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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06 0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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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卡森·麦卡勒斯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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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与魅:卡森·麦卡勒斯自传

启与魅:卡森·麦卡勒斯自传试读:

启与魅:卡森·麦卡勒斯自传

作者:(美)卡森·麦卡勒斯译者:杨晓荣品牌方:九久读书人

人生回顾并不是从孕育到死亡的有序铺陈。构成回顾更多的是这里那里的片断回忆。[1]——威廉·苏·巴罗斯

屋子里的静谧一如外面的黑夜深不可测。比夫呆立着,陷入沉思。突然,他感觉胸中一阵悸动。他心头突突乱跳,靠在柜台上撑住身体。一道天启之光掠过,他瞥见了人的奋斗和英勇。无尽的时光中人类那生生不息的无尽旅途。那些劳作的人和那些——一言以蔽之——爱着的人。他的灵魂豁然开朗。然而这些都只是稍纵即逝。他感受到了一种警示,一阵恐惧。在两个世界之间,他竟无所着落了。他看到面前柜台上玻璃的映像里,自己正看着自己的脸。鬓角的汗珠闪闪发亮,面孔扭曲变形。张开的两只眼睛大小不一。左眼眯缝着探究以往,右眼大睁,带着惊恐凝望未来,那里是一片漆黑,是谬误,是毁灭。而他悬在了光明与黑暗之间。苦涩的讽刺与信念之间。他猛地转过身去。——卡森·麦卡勒斯,《心是孤独的猎手》序

除自传正文《启与魅》以外,按作者意愿,本书收入了麦卡勒斯第一部小说《哑巴》的提纲(1940年出版时书名为《心是孤独的猎手》)及麦卡勒斯与其丈夫利夫斯·麦卡勒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部分往来信件。

为方便读者,本书另附有麦卡勒斯生平年表。启与魅:卡森·麦卡勒斯自传

我的生活里差不多全都是工作和爱,谢天谢地。工作并不总是轻松的,爱也是如此,且容我补充这一点。十七岁的时候,我这种工作着的生活几乎要毁了,随后有几年也是这样,起因就是一部我自己都不太懂的小说。我脑子里至少有五六个非常清晰的人物。每个人物都在对中心人物不停地说话。我理解他们,但是主要人物是谁还不明确,虽然我知道他是这本书的中心。我不止一次地想,把这些人物写成短篇就行了,可我总是控制着自己,因为我知道,这部神秘的作品会成为一部长篇。

然后就是突然间,正当我在起居室的地毯上走来走去,不时跳跳地毯图案上隔空的格子,被我自己设下的难题折磨得疲惫不堪时,我一下子就想出了解决办法。中心人物,那个沉默的人,始终都是哈利·米诺威茨,但是我在踱步思考的时候,突然意识到他是个聋哑人,所以其他人才会不停地和他说话,而他当然也从不回话。

这是一次真正的启示,照亮了每一个人物,让全书有了中心。随即,我把哈利·米诺威茨这个名字改成了辛格,因为“辛格”的意思是歌唱者,可以更好地表现新的构思,而且有了这种全新的理解,书的开头就顺畅了。我写了下面这篇文字作为序言:

本书的广义中心主题在前十几页中即可显现。这个主题就是,人对自己内心孤独感的反抗,以及对尽可能充分地表达自我的渴望。围绕着这个总体思路有若干对立的主题,其中几个可以简述如下:(1)人内心深处有一种需求,要通过创造某种能够自圆其说的原则或者上帝来表达自我。一个人自己心目中创造出来的上帝是他自己的映像,在本质上,这个上帝往往还不如创造他的那个人。(2)在一个无序的社会里,这一个个的上帝或者原则一般都荒诞不经。(3)每个人都必须用自己的方式表达自我——而一个趣味高雅却短视的社会对此经常是排斥的。(4)人类天生具有合作精神,但是一种非自然形成的社会传统却让他们的行为与自己内心深处的天性相悖。(5)有些人天生就是英雄,他们愿意付出一切,却不计辛劳,不求个人回报。

不言而喻,这些主题在书里决不是以直白的方式说出来的。透过人物和情景可以体会到这些含义。在很大程度上,这取决于读者的领悟能力,以及读者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是否用心。有些地方,隐含的意思深藏于场景的表层之下,有的时候,这些意思会以稍加强调的方式表现出来。在最后几页里,贯穿全书反复出现的各种主题陡然集中,结尾具有凝聚全局的终极意义。

这部作品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十分简单。故事讲了五个孤单且孤独的人,他们都渴望向比自己伟大的力量表达自我,并与之在精神上融为一体。五人中有一个聋哑人,约翰·辛格——整本书就是围着他转。由于孤独,其余四个人在这个聋哑人身上看到了某种神秘的超凡气质,他可以说是成了他们的理想化身。辛格其人因生理缺陷所致,表现出来的个性模糊不清,似乎无所不能。他的朋友们因此可以把他们希望他具备的所有素质都安在他头上。四个人中的每一个都根据自己的愿望形成自己对这个聋哑人的理解。辛格会读唇语,能理解他们对他说的话。在他永恒的沉默中存在着某种力量。四个人全都把自己最隐秘的情感和想法存放在聋哑人这里。

与四个人和聋哑人之间这种状态几乎完全平行的是辛格和他的聋哑朋友安东纳波勒斯之间的关系。只有辛格一个人认为安东纳波勒斯有尊严,也有几分智慧。辛格对安东纳波勒斯的爱像一条线贯穿全书,从第一页直到结尾。辛格的全部身心都为这种爱所撼动,他们分开以后,他的生活就毫无意义,只是在原地踏步,直到他又能和他的朋友在一起为止。可是自诩为辛格朋友的四个人对安东纳波勒斯却一无所知,小说快结束的时候他们才发觉此事。这种局面形成的讽刺意味随着故事发展逐渐增强,越来越清晰可见。

安东纳波勒斯终于因布莱特的病而死去之后,孤独和绝望压倒了辛格,他打开煤气自杀了。直到这时那四个人才开始明白真正的辛格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围绕着这条主线,故事中有很多传奇的特点和色彩。与辛格直接相关的部分全都是用简单的寓言风格写成的。

在理解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之前,有必要多了解一下这几位主要人物。但是,只有先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事,才有可能对他们做比较充分的描写。书中所有的事件几乎都是突然间直接发生在这些人身上的。在小说的空间里,每个人都通过其最擅长并且是最典型的行动得到展示。

当然了,不言而喻的是,这些个人特点都不是以这里这种直白的讲课方式表现出来的。小说用一个接一个的场景暗示了这些个性特征——只有到了最后,把这些暗示汇集在一起来看,才能从这些人物[2]内心深处的方方面面理解他们真正的个性。

第二天我就开始写这本书的正文了:“城里有两个聋哑人,他们总是形影不离。”有一年左右的时间,我的工作稳步推进,这时在纽[3]约大学教了我一学期写作的老师西尔维娅·查特菲尔德·贝茨写信给我,说霍顿·米夫林出版公司正在举办一场长篇小说处女作大赛,我就写了一个详细的《哑巴》写作提纲,连同已经写好的一百页左右一起交了上去。这份提纲对我来说是个精神支柱,虽然我从来没有这样用心地写过一份提纲,后来也没再写过。这个提纲就在本书附录里。我没有获奖,但是霍顿·米夫林给了我一份合同,在我看来,这和获奖也差不多,于是我继续写了下去。

就在这个期间,1937年十九岁的时候,我爱上了利夫斯·麦卡勒斯,和他结了婚。我告诉父母,我要跟他有过那种体验之后才跟他结婚,因为我怎么会知道我喜欢还是不喜欢结婚?在交谈的过程中,我感觉我得向父母实话实说了。我说结婚是一种承诺,像其他承诺一样,我不想向利夫斯承诺什么,除非我绝对有把握我喜欢和他做爱。看关[4][5]于伊莎多拉·邓肯的书和《查特莱夫人的情人》是一回事,亲身体验是另一回事。还有呢,所有这些书里,到了你特别想知道的关节,就会出现小星号。我问妈妈什么是性,她叫我到冬青树后面来,然后用她那种庄严的简洁方式说:“性,我的宝贝,用的就是你坐下的那个地方。”于是我不得不去看教科书,感觉这东西实在没意思,却又难以置信。[6]

我对父母说,利夫斯要到戈登斯布里奇去过冬,我打算和他一起去。他们尊重我的坦率,带着几分不情愿让我走了。

我和利夫斯在那方面的体验并不像戴·赫·劳伦斯说的那样。没有大爆发或者彩色亮点,但这种体验给了我一个机会,可以进一步了解利夫斯,实实在在地学会去爱他。我们大喝玫瑰香槟酒,吃过季的西红柿。我还给利夫斯讲了《哑巴》的故事,这是我当时为《心是孤独的猎手》暂拟的书名,他和我一样兴奋不已。这个婚姻对我们俩而言都会成为爱与写作的结合。在听西尔维娅·贝茨的课的那段时间里,1936年,我就已经在《小说》杂志上发表了我的第一个短篇小说,[7]题为《神童》。(今人很难意识到《小说》杂志在那个年代对年轻作者所拥有的显赫声望和重要意义。)利夫斯也为此高兴,同时觉得他自己当个作家也不错。1937年9月20日,我们结婚了,我继续写《哑巴》。

利夫斯在纽约学了几门短期课程,有哲学、心理学等等,然后在北卡罗来纳州找到一份工作,我们就搬到夏洛特去了。

我的生活模式照旧。工作和爱。《哑巴》是我拟的第一个书名,后来我的出版商把它改成了《心[8]是孤独的猎手》,我很喜欢这个书名。写这本书用了我两年时间,对我来说,那是一段非常愉快的时光。我努力工作,努力去爱。1939年《心是孤独的猎手》一写完,我马上就开始写另一部作品,这就是《金色眼睛的映像》。*

爱的模式自我幼时起就形成了。我深爱一位老太太,她身上总有一股柠檬香草味儿。我和她睡在一起,黑暗中感觉舒服极了。她常说:“把椅子搬过来,宝贝,爬上去够五斗橱最上面那个抽屉。”然后我就会在那儿发现一些好吃的,比如一个小圆蛋糕。有一次是几个金橘,[9]把我高兴坏了。我这位初恋是我姥姥,我叫她嬷姆。[10]

她这一生过得并不愉快,虽然她从不抱怨。她丈夫死于酒精中毒,去世前好多年都是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仆在照料他,因为他突然发病的时候,这个人能对付得了。尽管如此,嬷姆对酒从不反感。她最后一次病重临危的时候,有一天基督教妇女禁酒联合会的几位女士来访。她们面色冷峻,看起来就像个代表团。“我知道你们来干什么,”嬷姆说,“你们来看看怎么把那个标志放在我尸体上,那个紫的金的东西,可我现在告诉你们,我不想要那[11]玩意儿。我们家的男人都喝酒。我父亲喝,我女婿拉马尔是个圣人,他也喝。我听说那次爆炸的时候多伤心哪,我知道他那些家酿的酒全都炸没了。而且我也喝。”

女士们大惊失色,七嘴八舌地说:“沃特斯太太你不能喝!”“我每天晚上都喝——拉马尔会给我倒一杯棕榈酒,我还特别爱喝呢。”“哎呦喂!沃特斯太太呀。”代表团吓坏了。

我爸走进屋子,嬷姆恶作剧似的故意说:“拉马尔,这就该给我喝棕榈酒了?我想这会儿应该很好喝。”“哪位女士也想来一杯?”我爸问。

可那些联合会的人都已经吓跑了。“说实话,拉马尔,禁酒联合会的这些女士们头脑狭隘得要命,尽管我那么说可能是不太像话。”“非常不像话。”我爸一边给她倒酒一边说。

她的公公和她的兄弟们给她提供生活来源。她的兄弟们每天中午到她家来吃饭,不过每次她都要跟他们说,她想要他们给孩子们买看马戏的票。那个时候,那个地方,男人们都不相信女人有理智,所以他们就自己订购成桶的面粉、腌肉,还有别的食品,让人送到她家里去。他们还给她的孩子们买衣服,这些衣服根本就不合她的要求,还老是尺寸不对。尽管如此,她还算是衣食不缺,就她的喜好而言,或许东西还太多了。[12][13][14]

嬷姆最后病重的那次,我和弟弟妹妹都给送到蒂耶姨妈[15]家里去了,那儿有我们的五个表兄弟姐妹。在巨大的凉台上睡觉[16]真是神奇极了。我的大表姐给我们讲玻璃山的童话故事,讲伊索寓言,我们就满心欢喜地迷迷糊糊睡着了。蒂耶姨妈有一架果实累累[17]的斯卡珀农葡萄,还有很多果树。早餐桌上总是有山茱萸蜜,还经常有剥了皮的熟无花果,我们把厚厚的新鲜奶油浇在上面。星期天总会有冰激凌,我经过允许可以搅拌冰激凌,当然还可以舔搅拌器。花匠把我姥姥去世的消息告诉我的时候,我几乎反应不过来。于是蒂耶姨妈开着那辆老道奇车把我们送回了家。

回到家里,看见门上的花圈,我知道有我没经历过的可怕事情发生了。我扑倒在大厅的地上,过了一会儿,开始抽搐。那天下午我安静下来以后,妈妈要我亲亲姥姥,而我语气坚决地说,“她死了不是吗?没人亲死人的。亲的都是活人。”我姥姥死了,可是她的精灵还和我生活在一起,我墙上总是挂着她的照片。一个年轻美丽的寡妇,带着五个孩子。[18]

我妈和我爸我也爱,但是嬷姆对我而言始终很特殊。我们住的房子是她的。这是佐治亚州哥伦布市第十三街上一座狭窄的房子。地板吱嘎作响,和别的老房子一样。这座房子和房后的两块地都属于她。我就生在这座房子里,整个幼年时期都在这儿度过。爸爸妈妈和姥姥都不让我和邻居的孩子们玩,除了住在街对面的女孩海伦·哈维(Helen Harvey)。*

……健康和美丽,想到我癫痫发作时的那种状态,这让我的父母情绪失控。上学没问题,我学习很轻松,下午就去弹钢琴了。作业几乎没花我什么时间。每个年级我都顺利通过了,不过也就仅此而已。我喜欢爬到后院的一棵树上,坐在我和弟弟搭的一间树屋里。我们和厨娘约好了一套非常详细的信号,厨娘特别好心,会在篮子上系一根绳子,把好吃的东西放在里面给我们吊上去。多年以后,我心情烦躁的时候,还会躲进那间树屋里去。

我听说中学里有很可怕的事情。比如我听说,奇弗斯小姐死后,她的大脑要送到史密森学会博物馆去,因为她太聪明了。妈妈给我穿上粉红色的套装,我就向那个恐怖的中学进发了。那儿没我想的那么糟糕。我还是想当钢琴演奏家,所以爸爸妈妈也没让我每天都去上学。我上学的次数刚够我跟上课。多年后的今天,教过我的中学老师都特别困惑,弄不清像我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学生怎么会成为一个成功的作家。其实是因为我不相信上学这回事,相反,我极为相信系统的音乐教育。我父母同意我的看法。毫无疑问,如此特立独行让我失去了某些社会优势,但我从不在意。

到学校的第一个星期,我在厕所里被一个女孩一把抓住。她把我推倒在地,说:“把‘操’这个字说三遍。”“那是什么意思?”我问。“别管那是什么意思,你这个傻无知,说就行了。”

她一直把我的脸在水泥地上碾来碾去。“好吧操。”我说。“说三遍。”“操,操,操。”我速度很快地说了,她放开了我。

到现在我都能感觉到她嘴里喷在我脸上的臭气,还有她那双汗津津的手。我一脱身就直接跑回了家,但是没有告诉父母,因为我知道,这种事太丑恶,太不像话。“你脸上怎么了?”妈妈问我。“中学里免不了的呗。”我说。虽然像这样戏剧化的事情再也没有发生过,上学的枯燥无味还是一种可怕的经历。我十七岁毕业的时候,甚至都没有去参加那些典礼什么的,只是请校长把我的文凭收好,说我弟弟第二天会去取。

尽管如此,我的童年并不寂寞,因为1922年我五岁那年,我爸买了一架钢琴。蒂耶姨妈有台钢琴,我小心翼翼地试过,还弹出了几个和弦,这样我自己的钢琴运到以后,我马上就坐下来开始弹。在我父母眼里,这就像个奇迹。“我们弹的是什么呀?”他们问我。“我自己作的曲子。”我告诉他们。然后我就换成了《是的,我[19]们没有香蕉》。[20]

他们认为我必须有个音乐教师了,于是就让基尔斯太太每周来给我上两次课。

我不太喜欢这些课,还是愿意自己编曲子。基尔斯太太为我折服,非常尽职地把我那些曲子记下来。我一直跟她学琴,直到大约十年以[21]后,我听了一场塔克太太的独奏会,就很想让她来教我。我和基尔斯太太讨论了这件事,她同意了我的看法。

我为我的新教师演奏的作品是《匈牙利狂想曲第二号》。她有一次说这是她听过的速度最快、音量最大的《匈牙利狂想曲》了,可她还是收了我这个学生。不只是学生——我每个周六都是在她家度过的,她让我开始听巴赫,我原来从没听过。

对我来说,塔克太太是巴赫、莫扎特和所有美妙音乐的化身,在十三岁这个年龄,这就涵盖了我全部的灵魂。正是在一场拉赫玛尼诺夫作品音乐会上,我遇到了我的第一位成人朋友。

他二十三岁,我十七岁,我们可以无话不谈。不止谈音乐,他还给我介绍了卡尔·马克思和恩格斯,加上其他的一些事,让我对正义的思考又进了一步。大萧条时期,看见黑人在我家的垃圾桶里乱翻,还上门来乞讨,我常感觉这世上有什么地方不对头了,让人害怕,却从来没有动脑子去想其中的原因。

我的新朋友叫埃德温·皮科克,他每个星期六下午都来,他的来访让我高兴。我并没有“陷入爱河”,这是真正的友谊,而且的确陪伴了我一生。*

我很喜欢跟妈妈和姥姥到城里去买东西。有一天,她们带我去买衣料——妈妈一般都是给我做外衣,姥姥给我做内衣。那天嬷姆在杂货店的一个凳子上坐下来说,她感觉不太舒服。妈妈找了个出租车,让我把她送回家,叫女仆克莉奥帮她把衣服脱了上床躺下。“没什么事,”姥姥说,“就是有点儿头晕。”

我感觉自己责任重大,扶姥姥上了车,送她回到家里。我和克莉奥一起帮她脱了衣服。然而不管她怎么抗拒,事情却并不只是有点儿头晕那么简单。她得的是恶性贫血,一年以后她就去世了。*

我极为渴望的就一件事:离开哥伦布,在这个世界上有所作为。起初我想当个钢琴演奏家,塔克太太鼓励我走这条路。后来我意识到,我爸没有能力把我送到茱莉亚或者其他著名的音乐院校去学习。我知道我爸为了这件事很难堪,我又那么爱他,所以我就把我对音乐生涯的全部向往都悄悄地束之高阁了,然后告诉他,我转“专业”了,要当个作家。这是我不出家门就能做到的事,于是我每天上午都写。[22]

我的第一本书叫《潘神的一枝芦苇》,内容呢,自然是讲一个音乐家的,这人学得出色,做得成功。可我对这本书不满意,所以也就没有送到纽约去,虽然我听说过代理人什么的。我那会儿十六岁,不停地写。第二本书叫《棕色的河》。那里面写了些什么我记不大清[23]了,只记得在很大程度上受了《儿子与情人》的影响。*

我姥姥把自己唯一值钱的东西——一只漂亮的祖母绿钻石戒指,遗赠给了“她灰眼珠的外孙女”。我只戴过一次,因为我知道我得把它卖了。我爸是城里的珠宝商,他把戒指卖了以后,我才能到纽约去,学一门叫创意写作与哲学的课。

就这样,我终于要离开家去读书了。有个我不认识的女孩在哥伦比亚大学听课,她邀请我和她同住一个房间。我爸看了她一眼,就对这种安排产生了疑虑,因为这个女孩染了头发,那个时候,只有“不规矩”的女孩才染头发。尽管如此,他还是让我去了。

我从萨凡纳到纽约是乘船去的,这样我就第一次见到了海洋,后来呢,奇迹中的奇迹是,我见到了雪。

我的新朋友住在一家纺织品商店的楼上。很快我就注意到她基本不在家——实际上她有个男朋友,她就在他那儿过夜。有个男人跟着我上楼,想搂我,我使劲把他推开,他一下子撞到墙上去了。于是我给困在那个孤寂的房间里,深感受到威胁,满怀着对陌生男人的恐[24]惧。白天我到梅西百货去,枯坐在一个电话间里,在那儿我知道自己是安全的。然后再回来度过恐怖的不眠之夜。

终于,我恢复了一点理智,去找哥伦比亚大学女生事务主任,问她该怎么办。“你多大了?”她问我。“十七了。”我骄傲地说。“你太小了,在大城市里一个人住不行。”她建议我住到一个女生会社去。[25]

我收拾起自己的东西,搬进了帕纳塞斯会社。就在那儿,一个多星期以来第一次,我睡着了。我睡了二十四个小时。

会社里有个女孩在练习巴赫的赋格曲,我感觉完全像在家里一样自在。交朋友很容易,我满怀感激。我第一个而且也是很特别的朋友[26]对我说她要搬到三艺会社去,我决定跟她一起去。

因为经济状况比较紧张,我在一家叫《多乐趣,新漫画》(More Fun and New Comics)的杂志社找了份工作。我,一个悲惨兮兮的作者,居然要编辑逗乐的文章。这份工作是当“挂名的负责人”,因为不久我就发现,这家杂志被人告了。几个月以后他们把我解雇了,我真心感激不尽。

我按部就班地过,这时我爸的支票来了,钱很少。于是我又一次面对就业的局面,我找到了一份工作,雇主是路易斯·B.菲尔德太太,她坚持要把我称为不动产“销售小哥”。我的工作是核对在纽约购买公寓的顾客。我记得大部分时间是给菲尔德太太取酸奶油,她用一把长长的冰茶勺舀着吃。可是有一次,我躲在账本后面读普鲁斯特[27],正被他的一个长句搅得夹缠不清的时候,菲尔德太太逮住了我。她抓起那个账本,重重地打在我头上。临走前,她恶狠狠地扔下一句“你在这个世界上绝对成不了事”,然后又用那个账本打了我一下。于是在这种情况下,我又被解雇了。

在此期间,我在哥伦布的朋友埃德温写信告诉我说,他在图书馆遇见一个年轻人,他请这人到自己家里喝酒。他说这个人很有魅力,他觉得我会很喜欢他,我回家的时候,大家可以聚一聚。于是1935年6月,我就回家了,在埃德温·皮科克的公寓里见到了利夫斯·麦卡[28]勒斯。我第一眼看到他就震惊了,震惊于那种无可挑剔的俊美;他是我见过的长得最好看的男人。他也谈论马克思和恩格斯,可我知道他是个自由主义者,我觉得在一个落后的南方社区里,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埃德温、利夫斯和我整天聚在一起。有一天晚上,就利夫斯和我两人出去散步,仰望着星空,我都没有意识到时间是怎么过去的。利夫斯把我送回家的时候,我父母担心极了,因为已经是凌晨两点了。尽管如此,我妈妈同样为利夫斯的魅力所倾倒,利夫斯还给她带来不少很棒的唱片。那时他是佐治亚州本宁堡驻军的办事员。我们都喜欢运动,利夫斯常向埃德温借自行车,我们一起骑车去三十英里外的女童子军营地。妈妈帮我们把午餐包好,我们肩并肩地骑着,不时停下来喝一罐冰凉的可乐。下棋是他的心头所好,在清凉的棕色水里游完泳之后,我们会下上一盘(他总是赢我),接着再去游泳,然后长途骑行回家。我十八岁了,这是我第一次恋爱。他要到纽约去读书,我知道他走的时候我会伤心。

我悉心写作已经有几年了,利夫斯说他也要当作家。那年夏末我开始发低烧,医生怀疑是肺结核,于是我就只好在家里待着。其实那是少儿期急性关节风湿热发作,可那时一直就没有对我这个病做出准确的诊断。

9月初开学的时候,利夫斯走了,同时用花钱的方式离开了军队。当时他姑妈给他留下了一些钱,他很大方,要分给我一部分,我拒绝了,跟他说他需要那笔钱把学上完。直到他真的迷失了自我,我才意识到他品性中的缺失。

这段时间里,利夫斯不在,我只有埃德温一个朋友,我天天想着他过圣诞节就回来了,以此度日。又是担忧又是病,我的时间全都用来写作,再就是盼望、等待着利夫斯归来。圣诞节的时候他回来了,我们第一次喝了雪利酒,而不是我们相聚时总会喝的啤酒。偶尔他也喝威士忌。不,我从来没有看清楚利夫斯·麦卡勒斯品性中的缺失,直到后来已经太晚,拯救他或者拯救我自己都不可能了。他体格健壮,那个时候我看不出他酒精中毒的迹象。我们一次都没有做过爱,因为我告诉他,我不想有那种经历,除非我想得很清楚了我要永远爱他。

圣诞节假期之后,利夫斯说服了我和他一起到纽约去。我已经好多了,虽然还在发低烧。我告诉父母我要跟他一起走,然后我们就去了他在韦斯切斯特的公寓。

我一到那儿,利夫斯就不去上课了,我们在一起过了两个月。我对他说,我觉得结婚前他应该有个工作,于是我们又回到南方。他去了北卡罗来纳州的夏洛特,我待在哥伦布。终于,他打电报来说他找到了一份工作,要来接我。想到我父母的耐心和理解,我只能叹服。“她是我见过的最诚实的孩子。”我父亲总是这样说。可如今我是成年人了,对他们的耐心和理解,我的确感到惊讶。

就这样,我和利夫斯1937年在家里的起居室里结了婚,然后到夏洛特去开始婚后的生活。

我表姐坚持说我结婚的时候穿的是一件绿色天鹅绒长袍和一双牛[29]津鞋。也许是?我记不清了。婚礼上只有埃德温和我的直系亲属,没别人。整个仪式过程中,埃德温用留声机轻声播放着巴赫的双小提琴协奏曲,妈妈像妈妈们应该表现的那样流着泪,爸爸则是擤鼻子。仪式结束后,我们享用了通常都会有的鸡肉凉拌菜和香槟酒。

婚后最初的日子是幸福的,虽然我也犯新娘们通常都会犯的错。我用一只很不错的鸡做菜,仔细拔掉所有的细毛以后,我把它放进烤箱,却没有想到还要把它弄干净。利夫斯一回来就说:“屋子里这股臭味儿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我埋头于《心是孤独的猎手》,什么也没注意到。利夫斯打开窗子,拧开电扇,说:“宝贝,那是什么东西?”我告诉他我在烤一只鸡,那鸡好像臭了。过了一会儿我们才弄清楚我错在哪里。我忘了清洗鸡的内脏。他哈哈一笑,说:“我们今晚还是到S&W餐馆去吃吧。”尽管有这种事,婚后的生活还是让人愉快又安心。每天我写完后,都要大声读给利夫斯听,有一个地方我问他:“你认为这样写好吗?”

他说:“不!我不认为这样写好——我知道这样写太棒了。”

那个提纲鼓舞了我,尽管也多少有点框住了我。这一点我得说明一下,我从来没有写过这么详细的提纲,之所以会这么写,都是因为霍顿·米夫林公司的那次大赛。

我很向往星期六,因为那是我清洁屋子的时间,我可以不写作。利夫斯不光给我精神支持,还帮我拧拖把,我拧不动。

我们没别的朋友,对这种离群索居的生活很满足。星期六晚上,屋子一尘不染,我的铅笔也都削好收好了,我们就到葡萄酒铺子去,买一加仑雪利酒,利夫斯偶尔会带我到S&W去,那是城里一个不太贵的餐馆。我一点儿都感觉不到利夫斯心里有什么苦恼或者不满,而那正是后来导致他毁灭和死亡的原因。

那些日子里我们的生活目标就是到纽约去,我们经常看停着的车上那些纽约的车牌,梦想着哪天我们也可以去那座神奇的城市。

婚后两年左右,一天凌晨四点,经我完全同意,利夫斯真的出发去纽约了,我在家等着他。没有他,家就不是个愉快的地方。他走了以后,我环顾左右,备感凄凉。

这是一座供一家人住的房子,用胶合板隔成几个像养兔场一样的小间,只有一个卫生间,十来个人共用。我隔壁有个生病的孩子,是个傻子,整天大喊大叫。那家的男人进屋去打她,当妈的就哭。“能离开这座房子就好了。”我对自己说,可那病孩子的尖叫声和那位可怜的妈妈徒劳的安抚声淹没了我的声音。我不愿意去卫生间,因为那儿有种恶臭。我知道爸爸妈妈要是看见我这种惨状不会不管的,可我太傲气了。

利夫斯找了一天工作回来了。工作没找到,但是他说有几个人在帮他。

一个月以后,我们到纽约去了,因为霍顿·米夫林公司终于出版了《心是孤独的猎手》,我拿到了一些钱。这时,有人请利夫斯把一条船开到楠塔基特岛去(他是个很好的水手),他答应了。和他同去[30]的是一个叫杰克的朋友,我们几个月以前才认识的。尝过一番贫穷的滋味以后,我有点舍不得坐火车,就独自坐长途汽车去了纽约,在米尔斯(Mills)小姐家临时落脚,那是我有一次听写作课的时候认识的一个朋友。她帮我找了一处便宜的供膳寄宿公寓,在曼哈顿西区的某个地方。就在那儿,我在孤独寂寞中度过了我第一本书出版的那

[31]一天。

这时我收到一封神秘兮兮的电报,署名罗伯特·林斯科特,我隐约记得这是我的一个出版人,他要我第二天到贝德福德酒店去见他。我的孤独感顿时减轻了。这是1940年的6月,我不知道该穿什么好。我的工作让我远离了时尚环境,我那些旧衣服里一件合适的也找不出来。我到克莱恩商店去,在那个闷热喧闹的店里买了一套夏装。于是第二天,我万事齐备,要去见林斯科特先生了。

这段时间里,我已经开始写第三部长篇小说了;我估计自己一旦开始,就停不住笔了。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来自德国的犹太人。我急需[32]听取各种建议,所以我给埃莉卡·曼写了信,向她求助。她很客气,专门和我约时间,商量的结果是,既然她和林斯科特先生都在贝德福德酒店下榻,我们都可以当天在她的房间里第一次和她见面。

我们谈到了《心是孤独的猎手》出版这件事,我告诉林斯科特先生我又写好了一部长篇。“一次只做一件事,我亲爱的。”他说。

他邀请我到波士顿去,和他及他的家人住在一起,我马上答应了。他是霍顿·米夫林公司最好的编辑,他给我提的建议都十分中肯。这次会面中我还讲了我的新书写作计划,曼小姐也给我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我们相谈甚欢的时候,一个陌生女子走进埃莉卡的房间。她生着一张我知道自己会终生难忘的脸庞,那么美丽,金发碧眼,梳着短短的直发。她脸上有一种痛苦的神色,我说不清那是什么表情。她体态[33]雍容优雅,我只能想到《白痴》中梅什金见到娜斯塔霞·菲里波芙娜时的情景,他那时的感觉是“恐惧,怜悯和爱”。埃莉卡介绍她的[34]时候称她为克拉莱克夫人。她身着设计简洁的顶级夏季时装,连我都能看出来,那是巴黎一位著名女装设计师的作品。我不知道她的一个密友专门为她挑选所有的服装,安妮玛丽本人则是既不在意也不关注。

她当时就叫我称她安妮玛丽,我们马上就成了朋友。第二天,我应邀去看她,她说:“你不知道把这种恶习治好了意味着什么。”“什么恶习?”我问。“没人跟你说过我的事吗?”“没有,”我说,“什么事?”“我从十八岁起就一直打吗啡。”

我对吗啡一无所知,也不知道这种恶习的后果,所以没有表现出应该有的反应。

她马上换了话题,开始谈她的漫游经历,说起阿富汗、埃及、叙利亚和整个中东。我听得着迷,但并不明白。“我很爱你,所以请你答应我,决不沾毒品。”“毒品?”我说,因为我做梦都不会想到这种东西。

然后她把话题转向了她妈妈,说她妈妈在她十七岁的时候就说她是个瘾君子和同性恋者。

我问这都是怎么形成的。她告诉我说,那是在德国,一战刚结束的那个年代。她妈妈老是打她,所以她离家出走了。她总想跑,可她妈妈抓住她就把她带回家。在家里,她和妈妈还有一个几乎不会说话的傻弟弟住在一座城堡里。这就是她的生活环境。她爸爸想帮她,可她妈妈太强势,不容他说话,顺便插一句吧,她妈妈据说是瑞士最富有的女人。安妮玛丽终于永远离开了家,和一个德国显贵家族交上了朋友。

我问她戒掉吗啡多长时间了,她回答说“就今天”。

我们那天晚上聊到很晚,利夫斯急坏了,我回到家里的时候,他冲我发火了。“我的天!”他说,“你们一晚上都在干什么?”“就是说话呀。”[35]“你爱上施瓦森巴赫小姐了?”

我说:“我不知道。”

利夫斯像头豹子一样扑过来,狠狠打了我一耳光,我挣扎着想坐起来,他又扇了我一巴掌。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挨打,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后来,我求利夫斯去找份工作,这样他就不会成天在家里晃荡浪费时间。况且我们这套公寓在西区第十一街,离码头不远。

他说他是想找份工作。没有一技之长,又是在大萧条时期,我知道这对他来说不容易,可我还知道他应该试试。他常去酒吧喝酒,然后回到家里看书。他这种一事无成的生活让我忧郁,由此引起全面的精神抑郁,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他去世。我的时间都用在写作上,这肯定让他很烦躁。我真不知道那几个月是怎么过来的。

然后是《时尚芭莎》买了我的《金色眼睛的映像》,价格五百块,[36]每天上午,我都到他们办公室去和编辑一起工作。乔治·戴维斯有天分,有魅力,还腐败。有一次,他说:“既然你跟利夫斯过不下去,又住在条件那么差的公寓里,那干吗不跟我住?”

我的假正经冒出来了,我说:“当然是像兄妹一样吧。”听见这话,乔治大笑起来。第二天他告诉我,他做了一个梦,梦见我们真的住在同一座房子里;他记得那是一座棕色石头砌的老房子,在布鲁克林高地。他问我愿不愿意跟他一起去找找这样的一座房子?于是我们就到布鲁克林去了,和中介交谈过后,在米达街找到了一座只能说是太美的棕色石砌老房子。我们一起签了租约,我找了一套好点的公寓,把利夫斯安顿好,然后我觉得自己自由了,就和乔治一起搬进了那座房子。[37]

在这期间,乔治一个非常好的朋友,大诗人威·休·奥登,也在找房子。我们高高兴兴地邀请他搬进来,而他还有两个朋友:极为著[38][39]名的音乐家本杰明·布里顿和他的朋友彼得·皮尔斯。随之而来的[40][41]是他们的好朋友:路易斯·麦克尼斯、克里斯多弗·伊舍伍德、理[42][43][44]查德·赖特、阿隆·科普兰、简和保罗·鲍尔斯夫妇。谢天谢地房子很宽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房间,还有一个大客厅,一个大餐厅,[45]乔治的也是我的一个朋友吉普赛·罗斯·李给我们找了个厨子。每个人都特地为我们准备了礼物,倒像是我们在办一场流水婚宴似的。这么多朋友都为我们高兴,一起来装扮我们的家,连三角钢琴都有,那[46]是戴安娜·弗里兰赠送的。终于,在好几年困窘的公寓岁月之后,[47]我住进了一座舒适甚至是奢侈的房子。我的屋子是帝国绿色的,陈设简单,连着一个小更衣间。我们分担各种费用,所以这房子不算昂贵。[48]

威斯坦·奥登骨子里是个老师,他跟我谈起克尔凯郭尔,我还[49]第一次听到《诗人之恋》这首套曲。各种各样的新东西让我有些招架不住了,我就到吉普赛那儿去躲清静,她那里最复杂的事情之一不过是,如果你到院子里去看见了几个挺可爱的青苹果,“我今晚就做一个果馅奶酪卷”。

我妈妈到纽约来的时候见过吉普赛,很喜欢她,但是不喜欢安妮玛丽。

尽管布鲁克林高地令人兴奋,或者不如说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我[50]总是想家。于是一天有人建议我到雅都去,那里靠近纽约的萨拉托加泉,是文艺界人士的一个聚居地。那儿很安静;中午时分有人把午餐送上门,人们在晚餐的时候才见面。后来有几年的时间,那里成了我的避风港。萨拉托加老城对我这颗思乡的心来说非常亲切,还有那家老式的美国酒店和新沃顿酒吧,每天下午我都会乘雅都的旅行车到那儿去喝鸡尾酒。我在那儿遇见了很多名人:凯瑟琳·安妮·波特、[51][52]艾迪·纽豪斯、约翰·契弗、印尼巴厘岛音乐研究权威科林·麦克[53]菲,还有很多其他人。也就在那个夏天,我认识了威廉·梅耶尔,他后来成了我的朋友和医生,直到他去世。

夏去秋来,大家常一起散步,走很远的路。仲秋天气已带凉意,行走中常可以看到又大又圆的月亮,艾迪·纽豪斯给《纽约客》(The New Yorker)写短篇小说,也非要我给《纽约客》写点东西不可。于是有一天我写了个短篇,叫《骑师》(The Jockey)。我记得用了两天时间,艾迪很满意,《纽约客》也是。后来《纽约客》就开始退稿了,我想得起来的就有很多次,因为《纽约客》是有某种风格的,我不得不说,那种风格并不适合我。尽管如此,他们还是按字数给了稿费,而且比哪一家都给得多,所以他们后来给我提供了一份合同,要我专门为他们写稿,我接受了。

那个时候,我的代理人状况正如他们在新闻中说的那样,非常不[54]稳定。起先我有个代理人马克西姆·利伯,他突然跑到墨西哥去了,结果我的文件档案整个处于混乱状态。然后就是第二年夏初的时候,我收到一封信,来信的是位剧作家,我听说过但是没见过。这就是田[55]纳西·威廉斯,他说他身体很不好,担心自己来日无多,想在有生之年见见我。我回了信,不久后就到楠塔基特岛他那里去了。

1946年的夏天灿烂无比。这是一个充满阳光和友谊的夏季。每天上午我们在同一张桌子上工作,他在一头,我在另一头。他在写《夏日烟云》(Summer and Smoke),我开始写《婚礼的成员》剧本,这部作品1946年以小说形式出版。我把自己和利夫斯之间的状况告诉了田纳西。正巧,玛戈特·冯·欧佩尔(Margot von Opel)住在岛上的斯康塞特村里,她是实业家欧佩尔的妻子,总是帮安妮玛丽挑衣服的那位朋友就是她。田纳西和我差不多每天都要吃“卡森土豆”;这是我配的菜谱,就是烤土豆碾成泥,拌上黄油、洋葱和奶酪。长时间游泳以后,这就是一顿好饭。后来为了打破这种单调的搭配,玛戈特请我们去吃晚饭,她是个烹饪高手,这顿饭结果就成了高级烹饪术的演示。玛戈特自己养乳猪,田纳西不知中了什么邪的时候,就给小猪喂威士忌,弄得这些猪发狂。然后就是大猪小猪满地乱跑乱叫,终于恢复和平的时候,就是——美味的晚餐。

我游泳游得很好,而田纳西是出色;他总是游出很远,有的时候我真怕他淹着。海面平静下来的向晚时分,有时我弹琴,有时田纳西[56]读诗;哈特·克莱恩是他最喜欢的诗人。正是田纳西把我介绍给了[57]他的代理人奥德丽·伍德,我发现这人比较盛气凌人,但我忍了,直到我可以定下来另一个代理人为止。我的律师弗罗莉亚·拉斯基(Floria Lasky)是我二十年的好友和法律顾问,后来她终于给我找到了一个合适的代理人。对弗罗莉亚·拉斯基,我找不出任何赞美的话[58]可以配得上她。一个极为难缠的家伙起诉我,要我赔偿五万元,弗罗莉亚就在这个时候成了我的律师。按法律程序,田纳西和我都出了庭,宣誓证明《婚礼的成员》是我在他楠塔基特岛的家里写的。这场官司自然是我赢了。此后我们再也没有就任何事情被迫打过官司,而这次相识之后,我们和弗罗莉亚及她的家人之间成为多年的朋友。

和玛戈特见面的事让我想起了安妮玛丽和战争年代。1941年,利夫斯加入了第二突击营,这是一支特遣部队,作战方式很像特种兵。

1943年赴海外前,他给我写了一封信,恳求我到他们驻扎的港口去见他,这样我们之间的情感纠纷就有可能和解。在战争氛围的推动下,我去了,在迪克斯堡和他共度了几天。然后他被派往英格兰,到诺曼底执行了三次特殊任务。我没完没了地为他担心,每天都给他[59]写信。他也是一有空就写信。(插入战时信件)*

那几年愤怒和灾难不断,其间我父亲突然死于冠状动脉血栓。他是1944年在他的珠宝店里去世的。他手里拿着一份《纽约客》,准备带回家给我妈妈看,那里面有我的一个短篇。妈妈给我打电话,我妹妹在纽约,我们见了面,然后一起回家。

我父亲的葬礼上发生了一件可怕的怪事,就像弗兰纳里·奥康纳[60]小说里的事情那样不可思议。第一浸礼会教堂的常驻牧师休假,也许是因为这个缘故,就莫名其妙地出了错。执行牧师问我妈妈仪式上用哪一首赞美诗,她说用第二首,因为她以为那是第一〇三首。其实她沉浸在悲痛中,根本就没听牧师说话,只是一味地以为是“耶和华是我的牧者”那一首。她完全搞错了,而那位替补牧师不了解我家的情况,他尽职尽力表示了反对意见之后,还是继续下去了,读了那可怕的一首——“罪人的赞美诗”。我父亲家族的人也到南方来出席[61]葬礼了,我们商量的结果是,妈妈跟我和丽塔在纽约郊区找个房子住在一起。

我知道有这种地方,因为我到纽约新城去探望过亨利·瓦纳姆·普[62][63]尔和贝茜·布鲁尔。于是我请他们帮忙找一个合适的地方,他们找到了,在纽约的奈亚克。

妈妈卖掉了家传的珠宝店,这样就可以付现金买下奈亚克的房子。我们搬到了奈亚克的一套公寓里,紧挨着我现在住的这座房子,我的余生大概都要住在这里了。我妈妈买下来的这座房子有三层,老式维多利亚风格的,非常漂亮,还带一个花园。

在这座房子里安顿下来以后,我可以继续关注战时新闻了,情况不好,因为我刚听说利夫斯受伤了。我情不自禁地感到高兴,因为这就意味着他要从前线撤下来了。可我还是想知道他伤得怎么样,后来他弟弟汤姆从英格兰回来,告诉我说他伤在胳膊上,很快就要回国了。

他一回到奈亚克,就开始了猛烈的攻势,要求我和他复婚。

我说:“第二次结婚太俗气了。”

我当然很高兴见到他,不过我说:“咱们不结婚做朋友要好得多。”可他的目标就是结婚。

我和大艺术家亨利·瓦纳姆·普尔说了此事,问他有什么建议,他说他无能为力。我还和我的医生,也是精神科专家威廉·梅耶尔谈过,他只是说:“男人不会因为一场战争改变本性的。”

我一直希望利夫斯会因为有了那些经历而发生某种奇迹般的改变。他身上挂满了彩色军功绶带,我们沿街走去,人们都看他。这当然让我印象深刻。他满口甜言蜜语,我都忘了当初为什么和他离婚了。[64]

我去和我的一个朋友同住,她叫卡罗琳·贺,是我在三艺会社[65]认识的。住在那儿期间,我想去看看南茜,也是三艺会社的一个朋友,可不知为什么利夫斯很不愿意让我去。结果有一天,我们在第五大道一辆公交车上吃着樱桃,他说他和南茜曾经是恋人,可他现在对她一点儿都不在乎了。我没法理解这两句话怎么能一块儿说出来。

我和利夫斯离婚的真正原因是,我爸爸有一天给我往雅都打了个电话,他知道我对钱很在意,电话里他告诉我说,我的银行账户严重透支了。对我来说这有点不可思议,因为我只开过几张小额支票,不过我对我爸说,我会回来一趟,把误会搞清楚。我到家后,银行的出纳员说:“这是做得很巧妙的伪造支票案,我怎么会知道谁会伪造我[66]的签名呢?”

利夫斯是唯一能拿到我的支票本的人,有两个朋友都说他们的支票没有得到兑付,这么一来事情就清楚了,利夫斯病得很严重,需要更多的帮助,而我能力有限。我把这件事对他摊开的时候,他泰然自若,完全否认。我去找了一位律师,对他说了事情的原委,然后我们几乎是马上就在市政厅办理了离婚手续。乔治就是在那个时候为我在布鲁克林提供了一个安身之处的。那是1940年。

战争在继续,利夫斯入了伍,我情绪紧张得疲惫不堪,便回到佐治亚的家里。旧式的老家多美啊,那棵冬青树是城里最漂亮的。我带回来一些唱片和书。《金色眼睛的映像》刚刚出版,加上随后的宣传活动,在城里引发了不小的震动,特别是在附近的驻军基地本宁堡。人人都指责我写了某某某,弄得我不得不解释说,我没意识到基地的风气那么糟糕。现在我想说一下,所有的人物都是虚构的,《心是孤独的猎手》也是同样。

三K党甚至给我打电话说:“我们就是三K党的,我们不喜欢黑鬼情人或者黑鬼仙女。今天夜里要你好看。”

我自然是给我爸打了电话,他扔下工作,带着个警察来了,给我守夜。就在这个时候,我两肺突发严重的肺炎,还发了丹毒。我昏迷了好几天,事后才说:“爸,我病倒的时候,你和警察两个在搜房子周围的树丛是吗?”

他解释了一番当时的情况,因为我已经把三K党的恐吓电话全忘了。

这时又有一件可怕的怪事在我身上发生了。我的习惯是早上六点和我爸同时起床,捡几块煤生火,然后和他一起吃燕麦做的早餐。一天早上,爸说:“宝贝,去看看几点了。”我去看了看钟,可是尽管我的视力很好,我却看不懂那些数字。我回到桌旁坐下。

我说:“爸,我好像出毛病了。”

我的话说得也有点结巴,但还是能说出来:“大概就是有点神经衰弱吧。我想最好给梅耶尔医生打个电话。”梅耶尔医生是我的一个好朋友,在纽约开业行医,我认识他有几年了。

于是我爸在办公室给他打了电话,威廉给的建议只是要静而又静。不要沾药品、酒精和任何带毒的东西;就是休息。我在床上躺了几天,经医生允许后,才到院子里去。我想看看书,发现什么也看不[67]懂。妈妈把这归罪于我一直在看的《罪与罚》,就把这本书拿走了,可其实那会儿什么书我都看不明白。不久我可以给医生打电话了,就问这种情况会不会是永久性的,他让我放心,说不会的。这样,我在休息中度过了那可怕的几个月,祈祷着我的理智回归。

然后一件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我构思了《树。石。云。》(A Tree.A Rock.A Cloud.),很快坐到打字机旁开始写。恐惧突然消失了,就像恐惧突然出现那样。我记得写完《树。石。云。》,我忍不住哭起来,满怀着感恩和激情,可是我整个青春期直到二十九岁的生活里都纠缠着我的那种险症已经无法根治。害怕中风成了我生活中的常态。

我身体恢复了,而且是完全恢复,随后我回到了布鲁克林,写了几篇文章,用稿费来支付医疗费;其中一篇是《家住布鲁克林》(Brooklyn Is My Neighborhood),发表在1941年3月的《时尚》(Vogue)上。

布鲁克林的沙街在我心中总能引起亲切的记忆,其中夹杂着对沃[68]尔特·惠特曼和哈特·克莱恩的往事联想。正是在沙街的一个酒吧里,和威·休·奥登、乔治·戴维斯在一起的时候,我看见了引人注目的一对,深深为之吸引。那是顾客中的一个女人,又高又壮,像个女巨人,身后跟着一个矮小的驼背。我只是观察了他们这么一次,直到好几个星期之后,《伤心咖啡馆之歌》的启示才突然击中了我。

启示源自何处?于我,即源自长时间的探索,同时让自己的灵魂随时待命。然而启示出现时如电光石火,像一种宗教现象。《心是孤独的猎手》就基于这种启示,由此开始了我对故事本质漫长的探索,这启示不断的闪光也照亮了随后漫长的两年时间。

有一次过感恩节,当时我已经回到布鲁克林高地去住了,那天开始的时候很糟糕。我对数量和计算从来就不敏感,所以买了一只个头很小的火鸡,而我的客人名单上有二十来个人。乔治很轻蔑地看了我几眼,捡起那只火鸡拿到屋外去,换上了一只硕大无朋的,这才够用了。我记得我们的客人中有阿隆·科普兰、吉普赛·罗斯·李、一个完整的俄罗斯芭蕾舞团,还有我们常住的一大家子人。我们正在喝白兰地和咖啡的时候,响起了消防车的声音。吉普赛和我赶紧跑出去,看着火的地方是不是在我们附近。我们没发现火,但是长时间享用精心制作的晚餐之后,新鲜空气让我的头脑清醒起来。我突然屏住呼吸,对吉普赛说:“弗兰淇爱上了她哥哥的新娘,想加入婚礼。”“什么呀!”吉普赛惊叫一声,因为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提到过弗兰淇,也没说过我正在苦苦思考如何理顺《婚礼的成员》中的关系。在此之前,弗兰淇只是个爱上了音乐老师的女孩,这个主题太老套了,可是一闪而过的启发点亮了我的灵魂,作品顿时豁然洞开。“什么嘛!”吉普赛又叫了一声,“你说什么呢?”

可我没法跟她解释,只说了一句:“噢!没什么。”

我晚上经常和吉普赛在一起,她很好相处:机敏,善良,很通情达理,还非常安分守己。有时我和她一起去剧院,但是通常我都睡得很早,因为我起得早。黎明前后有好几次,有人轻轻敲她的门,她会开门让那个人进去。这是个长相很一般的男人,但他身后总有两个壮汉,像是贴身保镖。吉普赛向我介绍他的时候称他为韦克斯勒先生。“这是谁?”他问话的语气中带着几分恐惧。“我一个朋友。”

我回到床上,看着城市中破晓时分银色的微光。然后我朝下看去,看见一辆长如灵车的轿车,大门口还有两个壮汉。我不禁好奇心大起。

终于有一天,我问吉普赛:“韦克斯勒先生是什么人?”[69]“他是个很孤独的人,”她说,“他告发了什么人,给送到新新去了。知道什么意思吧?他刚出来。”“你怎么会认识他的?”“我小的时候他对我很好;逼着我妈给我矫正牙齿,就这种事吧。”“可他到底是什么人?”我还是要问。[70]“你真想知道啊,他叫韦克西·戈登,是黑帮。”

我从没听说过此人,可我也不再问了。几个星期以后,他在吉普赛家附近中枪倒地。

上天赐给我的《伤心咖啡馆之歌》这道光让我重新开始了写作,为了集中精力,我回到了佐治亚的家里。我妈妈很难理解我想家的程度。“哪个人像你这样有这么出名的朋友啊,可你就想跟你爸爸和我死守在这儿。”

我爱我的家,还有家里的花园和那些熟悉的旧家具。我在哥伦布有几个朋友,海伦·哈维和凯瑟琳·伍德拉夫(Kathleen Woodruff),还有其他几个,但是我多半都是早上六点就起床,然后写一上午。我自己卧室里有一架钢琴,下午多半是弹琴或者看书。偶尔有个朋友来看我,我们就一起出去玩,不过总体来说,哥伦布给我的是我工作必需的那种安宁和平静。

毫无疑问的是,我在等,因为整个世界都在等。等战争的各种消息。不时有本宁堡的军人来访。有一次来访的军官说:“一口气飞到墨西哥湾去,然后回来吃晚饭,你觉得如何?”听到这个提议,我脸上的恐惧一定暴露无遗,因为我有严重的恐高症;我什么也没说,只是乖乖地把话题转到我们面前的冰茶和夹心面包上去了。

埃德温·皮科克在阿拉斯加,利夫斯在一个未知的地点。我等着电报,每一封电报都让我发抖。

埃莉卡·曼说服了安妮玛丽去韦斯切斯特的一家医院看病,希望那儿的医生能治好她的毒瘾。我刚回到家也就一天吧,一封电报来了。不是让我害怕的关于利夫斯的电报,但是几乎同样让我揪心。“逃离[71][72]快乐风景。住弗莱迪处。(弗莱迪是我们共同的老朋友。)现在怎么办?”

我收拾起几乎还没打开的旅行包,坐上火车,到了纽约弗莱迪的公寓。安妮玛丽突然到来,弗莱迪没地方安置她,就挂起一幅床单,在他会见客户的工作室里给安妮玛丽隔出一个小间。我到的时候,安妮玛丽正在弹莫扎特,同一段曲子弹了一遍又一遍。她让我给好多人打电话,其中有玛戈特·冯·欧佩尔,甚至还有吉普赛·罗斯·李,实在不可理喻。

我想让她平静下来,可她没心思听人说话。我去和弗莱迪坐了一会儿,商量看怎么办。我们正轻声交谈着,安妮玛丽冲进弗莱迪的卫生间,嘭的一声关上了门。弗莱迪和我坐在那儿呆住了,惶惑不安,这时只见卫生间门下缝隙中流出细细的一股血水。弗莱迪开始撞门,想冲进去,同时对我说:“去找个医生来。”

我跑下楼去找医生,慌乱中撞上了一个送特快邮件的人,他说:“着什么急呀?”

我说:“告诉我附近哪儿有医生,刚才有个朋友要自杀。”

他从我身边跑过去了,我只好自己去找医生。敲了好多间公寓的门,终于找到一个,可我到他办公室去,他却出门了。于是我回到弗莱迪的住处,看还能做点什么。我走进公寓,却看见里面有十来个警察,安妮玛丽扭头对我说:“你干吗叫警察?”“我没叫。”我说。我心烦意乱,不想多解释。他们要把她带走[73]送到贝尔维尤医院去,她不愿去。我不顾一切地说:“你们这些警官没见过受伤的人和残疾人吗?这个姑娘离乡背井,举目无亲,正在经历战争,回不了家,痛苦极了。你们没有过亲戚朋友太痛苦了一时想不开的吗?”

说话间,接到电话赶来的她自己的医生一直在给她缝手腕上的伤口,她用那只好手紧紧地抓着我。“有点同情心吧,我相信你们有,换了我就会让她自己的医生来处理她的事,人家会做得更好。他是德国人,和这个姑娘说一样的语言,他能理解她,会好好给她治的。”

她的医生看了我一眼,实话实说,他眼中是一种陌生和恨意,因为他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又是谁。

弗莱迪对我说:“回家去吧,宝贝。”[74]

我走出门,安妮玛丽跟了上来。“谢谢你,亲爱的。”说着她吻了我。这是我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相互亲吻。

很久以后弗莱迪告诉我,那些警官不得不把她拖下楼,因为她拼命抓住那一根根栏杆不肯松手。我受不了这种场面。

一进贝尔维尤医院,她就成了病人中最和气、最配合的一个。她关心其他病人的需要,鼓励他们,可她给我写信说,她过不了医院里的生活,所以决定离开美国到里斯本去。如愿之后,她就不知道该干[75]什么了。最后她加入了自由法国,在刚果和戴高乐的部队一起工作,一个当地人在那儿为她制作了一尊塑像。我们共同的朋友约翰·[76]拉·图什提到了这座塑像,说他巴不得把这座像带回来给我,但是当地人把它像某种部落里的神一样供奉着。

让我大为宽慰的是,她在信里说,她要取道里斯本回瑞士去了。她希望在那儿的一座小农舍里工作生活,那是她父亲给她买的,是她心目中永远的家。我们来往信件很多,她总是说起又到哪儿去了,按她的脾气又总是和战争有关,而我总是希望上帝让她待在家里工作。她最后几年的信全都条理清晰,完全理智,一点儿受吗啡影响的痕迹都没有。实际上我都觉得她不可能恢复得这么好,哪怕她很希望如此。她有过多次非常可怕的经历,她会在信里跟我说,比如她有一次从刚果来的信里写道:“我看见了一个又老又丑的女人,她杀掉了她的丈夫,把他吃了。”尽管如此,她的毒瘾一定是完全治愈了。她的信写得充满力量,富于诗意。

我从利奥波德维尔沿刚果河北上,在一条内河用的小船里过了七天,白天黑夜都看着那些丛林,我感到非常害怕。这丛林就像绿色的海洋,河两边都是绿色的墙,四周全是绿色,没有开阔地,没有地平线。随后我在河边的一个驻地待了大概十二天,驻扎在那儿的四十个白人里,就没有几个不是喝酒喝到无可救药那个程度的——他们已经无所谓了。然后我又走了差不多两百英里,穿过丛林,这才到了莫兰达,在这儿,我发现一片广阔的土地清理得干干净净,种上了作物,居住者只是两个白人。我得到了一座茅草屋顶的大房子,只供我一个人使用,而我立刻就学会了抵抗这种枯燥疲惫的忧郁心情,管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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