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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07 10: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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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文

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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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的种种告别

这世上的种种告别试读:

前言:讲个故事给你听

刚从宜春拍完《三体》回来的教授把脚搁在写字台上,一边用Mac电脑做着剪辑,一边和我聊天。“人这一辈子,最基本的需求只有两个:一个是讲故事,还有一个是找到生命的意义。我有一次去拍纪录片,看到一位知道自己要死的病人,哆哆嗦嗦地抬起手,在白色便笺纸上拼命写着什么。写完之后他心满意足地看了床前的家人一眼,就闭上了眼睛。”“那他到底写了什么?”“他手颤抖得太厉害,所以没有人认得出他写了什么,但书写这件事,对他来说,就是一个与世界安然告别的仪式。”他模仿着病人濒死挣扎的样子。◊◊◊

我想起我在普华永道的经理说人最基本的需求只有两个:一个是让老板满意,一个是让客户满意。

那是2013年的时候,我参与一家内地公司在香港上市的项目,要提交三年的财务报告和五年的盈余预测。我每周一早晨飞去不同的城市,周五晚上再回香港,周六周日在公司加班到深夜,睡觉睡得最多的时候就是在飞机上那三四个小时。项目一做做了六个月,辗转好几个省份,报表修改过无数次,连一个标点一个括号都反复删掉加上。整个团队都人困马乏。

在一个会议与另外一个会议之间,我连思考的时间都没有,也丝毫不觉得我的生活有任何意义。我开始不停地生病,感冒、发烧、咽喉炎、肠胃炎走马灯一样交替,每天都有说不出的困乏。

大宇从纽约飞上海,在香港停留。他给我煲了鸡汤,下了挂面,然后勒令我第二天就去看医生。“那你自己有没有满意?”他这么说。

他把我的笔记本电脑和计算器都藏了起来,我们窝在沙发上看碟。梅雨季已过,香港的夏天即将来到,那漫长的炙热的夏天常常叫人无所适从。明晃晃的阳光逼得你审视自己生活里的荒凉与空旷。“多保重。”他把我送到私立医院门口,用力地抱了我一下。我闻到他洗发水的味道和衬衫柔顺剂的味道,我开始想念在工作中所丢掉的世界那温顺柔软的一面。

私立医院的大夫给我拍了好多片子,然后特别严肃地问我:“你有没有家人陪你一起来?”

我摇摇头,告诉他我的家人都在江苏呢。

他用我一生都不会忘记的怜悯眼神看了我一眼,然后指着报告给我看。

我只看到tumor这个单词。哦,是“肿瘤”的意思呀。我花了很长时间才反应过来。“医生只是怀疑,他刚刚看到你的身体里面有个小块。”非常美丽温柔的女护士立刻过来挽着我的手,她的声音如同春风化雨,又轻又柔。她小心翼翼地搀着我就像搀着垂死的老太太。我愣愣的,不明白大家为什么都那么悲悯地看着我。

她飞快地让我缴费,签保险公司需要的文件,给我预约了复诊的日期,然后送我下楼,一直目送我上了出租车。

复诊的时候,我在大厅等了很久很久,久到我都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大厅的对面就是一间间手术病房,门开的时候我能看到无影灯明晃晃的灯光。戴着帽子口罩只露出眼睛的医生递出一份份检查报告,许多人看了报告一眼就泣不成声。

我旁边坐了一位很美丽的法国女人,颧骨高,脸色异常苍白,像刚从伊丽莎白时代的画像中走出来的一样。一个法国男人一直握着她的手,替她把盖在腿上的毯子拉高一点,替她翻手中的书页,把热乎乎的咖啡和撒满糖霜的甜甜圈塞到她手里。男人和女人的眼中都充满悲伤,而我只是很想有人也给我买一杯星巴克咖啡,大厅的空调开得实在太冷了,免费的热可可和咖啡充满了劣质糖和奶精的味道。

我包里揣着大宇从津巴布韦寄来的明信片,上面写着:“一切都会好的。”

额头有很多皱纹的医生笑着看我,他说那个疑似肿瘤的小块只是一个小小的溃疡,而且正在慢慢愈合。

我一直是很拧巴地成长起来的,从小就不肯牵着别人的手过马路,也不喜欢被人触碰,我不擅长处理亲密的关系,有了难处也不愿对别人说,不愿意被人同情。但在这个头发花白的老医生一边慢慢地把不同颜色的药丸装起来,一边对我唠唠叨叨“要爱惜身体”的时候,我突然很感慨。我第一次近距离体会到人生的无常:我们自以为拥有很多,可以带走的却那么少。我们喜欢盛大的派对,热闹,喧嚣,对着瓶子划拳喝酒,拍着肩膀拉着手,但转身就忘得一干二净。我们自以为有大把的时间,所有的错误都可以重新纠正,面对命运可以“胜之不武”,却未曾想到倒计时早已经开始。

我拿着最终的检查报告走到10月的阳光下,阳光猛烈热辣,热带阔叶树的枝叶依然蓊郁。我并没有觉得很高兴,没有想要开一瓶香槟一起庆祝的人。我周围的人穿一样的衣服,看一样的电视节目,用一样的手机,买同一支股票,我想到他们,只觉得和这个城市越发疏离。

甚至包括在江苏老家探亲、在巴黎读书、在伦敦学习舞蹈的时候,我也从来没有得到过归属感。我觉得牵挂最终会变成软肋,所以避免对人和事物产生过多的感情。母亲说我是个冷漠的人,她说我会孤独终老。我想了下被孤独和衰老慢慢吞噬的时光,因为现在的生活里也没有多少温情,所以相应地,对它并不害怕。

我每三个月就远行一次,基本都是只身一人。我带很少的行李,下了班直接去机场,然后坐最晚一班飞机离开。

我至今仍然记得在机场等待起飞的时光:坐在行李箱上,在笔记本上写下一个新故事的开头,来自世界各地的旅人们神情疲惫地或坐或卧,用各种语言打着电话;我看着窗外的灯火,听着机翼划破寂静的夜时发出的轰鸣,有种莫名的归属感。

相比闹市中三十平方米的小屋,我更属于三万英尺高空,从彼地飞到彼地,无处是故乡。

我正是在旅途中认识了大宇,他和我一样是四海为家的人。

他是天赋卓越的摄影师,却拒绝了很多知名广告商和制片人的合约。他讨厌别人对他的艺术指手画脚,喜欢背着相机去那些没有手机信号的荒莽角落拍摄,在山上安营扎寨一待就是半个月,不洗澡不刮胡子,整夜不睡就为了等待头顶的星空呈现出某种特定的形状。

他会在微信上消失很久,然后带着厚厚一沓底片飞越千山万水来找我,问我可不可以为他的摄影集撰写文字。

他三年前去柬埔寨拍过当地的手工艺人,两年前在洛杉矶和流浪汉同吃同住了一个月。一年前他飞去古巴,拍摄普通的农民是如何成为毒贩的。“不会觉得孤独吗?”我问他,彼时他刚刚和韩国未婚妻分手。他的未婚妻聪明美丽,家境殷实,是我见过最贤惠最适合做妻子的女人,但她等了三年,却等不到他停止漂泊、落地生根的那天。

她原本应该和他去试定制的婚纱,得到的却是他决定在古巴多待两个月的消息。她在婚纱店里,咬着嘴唇,拼命睁着眼睛,最后也只是颇有涵养地说了一句:“我厌倦了在他的生命里,摄影永远是第一,我永远是第二。”

他飞去韩国挽回未果,又回到上海。我和他在他长宁路上的公寓里面通宵喝酒,洗相片,凌晨5点的时候我们趴在窗台上看日出。他给困得昏昏沉沉的我盖上毯子,又去给我做了碗餐蛋面。

粉红色的朝霞蔓延开来的时候,他把烟头扔到楼下的花圃里。电线把城市的天空切割成不规则的几何形状,大雁排成“人”字形跋涉而去,爷叔们光着膀子在楼下排队买豆浆和生煎包,姆妈们穿着清一色的红色裙子开始跳扇子舞。“当然孤独了,但人的一生本来就是孤独的。如果我们无法独立地走下去而要依附他人前进,那我们怎么可能走得远。”

他是浪漫得要命的人,喜欢特定产地的羊毛织的羊毛衫,喜欢特定地区的葡萄酿的葡萄酒。他熟读历史地理,张口就能讲天上星座的故事和法国波旁王朝的花边绯闻。总有女孩爱他爱得炽热犹如飞蛾扑火,但最终都不得不离开了他。“她走了也好,我工作不稳定,说不定哪天就要去街上做流浪汉。其实我倒不介意流浪,庸俗和平凡是艺术家的天敌,但她值得过更好的生活。”他开了一瓶上好的红酒,给自己倒了一杯,又给我倒了浅浅一口,“你喝完这口就去睡觉,客房的毯子是我从埃及买回来的。”

我再次见到大宇是我和未婚夫C分手的时候。

C高大,英俊,大学时候是橄榄球运动员,他会在人来人往的街上蹲下来给我系鞋带,会在周末的早晨去超市买菜给我做丰盛的早餐。

但C并不是我想要嫁的那个人。因为他太想要安逸稳定的生活了,他害怕冒险,他害怕生活中的未知数,他害怕失去安全感,他害怕终究有一天无法掌控我。

他不想让我继续练习拉丁舞,因为我和我的舞伴在跳舞的时候身体接触过于亲密;他不想让我去旅游,因为他害怕我有一天会不再回来;他甚至阻止我和那些漂泊的旅行者交流,因为他觉得我会被那些新奇冒险的故事所吸引。“他逼着我把你给屏蔽了。他害怕我有一天会爱上你。”我对大宇说。“难怪我4月份在复活节岛的时候联系不到你。我有一天在山上露营的时候看到大片大片的流星破空而过,我打给你,想说我可以帮你许个愿。”

我看他存在电脑里的照片,他驾着小船出海,海面和苍穹蜿蜒成一片,他置身在偌大的空旷之下,时间和空间都失去了意义。

我说:“我也要去过这样的生活了。”

在和C分手之前,我去做了心理咨询。我哭着问我的治疗师我要怎样才能成为C心目中合格的妻子。治疗师看着我的性格分析结果,摇摇头,说我永远都没办法,因为我这辈子最想要的东西是自由。

那时我正好满二十六岁,单身失婚女性,辞去了一份足够保证温饱的工作,拿着南加州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在暴风雨中登上了去大洋彼岸的飞机。

我在香港整整八年,可以带走的,也不过两个行李箱那么多。

我什么都没有,除了自由。

伊万是我在南加州大学的同学,班上十九个人,除了我以外几乎都是美国本地学生。开学第一天,我一个人坐在第一排,他本来坐在我后面,大约是看我可怜,就搬过来坐到我旁边。“我觉得你很特别。”他这么对我说。我只是礼貌地笑笑,觉得不过是一场逢场作戏的调情。

他开车送我回家,在我的宿舍里看到我出版的书。

我羞愧万分,后悔没有把书藏起来。我可以在众人面前表现得高雅得体,却不得不在文字中将所有的阴暗面和秘密和盘托出。我特别害怕认识的人看到我写的书,那比被人看到我的裸体还可怕。“这真是太棒了。”他小心翼翼地摩挲着书的封面,欣喜万分地对我说,“我们一起把你的故事拍成电影好不好?”

伊万是电影学院毕业的高材生,拍的短片得过戛纳等好些电影节的奖。他能写出很好的剧本,拍出很美丽的镜头,只是既没有家庭背景,也没有钱。

我脱口而出:“你疯了吗?”

他笑了笑,耸耸肩:“所有人都这么说我。”

一个星期之后,我们在学校的大草坪上一边吃午餐一边讨论作业,我们要给这个学期最重要的研究项目制定主题。他又问我,要不要和他一起拍电影。“试试看吧。”他冲我笑笑,然后低下头去吃盘中的培根和炒蛋。他的头发翘起来一撮,在风中飘来飘去。

那天金灿灿的阳光跳跃在眼皮上,空气中传来远处派对烤肉的香味。我昏昏沉沉地快睡着了,想要嘲笑他异想天开,却又觉得听起来好像也挺不错。

他第三次提起,是在学校的放映室。他拉着我的手潜进已经关门的地下室,穿过长长的走廊,然后打开顶棚的灯。他给我看他拍的,在戛纳等好几个电影节上获奖的短片。在影片结束后的静默里,他说:“让我们一起讲故事给别人听。”

我说:“好。”

他伸出手,和我勾了勾小手指。

其实真正打动我的,是他脸上的那种神情,那种被完好地保护起来,从未经历过任何艰难挫折的人才会有的,纯真干净的神情。他望着你的时候,你会觉得世界上没有什么不可能。

我把他的照片发给我在香港的女伴看,她们都说从未见过眼神如此纯粹坚定的少年。

我后来才知道他的生活中有许多磨难,其中有谎言,有隐瞒,有被疏远,有被歧视,有许多许多的眼泪和挣扎。

他把那些故事讲给我听的时候,我忍不住流了眼泪,倒是他来安慰我,说“没关系的,一切都过去了”。

命运中的磨难让我们对生活心生敬畏,一次次失败之后的重生却又将我们磨炼得无所畏惧。

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会觉得孤单少了一些。虽然我和他依然都是孤立的岛屿,但遥遥相望让我们知道世界上也有温暖美好的存在。“你知道这条路有多难走吗?”大宇知道之后特意飞来洛杉矶找我,“比你在普华永道做审计师还要辛苦。”“但是我希望活得有意义,这样,就算哪一天我真的得了肿瘤,也可以微笑着说‘不枉此生’。”“我就知道你是这样的人。”大宇对我竖起了大拇指,“有需要帮忙的就开口。记得要把我的故事也写出来。”

因缘巧合下,我和伊万认识了来自纽约的人权律师潘。她曾是炙手可热的金融律师,住在曼哈顿豪华公寓的顶层,看父子如何反目,夫妻如何成为陌路,创业的好伙伴如何在背后捅对方一刀。她最后决定做人权律师,不收任何报酬,帮助要被遣返的难民。还有来自秘鲁的安琪,筹钱教单身妈妈谋生技能,亲自上阵,手把手教她们如何用电脑打字,如何科学地浇灌农作物。

她们问我和伊万可不可以帮她们把平凡人的故事讲给全世界听。

那些平凡的不起眼的,默默无闻地生活着也会默默无闻地死去的人,我们通过书写和素未谋面的他们心灵相通,虽然未必能算得上完全理解,但在某种程度上与他们建立起了亲密联系。

金钱和荣誉都如过眼云烟,唯有白纸黑字写下的故事能流传永久。“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太好了。”伊万远远看到我就跑过来,给了我一个结结实实的拥抱。

作为害怕亲密关系的人,我吃惊地发现,仅仅是见到他,我就变得欢喜雀跃起来。

我常常想起我和伊万要去采访一个大牌影星却被堵在路上,最后实在来不及,只好把车停在路边向前跑去。他速度很快,一边跑着一边冲我伸出了手。那天下午,在蜿蜒的车阵中,我们手拉着手在日落大道上奔跑,任由海风吹乱了我们的头发。

我常常想起在一个活动上,我见到了仰慕已久的“奥斯卡”获奖者,我结结巴巴地话都说不连贯,她替我拿来一瓶水,拧开了盖子放到我手里,让我不要着急慢慢说。我记得活动结束后,她被主办人、嘉宾包围着,却说要离开一下,然后穿过人头涌动的大厅,走到我面前,向我伸出了手,说很高兴见到我。

唯有故事可以永恒,我为了能够写出属于自己的人生故事,在拼命地燃烧着。而迈出战战兢兢的第一步后,我突然发现,原来剩下的九百九十九步,都变得顺理成章起来。

我在普华永道的朋友已经升职做了月入五万多的经理。他们说得越来越少,听得越来越少,每一天过得越来越雷同。他们背诵各种各样的会计师守则,按照版式做出审计报告和招股书,努力把自己隐藏起来,生怕失去那份优渥的报酬。

我和伊万为了省十元钱的停车费宁可走路半个小时去采访。我们趁记忆尚且新鲜的时候在他家狭小昏暗的客厅里写下了一个个故事,我们争吵,埋怨,把笔记本摔在地上,我们气呼呼地说明天就要去找教授修改课题内容。然后他会带着我喜欢的纸杯蛋糕来道歉,我们拥抱,重归于好,摄入大量的咖啡和红牛,一直写到累得在桌上睡着为止。“我终于找到了生命的意义,那就是把平凡人的故事讲给更多的平凡人听。”我对大宇说。“把别人的故事写出来,就好像也过了一遍他们的人生。和世界相比我们实在太渺小,只能用这样的方式尽可能活得丰盛。”他说着说着就笑了起来,仿佛想到了什么特别的故事。

彼时他在撒哈拉大沙漠拍摄,只有在补给站的时候才能回我的短信。他在星空下调校罗盘,装满饮用水和食物,然后准备第二天一早就上路。

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不同的,有些人早早就得到了婚姻、家庭、儿女,有些人既拥有金钱又拥有美貌,有些人却生来就喜欢流浪、冒险、孤独和远方。

而我,只是一直都想要讲个故事给你们听。Chapter 1围·城围城

生活就像围城一样,我们陷在其中的时候,永远都不知道感恩,一旦失去又开始缅怀。

去年8月一个潮湿闷热的午后,在湾仔香港入境事务处七楼的第二十八号柜台前,一名发髻盘得一丝不苟的中年女子递给我一张表格,缓慢又清晰地问我:“你确定要做香港永久居民吗?这是不可逆的,一旦选择,就没法回头了。”“不可逆”这个概念让我愣了好一会儿。我从来不擅长做决定,每每都抱着试试看的心情,这条路不通,就换一条,反正我什么都没有,唯一拥有的就是时间,仗着年轻而“胜之不武”。

中年妇女看到我愣住,也不开口催促,只是作势要把表格收回去。她有着香港本地人特有的那种冷漠的面孔,对周遭的任何事物都不关心,也不好奇,思维冷静而简洁。她所有的表情都是制式化的,就像在电脑上输入了“第三号微笑”“第五号皱眉”后出来的结果。

我立刻按住那张纸,并暗暗庆幸自己眼明手快。她不动声色地用手指关节敲敲放在桌上的笔:“快签字吧。”

签完字的我举目四望,狭小的空间里充斥着菲佣、印度人、步履蹒跚的老人、穿鲜艳的劣质衣裙的中年妇女。他们都不懂得在网上预约,所以不得不早晨7点半就过来,排上几个甚至十几个小时的队,为了在这个潮湿拥挤烦躁不堪的城市里生活下来,哪怕这个城市并没有善待他们。

有男子拼命说着“借过”从人群中挤出来,一边挤一边冲我挥手。我定睛一看,原来是大学同学志成。他穿着白衬衫黑西装,头发上抹了很多发胶。我对他的印象仍停留在他大学时穿白汗衫、蓝短裤的样子。那时候他在足球队,天天在绿茵场上奔跑,进球之后听着全场的欢呼声回身帅气地挥一挥手,冲天空竖起一根食指,多么意气风发。“要不要一起吃午饭?”他像大学时那样亲昵地拍了拍我的肩膀,拍完之后又有点尴尬,手停在半空不知道该如何安放,最终决定顺势捋一捋头发。

我和他面对面站了一会儿,彼此都在想要说什么话题。他知道我不喜欢缅怀往事,我也知道他不愿意我多问现状。“周六还要上班?”我指指他身上的西装。“是啊是啊,要去见一个客户。”他小心翼翼地说。离开校园,他一米八的身形不知为何看起来没有之前那么挺拔,连说话都有点唯唯诺诺的。“拿了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也算是了却了一桩心事,今后买楼不用交额外印花税,贷款也容易批下来,做了不喜欢的工作大可以炒老板鱿鱼,不用担心工作签证作废。”志成郁郁寡欢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点笑容,大概是因为之后再也不会被称为“外地人”了吧。我当时拼命学粤语,也是这么想的。“今天要喝一杯庆祝一下。”他很熟练地叫了瓶红酒,什么年份,哪个酒庄,应该搭配牛肉而不是羊肉都能娓娓道来。穿燕尾服的侍者把红酒送到他面前,他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标签,又就着阳光看了一下色泽,然后示意侍者打开。“大学那会儿,你连打个领带都不会。”我笑道。

他点点头:“可不是嘛!”

大学时,刚到香港的我们就像刚进大观园的刘姥姥,写报告,演讲,参加社团,拉赞助,样样都做不来,甚至交论文的时候,面对装订机都束手无策。因为粤语不好,常常闹出把“人妻”说成“淫妻”的笑话,羞愧得连开口讲话都不敢。

那时候的社团流行喊宣传口号,以拍手或者跺脚的方式打节拍,节奏错落有致地把口号齐声喊出来。有些口号特别复杂,喊的时候要一会儿跺左脚,一会儿跺右脚,一会儿原地起跳,一会儿把双手举过头顶。我们要记住粤语发音已经很难,所以总是在该出左脚的时候出了右脚,连累大家重来。本地学生用足够被我们听到的音量咬耳朵:“又是那群NDS,什么都做不好。”

我们一开始也没觉得羞愧,直到有人看我们如此冥顽不化,好心告诉我们NDS是“内地生”的拼音缩写。

香港人做事讲究自由民主,每个社团都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像社会的缩影。连竞选小小一个宿舍管理委员会,都要选举,要投票,要连夜开咨询大会,要公开财务年报。

开会的时候一切都有模有样,人们穿西装,打领带,坐下来的时候,男生要解开西装的第一颗纽扣,女生要侧过身子跷起腿。会议的开头主席要致辞,秘书要负责记录,财政委员要汇报收支,哪怕所谓的收支不过是搞活动收到了学校的五百元赞助,买了两箱维他奶和两大包糖果。

志成每次认真做的开会记录都受到各种批评,关于“NDS”的闲言碎语也听了不少,最后干脆穿着系里发的T恤,趿着夹趾拖鞋去开会,从开始睡到结束。系里面的T恤一共有四件,所以志成背后被本地学生戏称为“四件衫”,他听到之后总是大手一挥:“去他妈的形式主义。”“你现在怎么也开始搞形式主义了?”我问他。“生活所迫嘛。买件好点的西装,客户就会多信任你一点,请客户喝瓶好酒,他就回赠你一份合同。这个世界就是这么肤浅。”他忍不住解开了领带。因为正午的潮湿闷热,蓝色衬衫的领口部分已经湿了。“你要脱西装就脱吧,反正大学时你也没少穿着汗衫裤衩给我修电脑。”“你倒是一直都没变,牙尖嘴利,永远都只做你自己。”志成说道。主菜还没上,他的酒杯已经空了。他绯红的脸色和额头上的汗珠让我觉得他离我心目中大学时代的志成更近了一些。大学最后一个学期的最后一节课下课之后,我们也一起去喝了酒,在学校外面的大排档里,同行的有Maggie和林美丽。我记得我们点的下酒菜是椒盐濑尿虾和辣酒煮花螺,酒足饭饱之后,地上全是虾壳和啤酒罐。那个时候穷,舍不得打车,一行人互相搀扶着,摇摇晃晃地往回走,在月亮下面唱歌,把大学时候的口号再喊一次,结果喊到一半的时候又想不起该出左脚还是右脚。志成躲在墙角里解手,我们就围在他四周替他把风。我们走着走着,走过学校那四条立柱组成的大门的时候,天就突兀地亮了。

那是我在香港中文大学看过的最后一次日出。“其实也变了。”我说。“是吗?”他似乎没猜到我会这么回答,一时半会儿想不出怎么接话。

我笑笑,喝了一口酒。

我们上学的时候充满理想,谈未来谈社会谈承担,但进入了社会,整天都疲于奔命,半夜筋疲力尽躺在床上,想想却也没做什么有意义的事情。

等三分熟的安格斯牛排上来之后,志成终于想出了要说什么。他问我:“你还在坚持写作吗?”“偶尔写一点。”我回答。这里的“偶尔”指的是我上下班在地铁上的一丁点儿时间,如果凑巧有个座位的话,能够写得稍微多些,一天五六百字。我在会计师事务所上班,加班到凌晨两三点是常有的事。所有价值和生命力都被榨干净,我每天都灰头土脸的,即使是对坐在对面的同事,也一句话都不想说。想要对抗现实的枯燥就唯有写小说,在上厕所、冲咖啡、吃午饭的时候看下载到手机里面的电子书,把句子结构都在脑袋里想好,一摸到电脑,就飞快地打出来。有的时候在上下班的地铁上撑不住睡着了,灵感过去,就像流逝的爱情一样,再也捡不回来了。我的电脑里有好多没写完的爱情故事,因为忘了要怎样结尾,都悬而未决。“那就好。”志成倒像是松了一口气。他缓慢地切着牛排,一字一句地告诉我:“我现在已经不指望还能拍电影了。但还好你还是你自己。”

上大学的时候,志成一门心思想做导演,他去旁听新闻系的课,课程作业是要拍一支歌的MV。

志成要在歌里面拍出秋天的景色,我们所有人都出动帮他捡落叶,用吹风机造出萧瑟的感觉。

Maggie演女主角,她戴了一顶廉价的假发,穿一条薄纱裙子,在秋千上荡啊荡。我们用了好几个小电扇,都没办法做出裙裾飞扬的效果。

我们几个人还常常去参加各种电影节,看文艺电影,看世界的各种滑稽古怪,看世间的人情百态。看完之后常常非常抑郁,恨自己没办法拯救世界,于是聚集在志成宿舍的大厅里聊家国天下,直到他的室友拿着三国杀牌出来问我们玩不玩。“我一直以为你要么做创作歌手,要么做导演。”志成绝不是那种会按部就班的人,大学里也总是逃我们的主修课,去旁听心理学、翻译学,参加各种奇奇怪怪的研究会,大三那年还想要成立“圆桌诗社”,拉着我陪他在校园的角角落落里面贴海报。“也要先赚了钱才能追求理想啊,不然房租交不出,水电付不起,人都饿死了,哪里还有资本谈理想。我没好好念书,GPA不高,面试了二十多家公司都失败了,直到在报纸上看到保险公司在招推销员,只要有大学文凭就行,底薪一万元。”“赚得还好?”我问道。“还不错。”他点点头,有意无意转动着左手腕上那金灿灿的手表。

我后来听Maggie说,志成的客户大多是有钱人的太太,四十多岁,保养得当,品位、时间都有,最大的问题就是无聊。她们喜欢志成,因为他够高大威猛,浑身都散发着年轻的荷尔蒙,而且动不动就能就音乐啊电影啊侃上好一阵子,她们听得眉开眼笑,纷纷都成了他的客户。“那他那些电影也没有白看。”我们都替他感到欣慰。

那天饭吃到一半,志成因为他的一个客户出了车祸要理赔而匆匆离开,我再见到他,是11月份在林美丽的婚礼上。

林美丽的老公是上海人,异地恋七年,修成正果。她穿着白色纱裙,扬着脖子,像骄傲的白天鹅。

林美丽一直幻想可以攒到钱在香港买楼,把她的男朋友接过来住。

她一直活得很小气又很谨慎,同学聚会的时候想去兰桂坊喝酒续摊,她都会推托不舒服要先走,没有钱买眼霜,就问我们有没有没用完的不要的可以送给她。她最喜欢在淘宝上钻研哪家的高仿更像真货,但给她男朋友买单反,一次就刷了八千元,还要露出梦幻般的微笑说:“他喜欢就好。”

抠门的林美丽在香港没有买到楼,她大手大脚的男朋友却靠着家里人在上海买了二室一厅。男朋友把钥匙交到她手里:“我知道你在那边过得艰难,要不要来上海?”

林美丽立刻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打着嗝答应了。

志成在林美丽的婚宴上挨个儿鞠躬派名片。大家一看到他名片上写的是保险公司,眉头就皱了起来,再看他的眼光也轻蔑了很多。毕业之后的聚会总是有些许攀比的氛围,年纪越长,攀比心就越重。一群不怎么年轻的人聚在一起,因为疏离,连话题都很难找,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最终总会变成谈论有没有结婚,做什么工作,赚多少钱,买了楼没有。大学时候再超凡脱俗的人,也变得俗不可耐起来。

Maggie坐在我身边,她扬眉吐气,像骄傲的天鹅一般扬着脖子,因为她身旁坐着她的外国男朋友马克。马克金发蓝眼,紧身衬衫开了三颗纽扣,能看到胸肌隐隐约约的轮廓。原本因为Maggie是内地生而懒得搭理她的香港本地人也纷纷过来问马克是哪里人。“英国人。”Maggie答得简洁干脆。“做什么?”“德意志银行。”Maggie努力绷着脸不要得意地笑出来。

话音未落,本地人已经纷纷揽住Maggie的脖子,问她怎么钓到这么一个才貌双全的金主,又纷纷求她介绍男人认识。

Maggie稍稍挣脱了那些挽着她的热络手臂,冲我挑了挑一边的眉毛。

志成则在酒过三巡的时候大哭了起来,说生活艰难,想要赚些钱就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但这么勤勤恳恳地工作了三年半,银行账户里的存款连五万元都没有,因为家附近通了地铁,房租最近又涨了一千元。

林美丽找了人送他回家,他说再见的时候红着眼眶,摇摇摆摆地挥一挥手,凄然一笑。志成大学时的球迷看到这一幕,不知道会不会流泪。

元旦的时候,志成来向我告别,他说他最终还是决定离开香港了。虽然回内地并不会更好,但起码不会更糟。

他把七年来收集的几百张DVD都送给了我,说让我留个纪念。“你回去之后说不定有机会做导演呢,还是你留着吧。”我说。“不用了,回去就是一个全新的开始。”

这次见面,他穿着蓝色套头衫和牛仔裤,没有抹发胶,头发不安分地向不同方向翘着,又能看到他大学时意气风发的影子了。

我们坐在维多利亚港边的椅子上,游客不时过来让我们帮忙拍照。海对面,中环的摩天轮已经建好了,摩天大楼上日复一日闪烁着璀璨的灯光,甚至还有人打出了“嫁给我吧”的字样。

这是我们生活了七年的城市,我们度过人生中最辉煌、最灿烂、最无往不胜,包含了最多成长的七年的城市。

在我们以为会离开的时候,我们留了下来;在我们以为可以安定的时候,又不得不离开。我和他都有点迷失,不知道未来在哪里,一时半会儿也看不到希望,半夜醒来想到自己没有钱,没有伴,没有房子,没有理想,常常会毫无理由地大哭,哭完之后又觉得非常丢脸,生怕第二天被同事发现肿得像桃子的双眼。

生活就像围城一样,我们陷在其中的时候,永远都不知道感恩,一旦失去又开始缅怀。

但缅怀又能如何呢,失去的便是永远失去了,而明天,无论如何逃避,也终将到来。地下铁

越是平凡的东西越是淡漠无情,越是碌碌无为的人生就越是疲惫辛酸。地铁尤甚。

我曾每天从中环的办公室坐地铁去位于城市不同角落的客户那里,穿着体面的西装裙和高跟鞋,在人群里就像处于排水管道里一样随波逐流地被推挤出去,肩膀生疼,胸又被人摸了一把,周围无论是高鼻蓝眼的外国人还是精瘦黝黑的地盘工人都挤得兢兢业业,连冬天也是大汗淋漓。有的时候我不明白为什么要努力奔跑,不明白那节约下来的两分钟到底有什么用。它会让我快乐吗?它会让我自由吗?但我依然是追赶地铁的无知少女,盲目不堪,即使看不到前路也不敢停下来。直到嘟嘟声响过三遍,玻璃幕门缓缓关上的那一刻,爱着的那个人连同曾经那段自以为美好的时光都就此终结,徒留下列车绝尘远去的背影。

香港七百万人,其中有三百九十万日复一日奔波在一个又一个地铁站台之间。车厢像是一个个舞台,列车进站,帷幕打开,车顶的灯光白晃晃地打下来,平凡的人们沐浴其中,或喜或悲,却一样地渺小卑微。我的身边坐着独自流泪的妇人,一通接一通地打电话拼命想要多谈一桩生意的中年男子,搭着末班地铁满脸倦容回家去的白领,用土话自言自语地铁到站了也不下车的老人。他们的悲哀和无奈如同石头沉入大洋,连水花都不屑于溅起。那金属质地的怪兽依然呼啸而来转瞬而去,没有安慰,没有体谅,没有触碰,也无言语。随后,世界一眨眼,又过了一天。

我对于香港最初的认识,就是从罗湖过关之后,坐着地铁经过上水、太和、粉岭、大埔墟,一路来到大学站。

列车在视野越来越开阔的新界行驶着,车厢也开始被年轻的学子霸占。他们虽然不像中学生那样穿着校服,偶尔故作老成穿着上班的黑西装,但依然有种让人无法错辨的青春与活力。

他们望向你的目光,也总是单纯友好的,即使是不耐烦的一咂嘴,看起来也只觉得可爱。

学生们都是年轻好动的,即使有空座位,也喜欢三五成群围着一根扶手杆,叽叽喳喳地说话,把车载电视的声音都覆盖了,却不会让人觉得烦躁,就好像车厢里飞来了一群百灵鸟。其中有欢快的,手舞足蹈地说着教授大发慈悲延迟了论文的交稿日期;有兴奋的,因为昨天凌晨,喜欢的球队大比分赢了球;有啰嗦的,女孩子头碰头凑在一起说着谁和谁好像在谈恋爱;有愤慨的,抱怨同组的是个烂人,约好了讨论却临时跑路。有些在地铁里激烈争吵的情侣,下了车还是手拉手去上课,那时候学校还没有扩建,他们的身影隐没于青山绿水间,像一幅动人的水墨画。

我当年在学校里,进了很出名的系,拿着不多不少正好够零花的奖学金,但如今想起来的总是那些不务正业的荒唐事:不念主修课,去学法语学意大利语;不去事务所实习,帮教授做实验帮杂志写新闻稿;突然觉得待在香港太无聊闷得心慌,于是立刻买了廉价航空的机票背着行囊扛着脚架出去住青年旅社。

我刚到香港的时候,本地人和内地人还没有这么对立。我参加社团活动,同组的只有我一个是内地人,他们教我说粤语,教我骂脏话,介绍我看TVB的港剧,带着我去街头巷尾吃大排档,一群人毫无形象地大吃濑尿虾,一起喝很多啤酒,一起喝醉。

那时候我出去逛街还不会被称为“蝗虫”,虽然有的时候在地铁里肆无忌惮大说普通话还是会遭人侧目。我一开始粤语不好的时候,一开口就露了馅,售货员收银员出租车司机纷纷问我是哪里来的,为什么这么年轻就来了香港,问我喜不喜欢香港,然后又纷纷介绍香港有名的餐厅和景点给我。

当然,内地学生和本地学生间还是有隔膜的。教室里泾渭分明,内地学生都坐在前面扮演奋笔疾书的乖学生,本地学生则多少有些老成地坐在后面,身上是为课后去做兼职穿的衬衫西裤。内地学生大多依然是衣食无忧,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本地学生则已早早开始实习,开始在社团工作,懂得经营自己的简历。两者或许可以两不相干,但学生间的隔阂又能深到哪里去呢?一部共同喜欢的TVB剧,一个迷倒众生的韩国明星,一份救人于水火之中的作业答案,一下子就能让我们亲如兄弟姐妹。大家相约下课之后一起去谭仔挑战中辣的米线,玩得高兴啤酒也喝了几杯,哪里还会管牵起来的是谁的手。

我毕业之后,常常看到母校办读书会、诗朗诵会的消息。春天的时候赏桃花,夏天的时候在湖边看着荷叶纳凉,校长和学生一起喝啤酒,看世界杯。我多么希望能重回那个保护壳中,把自己蜷缩起来好好睡一觉,那一定会像在母亲的子宫中一般安恬。

大学的时候兜兜转转,我后来还是回到香港,贪图的是能享受到高国际化程度带来的便利,又不用离乡背井,在遥远的英伦半岛或者美洲大陆茹毛饮血一般吃牛排,听怎么也亲近不起来的英语。

而且香港那么方便,7–11开通宵,地铁可以把我送去我想要去的任何一个角落。

许多种因缘巧合下,做着文学家美梦的我坐在了香港中环那众多高耸入云的写字楼中的一座的一个小小隔间里。

工作可以想见地很忙,我凌晨3点回家的时候,公司照样灯火通明。同事之间聊起天来,话题往往是几天没睡了,一个个面有倦意地像是下一秒就会倒地不起。公司里没有固定的座位,每人只有一个小小的柜子,但接待客户的那一层却做得又宽敞又明亮,还有一个可以欣赏海景的大露台。

与极长工作时间相对的是微薄的薪水,交完房租就没了一半。依然要打肿脸充胖子接母亲来住几天,紧赶慢赶也没办法准时下班,千叮咛万嘱咐让母亲到公司楼下的地铁口等我。待我走出体面的写字楼,却看到母亲在地铁出口畏畏缩缩得像个孩子。

穿着清一色黑西装的人们健步如飞,从写字楼的各个出口蜂拥而出,像小溪汇入大海一般流进地铁。他们听到嘟嘟声响的时候一把推开旁人,飞奔至站台用手卡住地铁门,省去了两分钟。

母亲被他们吓到了,如此迅疾又如此冷漠。她在扶手电梯上站错了边,身后妆容高雅的女白领非常响亮地咂嘴,又动作夸张地大声叹气,最后终于忍不住一把拨开了她。

走在其他地方也是一样,狭小的道路两边楼房鳞次栉比。店铺都恨不得把门前的地方圈为己有。食店门口排着长长的队伍,弯到小巷里再兜回来。每个人的行动都有一种可怕的机械化的秩序,动作眼神整齐划一,就像他们在iPhone上划过的指尖一般。

母亲喜欢热闹,住惯了单位的家属楼,前前后后楼上楼下都认识,超市里遇见张家姆妈李家阿姨,可以一下子聊好久。但在香港的地铁里,街头上,人与人之间的鸿沟是那么深,举目四望都是毫无表情的脸,机械化地做着早就安排好的动作,闲暇时间就看财经新闻,或者再多打一份工多赚点钱,赚了钱就买靓手袋,吃米其林牛排,然后储钱买楼。母亲没办法忍受香港的忙碌和静默,只有声音没有交谈,只有呼啸而过没有停车驻足,只有服从命令没有思考和创造。

时间仿佛都没有了意义,我们活着,只是因为我们又过了一天。

我后来谈了个澳大利亚男朋友。他半工半读,赚到钱就去各个地方旅行,正好来到香港。

他很爽朗,很随性,有很多很多的笑容,像是《植物大战僵尸》里面的向日葵,可以制造阳光。

我们第一次约会在一家连锁咖啡馆里。等班尼迪克蛋上桌的时候,他给我讲他旅途中遇到的那些有趣的人和事,我也给他讲我在欧洲游学时候的经历。讲着讲着,他放下咖啡杯,看着我的眼睛,说:“你一点儿都不像中国人。”

我一下子愣住了,也不明白他是在夸我还是在骂我。“因为你会笑。”他给我比画在地铁里面的人,缩肩含胸,垂头丧气,时刻都是一副快被重担压垮只差最后一根稻草的挫败模样。

香港人虽然善于社交,但是骨子里都是独居动物,时刻刺猬一般竖起硬刺,鲜少袒露肚皮。早晨在地铁站派发的免费报纸最是贴心,拿起来挡住脸,人们根本不需要目光接触,头发面庞都遮得严严实实,哪怕面对面坐也不知道是男是女。智能手机是另一个法宝,要不怎么地铁里十个人里有九个都在用iPhone。女生在刷Facebook留言,男人忙着进行股票买卖,中年男子看看《苹果日报》就好,金融界才俊则看收费的《信报》。有的时候每个人都不亦乐乎地看着屏幕,连大肚子孕妇或者白发老妪站在面前都不知道——别人看了,免不了要说香港世风日下。

我的澳大利亚男友说他最喜欢我笑得大声,说话快、手势多。其实这不是因为我有多么大的智慧,多么广的见识。因为你年纪越大,涉世越深,你就会愈发谨言慎行。我的许多上级,看多了公司的内部资料,听多了客户的商业机密,知道的黑幕或者行规越多,就越无法言说。一切都向内发展,好像搬家之后人走茶凉发出空落落回响的偌大客厅。

在茶水间和洗手间的厕格里,同事们趁着忙里偷闲的五分钟交换八卦:哪个经理最恶毒,一定是老姑婆将来也嫁不出去;哪个女同事最骚,去见老板的那天特意穿了紧身露背的连衣裙;哪个新来的实习生哭了,长得不好看脸上又有暗疮,丑女怎么有权利哭。我每次都静悄悄转身离开,希望自己对社会的阴暗面知道得越少越好。

趁你还天真无知的时候,抓紧时间做一名天真无知的少女就好了。

我一个香港朋友在法国念书,写社会学的论文,写法国人善良友好,经常微笑。教授看到之后哈哈大笑,贴在橱窗里让众人观赏。巴黎人的傲慢在欧洲大陆都出了名,香港人莫非更胜一筹?地小人稠,僧多粥少,若没挤过早晨8点半的荃湾线,你便无法理解生活于香港的命定和无奈。

我后来接了一个杂志的专栏写香港。为了培养灵感,我拿着一张“八达通”出门,跳上地铁,随便到哪里,高兴了就下车,走一圈,吃一块钵仔糕,喝一杯甘蔗汁,然后继续上路。

没有来香港之前,以为香港要么像中环那样名流云集,走在路上擦肩而过都是百万富翁,要么像旺角那样,随时会发生黑帮火并,古惑仔动辄就会跃上车顶从裤袋里掏出把手枪。

后来我才知道还有个地方叫深水埗。在那里,楼房的外墙斑驳不堪,楼下是好多腰都直不起来的老爷爷老奶奶,摆着小摊卖针线零食。他们坐在躺椅上,因为没有人光顾,所以闷得打起了瞌睡。我去那里的小学做义工,帮助自闭的孩子融入社会。有一个女孩,每次看到我们带去的糖果都偷偷塞好多在口袋里,被问到时她含着眼泪说带回去给妈妈吃。为了移民香港,她的母亲嫁给了一个没钱没貌、五十出头的的士司机,请中介帮忙办理一纸婚书,交完手续费之后就欠下了一屁股债。她们自力更生,住在最便宜的笼屋板房里面,睡上下铺,头顶一个小小的萎靡不振的风扇,夏天的时候足足有四十度,待在里面就像在做高温瑜伽。的士司机性欲上来就会来找,母亲不从就打。女孩把什么都看在眼里,但是什么也不说。她不会说粤语也没学过英语,在最普通的公立小学上学都跟不上,周末还要去妈妈打工的茶餐厅帮忙,一个人提着硕大的散发着酸腐气味的垃圾袋上下几层楼。她从来不笑,眼底有种近乎歇斯底里的倔强。我一直想为她做些什么,但我一没有钱,二不是专业的社工,唯一能做的就是山长水远搭地铁去找她,给她送去一些糖果。

但是仅仅两站地之外的旺角就很喧嚣,喧嚣到走在马路上和身边的人说话要扯着喉咙仿佛吵架。

游客如织,占据了这里每一寸土地、每一条马路、每一间商店、每一个公园。内地游客总是有着惊人的购买力。我在茶餐厅吃饭,看到一个年龄和我相仿的小姑娘,把纸袋里的战利品一样一样摆到桌上:宝格丽的手表、香奈儿的手袋、菲拉格慕的鞋子、古驰的墨镜,一眼望过去似乎就能看到一叠叠千元大钞整齐码放着。海港城的Prada专卖店门口排起长队,操着东北口音的大妈走进去,看到好看的手袋,每个颜色都买了一个。

我也能理解那些没完没了的游行和抗议。香港人如此勤奋努力,但他们还是只能拿一份微薄的薪水,日日夜夜挤地铁上下班,工作到深夜回到狭小的房间里去,然后看到众多游客出现在香港街头,尽情游玩购物,过着他们所不能获得的生活。

可是游行、抗议、鼓噪又有什么用呢,人群散去,只留下满地的纸屑、标语、饮料瓶,被胡乱脱下的各个组织的T恤衫和徽章。

我坐着地铁经过了一站又一站,到了终点之后再坐回来。埋怨有什么用,抗议有什么用,生活从来都不顺意,从来都艰难,区别只是有些艰难、特别艰难罢了。我选择默默承受,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努力改变生活。如果什么都改变不了的话,我就改变我自己的内心、我的期望,或者躲进我幻想出来的那个世界,假装自己无所不能。

那些有钱有势的人们,终究和我毫无瓜葛。对那些贫穷痛苦的人们,我终究也帮不到他们什么。

终究还是自己过着自己的生活。

我住的地方,从地铁站走出来,往一边走能看到大学,中学,小学和某所很著名的幼儿园。每天清早,菲佣搀着穿校服打小领带故作正经的孩童的手,从金碧辉煌有保安鞠躬问好的屋苑里走出来。每天夜晚,情侣总是在路灯边的角落里卿卿我我,拥抱着好像连体婴儿。也有吵了嘴的,哭得声嘶力竭好像已然走到穷途末路。

往另一边走是几家临终关怀所。说这里的老人已被人遗弃也不尽然,但每次看到他们拄着拐杖颤巍巍花十分钟穿过马路去买一袋脐橙,看到他们收集了一早上的废弃纸箱然后在麦当劳里买一个甜筒静静地吃着,都让人觉得岁月摧枯拉朽的力量。在这里,巴士司机面对乱穿马路人群按下的喇叭声音,菜市场里讨价还价的声音,房产中介语速极快地打电话的声音,周围的一切都沉静下来只剩沉默,如此赧然,让我们与他们的心灵也有些许的接近。

我走回自己的住所,老旧的两居室的其中一间,床和柜子的夹缝里塞满了我的CD、书籍,灵感来时的手写稿,还有逛街穿的连衣裙、上班穿的黑西装。隔壁人家煮饭的香味拐了好几个弯从窗外飘进来,墙壁上的陈年水渍透过灰蒙蒙的墙纸蔓延开来。

我们不断行走,不断生活,各自承担思索与沉默,直到喇叭用三种语言轮流报站,盖上iPad,折起报纸,起身奔向滚滚人潮。

又是新的一天。哪怕日光之下,并无新事。独食记

一种食物换成另一种食物。家乡、父母离我们远去,我们都开始变得有些“国籍不明”,当寂寞成了常态,竟然也不觉得特别难过。

人们常说,唯美食与爱不可辜负,这两者都是美好的、浪漫的、熨帖的,像童话里的旋转木马和棉花糖一样美好。

但我觉得,美食与爱毕竟还是不同的。

爱情像玫瑰,美好的同时也令人畏惧。爱情带来渴望,带来嫉妒,带来软肋,带来患得患失,带来反反复复,带来惴惴不安,带来生命中的失望与受伤。但美食却不一样,吃下去之后让人温暖饱足,除了肚子上会长出二两赘肉,还真没有什么坏处。

我一直一个人住,举目无亲,也没有谈恋爱,当年的朋友们要么回了内地,要么去了国外深造,留下来的人都有家庭和事业要照顾,彼此之间都很寡淡。习惯了每天一个人吃饭,根本不觉得这有什么特别,听到别人夸我“你好厉害啊,每天一个人吃饭也不会觉得寂寞”,我还要愣个半天,想想他说的是不是反话。

我住的地方在香港的老城区,上下班高峰期的巴士非常拥堵,附近没什么商场,更不会有酒吧和电影院,走在街上的全是颤巍巍一步要晃三晃的老人。我住在这里,最初只是因为地段偏僻房租便宜,后来一住许多年,工资涨了也没有搬走则是因为贪恋这里有许多颇有人情味的餐馆—不是那种需要西装革履才能进去的豪华餐厅,而是无论深夜还是凌晨进去,作为一名单身的夜归女子也不会被另眼相看的小饭馆。

我家楼下右拐再右拐有家日本拉面店,因为门面实在太小,所以除了专门来的老饕,其他人都无法发现此中天地。

日本人都非常执着和专一,他们擅长专注地把一件事情做到极致,而不是遍地开花。所以既然叫拉面店,就真的只卖拉面,汤底有猪骨汤和鸡汤,可以选面的硬度、粗细,配菜要么是叉烧要么是猪软骨,加十元钱可以多一只溏心蛋。小吃只有饺子,饺子也只有一种馅。原本还有抹茶雪糕做甜点,后来冰柜坏了,就不供应了。

店由一对日本夫妇打理,男人总是不苟言笑地在玻璃窗后面忙活,一会儿拉面,一会儿剥溏心蛋,一会儿舀一勺汤试试味道,在氤氲的水汽里,他的面容永远都看不真切。女人则非常温柔,绾着头发,系着围裙,一笑眼睛就变成一对月牙儿,像是从20世纪90年代日剧海报里走下来的那样。她每天去菜场买新鲜的肉,但其他的材料都是从日本运过来的。她做汤底的时候就坐在空桌子上,操着不流利的广东话和熟悉的食客聊天,指导他们怎么做菜,该吃什么时令果蔬。汤底由几十种食材做成,她从来不介意告诉我们她的配方,却没有一个人做出来的有她做的一半好吃。“只有在准备食材的时候用了心,做出来的东西才会好吃”是她的口头禅。

店里只有两张方桌。靠着墙壁摆放的一溜木桌,像学校图书馆的桌子那样在中间用木板隔开,最适合一个人来吃,连看对面陌生人大快朵颐的尴尬都省去了。

在深夜独自吃一碗面的食客只有那么几位,一来二去,我也就和他们混了个脸熟。

常常坐在我身旁的老年人西装革履,是开奔驰车来的。我偷偷瞄过他放在桌上的钱包和领带,都是制作精良而且用了很久的好物。放在桌上的Blackberry手机常常响起,大多数时候他都不会接,有的时候他接起来,用手掩着嘴小心翼翼地谈着生意,有的时候说粤语,有的时候说国语,有的时候说日语,有的时候说英语。我从那些对话里知道他在澳大利亚长大,在香港经营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住在半山的豪宅里。半山那里有的是高级餐厅、米其林星级厨师,但他偏偏要在下雨天开着车来这里吃碗面。我和他秉承独食者的传统,各自闷头大吃,只有在进来和离开的时候会互相点头致意。他照例会问我能不能坐在我旁边,我也照例点点头。“今天的猪骨汤比平时要浓郁一些。”“今天的叉烧比较肥,入口即化。”“最近是流感高发期,我要吃鸡汤的,可以预防感冒,你呢?”

偶尔的交谈都是关于吃的,他和我说话的时候会特别真挚地望着我的眼睛,双手手指交叉托住下巴。对于他的身家背景、人生故事我非常好奇,但也知道在一段萍水相逢的关系里,这些都不是我应该过问的。

我只有一次见他带了个化浓妆说话声音又尖又嗲的女孩来,女孩噘着嘴,嫌弃地看了看碗里的叉烧,用筷子尖挑起来扔在桌上。“吃面已经很油腻了,再吃肉,你想胖死我啊。”

他没说话,把桌上的叉烧夹起来吃掉了。

朝日本拉面店正对的方向走两个街口是一家港式茶餐厅,卖牛腩面、烧鸭濑、碟头饭之类在饭店里吃不到的香港美食。

早晨去上班的时候我在他们家门口等车,总能闻到从卷帘门的缝隙里飘出来的烧鸡、烧鸭那种油汪汪肥腻腻的香味。

光顾茶餐厅的都是老人家,小年轻喜欢去对面的麦当劳和必胜客。

茶餐厅的伙计年年岁岁换了不知道多少人,女店主却几十年如一日地守在门口招呼客人,一直从小姑娘做到了皱纹爬上脸颊的中年妇女。老人们就拄着拐杖一步一颤地走进来。常来的食客她都记得名字,还记得他们的口味,有的喜欢甜食,有的什么东西都要加辣椒油,有的爱吃软糯的,连谁吃云吞面不要葱、谁喜欢喝热鸳鸯放半勺代糖她都记得丝毫不差。她一边唤着“张婆婆”“李太”“王生”,一边麻利地擦桌子摆椅子安排他们坐下,给他们端来热茶。一杯热茶还没喝完,他们惯常吃的食物已经端了上来。“你现在的样子,就跟你妈当年一模一样。”年老的食客看到她一人端着五个盘子风风火火从厨房走出来,总忍不住感慨。

茶餐厅生意最好的时候,在香港开了五家分店。后来香港开放自由行,店铺大幅加租,位于铜锣湾、旺角的店铺最后因为入不敷出都关了门,只留下这家店,也是最初的一家。三四十年来它都在这座旧式居民大楼的底层,装潢朴素。现在来看,店面橙色和蓝色的搭配已经颇为落伍,店里的筷子杯子也是用了很多年的,边边角角都有磨损,却都抹得一尘不染。

每天从早到晚,这里都聚满了老人家,每张桌子都坐得满满当当,走道里还塞满了轮椅。他们吃完了也不走,聊天,说起过去的事情,玩弄牙签,或者面对一片柠檬发呆。晚上TVB播连续剧的时候,他们会抬眼看,再说起他们那时当红明星的名字。周三、周六的晚上有赛马,这里便越发挤得水泄不通,好多老人会拿着放大镜,戴着老花眼镜看报纸上的马经,用铅笔像画符一样圈圈点点。

我去茶餐厅的时候都是深夜,老人们都散了回家去了。只有几名头发花白的男子,还留在店里,也不走,去隔壁便利商店买了酒来喝,喝得满脸通红。好吃的叉烧和牛腩都卖光了,好在女店主记得我喜欢吃鸡腿,给我留了一个蜜糖鸡腿,放在饭锅里闷着,看到我进门,立刻麻利地浇好酱汁,再放上一个荷包蛋。

有的时候也会有几名晚归的年轻人走进来,他们满脸倦容,飞快吃完就回家去了。每个人都一言不发,从未发生过如在《深夜食堂》中那般温暖的对话。

我也曾遇到可以一起吃饭的人,那是被从澳大利亚派来香港工作一年的C。我和他在隆冬的火锅店偶遇,在满头大汗吸着鼻涕涮羊肉和虾丸的时候,他问我借一张餐巾纸。火锅店里满是阖家欢乐的景象,只有我们两个孤独的食客,看着旁边的情侣热络地谈着恋爱,忍不住互相搭起话来。

C想学粤语,想吃中国菜,想看中国电影,我想下班回家有人可以陪我吃顿饭,因为两个人一起吃可以多点几个菜。我和他,不算一见钟情,但也算一拍即合。

C有着西方人少见的富有探索精神的勇敢的胃,也有西方人特有的那种毫不怀疑轻易相信的天真烂漫,他从来没有停止过对香港美食的探索,哪怕吃了一顿水煮鱼之后在厕所里腹泻到天明。

凡是我跟他说好吃的东西,不管外表看起来多么奇怪,他都会毫不犹豫地往嘴里放,如此程度的信任让我非常感动。

我和他逛街的时候,经过奇奇怪怪的小店,他总会驻足问我:“T,这个是什么?能吃吗?”

C和同事一起住在公司外派员工的宿舍里,他的同事都是典型的“鬼佬”,每天晚上下了班,饭都不吃,只想着喝酒。先在街边站着喝一轮,再去兰桂坊的酒吧里续摊。

C下了班喜欢到我住的地方附近,因为在中环,人人都跟他说英语,只有在这个老城区,他才会被逼着练习他半生不熟的粤语。

我和C背景如此不同,但口味却非常类似:我喜欢的拉面他也喜欢;我喜欢的鸡腿饭他也喜欢;看到我吃火锅里面的鸭血牛肚,他也要吃;看到我去便利店买鱼蛋肠粉,他也跟着我买。我们吃完饭,会买一罐啤酒和一罐果汁,坐在我家楼顶的天台上吹风,他从包里翻出一本单词书,让我一个一个念给他听。他分不清前鼻音、后鼻音,会问我很多次,我也讲不好,着急起来就夹杂着用粤语和英语好像吵架。聊了一会儿天之后,他还要去买夜宵,有的时候是酸辣猪排米线,有的时候是濑尿牛丸面,有的时候是去街边的大排档要一份椒盐鱿鱼和辣炒蛤蜊。C每次吃饭都像饿了三年,风卷残云般把食物咕咚咕咚吃下肚,他从不介意我吃得多,看我吃得犹豫,会把虾剥好了壳来喂我,也会把我盘子里的剩菜全吃完。

我和C在一起的时候,从不谈论过去,也不谈论未来,我们把人类的原始本性发挥到了极致。大多数时间我们都在吃,吃完就睡,偶尔做爱。他如果第二天不用上班,就会睡在我家一米二的小床上。他怕掉下去,从后面紧紧搂着我,就像一个小太阳。

当吃遍了我家附近的餐厅,我们开始买菜回家自己做饭。C在我生日的那天没有送我想要很久的Tiffany手链,而是送了我一个多功能电饭煲。

我们早晨起来会煮八宝粥,晚上回家就下面。浇头有的时候是我自己做的番茄炒蛋,有的时候是我外婆千里迢迢寄来的卤牛肉和雪里蕻炒冬笋。

秋天的时候,我们买了大闸蟹,求茶餐厅的老板帮我们蒸好,又去超市买了桂花酒酿和汤圆。

冬天的时候,我们围着小锅涮羊肉,把各种不同馅料的丸子和饺子一股脑儿下下去。

春天来了,我和他做了很多很多红烧肉,放上茴香、桂皮、冰糖,浓油赤酱地烧得皮酥肉烂,一边在笔记本电脑前看美剧,一边挖一块来吃。

和C在一起的每一件事都和吃有关,比如早晨起来带着韭菜饺子味儿的亲吻,趿着拖鞋去菜场上挑肉和蔬菜,小火锅蒸腾开的雾气。C非常擅长做家务,即使是中国菜,他照着菜谱也能做得差不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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