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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02 23: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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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晓敏

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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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评论.2010 2

公共财政评论.2010 2试读:

中国皇权专制社会腐败现象的演化博弈分析(1)

◎杜树章

摘 要:本文以演化博弈论为工具来分析中国皇权社会“官”与“民”之间的博弈,结论是:由于民众缺乏组织、一盘散沙,其权利缺乏有效的保护,因此所有的“官”都选择加派,而所有的“民”都认可这种非法加派,这是一个进化稳定策略;而对官僚集团内部同级之间和上下级之间的博弈分析表明:官僚群体中的所有人最终都会合谋进行非法加派,这也是一个进化稳定策略。在此基础上,本文解释了中国皇权社会以非法加派为表现的腐败现象不可避免地蔓延的微观机制(也即中国各朝代在其中后期赋税负担都不断加重这一现象的微观机制);同时也解释了历史上仅靠官僚集团的严刑峻法、自我监督来治理腐败总是收效甚微的内在原因。

关键词:中国皇权社会;进化稳定策略;腐败;赋税负担

一、问题的提出

孙翊刚(2001)在其《中国财政问题源流考》一书中考察了中国各朝代的赋税负担,得出的结论是:农民的赋税负担在各朝代的中后期都不断加重,但总的来看,国家的正税总体较轻,历代的税赋负担过重问题的根源在于地方非法加派失控。王亚南(1981:203)曾根据历代史实而加以总结:“从上面的史实,我们知道中国农民困苦的基因,与其说由于正规租赋课担太重,毋宁说出由于额外的,不能预测到的苛索过多繁多”。秦晖(2007)认为,虽然自古就有自耕农向朝廷交的是“什一之赋”而佃户向地主交的是“什五之租”的说法,但是拥有暴力机器的专制官府,赋役征收的随意性往往比不具备强制手段的平民地主之收租严重得多,横征加派,层层中饱,是历代的病弊。这也是与当时人的观察一致的。正如南宋杨万里所说:“……上赋其民以一,则吏因以赋其十;上赋其民以十,则吏因以赋其百”;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左都御史邱橓用“方今国与民俱贫,而官独富”,总结了当时国家经济严重的颓势(转引自王毅,2007:455)。

据梁启超对庚子之后清政府的财政收入及实征税额做过估算,他认为清政府统计的“收入额,约一万三千余万两,其实督抚外销之数,官吏青役奸商层层贪索中饱之数,当三、四倍于此,大约人民负担,总在四万万两以外。”如田赋每年收入三千余万两,但“大约全国人民所出田赋约在七千万两之外”(梁启超,1989:263)。

瞿同祖(2003:47~57)认为,在中国皇权社会,无论官僚集团中哪个层次的合谋腐败,最终都体现在对底层的农民(为简化,以下所有的“民”都指农民)的压榨盘剥上,其具体表现就是法定税收之外的各种加派。在清代这种非法加派被称为“陋规”,瞿同祖是这样定义“陋规”的,“通过在每一个可以想象的场合收费,中国官僚体系每一层级的成员们都能补充他们的收入。虽然这种(非法加派)惯例是‘不正常的’、‘贱鄙的’,但它仍然被确立和承认,并称为广泛接受的事实”。

事实上,以非法加派为表现的官场腐败是历代王朝的痼疾,没有一个朝代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为什么腐败现象会愈演愈烈,成为中(2)国皇权社会官场上的常态呢?为什么历代都颁布了极其严厉的惩贪法律却收效甚微呢?本文试以演化博弈论为工具给出一个经济学上的解释。

二、中国皇权时代的“官”与“民”

王毓铨(1983:363~364)指出,中国皇权社会是由“官等级”和“民等级”这样的两大阶级构成。“自然,一个阶级社会的社会结构往往是复杂的。虽然贵族和官僚有所不同,但他们都享有‘民等级’所不能享有的特权,所以他们都属于‘官等级’;而社会中还有低于民的官私奴婢以及各时代有不同名号的贱民等等。不过这些都不是主要结构,也不是本质结构”。王亚南(1981)、秦晖(2007)等学者也持同样的观点。黄敏兰(2002)认为,官民对立而非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对立——才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主要矛盾,并认为这已基本上是学术界的共识。本文采纳这一观点,将中国皇权社会分为“官”和“民”两大阶层。“官”即官僚集团,其中也包括皇族和贵族,他们都享有一系列政治经济上的特权;“民”主要是庶民百姓,其中也包括庶民地主和商人,当然,也包括比庶民更低等的贱民。

农民是构成中国皇权社会的生产集团,辛勤耕作,按君主-官僚集团规定的赋税纳税。王毓铨(1989)认为,中国皇权专制社会的农民不但没有完整的土地私有财产权,甚至连独立人格权和人身自由权都没有。用严复的话说就是:“(中国皇权社会的民众)无尺寸之治柄,无丝毫应有必不可夺之权利。”由于他们极其分散,也由于统治集团的控制(如官方严密的里甲制度等),农民就像一盘散沙,无法形成有组织的合力,不能和有严密组织体系的君主-官僚暴力集团的力量相比。毕竟暴力力量不仅取决于人数还取决于组织力。如果农民不上交税款则面临着以国家暴力机器为后盾的官僚机构的严厉惩(3)罚。过期不交,书吏差役就要“下乡催科”了。如果还没有交够钱粮,就要抓到衙门里打板子,站枷号。明崇祯时期,给事中李清有一次路过鲁西北的恩县(今山东平原县一带),亲眼看到县令“催比钱粮”,将百姓打得“血流盈阶”(吴思,2004:18,361)。归有光的全集中记录了很多拖欠税款的农民被鞭朴致死,顾炎武全集中也记述了山东和陕西许多民众因为不能在最后期限完成税收而被迫自尽的事(黄仁宇,2001:210)。

由于缺乏组织和集体行动中的搭便车行为,农民拥有的暴力潜能几乎为零,这意味着他们只能接受君主-官僚集团所指定的任何税率,只要不超过其生存所需的最低水平;而官僚集团的非法加派现象必然会愈演愈烈,导致农民的赋税负担越来越沉重。本文先从官僚基层代理人与农民的关于非法加派的博弈开始分析。

三、官僚基层代理人与农民之间的演化博弈分析

本文以有限理性假设下的演化博弈论为工具来分析“官”与“民”各自的策略及其长期演化下的策略均衡的稳定性。其目的不在于对一次性博弈结果或短期经济均衡等的分析,而在于对在比较稳定的环境中,只具有有限理性的“官”与“民”之间博弈策略的长期稳定趋势的分析。本文所关注的是那些能通过博弈方模仿、学习的调整过程达到,同时又能在受到少量干扰后仍能“恢复”的稳健的策略,即“进化稳定策略”(EvolUtionary stable strategy,Ess)。(4)

假定在官僚集团中的直接向农民征税的基层代理人群体中的任一成员和农民集团的任一成员被随机地选出来进行一个2×2博弈。官僚基层代理人的策略集是(加派,不加派)。孙翊刚(2001:148)认为,历代正税总体较轻,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化。因此,“不加派”既指基层代理人只征收正税,而“加派”是指在国家规定的正税之外的额外征税。而农民的策略集是(认可,不认可),“认可”策略即农民缴税;“不认可”策略即农民不用缴税。

当基层代理人选择“不加派”策略时,他只能得到其法定的固定工资,设其为0;当基层代理人选择“不加派”策略时,则农民无论选择什么策略(“认可”或“不认可”),其得益均为其在劳动力市场和土地市场均衡状态下的正常收益(即劳动力挣得均衡工资,土地挣得均衡地租),设其也为0。当基层官僚选择“加派”策略时,如果农民选择“认可”策略,双方得益为(U,U),如果农民选择“不认AB可”,双方得益为()。假定基层代理人采用“加派”而同时农民采用“认可”策略时,代理人的得益大于其法定固定工(5)资,即U>0。双方的得益矩阵如表1所示(字母A代表基层代理人,AB代表农民;括号中第一个数字为农民的得益,第二个数字为基层代理人的得益):表1 基层代理人与农民博弈的得益矩阵

本博弈是一个非对称博弈,我们的分析框架是,反复在两个群体中各随机抽取一个成员配对进行上述博弈,博弈方的学习和策略模仿局限在他们所在群体内部,策略调整机制是复制动态机制。

设在基层代理人的群体中,采用“加派”策略的比例为x,那么(6)采用“不加派”策略的比例为(1-x);同时假设百姓群体中采用“认可”策略的比例为y,那么采用“不认可”策略的比例为(1-y),x,y∈[0,1]。这样对基层代理人群体来说,其加派与不加派的期望得益以及基层代理人群体的平均得益为:

对农民群体来说,其“认可”与“不认可”的期望得益和群体平均得益为:

只要博弈方有基本的,包括直觉和经验的判断能力,早晚会发现上述得益差异。在同一群体中,得益较差类型的博弈方或早或迟会发现改变策略对自己是有利的,并开始模仿另一种类型的博弈方。这意味着两种类型的博弈方的比例x和1-x以及y和1-y都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时间变化的。

博弈方学习模仿的速度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模仿对象的数量大小(可用相应类型博弈方的比例表示),因为这关系到观察和模仿的难易程度;二是模仿对象的成功程度(可用模仿对象策略得益超过平均得益的幅度表示),因为这关系到判断差异的难易程度和对模仿激励的大小。这种策略调整机制就是复制动态机制。

对基层代理人群体来说,其复制动态方程为:

显然,当[y(U-+]>0时,由(1)式也即当AuA加>0时,其相位图如图1所示:派图1 当>0 时,基层代理人群体复制动态相位图uA加派*

显然,这种情况下x﹦1是一个进化稳定策略,即当>uA加派0(基层代理人采用“加派”策略的期望得益大于其法定固定工资)时,在基层代理人群体中采用“加派”策略的人会越来越多,最终所有的基层代理人都采用“加派”策略。*

同理,当[y(U-+]<0时,也即当<0时,x﹦AuA加派0是一个进化稳定策略,即当<0(基层代理人采用“加派”策uA加派略的期望得益小于其法定固定工资)时,在基层代理人群体中采用“不加派”策略的人会越来越多,最终所有的基层代理人都采用“不加派”策略。

对农民群体来说,其复制动态方程为:

当x(U-)>0,即(即农民采取“不B认可”策略的得益小于“认可”策略的得益)时,其相位图如图2所示:图2 当时农民群体复制动态相位图*

显然,在这种情况下y﹦1是一个进化稳定策略,在农民群体中采用“认可”策略的人会越来越多,最终所有的农民将采用“认可”策略。

同理,当x(U-)<0,即(农民采取B*“不认可”策略的得益大于“认可”策略的得益)时,y﹦0是一个进化稳定策略,在农民群体中采用“不认可”策略的人会越来越多,最终所有的农民将采用“不认可”策略。

实际上,只要条件成立,则>0就一定成uA加派立。这是因为由公式(3)可知,当x(U-)>0,即B*时,y﹦1是一个进化稳定策略,最终所有的农民将采用“认可”策略,即y趋近于1。这样则,而根据假设U>0,故[y(U-)+]>0,即>AAuA加派0(见(1)式)一定成立。

当>0,同时成立时,我们把上述两个群体uA加派类型比例变化的复制动态关系在以两个比例为坐标的平面图中表示出来,如图3所示: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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