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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31 20: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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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薛海燕

出版社:中国文联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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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的花瓣

时光的花瓣试读:

序言

我的文学梦

我要唱的歌,直到今天还没有唱出,

每天我总在乐器上调理弦索,

时间还没有到来,歌词也未曾填好,只有愿望的痛苦在我心中,

花蕊还未开放,只有风从旁叹息走过,

我没有看见他的脸,也没有听见过他的声音,

我只听他轻蹑的足音,从我房前路上走过,

悠长的一天消磨在为他在地上铺设座位,

但是灯火还未点上,我不能请他进来,

我生活在和他相会的希望中,但这相会的日子还没有来到。

这是泰戈尔的一首诗,我非常喜欢。从这首诗中,我读出了一种虔诚和向往,恰似自己对文学的膜拜和情愫。文学于我,如一座高高的圣殿。我在每个晨昏遥望它,却总难见它云雾缭绕中的真容。

从小就喜爱读书。幼年时,喜欢听母亲讲连环画,“东郭先生和狼”“农夫和蛇”让我初识善与恶;能认字了,更加热爱读书,常捧着父亲从单位图书馆借来的童话看得入迷,那一个个唯美的故事,为我后来的创作插上了翅膀。父亲借回的书常被我先睹为快,大部头的《西游记》和《艳阳天》就是上小学时读的。

我对文学的热爱源于“困而学之”。为了写好作文,我开始有意识地积累好词好句,时日多了,写作文时偶尔也能蹦出一两个“金句”来。每逢这时,老师就用红笔在这句话的下面划上波浪线。感谢我的小学语文老师,那些美丽的波浪线像海浪,将我热爱文学的小舟推向海洋的深处。后来,写作文再也不愁了;再后来,我的作文成了班上的范文;最后,我的作文在学校获奖了。

繁忙的工作之余,我仍然喜欢读书,读书让我获得精神的升华、心灵的启迪。“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这话固然有些狭隘,但阅读的确是心灵的享受。读一本好书,如品香茗,如享饕餮大餐;书籍像老师、像挚友,隔着岁月的长河,娓娓向我们讲述那些曾经的沧桑与美好、精彩与感动。古今中外那一部部伟大的文学作品像一朵朵璀璨的花朵,无论岁月如何流转,依然盛开在时光无涯的荒漠中。

文学,是人类的一种审美性精神活动,与我们赖以生存的世界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无论是古希腊的“临摹说”,还是我国古代的“观物取象说”,都说明文学作品与我们生存的客观世界具有密切的联系。但文学不是简单的临摹,它是透过现象看本质,去揭示具有普遍性和更深层次的意蕴。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学既是感性的,也是理性的;既是情感的,也是认识的。

写作之路,注定是孤独的,是一个人在暗夜中的摸索。什么时候有街灯亮起?什么时候前方能出现村庄的灯火?不确定,也不知道。只清楚灵感来时,胸中像积压着一团厚厚的棉絮,不吐不快,只好从那块棉絮上抽出一缕缕银丝,再一根根地用指尖在键盘上缠绕,最终织成一件件粗糙的布帛,就像这本书中所展示的那样。

这些年,我走过不少地方,足迹几乎遍布祖国的大江南北,北至内蒙古大草原,南至云南普者黑,东至山东长岛,西至新疆喀纳斯。旅游,其实是向内心深处的出发。在路上,我遇见了无数美丽的风景,也遇见了无数感动,一如寻常生活中那些让人感人肺腑、催人泪下的瞬间。这一切让我产生灵感的火花,那些过往的经历瞬间在岁月的纤尘中被点亮,它们争先恐后地聚拢过来,于是,那些生命中的感动就变成了硬盘中一行行的文字,那过去的寸寸光阴就变成了片片时光的花瓣,缀在岁月的枝头。

每天,我仰望心中的圣殿,生活在与文学相会的希望中……人活着,是为了什么的

潜意识中,总觉得人生在世,应该有这样或那样的意义。

上中学时,老师有一次破例让大家自拟题目写作文,我写了《人活着为了什么》。这篇作文没有得到表扬,直到快下课,老师才提到我的作文,然后语重心长地说:“你们小小年纪,居然敢写这么大的题目,我今年四十多岁了,让我写,我都不知道该怎么下笔!你们还是要写自己能把握的题材,毕竟,高考是凭分数录取的。”

师恩难忘。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繁忙的工作之余,有时抬头,望见西天火红的落日,不由得心中怅然,想起清朝诗人张灿的短诗:“书画琴棋诗酒花,当年件件不离他,而今七事都变更,柴米油盐酱醋茶。”每当这时,就有一丝惶恐与不安浮上心头,一如当年胡适先生曾被问及的:“小山,你是见多识广的人,请你告诉我,人生在世,究竟是为什么的?”

生命是有意义的,人生并非大梦一场;人生在世,远非厚味与美服。诚然,生命本身只是一个生物学的事实,但就像胡适先生说的:“生命本没有意义,你要能给它什么意义,它就有什么意义。与其终日冥想人生有何意义,不如试用此生做点有意义的事。”

写作,让我找到了人生的意义;文字,让时光得到了永生。

通过写作,美好的瞬间得到永存。我在阅读自己的文字时,仿佛回到了年轻的岁月,再次看到那个春天里满树的繁花;通过写作,记录一个个寻常瞬间的同时,内心也获得了启迪、得到了升华;通过写作,我享受到创造的快乐,尤其近几年陆续有作品发表,以及在征文比赛中获奖,让我意识到,文学不是孤立的,静止的,只有通过读者的阅读,作者的创造才能实现其价值,这也是我决定出版这本书的初衷。

本书分为四辑,“内心独白”和“岁月回眸”属于心灵感悟;“人间万象”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些故事;“那山那水”记录的是旅途中的见闻。

本人才疏学浅,书中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恳请各位师友批评、指正。

最后,感谢我的父母为我倾尽的所有付出,感谢我的家人对我的全力支持,感谢我的恩师们在文学之路上曾经给予我的帮助和勉励。薛海燕2018年6月26日于北京第一辑内心独白世间有一种爱叫“放飞”

又是一年高考季,远在江南的侄子考上了北国吉林的一所大学;而身居北京的外甥则被南方的一所大学录取。

转眼已到开学季,收到妹妹的一条微信:“他(外甥)走了,我送他到地铁口,他没有回头,估计是怕看见我哭……”

我安慰她:“孩子长大了,要展翅飞翔了,这是好事啊,放飞吧!”

嘴上这么说,我的眼泪也险些掉落下来,六年前在广州的一幕又浮现在眼前。那时,儿子考上了位于广州的一所大学,我们送他去报到。为了让孩子熟悉环境,我们提前一周到达广州,参观了白云山公园,领略了秀美的南国风光,又去了香港、澳门,游览了香港海洋公园,欣赏了美丽的维多利亚夜景。一周时间弹指一挥间,及至回到广州,我才猛然意识到第二天就是学校报到的日子了,我们就此将和儿子分别。儿子将独自在这个城市度过四年的大学生涯,而我们将回到故乡继续工作和生活。

想到来粤的三张机票回程时变成两张,想到就要把儿子独自留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我的泪水如决堤的洪水,瞬间从眼里涌出来,那感觉,就像生离死别。十八年来,儿子从未和我分开过,内心深处,儿子就是我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我怎可以把他一个人,或者说,将我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毅然决然地放逐在这样一个陌生城市?

那天,我泪雨滂沱,攒了半辈子的泪水好像都在这天开闸了。儿子看我这样,也有些黯然,想他能读懂我的不舍;他父亲看我这样,决定第二天由他带孩子去报到。那天上午,我独自留在宾馆,任泪水肆意……到了晚上,在广州的哥嫂请我们吃晚饭,席间发现我的眼睛肿得厉害。

回到北京,我每天都魂不守舍的,总想去儿子的房间看看,可房间现在是空的,我只好又转出来,茫茫然不知道该做什么好。十八年来,儿子一直是我生活的焦点,可现在,这个焦点没了,我也变得不知所措。家里百十多平米的房间,我却找不到一个可以落座的地方。

实在无法抑制对儿子的思念,我只好抽出书架上没看完的书,可是字里行间全都是儿子笑盈盈的脸。

打电话过去,儿子总说挺好,让我们放心,说他参加了学校的歌咏比赛,获得了亚军;说他们宿舍同学一起合伙买了一台全自动洗衣机,算是解决了洗衣服的问题;说学校伙食很好……听他自信的声音,我提着的心总算稍稍放下来。

好不容易盼到寒假,总算见到了朝思暮想的儿子。想象中又黑又瘦(孩子离开妈妈肯定吃不好、喝不好、睡不好嘛)的儿子,居然变得帅气了。他白白净净的,双眼明亮有神,浑身上下散发着青春的朝气,眉梢眼角带着笑意。性格内向的儿子竟然变成了一个阳光大男孩!我这才意识到,原来,孩子离开妈妈照样可以生活得好好的;原来,不是孩子离不开妈妈,是妈妈离不开孩子啊!

六年之后回头看,我不后悔当初把儿子送到广州读大学,他接触了跟北京完全不同的文化和理念,除了以优异成绩完成大学学业外,还学会了粤语,学会了打理自己的生活,包括洗衣服、收拾物品,学会了跟人沟通。最重要的是,高中时内向的儿子仿佛变了一个人,变得热情,阳光,自信,脸上总是带着微微的笑意。我想,是南国的阳光照进了儿子的心里。

谨以此文献给高考季后即将空巢的大学生家长,请记得世间有一种爱,叫“放飞”……2015年11月刊载于《雷锋》杂志2016年1月刊载于《人生》杂志时光的花瓣

春日清晨的昆明湖畔,绿柳依依,波光粼粼,温暖的阳光给湖水镀上了一层金光。微风似乎赐予湖水以无尽的能量,水波不停地涌动,从此岸涌向彼岸,仿佛时光之手不断把一个个现在推向未来。那翻涌的水波记录着时光的韵律,像美丽的花瓣,也像温暖的感动。

望着远处的佛香阁,我的思绪回到从前的某一刻……

二十多年前,我新婚不久,在一个周日上午,我与丈夫一起来到颐和园,来到昆明湖畔。像世间所有的年轻女子一样,我直发齐肩,也算是明眸皓齿。至今记得我那天穿了一件领口有刺绣的白衬衣,领口处别了一枚红领结,回想起来,那枚红领结在我的人生长河中,像一朵美丽的花瓣,记载了我的青春岁月和幸福时光。

如今,我的青春早已一去不复返,连同幸福与悲伤、快乐与苦闷、眼泪与欢笑,连同阳光下挥汗如雨的日子,连同星光下的徘徊,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那枚领结,也早已褪尽颜色,淹没在时光的海洋中。

依湖畔的小路缓缓前行,游人如织,前面一对中年爱侣正并肩行走,妻子忽然停下脚步,细心地为丈夫捋了捋背在肩上的相机背带,温柔地嘱咐着:“要这样,否则对颈椎不好……”然后,两人继续并肩前行。

一位穿着彩色衣裙的小妹妹正站在湖边拍照。她的皮肤光洁,白皙中透着粉红,身姿挺拔,犹如碧树初长成,一双大眼睛又黑又亮,阳光照在她青春勃发的脸上,晃得她不由眯起双眼。岁月尚未在她脸上留下印痕,时光尚未让她的腰身变得佝偻,年轻的生命多像一朵初开的花瓣。世间还有什么比青春更美丽呢?世间又有什么比青春更短暂呢?唐代杜秋娘诗云:“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青春固然美丽,也短暂易逝,就像美丽的花瓣,转瞬间芳华不再,一定要珍惜青春时光啊!

两位上了年纪的婆婆坐在湖边的椅子上,吃着自带的黄瓜,一边絮絮说着陈年往事。那些过往岁月中的心酸和泪水,那些在雪中艰难跋涉的日子,那些在困境中扶老携幼的岁月,都随着眼前的水波流走了。虽然,时光带走了一切,她们生命中青春的花瓣早已凋零,但此刻秋阳正暖,徐徐吹来的风像嘱托,更像安慰。

生命如花。一寸寸光阴就像一片片花瓣,组成了我们有限的人生。我家院子里的月季花,不断有花蕾长出来,不断有花朵绽放,也不断有花朵慢慢凋谢,直至枯萎。如此循环往复,多像“代代无穷已”的人生,那些凋零的花瓣就像过去的时光,在历史的长河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生命如花。我想起了前辈们曾给我的温暖叮咛和嘱咐,想起了他们高大的身影,常忍不住落泪。虽然,他们早已故去,像花瓣复归泥土,但他们留给我的精神宝藏永远在岁月的长河中熠熠生辉。

我的爷爷,山东人,长相酷似电视剧《篱笆、女人和狗》中公公的扮演者田成仁。我和弟弟幼年时,他每天都会煮好鸡蛋,剥去皮,放在装了酱油的盘子里,看着我们吃下去。小学一年级时,第一次期末考试,我的语文和算数考了双百。那天放学后,我正蹲在院门口看蚂蚁搬家,爷爷站在门口跟街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忽然他的一句话飘来:“我孙女学习好着呢!考试每门都是一百!”语气中颇有一种自豪。直到那一刻,我才明白,原来考一百分是一件如此正确而光荣的事。是爷爷的鼓励为我的学习生涯指明了方向。

高中时住校,每月只能回家一次。那时,爷爷已经瘫痪在床。一次回家,我去爷爷的房间看他,拿出买给他的面包。在20世纪80年代初的京郊,面包尚属稀罕物。我在学校看到金黄松软的面包时,就想起了爷爷,于是用攒下来的助学金给他买了两个。临走,爷爷说:“要好好学习啊!”听到这句话,我的泪水像决堤的洪水,夺眶而出。吃过午饭,我要回学校了,跟爷爷打了招呼,就向院门口走去。快出院门时,冥冥之中仿佛有一种力量让我回过头。我的目光像被磁铁吸引着,转向爷爷的房间。我看见他强撑着坐起来,正缓慢而艰难地跟我挥手。我的眼泪瞬间又“哗”地一下流下来。那一次,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爷爷。

我父亲不善言谈,从小到大没有动过我一个指头,没对我说过一句责备的话。小学三年级时,我跟班里的几个女生玩得特别好,经常一起跳皮筋,上下学都是一起走。有个小姐妹特别喜欢说一些家长里短的事儿,像个爱唠叨家长里短的中年妇人,我觉得好玩,在家里也模仿她的样子说话。这时,我看到了父亲的眼神。他只是看了我一眼,我立刻就明白了一切,止住话头。从那以后,我再没有像那样说话了,直到现在。父亲的眼神里,有一种威严,有一种凛然,那是一个父亲独具禀赋的眼神。这眼神让我远离凡俗,远离污浊,远离丑恶,让我的精神坐标有了正确的方向。他对我的警示成为我记忆中的宝藏。

如今,最令我快慰的事就是看着曾经抱在怀里的小娃娃长成了英俊青年。儿子如今是单位里的骨干,看他忙忙碌碌地加班,看他风风火火地出差,看他藏在眼神中的自信,看他挂在嘴角的微笑……我明白,他的身上有我爷爷当年对我的鼓励,有我父亲当年对我的警示。

历史的长河奔涌向前;人生世世代代的精神薪火永远相传。“春湖落日水拖蓝,天影楼台上下涵,十里青山行画里,双飞白鸟似江南。”在这个春日的昆明湖畔,那些过去的时光渐行渐远,但岁月中的所有感动,却永远刻骨铭心。那些留存在记忆中的片断,那些温暖的回忆,如眼前波澜不惊的湖水,如一片片美丽的花瓣,有一天,当我们蘸着泪水走近它们,会发现它们依然清晰、美好而鲜活。刊载于《卢沟月》杂志2018年第8期谈幸福

什么是幸福?这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似乎没有标准答案。

幸福就像一位戴着面纱的神秘女郎,总在远方向我们招手,可是,当我们千里迢迢,长途跋涉,终于要靠近她时,她又轻轻一跳,离我们远去了。就像《诗经•蒹葭》中写的:“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诗中的惆怅与思慕之情跃然纸上,但思慕的对象到底是谁?有一说是思念贤才,有一说是招求隐士,还有一说是想念朋友或佳人,那种上下求之而皆不可得的缥缈与凄美,用来形容人们对于幸福的渴盼,倒有异曲同工之妙。

幸福,是美好的祝愿,是真诚的祝福。在婚礼上,人们会祝愿新人“幸福永远,百年好合”;在岁末辞旧迎新时,人们会互相祝愿“新年幸福”;现如今,“幸福”一词已被定为“中国梦”的基本内涵,那就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可见,幸福不是可有可无的,它很重要。

幸福仅仅来源于对物质的不断占有吗?非也。

当今社会已经过度物质化、商品化,人们的内心过度停留在对物欲的孜孜追求中,可能获得了梦寐以求的生活,但内心的幸福感却并未得到增强。在去年的网购节中,据说某网的营业额已达千亿以上。网络的发达给人们购物带来了空前便利,鼠标一点,就有快递员送货上门,但这种物质上的满足感到底能维持多久?对物质的不断追求,让人的内心处于一种不断追逐的状态,对物质的占有,造成对物质的敏感度越来越降低,距离幸福越来越遥远。

什么是幸福?《现代汉语词典》中“幸福”的释义是使人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

但我对这个解释却充满了疑惑。如果幸福仅仅指的是物质生活的富足,或是对金钱的拥有,那么,富足到什么程度就能带给人幸福感呢?就算真的达到这个程度,心中会不会又有新的渴望生成?倘若没有达到优越的物质生活水准,人们是不是就与幸福绝缘了呢?

幸福是一种心理感受,与人生境遇其实并无必然联系。什么样的境遇能使人幸福?什么样的境遇使人痛苦?两者并非像刻度尺一样存在着某种对应关系。有人认为住大房子是幸福,那么,住三百平米的房子真的能使人幸福吗?其实未必,住房面积大,但家庭不和睦,根本谈不上幸福;住六十平米的小房子,就肯定不幸福吗?也不尽然,住小房子但夫妻恩爱,照样浪漫满屋。

幸福是一种主观感受,离不开物质基础,但不仅仅取决于物质因素。可以说,在解决温饱问题之后,物质因素对于幸福的影响程度会越来越小。试看,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刚刚富裕起来的款爷们比赛烧人民币,看谁烧得多,这种畸形心理反映了其内心的空虚。究其原因,是因为让他们获得幸福的支撑点变了,成沓的钞票再也不能让他们获得以往的幸福感,甚至可以说,随着钞票的增多,他们越来越难以获得幸福感。所以,幸福并非取决于外在的物质,一如当年的款爷们虽然拥有了大把金钱,却与幸福渐行渐远。

我国古代,幸福是“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他乡遇故知”,更多的是属于精神层面的享受;此外,“平安是福”“平淡是福”“吃亏是福”,同样属于精神层面的内涵。

叔本华指出:“身外之物对幸福的影响太微弱。”我们的身体对于食物、水的需求是有限的,那只是维持生命的必要条件,很难说,一个每天吃鲍鱼海参的人就绝对幸福,一个每天吃馒头稀饭的人就绝对不幸福,或者说,一个开着宝马车的人就绝对幸福,而一个以自行车为代步工具的人就绝对不幸福。那么,幸福与不幸福之间,到底有没有分界线呢?或者说,是不是存在某个刻度,越过了这个刻度,就是幸福的,不及这个刻度,就只能与痛苦为伍?很明显,这个刻度并不存在。

幸福是一个人的需求获得满足时而产生的喜悦,我个人比较认可这个答案。

在云南普者黑旅游时,住在当地一家客栈里,店主家有个五六岁的小姑娘,父母忙生意,顾不上照顾她,她常独自在摩托车上玩耍。她的衣服不太合身,有些肥大,明显是姐姐穿过的旧衣,脸上有没有洗干净的污渍,拖着鼻涕,当我们的镜头对准她时,小姑娘竟然没有害羞,大大方方地摆出“剪刀手”让我们拍照。为了感谢她的配合,我们给了她一把糖果。当小姑娘看到糖果时,瞬间闪现出惊奇和惊喜的神色,犹如见到了价值连城的宝贝。那一刻,她是幸福的。

一把糖果就能让人获得幸福感,可见,幸福其实很简单。

但是,还是在普者黑的那个客栈,如果每天都有游客递给小姑娘一把糖果,那么她见到糖果时还会有惊喜感吗?或者说,还会产生幸福感吗?再试想,小姑娘原本生活在城市,她只是随父母在普者黑暂住,当她见到糖果时,还会有惊喜感吗?答案无疑是否定的。

可见,幸福其实很复杂,需要借助差异化而存在。

在物质困乏的年代,人们见面打招呼时会相互询问:“吃了吗,您呐?”可见,在当时吃饱饭是一件大事,能吃饱就是幸福。从前让人们满足的物质享受在今天已令人不屑一顾。比如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人们的理想生活是席梦思的床、雪白的墙、油炸馒头蘸白糖,现如今,还有人会在意这些曾经的美好吗?人们津津乐道的物质需求在未来也许会让人不足挂齿。幸福总是相较而存在的,世上没有绝对的、永恒的幸福,只有相对存在的幸福。

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的内在需求自下而上分为几个层次:生理需求(主要包括呼吸、水、食物、睡眠等)、安全需求(人身安全、健康保障、道德保障、家庭安全)、社交需求(友情、爱情)、尊重需求(自我尊重、被他人尊重)和自我实现需求。其中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属于物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是精神需求,精神需求中自我实现需求是最高层次的需求。

可见,对物质的需求只占人类全部需求的一小部分,而人的大部分需求,来自对于精神方面的需求。

健康是每个人都渴望的,是人生幸福大厦最重要的基石,如此,人生的财富、地位、家庭才有意义。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拥有完整的家庭是人类幸福感最重要的来源,来自伴侣的鼓励和支持也是人生奋斗的最重要的精神支柱,所以,工作之余,一定要多陪伴家人,对子女和伴侣多付出爱与关怀,奉养双亲,教导子女。家庭和谐了,社会才能和谐;家庭稳定了,社会才能稳定。

人生不能没有梦想,尤其在人年少时。人生苦短,为自己树立一个奋斗的目标,并矢志不渝地为之付出努力和汗水,就能在不断求索中获得快乐和幸福,到了白发皓首之年,回首往事,才能不后悔虚度人生。

因此,要想追求幸福,需要去繁就简,主动选择简朴的物质生活,注重精神修为,保持童心,享受工作,为理想和事业矢志不渝地奋斗,拥有幸福的家庭,知足常乐。如此,定能收获精神层面的富足,从而收获幸福。

此外,真正的幸福来自对他人的付出和奉献,让他人因自己的存在而感到快乐和满足,这才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体现,是幸福长久的源泉。一个人幸福与否,最根本的取决于其内心富足的程度。内心越富足,他对外在的需求和依赖就越少,这样的人或许是孤独的,但即使在孤独中,他照样能享受到欢喜和满足。所以,提高精神修为,同样能让人获得幸福。其实,人类关于物质方面的欲望越小,可能在精神方面获得的幸福感越强烈。就像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虽然居住在陋巷,生活清苦,却能做到安贫乐道、乐在其中。

幸福是一种心态,需要的是一颗平和的心,懂得感恩的心,对世事豁达的心,宠辱不惊的心。

如今,我已过知天命之年。在我眼中,幸福就是国家的富强、社会的稳定、家庭的和谐;幸福就是少年立志,并穷尽毕生精力为梦想矢志不渝。

在我眼中,幸福就是人生路上点点滴滴的感动:体会到我们生活在和平国国度的安宁与满足就是幸福;一家人团团圆圆地在一起吃饭就是幸福;享受美丽风景的一刻就是幸福;得知自己写的文章获得发表时就是幸福;看到年近八十的母亲脸上的欢笑就是幸福;看到花园里孩子们奔跑的身影就是幸福;感受到祖国的天更蓝、水更清就是幸福……

其实,我们的身边从不缺少幸福,缺少的是一双发现幸福的眼睛。

其实,幸福就在我们身边,从未远离。2017年11月“女士优先”过时了吗

LadyFirst,女士优先,是国际社会公认的礼仪原则。

关于“女士优先”的做法,有人认为这是对女性的礼遇和尊重,有人则认为是对女性的轻蔑和藐视。“弱者!你的名字是女人!”莎士比亚如是说。今天,妇女的地位早已今非昔比,但以我个人观点,“女士优先”并未过时,虽然它看起来有些流于形式,但反映的是一种为对方着想的态度,应成为待人接物的准则。

几年前,我陪同几位外国朋友到国家会议中心参观。短暂的接触中,对方的友善、开朗、热情、乐观的人生态度,和一丝不苟、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同样让人印象深刻的,还有他们的绅士风度。每逢出入门时,几位身材魁梧的彪形大汉总是毕恭毕敬地立在门边,一定要等我这个唯一的女性先行出入。

观展结束,我们一行人等电梯。电梯门“刷”的一下在我们面前打开,里面空无一人。几位老外均垂手而立,直到我一步跨进电梯,他们才相继进入。那一刻,我真切感受到一种温暖。他们中包括身高将近一米九的亨特,当他面带微笑立在门边时,肢体语言一览无遗:LadyFirst!

女士优先,不仅仅是一种形式,还反映出深存于人们内心的善良,是一种善解人意的态度,一种为他人着想的立场,一种牺牲一己利益成全他人的善行,是人与人之间的礼仪、关照和爱心。

其实,我国古代圣贤早就提出了类似的论点。孟子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就是让人们从尊重自己的长辈,推广到尊敬别人的长辈,从爱护自己的小孩,推广到爱护别人的小孩;如家喻户晓的蒙学读本《三字经》开篇第一句就是:“人之初,性本善。”强调人刚生下来,本性都是善良的;再如《弟子规》规定子弟所应遵循的礼仪规范和言行准则,其核心就是“孝悌仁爱信”,内涵远远超过“女士优先”,充分体现中国是一个礼治教化源远流长的国家,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

经过四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尽享物质文明丰硕成果的同时,我们的精神文明发展的步伐却明显有些滞后。人们更多的是关心如何获得丰厚的收入,如何获取豪车豪宅,却忘了初衷,忘了那份本真的善良,人与人之间变得日益冷漠、隔膜。其实,我们都是社会的一分子,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社会一定能变成温暖的人间。

前几天,在小区门口遇到的一幕让人如鲠在喉:

两个小伙子立在门口,因没有门禁,他们只好等待。这时,一位老奶奶拖着沉重的购物车步履蹒跚地走来。她颤巍巍地掏出磁卡,门应声开了,两个小伙子一前一后闪身进入小区。因为刷卡位置与门口尚有一些距离,等老奶奶放好磁卡,拉起购物车,门已经自动关上,她只得吃力地再次摸索磁卡。人老了,行动迟缓,如果那两个小伙子能帮她扶一下门呢?该是多么温馨的场景。

LadyFirst体现的是深存于内心的善良,和为对方着想的态度,其本质是一份爱心,应体现在工作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职场,分工越来越细,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否想到下一个环节?能否从单位全局出发,多为同事着想,多做一点点,以便每个环节的工作都能顺利贯通起来?

在公交车上,看到老人或儿童,能不能别等售票员提醒,主动为他们让个座?在地铁里,看到大腹便便的孕妇,能不能马上起身,请她们就座?联想毒奶粉事件,以及新近发生的假疫苗事件,无不是道德缺失的严重表现,甚至沦丧了人伦底线。面对自己的同胞,面对年幼的孩童,这些企业经营者的眼中唯有利益,把最起码的商业道德和做人底线统统抛到脑后,是可忍,孰不可忍!如果,他们心中立着“善言”和“善行”两块基石,相信悲剧一定可以予以避免。

让我们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这份与生俱来的善良,像守护宝藏一样珍惜这份纯真的秉性。女士优先,没有过时,深存于人们内心深处的善良永远不会过时,这其实是雷锋精神的代名词,理应被弘扬光大!2018年7月防护网

迁入新家半年多,乔迁的喜悦之余,总有一件事让我惴惴不安:到底要不要在阳台外面安装防护网?这想法像夏夜习习凉风中的那只蚊子,不时在我耳边嗡嗡叫着。

眼看着楼上楼下的芳邻都将严密的铁网架到自家窗户上,有的是一根根铁棍组成的坚强堡垒,像无数个忠实的武士守在窗前;有的是一个个菱形的金属方格,看起来像一个巨大而严密的蜘蛛网。我却迟迟下不了决心。我担心安装了防护网的房子看起来会不会像一所监狱?周末,当我看书看得双眼酸涩想到阳台上透口气的时候,外人看我会不会像一个服刑的犯人?我还担心,当我透过防护栏望向窗外的时候,窗前那一小块可怜的绿地会不会被一根根铁棍分割得支离破碎,以至于我将看不到一棵完整的柳树;我将无法观察蓝天中一朵云的变幻;南飞的雁群、吹着美丽哨音的白鸽,在我的视线中还是不是完整的阵形?更让我担心的是,万一遇到地震、火灾、洪水,所有生的希望都寄托于这扇窗前,而那一根根铁棍,此时能不能理解主人的心情,自断其身以便让人逃生?

听说现在的护栏做得越来越人性化了,每一组防护栏都可以安装一个可以开启的小门,平时用锁锁上,紧急关头打开就可以逃生。我仍是担心,真遇到紧急情况,我们能准确又不失时机地找到那把救命的钥匙吗?万一钥匙被遗失了呢?

报上经常有耸人听闻的报道:某小区发生入室抢劫案,云云。这真让人神经紧张。我担心家中无人的时候,会不会有人借助楼下的防护网翻窗入户?担心深更半夜全家熟睡之际,会不会有人蹑手蹑脚悄然潜入室内?

唉,那只蚊子的嗡嗡声是越来越厉害了……2005年7月11日刊载于《劳动午报》炊烟的味道

中国是农业大国,先民们依靠脚下的土地繁衍生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人们祈祷风调雨顺,盼望有个好收成。在古代的祭祀活动中,有很多是关于火的。太古时代,人们称火神为“祝融”。后来,这种对火的崇拜与灶神融为一体。

而炊烟,则是火的衍生物,指做饭时燃烧柴草从烟囱里冒出的烟雾。宁静的乡村生活中,一缕炊烟袅袅升起,代表着生活的富足和社会的稳定。炊烟也因此成为古代文人墨客争相赞颂的对象:“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陶渊明的笔下,炊烟成为乡村生活安静与恬淡的象征;“田舍炊烟常蔽野。”宋代诗人洪适描写了家家户户的炊烟连成一片,几乎遮蔽天地的情景。

可见,炊烟早已融入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血脉中,它从远古时代升起,一直伴随着中华民族前行的脚步,袅袅娜娜,从未飘散,寄予着人们对家的向往,对生活富足的渴盼。它萦绕在世世代代先民的脑海中,萦绕在思乡游子的心中。

而今,炊烟的味道早已成了遥远而模糊的记忆,成了一缕淡淡的乡愁。或许有一刻,在街头,在巷尾,在田边,在江畔,有一缕炊烟丝丝缕缕地萦绕在眼前,瞬间惊醒梦中人,牵出思念,引人追忆,把灵魂呛出了泪水。

去年初冬时节,我去都江堰。浑圆的落日挂在天边,南国温暖的风自由自在地吹着,远山变成淡蓝色的曲线。忽然,一阵风吹来,裹挟着一股炊烟的味道。那个瞬间,我仿佛被什么击中。这味道那样熟稔,又那样陌生,那样遥远,又那样模糊,让我沉醉,也让我惊醒,令我仿佛跌入一个梦中。我急切地用目光搜寻,但眼前既无农田,也不见屋舍,这炊烟到底来自何处?是来自冥冥之中的记忆吗?

炊烟的味道,是童年的味道。

我出生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期,童年在乡村度过。记忆中,家家户户的灶间都有一口大铁锅,每到吃饭时,烟囱里就飘出袅袅炊烟。阵阵晚风中,常常响起母亲唤儿归的长音。在那个“瓜菜半年粮”的年代,烟囱里飘出的炊烟是贫瘠生活中最深切、最真实的慰藉,是触手可摸的温暖,支撑起了一个个贫寒而单薄的日子。

在灶间氤氲的水雾中,是母亲日复一日操劳的背影。巧手的她总像变戏法似的将那些难以下咽的玉米面和豆面变出各种花样,贴饼子、窝窝头、金银卷、豆面团子、玉米面粥。在我最初的记忆中,炊烟的味道是温暖而亲切的,有炊烟升起的地方就有母亲的身影;有炊烟升起的地方,就有香喷喷的饭菜香。

炊烟的味道,是浓烈而辛辣的。

听母亲说,早年家里经常没柴烧,有时到了饭点,父亲就去野外砍回一捆青蒿。夏天的青蒿通体青翠碧绿,哪里点得着啊!父亲只好往青蒿上浇些煤油。煤油的烟雾混合着青蒿辛辣的味道,一定把母亲呛出了眼泪,也把关于炊烟的味道深深烙在了我童年的记忆中。

炊烟的味道,常常伴随着温暖的饭菜香。

小时候,我常看母亲烧灶,看她用火柴把白白净净的苞米皮引燃,再将曾经亭亭玉立的秫秸秆放入灶膛里。灶膛里跳起通红的火焰,舔着乌黑的锅底,变成一团烈焰。锅里的水开了,饭熟了,炊烟升起来了。慢慢地,灶膛里的火焰变得微弱了,变成焦黑的木炭。那些苞米皮和秫秸秆耗尽了最后的剩余价值,从这个世界消失了。虽然,它们最终变成一缕炊烟,却始终萦绕在人们的脑海中,永远不会消散。我忽然想到,那时在灶边烧火煮饭的母亲是多么年轻啊!

童年时最快乐的事情就是冬日里,母亲做完饭,有时会将几个红薯丢进灶膛,过上个把小时扒出来,炭火的余温已经把它们烤熟了。烤熟的红薯外焦里嫩,香喷喷的。夏天,她则在灶膛埋进几个苞米棒子,烤熟的玉米表皮有些发黑,带着焦煳味,但香味却格外沁人心脾。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改革开放的大潮让农村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我家翻盖了住房,有了电视机、液化气、电磁炉、电饭煲和电冰箱,做饭再也不用烟熏火烤了。打开煤气,就能烹出可口的饭菜;插上电源,过上半小时,就能吃上香喷喷的白米饭。当年的灶间装修后变成宽敞明亮的客厅,厨房则被迁到厢房里。灶台拆了,那口大柴锅被放置在院子一隅,经受风吹、日晒、雨淋;那被烧得炭黑的锅体记录着过往那些心酸的日子,记录着那些日日与炊烟相伴的日子。

八十年代末,我刚参加工作不久,被单位派往深圳出差。当时,深圳尚未开通机场,我们坐飞机到白云机场,然后转乘大巴车。这是我第一次到南方,车窗外是刚刚收割过的稻田,路旁种植着高大的芭蕉树。南国温暖的风轻轻地拂动发丝。薄暮中,夕阳染红了半个天空,天色一寸一寸地暗了下来。突然,一股浓烈的炊烟味道从车窗外飘进来,夹杂着稻草被炙烤后的清香,那样熟稔,那样亲切,仿佛多年不见的挚友突然出现在眼前;也像《诗经》中描述的那位佳人,于茫茫白雾中,伫立水的中央……那一刻,我有些恍惚,车窗外的景物忽然变得有些梦幻,那耕牛、稻田、芭蕉树、弯腰耕作的农人,好像无数次出现在我的视野中,又好像我曾在这片土地上扶犁耕作,在芭蕉树下摇扇纳凉,在薄暮中拾柴、烧火、准备晚炊……

那一缕炊烟的味道超越时空,唤醒了我童年的记忆……

而今,炊烟的味道,是淡淡的乡愁。

就像此刻,当我一个人远在异乡,这炊烟的味道让我忍不住回眸,也让我险些落泪。那些已经远去的童年时光啊,已经遥不可及。我再也无法回到从前,那些经历过的所有苦与痛、欢乐与悲伤,都成了模糊的记忆。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一缕炊烟萦绕鼻尖,让人仿佛沉入梦中,又仿佛从梦中醒来。2018年5月深深的一片海

儿子上幼儿园了。我送他到教室门口,他的小手紧紧攥着我的掌心,紧张地不肯松开。我知道,他胆子小,怕极了教室里那些奇形怪状的恐龙玩具,仿佛它们会像电视中演的那样,张开大口咆哮着把人吞掉。老师见状,拍拍手,对小朋友说:“××小朋友来了,请大家先把玩具收起来吧!”儿子这才怯怯地跟着老师走进教室。

为了培养儿子的胆量,我们给他报了跆拳道班。

别说,他还真有些运动天赋。课堂上的一招一式,他都做得特别标准到位。我看到老师不时给其他小朋友纠正动作,而他是那个让老师最省心的学员。但是,麻烦来了。上了小学,儿子还是喜欢“拳打脚踢”。一天,他不小心把一个三年级的同学给打了,家长来告状,老师也通报给了我。鉴于这次惹祸的经历,儿子的跆拳道训练只好作罢。

学拳不成,我们又给他报了美术班。一到周末,我们就陪他去公园写生。他的画,线条非常细致,常常得到老师的表扬;后来参加国画考级,拿了三级证书。

儿子的胆子慢慢大起来,年底班级的新春联欢会上,一曲《猴哥》赢得了热烈掌声。期末考评时,班主任门老师的评语有一句是:“你那一声‘猴哥’,震惊了全班……”

小学三年级,儿子成为校管乐队的成员之一,学的是长号。那时的他,个子还没有长号高,光是把乐器举起来都很吃力,更不要说吹奏了。但他跟着军乐团的老师学得很认真,练得也很刻苦,后来拿到中央音乐学院的六级证书;上初中后担任学校管乐队的首席长号,经常到国图音乐厅、中山音乐堂进行演出。

四年级时,他喜欢上了围棋。我们带他到少年宫的培训班去学。当时班里下棋下得最好的是一个四岁的小朋友,坐在椅子上腿还够不着地呢!在老师的引导下,儿子学棋一年后参加了海淀棋院的段位赛。有二十多人参赛,只有三人最终拿到了段位证书,其中就包括儿子。记得当年只有十岁的儿子问他的对手——一位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你是在哪里学的棋呀?”人家回答:“我自己学的。”儿子说:“哦,那你是自学成才呀!”把人家逗得哈哈直笑。

小升初时,他参加了海淀一所初中的特长生考试。按照惯例,每个同学都会被要求吹奏一首曲子,儿子选的曲目是《草原之歌》。我听到他只吹了一两个曲段,就戛然而止。我当时想,可能监考老师认为他吹得不够好吧!谁知,刚回到家,学校的电话就来了,通知他参加次周的复试。复试时,儿子完整地吹完了一首曲子,毫无悬念地被该校录取。

上初中前,儿子所有的衣服和鞋子都是我做主买的,基本是我们买什么他就穿什么,从不挑剔。上初中后,他开始喜欢周杰伦、王力宏,常常在家里哼唱“双节棍”什么的,开始喜欢看NBA,打篮球。中考前的学习非常紧张,学校规定不准学生中午打球,可他总忍不住跟几个要好的同学一起打,经常被老师批评。中考时,考场离家只有两三公里,我跟儿子说开车送他去,他却坚拒,说自己骑车去就行。看拗不过他,我只好说,那我骑车陪你一起去考场。谁知儿子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不用不用!我三分钟就能把你落下三百米!”十五岁的他,已经长成了一个小伙子。难怪老话说:小伙子不吃十年闲饭!有时我去超市购物,买的东西多了就打电话让他下楼帮忙提东西。沉重的购物袋,儿子只用小手指就能轻松拎起来,还不忘表演给我看,惹得一旁的邻居都笑了。儿子中考发挥得非常好,全年级两百五十多个学生,他由刚进校时的中等排名跃居全年级第四。

高中生活紧张而繁忙,儿子每天放学后都扎在书堆里,做各种试卷。他写字台上的各种书籍和考卷堆起来足有五六十公分高。尤其高二时,他的体重下降了十几斤,好在天道酬勤,最终考上了理想的大学。

收到高考录取通知书后,为了跟儿子保持联系,我给他注册了一个网易邮箱。谁知人家早有了自己的邮箱,是在Yahoo上注册的。我给他发了很多励志邮件,都是自以为非常富于哲理的文章,想着儿子该有一两句感悟回复给我吧!可是没有,那些邮件石沉大海。于是,我要求加儿子的QQ。儿子说:“妈,你加我的MSN吧!”我有些惊喜,他们大二起网络就开通了。之前,我曾羡慕很多母亲可以跟自己的孩子MSN,想到自己也可以跟儿子即时通信了,心里还真有些激动。可加了以后才发现,那是个永远脱机的地址,儿子的头像从来就没亮过。

大一暑假结束,儿子要返校,我跟他父亲一起送他上火车。距离开车还有半小时,我们帮他把行李放好,坐在对面的铺位上,一来想嘱咐他一些事情,二来也想跟他再多待一会儿。谁知我们刚坐下来,儿子就说:“你们回吧!”

……

儿子大二暑假时,我们带他出去吃饭,是一家很有特色的饭店,我却丝毫看不出他的兴奋。在车里,他不听我特意选好的CD,而是戴上自己的耳机,听那些我们不了解的曲目。他的眼睛总是看着车窗外,看着远方。

儿子的世界像一片深深的海,那里跟我们的一样,波涛汹涌,只是,他的世界跟我们渐行渐远了。

龙应台在《目送》中写道:“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2011年9月村庄空了

从京城出发,驱车近两千公里,穿过河北、河南、湖北、湖南,越过巍巍群山,穿过茫茫雨雾,终于,车子拐进熟悉的村口,来到这个位于赣南的小山村。

熟悉的景物出现在视野中:云雾缭绕的大山,隐藏在竹林中的屋舍,深褐色的木篱笆,金黄色的油菜花,弯腰劳作的村人,低头觅食的芦花鸡……一切都是那么亲切,那么熟稔,仿佛一切都从未远离。

是啊,三十年了,虽然不能常回故里,但是家乡的一切总在梦中徘徊。

顺着村口再往前,只消十分钟,就能到达那间老屋。爱人生于斯长于斯的那间老屋,有着黑色的屋瓦,静静地立在山脚下,默默地等待游子归来。

可是,这个春天,当我们来到村口,举目四望,内心却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寂寞、空落、空洞。村子里的山峰、河流、屋舍、田野都在,但村子却空了,空荡荡的村庄仿佛失去了灵魂,满是落寞和萧索。

我知道,这一切是因为慈祥的婆婆已经不在了。她老人家走了快一年了。

从前回老家,每到村口,心情就变得雀跃起来,因为马上就要到家了,马上就能看到年迈的婆婆了,只有踏进了家门,我们才算真正回到家中。国人普遍具有家国情怀。家,不仅仅是一所房子,还是生活在房子里日夜惦念的亲人。俗话说,娘在哪里,家就在哪里;有娘在,家就在。家,是安放心灵的地方。每每看到婆婆慈祥的笑脸,我们的心就“咣当”一声落了地,旅途中所有的舟车劳顿一下子飞到九霄云外。看到年近九十的婆婆安好,我们的心就结结实实地回到肚子里。心安处,就是家啊!心安处,才是家啊!

像所有的江南女子那样,婆婆个头不高,清瘦。她没有文化,不会讲普通话,却知书达理,待人亲切和蔼。每次我回去,都会细密地嘱咐洗手、洗脸要用滚水。有时,她还亲自帮我打好洗脸水。尽管语言不通,我们却能在一起聊天。我能听懂她讲的家乡土话,她也能听懂我讲的普通话,只是,她不会讲普通话,而我,也终没能学会客家话。她会絮絮地跟我讲村子里的变化,说村子里要修大路了……要种植一些经济作物……说今年的蔬菜价格又涨了……说村子某某家的脐橙收入了好几万元……婆婆最开心的事就是看着他亲手带大的孙子转眼长成一米八的大小伙子,总说将来一定要找个同样标致的女孩儿做媳妇。

儿子七个月时,婆婆从老家来京城帮着带孩子。那时她已年逾六旬,由于不会讲普通话,从不敢坐电梯,尽管电梯里有值班人员。那时我们住九楼,婆婆每天抱着七八个月大的孙子,上下楼都走楼梯。我们住的房子小,婆婆住的那间勉强能放下一张单人床。离开了熟悉的村邻,婆婆在京城的两年一定很寂寞吧!白天,我们上班后,婆婆一人带着孙子,想找个说话的人都难,即使有人说话,也没人能听懂她的方言。不过,有时我下班,常能看到她跟另外一位湖南婆婆在聊天。侧耳细听,原来她们各讲各的方言,却聊得不亦乐乎。

爱人出生的小山村四面环山,山上种着青青的毛竹,山顶终年云雾缭绕,上百座房屋依山而建,中间形成的凹地就是农田和老乡的菜田。村子的中间,一条小河蜿蜒流过。多少年来,村妇们在河里洗衣、聊天,河水从远方蹦着跳着奔流而来,像个淘气的孩子。早春时节,山上的脐橙树开出奶白色的小花,路旁的桂花吐露出细密的花蕊,河边的桃花像小姑娘的明眸,油菜能长到一人多高。到了饭点,主妇们走进菜园子,随手掰下两片白菜叶子,就能炒出一盘活色生香的时蔬。

赣州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也是全国较大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一。2012年,国务院正式出台《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党的富农政策的支持下,村里修了水泥路,亮起了路灯,村民们种起了脐橙。脐橙是赣南特产,皮薄,甜度适中,无渣,入口即化。每到十一月份,赣南脐橙就上市了,在全国各大中小城市都能看到黄澄澄的果实。原来落后的小山村,家家户户都盖起了两层小楼,楼下是客厅,楼上是卧室,挂着洁白的窗纱。村子里还接通了网络,不少村民买了电脑,一条网线将这个小山村跟世界紧紧相连。

记得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我第一次回婆家,那时交通尚不发达,我们坐火车到韶关,然后朋友开车接我们。早上五点多从韶关出发,一路上都是山路,很窄,仅容一辆车通行,路旁没有设防护栏,另一侧就是悬崖峭壁,让人胆战心惊的。我们整整走了一天,才摸黑进了家门。

第一次回去,我这个土生土长的北方人感到很不适应,因为生活习惯悬殊。首先是气候的寒冷。南方没有暖气,屋子内外温度相同,正值冬季,湿冷像针一样绵密,从四周刺进人的骨髓和肌肤,任人把自己裹成粽子也无济于事。最恐怖的是晚上睡觉,躺到床上,简直就像躺到冰层上。吃饭更加愁人,由于气候潮湿,这里的菜以辣为主,每道菜都要放很多红辣椒,借以驱寒。放辣椒是做菜的最后一道工序,菜肴被端上桌之前,一定要披挂整齐,上面码上厚厚的一层辣椒,看起来红红火火的,才算合格。可怜从不食辣的我看着那一盘盘惊心动魄的红却下不去筷子。后来,嫂子每次做菜,就提前把菜盛出来一些,再放辣椒。这里民风淳朴,上街时每路过一户人家,都会被邀请进门“吃茶”。进门前,主人还要点燃一挂鞭炮,以示隆重欢迎。正逢春节,家家户户都酿造了米酒,杀了鸡鸭,蒸好了板鸭、腊肉、腊肠;茶几上则摆着米果、南瓜子、烫皮子。喝一碗家乡的米酒,品一杯热腾腾的云雾茶,游子的心便醉了。日子就在酒香和茶香中散发出芬芳,浓得化不开。

婆婆家的门前有个小广场,旁边就是那条通往村外的小路。由于鲜有汽车通过,娃娃们就在小路和广场上蹦啊跳啊喊啊叫啊。日暮时分,家家户户的烟囱里冒起炊烟,一群鸭子从田里走出来,排着队摇摇晃晃地朝家走。晚风中传来主妇唤儿归家的长音,此时,天高,云淡,风清,远山的轮廓变得模糊起来,空气中充满了炊烟的味道。久居城市的我,深深被这份原生态的美所感动。虽然,这不是我的家乡,但几十年过去,我几乎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第二故乡。

去年回去时,年近九十的婆婆看起来依然健康、硬朗,说话依然高嗓门,走路依然像一阵风。我从北京给她买了一件大红的丝绵棉衣,轻而暖,她很喜欢,第二天一早就穿上了,却不敢当外衣穿,非要在外面罩上一件土布蓝褂子,说这么老了,穿大红的衣服会被人笑话。但土布褂子挡不住婆婆那颗爱美的心,每次有人来看她,她都笑盈盈地掀起褂子,给人家看里面的红棉衣,笑容里满是欣喜和满足。

我还给她买了一双紫红色的软底皮鞋,婆婆笑得眼睛都眯缝起来了。她养育了七个儿女,年轻时没吃没穿,更舍不得穿鞋,去田里插秧,去山上砍柴,经常打赤脚。现在生活条件好了,我总想,该让老人享享福了。婆婆很喜欢这双皮鞋,每次出门做客,她都穿上这双皮鞋。穿着皮鞋的婆婆走路似乎更快了。她腿脚好,加上常年坚持体力劳动,虽然年岁大了,走起路来依然脚下生风,比我走得还快。

每次回去,婆婆都会拉着我到小广场的凉亭下坐会儿。她的方言我听不太真切,但能听懂大概的意思。我俩各说各话,倒也其乐融融。

那天早饭后,我拎起相机,想去拍村前大山上的云雾。拍了一会儿,又去拍清晨凝结在豌豆苗上的露珠,还有篱笆后面那片郁郁葱葱的绿意。这时,我一扭脸,看到婆婆坐在凉亭下,正笑眯眯地看着我。我走过去,跟婆婆聊起天。她那时精神矍铄,饮食、睡眠都很正常,没想到一个多月后,老人家竟然撒手人寰。每每想起来,我都感到懊悔,当时为什么没有好好帮婆婆拍几张照片呢?

这次回来,我们是给婆婆扫墓的。不到一年时间,亲人竟然阴阳永隔,想来实在让人痛心。车子缓缓开进熟悉的小山村,我却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往日的熟稔和亲切,倍觉空旷、落寞。村民们依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就像婆婆生前一样。可是,少了慈爱的婆婆,少了老人健康而硬朗的身影,少了老人那温暖而慈祥的笑容,这往日的小山村在我眼中突然变得空旷起来。如今,老屋还在,我们却突然变成无家可归的孩子。

阳春四月,红艳艳的山茶花正吐蕊怒放,火红的花瓣像一团燃烧的火;月桂树的枝头挂满了晶莹而细碎的花瓣,散发出阵阵浓香;黄灿灿的油菜花正兀自盛开,点缀着江南大地。可少了婆婆的村庄,只剩下无边无际的寂寞,游荡在每一缕空气中;只剩下无边无际的萧索,徜徉在小河哗啦啦的流水中;只剩下无边无际的荒凉,弥漫在大青山顶上的云雾中。

敬爱的婆婆啊,又一个春天来了。脐橙树上又开满了洁白的花瓣,您能看到吗?油菜花又酿出了金黄的花蕊,蜜蜂忙着采蜜,您看到了吗?您挚爱的孙儿们正在老屋前的小广场上奔跑跳跃,您看到了吗?我们从千里之外的京城回来看您,您看到了吗?

青山肃立,流水不语,它们也在思念一位善良的老人,用一生心血将七个儿女抚养成人的老人,那是如今长眠在高高山坡上的慈爱的婆婆,依旧用慈爱的目光注视着生前的村庄。2016年4月永远的宝贝

儿子一岁时,我趁单位午休,骑辆自行车,去长安商场给他买婴儿鞋。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商场采用封闭式售货模式,大约七八米长的椭圆形玻璃柜台里,陈列着一双双式样精美的童鞋。我看见一位鬓发斑白的奶奶带着七八岁大的孙子也在柜台旁流连。奶奶烫着一头优雅的卷发,小孙子长得很壮实。老人细细端详柜台里的鞋子,低头慈爱地问孙子:“宝贝,你喜欢哪双?”我当时有些瞠目:怎么?都这么大的孩子了,还被唤作“宝贝”?我以为,“宝贝”只适合称呼一岁以下的婴儿。

儿子正在学步,虽然走得踉踉跄跄,但速度飞快。他走(跑)起来常让奶奶追不上,摇摇晃晃的样子让人忍俊不禁。还没出生时,我们给他起了个英文名字叫“Baby”,后来就自然地称呼他“宝贝”。相信,很多孩子小时候都曾被唤作“宝贝”。

Baby翻译成中文就是婴儿、婴孩、宝贝的意思。婴儿期指的是从出生到一岁这个年龄段。

后来我才明白,“宝贝”其实是泛指,常用于长辈称呼晚辈,这个词语凝聚着长辈一份深深的爱意。对于长辈而言,晚辈永远是他们心中的宝贝,不论是一岁还是三岁,不论是三岁还是三十岁,他们永远是襁褓中的婴孩!就像儿子,如今已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但内心深处,他似乎永远是我怀中的那个小娃娃。在与儿子相隔两千公里的京城,我常默默想象,南国的天空下儿子的模样。他吃得可好?睡得可香甜?同时,内心涌起一句深深的呼唤:宝贝,愿你一切安好!愿你每天都开心快乐!学有所成!

我才明白,对于长辈而言,子女永远是他们的宝贝,无论他们身居何处,年龄几何;不论他们贫富贵贱,不论他们学富五车,抑或目不识丁,他们都是父母心头永远的牵挂。古往今来,那份血浓于水的爱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血脉,是我们这个民族血管中奔流着的热血。它,亘古不变。“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孟郊的《游子吟》写出了慈母之恩的难以报答。游子准备远行,想必他也已成年了吧!但母亲的心依然放不下,儿子要多久才能回家?如果回来得晚,他的衣服会不会破损?因而,儿子临行前,母亲一针一线细细地缝,密密地缝,将自己的满腹柔情和一腔爱意全都缝进衣服里。母亲的爱,比三春的阳光更加温暖和煦啊!《孟母三迁》出自《三字经》,家喻户晓:“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他们刚开始住在墓地旁,孟子就和小朋友一起玩办丧事的游戏,孟母看到了,皱起眉头,准备搬家。他们搬到集市旁,孟子又和小朋友一起模仿商人做生意,孟母又皱起眉头,准备搬家。这次,他们搬到学校附近,孟子变得懂礼貌、喜欢读书,孟母这才满意地点点头。一次,孟子逃学回家,孟母生气地质问儿子:“为什么还没放学就回来了呢?”边说边生气地把织布机上的梭子拆断了,“梭子断了,布就不能织了,学习也一样,日积月累才能积少成多,才能成功。”后来,孟子果然发奋读书,成为一代圣贤。

我很喜欢这个故事,爱孩子是本能,但理智地爱孩子,却是一种能力。一份理智的爱对于孩子的成长,显得更为弥足珍贵。一代文豪高尔基说:“爱孩子,这是母鸡也会的事;可是,要善于教育他们,这就是国家的一桩大事了,这需要有才能和渊博的生活知识。”

出于理性的爱固然可贵,但出自感性的爱同样是血浓于水的亲情,它们都是爱的奉献,都是人间的真情。

前几年流传的武汉妈妈的故事感动了无数人。陈玉蓉是一位普通的农村妇女,得知正上大学的儿子失去了肝脏代谢功能濒临死亡后,为给儿子提供符合要求的供体,她每天坚持长跑十公里,最终消除了脂肪肝,成功跟儿子进行了配型手术。她说,减肥是痛苦的,但想到躺在病床上的儿子,就又有了坚持的动力。

我听过的最惊悚的故事,是男孩的妈妈和女友有矛盾,女友说:“结婚可以,把你妈的心脏给我。”男孩真的跑去杀了母亲,捧着母亲的心脏向女友跑去。忽然,他脚下绊了一下,摔倒在地。这时,他听到一个声音:“摔疼了吗?孩子,以后走路小心点……”这固然是奇谭,但这就是一颗爱孩子的慈母的心啊!“老母一百岁,常念八十儿。”百岁老母仍会怜念八十岁的儿子,因为,他是她的宝贝,永远都是。

耳边常常回旋着阎维文演唱的那首《母亲》:

你入学的新书包,有人给你拿,你雨中的花折伞,有人给你打,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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