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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30 15: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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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翁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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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怪陆离的历史:历史上的神怪奇谈

光怪陆离的历史:历史上的神怪奇谈试读:

古代驱兽作战始于何时?

传说我国古时候,有过许多在战争中使用飞禽猛兽打仗的故事。

明代小说《封神演义》描写商、周之间改朝换代的战争,就描写了各种人物使用兽魔禽妖互争高低的趣事。例如姜子牙骑四不像、闻太师骑墨麒麟,黄天化骑玉麒麟,李老君骑青牛,普贤真人骑白象,慈航道人骑金毛孔,赵公明骑虎,黄飞虎骑五色神牛,申公豹骑虎。郑伦和崇黑虎骑火眼金睛兽,二兽大战,郑伦还放出三千乌鸦兵。崇黑虎与苏全忠大战,崇黑虎放出铁嘴神鹰将苏全忠坐骑眼睛啄伤,全忠因此跌下马来,当了俘虏。当然《封神演义》只是小说家言,虚构成分很多,不能信以为真。而且《封神演义》中有些野兽如麒麟、火眼金睛兽、狴犴等,都是传说中的动物,世界上根本没有这些动物,这是古人想象出来的。

那么古代,是不是真的有过驱兽作战的事例呢?据《战国策》、《史记》等记载。公元前279年,燕国攻打齐国,包围齐国的即墨城已有三年,齐国守将田丹,一方面麻痹敌人,另一方面不断激发城内士兵和民众对敌人的仇恨,鼓舞士气,并且作好了决战的准备,暗地里搜罗了1000头牛,牛身上披着大红大绿的褂子,角上捆上两把尖刀,牛尾上系着浸过油的粗麻绳子,半夜里战斗开始,1000多头牛尾巴上的油绳全被点燃,被火烧痛的牛拚命狂奔,后面数千名壮士挥刀砍杀,燕国士兵一个个从梦中惊醒,被黑压压冲来的怪兽吓得魂飞魄散,燕军阵地大乱:死伤无数。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火牛阵”。“火牛阵”之战是战争中运用家畜打胜仗的范例,其实古人作战都骑用战马。马、牛、羊;犬这些都是人们通过长期驯养的畜牲,从严格的意义上已经算不上是野兽了。

有人提出,我国最早驱使野兽作战,并见诸史载的应是先古时黄帝和炎帝之间为争夺中原而展开的一场大战。据《列子·黄帝》云:“黄帝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帅熊、罴、狼、豹、躯、虎为前驱,雕、鹃、鹰、鸢为旗帜”。飞禽猛兽一起上阵,其战斗之酷烈,规模之大可想而知。但是也有人认为。黄帝和炎帝之间作战驱用的禽兽中狼、豹、熊、虎、鹰、雕等现在动物园中尚能见到,其余几种仅仅是传说中的动物,真真假假难以分辨,因而细考起来,也当不了真。更有人认为,先古时期的这场大战驱用的这些猛兽,并不是真正的猛兽,而是以猛兽命名的一些“战斗团体”,也就是说:是以猛兽为图腾的氏族之间的大战。

旧题汉朝东方朔撰写、实则是六朝人伪托的《海内十洲记》记载:“征和三年,西胡月支国王遣使献猛兽一头,帝(汉武帝)见之……问使者:‘此小物可弄,何谓猛兽?’……使者曰:‘……猛兽一声叫发,千人伏息’。……于是帝使使者令猛兽发音,试听之。使者乃指兽,命唤一声。兽舌<舌也>唇良久,忽叫,如天大雷霹雳。……帝登时颠蹶,掩耳震动,不能自止,使者及武士虎贲皆失仗伏地。诸内外牛马豕犬之属,皆绝绊离系,惊骇放荡,许久咸定。”北魏郦道元作《水经注·大辽水》引《博物志》也记载说:“魏武于马上逢狮子、使格之,杀伤甚众。王乃自率常从健儿数百人击之。狮子吼呼奋越,左右咸惊,王忽见兰物,从林中出,如狸,超上王车轭上。狮子将至,此兽便跳上狮子头上。狮子即伏,不敢起,于是逐杀之,得狮子而还。未至洛阳四十里,洛中鸡狗,皆无鸣吠者也。”虽然,这两本书记载的猛兽均是真的,而且凶狠异常,如用以战事效果是很明显的,但是书中均没有详述这类猛兽的具体形状,也没有用于真正的战事上。

有人认为,真正使用猛兽作战,而且在史书上有详细记录的是南北朝的宋朝《宋书》第七十六卷记载,宋文帝刘义隆派宗悫反击割据岭南的林邑的侵扰,宗悫起先屡战屡败,原因是敌人驱赶大象群作战,大象象皮很厚,普通刀剑不易伤着,宋兵无法抵挡,总是败下阵来。宗悫在失败后沉思,狮子为百兽之王,大象应该是惧怕狮子的,于是他命士兵做了许多假狮子装在车上。再次作战,当林邑又一次驱赶象群前来时,宋军将狮车推到阵上,大象见到狮子,嗷嗷长鸣奔回阵中,敌营大乱,宋军趁势掩杀,大获全胜。

驱赶猛兽作战以壮军威、掩护士兵进攻的战术,在历史上还有多起,如北宋宰相王安石同意广西周士隆的建议多造车辆,以抵御南边一些小国以象阵作战骚扰;明末张献忠死后,他的义子李定国在抗清战场上,常常驱象作战,使清兵惊溃,死亡遍野,他有战象13头,俱名以美名、封大将军。

综上所说,在我国古代,有过驱兽作战的事例,这是确凿的,但究竟从何时起,还无法定论。(蒋建平)

古代户口制度始于何时?

据史载,我国夏禹时分天下为九州,有人口约1300多万。周代增加了二三百万。战国末期,共有人口2000多万。《汉书·地理志》记载,西汉末年共有居民1223.3万户,5559.4万人。这是一个比较详细也是比较信得过的数字,说明了当时我国调查户口、编定户籍的制度已相当完备。

那么我国是从何时开始制订调查户口、编写户籍制度的呢?一般认为,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废除分封制,建立郡县制和户口编制制度,“十户为一里,十里为一亭,十亭为一乡,若干乡为一县”。全国从基层到中央政权,都通过户口制度像编席织麻一样编织起来,整齐划一地进行登记。

但是也有人认为,秦朝的户籍制度,实际上应从秦孝公就开始了,战国时期,秦孝公任用商鞅进行改革,其主要内容也是清查户口按户分田地,每产一百亩。商鞅变法的户口编制是“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生了小孩要登记,死亡人口要除名,官吏要经常检验户口,凡是在册人户,都得向国家缴纳赋税,充服兵役,维护地方治安,检举捉拿“奸人”。

谈到户口的整顿、编审,有人认为,春秋时齐桓公任用管仲对全国进行严格的行政区和户口登记,控制了人口,增强了国力,这就比商鞅变法还早了几十年。当时的齐国京城里分为21乡,工占6乡,士占15乡;京师外,分为五属,属下设县,县下设乡,乡下设卒,卒下设邑,邑下是家。政府要求多家多户“行同和”、“死同哀”。

春秋以前有没有户口制度?唐太宗李世民曾向大臣卢承庆提出过这个问题,卢承庆回答说,夏商周就有了户口编审,并且还谈了从夏商周到隋朝户口变化的情况。

夏商有无户口编审,至今尚无史料可以佐证,但是周代是确实编审了户口的。《周礼》中有这样的记载“听阊里以版图”、“凡在版者”。阊里即乡里,版图即户口册,后来才用以代指一国的疆域。西周是奴隶社会晚期,有的奴隶可以结婚生子,成家的奴隶称“臣”,以“家”计算,史书有奴隶主买卖和赏人“臣五家”、“臣十家”乃至“臣一百家”、“臣二百家”。

历代王朝对户口十分重视,中央政府设置了专门的机构对全国的户籍进行管理。周朝始置“司徒”官位,其职掌为治理民事,掌握户口,官司籍田、征发徒役和收敛财赋。春秋时沿置。秦代及汉初有“治粟内史”,其职掌与周朝时“司徒”类似。三国时专设户部,魏晋南北朝时为度支部。后周、隋朝称为民部,唐朝因为要避讳李世民的“民”字,将民部改为户部。户部是中央官僚机构六部之一,长官为“尚书”,其副手为“侍郎”。实权很大,掌土地、户口、农垦、钞币、租税、漕运、救荒、官俸、兵饷等。此后各代沿置,一直到清朝末年才又改为度支部。

户部向全国征粮、征兵的根据是户口簿,户口簿还是维持地方治安的图册。秦末刘邦起兵攻人秦都咸阳,萧何首先到秦朝中央保存档案图书的地方抓到了户口册和天下地理册,从而为刘邦掌握了粮源和兵源、以及天下各处关隘要塞的情况,为战胜项羽、统一天下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在历朝的户口簿上,一家称户,家中人口称丁。隋文帝诏令:3岁以下为“黄”,10岁以下为“小”,17岁以下为“中”,18岁以上方才为“丁”,而60岁以上为“老”,“丁”得向国家负担各种差役、兵役,60岁以上的老人便可免除。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封建王朝穷兵黩武,加紧搜括,常常把“丁”的年龄定小,“老”的年龄推后。古代还习惯以户主的职业称呼其户,例如“织衣”、“灶户”、“花户”、“军户”,歌女乐师称“乐户”,长期居住船上漂泊江河湖海的人称“疍户”,讨饭为生的人为“丐户”。

史学界认为,古代最完善的户口簿要数明朝的“黄册”。明朝编审天下户口,国家的户口册用黄色纸(绸、布)作封面,故名“黄册”。上面登记着全国各省、府、县每家每户的人口数、性别、年龄、婚姻、田宅、资产等情况。按十户为一甲,若干户为一里进行“里甲”编制,向国家交纳赋税和充服各种役差。而对户口编制最为严密的是中国最末一代王朝——清朝,地方上一律实行保甲制,十户为一牌,十牌为一甲,十甲为一保。每户都要挂“一家牌”,上面写着家长姓名、职业,丁男数目。每十家要挂“十家牌”,上面写着十家户主姓名人口情况和大家共同守法的公约,牌上还写着“一家犯法,十家连坐”八个大字。

应该指出的是,封建王朝通过户籍固然对国家的严密管理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一些严格的制度把人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这种强制统治,也是造成了中国封建社会闭塞、落后、长期停滞不前的一个原因。(蒋建平)

夏商人口究竟有多少?

关于夏商的人口问题,由于缺乏准确可靠的人口数字记载,长期以来难于进行认真的探讨。《左传》哀公元年记载了一则流传于春秋时期的夏代史事,谓夏后相失国,其子少康逃奔有虞,有虞的酋长“虞思于是妻之以二姚,而邑诸纶,有田一成。有众一旅……以收夏众”。杜预注云:“方十里为成,五百人为旅。”收众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了夏代国家的盛衰兴亡。此“有众一旅”,似指族落组织可出兵员数,如连老弱妇孺在内,以五口之家或三口之家可出一人计,则少康在纶邑的人口总数,大概应有1500到2500人。这则传说表明,早在夏代,统治者就有过人口统计之举。

有关夏代和商代的人口数,文献中说法不一,但都未得到证实。

一种见于《尚书大传·虞传》:“古八家而为邻,三邻而为朋,三朋而为里,五里而为邑,十邑而为都,十都而为师,州十有二师焉。——郑注:州凡四十三万二千家,此盖虞夏之数也。”

如按一家五口计,则上说虞夏全国总人口数有216万。但是像邻、朋、里、邑、都、师、州这类如此整齐规范的行政区划和社会组织结构,在夏代并不存在。甚至在商代金文和甲骨文中,都还没有出现邻、里字样;朋字只用来称贝;都字最早见于西周金文;商代称王都为大邑或大邑商;师是军队之称;州是族名兼地名。再者,以个体家庭作为人口统计单位,也不符合早期人口调查的特点。显然这种说法是出于后人附会,根本靠不住。

另一种说法见《后汉书·郡国志一》刘昭补注引《帝王世纪》:“及禹平水土,还为九州……民口千三百五十五万三千九百二十三人。至于涂山之会,诸侯承唐虞之威,执玉帛亦有万国。……及夏之衰,弃稷弗务,有穷之乱,少康中兴,乃复禹迹。孔甲之至桀行暴,诸侯相兼。逮汤受命,其能存者三千余国,方于涂山,十损其七;民离毒政,将亦如之。殷因于夏,六百余载,其间损益,书策不存,无以考之。又遭纣乱,至周克商,制五等之封,凡千七百七十三国,又减汤时千三百矣;民众之损,将亦如之。及周公相成王,致治刑错,民口千三百七十一万四千九百二十三人,多禹十六万一千人。”

这段文字有三点值得注意。其一,叙殷因于夏之间损益时,指出“书策不存,无以考之”,似乎在其他方面有一定的史载依据。其二,谓夏商时代方国林立,在文献中亦有类似之说,如《左传》哀公七年云:“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战国策·齐策》云:“古大禹之时,诸侯万国”。看来,除夏国未必有万国外,众多族落小国林立,确为夏商社会实际状态。其三,尽管人口落实到百、十、个位数,且夏初和商末周初的这三位数都为,“九二三”,不免荒唐之甚。但其注重不同时期的民数得失,又按单纯人口而不是以户计数,却具有早期人口清查的特色。故此说有一定参考价值,不能贸然否定。

按照此说,从总体上推算,夏代直至商初诸侯方国规模均甚小,平均人口仅1300多人;后众国相兼及人口繁殖,到商末周初平均人口增加到了近8000人。商初成汤时有三千余国,则总人口约为400万左右。

唯夏代人口不可能达到1350万以上,须知直到西汉初年全国总人口也不过1500万至1800万。夏代人口也不可能超过商初的400万,因为夏王朝统治区和活动范围远比商代小得多。《淮南子·泰族训》称商国“左东海,右流沙,前交趾,后幽都。”即商疆域东到海边,南抵五岭,西达甘肃内蒙,北至河北北部及辽宁。据至今全国已发现的商代文物遗迹,遍及豫、冀、晋、陕、鲁、鄂、赣、湘、川、辽及江浙地区,与文献所言可相印证。夏代领土大大小于商,竟是“诸侯万国”,且总人口也多出两倍多,不能不说是虚张附会之言。

近代甲骨文的出土及考古学的发展,对夏商总人口提出了新的观点。

据迄今发现的一处龙山文化晚期和夏商之际的古城遗址,估测当时城邑居民的平均人口数大致在1500人左右,这与前述《帝王世纪》所记夏至商初族落方国平均人口1300余人的数值比较接近。前云夏初“千八百国”,总人口约240万,如按现今遗迹考证总人口为270万。商初三千余国,人口数似应在400万.450万人之间。

另据甲骨文、金文和考古资料等线索来分析,甲骨文、金文中有族氏地名约550个。此外,甲骨文中有称“侯”的诸侯约40个,可知其所出族氏或自有其领地人口。《周官·载师》云:“凡民无职事者出夫家之征。”郑注:“一夫百亩之税,一家力役之征也。”“夫”以成年男丁为单位,自然包括了他们的家属老小。

西周早期不少地域组织的人口规模平均8000余人数,与殷商晚期正前后相系。按这个平均人口规模数计之,总人口数约略有575万人。

夏代和商代的人口数,一直是历史之谜,说法各异,莫衷一是。近代考古学及文献线索所提供的数字仅是粗估,有待进一步深入考察。(傅丰渭)

殷都屡迁的原因是什么?

在人类历史上,人们改换自己居留地的迁徙活动,是常有的事。不论哪一种形式和规模的迁徙,各民族和社会群体在不同时期有其客观的历史原因。我国商代,殷人多次迁都,其原因究竟何在?学术界至今尚未有公认的解释。

殷人迁都,史料非常有限,主要集中在《尚书》中的《盘庚》三篇里。殷人迁徙了多少次,一般认为“殷人屡迁,前八后五”(张衡《西京赋》),但对此还有不同的看法。对于殷人“不常厥邑”的原因,过去比较普遍的看法是殷人为了躲避水灾的威胁,才不得不如此的。《书序》称:“祖乙圮于耿”。《正义》曰:“圮,毁也;河水所毁曰圮”。后人据此发展成了“河患”说。著名学者王国维也不脱陈说,在《说耿》中把“耿”考释为邢丘,“其地正滨大河,故祖乙圮于此也”。(《观堂集林》卷十二)对于“河患说”,有人提出反驳:“上古黄河流域的水灾当是常常发生的,那几百年间常常发生的水灾,绝不能解释几百年间才有几次迁徙的事实原因”(芳明《殷商为什么屡次迁都》,《历史教学》1956年第6期)。傅筑夫先生进一步认为当时的“河患”并不严重,而成汤以前的八迁地点都是离河甚远的高地,这些地方根本就没有“河患”,即使盘庚以后的两迁,也不避“河患”,往返于大河南北;再则,殷人迁徙反而是“有目的地向滨河一带移动,并且还是尽可能地要在距河不远的适宜地点定居”。(《中国经济史论丛》上册)

因此,有人从经济方面解释了殷人屡迁的原因。1935年,丁山就提出由于“部落时代之生活,农业方在萌芽,大部分生活基础仍为游牧,游牧者因水草而转徙,部落之领袖因其族类而亦转徙不定;于是政治中心之所在,既无所谓都邑,更无固定可言”(《由三代都邑论其民族文化》,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5)。这里明确指出了游牧生活是殷都屡迁的决定因素。所以有人认为找出殷人“定居条件是否成熟”,是说明殷都屡迁原因的途径。在盘庚前,畜牧业占主导地位,长久定居的条件尚不成熟,因此有多次必要的大迁徙,但到盘庚时代,农业逐渐发达起来,“在长久定居的条件已接近成熟”的情况下再要迁都时,便发生了《尚书·盘庚》中所记载的“殷民咨胥,皆怨不欲徙”的情况。盘庚强行迁殷后,殷人在两百年中,不再迁徙。这说明社会经济发展到了定居生活阶段,人们不再需要迁徙了。

傅筑夫的意见不同,他指出:“殷代是一个农业社会,其经济发展早已超过渔猎和游牧阶段。”因此,他否定了因为游牧经济占主导地位而导致殷都屡迁的论点,而认为迁都的原因是“为了农业生产的需要去改换耕地,实行游农”(《中国经济史论丛》上册)。因为殷人的农业水平较为原始,不懂得收获量的减少是由于地力的衰竭,而只是通过不断改换耕地来继续其农业生产的发展,所以,这种迁徙是“初期农业社会的一个共有现象”。

也有人从政治方面解释了殷都屡迁的原因。考古学家邹衡认为殷人迁都是为了便于战争,因为“当时选择王都的地点,不能不考虑到作战的方便,就是说,不能不从军事的角度上考虑迁都的问题,成汤居亳,显然是为了对付北方和西方的强大敌人”。(《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

另外,有人认为“比九世乱”是殷都迁徙的客观原因,“恪谨天命”是殷都迁徙的主观原因。“比九世乱”是“自中丁以来,废适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立”的王室与贵族之间的斗争(《史记·殷本纪》),“比九世乱”的直接后果是殷王权的削弱和贵族势力的膨胀,所以只得通过迁都来重整和加强王室的势力。由于殷人尊神,他们把迁都看作是“天”的意志,不能不“恪谨天命”。(黎虎《殷都屡迁原因试探》,《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2年第4期)

美籍华人学者张光直教授,最近独辟蹊径地解释了三代王都屡迁的原因。他认为,迁都是“以追寻青铜矿源为主体的因素”。这是因为青铜器在三代政治斗争中有着重要的地位。由于储量稀薄的铜、锡矿多集中在以豫北、晋南为中心的华北平原边缘的山地,而王室对于青铜的需求量又特别巨大,促使人们随时寻求新矿,“那时在寻求新矿、保护矿源以及保护矿石或提炼出来的铜锡的安全运输上,都城很可能要扮演重要的角色”。商代都城是“沿山东、河南山地边缘逡巡迁徙,从采矿的角度来说,也可以说是便于采矿,亦便于为采矿而从事的争战”(《关于中国初期“城市”这个概念》,载《文物》1985年第2期)。

殷都屡迁,诸说殊异。从各种纷纭的说法中找出一种比较正确的解释,是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那段历史的。(黄显功)

“共和”年间执掌国政者是谁?

中国历史有明确纪年的是《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记载之“共和”元年。这一年(公元前841年),西周镐京的“国人”因不堪厉王的暴政,举行了暴动。结果是厉王被逐于彘(今山西霍县),天子大权由他人执掌,直至共和十四年宣王立。然而,“共和”年间执掌国政者是谁?这个问题历来就有两说:一说是周公召公;一说是共伯和。

前一说源于《史记·周本纪》:“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此“共和”两字,前一字为副词,后一字为动词,意谓两公和衷共济,代周王行政。从司马氏说的古代著名学者不少,如韦昭(《国语解》)、杜预(《左传注》)、司马光(《稽古录》)、李贽(《史纲评要》)等。后一说源于《竹书纪年》:“共伯和干(夺)王位。”此谓因共伯和其人代行王政,故而称“共和”。从《纪年》之说的学者亦不少,如郦道元(《水经注》)、苏辙(《古史》)、罗泌(《路史》)、顾炎武(《日知录》)、梁玉绳(《史记志疑》)等。

延至现代,史学家们的观点仍分为两派。范文澜、李亚农、林汉达等学者认为从《史记》说为当。他们认为,当时“国人”起而暴动,仅限于反抗厉王过度的暴政。本意并非要推翻文武以来的王统,只指望由较厉王仁贤的统治者来代替厉王。当时,周公是宗周的第一家贵族,召公是第二家贵族,并且曾谏阻厉王勿以暴虐弭谤。周、召二公得到国人的拥戴是很自然的,贵族共和在当时实不失为一种适合情势的政治制度。再者,根据史籍所载,共伯和是卫釐侯之子。《史记·卫康叔世家》载:卫釐侯卒,长子共伯余即位,其弟伯和袭杀其兄,夺得卫主之位,此即为卫武公。然而,据《史记》年表,卫釐侯十三年,厉王出奔。釐侯二十八年(前827年),周宣王立。卫釐侯四十二年(前812年)釐侯卒,共伯和(武公)嗣位,然而。此时已是宣王十六年。也就是说,厉王出奔时,釐侯尚在位,共伯和还只是侯国的一个世子,年岁亦小。在春秋时期,世卿权重,尚不敢干诸侯之位,共伯和作为侯国一世子,在嫡长继承制极端严格的西周,岂能轻易一跃而登周天子大位?另外,史书多载共伯和有贤名。如《吕氏春秋·开春论》载:“共伯和修其行,好贤仁。而海内皆以来为稽矣。”又《鲁连子》曰:“共伯名和,好行仁义,诸侯贤之”。但正是这位甚有贤名的共伯和,同时犯下了杀兄和夺天子位的大罪,似不可信,很有可能是捕风捉影之说,以讹传讹了。

郭沫若,顾颉刚、尚钺诸人则认为当从《纪年》。他们认为,共伯和乃海内皆知好行仁义之人,因而在厉王出奔、太子年幼、政局动荡之际,“诸侯奉和以行天子事”(《鲁连子》),恰好合乎当时人的意愿。当时他虽然尚是世子,仍可“干王政”。《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载有厉王被逐时,“诸侯释位,以间王政”之语,杜预注“间”为“犹与也;去其位,与治王之政事”。其虽未言明“释位间政”者是谁,但可推知必是在外诸侯。孟康注《汉书》云:“共伯,人为三公者也”也可作为证明。进而言之,《国语》有“昔武公年数九十有五矣,犹箴儆于国曰……于是乎作《懿戒》以自儆也”的记载,武公年95岁作《懿戒),其卒年必不在此年。假若就在这一年,则据《史记》年表为平王十三年,推算知其当生于“共和”纪元前十九年,至“共和”元年已20岁。如享年百岁,则“共和”之始年25岁。大凡有过人才智者,不必定待及壮年而后才有所为。何以断言身为世子的共伯和年仅20,就不能“干王位”?当时国势颠荡,亟需一位能控制局势而又得民心的人,卿士们虽顾念宗制,也有不得已而让共伯和干政的可能。从另一方面看,以共伯和德行不符来否定他曾干政,也是有失偏颇的。历史上海一种新的进步无不表现为对某种神圣事物的亵渎,表现为对陈旧的日浙衰微的、但习以为惯所崇奉的秩序的叛逆。纯粹的道德化标准不能作为解释与衡量历史是否进步的最高标准,更何况是在讨论对于暴虐的周厉王进行取代这一具体问题上。共伯和不杀太子静,后又还政于宣王,这种审度时势而定进退,尊而不喜,废而不怒,正是他具有政治家风度与才能的表现。

司马迁照理是应读过西汉所存战国时的书的,《史记》录自《吕氏春秋》的文字就很多。共伯和之事在诸子书中记载不少,他必无不知之理。但为什么他要灭没共伯和“干王位”之事,而别创周、召两公“共和”之说呢?有的学者认为,这是因为司马氏以为摄行王政是一件大事,而这样的大事不见于孔子之书不足信,于是就把共伯和干政之说视为百家杂说,删去了共伯和干政之事,但“共和”纪元不能废,于是他循周初成王时周公旦代行王政故事而衍成臆想之说。

两说并存久远。现在一般的通史或历史教材有取《史记》说(或将《纪年》说作为备注附于此说之后);有取《纪年》说;有的干脆不注明谁人执政,只言“诸侯共管”。两说至今仍难确定孰是孰非,“共和”年间执政者是谁,也就成了至今难解的一个谜。(金泽民)

周代有军一级编制吗?

武王伐纣灭商建立周王朝后,为维护奴隶主贵族的统治,西周初期就开始扩大武装力量,组建了大量新的常备军部队,军队的编制体制也有发展变化,这些都是人们的共识,但对周代是否有军一级编制却有不同见解。

历来兵家学者都将《周礼》记载的军,作为西周有军一级编制的重要依据。据《周礼·夏官》记载:“凡军制,万有二干五百人为军,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军将皆命卿。二千五百人为师,师帅皆中大夫。五百人为旅,旅帅皆下大夫。百人为卒,卒长皆上士。二十五人为两,两司马皆中士。五人为伍,伍皆有长。”《周礼》称西周已开始实行征兵制度,大约乡遂中每户征召一人为兵,比(五家)编伍(五人),阊(二十五家)编两(二十五人),族(一百家)编卒,党(五百家)编旅(五百人),州(二千五百家)编师(二千五百人),乡(一万二干五百家)编军(一万二干五百人)。在家称比、阊、族、党、州、乡,军中称伍、两、卒、旅、师、军。在此前后成书的一些史籍,也都有西周存在军一级编制的记载。例如:《国语·齐语》有“五乡为帅,故万人为一军”;《左传·襄公十四年》有“周为六军,诸侯之大者三军也”的叙述。唐、宋、明编纂的《通典)、《通志》、《太平御览》、《永乐大典》,均转载了《周礼》中关于‘÷军、师、旅、卒、两、伍”编制的文字,却未见与此相悖的论述。历代军事史学家,也深信西周有军一级编制存在。

据史籍中有关西周兵力作战情况来看,周代可能有军一级编制。《伯木懋父教》称:“大夷反,王命伯懋(卫国君)以西六师、殷八师东征。”《小孟鼎铭》云:“鬼方南窜,周公与成王大举征讨,俘一万三千八十一人,将其驱回晋北”。《诗·小雅·采芭》记载有周宣伐楚.调成周八师和中原诸侯国军队,出动战车3000乘。西周后期有“西六师”、“成周八师”、“殷八师”,共22师,各诸侯国和卿大夫还有相当数量的军队,常备军总兵力达数十万人。这样庞大的军队,这么多师的单位,如果师以上没有一级组织,直接由周天子指挥管理,就是有司马协助,也将是非常困难的。再说,西周后期师以下基本上都是“五五制”编制,设立军一级组织统管若干师,应当说是毋庸置疑的。《中国大百科全书.军事》总领条,有“西周军制沿袭殷夏,而有所发展,严格执行‘国人’从军。据《周礼。夏官》记载.已形成军、师、旅、卒、两、伍的编制”的论述。台湾的军事著作《中国历代战争史》称:“周军编制为军(五师、兵车125乘、战斗人员12500人、将);师(五旅、兵车25乘、战斗人员2500人、帅);旅(五卒、5乘、战斗人员500人、帅);卒(四两、一乘、战斗人员100人、卒长);两(五伍、战斗人员25人、两司马);伍(战斗人员5人、伍长)”。

有的论者则认为,周代国家军队最高编制单位是师,军一级行政单位是春秋时期才出现的,主要理由有如下几点:(1)《周礼)所述难以为据。古文经学家认为《周礼》为周公所作,今文经学家则认为出于战国,也有人指为西汉末年刘歆所伪造。近人曾从周秦铜器铭文所载官制,参证该书中的政治、经济制度和学术思想,定为战国时的作品。西周铭文中经常提到的固定编制是师,《春秋》、《诗经》等古籍中未见军一级编制,由于先秦史料匮乏且难免有误,《周礼》可能是混合了西周时期的产物。《中国历代军事史》(解放军出版社出版)认为:周王朝国家常备军的最高编制单位是师,《周礼》既记有周代的制度,也杂采了许多春秋战国时的制度,西周出现军一级编制的说法不可靠。(2)军并非专指军一级编制。“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的军,是泛指军队或武装力量,而不能理解为军一级编制。西周时的“军”含意甚广,古籍中的“军”存在着多种多样解释。例如:“王毁军而纳少师”(《左传·桓传》),军是指军队;“使曼伯与子元潜军军其后”((左传·隐传》),军是指行军;“王亦能军”(《左传·桓传》),军是指统帅与指挥;“军於瑕以待之”(《左传·桓传》),军是指驻军;“罗与卢戎两军之”(《左传·桓传》),军是指攻击。《历代兵制浅说》认为,古籍中用军的地方,并非指军一级行政单位,正如古籍有的称“西六师”也有称“西六军”一样。(3)周代没有建立军级单位的迫切性。据《成鼎)、《舀壶》、《小雅》等典籍所载,周天子直辖有“西六师”、“成周八师”、“殷八师”三支武装力量,总兵力仅20多万。西周时从中央到地方诸侯国均设军事行政长官司马,具体职掌军赋、兵器、指挥军队和护国器与宗器,并采取分区而治的办法。例如《荀子·王制篇》有“司马知师旅甲兵乘白之数”;《左传》有“司马之节”的记载。这些都可以说明,没有军一级行政单位,周天子统帅全国军队并不困难,设立军一级编制的必要性不大。

那么,西周有没有军一级编制,还需进一步考证。(谢朴)

寓兵于农始于西周吗?

寓兵于农是兵制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历来为众多兵家学者所关注。它究竟始于何时,至今仍是众说纷纭,难以达成共识。《庄子·盗跖》称“黄帝前耕而食,织而衣无相害之心,此德之隆也,然而黄帝不能致德。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流血百里”。《商子·画策》云:“神农之师男耕而食,妇织而衣,刑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由此可见,五帝以前很少战争,没有专职军队,不存在寓兵于农的问题。夏王朝建立了由王控制的军队,平时由少数不参加生产的贵族上层组成卫队,战时以其为骨干征集大量平民组成军队(《中国大百科全书·军事》军制、《中国军事史》军制)。商王朝建立了右、中、左三师(《殷契粹编》:“丁酉贞作三(师)右中左”),以贵族为骨干的国家军队,仅9000人。从以上情况看,夏商军队数量少,成员多为不参加生产的贵族,奴隶不能参加军事活动(《易经》:“高宗伐鬼方……小人(奴隶)勿用”),当然也无寓兵于农的必要。

有的军事史学者认为,商王朝已开创寓兵于农的先河。从商代甲骨文和《周礼》、《左传》、《诗经》看,武丁时期就开始实行军民制度。军队采取预定编制和隶属关系,先在贵族中固定各级指挥官,再将适合服役人员登记列编,使“平时任户计民”以预定其军籍,做到:“人有隶属之军,军有所统之将”。在编甲士(多为平民)、徒兵(农业奴隶)并不脱离生产,而进行短期射、御和使用戈、矛等武器的训练。战时指挥官逐级下达征集令,迅速按编制集结出征。《左传·隐公五年》:“故春蒐、夏苗、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人而整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这些史料就反映了西周亦兵亦农,士、农、工、商均服兵役的实际情况。

军事学术界的多数专家学者则认为,寓兵于农是始于西周。《禹鼎》、《舀壶》等史籍记载,西周有“西六师”、“成周八师”、“殷八师”,周天子直属的常备军二三十万。当时生产水平很低,难以养活如此庞大的军队,除少数贵族成员以外,所有士兵均须参加农业生产。《国语·周语》:“三时务农,一时讲武”。《管子·小匡篇》:“商工之乡六,土农之乡十五。公帅十一乡,高于帅五乡,参国故为三军”。周王朝每年军事演习三次(《周礼》称四次),在农闲时进行。所有役龄内的人员,无论是否在营都要参加。演习通常还与田猎结合,演习完即进行狩猎。

有的军制专著还认为,西周还建立了相应的制度,配合寓兵于农的贯彻实施。据《史记》等古籍记载,周代的井田制与兵制结合紧密,人民“划井而居”,因井田而缴纳赋税,税以出粟为主以足食,赋以出军为主而足兵,从军赋到征兵都体现了寓兵于农。据《周礼。地官.司徒》记载,西周普遍推行了义务兵役制,乡遂之中大致每户征召一人为兵,按比(5家)、闾(25家)、族(100家)、党(500家)、州(2500家)、乡(12500家),编成伍、两、旅、师、军。在乡称比、闾、族、党、州、乡,在军称伍、两、卒、旅、师、军。周王朝初期大规模战争很少,以后也不是战火连绵,实际上是每家出兵一人备征,7家(另一说10家)轮流有一人在营服役。口粮、衣服自备,战车、马匹、兵器等装备由国家供给。(《周礼正义》:“六乡之卒,出于乡里,而兵车、火车、马、牛出于官。”)一旦发生战争,未在营的适龄人员,根据需要被征召入伍,使作战部队编制满员。

西周时军训与教育和生产结合紧密,也充分体现了寓兵于农的精神。《周礼》称:“乡有庠,州有序,党有校,闾有塾”。《礼记·学记》称:“古之教育,家有塾,党有庠、术(遂)有序,国有学”。学校不分文武,教育内容为六德、六行、六艺。小学学习个人技术性的礼、乐、御、书、教《周礼·大司徒》),大学学习六德、六行等理论,结合军事演习,学习集体性的礼、乐、射、御及战阵指挥等知识。“国人”每年参加短期受训而不脱离生产劳动,少数贵族常年在校学习。

军事学术界有的还认为,寓兵于农始于西汉的屯田兵制。汉文帝时,开始推行屯田制,徙民皆习武耕种,抵抗匈奴入侵。武帝时,为消除戍卒更代之烦和安定边防,在西北边民新设六郡,“开田官,斥塞卒六十万人戍田之”(《史记·平准书》)。设有屯田校尉、护田校尉、农都尉等官职,自敦煌到盐泽沿路均有屯田兵戍守。以后各帝进一步发展了屯田兵制,使数十万屯田兵“有警则战,无事则耕”。像这样的兵农一体,亦兵亦农,才是寓兵于农的开端。(谢朴)

西周的“庶人”是什么身份?

在西周社会里,有一个等级叫“庶人”。他们是什么身份?社会地位如何?由于历史记载和人们对史料的认识不同,学术界对这个问题的探讨存在着很大的分歧。

传世的西周康王时铜器大盂鼎,鼎上刻有一篇数百字的铭文。铭文中说:周王赏赐给贵族盂“人鬲(li)自驭至于庶人”659人,另外又有“人鬲”1050人。郭沫若在《奴隶制时代》一书中对此分析道:“鬲是后来的鼎锅,推想用鬲字来称呼这种‘自驭至于庶人的原因,大概就是取其黑色。在日下劳作的人被太阳晒黑了,也就如鼎锅被火烟槱(yǒu)黑了的一样。”“‘庶’就字形看,可能是厨房,取其烟熏黎黑之意。”“鬲”与“庶”既然是鼎锅和厨房,“人鬲”和“庶人”是被太阳晒黑的整天在日下劳作的人,其社会地位必然是十分低贱的。因而郭老接着指出:“‘人鬲’是通过战争俘虏来的奴隶,是无争可议的。‘人鬲’包括‘自驭至于庶人’,驭是家内奴隶,庶人的地位是在家内奴隶之下的。”周代的史书上记载:“庶人力于农穑”(《左传·襄公九年》);“庶人耕农树艺”(《管子·五辅篇》)。郭老据此又认为:“庶人肯定是耕作奴隶。”《左传·昭公七年》叙述过“人有十等”:“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马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十等的后面几等是奴隶,但其中没有庶人。郭老对此又论述说:“这里提到的奴隶都是‘以待百事’的家内奴隶,庶人不在内,说明他们地位太低,不能人流。”可知庶人是家内奴隶之下的奴隶,处在当时社会的最底层。

对于上述论断,有一些学者提出了不同意见。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从“庶”字的意义看。《尔雅·释诂》说:“庶,众也”;《说文解字》也说:“庶,屋下众也。”可知“庶人”就是众人。另外,“庶”还有次一等、非正宗的意思。周代实行宗法制度,嫡妻的长子可以世袭父爵禄位;而嫡妻的其他儿子和众妾的儿子都称“庶子”,只能别封为低一级的爵位。众和次一等,都很难说是奴隶。第二,看庶人的政治权利。《尚书.周书.洪范篇》记述箕子对周武王说:你如有大疑,应该“谋及卿士,谋及庶人”。可知庶人是周王的咨询对象。《诗经.大雅.卷阿篇》描写周成王的贤士,“媚于天子”,“媚于庶人”。这里的庶人,连周王的群臣都要讨好他们。孟子谈到周初“班爵禄”的规定说:“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孟子·万章下》)。可知庶人能够担任小官,并得到低微的俸禄。相传的(祭典》记述各阶层参加祭礼的程式时说:“庶人有鱼炙之荐”(《国语·楚语上》)。然则庶人还可参加祭祀等礼仪活动。第三,看庶人的经济状况。《礼记·曲礼下》曾记述周代各等级的私有财富,文中历叙了国君、大夫、士的财产后说:“问庶人之富,数畜以对。”可知庶人也能有私产,而其财富多少的标志就是牲畜的头数。第四。看庶人在社会等级排列中的位置。按照《左传》、《国语》的记载,庶人的地位始终在贵族的最低一级“士”之下,而在官府作事的“工商”之上,更在“皂隶”一类的奴隶之上,因此,庶人的身份应该是平民,其地位并不很低。

对于平民说,持奴隶说者又出来反驳了。他们指出,《礼记·曲礼》中有“礼不下庶人”的话。在当时社会中“礼”是一切活动的准则,人人都应遵守的规范。《诗经·相鼠篇》说:“相鼠有体,人而无礼,胡不遄死!”既然庶人不能守礼,那是连人的基本权利都没有的。这些庶人,只能是像禽兽牲畜一样的奴隶。再则,孔子说过:“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论语·季氏》)。可知庶人被剥夺了一切议论的权利。他们只能默默地替主人干活,当一个会说话的工具。这样的人,还不是奴隶吗?

鉴于庶人的地位忽高忽低,庶人的权利忽有忽无,范文澜在(中国通史简编》中主张,西周庶人“包括上层的自由民,中层的农奴,下层的奴隶”。上层的庶人有商时的下级贵族,这些人商亡后周公教他们务农种黍稷,来孝养自己的父母尊长。他们还能“牵牛车,远服贾”(《尚书·酒诰》),到远处去经商,可知他们是自由民。周贵族中亲属疏远的,也要降为庶人,成为庶人中的上层自由民。中层庶人有周国旧有的农奴。倒戈起义的商奴隶兵,在助周灭商后也获得农奴的待遇;周所封各诸国内的居民,获得一小块份地后也成为农奴。这些中层庶人在周代数量最大。下层庶人有战争俘虏来的奴隶,罪人及其妻子一起沦没的奴隶,以及在手工业、商业、畜牧业和家内服役等方面的奴隶。

西周的庶人是奴隶,还是平民?或者是自由民、农奴、奴隶三者兼而有之7三者兼有的说法看来比较公允,但在奴隶社会中,自由民和奴隶的界限是很深的,能把他们放在一起都用一种称呼吗?真谛究竟如何,尚待进一步探索。(郑嘉融)

方阵始于何时?

方阵是古代军队作战时采用的一种队形,是把参战部队(车、步、骑兵等)按照作战要求排列的阵式。一般按古代军队的编制,以伍或队为基础,组成包括中军、左拒(矩)、右拒(矩)在内,形成方形或长方形。根据作战规模的不同,能大能小,大方阵可达万人以上;按照不同的作战情况,内容有多有少,有分有合,“分如掣电,合如乌云”。聚散率然,变化多端。可以说方阵是古代一种适应各种情况的用兵方法,所谓“阵而后战,兵法之常”,讲的也是这个道理。但是,方阵是何人何时创造的,看法不尽一致。

一说是黄帝时代产生的。据《李卫公问对》记载,方阵为黄帝创造。“黄帝兵法,世传握奇文”,“考其辞云:四为奇,四为正,余为握奇。奇,余零也。”这种“握奇阵”,实际上是将一支军队分为八个小方阵。四正四奇总为八阵,按井字形、环形配置,大将居中掌握,称为“握奇”。部队环卫前后左右,形成八个活动区。做到一处受敌,多方可救。“其形井字,开为九焉,五初阵法,四方闲地”。李靖(李卫公)认为,黄帝创立的这种方阵是阵的最初形式,诸葛亮的八阵图,就是这种八行方阵演变的。“天地风云,龙虎鸟蛇”的“八阵”,实际是一阵。“天地风云”原本是旗幡之名;“龙虎鸟蛇”,原本是队伍之别。要不然打一次仗旗号帜别那么多,为何只有八种呢?

但是,有人认为上述这种方阵,来自黄帝最早所立的“丘井之法”(八家为井,十六井为丘),并没有用于战争实践。传说黄帝与炎帝在阪泉(今河北怀来县境)发生的战争,据《史记·五帝本纪》记载:黄帝“教熊罴貔貅躯虎,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三战然后得其志”。文中所指的猛兽,实际上是以动物为图腾的各氏族部落,并非真正的兽类。从记载实战情况看,并未列成方阵。据《中国大百科全书·军事》(中国历代军事史分册)载,黄帝与蚩尤之间的战争,蚩尤率领所属72族。利用浓雾天气围困黄帝族。黄帝族率领以熊、罴、狼、豹、雕、鹘等为图腾的氏族。九战九不胜。后得到玄女族帮助,吹号角,击夔鼓,乘蚩尤迷惑、震慑之际,冲破迷雾重围,击败蚩尤。这一仗是否按黄帝创造的方阵列阵,还有待进一步考查。

另一说是周代时出现。据明代何良臣在《阵纪》中记载,传说中的方阵,是周代齐国的始祖吕尚(姜太公),改变黄帝的握奇阵,“画为九区,方诸井字,而作三才五行阵也”。何良臣认为,这种阵是按井字形画为九个方阵,前为天阵,后为地阵。左右为人阵,名为三才;按金木水火土结构,土居井字形中央,其他分居四角,称五行阵。三才、五行实为一阵,交战时可布奇兵,奇正能互相变化使用,出奇制胜,进退无常,变化多端。传说吕尚在辅佐武王灭商时,曾使用过此阵。一说是在灭商的战争中,逐渐创立的、据《史记·周本纪》记载,周武王继位后四年(公元前11世纪),率兵车300乘.虎贲3000人,开赴商郊牧野(今河南淇县西南),先列阵布兵,“阵师牧野”(陈与阵同义);后庄严誓师(史称“牧誓”),声讨商纣罪行,激励斗志,要求保持阵形严整,并令吕尚率一部精兵攻击商军,商军土崩瓦解,周军占领商都,商朝灭亡。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方阵是在军队普遍使用金属兵器的春秋时期形成的。据1972年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中出土的《孙膑兵法》记载,方阵是军队使用金属兵器作战的基本队形。其基本单位是各基层单位组成的小方阵,由这些小方阵组成大方阵,形状可方可长。排列方法“必薄中厚方,居阵在后”。即中间兵力少。四周兵力多,机动部队位置靠后。中间兵力少可以虚张声势,四周兵力厚可粉碎敌人,机动兵力靠后,可以灵活使用。有人认为这种方阵,内外相维,四面如一,攻守结合有正有奇,虚实并用,战车、步兵、骑兵都能使用。这时的方阵,已经是智谋与力量的结合,已达到比较成熟的阶段。

方阵的产生并不是随着金属兵器的出现和发展自然而然产生的,它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金属兵器较普遍地运用于战场,增强了战斗对抗的力度。虽然商和周时作战中已使用铜兵器,但到了春秋铜兵器在种类和形制上都有发展,出现了戈、矛合体的戟,戈身也改进为弧形,头部更尖,钩、啄的能力更强。当时战争频繁,规模越来越大,参战兵力越来越多,交战双方谁要想取得胜利,就要善于发挥或增强自己的力量,这样把军队集中起来排成一定阵式作战,就成了一种自然的选择,方阵由此产生。二是人们对战斗实质是力量的对抗的认识逐渐深化,《孙武兵法》、《孙膑兵法》在这一时代产生,就可以证明。《六韬·均兵篇》载,不列阵的单个士兵,一名骑兵抵挡不了一名步兵,但是若排列成阵式,则骑兵可与八倍数量的步兵抗衡。所以,有人认为“方阵”的出现,是兵法发展史上的一次飞跃,是智慧第一次战胜蛮力的标志。它说明人们在作战中,只要发挥军队的整体作用,巧妙地组织力量,就能夺取战争的胜利。

上述各种看法,虽然各有依据,各有各的道理,但方阵究竟始于何时,是黄帝、是周还是春秋?或者是哪位未被人们发现的将帅,还有待人们去发现和探讨。(李之遇)

文官武将何时分开?

文武分离是国家体制的重大变革,是社会政治、军事发展的必然结果。所谓文官武将分开,是指有了专职军将,文官不再率兵作战,这在史学界已达成共识。但是,文官武将究竟何时开分,人们尝存不同见解。《史记》、《淮南子》称:黄帝时已设立“司马”等军事首领官职。《今文通典·尧典》、《古文通典·舜典》称:夏王朝设立了“司徒、司马、司空”等文武官职。《尚书·洪范》称:商王朝有“司徒、司空、司寇”和“马、亚、射、戎、卫”等文武官员。《舀壶》、《舀鼎》称:西周中央政府有“司徒、司马、司空、司寇”等文武百官。从《史记》等古籍看,西周继承了夏商体制,虽分别设立了各种文官、武职,但卿、大夫既执掌政务,又受王命率兵出征,司马只主管平时军事行政,战时统帅由天子临时任命,征战结束即解除统兵之权。《周礼》还详细记载了西周著名政治家周公旦多次率兵平定武庚管蔡及东夷叛乱,周宣王派秦仲统兵伐西戎,尹吉甫统军伐严狁,方叔统兵伐荆蛮,穆公统兵伐淮夷,亲自统兵伐徐夷的情况。这些史实说明,西周以前文官武将并没有分开。

春秋时期周王朝的王权下移,各诸侯均建立了常备军,据《史记》、《国语》记载,国君是军队最高统帅,天子常亲自率兵作战,文官武将率兵征伐的也不少。周桓王二年,北制之战,郑庄公派大夫祭足、原繁、泄驾、公子伯和子元率兵抗击燕军(《左传·隐公五年》)。周襄王十四年,桑楚泓水之战,宋军由襄公统帅,太宰子鱼和大司马公孙固辅助;楚成王派成得臣、斗勃等军将统帅楚军(《左传·僖公二十二年》)。楚昭王元年,吴军包围潜城,楚王派王麇(宫廷主管)、王尹寿(营造、手工业主管),统帅救兵增援(《左传·昭公二十七年》)。周襄公十八年,城濮之战中,楚成王令尹子玉率楚军攻宋,晋文公亲自出征,派先轸、狐毛、栾枝、狐偃等军将和大夫领兵作战(《左传·僖公二十七年》)。春秋末期,吴楚柏举之战,吴王率文臣武将伍员、伯嚭、孙武,击败了楚将尹子常、沈尹戎和武城大夫黑及大夫皇率领的楚军(《中国历代军事史》)。以上大量史实证明,这时的文官武将也并没有分开。

战国时期,各国新兴地主阶级执政后,鉴于以往国家上层官员文武不分.卿、大夫等奴隶主贵族平时管理政务,战时统兵作战,军政权力过于集中,造成国君丧失大权的弊端,于是采取文武分职,以相、将为百官之长,建立了封建君主专制政权机构。《尉缭子·王霸篇》、《吕氏春秋·举难篇》也有类似的叙述。所以,《中国军事史》、《中国政治制度史》等都认为,战国才出现了专职军将和独立的军事系统。

战国时期,战争规模扩大,军队数量不断增加,军队指挥成为一种艺术。统帅军队的指挥官必须掌握专门的军事知识,富有管理、训练和指挥作战的经验。《韩非子·显学》称:“明君之吏,宰相必起州郡,猛将必发于卒伍。”《史记》、《吕氏春秋·异宝》,还有战国取消分封制,按军功授爵,从军中选将帅的记叙。吴起、孙膑、乐毅、白起、廉颇等名将,正是遵循这个原则选拔起来的。这时,文官只在朝中执掌政务,不再率领军队出征。例如,著名的马陵之战和长乎之战,统帅魏军的是庞涓,统帅齐军的是田忌(孙膑为军师),统帅秦军的是王龁(后为白起),统帅赵军的是廉颇(后为赵括)这些专职军将。

基于上述情况,史学界普遍认为,文官武将分开始于战国,而且一直延续至今。但是,也有人认为它始于春秋,因《国语》、《左传》称:春秋末期世袭制度多已废除,军将已开始按军功选拔,多数诸侯大国中的军帅,通常都兼三军统帅,平时主管军事行政事务,战时负责指挥军队作战,文官率兵出征者日益减少。(谢朴)

军队斩首何时开始?

斩首是古代死刑的一种,它是随着法律的建立而出现。但它作为军队中的一种刑罚始于何时,至今仍是个谜。

有人说斩首是春秋时期开始的。那时曾流传过孙武斩吴王宠姬的故事。据《史记·孙武吴起列传》载,孙武献《兵法》于吴王阖庐,吴王为考验孙武的用兵才能,当即命他训练宫女。孙武受命后,将180名宫女编成两队,并以吴王的两个宠姬任队长.讲解要领,宣布纪律,待宫女们回答明白之后,才开始操练。先发令向右转,淮知宫女们却大笑不听命令。孙武又将要领讲了一遍,再次宣布纪律,又发令向左转,宫女们仍然大笑。孙武宣布:“约束不明,中令不熟,将之罪也;约束已明而不知法者,吏士之罪也。”立即按军法从事,“遂斩队长二人以徇,用其次为队长,于是夏鼓之。妇人左右前后跪起皆中规矩绳墨.无敢出声”。这一故事,是否能说明当时军中就有斩首这一刑罚呢?

其实春秋时期已公布了成文法,并把刑书铸在鼎上,从以往的不公布状态走向公布状态。法律以对付逃亡和镇压盗贼为重要内容。那时军队规模扩大,增加了新兵种,为了巩固部队,军事法已初步建立。不但对逃亡者使用酷刑,对练兵中违纪者也施以重刑。《左传》载。楚将子玉治兵,一天时间,就处死3人。类似孙武斩吴王宠姬的事,在军队中已出现。

另一种观点认为:斩首始见于西周。西周的刑罚共有墨、劓、例、宫和大辟五种,称“五刑”。大辟是当时死刑的通称。据《尚书·吕刑》记载,西周有五刑之属3000条。根据犯罪人等级及罪行大小,各种刑罚都有不同的执行形式,规定着不同的条文。如死刑就有杀、斩、磬、膊、焚等多种。据《周礼·秋官·掌戮》对死刑的解释。杀,“杀以刀刃”;斩,“斩以斧钺”。说明西周就有用斧钺斩首的刑罚。那时的军队实行“国人”(自由民)当兵的等级制度,随着战争规模扩大,“军旅皆出于乡”,军队由6个师扩展为22个师,频繁地征伐争战。为惩治军中的犯罪者,习惯法和不成文法中均有“杀”、“斩”之刑。国王的军令、训词及权臣的命令是法律形式之一,(周礼·秋官·士师)载:“誓,用之于军旅”。周武王率兵伐纣,在商郊牧野誓师(史称“牧誓”)时,就宣布过严明的军纪。如无命不许轻退,敌退不许追杀,务须严守约束,若有不遵者杀无赦。在这次作战中,当周军攻入商都朝歌时,周武王对已死的商纣王,“乃射三发而后下车,击之以轻吕(剑名),斩之黄钺(铜斧)”,将纣的头悬挂在大白旗上。(见《史纪·周本纪》)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斩首始于秦。秦的死刑,种类多,执行手段极其残酷。仅秦律中规定的死刑就有:弃市、斩、枭首、磔、戮、具五刑、戮尸、车裂、阬、定杀、绞和族等12种。其中“斩”和“枭首”,都属于“斩首”类。一说“枭首”是处死后悬头示众,不包括斩首。

那时军队中法律比较完备,据出土的秦简《军爵律》和《商子》载,对违反军令的人要按法严惩,对作战中畏死不前,临阵脱逃者,处以死刑。军中规定的死刑还有:“降敌”罪,“降敌者诛其身,没其家”,杀本人,全家还要没为官奴;“不得”罪,下级军官带兵作战。得不到敌人首级的,要处死;“誉敌”罪,赞扬敌军,瓦解士气者,要处“戮”刑。那时军队由于条件限制,执行死刑时,往往是斩首。

说军队斩首始于秦,不仅是其法律中明文规定有“斩”的刑罚,还因为一是秦建立空前统一的强大的封建帝国后,奉行了先秦法家关于“法”、“术”、“势”的法治理论,司法机构健全,立法完备严密,用刑严峻苛刻,主张依靠法律的强制力贯彻统治者的意志,强调重刑厚赏。二是秦时军队中实行了赏勇罚怯的制度,认为士兵的勇敢在于“制”。军中还实行了征兵制度,从中下阶层的士民中征集兵员,为了巩固部队,赏罚十分明确,特别强调严惩和重刑,“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刑重则内畏,内畏则外坚矣”。三是军队中普遍使用了铁制兵器,执行斩首时,较之春秋前使用的黄钺(铜斧)要便利得多。

但是,也有人认为,秦律中虽有“斩”的刑罚,并无“斩首”之刑。“斩”既包括斩首,也包括腰斩、斩手足以及处死后砍杀等。那么,军中斩首究竟始于何时,确实成了千古之谜。(李之遇)

我国古代水军何时开始建立?

提起三国时的赤壁之战,可能大家都比较熟悉,曹操号称80万大军。却败在东吴水军手下。宋金时黄天荡之战,韩世忠、梁红玉率兵大败金兀术。这些都是靠水战获取的胜利,它说明我国历史上早就建立了一定规模的水军。但水军究竟何时建立,至今仍是个谜。

水军在我国古代称舟师,是当代海军的前身,军队的一个军种。我国是水军的诞生地之一。它是随着造船业的发展,武器装备的改进和作战区域的扩展而产生的。传说在原始公社末期就出现了独木舟和木筏,用于交通运输,后来用于渔业和通商。《周易·系辞下》就有“刳木为舟,剡木为楫”的记载。当时部落之间争战频繁,黄帝与九夷作战,是否渡过淮河、长江,有没有建立水军,还有待考证。

商代甲骨文中多次出现过“舟”字,西周金文中不仅有“舟”字,而且开始出现了“船”字。周时舟船的数量显著增加,已有多人撑驾的大船。商和西周的军事力量,开始由中原地区逐渐向东南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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