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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06 12: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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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戴日强,牛莹,米娅,冷秋语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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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奋不顾身拥抱你

只想奋不顾身拥抱你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只想奋不顾身拥抱你作者:戴日强,牛莹,米娅,冷秋语排版:吱吱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01-01ISBN:9787539997995本书由天津华文天下图书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 Chapter 1你的微笑,乱了我整个青春致初恋:最后你还不是要嫁给别人文 / 戴日强

去台湾前我回了一趟泉州,赶上红包炸弹参加了老同学的婚礼。

婚礼上几个中学同学自然围成一桌,初中同桌鸡腿嚼着鸡屁股屁颠儿屁颠儿地又坐在我旁边。

当然,从他鸡贼的笑容上看一定不是什么好事。

他偷偷在我耳边说:阿强,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听说小雅跟她的第二任男朋友分手了。

听完我一愣,正要说点什么的时候小雅走进大门,老同学们朝她招手,她笑了笑径直走了过来,就坐在我对面。

大家寒暄几句后,我喝了一杯酒鼓起勇气开玩笑说:雅,你也老大不小快成家里的镇宅门神了,到底什么时候嫁出去呢?

她笑了笑:不知道……

我内心一乐,正想说实在嫁不出去就从了我吧,反正我也不挑。

可没想到她继续说:回去我跟男朋友商量一下吧。

听到这句话我一下子懵了,脑子里像是放烟火一样,只回了一句:那恭喜啊。

她回我一笑,这笑容清晰如初。

随后我没参与关于催婚、育儿、奶粉的各种话题讨论,只顾喝酒。婚礼结束后一伙人都去灌新郎新娘,我站在角落边喝边看。

此时,忽然一个酒杯出现在我面前,我转头一看,竟然是小雅。

她脸颊绯红,似乎有点醉意。

我们干杯,随后边喝酒边回忆着中学时的点滴。

大家都微醉时,她忽然问我:你还记得初中毕业我在你衬衣上写的那些字吗?

我愣了下,点了点头说:一辈子都记得。

小雅笑了笑,又问:那么多年来你难道不想问那些字是什么意思吗?

我反问:难道不是一句毕业祝福吗?

小雅瞪大双眼,突然哭了出来。

良久,她跟我说了当年的情谊,听完我一阵心酸,突然又想哭又想笑。

无论如何,你还不是要嫁给了别人?

喜欢小雅要从初一开学说起。唉,初中的我就荷尔蒙爆棚春心荡漾了。

由于晚到教室,我被班主任安排到比较末尾的位置一肚子火。鉴于班主任初次登场便大展淫威,我只能默默地踢着课桌底梁抗议,踢着踢着就踢到前桌女同学的椅子。

原本我还有点不好意思,哪知道她转过头朝我瞪了一眼说:你有小儿多动症啊,连坐都坐不稳。

我也抬杠起来:我就坐不稳了,怎么了?

她一脸凶巴巴:再不老实我就报告班主任。

说完她就转了过去,原本我就被班主任弄得心烦,听到这话就更加恼火。直接一个大脚朝她椅子踢了过去。

那时上学大家都用钢笔,而此时我完全没注意到她正在给钢笔吸墨水,这一威力巨大的“天残脚”直接把她手中的墨水打翻,溅了她一身。

接着是一阵尖叫,然后引来班主任,他二话不说直接抓起我桌上的英语课本,劈头盖脸地打来。我至今仍清楚记得英语课本上画的是韩梅梅和凯特,后来我问90后知道李雷和韩梅梅吗,他们都摇头,真是时过境迁,他们哪知道对80后来说提起这对苦命鸳鸯都是伤和泪。

言归正传,英语课本直接砸中我的鼻梁,眼泪一下子掉了下来,随后我便烙下了一个“爱哭鬼”的外号,对于正值风华正茂的我来说简直就是一记耻辱。

为了洗清这耻辱,我决定“报复”小雅,具体方式就是揪马尾。

可别小看,这可是一门泡妞学问,如果力道不均,揪疼了,姑娘一转身,肯定顺势一招化骨绵掌拍你脸上。所以得让姑娘有感觉且不疼,等她回过头来如果是厌恶的表情你逃跑也来得及,如果是害羞你刚好顺手搂住……

扯远了,鉴于小雅是副班长,分分钟跟班主任汇报坏男生捣蛋的实况。为了避免再次被班主任用课本砸中鼻梁,我开始了缜密的战略部署。

首先时辰定于戍时,月黑风高杀人夜。其次,作案地点定于女厕所!

大家别误会,我不是偷窥狂,确切说是在通往厕所的必经路上。

为了揪得更顺利,我先是让同桌鸡腿通风报信且事成后加入逃窜行列掩护,然后自己躲在树丛中像是狙击手一样盯着每一个来厕所的人。不一会儿,鸡腿飞快地跑来报信,我像是小兵张嘎听到冲锋号令一样飞奔过去,快速揪了下小雅的马尾辫。只听哇的一声,她转过头来,我早已开足100马力跟着鸡腿窜入人群。

可我光顾着逃窜没看清楚前方,直接撞到一个人,而且是100马力的撞击,最关键这货是大猩猩。大猩猩是我们班主任的外号,当时《灌篮高手》正好热播,班主任人高马大、小平头再加上一张香肠嘴,跟里面的大猩猩特别像,于是便有了此外号。大家可以想象一下这个画面,一个香肠嘴的大男人教大家说英文,那得是多销魂啊!

此时小雅也追了过来,再次向班主任全程演绎直播了我的罪行。

我一紧张,连忙语无伦次求饶:老……老……老爷,不对……大……大哥……不……大爷……

班主任一巴掌拍来:胡说八道!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自挂东南枝啊!

鉴于第一次战役惨败告终,整个初一我们就像是和亲后的汉匈边境,本以为我们的边界就这样小打小闹下去,哪知道那件小事打破了这个平衡。

新学期英语默写,对于我这种满分150只能考到58分,基本是看哪个选项爽选哪个的英语盲来说,默写简直就是活火山般存在着。于是为了应对英语默写,我特别制作了一个小型单词册子,然后放在旁边偷偷翻看。

到了交卷时我借助空当加速猛抄,谁知道小雅转过头来喊着:爱哭鬼!你还要不要交,赶紧啊!

我边抄边说:你管那么多干吗。

小雅说:因为我是副班长。

说着直接把我的小抄抽走。我一看也傻了,直接跟她争夺起来,不过刚争夺我就后悔了,因为大猩猩刚好就在不远处,他径直向我走过来。

嘭——

看过《变形金钢4》的人都还记得开场那救护车机器人被肢解的那一刻吧,此时我感同身受。

经此一役,我算是跟小雅誓不两立了,而且身为七尺男儿,怎么能忍下这口气。于是我开始新一波反击。

鉴于前几次都留下在场证据,而且关键时刻总杀出大猩猩这Boss逆转,这回我做好充分的准备。

那天化学课做沸水实验,我提前偷偷在小雅桌位旁的水槽干净处放了一小块钠。实验结束后她把水倒入水槽内,不出所料,钠块一遇水就快速燃烧起来,小雅直接被吓了一跳。

但我万万没想到的是火焰竟然会四处乱窜,眼看火苗就要窜到小雅身上,我连忙冲过去挡在她面前,火苗直接打在我的白衬衣上快速燃烧起来。

我连忙脱掉衬衣扑灭火焰,随即盖上水槽隔离氧气成功挽救过失。

唉,当年的我真是歪才啊,真后悔当初把这些才华都用在恶搞上,如果上天给我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一定用在泡妞上。

就在此时,我忽然听到一声“谢谢”,转头一看,竟然是小雅。

原本是报仇,结果却成了英雄救美,我突然不知道怎么回答。

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觉得她的声音是那么温柔,而我也第一次看清小雅的脸,还特别注意到她左脸上有一个浅浅的酒窝,仿佛普天下的水都在里面荡漾。

接下来的日子,我们像是签订了边境和平协议似的,除了我偶尔揪揪她的马尾,她拿英语课本甩我然后破口大骂“爱哭鬼你再揪我头发我就跟你绝交”;除了偶尔我用笔头扎她后背,她报告老师害我整节课都在教室后面罚站外,我们还是挺友好相处的。

那一天周五放学,小雅转过来。

我习惯性收起英语课本,用手挡住头部。

小雅笑了笑说:不打你,是其他的事。我说:其他事?那个,我今天可没踢你椅子……那个中午踢的那几下不算,我那是趴着睡觉,然后做噩梦不小心。

她无奈问:爱哭鬼,你明天有空吗?

我纳闷说:难道是你想跟我约会?不是吧,我还没准备好呢,你还都没追求我呢……

小雅更加汗颜说:你想得美,明天要画黑板报,我看你整天在课本里乱涂乱画,本着不让书本继续遭罪,同时也给你一次改过自新跟着副班长一起建功立业的机会。

我说:天啊,还是天赐良机呢?

小雅应答:对啊。

我说:好,那我没空。

啪。又是甩来课本,只不过课本是小雅的,我估计她的英语课本封面也没少磨损。

当然,我也不能给男人丢面子,于是我采取最残酷的报仇方式——给她按摩。

哈哈。按摩是我瞎编的,怎么可能,我当然是继续揪她的马尾……

周末我还是来了,当然,肯定不是怕小雅,这丫头片子我怎么可能怕她呢。

主要是小雅后来要死要活地求了我很久很久,眼泪都快淹了整个教室,我也是本着救苦救难大慈大悲的菩萨精神,于是就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出板报的人一共有四个,班长和文艺委员负责后勤和指挥,小雅承包了写字,然后作为本次项目主力部队的我——殿后打打下手。

小雅对我说:反正你属于后备军,等我们描好框,写好字你就在旁边补充点画。

我反问:画什么都行吗?

小雅说:可以,随便画,不比你在课本上乱涂乱画那些烂就行。

我说:那必须好很多,毕竟黑板没那么多杜甫、李白当底画。

小雅嗤之以鼻。

于是我开始下笔,在文字剩下的空白处画了很多很多而且非常非常可爱的——粑粑。

三个女生刚好从洗手间回来,一进门我便问:怎么样?

小雅二话不说直接随手抓起桌上的书,我连忙撒腿就跑,小雅也追了出来。

刚跑到学校的小池塘旁,小雅实在追不上,就大喊:爱哭鬼,你要是再敢跑,明天上课你就死定了!

我回应:是谁死还不一定呢?

说完我立马停了下来。

小雅手拿着凶器——英语课本,走到我面前:赶紧回去重新画。

我说:是你说可以随便画的。

找打!说完小雅又挥起课本砍向我,说时急那时快,在她挥起屠龙刀0.01秒那一刹那,我率先发起攻击,伸手拉住她的马尾辫。

她一尖叫我就躲过这一袭击,但是也恰恰因为我这一拉,她整个人没站稳直接跌了下去,我本想伸手挽住她,哪知道她拉住我领口,我也被拉了下去,本来她倒下去最多就是摔一跤,可是再加上我的重量,惯性使然,扑通两声,我们两人直接掉入小池塘里。

其实小池塘的水根本不深,最多到膝盖,我很快站了起来,哪知道小雅是一个怕水的旱鸭子,在水里就像是被抓上岸的鱼一样,一直呼喊着,我连忙伸手过去拉她起来。而小雅就像是抓到救命稻草一样,直接又把我狠拽了下去……

嘴中一阵软软的感觉,似乎还有点温度,一开始还以为是池水,可当我睁开眼睛时才发现竟然是小雅的嘴唇。

这下子完蛋了,平时揪她个马尾她都会砍了我,这次直接夺走她的初吻她肯定把我变成李莲英的同类啊。不对,貌似我的也是初吻,我还亏了。

不过这个时候我没法想那么多,把她抱上岸赶紧撒腿准备逃跑。

站住!小雅大喊。

我心想惨了,以后我的姓氏要改成东方了。

她说:转过来。

我战战兢兢转身。

她继续说:过来。

我吓了一跳:那个……我刚刚什么都没干,你别杀我。

她说:什么都没干?你小子睁眼说瞎话啊。

我说:啊……我只是一不小心夺了你的初吻,但我不是有意的,我的也是初吻,我们扯平,要是你觉得亏了我让你亲下好了。

小雅愤愤大喊:爱哭鬼,你给我滚过来。

我想真的死定了,慢慢吞吞倒在地上滚了过去,在她面前站了起来。

小雅无奈伸出手,我吓得做了个防守姿势。

她笑了笑说:我脚疼,背我去宿舍换衣服。

我也会心一笑,忽然觉得小雅的眼睛很美,仿佛七月青海湖上空漂浮不定的白云。

我看过很多电影,男女一号在不小心接吻或者拥抱之后往往都会很快走到一起。

那天过后我多多少少也曾想过难道我的第一个女朋友就是小雅,但是很快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我自己都知道太假了,当时的我很信奉一见钟情。

周一上课,小雅来到教室,一切还是跟平常一样,只不过她似乎在刻意避开我的眼神,而我也没像之前那样“欺负”她。直到放学,我们有史以来第一次相处得那么平和。

正当我纳闷时,同桌鸡腿说请我喝可乐。

我知道这小子一请可乐准没什么好事,于是说:有屁快放。

鸡腿继续说:帮我个忙!

我疑惑:什么忙?

鸡腿磨磨叽叽说:我很喜欢小雅,你跟她那么熟能不能帮帮忙?

说实话,我听到鸡腿这话的时候内心确实轻微震了一下,但是我很快恢复平静,在内心告诉自己又不喜欢小雅,激动个屁。

我说:那是你自己的事。

鸡腿急了,说:喂,你还是不是兄弟,当初你被她欺负报仇的时候还不是我把风。

我无奈说:好了好了,我最多就是帮忙传个东西,成不成那是你的事。

鸡腿立马点头:行。

随后真的递给我一封情书,示意我捎给小雅。

当时我想着小雅一天没搭理我,刚好以送情书的名义找她说说话。

只不过送情书这事跟考场里看小抄似的,对于初中的我还是有些挑战的,所以我跟鸡腿又开始了缜密的送情书战略部署。地点选择在小雅回家必经的小巷里。

可当小雅出现在小巷里,我却犹豫了不敢上前,万万没想到鸡腿一脚把我踢出来。我拿着情书跌跌撞撞地出现在小雅面前,而她也停下脚步,低着头没敢看我。我一下子紧张起来,快速把情书塞进她手里,然后赶紧跑去骑车。鸡腿这货,竟然自己先跑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小雅基本上没有转过头来,甚至我不小心踢到她的椅子她也没吱声。

我很疑惑,我无非就是帮忙递情书,有必要那么恨我吗?几次想找她问问但是一看到她冷漠的脸,我马上又闭嘴了。

直到期末前的最后一次黑板报,只不过这次是文艺委员喊我过来画画。

好不容易等到我跟小雅独处的机会,我连忙走到她身旁,轻声问:最近你到底怎么了,都不搭理我?

小雅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们现在年纪都还小,是不是应该把读书放在第一位呢?

我一阵莫名其妙说:本来就是第一位啊,这有什么好想不明白的。

小雅说:那你就不应该送情书……

她不会认为情书是我写给她的吧!我赶紧解释:你是不是搞错了?那情书是我帮人递的……

听到这小雅的眼神更加奇怪,我连忙补充说:你该不会以为那情书是我写给你的吧?你想多了吧,像你这样五大三粗的女汉子,白送我都不要,怎么可能写情书给你呢!

说完我还干笑了几声,其实我真的只是开开玩笑来缓解尴尬。但是完全没想到小雅忽然一脸愤怒的表情说:戴阿强你这混蛋,你这爱哭鬼,我跟你绝交!

骂完小雅把黑板擦直接甩在我身上,然后生气地转身离开。

原谅我当时并没有想清楚一切,还单纯地以为她是恼羞成怒。很多年以后当我明白了她为什么离开,夜早已深了,灯也凉了。

当时由于没有手机更不可能有微信摇一摇,打电话她家人会听见,所以一个暑假我们就无法联系,再加上初三调座位,天煞的大猩猩竟然把我调到最后一个位置。看来她说的绝交是玩真的了。

不过当时的我还是不甘心,考虑到她还在生气,便采取狗仔式跟踪策略,结果得来一个爆炸性的惊吓。隔壁班的大福经常“护送”她放学回家。大福是名副其实的小混混,明显是垂涎她美色想在放学途中图谋不轨。

一想到这我马上燃起了正义的火焰,本着伸张正义的念头我决定再次堵截小雅问个清楚。

犯罪地点依然是那个必经的小巷子,黄昏,我靠在墙壁的角落留下一剪淡淡的身影,如果当时有美图秀秀,我一定能自拍出周星驰的风范。

我愤愤迈去,拦住小雅质问:你为什么不搭理我?

小雅说:不是跟你说绝交了吗?

我突然不知道怎么回答,随口说:我又没有揪你马尾凭什么跟我绝交。

小雅被我的逻辑绕进去了,突然愣了。此时一旁的大福走了过来,说了一句:小雅不想跟你聊天,识相的话赶紧给我滚蛋。

换平时我肯定不敢跟这些混混抬杠,但是现在不知道为什么,憋着一股气,就算是天王老子过来也得闹闹天宫。于是我大骂:你以为你谁啊,我跟她的事轮不到你管。

大福也大骂:要不是小雅在这我早揍死你了!

听到大福的话我当然也不服气,说:有本事揍我啊!

我刚说完大福真的一拳打过来,正中鼻梁,鼻血立马流了出来。我不管三七二十一,一脚直接踹到大福肚子上,然后两个人厮打在一起。

好不容易小雅把我们拉开,然后对我大喊:你快走!

我说:我不走,这个混蛋是流氓,他会害了你。

大福也怒了,说:我叫人天天揍你信不信?

我大喊:有本事你叫啊!

小雅听到这,连忙大喊:你走,你别管。

我也喊着:凭什么不让我管。

小雅也喊着:你以为你是我的谁啊?

听到她这样一问,我忽然不知道怎么回答,还是回答一句我是你男朋友呢?

我还是说不出口,我们并没有开始过,更何况小雅怎么想的我也不清楚,于是说:他就是一个流氓,他……

小雅打断我说:他是我男朋友。

听到这里我直接懵了,忽然觉得自己很可笑。

我还没彻底清醒过来时,只听小雅又喊着:你走!

年少的时候总是有些无知,总以为自己是风能够保护心爱的人,但后来才发现自己只不过是地上的一根野草罢了,风一吹野草就被吹趴下了。不过长大以后再回想起那些勇敢的往事,却从未后悔过,因为那是年少轻狂,以后再也不会有。

后来我们再也没有交流过,多少个放学的黄昏,我总会看到一束马尾从小巷里飘过,我很想过去抓住它,然后听到她大骂:爱哭鬼,你再揪我的马尾辫我就跟你绝交……

但我始终没有勇气走过去,一直到了毕业典礼那天,我才听鸡腿说小雅报考的是泉州七中,离东溪特别远。

那天下午,小雅作为优秀毕业生上台演讲,虽然隔得远远的,但我依然能看清她左脸上的酒窝,像是浅浅的水洼,忽然很想尝一口里面的水,但又是那么遥不可及。

此时一旁的鸡腿对我说:唉,那么好的姑娘,愣是没有泡到手,真的太可惜了。

我说:人家早有男朋友了,轮不到你。

鸡腿诧异。

我说:大福啊!

鸡腿骂了一句:怎么可能,大福怎么配得上小雅。

我傻眼。

鸡腿又问:你从哪听说大福是小雅的男朋友?

我突然不知道怎么回答,鸡腿继续说:你是不是看到大福天天尾随小雅就瞎猜?我告诉你,根本没有这回事,为了这事我还问了大福的妹妹,小雅压根就没有答应。

我问:那为什么小雅天天放学都让他陪着呢。

鸡腿说:我也不太清楚,听大福的妹妹说好像是怕大福去打谁呢,然后就答应了。

打谁?难道小雅是害怕大福真的带人打我所以才……难道那天小雅是为了保护我,让我早点走所以才说是她男朋友?

想到这我忽然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混蛋。

此时,小雅刚好演讲完,下讲台的时候马尾上扬了一下,像是最初见到她的那一刻,那个坐在我前面的马尾女孩,有些调皮,有些可爱。她从我旁边走过,此时我真的很想伸手过去抓住她的马尾,但是最后还是放弃了,因为我不知道未来该是如何。

她是那么美丽,我只能静静看着。

毕业典礼结束的时候,响起小虎队的《星光依旧灿烂》,大家都在哭泣、拥抱、交换礼物,随后所有人疯了似的在对方的校服上签字画画。

小雅也在疯狂的行列里,鸡腿从我手中夺走笔然后跑到小雅跟前,在她校服上签了很丑的名字,还画了一个大大的心。我想,这算是鸡腿最后的表白吧,虽然年少的我们都是那么羞涩,但是在最后一天,鸡腿至少有勇气,而我呢?只能在一边安静地看着。

歌曲快完的时候大家也即将散场,我曾想走过去跟小雅告别,或者寒暄几句,但是后来想想还是算了,毕竟我们一直“绝交”着。但没想到,当我要转身离开的时候忽然看到小雅出现在我面前。

我们对视了下,她问:难道不在我校服上签个名吗?

我说:好啊。

随后接过她手中的笔,正要下笔的时候忽然发现校服背面已经没有任何空间了。

她说:没位置了是吧?那写前面吧。

随后她转过来,我们两人突然离得那么近,这也算是我第一次那么近那么认真地看她,忽然有些不好意思,忙低下头。

看什么呢?赶紧签啊。小雅打断我的思绪,我随即在她衣角上签下了名字。

我问:可以画点什么吗?

小雅点头。

我又问:什么都可以吗?

小雅笑了:当然。

我笑了笑,随即在上面画了一个很可爱的——粑粑。

小雅看完笑了一笑,彼时黑板报的记忆历历在目。

随后我把笔递给小雅说:换你签了。

她说:转过去。

我说:签前面就行了啊。

小雅推了推我:让你转身就转身,废话那么多。

随后我转过身,小雅在我背后签下了一行字。我心想:那么多字写什么呢?

写完我正要脱下来看时小雅忙制止说:回家看。

我点头。

小雅问:你暑假有什么计划吗?

我说:在家里看看书,写写东西,搞不好以后能成为作家,然后把你写进我的故事里,然后各种折磨你。

小雅笑了笑说:好啊,我等着。

我问:你呢?

小雅说:爸妈要带我去国外旅游。

也就是整个暑假都见不到面了,然后开学她要去七中,我突然不知道说什么好。

小雅继续说:我得回家了,你多保重,再会。

我说:再会。

小雅转身正要离去,我忙喊住她:等等。

她转过来,看着我,一副期待的样子。

我说:有个请求,不知道可不可以答应我?

她疑惑了下。

我笑了笑说:不是亲你,你放心。

小雅笑了笑随即张开双手要跟我拥抱。

我说:也不是拥抱。

小雅更加疑惑。

我说:你转过去。

小雅纳闷地转过身。

此时,我伸手过去抓了下她的马尾。

小雅转身破口大骂:爱哭鬼,你再揪我的马尾辫我就跟你绝交。

我开心地笑了。

婚礼结束后,我回家翻箱倒柜地找到了那件校服。

看到上面满是彩笔褪色被水浸泡过的污迹,我无奈地笑了笑。

记得毕业典礼结束后,我骑着自行车回家,突然被一根棍子绊倒,整个人摔入水坑里,随后遭到大福领着一伙人的暴打。

等我回家脱掉衬衣想看小雅在我身后留下的字时,已经是一片模糊。后来小雅出国旅行,又去了泉七读书,我们失去联系。

再次见面已经是高中毕业即将步入大学的同学聚会,她已剪掉马尾辫换了一头干练短发,忽然听说她交了男友我就没敢过去跟她说话。随后的大学我们各奔东西,听说她又换了一个男友……

对于男人来说,无论沧海桑田,最忘不了的依然是初恋。

我想了想,随后给小雅发了条微信,我知道她有一个即将结婚的男友,没想横刀夺爱,只是很想知道在那些懵懂的岁月里,她在我背后留下了什么句子。

随后收到小雅的回复,她说:昨天喝多了,说了什么话都别太记在心上,抱歉。

看到她的回复我笑了笑。

很多时候我在想,如果我没帮鸡腿递情书,如果我没跟大福打架,如果我当时赶紧看了衬衣后面的字,这个故事该往哪个方向走?

但是历史往往没法重写,就像是旅行时我们很难选择坐在我们旁边的旅客是怎样的模样,青春的高铁一旦开动我们就得一路前行。

每个人都有过初恋,那人是否也是绑着马尾的样子?

也许,我们海誓山盟,相信一辈子只有对方,然后一次次倔强后各奔天涯。

更也许,我们对于初恋是一种毫无保留的爱,不强求占有只愿静静付出,这份心境长大后便不再拥有。

是啊,若是能跟初恋携手到老,那将是做梦都会笑醒的事。若中途离散,那我们也不要遗憾,因为在人生这条长跑路上,是她领着我们起程,教会我们如何去爱,等我们慢慢长大逐渐变老后,方觉得这份成长最真切、最真心。

所以,初恋,你好!谢谢!再见!初恋如月光,美到哀伤文 / 果仁小姐

1

这恐怕是我在小镇看到的最热闹的婚礼了。

足足贯穿了整个小镇的车队,清一色的黑色奥迪,头车是辆奔驰,车头扎着艳俗的花。

在大城市,这算不上什么,可在这方圆两百公里的小镇,也算得上是开眼界了。

我站在人群之中看热闹,远远看着新郎一路把新娘抱上了奔驰车,清俊的脸上满是笑意。

人海茫茫,他看不见我,或者就算看见了,他也认不出。但是他那张脸在我脑海里已经储存了十年之久,虽然岁月在他脸上沉淀了什么又带走了什么,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也对,本来我妈就告诉我,今天结婚的人是程栋。

在这个方圆二百多平方公里的小镇,能有几个陌生人?出门在大街上走一圈,平均每五分钟就能遇到一个熟人,熟人里不时有同学、前暗恋对象、前暗恋我的对象,还有现在的相亲对象。

所以我们注定躲不过一场狭路相逢。

十年之前我只有十三岁,青涩敏感而又自以为是的年龄。

像许许多多同龄人一样,我在那一年进入了叛逆期。时常挂在嘴边的就是一句:我偏不。

那时候我对父母的管教十分不满,他们对我也越来越没有耐心,一言不合就是一顿胖揍。

那个时候的我大概是言情小说看多了,常常幻想自己是个身世悲惨的孤儿,总有一天会有一个样样都好的男生出现,跟我生离死别;有一个海外归来的美丽母亲来寻找我,带我踏上奇幻的旅程。

然而我长得越来越像我平凡的母亲,这个发现让我心生绝望。

菲菲姑姑就是那年到我家来的,她那时十七岁,娉娉袅袅,凹凸有致,比我不知道要好看多少倍。

她已经学会了化妆,那些五光十色的瓶瓶罐罐对我有着莫大的吸引力,可惜我并不清楚每一种的用途。趁着有一天家里没人,我偷偷翻出她的化妆包,学着她的样子把一瓶红红的东西涂在了嘴唇上。

那东西有一股刺鼻的味道,干了之后在我的嘴巴上形成一层光亮的漆皮,我一咧嘴就疼。

我对着镜子一照,血红血红的嘴唇看上去甚是吓人。

菲菲姑姑回来的时候,我正手足无措地坐在镜子面前哭。她看着我嘴唇上鲜红的指甲油没有笑出来,想尽办法帮我处理掉,然后坐在我面前给我化了一个淡淡的妆。

那些东西轻轻描在脸上的感觉十分奇异,像是施了一个神奇的魔法,让我十三岁平淡青涩的脸变得生动俏皮起来。

那天我走在外面的时候,格外趾高气扬。

2

从那以后,我跟菲菲姑姑之间的关系变得格外亲密,我看着她就像是在看自己的偶像。

她也会偷偷帮我化妆,虽说只是女孩子家玩的小把戏,可是却招来了我妈妈的不满。她本身就对这个寄住在我家的远房姑姑心怀芥蒂,这下更担心她单纯的女儿被带坏。于是跟我爸商量,让菲菲姑姑搬到了厂区的宿舍去住。

这一举动让我跟我妈的关系更加水深火热,菲菲姑姑走后我好几天都没跟我妈说话,也拒绝吃她做的饭。

那时候的我倔强到了愚蠢的地步,竟然没想到绝食其实是对我自己的惩罚。

我饿着肚子从厂区宿舍门口经过的时候,菲菲姑姑正跟几个小姐妹说说笑笑地走出来,看来搬出我家反而让她更加轻松自在了。

她把我带到宿舍,看着我狼吞虎咽地把她买来的饭吃完,心疼地说,“别跟你妈妈闹别扭了,有妈的孩子多幸福啊。”

之后的很多年,我想起这件事都在怨恨自己的迟钝,竟然没想到她说起这句话的时候,会有多心酸。

我那天在她的宿舍一直待到晚上,看她的舍友一脸暧昧地笑着告诉她外面有人等她。

我至今还记得,菲菲姑姑满脸都是幸福的笑容,还带着一丁点儿不易察觉的得意。她不紧不慢地换了衣服,踩着月光去见那个等她的人。

而我也是在那一天,第一次看见程栋。

明晃晃的月光将他的衬衫照得雪白,他看起来就像我们经常去玩耍的那条小河一般,清澈温和,在月光下散发着神秘的气息。

十三岁那一年,我明白了情窦初开的滋味,就是紧闭的心门之内原本黑漆漆一片,忽然之间被一片月光撞开,从此一片光明。

发现了菲菲姑姑的秘密让我既兴奋又痛苦,兴奋的是我的女神找到了自己的王子,痛苦的是这王子恰好也是我喜欢的那一款。

好在那时的我还不懂爱情具有自私这个属性,反正只要能跟女神和王子在一起,哪怕是帮他们放风我也愿意。

程栋爱屋及乌,对我也十分疼爱。

他给菲菲买零食、买小饰品总是带着我的一份。时间久了,我也会不客气地主动跟他要东西。他好像很有钱,不管我要一块钱一根的热狗冰棍还是两块钱一枚的发卡,总能毫不犹豫地满足我。这对于一个从来没有零花钱的孩子来说是个致命的诱惑。

从此以后,我的偶像变成了两个人。

而每天能跟偶像在一起玩的人,是多么幸福。

我从来没有见过像菲菲和程栋这么般配而又甜蜜的情侣,他们走在一起哪怕什么都不说,也是这世界上最美丽的风景。

后来我看了很多爱情文艺片,可却觉得没有哪一幕比他们在河边的月光下接吻来得更唯美。

菲菲歪着头,我只能看到月光下她一段长而白皙的脖子,程栋温柔地用一只手捧着她的脸,唇瓣轻轻落在菲菲的嘴唇上。

那幅画面美得让我说不出话来。

而之前妈妈在看电视遇到这种画面时,总是尴尬地赶紧换台,好像接吻是一件让人羞耻的事情。

哦不,这一点都不羞耻。

美好得让我终生难忘。

3

金庸先生在《书剑恩仇录》里说过一句很残忍的话:情深不寿。

好像美好的东西总是不能长久,正如书中的香香公主,最终香魂一缕无断绝,化为蝴蝶。

菲菲和程栋的事很快就被家里人知道了,程栋是工厂的太子爷,马上要去上大学。

菲菲却只是一个来工厂打工的乡下姑娘。

一个天上云,一个地上尘。

程栋的父亲程厂长知道了他俩的事大发雷霆,自己的儿子从小品学兼优是个好学生,清华北大的苗子,这个节骨眼儿上却谈起了恋爱,对象还是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姑娘。

程厂长一怒,首先遭殃的是菲菲,直接被辞退,我父母也跟着受了连累,父亲从车间主任变成副主任,母亲从只上白班变成了三班倒。

菲菲的父亲,我的叔公也被从乡下叫来,当着我们全家的面被程厂长一顿羞辱。

叔公原本只有四十出头,可是多年前老婆早逝,一个人含辛茹苦把菲菲带大,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老十几岁。

看着叔公在程厂长面前佝偻着腰,亦步亦趋低三下四地讨好,承诺要好好教育菲菲,我心酸得不得了,站在一旁的菲菲姑姑更是已经哭成了泪人。

在他们眼里,门不当户不对的爱情就是错的,有罪的。

程厂长走了之后,叔公让菲菲姑姑跪在地上,顺手拿起我家的扫把对着菲菲一阵抽打。

老实巴交的农民不善言辞,教育孩子就是一个打字,还好我爸妈及时拉住了愤怒的叔公,可菲菲姑姑也结结实实地挨了两扫把,脊背肿得老高。

可是我知道,对于那年也才十七岁的她来说,这并不是最难过的事情。她只不过想得到幸福而已,可老天偏不让她如愿。

菲菲姑姑后来跟着叔公回乡务农去了,十年前的小镇民风保守,将她的事情传得绘声绘色,格外难听。女孩子的名誉很重要,她继续待在这里可能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

那年头通讯不是很方便,再加上叔公的刻意回避和我父母的讳莫如深,我跟菲菲姑姑也就断了联系。

但是我有时还会遇见程栋,他参加完高考的那天,跑到菲菲姑姑的宿舍外傻傻地等着,虽然明知道美丽的姑娘不可能再踩着月光而来,但他还是在那里等了一夜。

他也曾问过我菲菲姑姑的家在哪,可是我却说不清楚,回去向父母打听,被他们警惕地审问一番,却得不到答案。

我觉得很对不起他们。

程栋临去上大学的前一天又到厂区宿舍门口来,我偷偷尾随着他到了他经常跟菲菲约会的河边。

我躲在一棵树后面,看河流如故,月光如故,曾经在月光下与他接吻的姑娘却再也看不见了。

我听到男生低沉而压抑的哭声,看到月光下他脸上闪亮的溪流,难过得不能自已。

终于,他哭够了,对着躲在树后的我说,“出来吧,小丫头。”

那时候我们还没学会借酒浇愁,我只能默默坐在他身边,陪着他一起怀念那个我们共同喜欢着的人。

4

我没有想到,一年之后我再听到菲菲姑姑的消息时,我与她已经是天人永隔。

菲菲姑姑回村子之后一直郁郁寡欢,每天几乎都不怎么说话,生活只剩下吃饭、睡觉和干活。

叔公虽然气她让自己丢了脸,可毕竟是亲生骨血,看着她这样也心疼起来。但他生来不善表达,只能眼睁睁看着菲菲日渐消瘦。

有那么一种苦叫作彻夜难安,叫作随时随地都能流下眼泪,程栋至少还能到他们约会的地方去缅怀,身边还有我陪着他一起难过,可菲菲什么都没有。她不是没有想过要偷偷跑来找程栋,她也不怕因此而挨打,可她受不了父亲因为自己在别人面前卑微到尘埃里去。

她只能每晚仰望着月光痛哭。在那段时间里,她时常感到身体的疼痛,她没当回事,也没跟叔公说起,反而为此缓解了心里的痛苦。

叔公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癌症是一种遗传性很强的病,菲菲姑姑和她母亲一样,死于骨癌。

直到死,她都没有再见到程栋一面。

不,也许她见到了。

叔公老泪纵横地说,要是当初他不打菲菲就好了,也许就不会诱发她身体里的癌细胞。菲菲走得很辛苦,因为剧烈的疼痛,身体紧紧蜷成一团,眼睛却一直看着窗外。

月光如水,她的少年踩着月光而来。她眼神迷离地对叔公说,“爸,你看,程栋来接我了,他说只要考上了大学,就会来接我的。”

我不知道菲菲姑姑看到的是天使还是程栋,那都不重要,反正至少在走的时候,她是安心而快乐的。

当我坐在洒满月光的河边,把这些事情讲给程栋听的时候,那个清俊的少年哭得撕心裂肺。

我对他说,“你不要再等了,菲菲回不来了。”

后来工厂改制,程厂长自立门户,成为成功的民办企业家,经常在小镇的电视台看到他的身影。

那条曾经写满爱情的小河被挖掉,重新修建,像是整了容的女人,美丽精致,但却失去了原本自然的韵味。

厂区宿舍全都被拆掉,一座座高楼平地而起,这个小镇已经完全没有了原本的模样。

我似乎很少再想到菲菲姑姑,只是有一天去一个亲戚家做客的时候,看到他家的相册里有一张菲菲姑姑的照片。他家的小孩八九岁,呲着一颗豁牙笑着对我说,“看,这是个死鬼。”

我当时已经十五岁了,开始学得乖巧懂事,不惹父母生气,可那天我却跳起来,狠狠地把那个熊孩子揍了一顿,然后坐在一旁哭得比他还要伤心。

原来我一直不肯为了她痛哭一次,是因为我觉得她其实一直没有真的离开。

可是一个孩子却这样直接残忍地揭开了真相,让我所有的坚强淡定变得不堪一击。

我想起程栋当初的放声恸哭,对于那时的他来说,我就是眼前这个残忍而不懂事的孩子。

5

十年是个不长不短的过程,足够让一个满腔热血的少年长成一个成熟睿智的男人,也足够让他将刻骨铭心的那段初恋封存在心底最深处。

后来我离开小镇去上大学,回来偶尔能从我妈那里听到他的消息。这些年他每年都会到菲菲姑姑坟前拜祭,也许他怀念的不仅是一个人,还有他年少时如月光般皎洁无瑕的初恋。

而我却更希望他能遗忘。

所以看着他微笑着抱起自己的新娘,我虽然心有遗憾,但也由衷地为他感到高兴。希望从此以后,能有一个人与他共度晨昏,相互依偎。哪怕月光照在身上,也不会心生伤感。

我想菲菲姑姑她也会像我一样,愿月光永远守候在他身旁,愿他不再忧伤。白月光是女流氓文 / 牛 莹

我有个朋友叫排骨,大概在他十六岁那年,遇到了一位漂亮的女流氓。

那天中午,排骨正在空无一人的篮球场上苦练三分,忽听一墙之隔的排球场中一阵喧哗,他趁捡球的空当,踩着断砖用力一爬,跃上墙头,俯身望去,是一群小一届的女生正围着一位女生,中间的女生被逼到墙角,无处可逃。

学校里学生们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女生中的争斗,男生不许掺和,除非是其中谁的男朋友,不然就不要多管闲事。

然而排骨还是出手了,因为中间的那位女生长得不错,被一群女生欺负得楚楚可怜。他不忍心看她继续被扯头发撕衣服,手一扬,手里的球飞出去,在女生的包围圈中炸出一声响,又用力弹起来,砸到了某个人身上也可能是脸上,把围攻的女生吓得尖叫一片。

原本整齐严密的包围圈出现了缺口,在所有人都抬起头来怒视并大骂排骨时,被包围的女生趁乱,用尽力气跑出最快速度,逃出了包围圈,往有教师办公室的教学楼冲去。“逮住她!”“别让她跑了!”

排球场上一片混乱,一群女生奋起直追,排骨趁机翻身从墙上下来,脚刚落地,他的球就从隔壁飞了过来,砸在他的右侧,弹起又落下。

这事很快被排骨给忘记了,毕竟在一群女生中砸球救人也不值得拿出去炫耀,他依旧每天中午在篮球场顶着当头的烈日投球。过了几天,有位女生跑过来,仰着头问他:“喂,能不能教我打篮球?”

说实话,如果排骨的球技拿得出手,他就犯不着每天特意选在中午没人时来球场练球了。排骨打球这么久,第一次有人要跟他学打球,他左看右看,觉得这女生像是在哪见过,但一时又想不起来。

有人拜师,心里虽说得意,但排骨毕竟不是好装的人,正要拒绝,就听女孩说:“不让你白教,新街口那家游戏机室是我家的,只要我在,你以后可以免费进去玩任何一台机子。”

排骨抬眼:“最里面那台新机子也是?”

女生点头,排骨再找不到拒绝她的理由。

那时候,游戏机室流行的还是老土的《拳王98》,新街口那家游戏机室简直是一众喜欢电竞游戏的学生和各路混混必去的圣地,附近几所学校的初高中电竞界的高手都喜欢在那里切磋技艺一较高下,而各路混混则在里面寻找可以欺凌的倒霉鬼。

除了打篮球,排骨的业余时间几乎都耗在了那家游戏机室里,在那里他可算是本校的杰出代表,打拳皇很有一套,曾经有过一个游戏币通关的辉煌历史,如果不是金钱有限,他的篮球技术估计会比现在还要烂得多。

排骨把球拿在手里:“你叫什么名字?”

女生睨他一眼:“雯子。”“我叫排骨,你要学打篮球要先学运球。”

雯子打断他的话:“我什么也不学,只学投篮。”

排骨心想,女生就是搞笑,不过无所谓,谁叫她是金主呢,她想怎样就怎样喽,他投篮虽然也不精,但教新手那是绰绰有余。

排骨简单做了个示范,雯子拿着排骨递过来的篮球,站在三分线外,指着对面的篮球筐跟他说:“你到对面站着,我投过去,你把球捡起来再扔过来,节省时间。”

排骨边朝篮筐走去边想:心还挺大,我就不信你能砸着篮筐边。

雯子的确没能砸到篮筐边,因为每一个球,她都是朝着排骨的脸砸的。

排骨躲闪了几下,身中数球,虽有怀疑,但总被雯子低头抱歉的脸给蒙混过去,直到雯子用尽最后力气,把球砸在他的正脸上。

有那么一瞬间,排骨眼冒金星,鼻子软骨被迎面重重一击,他蹲在地上,感觉脸部肌肉已经不受控制,眼泪直冒,用手一摸鼻子,几滴鼻血接二连三地砸在手背上。

雯子的声音从对面飘过来,透着大仇已报的快意:“我就是前几天被你用球砸到脸的姑娘,怎么样?吃大饼的感觉是不是很酸爽?”

排骨蹲在地上仰起头,阻止鼻血继续外流,雯子清丽的面容越来越远,直至不见踪影。排骨终于想起她就是那天带着一群女生围追那位漂亮女生的女流氓,难怪他看她眼熟,排骨捂着鼻子骂娘,奔向操场边上的水龙头。

平白无故吃了这么多大饼,一放学,排骨吸着还隐隐作痛的鼻子,一脸肃然地奔向新街口的游戏机店。

一直以来,常年被混混把守的游戏机店都不是太平之地,经常看到有人带着一群人去那里堵人,却鲜少看到有人单枪匹马地去那里堵人。

排骨也算是这家店的常客,几个跟他切磋过技艺的小混混问他到底要堵谁,排骨说:“我找雯子。”

几个混混对看几眼,说:“那丫头是店主的女儿,你知道店主是什么人吗?”

排骨不知道,那个时候的游戏厅,虽然是做的小孩子生意,但这种娱乐业,能罩得住店的老板,或多或少跟社会上的地痞流氓都沾点关系。排骨只是天真地想着,不能认怂地白白挨了那么多球饼,开门做生意,也要讲规矩。

有个相熟的机友出来跟他讲了利害关系,排骨瞬间就怂了,正打算撤退,雯子穿着围裙,拿着块抹布,从里面出来,看到排骨,径直朝他走过来:“怎么?来找我报仇啊?”

排骨看了看两旁看热闹的混混,不说话。

雯子嘴里发出“切”的一声,从身上的围裙兜里掏出一沓游戏币:“拿着,教学费加医药费,你惹我在先,咱俩算两清了。”

排骨审时度势,接过那一沓游戏币,径直朝里面最新的那台机子走去,一场恩怨就此了结。

排骨摇着游戏柄拼命厮杀时,总能看到雯子拿着抹布和工具,满场去给吞币的或是出错的机子清理故障,拿出卡在里面的游戏币,把机子拭擦干净,总是忙个不停,而柜台前抱着一名婴儿在收银的女人,一看到雯子停下来就不舒服。

就在排骨以为再不会跟雯子有任何瓜葛的时候,雯子找到他,要他帮忙追校篮球队的队长薛峰。

没有白干的活,奖赏是无限制的游戏币伺候,在这所学校里,没人不知道薛峰,雯子随便问一个人就能打听到,排骨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找他帮忙,他跟薛峰唯一的交集,就是被他在球场上菜过。

但游戏币诱惑太大,排骨找不到拒绝的理由。

排骨大中午帮雯子把薛峰约到球场,或许是进展顺利,雯子开始稳定地给排骨供应游戏币,有了充足的粮草,排骨几乎天天往游戏厅跑,操作技术日益精湛,电竞水平显著上涨。

每次玩累的排骨抬起头活动脖子时,总能看到雯子在店里端茶递水忙前忙后,丝毫没了在外面大姐大的派头。

因为放学后都是去往同一个目的地,加上雯子隔三岔五在学校门口等排骨,塞给他游戏币,久而久之,我们心领神会,一看到雯子,打声招呼就自动散开,只剩他俩结伴而行。

雯子嘴碎,一路上总喜欢跟他说些游戏厅里的破事,比如谁跟谁又因为哪个女生干架了,谁和谁因为切磋技艺发展到动手了,谁又拉谁来堵谁了……偶尔她也会眼圈泛红地说她的继母,那个抱着婴儿收银的女人,雯子叫她老妖婆。她说老妖婆又指使她干活了,又在她爸面前挑拨离间了,又故意拿了钱诬赖她了……

排骨每次都只是听着,从不发表言论,雯子有时会说着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罐啤酒,呷两口,再递给排骨。排骨不习惯吃别人口水,但被雯子轻蔑的表情刺激到,便拿起猛灌一气,被苦涩的液体辣得反胃,依旧硬撑着,红着脸你一口我一口地把它喝完。

有一天,排骨在游戏厅打得正酣,听到收银台前一阵吵闹,抱着男婴的女人正指着雯子叫骂,意思是说她没好好看店,抽屉里的钱被人拿走了也不知道。女人旁边站着一位右手满是文身的男人,男人看向雯子,像在询问事情原委,雯子低着头不吭声,女人边用手指戳她的脑门边骂,直到排骨打完最后一个游戏币出来,雯子才跟着出来。

雯子脸色很难看,塞了一把游戏币给他:“陪我去抽根烟。”

排骨把沉甸甸的游戏币放进口袋,跟着雯子走到小河边。

雯子拿出烟,老练地抽出一根来,用劣质的塑料打火机点燃,放进嘴里用力一吸,再把烟盒递给排骨。

排骨第一次抽烟,忍着冲鼻的烟味,哑着嗓子问雯子:“你刚才为什么不告诉你父亲,钱是你继母拿的?”

雯子吐了口烟圈,哼了一声:“他根本不在乎,我又无处可去。”“你母亲呢?”“跟别人走了。”

雯子看着远处的河水,像是说着一个不相干的人。

排骨心里有些堵,扯开话题:“跟薛峰表白了?”

雯子食指一卷,把烟头从手上弹开:“早对他没兴趣了。”

排骨一怔:“那你还一直给我游戏币?”

雯子转过脸,朝排骨莞尔一笑,站起身,拍拍屁股走了。

雯子名声在外,放学一起走的两人终于引起了老师的注意。排骨虽算不得优等生,但也比经常滋事的女流氓强得多,排骨的父母气得够呛,警告儿子:“你再敢去游戏厅,打断你的腿。”

之后一连几天,排骨处在老师和家长的严厉监控下,几乎没有机会跟雯子单独接触,但他口袋里一直揣着雯子给他的那几枚没用完的游戏币。

几天之后,排骨听到一个噩耗,最近市里严打,游戏厅不敢顶风作案,停业整顿了。

失去圣地的我们都跟丢了魂似的,排骨又开始中午去操场打篮球,心不在焉,投球准度一个不如一个,正打着,又听到隔壁排球场的吵闹声。排骨一个激灵,把球一摔,踩上断砖探头一看,那边一群女生正围着一个女生,带头的那位正是上次被围的漂亮女生,而被围在里面仍然凶猛反击的那位,是雯子。

排骨只觉胸口一炸,一个翻身,冲进人群,把跟雯子动手的几个女生一一推开,喘着粗气挡在一脸惊愕地雯子前面。

为首的女生看出排骨是上次的救命恩人,让他别管闲事,排骨学李小龙的经典动作,一搓鼻子:“她的事就是我的事。”

人群中爆发一阵嘘声,上一秒还是张牙舞爪的女流氓雯子,下一秒就成了红着脸的小姑娘,排骨把雯子护在墙角,秉着不打女人的原则,任由一群女生对他抓挠捶打也不还手。

雯子哪受过这等气,揪着为首的女生死命地拍,雯子有排骨护着,对方的巴掌都招呼到了排骨身上,雯子几乎毫发无损,对方却疼得嗷嗷直叫。直至教导处的老师吹着哨子过来抓人,才把满身挂彩的排骨和伤势不轻的打人者揪起来。

排骨和雯子被停课一周,在家的排骨被父母禁止出门。

中午排骨正睡得迷迷糊糊,听到有人砸用小石子砸他窗户,猫一样的叫声:“排骨……排骨……”

排骨一下子爬起来,透过窗户,看到穿着一袭白裙,仙气飘飘的雯子,心中一动。

雯子在窗外,父母在客厅,排骨掂了掂二楼的高度,索性爬出窗户,踩着一楼的雨棚,用力一跳,“哇”的一声,摔到雯子跟前。

雯子朝排骨径直扑来,一把捧起排骨满是灰尘的脸,狠狠地亲了下去。排骨内心惊涛骇浪,身体僵坐在原地,任凭雯子吻得凶狠,排骨一动不敢动,大脑缺氧得一片空白。

外面的动静引起了排骨父母的注意,等他们从窗口探头,正好看到儿子跟雯子拥吻的一幕。

雯子把嘴移开,说:“我要走了,排骨。”

等排骨的父母从家门口冲出来,雯子已像一阵风似的飘走,只留脑袋和身体同样僵硬,已经被抽空元气的排骨,依旧坐在地上。

雯子真的走了,听说是游戏厅开不下去,一家人去了别处谋生。此后的排骨再没见过雯子,雯子曾经抽烟喝酒打架各种干坏事,但排骨觉得,她干过的最坏的事,就是让他喜欢上她后,再彻底离开他的生活。

长大后的排骨,无论再遇到多惊艳的女人,在他心里,都无法盖过曾在他青葱岁月里,耀眼又高调地出现过的那位女流氓,多年以后,曾经的女流氓,已成为最美的白月光。我终于变成自己喜欢的样子文 / 牛 莹

第一次见到林萧,是夏天的午后,窗外的阳光很毒,树上的知了很吵。

他站在讲台上,面对我们,眼睛看的却是教室后面的黑板报。

班主任向我们介绍他:“这位是林萧,从邻市的×中转学过来的,你们以后要互相帮助,互相……”

底下八卦四起,×中是全省重点,他从一个重点学校转来我们这所普通学校,不是他有问题就是他家有问题。

老师说了一通客气话,最后把手一指,安排林萧坐到了我的旁边。

我身边的座位常年空着,我习惯了多一个放杂物的地方,现在忽然来了同桌,反倒不习惯了。

不知是不是太久没有同桌的关系,我竟然有些紧张,尽量装作不紧不慢地收拾着甩进他课桌里的各种废旧糖纸,最后狼狈地一把塞进自己的衣兜里。

林萧就站着看我,等我磨蹭地收拾完,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消毒湿巾,把桌子和椅子都仔细擦了一遍,才坐下来。

我不知道重点学校的学生是不是都有这个臭毛病,林萧的这个举动,惹到我了。

老师刚转过身,我就拿出糖,撕开糖纸,把糖放嘴里,然后照例顺手把糖纸扔进他的抽屉里,我故意扬起下巴看着他,他看看我,竟然没有说话。

我有两大爱好:吃糖和叠糖纸。别人上课都在听课记笔记,我只管吃糖叠糖纸。反正读书不是我的强项,我只喜欢唱歌,我已经打定主意要考本地的音乐学院,只要歌唱得好,总分七百分的文化课只需要两百分,我就是蒙也能蒙到这个数。

林萧每天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用湿巾消毒课桌椅,然后把他抽屉里的糖纸收拾干净,他越是收拾,我越是要扔。他从来没有因此而质问过我,确切来说,他甚至连话都没有跟我说过,他上课听课,下课听歌,根本连正眼都没瞧过我,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高冷的人,遇到林萧,我才深刻理解高冷的含义。

体育课上,第一次看到林萧打球,阳光下,意气风发的少年在赛场上傲视群雄的魄力,胜券在握的霸气,那年少青春的肆意,一举手一投足的帅气,完全跟在教室里不苟言笑拿着湿巾擦桌子的形象判若两人,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个男孩,让我有了想谈场恋爱的想法。

在林萧的日常里,似乎只有听课和做题两件事。他走路目不斜视,上课聚精会神,从没见过他听过什么八卦,注意过哪个女孩,他就是父母眼中的乖儿子,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天天抱着黄冈模拟题,做安静的美男子。

我歌唱得好,人也长得好,平日里都是别人想跟我搭讪,我给别人甩脸子,现在到林萧这里,事情就变了,他越是不理我,我就越想引起他的注意。

我找遍全市的鞋店,只为买到跟他同款的运动鞋,他喜欢听西城男孩的歌,我就开始学唱英文歌。我歌唱得不错,但英语发音很糟糕,为了唱出味道,我玩命地模仿,直到西城男孩的所有歌曲我都张口就来。我对自己的外貌颇为自信且做事张扬,他打比赛,我站在场边,穿着与他同款的运动鞋,朝他高喊:林萧我爱你!

全场都沸腾了,他依旧不理我。

我不相信在这个学校还有我追不上的男生,除非他有女朋友,为了证实这点,我开始跟踪他。

我骑着单车,跟在他的公交车后面,保持着二三十米的距离。他家和我家是两个方向,无论刮风下雨还是大太阳,我一天两次绕了两个月的远路跟踪他,他终于忍无可忍,在前面停了下来。

其实我早就知道他没有女朋友,但跟踪就跟偷窥一样有瘾,我发现自己根本停不下来,我想知道他更多的事情。

林萧很无奈:“你到底要跟到什么时候?”“跟到成为你女朋友那天。”“可我根本不喜欢你。”

我急了:“你到底不喜欢我哪点?我改还不行吗?”

他也急了:“你到底喜欢我哪点?我改还不行吗?”

我撂下狠话:“我就喜欢你不喜欢我这点,只要你一天没喜欢我,我就追你一天,直到你喜欢我为止!”

随后的期中考试,林萧以总分超出本土学霸八十多分的成绩,刷新了本校的纪录,成为新一届的冠军。班里一向以成绩论资排座,考第一的人可以先挑座位,之前林萧不得不跟我坐一桌,是因为全班只剩一个空位,现在,他终于顺理成章地逃离我,坐到了他想坐的位置上。

与此同时,林萧家里为了让他可以安心学习,为他在学校的职工楼里租了一间房,他母亲每天都过来给他做饭,他从教室出来,穿过操场就进了家门。

忽然之间,我就失去了所有可以单独接触到林萧的机会。

看着旁边空落落的位置和隔着四五排,正和新的女同桌谈笑风生的林萧,我顿时就炸了:老娘一定要重新坐到你身边!

心怀醋意的女生是很可怕的,为了我的学霸男神,每天啃书到深夜,我父母都震惊了,亲戚们纷纷问我吃错了什么药,他们也要给自己的孩子吃一吃。

努力还是看得见的,每考一次试,我跟林萧的距离就缩小一点,他依旧稳坐第一把交椅,而我,从第四排坐到第三排再到第二排,从原本班里的中下游一下跃到了前十名,老师们都觉得我是个奇迹,我逼着自己不断前行,只为了能靠他近一点再近一点。

林萧宏伟的目标天天被老师挂在嘴上教育大家:林萧要考的是清华数学系,你们都要向他学习,首先得有个明确的目标……

林萧的目标是清华,我的目标是林萧,分文理科时他毫无悬念地去了理科班,我当然也毫无悬念地选了理科。

班主任劝我在文科班努力,说以我现在的成绩,考个本省的二本不成问题,我的目标不是二本是林萧,我要在他考上清华之前,先成为他的女朋友。

理科班里高手如云,林萧如鱼得水,我跟他又隔开了千山万水,他每天心无旁骛只有上课做题考大学,我每天心无旁骛只有伸长了脖子看他的背影。

我追林萧已经是公开的秘密,放学下课我都以请教题目为由缠着他,刚开始他还念同学情谊给我答疑解惑,等发现我的真正目的后,便不再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我身上。一计不成再生二计,我在他租住的地方等他,给他送爱心便当和各种能量零食,林萧不胜其扰,后来干脆一见我就跑。

挂高考倒计时横幅的那天,我跑到校广播站唱了一首他最爱的《MY LOVE》,全校都知道我在对他表白,只有林萧装作不知道。

班主任当天语重心长地跟我谈话,大意就是林萧是学校的希望,目标宏远前途光明,我跟他根本不是一类人,让我不要影响他,该干吗干吗去。

林萧为了摆脱我的纠缠,破天荒主动约我见面,说如果我能凭自己的实力跟他考到同一所学校,他就跟我在一起。

我猜林萧自以为想了一个很聪明的方法来拖延我和拒绝我,他万没想到,为了成为他的女朋友,我竟然真会不自量力地开始玩命复习。

离高考还有不到八个月的时间,我在床头贴上清华两个字,天天头悬梁锥刺股,跟打了鸡血一样,做题睡觉做题,有时甚至是全做题不睡觉。我每多做一套题,就觉得离林萧又近了一步,别人一天做一套模拟题,我一天做五套,就算发高烧重感冒,我也雷打不动一天五套。每天玩命的题海战术,让我在离高考还有两个月的时候,终于坐到了林萧的旁边。

此时的林萧,才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我到底有多喜欢他。

放榜那天,林萧不负众望,果然考进了他梦想中的大学,读了他最爱的专业,而我,虽然也考到了北京,但终是没能考进他那所大学。

我伤心欲绝,他却走过来跟我说:“一起去北京吧。”

我们坐在开往北京的列车上,他说,当我重新坐到他身边的时候,他已经被我打动了。

林萧成了我的男朋友,我们的大学一个在东一个在西,见个面要坐地铁倒公交,多数时候都是我去找他,他很忙,经常是我一大早出门,颠簸了四个多小时到他学校,他出来跟我吃顿饭,然后又急急忙回去了。

我进不了他们宿舍和实验室,想多陪他一会儿都不行,只能幽幽怨怨地原路返回。林萧知道我一路辛苦,每次我大老远地跑来,他都会给我准备一小盒我最爱吃的糖,吃着林萧给的糖,顿时再远的路也不觉得远了,下次依旧不远千里地来找他吃饭。

林萧说你老是这样也不是办法,要不你考我们学校的研究生吧。我想想也对,就当了却大学没考上的遗憾。

我又开始玩命地学,每次来找他我都带上书本,除了跟他在一起那两个小时,其他时间全在看书。我似乎又回到了高中时代,为了靠近他,拼命打鸡血的那些年。

上了大学才知道还不如高中,高中时我还能天天看到林萧,现在一起上大学了,反而一周才能见一次。我受不了这样的相思苦,研究生还有几年呢,每天晚上挂了电话我就开始想他,考虑良久,我向他表达了想租个房子的愿望,林萧摇摇头,说不能问家里要钱出去租房。

穷则思变,为了能跟林萧天天厮守,我开始想办法赚钱。我瞒着他偷偷去参加了唱歌选秀,奔着丰厚的奖金,我一路过五关斩六将,竟然拿到了第二名。虽然奖金不多,但也够在两所学校的中间地段租下一间小隔间。我知道林萧有洁癖,里里外外把屋子打扫了三遍,还把原来的家具全换了,买了一套新的床单被套,购置了所有日常用品,安排好了一切,我才带着大忙人林萧来看我们爱的小窝。

心心念念了这么久,我终于和林萧住到了一起。

林萧不想让家里人知道他出来租房住的事,也没空出去做兼职,租房的一切开销都落到了我的身上。好在靠着选秀的名气,我开始陆续接到演唱的活,商场开业,楼盘开盘,公司成立,只要有钱赚,再累我也去。

赚钱很重要,学习也不能丢,为了兼顾赚钱和学习,我天天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我一米六几的人,体重一度降到了九十斤,我过得很累,但很充实,看着自己一点点从丑小鸭变成白天鹅,我有种脱胎换骨的感觉。

我一直想变成更好的自己,只有这样,才配得上一直很好的他。每天再累,只要看到身边的他,我就觉得一切的苦都是值得的。

生活总有烦恼,顶尖大学里全是顶尖人才,就算林萧这样的高手,也经常满是伤痕。失意越多戾气越大,林萧不是好脾气我也不是慢性子,他觉得我赚了点钱脾气就越来越大,我觉得自己累成狗他却无法理解,不在一个角度的两个人,问题便不可避免地越来越多。

林萧从没想过走出象牙塔,竞争导师助手,留校或者是留学成了他最主要的核心事务。他不关心我正在干的事,也不关心柴米油盐酱醋茶,他还没有工作,我俩的一切生活开支都是我来负责,只要和他在一起,我不在乎这些,我已经有了赚钱的能力。

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以前都能容忍的各种问题和毛病,忽然之间就再也忍不下去了,我们开始因为各种小事吵架,到最后总会演变成一场人身攻击的骂战,他知道我有多爱他,他也知道我离不开他,所以每次的吵架,他都歇斯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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