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上(经典插图版)(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9-06 13:03:57

点击下载

作者:(英)柯南道尔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上(经典插图版)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上(经典插图版)试读:

血字研究

徐枫译第一部前陆军医学部医学博士约翰·华生回忆录一 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1878年,我获得了伦敦大学医学博士学位,然后到内特黎进修陆军外科医生的必修课程。那里的课程结束之后,我立即被派往第五诺桑伯兰明火枪团担任助理外科医生。该团当时正驻守在印度,在我抵达以前,第二次阿富汗战争爆发了。我在孟买登陆时,就得知我所属的军团已经穿过山隘,深入敌境了。虽然如此,我还是与一群和我同样情形的军官赶上前去,终于平安到达坎大哈,在那里找到了我的军团,马上开始我的新任务。

这次战役给许多人带来了升迁和荣誉,但对我来说却只有不幸和灾难。我被调离原来的旅,派往波可夏,和这里的军队一起参加了迈旺德决战。在这次战役中,我肩部中弹,锁骨被击碎,并擦伤了锁骨下面的动脉。如果不是我的勤务兵默瑞忠诚英勇的救助,将我横驮在马背上,安全带回英国防线之内来,我必定会落入那些残忍的阿富汗抵抗组织者的手中。受尽伤痛折磨和历经重重困难之后,我才和一大批伤员一起被转移到了白沙瓦的后方医院。在那里,我慢慢康复,已经能够在病房中走动,甚至还能到走廊上晒晒太阳,可这时我又病倒了,染上了我们印度属地的伤寒症。有好几个月,我一直生命垂危,最后总算挺了过来,并逐渐痊愈。由于我身体非常虚弱,因此医务组决定立即将我送回英国,一天也不能耽误。于是,我被送上运兵船奥伦蒂斯号,一个月之后在普茨茅斯码头登陆。此时,我的健康已被完全摧毁,好心的政府允许我在接下来的九个月里进行休养康复。

我在英国举目无亲,所以非常自由——或者说是像一个每天有十一先令六便士收入的人所拥有的那样的自由。在这种情况下,我自然会被伦敦这个大英帝国所有游民懒汉扎堆的污浊之地所吸引。我在斯特兰德街一家私人旅馆住了一段时间,过着既不舒适又非常无聊的生活,尽情地花着我所有的钱,自由倒是大大超乎我的意料。但我的经济状况给我敲响了警钟,我不久就意识到,我要么必须离开这个大都市到乡下去住,要么必须彻底改变我的生活方式。我选择了后者,决定搬出这家旅馆,找一个不太奢侈而且开销较少的住所。

就在我做出这个决定的那天,我正站在克雷蒂安酒吧门前的时候,忽然有人拍我的肩膀。我回过头来,发现是小斯坦福,他是我在巴茨医院工作时手下的一个包扎员。在喧嚣的伦敦与熟人邂逅,对于一个孤独的人来说,的确是一件十分愉悦的事。斯坦福以前和我并非特别亲密的朋友,但现在我却热情地与他打招呼。他似乎也很高兴见到我,同样热情地和我打招呼。欣喜之余,我请他和我到荷本餐厅吃午餐;于是我们一同坐上一辆双座小马车出发了。“华生,你近来在忙什么?”当我们徐徐地穿过伦敦拥挤的街道的时候,他坦诚地问我。“你不仅瘦得像块板条,而且黑得像个核桃。”

我向他大概讲了一下我的危险经历,还没有讲完就到达了目的地。“可怜的家伙!”他听完我的不幸遭遇以后,同情地说,“你现在有什么打算?”“找个住的地方。”我回答说,“想试试看能否找到几间价钱便宜且又舒适的房子。”“这可真奇怪,”小斯坦福说,“你是今天第二个对我说这话的人。”“那第一个人是谁?”我问。“一个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人。今天早上他还在独自感慨,因为他找到了几间好房子,却找不到人与他分摊租金,这租金对他来说太高了。”“啊!”我叫道,“如果他真想找人合租并分摊房租的话,我倒正是他要找的人。我真希望有个伴儿,这比孤身一人好多了。”

小斯坦福目光越过酒杯上沿,表情怪异地看着我。“你还不认识夏洛克·福尔摩斯,”他说,“也许你不会愿意和他长期做伴呢!”“为什么?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哦,我倒不是说他有什么不好的。他只是思想上有些古怪——他在某些科学研究方面是个狂热分子。据我所知,他是个很正派的人。”“我猜他是个学医的吧?”我说。“不是——他想做什么我毫不知情。我相信他精通解剖学,而且是个一流的药剂师。但是,据我了解,他从来没有上过任何系统的医学课程。他的研究杂乱无序,并且支离破碎;但他积累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识,这让他的教授都感到震惊。”“你从来没有问过他想干什么吗?”我问。“没有。他可不会轻易说出心里话,虽然他在高兴的时候也很善于沟通。”“我愿意见他,”我说。“如果我要与人合住,我情愿找个好学而又习性安静的人。我身体尚未痊愈,难以忍受吵闹和刺激。我在阿富汗已经尝够了那种滋味,这辈子再也不想受了。我怎样才能见到你这位朋友?”“他一定在化验室,”小斯坦福回答说。“他要么几个星期不去,要么从早到晚在那里工作。如果你愿意,吃完饭我们一起坐车去。”“当然,”我回答说,于是我们的谈话转到了别的方面。

在我们离开荷本餐厅去医院的路上,斯坦福又给我讲了一些这位我想要合住的先生的特殊个性。“如果你与他相处不来,那可别怪我。”他说;“我只是偶尔在化验室碰到他,此外对他知之甚少。是你提出来要这么做的,所以我可不负责啊!”“如果我们合不来,散伙也很容易。”我回答说。“斯坦福,我看,”我双眼盯着他,接着说,“你好像不想插手这事了,你一定是另有隐情。是这家伙的脾气太暴躁了?或者是别的原因?不要这样吞吞吐吐的。”“要把无法形容的事情用言语表达清楚可真不容易,”他笑着说。“在我看来,福尔摩斯有点太科学化了——近乎到了冷血的程度。我还记得,他曾拿了一小撮最新提炼的植物碱给他的朋友尝。这不是恶意的,你要知道,只是出于钻研精神,想了解这种药物的确切疗效。公正地说,我认为他也会拿自己做同样的实验。他好像对确切的知识有着强烈的爱好。”“这很对啊。”“是的,但这也太过分了。如果一个人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捶打尸体,是不是怪事呢?”“捶打尸体?”“嗯,他是为了证实人死之后还能造成多大的淤伤。我亲眼见过他捶打尸体。”“你不是说他不是学医的吗?”“是啊。只有老天才知道他想研究什么。现在我们到了,你还是自己看看他是什么样的人吧。”他说话时,我们下车走进了一条狭窄的巷子,再穿过一小扇侧门,来到一家大医院的一座侧楼。这是我熟悉的地方,不用领路我们就踏上了凄冷的石阶,穿过一条两壁刷得雪白、两旁有许多暗褐色小门的长廊。在长廊的尽头有一个低矮的拱形过道,从这里一直通往化验室。

这是一间高大的房屋,里面到处杂乱地摆放着数不清的瓶瓶罐罐。几张又宽又矮的桌子放在各处,上面堆满了蒸馏器、试管和闪着蓝色火焰的小本生灯。屋里只有一个学生,他俯身在较远的一张桌子上,投入地工作着。听到我们的脚步声,他回头看了一眼,而且跳了起来,高兴地喊道:“我找到了!我找到了!”他对小斯坦福大声说着,手里拿着一个试管朝我们跑来。“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它只能用血色素来沉淀,别的都不行。”就算他发现了金矿,也不一定会比现在更高兴。“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斯坦福给我们介绍说。“你好。”福尔摩斯热情地说,还用力握住我的手,令我简直不敢相信他的力气这么大。“我看得出,你从阿富汗来。”“你怎么知道的?”我吃惊地问。“这没什么,”他说,自己格格笑了起来。“现在要谈的问题是血色素。毫无疑问,你看出我这项发现的意义了吧?”“从化学上来说,这真的很有趣,”我回答说,“但是,实际上……”“怎么,伙计,这是近年来法医学最实用的发现。难道你看不出来它可以使我们在鉴别血迹时万无一失吗?到这边来!”他急切地拉着我的大衣袖子,把我拖到他刚才工作的桌子前面。“我们先弄点儿鲜血,”他说着,用一根长针扎进自己的手指,再用吸管吸了那滴血。“现在,我把这滴血放到一公升水中。你可以看到,这掺了血的水和清水没有区别。血在这种溶液中所占的比例不到百万分之一。虽然如此,我确信我们还是能得到一种特殊的反应。”他一边说,一边将一些白色晶体放进了容器中,然后又加进几滴掺了血的水。很快,容器中的液体现出了暗红色,一些棕色颗粒沉淀到了瓶底。“哈哈!”他拍着手,就像一个小孩拿到新玩具那样高兴,“你觉得怎么样?”“看起来是一个非常精密的实验。”我说。“妙极了!妙极了!旧的愈创木测试法既笨拙又不准确。用显微镜检验血球也一样。如果血迹已经过了几个小时,后一种方法就不起作用了。现在,不论血迹新旧,这种新方法看来都会有效。假如这个测试能早点儿发明,那么现在许多逍遥法外的人早就会因为他们所犯的罪行而受到惩罚了。”“确实如此!”我喃喃地说。“许多刑事犯罪案的关键一直都在这一点上。一个人也许在刑案发生几个月后才会被查出有嫌疑。检查了他的衬衣或其他衣物后,发现上面有褐色斑点。这些究竟是血渍,还是泥渍?或是铁锈、果汁残渍,或其他什么东西呢?这是一个令许多专家都困惑的问题,为什么呢?因为没有可靠的测试方法。现在我们有了夏洛克·福尔摩斯测试法,就再也不会有任何困难了。”

他说话的时候,双目绽放出光彩。他把一只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好像是对他想象中正在鼓掌的观众致谢。“祝贺你。”我说,同时对他的热情感到很惊讶。“去年在法兰克福发生了冯·比斯科夫一案。如果当时就有这个测试法,那么凶手一定会被绞死。还有布拉德福的梅森案、臭名昭著的穆勒案、蒙特培利尔的勒菲尔案,以及新奥尔良的塞姆森案。我可以说出二十多起案件,在这些案件里,这个方法会起决定性的作用。”“你就像一本犯罪案件的活日历,”斯坦福大笑着说。“你应该办一份那方面的报纸,就叫‘警方旧闻’。”“读这样的报纸可能很有趣。”福尔摩斯说,同时把一小块橡皮膏贴在手指刺破的地方。“我得小心点儿,”他转过脸冲我笑了笑,接着又说,“因为我常接触有毒的东西。”他一边说,一边伸出手来。我注意到他的手到处都是小橡皮膏,并且由于强酸的侵蚀而变了颜色。“我们有事而来,”斯坦福说,同时坐在一张三脚高凳上,并用脚把另一张凳子推给我。“我这位朋友想找个住处,因为你正抱怨找不到人与你合租,所以我想最好让你们两人认识一下。”

福尔摩斯似乎对与我合住的想法很高兴。“我看中了贝克街一套房子,”他说,“对我们两人恰好合适。你不会介意强烈的烟草气味吧?”“我一直抽‘船’牌烟。”我回答说。“太好了。我会到处放些化学药品,而且偶尔做些试验。这会干扰你吗?”“不会。”“让我想想——我还有别的缺点吗?我有时会心情不好,一连几天不说话;我这样做的时候,你不要以为我是生气。别理我就是,我很快就会好的。你有什么需要说的吗?两个人在合住之前,最好能了解对方最大的缺点。”

这样的对话令我忍俊不禁。“我养了一条小牛头犬,”我说,“我最怕吵闹,因为我的神经受过刺激;而且我起床的时间没有规律,并且极端懒散。我身体健康的时候还有其他的坏习惯,但目前主要就是这些缺点。”“你把拉小提琴也算在吵闹之列吗?”他急切地问。“那要看拉的人了,”我回答说,“小提琴拉得好,那真是美妙的享受——若是拉得不好,那可……”“啊,那就好。”福尔摩斯高兴地笑着说。“我认为这样我们算是谈妥了——当然,如果你对那房子满意的话。”“我们什么时候去看房子?”“明天中午先到这儿来找我,我们一起去,把一切事情都敲定。”他回答说。“好的——明天中午准时见。”我握着他的手说。

我们让他继续做化学试验,我和斯坦福则一同向我的旅馆走去。“顺便问一句,”我突然停下来,转身对斯坦福说,“他怎么知道我是从阿富汗回来的?”

小斯坦福意味深长地笑了笑。“这就是他小小的特殊之处,”他说,“许多人都想知道他是怎么看出问题来的。”“噢!这很神秘吧?”我搓着双手说,“真是很有趣。我很感谢你将我们两人介绍到一起。要知道,‘研究人类的正确途径还是从具体的人着手’。”“那你就必须研究他了,”斯坦福在和我告别的时候说,“不过你将会发现,他可真是个令人琢磨不透的人。我敢打保票,他对你的了解会比你对他的了解要多。再见!”“再见!”我回答说,然后慢步走回旅馆,心里却对福尔摩斯非常感兴趣。二 演绎科学

按照福尔摩斯的安排,我们第二天见了面,并且去看了上次见面时他提到的贝克街221号B座的那套房子。这套房子有两间舒适的卧室、一间宽敞且空气流畅的起居室,还有令人愉悦的室内陈设,两扇大窗使得室内光线充足。这些房间每个方面都很令人满意。经过我们两人分摊,租金也就变得很合适了。因此我们当场成交,立刻租下了这套房间。当天晚上我就将旅馆的东西收拾好搬了进去,第二天早上福尔摩斯也随后把几只箱子和旅行皮包搬了进来。我们忙着整理东西,以最满意的方式布置陈设,折腾了一两天。安排妥当之后,我们逐渐安定下来,开始适应我们的新环境。

福尔摩斯其实并不是一个难以相处的人。他很安静,生活习惯也很有规律。他一般在晚上十点之前入睡。早上他总是在我起床之前就吃完早餐出去了。有时候他会成天待在化验室,或待在解剖室;他偶尔也会长途散步,好像一直走到伦敦城的最南端。当工作兴奋的时候,绝不会有人比他精力旺盛;但偶尔遇到烦心事的时候,他会整天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从早到晚几乎不言不动。在这种情况下,我看到他眼里会有一种茫然若失的神情。如果不是他平时严谨克己的生活让人打消这种念头,我真的会怀疑他是个瘾君子。

几个星期过去了,我对他的兴趣以及对他的人生目标的好奇心也日益增加。他的长相和外表让人一看就会留下印象。他身高六英尺多,异常瘦削,因此看上去显得更高。他目光锐利,这当然要除去他在茫然若失的时候;细长的鹰钩鼻给人以机警果断的印象;下颚方正而突出,使他显得非常有毅力。他的双手总是沾满了墨水和化学药品的斑点,但是动作却极其灵巧,因为我经常有机会看到他操作那些精致而易碎的化验仪器。

如果我承认福尔摩斯激起了我的好奇心,以及有好多次我都极力想攻破他对自己事情保持缄默的壁垒,那么读者也许会认为我是一个不可救药的好管闲事者了。但是在做出这种结论之前,请记住一点:我的生活是多么无聊,而且没有什么事情能吸引我的注意力。除非天气和煦,否则我的健康状况仍不允许我到外面去;而且也没有朋友来看我,打破我单调的日常生活。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自然会对围绕在我同伴周围的小秘密极感兴趣,并且花了很多时间想去揭开它。

他并不是在研究医学。在回答我的一个问题的时候,他自己证实了斯坦福关于这一点的说法。他既不像是为了获得科学学位而去读任何学科的课程,也不像是在追求进入学术界。然而他对某些研究的热忱却令人称奇;在一些冷僻的知识领域,他的学识却异常渊博,因此他的观察力令我大为吃惊。当然,如果不是为了明确的目的,一个人决不会这样辛苦地工作,以求获得如此详尽的信息。漫无目标的读者,很少会计较他们学到的知识的正确性。除非有很好的理由,否则没有人愿在小事情上费心劳神。

他在某些方面的无知,就像他的有些知识过于丰富一样令人吃惊。他在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方面几乎一无所知。当我引用作家托马斯·卡莱尔(英国散文家、历史学家和哲学家,他的《论英雄与英雄崇拜》是“英雄史观”的代表作。——译者注)的文章的时候,他竟然天真地问我卡莱尔是何许人,他干过什么事情。不过,当我无意中发现他对于哥白尼的学说以及太阳系的构成全然不解时,我的惊讶才达到了极点。一个生活在19世纪的文明人,居然不知道地球绕着太阳运行,在我看来实在是件令人难以置信的事。“你好像很吃惊,”他看到我惊奇的样子,微笑着说。“即使我知道了这些,我也要尽最大努力忘掉它。”“忘掉!”“要知道,”他解释道,“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像一间小空阁楼,必须有选择地放进一些家具。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破烂玩意儿全都塞进去,这样反而会使得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无处可放了;或者最多不过是和其他许多东西乱挤在一起,要用的时候却无从下手。所以,有经验的人在选择将什么东西装进他那间小阁楼似的大脑的时候,是会非常仔细的。他只会放在工作中有用的工具,此外什么都不要,而这些工具又样样齐全,摆放有序。如果认为这间小阁楼的墙壁富有弹性,可以随意扩张,那就错了。请相信我的话,总有一天,当你增加新的知识时,会忘记以前所熟悉的事情的。所以,最重要的是,不要让无用的知识把有用的知识挤出去。”“但那是太阳系的问题啊!”我辩解说。“这和我有什么关系?”他不耐烦地打断说,“你说我们是绕着太阳转的。不过,即使我们绕着月亮转,这对我或我的工作又有什么关系?”

我恰好正要问他的工作究竟是什么的时候,他的态度已经表明这个问题也许会不受欢迎。于是我思考了一番我们简短的谈话,尽力想从中推断出一些线索来。他说过,他不愿获取与他的研究无关的任何知识;因此,他具备的一切知识对他而言当然都是有用的。于是,我就在心里把他告诉过我的、他非常了解的各门知识一一列举出来,甚至用铅笔写了下来。写完之后,我看着这份记录,忍不住笑了。它是这样的:

夏洛克·福尔摩斯的知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薄弱。

5.植物学知识——不定。

对于颠茄、鸦片和一般毒物知道许多;对于实用园艺却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

他可以看一眼就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曾在散步回来后把溅到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判断出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的。

7.化学知识——精深。

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不系统。

9.惊险文学——很渊博。

他似乎对本世纪发生的每一个可怕刑事案件都知之甚详。

10.小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使棍棒,精通拳击和刀剑。

12.对英国法律具备充分实用的知识。

在写完这些之后,我失望地把它扔进火里,自言自语地说:“如果我是要根据这些资料去找出一个需要所有这些本领的职业来,可最后却并不能弄清这家伙究竟在干什么的话,我还不如马上放弃这种企图。”

我记得前面曾提到过他拉小提琴的本事。他拉小提琴非常棒,但这也像他的其他本领一样有些古怪。我很清楚,他能拉一些曲子,而且是很难的曲子,因为在我的请求下,他曾为我拉过门德尔松的《无言歌》和其他几首他喜欢的曲子。可是任由他自己拉的时候,他却极少能拉出什么像样的乐曲或大家熟悉的曲调。傍晚时分,他会靠在扶手椅上,闭上眼睛,随手拨弄横放在膝上的琴。那琴声有时高亢而忧伤,有时则充满幻想和欢畅。显然这些琴声反映了他当时的思绪,不过这些曲调是助长了他的那些思潮,还是仅仅一时的兴之所至,我就不好断定了。如果不是他常常在拉这些曲子之后接连拉几首我喜爱的曲子,作为对我耐心的小小补偿的话,我对他那些刺耳的独奏真的会暴跳如雷的。

在头一两个星期,我们没来访客。我开始以为福尔摩斯和我一样也是没有朋友的人。但不久我就发现他有许多相识,而且来自各个完全不同的社会阶层。其中一个身材矮小、脸色蜡黄、獐头鼠目、眼睛黑色的家伙,福尔摩斯给我介绍说他叫勒斯特雷德。此人每星期要来三四次。一天早上,来了一位穿着时髦的年轻姑娘,她待了半个多小时。那天下午又来了一个头发灰白、衣衫褴褛的客人,看上去像个犹太小贩,我看他好像很激动;在他之后紧接着又来了一个邋里邋遢的老妇人。还有一次,一位白发老绅士拜访了福尔摩斯;另外一次,一个穿着棉绒制服的火车茶房来找他。每当这些奇特的客人到来时,福尔摩斯总是要求使用起居室,我就回到我的卧室。他总是因为给我造成不便而向我道歉。“我不得不用这房子作为办公场所,”他说,“这些人都是我的顾客。”我再次找到了直截了当地向他问问题的好机会,但为了谨慎起见,这次我仍然没有强迫他吐露真情。当时我想,他之所以不回答,肯定有某种强烈的理由,但是他不久就主动谈到了这个问题,打破了我的想法。

那是三月四日,我记得很清楚,我不知为什么比平时起得要早,我发现福尔摩斯还没吃完早餐。房东太太已经习惯了我晚起,因此我的餐具还没放好,我的咖啡也没备好。一股没来由的怒火使我按响了铃铛,粗率地告诉房东太太我已经起床了。然后我从桌上拿起一本杂志,想借此打发等待的时间,而福尔摩斯却一声不响地大口嚼着面包。杂志中的一篇文章标题被人用铅笔作了记号,我自然是先看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的标题有些夸张,叫“人生宝鉴”。它试图说明:一个善于观察的人,如果能对他接触到的事物进行精确系统的观察,将会收获颇丰。这篇文章之所以吸引我,是因为它精明却又未免荒唐可笑;在论理上它严密而紧凑,但在推论上我认为牵强附会、夸大其辞。作者宣称,从一个人瞬间的表情、肌肉的抽动,或者眼睛的一瞥,就可以推测出他内心最深处的想法。根据作者的说法,对于一个接受过观察和分析训练的人来说,要想欺骗他是不可能的。他的结论就像欧几里得定律一样准确无误。在一些门外汉看来,他的结论确实令人惊愕,以至于在他们弄明白他得出该结论的整个过程之前,他们很可能会把他看成一个巫师。“从一滴水,”作者说,“一个逻辑学家就可以推论出大西洋或尼加拉瀑布的存在,而不需要亲眼见到或听说过这两个地方。所以,整个生命就是一个大链条,只要见到其中一环,就可以知道整个生命的特性。推论和分析科学就像其他学问,只有经过长期而耐心的钻研才能掌握;但人的寿命毕竟有限,即使耗尽毕生精力,也未必能达到尽善尽美的地步。在研究事物最困难的精神层面之前,初学者应先从掌握较基本的问题入手。碰到一个人时,要先学习由一瞥之间就能辨识出这人的历史和职业。这样的练习虽然看起来无聊,但它能提高观察力,并教会你应该从哪里观察,以及应该观察什么。从一个人的手指甲、衣服袖子、靴子、裤子上的膝盖部位、食指和拇指之间的老茧、表情、衬衣袖口——这些方面的每个细节,都能明白地揭示出一个人的职业。把所有这些都联系起来还不足以受到启发,对于有能力的侦探来说几乎是难以想象的。”“一派胡言!”我大声说道,把杂志往桌上一摔,“我这辈子从来没看过这样的垃圾文章。”“什么?”福尔摩斯问。“哼,这篇文章。”我一边坐下来吃早餐,一边用蛋匙指着那篇文章说。“我知道你已经读过了,因为你还作了记号。我不否认它写得很漂亮,但是我看了却很生气。这显然是某位闲得没事干的家伙闭门造车空想出来的似是而非的妙论。它太不符合实际了。我倒愿意让他去地铁三等车厢转一圈,请他把所有乘客的职业都说出来。我愿以一千对一和他打赌。”“你会输的,”福尔摩斯平静地说,“因为这篇文章是我写的。”“你!”“是的,我有观察和推理两方面的才能。我在这篇文章里提出来的理论,你认为好像荒诞不经,其实是非常实际的——实际到我可以靠它挣钱活命。”“怎样靠它挣钱?”我不禁问道。“啊,我有我自己的职业。我想我可能是全世界唯一干这一行的人。我是一名咨询侦探,也许你明白这是什么行业吧!在伦敦这座城市,有许多官方侦探和私人侦探。这些伙计遇到困难时会来找我,我就设法帮他们找到正确的线索。他们把所有的证据告诉我,我借助所掌握的犯罪史知识,通常都能把他们的错误纠正过来。犯罪行为都有非常相似之处,如果你熟知一千个案子的详情细节,但对第一千零一个案子却难以解释的话,那就奇怪了。勒斯特雷德是一位著名的侦探。最近他在一桩欺诈案中感到一头雾水,所以就来找我了。”“那另外一些人呢?”“他们大多数是由私人侦探介绍来的,都是些遇到麻烦、需要加以指引的人。我听了他们的事情之后,再给他们提出建议,然后我就挣到钱了。”“你的意思是说,”我说,“你即使不用出门,也能解开某些别人虽然亲眼目睹各种细节但却无法解决的疑难问题吗?”“的确是这样。我有一种利用直觉分析事物的能力。偶尔也会遇到一件比较复杂的案子,那我就得迅速行动,亲自侦查一番。你知道我有许多特殊的知识,把这些知识应用到案件中,问题就可迎刃而解。那篇文章中提到的一些推论法则虽然招致了你的嘲笑,但在实际工作中对我却有着无比的价值。观察是我的第二天性。在我们初次见面时,我就对你说过,你从阿富汗来,你好像很吃惊呢!”“肯定是有人告诉你的。”“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我就‘知道’你是从阿富汗来的。由于长期以来的习惯,一系列思索会飞掠过我的脑际,以至于我尚未觉察其中的步骤之前,就能得出结论。不过,这中间是有步骤的。对于你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这位先生像个医务人士,但又有着军人气概。那么,他显然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这并不是他的本来肤色,因为他的手腕皮肤是白的。他憔悴的面容清楚地表明,他久病初愈,而且历尽磨难。他左臂受过伤,动作还有些僵硬不便。一个英国军医,会在热带的什么地方历尽艰苦,并且使臂部受伤呢?显然是阿富汗。’这一连串的思考用时不过一秒钟,然后我便说出你是从阿富汗来的,让你大感吃惊。”“你这样一解释,这件事还真是很简单啊!”我微笑着说。“你让我想起了爱伦·坡(美国著名小说家。著有《莫格街凶杀案》等侦探小说。杜宾是这部作品中的主角。——译者注)作品中的侦探人物杜宾。我可没想到,在小说之外竟然真有这样的人物存在。”

福尔摩斯站起来,点燃他的烟斗。“你一定会以为,将我和杜宾相提并论是在称赞我,”他说,“可是在我看来,杜宾是个不怎么样的家伙。他要先沉思一刻钟,然后才突然道破朋友的心事,说出一句适当的话来,这种小把戏未免过于做作,而且太肤浅了。他是有些分析问题的天才,这不容置疑;但他绝不是爱伦·坡想象中的非凡人物。”“你读过加波里奥(法国侦探小说家。——译者注)吗?”我问,“他作品中的李柯克是你心目中的理想侦探吗?”

福尔摩斯轻蔑地哼了一声。“李柯克是个没用的笨蛋,”他以恼怒的语气说,“他只有一件事值得一提,就是他的精力。那本书简直让我作呕。它的主题只是如何辨识一个不知名的罪犯。我可以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解决它,而李柯克却花了六个月左右的时间。它或许可以给侦探们写一本教科书,教他们要避免些什么。”

我所钦佩的两个人物被贬得一文不值,这使我感到非常恼火。于是我走到窗口,望着外面热闹的街道,自言自语地说:“这家伙也许很聪明,但他太自负了。”“这些天一直没有罪案和歹徒,”他有点儿抱怨地说,“干我们这行的人有脑筋也用不上。我很清楚,我具有足以使我成名的脑子。不论过去还是现在,从来没有人像我这样对于罪案侦查作过这么多研究,同时又具有天生禀赋。可结果又如何呢?竟然无案可查,或者最多不过是些简单幼稚的案子,犯罪动机那么明显,就连苏格兰场的人也能识破。”(苏格兰场是伦敦警察厅的别名。——译者注)

我对他这种大言不惭的说话态度仍然很生气。我想最好还是换个话题。“我想知道这个人在找什么?”我指着一个身材魁梧、穿着朴素的人说。此人正在街那边慢慢地走着,焦急地寻找门牌号码,手中拿着一个蓝色大信封,显然是个信差。“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士官吗?”福尔摩斯说。“瞎吹牛!”我暗想。“他知道我没法证实他的猜测。”

这个念头尚未从我脑中消逝,我们正在观察的那个人看到我们的门牌号码以后,就飞快地穿过大街。我们听见了一阵响亮的敲门声和低沉的说话声,接着楼梯上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福尔摩斯先生的信。”这个人一走进房,就把信交给了福尔摩斯。

这正是打击福尔摩斯傲气的好机会。他刚才瞎吹牛的时候可没想到会有目前这一步。“请问,小伙子,”我尽量用温和的声音说,“你的职业是什么?”“信差,先生,”他粗声回答说,“我的制服拿去补了。”“你过去是干什么的?”我问他,并朝福尔摩斯不怀好意地瞟了一眼。“士官,先生,皇家海军陆战队轻步兵团,先生。没有回信吗?好的,先生。”他并拢脚跟,举手敬礼之后,走了出去。三 劳瑞斯顿花园惨案

福尔摩斯理论的实用性有了新的证明,我承认我确实大吃一惊。我对他的分析能力的钦佩也大大增加了。但我心中仍然潜藏着某些怀疑,认为这整件事是他预先设好的圈套,目的是想捉弄我一下;至于他捉弄我的目的何在,我就难以理解了。当我看着他的时候,他已经读完了信,眼神茫然,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你究竟是怎么推断出来的?”我问。“推断什么?”他粗声地问。“噢,你怎么知道他是退伍的海军陆战队士官?”“我没时间谈这些琐事,”他粗率地回答道,然后又笑着说,“请原谅我的无礼。你打断了我的思路,但这或许不要紧。你真的看不出他曾是海军陆战队的士官吗?”“是的,真看不出。”“知道这个事实比较容易,不过要解释我是如何知道的,却没那么简单了。如果要你证明二加二等于四,你也许觉得有些困难,然而你却知道这是肯定无疑的事实。我隔着街就能看到这人手背上刺着一只蓝色大锚,这是海员的特征。但他的举止颇像军人,又留着标准的络腮胡;因此我们可以说他是海军陆战队员。他的态度有些自高自大,而且带有一些领导的神气。你一定也看到他昂首挺胸、挥舞手杖的姿势。他的外表也显示出他是一个既稳健又庄重的中年人——所有这些事实,使我认为他当过士官。”“妙极了!”我情不自禁地说。“没什么了不起的,”福尔摩斯说,但是我可以从他脸上的表情看出,他对我明显流露的惊讶和钦佩感到很高兴。“我刚才还说没有罪犯,看来我错了——看这个!”他把信差刚送来的那封信扔给了我。“啊,”我草草地看了一下,大叫道,“这真可怕!”“这件事好像是有点儿不寻常,”他平静地说。“你能给我大声读一下吗?”

下面就是我读给他听的那封信: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昨晚,在布瑞克斯顿路边、劳瑞斯顿花园3号发生了一起凶杀案。大约凌晨两点钟,我们的巡逻警察发现该处有灯光,因为该房平时空着,所以怀疑出了什么事。他发现房门大开,在空无一物的前室有一具男尸。尸体衣着齐整,口袋中装有名片,上面印着“爱诺克·杰·德瑞博尔,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市”。现场既没有抢劫痕迹,也没有发现任何能说明此人如何致死的证据。屋中虽有几处血迹,但死者身上并无伤痕。死者是如何进入这座空房的,我们尚不得其解;事实上,整个案件还是个谜。如果你能在十二点以前到事发现场来,我将在此恭候。在得到你的回音前,现场一切都将保持原状。如果不能莅临,我也会详情奉告。倘蒙赐教,不胜感激。托拜斯·格里森谨上“格里森在伦敦警察厅是最出色的,”福尔摩斯说,“他和勒斯特雷德是那群蠢货中的佼佼者。他们也都很机敏,而且精力充沛,但是都因循守旧——是过于守旧。他们彼此之间勾心斗角,就像两个卖笑妇人似的相互嫉妒。如果这两人都插手这个案子,那就好玩了。”

我对福尔摩斯如此若无其事的谈话方式感到惊讶。因此我大声叫道:“真的一分钟都不能耽误了,要我给你叫马车吗?”“我还没确定去不去呢。我确实是世界上无可救药的懒鬼——就是说,只有懒劲上来的时候才这样,因为我有时也很敏捷的啊。”“什么!这正是你一直渴望的机会啊。”“我亲爱的朋友,这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如果我将整个案子解决了,格里森和勒斯特雷德这帮家伙肯定会把全部功劳攫为己有。因为我只是个私家侦探。”“但是他现在求你帮助他呀。”“是的。他知道我比他高明,而且会当着我的面承认;但是,他宁愿割掉舌头,也绝不愿在任何第三者面前承认这一点。不管怎样,我们还是去看看。我可以单枪匹马破这个案子。即使我得不到什么,也可以嘲笑他们一番。走吧!”

他匆匆忙忙地披上大衣,迅捷之态说明他跃跃欲试的心情已经压倒了冷淡漠然的心情。“戴上你的帽子。”他说。“你希望我也去?”“嗯,如果你没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要做的话。”

一分钟以后,我们就坐上了一辆双座小马车,朝布瑞克斯顿路飞驰而去。

这是一个阴霾多雾的早晨,屋顶笼罩着一层灰褐色的帷幔,就像下面泥泞街道的反影。福尔摩斯兴致很高,喋喋不休地说着意大利北部城市格里摩纳出产的提琴,以及意大利小提琴制作大师斯特拉迪瓦利的提琴与阿玛蒂提琴之间的区别。至于我自己,却一言不发,因为阴沉的天气和我们要去调查的这件令人忧郁的案子使我情绪压抑。

最后,我终于打断福尔摩斯的音乐高论,说:“你似乎不太关注眼前这起案件。”“还没有材料啊,”他回答说,“在没有掌握全部证据之前就先作出假设,这是绝大的错误。那会导致错误的判断。”“你很快就可以得到材料了。”我一边说,一边用手指着前面,“这就是布瑞克斯顿路,那儿就是出事的房子,如果我没弄错的话。”“正是。停,车夫,停车!”我们离房子还有一百码左右的距离,他就坚持要下车,剩下的路我们就走过去。

劳瑞斯顿花园3号看上去阴森可怕。这里有四幢离街稍远的房屋,它就是其中一幢。这四幢房屋有两幢住着人,两幢空着,3号屋就是空着的。空房临街的一面有三排阴暗的窗户,显得又黑又荒凉。积满灰尘的窗户玻璃除了几张像白内障一样的“招租”卡片之外,其他空无一物。每幢房屋前都有一个小花园,将房屋和街道隔开。花园里零散地长着一些蔫嗒嗒的杂草。小花园中有一条由黏土和石子铺成的黄色小径。由于下了一夜的雨,到处泥泞不堪。花园四周有一道三英尺高的矮墙,墙头装有木栅。一个身材高大的警察倚墙而立,周围有几个闲人,他们伸长脖子朝里张望着,希望能看到屋中的情景,但什么也没看见。

我本以为福尔摩斯会立刻奔进屋去,立即着手研究这个神秘案件的。可是他似乎并不着急。他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在这种情形下,我认为他有点儿装腔作势。他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茫然地注视着地面,又凝视天空和对面的房子,还有墙头的木栅。这样仔细观察之后,他慢慢走上小径,或者该说他是从路边的草地上走过去的,目不转睛地盯着地面。他有两次停了下来,有一次我看见他还露出了笑容,并且听到他满意的叹息。在这潮湿的泥土地上有许多脚印,但是由于警察在上面来来回回地走过,我真搞不明白福尔摩斯怎么指望从这里辨认出什么东西来。然而我曾领教过他对事物的敏锐观察力,因此我绝对相信他能看出许多我看不到的东西。

在这幢房子的门口,一个身材高大、脸色白皙、头发浅黄的人来迎接我们,他手里拿着一个笔记本。他跑上前来,热情地握住福尔摩斯的手说:“你能来真是太好了。一切都还保持原状。”“但是要除掉那个!”福尔摩斯指着那条小路说,“即使一群水牛从这里经过,也不会踩得比这更乱。不过,格里森,显然在你允许这样做之前,你就以为你已经得出结论了。”“我在屋里忙,”格里森躲躲闪闪地说。“我的同事勒斯特雷德先生也在这儿,我把外边的事都托付给了他。”

福尔摩斯看了我一眼,嘲弄似的抬了抬眉头。他说:“有你和勒斯特雷德这样两位人物在场,第三个人当然不会有更多的发现了。”

格里森不无得意地搓着双手,说:“我认为我们已经竭尽全力了。不过,这个案子的确很古怪,我知道这正合你胃口。”“你没有坐马车来这里?”福尔摩斯问。“没有。”“勒斯特雷德也没有吗?”“也没有。”“那我们进屋看看。”问完这些无关的话以后,福尔摩斯大踏步走进房中,格里森跟在后面,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

一条短短的过道通向厨房,过道上没有地毯,布满了灰尘。过道左右各有一扇门,其中一扇门显然已经很久没有开过。另一扇是餐厅的门,惨案就发生在餐厅里面。福尔摩斯走了进去,我跟在后面,心情异常沉重。这是由于死尸而引发的。

这是一间四方形的大房子,由于没有家具,因此更显得宽敞。墙壁上贴着廉价的壁纸,有的地方已经发霉,有的地方则大片大片地剥落,露出了里面黄色的石灰。门对面有一个华丽的壁炉,壁炉下面是一个白色的仿大理石架。架台的一个角上放着一段红色的蜡烛头。屋里唯一的窗户污浊不堪,因此光线进不来,到处都蒙上了一层灰暗的颜色。屋内厚厚的尘土更加深了这种感觉。

这些细节是我后来才看到的。我当时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那个狰狞可怖的尸体上;他僵卧在地板上,茫然无光的眼睛盯着褪色的天花板。死者大约四十三四岁,中等身材,宽肩,卷曲的黑发,留着短而硬的胡子,穿着厚厚的呢子大衣和背心,浅色裤子,领子和袖口都很整洁。尸体旁边的地板上有一顶干净整洁的礼帽。死者紧握双拳、两臂张开、双腿交叠在一起,似乎临死时有过痛苦的挣扎。他僵硬的脸上露出恐怖的神情,我认为这是一种仇恨的表情,是我从没有见过的。这样一张狰狞恐怖而扭曲的脸,再加上低额扁鼻和凸下巴,使死者看起来很像一只猿猴。此外,那种不自然的痛苦翻腾姿态,使尸体显得更加可怕。我见过各种死人的样子,但还没有见过比伦敦郊区大道旁这幢阴森黑暗的屋子里所发生的更恐怖的死亡景象。

一直都很瘦削、颇具侦探家风度的勒斯特雷德正站在门口,向福尔摩斯和我打招呼。“这起案件一定会引起轰动,先生。”他说。“我还没有见过这样离奇的案子,虽然我不是一个新手。”“有线索吗?”格里森问。“什么都没有。”勒斯特雷德插进来说。

福尔摩斯走近尸体,跪下来,仔细地检查着。“你们肯定没有伤痕?”他一面问,一面指着四周的血迹。“确实没有。”两位警探异口同声回答说。“那么,这些血迹当然是另一个人的了——也许是凶手的,如果这是一起凶杀案的话。这使我想起了一八三四年乌特勒克(这是荷兰中部一个省的省会。——译者注)的范简森死亡时的情形。格里森,你还记得那起案子吗?”“不记得,先生。”“你真应该把这个案子重读一遍。世界上本来没有新鲜事,都是以前发生过的。”

他说话的时候,灵敏的手指到处摸捏推按,不停地检查死尸。这时,他眼里又流露出我前面谈到的那种茫然的神情。他检查得非常迅速,以至于很难看出他有多细致认真。最后,他嗅了一下死者的嘴唇,又瞧了一眼死者的黑皮鞋底。“尸体一直没有被动过?”他问。“除了必要的检查以外,就再也没动过。”“现在可以将他拿去埋了,”他说,“没有什么再需要检查的了。”

格里森已经准备好了担架和四个抬担架的人。他打了个招呼,他们就进到房间,将无名死尸抬了出去。当他们抬起死尸时,一枚戒指掉下来滚倒地板上。勒斯特雷德赶紧捡了起来,困惑地看着。“有女人来过,”他喊道,“这是一枚女人的结婚戒指。”

他一边说,一边伸出托戒指的手。我们全都围上去看。毫无疑问,这枚朴素的金戒指是新娘戴的。“这可使案子变复杂了,”格里森说,“天晓得,这起案子本来就够复杂的。”“你确定这戒指就不能使这起案子更简化吗?”福尔摩斯说。“光瞪着它是没有用的。你们在他口袋里找到什么了?”“都在这儿,”格里森指着楼梯最下一级的一小堆东西说,“一块金表,编号是97163,伦敦巴罗德公司制造。一根又重又结实的阿尔伯特金表链。一枚金戒指,上面刻着共济会的标志。一枚金饰针——头部为牛头犬形状,狗眼有两颗红宝石。俄国皮制的名片夹,里面是印着‘克利夫兰市,爱诺克·杰·德瑞博尔’的名片,这和衣服衬里的E.J.D.三个缩写字母相符。没有钱包,只有些零钱,一共七英镑十三先令。一本袖珍版的卜迦丘《十日谈》,扉页上写着约瑟夫·斯坦格森的名字。还有两封信——一封是给德瑞博尔的,一封是给约瑟夫·斯坦格森的。”“是寄到什么地方的?”“斯特兰德街美国交易所——留交本人自取。两封信都是从盖恩轮船公司寄来的,是通知他们轮船从利物浦开行日期的。显然这个不幸的人正准备回纽约。”“你们调查过这个斯坦格森吗?”“我立刻就调查了,先生。”格里森说,“我已经在各家报纸上刊登了广告,还派了一个人去美国交易所,现在还没有回来呢。”“你们和克利夫兰方面联系没有?”“今天早晨我们发了电报。”“你们是怎么查询的?”“我们只是详细说明了这件事,并希望得到对我们有帮助的任何情报。”“你没有问你觉得特别重要的问题的细节吗?”“我问了关于斯坦格森的事。”“其他的呢?难道这整个案子就没有关键的问题?你没有再发电报吗?”“我已经把我要说的都说了。”格里森不高兴地说。

福尔摩斯暗自笑了笑,似乎正想说什么,这时勒斯特雷德得意地搓着双手来到我们谈话的走廊上。我们和格里森在屋里谈话时,他一直待在前面的房间。“格里森先生,”他说,“我刚才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发现。要不是我仔细检查墙壁,它就会被忽略了。”

这个小个子说话时,眼睛闪亮,显然是在极力压抑自己胜过同僚一筹的得意心情。“过来,”他一边说,一边匆匆地回到前屋。由于那可怕的尸体已经被抬走,屋里的空气似乎清新了许多。“好,请站在那里!”

他在靴子上划亮了一根火柴,举起来照着墙壁。“看那个!”他得意地说。

我已经说过,墙上的壁纸有些已经剥落。就在这个墙角落,有一大块已经剥落的地方,露出了一块黄色的粗糙石灰。在这块裸露的墙上,有一个用鲜血潦草地写成的字:

瑞琪(RACHE)“你如何看这个字?”勒斯特雷德大声问道,就像一个表演者在炫耀自己的节目一样,“这个字之所以被忽略,因为它在房间最黑暗的角落里,谁也没有想到来这里察看。这是凶手用死者或她自己的血写的。看,这里有血顺墙往下流的痕迹!无论如何,这一点排除了死者自杀的可能。为什么选择写在这个角落呢?我可以告诉你们。看壁炉上那段蜡烛。当时它是点着的,如果它是点着的,那么这个角落就是最亮而不是最暗的地方了。”“既然你已经发现了这个字,它又有什么意义呢?”格里森轻蔑地问。“意义?这表示写字的人是要写一个叫‘瑞琪儿’(RACHEL)的女人的名字,但是在写完之前有什么事打断了他或她。你可要记住我的话,等这案子水落石出之后,你会发现一个名叫‘瑞琪儿’的女人和这案子有关。你现在尽可以笑,福尔摩斯先生。你也许非常聪明能干,但归根结底,姜还是老的辣。”“实在对不起!”福尔摩斯听了他的话后,一阵纵声大笑激怒了这个小个子。“你的确是我们三个人中第一个发现这个字迹的,这当然要归功于你;正如你所说,这显然是昨晚惨案中的另一个参与者写的。我还没来得及检查这间屋子,但是如果你允许,我现在就去检查。”

他一边说,一边很快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卷尺和一个很大的圆形放大镜。他拿着这两样工具,在屋子里静静地走来走去,有时停下来,偶尔跪下去,有一次竟趴在了地上。他全神贯注地工作着,似乎完全忘记了我们的存在;他一直自言自语地嘀咕着,一会儿惊呼,一会儿低语,一会儿吹吹口哨,有时又像受到鼓舞和充满希望似的低声叫起来。我看着他,不禁想起了训练有素的纯种猎犬,在丛林里面冲过来跑过去,不停地狂叫着,直到找出猎物失去的踪迹。他一直检查了二十多分钟,小心翼翼地测量着一些痕迹之间的距离;这些痕迹我根本看不到。他偶尔会不可思议地用卷尺测量墙壁。在另一个地方,他非常小心地从地板上捏起一小撮灰色尘土,把它放进了一个信封里面。最后,他用放大镜检查了墙壁上的血字,极其仔细地观察了每一个字母。做完这些之后,他好像满意了,因为他把卷尺和放大镜装进了口袋。“有人说天才就是无止境地吃苦耐劳的本领,”他微笑着说,“这个定义很不恰当,但是对侦探工作倒还贴切。”

格里森和勒斯特雷德颇为好奇但又有些轻蔑地看着他们这位私人同行的举动。他们显然还没有明白我现在已经渐渐了解的东西——福尔摩斯每个最细微的动作都将会产生实际而明确的结果。“你怎么看的,先生?”他们一起问道。

福尔摩斯说:“如果我帮你们,那我就会抢你们的功劳了。你们现在做得很好,任何人都不便插手。”他的话不无讥讽意味。“如果你们能把侦查到的情况随时告诉我,我也愿尽力协助你们。同时,我想和发现尸体的警察谈一谈。你们能把他的姓名、住址给我吗?”

勒斯特雷德看了看他的记事本说:“约翰·兰斯,他现在没上班。你可以到肯宁顿花园门路的奥德利大院46号找他。”

福尔摩斯记下了地址。“走吧,华生,”他说,“我们找他去。我将告诉你们一件可能对这案子有帮助的事情。”他回头对两位侦探继续说道,“这是一起凶杀案。凶手是个男的,高六英尺多,是个中年人。以他的身材来说,他的脚显得小了点儿,穿一双粗糙的方头靴,抽印度雪茄。他是和被害者一起乘坐四轮马车来的。马车由一匹马拉着,这匹马有三个旧蹄铁,而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凶手很可能脸色红润,右手指甲很长。这些只是一部分线索,但它们对两位或许会有所帮助。”

勒斯特雷德和格里森相互看着对方,露出了怀疑的微笑。

勒斯特雷德问:“如果这个人是被杀死的,那又是怎样做的呢?”“用毒。”福尔摩斯简短地说,然后大踏步朝外走去。“还有一件事,勒斯特雷德,”走到门口他又回过头来补充说,“‘RACHE’在德文中是‘复仇’的意思;所以不要浪费时间去寻找什么‘瑞琪儿小姐’了。”

说完这句临别赠言之后,福尔摩斯就走了,把两位目瞪口呆的对手留在了身后。四 约翰·兰斯的叙述

我们离开劳瑞斯顿花园3号时,已经是一点钟了。福尔摩斯带着我到最近的电报局发了一封长长的电报。然后他叫了一辆马车,让车夫送我们去勒斯特雷德告诉我们的那个地方。

福尔摩斯说:“第一手证据才是最重要的。其实,我对这起案子早有定论了,但我们还是应该把要查明的情况弄个清楚。”“你真让我吃惊,福尔摩斯。”我说,“对于你刚才描述的那些细节,你也不一定像你假装的那样有把握吧?”“绝对没错。”他回答说,“我到那里注意到的第一件事,就是靠马路沿的地方有两道马车轮子压出来的印痕。直到昨晚为止,一个星期都没有下雨,所以弄出这两道深车轮印的马车一定是在夜间到达那里的。还有马蹄印,其中一个蹄印比其他三个清楚得多,这表明那个蹄铁是新的。既然这辆马车是下雨之后到那里的,而且整个早晨又没有马车来过——这是格里森说的——因此,这辆马车昨晚一定在那里停留过;因此,也正是这辆马车把那两个人送到这幢房子的。”“这好像很简单,”我说,“但其中一人的身高你又是如何知道的?”“噢,一个人的身高很容易从他的步伐长度看出来。计算方法很简单,不过我也不必拿数字来烦扰你。我是在屋外的黏土地和屋内的尘土上量出那个人的步伐长度的。接着我又找到了检测我的计算是否正确的办法。一个人在墙壁上写字的时候,很自然会写在略高于视线之上的地方。现在墙上的字距离地面刚好六英尺。这就像儿戏一样简单了。”“那他的年龄呢?”我又问。“嗯,如果一个人能够毫不费力地一步就跨出四英尺半,就不太可能是个老头。花园的小道上有一个宽水坑,他显然是一步跨过去的。黑皮靴是绕着走的,而方头靴则是从上面跨过去的。这一点都不神秘。我只是把我那篇文章中提出来的一些观察和推理的方法应用到了日常生活中罢了。你还有什么困惑的吗?”“手指甲和印度雪茄?”我又提出了疑问。“墙上的字是一个人用食指蘸血写上去的。我用放大镜看出他在写字时刮下了一些墙粉。如果这个人修过指甲,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我还从地板上收集到了一些散落的烟灰。烟灰颜色很深,而且呈片状——只有印度雪茄才会有这种烟灰。我曾专门研究过雪茄烟灰——事实上,我还写过这方面的专题论文呢。我可以自夸,只需看一眼,我就能识别任何知名品牌的雪茄或纸烟的烟灰。正是这些细枝末节,才使得一名老练的侦探不同于格里森、勒斯特雷德之流。”“还有红润的脸色呢?”我又问。“啊,那是一个更大胆的推测,但我确信我是对的。在这起案子目前的情况下,你还是不要问我这个问题。”

我用手摸了摸前额说:“我真有点晕头转向了,越想越觉得神秘。这两个人——如果真是两个人的话——他们是怎样进入空房子的?送他们的车夫又怎么样了?一个人怎能迫使另一个人服毒?血又是从哪里来的?这起案子既然不是谋财害命,那么凶手的目的何在?女人的戒指又是怎么来的?最重要的是,凶手在逃走之前为什么要在墙上写下德文的‘复仇’呢?我承认,我实在没办法把所有这些事实一一联系起来。”

福尔摩斯赞许地笑了。“你把这起案子的疑难点总结得很好,而且简明扼要,”他说,“虽然我对主要情节已经有了眉目,但还有许多地方不清楚。至于可怜的勒斯特雷德的发现,只不过是一个圈套,企图把警察引入歧途,暗示是社会党或者秘密团体干的。墙上的血字不是德国人写的。如果你注意到了,就可以看出A是有点儿模仿德文写的。而真正的德国人总是用拉丁字体来写。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血字绝不是德国人写的,而是出自一个笨拙的模仿者之手,他做这事有点儿过头了。这不过是想要把侦查工作引入歧途的一条诡计罢了。华生,我不想和你多谈这起案子了。你知道,魔术师一旦把自己的戏法说穿了,也就没什么了不起的;如果我把我的工作方法告诉你太多了,你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福尔摩斯只是个很平常的人物。”“我绝不会那样,”我回答说,“你已经差不多把侦探变成了一门精确的科学,正如它迟早要发生的那样。”

听到我这番话,而且看到我说话时的诚恳态度,福尔摩斯高兴得涨红了脸。我早就看出来了,他非常敏感别人对他侦探技术的赞扬,就像任何一个姑娘听到别人称赞她的美貌一样。“我还要告诉你另外一件事,”他说,“穿黑皮靴的人和穿方头靴的人是坐同一辆马车来的,而且好像非常亲密地一起走在花园小路上——大概还手挽着手。他们进屋之后,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更确切地说,穿黑皮靴的人站着不动,而方头靴却在不停地走动。我从地板上的尘土看出了这一切。我还看出,他越走越激动,他的步子越来越大就说明了这一点。他一直在说话,逐渐变得狂怒起来,于是惨剧就发生了。现在我把我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你了,剩下的只是一些猜测和臆断。不过,我们已经有了着手工作的好基础。我们必须抓紧时间,因为我今天下午还要去哈勒音乐会听诺尔曼·聂鲁达的演唱。”

我们这段谈话是马车在昏暗的大街和凄凉的小巷中穿梭时进行的。在其中一条最肮脏、最荒凉的巷口,车夫突然停下来,指着漆黑色砖墙之间的一个窄胡同说:“那就是奥德利大院,你们回来时到这里找我。”奥德利大院的环境实在令人不敢恭维。穿过一条狭窄的小胡同,我们来到了一个方形大院,院内种着一圈菖蒲,四周是一些肮脏简陋的房舍。我们穿过一群群脏孩子,钻过一排排褪了色的衣服,最后来到46号。46号门上钉着一个小铜牌,上面刻有兰斯的名字。我们问过之后,才知道这位警察正在睡觉。我们走进前边一间小客厅等他出来。兰斯很快就出来了。由于被我们打搅了好梦,他有点儿不高兴。“我已经在局里报告过了。”他说。

福尔摩斯从口袋中掏出一枚半镑的金币,若有所思地玩弄着。“我们想听你再亲口说一遍。”他说。

兰斯看着那枚小金币,回答说:“我很乐意告诉你我所知道的一切。”“那么就让我们听听事情的经过吧。就用你自己的话讲好了。”

兰斯坐在了马毛呢沙发上,皱起眉头,好像下定决心不遗漏任何细节。“我从头说这件事吧,”他说,“我值班的时间是从晚上十点到第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