是所用的工具有所不同,但均是置药物于火上,使之达到适中的程度。雷敩时代采用各种辅料炒制药物,宋代记述的炒法更多。现代炒法一般包括清炒法、加辅料炒法,已成为炮制操作中主要方法之一。

7.煅 是将药物在火上煅烧的方法。历史上的烧、炼均为煅,如云母、矾石的“烧”、张仲景的“炼”钟乳石。该法多用于矿物类及贝壳类药物的炮制,现在分为明煅法、煅淬法、焖煅法。

8.炼 将药物长时间用文火慢慢加热,有的还需要搅拌到一定程度,其含义比较广泛,如炼丹、炼蜜等。

9.制 即制约之意,是将药物加入辅料,以制其偏性,使之就范的泛称。通过加入不同辅料、采用不同炮制方法,改变药物某些固有的性能,如姜制厚朴、酒制大黄、黑豆汁制何首乌等。

10.度 指度量药物的大小、长短、厚薄。《五十二病方》中某些药物是以长度来计量的,如黄衿(芩)长三寸。随着历史的发展,后来逐步改用重量来计量。度,也有程度、限度之意。如蜜炙药物,蜜炙至不黏手为度。

11.飞 指“研飞”或“水飞”。前者是指干磨至细粉。后者为用水研磨,再利用药物粗细粉末在水中悬浮性不同的性质,制备极细粉的方法,如水飞朱砂等。而“飞丹炼石”的“飞”,则是指炼丹过程中的升华过程,如炼制升丹。

12.伏 “伏”指药物埋伏久制之意,一般指的是“伏火”,即药物按一定程序于火中处理,经过一定的时间,在相应温度下达到一定的要求。如伏龙肝,系指灶下黄土经长时间炉火烧烤而成,其中氧化物较多,呈弱碱性,与一般黄土不同。另外,也指药材加工处理的时间要求,如自然铜先“甘草汤煮一伏时”,后“用火煅两伏时”。

13.镑 是利用一种多刃的刀具(镑刀),将坚韧的药物刮削成极薄片,利于调剂和制剂,如镑檀香、羚羊角等。现代多用其他刀具代替。

14.摋 打击药物使之破碎之意。

15. 即晒,指药物在日光下晒干。

16.曝 指在药物在强烈的阳光下曝晒至干燥。

17.露 指药物不加遮盖地于日间晒夜间露,即所谓“日晒夜露”,如露乌贼骨、露胆南星。也有将药物悬挂在阴凉通风处,析出晶体的露制方法,如露西瓜霜。

由于雷公炮炙十七法难以准确表达炮制的内涵,随着中药炮制的发展,炮制方法也已远远超出了十七法的范围。目前,雷公炮炙十七法对中药炮制生产及教学已没有太多的影响。二、三类分类法

明代陈嘉谟所著的《本草蒙筌》提出了三类分类法:即“火制四:有煅、有炮、有炙、有炒之不同;水制三:或渍,或泡,或洗之弗等;水火共制造者:若蒸、若煮而有二焉,余外制虽多端,总不离此二者”。即以火制、水制、水火共制三类炮制方法为纲,覆盖了中药炮制的主要内容,是中药炮制分类的一大进步。《中国药典》四部附录收载的“炮制通则”的三类分类法是依据中药炮制的工艺分为净制、切制、炮炙三大类。其中净制包括挑拣、风选、水选、筛选、剪、切等内容;切制项中除鲜切和干切外,药材需经喷淋、抢水洗、浸泡、润或漂等软化处理后切制成片、段、块、丝等形状,不宜切制的药材,可捣碎后用;炮炙包括炒、烫、煅、制炭、蒸、煮等17项内容。该分类方法适用于法规和通则。三、五类分类法

由于火制、水制、水火共制尚不能包括中药炮制的全部内容,针对三类分类法的不足,提出了五类分类法,即修治、水制、火制、水火共制和其他制法。该分类法能比较系统、全面地反映药物加工炮制工艺,较好的指导生产实际。四、药用部位来源分类法

宋代《证类本草》及《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均按药物来源属性的金、石、草、木、果、禽、兽等分类,但仍局限于本草学的范畴。现今,《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及各省市的炮制规范,大多以药用部位来源进行分类,如分为根及根茎类、果实、种子类、全草类等,在各种药物项下再分述炮制方法。此种分类方法的优点是便于具体药物的查阅,适用于炮制规范及参考书之类,但体现不出炮制工艺的系统性。五、工艺与辅料相结合分类法

工艺与辅料相结合的分类法是在三类、五类分类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既继承了净制、切制的基本内容,又对庞杂的炮炙项目及其内容进行概括总结。分为“以辅料为纲,以工艺为目的”和“以工艺为纲,以辅料为目的”两种分类方法,前者突出辅料对药物所起的作用,如分为醋制法、酒制法、蜜制法、盐制法等,在醋制法中再分为醋炙、醋蒸、醋煮等,此种分类方法在描述工艺操作上有一定的重复。后者突出了炮制工艺,如分为炒、炙、煅、蒸、煮等,在炙法中再根据辅料不同分为酒炙法、醋炙法、姜炙法、蜜炙法、盐炙法等,该分类法能较好地体现中药炮制工艺的系统性、条理性,它吸收了工艺法的长处,采纳了辅料分类的优点,既体现了整个炮制工艺程序,又便于叙述辅料对药物所起的作用,是中药炮制中共性和个性的融合,一般多为教材所采用。

中药炮制辅料是指炮制过程中使用的辅助药物达到炮制目的附加物料。炮制辅料具有协同、拮抗或调整主药某方面的作用,从而达到增强疗效、降低毒性、减轻副作用或影响主药的理化性质,或起到中间传热体的作用。目前常用的辅料种类较多,可分固体辅料和液体辅料两大类。具体的辅料将在具体模块与项目中详细介绍。/ 项目三/中药炮制对药物的影响

中药经过炮制后,能使其所含成分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有的可能是量变,有的可能是质变,中药炮制前后成分的改变必然会导致性能及疗效的变化。因此,了解炮制对中药化学成分的影响,对探讨中药炮制原理、规范炮制工艺、制定饮片质量标准具有重要意义。一、炮制对药性的影响

我国人民在长期与疾病作斗争的过程中,积累了极为丰富的炮制经验,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这些理论阐明了炮制所产生的作用,主要是对药物性味功能的影响。

1.炮制对四气五味的影响 四气五味是根据药物作用于机体所产生的反应,以及通过味觉器官的辨别而作出的归纳。每一种药物都存在着气和味,这种气味又各自具有一定的作用,从而形成了药物的功能。炮制对药物的气味是有影响的,因而对药物的功能也是有影响的。某些药物的性味功能可以因为加热而改变,如生地黄味甘性寒,经过蒸制,消除了寒性,变成了甘温补血的药物;生川乌性温有毒,口尝有麻辣味,经过煮制,消除了麻辣味,减低了毒性。某些药物由于与辅料的性能具有协同作用而增强疗效,如醋味酸能收,五味子用醋蒸可增强五味子的收敛作用。某些药物由于与辅料具有拮抗作用而缓和偏性或改变性能,如蜂蜜味甘性缓,麻黄用蜜炙可缓和麻黄的辛温发汗作用;胆汁味苦性寒,天南星经胆汁制后,不仅消除了毒性,还将天南星苦辛温燥的性味变为苦凉,在固有的疗效上,增加了清热的作用。

2.炮制对升降浮沉的影响 升降浮沉是药物作用于机体的趋向。药物由于气味、质地、药用部位的不同,作用于机体的趋向亦随之而异。李时珍说: “升降在物,亦在人也。”药物经炮制后,由于性味的变化,可以改变其作用趋向,尤其对具有双向性能的药物更明显。在炮制过程中,由于辅料性味的作用,导致药物改变或增强原来的趋向。如黄柏原系下焦药,经过甘辛大热具有升提作用的酒炒制,便产生了清降头部虚火的作用;黄芩能走上焦,用酒炒制,增强了上行清热的作用;川楝子能走下焦,用盐炒制,增强了下行治疝的作用。

3.炮制对药物归经的影响 归经是药物作用于机体的一定范围,不同的药物都有各自的作用范围。由于“五味入胃,各归所喜”,不同的辅料,对脏腑经络也具有一定的选择作用。因此,某些药物用归经相同的辅料进行炮制,可以增强药物在一定的脏腑经络的疗效。如甘草蜜炙,可以增强补脾作用;补骨脂盐水炒,可以增强补肾作用;莪术醋煮,可以增强入肝经消积的作用。

上面所述,主要是炮制对药物性味的影响。这是根据四气五味、升降浮沉以及归经等中医理论进行论述的,这些理论一直在起指导实践的作用。但是,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也还存在不少的缺陷,这就要求我们应用现代科学对炮制作用进行研究,使之不断提高。二、炮制对中药化学成分的影响

药物的成分是药物发挥临床作用的基础。中药材所含的化学成分非常复杂,中药炮制后,由于加热、水浸及酒、醋、药汁等辅料处理,无疑使中药的化学成分发生一系列的变化,有的可能是量变,也可能是质变。因此研究中药在炮制过程中的化学成分变化情况,对于了解中药炮制目的,探讨中药炮制原理,制定中药炮制规范和中药饮片的质量标准具有重要意义。(一)炮制对含生物碱类药物的影响

生物碱是一类存在于生物体内含氮的有机化合物,大多数生物碱有较复杂的环状结构。游离生物碱一般不溶或难溶于水,而溶于乙醇、氯仿等有机溶剂。生物碱盐一般能溶于水以及乙醇等极性有机溶剂,而难溶于非极性有机溶剂。生物碱大多有明显的生物活性。不同的炮制工艺对生物碱成分产生不同的影响。

1.净制 提高药物的纯净度,提高有效成分的含量。黄柏中的小檗碱存在于韧皮部,除去残存的外部粗皮和内部的木质部,能提高药用效果。

2.水制 季铵类生物碱(如小檗碱)和少数其他生物碱的同分异构体可溶于水。因此,黄连、黄柏、槟榔、苦参、山豆根、麻黄等药材在软化时,应尽量减少与水接触的时间,采取少泡多润的原则,以减少生物碱随水流失,保证临床疗效。

3.辅料的影响 酒中含有乙醇,是一种良好的有机溶剂,游离生物碱及其盐类都易溶于酒中。所以,黄连等含生物碱成分的药物酒制后,能提高生物碱的溶出率,从而提高药物疗效。

醋能与药物所含的游离生物碱结合成醋酸盐,提高在水中的溶出率。如延胡索醋制,难溶于水的延胡索乙素、去氢延胡索甲素等游离生物碱,与醋酸结合成醋酸盐,在水中的溶解度增加,止痛效果增强。

4.加热处理 不同的生物碱耐热性有一定差异,加热可以破坏部分生物碱。石榴皮、龙胆草、山豆根等药物所含的生物碱遇热不稳定,生用能保存有效成分;乌头中的乌头碱、马钱子中的士的宁等生物碱,既是有效成分又是有毒成分,煮、蒸、炒等加热后能改变生物碱的结构,达到降低毒性的目的。(二)炮制对含苷类药物的影响

苷类成分是由糖或糖的衍生物与非糖部分(苷元或配基)结合而成的一类化合物。苷在自然界中分布极广,广泛地分布在植物体中,尤其在果实、树皮和根部最多。

1.加热处理 含苷类成分的药物往往在不同细胞中含有相应的分解酶,在一定温度条件下可被相应的酶所水解,从而使有效成分减少,影响疗效,如槐花、苦杏仁、黄芩等。常用炒、蒸、煮等方法破坏或抑制酶的活性,以保证药物苷类物质免受酶解,保存药效。

2.酒制可助溶增效 苷的溶解性能,常无明显的规律,一般易溶于水或乙醇中,有些苷也易溶于氯仿和乙酸乙酯,但难溶于乙醚和苯。溶解度还受糖分子数目和苷元上极性基团的影响,若糖分子多,苷元上极性基团多,则在水中的溶解度大,反之,在水中的溶解度就小。酒作为炮制常用辅料,可提高含苷类药物的溶解度,而增强疗效。

3.软化处理 由于苷类成分易溶于水,故中药在炮制过程中用水处理时尽量少泡多润,以免苷类物质溶于水而流失或发生水解而减少。常见者如大黄、甘草、秦皮等,均含可溶于水的各种苷,用水处理时要特别注意。

苷类成分在酸性条件下容易水解,不但降低了苷的含量,也增加了成分的复杂性,因此,炮制时除医疗上有专门要求外,一般少用或不用醋处理。在生产过程中,有机酸会被水或醇溶出,使水呈酸性,促进苷的水解,应加以注意。(三)炮制对含挥发油类药物的影响

挥发油是指通过水蒸气蒸馏所得到的挥发性油状成分的总称。通常也是一种具有治疗作用的活性成分,挥发油大多数具有芳香性,在常温下可以自行挥发而不留任何油迹,大多数比水轻,易溶于多种有机溶剂及脂肪油中,在70%以上的乙醇中能全溶,在水中的溶解性小,呈油状液体。

由于加热等处理,常可使药材中所含的挥发油显著减少。据报道,含挥发油的药材经炮制后,挥发油的含量有如下变化:炒炭减少约80%,炒焦减少约40%,煨或土炒减少约20%,醋制、酒制、盐水制、蜜制、米泔水制及麸炒损失10%~15%。因此,对含挥发油及芳香性的药物应根据需要进行妥善的处理和保管。但是也有些药物炮制的目的就是为了减少某些药物的挥发油的副作用,以达到治疗的目的。如炒乳香、没药就是为了除去部分挥发油,以减少副作用。如麻黄的发汗作用主要是挥发油,蜜炙后挥发油损耗二分之一,致使发汗力减低,而蜜能润肺止咳,从而增强了止咳平喘的作用。生肉豆蔻的挥发油对肠道有刺激作用,煨肉豆蔻的挥发油减少,对家兔离体肠管的蠕动有显著的抑制作用。从以上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在医疗实践中,有的药物需要挥发油以保存疗效,有的药物则要减少或除去挥发油以消除副作用。故在炮制过程中,应根据医疗需要进行不同的加工处理。(四)炮制对含鞣质类药物的影响

鞣质是一类复杂的多元酚类化合物,具有一定的生理活性,广泛地存在于植物中,在医疗上常作为收敛剂。具有收敛止血、止泻、保护黏膜等作用,有时也用作生物碱及重金属中毒的解毒剂。

1.加热处理 鞣质能耐高温,经高温处理,一般变化不大。如大黄含有致泻作用的蒽醌和具有收敛作用的鞣质,经酒蒸、炒炭炮制后,蒽醌的含量明显减少,泻下作用减弱,而收敛作用相对增加。因此炮制时要掌握火候。

2.水处理 鞣质含有多数酚羟基,极性较强,所以易溶于水,尤其易溶于热水,因而以鞣质为主要药用成分的药物在炮制过程中用水处理时要格外注意。如地榆、虎杖、侧柏叶、石榴皮等,与生物碱盐及重金属蛋白质等沉淀剂结合,可形成沉淀。

3.不当储藏与使用工具 鞣质为强的还原剂,能被空气中的氧所氧化,生成鞣红。中药槟榔、白芍等切片时露置空气中有时泛红,就是这些药物所含的鞣质氧化成鞣红所造成的。鞣质在碱性溶液中变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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