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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29 00: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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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永年

出版社:东方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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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永年论中国系列(共5册)

郑永年论中国系列(共5册)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郑永年论中国系列(共5册)作者:郑永年排版:青杨出版社:东方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01-01ISBN:9787506090247本书由人民东方出版传媒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序言:

再塑意识形态是执政合法性和提高执政能力的关键

对任何政党来说,组织和意识形态是其两个不可分割的主柱,缺一不可。用现代的概念来说,组织代表的是硬力量,意识形态代表的是软力量。对中国共产党来说,其生存和发展不仅取决于其组织建设,更取决于其意识形态方面的建设。而中国共产党是唯一的执政党,意识形态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超越其作为一个组织的意义。从政治治理的角度看,如果说党的组织对象是政党及其政府,那么其意识形态的触角远远超越于党及其政府本身而深入到整个社会。也就是说,意识形态的范畴远远大于组织的范畴。没有有效的意识形态,执政党的政治治理和社会治理就会缺少合法性,至少缺乏执政效果和影响力。

各种迹象表明,意识形态已经成为中国执政党本身建设和政治治理的主要软肋或者最薄弱的环节。在毛泽东、邓小平等强人政治时代,意识形态并不是一个重要问题。改革开放前,毛泽东思想是那个时代的唯一意识形态,没有多少人会对此发生怀疑,更多的人是选择把此作为自己的信仰,这也并不难理解。毛泽东思想是长期中国革命的产物,具有天然的合法性。只有当那个时代的意识形态实践一而再、再而三地遭受挫折之后,人们才开始对此抱怀疑的态度。

在邓小平主导的改革开放年代,尽管执政党不再强调毛泽东时代的意识形态,但意识形态问题并没有凸显出来。这里有很多因素,“文革”结束之后,当时中国社会的很多人反感毛泽东时代的高度意识形态化、意识形态主导一切的状况。当时的领导层选择采用“去意识形态化”的策略。

但应当指出的是,“去意识形态化”并不是说公开全面否定毛泽东思想,而是有意识地去除那些对中国社会造成巨大灾难的成分,尤其是那一套以“阶级斗争”为核心的意识形态。邓小平还是对围绕毛泽东意识形态的一些问题做了科学分析和处理的。例如,当时的领导层把毛泽东思想和毛泽东本人区分开来。毛泽东对毛泽东思想作出了主要的贡献,但毛泽东思想也包含了毛泽东那一代其他领导人的思想。同时,也把毛泽东本人早年对中国革命的巨大贡献和其晚年所犯的一些错误区分开来。并且,在评估毛泽东晚年所犯错误的时候,邓小平把主要问题放在制度层面,而非个人层面。也就是说,毛泽东晚年所犯的一些错误和一些失误,主要是制度建设不够所造成的,而非出自其主观愿望。在对毛泽东意识形态做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当时的领导层保留了那些对执政党仍然起作用的意识形态。例如执政党党内从来就没有人否认过包含在毛泽东思想里面的很多和改革开放相关的思想,包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反对官僚主义、反腐败等等。

再者,当时的领导层也采用了对一些重大意识形态问题“不争论”的实用主义做法。就是说,尽管没有全面否定毛泽东时代的意识形态,但也没有花大力气来重建执政党的意识形态。鉴于当时意识形态的负面影响过强,有效制约着改革开放的局面,领导层强调的是思想解放,不能让僵化的意识形态来指导现实和实践,同时用新的实践来修正意识形态教条。不那么强调意识形态建设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执政党的合法性基础的变化。在改革开放前,意识形态是执政党合法性的主要来源。改革开放之后,鉴于意识形态教条所造成的贫穷社会主义已经很难为执政党提供充分的合法性基础,领导层就转向了通过发展经济来追求合法性。在当时来说,用经济发展来取代意识形态作为政治治理的合法性基础是大势所趋。

但在后邓小平时代,意识形态问题变得严峻起来。概括地说,从第三代领导层、第四代领导层到现在的第五代领导层,意识形态领域呈现出几个显著的趋势:

第一,尽管执政党仍然坚持传统的马克思主义作为其意识形态的核心,但缺少具有实质性的发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还是执政党的努力方向,并且也能根据中国的具体实践,不时有些新的提法,但这些并没有能够整合到马克思主义中去。不能说执政党忽视了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相反,执政党一直在加大对马克思主义研究的人、财、力等各方面的投入。不过,结果并不容乐观,研究往往是学院式的,研究得越多,知道得越少,而真正能够把马克思主义作为信仰者越来越少(也应当看到,马克思主义从其产生的第一天起,并不是一种信仰,而是一种解释和改造现实世界的理论和思想。随着现实的变化和新问题的产生,这种理论和思想也应当得到发展。如果把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信仰,那么创新便是不可能的)。

第二,除了坚持传统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也放宽了意识形态的空间,主要表现为对大传统的回归。这里“大传统”指的是中国数千年的传统文化。马克思主义的传入是近代以来的事情,可以说是中国的“小传统”。这个“小传统”自近代以来一直被视为和“大传统”相悖。尽管执政党现在对大、小传统之间的关系改变了看法,也容许大传统的回归,但大、小传统之间仍然存在着巨大的鸿沟。在后面,我们会强调,这种鸿沟主要是大、小传统的不同性质所致。小传统马克思主义主要是一种革命性的意识形态,而大传统则是一种保守政治秩序的意识形态;小传统表现一个政党的意识形态,而大传统则表现为一个国家的意识形态。

第三,执政党也一直在努力对意识形态进行一些“增量改革”,也就是说,执政党不同代领导层根据当时的需要而提出一些结合中国实际的新概念,例如“三个代表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等,并且也努力把此视为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新发展。不过,问题在于类似的点点滴滴的“增量”与其说是发展执政党意识形态,倒不如说是用“意识形态”的方式来论证当时的领导层所实施政策的合理性。因为是对政策合理性的论证,这些“增量”很难上升到一般意义上的执政党的意识形态,更不用说是国家意识形态了。

意识形态领域的这些趋势使得在这个领域,执政党一直处于一种消极防御状态,削弱了意识形态应当所具有的“软力量”的作用,也就是引导执政党及其所领导的社会的作用。这种防守状态,无论对执政党本身还是其所领导的社会,都导致了一系列负面的甚至是致命的结果。而要应付这种严峻的局面,执政党除了“重塑意识形态”,目前还看不到更有效的办法。

本文就是要回答“如何再塑意识形态”这个大问题。我们认为,执政党意识形态衰落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能够区分反映精英利益的执政党意识形态和反映社会普遍利益的国家意识形态。不管什么样的社会,也不管什么样的执政制度,人们不难观察到精英意识形态和社会意识形态之间的分工、协调和整合。精英意识形态往往是统治者或者统治集团的意识形态,而作为被统治的社会则有其自身的意识形态。一般说来,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远远大于精英意识形态。所谓的精英是一个社会的精英,是社会内在的一部分。如果精英的意识形态不能反映社会的意识形态,那么精英就很难被社会所接受,也难以对一个社会进行治理。但如果精英的意识形态完全等同于社会的意识形态,那么精英也很难被认为是精英。

在没有区分执政党意识形态和国家意识形态的情况下,就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第一,执政党本身的意识形态建设问题。执政党没有明确意识到自身的意识形态到底是干什么的问题,没有很好建设和发展自身的意识形态。第二,简单地把自身的意识形态加于整个社会的不同社会群体和民族,以为执政党的意识形态会被整个社会所接受,成为国家意识形态。不过,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一些社会群体很难接受精英群体的意识形态。结果就在执政党意识形态和社会之间产生了矛盾。第三,在简单地把执政党意识形态视为国家意识形态的情况下,国家意识形态的建设很自然被忽视。实际上,执政党不仅没有负担起建设国家意识形态的责任,而且往往在这方面起着阻碍作用。执政党要把自己的意识形态加于整个社会之上,这必然促使其去阻止任何社会层面的意识形态上升成为具有国家意识形态性质的东西。第四,因为没有这种区分,执政党更是不知道在自己的意识形态和国家意识形态之间作怎样的分工、两者各自如何生存和发展、两者又如何协调等等问题。

如果意识到执政党意识形态和国家意识形态的共存是常态,那么既可以认识今天中国在意识形态领域所面临的问题,也可以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要深刻理解两种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我们还必须在理论层面区分狭义和广义上的意识形态。当我们说执政党意识形态的时候,往往指的是狭义上的。无论在学界还是政策界,人们总是把意识形态和政治、政党联系起来。任何政党都需要意识形态。有无意识形态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区别政党和其他政治和社会组织的标志。但当我们说国家意识形态的时候,指的则是广义上的。在广义上,意识形态更表现为文明、文化、价值观和道德观等特质。在不同的情况下,狭义和广义上的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其表现也不相同。第一种情况就是两者之间的统一和一致性。第二种情况刚好相反,这两者之间充满矛盾和冲突。第三种情况是,在一些地方两者之间是统一和一致的,而在另一些领域则存在矛盾和冲突。第四种情况是两者之间存在着分工,即政党的意识形态和国家意识形态侧重点不同,例如前者主要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问题,而后者主要在社会道德和价值层面。

很明显,第一种关系形式是最和谐的,而第二种关系形式是最不和谐的。不过,这不是说第一种关系是最有效的。结合历史经验和中国共产党执政组织形式的特点,执政党意识形态和国家意识形态两者之间需要体现为三层关系。第一层关系最为基本,也就是说,执政党的意识形态必须建立在国家意识形态之上。政党是社会的一部分,如果政党的意识形态和各社会群体所接受的意识形态(即国家意识形态)没有任何共同性,那么该政党的生存和发展就会成为大问题。道理很简单。如果社会不接受政党的意识形态,那么表明这个政党对社会没有任何“软力量”,也就是没有合法性。一个政党的意识形态离国家意识形态越近,那么这个政党就越具生命力。如果一个政党没有社会所不能接受的“特殊”的意识形态,而是把社会普遍接受的国家意识形态作为自己的意识形态,那么这个政党最具生命力。

在第二个层面,执政党的意识形态还必须在国家意识形态基础之上再进一步,起到对国家的领导作用。如果执政党只是把国家意识形态简单地作为自己的意识形态,那么,执政党就不能起到领导作用。因此,执政党必须在国家意识形态之上进一步建设自己的意识形态,这样才能体现执政党的精英性和先进性,才能领导社会和治理社会。也就是说,执政党的意识形态必须是“国家意识形态+更为先进的意识、思想和目标等”。

第三个层面和第二个层面相关,需要回答执政党的先进性问题。执政党如何做到先进性?这表明执政党要在文化、道德和价值方面要比一般社会更先进一些和更严格一些。对这一点,无论执政党还是社会,都会有这样的意识。不过,在现实层面,这种观点往往过于理想,执政党成员的道德和价值很难超越一般社会成员,或者超越得不多,不足以成为执政党执政的意识形态基础。一种更为有效的方式是执政党意识形态和国家意识形态之间的“分工”,国家意识形态的核心是文化、文明、道德和价值,而执政党意识形态的核心就是国家各方面的发展和治理政策。执政党在接受国家意识形态的基础之上专注于国家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问题和治理政策。在这个层面上,执政党可以超越一般社会成员,体现其先进性和领导性。

在“如何再塑意识形态”这个大问题下,本文讨论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意识形态在中共政治中所发挥的一些主要功能;二是中共意识形态为什么会在改革开放期间迅速衰落;三是执政党意识形态衰落之后中国社会所面临的意识形态困境;四是如何区别执政党意识形态和国家意识形态,为什么要把代表精英的执政党意识形态和代表社会的国家意识形态区分开来,如何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五是如何再塑执政党意识形态;六是如何再塑国家意识形态。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讨论,本文力图勾画出执政党和国家两个层面的意识形态的未来图景。第一章意识形态和中国共产党一、党的意识形态履行的五大政治功能

当我们说在强人政治之后,中国的执政党在意识形态领域处于防御状态时,首先应当说明中共原来的意识形态已经衰落了。也就是说,现在执政党尽管仍然具有“意识形态”,但现在的“意识形态”已经无法扮演其传统的角色。为什么可以这样说呢?这就要看意识形态在中共政治中扮演过怎样的角色,而现在不再能这样了。所以,这里首先必须讨论一下,意识形态和中共之间的关系。

历史上,中共的两大主柱,一是组织,二是意识形态。实际上,我们可以把组织形容为中共的硬力量(hard power),而把意识形态形容为软力量(soft power)。这两方面相辅相成,不仅支撑着中共,而且也支撑着整个国家的政治制度。这方面,美国学者舒曼说得很清楚。舒曼在20世纪60年代著有《共产党中国的组织与意识形态》的巨作,用他的话来说,组织和意识形态是中国国家制度的根基。 具体说来,意识形态到底履行了哪些政治功能呢?我们可以从如下几个主要的方面来透视。

第一,意识形态具有通过论证现实的合理性来维护现实的功能,即意识形态的保守功能,或者防守功能。这样的论证可以分成几个层面。最主要的就是执政党所组成的政府的合法性。在这个层面,政党必须向人民说明它代表的是谁的利益,为什么只有它才能代表,或者它要比其他政党或者政治组织更能代表人民的利益。其次,是要论证执政党所执行的所有政策的合法性。在这个层面,政党必须向人民说明这些政策是政党如何落实和实现其所代表的利益。

论证合法性也包括政党能够向人民说明现存的一些不合理性的不可避免性。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来说,任何政党都不可能解决存在着的所有问题,并且也不能保证其所执行的政策一定具有正面的结果。政党如果不能消化这些消极方面,其合法性就会受到挑战。实际上,政治合法性的主要意义并不在于当执政党给人民带来正面利益的时候受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而在于当其不能给人民带来积极利益的时候,甚至是产生负面的和消极的利益的时候,人民仍然能够谅解它,不会起来推翻其统治。

第二,与之相对应,意识形态具有通过解释现实的不合理性来改变现实的功能。实际上,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必须具有保守和改革现实的功能。如果只有防守的功能,意识形态就会渐渐失去其论证现实合理性的有效性,因为现实一直处于变化之中,社会的要求也是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因此,意识形态如果要随现实的变化而不失去其有效性,它就要有通过解释现实的不合理性而去改变现实的功能。在多党制的国家,因为政党之间的竞争实际上引发出意识形态之间的竞争。竞争为意识形态的变化带来压力和动力。任何政党如果不能反映现实,不能为社会提供一种改变现实和创造更好明天的图景,它就不能在选举中赢得人民的选票而执政。所以,人们可以看到,在多党制国家,尽管各政党的意识形态有其比较持久和稳定的一些内核,但总体来说可变性较强。

与此不同,像中国这样的一党执政国家,政党意识形态变化经常缺乏动力。一般说来,其变化主要来自执政党本身的领导层。领导层意识到现有的意识形态不能反映现实,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从而引入变化。变化也可以来自社会压力或危机,这是一种自下而上的变化,是社会力量迫使政党去改变其意识形态。如果政党的意识形态不能引导党本身或者社会的变化,政党就较容易失去其合法性基础。

第三,意识形态履行控制党员的功能。控制一是靠组织,二是靠意识形态。没有有效的制度,意识形态的控制很难生效。但如果没有意识形态,光有组织的控制,控制就会变得具有赤裸裸的性质,并且控制的成本也会变得很高,且是低效甚至是无效的。

第四,和控制相关的是意识形态还充当了党员的政党认同的功能。政党认同是关于党是什么,“我”和党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如果党员具有政党认同感,他就会自觉地和党保持一致,根据党的主义行动。相反,如果没有政党认同感,党员就不知道党为何物,不知道党的发展方向,其行为也就不是自觉的。更为严重的是,党员会自行其事,从自己的利益而非党的利益出发,最终是牺牲党的利益来满足自己的利益。

第五,在中国,意识形态不仅对党员有作用,而且对社会一般成员也有作用。中国本身缺乏宗教信仰,并且也没有很多自由空间去信仰其他的意识形态,所以,党的意识形态就显得更加重要。这里,意识形态经常扮演一种准道德的功能。就是说,党的意识形态不仅要引导党员,而且也要引导人民。不仅是党员的认同,而且也是人民对党的认同。党在社会成员中有没有合法性取决于人民对党的认同。要人民对党有认同,党的意识形态就必须满足人民的需要,要通过意识形态向人民传达党的发展方向及其和人民的相关性。如果党的意识形态没有这一能力,就会在人民中间产生意识形态的真空,甚至是精神生活的真空。

如何使党的意识形态让人民所接受?这是任何一个政党都必须面临的问题。历史地看,存在两种主要的方式。一是党本身没有意识形态,而是把社会所广泛接受的意识形态作为自己的意识形态。在这种情况下,党的意识形态和社会意识形态之间没有任何鸿沟。二是党能够把自己的意识形态社会化,使得社会接受自己的意识形态。这里,又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是党的意识形态能够反映社会的普遍意志,能够让社会自觉自愿地接受党的意识形态。如果是这样,那么就是党的意识形态的成功。第二种是党用各种方式把自己的意识形态强加在社会之上,而社会要不就是用各种方式拒绝接受之,要不并不感觉到党的意识形态和自己的任何相关性。如果这样,那么就是党的意识形态的失败。二、为何党的意识形态已难以被社会广泛接受

当我们说,执政党的意识形态面临严峻挑战,这不仅仅是因为意识形态在党内衰落,更是因为执政党的意识形态很难说为社会广泛接受。首先,执政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群众性政党,拥有八千多万党员,而执政党的意识形态则是一种高度精英化的意识形态,也就是列宁所说的“先锋队”的意识形态,对大多数党员来说,要理解和接受这种精英意识形态仍然存在着巨大困难。其次,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之后,党内利益也开始分化。在计划经济时代,利益一元化,意识形态上的统一就比较容易达成;但在今天,利益多元化也必然反映在意识形态的多元化。再次,今天的中国,社会意识形态高度分化,各种“进口”的主义到处传播和横行。大部分党员仍然是社会的一部分,他们很多和执政党之间的关联度远远不如他们和所生活的社会的关联度高。也就是说,党员也必然受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

在社会层面,意识形态高度分化。这不仅是因为意识形态的分化是社会分化的必然表现,而且更是因为互相竞争的社会意识形态中没有一种能够成为占据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而为社会普遍接受。相反,社会的意识形态处于各自的激进化状态,通过激进化来吸引信徒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主要特征。从中国历史看,如果没有统治者的支持,没有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可以自下而上地成为国家意识形态。国家意识形态的产生和发展并不见得必须是政府之所为,但要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转变成为国家意识形态,那么就必须得到统治阶层的认可、接受和普及推广。

对执政党来说,问题在于执政党要把一种在党内并不被广泛认可的精英意识形态强加在整体社会之上。当越来越少的人,无论党内还是党外,信仰这种意识形态的时候,执政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危机就不难理解了。而一旦当这种“软力量”不再存在,“硬力量”就会凸显出来。不可否认,今天的中国,就意识形态来说,深刻的矛盾不仅存在于执政党和社会群体之间,而且也存在于执政党的精英和普通党员之间。1. Franz Schurmann, Ideology and Organization in Communist

China (Berkeley, C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68)。2. 对意识形态作用的讨论主要见Karl Mannheim, Ideology and

Utopia (New York, 1949); David E. Apter, ed., Ideology and

Discontent (New York, 1964)。第二章如何理解中国意识形态的衰落

如何理解中国意识形态的衰落?我们前面指出,执政党并没有把自己的意识形态和国家意识形态区分开来,并且简单地把执政党的意识形态当成整体社会之意识形态。也就是说,衰落是两方面的,即执政党的意识形态和国家的意识形态。在毛泽东时代,无论执政党还是社会,不仅把毛泽东思想作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的指南,而且更是把此(尤其是毛泽东本人)视为一个信仰体系。也就是说,毛泽东及其思想不仅是世俗政策的基础,也是超然的信仰。在这种情况下,就没有必要把执政党的意识形态和国家意识形态区分开来;相反,两者表现出高度的一致性。当然,这种一致性只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不长的一段时间里有效。在毛泽东执政的晚期,意识形态的有效性呈现出越来越严重的问题,至少在一些社会群体之中是如此。

改革开放以来,执政党的意识形态不仅试图在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内有所建树,而且也试图在文化、道德和价值领域内仍然保持相关性。不过,现实是严酷的。到今天,可能没有多少人会认为,执政党仍然能够为社会全面提供道德、价值和文化。在很大程度上说,执政党几乎和国家意识形态变得不相关了。这一点并不难理解。很少有执政者能够提供国家意识形态。执政者应该选择通过各种方式帮助建设国家意识形态。例如执政者可以选择整合一些被社会广为接受的道德和价值体系,把它们提升为国家意识形态。在这个领域,目前显然没有多少作为。中共尽管执政已经有60多年,但就意识形态而言,还没有完成从革命性政党转型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执政党。顾名思义,革命性意识形态的核心是革命和变革,但意在执政的意识形态的核心在于体制的维持。因此,执政党的意识形态和社会群体所接受的意识形态往往处于对立或不相干的状态。再者,执政党也没有多大的可能性把一些社会群体目前所接受的意识形态提升成为国家的意识形态。执政党还是一如既往地努力把自己所认同的道德和价值推广到社会,但其所推广的道德和价值很难为社会所接受。这也就是为什么今天中国社会几乎处于一个道德和价值的混沌状态。我们下面会讨论到,改变这种状态绝对不仅仅是执政党的任务;不仅执政党需要努力,整个社会更需要努力。

执政党意识形态的衰落更是表现在政策领域。在这个领域,有效的意识形态表现为政治、经济和社会这些方面的统一和一致性。理解这个领域意识形态的衰落,就是要理解政治、经济和社会如何演变成为不统一、不一致,甚至是矛盾和冲突的。这里,我们先不讨论社会意识形态方面的内容,而是先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逻辑来研究执政党意识形态的衰落过程。毋庸置疑,这个逻辑是执政党所接受的,更能为人们所理解。根据这个逻辑,经济路线和政治路线、经济意识形态和政治意识形态必须保持统一性和一致性。如果两者分离了,那么路线就会出现问题,意识形态就会出现问题。我们把对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性的讨论放在本文的后面。在政党意识形态的兴衰过程中,社会意识形态因素极其重要。很显然,国家意识形态的主要资源来自社会意识形态。即使在政策层面,如果执政党的意识形态不能反映社会的需要(无论是物质还是意识层面的),那么执政党的政策也会遇到很大的问题。再者,我们也会在后面强调,在社会领域,执政党拥有巨大的空间来发展和创新马克思主义执政理论。

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构架内,执政党行使统治有两个主要要素,即组织路线和政治路线。意识形态属于政治路线的范畴,包括经济意识形态和政治意识形态。在毛泽东时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治经济一体化,不仅组织路线和政治路线两者是一体的,而且经济和政治意识形态也是一体的,两者互为依赖,互为强化,牢固地控制着整个党政官僚机构和社会。不过,在改革开放的年代,随着组织和政治路线两者逐渐地被分离开来,政治意识形态和经济意识形态也分离开来。这种分离,就是意识形态衰落的最初根源。所以,在讨论政策领域执政党意识形态衰落的时候,就必须要看为什么组织路线和政治路线,经济意识形态和政治意识形态会分离开来,思考这样的分离为什么会导致意识形态的衰落。

无论是组织路线和政治路线的分离,还是经济意识形态和政治意识形态的分离,都和执政党重经济、轻政治的改革模式有关。而这种模式并非执政党自觉的选择,而是受制于不同时期中国的社会政治状况。这里,我们来简单讨论一下20世纪八九十年代到本世纪初的意识形态演变和衰落过程。一、八十年代:政治改革的困局

意识形态衰落的主要根源在于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的过分政治化和意识形态化。毛泽东时代的过分政治化和过分意识形态化有其特定的原因,不在这里的讨论范围。不管毛泽东时代的做法包含多大的合理性,在其执政期间所发动的一波又一波的政治运动,特别是“反右”、“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等运动给整个国家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在七十年代末期,当执政党正式宣布结束“文化大革命”后,社会上对中国社会的发展表现出不同的意见来。很多人对长年累月的政治运动表现出相当的厌恶感。无论在农村还是城市,人们都希望政治运动能冷息下来,有更多的时间从事经济活动来改变贫穷社会主义的状况。但另一方面,也有相当一部分人要求执政党进行政治改革,要求民主政治。因为毛泽东时代中共主要领导人的权力缺少节制,才酿成中国社会的大灾难。很多城市居民特别是知识分子要求通过政治改革来改变这种情况。

这两种要求和代表这两种要求的力量在整个八十年代都是存在的。要求非意识形态化的人们注重的是一些具体的改革,并不想要中国社会再次处于动员状态,哪怕是民主化的动员。而要求民主的人们则希望能用民主政治来替代执政党原来的意识形态。从实际来看,前一种力量属于行动派,主要是农民和相当一部分城市居民,他们致力于各种改革来改变自己所处的环境,在政治上较为沉默。而后一种力量主要以知识分子为代表则持续地呼吁政治改革,在政治上较为活跃。

这两种力量谁占主导地位取决于执政党领导层的立场。很显然,邓小平和党内很大一部分高级干部的选择是支持前一种力量。那么,执政党高层为什么要采取这种立场呢?要回答领导层为什么这样做,就要看邓小平本人对这两种要求和力量的看法。邓小平本人构成了第二代领导层的核心,即使其他领导人有不同意见,也难以否决邓本人的决定。有关邓小平,有两点值得注意:

第一,最重要的是邓小平一贯所坚持的实事求是态度,也就是我们一直所称的实用主义或者实在主义(pragmatism)。这种态度决定了邓小平不喜欢中国社会的再次意识形态化,不管它是什么样的意识形态。实际上,这一点在邓小平身上始终是一贯的,无论在毛泽东时期还是改革开放之后,都没有多大的变化。

第二,邓小平和社会上的民主力量对民主的理解大相径庭。尽管邓小平也强调政治改革,但当他强调政治改革时,他所指的是自上而下地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与之相对,民主派所理解的政治改革是民主,指的是人民自下而上的政治参与。前者指更为有效的控制和统治,而后者要求人民有更多的自由和政治参与权。这种巨大的概念差距决定了邓小平不可能接受民主派的政治改革定义和要求。

不管人们对邓小平怎样评论,非意识形态化和非政治化在改革的早期是大势所趋,反映了社会上大部分人的利益。或者说,邓小平的这种做法是受到社会力量广泛支持的。 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坚实的社会基础,邓小平的改革路线不会取得人们今天所看到的巨大成功。

执政党高层特别是邓小平本人的这种选择决定了经济改革的优先性。人们可以看到,在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早期,执政党把重点放在经济发展上,解决社会的温饱问题。同时,执政党高层发动了一次又一次所谓“反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运动,压制具有西方化倾向的民主力量。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给经济改革提供一个稳定的政治坏境,在最低程度上,不让要求民主的力量来影响执政党的经济改革进程。但更重要的是,执政党已经有了自身经济和政治改革的“话语”(discourse),不可能放弃自己的话语而去接受民主派有关中国的发展话语。

但应当指出的是,在八十年代,执政党特别是邓小平本人还是注意到了经济和政治之间的关系、组织路线和政治路线之间的关系。邓小平意识到,随着经济的变化,政治也要发生相应的变化,否则政治和经济就会脱节。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政治上层建筑也需要发生变化,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般性原理。邓小平多次强调政治改革甚至是民主化的重要性。在八十年代中期,邓小平对政治改革作了多次重要的论述。他认为,经济改革要配合政治改革,这不仅是因为经济改革的成果要由政治改革来保护,而且经济改革道路上所遇到的障碍要由政治改革来清除。进而,邓小平也强调民主政治的重要性,指出没有民主便没有社会主义。

然而,即使是当邓小平谈论政治制度层面的政治改革和民主化时,他的概念和民主派所理解的仍然是有很大差异的。人们在讨论邓小平的政治改革和民主时,经常引用这一段话:“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国家不可能发生”。 很显然,邓小平这里强调的是体制上自上而下的改革,而非人民自下而上的政治参与。再者,邓小平并不希望社会自下而上地对党施加压力,而是党要进行自上而下对本身进行改革。就是说,中国的政治改革,即使有,也不会按照社会的力量和意志所指示的方向发展。

更为重要的是,一方面执政党不想让社会力量参与任何形式的政治改革,但另一方面,尽管邓小平认识到政治改革的重要性,但对如何进行政治改革并不清楚,执政党高层也没有多少共识。正如邓小平1986年9月3日在接见日本公明党代表时所说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现在还在讨论。这个问题太困难,每项改革涉及的人和事都很广泛,很深刻,触及许多人的利益,会遇到很多的障碍,需要审慎从事。我们首先要确定政治体制改革的范围,弄清楚从哪里着手。要先从一两件事上着手,不能一下子大干,那样就乱了。国家这么大,情况太复杂,改革不太容易,因此决策一定要慎重,看到成功的可能性较大以后再下决心”。

尽管邓小平注意到了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之间的关系,意识形态的衰落在八十年代已经显露。这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看。第一,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已经分离开来,政治和经济开始从“一张皮”向“两张皮”转变。经济改革在逐渐进行,但政治改革至多也是停留在讨论的阶段。在经济上,意识形态尽管没有什么激进的变化,但一直在变化。中共十二大提“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到中共十三大,就演变成为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并行的局面。这不仅是中共经济意识形态的改变,而且是中国经济形态的实际变化。不过,政治意识形态上的变化较弱。1987年当时的总书记赵紫阳所作的中共十三大报告一直被认为是八十年代执政党对政治改革计划的最好表述。但即使是中共十三大报告,更多的是强调政治改革的重要性,而对政治改革如何取得突破口、如何进行等重大问题,并没有多大的讨论。很多宏大的设想例如“党政分开”仍然处于理论设想的阶段,如何操作则没有考量。

第三,中共的意识形态已经开始从“进攻型”向“防守型”转型。作为执政党,意识形态要引导政党甚至社会的发展方向。显然,八十年代中共的意识形态这个功能已经削弱。邓小平的实事求是精神只要求人们的经济行动,推动经济发展,而少问政治发展的方向。再者,意识形态已经从指导政策的功能转为论证政策的功能。从前,中共领导人用意识形态来指导现实政策,如果现实政策和意识形态不相吻合,就要改变现实政策,迎合意识形态的纯洁性。当时的做法刚好相反。意识形态是为现实服务的,用来解释现实和论证现实政策的合理性。当意识形态与现实不相吻合时,需要修正的是意识形态,而非牺牲现实。就是说,中共的意识形态从八十年代开始步步后退,处于防守的地位。这明显表现在中共十三大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上。这一理论很重要的一个议程就是论证在中国社会主义的这个阶段为什么要把经济建设作为最高的议事日程,并且论证所存在的不合理现象的合理性。道理很简单,正是因为中国的社会主义还处于初级阶段,目前不可避免地会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

20世纪八十年代执政党意识形态衰落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是民间意识形态争论没有能够继续和深化下去。执政党多次发动“反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运动,严格控制社会上关于民主甚至是市场经济的讨论。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加速着官方意识形态的衰落。八十年代中后期有过一段争论的时期,与政府的经济和政治改革相配合,社会上也出现了各种有关中国改革的争论。但一九八九年的“天安门事件”中断了这种的争论。这样,不仅人们对党的意识形态削弱了认同感,而且民间社会本身也失去了基本的意识形态的共识。道理很简单,这样一种民间的共识往往是可以通过民间社会的自由争论而逐步形成的。二、九十年代:政治改革的遗失

20世纪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加速了执政党意识形态的衰落。首先是“天安门事件”和苏联的解体及东欧共产主义的瓦解。尽管背景相当复杂,但“天安门事件”是很多人对改革状况不满,要求执政党进行政治改革的一种政治表达,运动的产生具有必然性。运动的产生是两种力量结合的产物。一些人在自八十年代以来的改革中没能得到多大的利益,主要是知识分子和一部分城市居民,而另一部分人则是从改革获得了利益而希望通过进一步的改革来获取更多的利益,主要是不同部门的企业家阶层。这两种力量都要求执政党进行更为激进的改革。必须指出的是,1987年中共十三大以前执政党对有关政治改革的舆论控制严密,社会层面尽管有政治改革的要求,但没有机会表达为一种公共的“话语”(public discourse),因此也没有在实际上转化为政治能量。不过,当时的主要领导人包括胡耀邦和赵紫阳,甚至邓小平本人也不时提及政治改革,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社会缺乏政治表达空间的缺陷,至少社会层面的意见在一定程度上被反映在领导层的改革话语中了。这也在相当程度上缓和了政府和社会之间的矛盾。

中共十三大公开倡导政治改革,为社会的改革力量提供了一种合法的论坛,从而也就为社会力量转化为政治力量提供了机会。“天安门事件”可以说是这种政治力量崛起的象征。事件结束之后,当时的中共高层认为这是十三大后开放政治空间给社会的结果。这种认识使得中共高层在“天安门事件”之后有效收紧了政治控制,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变得更不可能了。在很大程度上,“天安门事件”意味着八十年代所进行的非常初步的政治改革计划的终止。这种终止表明中共高层在九十年代不再把政治改革作为其议事日程,政治改革的主题于是在九十年代消失了。

其次是苏联的解体和东欧共产主义的瓦解更强化了中共对政治改革的这种认知。尽管苏联东欧所发生的事情的根源非常复杂,但在很多人看来,那里所发生的一切都是由苏联领导高层特别是戈尔巴乔夫的激进政治改革所引发的。中共八十年代自己摸索政治改革的方法,不但没有任何结果,反而导致了“天安门事件”。而苏联激进的政治改革和民主化不仅瓦解了整个东欧共产主义,摧毁了那里的共产党统治,而且更导致苏联多民族国家的解体。苏联和东欧所发生的事情对中共高层的影响怎么说也不会过分。在苏东事件发生后,执政党高层变得非常审慎,没有一个领导人包括邓小平本人还能敢于提倡任何形式的被视为激进的政治改革。

同时,邓小平等领导人也清醒地认识到,苏东共产主义迅速解体,尽管激进的政治改革是个因素,但终极原因在于那里的经济改革的失败。经济改革的失败使得那里的共产主义政权没有能力向人民提供经济利益,失去了基本的统治合法性基础,社会对党和政府失去了任何程度上的信任。而激进的政治改革又为社会不满力量反对党和政府提供了机会。很显然,如果中国共产党要避免苏东共产党的命运,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激进的经济改革,推动经济发展,从而提高政府的能力,为人民提供持续的经济利益。就是说,用经济的方法来提高和巩固执政党的统治合法性。第二,避免激进的政治改革。就是说,不能提供给社会力量任何形式的机会和政治空间自下而上地表达其对于民主化的政治意志。无论是“天安门事件”还是“苏东事件”都是因为社会力量转化成了政治力量,而这种转化的机会是现存政权领导层所提供的。当然,没有政治改革并不是说不需要追求任何政治变化。执政党要生存和发展,必须追求政治变化,不过,任何形式的政治变化必须是由中共本身达成的,而不是通过自下而上的社会压力。也就是说,任何政治问题要在体制内得到解决,而不能付诸于社会。

那么,如何发动激进的经济改革?这并非易事。“天安门事件”以后,当时中共高层变得过于审慎,甚至保守,无论在政治上和经济上都裹足不前。于是,1992年,邓小平以八十八岁高龄南下,在武昌、深圳等地作了一系列的讲话,统称“南方讲话”。 邓小平强调,“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南方讲话”毅然结束了在执政党党内毫无休止的关于中国的发展是资本主义式的还是社会主义式的争论,即所谓的“姓资”和“姓社”的争论。以此在中国政坛上发动了意义深远的第二次思想解放运动。然而,所谓的思想解放运动,并不是人们可以随意讨论一切问题,让各种思想成为公共的“话语”;相反,这次思想解放运动的主题是“不争论”,即停止一切无谓的争论,把执政党的重点放在经济发展上。

邓小平的这种思想和策略得到了社会和党内改革派的支持和积极回应。1992年,中共十四大把邓小平的思想写进中共党章,正式成为中共的经济意识形态,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或者“邓小平理论”。从经济上说,“南方讲话”和中共十四大最大的贡献就是正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中国经济改革的目标。中共十四大以后,官方不再有资本主义式和社会主义式的发展的争论。1997年的中共十五大又进一步提倡用各种股份制来改造中国的经济。在市场经济的意识形态问题解决后,中共高层在理论上已经没有什么困难来自经济问题,所面临的就是实际改革的困难了,主要是既得利益问题。中国的经济改革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在八十年代一直处于摸索的阶段,并没有取得重大的突破口。真正的突破口发生在中共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后。人们今天所看到的重要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都发生在十四大之后,包括中央地方的财政税收制度、中央银行制度、商业银行制度、国有企业制度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等等。不难看到,每项制度创新的背后就是思想解放。

20世纪九十年代促使意识形态迅速衰落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整个知识界转向保守。在八十年代,知识界在推进国家的政治改革,在把政治改革转化成为一种公共“话语”上面扮演了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没有知识界持之以恒的努力,很难说中共高层会在党的十三大上把政治改革作为一个政治议题。但九十年代的情况就大不相同了,知识界主动转向保守。这里有几个主要因素。第一是一九八九年“天安门事件”的发生。“天安门事件”一方面表明中共高层还不能接受自下而上的政治改革和人民的政治参与,另一方面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社会上要求民主的力量还不够强大。结果表明,对很多社会成员来说,国家所需要的并非大规模的政治参与,而是一个较好的开明政府。第二是苏联东欧事件。“苏东事件”对中国社会的冲击不比对中共高层的冲击小。“苏东事件”以后,很多知识分子表现出了强烈的民族主义情怀。当整个民族国家遇到挑战时,对政治改革的要求就变得次要了。相反,很多知识分子公开论证政治保守主义的重要性。在八十年代,他们追求政治改革,但现在他们开始做相反的事情。在“国家统一”和“政治民主化”之间,如果必须做一个选择的话,很多知识分子仍然会选择“国家统一”。当然,这里面也有他们的实际利益考量。中国的知识界看到,在苏东变化中,知识分子成了直接的受害者,尤其是经济层面的。第三,邓小平“南方讲话”后,执政党向知识分子网开一面,鼓励他们投入商业活动,即“下海”。这给知识分子一个“出口”(exit),把他们的政治能量转化成为经济能量。知识界转向保守符合执政党的意愿,因为他们不再扮演一种政治变革的动力,从而增加了“政治稳定”的要素。不过,知识界转向保守也失去了社会意识形态的一个重要来源。很显然的一点是,政治改革的消失不仅得到了知识界的认同,而且其合理性还得到他们的论证。

20世纪九十年代市场意识形态的确立和政治改革的消失使得中国正式形成了一些西方学者所说的“只有经济改革而没有政治改革”的改革模式,也就是说,政治、经济的发展正式被分离开来,由“一张皮”变成了“两张皮”。这种政治、经济的分离是中共意识形态衰落的直接根源。

中共的这种改革模式有其独到的优势。这一点已经为学术界所注意。特别是与俄国、东欧前共产主义国家相比,中国的成功是显然的。 也就是说,意识形态衰落并非都是消极的后果。最主要的就是保持了基本的政治稳定,使政治成为一个促进经济发展的正面的、积极的因素,而非消极的阻碍因素。从政治上说,意识形态的衰落和人们所说的“技术官僚运动”的兴起有紧密的关系。很难说,意识形态的衰落和技术官僚的崛起谁先谁后,但两者是相互强化的,即技术官僚的兴起促使意识形态的衰落,而意识形态的衰落则为技术官僚制度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政治条件。

在20世纪九十年代,主导中国政治的是中共第三代领导层。第三代领导人较之第一代、第二代革命家(毛泽东和邓小平为代表)更加实在,在决策中较少受抽象意识形态的影响。但这并不是说,他们在治理国家过程中不需要意识形态。革命家和技术官僚对意识形态的态度有很大的不同。对革命家来说,意识形态是一种政治控制和动员机制;而对技术官僚来说,意识形态主要用来论证其政策合理性和合法性,就是说,技术官僚不是用意识形态来制定政策,而是用它来使得政策合理化。前面已经讨论过,意识形态的这种防守性在八十年代已经显现,在九十年代更是被大大强化。总体上说,从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基本上是中共把政治和经济分离开来的过程,领导层的注意力也一直是放在论证其经济意识形态变迁的合理性。无论是八十年代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还是1992年中共十四大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1997年中共十五大再次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重点都在经济方面。在政治领域,除了加强管控外,理论上没有什么大的建树。所以,尽管中共高层花了很大的力气来论证其经济政策的合理性,但还是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

不过,正如马克思所论证过的,经济发展必然要导致政治上的变化。原因很简单,经济发展问题不仅仅是纯经济问题,而且也是政治问题。事实上,在中国的政治经济体制环境下,不仅经济的发展具有政治性,而且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中国政治的发展方向。很显然的一点是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利益并不是在各地区和各社会阶层中均衡分配的。政治在经济利益分配中起着很大的作用。既然这样,人们就要关注国家的经济发展以及经济和政治的关系。更为重要的是,市场化导向的经济发展导致了多元利益的出现。尽管执政党对政治控制一直没有放松过,但由经济发展所产生的社会力量还是依据他们自己的逻辑得到了发展。同时,经济改革尽管在九十年代初以后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发生了一系列的社会政治问题。经济利益的多元化必然影响到政治领域,各种社会政治力量就中国政治变迁及其改革方向等问题发展出了各种思想,并且要通过各种方法和途径来表达利益,参与到政治过程,影响决策。

意识形态属于政治领域的“软力量”。经济变化了,意识形态也需要变化;不变化,那么就要衰落。面对意识形态的持续衰落及其随之而来的各种负面后果,怎么办?执政党并没有多大的选择,那就是要再塑意识形态。回到意识形态并不是说执政党要回到传统,而是要在意识形态方面作创新,使得其意识形态能够解释现实问题,引领改革。在九十年代后期,执政党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使得意识形态和多元经济利益一致起来。这里指的当然是执政党本身的意识形态,而非国家意识形态。传统上,中国共产党坚持自己代表工人和农民利益。这种意识形态很难解释多元化了的经济利益,尤其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利益。2000年初,时任中共总书记的江泽民在视察广东期间,正式提出了“三个代表”的概念,即中共要代表最先进的文化、最先进的生产力和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三个代表”理论的提出,其意义至少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看。

首先,是要解决经济基础变化之后的“上层建筑”问题。中共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为整个九十年代的经济改革奠定了基础。九十年代中期开始了以“抓大放小”为目标的国有企业改革。其中,“放小”导致了激进的民营化,也就是中国式的私有化。民营经济部分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就一直在发展,“放小”的改革运动大大拓展了民营企业的空间。到了九十年代末,中国基本上实现了国有部门和民营部门的基本平衡,并且民营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不过,民营部门的发展并没有反映到政治“上层建筑”,即执政党的政治过程之中。传统上,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是要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者的(包括资本家和地主等群体)。很显然,传统意识形态已经和现实不相吻合。“三个代表”理论的主题就是通过创新意识形态来论证企业家尤其是民营企业家进入中国政治过程的合法合理性。历史地看,这种意识形态的创新也使得中共和其他共产党国家区分开来。中共是第一个试图从理论上论证民营企业家进入政治过程合理性的共产党。这一创新及其创新所带来的政策变化也使得中共和其他共产党走上了一条不同的道路,是中共发展的一个重要点。

其次,“三个代表”理论的提出表明中共已经意识到长期以来意识形态衰落的严重性,开始再塑意识形态。这一理论也表明中共开始从意识形态层面调整自身,使得其能够解释和包容中国现实的发展。无疑,这一理论,至少对中共来说,具有发展的指导意义。此后,执政党很多方面的政策变化和制度建设都是在这一理论基础上进行的。不过,也应当看到,这种意识形态方面的调整和创新并没能够扭转意识形态衰落的总体局面。很显然,调整和创新仍然是防守性的,是为了保持执政党意识形态和现实的相关性,通过论证现实的合理性为执政党的政策提供合理的依据。三、本世纪以来的努力:对传统意识形态的修正、增量改革与创新

2002年中共十六大,第四代领导层接班;2012年中共十八大,第五代领导层接班。在意识形态层面,如果说第三代领导层的“三个代表”理论是对传统意识形态的修正,那么第四代、第五代领导层的努力大多在对意识形态做些增量改革。面临不同的实际情况,第三代领导层和第四代领导层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侧重点不同。正如前面所分析的,第三代领导层的主要贡献在于确立“邓小平理论”,也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这个理论的核心就是追求高速的经济增长,通过提高执政党及其政府向社会提供经济利益的能力的方式来获取其统治的合法性。相比之下,第四代领导层的主要贡献在于努力把社会引入意识形态领域。第三代执政党领导层的最高议程在于经济改革和经济增长,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在实践层面,由于各级政府过分强调经济增长,形成了人们所说的“GDP主义”。GDP主义在促进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也导致了大量的社会问题。这不仅是因为执政党对社会建设不够重视,而且更是因为各级政府往往是破坏了社会。从理论上说,人们也可以把GDP主义视为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在中国的变种。在西方,新自由主义主要在经济领域,表现在私有化、减少国家干预和货币化。在中国,新自由主义明显影响了九十年代中期之后的国企改革。当时,政府把大量的、长期处于亏损的中小型国有企业民营化,也就是中国式的“私有化”。这个改革产生了很多正面的结果,例如有效减轻了政府补贴亏损国有企业的财政负担、有效扩展了民营部门。不过,操作方式存在问题,主要是大量国有企业的廉价出售和大量的工人失业。同时,企业(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改制忽视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例如,即使在欧美和日本,企业承担着大量的社会福利功能和其他形式的社会责任。但中国企业在改制时,这方面的内容考量不够,甚至没有被考量进去。更为不幸的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进入了中国的社会领域,包括医疗和教育,造成了社会领域的过度市场化。结果,经济增长越快,社会就越不稳定。

对此局面,中共第四代领导层开始提“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的政策概念,试图通过调整“唯GDP主义”的经济增长方式,达到社会的和谐。不过,无论是“科学发展观”还是“和谐社会”都没有成为政策现实。经济结构转型涉及诸多强大的既得利益。在既得利益的阻碍下,缺乏有效的经济改革,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型并没有得以实现。在社会政策方面,第四代领导层竭尽所能,在社会保障、医疗和教育方面也做了改革的努力,主要是增加财政投入。但这些举措并没有使社会变得更为和谐。执政党只好通过确立新的“维稳”机制来控制和减少社会事件的频发。在社会领域,“维稳”和“社会管理”成为当时政策的核心概念。

第五代领导层接班之后,针对已经变化了的情况又对意识形态进行了增量。第五代领导层提出“中国梦”的概念。无论是第三代领导层的“三个代表”还是第四代领导层的“科学发展观”都是针对精英的,是要引导精英的政策取向的,而“中国梦”主要是针对普通民众的意识形态需求的。从深层次看,“中国梦”概念还反映了社会对国家意识形态的需求。再者,第五代领导层也努力在“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之间做一个妥协。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社会的分化越来越甚,表现在意识形态领域就是一些群体选择了“毛泽东思想”,而另一些群体则选择了“邓小平理论”。正如前面所讨论过的,尽管邓小平并没有完全否认毛泽东,“邓小平理论”和“毛泽东思想”是不同时代的产物,符合不同时代的需要,但是近年来人们往往把两者对立起来。第五代领导层所强调的“两个互不否定”,即改革开放后三十年(“邓小平理论”)和改革开放前三十年(“毛泽东思想”)不能互相否定,两者都是历史的产物。

除了这些增量改革之外,执政党也试图在其他几个领域作意识形态复兴或者创新的努力,主要是在如下三个领域:第一,回归中国“大传统”。这里所说的“大传统”主要指中国的文明和文化。儒家学说、黄帝祭拜、国学研究等等都回归正常。这个领域主要还是社会的努力,得到官方的容许和接受。政府对这些领域的投入也越来越大。基本上,这个领域相当于官方认定的“软力量”建设领域。第二,对近代以来的“小传统”的重视。这里所说的“小传统”,主要指的是近代以来勃兴的民族解放运动和其理论基础,民族主义。“小传统”的复兴始于九十年代初。1989年,西方对中国的制裁、苏东巨变等国内外环境压力下,执政党发起了一场持久的“爱国主义教育”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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