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国小民到富国强民:国民精神文化转型指南(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9-05 09: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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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智库,刘伯奎

出版社:暨南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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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国小民到富国强民:国民精神文化转型指南

从大国小民到富国强民:国民精神文化转型指南试读:

跨越30年的思考(代序)

“从大国小民到富国强民”这个问题是我在20世纪80年代初大学毕业未久,读了台湾作家柏杨先生《丑陋的中国人》后就开始思考的,至今已有30年。

如果说,一开始是漫无边际的散漫思考,那么,由散漫的思考转入定向分析研究,则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当时,我写了一组以“我是小市民”为开场白的系列文章,原定在国内某刊物连载,大概是因为文字风格“逆”了什么人的胃口吧,结果,刚发表两篇就被全系列封杀。受此打击,至21世纪初,我开始社区教育研究时,又重新开启“小市民”研究,并且一发不可收拾。其间,先后出版了《中华文化与中国社区》(2005)、《中华文化与〈圣经〉文化》(2008)等5部专著,至2011年,又出版专著《大国小民——中国市民精神解剖报告》和《突发事件社区化解》。2013年,在20余年研究积累出版的基础上动笔,终成《从大国小民到富国强民——国民精神文化转型指南》一书。

回顾自己关于国民性研究的思想成型过程,可以把《中华文化与中国社区》、《大国小民——中国市民精神解剖报告》以及眼下这本《从大国小民到富国强民——国民精神文化转型指南》分为三个解读层次的代表作(其他著述分属于这三个层次)。

其中,《中华文化与中国社区》为第一个解读层次。《共产党宣言》早就告诉我们,思想的历史证明,“精神生产随着物质生产的改造而改造”。如果说,改革开放30多年来是举国上下从管理体制到行为观念的大变革、大更新,从自我陶醉的梦境中痛苦警醒,开始“物质生产的改造”,以“推动中国人民经济上富裕起来”的过程;那么,社区教育将是一个随着“物质生产的改造”而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平静展开、渐次深化,并在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乃至日常交际往来中逐步显现其变革价值的“精神生产的改造”。这一改造的价值在于,民族精神文化体系由此按照现代化的要求进行升华更新,进而更为有效地推进“物质生产的改造”。

正是在这样的理念指导之下,我开始研究中国社区(“社区”是“社会”的最小单位),发现中国传统社会(社区)是建立在以小自耕农为主体的自然经济基础上的,并由此形成了传统精神文化体系中的“家族亲情文化”要素(以“胳膊肘朝里拐”为形象描述)与“等级人格文化”要素(以“人分三六九等”为形象描述),并由此推证,当代中国社区教育的历史任务是将传统的原发社区精神文化改造成为现代社区精神文化,继而将现代社区精神文化优化提升为未来社区精神文化。

至于《大国小民——中国市民精神解剖报告》一书,最初定名为《三只眼看上海人》,因为原本是想从“贬、中、褒”三个不同的角度给“上海人”做一次“精神画像”,但是书稿初成以后,向上海的多家出版社屡次投稿不成,几近碰得鼻青脸肿。一气之下转投给人民出版社,人民出版社的责任编辑在看到书稿后回复,“认真拜读后,觉得此书稿对于国民性批判颇有见解,文字也很有力度,具有出版价值”,同时认为书中所谈并不仅仅是上海人,谈的是中国人,谈的是“中国国民性”问题,因此建议我将该书更名为“大国小民”。荣幸的是,该书同样得到了意外的评价。人民出版社的责任编辑认定“本书对中国人目前的精神文化状态拉响了红色警报”。

随后,该书出版时,在将该话语作为全书的宣传用语套红印在封底之后,又加上了从书中摘取的以下一段文字以强化宣传张力:在中国的国家政治形象、经济形象越来越积极、越来越强大的同时,中国国民的个人精神文化形象在世界舞台上却仍然常常显得消极、弱势。其中一个非常突出的表现就是,中国国民在越来越多地进入国际环境的同时,也正在越来越多地受到“丑陋”的指斥,目标所指,既包括暴发户式的粗俗、张扬,也包括小市民的猥琐、自卑。种种迹象表明,我们这个民族还远没有在精神文化层面上真正觉醒。文化觉醒的任务凸现在我们民族面前,凸显在全体国民面前。

而《从大国小民到富国强民——国民精神文化转型指南》一书的思考重点则是:中华民族从以小自耕农为经济基础的“桃花源”向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地球村”过渡,决不仅仅是经济基础的转型,伴随着经济基础的转型,还将出现上层建筑的适应性调整更新(同样也表现为一种“转型”)。而在整个上层建筑的调整更新的转型中,难度最大且“瓶颈”最多的,则要数至今仍在强有力地控制着全体国民精神心态和言行举止的传统精神文化。

因此,在本书结尾处我提出:“当今时代,一个民族的成员,尤其是普通国民,如果在国内能够坚持自立、自强且勤奋努力,在国外能够保持自尊、自信且能善待他人。同时,身处陋室而能眼观世界,‘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保持对外部世界的关注、关心,与外部大环境融洽和谐,那么,他离成为‘地球村’的合格村民也就不远了。”

由此推知,我们这个民族在政治经济生活转型过程中必须认真面对的是,怎样推动与原先的小自耕农自然经济生活相适应的“大国小民精神文化”的优化升华,进而构建与现代市场经济精神文化相适应的“富国强民”精神文化。因此,面对中国的国家形象越来越强势,而国人的形象却似乎存在越来越“被丑陋”的尴尬,需要认真思考探索的是怎样才能通过精神文化转型尽早摆脱这一尴尬?

在本书的中编,特别列出了中西方民族精神文化的20点翔实比对。通过这20点的比对可知,民族精神文化转型看起来很宏大,其实又很细密,可以精确到普通国民个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

需要对此比对作出说明的有两点:一是这样的比对具有开放性特点,也就是说,中西方民族精神文化的不同点绝非仅此20点。二是尽管我们民族的精神文化面临着从“桃花源”转向“地球村”的优化升华,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对自己的传统精神文化就应当全面否定。而所谓优化升华,应当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思考过程,是一个“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当扬则扬、当弃则弃”的扬弃过程。

与此同时,在某种意义上还可以形象地借助“木桶短板理论”作出评价,民族精神文化的优化升华必须是全民意义的,如果只是精英人物的优化升华或者只是部分国民的优化升华,那么这个优化升华的历史任务在事实上就还没有完成。显然,在全民族意义上,要想完成这一精神文化转型过程的周期将是漫长的,是难以一语断定期限的。

从这一角度思考,《从大国小民到富国强民——国民精神文化转型指南》一书由《中华文化与中国社区》、《中华文化与〈圣经〉文化》、《大国小民——中国市民精神解剖报告》和《突发事件社区化解》等前期研究成果一以贯穿而成,它们构成了一个以国民性研究为内在联系的有机系列。

上编 瑕不掩瑜的历史辉煌

作为历史悠久的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中国曾经创造了绵延数千年之久的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并且至今仍然充满生命活力。但不能不指出的是,我们传统文化的辉煌是深深地扎根于以小自耕农生产方式为主体的农业文明经济基础之上的,于是,自19世纪中期以来,仰仗着更为先进的工业文明敲开了中国国门的西方列强,在拼命掠夺中华瑰宝的同时,更是竭力以西方文化为标准来丑化中华文化,打击中国人的民族自信。

究竟应当怎样评价我们的传统精神文化,怎样看待来自外部世界的百般挑剔与求全责备?这是我们民族在进入历史转型期以来,必须率先完成思考才能昂首阔步迈向远方的一个重大问题。

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伴随着中国国门的进一步打开,伴随着中国普通国民与外部世界直接交往面的日渐扩大,国人与外部世界怎样进一步实现交融与和谐的任务目标已经出现在眼前。夸张一点说,如果中国人一旦和外国人接触,很快就会引发“中国人丑陋”等诸如此类的指责批评,恐怕就非常值得认真思考,追究根源所在,进而探索问题化解的有效途径。

将这个问题予以形象化表述,也可以称为“中国人为什么是中国人?”因为只有弄清楚了自己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问题的根源究竟在哪里,才能更为有效地彻底解决问题。这也是撰写本书的主要目的。

第一章 困惑反思:为什么国家形象强势国民形象反而“丑陋”?

笔者在进行社会研究的第一部著作《中华文化与中国社区》(2005)的开篇,曾经摘引了一则来自国外的报道。据2003年4月21日《报刊文摘》报道,近年来,在国外的不同地方出现了“内容不同但都是针对中国人的”公益广告海报,该报道中引用的三张海报主题均是外国的中文告示。第一则广告的背景图案是一个港湾,中央的旗杆飘着美国的国旗,确切的地点是美国的珍珠港,而广告的主标题是“垃圾桶在此”,副标题是“在美国珍珠港,这句话只写给中国人看!”第二则广告的背景是一座宏伟的教堂,它的名字是巴黎圣母院,广告的标题为“请保持安静”,副标题是“在巴黎圣母院,这句话只写给中国人看!”最后一则广告的背景图是一群庙宇式建筑物,标题是“请便后冲水”,副标题是“在泰国皇宫,这句话只写给中国人看!”

当然,对于这样一篇报道,我们可以找到任意一种辩护理由(笔者就曾经不止一次因为引用这则报道而受到“为什么以偏概全”的指责)。例如,我们不难认定,即使海报对于中国人的这些批评全部是准确的,即使在世界各地都有中国人随地乱扔垃圾、在公共场所高声喧哗,以及如厕以后未能随手放水冲洗便池等情况的存在,这些单个的中国人充其量只能是“一部分”,或者说是“一小部分”,他们不能代表中华民族,更不能代表中华民族总体的、实际的文明水平。何况,这些都是一些小节方面的不文明行为,有着这些行为的人,至多是“不拘小节”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其实,想方设法地进行诸如此类的应答式辩解是没有意义的,简单地就事论事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因为时至今日,离2003年的那篇报道已经过去了11年,但问题依然存在却始终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尤其需要我们加以认真思考的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文明传统的优秀民族,为什么在和世界开始广泛交流以后,会如此频繁地受到“行为不文明”的指责。

一、为什么国民生活陋习矫正竟然如此之难?

2004年4月26日《人民政协报》刊登了一篇《墙上写着字》的批评文章。文章写道:在国外看到汉字是亲切的,宛如在异乡看到熟人。澳洲也有汉字,很多汉字,其中两处,我看了,心里却至今不舒服。墨尔本市至菲利普岛的途中有个小动物园,园子萧条而且破败。不过,看上去像是有不少中国人光顾过,所以有了汉字。汉字先是出现在一扇小门前,歪歪扭扭地写着:厕所。与之并列的还有英文与日文。但踏进小门,前行几步,进入女厕后,英文和日文都不见了,只剩下中文。“手纸用后请扔入桶中,便后请冲水”,真是再普通不过的几个字了,小学生都认得。主人把他写了,白纸黑字,贴在墙上,不仅一处,小小的不足10平方米的女厕所内,竟贴了三处,都在最显眼的地方。这是个文明程度并不高的厕所,我指的是它的内外部建设:低矮、潮湿、幽暗、简陋、微臭,与我们国内城市中稍像样点的公厕都没有可比性。然而,就是它,居然还有了嫌弃谁的资格,还如此毫不客气地反复提醒前来的人“手纸用后请扔入桶中,便后请冲水”,只用中文提醒。无独有偶,悉尼湾的轮船厕所内也有中文,也写着类似的字。一个很简单的逻辑:日本人和其他洋人懂得上厕所有什么规矩,他们不需要提醒,而中国人却是需要的,因为他们不懂得怎么上厕所,当然,这里主要是指不懂得该怎么上公共厕所的人。我的第一个反应跟自尊心有关,我觉得我们被歧视与侮辱了。但是后来,导游跟我们讲了一个相关的例子:墨尔本一家宾馆大堂里立着垃圾桶,桶分两层,下面扔废物,上面一层铺着细纱,用来掐灭烟蒂。中国人现在有钱了,来澳洲旅游的人很多,简直多极了,到处可见黄皮肤的中国人。中国人也住得起相当高级的宾馆了。但中国人进出宾馆、路过垃圾桶时,习惯的一声“呸”就将痰吐到那一层细沙上了,而且吐得东一处西一处,黏糊糊地挂在桶的边沿。主人于是写了字,汉字,赫然贴在墙上:“请不要往里面吐痰。”如同厕所人人都要上一样,外国人不是不吐痰,他们吐在纸上,再把纸揉好,扔进桶的下面一层,如此而已。这样的举动并不需要多么高难度的理解力,更无须任何技巧,却被我们忽视了。导游也是中国人,来澳多年,普通话仍然说得字正腔圆,他说:“真是不好意思。”

随着能够自由出国的人群越来越大,中国人在海外引起的不良评价也越来越多,网络上甚至出现了境外媒体对内地一些游客不文明行为做出的七点总结,大意为:一脏:一些内地游客缺乏公德心,不注意公共卫生,所到之处留下满地垃圾;二吵:出外旅游都是三五成群,可能因为难得在海外相聚,都有讲不完的话题,一些游客在飞机上、车船上、餐厅里,甚至在酒店大开着房门,毫无顾忌地大声喧哗;三抢:不守规则,不讲秩序,干什么都要抢先,在航班上时常看到游客争抢行李箱空位,有的还任意摆放行李,堵塞通道,影响后来者;四粗:在一些内地游客身上,看不到对他人起码的尊重及礼仪,如问完路没有一句“谢谢”就扬长而去,不管旅游景点和某些公共场合是否为禁烟区,依然一烟在手,吞云吐雾;五俗:一些中国游客将家乡习以为常、但难与国际接轨的行为举止带出国门,如在豪华酒楼赴宴,竟脱了鞋赤脚搁在椅子上,或盘腿而坐;六窘:衣着不整或不雅,衣着光鲜却举止不适当,同样令人尴尬,如有的人西装革履蹲在街头,有些人身穿睡衣在入住酒店的房间串门,引起其他旅客误解;七泼:一些内地游客在海外遇到纠纷的时候,显得火气特别大,碰到不顺心的事,不是粗言恶语就是拳脚相加。

面对来自世界各地的批评声浪,2006年8月16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国公民旅游不文明行为表现”和“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建议”。与此同时,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将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选取部分质量高的应征稿件在媒体刊发,并依据作品质量选取20位优胜者给予奖励,颁发证书。奖励名单在中国精神文明网和中国旅游网等网站公布。“近几年来,一些中国公民的旅游陋习,严重损害了中国‘礼仪之邦’的形象,引起海内外舆论的广泛关注和批评,人民群众反应强烈。”中央文明办协调组组长李小满表示,国家将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施“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尊严,增强国家的“软实力”。

然而,情况并没有得到改变。2011年,《南方周末》重新摘登了石岩、马捷宁于2006年9月28日在该报发表过的文章《中国游人,你丑陋吗?》,文中写道:“中国人,便后请冲水”,“请安静”,“请不要随地吐痰”……这种仅以简体中文标出的警示牌,正在中国人出境游的主要目的地国——法国、德国、日本、泰国、新加坡等频现……

中国人是最讲究面子的。当今中国,走出国门这一行动本身就是一个非常有面子的事,而能够走出国门的中国人与没能走出国门去的人相比,往往也多为有身份、有面子的人。可是,正当这些人理应以自己的文明举止来显现自己的身份、面子时,当一批又一批的中国人重复着诸如此类的不文明行为却似乎从未感觉到自己的不文明时,问题就不是那么简单了。

二、为什么国民陋习百年以前就受指斥却至今犹存?

如果有谁难免对这种直言不讳的“负面报道”感到不满,很自然地就会以“只是个别人所为”来进行推挡,何况,诸如此类的问题,毕竟只能属于“小节”问题。也许正因为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当年,柏杨先生在其演讲集《丑陋的中国人》中对国民日常生活表现从诸多方面进行了细节批评,一时间竟然会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弹就应当不难理解了。当时,相当一大群人挥笔直书:“英俊的中国人”、“中国人丑陋吗?”……声势之大、声浪之高,也曾经热闹一时,但喧嚣过后,反驳者心满意足地“鸣金收兵”了,再看国人的言行举止(也就是被柏杨先生指斥为丑陋的言行种种),由于不再被人关注而照样滋生蔓延,甚至随着普通国民活动范围的扩大,一步一步蔓延到了国外,变为由外国人来直接抨击了!

其实,只要我们冷静地进行反思就不难回忆,外国人鄙视、排斥中国人的言行举止习惯,并非始自当今时代,而是早在百年以前就发生了,这其中最为典型的事件,莫过于曾经一再被视为中华民族深受帝国主义凌辱的标记的、据说当年在上海租界公园门口高挂过的、所谓“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那块牌子。

近几年来,经多方人士的调查考证,一个已经基本清楚的历史事实是,将“华人与狗不得入内”作为中华民族深受帝国主义列强凌辱的铁证,实际上从一开始就有点“风马牛不相及”。这里,借用《先锋国家历史》2008年6月号的一篇综合论述文章《上海百年:那块“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地方》(作者:黄艾禾),将这一事件至今仍然值得反思的部分简述如下:这起一百多年前的事件发生地,就在今天的上海黄浦公园,当时属于“英租界”范围,建造之初,就和跑马场、英国总会、德国总会一样,定性为“专为外国人使用”。1881年,公园已经建成13年。就在这一年的4月5日,虹口医院的华人医生恽凯英等8人路过外滩,想进公园时,被门卫挡住了。气愤之下,他们第二天给工部局的总董韬朋(Thorburn)写了一封英文信:“先生:我们都是租界的居民,而且是纳税人,想请问你有什么条文规定中国人不可以进入公共花园?”4月20日,韬朋的回信来了。他称:“公园不大,不可能让所有的中国人都进来游赏。门警曾得到过指示,只让文雅的衣冠整齐的中国人进入花园。”4月25日,韬朋又一次回信,说:“工部局并不认为中国人有进入花园的权利。”他说,工部局是根据十几年前的英国驻沪领事温斯达致上海道台的一封信作出的这个决定。温斯达在这封写于1868年6月20日的信中说:“这块地方(公共花园)是给在上海的外国社区的居民作为娱乐场所或公园之用。”信写了一个多月后,外滩公园于当年8月8日正式开放。而且当时的上海道台对此并没有表示出一个“不”字。华人们的第一次抗议没有产生什么实效。4年后,即到了1885年,工部局打算扩展外滩公园。很自然地,华人们的抗议又来了。这次带头发难的是唐茂枝等8人,唐茂枝乃是怡和洋行的买办,其余七人,或是曾经的海关总翻译,或是房地产富商,或是教堂牧师,他们都无不属于“上等华人”之列。11月25日,他们联名给工部局写信:“中国人与外国人在使用公共花园方面遭受到不同的对待是令人不满的,希望工部局想些办法来消除这种招人怨恨的矛盾。”他们指出:“工部局拒绝华人入园,仅仅是从种族方面来区别,这不管以权宜之计或国际礼仪作为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而且,令他们最感气恼的,是外滩公园连日本人和朝鲜人都可以进,独独中国人不能进!唐茂枝等人一边抗议,一边也给出建议:可以给华人发券,允许部分“高贵阶层的中国居民”入园。这次抗议得到了媒体的声援,《申报》连篇累牍发表文章,抨击工部局,上海的华商团体也为此联名上书。在压力之下,工部局只得同意花园自1886年5月4日起有条件地向中国人开放,让华人凭券入园,每券限用一星期。据统计,在1889年那一年,共发了183张。但是,自从允许中国人入内之后,老问题又回来了。原来,外滩公园始建于1868年,开园之初,中国人是可以进去游玩的,为什么直到13年后的1881年才不准中国人进去了呢?根本原因就在于中国人对于公园环境的糟践。在外滩公园允许华人凭券入园后,华人“有挟妓以入者,此已犯西人之所忌,而妓又爱花成癖,往往一见鲜花,必欲折取”,“中国人入适园后,往往不顾公益,任意涕唾,任意坐卧,甚而到大小便亦不择方向……”1919年出版的《上海游览指南》称:“此公园建筑之初,西人亦本有中外与共之意,因华人既人数众多,占其良好之座位,复因无公德心之华人,箕踞眠卧,遍地吐痰,以致见憎于西人,大下逐客之命,使华人如观海上三神山,可望而不可即,五十余年来不能分其一席之地也。”今天,根据所能查到的工部局最早的相关文件,是1885年的《公共租界工部局巡捕房章程》第24项的6条规定,其中第1条说“脚踏车及犬不准入内”,第5条说“除西人之佣仆外,华人一概不准入内”。这其中,就难免包含着工部局因为部分中国人言行举止不文明,却又不肯虚心接受管理,被迫无可奈何地对中国人“全面排斥”。但为什么仍然有那么多的文人、名人言之凿凿地说,他们确实亲眼看见过“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这块牌子。对此,上海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熊月之先生在《关于上海外滩公园的历史记忆》一文(该文于2006年“首届‘晚清国家与社会’国际学术讨论会”上发表)中写道,当年洋人限制华人入内很重要的一条理由,就是华人不守公德、摘花践草。但是,为什么在1900年以前的文献中,并未见到将公园规则第一条和第五条相提并论的情况,到1900年以后“相提并论”就多起来了?这有两种可能:一是1900年后公园确实出现过写“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二是民族主义兴起后,人们很容易从这种公园规则中品出辱华的味道,从烦琐的规则中演绎出简单的“华人与狗”。

一个简单的“条款合并”,就彻底改变了问题的原意,同时也转移了原本应当重视的问题焦点,而理应冷静地自我反思却在情绪激昂的指斥中被遗忘了。

这样的冷静反思早在当时就已经出现,《上海百年:那块“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地方》一文提道:1913年,时任北京大学教授的杨昌济先生就这样写道:“试观汉口、上海之洋街,皆宽平洁净,而一入中国人街道,则狭隘拥挤,秽污不洁……上海西洋人公园门首榜云:‘华人不许入’,又云:‘犬不许入’,此真莫大之奇辱……平心论之,华人如此不洁,如此不讲公德,实无入公园之资格。”杨昌济说,西方人虽然是欺人太甚,但中国人如果不改习惯,“养成与西人平等交际之资格,则此等耻辱终湔洗之期”。

令人遗憾的是,像杨昌济先生这样冷静理性的反思,后来几乎全部被情绪化的反驳式指斥淹没。时至今日,新中国成立已经60余年了,从100年前外国人只要在中国占有一块地方,马上就宣布“华人不得入内”,到今天,虽然中国人走向世界了,但不受欢迎的大有人在。这其中,中国人的言行举止乃至于待人处事的做派,仍然一直是导致“被丑陋”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为什么国人读书学习早就被西方指斥“丑陋”?

如果说,我们这个民族人分“三六九等”,普通国民因为常年生活在社会底层,接受教育较少,以致言行举止方面不够文明而被西方世界指斥“丑陋”,尚且可以理解,那么,被国人代代相传、人人引为自豪的“爱读书、爱学习”的优良传统,早在一百多年前国门初开之时,就同样被洋人发现“丑陋”而评价不佳,恐怕就有点费解了。

然而,历史早已无情地将其记录在案。早在19世纪60年代,经历了“鸦片战争”的惨败的中国,终于于1861年开始了“洋务运动”,而此后不久,日本于1868年开始“明治维新”,两个国家先后派出大量人士前往欧洲。当时,普鲁士铁血宰相俾斯麦看到了来到欧洲的中日两国人士的不同学习态度。梁启超在《变法通议》中写道:“同治初年,德相俾斯麦对人说:‘三十年后,日本其兴,中国其弱乎?日人之游欧洲者,讨论学业,讲究官制,归而行之;中人之游欧洲者,询某厂船炮之利,某厂价值之廉,购而用之。强弱之源,其在此乎。’”应当看到,在那样一个年代能够迈出国门的中国人,几乎没有一个不是精英式人物,没有一个不是符合官方认定的文明规范的。然而,俾斯麦恰恰面对这样一些来自古老中国的精英人物作出了“30年后,日本将兴起,而中国将衰弱”的预言,偏偏俾斯麦一言中签。1894—1895年爆发甲午战争,中国惨败于日本,国际地位一落千丈,而日本进入列强行列,时间也恰恰过去了30年!

如果说俾斯麦首相作为政治人物,他的这一番话还难免有点算命先生式的“言简意赅”,用语措辞还显得比较婉转,那么,20年后,1883年8月24日,在美国出版的《科学》杂志上,全文刊登了美国物理学会第一任会长亨利·奥古斯特·罗兰在美国科学促进会年会上发表的题为“为纯科学呼吁”的著名演讲,其用语措辞就严厉得多了。这是一篇美国科学发展史上的经典文章,它曾经直接影响了美国科学的发展。而在这篇演讲中,罗兰认为:“中国人已远远落后于世界的进步”,“我们现在只将这个所有民族中最古老、人口最多的民族当成野蛮人。”而他将中国人认定为“野蛮人”的依据,竟然是中国人的读书学习方式!

我们不妨看看罗兰究竟是怎样说的。在《为纯科学呼吁》一文中,他写道:“我时常被问及,科学与应用科学究竟何者对世界更重要,为了应用科学,科学本身必须存在,如停止科学的进步,只留意其应用,我们很快就会退化成中国人那样,多少代人以来他们都没有什么进步,因为他们只满足于应用,却从未追问过原理,这些原理就构成了纯科学。中国人知道火药应用已经若干世纪,如果正确探索其原理,就会在获得众多应用的同时发展出化学,甚至物理学。因为没有寻根问底,中国人已远远落后于世界的进步。我们现在只将这个所有民族中最古老、人口最多的民族当成野蛮人。……当其他国家在竞赛中领先时,我们国家(美国)能满足于袖手旁观吗?难道我们总是匍匐在尘土中去捡富人餐桌上掉下的面包屑,并因为有更多的面包屑而认为自己比他人更富裕吗?不要忘记,面包是所有面包屑的来源。”

弹指一挥间,谁能想到,百年以后,中国人竟然用自己的行为证实了罗兰先生的百年指责——中国人仍然“匍匐在尘土中去捡富人餐桌上掉下的面包屑”!

2010年2月20日,《环球时报》报道《德国颁“剽窃奖”给中国产品称仿冒品54%来自中国》。《莱茵邮报》18日报道,法兰克福展会近日公布了2010年“金鼻子剽窃奖”,共有11个奖项。其中,来自中国的获奖产品最多,共有5个。中国广州市某酒店的一款刀具商标和外形都被认为“剽窃”索林根市双立人的刀具,获得特别奖。此外,来自上海的一款冰块容器,还获得“剽窃一等奖”。而另外的来自中国宁波、广东的3款产品获得优秀奖。文章还表示,德国每年因仿冒造成的损失多达300亿欧元。在被欧盟查获的仿冒产品中,有54%是来自中国。不过,报道也承认,仿冒是个“全球化的问题”,除了中国,也有来自波兰、卢森堡和意大利等国家,甚至德国本地也有仿冒者。

2012年7月间,中新社又有一则报道震动了中国社会:《279名中国赴新西兰留学生材料造假》(记者:刁海洋、肖冥思),报道称:据新西兰《先驱报》报道,新西兰移民局近期对来自中国的1800份留学申请材料进行随机调查时发现,有超过15%(279份)的申请存在假学历、假银行证明等情况。目前,有48名学生已经离开或尚未入境,其余231名中国学生全部身在新西兰,他们目前分散在20所不同的学校进行语言学习。同日,人民网堪培拉7月12日电(记者:韩超、王佳可),称:据澳大利亚广播公司12日报道,新西兰已经开始启动相关程序,驱逐部分涉嫌伪造签证申请文件的中国留学生。

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伴随着中国国门的进一步打开,伴随着中国普通国民与外部世界直接交往面的日渐扩大,中华文化与西方文化如何实现交融的问题将日益出现在普通民众的面前。夸张一点说,如果中国人和外国人一接触,很快就会引发“中国人丑陋”等诸如此类的指责批评,恐怕就非常值得认真思考了。

将这个问题予以形象化表述,并力求以形象化的思考追根求源,探索更新的成功之路,这也是笔者撰写本书的宗旨。

第二章 上溯求源:国人陋习难改是因为“文化”吗?

通过上一章文字不难看出,100多年来,我们就一直面对着逐步推进到中国国民面前的“中西方文化交融”方面的问题,即我们与西方之间,在精神文化方面客观地存在着相互排斥的成分。这就像人体器官移植,原本长在甲身上的器官现在移植到乙的体内,甲的器官与乙的身体内在的不同质性导致双方未能成功实现“有机融合”,从而出现了“排异”。

进一步思考,随着30多年来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中国普通国民走出国门去国外留学、经商,甚至移民定居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那么,诸如此类的“排异”问题是否已经得到解决或者正在消解?

这个问题其实远不是因为一句简单的“解决了”或“没有解决”就不再是问题了。

首先,可以看到,当今中国的开放程度已经与过去的“闭关锁国”不可同日而语了。仅据2012年7月14日上海《新闻晨报》报道,7月12日,美国国务院受理的中国公民签证申请比上一年同期猛增43%,突破了百万大关。另据《中国教育在线》2012年6月25日讯,2012年北京参加高考的人数是7.3万余人,而这届学生在2009年中考的时候人数为10.3万人。记者从北京市部分中学名校了解到,2013年高考前收到国外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毕业生人数上涨了40%左右,其中,被世界知名高校录取的学生比例也在大幅上升。而2011年中国出国留学人数达35万人。至于普通国民出国经商、移民的,数额就更大了。

面对如此高涨的出国热情,中国国民与世界各国在行为文明到精神文化心态方面的对立与冲突,是否也进入了快速消解的阶段呢?

答案恐怕难以令人满意。固然不能说依然如故,完全没有消解,但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离成功化解显然还有着非常遥远的曲折路程。

我们不妨根据近年来官方媒体从国外发回的相关报道中,“管中窥豹”地考察一下这个问题。

一、中国企业在海外暴露的是文化问题吗?

中国在海外经营的企业可以分为民企与国企两类,我们不妨先看一下民间企业在国外的境遇。

2004年,浙江温州鞋商在西班牙埃尔切市遭遇了鞋店仓库被当地游行示威者烧毁的事件,而此前,在俄罗斯、德国、意大利、法国等国家也先后发生了中国商人在经营国遭到排挤打击的事件。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中国商人在国外如此令人讨厌呢?“西班牙烧鞋事件”发生后,有关方面在调查总结中发现,在诸如此类事件中,中国商人中某些人的所作所为实际上已经成为刺激事件发生的负面原因。例如,埃尔切市制鞋业协会总书记门德斯表示,中国商人仿造高档商品,不为西班牙政府向消费者收取增值税,不遵守西班牙政府规定的营业时间,星期天和节假日也营业,每天的营业时间特别长,有时候甚至半夜还在做卸货等工作,这都是西班牙法律不允许的;还有,中国鞋商不遵守西班牙政府规定的卫生标准,鞋店门前卫生情况不佳。

曾较早报道西班牙烧温州鞋事件的《温州商报》记者告诉《经济》杂志,西班牙中国商会执行主席、西班牙3E国际集团董事会主席王绍基曾私下告诉他,为了抢地盘,某些温州商人互相之间免不了斗来斗去。他们拉帮结派扎堆到一个地方,发展了一定时间后,就会变得比较蛮横和傲慢,在发生纠纷和问题的时候,甚至会采用和当地人武斗的方式解决。而且还有人在公开场合举止过于随意,表现令人失望。你守时,我就迟到;你安静,我就喧哗;你整洁,我就纸巾满地扔。据媒体报道,一个中国商人在意大利的一家高级商场里吸烟,店主劝说无效,只好派一个专人手持烟灰缸跟随他。作者认为,现在欧洲发生的很多纠葛中国人的事件已经成为这种对中国商人行为不满的延伸。

王绍基先生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指出,温州鞋商在西班牙既没有保持在国内已经形成的良好的企业文化,也没有主动去融入当地的文化,而是靠打价格战,不仅与当地商人打价格战,而且温州人内部也打价格战。许多质量相当稳定、在国内知名的温州品牌,到了西班牙也就只能到打价格战的鞋城销售,好产品变成了低档货。结果,温州鞋商在互相伤害的同时,又被当地商人视为共同的敌人。

埃尔切人对温州商人不满的另一原因则是,内地来的中国商人赚了钱从来不肯承担社会责任,“认进不认出”。温州移民在异域经商始终处于一种自我封闭的状态,即使在做生意的时候,也是派其中一两个能够与当地人沟通的人负责商谈各种事宜,其他人只在温州人自己的圈子里面生活,不与欧洲主流社会积极交往沟通,“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

2011年7月16日,中国新闻网报道《析旅西华人抱残守缺地融入观念 从政府发布会谈起》(记者:九柏),文中称,随着今年年初西班牙各地方大选的拉开,许多重要城市的政权进入新老交替时期,这一时期除政权交替之外,新任政府也会更改前一届政府的各种施政纲领,以完善前任政府在执政过程中所做的不足之处。6月30日下午,由巴塞罗那市政府、加泰罗尼亚商业联合会及街道商户社团联合举行的,专门针对华人中小型企业的中文信息发布会,就近期巴塞罗那商业、服务业、公司企业等相关的法律、政策、信息的变更和改动拟与华商们进行沟通和交流。然而,让主办方大失所望的是,尽管主办方在会议举行的前一个月就前往批发街、仓库区及Fondo华人聚集区广发宣传帖,号召华人代表、华商代表前来参加这个非常重要的信息发布会,但是30号下午前往会场的只有2名华人代表和几名华文媒体记者……

2010年9月8日,《环球时报》驻外记者的一篇《海外华人形象频遭非议 不文明行为常引冲突》的联合报道同样值得关注。现摘录如下:几位中国专家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海外华人的形象其实就是发展不均衡中国的缩影,就像在北京同时存在高楼大厦和脏乱差的地方。要想给世界留下中国人文明、素质高的形象,恐怕还需要几代华人的“刻意为之的努力过程”。在俄罗斯,中国人以勤劳肯干和报酬低廉深得当地雇主的青睐。《俄罗斯报》曾报道称,相比独联体国家移民,俄罗斯雇主更愿意雇用中国劳工。不过,在许多有关在俄中国人的新闻里,华人勤劳的美德被淹没在俄罗斯记者对他们污染环境等的指责中。不久前莫斯科切尔基佐沃夫市场被突然关闭,俄媒体称理由之一就是华人搞得这里环境脏乱差,“市场里的垃圾要用推土机来运”。离开了切尔基佐沃夫大市场,一些华商好不容易找到新的落脚地,但抱怨却接踵而来。《环球时报》记者日前从俄罗斯中国总商会了解到,莫斯科市政府已经正式通知总商会,称收到大量投诉,指责华商素质低下,把位于市东南名为“莫斯科”的商贸中心“变坏了,变不文明了”。在捷克斯洛伐克等东欧国家,20世纪八九十年代,前往“练摊”的一些“中国倒爷”曾在当地做出不负责任地给房东留下大笔电话费、逃避社会保险金、偷漏税等事,给当地留下不好的印象。至今《环球时报》记者居住的楼里一旦出现点脏乱,该楼一名当地老人立即会把怀疑指向中国租户。

至于在海外生产经营的部分国有企业,也同样与所在国存在精神文化方面的冲突。

据一份在网上广为传播的博客报道《阿尔及利亚“排华”风波:注意“孤立事件”中的非孤立因素》(博主:陶短房;时间:2009-08-2215:35:02),博文中写道:“当地时间8月3日,在阿尔及利亚首都阿尔及尔市郊,爆发了中国人和当地人之间的冲突。这场冲突被某些媒体称为‘排华’风波,而被另一些媒体渲染为‘中国侨民寻衅’,尽管事件旋即平定,人员伤亡和物质损失也并不严重,却在倏忽之间惊动天下。”为此,该篇博客从中国企业的管理行为和中国人在当地的言行举止等多个角度,探讨了冲突的内在原因。在谈到中国企业的管理行为时,文章写道:中国在非洲各地热衷于接手大型项目,这些项目往往是政府间合作,收益大多归于政府的“私人”,而所在地居民获利甚微,加上中国公司习惯于大量雇佣中国籍员工,令当地民众有丧失工作机会之憾,如处置不当,便极可能引发冲突。在阿尔及利亚和许多非洲国家,法律规定必须雇佣一定比例的当地工人,但由于当地工人的个人素质和工作效率较低,且在中方看来“不听招呼”、不便管理,因此经常绕过法律条文,超额雇佣中国劳工。如在阿尔及利亚,住房部(AADL)招标项目的当地用工比例不得低于50%,但许多中国中标项目,所用中国劳工比例都达到80%~90%。非洲是平均失业率最高的大洲,这类做法虽有一定苦衷,但客观上却危及当地人的根本利益,是酝酿一个个“孤立事件”的普遍性温床。传统上,中国企业、项目在非洲习惯于用“封闭式管理”来避免类似事件发生。但随着中非经济交往的多层次化……“封闭式管理”在封闭了麻烦的同时,也封闭了沟通、交流及融入当地社会的渠道,让中国人在当地成为格格不入、“老死不相往来”的神秘人群,一旦偶发“孤立事件”,矛盾很可能因沟通和认识障碍而扩大、蔓延。很显然,埃苏亚区所发生的事是孤立的、偶发的、瞬发的,但酿成类似孤立、偶发、瞬发事件的因素,却在非洲许多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中国国民在海外暴露的是文化问题吗?

2010年10月16日,在北京举办的中国国际教育展上,美国乐学网市场运营副总监帕特李夏·萨默思表示,这家公司目前正在加紧进行美国文化评估测试的开发,并将于2011年秋季率先在一批美国大学试点推广。具体地说,就是美国决定对申请赴美求学的外国学生认识美国文化的水平和融入美国社会的准备程度进行评估,其他企业和机构也可通过这项测试对在美工作的外国人进行跨文化交流的能力测试。

美国乐学网国际交流部主任西丽雅·华格娜指出,通过与全美主要高校的招生办公室密切合作,他们了解到,许多赴美留学生的英语考试分数很高,但这并不代表这些学生可以在美取得很好的学术成绩。而来自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赴美留学人数达到98510人。但一些学生由于缺乏文化适应能力,无法融入美国社会,也出现了心理问题,引发极端行为。

据中国广播网2012年4月8日报道(全球华语广播网 欧盟观察员刘杨),中国80后海外留学生不堪学业压力,自杀事件已经频频发生。为此,中国在国外的使领馆教育处开始对此类事件密切监督,他们要求,学生出国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在所在国中国使馆教育处报道注册,然后加入当地的学联组织,最起码在生活无助的时候还有其他人可以向你伸出援助之手。可是就算这样,还有一些中国留学生生活得过于分散,有些学生还故意避开教育处、学联这样的组织,因此仍然有一部分学生因不适应环境,学业或者生活压力过大导致精神和身体出现问题。

而更有一些对留学环境难以适应者,则干脆打道回府,重新回国读书。例如,2011年10月20日《武汉晨报》刊登了《留学失败回炉充电 武汉“富二代”回国上技校》(记者:杨佳峰、焦阳),文中写道:“近日调查发现,各高校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者国际教育学院,每年总会接纳数量不等的海外留学生‘回炉’。仅在武汉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2000名在校生中就有20多人。还有的人回国后干脆不再追求高学历,转而去读毕业以后职业取向比较好的中等技术学校。”所学专业难过关、国外生活难适应,是导致他们留学失败的主要原因。

当然,对这些学生来说,最难以适应的还是学习。国外学校没有国内这样的编班,每天在教室里,身边的同学他都可能不认识。每周只有一两节课可以讨论问题,其余时间总是孤军奋战。而想向老师请教问题,还需要提前预约。国外的课程看似很少,但在课下的时间依然很紧很吃力。假若出勤率降到80%,学校就会警告,第二次移民局可能就会来函通知,弄不好还会吃官司。

至于为什么会出现学习困难的问题,有的人则是因为当初对出国留学的误听误信,以为国外留学是一片“自由的天地”,于是,为了出国,在申请材料中造假、作弊。例如,英国著名的纽卡斯尔大学早就注意到华人留学生申请材料造假的问题。仅2008年,就共有50名中国留学生在11月被学校开除,其中包括49名大陆学生和1名台湾学生。其中有33名研究生,17名本科生。至于本书前面提到的新西兰一次查出中国留学生279人申请材料造假,更是近年来的一个典型案例。

国外生活难以适应,更是“富有中国特色”,年轻的小伙子、大姑娘在家生活有人照顾,但到了国外就要自己管自己,此外,在国内办一张信用卡很容易,在国外却异常复杂,各种证明跑出来都不容易,用钱方面很不方便。

而在留学国站住脚后,又难免有人将在国内“见多不怪”的行为照搬到国外,以致触犯侨居国法律,留下“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

据2011年9月4日中国新闻网转发英国《华商报》报道:“记者从英国巴斯大学获悉,近日三名中国留学生因涉嫌考场舞弊被捕,三人中两人已被正式起诉。而根据巴斯大学记录在案的材料,中国留英学生替人代考在过去十年从未停止过。”

2012年5月18日中国新闻网报道《中国留英高材生代考获刑引关注 英媒:莫酿千古恨》,文中写道:“据英国广播公司BBC英伦网报道,留学英国名校的中国高材生、24岁的余俊骅(JunhuaYu),持有伪造护照替非法移民考英语,被判刑一年。”“在余被捕后,其背后的人口走私犯罪的团伙成员也相继被逮捕。为了赚取数额不菲的替考费,被揭发进而锒铛入狱的案例,余已经不是第一人。”

伴随着国民向海外移民的人数逐渐增多,中国人与当地人发生的种种矛盾冲突也在增多。其中,国人把自己在国内“见多不怪”的生活陋习照搬到国外的日常生活中,也是引发矛盾冲突的原因之一。

例如,网上有一篇题为“阿曼的医院为何仅向中国人收费”的文章广为传播,文中写道:阿曼虽是一个仅有200多万人口的阿拉伯半岛小国,经济上也排不进世界最富国家行列;然而,实行的却是全民免费医疗和教育制度。不仅从幼儿入托到大学毕业全部费用都由国家负担,而且看病、吃药、开刀、住院所有支出也无须个人掏一文钱。尤其值得称道的是,这样的医疗制度还同样适用于在阿曼的所有外国人。望着如此好事,一些在阿曼的华夏子孙便拨响了自己的如意算盘。为了节省房租,一些华夏子孙要么没病装病要求住院;要么小病装大病乞求住院;要么病愈装没愈赖着不出院。久而久之,阿曼有关方面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竟像《水浒》里被牛二激怒的杨志一样,居然手起刀落地对医疗免费制度进行了修改:除中国人外一律免费。此制度一出,到医院作假的华夏子孙顿时烟消云散消失了踪迹。运行一段时间以后,面对这种犹如“华人与狗不准入内”的歧视性规定,和中国关系一直比较友好的阿曼也自觉不太妥当,但同时又担心作假的华夏子孙会旧习不改卷土重来,于是对制度再次进行了修改:凡外国人一律收费。

还有网帖写道:“中国人的贪小便宜已经在国外激起‘鄙视’,例如,美国购物讲究诚信,一般一个礼拜之内凭发票可以退换,电器一个月内都可以换。于是就有中国顾客将买的衣服在规定期限去换新衣服或者退钱,这样就可以永远穿新衣服。”

令人遗憾的是,诸如此类的矛盾冲突即使在逗留国外时间较长的国人身上也是频频出现。例如,有的人已经移居国外,却仍然以在国内养成的社区言行规则来应对国外的社会生活规则,以致同样发生冲突。

[案例2-1]2013年8月7日,《深圳晚报》转载美国《侨报》的报道(原标题:公园里排练声大遭投诉 纽约华人舞蹈团被控罪)。报道称,纽约布鲁克林的日落公园成为华人晨练、休闲、健身的重要场所,但随之而来的音乐扰民问题不断遭到周围其他族裔的投诉与抗议。日前一支华人舞蹈队在该公园排练时,遭到附近居民的多次报警,前来的警员将领队王女士铐起来并开传票,王女士6日出庭应诉。据悉,这支华人舞蹈队在日落公园十分活跃,凡是华人社区的大众性活动或大型活动,都会出现她们的身影,为中外民众展示腰鼓、中国传统舞蹈等。平日里这支队伍就在布鲁克林的日落公园里排练,但因前去该公园锻炼或跳舞健身的华裔民众越来越多,且华人大多喜爱在音乐的伴奏下大跳集体舞或交际舞,结果总是引来不堪这些音乐与噪音骚扰的周围居民的抗议与抱怨。日前这种抱怨升级至报警。而警方给王女士列出的控罪理由是:“在公园内没理由地制造噪音。”据《侨报》后续报道,对于被邻居以练舞时噪音扰民而告上法庭的舞蹈队领队王女士,法官念其是初犯作出了销案处理,不过法官警告称,如果她第二次再收到同类传票,将追究其责任并作出处罚。王女士当庭承诺,不会再有下一次。

[案例2-2]2013年8月10日《新闻晨报》刊登报道《纽约华人沿街晾晒内衣裤 当地居民愤而投诉》(晨报记者:徐惠芬)。美国《侨报》称,近日,在华裔新移民比较集中的布鲁克林日落公园地区,会见到不少沿街阳台或花园里有晾晒的内衣内裤在空中飘舞。据美国警员介绍,一些不堪忍受华人当街或在公众视野内晾晒内衣内裤的当地居民经常愤而上门,希望华人能将内衣内裤收到隐私的地方晾晒。但是,不少临街的华人经常以“noEnglish”(不会英语)回答,弄得老外邻居没有办法,只得转身向警局投诉。对此,美国警方表示,尽管没有法律规定不能晾晒内衣内裤,但警局接到投诉后,一般都会上门劝阻。警方建议,华人居民可以考虑在屋内或不沿街的后阳台或后花园内晾晒内衣内裤,尤其是内裤更不要晾晒在公共视野内,这是美国当地最基本的习俗与习惯,希望华人居民也能遵守。除了美国外,在欧洲国家也发生过华人晾晒内衣内裤惹警察上门的事情。2012年9月,一名华人女士从北京飞到英国伯明翰南部,与新婚的英国籍先生开始共同生活。由于初到英国的几天都下雨,一日天晴,这名女士就将洗好的内裤挂到窗把手上晾晒,然后出门。回家后,有人告诉她,当日有邻居来敲门,说看到窗户上晾着女性内裤,表示诧异,问这儿是不是提供色情服务。为了避免误解,这名女士很快将内裤收了回来,但没想到还是收到了当地警察局的来信,称附近居民向警局投诉,该住户可能在从事“非正常活动”。

三、国民“陋习难改”也是因为文化问题吗?

通过前两小节的剖析,应当不难看到,随着国内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随着普通国民与国外交流往来的逐步深入,国民“陋习难改”的问题似乎越来越受到“国际非议”,而要想为此找到一个最为简捷的辩解理由,莫过于要认定普通国民的相关教育没有及时跟上。

事实也是如此。几十年来,新中国对国民的文明教育始终是抓得很紧的,但是,认真反思,这一抓得很紧的工作实际上并不是在全民意义上展开的,而始终是针对某一部分人群,尤其是重点人群展开的。

例如,改革开放以前,出国留学、出国经商、出国务工人员原本相对较少,这些少数人在各自的行业领域往往原本属于精英,一旦被选中出国,那就还要接受另外的专门培训,合格后才能派出去。显然,经过如此的选拔与教育,其在国外理所当然地会表现得比较文明得体。至于在国内工作生活的绝大多数老百姓,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与工作、学习中,既没有与外国人直接交往的机会,更谈不上接受这一方面的教育、培训了。因此,他们在这一方面缺乏应有的礼仪知识,不懂得如何规范自己的言行也就没什么可奇怪的。

与此同时还应当看到,尽管教育是必需的,但教育并不是万能的。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几十年来,针对国人在言行举止方面的“不文明表现”的大规模教育从来都是紧抓不放的,为什么至今仍然“事倍功半”,甚至“事倍功微”?显然,这与其曾经长期的生活现状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多年习惯成自然,这远远不是几次正面教育就可以彻底改变的。

我们不应当忘记,对绝大多数国人来说,家中有卫生间、厨房,有个人使用的房间,也不过就是近几年才开始的新生活。毛泽东曾经说过一段非常著名的话:“在阶级社会中,每一个人都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中生活,各种思想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如果把这一段语录略加改动,“在阶级社会中,每一个人都在一定的社会阶层中生活,各种思想无不打上阶层的烙印”就可以非常形象地说明“国人为什么被丑陋”的问题。大家都知道,媒体上常可见到一些由贫寒的社会底层起步的成功人士的报道,其中,记者也会在字里行间透露,即使他们已经成为千万富翁、亿万富翁,仍然会不经意地保留着当年贫寒时期养成的生活习惯,甚至还包括某种可能被上层社会耻笑的怪癖陋习,其根本问题就在于,当年的“社会底层生涯”已经在他的精神上留下了“底层生活价值标准”的文化刻痕,或者称之为烙印。

美国19世纪著名作家杰克·伦敦曾写过一篇著名的小说《热爱生命》,其中写到一位前往北极圈淘金的人,终于从连续多日完全没有任何食物下咽的濒临死亡的绝境中挣扎而出,爬到海岸边被人救起以后,在很长时间里都难以摆脱对饥饿的恐惧阴影,以至于没完没了地从餐桌上带回一片一片的面包塞满自己房间的每一个角落。小说中的几块面包对于一个生活在日常环境中的人来说,它们都只能属于不值得一提的“鸡毛蒜皮”,然而,当这些“鸡毛蒜皮”对于一个人的生活乃至生命的延续具有重大价值时,它就不再是鸡毛蒜皮,甚至值得为之拼命了。由此则不难想象,当国人中的很多家庭,三世同堂甚至四世同堂地被困在“蜗居”中,室内走路都要侧着身体,睡觉也要晚上临时打地铺时,你还怎么能指望他们举手投足之间不失优雅华贵呢?

这就告诉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个人的言行举止的养成受制于他赖以生存的环境,而一群人乃至一个民族的言行举止的养成则受制这群人乃至这个民族赖以生存的环境。当习惯养成并延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以后,就会逐步形成这一群人乃至这个民族的言行规则或者称之为价值标准,进而形成文化理念。而这个价值标准(文化理念)一经确立,就会对全体成员产生“一律如此”的张力制控。

何为张力?《辞海》中有专条解释,只不过解释得有点学术化。其表述为:“(张力)即物体受到拉力作用时,存在于其内部而垂直于两相邻部分接触面上的相互吸引力。”《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则比较浅白:“(张力)即拉力,拉拽的力量;物体所承受的拉拽的力。”对于这一解释,我们不妨借助一个生活现象来进行延伸式的理解:向一个玻璃杯内注入清水至杯满,然后再一点一点往里滴,便可能会看到在玻璃口表面,水面会慢慢地形成一个“凸起的面”,此时停止往里滴水,这个凸起的面就能保持不动而水不会外泄,这就是水的表面张力所致,水分子之间的这种由于互相拉拽而能够不外泄的力就叫作张力。

将张力研究转移到文化上,我们便不难理解,一种观点理念之所以能够成为某个民族的精神文化理念,必然表现出一种对该民族成员具有“自觉地认为必须一律如此”的“拉拽的力”即张力。而所谓文化张力,也正体现为某种文化原则“无须借助外部规定或提示就能促使该民族成员自觉遵循”的无形的控制力量。

这种“必须一律如此”的张力制控看似无力而极其有力。一个民族(或群体)的精神文化,在说话风格、思考特点以及行为规则的遵守方面,和法律条文不同,无须附有“如果不遵守就将如何”的惩罚性规定,而只要是生活在这个民族(或群体)精神文化的张力制控下,其成员就难免会像佛教徒只要看见菩萨就会磕头一样,自觉地、严格地按照“老祖宗的规矩办”。

眼下国人的一个现状是,能够走出国门的人绝大多数都是不太缺钱的人,但是,他们走出“缺钱窘境”的日子其实并不久远。因而,一方面,他们急于向外部世界表明“自己已经不再缺钱”,另一方面则是,过去的“缺钱生活”刻痕以及举止习惯尚未来得及改变。于是,几乎普遍存在的心理(内)和举止(外)的矛盾反差也就显得非常刺眼了。

只是,无论其在众人眼中的表现是如何刺眼,真正要他立即改正恐怕还是要费一番功夫的,因为“习惯成自然”,这恐怕也就是中国国民的言行举止被海外“丑陋”百年,却至今难以断根绝迹的原因之一。

第三章 宏观俯视:为什么说文化觉醒之路近在眼前远达天边?

全民意义上的精神文化转型,是一个内涵丰富、解读复杂的重大话题。为能给读者提供一种“深入浅出”式的形象解读,笔者自开始进行民族精神文化研究以来,就在多部著作中,一直借助“桃花源”与“地球村”这两个概念进行形象演绎。根据东晋时期陶渊明的《桃花源记》的相关文字,将“桃花源”看作以小自耕农为经济基础的、对外封闭对内自成体系的、以伦理亲情为主导的、“熟人社会”精神文化的形象代表,与此相对应,把“地球村”看作以市场经济为经济基础的、对外全面开放的、以法制—法治与契约—合同为主导的、“陌生人社会”精神文化的形象代表。进而对从“桃花源”社会结构模式到“地球村”社会结构模式将如何转变,从“桃花源”居民心态到“地球村”村民心态将如何改变进行逐层次地分析,力求管中窥豹,进而努力把握民族精神文化的觉醒之路。

一、怎样认知“桃花源”文化?

从字面上看,《桃花源记》描绘了一个没有压迫、没有剥削、人人劳动、平等自由的社会生活的空想世界,但是通过对于这部农耕社会“乌托邦”的个案分析,我们可以探知中华民族精神文化体系的构成基础以及特点形成的内在原因。

首先,我们看到,农耕社会的人们出于对土地的生存依赖,往往除了自然灾害、战争动乱等原因之外,整个民族(或部落)很少流动迁徙。例如,桃花源的形成原因就是:“先世避秦时乱,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不复出焉;遂与外人间隔。”请看,至少是整整一个部落,原本只是为了躲避战乱(临时性的原因)而来到桃花源,然而只因为找到了新的可供依赖的土地,于是弃祖忘宗,从此不再离开桃花源(永久性的结果)。农耕社会里,人们对于土地的严重依赖是显而易见的。

其次,由于人口的流动迁徙度低,宗法制的农耕社会结构主要表现为一种“熟人社会”。例如,《桃花源记》中的人际构成,除了妻、子之外,就是邑人(乡亲),以至于“见渔人,乃大惊……村中闻有此人,咸来问讯”。不难想象,这种邻里之间互相熟悉——“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结果,很自然地会导致农耕社会的人们往往比较注重如何与熟人打交道,而对于与自己生存关系不大的外部世界,不仅不予关注,甚至也不想关注。例如,桃花源尽管被作者设定在中华大地上,但是,“源”中之人不仅对国家、社会从不关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而且当误闯入桃花源的武陵人离开时,还一再叮嘱他:“不足为外人道也。”不希望被外人知道这里有个桃花源,桃花源里面还生活着那样一群人。《桃花源记》就这样通过一个微观小环境的描写,揭示了农耕社会人们的精神文化心态:他们往往只关心与自己有关系的小天地,对于外面变化发展中的大千世界,觉得“山高皇帝远”,完全没有交际往来的兴趣。“桃花源”的文化心态之所以可作为我们这个民族曾经人人如此的文化标志,实在是因为这种文化心态具有很强的精神制控力(即“文化张力”),它使得我们这个民族无论身处何处,都会有基本类同的表现。结果形成了在中华大地上,一方面,“桃花源”看似虚无缥缈,无处可寻;另一方面,桃花源现实存在,到处都是。

例如,笔者在2007年出版的《中华文化与中国社区教育》一书中,就列举了中国三大村落作为“桃花源”文化心态的实例旁证。

第一村是现已入列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浙江兰溪市的诸葛八卦村,该村村民皆姓诸葛,据传皆为1700多年前的蜀国宰相诸葛亮的后代。该村的神奇点在于,建村700多年来,历经元、明、清的朝代更替,其间战火纷飞,无数名楼古刹、园林台阁,或焚于战火,或毁于天灾,但这座大村庄硬是像个“桃花源”,避过了天灾,躲过了人祸。这还不算,该村作为旅游景点向外界介绍得更多的,还有两个堪称“神奇”的实例。一则是1925年北伐战争期间,南方国民革命军萧劲光的部队与军阀孙传芳部队在诸葛村附近激战三天,竟然没有子弹炮弹落入村子,整个村庄完好无损。另一则是抗日战争时期,一队日军从村外高隆岗大道经过,竟然没有发现这个村庄,对于处于战乱年代,期盼能够躲灾避难的人来说,这里实可堪称与世隔绝的“桃花源”了。

第二村为悬空村。山西浑源的悬空寺,喜欢旅游的人大概无人不晓。但是在山西还有一个更加神奇的地方,那就是山西宁武县的悬空村。悬空村深藏在满目林海和奇岩怪石的群山峻岭中,峡谷绵延、山路曲折,不但进村之路崎岖陡峭,就连村民的牛圈、羊圈、骡圈等也建在悬崖绝壁边上。人们为什么会在这种根本不适合生存的地方建立村寨?据介绍,悬空村已有200多年的历史,早在清乾隆年间,他们的祖先为躲避灾难和战事,来到这人迹罕见的宁武大山深处,在半山腰上建立了家园,从此与世隔绝,代代延续,不再搬迁——请看,这又是一个与世隔绝的“桃花源”。

第三村是主要分布在闽西、闽南的永定、南靖一带的福建土楼。早在1900多年前,中原一带历经变乱,举族南迁的客家人几经辗转来到闽西南一带的山区,他们恃山经营,聚族而居。用当地的生土、砂石、木片建成单屋,继而连成大屋,进而垒起厚重封闭的土楼。楼内凿有水井,备有粮仓,若遇战乱匪盗,大门一关,自成一体,对外界封闭,万一被围,也可数月之内粮水不断。加上冬暖夏凉、防震抗风的特点,土楼成了客家人代代相袭、繁衍生息的住宅。

本书之所以将《桃花源记》看作传统精神文化体系的“形象标志”,还有一个原因:中国各地的民居各有特色,不胜枚举,但只要是百姓群居之处,都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特点,即“对内有序和谐,对外排斥封闭”,同时遵循“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等生存理念。而种种理念,无不可以在《桃花源记》里找到出处,且这也正是“桃花源”精神文化理念的重要构成之一。

二、“亲情文化”对国民的张力制控

拥有五千年文明发展史的中华民族,其文明的主要显现是以血缘亲情为中心的所谓“亲情文化”,简单来说就是,亲缘关系越是密切,互相之间注重文明的程度越高。例如,父母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之间,交往的文明程度最高,隔代亲次之,姨表亲比姑表亲又次之,依此类推。另外,我们这个民族尽管出了五服就可以不再相认亲缘关系,但是,在没有根本利害关系冲突的前提下,国人对“八竿子也打不着”的远房亲戚,要比对没有这种曲里拐弯的亲戚关系的人更为注意文明礼仪。

古代的由“卧冰求鱼”、“割股疗亲”等故事构成的《二十四孝》,以及“孟母三迁”、“养不教,父之过”、“忤逆不孝为十恶不赦之首”等一系列以伦理道德为基础的亲情文化的逐步形成,使得中华民族在“亲情文明”这一点上,处于世界上其他民族只能是“叹为观止”的巅峰位置上。

这一特点不仅导致了人们在古代的一言一行都必须严格遵从伦理亲情原则的制控,要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以及子女即使已经成年,也应当是“父母在,不远游”。甚至直至当今时代,社会上还在继续演绎着“举家负债供孩子读书”、“背着父亲去上学”等催人泪下的伦理亲情故事,尤其是在农村,这一方面仍然有着非常突出的表现。但与此同时更应当看到,亲情文明要求对于与自己没有什么亲缘关系的人可以不去关注,甚至可以不讲文明。

任何一种理念,只要转而成为民族精神文化要素,那么,这个民族的全体人民往往都会无师自通、不言而喻地以此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与价值标准,即使是没有什么文化的下层人物也不例外。例如,2003年6月17日《杂文报》上曾发表过一篇《窦娥的另一种悲剧》(作者:红帆)的短文,因为篇幅不长而又能颇为形象地说明这个问题,特全文摘录如下:重读《窦娥冤》,她含冤餐刀悲愤难当,我们少不得要为之一掬同情的泪水。可是,我觉得,有一件事情被我们遗忘了。窦女士死前三愿:血飞白练;六月雪天;楚州亢旱。前两个愿望无可厚非,情节煞是凄美绝壮,而第三个就颇值得商榷了。且看窦娥说道:“大人,我窦娥死得委实冤枉,从今以后,看着楚州亢旱三年。”大旱三年,的确足以惊动圣上,视为天兆,而事情也的确以恶人伏法为结果。可是,这三年的大旱,又要伤害多少平民百姓?他们与窦女士往日无冤,近日无仇,更不与张驴儿沾亲带故,却被窦女士挟一己之仇的毒誓害得颗粒无收。饿殍满地的三年,他们的冤屈又向何处诉?也许有人要说,这是恶人起的因。可黎民百姓又有什么理由来承受如此的果?既然窦女士对誓言的实现怀着绝对的信心,那么直接诅咒解决掉害她的人不就得了?偏偏采用这种迂回的毒辣方式,真真教人无法理解。窦女士赴刑场路上要求刽子手绕道而行,以免婆婆撞见伤心。窦女士对自己的家人的确是考虑周详,可对不认识的人却是那般冷酷无情。她怕婆婆伤心而避走别街,却在深信自己誓言必会实现的心态下发出累及无辜的毒愿。造成她悲剧的,是官场的黑暗,她的反抗,目标虽然对准恶人,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却是善良无辜的。看来对于她,善德,只是讲私德;公德,可能连如何写都不清楚。

在“亲情文明”的理念中,当亲情关系由于某种原因消失以后,人与人之间就有可能从原先的文明礼遇转变为不文明的处置。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祝福》中,主人公祥林嫂的命运波折就可以作为“亲情关系消失后立即遭遇不文明处置”的一个典型例证。祥林嫂原先的家中,夫妻二人,一个婆婆,一个小叔子,倒也相安无事。可是儿子一死,在她的婆婆的眼里,祥林嫂就不再是自己的儿媳妇,而成了可以变卖生钱,以供小儿子再娶媳妇的一件什么东西(由“婆媳关系”的亲情维系转为无须文明对待的物件处置)。不仅如此,在将其从鲁镇抢回去变卖时,她婆婆所做的也只是考虑“如何通过变卖使利益最大化”,完全不顾及祥林嫂本人的感受,于是,祥林嫂被卖进了女人一般不愿意去的深山野坳。而她的婆婆卖掉她的根本原因,一是因为大儿子的去世(与祥林嫂的亲情关系链断裂,她成了亲情关系的“网外人”),二是因为小儿子要娶亲(需要一笔财礼)。被卖进深山里的祥林嫂,后来又遭遇丈夫贺老六伤寒死去、儿子阿毛被狼吃掉的厄运。孤立地看待这第二场灾难,此时的祥林嫂上面又没有婆婆,房子也是自己的,自己又肯劳动,总不至于活不下去,但是,却冒出来一个大伯子,他来收回房屋,使得祥林嫂即使在深山野坳也失去了立足之地。而大伯子之所以能前来收屋,也正是缘于他与贺老六有着永远的兄弟亲情关系,贺老六在,则大伯子必须对弟媳祥林嫂以礼相待,贺老六死,再加上贺老六的亲生儿子阿毛一死,祥林嫂与贺家坳的亲情关系链断裂了,她成了贺家坳“亲情关系网外之人”,于是,大伯子就前来“收屋”了。

与此相对应的则是,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当人们面对没有亲情关系的交际对象,而又需要表示友好关注和文明礼让时,往往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设法与其建立一种“仿亲情关系”,并且,也似乎只有转化为这种关系后,双方(或多方)之间的相处才能进入友好关注与文明礼让的高水平与稳定状态。在这一点上,最有代表性的莫过于流传久远的“刘关张桃园三结义”的故事及其影响,刘关张三人经过了兄弟结拜(结成“仿亲情关系”)的仪式后,不仅从此真的亲如兄弟,而且胜似兄弟。以关羽为例,在被曹操俘虏后,曹操对他不仅宽宏大度,任其所为,而且关怀备至,礼遇有加,况且曹操本人当时无论是从政治实力还是胸怀气魄方面,都远比刘备更具有交往的魅力,对关羽而言,当然也就更具有个人发展前途。但是,当初在桃园的一个简单的结拜仪式所构成的“仿亲情关系”,竟使得关羽一旦时机成熟,就对曹操“过五关、斩六将”,来了一场“以怨报德”的大砍大杀。“亲情文明”只关注“亲情关系网内的文明”,而对“非亲情关系网则不予关注或不讲文明”,关羽堪称一个典型代表。

[案例3-1]2011年8月31日,《中国青年报》刊登报道《上海轻生女孩跳楼现场:两看客打赌是否会跳》(记者:赵涵漠)。报道称,8月23日,在上海一幢居民楼上,一个女孩坐到了5楼的窗台外面,在长达四五个小时的时间里,她只是用右手紧紧攥住镶在窗框上的把手,左手拿着手机,“打打、哭哭、停停”。随着抢救人员赶到现场,围观者也越来越多。上海当地一家媒体的记者接到市民的爆料电话后,在下午两点左右赶到现场。那时的他感觉到,旁边已经有人“等急了”。大部分人都从来没有在小区见到过这个女孩,他们嬉笑着议论起这个已经走到生死边缘的陌生人的职业和相貌:“长得不错嘛,是不是选错路啦。”当时的气温接近34℃,楼下那些已经站了几个小时的人开始“不耐烦了”。“好下来嘞!走下来要么跳下来都可以的。”有人笑着说。“你爽气点儿,要跳赶快跳。”也有人抬头向楼上喊。还有人评价说:“这才多高啊,跳下来也不会死。”就在这位记者的身旁,两个中年男人甚至设立了“赌约”:“她肯定不会跳,不信我跟你打赌,跳了,晚上我请你。”这些人都让这位记者觉得,自己并不是在一个跳楼现场,而更像是在一个“热闹的片场”。这位记者痛心地回忆起,就在自己一年零两个月的突发新闻报道生涯里,这次已经是他第六次接触跳楼现场,“几乎每一个现场都会有起哄者,但这次的人数特别多”。而同样的跳楼现场,这样刺耳的起哄声,曾出现在2007年的海口和成都,2009年的成都和上饶,2010年的鞍山。

[案例3-2]2009年4月28日新闻网发表《回访地震遗址请不要“娱乐”!》的报道。文中写道:“转眼间距离汶川大地震一周年的日子就要到了,4月24日,新闻网记者来到四川绵竹汉旺镇汉旺广场。这里的‘四面钟楼’永远定格在14时28分,吸引了不少游客照相。作为地震遗址保留相对完整的区域,这里已被列为地震遗址公园。满街只看到拿着照相机的路人,道路两旁裂开的居民楼,废墟中掩埋的一只拖鞋,一只在碎砖中溜出的猫,一切凋零的记忆,都进入了他们的镜头。一名戴太阳眼镜的游人兴奋地告诉身边的同伴:‘哎哟,比电视上惨哪!帮我拍张照!’当地人望着她,眼神冷漠。”此情此景中,还有什么样的表现更让人感觉到我们的精神文化确实有着“不文明”的一面呢?很难想象如果死者中有他们的亲人,他们还能如此兴奋、如此欢笑吗?

仅此两例,我们就不难感觉到,“亲情文化”对于“非亲情关系则可以不予以文明关注”的特点是如何绵延千年,并时至今日仍然在控制着我们的一言一行了!

三、“等级文化”对国民的张力制控

所谓“等级文化”理念,则是在亲情文化的基础上,以“君臣父子”的等级差异作为调整处理人际关系的标准。由于中华文明的形成基础主要是建立在宗法制的农耕社会上的,而农耕社会主要是以亲缘关系为中心的聚族而居,形成村、庄、堡、寨等社会细胞。以这样的“熟人社会”为细胞单位建立起来的国家社会,很自然地仿照“父子伦理”构建,君为天,官员为“父母官”,老百姓为“子民”、“小民”,整个国家就这样形成了一种金字塔形结构。

汉武帝时,董仲舒提出了一套唯心主义的“君权神授”理论。他说,皇帝所以叫天子,是体现了“天意”,“皇天佑而子之”,号称“天子”,把天子的王位说成是上天赐予的,是上天在人间的代表,能沟通天人之间的关系,他所掌握的生杀大权是“受命于天”的。东汉时班固说:“庶民不可一日无君。”要人们树立忠君思想。蔡邕为加强皇权也提出一套理论。他提出汉天子正号称“皇帝”,自称为“朕”,臣民称之为“陛下”,其言曰“制诏”,印曰“玺”等规则,将皇帝尊至至高无上的不受世间(国家)法规约束的地位。这就导致了在传统法制双重标准之上,其实还有一个皇帝免受法律钳制的最高标准。

如果说,这一理念本身就已经使得恢恢法网出现了不受其制约的人,那么,根据从国家到诸侯属地的“大宗”、“小宗”的衍生理念,诸侯在其属地也就很自然地成为不受其属地法规制约的“小王”。这样一来,在法规理念上,逐级如此的现实就逐步形成了这样一种精神文化:不仅任何一部法规都在事实上存在着可以不受其制约的人,而且在任何地方,从国家、邑县到村寨、里甲,都有了大家认为可以不受当地法规、乡规、民约制约,或者因为“在这一亩三分地上我说了算”,因而自己觉得自己可以不受这一亩三分地界的法规制约的人。

历史地、客观地评价“君臣父子”观念,之所以能稳固统治中国社会数千年,确实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因为这一观念体系并不只是强调“君大于臣,臣小于君;父高于子,子低于父”,它同时也非常强调“君(要像)君、臣(要像)臣、父(要像)父、子(要像)子”,也就是说,这一制控原则不仅就当好臣子、儿子(下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而且就怎样当好君主、父亲(上级)也同样提出了要求。

从理论角度考察中华民族的精神文化体系,其中也并不是只有“一级压一级”的等级观念。例如,儒家思想的“民贵君轻”观对于“上尊下卑”意识就表现出了一种否定。但是,这种从思想家角度提出的主张和呼唤毕竟带有较强的理想主义式的空泛色彩。自从等级观念在中国正式渗入管理体制以来,深深刻在人们心头的,则是“君大于臣,臣小于君;父高于子,子低于父”的等级差异。就以人们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老古话“民以食为天”来说,又有多少人在说这句话时,同时提起这句话其实还有着后半句——“官以民为天”呢?这大概早就被人们有意无意地删除了!

而伴随着这种下大上小的“等级文明”而来的,则是“权利与义务成反比”的文化理念,即越是位居上层者,拥有权利愈大,承担义务愈少;越是位于下层甚至底层者,拥有权利愈小,其承担义务愈多。当然,即使位居最高层如皇帝者,也不能简单认定皇帝只有权利享受而不承担任何义务。打一个比方,皇帝尽管可以拥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甚至可以声称“天下的女人都是朕的女人”,但是,历朝历代的皇帝几乎都没有将自己最爱的女人立为皇后的权利,他必须服从政治需要,接受政治联姻。这就是即使是皇帝也需要承担义务的一个例证。当然,将皇帝与其他等级上的任何人进行比较,我们还是不难看出,他的权利最多而承担的义务最少。于是很自然地,“官大一级压死人”的理念,也就成了“等级文明”的又一个鲜明特点。

法治社会的精神文化要素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是最高等级的王也不例外。但是,农耕社会将人明确地分为三六九等,并制定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原则,这就直接导致人们在法规面前的不平等。虽然这一规则的理论解释从表面上看有其合理之处。例如,“礼不下庶人”的本意据说是,由于庶人要忙于生产劳动,因而不可能时时处处按照贵族的礼仪来行事,所以“礼制”并不是为庶人而设立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庶人就可以不受礼的约束;而“刑不上大夫”,是指大夫级别以上的犯罪者可以免受某些带有污辱性的刑罚,但是这绝不是说大夫以上的犯罪者可以不受刑罚制裁。尽管这种解释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无法否定一个实际存在的事实:传统法制是用双重标准来对待庶民与大夫的。

由于传统法制在实施中,越是面对社会上层就越是显得苍白无力,而越是位居高位者,越是有权势者,就越是敢于藐视法律;与此同时,对于位居下层而又缺乏位居社会上层的亲情关系保护的百姓,在其个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则显出法律保护不足。这种“保护不足”同样也会导致位居下层的弱势群体表现出一种“漠视法律”的心态,他们在权益受到侵害时,首先不是想到如何拿起法律武器来自卫,而只能像窦娥或秦香莲等,期盼执法如山的“青天大老爷”;或者干脆自己抱成团,梁山好汉聚义式地以群体力量自定“社会游戏规则”,“替天行道”。

于是在中国社会就长期存在着这种现象:一方面是“疏而有漏”的法制管理,一方面是斗心斗力的人治文化。官场讲究为官的权术,人们争着向上爬;民间则是凭势力说话,讲究强势的武术,拉帮结派,抱成团伙。又或者,“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赢者沐猴而冠,从此他的话就是法则,说一不二;败者则重新组合,以图东山再起,重新开始“话语权”的抗争。显然,这种来自民间的“拳头势力文化”不仅对于法制社会的存在表现出一种销蚀作用,而且进一步思考,它对于那些没能抱成团、没有形成势力的最基层的民间弱者,更是难免形成一种侵害,使得他们的生存环境“雪上加霜”。

从上述三个方面的分析中,我们不难发现,首先,传统的法制从制定之日起,就受到“人分三六九等,越是面对上层,越是苍白无力”的由上而下的消解;其次,律法条规在执行中又受到亲情文化、“为尊者讳”的互相钳制的制约;最后,还受到来自下层弱势群体的“抱团文化”的干扰。所以,尽管中华民族早自几千年前就已经有了条分缕析的法规,但是始终难以进入严格意义上的法治社会。

而在阻挠中国形成法治社会的种种原因分析中,还有一个原因也是不应当忽视的。那就是农耕时代的中国社会是一个宗亲伦理社会,在最基层的社会单元中,家规、族规,以及乡规民约等在维系基层社会的秩序、格局以及道德平衡方面,一直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这种不出家门、不出乡村就能自行解决矛盾纠纷的制度,比起去县衙大堂走司法程序打官司,不仅更简便,而且更价廉,因而也更易于被基层民众接受。这种过于强大、活跃的道德伦理管理对于法制—法治精神的日益深入人心,显然也是一个阻碍因素,时至今日仍然存在的“有法不依”也就在这里找到了一些历史原因。

四、“桃花源”文化对转型地球村的干扰思考

2012年7月20日,凤凰卫视播放了主持人阮次山先生与中非商会副会长陈安华先生的一场对话。其内容恰好比较贴切地说明了我们的传统精神文化中“亲情文明”、“等级文明”等要素存在着另面表现,而这另面表现已经对国民成为地球村村民产生了消极影响。篇幅不长,这里节录如下:

阮次山:我们现在非洲这些投资人也好,新的意义上的移民也好,这些人有没有融入当地的社会?

陈安华:我感觉99%没有,我为什么这么说?咱们国有企业就不用说了,因为国有企业本身就是,这个领导人明天就换掉了,我谈的就是民企。民企还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我干多少年,因为这个地方现在有很多机会,我用最短的时间,我们有的砍树的就说我用最短时间,根本就不管,砍完运回来这个钱我赚到了,剩下的就是那些开杂货铺的,把中国的假冒伪劣商品运过去,其实像这些做小生意的造成不良影响是最严重的,我觉得他们造成的不良影响应该占对中国看法总体的80%以上。

阮次山:有没有中国人跟非洲当地人通婚的?

陈安华:很少,我在这里这么多年,我只听到一个,而且这个非洲的小伙子当时在中国上学,听说他是一个酋长的孩子,一个中国人嫁给了他,这只是我听到的,我想全面的应该不是这样。我还看到电视上面讲中国人嫁给非洲人,太少了。他们曾经跟我说过,其实你们中国人是最有种族歧视的,说很少有中国人跟他们通婚,但是有很多白人跟他们通婚,白人嫁给黑人,黑人嫁给白人的就很多,当地随时就可以见到的,但是中国人是真的很少,这个可能是中国的一种民族文化,让人家误会是中国对他们有种族歧视,当然人家这样去理解,我觉得也是在情理之中。

阮次山:这也难怪人家理解,我们到世界各地工作的时候,也有很多人跟我们讲,“事实上你们中国人的种族歧视比其他种族还厉害”。

陈安华:还有一点,我觉得中国人等级观念太重,这是非常不好的,可能我们使馆工作没有做好,也是原因之一……好多中国人在那里做生意的,别管开的店大还是店小,我是老板,就摆那个谱。这个不好,因为在西方国家,他们毕竟还是接受西方,不管说是被统治的还是什么,但是他看到的也还是老板很少在雇员面前去摆老板的谱,但是这在中国人开的店里是太普遍了,我觉得这样不好,所以我说的是俗随乡变。

阮次山:所以事实上我们与非洲的这种关系,从陈先生您的分析来看,其实应该是全面的,方方面面,从政府,从使领馆,从到那边工作人员,从我们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这是个整体的概念,问题是我们现在整体的概念又没有一个统和整体的方向,所以这个值得中国社会深入思考。

这一期电视访谈节目的价值在于,尽管篇幅不长,却上从国家政府代表、使领馆工作人员开始,一直向下,直到民企的业主以及工作人员、普通移民,对他们的言谈举止以及言谈举止背后的精神文化理念——亲情文明、等级文明进行了言简意赅的总结。

应当看到,这场对话虽然谈的是中国人在非洲的表现,但是诸如此类的表现,近些年来,正伴随着普通国民越来越“0”距离地渗入其他国家的日常生活中,同时表现为一种“涟漪”式的扩大化。

伴随着向海外移民、赴海外留学的人数的增多,中国人与当地人发生的种种矛盾冲突也在增多。其中,国人把自己在国内“见多不怪”的生活陋习照搬到国外的日常生活中,也是引发矛盾冲突的原因之一,甚至会随着自己一方群体的扩大,“强龙敢压地头蛇”,与当地人打起群架……

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地球村村民,究竟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满足多少项要求,恐怕谁也没有办法像制定《小学生守则》那样编制出条款明确的“读本”来,但是,有一点则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言谈举止、行为习惯一定要能得到绝大多数“地球村村民”的认同。假设在一个由多民族成员共同居住的村落里,来了这么一个人,爱贪小便宜、爱钻空子、损人利己、爱摆阔、爱耍横,各种各样坏毛病不断,而且还不注意保护环境卫生,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随地吐痰,甚至随地大小便,而碰到村子里有了什么需要大家共同商讨决定的实务,通知他开会,他却像没事人一样,还会反问“关我什么事?”那么,这个人能够成为受大家欢迎的邻居吗?如果有投票表决是否接纳这样的人入住本村,他能获得“一致同意”的赞成票吗?

第四章 微观把握:为什么要对“精神文化”进行独立研究?

2006年11月7日,《人民日报(海外版)》第一版上发表了时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的赵启正先生的文章《中国文化在传播中增强生命力》。文中写道:“玛格丽特·撒切尔夫人(前英国首相)在2002年出版了《治国方略——应对变化中的世界》一书,书中在谈到所谓‘中国威胁’的时候说:‘中国不会构成冷战时期苏联的那种挑战。因为中国现在还不是一个军事超级大国,今后也不太可能成为一个军事超级大国。’这话本应该让人轻松起来,但是,撒切尔夫人紧接着又解释说,还因为中国没有那种可用来推进自己的权力而削弱我们西方国家的具有国际传染性的学说。今天中国出口的是电视机而不是思想观念。”

乍一听到撒切尔夫人的这个观点,没有一个中国人会点头首肯的。想想看,中华民族实实在在地拥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史,历史如此悠久的一个民族,怎么可能没有文化?

然而,赵启正先生还是非常认同撒切尔夫人的观点,在他的另一篇文章《民族的振兴需要文化的振兴》中,他又写道:“和中国对外贸易‘出超’相比,中国的对外文化交流和传播则是严重‘入超’,存在‘文化赤字’。以图书为例,多年来我国图书进出口版权贸易大约是10∶1的逆差,出口的图书主要是到一些亚洲国家和我国的港澳台地区,面对欧美的逆差则达100∶1以上。2004年,从美国引进图书版权4068种,输出14种;从英国引进2030种,输出16种;从日本引进694种,输出22种。2005年,对美版权贸易是4000∶24。文艺演出也有类似状况。从1999年到2002年,仅俄罗斯就有285个文艺团体到中国演出,同期中国到俄罗斯演出的文艺团体只有30个,大约相差10倍。从2000年到2004年,中国进口影片及影视作品4332部,而出口影片却屈指可数。美国电影的生产量只占全世界的5%~6%,但放映时间占全世界放映总时间的80%。在语言文化方面,中国和西方的交流也处于严重逆差状态。美国高中有大约2.4万人学中文,但学习法语的美国高中学生是100多万。美国3000多所大学,只有近800所开设了汉语课程。英国财政大臣布朗2003年来中国时说,英国在继续进口越来越多的家电、服装和其他东西的同时可以用出口一样东西来平衡,这就是英语。英语教学作为一项出口,它的价值在五年里已经从65亿英镑增加到了103亿英镑,大约占GDP的1%。”

显然,文化现状早已无情地展现在我们面前,只不过由撒切尔夫人发现、提炼并写成著作,又由赵启正先生将其观点转换成了汉字,向国人敲响了“警世钟”!而这个警世钟已经在推动国人甚至在迫使国人进行“究竟什么是文化”的思考。

给“文化”作出界定,进而便于人们准确把握、宏观考察,当然是一件好事,这有助于提升民族精神文明的水平,然而,流派过多、界定过杂也难免让人找不着北。点击“百度搜索”可知,各家各派关于“文化”的界定已经多达200个。为了更为准确地阐明本书的立场,特地在此分解一个界定、确立一个界定。

拟分解的界定是:“文化是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

一、为什么要将“精神文化”从“文化”中剥离出来?

我们可以也应当这样理解——“文化是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吗?

毫无疑问,这样界定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是,没有问题不等于必然就有价值,就有实际指导意义。而且,应当进一步思考的是,这样一个“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的箩筐式界定是有助于推进我们更深入地开展文化研究?还是有可能将我们引入一个认知的误区?

笔者之所以认定这一界定是“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的箩筐”,是因为如果我们坚持“文化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总和”,那么,面对撒切尔夫人的评断以及赵启正先生的警世之言,所有可能引发关于中华文化的“居安思危”的问题思考要素就都不复存在了。因为,这个界定面对着我们民族“没有文化”的批评,几乎堪称立起了一块“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巨大屏障。有了这个界定,还有什么东西不可以视为文化?还有什么现象不可以看作文化,还有什么理论不可以认定是文化?……只要看看我们的地下还埋藏着多少古董宝藏,只要看看我们居然能够举办多少种祭祖大典,只要看看我们在书刊出版方面是怎样始终保持着世界领先的数字记录,只要看看……谁敢说我们国家与民族“没有文化”?谁能说我们国家与民族“没有文化”?依照这一界定,我们恐怕确实可以阿Q式的昂首挺胸地去质问撒切尔夫人:“你凭什么说我们没有文化?你看,我们祖上可比你们有文化多了!说我们没有文化,你哪里配!”

顺理向前延伸,只要我们坚持“文化是人类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总和”,另一个严重问题也就算不得是问题了。例如,赵启正先生在文章中曾转引了英国财政大臣布朗的一段话:“英国财政大臣布朗2003年来中国时说,英国在继续进口越来越多的家电、服装和其他东西的同时可以用出口一样东西来平衡,这就是英语。英语教学作为一项出口,它的价值在五年里已经从65亿英镑增加到了103亿英镑,大约占GDP的1%。”面对布朗先生的这段表述,现在,我们完全可以根据“文化是……总和”的界定,只要转换一个角度,就可以轻轻松松地驳倒了。例如,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说:“尽管中国在英语的‘进口’上花费了大量的金钱,但是,我们已经通过家电、服装和其他商品的出口达到了平衡,所以,我们可以进一步认定,赵启正先生的所谓‘文化逆差’的说法完全不存在,因为家电、服装和能够出口的任何中国产品也都无不是物质文明——文化。”

如此观之,我们关于“文化”的理解与界定是不是有必要做一番清理?我们是不是有必要认认真真地、冷冷静静地思考:究竟什么是文化?什么又是能够“出口”的文化?再进而思考:我们真的并不拥有撒切尔夫人所说的那种“可用来推进自己的权力而削弱……的具有国际传染性的学说”(也就是具有“排异”与“张力”)的文化吗?

为此,笔者坚持认为,应当将民族精神文化从“文化是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中剥离出来进行独立研究,明确反对大而化之地评价“文化问题”,以推进更细化的具体分析。

2005年,笔者在撰写《中华文化与中国社区》一书时,曾经特地提出了“民族精神文化”的概念,实际上也就给自己此后长达数年之久的民族精神文化研究奠定了基础。这里,特地摘引旧作,以再次作为《从大国小民到富国强民——国民精神文化转型指南》的研究基础。

二、关于“精神文化”的内涵界定

为了与读者诸君统一认读理解的角度,本书直接借用《中华文化与中国社区》的已有阐述,对“精神文化”与“文化”、“(精神)文明”加以对比并阐释如下。(一)“精神文化”与“文化”

两相比较,精神文化的内涵似乎小于文化的内涵。因为根据《辞海》中关于“文化”的定义,它不但可以包括“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而且还可以包括“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而本书中所拟重点分析的“精神文化”,既不包括“制度和组织机构”,也不包括“物质财富”,而且本书还认为,严格地说,“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都应当属于文化产品,而不宜笼统地称之为“文化”。

这里试举一例分析如下:

据2004年4月29日《南方周末》报道,美国马萨诸塞州的一个博物馆新添了一件藏品,或者说新开了一个展馆,那是一栋正宗的中国徽州明代古宅。报道说,此宅为徽州某黄家所有,年代已久,维护不易,又占着地皮。黄家后人图发展,正商量把老宅拆了。恰好此时,美国博物馆的人经过此地,正想买一栋正宗的老宅子,以代表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中国文化。一个想拆,拆出来碎砖旧木也值不了几个钱;一个想买,那不是在买一栋老房子,那是要买老房子所象征的中国历史文化。机缘成就了这个计划。老宅子卖了多少钱,我们不知道。博物馆方面公布的是,这个项目一共花了他们1500万美元,合1.2亿人民币。

作者写到,让我们感到震动的不是这个数字,而是报纸上一张照片:黄家的后来人,来到了马萨诸塞州的这个镇,走进了“黄家老宅”,毕恭毕敬地在祖先留下的老屋里祭拜祖宗。从照片上看,美国人的活儿干得绝对地道,不仅地砖、隔扇、家具,一眼就能看出是正宗的乡下老货,就连墙上陈年的贴纸,粉刷层的斑斑驳驳都照样原封不动。照片上黄家后代的姿态表情也绝对肃穆诚恳。他们面对祖宗牌位,拈香叩头。

从这个实例中,我们应当不难领悟到对于“精神文化”的一个新的理解角度。所谓精神文化,并不只是构成文化的物质材料(例如,建造黄家老宅的砖瓦木料),更应当是指建造老宅的规则程序。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这样说,越是一丝不苟地按照某一民族文化的规则程序来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就越是显得有(该民族的)精神文化。美国人能够利用黄家老宅的砖瓦木料造成一座黄家人视为正宗的老宅祖屋固然珍贵,但是,实在没有了这些原汁原味的砖瓦木料,只要严格遵守老屋建造的规则程序,在美国就地选材,也同样可以造出非常正宗的中国徽派的明代建筑。

由此我们则不难理解,当我们同时面对佛教庙宇、伊斯兰教清真寺和基督教礼拜堂时,之所以能够将它们明确区分,并不是因为它们是用不同材料建造的(此类建筑所用的原材料多取自当地,多使用同样的砖瓦木料),而是因为它们有着对比鲜明的建筑风格。这些不同的建筑风格的形成,是因为在建造过程中,各自遵循了不同的构建规则,而人们之所以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都能一眼分辨出这一座建筑物是佛教庙宇,还是伊斯兰教清真寺,抑或基督教礼拜堂,其实也就是因为三者之间对比鲜明,但是他们在各自所属的同类建筑中,却又是风格一致的。这些不同宗教之间互相对比风格各异,而在本教内部又高度一致的构建规则,我们才可以称之为文化,或者还可以进一步细化为“宗教建筑文化”,而佛教庙宇、伊斯兰教清真寺、基督教礼拜堂这些建筑物本身,则不宜称之为“(宗教建筑)文化”,为了更为准确地把握概念界定以推进研究,不妨将其称之为“(宗教建筑)文化形式”。(二)“(精神)文化”与“(精神)文明”“精神文化”与“(精神)文明”同样是一对互有关联,但是内涵有所不同的概念。

从词性上看,“(精神)文明”是褒义的(被其排除在外的还有“不文明”),而“精神文化”则应当是中性的(包括了“不文明”),因此,“精神文化”的内涵远比“(精神)文明”丰富,“精神文化”在涵盖“(精神)文明”的同时也应当包括“(精神)不文明”。

例如,中国人在酒桌上是有一系列“言行规则”的,诸如不停地劝酒劝菜,不醉倒一两个客人就难免会觉得喝得不痛快;如果酒菜都动得很少,主人会觉得尴尬;如果宴请时酒菜被吃得一干二净,主人同样也会觉得尴尬等。中国人在酒桌上的诸如此类的言行规则,在某种意义上就表现为一种“文明与不文明”的混合。其中,礼貌与热情是文明的,但是,一过分就不文明了。尤其是在和来自异域的客人做文化交流时,常常会使对方觉得不舒服,甚至会觉得“中国人不文明”,但是,不管是将诸如此类的言行认定为“文明”还是“不文明”,它肯定都属于中国酒文化的有机组成。所谓酒文化,也就是人们在饮酒过程中所遵循的一套言行规则。而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审视中国的酒文化对于国民的影响,则表现为一种“以内地为核心向外扩散,越是接近沿海地区则影响力越弱”的特点。例如,在我国的广州、上海等地,在酒店里“喝酒如果不同时高声嚷着划拳就觉得没劲,酒桌上如果没有人当场醉倒就觉得没有喝好”的现象就已经几近绝迹了,与此同时,对于吃不了的菜“打包带走”则被视为自然。种种变化的根本原因,乃在于这些地方受到来自国外的“异质文化”影响较大。

三、民族精神文化对其成员的制控特点

在此我们将民族精神文化界定为:一个民族或群体的精神结晶,是其在千百年的繁衍生息、成长发展过程中逐代积累并融聚形成的,涵盖其生存发展与社会交往等方方面面的内容的,能够体现其价值观、审美观等多方面思想内涵,同时对其全民族成员(或群体全部成员)的思想、言行具有规范、制约性质的行为规则与价值指导体系。

精神文化体系对其成员个人的言行“制控”,不但是全民意义上的,而且是全方位的。也就是说,只要你是这个群体中的一员,并且接受过这个精神文化体系的熏陶,那么,无论是什么时候,也无论你身处何地,你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守这一套言行规则与指导体系。转而论之,无论你作为个人已经发生了多么大的改变,哪怕你已经旅居海外多年,甚至改变了国籍,人们也还是不难从你无意中暴露的、对某种言行规则与指导体系的下意识的遵守和服从,就可以判定你的民族文化归属。

民族精神文化体系看似无形实而有形,套用心理学的一个概念,它沉淀在一个民族的“集体无意识”中。这就正如19世纪挪威著名戏剧家易卜生曾经在他的《幽灵》一剧中所描绘的:“不但我们从父母承继下来的东西在我们身上出现,而且已经死去了的旧思想与迷信也在我们的心中作怪。那些东西虽然不是在我们身上活着,但睡在血液中不肯离去。”也就是说,无论它是以什么样的隐蔽形式深藏,只要这个民族(或群体)中的个人一开始说话或行动,立刻就会通过某种程序化的表现显现出这个民族(或群体)的民族精神文化体系的特点。尤其是某种行为方式或规则,一旦上升到“精神文化”的高度,也就随之产生了对其属民的强制控力。只要是生活在这个民族(或群体)精神文化的制控下,这个民族(或群体)中的成员就难免会像佛教徒只要看见菩萨就会磕头一样,自觉、严格地按照“老祖宗的规矩办”。

而值得注意的是,民族精神文化对于其人民的渗透力、控制力之强,有时候,即使在受到异域文化长期浸润和强烈冲击时,也还是能够驱使人们“按传统文化办”,“按老祖宗的模式办”。

就以大名鼎鼎的胡适为例吧,他是中国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人物,曾经留学美国多年,一生共获得36个博士头衔,在政治上还曾提出过“全盘西化”的主张。但是,他的人生实践中,就留有民族传统精神文化的鲜明痕迹。这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这位名扬海内外的新文化巨匠的妻子江冬秀却是个没有文化的小脚女人。对于这一点,国内外的学者们也都早已做了深透的研究。人们发现,即使他在美国留学期间,就在他已有美国女友——堪称终身红颜知己的韦莲司的情况下,他仍始终认定小脚女人江冬秀是自己的未婚妻,坚持与她的婚约“不可毁”、“不必毁”、“不当毁”。而他之所以坚持这样做,从他的日记记载中追究其思想根源,就在于他对自己违背了“父母在,不远游”(自己到海外留学)的古训感到深深的愧疚。此外,还因为母亲希望早日抱孙子的愿望,因为他的求学一再推迟婚期而未能实现,在他的心中,深恩难报的愧疚感竟变化为母命难违的使命感。

正是由于传统精神文化观念对于胡适的有力主控,胡适留学美国七年,尽管在许多方面,如政治思想、教育思想、治学方法等无不深受西方观念的影响,但是,在家庭生活方面,他仍坚持东方观念。在他的心目中,家庭生活应当是:父(母)慈子孝,夫唱妇随,四世同堂,尽享天伦。他在日记《容忍与各行其是》中写道:“于家庭之事,则从东方人,于国家政治之见解,则从西方人。”胡适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传统精神文化对于其属民的强烈制控,通过胡适的例子可见一斑。

再如马寅初先生,他是留美博士、北京大学教授、著名人口学家、现代新文化学者。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他提出了人口控制理论,和西方的马尔萨斯人口理论一同在国内遭到严厉批判。但是,当我们转而用他的人口控制主张来检查他的私人生活时,只能使人感到他的观点、理论、主张和他的精神文化倾向明显存在着不一致性。

在20世纪初时,马寅初被当时的北洋政府保送至美国耶鲁大学官费留学,而在出国留学时,他已经为人夫、为人父,但是,他接受西方教育近20年,独处海外10年,却没有接受西方开放式社会的影响,移情别恋。如果说,这一点是他坚持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光辉点的话,那么,他同样没有接受西方的男女平等平权思想和一夫一妻制的家庭结构,恐怕就只能说他是未能摆脱旧中国封建社会一夫多妻制的窠臼了。他一生有两个妻子(两个妻子之间相处得非常融洽、彼此互相关心、体贴照顾),五个女儿,两个儿子(另有一个儿子早年夭折)。他的人生实践(两个妻子和七个子女)和他的社会主张(人口控制)之间显然存在着一种对立与矛盾,对于这种对立与矛盾,只能用民族精神文化所具有的强制控力(海外多年留学也未能有效改变)来解释了。

四、怎样精准把握我们的传统精神文化?

一旦离开文化的物质形态来谈精神文化,文化似乎立刻就变得有点虚无缥缈了。例如,书籍不是文化吗?音乐不是文化吗?节庆(如传统节日)不是文化吗?建筑(如古典建筑)不是文化吗?……如果这些都不是文化,那么,什么是文化?它有什么样的基本特点?我们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打造文化吗?

我们不妨先顺着这个思路思考下去。

例如,书籍是文化吗?严格地说,书籍还就不是文化,而是文化形式或文化载体,书籍及其中的文字所承载的思想理念才是文化;饮食是文化吗?严格地说,食品制作及其食用程序也都是文化形式或文化载体,只有透过食品制作及其食用程序所显现出来的精神倾向才是文化;那么,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等节庆是文化吗?严格地说,这些也都不是文化,而是文化形式或文化成果,通过这些文化形式或文化载体显现出来的思想理念才是文化;再如,故宫、长城之类的建筑物是文化吗?严格地说,它们也都不是文化,而分别是文化形式或文化载体,通过它们显现出来的精神倾向才是文化……从“思想理念、精神倾向”这一角度思考,文化似乎就是既看不到也摸不着的。

然而,转换一个角度,我们可以发现文化的一个基本特点,那就是文化具有多样性,或者叫作多类别性。例如,通过书籍及其中的文字所承载的思想理念,我们可以称之为典籍文化;通过食品制作及其食用程序所显现出来的精神倾向,我们可以称之为饮食文化;通过节庆以及节庆活动所承载的思想理念,我们可以称之为节庆文化;通过故宫、长城等古典建筑透露出来的精神倾向,我们可以称之为建筑文化……

那么,我们究竟怎样才能精准把握民族精神文化呢?

由上述剖析可知,所谓民族精神文化,是一个民族在其千百年的繁衍生息、成长发展过程中逐代积累并融聚形成的,同时该民族全体成员将不约而同地、自觉严格地遵循言行规则与价值评价体系。

顺延着这一角度,我们不难发现,尽管现在常常听到一些“打造文化”的口号,其实,文化(尤其是精神文化)是不可能凭主观打造并能打造成功的,在很多情况下,我们能够打造的只是某一种新的文化形式或文化载体,而不是文化。

那么,“地球村文化”与“桃花源文化”究竟有什么不同?

尽管本书已经在第三章中对我们民族的“桃花源”文化做了一定的描述,但是还远远不够,因为这其实是一个既宏大而又细密的课题,而且,需要在不同精神文化的比对中进行逐步深入的思考,本书中编还将用第五、第六两章的篇幅再次就这个问题展开翔实的比对。这里先强调指出,尽管笔者已经就这个问题进行了20多年的研究,也出版了一系列的专著,但是认真思考,仍然觉得挖掘还是不够深,还需要深入研究。

这里,暂且对这两种文化作出简洁比对分析如下:

首先,桃花源文化是“单一文化”,地球村文化是“多元文化”。在《桃花源记》中我们读到:桃花源中居民的生产生活方式是比较单一的,大家从事的都是没有什么差异的农桑生产,春种秋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甚至连理想目标也都是共同的,那就是“秋熟靡王税”,自己劳动的收获如果没有官府的苛捐杂税来盘剥就好了,除此而外,也就不再有什么更加远大的追求了。因此,总体上说,桃花源文化是一种以能够存活并能够延续后代为目标的单一生存文化;而地球村文化则是典型的多元发展文化,这一特点即使在现代城市的居民小区中也已经可以看得比较清楚了,大家职业各不相同,身份各不相同,目标追求也各不相同。在同一个小区里,可能有的人还在为解决温饱问题而努力,有的家庭已经达到小康水平,还有的家庭则在策划是在国内还是去国外度假旅游……

其次,桃花源文化是“排异文化”,而地球村文化则是“共容文化”。《桃花源记》中我们读到,桃花源中的居民是因其先祖“避秦时乱,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不复出矣”,显然,这种同宗同文的一代一代群居延续,最终必然形成一种“排异文化”。例如,大家都知道,人的左手也是可以正常书写汉字的,但是,在中国,除了个别残疾人,或者书法家,我们较少看到以左手写汉字的人。这就是传统精神文化中“排异文化”的一种细节表现。我们的孩子从小就被教导,应该这样而不允许那样,以至于中国人成年以后,往往千人一面的共性大于各显其特色的个性。反之,在电视中我们则常常看到,有外国的新闻记者用左手进行正常书写,这正是从家庭到社会中“文化共容”的一种细节表现。

再次,桃花源文化是“少有往来文化”,地球村文化是“注重交流文化”。《桃花源记》中我们读到,当“不知秦汉,无论魏晋”的桃花源中居民见到从源外进来一个陌生人时,皆“咸来问讯”(足见其与外部联系之少),得知外部世界早已发生了沧海巨变时,尽管也很感慨,“皆叹惋”,但是他们对一个全新的外部世界却丝毫没有进一步了解的兴趣。所以他们尽管对“武陵人”以礼相待,但并不热情,直至武陵人数日后辞行之时,他们反复叮嘱的则是:不要再把我们的情况告诉别的人了。果然,武陵人原路返回后再次去寻找,就找不到了。显然,他们并不希望有什么外人搅扰他们久已习惯的封闭式生活。反之,地球村文化则显然是注重交流的文化,地球村居民往往来自世界各地,大家住在一个社区,不仅互相尊重,而且更喜好交流。例如,我们不仅可以通过电视看到,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华人华侨如何在异国他乡欢度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同时也可以目睹那些来自世界各地的居民如何在中国社区里欢度他们的民族节日。而正是在这种潜移默化的交际往来过程中,地球村,尤其是在中华大地上逐步形成的地球村社区,也在接受以推进交流的方式融注着“地球村文化”。

随着日益深化的改革开放与日益扩大的对外交流,“地球村”这个概念也日渐普及,纵观国内媒体的宣传以及国人日常交谈话语,“地球村”俨然就在身边,而自己也自然而然地转为了地球村的村民。

其实,对于我们这个民族来说,从对外封闭的“桃花源”到全面开放的“地球村”,从以伦理亲情主控的“熟人社会”到以法律契约调控的“陌生人社会”,堪称是一个重大的历史转型,而且对于每一位国民来说,尤其是那些一直生活在传统精神文化制控下的国民来说,要想成为合格的“地球村村民”,在精神文化方面,可能要经历一个堪称“脱胎换骨”的洗礼。反之,如果对于我们这个民族融入“地球村”的意义、价值,以及这一融入过程要突破什么样的(尤其是精神文化层面的)瓶颈不能具有足够的认识,对于从“桃花源”居民转变为“地球村”村民没有提前做好准备,只怕不仅难免类似“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历史尴尬会重现,还有可能遭遇更为严重的冲突。

1814年,不可一世的法国皇帝拿破仑被欧洲反法联军击败后东山再起,1815年他组织30万大军向欧洲反法联军发动进攻,结果在滑铁卢再次遭到惨败。6月22日,拿破仑被迫退位,不久就被英国军队押送到遥远的大西洋的圣赫勒拿岛监禁起来。在他被监禁的第三个年头,一个名叫阿美士德的英国人在前任失败的基础上,再次率领英国贸易使团前往中国,企图敲开中国的国际贸易大门,结果又一次在嘉庆皇帝那里碰了壁。垂头丧气地回国途中,他经过圣赫勒拿岛,特地上岛去拜访了囚徒大皇帝拿破仑一世。见面之后,阿美士德讲述了自己在中国的经历,认为只有通过战争才能敲开中国的大门。而拿破仑对英国的做法充满了蔑视,他对于英国用战争解决问题的提法发表评论说:“要同这个幅员广大、物产丰富的帝国作战是世上最大的蠢事。”他接着说:“开始你们可能会成功,你们会夺取他们的船只,破坏他们的军事和商业设施,但你们会让他们明白他们自己的力量。他们会思考,他们会建造船只,用火炮把自己装备起来。他们会把炮手从法国、美国甚至伦敦请来,建造一只舰队,把你们打败。”阿美士德反驳说:“中国在表面强大的背后是泥足巨人,很软弱。”但拿破仑认为,中国并不软弱,它只不过是一只睡眠中的狮子。以今天来看,狮子睡着了连苍蝇都敢落到它的脸上叫几声。拿破仑接着又说:“中国一旦被警醒,世界会为之震动。”

百余年来,拿破仑关于中华民族的“睡狮”评价,一方面极大地激励着我们这个民族的自信心,另一方面,民族精英们也一直在试图运用各种手段“唤醒”这头东方睡狮。其中,历经鸦片战争中的多次战败、推翻满清政府至建立民国,再历经抗日战争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人们曾经一次又一次地认为中华民族终于觉醒了。然而,直到新中国成立65年以后的今天,拿破仑这句“睡狮觉醒”名言的真正含义才算逐步凸显。那就是中华民族只有学会了如何与世界平等交流,不仅是如何与世界公平合理地做生意,而且还要与世界各民族友好平等地相处,它才将成为一只真正的醒狮。反之,对其他民族与国家的态度,无论是盲目自大、傲慢无礼,拒人于千里之外,还是奴颜婢膝、低三下四,连月亮都是外国的圆……都只能认定为这个民族还远没有在精神文化层面上真正觉醒。

现在,文化觉醒的任务凸显在我们民族的面前,凸显在全体国民面前——怎样推动我们这个民族迈开从苏醒到清醒,再从清醒到觉醒的坚实步伐呢?

中编 融凝厚重的文化特立

我们的民族精神文化在世界民族之林中,不仅以其自身的融凝厚重显著于世,任外部力量如何摧残也“打不倒、压不垮”,而且能够包容多元文化,与其共存且并行不悖,特立独行数千年而不衰亡。

怎样在新的时代条件下重新认识我们的民族精神文化,辩证地把握我们的民族精神文化体系,既认准哪些是应当继续弘扬的优点,也看到哪些是应当改正的不足,既不虚无自卑,也不盲目自傲,踏踏实实地推进民族精神文化体系的完善与更新,这是时代交给我们的任务。

对于传统民族精神文化,我们既不能以暴力革命的方式全盘否定(历史早已一次又一次地证明,全盘否定是不可能的),也不能以盲目赞美的态度,只看亮点,不看黑点,甚至文过饰非,嗜痂成癖。因为,就精神文化而言,一方面是高度凝练的,绵延千年逐步熔注的,另一方面又是随处可见的,透过日常言行就可以清晰把握的,而且,越是历史悠久的精神文化体系,越可能是精华与糟粕共存,需要更新与完善。通俗地说,我们只能是:凡是能适应现代社会,并有助于推动提高民族精神文明水平的,则弘扬之;还能有助于显现民族精神文明水平的,但是已经暴露出缺陷的,则完善之;对于明显不能适应现代社会,而且明显有损于民族精神文明形象的,则废弃之。需要指出的是,废弃不能等同于清除,因为无论我们发现某一精神文化要素已经多么丑陋,只要当初推动这一要素形成的社会经济基础还没有完全改变,哪怕已经只剩下些许残留,那么,这些残留就会成为这一精神文化要素的存在依据,只要出现合适机会,这一精神文化要素就可能会顽强再现。

只是,在传统精神文化体系中,究竟哪一点文化要素是需要“扬”的,哪一点文化要素又是需要“弃”的,只有通过具体分析之后才能得出结论。

本编在此展开了中西方精神文化体系的20点比对,在展开具体比对之前,有三点需要加以说明:

第一,单一谈及“西方文化”,难免概念的内涵与外延都会出现过于宽泛的问题,因为就西方世界而言,民族多元、文化多元,是很难进行单一比对的。为便于展开论述,特选取在西方世界历史最为悠久、内涵最为完备,同时在西方各民族文化中也最具有源头性、权威性的《圣经》文化为西方文化代表,以其内含的非宗教文化与中华文化进行比对。

第二,就我们民族传统精神文化而言,其自身也和“圣经文化”一样,实际上是一个开放的、动态发展的精神文化体系,同样很难进行界定明晰的定量比对。就本书作出的比对而言,笔者在2008年出版的《中华文化与〈圣经〉文化》比对点共有12个,4年过去了,本书比对点增至20个,继续研究下去,比对点还会有所增加。

第三,在这20点的逐一比对中,哪一点该“扬”,哪一点该“弃”,本书没有一一说明,因为只要一转换比对的考察角度,结论就会像万花筒似的以变应变。因此,为保持本书动态的开放性特点,在此只做事实比对,至于对某一观点究竟应当“扬”还是“弃”,最好由读者诸君“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持己见吧!

第五章 形象描画:言行规则方面的精神文化对比

在本章10个小节的文字比对中,关键词是“注重”,“注重”在这里具有排他性,即如果注重这一点,相应就会排斥另一点。

一、中华文化注重“知足常乐”西方文化注重“不知足常乐”

本书上编将东晋时期陶渊明的《桃花源记》作为以小自耕农为经济基础的传统精神文化体系的形象标志,与以市场经济为经济基础的“地球村”文化进行对应,之所以这样链接,实在是因为中华传统文化的诸多理念,几乎都可以在《桃花源记》里找到文字依据。例如,中华文化注重“知足常乐”,《桃花源记》中就有着形象具体的刻画。

首先,农耕社会的人们由于对土地的生存依赖,直接导致只要有了土地就能“知足常乐”。桃花源中人入住桃花源的直接原因就是:“先世避秦时乱,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不复出焉;遂与外人间隔。”请看,至少是整整一个部落被封闭在“桃花源”这个小天地里,不是常怀“知足常乐”之心,怎么能一住就是几百甚至上千年?

其次,尽管武陵人的意外闯入也曾经唤起他们对位于外部世界的家乡的思念,“咸来问讯”,并且为外部世界发生的变化而“皆叹惋”,但同时,他们因为“自我满足”而对外部世界“无所求而并不关心”的心态也非常鲜明。其证据有三:一是根据“武陵捕鱼人”在一次迷路之后,沿着一条小溪很快就可以到达桃花源的记载来看,桃花源离外部世界并不遥远,然而,历史已经越过千年,而桃花源中人“不知有汉,无论魏晋”;二是他们也不希望外部世界了解桃花源里面的情况,所以他们告知这个武陵人,桃花源里面的情况“不足为外人道也”;三是武陵人出来后重寻桃花源,发现找不到了,显然,他们把自己重新“隔绝于世”了。

在《桃花源记》正文之后,陶渊明还附有一首诗,对说明中华文化为什么注重“知足常乐”也非常重要。这里附录如下:嬴氏乱天纪,贤者避其世。黄绮之商山,伊人亦云逝。往迹寝复湮,来迳遂芜废。相命肆农耕,日入从所憩。桑竹垂余荫,菽稷随时艺。春蚕收长丝,秋熟靡王税。荒路暧交通,鸡犬互鸣吠。俎豆犹古法,衣裳无新制。童孺纵行歌,斑白欢游诣。草荣识节和,木衰知风厉。虽无纪历志,四时自成岁。怡然有余乐,于何劳智慧!奇踪隐五百,一朝敞神界。淳薄既异源,旋复还幽闭。借问游方氏,焉测尘嚣外?愿言蹑轻风,高举寻吾契。

通过所附诗篇我们看到,桃花源中人“俎豆犹古法,衣裳无新制”。也就是说,他们不仅待人接物礼仪和先朝古制一样,而且连穿的衣服样式也和古时一样,没有任何更新变化,这显然可以作为满足现状的一个旁证。至于“虽无纪历志,四时自成岁。怡然有余乐,于何劳智慧?”则更是显现其“知足常乐”。

由于小农经济、个体家庭对天灾人祸、风雨霜雪存在难以忘却的畏惧心理,所以,一年辛苦能够最终“风调雨顺、颗粒归仓”,不仅就已经非常幸福,而且《桃花源记》中还实现了“秋熟靡王税”,就更是农耕社会人们的一种企盼与理想。也正是农耕社会对于土地劳作的可预期性的收获的高度依赖,导致了人们一般不会去奢望什么巨富、暴富,而注重循规蹈矩的简单积累,在可以预知的财富中安排自己的生活,并且“知足常乐”。

应当看到,“桃花源”固然是一个虚无缥缈的乌托邦,但是,桃花源人的这种生活态度,在某种意义上,却可以看作是农耕时代小自耕农人生理念的一种现实反映。

这一理念不仅成为数千年来华夏子民代代相传的生存理念,而且,即使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革命进程也常常难免受到此伏彼起的“知足常乐”思想的侵蚀。就以毛泽东的那篇雄文《将革命进行到底》来说,当时,伴随着战争的节节胜利,另一种思想也在同时泛起,那就是盼着能早日回家。当时这种“革命成功即回家”的标志性口号就是“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也就是说,全国革命即将胜利。自己如果能早点回家,能够有三十亩地,有一头牛,和老婆孩子在热炕头上过起小日子,就非常理想化了——应当不难理解的是,导致这种思想泛起的根源,其实正可以上溯到小自耕农“知足常乐”的民族精神文化理念。

而与农耕社会生存方式不同的是,较多地依赖海洋生活的西方世界,则表现出另外一种精神文化特点,那就是“不知足常乐”。

古希腊文学经典著作《荷马史诗》早自公元前就开始传世。其中,在《奥德赛》中我们便可以读到,英雄俄底修斯是如何在异域的长期漂泊中凭借个人智慧战妖斗魔,取得人生一次又一次的成功的,而且通过他的人生闯荡,史诗展现了大千世界的瑰丽与神奇。此后,历史进入中世纪,西方人的冒险探索精神受到宗教蒙昧主义思想的沉重压抑,但是西方的人文精神也仍然昂扬蓬勃,探索不止。例如,在意大利著名诗人但丁的名著《神曲》中,我们可以读到,但丁一方面作为中世纪最后一位诗人,根据宗教神学理念,将一生勇于冒险的希腊英雄俄底修斯送进了地狱,另一方面又作为新世纪最初一位诗人,虚构了俄底修斯历尽漂泊之苦终于回到家乡以后,不顾妻子的挽留,再次出海游历遇险,最终死于风浪的故事。但丁不仅以此对人类冒险与探索的精神表示赞赏,而且他还让俄底修斯即使已经身陷地狱仍然坚持表态:“人不应当像走兽一般地活着,应当求正道,求知识。”

至于被马克思盛赞为“奥林波斯山上的宙斯”的德国大文学家、大思想家歌德,更是在他的传世之作《浮士德》中,借浮士德与天帝打赌时明确提出,人生在世,只有在“永不知足”的追求探索中才能感受到生命的价值与快乐,所以永远不能知足常乐。而正因为人生理应永不停止追求,浮士德和天帝立下赌状:只要自己有一天说出了一句知足的话,那么自己立即死掉,并且灵魂归魔鬼所有。《浮士德》中,浮士德最终获胜,灵魂得以荣升天堂。

追根求源,西方民族精神文化中“不知足常乐”的生存文化,其实正是与西方诸多民族永不满足“衣食饱暖”的浅层次生存状态,一代又一代地坚持向天空探索、向大地探索、向历史探索、向人类自身探索的求索精神始终一致的。他们之所以能够形成这种“不知足常乐”的“探索文化”,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其中,在精神文化层面,“圣经文化”所竭力宣扬的“不知足常乐”理念的推动,不仅功不可没,甚至可以这样理解,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西方民族精神文化体系形成的动力源之一。

在《圣约·旧约》(以下简称《旧约》)“出埃及记”中,我们读到,以色列人原先生活在埃及人当主人的世界里,当时,他们都是埃及人的奴仆,生活中固然难免有做苦工的辛劳,但是,毕竟居有定所,食有鱼肉,而且也可以生养子息、延续生命,比起东方中国封闭停滞千年不变的“桃花源”,实际生活水平可能高一些。但是,正是耶和华上帝向他们灌输了一种不能安于现状的理念,鼓动他们与埃及法老们抗争,争取自己的人生自主权,又亲自带领他们离开沿袭已久的生存环境,去寻求“流奶与蜜之地”,由此开始了逐步改变“满足衣食饱暖”的浅层次生活状态,转而投入不断追求更高目标(精神自立)的苦苦求索。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这样说,是耶和华上帝改变了以色列人的生存状态,推动着他们从静态的、被动的、消极的生命延续转向了动态的、主动的、积极的发展追求。

不妨做一个设想,假定有一天,耶和华上帝也真的亲临了与世隔绝状态下的桃花源,看到人们以“衣食饱暖”为目标进行着简单的生命延续,成百上千年地与外部大千世界“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他恐怕也会以“流奶与蜜之地”为诱饵,鼓动人们走出“桃花源”,前往大千世界寻求自己人生的新发展吧!

二、中华文化注重“圣人教化管理”西方文化注重“人类自我管理”

农耕社会对于土地的高度依赖,往往会导致人们的“弱者心态”:一年到头的精耕细作,最后仍然无法与旱、涝、风、虫等自然灾害相抗衡,只好转而四处跪拜,先是烧香磕头、仪式隆重地求龙王、拜观音,乞求老天爷恩赐“风调雨顺”,以保证一年辛劳最后能有个好收成。如果老天爷不愿意显灵而降下灾难,那就转而求“青天大老爷”(当权的管理者)能够怜悯开恩,减免赋税、放粮赈济。如果“青天大老爷”也没能有效解决问题,那就再转而去跪拜、祈求当地的富人、善人,希望他们能够从自己的仓库中拿出些微以解救命悬水火的穷苦百姓……一代一代的人们生活在这种“弱势”境遇中,不得不承认“人算不如天算”、“人能能不过命运”,不得不将自己定位在“我不行”的弱者角色上,于是转而盼望“救星”来帮助自己,盼望“青天大老爷”来关心自己,年复一年,代复一代,进而形成一种“被管理者”的心态文化。

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天”、“地”、“君”、“亲”、“师”五者始终处于一种至尊地位,其中,“天”、“地”、“君”是管理者,地位至尊;“亲”是长辈,堪居尊者地位;“师”者更是以“传道、授业、解惑”为业,承担人生教化与指导功能……以此五者为代表,我们看到这样一种文化心态:只要是比自己强势的,他们全都高高在上,也应当高高在上。传统精神文化就这样时时处处提示着中国的老百姓:圣人行管理教化之责,百姓唯有“被管理、被教育”式地听命服从之义务。这种源自小自耕农生存状态的“弱者心态”的普遍存在,又直接导致了一种所谓“必须接受圣人教化”的被动心理。

当这种弱者心理逐步上升,进入到精神文化层面以后,又会以精神文化的形式反作用于弱者心理。它一代复一代地迫使人们接受宗法制社会人分三六九等,以及宗族势力对法制—法治的排斥;它迫使人们接受“上智与下愚不移”,同时曲解“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理念(原为强调社会分工的进步性);此外,还有“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规定、亲情文化“胳膊肘朝里拐”的侵蚀……以至于我们民族在法制建设方面,尽管起步甚早且历史久远,但是法制—法治的精神文化迟迟没有在民族精神文化层面上深深扎根。

有一首流传甚广的歌曲似乎可以为这种“精神文化丑陋而不自知”的现状作一个形象的说明,那就是《小草之歌》。

我们先看一段歌词:“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从不寂寞,从不烦恼,我和我的伙伴遍及天涯海角……”不难看出,这首歌的核心理念也就是:不要看我这也不如人,那也不如人,我简直一无所能,但是那又怎么样呢!我既不寂寞,也不烦恼,因为像我这样的人多了去了……

这首歌之所以受到欢迎,流传甚广,其实与它形象地描绘了相当一部分国民的精神平庸、不思进取有着很大的关系。可是问题到此并没有结束,再唱下去问题更大!

接下来的歌词是这样写的:“春风啊春风你把我吹绿,阳光啊阳光你把我照耀,河流啊山川你抚育了我,大地啊母亲把我紧紧拥抱……”请看:当我们国家、我们民族已经迈开富国强民的步伐,正需要举国上下无论尊卑,都应齐心合力拼搏奉献以振兴中华之际,《小草之歌》却一连用4个排比句只谈如何索取,只谈被关怀,拒谈努力奉献(“被吹绿、被照耀、被抚育、被拥抱”,自己没有任何作为)。而理由却只有一个:因为我不是大树,而只是小草!

中国有一句话叫作“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这首歌曲宣扬的精神文化理念究竟如何,究竟是丑陋还是俊美,我们只要去对比一下“国家有难,匹夫有责”、“位卑未敢忘忧国”、“卧薪尝胆”、“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等古训就不难看出。如果再将眼界放宽,去对比一下《国际歌》中的价值观:“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就会看得更加清楚明白。《小草之歌》中宣扬的“自甘平庸、贪图安逸、拒谈奉献、只讲索取”的精神文化理念,其实是绝对谈不上俊美的,但问题的严重性更在于,举国上下对于这种明显暴露出“大国小民”精神丑陋具体所在的理念毫无反思批判之意,反而津津有味、没完没了地传唱!

我们这个一贯自诩“勤劳、勇敢并敢于担当责任”,尤其注重“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中华民族怎么会对于“小草之歌”的萎靡与丑陋完全没有一丝警觉呢?

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话语说得更加尖刻一点,那就是:没有哪一只兔子会对同类被猛兽追赶时的狼狈逃离感到羞耻,也没有哪一只狼会对同类咬杀小动物的凶残表示反感,因为他们都是同类。换句话说,“小草之歌”之所以能够如此广泛传唱且影响久远,根本问题在于我们这样一个“下大上小”的金字塔形结构的国家,处于底层的“小民”的人数过于庞大,尽管小民之间可能会有社会层次、社会职业的差异,但同类之间对于共有的“丑陋”不自知或者感觉不到丑陋则是非常正常的。

当我们转而关注《国际歌》的精神文化特点时,则又不能不看到,《国际歌》之所以能发出这样的呐喊,也并不是因为歌曲作者是什么超人、圣人,他的理念同样出自西方的民族精神文化传统,而这一传统同样可以上溯千年,甚至可以将《旧约》文化理念视为其源头。

仔细阅读《旧约》,从字面上看,《旧约》“出埃及记”开篇,耶和华上帝就以“带领以色列人前往流奶与蜜之地”为引诱,推动以色列人摆脱埃及法老的“统治管理”。但是,令人感到神奇的是其后发生的一系列事件,耶和华上帝呕心沥血、不厌其烦地在以色列人中推行的,实际上是一个“自我管理”的历史大工程。

我们看到,这一工程是从四个方面系统化推进的:

第一,耶和华上帝向以色列人传授物品用具的统一制作方法,如“造柜之法则、造灯台之法则、造幕幔之法则”等,以此从全民角度大大提升以色列人的物质文明水平。

第二,为以色列人设定各种祭祀、节庆活动,如“设定守圣安息日、设定赎罪祭、设定逾越节礼仪”等,以此从全民角度大大提升人们的精神文明水平。

第三,耶和华上帝以《摩西十诫》为标志,为以色列人条分缕析地制定了方方面面的律条法规,要求以色列人按照律条法规行事,由此开始了以色列民族社会管理法制化的历史进程。

第四,耶和华上帝命令摩西,聚集以色列长老70人,组成最高管理层,将全部以色列人十二支脉分立十二根柱子为标记,再从以色列人中选拔有才能的人,分别担任“千夫长、百夫长、五十夫长、十夫长”,由此开始以色列民族自己管理自己的系统构建。

在《旧约》中,以色列人刚出埃及时,他们的独立自主意识也不是非常强的。他们饿了、渴了就直呼耶和华上帝并提出要求,要求没能得到满足时甚至抱怨耶和华上帝,而耶和华上帝在听到以色列人的诅咒时,也曾发怒,也曾惩罚过以色列人。但是最终,耶和华上帝一步一步地放手不再管理,以色列人也终于在耶和华上帝的这种引导模式下,得以在人类处于蛮荒的远古时代,迈开了向文明高峰一步一步升登的坚实步伐。

在对爆发于欧洲中世纪的文艺复兴运动的高度评价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以人学反对神学”,认定文艺复兴运动向中世纪宗教神学一统天下的黑暗时代引入了人文主义的阳光。其实,在审视这一定论时,有一个重大问题是不能忽略的,那就是文艺复兴运动其实是两大分支,一大分支是在文学艺术领域,以“人文主义”反对“神权主义”,而另一分支则是宗教改革,它并没有将《旧约》与“圣经文化”全盘否定、全盘封杀、一棒子打死,而是将其中的理念精华转化成为西方民族精神文化的精髓,实实在在地对“圣经文化”完成了哲学意义上的“扬弃”。

也正因为如此,在西方世界,由于人们并没有经历过中国式的“捣毁庙宇、砸烂菩萨”的大骚乱,没有经历过“打倒孔家店”式的精神扫荡,而得以始终没有间断地从《旧约》中汲取着养分精华。例如,在耶和华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无论什么人违反了耶和华上帝的规定,都将受到同一尺度的惩罚等,因而,西方民族在上千年的“耶和华上帝的法制—法治意识”的浸润中,自然而然地会对“法制”怀有敬畏之情,并且很自然地,从《旧约》鲜明的“以人为本”理念、法制与契约理念中受到人格平等的启蒙,并由此而一代复一代地坚持着自己管理自己。

三、中华文化注重“靠”不注重“立”西方文化注重“立”不注重“靠”

我们这个民族的传统社会是一个以“君臣父子”的亲情伦理为原则构建的等级排列社会,越是处于社会上层,拥有权利越多,承担的义务却越少;同理,越是处于社会下层,承担的义务越多,而拥有的权利却越少。正是这样一个社会构建,导致越是处于社会下层的人越是想向上登攀,以力求能够进入上一层次,进而拥有更大的权利而减少自己必须承担的义务。

由于“向上爬”远远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于是,面对着“心有余而力不足”的自身现状,我们这个以小自耕农为主体的民族,很自然地就养成了以“攀附投靠”为手段来壮大自己的力量与声威的习惯,几千年来,这种习惯终于融注成一种独特的“重靠不重立”的精神文化理念。

所谓“攀附投靠”,大致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向上攀靠,通过个人向上一层攀附,攀上有势力、有实权或者更有势力、更有实权的人或部门;另一种则是与地位或实力相近的个体形成一个组织或团伙,然后再“攀靠”这个团伙来实现目标。

这种“靠”的理念,在现实生活中有着多方面的具体表现。诸如“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背靠大树好乘凉”等。如果说“朝里有人好做官”是一种对想改变现状最好能“靠”上有权势的人的期盼的话,那么“攀龙附凤”则是对“靠”的理想化憧憬,“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则更是“鸡”、“犬”等处于下层者如果没有靠山就不可能成功,只有通过攀靠才能实现自己的目标追求的反思与总结。而“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则是提出了一种最为便捷的“能靠什么就吃什么”的生存理念,至于“恃强凌弱”,则是一种“有了强靠山”以后的言行举止基本特点的显现。诸如此类的观点,时时在提醒着下层小民,个人的力量永远是孱弱的,“靠”是壮大自己力量的快捷方式。“孤立看待”这种理念之所以能够流传千年,自然有其内在的合理性。因为千百年来,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农经济生产模式,面对天灾人祸,无不时时感受到自己的弱小,“靠”当然也就不失为一种自我壮大与抗衡天灾人祸的手段。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见证这样的事实:“众人拾柴火焰高”、“团结就是力量”、“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一根筷子容易断,十根筷子断亦难”……

但是,无论“靠”文化理念在一个以小自耕农为主体的“弱者社会”曾经具有多么高的合理性,从今天的时代条件反思历史,我们还是不难看到,“重靠不重立”的文化理念其实原本就存在着一定的负面影响。例如,与“靠”相对立的显然就是自主自强的“立”,过多地肯定“靠”的理念,相对应地就会弱化“立”的意识。又由于人生途中,在同等条件下,主“立”者要比主“靠”者付出的代价更大,因此难免会产生这样的现象:“出头的椽子先烂”,“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显然,它可能腐蚀人们的自立自强意识,扩散开去还可能干扰整个民族奋发图强的前进步伐。

再如,“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在某种意义上,应当是一种最为便捷的择业理念,但由此而出现的另外一面则是“不思变革、不思进取”。因此,一旦所“靠”的对象发生变化,立即就会出现生存危机。如近些年来,由于近海诸多传统渔场资源接近枯竭,“渔民无鱼可捕”已经给渔民带来了生存危机。同样,放眼中国西部、北部,有不少“百年矿城”,由于资源开采殆尽,随之而来的竟是数十万乃至上百万代代“靠矿吃矿”的居民如何迁徙外地、如何再就业的大问题。

这就迫使我们不能不去思考,为什么西方很多民族虽然并不具有中华民族那么辉煌、悠久的历史,并不具有中华“地大物博”的优势,却能在短时间内,一下子就跃进世界各民族的前列,在多个领域引领人类文明的发展方向?这其中,西方民族“重立(不重靠)”的文化理念是尤其值得注意的。

需要强调的是,本书之所以在这里写成“重立不重靠”,实在是为了醒目、对仗工整而已。深入思考,就其内涵而言,也就是一个打比方的说法而已,完全没有评价西方民族不重视团结合作的意思(西方民族重视团结合作的实例俯拾皆是,例如,股份制就是最先在西方出现的,再如,《国际歌》高唱的就是“团结”,而《共产党宣言》高呼的口号则是“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因此,对西方民族“重立不重靠”的准确理解应当是:西方民族不仅重视个人自立,而且同样重视在团结、联合、合作的过程中,合作体内部的“个体独立意识”(而“股份制”就是一个形象的例证)。

而西方民族这种“重立”意识的养成可以在《旧约》中找到“源头”,正是耶和华上帝率先向以色列人灌输的这种意识。其最典型的表现莫过于引导以色列人脱离“靠在埃及为奴”的生活。

这一引导并不是一帆风顺,而是充满矛盾冲突的。冲突的第一次爆发可见《旧约》“出埃及记”第十四章,刚刚脱离埃及人的以色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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