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商模式:分享经济时代的商业新思维(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9-06 23:49:45

点击下载

作者:眭歆然,李文俊,曾繁礼

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消费商模式:分享经济时代的商业新思维

消费商模式:分享经济时代的商业新思维试读:

《消费商模式:分享经济时代的商业新思维》

寄语:

各位朋友,时代变了,“单打独斗”的年代已渐行渐远,万众创新,大众创业。移动互联网已经渗透到各个领域,成为国民生活的一个基础设施,催生着“共享经济”的新形态,它是另一种路径的资源革命,具有极大的商业价值及深刻的社会意义。整个过程正在创造一波新的财富,我们必须抓住这个时代机遇。共享经济下,人人参与、人人分享,改变着我们的政府、企业与人的角色,冲击着现有社会的分工与监管。2016年,中国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资本、人才越来越成熟,创业门槛更低,将涌现越来越多的创业企业加入共享经济的实践中来。庞大的用户需求、节俭的文化传统以及先期成功实践,都预示着共享经济在中国将有无限的发展空间。让我们打造一个共享平台,开放资产、数据、大脑,轻松地与人交流、分享资产、人脉和想法。

这个时代正在呼唤新的企业家精神!用开放的态度拥抱变革!

中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实业为基础、以创新服务为导向、以资本运作为手段、以效益增长和竞争力提升为发展战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抓住当前养老产业的发展机遇,逐步确立了走出一条养老养生产业的创新之路,立志成为养老养生行业现代服务业的标杆企业。2013年4月,中纪控股股份与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政府共同投资创办互联网平台世界网络银行商城,是集金融、养老、保险、健康、科技、文化、商城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世界网络银行·商城集合中纪控股全方位资源构建一个,面向未来的国际生态地球村。世界网络银行·商城为广大用户打造一个安全的投资、理财、交易平台,用户可在此实现财富增值,也可消费购物,同时关注养老健康,获得养生养老产品和服务。是一个集理财、投资、消费、养老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商城。

世界网络银行·商城以养老为根,以消费者需求为主导,通过网络数据和金融手段解决供需关系,致力打造全球最佳商业生态系统平台。智能养老是世界网络银行·商城与中纪控股一直在探索并赋予实践的方向,利用高科技的专属物联终端与互联网平台帮助老人更好地实现居家养老。依托于世界网络银行·商城的专属物联终端(中纪物联终端),集合医疗、健康、金融、娱乐、便民等多重功能于一身,通过互联网使得老人可便捷地解决各种生活所需,也使得生活更为丰富多彩。以“互联网+养老”为核心思维,依托大数据,联动线上线下,结合金融杠杆,从财富管理、企业孵化、平台对接、养老保险、网上商城等方面提供立体网状化服务,全方位介入养老生活,实现智能养老。保障养老资源,服务养老事业;致力于构建一个面向未来的国际生态地球村。同时,公司旗下的科技公司也正在研发更多用途的智能终端。

未来,以市场和技术创新为主导,以用户利益为根本,构建一个企业、政府“互通互联,共享共治”的“命运共同体”,让国家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插上互联网技术的翅膀,成为真正世界一流的互联网强国。

世界网络银行·商城,共享平台,人人参与,为全球人搭建便捷的资本资源共享互交平台,打造共同的生态圈。抓住时代的机遇,迎接世界的挑战,是每一企业与政府的共同责任。全民创新,万众创业,用开放的态度拥抱变革!

前言分享经济时代,消费商重构供需关系

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2015年11月10日上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一次会议,研究我国经济的结构性改革问题。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实现整体跃升。”

2016年3月5日,“分享经济”一词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李克强总理指出,“支持分享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让更多人参与进来、富裕起来。”这意味着分享经济正是被纳入顶层设计,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

近两年来,“互联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分享经济”等词汇频频出现在大众视野中,成为经济新常态下中央政府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重要话语表述。当前,在全球经济下滑、中国经济增长放缓的背景下,我国产能过剩与消费疲软的矛盾日益突出,“供需不对称、库存难消化”的现象已经成为限制国民经济发展的痛点。

而随着互联网科技的迅猛发展,以及分享经济等新兴商业模式的崛起,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即通过将新的技术和商业模式融入到经济生产与流通活动当中,生产活动以满足消费需求为驱动,从而实现闲置资源的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毋庸置疑地说,分享经济正在重塑中国经济生态系统,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借助“互联网+”,在分享经济新模式推动下,中国正迎来了新一轮消费升级的浪潮。在此时代背景下,一个崭新的商业概念、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正在悄然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与消费习惯:消费商时代来临!

顾名思义,所谓“消费商”,即经营消费和消费群的商业人士。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生产者与消费者的界限并不是那么泾渭分明的,而消费商兼具了这两种身份:在以生产者角色为他人提供产品与服务的同时,也以消费者的身份享受他人提供的产品与服务。

举例而言,一位快递员在工作时为他人提供快递配送服务,这时他是生产者;而当他在家休息时也会享受他人提供的配送服务,这时他是消费者;一位富士康的工人工作时就是一位生产者,但到了下班时间外出购物时,他就成为了消费者;为一位酷爱读书的人经营了一家书店,在书店的经营过程中他既是消费者,同时也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经济收益;这也就是所谓的“消费商精神”。

在传统商业时代,消费者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无法进行不同产品的比较,只能被动接受商家的终端导购;而在信息完全透明的互联网时代,技术的进步引发了一系列的商业变革,诸如分享经济、按需经济、众包、C2B、C2M、积分商城等消费商模式的崛起,使得消费者拥有了足够的选择权与决定权。在消费商时代,消费者直接参与利润分配,并可以用消费群体代表的身份影响企业产品的设计、生产、定价等环节,在使供需关系更趋平衡的同时,也为消费者创造了更高的价值。

本书全面梳理了消费商概念的诞生与发展,以分享经济、按需经济、众包、C2B、C2M、积分商城等消费商模式为立足点,系统阐述了消费商背后的经济趋势、商业逻辑与产业变革,深入浅出地揭示了消费商时代下的掘金机会。希望读者读罢此书能有所收益!

第1章消费商崛起:“新计划经济”时代的到来

1.1消费商时代:供给侧改革下的经济新引擎

1.1.1 新经济时代的商业主体

2015年11月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此后,国家领导人又在多个场合对“供给侧改革”进行重点强调。“供给侧改革”概念的提出,意味着中央政府对我国既有的经济体系的一次革命性变革,即:中国正在朝着一个“新计划经济时代”不断迈进,生产活动将以满足消费需求为驱动。

在这种经济模式中,在产品生产之前,其消费者已经确定,而且消费者对于这件产品的各项标准有清晰的了解。企业之间进行竞争的关键点并非是价格,而是哪家企业能够与消费需求快速高效地实现无缝对接,并且能够有效满足消费者的真正需求。这种状态下,恶性价格战、库存积压等痛点将得到有效缓解,更多的细分市场将会不断涌现出来。

◆什么是消费商?

在消费关系发生颠覆性变革的背景下,一个新的概念——“消费商”也将随之诞生。

在了解何为消费商之前,我们首先需要认识到:生产者与消费者之前的关系并不是割裂的,一个生产者在生产产品的同时,也将作为消费者去消费产品。比如,一位富士康工厂的工人工作时就是一位生产者,但到了下班时间外出购物时,他就成为了消费者。因此,当一个人在以生产者的角色为他人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同时,也以消费者的身份享受他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

消费商,顾名思义,指的就是消费的商人,他有两种身份,一种是消费者,一种是商人。这类人群在消费的过程中担任经营者的商人,既付出消费,又获取充当经营者应得的回报,简单理解就是通过分享自我消费而获取财富的人。此外,消费商还涵盖了另外一类人群,就是以消费者为中介和某大型消费品生产企业产生合作关系成为其经营者的商人。

消费商,是一个兼具新经济学和中介哲学的一个概念,他既是消费者也是商人,既付出消费,又分享经营者才能享有的财富,属于一个全新的财富思维。

◆新经济时代的商业主体

未来的消费关系将有三个部分构成(如图1-1所示):

1)以工厂为代表的控制生产环节并进行产品生产的生产商。

2)以快递公司、物流公司为代表的控制流通环节,并负责产品运输的流通商。

3)以网红、意见领袖、自媒体人为代表的在消费端拥有较高话语权,并对消费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消费商。

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生产者通过销售产品来赚取高额回报,而消费者需要花费一定资金才能购买到自己需求的产品,人们不认为消费者也能成为商业利润的分配者。但到了今天,消费关系则产生了颠覆性变革,消费者也可以成为商品利润的获取者。我们只需要转变自己的思维方式,尝试整合产品及消费需求,通过指导商家的产品设计生产,让更多存在个性化需求的消费者可以得到满足他们需求的产品及服务。

作为一个全新的商业主体,消费商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消费商的理念是购买产品的成本不可避免,但可以从中赚取以前无法获得的利润,传统的利润分配逻辑已不再适用;

★消费商无需承担较高的成本,不依赖于任何组织,是真正意义上的零风险商业主体;

★消费商是需求及供给信息的传播者,不用承担具体的运营工作;

★消费商是一种典型的轻资产运营模式;

★消费商的时间安排十分自由,既可以将其作为全职工作,也可以将其作为兼职;

★消费商引发了消费关系革命,消费者也将成为利润的分配者,财富分配更趋公平。

★消费商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拥有较高话语权,能够促进生产者提高产品品质及质量。

消费商作为一种在新经济时代的全新商业主体,在其诞生以前,传统经销商在交易过程中获取了极高的利润,由此造成的产品价格大幅上涨却要由消费者买单。但在今天,消费商直接参与利润分配,并可以用消费群体代表的身份影响企业产品的设计、生产、定价等环节,在使供需关系更趋平衡的同时,也为消费者创造了更高的价值。

1.1.2 供给侧改革与去中间化

在国内经济遭遇巨大下行压力的背景下,国内消费品供需结构性失衡问题愈发凸显。供需不平衡已经成为限制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一大痛点,产能严重过剩问题十分突出,这对国内的人力、财力、物力等社会资源造成了严重的浪费。

供给侧改革的切入点在于供给端。大量的“僵尸企业”占用了海量的社会资源,许多传统的中低端消费品产能过剩,在一次次的恶性价格战中,库存积压尤为严重的服装、玩具等行业的诸多中小企业走向死亡;高端消费品严重缺乏,国内民众海外扫货等现象将国内企业高端商品生产能力缺乏问题暴露无遗。

为何我国经济会遭遇这种发展困境?其背后又反映出了怎样的商业逻辑?

生产与消费无疑是经济活动中最为核心的两大环节。当生产与消费基本处于平衡状态时,社会便会不断向前发展,经济持续稳定地保持增长;一旦这种平衡被打破,就会导致经济处于停滞状态,甚至会产生严重的经济危机。

我国建立之初采用的是计划经济,此阶段,生产与消费都按照国家制定的计划进行。这种状态下,基本不会出现经济危机,但由于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按照计划进行,生产者的活力及创造力也很难发挥出来,经济发展速度并不理想。

进入市场经济后,企业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生产活动,由于生产并不受限制,当一种商品存在旺盛的需求时,就会引发大量的生产者引入,从而形成了竞争关系。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企业会选择扩大生产,当产量超过消费需求时,产能过剩问题也随之出现。

按照社会主义的发展路线,当我国在生产力达到极高水平时,将会向共产主义迈进。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将实现有序生产、按需分配,产能过剩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那么,我们又该如何将这个理想化的伟大目标变为现实呢?

在了解按需分配的内涵之前,我们可以先了解一下按需生产。事实上,按需生产可以说是我国市场经济进入末期的状态,也就是我们即将迎来的一个新阶段。

在传统生产活动中,产品生产环节往往由生产者完全控制,消费者只能从市场流通的产品中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购买。但进入互联网时代后,生产力得到大幅度提升,以生产者为核心的传统消费观正在被逐渐打破,未来新消费观念的逻辑是:生产者必须按照消费者的需求进行生产,人们需要的才是生产者应该生产的。这将使长期沿用的供应关系发生重大转变。

当互联网高度成熟后,人们的消费活动将发生前所未有的巨大变革,最终创造出C2F模式(顾客对工厂模式)。这也是工业4.0将要实现的一大目标,工业4.0是要通过互联网将产品、信息、工厂及消费者实现无缝对接,使工厂在消费需求的驱动下进行按需生产,价值创造将遵循:消费需求——工厂制造——后续增值服务。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C2F模式将是B2C电商平台与社交媒体平台高度融合的产物。在通过互联网实现实时沟通的基础上,C2F模式的生产者与消费者将实现产销一体化。

如今,作为主要生产者之一的工厂几乎完全根据销售商的订单进行生产,最终产品是否迎合消费需求根本不属于其考虑范围。消费需求、生产制造、销售服务未实现有效统一,工厂只关心自己是否能拿到足够的订单,消费需求与自身并无太大的关联;提供销售服务的企业并不具备生产能力,无法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及定制化的产品。

当工厂完全按照提供销售服务的企业发出的订单生产产品时,很容易引发库存积压问题。而库存积压会造成企业运营成本大幅度增长,为了维持生存,企业不得不选择提高产品价格。据了解,国内零售商的零售价格一般可以到达成本价格的5倍,而类似珠宝之类的奢侈品这一数字甚至能达到上百倍,库存积压正是造成价格差距如此之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还有部分企业按照大部分消费需求去设计产品,却很少重视那些小众化的个性化需求。因为在它们看来企业价值的创造是依赖于规模,产品卖的越多,创造的利润也就越多。

去除中间的所有环节,让工厂与消费者直接无缝对接是C2F模式的核心。工厂在扮演生产者的同时,还将扮演销售商的角色,而那些通过垄断信息及渠道资源,并从中赚取差价的中间商将丧失生存空间。

当然,那些具备前瞻性战略眼光的销售商也在积极转型,它们在线上建立电商平台,通过大数据及云计算技术获取消费需求,并将这些需求通过互联网传递给制造商。这使得处于生产及制造环节的工厂对这些销售商的依赖性大幅度增大。

与国内互联网企业在过去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大放异彩相比,传统企业整体却在不断走下坡路。但在模式红利逐渐消失后,未来那些通过互联网思维完成转型的传统企业,将以全新的面貌在新消费时代爆发出巨大的能量。

以前,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政府不断加大投资,扩大生产,扶持生产者;如今,要想让我国经济摆脱困境,必须拉动消费,刺激人们的消费欲望。这使得我国的供应链关系发生了深层次变革,设计、生产、渠道、营销、销售等环节都发生了重大转变,一些已经沿用多年的消费理论及消费经验都已不再适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制造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但未来的制造业与如今的制造业将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前者将以消费者的个性化及定制化需求为基础进行创新创造。在信息技术的支撑下,生产何种产品及如何生产都可以进行精准预测。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出现,反映了在更为复杂、更为多变的互联网时代,中国经济迫切需要进行一次转型升级,来适应消费环节在国民经济发展中逐渐开始居于核心地位的重大转变。

1.1.3 消费商与中介商的区别

中介商,从某个层面上可以理解成广义的消费商,隶属于生产商和消费者之间的中介,在市场经济发达条件下属于非常普遍的一种文化经济现象。中介商,顾名思义指的就是中介的商人,在生产经营链条上,他扮演的是将生产商提供的产品(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向消费者进行推荐经营的商人。简言之,中介商就是一个中介的经营者,是将产品推荐给消费者进而将产品转化为财富的中介。

中介商的工作内容就是向消费者推荐商品,促使消费者和生产商达成交易,交易成功,中介商从中取得相应的报酬。这个报酬来源既有消费者提供的,也有生产商提供的。目前我国中介商的报酬多为暗箱操作,极少部分中介商的提成比例是预先谈好的,也就是所谓的明箱操作。

以某个招标项目为例,中介商会提供一定的信息给投标者,并会向招标者推荐中标,中标之后,中介商获取一定的回报,这个回报的来源主要是中标者给出的提成,这个提成比例的确定既有暗箱操作,也有明箱操作,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还是以暗箱操作居多。

近年来,我国政府提出要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方式来中标,但在实际的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权力商品化经营现象,诱发了很多官员腐败现象的发生和曝光。因此,增强中介商提成比例确定的透明度,可以说是减少官员腐败的重要举措。

再比如商品房的中介商,有新房的中介商,有老房的中介商,其获取回报的方式与招投标中介商一样。中介商向消费者推荐合适的房源,消费者和房主达成交易,交易成功,中介商从中获取约定比例的提成回报。

除了上述两种我们较为常见的中介商之外,还有人才就业的推荐中介,官员推荐中介,这两种中介的实质就是权力商品化,在现实情况中,这种现象并不少见。与通常意义上的中介商不同,我们这里所讲的中介商,更多的是信息服务的提供者,与代理经营商有很大的不同。

其实,严格来讲,代理商也隶属于中介商,比如服装代理商、酒品代理商等,它是消费者和生产商之间的中介,它的主要任务是授权代理经营,而不是推荐经营。因此,代理商也可称之为中介商。

综上,中介商涵盖了两种人群,一种是推荐经营的中介商,另一种是授权经营的代理商。它和消费商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首先,中介商不扮演生产者的角色,但常常扮演消费者和经营者的角色,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中介商和消费商具有同一性和一致性。更为主要的原因是消费商是基于消费导向提出来的一个全新的概念,而中介商这一概念的提出背景和消费商一样。

但是,二者之间的本质区别在于,中介商的主要任务是推荐经营或授权经营,这和消费商有很大的不同。之所以将中介商称之为广义的消费商,就是由它们之间互为中介而提出来的。

消费商和中介商提出的社会背景是一样的,都是在消费导向下提出的兼具同一性和差异性的一个概念。也就是说,不管是消费商还是中介商,对于它们来说最重要的一个概念就是中介思维。

它们两者之间一个最重要的共同点在于都具备消费导向功能,不同的是消费商是导向经营,中介商是导向推荐。但是无论是经营还是推荐,其导向作用都是将生产商的产品转化为财富的关键,都是一个广受社会关注的新事物。

需要注意的是:我们这里讲的中介商,指的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开展正常活动的中介商,不是进行权力商品化经营开展暗箱操作的中介商。

从实质上来讲,消费商和推荐商都属于中介,我们之所以称之称推荐商而不是推荐人,意义在于“商”具有经营性质,代理经营商同样隶属于中介范畴,只是因为中介不同,其具备的功能也不尽相同罢了。从哲学层面上来讲,中介思维,不仅能够详尽地阐述中介商现象及其规律,还能够对财富新思维进行更为系统的解释。

消费商、中介商、推荐商、代理商,从中介思维上来讲都具备同一性和统一性的哲学意义,而且是一个及其挑战传统哲学思维的命题。众所周知,在传统哲学中最典型的一种思维模式就是非此即彼;中介思维却不同,其最典型的思维模式是亦此亦彼;而消费商、中介商、代理商、推荐商最典型的思维模式就是亦此亦彼。

也就是说,中介商涵盖了消费商、代理商和推荐商这三个概念,是一个容纳了消费商、代理商和推荐商的复合概念。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中介商不仅是一个哲学概念,还是一个经济学概念。

中介隶属于哲学概念,加上“商”字之后,意义就发生了变化,因为“商”属于经济学概念的范畴,是一种我们常说的中介经济学概念。综合来讲,“中介”+“商”就成为一种哲学和经济学互为中介的复合概念。在这个过程中,中介思维将产品(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转化成财富,进而实现社会再生产,因此,中介是至为关键的。

在此,我们所讲的消费商、中介商、推荐商等概念,其中的关键词就是中介。中介思维隶属于哲学思维,哲学思维又和经济学思维互为中介,也就形成了我们通常所理解的财富思维。也就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要拥有财富,就要拥有这种中介和经济学之间的整合思维。在这个思维整合的过程中,消费商、中介商、推荐商和代理商等概念也就应运而生了。

1.2消费商思维:经济新常态下的创富新浪潮

1.2.1 新一轮的财富创造与分配

如何通俗而又不失偏颇地理解“消费商”这一概念呢?事实上,“消费商”的理念以及背后的模式就存在于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不妨来举个例子:

你喜欢看书,有很多书友,为此你投资开设了一家书店,开始了书店的经营活动,在消费书的过程中你也因为书赚了钱;你喜欢钓鱼,有很多钓友,为此你开设了一家经营钓具的店铺,此时,虽然你在消费各种钓具,但是你又在这个过程中获取了经济利益。这种在消费的同时获取回报的人或现象,我们称之为消费商或者消费商现象。

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没有这个意识,但是却有十足的“消费商精神”。很多人在购买了一个好的产品之后,都会不遗余力地将这个产品分享给周围的亲友或同事,引导亲友或同事去消费,在不知不觉中为他人和企业做了免费宣传,将自己创造的价值免费地放在了他人的口袋中。

同样是分享,却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前者的分享在消费中为自己创造了财富,后者的分享在消费中为别人创造了财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穷其一生都在为成功者喝彩,或许有部分人也思考过:为什么财富只集中在少数人手上?而这种思考却徒然无功。

因此,他们没有深入地认识到:富人的财富来源于穷人的购买,购买就是一种创富行为,而创富者却越来越穷。很多人都没有对这一问题进行过深入地思考。马克思有一段话:如果这个社会的财富是由劳动创造的,为什么劳动者没有财富,而资本家却那么富裕呢?答案显然是因为一个对另一个的剥夺,被剥夺了的人当然不能富裕起来了。

在我国民间,有一段话广为流传:先知先觉是领导者,后知后觉是跟随者,不知不觉是消费者。这段话充分阐释了在商品社会中消费者这个身份所处地位的弱势性和无助性。

在我国某些沿海的经济发达区,消费者被认为是一个贬义词。在大众的认识中,只有那些没有参与商品经营活动的人,才是消费者,才是应该被赚取财富的人。

因此,虽然从广义上来说,人人都是消费者,但是为了能够更清晰地论述财富的秘密,在这里,我们将消费者进行重新定义:消费者=没参与商品交易活动的人+只靠拿固定工资消费的人。

在生产为主的时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对社会化大生产进行了明确地划分,将其分为三个环节,分别是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其中,流通环节是最为重要的,其主要作用是将生产出来的产品在最短时间内交到消费者手中,换取财富进而扩大再生产。我们将这个时代称为短缺经济时代,在这个时代,财富的主要来源就是生产和流通。

而现今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商品经济过剩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财富应从何而来呢?一个很肯定的答案就是财富是消费者创造出来的。

举个例子:生产出来的产品进入流通环节,比如产品进入家乐福等超级市场,这时,产品叫什么?这对于获取财富来说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在短缺经济时代我们叫它商品,受到生产力水平的影响,这个时代的产品供不应求,属于卖方市场。

但是现如今我们所处的时代,不是那个拿粮票买粮、拿布票买布的时代了,生产过剩,产品供过于求,我们处于一个买方市场时代。想买衣服,各种品牌、各种款式的衣服在供你选择;想买电脑,成百上千的品牌任你挑选。

无数商家精明的眼睛盯在你的钱包上,无数以掏空你钱包为目标的创意在博你关注。现今,市场竞争已不再局限于店铺之间、商场之间、城市之间甚至于国家之间,现如今的竞争已发展成了行业间的竞争。

简单来说就是,消费者手中的钱是相对固定的,如果他们把钱投放在某个行业,就意味着其他行业所获取的利润会减少,这就形成了行业间的激烈竞争。

因此,在未来的时间里,竞争的焦点都会集中到行业间。商人针对消费者制定的“掏腰包”战术会更加激烈,其系统会更加温和,但是无论如何温和,商人也不会将商品的话语权、知情权和财富的分配权分享给消费者。

因为商人对消费者的消费理念有非常清晰的认识,他们知道: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大多是感性的,在很多时候消费者花钱的目的只是为了享受快感,根本不会考虑产品进入流通环节还是产品,只有被消费者购买了,才能具备商业价值,才能产生财富;如果没有被消费者购买,产品就会重新回到工厂,成为废品。

因此,我们可以很肯定的说是消费者创造了财富,那么问题来了:消费者对这一问题能不能觉悟呢?答案就是:在未来的时间里,消费者一定会迎来财富的分配时代,因为消费者一定会取得商品的经营权,届时,消费者就会成为消费商。

1.2.2 由消费者主导的生产革命

一般来说,人类的需求可以划分了三个层次,从低到高分别是生存需求、发展需求和享受需求。其中人类最基本的需求就是生存需求,其最高层次的需求就是享受需求,尤其是精神享受需求。而发展需求就是创造财富,满足人类享受消费的需要。那么,消费商是如何出现的呢?

通常来说,在“生产——经营——消费”这个生产链中,这三个环节都是互为中介的,其关系较为紧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在农业革命时期,农民承担着生产者和消费者这两种身份;进入工业社会以来,在工业化进程中,农民的身份发生了改变,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外,还扮演了农产品的经营者一角,从而形成了生产——流通——经营——消费几个环节互为中介的过程。

与农产品一样,工业产品为了满足城市和农村的双重需求,也形成了生产——流通——经营——消费互为中介的过程。并且,在这个过程中,生产与经营、经营与消费也逐渐成为一个互为中介的关系。

在生产、经营、消费互为中介的过程中,产品转化成了财富,财富转化成了社会生产力,进而创造了财富,满足了人们对物质和精神的消费需要,从而提升了人们的生活水平,提升了人们的生活质量,提升了人们的幸福指数。

如果我们对生产、经营和消费这三个环节进行深入考察就会发现,环节不同,其承载的功能也不尽相同。虽然不同的功能之间互为中介,但是通过分析其不同的功能定位就会发现以下特点:

★在生产环节以产品生产为核心的,叫做生产商;

★在流通环节以销售渠道的经营为核心的,叫做经销商;

★在消费环节以消费者经营为核心的,叫做消费商。

由此,我们可以发现:生产商、经销商、消费商,它们不仅在互为中介的过程中创造财富,而且还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展现了不同的功能定位。主要功能是承担生产的生产者就是生产商;主要功能是承担经营的经销者就是经销商;主要功能是承担消费者服务的消费服务者就是消费商。

在这里,之所以反复强调消费商,就是因为无论是生产商还是经销商,其活动的关键是如何将商品送入消费者手中,如何通过“钱”和“物”的交换来创造财富,而交换的关键就是兼具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消费商。

因此,可以说消费商是经济发展与社会文明程度提升的必然产物,也是人本经济(人本经济以人为本,在人本能地驱使下追求自由和幸福,追求自主选择消费商品的权利)发展的必然产物。

人本经济的这种追求只能从消费商那里获得。这是由消费商的双重身份属性(既是经营者又是消费者)所决定的,这种特殊的角色定位决定了其功能的特殊性。众所周知,经济运行有其内在规律,如果我们能够发现并掌握这种规律,顺应规律,积极谋求发展,就能够在经济活动中掌握主动权,从而实现财富的增长。

★农业经济时代,经济活动开展的核心是土地,财富主要集中在地主手里;

★工业经济时代,经济活动开展的核心是产品,财富主要集中在企业家手里;

★后工业经济时代,经济活动开展的核心是渠道,财富主要集中在经销商手里。

那么,现如今,在信息经济时代,经济活动的核心是什么呢?谁又会成为时代的新宠儿呢?答案就是:进入信息经济时代之后,经济活动的核心将变成消费者,时代的新宠儿将会是消费商。

近年来,正当经商的商人都普遍的有一种体会:生意越来越难做了。产品无论好坏,其数量暴增,供过于求现象非常严重,好产品以好价钱销售出去异常困难。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在于产品流通环节的经营不当。

产品从生产商到消费者之间流通环节的经营非常困难,其间的竞争力已超出想象。一旦一个产品有了知名度,“冒牌货”就会随着出现。以四川的名酒为例,单是五粮液这个品牌的酒,即便到生产商那里提货,也常常会有冒牌货。冒牌产品的大量出现严重影响了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感,使得消费者丧失消费的安全感,最终使得生产商和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目前,经济活动已步入终端,谁能尽快地锁定并拥有消费者,谁就能获得利益。

目前,我们身处信息化时代,消费者拥有了更多的知情权和话语权,消费者的质量安全知识和环保知识也逐渐增多,在产品鉴别方面也有一定的能力。

因此,在信息时代,最具有话语权的不是生产商,也不是营销商,而是消费者。在产品经销的过程中,即便生产商打再多的广告,即便经销商使用再高的技巧,如果对消费者隐瞒产品的原材料配方和基本生产理念,剥夺消费者的话语权,这个产品就不可能在转化财富的道路上走的长久。

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有着经营者和消费者双重身份的消费商才既具备产品的专业知识,又有当老板的心理诉求与服务大众的欲望,因此,他的话语权是最大的,所以我们说现如今是消费商的时代。

1.2.3 消费者如何参与财富分配?

现在,几乎每个生意人都在思考一个问题:如何拥有并锁定消费者?在传统的经营模式中,消费者创造产品利润,但是利润却全部被生产商和流通商瓜分了。消费者除了获得了价格高于价值的产品外,一无所获,这是一个让人感到非常困惑的问题。

在传统商业时代,信息的不对称使得我们成为“耳聋眼瞎”的消费者,只能被动的、盲目的消费。近年来,随着市场开放程度的增加,出现了许多质量高、性价比高的产品,在这样的情况下,消费者有了充足的选择权和决定权。因此,对于现如今的经济活动来说,其核心已经从生产商和流通商转变为了消费者,这一转变的背后蕴藏着巨大的商机。

现如今,我们可以非常肯定的说:消费者说了算的时代已经到来了。这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规律,历史的车轮带领我们走进了信息时代,所有的一切都在迅速变化着,消费者为核心的时代已经到来,消费者终于获取了等待已久的话语权。

那么一个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了:作为一个消费者,应该如何参与进财富的分配过程呢?既然信息时代经济活动的核心是消费者,那么,作为一个优秀的消费者,就可以将身边的消费者组织起来,带领大家和生产商一样参与进财富分配的过程。消费者在组织和管理身边消费者的过程中付出了劳动,因此就应该获得收益,这就是一种商业行为,这个行为的主体是商人,我们称之为消费商。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消费商早就存在,只是这个概念一直为人们所忽略。比如,你买了一件性价比非常高的商品,然后你将这个商品的性能、价钱等信息分享给你的亲朋好友,你的亲朋好友产生了购买欲望,但是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购买,然后你带着他们去买。在这个过程中,首先你是消费者,之后又扮演了消费商的角色。

还有一种情况更能阐释消费商的概念。比如,你到朋友介绍的美容店去美容,此时,你的朋友就扮演了消费商的角色。之后,你对这个美容店的服务感到非常满意,你又介绍其他的朋友来这个美容店消费,那么此时,你也扮演了消费商的角色。

但是,无论是谁在其中扮演消费商的角色,都只是无偿的付出,并没有获取任何的回报。也就是说,即便你在这个经济活动中充当了消费商的角色,也只是担当了消费者付出的角色,你自己并没有对这种角色转化产生任何意识,社会也没有。但是事实上,你引导了消费,并且为经营者带来了利润。

但是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你扮演的这个消费商只是一个单纯的消费者,最多算帮了朋友一个忙,或者经营商给你朋友一个微小的折扣,还你一个人情罢了。

但实际上,你的行为就是一个消费商行为。只不过,你这个消费商在整个经济活动中没有赚到一分钱,而是从事了一种无偿的商业活动。这是一个值得消费者和消费商都思考的问题,也是一种值得理论工作者研究和思考的经济活动现象,如果能对其中的规律进行阐述,对于经济学理论的发展来说将会起到非常巨大的作用。

目前,我们已经进入了消费导向时代,其中消费商的作用非常关键,我们关注消费商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分析其对社会进步的推动作用,并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其理论价值是不言而喻的。

生产商和经销商对消费者的竞争过程,也就是拥有并锁定消费者的过程,其实质就是一个促使消费者由分散走向联合的过程。

在信息化时代,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不是生产商,也不是流通商,而是我们这些消费者。因为消费者的立场较为一致,观念上比较容易统一,行动上容易达成合作。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是什么呢?因为在之前的经营模式下,都是生产商和流通商联合起来掏消费者的腰包,其产品质量还不能很好地保证,伤害了消费者的购买信心,影响了消费心情。

现如今,消费者从分散走向联盟成为大势所趋。现如今消费者面临的形势就是:今天你不主动去团结别人成为一个消费商;明天就会被别人团结成长为一个消费商。其中的经济利益关系不消多说。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你和朋友见面时,你的朋友会自豪地告诉你,他是一个消费商。

任何经济关系的转变都是一场革命,消费者成长为消费商也是如此。可以想见,在不久的将来,消费商将成为一个备受追捧的职业,它会将很多人从传统的生产关系中解放出来,来创造属于自己的财富。

1.3“互联网+”背景下消费模式转型的思考

1.3.1 互联网+:开启消费新时代

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我国已成为世界互联网大国,是全球互联网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当前,互联网已成为继水电之后社会生产生活的新基础设施,在经济发展、贸易往来、科技创新、公共服务、文娱生活等各个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并有力推动着我国的信息化、现代化进程。

互联网整体生态的优化成熟及对社会各个层面的渗透融合,颠覆重塑了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互联网+”是如何对消费模式进行变革再造的。

消费模式主要包括人们的消费关系和行为方式,从总体上反映着消费的主要内容、基本趋势和社会经济生活遵循的原则,并借助社会价值评判对消费者的消费活动和行为进行引导。

诸多发展事实表明,互联网通过拓展社会沟通交互活动的空间,对人们的消费模式造成了巨大变革。从商品生产到市场流通,再到经营销售,“互联网+”背景下的消费模式呈现出一种与传统消费模式截然不同的新常态(如图1-2所示):

◆变革传统供需状态,使消费具有互动性

传统消费模式中,供给与需求在时间和信息获取方面具有非同一性:供给方基于自身对市场和消费者的理解进行产品和服务的研发、设计、制造,并借助多种流通渠道将商品送达消费者手中;同时,受制于技术、资金、信息等方面的不足,供给方关注的重点是最多数、最主流的消费需求,而很难顾及消费者的长尾化、个性化诉求。

因此,传统模式中的消费者处于被理解、被满足的状态,是商品和服务的被动接受者;同时,商品流通环节中的各类商业机构充当着连接供需两端的中枢,这使供求双方处于相对隔离的状态。“互联网+”颠覆了这种消费模式。借助互联网搭建的便捷高效的互动平台,消费者和商家可以跳过中间各类商业机构直接对接,形成消费流通环节;而需求方与供给方的直接沟通交互,也使个性化、定制化的产品和服务诉求成为可能。

借助互联网平台,消费者可以将自身的个性化要求直接传送给生产者,并参与到商品和服务的研发制造过程中;同样,生产者也通过直接的交互沟通,更充分精准地理解了消费者在产品外观、性能等诸多方面的个性化要求,为人们提供“私人订制”的产品和服务,从而获得用户的认可和青睐。

可见,“互联网+”改变了传统模式中供需两端的“隔离”状态,使消费具有互动性,推动了长尾化、定制化、个性化消费时代的到来。消费者不再是单纯的被理解与被满足者,而是商业活动的核心,是商品和服务的出发点与归宿,是主动参与价值创造和消费体验的产消者。从这个意义而言,消费的互动性不只是商业模式的变革,也代表着“互联网+”时代新经济、新文化的发展趋向。

◆迎合消费需求转变,使消费更具有合理性

在以往的物质匮乏阶段,人们的关注重心是产品和服务的功能性价值,只要能够满足相应的物质生理需求,没有人会在意产品和服务是否千篇一律。因此,这一历史时期遵循的是标准化、规模化的机器大生产,以便最大程度地满足人们的物质消费需求,提高社会的生活水平。

不过,随着技术进步带来的生产力水平的极大提升,基本物质需求的满足已不成问题,规模化生产不可避免地导致了产能过剩;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和自我意识的觉醒,人们对能够彰显自我的特色化、趣味化、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体验有着更强烈的诉求,而互联网所带来的新型消费形态恰好迎合了人们的需求转变。

互联网赋予了消费新的特点和价值,不仅使人们的消费活动变得简单、高效、便捷,而且网络购物本身也是一种有别于传统购物活动的全新体验。在互联网平台中,人们不仅满足了对产品和服务的需求,而且还能获得多元选择、便捷支付等消费过程的优质体验。

由此,人们对消费过程的体验成为消费活动本身的一部分,体验中有消费,消费也离不开体验,“用户体验”成为互联网时代的核心商业逻辑。体验式消费使注重产品和服务功能属性的传统消费模式进入到更高层次的享受性和发展性消费阶段。

此外,互联网能够将散布在不同时间和空间场景中的供求双方聚合起来,实现精准高效的供需匹配,从而优化消费结构,使生产和消费活动更具合理性。

◆扩展传统消费范围,使消费具有无边界性

传统消费模式中,人们能够获取的消费内容、可以进行消费活动的时间和空间场景都受到客观条件的局限。与此不同,互联网的开放、包容、共享特质冲破了传统消费模式中的内容和场景限制,极大拓展了消费范围,形成了一种无边界的互联网消费形态。

1)消费者在商品和服务的选择上没有范围限制

选择范围上的无限制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消费者不必像以往那样只能从有限的几个品类中被动选择,而是可以在无限丰富的商品和服务中选择。互联网电商平台聚合了各种各样的商品和服务,更有大量的图书、影视、音乐、游戏等非标准化、个性化的产品。

二是互联网的开放性以及在全球范围内的普及,使消费者可以通过线上平台足不出户地购买到世界各地的商品和服务,从而形成一种无边界性的互联网消费。

2)消费者的购买效率得到了充分提高

相关技术的不断发展创新使商品搜索、线上支付等互联网消费过程和环节更为简便、快捷、高效,从而大大提升了消费者的购物效率,优化了人们的线上交易体验。

3)互联网提供信息是无边界的

互联网改变了传统消费模式中的信息不对称状况,信息传播超越了时间和空间限制,能够在供求两端充分自由的流动,从而推动互联网消费的健康有序发展。

消费者可以在互联网平台中充分、全面地获取产品和服务信息,选择更合适的商家和产品;另一方面,借助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工具,商家也能够深度精准的把握用户的行为习惯、消费偏好等个性化信息,从而有针对性地的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重塑传统消费模式,使消费具有分享性

传统的AIDMA模型将消费者从接触商品到完成购买的消费行为过程分为五个阶段:A(Attention)引起注意——I(Interest)激发兴趣——D(Desire)唤起欲望——M(Memory)留下记忆——A(Action)购买行为。

不过,互联网对传统消费模式的颠覆重塑使这一理论模型的解释力和效用越来越弱。与之相比,日本最大的广告与传播集团电通公司提出的AISAS模型,对“互联网+”背景下的消费者行为模式更有解释力。

AISAS模型的前两个阶段与AIDMA基本相同(如图1-3所示),不过第三个阶段的D(Desire)变成了S(Search),即互联网背景下,消费者从被激发购买欲望的角色转变成对商品和服务的主动搜索;同时,新消费行为模式去掉了M环节,在购买行为之后新增了一个S(Share)分享阶段。互联网时代不断涌现的各类社交自媒体平台,使消费者能够随时随地分享自己对商品或服务的消费体验,从而使消费活动具有了分享性。

具体来看,相比传统的AIDMA,基于“互联网+”时代的消费特质而构建的AISAS消费行为分析模型,更加凸显了消费过程中的信息获取和分享环节。消费者不再是被动的信息接收者,而是主动“搜索”、“分享”与产品和服务有关的各类信息,从而颠覆重塑了以往的信息收集和购买决策模式。

互联网成为各类信息聚合扩散的渠道平台,并借助人们的大规模分享行为实现倍增传播;而消费者也能够从他人的分享中获得商品和服务的更充分全面的信息,做出更合理的购买决策。例如,互联网平台已成为汽车、美妆、电子产品和一些奢侈品领域中人们获取商品或服务信息的首选。

互联网特别是各类社交媒体平台的发展普及推动了全民传播、全民分享时代的到来。互联网平台信息流通的实时性、综合性、互动性、便捷性消除了信息不透明、不对称的状况,消费者既可以简单方便地分享商品的价格、性能、使用体验等各类信息,也能够从他人的这种分享中实现“货比三家”,做出更合理的消费决策。而这种消费信息的充分获取和分享特质必然会推动消费模式的转型。

◆丰富了消费相关信息,使消费具有自主性“互联网+”是一个以人为本的时代,消费者不再满足于被动接受商品和服务,而更喜欢主动追求流行、时尚、前卫等体现个性特质的新鲜事物;另一方面,互联网对产品、信息、应用和服务的高效连接整合,又为消费者的主动搜索行为提供了“库”、“源”,从而使消费具有了自主性。

通过互联网渠道平台,人们能够方便快捷的获取目标商品或服务的各种信息,并根据其他消费者分享的消费体验和评价进行更合理的购买选择和决策。这意味着“互联网+”背景下的消费模式,实现了消费增量的扩大和消费存量的激活,并通过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使消费具有了更强的自主性。

1.3.2 我国消费模式转型的新机遇

“互联网+”的经济新常态为消费模式的转型提供了战略机遇,具体表现在(如图1-4所示):

◆互联网技术的进步推动消费模式的转型

互联网整体生态的发展成熟、信息通讯技术的突破,以及互联网金融服务的不断细化完善,在为人们的消费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逐渐变革重塑了传统的消费习惯、消费心理乃至整体的消费模式。

一方面,社会生产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使人们愈发青睐高品质、高性价比的产品和服务,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更新优化,以及网络覆盖范围的无限拓展充分满足了人们对产品和服务的更高诉求。比如,面对我国巨大的消费市场,不仅国内品牌走向电商之路,很多国际性的大品牌也在互联网电商平台中以高品质、高性价比的产品和服务切入中国市场。

另一方面,随着互联网平台对各类商品聚合能力的增强,以及技术发展对在线搜索、在线支付等消费过程的优化完善,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转向更加便捷高效的互联网购物方式,并逐渐养成了网络购物的习惯。

在传统消费模式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不断弱化的情况下,基于“互联网+”的全新消费方式和消费理念在充分满足人们便捷、高效、优质的消费诉求的同时,也成为推动整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电子商务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拥有了更大的想象空间,并成为整体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创新,推动了新型消费习惯的培育普及,而新消费习惯所蕴含的新消费理念、消费能力和消费方式,将极大地推动传统消费模式的转型,并成为新常态下驱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消费阶层的变化改变传统消费方式

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中间阶层群体规模不断扩大,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力也不断提升。这些中间阶层的消费者既注重普适性消费,也对能够彰显自我特质的个性化消费形态有着强烈诉求;同时,这部分群体也具有较强的购买力,容易接受新的产品和服务。

随着与互联网共同成长起来的80后、90后年轻群体开始进入社会中间阶层,传统的消费模式正逐渐发生变化。这些年轻的消费者青睐流行、时尚、能够彰显个性的新鲜事物,更容易认同和接受网购等前沿性的消费方式。

一个愈发明显的事实是,网络购物已成为我国当前最流行、最重要的消费方式,而随着更多年轻群体进入社会中间阶层,“互联网+”时代的新消费模式将获得更广阔、更坚实的市场基础。

◆经济结构的调整提升消费市场潜力

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使世界经济陷入整体低迷状态:不仅欧美等发达国家进入平缓调整期,我国长期依赖的出口导向型的经济增长模式也受到巨大冲击,难以继续维持超高速的发展。另一方面,社会整体需求结构的深刻变化赋予了消费市场更大的发展潜力,而传统消费模式又无法满足城乡居民不断升级的高层次消费诉求。

在此背景下,“十三五”确立了通过消费内需驱动经济社会增长的发展战略,而经济结构的调整为新消费观念的培育、新消费习惯的养成,以及消费模式的转型提供了有利环境。

社会层面,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使人们拥有了更多金钱,进而引发了消费结构和消费观念的转变。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整体生活水平的提升,使人们不再像以往那样将闲钱存储起来,而是更青睐旅游、购物、娱乐、休闲等享受性、发展性的消费体验。

个体需求层面,物质的极大丰富使人们脱离了“饥饿恐惧”,转而追逐能够彰显自我特质的个性化、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体验,消费需求的升级为旅游、购物等新兴消费品和消费形态提供了巨大的市场。

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成熟,充分满足了人们个性化、多元化的商品和服务诉求,顺应了消费升级的大趋势,也推动了“互联网+”背景下新消费模式的培育普及。

◆消费风气的转变重塑消费体验的形态

消费风气是指基于特定的社会物质条件和精神文化生活而形成的消费倾向和偏好,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渗透性,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特定阶段社会生活的整体风貌。

互联网的深度发展成熟重塑了以往的社会物质环境和精神文化生活,进而也导致了消费风气的转变。在“互联网+”时代,人们更加青睐个性化、多元化的产品和消费体验,以彰显独特的个人特质,实现身份区分。

也就是说,互联网时代下的消费行为与家庭出身一样具有身份区隔和阶层划分的功能。实际上,消费行为已成为当今社会中最便捷、最重要的身份区别方法,一个明显的例子是个人对品牌消费的青睐。

借助“品牌的力量”,人们既获得了一种身份上的认同和归属(与消费同一品牌的他者是“自己人”),又通过品牌符号的区隔功能实现阶层划分、获得一种个性化的消费体验(相比没有能力购买品牌的群体)。“互联网+”时代下新的消费思维、观念、行为和习惯为传统消费模式的转型升级提供了战略机遇。特别是以往受制于商贸物流的个体消费需求,将在大数据、物联网、电子商务等的推动下得到充分释放。“互联网+”的个性化消费形态将对我国的整体消费“版图”实现颠覆重构。

1.3.3 我国消费模式转型的制约因素

“互联网+”背景下的消费模式转型是大势所趋,但这并不意味着转型过程会“一帆风顺”。实际上,消费模式转型在制度、观念、技术、人才等诸多方面都存在一些不利因素(如图1-5所示):

◆制度不适

当前我国的制度设计和监管机制主要针对的是“工业经济”背景下的消费模式,与“互联网+”背景下的全新消费形态并不适应,从而导致了互联网信息化技术无法充分发挥出对消费的促动作用。

因此,不论是在推动消费信息流动与共享的政策创新方面,还是在互联网金融服务监管变革上,政府都需要通过更合理有效的制度设计推进消费模式的转型升级。

◆观念落伍

从产业发展来看,多数传统产业仍秉承“工业经济”时代的落后观念,没能充分意识到“互联网+”时代消费者的中心和主导地位,缺乏“用户思维”,对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和基础服务设施的理解和应用比较浅层化、片面化,无法发挥出这些内容在促进消费模式转型方面的巨大价值。

◆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与日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滞后:一方面,消费者的“触网”成本较高,网速等互联网体验方面还有待进一步优化提升;另一方面,不同地区间的互联网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东部与中西部地区依然存在着明显的“数字鸿沟”。互联网基础设施整体发展的不足,成为制约互联网消费形态培育普及的重要因素。

◆技术创新体系落后

我国当前的技术创新体系比较落后,技术创新的主体仍然是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而能够激发社会各方主动参与技术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文化氛围尚未建立起来;同时,一些政策性的鼓励创新的资金并没有落到实处,没能发挥出应有的创新激励功能;另外,一些企业缺乏技术创新的深层动力,过分依赖政府扶持资金,不愿积极主动地拥抱“互联网+”经济新常态,影响了互联网消费模式的培育。

◆小微企业生存环境欠佳

数量众多的小微企业特别是与互联网消费经济密切相关的小微电子商务企业,在推动社会消费模式转型方面具有主导作用。然而,不论是在政策还是资源扶持方面,政府都将目光聚焦在大中型企业身上,对小微企业不够重视,从而导致国内小微企业缺乏有利的生存环境,无法充分发挥出促进消费模式转型的功能。

◆专业人才匮乏

与互联网消费有关的专业人才的匮乏也是制约传统消费模式转型的重要因素。整体上看,当前国内互联网领域的人才结构还无法适应互联网消费市场的需求:不论是电子商务和大数据分析人才,还是移动互联网消费培育和互联网金融服务人才,都还远远无法满足“互联网+”背景下消费模式转型的需求。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